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强调「防疫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要让城市逐步恢复活力,这意味着什么?
知乎用户 经济观察报 发表 什么时候新闻里出现某某书记因为 “过度防疫”“层层加码” 被通报处理了。我就信 知乎用户 深海 发表 看禁止类公告一定要注意相关处罚措施,如果没有,就要怀疑这份文件的效力,甚至不排除表面禁止,实则鼓励的可能。 …
还没到我头上,也还没到很多人头上,这个时候发声会被人骂
据顶端新闻报道:
事发后,小区众业主第一时间拨打了 110、120 的电话,不少人焦急地在群里让物业工作人员将门打开,还有人说要陪女孩一起去医院。
女孩出不了单元门,在群里发语音,边哭边无助地问,“我妈妈是不是没有了呀?”
“物业你们就不能管管吗? 你们不能先把门打开让人出去?”
“120 打了 20 多分钟了还没有来。” 业主在群中说。
小纪说,十一期间,呼市爆发又一轮新冠疫情,其所在的小区于 10 月 4 日下午开始焊上大门至今。
女孩后来见到了躺在地上的母亲,但距离其母跳楼已有几十分钟,她跪在地上痛苦呐喊,形神悲痛。
11 月 5 日一早,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民警 18 时 15 到达现场后开展紧急处置和调查工作,后经 120 急救医生现场确认,坠楼女子已死亡。
顶端新闻记者拨通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迎新路派出所电话,值班民警确认跳楼确属辖区内案件,一位案件经办民警对于记者关于 “为何物业几十分钟内才将铁皮门打开” 的回复是:无可奉告。
另根据警情通报,死者王某芝患有焦虑障碍,警方已初步排查他杀可能,目前正展开进一步调查。
记者又联系事件所在街道办事处,其中一位以电话信号不好为由将电话挂断,一位让记者向宣传部了解情况,拒不透露任何信息。
11 月 3 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平安鄂尔多斯” 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发布通告,针对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在防疫中暴露出的问题,鄂尔多斯市政法系统将汲取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在鄂尔多斯,如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但请谨记:在自救和避险时,不要损害他人生命。事后,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对事情过程进行回溯和研判,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依规处置。”
中国人从来不怕灾难,不管是多大的灾难,只要是大家一起倒霉就行,从不探究真相,也不屑于别人去了解真相。灾难过后,庆幸自己躲过了,嘲笑别人离去了。最后扔下一句混账话:“这都是命。”
鲁迅《狂人日记》
这篇答案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存活,但如果有缘看到就点个赞吧,如果这篇答案没了,切记一定要关注公众号:「人生的捷径」,有些文章我会整理后发到公众号里
回答这个问题先申明:本人对合理的疫情的管控双手赞成。而目前疫情各地通用的措施就是强制隔离。但是,强制隔离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限制,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私权及公权力的行使都要把握好 “度”。
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回答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要不要在疫情期间受到合理限制。
一、我国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护规定
《宪法》第 37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民法典》: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刑法》第 238 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0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并处 200 百元以上 500 百元以下罚款:……(三)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宪法法律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护进行了详尽规定,人身自由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起码在法律文字规定上表现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二、疫情期间公民人身自由权要不要应受到合理限制,目前存在两种看法(下面两种看法,不代表本人观点):
(一)限制少数人的人身自由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1、公民人身自由权无限扩张不利于对公共利益的保护。西方社会近 30 多年来发展趋势之一,就是过多地受到新自由主义的影响,因而过于强调私权的无限扩张甚至否认公共利益,结果导致了经济治理结构的严重失衡。由于体制不同,西方的经济基本上被财阀资本家撑控,如果政府出台的措施损害到财阀的利益,那么将导致这些财阀支持的媒体不会同意,依靠这些财阀支持上台的议员不会答应,甚至是依靠这些财阀生活的民众也不会愿意。因此,一旦遇到突发公共事件,这些国家将陷入极为被动的局面。我国宪法、法律同时规定所有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新冠疫情” 爆发后,有的人拒绝配合隔离措施,其理由是自己的人身自由不应该受到限制,这种过于强调法律对公民个人利益权保护的观点,是错误的、片面的。
2、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疫情期间,既要保护每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又要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从表面上看二者是对立的,其实二者又是统一的。不能把二者机械地完全割裂开来,因为每个公民都是社会的一份子,公共利益是所有公民利益的集合体。俗话说:“大河有水,小河满。”只有保护了公共利益,公民个人才能从中受益;相反如果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就会引发一系列链锁反应,公民个人权利将成为 “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大家只有敢于牺牲个人利益,才能取得“战疫” 的最终胜利;用一时的牺牲换取长久的利益是值得的!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在?”
(二)疫情期间对少数人的人身自由进行一定限制有法可依
1、疫情期间采取强制隔离措施符合国际惯例。当今各国在注重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私权的同时,大都制定有国家和社会危机时期的相关法律,如美国的《全国紧急状态法》,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当社会上发生危及到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并可能引起一系列的公共性问题,进而导致价值系统崩溃、社会秩序紊乱的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关国家机关可以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场所等紧急措施。在这种状况下,公民的人身自由权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这次 “新冠肺炎”疫情,比 2003 年爆发的 “非典肺炎” 疫情更加恐怖,已经严重威胁到国家公共安全。政府对特定的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强制隔离,只要执法者具有法定职责,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且不超过必要限度,该行为就具有正当性。
2、疫情期间拒不配合强制隔离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依据刑法相关规定,明知自己已经感染传染病,还恶意逃离,造成病毒传播,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 7 年有期徒刑。另根据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三、疫情期间要确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当前防疫抗疫形势十分严峻,绝大多数公民能够理解一些非常规的执法措施,为了公共利益宁愿牺牲个人的某些权益;但是这些牺牲并不是没有底线的,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防控疫情不能成为滥用职权的理由。据报道,江西丰城一位教师在小区花园跑步,因为周围无人就没有戴口罩,被执法者怒斥。该教师为自己辩解:“钟南山院士说过,在人口不密集的地方和家中不用戴口罩。” 这更加激怒了相关人员,遂给该教师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强行隔离。该教师不是病毒感染者也不是疑似患者,却被强制隔离,这种执法行为有失适当。
综上,无论是作为被管理者的普通公民,还是作为管理者的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中都要时刻保持理性,既要防止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过度膨胀,又要防止国家公权力的过度控制。而法律就是理性的命令,只要我们在法律的框架内切实做到依法配合疫情防控,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就是对二者最好的平衡。
这种被焊的铁皮门就不该有!
