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侮辱、诽谤英烈行为拟规定为犯罪 ?
知乎用户 发表 据新华视点报道,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草案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
看到一篇文章,10 万 + 的阅读量让我很是羡慕。
但细心的我发现一个问题。
爱心人士,**希望通过向司法部提建议,或者向总理留言的方式,**促成《反虐待动物法的》设立。
可是,司法部征集意见,是用来完善《国务院 2022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
所以问题来了,国务院有权设立《反虐待动物法》吗?
答案是:没有。
首先,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设立的。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它只能设立行政法规。爱心人士提到的《反虐待动物法》显然是一部法律,因此国务院是没有权力去设立的。
据悉,世界上第一个反虐待动物法案 1822 年诞生于英国。而现今,已有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针对反虐待动物的法律。但在我国,目前尚无法律明令禁止虐待动物。尽管有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但保护的对象也只针对于宝贵的野生动物。《反虐待动物法》终于要来了!急需您的支持!
其次,假如退而求其次,国务院会不会设立《反虐待动物条例》呢?个人认为,也不会。
一方面,国务院的设立行政法规的范围,见于《宪法》89 条。其中和反虐待有关的(关联性很弱),就是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另一方面,爱心人士提到《反虐待动物法》的时候,入刑是很重要的诉求。
国务院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而尚未制定法律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但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这些事项只能由法律作规定,不能由行政法规作规定。
所以国务院也没办法抓人判刑。那制定行政法规又是何必呢?
最后,我搜了一下
这些条例都是地方人大制定的,笔者倾向于国务院不管反虐待这事。
当然,公众号这样做展示民意,也算是一种作用。
但用《反虐待动物法》终于要来了这样的标题,除了吸引读者,我想不到其他用途。
最后,我查阅了《国务院 2021 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确有一些部委起草,提请全国人大立法的案例。那么,有部委愿意起草《反虐待动物法》吗?反正农业农村部不愿意。
2020 年 9 月 11 日,农业农村部就人大提出的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反对虐待动物法或将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范围的建议进行回复:目前,多数虐杀动物的行为可以通过现有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公安等多部门都在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社会生活中虐待动物只是极少数现象,更多公民与动物是和谐相处的,针对这种很少的违背道德行为专门制定一部法律,缺少必要性,而且基本可以通过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来解决。
其实吧,大家对宠物没有什么意见,大家有意见的是那些养宠物的人。
所以提高养宠门槛势在必行,我建议设立《宠物保护与计划生育法》
1,不允许任何非绝育宠物出售,只允许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繁育。
2,任何家庭或者无证机构不管任何原因私自繁殖宠物一旦查到,处以等同于被繁育动物终身饲养费用的罚款。
3,持证饲养。所有宠物都必须登记并按年缴费,遗弃或者走失罚款都按该宠物预期剩余寿命的总饲养费用。
4,规范养宠所有环节。对宠物食品和医疗征额外税率和实行牌照制度,此项以及上面 3 所得收入用于流浪动物的管理。
这些养宠物的人,早该管管了。
查一下司法部官网的公告就这么难吗。
哪来的 《反虐待动物法》?
司法部的公告的意思是:
我们要开始 2022 年的立法工作了,你们有什么立法建议吗?有的话可以发到 XXX 邮箱。
没了。就这么多。
和反虐待动物法有啥关系?
别说八字有没有一撇,连想要写八字的想法都不知道有没有。
你要非说这意味着反虐待动物法要出台了,那我也可以说这意味着《出门必须先迈左脚法》也要出台了。
我也不赞成这种行为**。**
网上有很多不理性的人,空有爱心,盲目热情,完全不了解法律的底层逻辑,也没有考虑到法律落实的困难性。
单纯的想通过群体施压,督促立法的进程。
殊不知当下 “一刀切” 的立法,反而容易引起潜在的逆向效果。
法律的制定不能仅凭借情怀,只有热情是不够的,还需要有理智地去思考如何去实现闭环,并坚持下去。
一般的法律都需要有主体的认定,可受到虐待的动物很难成为这个主体。
因为动物没有主观能动性,也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感受,一切行为完全依附于人类的判断。
所以反虐待动物法只能从动物的角度出发,依靠人类的判断,去约束有主观能动性的人
一旦我们不能很好的判断反虐待动物法的界限,法规矩过于繁琐,惩罚太过严厉,反而更容易挫伤那些本来有爱心的人。
我国 Tai 湾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该地区很早就出现类似的反虐待动物法案 [1],但在虐待条件的认定上很有缺陷,较多人表示处罚上过于严厉。
一旦宠物出现问题,饲养者优先区分故意的行为,还是无心之举,担心自己被推上别有用心的审判台。
从而导致养宠人不敢过度纠正宠物的行为,甚至出现害怕带去医院治疗的想法。
高压之下,部分无知的饲养者会因害怕被处罚,甚至选择偷偷地杀死了自己的宠物。
有种本末倒置的味道。
这也是国内年年被呼吁的《反虐待动物法》,却迟迟不肯颁布的原因。
哪些行为属于虐待,要保护到什么程度,动物干扰到人的生活如何处理… …,这类判断标准的缺失,直观的体现了在法律技术实现反虐待的难度。
而且部分群体的认知不足,觉得虐待动物只和动物相关,兴师动众的立法显得劳命伤财。
加上我国民族众多、各地习俗不同,导致大众对动物的看法存在差异,就像狗肉节在有些人眼里是反道德的,但在某些当地是合理的。
这些都是阻碍统一立法的重要力量,都需要花时间选出合理且折中的办法。
所以说短时间内《反虐待动物法》立法困难重重,当然这并不意味立法遥遥无期。
中国目前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不会只有一个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反虐待动物法》已经处于在民意收集阶段,未来可期。
另外,在我看来,反虐是有必要的,不过动保却是不可取的。
前者是给动物提供了一个最基础的保障,而后者却是将把动物提升到人类一样的级别,这个根本不太现实。
立法是固守人类道德底线的手段,而不是维护某个群体特殊爱好的渠道。
所以在我看来,我们要重点解决的其实是个 “虐” 字,而不是其他普世的行为。
法律制定时需要全面、详细地考虑所有关于 “虐” 的可能性,并对所有的可能性制定的合适的处罚。
处罚轻了没效果,处罚重了反效果。
希望国内的立法机关在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时,需要保持足够的理性,不能被汹涌的民意裹挟,以地方条例优先测试。
谨慎立法,杜绝因为立法的出现而导致更多的虐待、虐杀和弃养。
我看有人评论说我是
代表爱狗人士发言的恨狗人士。
如果你看了我的观点就认为我不爱狗,我不得不怀疑你所认为的爱狗究竟是什么。
是不负责任地弃养宠物狗?
是遛狗不牵绳任由狗骚扰威胁他人生活或者被小区内车辆撞死?
是放任烈性犬在一月之内两次严重咬伤幼童,放任烈性犬咬死无辜老人?
如果这样才是爱狗,
你以为我会说我宁愿不爱狗吗?
笑死,
我只会说你的爱狗不配与我的爱狗相提并论。
对我而言,你根本不配定义什么是爱狗。
爱狗不是一个人成为道德楷模或恶棍的标志,它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选择。
一个正常的社会化的人的爱狗,
是在有养狗的意愿的时候,能够克制冲动,理性思考自己是否在享受狗带来的快乐的同时,有能力,有意愿长期承担狗带来的责任和负担。
是控制自己和狗的行为,不影响他人,直到这种人宠关系因为人与狗中一方的生命结束而被动终止,或在人主动终止这段关系的时候,合理的处置狗,不把负担甩给社会。
从爱狗扩展到对其它所有动物爱好都一样。
至于说我持有这种观点就是恨狗,只不过是狗闹子们在面对别人对其恶劣行径的批判时把狗拿来做掩护的怯懦表演而已。
同理,扩展到对其他动物的爱好。
至于那些说我的观点过于偏激或不切实际的言论…
唉,
如果我把这大大小小,影响程度天差地别的各种行为一律要求入刑。
你还看不明白怎么回事?
