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昌平侮辱英烈被网友举报,目前已被刑拘,他可能承担怎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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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南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网民“罗某平”于2021年10月6日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的违法言论,侵害了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伤害了广大人民对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特殊民族情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8日决定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

海南检方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界面新闻 · 快讯


10 月 8 日下午,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通报,涉嫌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网民 “罗某平” 已被刑事拘留。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罗某平” 为前媒体人罗昌平,其个人微博目前已无法搜索到。

警方通报称,公安机关于 7 日接群众举报,网民 “罗某平” 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违法言论,造成恶劣影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于当天依法传唤罗某平(男,湖南长沙人,40 岁,新浪微博名 “罗某平”)并开展调查。

罗昌平侮辱英烈被网友举报 警方:已被刑拘

知乎用户 天眼查​ 发表

同样是微博大 V、同样是媒体人、同样是侮辱英烈… 你以为罗昌平事件和辣笔小球的性质差不多吗?

No~no~no~ 罗昌平和辣笔小球还真有些 “不一样”

天眼妹之前曾经盘过辣笔小球的资本版图,大家阔以去复习一下~

辣笔小球虽然也是微博大 V,同样也是拥有自己的公司,可是却主要依靠彩票业务赚钱。

而罗昌平则不同,罗昌平名下虽然只在两家公司担任股东,其中一家还注销了……8 过存续的那一家可不简单。

目前仍在 “存续” 状态的公司名字叫做中芈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前前后后投资了不少企业,其中比较知名的应该是天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乍一看名字,大家可能看不出天椒科技的主要业务,不过天眼妹深扒了一下,发现该公司全资投资了一家法律咨询公司——天椒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第一条就是法律咨询。

天椒科技集团投资的与法律业务相关的公司可不止这一家,在成都律云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穿透图中,天眼妹也看到了天椒集团的身影。

成都律云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公众号,昨天还发布了科普法律知识的推文…

所以罗昌平和辣笔小球的不同之处可能就在于,罗昌平背后有一个集团的律师 “坐阵”…

这么一看,天眼妹似乎也懂了为什么 @天椒律师会支持罗昌平言论了,毕竟是 “一家人”。

巧的是,天眼妹在查询中芈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的时候,还发现了另外一件 “有意思” 的事。

中芈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共有两个股东,分别是罗昌平北京联办旗星风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在北京联办旗星风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融资图中,天眼妹发现其 2020 年 9 月刚被联办传媒并购。

而联办传媒和财经网的关系可不简单。

天眼妹将财经网的主体北京联办财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罗昌平的中芈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关联了一下,得到的关系图是这样的:

所以啊,罗昌平应该是从财经网离职了,两者也是在一起做生意?

不可否认的是,罗昌平作为一个媒体人,曾经的确为民生和国家建设作出过贡献,但侮辱英烈更不应该从一个资深媒体人口中说出,敬畏和感恩才是我们对英烈们应该有的态度。希望每一个辣笔小球和罗昌平都能为自己的行为和言论有所思考。

知乎用户 种纬​ 发表

罗某做过多家有头有脸的媒体的记者,还不单单是记者,更是其中的副主编,可以说在记者中都是属于一流地位的。

但就是这么一个看着经验丰富的人,理应对社会百态和舆论风向敏感的新闻从业者,却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可能的解释就是他深处的职场环境让他有恃无恐。

因为他周遭的人对这些英雄事迹、政治历史极不感冒,甚至不屑一顾,所以他才能持续多年保持这个态度,不加改变。所以他才能持续多年保持这种畸形思维,还能工作上顺风顺水。

说白了,和他工作、管他晋升的人都不把这些事当回事,才能纵容他这么多年。而这本该是新闻界的底线之一。

(参考那个能让老毕那么说话的大平台)

更进一步来说,恨国的公知主要在高校、律师界、新闻界的断言,似乎越来越像那么回事了。

这也在极大冲击新闻界的纯粹性,一些恨国公知反而大行其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在造成真正的调查记者越来越少的现象。

毕竟从键盘出发,就能让网友吵起来,可以说成本小,收益高。

知乎用户 留学生日报​​ 发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在罗昌平侮辱英烈被刑拘之前,也有这样的一个案例:2 月 25 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依法批准逮捕,这个案件也成为一起侮辱烈士现行被捕的经典案例。

想知道罗昌平会承担怎样的责任?就先看看之前的这个案例吧

知乎用户 见习法师李光​ 发表

关键词是民事公益诉讼,这只是开胃菜。

一、蜡笔小球和罗昌平案件通报有何不同

先说结论,目前仅从通告来看这俩案件侦办阶段不同。

我看到很多人都说可能和之前的蜡笔小球一样,但目前通报来看还有所区别,我们先看下蜡笔小球案件通报如下:

在 3 月 1 日的案情通报中,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99 条之一的规定,建邺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据介绍,这是全国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犯罪案件。
同时,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4 月 26 日,建邺区检察院依法对仇某明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认定仇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可以看到蜡笔小球是同时被提起公诉(刑事)+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直接一个 vip 套餐,给他送了进去。

而目前本案的通报来看

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微博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已经以涉嫌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对罗某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决定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

有没有发现和蜡笔小球比少了啥?有民事公益诉讼,但是少了提起公诉。

我看到还有奇怪的阴谋论说因为罗某后台硬… 所以没提起公诉… 我想说各位看官在这事儿上还是稍安勿躁不要人云亦云。要不这得是多硬的后台啊,先把人弄进去刑事拘留了,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操纵地方来个不起诉决定?炫技呢………?只是目前两案件所处阶段不同罢了。

二、提起公诉和民事公益诉讼

我还看到有人混淆民事公益诉讼和提起公诉,说已经提起公诉了,这也是不准确的。不能因为民事公益诉讼中有 “公”、“诉” 俩字就能这么简称,这就跟 “simple” 不能被简称为 “sm” 是一个道理的。

1、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而代表国家将其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具体说来,公诉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
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公益诉讼

根据最高检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第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经过对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进行评估,认为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立案:
(一)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二)可能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第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损害状态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未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或者经过磋商未达成一致,赔偿权利人又不提起诉讼的;
(二)没有适格主体,或者公告期满后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
(三)英雄烈士等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

至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后果法律规定

第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
针对不同领域案件,还可以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
(三)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案件,可以提出要求被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目前的民事公益诉讼只是针对民事责任部分,而对应刑事责任部分应当参考未来检方提起公诉情况进行判断。

至于本案后续是否会提起公诉,要求罗某承担刑事责任,我认为是大概率会的,坐等通报。

三、可能的刑事责任(这部分感谢知友指正,已修改)

蜡笔小球判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适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捕的案件。

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顶格处罚的话,能喜提三年有期徒刑。

蜡笔小球通告如下: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仇子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当庭表示绝不再犯。据此,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属实,公诉机关所提有期徒刑八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均予采纳。

现有法律依据如下

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第二十六条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四、最后

最后的最后,推荐一部央视几年前的纪录片《血战长津湖》一共四集,里面有我们国防部部长迟浩田和当时幸存的老兵的采访片段,看完了还能说出罗某这话的,真的是见证物种多样性。

1996 年,曾参加过长津湖战役的中国国防部长迟浩田访问美国,当时在得克萨斯,接待他的一位美国海军陆战司令名为查尔斯 · 克鲁拉克,他得知迟浩田曾参加过长津湖战役后,向迟浩田上将表示,自己的父亲维克多 · 克鲁拉克曾在长津湖战役中担任陆战一师的参谋长。
迟浩田对他说:“如果志愿军有现在的武器装备,那么你的父亲就要当俘虏了。” 之后迟浩田送给他了一本孙子兵法,二人成为了好朋友。

71 年前,动荡时期,“一穷二白” 的志愿军用生命捍卫祖国的尊严,彼时的敌军都为之动容。

71 年后,时隔两代人,在没有战乱的年代,我们的大 v 亲手们给先辈们泼满污点。

知乎用户 风泽有田​ 发表

“辣笔小球”侮辱了 4 位烈士获刑 8 个月;罗昌平侮辱了 3 个连的烈士,建议获刑 8×100=800 个月,罗侮辱的人更多,应该不会比 “辣笔小球” 轻,保底 8 个月起吧。

有那么一些人,对人民,他们以庙堂自居,让人民对他们顶礼膜拜;对庙堂呢,又以民意代言人自居,让庙堂对他们有所倚仗和忌惮;实际上,是依附外强、制造民意、操控舆论、一张嘴两头骗两头要挟,才是他们的真实写照,这些人把好端端一个词 “公共知识分子” 搞成了臭大粪,罗昌平以及他的同路人,就是这种人的代表。看看下面这位“律师”,侮辱烈士后发个道歉就是“影响已经消除”,自己被人骂了道歉就不能算,双标到无以复加……

罗的恶劣还在于,他在发了侮辱烈士的微博之后,被禁言了,在其它平台发了与人喝茅台的照片,俨然一副 “能奈我何” 的姿态,挑衅味道十足。其实在七八年前这是他们的常规操作,“公知”们也的确有过这样的底气,对自己接受 ×× 基金会的资助不仅毫不讳言,对与 ×× 大使私交甚笃公开宣传,以有 “外国人” 撑腰为荣,怕别人不知道,以此糊弄大众要挟管理部门,只不过这几年时过境迁,他们还停留在前几年做春秋大梦而已。

现在已经是刑拘 + 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往回退的可能性不大了,目测判刑是逃不了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大家拭目以待吧……

知乎用户 侯朝辉律师​ 发表

前有大 v 蜡笔小球因诋毁戍边英雄被判八个月还没多久 现在又来一个所谓的 “高知” 侮辱咱们抗美援朝的战士

还好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了 真是大快人心

在网络口嗨被控诉以后 他连忙发表致歉声明 可是如果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啥?

除了刑法规定 还有最高法最高检刚刚确认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除此之外 我个人建议 冰雕连的后代亲属们也组团告他个倾家荡产

知乎用户 李晓宇​ 发表

罗某平是有文字功底的,所以道歉信的妙处值得探究:

第一句:本人于某年月日转评的微博,内容严重错误

是被其转评的微博内容错误,还是对某条微博转评的内容错误?这里显然是故意模糊。不知道的以为是原微博有问题。原微博有没有问题另外说,罗某平应该对本人的言论负责。

第二句:因此造成严重的感情伤害,诚挚道歉。

对谁?几乎所有的网友都对这个行为表示不齿,就算说个 “部分网友” 都不肯,否认受害者存在,加害行为也就自然不能成立。那么又是在对谁虚空道歉呢?

第三句:作为公众人物,我将严格规范自身言行。

需要注意的是,罗某平被查既不是因为作为公众人物的言行不规范(涉嫌违法),也不是因为不规范的言行被公众人物光环加持。难道不是公众人物就可以胡乱喷了?

道歉信三句话三个坑,你说这是小学没毕业的人写的我信,堂堂主笔骂人的时候妙笔生花,道歉的时候就这么文采斐然?

显然罗某平根本不认为自己有错,建议在起诉书中注明无认罪,悔罪表现。

知乎用户 申鹏​ 发表

虽然这厮被抓了,但到底意难平。

因为我们知道,这种人永远存在,他今天可以道歉,明天又可以跳出来兴风作浪,灭山中贼易,灭心中贼难,这种资本主义自由派的 “教师爷”,就算屁股挂到树上,也依旧觉得他比人民群众高明。

昨天还有人给罗昌平洗地,呼吁 “枪口抬高一寸”,罗贼污蔑烈士、否定抗美援朝正义性的时候,他们不出来斥责,等到罗贼被抓,他们就开始喊“枪口抬高一寸” 了 。

当年邱少云被侮辱、黄继光被质疑、毛岸英被泼脏水的时候,他们一言不发,甚至煽风点火推波助澜…… 到了铁拳打到头上的时候,他们却要执法机关体现 “人性的光辉”。

要我说,如果放纵罗昌平这种人不管,这个世道才叫 “没有人性的光辉”。

我们想象一下,如果当年保家卫国、抗击美帝、血洒朝鲜的烈士们泉下有知,听到今天罗昌平们如此评价他们,该作何感想?

我想起很久之前看的一部网络小说,讲的是人族英雄战天斗地、无数次平息黑暗动乱、消灭远古至尊,拯救人类…… 结果英雄和英雄的后人们却一个个不得好死,人族不感谢他们,反而污蔑他们、陷害他们、和异族一起围攻他们、屠杀他们的后人,英雄和烈士就该是这个下场吗?

小说虽然夸张,但也不是无中生有。

你能想象,当年抗击法西斯的苏联红军垂垂老矣病苦无依,街头卖勋章的时候被胳膊上纹着万字符的光头党新纳粹小流氓活活打死吗?

你能想象,他们当年抛头颅洒热血守护的一切,变了天,红旗换了白旗,英雄伟人的雕像被推倒,无名烈士墓前的火光熄灭,陵园里扔满垃圾,宵小们狂欢摆拍…… 那些当年被赶走的吸血畜牲们摇身一变,又衣冠楚楚高高在上回来 “教育民众、启蒙大众” 了吗?

我是不敢想!

幸运的是,今天我们生在一个和平的国家,一个法治社会,罗昌平如何,自有法律去惩处他。但罗昌平不是一个人,他们有时候姓罗,有时候姓袁,有时候姓高……

他们侮辱的也不只是长津湖战役中 “冰雕连” 的烈士,还有邱少云、黄继光、毛岸英、刘胡兰、所有的革命烈士…… 时间回到 2015 年之前,你会发现罗昌平这种论调不是孤例,而是遍地都是,那个时候,大家居然不觉得奇怪。

幸而今天老百姓被教育出来了,越来越多的人看清了 “公知”、“精英” 们的嘴脸,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去研究党史、军史、革命史,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运用唯物论和辩证法看待问题,今天古墓派公知还在骂《长津湖》太 “战狼”,然而人民群众却吐槽整部电影里没有出现一句“同志”!实际上,这些自诩为“启蒙者” 的知识分子,从意识形态到基础知识已经几十年没有更新,远远落后于普通群众,成了一具具腐臭僵硬的老丧尸,却还想着当老百姓的“大恩人”。

人民明明白白地看出来了,公知们侮辱的不是革命烈士、不是英雄,他们侮辱、抹黑、污名化的就是人民自己。

一个国家,要有自己的意识形态底线,要有自己的 “政治正确”,一个民族,要有自己不可触碰的 “逆鳞”,一群人,要有正确的 “共同记忆”。

但这一切不是靠机械死板灌输出来的,不是靠两面人口是心非唱出来的,而是靠人民群众自己潜移默化、将心比心、思考、共情出来的,是靠 “否定之否定” 出来的。这样得来的一切,才会坚不可摧。

知乎用户 maomaobear​ 发表

这货在潘石屹的儿子都在美国不敢回来的情况下。

身在三亚就敢发这种言论,属于脑子迟钝。

以前的互联网,他说这句话,你举报,网管都不管。弄不好还把举报的封了。

现在改法了,而且是刑法。

你不过动笔杆子,有点钱的而已。你能比潘石屹吗?

求锤得锤。

进去好好学新法吧。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答疑解惑李老师​​ 发表

这个罗昌平可不是一般的微博网民。他是拥有几百万粉丝的网络大 V。他是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2012 级 EMBA 学员,历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怎么每次扫黄都能抓到你?)《财经》杂志副主编兼任《LENS 视觉》杂志副主编,妥妥的一个知识精英的人设。但实质上是一个被美国价值观所洗脑的,毫无原则和操守的两面人。

对比罗昌平和蜡笔小球(仇子明)的犯罪事实,无论是从发布者自身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力,还是发布的时间以及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前者要比后者恶劣得多,理应重判。

蜡笔小球只判刑八个月,那是因为当时《刑法修正案(十一)》还没有正式实施最后是走的 “寻衅滋事罪”。但是现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开始实施了,某些人依然头铁,正好可以拿这个大 V 进行一下普法宣传了。“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我觉得三年顶格处罚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处罚。并且建议服刑期间每天只给吃一个冻土豆。

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第二十六条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并且强烈建议服刑完毕后直接送到被美国自由女神解放过的阿富汗,伊拉克,叙利亚等国家。前有辣笔小球后有罗昌平,之所以敢对烈士们大放厥词是因为这些言论能够博人眼球,将自己塑造成一个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独立思考者的角色。他们认为民众是愚昧的,盲从的,只有自己是先知。并且还抱有刑不上大夫那种思想。

说不定还能以政治被迫害者的角色流亡到美爹那边!新世纪以来,很多公知薛蛮子,矮大紧,辣笔小球就是靠着这一套来吸引眼球的。

我们何不做个顺水人情送他们去美国解放过的阿富汗,叙利亚,伊拉克呢?既然你不爱这个国家,不尊敬这个国家的英雄,你也就不配呆在这个国家!

直到现在罗昌平还天真的以为自己道个歉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太天真了,这次是刑事拘留,您洗干净准备坐牢吧!

知乎用户 托卡马克之冠​ 发表

对于这种人,刑事司法层面的惩戒根本无关痛痒,甚至可以这么说,由于发表涉政言论而坐牢受罚极有可能成为他出狱后的一项关键政治资本,使他成为在境外势力面前讨好卖乖的一项正面履历,说不定在某些人眼里成为一面 “受迫害” 的旗帜都是有可能的。

以司法手段惩戒他,实际上是给了他 “骗庭杖” 的机会。

为什么这么说?看看他的履历就明白了。

《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道记者兼深度报道部主编——国内脱产文人阶层背书。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2012 级 EMBA 学员,中欧法律基金会发起人和投资人,优格网创办人,其中优格网为为罗本人和德国独立环保评测机构 OKO-TEST 联合创办,当我们看到 “独立”“环保” 这两个字眼的时候,这个组织是什么成色心里就应该有数了——欧陆士林背景。

对于一个身兼脱产文人和欧陆士林双重背景的法律从业人员来说,由于涉政言论而受到刑事司法惩戒完全是给他叠 BUFF,别的不说,由于谙熟法律程序,他的服刑经历必然是完美无瑕,减刑不断的,等他蹲几年出来之后,一顶 “被迫害” 的高帽子就戴他头上了,到时候出几本书,去欧洲各种人权之类的学术研讨会议坐几回客,再利用自己在国内的人脉关系套几次现,那还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说句难听的,他坐牢出来后给他接风洗尘压惊的餐桌上,恐怕少不了金发碧眼的日耳曼蛮子和被纵欲嗑药掏空了身体的大院子弟,到时候去欧洲拉投资,“因发表涉政言论受迫害” 的牌坊一亮,那些欧陆的议员老爷们恐怕都得赏他三分薄面。

对付这种人,三种打法:

上等打法是俄联邦路线,俄联邦对欧陆士林多有投资,在欧陆是有代理人的,出了这种事,就轮到他们豢养的士林打手出场了,所谓国家养士三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这些人会利用自己的渠道,话术,经学把这个人在欧陆士林群体中的正面形象消灭掉,或者至少是把水搅浑,就算不能让他拉不到投资,也能让他在欧洲至少形成毁誉参半的局面,增加他的活动成本,让 “受迫害” 从高帽子成为一项负资产,简而言之,用魔法打败魔法。

中等打法是英国打法,在国内组织编写黑材料,深挖他的各种丑闻,这种人手脚不可能干净,但凡手脚干净能和脱产文人混一块去?手脚不干净本身就是这个群体的入场券,什么性丑闻,财务丑闻,社会丑闻,职场丑闻,能找的全给他找出来,再添油加醋一番然后捅出去,满世界渲染,让他名声扫地臭不可闻,各种诉讼调查能加的全给他加上,让他官司缠身,你不是律师吗?来我给你官司,让你打个够,你不是喜欢高帽子吗?来,我给你戴一火车皮的高帽子,担心别闪了脖子,这么一搞,就算他出去还能骗到钱,国内脱产文人也不好公开出面接应他了。

下等打法是判刑,坐牢,这虽然比较直接比较强硬,但几乎不可避免给他叠 BUFF,如果刑事不长,那相当于拔高他的士林风议地位。

俄联邦打法需要有深厚的士林基础,英国路线需要强大的舆论治理能力,这两条路线目前国内都不具备相关条件,基本不可行,那就只能判刑坐牢了。

既然叠 BUFF 已经不可避免,那就应设法提高他的沉没成本,能多判则多判,且尽可能不要让他减刑,一直关着他,把他关到人老珠黄,气性全消再放出来,这样一来虽然投资还能拉到,但由于时效性已经消失,所以士林不太会看得上他,毕竟时间太长大家都没印象了,而且把人关的面目沧桑也不利于他去参加学术会议什么的,学术会议上的都是演员,形象很重要,可以放浪形骸,但不能老气横秋,再说了,就算能拉来投资,人生又有几个二十年?

