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某对山东威海市公安局通告做出回应称「从未见过 DNA 鉴定报告,要求自行鉴定遭拒」,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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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时代周报​ 发表

既然遗体还在,那警方对这起 “人身死亡案件” 本身造假的可能性就很小。

因为只要再做一次 DNA 核对一下身份,真相马上就清楚了。

总不至于现在公告尸体还在,过几天又丢了吧。

那么问题其实就在于 “是否告知家属” 上了。

这一点上,我倒是觉得,两边可能都没有说假话,只是他们说的不是一件事。

(由于我不熟悉警方流程,以下仅为个人猜测)。

初看起来,警方说已经告知而且多次抚慰,家属说从未看到 DNA 鉴定结果,似乎是矛盾的。

但其实真相有可能是:

DNA 确实做了。

警方确实把结果告诉家属了。

但警方没有把 DNA 鉴定报告给家属看。

我们注意看警方的公告:

这里的用词是鉴定结论,我猜测,是否是警方给家属的是一份写着 “比对结果一致” 的鉴定结果,而非报告原件。

而且考虑到家属的文化水平也许不高,以及情绪较为激动,可能并不理解或并不认可这份鉴定结果的含义,而是一再要求 “验骨头”、“自行做检测”,但这两个要求恐怕并不符合警方的管理制度,因此被视作“添负担” 的无理要求,没能得到满足。

知乎用户 第七地区 发表

简单来说就是公安局将 DNA 做了比对了,结论是尸体是岳某夫妇的儿子。只告诉结论,没有给他看报告。

岳某觉得要自己验才死心。正常来说家属签名了认领尸体后再拿 DNA 去验是不会有人阻挠的。而执念就是岳某签名确认了,他就觉得自己承认儿子死了,所以不肯确认,要自己去验了才肯确认。

但如果没有家属确认领走尸体,这尸体则还是归公安局管,公安局也不可能让没有确定身份的人拿走 DNA 去验。

岳某夫妇似乎陷入了一个死循环里面了。

知乎用户 轩爷 diedcat 发表

我遇到类似的成年人走失案子,都是我们学校学生,一个 08 年出走至今杳无音讯。走失一月后,有其他学生在一个进山的路上看到一件衣服,衣服里有学生证,至少证明了这个学生证是走失学生的,随后学校发动老师学生搜山无果。走失原因一直没有查出来,父母来学校租住在外面和学院的辅导员领导找了半年多,毫无线索。后来学校扛不住了,说如果没有新线索让警察立案,学校这边也不再投入人力寻找了。这是我们领导当年当辅导员时亲身经历的,他就是那个走失学生的辅导员。

我遇到的这个是故意走失,而且已经故意走失多次,反侦察能力极强,关手机,只用现金,还不住宾馆。据他哥描述,前两次走丢,一次是在他们市的公园长椅上看到他在睡觉,一次是在一个单元楼顶楼电梯口睡觉。这次走失,起因是挂科太多,不得不退学,他母亲已经在校外租住陪读,他打了电话让他母亲办退学手续,随后走失。学校发动关系,查到最后手机关机之前的基站位置。找了一个多月,最后他父亲在路口偶遇到,一直不肯说自己在哪待着。

第一个学生走失动机根本不知道,第二个学生去哪了也不知道。共同点都是警察没有立案,可能警察觉得这种心理问题,家庭矛盾离家出走的情况,没什么好查的吧。第二个学生还是有心理问题,第一个学生感觉是一切正常的,不管是同学,班主任,辅导员,父母都不知道走失的原因。

成年人走失的情况有时比未成年人还复杂,警察重视程度却很低。毕竟一个成年人,有自助生活能力,寻找没有那么迫切。

回到这个案子,我觉得一个成年人走失一年多,不与家人联系,可能是和家里有巨大矛盾,或者被骗进什么诈骗,传销窝点,或者已经遇难。

警察既然说尸体还在,那再做一次 DNA 检验好了。

知乎用户 怼天怼地​ 发表

多半是双方沟通出了问题。

现在尸体还在,能做的话就交给第三方再重新做一次吧。

要是能在公共舆论的监督下得到一个公开确定的鉴定报告,那就是最好的结果。

只是希望网友留点嘴德,现在急急忙忙地攻击人家父亲算什么???没有流调根本就没人注意他,他有必要受人指使撒谎么?人家一没报复社会,二没找闹事,一直都是默默私自调查,理解一下失去孩子的父母 ok?

警方本身在通告里就没讲到底怎么沟通的,给没给父母看鉴定报告等等。这里面的过程本身就是各执一词。所以如岳某所说,警方只是通知他接受这个事实的话,你也不能说岳某撒谎了,他们可能只是难以接受而已。

看看警方怎么做好接下来的安抚工作吧,网友也收收嘴,不要给父母精神上的二次刺激了。

知乎用户 风飞扬​ 发表

尸体就摆在那里,尸体火化必须要家属签字,没有家属签字,尸体摆两年是合规的,也并非什么警方留一手,有主的尸体没人签字他就不能火化,警方找到家属了,只是家属不承认,这是正常的流程。

现在只要第三方鉴定就可以了,家属要是信不过官方,可以自己找,如果说没钱,可以众筹,我愿意参与众筹。

一般原生家庭的家属,都是很难相信孩子是自杀的,因为大多数的自杀,都和原生家庭的环境,教育有关,一般父母都不愿意承认孩子自杀是自己的错。

这种事在在网上已经有了太多的案例,宁愿相信孩子事他杀,也不相信孩子事自杀。

等待警方公布 DNA 化验结果吧。

知乎用户 刀犬文喵 发表

1 月 21 日 13 时许,威海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北京确诊病例岳某显寻找的失踪儿子岳跃仝已经死亡。

通报称,2020 年 8 月 26 日,荣成市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在当地一水塘内,发现一男性尸体,后与岳某显夫妇血样进行 DNA 鉴定对比后,确定为岳某仝。

1 月 21 日 14 时许,岳某显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从没有见过相关的 DNA 鉴定报告。对于警方的情况通报,他已经看到并不想多说什么,以后会继续寻找自己的大儿子。

对于通报中的男性尸体,岳某显表示,尸体 8 月份刚刚发现时,他听说以后专门到公安部门询问情况,“派出所说不是我的儿子,我又托熟人去问,他说不是”。

直到 2020 年 10 月份,岳某显到公安部反映情况,当地警方才通知他爱人认尸并采集了血样,“DNA 做了,纸质报告我从来没见过,要是我儿子我早就认了,何必到北京干活找孩子。”

岳某显的妻子告诉记者,她曾要求查看 DNA 鉴定结果,但遭到了警方拒绝,也曾要求自行对尸体进行 DNA 鉴定,亦遭拒绝。

针对 DNA 鉴定报告的情况,荣成市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威海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回复称,会将岳某显关于 DNA 报告的疑问向领导请示,“后续我们应该会和当事人联系。”

该事件具体情况答主将继续关注。

来源:北京青年报、顶端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等

知乎用户 经济观察报​ 发表

可以理解,成都 49 中事件发生的时候也是这样,明明学校已经给那位母亲看了录像,可是她对外依旧说 “没看过”。

明明警方的通告是在保护当事人,可是舆论沸腾、网民不依,非要公布所有监控录像…… 最后又造成了二次伤害,网友们有时候同情心过剩,被打脸后又会莫名愤怒,怪罪 “把自己带到沟里的当事人”。

实际上,这位父亲是值得同情的,毕竟孩子没了,他这一生就这点执念和牵挂了…… 警方回应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不是万能的,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警察可以逆转时间、生死人肉白骨,还你一个活生生的儿子…… 唯有当时捕风捉影的 “小作文” 是最可鄙的。

某些专业 “大媒体”,不调查、不取证、不问警方,直接根据当事人单方面叙述写出了一篇恍若故事会短小说的文字…… 煽动全网情绪,撕裂社会情感,让努力办案的警察蒙受不白之冤,遭到铺天盖地的攻击和谩骂…… 尘埃落定,他们却不需要承担责任。

说实话,你们记者写的那篇《对话流调中最辛苦的人》,连微博小仙女写的小作文都不如,微博小仙女打拳的时候好歹还会带上 “微信截图”、“出轨照片”…… 堂堂大记者如今出稿子都不需要现场采访、一手材料、完整的证据链了,直接靠脑补,靠文学性!

你们这是在学当年著名卖保险营销号文章《流感下的北京中年》吗?

还记得《杀人者,父亲》吗?还记得《刺死辱母者》吗?这都是新闻界的 “卧龙凤雏” 啊!

公众的同情心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我们同情不幸的人,同情生活艰辛的人,每当碰到这种事,大多数人总会热泪盈眶站在弱者、“被欺凌者”一边,因为他们就是我们…… 但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总是被一群 “记者”、“媒体人” 牵着鼻子走,滥用我们的同情心?

大多数的同情心,是一种强大的武器,当这种同情被有组织有目的地引导和操控,强大到我们自己都难以相信…… 举个例子,对突尼斯小贩布瓦吉吉的同情,会引发一场席卷中东的 “阿拉伯之春”,带来了无穷的灾难和动荡,最后的结局是真相不重要了,没有人关心布瓦吉吉是谁。

最后,麻烦中国各大媒体的编辑记者们做点专业的事情,报道事实才是你们的工作,小作文不是你们的职业。

这么爱 “创作”,不要当记者,去起点写小说啊,写得好我一定花钱打赏。

知乎用户 申鹏 发表

根据公安机关工作规定,法医鉴定报告及 DNA 检验鉴定报告均属内部侦查资料,仅供公检法内部使用,无需向当事人家属出具相关鉴定报告,可以口头或书面告知其鉴定意见结果。如当事人家属对法医鉴定报告结果不认可,可申请二次鉴定,或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第三方鉴定中心进行委托鉴定。

知乎用户 莫道盈虚​ 发表

死者父亲很惨,警方比较无辜,但获得流量的记者很开心

知乎用户 董休昭 发表

调一下检测报告,或者再检测一次就好了。现在不做任何判断。

知乎用户 碎碎念的杰哥​​ 发表

反转又反转 jc 的意思是夫妻俩不接受鉴定结论 岳某的意思没看到 DNA 鉴定报告 究竟是双方没充分沟通还是另有原因 等下个调查报告吧 分割线:可能双方都没说错 可能说的不是同一个东西 **猜测:**jc 给岳某夫妇的是一个结论报告或者口头告知鉴定结论(j 方在通告里只提到鉴定结论没提到报告),岳某夫妇显然难以接受想看到的是 DNA 报告,但是可能根据规定这份报告不能给 如果是这种情况 从岳某夫妇角度难以接受只有一个结论想看报告 从办事 jc 角度他是在按规矩办事

知乎用户 不能显示 发表

为什么都觉得父亲不能说谎? 都默认他说的就是真的

他看过了说没看过完全是可能的

成都跳楼学生的事情还没过多久吧

网友怎么说的?“我不相信一个孩子会在母亲节那天自杀”

母亲说监控缺失后来怎么反转了?

让子弹再飞一会吧

知乎用户 大魔导师 发表

正常逻辑反应下,应该是赶紧再做一次 DNA,正好全社会对这个事情都盯着,也有个监督。

他说的居然是继续找孩子。。这个让人想不通,又要怎么找呢?这个父亲选择去各种儿子有可能去的打工地,以及上访。有点缘木求鱼的感觉。

这个和拐卖儿童案例是不一样的,一个成年人的失踪,往往不会是躲在某个角落默默正常生活。

知乎用户 小仙儿老师 发表

他当然看不到检测报告啊

公安机关只有鉴定意见通知书这种

只有结果

(下图来自媒体公开报道)

知乎用户 星队长​ 发表

写了二百来字全删了,越写越乱,这件事岳某显几次采访内容、他小儿子微博以及警方通报的时间线完全是混乱的

甚至澎湃新闻的时间都有错,把 2022 年 1 月写成了 2021 年 1 月

这群记者的职业素养真是让我安轨

总之三言两语根本捋不清,现在见到尸体的时间就有 2020 年 10 月、2021 年七八月和 2021 年 10 月三个版本

当然警方通报也有问题,为什么不直接把时间线写清楚,至少要把做 dna 检测的时间写出来

2020 年 8 月 12 走丢,当天报警,8 月 26 找到无名尸体

10 月 12 通知岳某显夫妇认尸

2020 年十月前半月正好是农历八月后半月,和岳跃仝弟弟微博说的八月相符,但年份又对不上了

我倾向于是 2020 年,岳某显接受采访时可能按阴历说了 “去年” 也就是 2020 年,但记者按西历写成了 2021 年

2020 年 8 月 26 发现了尸体,10 月 12 找岳某显夫妇认尸,如果采信岳某仝弟弟微博的说法,那就是 9 月就找他们认尸(我倾向于是 9 月),他们说不是

11 月警方立案找他们做亲子鉴定,正好跟岳某显 “三个月后才立案” 的说法对上

而当时岳某显在上访,他就很自然地认为是警方怕他上访所以找了具尸体糊弄他想草草结案

接受中国新闻周刊时他说要化验骨头遭到拒绝,但他后来接受的采访以及岳某仝弟弟的微博又承认做过 dna 检测,但自己没见到报告

如果双方都没说谎,那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开始警察已经根据衣物、证件和随身物品认定了尸体身份,所以不需要做 dna 检测,但岳某显夫妇不认同,申请自己检测,警察觉得没必要,就拒绝了

但岳某显夫妇坚持不相信尸体是自己的儿子,所以拉扯一段时间后警察拗不过给他们做 dna 检测

但 dna 检测这个东西情感经验比较复杂的老哥应该懂,前面的内容你高中生物低于 100 分都看不懂,只有最后一条 “鉴定建议” 写了一句人话——某某某是 / 不是某某某的生物学父 / 母亲

岳某显夫妇一看,就这么鬼画符的几张纸和一句话,就断定我儿子死了,这不是忽悠我吗?

