“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 二审六次调解?二审?!第六次调解!大家怎么看?

by , at 13 September 2025, tags : 调解 法院 追风 道歉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1024 发表

“现有的法律运行机制已经连被诬陷偷拍这种小事都给不了公平正义”,反复验证了这样一个事实,并广而告之。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UNwk48 发表

两位女生精神状态不佳,正在接受药物治疗。

真不想说这句话,但实在是太典了。

“我都玉玉了你还想怎样?抛开事实不谈,你难道就没有一点错吗?”

喵了个咪的,被诬陷者丢掉工作,失去正常生活,马拉松式调解,结果你先玉玉是吧。

警惕对方以玉玉症为由反咬网暴

知乎用户 calm down 发表

小叶真的,已经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受害者了,

在被污蔑之后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

没有说过女方一点脏话,

没有阴阳过官方,

没有被曝出过一点黑料,

没有被背刺,没有黑历史,

没有在流量最高的时候选择带货恰烂钱,

甚至连长相都是那种很阳光而不是很猥琐的长相,

从头到尾有的只是相信官方,相信法律,实事求是,

如果连这样的人都赢不了的话,

那其他的人我都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赢了。

知乎用户 满满艾 发表

一直很不理解,对这件事,有什么好调解的?

如果法律都不能分辨对错,那要法律有什么用?

如果法院都拉偏架,那要法院有什么用?

知乎用户 大海​​ 发表

污蔑一张嘴,道歉跑断腿。

抹黑几分钟,官司大半年。

仙女隐私保,小叶全透明。

女生玉玉苦,小叶饭碗丢。

坑人零成本,正名极艰难。

被告继续正常生活,小叶丢饭碗开直播还被人指责。

最令人震惊的是:被告隐私滴水不漏,小叶被人翻个底朝天,搞得小叶像是坏人。

反正我是大受震撼。

不说了,我去小叶橱窗买件小东西支持一下。

知乎用户 白桦树 发表

加油啊追风老叶,你一定要调解下去啊,难道你就不想卡个 bug,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长调解记录吗?成为法律上跨度时间最长的污蔑案吗?别一两年就放弃了,要坚持一个十来年啊,坚持带货啊。反正你要的正义也来不了,你不如一直坚持下去给法律上整一个奇观,兄弟们都会支持你滴

知乎用户 小牛​ 发表

已经到了不调解不行的地步了…

这么明目张胆的诬陷,一审居然以 “影响扩大系男方原因导致” 判决男方败诉!

这是影响扩大吗?!正常情况下搞错了,是误解;超出正常范围的欲加之罪,是诬陷。

法院现在敢判吗?法院现在是骑虎难下,一审把话说死了。维持一审判定很简单,但后续的民愤估计承受不起。推翻一审判定,一方面相当于直接承认了一审法院的错误,脸上无光;另一方面,改判必然得罪某个二审法院不想得罪、不敢得罪的群体,他们不想蹚这个浑水。思来想去只有给被诬陷者施压,签个和解协议了事。

结果碰上了钢板,男主即使经过 5 次调解,最长一次持续 13 小时的煎熬仍然死不松口,是条汉子!!!

本案原告男主就非常特殊了,是没有软肋的完美受害者!

本案发生之后、二审立案之前,他经历了辞职、分手。上述事件是否因本案引发不得而知,但在二审过程中他的确是孑然一身没有软肋了:找领导?不好意思没工作;找家人?不好意思没家庭女友也分手了。找孩子?后代更是没有的事。

说实话,真的是很期待二审会怎么判,吃瓜群众不嫌事儿大,哈哈哈。

知乎用户 王小明 发表

我说点不太一样的

现在很明显诬陷人一方和法院都有点拿追风小叶没办法了

他太沉得住气了

明明本人就是个小作文的受害者,也明知裁判也是对方的人,可他却似乎更热衷于诉诸公堂而不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魔法对轰

也许是胖猫姐姐被重庆公安以“发起网暴”、“泄露他人隐私”捂嘴的前车之鉴

以现在的情形,也只有守住底线才能保持自己身上的流量不断,从而为自己也为更多被“诋陷”的人发声

这种有点憨直的作风,我想也是支持者众多的原因吧

不信你好好回想一下,是不是直到现在诬陷他的二女姓甚名谁、哪个单位或者学校的我们都没能从追风小叶口中得知?


再跟大家一起回顾一下吧

虽然地铁那边死活不提供监控录像,但是当时在场的乘客有录制视频哦

0

俩女生说他鞋上金属片是偷拍镜头

如果小叶没有为自己发声,那么这个视频控诉的对象恐怕就不是那两个女生了

接着,80天后终于立案了,准备诉讼

再来看看,事情发生后,两个女生的第一次公开声明

0

小叶接受采访,回顾被当众检查

公告声明里面不是还提到让她们俩站在小叶当时站着的地方大声道歉吗?小叶当时是光着脚站在那儿被人审视的,她们可是只字不提啊

这样一看,要求公开道歉再加赔偿,不是也很合情合理吗?可惜一审法官却不这么想哦

同时也可想而知,案发当日俩女生所谓道歉(还是私下)的态度恐怕并没有公开声明那么恳切

那么事件直到现在的后续一切就都顺理成章了

知乎用户 孙辉 发表

你少说了一点,6 次 “调解” 都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的,最长一次是连续“调解”13 个小时。也就是说法院是在单方面向原告施压,要求原告撤诉。

把这个说成 “调解”,本身就是扯淡

知乎用户 溫明 发表

我想知道,这六次加起来长达几十小时的调解。

那两名女生在不在场?

还是委托人来调解?

而小叶好像是每场都在的。

熬老头战术是吧?

知乎用户 MR. 王 发表

聪明人太多,把路走绝了。

先调解,又是保密协议。

然后再岁月史书冒出好几个知情人。说就是彭宇撞的。

现在追风小叶必须要法院判决了。

要是调解的话,就会被岁月史书鉴定成心里有鬼。

知乎用户 星澜海 发表

调解了 6 次啊。。。。

懂了,

想让成都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比登月都难。

知乎用户 灵魂流浪者 发表

从 2023 年 6 月事件发生到 2025 年 3 月,成都地铁偷拍诬陷案的二审竟然经历了六次调解,每次耗时数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最终却以 “涉事女生未亲自出席”“双方分歧仍存” 草草收场。这种马拉松式的调解程序,表面上打着 “化解矛盾” 的旗号,实则是司法体系对个体权益的傲慢敷衍。官方宣称 “分歧已缩小”,但仔细看看调解内容就会发现,核心矛盾始终在原地打转——何先生坚持公开道歉和赔偿的诉求,而涉事女生连面都不露,仅通过律师抛出“私下道歉” 或“匿名声明”等敷衍方案。这种 “调解” 根本就是一场单方面的精神消耗战:何先生要请假、跑法院、反复陈述诉求,而被告方却连露脸承担责任的勇气都没有。官方所谓的“调解诚意”,不过是让受害者用时间和精力为诬告者的过错买单。

更荒诞的是,法院对公开道歉的 “法律意义” 解读充满双标。根据《民法典》,公开道歉是恢复名誉的必要手段,但一审判决却以 “被告已私下道歉”“公开道歉可能激化矛盾” 为由驳回诉求。这种逻辑简直荒谬——如果私下道歉有用,何先生何必起诉?诬陷行为发生在地铁这样的公共场所,对名誉的损害本就是公开的,凭什么要求受害者接受私下的、敷衍的道歉?法院用 “维护社会和谐” 的幌子袒护被告,本质上是在纵容诬告者逃避责任,让 “社死” 受害者的冤屈永远无法昭雪。

最讽刺的是,这场调解闹剧暴露了司法系统对 “弱者” 的伪善。何先生为了维权被迫辞职、感情破裂、长期失眠,而诬告者却能隐匿身份、继续正常生活。法院在调解中反复强调 “双方和解”,却从未对被告施加任何实质性压力(比如要求其亲自到场)。这种“和稀泥” 式调解,根本不是法治,而是对恶的绥靖——它传递的信号是:诬陷他人只需支付律师费,连直面受害者的代价都不用承担。

官方对本案审理过程的遮遮掩掩,早已暴露出对公众监督的恐惧。从一审到二审,法院始终以 “涉事女生申请” 为由坚持不公开审理,甚至连调解细节都讳莫如深。这种操作看似“保护隐私”,实则是为权力与舆论的勾结留后门。试问:如果被告真的是无辜的,为何不敢公开审理?如果法院真的公正,为何害怕舆论监督?不公开审理的本质,是为诬告者打造特权保护伞——她们可以躲在暗处操纵舆论(比如注册新账号发声明),而受害者却要独自承受全网审判。

更可疑的是法院对 “证据” 的暧昧态度。根据警方调查,何先生鞋子内本就没有偷拍设备,事实清楚到连监控录像都无需调取。但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却以 “被告未超出合理怀疑范围” 为由,认定诬告者无需担责。这种判决完全违背常识:两名女生在公共场合无证据指控他人偷拍,导致何先生被地铁工作人员扣留、遭受网络暴力,这难道不算诽谤?法院的 “合理怀疑” 标准,简直是为诬告者量身定制的免责条款——只要打着 “女性安全” 的旗号,就能肆意践踏他人权利。

最值得警惕的是,本案暴露了司法系统对性别议题的扭曲偏袒。近年来,类似诬告事件频发,但法院往往以 “保护女性权益” 为由从轻处理。这种 “政治正确” 绑架司法的现象,让诬告成了零成本生意。正如本案中,被告的律师曾公开暗示“女性在公共场合敏感是情有可原”,试图用性别叙事掩盖事实错误。而当何先生要求公开道歉时,法院却担心“激化性别对立”——这哪里是司法中立?分明是纵容诬告者滥用性别特权。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 “调解自愿原则”,但本案的六次调解早已异化为对受害者的精神压迫。法院不断用“再调解一次” 拖延审判,甚至让何先生在近两年内耗尽积蓄、丢掉工作、婚姻受阻,这种 “以拖促和” 的手段,本质上是用程序暴力逼迫受害者屈服。官方宣称“调解为了效率”,但对比同样引发舆论关注的“唐山打人案”“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案”,那些案件从立案到判决不过数月,而何先生的案子却因被告 “有背景” 或“敏感议题”被无限期搁置。这种选择性效率,暴露了司法系统对普通人的冷漠。

更荒诞的是,法院对 “公开道歉” 的消极态度与对 “经济赔偿” 的苛刻要求形成鲜明对比。何先生最初只索赔 1 元,后改为 5 万元,却被法院以 “证据不足” 驳回。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诬告导致的社死、失业、心理创伤完全符合精神赔偿标准。法院的判决逻辑充满矛盾:既承认何先生被诬告,又拒绝量化其损失。这种 “既要又要” 的判决,不过是为了维护 “低赔偿率” 的政绩,却让普通人维权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最终,这场闹剧折射出中国法治的深层溃败:当权力需要 “维稳” 时,它可以为了平息舆论快速办案;但当个体遭遇系统性不公时,它又用程序、调解、不公开审理等工具消解正义。何先生案终将成为又一个“彭宇案”——它告诉所有人:被诬陷时别指望法律撑腰,能熬过调解已是万幸。

知乎用户 机械神甫 发表

那俩女生是有啥后台么?

为啥要往死里整男方也不肯得罪那俩女的一点点?

你能强迫男生在地铁站脱鞋示众一个多小时,咋就不能按着女生脑袋逼她们公开道歉?

知乎用户 不恤人言 发表

时至今日,这个案子还没解决,

而月壤都取回来了。

到载人登月那天,这件事能解决吗?

知乎用户 柴懂​ 发表

我不明白这案子有什么难判的,人家南岸警方都打过样了的。

判决追风小叶败诉,确认双方存在真实偷拍关系,追风小叶错误引导舆论,封杀抖音和 B 站等全部网络账号,再叫上 270 家官媒,哦,两个女受害人啊?那得超级加倍,叫上 540 家官媒全网放送判决书,再拍一部《诋陷 4》做成铁案,问题解决了。

知乎用户 古三七 发表

如果他当初直接揍了两个女的

现在早就过上正常生活了。


更新,有人觉得没这么夸张,什么国服没进化到日服云云

目前这个状况,直接揍人确实是超越版本的玩法,也不提倡

但如果他当时选择揍人,也就没有后面 “系男方扩大影响”,也就不会有几十个小时的 “调解”

这就变成了一个普通的事情,除非遇到某些喜欢牺牲男性满足自己道德需求的执法人员,不然也就两边打打板子算了。

他真的就过上正常生活了。

知乎用户 张天问​ 发表

这么浪费法律资源和公共资源

这个主语是谁呢?

知乎用户 Aizen Sousuke 发表

这里面有一个很可怕的逻辑,本来二审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设置的,现在二审已经开始考虑所谓一审的对错了,代表制度已经完全失效。这还是有舆论的案件。

知乎用户 浮珏​ 发表

明明可以直接判,非要调解和稀泥。

这叫浪费法律资源和公共资源吗?

相关经办人员该调查他们是否渎职。

就这种效率,维权之艰难可见一斑。

还是那句话,民事纠纷别当原告。

知乎用户 关汉卿 发表

我个人认为,追风小叶老哥真的很强,是那种能让恶人寝食难安的存在。你们别看他在视频里跟大家讲事情的时候显得那么风轻云淡,但其承受的压力绝对是咱们想象不到的。换成我就算给我不用工作加月入过万的设定,也做不到他的百分之一。

你们看哈,追风小叶的视频账号至今任然能够使用,说明追风小叶没有意气用事,比如忍不住偷偷泄露构陷者的身份信息。他每次视频叙事回应都很有耐心,没有带任何的情绪,硬顶着他人的挑衅和嘲讽,一直让对方挑不出半点毛病,这足见其内心的强大。

面对这样有时间,有智慧,有经济,然后还能胜不骄败不馁,冷静的跟你过招的对手,被告抑郁是假,但发自内心的恐惧肯定是真的。就连裁判都不敢硬吹黑哨,所以才会连续调解六次,是实在没办法了只能通过疲劳战术逼你自己犯错或者退让。

其实追风小叶这官司输赢在我看来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最重要的是他用他那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反抗精神给我们带来了一丝丝的光明,一点点的星星之火。他用行动告诉我们,失败从来都不可怕,可怕的是拿逆风当做借口选择逃避,选择什么都不去做,失了志气。

当然,我也知道大家不可能每个人都有追风小叶那样的心态和能力。但是,只要愿意永久保留对抗不公的心,哪怕只是做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给友军点赞,比如评论区说句加油,就足以让坏人忌惮了。追风小叶能有今天的成绩,靠的不就是大家坚持不懈的贡献自己那微不足道的绵薄之力吗?

知乎用户 我确实不是小白​ 发表

我估计这个案子一审就是中院 “指导” 的。

但是一审判决不能服众,中院就尴尬了。

维持原判,法律的公信力将受到严重损害。因为这个案子的事实已经清楚的不能更清楚了,只能玩文字游戏了。

改判,那必然要有人承担责任。很显然,没人愿意承担责任。

所以现在只能调解,拖一天算一天。拖几年都是有可能的。

我今年看央视的法制节目,就有个案子。

湖南吉首,一个外地的初二学生被同学霸凌,用刀捅伤了几个。

本来基层法院已经判了正当防卫,这个学生也回了老家上学。

不料湘西州检察院提起抗诉,其实也没啥新证据,无非就是他们认为不是正当防卫。

比如,那帮家伙课间让他去挨揍,他可以不去啊,可以告诉老师啊,挨揍就挨揍为啥要带刀啊,等等。

其实一审的时候早就被驳斥过了。

他课间不去,放学后咋办?

告诉老师,他在初一就被同学打过,老师学校不管,最后只是赔了医药费。

不带刀,一个打一群才合理么?

,,,,,,

本来他回到老家上学,第一次考试就是全班第三。因为这个,成绩一落千丈,最后没考上高中。家里花钱让他去读中专,也没念下来。

折腾了几年,最后湘西州检察院撤回抗诉

但是这孩子这时已经 19 岁了,

虽然他们提起国家赔偿,但是,人生宝贵的这几年已经被耽误了。

这个案子,等着吧。

现在的法律系统,从立法开始,都在向违法犯罪一方倾斜。未成年人犯罪,正当防卫,拳师,废死,。。,,

知乎用户 到我狗叫了 发表

抑郁症是啥妇科疾病吗?

怎么做了坏事的女的最后都会得?

遭天谴吗?

