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员工出租屋内猝死,一个月有 26 天工作时长 12 小时左右,企业或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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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有幸在比亚迪短暂工作过。

这位工人 26 天工作时长,每天都在 12 小时左右,总共是 312 小时。

我当时见一个工人的工作时长是比这个还要长,是 333 个小时。

我们按一个月 30 天不休来算,平均每天工作 11.1 小时。

这样的时长我真的是惊呆了。

我觉得我特别不能理解,或者说无法接受的一件事就是,

“他们不把人当人。”

工人 12 小时两班倒是常态,大家习以为常。

所以,对于 12 小时两班倒,在很多人眼里,只要有加班费,

就觉得没什么,

平时 1.5,周末 2 倍,

一个月下来操作工的工资不少。

所以,操作工本人也会接受并且愿意这份工作。

但是,习以为常就真的是常了吗?

首先,我承认我是个很懒的人,我受不了 12 小时的工作时长,

所以,以我的认知,如果让我上 12 小时,我觉得不合理。

其次,晚班,我干不了。

我看到有新入职的工人才来几天就离职,说上不了夜班,吃不消。

夜班还是很伤身体的。

但是,他们觉得可以包吃包住,加班有加班费,每个月工资不低,

已经是恩惠了。

在制造业的那段时间,让我觉得,越是底层的人,

越是挣的辛苦钱。

对于生活的需求也越低。

制造业加班是常态,

不仅国内的企业,外企有些也是。

我朋友在的外企十分人性化,

没有夜班,只有早班和中班,

中班加班最迟不能迟于凌晨 2 点。

就这点,让我觉得这家公司还挺令我感动的。

但就这,就有些工人就因为公司加班太少而选择离职,因为工人希望加班,加班才有钱。

我在那上班天天混日子,我同事揶揄我,

问我上的什么班,不加班,有钱不赚。

所以,他们的政治正确是有班加。

我觉得挺难过的。

他们的快乐就是,下班在宿舍里喝瓶酒。

以及,每个月攒的钱可以回去给孩子用。

以及,包吃包住。

以及,加班可以拿加班费。

我害怕我人生的快乐禁锢于本就应该是生存最基本应该满足的事,

却觉得是幸事。

知乎用户 末青​ 发表

这个案子还是有可能认定工伤的。受

@苍星零

老师回答启发,想起来此前在分析拼多多加班猝死案使用过的分析思路。

如何看待网传拼多多员工加班后猝死一事?拼多多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通常要认定工伤,需要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三个要素。

在下班时间在出租屋猝死,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

但由于事发当日是提前下班,也许可能成立 “视同工伤”,即符合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除了极个别的急性疾病外,大多数疾病从初始症状到病情加重直至导致死亡都需要一个过程。可能初始症状只是轻微身体不适,但实际是会危及生命的重病。也可能初始症状非常严重,但其实只是普通的小病。

而且由于个人身体状况和忍受力存在差异,即使是患有同一疾病的病人的临床反应也不尽相同。所以基于上述原因,并非医学专业人士的普通人只能基于自身对于医学的认知水平和日常的生活经验来自行判断是身体出现不适后是需要前往医院治疗或者只是需要暂作休息。

至于稍作休息后,突发疾病是否会得到缓解,缓解后会进一步加重,病情加重的时间、地点以及最终出现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这就超出了普通人的医学知识水平了。因此不能简单的以职工最后一次发病时不在公司就认定职工 “突发疾病” 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

如果本案中有证据证明该男子在案发当日身体已有不适,但未得到足够重视,没有前往医院诊断治疗,而是选择继续在公司工作。并且有工作记录

同时尸检结果死亡认定原因又不能排除身体不适与最终发病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的关联性。

本案还是有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的。

知乎用户 虾仁芝麻卷​ 发表

36 岁的王江龙去世了,他只是因为是比亚迪的工人,所以才会获得关注,也会获得足够的赔偿的,因为这个涉及到企业形象。

在这里,我不想谈谈企业责任,我想讲讲历史责任

我想起了我很久之前的一个答案,写的在日本企业工作的领导,喝醉了酒大哭,质问中国合同工:

你们不是要解放全人类的吗?为什么不管我们了?

那个中国派遣工人不知道怎么回答,呆立原地

我把这个事情发到网上,后来看一个网友评论说

我们都混到了日企了还怎么解放你呀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这个比亚迪的工人死了,突然想起了这句话……

知乎用户 红色共济​​ 发表

从目前的描述来看,现有证据还不足以能够认定工伤,但也不排除存在认定工伤的可能。

我们可以从目前的事实情况分析得出,王某死亡当日工作出现了提早下班的情况,究竟是何种原因尚且需要查明。另外,目前王某的死亡事件系警方推断,具体时间还需要进一步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尸检确定,个中是否有出入很难说。

倘若王某系因自觉身体不适而请假回去拿医保卡,在床上稍躺片刻而打算去医院就医,那么此等情况下就存有认定工伤的可能。

工伤认定关系着劳动者及其家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现实生活中,由于个案具体情形不同, 确有一定的复杂性。无论是社会保险行政机构还是人民法院在具体案情的认定处理,尤其是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保障工伤保险资金安全之间的平衡上,均会面临一定的两难抉择。
就本案而言,当事人争议的主要焦点是周永明突发疾病死亡应否视同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根据上述规定,视同工伤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二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由此,视同工伤的关键在于必须是在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上突发疾病死亡
本案中,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周永明与两名同事外出摸排线索时感觉胸痛,后一直持续且有所加剧。当日 15 时 20 分许,周永明请假离开单位,表示回家取医保卡后由家人陪同就医。在回家半小时左右病情进一步加重,家人拨打 120 急救电话,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从死者单位同事的证人证言及死者的病历等证据,均能够证明周永明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病,回家取医保卡,后被送医、抢救、死亡的持续发展进程,也能够证实其发病至病情加重、最终死亡之间,在时间上具有紧凑性和连贯性,能够认定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于 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当视同为工伤
青岛市人社局主张死者离开工作岗位回家后再到医院就医,无法确定死者在工作岗位上发病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无法确定死亡与工作之间的的联系,由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但是周永明的两名同事均证明, 其在外出从事公务时感觉胸痛并持续加剧,其回家是为了取医保卡到医院就医。
周永明在回家的目的上具有合理性、正当性,从回家到就医的时间上也具有合理性。如果仅仅因死者回家取医保卡,无视死者从发病到死亡之间紧密的先后顺序和逻辑联系,简单地把死者是否回家作为不予认定工伤的条件,既有悖于人之常理又不符合劳动法关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基本原则。[1]

所以,关键的点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王某回家的原因以及之后的去向。

另一方面,倘若未认定工伤,那么王某家属能够依据现有的证据:超时加班、连续加班等证据,向法院提起侵权纠纷之诉,请求比亚迪赔偿损失。

因此,从目前披露出的事实来看,比亚迪的民事赔偿责任是逃不掉的。

参考

  1. ^(2019) 鲁行再 63 号行政判决书

知乎用户 苍星零​​ 发表

要加班,麻烦老板陪我一起加。

首先,不排除是这名员工本来身体就有问题,高强度工作使他身体状况更严重。

但是值得肯定的是,该公司确实违反了劳动法。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长不超过 8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1 小时,且每月最多有 12 天的工作时长可以为每天 11 小时,但从王江龙的打卡记录看,其 10 月有 26 天工作时长都在 12 小时左右。

资本家在让员工加班的时候,能不能好好看看劳动法?多多考虑和慰问一下员工的身体状况啊。

我看到这样的新闻真的深表同情,大家都是为了吃碗饭所以拼命干活。夜班本就伤身体,更何况一个月连续夜班,还每班 12 小时左右。

而且一个月白班,一个月夜班,一直这样颠倒生物钟肯定是紊乱的。这么拼死拼活,为了挣那六七千块的工资,把命都搭进去是真的不值得。

36 岁的年纪不能算是年轻的小伙子了吧,这个社会给予我们的压力好像又不仅仅只是工作这么简单吧,许多事情都会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

如果过劳死,即使有钱赚,但没命花,是真的不值得。

我想现在一定有很多人还承受着这种高强度的工作,但是为了那碗饭而不得不向资本家低头。

别说人家家属去怪公司,不然你让他们怪谁,好端端的人突然不在了,难不成还要怪死者生前太努力?