他们拒绝接受这种在他们看来很草率的鉴定

所以他们不认

岳某显表述不清,再加记者为了流量故意夸大,把事情弄复杂了

至于岳某仝弟弟的微博参考价值不大,他现在才 12 岁,各位网友自己 12 岁什么样,我只能说大家都懂

最有趣的是为什么没有媒体采访警方?

知乎用户 相关规定 发表

之前报道不是说 2021 年 10 月吗?
看来原报道(甚至不能算报道)连最基本的记录都达不到

那篇报道是以问答访谈纪要的形式发出的,因此我可以接收他没有经过核实——只是发出了一个谈话稿而已

之前我就有疑问,为什么 20 年 8 月失踪、8 月底发现的实体要 21 年 10 月才做 DNA
现在发现,“谈话稿”被加工太大——这位父亲应该说的是 “去年 10 月”,再每年年初有人和我说去年我都要确认一下是哪个去年,比如很多人没习惯 2021 年就成了去年,很多人要过了春节才是去年。而这里很大概率就是“去年(2020 年)10 月” 被记者直接改写成“2021 年(去年)10 月”


8 月发现尸体,中间派出所说 “不是”,10 月做检定我认为是很正常的

首先,发现尸体的大概率不是报案派出所(大儿子工作地和家有 50 公里),派出所(甚至市公安局)无法确定是不是(甚至说的不是同一具尸体,夏天意外死亡很多的吧),回复其 “还不确定”、“可能不是”、“应该不是” 等是没有问题的——然后被该父亲自动理解为“不是”

到了 10 月,应该是定期 / 不定期排查失踪人口,所以要母亲取 DNA 和无名实体做比对


回到 DNA 结果,我认为警方不给看 “DNA 鉴定结果” 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

一面是无名尸体,一面是找子心切甚至有可能闹事上访的父母,而且警方花了人力物力财力设备资源等进行了采样和比对,并有了结果——而且没必要对此造假、尸体还在

DNA 的结果是尸体就是他们儿子——这个结果是父母不愿看到了,但从某种角度来说,是警方愿意看得到,可以同时消除两个位置案情

警察吃饱了撑的不告知他们鉴定结果。
给了结果,5 分钟完事
不给结果,后续没完没了

“纸报告我从来没见过”——他一直在外谋生,可能确实没见过,也有可能见过但是不知道。
鉴定结果她老婆肯定见过——但是,但是,但是……她老婆不认字。。。。
但是,肯定被口头告知过
至于鉴定报告,完整版的这个东西能给出去吗?


至于 “自行对尸体进行 DNA 鉴定”

既然不认定鉴定结果,就不是尸体的家属,可以要求公安复检(估计没有也不会,反正都不认),但是不能要求自行检验吧
和尸体不是家属关系,怎么能要求从尸体取样自己去测 DNA?不能跑到公安局指着一个尸体说:这个,我要他 DNA

正确应该是:先认可鉴定结果,签字盖章,领回尸体,自行鉴定

如果发现不是,是公安机关造假,鉴定结果糊在公安局脸上:居然鉴定造假

然后投诉举报闹事上访一条龙走起,有理有据

这样不把不把公安机关搞得焦头烂额天翻地覆,搞不好得进去几个


直到今天,全国人民都知道并认可他儿子确实没了,尸体现在正躺在殡仪馆冷冻柜里

他还是不认可,还要继续找孩子

唉。。。一身叹息

知乎用户 彼尔苍乎​ 发表

目前这个事在诸多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已经来到了他们最希望最期待的状态,既:

双方不一致造成了骑虎难下的局面,围观群众也开始纷纷选边站队。

其实呢,既然尸体还在,那当务之急肯定是联系岳某再做 DNA 比对,在全民监督下,自然会真相大白。

不过局面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双方在说法上已经产生了明显的分歧,那肯定最后有一方是说了谎的,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所以,这种事,双方都成了输家。

再多说两句。

希望网友们不要那么轻易就被带了节奏,最终可能会导致舆论对当事人的压迫力太大从而与事实产生了偏差。

这么说吧,如果是威海警方的问题,那自然有党纪国法等着。

而如果是岳某有问题,他自然也会付出他该付出的代价。

当然,作为一个有孩子的普通父亲,我最希望的是他们双方只是在沟通上出了问题,而不是故意扯谎、隐瞒。

只是有些群体一遇到这种事情就迫不及待的出来带节奏搞煽动,拼命地的把事情往最坏的方向描述,然后再把节奏往国家政府方面引,这让人极为反感。

好像现在中国社会上发生的一切问题都可以用这种形式来当做攻击中国的一把武器。

每一条人命在他们眼里好像只是单纯的表达表现扭曲丑陋政治立场的工具。

最离谱的是我看了有人说:“岳某儿子为买华为手机向岳某妻子要钱被拒,发生争吵,导致了自杀”。

真的,没人性,没底线。

这种人血馒头都吃的不亦乐乎,还算是个人吗?

知乎用户 李哪托​ 发表

这事上了央媒,省厅也过问了。

而且,按照当事人最初的说法也就是基层公安机关懒政推诿之类的问题。顶破天也就是个问责,处分。

现在人拉出一具尸体出来,说是这人的儿子。

除非当地公安机关上上下下都疯了,乌纱帽都不要了,否则我找不到任何理由当地公安机关会去造假。

虽然就是个地级市,但是公安局长政委真没有那么不值钱。

你们媒体要是没新闻就去精神中心找吧,那里面爆炸新闻更多。

知乎用户 乘风破浪的爷爷 发表

这事基本是了。

公安局如果敢胡说,真人回来了,这就是天大的事了啊。而且我实在看不出来警察刻意说谎的理由。上个班,谁也不容易,公权力也是人。

关键尸体还在。

既然事情闹开了,接点捐款吧!不是还有个弟弟么,也得成家。

知乎用户 皈依凡尘​​ 发表

看了这个事件又一次的新闻发酵,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警方通报居然与当事人的描述明显不符,有几处的细节在提问的背景介绍中已经提到,这里只就事论事,不论其它:

  1. 通报称,2020 年 8 月 26 日,荣成市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在当地一水塘内,发现一男性尸体,后与岳某显夫妇血样进行 DNA 鉴定对比后,确定为岳某仝。这是当地警方的说法!
  2. 1 月 21 日 14 时许,岳某显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从没有见过相关的 DNA 鉴定报告。对于警方的情况通报,他已经看到并不想多说什么,以后会继续寻找自己的大儿子。**这是当事人的说法!
  3. 对于通报中的男性尸体,岳某显表示,尸体 8 月份刚刚发现时,他听说以后专门到公安部门询问情况,“派出所说不是我的儿子,我又托熟人去问,他说不是”。这种当事人的说法暂时还无法说明什么,因为还有后续的。
  4. 直到 2020 年 10 月份,岳某显到公安部反映情况,当地警方才通知他爱人认尸并采集了血样,“DNA 做了,纸质报告我从来没见过,要是我儿子我早就认了,何必到北京干活找孩子。” 这里的细节就表明问题来了:为什么做了 DNA 鉴定报告,当事人却从未见过,这是非常重要的细节。
  5. 岳某显的妻子告诉记者,她曾要求查看 DNA 鉴定结果,但遭到了警方拒绝,也曾要求自行对尸体进行 DNA 鉴定,亦遭拒绝。这个细节更为离奇:既然做了 DNA 鉴定报告,为什么警方却拒绝当事人查看 DNA 鉴定报告?为什么当事人要求自行对尸体进行 DNA 鉴定,亦遭拒绝?所以有关部门应该拿出让百姓信服的说法、让当事人信服的说法吧!

这个事件的新闻已经反转好几回,一次又一次的引起整个社会的全面关注了,所以回答提问时我真的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故事还要精彩,真的很考验大众的智商和接受能力。

希望这个事件的新闻不要又一次的出现反转了,毕竟老百姓的心脏都不太好,受不了这么大的一次次反转的刺激,什么时候大家做事都能认真一些,什么时候大家都不再制造谣言、都不再传播谣言、都不再相信谣言呢!!!

更重要的是,大众更希望的是这件事只是双方存在着一些误会才引发误解,而事实确实已经是事实,但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期盼:让当事人不再奔波、让当地警方得以解脱。

知乎用户 未来宇宙巨变 发表

尸体还在,检测一下不就知道了。

如果是公安部门造假,怠政,那就严肃追责,纪委介入,一查到底。

如果是当事人回避现实,那就出来声明,消除舆论影响,包括报道不实的媒体也要有个说法。

无论最后是谁的问题,我都希望能有一个处理结果,能有人因此负责。千万别双重标准,别公权力就重拳出击,当事人就可怜情有可原,更不要媒体就可以为所欲为不用负丝毫责任,最起码的,要道歉。

知乎用户 骑单车的苏卡熊​ 发表

比较清晰 两方都没说谎 但隐瞒了一部分事实

山东威海公安局隐瞒的事实是进行鉴定的时间 因为报案时间和找到尸体的时间都精确到日 而 不论是流程问题、不重视还是受到了上访的压力 鉴定的时间都应该在找到尸体之后 而如果这一时间进行公开 那么必然会遭到舆论的谴责 同时前述的 “开展寻找工作” 和“犯罪事实检查”的严谨程度和时间是否紧急 也会受到质疑 尤其是 “拒绝手机定位” 这一行为 是否真的导致了岳某之子的死亡

尽管我不认为警方间接害死了岳某之子 但要我相信警方没有轻视地对待这起失踪事件 我是打死不信

总之 警方这边大概就到此为止 这是 2022 年 尸体还在在殡仪馆里躺着 想要清楚这是否是岳某之子 实在是做不得假 警方从一年多以前就晓得这是岳某之子 所以并没有对这件事做任何隐瞒

另一边岳某也隐瞒了一部分事实

他隐瞒了 自己实质上不愿意接受自己儿子死亡 这一事实…

要去理解这件事 不是这么难 我们只需要看一个简单的结果:在已经获得了舆论支持的情况下 岳某一家第一时间在做的 不是借着这个力量去再次确认死者是否是自己的家人 获得准确无误的结果 而是表态 “我们一家都不认可”(来自岳某小儿子) “我会继续寻找我的儿子”(来自岳某)

至于岳某的采访信息 他确实没有说谎

“要是我儿子 我早就认了” 这句话 看似是对自己儿子生死结果的接受 实质上 是一句很深的自我欺骗 这句话实质上的意思是 “我之所以不认,是因为那人确实不是我儿子。我的判断并不是出于感性,而是十分理智的,理智告诉我儿子还活着,因为‘要是我儿子,我早就认了’。”

他没有说谎 因为他只能这么相信 所以他真的这么相信了

“在这具尸体刚出现时 我曾去找过他们 他们说这不是我儿子。” 一个道理是十分清晰的 警方如何在不做任何检测的情况下 判断这不是他儿子的尸体呢?虽然警方极有可能糊弄 但总归不是傻子 他们只是不作为而已。他们没有推进检测 但断无理由对尸体的身份做确认。所以 警方说出口的 极有可能是 “不知道 不清楚 你先回去” 而岳某则解读为 “不是的 不是的 你先回去”

他还是没有说谎

在这之后 也许是出于上访的压力(也许不是) 在 2020 年 10 月荣成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 dna 的比对 确认了死者是岳某儿子 但岳某的潜意识选择性忽略了 dna 比对这一过程(此前已经采过血样) 而是宁愿相信自己对这具已经高度腐烂的尸体的识别判断

“那个人很胖 圆脸,我儿子很瘦 长脸”

这句话是我最不忍读的 在此不做更多解释。

至于后续 大约就是扯皮的过程。岳某在采访中忽略了自己家庭对外的情绪施压 而强调了医院和警察的冷漠 ;警方忽略了自己的轻视与不尊重 而强调了岳某一家的纠缠。也许在岳某妻子自己的认知里,自己要查看报告、再次检测(背后的逻辑仍旧是不愿相信儿子已死)非常合理,警方的拒绝更加证实了 “死者不是儿子” 这一想象;而警方认为自己作为公权力已经告知了你真相,你如此情绪化的无理取闹实在是不可理解,我也毫不关心,于是能糊弄则糊弄,实在烦心就甩出一句“可否不要再给我压力了”。

