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张爱玲教授被清华树木砸中逝世,清华回应系绿化养护人员违规作业所致,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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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法途萤光​​​ 发表

RIP.

据说一开始一口咬死是自然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

舆论发酵起来后,纸包不住火了,才有了这个通告。

对该校的学术、教学、科研能力从未有过怀疑,但对此事的处理方式……

只能说见怪不怪了,几乎所有单位应对此类事件的统一做法都是封锁消息、能瞒则瞒,除非舆论高度关注了,否则绝不公开认错。

即便消息封锁不住了,非得给个交代,那对外发声也是尽量推给第三方。

该校发布的《情况通报》里有几个关键信息:

校外企业;

违规作业;

启动校内问责。

意思就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校外企业的违规作业,但事故毕竟发生在校内,校内肯定也要拉个人出来 “背锅”。

嗯,不能再吐槽了……

说回法律责任吧,主要是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可能涉嫌,但最终是否会立案不好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次清华古树砸人事故中,涉事的校外绿化养护企业违规进行枯树移除作业,存在明显过错。

涉事企业需承担的侵权赔偿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赔偿的相关规定。

一般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负责施工作业的校外企业纵然负有直接责任,但学校方未尽到对外聘施工单位的管理义务以及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此次事故中,该校虽然将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外包给校外企业,但并不意味着其安全保障义务的完全转移。

学校有责任对校外企业的作业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与管理。

在作业过程中,学校理应派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作业行为。

因此,在民事侵权赔偿方面,该校同样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当然,该校肯定不差钱,只要能平息风波,不管责任比例多少,钱该校肯定是愿意出的。

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在该起事故中,如果涉事企业的违规作业行为符合上述构成要件,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涉事企业的操作人员没有按照树木移除的专业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且企业没有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与管理,导致发生人员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那么涉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以及直接操作人员等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学校方面,相关管理人员肯定是存在玩忽职守行为的,但估计最终就是有人出来背个处分,刑事责任多半不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知乎用户 歲月無聲 发表

张老师一直都是很温柔的老师,是我的系主任,我的班主任,我们专业的任教老师,我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也是我参加谈判比赛的带队老师。

更是我踏上国贸道路的引路人,现在很多工作习惯和工作技能,都是那时候教会我的。外贸制单的严谨,商务信函的规范,也是耐心地和我们说。

毕业的第一份工作我没有选择国贸,但是还是和老师约定以后回学校看她。今年我回到了我熟悉的领域,本想以后和老师说说国贸领域发生的趣闻异事,但是再也没有机会了。就好像悟空学成回去见菩提祖师,只剩余音在耳。

老师一生都很爱花,对待学生如同养花一般,一直都是知性温柔的形象,我们都很喜欢她,她值得我们一生怀念。

四年如一日,爱生如子;一生受师恩,此身难忘。

知乎用户 艳色归空​​ 发表

首先向张爱玲教授表示哀悼。

从网上流传出来的消息来看,张教授是一位非常知性优雅、和蔼可亲的好老师。好好的人只是去学校看望一下孩子,偏偏就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人就不在了,太令人痛心和惋惜了。

在清华的校园里或走着或骑着车的人,不仅有张教授这样的普通学生家属,更多的是高考或者竞赛选拔出来的最顶尖的优秀人才,还有某个领域的大牛甚至院士。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国家无比珍贵的财富,清华,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他们每一个人!

从事件本身来说,网传的事件 18 日发生,被清华发公告甩锅到 15 日大雨后,责任事故被甩锅成天灾。但是,这些都是无良媒体的说法,清华并没有真正发出过这样的公告。对于不负责任的言论,动用学校影响力限制传播本身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但是,当事故发生后,清华没有在第一时间发出公告对事件进行解释并向受害者致哀,却很不应该。当受害者的讣告也发过了,追悼会也举办了,清华才出来发正式的公告,确实是有点晚了。

好在清华的公告内容没真甩锅。虽然推出了违规作业的第三方,但也并没有逃避管理责任。公告里也说了要调查处置并且问责。也算是态度诚恳处置合理。

愿受害者家属尽快得到合理的赔偿,事故责任人尽快受到应有的惩罚! 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故。

知乎用户 熊猫法律​​ 发表

先为不幸受害的人表示哀悼,然后这个事情就是一个明显的违规作业造成损害的事故,接着肯定就是生命权健康权的纠纷。

根据这个事情的通报来说,现在来说是有两个主体。

像是这个违规作业,那么就存在一个过错,是过错就有一个归责原理

第一个是学校本身,另外一个就是学校合作的绿化养护企业

如果是这个绿化企业,它自身的在这个公路养护过程中没有做好相应的警戒和防护工作,产生的事故应该由他来承担责任。

如果是校方本身对于这个企业的指示或者说资质没有认真沟通的话,可能也有类似的责任。

第一就是这个违规作业到底是何等行为?

第二就是这个校方在中间有没有涉及到责任?

第三个就是如果要赔偿的话,大概是赔偿什么范围?

清华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6 月 15 日下午,与学校合作的某企业绿化养护队伍工作人员在校园进行枯树移除作业期间违规操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致使树木倒下时砸中正骑车经过的北京语言大学教授张爱玲。学校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联系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后伤者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张爱玲系校内人员家属。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知乎用户 硅谷 IT 胖子 发表

你看,这就是我之前的砍树帖说的 “砍树很危险”

美国的蓝领收入比某些白领要高,为什么大家不全部去做蓝领?

所以人工便宜不一定总是好事,在骂美国人工贵的时候,想想安全成本、生命成本——我那帖子里没说的是,那个小区房子都是至少 160 万美元以上的,小区里乱走的人收入怎么也得有个 20-40 万年薪,砸死谁都会有意见的

何况清华这个树看照片,比我朋友小区里的那棵树可小多了,就是个树 baby——有些人可能骂砍树的伐木工不拉警戒线,问题是您花草台的钱,只能雇草台的班子,要是法规程序严格了必然造成成本上升、做活变慢,您又骂美国速度了

同理,不能只看到外卖便宜外卖快,还要看到外卖员为了速度直接在人行道上飙电驴车的危险,其实也平摊到整个社会了,尤其是老人和行动不便的;只夸吃喝便宜,往往也以质量为代价

当然再次验证了 “草台班子” 原理,其实清华牛出天际,校内真干活的也是便宜雇佣的外地农民工,确实有点木桶原理的感觉:某些情况下,生活感受和体验确实是由最短的短板决定的

另,这位教授与我的偶像同名

知乎用户 小汐​ 发表

“清北经常发生农民工来门口讨薪的事情,原因是工程包给有关系的建筑公司,建筑公司为了油水去找无资质的外包公司层层外包,最后有卷钱跑路的,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这次事情应该就是找的不专业的农民工程队没有安全意识造成的。”

知乎用户 谷晓得同学​ 发表

清华的回应说这是学校合作的养护企业违规操作所致。违规操作致一人死亡还是可以构成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的。当然这种案件大部分以赔钱了事。

那清华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在民事方面如果有选用过错比如说合作的这家企业没有资质或者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是可以要求其承担 30~40% 的赔偿责任。

最后我们要说清华的回应做的实在太差,网上都说了好几天了,就说是北京语言大学的张爱玲教授,你还在那儿回应校内人员家属。感觉少了好多温情。

知乎用户 林萍生 发表

6 月 15 日早晨有大雨,但是十点多地上都快干了

6 月 15 日下午清华进行锯树的工作人员未设置警戒线等警戒设施,导致落下的树木砸人,事情发生时,很多小红书帖子在发这个事情,此时这些路人不知道这是一名北语的教授,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全部被删帖。

除北语学院内部有张老师追悼会的消息,后续四天没有其他官方消息。(仅从我的视角没有其他消息,如有请联系我补充)

6 月 19 日,视频号和抖音出现了一个错误视频,蓝标自媒体账号科学人才网 (抖音没有蓝标),发布了一个时间 (6.18)和原因(雨后古树砸中) 错误的视频,起初部分媒体在转发时使用这个视频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误传,在北语校园引发学生公愤。学生开始自发转发有关真相的视频和图文,开始在微博,小红书,知乎等平台发声,部分内容遭到下架。

目前科学人才网在视频号上的错误视频已经下架,并发布了信息正确的视频,但是抖音的错误视频截止 6 月 20 日晚 10:22 仍未被删除,发了一条清华通告的新视频。

个人认为,是该自媒体素养不过关,没有核实信息就发布视频,而非网传混淆视听 (因为截止目前错误视频都还在抖音自相矛盾的挂着)。

6 月 20 日,上午,# 北语张爱玲教授逝世终年 58 岁,开始登上热搜。

6 月 20 日,下午 15:45,清华发通告,原文如下。

6 月 20 日下午 6:46,目前 #清华回应女教授被树砸身亡# 热搜第一。

-—— 分割线 ——

以上为我了解到的事实,接下来是我的观点。

1. 不是因为张爱玲老师的姓名或者身份,所以要求清华出通告,要求这个事情上热搜。而是出于人文主义关怀,作为国内知名高校,在清华校园发生这样不幸的事情,主动担起责任去追责也好,去道歉也好才是一个高校应该做的,而不是仅仅控制舆情封锁信息。

2. 在小红书和清华校内树洞等多个平台上删帖,其中不仅包括事发当天的内容,还有纪念张老师的帖子,但是对于造谣视频置之不理,是引发北语学生公愤的主要原因。

3. 通告里一句 “校外企业”,一句 “深感痛心”,进行了道歉,但作为被捂嘴的学生,这篇通告仍让我心寒。项目再怎么外包也是清华找的,也是发生在清华校园里的,至少没有做到监督施工的安全责任还是要负的吧。

4. 通告外的评论区,是精选评论。而且是开放了大概十分钟左右的评论区才开始精选,如果有涉及到逝者的评论被去掉可以理解,对清华的批评所有评论一律处理尽显舆论控制手段。

知乎用户 坠星尘​ 发表

这倒霉事情,正常划定责任肯定是学校和施工方各承担 50%。

但是就目前态度,应该是要让施工方全责,然后一起出钱,至于钱怎么出,那个属于台面下的故事啦!

现在在公共场合搞工程,不管大小,设定好隔离区域后,甲、乙方都要指定人员现场维护的,兼职都可以。但是不隔离,不维护现场,这个就开玩乐啦。还是弄树,都砸过多少人和物啦,纯粹就是棍子不打自己就是没有事!

胡乱施工,闹出人命,处分下来,至少一个处长要被干掉,推责任的原因还不就是人事的那点事。万一下的人再搞出点新故事,那才是大麻烦。

知乎用户 哎呀 发表

清华雇了第三方,自己可以不干活了,让公司干,相信公司是专业的不会出问题。

公司接了活,老板把任务派给没有接受过培训的工人,老板认为工人没有问题,肯定能完成工作。

工人认为自己的任务就是把树移走,老板又没有交代我要管行人,我只管树。

这里面没有任何一个人意识到安全问题。

整个一个草台班子,包括清华。

知乎用户 TL 不到 175 不改名 发表

如果受害的是本校学生,事情就被压下来了,网络上根本看不到。

结果砸死的是北语教授,这下捂不住了。

知乎用户 w 天择 发表

首先对逝者表示沉痛的哀悼。

其次,不幸被砸到的是一位有声望的大学教授,大家尚且还能为其发声,改变一下清华对此事的声明。

那如果砸死的是位无人知晓的普通人呢?是不是清华官方就会保持 “被雨后树枝意外砸到” 的谎言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张教授替一位清华学生挡了一场灾祸。

前几天北大学生外卖槽,如今又是清华校园树木倒下,结合前几年浙大食堂集体中毒,让我我不禁感叹,这片土地上的牛马的生命,都是一视同仁地廉价。

知乎用户 东哥 发表

热搜榜上出现一个词条:北语张爱玲教授逝世终年 58 岁。

感觉十分突兀,难道就因为她与著名女作家张爱玲同名,就可以上热搜?此处,并没有轻视张教授的意思。而是作为热搜,不能如此 “轻佻”。

抱着好奇的心理,打开一看,原来是九派新闻的报道。里边的内容,也仅仅是介绍了张教授的履历而已。实事求是地说,也没有什么十分突出的成就。在教授遍地是的当下,她的 “正常死亡” 显然不会引起媒体的关注,更不会上热搜。

果然事出反常必有妖,沿着词条往下看,发现了问题。张教授的确不是正常死亡的,她 6 月 15 日去清华看望女儿,结果天降横祸,被粗壮的树枝给砸死了。

如果是树枝自然掉落,只能说命运不济,哀叹而已。可是,树枝不是自己掉落的,而是清华大学在伐树,且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拉警戒线,张教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正好骑车经过,说巧不巧,殒命。

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在最高学府里竟然形同虚设,是一件很难理解的事情。不过,用网络流行语 “世界是个草台班子” 来解释,也能说得通。毕竟,伐木工人不是“高知”,你不耳提面命,他们会很随意。况且,像如此本可以完全避免的低级安全事故,放眼全国太多了。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只有 “高知” 能够做出来了。