这么做也是一种办法,但前提是有关部门必须政治可靠有眼力见,上头一句话不说一个字不提就能心领神会奉旨办差。

但问题是,国内法律这块是什么情况,大家都清楚,罗本人就是法律界出身的,而他这种人在法律界就算不是遍地都是,至少也绝不是个案。

所以,我很悲观。

知乎用户 独家记忆 发表

首先,感谢三亚警方。警情通报非常明确。涉嫌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与适用》中表示:2021 年初江苏、北京、广东、重庆等地连续发生对卫国戍边英雄烈士侮辱、诋毁事件,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此前,司法实践中多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主要依据是 2013 年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比如 2019 年,四川凉山 27 名消防人员和 3 名地方干部群众为抢险救灾献出生命,被告人傅某某为发泄个人不满,在 3000 多人的 QQ 群内,对抢险救灾英勇牺牲的烈士名誉进行侮辱、诽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法院判处被告人管制 8 个月。

如今有了明确的司法实践先例,具体参考 “蜡笔小球” 案。

仇子明,男,1982 年生,网名蜡笔小球。

2 月 19 日发表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 5 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

2 月 20 日南京警方发布警情通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 月 25 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 月 1 日, 南京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其批准逮捕。

5 月 31 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从事件发生到立案侦查、送检、审判前后共计三个半月。

南京警方当时以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捕。如今三亚警方直接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立案,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于 10 月 8 日又立马决定对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阴谋党开始质疑为什么检察院不提起公诉, 特么这是两个条线的事情,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院自身职责,公诉要等到公安部门侦查结束,批捕后再由检察院提起刑公诉)这一切都按下了加速键啦。

罗昌平在国庆期间以身试法,有 “资深” 媒体记者从业经历,主观故意性恶劣。目测案件应该在年底前审判结束。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保底八个月。

此外公开资料显示,罗昌平,1980 年 12 月生,祖籍湖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2012 级 EMBA 学员,历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兼任《LENS 视觉》杂志副主编。从 2015 年起,罗昌平创办优恪网。2019 年创立天椒法务集团,同时是法经网、法律先生、丁丁律师、万泉知本、中芈投资、中欧法律基金会的发起人或投资人。就目前情况而言,其旗下资本、子女从事需要政审类职业基本上已经要凉凉。

知乎用户 MonicaPinker 发表

罗昌平虽然道歉,但他绝不是一时糊涂,都四十多岁了三观早就形成了。他就是想玩那套 “众人皆醉我独醒”,可惜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前一段还有位著名杂志的副总编说了,**“过去三十年启蒙的努力失败了”。**也是一幅高高在上的 “清醒” 样子,企图把他们认为的真理传播给人民。在他们眼里人民群众就是傻子。可惜他们对实际情况视而不见,各种言论落到现实里就很空洞,没多少人买账。

这些人的共同点就是读了点书就开始恃 “才” 傲物,把自己当人上人,从来就没有和人民站在一边,就是因为这种傲慢,他们错判了人民群众认知水平和民族自信有了明显提高的中国人民,还以为羞辱民族自尊就是启蒙,反而遭到了人民群众的反击。

此外,按罗昌平和幸福微甜 1233 的说法,生活水平决定了战争是否正义。

那么在 1950 年朝鲜的生活水平高于韩国,所以战争是正义的。

知乎用户 珍惜当下​ 发表

对于这个罗某平,其实应该从严从重处罚,即使这样,其实都未必会有什么立竿见影的效果。

为什么呢?因为他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其实已经固定,从他以往的言论来看,就基本可以略见一二。

至于罪名,该罗某平目前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刑拘,大概率最终的公诉以及判决也是这个罪名。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刑法修正案 (十一)》第三十五条)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知乎用户 萌之检事正 发表

第二百九十九条 之一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判三年,辣笔小球侵害 4 烈士名誉判 8 个月,怕不是这位要顶格?

不过这还能算是结束,毕竟有人揭发此人还利用资深媒体人的优势搞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十年起步啊

知乎用户 喵教授​ 发表

实际上就是在挑衅吗,有文字功夫的人,也是这样,不信下笔没有轻重。

这句话按照文义解释,第一层是质疑抗美援朝正义性,来号召反思了。

第二层就是侮辱烈士英雄,明显的侮辱字眼。

类似于这种行为 ,即侮辱了烈士英雄,影响了群众朴素情感。另外在公共空间发这样的言论,实际上也带着寻衅滋事 哗众取宠的性质。

比如木里火灾,当时发表暴论的是寻衅滋事。当然,现在新法出了以后,罗某平可能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定性。

2019 年 4 月,淄博警方接网民举报,网民 “极光” 在 QQ 群对群内网友悼念四川木里火灾牺牲消防员的言论发表评论,侮辱诋毁四川因公牺牲消防员,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淄博网警经调查后证实,网民 “极光” 真实身份傅某某,是淄博市高新区 37 岁男性居民。后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此后,傅某某被检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知乎用户 乘风破浪的爷爷​ 发表

我是建议各位 “明白人”,平常阴阳怪气下政府就算了,真不要涉军。

军队是个特殊组织。

记得很多年前,对越自卫反击战英模报告时,有有个人说过一段话。大意就是有人说奥运冠军奖励一万块钱,他们得到了什么。他说为了钱他们就不会去打仗了,拿命去冲锋去冒着枪林弹雨,要给多少钱。

维系军队组织和士气的是荣誉感,是正义性。钱是养不出来军队的。

而且理性的说。作为最暴力的国家机器,军队也是维系一个政权合法性的基石。只是和平年代军队的存在感比较低,感觉不到罢了。而且说个更过分的话,军队其实是让渡了相当一部分权力给了政府。

任何国家都不会去辱军。至于最坏的后果远不是普通人可以想象的。这个后果可不是丧失国防,国际影响力那些对外的。

知乎用户 菲要这样​ 发表

回形针原内容作者推特辱华、涉嫌 “间谍” 行为,回形针凉了。

新京报原主编罗昌平侮辱英烈,我希望这帮人享受同等待遇。

新京报是一个怎样的媒体:

新京报:学生被老师群殴致死
事情真相:学生自杀身亡

**新京报:**交警打死肇事司机

**事实真相:**司机撞伤一名交警后自己也重伤身亡

屡屡犯错却安然无事?原来人家上级单位是北京市委宣传部,当年成立的时候是光明日报和南方日报共同成立。一个中央直管,一个是广东省委机关报。

在关键时刻立场正确,在全国多地限电后,及时提个热搜:ref="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89506476"> 欧美多国也在经历一场大范围的电荒,什么原因引发了这场正在波及全球的能源危机?

这个 “也” 字太传神了,但不知道是抖机灵还是高级黑,总感觉怪怪的。。。

知乎用户 律视微言 发表

罗昌平侮辱英烈被网友举报,目前已被刑拘,他可能承担怎样的责任?看看律师怎么讲。

今天要和大家讲解的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规定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知乎用户 锦江老师的真爱粉​ 发表

侮辱英烈的人终于开始一个个接受惩罚了,

可有些辱骂喀喇昆仑烈士家属的仙女们,

依旧逍遥法外。

什么时候抓住她们?

一个母亲把儿子送上战场,

最后回来的只有棺椁,

她表达对儿子无后的遗憾,

难道不是人之常情吗?

怎能招致这样的辱骂?

GA 怎能不管?又如何不抓?

就因为她们是仙女吗?

烈士们就保护了这样一群全无心肝的货色?

希望她们最后能够受到法律的惩罚,

不然的话,那也太令人难过了。

知乎用户 卷边白眼​ 发表

说实话,哪怕抛开侮辱英烈这一行为来看,哪怕是普通人,我觉得一个人格正常,心理健全,稍有道德底线的人也不至于用那么恶毒的话去辱骂一群已经去世多年,并没有对他造成过任何伤害的人们。。

再退一万步讲,哪怕他私心里不赞同战争或者当时的决策,那他对牺牲在前线的战士也应该是抱有同情的心理才是一个人格正常,心理健全的人类会有的正常情感啊?

当然,以上都是假设。这个人除掉恨国者本身自带的猥琐、自私、利己、恶毒、慕强、媚外属性外了,心理上也完全不算是个正常健康的人类。。

另外一个层面,要说他们是为了钱吧,但无法理解他们确实有那种情真意切的恨意。。难道仅仅是别人和他们的信仰不同?所以嘴巴上说着自由主义,本质上是一神教原教旨主义。。无非是文明社会有法律,否则他们也会去割与他们想法不一样的人的头皮。。

知乎用户 新之 AKIRA 发表

罗昌平侮辱抗美援朝英烈这个事儿给我的感觉有点不太一样。以往网络上总是蹦出几个跳梁小丑,比如前段时间在车上贴字的那个,还有趁着救灾开地图炮侮辱同胞的,但是很多最后警方查出来要么是躲在社会阴暗种的 loser 恨国党,要么是魔怔的学生小青年,但是罗昌平这个人的身份可不一般:他是曾经声名赫赫的大记者,不仅是新京报的部门负责人,是上个时代的典型 “公知”,而且如今已经通过利益集团的运作成功上岸,成为了掌握资本的 “人上人”。

以他的新闻人素养,不会不知道这个时候公开发如此露骨的语言挑战法律和公众的底线会有什么样的舆论效应和后续制裁。携如此身份 “顶风作案” 不像是死性不改或者是一时冲动,更像是刻意为之,或者说,以我个人的猜测判断,应该是被所在的小团体推出来在特定时期 “骗廷杖” 搅动舆论的,后续应该还会有国内水军和外媒一系列的“打配合”。

知乎用户 中国新闻网​ 发表

检察机关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据海南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网民 “罗某平” 于 2021 年 10 月 6 日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 “冰雕连” 英雄烈士的违法言论,侵害了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伤害了广大人民对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特殊民族情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决定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

知乎用户 学无涯​ 发表

罗昌平,原新京报深度报道主编,弦子的律师,构陷朱军的元凶之一

律师,独立记者,新京报,南方系,腾讯自媒体奖,这……​

在中国。什么地方会称呼上级为上峰呢。。。。​现在轮到主力上场了,说明他们越来越没人可用了。​

知乎用户 JIUQIANSHUODAO​ 发表

出于中国人爱国最真实的情感 ,和对近代西方史对中国持续迫害的两个角度出发

我都觉得《侮辱英烈罪》的量刑过于轻了,建议下次人大可以提议把起刑的判罚从 3 年以下改为 5-10 年比较好,这样更符合时代特征,因为这些罪犯基本都是不大不小的网红,顶格判 10 年时间足够他们被这个高速发展的网络世界彻底抛弃,出来了各种平台也翻天覆地了,而三年显然太短,还能残余一些妖孽粉丝东山再起。

知乎用户 op3721​ 发表

罗是惯犯,还办了法律公司,大记者,南方媒体系,知道的大多知道是什么人了。

[

长津湖战役老兵亲自解说打败美国不败的王牌师:是土豆影响了结局

op3721 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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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429162758810595328)

罗昌平,毕福剑,高晓松…… 这是一种膜拜欧美的现象,而且人数众多,反思牌,理中客,核心价值观就是美国中心论。不过有的人是蠢,罗肯定是坏了。

他出过书,还是新京报报社,财经的核心主编,财经、财新、新京报、北青深一度被英国大使馆在社交平台上盖章确认了,是公正的媒体,他们的特点是大胆报道中国的黑暗面,不过也必须说的是只敢报道中国的黑暗面,从来不敢报道欧美的丑陋之处,比如小布什的爷爷老老布什是希特勒的财务总管,希特勒的犹太人集中营是老福特教他建立的,当时是替美国福特,通用建立低成本和免费加工厂用的,即美国从一开始就知道犹太人集中营的全部秘密等等……

估计现在是很多小兵马仔被打掉了,比如仇子明,南通日精等,美英 CIA 要试探底线,不得不让埋在媒体的大头目出来做前锋了。

他是新法出台的第一个,也是杀鸡儆猴的好榜样,三年一下吧,茅台是喝不成了,肥皂可以捡几年了。

知乎用户 庞九林律师​ 发表

侮辱英烈,该当何罪? 你有毒舌 我有牢狱 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凡是侮辱诽谤诋毁英雄的,无论是语言文字视频图片还是行为,都会受到法律惩罚。

根据刑法规定,该行为构成侮辱英烈罪,应该依法判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

三十五、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罗昌平确实很有成就,做出过大贡献,很有影响,也非常有名。

但是,这些都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理由。

恪守刑法规定,不犯罪,是名人的最低底线,诋毁英雄,侮辱先烈,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接受,这是大是大非问题,在这个问题面前,要保持清醒头脑。

功是功,过是过,有功当记,有罪当罚,不会因为有功就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一个人应该切记切记!

知乎用户 水陌轻寒​ 发表

80 后 90 后十年前经历过什么样的群魔乱舞,想必大家还有些印象。那时候公知对抗美援朝的攻击还历历在目,为什么他们会对抗美援朝如此不遗余力地诋毁呢?因为抗美援朝对新中国的意义太重大了。抗日战争,中共虽然由于自身力量较为弱小,抗战期间较少和日军进行大规模的对战,但抗日意志坚定,要突破较难。所以他们选择抗美援朝作为突破点。打个比方,二战相当于一次大考,中国由于实力原因考的不佳,被迫让出很多的利益,抗美援朝相当于一次补考,而对手是联合国军,和当年的八国联军重合度很高。这是一雪前耻的一战,主席也因为坚决出兵一战封神。

所以,要否定新中国,否定抗美援朝就至关重要。他们从几个方面诋毁抗美援朝,第一,质疑抗美援朝的决策的正确性,扬言中国上了苏联的当,白白牺牲了十几万志愿军,第二,耽误了解放台湾,仿佛没有抗美援朝台湾立马解放;第三,通过诋毁邱少云、黄继光等烈士,瓦解抗美援朝在中国人民中的神圣性,让中国军人寒心,第四,就是对毛岸英的诋毁,可谓非常恶毒,毛岸英烈士由于身份的特殊性,给了他们极大的操作空间,既污蔑了抗美援朝,也暗指接班,同时给主席泼脏水。第五,对双方伤亡数字的偷梁换柱,在算联合国军伤亡的时候,只算美军的,其他军队不算人,在算中国伤亡的时候,公布的数字不算,脑补比公布数字多几倍。第六,暗戳戳表达 “美国之所以不和志愿军打了是因为美国人觉得杀志愿军太多良心不安,所以放过了我们”。

不得不说,这几套组合拳下来,收效不可谓不大,可惜今时不同往日,早已换了人间,现在还有古墓派公知出来蹦跶,说明他们已经远远滞后于时代,不但会被铁拳猛砸,还要被群众的口水淹死。

知乎用户 李旻​ 发表

罗某平案件目前尚在侦查阶段,是否构成犯罪等定性量刑问题,还需检察院、法院进一步确定。 10 月 8 日,新浪微博上的大 v 罗某平,因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冰雕连的言论,被公安认定,可能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刑事拘留。 一、对罗某平进行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 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具体规定如下: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该条罪名为 2020 年 12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的规定,修正案的正式实施时间是 2021 年 3 月 1 日,也就是说,在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前,是没有该条罪名的。要在 2021 年 3 月之前要对上述行为处以刑罚,只能通过变通的方式适用其他罪名。 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写入《刑法》之前 虽然 2018 年 5 月 1 日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今年 3 月前,处以什么刑事责任,一直没有正式的规定。 从而导致,我们实际进行进行检索,没有查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发布前,因为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律层面上,何种行为构成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表现方式主要为行为人采取暴力、言语或文字等手段公然贬损或通过捏造、散布虚构事实的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当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只有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包括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等。 四、罗某平的案件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由于该案目前尚在侦查阶段,目前虽然人关押在看守所,但理论上有两次取保候审申请的可能。一次在羁押之日起 30 天内,向公安申请取保候审;另一次就是在检察院批捕的时间,也就是 30-37 天内,申请不予批捕。任意一项通过,罗某就能从看守所出来,在外面等法院判决。 取保候审的门槛并不高,理论上,目前罗某平符合取保的条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但实践中,批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并不大。 另外,后面还有两个阶段,就是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是审核公安侦查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充足,是否准确可靠,罪名是否成立,是否需要提起公诉等进行审查。 审查终结,检察院将会向法院提起公诉。而法院则负责开庭,庭审上听取诉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并由双方对证据材料进行举证和质证。之后法院经过合议庭评审,才能确定罗某平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该处以何种刑罚。 五、罗某平案件将会如何进展 罗某平微博发文的行为,究其根本,确实是对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且传播范围甚广。但是如何界定是否情节严重,法律并未作具体的规定。也就是说,目前的法规,并没有就如何侵害烈士名誉荣誉,属于情节严重,而如何侵害则不属于情节严重进行界定。从而可能发生处罚上会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以至于何种情况需要刑事处罚,何种情况行政处罚,而何种情况是民事诉讼解决,变得无法界定。 从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几乎是清一色的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以此类推,罗某平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的概率非常高。 而且虽然罗某平可能判处的刑期在三年以下,法律层面上可能被判决缓刑,但是法院必须认定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由于这些条件比较难确定,罗某平拿到缓刑的概率还是比较低。 按照目前的情况看,罗某平虽然是可能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仍然很难获得取保候审和缓刑。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讨论和转发! ——————关注杭州律师李旻,关注社会生活,用法律知识维护公平正义

知乎用户 feby 发表

最瞧不起这帮孙子,平时喜欢语不惊人死不休,真进去了,马上换一副脸,我错了,我悔过。贱不贱啊。

知乎用户 疯狂绅士​ 发表

目录

1、罗昌平的简介

罗昌平,1980 年 12 月生,祖籍湖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2012 级 EMBA 学员,历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兼任《LENS 视觉》杂志副主编。

2012 年 12 月 6 日,罗昌平举报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腐败问题,并致其落马。

2019 年 12 月 18 日,罗昌平在公众号发布《一位副省级高官的敛金术和多面孔》,致原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文清被查。

2015 年起,罗昌平 创办优恪网。2019 年创立天椒法务集团 ,同时是法经网、法律先生 、丁丁律师、万泉知本、中芈投资 、中欧法律基金会的发起人或投资人。

罗昌平在其个人社交账户上转载并发表了对志愿军烈士的羞辱性内容:将志愿军 “冰雕连” 称为 “沙雕连”。

随后被刑拘。

2、刑拘跟行政拘留的不同点

简单的说刑事拘留意味着这个人是涉嫌犯罪。通常来说是要坐牢的。即一般要坐牢 6 个月以上。

行政拘留通常是犯法。大部分是 15 天以后放出来,并且接受相关的教育。

罗昌平触犯的法律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同罗昌平一样的案子

蜡笔小球仇子明判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适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捕的案件。

另外一个是潘石屹的儿子跟仇子明一样的性质。然后他成了逃犯了。

上面是两起性质一样的案子。

罗昌平目前的情况来看,大致也是判刑 8 个月左右的样子。

4、在美国会这样吗?

美国经常输出所谓的言论自由的价值观,而且这一观点被很多人接受。

不过谁在纽约的世贸大厦举个牌子。

尤其是 9 月 11 号的时候举个牌子。

牌子上写着——拉登万岁,并且在大叫拉登万岁。

那试试看,有没有言论自由。


知乎用户 程墨 Morgan​​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不是摆设,这厮等着坐牢吧。

不过,我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首这个问题,为什么一个几百万粉丝的大 V 会做出这种 XX 的事?

以正常人的思维都知道,普通人都知道侮辱英烈会进去,一个也算有头有脸的实名大 V 而且还有自己的企业,怎么着也该爱惜自己的羽毛吧?怎么着也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吧?法律摆在那里不能去触碰,脑袋没有问题都应该想得明白吧?

可是这厮还真就敢做出侮辱英烈的事情来。

难道是他脑子很不大好使?

并不是,是因为他真的以为自己会没事

其实看一看这几年侮辱英烈搞事情的那些家伙,有一些小喽啰,但是也有大老虎,这些大老虎几乎都有一个特点,就是虽然他们也坐拥几十万几百万社交媒体的粉丝,但是社交媒体还真就不是他们的主业,他们在互联网之下有线下的『事业』,之前的蜡笔小球,如今的罗昌平,都这样。

就这么说吧,真的是靠互联网社交媒体吃饭的,没有什么线下『事业』的,虽然也会做出哗众取宠的龌龊事,但是思维正常就知道谁才是衣食父母,只要教育得当也知道怎么做人。

那些有线下『事业』的,社交媒体账号只是他们的一个发声出口,他们的所谓『正经事』可不在这上面,他们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只是他们做所谓的『正经事』的心态的一种表现,他们在做线下『正经事』的时候接触的是什么人,做得什么事,决定了他们在社交媒体上怎么说。

你可千万不要以为他们这么搞是哗众取宠,他们是真心实意地就是这么想的,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他们所接触的人,就决定了他们这么想。

打掉一个蜡笔小球一个罗昌平,只是治标,这些人在线下活动的环境,才是更值得警惕的。

知乎用户 飞鸟入林​ 发表

可能你会好奇

前有辣笔小球以身试法前车之鉴。

后有全国人民纪念抗美援朝的社会氛围

这个前新京报主编,为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口出狂言?

