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人大代表称「开征弃籍税能有效规避富豪移民税收漏洞」?具体落实下来会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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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财新网​ 发表

当年曹德旺全家退出美国国籍,交了 2.4 亿的税(按胡润排行榜,当年曹德旺身价才 14 亿)

要么做税务筹划要么被 “薅羊毛”:从曹德旺看美国弃籍税_观点频道_财新网

对习惯以欧美为标准,不愿讲道理的某些人来说,也许上述新闻就足够了。(苏力老师这段话真的百试百灵)


更正:曹老板退的是绿卡。如果是拿到美国国籍后再退籍,收更多税

知乎用户 Dipper Pines 发表

大势所趋。

目前看到的本年度最有价值的提案。

其他答案解释的很全了,狗尾续貂一下征收的合理性。

放弃国籍者,在其放弃国籍之前,生活、教育、就业、经商等等各方面,享受了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这些公共产品中有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隐形补贴,以及大量的公共免费服务。

通俗点说,没有公共服务部门的各种支撑,你自己赚不到大钱。

这些公共服务部门的开支不仅来源于当前的收入,也有透支的收入(比如国债和政府贷款),透支部分是需要享受公共服务者的国民的持续缴税来偿还的。

既然你要脱离国籍,代表未来本应由你缴纳的部分你不缴纳了,这并不合理。

放弃国籍,应该对之前的所得,进行一个总体梳理,相当于离职的盘账,超出固定额度的,应缴纳一定的税金以补贴公共服务成本。

以上。

供参考。

ps:

补充两点。

1,美国和德国等国家早已经实施了这个税种。

2,考虑到这个提议的重要性,本文允许自由转载,请保留作者署名即可。

知乎用户 默苍离​ 发表

谢邀。

有用但用处不大,因为最大的漏洞在香港。

我懒得找数据,能从周围胖友那里观察到的,就是直接中外两国籍的越来越少。

例如你把孩子生在澳大利亚、又跑回国内上户口,这孩子之后每次往返中澳两地都得转机换护照,很烦。

所以很多是搞个香港永居(特区护照和回乡卡),然后再用香港永居身份去拿外国国籍。

香港虽然明面上不承认双重国籍,但这种不承认实际上指的是外事保护和进入港府体制的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你又是中国国籍香港永居,又是某国国籍,那么在国内只认你香港永居的身份。这样你搞事不能跑大使馆,你要跑大使馆就等于放弃香港永居和中国国籍。

且有双重国籍的不能进港府当公务员。

如果你就是做买卖,那国内不问,就算你当着港府人员面亮出外国护照,人家也只当是旅行证件。

坊间估算香港双重国籍人数在 100 万人左右(不算那个 BNO),这里面不会说粤语的 “新香港人” 非常多。

有了香港永居和海外国籍,钱少的可以蚂蚁搬家,把国内资产全卖了,靠个人合法渠道一批批倒进香港;

钱多点的可以走地下钱庄(换钱庄)。国内有些人要人民币,海外有些人愿意出美刀,地下钱庄来平数;

钱再多点的可以直接以内地公司身份投资香港公司,逐步把真正的企业实体转到香港,最后再在开曼或维尔京那留个实际控制人的尾巴。

还有买香港大额保险再退保的、虚开外贸单的、夹支票过关的,千奇百怪五花八门。

去年我国的 FDI(外国直接投资,不计香港)是 1734 亿美刀,而这里面常年有六成来自香港(香港的对大陆投资也算作外国直接投资)。

香港真有钱,一年对大陆能投资千亿美刀。

香港前年的 FDI 是 1192 亿美刀,一半来自大陆。看来香港前景真是好,大陆一年能投下去五六百亿美刀。

说白了:有很大一笔钱常年在陆港之间打转转。

这里面当然包括正常的跨国企业经营和中资企业面向海外融资,但也能掩饰很多海外资产转移。

顺则拿钱去大陆做买卖,逆则跑离岸金融中心再转海外。到 20 年底,在香港流出和流入的 FDI 里,维尔京群岛分别占比 31.6% 和 26.1%。

中资企业的在港融资已经过万亿元,而且随着中美金融对峙加强,这个数字只会走高。所以香港金融自由的原则非但不会改变,反而会加强。

弃籍税的初心很好,但我们有个现成的、合法的、大规模的洗钱与资产转移窗口摆在那。

知乎用户 王子君​ 发表

这个提案非常不错。不过有点标题党,实际上这个提案与「弃藉税」根本没有关系。

该提案说的并不是「你抛弃国籍需要交税」。

而是说「你移民之后」仍然在国内赚钱,进行相关的商业活动,存在的税收真空,目前的税法以及征管流程并未足够完善。导致你作为外籍人的身份容易偷税漏税。

所以,本质上这并不是所谓的弃藉税,而是「外国人赚国人的钱应当依法纳税监管,相关税法应当完善」。

这个提案主要针对的应该是那些演员们吧。。。

知乎用户 pansz​​ 发表

两会期间提议万千,如果说其它提议或者可有可无,或者只限于维护己有阶层利益,那么这个提议的政治高度完全秒杀其它所有提议。

这是一条爱国的提议,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提议,是弘扬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的提议,任何一个愿扎根中国土壤的中国公民,理论上没有可以反对的理由。。。

知乎用户 飞天行云​ 发表

支持,这个是很有必要的。

现在想把钱转到国外,官方手续基本没路可走,那就只能走地下。结果最后,这道手续费也没到国家手里,最后你资产一样也没留住。

说真的,这个税真要收,成本不会太高,只要税率合理,低于地下钱庄的话,那么主动走官方渠道的必然更多,最后就能慢慢挤死地下钱庄。因为能光明正大的走,谁愿意走那些见不得光的渠道啊。

很多人认为这是为了把财富 “留在国内”,那就是想多了。真想留下,你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对私人财产的保护,以及削减政府 “自由裁量权”,减小政治政策风险等方面都做到位才行。靠着加税就像留那才是不可能的。真想润的人,怎么不能润了?

所以,这个税的开征是有正面意义的。把润的渠道正规化,把手续费收到国家手里,总比在地下钱庄要好得多。

知乎用户 公孙远方 发表

这个想法很好,但是我国税收体系可能不支持。

美国的弃籍税是对遗产税的补充,是对弃籍的人按照遗产税征收的,不是按照个人所得税征收。

我国没有开征遗产税

遗产税的全称是遗产及赠与税,开征遗产税必须要同时收赠与税,不让赠与就不纳税遗产税就和玩一样了。

如果知道别人之间是赠与呢?这需要全面税收金融监控和全面的收入申报制度及纳税人举证责任。

美国税务局对个人金融资产进行监控,按照金融账户信息推算个人所得额,即使计算不符也法定合法,需要纳税人打官司告税务局,纳税人举证证明自己的收入是非税收入

由于这一切制度都没有,所以我们玩不起弃籍税的。

我国个税对弃籍的规定是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同时对于移民转移资产,人行也会通过外汇管制进行监管。

文件为《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

主要步骤如下图

同时第八条中规定的报送文件中包括

综上所述,如果弃籍人合规申报,那么带出去的钱,能征的税应该都是征过的。如果不走合规程序通过别的手段,那么我国的税制可能也无能为力。==!

知乎用户 杨散逸​​ 发表

潘石屹、李晓明:还好我跑得快。

李嘉诚:全靠同行衬托。

不过问题是这建议真的能落实下来吗?如果不能,一切都是空谈。

每年提出的建议是多之又多,但是最后真正被采纳实施的少之又少。

前阵子俄乌战争还没开始,乌克兰的富豪几乎就已经全部跑路了,总统连斯基更是愤怒抨击了那些连夜逃离乌克兰的富豪,并放狠话威胁离境的寡头、政客在 24 小时内回国,否则 “后果很严重”。

数据显示,2018 年我国有 1.5 万名富豪移民,位居世界第一,大部分人选择了去美国。而且这些富豪移民并没有选择居住在他的新国家,而是继续在中国 “捞钱”,时不时的套现,其实就是转移资产

“不在乎国内,但是愿意花高价给自己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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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称为年度地产十大领袖人物的 “潘石屹” 到现在一直被人诟病就是因为 “跑路”。

潘石屹出生于甘肃省天水市,靠赚国人的钱起的家,也许是觉得赚得够多了,在十几年前就开始套现国内财富了再通过信托基金转移到美国

不仅如此,还在美国投资了通用汽车大厦、曼哈顿办公大楼等,更是在 14 年先后给哈佛、剑桥大学捐款 1500 万美金和 1000 万美金,而反过来看一下,在武汉疫情严重的时候他却一毛也没有捐,甚至他的儿子还诋毁过烈士

就在前段时间,他居然想清空在中国的资产,好去美国和家人团聚,要知道,**他这次的交易金额高达 30.48 亿美元,如果交易成功,他就可以彻底 “跑路” 了,**不过好在国家介入了交易,最终没有成功。

此外,在捐款上扣扣嗖嗖的潘石屹,在其它方面上却挥金如土,比如自己花大价钱用 赛乐瑞 等享受。

其实这是当下富豪最后都逃不掉的走向,**很多中老富豪在赚足钱后,对当下身体状态不满意,就会寻找各种方法重回青春,**只要是可以焕发青春的方法,就算要花几十万,富豪们依旧趋之若鹜,潘石屹也不例外。

他还曾在社交账号自爆正在使用麻省理工教授推荐的 “oflye” 类抗老物质(赛乐瑞核心物质),传闻价格高达 156 万,说用了之后连指甲都长得更快了。

很多人都觉得他只是在炫耀自己有钱,可以通过钱从不同途径获取抗老技术。但是,如今随着技术进步,该物质成品 “赛乐瑞” 早已通过京 - 东进入国内市场,就算是普通人也可以容易获得,这真得感谢当今的科技发展。

“不仅套现,还给全家换了国籍”

相比较潘石屹,还有一个更加离谱的首富

他就是曾经的云南首富李晓明,李晓明靠塑料厂发家致富,最开始先是从烟盒的外层薄膜做起,拿下了云南红塔、红河等大客户

紧接着将眼光投向了彩印,并成为了全球最大的锂电池隔膜供应商,同时拿下了宁德时代、三星、松下等大客户,赚得盘满钵满。

李晓明也以 290 亿元的身价成为了云南首富,2020 年营收超 40 亿,利润达到了 11 亿。

随着李晓明的暴富,大家发现他带着全家都去了美国,**一家 6 口除了弟弟李晓华是中国籍都是美籍,**不过弟弟也有美国绿卡,你细品。

并且他们一家在 2020 年频繁转移在中国的资产,光是这一年,就套现了 50 亿元,可见这家人的套现之厉害

“虽然他跑了,但他给国内捐了不少钱”

说到这,又不得不提李嘉诚了

作为香港首富,资产方面我觉得应该不必过多介绍了。

李嘉诚在 30 多年前就移民加拿大了,但是在 13 年才陆续套现在大陆的资产,当时卖掉了广州、北京、上海的很多资产,获利高达 1600 亿

而转身就把这些钱拿去英国投资了,传闻买下了大半个英国,他甚至一度被称为富豪投资的 “风向标”。

跟上面那两位不同的是,李嘉诚其实给国内捐过不少钱,他的基金会的官网显示,自 1980 年成立至今,基金会已累计捐款超 300 亿港元,值得一提的是,其中 80% 捐给了中国,在武汉遭受新冠的特殊时期更是捐赠了 1 亿元。

一样的是,他也十分热爱研究抗老,我没记错的话,NMN 就是他带火起来的,之前还投资过老人可穿戴设备 “超人战衣” 之类的就不多说了。

其实中国早在 2010 年就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且 GDP 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水平,这是很多发达经济体所达不到的。这样高速发展的经济体,也带来了很多机会,从我国增长的富豪数量就可以看出,在全球富豪榜上,中国富豪的数量已经超越了美国

很多富豪为了换得其它国家的国籍,就会大把的套现国内的资产拿去国外投资,而这种行为带来的最直接影响就是国内资产流失

不可否认,以前的中国跟其它国家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我觉得这并不是众多民众和富豪移民海外的借口,更何况现在国家发展越来越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并不比国外差

所以像潘石屹这种富豪不可原谅!最后希望祖国越来越好!

知乎用户 何墨水儿​​ 发表

内地发家-投资移民香港-拿加拿大或其他国家永居。若内地有变,资金和人都经香港出海 (香港籍全球 100 多个国家免签),若海外有变,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I’m Chinese 是管用的。

我记得这好像是标准操作。孟老师好像就是如此

知乎用户 莽特特特 发表

真正能够对富人征税,体现社会公平,起到调节收入作用的是财产税,如遗产税、房产税、资本利得税和出境税。至于董明珠等代表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提案,很容易博眼球,但实际抑制贫富差距效果不大。

财产税之所以难以出台,我猜测有几个原因:

1、还处于做大蛋糕的阶段,提倡企业家精神,鼓励创业和投资带动就业,太早收财产税会挫伤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2、通常来说,各国制定或者影响政策的人都是财产税的利益受损者,很难有决心对自己动刀子。

3、富人有钱雇佣专业的律师和财务,可以用很多种方式来规避税收,征收难度很大。

知乎用户 药师​ 发表

是否约束富豪们,本质是个供求关系的问题。因此这个时机吹风,显得更加值得关注哦。

题目中提到的很多现象,如向外转移财产或是偷税避税,都是久已有之的事情。但为什么一直以来国家对他们的约束都十分有限呢?

因为企业家群体是富豪群体中最重要的一个子集,国家非常依赖企业家们提振就业,发展产业。

对,就是非常依赖,要是国家自己上能成,国企就不用窝在不太依赖竞争的国计民生行业了。相比之下,富豪中的另一个子集——房哥房姐,国家就不怎么担心他们会跑路。

企业家本身即有着特别刚性的偷税避税需求——这直接涉及到企业利润乃至事业存亡。而通常来说,企业家们的转移财产不仅规模更大,还容易影响上下游乃至就业。

对于这些人,确实难管,他们有各种各样的花招外逃或是逃税避税。但也不是管不了,前者,王小目标、许皮带以投资为皮的转移,最终都被扯回来了。财产一查,名单一拉,任务下达给各归属地金融监管乃至安全部门,还真没有管不了的。后者,光是约谈就能大幅影响股价,这涨跌幅,怕不会大于要补缴的数额。

关键是在于,管得太严,会非常影响企业家群体的事业热情,乃至传导至海内外的投资热情。因此这存在一个微妙的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的空间,你负责拉动经济就好,财产转移和偷税避税只要别太过分,就算了。

没办法,能干事业的企业家群体太珍贵了。

而如今,供求关系发生了一些易变。

1、产能过剩已经成为重要问题,国内竞争日趋激烈,有着丰富的中小企业家可以取代和富豪群体交集更大的大企业家,填补供应链也再不是伤筋动骨之事。

2、海外排华反华日益激烈,如今俄乌冲突更是让西方社会扯下体面,美元不再是安全的避风港。

3、2012 年以来企业界风气大幅好转,吃特定招标、特定订单的企业群体萎缩,“铁定要跑” 的原罪群体大幅下降。

总结:当企业家群体更愿意在国内站稳脚跟,那么此刻提升他们站稳的代价,才是可放风乃至可行的事情。

正如增加公务员工作量和降工资乃至强化廉政建设,都只能在就业萎缩、清北争抢街道办之时才推得动——你不干,有的是更优秀的人想干哦。

知乎用户 Daisy Look​ 发表

人大代表们都不看新闻吗,现在的国际形势你让富豪们往哪跑?

据新华社报道,美国总统拜登 3 月 1 日在国会大厦发表任内首次国情咨文演讲时表示,美国司法部将成立一个工作组,调查俄罗斯寡头们的 “犯罪行为”,并与欧洲盟友一道没收其游艇、豪宅和私人飞机等 “不义之财”。

全球任何一个社会里,个人的财产权都是基础人权之一。有了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这个社会共识,才有了西方金融业或者说现代金融体系的基础。才有了市场经济运作发展的基础。 如今,美国和西方一些国家,他们把自己祖辈亲手建立的资本主义文明的根基给撬开了一块。

听完大哥讲话,西方各国立刻动手,于是一场瓜分俄罗斯私产的盛宴开始了,冲突至今简单捋了一下,西方各国的收获都不少:

2 月 28 日,欧盟对 26 名俄罗斯石油、银行和金融界富豪采取了资产冻结措施。
2 月 28 日,瑞士联邦委员会举行特别会议,决定加入欧盟的行动,冻结俄罗斯有关个人和机构在瑞士资产。
3 月 1 日,美国总统拜登在国情咨文演讲中说,将没收俄罗斯寡头们的 “游艇、豪华公寓和私人飞机”。
3 月 3 日,美国宣布冻结 8 名俄罗斯富豪在美国的资产。美国财政部的通告还加了图片,展示了俄罗斯矿业巨头乌斯马诺夫的豪华游艇与私人飞机,其中两艘游艇在美国宣布冻结之前,就已经分别被德国和法国扣押了。
3 月 3 日,英国 3 日宣布冻结 2 名俄罗斯富豪在英国的资产。英国已经将 195 名俄罗斯人列入 “制裁名单”。
3 月 4 日,英国副首相拉布说,英国考虑没收俄罗斯 “寡头” 的房产来安置乌克兰难民。

瑞士不是永久中立国吗?趁着俄乌冲突抢劫俄罗斯富豪的国家,也叫永久中立国?

英国更好笑,一大堆人说等阿布把切尔西卖了,英国得把钱扣下来,因为阿布的钱 “不干净”。这话说的似乎他们自动把当年给强盗发打劫许可证的事给一笔勾销了。

现在还想往国外润,和 49 年入国军有什么区别?

