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称上市公司尤安设计强制签自愿加班协议,每天工作 13 小时,真实性如何?是否违反劳动法?
知乎用户 胡晓 发表 有朋友做工程的,这种违法劳动法程度只能算及格,每天 13 个小时?早 6 晚 10 大干 100 天了解一下? 克扣年薪奖没有加班费?能准时发工资就已经算大恩大德了,还加班费年终奖,过年能把工资给你就偷着乐吧。 真实 …
普及个冷知识。
违法加班的罚款可能还没有你的加班费高。
最高就只能罚 500 元。
还不如自罚一杯,还是啤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记得去年 11 月份四川省也搞过一次,吵的沸沸扬扬的一个案件是,徐先生举报当地一家建筑设计公司长期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貌似有不少人也站出来说了这家公司加班严重,
但最后的调查结果就是,这家公司 “不存在违规加班和强制加班的问题”,人社局为这家公司“正名” 了,让很多人无法接受。
所以四川省搞的 “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超时加班专项执法检查”,效果有点一言难尽,北京这次的时间长一点,是要开展两个月,希望效果好一点吧。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所以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经济罚款标准太低了,顶格处罚也就是 500 块,处罚力度不够,达不到震慑作用,得修改相关法律规定了。
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超过以上加班时长的,就属于超时加班了,很多企业都存在这个问题,对北京的这个排查整治行动保持关注,期待有好的效果吧!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几个概念需要先了解。
首先,什么是加班?
超过劳动法固定的劳动时长,均可视为加班,那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长是多少?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也就是说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个小时均为加班,不过劳动法对加班的时长也是有相关规定的。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题目中提到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研发岗位占比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不在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里,因此每月加班市场不能超过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很显然,对于日常 996 的互联网大厂来说,早就超过了这个加班时长。
前面有法律高赞提到违法加班的罚款最高也不过 500 元,这像不像对那些互联网大厂的侮辱,违规的成本这么低,甚至还不如他们给打工人发的加班福利和加班工资高,难道不值得他们搏一把吗?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在风云诡谲的互联网行业里厮杀多年,最不怕的搏一把,尤其是这种收益大于风险的博弈,他们尤为喜欢。
3 月 15 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将在 3 月 15 日至 5 月 15 日期间,在北京市组织开展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集中排查整治,聚焦重点行业企业,集中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的检查对象主要是超时加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突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研发岗位占比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
集中排查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工时、休息休假内部规章制度情况;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情况;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情况以及依法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情况;用人单位落实职工休息休假制度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情况等。
在排查整治行动中,将通过新闻媒体、“北京人社” 系列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工时和休息休假政策问答。北京市各区还将结合实际,深入重点企业和工业(产业)园区,普及工时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解读,督促企业强化劳动法治观念,引导劳动者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形成和扩大社会共识。例如,在工时方面,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存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或者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这些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在休息休假方面,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工作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 1 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累计工作年限,职工可享受不同天数的年休假,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在本次集中排查中,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相关违法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理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此外,北京市还将持续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行风作风建设,畅通 12333 热线咨询电话、现场举报投诉窗口、邮件、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对涉及超时加班问题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对经调查确属劳动争议的工时和休息休假问题,做好法规政策解释,引导职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司法渠道解决诉求。(央视)
建议北京市人社局先搞定自己单位内部公务员加班的问题。
能否保障打工人下班后不应酬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权利,能否保证 KPI 设定方面不压榨还能保证待遇。
若否则无解。
集中排查整治 2 个月,其实效果也只有 2 个月。
只要人力资源过剩,劳动者找工作都内卷,整治加班就难。
比如张三和李四都在某工厂拧螺丝,此岗位月薪 2200,每月 22 个工作日,每日朝九晚五,平均每天 100 元。如果加班到 19 点之后算 1.5 天,加班到 21 点之后算 2 天,周六日双倍工资,节日 3 倍工资。
张三周一到周五每天 17 点下班。周六日休息,发薪日拿到 2200 元。
李四周一到周六每天 21 点下班,周日休息,发薪日拿到 6000 元。( 周 1 至 5 每天 4400,周六 400*4=1600)
张三一看李四拿了 6000,看了看自己的 2200,想了想房租或房贷,主动找领导要求加班,不给加班还不高兴,凭什么李四能加我不能加?
好不容易领导同意张三也加班了,人社局来整治了,张三李四都不干了,凭什么不让我们加班?
张三说:我们下班后继续劳动不是我们劳动者的自由吗?就算整治了所在公司的加班,也拦不住我下班后送外卖或开滴滴换个公司继续劳动啊,全国总工会主办的中工网也说 “正职与兼职两不误” 嘛。
李四也说:既然工会不拦着我下班后去第二家公司继续劳动,为啥要拦着我下班后在第一家公司继续劳动呢?