这就是老一辈 “古墓派” 公知,刻在骨子里的“傲慢”,对广大劳动群众打心底的“轻蔑”。

在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才掌握宇宙真理,自己代表一切先进的方向,广大老百姓要追随他们的步伐,簇拥着他们往前走,才是 “正确” 的。

他们眼里,自认为只要自己振臂一呼,就会一呼百应,附和万千。然后就是 “启蒙民智”,跟着他们走

十年前,他们确实是这样。

然而,十年后,当人民群众真的看到了历史细节,看到了曾经发生的,正在发生的事,相信什么是正确道路时。

他们发誓要 “启蒙” 的人,瞬间就愚民,都是不可救药,都是迟早会后悔。

不信你们看,去年年底,和罗昌平一个光谱的财新周刊编辑高昱说:

“过去三十年所有启蒙的努力,失败了。”

不是启蒙失败了

是这届人民没那么好骗了

这群媒体人,骨子里还是旧社会的文人,自觉自己垄断着社会文化的定义权,怀念那个劳动人民见面就要跪地叫老爷的时代。

当教员说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 以后,这群失去垄断文化人能不恨的牙痒痒吗?

媒体人,法律人,经济人,中国公知浓度最高的三大群体,合起来,不就都是失去了俯视人民群众权利的 “旧式文化人” 吗?

70 年前,他们中的代表,是一个叫张东荪的人

70 年后,张东荪的徒子徒孙没法再给共和国什么像样的打击了,但是依旧要来恶心恶心你。

所以,媒体人圈子,出这么一个人,不是怪事,不出,才是怪事。

毕竟以 yygq 罪枪毙媒体人全毙了有冤枉的,隔 1 个毙 100 个,有落网的

每当这个时候,你就觉得,教员当年发动文化领域的革命初衷,是特么多正确。

抗美援朝是共和国的立国之战,也是中国工业化的开始,最后用一段督工的话做结尾吧

对于成熟的农业社会来说,攒一笔工业化的 “本钱” 并不是什么舒心事情。这意味着把农业社会的大量资源抽调出来,投入暂时不能吃不能穿的工业建设——这个过程往往持续几十年。等到家里攒出点打基础的坛坛罐罐,帝国主义时刻会威胁砸了它,普通人会抱怨为啥不分了它,旧时代的知识分子会说还不如没有它。这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危机考验,内外夹攻,过不了这个门槛就会前功尽弃。

知乎用户 人间富贵阿琳琳​ 发表

前新京报深度报道部主编罗昌平被抓,前新京报记者褚朝新呼吁枪口抬高一寸!

你和他们讲它们天天挂在嘴上的法律,他们和你讲所谓的人性光辉,就离谱~

知乎用户 彬彬有法 发表

道歉不是逃脱罪责的护身符!

知乎用户 清风车影 发表

亏的是国家把他抓进去了。

不然,可能被人打死在街头。

知乎用户 陈熙​ 发表

大 v 啊,帖子点击量得几十万次了吧?

影响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

建议顶格判。

知乎用户 第一大宗师​ 发表

还什么内容错误?杀人犯是行动错误?强奸犯是生理错误?

犯罪就是犯罪,拿命来!

知乎用户 肺鱼思维小鱼数学 发表

实事求是,最近几年,胡说八道的大 V 少多了,想想前些年薛蛮子、潘石屹的时代,那才是群魔乱舞。

经过严打,这些说话不过脑子的人已经少了很多。但是我们依然看到经常有大 V 信口雌黄,妖言惑众。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首先,是为了显示与众不同,摆出一幅众人皆醉他独醒的模样;

其实,是为了吸引流量,有的广告商家没底线,只要有流量他们就投,一点政治头脑都没有;

最后一点就比较玄妙了,背后有人支持。这个支持,是真金白银的支持,而且数量惊人。有人为了钱,被封号都在所不惜,更不用说发表一些惊世骇俗的 “高论” 了。

罗昌平现为天椒法务集团董事长,曾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深度报导部主编与财经杂志副主编。他多次发表有关中共官员贪腐的调查报道,并时常发表针砭时事的文章,曾用 “蛋炒饭祭日” 形容死在朝鲜战场上的毛泽东儿子毛岸英。

如此看来,像他这样的败类,肯定还有不少,并且还是隐藏在文化界啊!

知乎用户 阿华​ 发表

该惩罚的不该仅仅这个人,能让这种人畅所欲言的氛围及平台更该整治。

知乎用户 长江长城黄山黄河 发表

像罗昌平这样的人应该说这些年在网上碰到过不少,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认为自己掌握了愚民没有掌握的信息,所以非常鄙视愚民,认为都是被洗脑了,只有他们掌握了真理。但当我真的和他们进行认真辩论,就会发现他们其实也就是半桶水,他们确实比普通人多懂了些东西,但其实也就多懂了点皮毛,很多更深的信息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也不了解,对那段历史也就一知半解。我多次将这样的人辩的恼羞成怒,然后他们就怒而给我扣上各种帽子,不再和我就事实进行辩论,转而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发生过多次这种情况后,我有时也确实挺烦这帮人。但对于这些人,其实也得分类。

1、有的人本身并不坏,就是纯粹属于读书少,加上缺乏独立思考能力。他以为自己突破封锁掌握了真相,其实掌握的仍然是其它人灌输给他的假象。实际上还是属于被欺骗的人群。一些年轻的还能扭转,通过耐心告诉他们各种事实,最终还能扭转。年纪大的一批,基本扭转不了,你也不能说他们坏,就是成型了。

我夫人就属于这种,她因为从未研究过近代史,所以曾经在网上被各种公知疯狂洗脑,以至于对教员极度厌恶,我多次跟她讲事实,教员并不是她认为的那样,她就是不听,但过了几年后,她竟然突然来了个大转向,她发现自己被那帮公知骗惨了,教员压根不是公知们说的那样,一下子变成了教员的铁粉,各种看教员文选,研究当时各种历史,还从淘宝淘教员的老版书。现在她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现在讲点教员也犯了错的地方,她就是不听。她是个私企业主,她曾自豪地跟我说,她那些公务员同学要学习党史,要考党史,但就党史的了解,都比她差多了。

也曾和一个美籍华人就抗美援朝辩过,他倒也没啥恶意,但他就是坚信美国正义,中国不对。才刚辩了几句马上就知道他对那场战争几乎一无所知,他所有的认识都来源于他网上看过的几篇自媒体文章。而我倒是切切实实曾经查阅了不少书籍和原始档案,花了不少功夫研究过。然而这么一个对抗美援朝几乎一无所知的人却坚信他的认知是真理,坚信我是被洗脑了。我也是挺无语的。

2、有的人更可恶的多,特别外网的很多华人,他们疯狂造谣,非常的明显的就是恶意的攻击抹黑,他们也知道自己讲的不是事实,所以你认真地给他提供再多的证据也没用,他们也没兴趣跟你谈证据。估计他们也就仗着在国外,拿他们没办法,所以才敢疯狂造谣。其实可以考虑去国外法庭起诉那帮疯狂造谣的人。

罗昌平到底属于哪种人,我对他了解不多,无法置评。只能说既然有法律,就按法律办吧。任何人为他的国家付出了生命,都值得尊敬,不应该被人辱骂。如果罗昌平也为国家献出了生命,我也愿意捍卫罗昌平不被人辱骂的权利。

知乎用户 qiuboo​ 发表

人们普遍还有 “权势精英崇拜观”,认为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都是 “聪明”“正直”“有道德”“三观正”。只要一个人的身份地位(在网络上就是粉丝数量)摆出来,大多数人内心会不自觉产生崇拜感,敬畏感。

而实际上许多 “有头有脸” 人的三观歪得出奇,歪到只有你想不到。下面摘录一些 “有头有脸” 人士的奇葩三观言论,包括区长局长,千万身家企业家,国企负责人,医院科室负责人,大学院长 / 教授,80 年代研究生。当你了解到这些 “有头有脸” 人物奇歪的三观后,也许你将不会对他们产生盲目崇拜。

一. 看待中国人 / 中华民族

“中华民族就是低等民族”“中国人就 tm 差劲,扶不起墙的烂泥”。这类言论在 80 年代那批大学生群体里面挺有市场,当年流行 “河殇论” 那一批大学生深受影响。

二. 外国的月亮圆

“中国的 xx 不行,外国的那一套 zz 制度才能救中国” 这类言论主要流行于 60—80,加上部分 90 后,00 后倒不流行这类观念。60—80 后当时生长的环境相比外国条件不好,加上刚开放外来思潮涌入许多人有这类观点。

三. 反权威

这类观念无条件质疑所有官方树立的东西,比如质疑邱少云,雷锋,狼牙山五壮士等等,罗昌平也属于这类,据我观察 80 年代那批高知分子(60 年代人)许多人都有这种 “反权威思想”

四. 高等阶层观念

“我可是教授!!!(语调慢慢提升,最后两个字喊出来,右手放在胸前猛拍两下),他们(一般劳动群体)算个 x”。一些大学教授潜在意识里面有这种 “高阶层” 观念,但绝大多数人不敢说出来,偶尔有人酒后吐真言。

五. 群体歧视

“中小学老师 tm 普遍有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样说

“内向的人以后要失败,内向是一种病”。把内向 “有罪化”

六. 权力观

“我像踩死几只蚂蚁一样轻轻松松把他们搞定”。认为有权可以高人一等,可以像对待畜生一样对待他人。

“感谢当年的领导帮我改档案,没有他的帮助就没有我后来的升迁”。腐败正常化观念,认为这些违法违纪行为是正常的,没什么奇怪。

七 享乐主义

“先爽再说,不用想那么多”“爽就完事了,不用约束”。爽是第一位,其它道德法律约束都排在后面。

八. 看待女性

“男人就要多玩几个妞,这是男人成功的标志”

“女人就要服从男人,做男人侍从”。封建大男子主义。

“女人就 tm 是个泄欲工具”。把女性工具化。

上面这些言论有些是道德范畴的问题,属于言论自由,但罗昌平侮辱革命烈士的言论已经触及《英雄烈士保护法》,吃牢饭一点不冤。侮辱烈士 = 否定我们国家创立的力量,有动摇人心的后果需严厉打击。

知乎用户 茶哥反鸡娃​ 发表

等待结果,说几点个人体会吧。

第一,这个世界不是所有人都有道德底线。

我认识的人里面就有把破坏道德底线,当做娱乐爱好的人。

反社会人格并不只是名词。

第二,即使有道德底线,不等于三观正常。

即使三观正常,不等于没有汉奸。

你个冰雕伤害主子的利益,他跳出来汪汪汪汪,这也是正常现象。

最后,查清楚是人品问题,还是精神问题,还是汉奸问题。

知乎用户 牛东南律师​​ 发表

有期徒刑 8 个月到 1 年。

知乎用户 none​ 发表

不奇怪。除了当代年轻人开始逐渐认识到抗美援朝的意义之外。大部分 50、60 乃至 70、80 后都认为抗美援朝是五五开,报着中立偏小黑的态度。

没办法,水是自己放的,鱼是自己养的。在过去四十几年里,这种五五开,中立偏小黑的论调可以堂而皇之的在各大媒体、大讲堂、中学历史教材、高校课堂、出版物等公共媒体上发表,现在年轻的 95 后,00 后们根本难以想象曾经的舆论场是怎样一番沆瀣一气。

这人的微博文字里,其观点无非就是漂亮国输出的 “个人自由主义” 那套价值观。“个人自由主义”这个词也是被包装出来用来污蔑我国集体主义,进而把集体主义与专制挂钩的外媒洗脑手段。

那一代人被这种思维洗脑几十年了,还自以为很 “独立思考” 呢~ 噗嗤。

所以说今天要夺回舆论阵地,我们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P.S.

补充一句,许多 “理中客” 们连美国封锁台湾海峡和中央决意用兵志愿军入朝的先后时间都搞不清楚,人云亦云的跟着吹什么 “如果没有啥啥啥,现在早就解放啥啥啥” 等等,真贻笑大方也。

知乎用户 伯光君​ 发表

和大家介绍一下,俄罗斯的那哇内利事件。

那我内地是一个俄罗斯的人。但是他收了德国和美国的钱。

在俄国境内开始以反腐这个民意召集人群。但是很快他就反映出对这个俄罗斯整个政体的攻击。

然后他跑到国外去。

在美国和德国的庇佑之下。造谣俄罗斯用间谍用生化武器伤害的她。

当然证据是完全没有。

而美国德国就利用它这个造谣。

对俄罗斯施加更多的制裁。

这个罗 x 平。的行为跟他是很像。

为的区别在于中国唯一的区别在于中国的目前国力比俄罗斯强。

我这里注意到,还对这个人进行刑事拘留和民事索赔

我觉得很好。

不仅仅要让他坐牢,而且让他付出经济上的代价。

很多人做这种行为主要是为了哗众取众诈骗。

知乎用户 须尽欢 发表

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有人如此憎恶脚下这片土地,还要去诋毁昔日保家卫国的英烈?这是思想钢印打到骨子里了?

且不说我们现在的蓬勃发展,也不说放几十年前,没有人能相信我们能取得今日的成就,哪怕 21 世纪刚出头,都有大把的人不相信我们可以做到当下的诸多成绩。

现在我们以上帝视角回顾历史,会觉得很多历史进程理所应当,可当时间的车轮倒转到那个时间点,所有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战士他们自己并不知道他们的牺牲换回的是百分百当下的盛况啊!这更加凸显了他们的伟大。坚信自己的牺牲可以换回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现在盛世也如他们所愿。我们的每一天说是因为他们的牺牲换来的也一点没问题。如果没有这些英烈,还有你敲键盘的时间???

所以有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昔日的英雄,曾经的脊梁就保护了这样一帮恨不得天天跪舔美帝,渴望 “降临” 的 ETO 渣子???

还在那扯犊子说对比朝鲜韩国呢,抗美援朝是为了保卫朝鲜???保家卫国的口号是为了保卫朝鲜???我们之所以后来在国际上政治地位提升,之所以能重回五常,之所以能争取到工业化发展的时间,乃至后来的一系列发展,哪一个离得开抗美援朝???竟然有人大放厥词认为朝鲜现在不如韩国,所以抗美援朝是错误的???这是猪脑子吗???

有的人拘留起来真是轻的了。

知乎用户 贾真​ 发表

除了支持刑拘,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嘛?

知乎用户 wyx191​ 发表

其实看看现在这些人连掩饰都不掩饰、直接就干的状态,就知道现在国家的措施对他们的影响确实很大。要知道在以前,这些人最喜欢用的方法是阴阳怪气,而不是直接撕破脸

疫情戳穿了欧美的 “神话”,早先那些公知言论已经不好使了,没几个人还会买账;

因为 “清朗” 行动,他们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布局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娱乐圈、饭圈原本可是他们极其重要的一个领域,利用劣质偶像的劣质行为潜移默化地扭曲青少年的三观,是他们非常重视的一条战线

两个主要的阵地被针对,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舆论这块儿,他们已经把重心放在了拳师和像罗这种人的身上。最直接的现象就是近期性别对立的话题密度明显增高,甚至很多完全不沾边的话题下面都能见到其身影;而像罗这种丝毫不再掩饰的攻击性行为也在逐渐增多

这些都说明一点,他们在舆论方面能用的方法确实比以前少了,目前只能采取简单粗暴挑起事端的方式,而且似乎什么话题都想去带节奏,大有孤注一掷的味道

通俗一点说,就是 “直接冲塔”

比如昨天看了个视频,讲的是姐姐结婚了、十几岁的弟弟因为不舍而落泪,结果就这么一个跟性别问题都不沾边的视频,下面都有大批拳师冲塔,可见现在这些人有多急切

还有那种明明网上非常容易就能查到、但还是上来就问 “他说了啥” 的,放心,这些人绝对不是不知道,他们什么都知道,其潜台词、或者说目标就是质疑国家,这是另一种带节奏,就是想让大众觉得国家是在不按程序乱抓人;你跟他点明,他们就说你是把人民推向对立面,拉人民给自己当挡箭牌。这种行为在辣笔小球事件的时候就出现过很多

记住一句话,他们要真想知道说了啥,有跟你辩论的功夫他们早就能查出来了,但就是不查,在这儿跟你辩,这想干啥不明摆着的么

绝大多数的人的不知道,是因为真的没看到这条新闻,但是人家会自己去查;有些人的不知道,是故意的 “不知道”,是话里带刺的 “不知道”,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这种方式虽然很容易辨认其身份,但是其破坏性依然会不小,这点我们必须注意

彭波被查算是个起点,这么多年来舆论方面这么被动,这些人责任很大,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看看给他的定性就明白了:“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

而且现在这些人盯得非常紧,很多回答都被恶意举报没了,一举一动都在告诉我们,这次他们真的很着急

知乎用户 刑部员外 发表

罗昌平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参照蜡笔小球就行了,处理结果不会相差太大。

仇子明(新浪微博名:辣笔小球)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先科普一下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这个罪名。

这个罪名是 2020 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增设的,现为刑法第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款: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最多判三年,有答主建议判刑 800 个月是实现不了的。不仅这个罪名判不了,其他罪名也判不了。800 个月是 66 年多,有期徒刑最高才判 15 年,即使是数罪并罚最高也才 25 年。要实现 800 个月的刑期就只有判死缓或者无期徒刑才有可能了,并且还不能减刑。

再来谈谈感受。

稍微懂点历史的人,都知道 “抗美援朝” 对当时的新中国意味着什么,对现在的中美关系意味着什么。

我们的发展从来不是一帆风顺,外患从来就没停过,用经典话语表述: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但我们都挺过来了,杀不死我们的,终将使我们更强大。

哪有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你我现在免遭炮火硝烟,只是有人曾经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替我们挡下了所有,所以才有我们现在的美好安宁。

不管承不承认,客观上每个公民都在享受着志愿军烈士流血牺牲换来的幸福安宁。不感恩没关系,但至少不要侮辱,吃谁饭砸谁锅的行为在哪里都不被待见。

我们并非生活在和平的年代,而是生活在和平的国家,国家之所以能够和平,是因为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威摄,敢于并能够歼灭一切来犯之敌。强大的军事力量背后是时刻准备抛头颅洒热血的军人,是英烈用血肉铸就的钢铁长城。

所以无论漂亮国怎么围追堵截,无论和台湾地区的当权者如何勾连,都无惧,这个世界从来都是用实力说话。60 余年前尚且打不赢一贫如洗的中国,更何况是已经实现了全面小康的当下。所以无论是 “懂王” 还是 “睡王” 当政,只要漂亮国朝内还有明白人,都不会将战争当作征服我们的手段。

历史证明,这行不通,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古人讲,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家国同运,个人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因为生活在和平的国家,不知道乱世是什么样子,所以将和平安定当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事实从来不是这样,和平安定是要靠流血牺牲来争取的。

想知道乱世人是什么样吗?很简单,打开抖音看看叙利亚、阿富汗那些人的生存状况就知道了。

知乎用户 关之檀​ 发表

很多人纳闷,为什么十年多年前那个拼命揭露社会阴暗面的群体,今天为什么不受欢迎。

其实是这群人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揭露社会阴暗面那么多年,但是国家并没有对他们做什么。

因为这个国家制度允许自我批评和自我检讨,自我批评和自我检讨就是政府日常工作内容的一部分。

这群人把国家允许自我批评和自我检讨的态度,当成了可以继续恣意妄为的本钱,随便发表意见。

很多我们认为的公知,其实只是因为他所处的地位,让他可以看到普通人认知之外的事情,但是他的知识水平真的很一般,包括这个罗某某,这个群体普遍是曾经的位置,让他打开了视野,但是知识水平极其一般。

十多年前网络资料的缺失,这群人成了国外信息进入内地的桥梁,他们自己也就是偶尔去趟美国,就像游客一样转转,偶尔可能某个基金会的会有意释放善意,让他决定回国后要继续攻击自己的国家。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他心目中的灯塔国,他也就是在外面看看美丽的皮毛。皮毛里的身体有啥问题,他根本不清楚,那些美丽国家内部肮脏政治交易,他根本没机会接触,因为他不配。

这帮人刚好身在国内以为看到真相,真相是这帮人一叶障目,国家允许你揭露自身问题,我们自己可以进行检讨,但是国家的正义性不容你们这帮笨蛋与瞎子任意污蔑。

现在不是十年前,现在的网络把真实的世界展现给了新一代年轻人,他们可以批评这个社会的恶性内卷,同时爱自己的国家,因为他们分得清社会问题和国家问题的区别。

不像老一辈笨蛋们,把社会问题归结到国家体制上,这样的老笨蛋还很多,但是他们终究会被新一代年轻人揭开那层伪装,因为世界总归是年轻人的。

知乎用户 星月无痕 发表

从当年微博大 V 【作业本】公开侮辱邱少云烈士,引发【加多宝】站脚助威到现在过了多少年了?他们的猖狂可曾收敛过?

网络舆论是真正的阵地,敌人是残暴的也是猖狂的,这样的阵地我们不占领,敌人就要占领,我们不强硬敌人就要猖狂。

令人震惊的是这个罗昌平居然曾任《新京报》这样的正规传统媒体的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

他为什么这么恨自己的祖国?

这样的人内心深处的价值观到底是怎样的扭曲?一个八零后知识分子,接受的是怎样的思想教育?在他任记者、主编期间,《新京报》经他手发表的文章会传递怎样扭曲的价值观?

