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最近的夜跑女教师被奸杀的事件,和强打卖淫、经济现状、犯罪成本是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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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许明亮 ins​ 发表

因为某种不宜公开讨论的原因,答案被建议修改了,不过也无所谓,本身不是一个严谨的干货答案。只是希望有些吃饱了没事干的人不要给女权泼脏水。我跟警察叔叔交流过,他说这甚至不算一个治安事件,只是小概率事件,所以大家都别发挥了吧。

知乎用户 吴深潜 发表

我就是宝鸡人,犯罪现场就在我家边上,甚至这个女教师就是我一个朋友的老师。

其实这件事发生之前,夜跑是宝鸡市很多人的一种生活习惯。渭河边上就是公园,滨河大道旁边修的小路,也是专门方便人们夜里出去跑步的。

放假回家的时候,我每晚也在渭河边上跑步,一路上人都很多,从年轻的真正在跑的人,到慢慢走着的大爷大妈。一家三口边笑边走,几个儿童相互追逐。黄发垂髫,怡然自得。

每个城市都有这样的地方,在宝鸡,就是女教师夜跑的路上。

所以这件事的发生,对整个宝鸡市造成的恶劣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在一个大家最喜欢的,还一直认为很安全的地方,居然发生了这种事,实在太可怕了。打电话回家问,现在夜跑的人也明显减少,文体生活一下缺了很多。甚至跳广场舞的大妈,都很少再去了。

毫无干货的回答。。情绪发泄一下,也只能祝福。逝者长已矣,存者且偷生吧。期待早日破案,让犯罪者接受法律的制裁。姑娘们千万,千万不要一个人走夜路,世界如此危险,愿你们每个人都平安度过一生。

知乎用户 微风 发表

我一直觉得陪跑这个生意很好做,尤其是夜间陪跑,就是不知道公务员干这事儿算不算违纪。

知乎用户 唐某某 发表

所以我选择晨跑,因为我单纯的认为,犯罪分子应该不会这么早起来在街上闲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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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评论区的各位大神跪了 。。。

知乎用户 李然​ 发表

逛淘宝的时候有时会有一些神奇的发现,比如男用迷情药,底下的顾客评价里满满的基情小黄文,述说着该顾客是怎么放在酒里把他看上的直男迷奸了的甚至是几个人一起轮了的。
所以说,男人在外一定要尽量保护自己。妹子们千万不要让自己的男朋友在外跟人喝酒,万一遭遇不测是没有办法挽回的!不要说什么他们有社交的自由和必要,空虚寂寞猥琐的强奸犯难道会管这些吗?要追求社交自由起码不要用自身安全为代价啊!

知乎用户 陈 Ray 发表

如果这个犯罪嫌疑人就是要奸杀这个女老师,即使不去夜跑,也会实施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仅仅是为了强奸而随机找人奸杀,即使这个老师不死,可能下班回家路上的白领,女警察,女律师,空姐等等一系列职业以及路过那所有人都有这种可能性。

所以说,合理的保护自己很有必要。跟你出不出门以及出门穿什么没有关系

知乎用户 柔王丸 发表

如何看待?
就一个看法:不要夜跑,
首先,即使没有任何危险,夜跑也是一种不适宜的运动方式。
假如你是一个朝九晚五的工薪族,下午五点下班,回到家六点,自己做饭吃要七点,吃过洗涮整理要八点,饭后 2 小时胃才排空,10 点才能跑,连头带尾至少 1 小时,最早 11 点才跑完,然而睡前两小时不宜剧烈运动,那你睡眠时间开始于 1 点,对于一个早上最晚八点就要起来的上班族,你不觉得 睡得少吗? 这还是我算你不拖拉,时间扣得好的,多数人都比这种计划拖拉的多。

其次,晚十点左右开始,空气变冷,空气中污浊的悬浮物开始聚集于地表上的空间中,在河边公园这种湿度高的地方尤甚,在这跑步 你还真是想当人肉吸霾机了。
然后,安全隐患始终是个大问题,不光是夜跑这种时间不适宜的,野外跑,城市偏远区域和近郊跑,这些地点不适宜的,出事的层出不穷。

知乎用户 coco 发表

凶手已经找到了,是个拾荒者。
所以在此更新答案。
当时案件出来时候,我就有些怀疑,因为案发现场离市中心不算太远,作案人明显是色胆包天那种,至于什么人色胆包天又目无法纪而且也没有合适的渠道去排解欲望,在这起案子中我们得到了一些答案。

之前评论区被一堆人说我女权癌。。汗,没敢回应,在此解释清楚立场。

这个案子发生的几个因素,一是由于男子个人条件差,没对象又无正常排泄渠道,二是案发现场确实相对偏僻,三是女子正好也是一个人夜跑,被犯罪分子盯上。

由于这么多因素才导致案件的发生,为什么网上总一些人总认为是女子不注意安全呢,因为明显也有治安因素和社会因素啊。

推论未免太简单粗暴了吧。至于为什么要评论这件事,只是希望这个案件那位可怜逝去的人以及她的家人不要还受到那么多网上一堆人残忍的话语刺激。

评论区已关,不再回应此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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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过新闻了吗,新闻里说的是该女教师 8:35 离开家门,现在有谁能确定该女生是离开家门就遇害的还是直到深夜迟迟不回家遇害的呢?

再说事发地点,是在当地市中心啊,在离市中心一二百米的地方,这能说明什么?

顺便转虎扑步行街一个观点:
我们的社会已经沦落到女人晚上不能穿短裤跑步了?要这样,下回都别嘲笑三哥了。
把本应奇怪的事当作不奇怪的事,你这样的人越多,社会就越理解甚至默许这种强奸的发生,把过错越来越多地推给女人,这就大大减轻了强奸犯伤害女性时的心理负担,这种社会舆论导致的结果,无疑是强奸案越来越高发,中国成为下一个印度。
我理解有些人经常攻击女性不矜持的动机,但强奸这种事,在任何情况下都该站在受害者这边,犯罪行为没有被理解的可能。

知乎用户 择安 发表

和强打卖淫和经济状况没多大关系。
到是和平时的生活环境有关系。(如果有错误请指正)
比如原生家庭导致的人格缺陷。

如果是陌生人作案,相信我,一部分都是临时起意的,但是强奸一般不是精虫上脑。
他们所要发泄的不是性欲,而是内心压抑的释放,又或者是变态的虐待欲控制欲。这种时候他们一般会挑选容易掌控的妇女。
内心的压抑,一般和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有关系了。

而熟人作案,一般都有预谋,在此不赘述。

——————————————上面是仅凭印象作答的,没错我就是懒而已,别打我——————————
出处 http://www.guokr.com/article/255646/
一般来说,强奸犯的动机并不完全相同,其中主要以性和攻击两种特征为主。根据动机和成因的不同,FBI 和马萨诸塞州治疗中心(MTC)将强奸犯分为了 4 种类型:

第一种为权力再保证型(power reassurance rapist),也被称为补偿型强奸犯(compensatory rapist)。对这类强奸犯来说,他们的主要目的为提升自我状态、证明自己的性能力和权力,是 4 种里面最不暴力的一种。此类强奸犯大多缺少社交能力,对自己感到自卑,安静,有少量朋友,缺少性伴侣,常见和父母一起生活。他们部分中有偷窥或暴露的癖好。在作案时,他们会幻想受害者会因为性而顺从自己,来补偿自己的无能感。

第二种报复型强奸(anger retaliation rapist),也称移植愤怒型(displaced aggression)。这种强奸犯经常以侮辱和伤害妇女为主,性的成分很少。这些人通常有很强的社交能力,但是脾气不好,同时通常会很有 “男子气概”。他们的童年充满阴影:例如父母离异,在母亲抚养下长大,或是被长期寄养在别人的家庭。因此,此类强奸犯对妇女有消极的情绪,认为女性不忠,并希望通过强奸的手段对他们进行报复。

第三种为施虐型(sadistic rapist)他们的目的是对受害者的心理以及生理造成伤害,并且对于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感到兴奋。这往往是最危险的一类强奸犯,他们可能会杀害受害者。这一类强奸犯往往有对性侵犯的幻想,可能出现过反社会的举动。这类强奸犯在童年很可能曾遭到虐待或忽视,同时表现出很差的行为控制力。

第四种为冲动型(impulsive),此类强奸犯只是在盗窃、抢劫的同时顺势进行强奸,他们对性和攻击都没有太大的欲望。这类人通常有很长的犯罪史。

以上引用只是想证明,陌生人强奸跟强打卖淫和经济没直接关系。
所以我认为,如果大家都是在人较多,环境较安全的情况下,被强奸的可能性真的超低。但是如果真的有顾虑,喜欢夜跑的妹子们要么选择换个时间段,要么还是挑人多的地方。

知乎用户 Watieer 发表

这是 “夜跑者” 个例,但是却给我们提了个醒。
夜晚锻炼需要注意安全,尽量避免一个人!尽量避免一个人!尽量避免一个人!

黑夜给了犯罪者最好的遮掩,增加的违法者的胆量,机遇了犯罪者可趁之机,但我相信受害者只是恰巧不幸运的那么个人,或者说只是运气不好,如果可能,也许路过的下班女性,刚下自习回家的女学生,或者是外出游玩回家的女生,都有可能成为受害对象,只不过是因为受害者出于 “夜跑” 而被添加了新的标签和看法。(排除作案者针对被害者的情况)

据媒体的报道,事故发生在繁华路段,可见即使在人多的地方也不意味着绝对的安全,为了自己的安全起见,无论是跑步还是散步,尽量避免一个人,尤其是女性同胞,需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知乎用户 皮恩妮刘 发表

我在搜狐新闻下方的评论区看见的都是一堆的 “女孩子晚上就不应该出门”“哪个正经女孩会大晚上出去” 甚至还有人说 “穿那么性感当然会被强奸” 还有些更不堪的言论,我就不说了。。。
出这种事情后,都是一大堆的奉劝女生保护好自己的言论,却较少有反思是不是我们没教育好男生不要去强奸别人。
比暴徒更可怕的是这种把所有责任推到受害者身上的社会风气,不得不说也是这样的风气鼓励了这种犯罪的发生。
这样下去可能女孩子天黑都不能出门,一出门就成了婊子。

知乎用户 小耳朵 发表

怎么看待?
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晚上,不管在哪里,都需要小心有树林有水的地方。
要说相对最安全的还是学校操场,跑道好,坏人少。

我一般是下午四点半五点跑步,跑到七点左右结束。
之前都在路上跑,现在跑学校操场了。
一是,现在 6 点天就黑了,我不敢跑路。
二是,虽然我在三环内,但是有些地方我白天去都犯怵,更不敢在天黑后经过。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说点政治不正确的。
这个时候就凸显一线城市的好处了。记得之前在深圳置业的时候,中介陪看房就无意中感叹到:你看深圳离东莞这么近,东莞那么乱,房价那么低大家都不怎么买房,深圳房价这么贵 (那时候南山区均价三万),女孩子晚上走夜路回家也不怕。
我觉得大部分女性还是应该尽自己的努力来一线城市工作和生活,在一线城市无论是遭遇到的性别歧视,性骚扰(包括黄色笑话),还有性相关的犯罪都是最少的。一线城市也没有三十岁就逼人结婚的文化。
我不觉得大城市的人真的比小城市的人道德水平高。大城市的人不多管闲事,主要还是生存压力大,邻居间了解不多有关系。像我自己每月还十万贷款,哪有心思操心谁三十岁嫁不出去啊,要是操心这种事能帮我还贷,那我也不介意啊 ^_^
肯定会有人吐槽我歧视小城市,作为一个西南小城市成长的我表示,小城市怎么样我很清楚,作为一个男孩子,从小到出门读书家长都不准在外玩耍到晚上 7 点以后,治安各种乱,老爸甚至说没事别过马路,晚上开车的人都是喝了酒的。我们那儿教育孩子都是尽早走出大山。当然最近几年全国房地产大发展,那里市容也变化挺大,但是治安这种软件,提升是很难的,至于女性的软生存环境,貌似还原地踏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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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还没说完,有空更

知乎用户 尚顾 发表

说这个的人,居心叵测。古话说的好。放臭屁还赖椅子了。
多读点书好吧。犯罪是不需要理由的。而且必须收到法律制裁。

知乎用户 鲜肉月饼 发表

一个烟民点烟被抢,问众人对此有何看法,如何避免被抢烟。
众:吸烟有害健康,以后别吸烟了,你不点烟怎么会被抢,而且就算能捉住犯人你的烟也没了啊,听话,别抽了。

你问我有什么看法?
看来宝鸡的治安不太好啊(宝鸡的朋友求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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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混酒吧不夜跑晚上不瞎出门逛,可是日常生活必然会有 8 点之后还独自呆在家门外的情况,请问该如何自我保护?(我的情况是晚自习值班结束回家时已经 9 点,丈夫要在家看孩子,接送一次两次还行,不可能天天接送的。)
难道是真的天一黑就万万不可呆在外面?
我不想明明很规矩地生活着,哪天出了事却被指责 “谁让你晚上出门的不好好保护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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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点并不在夜跑,而是女性晚上独自去人相对稀少的地区(据说其实那里是市中心)。这次是夜跑,下次可能是散步、是放学回家的学生、是下班回家的职员。
我看了不少答案的主旨是 “女性要学会自我保护”,还有一位答主跟我说 “无法避免(晚上出门),就要做好被强奸致死的心理准备”……
世道如此艰难,如果没办法保证自己 100% 安全,就做好惨死的准备吧!

知乎用户 啥啥啥 发表

作为一名宝鸡夜跑 er,必须出来说两句,这几天一直被这个信息在朋友圈刷屏, 这次事件发生后各大媒体新闻的关键词是女性,夜跑,奸杀。 1. 如何看待宝鸡夜跑女教师被奸杀事件? 此次发现尸体的地方离我家很近,在河堤公园,河堤由于没有车辆,宝鸡经二路附近的夜跑 er 都会选择在这个地方跑步,晚上九点多夜跑和锻炼的人都不少,我觉的犯罪第一现场应该不在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只是抛尸现场,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等待警察调查结果。 此次事件的结果,夜跑人数明显下降,广场舞大妈也不见了,当然也有可能与近两天雾霾天气有关,不愿意出门锻炼的人更加有了借口,女跑友开始主动找我一起跑步了,各个跑团都在提醒跑友注意安全。

2. 与强打卖淫,经济状况,犯罪成本有何联系? 可以比较一下东莞扫黄后,当地强奸犯罪率与之前相比是否上升,火车上回答,回头补上资料。 BTW, 宝鸡还是很安全的,在整个关中地区算是自然气候比较好的地方,中国青铜器之乡

欢迎大家来宝鸡

看到很多人将这次事件归咎于女性不应该晚上出门,不应该衣着性感,不应该夜跑,深深的觉得国民普法任重道远啊,在一个法治国家,女性应该有自由着装和出行的权利,这个是法律赋予的,难道女性晚上穿着性感出门就应该被强奸?