当年川建国同志都没有没有完成的历史任务,拜振华同志居然有望实现了。

实践证明中国的发展离不开这些 “亲华人士” 的帮衬!

知乎用户 王小板儿​ 发表

现在经济问题其实比很多人预想的还要差一些,这不光是有房地产导致了,还有很多我们本身积累的问题所导致的。

舆论方面管的那么严格,本身就已经说明一些问题了。

大毛和欧美闹的越僵,我们的处境就越尴尬。夹在中间,最纠结。

国内房价只能涨,不能跌,一跌就要出问题,而房价一涨,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就是居民的杠杆在增加,也就是居民的负债在增加,而居民负债增加,是需要靠居民收入增加来抵消的。

光房价增加,债务上涨,而收入不涨,也维持不下去。

外面,外贸是很难指望了,里面,我们的消费被房价透支了三十年,现在就剩下一些大山里面的农民,还能两成首付去接个盘。

大家看现在啥事都没有,实际上真的啥事都没玛?

知乎用户 有事问彭叔​ 发表

提案非常棒!

但是落实起来异乎寻常的困难!

要想快速落地弃籍税,目前的征管环境和税制框架下,只能先用核定征收来过渡,确认一个征收率来收,比如 25%-40% 之间,在实践过程中打通信息孤岛的链接再开展自行申报工作。

第一,就是标准的制定。包括税制设计,申报方式,适用税率的话最好也是超额累进税率。最难的的就是税率设计了,没有现成的数据来评估模型。

美国法律规定需要交弃籍税的人,在弃籍日之前个人全球净资产要超过 200 万美元,或者过去五年平均每年纳税超过规定金额,2021 年的规定金额为 17.2 万美元。

第二,就是收入的确定。毕竟,放弃国籍的有钱人们,收入和财产构成异乎寻常的复杂。这些资产的价值确认,申报的完整性准确性有一定的难度。

第三,就是专业的税务审计机构。对于放弃国籍的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审核需要多部门提供资产数据,包括人行,税务,房管,证监会等多部门。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暂时还是很难打通。

不过,难,也要破除艰难万险试点,在做知识准备时,发现不止是税务退籍税做兜底,包括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申报方式也可以借鉴一下老美,我们的还是太简单。

知乎用户 钮钴禄国税小达人 发表

先为这位代表鼓掌,的确应该实施,还要尽早实施。

虽然说税收的第一作用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但它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兼顾社会公平。

中国现在的税收体系是以间接税为主,征税的主要对象是企业和商品,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的越多,承担的税负就越多。

表面上看起来很公平,富人有钱,消费肯定多,承担的税负也多,普通人则相反,看起来很公平,其实不是这样的。

因为富人的消费只占收入的很少一部分,大部分都拿去投资,形成资产,这些资产升值为富人赚取更多的财富,比如房地产,富人享受房价上升的好处,却不用承担相应的税负,而普通人因为收入有限,大部分都要用来购买生活用品,所承担的税负占收入的比例比富人高的多。

也就是说,在直接税体系下,普通人的税收负担比富人重的多。

那富人在中国购买的资产为什么会升值呢?因为中国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在中国的各大城市,商业物流教育医疗,各种配套设施应有尽有,吸引更多的人涌入这些地方,使得这些地段的房产变成相对 “稀缺”,持续升值。

富人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没有?完全没有,所有使黄金地段房子升值的投资都是政府完成的,政府哪里来的钱呢?发行债券,这些债券都是以地方税收作为担保的,而中国的税收体系是间接税,也就是说,普通人是纳税的主体。

普通人承担的税收的大头,但是红利却是富人享有,这本身就不太公平。

更过分的是,很多富人对此不但不感恩,还变本加厉,连最起码的个人所得税都不想缴,于是大家看到各种各样的偷税漏税,比如去年的薇娅,还有那些明星。

说起明星,他们玩的更绝,直接在海外申请一个国籍,摇身一变成为外国人,在中国大肆捞金,这就更过分了,纯粹享受中国发展的红利,却连一分钱的义务都不履行,还舔着个脸说自己爱国。

在税收方面,咱真应该向美国学习学习了,从间接税向直接税体系转变,由向货物和企业征税变成向个人收入和资产征税,让普通人的税负率降低点,让富人承担起应该有的责任,这样,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嘛。

坚决拥护这个提案,同时建议,房产税尽快实行。

知乎用户 功夫哥​ 发表

随便说点,大家是不是从成年开始看到政治问题就一直分不清楚什么左派右派,又总有人和你说中国的左右和国外的左右是反的。和我一样看了很多解释,一大票人的云里雾里。

其实你应该清楚的是,国外不分左右都反华。对他们来说这是基因里的,不反的才是异类。

我们不去关注这一点后,你再看就明白了,左派找富人收税,领导组织穷人,右派找穷人收税,是富人的利益代言人。

今年的议案看了这么多个,包括生三孩给高考加分,给 1000 补住的,都是找穷人收税的,就只有这个是打算找富人收税的。

嗯哼。

知乎用户 笨蛋师傅 发表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弃籍的,财产肯定都转走了,收什么?

现在外汇管制的情形下,弃籍税应该就是地下钱庄收的点位吧。没好到国家而已。

知乎用户 一夕 发表

得反思,为什么他们玩把资产转移出去,转移到美国的那些资产,可不是为了避税。

知乎用户 fuccc 发表

来源:世界风情画(ID:finkeeper)

作者:妤妤姐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陈晶莹告诉媒体,鉴于目前中国针对富豪移民的税收征管漏洞以及部分富豪移民逃税后仍在国内赚钱的现象,建议修订《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在弃籍者的税收清缴、个税征管和征管流程等方面加以完善。

陈晶莹表示,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富豪数量也持续增长,但部分富豪以避税及将资产及财富转移国外为目的而移民。与此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这个针对富豪移民的税收征管存在漏洞。

陈晶莹还指出,世界上主要国家均加强了富豪移民的税收清算并开征弃籍税。虽然中国 2018 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注销中国户籍办理税款清算条款,但未能就其未实现资产收益征税,也未延长弃籍后税收征管,造成一些富豪可以轻松通过移民弃籍逃税和将资产转移海外。

对此,保镖哥也查询了一下 “弃籍税” 的知识。

原来,为了打击以避税为目的的弃籍行为,2008 年,美国国会在 “HEART Act 2008” 法案中,通过 Sec. 877A 建立了 “按市价计价”(Mark-to-Market Tax) 的“弃籍税”计税制度:

若弃籍者被认定为 “涵盖弃籍者”,那么,弃籍者的全球资产,会被视为在弃籍日前一天,按其公允市场价(Fair Market Value, 简称 FMV) 打包出售。每项资产的虚拟增值或亏损部分 (Built-in Gain/Loss,通过“公允市场价” 减去 “成本基数” 获得),将和 “真实出售” 一样,根据每个资产的属性和收入的类别,分别申报在 1040 个人所得税表中,完成收入的申报并计算税款:

  • 属于资本出售产生的资本利得 (Capital Gain),申报为长期或短期资本利得;属于普通收入(Ordinary Income),例如出售商业用房(如出租房等) 所得的利润中,属于重新计税的已折旧部分 (Depreciation Recapture),按普通收入申报并缴纳收入税;属于其他实体(如信托、公司等) 产生的收入分配 (Distribution) 或者 K-1,按照相应的收入类别进行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所提到的 “虚拟增值或亏损”(Built-in Gain/Loss),并不是真实产生的,只是被“视为出售”。弃籍以后,在弃籍者“真实出售” 资产时,需以非税务居民身份,申报 1040NR 表,向美国税务局申报美国境内的资产收入并缴纳税款。

也就是说,按美国法律,弃籍的富豪资产会被估价后乘以某个系数,减去某些抵扣,一次性征收税款,而弃籍之后,如果该居民还在美国获得收入,就必须按照外国人标准交纳在美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对应的税款。

假设 2019 年,有位美国公民 Mandy 小姐因为婚姻移民,嫁给了瑞士的 Keller 先生,获得了瑞士国籍,放弃了美国国籍。那么假如成为 Mandy 女士的她在放弃美国国籍前一天有一套商业用房,还有一批美国 SpaceX 公司的股票,合计价值为 500 万美元。那么,Mandy 的资本利得税率为 20%,普通收入税率为 37%。Mandy 名下资产中的商业用房,在弃籍时,如果被 “视为出售” 后应计的虚拟增值为 $13,750,其中,属于 “重新计税的已折旧部分” 应归为普通收入,以普通税率纳税(37%)。而剩下属于资本利得的部分则归为资本利得收入,以资本利得税率纳税(20%)。假如 Mandy 女士的 SpaceX 公司股票在买入持有至弃籍前一天增值了 300 万美元,历年股息收入为 13 万美元,那么,Mandy 女士的弃籍税可做如下计算:

13750*0.37+(300+13)*10000*0.20=631 087.5(美元)

也就是 Mandy 女士要交纳 63.10875 万美元的弃籍税。作为 Mandy 在美国收入的 “结算”。在法理上,弃籍税属于 Mandy 对美国提供的良好创业、就业、安全环境的 “感谢费”,也是为了补充美国财政的必要之举,防止前美国公民拿着一些低税国家的国籍,享受外国人纳税优惠,乃至建立渠道成为美国公民和组织逃税的中介。

而美国开征弃籍税,并积极推进全球征税系统,这与美国二战后陷入福利社会旋涡,还有在庞大全球援助和武装传统支出,联邦政府财政赤字占 GDP 比例越发高涨有着密切关系。且妤妤姐认为,美国财政赤字模式难以为继,故将来会迎来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大收缩时代。

但是,弃籍税并非所有国家都开征。而且后果也是 “有趣而严重的”。

还是以美国为例。

1990 年代美国弃籍人数都是比较少的,很多是为了跨国婚姻和个人发展离开美国。但 2010 年,奥巴马签署 FATCA 法案(《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案》),当年弃籍人数有记录以来第一次破千,1,534 人,较前一年增长 107%,创历史新高。

2013 年,在次年(2014 年 7 月 FATCA)正式实施前夕,“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开始意识到他们有义务向美国申报纳税”,当年弃籍人数又一次创新高,2,999 人,较前一年增长 221%。

2016 年比较特殊,当年特朗普赢得选举,仅第 4 季度就有 2,364 人弃籍,当年创下有记录以来的历史巅峰值。

2020 年第一季度,FATCA 宽限期结束,之后海外金融机构必须获得美国纳税人的税号,向美国政府申报纳税人的海外账户信息,以至于当年单季度弃籍 2,909 人,创下有记录以来单季度弃籍人数的最高记录。

这其实是令一些有海外资产的美国人将钱带出了美国,也许他们在美国的投资、消费,同样对美国本地有所贡献。

而另外一个有弃籍税的地方,就是联邦德国。比如,1972 年德国颁布的《涉外税法》规定,以避税为由移民的德国公民,只要税务机关认定在放弃国籍时点往前十年中有五年与徳国保持有实质经济联系,则在未来十年对该公民仍视为国内税收居民。由于德国弃籍税更看中放弃国籍仍然在德国境内取得收入的税收征管,故在现实中受到的诟病较少。

说到这里,就牵扯了另一个问题,中国如果开征弃籍税,是否合适?

妤妤姐觉得,中国和一些后发国家一样,一方面存在众多市场空缺,另一方面又存在各种社会动荡性,这才是近年来一直为人瞩目的富豪、精英移民外流现象,与之类似的还有印度。

比如联合国移民署的 2020 年版《世界移民报告》中就指出,印度、墨西哥和中国是 2019 年移民流出地的前三甲。至于美国,则是移民迁入地的第一名,且居留当地移民数量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而新世界财富发布的《2019 年度世界财富迁移报告》(The AfrAsia Bank Global Wealth Migration Review 2019)则揭露了另一个令人忧虑的事实:中国是百万富翁选择移民人数最多的国家,2018 年有超过 15,000 名富翁离开中国,而澳大利亚是百万富翁移入数量最多的国家。

仅仅 2018 年,就有超过 15, 000 名中国百万富豪选择移民海外,荣登 “最大移出国家榜” 榜首——

越有 2% 的 “百万级新富” 在 2018 年,从中国移出。

而随着公共卫生事件的过去,还有国内商业、社会环境的变化,特别是随着占有中国居民资产 70% 甚至更高的房地产市场进入 “楼冻” 阶段,富豪移民流出恐怕会更猛,这就为征收中国版 “弃籍税” 提供了条件。

可问题来了,因为 “弃籍税” 开征,属于总体上增加税收负担的举动,这无疑会令更多富裕人口必须准备更多钱来应对被征收弃籍税后如何“安全移民”,另一方面,随着移民外国的富豪在中国取得收入的行为如果面临更严格的税收征管,甚至更高的税率,同样会令已经移民离开中国的富豪不再愿意在中国投资。

所以,妤妤姐认为,在中国因人口老龄化和历年社会建设 “欠账” 待补,用钱之处增加、经济发展潜力下调的今天,弃籍税征收还是慎重、慎重、再慎重为好!

参考资料:

1、如何计算 “弃籍税”?(陈谢平注册会计师)

2、1.5 万中国富豪移民,为什么中国富豪一有钱就移民?(汉德欧 Molly)

3、美国弃籍人数创新高!小心掉入 “弃籍税” 黑洞(Amy 姐的跨境金融圈)

知乎用户 世界风情画 发表

重要的不是弃籍,而是资产转移。有些人不换国籍一样可以把资产转移到其他地方,到时候一身轻松的去换国籍怎么办?

弃籍税根本不能规避富人移民,要处理的是对金融资产转移的监管。

但我不反对征税弃籍税,因为公民是可以享受到财政支出的福利待遇,这部分钱是社会共同承担,典型的是教育。一个接受了全体系教育而后拍拍屁股走人,当年劳动力过剩可以大方放他们走,今天就不能简单放他们走了。

如果要征税,也是征收社会这部分损失。至于在国内赚钱后离开就要征税没必要,外资也来赚钱,外资可以自由进出,中国人不能自由进出是对中国人的不平等对待。

当然我反对放开资本项下,人可以自由进出,资本必须受到限制,不管征收什么税都不如直接禁止限制有效。

知乎用户 卧牛​ 发表

这总归是这些天看到的众多提案当中少见的几个有讨论意义的议案吧。

如文中所说,目前有实操价值的就是 “部分富豪移民逃税后仍在国内赚钱的现象”,因为这部分资金咱们是有把控能力的,确实可以采取措施。

但是资产转移,现在的大方向其实就是不让出去的,制度上其实根本就不该存在这条通路。

至于其他答主提到的 “地下钱庄” 那些,其实他们已经是在违法操作,换句话说,这并不是制度内规则能解决的。

还有人说点位足够低就能挤死他们,其实这块的话,税率太低则毫无震慑力,而且 “地下钱庄” 本来就是收的过桥钱,量足够大的话,人家压点位也是没什么下限的。

所以根本还是要有足够的手段阻绝这些非法渠道,再来进行税收方面的动作才能起到想要的效果。


税收存在的意义一方面是覆盖政府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成本,再一个就是 “征有余而补不足”。

虽说这个议案目前来看只能实现有限的一部分,但是它本身的内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 “征有余而补不足”。

类比一下就是今年关于给三胎的各种补贴,其实根本不能算作 “征有余而补不足”。能生三胎的群体,要么是农村、要么是富人,农村可以给予定向补贴去完成,富人的三胎你去给他们补贴做什么呢?

现在新生儿数量下滑本质上还是一二胎的不足,尤其是一胎。三胎占比微不足道,而且没有一二胎何来三胎呢?这是我一年前刚出三胎的时候做的预测,其实不难看出年轻人最大的问题是一胎都不想生。

如果真的要解决人口下滑问题还是需要从一胎下手,而不是直接跳到那少数人才能生的起的三胎。而且考虑到现在的城镇化比例,农村占比都不是很高了。这个城镇一胎比例如何提升其实具有决定性意义。

综上,我们需要的是更多类似这位人大代表这样真正 “征有余而补不足” 的提案,而不是打着某些旗号,实则干着 “征不足而补有余” 的事,这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根本解决方法其实还是劳动分配、房价和教育三部分,如果不解决,其实也就是把 30-39 甚至年龄更大的人群剩余的空间都利用好,也就很难再开发年轻一代了。

希望三胎政策带来的增量消耗完之前能够把这三方面解决一下,至少解决一部分也是好的。要不然,即使叠加三胎政策,窗口期也不长了。四胎啥的意义真的就不那么大了。

希望祖国能解决好这些问题,让社会更进一步,真正提升普通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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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vis:如何像咨询公司分析师一样去进行行业分析

知乎用户 Jarvis​ 发表

不管这件事情能不能成行,我想说的是那些偷油硕鼠的好日子,从去年开始就已经进入倒计时了!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陈晶莹告诉媒体,鉴于目前中国针对富豪移民的税收征管漏洞以及部分富豪移民逃税后仍在国内赚钱的现象,建议修订《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在弃籍者的税收清缴、个税征管和征管流程等方面加以完善。
这是弃籍税终于要开征的节奏了吗?
在国内通过各种 “方式” 赚钱,转眼跑路国外逍遥的跑跑 “负心汉” 们终于要被制裁了吗?
毫无疑问,如果弃籍税开征,一定会对国内富人们造成极大的冲击。
而我们这篇就来了解下,陈代表所建议完善的弃籍税本税。

一、什么是弃籍税?