大概就是这样。

简言之 这件事情可以这么理解:“岳某用警方轻视此事来证明儿子还活着,警方用岳某儿子的死亡来证明自己并未轻视此事。”

根本没有罗生门。只是警方用隐瞒部分事实来欺骗大众,岳某一家用隐瞒部分事实来欺骗自己。

实际上,警方冷漠,岳某儿子死了,就是这么清楚的事实。

岳某一家不得不坚持纠缠、坚持上访、质疑警方,正如岳某不得不辗转多地一样,只有这样,才能让 “儿子确实还活着” 这一因素所构成的 “现实” 符合逻辑。

因为,自我欺骗是不可承受之苦难的止疼片


看了底下的评论 许多人在说 是 “例行公事” “警察没错”

嗯 那么我要说 我很确定 虽然是成年男性 但是假如是社会上其他的一部分人丢了 警察的反应 一定在 “规章制度” 内积极的多 和善的多;也不排除 “特事特办” 的可能性

嗯 我很确定自己也是 “一部分人” 中的一员 我还很确定的是 假如想的话 其实很多事都存在规章制度内得到更积极和善的反馈 或者特事特办的空间 只是个人没意愿这么去做就是

连警察自己都出于怕受到谴责 不敢公开完整的时间线 我不知道认为警察没问题的 是出于以下什么情况 :

1. “认同’社达’,因为被默认的社会结构所 pua”

2. “认同’社达’,因为自己是获利者中的一员”

3. “不谙世事,下意识地认为暴力机关的一切都代表道德正确。”

4. “自己也是体系内的一员,认同‘不同的待遇是理所当然’。”

5. “自己也是体系内的一员,一直秉持按规章流程办事,对任何人不偏不倚。”

除了第五种,其他的任何情况,我都很难不鄙视你。但我相信第五种情况,或许也会不满于岳某受到的待遇,对背后的问题的理解应该也更深刻 — 至少我身边就有这样的案例。

你要去维护去正当化荣成警方的行为 以及背后所影射的社会现象 其实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影响 只会让我觉得或许得到一些便利也是理所当然;不过对你有没有影响 我就不晓得了。

知乎用户 托雷斯​ 发表

这事吧,其实所有的话不如一句,尸体依然保留。

有尸体在,警方显然是有底气再验的,那岳某的一切说法,就只能是视作痛失爱子后的难以接受。

PS:又了解了一下,感觉沟通中有没有可能是这样。

--“我要拿尸体去验 DNA。”

--“死者家属才能要求取死者 DNA 去验。”

--“我不信这个是我儿子,除非你给我 DNA 让我自己验。”

--“如果不是你儿子,跟你没关系,怎么能够让你取 DNA 验?”

成功死循环。

PPS:对于两方视角来说,事情其实不太一样的。

对于岳某,他认为这件事是他报案失踪然后警方办案帮他找儿子。

对于警方,是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根据一些线索,以及收到的诸多失踪报案中的一个案件,匹配后做了 DNA 检测是对的。如果岳某不承认这具尸体是他的儿子,那某种程度他就没有权利要求对这具尸体做什么。

知乎用户 懒癌 发表

幸亏尸体还在

知乎用户 李帅 发表

媒体真是要把人血馒头吃干抹净。

知乎用户 白龙洞 发表

在大局面前,

不能把悲伤转化为愤怒,

给我滚回去悲伤!

知乎用户 塔斯马尼亚雨林​​ 发表

我倾向认为孩子的确溺水死了,解释几个疑点:

1. 父亲说去看了不是他儿子,有答主解释过了,尸体被水泡久了的确会变形,加上父亲比较难以接受所以不愿接受现实。

2 父亲说托熟人去打听说不是他儿子,这个农村经常见到,中年丧子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经常有骗他们说孩子去外地打工的,为什么骗,因为真的有因此发疯的父母。

3 公安局方面的操作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问题,以本山东人对山东当地的了解,一开始孩子走丢公安局没那么在意,结果后来真的发现孩子溺水了,本着撇清责任的原因,希望父母先签字再接收遗体,那么一种可能,父亲是因为不愿接受孩子死亡事实不愿签字。第二种可能,父母知道了但对公安局有埋怨,故意不签字。

4 不排除极低概率的反转可能性,也有部分描述很难解释,比如鉴定报告这段,毕竟这都是这位父亲和公安局内部的沟通,外界无从知晓。

以上均为个人猜测,不是狄仁杰看录像上帝视角破案,和事实相差多少随缘。

知乎用户 楚门 发表

岳某的话,本来真实性是值得商榷的。

就在大家选择不相信岳某的时候,

好巧不巧,1 月 21 日的郑州来了一记神助攻。

现在一些威海人正在骂娘。

知乎用户 的了哈 发表

老岳一家可怜,威海警方无辜,只有记者丧尽天良!

我先来梳理一下时间线:

2020 年 8 月 12 日,老岳儿子失踪。警方走访调查无果,列入失踪人口。

2020 年 8 月 26 日,一具尸体被发现,警方根据现场情况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性。老岳也托人打听,但是熟人说不是他儿子。

2020 年 10 月,警方通知老岳去认尸,老岳觉得不是他儿子,提出验骨头(应该指的 DNA)。

时间未知,警方出具鉴定结果,证明是老岳儿子。老岳一家不认可,要求看鉴定报告原文,或者自己去验,警方不同意。至此,事情进入僵局。

双方信息一比对,事件其实简单明了,也几乎不可能存在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记者干了什么事呢?

第一,刻意描述老岳一家报案时警方漠不关心无所作为。(暗示警方存在渎职)

第二,故意把 2020 年 10 月警方通知老岳去认尸写成 2021 年 10 月。尸体是 8 月底被发现的,发现尸体到确认身份需要时间,时隔一个半月和一年出头,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再次暗示警方渎职)

第三,老岳提出验骨头后,刻意描述警方各种推脱,百般刁难,并且最后也没提有任何结论。(刻意隐瞒警方提供了鉴定结论,还是暗示警方渎职)

从头至尾,记者千方百计的试图刻画一个在 “草菅人命的警方势力下求助无门的可怜人” 的形象。

果然,文章爆火,记者得意至极。下面这张图被传了很多次,我再发出来让大家记住记者的嘴脸。

记者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从老岳提供的信息,肯定早就能推断出老岳儿子已经去世了。但是非但没去开导老岳,反而用春秋笔法写出这么一篇文章。引起巨大舆论后,无可避免的会出现反转,进而对当事人造成巨大伤害。

我只能评价,不择手段,丧尽天良!

知乎用户 章鱼 发表

那就把鉴定报告拿给岳某看,或者再做一次鉴定。

不然怎么办?靠网友猜吗?

DNA 鉴定报告不会出错(正常情况下),而且巴不得

事件反转到现在,话筒又转到警方这边了,相信警方压力也是很大,不过幸好尸体还保存着,不至于说口说无凭。

虽然很多人同情岳某,但确实是人死不能复生,去世或者没有去世,答案只能是一个。我们只是看客,不能替岳某选择,认清现实还是继续寻找,我也说不清哪一个更好。

现在最重要的是警方联系岳某吧

知乎用户 Hu7X 发表

不知道是不是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出现了某些误会。

我身边接触的案例,一般涉及到死亡证明类的 DNA 鉴定报告,整个流程环节是非常严谨的。

看看有没有其他的中间机构,或者是方式可以处理这个事情的?或许双方可以各退一步,找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中间鉴定机构,来重新鉴定一下。

知乎用户 悠然听风​ 发表

通告里对重要时间点都模糊带过了啊……20 年 8 月失踪,当月发现一具池塘尸体,那是什么时候通知做的 dna 鉴定?什么时候出的结果?

通告里模糊带过,当事人却都记得:是他上访后,2021 年 10 月通知做鉴定的!!!隔了一年多??鉴定结果官方能不能贴出来啊??

某些地方公安对待命案的态度…. 有线索都不愿意去调查,家属上访了赶紧糊弄一下。具体到这个案子,现在事情闹大了全网关注,威海公安开始的时候好像第一时间关闭了微博评论,现在又出了这个与当事人说法矛盾的通告,如果当时真的鉴定过,直接发法医鉴定报告比这个通告更有说服力吧?…. 现在这个情况,省厅不派法医去重新做 dna 鉴定的话,我如果是家属,也不信

知乎用户 人间又值得 发表

几个时间点清晰了,但也有几个不对的。

1.2020 年 8 月 26 号警方找到的尸体,2021 年 10 月去认?这中间过了一年多,是鉴定结果出的慢?

2.2020 年 8 月 26 日发现的尸体,那这人怎么摔进去的?监控当时怕是没了,手机最后一段时间连接的基站和轨迹,是什么样的,是否是正常?

3. 当地是不是没有到哪里都要扫的健康码?

知乎用户 松鹤​ 发表

岳某新冠阳性完全是超小概率事件,他自己预谋借此炒作的可能性也极低。

但是岳某身边的媒体可就不一样了,实际上我们所看到的岳某的言论,也都是媒体转述的啊,中间是否有加工截取?

为什么一开始媒体报导,压根没提 DNA 鉴定的事情?警方通报后,像见招拆招一样立刻放出了夫妻索要 DNA 鉴定报告警方不给的新闻?这么重要的信息你一开始不放出来?

还有很多重要消息媒体压着不说。按岳某所说,送岳某仝去车站的车间主任成了见到岳某仝的最后一人,那么就算警方不调查,岳某本人是不是应该去问下车间主任,问问儿子当时什么情况,肚子疼到什么程度,为什么不去医院,主任是把他送到车站自己就回家了,还是一起等汽车,等着等着突然发现岳某仝不见了?……

车站是什么车站?正规的汽车站还是公交站牌?就算是公交站牌,周边也有商店什么的,岳某有没有自行去请求商店老板看下他们的监控?

但是,这些都没有说,连岳某有没有去询问工厂和主任,有没有自己找监控提都不提。如果真心帮岳某找儿子或者找儿子去世的真相,这些应该报导出来啊。起码你提供下岳某仝最后出现的车站的名字啊,才一年半的时间,如果有目击证人还有记忆。

知乎用户 小笨狗逗逗 发表

从最开始看到这个新闻,我就觉得:

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腐烂到无法辨认面容,然后岳某可以说出 “尸体很胖圆脸” 这种话,这里面铁定有问题。

知乎用户 王伟麟 专利律师​​ 发表

这个事吧,我觉得更站警方多一些吧。

毕竟尸体还在

知乎用户 山河 发表

能关注啥?一个人已经偏执了两年了,还能被警方通告给治好了不成?还不如先给上点百忧解舍曲林,再不济吃点谷维素,都比给他看警方通告有效果。

以及,他这个精神状态真的已经比较危险了,病治好了还是做了精神鉴定再放走吧,开端那个剧情真不一定不会在现实中发生的。当然了,舆论上肯定会有轩然大波。唉。

知乎用户 欢欢喜喜过大年 发表

等子弹飞吧!