伐树砸死了人,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该赔偿的赔偿,该道歉的道歉。说实话,这不是什么恶劣的事件,只能算一个意外——甭管这个意外多么低级,人们都不会去纠缠,相信张教授的家属,也是通情达理的。

可是万万 “没想到”,接下来网友的一些留言,还是让我们看到了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15 日发生的事情,18 日才广被人知。如果不是九派新闻的 “暗度陈仓”,恐怕一切还在掩埋中。

当然,里边的一些指控,我们不能在没有求证的情况下,就认为是真的。可删帖这件事,在逻辑上是很容易证实。如果没有此事,网友们不可能拿来说事。道理很简单,这些人铁定经历过。

你不能说清华删帖,就是否认事实之存在。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大家也十分清楚。但作为一所学府,还是最高学府,难道也应该像衙门那样行事吗?清华的校训是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这种手段,哪有一点 “德”。没有 “德”,又何来 “载物”。

所谓的 “自强不息”,在无“德” 的情况下,也就变成了删帖不止,变成了容不得一点批评与质疑的声音了。没有批评与质疑,是很难进步的,原地踏步还算好的。通常情况下,只能退步。退着退着,再顾盼自雄一点,就是耗子扛枪窝里横了。

清华老校长梅贻琦曾经说过: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现在的清华,古木参天,大楼林立,却见不到一个大师。那时候的清华,成立没多久,小树刚成型,大师却满园,荷塘月色照耀古今。

之所以今不如昔,不仅仅在 “高知” 上,还在于他们的“徒子徒孙”。上边的那些留言中,最让人吃惊的,不是清华的操作——业已习以为常——而是“你校学生在树洞威胁其他学生不许讨论”。

小小年纪,学问没见有什么增长,恐吓他人的手段,学得却贼溜。难道,这是清华的 “必修课”?肯定,清华没有这样的课程。但是,“高知” 的言传身教,又怎能不潜移默化地影响 “徒子徒孙” 呢。

这样的人,踏入社会之后,显然成不了什么栋梁。一旦小人得知,事业顺遂起来,必然变成整个社会的祸害。而清华毕业者,本身起点就比寻常人要高,得志的可能性更大。想想,就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当然,清华不仅仅有 “不肖子孙”,还有马翔宇这种不畏强权不肯同流合污的勇士。只是我们不知道,在现如今的清华,到底是 “不肖子孙” 多,还是马翔宇们多。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 的古训告诉我们,形势不容乐观。

最后想问:这篇文章,又能存在多久呢?清华,会给出答案的。胡适说,要有容人的雅量。对了,胡适也可算出身清华。

知乎用户 无限维度 发表

知乎用户 Cyan 发表

其实很多人天天讽刺欧洲人干活效率低。其实要保证安全万无一失本来就会牺牲一些效率和金钱的。但在中国人看来,欧洲人对待这些安全问题真的是很龟毛的。

当然你不把人当人那也就不需要牺牲这些,只需要牺牲一点人就行了。

知乎用户 棠村​ 发表

张爱玲,大学教授,生于 1967 年,在大学被树木砸中逝世。

这名字,这职业,这年份,这死因,

有种借命而生的感觉。

知乎用户 地球计划生育大使 发表

你不能只在安全没受到威胁的时候才夸赞东大服务业廉价,爱廉价就要接受廉价的全部,普遍外包和低薪社会的最终走向就是遍地豆腐渣没人负责

你从河北农村拉一堆 5060 的大爷大妈一天给人家 100 块搞绿化,还要求他对其他人的安全负责?还要求他能遵守安全作业规范?能把活干完就不错了!不少干活的连个安全帽都没有,就一身绿迷彩,他连他自己的安全都没法负责。

北京现在搞绿化的 99% 都是中介从远郊或者河北农村拉来的大爷大妈,什么专业化啊规范啊都不存在的,施工勘测?警示标志?护挡围栏?激光测距高速静音电锯?想吃屁!一天 100 块就这个质量!这大热天的能把树砍倒了算尽心尽力了。

知乎用户 斗战胜佛孙大棒 发表

原来不止学生出事了捂嘴,教授出事了一样第一时间先捂嘴啊,是我原先太偏激了,原来是平等的不把人当人。

知乎用户 虫二 发表

唔,张爱玲教授去清华是为了看望女儿

我们可以自然得出以下结论:张教授女儿是清华学生或职工

那么问题来了

清华有没有把张爱玲教授女儿禁言?

知乎用户 安风 发表

切。推脱责任罢了。

就如同朱令一般。

朱令中毒时瞪着眼睛在 icu 的视频我现在还记得。

知乎用户 微饭君 发表

就很神奇的几个词:

高校校内,清理枯树,枯树砸到人,人没了。

在国内数一数二的高等学府,出这种低等的事故,只有一个词 “草台班子”,真特么的语塞。

就目前看到网友的讨论,我甚至怀疑,如果是一个学生,这个消息还能不能传出来。

知乎用户 韩立 发表

现在知道天下第一大派的含金量有多高了吧。

一个负责除草驱虫的杂役弟子就能随手秒杀其它门派的长老,并且整个门派护短到极致,“我派杂役弟子杀你又如何?”

杀人后随手开启江湖静默令,让其它门派噤若寒蝉,连八卦都不敢传,恐怖如斯!

知乎用户 神经蛙 发表

土木国内天下第一的清华,砍个树砸死路过的第三方

来我们闭着眼做个题,现场安全施工的基本措施是?封闭施工呢?醒目标识呢?专人值守呢?

来我们再闭着眼做个题,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建设单位 (指清华)承担全部责任后向施工单位 (指违规操作单位)索赔!你要撕咬也是赔付完第三方后你们窝里狗咬狗!

骂完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清华的骚操作…

知乎用户 张义成律师​​ 发表

这题我会啊:张爱玲教授被砸虽然因清华大学安排绿化养护所致,但是绿化养护工作并不必然导致张爱玲教授死亡。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现场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和对现场安全监管不利以及张爱玲教授自己没有足够注意,与清华大学无关,清华大学不应担承担任何责任。

上图判决书的出处详见我的这个答案:

广东一驴友在网红野景点溺亡,家属向 21 名同伴索赔 86 万,这合理吗?同伴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我认为这个判决说理和结果都是有问题的,但是网友大部分都是骂我的,说判决没任何问题。

现在死的是教授,好了,希望大家不要双标,此事与清华大学没有任何关系!

知乎用户 溯穿 发表

北大集电和经院的一把手被车撞进 ICU

不也消息封锁 全都压下去了嘛

大家都很有特色

知乎用户 抹茶大主教 发表

前有薛爷爷拳打脚踢北邮辅导员

后有施工队砍树砸死北语系主任

横批:你奈我何

知乎用户 石二郎 发表

中国官方公告:已获得对方谅解。

反正不管啥事,不论舆论怎么骂,最后就是已道歉,已谅解。

意思是:家属都谅解了,你们还叫个屁啊!

知乎用户 苏牧 发表

清华一直在控评,说树是风吹倒的。

但事实上是由于清华雇佣了缺乏资质的砍树公司违规操作导致的,令人作呕

知乎用户 Hao Ma 发表

清华这推卸责任的丑态令人作呕,还不如干脆说这老树是当年美国人的钱种的,责任要美国人负。

知乎用户 自喜渐不为人知 发表

连清华这么大的,这么顶尖的学校

出了问题,竟然第一时间也是想隐瞒

这样的学校

我以后一定不让我儿报这个学校。。。

太没德了。

知乎用户 二丕二谋二葡二橘 发表

我真的无法理解清华某些学生。你们待在清华的时间远多于我们这些外人,你们现在帮着领导四处捂嘴,妨碍的是你们自己的安全建设、有利的是领导的官途,这事闹再大也不影响你们毕业证的含金量。所以你们为啥就哪怕自己活在安全隐患下也要坚决为领导冲锋陷阵、坚决不让问题得到整治呢?


评论区清华学生又开始洗了,写明了 “某些” 又没扫射所有人你们又开始不认账了,这集体荣誉感是不是有点搞笑了?

知乎用户 小船说翻就翻 发表

曾经在日本看到过道路作业现场,除了警戒线外,专门有个工作人员就负责监督有没有走近作业现场附近,有人走近就示意你离开,这个工作人员只负责这个事,所以除了具体作业人员以外,专门安排一个人手去负责安全,不干别的事。

当时觉得这不是浪费吗,没有效率养闲人

知乎用户 卢克 发表

一日标子,终身荡妇。

清华杀了朱令以后,又开始动手杀人了。什么叫孙释颜的后台啊

知乎用户 逼得攀 发表

哪怕换成小县城的街道砍树,当地政府都会对外包公司找茬式罚款,小公司惹不起,生怕被抓小辫子,所以拉警戒线,让专人提醒路人也是基本操作。

但清华营商环境太好了,外包公司和清华的关系都好到蜜里调油,所以外包公司干起活来也就不拘小节了,也很好的学习发扬了工科老大哥蛮干乱上的作风。

这次应该把舆论引导到歌颂清华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上,所以这不算事故,算政绩。

知乎用户 梁力律师 发表

北京语言大学的教授、系主任都不配在清华大学的情况通报里留名?

另外,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一代完人洪承畴 发表

2022 年末 2 个月内清华北大突然病死几十名教授,这责任如何划分呢?

2022 年 10 月——12 份清华北大:密集发布 40 多条讣告

北京大学,在 11 月到 12 月 22 日期间,就发布了 25 条讣告。

清华大学一个月也有 18 位 65 岁以上老教授离世。

2022 年 12 月 21 日~ 23 日三天 8 位院士病死。

1、12 月 21 日,中国工程院院士、激光技术专家赵伊君在北京逝世,享年 92 岁。

2、12 月 21 日,中国工程院院士、稀土冶金专家张国成在北京逝世,享年 91 岁。

3、12 月 22 日,中国工程院院士、材料学专家顾真安在北京逝世,享年 86 岁。

4、12 月 22 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土木工程与结构力学专家龙驭球在北京逝世,享年 96 岁。

5、12 月 23 日,中国科学院院士、自动控制和电力系统工程专家卢强在北京逝世,享年 86 岁。

6、12 月 23 日,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学和森林学家李文华逝世,享年 90 岁。

7、12 月 23 日,中科院院士,著名药学家,原上海药物所所长蒋华良逝世,终年 57 岁。

8、12 月 23 日,中国科学院院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家张友尚因病医治无效,享年 97 岁。

知乎用户 二狗​ 发表

RIP.

世界是个草台班子,你以为它学术一流,原来连个清理枯枝的流程都做不好。

所以,日常的我们都别太自信,校内行驶的汽车离远一点,校内作业的工程离远一点,甚至校内的打架都要离远一点。

知乎用户 刘伶病酒 发表

原来清华硬的不只有拳头。

知乎用户 冰冷的 heart 发表

再次证明世界就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知乎用户 绫波丽不丽 发表

清华还删评……

复制一段被删掉的视频里别的同学的评论:①该视频中将时间发生日期写作 6 月 18 日,但该时间实际发生日期为 6 月 15 日,且 张爱玲教授 的追悼会于 6 月 17 日已结束,视频作者意欲何为②该事件完整的来龙去脉是清华校内砍树,因未拉警戒线,人为过失使得张爱玲教授被树砸中身亡。该视频却写作 “6 月 18 日被雨后古树砸中身亡”,疑似混淆视听,将人为过错捏造成自然灾害,传播不实消息,引导舆论,扰乱社区秩序

知乎用户 灵火 发表

“这起悲剧是与学校合作的第三方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企业违规作业所致。”

我们这边普通老师预约个校外进来送货的,都要对他在校内驾车是否超速负责。

那这起事件,校内的谁负责啊?别只笔笔第三方如何如何。

另外,从别的答主那里看到,这种说法还是后改的?之前一开始是推给自然因素来着??

知乎用户 安邑生 发表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清华这个学校官僚主义很严重,果然是如此。

早十几年其他高校因为言论自由而被污名化很严重,清华居然可以独善其身,就觉得不可思议,到底是多乖巧,这么一所名校才会变成不粘锅。最近这些事情,包括这件包庇养护人员违规作业的事,也包括前阵子那个被当作四川上访户的清华博士后的事件,都显示出这所学校的官僚习气让人咋舌,简直不逊于机关单位。

全社会对理工科的推崇有些年头了,对人文教育的轻视也有些年头了。这种价值观倾向只会塑造这样的 “体制样板”,永远在维稳、审查、推诿和形式主义中游刃有余。

一所大学,自甘于成为体制的工具,那它所培养出的,也只会是 “技术精英”,而非 “社会脊梁”。这样的大学,也早已背离了教育的初衷,里面培养出来的也只能是乖巧的奴才而已。

知乎用户 爱管闲事的人 发表

我们小县城砍个树都是要拉线并且有人专门看着路过的人

这个清华作为国内最顶尖的大学

砍树真当儿戏呀

知乎用户 陈沈维荣​ 发表

听说隔壁学校也在修剪,安全措施做的非常到位

这下谁是 Top1 谁是 Top2 实锤了

幽默老保护校蛆直接拉黑捏

知乎用户 热爱生活 发表

清华什么时候出来道歉?施工不围警戒线,砍下的树干砸死了人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Ud4vti 发表

我还以为是红卫兵让煮熟的鸭子跑了,找了个替代品呢。

知乎用户 高黑獭​ 发表

某校早就开始烂了

这是后勤部哪个领导外包出去的不知道什么狗屎关系公司,所以操作才会这么奇葩不规范(你参考 4000 块外包给大学生做的电影特效就懂了),应该说一直以来他们就没规范过,出这种事情只是时间早晚问题。另外其实上面早几年集中查过清华一波,而且查出来的结果据说令领导震怒,只是碍于清华招牌,所以一直没有任何相关新闻。

挺有意思的,前几年还有一堆污糟事呢,只不过前几年可能公关捂嘴捂得很,我挺好奇现在是怎么了?终于彻底把领导惹了?还是说真的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了?