知乎用户 居鲁士 发表

该不该公开道歉,是定性的问题;

如何公开道歉,是定量的问题。

定性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但居然就是这么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居然需要二审六次调解,而且不是以法院判决的形式,也就是说如果最终调解成功,到底应不应该公开道歉,法院甚至都没有明确表态。这,很荒唐。当然,还有那更加荒唐的一审判决。

现在想稀里糊涂的讨论如何公开道歉了,呸,请你先说清楚,你到底支不支持公开道歉,把定性的事情先明明白白说清楚。

知乎用户 多半拉 发表

我记得杭州拿快递被造黄谣的事判的很快啊

知乎用户 猫叔​ 发表

追风小叶可以说非常会保护自己了。

但凡他漏出一点破绽,就是下一个陈志显(结婚 16 年 4 孩非亲生案主人公)。

陈志显热度最高的时候,全网 60 万粉。

一夜之间,账号被禁,手机被…,本人被…

约等于人间蒸…。

2024 年 3 月 12 日,陈志显的代理人北京中臬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安明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不便对此事发声,只能说一句:“合理合法地保障了陈志显的正当利益,当地政府积极作为做了很多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陈志显此前受访时称,打完民事官司后,他打算追究余华和吴某某的 “重婚” 责任。

陈志显亲属介绍,不再追究了,“他爸前两天住院了,他现在安心照顾老人,待老人身体好转后,他还是要出去打工的。

其实上游新闻的记者,已经尽最大可能把陈志显的境遇写出来了。

“律师不便发声。”

陈志显此前受访时称,打算追究重婚责任。”

“**陈志显亲属介绍,**不再追究了。”

细品吧。

知乎用户 MC 鲁迅​ 发表

其实我倒是挺期待最后追风小叶被判败诉,

反过来给两个女生道歉的结果。

我希望这一把柴火烧的更烈一点。

知乎用户 孤岛春梦​ 发表

知乎上不是一直说某些部门人均一年几百个案,忙的水都来不及喝。咋为了这一个小小的民事案件,要付出这么多的资源,知乎相关从业者能给解读一下吗?

知乎用户 狗二子 发表

第一、我很佩服小叶

小叶这个执行力和坚持是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拥有的,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我估计也只能生生闷气,真的佩服

上次了解这个事情还是在 10 月,这么久了,居然还没有结果

知乎用户 青梅煮酒 发表

路径依赖罢了,货拉拉案的司机同志微博已经十个月没更新了,就硬拖,拖到你没办法。

知乎用户 廉晋 发表

【然而,由于涉事的两名女生并未亲自出席此次调解。】

两个女的在第六次调解没出场。

看来法院是希望第五次调解能起效的,不惜长达 13 小时调解。

知乎用户 kiol2005 发表

你好,底线 2 开播了,想不到吧。jpg

知乎用户 雨落长川​ 发表

成都法院干得漂亮。

有力遏止了部分人企图以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企图,更是粉碎了网络舆论企图通过一个判例来妄图形成公平公正、有错能纠的不良社会风气。

基层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万岁

法院领导的个人喜好和情绪神圣不可侵犯

狗不狗头的无所谓了,就是图个乐子。

知乎用户 爱国党员杜永文 发表

案件清晰事实清楚,六次调解。

要是她们得了理不得判男的死刑啊?

坚决不接受和解。

知乎用户 Edward123 发表

只能说太典了。

知乎用户 高阶术士凯雷​ 发表

“精神状态不佳,正在接受药物治疗”。

多么熟悉的话语。

这就是我之前说过的,追风小叶之所以坚持的原因之一,他必须一棍子打死对面的任何岁月史书的可能性。

否则,这岁月史书早就出来了。

现在就是要女方道歉,把事情彻底定性了才行,不给女方任何岁月史书的机会。

也有人恶意的说这是追风小叶在营销自己的人设,我想说的是,这份人设他能坚持下来,本身就已经比大多数人要强太多了好嘛。

知乎用户 无名 发表

以后男生遇上这种情况就直接上手打人算了,顶多是互殴,说理由就怀疑她们磕了药神志不清要抢你手机,大家互相谅解然后交 500 元,拘留五天,总比现在这样被拳师摁着地上摩擦要强,都一年了,钱没了,工作没了,女朋友也分手了,心力交瘁依然是得不到一句应有的道歉。这种怙恶不悛的判决真的让人寒心。


最近还真邪门,回答完这个问题之后当天就被禁言了,也是因为太坦白了,看见捞女提的问题忍不住问候她祖宗了,所以又喜提三天沉默。

其实我想说,与其跟这些女的纠缠,倒不如大摇大摆地走,你没犯事阿 sir 不会花那么多力气去抓你的,反倒是她们乱报警能不能立案还两说,没有任何证据空口白牙阿 sir 也不是傻子随随便便就立案了,又不是强奸性侵那种严重案件,他们先得了解一下情况例如看监控然后再去地铁找工作人员了解,然后再找一圈有没有证人,才能定案,否则就是调解呗,你一口咬死没干过,谁提出谁举证,那两个小太妹也根本无可奈何只能无能狂怒。

更何况这两个表子也仅仅是为了在网络软件上立人设增加关注度增加魅力,提高在这些捞女群体中的话语权而已,对这个男生没有什么切齿般的仇恨没有把非得把对方送进大牢的迫切性,就不会有动力花心机和功夫去报警立案找证人,这种事情那么麻烦费钱她们大概率没有那种决心和魄力把事情给办下来,这些件货顶多拿着个破手机拍拍拍自己胡言乱语一顿说,仿佛就以为宇宙法则又要因为他们而重写了,掌握了无上制杖的权柄一样,然后美滋滋又是在逃公主的一天。

所以,遇上这类破事儿先润,逃不过再九十度鞠躬请她们多多指教,

ready~fight!

知乎用户 辰熙​ 发表

看到邀请我先去看了看追风小叶的账号,追风小叶对对方的说辞的归纳其实就那么几条,看了我都想笑的程度。

1、女方依然没有现身调解,调解过程依然是律师代为出面;

2、女方表示事件发酵对自己的影响很大,已经需要吃药维持(玉玉症大法预备);

3、找过警方想要联系追风小叶道歉,但追风小叶表示并未收到相关消息。

总结一下,其实还是那句话,毫无诚意,招数老套,甚至还想道德绑架。

逐条分析。

女方没有现身调解,由律师出面

嘴上说着在一审和想联系追风小叶道歉,但调解都不亲自来,一眼假的谎话连篇,甚至大概率这种谎话还是律师基于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给出的;

女方表示事件发酵对自己影响很大,需要吃药维持

经典的 “玉玉症大法” 起手式,毫无新意。而且还碰巧碰上了追风小叶本人也是需要吃药维持了,虽然我可以肯定追风小叶肯定也受到了身体折磨才会吃药(自己说的晚上失眠),但不得不说,起到了真正的魔法对轰效果;

而且你知道这件事发酵对自己影响很大了,赶紧公开道歉给这件事赶紧了结了,这不是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吗?结果还想指望玉玉症大法能道德绑架追风小叶,可惜招式老套,还刚好碰上对面也需要嗑药,屡试不爽的道德绑架碰上了真正的硬茬,笑嘻了属于是。

曾找警方希望联系追风小叶道歉,但追风小叶并未接到消息。

就我对人民警察的了解,如果老百姓希望警察帮忙找个人,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一般都会帮忙联系的,不存在警察不帮忙的情况。而且想见追风小叶,很明显在过去的一年中,哪一次调解她们亲自去都能见到追风小叶本人,又何必需要警察帮忙?所以这很明显就是谎话,就是想营造出 “我想道歉但男方不接受” 的舆论,借此绑架追风小叶,进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至于法院嘛,目前就是希望双方能调解成功,事情已经发酵成这样,二审要是维持原判,那主审法官大概率要效仿王浩故事;但如果推翻一审,支持追风小叶诉求,同系统里就会有矛盾了(毕竟一审大概率是受到了上级法院的指导的)。所以怎么判都难下台。

不过所幸追风小叶不傻,目前来说只能慢慢耗,期待他能最终胜利。

知乎用户 寒秋 发表

两女的把男的害的没了工作,女朋友也跑了,非得家破人亡才行是吧?

知乎用户 云风​ 发表

说实话这个问题描述就有很大问题,什么叫 “浪费法律资源和公共资源” 公民被诬陷本身就有诉讼的权利,何来浪费一说?

反倒是不断的反复调解有和稀泥之嫌,都调了六次了还没调出合适的结果,不如直接判决得了,让大家看看法院的态度。

叙述中还提到 “两位女生精神状态不佳,正在接受药物治疗。” 不是,你诬陷别人你还精神不佳上了?

就公开道个歉有这么困难嘛?自始至终 “追风小叶”不过是要个正式的态度而已,属于依法维权,无可指摘,竟然想让某人开 “金口” 道歉这么困难,不如就把事情闹大,诉诸法院,“追风小叶”这次属于是干了很多人不敢干、怕麻烦的事情,给我们上了一堂应对当前版本的维权课,就算最后的结果可能会不尽如人意,但是这份敢于较真的勇气已经为后来人打了个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事情能引发这么大的舆论影响,对 “追风小叶” 而言已经是重大胜利了。

知乎用户 本人已死有事烧纸 发表

看个屁的看,川大张薇不也没开除吗

互联网其实是有记忆的

知乎用户 神斗斗​​​ 发表

事情从发生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这一年里,当事人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付出了很多:

1、放弃了工作

因为维权花费太多精力,他最终还是没能在工作和突发事件中找到平衡,选择了裸辞,打算把事情处理完再找工作。

要知道,在现在这个市场大环境下,裸辞的代价有多大。好在他的经济条件不算差到家,还可以支持他为自己讨回公道。辞职后,当事人说要穷游去散心,苦中作乐,而且当时还瞒着父母。

2、失去了爱情

因为这件事情,当事人在感情方面也受到了影响,2023 年年底,他和谈了很久的女朋友分手。

3、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为了维权,当事人提起了诉讼,但是一审判决他的诉求不被支持。他提起了二审诉讼。到现在,二审庭前调解了 6 次,其中第五次调解长达 13 小时,最近一次调解也长达 5 小时,整个过程堪比马拉松。

我曾经跟投资方进行过商业谈判,从上午 9 点持续到傍晚 18 点,将近 9 个小时,双方还是友好的合作关系,愉快讨论都已经筋疲力尽,想想看 13 个小时严肃讨公道是个什么感受。

从一句莫名其妙的 “你是不是在偷拍” 开始,他被列车安全员要求脱去鞋袜,随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架着下了列车。此后,在等待警察到来的半个多小时里,他又被要求靠墙单脚站在乘客上下的扶梯口。后续,双方被带到派出所接受问询与调查,直到第二天凌晨。

要知道,在当今的流量社会,负面新闻如果导致互联网社死,对某些老百姓来说,堪比凌迟。

当时,当事人的诉求是对方 “在成都地铁媒体显眼位置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并要求二人在地铁站靠墙位置宣读道歉声明”,这在我看来并不过分。

当事人其实要求的不多,他只是想要个说法,他只是觉得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诬陷可以用轻描淡写的道歉就了事了。这对他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而从社会舆论的角度,大家也都觉得这件事情太不公平。

相比起来,虽说舆论发酵得厉害,但当事两名女生并没有遭到网暴,而且直到二审第五次调解,两人才露面见当事人。她们的信息至今保密,可以说只要她们不自己看新闻自己受气,生活方面就没有影响。

都说 “不蒸馒头争口气”,如果是我,我可能也想坚持,但我不一定有当事人那样的毅力,所以我很佩服当事人,希望他能找到心中的正义。

再提醒大家一遍,这不是地铁偷拍 “乌龙事件”,而是 “被诬陷”,“被诬陷”!

知乎用户 刀仔 发表

我不懂法律具体条文,但我很好奇,如果办案的法官铁了心的想搞你的话,他 / 她是不是可以永不审判,一直调解到你老死或者他 / 她退休为止?

知乎用户 燕翩翩 发表

证明法官太闲了,建议大规模裁员减轻财政负担

知乎用户 没有感觉的人 发表

这个事情我和认识的女性群体讨论过,大部分女性表示,诬陷固然是错,但当时女生并不是存心诬陷,而是建立在自己的怀疑之上的控告,不管这个怀疑限于个人的认知是否离谱,事后她们也已经道歉了,一场误会作为一个男人这么斤斤计较没有度量,而且社会对于偷拍之类的性骚扰就该有高压态度,所以地铁方做的没问题,如果这次对该女生惩处,会导致以后有女性在面对偷拍事件的时候怕误会而只能忍受,不敢声张,总体上对女性维权不利。

说实话这些说辞令我目瞪口呆。

知乎用户 三个点丶丶丶​ 发表

现在目光都放在 “六次调解” 很少有人提及 “监控缺失” 了

知乎用户 凯的风云 发表

这件事追风小叶自己也说过。

当时他直播的时候有人说过,原来有一个快递员造谣一个女生,然后这个男生道歉,赔偿加坐牢。

说你的情况为什么不能这样呢?

小叶苦笑说他是男的,他最后最好的情况就是女生露面当众道歉。也是他自己一直追求的。

现在调解就是想让女方私下道个歉就完事了。女方不想露脸不想让别人知道她们是谁。

其实小叶是对的,如果小叶不坚持,那随时来个岁月史书,拍个底线二,地铁偷拍色狼。

那以后小叶就万劫不复了。

知乎用户 牢不可破的星条旗 发表

巴黎和会都开完两次了,成都地铁诬陷案比巴黎和会还复杂?

知乎用户 我叫格鲁特 发表

一句道歉还特么要调解六回?堂上坐的都是姐妹?

知乎用户 牛死了还牛的不行​​ 发表

我只提醒大家注意一点: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女方是什么身份,至今没有被开盒。

充分证明一件事,男方做事已经极端君子了。

这种情况下还要调解多次,女方还能玉玉,属实离大谱。

所有的调解不会只针对一件事情吧,要隐藏女方的信息,不公开道歉,准备岁月史书?那和一审又有什么区别呢?

知乎用户 两米阳光 发表

主要还是追风小叶不够激进。

法院始终在偏袒诬告者,连是谁都不知道。

假如追风小叶行马彩云旧事。

下次它们还会不会如此偏袒?

知乎用户 思辩​ 发表

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看 B 站出品的某电视剧对于地铁诬陷偷拍案的描述:

然后,结合今天的描述:

两辆女生精神状态不佳,正在接受药物治疗。

所以答案非常简单:该剧是经典的插入错误记忆的操作(从这一点上,倒是和原动漫的主题较为接近),而今天这两个当事者的描述,则是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点。简单一点说,就是可信度远不如 “温柔的思辩姐姐是樱小路露娜”。不过嘛,这电视剧敢这么做,倒是刚好和我专业对口了(笑)。

首先,什么是错误记忆?错误记忆,是指一个人回忆起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或者回忆起的事情与实际发生的方式不同的现象。

然后,关于错误记忆,我们可以先看这个案例:

在一起意大利刑事案件中,法院裁定一名治疗师向一名年轻女孩植入了虚假的虐待记忆。治疗摘录表明治疗师使用了大量有问题的干预措施,这些干预措施都与虚假记忆的产生有关。具体而言,对治疗摘录的分析表明,在许多疗程中,治疗师向女孩提出了高度暗示性的问题,暗示她受到了父亲的虐待。此外,女孩还接受了与记忆破坏效应相关的 EMDR 技术。分析表明,尽管在治疗前女孩不记得被父亲虐待,但她逐渐开始记起虐待行为,并在治疗过程中将父亲认定为虐待者。以下是治疗师和女孩的部分对话:

当然,最后该治疗师以程序欺诈等罪名被判处 6 年徒刑。[1] 从这个角度说,国外法律倒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在案件中使用插入错误记忆的操作,本身不仅涉嫌违反法律,而且还违反了道德伦理。

而具体一点说,电视剧和今天当事人的说法,目的是什么呢?