知乎用户 一只羊​ 发表

劳动法答主来波输出,无论是否认定为工伤,比亚迪都难逃责任。

这也是讨论已久的「过劳死」是否是工伤的话题的延伸。

一、关于工伤认定

这事是不是工伤,我们也只能云讨论,毕竟工伤认定的自由裁量权还是比较大的。

而且即使社保局未认定为工伤,在法院阶段,仍然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社保局一般认定工伤比较严格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法条规定。

我们并不能说法院是对的,而社保局的做法就是错的。

立场决定了最终的结论。

严格来说,从法条本意来说,本案确实难以认定工伤。

对于这种不在工伤场所死亡的,唯一可以靠得上的,是条例的下面的这个条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从法条的字面意思解释,本案很难符合。

类似很多猝死的案件,实际上虽然没有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但是却与长时间的加班和过度劳累相关。

所以,法院从保护弱者的角度,还是可能会予以认定工伤的。

二、工伤未认定下的企业责任

当然,如果本案最终未认定工伤的话,企业就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了么?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员工家属除了工伤的救济渠道外,还是可以依据《民法典》提起侵权责任之诉。

侵权的诉讼相较于工伤认定,法官对于责任的划分的自由裁量权更大。

我曾处理过一个案子,员工在公司外打架致死,这个看似和公司没有半毛钱关系的纠纷,最终仍然由公司承担了部分的侵权责任。

最后,聊聊现在的加班,最近「加班」二字频繁登上热榜,无外乎这种事关每个人利益的法律事件最容易得到广泛的关注。

对于像比亚迪这样的制造业,「加班」属于常态。

制造工厂有个特别大的问题就是,员工的大部分薪酬来源于加班费。

因为极低的基本工资,决定了必须要通过加班来实现整体月收入的正常水平。

否则五天八小时的工作制,估计没几个人愿意干,只依靠极低的基本工资是很难保障正常的生活需要的。

资本是吃血的,在让你拿着加班费的同时,也需要你付出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

并且这是不等价的交换。

再聊回本案,希望比亚迪能和员工家属充分沟通,对员工家属进行合理的补偿和人道待遇。

知乎用户 法律人袁亚洋​ 发表

坐标深圳,去年底遇到过类似事件,最后认定工亡。

员工是技术部门的,下午三四点的时候跟部门同事说过头疼,监控显示,他当时摇摇晃晃下楼买了东西吃,

当天晚上加班到临近九点打车回家,当时同事未感觉异常,监控显示也未见异常,

他是第二天凌晨发病的,送到医院抢救无效,于第二天下午两三点钟去世。

业务部门找到我们咨询的时候,我们当时分析是认为不构成工亡的,因为不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 24 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发病时间是第二天凌晨,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

后来社保局要求提供监控,也询问了部门同事,根据同事说的,员工当天下午说了头疼,而且监控显示他当时走路摇晃不稳,社保局认定发病时间是当天下午三四点,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病情加重才送医,所以视同工伤了。

我们公司的这个案件认定工亡,严格套用法条的话,有点说不过去,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也有一定合理性。

所以建议死者家属可以自行申请工伤,交给社保局去认定,毕竟工亡待遇和侵权损害赔偿标准差太多了。

知乎用户 小小普法​ 发表

这类事不太好解决,因为有个矛盾点,在工厂上班的人,严格执行 8 小时工作制吧,一个月底薪才三四千,根本不够养家糊口,允许加班吧,又会出现猝死,你说劳动法怎么管?直接下命令不让加班?那工人们收入怎么办?中国南方有很多工厂都是 886 两班倒,比亚迪一天 12 小时是很正常的情况,因为工厂不让加班意味着不如回家种红薯。

所以我认为问题的根源还是工人收入太低了,不加班生活压力太大了,即便身体吃不消,为了家人孩子也要咬牙坚持,要改变现状,一方面要完善劳动法,规定最长加班时间,禁止非法加班,避免出现一个月不休息的情况,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人们的工资,让大家即便不加班也有可能体面的活下去。

知乎用户 枫冷慕诗​ 发表

觉醒年代:

我们争取八小时工作,八小时休息,另外的八小时,留给我们自己!

现在:

996 是福报!

知乎用户 蓝星 发表

知乎用户 小陈 发表

只觉得很悲哀。

一百多年前,福特汽车崛起,靠的就是两大法宝,一是流水线,二是给汽车工人优越的高工资,并推行八小时工作制。这两大法宝促成了福特汽车的高质量与高效率,并迅速成为统治一个时代的汽车巨头,时至今日,福特汽车也依然在汽车行业占有重要地位。

然而 100 多年过去了,中国汽车工人的待遇还赶不上一百年前的美国,这不得不说是一件悲哀的事。当年福特作为资本家,其实仔细的研究了汽车行业,他是非常清楚的知道,工人们在汽车流水线上工作八小时是比较合适的,一来汽车行业本身就很累,超过了 8 小时的工作会让工人陷入无聊,进而失去耐心,影响汽车的质量不说,还容易伤害员工的身体,这是一家百年汽车企业的宝贵经验。

然而国内的汽车企业,却丝毫没有吸取国外的这些优秀经验。在他们看来,都是干活嘛,你能干 8 小时,再多干四小时又怎么样?员工累死?那怎么可能,人没有那么脆弱的嘛。而且就算员工累死了,那也没事,赔点钱就好了,能花多少钱?要知道产线那可是一会都不能停的。国内某些效率高的车企,40 秒甚至 30 秒就能下线一台车,一个小时就是一百多台车,你每天停一个小时,那就直接减少了上千万的产值啊,跟这个比起来,员工的生命又算什么?

无产者需要团结起来呀。

知乎用户 沙羡君​ 发表

说明他觉悟不够高,居然还要工资。。。

你向马云同痔学习,只有不拿工资,你才会成功。


另外,比亚迪可不是血汗工厂。

你看,比亚迪美国工厂早在 2018 年就已经人性化了。

不但比亚迪,哪怕是富士康,在北美也是人性化管理。。。

知乎用户 掉脑袋切切 发表

某并夕夕曾经说过:

你们看看底层的人民,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我一直不以为是资本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这是一个用命拼的时代,你可以选择安逸的日子,但你就要选择安逸带来的后果,人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努力的,我们都可以

可能一些人会觉得,既然不想赚钱那就去不加班的企业,想赚钱就得拼命加班,把自己累死了只能怪自己。但是马克思早已揭示过:

“工人看似有签订契约的自由,但是他们不受雇于这个资本家,就得受雇于那个资本家,饥饿的威胁使他们无法摆脱被资本家雇佣、受资本家剥削和压榨的命运。在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的条件下,所谓雇佣双方的契约自由,对于工人来说,是徒有虚名的。”

所以说一定要让法律在劳资关系中发挥作用,能够切切实实约束企业,限定最高加班时长,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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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谦逊好学盛老湿​ 发表

**近两年来台湾资本家为转嫁经济危机,还大批解雇工人,使数以十万计工人陷于失业困境。**在纺织、电子、塑胶等行业,被解雇的工人达百分之三十以上,有的超过百分之五十。一九七四年底,仅外销工业被解雇的女工就达十八万人。在这同时,有些资本家乘机以拖延或欠发工资、增加工人的劳动强度、强迫加班加点等手段,加紧对工人盘剥。最近,蒋帮还准备修订 “工厂法”,把对工人的 “法定延长工作点时间”,从每月的四十六小时增加到六十四小时。

1976 年 5 月 3 日《人民日报》

**为了追逐利润,贪得无厌的美国垄断资本家千方百计地强迫工人加强劳动强度,迫使工人加班加点,延长劳动时间,敲骨吸髓地榨取工人的剩余劳动。据报道,一九六六年美国约有三百八十万工人每天要被迫工作十小时以上。**以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为例,从一九六○年以来,这家公司用上述办法,从每个工人身上榨取的利润高达八千到一万美元。**由于劳动强度的增强和劳动时间的延长,美国工人的健康情况急速恶化,工伤事故大量增加。**从一九六○年到一九六六年,因垄断资本家玩忽人命而死亡的美国工人达九万八千多人,负伤的多达一千四百二十五万人。

1968 年 10 月 24 日《人民日报》

知乎用户 维民所止 发表

这个问题还真跟知乎热榜第一的问题形成鲜明的对比啊

其实这反应了中国制造业现状,你还真不好用一个 “资本家” 三个字概括中国的制造业,资本家是把本该属于别人的利润克扣给自己,而中国的制造业大多数都是在盈亏的边缘徘徊,就算压榨了员工,企业也没什么利润。

就以比亚迪为例,这货前三季度营收达到 1451 亿,但净利润才 24 亿,其中还有 15 亿是靠国家补贴,八千亿市值的背后,这点利润连银行贷款利息都不够,这还是中国神车,处于科技前沿的企业。

而那些地方和传统工业的制造业就更惨了,在互联网公司还在为 996 争论不休的时候,它们三班倒甚至两班倒就是常态,看过福耀玻璃美国工厂记录片就知道,一天办公 12 个小时相当正常,但在美国人眼中觉得不可思议,怎么能这么剥削员工?

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如果不压榨员工,企业就会亏损,如果企业连续亏损倒闭,大量员工失业,更加吃不起饭,大量员工只能在被压榨和失业之间二选一,毫无办法!

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

问题在于两块,第一是中国制造业水平整体依然低下,没有核心技术,毛利率低,单位产能低,处于产业链的底部,大型制造业本身就像是产业链的农工,企业是不赚钱的农工,员工自然无可奈何,一家企业如此尚且没问题,如果大量企业整体都是这样,就导致整个社会出现大量类似案例;

第二个就是我国特有的国有体制还是侵蚀了一部分企业的利润,根据《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0)》报告数据显示,2019 年民营企业吸纳了 70% 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了 80% 的城镇就业岗位、90% 的新增就业。是社会就业岗位供应的主力。

但是民营企业只拿了银行 20% 的贷款和市场 20% 的利润,如果你去对标 A 股金融企业和制造业的利润,会发现比例是 9:1,金融体系拿走了市场超过 90% 的利润,留了 10% 的利润让制造业养活那么多人,这就是市场现状。

针对这种现状,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只知道资本家三个字不应当按在制造业的头上,中国当前整体社会的人均产值和人均 GDP 还很低,不是知乎吹的刚下飞机,人均百万,我只能说在外部打压之下,我们仍需勤修内功,就人均 GDP 而言,我们还没有超过台湾。

知乎用户 凌乐​​ 发表

看到这个话题,第一反应是很心痛。

毕竟同样是打工人。

但是这个是比亚迪一家的问题吗?