这就面临了一个问题,当劳动者不团结,资方给点钱就抢着去加班的时候,怎么治理?很难用一刀切的办法解决问题。
有人说,我们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那样的大多是脑力劳动,比如在格子间面对电话机和电脑屏幕的工作。不给加班费虽然不合理,但很多公司职员吐槽吐槽之后就默默忍了。
但还有很多流水线工厂,工人是纯体力劳动或机械重复性劳动,工作强度很高,不给加班费工人肯定不干,加不加班收入差距很大。
有人说,张三李四那样的自愿加班的是少数,大多数劳动者给足够的钱也不想加班。就算张三和李四是少数,但只要有一定量的这种少数,劳动者的声音就不统一,公司就能各个击破。你们不想加班吧?张三想啊,李四想啊,我辞退你们,然后多招聘些张三李四不就行了。
所以,只要劳动力过剩,大家抢着找工作,加班就难以治理,内卷嘛,你不加班,有的是人加班。
啥时候好治理呢?等到劳动力不足,资方市场变成劳方市场时就好了,也根本不用去搞专项治理了。公司想要求加班,张三李四都不加,把张三李四辞退了,公司短时间一个人也招不到,还得加薪付出比张三李四更高的钱去招,招来的人还是不肯加班。
记得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里,许三观找李血头卖血的时候得套近乎,谁能卖谁不能卖,李血头一个人说了算。
第一次去卖血的许三观是好奇,后来因为意外缺钱第二次去的时候,许三观就得带上白砂糖这样的礼物了。
卖自己的血还得上赶着送礼,许三观也想过这样有些不合理,但是别人都在送,卖血的又多,现实也容不得他多想了。
请牢记,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
整治超时加班问题,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多观察下互联网大厂,你会发现超时加班不过只是常态问题。公司给钱员工乐意,那不就是明面上和谐的劳动关系吗?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 处以罚款。
对于大公司来说,罚款个小十万也只是杯水车薪的事情。
但是从根源上来看,北京人社局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这应该算是一个特别好的现象,至少已经开始特别关照打工人的现状。
如果再有一波波年轻人因为加班猝死推上风口浪尖,可能真的就要实施全国整治。
事实上没有集体诉讼 + 惩罚性赔偿 = 没有法律保障。
劳动者没有组织起来对抗资方的途径 = 不可能形成稳定的有利于劳动者的法律制度。
罚款几百,相当于自罚三杯,利好茅台!All in!
本回答不构成投资建议。
别整虚的,只要发现一起违反劳动法的事件,直接起步 100 万罚款,并且和员工 37 分成。3 成给员工,7 成按税收上缴。可以重复罚款,上不封顶。
敢不敢。
这种问题已经看麻木了,不如大家发点色图吧。
排查难度很大,如何判断员工在超时加班是个问题,如果真有心去查,晚上到几个大的设计院门口蹲着就够了。
人家公司早已把罚款当作预算、作为成本考虑进去了!(而且罚款很廉价哟!)
还不排除事先知晓排查,成功躲避整治的情况。
一旦被查,即使查实,也就是那么一点点罚款。累罚不改,方显本色。
本来超时加班两小时,但被处罚之后,可能超时加班三小时,得把罚款找回来呀!
注意,是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不是加班问题!所以,该加班的,继续加!
1. 何为 “超时加班”?
“超时加班” 是指超过法定的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违法用工行为。针对 “超时加班”,应分为两部分进行理解,一是要理解什么是“延长工作时间”? 在实际工作中,“延长工作时间” 也称为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二是要理解 “延长工作时间” 的相关标准。《劳动法》第 41 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 3 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如果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行为符合加班情形,同时也超过了 “延长工作时间” 的相关标准,就视为超时加班的情形,属于违法行为。
2. 检查标准是什么?
去年,四川展开超时加班专项执法检查:一是检查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否每天超过 8 小时,主要以劳动者考勤记录为检查重点; 二是如果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存在 “超过 8 小时” 的情况,则检查该用工方式是否符合 “延长工作时间” 的相关标准; 三是如果符合 “延长工作时间” 的相关标准,则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支付了劳动者加班工资,或者按法定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了相应的工作调休。
连加班都需要向公司申请的,就更别说考勤记录能够看出啥名堂?不需要员工支付加班时间的办公费就不错了,谁叫你加班的?
北京的检查标准是什么?基本上可以套用!
3. 带来哪些改变?
打工人不妨拿放大镜、显微镜看看……
盯住阿里、字节、快手几栋楼… 应该就有收获
1、很多大 V 甚至法律专业人士,都已经给出了很多具有参考意义的回答了,简单总结一下:
1-1:即便是真的处罚加班的企业公司,处罚金甚至都没有加班费多,非常可笑、无奈、魔幻,但是确实是现实——违法的成本太低;
1-2: 口号喊的越响亮,若不执行到位,产生相应的期待的效果,那么很可能会起到 “适得其反” 的作用:参考 “狼来了” 的故事,并且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进一步的丧失;
2、我个人认为:加班这事,纯属是自己人坑害自己人。制定政策的那帮人,并不是加班的人。加班的人,没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 “加班” 或者“被加班”:那么问题来了:能代表无产阶级的部门或团体组织:工会,其实就是一个摆设。
2-1: 我所理解的加班:
2-1-1: 任务安排不合理;
2-1-2 管理出了大问题:要么不会管理,要么根本不懂管理,要么瞎 tm 管理,总之长时间加班如果是个常态了,管理一定是有问题的;
2-1-3: 工贼太多,若是摊上了个加班狂、大工贼领导,那就更加扯淡了;
2-1-4: 违法成本太低;
2-1-5: 维权成本太高;
2-1-6: 整个社会都太浮躁,社会价值观一切向钱看,年轻人生存压力太大,根本没有敢反抗的底气;
2-1-7: 法律意识淡薄:可是,为什么淡薄??因为维权意识太高了反而得不偿失;
…… 其他待补充
3、我的建议: 参照上述 2 中提出的问题,一一整改,是真的要整改啊,不是形式主义面子工程那种!
毛主席告诉我们无产阶级要团结起来啊!
真心期待国内职场环境能够越来越好!