另外,

再给你们爆点狠料吧,某校某任校领导房子里搜出来过违禁品。违禁品,兄弟,而且是比毒品更狠的违禁品。

我再说狠一点吧,相比较北大需要压下来的消息是类似学生会主席 PC 被抓,大清就很不一般了,大清早几年需要处理的事情是 “前途大好” 的学生猥亵了男童后怎么边威胁边给好处让男童家长不要声张。

所以类比起来,大北校领导顶多是钱色问题,但是隔壁可就完全不是这种小儿科了,要不然说学文科的就是怂呢,理工科里出悍匪。

知乎用户 花生哥聊升学规划​​​ 发表

RIP.

据悉,去世的教授是一位非常不错的老师,看到这个消息感到非常惋惜,

很多时候,当我们走在一些绿化很好的大学校园的时候,恐怕更多的是以比较欣赏的眼光看待这些的吧,然而,绿化本身的适当维护以及风险防范,却也同样重要,忽视不得。

通常,这种绿化的维护要么是学校本身的物业负责的模式,也有可能是外包负责的模式。

根据 T 校的回应,显然是第二种模式无疑了。

同样在该回应中,突出了「违规」俩字,如果属实,显然对于责任分配是有影响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更多的是校方和外包企业之间的博弈的问题了。

又根据清华大学官方发布的《2024 年 2 月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采购中标公告》,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 885 万余元中标金额,成为清华大学校园绿化养护服务提供商。这一信息在新浪财经、极目新闻等权威媒体的报道中也得到了证实。

值得一提的是: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涉及 45 起司法案件,案由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更值得关注的是,该公司 2023 年曾因「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行政处罚。这些记录揭示出一个悖论:一家劣迹斑斑的企业,为何能连续中标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顶尖学府的绿化项目?

在绿化养护行业,「最低价中标」潜规则盛行。企业是否存在为压缩成本,不得不减少安全投入的情况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上信息却不容忽视。

当然,根据清华的回应以及相关媒体报道,对于这届企业的「违规行为」,是有具体描述的:

多家媒体报道及清华大学官方通报均指出,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导致树木倒下砸中骑车的张爱玲教授。这种「违规作业」的具体表现包括:未设置安全警戒区域、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缺乏专业资质。

根据《民法典》第 1256 条,**「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枯树移除作业的实施方,需承担首要责任。其违规操作具体表现为:未设置安全警戒区域、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缺乏专业资质。这些疏漏在司法实践中,足以构成「过错推定」的充分条件。

清华大学作为服务采购方,同样难辞其咎。根据《校园安全管理条例》第 23 条,学校对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负有「安全监督义务」。公开资料显示,该校 2024 年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采购中标金额达数千万元,但涉事公司曾涉 45 起司法案件,包括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这种「带病中标」现象,暴露出学校在招标环节对供应商资质审核的重大缺陷。

当然,不管 T 校和施工单位他们之间责任如何分配,从法律角度来说,T 校的管理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基本上是跑不掉的。

根据《民法典》第 1198 条规定:

1、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 1257 条: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若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需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 1193 条:定作人(校方)对承揽人(企业)的选任、监督过失需担责。

以上这些责任或多或少都存在,区别只在于是承担过错责任还是补充责任罢了。

赔钱多一点还是少一点都挽回不了受害者的生命,只能说安全无小事吧。

另外 T 校的回应慢了好几天,估计会成为社会吐槽的一个点,只能说传统的公关模式,还是偏向于老套路,就是有侥幸心理,T 校也不能免俗,总想先「捂着」然后看看有没有可能不上热点,但其实在自媒体时代,这种侥幸心理奏效的概率越来越低了,恐怕以后遇到这种情况,相关单位还是要转换一下思路为好,否则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不仅达不到公关的效果,反而让自己损失更大。

最后,希望受害者家属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最关键是高校应当以此为鉴,做好包括校内林木绿化施工以及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借助一些技术手段加以常态化监督。

另外,或许如果是较新的校园,在校园绿化方面,树种的选择恐怕也很重要。

以上!

@知乎校园

知乎用户 猛打方向盘 发表

清华这个学校很不正规,出的奇葩事真的很多,而且都是与 “学” 无关的事情…

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有时候不干正事!

知乎用户 Sysphomina 发表

这件事本身并不荒谬,警戒不充分在哪里都会发生,虽然清华和施工团队都有责任、但我们也不能否认百密一疏的可能,只能深感哀悼。

但这件事真正离谱的是,我作为北大学生,15 号当天就知道这个事情,但当时清华就全网删帖控评、更是一直对教授的身份语焉不详,20 号顶不住了才出来找新华社承认,那这里新华社有半点作为新闻社的意义?

任何媒体都无权报导清华不想说的事情,自发地讨论又要被当作没有权威的黑料和谣言,他一个学校哪这么大官威?不禁想到前几天才爆出来,至今还在被封锁的清华博士后因更离谱的原因被退学跳楼的事情,多少事难见天日啊…

知乎用户 十里稻花香 发表

我觉得这事能上热搜完全是占了清华大学和教授的光,如不是名头在外,这事大概率就是警察来了,定性为事故,如果老板会干事,私下跟家属把赔偿谈好,然后打点一下领导们,那就不上报,完事。

如果老板不会干事或者家属不愿意私了,那就得走正常程序了,逐层上报、现场保护、事故调查事故处理,按上面所说的工人违规导致按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但工人如果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用人公司可以向工人追偿。

其实吧,这种事在工程或相近行业太常见了,从上到下就是一个草台班子,法律法规完全没作用,那些个天天吹中国基建的,我劝你们早该歇歇了。

知乎用户 三中五中 发表

下属所有体制单位本能,非常恶心。

出事就想着掩盖,而不是去真正解决问题。

类似的真实事件还有,温州市鹿城区百里路小学老师在教室里上吊自杀,温州市教育局掩盖成意外。

试问,什么意外是上吊吊死的,温州市鹿城区区教育局一个副局长还在现场露出,迷之微笑,被群众拍到,而处理是打电话要求删帖删视频,不允许讨论老师自杀,不允许讨论教育局副局长的迷之微笑。

这里我呼吁,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严惩施工单位,以玩忽职守罪严惩,负责安全生产的清华大学分管领导。给亡者一份公道。

知乎用户 今天又违反了哪条 发表

自从朱令案之后,大家就应该知道清华即使在学术上作为中国最高学府,管理水平也只是众多平庸的官僚机构之一。

毕竟领导不需要学习。

知乎用户 张飞绣花 发表

为防止枯木砸人,清除过程中砸死人!

正常天气在大学校园里被树砸死!

最高学府清华大学看来也是个草台班子

知乎用户 天生吾侪 发表

安全很贵,非常非常非常非常贵。

因此,如果你肯做出一些妥协,比如,允许偶尔死一两个人,那么,安全就变得很便宜。

甚至,如果你允许偶尔死那么三五个人,你可以不用在安全上花一分钱。

因为,即使完全不做安全措施,一般也就死那么三五个人而已。

所以啊,这就是一道计算题:

安全成本和人命赔偿哪个数字更大?

在中国,人命不值钱,所以大家都选择了 “不做安全措施、人死了直接赔钱” 模式。

这回不过恰好死了个教授而已。

挺正常的。

这就是一场轮盘赌,大家都有死亡的可能性。

轮到了你,你不要喊冤。

如果轮到了我,我就希望闹大点,多赔点就行。

知乎用户 媛素师 发表

东大的基本操作,从对安全各种忽视,各种图省事,到出事后的极力隐瞒,到兜不住了开始甩锅。一气呵成。

有时间学习一下日本对砍伐的各种保护措施和出事后的严重惩罚也不会出一档这样的事。

知乎用户 AZYZ 发表

这个问题下的某些回答也是很契合我对知乎反骨鉴证区用户的印象了:毫无同理心,只顾借题发挥,含沙射影地讲些和事件本身毫不相干的鬼话甚至是地狱笑话,拿别人的惨剧当成论战的工具以此满足自己的油腻阴谋论。就不能直接把矛头对准学校,直接承认这是学校自己出了个极其低级的管理错误吗?我的小区和学校锯树向来是提前几天就拉好好几米的警戒线,看到还能出这种事故真是感觉匪夷所思,难道北京的城市管理还不如给全国供血的广东?清华作为顶尖学府在校园管理上的资金还比不上我的学校?

知乎用户 真实姓名​ 发表

贵清这种回应态度,冷漠且傲慢,毫无人文关怀。一个妈妈去学校看望女儿,结果因学校的不规范作业去世了。女儿每次路过新民路会怎么想?想到去世的妈妈还是想到高高在上的学校?最后,愿阿姨一路走好

知乎用户 那个菜就是烂的 发表

死的莫名其妙,根本想象不出是什么个情况,这也能死人

知乎用户 太极 发表

一时间不由得感慨万千,生命真是如此脆弱,快到退休的年纪,却就这样轻易离开了。

命运啊,就如这风中浮萍一般,看似自由放荡,却不知结局早已注定。

知乎用户 逆舟 发表

清华每年都会有不止一个学生没掉,但从来在互联网上看不到任何相关信息

掩盖消息这事他们轻车熟路了

知乎用户 cd cd 发表

如果是开始好好道歉清华和施工方应该各自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清华这个态度太恶心了一条人命就这么轻飘飘几句话带过了一开始还想甩锅。

知乎用户 兔子草 发表

你清出这种事倒也不奇怪

下图 2021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8 时,摄于紫荆公寓 8 号楼 3 单元。其时大风,塑料瓦从 7 楼楼顶被吹了下来

这是我们宿舍阳台,没站在阳台上算我们几个命大

这是楼下,旁边入镜的是听到动静过来查看的工作人员。

此处正对紫操,毗邻紫荆食堂,晚间回宿舍常能遇到卿卿我我的情侣。

只能说幸而刮风时间尚早,没到谈恋爱的点,不然少说也是砸进医院

知乎用户 阿伟 发表

清华大学风景园林专业学科评估 A+, 全国排名第一,砍个树还能砸到人?

知乎用户 sky 发表

这年头关于清华的就没几条正面的。

知乎用户 连十七 发表

清华开始推卸责任,实在推不掉,毕竟连个警戒线都没拉。

接着不想公开做回应,一直压热度。

眼见实在压不下去了,这才不情不愿承认违规操作致人死亡。(6 月 15 日发生的事,6 月 20 日才出通告)

即便如此,通告还在用它那点小心思,用校内人员家属代替受害者。

这特么也叫名校?傲慢得没边了!人命压根不叫事!

受害者是名教授,清华尚且骚操作不断。这要是学生或者普通人抑或快递员,清华恐怕还得怪人家死得不是地方。

什么玩意!

知乎用户 劳伦斯先生 发表

其实这些 985 除了生源好以外,其他和普通二本没啥区别。

知乎用户 Youtoo 发表

我不明白,这不就是一个起码每天都在上演的安全生产事故吗?(随便搜一下 2024 年全国安全生产死亡人数为 1.96 万人(来源网络不保真‌))。该赔钱赔钱,该问责问责,瞒报漏报最佳一等,为啥就能热搜第一名?

知乎用户 刁不遇 发表

一切都是临时工干的,清华薛爷爷言犹在耳。北语这是被清华的树给击杀了才有歉意,北航的孙子现在不还当着么?结合北大杀母案,上海七宝中学高考理综满分 210 分,考生考到 204 分跳楼事件,这就是妥妥的清北赢学,进了清北就是天龙人的预期是这类事件的源头。不受国际法束缚的天龙人以色列发来贺电

知乎用户 无可就是九头鸟 发表

我和朋友说,最近应该会出现很多奇奇怪怪的头条,目的是声东击西,掩护哪儿哪西巴

朋友说,掩护谁?

我:哪儿哪西吧

朋友:你个土鳖,她叫哪尔哪西,不叫,那尔那,西巴

知乎用户 李征 发表

有没有一种可能,在环卫、土建、景观行业,每年都有大量中老年民工伤亡。

一个教授的死亡,比一百个民工的死亡,更让领导和 stupink 重视。

知乎用户 伊文西​​ 发表

有些高校领导官大,背后更是深不见底,教育部都管不动。

人家不自罚,谁敢来办?