这种封门封户的行为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鬼主意,这种行为对防疫的贡献为负数,遇到真想跑出来的拦不住,遇到需要急救的救不了,讲道理人家罪犯坐牢至少还能保证急救畅通呢,你能保证吗?
除了外锁门方式,其他封门封户行为,比如把单元门焊死的行为、额外焊铁皮门的行为是不是也该禁止了?
原来不传播才是尊重啊,我还以为传播才是尊重呢
本文摘自明德先生的微博,原博:
https://m.weibo.cn/1900117675/4832428247485228
明德先生|被封控的群众到底关心什么?
兰州三岁男童的事件,有人说舆情反转了,没错,这么理解确实没有什么问题,但问题的本质,是这件事情本身吗?
是兰州的老百姓被封控了那么久,积压已久的怨,在这件事上得到了集中爆发罢了。
呼和浩特女子跳楼事件,警方说是焦虑、自杀,你当然可以说这个事情纯粹是她自己所为,但民众如此关注,背后的根源是什么?
是呼和浩特的老百姓被封控了 30 多天之后,积压已久的怨,借这件事集中爆发罢了!
透过现象看本质,才能避免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疫情防控三年来,我们一直是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数次疫情反弹都被迅速按压下去了,那个时候大家选择居家、配合防疫,有怨吗?没有呀!
那为什么现在有怨呢?
我的看法不一定对,只是将自己的一点理解分享给大家:
动不动就搞一刀切,新增几例全城静默,铁皮割路铁门焊死,入室消杀横冲直撞,感染人数讳莫如深,高价菜供着,封控百姓的心理焦虑不管不问,特殊群体就医困难,这是国家所倡导的精准防疫吗?
疫情防控不是非黑即白,非 0 既 1,动态清零的要义是精准防控,精准防控既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不防控,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与之对应的政策,在不影响民众正常工作、生活、就医的前提下,以最小化的成本保障民众安全。
我相信,即便是兰州、呼和浩特这些被封控许久地区的老百姓,发泄自己的怨气,也绝对不是质疑国家的防疫政策,而是大家反感地方上的层层加码搞 “一刀切”,对防疫信息的不透明深恶痛绝罢了!
在封控中坚守,需要做好民众心理的疏导工作,给大家以希望、信心还有真相,关于疫情实际情况的真相,抗疫是一场人民战争,如果有些地方还要玩封建时代那套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的理论,注定会走向失败。
相信人民,依靠人民,才能走向最终的胜利!
人是六点十分跳的,你们是捂着良心说你们六点十五到的吗?说谎不用负责任吗?
这下啊真家无老了
人手 AR-15(而且大部分美国人都没枪)当然干不过 M1 坦克,但至少不会让你被居委会大妈束手就擒,大大提高了桶粘价值
人在做天在看。。。
最搞笑的是给死人做心理鉴定,并认为她重度抑郁
不值钱的苦算是结束了
门里已经没有反抗的人
你冲不过门外那闪耀的光
它不属于你
它把你推向窗边
特殊时期防疫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防止病毒进一步扩散感染更多人群、造成更多人患病,这是必要的。但防疫工作必须基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生存质量之上,以防疫为理由使得部分人肆无忌惮享受权力快感,侵犯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绕过法律走空头程序,脱离民主理性制定规则约束,无视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状况,这是于法治文明社会所不容忍的,是亵渎与践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可耻行为。
如果防疫工作最终造成了公民的不必要更不应该的健康损失,那这与防疫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应该改正担责而不是原地踏步。
鄂尔多斯用紧急避险提醒了我们所拥有的权利,呼和浩特用焊死单元楼道门告诉我们,你们拥有的权利在权力面前什么都不是。
抗疫三年,是我们权利大让渡的三年,他们曾经说,这是为你好,也为大家好,他们现在也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你好不好自己心里清楚,他们为了什么,你也清楚,你曾经天真地相信这些东西,但现在明白了,无论冠以团结、大局还是集体什么的之类名号,都改变不了这同时也是权力大膨胀的三年,膨胀到根本没有权力来源的物业公司小区保安都可以踩在你法律赋予的权利面前耀武扬威,甚至是生命权。
这道被焊死的铁门提醒我们,默认自由唾手可得,是对自由最大的亵渎。
不敢相信,这种大规模限制自由的行为都发展到这地步了,跳楼自杀了都不能及时开门。配合防疫,以大局为重,百姓可以配合。但锁死门、焊死门的行为过分了,也违法了。不说其它权利,就消防法都不允许!这些人怎么干的事却如此冷血?
只要时代的尘埃还没有落到头上,那就还是岁月静好。
10.04 封到现在,那真是很赚钱呢。
去年在很多地方,疫情两个礼拜内就结束了。
看这些内陆和乡镇在这方面的能力你就知道,为什么偏远地区人力那么便宜,物流费用也可以承受,但招商永远招不到。
代表地方的那几个人,水平,素质,思维,格局,差太远了,资本家带他们玩都带不动。
如果说在富庶地区你在工作上或商业上斗不过别人,也就是丢了个小便宜,在这种小地方,大点的馒头怕不是都沾过血。
这个时候,他们那里的 x 员在哪?
怎么办?只能继续扶贫。
让这帮人后代继续慢慢被经济带动来提升。
至于他们,除了自身的消费,真的想不出啥贡献。
大陆人就是好欺负,这句肯定没人承认,不承认也是事实。
20 年美国人把白宫都砸了,法国现在还在游行闹罢工,荷兰银行都整这地步了居然没砸营业厅和大楼
这事也是,小区管理的都骑头上了
但我要谢谢这些好欺负的人,因为这些人才是社会稳定安全的根基,要不然一个半年不发工资就 人。跟美国枪击案有啥区别
真难想象如果发生火灾地震的话…
焊铁门,
我们是犯人吗?
我们犯罪了吗?
作为普通人,应对消防等各种紧急情况,一定要有充分的准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消防斧、灭火器、物理学圣剑、剪线钳,都是有必要准备好的,可以参考之前的一个回答。
有媒体发文:增强对当前疫情防控政策的信心和耐心。在现实生活中,应具体从哪些方面,怎样做到?