那你爱说啥就说吧。
反正我也虱子多了不怕痒,评论多了懒得看。
最近鼓吹反虐待动物的行为爆增是因为 10 月份司法部开始针对《反对虐待动物法》立法征集意见建议了。(也有知友提醒是司法征集 2022 年度立法项目建议,被部分人歪曲事实片面报道了。不过不重要了,舆论阵地也是阵地,该占领也要占领,该进攻也得进攻)
大家想抵制就申明抵制,想引导就提建议引导。
如果你对立法有自己的想法却不说话,那就可能会任由部分居心不良的家伙在法条中夹带私货,最终造成不同群体之间权责不平等甚至侵犯损害部分群体的正常权益。
至于我,我当然支持立法了。
我认为不负责任的猫狗饲主和投喂者的缺德缺心眼的行为激化了正常人与宠物猫狗、流浪猫狗之间的矛盾,加之为部分基层行政管理对此类问题的轻视和不作为,正常人无法通正规法律渠道保护自身权益,最终导致了猫狗被正常人伤害。
所以我已经通过支付宝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想要借鉴使用下列内容可直接复制使用或扩展引用,如发现错别字记得自己改下):
1. 将遗弃宠物行为入刑。
2. 强制饲养宠物者定期到指定动物检疫、医疗机构自费为宠物进行体检确保宠物未受到虐待,确认宠物未被遗弃。
3. 将不符合或违反国家或地方的宠物饲养、动物防疫、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恰当饲养行为,如散养放养宠物,遛狗不牵绳,放生非本地物种,利用宠物表演或劳动牟利等行为入刑。
4. 将放纵、放任宠物伤人、扰民、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传播疫病等危害他人安全和公共秩序,激化人与动物矛盾的行为入刑。
保护可爱动物人人有责,大家都去表达自己的诉求吧
只能说现在的网民对法律缺乏了解,对法律也不够敬畏。
要知道,立法是一个非常细致的活儿,每一部法律都要照顾到方方面面。
比如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看似是单纯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实则对上至国家机关,下至家庭、学校乃至网络的全方面约束。所有的法律都是这样的。
他们单纯的认为反虐待动物法就是一部单纯的制裁那些虐待动物的人法律而已,他们不知道的事,永远不会有《反虐待动物法》这样一部狭隘、不全面的法律。因为要保护它们,就不可能只要不虐待它们就行了。反虐待动物法只会是一部完善的法律中的一个小方面而已,这部完善的法律可能是《宠物保护法》或者《伴侣动物保护法》、《特殊意义动物保护法》等等。
但无论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相信我,被约束、被制裁最严重的,都不会是那些虐待动物的人,而是那些饲养的人,还有那些所谓的保护组织。因为这部法律会影响人与被保护动物接触的全过程,而虐待是一时的,饲养却是长期的。
他们不知道现在因为自己单纯的想法提出的诉求,将来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比如出门必须要牵绳,没绳就罚款拘留;一旦领养就不能遗弃,转让也要满足各种条件,一旦遗弃、非法转让就罚款拘留;必须满足被保护动物的各项生活需求,不满足就罚款拘留;成立保护组织需要满足一些资质,并向国家机关申报,获得审批后才能进行活动;保护组织需要定期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卫生、人员、场地等等各方面不合格,都要罚款并拘留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取缔该组织。这还只是一方面,实际上他们受到的约束还会更多,而那些虐待动物的,也只是因为一个虐待的行为被罚款、拘留。
这些麻烦对于普通的饲养人来说,是套上了一层枷锁,对动保组织来说,可能就直接封住了财路,让他们敛财的成本无限增长。
而那些还在网上欢呼声援的网民,又有几个会想到将来他们会承受这么多麻烦?
搞成主观定罪,口袋法就不好了吧?
请明确虐待行为,或许可的行为。明确行为,然后再定制处罚办法。最后再交公众讨论。
另外,明确一下宠物算野生动物、保护动物,还是畜牲?或单独划分个 “伴侣动物”。
国际上养狼、虎、狮、鹰的也有,可以接轨,“伴侣动物” 应该搞登记注册制,不限于猫、狗,蜘蛛、大象也是可以陪伴人的。
采集伴侣动物的生理识别特征和 DNA,及要求配套具体 GDS 定位能力的电子项圈,最好还有通话功能,可以远程召唤。既可以走失寻回,又可以伤人、捣乱后追责。
伴侣动物定期年检,确认其健康状态,是否被虐待。伴侣动物走失扣除领养保证金,下次领养保证金加倍。流浪伴侣动物被收容后,联系其伴侣领回,扣除捕捉、养殖等费用。
伴侣动物非正常死亡应调查追责,正常死亡也应该有政府指定的宠物医院出具的证明,及伴侣动物焚化场出具的证明。
考虑到以上管理会造成普通民众不愿接受的财政支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适当对伴侣动物的伴侣征收宠爱税,对伴侣动物的消费增加消费税。
明确伴侣动物的管理办法及虐待行为。网上喊社死,政府执法可以考虑改成按规定处罚及记档案、上征信。
爱它就要保护它,将誓言书写成法律和法规,全身心,负责任的去守护。善!良!忠!诚!
大量博主鼓动粉丝支持《反虐待动物法》,这是一场以讹传讹的闹剧。
我们认真看一下原文,和所谓的《反虐待动物法》或者《动物保护法》,都没有任何关系。
就是一个每年例行的征集立法建议。你们每一个人也可以去提交建议要求严控养犬,或者对伤人的狗主人要追究刑事责任。你们也可以提立法建议的。根本不是爱狗人士专属的征求意见渠道。
这次根本不存在《反虐法》征求意见这个事情,完全是那些极端动保人士彻头彻尾在撒谎。
这些宠物博主弄虚作假的手段,真的是太不光彩了。
【虐待动物】这个说法,是极端爱狗人士生造的概念,包含了极端爱狗人士的私心。所谓的 “虐待动物” 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不符合法治社会的发展趋势。这些极端爱狗人士反复炒作所谓的《反虐待动物法》,只是为了狗奴的一己私欲,是社会的倒退。其天然缺乏后续的高度及深度的发展可能,同时仔细思考其基础,也可发现不少弊端、狭隘、短视与漏洞。
《反虐待动物法》从一开始就是别有用心的炒作,是一戳就破的错误,根本站不住脚。
所谓的虐待动物这个说法是含糊不清的。我们应该如何界定虐待?怎么才是虐待,虐待的主体又是什么,法理上能不能说得通?
如果谈到所谓的虐待动物,这个标准也根本不应该由那些养狗人士来制定。其实很多人都认为,饲养宠物就是最大的剥夺动物天性,饲养宠物就是虐待动物。那么按照这个标准,反虐待动物法的核心就应该是禁止饲养宠物。
假如虐待的标准必须由养狗人来定义,那说明养狗人是高人一等的群体,明显违背了公平的原则。
虐待动物这个名词在就是狗奴虚构的名词。动物没有资格被称为‘’虐待‘’. 虐待是指人身权和人格权被侵害的一种法律行为。请问狗在法律上是物,狗有法律上的人身权吗? 狗有人格权吗?
名字就要改。什么《反虐待动物法》,应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管理及保护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管不了现在最大的两个矛盾点——虐待动物与宠物骚扰。前者无法可依,后者各行其是。
即使是当时这篇建议稿,专家们也没敢说让动物拥有任何权利。
他们一共提了五点建议立法的理由:
很容易发现,如果只是在家里虐待动物,不让别人知道,那么这五点理由就都不成立了。既然我们也都认可动物不应拥有任何权利,那在家虐待动物自然就是毫无问题的。
如果传播到网上,被其他人看到,那么就可能侵犯了他人「免于不适的权利」。视程度对此做出处罚,我认为也无可厚非——但这样就不适合叫做《反虐待动物法》了,应该叫做《反传播虐待动物信息法》。
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有一部分人是愿意看到虐狗视频的,禁止虐狗视频传播又损害了这部分人的权利。
这种冲突看似不可避免,但其实也不是没有两全之法。既要让不喜欢的人看不到虐狗视频,又要让喜欢的人能看到——把这两种人隔离开不就好了?天天说什么信息茧房,该让它派上用场了。
我们可以建立专门的上传虐狗视频的网站,不想看的自然不会点进去。对于未成年人则可以用人脸识别来进行验证,相关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了。如果有人在这个网站之外传播虐狗视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进行处罚。
如果有人声称自己不想看却仍然进入了这个网站,那么可以认为,他在权衡利弊之后,认为点进去比不点进去更符合自己的利益——通俗地说,他嘴上说不要,身体却老实地进去看了。
Liuuzaki:全国首家硅胶娃娃体验馆被查封,这一模式可能存在哪些隐患和问题?法律上可能会构成「聚众淫乱」罪名吗?
当然,虐狗视频的优先级并不高。就算是人人都喜欢的淫秽色情,到现在不还是上不得台面吗?至少要等到有专门的色情网站建立之后,才轮得到这种小众爱好。
我们当然也不急于一时,可以等。但要不断发声。
我先声明我大体上同意不虐待动物。
因为人沉迷在自己暴力欲望中是不健康的。
但是有一条我不同意。
禁止违法食用猫狗肉?
什么鬼?养猫养狗那群虐待狂不去禁,禁吃肉?
地狱空荡荡,x 左在人间有没有?
所以,如果要把狗当成人类的好朋友,请尊重他们,让他们在野外自由自在地生活。不要挂羊头卖狗肉,把狗奴隶化。让狗甚至过得不如奴隶。
人养狗,对狗来说,又是阉割又是监禁又是带镣铐放风,狗天天背负着父母兄弟儿女一辈子不得相见的悲惨命运,吃着人造罐头当太监,还要卑微地讨好主人,拉尿磨牙玩耍都要小心,得罪了主人就会被饿被打。这样不自由,真不比被吃掉好。
凭啥不让吃了啊
知道怎么样就能最大限度制止虐待动物了吗?
就是禁止饲养宠物!
咱国家可是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野生动物自然有法律保护!
那所谓的《反虐待动物法》主要保护的是谁?恐怕就是现在越来越多人养的宠物!而所谓被虐待的流浪动物,绝大多数不就是这些人养的宠物吗?
还是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当你拥有宠物的时候,你就已经有虐待动物的效益了!
想通过呼吁立法表现自己的爱心?呵呵哒……
还有,如果真的不让养宠物了,估计会影响很多人的财路…… 如果这些人呼吁立法…… 你觉得他们是怎么想的?
又当又立的人和事…… 可怜的宠物们……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我家没宠物,只要你不禁止虐待苍蝇蚊子,关我 P 事。至于保护野生动物,我本来就支持。
然后 - 禁止阉割猫狗,禁止天天狗粮猫粮不给吃新鲜的,没院子禁止养宠物,宠物生病必须治疗到底不准放弃,每天遛狗撸猫时间不准少于两小时,必须按时洗澡。
遗弃宠物判刑。
总之你家娃啥待遇,宠物就要啥待遇,不然就是虐待。
我也支持反虐待动物法。
身为一个垃圾法学院毕业的水货,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聊聊刷下存在感。
既然是反虐待动物。
就有几个名词一定要界定。
第一,什么叫虐待。
比如用电击捕鱼,算不算虐待,毕竟电击算是对人类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
比如将鸡鸭鱼猪牛羊宰了以后切割算不算虐待?