(1)什么是弃籍税 & 各国怎么收的

在指出移民税收监管存在漏洞的同时,陈晶莹代表也表示:
弃籍税实质上并非一个独立税种,而是一项税收制度,是对放弃既有国籍者(包括企业和个人)的税制安排,属于税收特别措施,旨在保卫国家税收主权,抑制资产外逃,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光这么说可能没什么实体感,举个例子,
2005 年,玻璃大王、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全家弃了美丽国的籍,光弃籍税就交了 2.8 亿左右。
世界上主要国家均加强了富豪移民的税收清算并开征弃籍税。
我们来看看德国和美国的 “弃籍税” 是什么样子的:
德国在 1972 年颁布的《涉外税法》规定,以避税为由移民的德国公民,只要税务机关认定在放弃国籍时点往前十年中有五年与徳国保持有实质经济联系,则在未来十年对该公民仍视为国内税收居民
美国在 2008 年通过的《英雄报酬补助救济税法》规定,放弃美国国籍的特定人群对超过 60 万美元的未实现资产收益缴税:放弃国籍前 5 年年均收入税超过 14.5 万美元;净资产至少 200 万美元;或者无法提供过去 5 年的足额交税证明。
而且美国公民即使放弃美国国籍,美国政府也可追溯 5 年,要求其补齐放弃美国国籍前 5 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
2020 年,俄罗斯亿万富豪奥列格 · 廷科夫因 2013 年弃籍时,隐瞒了 10 亿美元的资产和收入,结果除了罚款,其还 “喜提”6 年监禁,逮捕令发布后廷科夫支付了 2000 万英镑(在英国伦敦被逮捕)的保释金免去牢狱之灾
当然,弃籍税并非只有 “威慑” 效果,其后果也可能会很严重。
还是以美国为例,开征弃籍税前后,弃籍人数产生明显波动:

90 年代美国弃籍人数整体较少,而在 08 年《救济税法》和 10 年签署 FATCA 法案(《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案》)后,弃籍人数出现明显异动。
2010 年当年,美国弃籍人数达 1534 人,也是有记录以来第一次破千
2013 年,在 FATCA 法案(2014 年 7 月)正式实施前夕,有更多的美国人开始意识到他们有义务向美国申报纳税”,弃籍人数随之又创新高,达 2,999 人
2016 年比较特殊,当年懂王特朗普赢得选举,仅第 4 季度就有 2,364 人弃籍,全年弃籍人数再创新高
2020 年,FATCA 宽限期结束,之后海外金融机构必须获得美国纳税人的税号,向美国政府申报纳税人的海外账户信息,于是弃籍人数再创新高,达 6707 人
弃籍税方面,我国虽在 2018 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注销中国户籍办理税款清算条款,但未能就其未实现资产收益征税,也未延长弃籍后税收征管,造成一些富豪可以轻松通过移民弃籍逃税和将资产转移海外。
转移资产”,用大白话翻译下,就是利用 “对象” 的资源发迹后,转眼卷款跑路,而且还让对象” 净身出户 “。
开征弃籍税,一方面能让跑路的**” 负心汉 “们付出代价**,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加速刺激那些寻思着跑路的负心汉 “富豪” 那脆弱的小心脏

(2)为什么说收弃籍税是个好事情?

弃籍并不罕见,但根据弃籍的目的和弃籍后的行为,“人” 与人的差距可能比人与猴的差距还大。
香港首富李嘉诚,你以为他是加拿大国籍吗?不,现在又改回中国籍了。
海底捞上市后,创始人张勇全家移民新加坡,有没有其他原因不清楚,但 “避税” 这一块是肉眼可见的受益;
赚完国家的钱,转头去国外逍遥,而且还继续赚着国家的钱?
这种如果正经经营也还说得过去,有些人早已超过了底线。
更有甚者,大咧咧的顶着双重国籍,还释放着人神共愤的生物” 本能”,
还记得某鲍姓律师吗?作为娈童爱好者,却因为被 “童” 娈而免去牢狱之灾,案件结束后被遣回(美)国,让人不禁唏嘘。
相比之下,玻璃大王曹德旺也曾拿过美国绿卡,但在 05 年打赢两场历时 4 年的反倾销案后,其全家均放弃绿卡回国,而且这些年来曹德旺个人捐款已达 160 亿。
人与人是真的不同。
那么怎么办呢?巨富们不体面,那国家就让他体面。
你从这片土地上吸得血,就要还给这片土地的人民。

二、无论是否征收弃籍税,先富带动后富的脚步不会停。


无论是否开征弃籍税,各种乱象都将会受到抑制,
因为在共同富裕的主题下,若不收敛,必有铁拳空降。
所以去年网红主播们需要补税了,明星巨富们不交税的都凉了。
搞垄断的,从国内吸血的巨型企业,一个接一个被锤。
看着是一个弃籍税的小问题,其实是一个关于公平合理的大问题。
还记得共同富裕出处吗?
再贴一下原文: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说得很清楚,“帮助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同时取缔非法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
最终要形成 “橄榄型” 分配结构。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蛮野时代过去了。
无论是老板高管、其他高收入群体还是准备 “跑路” 的富豪,
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才是未来的主旋律。
21 年 8 月 26 号,中央财办副主任韩文秀已经给出过官方解读。
韩主任明确解释道:
共同富裕不是搞 “杀富济贫”,“第三次分配” 是在自愿基础上的,不是强制的,同时还要充分估计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
《财经》杂志主编王波明在会议召开后也采访了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

在视频中,许局长把收入可以定义成 4 类:
非法所得:比如像是赖昌星的走私行为,
违规所得:比如某些企业靠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省下的 “利润”
合法合规但 “不合理” 收入:很多企业家把自己的房子车子挂在企业,从而躲避缴纳个税,;
合理、合法合规收入:能创造财富、国家需要,多方一起获益,这样的收入,国家不但不会打击,还将继续鼓励。
而需要被取缔、规范化的只是前 3 类,并不是 “不许赚钱”。
部分会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社会焦虑加剧、环境污染加重、有数据安全风险的行业,或许会持续受到约束,但那些依法纳税,合理经营、有利国家发展的好企业,并不需要担心。
这是关于 “共同富裕”,我们需要知道的。
那么,“三次分配” 又是什么呢?
初次分配,是指劳动和各种要素得到对应报酬,相当于一切 “赚钱” 活动;
再分配主要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政府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
第三次分配的定义是
不同于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将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进行捐赠,更多与公益事业相关联的分配。
总结:捐赠、公益。前提是自愿
也就是说通过鼓励慈善、公益这些行为,可能是给予某些免税政策,来实现收入的三次分配。
对于这些,我们平头老百姓当然是双手双脚支持拥戴的
大家不妨回想一下,自己是否属于高收入人群
如果是,那么过去甚至现在,你又有没有做过处在打击范围里的行为呢?
正如许善达先生指出的那些现象有没有发生在你身上:
作为企业老板,不给员工交社保,或者只给员工交一半社保,另外一半用私人账户或是别的渠道发,既少代扣了员工的个税,又可以代缴更低档位的社保。

实际上是自己在住的房子,在用的车,然后因为可以抵税,挂在了公司名下,甚至还在到处炫耀。

还有一些没有提到的:
比如明明是 “劳务报酬”,却 “动脑子” 把某笔收入变成了“经营所得”,以享受核定优惠;
比如年终分红比平时的薪酬高很多,却通过 “某种手段” 减少了这笔收入大头的征税;
再比如从 “某渠道” 听到建议,盲目地去某地、某园区注册了个人独资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享受当地核定征收或是减返税政策,以此达到 “节税” 目的;
不开票,少开票,买发票,和别的企业 “合作” 互开发票,
用私人账户收付款,部分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把不属于公司成本的消费入账… 等等。
当然类似的建议的非常非常多,某些税筹机构对大势把握不准,嗅觉不灵,不及时通知这些企业,有些甚至干的就是违法犯罪的勾当
大家不妨搜一搜像是 “高收入人群如何做税收规划” 这种问题,里面有几个措施是能用的?造着做,你离进去就只能一篇文章的距离。
我在这里提个醒:
不要小看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的决心,也不要小看金税三期和接下来的金税四期的监管能力,更不要小看我国的司法公正。
如果你想通过小手段逃税避税,未来是不可能的。
想要合法省钱,必须符合大政方针。
再强调一次,依法纳税才是唯一的出路
唯有死亡和税收,不可避免。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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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Carl 的财税圈​ 发表

本质来说就是资产转移税呗!这个建议很和我心意、我也思考良久了,很难不赞同!

很多人会说这样会造成资本流失,我个人认为这是没有道理的,资本想的是逐利,而我国未来依旧是全球最值得投资的地方,那些想跑的中国资本应该很清楚,是中国市场喂养你成为资产的,而不是你本身就是资本。离开了中国,你可能什么都不是!

资本是有祖国的,是有民族属性的!

俄乌冲突也说明,不管你润到哪里,厮杀到最后最终还是会清算你的祖宗。切尔西老板阿布给英国投资那么多,有什么用呢?现在的李嘉诚卖英国资产甚至欧洲资产算是资本市场一大转折点。

一个强大中国,你 run 出去才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但是很多人认识不到这一点或者不承认这一点。即便是国外那群恨国党,之所以有流量和市场,还不是因为中国强大起来了、市场大起来了啊。

比如高领资本的创始人张磊,在美勤工俭学找不到工作,然后被耶鲁大学基金会录用实习,因为啥,因为他是中国人,懂汉语,而录用他的老师给他的工作(第一件工作)就是让他把书籍翻译成汉语。

我觉得很多人,尤其是富人,要了解清楚是中国成就了你,而不是你在成就中国。时代让你成功,而不是你创造了时代。

我们国内有些富人,公司 IPO 一下资产就千亿计算,然而这些公司很多都没有盈利,最典型是互联网公司,为什么你们能够享受那么离谱的市盈梦率?不是你牛皮,而是中国有 14 亿大市场。

资产转移税我觉得我国非常值得考虑,这是没有先例的,因为现代法律法规税收体系来自于西方,他们那个时候本身经济社会发展很好,不担心富人遁走,因此没考虑资产转移税,但是,我国则不同,很多人是靠中国的市场获得巨额财富,但是,之后就转移资产到国外,这种属于中国财富的流失。

大家务必记住资本是没有国界的,哪儿有好处就往哪里钻,只有可以获利,甚至以破坏手段,对于他们而言,了不起换个地方。但是对于所在地区的人来说,就会承受资本胡作非为留下了的后果

我个人认为在全球化的现在,很多课题需要重新研究、一些规则需要重新制定。目前的全球化存在一种获利与责任不匹配问题,或者说是新时期的殖民,一些人(资本)通过各种手段搜刮一个地区(最常见是贫穷落后地区)的财富,然后将财富转移到欧美等发达国家。

现有的全球治理体系显然无法适应新时代的问题,这也不难理解,现在的全球体系是欧美掌控的,而 “新殖民” 是有利于欧美发达国家的,这些财富最终都跑到他们那里了,既不用背负恶劣名声,就可以大赚特赚。而落后国家和地区话语权有限,只能吃哑巴亏,欧美国家没主动改变动力。

这方面,后发国家尤其需要在意,要防止本国成为资本向外输送财富的粮仓!(只能联合起来,中印有机会凭借自身单体市场获得议价权,其他的小国家只有走联合之路)

未来资本的作用是在促进经济社会积极发展的同时也获得相应的报酬。过去我说了,**资本的可怕之处就是可以数字化人的人格,然后再改造人的人格,进而改造社会和国家,**要是不遏制资本的无序发展、不把资本装进规则化的笼子了,他们指不定做出什么无底线的事情。

要实现共同富裕,做好第一次分配很重要;缩减贫富差距,就必须做好第二次分配,就是落实房(地)产税、富人税、资本利得税、资产转移税等……

再说一遍,不用担心资本外流,这是不可能的。这不仅仅是外汇管制的原因,韩国没有外汇管制,还有高昂遗产税,三星等财阀也不见离开。

根本理由很简单,如下图所示:

中国依旧是全球最值得投资的国家,绝大部分中国富豪离开了中国会一事无成,甚至举步维艰,对于那些犯罪分子会有国家机器伺候他们,让他们余生东躲西藏。

对于只有一套房的家庭基本上无需担心房地产税太重啥啥的,那是 N+2 套房家庭需要考虑的问题。

交不起房地产税,那就只有一个选项,卖房子,卖掉多余房子,如果只有一套刚需豪宅,继承的,交不起税,那就卖掉再换房子。这在欧美很普遍了,交不起税宁愿 1 美元卖豪宅,只不过你要帮助支付其欠下的税。

如果所在地普遍交不起房产税,那不就赤裸裸证明房地产泡沫巨大吗?你税都交不起,买房更加买不起,那就必须降价

或者等你们都出来卖了,房价也会自然回归合理价格,也会有更的人既买得起也交得起房产税。(社会如果普遍交不起房产税,就足见房地产泡沫之大!

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 1% 税率有人说太高了,交不起税,但是目前房贷利率 6%,首付三成算,新买房人仅房贷利息的支出就是所缴纳房地产税的 4-6 倍。(下图为计算)这房贷利率不比房产税厉害?

不打掉房地产泡沫,就是明晃晃压榨新购房人群,割年轻人韭菜。如果所在地普遍都交不起房产税,那就证明所在地房地产泡沫巨大!你税都交不起,买房人则更加艰难,那就给我降价。

目前的很多洋洋得意的有钱人(60-80 后为主),并不是你们真的多么有本事,你们只是吃了时代红利,买房也不是自己眼光独到,只是当时必须。求求你们,别高估自己了。

房地产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面效应非常巨大,总有人将税一股脑抹黑!房地产税是第二次分配最重要政策,夯实共同富裕核心措施,后续房产税必然转移支付,大城市该反哺小城市和农村了。

共同富裕不能靠自觉,必须从规则制度等顶层上进行约束并强制。

7、房地产税有助于房价回归合理,房价回归合理利国利民!

房地产税有助于房价回归合理上述内容已经阐述了,根本在于房地产税会彻底扭转供需关系

房价回归合理价位并不会引发所谓的金融危机,有一些利益集团喜欢渲染房价下降不利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这是毫无道理的,这种以恐吓方式意图将房地产和国运划等号是极其荒谬可笑的,充分暴露这群人极度自私自利的本性,没有家国情怀,只有私利。

但凡智商正常,就知道房地产现在遏制了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我们应该向下面这位朋友学习,不以私利主导自己的思维,站在更高维度看待问题。

房价回落不会对我国造成什么实质伤害,相反,房价这样吊着,才是真正的危机。

我国房地产基本盘是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根本不会整体腰斩式下跌,跌 30% 叫大跌(天津等城市也有这样的跌幅了)这未免太危言耸听啦。

其他城市本身房价绝对价格不算太高,炒房客也少,下跌影响不大,燕郊都 4-5 折了,还不是承受着。目前很多国人还没有摆脱兜底思维,可能是 “大家长制” 下的惯性。

再说一遍:别低估了我国金融系统的实力,而高估了某个公司 / 行业的能量!你唯一要担心的是你自己,你抵御风险的能力如何呢?!

13 年郭树清还在建设银行做行长的时候曾喊出:建设银行有能力应对房价出现腰斩。6 月 10 日今银保监会主席外加央行书记的郭树清喊出:“押注房价永远不会跌的人最终会付出沉重代价。” 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国金融系统已经做好准备了!

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喜欢选择性抓语录抹黑,这些家伙也不去回溯一个历史,郭特么基本没错过,他说了之后接下来两年内就是房地产阶段性低点。他们为了利益甚至选择拿日本别有用心的人的观点来诓骗国人。

大家要记住,去房地产泡沫符合中华民族最长远最核心利益,因此也是最利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

未来,中国依旧是全球最值得投资的地方,依旧是最值得奋斗的地方,这里的机会依旧规模庞大!

重要备注:本文为节选,全文 1.1 万字详见公众号【悟空新之助】(五个字,谨防假冒,ID:Smart_Dreamer)

知乎用户 pure 日月​ 发表

润学大日子

知乎用户 塔斯马尼亚雨林​ 发表

可以这么做 不能这么说

眼光要长远 要有策略

将来某一天

我们也会吸引别的国家富豪携产业而来

所以实际操作上我们可以层层设限

必须严厉打击资本外逃行为

但是明面上不宜这么写 不能太实在

要为自己将来的操作留下一定的空间

知乎用户 高山县​ 发表

那么一开始就移民改国籍,然后当外资企业家进入的人赚翻了

知乎用户 曹操 发表

吓坏知乎上的百万收入者了,你看看这下面的回答!

知乎用户 吃柠檬的小萌龙 发表

建议弄一个 “移产税”,比如,资本如果想离开中国去美国,就相当于把中国赚的资金遗产给美国市场,就必须设定遗产税,又因为遗产不好听,因为资本的主人或公司并没有死,所以改一个字,叫“移产税” 好了,税率百分之 50 以上,100 万起征。

这种财产转移本身就和父母把家产遗产给儿子没有区别。

新兴国家有必要对资本进行全新的改革,为了世界更和平,地球更稳定。

知乎用户 op3721​ 发表

鉴于目前我国针对富豪移民的税收征管漏洞以及部分富豪移民逃税后仍在国内赚钱的现象,强烈支持 ‍ ‍ ‍增加此类税务!

毕竟,在我国入外籍的富人同国际上其他国家还是不一样的,其他国家一般是指搬出本国到外国工作和生活,而在我国却是指改变国籍(已放弃华夏人)。如此情况下,还任由此类人群在我国割韭菜的话,那无疑就是耗用我们的资源了!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的资料,目前已经移民国外,且仍在国内割韭菜的富豪(知名度),大致有如下几位:

融创中国孙宏斌,美国籍,身家 555 亿

海底捞张勇,新加坡籍,身家 1920 亿

云南首富李晓明,美国籍,身家 290 亿

医疗大亨李西廷,新加坡籍,身家 1614 亿

……

此外,这是不是代表着养老金缺口可以解决了?