然后是生活物资,罐头、米面油盐、干菜等等,可以参考之前的一个文章。
如果缺少照明,建议选用具有充电、手摇等多种功能的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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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刻,还是得自己有一盏灯,不能靠别人的,别人可能还等着别人呢,哎。。。
还去啥饿而多思啊?
没人敢评论吗?
三天以后我要看到女孩的尸体。
等待进一步调查报告吧。
现在这一篇媒体发文引导性太明显了。
但是有一点,小区处理效率低是真的。
应该是好多年没出过跳楼这样的大事,第一时间都没有响应。
这种情况真让人痛心
唉,逝者安息
哼,从第一次疫情小区把门全封锁的时候我就很纳闷
消防不管了吗?
我估计这个回答一会儿就没了,随便吧
国务院不是说不让上铁板吗?
焊门这事,想一想就觉得恐怖。
代入一下,感觉自己不是人,而是被圈养的牲口。
这个问题不让匿名
跳楼只是一瞬间的事,跟小区开不开灯开不开门有啥关系?开了门,跳下来的人能起死回生?啥屁事都往疫情防控上拉扯,真的够了!
呼市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你法我笑,一切责任在美方。
呼市都是强盗式消杀,楼里出一个阳性,所有人被拉走了,家里东西都给扔了,等隔离完了回家家里空了,买菜是买不到的,后面能买到也是高价买,所有楼们都焊死,工大一晚上往走拉 20 几车,后来学校控制不住了,把学生都送回家,回家自行隔离吧,我们楼 10 楼孩子回家把一家 4 口都扬了
忍耐不一定会让生活变好,但一定会让对方蹬鼻子上脸。不是在沉默中……
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四川地震那事了,高层眼中只有数字,普通平民百姓甚至在一些人眼里说不定和牛羊马没有区别,死就死呗,大不了压消息请喝茶就是了。动态清零和新冠算是把一些地方正腐的丑恶素颜展现在百姓面前了,期待那些粉红该如何护主子
虽然我知道天下的乌鸦一堆黑,平民百姓在哪里可能都不太幸福,但这也不是在烂中比谁烂的不重的理由。
有的时候不得不说抗议总比忍耐的好,中国人的善良与忍耐,也得分清对方是什么人,而不是一味地忍耐,那样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的欺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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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群众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倒是到现在完美展现出来了。
还有些人说着什么动态清零,心里怕是想着核算检测自己能赚多少钱
一旦有东西与金钱挂钩,就注定没完没了。
那些专家和某些网络上的医生说的什么话,听听就好,不要都信,不然你可能会发现这个人明明几个月前说 xx 药肯定没有问题的大家放心买,放心吃,结果这个月又说,xx 药有可能有问题,但问题不大,之后可能又说有问题,但一般不会出现很大的后遗症,最后谁知道会不会说,这药的确有问题,但后遗症纯属耦合
有句话是 旧社会把人变成鬼。
但在时间的长河里,今天的我们也会变成古人。
但我们到那时对未来的孩子来说,像我们这样的平民百姓终究是人还是鬼,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我就是一粗人,父母健在,没什么知识储备,你杠就是你对。
物业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你先想想谁让焊门的吧。
还是来点呼和浩特合订本吧
多看看观察者网 枪击视频 这些新闻都是不实报道 有人妄图挑拨离间 大伙不要相信
生命的泥委弃在地面上,不生乔木,只生野草,这是我的罪过。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但我坦然,欣然。
听了语音,我只想祝那些支持清零的人不得好死
什么时候是头?
想去的地方不一定是天堂,但想逃离的地方一定是地狱
信号不好,无可奉告
牧民
本来就是困难时期,还有给大伙添麻烦
请你们尊重逝者家属,不要说什么 “无可奉告”!
不规范地方要改,门肯定不能封死。
但是你要问我对防疫的态度,那只能说没发生在我头上,我肯定还是支持清零的。
各位也别急着说什么铁拳砸我头上就清醒了,你们怎么知道我没被封过呢?
反正我小区被封控两周的经历是,各种物资两天发一次,吃的东西比平时自己买的还好,免费发的物资多到冰箱塞不下。每天还能出门散步遛弯。
唯一坏处是需要每天早起排队做核酸。
所以你问我支不支持清零,那我当然是支持的啊。只是我这种情况在网络上说出来挑不起什么情绪,没多少人会注意。也没有成为新闻的价值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知乎喊了两年的防疫要到头了,实际上现实中还没什么变化的原因吧。
门封了,物资怎么送上去?还是说
限制他人自由,建议追责。
民生多艰
铁门焊死,这人命关天也不能急救,这事情小区内所有管理人员都有责任
呵呵
无底线让出权力必然造就无底线的傲慢和膨胀。
没有反制制度,指望物业这种群体自觉,还不如去找个宗教信一下。
起码宗教会安慰你,而物业不会。
楼栋封控最多也就是 7+3 吧?全小区 7+3 后也应该解开楼栋封控啊,至少让人能够下楼活动一下,又不出小区。
自杀和门有啥关系???
懂了,不能匿名,你们就都闭嘴了。
今天上午,鄂尔多斯发布了一条充满了人性光辉的通告。
防疫过程中,鄂尔多斯市将始终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时,民众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紧急避险。
通告的全文如下:
咱们等会逐一解读。
首先,第一段话,鄂尔多斯解释了为什么要发布这条通告的原因。
“针对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在防疫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
就这句话,因为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在防疫过程中暴露出现的问题,兰州和保定看完直拍大腿:你直接报我身份证号算了。
大家都知道,最近在兰州和河北保定在防疫过程中,都各自发生了一件大事。
两件事情的共同点很一致,都是遇到了紧急情况,需要求助,可是结局却是截然相反。
兰州 3 岁儿童一氧化碳中毒。
根据最新的官方通告,那名父亲 12 点 18 分拨通急救中心电话,13 点 44 分急救中心发出派车指令,用时 1 小时 26 分钟。
等到 13 点 44 分,急救中心发出派车指令,过了 16 分钟之后,14 点 03 分,救护车才到达现场。
可这时候呢,那名父亲已经在 13 点 55 分的时候,拦停出租车前往甘肃省妇幼保健医院,最终,用时 10 分钟,14 点 05 分的时候,到达了妇幼保健医院。
但最终,还是因为耽误了太多的时间,抢救失败,一条 3 岁的生命就这样永远的离开了世界。
咱们分析那名父亲第一次拨打 120 急救电话的时间,再到急救中心真正派车赶到的时候,将近两个小时了。
可是,实际去医院的路程,只需要 10 分钟啊。
我们不禁要问了:如果救护车能早一点到,能一接到急救电话就立刻派车过来,结局会不会改变?那个 3 岁的孩子,会不会因此平安无事,现在还是活蹦乱跳的在家里看动画片?