现在情况是对于制造业而言,对,我们可以不加班,但是拿到手里的,工资少的可怜。

曾经天真的以为辞职跳个槽就行了,但是发现去其他企业也是一样的。

整个社会,整个行业环境就是这样,打工人去哪里?

不加班,不赚钱,不吃饭了,不生活了?

对于有些人来说有的选,拿命换钱,或者我开心的生活,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没得选。

像这样一份包吃包住,加班还能有加班费的工作,工作时间稍微长一点,实际上很多人都接受了。

有钱拿,总比没钱要好。

希望能从国家层面出手,来改善整个社会整个行业的一个环境,不然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知乎用户 树谷 发表

我就见不得这样的事情。

虽然 19 岁那年去东莞的泰升灯饰厂,工作时长是 30 天 X16 小时,但是那时候没有觉醒啊,所以除了累和疲倦,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但是现在明白了,这是一张不该存在的网啊,这样的事情居然在 20 年后的今天,依然如此猖獗,还是大厂。大厂敢于 12 小时,小厂就肯定有 13 小时、14 小时,看来,这张网是准备一直这么网下去啊。

我不担心我们这一代,我们这一代反正是已经这样了,我担心孩子们啊,他们是如此的天真无邪且可爱,然而,再过十年二十年,他们也不可避免地要进入这一张网里痛苦地挣扎。

让我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我受不了。

我受不了啊!

我不希望我的孩子走入这个苦海,也不希望别人的任何一个孩子走入这个苦海。

我坚信,每个人都工作 8 小时或者 6 小时,我们仍然可以创造出来这么多的 GDP,我们仍然可以保持强大。

现代社会,居然还保留着这种 12 小时的工作,美其名曰有加班工资,可以提高工人的收入,我呸,太恶心了。

知乎用户 保证有粮​​ 发表

上班最好不要上夜班,更不要上白班夜班来回颠倒的夜班,上一个星期后,基本整个人都是恍惚的。

看高赞的回复其实挺不是滋味,制造业出现在这个一个悲剧,结果高赞是在分析到底算不算工伤,其他回复则是悲哀劳动者的辛苦。而倘若这件事发生在互联网行业,高赞必然是长篇大论论述互联网如何辛苦。所以可以看到取消 996,第一个受益的就是互联网行业。

所以其他行业学着点,多为自己类似的行业发声,不用太慈悲为怀关注其他行业。

知乎用户 泉禾丹 发表

猝死,又见猝死

这是一个赶路的时代,大浪潮下的年轻人,似乎面对生活和工作心里感受都是 “压力大”。

高压力带来的慢性疲劳,正在侵蚀着年轻人的心脏。

在工作时间过长、负担过重、担任两种以上不同工作等造成的 “慢性疲劳应激状态” 下,青年冠心病、青年应激性心肌病的发病率与病死率都会上升。

而心源性猝死,是应激反应最严重的结果。

慢性疲劳应激既是青年心脏疾病的病因,又是青年心脏疾病患者心源性猝死的诱因,在心源性猝死的案例中占 65%~80%[3]。

猝死经常发生在紧张工作、情绪激动、排便、睡梦中或者早上醒来时。

据美国有关专家统计,美国约有 32%的非正常死亡死因是猝死,平均每分钟有 1 人猝死,这比癌症导致的死亡要多 1/3[3]。

在我国,据资料报道,猝死约占死亡总数 2%~10%[4],也是一个很高的数字。

有研究发现:

20-30 岁的心源性猝死患者里,有 37% 是因为冠心病;在 30-40 岁患者里,这个比例升高至 80%[5] 。

因此,有猝死家族史的人群应该到心内科等科室进行相关筛查,心肌病患者应积极治疗原发病。

其他人群也需要定期体检,戒烟限酒,保持良好的作息,避免过度劳累和过度运动。

记住,人生不是短途跑,而是马拉松。如果你在半路上,就耗尽了所有的能量,那最后的荣耀,也就遥不可及。

而任何荣耀,都不值得你透支自己的生命。

参考文献

[1]Asif IM, Harmon KG. Incidence and Etiology of Sudden Cardiac Death: New Updates for Athletic Departments. Sports Health. 2017 May/Jun;9(3):268-279. doi: 10.1177/1941738117694153. Epub 2017 Feb 1. PMID: 28452637; PMCID: PMC5435153.

[2] 内科学 [M].9 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3]Al-Khatib, S.M., et al., 2017 AHA/ACC/HRS Guideline for Management of Patients With Ventricular Arrhythmias and the Prevention of Sudden Cardiac Death: A Report of the American College of Cardiology/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Task Force on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and the Heart Rhythm Society. J Am Coll Cardiol, 2018. 72(14): p. e91-e220.

[4] 吴杰. 亚洲和中国心脏性猝死 [J]. 中国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杂志, 2017,31(03):189-191.

[5] 易光兆, 罗素新, 周泓羽, 等. 10308 例心血管病住院患者病因及死因构成分析 [J]. 重庆医科大学学报, 2013(11):1378-1381.

知乎用户 腾讯医典​ 发表

★中国人普遍加班的一个原因是:【中国的劳动生产率不高】★

在东亚为什么比欧美劳动时长更长的文章里,都会说是因为东亚劳动生产率不高。

然后日本学者发明了一个词叫 “勤劳革命”,欧洲有工业革命,东亚没有工业革命但有有勤劳革命,所以过得也还不错。

知乎用户 深具世界眼光​ 发表

工厂都这样

坐标成都,我上个月加班 100 个小时,在厂里还只是加班中等排名,更厉害的老哥们甚至有月休 1 天的。

工厂两班倒,流水线管的也严格,每天就是机器人一样重复作业。夜班倒白班的时候都是星期天早上 7 点下夜班,星期一早上 8 点又上白班了。

知乎用户 民工 发表

发生这样的事情,委实让人痛心,该员工年龄正处于 40 岁左右,正是家里的顶梁柱,突然就这么走了,对其家人打击很大。**根据该报道的内容,结合个人办案经验以及司法实践,该名员工被认定为工伤死亡的可能性比较小。**个人前几年也处理过类似的事件,当时猝死的小伙子比他还年轻,还不到 26 岁,公司虽然替其申请了工伤认定,但社保局认为不属于工伤,最后走得是非因工死亡理赔程序。同时,公司方还给了死者家属 15 万的人道主义补偿。因此,不管怎样,该名员工的家属,还是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的,同时还要同公司谈判,争取获得公司的人道主义补偿。详细内容请围观视频了解。「谢邀 ,人文知识大作战」

知乎用户 孙俊俊律师​ 发表

我们这代人会见证

“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招工有点难,要不要提高待遇”

“待遇再高也没人干,这不是把制造业往死里逼?”

“工人爷爷我错了”

知乎用户 轮回 发表

唉,又是一个被公司过度压榨的年轻人,

这样的案例年年都有,

每看一次,我就要心律失常一次,

但说实话,个人认为,还是比较难认定为工伤的。

工伤认定有 7 个类型,比亚迪这位员工基本都无法被认定。

1、比亚迪员工出租屋内猝死,属于工伤吗?

被认为工伤,有这几种情况: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 “工作时间” 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同时还得是 “因工作原因” 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根据目前已有信息,比亚迪这位员工不符合这个认定。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 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

譬如上班时间为 9 点到 12 点然后又 14 点到 18 点结束一天的工作,

但是职工提前在 8 点 30 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 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 “工作时间前后”,

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

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也不是。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比如受到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也不是。

·

(四)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不是自己说是就是的,有明确的规定,比如矿工人的尘肺等等。

猝死,不是职业病。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不符合。

·

(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 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不符合。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前 6 个都无法认定,就看这最后一个情形了。

基本有这 4 种情况:

1 -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2 - 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3 - 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4 - 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综上,个人认为要认定为工伤真的很难。

2、企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我认为判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概率还是蛮大的,

看看这个案例:

刘某系四川省巴中市某镇村民,6 月被同村村民王某与佘某叫到巴中市某肠衣厂工作。
同年 11 月某日,刘某干完活后睡觉休息,次日早上 6 时,在王某叫刘某等起床时,发现刘某已死亡,遂向巴中市公安局报案。
经查,刘某全身无暴力损伤,无中毒症状,公安局认定刘某系病死。
刘某之母彭某怀疑刘某是王、佘谋害,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死亡抚慰金、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40 余万元。
王某辩称,其与刘是合伙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刘是病死不构成工伤,且其又无过错,不同意赔偿。

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在被告处干活,是合伙关系的证据不足,应认定是雇佣关系。
被告在雇用工人劳动期间,让工人在工作条件差、劳动强度大的环境下劳动**,**
且劳动时间太长,致使刘某因劳累过度而患病死亡,被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死者生前抚养和赡养人的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 4.5 万元。

看,是不是一个道理!