欢迎大家评论区谈论。
众所周知,提前告诉你检查时间的检查都是形式主义罢了
我一直就没搞明白:
这 500 块钱是罚单位的,还是罚个人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 25 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北京还是先解决一下年轻人的长租房问题。
北京开始严查超时加班和保障休息权益的动作意味着国家开始重视现在整个大行业越来越不正常的加班环境了,一旦正式开始整治,员工在公司加班情况肯定会有所改善,但后续的效应不得不关注。
可能会导致的几个影响:
1、公司无法通过加班实现原有的业务增长和收益,那工时如果被确定的话,就只能从人效来抓了,或缩减 hc 或降薪维持,只能说是企业自保手段。
2、可能无法保证员工在公司之外的工作时长,毕竟现在能统计到的工作打卡记录都仅控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上,现在没有整治工时在家加班的情况就已经很多见了 ,一旦公司工时控制 ,那员工可能 会花更多的时间在家加班。
这个整治动作的初衷和执行意义都是没问题的,可能是恰恰会把互联网这种高薪强度大的行业情况逐渐扳回到普通行业的场景中来,可能有一天互联网公司也会变成真正的朝九晚五,对应可能也会失去高薪环境的一个吸引力吧
昨天我建筑前同事们通宵了,今天上午这波通宵的人又被拉去另一个地方做报告了。
我要是还在,估计这个宵我也得通。
什么变化呢,看偷税漏税的各位,督促都不整改,这可是被发现翻倍处罚的事,直接人间蒸发的事,都不会让偷税漏税的悔改。
更何况压榨打工狗,出了事不过是正好可以把这些想要不加班的人解雇,大不了就是再罚个几千块钱,换你你怕么。
资本家们都不用怕,我看这次调查就是一场关于《如何高效不露痕迹压榨劳动力》的大型学习讲座。
请各位资本家各显神通,通过这次曝光,将先进经验传授给其他尚且稚嫩的小老板。
就像校园霸凌一样,告不告老师其实是一个很微妙的事情,如果每次只是威胁霸凌的人要去告老师了,对方可能还会适可而止地稍微忌惮不得而知的处罚。最怕的就是真的告老师了,老师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完了,从此以后霸凌人就知道了,他可以随便霸凌别人。
同理,这次不过是告诉他,我最厉害也就做到这个程度了,你们都舞起来。
还记得四川那一次嘛
有什么战果
不把惩治加班和增加 zf 收入结合起来,那就不会动真刀真枪
还记得四川搞过吗?
有用吗?
北京查加班,上海查偷税。
你们非要各干各的,一人干一样是吧!
希望像治理大货车超载一样认真!如果没有几个黑心老板因此自杀,我就不信这治理多认真!
作为互联网打工人根本没从心底开心起来,
** 行动的重点在第 5 条,【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大家心知肚明的加班几乎没有加班费,即使有也是加了 10 小时算了 2 小时,如之前某互联网,正常 6 点下班,但 8 点后才算加班?!中间 2 个小时我是去 “修仙” 了吗,要是忙到加到 8 点后了都,必然草草吃了一口饭一直干啊。
** 又或是经常的请不下年假,往往一年下来年假还剩一大半。公司最多给一次延期,后面之间失效,没有经济补偿,也不给机会休假。
而对于互联网打工者,
** 大家想要的是企业真正规范起来,不敢冒着【巨大】【风险】让员工违规加班,
** 而实际上,即没有【巨大】(见下面去哪儿不久前的案例),也没有什么【风险】,除非这次北京的行动触达各公司高层。
-————— 现实发生在 ————–
一方面,
看起来重点突出,针对性极强,若有违规加班情况必将被抓和被罚。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的检查对象… 重点突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研发岗位占比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企业… 集中排查整治:
另一面,联系之前违规加班被罚的新闻。
“去哪儿网关联公司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处罚结果为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 3250 元罚款,处罚单位为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是不是很讽刺呢?
抓到了,罚了,罚款都没加班费多。
还会不会继续 “强制” 加班呢?
经济帐都会算,甚至企业会觉得让加班更划算?
反正,让你加,不给你加班费,最多交个罚款,公司很值。
ps 吃点健康的,身体要紧啊!
不会带来任何变化,已经不对国家可以真的出手整治抱有任何希望了
说排查难度大的,别洗了。
连行程码密接都一清二楚,你的坐标每天在公司 9 点待到 23 点,莫非是下班了在蹭空调不舍得走?贵公司所有人都这么喜欢蹭空调?
晚上 8 点写字楼企业园区看一眼,灯火通明的莫非全都是忘记关灯了?
你可以硬洗是三班倒,然而写字楼电梯不会撒谎,一天只排一次队,双休节假风雨无阻,就是没见到其他班次的人到点冲去上班。
厂里什么时候用电什么时候停机?建筑工地一台塔吊一个塔机师傅,为什么塔吊不停地在转?
查加班有什么难?只不过想不想罢了。大马路上到处摄像头,分点余光瞟一瞟,又有何难?
没有指望的,诸位有心去看一看当地政府大楼灯夜里开到几点?莫非 GWY 也是三班倒?眼皮子底下的自己人都这样用,何况眼不见心不烦的其他人。别跟我扯什么 GWY 法劳动法,人在一个池子里流动,35 岁不聘是从哪里开得头?
咱工人要为国家想,加班风气至少缓解了城市拥堵。毕竟 5 点 6 点 7 点 8 点 9 点 10 点 11 点以及大半夜的下班,客观上形成了错峰,地铁和马路运行效率更高了。要是经过整治,北京所有人都五六点下班,地铁可一下载不了那么多人。残酷的现实就是,很多繁忙大都市的运转常态,根本就没考虑过兼容 955。而这一切的整治,都没有做大范围的长久打算。
欢迎打脸,要是这一波来真的,把我脸扇肿我也能笑出声,我不但笑出声我还发给每一个人看我被打脸的经过。
并不会带来什么变化,制度缺陷,没有内驱力,这阵风刮过去了,一切照旧。
在地产快被卷死还担心被裁的弱弱的说一句:
甭管是作秀还是啥,起码现在有人开始管管这事了;
北京开始管,那上海就会跟上,广深自然也跑不了;
全国最卷的几个城市先别那么卷,其他城市才会有样学样;
看了一圈答案,不是冷嘲热讽就是不满意;
这的,在我看来,哪怕是作秀,都比不做强;
况且今天才是第一天,你们谁能说的准这不是一次开端呢?