知乎用户 呵了个呵 发表

哪里都会有犯罪者,就像哪里都会有好人一样,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怎么就考虑的这么复杂。
还有,夜跑第一对身体不是太好(参见柔王丸的答案),第二就是不安全,遇到坏蛋是一方面,黑灯瞎火崴脚的可能性也大。
不建议夜跑不是说晚上不能出门了,但是人都要有点防卫意识,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毕竟收伤害这种事,放在整个人类群体的概率是很小,但是谁遇上了,就是百分之百。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题主以及知乎众答主少见多怪罢了,就是一个人渣的恶性犯罪,等待人渣的就是死刑,非扯到男权女权,男人女人高级与否有意思么,女权了,就没恶性犯罪了,真烦一帮乃衣五的小清新和女权癌

对了,知乎的众小清新们,还要废除死刑不,那个人渣要不要给他个机会悔改,呵呵

至于夜跑,还是要跑的,因为中国一线城市治安还是比较好的,出门被奸杀的几率跟被车撞的几率差不多,不能因噎废食嘛

你要是在黑人穆斯林聚集区还只穿个运动文胸夜跑,那就是找死了,你冲着枪林弹雨冲过去还高喊子弹没权利打我,打我就是戕害女权,子弹是不长眼睛的

知乎用户 孙美丽 发表

对杀人犯:千刀万剐都觉得不为过
对被害人:深表同情,希望她能安息,天堂里没有强奸犯
对被害人家属:希望早日走出阴影,尤其是小朋友能过得幸福和开心
对媒体和一众大 V:麻烦给被害人打码,并且给公众杀人犯的正面无码高清照,让公众知道这个畜生到底是谁;少天天 BB 被害人自己也有问题所以才被杀搞得跟女人不出门才有活路一样
对公共秩序社会良俗管理维护者:请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男性依仗生理优势性侵他人是违法犯罪”、“强奸犯人人唾弃”、“强奸案受害人无罪”、“无论犯罪者穷不穷杀人是不可饶恕的罪行”、“男性杀害女性要判刑”
嗯,最重要的是 “男性杀害女性要判刑” 这一点
没了
=
这里是几小时后的更新

自认为原答案毫无不妥,莫名遭遇谩骂攻击,为贵乎深感悲痛
或许这样的用户,就是我会作原答案的原因吧
sad

知乎用户 kun yu 发表

这问题下我只赞同了一个说 “大家都不要夜跑” 并反对了所有说 “女性不要夜跑” 的回答。
其实我个人觉得夜跑,无论男女,被没看清的车撞死的几率比被奸杀的几率高多了。
颜色鲜艳反光背心其实也没有传说中的有用。

还有我觉得真的别没事就说女性要注意安全。
很多人所谓的逻辑就是 “责任是人家的啊,但你死了是改变不了的啊,所以你要加倍小心啊”,这么说的人真的不是心怀恶意就是脑子不好。
就好比 “你过马路被闯红灯的司机撞死,你是死了,是司机的责任,但是你没法复活啊,所以不要过马路了,有红灯也不行,会有人闯红灯啊!”
人不会因为会有司机闯红灯而停止过马路,被压死也不会有人要过路的行人背锅。
死人是很悲惨,生活还要继续。

当然,我觉得夜跑还是不好的,不论男女。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别夜跑了,把时间花在练拳上吧。如果社会舆论是欺软怕硬攻击受害者的话,那就把胳膊练粗拳头练硬咯。。。

实名反对把造成悲剧的原因强加在受害者身上的一切言论。

穿衣服在监控里出现了,还真不性感。要是非要觉得 msl 那从头裹到脚才算安全我也无话可说。

作为朝九晚五上班单程一个半小时的人,说实话,真的锻炼也就只能靠夜跑了。
好在我是去健身房,所以安全还是安全的。

这个老师在市民经常遛弯的地方,市政府附近,八点多的时候,穿运动服出去跑步遇害了。

不去说治安不好,不去说警力部署问题,不去说犯罪分子丧心病狂,反而去在受害者身上强加穿的性感晚上出去浪才会死的罪名。

我真是不懂这逻辑哪里来的。

附上最近看到的神器

不动点大

知乎用户 阿肯 发表

夜跑 + 女教师 + 年轻漂亮 + 下体赤裸 = 热点

懂?

知乎用户 自然之理 发表

很多人在看完这题后马上打电话提醒家人晚上不要夜跑,告诉你们晚啦,你们这样做一不能减少犯罪率二不能避免他人遇害,只能增加你和你家人之间那薄弱的亲情。醒醒吧,任何事都有危险,除了督促地方政府搞好治安没有别的方法,除非你能未卜先知。
是不是下次我喝水噎死了就不允许喝水了?
是不是夜跑被奸了治安管理就规定晚上不许出门了?
是不是广场焚烧了广场就不能站人了?
国家都没有让你们自我约束你们一个个就自己把自己绑死了?
奴隶心态。
对了这题问我怎么看,这都是些正常刑事案件啊,我们普通人能怎么看?问个问题,这世界上有犯罪率零的城市?地区?乡镇吗?看到有个答主非常好心说女性不要夜跑了,又有一个答主呼吁大家都不要夜跑了,照我说啊还是打断腿吧,跑什么跑。

知乎用户 枪枪玫瑰 发表

我觉得答案里面很多说发生强奸是奇怪的不应该的,媒体不能说女性夜跑是错的人简直脑残至极,有人拿着枪顶你的脑袋你大声说你不应该顶着我脑袋,这是不对的。为毛这时候提倡你们保护自己,我就是是直男癌了呢,我不夜跑,或者采取安全措施能让我免受伤害,你个智障能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2 年末,去广州出差。
那年因为某些原因,广州治安抓得非常严。据检察院的朋友说,他们忙得脚都不沾地了。
我们在天河公园旁边租的房子。环境相当不错,有树有水,空气清新。每晚 9,10 点钟去公园跑步,除个别偏僻地方外,人还都不少。
某次跑步回来看新闻,就在我去的前一个礼拜,天河公园的湖里刚发现一具年轻女性裸尸。

其实我们也清楚女性有夜跑的自由,也希望每位夜跑的女性都平平安安。
不只如此,我们还希望世界和平,人人安居乐业;不只是男女平权,而且是人人拥有平等的自由和权利;希望不会有火灾洪水地震海啸小行星来袭;希望宇宙永远存续,不要冷寂和热寂……
可是现实世界并不以我们的愿望为转移。

那么看到这种新闻怎么办?
当然是劝任何肯听劝的女性亲友千万小心。
否则还能做什么。
去抓凶手?抱歉没那能力。
谴责凶手?那有个 P 用。而且在我心里,做出这样的事的根本不是人类。对不是人的东西你骂它作甚?对它们,唯人道毁灭一途而已。

说回夜跑这事,其实也简单。
想安全夜跑,就结几个伴儿;想去夜店消遣,就带上个把朋友;想和男性共处一室…… 呃,那随便吧。
事实上,我们现在的生存环境,不要说和几十万年在山洞里躲避野兽的老祖宗相比,就是和几十年前的人相比,安全系数已经高了很多了。
而你所希望的不分时间不分地点想去哪去哪,想穿什么穿什么而绝不会有人骚扰的大同世界,离我们现在还很远。

最后再提醒题目的编辑者两点:
1. 能明白你的不平,也愿意在你寻求公平的道路上给与帮助,但是你的情绪对目前的糟糕情况并没有任何帮助;
2. 这是其他人的问题,你在问题编辑中掺杂了这么多私人情感,这并不合适。

知乎用户 李典 发表

当然可以啊!你有绝对的自由,在任何时间出现在任何没有被明文禁止你出现的地点。
就好像每个人也有敞开门睡觉的自由,如果有人因此闯空门,偷了 ta 的东西、强奸了 ta,甚至杀了 ta,能说是受害者的错么!

当然,没错并不代表敞开门睡觉是值得鼓励的行为。你没错,但是,如果不幸遇上事了,受伤害的是你自己。
这个时候,再去抨击罪犯的丧心病狂,再去批判公众的狭隘——难道,就能使你受到的伤害变少么?

虽然,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下,也是你的自由。

——————
一个和性别有关的字都没出现,也能招来女权癌患者,呵呵哒,合着就女的有危险咯?y 染色体自带免疫被侵害属性咯?

知乎用户 小心有狗 发表

添加 10 月 23 日
知道一定会有人说我不尊重女权,我谈我的看法如下,欢迎文明讨论:
男女天然就有不同,绝对的平等是一个伪命题。女权应该是相对的,不应该是绝对的。是应该有先决条件的,不应该是无条件的。

所谓安全第一,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权利和争取权利才有意义。在注意安全这种,开不得玩笑,没有讨论余地的话题面前,一切所谓的反驳都是不负责任的。都是必须以绝对的安全为首要前提的。

我的论点是不要以牺牲安全的情况下去争取女权,即不反也不支持,根本跟女权无关好嘛!讨论女权的尼奏凯!

(我 是 分 割 线)

以下为原文:
我一直以为知乎上的很多所谓政治正确都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

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婚前一定要发生性行为
男女出门吃饭 AA 很正常
考公务员不如去私企
千万要早恋,别等到大学
医院大幅调高价格绝对合理
等等

错了没有,这些都完全正确,唯一的也是最大的不妥,就是脱离了实际,只谈理想中的正确。

强奸犯罪都是寂寞猥琐的人,半夜出门目的明确,伺机寻找目标,穿多穿少确实不能阻挡犯罪的发生,但可以避免这样的犯罪发生在你的身上。

你敢不安装防盗门吗,你敢晚上开着门吗,对着小偷说,我可以开你不能进,有效吗。
银行取了钱你敢不揣在兜里吗,你敢拿在手上吗,对着抢劫犯说,我可以炫你不能抢,合适吗。

是不是某些时候,你对于这些情况的本能的不安全感会保护你呢,但这些政治正确会不会降低妹子的不安全感,进而导致这次的悲剧?

比喻并不都恰当,道理还是相同。作为新世纪的好青年,看到穿热裤的妹子,留绝对领域的妹子,穿紧身瑜伽服的妹子,尚且都很有感觉,凭什么强奸犯不会呢?

穿的好看当然不是你的错,但抱着你不能扰的想法
,抱着女权最大,穿着自由的想法,降低自己的警惕,最后变的孤立无援,后果会如何呢。

所有人都向往没有犯罪行为自由的大同社会,但美帝等国尚做不到,在晚上或一个人的时候,把安全第一的想法放在那些政治正确的理想之前考虑,是不是对自己更负责任的想法呢。

那些说这种事情的发生,和夜跑这种危险行为没什么关系的,不用当回事该咋过咋过的,你们真的有负责人的说话吗。

知乎用户 叶泠然 发表

今天碰到有人在朋友圈发折叠的段子:
标题是:为什么女生都爱夜跑?
点开 “全文” 后:原来是按在路边干了个爽。
顿觉恶寒,问他是否觉得侮辱女性,他居然回,你想太多了。
简直呵呵,不管是段子还是 “误读”,我都不觉得这有什么是想多了。
男性沙文真是深入骨髓,这种论题下,还有人扯女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们几个班在一个大教室里上自习,大概 50 多人占一个容纳 200 人大教室,我一般占一个位置很长时间。
资料太多有时就随手放在桌子上,来来回回的并不会丢。
但我要是额外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可能过几天就没了。
我要是把一摞钱(然而,我并没有 -_-||)放在桌子上,可能挺不过一下午。
同学们还是那些同学,地方还是那个地方。
拿的成本几乎差不多,随着收益的增加,想拿的人也不断增加。当成本大到一定程度,几乎每人都想拿。
与其说人性,还不如说经济成本。
夜晚的庇护,女性单独溜出去很远,将罪犯的犯罪成本降到很低(1 黑夜你很难看清罪犯的模样,施暴后你也很难指认 2 如果你的路线固定,黑夜中罪犯提前躲在离你 10m 灌木埋伏你也很难发现 3 如果已经跑的很远的话,因为体力消耗加上偏僻几乎没有可能逃脱)
提高罪犯的成本就好了,比如在家附近跑,周围有监控器,或者结伴跑等等

知乎用户 依紫云 发表

我就是老师学校的学生,先占坑,晚上回答。
——————————————
我是 16 号才从同学口中知道音乐系舞蹈老师出事了,当时我的想法是,不可能吧。也许发生了这件事,大家会觉得宝鸡的治安不好,但是就我上大学一年多的经历来说,宝鸡是一所给人安全感很强的城市,人们很善良很友好,节奏感很慢,城市依据渭河呈条带状发展,交通简单的不得了,我们老师一直在说:宝鸡不适合你们发展,宝鸡适合养老。要发展自己要去哪?要去北上广,去东部沿海城市。(我就从东部沿海城市来的,真是不好意思啊,(⊙﹏⊙)b)。
每天晚上在操场,沿着宿舍的街道,都能见到夜跑的同学,不是零星的几个,真有很多啊。刚进学校时听说还有个同级的成立了个夜跑组织,不知道现在发展的怎么样了。也就是说,夜跑在学校已经流行开来了,不过像老师一样选择沿着渭河跑还真是少,不清楚老师坚持夜跑多久了,每天是否是同一条线路。

学校北门。

渭河边的路,前面就是廊桥。

几近干涸的渭河。

遇害地与学校的距离。

20 日朋友圈都在转发这条消息,最坏的结果发生了。这几天上课时老师都会叫我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啊!