知乎用户 慧择保险网​​ 发表

国内房地产,制造业,

还实业,实业毛线。

支持国产,支持国产提高工人待遇没有。

支持国内建筑物,施工工人都是外包的。

餐饮行业,快递行业,外卖行业,建筑工人,制造业,现在滴滴司机有没有五险一金,还有安保行业,这我不知道 拥有五险一金少之有少。

个人觉得都去考公务员吧,哪里有五险一金那就是高级行业。

钱被谁拿走了,好好反思下。

知乎用户 锻神锋 发表

我所在的位于东莞的港资代工厂,新冠肺炎爆发以来,订单前所未有的多,因为中国的体制优势,付出特有的代价后,疫情控制的好所致。主要给 ibm hp, lenovo ZTE 代工伺服器外壳。全厂工人月无休的上班,持续一年多了,多数部门一天十一个小时,我所在的部门更加繁忙,一天十三个钟。班次分为白班夜班,转班也不会休息。只有法定节假日才会休息,因为资方不想付三倍工资。国内外的大客户也会审厂,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也会随机抽取一些员工代工表进行问话座谈,但厂方会事先恐吓威胁员工,不准乱说话,叫工人按照他们交待的统一口径回答。如果工人不加班,他们罚你不准加班,让你上五天八小时的工作制,只能拿法定最低工资,让你收入急剧减少,无法养家糊口。工人虽然叫苦连天,但起码给加班费,有生活压力,有资方的恐吓威胁,散沙般的工人只能做忍者。此情况下,工人当然流失大,所以天天招工,自己招不到,就通过中介招,或者招实习的职业学校的学生,还有就是寒暑假工,总之,想尽办法,总会搞到人。十三个钟,是什么概念,早七点十分上班,中午和下午各四十分钟吃饭时间,晚上九点半下班。厂方又要求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开早会,所以得提前二十分钟打卡进厂,下班后有晚会,又推迟十分钟,饭时四十分钟包括路上的时间。所以住宿舍的最少得六点半起床,外租的六点。相对于工奴,996 的小白领很幸福了。

知乎用户 渭水滩 发表

可以向猝死员工家属索赔。

知乎用户 特色 deer 克思 发表

2021 年美国移民途径指南

知乎用户 张伟 发表

又不是程序员猝死了,掌握话语权的程序员们为自己争取到了 1055 工作制后又给自己争取铁饭碗了,天天在网上抱怨 45 岁被优化,被淘汰,面试难。

谁管工人们的死活?

知乎用户 接盘侠 发表

知乎用户 郭 - 未来 发表

看看这么多人催交车催出事了吧

知乎用户 单车周边 发表

伤身第一因素,睡眠不规律。

黑白颠倒不可怕,就怕颠倒来,颠倒去。一直颠倒着,也没那么伤。

知乎用户 莫奈 发表

汽车界的华为

知乎用户 星 807 发表

感恩到死…

知乎用户 ocean kraken 发表

首先逝者安息

但是

我觉得打工人还是应该有点骨气的

绝大多数打工人包括我必须承认一件事

就是累死也挣不了多少钱

劳资就是废物怎么了

劳资开心

被一个破工作给压死多窝囊不是

别老给自己买车买房等等的压力

诸葛亮那么厉害都自称苟全性命于乱世


老板把咱招过去是为了赚钱而不是慈善

咱付出了劳动拿钱理所应当

无需感恩戴德

该跳槽跳槽

公司克扣该举报举报

该离职离职

打工是为了赚钱糊口

而不是卖命出卖自己生命

本末倒置了不是

有点骨气吧都

向不合理说不

别用先苦后甜麻痹自己

这苦往往就是一辈子

知乎用户 此人已废 发表

12 小时工作制是现在大陆工厂的普遍现象,虽然法律写着 8 小时工作制,可真上 8 小时,东莞的工资是 1720 元一个月,比越南的工厂还低,越南工会势力强,工厂一般就上 8 小时,加上各种补贴,也能拿到 2100 元。

工资这么低,要养家只能靠加班,可长时间加班会透支健康,挣的钱最后交给医院。

最操蛋的是,大家普遍加班,社会并不会变富,而是会勤劳致贫。因为大家都没时间去休闲娱乐,导致休闲市场发展不起,市场规模偏小,而物质产品市场是很容易饱和的,手机汽车房子大家买后很久不会再买,导致市场很快饱和,企业裁员,大量人员失业,失业又加剧工人的竞争,工资变得更低,工时变得更长。

我觉得要打破这个死循环,应该从政府做起,公务员马上实施 4 小时工作制,可以按 8 小时上班,但上班一个月,带薪休假一个月,政府发放旅游券让公务员在国内游玩,这样旅游休闲市场就激活了,可以创造大量工作机会,缓解就业竞争。

知乎用户 宇宙大王 发表

我虽然不坐班,但我 2019 年的时候,平均一天工作绝对超过 14 个小时

我的工作主要就是跟人说说说,说到嗓子哑,然后就是写写写,写到手抽筋

不仅仅工作时间长,而且还经常要面对失败什么的

同时,压力还非常大,因为我给自己定的目标非常高

当年,结局就是虽然达成了工作上的目标,收入也达到了历史新高

但罹患了严重的抑郁症。

虽然没有猝死,但是开车的时候就会想,如果我直接撞墙,把自己撞死,是不是也挺好。

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会想,活着是为了啥,有什么意义?

然后发个脆弱的朋友圈,被一堆人说太矫情了。

现在想起来的,当时的自己也的确矫情,但当时就是很丧。

除了精神上,身体上也不行了

一次去医院,肾结石犯了,医生帮做了 b 超检查,验血什么的,发现 30 岁的身体,跟我很多 50 岁的客户有一拼了。

长时间的拼工作,拼事业,的确对自己的摧残太大了。

如今的我,想开了很多,也会告诉自己工作是做不完的,登上一个山顶,会发现还有一个更高的山顶,山顶是登不完的。

所以现在的我,比较注重自己的身体与心情。

虽然慢了步伐,但一直在走

但,我这是因为有的选,很多人,很多时候,并不一定有更好的选择的,谁都知道躺平舒服,谁想高强度的工作?我理解身不由己的无奈,我祝大家的平安。

知乎用户 李越​ 发表

不做猜测,上班娃加强锻炼,注意休息,做好时刻提桶跑路的准备!

知乎用户 A zzz 发表

何不食肉糜!

竟然有人说是比亚迪这位员工猝死因为身体素质不好,没锻炼身体 / 健身!

???

有没有搞错哦~!!!

健身的话可能就是猝死在健身房了。

希望一线的兄弟们保重,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知乎用户 山城金锄头 发表

说个不沾边的,去那边做过项目,在 byd 和 cc 这两个企业做项目每天加班到 十一二点是常态,最受不了的是 cc 每天早上 7.50 就得到,连睡觉时间都不够,节点的时候还得通宵干,一个月大概一天的休息或者一天休息都没有。

很多人为了加班多赚点加班费,都做的很快,但是最后会留一点慢慢做,一直做到十一二点,结合本题真的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企业不把你当人不说啥了,毕竟都是吸血鬼,自己也不把自己当人才是最可怕的。

知乎用户 DzY 发表

你不干有得是人干

你以为害死人的是剥削人的资本家

其实最坏的是工贼

前者要挂路灯

后者要凌迟

都得不了好

知乎用户 伊藤诚​ 发表

一个月 26 天工作 12 小时,这难道不是制造业的常态吗?

去工厂里,车间里,流水线上看看,看看年轻人如何在白天拼命追赶流水线的速度,晚上用短视频和游戏麻痹自己。

看看工厂如何挤压工人们的休息时间,如何不断增加产能以压榨工人们剩余价值,钱像油一样从工人身上榨出来,人的生命健康也快速流失。

再看看某些平台如何用算法压榨骑手,让他们不得不舍命奔波,大公司如何克扣快递员和外卖员的收入,无时无刻不在挑战劳动法。

所以说年轻人好好学习,考不上大学也要学一门手艺,不要进制造业,不要做外卖员,不要去送快递,有的人挣得多,真是拿命去拼的。这些对你的未来毫无益处,只会损耗你的身体,折磨你的精神,让你在日复一日的重复性体力劳动中慢慢丧失竞争力。

问题里的这位在家中猝死上了热搜,还有千千万万更惨的,死掉了连个水花都没有,想要好好活着,先照顾好自己。

知乎用户 东篱下 发表

这就猝死啦,快递员八毛派费,要承担着被客户投诉还要上门服务各种风险都没有见他们叫苦,全网大部分人还瞧不起他们,还说给了几毛钱就应该为他们服务,甚至用法律法规欺负他们。在工厂上班的人就是矫情。

不好意思,派费是七毛,因为他们还除个一毛钱电话费。

知乎用户 冯大哥你好 发表

企业承担什么责任?企业不可能承担责任的,每天工作 12 个小时已经完全能满足人一天 8 小时的睡眠时间了,所以这位员工肯定是自己喜欢睡前玩手机,导致的睡眠不足。(DOGE)

话说现在制造业都加班,大家都往死里生产,现在经济形势不好,本该是休养生息的时候,结果大家还是拼了命的爬产,真不怕经济危机的么?内需严重不足,地方 ZF 和企业债务高企,本该削减过剩的产能来缓解市场的压力,现在反倒各行各业拼命压榨劳动力,趁这波想打死竞争对手,难道不知道这样总有一天会打死自己的么?市场就这么大,大家都拼命供货,还有个屁的利润啊!

