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那么多人,觉得“刁民”就该由酷吏来治
收录于话题 #侠客行 43个 这是种什么病。 昨天写了《查寝学姐,小小年纪,你们好大的官威啊》一文,谈黑龙江某职业学院“学姐查寝”的事儿。 文章发出去后,我发现很多留言是这个口风的:哎呀呀,号主,一看你就没在职业学院这种地方待过,这种遍地坏 …
黑龙江职院学生会干部张美玉查寝一事,发生在2020年,当时校方就作了处理,近日因查寝视频曝光,学校重申了当时的处理决定。张美玉六人在查寝时摆出检查者的睥睨姿态,以及乐在其中的角色沉浸,超越了校方谨慎回复,俨然成了时代特征的小小象征。
如何评判张美玉为首的查寝小队,舆论本来是有一致,批评意见居多,看不惯张美玉们的做派。而在正经评论之外,更多是看笑话的态度,模仿视频也有制造,引申张美玉查寝事件的讽刺意味,暗讽官场习气的下流化,亦即权力欲在社会细部的愚蠢呈现。
群嘲张美玉时,有一两种声音在低语,委婉地替张美玉抱不平,认为大众的情绪属于“过度反应”;还有更进一步的辩护者,“同情”张美玉,认为她“替真正的官场承受全国网友的炮火”,甚至嘲讽批评者,“只有批评学生会干部,才不会有什么风险”。
张美玉收获同情者,这本是观点竞争范畴的常见现象。在社媒时代,比张美玉更不堪的人都有公开的拥护者。观点“反转”往往比事实“反转”更频繁地发生,就此提炼出经常是相互冲突的立场。与其说张美玉分化了批评者,不如说她给大众出了一道难题。
“恶猜公权善待个人”原则的终结?
张美玉的同情者使用动机论反唇相讥,削弱批评者的合理性,在下意识中展示了他们更为本质的行事依据。那就是,他们为张美玉的辩护不是轻率为之,而是遵循了一条前舆论时代的评论原则,那就是“恶猜公权,善待个人”的原则。
这条原则的含义清晰明确,就是字面所说的意思。它要求在舆论事件中,区分抽象的公权和具体的个人,在批评的指向上有所区分,有所侧重,有所为有所不为。哪怕是批评官场中的“个人”,也适用此一原则,民众有批评公权的绝对自由,个人享有豁免权。
恶猜公权与善待个人,闪烁着那个时代特有的理想主义和人文色彩。它首先设定存在一个观点的公开市场,各式观点在此互相砥砺,清浊自现。其次,它预设了批评的优先项,监督公权,放过复杂人性;再次,它用“公而忘私”的伦理选择,搁置了道德认定。
在市场化报纸主导前舆论时代的情况下,这条原则虽说未被所有评论者采纳,但从批评的总体结果看,印证了它的有效性。不揣冒昧地说,张美玉的同情者、辩护者,仍未走出这条原则,仍是这条原则的代言人。这是抱残守缺还是坚守初心,仁智互见。
恶猜公权善待个人的原则,对评论者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因为评论者自身的德行也会被这条原则遮蔽,人们看到的都是慷慨陈词,以及为苍生济的情怀。在社交媒体建构的后舆论时代,公知走向末路,其内在的因果业报恐怕最早可追溯到这条原则。
在张美玉查寝之前,少则五年,多则逾十年,这条原则已经被打破。公众要处理大量的道德评价任务,即使公权被“恶猜”的情况仍在,但程度有了极大缓解,而“善待个人”愈发困难。前舆论时代的言说原则,蜕变成“恶猜个人与善待公权”,反而更为常见。
张美玉们的同情者为何不合时宜?