宝鸡夜跑女老师遇害 朋友发 “海捕文书” 悬赏万元缉拿凶手

从这条消息足见教师朋友,学生的愤怒,悲伤。

但愿早日捉拿凶手,告慰老师在天之灵,给教师家人,朋友,学生们一个交代。

知乎用户 曹伟 发表

我就是宝鸡文理的学生,在老师遇害的路线上跑了累计有四百多公里,这个题我可以回答大家, 先上图。

我在这条线路上跑了有两年多了,夜跑和晨跑都有,晨跑的话基本上路上能遇到很多老年人(宝鸡是三线城市也是宜居城市,所以老年人很多)出来晨练或者遛狗。晚上也有人,但是总体少于早晨。晚上锻炼的人不算多,有些地方也没有灯。看地图:

老师遇害的的这是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宝鸡的市中心(宝鸡的市中心很小),宝鸡市最繁华,人最多的地方(晚上的话人并不多)。凶手能选择在这种地方做案说明凶手极为胆大。老师被找到时是赤裸的,奸杀的可能性很大。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很震惊,在我的在宝鸡上学的这几年的经历,在北方普遍民风比较彪悍的城市里,宝鸡真的是一个安全让人放心的城市,至少在宝鸡我没有被商家坑过,没被偷过东西,没被抢过东西(在咸阳上学时被抢过),火车站没被宰过(我黑的就是西安,在西安火车站大家用双手紧紧捂住自己的钱包和手机,背包背在前边,谁搭讪都不要去理)。我经常会一个人会在渭河边夜跑有的时候是晚上十一点多,但是没有发生过不安全的事故,自己感觉很安全,宝鸡市政府也在渭河边上修建了跑步和锻炼的设施,所以锻炼的氛围也算不错。发生这种事情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但是题主要问
是否和强打卖淫、当地甚至全国经济现状、犯罪成本有关?

我只能回答两个字:呵呵。这明明就是一个治安问题,竟然要和打击卖淫,经济现状联系在一起也是脑洞大开。
还有说女生不要穿着暴露出门,这简直是印度阿三的逻辑啊!
也有一些答主说晚上不要出门锻炼。但是想想这明显是可以改变的,政府加强治安(现在在广州工作,在天河体育场跑步,每天晚上很多巡逻警骑自行车巡逻,感觉特别安心),多装照明设施,女生晚上出门锻炼最好结伴而行,都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希望警方可以尽快找到凶手,让大家安心的去锻炼,最后上些在宝鸡跑步拍的照片。

生命不息,运动不止!
老师,一路走好!

知乎用户 梦乃 发表

凭直觉,这和夜跑不夜跑没多大关系,和女性不女性也没多大关系。现在的女权主义真的让人惊呆。被害人的社会关系、被犯罪动机、尸检不知道有没有调查清楚,这么恶劣的犯罪动机不可能仅仅是所谓穿着暴露或者夜间活动。
这根本就是治安问题,根本没必要扯到别的地方去。

知乎用户 sewang tan 发表

统计问题,你要综合被强奸或者暴力侵犯的妇女总量,其中夜跑妇女的比例,夜跑妇女占所有妇女的比例,进行对照。

很多时候错觉会误导人,比如觉得飞机比火车危险,觉得女性比男性容易受害。

要统计数据而不是个案说话

知乎用户 张随便 发表

1. 渭河公园虽然晚上人比较多,但胜利桥那边,稍微往东点,就有一些比较隐蔽的草丛,白天人都比较少,再者河滩上都是比人还高的荒草,大晚上去实在不安全。
2. 人是 14 号晚上出门的,20 号下午经群众举报才找到尸体,而尸体就是在她去跑步的胜利桥下灌草丛里,作为普通人,我们很好奇的是,怎么找了那么久。
3. 女教师手机是完好的,被捡拾者刷机了,呵呵。
4. 所谓治安好,无非就是运气好,这事摊到别人身上就是概率,摊自己身上就是 100%。
5. 相关的新闻报道做的很烂,连个事都说不清楚。

最后我多问一句,之前在搜寻死者时发现的那具男尸,还准备管不管了?

知乎用户 丁宁 发表

自己机灵点是真的,看看马路上那些咋样都敢走(捧着手机,走在道牙子下面,该快不快,该停不停,走到车前面才又想起停的傻 x 们,cctv 还播过便道冲过来一辆骄车,两个妹子直勾勾就愣在那等被撞飞的视频)
最好在会点武术。
人太多的地方别去,人太少的地方别去。要有礼貌礼让,开车走路注意交规,该认怂认怂,别没事为了一点破事招惹别人,别没事见义勇为。女的别那么大脾气,别穿的太露,这社会就这样,不想早死早托生就软着点。
这样再碰见神经病,那也没办法。上面说广场舞安全,人多就安全?香港那个被打死的东北游客也是白天闹市大马路上。

知乎用户 Jimmy 发表

最新消息:【女老师夜跑被害案嫌疑人凌晨被抓】据网友消息,今日凌晨一时许,宝鸡警方破获了宝鸡文理学院女老师被害案,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系流窜至宝鸡拾破烂男子所为。随后记者多方证实,犯罪嫌疑人昨晚确实已被警方抓获。(华商报)

同是宝鸡人,就一些观点说一下:宝鸡这个地方,没有部分答主说的那么乱的,起码我生活过的二十多年间这是身边最恶劣的刑事案件,况且金台区公安分局就在附近…… 要是当地人胆子也忑肥了吧,再者说,河提(也就是河滨公园)其实灯不少,一年四季除了晚秋冬季的夜晚人比较少之外,其余时间出来遛弯消食的人还是蛮多的,如果是本地人绝不会选那个地方,这应该是外地流窜来的,其实从前两三年开始,就有外地的流窜人员和团伙来宝鸡了(据说来自西南一带),也是从那时起盗窃和入室抢劫的案件开始出现。宝鸡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地方,环境很好,居民素质也不低,但在自己的故乡发生这种事情,心里是挺不是滋味的……

最后缅怀一下逝者,希望尽早抓到罪犯。

知乎用户 佟坤 发表

被人举报,终于通过了。好威有希!
十月二十二日第一次修改
十月二十三日第二次修改
第一,以个例来总结为现象,这是不妥当的。
第二,你妈从小就告诉你大晚上的别乱跑,是要侵犯你合法权利么?
第三,死犟这种事情,有意义么?
(o´・_・) っ

吃完老干妈炒饭给大家更新一下。也是看到方可同学的质疑,把回答详细一下。
首先,你啊,还是內雾。
作为一个东北人,对于这种侵害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是比较有体会的,不懂事的时候打过几次人,当然更多的时候是被打。
后来有一件事触动很大,这个以后有机会再说,从此就是被打也不还手,越来越希望自己少说话,但是好像是自带吐槽 buff,有时候会搞的比较尴尬,容易误会。这就扯远了。
和大家说这些,是证明一下自己不是纸上谈兵,胡乱批判一番来着。
多年挨打体验告诉我这么一件事:首先谁都不是犯罪分子,其次谁都是犯罪分子。
这话听着有点玄乎,什么意思呢?
很多人思想里好像都是这么一个模式,就是说人民群众里有坏人,但是很难分辨出来,如果有一个办法能把犯罪分子们驱逐出去,之后就天下太平了。这个思想模式很明显是错误的,但是由于从小到大大家都是看泾渭分明的好人坏人互相撕逼一路走过来的,往往会潜意识的这么想,倒也没办法,我看另一个回答里就说什么:“我以为凌晨四点犯罪分子早休息了。”
这个是比较有趣的。
我记得以前看一个检察官的回答提到杀人案件是这么说的:“我和你哪里有那么大的仇恨,不共戴天?”,他说九成九的杀人案件都是一时冲动,事后无比后悔。
这个我真的深有体会,我曾经因为自习室里提醒前面的人不要跺脚影响大家自习被找了三个人围殴,曾经因为在外面发语音被错听成骂人而打了一架。第一个人说自己当时好几天不顺,正在气头上,我报警登记立案他家里人怕留下案底给我经济补偿金,第二个人说自己误会了误会了,说自己这个人就这个样,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给我买了各种药水。
是的,得到了补偿。
值么?
不值。
我自己反思了很久,我必须承认自己在平时就比较有问题,同时有时会说话很直接,这些也是自己在当时不能被容忍的一个原因吧。但是同时我意识到:
天生就具有邪恶光环的人是少数,绝大多数人的犯罪思想就和发明创造时的灵光一现一样,人自己不能控制它的出现,只能靠着良知控制自己不去实施它。
一方面,绝大多数人的理性在平时是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的,另一方面,人具有理性的同时也是一个普通的动物种类,不能否认自己固有的本性(兽性太难听了)**。**没有一个直男能否认自己走在街上看到特火辣的妞心里痒痒的跟猫抓一样,没有一个人能在屎意蓬勃的时候还管赶不赶着上课了。没有人能预测自己喝多了能做些什么,更不要说是自己愤怒的时候了。人类动物本性暴露出来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应该发生的。
那么问题来了,你连自己都无法预测,你能预测一个陌生的人么?你能预测一个陌生的环境么?
不能。
但是社交也是人类的基本属性,这是不可缺少的事情。保障自己不受侵害是自己的正当权利,我们没有理由放弃自己的安全,所以我们有必要在日常生活中避免使他人产生犯罪的冲动。
你在银行提了钱不可能一手抓着就出去了,为什么?
你带着现金出门玩,不可能抱着一摞人民币坐在火车站里。为什么?
你买了零食回来吃,如果你想留着晚上吃,你不可能放在宿舍的桌子上敞着放,为什么?
因为你这种行为,谁看了谁都心痒痒,痒痒之后呢?还容易干成。你说人家上不上?
你看平常超市里卖的那些小破锁,我跟你讲,你要是想学开锁,教你都不用三十分钟,想用别针开用别针开,想用铁丝开用铁丝开。但是你看旧小区里的小房,你上了锁和没上锁的效果就不一样。为啥?
因为这表示了一种态度:
我自己很重视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我也竭尽自己的全力保护它。
没上锁的呢?
我不想多说。
我没有诋毁受害者的意思,我也绝不认为夜跑就是不对,但是我想说的是,因为一件事情是对的,就忽视了它背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性,这是一种愚蠢的行为。
平时在网上经常会遇到一些有着奇怪的思维逻辑的人,尤其以斗鱼等网站的弹幕为最,我无法理解有人会说那么无聊的话。但是你想过没有,在中国,能够上网的人,已经算是懂一些基本常识的人民群众了。
你的素质和文化水平都很高,但你不能就这样认为别人。
借用三体里的话:
“要多想”

昨晚写着写着发现时间不够用了,我这破笔电电池坏了,就是一台式机,十点半熄灯,写到十点二十七匆匆忙忙发布了,当时自己也觉着有些东西没说完,想了很久,决定补上。刚好问题本身也多了很多的补充,也好针对为什么我们要在发生了这种事情之后总是提醒大家注意防护的问题,写出我的看法。
我看着评论区的方可同学,我看着你,就好比看着当时挨着打还没回过来味的自己,一脸的死犟,不服气,满嘴是 “哎卧槽他妈的凭啥啊”。我只能给与一声叹息,“娘希匹的不凭啥,就是踏马倒了八辈子血霉了”。但如果我这么说话,那就不叫做什么 “看待”,也就是一个没意义的答案了。
其实这种事吧,想我们旁人看,就跟看恐怖片一样,你听我解释一下你就明白了,真的,特像。
你看电影,电影开场没过几分钟,主角收到了一个娃娃,当时你就反应过来,这玩意不是白给的,之后的情节和这玩意都有关,你当时就想,这傻逼主角怎么也不合计合计就往家里搬?果然,马上因为这个破玩意弄得鸡飞狗跳,你就会说:该,让你当时手贱。看恐怖片的时候,观众基本也就这么个想法,对吧?
但是要是看的是爱情片呢?
同样的,电影开场没过几分钟,主角收到了一个娃娃,当时你就反应过来,这玩意不是白给的,之后的情节和这玩意都有关,你当时就想、、、 、、、想啥?不管怎么猜,想法肯定和恐怖片不一样吧?
其实就是这么个道理,你说我脑补什么深夜外出 blablabla,坦诚来讲,我没有,我只是说: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就这样,我就是这么看待的,我知道你又要站出来说:啊呀,怎么注意安全?啊?你不考虑成本么?
这事吧,真的,大家都不好意思说开了。我来讲讲。
你说那城市里吊在高楼大厦外面擦玻璃幕墙的,哪个队伍里没死过几个人?你说盖那占了半个街区的大工程的时候,经常会死好几个人。咱直视这血淋淋的事实,你说对不对?咱能说什么今天就和该着他气数该绝么?不能这么说,连想也不能想,这是缺了大德的人才会这么想,这么说。
那咱应该怎么想?怎么看待?没什么好看待的,就一句话:提高安全意识,减少遇险的几率
啥叫提高安全意识?你干工程的时候,没带安全帽就不让你进工地。你让人擦玻璃幕墙的时候,一人身上绑个安全索。你门口有人敲门,开了门就剩下一个娃娃的时候,你别乱动,叫物业过来给你解决。怎么样?肯定事故率会小很多吧?
但是,我特喜欢的作家江南写过这么一段话:“
你知道过山车的事故率是多少么?大约 2 亿 5000 万分之一,跟许多游乐设施相比,都算是很安全的。
但不是零。全世界的过山车运营 2 亿 5000 次,就会有一次事故,对于碰上事故的人而言,死亡率是 100%。对于统计学家而言,2 亿 5000 万是几率,但是对于那一天坐上那一列过山车的人而言,一切就像是注定。很可靠的钢轨因为构建中的小错误,导致使用寿命大大缩短,经过 57893 次的使用…… 也许是 76213 次的使用,外表看不出来,但是钢轨内在的韧性已经耗尽。你们看到一拨又一拨的游客登上过山车,但是当这个数字变成 57894,或者 76214 的时候…… 结局忽然改变了。” 上一趟车往天堂,这一趟车往地狱!”
这有一点宿命论了,但是贴在这里刚好合适,有的人吃着火锅唱着歌,啪嚓就被麻匪给截了,找谁说理去?天津人在家里睡着觉打着鼾,隔壁化工厂 “啪嚓” 就爆了,找谁说理去?你说夫妻俩带着孩子逛超市,“刷”一下,大人就掉电梯里面去了,找谁说理去?
要真是公园里人来人往,打把式的,唱戏的,卖报纸的,逗小孩的,人来人往,晚上天还没黑,一女的当街让人给劫了没人管,那确实应该 “看待看待”。但好像不是。是啥,我就不说了。保护措施不够,你能否认么?女性避免不了一个人外出的情况,那就尽量避免。为什么要避免?因为有危险。所以如果你一个人外出,就有遇到危险可能,你既然承认这一点,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死这个事,临到自己头上,真他妈闹心。
假设抽烟得癌症几率是三成,不抽烟几率是百分之一。你有俩朋友,一个一天三包,一个不抽烟不喝酒天天运动。结果老运动那个得肺癌死了。你能说自己从此一天至少要抽四包烟么?
你不能。
其实就这么点道理。
再多讲点,你说唐僧就这么个凡体肉胎,他自己能过八十一难么?不能。它的安全措施是啥?孙猴子。但是就算是有了这么大个全职保镖,该被抓走还是被抓走。你有啥办法?
没办法。
但是唐三藏当初要是听孙猴子的话,别出那个圈子,肯定就少一难。
要么我说唐僧不如直接和大圣学个明白,再去西天取经不迟。你要是不会神通,就让有神通的人陪你,身处险境却不知道,还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那就是自己蠢了。