首先,先从当事人的说法开始,她们为什么要采用这种说法呢?我们可以看看 Behavioral Sciences 在 2024 年 1 月的这篇文章。

真实案件的数据表明自我在目击者记忆中可能发挥一定作用,因此对涉及目击者错误指认的 249 起冤假错案进行分析,以比较受害者和旁观者错误指认的百分比。

唔姆,如图所示,受害者的错误指认比旁观者更多。而对于该结果,一种说法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即当旁观者对受害者进行自我参照时,被错误记忆干扰的可能性更高。

实验 1 采用受试者间设计,对犯罪行为的自我参照进行了操控,设计了两种条件,即自我参照(即受害者)条件和他人参照(即旁观者)条件。在自我参照条件下,参与者观看了一场描绘非暴力犯罪的幻灯片,其中他们自己的照片被作为犯罪受害者的照片处理到幻灯片中。在他人参照条件下,参与者观看了相同的幻灯片,受害者是一位陌生人。随后受试者受到相同的 6 条虚假信息。在阅读完毕后,参与记忆测验。

唔姆,如图所示,无论是全部的错误记忆,还是来源明确的错误记忆,自我参照,即代入受害者的受试者所产生的错误记忆数量均高于他人参考的受试者。

为了探索自我对暗示性增强作用的潜在机制,将错误的细节编码为中心或外围,并检查自我参照是否对中心和外围细节的错误记忆产生不同的影响。中心信息被定义为与情节中的中心人物(即受害者和小偷)有关的任何细节,而其他背景细节则被编码为外围信息。

唔姆,如图所示,以上是自我参照和其他参照条件下,中心和外围细节的错误和真实记忆的比例。不难发现,在自我参考条件下,错误记忆中无论中心还是外围细节,记忆情况都比他人参考高。而真实记忆中,自我参考条件下仅中心细节记忆情况比他人参考高。[2]

那么回到这个事件,实际上电视剧中和现实中的当事人都强调自己也是受害者的原因也很简单,一方面,让真正的抑郁症患者进行自我参考,另一方面,让原动漫的受众也进行自我参考。目前 B 站几个 UP 主的讲解里面,插入错误记忆的效果总体良好。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关注另一点:为什么是时光代理人?对此,我们可以看看 Neuropsychologia 在 2018 年 5 月的这篇文章。

实验中,参与者顺便编码了 180 条语句,然后,参与者进入扫描仪执行识别记忆任务以检查情景检索和真实性评级任务。

唔姆,如图所示,激活模式表明,未知和已知试验之间存在明显的分离。未知陈述在通常与回忆相关的区域(如腹侧顶叶皮层、后中线和前额叶皮层)表现出更大的重复增强效应。相比之下,已知陈述在与熟悉度相关的区域(如 PRC、侧颞叶皮层和 IFG)表现出更大的重复抑制效应。[3]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引入 “模糊痕迹理论” 的概念:

模糊痕迹理论假设两种类型的记忆过程(逐字记忆和要点记忆),因此,它通常被称为记忆的双重过程理论。逐字记忆痕迹的检索(回忆性检索)的特点是心理上重现过去事件的背景特征,而要点记忆痕迹的检索(非回忆性检索)则不是。事实上,要点记忆过程形成的是事件语义特征的表征,而不是事件表面细节的表征,后者是逐字记忆过程的一个属性。

然后回到这个问题,为什么是时光代理人?

我们将时光代理人这一集的信息称为 “未知信息”(因为包含记忆移植等专业词汇),而成都地铁诬陷偷拍案称为 “已知信息”。根据模糊痕迹理论,在进行记忆时,电视剧的内容将会进行逐字记忆,而社会热点的内容通俗易懂,因此只是要点记忆。那么最后的结果就是电视剧的内容,也就是错误记忆被加深,而社会热点的内容,也就是真实记忆被遗忘。

参考

  1. ^Otgaar H, Curci A, Mangiulli I, Battista F, Rizzotti E, Sartori G. A court ruled case on therapy-induced false memories. J Forensic Sci. 2022; 67: 2122–2129. https://doi.org/10.1111/1556-4029.15073
  2. ^Wang, J., Wang, B., Otgaar, H., Patihis, L., & Sauerland, M. (2024). Self-relevance enhances susceptibility to false memory. Behavioral Sciences & the Law, 42(2), 79–95. https://doi-org.ezproxy.lib.uts.edu.au/10.1002/bsl.2644
  3. ^Wang, W.-C., Brashier, N. M., Wing, E. A., Marsh, E. J., & Cabeza, R. (2018). Knowledge supports memory retrieval through familiarity, not recollection. Neuropsychologia, 113, 14–21. https://doi.org/10.1016/j.neuropsychologia.2018.01.019

知乎用户 Dark 发表

这是努力把人家调解到倾家荡产才行是吧。建议更频繁一些,每天固定调解 6 个小时,正义迟早战胜邪恶。

知乎用户 乀乁乚丿 发表

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这俩女的一时上头冤枉了别人,这时候处理很简单,诚恳地道歉就完事了。然而这俩女的明知道犯了错误却不认,死皮赖脸地现在又玩消失。

对于这种没素质没担当的人,不知道官家一直维护她们干什么,这样践踏公信力值得吗?

知乎用户 giggity 发表

天注定 这电影评分还能再升一升

知乎用户 赤城胖胖 发表

怎么看?还能怎么看,法官的权威必须维持,小叶很惨,不接受就会一直调解下去,一直拖下去,直到这事大家都遗忘了的时候就是小叶倒霉的时候。谁叫一审法官现在是二审庭的人。

知乎用户 哈里 发表

两位小仙女竟然还没有失业?我很佩服小仙女的老板,你们心可真大呀。

知乎用户 雲天涯 发表

一句话说明问题,一审留下司法史名言 “扩大影响系男方责任” 的张艳秋法官已于今年 4 月被提拔为本案二审法院成铁中院副院长。

知乎用户 风逝 发表

集美们又开始岁月史书了

知乎用户 小白鞋 发表

真的看笑了,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受害者被污蔑被诋毁,失去工作和人生,也只是要一个公开道歉。

结果法院明目张胆的袒护加害者,无视法律法规以公权力手段多次威逼利诱受害者和解。

知乎用户 八云社 发表

我就想看看以后法院的工作人员到底还有什么脸说自己 “工作忙、任务重”。

知乎用户 歌谭市的大龙先生 发表

至今我们仍不知道两个诬陷女的信息

她们却玉玉了

滑天下之大稽

求求你了,赶紧判吧,最好是判小叶输掉官司,给国内的法治狠狠地煽上一个大逼斗。

知乎用户 老好已疯 发表

妇女报,央视女闻:“急死了,他竟然按照程序解决问题,也不会写小作文,都不能诬陷他网暴了。”

知乎用户 雪魂犹恋樱花月 发表

拖到现在主要是没送去长沙审判导致的,要是让长沙的法院出手,这不得判他个 20 年的,估计现在服刑都服了半年多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4kbkiR 发表

这个事为什么一直在调解,其实了解一下来龙去脉就很好理解了

本案的被告不仅有两位小~~~ 仙~~~ 女,还有成都地铁(敲重点),一审法院是成都铁路运输第一_法院,然后还特别巧合的是,能拍到本事件的几十个摄像头,全坏了…… 坏了…… 坏…… 了_

堂下何人,竟敢状告本官??? 一审不出意外的败诉了

现在二审受理方是**成都铁路中级法院**

所以这事就尴尬了,直接原封不动的判吧,等于替一审法官扛雷;改判吧,同一个系统的,这不是得罪同行嘛

那怎么办,只能不停的调解,逼男主知难而退了。

PS:最新消息,两位小~~~~ 仙~~~~~ 女最近也精神不好,在吃药了,搞不好下一步就曝出玉玉症,男主能坚持到今天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他不得不妥协

知乎用户 Lawyer 知秋​ 发表

作为一个日常遇到调解的法律从业者,对于法院要求的 “自愿调解” 简直是深恶痛绝。

一两年前,法院还会做做样子,在网上立案时给一个是否接受调解的选项,现在都是默认接受调解。

我一直把法院强制调解当成缓解工作压力,控制审限的无奈之举,虽有不满但也能理解几分。

但是在成都地铁诽谤一案中,明显就是碰到无赖了,和我自己亲身参与的几起案子很相似。

不论你如果明确的表示,不接受调解,法院都会当没听见。其实,我都能想象这些强制调解中,那些工作人员的嘴脸。

说白了,无非就是施压、软磨硬泡、威胁,总结下来就是拉偏架。

拉偏架的背后,自然不会是什么见的人的东西。

只能在网上说一句 “加油,追风小叶”,以表支持。

知乎用户 已秋​ 发表

我要是老叶,我就申请一个吉尼斯记录——世界上最多次数的调节。

其实老叶是聪明的,自始至终没有放出一丝对方的信息,不然就会像猫姐那样全网封号然后被岁月史书。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大家好,我是一个有着跟小叶类似经历的人

所以我特别理解小叶的感受

其实这种案件裁判者的空间非常大

加上裁判者大部分是女性,基本都有 “男生就是要让着女生,男生受点委屈没什么的观念”

然后小仙女在一哭二闹三抑郁很容易引起裁判者的共情

然后小仙女还擅长把自己遇到所有不开心的事情都甩到男生头上,都是因他维权,我才受了委屈

说实话,小叶比我幸运,因为至少有大家能关注,裁判者才会想着尽力去调解

而我,估计就不会这么幸运了,仿佛我的结果早已注定,但我不后悔

因为至少我努力过,一个真正的战士,即使赢不了,也要战斗到最后

我的事情:为了维权,我四年时间经历了两场仲裁,两场诉讼(都是一审 + 二审),单单律师费就花了 8 万左右,裁判是女的,以"当前证据不足以证明社会评价受到显著降低","不足以证明自己受到损失""应该对负面言论有一定的容忍度和耐性"败诉,裁判书还有一条最有意思,大致意思是 “这些恶意言论反而让人听起来阴阳怪气,一听就不是真的,所以对我没影响” 裁判者还暗示,说我小题大作, 不该提起诉讼,花钱花时间,还没面子,为什么明明是我才是受害人,连一个道歉都不被支持,连诉讼费都要我全额承担,那些真正有过错的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连出庭都不需要,这也太令人寒心了

太难了, 太累了, 心力交瘁, 说实话, 这四年来我每时每刻都活在痛苦中

痛苦的活着真的比断气还累啊

知乎用户 重庆小陈 发表

根据近几年热点事件综合归纳,可得出:

调解 = 合法不限时拘禁

接受调解 = 你从此闭嘴≠对方也闭嘴

调解完闭嘴 = 官媒指责你之前扩大影响

知乎用户 李大宝 发表

我给追风小叶充电包月了。

用人民币奶住他就是支持自己。

就这么看。

知乎用户 Lawyer Z​ 发表

调解了之后调解书是不公开的

调解不会撤销原审判决

所以一旦调解

一审判决就成了唯一公开的生效判决

岁月史书起来可就容易多了

知乎用户 拖沓天王 发表

知乎用户 天下大同牌钢化膜 发表

现在母检法的意思就是明摆着要搞你

甚至把一审的缺德法官挪到二审中院

大概意思就是老娘拖得起

我觉得我们的措施应该不能局限于给小叶充电

还要升级到通过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当事法官

枉法判案,严重浪费社会资源

把这种案件升级到全国重点关注的热点案件

闹大,闹出节奏,让塔下不了台

知乎用户 旦大叔​ 发表

“认真讲,我一直觉得法院应该是最非黑即白的地方,法条里有的你就按着判,没有的你就不判。和稀泥的活儿前面有的是部门做,人家和了一路稀泥都没掰扯明白,到你这最后一关了,接着和稀泥?那要你干啥?”

以上是前些天写在另一个回答里的,竟然成了通用款,说明我国法院食堂里包子馒头都很好吃,大概是因为和面厉害吧。

放上出处连接:

大三女生退房租遭辱骂后喝农药自杀,二审判房东赔偿 19 万元,这一判决是否合理?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知乎用户 共产主义接班人 发表

主要是最近图图多

法官怕乱判出来个图图,要追责

不然早判了

知乎用户 脾气不好怒了就骂 发表

这个案件我跟了很久了。

我就奇怪了,现在证据怎么明显。

女方完全可以私下道歉。

出个公告。把相关个人信息隐藏,然后让追风小叶放在网上。

这事就结束了。

小叶得到了公正,女方也保护的隐私。

怎么简单的事情怎么就搞得怎么复杂。

追加

大家可以去抖音追风小叶的账号买点东西支持下。

我买了一件衣服,六双袜子。

以后只要小叶有货,我正好用的到我就会在他那里购买。

知乎用户 James 发表

如果此事是真的,我只能理解为张法官很好的执行了上级领导的要求,所以得到了提拔。

知乎用户 王小二 发表

这事很麻烦。

麻烦就麻烦在,法院无论如何也不能承认自己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所有的司法过程都在这个 “我判得没错” 的条件下进行的。

然而事实却是:他们就是在枉法!

知乎用户 不吃牛肉曹少璘 发表

为啥会突然想起教员说的:

“美帝国主义者很傲慢,凡是可以不讲理的地方就一定不讲理,要是讲一点理的话,那就是逼得不得已了。”
“抗美援朝战争打多久,我看不要我们来决定,而是由杜鲁门,或者是美国的将来什么总统来决定。就是说,想打多久,就打多久,一直打到完全胜利。”

什么事要调节六次,直接判不就行了,依法判决很难吗?

知乎用户 skywalkerplayer 发表

我充电投币看。

信不信,只要成都地铁总负责人和一审法官没退休,就永远不会开庭。

很有可能找个理由把追风小叶的号封了,断了他的生计,然后逼他接受调解。

知乎用户 古神冰 发表

这都偏成什么样了,中国治理模式该更新了,已经被人卡 bug 了还不更新?传统的治理模式是维稳,谁能闹谁获利,女的利用性别优势,逐步取得官方偏向,进而绑架了官方力量,你要维稳,就必须支持女方,要支持女方,就必须按下男性,所以有各种明目张胆的偏向。

但现在男性觉醒了,也开始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力了,这样官方面对着两个闹的,按下这边,那边就起来,维稳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而路径依赖的他们,却没意识到这点,依然按着老办法来,越这样,就越把男女间不平等暴露在人们面前,甚至直接摧毁道德,人会变得越来越冷血,因为讲道德的老实人不会闹,就要被维稳。

解决办法,就只有改变唯维稳论的治理模式了,具体怎么变,等有空再写。

知乎用户 yoshiki hayashi​ 发表

让他们认错比杀了他们还难

他们的脸面比普通人的命贵

知乎用户 时海 发表

因为男方赢不了官司,但是判他输,又会引发舆情,所以只能继续调解。

无奈之举。

不过六次调解,过分了。都快赶上骚扰了。每次调解都好几个小时,算上往返交通,非常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工作。

知乎用户 蜀山散人 发表

要是这帮没吊的人以后慢慢占据高位,估计李鸿章都不敢签的条约她们签得比谁都快

知乎用户 白煤球 发表

上次看还是二审五次调解,这就六次了?

什么时候来七八九次

知乎用户 米 boy 至尊版​ 发表

地铁诬陷案被关注的点应该是两个

1、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2、是否不需要物证就能给人定罪(货拉拉案的延伸,除了司机的口供,没有任何实际证据,但是假如司机会承认自己有罪说明啥)

知乎用户 乡下癫子​ 发表

要是跪了,明年就上底线。

要是死了,明年就上 315。

知乎用户 凌霜​ 发表

我非常理解女生因为怀疑被偷拍而报警,因为人渣确实无所不用其极。但我不理解的是,既然已经证实了是误会,那接下来不应该是郑重地给人家道个歉,请人家吃顿饭赔个礼么?

然后再给地铁工作人员和警察叔叔都送个锦旗送点饮料零食,感谢他们仗义出手么?

怎么就只需要把头往沙子里⼀扎,就完了?没人教这些女生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得正常做人么?

…………………………

评论区有人在问怎么定义 “偷拍”,行吧:

至于个别人在那儿声嘶力竭地喊 “公共场所没有偷拍”,请看官方提醒:

以及,偷拍工具已经形成了⼀个利益巨大的产业链,官方公布出来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这些:

再次提醒女生:偷拍的人渣是没有底线的,一定要听警察叔叔的话:

写在最后:

我态度鲜明地支持所有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把亮闪闪的东西有意无意置于你的裙下,你怀疑被偷拍很合理,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对,没毛病。

但是,如果经过警察叔叔查证确实属于误解,那就该道歉道歉,该赔礼赔礼,合理范围之内的补偿也别赖,别硬撑着要面子,也别道德绑架别人。

知乎用户 李哲蛋炒饭 发表

司法系统想作恶的时候,采取这种方法就能拖死绝大部分人。

知乎用户 星运 发表

说明判个案子是真难,都调解 6 次了都不愿意直接强制执行

知乎用户 淳朴的歌谭市民 发表

毛主席说过,他们要打多久就打多久,一直打到完全胜利!