但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已经发生的事情,没有后悔药。
惨剧就这样,降临在了这个家庭,更扎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
这是兰州。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河北保定白沟新城。
10 月 31 号的时候,一名男子开车在卡点被拦下后,他一手持刀,另一手则比划着对防疫人员说:“我儿子这么大,现在急需奶粉,已经等了好长时间了,现在我马上要送回去……”
随后男子关上车门,冲卡离去。
后来呢,经过调查,这名男子也是一位父亲,他的孩子只有几个月大,两天没有奶粉吃了,所以情急之下,为了给孩子送奶粉,做出了此类过激举动。
回家半小时后,男子就被警方带走,当晚被家人接回,第二天上午派出所就上门送了两罐奶粉。
当地警方的通报也说的很清楚:“该名男子因驾车持刀闯卡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危害性,但公安机关考虑其特殊情况,仅对其处以罚款 100 元的行政处罚。”
特事特办,情况特殊,可以理解。
但毕竟违反法律了,所以,处罚还是要处罚的,只象征性的处罚了一百元。
这就是在河北保定发生的事情。
两件事情比较下来,我们可以发现:两位都是父亲,都是在孩子遇到了生命危险,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寻求帮助。
但是,当地都有疫情,在执行防控政策。
一位选择了较为平和的方式,打电话求助,另一位则是比较过激,持刀冲卡。
结果最后呢,平和的那位,孩子抢救失败,离开了人世。
而过激的那位,拿到了奶粉,救了孩子一命。
这两件事情一比较,又传递出了什么样的信息呢?
给整个社会,给全体老百姓看完之后,又会带来什么样的思考呢?
换句话说,如果下一次,同样的情况,发生在我们自己的身上,那又该怎么办?
我们是该平和的打电话寻求帮助,还是采取过激的方式呢?
今天,鄂尔多斯就给出了答案。
答案有两条。
第一条是鄂尔多斯该做什么?
鄂尔多斯说了:无论任何时刻,我们都坚持生命至上,救人为先。
在鄂尔多斯,如您在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期间,遇到特殊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 110,非紧急情况请拨打 12345 市长热线,心理危机请拨打 96885 热线。对隔离群众报警,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置,提供帮助、解决问题。
第二条,就是你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你该做什么?
记住下面这段话,因为这里面的每一个字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在鄂尔多斯,如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
这是前半句,总结下来很简单,如果你们遭遇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什么叫 “危及人身安全” 呢?
就是活不下去了,具体参照兰州和河北保定的那两件事。
如果发生了同样的情况,你正在遭遇此类事件。
那么,你就有权采取措施进行自救,或是及时的紧急避险。
鄂尔多斯还给出了刑法和民法典里面的相关法律依据,来支持大家伙儿的行为。
这什么意思?
这等于是在官方层面认可了河北保定的那位父亲,他做的没错,他做的对。
当然了,这只是前半段话,因为还有后半段。
“但请谨记:在自救和避险时,不要损害他人生命。”
这句话也是至关重要的。
很多人都在说,自由。
请问什么叫自由?
就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当然不是,自由的前提是你不能损害其他人享受自由的权利,这才是真正的自由。
自救或紧急避险也是如此,尊重你的生命权,但是请你也要尊重其他人的生命权,不要损害他人的生命。
你可以像河北那位父亲一样,持刀冲卡,但是希望你在此过程中,不要去伤害卡点驻守的那些志愿者们,因为他们都是无辜的,他们只是在履行职责。
所以,请你在自救或避险的时候,千万不要损害他人的生命。
那么,如果在你为了自救或者避险,做出了某些过激的举动,事后会不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鄂尔多斯也明确说了:“事后,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对事情过程进行回溯和研判,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依规处置。”
看明白了吧?
你做了也不用担心,相关部门会对事情全过程进行回溯和研判,并且,还会给你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给你的紧急避险提供法律上的支持。
最后如果实在要追究法律责任,那么,也会像河北保定的那位父亲一样,既达到了维护法律公正的原则,也尽量给予了这位父亲,最大的尊重。
这就是,鄂尔多斯给出的两个答案,铿锵有力。
当然,除了两个答案之后,这里面其实还有话外音。
这份通告不仅是给普通老百姓们看的,更是给所有基层防疫人员们看到的。
你以为那些防疫人员真的就那么铁石心肠,明知你小孩有生命危险,还不让你出去?
怎么可能呢?
因为,他们如果放你出去了,一旦你是阳性,那么,他自己也要跟着倒霉。
可现在,鄂尔多斯的这份通告却写的很清楚。
1,先一切以人的生命为最高利益点,这是首要条件,人的生命大过天。
2,紧急避险是公民的权利,这是有法律支持和保障的,现在,市政府也亲自出来站台。
这等于是给基层的防疫人员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帮助他们卸下可一些法律责任和心理重担。
有了这个台阶下,下一次,再遇到这种情况,基层人员就不会看上去那么 “冷漠” 了。
他们也能顺势而为,放人一马。
总结起来,鄂尔多斯是想告诉大家:
我们,本着生命至上,救人为先的原则,尽量我们所能,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可是如果我们又做不到的地方?
