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浙江大学王英杰教授与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谋骗取巨额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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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浙江大学王英杰教授与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谋骗取巨额财政补贴

作者:杜克林

本人举报浙江大学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王英杰教授利用自己的留学归国人员身份,与杭州求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陈飘建,2015年11月5日更名为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法人代表为裘加林)同谋,骗取杭州市财政补贴181.9500万元。

本人与王英杰教授仅一面之缘,并无交往和过节。之所以举报他,是因为他与本人的一个案件有关系,让本人获得了大量的证据。本人被杭州求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盗用留学归国人员身份,被冒充签名和身份资料,被嫁接他人的项目“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医院智能化临床信息系统”骗取政府的财政支持(在没有本人任何参与和授权的情况下,该项目2013年度第二批海创园评审答辩通过:131 杜克林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医院智能化临床信息系统”,2013年12月9日公布)。本人起诉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裘加林侵犯姓名权骗取政府巨额补贴,要求公开道歉和赔偿。在庭审过程中,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创新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时忠均书面证明《杭州求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入驻及补助奖金享受的情况说明》说明:截至2017年4月,该公司领取的财政补助181.9500万元,不是以杜克林的名义骗取的,而是以王英杰名义合法领取的。

杭州未来科技城,又称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杭州海创园。据我所知,里面充斥这大量的假海归真骗补的项目。仅以陈飘建为法人的三个项目的留学人员主要申请人分别是张标标、杜克林、王英杰为例。

一份由杭州海创园管委会周晓勇2017年3月8日提供的盖章的证明材料表明,以陈飘建为法人的公司,分别用了三个人的名字作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请人 /执行起始日/执行结束日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时间 /任务书 /签订日期  张标标 /2013.12.1/2016.11.30 /杭州求是同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陈飘建 /2013.10.30 /已签 /2014.3.25  杜克林/陈飘建 /2013.11.28/2016.11.27 /杭州求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陈飘建 /2013.3.20 /已签 /2014.3.31  王英杰 /2014.11.21/2017.11.20/ /杭州求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陈飘建 /2013.3.20 /已签 /2014.12.22  备注:  杭州求是同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同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于2016年1月19日更名)  杭州求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于2015年11月5日更名)  2016年8月又注册了:杭州求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另外陈飘建还有两个项目的任务书还没有签署,因为字迹潦草,看不清)

根据该材料,截至2017年3月8日,财政已经补助/即将补助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43.32万元,杭州求是同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58.46万元。

目前已经确认张标标、杜克林是被原法人陈飘建盗用了身份(两人分别以侵犯姓名权案起诉了相关责任方)。在本人起诉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裘加林的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从杭州海创园管委会、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获得的并获得法院支持的书面证据《杭州求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入驻及补助奖金享受的情况说明》表明:截至2017年4月,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以王英杰作为项目主申请人的项目“基于泛在网技术应用的智慧医疗信息系统”,已经从杭州海创园获取181.9500万元。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政府文件,杭州海创园的入驻条件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主申请人的名义带自己的项目申报、初选通过后参加答辩,通过评审后才能够入驻到杭州海创园,要求项目依托的公司的留学归国人员主申请人持股不得少于15%;满足这些条件公司才可以享受到启动资金、租金补贴、贴息贷款、研发经费补贴等,三年内累计财政补贴不得超过600万元。

王英杰教授的项目名称是“基于泛在网技术应用的智慧医疗信息系统”。从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王英杰教授的申报书,可以清楚看到项目内容完全是医疗信息化的项目,与王英杰教授在申报书上填写的“医学生化”研究领域无任何交叉,也与王英杰教授在浙江大学以及其过去的研究经历完全不相关。可以断定,该项目不是王英杰教授本人的,是典型的拼凑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该项目获得了2014年年杭州未来科技城第十批评审的“重点推荐”的项目。

根据工商资料,王英杰教授的项目虽然入驻杭州海创园,但是他在项目所在的公司不持有任何股份,明显违反杭州市及杭州市余杭区政府文件。该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成立。根据政府文件,王英杰教授应该持有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才可以获得财政补助。但从工商资料、以及从网上公开信息表明,王英杰与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几乎没有关系。从网上公开资料知悉,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创始人是裘加林,而且裘加林也是该公司核心的“微脉医疗开放平台”的发明人。

根据杭州市政府文件【杭州(2010)3号】,入选项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需要与公司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者在杭州海创园创办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原则上每年在园区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在项目审核通过、公示结束后,海创园服务中心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订投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

但是,王英杰教授是浙江大学全职教授(http://scu.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58914&object_id=59187),不可能每年在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达到6个月以上。根据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知情人,王英杰也没有从该公司领取工资。

综上所述,王英杰教授具备与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谋骗取杭州市政府巨额财政支持的案件成立。

(XYS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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