近年来,除了大量商人弃籍之外,在影视娱乐界的 “明星艺人” 如此操作的也越来越多了,在此就不一一点名了,毕竟众人皆知。

但我要说的是,他(她)们如此操作不加以制裁的话,其影响只会越来越大,而如果吧开征弃籍税落实到养老金缺口上,相信效果绝对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总结

这个建议好,希望有关方面认真调研,提出弃籍税方案,供决策层决策。因为,富豪转移财产太厉害,必须加征税收!

知乎用户 爆料咖​ 发表

中国当前的税务结构根本没办法征收弃籍税!

首先,要堵住人和人之间的免税财产转移。美国的做法是征收赠予税,就算是父母给子女的赠予也是有免税上限的,否则赠予就能绕过遗产税。同理,如果赠予能绕过弃籍税,那就会有人这样做。

其次,要征收资本利得税。这是美国弃籍税的实际征收方法,也就是现结你的资本利得税。例如说,你买了 100 万的股票或者房子,如果你 120 万卖掉,多出来的 20 万算是资本利得,需要按照比例计算资本利得税。至于原来那 100 万,如果是合法的税后收入,那是不会产生任何税收的,因为合法收入已经交过税了。

美国弃籍税的操作,就是你明明没有卖掉股票和房子,但假想一下你在弃籍时都卖掉了,然后要求你按照假想的资本利得来交税。中国理论上也可以假想你卖掉然后收印花税,但那其实收不了多少……

美国这种做法,本质上是把你长期赚钱的操作在弃籍那一刻打断来收税。例如说,你做一笔投资,2020 年买入,准备 2030 年卖出,但 2022 年就弃籍了。对于美国来说,这一笔投资完全不收税就太亏了,因此必须对 2020 年到 2022 年这一段收税。但整个投资没结束,怎么知道盈利呢?美国假设这个投资在弃籍时结束了,然后结算盈利。


当然,还有一件事情很重要,那就是别人在应该弃籍时不得不选择弃籍。美国的税法要求全球征税,例如说定居在美国的中国公民也要为他在中国的一点存款利息给美国交税,美国公民在产生大量全球收入又不需要定居在美国时弃籍变得很有吸引力。中国的税法,是不是全球征税还有点含糊,就算是全球征税暂时也几乎没有执法。如果不执法,那为什么要弃籍呢?

其次,有些国家在入籍时必须要你证明你是无国籍的,这时候美国公民必须完成弃籍手续才能拿到证名。中国的国籍法说,你加入外国国籍就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了,如果你加入一个不需要证明无国籍的国家,为什么你要主动弃籍呢?

你不说,中国政府不知道,反正中国政府又不征收你在中国以外的收入,如果中国制定了弃籍税,你肯定不会主动作死的。

知乎用户 Cat Chen​ 发表

你先放开货币自由兑换再说,不然就每年 5 万美金的合法途径,还收个毛线的税。

目前货币不能自由兑换的情况下,真富人早就在用各种途径转移财产,这些途径是你立法收个弃籍税能堵住的?

知乎用户 戈洛属于泰坦诸神 发表

请务必追溯所有公众人物!

知乎用户 迪丽热渣 发表

窃珠者死,窃国者侯

知乎用户 张婷 发表

这很正常,你们的美国爹也会要求征税海外资产。

知乎用户 蜀黍我们不曰 发表

能当人大代表的,这个收入和社会阶层,会不知道富人如何避开 “移民税”?

我不信。

我一个穷比,在外网上发个帖子,或者认真一点免费找个投资、理财、移民、国外房产…… 的公司聊一下,正规一点可能面对面交流更好,啥东西也都问明白了。

另外,类似的收税办法各国都有(过),怎么回事也可以去打听打听。

别的事就不提了,不吵架。我只说一条,你要是走正规程序,很多富豪的表面资产去掉债务部分,都是无限趋近于零的,你怎么收这个钱?

把税费优先级放到债权前面?那合法公民和企业的权益怎么办?就不提如何操作的问题了。

知乎用户 茶哥反鸡娃​ 发表

不应该也没必要。

第一,移民本来就是现代国家人道礼送反贼出境的一种政治手段,强留在境内反而有害。

第二,按照反垄断法的公平竞争原则,不应区分经营主体投资人的国籍、户籍等因素而给与歧视性待遇,以造成市场的不公平竞争。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第三,进得来也出得去,才能让资本更安全更放心的进行投资。富人一直在外流,但中国也一直在发展,不要只盯着流出去的,能安全的流出去,就会有更多资金敢流进来。

知乎用户 情深不瘦​ 发表

月 5 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陈晶莹告诉第一财经,鉴于目前我国针对富豪移民的税收征管漏洞以及部分富豪移民逃税后仍在国内赚钱的现象,建议修订《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在弃籍者的税收清缴、个税征管和征管流程等方面加以完善。

陈晶莹表示,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富豪数量也持续增长,但部分富豪以避税及将资产及财富转移国外为目的而移民。与此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针对富豪移民的税收征管存在漏洞。

移民税收征管存漏洞

陈晶莹提出,世界上主要国家均加强了富豪移民的税收清算并开征弃籍税。

比如,1972 年德国颁布的《涉外税法》规定,以避税为由移民的德国公民,只要税务机关认定在放弃国籍时点往前十年中有五年与徳国保持有实质经济联系,则在未来十年对该公民仍视为国内税收居民。美国 2008 年通过的《英雄报酬补助救济税法》(Heroes Earnings Assistance and Relief Tax Act of 2008),放弃美国国籍的特定人群对超过 60 万美元的未实现资产收益缴税:放弃国籍前 5 年年均收入税超过 14.5 万美元;净资产至少 200 万美元;或者无法提供过去 5 年的足额交税证明。而且美国公民即使放弃美国国籍,美国政府也可追溯 5 年,要求其补齐放弃美国国籍前 5 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

陈晶莹表示,弃籍税实质上并非一个独立税种,而是一项税收制度,是对放弃既有国籍者(包括企业和个人)的税制安排,属于税收特别措施,旨在保卫国家税收主权,抑制资产外逃,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虽然我国 2018 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注销中国户籍办理税款清算条款,但未能就其未实现资产收益征税,也未延长弃籍后税收征管,造成一些富豪可以轻松通过移民弃籍逃税和将资产转移海外。

五点建议完善征管

为了打击避税行为并防止资产外流,同时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功能,陈晶莹提出,建议加强富豪移民海外的税收清算和开征弃籍税。

第一,借鉴美国弃籍税经验并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加强弃籍者的税收清缴。建议税务机关严格执行 2018 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 10 条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及第 13 条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等规定,并借鉴美国弃籍税经验,即如果中国公民退出中国国籍,退籍时的所有财产都将视为以公允价出售,包括房产、股票、股权、债券、个人物品如汽车等,而为之产生的收益或者亏损,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借鉴德国经验强化弃籍税实施的事中事后的个税征管。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 8 条关于反避税条款的规定,对通过境外手段逃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对在境外避税的个人补征税款。建议中国借鉴德国的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以避税为目的移民的中国公民,中国税务机关有权认定在放弃国籍时点往前十年中有五年与中国保持有实质经济联系,则在未来十年对该公民仍视为国内税收居民。

第三,完善弃籍税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流程。建议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企业放弃国籍进行清算前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义务,通知税务机关参加清算,并在注销登记前缴清税款。同时,明确税收优先权,保留税务机关对放弃国籍的企业一定期限内追征税款的权力,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在现有基础上,完善个人纳税申报制度,做好税源登记,依托财产实名制、财产申报登记和出境管理制度,加强对个人放弃国籍的税收征管力度。

除此之外,对弃籍者进行征税还需要完善多部门法律规定。比如,修订完善《企业所得税法》 和《个人所得税法》,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企业及个人放弃国籍应负的申报及纳税义务。同时在实施条例中进行详细规定,规定企业及个人应税资本及财产的范围、计税依据、纳税期限等税收要素。其次,还要做好国籍法与公司法、税法等法律的衔接,对企业及个人放弃国籍时,规定清税为前罝条件,加强监管。另外,企业与个人财产信息的获取是这项制度得以顺畅施行的保证,因此应从法律角度完善落实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的渠道。通过部门的协作,及时、完整获取企业和个人资本和财产信息,为税务核实、稽査等扫除障碍。

最后,陈晶莹还建议,通过 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系统加强对放弃国籍的个人及其关联企业的涉税信息收集,除了获取其国内应税资本和财产信息外,还应当全面获取其全球海外资产信息。通过 CRS 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和情报交换,充分获取我国居民海外金融账户数据和其他涉税信息,完善信息处理和运用机制,尤其需要打击 “移民 + 离岸信托” 进行的逃税行为。

【文 / 观察者网 熊超然】俄罗斯对乌克兰发动 “特别军事行动” 后,以美国和欧盟为首的部分西方国家对俄发动了大规模制裁。当地时间 3 月 5 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命令,要求俄罗斯联邦政府在两天内确定对俄罗斯联邦、俄罗斯法人实体和个人实施不友好行为的外国和地区名单。

据俄新社当地时间 3 月 7 日报道,俄罗斯政府当天已经批准了不友好国家和地区的名单,包括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乌克兰、日本和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共计 48 个。

俄新社报道截图

据报道,这份名单上的国家和地区具体包括:美国、欧盟成员国(全部 27 国)、乌克兰、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韩国、新加坡、瑞士、黑山、阿尔巴尼亚、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摩纳哥、北马其顿、圣马力诺、密克罗尼西亚以及中国台湾地区。

俄新社报道指出,7 日所公布的这份不友好国家和地区名单,是普京 5 日已经签署的 “关于履行对某些外国债权人义务的临时程序” 法令的一部分。根据该法律文件,允许俄罗斯国家、企业及公民以卢布支付外国和地区债权人,以避免在受到资本管制的情况下违约。

资料图:俄罗斯总统普京 图自澎湃影像

报道称,普京于 2 月 24 日宣布,俄罗斯在乌克兰顿巴斯地区展开一项 “特别军事行动”。此后,西方多国对俄实施了制裁措施,特别是俄罗斯最大的两家银行——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和俄罗斯 VTB 银行也牵涉其中。

当地时间 2 月 26 日晚间,白宫又发布联合声明称,美国、欧盟(法德意)、英国、加拿大决定将部分俄罗斯银行从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国际结算系统中剔除出去,以此作为针对俄罗斯的最新制裁手段,同时对俄罗斯央行实施 “限制性措施”,防止俄罗斯央行以可能破坏制裁的方式部署其国际储备。

根据几国共同发表的联合声明,有关 SWFIT 的这一制裁手段将确保切断俄罗斯银行与国际金融体系的联系,“损害它们在全球经营的能力”。这意味着俄罗斯银行将无法与境外银行进行安全有效的沟通。对此,多家外媒形容这堪称是对俄制裁的 “金融核武器”。

此外,美国、欧盟、加拿大和其他一些国家还对俄关闭领空,俄罗斯一些国有企业难以融资,向俄罗斯供应的高科技产品也受到限制,连日来,欧美多国还从外交、金融、艺术、体育、医疗等各个领域对俄罗斯发动各种制裁和限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台湾地区民进党当局也跟在美欧多国身后亦步亦趋,强行 “蹭热度”。台外事部门 2 月 25 日曾发布新闻稿宣称,谴责俄罗斯违反联合国宪章发动战争,为敦促俄方停止对乌克兰的 “军事侵略”,以及尽速恢复各方的和平对话,民进党当局 “将参与国际社会对俄罗斯的经济制裁”。

资料配图:SWIFT 结算系统 图自澎湃影像

当地时间 3 月 4 日报道,俄罗斯总统普京在参加一场庆祝活动上表示,西方的制裁的确对一些合作项目造成了损害,但并不妨碍俄罗斯实现自己的目标。从长远来看,俄罗斯甚至还能从这些制裁中获益。

“我们已经多次表示,并准备再度强调,如果有人不愿与我们在统一的合作框架内进行合作,这样做会伤害他们自己,当然也会伤害到我们。” 普京接着表示,“我们将不得不对一些项目稍作调整,以获得额外的能力(competences),就像我们在其他一些项目上所做的那样,包括航空领域。”

普京强调,俄罗斯终将解决自己当下面临的问题。“无论如何,我们都会解决这些问题。更重要的是,从长远来看,我们甚至能从中获益,因为我们能获得额外的能力。我们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方舆论攻势下,亚洲、欧洲和拉美等地多国仍拒绝参与对俄罗斯的制裁。比如在欧洲,白俄罗斯、塞尔维亚、格鲁吉亚、土耳其明确拒绝对俄制裁。亚洲国家中,除日韩和新加坡外,没有其他国家宣布参与制裁。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美洲国家也传出消息,无意参与针对俄罗斯的制裁

知乎用户 灰产圈​​ 发表

大力支持!早该如此了!

很多人会说这样会造成资本流失,我个人认为这是没有道理的,资本想的是逐利,而我国未来依旧是全球最值得投资的地方,那些想跑的中国资本应该很清楚,是中国市场喂养你成为资产的,而不是你本身就是资本。离开了中国,你可能什么都不是!本文转载自

@pure 日月

资本是有祖国的,是有民族属性的!

俄乌冲突也说明,不管你润到哪里,厮杀到最后最终还是会清算你的祖宗。切尔西老板阿布给英国投资那么多,有什么用呢?现在的李嘉诚卖英国资产甚至欧洲资产算是资本市场一大转折点。

一个强大中国,你 run 出去才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但是很多人认识不到这一点或者不承认这一点。即便是国外那群恨国党,之所以有流量和市场,还不是因为中国强大起来了、市场大起来了啊。

比如高领资本的创始人张磊,在美勤工俭学找不到工作,然后被耶鲁大学基金会录用实习,因为啥,因为他是中国人,懂汉语,而录用他的老师给他的工作(第一件工作)就是让他把书籍翻译成汉语。

我觉得很多人,尤其是富人,要了解清楚是中国成就了你,而不是你在成就中国。时代让你成功,而不是你创造了时代。

我们国内有些富人,公司 IPO 一下资产就千亿计算,然而这些公司很多都没有盈利,最典型是互联网公司,为什么你们能够享受那么离谱的市盈梦率?不是你牛皮,而是中国有 14 亿大市场。

资产转移税我觉得我国非常值得考虑,这是没有先例的,因为现代法律法规税收体系来自于西方,他们那个时候本身经济社会发展很好,不担心富人遁走,因此没考虑资产转移税,但是,我国则不同,很多人是靠中国的市场获得巨额财富,但是,之后就转移资产到国外,这种属于中国财富的流失。

大家务必记住资本是没有国界的,哪儿有好处就往哪里钻,只有可以获利,甚至以破坏手段,对于他们而言,了不起换个地方。但是对于所在地区的人来说,就会承受资本胡作非为留下了的后果

我个人认为在全球化的现在,很多课题需要重新研究、一些规则需要重新制定。目前的全球化存在一种获利与责任不匹配问题,或者说是新时期的殖民,一些人(资本)通过各种手段搜刮一个地区(最常见是贫穷落后地区)的财富,然后将财富转移到欧美等发达国家。

现有的全球治理体系显然无法适应新时代的问题,这也不难理解,现在的全球体系是欧美掌控的,而 “新殖民” 是有利于欧美发达国家的,这些财富最终都跑到他们那里了,既不用背负恶劣名声,就可以大赚特赚。而落后国家和地区话语权有限,只能吃哑巴亏,欧美国家没主动改变动力。

这方面,后发国家尤其需要在意,要防止本国成为资本向外输送财富的粮仓!(只能联合起来,中印有机会凭借自身单体市场获得议价权,其他的小国家只有走联合之路)

未来资本的作用是在促进经济社会积极发展的同时也获得相应的报酬。过去我说了,**资本的可怕之处就是可以数字化人的人格,然后再改造人的人格,进而改造社会和国家,**要是不遏制资本的无序发展、不把资本装进规则化的笼子了,他们指不定做出什么无底线的事情。

要实现共同富裕,做好第一次分配很重要;缩减贫富差距,就必须做好第二次分配,就是落实房(地)产税、富人税、资本利得税、资产转移税等……

再说一遍,不用担心资本外流,这是不可能的。这不仅仅是外汇管制的原因,韩国没有外汇管制,还有高昂遗产税,三星等财阀也不见离开。

根本理由很简单,如下图所示:

中国依旧是全球最值得投资的国家,绝大部分中国富豪离开了中国会一事无成,甚至举步维艰,对于那些犯罪分子会有国家机器伺候他们,让他们余生东躲西藏。

对于只有一套房的家庭基本上无需担心房地产税太重啥啥的,那是 N+2 套房家庭需要考虑的问题。

交不起房地产税,那就只有一个选项,卖房子,卖掉多余房子,如果只有一套刚需豪宅,继承的,交不起税,那就卖掉再换房子。这在欧美很普遍了,交不起税宁愿 1 美元卖豪宅,只不过你要帮助支付其欠下的税。

如果所在地普遍交不起房产税,那不就赤裸裸证明房地产泡沫巨大吗?你税都交不起,买房更加买不起,那就必须降价

或者等你们都出来卖了,房价也会自然回归合理价格,也会有更的人既买得起也交得起房产税。(社会如果普遍交不起房产税,就足见房地产泡沫之大!

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 1% 税率有人说太高了,交不起税,但是目前房贷利率 6%,首付三成算,新买房人仅房贷利息的支出就是所缴纳房地产税的 4-6 倍。(下图为计算)这房贷利率不比房产税厉害?