首先尸体还在,那么警察如果说谎了,他就必须承担责任,毕竟儿子尸体在,爹妈也在,大不了找几个不同的机构,多做几次 DNA 而已。尸体还在,出错的概率几乎为 0,但可能就是程序上违规,比如通报的里缺少的时间,什么时候采集的血液,什么时候下发的结果,这个是需要解释清楚的。

另外,岳某是因为得了新冠而被关注的,是极大偶然事件,基本可以排除必然因素,如果不得新冠,他早就回家了,没人会注意到他,更不会注意到他丢失的儿子。而且如果他真的知道自己儿子已死,应该也不会一直在外找儿子,而流调信息获取的过程,他应该并不知道会造成什么影响,所以大概率不会出现假话。但如果他因为在与当地警方沟通中出现仇恨,比如报警的时候,觉得没有几个警察帮他找孩子,只是登记了一下情况然后告诉他们回去等消息,而他希望全警察局的人都围绕着他儿子一个人转。或者在想要查看监控的时候被无情拒绝,毕竟人刚丢,大家都希望快点找到孩子,心里肯定会比较急切。或者是通知他死者就是他儿子的时候引起他的不满,从他的表述中,从尸体找到,到通知中间隔了一年,而他还往上级捅了,这其实就产生了不信任,在他心里也许就是,警察怕他往上级反映情况,所以赶紧给他找了个尸体,说这是他儿子让他认,好堵住他的嘴。那么在接受采访时主观的抹黑对方,发泄心中的不满也是可能存在的。这种情况他就必须为他的不负责的言论承担责任。

如果上面问题不存在的话,我盲猜是信息差以及记忆偏差,比如怎么证明尸体是一个人的孩子,电视剧里都是开棺验尸,滴血认亲,还有相当一部分老百姓并不知道 DNA 检测的意义。再有时间,不会记得太过清楚,尤其是与流调无关的事情,应该也是说个大概,并不会十分严谨。

现在要求岳某自证他说的是真话很难,他没那个能力,那就需要警方证明自己做的事情符合要求,符合程序。

而警察的通报也给了流言传播的机会,啥也别说,把检测报告关键部分一拍,时间线理清,流言马上终止。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上级单位去审查,把报案记录,侦查记录等资料进行审核。

现在我的疑问就是,当时报警到底有没有及时受理,以找到尸体后是否在抽血,检测,通知上做到合规。

其实很多事情非常好办,工作的时候带个执法记录仪,帮你查过监控,给你家送过 DNA 检测报告,视频一放,对错立分。当然这都是事后诸葛亮了,也说明程序合规是多么重要。发现尸体了,采集可能家属的血液,检测,报告,通知,别的不说,打个带录音的电话也行。

另外微博上那个弟弟,不知为什么感觉很不正常……

最后谁的过错,谁负责,无论是警察还是死者家属都需要一个交代。

知乎用户 斜月三星​ 发表

别先站队,再等等吧。

当初成都学生坠亡,学生母亲还谎称监控缺了一段呢。

所以不排除当事人有撒谎的可能。

还是等警方的回应吧。

知乎用户 洛小易 发表

我相信官方通报。尸体还在那里,DNA 报告显示也是当事人儿子,这个我信。但是通报中间过程有模糊的。

警察也是打工人,人都有惰性。

当事人报案儿子失踪,还是一成年人。来来来谁接待的?按相关规定未失踪 3 月立不了案,我不相信这时警察会下功夫去调查。按常理出牌就是接待哈,做哈记录,但不是立案,让当事人走人。走人后极大概率就会不了了之。

好,下一步,接群众报警发现一无源尸体,警察按相关规定处理,但是处理尸体的派出所跟人是不是接待失踪的派出所呢,大概率不是,尸体连他妈都认不出来,处理尸体的机构,有没有做尸检呢?我想问哈相关知乎好警察,发现一无源尸体要不要做详细尸检,排除他杀?,说句实话,我对基层组织不抱有希望会极为主动的去找尸源。搞不好,做个登记,安要求采集哈指纹或 DNA 就放在公安机关相关数据库里面了,然后活干完了。。简单寻访哈。发个寻找尸源的消息。万事大吉了,都在干活,都没错。

这 2 个事情什么时候联系在一起的呢?官方通报没说,官方通稿打个句号就进行 DNA 比 比对了。但是啥时候做 DNA 比对的呢?没说。

但是当事人说是在更高层级反应情况,在当事人不断的推动下。才做的 DNA。最后才把 2 个事情联系在一起的。这个方面做 DNA 比对的时间给人感觉有认知上的差距。通报上感觉是发现尸体后不久,而当事人几个新闻有 2 个时间,一个是后 2 个月左右,一个是一年之后。这点必须弄清楚。

根据当事人说法,警察那是百般推脱,三月后才立案,按照程序来说,三月后立案成年人失踪是常规操作,程序上没错。如果当事人没说谎的情况下,作为打工人,很是似曾相识,相关人员及部门,那是跟个牛一样,不拿鞭子抽,他妈的就不动,,,就没有主动搞事情的。反正感觉该做的好像都做了,大伙都这么忙,反正又不是我家儿子丢了。

在这个期间有没有消耗公信力呢?

在这个期间有没有消耗公信力呢?

在这个期间有没有消耗公信力呢?

后来验 DNA 后指着一具连他妈都认不出来的尸体说,这是你儿子,签字火花吧!

你信不信?

你信不信?

你信不信?

据媒体报道,当事人要求说看 DNA 报告,警方拒绝了,记者向警方询问有没有给当事人看 DNA 报告,人家不回复,说已通告为准,意思是它无权回复。就是说有没给当事人看 DNA 报告。,官方无定论。

反正我是相信官方通报的,但是官方通报大家要看细啊,不光要看他说了什么,还要看通报里没说什么啊,。。。当年那句目前未见人传人现象,我是深有体会,绝对正确。

哎,早日入土为安吧,还有一儿子,恢复正常生活吧。

我想说的是,大家忙忙碌碌,工作职责好像没啥毛病,事情也好像都做了,可

痛失人子的人文关怀,

在哪里?

相关部门的主动性在哪里?

可能,有些人,依然忙在如何搞定当事人的信访,如何搞定舆论。

共产党人不应该就这样啊

近日看电视剧开端,我仍然不相信,我报警说某某公交上有炸弹,然后关机,警方立即组织大量警力出警,还半小时之内到位,只为那万分之一。不信各位试哈????顶多有可能来个把小巡警,搞不好就当作恶作剧了。

知乎用户 杨益 发表

已经被记者玩了一次小作文了,大家还相信一面之词吗?

22 岁,无精神疾病,这么大的人,不见了,只有两种可能,不想出现,不在了。

如果警察给的是骨灰,然后说做了 DNA 是他家儿子,可能还有那么一点点为了结案做假,现在是一具尸体,那就没有一丝做假的可能。

至于自己去做检测,这是司法鉴定,是要被鉴定人一起去,由法医采样并录像的

知乎用户 夜色 发表

未见过鉴定报告是可能的,与警方通报不矛盾。因为警方可能不是把报告给对方看,而是直接告知结论。

这个时候家属不接受报告结论,那警方给他们看报告也就没有意义了,或者警方给他们看,家属直接不看报告,因为不能接受,不信,看了也不信。

所以本质上这段话是取了一个巧妙的说法,是真话,但不是全部事实:不是不知道这个结论,而是没看报告。

至于自行鉴定肯定会遭拒,这不是生了孩子上户口,而是一个死者,一具尸体,法律上来说由警方处理才符合程序,哪个私人机构敢接手做死者 DNA 鉴定?这么大的责任,哪个警方敢这么交给私人机构处理?万一私人机构出错了,那到时候就更说不清了。

对于死者身份 DNA 鉴定结果,我个人是比较倾向于警方的,因为他们没有作假的必要和动机。

怕警方出错,就再做多次好了。

现在我最担忧的就是无良媒体或事有有心人看到这对夫妇身上的流量价值,从而利用夫妇不能接受孩子死去的心理,在这件事上大作新闻,谋取不当利益。事后拍拍屁股就走了,由已经承受丧子之痛的夫妇承受舆论的反扑,造成二次伤害。

知乎用户 快乐制造机​ 发表

威海公安局给岳某看了 DNA 给他看了最终的结论。

这个结论不但包括 DNA。还包括了他是否有人为伤害的问题。首先确定了是意外死亡还是他杀。

在此基础上又确定了他们 DNA 检测是他们的儿子。所以给出的结论是:排出他杀,DNA 确定是他的孩子。

岳某不签字的原因是:不信孩子属于意外死亡,更不信死者是他们的孩子。

只有签字后才能领回尸体,他们才能再寻求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是否是他们的儿子。

而他们不认可这个结果,就无法拿到尸体。

这就陷入了死亡循环了。

希望当地的殡仪馆临时工别误操作,把这个遗体火化了。

否则,就更死无对证了。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威海公安局同意请第三方对遗体做司法鉴定。

然后让岳某看到他信服的结果。

知乎用户 紫罗畅想​ 发表

没什么需要特别关注的信息,威海警方今天下午在通报中写得很清楚,尸体目前存放在当地的殡仪馆,尚未火化,完全可以再测一次 DNA。热心人士需要做的,不是在这个问题下左一个 “又反转了” 右一个“你细品”,而是督促警方再做一次 DNA 检测。

知乎用户 皮卡战车 发表

这是大叔小儿子的微博:

现在很多人骂新闻媒体没有调查清楚就搞出这样一个乌龙,居然不去求证就发了新闻。

大众觉得被愚弄了,被糊弄了。

其实我反而觉得新闻媒体可能是明知故犯,它要查清楚,确实比我们普通人有更大的能量去调动资源去核实去查证,它当然是可以打个电话去问一下就能问清楚。

但是现在这样爆出来,说不定给了大叔一个希望呢?

一个能够还原真相的希望!

你想想,如果新闻媒体真的打个电话去有关部门问一下,然后等了好几天之后,对方回复一个官方通告,然后新闻媒体觉得这个事情就没啥好报道了,没有新闻价值了,不加理会了,那这位大叔一生中唯一能够得到社会关注和帮助以及寻求真相的机会,就没有了。

现在这样得到各方的关注,这件事情不管怎样,总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也许如同官方通告所说那样,也许另有隐情,总之都比大叔自己一个人到处各个城市露宿打工强。

大儿子失踪后,大叔一夜白发!


这位大叔真的是一位苦命人啊。

他父亲瘫痪,目前胳膊摔断了,家里没人照顾。

他一个人养六口人。

当时的具体案发过程:

1 月 17 日去邮局寄信,是去寄上访信。

大儿子在离家 50 公里的食品厂工作,8 月 12 日说肚子不舒服,工厂主任送到汽车站,没上车,就不见了。

8 月 15 日,大叔回家找儿子。当时报警,不给定位,不给调监控。

两三天后,也就是大概 8 月 16、17 号左右,大儿子的手机就关机了。

所以如果当天就失足掉到水里的话,手机应该当时就无法接通啊,而不是两三天后才没电关机。

然后三个月后才立案。也就是大概 11 月 15 号左右立案?

大叔的诉求是,如果当时 8 月 15 号他去报警要求定位找大儿子的时候,如果给定位了,说不定就找到了。

那事实也是的,既然 8 月 16 号、17 号才没电关机,距离 12 号有四五天的时间,万一那段时间还在生呢?所以大叔就一直觉得本来可以找回来的。

所以说,社会底层人士他真的是没有任何资源可以调动的,只能用最笨的方法去找孩子。

现在很多人骂新闻媒体没有调查清楚就搞出这样一个乌龙,居然不去求证就发了新闻。

大众觉得被愚弄了,被糊弄了。

其实我反而觉得新闻媒体可能是明知故犯,它要查清楚,确实比我们普通人有更大的能量去调动资源去核实去查证,它当然是可以打个电话去问一下就能问清楚。

但是现在这样爆出来,说不定给了大叔一个希望呢?

一个能够还原真相的希望!

你想想,如果新闻媒体真的打个电话去有关部门问一下,然后等了好几天之后,对方回复一个官方通告,然后新闻媒体觉得这个事情就没啥好报道了,没有新闻价值了,不加理会了,那这位大叔一生中唯一能够得到社会关注和帮助以及寻求真相的机会,就没有了。

现在这样得到各方的关注,这件事情不管怎样,总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也许如同官方通告所说那样,也许另有隐情,总之都比大叔自己一个人到处各个城市露宿打工强。

2021 年 10 月 12 日,距离孩子失踪当天 2020 年 8 月 12 日,已经是 1 年 2 个月。

为什么会是看到大叔上访了,才说有个尸体是他儿子呢?

为什么要化验骨头,也不愿意呢?

为什么诸多借口呢?为什么要说别烦被添加负担呢?

看看警方的通告:

如果 2020 年 8 月 26 日已经发现了尸体,

为什么当时没有告知大叔去确认呢?

而是在三个月后,也就是 11 月 15 日左右,立案呢?

既然刚被发现时,就问过是不是大叔儿子,那时候说不是,为什么后来又说是呢?

一个淳朴善良的大叔。

其实现在疫情已经两年了。2020 年 8 月,那时候疫情已经开始大半年了。

从那时候开始到现在,一年多了,疫情这么严格的措施下,经常核查,又要查核酸,又要查身份证,又要到处都要扫码上报行程信息,

一个成年人,如果他没钱,没手机,没身份证,他真的无处可藏的。

我既希望警方的通告是乌龙,然后大叔能够找到儿子,但是现实和理智也告诉我,这个几率可能不大。但是还是希望大叔能够安好吧。


相关信息:

1 月 21 日 13 时许,威海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北京确诊病例岳某显寻找的失踪儿子岳跃仝已经死亡。

对此,岳某称他从未见过相关的 DNA 鉴定报告。对于警方的情况通报,他已经看到不想多说什么,以后会继续寻找岳某仝。岳某显的妻子表示曾要求查看 DNA 鉴定结果,但遭到了警方拒绝,也曾要求自行对尸体进行 DNA 鉴定,亦遭拒绝。”

2020 年 8 月,荣成市公安机关在当地一水塘内,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经 DNA 鉴定比对确定为岳某显之子岳某仝。

知乎用户 艾伦小星​ 发表

相信公安局的通告。只是可怜岳某的执拗,他从心底里就不认为儿子真的死了。不论是公安的鉴定,或者他自行鉴定,最后他还是不会承认的。所有鉴定他儿子死亡的报告,他都不会相信。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知道为啥不计成本保留尸体了吧?

防的就是无良媒体带节奏挑拨警民关系啊!