知乎用户 嘿呀呀 发表

过于离谱,知道世界上大多是草台班子,没想到这么高规格的学府也有。

愿逝者安息。

知乎用户 宁旻 发表

专业园林绿化从业人员又来答题了

这个问题发生的原因很简单,就是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管控。目前中国的物业生态对保洁和绿化其实是很漠视的,基本上就是由着保洁绿化工自己操作。这就会引发一个问题,这批保洁绿化从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他们的潜意识里面就没有安全两个字,他们就想着如何快速的把事情干完。在我们日常管理中经常发生这些事情,而保洁绿化公司通常会默许下面员工这么干,因为很简单,这样做会很大程度节省工时和成本。我大概已经可以猜到,基本上这个树枝修剪就是绿化员工自己爬到树上用锯子直接开锯,结果下面没注意被砸到的。

我目前是一个大型社区的环境负责人,在我们通常进行大型乔木修剪的时候,环境管理人员是必须要到现场的,而且要备齐所有工具,包括如果设计 6 米以上的修剪还会配置升降车。在正确的流程开始:首先会提前通知到管控时间,比如几点到几点会进行左右,请绕行,其次对要进行的区域进行打围,通常来说会做两层围挡,一层在外面十米左右的位置用隔离警示带。第二层在作业范围区域的 3、4 米左右,用隔离警示栏。把这些做完才进行修剪,而且还必须要求修剪员工佩戴好安全帽和防坠绳。整个过程环境管理人员是第一主责人员,会全流程监督过程进行。

回到这个话题,张教授的不辛其实就是现场没有专门负责的管理人员,这其实也体现了清华的物业对这些安全风险的漠视。如果说要进行责任判定的话,我估计应该是 73 开,涉事的绿化公司会占到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而承接清华的物业公司会占到百分之三十的责任。总而言之,这其实就是一场人祸。

知乎用户 试水 发表

AUV,真不愧是帝都

四九城里随便一块板砖,都砸死一正处

真不是假话

知乎用户 愚钝的工程师 发表

不排除和清华签订合同的绿化养护公司是靠着贿赂中的标,那么很自然的在绿化养护过程中对安全管控投入资金不足,极有可能未采取相关作业的施工安全措施甚至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从而构成违法施工的事实,校方作为业主单位未对此进行制止,理应承担主要责任;最起码施工范围的安全警戒线都没有,这个校的基建科不知哪了多少好处,其实说实话全国的高校都一样。

知乎用户 王斯图 发表

在校园里伐木竟然不封锁道路,甚至不拉警戒线,不知道施工单位是怎么想的。

知乎用户 张西望 发表

清华就是这样。作为清华总是清白无瑕的。清华是留美妈祖转世,中国大学总瓢把子,花不完的拔款。所以朱令死了同清华无关,紫光破产了同清华无关。当然得诺奖也同清华无关,被美国制裁也与清华无关,所以这个清华眼里的如教授,真家长死了。那只能由树来负责。

知乎用户 南洋草民 发表

越是神圣的,超然的社会地位(政府体制人员,学校校长教授,医院院长医生,法官律师,宗教高级人员如和尚主持,神父,阿訇等),其实越是要比一般寻常人更需要管束。

因为这些人员在社会上受人尊崇,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他们严格管束一般人,一般人也只能听从他们的指示,他们自己很少需要受管束或听从他人。

久而久之,这些没什么受到管束,地位崇高超然的人,就会心存侥幸做一些越矩过分的事情,反正没什么人管也没什么人敢管。长此以往累积下来,就会越来越胆大妄为,直到闹出人命 出大事。

对于这些人,大家都要改变心态,拿出比一般人还要更严苛的态度,来监督审视这些人,一旦发现他们有一些蠢蠢欲动,就要无视其社会地位崇高超然的身份,马上揭发出来,对其公开指责,严厉处罚。

对这些人态度越严格,越让他们对于自己的职务小心谨慎如履薄冰,自然就能造福更多老百姓。

而如果对待这些人只是盲目崇敬,网开一面,睁只眼闭只眼地放过纵容,那就是在祸害如你我一般的老百姓了

知乎用户 烟火之末 发表

正常操作,也就是砸死了个大学教授,才有被当作新闻的资格。

我所在的小区,之前找人修剪小区里的树木,我路过的时候,看到年龄基本都在 40 岁以上。干活的时候,把车停在旁边,一个人搭着梯子修剪树枝,一个人把掉下来的树枝捡到车上。也没有施工围栏。不过人都带了安全帽,还算有点安全意识。

真要是有人从旁边路过,被砸到了,我一点都不意外,完全是在预料范围内。

眼瞎了,是北语的教授,在清华被树砸了。

知乎用户 征服星海兔 发表

大清和老美,竟能对大时运影响至于此。满股子地狱笑话味。

知乎用户 加油鸭漂漂​ 发表

6 月 15 日发生的事故,6 月 20 日发通告,明显是受舆论压力所致。

一个普通的德高望重的教授原来并不在清华眼里,看到有回答清华居然做起了言论控制,就这么件事都要做舆论控制?出了性命相关的事件,承认错误,厘定责任,内部审查,不是每个单位都必须要做的吗?

知道现在对这种事故造成的人身死亡看的有多重吗,反正在上海,只要不是浦东闵行这种大区,一般的区一年只有五个指标,超过五个区领导就要向上汇报整改了。

出了这种事件,当地应急局等监管部门肯定要介入的,他居然敢控制舆论,说什么雨后古木砸的,他居然敢五天以后才出通告?目下无尘到这种程度,匪夷所思。

知乎用户 clark​ 发表

感谢清华大学对我这个过路人的不杀之恩。

知乎用户 重力卡车 发表

晚上闲来无事,老是刷到这个,那就说几句看法。

人的命运都是自己选择的,一个人死于粗心大意而已。选择粗心大意,然后意外恰好就来了。

之所以有热度无非是死的是个名牌大学教授,如果死的是个清洁工,会有关注么?

事情是个简单是事情,平常也能见到很多绿化养护修剪树木,常见的是市政的绿化养护。一般都是工人在修剪树木,出于节约成本,简单放个警示牌,很多都不拉警戒条,也不封路。

平常看到这些树木修剪,一样很多人无视警示穿越过去,要是砸到人了肯定是绿化养护公司的主责。不过这东西有点像大货车全责一样,没什么意义,人都死了。

只是觉得一个教授看到有警示,也会看到有作业工人,听到有电锯声,还要抄近道。要抄近道又不抬头看看是个什么作业情况,就贸然冲过去,那被砸死也就太正常了。

然后特地去看了看是什么教授,原来是语言教授,那没啥好说的,死个人而已。如果是个物理,化学之类的科学类教授,我或许有点可惜。语言类的,少一个不少多一个不多,社会的点缀而已。

关键这事情呢,名牌大学教授这身份在今天的社会结构中,地位不低。虽然是装饰点缀类的工作,但如今社会就认可这类人的地位,如果只是按普通人赔,家属估计不愿意,一大堆人也跟着兔死狐悲,所以就有了热度。

出门在外还是要注意观察的。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清华的责任很小,新闻学的阴影在加大。

她女儿怎么上的清华大学可以探讨一下,如果一切正规,完全可以。

第三方公司该赔钱就赔钱,生产事故的责任人涉及刑事犯罪就坐牢。

她来是看望女儿,是学生家属,不是职工家属,这个要分清。

知乎用户 Emiya 发表

真是给我开了大眼了

我原以为只有本校学生出事,学校才会捂嘴,这别校教授出事也捂啊?

还真是一视同仁啊

知乎用户 刘浏流流刘 发表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v1yeUS 发表

真 - 爽文

顶级宗门外包杂役随手就可以灭杀下级宗门的长老,顶级宗门实力恐怖如斯

知乎用户 未名湖畔铁拳虎 发表

这种明显是意外。她家人这么闹也无非是为了多 点钱。

另外她这个名字不大好。上一个张爱玲死在美国,从床上摔下来爬不起来就那么活活饿死,死后一周,因为身体爬满蛆虫散发恶臭,邻居受不了报警警察上门才发现她死了。死的时候家徒四壁,连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地上满是垃圾。

话说回来,这种事依法办事就好。树倒下来,是意外。改赔多少赔多少就好。炒作没意义。

现在的知识分子,大部分仍然是好的。但也有很多,喜欢要特权,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不管啥事无理搅三分,蛮横的不行。动辄就是 “我是知识分子我是科学家我是教授我是人才我是天才,必须给我特权”,真的都给惯坏了!

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一群靠老百姓供养却啥也没干出来的既得利益者,哪来的脸说自己是天才是人才?

虽然知道人死了我们不该口出恶言,但看到有些人一副既得利益者的嘴脸,特权阶层的居高临下,实在是忍不住实话实说。人死了,依法办事,少拿头衔身份说事。教授比掏大粪的高贵了?你们的特权既得利益还不够多吗?贪得无厌,没有自知之明,拿死人捞好处,你到底是知识分子还是渣渣?

知乎用户 三三 发表

实际发生日期为 6 月 15 日。当天校内发生意外的时候就已经有学生注意到,只是当时不知道是张爱玲教授。

现在这个视频号跳出来造谣死者是在?

知乎用户 空集 发表

我还是很好奇 67 年取名叫张爱玲,父母是个什么脑回路?

知乎用户 Frank 发表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知乎用户 欢天喜地过大年 发表

就海淀区这地方,一板儿砖下去就能砸死好几个教授

知乎用户 卝卝卝卝卝卝卝卝​​ 发表

沾了名字的光。。。。

但凡不是教授 且 不是快船队主力,

这事儿就没个水花

知乎用户 insideah 发表

大树倒下的威力没经历过的人无法想象。十几岁时,我们村一户人家要盖房子,就把院子里的杨树卖给专业买树的。那杨树估计种了十几年,直径大约二三十公分。杨树嘛,长得都是又高又直的,树头估计离地得有将近一二十米吧。

那天买树的人带着工人来伐树,他们首先在树的上部拴根绳在地面上斜拉着,然后工人在大树底部用电锯还是油锯锯,最后还剩一点时用绳子一拽就把树拽倒了。

我们当时少年人喜欢看热闹,就在旁边看,觉得离得已经够远够安全了,买树的也没说离的太近。等到树倒下时偏偏往我们人站的方向倒。当时树头离我们还有好高呢,我们只觉得一股劲风扑面而来,就像一根气坂朝脸上扇了过来,有些热辣辣的疼,吓得我们赶紧往后跑。

树很快就倒了下来,树头的位置离我们脚下位置很近。当时我们要是不跑,很有可能就被树头树枝扫上了。光树头倒下带来的风都能有扫脸扇打的感觉,更别说树砸到人身上了。

知乎用户 王不留影​ 发表

从安全管理的角度以及安全工程专业教育的角度来讲讲吧

第五轮学科评估,清华的安全工程专业,评级似乎为 A,排在国内也是前几名的位置

然而即便是安全专业在走在前沿的高校,依然在这次的工程中,交出了完全业余不及格的答卷

首先,正规流程一定是,清华方面去寻找有资质的承包商,这个资质必须得到官方授权,清华必须要多次经过验证,确认无误后签订合同。之后承包商必须要派遣合格的专业人员,来进行施工。同时,现场需要具备 HSE 来进行专业监管,从开工前的 PTWJHA 以及 TBT 包括各种检查与准备,施工过程中监督以及必要的录像,再到施工结束后的 housekeeping 环节,最后关闭 PTW,finish work

但是现场反馈看来,貌似施工人员没有专业资质,也没有现场监管的 HSE,连 caution tape 都没有,我估计 PTW ,JHA,TBT,PPT、work at height 什么的都是糊弄着来的,八成也没有

所以清华交出的答卷难道不可笑吗?