这才到哪?也就武昌开三枪的阶段

知乎用户 1973 发表

我的评价是维稳维的脑子坏了良心也没了。

为了稳定连脸都不要了,这种一眼能看出是非对错的事都能闹大,本来就说明司法和行政体系臃肿无能了,居然还能调解好几轮,只能说 five。

光想着用成本最低的方式去管理,结果往往要付出更多代价。

知乎用户 侠客神叨叨 发表

说个题外话,之前抖音上那个小慧君造谣老板性骚扰,活生生把老板的公司搞垮。

经过老板不懈的努力,差不多花了 3 年,才洗清这个罪名,然后小慧君才被封号,可惜的是,她的同谋至今都还在发抖音,并且日子过的很滋润。

知乎用户 harvestlord 发表

张艳秋法官已经是成都中院的副院长了,相信张院长是因为业务能力强,断案公正,人品极佳,心中充满正义感才能担负起更重要的责任。

知乎用户 梁律师 Lawyer​ 发表

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有什么好调解的

如果是事实,那就对男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如果是诬告,那就对女方进行进行相应的处罚

一个这么鸡毛蒜皮的事情

你还两次审理 ,六次调解

真是吃饱了撑的,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

知乎用户 过期牙膏 发表

这么一个简单的案子,简单的诉求,进行六次调解,

这也算中国司法史上一大奇观了吧?

面子,就这么重要么?

知乎用户 掀桌子啦 发表

作为真得了抑郁症的人回答一波:

要是装抑郁吃药控制,

光是看到那一大串药物副作用,你的病立刻就会好转。

要是没吃药装抑郁,

那把开药单和心理咨询发票单据拿出来给大家开开眼,200 一瓶,1000 一次咨询,

走医保也不便宜呢 233333

呐,各位抑郁症患者,大家都看到了

就是因为有这种璧人在

我们得的病才会被各种污名化,

当我们说我们有抑郁症,得到的通常不是同情和帮助

而是嘲讽和质疑

就是因为这些人啊

知乎用户 苦瓜好不好吃 发表

你猜一审的法官现在在担任啥职务?

六次?估计某些人恨不能像以前一样用 “大记忆恢复术”

知乎用户 网抑云转晴 发表

小叶有仇报仇,被冤枉了,顺风狠狠输出,有理有据

压力现在最大的,不是女方,女方在道德层面已经是死刑了,缺个判决执行,安心等死

压力最大的是法院哈哈哈,这个案子的判决影响后续一系列的相似判例

说是大陆法系,要成文法,实际上,有个现成的判决,你抄不抄,你参考不参考

只要调节好了,当地法院就不用站在历史的风口浪尖上

这种涉及社会矛盾的案件,道德层面,司法层面,价值观层面,历史层面,你哪怕有一个层面没照顾到,后续等着身败名裂,遗臭万年吧

河南种子案和**彭宇案**

就是最好的例子,至今还被法学院鞭尸

ps:彭宇案,法官说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直接把雷锋精神干碎了

知乎用户 王林 发表

杭州警方已经给出答案了:你受害者就没错吗?

知乎用户 文渊阁大学士​ 发表

他早该申请庇护了。

他愿意伸,我就舔着脸去求我表姑父,给他一个工作。

别说一个法官,就是成都最大的,也没能力在我表姑父的店里搞爆破。

那位布朗老先生还在呢。

知乎用户 干燥的水货 发表

“性别:女” 成了一些人的挡贱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 “人” 里到底包不包括“性别:女”?

知乎用户 hyenaking 发表

官僚就这鸟样,主打一个不认错。

竟然还有人对官僚抱有希望,只能说,你不去好好读历史。

从古至今,官僚就是对上负责,对下糊弄。

你算老几?

知乎用户 阿杰 发表

这个案子,和彭宇案一模一样

  1. 法院成功为原告、被告、第三单位吸引火力
  2. 多次调解后结案

众所周知,调解需要三方同意

原告:小叶

被告:地铁、女一、女二

法院:审判长

记者应该

问小叶,调解是自愿的,还是自愿的

问两女,调解是自愿的,还是自愿的

问审判长,为什么调解六次,对民法 102 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法院应当及时宣判】看法

知乎用户 英雄不惧死 发表

既然法律不能给人以公平,

那么就用 “调解” 给受害者以“公平”!


胖 · 马丁路德 · 猫已上十字架,

宗教改革,大决战时刻已经来临,

你要么在菜单上,要么在餐桌上,

真理、公平和正义,只存在于大炮的射程以内!

彻底解决问题,获得生存空间,靠的不是乞讨、友善、包容和调解,

而是铁和血!

知乎用户 一生支持 Newbee​ 发表

怎么看?这么看。

知乎用户 可达鸭不头痛​ 发表

六次调解,笑了,平时遇到事儿总说政府人力资源紧张,这玩意能搞出六次调解我看一点不紧张啊?闲得很。

胖猫和追风小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属于完美受害人,扒来扒去扒不出半点儿黑料。

数据女工这段时间是忙死了吧?估计要是能找到点什么东西早就刷热度了。但是追风小叶没啥可扒的,没找到他能在这件事上做文章的黑料。

我也是真佩服这哥们儿毅力,换我真坚持不了这么久。

走到这一步,建议俩女的割腕吧。搞个抑郁症的微博,朋友圈发个遗书艾特所有人,然后提前打好 120 之后拿薯片对着自己手腕来一下子。

不出点儿血(物理意义)解决不了这问题了。

当然,要是真死了,那只能说明阎王爷也看不过去了;那主动自首还能在阴间少遭点儿罪。

知乎用户 梁馨 发表

前辈们真是高瞻远瞩!

知乎用户 一只萝卜 发表

最近几年我一直觉得公检法内部歪风邪气,说好的依法治国却拍脑袋断案,这最近打了不少老虎,希望中央能能关注下吧

知乎用户 风过千霖 发表

不解决小叶的因,就有珠海的果。

知乎用户 谢杲杲 发表

我比较费解的是,既然有明确证据证明 “追风小叶” 并没有偷拍,简单道歉就能解决的事情,为什么当事两个女人就是不愿意。

于是我推敲一下,也许当事人并不是不想道歉,而是害怕 “道歉” 这个操作会引发更难接受的结果。

我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两个当事女人至今没有被曝光具体资料让我有了一点头绪。

要么个人及家庭关系不允许曝光,导致当事女人不敢接受 “当众道歉” 这种附带曝光行为的“道歉”;要么是个人及家庭的职业不允许曝光。

所以,她们盼望着网友没有记忆,淡忘这件事,拿捏 “追风小叶”。

所以我在抖音以打赏的形式支持过 “追风小叶”,现在看来力度有点小了,得去逛逛他的橱窗了。

知乎用户 一念永恒 发表

你敢接受调解,别人就敢岁月史书,第一次判决的结果可是白纸黑字哦

知乎用户 LJAY 发表

之前听过一个说法在上层眼里,雄性只是廉价的牛马,雌性却是可以批量生产这种牛马的工具。偶尔还可以拿来逗闷子。所以当二者冲突的时候会偏袒雌性。以前我是不信的。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件事解决的时间拖的越长对谁越有利。

法院的兄弟们也只能帮你到这样啦,只要热度不散,不管结果是什么,你都赢啦。何况公道自在人心。

法院的姐妹们暂时还看不到这一点,不知道快刀斩乱麻的道理,或者,那么做她们完不成 KPI,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作为深受拳师和小作文之害的普通人,怎么看这件事维持热度都不是坏事。

继续调解吧,调解到地老天荒才好。省下的公共资源也轮不到你我。

知乎用户 不死鱼儿 发表

我主要是觉得这男的一直告错人了。应该告地铁方搜身、限制自由等行为,他们没这个权利。

大家对于女方怒气那么大,主要还是因为现在小仙女太多,把女性社会形象搞坏了(尤其是诬告这方面),而且她们俩自己在道歉这件事上也十分消极不配合,所以想让她俩付出应有的代价而已。

知乎用户 冷眼十三郎 发表

B 站有追风小叶的账号,大家有闲钱就支持一下,现在谁反女拳我就支持谁。

以前不理解韩国人为啥支持尹锡悦,就因为他旗帜鲜明的反女权?现在理解了,也对韩国这些哥们道个歉。

……………………………………

感谢网友王胖头,b 站追风小叶 QQQQ,大家有闲钱可以充电支持一下 ,不要太给自己压力了。http://pic3.zhimg.com/v2-9df7e...

知乎用户 热心市民玉爷 发表

肯调解就出面,但两位小仙女始终不愿出面

既然不肯调解就宣判,但是女法官执意要求让受害者一次一次跑法院,六次 “调解”。然而小仙女还是不出现。

什么法治,girl help girls 罢了

知乎用户 胡一刀之刀​ 发表

事实一再证明,只有暴力才是维护公平的最好办法,暴力公平才是一切公平的基础。

自愿放弃使用暴力,无异于自我阉割。

知乎用户 十年之后 发表

当年彭宇案二审也是调解的,所以你能相信法律吗?你敢相信法律吗?

你法我笑!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追风小叶已经坚持这么久了,他现在选择服软也是英雄了。

判决结果已经不重要了,真的。什么张薇、谭竹,还不够吗?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知乎用户 相见时难别亦难 发表

成都地铁偷拍污蔑案件,

从 23 年 6 月事发,但现在 24 年 7 月份二审第六次调解,时间跨度一年零一个月,

解放战争三大战役时间,

辽沈战役:1948 年 9 月 12 日至 1948 年 11 月 2 日,历时 52 天;

淮海战役:1948 年 11 月 6 日至 1949 年 1 月 10 日,历时 66 天;

平津战役:1948 年 11 月 29 日至 1949 年 1 月 31 日,历时 64 天

地球发射探测器到火星才两百多天,

人类怀孕生孩子不过才十个月,如果你从去年 6 月怀孕,截止到现在月子都做完了,

一起偷拍污蔑案件,调解,调解,还是调解,调解个 der 啊,

我算是明白了,调解是假,把当事人耐心耗尽是真,把你工作搞丢了,耐心耗尽了,财产耗完了,然后在调解书上签名,

你是不是真心接受调解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老爷们想让你接受调解结果。

知乎用户 吕华阳​ 发表

不调解怎么办?一审已经把干哕事儿做绝了,二审你是敢判原告寻衅滋事还是敢判被告诬陷?

知乎用户 周先生 发表

我个人对追风小叶发自内心的敬佩。

毕竟 “你法我笑” 的年代,又是仙女集中的成都省,他能坚持到现在,这里面的艰辛和压力恐怕是难以想象的。

知乎用户 看老夫慧剑斩情丝 发表

还早着呢,这又不是一个人的事,甚至不是一代人的事。

知乎用户 啊啊啊啊 发表

兔子都能汪中东塞五个合成旅了

但大陆硬是不知道这两位小仙女的个人信息

而她们任何信息都没公布出来,她们都能得了玉玉症,而追风小叶信息都被拔的一干二净,他都没得玉玉症

我一时不知道,到底是被保护的容易得玉玉症,还是不被保护的容易得玉玉症了

知乎用户 知呼用户 发表

这集美们不把明日方舟冲了?

知乎用户 宝宝巴士维修员 发表

已经给小叶充电的路过

如果继续调解,每月再充电支持,每月冲个几十元就当我吃了顿好的,玩了个游戏

就当我们在给与抗恶法者实际支持

我就想看看,世道能黑到什么地步

知乎用户 沧桑的浪漫 发表

一审主审法官,已从民庭庭长升职法院副院长!

还看个铲铲!

补: 昨天,2025 年 9 月 11 日,中院二审结果出来了,结果就如上面!

司法界,该动大手术了!

知乎用户 塔中幽魂 发表

法院看来铁了心要调解

估计是调解结果不予公开这个对法院方具有优势

不知为啥追风小叶为何不拒绝接受调解,或者委托律师出面。这里面涉及的门道太多,作为普通人也看不懂。

以前总有法律人士说法律受到外部干扰。导致判决不能完全按照法律进行。现在越来越多的例子证明,就是让法院内部自行判决,法院也不能完全按照法律来进行。

法治现在已经没人提了,法院内部也不觉得法律权威需要维护,法院带头玩弄法律。

如果民间达成了法律无效的共识,那估计下一步就好玩了

知乎用户 张小满爱聊天 发表

反正小叶也丢工作了,要不去学开货车吧,做个司机赚钱也蛮好

知乎用户 久世英雄​ 发表

法律对于造谣污蔑行为没有任何约束力。

有约束力的是警察,警察认为你造谣,想办你,你才能是造谣污蔑。

否则走法律程序就是一审败诉二审六次调解拖着迟迟不肯判决…

结论就是法律甚至不如一个基层警察一句话好使…

知乎用户 Luciferiel Jaeger 发表

建议法院就不要盯着原告调解了。

不如,先去找原告的父母 “做工作”。

把原告父母的工作做通,再带着他们一起来和原告调解,如何啊?

知乎用户 咸鱼王 发表

达不到想要的和谐效果,就一直调解,总会有人折腾不起。。。

非公正的判决就是挑动男女对立的最好方式,特别是这种细节已经公开,闹到人尽皆知的案件。。。

站在他们角度,不能承认有错,和稀泥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知乎用户 鲜鱼部派克 发表

二审第七次调解是什么时候?

何时打破调解 13 小时的记录?

知乎用户 宁晨曦 发表

玉玉症这 种妇科终极必杀招已经使出来了

这是要开始反攻了么?

知乎用户 刘工 发表

“追风小叶” 也分享了自己的心路历程,表示这一年的维权之路充满了艰辛与挑战,包括辞去工作、感情受挫、长期失眠焦虑等。

…… 问:“何以战?” 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 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 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斜塔继续斜呗。

知乎用户 轻舞飞扬 发表

最近跟当事男主约了饭聊了聊这事

现实点来说

现在有且只有调解这一条路,起诉什么的,小叶本人不太想走这个路了,经历过这一茬他也只想尽快结束这一切,作为关注这件事的热心网友,我理解他这个决定。

别看这小伙子人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但意志力真不是盖的,能坚持这么多次无谓的调解,真心佩服。

不过能透露的是现在这个事基本上已经快解决了,非常接近,只卡在一两个关键节点,约饭时他跟我以及另外一个热心同胞讨论了这些节点,他也会根据我们的意见跟律师商讨。

对于这事,我认为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当下的人,无论男女,不懂得什么是承认错误,除了嘴硬就是顾左右而言他,根本无法就事论事。这点无论是在日常社交媒体评论对线,还是被污蔑案,都得到了很好的提现。

实际上我认为当事这两个女的出发点没有问题,但既然小叶没有偷拍,那么直接当面道歉就行了,人小叶真的挺好说话,根本不至于把这事弄得这么大。

问题就出在这两人觉得自己没错

只能说多亏了现在的舆论环境与社会风气,造就了一批相当逆天的 xxn,错的永远不会是自己。

引用毛主席的话,它们要打多久就打多久,一直打到完全胜利,所以不用担心小叶能否坚持下去,我们要做的就是持续关注下去,我们的支持真的对他很有帮助。

知乎用户 七十二刀皮外伤​​ 发表

这个案子有了结果,以后类似的案子就会遵循这个先例。

也就是说,小叶的坚持是为大家谋福利。

想想彭宇案,如果当时判那个老太婆赔钱道歉,那以后肯定都是赔钱道歉,那这个社会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碰瓷的,怎么会出现见老人摔倒没人扶的情况。

这种坚持其实挺难的,

我们在网上随便发个评论,都会有一大堆人发信息喷人。

可以想象,会有多少既得利益者会网暴小叶。

还有现实中各种压力,家人不理解,领导看不惯,朋友多埋怨,想想就难受。

很多人说,是非这么明显,为什么这么难判。

没办法,这不是刑事案件,民事调解就是这样。只要一方不同意,那就得继续来。

看这个情况,女方根本不承认自己错了,不可能轻易道歉。她们认为自己只是在保护自己,弄错了不代表自己行为错了。

小时候在班级里有的小孩丢了东西,他马上就搜别人的包,搜不到就哭,他哭是因为冤枉了人吗?不是,他哭是因为找不到东西了。

要是被搜包的小孩去告状,丢东西小孩会道歉吗?不会!他会把家长找来,说就是这个小孩偷的,只是自己没找到。

你是老师,在这个小孩一直大哭,家长虎视眈眈,校长紧盯的情况下,你会让这个小孩道歉吗?

知乎用户 cidywen 发表

老美已经给出答案了,就是利用 lgbtq 镇压女圈。国内男人不理解啊

知乎用户 前进四 发表

此时此刻,货拉拉司机案已经被岁月史书重写。

货拉拉事件以后,货拉拉司机还会在晚上接女性的单吗?