溺死者会有巨人状,外表形象和以前肯定不一样

死者的心态刻画符合内向没朋友,喜欢走极端的冲动型人格

这个刻画来自于其家属和媒体转述,非警方官方说法

家长对尸体外观变化不理解,心态上接受不了事实

这个可以理解。

当地警方舆情处理滞后了一天,给了无良媒体带节奏的时间

当地政府在发布通告的时候,其实可以把戏做足

顺带新闻报道,当地信访干部带礼品对其家属进行慰问

并当场再次出具 DNA 检测报告

当地街道及所在港口对其进行慰问

并顺带介绍一下当地对于打工者的优惠政策

希望此类事情不要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这才是全套做足

知乎用户 斯文土匪 发表

岳爸爸说的是没看到纸报告,所以有一定可能性是警方通过电话或者信息等非正式途径告知了岳爸爸,但程序上可能有所欠缺。

而 DNA 既然已经做了,尸体的身份应该已经没有什么疑问了。如果他儿子还活着,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活动的痕迹,本身也是凶多吉少。

生者节哀。

知乎用户 Ericd3en​​ 发表

警方说有做过 dna 检测,这个没法造假,警方必然需要把报告留底的,查下档案就知道了。

补充下:警方和岳某沟通是不是顺畅,这个双方基本就是各执一词了,我觉得谁也没必要太相信。

但是警方说的 DNA 报告,这个敢写公告,那么必然是做了,否则上级来查底,这玩意紧急伪造一份?那麻烦比没做 dna 可大的多。

至于 dna 详细报告有没有给岳某看,这个鬼知道,扯不清的事情。一般人也看不懂报告中间大段细节,但是看懂结论问题不大。

现在问题很简单,有需要就公布下报告结论部分和盖章,甚至重新做一份都行。

知乎用户 下雨天打伞 发表

昨天的报道中,岳某是这么说的,只字未提 “DNA 鉴定”,而是要求“验骨头 “,大家都清楚,确定身份的检验,DNA 是权威,而“验骨头” 是什么呢?所以有理由相信,在岳某的认知范畴里,是不能理解 DNA 检验的,肯定不能接受也不相信 DNA 报告结论,甚至尸体泡水腐烂呈现巨人观,他也不能理解,所以以为看上去 “胖” 就认为肯定不是。“验骨头”也很可能是一些影视剧,特别是古装探案剧对他的影响,根本不是现实里确定身份的方法,这对法医来说当然是做不到,而他们执意要求,因为认知问题,解释起来也非常困难,反反复复,肯定会“烦”。

而昨天只字不提 “DNA 鉴定”,今天通告出来了,又声称 “曾要求自行对尸体进行 DNA 鉴定”,所以有理由质疑他的说法。

另一方面,对警方来说,有什么动机做这些 “拒绝” 呢?如果真有猫腻,又为何保存尸体到现在?保存腐尸成本那么高,警方巴不得快点确认身份呢,有任何理由和动机不尽快找人认尸、测 DNA??

所以,岳某失去亲人不能接受,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一个悲剧,值得同情。但就事论事,在说辞上,警方的话应该更可信。鉴定意见书是机关内部文件,是专业文书,非本专业的人八成都看不懂,按规定,警方给当事人出具结论报告就可以了,就像验核酸,只提供阴性阳性的结果就行,不用给你详细的检测参数和数据,一般人也看不懂。

所以警方应该是给他们看了结论报告,因为警方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不这么做,连尸体都宁愿承担那么高的成本保存到现在,给家属看看结论报告这个程序怎么可能就偏偏不做?但老岳他们不能接受报告的结论,对 DNA 没有认知,看过了也不知道看的是什么,警方和法医解释了也记不住,所以也形成不了已经看过报告的印象,所以昨天采访时不提 DNA,而今天通告上说了 DNA 结果,老岳这才顺着说下去……

知乎用户 波波父 发表

警方敢给这个结论,我还是相信警察的话。

尸体还在。如果这都吃不准。出错咯。威海警察可以吃翔了。

自己家儿子出事,拒绝接受真相不是稀罕事。

我建议是再做一次,让双方都死心。

他说儿子很瘦,尸体很胖那很正常。因为那是呗泡大了。

知乎用户 湖海散人​ 发表

跟 49 中的事情一个鬼样。

当初的家属不相信所谓 “阳光开朗的儿子” 自杀,结合流量推手,开始造谣带节奏。官方也做得好,好心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不领情还在这胡搅蛮缠,给脸不要脸就别怪我全网通报视频让每一个人都看到你家儿子是怎么小刀割腕为情自杀的。顺便警示一下以后那些想搞事情的人。

这次如果又是一样的套路,给留点最后的尊严不要,建议视频直播特写巨人观尸体采样 DNA 比对过程,警示后人别再特么浪费公共资源了。

知乎用户 Pindleskin 发表

这事我还是倾向于相信警方。

我是本地人,看完现在出来的这些信息,我也难以梳理出个一二三来。

首先我们这还算法制,基层警力确实不足也存在推诿不立案等问题,但是绝对没有只手遮天指鹿为马暗无天日的感觉。

其次这边也没乱到死个人都不当回事那么混乱,你说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现个尸体没人重视我信,这都 2020 年了。

警方通报里说的有理有据,程序正规,有证可查,说明人家办案经得起推敲。

有人说,怎么认定就是意外,不是他杀?警察还得为了你好奇心上门给你好好解释么?郭德纲说了,有些个人虽然啥也不懂就想指导专家,我觉得火箭应该烧煤,你科学家凭啥就说不行。

再有尸体在那摆着了,DNA 结论在那写着了,你说你不信,那就再做一次呗,不过如果程序都没问题,在质疑的啥。

再说上访。我认识一个上访被拦截的。大概是怎么个事。他打零工送外卖送快递掏空六个钱包还贷款买了个老破小楼房,有一天楼下邻居家天然气爆炸了,把他家也给掀了。然后他自己发的朋友圈,街道办要求他签一个文件,大概意思就是帮你修缮房屋,然后你就什么都不要说了。

他可能是觉得委屈,反正还得要政府赔偿,朋友圈总发别欺负老实人,有那种开车故意撞人或者这类新闻,他就转发说我懂他们。时不时发手持一大把信件信访的图。

未经他人苦确实不太好说。但这至少说明我们这的政府,不要脑补阴谋论和草菅人命的那种感觉了。

知乎用户 王奕翔 发表

这件事真的很奇葩…

公安部门出具的 DNA 鉴定报告,

死者家属不认可是很正常的事啊,

反正不认可又不影响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

让死者家属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按照正常程序取样或者由警方提供样本,

重新做个鉴定有什么问题吗?

公安部门为什么要拒绝呢?

甚至说句不好听的话,

既然已经认定人家是父子关系,

那么人家自然就有处置遗体的权利,

公安部门又有什么权力去拒绝呢?

最后,就算不签字不能领走遗体,

验 DNA 也不需要破坏遗体啊,

取根头发刮点口腔上皮组织,

难道还能影响到遗体的完整性?

还是会泄露国家机密干扰办案?

真不是我阴谋论,

这件事真的是处处透着诡异…

知乎用户 久世英雄​ 发表

两边如果都没说谎,那真相就是山东威海这边多次安抚,耐心沟通,但就是不给 DNA 检验报告,这有可能吗?非常可能,因为任何一个机构内斗都非常厉害,面对家属的民警和 DNA 检验报告备案的民警不是一个科室,面对家属的民警多次安慰,但是 DNA 检验报告备案的一直不愿给到对接家属的部门出示给家属,这个很正常,除非一把手协调,不然任何一个单位不同科室的人不可能同舟共济。

知乎用户 暇旅行鱼 发表

应该是了,泪目。。。

这人生,还是要微笑的活着。

其实每个人都猜到了结局,但是不愿意面对。。。

求求你去测一下 DNA。。。

人生很短,不要留着疑惑和迷茫过完一生。

知乎用户 古德毛宁 发表

所以 carplay 再香,我也不用 iPhone,就指着通话录音保我小命

知乎用户 都行 发表

不是有各项报告卷宗吗,DNA 报告之类什么时候出的,发出来看一下就行了。

知乎用户 小黑猫 发表

唉 可怜天下父母心

岳某还是不愿意接受自己孩子已经去世的消息

作为父母,他肯定是非常希望自己的孩子仍在世上,即使这个希望特别渺茫(指的是孩子还在世上,鉴定报告书不公正,甚至警方掩瞒事实)

能怎么办呢,岳某现在的状况是不愿意相信警方的

那只能找第三方机构去做鉴定了,这在法律下也是完全允许的

警方是没有问题的,不能直接看 DNA 对比结果是因为有相关管理规定

怎么评价岳某,不评价吧。。

知乎用户 哗哗呱呱唧 发表

再检验一次 DNA,比对夫妻两人的,网上公布即可。【评论提醒,非允许不公开】

-——

参照以往生活经验。

如果鉴定报告为真。岳某应该不是网上猜测什么精神问题,丧子之痛不愿意相信。他能手机上网,群里和老板们找工作,干散工。

很大可能是岳某夫妻文化水平较低,不理解也不信任 DNA 检测,外加当地部门似乎也没做好安抚工作,爱信不信。【举个例子,我一个亲戚儿子淹死时候,另一个亲戚就拿看过的大宋提刑官的验尸来举例。】

从岳某多次提到托人找熟人找内部人来看(熟悉的感觉),相比起陌生的 DNA 检测和态度不怎么样的有关部门,他们更相信内部熟人提供的信息。【这个熟人也不知道是否真得知道真相,还是只是给岳某一个希望。】

这也促成了岳某多次外出寻找儿子。

知乎用户 禁界 发表

主要还是这个案子死者没有任何遗物,但凡有点遗物就比较容易认定了。

现在问题很简单,找个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DNA,然后把报告交给岳某,如果真死了,也让岳某死心,回家好好照顾家人。

我发现知乎现在有些网友真心的坏,已经开始把岳某定性为精神病。

知乎用户 江先生 发表

再做一次鉴定,谁不同意就是谁撒谎了呗。然后谁撒谎处理谁就完了。

知乎用户 罔两问景​ 发表

结果应该是没问题的。

程序有没有问题现在还不知道,但是 2020 年的事,应该都有摄像头吧,而且警方通告都说了:多次解释安抚,耐心沟通。

你要一点录像都没有,就说不过去了吧。

知乎用户 whyx 发表

突然想到一个笑话。

有两个人在楼梯上,突然后面的人推了前面的人,这个时候一个游客举着手机从旁边看到了这一幕并拍了照片发到网上,推搡的人瞬间被网暴。

实际的情况是什么呢?楼梯上的两个人是好朋友,推搡的人跟朋友开玩笑,轻轻的推了一下朋友,被推的人并没有任何生气,反而两个人在楼梯上玩闹。

你见到的未必是真,更何况是别人让你看到的,所以,让尸体再躺一会,说不定有惊喜。

知乎用户 范无病 发表

有什么好关注的?

我现在是对媒体越来越没有好感了。

比如这个凑热度的时代周刊。

岳某没文化,不懂相关规定,你记者不是无冕之王,非常有见识的么?不懂可以去问,问一问警方为什么不给所谓的鉴定报告,或者不让做死者家属自己做检测,多简单的一件事。

这种急忙忙上来煽风点火的好意思说自己是记者?和巷子里碎嘴没文化的文盲老太太差不多一个水平。

知乎用户 宁静致远 发表

事情影响这么大,查清事实也不是那么难,为什么让群众一直在猜测呢?

当事者家属认为尸体不是自己儿子,理由是没有看到 DNA 鉴定报告,警方不给看。

当地警方出具说明,确认了几个事实:1、尸体还在,2、DNA 鉴定报告有,3、尸检经过上级复核。

现在对于家属的质疑,还没有回复。

从程序上来说,DNA 报告得给家属吧,如果真如家属所述没给,就是程序瑕疵,现在补正也可以。将报告给一份给他们。

如果家属对这个报告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复检。

作为公安机关不能说经过上级复核了,我们就没有问题了。作为利益最相关方,还没看到鉴定报告呢,不论他们看不看懂,这是他们的权利。

作为当事者可以请专业人士等参与进来,弄清事件情况,如果确如 DNA 报告所述,就要尊重事实。

现在大家都很同情,人间不容易,让悲剧更少,以喜剧与希望结尾。

宋律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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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宋律疏议 发表

这是我在另外一个问题下的回答:山东威海市公安局通报,岳某失踪儿子已死亡,但岳某夫妻对结论不接受,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 律法人生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12681133/answer/2319484736

做新闻,就应当事各方都采访,看看各方都怎么说才行,不能只采访一方,或者让另外一方闭嘴,更不能 “以通稿为准”。

知乎用户 律法人生​ 发表

写一个弱相关的东西

之前在医院上班的时候,急诊送来一个机械挤压伤死者,送来就死了,没叫 120,工友黑面包车抬过来的。【120 无接诊记录】

一看颜色就不对,不吭声不呼吸,颜色发黑,直接拉复苏室,一摸都凉了……【死者去世可能有半小时以上了】

工友坚持要救一下,就上起搏器了。上起搏前拉了一个直线心电出来【划重点】这是救命点。

死者父母来了,根本不能接受儿子死了的事实,开始在医院急诊闹,污蔑医院不救孩子,说着:“他不就是睡着了醒不过来嘛,你们怎么不救他? 你们这些黑心医生!” 闹到 110 来协调处置。

工友一口咬定送到医院时人好好的,医院治死人了。

主任啪一声把起搏前心电图拍桌子上。

民警同志对家属说了可能有几百遍,才让家属明白送去医院前已经去世了这个事实。

后续? 没有后续了,估计家属和工厂撕了千八百回,时不时还来急诊哭一哭。

不能接受是家属的事情,留好证据是医院的事情。

关键性证据还在,不要因为一个不接受事实的家属,让清白的人凭空受冤屈。

知乎用户 123456789 发表

很有可能是警方态度导致他的不信任.