作为安全工程走在国家学科前列的顶级高校,面对一次简单的施工任务,给出的完全的彻头彻尾的不及格

另一方面确实说明,国内的安全工程专业的教育落后且脱节,安全意识的普及依然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懒懒的 发表

应当认定为致 1 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只是清华大学这个级别,该谁来调查呢。

应急管理部或是教育部牵头组织的事故调查组?级别太高,搞不懂了。

知乎用户 头每天都大 发表

零几年的时候,大概是 08 年,有一个地方国家财政拨款据说是 20 个亿,用于城市改造,然后层层盘剥下来一毛钱都没了,但城市改造还得进行,最后他们逼迫那些五保护家庭人员,清理道路建筑垃圾除草等一系列工作,清理城市街面道路卫生,而且是免费的义务劳动

我正巧路过,看到有老头蹲在路边清理街道上的杂草,好像都没有什么工具,在用手拔除,就顺便问了一下。

那些领补助的人员如果不参与这个劳动,第 2 年的补助就会把他们的名字取消。

当年我还只是一个中学生,当年的城市环境也很破旧,但是当年的事情我忘不掉。

这个社会上很多基层的工作,其实都是没有保障的人去干的,他们连自己的保障都没有,还怎么可能保障他们的工作效果,出意外几乎是必然的,迟早的事儿。

只要把工作外包出去,把责任摊的足够大,那就相当于没有责任,他们可太懂了。

那个地方但凡是拨款,必然是雁过割肉,拨款是 1 万,签字来领的人只能领到 2000,而且签字单据上会显示领了 1 万块,如果不签字的话,连这 2000 块都没有,这是另一起真实事件。

知乎用户 Urvin​​ 发表

这件事情有点匪夷所思,我刚看题目以为谁恶作剧或者造谣。北京语言大学教授怎么能被清华大学的树木砸中,还离世了呢?北京语言大学教授如果到清华大学进行学术交流,那是有的,但怎么被树木砸中呢?再说,张爱玲不是作家吗?也早就去世了。

后来看了看还真是的。但接下来就是预料之中的:第三方搞的——清华回应说,这起悲剧是与学校合作的第三方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企业违规作业所致。6 月 15 日下午,与学校合作的某企业绿化养护队伍工作人员在校园进行枯树移除作业期间违规操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致使树木倒下时砸中正骑车经过的北京语言大学教授张爱玲。反正只要哪里出事,基本上都是第三方搞的。

我也相信清华大学说的是真的,但这件事情给高校乃至所有单位提了个醒,现在社会服务发达,各种业务外包是普遍性的。高校里面的物业、绿化、甚至食堂宿舍都外包出去了。外包可以,但学校必需负起责任。

十多年前,我们学院在一个单独的校区,我们那个食堂被外包给一家餐饮企业经营,学院跟那家企业签了十年合同,并且还是排他性的,不允许任何餐饮企业进入。结果可想而知,食堂里的饭菜越来越贵,并且越来越难吃,师生们怨声载道。大家多次提意见,得到的答复是,过几年承包到期就好了。后来我们忍受了好几年,直到学院搬到另一个校区,才结束了这场闹剧。

另外,这件事也给每个人提个醒,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远离危险场所。张爱玲教授大概只顾着低头骑车,没有观察到园林工人在移动枯树。错误当然在这家企业,不仅没有把施工现场封闭起来,也没有派人在远处向过往行人提醒。

这种情况实际上很普遍,但很多行人并不警惕。我给大家看一个图,这是一个施工塔吊,有时候它就在人来人往的地方工作。你以为它很安全吗? 它下面的地基稍微有点失衡,就会倾斜倒掉,同济大学曾经有一位博士后就是在施工现场被龙门吊砸中身亡。这种高高的设备哪怕任何一个零部件出了问题,那就是灾难性的。你不要过于相信施工公司的安全防护,他们绝不是万无一失。反正我每次看到能离多远离多远。

像下面图一这种吊车,我从来都不相信它的稳定性,我认为它随时都能可能倒掉,它的重心实在太难控制了。我每次看见它,至少要绕一百米以外,确保走在它的最大半径之外。

总之,城市的各种隐患太多了。但愿各个高校吸取教训,各个单位和个人也应当吸取教训,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知乎用户 孙兰 发表

每天都从荷清路走。一周前在锯树枝就在大马路边上清理树枝。连警戒线都没有,工作人员也不指挥,树枝就从我身边落下。我还心想,就这么个搞法迟早出事。结果还真出事了。话说清华上次工地绑钢筋,也是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人干。这次又出事了,真是服了

知乎用户 不一 发表

看到这种事 ,突然想起来自己前几天在教室自习,到了饭点打算去吃饭。刚走出教学楼没几步,后面楼上一块砖就掉下来了(不是人扔的,就是墙上的脱落了)。但凡自己晚走几步,可能也就没了。所以这种事其实还真不少,大学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希望能好起来吧。

知乎用户 琉璃川的主人 发表

我不理解清华有什么好遮掩的

直接承认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施工人员、学校后勤相关人员追责

然后清华出一笔钱赔了完事

这种意外又不涉及什么黑幕,遮掩纯粹就是落人口舌

知乎用户 清平乐 发表

这让我一下子想起了当年也是在这附近的某大学校园里,我亲眼目睹一棵老树突然倒下,还好树底下当时没人,只砸坏了一辆自行车。那个年代的自行车是很珍贵的,据说后来学校赔偿了自行车的主人。大树之所以突然倒下,是因为大树里面已经被虫子蛀空,只是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知乎用户 烟波江上 发表

违规操作砍树,缺乏注意,造成一人死亡,这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知乎用户 z are 发表

一同学的侄子,华中科技大学的大二男生,前年冬天也是骑车路过学校树下时被树枝砸中,脑死亡后去世。当时经过树下的时候,事前他觉得可能有危险,还停了一下,认为没事了才继续走的,然而还是没有躲过。意外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

知乎用户 星期六 发表

建议查查工程招标流程,多半是违规招标给的某个校领导关系户

知乎用户 Moran Bai 发表

单纯吐个槽,北大解决不了外卖问题,清华解决不了树的问题

知乎用户 振动的旋律​ 发表

草台班子而已。没什么好惊讶的

因为有那些 4+4 皇亲国戚管理着 qb,qb 才会是中国顶级学府。

不是每年无数的全国状元成就了 qb,那些都是牛马而已。

你们要始终明白,有皇亲国戚的 qb 才是 qb,不然就是狗屁。

所以各种奇葩特招生,才是成就 qb 的灵魂。

知乎用户 Almost 发表

谁也不要笑话谁了,比烂的世界没有最烂只有更烂!

知乎用户 米鱼 发表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掉入化粪池,学校第二天就发布了通告,对比一下。

知乎用户 棕榈 发表

清华这个操作工到底有没有正规劳动合同,到底是不是正式职工。

还是临时的日结工?

有没有充分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

一天工作 8 小时,一周工作 5 天,

在户外施工的时候有没有进行安全培训

有没有发放劳保护具,劳保用品,安全用品

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么,最终背锅扛下所有的还是工人,有可能工人还要坐牢!

因为工人最好欺负

知乎用户 bingbingbing 发表

真的就没什么好地方了.. 人啊 md

知乎用户 law 君 发表

为张教授默哀

别的单位不知道,园林局或者城管局这种一般会有围挡先围起来或者干脆就把一部分道路给封了,毕竟清理树木不需要太长时间,通常还会有清洁工在远处提醒别人绕道

由于这些清洁工年纪都不小,我每次看见都有些觉得怜悯,毕竟每天起早贪黑的扫大街还要兼职交通指挥实在是太苦了

当然,如果她们不在浇绿化带的时候把水喷我身上那就更好了

知乎用户 白羊 发表

前有粪坑盖绿布,伪装草坪作陷阱,溺毙校园大学生;后有砍树不拉绳,飞来横木空杀人,可怜教授一片爱女心。校园安全啊!如果说心理疾病随机刀人、寝室矛盾投毒加害、报复社会行车冲撞无法预料,那么这类通过安全管理就能避免的意外能否少些呢?希望各大高校引以为戒,不要搞搞所谓 “安全学习” 就草草了事,要真正做到落实到制度,制定严格的标准,保护校园安全。

知乎用户 凉快 发表

外省不知道,今年北京绿化作业别说这个清华里的,就是外面的绿化养护也挺迷,完全就是祖宗积德拼人品。行道树修剪树枝,然后这剪断的树枝掉满整条便道和非机动车道!掉满!整条!你要是修剪一两棵然后收集那些掉落的树枝再继续这是正常人类思维吧?我真是第一次见,市区里头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为了躲树枝子在两条机动车道上混着走。

知乎用户 一城倾寒 发表

还是那句话,高校后勤往自己口袋搞钱才是第一要义

知乎用户 热爱我环境 发表

作为清华学子,我恳请清华大学做出表率,勇于承担责任。

按照发布的通告,主要责任在施工方。

但作为受害者,理应将清华大学作为赔偿责任人。至于清华大学与施工方之间的纠纷,应该是另外一个事情了。

类似的,很多部门出事了就是临时工的责任。对于寻常百姓而言,我是去你们部门办事的,而不是找临时工的。临时工跟你有合同关系,办事是跟政府部门的关系,不要牵连到一起,把两件事硬拉到一起。

跟欠债还钱一样。我只关心你欠我的钱,至于张三欠你的钱我并不关心,你不要让我去跟张三要钱。

知乎用户 吴不为​ 发表

我是清华,

我代表真理,

我怎么会有错?

你们能奈我何?

知乎用户 yebingxue 发表

浏览量这么高,为啥评论只有 7 条呀

知乎用户 MSDN 发表

就这行事方式,qs 全靠水军刷的,读了本科的赶紧出国读研去,最不济港大,香港理工;给这种学校累死累活不值

安全事故砸死人是要涉及刑法的,学校安全员呢?保卫处呢?你学校内部问责能代替国法了不成?

知乎用户 霪雨霡霂 发表

万一砸中大力引进的高端人才怎么办? 造成 友邦惊诧 国际影响 外商撤资 阿陆仔反思。

知乎用户 讲故事的猫小姐​ 发表

外包是这样的。

年初想装个充电桩,正好碰到邻居买个雷克萨斯混电车装充电桩,一问安装师傅,含含糊糊说是厂家的,再打车商 4s 店电话,4s 说充电桩都是外面品牌安装,和他们没关系。

车企业务外包,电网业务外包,连燃气检修都是天然气公司开个介绍信就跑小区支摊,一个接头 30 块,一根短管 50 块。

世界都是草台班子,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专业,tm 皮下都是外包

知乎用户 努力搬砖 发表

小时候,我曾和父亲一起伐过树。

我们使用的是最古老的办法,即先用木工锯,将树木根部断面切断至八九成,然后再用绳索将树木朝某个方向拉倒。

这种伐树的古老方法,至今仍在使用。

印象中,我和父亲砍伐的树木要比上图中高大很多,大约有七八层楼那么高……

儿时的我,根本意识不到危险,只会觉得伐树有趣而好玩。

然而,作为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如今再从施工安全的角度来看,砍伐树木的过程其实挺危险的。

比如,砍伐树木可能存在**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安全风险。

结合本次事故背景,我想重点说一下物体打击的风险。

首先,在砍伐树木的过程中,如何把握树木根部的切割程度,其实就挺难的。

如果切断的面积太小,树木不容易倾倒;切断的面积过大,则有可能在切割或砍伐的过程中,树木突然倾倒,从而砸到附近的作业人员或行人。

当树木内部存在病虫害或空洞,则会进一步增加这一过程的不确定性。

2022 年 1 月,柳州曾发生一起因砍伐树木而导致的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2 人重伤。

报告显示:2022 年 1 月 20 日 9 时 40 分,在柳州市社湾路 5 号柳职院教职工宿舍西面围墙旁的人行道上,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2 人重伤。
9 时 20 左右,第一棵树被放倒,温某理、曾某祥用油锯将倒下的树锯成每段 50 至 60 厘米,当时没有马上装车。
稍作休息后,曾某祥用长竹竿将绳子挂到东南一侧的枯树的上部,考虑到第二棵枯树的东面有一根电线杆和电缆线,曾某祥便使用油锯沿地面从该枯树西北面开锯,开了大约 25 厘米深度,曾某祥停止锯树,负责拉扯枯树的作业人员朝西北方向拉了 2-3 次,拉不动
此时,大家觉得先将锯好的圆木装上车比较好,陈某全将五菱小货车开至锯好的圆木前方,曾某祥去磨油锯链条,温某理去分解尚未分割好的圆木,陈某全、陈某君、唐某惠、莫某美、梁某梅、马某将切割好的圆木装上车。
大约 9 点 40 分左右,第二棵枯树突然朝西面倒向机动车道,砸中正在装圆木上小货车的陈某全、陈某君、唐某惠、梁某梅、莫某美
调查组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枯树地下部分南侧约有五分之二的面积已经被白蚁啃食蛀空,使用油锯沿地面西北面开锯 25 厘米(约占树桩直径的五分之二),剩下的木质部分(约占树桩直径的五分之一)不能支撑整棵树自身重量,导致枯树瞬间倒塌,枯树倒塌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1]

**其次,在树木倾倒的过程中,其方向具有不确定性。**大多数情况下,树木会朝着绳索牵引的方向倾倒,但也有可能倒向其它方向,尤其是高大的树木,不确定性会更大。

再次,工人在砍伐树木的过程中,可能涉及高空作业,工人为了方便省事,往往会从高空将割断的树干、树枝抛下,或者任由其自行坠落,这个过程有可能导致物体打击事故。

路边一家餐饮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 11 日下午 5 点左右,一名工人在道路一侧的高空作业修剪树枝时,将锯下的树枝抛落地面,树枝在掉落过程中撞到树木,弹向道路另一侧,不慎砸伤另一位工人。被砸伤后,工人躺倒路面,很快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将其送往医院。[2](来源:泉州晚报)

另外,不少人在回答中提到,砍伐树木作业应在现场设置警戒措施,个人表示赞成。

4 月 13 日,融安县园林管理站出动 6 名工作人员,联合柳州融安供电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砍伐工作,在排危过程中,工作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设置好路障,疏散过往人群做好现场的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维护好现场秩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利用高空作业车对 “危树” 进行砍伐,作业之后园林站工作人员及时将路面的树干、枯枝装车清运,保证路面整洁、畅通。[3]

从上述新闻可以看到,融安县园林管理站在砍伐树木作业时,不仅设置了交通锥进行警示,同时还安排了专人进行现场警戒,该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当然,并非所有的道路都有足够的空间设置警戒区域,对于部分较窄的道路,可以对砍伐作业所在的路段进行临时封闭,并提示过往行人和车辆绕行。