那请你们尽可以的进行自救,这是合法,如果出现了法律问题,我们来帮你解决。
总之就是一个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这篇通告看下来,满满的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从小到大,所有的声音都让我们乖乖听话。
在家里,要听父母的。
在学校,要听老师的。
到了社会上,要听领导的。
甚至结了婚,还要听媳妇儿的……
可现在,突然出现了一种声音。
告诉你,其实在紧急情况下,你也可以不用那么听话配合。
因为你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
你可以为了自救,为了紧急避险,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前提你不能伤害其他人。
多么让人感动啊。
这才是现代城市的温度。
让我们记住她。
鄂尔多斯,这不只是一个羊毛衫品牌,更是一个充满了人性光辉,有温度的全国文明城市。
疫情结束后,希望大家都去鄂尔多斯,走一走,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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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前几天那个一氧化碳中毒的三岁小孩,不给出小区耽误治疗抢救无效去世的。这些都是冷血无情的披着人皮的只怕自己丢帽子的魔鬼。
我以前是个小粉红 后来做核酸治好了
已经闢谣了,这事不存在。
大多数人对物业公司没有一个准确的认知。
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本质类似于服务行业。受小区业主雇佣,为小区服务,而不是来管理绵羊的。
全国各地的常见情况,一小区的人被一群民营企业雇佣的低收入,低学历,低素质群体所管理。并且绝大多数人都默认这种管理,助长其焰气。魔幻现实主义
没有权利意识的绵羊人,更不清楚世界弱肉强食的基本规则,你是绵羊,就活该被人欺负。
看评论里说是因为强盗消杀的原因,有没有具体了解的
以下只是有感而发,可能有措辞或阐释不恰当之处,理性探讨。
呼和浩特和兰州。一周内,背景相似,主要矛盾相似,悲剧相似的两则新闻激起舆论的波澜。这波澜是感同深受、心存芥蒂的人给予的回应。可能在看不见的背后,可能不止两条。
总会有人觉得,对负面事件的 “过多关注” 和报道是有心之人刻意为之,目的是削弱对我们的认同感。然而我认为,无论负面事件的舆论背后是否有所谓的“推手”,我们都应该立足事实,还原真相,认真反思。让声音被听到,让真相浮现,舆论的气势可以让责任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吸取教训。重大舆论对应的事件应该设立为典型,所有人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可惜,类似的实践不是一起两起了。
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悲剧产生的原因是责任主体没有分清楚什么是主要矛盾,什么是次要矛盾。如何取舍会体现在行动上,显然很多为悲剧负责的人们没有想清楚,当然也可能是更高层没有给出明确导向。
论两个事件的发生背景,同样是被封控的小区,同样是救护车的姗姗来迟,可能是救护车调度的失职、可能是物业和救护人员的低效沟通,造成的悲剧都是逝去的生命。表面来看,这里的矛盾是防疫大背景下所需付出的时间成本,与本职工作要求高效的矛盾。但是从目的的角度来看,二者其实是具有同一性的。无论是防疫还是救护,都是为了维护人们基本人权之一的” 生存权”。虽然都是为了人们的生命,防疫可以理解为是为了人们的健康,而救护则关乎性命。健康之于生命,二者的优先级不言而喻。
可惜的是,虽然从防疫目的上,二者达到了统一且 “健康” 要给 “生命” 让路,但防疫涉及的 “责任” 或者说 “乌纱帽” 却成了路上阻挡的铁墙,铁墙的厚度程度大抵与负责的人多在意自己是否履行防疫任务相关。于是矛盾便成为了 “带着乌纱帽的人的责任” 和 “即将逝去之人的生命”。主次矛盾之间如何取舍,需要认真思考,需要社会和更高的意识形态给出导向。
在工作中,我曾多次遇到过类似于当今疫情防控的两难境地选择:即不合乎人性或常理的政治要求,与从业人员保住饭碗非要执行的矛盾。
基本上我的处理方式是必须要走极端:要么玩命锁死逼的一部分人受不了把事情搞大让上边让步,要么干脆啥也不管讨好下边等上边问责的时候指望下边说好话从轻发落。
那么在实际执行中,人都是自私的,你不听上级的话真问责起来,是没人管你的,你自己活该。所以大多数都是要用前者的办法。
当然,只要你的良心,能够让你无视代价、牺牲掉的代价不是自己的利益就行。
说回事情本身,其实这件事是一个契机,应该抓住机会搞的大一点,这样倒逼防疫放松或者科学防疫。要是过两天就没动静了,突破底线,那以后只会更甚。
最怕的是现在这种温乎着,不开也不凉,徒增群体焦虑。
这比监狱更黑。接疫情拿人命开玩笑。这在解放前黑暗的旧社会才会
现在很多都是一刀切,处理事情太过不近人情了。五味杂陈,逝者安息,唉。
1944 年 10 月毛泽东主席在接见新闻工作者时指出:“三心二意不行,半心半意也不行,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此,“为人民服务” 表述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45 年 4 月在党的七大题为《两个中国之命运》的开幕词中,毛泽东主席说:“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在现时,为着团结全国人民战胜日本侵略者,在将来,为着团结全国人民建设新民主主义的国家。” 在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他强调:“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也是在党的七大上,“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 这句话被写入了党章。
你家没有老人孩子吗?!
呼和浩特:没有。
兰州:没有。
单元门上铁皮,这是谁赋予的权利?抛开自由人权不谈,遇到煤气泄露,火灾,地震等突发状况难道被封在里面的人就只能等死或者跳窗摔死了吗?为了公平为了正义为了自由为了人权,一代又一代人付出了多少努力,难道就是为了 21 世纪的今天还可以凭一道社区指令把人用铁皮封在家里吗。
生命何等宝贵,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一个人的死亡将给亲人带来多大痛苦。也许她的死亡是多种原因导致的,但是跳楼后家属竟然被隔在铁皮里不能相见,不能及时救治,不能及时送医。平民百姓,竟然成了蝼蚁,除了哭喊,似乎一切又都无能为了。又能如何?我除了表示同情和惋惜,也不知道还能如何。一声哀叹!愿逝者安息。
在目前的情况下,小区的处置如果合理的话,管理人员就违反了规定。这样看起来似乎无解,这是一个无奈的场景。
把单元门给焊死…… 就算是有疫情,我也觉得离谱。这压根不拿人当人。而且不给开灯,不给开门…… 那么多人喊了那么久也不给开门,就离谱。
而且这个人为什么跳下去?就算你有焦虑也有个引发点的。自杀的人,往往有一个活不下去了的现实理由; 焦虑症的人,往往也有一个让她得焦虑症的现实理由。
我个人有个猜测: 不会是家里粮不够两个人了,家里也添置不起,所以…… 母亲觉得自己反正也老了,不如让女儿活着吧?