知乎用户 亿岁爷 Eric​ 发表

宝鸡人回答一个,最近几年,夜晚女性独自在外的很多。以前还跟父母一起住时有时半夜准备关电脑睡觉时还听见楼下单身女子打着电话从楼下过,我父母家楼下的巷子过去后位置更偏僻,仍然有人走说明之前大部分人心里,宝鸡的夜晚是很安全的。
所以我一直认为这不是一件意外遭遇的事件,渭河堤上那条路应该不能算偏僻,有很多路段是有人的,那么受害者就这么碰巧在一个偏僻的路段遇到了一个见色起意宁愿犯法的坏人?利率太巧合了。我觉得是受害者已经被人盯上了。掌握了受害者活动的大致规律。至于更细节的方面还是让公安机关来侦破。破案的成功率和速度才是犯罪成本的直接因素。

知乎用户 歌姬型 rbq 发表

哎呦哎呦,想发泄可以去嫖嘛,这样不是太无脑了么。。再者说了,这个季节,夜跑能穿的多么少?比得上骚浪经验丰富的性工作者吗?你要是喜欢玩强制的 play,可以要求特殊服务丫。。。。

知乎用户 Quartz​ 发表

书上说,女性对于男性的暴力,有适应性的协同进化。

我记得有一个岛上只有少量母羊,无数公羊,公羊为了竞争母羊,和她啪啪啪,公羊与公羊争斗,头破血流,公羊也与母羊争斗,为了获取交配权,打的母羊跑到悬崖上,还不断摔打母羊,科学家看到了,惊叹,哇,自然情况下这就是女人的地狱啊!

好在中国男女比例还没有差到这种程度,但也是相当差了。

人类女性的确比男人进化的完全,高级一些,因为女人的很多生理状况是隐藏的策略。而男性似乎很低级,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男人掌握了暴力就够了,在身体上用暴力获取交配权,一劳永逸的停留在暴力阶段,身体也不必如何如何的协同演化了,你女人再怎么演化,也不至于更暴力过男人吧。只要在追求暴力的路上走的远,就够了。能虐待,能强奸,追的上女人,就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演化下去。

所以男人不必那么高级。

那只是原始,现在看来,真的很不好

但是女人需要稳定,需要安全,避免被强奸,避免暴力冲突,需要温馨和睦的关系,抚养孩子,喂养孩子,需要长久的资源供给,需要逃脱男人的监视,等等等等。

所以女性为了应对男人的暴力,协同演化出强奸恐惧,恐惧强奸就是对强奸有很大的恐惧喽,虽然女性会幻想被强奸,然而并不代表女性愿意被强奸,幻想也是在心理演练避免这样的事,而且她们幻想的都是霸道总裁,一般进行强暴行为的男性,普遍自尊感弱,价值感低,社交能力低下,往往还伴随着经济水平不高,根本不是女性幻想的类型啊!

第二女性会寻找男性伙伴,也就是和你是好朋友的关系,就是你们不合适,发好人卡,对男人的骚扰感到极端厌恶,心理不适,但是男人面对女人的骚扰,很多确是很享受的,女人认为男人也是很讨厌骚扰的,但是男人却认为女人并不遭遇骚扰。原因就在于男女双方在自己的体验里作出错误的判断。之所以厌恶骚扰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方面的好人卡里的朋友进行性侵犯,继续扯,来,有了这些男性伙伴,就可以避免一些例如被审判,避免被强暴伤害之类的事情。

第三,不独自活动,干什么都要等等我,集体活动,还有对陌生的地方恐惧,巴拉巴拉,一大堆,

男人的暴力活动很多的,二战之前,一战之前,欧洲社会,普遍男人多于女人,好战情绪好,社会学家说男女比例失衡,男性多于女性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生战争,比如中国,一到情绪上来了,就要消灭日本,跟东亚小国开战,要么就在国内打砸抢烧说反日

还有就是性暴力,男人从来不是多么温馨的可爱的人呢,男女比例失衡,男人多的时候,男人就会好暴力好暴力哦,性暴力神马的只是其中之一,毕竟男权社会啊,不光欺压女人,男人之间的欺压更是厉害,不少 loser 就这么产生了,一无所有的人就容易暴力哦……

哎,所以所以宝鸡我曾经去过,也有超好看的女同学在那里住着,宝鸡女孩很漂亮的,宝鸡苹果也又大又田,真是个好地方,哎,希望可以找个愿意收好人卡的男生,陪姑娘出去夜跑,就是这样,另外希望男人们组织起来保护起身边的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女孩子。

和男女比例失衡有关,与强打卖淫关系不大吧,毕竟强奸犯是嫖不起的 loser 比较多,去嫖的往往比较有钱,当下经济情况么有关系吧,毕竟南方辞退了好多工人,可能回家了才做坏事的。

知乎用户 墨行者 发表

第一,谴责犯罪分子,支持严惩犯罪分子;第二,反对网络上有些 “穿这么暴露去夜跑,不是什么好女人,死有余辜” 之类的观点。在此基础上,谈谈我的看法。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受害者本身没有过错,却要承担后果的情况(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比如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却被酒驾的人撞死,女性独自外出却被强奸杀害。对受害者极其家属来说,是很难接受这个事实的,我只是去跑个步而已,我没有错,为什么让我遭此毒手?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上帝,也没有判官。不可能因为你没有错,就判你复活。所以我们应该对危险有个评估和预判,所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就是这个道理。

知乎用户 伪伪动人 发表

热爱夜跑就应该考虑到夜跑的种种危险和不可知性,事先做好你的准备工作总是不太容易有性命之危的,把自己的性命当一回事,不要任性,因为你是女人,你就是貌若如花也改变不了你的性别所带来的种种危险,当然,如果你练过有两把刷子当我什么都没说 (-᷅_-᷄)。

知乎用户 入水三分​ 发表

煎饼侠告诉我们,夜跑是需要带保镖的,不带就容易招惹不怀好意的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大家都在讨论夜跑,我觉得夜跑是女教师的权利,穿什么样是她的权利,几点出门也是她的权利,她这么做不犯法不违法也不干涉他人,这是一个人拥有的正常的权利。所以,说她这么做不对,不谨慎,呼吁大家以后不要这么做,并没有什么意义,相反一直躲从此不再在夜晚出门,内心充满恐惧,恶人反而更加堂而皇之,或许以后某天的晚上过后,夜晚变成了恶人的狂欢黄金时刻,也许当他在路上寻觅不到受害者时,他会试着敲开受害者的家门。
暂且不论安全保障、自身防卫,其实我想从犯罪者的角度说是不是更应该注重心理上的研究、沟通、治疗,每个人都有他人不知道的一面,一个正常男人看到夜跑的年轻女性,不会产生犯罪的想法或者有排斥犯罪的意识,但是罪犯的会因为这种想法产生兴奋感。
所以躲起来就能躲避灾祸么?偶发事件太多了,我国对刑事案件的处罚力度是很大的,的确能有效遏制与预防一定的犯罪,但是 “偶发” 酝酿滋生与长时间的病态思想,这个又何从遏制?

知乎用户 小公主 发表

我曾经热爱生活,一心想要相信人性的美好,他们说女孩子穿运动装会比较安全,我信了。

(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以后会不会有那么一天,跳广场舞也会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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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意同意一些人的看法,对的,你说得没错,女孩子再有理也没用,穿什么是你的权利,但是受侵害却要你自己承担后果。你穿少了,你被强奸了,你死了,是你的事呀……

是的。

但是。

无论是被侵害还是被杀,光女孩子一个受害人根本无法完成,至少还要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参与,那么这位嫌疑人在实施一系列的强奸杀人行为后,他究竟占了多大的便宜你们知道吗?

他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更高的社会地位了吗?
收获了更多人的信任与爱戴了吗?
获得了巨额的财富了吗?
学到了渊博的知识吗?
提升了自身的修养与道德了吗?
得到了长久的幸福与快乐了吗?

你们知道世界上还有法律这个东西的存在吗?

你们知道有一个词叫 “杀人偿命” 吗?

这是杀人,是一件用残忍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可怕事件,可大家的重点居然是批评受害人的穿着。这种无情与冷漠比案件本身还让人不寒而栗。

说到女孩子穿着的问题,我想起中学时学校里发生的一件事。起因是一个男生打骂一个女生,理由是她一直在勾引他,而且是勾引全校男生。证据呢?就是这个女生每天都换衣服,甚至是裙子,脸上涂了宝宝霜,还留着长头发。这些是真的,大家都能用肉眼看出来,证据确凿,是无法抵赖的了。一切证据都在指向这个女生是一个 “贱人”“骚货” 和“婊子”。

这里说一句,当时是夏天,每天的气温有 35 度左右,这个学校女生的校服是裙子。

那个男生,身高不到一米六,头发花白,一年四季身上都有股恶臭,口头禅是 “追不到的女孩就毁了她”。班上没人和他同桌。后来他在骚扰和殴打其他女生时被一个学体育的女生打伤,不久之后退学。

据说真正的色情狂是只要看他一眼他就会觉得对方对他有意思。

很多人在孜孜不倦地教导女孩不要穿衣暴露,或衣着性感,可是所谓的 “穿衣暴露” 到底有什么量化的标准呢?上文提到的男生,他声称女生穿校服都是为了 “勾引” 他。之前有新闻报道六个月大的女婴被人性侵,请问不满一岁的裹在襁褓里的孩子穿着暴露了吗?六个月大的她性感吗?

连宝宝霜都不能涂了,那些涂 BB 霜和化妆的女士更不行,这明摆了是勾引嘛!如果按这样说,那想保障广大女生安全的任务就简单多啦,大家只需穿上脏脏的军大衣,脸上抹满锅底灰,再剃个光头就可以了。最好再不出门,就万无一失了。

可是你们知道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女性成员也是高危人群吗?知道有一种作案方式叫 “入室抢劫 / 强奸 / 杀人” 吗?

如果都按照施害人这种不正常的思维和逻辑去应对,这个社会估计都会不正常了。

-—————————————

再来回到题主的问题,这和 “强打卖淫、经济现状、犯罪成本” 是否有关?
与 “强打卖淫”,基本无关。
与 “经济现状”,不明。这个命题太大太空泛。
与 “犯罪成本”,有关。

做个简单的对比,和对女性受害人下手相比,很多人看见银行里堆放了大量钱财,应该或多或少有点眼红,可是为什么针对女性的侵害案件比抢劫银行和珠宝店的案件要多得多呢?

这里首先存在了一个操作可行性的问题。要打劫一家银行或珠宝店,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并且面临着巨大的风险,现场多为闹市,有保安,有监控,有报警系统,不仅要应对银行和珠宝店工作人员的顽强抵抗,还要应对警方的狙击,有可能在打劫的过程中就被逮捕或殒命,事后被抓捕到还要面临着法律的严惩。总之,成本太大。几乎没有打劫银行和珠宝店的劫匪抱怨,说自己之所以犯罪,是因为银行的钱和珠宝店的珠宝摆在那么显眼的位置勾引了他,引诱他作案了。也没人劝银行不要放钱,劝珠宝店把珠宝摆放在看不见的地方。

而如果要实施一起针对女性的侵害,成本要小得多。从环境上来说,在黑夜的庇护下,连丝袜都省了,而一年之中有将近一半的时间是暗黑的,有大量作案机会。当然这也不完全正确,因为很多女性遇害是在家中,还有女性遭猥亵是在人很多的公交车上。从防御上来说,无论是否经过锻炼,女性的力量都比男性弱,在紧急情况下,对方是有备而来,被袭击的女性则是被动接受攻击,所以最后以一道关卡,即女性自身的防卫,其实是极为脆弱的。

其实也有很多侵害案件是针对男性的,尤其是年幼的男童,只是猥亵男童案件很难发现。看来男童还得男扮女装才能避免遭到猥亵,可万一对方是个双性恋呢…… 看来男童要想保命,还要掌握一门重要的生存技能,就是可以随时随地,可大可小,可男可女。女童则要装扮成老太太出门才比较安全。所以以后大家见面打招呼会是这个样子:
——啊,王奶奶你好。
——我不是王奶奶,我是小刚啊。李大爷你怎么连我和王奶奶都认不清。
——我不是李大爷,我是小红。

**你弱你该死,你恶你有理。**大家就这样战战兢兢地顺着杀人犯的心意活着吧。

知乎用户 Kyoko​ 发表

就一治安问题,强行和女权有关。
讲道理啊。
说白了就是有这么一个变态的犯罪分子,他一时想发泄就想找个人强奸呗,你再在知乎上扯女权,那些社会阴暗处的变态依然是变态,他们想干坏事了就拿把刀找个好下手的地方等待一个看起来比较好欺负的就上了,需要逻辑?需要理由?