知乎用户 宁湖 发表

家属的最新回应来了:

为啥岳某总说 “验骨头”?

因为警方是 2021 年七八月份才通知人家去认尸,看到的就是一堆骨头。

原先采访中说的 “很胖,圆脸”,其实是打捞时拍的照片。

另外,家属的最新回应发了两次,第二次删了一段话,显得有点跳跃。这是第一次发的:

知乎用户 过客 发表

8 月份发现尸体,打听一下不是他儿子。

这很正常,高度腐败的尸体,神仙也认不出来。

上访后,检验 DNA 也正常。

但是检验了,不告诉这家人,就有些问题了。

警方敢公布结果,敢说遗体还在,就是不怕检验的。

所以,DNA 验过,而且是他儿子,问题不大。

但是,为什么没告诉,这个事情就值得思考了。

一个人丢了儿子,报案后警方没有找到,家属要求立案查手机定位看监控。

警方做没做不知道,但是人一定是没找到。

家属上访,到省,到部。

10 月检验了 DNA,确定是失踪未立案的那个人,再查怎么失踪的就很难了。

家属知道死亡了,一定伤心欲绝,警方安抚也不容易。

这个事情,家属应该接受现实,儿子就是没有了,活着的人还要生活。

警方可以把死亡过程调查清楚。怎么从车站走失?到底去没去车站?真去了车站,从车站到死亡的地点发生了什么?是自杀,意外,还是他杀?

给家属一个结果。

知乎用户 maomaobear​ 发表

苏联地方吧,其实人都蛮好的,但是真的走起官方流程,那也是要命的,可能 zhihu 很多学生还没遭受过社会的毒打吧。凡事都像想象的那样么好,苏联早就实现社会主义,吊打美帝国主义了。

知乎用户 沈文 发表

现在是辩驳事实的时候,千万别动用别的方法对付岳先生的亲属。

这一点是重中之重。

**如果做实:**岳某对山东威海市公安局通告做出回应称「从未见过 DNA 鉴定报告,要求自行鉴定遭拒」。那么不排除会发生这种事情。

政策都是好的,经过千锤百炼的,人不一定是有底线的。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微博已经屏蔽这个关键词了。。。

知乎用户 李诺 发表

他说儿子瘦,长脸,不是那个胖,圆脸。可能是泡水巨人观了。

尸体在就复检就好。

知乎用户 刘晓阳 发表

核心是时间:

1、警方说 2020 年 8 月 26 日就发现水塘中的尸体,且没有立案。

2,家属说 2021 年 10 月 12 才让去认尸。

双方真实无虚假的讲述同一件事,如果时间点不一致,就会导致完全不一样的心理效果。尤其是对家属而言,发现尸体第一时间进行 DNA 检测,并确认尸体身份。与一年后在反复上访无果后,才进行 DNA 检测并确认尸体身份的意义对警方和对家属而言意义完全不同。

尤其是警方通报中只交代了 2020 年 8 月 26 日发现尸体,却未明确提及尸检报告和 DNA 检测的时间。从 2020 年 8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这一年发生了什么?这一年应该也是家属最煎熬的一年,但为何在一年以后才通知家属?本人倾向于二者所言均为真实,其中家属说的更加详细。

希望警方能够进一步通报各个关键时间节点的信息,这样才是真正消除大众疑虑,给家属真正安抚的举措。

尤其是警方应该进一步回应:

1、什么时间节点 将两个案件” 失踪案、水塘浮尸案 关联在一起。

2、DNA 检测的时间节点和确认尸体身份的时间节点。

-——- 分割线 ——–

最新家属发声:1、直到 2020 年 10 月份,岳某显到公安部反映情况,当地警方才通知他爱人认尸并采集了血样,“DNA 做了,纸报告我从来没见过,要是是我儿子我早就认了,何必到北京干活找孩子。”
2、岳某显的妻子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她曾要求查看 DNA 鉴定结果,但遭到了警方拒绝,也曾要求自行对尸体进行 DNA 鉴定,亦遭拒绝。

3、针对 DNA 鉴定报告的情况,荣成市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威海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回复顶端新闻称,会将岳某显关于 DNA 报告的疑问向领导请示,“后续我们应该会和当事人联系。”

两家媒体的时间存在冲突,而警方没有具体时间节点信息。对于时间节点 2021 年 10 月和 2020 年 10 月两种表述的差异。有的分析认为是由于现在是 2022 年 1 月份,还没有过农历春节。所以有可能岳某说 “去年” 有是指 2020 年,但从记者记录时的 “去年” 就是 2021 年。

所以希望警方将补充时间节点的信息(特别是 “认尸” 的时间和 DNA 检测报告的具体时间,以及家属是否看过纸质检测报告),以便尽快消除大众疑虑,树立公信力。

-—— 再次分割 ———-

补充:本文正文说的很清楚了吧,一直说的是” 双方真实无虚假的讲述同一件事…….. 本人倾向于二者所言均为真实,其中家属说的更加详细。”

哪里有任何指责警方的地方?最后也是 “希望警方将补充时间节点的信息……… 以便尽快消除大众疑虑,树立公信力。 " 难道连热心一些的要求都过分了?

从部分知友的评论中,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确实认为只要按规定流程办事就足够了。不知道是持有这种态度的还有多少?

实际上,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与”为民解难之心 “之间也不存在矛盾,存在问题是“用所谓“照章办事” 去搪塞群众”。

还有一位一直要将其对立和打赌的,现在都没搞清楚他的逻辑是什么。如果有懂得不妨评论中解释一下:

尤其是这一句 “警察敢有共情心理什么同理心”,他碰到了就要投诉?

本文从未反对或有任何指责威海警方之处,反对得就是他们这几位将公务人员尤其是警察 与 “同理心” 对立的表现。

公务人员,尤其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基础公务员,任务多压力大,确实需要 “减负”。但“同理心” 从来不与警察的职责相矛盾,反而二者一直是共存的。

新时代警察话语权威略论 刘永红 山西警察学院

**摘要:**警察话语权威的主要体现方式包括执法对象对警察执法话语的服从、调解对象对警察调解话语的认从以及社会公众对警方舆情回应的信从。当前影响警察话语权威的内因有言语表达的法律性不足、专业度不强、情感性缺乏、技术性欠缺等方面。新时代, 警察话语权威建构的四个维度是: 法律维度坚守话语的法律性; 职业维度保持话语的专业度; 情感维度实现话语的共情度; 表达维度提高话语的技术度。

知乎用户 张知 发表

可能是警察不耐烦了,打发走了。自行鉴定,如果当事人找一家公安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鉴定未尝不可。

知乎用户 hyu jj 发表

根据警方的说法以及尸体现在还被他们留着的情况来说,我是比较相信警方的说法的,那么,我觉得,

一个父亲,不想接受儿子不在了的事实,是很正常的,甚至他可能就是靠着这点不相信的信念在保持着动力。

现在,有媒体和网友,为了点击率和满足自己的好奇和看热闹的心态,想让全国几亿的人来一起告诉这个父亲,他儿子已经死了,这样好不好?有没有必要?

知乎用户 熊不挠 发表

采血验 dna 不认可。

只相信自己的,看报道这家人要求验骨头的 dna 他才认可。

法医肯定给他反复解释过。

专业人士说的他们就是不信,那有什么办法。

武汉儿童医院发生伤医事件,消化科主任被患者持刀砍伤,具体原因是什么?涉事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就很这个事件类似,家人非认为照 ct 把肿瘤照出来了,最后砍人泄愤。

他们就是不信专业人士的说法。儿科医生反复讲他也不信。

对本问题的这家人,我的看法就是

和链接里砍人的家人类似,属于同一类人。

一个不信法医。

一个不信临床医。

假如法医不是在警察系统里的,嘿嘿。

你说事件二里的事会不会发生在法医身上?

嘿嘿嘿嘿嘿。

这是为了回应评论里自以为善良的人。

你也别跟我争。

你争,那就是你骨络清奇,你永远安康,你永远正确。

知乎用户 侏医生 发表

警方造假一具尸体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 0,当事人父母不相信的原因,大概是警方办案的流程过于教条主义死板了。 人家父母不接受你们的说法,你们应该回应他们的质疑,解开他们的疑惑,而不是我们说他是你儿子那就是,你爱信不信,鉴定报告就不给你看。

既然警方已经笃定尸体就是他们的儿子,那他们要看鉴定报告就给他们看呗,为什么一直不给看?你越是这么干,那边父母就越怀疑。 如果是和规定不附,可以和领导申请嘛。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明明这么简单的事情,非要硬这么拖着,人家父母的确有理由怀疑你警方。

我都怀疑你们渎职。

知乎用户 明王镇狱 发表

怎么说呢?我认为双方都没有错。信任是一种非常奇怪的东西,可能一句话让你深信不疑,可能一句话让你疑神疑鬼。

作为个体的民众,在面对医生法官交警法医公安等公权力机构或者专业性很强的职业的时候,如果沟通不畅,是非常有可能产生不信任的。

即使说话没有前后矛盾,没有模棱两可草草了事,只要语言稍微有点瑕疵,就会引起当事人的联想,有句话说,话多必失,可以说,多次接触,误会有时候是在所难免的。

按照心理学上来说,语言的交流时最难的,因为在信息的传输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变形,输出方的背景和语言能力和接收方的知识背景和理解能力很难匹配,所以,行动是最好的语言,因为不会出现传输过程中的偏差,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比如你暗恋一个人,给她一万块钱,你讨厌一个人,给他一拳,直白而明显,但现实生活中,这就是神经病。

所以我认为两方都没错,这就是个语言沟通不畅的问题,而行动又受到了惯例和程序的制约。

知乎用户 moral 发表

程序正义,遵规守纪。

你签字画押,领走尸体,自己去验 DNA,匹配不上的话,再反告上访威海警方,怎么都占理。

现在这老头,不签字不认可,说要自己验骨头,姑且当成是他没搞滴血验亲这种封建迷信,是自己去搞 DNA 检测。

他不签字不认可,就是与这具尸体没有关系。警察能把重要的证物证据交给一个无关系第三方嘛,那地方是停尸房,不是普通警组办公室,你进出取东西都要有手续和登记的。

一个警察可能为了一个不认可官方鉴定结果的投诉人,然后自己冒着违规违纪的风险去给他偷尸体嘛?

现在事情已经闹大了,就看高一层组织监督下的第三方 DNA 检测结果了。这要是这老头还不认可,那真真无解了,谁来也没用。

知乎用户 南岸 发表

很多年前,我做过一件特贰的事。试图说服一个患者家属让患者继续接受治疗。

那是个木僵病人,有兴趣的可以去百度下,木僵患者拒食拒水拒药,是一个相对危险的状态。患者亲属得知其住院后就来要带人走。我当时也年轻,就想着说服家属继续治疗。然后,人怼我得我哑口无言。我至今仍然记得 “你们医生不要给我女儿用药水!如果你们给我女儿用药水,我就去北京告你们!我女儿是观音上身!”

借用这个图片,新闻有写 20 年 10 月死者父母就被通知过。21 年 10 月再次去认尸。

看下这位父亲说的,“我觉得不是我儿子”

下一句是 “我要化验骨头,他们不愿意”

很多人觉得是公安拒绝 DNA 检查,如果把这句话平实的变成,这位父亲认为**只有验骨头的 DNA 才算是验 DNA,你们警察必须按我说的检验,只有这样的结果我才相信。**是不是能更合理的解释。20 年 10 月通知家属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验 DNA?怎么会!

DNA 报告这玩意,出具都有时间记录,案件也都有写存档。比起这个,两位 “痛失爱子” 的父母的空口白话,可信度真的一般。

知乎用户 宁静 发表

我相信这位父亲的话,对于相关人员的答复,说什么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这就有点离谱了,事实是什么样的,就要直接说出来,而不是推到官方身上,这样的话明显的是推诿责任的说法,是最不可取的,也是最不负责的公关手法,最无法让人信服的语言,在人命上却表现的苍白无力,一个不立案,一个说不是他杀,那你就要给出不立案的理由,给出自杀的推理也好啊,现在什么也没有给出来,不能说服孩子的家 长,更不要说服全国的网友了,所以这个事要经的起时间的考验才是最好的方法,最近几年,司法的问题还不突出吗,案件的反转只是在一瞬间的事,只要找到了这个孩子,谁说的对,说说的错,就有了结论了。

知乎用户 心向自由奔 发表

我就想知道失踪接到报警后几月几号几点开始调查的?发现尸体后几月几号几点调查的?DNA 是几月几号几点做的?几月几号几点以什么形式通知的家属?