不打掉房地产泡沫,就是明晃晃压榨新购房人群,割年轻人韭菜。如果所在地普遍都交不起房产税,那就证明所在地房地产泡沫巨大!你税都交不起,买房人则更加艰难,那就给我降价。

目前的很多洋洋得意的有钱人(60-80 后为主),并不是你们真的多么有本事,你们只是吃了时代红利,买房也不是自己眼光独到,只是当时必须。求求你们,别高估自己了。

房地产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面效应非常巨大,总有人将税一股脑抹黑!房地产税是第二次分配最重要政策,夯实共同富裕核心措施,后续房产税必然转移支付,大城市该反哺小城市和农村了。

共同富裕不能靠自觉,必须从规则制度等顶层上进行约束并强制。

7、房地产税有助于房价回归合理,房价回归合理利国利民!

房地产税有助于房价回归合理上述内容已经阐述了,根本在于房地产税会彻底扭转供需关系

房价回归合理价位并不会引发所谓的金融危机,有一些利益集团喜欢渲染房价下降不利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这是毫无道理的,这种以恐吓方式意图将房地产和国运划等号是极其荒谬可笑的,充分暴露这群人极度自私自利的本性,没有家国情怀,只有私利。

但凡智商正常,就知道房地产现在遏制了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我们应该向下面这位朋友学习,不以私利主导自己的思维,站在更高维度看待问题。

房价回落不会对我国造成什么实质伤害,相反,房价这样吊着,才是真正的危机。

我国房地产基本盘是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根本不会整体腰斩式下跌,跌 30% 叫大跌(天津等城市也有这样的跌幅了)这未免太危言耸听啦。

其他城市本身房价绝对价格不算太高,炒房客也少,下跌影响不大,燕郊都 4-5 折了,还不是承受着。目前很多国人还没有摆脱兜底思维,可能是 “大家长制” 下的惯性。

再说一遍:别低估了我国金融系统的实力,而高估了某个公司 / 行业的能量!你唯一要担心的是你自己,你抵御风险的能力如何呢?!

13 年郭树清还在建设银行做行长的时候曾喊出:建设银行有能力应对房价出现腰斩。6 月 10 日今银保监会主席外加央行书记的郭树清喊出:“押注房价永远不会跌的人最终会付出沉重代价。” 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国金融系统已经做好准备了!

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喜欢选择性抓语录抹黑,这些家伙也不去回溯一个历史,郭特么基本没错过,他说了之后接下来两年内就是房地产阶段性低点。他们为了利益甚至选择拿日本别有用心的人的观点来诓骗国人。

大家要记住,去房地产泡沫符合中华民族最长远最核心利益,因此也是最利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

未来,中国依旧是全球最值得投资的地方,依旧是最值得奋斗的地方,这里的机会依旧规模庞大!

重要备注:本文为节选,全文 1.1 万字详见公众号【悟空新之助】(五个字,谨防假冒,ID:Smart_Dreamer)

知乎用户 Young 斯基 发表

很好。但貌似实行不了

知乎用户 小楼卧听雨 发表

这没意思。资产转移到海外很多时候和换国籍并不对应。

简单一点的例子,资产转移到已经是新加坡籍的儿子手里。自己保留中国国籍。

关键是资产转移这个步骤。应该这样规定,工商注册中的资产比例就是实控权。如果涉及到外资实控比例超出注册表里的外资比例,则这部分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收税。

参考的公司价格可以是这一刻前后 5 年之内任何一年的任何时间点的价格,由国税局和缴税人协商。

当然,配套的是,这个参考价不得低于这 10 年内的平均价。

知乎用户 鱼头好吃鱼尾好吃 发表

短期内支持,但长期不是办法

就好比古代打仗,你这边给士兵喝稀粥,人家那边能吃肉。

你说是严刑峻法逃跑一个杀一个有用,还是想办法从本质上解决粮草问题更有用?

中外客观差异确实存在,尤其是生活的幸福指数,税收处罚短期有效,但长期不从本质上解决民生问题,以及一些相关的人民权利问题,还是拦不住有条件的人纷纷移民的

更何况不能光看见 “部分富豪移民逃税后仍在国内赚钱”,也得看到人家确实给消费者提供了等价的产品和服务啊。人家是正常经营正常赚钱,又不是抢钱,消费者愿意买单有什么问题呢

最后,额外征收的税金流向何处也很重要,真要是用于民生、医疗、教育等领域也是好事。

但要是用于战争、用于白送给中东或非洲国家、用于给特殊群体发放天价养老金、用于路修了拆拆了修刷 GDP,甚至用于救苏宁、蔚来这样和贾跃亭无异的企业,又是否应该支持呢

有些问题短期难以解决可以理解,先用税收进行限制也应该支持

但必须打消长期靠税收的幻想,人心不是严刑峻法就框得住的,人民真的过的幸福才会留下

知乎用户 henry 发表

上有()

下有()

我先问几个问题。

一个在百慕大群岛的公司为国内公司提供咨询,获得咨询费,你怎么确定对方老板是谁?去海外调查?

一个富豪他办了无限信用卡,在国外买名画买古董,你怎么确定他的公允价值?退一步说你确定了,他的交易都发生在海外,怎么催收?

再说一个富豪,他在海外儿子是外国籍,老婆是中国籍,他国内财产都捐了给信托基金,信托基金又从海外他老婆实控公司借款,再把投资收益给他儿子。你说这个税怎么收?怎么确定实际控制人?

知乎用户 orchimike 发表

第一它绝不可能通过

第二它绝不可能落地

——————————————————

如果,我是说如果它真的通过了,那可能实现共产主义就不再是空想……

知乎用户 热水宁宁​ 发表

影响是孟老师可以开班教学

投资移民香港,拿到国外永久居留权,既是中国人,又相当于移民了国外

知乎用户 远山微明​ 发表

和知乎大部分人一样,只要收不到我头上的税,我都大力支持,强烈支持,支持收他个 100%,200%,掏空都行。

现实层面,一切涉及海外资产的税,想收好必须先推行美国的全球征税制度,让全世界的银行开户时都必须确认是不是中国国籍 / 绿卡,彻底掌握海外资产然后才能收到应收的税。

知乎用户 培根煎蛋 发表

顺便说一下,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登报或者在新媒体上发个退籍声明,实际不具备任何效力,就是走个过场,形式而已。


?????

关键放弃中国国籍,需要自己声明。而加入允许多重国籍的国家,并不要求你放弃原先国家的国籍。也就是说,入籍者只要自己不傻乎乎的跑去公安机关报告走完程序,没有人会主动销你的国籍,就可以完成事实上的双重国籍,哪怕中国法律不允许。

而调查全国所有公民在外国的入籍情况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国外也不可能配合,行政成本高到爆炸。这是一条完全不准备任何实操价值的建议。

知乎用户 UUBall 发表

没啥用… 人家都是儿女移民,自己跟着。儿女能有几个钱…

而且跨国公司转移财富非常简单。

知乎用户 山口麻友 发表

早就该收了。

不但是富豪,还包括一些以移民为目的的留学生。

天才不是自己天赋异禀就可以成为人才的。

这其中有国家提供的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有国家补贴的高中、大学教育,也有国家补助的留学费用。

这些资源,都是要钱的,不还清了,你凭什么拍拍屁股就走了?

难道就因为你是白眼狼吗?

就算是吧,但凭什么你要当白眼狼我就要让你当白眼狼呢?

知乎用户 江浩栾 发表

支持,我不希望将来的中国是现在的乌克兰

最大移入国排行

最大移出国排行

知乎用户 大陆诗人​ 发表

早应该这样做了。

这几年那些跑到美国说美国空气是甜的人,回来中国跟国家和社会要 “特权”,以证明自己作为一名美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 “高人一等”。

特别是 * O*O 那一家子,在国内赚取大把大把的钞票,把钱捐给美国的高校,贪婪到无耻,还嫌弃国家给他的不够,还有各种污言秽语矮化祖国,一家六口五个是外国人。

很多国内的富豪通过企业的手段将大量的财富转移出境,将企业的负债留给国家和社会,自己却在国外享受 “国王的生活”。

在媒体上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中国人,早已经把自己的祖宗十八代都给卖了,用国家扶持的钱作为自己的子孙成为外国人的垫脚石。

比如某家曾经国内的房地产开发商,作为曾经的首富,一边借钱,一边转移资产,以为是一家国内的民营企业,仔细一看,早已经变成了外资企业了。

一个企业两万亿人民币的负债,不是一步登天的,而是有人利用企业手段将社会财富和国有资产转移走了。

积小流以成江海,积跬步以至千里。富豪们通过资本和商业手段,一点一点的切割,最终企业囊中羞涩,而自己的口袋鼓鼓。从 2009 年到 2018 年,十年间,许老板的个人财富增长了 40 倍,恒大的负债也直线陡升。

除了恒大和阿里的首富们,还有很多企业和企业家们,利用《公司法》和国家治理的漏洞,将大量的社会财富席卷一空,明明就是一家高杠杆负债企业,明明就是一家放高利贷的公司,被认真的人发现漏洞了,还各种说辞和找借口,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撒起谎来,连美国的政客和财阀们都要敬三分。

他们并不在乎企业的生死存亡,反正企业破产了也波及不到他们,他们早已经把企业掏空,留下巨额负债给地方政府或者国家,自己拿着巨额财富在国外享受 “国王的生活”,还一边炫耀,一边说自己对钱不感兴趣。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要结合家庭收入一并核算,如果有家庭成员是外国籍的,也要参与计算,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因为他们的收入很多是通过国内 “非法” 转移出去的。

如果是外国国籍的国内企业股东,应该按照外资的纳税标准进行税费征收,如果公司股东是外国人或者已经获得了外国国籍,持股比例超过 20% 的要按照外资企业的标准进行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征收或者要求补税(从获得外国国籍之日起计算)。

「开征弃籍税能有效规避富豪移民税收漏洞」将可以有效的减少国家财税损失。

参考资料:

张欣_百度百科

潘石屹跑了?这个首富更绝,一家 6 口 5 人移民美国,套走数十亿元

天眼查 - 商业查询平台_企业信息查询_公司查询_工商查询_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许家印_百度百科

港交所恒大集团历年资产负债表数据(雪球)

港交所恒大集团历年利润表数据(雪球)

知乎用户 熵变咨询 发表

人民代表为人民~

知乎用户 冬挂 发表

官府抢收投名状?

奇怪的内卷又增加了

知乎用户 The whispered 发表

不理解为啥在中国成功了还要往外跑?

知乎用户 五仁火腿冬瓜糖 发表

♦不是富豪的弃籍的人要怎么交这个钱?♦

如果弃籍要征税,这个税是固定都还是一个比例?

富豪肯定交的起啊。

但弃籍的不仅富豪啊!那些贪官呢?

还有因为过不下去而出去的普通人呢?

他们要怎么交这个钱

知乎上就有很多在美华人呢

我觉得那些不是很关键的人,走了就走了吧。

去外国吃福利也算减少中国负担。

但是那些带福利给外国的确实应该拦一下

知乎用户 深具世界眼光​ 发表

说实话,看到最近某些代表的一些提案,以及前面的感动中国人物,我觉得这些代表真的和广大群众真是两个世界的人

例如:

民进中央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行每周 2.5 天假期,如何看待这一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把洁牙纳入医保」,你是否支持?

人大代表建议对第三孩免除高中三年教育费用,高考可加 10 至 20 分,可行性如何?

这都是些什么提案?!

中国现在还有 5~6 亿的农民,这占到 40% 的总人口,他们的声音呢,需求呢?还是都一切安好?

中国城市就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落实劳动保护法,35 岁以上的就业困难,互联网大厂疯狂加班,近千万外卖骑手的工作问题,这些人中有代表吗?有声音吗?

感动中国的如下:

2021 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名单公布,杨振宁、苏炳添、顾诵芬等在列,他们有哪些瞬间让你深深铭记?

知乎用户 lewis Liu 发表

别说得这么难听,“弃籍?",每年移民的人多了去了,有什么比例是为了不正当所得转移的?多数只是想换个相对更好的环境吧,为子女教育,为远离内卷的环境,为了出人头地。与其占名额提这种乱七八糟的提议,还不如提点实际的立马能做的提高国内百姓的幸福感的内容,幸福感越高,想移民的人就越少。人生而自由,选择在哪里居住也是其中一项自由。

知乎用户 130blair 发表

太麻烦了,直接一步到位学朝鲜不就可以了吗?

想润?枪毙!

上次不是有提议足球实行军事化管理吗?

直接全民军事化管理不是更加一步到位吗?

知乎用户 RAY 发表

建议先移民港澳再在内地创业

知乎用户 九九八十一 发表

支持。

及早规避好这些漏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

第一大市场,应有之姿,契合第三次决议思想。

历史车轮滚滚,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行动。

知乎用户 Jiang 发表

先说明怎么弄清富豪资产状况再来提这个问题不迟。

知乎用户 有 360 天了么​ 发表

我觉得这条建议的重点应该是如何规避税收漏洞,为啥有一堆人着眼于国内富豪赚了多少钱,出国要花多少买路钱了… 好好一个规范税收规则的建议曲就解成仇富了…

不过反正只要不润那跟自己也没啥关系,不过看很多回答下的评论区快把中国人说成土匪了,什么跟非本国人不用讲理,不用讲法之类的无脑文风,提醒一下,别被有心人带了节奏,咱们讨论的是合理合法的能成为政策的提案

知乎用户 继续生存 发表

从感性上来讲,我是一万个赞成,最好还不是定额税而是比例税,根据放弃国籍者的全部身家按比例征收税费。

但是从理性上来讲,征收弃籍税其实也是一种限制迁徙自由的方式。如果今天开征弃籍税了,鬼知道哪天就开征迁户口税 / 移居税了。

希望能有有识之士能够做到兼顾两者,既不限制迁徙自由,也不会有漏网之鱼。

知乎用户 请勿拍打喂食​​ 发表

可以看下美国版的弃籍税

前自行车运动员,俄罗斯裔美国籍银行家奥列格 ‧ 廷科夫,因为放弃美国国籍,差点把自己搞进监狱,演一出现实版的《肖申克的救赎》。
2019 年 9 月 26 日美国司法部指控廷科夫违反税法,进行虚假税务申报和虚假陈述,就是因为涉及到了 “弃籍税”。
2020 年 2 月,英国按照美国 “长臂法案” 的指示,将廷科夫羁押,并准备送往美国接受审判。如果他的罪名成立,除了补缴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利息、罚款总计 7.85 亿美元之外,廷科夫还将面临最高 6 年的监禁。

说到美国弃籍税,就不得不先提一下中国的 “玻璃大王”、慈善家曹德旺先生。

曹先生一家 1995 年就拿到了美国绿卡,2005 年时据他说是发现福耀两个字将会是中国玻璃的代名词,所以就主动提出放弃美国绿卡。

但他的放弃不是简单的注销身份就没事了,他为此花了 2.8 个亿,相当于他当时个人全球资产的 20%。美国弃籍税是按申请人的全球资产来算的,而不是美国国内资产,即使你把多数资产都转移出去,照样得算。

放弃美国国籍有简单说有四个步骤:

第一步就是首先要出示自己的第二国籍的护照,不然放弃了美国国籍你就将成为无国籍的人了,

第二步是填写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放弃声明书 ,

第三步是预约美国驻华使馆北京办公室,

第四部步就是报税,这一步是最重要的, 放弃国籍的各种费用和税款也是非常高的

有关美国弃籍,美国有个杀手锏税法条款,就是让弃籍者闻风丧胆的美国税法 877 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因为税务原因放弃美国国籍或者绿卡,将会启动今后 10 年的追税权。2004 年之后修订的第 877 条款,直接针对的就是防止以逃避税为目的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的税法条款将启动随之 10 年的弃籍税务调查程序。

想想那么多富豪移民海外,如果像美国那样征收了弃籍税,那得是多少钱?用这笔钱搞全民免费教育、全民免费医疗,可能也够了。

知乎用户 颐莲​ 发表

这个提议很好啊,我是支持的。

知乎用户 站着也能睡 发表

这个提案是目前两会召开以来知乎上榜提案中唯二的有意义的提案,另一个不说大家也知道。

不能太赞!

个人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对于放弃中国国籍的人,除了按新《个税法》申报缴纳完个税(含海外获得收入)以外,以脱籍时个人财产总额(含海外资产)按相应比例缴纳弃籍税。

另外再增加一条对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应申报个人财产总额(含海外资产),并按相应比例缴纳入籍税。

对于办理脱(入)籍过程中,申请人存在申报不实,隐匿、藏匿个人财产行为的,不予办理。对于已成功办理脱(入)籍的个人,存在申报不实,隐匿、藏匿个人财产行为的,按照偷逃税行为依法处理。

有回答下面评论说这是仇富,就想问这是哪门子的仇富。

人各有志,你移民我们不反对。

我们只是不耻投机钻营、见利忘义或者想脚踏两条船的小人,今天外国月亮圆,上赶着往外跑。等到有一天中国复兴了,又拼了命往回跑。

这来来回回的,你不也得像你的同胞一样,为你的母国或祖国建设做点儿贡献?

知乎用户 戊辰阁 发表

房产税和遗产税还有资本利得税,这些税不去收,弄那些有的没的干什么。

知乎用户 倬彼昊天 发表

富豪的税要是那么好收,也成不了富豪。

知乎用户 百炼成钢​ 发表

出发点是好的,特别是现在的政治氛围下非常需要这样的爱国提案。

但是我觉得更有必要的提案是:两会代表应先学习我国基本国情,通过资格考试方可参会,以免屡屡出现这种在平地上盖二楼的提案。

对移民资产征税,是不是意味着税后资产就可以合法出境?作为一个外汇管制国家,我们有这样的合法个人资产出境渠道吗?在 “肉烂在锅里” 的政治导向下,政府有可能开这个口子吗?