老爷们有的是耐心。

等苦主放弃,

等网友忘记,

太阳照常升起。

知乎用户 禁与千寻 发表

幸好不能刑讯逼供,否则都不需要调解了。

知乎用户 九阙​ 发表

其实,法院能够搞出 “六次调解” 这种事情也间接说明了法院的态度,公开道歉这个结果,小叶估计是要不到了,最后可能就是很国人的处理方式,拖字决,只要时间更久,终会淡化影响。

另外,现在特别讨厌 “正义虽然会迟到,但终将会到来” 这句不知道到底是谁说出来的屁话。

最后,真实新闻比电视剧魔幻多了。

人家剧情还要讲逻辑,而现实根本不讲道理。

知乎用户 天凤 发表

经去岁,于重围中,凡二审六役,至今,将军未降

知乎用户 爱民如子曹孟德 发表

下面有答主说学习日本模式向诬告者当场发起决斗,我只能说各位还是对中国国情欠缺了解,你真在地铁上揍女诬告者到时候就不是被拘留那么简单了,参考震惊中外的唐山烧烤店互殴事件,女方先酒瓶开瓢然后被殴打致轻伤,最后几个男性当事人判有期徒刑 20 年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二审判男方输有这么难吗,不会是因为二审法官良心上过不去吧

知乎用户 故园海棠 发表

放着代表公平公正的法律不用,强行拉着双方调解,就差把法律是废纸这几个字写脸上了吧?不想按法律判就直说,我们不缺废纸,旁边那不就有一摞叫劳动法的废纸吗?

知乎用户 刘瘦瘦​ 发表

他们以为他们是在缓和矛盾,保护女性受害者,殊不知,无底限的和稀泥和罔顾事实,只会在未来给更多的无辜女性带来灭顶之灾!

让人回想起来了当年的彭宇案,你的一个判决,让未来多少本来可以得到及时救治的老人失去了救治的机会而失去生命。

我无法想象,未来会有多少无辜的女性在受到真正伤害时,还有人敢挺身而出。

他们和稀泥的真实目的到底是什么?

知乎用户 洋葱酱排骨​ 发表

这种审理方案,

怪不得

天天说案子太多,人员不够用的

知乎用户 会写小说的猫 发表

一点也不奇怪,毕竟是母检法,母安局,以及母平。

知乎用户 农行服务真是差 发表

以后谁再抱怨法院有多么多么忙,就拿这个案例怼死他!

这么简单一个案子,强行调解这么多次,过错方连面都不露,你们究竟是太忙还是没别的正事所以磨洋工刷业绩?

知乎用户 陶文希​ 发表

屁大一点点事闹成这个样子我真的是无法理解,双输局面已成定局。

要我说,这事儿在一开始就有一百种解决方式,而她们选择了最愚蠢的一种。

最简单的是当天晚上澄清了之后,给小叶哥发个微信语音,时常 60s 态度无限诚恳和愧疚,一边道歉一边哀求叶哥原谅和保密,以大家了解的小叶哥为人估计大概率就答应了。

即使后来发酵之后,正式写封道歉信,抬头 X 某和 Y 某书 (不暴露真名),中间模板道歉信格式,落款俩人按指印,小叶哥收到之后大概率事儿也就这么过去了。

你现在搞啥都没用了,反正小叶哥工作也没了女友也跑了,输到底就无所谓了。这两头猪就等着身败名裂吧。有一百种方式可以最大限度的同时挽回小叶哥和自己的损失,不知道在干嘛真的,蠢炸了我只能说

知乎用户 超乐观小黄 发表

现在全网有人知道她们是谁吗?

完美隐身,不知道她们哪来的精神状态不佳?

小叶视频中称对方律师说她们一开始就想调解,

找过警察想向小叶当面道歉,但 “不知道什么原因”,

小叶一直没有收到这个消息,奇怪的是找警察没找到,

律师一直和双方联系,找律师也找不到小叶?

典型的扮弱者博同情。

估计它们以为这和对象吵架一样的,

(误以为)有理的时候状态和斗鸡似的,

回过味后,

先耍无赖,

再装可怜,

老套路了,

可怜的一个是小叶,

另一个就是广大真正被偷拍需要帮助的女性。

知乎用户 IdontNo3452687042 发表

小叶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知乎用户 前路难走有你有狗 发表

我有一次上当受骗,是被四川宜宾的女士给骗的。当年蛋壳公寓暴雷,我和她同时受到房东的驱赶。

这女的当时身上两百块钱都没有,腆着脸求我继续合租,约定继续另找房子合租一年,租房产生的所有房租和闲杂费用二人平坦。然后她图便宜找了一个破房子,让我跟房东单独签一年的合同。替她垫付押金和房租,她厚着 B 脸先住着,事后再给我平摊。我心想帮人帮到底吧,我也不差那几千块钱。

这女的有个朋友,住的是有政府补贴的廉租房。跟我重新租房的四个月后,这女的等到了她朋友搬家,她就冒名顶替住进去了。廉租房一居室,每月 700 块钱,条件比那个破房子好多了。

她坚持要搬走,我不同意她直接搬走,我要求她赔我全部押金,这房子我也不住。她不同意,两方谈崩了。

21 年 3 月发生的纠纷。为了搞到这女的身份证明,先起诉了物业公司,再起诉她本人。中间因为疫情突然封控,我作为原告没法出庭,当时的法官还不同意开庭前突然延期的申请,只能重新起诉。

终于耗到 2022 年 8 月,一审终于开庭了,我的诉求是:要求这女的支付她搬走后的 8 个月平摊的租金和平摊的闲杂费用。

开庭现场,这女的矢口否认承诺过和我合租一年,还说我和房东签一年的合同是我的个人行为。

更扯的是,一审我输了,2022 年 12 月底下的一审判决书,一审判我输的原因:是因为我没有和这个女的签过书面合同,我和她的租赁是不定期租赁,她可以随时无责任解约搬走。

一审判决书直接无视了我提交的聊天记录证据。聊天记录有一条她发的消息:就在这住一年吧。

我现在十分怀疑一审判决书是当时的书记员写的,龙岗法院布吉法庭侯静怡,那个看上去就很年轻的小姑娘。因为在庭审、事后,她都表现出了偏向被告的倾向。而一审法官非常老辣,开庭时一眼看出了聊天记录的关键,让我截图那部分发到移动微法院里。

但一审还是输了。

我不服当即上诉,一等又是一年,2023 年 12 月底,深圳中院实在拖不下去了 (我相信深圳中院是效率太低,而不是偏袒这女的),搞了个不开庭审理,我和这女的各自提交一份书面答辩。2024 年 5 月底,下了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认同了微信聊天记录是书面材料,认为这女的给我发的几句关键微信消息,能证明双方约定一年租期。这女的需要支付给我她搬走后的 8 个月平摊的租金九千余元。驳回了我的其他诉求。

距离纠纷发生,已经过去三年了,三年了,我才讨回来我的本钱,而她毫无损失。我能说什么呢,感谢二审法院的公正审判。

一审判决( 2022 )粤 0307 民初 21006 号,

二审判决( 2023 )粤 03 民终 18958 号

知乎用户 Jo CN​ 发表

这三方是很难调解出什么结果的。

这里头最难的是法院一方。这案子没法判。判女方胜诉肯定不行。判男方胜诉,俩女生一自杀,舆论肯定冲法院。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调解,到各方认可的结果,你好我好大家好。可法院失算或者低估了小仙女。

小仙女这款,特别在意肤浅的情感体验,她们会在意一时的正性体验。也会极力避免陷入负性体验。很遗憾,道歉这种事就是其一。她们可以在仅有主观怀疑的情况下像押送二鬼子一样勇敢的把男主当众推到铁警那里,也可以像无赖一样抵死不低头。别说现在跑去心理科搞点药来吃,就算她们直播自杀,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这个品种,真的做得出来。

对于男生,较真给了大多数人正面的反馈。他的诉求很简单,你想让我社死,那就请自己试一试。很多女生总不记得有这句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总得知道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这种扯皮还会继续下去,如果舆论不那么圣母心,女生即使祭出 “一哭二闹三上吊” 的血脉天赋也没辙,最后落得一个畏罪自杀未遂的评价。才能让法院一方好做事。

知乎用户 weiheishao 发表

调解个毛!!!

支持小叶,绝不妥协!!!

知乎用户 Shawn​ 发表

公开,实名道歉。

念着写好的稿子。

样板参考猫一杯,否则这个事儿没完。

老实人就是不会喊疼,现在好容易出来一个会喊疼的了,胖猫要是有这心思谭竹这个时候不被吊起来打?

开个庭都不出面的,叫有诚意?

落款姓名是 x 某 x,叫有诚意?

污蔑人的时候可曾想过别人的人生会咋样,现在式微了开始要生活了?

以前上学的时候老师那句话咋说的来着,检讨写的不够深刻就不算完!

知乎用户 Avalon​ 发表

我在之前的问题里也说过: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追风小叶肯定承受着某些压力。

追风小叶,要保护好自己啊!

至于对面那俩女生,呵呵,她们不会不知道,每调解多一次她们就是给女性群体抹黑一次吧?

PS:还有一个问题,二审立案到处理结束,时间没有限制的吗?这样无休止的调解下去,时间怎么算?

知乎用户 Kevin Zhang​ 发表

做那个挑战风车的傻子

鲁莽也比怯懦更接近勇敢

这也是为啥他叫追风小叶吧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看来印度真的不是一个法治国家

知乎用户 恒星 发表

怎么看???

法律条文白纸黑字证据充分的诬陷罪经历了两审六次调解居然无法定罪,甚至连一份受害人想要的公开道歉都无法获得。

我就是这么看的。

我承认追风小叶是借此次事件炒作,让一件原本简单的事件复杂化,我要是有空我也这么干,平常忍着不是因为我怕,而是我认为没必要为那两个糟心女人去浪费时间,那天我吃上自媒体饭碰到这种事,我也死磕到底,判不判都不会输的局面凭什么让我怂。

该讲法条的时候不讲法条,还想怪别人不老实,不能骂人的话,就说到这了。

知乎用户 kingtk 发表

唯一的反转就是女生玉玉自杀,没抢救回来,但凡救回来,这事都反转不了

知乎用户 clausius​​ 发表

按理来说,一审审判结果出现失误,二审应该拨乱反正,然后告诉公众一审审判有问题,两个诬陷的被告露脸公开道歉加各种赔偿,最后该追究一审的工作人员的责任去追究。

**但是二审反反复复,一直在调解。**都过了一年多了,案子还没有出来最终的结果。

为什么二审反复调解不宣判呢?原因很简单。

如果迅速宣判,做出公正的判决结果。首先一审的那些工作人员,**得被追究责任,在全国人民面前变成笑料。这可能吗?**其次提升诬陷门槛,小仙女们在开口之前,是不是还要想一想后果?

假如判男人输呢?维持一审原判,两女子不需要道歉,更不需要赔偿。可是追风小叶每次都在网络上更新,跟电视剧一样,发酵那么久了,前因后果老百姓都知道,维持原判直接推→成都的名声臭大街,→还有人敢去坐成都地铁吗?→还有人敢娶成都女人吗?→网络上的看官,还能忍吗?

所以呢,只调解,拖着呗。

时间会冲淡一切,一次调解不行就两次,一小时调解不成就 10 小时,两次调解不成,就 20 次。

慢慢的,追风小叶的心气磨没,再让诬陷男人的那两个女人,随便说两句,这个事情就过去了。

所以调解怎么能不重要呢。

但是,这个事拖得越久对追风小叶也是有利的,起码流量有了。

不管怎么说,追风小叶用了一年多的时间,靠一己之力,提升了成都的社会的道德水平,提高了诬陷的门槛。


我是

@clausius

,一个热爱生活的化工博士,请大家多多关注,点赞 + 收藏,谢谢大家。

clausius

63 次咨询

5.0

科研行业 副教授

56769 次赞同

去咨询

知乎用户 任易​ 发表

以前和稀泥,男方在传统道德体系下向女方让步了。

现在男方急眼了,不依不饶;女方同样在继续贯彻按闹分配;那这稀泥怎么和?

法院倒是判啊,调节一次就得了,谁家好人调节六次呢?

法院为什么不判呢?因为一审的主审法官已经调到中院去当副院长了,所以二审的负责人还是她,她会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我相信还会有第 7 次调解的,而我能做的就是去追风小夜的橱窗里面买点东西,表示支持。

毕竟这是我人生第 1 次在抖上购物。

知乎用户 深圳杨天智律师 发表

终于知道为什么现在法院审案子审这么慢了

另外提一句,有些法院现在还在审案号 2022 年的案子

你猜 2024 年刚立上的案件排庭要排到什么时候

知乎用户 无事小神仙 发表

现在的舆论环境,追风小叶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硬刚到底,但凡他退缩那么一点,偷拍嫌疑人的名声要背一辈子。

法院的手段一点也不新鲜。

变相袒护小仙女,翻来覆去折腾被诬陷人,直到他妥协或者露出破绽。

劳务仲裁同样的,打工人要来回折腾,跑各个部门,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少一份关键证明就凉凉,最好的结果就是费时费力拿回你应得的东西。所以现在企业这么肆无忌惮违反劳动法,反正最后也没什么损失。

嘴上讲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却行和稀泥之实,压抑的不公迟早反噬,疫情后的恶性杀人事件频发,只要不连累无辜,匹夫之怒是个人最后的通行证。

知乎用户 ARPK 发表

玉米症这个东西,感觉和性别强关联,性别不到位有玉米症也没用

知乎用户 中国居民身份证持有者 发表

牛不喝水强按头,不答应就疲劳战车轮战式调解,这是要耗到原告精疲力尽吧。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不能依法裁决?搞到民怨沸腾也要强压调解,法院到底图什么?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LuQenL 发表

巴以问题都用不上二审六调解⋯

知乎用户 碳烧椰果​ 发表

有问题上法院解决

那是为了给法律一个面子

想要私下报复一个人

其实不难的

追风小叶现在不是自己一个人在要求法律给自己一个答案

我每个月都有在 B 站给他充电

我也想要法律给我解释遇到这种情况会得到一个怎么样的判决

法院那帮人越是像现在这样拖着不解决问题

我越是想要支持追风小叶

去找这群浪费我税金的所谓法律工作者麻烦

这件事现在的不满对象早就已经不是那两个女的了

根本不重要

我不满的对象是法院

能不能搞一场法院改革,规定必须上山下乡在基层做够 5 年才能在法院上班?

知乎用户 搞 AI 的咨询老刘​ 发表

.

他不可能嬴了。

他赢了,就是打脸成都地铁和一审二审所有参与的人,这不是开玩笑么,所以他不能赢。

.

他不能输。

他已经没可能赢了,但支持他一定要继续坚持下去,即使必输也要坚持下去。因为坚持下去至少还有个念想,如果坚持不下去了,让步了,那就真输了。

而这一输,输的不是他自己。。。

(打住,狗头保命)

.

知乎用户 我吃炸鸡 发表

中国法律又多了个笑话,建议翻成英文,科普全球

知乎用户 LawyerChen 发表

下面很多回答都没回答到点上

这个案件是妥妥的四类案件。不知道啥事是四类案件的,可以去百度百度。

之所以二审法院组织了六次调解,是因为它压根就不想做出这个案件的判决,他希望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合意,然后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是不需要公开的。而且,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案件,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调解书的内容违反当事人的意愿,或者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基本上不可能被推翻。换言之,法院想把这个案件办成一个毫无争议的案件,他自己不想背锅。

法官很清楚地知道,无论怎么判,双方当事人都会不满,同时该份判决书依法公开后,也会会引发海量的舆论,对于司法制度而言这必然又是一次公信力的透支。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让当事人自己调解呢?

知乎用户 半目胜负 发表

法律可以拉偏架,物理不会。如果法律坚持这么搞,珠海歼 35 将成为冤屈者的答案。

知乎用户 hayes​ 发表

个人意见是小叶还是得注意控住好时间进度,万一在这期间小仙女怀孕了的话,就真的不可避免地硬钢对方的无敌加成状态了,参考波密。

知乎用户 大海里的针 发表

相关部门是吃饱了没事干工作量不饱和吗?能判就判,调解六次闲的吗?

“浪费法律和公共资源” 的不就是你们司法部门自己吗?