知乎用户 pierce 发表

当事人看到检测报告不是应该的吗?不是家属的合法权利吗?这个有什么好请示领导的?要是领导的儿子失踪了就不会这副嘴脸了吧?

知乎用户 Environmentalist 发表

还好是官方爆料出来的,不然又会被沈逸打成 50 万吧。想到了河南水灾中的父亲。哎~

知乎用户 齐天大圣 发表

虽说不要站队,但这件事看下来显然让人更相信警方。

首先,失踪人口找不到就找不到,每年都有找不到的失踪人口,这对警察来说走正常登记流程就行了,又没有那种命案必破的压力,何必张冠李戴拿别人的尸体来骗你,没有哪个警察这么无聊吧。

而且警方公告里说,尸体还留着,也就是说警方底气是很足的,是不怕做二次检测的,恐怕也没有哪个警察在全国舆论的关注下敢撒这么大的谎吧。

而这个岳某,似乎对现实有着严重的扭曲,活在自己臆测的世界里,不相信孩子没了,不相信 DNA 检测,前面有人说,警方和岳某的沟通出了问题,我觉得不是沟通出了问题,而是对于岳某这种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警方可能发现根本就没法沟通,就随他去吧。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他儿子既然不是他杀,要么是自杀要么是失足溺水,我觉得自杀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而且可能还不小。

首先,他采访中有提到,儿子非常内向,家庭环境又不好,早早出来打工,父母似乎也没有开解疏导的能力,这样一个年轻人对未来感到绝望而投水也是可能的,只是对于父母来说,接受子女自杀比接受子女死亡更难。

之前在今日说法中看到过一个案例,深圳哪个山上发现了一个已经死亡了两年的年轻男性骸骨,后来经过层层调查和排除,结论是,这是个来深圳打工的小伙子,自己用绳子在山上自杀的。

知乎用户 Hamlet 发表

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知乎用户 她们都叫我石总 发表

等进一步消息,可别是蒸骨三验

知乎用户 罗纳尔迪尼奥特曼 发表

报告给人看一下不行吗,非得藏着掖着干什么,人家大叔也没说不认,人家就想看一看纸面报告,搞不明白警方再研究什么东西,还非得等上级研究才能定。

知乎用户 天际 发表

关注啥?

在这儿空口无凭地关注有模奥用!

最多变成群众抖群众。

尸体还在呀,父母还在呀。

再验一次 D N A 就完了!

一天到晚关注来关注去的,有破医用啊!

知乎用户 秋海谈 发表

“以后会继续寻找”

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人说的话,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没有参考价值。

知乎用户 共震 发表

从已披露消息看,死者大概率是与家人口角之后投水自尽,所以其父母必然要把这个事实否认到底,否则就会揹上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这个事情其实和去年的成都 49 中学生自杀案高度类似,当事人母亲也是在明明看了全程监控视频之后选择否认三连,否则她将无法面对自己内心的拷问。其实争议颇大的江歌案中,死者母亲的非理智应激情绪同样扮演了巨大推手。

更早时候,有少女在亲戚家寄宿时,因热水器煤气泄漏裸死在浴室,其母也是一口咬定男主人性侵未果杀人灭口并在微博发帖求助,哪怕南通当地公安给出了明确的化验报告显示死者死于一氧化碳中毒且体表无伤痕处女膜完整。这其实都是创伤应激心理所致,在旁观者角度上,应当同情,允许宽容,但不该纵容。如果作为看客代入身份过度,入戏共情过深,就大大不对头了

知乎用户 肥貓湯姆​ 发表

警方敢说是,且遗体还在,那就应该是。这种只存在 “是与否” 明确判定,且相关遗体还在的情况,太好做核实了。他们敢发通报,就不大可能是假的。

但岳某的说法说句实话,是有很多种理由,导致他们顾左右而言他,给出一些模糊的说辞或者说谎的。

比如精神上接受不了,不愿意接受。

比如其实知道看过,但故意不说,只去说提过的另一些要求没有得到满足。

比如骑虎难下,都搞了一年半了,也只能硬撑着面子按原来的说法和记者说,不愿意接受一年半的付出实际上是自作多情。

说句实话,我认为大概率下,警方鉴定结果是告知过岳某的,情况应该属实。但我同样可以理解岳某的做法(虽然我自己并不支持这种做法),也是人之常情。

知乎用户 沉默亦然是金 发表

办案既要讲法理也要讲情理,不然人是要拿高压锅的。

知乎用户 源氏​ 发表

打工人们,你们是为工作内容负责,还是为工作岗位负责?

为工作内容负责,为工作岗位负责的人会把无数的工作甩你脸上,把无数的锅甩给你,理由会有无数条,

所有机构都一样

知乎用户 无愁眼下迟 发表

让子弹再飞一会

知乎用户 熊猫主 发表

既然尸体还在,那说明警方八成没弄错,不然也不会留尸体到现在,估计就是留着防这一手,怕到时候说不清,

知乎用户 无知者 发表

在做一次检测不就行了吗,dna 报告又不是机密文件,给两位老人看一下也没什么吧

知乎用户 一只柚子​ 发表

权利不是指别人咋样就咋样,现在,这位岳先生很好的行使了自己的怀疑权利,说话权利。

●公安局的意思难道就是:爱信不信?我才不在乎舆论咋想呢?还是说,公安局认为这种事已经超越了人类能取信于人的极限了,已经做的最好了?

岳先生这不也很 “乖” 的自己打工寻找。

如果有人还是很有兴趣指责岳先生的话,那不防,把他逮捕,逼他接受公安局的意见?

或者禁止他再使用寻找儿子的说法?

人家已经决定了一切靠自己了,这不是牵扯上疫情都无怨无悔了嘛。

难道这也不行?

知乎用户 aogutu 葛忠涛 发表

自从我见识了基层的审判流程,公然可以打法律的擦边球,我就对执法的部分人员不得不产生怀疑!

是想息事宁人,还是觉得找人工作量太大?

再做一次鉴定,再重新找一遍失踪孩子的行动轨迹很麻烦吗?

如果父妻两人不接受真实结果,那属于正常的呀,孩子的失踪对于他们就是一次重大的心理创伤,考虑他们家庭的实际困难去缓解他们的创伤后应激吧,千万不要让最后的结果带来网暴事件!

提前请众多网友高抬贵手!!!

知乎用户 最爱周慧敏 发表

如果在这种事情上造假,那么有可能就是天大的事,毕竟都已经发展成这样了,这么多人都关注了。

公信力的下降,肯定是天大的事。

希望再次鉴定,再来一份通告,给大家一个交代,一个明确的交代。

反正尸体还在,要做鉴定也很方便。

做完鉴定,来一个通告,一切也都清楚明白了,让那些阴谋论的家伙也将再无翻身之地。

知乎用户 施恩​ 发表

基本可以认定岳某在说谎了

山东威海市公安局通报,岳某失踪儿子已死亡,但岳某夫妻对结论不接受,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这是我之前的回答,回答里面有岳某采访的截图,岳某采访的时候说 “公安说对比需要几十条,警方后又声称法医不再” 和这次回复中 “做过 dna 对比但是没有检测报告” 的说法对不上,而且之前回答也提过,理论上官方说法应该没多少人质疑,但是现在质疑的人很多,原因就出在类似平顶山的问题,网络的发达让很多以前只在本地传播的事情暴露出来,让政府公信力大幅度下降

知乎用户 sakagamitomoyo 发表

看了很多回答,发现大部分人默认岳某没有说谎,可是接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尸体高度腐败后由细菌真菌引起的巨人观本来就是客观现实。

可回答问题的人只是在不断的共情导入,从不考虑客观主因和现实情况。

这不就是抛开事实不谈,来彰显自己的道德优越感和怜悯之心吗?

这些人到底有多少在回答问题之前,看过专业知识,对脱氧核糖核苷酸的检验了不了解呢?

一群外行指点江山,这不是很可笑吗?

什么都不信,咋滴世界还是因你而存在的。

逻辑自洽吗?

知乎用户 儁屿 发表

咋感觉这问题还有点复杂呢?

按岳某所言,发现尸体时,公安机关说,不是他儿子。然后,没有见到纸质 DNA 检测报告。再然后是自行检测被拒。

原始的法医鉴定报告,DNA 检测报告可否公示?两项报告可否请第三方重做?

没有岳某流调报告,没有舆论如此关注,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罗大众,究竟是怎样的生活境遇?相比之下 GDP 增长,人均收入增长等等经济指标意义几何?

.

知乎用户 明月刀 发表

拒绝出示 DNA 鉴定报告,拒绝亲属自行鉴定,有法理依据吗?

我认为,既然官方已确认了死者就是岳某显夫妇的儿子,那岳某显夫妇理应有权自行鉴定。

不战队不站队…… 不认为岳某显夫妇做的一定对,也不质疑公安方面做假,但是我认为公安的情况通报写得非常好,它采用了完美的倒叙手法,先写进行了 DNA 鉴定,再写岳某显夫妇上访,让人误以为鉴定是在上访之前做的。

知乎用户 周听水 发表

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包括基尼系数,出生率,死亡率,卡介疫苗数量等,且各数据没有明确关系。

知乎用户 安了个安 发表

其实很简单 把当年的检验报告正本拿出来就好 要是现打一份这种 我就没法了

知乎用户 米兰 pipo 发表

同情理解岳某,但我觉得警方在这件事上处理的没啥问题。其实大概率他们自己也知道,儿子没了,但是心里这种执念太深了。你跟他们说儿子是自杀的或者溺水死了,他们绝对不会相信。你跟他说,是公安局害死的或者别人杀的,他们会深信不疑。这个没法解决

知乎用户 Blade 发表

孩子失踪了,到处找,公安局通知你发现尸体,可能是你儿子。

正常人逻辑,可能是我儿子,我去认尸,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手段确认尸体是否我儿子,鉴定出来了,我要看看是不是我儿子,是的话我要带他入土为安。

非正常人逻辑,不可能是我儿子,我的儿子没有死你们都在骗我,我为什么要相信鉴定报告,你们说什么都是假的。我要继续找到我的儿子。

dna 鉴定不能鉴定是谁,难道还不能鉴定与找人的是否亲生关系?亲子鉴定大家不是耳熟能详了。

知乎用户 郑晓彬 发表

如果这件事当中存在恶意,大概就是命运的恶意吧。真相始终会浮出水面,结果也很快能被证实。爸爸大概就是在必须找到儿子的信念中才能找到生存的价值。

知乎用户 心一 发表

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问题,警方最初不立案,究竟有没有和稀泥或者违章

知乎用户 catbirdchen 发表

这位老兄不相信孩子死亡也是人之常情.

不过警方明摆着留有遗体,不怕检验核查.

人大概率是真没了.

知乎用户 水平线 发表

他到底想要什么?

自杀没人赔钱给你啊,你继续上访也没用啊,你闹来闹去即使政府想给你钱我们也不能同意啊,凭什么按闹分配。

知乎用户 接盘侠 发表

明显应该交给不低于三家鉴定机构进行 DNA 重新检测,并且向公众通报结果.

至于岳某到底有没见过 DNA 鉴定报告. 公安机关肯定有相关的笔录和录像可以证明发生过什么,把这些东西公布出来才会让人信服.

知乎用户 梦骐挲 发表

人命关天的案子,复检复查,给出详细的报告是对生命基本的尊重,是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基本体现。

干涉公民言论自由,看到不同言论就报警抓人才是浪费警力。

现在知乎已经完成改造,每个网友发言都能实时定位到个人,相当于实名制发言了,愿意说话的人都是为了维护公平和正义,这和人民警察的誓言是一致的。我曾经就立志考警察和军校,可惜阴差阳错没考上,所以我能一直坚守最初的信仰。

知乎用户 爱逗逗 发表

这下有意思了,这下冷库里的遗体不得不被再抬出来了。

应该没人敢发表意见了,等最后的定论吧

知乎用户 zivko 发表

这个问题下面的永远是先站队啊。

这个问题的核心就一个,警方找到的这具尸体究竟是不是岳某的儿子。其他东拉西扯的都是瞎扯淡。

根据警方和岳某的说法有一定出入,问题不大,岳某不认可警方两次鉴定结果,那申请再鉴定不就行了嘛,如果他还不认可,那可以跟警方协商一下,自己花钱请郑州权威的三方机构过来进行鉴定嘛。

如果是,那么费用自己承担,网友也可以加捐下款。如果不是,那么希望当时出具鉴定结果的相关人员负责。

再一次鉴定之前我是哪方节奏都不认。毕竟抓细节扣字眼的事没啥意义。

知乎用户 酱油咸鱼王 发表

无名尸的鉴别工作还是比较费时的,老岳不能理解也是情有可原,需要时间冷静。

这里损一下:千万不要主动搜索各个城市的无名尸数据库,吓到不负责。

知乎用户 FnPower 发表

粉红建制派居然说新华社为首的一票中字头媒体是在带节奏??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保密 发表

我觉得这种事情上就不要看热闹不嫌事大了吧?你们为什么要逼一个老父亲接受儿子已死的事实?讲道理他一直找儿子可能还能有个盼头,不然靠什么继续以后的生活?这些年的辛苦是为了什么?