给年轻人一点希望吧;
众所周知,只要你拿不出企业强制你加班的证据,你就是自愿的,自愿的不算加班。
有用吗?
当然有,必然政府现在的权威,企业还不能完全不当一回事,哪怕不是税务局而是社保局。
作用大吗?
难说,应该不会很大。
因为并不只是一个企业违法、老板黑心的问题。
举两个深圳的例子:
一个是富士康。前些年,富士康的加班问题闻名全球,是被称为 “血汗工厂” 的主要原因之一,直到今天加班都不在少数。可你要说全部取消加班,第一个不答应的不是老板,而更可能是工人。原因很简单,不加班挣不到钱!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2360,这个标准在深圳能活下去么?能,但也就是能活着、饿不死!所以加班是工人的需要。
二个是华为。天才少年计划,上来年薪就是 200 万。虽然这是特例,但华为整体的薪资之高在国内绝对属于顶尖水平。但这是以什么为基础的?超强度加班。华为的加班和狼性文化是出了名的,午睡床的文化也曾风靡一时。员工们愿意吗?不清楚。但至少作为一个局外人,许多小伙伴都说,如果钱开到位,我也愿意那么加。
华为是艰苦奋斗型的企业,苦大仇深才能干劲大,这和谷歌等美国科技巨头倡导的自由、快乐工作理念完全不同。5 天八小时还拿高薪,恐怕华为人自己心里都没底吧。
敢不敢来医院查一下?
这 500 是现在交还是等通知?
加班这个问题光靠堵是堵不住的。
13 年大学刚毕业没多久的时候,应聘去了保险公司工作,那会还不流行 “内卷” 这个词,但是想想当时的工作加班的经历,简直就是 “内卷” 的经典教程啊。
那会初入职场,啥职场潜规则也不懂,第一天上班,忙完自己的事,看着到了五点半了,收拾东西准备走,结果领导看见我了,问我干吗去,我说下班回家啊,他说你该干的事干完了吗,我说干完了啊。他冲我微微一笑,把我叫到会议室,单独给我上了一课,印象特别深。
“你这点下班回家是有事吗?” 领导问我
“也没啥事” 我心有点虚,这是咋了,刚来就犯啥错了吗
“没事就多待会”
“为啥啊?”
“你看看别人有走的吗?” 领导又问我
“好像没有吧” 我看了一眼办公区,心里也纳闷,我没成家不回家也就是算了,你们这都有家有娃的在这干嘛啊
“我跟你说啊晓林,你刚入职场不懂,他们为啥不走?那是因为大领导还没走呢,一会领导走的时候,看见你这工位空着,别人都在,领导咋想你?一会领导走了,你看看还要留着的嘛,还有啊,你知道为啥公司安排五点半下班吗,五点半是高峰期,你现在走路上堵车堵一个半小时,你得七点到家,你六点半再走,也是七点到家,你想想,走那么早干嘛去啊,回去再陪着我待会吧”
当时就一个念头,成年人好虚伪啊。
当然,这只是加班的原因之一,属于主动加班的一种,被动加班的情况当时在保险公司也经历过。
那会公司刚成立不久,人员配置不齐,我一个人负责河北六个市的案子,相当于拿一份工资,干六份活,每天至少新增十个案件,还要去法院、医院开庭调解,正常工作时间根本就不够用,今天干不完就压到明天,明天活还会不断累积,所以那段时间最害怕的就是放假,尤其是放长假,休息超过 1 天,上班头一天就忙到起飞,饭都顾不上吃。
我也没有入职过别的公司,反正保险公司给我的感觉就是大会小会不断,一件事总公司下午三点到四点开个会说一遍,分公司下午四点到五点说一遍,支公司下午五点到六点又说一遍,级别越高,人家开会都是安排自己的办公时间,越到基层,开会时间越晚,占用的都是非工作时间,咱们也不知道总公司的人是不是 5 点半都能正常下班。
这种心态说不正常吧,其实也正常,反正知道都要加班,而且加班还有加班费拿,领导还愿意看到你加班,那所幸正常工作时间摸摸鱼,刷刷手机,逛逛淘宝,下班再干活呗。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根据上述规定,每天超过 8 小时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平均每周超过 44 小时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
加班也并不是绝对不被允许的,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合法加班的: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是前提是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才行,而且不能超出上述规定的最长时间。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建立工会,那就更别说加班的合法性问题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比如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时候,很多工厂加班加点生产医用物资,就属于合法的加班。
加班的原因都有 N 多种,如果只靠这种运动式的检查、处罚就能解决问题,那世界早就和平了,那还有什么 996、007、36524 啊。
要想解决,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国家层面: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公司违法加班的处罚太清,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警告、罚款,看起来一点都不可怕,违法成本这么低,加班能创造的利润高太多了,不违法都显得有点 “傻” 啊。
所以还是要有针对性的处罚,不一定非要罚多少钱,毕竟大厂都不差钱,还是要罚到痛处,让企业对违法行为真正付出值得他们心痛的代价,这才有改善的可能性。
另外对于加班费的支付,也可以区分合法加班和违法加班两种不同的情况,违法加班企业就要付出更多的代价,这样员工至少也能收益啊。