知乎用户 ETO 业余爱好者 发表

不谈事件本身,就想说算法、智能推荐这些玩意有多恶心。

知乎用户 汪汉书 发表

快来发布一个约翰斯大学最新数据让我缓缓。

知乎用户 野区游走 发表

12 小时对打工人来说真的比较常见了,很多行业稍微一加班就够了,但是连续 26 天想着都累,特别是晚上假如回去还想玩,压缩睡眠时间,那真可能身体扛不住,回去就睡觉的话,应该能缓一下,身为打工人,活着都不容易。

知乎用户 sdzhswt 发表

每个月都等看到加班致死新闻,我就想知道,公司强制常态化加班,导致员工猝死,算不算谋杀,她们这 9-22,每天工作时间都超过十三小时了。我看到她脸上长痘,脸色变黄,双目无神……

我在一天沉浸式工作后,下班基本没有太多精力去高强度做事了,常态化加班这种效率低有损健康的行为不知道谁发明的,不是白天效率低就是领导懒政。

责任范围内,意外延期,加班搞搞很正常,这种天天搞的祝快点倒闭别来杀人了

以后碰到常态化加班的,什么 996,007,有一个算一个,千万别去送死,别去当工贼了

知乎用户 凌一十五 发表

企业:我承担责任?你又没有搞错啊。比照劳动法规定的辞职需提前 30 天告知公司,以后谁要加班猝死需提前 30 天告知公司,以免人员临时缺岗影响民营企业发展

知乎用户 南池之西 发表

26 天每天 12 小时左右,在广东这边 886 两班倒,算上吃饭基本也是 12 小时了。而且这不是个别人,而是普工普遍的工作时间。有的加班少了,还不满意呢。

这几年,普工工资基本没涨过,很多人的日子,过得未必比前几年好。

知乎用户 万劫千秋 发表

现在一些年轻人,宁愿送外卖也不进厂是有原因的

知乎用户 纯狐 发表

一个月 26 天加夜班 12 个小时猝死,真的很可怜。资本家要关心一下员工起码的生命权益吧,这样的加班形式非常不合理。

一方面,个人一定要注意自己身体的保养,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人没了,什么财富亲情友情爱情都没了

另一方面,企业也要有更多的社会责任,不能无限的压榨员工,要关爱自己的员工,合理安排工作,这个比亚迪员工在猝死之前据说连续加班,而且还是 12 小时,整整有 26 天!这工作强度也太大了,难免家属会质疑比亚迪。

知乎用户 薯崽 发表

我曾经连续上过 2 个夜班,晚上没什么事但白天也没休息。第三天人浑身难受像死了一样

知乎用户 闲鹤子 发表

自己屋内死的也可能是熬夜导致的,公司可赔可不赔

知乎用户 髕贇 发表

每天工作 12 个小时,一个月 26 天班,说没关系,要脸吗

知乎用户 rubbic 发表

这个事情我们最近非常关注,正在处理一起高度类似案件,这种案件如果按照惯常诉讼打法会很被动,既要证明劳动关系还要证明工伤,而如果是非因工死亡,赔偿少得简直不值得打官司。于是我们灵机一动另辟蹊径,目前正在布局一个诉讼矩阵——一个尝试不一定成功但特别有意义,敬请期待(公众号。

知乎用户 致诚劳动者 发表

比亚迪,呵呵

知乎用户 马上就到你家门口 发表

傻了吧。为了这么点钱拼命,何必呢?躺平不香嘛。

累死累活帮老板换宝马走上人生巅峰。找份轻松点工作,够吃就行。咋活不是活,何必活成狗呢。

知乎用户 aoliao 发表

身体素质不行啊,平时肯定没好好锻炼,现在经济发展是需要人,但需要的是身体好的、抗压能力强的,这种加点班就受不了的人不符合社会需要啊,所以为了成为合格的打工人,大家平时要多做锻炼!

知乎用户 红旗插遍地球 发表

36 岁,看到这个新闻很惶恐。

26 天连续夜班 12 小时。

现在的自己稍微熬夜,都要补好久的觉。

这连续 26 天的夜班,我无法胜任。

36 岁年纪的中年男人,上老下小的,生活辛苦。

每天都在担忧工作和经济来源。

不敢辞职,不敢顶撞,不敢与人过不去。

用生命换金线。

愿大家多包容理解一下中年人。

也一样比亚迪的回应和处理更温情,温和,抚慰。

一句话与公司无关的言论,寒了多少打工人的心。

而且是不是与公司无关并不是你回应就成立的,而是有法律公正的判决。

所以,在结论出来之前,比亚迪大可不必这样急匆匆地告诉大家:他猝死在出租屋,与我无关。

群众眼睛也是雪亮的。

将心比心吧。

知乎用户 道听青年 发表

民族骄傲做啥都是对的,

知乎用户 额额额 发表

依稀想起了我之前在半导体行业干研发的峥嵘岁月。

我在面板厂干 TD 的时候,是早八晚九,一周五天,周末 on call 的模式,而且,几乎没有摸鱼划水的时间,上班如打仗。

所以从进入格子间的第一天,我就在寻求离开的道路,不过我最后提离职,却是临时起意的。

那天早上,本来我应该正常上班,所以我按往常的规律,八点起床,穿衣服从宿舍出发。

结果那天刚从床上爬下去,心脏感到一阵剧痛,缓了十多分钟才恢复正常,这直接让我动了离职的决心,如果把命丢给了半导体工厂,那赚再多的钱也没有任何意义。

和往常一样,我走到了工位,然后我听我的同事和朋友说,我朋友离职了,刚提不久,于是,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和我关系比较密切的同事朋友说了我的打算,下午我正式提交了离职。

提离职后的那一瞬间,如释重负,我从来没有感受过那种轻松愉悦的心情,可能这就是反差吧。

也正是在半导体工厂的经历,让我有了几个巨大的心态转变。

其实文中的受害者的事例,我还是能够体会的,我前同事们先后受到了健康困扰,我本人的心脏也曾经告警,内分泌紊乱,失眠,神经衰弱,高血压,肾功能等不大不小的小毛病也在我和我同事身上充分体现,当然了,我们只有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的高龄,得这些老年病是很正常的。

我的部门主管,女,三十四岁高龄就被公司无情踹走,成为了人际斗争,中年危机和性别歧视的牺牲品,曾经,她一整年都没怎么见过孩子睡醒的样子,上班时儿子睡着,下班后儿子也睡着。

现在,她以这样一种苦涩的方式,天天都能陪孩子吃饭睡觉写作业接上下学了。

同部门隔壁小组的组长,因长期高强度工作,导致严重的眼睛问题,需要做手术,他因此丧失了劳动能力,而公司对此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以他无法胜任工作为由,逼他自离,只能裸辞,一丁点赔偿都没有。

另一个与我们部门业务交流较密切的部门,他们的部门主管,有严重的心脏疾病,在三十六岁的年纪,为了跳去边缘岗位,被两边公司的 HR 合体做局,丢了到手的 offer,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找到工作,只能在家赋闲。

实际上,因为职场 P U A 的原因,我和我的同事朋友们,并不怎么喜欢上面的这些基层的领导们,在工作时,正是他们的压榨,让我和我同事朋友们喘不过气来,那位眼睛得重病的组长,就是被上面的女主管压榨导致的。

但是转念一想,都是芸芸众生的劳动者,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而拼尽全力,只能以落井下石等 P U A 的手段,来换取自己在中年危机问题上的挣扎,结果还是被扫地出门。

更严重的,我听校友们讲过多起猝死事件,我同事的一位最好的同学,也在 26 岁的年纪猝死在某大厂的工位上,这直接导致他没有接受那家大厂 double 薪资的 offer,因为他丢了友情,这是他最看重的东西之一。

然而现实当中,恐怕只有拼多多的猝死事件发酵了。

我知道的那些中芯国际,台积电,还有一众车企和锂电公司的猝死者,他们连个新闻都没有,用我的同学校友的话讲,猝死的第二天,公司就跟没事人一样,派行政人员把工位收拾了一下,下午由一个素未谋面的入职者填补了工位的空缺。

是啊,这些大厂并不缺人。

所以说实话,我很悲观。

当初拼多多的事情闹得轰轰烈烈,拼多多自己甚至有自爆行为,然而最后还是雷声大雨点小,在我撰写的文章中,我也详细分析过规避加班监管的无数种方法,公司比我聪明得多,他们当然知道怎么用。