厨房里发现一个蟑螂,通常意味着又更多蟑螂藏在哪个缝隙里。

知乎用户 长颈鹿​ 发表

罗昌平的侮辱性评论正在国庆期间和《长津湖》热映期间,其用心之险恶不言而喻,这个人已经坏透了。

抗美援朝是新中国与外国侵略者的一次大规模战争,志愿军以数十万将士的牺牲把侵略者赶到了三八线以南,为新中国换来了 70 年的和平。

罗昌平四十岁了,有文化,懂法律,知历史。他不可能不知道抗美援朝,长津湖,上甘岭,铁原,三所里,刘秘书,邱少云,杨根思。

烈士们已经逝去,而作为最大受益者的我们应该永远记住和怀念先烈们的丰功伟绩。而罗昌平对烈士的侮辱性评论是对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侮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罗某人的言论绝不是偶然而发,而是代表了他对国家,对民族,对英烈的一贯看法,吃着英雄烈士创造出来的社会主义红利饭,吃饱了就砸社会主义的锅。发完道歉转头就去喝茅台,根本无所谓,认为政府拿他怎么样不了。

从罗某人的经历来看,他可能有一定的后台,认为会有人给他说话,可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谁敢保你?军报,军微,中纪委都已经发声,对待罗昌平不光要查他侮辱烈士的问题,还要彻查他有没有其它问题,痛打落水狗,打的他不得翻身。

知乎用户 苏妙喵​ 发表

这次,对罗昌平, 以及支持罗昌平的 “知识分子” 甚至吃瓜群众真的是很失望。

希望他们在真诚、诚恳的道歉之后,真的认真的反思一下,自己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很多知道主义者,因为脑子里有一套道听途说的 “价值观” 来彰显自己的清醒和优越,且不说那套 “普世价值” 本身就值得怀疑,就这种一知半解本身就是对知识的不尊重。

而且我敢肯定,罗昌平没有任何一本或一套有关朝鲜战争的史料、军部的资料,或者别人根据史料而写成的书,虽然这些书都很容易得到。

这足以说明这帮人,除了大放厥词、危言耸听,颠倒是非、不务正业之外,无论对知识和对学术,都没有一点敬畏之心。在这样的前提下,又站在一个奇怪的角度就颠倒黑白、大放厥词,哪怕作为街头大爷,也会让人耻笑,何况还是知名媒体人

只能说,这样的人如果掌握着话语权,哗众取宠事小,遗毒社会事大。非常有必要让这些人也进行一些最基础的人文精神、历史知识的教育和再教育。

推荐一些关于朝鲜战争的图书:

但凡罗昌平认真读过任何一本,就不可能如此无知且没有立场;别的不敢说,读完全套,就知道当年毛主席的选择是如何智慧和伟大,先烈们的付出为我们后来几十年(包括至今)奠定了怎样的基础;也会明白,为什么当时中国军人入朝如此仓促,战争打的如此惨烈!

最后,英雄不可诋毁,先烈不可亵渎!这是作为中国人最低的底线,

致敬先烈!

知乎用户 LYqiang2019​ 发表

先来说说抗美援朝深远影响

抗美援朝是中国以一己之力战胜多个国家组成的联合国军,打败了美国不可战胜的神话,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改变了中国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只会遭受欺侮压迫的待遇。抗美援朝的胜利,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使得其他国家再也不能任意侵略侮辱我国,改变了自鸦片战争后懦弱无能的历史形象。而且极大的提高了国民的民族自信心,自尊心和自豪感。并使得国民面貌焕然一新,斗志昂扬、精神高涨的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而且对中国的外交也有了很大影响。

抗美援朝给中国带来的最大的好处就是为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长期安全和平的环境,以及东亚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相对和平,这点影响至今,中美在朝鲜战争之后再也没有正面交手,尤其是在越战期间,中国警告美国不要越过 17 度线,它还就真没越过。

如果不打抗美援朝,你看美国敢不敢越,现在的越南虽然和中国关系差,但和美国的关系也好不到哪去(虽然近年来美越开始走近,但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实质性外交成果)。这一点同样也针对苏联,在中苏珍宝岛战役之后,苏联也没有进行大规模报复,毕竟抗美援朝已经给全世界留下了印象:中国不好惹,中国真敢打!

**罗昌平这种人没有经历过向阿富汗这种被美国入侵的战争。**阿富汗战争以来,美军打着反恐的旗号长期驻扎在阿富汗,然而各种记录显示,20 年来美军在阿富汗犯下了累累罪行。自阿富汗战争至今,以美国为首的国际联军屡屡伤害甚至杀死阿富汗平民,大量无辜平民死于美军空袭。

如果没有抗美援朝,将美国打败,之后美国还会寻找其他机会来挑衅中国。像我们这种平民能够生活在现在这个安稳的国家,是非常幸运的。“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觉得社会还应当建立一个黑名单机制,对罗昌平这种渣渣列入永久性黑名单。

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检察机关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据 “海南检察” 微信公众号 10 月 8 日消息,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网民 “罗某平” 于 2021 年 10 月 6 日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 “冰雕连” 英雄烈士的违法言论,侵害了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伤害了广大人民对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特殊民族情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决定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

知乎用户 楚烈​ 发表

纪念英烈能炸出来罗昌平、蜡笔小球这些牛鬼蛇神,

那该多拍点电影纪念纪念,照一照平常看不出来的妖怪。

照出来一个,处理一个,不能手软。

知乎用户 封浆大栗​ 发表

认真看过了这位罗狱友的生平简历,忧虑更深。

高知识分子,也曾为国家扒出过超大号蛀虫,为什么会做出侮辱先烈的事?还是在全民缅怀先烈的时刻 “顶风作案”?!

作为公众人物,还是媒体界大 V,这次真是让我见识到了所谓公知的 “表率”。

我实实在在想扒开他们的脑子看看,到底是哪里搭错了线。

是我们凡人思路僵化?还是这些公知自以为老子观点独特天下第一?

侮辱英烈,挑衅大众,就是标榜了?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也不是法外之地,对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公安机关心都会依法严厉查处。

我就想问,一年时间能给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

知乎用户 谈典看法​​ 发表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增罪名,今年 3 月 1 日才开始施行的。如果最终经法院审判认定罗昌平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那么他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尤其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更应当谨言慎行。毫无底线,目无法纪,终将自食其果。

知乎用户 大白 ending​ 发表

我想说,这算不算迟来的正义?

知乎用户 萌夫律师​ 发表

中国是一个主张多元化的社会,什么叫多元化?那就是用伟人的话说是:让别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

所以我们国家的法律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即在法律的框架内,我们可以自由的发表观点,甚至可以发表对政府以及人职人员的异议观点,这些都没有问题,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莫言说讲真话,哪怕只有一个读者

我们的法律甚至还支持我们的公民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揭发,对于官员的贪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我们在党规与国法上还建立了保护举报人的制度,鼓励实名举报。

但是,我们在鼓励多元化,支持言论自由的同时,对于那些明显的违法事由,也是不容姑息的,对此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建立了坚决的打击制度。

因此,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应当知道什么话可以讲,什么话不可以讲,不可以讲的话,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例如保护英列的法律,除此之外,我们都可以说,没有任何问题,法无禁止即自由嘛。

作为一个网络大 V,罗曾经为我们国家的文化建设作出过贡献,也曾经对年轻人作出有利的影响,他的身份是公众人物,他的影响力是很大的,作为这样一位有身份有地位有影响力的高智商人物,应当知道什么话能讲,什么话不能讲。

罗的所作所为显然没有遵守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为此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代价。

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关于言论框架内的法律普及可能还要进一步加强,以让我们的公民知道,自由的边界在哪里。

也许正如军报所言,通过这件事情,可以让更多的人警醒。

我们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依法审判,既要打击犯罪,同时也人保障人权。同时也建议知识分子们再努力学习一个我国关于言论边界方面的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当然,我们的知识分子也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保持自己的独立与自主精神,勇敢的对不守法违法违规的行为作斗争,作一个合格的中华民族知识分子,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以上

知乎用户 斯帕不爱卷​ 发表

我是无法理解,

一个享受着中国现在的和平年代的人,

会对过去为了中国的安全,

奉献生命的烈士说出那些乌七八糟的话的。

对于过去的烈士,我的心里只有感恩。

有些人真的是 “为了批评而批评”,

故意硬造自己 “众人皆醉我独醒” 的形象。

其实心底门清。

客观讲到错误和差距肯定没问题,非要什么都归纳为我们错了,那就问题大了。

我觉得对于这些侮辱烈士,诋毁国家,挑起男女性别之争的人和账号,

都应该实行监管和惩罚。

知乎用户 大嘴巴 发表

想起了 “辣笔小球” 的新闻:
今年 2 月 19 日,《解放军报》报道了在边境冲突中誓死捍卫国土的一线官兵英雄事迹,中央军委授予 5 名牺牲、重伤官兵荣誉称号、追记一等功。
建邺法院经审理查明,当天上午,被告人仇某明在卫国戍边官兵誓死捍卫国土的英雄事迹报道后,为博取眼球,获得更多关注,在其住处使用其新浪微博账户 “辣笔小球”(粉丝数 250 余万)先后于 10 时 29 分、10 时 46 分发布 2 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
上述微博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5 月 31 日下午,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 “辣笔小球” 仇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一案,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公益诉讼人职责。
建邺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仇某明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案的判决体现出我国已经从立法层面构建起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法律体系。
对于罗昌平,大概也是 8 个月到 12 个月左右吧,元旦和春节,是铁定在监狱里度过了。

知乎用户 素履​ 发表

1、“言论自由” 不代表你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做什么做什么。即使是调查记者也是如此!

首先震惊于此人和仇子明一样,竟然都是 “调查记者” 出身。仇子明曾就职于《金陵晚报》、《经济观察报》等,而此人曾经是《新京报》深度报道部的主编,此人在记者的工作上干了 15 年。调查记者,本应该是 “铁肩担道义,拉手著文章”,是“捅破窗户纸” 的人。他们从事揭黑报道,为人民发声。那个时代。我们给与调查记者的,是英雄般的尊重。所以是不是让某些人错以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抗中国体制,就是英雄?

从这篇报道来看,罗某 23 岁一稿成名,25 岁就当了新京报深度报道的主编。他的成功与调查记者曾经辉煌的时代密不可分。

可以说,**在调查记者中,能取得他这样地位的人也不多,**而且此人还出版了一些书,主题都是关于反腐的,他还曾经实名举报过某官员,给人一种敢说真话的屠龙战士的形象。

然而此人 2014 年退出新闻媒体后,先是做了一个第三方测评网,又投资了蓝媒汇。后来,又成立了主打 “法律、财经、新媒体” 的公司,可以说,从一个 “屠龙战士”,摇身一变,成了商业大佬。

无论是做新闻还是创业,都是个人的选择,本无可厚非。可您现在已经是个家财万贯的资本家了,您之所以能在祖国,轻松挣着人民群众的钱,不应该感谢这和平年代、和平的环境么?一方面挣着中国人的钱,一方面又不把人民当人看,伤害人民的感情,只能说此人 “又坏又蠢”!

2、警惕西方意识形态对记者和公知的灌输!

记者,应该是正义感最强的一类人群,但也是接触各种负面报道最多的人群,很容易产生偏激的心态,记者如果自身立场不坚定,很容易被别有心机的势力所利用,被西方的意识形态所渗透。还有 “公知”,高晓松在凉凉之前,是有多少粉丝啊!其所宣传的价值观,对多少青少年产生了影响,这些影响可以说是潜移默化的,人一旦从心里上认同了某套理论,便很难再去改正。

所以,我们一定要教育我们的孩子,有些原则不能突破,而尊重历史,就是我们的底线。

知乎用户 思想摆渡 THINKTIC​ 发表

中国媒体界充斥这样的恨国者,身在福中不知福。

一位业已断交的老相识,中国传媒大学出品,芮成钢的狗友,40 多岁的光棍王老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同放血、割肉。

但人家不承认自己贪婪,而是高挑 “无选票不纳税” 的尿布片当门帘。

法国寓言诗人拉 · 封丹说:“人对真理是冰,对虚伪却是火。”

对美分们而言,美国发动的战争总是正义的,中国的反美国的战争总是不义的。

知乎用户 树大师 发表

孟德尔这不赶紧谢谢小管家

知乎用户 蒙大拿​ 发表

罗某不仅是微博大 V,也是法律服务从业者,而他的被诉本身,也向所有人彰显了公益诉讼的必要性。

在外国,有人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取一块草地,草地被划分成几块分给牧羊人,但在中间留下了一块作为公共用地,每一个牧羊人都可以自由使用。结果,社会学者们发现,一年下来,被划分给个人的草地被有计划和节制地使用,而作为公共用地的草地却因为过度放牧而寸草不生。

这就是著名的 “公地悲剧” 理论。

在现实中,的确存在一些公共领域,被侵害时会对社会造成严重侵害,应该被追究责任,但是又处于 “无人起诉” 的尴尬境地。比如这次罗大 V 侵害了他人的名誉,但被侵害人及其家属均无法行使诉权。这种情况下,显然不能放任不管,于是公益诉讼横空而来。

第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经过对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进行评估,认为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立案:
(一)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二)可能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可以说,未来在网上对公共利益行侵害事的成本将会非常巨大,这里不再是一个无人管辖之地,而是一个有人专司之所。

知乎用户 硫磺叔 发表

@幸福微甜 1233,这个人不抓吗?

一个字,该!

两个字,汉奸!

知乎用户 木村拓哉​​ 发表

罗昌平之前侮辱毛主席的账一并算了吧,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怎么就成了漏网之鱼?!最好给他算个前科。然后屡次 xx 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为海南三亚人民检察院点赞!坚决维护英烈名誉,没有英烈们的牺牲就没有我们今天和平幸福的生活。对毁谤英雄人物的犯罪分子零容忍,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知乎用户 涛涛​ 发表

依据现有的《英烈法》,该起诉就起诉,该拘押就拘押,该定刑就定刑,绝不可姑息!

根据近年来,侮辱、攻击国家历史伟人和英雄烈士而入狱的人来看,罗昌平公开辱骂志愿军冰雕连,到底会受到何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网信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发布或者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网络运营者发现其用户发布前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运营者未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结合目前已被刑拘的现状分析,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1]


延伸:

罗昌平曾经供职于《新京报》、《财经》杂志,还曾担任部门主编和杂志副主编等重要职位。

参考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20-12/27/c_1126911651.htm?baike?baike

知乎用户 霍利斯悖论 发表

媒体圈子的人,全部逮起来查可能有冤枉的,但隔一个抓一个肯定有漏网的。

就这些人,搞什么伤痕文学,将插队的经历描述的地狱一般,但是,当地的农民呢?TA 们世代生活在那些伤痕文学主角描述的地狱里

也是这些人,炮制各种各样的国外小故事来媚外,我记着的就有:华盛顿砍樱桃树、爱迪生用镜子反蜡烛光给手术造无影环境、日本夏令营、德国下水道、德国车质量比法国车好是因为总是多拧一圈螺丝,日本马桶水、日本世界杯开幕式结束后球场一片纸都没有、西方有言论自由、西方记者都有职业操守、西方人有契约精神……

知乎用户 范无病 发表

罗昌平但凡言之有物地抨击政府的一些恶政懒政不作为,我都敬他是个读书人,但他侮辱为了新中国牺牲的烈士,为了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天空下,而冒着敌人炮火冲锋的战士,我只能说一句:罗昌平,请你去死!立刻马上!

知乎用户 东岳老师​​ 发表

深受西方自由主义洗礼的一群 “公知 “,

他们虽然不会说,但心里一定是这么想的,美国人可以天天骂总统,难道你们就那么脆弱连话都不让人说。我是正义,我有言论自由,我在推动民主进步,再过几十年,我一定会被人记得说的话是正确的。我就是李敖那样的人。我就是当代鲁迅,作为知识分子,我应该说真话。应该表达我的观点。我没错,众人皆醉我独醒。

无论他们怎么解释正确,都是错误的,因为这是中国,一个国家需要的是凝聚力。需要一种精神把国民凝聚起来一起前行。

中华民族是唯一五千年不倒的民族,因为它是大一统的国家,无论国家怎么分裂,最后一定会合并,然后再次强大。

因为从古至今,我们都有凝聚力,这种凝聚力来自相同的文化,在历代,也有人骂孔子,但是儒家文化无论是否是正确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让整个中华民族始终保持着大一统。过去忠君是不是愚钝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王朝的凝聚力。

西方国家为什么四分五裂,从没有一个像中国一样的大一统,因为他们从没有真的凝聚力,没有相同的文化,没有相同的信念。

美国有吗?没有! 美国分裂是早晚的事情,因为这个国家自由基因太多了。最后的结果也是民不聊生。反观这次疫情就清楚的看到了这个国家表面强大,其实是不堪一击的,死亡人数世界第一。只有大一统的国家才能长久。当美国不断的输出自己的文化,却不知道他们种族歧视有多严重,因为黑人和白人之间就没有相同的文化和凝聚力。

其实我们为什么那么反感他们侮辱忠烈,因为我们的军队在保卫着我们,在保卫者这个五千年大一统的国家。没他们,整个国家四分五裂,民不聊生。

你不能把个人偏见或许是真的对某个事情的情绪施加在民族大义上面。这是我们的国家,如果你觉得不完美,你可以去把它建设的更完美,如果你觉得事实有误,你可以委婉的表达出自己的看法。你可以辩论,你可以陈述事实。这些在中国至少是允许的。

但,你不能侮辱先烈,他们在为这个国家战斗,付出的是生命。他们不是为了个人或者某个人在战斗,是为了整个国家在战斗。

反观我们五千年的历史,古今中外,也没有所谓绝对的正确,基于当时的历史环境,做出的决策都是有利的。新一代人以新的世界观去评价过去,是不对的。因为我们理解不了,但,我们懂得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

对外,我们需要防止入侵,一百年前的东亚病夫已成为东方巨龙,对内,我们需要改革,清理掉阻止中华民族复兴的蛀虫。

无论是公知也好,普通人也罢,我们或许对自己的生活不满,但是每个人如果都充满希望,对未来,对国家相信,我相信我们的民族和国家会也来越好。

建国七十年,作为一个拥有十四亿人口的大国从一穷二白到可以和美国掰手腕,我们犯过错,改过错,也一直不断的自我修正,目的也只有一个,全民共同富裕。

这是大家真的期盼的,而我们的政府也在不遗余力的实现全民共同富裕,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

反观那段历史,我们需要满怀敬意。因为他们是真正的民族英雄。

我想对罗昌平说的一句话,我不言语攻击,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价值观,无论你是都觉得自己是对还是错,我都希望你明白,中国会越来越强大,我们的民族是最优秀的民族,我们的人民是最伟大的人民。比任何国家都要好,如果你真的想改变,不要用侮辱来证明自己的智商,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撸起袖子加油干,建设好我们的祖国。

这是我们大家都希望的。今天中国确实有一小部分人西化了。他们 “深明大义 “,自认为站在了道义制高点,思想超前了很多年,甚至像罗昌平那样的人揪出了好几个大蛀虫便沾沾自喜,在我看来,他本身并不坏,也有抱负,在经历人生百态,人到中年早已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观,他的经历告诉了自己,我对某些事很失望。他看到了社会阴暗的一面,然后幻想西方美帝的美好世界来对标。但他看到西方的黑暗了吗?没有! 所以对他们来说,任何人都无法改变他的看法,因为他觉得你们没经历。

他们幻想了自己理想世界中的乌托邦。利用这种价值观来麻醉自己,但是这是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不是乌托邦,现实世界有美好的,也有不美好的,我们在现实世界能做到的就是让我们的世界变的越来越美好。

越是对他们口诛笔伐,或许他们越觉得自己正确,我们希望的是,在这个时代下,我们需要的不是公知们所谓正确的道理,我们更需要的是凝聚力。靠着凝聚力,把我们的中华民族重新复兴。

所以,作为理性的人,我希望的不是把罗昌平这样的公知口诛笔伐,因为他们没有想一些人说的一样如此不堪,我们更希望把他们拉到统一战线上面,一起为了民族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罗昌平先生能像以前一样多揪出蛀虫,这样才是对国家有利。

团结就是力量。

所以不管你是否正确,不管你是不是公知,不管你存在何种价值观,不管你有多大本事,有多超前的思想,有多高的觉悟,谁阻止了中华民族复兴进程,谁敢侮辱先烈,谁就是历史罪人。

知乎用户 灵猫无影 发表

公安部门介入我觉得远远不够。

对于这些公知,大 V 们,他们的一些言论,危害极大,甚至危害国家安全,建议国安部门介入。

这可是新的业绩增长点,一抓一大把

知乎用户 守正出奇才 发表

罗昌平

天椒法务集团董事长、代表作《递罪》

罗昌平,1980 年 12 月生,祖籍湖南,现居北京。好诗词,习书法,报时事,自诩 “人中豪杰,替补鬼雄”。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2012 级 EMBA 学员,历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兼任《LENS 视觉》杂志副主编。[2] 著有《递罪》《打铁记》《高官反腐录》。他擅长政经、财经领域的独立新闻调查,追踪过 “嘉禾拆迁事件”“郴州官场腐败窝案”“上海社保案”“公共裙带李薇” 等。

2012 年 12 月 6 日,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腐败问题,并致其落马。2019 年 12 月 18 日,罗昌平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一位副省级高官的敛金术和多面孔》,引致原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文清被查。