恶猜公权与善待个人,这一原则在后舆论时代丧失了立足点,原本令其存在的基础——官民共治的努力、公权与个人的疏离关系、大众舆论生态等诸方面都有剧烈变动,自然地,张美玉的同情者抱紧该原则行辩护事宜,体面与否另说,不合时宜倒是真的。
这里的“不合时宜”是中性词,形容那种未褪尽前舆论时代习惯、又未全然归顺后舆论时代的言说者处境。道德用来分清对错,伦理是对道德处境的应对。恶猜公权的人,不接受恶猜个人的新风气,看起来是道德洁癖,有时候却只能留下公开言说的伦理污点。
背景中一个很大的转变是,公权与个人不再是泾渭分明,随着社会这一中间地带的萎缩,公权与个人之间出现了不可分割的融合。即使在女生寝室这种社会的细枝末节处,公权都以它的实际身份亮明存在,个人成为公权的某个面向,一种被强化的特征。
在这种情况下,硬要区分公权与个人变得相当困难。若强行坚持“恶猜公权善待个人”原则,就只能削足适履,假装该原则的现实基础没有被掏空。如此,秉持这一原则的天下正声,很容易落入虚伪的境地,或者言诡而辩,却自以为是一个讲原则的人。
具体到查寝学姐张美玉,批评意见反对的一帮欺负人的学生干部——她们不是正儿八经的官员,却将颟顸的官场习性带到宿舍。张美玉们受到谴责,不是替“真正的官场”受过,因为她们已经成了“真正官场”的仿拟式延伸,恶猜公权与恶猜个人同时发生了。
显而易见,在张美玉查寝的场景下,“恶猜公权善待个人”之所以不合时宜,是因为该原则内在两个方面无法并存。张美玉的同情者以为捍卫了原则,哪知道原则已经破碎,同情者就此露出了虚无主义的面貌——究竟是原则还是同情者本人变得一文不值了?
是因为无风险才评论的吗?
本文并不是要与张美玉的同情者过不去,实际上他们很有勇气,在言论大势下逆潮流而动,怀着过去的原则,冒舆论之大不韪,说出哪怕是不合时宜的话。重要的是,公权与个人的互动方式极大地改变了双方的面貌,将社会评论拖拽到新的言论基础上。
正如开头所引,对张美玉的批评会被嘲讽为“不敢评论更有风险的对象”,被嘲笑为权衡利弊的苟且偷声。张美玉的同情者似乎在说,评论查寝一事是过度阐释,也是怯懦的表现——因为批评者不敢去踢钢板,只会欺软怕硬,所以没有资格恶评张美玉们。
同情者这种混合了动机论、资格论的观点,其实比困在前舆论时代的原则里更让自身窘迫。因为他们不承认,或假装看不到公权对个人的浸润,无时无刻,无以复加。但他们点出的批评者的立场,不是“无风险才评论”,而是有着更值得理解的现实。
必须说明的是,前舆论时代“恶猜公权善待个人”的原则,寄予着改良思维,在官民共治的氛围下,多少对未来改变有些期待,所以才想要为官民互动和舆论监督划定界限。但现在的情形,无论是民众心态还是社会心理,都有极大改观。
新的言论基础之一,社交媒体构成后舆论时代的基本面貌,民众明显减少了对公权运作的参与式共享思维,但对被动卷入其中也没有强烈反对;对公权日常表现出的侵略性,不再存有积极的监督心态,而怀有明显的宿命论和旁观者心态。
说简单一点,舆论场中的批评越来越没有什么建设性,批评者在具体舆情事件上只是一说了之,留下一种自发形成的舆论压力,官方怎么消化,民众基本是听之任之。反而是体制内监督机制,因为敏感,所以极易被触发,但触发往往不是大众主动追求的目标。
新的言论基础之二,公权的扩权过程中,权威性与模糊性同时增强,舆论定性能力与自找麻烦的能力俱增。比如在西北某地铁事件中,那名保安的权限问题,既成为批评的着力点,又在官方不置可否的回应中激发舆论关注,保安成为个人与公权的一体两面。
假如仍旧抱着前舆论时代的原则,完全能找到为保安开脱的说辞,例如——“如果所有人都像那位女老师,那秩序怎么办?”“保安只是替真正的责任人承受全国网友炮火”“批评保安没有什么风险”。可谁都知道,类似托辞不仅不会被大众接受,更会被标记为营销号在接单。
新的言论基础之三,来自于上述两类基础的合成,亦即后舆论时代大众透过舆论情绪予以伸张的,不是什么对民主参与的吁求,而是对德政的反复重申与强调。在个人被深刻制度化的今天,公权与个人很难再凭借区别延续那个老旧原则。
以批评的低风险来嘲笑对张美玉的批评,荡漾着一种逻辑滑坡的油腻,洋溢着不算高明的市侩气。历经长年持续的管理政策,识别并处理好当下舆论场的刚性风险,并不算什么圆滑或罪过。另外,因个人成色的变迁而勾连起批评的多面向,早已是基本常识。
张美玉当然不是第一个出现在公权与个人交集处的批评对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她是从前以后许多个个人的叠影。公权与个人皆有巨变,“恶猜”或“善待”的宾语不再像前舆论时代那样绝对,对个人的道德批判隐含对特定人的伦理期待。在个人的终结处,原则不停地重新塑造。
题图当代水墨,作者:@秃头倔人(李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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