比如把鹅搞出脂肪肝再残忍杀害算不算虐待?
比如给猫猫狗狗戴束缚链子算不算虐待?
比如用狭小笼子和背包控制猫猫狗狗算不算虐待?
比如,如果只能用合法手段屠宰动物算是合理,那猫猫狗狗在活体状态下阉割算不算虐待?
比如,给动物喂食快速增肥的食物算不算虐待?
比如,让动物做生命繁衍活动过多算不算虐待?
有的宠物店能让种猫种狗全年无休,一直大着肚子。
我们喝的牛奶,也是让牛不间断处于哺乳状态下才能产出。
比如,心理方面有虐待情况如何判断。
有些大型犬,特别是牧羊犬必须保持运动量才能保证心情,长时间锁在家里会心理抑郁。
猫咪对于环境的安全感要求很高,几乎所有猫咖的猫咪都有严重的心理抑郁。
这些如果不予界定,那虐待这个概念不管是做扩大解释还是缩小解释都造成大面积生活混乱。
第二,什么是动物?
动物这个概念太大了,相对的一定要出个名录。
比如,新冠肺炎病菌等细菌算不算动物?如果算,我们的疫苗全部违法。
比如,苍蝇蚊子算不算动物,要知道这俩玩意虽然算绝对的烦人精,但是如果不保护,绝对会造成生态崩溃。
比如,生态入侵物种,花啊鱼啊,保护还是消灭?
比如,一只野猫就会把方圆几公里内的麻雀之类的鸟儿全部虐杀,猫算不算是消灭对象?
比如,狗身上携带的很多病菌能传染人类,狂犬病依然无解,狗应不应该被消灭?
第三,怎么反?
法律是有层级的,层级决定了惩罚手段的剧烈程度。
比如死刑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必须由大会出版。
如果没有这些惩罚,那反就是废话。
好了,反,动物,虐待,都齐了。
昨天在知乎上看到一个爱猫大 V,把野外的流浪猫分成了野猫(其实就是野化的流浪猫)和流浪猫,还给出了区分方法。这让我想起了去年有个女性知乎答主拼命的给我安利野猫的概念。
我国没有家猫的野化种。
不仅如此,流浪猫还会污染真正的野猫 — 山猫的基因。
我跟爱猫、爱狗、动保组织,斗得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动保就是一门生意,别扯得那么有爱心。
没有爱心,只有金钱交易。
我不排除真的有人不接受捐款,但是这就像人吃金针菇拉粑粑一样,粑粑里能挑出来一两根金针菇吧?但你能说这些不是屎吗?
现代人生活好了,有条件去怜悯别的东西。看到难民就想接到中国来,看到小孩不能上学就想赞助他上学,看到待宰动物就想放生…….
去年河南一个小伙子,在知乎、B 站和微博发布偷偷去狗肉店释放狗的文章。
然后我打电话到当地报警了,你知道结果是啥吗?
当地镇上派出所完全不知道这回事,那件事很可能就是个噱头,让粉丝为他的冒险行为买单的!
现在流行粉丝经济。
恰饭是门技术活,正常人的钱很难赚。
不排除有些人是真的热爱动物,就像女权真的有人为女性争取正当权益。
虐待的范围可大可小,你说鞭抽火烧是虐待,我就能说截尾圈养是虐待。最后只会沦落到两波人的互相攻击。
就像女权一样,谁能说女权不是好东西?但是女权开始打击异己的时候,就注定要进入历史的垃圾堆。
何况,这个反虐待动物法的初衷就涉嫌打击异己!这个法的出现就是为了惩罚社会上的打杀猫狗的行为,跟动物关系不大。
现在,爱猫、爱狗、动保等组织,就像打滚要糖吃的孩子,你若满足他的要求,下次只会变本加厉。
虐待。虐待啥也不好。
植物也经不起折腾,一盆花换土,经常换来换去容易死。这是虐啊。
小苍蝇小蚂蚁,一巴掌拍死得了。就有一些变态,拽了蚂蚁六条腿,拽了苍蝇小翅膀,这是虐啊。
小猫小狗,你喜欢就养,不喜欢就别靠近。就有一些变态,不喜欢还故意高跟鞋踹猫,硫酸泼狗,刀子捅好多下,截肢断骨,开膛破肚。这是虐啊!
人也一样。孩子不懂事教育教育得了,爸妈偏不,拿起棍子噼里啪啦一顿打,孩子全身没块好的。该做饭也不做,把孩子饿三天。这是虐啊。
男女朋友,谈崩了分手就行了!非要吊着人家,软磨硬泡,折磨感情。这是虐啊。
反对虐待,不只是动物,反对一切没必要的虐,要反对这种残酷变态心理。
奇奇怪怪。抖音上也有很多人支持,然后点进主页一看,大多其实都是中老年人,或者是未成年,对法律了解少之又少,大多都是盲目跟风…
现在不管啥平台,发视频也好,帖子也好,都不管内容是真是假,恰流量就完事。简直一个大无语。
身为爱猪人士,听到这个消息,喜极而泣。
佩奇终于迎来了春天。
我一介人类还抵不过猫猫狗狗了?
有机会回去录几段杀羊宰猪的视频。
猫猫狗狗,呵,这么圣母,觉得猫狗尊贵赶紧全部收走,还能防止祸害本土物。又没本事还这么喜欢叫嚷,懂不懂什么叫莫劝他人善?
这就找狗肉店,去广东吃传统粤菜龙虎凤。
近年来,网曝各种肆无忌惮的虐待动物行为,让人触目惊心,但只能给予道德谴责,并没有相关法律予以参照,所以反虐待动物立法势在必行,不仅能够提升国民素质、还能顺应国际潮流。
虐待动物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用高跟鞋虐杀猫狗的,有活生生抽取熊胆的,甚至有火吃猴脑的,开水煮活猫狗的。有往狗嘴里放鞭炮的,往狗耳朵里穿铁丝的,挖小猫眼睛的。这些人的残忍手段令人发指,在国际上严重影响了国家公信力。
早在 2011 年两会期间,著名主持人敬一丹就提出过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的提案,至今为止已经过十年,而且目前为止仍然是建议稿,正式出台可能仍需时日。至今未能出台大概有如下原因:
**顺应国际潮流。各国都越来越重视生命的价值,不仅包括人类的生命也包括动物的生命。**英国从 1911 年的《动物保护法》到 1995 年的《动物福利法》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目前,德国、日本等国也均有类似法案。
个人认为,在没有法律禁止吃 “猫狗肉” 的时候,即使是要吃,也不应该建立在虐杀的情况下。特别是,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如果青少年存在对动物实施暴力行为,久而久之难免会心理扭曲或者变态,进而最终对他人实施虐待行为并痛下杀手。
当然,立法的事情并非一拍脑门就能成的,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同时需要专业的论证,相信在将来条件成熟后,我国也会有属于自己的《反动物虐待法》。
说白了,什么叫虐待,怎么才叫虐待,过年杀鸡杀鸭叫不叫虐待?宠物在家关笼子叫不叫虐待?没钱买进口只能买便宜猫狗粮喂流浪猫叫不叫虐待?农村喂狗狗剩饭剩菜叫不叫虐待?抓来虫子青蛙喂鸡鸭,对虫子青蛙来讲叫不叫虐待?
怎么鉴定虐待与否?谁来鉴定虐待与否?这都是那些人没考虑过的东西,他们只想哎呀我看不得这个,他们怎么忍心让猫猫狗狗吃那么便宜的食物,是有毒的啊。
立法,就是把一切说明了,写清了,白纸黑字捣鼓清楚了,可标准呢?谁来定?那些个社会爱动物人士吗?按什么标准?道德标准吗?谁的道德呢?那些爱动物人士的吗?他们标准就一定对吗?他们没吃过猪肉,没沾过荤腥吗?
我不信。
也可能是我想多了,我觉得保护野生动物、制定反虐待宠物措施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动物屠宰反虐待措施是个什么鬼?颇有点脱了那啥放那啥的嫌疑!
有点类似于在美国不能 diss 黑叔叔,但黑叔叔得了大号流感躺在床上没钱看病没人管,嘴上歧视黑人有可能被道歉、被辞职,真正伤害到黑人的美国警察,却有不少逍遥法外。
2015 年以来,美国警察误杀非裔的 104 起案件中,只有 13 起被正式起诉。其中,4 起至今还没有审判,4 起审判无效,4 起定罪,1 起认罪。
刚才我在网上查了一下类似退出世界人权组织的美国,虐杀平民的澳大利亚,公开排放核废水的日本都有反对虐待动物法,这些国家连自己同类的生死都不在意。我真的有理由怀疑他们那么关心动物到底是几个意思,是立双标还是立 FLAG。
所以如果把是否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当做一个社会是否文明的标志真是想多了。
**最后我建议西方国家还可以再设立一条《反虐待❌..dog 法》,**切实保护好,澳大利亚、加拿大、乌克兰、立陶宛、波兰、韩国、日本、台湾等国家的权利……
必须要大力支持!我们这个社会上虐待动物的不正之风必须要遏制!早该管管了!
宠物从诞生的那一刻起,每一个毛孔都透着动物的血泪和人类心理的变态和肮脏。人类社会和历史上最严重、最变态、最大规模的虐待动物的活动就是:宠物!
立法最重要的内容因该是禁止宠物,只允许功能性动物的养殖,最大限度的避免人类社会对动物的影响和干预。
不要问动保对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动保做什么!