2015 年起,罗昌平创办优恪网。

2021 年 10 月 8 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涉嫌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对罗昌平刑事拘留。

人物经历

罗昌平

1980 年 12 月,在湖南涟源出生;

2005 年 12 月,出任《新京报》深度报道部主编;

2009 年 12 月,担任《财经》杂志副主编;

2011 年获得中国青年领袖,同期获奖者有刘瑜、汪涵、陈坤等,并作为嘉宾参加汪涵主持的《天天向上》节目;

2013 年获得 GQ 年度人物,同期获奖者有成龙、贾樟柯、李亚鹏等;

2013 年获得网易年度英雄人物,同期获奖者有伊能静、邓飞等;

2013 年获得 “清廉奖”,是这个国际知名奖项的第一位华人得主;

2013 年腾讯新闻奖年度最佳自媒体,2014 年腾讯微博年度博主,累计四次获得南方周末年度致敬;

2019 年获得微博之夜 “风尚奖”;

2019 年创立天椒法务集团 [6],同时是法经网、法律先生、丁丁律师、万泉知本、中芈投资、中欧法律基金会的发起人或投资人。

出版著作

《高官反腐录(编著)》,南方日报出版社,2013 年

《递罪:政商博弈的郴州样本》,南方日报出版社,2010 年

嘉禾拆迁事件

首发报道《嘉禾拆迁引发姐妹同日离婚》,后续报道《珠泉市场利益迷局》,《国务院常务会议问责嘉禾五县官被撤》,《离婚姐妹同日复婚》;

郴州官场腐败

《李树彪豪赌案与郴州 1.2 亿住房公积金挪用真相》,《李树彪案牵出郴州城建副市长》,《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案牵 130 余官员》,《“三不倒”纪委书记曾锦春倒台》,《郴州 “三不准” 宣传部长樊甲生落马》,《“生死判官”黄孝光的人命买卖》,《郴州原市长周政坤被查》,《嘉禾矿难曝光湖南省安监局长谢光祥》;

腐败案系列

上海社保案:

财经杂志封面《上海社保:危险的投资》,《陈良宇案梳理》,《上海社保案大审判》

《还原张荣坤:小商人打通上海权贵之门》,《审判陈良宇》,《张荣坤清盘》,《周正毅案悬念未解》

杜世成陈同海案:

《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 “落马”》,《杜世成无期路与两个女人之染》,《“公共情妇” 李薇案一角》

刘志华案:

《北京海淀区长周良洛家族生意》,《周良洛地产弊案》,《北京副市长刘志华案一审》,《刘志华情妇王建瑞过堂》,《刘志华案起京城地产寻租》;

李宝金宋平顺案:

《天津政协主席宋平顺自杀迷案》,《天津检察长情妇王小毛疑云》,《天津大学亿元炒股案》

药监腐败案

首发报道《原国家药监局长郑筱萸被双规》,财经杂志封面《郑筱萸罪与罚》,《前腐后继的药监局长》

军方第一案

《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 “守业” 未成》,《王守业家乡随访记》

黄光裕案

财经杂志封面《“中国首富” 黄光裕迷雾》,《黄光裕之妻杜鹃落网》,《“公海赌王” 连超牵涉黄光裕案》,《黄光裕案牵出公安部部长助理、经侦局长郑少东》,《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接受调查》《第一落马省纪委书记:王华元被查》

央视新址大火案

《追问央视新址大火》《央视新址经济账》,《央视大火再 “蔓延”》,《国务院八部门介入央视大火调查》《中央电视台台长易人》

群体性事件

《通钢 “7·24 群体事件” 之殇》《建龙扩张图》

《瓮安 “6·28” 事件流变》,《李树芬遗体连夜送回老家农村》,《李树芬 “干爹” 谢青发被拘》,《瓮安县委书记、县长被免职》

社会时事调查

《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系列

《山西黑砖窑生态》

《河北国投董事长梁云才 “双规” 之死》,《梁云才案公诉》,《“双规”再次收权》系列

《女警 “双规” 坠亡背后的岳阳护照批发迷案》,《岳阳公安局领导被要求集体回避护照批发案》《岳阳平江邮局金库监守自盗大案》

《长江堤防 “造假” 牵出 30 余蛀虫》

《上海一线医生薪金调查》

《太湖问题大堤利益黑洞》,《宜兴 “八假” 公司奉命转移资产》;《宜兴四星级市政府招待所 818 万易主之惑》

《清华两教师英年病逝与高校过劳死》

官员腐败调查

《深圳女公安局长安惠君落马轨迹》

《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前世今生》《江苏原组织部长徐国健关系网》

《原济南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被诉三宗罪》《吉林省人大第一副主任米凤君晚节 “不保”》,《河南省人大副主任王有杰一审》

《吉林高法 13 法官串案》,《吉林信托董事长张兴波案发》,《吉林市原副市长于国华被 “双开”》

《原湘西州长杜崇烟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凤凰塌桥事故记者采访被打》,《“凤凰塌桥案” 部分责任人出庭受审》

《国土部办公厅原主任吕国平被双规》,《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秘书长王磐璞被查》,《原环保总局人事司长李建新被审查起诉》

《财政部金融司长徐放鸣获刑》,《徐放鸣案涉法国巴黎银行》《原财政部第一副部长朱志刚遭查》《财经大员朱志刚与福布斯富豪王福生税案》,《发改委海外投资审批寻租第一案》

经济腐败报道

《华融成办张桂林腐败天案》,《张桂林其人其事》,《张桂林四年 “缠讼” 天一烂尾楼》,《河北不良资产市场“一夜暴富”》

《农业部原财务司长孙鹤龄落马蓝田案》,《四厅座出演 “蓝田神话”》,《孙鹤龄折翼蓝田旧网》

《华天集团董事长朱金武末路》,《华天酒店 7000 万违规担保》,《密购力元新材》系列

《上海大众公用年报难产迷局》

《潇湘电站 “螳雀之争”》

《北京供电局长赵双驹渎职案与威克瑞兴衰》

《新华人寿暗战》,《一审关国亮》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落网》,《资本玩家魏东之死》,《“涌金系” 元老刘刚受令 “协助调查”》

财经杂志封面《冰封中国》(2008 年春季南方冰雪)

《震撼中国》(2008 年汶川大地震),《【特写】4000 个帐篷的 24 小时》系列

财经杂志封面《“大部制” 真义》

微博反腐

截止 2013 年 5 月,最有名的微博反腐是——罗昌平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官商勾结等问题,被认为将成为微博反腐的一个里程碑。微博草根性,令部分官员难以拒绝。

实名举报

2012 年 12 月 6 日,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等问题。

2012 年 12 月 7 日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表示,上述消息纯属污蔑造谣。上述人士表示,刘铁男已经得知此事,其本人目前正在国外访问。

“我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

2013 年 5 月 12 日,中央纪委宣布,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

2013 年 5 月 14 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微博认证@罗昌平发布微博称中央已对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立案调查,微博中写道 “中央有关部门已就本人实名举报一事立案调查,是立案调查而不止于受理。近两个月来,本人已尽举报人义务配合完成相应程序,在官方定论并公告之前不表态不回应。感谢各界亲友,来年当以更好的调查报道回报。”

2012 年 12 月 6 日上午,《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微博向中纪委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对他人恐吓威胁等问题。

据微博实名认证的《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部级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微博中称官方简历称其经济学硕士、工学博士,能查到博士论文但无硕士信息,其在日本做经济参赞时经情人获得名古屋市立大学 “修士学位”,但这是荣誉证书而非学位证书,刘曾请校方加“学位” 字样并将 “可以评价等同” 改为“特殊培养授予学位”,被拒。

罗昌平在微博中指出,刘铁男与商人倪日涛结成官商同盟,其处级妻子郭静华、儿子刘德成在倪公司持有股份,境外收购骗贷国内银行,刘德成汇丰 HSBC 银行帐户 10112-376762-150 加币、10112-376762-250 美元和多次收受倪日涛公司巨额汇款。

事件结局

新华网北京 5 月 14 日电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新华网北京 2013 年 5 月 12 日电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58 岁的刘铁男 197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经济学硕士,工学博士。他 1983 年加入国家计委工作,2008 年起出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及副主任,并于 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3 月期间同时兼任国家能源局局长。

2013 年年初他仍兼任国家能源局局长时被北京《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向中纪委举报,指他涉嫌巨额骗取贷款和伪造学历。能源局当时回应指,有关指控是污蔑造谣,而能源局尚未对之前声明道歉,引起网络热议。

社会评价

留意罗昌平很长时间了,虽然素昧平生,却感觉莫逆于心,他的反腐情结,他的家国情怀,他的专业秉赋,他的职业素养,无一不告诉我,这个年轻人,注定为新闻而生。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江艺平

郴州样本告诉我们,舆论监督从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升格为奢侈品,从媒体必不可少的功能器官蜕化为可以随便切除的盲肠,这已是我们 “被面临” 的现实。如此相对应的另外一个不争的现实是,不受任何实质性制衡的权力,已经成为最大的社会公害和毒瘤

——《南方都市报》原总编辑、《东方企业家》发行人程益中

《递罪》印证了我多年研究群体事件的一个判断:各地的 “乱子” 大抵是当地上层精英或权钱交易,或权钱结合,鱼肉百姓并制造官民冲突。昌平以犀利的文笔,鞭辟入里的分析,为我们展示郴州乱象,管中窥豹,观望政情,值得一读。

——智库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单光鼐

被损害的,先是制度,再是人心,随后是文化,于是在每一个角落里,无论朝向什么方向,我们都身处阴影之中

——南都传播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长平

嘉禾拆迁事件及郴州官场腐败案,是当代中国政情的一个标本。作为中国最有锐气的年轻记者,罗昌平一马当先,手中的笔是最锋利的解剖刀。

——《新京报》原总编辑、网易副总裁杨斌

王亚南先生研究中国古代官僚政治时说:“二十四史实是一部贪污史。” 昌平这本书体现了上述论断的当代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

2021 年 10 月 6 日,微博大 V 罗昌平在其个人社交账户上转载并发表了对志愿军烈士的羞辱性内容。在众多网友的举报下,微博开启 “禁言模式”,给罗昌平的个人社交账户打上了“违反社区公约” 的禁言标签。10 月 7 日,罗昌平把个人微博设置为 “目前内容暂不可见。” 军报发文谴责:长津湖战役中,有 3 支连队在极度严寒中,坚守着志愿军战士的荣耀和使命,慷慨奉献了自己的生命,除 2 人生还外,全员化作了晶莹的冰雕,耸立在自己的阵地上。人民称之为 “冰雕连”,是对他们为国而战的尊敬缅怀,也是对志愿军视使命荣誉高于一切精神的崇敬。如今,“冰雕连” 已经是抗美援朝战争中不可磨灭的符号,亦是志愿军捍卫祖国和人民利益、国家和民族尊严的象征。“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英烈不容戏谑!不可污名!不能侮辱!我们决不能让那些恶意诋毁英烈的人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涉嫌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对罗昌平刑事拘留。

2021 年 10 月 8 日,微博管理员发布微博社区公告:国庆期间,电影《长津湖》让我们重温了抗美援朝战争中,志愿军英勇无畏、保家卫国的感人事迹,深受教育。同时,平台发现账号罗昌平于 10 月 6 日发布诋毁英烈的错误内容,且造成恶劣影响。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微博社区公约》相关规定,平台对该账号予以关闭处理。

知乎用户 白玉京 发表

我其实以前和这货一样,被洗脑了。他所谓的朝鲜战争错误论是 2006 年左右 bbS 中的一些帖子说的。

大概意思就是,朝鲜战争错误的原因是:1. 朝鲜率先发动战争,是非正义的,是 “侵略” 战争。2. 苏联忽悠中国去,中国傻兮兮的就去了,死了一两百万人拿人去填的。3. 中国得罪了美国被制裁,被封锁,西方国家讨厌我们的原因就是朝鲜战争。4,TG 得国后废除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是流氓性质的,不诚信的。。

现在回过头再看看,我去尼玛的歌姬吧,果然他喵的国际外交中实力才是对话的保障,真理永远只在剑锋之上,正义只在核弹的射程范围之内。

他几十岁的人了,不可能看不透这些问题的根源,但是他依然坚持这个错误的观点,那么就是故意的了。因为我都已经醒悟了,他文化比我高吧,他学历比我高吧,他老婆比我老婆漂亮吧,他孩子读的学校比我孩子读的学校好吧。我都懂的道理,他不懂?

以前我还特不喜欢吴京,因为他那几句贱不贱我觉得很烦,不过现在我真的觉得有些人挺贱的。

那些还坚持长津湖,毛岸英是去镀金的人,我就问问你们,你爷爷怎么不送你爹地去越南战场镀金?你爹地怎么不去印度镀金?你外公怎么不送你妈去边境线当护士?你自己怎么不去镀金?中公华图经常推送,新疆,西藏,内蒙招聘一万块钱一个月的协警,35 岁以下,三年转正,五年提干,十年正科,夫妻警察送住宅,全家搬迁送黑土地。你怎么不去镀金耶?

你们快去镀金呀,新疆边境线政策好得很,有些贫困地区没有多少人,传说送黑黝黝冒着油的黑土地呢,嗨,也别送了,你直接户口迁移过去,找块野地种啊,去农村,去基层,去祖国最需要你们地方镀金啊,支持炒作,哪怕你是去作秀都没关系,只要你走一次那些地方,我都说你是大哥。

朱元璋,刘邦当皇帝就是贼王八出身?华盛顿,林肯当总统就是英雄不问出身低?毛岸英上战场就是镀金?英国皇太子打阿根廷就是骑士精神?————此话为袁腾飞所讲,也许某些野听书的软件还有他的声音收录,不信的自己去找。

有人说,你看看朝鲜什么样,韩国什么样,老百姓怎么过的。我倒想说一句,朝鲜他们过得如何你不应该操心,你应该操心一下,美国要是让韩国赢了,你怎么过得怎么样才是真的该操心一下。

知乎用户 高山县​ 发表

爱国

是普世价值第一条

中外东西 概莫例外

踩踏民族红线 侮辱英雄烈士

是否定国家民族观 危害国家根基的严重罪行

敢越雷池者必须坚决拿下

有公职的

降职记过 直至开除公职 开除党籍

无公职的

依情节程度 停止营业资格 1 至 3 年

记入国家安全黑名单

总是不了了之 或者重起轻落

只能助长此类行为

这也是此种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原因

知乎用户 请勿关注​ 发表

我知道的几位非党媒大咖是从来不在社交媒体上发言的,但都是写头版的,都是定方向的。

现在社交平台上标注自己媒体身份的,除极个别的,其实都不是真正的高层,他们的名头水分很大,我知道两个说自己是某知名媒体前主编的人,其实是下面的分类主编,手下最多的时候也就五六个人,而且经常就一个人。

真正有分量的媒体人是非常谨慎的,嗅觉是非常灵敏的,是从来不在公开场合发布不谨慎说法的。

像罗这样愚蠢的发言,随意的态度,只能说他根本没弄清什么是媒体,有几个粉丝就飘飘然了,受到惩处是必然的。

知乎用户 仁脉教育 发表

大快人心!罗昌平涉嫌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被刑事拘留!

这个国庆最火的一部电影当属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题材电影《长津湖》了。

一部电影,让这场伟大的卫国战争,让这场伟大的新中国的立国之战极其真实的展现在国人眼前,让国人真切的感受到了这场战争对于国家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的意义,让我们无比真切的感受到了我志愿军战士的勇敢、坚韧与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

是他们,那些年轻的志愿军战士,用鲜血和生命替我们打这场极其坚苦卓绝的战争。是他们,那些年轻的志愿军战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新生共和国的和平和人民的安全。是他们,那些年轻的志愿军战士,用鲜血和生命击碎了美军不可战胜的神话,搏来了新中国的大国地位……

英国牛津大学战略学家罗伯特 · 奥内尔曾评价长津湖战役的意义:**中国从他们的胜利中一跃成为一个不能再被人轻视的世界大国。**如果中国人没有于 1950 年 11 月在清长战场稳执牛耳,此后的世界历史进程就一定不一样。

然而时至今日,却仍有一些人在志愿军鲜血浇筑的伟大胜利上搬弄是非,试图否定胜利。

这个国庆电影《长津湖》上映,刚刚上映,网上就有一些居心叵测的声音出现,称当年是驱使着志愿军官兵在缺衣少弹的情况下去送死,甚至还称 “真实的战场上,志愿军和二战太平洋战场上的日军一样只会‘无脑’冲锋,靠数量取胜”。

殊不知,这种方式其实是西方的宣传借口,其主要是妄图借机塑造出以寡敌众、以少打多的形象,以挽回自身作战失败的负面形象。

还有 “美军是赢家”“长津湖战役本就不该打” 等谣言,也是一些人犯了 “恐美”“崇美” 的老毛病,掉进了不能轻易走出的舆论陷阱。

这是解放军报 “@钧正平工作室” 的回应:

“我们绝不允许,这些软刀子割裂我们硬实力打来的胜利。”

环顾如今的世界,看不惯中国成就、见不得中国发展的人仍时不时出来 “捣蛋”,有的妄图动摇和否定先辈们留下的斗争精神,有的蓄谋破坏和分裂党和人民之间的血肉联系,他们的手段不再局限于看得见的战场,“刀兵” 渗透到了思想、文化、经济、文艺等各个领域。想以此对付智慧、勇敢、坚韧的中国人民,这不仅行不通,最终必然是死路一条!中国人民拒绝战争,但不意味着会选择投降。“中国人民深知,对待侵略者,就得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同他们对话,这就是以战止战、以武止戈,用胜利赢得和平、赢得尊重。”

任何外来势力妄想欺负、压迫、奴役中国人民,历史已经将其下场写在长津湖中。

当年仓皇败退的,是那个不可一世的美国!

战斗中大批的志愿军战士在冲锋时突然倒地而死,他们饥寒交迫的身体,已无法忍耐这种超过极限的生存环境了。

在长津湖战役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幕就是:美军南逃途中,一排排志愿军战士俯卧在零下 40 摄氏度的阵地上,手握钢枪、手榴弹,保持着整齐的战斗队形和战斗姿态,仿佛是跃然而起的 “冰雕” 群像。

这是中国人民志愿军 20 军 59 师 177 团 6 连、60 师 180 团 2 连、27 军 80 师 242 团 5 连,除一名掉队战士和一名通信员,成建制被冻死的壮烈场面。

3 个 “冰雕连”,仅有 2 人生还。

这不是电影艺术化的加工处理,这是真实的历史画像。

——死的历史,全部都是用活的鲜血书写。

就在全国人民跟随电影《长津湖》致敬志愿军战士之际,一个名为罗昌平的古墓派公知出来抖机灵了。

罗昌平何许人也,主任打开某度查了下,果不其然是个 “名人”

历任《心惊报》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兼任《LENS 视觉》杂志副主编等

观其过往履历里,曾经有过最为重要光辉的一战:**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2012 年 12 月,身为《财经》副主编的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等问题,在网上轰动一时。5 个月后,刘铁男落马被查。这是国内网络反腐开展以来,被组织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官员,“80 后” 媒体人罗昌平一 “举” 成名。**刘铁男案后,罗昌平声名显赫。彼时,时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副总编江艺平,对罗昌平高度评价盛赞有加:

留意罗昌平很长时间了,虽然素昧平生,却感觉莫逆于心,他的反腐情结,他的家国情怀,他的专业秉赋,他的职业素养,无一不告诉我,这个年轻人,注定为新闻而生。

那一年,罗昌平获封腾讯新闻奖年度最佳自媒体、腾讯微博年度博主,累计四次获得南方周末年度致敬。

离开了媒体行业之后,罗昌平变成了创业者、投资人,完成战略投资成为天椒法务集团董事长。至此,文人罗昌平,变成了商人罗昌平。

2015 年,陈凯歌导演的《道士下山》上映,电影开头,李雪健老师诚恳地告诫即将下山的王宝强:

“一门之隔,就是两个天地,山下的世界,你没见过,好好坏坏,什么人都会遇到,你的嘴要甜,手脚要勤快,功夫还要练,遇到什么难处,都不要怕,记住师父的话**:不择手段,非豪杰;不改初衷,真英雄。**”

路途艰险,赤子之心或许依旧赤诚善良,可是守得初心不改初衷,这就极不容易了。

“罗昌平(们)” 显然没有守住初心!

10 月 6 号上午 9 时 38 分,此人在微博上转发一慕洋犬 @幸福微甜 1233**(注意,又是编码式的账号)**诋毁抗美援朝战争的帖子时,恶毒的写道:“半个世纪之后国人少有反思这场战争的正义性,就像当年的沙雕连不会怀疑上峰的‘英明决策’”。

说实话单从这个事来看,咱真不知道罗昌平到底是哪国人?他站在谁的立场上说话?依主任看来中国人是绝对不说干出这种事来,能干这事的只有 **“汉奸”;**以前的事咱先不说,但就单从他做的这件事,说的这句话来看,此人已坐实 “汉奸” 身份

首先,“上峰” 这个词在我军系统内是从不使用的,我们用的词是 “上级”。主任闲暇之余会抽空看国共谍战片,这些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国民党军队对上级领导当面都称 “长官”不当面则以 “上峰” 指代。而 “上峰” 一词尤其流行于军统等特务机构。

罗昌平对待中国人民志愿军,使用 “上峰” 这个词,是什么用意呢?