而且我们对个人资产的边界、个人债务的边界认定本身就是一团浆糊。严防之下尚且有资本外流和跑路的顾虑,何况开这么一个合法的口子?

知乎用户 Skyline​ 发表

这里有个问题啊,由于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在其他国家入籍的同时视同自动放弃我国国籍。所以弃籍这个行为并不是一个需要申报批准的行为,那你怎么知道某人有没有弃籍?

之前多次有 “名人” 被怀疑持有美国国籍,但人家入境的时候就用中国护照,完全没办法去查证他是否放弃了中国国籍。

所以,该如何执行?

知乎用户 罗清 发表

我就看看,有多少大 v 现身反对。所谓的理由是不是没先例,征收困难,不利于投资,现在来不及,等等。六个钱包都没了,部分地区出现彩礼贷育儿贷等奇葩政策,内需萎缩而奢侈品一路绝尘,还想怎样玩。

有些有钱人堪比崇祯皇帝的老丈人。

知乎用户 冷血豆腐 发表

征收弃籍税,不让财富随弃籍者流失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陈晶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鉴于目前我国针对富豪移民的税收征管漏洞以及部分富豪移民逃税后仍在国内赚钱的现象,为了打击避税行为并防止资产外流,同时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功能,建议加强富豪移民海外的税收清算和开征弃籍税。

这是一个非常好、非常符合我国实际情况、非常有针对性的建议。要知道,富豪弃籍而引起的财富流失,是非常严重的,从企业经营者到明星、名人,从富豪、明星、名人本人到全家老小,很多都是既加入了其他国家国籍,又到国内继续赚钱,且有的赚钱的效应更强。结果,导致国家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到国外。譬如潘石屹,很早就全家弃藉,且前些年仍然在国内赚了很多钱的情况下,开始蚂蚁搬家式向国外转移财富,眼下,更是想卖掉全部资产,把财富全部转移到国外。如果不征收弃籍税,会导致多少财富流失。而明星当中,弃籍者就更是不计其数,且很多弃籍者,不仅继续在国内赚钱,还存在着严重的偷逃税现象。

也许有人会问,外商到中国来投资,不也把赚到的钱转移到国外了吗?为什么富豪把钱转移到国外,要征收弃籍税呢?显然,这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事。外国投资者来中国,带来了投资、增加了就业、实现了财富增值,从而给中国经济发展、经济实力增强、社会财富增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贡献。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赚到的钱,通过利润分成的方式,在缴纳了相应的税收之后,当然可以转移到他所在的国家。他们的投资行为,也是国家支持的、鼓励的,是国家通过制定各种优惠政策等吸引过来的。

相反,弃籍的富豪和明星、名人们,他们从起步开始,利用的就都是国家的资源,贷款是国内银行提供的,政策是地方政府提供的,资源是国家赋予的,致富平台是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没有这些方面的条件,他们就不可能成为富人,也不可能有这么多财富。特别是明星、名人等,他们的财富就更是与劳动远远背离。致富之后就弃籍,把财富大量转移到国外,当然需要在税收方面予以约束,要将其获得的财富的一部分,反哺于国家、反哺于人民、反哺于社会。

事实也是,征收弃籍税,也不是陈代表第一个想到,早在上世纪 70 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有了一些政策措施。如 1972 年德国颁布的《涉外税法》就明确规定,以避税为由移民的德国公民,只要税务机关认定在放弃国籍时点往前十年中有五年与徳国保持有实质经济联系,则在未来十年对该公民仍视为国内税收居民。显然,这是对弃籍者极其合理的征税行为,也是充分体现税收公平的行为。否则,这些富豪就会在弃籍后,不仅把国内居民创造的财富全部转移到国外,严重损害国家和民众利益,还会继续戴着 “外国人” 的帽子在国内赚钱。显然,这是极不合理的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这里说一个机会:3 月龙头

回顾过去的 2 月行情,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2 月的 A 股行情虽然出现了众多的消息面影响,但行情正在犹豫和质疑的声音中逐步转暖。2 月其实也出现了很多机会,笔者 1 月潜伏(603399) 吉翔股份、(300921)南凌科技都是成功翻倍,2 月上车的拓新药业(301089)、准油股份(002207)也有 60% 的收获,这是粉丝对笔者的信任,3 月,笔者将延续战果,与粉丝同行!

笔者预期 3 月初是一个有利的回升周期,3 月的策略也已经出炉了,笔者精选出中线强势龙头,股价前期严重超跌,属于超跌反弹,也是低位、低价、低估值的国企改革龙头,坐上新基建的车,目前股价放量突破平台压力,出现异动,上升通道开启,笔者也在寻找一起同行的朋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 关注 | 公 - 钟 - 呺:丁 风 点 盘 |,发送 “3 月” 就可!!往往下跌是很好的抄底机会,市场需要耐心,更需要等待,这也是必经的修行之路!

而美国 2008 年通过的《英雄报酬补助救济税法》,就规定得更加细致和具体,且针对性非常明确而严厉。规定指出,放弃美国国籍的特定人群对超过 60 万美元的未实现资产收益缴税:放弃国籍前 5 年年均收入税超过 16.5 万美元;净资产至少 200 万美元;或者无法提供过去 5 年的足额交税证明。而且美国公民即使放弃美国国籍,美国政府也可追溯 5 年,要求其补齐放弃美国国籍前 5 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

客观地讲,我国的税收清缴制度中,也不是绝对的没有弃籍税成分。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也明确要求,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在销户前办理税款清算。也就是说,对已经实现的收入必须在税款清算后才能注销中国户籍。只是,相较于美国的弃籍税,中国的弃籍税还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一个对此前欠缴税收的汇算清缴,其影响力也就会受到一定影响。如果能够像美国一样,将其设置为一个独立税种,规定应税情形及税率等,情况也就会有比较大的改变。

中国人民创造的财富,只能属于中国人民。富豪们可以拿走属于自己的财富,也可以将这些财富转移到国外。但是,在将社会财富转移到国外的时候,就必须依照法律缴纳弃籍税。因此,希望有关方面能够采纳人大代表的建议,对弃籍税展开认真研究,使其成为独立的税种,纳税范围也可以适当宽一点。特别是富豪和明星、名人等特殊群体,课税应当更严。普通居民的移民,则根据其实际转移收入数量制定纳税税率或纳税额。

作者:谭浩俊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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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文所提到的观点仅代表个人的意见,所涉及标的不作推荐,据此买卖,风险自负

知乎用户 丁风点盘 发表

想点正辙不行吗,改善一下环境和土壤不行?每次出现疼痛第一想法就是砍了,这种畸形的环境怎么可能出来好苗子。知乎有个提问中国怎么出不来马斯克,下面基本都是回答马斯克在中国不可能成功或者早早进去的。中国的官本位思想太重了,好多小事都想管,但是该管的却不管,正经的把法律和罚款提高实施好了不行吗?总说外国的资本守规矩,可为什么在国内的资本守不了呢?大片大片的移民移籍,到底谁的问题啊?资本是黑心的逐利的,但资本也是推动了社会的发展的,保证资本在公平的框架下生存比想些幺蛾子政策限制有用。

知乎用户 风吹雨大全不怕 发表

先把双重国籍的事整明白再说吧。

知乎用户 梓非鱼 发表

美国都治不了俄罗斯通过非法的加密货币进行越过 swift 的交易

谁觉得靠征税能让资产停止外逃?

当然,愿意征就征,别到时候以为有这东西万事大吉放松对外汇的管理了

知乎用户 红旗漫 发表

长远的来看这其实是个愚蠢的提议。

知乎用户 小陈子 发表

主要并不是弃籍,而是打击偷税漏税

但是弃籍,可以吃新闻流量

根本还是控制财富转移时的监管漏洞

知乎用户 尽我的颜值去努力 发表

好,但还不够。

当你富到一定级别,你的钱就不是你的,是国家和人民暂时寄存在你这里的,看你会经营才交给你。你现在拍拍屁股拿着钱润了?那有这么好的事。

富豪移民必须留下一名直系血亲当质子,哪怕你去了国外,也必须忠诚于中国人民,如果不忠诚,比如行柳家,李家事,呵呵,杀。

像柳,李这样的家族决不能再出现,这种人的出现是中国政治治理的失误,但失误是可以改正的,先从让剩下的人不敢不忠诚开始吧

知乎用户 无头的于天 发表

我身为 “居民” 我支持这个政策,具体落实下来的影响我不知道,但我觉得我个人在有生之年应该不会被这个政策影响到,现在我最想知道的就是怎么支持这些我想支持的相关建议。

知乎用户 歪比歪比 发表

这个政策施展的正是时候,如果是以前,那么会有大批富豪会为了资本的安全,直接转移资产,放到欧美等安全国家,保证自己的资本所有权。

因为欧美数百年来宣传的财产权,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由平等人权,等等这一切,让这些人到骨子里都会非常确信。

正义公平的欧美世界会保证他们的资产所有权。

但是现在却直接崩塌了,全部被鲸吞了,而且是光明正大的吞噬了,可以说连脸都不要了。

如果没有这一场,这种法律还在讨论的时候,富豪必定人人抛售国内资产,那么人民币必然会贬值,甚至很可能会引发抛售浪潮,造成国家资本的动荡。

这是现在外面明晃晃地屠刀告诉他们,出去也不安全,而且出去可能更危险。

那么相对于国外的硬刀子,还不如国内的软刀子呢。

毕竟真的滑落了,也算肉烂在锅里。

知乎用户 闲云老叟 发表

反正海底捞是已经跑了

知乎用户 GOPE 发表

想想个税为什么又称工资税。富豪弃籍之前收不上的税,弃籍的时候就能收上了?

知乎用户 sjinny sun 发表

两会隆重在召开,万紫千红都精彩,

每个提案有方向,共筑美好之未来。

有的代表交提案,弃籍税费须开征,

富豪移民大漏洞,这与西方要看平。

过去富豪移民多,财富转移太磅礴,

如何财富能转移,灰色地带没法说。

国家按说有规定,严查资金之流动,

可是新闻经常看,资金外流很汹涌。

推高美加之房价,很多全款直接拿,

美加惊呼都害怕,国内富豪震天下。

国内富豪多隐形,资金来源都害怕,

允许部分人先富,结果先富压力大。

现在国外闹疫情,美英疫情已躺平,

虽然国内很平静,富豪冒险往外冲。

不惧生死拼了命,过去常见是战争,

那些烈士真英雄,一腔正义化彩虹。

人口流动也正常,西方弃籍太凄凉,

要征财富一大半,才能转籍去他乡。

这种制度是保障,限制财富太嚣张,

看看美国新移民,中国富豪是首榜。

犹如国内在流血,送给美国做补贴,

穷国补贴最富国,实在离谱一帮爷。

此事发生多少年,转移财富太震撼,

为何此事就不管,法律法规有缺陷。

人大代表正面谈,弥补漏洞大短板,

人民群众齐点赞,苦了富豪一大片。

中国美德是传统,忠孝自古出英雄,

钱财本是身外物,一心求财何必生。

人在世上三万天,问心无愧在人间,

人过留名雁留踪,只有温暖永流传。

知乎用户 玉虚真君 发表

可算看到一个正常水平的代表了。

知乎用户 张羿​ 发表

这事情恐怕不成。

提出者是民主人士,农工党大佬,搁在五七年多半是右派的那种(不了解农工党的可以查一下,整体氛围如何,章诒和她爹是创始人之一)。

像这么有社会影响力的建议,如果能成功的话,似乎不太可能以她的身份毫无预兆的突然提出来。可能是替执政的试水趟雷,毕竟这个建议太得罪人了。

话说今年两会民主人士存在感很强啊,这才几天已经好几个建议上了热榜,甚至还有宗教人士建议取消公摊面积。

知乎用户 未离恩山休问道 发表

人家一切转移都是悄咪咪的,你这怎么抓,而且有这本事的人关系网四通八达,打个电话你还干不干,执行不到位是不是又损害了权威性

人家要公开换国籍,没这通道啊,等人叫去喝茶呢,喝完周一喝周五

知乎用户 剑圣 发表

再跑我就开枪了

知乎用户 Shusen Wang 发表

这位人大代表的思维也太狭隘了吧?

如果富豪去的是承认双国籍或者多国籍的国家,入了别国国籍,没有丢掉国内国籍,国内又查不到,那咋办?

知乎用户 道小忘 发表

其实这位 “戴表” 不提,国家也会有序的实施一系列的反资本流出法案。没发现最近国家对金融的管控越来越严重了吗。这一部棋是板上钉钉,提案也不过是顺水推舟。

不过个人认为这个税不会实施。本来国家就在管控资本外流,真颁布了 “弃籍税” 就等于给外流资本开了一个合法的门。到时候税收多少合适?太低,资本堂堂正正的纳税走了,太高形同虚设,资本会想别的招再走。咋走是走都是走,最后这税种可能会沦为形同虚设。不管咋说,跟我无关。还好我不是富豪。

知乎用户 我变坏了 发表

那么一个人同时有 hk sar passport 和加拿大护照的时候,你要收弃籍税吗

还有谷爱凌的国籍问题怎么解决

忽悠什么也不懂的小粉红罢了

知乎用户 tim 未来之光 发表

把香港先堵上再说

不然你弃籍都不用………………

知乎用户 你是我的鸡小萌吗​ 发表

这弃籍税,是征富人的税?还是征中产的税呢?

如果要征税,如何界定富人标准,北京只有套老破小学区房的算不算富人呢?而且哪个富人会把财产全放在自己名下?账面上的财产数量跟北京家庭差不了多少。况且移民美国和移民东南亚所需的财产可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

征少了对富人没意义,征多了就是明摆着不让中产放弃国籍。

另外,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部分国家承认,懂我什么意思吧。

知乎用户 sifa 发表

我本硕都是学税的,不太赞同对转换国籍的人征收所谓 “弃籍税”,过于激进,征管难度也很大,基本不可能落地,而且还会有很多负面影响:

第一,要征税必然需要对财产的价值进行衡量,可能涉及股权、房产、豪车、黄金、艺术品、现金存款等等,如何对其进行合理估值是个大问题。要是让富人自主申报,那就等于没有申报,政策无法发挥效力,而且他们自己可能都说不清。要是申报后国家进行核查,那么则需投入大量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以实现落地,这样的话财政供养人员又要膨胀了,如此专业的活养起来也是得花不少钱的……

第二,弃籍税有个前提条件,便是财产只能在转换国籍时转移出境,但全球范围内的实际情况都不是这样。正规的,可以通过投资与贸易,反正出去了就管不着。不正规的,什么地下钱庄、加密货币、黄金走私等,都是转移的好工具。如果真的开征弃籍税,有能力的富人们早就通过上述方式转移资产了,不会守株待兔。当然也可以加大打击力度,但同样会涉及人力和时间的问题,或者会像打地鼠游戏中的地鼠一般不断冒出,陷入死循环。

第三,弃籍税的社会影响容易走偏。现今经济形势不太好,市场主体与普通群众对未来经济增长相对悲观,如果此时出台类似的政策,容易让社会产生一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预期,进而带来恐慌,不利于信心恢复。千万别以为这是针对富人移民而与大众无关,大家真正看的是方向和态度,而今不少市场主体已如惊弓之鸟,再被这样一折腾恢复起来就难了。

当然,我也认为十分有必要对富裕群体加大征税力度,他们因掌握生产要素、资本而获取的财产收入税负较轻,甚至隐匿在税收征管之外,而工薪阶层劳动获得的工资收入却相对税负较重(主要是一二线城市),并不公平。

所以,国家应强化对财产性收入的课税,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的作用。不过,这是一个产期的工作,推动过程最好是循序渐进且中性的,要综合考虑公平、效率、可行性与社会影响。

知乎用户 信赖真不赖 发表

需要好好研究研究。我觉得需要跟上欧美的脚步,但是不能急于一时。

知乎用户 蓝风铃 发表

第一,这个提议有点货。关键是国家怎么想,这样会动了富人的奶酪。要做就做到位。

第二,富人比一般人都会避税,他们都有避税的精英团队为之操作,而制定相关法律这些团队中肯定会有人参与,就算制定了效果如何不知而之。

第三,至于具体落实下来会带来哪些影响,只能说对富人有影响。移民的可能少点、移民到国外并将财产一同带走的途径可能会更加复杂、移民的付费成本会更高、也会产生新的业务增长点。

知乎用户 随风无雨 发表

早就该征收这个税,而且应该把税额设大一点,至少总资产的 50%,包括他们在海外的资产。

知乎用户 杨才崯​ 发表

要多想想为什么富豪会走,而不是富豪会来。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仍需努力!

知乎用户 無我夢中 发表

想法是好的,但怎么执行?他都不是中国人了怎么给他征税呢?

知乎用户 才子是我弟 发表

连对放弃国籍征税都可以谈,这帮人就是不谈财产税,不谈上调个税起征点。

看你气不气?