劳动仲裁两次,打官司一次。

在我看来,调解 = 和稀泥。

在我手里有决定性证据的前提下,判决带来的好处远远大于调解的结果。

举个例子,我之前的仲裁案子,调解员劝我接受公司几千块的赔偿,我不接受,后来仲裁宣判公司赔我一万多。

只有处于劣势或者势均力敌的人才会接受调解,手里拥有决定性证据,处于一边倒优势的人接受调解等于吃亏。

知乎用户 一只天秤座 发表

我找不到那两个,还找不着你们

知乎用户 学好逻辑再来辩 发表

继续关注着,我就关心小民尊严,支持小叶刚到底,双输好过单赢,看他们还有什么花招。

呵呵,问题描述里那句 “浪费公共资源” 主语是谁呢?只会拉偏架的玩意,要 ta 何用?继续拉偏架,继续双输 / 多输。

近期,以该案件为蓝本的电视剧已经成功播出,而 “追风小叶” 还透露,未来将有相关纪录片面世。他希望通过这些影视作品,能够更广泛地揭示 “先入为主” 式定罪给被质疑者带来的巨大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他期望通过纪录片和电视剧的镜头,深入剖析被质疑者在遭受异样眼光时的心理状态。“如果这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那也算是对我这一年来坚持与努力的某种肯定。”他向记者坦言。
事件自 2023 年 6 月 11 日成都地铁一号线上发生以来,已超过一年。在本次调解过程中,对方律师透露两名涉事女生目前精神状态不佳,正在接受长期药物治疗。对此,“追风小叶” 也分享了自己的心路历程,表示这一年的维权之路充满了艰辛与挑战,包括辞去工作、感情受挫、长期失眠焦虑等。

知乎用户 大鱼不吃小鱼 发表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后续我也有跟踪,偶尔就会看到原告发布的事件动态,一审后我也回答过这个问题。

一审的判决是没问题的,因为原告的证据不足。当然,至于地铁公司为什么不给原告提供监控,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就是说,在原告既有的证据基础上,法院不可能判决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权

但是,虽然被告不构成侵权,但仍然需要向原告道歉。一审法院好像是没有判决到这个问题。

这大概就是原告上诉的根本诉求,原告主张被告公开道歉。

这个我在那个回答里也说过了,地铁本身是个公共场所,法院应当按照地铁这个场合的性质判决被告以对等程度的方式向原告道歉。

可我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都已经到了二审,还要去调解,还这么翻来覆去的调解。

我既不能理解,原告为什么要去同意调解,我也不明白,法院为什么会同意这么折腾的去主持调解。

一个简单的道歉,要么还在地铁,要么公告,要么公开,就这么几种可选的方式,选哪一种,有区别吗,它还有什么可调解的。

说实话,我对这个事件中的各方的做法,都难以理解。

原告方要的是对方道歉,而法律肯定支持,这点毋庸置疑。那直接选择不接受调解让法院直接判不就完了。

被告方也是一样,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个道歉,给别人道个歉会死吗,甚至为了个怎么道歉的方式,这么折腾,每一次折腾,都要花钱,光律师费,都多少钱了。

还有法院,其实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法院。已经是二审了,法院象征性的主持一下调解是可以的,但是一次不成两次不成,这都已经第六次了,法院什么正事都不干了,净折腾这个事儿去了,图个什么。法院也不是清闲的发慌的衙门,每个人手上也都是有大量的活儿在等着。放着更重要更紧要的事不去干,而去管这个怎么去道歉的事儿上,这不可笑吗。要是我,看一次调解不成两次调解不成,就直接让他们双方自己去私下商量去吧,什么时候商量好了再到法院写个调解书就完了。这一折腾少则半天多则一天,吃饱了撑的吧。

说这些人这么折腾,这么浪费法律资源和公共资源,没说错。

知乎用户 Moltke 发表

这事儿法院的做法很正常,甚至合法,为什么呢,因为原告的 “核心诉求” 跟他实际上受到的损害,根本不对等,如今地球上可能除了把女性当做财产的绿色国家以外,没有任何现代国家能支持这样的诉求。原告具体受了什么损失呢?大晚上在没多少客流的地铁上被 xxn 污蔑,然后强行扭送至地铁安保,之后被带去晶哥那儿审查,最后 xxn 敷衍道歉了事。这个确实是明明白白的人格权受到了 xxn 的损害,是有法理维权基础的,再加上误工费啥的,只要原告能拿出合理的计算方式给出一个合理的金额,都是可以去起诉的。换句话说,原告老哥有百分之百的权利去起诉 xxn。

但最大的问题不在这儿,最大的问题在于我最开始说的,原告主张的救济,跟他受到的人格权和经济损失,完全不对等。原告要什么救济呢?他要 xxn 和成都地铁在涉事地铁站连续十天公开道歉,要在全国性发行的报纸上公开刊登道歉,还要 5 万元的 “经济损失” 和“精神损失费”。法院为什么判不下来?因为原告的主张跟他受到的损失不对等,他又坚决不让步,那肯定判不下来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最高院指导判例、法学理论等等,没有哪怕一条能支持原告的显著不对等诉求,就这么简单。

救济判不判得下来,就是看损害对不对等。原告直接受到的人格权损害,本身曝光度极低,除了双方当事人、地铁安保、晶哥、大晚上少得可怜的客流以外,没了。他之后自己在网上曝光,被算法推出去让全国网民看到这件事,在法律层面上根本不是 xxn 造成的直接损失。你随便去 b 站上看个车祸视频或者街头斗殴视频啥的,那传播度和知名度都比本案原告自行发帖之前的事件本身要大得多得多。法理上讲,原告自己回家发帖的行为属于介入因素了,直接把 xxn 在地铁上当场的污蔑行为的因果关系给打破了(这个概念得有点深入的法律知识才能理解,理解不了的我也没办法)。原告主张的人格权救济,相当于要 xxn 和成都地铁官方要连续十天在火车南站这个成都地铁全线客流最大的站,向全成都社会公开宣扬本案。这在法理逻辑上就是不可能的。原告自己在网上发帖获得亿万浏览量是他自己打破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跟事件本身当场给他造成的损失,并无法理上的联系。所以原告主张的人格权救济是不可能让法院判下来的。

再说原告的经济损失的救济主张,首先经济损失不会有多少,2023 年 6 月 11 日是个周日,原告自述被这事儿耽搁了一晚上,第二天也没上班,那么在法理层面上经济损失就很容易算出来了,xxn 污蔑原告,当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人身财产损失?目前无任何信息显示有相关损失。除此之外,原告自行第二天去医院做体检,结果检测出来所有指标都是健康的,这一类医药费也主张不了。那剩下就是误工费了,周日大晚上熬夜在晶哥那儿调查,第二天没法上班,也就一天的误工费呗,再看看他不在的那天,有没有造成工作上有其他什么损失,目前看来都没有。从法律上讲,原告在这件事中的可量化的经济损失,必定少得可怜。

另一个就是精神损失费,这个就纯粹属于是美国电影看多了(即便是美国,这类损害的定损标准也非常严格,美国是判例法还有前人总结的公式和量化标准,也是严格遵循对等原则),国内成文法对于精神损失费这些主张是根本没有全体系通行的量化公式的,就是靠当事人自己强行算一个,然后法官主观判断行不行。这玩意儿是最难定损的,因为原告所有的医学检查都是正常的,法律上能判定成立精神伤害的都是非常严重的行为,比如当场目睹车祸然后接下来几周茶饭不思、看到杀鸡都应激的那种,要显著影响到正常生活了,这才叫法律上的精神损害。原告这种被 xxn 诬陷后造成的精神压力,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精神损失。你得是新冠那种持续几个月的脑雾后遗症那种严重程度,才算得上精神伤害。我再提醒一下没有多少法律常识的网民,对等原则,看的是事发当时以及因果关系以内的损害。这个原告后来遭受的所谓感情挫折、维权导致失业啥的,跟事发当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个能不能懂就真的看受教育程度了,我也不指望 90% 连大专文凭都没有的网民能想明白)。这个原告要主张五万块,大家可以自己去算一算,你去正规医院治疗心理疾病,你花五万块你能获得什么治疗。五万块在法律上根本不可能的。

其实本案原告的维权行为,确实是天经地义的,xxn 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很可惜,我不知道是原告自己还是他的律师的原因,为什么硬是要主张在法律上根本不对等的救济,这是白白给自己耗时间耗精力。以我个人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如果换我的话,我会选择让成都地铁在火车南站摆几个公告牌,写明事件经过,xxn 署名道歉,就放在各个出入口,文字道歉就可以了,摆一整天,火车南站日均起码几十万客流,看到的人多得是,这些人回家一传播,自然能让全社会还我清白,这是对我的人格权救济。至于经济救济,我不会主张五万块,我被 xxn 们诬陷后也就是那两天熬大夜睡不好觉心里憔悴,主张个五百块汤药费就可以了,再主张个五千块律师费,让 xxn 给我出。这在我看来才是对等原则。可惜啊,原告和他的律师,一定要主张翻十倍的救济,我也不知道他那个律师是什么个心态(这种小案子肯定不会是知名法学院毕业的优秀法学人才),这明摆着坑当事人的。如果是原告自己给自己代理的话,那就是自己坑自己了,这些法律原则需要明白人给他指点一下的,不然就是白费力气,路线都没走对。

本案的结论其实不应该有什么争议的,按法律,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量化公式来计算原告的救济主张,判例法也没有,然后你随便找个学过法律的人都看得出来原告的主张跟他受到的实际损失是在法律层面上显著不对等的,法院只能根据当事人主张的内容来宣判,就算法律上可以给你有别的救济,比如我说的减少损失费、改变道歉模式啥的,法院是没有职权给你判的,你原告不松口法院就判不下来,这换了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法院都不可能判的下来。至于本案的调解,那就是原告一直坚持不对等的救济主张,那当然没办法达成调解协议了。作为接受过专业法律知识学习的人,我不认为本案法院的做法有任何法律层面上的不妥。

当然咱也是网上冲浪二十年的人,网络断案都是死刑起步的,法律层面上合乎法理的很多东西在朴素的网民眼中都是十恶不赦。有的网民也振振有词的,什么法律是道德底线啥的话术我听多了,这些没有现实中的实际意义,我国现行的法律就是这样的,各种法理原则不会因为网民闹得大就给你改。这事儿闹得厉害还是因为男女矛盾,这事儿也一年了,我陆陆续续也看了很多相关网络舆论,其实就是男性网民很多人担心被 xxn 诬告后无从维权,这个我只能说你们要自己好好看明白来龙去脉,而且得具备一定法律常识才行。你不是不能维权,本案原告也不是被谁挡在维权之路以外,是他自己违反了最基础的法理原则,法院想救他都救不了。广大男性网民不用担心,你被诬陷了你就记住我说的,对等原则,你受了多大损你就主张多大救济,绝对给你判的下来的。你不要一根筋自己跟空气较劲。像本案的,目击你原告出丑的可能就十来二十个人,路人客流根本不知道你是谁,xxn 诬陷被揭穿后也无法继续作妖,晶哥和地铁保安也不在乎你,这事儿过去了就过去了,没人在乎你是谁你遭遇了什么,你在法律层面上受到的损失极小,结果你要主张对方连着十天当着几十上百万人流的面公开露脸认错,这不可能的,没有人救得了你。

所以我得再强调一下,本案原告有百分百的权利去维权,xxn 也理应受到法律制裁。错的不是法院,错的是随意诬陷他人清白的 xxn,以及自己头脑发昏违反对等原则的原告。原告的诉讼策略就有问题,很多罪都是自己白白受的。我作为法律行业人士,我是对原告感到惋惜的,其实放宽一些诉求,让其符合法律原则的话,早就判下来胜诉了。可惜啊,他要争这口气,那就去吧。

知乎用户 王伟麟 专利律师​​ 发表

我极其不建议这个案子以调解结案。

南京彭宇案二审调解结案,当事人撤回上诉,结果一审判决的那句总结 “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扶” 没机会被纠正,成为了名言。

本案如果也二审调解结案,那么一审判决里面的某些说理内容也将被固定下来,就比如那句经典的 “舆论影响扩大系被害人自身维权所致”。

当然了,对于法官来说,她可能无所谓社会效益和舆论影响,只管自己能不能平稳结案。那就非常扑街。

知乎用户 流星 发表

妈的,等我收回台湾,我把追风小叶和胖猫的问题都解决,让重庆公安局和成都法院都他妈的付出代价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这可能是我们要面对的一个更为现实的问题。

没有战争,官员好坏如何识别和更迭。

鸦片战争前,清朝政府层被各种官二代富二代权二代占据。很多人都不是二代,甚至是三代四代五代。

政府阶层养了太多二代的结果就是:大量重要的岗位被庸才占据,政府运行效率极为低下,社会财富浪费极大。换句话说,当你感觉负重前行时,他们在替你岁月静好。

于是,政府的税收越来越高,办事效率却越来越低下。老百姓负担越来越重,但生活也是越来越没有盼头。

相反的例子是苏联的卫国战争。

苏德开战以后,巴普洛夫一丈输掉了苏联 50 万精锐部队,后来换成了朱可夫才守住了防线开始反推。

这次的问题,如果想要解决,必然是有官员要倒霉。借助龙牙

@龙牙

的话。改革没有人倒霉的改革不叫改革。川大张薇事件的解决,是以张薇为代价的。如果事情解决了,那相关的官僚人员必然要被处理。

看谁硬了。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哈哈 发表

从另一个方面说,自己体会吧。

一是自从公务员事业单位逢进必考以来,很明显男的考不过女的,体制内的女的越来越多。目前 60 后慢慢从权利中心退出,70 后慢慢年纪大了,女性由于基数比例大,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决策的制定者。

二是随着女性比例大幅度提高,工作环境影响,部分政策制定者在决策时受影响也会明显。而且很多 60、70 领导都只有一个宝贝女儿,肯定很爱她们。

以后大形势会越来越好

知乎用户 流星落 发表

“你法我笑” 这话已经出来很多年了,逆天法官、逆天判决越来越多,法治社会早就成了笑话。

看看这些年的舆论变化,最开始大家都信小作文,后来反转太多,于是大家学会了让子弹飞一会,等官方通告,结果这些年连官方通告也开始站队了,把大伙当傻子糊弄,难怪现在很多人连官方通告都不信了,公信力已经丢完了。

知乎用户 乱千百首​ 发表

调解?呵呵…… 我看是单纯让男方妥协吧

男方因为俩女子的诽谤生活毁了,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说句对不起就行了?

官方这些年的处理方法很搞笑,本意想解决男女对立问题,但你偏架拉的太明显,都不背人了,只会激化矛盾……

知乎用户 江波 发表

二审法官你快点调解,我倒想看看你调解出个啥结果来,女方现在开始打玉玉牌了是吧,法院继续拉偏架是吧?我知道你们最后极大概率就是拉出一个偏架来,那我话也放这里,你们必将被订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如同南京的王浩法官一样,遗臭万年,被后人在网络上反复鞭尸

知乎用户 叶牧风​ 发表

正是 “浪费公共资源” 的人肆意污蔑和 “浪费法律资源” 的人违法乱纪导致了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愈演愈烈。

也许只有杨佳、李大山和李恩胜这样的人才能节约公共资源和法律资源吧。

知乎用户 wanglan 发表

乎友们就没发现,一直这么调解下去,才是最佳解决方案吗?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青葱岁月的人生能有几个两年!就一直 “浪费” 在维权的路上!登月都已经成功了,可是一个简简单单的 “维权” 却“难于登天”!

也许下一次开庭,就是俩女生的 “玉玉”,要求男生“承担相应责任” 了?

知乎用户 王小春 发表

谢邀。

尝试站在独立视角去看待问题,没有那么多新鲜事。

传统的解决方案。

领导: 你一个大男人跟女人计较什么? 这事就这么结束了,别找事啊。

小叶: 那不行,要公平公正,她们这是诬陷。

领导: 我都判完了,我来自己打自己脸说我判的不对? 笑话。

小叶: 那我就要个理。

领导内心 os: 小叶其实说得对,但是我不能打我自己的脸,装死吧。就装死,任他怎么说,反正我没错。调解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 10 次,“拖字诀” 很好用。

基层小牛马: 虽然我知道小叶是对的,但是我在这里上班也不容易啊,领导说让我压下去,我只能压啊。

然后,我们就看到了现在这个情况。

领导是万万不能承认自己做错了的。

这世界的价值观哪有我头上的乌纱帽重要?

知乎用户 飞龙小卒 发表

岁月史书已出现

知乎用户 xiaoT 说​​ 发表

咱就说说哈:

六次!!!!!第六次!!!!!第六次!!!!!第六次!!!!!

调解了 5 个小时!!!调解了 5 个小时!!!调解了 5 个小时!!!调解了 5 个小时!!!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5 月 25 日在第五次调解以后,据说对方已经松口,愿意再次向当事男生何先生公开道歉。

5 月 30 日,首次对外做出回应,愿意再次向当事男生何先生公开道歉。

首先,事实依据很清晰了。两位女士的确存在 “诬陷” 何先生这一事实,而且对何先生造成了一些影响。

第二,何先生认为对方道歉不够真诚,未感受到真心实意。认为自己 “精神” 收到伤害,要求公开道歉的同时,附加精神损害赔偿也是可以理解。

第三,何先生诉求主要有两点:一是在报纸或地铁媒体显著位置公开道歉 10 天;二是各种赔偿费用 5 万。

最后,既然事实清楚了,一审已经判了,现在二审,为什么法院不判!!!!!!!一直搞调解!!!!!!!