不吐不快,就说这些吧。

知乎用户 很无名少年​ 发表

不知道怎么说吧,你们要驳斥加班文化,那就努力点。

努力去了解在加班的人为什么加班,不要想当然的怎么样。

你的去看,你得去做。你得去真正的去了解他们帮助他们,要不然你们也是一群吸血鬼,还是趴在受害者的尸体上吸血的吸血鬼。

对于厂工来说一月连续 26 天每天上班 12 小时实在是太稀松平常的事了。

知乎用户 政治性抑郁患者 发表

不让好好睡觉的工作都不值得做。感觉比亚迪要重回 200 以下了。

知乎用户 爱逗逗 发表

企业最好不要赔。

这样大家也知道加班累死没人给兜底,少加点班。

知乎用户 狗头军师 发表

无责

知乎用户 猛虎眼前无沟壑 发表

36 岁比亚迪员工猝死在出租屋,家属认为与其生前曾连续超时高强度工作有关。但因未做尸检,具体死因目前尚不明朗。

知乎用户 电影视门​ 发表

知乎用户 NexFord​ 发表

资本家已经在新时代尝试如何合理剥削工农阶级了,没想到这次一不小心拉胯了

正常应该是 3 个班(3*8=24),为了节省人力成本,搞成了 2 班导。

没想到员工竟然没抗住剥削

知乎用户 李勇辉​ 发表

我如果困了 讲话吐字就吐不清字了 就是想睡觉

知乎用户 泥公仔 发表

以前回答过类似问题,富士康,比亚迪都去过,富士康被称为养老康,比亚迪就要坑多了,反正称为血汗工厂是绝不为过的,在比亚迪做了几个月,也胸口痛了几天,幸好没有猝死,果然劳动法都是用来践踏的,一直搞不清楚比亚迪这种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而且底工资都是刚好达到当地最低标准的企业靠什么把股价市值拉这么高的?巴菲特光环还是国产之光,,,,,,去广东打工,比亚迪,伯恩都是钻石段位的挑战级,富士康是入门级,不要被什么跳楼的传闻误导了,那是 10 年以前的事了。

知乎用户 落落青衿 发表

以过劳死闻名的日本,法律实际执行情况:

发病前 2~6 个月平均加班超过 80 小时,或者发病前一个月加班超过 100 小时,通常会被认定为劳灾(工伤)。当然,劳动者本身患有的疾病会影响这一判定。

这条线被称为 “过劳死线”。

题中比亚迪员工一个月劳动时间是 12*26=312 小时,按照 160 小时的标准劳动时长计算,加班 152 小时,在日本的话,可以认为企业负有重大责任,需要重金赔偿。

过劳死认定规则:

過労死ラインは労災認定の際、長時間労働が発症の原因といえるかを判断する目安だ。発症前 2~6 カ月の月平均で残業が 80 時間、または発症前 1 カ月で 100 時間を超えた場合、関連性が強いと判断される。
 新しい基準は、過労死ラインに近ければ、他の要因も勘案しながら総合的に労災認定できると明記した。他の要因とは、終業から次の始業までの休息が 11 時間未満だったり、身体的負荷、連続勤務といった労働時間以外の要因が認められたりした場合などとした。

赔偿金数额:

過労死に対する慰謝料は、一家の支柱的な存在であった労働者の場合には_2800 万円_、それ以外の場合には_2000 万円~2500 万円程度_が相場とされています。

另一方面,我国相关法治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记者致电国家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该部门未对我国 “过劳死” 进行过相关统计及调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专家则表示,我国劳动保障范畴内尚不存在 “过劳死” 概念。
——人民网中国每年 60 万人 “过劳死” 维权无法律保护陷尴尬中国过劳死非工伤:以为和老板并肩拼,其实只是争首富烧的一滴油_手机网易网

追加:和第一条去对线

中国每年 60 万人 “过劳死”?实为心脏性猝死估算人数 – 社会 – 人民网

追加:和第三条去对线

1.95 亿过劳中国人,离死亡只有一线之隔

知乎用户 Hoku 发表

说句讽刺的话,最遵守劳动法的,恰恰是外资企业,而压榨我们国内员工最厉害的反而是我们自己的民族企业,我们一堆人说着支持国产、支持国货,有些民族企业背后狠狠的压榨员工!悲哀莫过于此………

国内企业的有恃无恐,与工会功能性缺失有很大关系!

知乎用户 太二真人​ 发表

企业是否违法劳动法,违法成本是否太低?如果企业违法劳动法高管直接 10 年的诚信黑名单并限制直系亲属高消费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么多的过劳死。

知乎用户 seanbsd 发表

如果是 3 班 2 倒,12 小时一个班正常,不过平时不应该一个月上 26 天班。

也有一种可能是他跟同事调班了,这样可以干一个月休息半个多月。

知乎用户 严重朱震 发表

打工人,只要你更努力,老板就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知乎用户 嘎嘎新的人上逼乎 发表

有请 xx

工会发言!

知乎用户 亦然已疯逸文 发表

对于某些血汗工厂,不要支持其产品助纣为虐…

知乎用户 littleprince 发表

中国社会发展的现状,血汗铸就长城,这种情况并不只有一家。

很多人为 966 发声,然而能 996 的社畜占比估计连 5% 都没有,在国内,学历不高的人才是大多数,半数人口人均收入 1200 的国家,工人 司机 农民工三大群体加起来有几亿的体量,对他们而言,12 12 7 是日常,14 14 7 也不在少数,而 996,是很奢侈的。

说回这个工人的事,26 天工作 12 小时就猝死,真不觉得和企业有啥关系,哪个网吧战神不是一个月起步每天 18 小时 +,我们村 60 多的退休老年人干两班倒都几个月不带歇的。

知乎用户 尚能饭否 发表

笑死了,国内制造业不都这样吗哈哈哈哈哈哈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老臭虫 发表

说实话,他这个上班时间在国内很常见。。。。我记得上次 pdd 爆出了猝死事件,结果股票大涨,资本市场只认钱。这次 byd 会不会涨呢?

知乎用户 小土豆 发表

有些人 996 是可以得到福报,有些人 996 最多只能达到小康生活。廉价劳动力太多了。说得好听一点就是人口红利。

世界工厂 = 古代伟大的长城。世界工厂里的工人 = 长城的建设者们

A 股中高市值的企业宁德时代,隆基股份,立讯精密,比亚迪。这些企业人力成本支出占经营总成本的比重不会超过百分之 15。

对于华为,鹅企,阿里,蚂蚁金服的员工来讲 996 真的是福报。马云 996 福报论为什么遭到全网炮轰,因为很多人 996 只能让家庭达到小康之家。

知乎用户 李朝 发表

就这?几十万快递外卖狗风里雨里一天 12 小时以上在马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天天死也没人在乎,没有底薪没有社保趋之若鹜。

知乎用户 王德发 发表

没有什么承担,可能会有几千的人道主义关怀,希望各位能多点回答给问题热度让大家都看得到,给点压力给企业让它们多吐点赔偿出来。

说句不好听的,没在网上传播起来赔不了多少。饿了么有个骑手猝死,平台以人道主义赔了 2000,网上传播开来,赔了好几十万。希望各位传播给企业舆论压力,让它们多赔点钱。

知乎用户 长角的柴犬 发表

如果工作时间属实,且为公司安排,加班时长就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最长加班时间,属于违法行为。即使无法证明超时加班与员工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只要不能排除存在因果关系的可能性,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知乎用户 张红兵​ 发表

看工号是个十几年工作经验的一线老员工了,西安户县二厂的。作为比亚迪的主力工厂,户县二厂今年员工有三万多人吧,现在订单太多,每天都在大批招人。

食堂那里每天排成长龙,都是应聘的,可惜还是不够,老员工连轴转。工程师经常去车间支援流水线,支援完毕还要把自己的活儿干完。

当然我这种躺平,月月考核倒数第一的人倒不怕,比亚迪有些部门还是挺不错的。曾经特斯拉刚招人时,开出四倍的收入,都懒得挪窝。毕竟西安比亚迪虽然工资不高,但老员工还是相对轻松的。希望大家能保重身体

知乎用户 高粱河车神​ 发表

中秋节我在一家蛋糕店工作,一天十六小时,那几天感觉也要猝死了,8 月 21 加到国庆 10 月 10 日才结束,因为私人的也不全是七点来十一点下班,但是…… 就因为私人的,所以叫加班加班,累的我为此吵了几次,抱怨几次,闹离职一次,

因为我才 20 岁,一个小姑娘,居然被老板以年轻人这点苦都吃不得的名义要求加班那么长,加班费也不明说,一个月工资才两千,我为了这…… 值得吗,

而且那几天起来眼睛都是黑的,看不清,过一会儿才好,甚至左右肾还是肝什么的居然非常疼,从来没有的情况,我感觉我再加快猝死了,于是提出离职……

知乎用户 晨曦 发表

知乎用户 草根 发表

对于是否能认定成工伤,因为是出租屋内死亡,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有一定的可能不会被认定成工伤,工伤保险无法赔偿,但是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本人曾经办理过一起案件,56 岁的员工,在保安公司看监控,在保安室突发疾病,导致瘫痪,认定成工伤的条件是突发疾病 48 小时死亡,这名员工未达到认定工伤条件。员工起诉公司,要求承担侵权责任,法院认为公司没有做好入职疾病体检、安排员工加班,存在过错,判决公司承担 30% 的责任。

回到这个事件中,“在 10 月份他有 26 天工作时长都在 12 小时左右”,可以认定是由于加班引起的突发疾病,在不认定工伤的情况下,比亚迪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发生类似事故的员工,首先要要求公司到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予提交资料,员工个人或家属可以在 1 年内提交申请,如果能申请上社保基金会赔偿,申请不上,可以起诉公司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知乎用户 刘律师 发表

这不是个案,制造业,尤其汽车加工的各个零件企业,普遍的工厂两班倒,12 小时,一周 6 天甚至一个月都不休都见过

知乎用户 采夏 发表

某企业人资,员工晋升还召集跨部门评审。

1. 最熟悉员工工作情况的不就是直属领导和所在部门领导吗?人资居然让其他部门过来评审打分,人家知道这员工表现如何?对于部门来说,我要留住员工,给员工晋升,还要其他部门的人一起来评审

2. 评分有两项公开项。上次晋升时间和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也有平均时长 12 小时的)。看来是把疲劳和比惨作为功劳的评分标准了。

所以,这事,太普遍了。

知乎用户 棋子 发表

小时候去爷爷奶奶家玩,看见村子里的磨坊,驴子在拉磨的时候都是蒙着眼睛,一开始在人们的皮鞭声音里(因为不会真的打驴)和吆喝声里转圈,后来就是没有什么皮鞭和吆喝声,驴子也会一直转圈的拉下去。

习惯性的,机械性的。也许一开始驴子是有反抗的,但在皮鞭和生存的压迫下,接受和慢慢习惯,直到即使没有什么外在的东西压迫和催促也会一直转圈拉下去。忘了疲惫忘了反抗忘了自己也有休息的权利。忘了自己也可以不拉磨,可以去耕地,可以去自由自在的吃野草活着。

让驴子拉磨的人最懂得这个道理。

知乎用户 北方以北 发表

在家死的?没在上班?