再者,将志愿军 “冰雕连” 称为“沙雕连”(沙雕是网络用语,意同傻子)。

除了贬低,嘲笑志愿军,他有半点敬仰之情吗?更不用说 “沙雕” 这个词更为恶毒,是赤裸裸的侮辱了。

英烈不容戏谑!不可污名!不能侮辱!我们决不能让那些恶意诋毁英烈的人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这是 “钧正平” 的态度,我想也是有良知的中国人民的态度。**罗昌平的恶行迅速引发网络舆论的关注。随着舆论的发酵,意识到自己 “闯祸了” 的罗昌平,偷摸地删除了相关内容。但网络是有记忆的,网友们对此并不买账。在舆论的进一步发酵过程中,罗昌平以往的 “恶劣事迹”一一曝光:

用 “蛋炒饭祭日” 等羞辱性词汇污名志愿军烈士

玷污人民币及人民币上的伟人头像

**

**

羞辱历史伟人

支持港毒、侮辱我国国旗

而此人在昆明恐袭事件暴发之后,罗昌平还曾说过下面一段 “经典” 的话。而这段话,现在被网友当成了梗,多次评述美西国家的种族屠杀和因疫情而让人民造成的巨大伤亡。

此人 “汉奸” 身份,我想没有人异议了吧!

其实,罗昌平并不是第一个以身试法的古墓派公知。2021 年 2 月,微博大 V @辣笔小球 运营人仇子明在网络社区公开发表对五名戍边卫国英雄的诋毁性言论,引发舆论的猛烈批评。

随后 @辣笔小球 账号被关停,仇子明被南京警方逮捕。

5 月 31 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被告人仇子明因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六条规定: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英烈法第二十二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英烈法第二十六条)

近些年来,侮辱、攻击国家历史伟人和英雄烈士的事件频发,一些亲法西斯主义、亲日本军国主义、亲西方帝国主义势力的言论和行为频现,让人顿觉这股 “恶臭势力” 的猖獗是异常的。

英烈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考验《英烈保护法》强制性、统一性、权威性、严肃性的唯一标准。法治的刚性就是不屈服、不止步于任何特权、个人和组织。

任何个人或组织都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后果与责任。

必须继续以典型案例告知警示国人,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不可亵渎、诽谤、侮辱,违法者必有代价。

以此构筑国人的行为准则与边界,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不可触犯。

只有这样构建捍卫英雄烈士的举国法治高压和社会氛围,才能在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宵小面前筑起不可逾越的法律屏障,让这些宵小有着对惧怕法律惩罚的敬畏和胆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侮辱英烈罪不可恕!

必须严肃整治,刻不容缓!

等待对罗昌平(们)的最终 “审判”!

诋毁英烈之后,前《新闻晨报》首席记者 @流霜 2000,是这样评价罗昌平事件的:

“一年多以前,我默默的删除了曾经一起采访的好友罗昌平的微信,因为三观实属不合。
九十年代末零零年代初,曾经有一批来自小地方的年轻人,加入了南方系或北方一些专业媒体,揭露社会阴暗面,为弱者发声,当时他们是在社会和百姓认可的光明面的。
后来,一些西方组织打着专业培训的幌子,来中国办培训班,拉人去西方培训 “开眼界”,于是我们的一些同伴逐渐走到了国家和民族的对立面,政治上单纯幼稚的他们被蛊惑了,开始质疑体制,成为西方利用的 “公民记者”、“公民律师” 等。
中国历史告诉我们,可以遗世独立,也可为民请命,但不可投靠夷狄,这个底限,其实书上一直都很清楚,只是这些青年,被人利用了。”

其实这一段话,不仅阐述了罗昌平的 “沙雕” 言论为什么会出现,也从侧面反衬出了,整个中国社会环境的 “奇葩现象”。

曾经那些 “深度调查记者” 和为民请命的“铁肩担道义”,的媒体行业里的记者,已经变了。变成了今日的 “御用文人” 和日本外务省的 “卖国公知” 名单。

传统媒体的 “老新闻人”,忘记了初心,新媒体行业里的自媒体人士,群魔乱舞。新闻事件的风气,已经恶劣到争名逐利抄袭洗稿,甚至收钱办事拿钱洗地,乃至于连为国牺牲的英雄烈士,都敢公然诋毁了。

大学里的教授、医院里的院长、学校里的老师、集团公司的老总、名校毕业的高材生,这些人昔日的 “人中龙凤”“家族骄傲”。可到了今日,许多人都已经变成了极端的个人享乐主义者和精致利己主义者。一切向钱看齐,拼死挤上名利场,社会风气,被玩坏了。

武汉妖婆史诗级谣言:“殡葬管满地无人手机”

罗昌平事件,绝不是偶然事件,也绝不是偶发个例。我想这也是我们最应该反省的!

不只是一个罗昌平,整个国庆假期,我们见到了太多的 “沙雕” 行为:有家长带着孩子踩在烈士雕像上面嬉闹玩耍、有沙雕青年在汽车上喷涂“731 部队”、有智障人士国庆期间穿着和服扛着日本武士刀在街上溜达在地铁摆拍。

以至于到了今天,有文化有素养有昔日荣光的资深媒体人,都无脑抽风跟着咒骂烈士了。

我们该反思:我们本土的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是不是真的太少了。

而在国内媒体人节操日渐破败的环境下,导致了各路大咖集体 “名利双收” 昼夜狂欢。

吴 xiao 波的精英论,我不反驳,我们是草根,吴老师是 “精英”,我认了;可吴老师自诩精英之后,转身就来了一句,“这个世界不需要那么多无用的人”。

历史到了今天,一批得了小名挣了小利的人,都觉得自己是精英、是人上人了,甚至于他们觉得,那一批躺在烈士陵园的人,都比不上他们这种 “精英” 了。

这是病,得治!

潘家的老爷疯狂套现往美国运钱,一转头,潘家的少爷就在网上开始诋毁咒骂牺牲的戍边战士。

谁是真的爱国、谁是真的恨国,谁在为这个国家的繁荣昌盛贡献绵薄之力、谁在为民族的复兴大业抹黑添堵,公众越来越看得清楚了。

起初,他们的名利从何而来?
——那是因为他们和人民群众站在了一起,是人口的红利、是政策的福利、是时代的机遇,他们侥幸之下名利双收了。

后来,他们的名利为何失去?
——那是因为他们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是阶级矛盾的挑动者、是国家公敌、是社会毒瘤,他们利欲熏心之下丧失理智了。

为了让我们像个人样地站在这里,他们选择了战死沙场。

他说:" 我们把该打的仗都打了,我们的后辈就不用打了!“

忘记历史,就是背叛!

诋毁英烈,就是数典忘祖!!!

知乎用户 药师 发表

2012 年微博兴起时,以薛蛮子、李开复、姚晨、王功权、陈志武等人为代表的 “公知” 为吸引眼球,得到 “河殇派” 的关注,不断的抹黑、贬低国家,鼓吹西方价值观。后来国家展开一次清理活动,薛蛮子进监狱,李开复称病在台湾。

虽然国内屏蔽一些关键词的行为我也不能理解,可是网络上恨国党横行,阴阳怪气,还能说没言论自由。

像罗昌平、方方这类媒体人,利用大 V 身份,只给自己言论自由,给不同他们观点的人蛮横扣上标签的,用法律制裁是合适的。

知乎用户 giuggyyf 发表

不看不知道,翻一翻下面,有些公知和二鬼子好急呀,就硬洗罗昌平。

已经全部截图,可惜知乎挂人会被删,不能发出来。

还有一些阴阳怪气,暗讽的,转移话题的,敢不敢来这里对线。

希望知乎赶紧实名制吧,牛鬼神蛇太多了!!!

———————————————————

想了想还是要曝光这些人,

为了防止某些人恶意举报我挂人,所以对下面所有 ID 进行打码。

1. 自爆型

2. 阴阳怪气型

3. 硬洗型

4. 带节奏,说看不到罗说了啥。

除了这些还有不少,太多了发不完。

这里面账号很多是 xx 财经,某某研究文学的。有些纯度很高。

知乎用户 咬十五 发表

乌云散尽喽。

知乎用户 lilisteam​ 发表

每个人都可以去思考这场战争的意义,站在不同的位置得到的结论可以不同。

你想在大众面前凡尔赛自己的 “格局” 更高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你侮辱英雄烈士是干啥呢?

于情于理于法都没得洗,

该。

知乎用户 Freebusy 发表

嘴贱更要管好自己。每次发微博之前先抽自己一个嘴巴,然后再审一遍微博文字。

当然,现在还玩微博都是贱到管不住自己的了。

知乎用户 大鱼不吃小鱼 发表

拿法律来制裁这些人是必要的。

可是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还有不少人,心存的是和这个罗某一样的想法。我就亲耳听到过有中学历史老师在质疑这场战争的正义性。他们不但在质疑,而且顺便也把自己的质疑传授给了他们的学生。

所以,单纯的压制性矫正是不行的,还得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更多的被带偏了方向和不明真相随他们的声音附和的人。让他们知道,朝鲜战争中国出兵到底正义不正义。

朝鲜战争的本质,就是美苏冷战的开场战争,是美苏在东亚地区发动的代理人战争。其中美国支持的是南朝鲜,苏联支持的是北朝鲜。本来美国在东亚的首选代理人是国民党的国军,可是在国共内战中它失败了,失败的一塌糊涂。所以等国民党退守台湾以后,美国就开始寻找新的可以介入的矛盾点,所以就找到了南朝鲜的头上。

美苏冷战,这个冷战的意思就是因为美苏两家不敢亲自和对方打起来,而开始让各自的小弟下场跟对方的小弟打。

那么这就引出来一个问题,这他们两家打架,各自挑选的打手又定好了,那跟中国这个邻居有什么关系?

对,一开始跟中国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北朝鲜在苏联的支持和默许下进攻南朝鲜,把南朝鲜打的够呛,然后是美国下场,又让南朝鲜把北朝鲜打的够呛。

到此时跟中国还是没什么关系。

可接下来的关系就来了。

美国把炮弹扔到了鸭绿江。鸭绿江是中朝边境的界河。

美苏冷战,在东亚的首场代理人战争在朝鲜。看当时的形势,如果北朝鲜没有得到新的支持,那么很快就会被打灭亡,朝鲜半岛会成为美国的新占领地。

可事情到此就会结束吗?

不会。

美苏冷战,主要布局在欧洲方向和亚洲方向。欧洲方向苏联略占上风,东亚美国占了日本,逼近苏联本土,略占上风。他们两家为了争夺世界老大的地位,除了不敢直接和对方交手,剩下的事情全都敢做。

北朝鲜只要一败,美苏的势力交界线就会压到朝苏边境和朝中边境。

可是看看地图就知道,朝鲜一共才多大点地方,怎么可能盛的下美苏大军的对峙战场。

那么,美国下一步会怎么做?

肯定是加大对南朝鲜和国民党的支持,支持它的仆从军进入中国东北。

日本人就在东北搞过一个伪满洲国,美国有样学样有何奇怪?

这甚至就是从东北亚方向进攻中国的唯一路径,日本人是这么干的,美国人也会这么干。

而一旦美国开始进入中国东北,那苏联也就必须被迫也大举进入中国东北,不然在东亚方向苏联的战略部署就要被压到苏联本土了。

最后就会形成在中国东北地区美苏各占一半的全线对峙形势。

那最后的结局肯定就是中国东北北半部是苏联的地盘,南半部是美国的地盘。然后各自的小弟沿着新的对峙战线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就是说,如果按照当时的形势演化下去,如果中国不出兵支援北朝鲜,中国的东北,短则半年,长则一年,就可能没了,会再次沦为战场。

当时东北可是中国的重工业基地,刚开始建设,就要没了。美苏两家争老大,结果在中国的地盘上打,死的是中国人。

这能忍吗?

不要以为当时中国很强。虽然军队数量不少,可是全部四散在全国各地,甚至国内还在剿匪。如果不早早出兵,只是被迫的防守东北事到临头再进行调兵,那一切就晚了。

所以不是要支持北朝鲜,而是必须支持北朝鲜。而且还得在美国人打到中朝边境之前主动出击,把逐渐恶化的趋势给扳回去。

所以朝鲜战争看似是中国军队在境外打,可其根本战略目的是不让美苏冷战的战火烧到自己家里,保住自己的国土。

这战争要是还不是正义的,那什么战争才算是正义的?

不但朝鲜战争中国出兵如此,越南战争中国出兵也是如此,甚至后来又反过头来出动出击打越南更是如此,这种战争的根本逻辑都是一样的,不在敌人打到自己家门口之前出动出手,那敌人很快就会打到家门口,甚至打到家里。

中国对印度的态度就是纯粹的防御,结果是什么,就是莫名其妙的敌人打进了自己家,被迫来了一场中印边境战争。

战争从来不在于愿不愿意,而在于必不必须。局势发展到了那一步,战争自然就自行开启。

躲在家里装孙子谁都会。

国民政府面对日本装孙子的结果是什么,是首都都被人占了,国土丢掉了一半。混来混去最后只能逃到一个岛上苟延残喘。

朝鲜战争美国可是正儿八经想过要对中国使用核武器的,后来是因为地形不合适效果不佳才放弃的。

谁是正义,谁是非正义?

一说到这里这些人就会拿北朝鲜和南朝鲜的经济发展对比做狡辩。

其背后的逻辑就是谁穷谁不对,谁富谁正确。

是,北朝鲜是比南朝鲜穷。

可为什么穷?

新中国很长时间也很穷,也是自己的错?

你搞全面封锁也是自己的错?

要按照这种逻辑,美国,甚至整个西方,马上都要成为全面错误的一方了。中国为首的一方则马上要成为全面正确的一方了。

那到时你认不认这个结论?

美国现在全面制裁华为的发展也是华为的错?美国甚至动用了举国和盟友的力量使用非法律的行政手段来对付一个私营公司,这是典型的政府干预市场行为,是美国一贯鼓吹它所痛恨的独裁行为。它自己就正大光明的干了,这也是华为的问题?

另外,越南内战时法国人都撤了,越南人自己内战关美国人什么事,它为什么要出兵?它都能出兵那中国为什么就不能出兵?

归根结底,这些人的根本逻辑就是同样事情洋人做就是对的,中国人做就是错的。洋人找准一个介入点出兵就是维护民主正义,中国维护自己的国土完整就是非正义。

这种人的根本逻辑,最底层就是双标加奴才相,中国人应该全部听洋人的,中国人就应该认洋人做老爷自己做奴才。

说实话,我一直都难以理解,中国这个独特的文明,其一大特征就是高度的全面自信。这种自信,甚至在国家都被占了一半甚至全面沦陷时都没有丢弃,甚至中国这个名字本身就是高度自信的产物。怎么会培养出来这样的软骨头和跪下去永远站不起来的高度全面自卑的奴才。

所以,对于这种人,不但要打,而且还要训。最关键的是,要把事情的真相公布出去,告诉所有人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而且不但要公布,而且还要把背后的逻辑讲清楚,讲透彻。让听到的人,彻底的认识到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现在我们的问题就是差这最后一步,事情也讲了,也公布了,但背后的根本逻辑没有讲透。就给了这些人钻空子的机会。

这不是意识形态斗争,这纯粹的就是最基本的对或者错。同样,越是基本的问题,就越要保证得到正确的结论。

知乎用户 娘子电影​ 发表

罗昌平被立案调查 良知泯灭的败类和渣滓 要用正义的铁拳痛击他们

知乎用户 月光博客 发表

我觉得,罗昌平有钱有势,有强大的律师团队,属于精英阶层,就凭微博上一句话就把他送进去,公诉方还是困难重重的,光取证方面就面临很大难题,走法律流程的话,罗昌平进去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如果通过其他方法,走一个不可言语的操作的话,就可以把罗昌平送进去。

知乎用户 冰焰 发表

我特意按照时间排序看了一眼答案,居然没有感恩大军。

看来他们还是识时务的……

知乎用户 泽哥有文化 发表

前有大 v 蜡笔小球因诋毁戍边英雄被判八个月还没多久 现在又来一个所谓的 “高知” 侮辱咱们抗美援朝的战士

还好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了 真是大快人心

知乎用户 老爸爱扯淡 发表

我觉得这种人,其实就是长期在蜜罐里泡习惯了,不太适应时代变化。

要知道,如果放在 10 年前,这种言论非但不会遭到任何处罚,甚至网络上一片叫好。

毕竟那会儿的舆论风气,跟现在完全不同,奥巴马放个屁都能被闻出灯塔芬芳,

也因此,即便是某些把持着舆论工具的人,也都自认为是无冕之王,梦想着把苏联末期那套模式重新复刻一遍,然后自己有机会当寡头。

可时代变化太快,尤其是特朗普出来之后掀掉了底裤,但长期惯性很难改变,因此就算一时间伪装了,始终还是会有憋不住出来阴阳怪气的时候。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这种作死行为。

很显然,有问题的不仅是罗某平,究竟是等待它们自爆,还是主动出击,就看国家选择了。

知乎用户 小兔 发表

如果我们一直想着薅自由贸易的羊毛,而不为自由贸易做点什么的话。

抓了罗昌平还有作业本,还有高晓松,还有数不清的罗 x 平。

知乎用户 Ramback​ 发表

我只能说,抖机灵有风险,抖习惯了的需谨慎!

抖机灵(dǒu jī líng),或抖机灵儿,北方方言,一般是指显示自己,特指轻浮表现,耍小聪明,含贬义。特指论坛、社区等爆料区块涉及到政治人物的相关敏感话题,爆料人员会被戏称为抖机灵。

例如小便之后打一个冷颤,也叫抖机灵;

人临死前的回光返照,有人说也是抖机灵;

人有了钱,往往就会骄横,贪得无厌变本加厉。

人有了权,往往就会张狂,没规没矩目中无人。

人有了点才,往往会自恃清高,以贬低他人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和出类拔萃。

有钱有权和有才之后的共性,是智商下降和分辨力模糊,不知道自己和别人的底线在哪里。

所以,往往会踩了雷、摔了跤、啃了屎、挨了揍… 然后,殊途同归到煞笔行列,回归本位。

知乎用户 senyan guo 发表

到现在为止,我没看到一个知行合一的公知。我看到有人拿孙中山先生比较,假设他真的不识字不知道孙先生除了口嗨宣传还做了哪些工作,就说两条:

孙中山先生被清廷被袁世凯通缉。他辞任临时大总统。现在这帮毫不精致的极端利己主义者没学学这个,倒是学会了搞年轻漂亮女(或者男) 人的事儿并且更胜于一筹。

孙先生太高,不比了。李敖呢?也比不了,坐牢 6 年多,软禁一年多。要我说,主动投案,承认事实,坚决不认罪不认错,判十年也无所谓,杀头也无所谓,这才对得起公知这两个字。否则,你虽然说你是公知,但我怎么看你都是生意,而且是寒碜的生意。除了口号,你连谭嗣同的脚毛都比不了;但说到生意,后来康有为的操作都比你都差远了。

所以,我希望他负无限责任的责任,还得是主动的,主动把自己献祭给自己的理想,但坚决不认错不认罪。——我这可是为了他好,也是为了其他公知好: 1. 算是实名认证公知被大家认可。2. 虽然得了重刑损失很多钱,但这是为了理想的代价,公知成色由铁牌升为铝牌。值得。3. 私下里说,这也未必不是一笔重大战略投资。只要使用得当,回报会比现在大多了。

知乎用户 天奇​ 发表

说韩国现在经济比朝鲜好,以此为依据说援朝是错误的那些人:莫非现在日本右翼掌握政坛,生活优越,左翼混得穷兮兮,所以美国当年打右翼掌控的日帝国主义打错了?

知乎用户 有趣的灵魂会发光​ 发表

现在在网络上蹦跶的喷子太多了,喜欢肆无忌惮地口嗨,秀存在感。这位罗先生在微博上发文,侮辱英烈,这种行为确实突破了公众容忍的道德底线,因为违法被制裁,也是活该。

感觉现在的很多人在网上肆意喷脏,什么议题都喷,什么人都敢喷,其实,都是公众纵容和惯出来的臭毛病。

知乎用户 我本楚狂人​ 发表

老实说,微博刚兴起那几年,还是挺欣赏罗昌平这个同行的,毕竟是铁肩担道义的人,曾经把高官拉下马。

那时候我本人也挺愤青的,也挺欣赏当时某些公知的言论,但是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彻底对公知这个群体产生了怀疑。

不是他们不接地气儿,而是他们在不断地提意见,这些意见也许很解气,但是没有意义,我认为真正的公知,应该是在提出意见的同时,也提出相关的解决问题的建议。

提意见,就是挑刺儿,这个谁不会?我也会,我可以天天喷某些机关的不作为,或者是劳民伤财的行为,关键的问题是,你能解决这些问题吗?与其整天呼吁,倒不如实打实来点真东西,哪怕你组织一群学者对某个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也比整天在微博上表演强吧?