法律资源、公共资源就这么浪费掉!!!!

法律资源、公共资源就这么浪费掉!!!!

想想就来气!!!赶紧判了完事了!!法院向宣导什么导向??

还有第七次调解?!

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一直调解下去?!

知乎用户 john tang 发表

人大,建议明确标准,减少法院自由裁判权,除了涉密、涉未成年的犯罪外,所有裁判文书都公开。

知乎用户 韭菜 发表

以我和女人打交道的经验来看。

如果有女人找你麻烦,你一定要让对方付出代价,无论这个代价的大小,你要让对方知道找你的麻烦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些女人以后就老实了。

知乎用户 勃然骇浪亦潜空 发表

干嘛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这不还没到第六十次调解呢!

我最近看了冯小刚执导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电影最后,女主的前夫,在关键的时间点,突然了,让各级衙门都舒服了。

我想提醒一下 “@追风小叶”,自己各方面当心点,务必要撑到第六十次调解。

知乎用户 新生 发表

看得出来,法院的求生欲很强。

因为这件事只要开庭,无论是什么结果,法院都承担不起。

如果判追风小叶胜诉,那一审法院从此身败名裂,直接就被架在火上烤。

如果判追风小叶败诉,那就会掀起无与伦比的舆论风暴,一审二审法院都会被铺天盖地的舆论撕成碎片。

所以最明智的方法就是不开庭。只要不开庭,达成庭外和解,那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就有活路可走。

所以才会拼尽全力的组织调解,哪怕一次性调解 13 小时,那也要调解。

6 月份的时候,两个女生也是受到了法院给的压力,无可奈何的作出退让,发布了一个含糊其词的所谓的道歉公告,想要平息追风小叶的怒火。

但很显然这个结果并没能让追风小叶收手,只要他肯拼到底,那背后就有无数的网友在支持他。

这件事情追风小叶已经占据了很大的优势。假设就算他败诉了,他完全可以选择在网上直接公布出这两个女生的个人信息,然后剩下的交给网友就够了。

所以无论何时何地,我都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

公道自在人心。

知乎用户 冰川进 20​ 发表

还不够,还得加速。

知乎用户 潘德拉贡亚瑟 发表

怪不得知乎上的好警察,好法官都说自己为人民服务忙的脚不沾地,还天天碰上刁民,原来都是这么工作的,这么工作能不忙吗

知乎用户 你经历过绝望吗 发表

除了看乐子想不到能看啥了。

二审到现在都不判是真没办法判。你一审判成那个熊样二审咋整。

二审要是还和一审一样,法院被喷烂是轻,主审法官成都王浩的名那就跑不掉了。而且事实清楚没办法那么判。

二审向着小叶那就是打脸一审法官,一审那一串都好不了。

所以庭外和解就两难自解。调解 6 次也是做双方工作,前期压小叶,小叶不从。后期就开始压那俩女的。估计还得再调解两次。预测最终结果应该是和解俩女的赔偿公开道歉

知乎用户 玖坊 发表

讽刺的是,武汉一外卖骑手被投诉后持刀上门,警方介入双方和解

武汉一外卖骑手被投诉后持刀上门,这起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怎样的反响?

你老老实实讲道理,它撒泼打滚、抑郁症警告。你真豁出去要一换一的时候,它又能正常沟通了。

看吧,这社会还是能讲理的!

知乎用户 炒馍紫织无法繁殖 发表

这次连 “相互道歉” 都没了,我又见证了一次大滑坡。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31136682?utm_psn=1793274462038286336

知乎用户 洛天 Official 发表

如果就从法律角度看待问题,所谓的调解已经触犯法律法规,也不符合程序正义结果正义

我国的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如果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将受到刑事处罚。具体处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换句话说,法院的长久且多次恶意调解已经触犯法律法规。

当然,如果根据此次事件的影响,成都法院不但违反了刑法,也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简单点说,法院的作为已经严重损坏了法律的公信力与权威,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审判秩序,浪费了审判资源,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激化社会矛盾。

这也是为什么我是一直反对国内搞所谓的 “政治正确” 的原因,这些年的调解制度已经严重触犯基本的法律法规。

法不容情,违法必究。

这场诬告案并不复杂,其实就是非常简单明了的诬告案。

但是 “成都地铁上被诬陷偷拍案” 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却是:法院判定被告罗某某、曾某某不构成对何某某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于原告何某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就非常令人费解和不满。

还有就是地铁回应是支持受害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同时目击者也证实受害者全程配合脱鞋检查,警方也证实受害者没有问题。

那两人当众诬告就已是既定事实,且已经严重伤害了当事人的身心健康,为什么法院还能给出一句 “未扩大影响范围” 而草草一审结案。

后续因为诬告,受到心理严重损害的受害者导致工作失业和恋爱关系已经破裂,这些也都是既定事实,法院居然不予采纳。

种种的表现已经严重说明一个问题:

要么整个地区的法院已经严重失能,无法承担正常的审判机制。

要么就事实证明,我国存在一个高于法律法规的偏向性政治制度。

无论是哪一个结论,这都对于当前政府来说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且已经严重动摇国本。

要知道即便是美国,政治话题也只能是适用于一般性议题,连取保机制都有一套最基本的程序正义。

身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我们,难道在法治建设和法治原则上还不如一个资本主义体制的国家吗?

知乎用户 灰色的狐狸 发表

我单知道男子到长沙去有风险,却不知成都也同样有风险。这法院是不把这两个女的救出来誓不罢休。可以拍一部电影了,名字就叫: 成都法院大营救,想必在小红书和豆瓣的评分一定会很高。

知乎用户 mejii 桑桑 发表

建议魔法对轰,把这件事搬到外网去 (在 xhs 上学的)

知乎用户 金陵副将马国成 发表

解放时期有三大战役,三大战役之后,国民党实力大损,攻守之势转换,我军转为全面进攻阶段,

1、平津战役历时 64 天

2、淮海战役历时 65 天

3、辽沈战役历时 52 天

看来这个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事件比三大战役还要难打

知乎用户 林大路​​ 发表

建议当事人既然辞去了工作,干脆一边直播带货一边 24 小时在线蓄力,要不了多久就要求爷爷告奶奶了,一般人都顶不住……

人家要求也不高,道歉而已……

这事结束了就没必要带货了,做啥都行

知乎用户 daijunbo1992​ 发表

印度的法院就是个笑话,毫无法律精神。

知乎用户 踏雪寻梅 发表

一次次在网上刷我们国家强大了。

我们的仪仗队,帅

我们的 31 马赫,快

我们的外交官,爽

能打败我们的对手,越来越少

他们开始主动变笑脸了

我们的文物自己长腿跑回来了

我就在胡思乱想,还有什么能击败我们?

有什么力量可以?

有吗?

有吗?

有吗?

有!

内部可以……

可以从内部击败我们

当法律不在公平

当政府不再有公信力

被诬陷了,只能物理攻击

宣传捐款,只能被无情嘲讽

我们在自己家人面前变了,真的怪那一颗老鼠屎吗?

老鼠屎固然可恨

更可恨的是某些老爷

同样的事,朱军输了,小枫又能怎么办呢?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l1TCSC 发表

我也搞不懂,为什么要这么保护一个陷害他人的人,就因为她性别是 “女”?反而对真正的受害者视而不见。

就好像这两天看的孕妇插队时间,就跟以前公交车的老登一样,一副我弱我有理,有本事报警啊,反正报警了警察也是帮我。最后结果出手的老哥赔了 1 万块,女的那边只是扣 3 分,都快把吓死我了。她为什么那么凶?因为本质和未成年人杀人一样,哪怕当时孕妇杀人了,她结果也不会怎么样。

在当下环境就是这样,弱势群体横行霸道杀伤力极强,一大批所谓的 “弱势群体” 只要高举 zzzq 大旗,你就是奈何不了她,甚至你跟她扯上关系都得掉几层皮。

知乎用户 空气流通防疫技术 发表

有没有法律工作者能够解释一下,如果诬陷的偷拍成立,男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把处罚实施在女方身上就对了。毕竟这个指控是很严重的。

如果指控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将来对男人们威胁空前大,看你不顺眼就说你偷拍,你如何解决?

法律是冰冷的规则,不是含情脉脉的人情世故。而且这种人情并未体现在被污蔑者的身上。

这样执行的法律,体现了男女平等吗?

知乎用户 犹龙客 发表

抑郁症需要治疗,玉玉症需要弃疗,什么垃圾还有脸玉玉。

知乎用户 sleeping sun 发表

一审判案有问题其实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二审不能纠正一审判案结果,可见系统已经僵硬到了何种程度。

正常系统都是有纠错能力的,现在只能说体系有问题。

知乎用户 lauv 发表

提问题的人,你也是在逼 “追风小叶” 就范!但是我相信他绝不会妥协

知乎用户 言午​ 发表

我觉得这二审再不审也别审了,小叶还是申请政治避难吧。

这明显是塔这针对了啊。

知乎用户 暮云​ 发表

判错了就再审,调解来调解去的。法院这么闲吗?司法资源就这么浪费?

谁的乌纱帽这么硬,为了保一人绩效消耗整个司法体系资源?

知乎用户 血承信陵君 发表

主要在于一审的法官,据说她现在是二审法院的副院长,希望此人能受到的制裁。

知乎用户 周圣和​ 发表

公平公正必须得保证,明白吗?

这版本真正 T0 是 35-65 岁没结婚还失业的老光棍子,人家真没软肋,有过案底的更没软肋了。

这俩月捅人事件已经上好几次热搜了,自己考虑考虑吧。

还不知道咋回事儿呢?

受害这小伙,失业,失去女朋友,失去名誉,还得不到公正待遇,没走极端都是家里教育的好了。

知乎用户 精神科屠宰员小诺 发表

西安地铁那个保安的事情爆出来之后,有个哥们跟我闲聊,说那个保安有点过分了。

直到追风小叶那个事爆出来了之后,这哥们在朋友圈转发了这个新闻,配文是 “西安地铁对不起”。

知乎用户 一箱车厘子 发表

谢邀,人在会议室,刚翻开《民法典》又默默合上。

这次不玩梗,咱来点硬的:六次调解没换来个道歉,不是法律在打盹,是人性在装睡。

一、调解次数的本质:不是法律无能,是有人挑战司法「防碰瓷系统

为什么六次调解还没结案?举个不恰当的类比:

- 正常剧本:诬陷方发现误伤→道歉 + 赔偿→完结撒花

- 现实魔改版:诬陷方:“我没错!调解是给你脸”→调解失败→换个姿势继续 “我没错!”

法律给了台阶,但有人偏要表演 “高空走钢丝还声称自己恐高”。

二、“道歉协商” 的荒诞性:当是非题被扭曲成选择

调解焦点竟是 “如何公开道歉”?这相当于把“杀人偿命” 改成“用菜刀还是水果刀自杀谢罪”。

核心矛盾根本不是道歉形式,而是全社会都该清醒认识的两个原则:

1. ** 诬陷必须付出代价 **(法律兜底)

2. ** 维权不该成为施害者的议价筹码 **(常识守卫)

网友神评:“建议以后调解室挂横幅——这里不谈对错,只谈表演艺术。”

三、六轮交锋背后的黑色隐喻

· 对诬陷者的纵容公式

拖延战术 = 试探司法耐心 + 消耗对方精力 + 赌舆论失忆

· 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链

维权 = 自证清白 + 熬调解 + 等道歉≈重新体验社死

更荒诞的是,司法资源的消耗最终由所有纳税人买单——相当于全体观众被迫买票观看一场《拒绝认错者联盟》电影点映。

四、为什么我们不能只当笑料看?

此案创下的不只是调解次数纪录,更是一份当代社会标本:

- 诬陷成本显示仪: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 21 世纪升级版

- 维权恐惧指数:普通人被诬陷后维权的时间 / 经济 / 心理成本直观呈现

- 性别议题烟雾弹:真女权应反对一切诬陷,正如真男权不该纵容偷拍

数据不会说谎:某平台统计,偷拍诬陷案中放弃追责的比例高达 67%——因为多数人根本耗不起六次调解。

五、突破困局需要三把刀

1. 法律手术刀

- 探索诬陷反坐原则(参考伪证罪追责)

- 设置调解次数红线(防止程序空转)

2. 社会清醒剂:

- 媒体应停止用 “小作文” 思维报道案件(女方小作文男方小作文的 Battle 该停了)

- 普及 “先核实再网暴” 的公民课(建议列入九年义务教育)

3. 技术防火墙:

- 公共监控增设实时验机功能(当场解决 “鞋底有没有摄像头” 的罗生门)

- 开发司法流程透明化查询系统(让网友监督 “六次调解” 究竟卡在哪一关)

当一件是非明确的事需要六次调解,就像吃碗肥肠粉需要自证 “这真是猪大肠”——问题不在食客,是某些人该扪心自问:

你的任性较劲,配得上别人为你守护的公平吗?

知乎用户 彭小盆​ 发表

上大学,修法学双学位时,特别是学民法、民事诉讼法时,我就特别反感调解的内容。

不仅仅是内容程序难背难记,主要是贯穿其中的平纷止讼思想让我特别反感,感觉与法治思想背道而驰。

法院本身就是一个辩是非、求裁决的地方,你该怎么判,出判决就行,不服的让当事人自行去上诉。

二审终审还不服,去找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申述,反正反贪隶转纪委后检察系统闲得天天搞竞赛了。

我也理解基层法院存在民事诉讼判决执行的难题,但是法院的判决很多时候对当事人就是一种信念的背书。

例如这个案件,如果法院判决女方应该公开道歉,即使女方不执行,从社会效果上来说,既还男方一个清白,又让女方自己直面舆论压力,更给公众一个正面示范,这不是你们一直追求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么?

不知道非按着双方调解是出于什么考虑,法院系统天天喊忙,还按着头让双方六次调解,浪费法律资源不是自找得么。

第六次调解女方连人都不来,有一点对法律的敬畏吗?

守着公平正义的天平不用,反而让本该上天平的砝码在那划拳比大小,久而久之,人们要么认为你的天平是假的,要么认为用天平的人是骗子,你说呢?

知乎用户 心刃如火 发表

从来没有听说过调解只调解一方的,和胁迫的区别只差一点暴力。被诬告者用尽全力还没有得到应有的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沦为如此刺眼的字眼,看到都让人难受之极。作为广大底层男性的一员,带入追风小叶,你如何做?

一种深深的悲哀浮上来了,一股腾腾的愤怒沉下去了。

知乎用户 大唐子陵​ 发表

这哥们真勇士,打的一拳出,免得百拳来,以后某人诬告会收敛一下吧。

知乎用户 早睡早起保重身体 发表

成都地铁诬陷偷拍案改编成电视剧啦。

当加害人是女性的时候,她一定是受害者。

知乎用户 先驱者 halo 发表

支持追风小叶的正当维权,坚决不接受调解,政府部门的怠政、官僚主义总是想着和稀泥,在受害方付出了巨大代价后还这么搞,就是等于伙同加害方欺负老实人。

早该治治这股歪风邪气了。

知乎用户 塞丑冷滑​ 发表

谁知道追风小叶的联系方式?我想给他捐点钱寥表支持……

抖音橱窗已经买了些东西,但感觉支持意思不大。b 站充电还要分成,给他留言了也没理我…… 就没有直接打款的方式吗……

评论说的有道理,我还是去 b 站给他充电吧,不过得等我下个月发工资了……

发工资了,给他充了点电,买了点东西。哎只能寥表支持。希望他一定要扛住!

知乎用户 小白龙龙​ 发表

这法院涉嫌渎职了吧?一拖再拖,月壤都取回来了,难道要拖到载人登月吗?

既然如此骑虎难下,我认为纪委应该介入调查主审法官是否存在渎职问题了。

知乎用户 马哈拉斯特拉 发表

地铁老哥还不如去美国大使馆门口举牌算了,有的事不上秤四两轻,上了秤千斤不止。历经这么多次 “调解”,举牌了网友都能体谅你的难处。谁说家丑不可外扬,这情况下就应该好好的扬,多多的扬。

知乎用户 幼稚中年 发表

你不能只在扶贫的时候夸社会主义好。

中国的行政、法律就是偏向于 “社会意义上的弱者”,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个表现。

如果大家都是好人,那偏向弱者没问题,可如果这些 “弱者” 故意利用这个 “偏向” 牟利作恶怎么办?