看有的回答说的强盗式消杀也非常有可能,有的人一回来,结果家里全空了,半辈子攒下来的家当没了…… 这特么跳楼都是轻的,不报复社会就不错了。
女儿还是和妈妈同姓的…… 到最后跑出来哭的就只有她女儿一个人,她们或许就是彼此唯一的 “老人和小孩了”
关心人民的只有人民
她的女儿在物业群哭着说求你们开开门,声嘶力竭,最后群里业主都纷纷去找物业,物业才给开的门,随后报警打 120,120 四十分钟之后才到,我们口中所谓的白衣天使不紧不慢的推着车进了小区,资本的力量真的很伟大,你们在资本的庇护下可以为所欲为,真是好样的
自疫情以来,发生了多少类似的人间惨剧:病人延误治疗,产妇无法及时救治,居民缺吃少粮,父亲闯关买奶粉,人员半夜隔离出车祸…… 每次看到这样的消息,心里总有种撕心裂肺的痛!远隔万里之外,也能感同身受。这社会究竟怎么了?
疫情严控,是践行党的 “人民生命至上” 的承诺,但防之过甚,冷漠教条,那就是 “践踏人民权利” 了。这是谁的错?
专家的错?——高估疫情严重性?好像不是,病毒对生命危害性确实很大;
政府的错?——防控措施太过严厉?好像不是,措施有效地阻止了疫情的大规模扩散;
人民的错?——不能遵守防控法规?好像不是,大家要生存、要生活,总得找条活路。
这难道真的是个无解的题?是个谁也不用承担责任的问题?
仔细一想,确又不然。
“严厉防控,人民生命至上”,大家举手赞同。但在制订相关防控措施,执行有关行为规范时,是不是应该还有个应急方案?特别是在因疫情严厉防控,导致国内多地屡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汲取教训,制订一个应急方案,让社会更有温情,让制度充满温度?
看看现状,各级部门在教条刻板,冷漠无情地执行防控措施,不管、不顾人民实际需求,这反映的是一种 “官本位”“官无能” 的管治现象。管理者出于对顶上乌纱的考虑,本着 “严管有功,失管有罪” 的思想,对措施层层加码,宁可错杀,绝不枉纵,让人民苦不堪言。为什么那么多血淋淋的事实不能唤起为官者的恻隐之心呢?我想,这完全是 “官帽至上” 的思想在作祟。
像呼和浩特这一事件,我相信事情的逻辑是这样:小区物业是在严格执行政府部门的要求,而有关政府部门担心因管控失责而失去乌纱帽,便下达了如此严厉的管控要求。在出现意外事情时,小区物业没有 “应急情况处理指引”,不敢擅自“逾规” 处理(那可是有可能背负法律责任啊!),结果让惨剧在眼皮底下发生了。痛哉!
对于这一惨剧,哪怕政府部门对 “焊死的门” 有个 “打开” 的应急处理方法,物业人员有人敢冒法律风险,涉及事件的人真的有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思想,相信惨剧或许就不会发生了。
现在意外发生了,有关部门发了个空洞的 “官样” 通报:…… 暴露出的问题,鄂尔多斯市政法系统将汲取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对事情过程进行回溯和研判,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依规处置”。这样的通报,只不过是搪塞舆情而已,对实际问题一点毛用都没有。现在是 “焊死的铁门”,明天是“掘断的生路”,后天是“没门的医院”…… 什么时候才能出台一个“应急方案”,“打开生门”,真正的体现“人民生命至上” 的呢?
这个需要有关部门给个答案,全国人民在线等待 ing……
希望疫情防控不要割裂社会,而是让社会主义社会更加充满温情爱意;让为官者更加深怀 “人民生命至上” 之情;让管治者更有充满温度的管控方法;让人民更有万众一心的抗疫决心……
患有焦虑障碍,我就想问一下是有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是根据身边的婆婆老公邻居问话中得出来的?
吃人。
想到了看过的一段话……
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写到:“他们来抓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他们接着来抓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他们再来抓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他们最后来抓我,这时已经没有人替我说话了。”
这个小区离医院车程仅需要 4 分钟,如果立刻开门救人,这位母亲说不定不会死
节哀
防疫一定时期,要总结经验和问题,要有法律相关部门参加并征得见意,要始终记住生命权不是单一的病毒,还包括紧急避险的权利
原谅我爆粗口,他妈的一群出生!
是在上网课么。
身边发生的事情,很多好朋友都在呼市读书,离我们家也很近,真的很痛心。
无所谓,我们赢麻了
尊重法律吗?
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公民的权利又在哪里?
我不能理解,这疫情真的严重到要把人焊死在单元楼里的程度吗?真把人当猪对待是不?