知乎用户 主页菌 发表

这件事,就像长春偷车杀子,招远麦当劳内打死人,扶梯吞人事件一样。这些事件,就发生在我们一遍遍走过的马路上,令人错愕惶恐。
虽然是夜晚,但是,也在市中心,人多眼杂,犯罪分子敢于在这里下手,除了说明他对环境熟悉以外,也可以说明他有多猖狂。这件事至少反映了两点:1 没有常识和社会认知的傻逼很多,他们的行为能给你、他人、社会造成巨大伤害。2 我们自认为安全的社会治安,其实远不如我们想象的安全。
或许是我们长时间处于和平年代和高压的治安环境,已经忘记了本应该有的警惕和防范。其实我们真正进入现代文明和现代道德才几十年,它是如此赢弱和容易打破。在此之前,人性极恶的一面在历史上数不胜数。
身为弱势的女性就应该懂得保护自己,防范未然:
增强安全意识:主动防御和被动防御相结合。了解罪犯的动机,作案手法,犯罪环境。比如,看看犯罪心理剧。其实人遇到的激情犯罪并不多,更多的应该是预谋犯罪,比如感情纠纷,利益之争,人际交恶,垂涎美色,这些都是可能带来伤害的主因。日常生活中首先处理好感情,利益,人际这些可能带来伤害的因素。其次,遭遇激情犯罪时,尽量了解侵害人的动机,避免二次伤害。如果无可避免的带来伤害,尽量把伤害降到最低。比如,遭受性侵犯时要镇静,尽可能多的记住犯罪分子特征,不要高声喊叫,不要言语威胁,避免带来性命伤害。另外,推而广之,给我们带来伤害的也不仅仅是人,还有藏獒和扶梯。应该看看各种应急安全手册,注意用火用电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以及其他精神伤害、物理伤害、化学伤害、意外伤害。连叶良辰都说有一百种方法给你带来伤害,总之,苟活不易,且活且珍惜。
加强防范:1 注重个人隐私保护,不要告诉任何不受信任的人个人居住地址、电话,快递邮寄小区传达门卫而不是到门到户,物业及其他上门维修人员应有预约且有他人在场,上车前检查后座上车后锁车;2 与陌生人尽量保持安全距离,随时保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意识清醒,所有感官都在工作;3 落单、独居女性任何肢体接触都是弱势,尽量不要与男性或群体发生冲突,即便是在公共场合(基本没人出手相救,今天腾讯新闻刚刚有男车主当街暴打女车主),除非你是九阴白骨爪第十八代传人;4 有条件可养不近生人的大中型犬做加强夜晚警戒,不要提小哈泰迪金毛;有车程近、随叫随到的闺蜜或男性友人救急,备有朋友提供的第二住所,熟记最近派出所的电话;5 常常健身,有一个好的身体素质,起码在有利条件下能跑掉;练女子防身术或咏春拳,不求打倒对方,只求不能近身,制造逃跑时机;6 晚上、偏僻、危险地方最好不要出没,穿着不要性感,并不是说不能性感、不能出去,而是,当你受到侵犯毫无还手之力的情况下,不要展现自己的肥嫩小白羊气质。今天刚有朋友在地铁被侵犯时展示了帅气连环踢呢,前提是她才不是小白羊。
报道中多次提到,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就无法取证。我们的政府已经为我们提供了相对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强有力的应急支援,但是分摊到具体某处,能感受到的保护还是弱的不行。生活中很多很多都会给我们带来伤害,而且我们却无能为力,遇上傻逼更是连命都没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这要求多方面协作。知乎加强道德宣传和防范知识普及,司法提高普法教育水平,增加犯罪成本,政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控制人口比例失调,男童鞋多读书,努力提高,加强情绪管理,夜晚、偏僻地送女性友人回家,对亲人朋友的安全负责,女童鞋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此次被害事件应该是孤立偶发事件,和强打卖淫,经济现状,犯罪成本没有直接线性关系。经济差确实会推高犯罪率,但个案就说跟经济强扯关系太扯。强奸案的犯罪成本一直很高而且稳定,本案中也没有证据显示犯罪成本下降,也没有必然联系。反倒是作案现场发生在市中心,犯罪风险高企。
出了这种事,我们本应该痛心疾首,想想那些被侵害的人,有可能就是我们的姐妹、朋友、爱人。我们活在一个不安全的世界里,意外多发,傻逼巨多,是我们每个人都做得不好。而那些在这里谈论逝者是非对错以及把这件事娱乐化的嘴炮,真是让人感到阵阵恶寒。愿逝者安息。
最后,身为一个热爱健身的人,我不赞成夜跑。或许这是一种适应多数人的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但是,晚上跑步很有可能造成神经兴奋,导致夜里失眠。晚上空气质量也不好,不利于心肺健康。夜晚视线差,很有可能造成更多的安全事故和交通意外。

知乎用户 黄大大 发表

这是什么价值观!!!!!!! 风气全是这种人带坏的!!!!!!!

知乎用户 吴敏 发表

自从快播倒了之后,现在这种事越来越多了。。。。

知乎用户 宋越 发表

此事无关男女,何必为此敌对?
每年被暴力袭击砍死在路边的男人太多了吧?被爆菊的男性其实也有吧 (甚至有些被强奸的理由只是强奸男人不犯法)。
难道因为一个女人的奸杀就能让你们忘记金链子大哥夜里横刀的恐惧?
别说不能夜跑,这是安全问题。
严惩凶手,绝不姑息。死者已逝,何必让她强行背锅。
把十月里全套运动服说成衣着暴露;
把马尾素颜看成妖冶放荡;
把八点夜跑说成夜里流浪;
似乎刀子不割在自己肉上就不会疼,只要说一声治安就这样你不注意安全怪谁呢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受了十多年安全教育的中国人,不用你再说无聊的废话了。

知乎用户 哒柏 发表

虽然你高喊着 “我穿什么是我的自由,我去哪里几点去也是我得自由”,但是,现实就告诉你,你就会出事。
**
就算那混蛋被抓了,可是人已经死了,所以,女性应该尽最大努力保护自己!!!!**

知乎用户 喝鹅何 发表

女性当然有权利穿自己喜欢的衣服,有权利夜跑,有权利去夜店,有权利和男性出去玩,单独和陌生人见面。这些事情是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做的,之所以强调女性要怎么怎么样,是因为相比较男性而言,她们的自我防卫能力较差,容易成为一些潜在的犯罪分子的目标。再说了,面对意外事故,谁都没有办法,何性别又没有关系。
但是在国内这样的环境当中,虽然有人号称追求男女平等,女性有时候还是会面临大环境舆论的压力。所以要学会面对现实状况,调整自己的做法,这是保护自己,并不是什么伤自尊的妥协。
假如说身为男性的我也会面临被性侵的风险,那我肯定会减少夜间外出,或者去学习防身术,学会规避风险或者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不能因噎废食,但是也不能不考虑自己的安全嘛。做你想做的事,过你想过的生活,追求你想追求的,这些并不分男女。但是奈何国内的实际情况比较艰难,所以身为女性的各位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因你们更加美好 :)

知乎用户 神奇的二货 发表

其实题主我就想跟你说,你这么问真的没啥用,劝你不要夜跑吧,你就会说不应该剥夺了晚上追求自由的权力,那好,那你就去夜跑呗,还问什么啊?不引以为戒就算了,其他答主回答劝你别夜跑,你还开始讽刺了。。。真让我觉得狗咬吕洞宾,如果真不听劝,那你出去跑的时候带点防狼喷雾,电击器,然后再提心吊胆的跑完回家,也是不错的。。最后,祝你跑的开心,追求到你想要的自由。。╮(╯_╰)╭

知乎用户 吕晨 发表

以后等到 3300 万的光棍到了适婚年龄,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
雄性的本能压抑了初一,压抑不了十五,你让每个男人都有苦行僧的自制力吗?

没有最古老的行业,怎么能行。

知乎用户 Christian-Stark 发表

幸亏中国禁枪,不然受害人会遭遇会更惨;类似事件也发生会更多,甚至比美国还多。

我相信当地领导已经在开会研究,不久就会做出重要批示,积极对应严肃处理,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知乎用户 独淑育静 发表

本人西安跑步爱好者。逝者已去,不多言。
事件的缘由和夜跑没有连锁关系,不是由于年轻女教师夜跑导致被害,只是被害人是一名夜跑的年轻女教师。如果你还不清楚,我在帮忙理下思路:
也就是说,即使此时此地此景不是一名夜跑的女教师跑过,而是一名年轻的女健身教练健身回家路过,也有可能遇害……
也就是说,即使此时此地此景不是一名夜跑的女教师跑过,而是一名年轻白领女性下班回家走过,也有可能遇害……
也就是说,即使此时此地此景不是一名夜跑的女教师跑过,而是一名年轻的女大学生约会结束路过,也有可能遇害……

那隐藏在黑夜中的恶人,是不分职业的寻找猎物。不幸的是这次猎物是一名夜跑的年轻女教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有时候暗搓搓的想,什么时候大批男性被强奸被爆菊呢?
让所有人都去指责他,男性不该独自外出 / 旅行 / 喝酒 / 游玩,穿着不该背心 / 短裤 / 凉鞋 / 赤膊。他一说这不是我的错啊!难道不是治安么?难道我一定要天黑之前回到家,出门穿好贞操带么?
然后我们一众冷笑告诉他,错的是他们,可是受伤害的是你啊,呵呵呵呵呵,学会保护自己啊少年!
不过估计真发生这种事情,大家就该不谈不会保护自己没有安全意识这种话了︶︿︶他们会说,连男性都被操的这么惨,这是治安差到什么地步的社会啊!
我不是仇视男性,诸位 (๑•ี_เ•ี๑)
可是我已成年,我要工作,我要生活。我可能会独自出差或者游玩,我可能加班十点回家步履匆匆,晚上有局不得不喝上两杯,短袖和裙装再正常不过。绝大多数女性都是平平常常的生活工作,你们口中的作死和特立独行绝对是小概率事件,小的不能再小。
而且傻子能有多少?有多少保护自己的基本常识都没有?很多人都是根据自己的性别小心。
女性该做的都做了,社会还要指责么?
难道要像伊斯兰,从头到脚包到严?
难道要想大阿三,夜里出门轮到烂?
大家治安差的地方人们不敢出门啧啧赞叹,守妇道又不骚,老老实实有多好。反而对治安条件好,选择余地大的人们指责?
什么道理嘛。
男人的性欲是拦不住的,早上能晨勃,晚上要困觉,做个公交车地铁还要揩油。穿的多,你说他天天一块女性肌肤都看不见,憋的爆岂不要操?穿得少,你说女子不检点勾引他人操她岂不正好?
他们有一千一万个理由说女性引发犯罪。
然并卵,听他废话。
强奸者罪,奸杀者死。治安环境越来越好,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大家都能有炮约有 A 看有管撸,不用强奸。都能有饭吃有床睡有家住,不用去偷去抢。
然后~\(≧▽≦)/~ 就会越来越安全啦!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女权问题在知乎真是一颗政治大地雷,一碰就炸,一炸就死。
你说女性要注意自身安全,他们就说你歧视女性,说你因噎废食。他们完全忽视了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遭受侵犯的事实。而且我看了许多答案,并没有说要禁止女性晚上单独外出,而是强调要注意安全,至于是找人陪伴还是装备防身武器,随女性自由选择,只是减少自身暴露于危险状态下的机会,则是对很多女性来说是成本最低也最有效的一种方法。
中国的女权主义者为什么不遭人待见?从一些答案的评论中可以看出几分原因,在承认女性相较于男性容易被侵犯的前提下,发生这种恶劣事件之后,却把 “维护女性自由权利” 的大棒挥向那些呼吁女性加强自身安全意识的人,是不是批判错了对象呢?

知乎用户 莫寻云 发表

所以应该开放枪支购买,让弱者拥有自保的力量。
要么让国家的法律体系正义体系更加健全一些。
其他的都是扯淡,如果连运动都有生命危险,让我们以后怎么相信组织相信圵?

知乎用户 嘎巴贴 发表

我尊重你穿衣的权利
我也不在乎你的安全
自己照顾好自己为自己负责

知乎用户 MrShutter 发表

夜跑健不健康,那都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女性穿着性感与否,那都只是一种审美标准。怎么评价都无所谓。
一个穿着性感的女性夜跑被奸杀却被别人说不正经、活该这才是让我感到愤怒的地方。穿着性感犯法了吗?长的好看就有罪?
本该声讨犯罪分子的舆论转而对受害人落井下石,这与印度的差距已经不是五十步笑百步了。你国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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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关于夜跑这项活动的争议一直有,但是我觉得夜跑的人至少是一个健康和向上的人。现在这个社会关心自己身体健康的人很多,但是你看看微信营销号的火爆程度就知道其中的大多数人都在做什么事。真正行动的人都是少数。
夜跑完全可以做到安全,在西安这种级别的城市,应该是有一些夜跑团体的。进去让个糙汉子陪跑不会存在大的安全问题。而且老手可以纠正你的跑姿,调整你的节奏。这也可以作为上班族扩大社交圈的一个手段,说不定找不到对象的人生大事也能解决。
贴两个高中同学的路线图

图一是我高中同桌的轨迹图,直接从西工大老校区跑回了北二环的家,这人是个卧推 90 深蹲 100 的大神。(还是很久以前聊天时候的水平)图二现在是西安交大校队的守门员,原来是交大附中的校队守门员。
至于夜跑健康不健康,别问我。专业人士也能够给你两说。至少我认识的人里面厉害的会像上面两张图那样。
要说空气污染的话,可以买 3M 的口罩啊,冬天既防冷空气又防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前两天读了《美国众神》,里面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只要停止吊死犯人,这个国家就离完蛋不远了。没有绞刑架带来的恐惧,就没有绞刑架带来的公正。”
中国不是犯罪成本低,是男性、少数群体、未成年儿童之类的人群犯罪成本低,家暴甚至杀妻算犯罪吧?关上七年出来娶个新老婆接着打;少数民族是人吧?上街卖东西诈骗警察来了先维稳;未成年更好了,年龄简直就是他的保护伞。
女人们那就更倒霉了,遇上刑事案件了,犯人还没抓到,我们就开始对她的行为品头论足甚至指责,他妈的我回头就要写个新提问:如何看待将夜跑女教师残忍杀害的凶手?看看有没有正气凌然的家伙义正言辞地说:都怪女的夜跑引起了他的犯罪欲望、都怪政府打击卖淫让他无从发泄、都怪政府让他太穷只能出去强奸……

所以经济状况导致犯罪说不过去,偷了抢了虽然也是犯罪但我还能理解,你说哦我太穷所以我要出去强奸一个女人,excuse me?再说宝鸡什么地方?关中地带仅次于西安了吧?这种地方有力气杀害一个女的没力气干活,我不相信。
强打卖淫那就更可笑了,感情男人脑子里面长的是丁丁?不能交配就要狂性大发?来你们照个 CT 我看看。