公知们总在不断地指责某些制度,羡慕某些所谓的体制,但是同样的,这些所谓的好的体制背后,就没有同样的一群公知群体在吗?中国有反对体制的公知,美国就没有吗?

从那以后,我就不相信公知了,因为他们只是在纸上谈兵而已,没什么意义。头疼就去做 CT,肚子疼就去做胃镜,整天不去医院看病,光在公司喊疼卖惨有屁用。

知乎用户 吾安 发表

网络虽大,你的身份虽神秘,但并非法外之地。我国宪法虽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并非意味着可以以言论自由来损害他人的权益,甚至是国家社会的权益。

一般死者的家属享有人格权益保护,而侮辱、诋毁出征且献出宝贵生命的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就已然不单单是一个小家的事,是大家的事了。故而我国的公权机关(检察)代表国家提供诉讼——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民事公益诉讼)。

“大 V” 罗某诋毁、侮辱的内容,我们不去研究了,现也已产生了不良后果。咱们就来看看,触犯了那些法律,应当如何处理,有何处理结果。

——刑事责任

抓一下案件关键词:“微博发布”、“侮辱性言论”、“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

首先,每个人有自己的思想,你私下可以真实的表达你的思想,但 “微博发布” 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对外灌输你的思想言论,若属于不良思想言论,则可能对社会群众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毕竟现在普通网民考核能力有限。

其次,“侮辱性言论”,简单的侮辱性语言可能触犯民事责任,大的层面违反了公诉良俗,小的层面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死者的名誉),甚至这个单纯侮辱他人的行为,都可能触犯刑事责任——侮辱、诽谤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后,本案侮辱的对象是 “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这是一个特殊主体,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英烈法》(以下简称《英烈法》)这样专门的法律对该特殊主体予以保护。

《英烈法》第二十二条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 依法及时处理。”
《英烈法》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对于这一特殊主体,也有特定的法条予以保护。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现当地公安局已经以涉嫌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对罗某进行刑事拘留。

——民事责任

罗涉嫌的行为不仅仅存在刑事责任的问题,同时也存在民事责任的问题。刑事责任的承担不排斥民事责任的承担,也因此刑事程序的启动不阻却民事程序的启动。该案件的民事责任追究比较特别,是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概之就是,检察机关出面维护民事权益。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罗侮辱的英雄有无名英雄,也有年纪轻轻牺牲没有近亲属,由英雄烈士的近亲属提起民事诉讼是不现实的。况且即使英雄烈士有近亲属,作为国家也应勇担责任,烈士为国奉献,国当为他们发声、主张权利。通过赋予检察机关享有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在取证方面更为有力。且相比较私益诉讼,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也更有专业性、权威性和便利。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第八十八条 刑事侦查中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 可以在基于同一违法事实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机关在诉前程序中能更有效率地与相关主体进行沟通,以此形式更有利于追究相关主体的民事责任。所以此番检察院主动提起公益诉讼是非常正确的、及时的,也是必要的。

实际上此类公益诉讼并非首例,辣笔小球和该案相似,对辣笔小球启动刑事追责同时,南京检察院同时也对辣笔小球启动了公益诉讼。最终辣笔小球仍然被予以刑事处罚,由此可见,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民事诉讼,不影响刑事程序的依法开展。

——谨言

正如一开始所述,你有言论自由,但不允许你用语言来伤害他人,影响他人,现实社会要求如此,虚拟网络上也如此。

而随着我国法治体系的不断发展,也逐步提高对我国群众的文明要求。这是好事,一个美好的社会需要社会人的高素质来打底。

知乎用户 武汉何诗韵律师​ 发表

2021 年 10 月 6 日,知名媒体人、微博大 V 罗昌平发布侮辱志愿军烈士的违法言论,此事迅速在网上发酵,次日,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对罗昌平进行传唤,随后罗昌平因涉嫌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被刑事拘留。同时,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还对罗昌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也就是说,罗昌平将要承担刑事、民事双重责任。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国庆档电影《长津湖》热映期间,一位网名为 “中国气象爱好者” 的网友经过检索资料,查出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的长津湖战役里,战场最低气温低至零下 60 度,突出了当时志愿军战士作战的艰苦,以及 “冰雕连” 战士们的伟大。结果罗昌平评论道:

“半个世纪之后国人少有反思这场战争的正义性,就像当年的沙雕连不会怀疑上峰的‘英明决策’”。

罗昌平的言论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愤怒,在网友们的举报下,罗昌平无奈发表了个致歉声明。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道歉都能得到原谅,何况他亵渎的还是保家卫国的志愿军烈士。他所嘲讽的 “冰雕连”,是长津湖战役中担任阻击任务的三支连队,他们穿着单薄的衣服,在极度严寒的长津湖地区埋伏了几天几夜。可惜他们没能等到敌人的到来,便成建制地牺牲在了残酷的天气下,他们至死枪口都冲着敌人来的方向,保持着战斗的姿势。面对这样的敌人,美军指挥官不由得向“冰雕连” 敬了一个军礼!

对此,解放军报钧正平工作室评论道:“冰雕连” 已经是抗美援朝战争中不可磨灭的符号,亦是志愿军捍卫祖国和人民利益、国家和民族尊严的象征。“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英烈不容戏谑!不可污名!不能侮辱!我们绝不能让那些恶意诋毁英烈的人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侮辱烈士罪责难逃。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 35 条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今年年初诋毁中印边境冲突中牺牲烈士的仇子明被判刑 8 个月,可以预料罗昌平的结局不会比仇子明好到哪里去。

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们现在的安定生活是先烈们奋勇作战换来的结果,如果我们不仅不居安思危,甚至放任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诋毁我们的英雄,抹黑我们的历史,那么苏联解体的悲剧就很可能在我们国家重演。在捍卫英烈尊严这件事情上,我们不能做旁观者。

知乎用户 步行街鲁迅​ 发表

这种人就是屁股的问题,几十岁的人了,而且还是知名报社的副主编,三观早就固定了,不存在什么幼稚不幼稚的问题。

你就是关他一辈子,他心里也还是这么想。

对付这种人你能怎么办?

按流程走,该多少年就多少年,社交号直接永久套餐就完事了。

知乎用户 梁仔 发表

看看这里的人,不值得,都散了吧。

知乎用户 茕茕孑立 发表

把咬碎的钢牙掏出来做成徽章戴在胸前到处炫耀,可能会让不少人感到不舒服,但是很多人又说不清楚哪里不舒服。

毕竟在当年,这种事情也没有作为正面典型大肆宣扬。

知乎用户 碰到猫咪的海豚 发表

他说的这种话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反共言论,因为资本主义有两个亲儿子,一个就是律师,一个就是记者,社会主义国家一定要对这两种人以及这两种人所代表的行业保持高度的警惕。

律师先不谈,我们只谈记者,记者的背后是媒体行业,现代媒体起源于资本主义在西方的崛起,媒体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同步的,它身上所携带的资本主义基因是与生俱来的,所以它必然要竭力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价值观,也就是所谓的 “自由”,媒体作为资本主义的喉舌,反共对它来说是一种本能反应。此人的言论也可以管窥出一个问题,为何西方媒体集体反华,这并不仅仅是因为生意,也不仅仅是因为地缘斗争,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恰恰是西方媒体本身对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的极端恐惧和敌视。它认为这涉及到了自己的生存和基本行业原则。至于这个罗姓大 v,由于其职业背景,恰恰与西方媒体拥有共同的好恶和思维模式。简而言之,这不仅是民族败类,也是阶级敌人。

知乎用户 正观视频​ 发表

【大 V“罗某平”涉嫌发布侮辱抗美援朝英烈言论被刑拘】 10 月 8 日,三亚警方发布通报称网民 “罗某平” 涉嫌侮辱英烈被刑拘。 10 月 7 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罗某平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违法言论,造成恶劣影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于当天依法传唤罗某平,并开展调查。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微博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罗某平因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被刑拘。

知乎用户 董哥聊债务 发表

知乎用户 杨雷兵婚姻律师​ 发表

知乎用户 曹鹏 发表

听闻罗昌平在微博侮辱冰雕连烈士,被微博平台禁言之后,随即在其它平台晒出与人一起喝茅台酒的 “潇洒照”,只想说,罗在拿着美国基金会的钱,通过恨国、辱骂英雄来换茅台酒喝的时候,有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是条狗?

以下是纪委对此事的评论:

今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前制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也对相关行为作出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公安、文化等部门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如今捍卫英烈的法律武器在查处的个案中从条文规定转变为具体实践,更充分彰显法律的威严,彰显国家尊崇、保护英烈的坚定意志和有力行动。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舆论有底线、道德有底线、法律有底线。每一个人都应当对英烈深怀敬畏之心、满怀追思之情,一言一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捍卫崇高、尊崇英烈,崇尚英雄、争做英雄,让英烈英雄的精神去感染一代又一代中国人,让英雄气概 “千秋尚凛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而毕生奋斗、英勇献身的英雄烈士,功勋彪炳史册,精神永垂不朽。

第三条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

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将宣传、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军队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 每年 9 月 30 日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

举行英雄烈士纪念活动,邀请英雄烈士遗属代表参加。

第六条 在清明节和重要纪念日,机关、团体、乡村、社区、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第七条 国家建立并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纪念、缅怀英雄烈士。

矗立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争取民族独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国家繁荣富强精神的象征,是国家和人民纪念、缅怀英雄烈士的永久性纪念设施。

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对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中央财政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保护,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助。

第九条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供公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告慰先烈英灵。

前款规定的纪念设施由军队有关单位管理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实行开放。

第十条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第十一条 安葬英雄烈士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举行庄严、肃穆、文明、节俭的送迎、安葬仪式。

第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英雄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引导公民庄严有序地开展祭扫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英雄烈士遗属祭扫提供便利。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公民通过瞻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集体宣誓、网上祭奠等形式,铭记英雄烈士的事迹,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的精神。

第十四条 英雄烈士在国外安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应当结合驻在国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祭扫活动。

国家通过与有关国家的合作,查找、收集英雄烈士遗骸、遗物和史料,加强对位于国外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研究,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认识和记述历史。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史料的研究、编纂和宣传工作。

国家鼓励和支持革命老区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开展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研究、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第十八条 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广播电视节目以及出版物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

第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播放或者刊登英雄烈士题材作品、发布公益广告、开设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赠财产、义务宣讲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帮扶英雄烈士遗属等公益活动的方式,参与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捐赠财产用于英雄烈士保护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英雄烈士抚恤优待制度。英雄烈士遗属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教育、就业、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优待。抚恤优待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逐步提高。

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关心英雄烈士遗属的生活情况,每年定期走访慰问英雄烈士遗属。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网信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发布或者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网络运营者发现其用户发布前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运营者未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和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

英雄烈士近亲属依照第一款规定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本法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

参考

  1.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3057840606848832&wfr=spider&for=pc
  2. ^https://baike.baidu.com/item /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22545021?fr=aladdin

知乎用户 懵懵懂懂 发表

越重越好,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都是英烈们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这种不知感恩的人,跟汪精卫之流有什么区别,嘴上说的是众人皆醉我独醒,其实就是卖国贼行为!

知乎用户 chk 发表

再更新:开评论,杠精勿扰。不回杠精,以保智商。

……………………

更新:不要再问为什么要打了?自己去查资料吧,跟个杠精一样,我说这个你举这个。

美国隔壁为啥不打加拿大?他们都五眼联盟了,要点脸不?同盟关系你告诉我为啥不打?别别别的了,跪的站不起了么?孝死我了

……………………………………

发生了这个事,今天在一个豆瓣找的微信群里讨论这个话题,结果,我真的是想不到。

居然还有那么多人在为他说话,然后辩论了起来,真的是令我汗颜。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怀疑这场战争的不正当性?我真………… 你是中国人么?书读多了是不是什么事情都要来个思辨?来证明自己的高知识性?但是这类人往往是站在了另一个对立面用着中立的话来驳斥你,以证明自己的中立性,好让人觉得你是片面、帮偏的。这事能中立么?除非你不是中国人了。小日本还觉得侵华是正义的呢,你们这些狗腿子,要不是抗美援朝,你们有今天的日子坐在屏幕的里面说着这些话。

二、辱骂先烈不辩的事实,这类人居然还能从中国上下五千年来看到底死去的是不是先烈。

三、假妥协,最后还来阴阳怪气的发表爱国爱党的言论。

于是我退了这个充斥的 “思辨” 和杠精的群。

真的是影响我一天的好心情。感情书读多了人都傻了么?

知乎用户 Travis L 发表

建议化学阉割

知乎用户 真二世明王 发表

古人云,

四十不惑,

40 多岁的人了,

嘴里却还在胡言乱语,

为什么?

原因就是脱离群众太久了!

自以为很聪明,

众人皆醉我独醒,

把别人都看成傻子,

却不知小丑竟然是自己!

人民群众就是大地,

种子只有在土壤里才能吸取养分,

才能茁壮成长。

40 多岁,

思想固化,

自以为是,

既不愿意学习,

又看不清大势,

逆潮流而动,

却全然不知道时代已经变化,

原来自己掌控的话语权已经失去,

已经没有人听信他们的那套说辞,

中国人变得越来越自信,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不可逆转,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

一切逆时代而行的必被碾碎,

唱衰中国者必将走向灭亡!

所以,

人要不断的学习,

与时俱进,

看清形势,

顺势而为,

这样才能顺风顺水,

跟上时代的潮流,

和祖国一起成长。

知乎用户 天芒星 发表

反思中国打朝鲜战争的正义性?

战火烧到鸭绿江,中国人跨过鸭绿江保家卫国,不正义?
战火隔着太平洋,美国人跨过太平洋介入朝鲜半岛内战,正义?
中国军队打完朝鲜战争就撤退回国,不正义?
美国军队打完朝鲜战争在韩国驻军长达 70 年,正义?

公知为什么让人讨厌,就是因为他们用意就错了,他们的目的不是为本国弱势群体争取利益,而是为敌国发腔,而且言论双标至极。

这货就弄了个侮辱英烈罪,最多也只能三年,太便宜他了,最好查一查他有没有源头从国外进来的钱,查实后,以间谍罪和叛国罪,从重处置,最好是枪毙那种。

现在是中美对抗的最激烈时期,如果不能从重从急从严处置这些跳梁小丑,怎么威慑宵小?

注意,现在是战时!!!

知乎用户 韦索 发表

这类人能不能深挖一下呢?比如接受某境外组织资助,应该是能查到线索的。他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舆论引导目的,跟那种没什么文化只是为了凸显个性满嘴跑火车的人不一样,完全有理由认为他的行为是具有特殊目的的。因此这类人应该深挖其背后的真实背景和目的。

知乎用户 流老师​ 发表

这货绝对是美第五梯队,好好查查,应该全面曝光,戴上耻辱的帽子,让他周围的人都知道,让他全家及后代抬不起头。

知乎用户 西日韩留学吕老师​​ 发表

首先,我觉得这种人就不需要去多说了,你这侮辱英烈,这算啥。这种的就应该直接关起来。

责任,又不需要他承担什么责任,这需要的就是对他进行强制的洗脑。

这个不只是道德上的问题,这甚至涉及到了自己人生价值观还有世界观的问题。

那这种问题的话,你不是说简单的,就是给他一些处罚,他依然改变不了,最重要的不是经济和物质上的东西,而是精神上的一些改变。

所以,我觉得就应该强制一些,直接去做强制的每天的定期的学习,这种事很重要,要不然就是大肆的去让他宣扬这些东西,他依然自己改变不了,你不能说就是简单的一种拘留或者处罚经济物质,没啥用。

知乎用户 狐狸晨曦​ 发表

大快人心!互联网不再是法外之地!

“罗某平” 这个几百万粉丝的网络大 V、曾担任多个报刊杂志高管的 “公知精英”,悍然口出狂言,辱骂志愿军英烈,引起众多爱国网友的公愤,很快被拘捕归案。

这一案例,就和今年 5 月,袁隆平院士逝世后,多名肆意辱骂的宵小分子被拘捕归案一样,充分证明**爱国主义已经成为当代中国不容诋毁、不容质疑之事。**同时,对此事的反应,也如照妖镜一般,恰恰照出了许多平日里潜藏的 “恨国分子” 的嘴脸。

当年的志愿军战士们浴血奋战,不惧牺牲,正是为了新中国的孩子们可以不再打仗,为了我们大家刚刚到来的安定生活。

就这样,一个刚刚从百废待兴走向新生的国度,决然去对抗当时的全球霸主,在国力、工业、科技的全面劣势下,百万虎贲跨过鸭绿江,和陆、海、空全方位占优,啸聚了十七国联军的敌人,打了一场以弱击强的不对称战争。

这场战役的胜利,打出了新中国的国威军威,震惊了全世界,也打破了美军从二战以来不可战胜的神话,美国报纸哀叹这是 “美国陆军史上最大的败绩”,更在国际舞台上,彻底改变了中华民族从鸦片战争以来,落后挨打的百年屈辱史。

美帝国主义付出二十余万人的死伤,连同其仆从国军队,被歼灭一百余万人,却只能无奈在谈判桌前咽下苦果,被从鸭绿江驱赶回 “三八线”,至今忆之胆寒;甚至在此后的越南战争,美国数十万大军促居于南越一隅,终不敢越被我国划定的“北纬 17 度线” 半步雷池。

这场战争的胜利,至今仍然在庇佑着子孙后人,守护着这个浴火重生的国家,让美帝国主义眼睁睁看着我们这个新生国度一步步走向强大和辉煌,而今到了已能全面摧毁其霸业的门槛,却始终没有胆略去和打压其他国家一般,导弹洗地,战机轰鸣。

七十年前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是中华民族真正意义的立国立族之战!共和国的历史将永远铭记,志愿军英烈的伟绩丰功,为国家的强大、为民族的复兴,重新撑起了每个中国人在世界挺立自信的脊梁。

但凡一个有良知的当代中国人,回顾这段历史,便会感受到一次深切的爱国主义教育,与对卫国先烈的无上敬意:是英雄们的牺牲努力,才换得我们的和平幸福。

功标青史,泽被万世!英魂尚飨,与国无疆!

如历史上的长津湖战役,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九兵团的战士们,在零下四十度的极端严寒的环境中, 白天在冰天雪地里潜伏,夜晚才能躲避敌机轰炸而行军,就这样把握战机,出其不意,攻敌不备, 在饥寒交迫下,凭着意志力强行奔袭,

创造了全歼美国一个加强团(“北极熊团”),打残美军三个师的骄人战绩,并且让美国军队的最精锐部队 “陆战一师”,军心士气都已经完全被打垮打残,只靠着美国海军空军的优势支援,才得狼狈逃走。

而奉命阻击敌军的我军三支连队,却在极度严寒天气下,壮烈牺牲,变成了永恒的冰雕……

他们俯卧在零下 40 度的阵地上,手握钢枪、手榴弹,保持着整齐的战斗队形和战斗姿态,仿佛是跃然而起的 “冰雕” 群像。从此,“冰雕连”成为一座精神丰碑、一种文化符号,被载入军史。

当看到影片《长津湖》中再现的这英勇壮烈的一幕,观众们无不潸然泪下:

勇士和阵地同在,英雄和日月同辉!

试想,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如此丧心病狂,诋毁这些对国家和民族贡献无与伦比的英烈?

当然只有那些痛恨中国强大、憎恶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的人。

在世纪之交,中文互联网刚开始普及的时代,所谓的 “网络公知大 v”,所谓的“青年意见领袖”,充斥着“恨国党”“精神外国人”,正如“罗某平” 这样从传统传媒跨界而来之人,抢占了各大网络平台早期的话语权,

他们的嚣张,当然激起了我辈爱国网民自发的爱国热情, 在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 历时数年的激烈交锋,终于压制他们的气焰,掌握了主流话语权。

2018 年,《英雄烈士保护法》在众望所归下颁布,【热爱祖国】终于成为了整个中文互联网绝不容质疑的政治正确。这一切正是我们广大爱国网友共同的奋斗成果。

然而,很多 “公知” 的头面人物,利用早年在中文互联网之初抢占的话语资源,许多都已经渗透和深入了各大网络平台,而那些妄图将我们国家也如欧美各国一般,变为其肆意收割游乐场的国内外资本势力,也与之深入勾结。

哪怕是在广大公众普遍充满爱国情绪的当下,这些早已丧失公信力的 “公知大 V” 和“恨国分子”们,依旧不甘心就此失败。想想过往各种社会热点问题,哪一次没有网络公知在兴风作浪,制造种种耸人听闻的谣言,阴阳怪气带节奏,竭力偏移事件本身?

其根本原因,便是他们从骨子里就敌视国家和民族;其根本目的,便是意图动摇和瓦解广大公众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爱国热情。他们是不折不扣的败类!