**2、社会层面:**解决加班问题,舆论引导也很关键,一个巴掌拍不响,企业固然有责任,员工自身也存在问题,所以舆论导向要公平对等,即要让企业家要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也要让员工努力提升个人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时间,真正利用好。
**3、企业层面:**作为企业家,管理企业就是其本职工作,工作拖延,进展缓慢说明企业管理上是存在漏洞和不足的,如何管理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如何管理才能更好的把任务布置好执行好,这就需要企业家在管理方面补补课了。
**4、员工层面:**有的人忙着匆匆吃口泡面继续加班,有的人却忙着培养兴趣打发时间,两种不同的生活状态,并不是说闲的人工作量小,而是他们懂得管理自己的时间,懂得使用各种工具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有朋友可能觉得这么说没啥可信度,那我们举个例子,做同样的一个表格,会 EXCAL 的人用一分钟就搞定了,不会的人可能需要两个小时,这就是掌握工具的优势。
另外,作为员工,在遇到企业违法加班的情况时,也要勇于和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而且,如果企业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首先,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
协商未果,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直接拨打 12345 市长热线进行举报或投诉,有法律问题可以拨打 12348 法律咨询热线获取免费的法律咨询;
还解决不了,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总有一款适合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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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晓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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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河北元恒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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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500,属于给境外势力递刀子
发现一例免一个市长,不然鸟用没有
一、如果违规罚款很少,那其实没啥意义。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并加大对员工的补偿金额。
二、要保护主动维权的员工,避免被所谓 HR 联盟,背调等影响再就业。或者加大处罚力度,员工一旦胜诉,足够财富自由,不用再次求职就业。
三、隐形加班需要有判定,比如下班时间电话记录视为加班,下班后的聊天记录视为加班。
四、对于 “被自愿加班”,需要有判定,比如绩效考核制度、末位淘汰制等。
五、对于安排下班后的工作,又不明说,用末位淘汰制,绩效考核等方式隐形的让员工下班后回家还在做工作,需要有办法彻查。
如果这些都做不到,那其实排查整治效果微弱。哪怕能做到其中一部分都会有效果。
补充:
看到有些楼层提到 “你不干有人干”。
这个问题确实存在,只要人均 GDP 上不去,这个问题就一直存在。
如果真的公权力严打 996,35 岁清退,严打被自愿加班,严打利用背调恐吓劳动者放弃索赔等现象,结局就是很多钱不够花的人下班之后会额外选择一份兼职再去捞些外快贴补家用。当然有人能力强,副业赚钱比主业多。
遭了李老师,居然有人打着法律的名义阻拦 996 阶级跃迁论的光辉道路
人社局公然支持劳动者剥削资本?
加班?不可能的!
不给钱的加班能叫加班吗?这叫弹性工时!
不给钱违法?不可能的!我们不赞成加班的!
员工可以调休呀!
结果调休的员工——上完了发现没有时间调休,调休完还有积压的工作等着我:只能高呼上当,自认倒霉。
我不调休——因为公司不赞成加班,所以加班补贴远远低于劳动法规定的应发工资。
你要劳动者躺平?你不干有的是人干,你不加有的是人加班。
这种会产生了:我内卷我奋斗——工作量高成绩好——被老板看到提拔(涨薪或升职)——继续卷,这样的一个循环。
毕竟现在是资方市场,还有近期互联网企业纷纷在向社会 “输送具有工作经验的人才”。
劳动者的竞争压力会无比的大。
有人说你可以举报呀!
我举报 = 我失业 = 我可以一直休息了。
看到高赞答主说的最高罚 500… 我累了…
没啥大变化,违法成本太低,直接上北京的行政处罚案例,大家感受下处罚金额有多低
案例 1:71 名员工超时加班,罚款 15200 元
案例 2:29 名员工存在超时加班,罚款 11600 元
案例 3:2 名员工存在超时加班,罚款 200 元
处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人社局加班加点查办加班。。。
各位信不信北京让基层用加班的方式来排查超时加班问题
按 3 倍日工资罚款并支付给员工,才能调动员工主动站出来,就看有没有敢出头的
国家权力行政机关,刚得过美团吗?