前不久,大兴区人大代表提案:大兴区黄村镇三中巷大兴公安分局北侧二十几棵高达四、五十米的杨树由于树龄过长造成干枝死叉过多,给附近居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提案要求对树木进行砍伐。接到此提案,大兴区园林中心绿化队立刻着手办理相关砍伐手续,并联合兴丰街道办事处,在相关小区门口贴通知,作业期间封闭此路段,确保树木砍伐期间周围居民的出行安全。
三中巷属于背街小巷,作业空间小,树旁还有高压线穿过,给施工带来了诸多不便。11 月 12 日至 13 日,园林中心领导紧盯作业现场,由专业的砍伐队伍进行作业,为确保行人安全,在路段两头拉上警戒线并派专人在路边值守。由于树木过高,作业人员采取了分段砍伐的方法,经过两天的奋战,20 余棵危险树木已全部清理完毕。[4]

最后,个人建议,由于砍伐树木作业安全风险较大,请大家尽量远离或绕行

附上 “深圳应急” 两则关于砍伐树木的安全事故 [5]

11 月 15 日 15 时 07 分,深圳市某小区,一业主聘请工人在自家院内砍伐树木时,其中一工人被倒下的树干砸伤。伤者经送院抢救后,于 16 日 20 时 35 分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涉事人员使用油锯对树木进行砍伐时,由于庭院过于狭小,当约 4 米树干倒下时,涉事人员躲避不及,被锯断的树干砸中头部受伤。

10 月 22 日 7 时许,深圳市某在建工地旁边坡治理工程,一工人在进行树木砍伐时,维护交通安全的另一名工人被倒下的树干砸伤头部,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维护交通安全的工人未与伐木区保持安全距离,伐木工人未确定作业区无其它人员。树木在倒下过程中,砸中维护交通工人的头部,导致事故发生。

参考

  1. ^ 砍伐枯树,致 1 死 2 重伤,柳州 1·20 事故调查看得人百感交集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0716511529333384&wfr=spider&for=pc
  2. ^ 路边修剪树木 一工人被砸伤 https://szb.qzwb.com/qzwb/pc/cons/202407/13/content_90605.html
  3. ^“危树” 拦腰砍 隐患早消除  https://www.sohu.com/a/667920199_121106875
  4. ^【公园动态】快来看看,您身边又发生了哪些新鲜事儿  https://www.sohu.com/a/432684662_120209831
  5. ^ 砍树砍出事故,深圳两名工人倒在树干下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0ODMzNDkzMQ==&mid=2247595438&idx=1&sn=18286e809bb829498b29fd99d5f61533&chksm=e9a16a92ded6e3841066fea00eaf1f7169fb40f0c41648150ced05eb2bb1c0393681a62b72c4&scene=27

知乎用户 福报消受者 发表

世界是个草台班子,清华也不例外

一个被誉为 “国之重器” 的顶尖学府,连在自己校园里砍棵树,都能闹出人命。这事儿听起来有多荒诞,现实就有多悲凉。

那份姗姗来迟的官方通告,堪称当代甩锅艺术的 “杰作”。轻飘飘一句 “第三方企业违规作业”,就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仿佛这家公司是孙悟空变的,凭空出现在你校园里,跟你清华大学没有半毛钱关系。

可但凡有点社会常识的人都想问一句:

  1. 这家 “第三方” 是你请来的吧? 资质审查了吗?安全培训交底了吗?
  2. 作业是在你地盘上干的吧? 你作为甲方、作为校园的管理者,安全监督的责任呢?就派不出一个人在旁边盯着?
  3. 事发是 15 号,通告是 20 号才发。 这中间的五天,是在全速抢救生命,还是在全速 “危机公关”?那些被删除的帖子,被压下去的热搜,又是怎么回事?

据说一开始想把人祸甩锅给 “大雨”,营造“天灾” 的假象。这操作,不像一个大学,倒更像某些衙门的老爷做派。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校训喊得山响。可当一个鲜活的生命因为你管理上的疏漏而逝去时,连第一时间承认错误、坦然面对的 “德” 都拿不出来,又谈何“载物”?

这起悲剧,撕开的不仅是清华后勤管理的巨大漏洞,更是某些精英机构深入骨髓的傲慢——他们不怕犯错,他们怕的是 “丢面子”。

知乎用户 here hiro 发表

草台班子是这样的。

但凡是上班时间超过三个月,就会明白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就是任何企业的很多不直接带来利润但是又非常重要的业务,实质上是由最底层的最不受重视的临时工的良心在保护的。

一旦这些临时工选择不保护这个公司了,很容易就会出事了。

临时工的 “责任” 和“工资”是远远不匹配的。

换言之,很多时候,其实员工是可以以自己微薄的工资百分比爆杀公司的。就是我亏了一个月工资五千块,你亏几十万。而这一切是合法合规的。

简单讲一下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

因为现在这个社会,所有企业和组织,都推行责任无下限往下推,利益无上限往上攫取。

领导们获得了最大的好处,下属获得了最大的责任。这个的极端性就是董事长和临时工。

而如果你多去了解这个社会的临时工的现状和思想,你会发现,临时工是世界上最遵守秩序、最负责、且承担最多责任的一批人。

而如果他们不承担责任,结果就是很容易出事。

提问的事件我经历过类似的,而且也是和林木有关。

这家公司是这样的,账面上的树木超过一百多万,甚至可能在五百万以上,而这么宝贵的树木资产,是由一对临时工夫妻在维护,每月五千。几年定期盘点一下。而企业本身有个流程去维护树木的,就是先汇报上去,再让领导签字审查确定再处理这些树木。

而领导搞了个骚操作,就是让临时工把树木移动到其他地方,这样就不需要走系统流程,又可以达成她的让环境更美观的目的。然后这些树木就被移植死了。

因为树木是不可以随意移植的,很容易死。

临时工是没有抗议意见的,因为他是编制外,没资格越过领导找其他人汇报,更别说叫他干活的领导的就是企业最大领导之一。他总不能找另一个大领导吧?这不就成了搞对抗了嘛。

而企业本身有个流程去阻止这件事,就是先汇报上去,再让领导签字审查确定。

而这个领导的骚操作就是,她使用两个方法去规避这个正规流程,第一次是移植树木,移植树木不需要上报,就像你把电视机从这个房间拿到另一个房间,不可能因为这种事情汇报给总经理,你如果汇报了,他反而觉得你有病。但这是树木,换个土壤树木就死了。这样就搞死了一批树木。

第二个方法,就是先斩后奏,她直接要求临时工把树木先砍了,之后再向上汇报。这样又搞死另一批树木。

就这样,硬生生搞死了不少树木。亏了起码几十万吧。

最后怎么处理了?答案是临时工被开除,给完最后一个月工资就没了。而公司对应则损失了几十万。

换言之,很多时候,其实员工是可以以自己微薄的工资百分比爆杀公司的。就是我亏了一个月工资五千块,你亏几十万。而这一切是合法合规的。

毕竟,总不能反过来要求这对临时工去赔偿几十万公司损失吧?从法律和道义上就讲不通。

类似案例其实非常多。前提是,确实是规则性错误,确实是公司决策层错误。而不是员工自己忽然放火烧了公司的资产。

公司是有规章制度的,但前提是上级领导约束下级。

而上级领导本身非但不会被制度约束,反而会疯狂绕过制度,去对抗制度,自己钻自己制度的空子。

知乎用户 珍惜当下​​ 发表

这场悲剧虽然是和清华合作的某企业绿化养护队伍工作人员进行枯树移除作业期间违规操作造成的,但是清华的责任还是需要综合分析,不能太过急切的自身把责任撇干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教授被路边枯树移除树枝砸倒致其死亡,清华作为行道树的管理人,对行道树负有管理职责,应当对行道树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维护,对于合作的绿化养护队监督、监管和及时制止,如果未对作业履行监管义务。目前的情况,除非清华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清华就要和这个养护队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珍惜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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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爱吐槽的小巫师 发表

清华领导眼里人人皆蝼蚁,大学教授在我们看来是高级知识分子,体面稳定有地位。意外身故没人道歉,没人承担责任。如果是本校学生出事,会有消息传出来吗,会有同学去要说法吗?

知乎用户 明月行 发表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清华大学是中国的最高学府

是无数人心目中最神圣的象牙塔

是传授知识的最高殿堂。

那里聚集着我国最有知识的一群人,最有智慧的一群人。

同时我们还希望他们是最有道德的一群人,最有社会公德的一群人。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 · 为政》

知乎用户 不朽肌肉体 发表

北京语言大学张爱玲教授被清华树木砸中逝世,清华回应系绿化养护人员违规作业所致,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区区清华 北大一般的含金量又在上升!

我:妹妹可不敢这样说,清华北大可是我农村做题家心目中的圣地朝圣的地方

某个小妞妞:您如果真是清北人您就不这么想了,说实在的!圣地真就圣吗?笑鼠我辣!这个世界上不存在 utopia!!!我爱说大实话!

某个小妞妞:我只能说不同的清北人对自己的定位不一样,有的人没摆好定位就开始觉得自己 nb 后来就拉胯了!我非常理解圈外人对清北如何仰视,但局内人周围全都是大佬,对自己的定位自然不同!

某个小妞妞:但要知道,清北和普通学校二者在某些层面是相通的,哪怕就清北里的人 1%和 0.01 之间的差距,可以称之为云泥之别比 20%和 80%之间的差距大!我和他们不一样,我并不是要求自己非要卷到某一个高度去达到别人的期待,我就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且我认为我自有我出彩之处,我卷不过他们但我依然在别处比他们强,哪怕世界第一也有不如我的地方!我认为我的认知水平比很多集佬金牌绩点拿满的人都高!更何况我从来没有鄙视过农村小镇做题家,某些大城市空想家反而更需要反思!

农村做题家需突破 “圣殿想象”,圣地幻想!朝圣宗教信仰!

城市高材生要警惕 " 习得性傲慢!顶级学府的全知全能自恋自负!我是清北人,我永远正确!

我学长为什么借题发挥?解读清华北大不一定是圣地,连生命安全都保障不了,生命都失去了!顶级学府圣地的标签又有何用?清华北大不如生命安全大,清华北大习得性傲慢!被圈外人捧成永远的圣地,顶级学府,朝圣的神庙就沾沾自喜!

知乎用户 少盐 发表

RIP

说句题外话

这个名字好像和一个作家重名了

我说这个名字咋这么耳熟,想了半天。

知乎用户 RPG 幻想者 发表

我在清华大学旁边西北小区的路上往大学里走的时候也差点被砸到过,好几年前了好像是 19 年的事,那天晚上北京刮大风,我当时上完小提琴课和我爸回家,路上突然我爸叫我赶紧往前跑,跑了一阵之后听到后面一棵树倒地了。

知乎用户 潘帕斯的风 发表

蒸馍?你不服气?

知乎用户 54645536546 发表

林业一直是高风险行业,每年伤亡上千人,你不能在死了婆罗门时才关心林业安全

知乎用户 clausius​​ 发表

6 月 15 日下午,与学校合作的某企业绿化养护队伍工作人员在校园进行枯树移除作业期间违规操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致使树木倒下时砸中正骑车经过的北京语言大学教授张爱玲。学校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联系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6 月 19 日消息,北京语言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张爱玲教授,近日逝世,终年 58 岁,张爱玲系校内人员家属。

北京语言大学张爱玲教授是前往清华大学看望女儿,因施工队未拉警戒线或进行交通管制,结果被倾倒的树干砸中,抢救无效身亡。

我觉得,首先**施工方在施工期间没有注意现场的安全管理,起码应该是要拉个警戒线的,**导致无关人员死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清华校园后勤部门或者基建部门也要担责,哪怕清华在回应此事时,强调是 “校外” 企业,而且是 “违规” 作业好像声明一发,责任就清华无关了。现在好多单位一旦出了事,都把责任推给临时工。

清华这次也不例外,把责任推给 “校外” 和“违规”。 **但实际上,清华安全管理肯定是有问题的,在我看来责任应该比临时工还大。**如果一个单位缺乏严格的安全管理体系,**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到位,执行更不会到位,**事故的发生只是迟早的事情。

在平时的新闻中,常常可以看到一些新闻,XX 化工厂发生安全事故,厂长被处分了,某地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市长被免职了等等,有人可能会说这个厂长或者市长真倒霉,安全事故与他们有多大的关系。

可现实就是分管安全的领导工作不到位,安全建设必须越严密,越科学,越好,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安全风险。工作不到位,被处理是必然的,生命本就该被认真对待,而非潦草辜负。

知乎用户 黄磊 发表

三步走吧

首先是所有讨论的账号封号

第二就是抓曝光的人

最后就是让曝光的人去央视道歉,不道就把他们全家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

知乎用户 指给我敌人在哪里 发表

竟然没拉警戒线?

