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工作八小时包含午休时间吗?
知乎用户 露丝 发表 一 每天 8 小时的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准备时间、结束前的整理与交接时间,还包括工间休息时间、人体自然需要时间 (如喝水、上厕所等)、女职工哺乳时间以及依据法规或行政领导要 …
您好啊!
首先您的问题我觉得有点不对,
“我国有可能严格落实劳动法吗?” 目前来说的话,无论您在我国哪个地区我敢说没有劳动仲裁委员会敢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吧?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自颁布以来一直是处于生效状态,因此不存在 “有可能严格落实劳动法” 的说法,劳动法一直是处于生效的状态,不存在适用不了的情况。
其次,题主下面提到了加班费,笔者个人猜想是题主觉得有一些劳动者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故提出这个问题。
确实在目前的实践层面上,劳动者要求支持加班费这一请求是相对来说比较难的。为什么呢?因此支持加班费这一诉求的话,和其他劳动仲裁的请求责任倒置不一样,是要求劳动者举证的。而总所周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处于不对等的状态,想要要求劳动者举证存在加班费相对来说比较难的。因为实践当中,用人单位往往不会就劳动者每加一次班就给一次书面凭证,而目前的仲裁实践来看往往劳动者只提出打卡记录是很难使得加班事实得到支持的。
因此,目前劳动领域内所存在的问题并不是劳动法难以落实,恰恰是劳动法落实得太好了反而使得劳动者一些请求存在困难。所以笔者认为目前劳动领域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法律实施或者说法律运行的难题,而是法律本身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使得用人单位觉得无辜,劳动者觉得憋屈。
从长远来看,去更合理的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现实问题,法律还有需要累积的经验以及完善的地方。笔者相信将来随着法律的发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不断完善,劳动者的权利会得到更好更全面的保障。
站在高角度说教的人们,你们干一段时间基层工人,就明白什么是无助,无奈了。只有禁止企业办工会,工会脱离企业管控,工人有自己的维权的真工会,才会有组织为工人去监督维权,我国才可能严格落实劳动法。否则在国内根本别想能真正落实劳动法。
另:
中国政府已开通 “我向总理说句话” 民意直达通道,网址:我向总理说句话_中国政府网
在这里讨论,不实际行动起来,通过 “我向总理说句话” 的民意直达通道,反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只有反映普遍了,国家才有可能重视解决,不反映,肯定不会解决的。
愿国家能在体制上保障企业能严格执行劳动法,让我国的广大工人阶级能真正体面的生活,体面的工作,提升生活幸福指数,能真正感受到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优越性,为中国而自豪。
短期内(20 年内)估计肯定不可能严格落实,长期看不知道…… 只能说有这种可能,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只要国家像这样稳步发展,哪怕落实不了,也会给违法空间以很小的地方。问题是这一天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也许再过一两百年,也许再过五六百年,也许再过一两千年,都有可能……
至于不能给足加班费,肯定是违法的,但是没有办法,因为政府也管不了给不足加班费的问题,甚至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写的不明人家承不承认你加班都是问题!即使你告到法院,法院也强制执行了,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不要你继续工作。
顶层落实
中层团结
底层更团结
从下至上
联合起来
为何我们去年做的劳资工资至今未拿到,劳动人力社保局有甲吗?骗人的
肯定会啊,首先,从我国这几十年的法治进程结果看,这是毫无疑问的,严格落实各项法律,同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安天下。
其次,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落实法律,实施法律这是必然的。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我坚信,事实也证明,全面依法治国治国,严格落实法律,这是必然的。
目前至少在一线城市还是落实比较明显,以深圳为例,劳动者维权意识比较强,相关裁判机构对于劳动者的倾向性保护也比较明显。
工贼太多 落实不了
有可能,但需要时间。
国家落实是一回事,还有就是被雇佣当事人是否能落实是另一回事,国家希望掌控企业来维系政府与民众的良好信任关系,所以国家肯定是努力的去落实这件事,倒是民众能不能排除众多因素干扰坚决认同支持国家就不一定了。
中国是很民主的,并且依赖民众,但是经济实力还没有达到让民众可以完完全全可以依靠国家的地步,也就是社会福利不完善。
就落实劳动法来说,企业是无能为力的,不能左右动向的只能服从。从企业角度看,可以被落实。从政府角度来说,可以强行落实,但后果控制不住。从民众角度来看,这个事情不好落实,因为影响波动单个个人、家庭承受不住,没有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這個問題應該去問誰你應該很清楚,我等屁民無法給你答案。
我们这代人死之前是看不到的
知乎用户 露丝 发表 一 每天 8 小时的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准备时间、结束前的整理与交接时间,还包括工间休息时间、人体自然需要时间 (如喝水、上厕所等)、女职工哺乳时间以及依据法规或行政领导要 …
知乎用户 走地鸡 发表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 …
知乎用户 梅启铭 发表 这个案子无敌了。 既没有对何为 “紧急情况” 进行解释,也没有对公司要求加班的必要服从标准进行量化。 所以一切都是主观判断。 主观判断权重增加意味着你根本摸不清什么时候该拒绝,什么时候不该拒绝。 毕竟解释权归资方所 …
知乎用户 梨花与虎 发表 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讽刺题主,你在关心马蓉和王宝强的时候,题主在忧国忧民,而且提出 “想有所行动以促使改变”,这种青年之心,你还有么? 回到问题,先从小里说。 1,不加班有没有可能?当然有。无论是知乎人,还是我个人体 …
知乎用户 萌之检事正 发表 新世纪初的时候,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35%,为了吸引外资,对外资企业减半征收,税率 17%。青岛当时更狠,对成立不满 3 年的外资企业免征,3 年以上 6 年以下的企业再减半征收。 看上去很美好对吧? 韩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