知乎用户 阿峰 发表

这还有反转就奇闻了 公安部门不敢在这个事情开玩笑吧 可以再做一次

知乎用户 厦门潇潇吴 发表

一开始以为父亲是被丧子之痛冲昏了头脑,不相信事实,执迷不悟。

毕竟让父母接受孩子去世,说是世间最难的事也不为过。

前段时间那个儿子女儿被前夫扔下楼摔死的妈妈,也是不相信孩子死了,接受采访说觉得自己孩子每天都还在房间里,化身各种小动物飞进来。

但是我看了采访,我认为这个父亲的情况不是这样,他头脑是清醒着说出这些话的:

“DNA 做了,纸报告我从来没见过,要是是我儿子我早就认了,何必到北京干活找孩子。”


这个潜台词是:

“我又不是傻子,如果我看到证据证明儿子死了,肯定就不找了”

之前很多次新闻事件,我 diss 过不少媒体的报道不负责任,但这一次事件我觉得媒体表现还是不错的,不扭曲、不引导,只呈现事实,用客观描述去一步一步探究一个普通人流调背后可能存在的基层执法问题。

知乎用户 嘤嘤怪斩水 发表

你们搞搞清楚,这不是做不做 DNA 的问题,这是看官方有没有扯谎的事,建议翻查当日的记录,是否有向夫妻俩出示过 DNA 证明,现在监控,信息记录啥的都还在。如果说这个事情就是这两个屁民带节奏,睁眼说瞎话,明明给看了说没有看,那证明官方还是可信的,屁民该坐大牢。如果没有,那有些地方就该好好查一查了

知乎用户 天美是二货 发表

不相信结果可以再做一次鉴定,尸体反正一直在那,如果还觉得有问题可以再做十次,做完十次如果还不相信那也没办法啊。

知乎用户 寻找无双 发表

我记得岳某说过儿子刚失联的时候打电话能拨通但无人接听,当时让警方找警方没有采取措施,过了两三天电话关机了。那具尸体里面有手机吗?如果没有,他的手机被谁拿走了呢?

知乎用户 当下​ 发表

希望不要又搞出什么大头佛…… 也希望不要让上面那么多支持官方正面的网友失望…… 更希望那位父亲身心健康。

知乎用户 我从这边路过 发表

现在双方各执一词,我们可以再多给点时间,等个结果。

其实不管结果是怎样,我们都不忍心,也不愿意对这个 “最辛苦” 的人多加苛责。

希望这一次能改变下这家人的生活吧,让他们过个好年!

(ihuman)

知乎用户 洪恩儿童乐园​ 发表

———【分割线】———

知乎用户 Faye 若飞 发表

接受现实需要时间

人的大脑有保护机制,一些太痛苦的东西,会选择性的不接受

知乎用户 好吃 发表

最新进展!警方通报 “打工寻子” 事件:其子已身亡,DNA 已复核。

知乎用户 眼镜眼镜我的命 发表

尸体还在,重新检验一次。

如果不相信当地的结果,那么去济南、去天津、去北京检测,总会有一个各方信服的结果

知乎用户 这谁顶得住啊 发表

媒体报道的时候能不能直接放采访录音,反正你们也是网上发,现在中国新闻周刊、财新、顶端新闻等的采访有些信息是互相对不上的!警方的公告里也写了尸体还在,再做一次 DNA 也不是难事。

大家都可以质疑,但也不要一方说什么就信什么,这几年反转的事情可太多了!

知乎用户 ZH 请把我号消了 发表

真是烦透,这边说一句,那边说一句,我各说各的,强化自己的内容,你以为你在外交部呢?

能不能当面锣对面鼓的,把所有证据都亮出来,一次性说完呀。

干啥呢这是,还有这些媒体,我们能知道些啥,要是我们都知道,还要你们干什么?

知乎用户 守夜人​ 发表

1,时间点。孩子失踪的时间是 2020 年 8 月 12 日,发现尸体的时间是 8 月 26 日。通知认尸体做 dna 的时间是 10 月。究竟是 2020 年的 10 月还是 2021 年的 10 月?网上有两种说法。警方通报中没有说明。

2,发现尸体的第一时间,家属和警方接触了。当时情形网上也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家属说胖,认为不是。一种是派出所副所长说绝对不可能是他儿子。共同的信息是,发现尸体当时家属肯定和警方接触了。

3,无论是家属还是警方,都说明家属不断上访寻人的事实。那么家属究竟是在认尸体验 DNA 之后上访,还是警方在家属到公安部信访后才通知家属去认尸体验 dna?这个时间顺序很重要。也就是警方通知家属认尸体验 DNA 到底是 2020 年 10 月还是 2021 年 10 月?

4,警方是否有给家属看 DNA 纸质报告?是否有拒绝家属自己验 DNA?家属是否有权找第三方验 DNA?

5,尸体到底是不是他儿子?有一种猜测是警方一举两得,既解决了无名尸体问题,又解决了家属信访问题。我不这样想。要是 10 年 20 年前有可能,现在十八大以来,在媒体已经介入,已成为新闻热点事件的前提下,警方绝无作假的可能性。因为那是风险极大的。我个人选择相信警方,相信尸体确实是失踪者。

6,事件如何解决?我认为找第三方做 DNA 鉴定,让家属心服口服,让媒体跟踪报道,是息事宁人的唯一方法。比如让远离事件的华西医科大学的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知乎用户 东方 发表

岳某还是值得相信的

别跳三丈高

有的时候,事情是自己面对,又不一样

我们都是看客懂吗

看客一般都是理中客,特别喜欢宽容

知乎用户 凭阑处 发表

我觉得就是岳父无法接受事实,产生了心理障碍,然后从各种层面上否认与自己儿子的死亡相关的证明。

他说的 “自行鉴定” 很可能是“验骨”,警察肯定是不会同意的。

知乎用户 Zoidberg​ 发表

有报告的话赶紧公示出来

别玩让子弹再飞一会儿的游戏了

腻了

知乎用户 吴忠 发表

他可能只是不愿意接受孩子去世的结果。

人这辈子,有时候就靠一口气撑着。

知乎用户 赏金猎人火箭熊​ 发表

知乎用户 56fc5586 发表

岳某和警方都是输家,只有媒体和网民是赢家

知乎用户 桐生一美 发表

辛亏尸体还在

知乎用户 老干妈炸酱面 发表

彻查不就完了,真金不怕火炼。

知乎用户 Summer Cicada 发表

我想知道,可不可以拿一部分尸体组织给岳某,让他自行鉴定

如果可以,那他一定无话可说

这相信自己的鉴定结果,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知乎用户 无名 发表

下一步真实了 DNA 是。父母也可以提出质疑不相信是自杀或者意外,肯定是他杀。

然后,不查就是不作为。这个可难解释清楚。

一些 “热心” 网友可以更加 “热心”。

知乎用户 青蘋之末 发表

怎么都没想到是连续剧…..

知乎用户 Jean.C 发表

可能是心理上难以接受吧,既然要做 “解释安抚” 工作,那就让当事人请第三方机构再鉴定一下就是了,这也是作为家人的权利,一切以实事求是为要务。

知乎用户 长弓玄刃 发表

看几个关键词:

1、荣成市公安鉴定比对,并经上级公安局复核

2、尸体存放于殡仪馆未火化。

所以,阴谋论者可以退散了。再死鸭子嘴硬下去,会很尬,有点像弱智

知乎用户 李渡​ 发表

尸体还在冻着呢,随时可以再检一次。应该不存在报告作假的情况。

知乎用户 Rafael 发表

得有个说法,看看锅姨,被逼成啥样了

知乎用户 哔乎 发表

有热心网友问:为什么没有媒体采访警方?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没编制的体制外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之类的不算),该怎么采访警方呢?

知乎用户 Man Free 发表

19 日爆出行动轨迹,20 号被疯狂刷屏一天,21 号给出通报,但有如题这样的讨论。

今天给出的情况通报,央视新闻、新华网等多家权威网站已经转发过,

虽然权威媒体转发也会时常有后翻车情况,但是这一次,根据通报,目前遗体尚未火化,尸体依旧在,所以公安机关也根本不担心复查,没必要为了给公众交代,然后通报假消息。

我承认确诊的岳某真的很辛苦,听报道时我也很感慨,这社会有人只手遮天,但却有人用信念拼命生活着,

在生活中,我们大部分都是在底层的小喽啰,都在努力奋斗着,基层的公安人员也是,应该不至于在全网关注的时候,来一张假的情报通报,这样到时候只会失去公信力又让人唾弃。

这件事情跟最近的播出的《开端》故事很像,目前我不知道最后的结局会怎么样,

1、有人说是王萌萌是因为在公交车上遭到了猥亵,所以强制下车,
2、也有人说是因为李诗情和王萌萌一样进入了循环系统(或者是一个人),
3、也有人说是因为网上肆意传播王萌萌下车的视频对王萌萌进行网爆,父母开始复仇。

上面的三个假设,我认为第三个更合理,也更愿意相信第三个,父母爱孩子心切,孩子已经去世,但却还要遭受到那么多人的辱骂等。

回到这个事情,**我认为媒体应该作为 “求证者” 而不能仅仅是一个“转述者”,**如果另有隐情请调查查明,给出一个真相,而不要为了趁着现在这个事有热度,借此炒作一翻。

同样我们也应该遵循真相,而不是很多时候通过媒体(网络)追求我们认为的真相。

知乎用户 蜗牛蜗牛等等我​ 发表

围观

知乎用户 Kikyo 发表

为什么警方不会提供具体的检测报告呢?

因为 DNA 鉴定报告上是有保守片段序列比对的,但是,序列比对的结果永远到不了 100%,因为可能会有一些无意义重复,突变,或者是和别的染色体交叉互换之类的。说的极端一点,你左右手的 DNA 都会有些许差别。

对于不想要承认报告的人(没有一定生物学基础),哪怕看到 99% 相似的鉴定报告,他脑子只会存在一个念头:我还有 1% 的机会!

知乎用户 NorthSea. 钢印族 发表

警方给的是鉴定意见通知书,一般不给看原报告。这种鉴定在舆论没有发酵之前,个人委托恐怕没有机构会受理。

知乎用户 马建军 发表

碰到愚民真的很无奈

知乎用户 halei663 发表

这事吧

从利益角度分析,大概率岳某在撒谎。

一会说要验骨的 真是奇怪

可能思子心切吧

知乎用户 北极光​ 发表

既然岳某提出自行鉴定的要求

那么能不能让他自行鉴定呢

知乎用户 冰风 发表

现在这个问题,最有意思的是看谁已经站队了,在这种任何石锤都没有的情况下站队,呵呵呵

知乎用户 抱薪救火​ 发表

蹲个后续

知乎用户 都是啥不比 发表

有点罗生门的意思了,我感觉后续还会有更多让人惊掉下巴的反转出现。

知乎用户 猪肉脯 发表

让子弹飞一会儿

知乎用户 沈浪 发表

尸体还在,抓紧时间重新 DNA 鉴定就是了,早点尘埃落定吧。

知乎用户 马雷雷 发表

对于警方的情况通报,他已经看到并不想多说什么,以后会继续寻找自己的大儿子。

一般人的逻辑是,警方通报 “遗体还在”,那我就再验一次;而这位父亲的回复是 “会继续寻找”

……

可能他早就知道,再怎么验也不会是他想要的结果

……

只要一直不验,一直看不到报告,就可以一直骗自己,儿子还活着

……

知乎用户 lijch 发表

这好说,众筹请第三方做个 DNA 鉴定,如果尸体确实是他儿子,那么就没啥大问题,最多是当初双方沟通没沟通好。

知乎用户 张浩然 发表

按他自己说的,做个报告需要几十天,然后法医出差了,10 月份到现在好像也差不多。

也没所谓的反转,不过报告出的慢罢了

知乎用户 咸鱼大魔王 发表

不信的话自己做就是了。尸体在哪里。能做 DNA 的地方那么多。。

知乎用户 我叫板板 发表

“派出所说不是我的儿子,我又托熟人去问,他说不是。”

笑死。

怎么这么普通又自信啊!

知乎用户 安卓 x 胱 发表

这是第二次翻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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