远看泰山黑乎乎,下头细来上头粗。
得把泰山倒过来,上头细来下头粗。
人类要保护动物,也要保护植物,更要保护非生物,保护每一座高山每一条河,实现可持续化发展,保卫人类文明!
而不是视动物为奴隶,视山川为矿藏,视土地为垃圾掩埋场,视森林为木材场,视海洋为核废水排放池。
1. 宠物本质是心理疾病。
宠物就是一个动物被人从自然界剥离出来,同时被剥夺了自由,成为了人类社交本能的对象性需求承载物。
宠物只因为养主的精神需求而存在,宠物并不产生任何的劳动成果,感性关系基于物质基础,所以而平等的宠主关系不存在。
在长期的非平等关系中,宠物从动物异化为玩物,养主的心态也变得畸形。
2. 宠物的存在是残忍的。人类对宠物的虐待贯穿了宠物的一生,这种虐待甚至从宠物的母代持续到后代。
人类强迫其母代交配,培育出如茶杯猫等畸形的宠物;又把宠物从自然环境中剥离出来,使之缺乏捕猎、社交等能力;还对宠物实行染毛、去爪、拔牙、阉割等生理迫害;在玩完之后又进行遗弃,让缺乏生存技能的动物流浪于人类社会。
3. 宠物治疗精神疾病是被编造的谎言。宠物治病没有经过大样本随机双盲实验,并且宠物本身就是心理疾病。
4. 宠物已经成为资本社会消费主义的一部分,大量的商家对宠物市场和宠物饲养的罪恶进行掩盖,反以 “爱心” 等包装其变态心理需求、畸形审美和残忍价值观,误导了很多人。
5.“发达国家”的 “动物保护” 和他们的毒品行业、黑帮行业一样发达。
所谓 “发达国家” 发达的只是物质,第一世界搞殖民,第二世界做第一世界的奴仆,论其精神是猥琐而落后的。
宠物行业是资本的寄身于人类社会和动物身上的一颗毒瘤,充满着邪恶虐待、和变态,必须如同禁毒一样将其拔出,还人类和动物以安宁。
6. 功能性动物是人类为了社会运转而存在的,人类视之为食物、猎物、伙伴、样本,目的是为了人类社会的运转,本质上跟自然界中生物的活动目的和行为没有区别。双方交往中关系都是平等的,符合自然法的。
我的建议是:
第一,禁止宠物,和以任何形式的非功能性动物养殖。还动物以自由,还人类以安宁,还自然以和谐。
第二,动物在人类社会的存在和活动必须要受管制。每个动物都必须要办证,所有的功能性动物养殖都需要人大议案讨论是否需要后的批准。食用养殖类动物要办饲养证,警犬要办警犬证,动物园也要办证。就算证明了动物能治病,医疗用途的动物就如同导盲犬一样也要办证。
反虐待动物法应该禁止人类最大的虐待动物的现象和活动:宠物。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人类需要善待动物尊重自然,拒绝宠物、禁止宠物从今天开始。
我以虐待动物为关键字在知网搜索了一下,
别说,还真有挺多人发文,入刑都有很多人写。
结果挨个点开看看,发现只有 1-3 页。好家伙,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的论者的水平可真是高。
孔子也不过是君子远庖厨,某些动物保护者看来这是要砸了庖厨。而且,虐待动物这么主观且窄内容来立法,我能想到的体例就变成了:第二章:对狗的虐待;第三章:对猫的虐待;第四章:对家禽的虐待;… 这可是能写不少。这要么是什么都不懂的人在发言,要么就是单纯地搞事情。这种内容要是能过立法评估 ,除非——
根本不可能有除非。
《立法法》第六条: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希望无论这个题目是钓鱼还是真的问,都好好理解一下什么叫从实际出发。
所以多出门看看身边的世界吧,别泡在微博抖音之类的地方被人随意带动情绪,当傻子就那么有意思吗?
我一直觉得,有一个更有效而且阻力更小的法子。
就是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制售虐待动物的视频等,属于 “淫秽色情等非法出版物”,然后以此打击黑色产业链。
只要黑产打掉,虐待动物的问题就能解决一大半。
不妨直白一点,叫《反虐待宠物法(特指猫狗)》,第一准则:凡是宠物主觉得为了宠物好的行为,一律不算虐待。
我看知乎这么多《反动保法》的
太没用了,反驳都反驳不到点子上
对线都不会,建议重开
应该咋样呢?
用魔法打败魔法啊
你跟他们讲那么多道理有啥用?
你跟他们说你也支持「动保法」
但是你把动物养死了算不算虐待动物
别人家的猫能活 8 年
为什么你家的好好的猫活了 5 年就死了
是不是你虐待它了
是不是猫生病了没有带它及时医治
是不是饮食上没有好好照顾
我要求你把猫的遗体带到相关部门做检查,公开
你为什么把猫狗给绝育了
你口口声声的说把猫狗当做家人看
你会让你家人去做绝育嘛?
你这是剥夺了猫狗生育的权利
我呼吁猫狗也要生育权
你这个自私自利的小人,为了一己私欲,丝毫不顾及猫狗的感受,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就剥夺了猫狗生育权
你为什么不带着狗出去玩
狗狗们每天都是需要运动量的
天天在家里他们是会抑郁的
我看你__ __天没带他出去了,换位思考一下,狗狗能愿意吗?
你太自私了,丝毫不关心狗的感受
你为什么喂它这个牌子的猫粮?
你不知道__ __牌子更好吗?
你为什么要虐待它?
你喂它这个牌子的猫粮是不是想它早点死
你不配养猫
建立起社区猫狗监督组织
对于每天猫狗的食物、活动量、居住场所做检测
只要有不达标,就剥夺养狗猫的权利
反正为了保护动物嘛
真的,对线都不会的人、建议重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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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对一切特权法
我不支持为 “反对虐待动物” 立法的第一个理由,是这种立法是彻底的特权法。大部分人支持它的理由完全是被情绪驱动的,只要稍微思考下就会明白,《反虐待动物法》如果存在,它显然是一部应用范围极其狭窄的法律。
首先,野生动物不需要重新立法,微博上说 “为了所有生灵不被虐杀” 根本是扯淡的话术。你们谁给我虐杀一个大熊猫试试?《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然长期被诟病,但它在法律事实上是存在的,别说虐杀,你伤害野生动物也不行啊。为了防止有些同学不知道,现在麻雀已经正式列入国家保护动物序列,成为另一种 “牢底坐穿鸟”。
我也长期吐槽野保的不专业和不严谨,但野生动物保护不需要另立新法。诸如泰国动物园大熊猫缺乏饲养经费只能啃脚手架、人工饲养野生动物条件极端恶劣、活取熊胆之类的问题,在法律层面应该靠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来解决而不是另起名目,这是不言自明的事。野生动物权益问题,只是《反虐待动物法》的支持者拉起的虎皮,实际上占据物种绝大部分的野生动物是和这个法律没有关系的,即便立法,野生动物也不在其管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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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除了野生动物以后,所谓的 “反虐待动物” 实际上直接指向了伴侣动物,按照客观情况我甚至可以这么说,这部法律的保护对象只有猫狗。动物是平等的吗?从来不是,餐馆里活煮的大闸蟹,你从来不觉得它疼;羊群在大草原上被鞭子驱赶,你看到以后在文章里写道:“自由自在的羊群多么惬意啊!”
惬意个毛线啊,我抽谁家猫一羊鞭,恐怕直接跳起来要跟我拼命吧。为什么说《反虐待动物法》必是恶法,因为这种情绪化立法从根上就不平等。人只和伴侣动物共情,对食用的动物呢,“只要不虐杀就可以了”——实际上对鱼虾、螃蟹来说,连不虐杀都做不到。
奥威尔在《动物农场》里说的 “有些动物比别的动物更平等”,活生生地出现在生活里,但人们却歌颂它,认为它是文明的表征。何其讽刺的一件事。
2
虐猫,用《伴侣动物管理法》解决
那虐猫就永远合法了吗?当然没有人会这样认为,我觉得这次吐槽鬼说得对,应该用伴侣动物管理法来解决问题。既然扯开诸多幌子,你们本来就是为了给猫狗立法,那么我们就好好整顿一下猫狗饲养的问题。法律规定饲主对伴侣动物的责任,遗弃入罪、虐待入罪、管理失当入罪,这就够了。
有人在微博上争辩:可是很多案例都是虐流浪猫啊,流浪猫就不需要保护了吗?这个问题可就提到点子上了——为什么 TM 会有流浪猫呢?遗弃入刑,严格规范伴侣动物饲养,对存量流浪猫狗人道处理,世界上就不该有流浪猫这种东西才对。这不正是推动《伴侣动物管理法》的理由吗?
我真的… 特别讨厌 “领养代替购买” 这种倡议。全社会有爱心的人建立一套专门机制来为不负责任的人擦屁股,但注定永远擦不干净。领养是有门槛的,而遗弃毫无门槛。是你领养得快,还是他们遗弃得快?每个猫奴养 10 只猫、20 只猫,只要遗弃不断,还是会有猫不断流浪。而且养 20 只猫的人家里有变故怎么办呢?一次 20 个定时炸弹放出去,继续“领养代替购买”。
伴侣动物管理的规范化刻不容缓,什么别墅猫舍、乡下犬场、异宠中心…… 一年 365 天无限量批发饲养权,但饲养者本身几乎毫无约束。真正需要管理的是饲主,一个合乎规范的饲主怎么可能让伴侣动物置于被别人虐待的境地?