感恩吧,没把手机都给焊死算挺好的了。
发生在我们小区隔壁,跳楼女五十多,女儿二十九,跳楼前有争吵,人类平时铺张浪费,少吃一点不干,少买一件衣服也不行,少加一点油也不行,暖气温的不烫到穿背心那种也不行,资源的浪费,各种蝴蝶效应累计起来,气候变异,各种灾难,病毒反馈自己,然后互相埋怨,其实对错很难说清楚,也不在于某个人某个组织,因果循环,自古天意高难问 [撇嘴]
我家附近的的商场晚上人山人海,我觉得没啥不合理的,这样处理挺好
同志们,我好悲痛
魔幻现实主义,还要持续多少年
草菅人命的事谁都不想看到,女儿于母亲,生离死别之痛,竟被铁皮挡住。市民寒心愤怒,zf 无奈害怕,谁何尝不想这场硝烟停止。疫情封控 30 多天以来,我相信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做出的努力,也不做过多讨论,我想说的是,我们不应该也不能被迫选择放开政策,从动态清零到逐步放开是需要引导的,怎能给人一种因为做不好一件事而转头选择做另一件事的印象,那之前防疫功绩往哪搁? 无论动态清零还是逐步放开都是为人民考虑, 应该被提前预想与表达,至少应该被心理上接受,等到出事再补一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痛且无用,总要有一件事成为引爆点,郑州富士康, 兰州小女孩,这里的 A9, 最后的最后,城市都是被民意倒逼解封的,跟疫情已经没太大关系了。
我觉得外蒙古是觉得不会出现这种事情的 千万不要和洼地文明有任何关联
之前还不理解美国人为什么这么不信任美国政府,现在我怀疑我们这几代人在经历过疫情三年之后都会像那些美国人一样不信任自己的政府。
其他的我都不说,万一起火了怎么办?整栋楼都会完蛋,消防都救不了。
死者为啥跳楼啊 这个很关键
如果鲁迅先生还在世,他想说的话正是我想讲的…
这种情况,听权威发布。
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要怎么释怀呢,自己的母亲躺着冰冷的地上,而自己却甚至不能出去再看一眼,我不知道现实的情况,可撕心裂肺的呼喊确实在我耳边响起了,一条生命逝去了,人们只想看到一个解释,我们知道现在疫情严重,但焊门是否必要,在出事之后为什么会没有回应,为什么只有一句态度强硬的无可奉告,我们只想知道真相,网上传的那个所谓的视频是不是真的,说因为消杀把家搬空是不是真的,焦虑是不是导致死亡的原因。希望能快有后续报道。
要不是美国研制出病毒,我们何苦要受这种罪?责全美
我支持清零
说句难听的,可能得发生火灾并因为铁门焊死造成重大事故了,这种强制的野蛮封控才能停止
为啥不传播,多传播,多曝光,政府才能把们打开,否则还会继续焊门,继续在家待着,不整改,跳楼的还会有。
人性最大的恶就是在自己职权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为难别人。
没有疼到自己身上,怎么会疼呢。
抛开一切不说,到底是谁给了它们想封就封的权力?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条 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条 接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第五十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住宅建筑。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小区焊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内蒙古人
和同学打听了挺多那户人的八卦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但是,说实话,同学们对此都心里挺难受
世界太疯狂,老鼠给猫当伴娘
求仁得仁嘛,要是真的觉得现行防疫措施不好,我看有的人屁股不会坐那么稳。
既然人家稳,就说明这些封门啊,不管事啊,一刀切啊,严防死守啊,扩散追责,过度不追责都是大家支持的。
从上到下出面发个通告道个歉就完事儿了呗。
说得好
就是有个错别字
上头的本意是好的
是保安执行歪了
是跳楼女子自己太焦虑了
是女儿小题大做了
是媒体专挑不好的报道了
是观众想的有点多了
实事求是
血债血偿! 加倍奉还!
就想骂街!妈的!
防疫封控,本来防的是 “病人”,可现在很多时候的处置却像对待“犯人”……. 所谓的“社区 / 物业 / 管理” 都魔怔了。
为啥不能匿名
美方要对此承担责任
虽然我不爱看,但多来点
这个问题还不支持匿名,真有意思。
录音听了让人心碎,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这要是发生火灾地震可怎么办
早晚出大事
什么叫对现有防疫政策的阳奉阴违?这就是!
还没发生在自己头上,不急吧
封上后的《应急预案》中公布的求助电话一定要有人值守,并且快速解决问题。党的干部不能把老百姓都当成 “刁民”,用对待“刁民” 的办法与老百姓玩太极。
这事如果只说小区该怎么办,那就是治标不治本,首先说这种事情的发生,只能反映出各级领导的短视,先不说违法程度如何,户门、单元门就是逃生通道,如果某户发生火灾意外情况,那后果就不堪设想,没控制好疫情,出现扩散,顶多是丢官问责,花时间花精力重新组织防疫,过段时间看情况复用,但是出现意外事故,那直接行为人就是刑事责任,上级都是领导责任,一串全都要拿下,这辈子都是档案污点。
所以有些事情不可为,要有底线的去操作。
这事的发生,很多人会对比鄂尔多斯的政法委书记的发言来说事,所以依我看,很多人的关注点并不在于死者,而是担心权利对法制的冲击,背后是对现在生活和未来发展的担忧。
封控必然会有意见,这不可避免,但是意见舆论完全可以引导转移,换句话说,如果每天让我一打开新闻看到的都是阳性数字怎么增长,这个小区怎么封,别人家里怎么被洗,怎么看都闹心,妥妥的负能量嘛,但是如果每天我一打开新闻看到的都打击了几个投机倒把的,怎么开展保供保物流,政府组织了哪些企业,今天提供了哪些线上工作机会我能去报名参与,我肯定不会太恐慌。
评论关了,有另类想法的不用借着机会来阴阳怪气,我不爱看,我也不想消费死者,被封控,那就是在一条船上,你觉得它不好,那就来帮着一起改。
我只想说,可怕的不是疫情,而是人心。
怎么处理? 出人命了刑事处理呗。
所以说老是封老是一刀切根本不是个解决的办法。
是我一定会开,即便开除我也开,要命的事当然要开,不懂变通。防疫是为了救命,正在有人生命危险岂能不变通。
监狱里限制了犯人了自由也有义务保证犯人的安全,监狱里因为安全疏漏死一个人是震惊监区的大事,从上到下都要担责。
这特嘛是小区的问题嘛?就是瞎问,小区有什么权利,小区的权利是谁给的,正儿八经的时候,有没有他说话的份,光怪物业和小区有什么用
小区怎么做,也根本就没解决问题的根源啊,这样的情况能保证只会是个例吗?难道其它场所就没有这种可能性?
……
天在看……
顺便我也提问一下
呼和浩特让司机花几万块办一张通行证
有通行证的车辆从呼和浩特去往锡林浩特包车价 4000 块 (以前几百块) 一次,大家怎么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民法典规定公民有自救和紧急避险的权利
这件事是真的吗?
谁焊的门?
理由是什么?
哈哈,我说不出话
一味的掩盖错误不如反思错误,不让悲剧重演
感恩,等待,相信,赢麻
这个问题不支持匿名回答 真是够典的
以人为本嘛,温暖的国家
“枪响了。”
“你看到是谁开的枪吗?”
“我看不清,他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他在阳光下。”
1
真 tam 荒唐,都是凶手
和 7 点的节目没有一点一样的,是因为没有统战价值吗
不知道他们还要害死多少人才罢休
神医神速鉴定;精神疾病
还能说什么呢?还有什么可说的。
好日子才刚开始呢
红毛事件是不是这个城市的?不敢讲话 怕跨省
中央不管吗
这篇新闻的导向性有点太明显,但是我也不好明说什么,等更多报道出来,信息来源更丰富了再说吧
哦,美国人搞的
这已经不是照妖镜了,而是炼人炉..