昨天和现任去驿站拿东西,

看到远处有疑似警戒线,

虽然能从线外过,

我都领着现任绕另外一条路。

知乎用户 小草没树高​ 发表

清华的后勤部门、保卫部门难辞其咎吧……

你外包了事务这没问题,但不能缺乏管理。且不说在类似绿化维护方面,应该有不少规定、标准对安全生产有所要求(懒得去查了,纯推测);即便没有,也至少应该根据常识做有效管理,比如用警戒线划定施工区域,不让其他人员进入。

知乎用户 知之不理 发表

没听说过这人,不知道贡献

求锤得锤呗

别个七老八十做得绿化养护

教授七老八十挨得树砸又怎样

合理化不能只合理于自己有利的部分

遍地草台班子,总有挨着的机会

还能讨论啥责任呢

锅企业背,钱一起赔,校领导无责,大抵是这样了

知乎用户 炼气太圆满 发表

侵华大学中国政府式的表态,完全感受不到一个责任主体的意识,客观而公正,纯粹且麻木,就像自家狗咬了别家的小孩,然后轻描淡写的说我回家打他

知乎用户 ehvt 发表

看到都让人难过。

某博上还尽是这种言论,也是逆天

知乎用户 吃瓜小无暮 发表

我服了,什么草台班子啊?修建树木也能把人砸死

知乎用户 不惑而惑在瑞士​ 发表

如果施工队未采取安全隔离和警告措施,清华校方和施工队难辞其咎。

2025 年 6 月 15 日,北京语言大学张爱玲教授前往清华大学看望女儿,因施工队未拉警戒线或进行交通管制,结果被倾倒的树干砸中,抢救无效身亡。

大学校园里,有形形色色的施工队,有些专业一些,大部分都比较业余,农民工占多。

如果承接工程的包工头、中间承包商、学校基建处相关人员,不在现场监管,还有什么事不能发生呢?

只能说,这位 58 岁、和著名作家张爱玲(1920-1995)同名的北语教授,死得真冤!

(著名作家张爱玲女士)

知乎用户 美丽新世界 发表

林业一直是非常危险的工作,砍树修枝是很容易出事故的,不是你小时候看的《熊出没》那种轻松愉快的郊游。

婆罗多一向外包泛滥,无限制压低工资结果就是诸如这类高危工作只能招来一些没有资质和安全危险意识的人,搞不好还要拖欠他们龚籽。比如估计这事出了,在场这几位龚籽恐怕不仅保不住龚籽还要倒贴。

类似无资质员工导致事故天天都有,只不过这次是婆罗多数一数二的学府的教授出事才能爆出来。要是这次挨砸的是小地方某个倒霉的农民工,估计一点水花都没有。

并且,爆出来不等于解决。

什么时候规范无底线的外包和无底线的压榨,这种事以后才会大大减少。

知乎用户 Apafica 发表

别说这些市政工程了,就是半导体这种高新行业,工作流程都极度不规范。你工资这么一般,要求这么严苛,schedule 这么紧急,我是很难给你按照规范来的

知乎用户 郑州除甲醛老冯 发表

能接公家活的,都有点道行,必须很有底韵。青岛路虎女及四龙女挑战公众底线,无人敢扒拉,装聋作哑。就连武大校二代都眼睁睁看着溜掉。如今,可碰到张老师这样的硬茬子了。我和许多吃瓜群众一样,都无聊地憋着许多负能量,到要看看这次背后的故事到底多硬茬多牛逼。

知乎用户 三十 发表

学校里的施工保护确实很多没做好,有一次一个施工位置拉了一根巨系的 1.5 米高的警戒线,骑车路过直接割喉,好在绳子绑的不是很紧,一边直接被我冲断,不然应该去世了,不过去世应该也不一定能让人知道,毕竟学校的公关能力

知乎用户 旧巷子 发表

看到没有?只要你是清华的,你就能登顶所有中国媒体的热搜榜第一,这个就是公平,不用三天就出结果,但是黄杨甜甜,那儿那茜就不是了。

知乎用户 ytbytlxmdg​ 发表

清华咋这么牛?拳打北航树砸北语的?

知乎用户 转角​ 发表

全国智商顶尖,身份顶级的一群人,搞不定一颗树。

这是草台班子吗?

这是戏曲班子,一切都是表演而已。

知乎用户 一觉醒来又赢了 发表

我们小区搞园林绿化,即便请的是外面公司,小区物业也会安排保安在现场隔起围栏,在路口放上 “施工中” 的牌子,不让车或者业主进入施工范围。

没想到这么简单的常识连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都不知道,事后直接甩锅第三方违规作业就完事了。

知乎用户 麒的奋斗史 发表

添地狱笑话二则

1、两句话憋五天,治学严谨。

2、一棵树倒下砸死一个教授,人才济济。

知乎用户 Zuhsi322 发表

你清史无前例的下作公关。之前的捂嘴删帖装死我都还能理解是正常公关。这回趁着 18 号下雨 19 号整一堆营销号出来岁月史书是 18 号雨后意外砸死的,20 号北语看不下去出来发声明之后又假惺惺的跑出来发个所谓声明真是令人作呕到了极点。

知乎用户 相信是第一基底​ 发表

以为清华是地名或者一家公司……

原来大学名字都敏感了呀

说白了,就是为清华挡灾的

清华的游客出了事都掩盖不过去,但是外校的来清华,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上天自有安排,至于阴谋论,没有人不懒得提了

普普通通吧,可能是偏远地段,正值盛夏,同学们不仔细看没看出危险吧

知乎用户 肥塘鹅 发表

这是一起非常标准的劳务外包,节约成本导致的安全事故

劳务外包,然后出事

男人减速带视频中,有一个大类,就是专业机械车辆——德国,美国的道路养护,园林维护的人员,开着专门设计的工程车,来维修道路,修剪树木。

比如,美国在路上摆放交通锥,是专门用车的。

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 “大材小用”。

开着那么大的车,弄这么小的事。

但是,国内安放人员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提醒我们,这种东西,是十分有必要的。

开放路面,工人在繁忙,混乱的人流中,摆放交通锥,想想也知道,有多危险。

1994 年,美国发明了摆放交通锥的专用车辆。

而国内自产是什么时候?

2014 年

世界上第一台交通锥收放专业车出现 20 年后,第一台国产的交通锥收放专业车研发成功了。

2021 年的 12 月 7 日,浙江省(共同富裕区)首台交通锥自动收放工程车在杭金衢高速金华段投入试运行,有效推动道路交通锥摆放自动化、标准化、便捷化,不仅提升道路封闭作业效能达 60%,也进一步提高了作业人员的安全系数。

浙江省 2021 年,才有第一台工程车试用。

在树木修剪方面。

国内城市里面最常见的,就是几个工人,在**云梯车上拿着电锯修剪树木**。(这已经是条件比较好的一线城市了,还有云梯车,条件差的地方,是工人站在搭梯子,把自己绑在树上。)

修剪下来的乱树枝,洒落一地,好一点的,也是堆放在旁边,挤占道路。

但是,你看国外维修的短视频,就是机器为主。

带三维扫描的自动修剪车(可根据树冠形态自动规划修剪路径)、遥控式高空修剪机器人(适用于复杂地形)、枝条粉碎机(现场将修剪枝条粉碎为木屑,用于覆盖树池。

遵循欧盟《工作场所安全健康指令》,作业人员需通过专业培训(如德国 “Bauindustrie” 认证),每台设备必须配备安全监控系统(如防倾覆传感器),高空作业时至少 2 人配合,地面设置全封闭隔离区。
风险防控
修剪作业前 72 小时发布公告,作业时使用声光报警设备、防撞缓冲车,甚至调用无人机监测周边环境,确保零事故率。例如,慕尼黑规定:修剪高度超过 5 米的树木,必须使用带安全筐的高空作业车,禁止人工攀爬。

特别典型:繁重,危险的工作,都是外包的,风险外包,责任外包,一旦出事,就是无辜路人和劳务外包遭殃。

21 年,兰新线,就发生过一起非常严重的安全事故。

59 个铁路施工人员与火车相撞,9 人遇难。

调查结果是什么?

外包人员修铁路,设备坏了,不能用。

于是建功带着外包换地方,侵入了正常铁路,和正常运行的火车相撞。

又是劳动外包。

为了节省成本,节约精力,脏乱差,危险性高的工作,都是外包给最底层劳工的。

安全资质要达标,是要消耗高额成本的。

所有人,都会想办法逃掉。

最终的结果,就是全社会来支付这个成本

知乎用户 Johnny boy 发表

草台班子

知乎用户 shui0908​​ 发表

我只从清华官方发布的通告来进行理解和解读。

(这意味着消息来源是权威且真实的,而且是清华大学官方的态度)

时间、地点都通告得比较清楚。

但是几个地方很值得去细细品味。

1,“砸中一名校内人员家属”。

通过其他新闻交叉印证,这名不幸身亡的人是北京语言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张爱玲。很可惜,在清华的官方声明里面,没有她的任何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工作单位。

如果是普通人,出于保护个人隐私,模糊相关信息尚可理解。但是现在事情已然发酵,网上几乎都知道不幸遇难的是北京语言大学的张爱玲教授。这么简单地用一个 “家属” 二字来代指,似乎不妥。

除此之外,“校内人员”似乎也不太妥当。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应该是张教授去探望自己在清华大学上学的孩子。这么说,应该是清华大学的在校学生。笼统的一句 “校内人员”,甚至连在读学生的身份都不愿意提及,给人感觉就是“冰冷” 且“拒人千里之外”。

2,“校外企业”+“违规”。

我理解凸出这些信息的原因。毕竟是清华大学购买的外包服务,出现意外,理论上外包方应该负有主要责任。潜台词,这起不幸事故不是清华大学有意造成的,和清华大学没有直接关系。

撇清责任可以理解。

不过,官方的第一份声明,就忙着撇清责任,似乎有点冷漠。

无论如何,清华大学购买的外包服务,发生的地点是校园内,做的事情也是维护校园环境(清理树枝),在自己校园内的作业,清华大学理应负有监管责任。对于这类事件,清华大学不应简单地付钱签合同了事。相关的管理、监督等,也应该同步做好。

3,“向逝者家属表示深切歉意和哀悼”。直到这里,仍然不愿意点出家属的身份(网传为在校学生)。

4,“启动校内问责程序”,这一点算是合情合理。毕竟这起事故反映了校园管理上的漏洞。聘请的外包方资质是否齐全,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是否到位,都是值得关注的方面。

整个通告读下来,只觉得一种冰冷的礼貌和撇清责任的淡漠。没有感觉到有多少人文关怀。

清华大学校园其实不小,但人流量很大,同时建筑密集程度也不小。校园内部还有很多可能拆不动或拆不了或不能拆的平房。校园管理难度不小。但考虑到清华大学的特殊性,还是希望它能够有更规范的管理。

以及更多一点的人文关怀。

知乎用户 明哥 发表

看见这个名字吓我一跳!!!

知乎用户 花日水 发表

6 月 15 日出事,6 月 20 日才公开消息。

清华大学锯树砸死 1 人,新闻封锁了 5 天时间。

小米车祸死 3 人,新闻封锁才了 2 天时间。

印度飞机事故死 200 多人,不封锁新闻。

朝鲜军舰下水事故,也不封锁新闻。

知乎用户 王双全​ 发表

这个由组织宣布,权威部分认定,别的人不好多说,不能多说。不宜多说。

知乎用户 三十年 发表

开始应该不知道是教授吧,以为只是个普通人物,所以傲慢的随意封锁消息!后来应该发现对面也是有组织的,所以就爆出来个热搜第一!普通人就别想了,乖乖认死!

知乎用户 炫炫 发表

清华本意是好的,都是下面人执行坏了。

清华:修剪树木

三方公司:不顾一切地砍树

工人:砸死人

知乎用户 致远 发表

首先对张教授表示哀悼!

高中数学例题: 某地区近期有小洪水的概率为 0.25,大洪水的概率为 0.01。工地上有一台大型设备,若遇大洪水损失 60,000 元,遇小洪水损失 10,000 元。现有三种保护方案:

方案一:运走设备,搬运费 3,800 元。

方案二:建保护围墙,建设费 2,000 元(仅防小洪水)。

方案三:不采取措施。

问题:比较三种方案的优劣,并分析对多次决策和单次决策的影响。

工人违规作业是选择了方案三。

知乎用户 萨瓦迪卡普里奥 发表

这个外包企业是哪家为什么不披露? 这里面没点猫腻才怪。

越是封闭的地方越是腐败,越是集权的地方越是傲慢,军队和学校就是典型。

知乎用户 禾子安康 发表

没有不尊敬的意思。

清华这么牛的学校居然没有监管员,绿化砍树就是包给第三方,也得安全措施做全,警戒带,隔离点,还有工作人员指挥路人绕行,工作开始前还要通知全校,张贴告示。还得有学校这边的监管员到位才能干活。

说句不好听的,清华可是有顶顶大名的工程科啊,这么小的错误都犯实属不该。

只能说逝者已逝,节哀顺变。

知乎用户 真的很无语 发表

这就是我当年不去清华上学的原因,怕被树砸死

知乎用户 氯化钠 发表

海因里希法则:在 1 起导致重伤或死亡的重大事故背后,平均会发生 29 起造成轻微伤害的事故,以及 300 起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存在财产损失或潜在危险的未遂事件(Near Misses)或 “险肇事件”。

这就是清华此次必须有人担责的原因。

知乎用户 w1e2w1e2w1 发表

完美的弥补了张爱玲当年加入快船队的遗憾

知乎用户 韭零后 发表

中国最高学府办事章程如此粗糙,让人感到荒诞,还有前段时间掉粪坑淹死的学生,谁为这些逝去的生命负责?后面如何预防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知乎用户 杜秋林 发表

层层吃掉市政资金之后的最廉价的方案就是三无人员完成任务就行

知乎用户 大龄下岗程序员 发表

我以为深圳干活够草了,没想到清华也能这么草。前几天去商场,地下车库重新画线,没有警戒线,也没有提示牌,竟然安排个保安人工提醒,很不幸,我踩到的时候保安在玩手机,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也没索赔,就跟前台投诉并提了整改意见,没有下文。其实核心是一样的,有人背锅就好了,至于是不是真的安全,下次会不会出事,谁在乎呢?