以上,我实际上说的都只有猫狗。异宠很多,我家就养了一个乌龟。但谁在乎异宠的权益呢…… 你们有谁会因为蛇被虐待义愤填膺吗?养了仓鼠随手扔出去喂蛇的爬友也不在少数,又有谁觉得他们丧失人性呢?
说到底,所谓的 “反虐待动物法”,就是为猫狗立的特权法。人类社会中,猫狗本来就是动物中特别受优待的了,假如现在有人倡议设立 “公务员特别补贴”,网上早就骂翻天了,可换成猫猫,个个惊呼 “好文明”。文明真虚伪。
3
一点题外话
有 “反虐待动物法” 就是文明,没有就是不文明,这本身就是个强行构建的逻辑。文明又不是个标量,以一部分人的臆想来度量文明是可耻的。最近有个新闻,日本国宝级科学家岛藤昭团队 “跳槽” 到中国,几乎是与此同时,德国生物科学巨佬也来到了中国。
除了经费原因以外,“白左政治正确”的掣肘也是科学家选择中国的原因。巨佬在德国做药研的时候,获取用于实验的灵长类动物已经举步维艰,出去做个报告,绿色和平组织就要组织冲击,说他的研究是 “带血的实验” 堆出来的。而中国正在建立全球最大的灵长类药物实验中心,这绝对是巨佬选择中国的原因之一。
你当然可以抨击这是科学伦理的溃败,说巨佬是科学疯子,弗兰肯斯坦。但顶级科研团队向中国迁移不止一例,真正的文明规则,是不会把为人类探索认知边疆的科学家逼走的。
人是目的,不是手段。法律应该也只能是为 “人” 服务的。当前许多人标榜自己“爱动物”,恰如民国时穿洋装,并不是真的为爱或为美,只是为了标注自己 “上等人” 的身份。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事,纳粹德国的动物权益也做得很好,可能你们想不到,第三帝国在欧洲率先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元首是个文明人哈。
戈林和戈培尔到处秀自己和小动物的合影,不是为了讨女孩欢心,而是因为 “雅利安人发自内心的高贵”——我们换句话说,就是 “爷爷和你不一样”。上等人对动物关怀备至,那是优雅,但没必要对下等人仁慈,因为他们不配。
许多人在网上反复争辩 “对动物的爱和对人的不互斥” 的问题,理念上确实如此。但现实就不那么美好了,有的人是“见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但有的人,确实是因为蔑视人才喜欢狗。你说推动《反虐待动物法》的是哪种?
如果以 “是否保护伴侣动物” 作为衡量文明的标尺,那第三帝国真是很文明了。只不过他们喜欢把人送进毒气室,然后做成肥皂罢了,谢家宝树,偶有黄叶,小毛病嘛。如果真心觉得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是由对伴侣动物的态度决定的,那也是很智慧的。
我倒不觉得所有诉求一定会极端化,我国可能也不至于禁止用猴子实验药物,但仅仅是为伴侣动物专门立法这一点,我就不能接受。螃蟹那么可爱,怎么可以虐杀螃蟹!!!
我相信高贵的养宠阶级眼中是有种姓的,
什么鸡鸭牛羊算什么动物,
所以反虐待动物只针对猫狗→_→
而法律如果不重罚严惩,
别人就会不当回事,
所以:
1. 平时大家是接触不到动物的,
那流浪狗猫必然是被狗主人遗弃的,
所以遗弃猫狗者: 枪毙→_→
2. 虐待只有在公共场合虐待,
但养猫狗的在家里虐待呢?
所以养猫狗者必须家中安装监控,
接受群众 24 小时监督,
虐待者枪毙→_→
3. 为了防止猫狗被虐待,
必须分开养狗阶层,
穷人养什么猫狗,
不是虐待动物嘛!
为了让猫狗收到优质的生活,
所以建议国家收取宠物税,
每年五十万,
以彰显狗主人高贵的身份。
满足以上三点,
我相信每只猫狗都会过上幸福的生活,
再也没有人会虐待猫狗,
因为虐不起→_→
他们在引导对立,把反对者都说成虐待者,这个问题下面就有。
先立法,以后再搞一些不给狗吃好狗粮就是虐待,来卖高价狗粮
每周不带狗去洗澡就虐待
杀猪不买他们的安乐死设备就是虐待
这难道不是一门生意么
白左渗透?
人家各种民族的信仰问题针对某些动物都没有立法,一些人纯凭自己的主观喜好去试图立法?
劳资还喜欢蚊子呢 TMD,以后我也去建议保护昆虫,建议把卖蚊香的都枪毙了噢!
我举双手支持反虐待动物!
比如阉割猫狗的奴隶主,男人就应该被阉割,女人就应该被摘除子宫,让他们感受一下猫狗也是有人权的。
比如把家里宠物生的小猫小狗卖掉或送人的人贩子,同理应该把他们家的孩子也没收进福利院,禁止他们探望。
比如白天上班,留毛孩子单独在家的心理虐待犯,应该行政拘留,开除工作,公开处刑,身败名裂。
真正把猫猫狗狗与人同等,猫权狗权大于人权,这样才能和国际接轨,成为先进文明的高贵人。
知乎真是杠精修罗场,总能孕育出一大堆量产的语言杠精。
《反虐待动物法》针对的第一法律对象就是宠物饲养者。
以国外为例,看看主要内容。
意大利:三天不遛狗将被罚款
意大利一部法规规定:“狗主人可以骑自行车遛狗,但其速度不能使狗太劳累”;如果狗主人三天不遛狗,将被处以最高达 650 美元的罚款;主人不能给自己的宠物染色,或为了美观,截去宠物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如割掉狗的尾巴等。意大利的动物保护法规规定,虐待或遗弃宠物者可被判入狱 1 年或罚款 10000 欧元。
德国: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
德国议会通过的《动物保护法》规定:每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必须仁慈地对待动物,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物质条件。认领或购买小动物时,要求考察认领者的饲养基本知识和家庭条件。
在德国,一般伤害动物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将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弃犬者需缴约折合人民币二十三万元的巨额罚款,严重虐待犬只者最高可判两年徒刑。德国法律赋予警察监督、纠察、取缔虐待动物行为的权责。
中国台湾:遗弃动物将处以高额罚款
台湾的规定是:“宰杀非肉用动物可处 2000 至 1 万元罚款;弃养动物可处 2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中国台湾,绝育动物的上牌费要远低于未绝育动物,这也是鼓励绝育、控制宠物数量的手段之一。
加拿大:虐待动物最高处罚为监禁 5 年
加拿大保险公司提供宠物保险项目,主人若为宠物上了保险,就可以在它们生病时免掏昂贵的医疗费。加拿大最有名的 “动物计划” 保险公司为狗和猫们准备了至少 3 种保险:医疗险、事故险和终身综合险。同时规定,凡杀害动物都属违法行为,故易虐待动物的处罚由以前的最长 6 个月监禁提高至 5 年。
俄罗斯: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
俄罗斯《民法典》规定,动物是物权的客体,并不意味着有权利的人能随心所欲地支配和役使动物,而应受到合理限制。又规定:“在行使权利时,不允许以违背人道原则的态度残酷地对待动物。在动物受害赔偿的问题上,要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不能单纯地以动物的市场价值来界定赔偿标准。”
英国:虐待动物的人将被剥夺饲养任何动物的权利
英国在《动物保护法》之后,陆续出台了很多专项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保护法、狗的繁殖法案、家畜运输法案等。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规定得非常细致。
在英国,养动物的人要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将遭到他人起诉。处罚包括:罚款或送进监狱;没收其所养动物送到政府或动物保护组织办的护养区;虐待动物的人一段时间或终生被禁止养任何动物;即使是主人不慎造成自己的宠物走失,也要缴纳 25 英镑罚款。
日本: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判刑
日本的《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中阐明了制定法律的目的:“所有人要认识到动物是有生命的,不仅希望不要肆意虐待,而且要致力于建成人与动物共生的环境,在充分了解动物习性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待动物。” 处罚条款规定,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处一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 100 万日元的罚款,虐待和遗弃动物罚款 30 万日元。
大量博主?多大的量?
恰饭的为了赚钱,不寒铲,都是生意。
不恰饭的图个啥啊?到了夏天给自家心肝剃毛的都抓去关 15 天才是真支持。
坚决反对,中国作为狂犬病疫区,理应解决这一问题,众多发达国家都解决了这一问题,经验总能学学吧?不过我想加大对养犬人的管理是必然的一环。反虐待动物法?修订刑法将恶劣养犬行为入刑才是当务之急。
离谱。
根据我的理解,爱煽动别人情绪的,和容易被别人煽动的,一般都是双标。
跟双重标准的人争论没有意义,不吃狗肉,给狗做绝育。不栓狗绳,被人打死,声称自己的狗不咬人。
等狗咬了人后,找狗主人赔偿就没动静。
先制定反虐待人类法吧,996?很多工厂比 996 严重多了
人支不支持不知道,但狗肯定支持。
人有自主处理自己的合法私有财物的权利,也有保障自己的合法私有财物不受他人损害的权利。
不知道是什么目的,反正肯定是收钱办事。
司法部的这个活动是针对所有社会问题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征集意见,到了微博就变成了针对反虐待动物征集意见了,我就好奇这么明目张胆的操控舆论曲解司法部意图居然没几个智力正常的人发现端倪吗?反间谍法到底干什么吃的?