我也不是针对这次风向的机关
公司加班非常多,却很少听到有公司被处罚呢,难道是相关的部门不知道吗?明显不是。
现如今如果还有人想着去投诉公司超时加班,感觉有点太单纯太天真,因为这个已经是十年前的思维。不过说这样的话肯定有很多人会质疑我。但如果你耐心看完以下内容,相信你就不难理解。我们天天说的八小时工作制实际上指的是标准工时制,其他的还有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在这里我们也不讲其他的工时制,只讲工厂一线员工的超时加班。
我们都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每个月总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6 个小时。那么这里就要说一个矛盾点,很多人可能无法理解,因为劳动法里面也说到了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4 个小时,按平均一个月四个周末算,最高可以多出 16 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而延长工作时间最高又是 36 个小时,看起来相互矛盾,实际上这是两个概念,周末 16 个小时和平时延长工作时间 36 个小时,实际上每个月就有额外的 52 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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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这一块的理解目前来说都是比较模糊的,相关法规上是这样说的,每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的叫做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平时加班。而对于周末是这样说的,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所以从这个也不难理解两者的区别。那么接下来我们重点说一说为什么现在公司安排超时加班,却很少听到有企业因此被处罚呢如果是在十年前,相关部门还会去企业检查超时加班,并且还会进行处罚,逐渐的变成员工不去举报,就不会去查。
而到了现如今,只要公司足额支付了家班费,另外不要出现因为超时加班导致的健康问题,基本上很少有企业会因为超时加班而受到处罚。为什么呢?其实这是一个长期的博弈过程。说到这个,就不得不提到一个法规的颁布,那就是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03 年 12 月 30 日颁布,2004 年 3 月 1 日实行。以前北方的一些企业对于一线员工的基本工资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并且随着员工工作年限的增加,固定工资会越来越高。而且那个时候对超时加班这一块查的比现在严。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每天 8 小时的产量已经满足不了需求。**这个时候要么让员工加班,要么就要增加员工的数量。而这些企业因为历史原因造成的工资制度让人工成本越来越高。如果安排加班,因为员工的基本工资本来就很高,所以加班费就非常高,因此还不如招新的员工。但到了淡季,多招的员工就成了公司的负担,而且这些员工的工资也不会随着业绩的下滑而下降,所以这些企业只能主动裁员,从而要承担额外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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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后来的一些公司,特别是华中华南的轻工业企业,经过他们的计算对比后,只要员工的基本工资也就是加班费的基数足够的低。那么安排员工加班所支付的加班费相比增加新员工成本更低,而且对企业来说更有优势。这个时候再加上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的出台,于是就出现了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的工资结构,这种工资结构让公司有了更加高的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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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在旺季的时候就可以拼命安排员工加班,这样员工的收入也会增加很多。如果到了淡季的时候,公司又可以合法的只安排员工每天工作 8 小时,那么员工只能拿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这样大大减轻了公司的压力。而且很多员工受不了就会主动辞职去找加班多的公司,有效地避免了公司主动裁员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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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参加工作比较早的朋友都知道,2004 年到 2010 年之间,很多城市对于超时加班查得比较严格,而且那个时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就会去投诉公司超时加班,因此很多企业也因此被处罚过。但即便被处罚超时加班对于企业来说仍然利益大于弊。而到了 2010 年之后,这些工厂的一线员工工资基本都是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再加其他的一些补贴,并且形成了普遍的情况。一线员工要想找不加班的公司基本不可能了,而且不加班只能拿最低工资,根本没有办法生活。于是这个时候极少有员工再去投诉超时加班的问题,更多的是去投诉公司没有依法支付加班费的事情。
而相关部门也知道这个实际情况,因此关注的重点不再是加班时间的长短,而是公司有没有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可以这么说,目前只要公司足额支付了加班费,并且不出现健康问题,那么公司基本上就不会受到处罚。最重要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都会采用这种工资结构或者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来规避。
看到这里你还想着去投诉公司超时加班吗?不如把精力放在如何拿到加班费上面。但有很多朋友仍然会质疑,难道对于这种情况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吗?实际上就一个回答,你不去做大把的人会去做,谁让我们的人比较多呢?总而言之,现如今再去纠结超时加班是否违法,对我们一线员工来说暂时没有太大的意义。加完班每个月工资四五千不加班,每个月工资 2000。作为年轻的劳动力,你会怎么选呢?这个也是现实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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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生产,谁消费。
生产好监督,怎么监督消费。
屁股坐哪头,要是保了生产是不是就是万事大吉了
加班又不是什么隐秘性活动,一切公开透明,还值得投入人力物力排查?加班标准也不清晰,能有啥排查效果?
结果就是他们拿着加班交的税,证明北京只有个别小企业有加班现象,整体用工环境规范。
持悲观态度。
按之前成都的处理方式,995 扣除吃饭时间你还倒欠工作时间好吧。
至于周六加班?你看高赞答主都说了罚款还没加班费高呢。
1、整治加班的消息出来后,滴滴发通知了:从今天起准时下班,不许加班!现在听话得一匹,所有政策一律坚决执行。
2、一大早,某京东厂友:厂哥,好消息!好消息!周报不用写了。半小时后,坏消息!坏消息!日报来了…
3、昨天,云米喜提两小时最短代言纪录!小编反手一条微博还把自己送上了热搜,厂哥严重怀疑这个岗位是 CEO 兼职的!!!
4、315 晚会结束了,今年没提任何一家大厂,唯一观后感:以后再也不吃老坛酸菜牛肉面了!
5、国美开始人员优化了,听说这波动作很大,之前已经对一些业务线的工资发放做了调整。
6、爱奇艺前阵子走了批高管,之前最多时候有几十个副总裁,跟着龚老板起家的基本是高级副总裁,收购来的公司或者工作室基本是副总裁。
7、不知道厂友们注意到没有,现在西二旗早高峰地铁上的人明显少了,如果说年前少是因为清河站分流,现在少就是另外的原因了(狗头)。
8、裁员后的效果开始慢慢从蛛丝马迹中显现出来:后厂村西北旺东路的收费停车位,以前都是爆满,现在中午过来都能看到好多空的。
9、小米科技园经历了开年这两件事后,感觉不应该再叫粮厂了,应该叫窗帘厂,遇事不决先拉窗帘!
10、今日新增厂名——理想汽车:麦田厂。这是因为,理想的厂友们在顺义那么村的地方,几乎没任何娱乐场所,只能在厂区附近看看麦田里庄稼的长势,或者周末去附近水库转一圈… 因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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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编辑:厂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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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先给我整个包月套餐
等下,这是人社局…
是发明工作满三年办理落户,主动 / 被动离职就取消落户的单位吗…..
那就懂了
“在 3 月 15 日至 5 月 15 日期间………………….”