对为国捐躯的志愿军英烈们,对《长津湖》这样再现当年英烈的英雄事迹的爱国影片,如 “罗某平” 这样的恨国败类们,憎恨更是发自内心,才会将恶意丑化、辱骂攻击、诅咒中伤等伎俩,一一施展,丑态百出。

当 “罗某平” 遭到了正义制裁,和他平素一唱一和的众多同伙们,依旧打着 “言论自由”“言者无罪” 的幌子,竭力扭曲事实,在举国全网声讨此类 “恨国败类” 的大势所趋下,誓要负隅顽抗到底。某些浑水摸鱼的所谓网络“大 v”,也跟着阴阳怪气,各种鼓噪。

然而,这些早在中文互联网早已日薄西山,日子一年难过一年的 “网络公知” 和“恨国败类”们,他们一切颠倒黑白的舆论攻击,说到底,都不过是败犬哀号罢了。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天下大势,浩浩荡荡,爱国热潮,正义呼声,势不可挡!

而今大势在我,正当乘胜追击,将一切”网络公知”和 “恨国败类” 们,把这些蛊惑人心、竭力阻碍国家富强的网络害人虫们,统统扫进时代和历史的垃圾堆!

伟大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先烈,永垂不朽!

一切为了反对国内外敌人,争取国家崛起与民族复兴,人民群众自由幸福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知乎用户 兮兮哟 发表

同样是微博大 V、同样是媒体人、同样是侮辱英烈… 你以为罗昌平事件和辣笔小球的性质差不多吗?

No~no~no~ 罗昌平和辣笔小球还真有些 “不一样”

知乎用户 你也喜欢喝奶茶吗 发表

对于这样的侮辱英烈的人,无论他是普通人还是公众人物,都应该受到惩罚,只有不忘记历史,我们才能够拥有未来。

知乎用户 芊芊 发表

连历史学家唐德刚都难得支持朝鲜战争。唐德刚说得好。不打这次战争,中国人永远都站不起来。被世界轻视。意义甚至超过了抗日。这次战争真正确定了中国的大国地位。属于立威之战。

知识分子几百年都没出几个好人。态度傲慢,激进。急躁。不遵守事物发展规律。把社会发展想的轻而易举。缺乏社会实践能力。把恶心人当做自我批判。动不动拿出劣根性指责,难道不知道真发横财的国家,有几个好人。

最近这一百多年。你怎么做努力,有些知识分子都会阴阳怪气的出来恶心你一把,比如劣根性,血馒头,民智未开,专制,丧权辱国……。

崇拜美国,但是对于美国的掠夺屠杀印第安人。在西部弄了那么多金矿。明明是掠夺起家。装作看不见。

每天崇拜一些帝国主义。美国苏联英国这种帝国主义,如果是文明国家。那别国更文明。近代史居然还有崇拜日本的。难道不知道日本什么货色。

经济学家克鲁格曼说,中国有些留学生回来,专门推销自由主义,这是对美国精神的侮辱和不了解。

还有这种大儒,人家花了几十亿。承担那么大风险。还阴阳怪气一顿。拍了,才能让更多人了解历史。如果几十亿赔了,你给赔钱?

知乎用户 羽毛毛毛 发表

只能说又蠢又坏

作为一名资深记者,不调查不研究张口就是侮辱性词汇 “沙雕”,自以为站在历史的制高点对几十年前的人以结果论随意评论。很多质疑朝鲜战争合理性的人都喜欢犯这个错误,站在今天中国经济发展与政治地位的高度上俯视志愿军和当时就领导人的决定说什么不必要不合理,殊不知中国今天的一切成就的建立都是站在他们的肩膀上的!抗美援朝深刻影响了在那之后的中国的政治经济政策选择,根本不止是五场战役的事

另外!不是否定才是 “反思” 的体现!

坏就坏在他不仅不调查不研究不思考犯错误,还张嘴就辱骂… 作为人的基本道德也要求你不应该对一个根本没有伤害到他利益的而且去世了的人乱骂,更何况今天的生活都是建立在他们的牺牲之上呢

知乎用户 瓦尔格 · 钢铁之子​ 发表

我觉得这个公知想成为殉道者…… 反正只是刑拘又不是死刑,虽然社死,但在那个邪恶的圈子里他可以把刑拘作为投名状换取那些隐藏在幕后的大佬们资源扶持。

知乎用户 不知也 发表

为什么有的人会当汉奸?出卖自己的国家良心不会痛吗?

知乎用户 韩韩 发表

背叛祖国的人必将遭到人民唾弃和历史审判!

我诂计他要撞枪口上了。

新京报一查一个准,建议深挖。

建议中国互联网尽快实名制。有助于净化中国互联网环境。

知乎用户 金中口鸟 发表

谢谢举报的网友。不断挑衅民族情感,这些人是真的秀逗了。

知乎用户 感恩 发表

男人当然可以刑拘

知乎用户 万乃石​ 发表

侮辱革命先烈和打爹骂娘一个性质,都是极端数典忘祖的行为。

今天我们的一切好的东西,都是革命先烈用生命、献血、汗水换来的。没有他们的舍生忘死,就没有今天的富强和美好。

今天的很多不美好甚至丑恶的现象,确实应该痛恨,但如果因为痛恨现实中的丑恶就把革命先烈也一起恨了,这就是找错了庙门。当初革命先烈之所以不怕苦、不怕死,拼命也要砸烂那个旧世界,就是因为在旧世界里面有太多这样的丑恶现象。

如果你真的仇恨丑恶的社会现象,不但不应该仇恨革命先烈,还应该以他们为榜样,继承他们的遗志。如果一个人说自己在和丑恶现象作斗争,却同时也在辱骂革命先烈,这个人就是反动派,他的真正目的不是消除现有的丑恶现象,而是要消除现有的美好现象,让中国再回到那个当奴隶的年代。

知乎用户 柳逸 发表

我有个疑问,英烈是具体的一个人,还是模糊的群体?因为,一但概念模糊起来了,一些质疑决策的言论,似乎都能变成侮辱英烈的行为。

知乎用户 热血沸腾​ 发表

知乎用户 王政​ 发表

他得感谢现在是法治社会,没人揍他。

十几万志愿军烈士和一百多万志愿军战士,他们的亲人朋友后辈,加起来怎么也得有几百万人,真的是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这种人。

还有人给这种人洗地的,你以为这种人现在还是当初一腔热血的调查记者?人家早都已经转型成为带资本家了,看看人家名下的公司和商业版图,流量已经是人家的财富密码了,喷粪就是为了热度而已。

不得不说 CIA 培训水平低下,花了那么多钱培养的这种人才,一点儿战略定力都没有。我们中国只不过拍了一部和美军打仗的电影,这些人就迫不及待的开始跳脚,搞得我们连饵都省了。

这帮人应该好好学学什么是真正的隐蔽: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

他们是断然学不会也不肯学的,因为他们从来没有信仰。他们虽然满嘴 “正义”,肚里却只是生意。让他们抛去光环,放弃财富,那才是要了他们的亲命。

这些跳梁小丑,终究只配黄粱一梦。

[外媒称中情局高调组建「中国任务中心」,此举传递出什么信号?对中美关系会有何影响?1388 关注 · 283 回答问题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91174339)

知乎用户 路堵人懒 发表

很奇怪,这些人明明知道侮辱烈士是什么结果,并且已经看到了前例还是开口说这种话,究竟是利益够大,还是对他们自己的信仰够强?

知乎用户 Burgundian 发表

大快人心,骂人家烈士,自己进了班房,此人不是好东西,成天爆这个料,爆那个料,原本就不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很多时候出于唯恐天下不乱,甚至趁机敲诈勒索。

知乎用户 梦想 发表

把公知排成一排,应该没有冤枉的

知乎用户 Kim Min-Hee 韩式炸鸡​ 发表

昨天下午,海南警方官方发布消息,2021 年 10 月 7 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 “罗某平” 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违法言论,造成恶劣影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于当天依法传唤罗某平(男,湖南长沙人,40 岁,新浪微博名“罗某平”)并开展调查。

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微博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已经以涉嫌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对罗某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微信公众号 “海南检察” 发布消息称,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网民 “罗某平” 于 2021 年 10 月 6 日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 “冰雕连” 英雄烈士的违法言论,侵害了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伤害了广大人民对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特殊民族情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决定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

此外,@微博管理员 发布消息:平台发现账号 @罗昌平于 10 月 6 日发布诋毁英烈的错误内容,且造成恶劣影响。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微博社区公约》相关规定,平台对该账号予以关闭处理。

微博管理方表示:英烈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尊崇英烈是中华民族的情感底色。一切诋毁侮辱英烈的行为,一经发现,站方将决不姑息,严肃处置。

近日

电影《长津湖》热映

电影背后是

71 年前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

的悲壮历史

天寒地冻、缺衣少粮

有人十个脚指头冻没了

有人饿得抓雪往肚子里咽……

在极度恶劣的情况下

志愿军战士们与敌人浴血奋战

赢得了这场战役

电影《长津湖》中 “冰雕连” 场景

如今 71 年过去

他们所守护的祖国

国家强大,人民富足

但现在

居然有人

对这群最可爱的人

发出污蔑和抹黑的声音!

对于网络上的个别污蔑言论

@钧正平 两次发声

“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

英烈不容戏谑!

不可污名!不能侮辱!

我们决不能让那些恶意诋毁英烈的人

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胜利的结局早已注定,

因为他们是为正义而战!

↓↓↓

团团也在第一时间发声

污蔑抗美援朝先烈

我们不答应

某些人不能一边享受着

前人披荆斩棘带来的幸福生活

一边却昧着良心污蔑先烈

网友评论:

“打击诋毁侮辱英雄言论”

“必须严惩”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对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

将受到严厉查处

知乎用户 苇一佗​ 发表

看了看罗某的言论,这个人心术不正。

就这样一段话,有三个问题:

第一,这场战争的正义性。

质疑这个的,无非就是认为,朝鲜北方首先向南方发起进攻,挑起了战争,然后美国才被迫组织联合国军进行反击。他们认为,战争的起因是北方,战争的责任就在北方,中国不应该帮助北方进行这场不义之战。

这是在故意混淆视听。

要知道,朝鲜南北战争,是朝鲜国内问题。美军登陆仁川,是外国势力对朝鲜国内问题的干涉。从国际规则来说,国内问题应该限制在国内解决,不应被外国势力干涉;从国际潜规则来说,你可以在某国扶持代理人,支持他金钱、武器甚至军事顾问,但是你不可以亲自下场。你亲自下场,问题的性质就变了。

这就好像两个小孩正在打架。突然,弱势一方的家长加入了战斗。这个时候,两个小孩谁先动手,就不是问题的关键了。更过分的是,那个麦克阿瑟,不仅仅是帮一下弱势的孩子,他还要把对方小孩打死。这是何等的傲慢和自负啊。这个时候,中国能袖手旁观吗?

美国人自己也看出这个问题了。那个著名的三个错误,就是美国人的一种含蓄的说法。直白地翻译过来,就是——麦克阿瑟是 XX。

第二,冰雕连的牺牲。

嘲笑他们的牺牲,是多么的无耻,这个就不说了。认为他们牺牲的原因是上层决策失误,这个也是在搅浑水。

战争是人与人之间的生死博弈,情况瞬息万变,各种战场决策不可能都是最优解。这种非战斗减员,根本无法避免。就算是工厂这种非常确定的环境,依然有工伤和安全事故,更何况战场。如果每出现一次非战斗减员,都是决策失误,这个仗还怎样打呢?

第三,朝鲜经济的落后。

当前,朝鲜的经济确实比韩国差很多。但是要知道,抗美援朝结束后,朝鲜加入了苏联主导的经互会,经济发展非常强劲。当时,朝鲜人民的生活水平远高于中国和韩国。后来苏联解体,又面临美国制裁,朝鲜经济才一落千丈,开始了苦难的长征。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谁能预测到苏联的解体?用朝鲜当前的经济困境,来反思当年的那场战争,能看出什么来呢?除了能看出某些人的无知和无耻,还能看出什么?

知乎用户 达文西 发表

上世纪末和千禧年初国内经济大环境不好,生活水平低下,而旁边的台,日,韩,香港那小日子过得相当不错,而更远的欧美那就更不得了。受到他们文化输出和都以外国货为荣的国人们不禁感慨为啥他们过得那么爽,他们不解,很气,却无可奈何只能羡慕嫉妒恨。

但偏偏有些人不甘心而发粪涂墙看了一书。最终他们找到了关键的原因。

原来隔壁都是跟着欧美混的,而我们不仅不跟欧美混还跟他们打架。这些蛆更生气了。

有本事的蛆凭着自己的能力终于走出国门呼吸着新鲜空气,没本事的蛆就在国内郁郁而终。还有一些没死的蛆到处走动宣传着它们思想。

公知们主流观点就是亲欧美日子就会过得跟日韩等一样。呵呵非洲那边都是亲欧美的怎么不见去帮助他们成为发达国家。为什么要帮日韩等国,当然是为了对抗我们不让我们崛起啦。为什么不让我们崛起?因为如果我们过的跟他们一样好将是一场灾难。

最后参考下戈地图和刚上台的普京大帝是怎么舔欧美而最后被抛弃的。

知乎用户 码客​ 发表

其实我是中立的。

我不认同罗昌平的观点,保家卫国的英雄需要被尊重。

但是我也不认同刑拘,如果以后都是这样,除了赞美,谁还敢自由说话呢?

我很矛盾,想知道界线到底在哪?

知乎用户 2022 年能结婚吗 发表

为什么 罗昌平 被抓起来,而方方直流还能高居省作协的位置?

知乎用户 元气少女谢广坤 发表

请问还是个中国人吗?

做了人类想成仙,生在地上要上天。

10 月 8 日下午,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通报,涉嫌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网民 “罗某平” 已被刑事拘留。

罗昌平侮辱英烈说了什么?

近日,国人跟随国庆长假期间首映的电影《长津湖》而致敬志愿军战士之际,他却在其微博发表对志愿军烈士的羞辱性内容,并将 “冰雕连” 的志愿军用戏谑的网络用语称为“沙雕连”,嘲讽为国牺牲的烈士为傻子。

10 月 6 日,微博大 V 罗昌平在其个人社交账户上转载并发表了对志愿军烈士的羞辱性内容:将志愿军 “冰雕连” 称为“沙雕连”。

凡是稍微有一点觉悟的中国人都知道,71 年前的那场伟大的战役,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用一代人打了五代人的仗,这一仗,打出了我们现在和平幸福的生存空间。

国庆期热映的电影《长津湖》中,三个连应上级要求在冰天雪地里设伏攻打美军。在零下 40 度的雪地里一动不动埋伏三天三夜后,三个连的大部分战士都被冻死。

令人震撼的是,所有的战士冻死时都保持着冲锋姿势,面对此景,美军将领都行军礼致敬。

然而,这一代人的付出,在这位著名的媒体人眼里,却是傻子,却是需要 “反思”

前车之鉴是他的同行、前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还不知道收敛两字怎么写?

网名为 “辣笔小球” 的仇子明,今年 2 月在微博上,发布诋毁贬损 5 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先是被刑拘,3 个月后获刑 8 个月。

经过这些年的依法监管整治,公知横行网络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然而,时至今日,依然有少数网络大 V 逍遥法外,我行我素,

他们的内心是如此阴暗病态,他们的文字是那样阴阳怪气,他们所关注的永远是社会的阴暗面,他们的观点立场几乎都是一种极端的仇视与反对。

知乎用户 大脑袋毛毛虫​ 发表

罗昌平的涉事微博,侮辱志愿军烈士,还对教员的决策阴阳怪气。

以罗昌平为首,网上有一小撮人给抗美援朝泼脏水。在《长津湖》火热上映的当下,这拨舆论洗地的人,必然是别有用心的。

教员在抗美援朝时说: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这句话当下仍然适用,现在是舆论场的战争,这第一拳就请打在罗昌平身上。根据他新京报的背景,以及他开过公司的经历,建议彻查他的资金往来。若有不正当资金来源,可按叛国罪论处。

知乎用户 Gavin​ 发表

我感觉他可能会被重判,估计是 2~3 年的有期徒刑。因为我们现在有这个法律,那么就需要用一用。这样才能对社会有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刑法》:

2020 年 12 月 26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 35 条增设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作为刑法第 299 条之一,其中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是指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人把头伸过来了,那就敲一下吧。

知乎用户 北京市高界(济南)律师事务所​ 发表

烈士英雄都是为社会及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某种程度上烈士的牺牲是为了维护每一位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烈士的名誉及荣誉应该得到高度尊重,肆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不仅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罗昌平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微博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已经以涉嫌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对罗某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知乎用户 蛋炒饭里面的青豆 发表

这个,我一般是不感恩先烈的,但他们是值得敬佩的,这样说先烈,真的不好,太恶意了。

知乎用户 你不太哈喽克 T 发表

罗昌平应该看看他爹美国

在那边辱军是什么后果

当年伊拉克退队老兵是怎么当街拳杀辱军人士的

他应该去体验一下

知乎用户 唐晓李​ 发表

看了很多理性评论,很透彻。这种年龄还在网上狂吠的东西,就应该绳之以法。

对警方通报,就是两个字 “痛快”!

人民英雄任何时候都不容玷污,让那些以身试法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吧。

知乎用户 大王猫​​ 发表

按现有法律法规顶格大概三年

按某些公知哀嚎不能因言获罪,他们肯定不愿意罗被判,但有辣笔小球的事情在先,这种嚎叫他们自己也心虚

如果按我个人想法,我希望这人被扔去长津湖单衣呆七天

知乎用户 Dkanade 发表

只能说孟德尔赢麻了

知乎果然是他亲福多

知乎用户 微饭君 发表

这只是跳的比较高的二狗子 “媒体人”,不知道还有多少低调的二狗子在默默的努力 “发光发热”,其影响更加深远。

帮罗昌平抱不平的那些所谓 “律师“、” 媒体人 “只是为了怕自己以后翻车希望靠现在努力” 声援“能落个从轻发落。

生在中国,长在中国,却没有一颗中国心。

知乎用户 Aaron 发表

前有 “垃 B 肖囚”,后有 “落怅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99 条: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 26 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85 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知乎用户 5 月 june 发表

言语上的问题拘留 15 天就差不多了,对比某教师与病毒共存的言论。

知乎用户 amod 发表

中国人站起来是从 1949 年开始的,

但是让其他国家服气是从 1953 年板门店协议开始的,随后的锤了阿三,打了越南,一次次的胜利奠定了我中华民族的尊严,所以现在尽管外部环境不好,西边的那帮强盗也只能像苍蝇一般嗡嗡,在他们自家地里骂骂咧咧。没有一个敢伸手的,

知乎用户 地理农务系 发表

都不知道他到底说了啥。。

知乎用户 我好像还挺行的 发表

@新京报

期待京评

@央视新闻

这个可以睿评了吗

知乎用户 Janebaby​ 发表

给那些稀里糊涂不知道大家为啥狂喷罗昌平,还以为自己独醒的大脑残障人士。

知乎用户 丽丽 发表

这货前脚装模作样的道歉信,后脚晒着茅台大餐挑衅网友!骨子里自认为高人一等,可以骑在人民头上傲然轻蔑地鄙视民众!这种货不收拾何以平民愤!

知乎用户 张羿​ 发表

希望能顶格判吧。

生在和平年代已是万幸,和平怎么来的?

不是别人施舍的,是先烈用鲜血、生命、青春拼出来的。毕竟不是他们,就是我们了。

每个中国人都应该感到庆幸,我们生在一个伟大的国家里。

我们可以吐槽腐败、黑暗、不公,虽然我们伟大,但是并不完美,这个国家太大了,人性也太复杂了,要给这个民族一点时间。

无论历史走向何方,那些英烈,都理应得到我们的尊重和崇敬,这是人性的基本要求。

知乎用户 阁上​ 发表

这种人也应该像劣迹艺人一样,禁止入网!

知乎用户 秀如 发表

三年。不能再轻了。

在国庆期间,作为一名有知识有一定社会地位有网络影响力的人,侮辱三个连的志愿军英烈,影响极其恶劣,此行为杀不足惜。

。。。好吧,咱是法制社会,那就静等法官的判决吧。

知乎用户 白盐夜灯​ 发表

怎么都要判一年啊!

不过网红进去了,写写文章记录看守所和监狱。

赚钱的方式多了一种

知乎用户 社会主义好青年 发表

如何定罪?过于侮辱的对象是影视作品《长津湖》中的冰雕连,还是抗美援朝中的英烈?如果时抗美援朝中的英烈,那么这些英烈具体是哪个连队,是否能和罗昌平的言论关联起来,如果罗昌平不承认自己说的是该连队,如果认定?这些很考验海南省公检法机关的水平。

知乎用户 云中客 发表

媒体倒是把罪犯发的犯罪微博发出来让大家批判啊。犯罪事实都看不到怎么支持你们呢。

知乎用户 好吃 发表

他肯定知道后果的,但是还做

我好奇的是,美国给了什么交换,让他做这些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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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罗昌平?

知乎用户 夕露沾我衣 发表 其实以前我对罗昌平这个人并不了解,但看了他的这条微博,觉得他的用词很有特点。 “上峰”这个词在我军系统内是从不使用的,我们用的词是 “上级”。我们看国共谍战片就知道,国民党军队对上级领导当面都称“长官”,不当面则 …

如何看待侮辱、诽谤英烈行为拟规定为犯罪 ?

知乎用户 发表 据新华视点报道,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草案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