好在过去几年的事实已经证明,舆论是根本不可能真正左右司法的,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所以也不用担心这条法律会通过,因为执法成本太高了。
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这群人到底是什么目的。
以上是从政治和舆论战争层面探讨这个问题,接下来简单谈谈这个问题本身。
圣人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句话放到现代语境来解释,就是说生命是违背宇宙熵增规律的一种逆天而行的存在,生命因为熵增规律而死亡、生命因为争夺能量而互相残杀,这是宇宙定下的规矩。
人类之所以拥有团结友爱的朴素感情,是因为人类在种族内部相互合作之下,拥有了更强大的对外掠夺的能力,仍然逃离不开需要争夺能量的规律。人类内部的低熵,是建立在成倍的增加外界的熵之上的。
因此,人类把对待自己族人的怜悯,转嫁到对其他物种的怜悯之上,是一种合情但不合理的行为。当人类试图把一种生物纳入自己低熵世界中时,必然意味着更多的生命要被剥夺能量。大量的流浪猫狗被投喂、救助,意味着成倍数量的鸡、猪、鱼和植物要被剥夺生命。
那么,应该如何兼顾人类的朴素感情,与宇宙无情的天理之间的矛盾呢?
圣人也早就给出了答案:君子远庖厨。
这句话在古代语境中很好解释,就是屠杀其他动物的时候不要去看就好了。放到现代语境解释,则拥有了更多含义,第一,在屠杀动物的时候,应该在符合经济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减轻动物死亡时的痛苦;第二,不以屠杀动物为乐,在杀死生命的时候,无论是为了食用还是为了消灭害虫,都应该意识到这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做的事情,而不是人类的生命比它们更高贵一些,更不能在屠杀过程中寻找乐趣。
如果反虐待动物法只规定这两条,我是比较支持的,注意前提是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不能与人的利益有太多冲突。如果要从行为层面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杀死动物,那我是坚决反对的。
我看其他的答案还提到一个问题,即这种几乎纯粹道德层面的考量应该如何用法条来表述的问题。这的确是很难界定的,一个人杀死动物,究竟是为了好玩,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执法人员击杀流浪猫狗,到底是因为他有着喜欢屠杀动物的变态心理,还是因为他只是想维护市民的健康安全?没有人能看穿人内心的真实动机,这就导致这种法律的裁定将受到舆论的严重干扰。特权人士杀动物,舆论就会给予这个人比亲人爱人还多的同理心同情心:他是经历了多大的委屈才会做出这种事!XX 人杀动物,舆论就会恶意揣测:他今天虐待动物,明天他指不定就要虐杀人类了!这是个潜在的杀人犯!
综上所述,还是让反虐待动物停留在道德层面吧,给予道德谴责足矣,让国之重器来甄别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私以为,把软性的道德约束硬化成法律,只会让道德彻底崩坏。
立法首先我是赞成的
有很多国家也有很成熟的相关法律法规
很多人说一刀切不好
说动保是一门生意
但是保护动物我们还是要做的
模糊的东西很多
一位法官曾经说过
不要问我什么是色情,我也不知道
但是如果给我一张图片我能立刻告诉你这是不是色情图片
所以当我们看见有人虐待动物我们当然要保护要制止
看见有人用动物来哗众取宠我们当然嗤之以鼻
有时候用眼睛看比用脑子想要直观的多
公众号:歪胡子的猫(ID:WHZDM_cat)
B 站:歪胡子的猫
知乎:歪胡子的猫
头条:歪胡子的猫
这是一只有想法的猫,你不知道 10 年后他会成长成为什么样子,你不知道,我不知道,上帝也不知道。
点击关注下方账号,你将与一只歪胡子的猫成为朋友,见证他未来 10 年的成长。
动保立法目前显示是水土不服,但是我就是爱看知乎壬破防的样子所以我投了赞成捏
为了恰饭呀。你以为职业动保们靠什么生活,当然靠割粉丝和爱心人士的韭菜了。
完全合法的事情,有什么问题?
哦,问题就是让虐待动物的人不开心了
大概他们不知道 真正的《反虐待动物法》中
不牵猫狗绳 那是违法的 是虐待动物的行为
不给猫狗打疫苗 是违法的 是虐待动物的行为
给流浪动物喂食 是违法的 是虐待动物的行为
不给宠物买人身伤害保险 是违法的 是虐待动物的行为
随意遗弃动物 是违法的 是虐待动物的行为
每年不给宠物交税 是违法的 是虐待动物的行为
断尾,割声带,开眼角 是违法的 是虐待动物的行为
如果他们真的知道 这些也在《反虐待动物法》当中,违反了是要付出巨额罚款,甚至需要担负刑事责任的。
我不知道这些人还支持不支持
为什么不支持呢?
我以前住的房子下边是个菜市,里边有个新疆小伙的羊肉铺子,为了表示羊肉新鲜,他们曾经表演现宰活羊,那羊叫得可惨了。结果就是城管来了,现宰表演也被叫停了。
普通的宰杀食用动物的行为被都不适合现场演示给公众,更何况虐待行为。不管虐待什么动物,无论是不是宠物,过于血腥的场面都不适合在公众面前展示。有的人 XP 有点奇怪可以理解,自己私底下怎么玩都行,展示给大众污染别人的眼睛那只能用法律法规来保护其他人。而且就现在这 “动保” 的画风,早该给他们画个底线了。
不给猫狗吃我家生产的 “进口” 猫 / 狗粮就是虐待。
不给猫狗用我家生产的生物纳米材料制造的窝就是虐待。
不给猫狗用我家最好的私人医生就是虐待。
反虐待动物法是 “我” 的功劳。“我”是最保护动物的,所以你们要听我的。
拉大旗作虎皮,这群人脑子就那么点,比绿皮还好猜。
把人监禁,拔掉虎牙,拔除指甲,孩子送人,男的鸡儿割下来,女的切掉子宫和卵巢。普通鬼子审八路都不一定这么狠,起码是个 731 退役。
把猫监禁,拔掉虎牙,拔除指甲,孩子送人,公的鸡儿割下来,母的切掉子宫和卵巢。这不是一般的善待动物,最少是个小动保先锋。
什么爱小动物啊,爱猫狗啊,除了生意就是为了满足自己那点可怜情感投射和情感需求罢了。
我去山上玩,觉得有块石头很好看,想运回去加工。
我找俩轿夫运石头有问题吗?
难不成,石头也比人尊贵?
八竿子打不着的事非要往一起捏。
我看啊,你们就是吃得太饱了。
因为很多宠物博主都说,猫狗是财物,所以干嘛还要单独立法?
详情请看这个问答。
很明显是收了钱的,不收钱哪来这么多圣母。
那些人又在定义 “动物”
猪牛羊鸡鱼等是不是动物?那我们正常人吃肉吃鸡蛋喝牛奶羊奶等是不在虐待动物?
如果是,那么那些鼓吹的是不是又在让中国人不吃肉蛋奶?
还是一个套路
爱狗人士拉清单,一个一个点名,逼着博主表态,他们敢不支持吗?
问题被改掉了,我回答的时候,问题是 “如何看待大量博主鼓动粉丝支持《反虐待动物法》?”,题主是想隐瞒什么呢?
因为他们急需一个新武器 来对付 人类
这博主民智已开,部分民智未开的知乎 er 没必要在这里充当什么理中客。
假慈悲,先把人保护好再谈动物吧。
如果他们的观点是反虐,但不反对别人吃狗肉,那就没问题
虐待动物是好事?
禁止虐待动物还有人反对?
这种问题能提出来就很可笑。
劝你们善良
不是我不支持,而是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讨论
比如:一个人发了一个追打猫的视频,这算虐待动物吗?
一个人发了一个猫抓老鼠的视频,这算虐待吗?
一个人走在路上被狗咬了一口,反应过来后踢了狗一脚,这是虐待动物、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一只没牵绳的泰迪狂吼一只牵了绳的金毛,金毛在牵绳的情况下咬了泰迪,是虐待吗?是金毛主人虐待泰迪还是泰迪主人虐待泰迪?
在这条法律通过之前,我认为需要明确养宠物的权利与义务,我还是那个观点,城市中除了入室盗窃,没有偷狗的说法,只有抢劫、抢夺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不可能存在在主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宠物带走。
我不吃狗肉,家中养猫养狗,出门必牵绳,家中有小院。
我觉得饲养也算是虐待动物
这说明 ngo 组织的经费到账了
不是我扣帽子
因为这群人不知道国务院立的是什么法,不知道我国立法的是哪个机关
你去国务院提交立法建议???
国务院是政府,立的是行政法规好不好。举个例子,有些地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扣分,这就是地方性的行政法规。
像所谓的动物保护法,这是法律,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大,OK?
你就算真想带节奏去人大啊,能不能专业点?
用链子绳子套住狗狗,还给他们关进笼子,每天重复着幼稚的活动,甚至还给他们穿上衣服,这不算虐待?放回大自然就好了,就不是虐待了。
支持的人不坏,但是傻。
如果有一个办法能让这个世界不再有人 “为了满足变态心理虐杀动物”,我也是支持的。
但是法律可以做到吗?这样的法律怎么定呢?
你们老想着 “要是有法律就好了”。那是因为你们只想要结果,有谁尝试着自己去列举一下法律条款试试可行性?
我看过向国务院申请 “请快通过反虐待动物法” 的请愿。里头慷慨陈词说为什么要反对虐待动物亟待法律健全。
嗯,说得挺有道理的。可那又怎么样?
你以为就你想这样?我们都冷血动物我们就不想?
