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董建敏案信息公开的申请
关于督促董建敏案信息公开的申请 山东大学监察处: 我于10月21日向山东大学校长办公室提交《关于董建敏和李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申请》(附件一)。11月18日,我收到《答复书》(附件二)。山东大学违反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15 …
董建敏和李华信息公开案随想
作者:甄鹏
10月21日,我向山东大学校长办公室提交了《关于董建敏和李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申请》。11月5日,校长办公室副主任陈安彪先生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初步回复向我征求意见。
答复有两条:第一条是尊重法院的判决。附有法院判决书。第二条是事情待处理。我提出两点异议:一、是否尊重法院判决与本次信息公开无关。二、待处理这条答复模糊,据我掌握的情况,董建敏案已经处理结束,李华案尚未处理,请说清楚。陈安彪主任答应将我的意见反馈给学术办。对于有诚意的交流,我向来欢迎。感谢陈主任!
信息公开申请,我直接打交道的是校长办公室,本与学术办没有直接关系。鉴于与学术办的工作人员都是熟人,为了表达善意,我到学术办交流情况。学术办正在开会,我主动提出等一等。不久,学术办主任黄波先生与一位工作人员亲自到我办公室。我先说了我的上述意见。
黄波主任说:“两个人都在国外,不好了解情况,你不能让我坐飞机到国外吧?”这个推脱的借口,以前分管学术办的学术研究部副部长肖金明先生也说过。我当时的答复是:“你可以公告。”他无法再找借口,只能尴尬地笑笑。今天黄主任再提出来。我不好意思当场反驳。在此说几句:一、这个事情是纯学术问题,事实非常清楚,不需要再向董李了解情况;二、他俩之前已经解释了;三、在国外不是理由,打官司的时候,李华先生在国外向法院提交了不少材料;四、你可以公告。
我问是否有个期限。黄主任说,事情尚未结束,有进展,但是不能确定结束的时间。已经过去五年了,还没结束?我可以继续等,但是你一边让我耐心等,一边说尊重法院判决,太没有诚意。如果正式答复中有类似话,只能认为是有意推脱,从而逼得我走下一步程序。黄主任说:“科技园工作很忙,多拿出时间来干工作。这件事对我来说是本职工作。”我只能呵呵了,笑着拍拍他的肩膀。
我查了有关材料,又向几个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2011年,校学术道德委员会确实已经就董建敏案做出了结论。《齐鲁晚报》记者曾采访委员会副主任孔北华教授。“对于甄鹏举报董建敏学术不端的问题,他表示山东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早已在一个多月前做出了结论。对于甄鹏提到的‘从未收到学校方面的结论’,孔北华认为,学校方面应该以书面或文字形式将结论告知甄鹏。如果甄鹏仍对此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再次向山东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提出来。”
某某说,不明白为何有结论了,却不告诉我。我说,我也不明白。
(XYS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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