只是倒霉了老老实实过日子的普通人,开着车在路上走,都要提防会不会有老太太慢悠悠躺倒在车子前,从此官司缠身。好不容易自证清白了,老太太顶多被批评教育一番,没有任何损失,说不定还赚了你一笔身体检查费。
法律无法震慑很多人的时候它就是废纸,出了白出,反正犯罪了好吃好喝关几年,出来接着作,正好避开了社会就业难问题,真是棒棒哒~
搞笑的是一边挺直了腰板说现在的社会还达不到你们可以绝对安全的程度你们要自我保护,一边嚷嚷着文明社会减刑废死,感情受害者除了自我保护没有别的办法了,不知道持这些观点的是不是一伙人。
我回头就去买铠甲穿上,再去买根棒球棍每天装包里:-D

另:女权真是不知道戳到谁的高潮点了,跟过街老鼠似的,真无法想象。还癌,癌你麻痹;还婊,看见那个女字旁了吗?都歧视这德行了,有脸说自己理客中,送你们呵呵不客气。

知乎用户 夏尔谢夫 发表

我想说强奸犯罪的诱因有两种:一种是以强奸为主要目的的,另一种是在其他犯罪过程中产生性冲动的。

考虑到男性夜跑比晨跑有更高的被抢劫、打闷棍的危险,简单推测女性夜跑比晨跑更容易被强奸是非常合理的。

知乎用户 晏耀飞​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三件毫无关联,却又细思极恐的事儿,和大家分享下吧。

一、一个差点被黑车司机强奸的 20 岁少女
这件事发生在 8 月 19 日夜间凌晨。
我的一个女性朋友从北京回上海。
晚间 22:50 分,高铁到达上海虹桥火车站时,她犯了一个女生在夜间不该犯的病——路痴。
她事先用打车软件打好了车,但是却和司机都无法找到彼此。然后只好取消订单,重新打了一辆,这次更惨,连司机的电话都打不通。又试着打了一辆,司机说某个门锁了,无法把车开上来。
夜深人静,大街上几乎没有行人,她从火车站走到了高架桥,还是没打到车。空寂的大街上只有她和她的影子在前行,这令她感到毛骨悚然。她害怕的哭了。
这时,刚刚还一个人也没有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大姐。大姐说可以帮她找辆黑车。
她像抓住了救命稻草,感激地点了点头。真是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啊。
大姐带她向前走了一段,出现了几个男人,她报了我朋友要去的地方,问有没有人去。一个 20 多岁的男司机应了。他看上去微胖,像进城的农民工,脸上也没写着坏人两个字。
他说车子停在不远处,然后带着我朋友,走向了一条小路。那条小路上更没有人,我朋友更害怕了。她很担心发生什么,但什么也没发生。她顺利地上车了,并很快到达了目的地。当她终于松口气的时候,危险却降临了。
她付了钱,打算下车时,发现车门紧锁,无法打开。
这时司机对她说:“我们能握个手吗?”
她想了想,握手是基本礼节,没什么,就握了。
握完手,司机又说:“能留个电话吗?”
好像也别无选择,她只好按照司机报的号码存电话号码,但是故意漏掉了两个数字,然后告诉司机说:“你看,无法打通。”
司机看了看,说你这漏掉了数字,重新打吧,她便只好重新输入,打过去。
留完电话,司机再次提出了握手的要求,她只好再次和他握手。
这次握完手,司机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要和她拥抱一个。
她看了看,接她的人还没来,又怕激怒司机,就顺从地拥抱了。
得寸进尺的司机拥抱完后,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能亲一口吗?”
按照这个路子,接下来就是摸胸、扒衣服、脱裤子了……
这次,我朋友拒绝了。但司机也没生气,说:“那就再拥抱一次吧!”
朋友想了想,就再次和他拥抱。但没想到的是,司机竟死死地抱住了她,并且试图别过头亲她脸。她一边死命别过头,一边用一只手狠命推司机的脸。司机见她反抗激烈,僵持了一会儿就放弃了。
她终于下车了,这时候她看到接她的人,正蹲在地上玩手机……

事后,朋友还聊了一些细节。比如,在车上,司机曾和她聊天,问了她年龄,籍贯。
朋友说,当时以为没什么,就照实说了。可能司机觉得她年龄小,又不是本地人,还急哭了,就起了歹心。
朋友说,不管怎么样,以后再也不买夜间的到达的车票了!
我说:不光是不买夜间车票,夜间最好也别一个人走夜路,别信什么走夜路时放声歌唱这种鬼话。也别跟陌生人说话,最重要的是,别向陌生人暴露你的脆弱。

二、一具被找到时还血迹未干的尸体
这件事是我和同事聊舞蹈老师失踪案时,同事讲的,是发生在她读大学时候的一起惨案。
事情也发生在晚上。
一个宿舍的几个女生约好吃饭,给其中一个女生打电话,然后那女生说十分钟后就到食堂了,她已经到学校附近的公交站台。
但过了十多分钟,女生却依旧没来。几个女生就预感到出事儿了。就四处寻找,并汇报给了学校。
学校派人四处寻找,并报了警,警察说,得 24 小时后才能立案出警。
(我 tm 就不理解这条规定了,人都确定说是失踪了,你就不能特事特办?)
两天后,有人在学校附近的一个桥下发现了女生的尸体,尸体被发现时,血迹还没干。看上去死的时间并不长。
同事说:如果当时报案的时候,警察就帮助寻找,早点找到,说不定就不会死了,那个女孩说独生女儿,父母知道她死了,多伤心啊!
我说:是啊,陕西舞蹈老师的案子我也犯嘀咕,新闻说死者离家只有 1.5 公路,搜救为啥花了整整 6 天?电视电影里警察警犬一出动不是飞快就能找到吗?

你们可能很关心那个女生的死因。
杀死她的是隔壁大学的一个男生。
遇害的原因有两个版本:
一个说是因为她劈腿,属于情杀。
一个说是抢劫杀人。
男孩杀人后就请假回家了,后来回学校看大家在校内网讨论这件事,就留言问这种情况能判多少年。被警察盯上了。

三、一天被骗两次的大学毕业生
这件事是我亲身经历的,这件事让我一直对广东抱有成见。
那时候我大学刚毕业,在广东佛山一家家具杂志工作。
刚过完年,我带了大小四个包去了佛山的一个小镇。
下了汽车后,离公司还有二十多分钟的路程,我带着大包小包不方便,就打了个摩的。
我现在对这个小镇的映象,就是五花八门的家具品牌和满大街乱窜的摩的。当然,还有从酒店 KTV 出来后,化妆间里搔首弄姿的姑娘们。
摩的司机问了我要去的地方,然后拨转车头,朝着相反方向而去。
我告诉他说,方向反了。
他说,从这儿也能去。
我对这个地方其实并不熟,也没多想。
然后司机开始和我闲聊,问我是做什么的,从哪儿来。
然后他假装找不到路,让我给老板打电话,我打通了,他接过去,说了几句话。告诉我说,你们老板说了,你们公司在附近采购一批办公用品,用那辆车带你回去。
去了目的地,那儿有个陌生人,告诉我说公司采购人员。他先是问我没有钱,说采购还差几百,我说没有。然后他看了眼我的包,问我胸前的那个包里是什么。我说是电脑。
他说你打开一下,帮我记个银行账号,我让你们老板打钱过来。
我记了个账号,然后他把电话递给我,说老板有话跟我说。
我接了电话,是个陌生人。我立刻警觉地回过头,那个自称是采购的人和我的电脑都不见了。
我拐过街角去找,连个鬼影都没有。就像这个世界上不存在那个傻逼一样。
我急哭了。你们能想象一个大男人,站在陌生的街道上,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吗?那是我人生中第一台电脑,借亲戚的钱买的,是当时我最贵重的电子产品。

我一边哭一边打了 110,这地方似乎治安一直不好,警察出警很快。那是我第一次和警察亲密接触。
他们把我接到了一个派出所,做了基本的事件盘问。一个警察告诉我说,我出事儿的那块的负责人会接我去做笔录。
过了一会儿,我被另一个警察接上车,我一边哭,一边跟他说了被骗经过。我以为是去他们的地盘。结果刚拐出派出所的院子,就把车停在路边。一段奇葩对话发生了。
警察说:你现在是跟我做笔录还是回公司?
我问:做不做笔录有什么区别?
他说:都一样,你的电脑丢了,就别想找到。你要是去做笔录,我就不送你回公司,你自己回。你要不做笔录,我开车把你送到公司。
我想了想,既然做不做笔录结果一样,那我还是回公司好了。我带着大包小包,跑去折腾一趟,又不熟悉路,自己怎么回去?我说,那回公司吧。
几天后,我为此不甘心,私信佛山公安,得到回复,说笔录不笔录有很大差别的。我顿时感觉我是个傻逼。

很多年过去了,我还依稀记得那天的事儿。
大家都以为我那天被骗了一次
其实他们不知道,我那天其实被骗了两次
很多人觉得我那天只是被骗了电脑
我轻蔑一笑,呵呵!!!

知乎用户 余小鱼 发表

个人认为悲剧的发生跟社会现实肯定脱不了干系,最近看了一本书《尸案调查科》,作者九滴水在书里提到了罪恶根源,说到底,没有无缘无故的悲剧,肯定是有原因的,个人的,或是社会的。

前阵子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说一名男子在电梯内不分青红皂白用菜刀对着一名年轻女子狂砍,女子本能反应用双手护着头部,手指头被砍断了,头上被砍的血肉模糊,还好保住了一条命。

看到这里,会觉得男的可能是要寻仇。结果不是。一振狂砍之后,从女子的包里拿走了手机和为数不多的现金。

天哪,弄那么大动静原来是抢劫。难道直接拿刀抵着女子让她把手机和现金交出来不就行了?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男的绝对是一个精神病态者。

之所以有这种想法,是因为之前看过一本书,叫《精神病态者的科学》,书里提到关在监狱里的罪犯一般都是精神病态者。精神病态者跟精神病患者是两码事,精神病我们都知道,一般观察言行举止能看出来。而精神病态者是不容易发现的,有时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因为日常生活中,他们言行举止一般都很正常。这类人的特征是具有高度的冲动型和攻击性,对其贻害社会的行为缺乏罪恶感活无所悔恨,不能吸取教训。

因此,我断定电梯男用那么疯狂的举动抢劫应该是精神病态。可是,看了《尸案调查科》这本推理小说之后,我的看法发生了改变。

也许那个电梯男真的是精神病态者,但是为什么他的精神会有病态呢?我想,这才是我们大家应该关注的重点。因为找到犯罪根源,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犯罪事实的发生。这是我看完《尸案调查科》最强烈的感受,也是作者九滴水想要表达的中心思想。

《尸案调查科》这本犯罪推理小说,讲述的是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室的几名技术警察如何运用刑事科学技术侦破重大疑难案件的故事。事实上,作者九滴水是刑事技术室的一名痕迹检查师。

其实,我胆子很小,平常是不敢看一些犯罪啊恐怖啊之类的书或电影的。而这本小说一开始也只是随便翻翻,没想到的是完全被情节吸引,一本书,七个故事,一口气读完了。整个过程是害怕又好奇,有人过来跟我说话,我吓了一大跳。

七个烧脑的谋杀故事,七段黑暗的死亡回忆!给我的感觉,除了恐怖,更多的是震撼。

威廉古堡,一家三口惨死在豪华别墅浴缸之中;

风尘木偶,不明身份的尸块散落于荒山野岭;

花季江湖,人缘很好的留守老人莫名死于小卖店;

绝命轮回,夫妻吵架,妻子愤然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粉红女郎,“迷恋” 主题青年酒店发现一具 50 岁中年男人尸体;

欲望之绳,接连三个单身女性被同样的方式奸杀;

爱之誓言,房东寡妇发现房客死于自己出租的房子里。

看完之后,一颗心似乎被什么柔软的东西刺了一下,隐隐的疼。为什么会发生这些惨案?难道那些肇事者真的是十恶不赦吗?不,不是的。

他们当中有的人很善良,也很努力生活,却依然被压在社会的最底层,命如草芥,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有的是青少年,只因心里走不出父亲是杀人犯的阴影,误入歧途;有的是将来的栋梁之材,面对应试教育的高压,一失足成千古恨;更有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恩爱情侣,只因父母亲强制婚姻,最后双双殉情,在死前约定:奈何桥边相见。

我被感动的一塌糊涂。这哪里是杀人狂魔的模样,明明是他们的心里太渴望爱了,却一次一次被现实打磨,直到伤心绝望。

也许他们的心理确实有点精神病态,那也是被现实残酷打磨的缘故。好比几年前的马加爵事件,多好的一个孩子,尽管他很努力地想融入这个社会,却依然被人鄙夷地说三道四,也许别人是开玩笑,可是却伤了他的底线。他的心本就脆弱,即使别人什么都不说他已感到自卑,他太需要温暖了。

如今的新闻里经常会看到人情冷漠的事件,悲剧也时有发生。说到底,还是因为现实残酷,人心惶惶,有人明明是热心肠却怎么也热心不起来了。

以前听韦唯深情地唱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摇摇头,无感。而现在的我深切感觉到,倘若人与人之间都能保持一丝温暖与关爱,那生活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只有杜绝罪恶根源,才能斩草除根。

知乎用户 Trinity 发表

作为一个条子,我从来不逞强,避免黑暗和僻静的地方。晚间健身,只去健身房。
我不求这个世界有多么美好,我会保护好自己以及家人,这是我自己的事,跟社会、人性无关。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简单来讲,不谈政府应该做些什么。
对我们个人而言,需要注意:
“安全夜跑” 以及 “女性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怎样能够安全夜跑?
时间:现在北方临近冬天,天黑得很早,开始夜跑的时间建议提前到七点。
不要一个人跑:和朋友一起,或者加本地的夜跑团,和团友一起活动。
装备:要带手机,不要塞耳机听歌跑步。
着装:天冷了,多穿一点,也能避免被骚扰。
关掉坐标显示:关掉 qq. 微博等社交软件的自动定位并显示你的位置,不要天天晒生活。