知乎用户 Lorenzo 发表

还不如大力宣传报道美欧资本家是如何游说和控制国家政府,如何非法的没收俄罗斯富人的私人财产和绑架俄罗斯富人勒索其财产的。

同时,让每一个富人都知道解放台湾是随时发生的事情,他们在国外的某些国家的资产一定会被美欧他们美欧竞争对手的资本家游说其政府,控制的国家行政机关没收。


3 月 9 号看到 “反外国制裁法” 结合当下的 “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个人觉得,一味的把海外资产回流,或者其他的过于极端的资本回流也是不可取,还是应该看到是一部分美欧国家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这部分国家的资本可能需要回流,以及中国的资本家可以考虑资产的风险,而一带一路沿线的和平友好的国家,我们还是可以借鉴中国各地区抢夺人才的方法,公平竞争的同时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国籍制度。

知乎用户 弋絮 发表

难度在于如何获取隐瞒获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情况。获取外国国籍会 “自动” 放弃中国国籍,过程上并不需要主动弃籍,那么就会存在实际上中外双国籍的人,毕竟外国没有义务向我国通报有多少人加入了他们的国籍。

对于合法需求转移国籍的人来说,比如需要通过外国国籍在国内获取超国民待遇的人,他们必须在国内公开他们的外国身份,这样显然可以提高他们的成本。

但是对于存在非法需求获取外国国籍的人,心怀鬼胎转移资产准备跑路的,又舍不得放弃在国内捞钱的。通过潜藏的双国籍获取单纯外国国籍或者国内国籍享受不到的利益的可能性不翦除,或者无法获取到转移国籍的实际情况,这样的政策可能会让有些人隐藏的更深。

如果能解决技术性问题,我无比赞成和支持该政策尽早落地。

另外港澳怎么算?

知乎用户 lIIlIlllIIl 发表

此人看来对富豪转移财产的手段和方法认知不太够,上面的玩法真的不是我等小老百姓能了解的

知乎用户 happy12345 发表

知乎用户 焚香抚琴​​ 发表

这个需要认证。因为宪法赋予人民来去自由的权利。另外本来公民都有缴纳国家各类税务。而且中国个人收入所得税几乎是全球最高的。

开证放弃国籍税其实适得其反。

就像俄罗斯希望乌克兰小弟跟他混但是小弟愿意跟西方混。自己富裕强大,自由安全才是吸引人才的最大因素。靠征税开限制只能适得其反。这算是很落后的思维方式吧。

知乎用户 自认一个好人 发表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钱人也越来越多。**中国首富的财富已经从 20 年前的上百亿到现在的 5000 多亿。**5000 多亿是什么概念?**2021 年全国 GDP 超过 5000 亿的城市也才 54 座。**胡润富豪榜的统计门槛已经升级到 20 亿元,亿万富翁已经不算什么,根本就入不了榜单,这说明数量实在太多了。

虽然中国崛起非常迅速,但在居住环境、医疗、教育等方面,和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于是,一些人在成为富豪后,就看不上国内的环境,纷纷选择了移民。(这就好比住在王家村,赚着李家村的钱,还吐槽李家村的空气不自由。)

中国富豪移民数量世界第一

随着富豪数量的增长,移民的数量也是大幅度提升。亚非银行发布的《2019 年全球财富迁移报告》显示,**2018 年中国移民海外的富豪数量再创纪录,达到 1.5 万名,**要知道,第二名的俄罗斯也才 7000 名,中国的数量是其 2 倍多。

富豪移民带走上万亿财富?

这么多富豪移民,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在报告中提到,中国富豪的总资产已经达到 23.6 万亿美元,那 1.5 万名富豪移民,最少应该有上万亿的资产。实际上还不止,因为将所有年份移民的富豪数量加起来,那将远远超过万亿。

如果移民到国外,从此在国外生活工作,那没问题。但大多数富豪都是生意仍然在国内,继续在国内捞金,有通过移民来偷逃税的可能。

目前,我国的移民成本比较低,由于我国不承认双国籍,入籍他国,就被视为放弃中国国籍。因此很多人根本不去公安部办理起码的退籍手续,都是悄无声息的移民。

代表建议开征 “弃籍税”

移民太容易,导致大量的富豪转移财产,对于国家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损失。因此必须要重视。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陈晶莹就提出开征弃籍税,**修订《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在弃籍者的税收清缴、个税征管和征管流程等方面加以完善。

**

陈晶莹

**

世界上主要国家均加强了富豪移民的税收清算并开征弃籍税。例如:

德国

1972 年德国颁布的《涉外税法》规定,以避税为由移民的德国公民,只要税务机关认定在放弃国籍时点往前十年中有五年与徳国保持有实质经济联系,则在未来十年对该公民仍视为国内税收居民。

美国

美国 2008 年通过的**《英雄报酬补助救济税法》(Heroes Earnings Assistance and Relief Tax Act of 2008),放弃美国国籍的特定人群对超过 60 万美元的未实现资产收益缴税:**放弃国籍前 5 年年均收入税超过 14.5 万美元;净资产至少 200 万美元;或者无法提供过去 5 年的足额交税证明。**而且美国公民即使放弃美国国籍,美国政府也可追溯 5 年,**要求其补齐放弃美国国籍前 5 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

陈晶莹表示,**弃籍税实质上并非一个独立税种,而是一项税收制度,**是对放弃既有国籍者(包括企业和个人)的税制安排,属于税收特别措施,旨在保卫国家税收主权,**抑制资产外逃,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虽然我国 2018 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注销中国户籍办理税款清算条款,但未能就其未实现资产收益征税,也未延长弃籍后税收征管,造成一些富豪可以轻松通过移民弃籍逃税和将资产转移海外。

五点建议完善征管

为了打击避税行为并防止资产外流,同时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功能,陈晶莹提出,建议加强富豪移民海外的税收清算和开征弃籍税。

01

借鉴美国弃籍税经验并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加强弃籍者的税收清缴。建议税务机关严格执行 2018 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 10 条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及第 13 条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等规定,并借鉴美国弃籍税经验,即如果中国公民退出中国国籍,退籍时的所有财产都将视为以公允价出售,包括房产、股票、股权、债券、个人物品如汽车等,而为之产生的收益或者亏损,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02

借鉴德国经验强化弃籍税实施的事中事后的个税征管。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 8 条关于反避税条款的规定,对通过境外手段逃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对在境外避税的个人补征税款。建议中国借鉴德国的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以避税为目的移民的中国公民,中国税务机关有权认定在放弃国籍时点往前十年中有五年与中国保持有实质经济联系,则在未来十年对该公民仍视为国内税收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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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完善弃籍税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流程。建议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企业放弃国籍进行清算前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义务,通知税务机关参加清算,并在注销登记前缴清税款。**同时,明确税收优先权,保留税务机关对放弃国籍的企业一定期限内追征税款的权力,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在现有基础上,完善个人纳税申报制度,做好税源登记,依托财产实名制、财产申报登记和出境管理制度,加强对个人放弃国籍的税收征管力度。

除此之外,**对弃籍者进行征税还需要完善多部门法律规定。**比如,修订完善《企业所得税法》 和《个人所得税法》,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企业及个人放弃国籍应负的申报及纳税义务。同时在实施条例中进行详细规定,规定企业及个人应税资本及财产的范围、计税依据、纳税期限等税收要素。其次,**还要做好国籍法与公司法、税法等法律的衔接,对企业及个人放弃国籍时,规定清税为前罝条件,加强监管。另外,企业与个人财产信息的获取是这项制度得以顺畅施行的保证,因此应从法律角度完善落实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的渠道。**通过部门的协作,及时、完整获取企业和个人资本和财产信息,为税务核实、稽査等扫除障碍。

最后,陈晶莹还建议,通过 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系统加强对放弃国籍的个人及其关联企业的涉税信息收集,除了获取其国内应税资本和财产信息外,**还应当全面获取其全球海外资产信息。**通过 CRS 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和情报交换,充分获取我国居民海外金融账户数据和其他涉税信息,完善信息处理和运用机制,尤其需要打击 “移民 + 离岸信托” 进行的逃税行为。

中国人民创造的财富,只能属于中国人民。富豪们可以拿走属于自己的财富,也可以将这些财富转移到国外。但是,在将社会财富转移到国外的时候,就必须依照法律缴纳弃籍税。因此,小百是非常支持国家开征 “弃籍税” 的,朋友们,你们怎么看?

知乎用户 Tax100 发表

这个税美国早就有了,放弃自己的国籍,不就是等于放弃在之前的时间里所享受的国家之前为公民所提供的教育、交通等一切公共资源。

有些公共设施与服务不光有之前,或者当前的收入,也有提前透支的收入。而没有国家投入来打造现有的环境,是不能或者说很难能赚到钱,以及让你成长到如今的地步。

放弃国籍就应该对之前所享受到的一切进行结算。

知乎用户 Sunbird 发表

现在的税已经够高的了。

无论加哪个人群的税我都不建议

知乎用户 甲乙丙丁 发表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开征弃国籍的税收势在必行,中国人民创造的财富,让不良富豪掠夺中国人民的财富而后捐款美国,说什么中国有钱没钱和我无关,

被誉为 “电池大王” 的他,一边为美国捐款 7000 万,另一边却说出 “中国穷,与我何干” 的话,寒了国人心。

钟馨稼,曾入过狱,也曾出过家的他,究竟经历了怎样诡谲的一生?

消息传回国内,有人便找到他询问,为何不给国内捐款而给美国捐款?哪知道,钟馨稼直接回应道:“我赚来的一切与中国无关,中国穷,与我又何干?”

还有某些富翁去美国,儿子辱骂牺牲战士和编造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种各样的谣言,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 2002 年至 2010 年间,陈天桥也捐建了不少的希望小学,也在很多的公益上捐款。这些都是很多人称赞的,但是,有一件事情,却一直受诟病——陈天桥为美国的加州理工学院的脑科学研究捐献了 10 亿元的美金,约 70 亿元人民币。

当时,这个事情轰动一时,只是很多人无法理解,为何不给自己的国家的科学捐献,而是捐给了美国?对此,陈天桥回应:“中国的科学缺不缺钱,跟我毫无关系。”

确实,钱是他自己的,他爱怎么花便怎么花,其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只是,这件事情确实是让众多国人难以接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我们还是要多多热爱自己的国家,在这片土地上被滋养,有机会的时候多多回赠这一片土地,才是最为可取的。

拿着从中国人民手中赚了多少钱,利用以前的税收漏洞,逃籍去美国,享受中国的发展红利和税收优惠,堂而皇之的去拿中国人民的钱去建设美国,是不是应当有一个交代。

美国现在通过他的高等教育和生活水平,吸引中国富人趋之若鹜,结果加入美国籍,美国收富人全球收入的 40% 作为税收,如果孩子入籍美国,中国富豪还要将来交遗产税。

如果没有弃籍税,遗产税,中国的建设中国的钱通过税收的形式,完完全全给美国割了韭菜。

虽然国籍是一个人的自由,但是个人的收入许许多多是中国和时代赋予的,不能让中国财富被中国富人如此轻易拿去给美国交税,而中国的财富被美国抽离。

知乎用户 情感魔方 发表

可以,看来有背景的妖怪在那几年转移的确实差不多了。

知乎用户 Thinker 发表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你的法律条文一旦明确下来,就会立刻产生漏洞。

你不说清楚,富豪们还真不知道怎么规避呢。

与其在富豪们移民的时候征税,还不如切切实实的抓抓怎么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要在别人移民的时候征税,别人不会在移民之前就想办法转移资产?地下钱庄了解一下。

富人赚了钱,就一定要花,完全可以在只有富人才会消费的地方征税。

比如豪车,豪宅,古董,名人字画等等,但凡单笔金额超过一定数量,比如 1000 万?就征收 500% 的高消费税。

但是就像之前说的,他们可以只花 999 万。

所以啊,得建立名单,明确什么东西属于高消费,只要在这上面花钱了,不管花多少,都得征税。

可是这依然会带来问题,名单一旦建立,他们就会做出不在名单上的产品。

真是让人头疼。

感觉还是现行的征税方式最靠谱,不管你怎么规避,总是要通过公司才能赚钱,才有可能避税,只要在公司的财务上进行严格的审查,一定是能征到税。

知乎用户 淮阴不二生 发表

现在的建议越来越哗众取宠了,还具体落实。下次直接建议禁止男女结婚算了。支持的人一定也不少,毕竟人口基数大,什么奇葩也会有很多拥趸。还更容易上热搜。

知乎用户 云淡风轻 发表

我是非常认可的,在当前的国际形势和战略环境下,保证本民族的生存是我们在世界的第一要务,也是必须清醒认知的基本底线,民族没法生存,我们什么也不能达成,别管贸易,安全。国际形势,美国忌惮我们的国力,这才不敢轻举妄动,这保证了我们中国老百姓能在一个稳定的环境过着平顺的生活,说实话,中国老百姓可没有那么多单枪匹马抵御世界风险的能力,比如美国制裁导致物价暴涨,比如战略封锁导致的中国人精神紧张等,而抵御这一切需要做的,就是把一切可能维持美国强大,让他源源不断输血的因素,尽可能的掐断,你比如,美元霸权体系,而全世界富人和有能力的人移民,汇入美国资本市场,是美国可以不断续命的根本关键,而这其中,中国人占的比重世界第一,那些在中国赚了钱,享受了廉价高等教育,培养了强大的思维能力的富豪,高官,甚至罪犯的不义之财,都被美国吸收,包庇,而他们也因为有美国这条后路的存在,而从一开始肆无忌惮,用中国人的血,用先富带动后富带来的富裕机会,去补贴美帝的钱包,说实话,中国人没有这样的好脾气和好余地。美国想通过移民捡现成的便宜,门都没有。要是移民美国,那就把中国的前尘往事一起抛却,去美国享受更好的生活,重新奋斗吧,要不然,利用中国的机会去让美国收割现成的便宜,最能力制裁中国,最后我们老百姓买单,中国人没有这样给富人抵御风险的能力

知乎用户 无字碑 发表

向上追缴三十年。

知乎用户 杜永文 发表

拴住人的脚

不如拴住人的心

知乎用户 胡静怡​ 发表

支持提案。

有网友说:放弃国籍,等于放弃曾经拥有的公共服务,因此应该为此付出对价。

这等同于放弃国家公共资源对其身份的投资,放弃国籍套现退出就应该赋税,没有错。

同时,超级公司的大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超级大公司的股权股份,套现退出一样,

等同于放弃共有公共资源对其股份的投资,也应该赋税/超投必投。

超投必投是指超级资本利用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必须少部分资本用于投资天之道大众公益创投基金,即在创造财富进行投资前,要求超级资本在进行借贷、发债、股市退出等金融、人才、土地等投资前,1% 的资金必须强制性进行投资天之道大众公益创投基金的政策机制。

超投必投含义及其根源,即超级资本进行超级投资,必投天之道公益创投基金的理论基础,在于对马太效应与张弓效应相互作用机制的研究。

马太效应与张弓效应相互作用机制,一方面体现在马太效应机制,就是张盖茨们已经很有钱了,但市场按照他们过往管理资本的经营业绩,把从普罗大众募集而来的银行存款、养老基金等,让他们继续经营,使得这些优秀经营垄断者赢家通吃;另一方面体现在张弓效应机制,是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等限制垄断的政策机制,要求超级投资舍一得百,强制性成为天之道大众公益创投基金的来源,让普罗大众、创新创业者有机会创新创业、发财致富,厚积薄发!

这种马太效应与张弓效应相互发生作用的经济运行联合机制,是东方传统文化与西方传统文化双剑合璧的中国方案!这一完善的机制让双方各取所长:马太效应机制遴选的精英能够带领社会经济迅速积累财富,普罗大众能够有机会享受到社会发展与财富增长带来的红利,同时通过张弓效应机制的遴选,让创新创业大众也有赢家通吃的机会,有进入精英阶层的通道!《新世纪资本论》超投必投机制,就是如果土豪有 100 元的投资机会,市场会让土豪把 99 元的正常商业投资机会给张盖茨们,政府会让土豪把 1 元的公益创投投资机会给创业大众;前者就是超投,是市场的马太效应机制,是 “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后者就是必投,是政府的张弓效应机制,是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土豪一般是指政府资金、银行资金、公众资金等张盖茨们一般是指世界五百强、全国五百强、地区五百强、独角兽等超级公司;超投一般是指这些张盖茨们除了使用自有资本、资源进行投资之外,通过向政府资金、银行资金、公众资金等机构、个人,借贷、发债、上市的股市股权退出、项目转让的股权退出等金融方式,利用社会资源的超级投资行为,简称超投;必投是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管理土豪的上述超投行为,强制性收取 1% 的天使创投虚拟股本基金的投资方式,简称必投。

国家的顶层设计是:要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股市、楼市,是一部分人首先暴富起来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地方,更应该有一种机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让他们通过三次分配的公益创投回馈社会,实现 “先富带后富、共同富裕” 的目的;这种机制就是,一种源自老子《道德经》张弓效应的超投必投机制,一种值得期待的先富带后富机制。

更多超级公司大股东股份/股权套现退出/超投必投构想,详情请参阅张弓智库专栏文章:

均贫富机制 :从杀富济贫、劫富济贫到引富扶贫

超投必投:均贫富机制 :从杀富济贫、劫富济贫到引富扶贫

此城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跑路土豪们,留下创投钱!

超投必投:此城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跑路土豪们,留下创投钱!

股市先富带后富:引富扶贫的共同富裕机制

超投必投:股市先富带后富:引富扶贫的共同富裕机制

市场经济马太效应的 “越穷越见鬼、越富越发财” 机制,其高效的市场资源配置方式,提高生产效率、产生极大社会财富的同时,引发资本的收益大大超过员工的工资收益,形成社会穷人与富人之间的贫富差距,从而导致社会生产力与社会需求脱节而爆发的周期性经济危机、社会矛盾甚至引发社会暴乱。

以上详情请参阅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21 世纪资本论》。

而随着数据化智能化时代的到来,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及更多岗位被机器人、大数据、无人机、无人驾驶等代替,普罗大众将面临无工可务,但又不得不消费的窘境!