所以啊,中国就有了很多中国特色的恶心事,行政领域不细说了,只说司法方面,就有了难处理的碰瓷、南京扶老人案、离谱的离婚财产分配、骗婚难退彩礼等等,以及这个诬陷偷拍。

这事儿啊,其实已经是进步了,因为大家都意思到这些 “弱者” 并不弱还很恶,所以舆论倒逼司法。要换以前,网上多半没啥风浪,还很可能一边倒的支持小仙女呢。

知乎用户 炮五进十 发表

选个日子,把每次参与调解的法官都请上,集中吃个饭,务必把他们领导也请上。

勇士,俺自费给你立个碑!

知乎用户 好好先生 发表

建议追风小叶从今天开始驾考 A 照,网上搜索包括但不限于菜刀电锯等家用工具方便干家务。

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总能有一个生效。

知乎用户 铁拳无敌加菲猫 发表

我国大部分所谓的男女矛盾,都是因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所导致。

大到可以击穿任何基本法律条文,让同居的女性也能分到房子。

但这个是不可讨论的领域,自然还是引导成男女矛盾比较好。

知乎用户 Alexei dg 发表

经典和稀泥

还特么浪费公共资源?公共资源不是给老百姓用的?

知乎用户 oowoo 发表

要给小叶 b 站充电的注意了,不要用苹果移动端(iphone、ipad)充,得用网页版充。

前者充 5 块到手只有 2 块多,后者到手有 3 块多,比前者多了近一半。

知乎用户 张子文 发表

挺好的。

上大学时有一次和同学在网吧玩到十二点打算从学校后院翻墙进去,当我们经过一条黑暗无人的小巷时突然听到 “啊!~” 的惨叫声,依稀看到好像俩男人在把一个女人往巷子里拖,我俩吓得拔腿就跑,回到网吧待到早上才出来。

吃早饭时我同学说,其实咱俩平常打架也不差,如果上去救那女的应该能打过那俩男人。我低着头嗯了一声在没说话。

随后那几天我晚上就失眠了,她会被那俩男人怎么样?抢劫?侵犯?杀死?如果我出手她是不是就不会遭受这厄运了?每天我都会买张晚报看看有没有杀人的新闻,生怕她被杀死那我得内疚一辈子…… 毕竟是中二的年纪,哈哈。

我真的感谢这种地铁诬陷事件,给我的袖手旁观一个不受良心谴责的台阶下。如果遇到一个陌生女人正被侵犯,我会想她会不会是诬陷?或者如果我站出来帮她会不会把自己陷进去她跑了?这样我就可以坦然。

如今一个老人摔倒没人扶围观者都可以坦然地走开,这怨谁?只能怨以前讹人的老无赖。未来一个女人被侵犯周围的人冷眼旁观也不要怪他们,只能怪现在这些女无赖。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这么简单的案子居然能这么麻烦,女的还要说没有拉偏架

知乎用户 胡三 发表

现在知道基层公检机关人力为什么不足了

知乎用户 水好甜 发表

真麻烦,直接把小叶判进去我看其他人也不敢说什么。

知乎用户 灰烬 发表

“这么浪费法律资源和公共资源”???

典型案件能算是浪费公共资源?咋了,对法官不利的都算是浪费公共资源?如果能推动司法改善,那就是对社会进步造成不可磨灭的功绩。

就像地下交通站里,贾队长黄队长,甚至随便哪个警备队侦缉队队员,他们看谁不爽就直接上去干他,不服,上宪兵司令部看你还服不服?

坏了,分不清戏里戏外了。

知乎用户 天才第一步 发表

快进到确诊玉玉症

知乎用户 深明大义范文程 发表

还行,这次调解就四五个钟头,没跟前几次一样动不动就十二三个小时

知乎用户 艾木寒剑雪​ 发表

因为这案子不好判,而且法官找不到人来背锅。

法官判被诬陷的人赢。

可诬陷人的人是两位女士,到时候小红书、微博上面,判决结果肯定被骂惨。

可如果判诬陷人的赢,砸吧着怎么都会让人觉得别扭。

这时候,如果中国的法官可以像美国法官那样,把锅甩给陪审团,那法官会果断把锅踢给陪审团。

可中国的人民陪审员背不了这锅。

至于审委会,会觉得这么简单的案子,还要上审委员,人家审委会也不接这锅。

弄到现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只能争取调解。

知乎用户 不要给我推广告啦 发表

@背后的真相

你来讲下,公民正常起诉,怎么就 “浪费法律资源和公共资源” 了?

知乎用户 数位​ 发表

我们普通人支持塔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欧美要把我们全纱了。占了我们的土地。

但是现在发生了什么?

现在女拳来了,她们使出了大污蔑术,

于是追风小叶社会性死亡

接着又有女拳使出了财产. 大挪移术,

于是胖猫死了。

好了美军还没来,国男就死了。

那这个塔还护不护呢。

知乎用户 邦邦 发表

玩某手机游戏殿试答题,题目:” 比萨斜塔 “在哪个国家

我反应了一会选了意大利

问题是答案选项里还真有一个斜塔国

知乎用户 看腻北极光 发表

我小赌这个事结案晚于收复台湾。

知乎用户 浅水鱼 发表

追风小叶案、甚至包括山西大同案、胖猫案,实际上就是小仙女法官,用经典的女频思维来做事儿的后果。

女频思维是什么?就是一件事情,什么对错,什么好坏,吵翻了天,但是不管怎么样,到最后都有一个大爹(什么皇帝、王爷、老板等等之类的,总之就是故事背景范围内的权力最高者,当然,一些现代背景的也会假吧意思的把这个大爹幻化成舆论)出来一锤定音,论断谁对谁错,只要这个大爹确定了谁是对的谁是错的,然后所有人都会心服口服,然后之前和这个 “大爹” 的判断不一样的人,就被“打脸”,然后故事结束。

但是,小说中的事情,如果放到现实中来,又会出现一些新的 bug。小仙女在以上的女频思维的基础上,又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如果 “我” 是那个一锤定音的 “大爹” 或者说叫 “大娘” 的话,会怎么样呢?那是不是我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在基于以上的思维的前提下,然后就有了追风小叶案。追风小叶案一审之前,民意汹汹。但是小仙女 “大爹” 一出来 “一锤定音”,论断是追风小叶错了,你们之前闹得最凶的那些人,都被“打脸” 了。同样的,还有山西大同案,胖猫案,你们现在回去重新去找那些小仙女的发言,绝对能够找到这种感觉。

但是很快,他们发现,在现实当中 “大爹” 好像不管用,无法做到一锤定音,而且还引发了更加严重的后果。“大爹”本身的公信力还遭到了非常严重的损害。但是,法官又是代表公平公正的组织,在理论上来说,也不是理论吧,总之就是按照官场的那个潜规则来说,公权机构一般不能认错。哪怕是真的做错了,也不能认错,因为这样容易损害权威性。所以,就只能这么硬挺着!

你说这样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让她们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对于这种事情,就凭小仙女那点脑容量,她们怎么可能会考虑的那么远?她们考虑的就是顾好当前而已。

知乎用户 小七​ 发表

知道为什么他会输么,就是因为他看上去好欺负啊,但凡他是长得凶神恶煞二流子一样的,会被诬陷么???

当一个社会,一个老实人到处被欺负的时候,说明这社会真有大病了!

就和女拳一样,她们的枪口对准的一直都是好欺负的那帮子底层男性,她们欺负有钱有权有颜的么?

知乎用户 uplighter​ 发表

二十年前社会上还在大力普法,宣传的口号是让人有问题上法院解决。因为当时的人真的不上法院,你猜猜他们怎么解决问题的。

人民法院是人民给法院面子,如果法院不公正判决,其实就是在自行消解这么多年的法制化发展成果。人民群众又不傻,如果找法院总吃亏,以后就不上法院。

知乎用户 见山摘春茶老板 发表

越是事实清楚,越是庭审调解反复,就越能说明某些机构的无能。

知乎用户 卢振奇 发表

追风小叶明确拒绝调解要求下判决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了,还没判。

我请有些人先明白一些道理,对方不出面,把你拉到法院按着你十几个小时,不叫调解,叫羞辱。

在充满她力量的审判庭,之所以到现在都没有用法律再羞辱追风小叶一次,无非就是大老爷们发现牛马有不稳的迹象,让基层收敛点。记住,不是拨乱反正,是收敛点。

所以现在就是拖着,拖到牛马们忘了这事了,再去羞辱追风小叶。

追风小叶还算好的,大同被骗婚诬陷案当事人还在监狱关着呢。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致敬传奇辩护人——魏文长

知乎用户 比邻 发表

我很同情追风小叶,也希望他能得到公正的结果。但是我的目的与他并不完全一致,我希望法院拖下去,或者更强硬点。

我想要正本清源,塑造就事论事的社会风气。追风小叶的事情简单、清晰,对错分明,这难道能比姜萍的事情更简单、清晰,能比数学对错更分明吗?我们已经到了对数学上的对错都无法就事论事的地步了!那么法院不务正业,遇到事情喜欢东拉西扯,上纲上线又有什么奇怪的呢?那就拖下去吧,拖到所有人都承受不住代价为止吧,这是休克疗法。

我想要价值观上彻底的碰撞。胖猫事件告诉我,几个社会群体间的价值观已经彻底决裂了。在新的社会共识形成之时,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如果让对方取得胜利,明目张胆的纵容必然催生空前庞大数量的寄生虫,生产者只能彻底的躺平。我还有我的追求,不想呆在这样的环境中,也不想让国家变成这样。那就拖下去吧,吸引更多的目光,让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这件事里。

我想要一场彻底的胜利,至少要让对应的人付出代价。近代以来中国发生了很多变革,但是都不彻底。无论是 “正龙拍虎”,还是 “五星出东方利中国”,还是姜萍事件里提到的 “祥瑞” 的概念,都带着千百年的恶臭,让我想问:今夕是何年?更恶心的是这三件事中体现的社会意识的转变,有的人还配谈无神论,还配谈唯物主义吗?这些事物的死灰复燃都是曾经胜利的不彻底的体现,我不想要这样的胜利。如果对面见事不妙服软了,将这件事轻轻放过,以后岂不又有祸端?那就拖下去吧,拖到彻底打倒对面或者被对面彻底打倒。

这一件事情的胜负其实我也不很在乎,东方不亮西方亮,失了南方有北方。“拖”字诀真的很好用吗?前不久 “大同订婚强奸案” 二审又延期了。第一次延期是遇到了福建灭门案,第二次是遇上胖猫事件,我猜很快还会发生更多的事情。想要用时间消化矛盾在过去或者可行,但是在现在只会是阴雨天拉稻草,越拉越重。喜欢拖就拖下去吧,优势在我。

胖猫姐姐被抓到破绽遭到重拳出击,与追风小叶的维权无门相映成趣。这两件事告诉我们眼前的道路只是条虚妄的道路。这也没什么,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只是趟出来的这条路恐怕不是指定的路了!都说东北是先行服,我很看好川渝和湘赣能后来居上。

知乎用户 角落里的微光 发表

已经到 b 站给追风小叶充电

知乎用户 Sunny mud toe​ 发表

2020 年 7 月 7 日,受害者吴妍_(化名,下称小吴)到浙江省杭州市某小区楼下取快递时,被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了视频。郎某随后与朋友何某 “开玩笑”,编造“少妇出轨快递小哥” 聊天内容,发至微信群。通过不断转发,谣言在互联网发酵。2020 年 8 月 7 日早上 10 点,消息已传到小吴所在的公司,所有的领导、同事都看到了。同日,小吴报警。
2020 年 8 月 13 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郎某和何某捏造聊天内容,并截图发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相应法律规定,警方对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2020 年 9 月 8 日,小吴被医生确诊为 “抑郁状态”。
2020 年 10 月 26 日,小吴委托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及证据材料,要求以诽谤罪追究郎某和何某的刑事责任。
2020 年 12 月 14 日,吴妍
(化名)_收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2020 年 12 月 25 日,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建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对郎某、何某以涉嫌诽谤刑事立案侦查。至此该案性质发生了重大转变——由一起自诉案件转为了公诉案件。该案公安机关已结束侦查,移送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21 年 2 月 26 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1 年 1 月 10 日,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最高检检察长张军点到了该案,披露了详情。
吴女士的遭遇引起网上舆情关注后,张军在最高检检委会会后和几位院领导共同研究了该案,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履职,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张军指出,在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大背景下,怎样更好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人格权?要考虑网络时代的特殊性,让人民群众 “感受” 到公平正义、有安全感,维护网络社会的良好秩序。
浙江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给予有力支持和指导。
2021 年 4 月 30 日,取快递女子被造谣案一审宣判:两被告人犯诽谤罪,判一缓二。

历时 10 个月,案件完美落下帷幕。

下面我们再开看一篇报道

2023 年 6 月 11 日,何先生乘坐的列车到达成都地铁火车南站后,大喊何先生偷拍,随后,列车安全员闻声赶来,何先生被要求脱去鞋袜,随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架着下了列车。此后,在等待警察到来的半个多小时里,他又被要求靠墙单脚站在乘客上、下的扶梯口。警方随后检查了何先生的鞋子,却未发现任何问题。警方建议女生们删除手机中的照片。后续,双方被带到派出所接受问询与调查,直到第二天凌晨。
随后,何先生采取法律行动,寻求对方公开道歉,并主张名誉侵权。然而,立案的道路并不顺畅,两个月内遭遇了无证据无法立案和未立案无法调取证据的尴尬局面。
2023 年 8 月 25 日,何先生终于收到了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该院已经受理了他与涉事女乘客的 “一般人格权纠纷” 案件。而在何先生的起诉诉求中,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以及赔偿损失。
2023 年 10 月 31 日,记者从当事人何先生处获悉,其起诉涉嫌诬陷女生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将于 11 月 1 日 14 时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据悉,何先生还将成都地铁追加为被告。**由于涉事女生申请,该案将不公开审理。**下午 16 点 40 分,从当事人小叶处获悉,经法院审理,案件择期宣判。
何先生丢了工作,女朋友也分手了,但何先生没有抑郁!!他没有抑郁!!!!
2023 年 12 月 12 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何某某诉曾某某、罗某某、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某、曾某某的涉案行为应当分为当时及嗣后两个阶段予以评价。对何某某要求罗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 50000 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2023 年 12 月 28 日,记者从 “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案” 当事人何先生处获悉,他提起二审诉讼已被受理。
2024 年 3 月 22 日,成都地铁被污蔑偷拍当事人发视频称,这已经是二审立案后,第 3 次参加调解,涉事女生没来,依然委托律师。双方存在了一定的分歧,下周再协商一次,能达成一致就调解,不能协商一致就开庭。
2024 年 5 月,当事人 “追风小叶” 在社交媒体表示,自己参加了成都铁路运输中院法官和审判长主持的二审第五次调解。此次调解持续了 13 个小时,也是他在事情发生近一年后第一次见到了两位涉事女生。“追风小叶”表示,双方一直在谈判磋商,并对一些分歧、想法、感受进行了沟通,虽然方向趋于一致,但依然没有一个具体的结果。
2024 年 7 月 5 日,“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 进行二审阶段的第六次调解,此次调解自当日 9 点半启动,历经长达五个小时。调解内容聚焦于公开道歉及经济赔偿两方面,双方的分歧已缩小至具体的措施。
。。。
。。。。
。。。。。
。。。。。。
。。。。。。。
。。。。。。。。
。。。。。。。。。
。。。。。。。。。。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离婚冷静期”一周年:预约一号难求,离婚为何还是难?

“冷静期也要分情况处理” 2022年1月2日,离婚冷静期实施一周年之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转发了一篇题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虽然事后删除,但已引发强烈争议。 文章指出:出轨,但是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 …

天下刑辩|旁听权不容非法剥夺

202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10 点,吴云鹏在河南管城法院旁听王某超涉黑案件被法警带走,并移交管城警方。11 日晚间消息,吴云鹏因发旁听记内容不属实以及冒充被告人家属身份被传唤,并被河南警方处以治安拘留 5 日处罚! 综合各方消息, …

如何看待追风小叶即将二审?

知乎用户 fzf2018 发表 拖了这么长时间,应该不会胜诉! 影响什么的,感觉也没有什么影响了。 这两年来的性骚扰案、大同案、燕冬萍案…… 一系列的事件中,早就让男女之间的信任崩塌,也不差这一个地铁案。何况这个地铁案毕竟没有造成太严重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