知乎用户 VisU​ 发表

张爱玲教授的女儿怎么也不会想到,母亲 6 月 15 日下午骑着共享单车穿越清华校园,只是想来看望自己,却在五分钟后遭遇了人生中最可怕的意外。这所中国最顶尖的高等学府,在接下来的 5 天里,选择了沉默和掩盖,直到舆论压力让他们不得不站出来面对。

1、6 月 15 日下午 5 点左右,张爱玲教授在清华大学新民路焊接馆门前被突然倒下的树木砸中头部。据现场目击者回忆," 当时看到有穿着园林工作服的人,不确定事发前是否正在进行树木修剪工作。

2、6 月 16 日,北京语言大学在微信群内以微信语音的方式告知师生张爱玲教授去世的消息

3、6 月 17 日,张爱玲教授的追悼会在八宝山举行,而此时距离她离世还不到 48 小时。

4、6 月 19 日,北京语言大学正式发布公告,确认张爱玲教授去世的消息。

5、6 月 20 日,在事件发生整整五天后,清华大学终于发布了官方通报,承认这是一起 “违规作业” 导致的悲剧。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最初的事故报告中,清华将责任归咎于 “树根被水泡松动导致倒塌”,试图将责任推给自然因素而非人为失误。

更令人心寒的是,在事故发生后的五天里,清华选择了沉默,没有向公众或媒体作出任何正式回应,直到舆论压力迫使他们不得不站出来。

这种拖延和掩盖的行为,是对张爱玲教授生命的不尊重和活生生的侮辱


知乎用户 熾羽 - 焱凰 发表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别在树下躲雨,不打雷也不行

原来是死沐的砍树佬搞事,换成我学校早就曝光于众,学校连停办都有可能。

不过我真见过那些树枝会自己掉下来的树,下雨的时候也别在那些树下躲雨

知乎用户 阿勇 发表

这就是大清

知乎用户 Fblgt 发表

前两个月,我们小区业主自筹资金请的砍树施工队(棕榈树,带砍包运走,每棵 200 块)施工时,每边的通道,各处出入口都拉有警戒带,而且树干从脱离到落地,全程是有施工车的机械臂吊装牵引,慢慢的、有控制的下放到指定地点的,我很难想像直接让砍下的树干如此放飞自我的从树上纷纷砸落是个什么鬼场景。

至于事故后的处理态度,像清华这种单位,你觉得什么样的人能上位,是温暖的人?是把实事求是当成原则的人?是有人文关怀的人?别逗了,所以出了事,冷处理、封口、尽量撇清关系不都是常规操作吗,当年朱令案,清华的冷漠无情和今天如出一辙。

知乎用户 菠萝蜜 发表

现在施工,很多人都不规矩。天津要开上合会,粉刷快速路的护栏,很多次就把货车往马路上一停,就开干。连个警示牌都没有。想想有多少施工,是违规操作

知乎用户 良言 发表

错的永远都是外包

知乎用户 孙谭遮德 发表

如果被砸到的是普通人,甚至没有机会得到这么高的曝光度

知乎用户 你好我好大家好 发表

看到了吧,大学封闭校园不让外人进入的政策是多么有远见之名呀?这是在保护大家。问题是清华咋没有严格执行呢?怎么让非本校的教授进入呢?

知乎用户 胖仙人 发表

真的是又见临时工了。

这那是什么临时工啊,这是最佳挡箭牌啊!

这个套路真的都被完成了梗了。


想到了之知乎上前挺有热度的事情:

如何看待网传拼多多员工加班后猝死一事?拼多多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 知乎

如何看待网传拼多多员工加班后猝死一事?拼多多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百度上随便一搜临时工,类似的事情就滚滚而来啊。

咱看看临时工都能干出什么事情来。

“此事发生于 11 月 22 日,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有位市民正在窗口办理业务,由于该工作人员因缺乏耐心,市民沟通不满意,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后试图将纸质物品甩回柜台,双方发生争执。随后,该工作人员扇了市民一耳光。局领导出来解释,涉事员工系 “公益性岗位” 的临时外聘人员,已让其停职反省。双方进行调解互相谅解。”

“昨日上午,洪山区张家湾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徐姓主任接受记者采访,在中心主任办公室里,本报的报道正摆放在办公桌上。

徐主任说,他看到本报报道后很 “震惊”。他称,按照办理健康证的流程,应是在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对身份后抽血、体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检测结果写成体检报告,上交洪山区疾控中心。如果检测合格,再由区疾控中心盖章通过。

该负责人说,张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洪山区疾控中心的代办点已超过 10 年,该代办点有三名工作人员,其中两名为社区正式工作人员,另外一名为临时工。而当时记者暗访时,收钱办健康证的正是这名临时工。”

“据历城区城管部门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处偷倒泥浆已经违反相关规定。偷倒车辆是城肥部门的,涉事司机系一临时工,出于自己的目的才将泥浆偷倒至将山附近。”

“丁某某是学校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到底出于什么原因或目的充电收费,校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负责人表示,学校目前有 5000 多名学生,分 8 个宿舍居住点,经过初步调查,只有丁某某所工作的宿舍内存在充电收费的情况。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车村镇党委书记娄军峰,对方回答称:“崔某确系车村镇政府工作人员,但他并不是正式公务员,只是临时工作人员,由于公路所就他一个人,也懂得技术,该村公路所工作一直由他负责。”

事发地所属的北海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回应媒体采访时表示,砸车者为街道临时雇佣的协管员,非正式的城管执法人员。目前,涉事的 4 名协管员已被警方刑拘,被砸车驾驶员被处以行政拘留 9 天、罚款 500 元。

知乎用户 我亦飘零久 发表

说啥都没意义了。多次事实证明所谓高等学府也不过如此,都是草台班子罢了。那种神圣的光环该去掉了。当然,考试还是要尽力以此为目标的,毕竟学的东西是自己的。到也就仅此而已吧。

比如你去学武功,只要能找到天下第一高手学他的武功就行了,什么人品啥的,倒是没必要学了。

知乎用户 手机无信号 发表

原来出了事,怎么样都可以回应说违规作业所致,这就是为什么大学行政人员那么好做。

知乎用户 盈绿暮雪 发表

清二老传统了。

之前 p 大 BBS 的十大就有对几所高校处理负面新闻的对比长贴,可您猜怎么着

回复中说及清华的『光辉历史』的,都容易被删。

这可是【相爱相杀】的 p 大校内论坛呀

现在搜清华定姐,还有几个帖子留存啊。。

知乎用户 青蘋之末 发表

伐木本来就是个危险的工作。

知乎用户 Violon 发表

请的什么野鸡施工队,连起码的拉警戒线都做不到。

知乎用户 II 波子 II 发表

施工人员是男是女?

看截图是男的。

那有男站男!

知乎用户 剑圣 发表

清北现在只是网红用来立人设的牌子而已

老一辈还很有滤镜,现在他们除了找工作有优势,别的时候都没什么好名声

知乎用户 圣卡塔琳娜男爵 发表

2016 年秦晖也在清华被车撞得差点死了。这个张爱玲不会也是个公知吧?

知乎用户 Office 助手​ 发表

这跟清华有什么关系?冤有头,债有主,找施工公司追责起诉啊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评论区有点没看懂

清华大学管理不当就算了,也仅此而已

关政府和教育部什么事情?

知乎用户 寸瑜 发表

说难听点,最高学府都这样,那千千万万的生产经营单位会怎样进行非常规作业、特殊作业?多少老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连大学都没上过?

知乎用户 崔二 发表

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

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

保护好自己,水木清华的木也不安全,安全也挺水。

别把安全交给别人,提前观察、提前判断、提前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每个人都应着眼 “安全缓冲区” 建设,即通过识别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识别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轻损失后果。

老天收人也是有选择的。

行进时,不左右观察,被选进第一个大圈;

时不时看会儿手机,进入第二个圈;

带着耳机听着音乐进入第三个圈;

不看红绿灯,进入第四个圈;

危险超车、加塞、斗气,进入第五个圈。

上帝瞅着最内侧的几个人,选谁呢?

谁作的次数够多,谁被选走的概率加大。

大多时候,祸害自己的不是别人,是自己。

老东家 A 公司有条安全禁止事项:不可在移动状态下接打电话。

如果要接打电话,先找一个安全的位置,再接打。

这是什么思维呢?

识别风险,并提前划出一片缓冲区,以消减风险的伤害程度。

我老婆这方面做的不太好,【放东西靠桌子边,走路靠中间】,我总是提醒她,得有安全缓冲区的意识和行为习惯,不能一点缓冲都不留。

开车的时候,我习惯前后左右观察,等时间、空间足够时,才会通过。

比如,高速时,尽量减少与龟速车扎堆、尽量摆脱离得近的车 - 它快,让它先走;它慢,自己加速摆脱它。

走路时,前后左右观察。

能走马路牙子上面,绝不走马路牙子下面;

能走正常方向,绝不逆行。

走路不打电话、不看手机,发现有人过来,错开位置,尽量不要有身体接触。

实在要看手机、打电话时,找个安全的地方,背靠墙、大树等,防止背后过来什么而自己无法及时发现。

坐高铁、地铁时,远离安全线。

坐扶梯时,和前面的人,最少隔开 1 个台阶,以防对方突然停止时,自己没有时间反应规避。

打车时,甭管坐前排、后排,上车就系安全带。

停车时,尽量靠边停,尽量与旁边的车保持足够的距离。

保护好自己。

知乎用户 刘源 12345 发表

这是砸死了个专家,教授……

要是砸死了个不敢闹事的学生……

又或者砸死了个清洁工人 / 保洁阿姨……

群众们还有人围观吗?这个消息还会引发舆论吗?

知乎用户 王老大 发表

查查它女儿怎么上的清华

知乎用户 渡鸦 12345 发表

每年这种意外事故死亡那么多人都没人关注,这次死一个教授就上热搜了

知乎用户 龙门山下有晴天 发表

一个老师而已,谁不死?

死了张屠夫,还吃带毛猪不成。

网络大惊小怪!

知乎用户 miss 发表

你们法律系不是很厉害,来说说自己母校有没有责任啊

知乎用户 向荣兄​​ 发表

这热点

若不是发生在清华大学里

若不是大学教授

若不是叫张爱玲

若不是……

我都不可能点进来看

感叹一下:人各有命,运该如此。

非要责任划分的话,各类意外恐怕都会因人为制造而激增社会矛盾了吧?!

我估计清华很可能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将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热点事件妥善处理吧。

知乎用户 孙俊俊律师​ 发表

这真的让人感到痛心。无妄之灾从天而降,夺去了一条生命。

毫无疑问,主要责任方还是绿化养护企业违规操作,且其未设置安全防护所导致,该绿化养护企业存在明显的过错。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因此,该绿化养护企业理应承担绝大部分赔偿责任。

而涉事的清华大学,其也难辞其咎,其作为雇主(雇佣该绿化养护企业)和管理方,该绿化养护企业做树木养护工作未设置安全防护,这么大的安全隐患听之任之,其存在明显的监管不力和疏忽大意,其也理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事故已经发生,赔多少钱也无法挽回一条活生生的性命。但无论如何,相关责任方该承担的责任,其理应及时承担起来。

孙俊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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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律师执业证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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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123456 发表

那些网络小说家在写死亡的时候又可以增加素材了

知乎用户 Eric Qiang 发表

建设单位或业主的甲方主体责任包括:

(略略略。。。。。)

安全管理责任​:甲方需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略略略。。。。。)

知乎用户 台湾省高考榜眼 发表

能在创界山脚下包下清华绿化活儿的,肯定不是一般人,懂得都懂。

其他地区不知道,但这里的各职能部门看起来很忙,天天到处查,到头来不查自己人。

知乎用户 日不落​ 发表

既非厚德,亦难载物。

知乎用户 土木在线 发表

外包单位违规作业难道学校没有人监督?外包单位进学校没有联系学校相关部门?不需要交底吗?建议撤销相关领导职务。

知乎用户 zwqdwc 发表

世界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含金量不断上升。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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