发生火灾或者地震时…… 这楼里这些居民的生命权!不是生生被剥夺了
我就说,比如失火了,因为焊死的铁门出不去,伤亡,谁负责
是谁给的权力把门焊死!?
把门焊死安全隐患也太大了吧。。。万一出火灾之类的全楼陪葬嘛。。。
希望政府能给个解释
小区按照上面的意思处理就是更合理的办法。
不然呢?你有什么办法?封是上面命令的。
看到这种情况我都有跳楼的心了 。
前天上午我们单元被封了,问为什么,单元口值班人员说他也不知道,说是区疾控中心通知让封的。封几天、为什么都不知道,反正就是封你!
刚才到楼道门口隔着门缝又问了一回,我看应该是居委会大妈,直说你们配合配合吧,我们在这里值班也挺冷的,都不容易。唉!
您说物业能有什么好的管理办法么?还不是执行上面的命令么?
物业只有从业主那里变着法子收钱有办法,其他的 我呵呵
我也想跳楼,怕被焦虑症。
此时,想起谭嗣同,真先驱!!!
真的。完了。
知乎已经给了很好的答案了
危机时刻,也只有在那一刻
从人们所做的选择
才能看清楚人的本性
善良,丑恶,一览无余
我们是普通人
无脑封控
没办法 ,为了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太多的权利被侵犯了。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我都不知道怎么办,那种无助,绝望,被社会抛弃的感受… 唉,不想多说什么,愿逝者安息
烂完了
今天键盘码几个字 “哀民生之多艰”,明天照样 “厉害了我的*”,久而久之也就无所谓了。
呼市疫情处处散发着人性的光辉
这消息怎么被传开了的?
你们看我六万块的鸟笼一刀切造型好看吗?
他们一直在反思,一直在汲取教训,一直在为人民服务!
海的那边是草原 草原的那边是
作孽
什么是焦虑障碍?
为啥不让他出去?为什么被铁皮门拦住?
不知道说什么好,写出来估计也会被和谐
你家没有老人孩子吗?坚决支持清零政策
一声叹息
事在人为
无法评论,无法可依!
建议基层管理人员统一组织司法考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前提是执行者懂法!
执法必严的前提也是执行者必须懂法!
更何况执行的只是土政策、土办法!
执行者要知道土政策不能逾越法律法规!
不是不开灯,是把灯关了不想让更多人看见(好像)焊铁皮没有生命通道就离谱,暴涨的物价也离谱,听说楼里有护士,如果没有这个铁皮,是不是结果就不一样了。。
愿逝者安息
好一个焦虑障碍
我活在一间没有光的铁皮房子里,没人说话也没有声音,想出也出不去,被困在里面动弹不得
我想起坚子说的名句。但这等惨事真的不忍心把图贴上来。
杀人诛心。必有报应!
《谁是凶手》
这是可以说的吗?
无可奉告四个大字字里行间都是 “你能怎样”
我们小小平民,没有话语权,可不敢乱说话。
“你们” 都是杀她者,这是他杀而不是自杀
血淋淋的中国!
就算一句话不写的空白回复 网友也知道我想说啥
把人逼死就排除他杀可能性了
怎么没人说话呢
开了门会怎么样呢?人就没事了?
真引战,家庭内部矛盾放大为社会问题,逝者安息
我同情这个女儿,但是我不同情这个跳楼的女子,甚至我唾弃她
如何看待兰州儿童一氧化碳中毒去世
如何看待四川发生地震,却以防疫为由不准居民下楼逃生
如何看待贵州转运车发生车祸
如何看待内蒙古工业大学用火车将学生转运至包头
如何看待新疆
还没到大部分人头上,我就不说话啦,被骂了多不值得。
逝者安息,唯有愿你下辈子能出生在一个自由平等的地方,阿门~
最理想的情况是,做好精准防控,经济和自由,健康都能保下来。
但是介绍几个体制内的事实:
事实一: 精准防控根本做不到,不管怎样的督导,怎样的培训,都无法完全严格地达到标准防疫,势必出现漏洞。为了避免漏洞,只能通过加码,“求其上得其中”。这本质上是对下级政府工作能力的不信任,当然,基层政府的能力值得信任吗?我个人看法是要打个问号的,这就是常说的能力不足危险。
事实二: 之前曾经有一阵(事实上到现在也在执行),允许党员干部犯错误,有容错率,要求选拔能吏,干吏而不是庸庸碌碌,不干事也不犯错的人。但是疫情防控和这个不一样,这不是一般业务,而是政治任务,要求就是零漏洞。
事实三: 对于不同的错误,会有不同的处罚,有的处罚 “打蛇打七寸”,包括但不限于 “两年内不允许提拔,降级并担任非领导职务等”;有的处罚 “雷声大雨点小”,包括 “检讨,自查自纠,向公众道歉”,尤其是 “免职”,本质上只是避避风头,实际上另有任用,还能继续当领导。
事实四: 对于一些政策措施,下级政府不一定想得到,不一定敢做,上级政府想得到,想鼓励但又不能明说,只能暗示。最经典的暗示方法是通过红头文件广而告之: 某种措施是不允许的,但是使用了某种措施也不会收到 “打七寸” 的处罚;另一种暗示是,对于采用了某些措施,受过一些处罚的官员,尽管民间意见很大,但是仍然提拔。通过这两种暗示,一般来说各级政府都能心领神会。
可能会有人问我对这些事实的态度,我会这样回答:“我希望良法善治,但我支持恶法亦法。”
我就问这种铁皮门,
楼里的人在需要紧急避险的时候,能靠自己的力量从里面突破吗?
如果不能,那出现突发状况,需要多久才能打开?
打不开有具体到个人的负责人吗?
出了问题,那个人担多大的责?
这样的事这几年应该发生了不少。给大家讲个故事。你爸出门时不想带你,说可以让你在家看电视,结果等他回来的时候发现你在看电视,把你打了一顿,说不能随便看电视。你说到底是谁的问题呢?
既没面包,也没自由。
???你做轻生者的女儿做什么?又不是别人把她推下去的
这不比一天死几千新冠患者好多了?支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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