༄女性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增强安全意识:偶尔看一下悬疑片,那里面讲的不一定只是故事而已,看了之后可能就不会自己一个人绕小路了。也会提高应变能力。
增加防范意识:有人问路要保持安全距离,搭讪之类尽量少理会,要帮忙载你去目的地的人也不要搭理。
练:增强身体素质。
常备:因为有段时间加班比较多,所以我包里常备辣椒水和电击棒(从公安局盆友那拿的威力大),我还给闺蜜们各备了一份。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变态太多了,并不是男人的专利,而弱势的女性总是容易受到侵害。如果知道这点,那么姑娘们就请把自己好好保护起来。

其实我算是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强的,举个例子:有天下班等朋友过来接,因为等待时间比较久,无意间发现公司楼下有一辆黑色的 HT。
因为我家附近修路,朋友载我到附近小区的门口,和朋友聊天时又时无意间发现那辆 HT 也在我们旁边,一开始我想真的是神奇,这车主居然也住这里。
但是当我和朋友聊了十多分钟后下车发现那辆车的人也下车跟着我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太对了。
我快速走他也紧跟,甚至平行在我身旁边看我边讲些什么,遇到这种情况,我当务之急要做的是:不让他知道我具体住在哪里。
我放慢速度,不理会,到自己家小区外面,大概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开始打电话:打给莫须有的哥哥,打给老妈,打给朋友,大概在外面站了半小时,那个人在我附近另一个小区里面晃(他可能以为我住那个小区了);然后我进了附近的一个大超市,买了点东西,也转悠了一会,有认识超市里的一个盆友,他出去帮我看,那人才终于走了。
回到家,收拾了些东西,就去朋友家暂住了(父母不和我同住,相当于家里只有我一个人)。

真的不是我谨慎过头,如果一个人有了害人之心,他说自己是快递员,是送餐的,是物业,你不开门么?很难。

开门之后,一切都晚了。

知乎用户 宇佐见莲子 发表

是时候赞叹一波社会主义好了

欧洲北美你天黑之后出去逛一圈就要被打劫八次,还想夜跑?
你去欧洲部分发达城市夜跑,无论男女,绝对活不过活不过活不过一个月。

夜晚散步已经成为习惯?
除了东亚没人敢这么说,地球上夜晚最安全的地方是平壤…

————————————————
被打脸了… 我主要意思是一桩命案依旧无法说明我国治安不好,世界其它城市的治安比较差。

知乎用户 华清源 发表

要不,带小小的防狼喷雾器捂在手里跑吧。

知乎用户 节操有点甜 发表

这是个案,通过个案归纳出来的结论毫无意义。

知乎用户 郑多多 发表

只说一点,麻烦用软件记录跑程还发社交网络的妹子们长点心眼,稍微用心就能摸清你跑步的时间,路线和住在哪个小区。 跑步这种东西不是为了给别人炫耀的,自己开心就好,别人多少个赞都比不上自己安全重要。如果真要跑步我推荐早上,网上盛传,高富帅的作息是早睡早起。指不定就瞅到顺眼的小伙子了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题主你放弃吧,就算你把当年宝鸡那起女学生上学路上被人拖进车里奸杀的案子翻出来,都会有人继续说:“女人出门就是不安全,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是你自己出门上学就有危险你看着办。”
日子该咋过咋过,跟他们没啥好说的,女人都藏起来了总有饥不择食的该挑弱鸡下手了。

另外,再补一点,所有抽烟喝酒超速不规律作息高油高盐高热量饮食不节制的人都没资格站出来说女人或者别人应当如何注意安全,因为别人最多也就是 “被害”,你是自己作死啊亲,先把自己管好再管别人安全吧。
什么?你是为别人好?呵呵哒,我还为你的健康着想呢,每年喝死的人可比夜跑被强奸致死的少多了。
什么?我走极端了?逻辑一致啊亲,怎么说别人你就能一脸正气了?

知乎用户 刘昊涯 发表

人要学会保护自己,尤其是女孩子。上面有些答案真的是让人匪夷所思,还有人觉得是社会逼迫人心变坏。。。社会本来就是个丛林,啥人都有,你不学会自我保护还指望社会来保护你?我走在马路上特别到了晚上从来都要时不时四周张望下,不是因为我有被迫害妄想症,而是对生存的警觉性就是平时慢慢练起来的!

知乎用户 赵羽西 发表

知乎里面很多人不装逼会死吗……╮(╯_╰)╭
我就是宝鸡人
宝鸡其实治安一直都蛮好的 而且民风也好 这么大的事件是不多的
但不多不代表没有 这个世界上 这种事情其实是不断在发生的吧
只是这件事也许是因为一个美女大学老师 也许是因为夜跑这个话题也许是这个教师家人搜寻的力度大进而引起各方媒体注意 愈传愈火
总有黑暗在那里
不管是偶然还是蓄意已久 也许是我内心凉薄 我觉得不奇怪
只是可怜的受害的人和她的家人……
何必讨论什么女权 什么政治
监控力度不到位 小城市人们安全防患意识不强 甚至也许就是那个时间不对 犯罪的人偏偏那时就在那里就动了可怕的心思
在这里打嘴仗有什么用
在家乡发生这种事情其实很难过
既已发生 引以为鉴 加强防患 珍惜现在吧
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真的越来越不喜欢上知乎了
小透明就写在这里吧……
以上

知乎用户 珂节 发表

是时候开发一款滴滴陪跑了

知乎用户 周宥鱼 发表

并不是说女生一个人夜跑是错误的,在这个事故的问题上当然不能怪女生独自出门没有察觉安全隐患,不能怪她防卫意识薄弱,我觉得这个问题类似于 “强奸案中女性穿着暴露是不是导致强奸的原因” 主张人权的都会说,穿什么是女性的自由,这怎么能作为女性受害的理由,继而开始痛斥我国的治安不安定法制不健全等等种种。我想说的是,不管是在中国,还是什么美国欧洲等等发达国家这些扯着嗓子喊 “人权至上” 的地盘,都 避免不了这种惨案的发生,中国在法制上对处理这种极端的暴力刑事案件的刑罚设计上确实有争议,你当然可以高举 “保护人权,严惩犯罪分子” 的旗帜加入这一场法制政治的角逐,甚至于用实际行动来表达,你可以独自夜跑,一个人享受着新鲜空气和夜色宁静,但是,姑娘们呐,当你们孤傲的幻想着“我是受法律保护的”,噩梦降临的时候你身边可是什么人都没有啊,你又何必自己牺牲后半生为法制改革和社会进步卖出一小步呢?做好防范措施吧,尽量别太晚一个人,你还有家人还有亲友,还有未来需要奋斗。

知乎用户 郑番茄 发表

一定要注意安全。保护自己。女性夜跑应该尽量选择安全的区域,最好是有固定跑友【男性】结伴。
不要去荒凉的地方,不要去阴暗少人的角落,不要去所有有安全隐患的地方。
出发前把跑步计划告诉亲人朋友,如果回家时间异常又未告知,亲人朋友可以及时反应到不对劲。
我户外跑步时,单人跑肯定是白天,夜跑是在家附近的公园,有一群基本固定的跑步爱好者同行。
单独跑步时,时间和路线不要过于固定,有可能被摸底设埋伏。

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独立思考的空间,宁静的独处时刻,去选僻静的地方跑步。

知乎用户 阳光 发表

都上哪儿夜跑啊?我每天晚上都去体育馆跑上一个小时~ 体育馆每天晚上都很多人夜跑,很安全,不是夜跑不安全,而是选择夜跑的地点很重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举个栗子。我们治安大队一严打浴室洗头房,强奸案数量立马飙升。就酱~

知乎用户 Ivy Princess 发表

“别忙着教我女儿怎么穿衣,
先去教好你儿子怎么做人。”

——在宿舍讨论这条新闻时室友所说。

知乎用户 杨过 发表

1、发现尸体的位置,家属报警后已经搜寻过,是失踪后第 6 天根据臭味找到的,所以发现尸体的地方很可能不是犯罪现场;
2、被害的具体时间不清楚,被害人出小区大门后,会不会遇上突发情况,比如熟人约,关键手机信息不在了,这些就很难确定了。
避免悲剧发生的关键点,对于被害人来说,只有不夜跑这条才容易做到。总不能把希望寄托于别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评论有人想知道下文…… 学校现在没什么措施,之前学生出事后每节课都会点名,确定人数,然而 -.- 唉~
不过老师 10.14 失踪,20 号在公园找到一具尸体,都以为是她,最后确定是男尸,学校刚松了一口气,21 号就发现吕老师尸体……
校长也是倒霉,我们大一开学他刚上任,军训一开始就有一个男孩淹死了,尸体貌似到现在都没找到,大一到大三,这两年出的事好多,希望我可以顺利活到毕业 -.-

老师是宝文理的,今年不知道为什么,从五月多到现在,老师加上学生死了五个人(学生都是意外死亡,猝死,淹死,跳楼),这还是我们这些学生知道的,现在有点不安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说不要夜跑也没错。此处夜跑 = 在危险的地方活动。

但是事情不能止于此,应当质询为何我们的公园变成这样危险的环境了呢?那白天在同一个地方跑又能安全到哪里了呢?这个问题应该请那些认为我国治安比美国好的人来回答。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不赞成强调女性不要单独夜跑的言论。如果这样的言论占了主流,遇上单独夜跑的女性,强奸犯会想,这么不注意安全,她肯定是乐意的,并以此作为强奸的理由。这也是为什么公车骚扰这么多我们从来都不会建议开一个女性专车,发生性侵案件我们从来都不提倡责备受害者行为的原因之一。

我记得有一个国家,也是女性受骚扰强奸不断,然后当局为了保护女性,呼吁女性晚上不要单独外出,之后将呼吁改为强制,之后又是以同样的理由禁止女性工作学习,换上长袍,结果最后女性受到的欺凌没有减少反而增多,女性地位一落千丈。所以虽然我知道他们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好心也可能会办坏事的。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安全不一定会减少侵害,真正减少侵害的方法是严惩施暴者,而不是被动的自我保护。

做个类比,当初日军侵犯我们的时候,如果我们的主流思想是为了避免侵害选择顺从,那我们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

好好想想吧。

知乎用户 alamior 发表

就算你说的理由都是成立的,这和让女性注意安全,不要夜晚独自外出也并不矛盾。在这期间,你也完全可以督促政府加强管理和提升治安水平,这些都不矛盾。并且,受害者也没有任何的责任,犯罪分子才是该死的人,和这些也不矛盾。但是你要知道的是,这个世界是不可能完全没有犯罪的。既然有犯罪,就会有受害者,而这个受害者就有可能是你我或者他,但是因为女性小孩老人是弱势群体,所以更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所以大家才建议女性多注意安全以降低被害的概率。结果你非要把这几个方面对立而又极端起来,再唱几句个人行为自由权利的空话而忽视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生命,搞得好像除了让自己暴露在危险之中外就没有其他体现自由的行为一样,还去忽悠别人,搞得大义凛然。这样只能让人说你又蠢又坏。如果你自己觉得只有晚上走夜路,往偏僻地方闯才能体现你的自由权利,那就尽管去好了,别去忽悠别人。

知乎用户 大概是一只死兔 发表

强打卖淫、经济现状、犯罪成本

这些都不是杀人的理由
不能嫖妓就去杀人啊,没有钱就去强奸啊,犯罪成本 是觉得警察破案率降低了吗

杀人不用偿命了吗!!!!

以及

看起来只能加入广场舞大军了

人多势众 生活规律 积极向上 睦邻友好

知乎用户 凌天萧 发表

其实这和夜跑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大家都知道,女性晚上一个人出门,前往比较偏僻,光线阴暗,没什么人的地方,是很危险的。再次高度提醒各位女性朋友,不管法律怎么保护你们,首先自己当下要保护好自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法是变态随机作案

要是我家附近发生这种事我肯定不会去跑了,事实上我就是天黑不出门的

但是某些答主说 “女人最好不要天黑出门,要不就是对自己不负责”,这种舆论我要坚决唾弃并反击

从正面意义来说,这个案件本身就能自动降低老弱病残夜跑率了,它本身就可以!看看上面宝鸡人民是不是说大家都不敢夜跑了?人有脑子!!还需要你们来一句女生要保护自己女人才会幡然醒悟?!
所以你们压根就是在做无用功,说废话!!

然后从负面意义来讲:
某些男人,你们到底有没有自觉,言语如刀,舆论逼死人,听过没?小脚一开始只是少数女人裹,结果渐渐的,就变成强行要求,不裹嫁不出去了,你们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我们女人好怕好怕的,怕你们的 “女人注意安全,建议她们不要晚上出门” 慢慢就变成印度黑公交轮奸案,“我是为民除害,晚上出门的能是正经女人?”了。

别说我危言耸听,你们自己去那些门户网站看看中国男网民对各种强奸案,女性受害案的看法,自己估量一下我国男性素质,想想你们的好意被他们吸收以后会不会变质?

再说了你们这种受害者负责论流行起来那还会直接增加变态比例,看看三哥,知道强奸之都是怎样建成的吗?简直就是间接犯罪你们懂吗?不是都说男人理性,分析事物深刻吗?麻烦某些男人深刻一下谢谢,别做了坏事还自以为好啊。

舆论对女人的伤害比几个变态大多了你们造吗,变态杀人还没车祸多,但是男权舆论可是对全体女性的 AOE 伤害,不赶紧用直男癌这种字眼抽你们大嘴巴子抢占舆论风向我还等着你们把我的自愿天黑不出门变成强制天黑不出门?