马太效应产生贫富差距这个问题的根源,在《圣经》、《道德经》77 章都有提及,《圣经》、《道德经》都指出了马太效应的形成机制,不同的是《道德经》指出了修正方式,即天道的张弓效应。

张弓效应是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机制上的引富济贫),

马太效应是 “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 (越富越发财的机制)。

马太效​应​与张弓效应相互作用机制,就是超投必投。

知乎用户 超投必投 发表

我觉得可以,完全不影响穷人润,还能打击财富外流,挺好的。

知乎用户 Hoku 发表

双重国籍实质上很难监管,人家不会主动弃籍的,那么税务机关的侦查能力,强制能力足够么?这个出发点是好的,可行性还要持续研讨。

不如改为征 资金离镜税,把钱转走的时候直接由银行代扣代缴,好操作,效果立竿见影。

知乎用户 终零时而起 发表

请看下面这篇文章:

放弃美国绿卡有多难?俄罗斯男子花了 6.2 亿,曹德旺花了 2.5 亿美元

世界上目前最大的移民国家就是美国,美国是一个几乎拥有着所有人种国民的国家,许多中国的商人或者明星在发达后,也会选择移民美国,这种行为被民众所不齿,在中国捞够了钱,就去别的国家,简直是背信弃义。但是,我们如今知道的是移民美国很多人,那么退出美国国籍的人有多少呢?答案是很少,因为美国对于退出国籍的惩罚措施,极为严苛。

这些能够顺利通过审核的人往往是各方面杰出的人才。而美国绿卡的作用职能就相当于是我们中国曾经的暂住证,只不过这个暂住证的期限是永远,不享受社会福利,没有政治权利。

放弃绿卡付出两亿美元

曾经有一位著名的中国企业家就因为想要放弃美国绿卡,付出了在我们看来极其惨重的代价。这位企业家就是著名的玻璃大王,慈善企业家——曹德旺,让曹德旺声名鹊起的还是 2001 年那一场国际诉讼,而那一次的原被告双方,原告是曹德旺的公司,而被告则是美国的商务部,这起官司打得吸引了全世界的关注,所有人都想看看这个以一己之力状告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商务部,会是怎样的结果。

结果就是曹德旺获得了官司的胜利,在世界企业史上都是一件极为传奇的事情。他与美国的渊源要追溯到 1995 年,那时的他在美国展开自己的贸易,因为国籍的原因在美国会有很多的麻烦,所以图个方便他就办了一张美国的绿卡,美国自然是对于这样的商界强人表示了欢迎,几乎没有怎么审核就拿到了绿卡。

但是当 2005 年,他要带着全家返回中国国籍时,却遇到了极大的阻碍。美国对于曹德旺放弃绿卡的行为感到质疑,认为他是公司纳税出了问题,于是专门成立了调查组到曹德旺所有的公司里进行查账,核算税务,并且对他名下的全部企业都展开了调查,其实美国的这种做法就是敲竹杠,能留住曹德旺最好,留不住也从他身上敲点钱下来

最终曹德旺付出了约 2.5 亿美金的代价,彻底摆脱了美国绿卡。这还只是放弃了美国的绿卡,就被敲诈这么多钱,那要是放弃美国国籍,那可如何是好?

放弃国籍纳税八亿

俄罗斯就有这样一个人,他是一个赫赫有名的银行家,叫做奥格列汀科夫,他在创业初期来到了美国,获得了美国的国籍,成为了一名美国公民,然而多年后,他功成名就,却开始申请退出美国国籍,这一举动让美国可坐不住了,开始对他按照法律罚款,罚款的金额高得吓人,奥格列汀科夫分别需要缴纳弃国税和惩罚税,这两笔税款的金额加到一起,八亿美元。

这一天文数字的罚款使得全世界震惊了,然而这还不算完,美国并没有在交完罚款之后就放过他,在退出美国国籍的六年后,美国联邦调查局又发现他曾经向美国当局隐瞒了价值 10 亿美元的资产,于是美国政府又展开了诉讼,想不到即使退出国籍后,也不被放过。

中国也应该学习这一项政策?

美国作为一个发达国家,并且还是一个移民大国,却对于自己国家的人口流失如此看重,不惜颁布如此严苛的法令,这也能够看到美国对于人才的重视。这一点上,我们中国也应该学习,对于那些一心向往国外跑的人,就应该采用非常手段,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当然,我国是一个包容的国家,对于人才一直持有着来去自如的态度,以上建议只能是部分人的想法。

但是,我们国家一部分富人或者明星改变国籍的做法,确实十分让人愤怒,国家应该采取一些措施,让这些人在决定移民的时候好好想一想自己是不是能够付得起这一代价。希望在未来,我们的国家当中的人才,能够感恩祖国对于他多年的培养,不要只为了短效的利益,就视家国大义于不顾,这是不可原谅的行为。

知乎用户 薪动同舟​ 发表

这个建议非常好,一定要高额征收,最好再加强对这部分人过往的调查,增加调查维度,看看有没有偷税,100 倍重罚

知乎用户 林深见鹿 er 发表

每多一条规则,就多花一份钱,就多一个漏洞。老百姓出钱,钻营者钻漏洞。

知乎用户 云中客 发表

有一个问题,那么如果有人申请了外国国籍,并且通过了,那么国家会自动调查并吊销他的中国国籍吗?

知乎用户 食柚者 发表

已经晚了

知乎用户 小般般 发表

我觉得执行上有个漏洞。

我们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加入中国国籍必须有放弃外国国籍的证明。

但是很多国家是认双重国籍的,或者入籍不需要原来国家退出国籍的这种证明,那么中国人要入这些国家的国籍不需要办理退籍手续,也就是国内根本不知道这个人入了外籍。或者即使知道了,我们规定入外籍默认退籍,人家都不需要办手续,这个税怎么收?

知乎用户 猪猪 发表

又优待外资,优待外籍又不想让内资弃籍是不是有点精神分裂…

而且好多人移民是为啥,为了子女回来高考简单点上个 985…

知乎用户 第 404 人 发表

不管成不成,总算有代表代表人民提出了问题。

知乎用户 sky 发表

富豪在放弃国籍之前,通常会找地下钱庄之类的洗钱手段将财产转移出去。

这部分钱是地下钱庄洗钱抽成给拿走。

如果把这笔钱看成是税,那么立法之后,就可以合法的转移资金。

不过如果税率超高,那富豪还是会选择更便宜的洗钱手段。

税率低,就起不到遏制富豪跑路的目的。

税率超高,富豪还是会选择现在的手段。

税率和地下钱庄抽成一样,那原来是非法跑路,现在变成交钱了就合法了呗。

要我说,大度一点,还是别要钱了。

咱们这个家,没有离婚,只有丧偶。

知乎用户 迷路十年 发表

这部分人,该缴纳的都要想方设法合理化规避,你这些费用,真落实他们同样有办法合理化规避。

这部分人,不管你出台什么,他们都能合理化规避,规避不了的,都绝对是最小比例支出。

操心这部分人,这不是又浪费一个提案?!

知乎用户 Hitman 发表

我想这个提案大部分人会赞同,极富济贫在中国文化里一直是英雄的品质,不仅如此,为富不仁也一直是百姓所痛恨的,而对于国家的认可也是炎黄子孙内心的高尚品格,所以弃籍税的收取不光是填补税收漏洞,更是一种价值观引导,个人愚见,不喜勿喷。

第一,中国的富豪基本随着改革开放起来的,他们的财富积累是伴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一路上升,个人努力在财富面前占得比重很小,在中国就是不缺努力的人,我们和富豪之间欠缺的能否成功借助上势头,既然如此,因为谁赚的财富,你就应该留给这个地方一些财富,中国应该让移民成为自由,但是移民的代价也要说清楚,尤其是富豪,端着外国的锅吃着中国的米,这种情况必须提高代价。

第二,外企进入中国在纳税方面我们查的非常严格,当然他们也很规律,可是中国富豪们的企业税务是什么样的,你随便问一个学习税务的本科生就知道了,这其实也是因为扶持本土企业,进入世贸组织后,外国企业进入中国门槛又一次降低,他们的竞争力确实容易击垮本土企业,所以扶持是必须的,可是这些企业家成为了富豪就开始想离开这片土地,在资本积累的过程中老百姓买的单谁来解决,所以这个税收的应当应分。

第三,放弃了国籍我们可能还是朋友但绝对不是家人,你还想在我这里占便宜,我同意是情不同意是理,在中国赚钱在国外花钱,税都上给外国,最终都变成了国外制裁我们,攻击我们的弹药,一个富豪需要我们多少小老百姓紧衣缩食去堵枪口,所以税法完整势在必行。

我的意见,不要阻止国籍选择自由,但是要把代价搞清楚合理化,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但是不要让百姓为少部分人的选择买单。

知乎用户 传媒传媒大传煤 X​ 发表

不是人大提出,我们都不知道有这么重要的税种,美国早在 1966 年开始就针对弃籍不断的出台法案。

ps:美国弃籍税及国际比较与启示

知乎用户 胖胖 2020 发表

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不解决,我有钱,我会让我下一代移,让后高考后归化 (谷爱凌),如果我有下一代的话

对于不缺钱的人,只是价格问题而已,根本问题不解决,没用

知乎用户 李四 发表

国家让一部分人先富,是用来带动 “后富” 的,而不是让他们挣了钱跑路的,更不是让他们暴力剥削劳动者的。

别说什么个人努力、私人财产,“先富” 的人没有国家的政策,他们算歌姬吧?

挣钱以前就去国外,没人拦你。挣了钱就想跑,把国家和人民当什么了?

一个穷苦的家庭里,姐姐辍学种地,妹妹打小放牛,哥哥下坑挖煤,弟弟到处捡破烂,妈妈只能洗衣做饭,爸爸时不时还得出去卖个血。

只为了供养一个大学生。

丫学成出来,挣了钱,说:我不认你们了!

我可去你妈的吧!

别说放弃国籍收税,弄个净身出户都不解恨。

知乎用户 白月生 发表

支持归支持,但也没啥用。

老话说的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打江山和守江山是两码事,在适合打江山的新兴市场狂野捞金起家后,必然要往适合守江山的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的地方去守家产。

还是那句话: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资产如水,外汇管控加持下,原本转移主力就是地下钱庄,只要高于地下钱庄成本的方式都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所谓弃籍税比地下钱庄低,那无非是给天龙人光明正大的跑路的机会

如果跟地下钱庄成本持平,无非是取代了地下钱庄而已。

如果远高于地下钱庄,照样可以玩阴阳合同跑路。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如果换国籍比不换国籍收益高,比如海底捞等某些大店,那说换就换。

如果东南沿海比西北内陆资源丰富,那就从黄土高原南下赚钱成家立业。

这里面有一个并不美丽的 “误解”:达到或者能达到某种状况,籍贯随时可以换

根据白眼松定律:不会吧?现在居然有人买不起房子?

延伸一下:“不会吧,难道还有人认为天龙人有籍贯可言吗?

知乎用户 澜云酩轩​ 发表

理论上讲,任何一个热爱自己国家的中国人,都没有理由来反对这条爱国的提案。

但关键是,负责制订税收规则的某些执牛耳者,他们整天还在想着如何让子女出国、如何移民国外,那么,他们会采纳该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吗?你猜,你猜猜猜……

其实,国外的月亮也没想象的那么圆

知乎用户 朝经暮史 发表

已经失控了才想起来,对富人征税,一定要精准。必须砍在大动脉上,否则国将不国。

知乎用户 独自行走 发表

美狗 :我爹收得,你收不得。

知乎用户 古海炼心 发表

竟然还有这么高质量的提案

知乎用户 haoranqikuaizaifeng 发表

对于一个几乎没有资本利得税,遗产税的现状来说,这么干是不是有些激进了?

类似资本利得税的东西还是有的,比如股息红利税,比如存款利息所得税,比如债券利息所得税,房租税,这些都在个人所得税的条目下,其中有很多暂免和减免,比如存款利息暂不征收,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根据持有时间不同减免,房租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实际执行的问题等等。

看了一下全文,说的没什么问题,但显然问题是标题党

知乎用户 edrthrtjr 发表

这要不征个七成,我都用不上让子弹飞的梗。

知乎用户 夜见蔷薇 发表

陈晶莹,女,汉族,1960 年 11 月生,福建漳州人。 [1] 1997 年 12 月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1983 年 7 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上海市政府参事 [7] ;兼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上海市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2]

2021 年 4 月 2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陈晶莹不再兼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 [6]

2021 年 7 月 9 日,上海市政府参事聘任仪式暨上海参事工作座谈会为陈晶莹颁发聘书。 [5]

陈晶莹这人行, 能处!

知乎用户 地球 ol Lv1 发表

那中国国籍人士能不能拿到跟弃籍税等价的金钱呢?

请问我作为尼日尔籍,加入中国国籍能拿到入籍奖励吗?

知乎用户 尼日尔小黑哥 发表

其实征税没多少,而且逃税的方法要多少有多少,人和财产都出国了,想追缴也难。不如换个名义——国籍回归保险,费率可以远比一般税高,参照社保的 N 倍。

保险的内容是保障回归,也即移民后,如果外国迫害土豪或其家人后代,中国承诺给参保的家族庇护。要是逃避缴纳或发现有少报财产漏缴纳保费,那中国不但会见死不救,甚至会酌情主动鼓励外国迫害,比如学俄罗斯开战,诱导外国没收土豪财产并把华裔关集中营。

这样一来,既可以多收钱,毕竟社保的费率比个人所得税高,这个换国籍后以保险替代税收的方案也可以收更多,而且不用怕逃避不交,原理和社保一样,你社保不交,那老了没保障,你国籍回归保险不交,那以后开战后中国不会给你任何庇护…… 更重要的是,还能保障公平性,毕竟现在征税,那过去没缴税的富人就逍遥了,毕竟税法不追溯以往,他们没义务补交,可改成保险后,按现在俄乌战争形式,他们估计会争着补,给自己留条后路。

知乎用户 Cauthy 发表

这真是一分有价值的提案。毕竟其它代表那么多要花钱的提案。总得有人挣钱不是。财政没钱,啥都干不了啊。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好事呀,真要干总能收找富人钱。那几个新加坡加拿大英国美国的,一个个收。

什么影响营商环境,笑拉了,你不干有的是人想干。你马云刘强东李彦宏马化腾张一鸣就是全倒了,过几天就有人把你替代了。

都不当中国人了还想不交税割韭菜,想什么美事。

知乎用户 没那么简单 发表

支持这个。

要想欧美先进经验看齐。

在全球化时代,资本的流动性远远大于劳动力的流动性。

这就是为啥资本的收益率一直高于劳动。

这些享受了国内基建的好处,赚取了超额收益,就得付出响应的收益。

不能享受了好处,一跑了之。

知乎用户 毁灭灭​ 发表

支持

知乎用户 小黑屋长住人口 发表

富人税,房产税,遗产税等,

不知道整得咋样了。。。

知乎用户 星空传奇 发表

凭什么?

人民同意了么?

你剥削劳动者得来的钱,交交税就能送给国外?

你算老几?

知乎用户 托儿力弑大氪 发表

资本的天堂美国,美国是移民国家。

2008 年,美国国会在 “HEART Act 2008” 法案中,通过 Sec. 877A 建立了 “按市价计价”(Mark-to-Market Tax) 的“弃籍税”计税制度:

若弃籍者被认定为 “涵盖弃籍者”,那么,弃籍者的全球资产,会被视为在弃籍日前一天,按其公允市场价(Fair Market Value, 简称 FMV) 打包出售。每项资产的虚拟增值或亏损部分 (Built-in Gain/Loss,通过“公允市场价” 减去 “成本基数” 获得),将和 “真实出售” 一样,根据每个资产的属性和收入的类别,分别申报在 1040 个人所得税表中,完成收入的申报并计算税款:

属于资本出售产生的资本利得 (Capital Gain),申报为长期或短期资本利得;属于普通收入(Ordinary Income),例如出售商业用房(如出租房等) 所得的利润中,属于重新计税的已折旧部分 (Depreciation Recapture),按普通收入申报并缴纳收入税;属于其他实体(如信托、公司等) 产生的收入分配 (Distribution) 或者 K-1,按照相应的收入类别进行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所提到的 “虚拟增值或亏损”(Built-in Gain/Loss),并不是真实产生的,只是被“视为出售”。弃籍以后,在弃籍者“真实出售” 资产时,需以非税务居民身份,申报 1040NR 表,向美国税务局申报美国境内的资产收入并缴纳税款。

股市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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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按美国法律,弃籍的富豪资产会被估价后乘以某个系数,减去某些抵扣,一次性征收税款,而弃籍之后,如果该居民还在美国获得收入,就必须按照外国人标准交纳在美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对应的税款。放弃国籍者,在其放弃国籍之前,生活、教育、就业、经商等等各方面,享受了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这些公共产品中有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隐形补贴,以及大量的公共免费服务。

通俗点说,没有公共服务部门的各种支撑,你自己赚不到大钱。

这些公共服务部门的开支不仅来源于当前的收入,也有透支的收入(比如国债和政府贷款),透支部分是需要享受公共服务者的国民的持续缴税来偿还的。

既然你要脱离国籍,代表未来本应由你缴纳的部分你不缴纳了,这并不合理。

放弃国籍,应该对之前的所得,进行一个总体梳理,相当于离职的盘账,超出固定额度的,应缴纳一定的税金以补贴公共服务成本。

作者:风趣的甜筒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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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深渡 发表

赚中国人钱,给外国人花,确实不符合社会的一般道德规范,这个提案有其正当性。

两头吃的人应该被规范一下了。

我支持。

知乎用户 呵呵呵打航母 发表

全国人大代表要引领全党把海外学子和海外有关家属尽快撤回中国。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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