大家好好珍惜这段时间,可能这辈子就这么 60 天了
看到这个新闻标题,我依稀嗅到了升官发财的气息,然而并不是我这种普通老百姓升官发财。
首先这事能不能成?目前光看文件本身和群众反应,感觉是凶多吉少。一众人在科普劳动法,一众人在诚邀来查,一众人眼中含着红色的热泪。怎么理解呢,科普劳动法的人,或许更在意法律这个底线是不是又疏又漏;诚邀来查的人,或许就不相信这事能对自己的处境有任何改善;红色的热泪,或许他们只能向好了看,已经没法再看到自己被忽悠,被做政绩,成为别人天梯的垫脚石。
怎么个不成呢?对待这个问题上,大家一直都是只看到嘴皮子。管理者不尊重劳动法这事,永远是扑不灭的鬼火。什么时候让消防大队的大队长来做人社,让加班管制这事不再是毛毛雨浇一浇,而是高压水枪直接灭火。说白了,力度不够,刀既不锋利,又没砍在痛处。要是像金融口的合规整治,一搞好几年,每年让企业三个月一小报告,六个月一大报告,天天自查,天天整改,层层向上汇报,不待见了监管直接入驻调查,一罚就万元起步,扒皮撸帽子卡准入各种手段,这事是不是会看起来更靠谱些?
不成的源头在哪?感觉更多是阶级之间的互不尊重。一方能完全控制另一方,并相信金钱是万能的,通过金钱就有权完全控制对方的生活甚至精神。这个基本吴姐,西方国家甚至有个公会啥的,咱们国家单位的工会主席只会跟员工说:你每天准时下班,说明你工作量不饱和。
望京西二旗 9 点后去抓呗,明面上的事
没有用,回家就不工作了吗,5G 时代了大人
和上次四川查加班是一样的,做做样子?
抓到一律罚款 200
不是 995 的一天才上 7.65 个小时班么?怎么查?
整治加班,罚款 50,哦不是 50,是 500,好多哦
违法成本太低的情况下,国家出手做任何事情都没用,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不要命的不怕光脚的。
这下好了,不光要加班,被发现了罚老板,加班费也保不住了
劳动稽查部:你们违法加班了,要罚款,以后不可再犯!
违法单位:能包年交不?包月也行啊!
根据法律规定罚款 100-500,这哪是惩罚,这分明就是鼓励嘛!!!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乌克兰军队挺进莫斯克
出生人口腰折,国际经济下行压力巨大。
说个深层次原因,为啥要整治加班?因为出生人口从 2002 年的 2000 万下降到现在的 1000 万了,且国际经济下行压力巨大,疫情严重。
为啥 AH 股大跌,就是美国加大了对中国的经济制裁,只有打倒美帝,我们才能生活的更好。
你希望你的朋友生活的好,但是你绝对不希望。你朋友的生活比你好,欧美都不希望我们吃肉了,多支持国产吧。
这么加班,大家都没足够时间生孩子了,而且年轻人反倒加班严重,哪有时间生孩子。
大多数人福利购,钱够花的,不买房钱肯定够花,租房也一样住的。我有房,但是却在公司旁边租个更舒服的大房子住。反倒发现很多年轻人不生孩子,是因为都加班,回家只想直接睡觉 ,哪还有时间结婚生孩子? 他们还没考虑到养儿防老的问题呢,不是不考虑,是真没时间,没力气考虑呀。等大家老了后,年轻人不够多,医疗,养老问题肯定会出问题的。
欧美 CPI 都 7.5 了。这么通胀,大家还这么拼命工作,是给谁工作呢,能加班的工作大概率是互联网,金融,出口贸易等对外工作,大家使劲工作会让大量的剩余价值被欧美赚走。而欧美通胀这么严重,很可能马上经济衰退,到时候我们多生产出来的商品谁买?多制作出来的软件谁用?供大于求时只会让价格下降,不利于我们的生活。 所以要加大内循环,年轻人越多,消费越旺盛,这就需要更多孩子。
放弃生产商品内卷吧,大家一起减少供应,才能把出口价格提上去,才能提高利润率,才能让大家生活的更好。
禁止加班,就是让大家少工作,减少供应,大家也能有时间去享受生活,去消费,去生孩子,促进内循环,。
一味的加班,只会让外国人生活的更好,降低我们的生活质量。
排查期间形势一片大好,过了这个点又回去了
确定不是形式主义?
真要整治,对全市所有注册企业办公区域进行监管,晚上下班时间及节假日统一关闭电闸,特殊企业不能关电或需要有人值班的报劳动局审批!并且严格限定值班人数及时间!
同时从严查处下班之后居家加班办公的违法行为,加大惩处罚款力度!
好棋啊!
这样大家都去关注加班与加班费了。
劳动法的其他部分就没人关注了。
首先感恩。
然后,如果帝都真的严加排查整治加班问题,那么,这波将严重利好……
企业微信,钉钉等移动办公平台。
像不像上学的时候,领导来学校视察工作,全校大扫除。
样子货,没什么作用
难!首先你怎么定义加班,很多公司都要求加班必须申请,申请不过的不能加班。但最终执行的时候就变成了,你不用加班,明早把设计稿交给我就好。不加班,但是明早要结果,让人做梦的时候出稿吗……
执行层面如果真的执行也必然会薪资大幅回调
有个悖论: 1. 好多工厂员工希望有工做,希望加班。2. 好多工厂能做到 5×8 小时工作制吗?3. 薪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很多工厂底薪可怜,靠计件或者靠加班才能转更多的钱,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100-500 的处罚力度,呵呵呵!算个屁!要是 100 万 - 500 万还能有点用
高举旗帜,伸张正义
一年年兴师征战,一年年无功而返
变化?
过完恢复原状。
这就是变化。
因为这种变化是靠 “整治” 带来的。
首先,绝对支持,并希望全国跟进。
另外,
能接受群众举报吗?能让工会出来做一下本职工作吗?
震惊
我们明明没有这个问题啊
哈哈,这个排查,只要你是依法处理,就不可能有理想的结果。
估计是北京去非首都功能加速呗,产业大概率转移去天津河北
能不能管管公司逼员工加班问题。周六周日非要逼员工加天班。谁想加班谁来,怎么老逼员工加班。我都服了!