那企业没有任何责任,这不属于工伤范围内。

企业给点钱算是人道主义,给钱了大家应该感谢,没给钱也不违法。

所以我一直说啥来着?

为什么在中国很难普遍执行八小时双休工作制?两部门争议案例明确 996 工作制违法,员工在拒绝 996 被辞退后获赔偿,996 工作制可能消失吗?

知乎用户 排骨​ 发表

赔钱呗,这事有了热度比亚迪不赔钱,那真是太蠢了。

当年饿了么 2000 元一条命后来被扒的底裤都不剩然后赔钱了。

我说了解的,一般工厂底薪为 1500 到 2500 不等,如果开到 3 到 4 千的应该是华为,军工,本田丰田等,不过怎么着也得有个中专学历。

就是拼加班工资,制造业现状。

我同学初中毕业去荷兰工作,一天 4 到 6 个小时,一周 4 天,月薪 1 万 5 到 2 万。

相对过剩人口存在,没办法。

知乎用户 321 发表

首先工作超时是石锤的,工作 26 天每天工作 12 个小时左右,算下来 26×12=312 小时,折算 300 个小时

无论如何该单位都有承担责任,责任的大小看尸检和后续调查,如果员工猝死之前健健康康,没有任何毛病就是主要责任

但是惩罚比亚迪超时长劳动我感觉很难,会跟员工猝死分成两回事

工厂 886 两班倒就不用说了,肯定超时,但谁敢开这个头,互联网 996 也是,只说了违法,但不惩罚,因为不敢开这个头

知乎用户 隔壁老宇 Zzz 发表

能否认定工伤,一时说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工会一定装作不知道。

知乎用户 克莱登首席直男 发表

整个社会风气就这样,就算这次大额赔偿了,也会有下次,或者有比冠迪再接再厉。也提醒打工人,润不了国外,也尽量润去外企,实在走投无路再那什么

知乎用户 Iamhere 发表

企业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猝死等于意外死亡。至于高强度工作什么的,那是另一码事,何况王某还是自愿加班。

知乎用户 天地罗汉豆 发表

红利而已。我们都一样。

知乎用户 香蕉你个不拿拿​ 发表

太累了一定要休息,千万不要觉得能扛得住。你觉得能扛得住,你的身体你的器官不一定能扛得住。

复习考研,每天早上我喝杯咖啡,这样中午也不用午睡,就是不会感到困,几天下来,感觉整个人不舒服,莫名其妙的难受。然后我就把咖啡停了,累了就歇一会。和同学聊到这个事,他说他上班的时候也是,有时候就会感到很不舒服,然后他就直接请假休息一天。

很多人觉得年轻,能顶得住,但是讲真的,生理上不允许。

之前校招在一家巨恶心的公司培训,直接累傻了,每天真就只能睡 6 个小时,其他时间全是各种安排,哪怕没事,都能给你把新员工聚一起在报告厅看电影,看电影就算了。期间不能瞌睡,不能看手机,看完了以后还要写观后感,再喷一遍,脑瘫公司,然后我就直接离职了,我怕猝死。对了,培训期间还军训,直接 120 在操场旁边待命你敢信?

钱可以慢慢挣,命真的很重要。

知乎用户 妖孽 i 发表

能有啥责任?不就一根螺丝钉。

知乎用户 喜太狼​ 发表

有人觉得这件事触目惊心,而我觉得胆寒的是我已经不觉得这些事情触目惊心了,每年都有猝死的,到处都是硬扛着加班的。我已经没办法想象员工不加班要如何正常工作了。我想说愿天堂没有加班。但是哪里有天堂呢,生有百般难,死有彻骨寒。

知乎用户 汤慎之 发表

所以现在的企业打卡的时候只有上班时间看你迟没迟到,下班只显示打卡成没成功,因为你不可能早下班,早下班财务扣钱就行了

知乎用户 我 LLL 发表

[

视频行业目睹之怪现象《me,工具人》

柠檬 LED 的视频

 · 1983 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312299066139574272)

知乎用户 柠檬 LED 发表

有没有在农村 “挣过工分” 的老人在啊?

我打听个事,你们要是这么霍霍生产队里的毛驴,会不会被人揍?

知乎用户 王朔 发表

这么来看 996 确实是实打实的福报了

知乎用户 封绝 发表

有你们喜欢的结果

我直接道歉

给五块钱行了吧

知乎用户 牙不好 发表

我还没有看过《摩登时代》。值得看一下,看来还不过时。

知乎用户 Piggy 发表

没有,没有任何的责任。

知乎用户 队长别开枪 发表

杀人承担刑事责任,但让人加班 12 小时然后猝死只承担民事责任?

都是命啊。

知乎用户 鲨鱼周刊粉 发表

他的家庭已经够苦了,命运还要让他的家庭苦上加苦,雪上加霜。谁会同情他呢,谁会同情打工人的悲惨命运呢,没有人同情啊,这个世界对大多数人来说很残酷很残酷。

知乎用户 君鸿 发表

35 号朝上的汽油效率低,燃烧不充分,容易损伤发动机,还是 25 号汽油好用,效率高价格还便宜

知乎用户 额他刚才 发表

有人回答说,这个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部分流水线工人底薪太低,不加班的话不够养家糊口。加班的话,生命健康又得不到保障。

我提一个思路,中国房地产总市值四百五十万亿人民币,现在可能更多了。平均购房时间大概十年以上吧,而十年前房价比现在低的多。也就是说持房人通过买房起码增值了两百多万亿的财富,或者说获得了两百多万亿的非劳动收入。

而全国农民工两亿多,低底薪的大概一半,就算一亿人吧。

如果对这两百多万亿的非劳动所得(按照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说法,叫剥削所得),征收一半的资本利得税,分给这一亿低薪劳动者,每人能分一百万。按打工时长三十年算,每年能分三万多,可以大大缓解他们的衣食之忧。同时可以保持我国强大的制造能力及内需。

房产税,顺天应人,刻不容缓

知乎用户 赵亮 发表

我最近一直 9 10 6,似乎不止 12 小时?要凉。。。

知乎用户 linz 发表

这事能成新闻,不是因为工作时间长,而是因为比亚迪有名。

这也是在大公司上班的好处。

知乎用户 普罗旺斯的脆饼 发表

26 天 12 小时而已,在我眼中也是渣渣,我要卷死他们

知乎用户 印度竟是我自己 发表

血汗工厂,实锤!

知乎用户 豪哥 发表

挺可惜的,一条人命就没了。

那些喊着给钱就行的工贼们,可以来看看这个新闻,有钱没命花。

知乎用户 阿威 发表

以目前办案经历:

15 点,小刘在车间工作突感不适,请假回宿舍(厂区内)

21 点,室友发现小刘在宿舍口吐白沫,送医,诊断为急性脑膜炎,植物人。

不认定工伤,一审以人损立案,法院认定存在加班,但加班的情况不必然导致结果发生,以公平原则(法院同时描述了公平责任原则)判决公司承担 20%(以人身损害死亡的金额来算)。

公司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目前还没下文。

结合本案,工伤难,人损方面,如果不能证明加班特别严重并且死亡原因(如果是疾病)与加班存在联系,比如熬夜,冷风造成心脏骤停等等,那么赔的少,法院会根据死者生前体检,比如半个月前体检是健康的,半个月后死亡,那么公司责任比例就很小,因为加班严重的人身侵权,一般认定加班周期很长,按月计算那种。如果既往体检有相关联疾病,并且早于入职时间,那么比例还会更低,目前看见的判例一般不高于 20%。