你拿出个方案试试,你就知道了。
我知道你善良。但你懒,还不动脑子。
我一直认为玩宠物就是最大的虐待动物
给自己家猫狗做绝育手术绝对应该算虐待啊
当今时代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当月入好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大 V 寻求更进一步的美好生活是他们通过占领道德高地,进而束缚更多人的行为,掌握对某种行为的解释权。他们期望用更高的行为方式束缚他人,进而达到他们彰显权力的目的。
而月入几千甚至月入不到一千的人寻求更进一步的美好生活是,可以不加班,可以劳有所获,可以过好安稳日子,可以少点束缚,可以寻求一些突破,此生足矣了。
显然,那些大 V 们以至于富豪们,他们显然吃过,玩儿过,见过,所以他们觉得触目惊心,觉得竟然可以如此刺激!
他们抱着忏悔一样的本质,说我得到如今的财富太过血腥,我的资本积累太罪恶了。所以我要号召大家出台一部法律,限制一下他人,让他们可别如此罪恶的资本积累了。
当然了,还有一群不知所谓的实际上是打工人,却无法对财富和权势去魅,心甘情愿的匍匐在资本的脚下,他们为可以做奴隶而自豪而骄傲,觉得都是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可以区别于那些更穷的人,他们也极力于证明自己跟穷人不一样,以资本家的生活方式为模仿榜样。他们有一个响当当的称号——中产阶级。
现在看来,就是一群企图塑造权力,企图用资本塑造权力的人,在大声疾呼,号召自己豢养的中产阶级爪牙,去给更广大的无产阶级过几天舒心日子添堵,去给更广大的无产阶级过点平淡日子加紧箍咒。
今天是站在反虐待动物的高地,不让吃猫狗。
明天就可能站在保护环境的高地,不让吃猪肉海鲜。
后天可能站在人人平等的高地,强制黑人,白人在公司有一定比例的高层了。
反正总有各种各样的高地,把无产阶级内部搞的一团乱,分化可能团结起来的无产阶级,让无产阶级没有力气,去造路灯,去买绳索,去跟他们撕凭什么你啥也不干,就拿走了那么多。
倘若这部法律一定要出台,我只期望一条,那就是作为代价的千千万万的无产阶级者,作为主要纳税主体的无产阶级者,可否得到一些补偿,执法的成本可否由这些大 V 们先每年收入的 10% 来承担。只谈占领高地,不谈代价。
着实跟那些只谈伟大成就,不谈在工厂里 996 的打工人一样。收益全你们拿,代价全打工人担,这不合适吧。
反虐待法给人的观感是公司获得收益的代价由打工人全担,钱却不多发一点,还要给打工人加规定,说你不能迟到,不能早退,最近要严查考勤哦!!!当然了,就这样的情形,还有一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摇旗呐喊坚决拥护公司如此正义的决定,打工人本来就该准时上班,这是基本的职业道德。你说这丧气不丧气。
公狗做绝育,要将阴囊部位剃毛局部皮肤消毒,将皮肤绷紧做切口,将睾丸挤出,输精管自体打结后剪断。皮肤切口大小以能够挤出睾丸为准。
母狗在做绝育手术的时候,需要将腹部抛开,然后将子宫以及卵巢摘除,可以使狗狗失去发情以及生育的能力。
这些小生命可爱又可怜。
它们会思考吗?
它们有的选吗?
它们知道自己纠缠多少爱与憎吗?
在快乐的囹圄失去身体的一部分。
在黑暗的林地中忍饥挨饿被吞食。
它们有的选吗?
像额叶切除的患者,
快乐或者悲伤,
谁知道呢,
安静的可怜又可爱,
敬这世上所有的以爱之名。
我们国家的小动物保护法很多年前就开始推动了,但一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出台。
不过,令人振奋的是,国家司法部开始征集 2022 年度立法项目。截止 11 月 19 日,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留言提出建议,我们手中的一票都有机会给每一个小生命创造一个安全的保障。距离截止日期不到 10 天了,大家可以按照图示的方法,去留言支持《反虐待动物法》的成立,行动起来吧。
宁肯错杀一万动物,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在真正的心灵探测仪出来之前,我不会支持这个法律的建立。
建议和劳动法合并
建议国安局介入查一查这些所谓的 “大量博主”,应该会有意外收获。
故意抬杠的别怪我拉黑,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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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看,难道有哪个博主敢鼓动粉丝为虐待动物正名?就算有,那他想得到什么?难道是虐待动物合法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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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动物保护法草案》吗,就算《反虐待动物法》也跑不出这个调调,都是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秩序。
立法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动物得到人道对待,免遭遗弃或者虐待,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公共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秩序,促进我国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制定本法。”
第四条(动物保护和虐待动物的定义)
本法所称的动物保护,是指基于动物具有一定的感受疼痛、痛苦、忧伤的能力和记忆能力,给动物提供的利于正常生长、繁殖、医疗、救助等方面的任何条件和措施,以及避免给动物带来不必要痛苦和伤害的条件和措施。
本法所称的虐待,是指因故意或者重大疏忽,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或者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的行为。
第五条(国家的动物保护基本方针)
国家对动物的保护实行普遍保护和分类管理、开发与利用、保护与促进、保护与管理、风险预防与损害预防相结合的方针。
国家保护动物的措施应当和基本国情相适应,既保障人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也防止遗弃、虐待动物。
我的建议是,别立法。因为很多东西难界定,具体的很多答主都说了。
但是但是啊!!
我支持把在公共场合虐杀(虐杀不是正常宰杀和捕杀)还有拍摄视频并传播的行为列入刑法。
我们管不了这种变态,但是我们要禁止这些变态恶心我们。。
我没啥意见,就补充两条:
遛狗不栓绳导致狗乱跑被车创死了算狗主人虐待动物,狗随地拉算狗主人对市容环境的破坏要尽到清扫义务,铲不干净的应罚款补贴环卫工作者;
遛狗不栓绳狗去咬别人别人正当防卫把狗打死了算狗主人未提供应尽义务虐待动物负全部责任。
人可以随意虐待动物,不违法,没问题的,人就是比动物高级,动物只能为人类服务,而人类不能为动物去跪下来。
而虐待动物最多因为血腥危害社会安全,你只能判我危害公共安全。我想怎么虐就怎么虐,我开心我买几百只猫狗,我天天虐天天杀,我乐意的,没问题的,这些都是我的财产,动物就是动物,不能和人一样谈自由谈意识的,动物永远低人一等,不能你以为现在好生活哪里来?你早给狗叼了。
还是那句话,只要我乐意我就杀狗来吃,狗自己养的,这是我的财产,我还有养猫,我也吃猫肉,而且我非常喜欢杀流浪猫狗,有居民举报还是有人委托,我都会去抓来杀死,无公害化处理。
清新点吧,你可以从狗猫等动物身上有精神寄托,可是你不能把你的主观拉到客观范围,只要你想你和一块木头都可以有感情,你觉得狗通人性,那不过是它的本能而已,多读读书
2021 1
最近的外卖员虐猫事件,无辜的小猫咪就这么去了喵星,可见给小动物立法是多么需要,现在国家在征集《反虐待动物法》,需要众多铲屎官们的帮助,希望大家踊跃参与。
只要参与的越多,就会被重视起来,希望大家都动动手指,这样反虐待动物法的出台就有希望,我已留言立法,
养猫不迷路,关注猫大陆。
对大部分人来说,支持这个、通过这个,其实对生活没太大影响。
但为什么抵触声这么大?
其实吧,我觉得这是一种文化入侵。
在我们国家的文化内核中,是不存在 “圣母式的悲悯”,或者说,我们更愿意把有限的同情心、同理心放在人身上,而不是牲畜身上。
这种提案、议案,其实就是想要强行改变我们的思想内核。
这也是为什么动保、植保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会一直想要强行在我们国家推广的重要原因之一。
表示支持,至少作为一个民主进步的世界凛先的国家,没有先关法律是蔺人无法理解和匪夷所思的,所以不管怎样先立了再说,起码面子上过得去,其他的事另说。
想对博主说的是,你粉丝这么多,一人一块钱估计就有一大堆钱了,你们用这些钱,成立一些个机构,专门救助流浪动物,残疾动物,从狗贩子手里把肉狗买回来,实在不行,把他们养殖场给承包了,然后拍点视频,赚赚流量都行。
我对此能竖起四个大拇指【加上 juo】。
但给被虐动物立法,这是要损害其他人的权益,别我那天被狗咬了,一还手,我 tm 给逮局子里去了,跟狗坐一起定了个聚众斗殴,这不好看,真的。
真能这么玩,那我要养狗,多养点,散播出去,你们虐,随便虐,打死都行,我拎着个摄像机拍摄要赔偿。
看到没,立法不是几句规则就能搞定的。
tm 不对啊,人家立法可能就是随便一说试探试探,我还给你们一本正经讲道理,md 上套了上套了。
我今天就不是来讲理的,我就是来吵架的,我就明说了,你们这群喊着立法的都是 nc。
他们不是想保护动物,他们是想保护猫狗。他们想推动的是反虐待猫狗法。
猫狗又不是濒危物种,保护它们你说不出对别人有什么好处。
看看我们的奥运健儿。
最早有某些环保法立法后有着所谓 “十年无用” 的传说。也就是立法以后压根无法执行。
那么现在连遛狗不栓绳都没有足够执法力量,流浪狗流浪猫等动物处置收容也没有足够力量的前提下,立法保护动物,无异于痴人说梦。
除了执行之外,反虐待动物法需要明确客体和责任。那么,其客体是什么?虐待的行为?如果是行为,必须要明确列举哪些行为是虐待,以防该法成为口袋,什么都能放进去。这时候请问,社会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有统一的评价标准么?杀动物吃算虐待么?大批量养殖但是环境很差算虐待么?狗追着人咬一脚踢开算虐待么?当然这都是需要明确的细节,但我个人认为,压根不可能达成共识。
其次,还需要明确动物包括什么。尤其对养殖业而言,社会怎么承担他们转型的成本。法律不是一大帮人同意就不管其他人死活的。
最后是执法,谁负责执法?编制和钱谁批?谁来负责任?负什么样的责任。如果你一直爱护你的宠物,一天不小心把它伤了,伤的很厉害,你被举报了。你怎么证明你不是虐待?反过来说,你怎么证明其他人是虐待?程序法上很难办。
最后,法律要不然来源于道德,自然法理论。要不来源于权威和认同,实证法理论。那么,反虐待的共识来源于哪呢?有一个统一标准的共识么?