领导想加班,你自己来呗。
多烦奋斗逼。能力平平,活自己还干不了。一来全都得来,除了能加班外屁优点没有。
然后因为疫情,爱加班的人被封里面,上不了班。不爱加班的人,岗位缺人,天天上班累的跟狗一样。
我 tm 都服了!想加班的加不了班,不想加班天天加班。
人生真不如意。
没公安部门配合联合执行的话,基本是不可能成功的!
大家洗洗睡吧
首先,我党为民谋利的政策是应该赞扬的。但是执行到下面就变了。
国企事业单位肯定严格执行,不过这些地方本来也就不搞 996,都是正常上下班的… 所以不会有什么变化。
私企公司,无论大小,都不会去执行,百十号人的大公司,顶多面儿上糊弄糊弄而已,十来个人的小作坊,还管你这个?都是该加班加班,该咋干咋干。
而且,私企员工还真没脾气,要么你自己离职,要么跪下来感恩,继续它们的 996 福报…
总之,整治排查什么的没有实际意义,就是从上到下一起来走个过场,之后一切照旧。
回家加咯。
并不是没事就呆在单位卷时间,大多是真有事的,设计任务就那么几天不加班能干完吗?
任务就在那,不加你就完成不了,你说加不加?
查就查怎么落实加班费。
我就说着玩玩,你们又当真了?
对员工,
你看我出措施了。
对企业,
你懂的。
没有变化,形式大于意义。
静看有没有方法落地吧,我觉得实施难度非常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整体施行实在困难太太
一次一次的整治多少回了,改过不啦?换汤不换药啊
估计长篇大论没人爱看,总结为一句话:现在的这些行为不会有本质的变化,只有你看每年统计数据上写着,通过减税政策,去年企业与个人共少缴了多少税款,税收比前年减少了多少万亿的时候,才说明真的有改变这个现状的可能了。
——————以下是原回答
企业和员工都是逐利的,但做为员工,更多会关注企业对自己权利的侵犯。但如果,每个人只管自己,其实是很危险的。
为什么企业要逐利到这个地步,是更该关心的问题。因为,如果严格执法,搞个严打,确实能缓解超劳问题,但企业如果都被打破产了,员工的工作机会是增多了还是减少了?如果企业家都散伙不干了,员工怎么办?
社会的问题,从来不在问题表面。只从表面解决问题,往往就是痛快了眼前呼声最高的一部分人,然后全社会一起吃苦果
企业与员工并不能构成社会,因为这中间有人把自己择出去了,让人觉得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问题,而中间的这个人其实才是问题的原因,因为他两面收税,一边收员工的个税与消费税,另一边还在收各类企业各类税费和五险一金。
是这些在企业角度看是纯成本的支出在逼迫企业不断降低自己的道德底线(资本嗜血本性先不说了),也是让企业认为,你拿我的钱还能不给我办事?所以慢慢有恃无恐。
所以,企业和员工,谁难?都难。这个问题里谁容易?收税的人才最容易。
结论:要秉公执法,要先无私。你从两边挣钱,逼得员工躺平了,韭菜不够了。现在你让企业不减少向你的支出(这部分已经快把企业压垮了),还加大向员工的支出,你就不怕企业也躺平了?
两边都躺平了,你收谁的税去?
怕熟人看见,匿了匿了。
某国企员工,财务部,基层岗位除了某个要退休的大姐,其余没有一个不加班的,从领导到中层,到普通员工,每天五点下班,没有早于 6 点半走的,同屋一个经理级别领导,最忙的时候曾经一个月有 20 天都是 10 点之后才回家,而且还是怕地铁停了才走………
朋友家属,社区工作者,看看疫情期间忙成啥样了…… 加班是常态,连带周末都加。
反正我知道的没几个行业不加班的,人少,事儿多,岗位设置就那么多,经常是一个人干 N 个人的活,不加班根本没法在期限内完成工作。
想严格执行劳动法,先从基层部门做起吧。上面动动嘴,下面经常忙断腿………
这种事不应该由工会来监督吗? 哦我们没有,有的话就是发油、米的
知乎用户 胡晓 发表 有朋友做工程的,这种违法劳动法程度只能算及格,每天 13 个小时?早 6 晚 10 大干 100 天了解一下? 克扣年薪奖没有加班费?能准时发工资就已经算大恩大德了,还加班费年终奖,过年能把工资给你就偷着乐吧。 真实 …
知乎用户 天人 发表 一个正常的足球比赛,双方都遵守规则,你上 11 人,我上 11 人,咱们公平竞技,看谁进球多。 中国现阶段是,一方上场 11 人,一方上场 50 人,管你有梅西还是 c 罗通通防死,自然 50 人的踢赢了。你投诉对方违 …
知乎用户 荔枝新闻 发表 这个员工申请仲裁的确赢了,但一个行业的圈子就那么小,甚至还有 “HR 联盟”,员工申请仲裁,是要冒着被同行业其他公司共同“抵制” 的风险,维权成本太高。 有些公司明面上是正常的工作制,可实际上有加班的不成文规定, …
知乎用户 长嚣 发表 认真把这个典型案例文件看完了。 先简单总结一下: 案例 1 . 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不能 案例 2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能 案例 3 . 用人 …
知乎用户 旋转的盖伦 发表 你活在梦里吧? 安倍大将军强推劳动法改革之后出现了两个好事: 第一条,每周工作时长被严格执行。 第二条,全社会贫富差距显著缩小。 第一条顾名思义,全社会不管什么企业都不让加班了,全社会的劳动力一下就得到了调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