知乎用户 赛博坦星霸天虎 发表

之前还有朋友介绍我去比亚迪,听说挺轻松,但是工资不太高就没考虑,现在想想真是可怕。

噫吁嚱,资本家现在越来越过分了,天天看这些新闻,真是让我半夜血压升高。

个人觉得企业必须补偿,而且作出改进,不然以后到处都是血汗工厂,还不如以前的小日….. 子过得挺好的日本人呢。

劳动者们,要奋斗也要照顾好自己

知乎用户 xnc​ 发表

顶多赔几块钱,无他。

知乎用户 令狐少侠 发表

法律层面的分析交给法律专业人士来,看看对方,看看自己,想想自己 “打工” 这些年,其实连续高负荷的情况也并不少见。

我前一份工作是电气工程师,也可以叫三电系统工程师。经常一个项目扑现场 1-2 个月之久,现场有土建,有机装,有电装,还有电调,而我的职业就在链条的最末端,也就是前面的大佬们工作完,才会把时间和资源交给我们去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白天要配合现场的施工人员,等施工人员下班,我们接着调试,我最长一次连轴转了一周没回酒店,困了就在电气室铺个纸板,地上躺会儿,要么就是找块儿塑料泡沫垫着,靠电气柜眯会儿,别说什么不安全,开荒时期的电气室,那种刺骨的冷,你只有亲身经历才能体会,那时候的电气柜是整个屋子里除了人以外唯一稍微有点儿温度的。

联调的时候经常从早上 7:30 开始,一直工作到夜里 1-2 点,不是矫情,也不是说自己多惨,论辛苦我觉得真不如在现场工作的机械人员,或者工地的大小工,大冬天的,挂一根小麻绳,高空作业,那种低温,我不干活手都发木,更别说还要搬东西,安东西的工人们。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谁是不辛苦的,生活和结果都是你的选择。

每个人的能力高低也许会决定你的梦想近远。

但是,真别拿所谓的劳动法说事儿,你我都不了解,这个世界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知乎用户 我叫李猛猛​​ 发表

资本家是不会流一滴眼泪的

知乎用户 闲云 发表

如果这个人,这个 BYD 的员工,因为加班过多劳累过度而死,那么在我的能力范围内,将不再考虑 BYD 的任何产品。

知乎用户 刘洋 发表

比亚迪毕竟只是一个代工厂。地方和他们有勾结。

知乎用户 中华打工仔 发表

企业老板可能觉得你啥也没干

知乎用户 小糊涂虫 9999 发表

人口红利,中国人民勤劳,你不干有得是人干。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能有啥办法?利益获得者在什么情况下会舍弃一些利益来安稳人心?

知乎用户 HLX CANON 发表

这事如果发生在特斯拉身上,估计早被喷成筛子了,但是发生在比亚迪就正常了,抖音下面评论,几乎没人提比亚迪,都是说国内应该控制加班时间,比亚迪的锅,中国就替它背了,如果是特斯拉,那么就是特斯拉滚出中国,跟中国国情无关!

知乎用户 宵夜 发表

他们不把工人当人

知乎用户 RTFS 发表

byd 加班文化其实行业内的人都清楚,996 都算是正常操作,车间的工人加班好歹还有加班工资,技术部门的员工加班就真的是用爱发电了

毕业后在某知名车企上过一年夜班,生产忙的时候基本就是两班倒不间断的工作,要不是设备每周都需要安排检修,连周天的休息都有可能是个笑话,白班夜班一周一个切换,那一年的夜班待下来真的是人都快精神错乱了,连着一个冬天没怎么看见过太阳,而且生物钟根本就切换不过来,那时候身体真的是肉眼可见得变差。待了一年实在受不了了就跳槽去了一个不用上夜班的公司,但是只要还在这个行业基本上就是从这个坑跳到另一个坑,唯一的区别只是坑的大小而已,早上七点多出家门到晚上十点多才回去,甚至连着过了半年单休生活,没有完整休息过一个周末,生活也极其压抑,基本上就是公司宿舍两点一线。

传统制造行业的加班一点不比互联网企业少,但是又偏偏不像互联网企业的 996 那么受到人的关注,甚至于很多制造业的公司的加班都是没有钱的,理论上只能用来调休,但是每个月都有加不完的班,甚至连正常的周末双休都没几家企业能做到,又哪里来的时间可以让员工去调休呢?

有时候看到网上讨论华为阿里这些公司加班多,我们其实还有点羡慕,至少人家的加班钱给到位了,哪像我们一个小时加班也就十几二十块钱,有时候加班还得申请,没批的加班就是义务劳动了。而这偏偏就是制造业的常态,浙江那边的一些小企业的加班现象比大家所了解的还更严重,早上七点半上班晚上九点下班,半个月休息一天,今年的国庆算上周末的两天也就放了三天假期,但是之前要求的调休的上班却是一天没少上。

知乎用户 名字都不让改 发表

人在北方某著名车企研发中心(廉洁著称)

部门上个月最高加班纪录 260h

加班平均都在 100h

看到这个位兄弟的下场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知乎用户 即墨非白 发表

给钱吗 给的够嘛

是他自愿的吗

不是自愿的为什么不逃

知乎用户 魔界巨头 发表

相比于互联网公司天天吐槽的 996 而言工厂的 887 早该管管了,之前在学校老师都说中国目前的工厂除了那些大力补贴的新行业新公司能够给你单休企业的老公司老产业不可能给你保证休息的,这也是我毕业就转行的原因,因为我实习是一家激光公司,有一说一那地方就是混,两小时工作量干 8 小时,这是因为他的利润高,三百万的设备一百二十万物料成本,还吃国家补贴,就这样的公司他也不给你双休,还是大小周,美其名曰老总要在周末看到车间有人干活,带薪打游戏你都得呆在公司,当然这个公司相对于大多数工厂来说这算很好的了,我记得之前它的下游公司爱旭每天 12 小时制,还需要无尘服,还是两班倒。越老利润越低产业越落后的公司学机械的一定不要去,要是想找个摸鱼的地方而且没业余爱好就去那种新产业摸鱼,不过新产业的公司培训非常多,动不动就是新结构,新工艺,新软件,新配件这些东西每更新一次都要去开会,屁事贼多

知乎用户 540laogong 发表

当我看到抖音一个人发比亚迪食堂只开一个窗口,排队老长,我大概就了解了比亚迪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他的企业文化是怎样的,他可以在某个地方做最大的新能源车企,但是永远无法得到我的尊重

知乎用户 健忘症患者备忘录 发表

当公务员啊,公务员没这么辛苦的

知乎用户 S1RTH15W4y 发表

海军这种事少吗

知乎用户 叶开 S 发表

加班挣钱,量力而行。

知乎用户 千山鸟飞 发表

这种岗位可能是一线工人,类似于外包的,不是正式员工,好多中介往各种工厂招人,大部分岗位都比较累,企业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

知乎用户 子千号 发表

浪潮 90% 以上的员工工作时间比他还长,也没见有人猝死啊,小概率事件罢了

知乎用户 一条好狗 发表

知乎都是一群学生,没见过世面,这点小事都大呼小叫。

第一,这个工作时长在制造业很正常。

第二,比亚迪员工数以万计。猝死一个,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知乎用户 呵呵笪​ 发表

比亚迪在疫情期间接了美国口罩订单,位于深圳宝龙厂区基本每周都会有人各种死,在里面上班都会麻木,排队吃饭很长的队,加班加的要死,忘了打卡会扣钱,工资待遇还很低,主要靠加班费(我干了一个半月)经历了资本家下面的人民活的那么卑微。

有过劳猝死,外遇女被男的杀死在宿舍,有姑娘走在厂区路上被叉车碾死,还有各种断手,断臂,断指可以说司空见惯。

都在加班,领导躲在办公室睡觉,偷拍的

知乎用户 天很蓝 发表

不强制加班,但要完成业绩,完不成就扣钱,员工 “自愿” 加班,

这种情况,久而久之,拿命换钱仿佛变成了职场常态。

这次事件与今年年初的时候,拼多多一 23 岁员工猝死事件相仿。

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比亚迪的回应,

但我依然记得假的 “拼多多” 账号的说辞:

过劳死,加班猝死,这都不是个例,一般只有知名度的大公司员工才会引来一波争议,还有很多人无处发声。

我认为不能够因为挣钱而把命搭进去。

奉劝打工人一句:多注意身体,毕竟生命至上

知乎用户 蜗牛蜗牛等等我​ 发表

我觉得这种事频繁上热搜是有意而为 比如前几天 42 岁大龄程序员找不着工作这种事 目的是通过这种案例进行渲染 国家要把劳动法认真贯彻执行下去 是为了捍卫广大工人阶级的权力 大家都已经看到了 我们的生育率现在已经很低 要是在不想点办法 这以后就是灾难 在此向主人公哀悼 过劳死这种悲剧不是一次两次的了 希望大家都要警醒 命是自己的 没有了赚多少钱也没用

知乎用户 刘刘畅 发表

年轻人要反对宏大叙事,多关注个体的生存状况

知乎用户 赢麻了 发表

你以为买国产车是支持民族品牌崛起?实际只是填满了资本家老板的腰包。

我一直很悲观,什么时候中国的企业能真正遵守劳动法?只有让这群喝人血的民企都倒闭了,把市场让给外企,以后所有人都给外企打工,这样打工人就能每天工作 8 小时了。有人说外企技术垄断巴拉巴拉,问题是那关我什么事,我只想下班回家。抵制血汗工厂的企业,人人有责。

知乎用户 我本将心向明月 发表

小时工,流水线,330 个钟,杭州。为什么 ?为了家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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