最后结论,个人认为反虐待动物范围太大了,直接立法毫无意义。只能削弱法律的权威浪费社会资源。况且现今的法律法规足够应付虐待动物并宣传的人,无论是法理还是执行,没什么障碍。如果你说还要管自己偷偷虐待动物的人,怎么管,为什么管,挨家挨户搜查么?
最后还是要想强调。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不能也不应任意介入道德的管辖范围。道德有道德处理问题的逻辑,法律有法律的,不要随意就打破这一点。否则立个法要求所有人成为圣人岂不美哉。
反虐待动物法一旦落实,只会做实一个事实:
很多人将不如吃战斧牛排的……
首先这肯定是国外的资本在运作,来捣乱中国的,其模型和中国人吃海鲜的流程一模一样,先是树立一个道德模范,然后再要求你根据道德模范做事,最后因为各种高标准造成国家经济负担,应该警惕。
其次,个人是很倾向给宠物立法的,虐待暂时还没必要,因为我国经济水平还没发展到那么高的高度,流浪猫狗对环境是一种很严重的破坏,欧美相关的调查报告和文献都有一堆了。
最后,如何给宠物立法?
这就是少数人要特权的政治正确,最后要所有人买单。基本上跟黑命贵,跨性别,女拳差不多。
夹带私货啊
我吃狗肉,狗场肉狗,正常宰杀,我虐待动物了吗?
有狗在路上咬我,但没伤口,我把狗打死了,狗主人拿这个告我,合着我不但要赔钱还特么坐牢,这是人都社会,不要太狗了,求求你们了,我上次旅游被博美咬一口,打了三针。
狗出门不带链子,立不立法,到处拉屎立不立?
这是个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你们做个人吧,不要太狗了
啥时候博主都能代表人大了??一个个都没上过学么??
吸引流量 + 捞钱
牵绳和扑杀流浪猫狗都还没落实好呢…… 一个个真以为他们是爱护动物?不过是向西方靠齐赚脏钱罢了。不如先支持对二鬼子用私刑立法。
不是说保护动物不好,而是过度提高动物的地位,实际上是在降低人的地位——更直白点,是降低平民的地位。
你们别吃肉呀,干这个事的很多都是靠这个挣钱的,弄一堆公益基金,国外这种机构干的那些事大家都看到了
绝对不支持,法律是保护人的,动物是否被虐待,是一种主观和道德上的问题,不是强制的要求。
如果不让人类站在物种的顶端就是在虐待人类。
知乎上有些人为什么这么憨憨呢?
《反虐待动物法》跟你吃不吃狗肉,打不打死苍蝇有个鸡毛关系呀?
啥叫虐待不知道吗?
私以为,反虐待实际上是保护我们人类的精神世界呀,就跟禁止暴力血腥视频一个性质。
你吃狗肉猫肉当然可以,我不会反对。
只要你别拿开水烫,活剥皮,拿针戳动物眼睛等等变态的行为去折磨它们就行。
这些变态的行为才是《反虐待动物法》要禁止。
我甚至认为,你偷偷摸摸干这种事我都不在乎。
但如果你录像发布在网络上,或者大庭广众之下做这种事情,我这个普通成年人都会觉得恶心,就跟我看到 is 的处刑视频一样恶心。
这保护法显然是保护我这个正常人类不被某些变态恶心到,保护动物才是顺便的。
我想听听那些反对的理由,反正我是支持的,就是好奇为什么那么多人反对。很多人是压根就不清楚这个法律有些什么内容,目的是什么。
我就反对一点,是不应该现在急着弄出这么一个法律,因为现在这并不是什么紧要的事情,等过过一二十年,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了,到时候再颁布这样一个法律,现在颁布法律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根本没人执行,一种是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设置相关部门,现阶段我觉得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所以设置这个法律虽然是大势所趋,但是却不是现在必要的。
《反虐待动物法》,简单的理解一下,就是一个,反对谁虐待谁的问题。
反对谁?那也不可能去反对动物,那就只可能是反对人类。
虐待谁?那也不可能直接就是动物,因为野生动物肯定首先要排除掉的,那剩下的就是非野生动物了。
这个法是反对人类虐待非野生动物用的。
非野生动物,最多的应该是鸡吧?其次也许是猪和鱼,往后是牛羊虾蟹,再后是鸭鹅等等?
确实不能糟蹋粮食,不过专门出个反虐待法是不是有点过头了?
这不用出法,只要坚持标准化宰杀就可以了。
至于数量上更少的宠物,也是该出个法律规范规范那些养宠物的人了,顺便也解决了其虐待宠物的问题。
看看国外,宠物路上拉屎都要找主人罚款,中国这方面是落后了。
ps:
说到宠物,有个问题一直没想明白,虐待宠物的不就是宠物的主人么?流浪狗不就是被狗主人抛弃的么?为啥搞得像全人类的错?跟不养宠物的人有啥关系?
依法治理很有必要,不过应出台一些全国性的单行条例。
比如 “一般饲养动物养殖规范”、“一般饲养动物屠宰规范”、“宠物饲养规范”、“遗弃动物管理办法” 等。分情况治理不同领域,最后再整合法律。
立法很复杂的,虽然我也很喜欢小动物。但请点赞支持的时候还是先看一下法律文本吧。
如果真搞了这一步法律,我建议给猫狗阉割的人,也应该被阉割,施以惩罚
有人说,动物也是生命,要保障他们的生命权
不好意思,生命权并不是因为生命而重要,而是因为他是人权的一部分才重要。没了人权,所有的权利都显得异常空洞。
所以说,要立法保护动物,要不先论证一下保护动物对保障人权的作用?
它们从不关心人间疾苦,它们只关心它们的猫猫狗狗,除了把人分为三六九等,甚至要通过立法将猫猫狗狗的命凌驾于人命之上。让人不由怀疑这些支持立法的人是不是猫狗成精了。
图片来源:《明朝那些事儿》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惠子与庄子的故事早在千年之前就告诉我们,动物的情感我们是不知道的,人类感受到的只是自身对外的投射。
正常人看待身边的动物只是把它们当成物品、工具,自然是不可能投射出怜悯等情感。只有把宠物当成人一样,才会因为囚禁、育种、绝育等行为而对它们产生内疚感,并由此投射出自身的情感…… 其实真正 “虐待” 动物的反而是宠物主们!
为美好生活而屠宰动物吃肉,是完全正常的行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为满足一己私欲,扭曲动物的本性培育出先天带有缺陷的宠物品种,并以 “血统” 优劣进行选育,这难道不残忍吗?
所以我建议所有培育、饲养宠物的行为列为非法,还所有被人类社会禁锢的动物以自由!
至于食用动物的选育,则应该被合法化、规范化,因为这是人类社会之大发展!
在我眼里,很多养宠物的视频博主,她们的行为已经构成虐待了,还是赤裸裸的,堂而皇之,以爱之名,光天化日,站在道德至高点上的虐待。
这种圣母婊真的比恶人更加恶心。
只反对虐杀动物。吃狗肉啥的爱狗人士自己不愿意吃,不应干涉别人。不要像某教极端人士一样令人讨厌。
不如将 虐杀动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比较实际。
我不关心有多少狗被虐待,我关心的是以后能不再有 “走丢的狗” 咬伤人。
动物保护法还不够吗,不去完善关于人的法律,在这推动反虐待动物…
宠物是自己的财产,为什么要让别人干涉,至于有个答主说会让人更暴力以至于拿刀捅人,刑法是摆设吗?
要按博主说的,那我还反对虐待鸡鸭鱼(别跟我说家禽不能当宠物养)呢,你把它们杀了不残忍吗
那些博主说的基本上不可能,动物不能有任何权利。
1,生命权是所有权利的基础,逻辑前提,因为剥夺了生命权其他权利事实上也就不存在了,承认其他任何权利的前提是承认生命权。不能说它没有活着的权利但有有尊严的活着的权利,这是矛盾的。
2,因此承认动物拥有不受虐待的权利(尊严权),前提是承认动物拥有生命权。
3,那么人类不能剥夺动物的生命,那么吃肉也就违法了。
一个可行的思路是从约束养动物的人的行为上着手:我可以杀它,但我不能虐待它。理由是这会使得其他人精神上遭受痛苦。
但我还是反对这件事,人权尚未得充分保护,饲养动物扰民尚不能解决导致投放异烟肼事件频发,将动物权利提上日程属实令社会底层寒心。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应出现在人民大会堂。
有的人联想能力真是厉害,看了关于宠物的事情,就想起了自己的父母,想起了贫困山区的孩子……
没有宠物的事情,也没见你们捐一毛钱,整这么虚伪
我反对——干嘛叫反虐待动物法,我建议叫动物保护法——啥,已经有这法了?那你们↓提个鸡爸
自己把猫狗管好,谁还能虐待?偷猫狗的该入刑入刑。
真的应该对猫狗主人立法,对群众路人立法本末倒置了,不能从源头解决问题。
微博就是这么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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