不友善也没办法,这是舆论战,男性对女性舆论友善度有多高我相信你们去门户网站感受过了,女性和你们友善交流不能赢取战争分数,也不能把你们抽醒,就是这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夜跑没有错,穿着没有错,被害人没有错。

为什么有一堆人在说不要夜跑的问题?
首先抛开夜跑的这个问题。就这个事件而言,我认为
被害人没有任何错。
一堆人在那里天天跑步,我跟着跑,有问题吗?我晚上要跑步穿的凉快一点,哪怕是短裤 T 恤,这难道就叫穿着暴露?结果遇害,你告诉我夜跑是不对的,也就是说
怪我咯?
可能哪一天出个女生吃馒头被噎死的新闻,一堆知乎 er 会说,吃馒头太危险了,馒头又大又蓬,太容易噎着了。或者会说,女生嗓子细嫩,不能吃馒头这类容易发生危险的食物。最后结论是,女生别吃饭。

再来看夜跑的问题。我不知道夜跑是否真的就那么有害。但是,首先白天我没有时间,早上我起不来,晚上有点不零碎的时间,我出去跑会步,然后说这个对身体有害。
但是我觉得很多时候,很多时候,我们去跑步,是抱着我跑步会锻炼身体的心态去跑的。而且跑步的时候,更享受的是跑步的过程,我喜欢跟着音乐的节奏去奔跑,我喜欢大汗淋漓之后的舒畅,我喜欢跑步的时候想着我今天又和喜欢的姑娘聊天了,而不是想着我跑完这圈身体会棒。
这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爱好问题。

再来说题主提到的强打卖淫,经济现状,犯罪成本。

我觉得这之间只有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

不讨论卖淫的正确与否。我觉得会去强奸的人目的肯定不止发泄性欲。
你可以选择安静平和的方式自己用手解决,你可以选择高雅逼真的方式用某某杯解决,你也可以找个性趣相投的人互相解决。这些都是在没有影响他人利益或者互相满足彼此利益的情况下平和的解决的。相对于这个事件中的禽兽,撸管的男孩简直就是上辈子折翼的天使。
那为什么那些强奸犯会选择去强奸,是因为他们喜欢强迫别人时的刺激感,高度紧张时的兴奋感,说白了就是脱离了所有道德之后最基本的动物兽欲的发泄。
这与性欲没有关系,与强打卖淫没有关系。

知乎用户 信徒 发表

为什么都在劝说不要夜跑 不要独自出门?

没有人针对这个犯罪人做出任何的疑问或者处罚?

假设… 以下是我个人的假设… 犯下这种罪行的人 如果被抓,他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3 年?5 年?50 年?即使再久 对于生命的不可挽回与家人的痛苦 对于周围人的影响 对于整个城市甚至所有城市的影响…

也许是我太过极端… 也许我对刑法没有了解… 从我个人的想法中 对于这些人 就应该处以极刑… 对于没有人性的人 为何要以人类的方式去对待?

再假设 如果有人白天跑步 出了事 是不是就白天不要出门?如果跑步 出了事 是不是就不要跑步?一旦出了事 就不要做这 不要做那… 那么 我还能够做什么?只能在网络上不断口嗨或者批判?

知乎用户 ban1sh 发表

我想到了印度黑公交案政府高层的话:一个好姑娘是不会在晚上 8 点后出来的。

呵呵。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跑个啼。
每次出现这种案件舆论气氛都在说重要的事说三遍女孩子一定要如何如何,否则不幸是你的谁能替你负责?好意领了。审题了吗你就说三遍?话说的好像遭遇不幸的人都是傻逼一样就你聪明伶俐。
如果把每个女孩子都想象成潜在受害者而加以安全意识教育教训(人女孩儿又不是不懂安全还用你重要的事说三遍),那也应把每个男孩儿都像想象成潜在施害者而加以舆论警示或谴责。

知乎用户 萌神 发表

直到为啥有的地方房价贵么?

知乎用户 梧桐 发表

反对高票

@柔王丸

的答案。
按照你答案中的逻辑;
如何看待吃鱼被刺卡?就一个看法,不要吃鱼。
如何看待高速出车祸?就一个看法,不要上高速。
如何看待坐飞机失联?就一个看法,不要坐飞机。
如何看待火锅店被泼开水?就一个看法,不要吃火锅。
·····
把所有一切正常的行为,不经意产生的意外结果,导向都指向产生这种结果的行为方式。然后告诉大家,你不进行这种方式就不会有这种结果。这简直是荒天下之谬论。
为什么不是地区打击犯罪不彻底导致这种结果的产生?
为什么出了事情反而是因为夜跑导致的?
不应该是,地区增加警力,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让当地居民更加放心,更加安心的生活,让大家放心的参加自己想参加的活动吗?

知乎用户 茄佩佩 发表

犯罪成本确实很低,而且确实有很多人渣因此而肆无忌惮。

知乎用户 大 Van 发表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主观印象,夜跑好像是今年多了起来,尤其是女孩。
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总想到我晚上有时加班或者有应酬时,骑车回去的路上也会常常看到一些女孩一个人走夜路,应该和我一样,也是来北京闯荡的异乡人。相比而言,她们的安全也没有什么保障。五环这里人群复杂,三教九流,看到她们,就觉得真胆大,也替她们感到不容易。
一个姑娘,小时候走夜路怕黑,是本能的恐惧。长大后走夜路,对黑暗不再忌惮,却变得更加恐惧,恐惧的是这个真实的社会,是那些隐藏在黑暗里野兽的眼睛。
和同伴一起,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如果一定要夜跑就去人群密集的地方。无论这个社会变得怎么样,这样的危险永远都有可能存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宝鸡人来答

从没想过家乡这个远在西北的四线小城市,会以这种方式被炒上微博热搜,为众人识,十分痛心,像是私藏在怀里心爱的小玩意被人拿去扒开了皮,狠狠的摔在地上。

渭河一直是所有宝鸡人心里最重要的印记,政府近年也一直着力于渭河堤、渭河公园的改造与建设,宽敞便捷的步行桥修起来了,成排的座椅、精心设计的浮雕石刻、多彩的盆栽都在一点点的装扮着长长的渭河堤,夏夜里我曾常一个人沿着渭河走上七八公里都不觉得累,河边有风吹着,锻炼的老人与我擦肩而过,孩子嬉笑奔跑,妇女聊着茶余闲话,正是这独属于小城市的一份静谧安然,是我在看过了多少山川河流霓虹闪烁后,最珍惜的那一种简单。

自然,小城市也有它的诟病,治安,管理,都多少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喊女权也没有用,有些人怕只认得第一个字罢了。

六年未见故乡春秋
思念甚切
遥祝安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记得原来高三下自习从学校走到东二路,旁边商店阿姨每次都是特别热情:“儿子,你要啥?” 每次买完一杯大乐乐后阿姨总是帮我撑袋子,帮我挑大乐乐用的粗长的管子。还总是走出门送我走。

我记得高二时候和对象去胜利桥上转,冬天她的手很凉。我牵着她的手慢慢的走。桥上风很大,我转过头问她耳朵冷不冷,然后转过去帮她把衣服上的帽子扣头上。那一刻脸红红的她我一生都忘不了。

我记得高考结束后我们俩个一起去凌云夜市吃了火锅,我第一次点了腰子。当时还特别闹的给妹子们给了可多。吃完饭以后我们一大群人从坡上走下来,在渭河边上吹风。相互说今后要成为大老板,要开大公司。经过了一条木桥走到了星空唱了一宿歌。还是哪条木桥,第二天清晨经过时候远远地听到有人在唱秦腔吊嗓子。

我记得原来厂门口一个修自行车的跛脚老爷爷下象棋下的特别好。我有时候经过他的修鞋摊,他总是停下手头的活计,喊:“诶,碎小伙,下棋来!” 我小学时候时常下到天黑路灯亮起来。妈妈就到哪里接我回家。初中时候他哪里总是围满了下棋的人。脚步匆匆的我有时见到也顾不上打招呼。高三的一个周末我回家经过哪里的时候,他又说:“诶,来下棋。” 我突然想起那个修车摊上的往事。热泪盈眶。

原来在腾讯头条看到陕西女教师遇害的消息,并没有想到会是宝鸡。但是后来更多的新闻都提及到宝鸡。的确宝鸡只是三四线城市。但是那里并不是遍地犯罪,处处腐败。这些只是个别现象。宝鸡总体是好的。但这次的事件给宝鸡形象抹了黑。发生这样的事件就说明有些地方工作确实不到位。就要全面提高。就是欠练!但是做好了宝鸡照样是杠杠的!加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你觉得每天发生的抢劫案可以和猪肉价钱上涨强行发生关系,那这个案子也能和扫黄搭上关系。

女,大学,教师,奸杀,一个标题吸睛能力就够,媒体就是太了解你们了。

换成《夜跑被杀》这标题,我估计就不会有人问出这个问题了

知乎用户 Miss 发表

晚上牵个大狗出去,心里还是挺有安全感的,不知道评论觉得安全不安全?就是老怕人抢我狗。
我觉得自己安全意识还是蛮高的,但有一次得知同事女,即使是白天,也从来不打快车,顺风车之类,那个瞬间就觉得自己太天真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记得上大学时,在学校附近做家教,八点多回学校的路上,路过一个台阶,迎面来了一个男的,我下意识的握紧了自己的包包,结果那龌龊的男人与我擦肩而过时,直接袭胸,那可是冬天呀,我穿着厚厚的大衣呢,然后他快跑而去,招我大骂。从此,知道了,有些男人就是龌蹉下流。对这起案件的作案者,真希望有个叫地狱的地方,收他入狱。另外,女朋友或者老婆夜跑,请男友或老公作陪,这是爱她的作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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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0 月 26 日,德国小城亚琛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强奸案。

德国图片报用巨大的标题刊登了这一消息

毫无疑问,标题充满了愤怒,而后的行文也证明了这一点:

事后嫌疑人逃离,经过的路人报警。经过警方通过对现场证物的比对,发现这个男人曾在 2014 年 4 月 17 日 23:50 左右尾随一位夜归妇女并尝试实施性犯罪。

之后全城贴上了通缉令,然并卵。2015 年 3 月 25 日 22:56 他又尝试性侵一位步行回家的年轻女性,被闻声而来的居民吓退而逃。

此人至今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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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所有人都希望夜晚是美好安全的,但夜幕之下依旧藏污纳垢,希望大家远离邪恶。

请勿以身犯险,即使你没做错。坏人是不讲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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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真的是让人忧虑。我们可不可以认真讨论一下,如何减少甚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不要在问怎么看待了,不再答保护好自己了,这个问题与这些回答都使得我感到十分愤怒!我们有没有什么好一点的科技或者其他的一些保障或者其他的任何东西可以拿出来,以保卫每一个人的自由与安全?大家可以说说长远之计吗?不要再提保护好自己这样的权益之计了,因为危险真的就会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发生,在危险发生之前,也许被害者一直觉得自己已经是在自我保护的状态下了,他相信是自己是处于安全之中的。我们能不能够真正的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想法啊?想抛砖引玉,突然发现自己怎么连块砖都没有,谁借我一块儿!

知乎用户 孙先生 发表

谁都承认你有权利,但是你有权利就一定要去做么?
你有权徒步穿过撒哈拉,你有权寒冬穿短袖出去逛,但是你回去做么?
作为一个智慧生物就连简单的趋利避害都不懂么?
谁说你没权利了?谁鄙视女权了?知道有害建议你不要做就要给人扣上直男癌的男子?
冬天家里人建议你多穿点还他妈侵犯你穿衣服的权利了?
抓住一点不放,狂咬,是不是丢尽了那些帮你们争取权利的人的脸。
猪队友!!!!
是,你有言论自由权,随便坑。

知乎用户 八坂风百合 发表

某某地发生入室抢劫灭门案,深夜情侣公园散步双双遇害,女大学生独身乘坐黑车遇害。。。他吗就这种新闻每年全国能发生老多起!说白了 跟夜跑,治安,女的穿着有啥关系?人倒霉躺在家里都能让人奸杀!不要说女的 男的被爆菊也不是没有!天下这么大无奇不有 抓个个例就三人成虎,因噎废食?

不过说回来媒体真是喜欢这种有争论点的新闻,前一段家楼下女的被人抢劫暴打,问一问附近大家几乎都不知道。

黑黑治安也挺好毕竟万一国家重视,加大警力投入,还能拉低老百姓的倒霉率!
美分啥的还能创造点外汇收入。

但是黑 “夜跑” 是什么逻辑?,如果夜跑被奸杀概率都是很大的,那我觉得骑电瓶车不看红绿灯的早就被撞死几百万了。

网民说什么的都有,见仁见智吧,毕竟恶心人不犯法。

不过也可能是晨跑党的阴谋也说不定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就想问问在中国现在有哪些值得骄傲的方面? - 匿名用户的回答 这个回答下面点赞的那一千来位, 宝鸡这事让您感到骄傲了吗?

知乎用户 宋黎 发表

我打算发起众筹
把电击棒,报警器,辣椒喷雾,近距离撞击组件,
中程抛射组件,gps 等设备组合到一起做成束臂式的可隐藏设备

有愿意投资的没。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还是去跳广场舞吧。。。

知乎用户 闰年少蝉 发表

讲真 这类新闻下面的答案甚至这类新闻 我都看烦了 反正都是要保护自己 夜跑被杀就不要夜跑啦 被同学骗被奸杀 谁叫你看不清人随便相信人不好好保护自己嘛 被熟人强奸 怪你傻 跟人家呆在一起 不好好保护自己 说实话 我服了 不出门说不定还有撬门的呢 真不知道夜跑究竟做错了什么 被强奸就是不好好保护自己了 这世界我真的理解不能了。

知乎用户 马蹄达达 发表

有点类似于少女被强奸,网友怪其穿着暴露,怪其夜晚出没一样。似乎是有些本末倒置,不去谴责施暴者,却在责怪受害者。
我穿什么和我晚上要不要出门确实是我的自由。理想状态下,是没有问题的。
但我们还处在往理想奔去的路上,所以为了确保我们能安全到达那一天,目前只能尽可能保护好自己。这是一种无奈,但我们并不会忘记谴责施暴者。

知乎用户 甲虫汁 发表

天朝社会氛围不行,每次出现恶性凶案都不肯把事情搞清楚,报道清楚,到网上一搜,啥后续分析都没有。不知道犯罪分子为啥作恶,恶人为啥一定要杀人呢,不能强奸完走人吗?不把真相告诉吃瓜群众,叫大家怎么预防。不分析问题,罪恶发生就是他妈发生了,下次还继续发生。

知乎用户 dreamer 发表

卫生棉条大小,碰到才弹出钢针。

还有一款设计更加丧心病狂的,估计外科手术也很难取下,没有投产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这么说吧,出现 qj 犯是社会问题,社会问题难以解决。
但是让女孩子尽量不做危险的事情比较容易实施。
我也是女孩子,以前也喜欢跑步,现在想想都有点后怕,假如是现在的我,我会结伴和人跑步,而不会一个人出去跑步。虽然我有权利这么做,但是真的太危险了,而且对方是犯罪分子,跟他讲什么 “我可以骚你不可以饶” 的道理是没有用的。妹子们还是以安全为重啊。

知乎用户 草原小狮子 发表

宝鸡,渭河。。。深深地回忆中。

首先是痛心,就像前些日子青岛大虾事件,个案却能引起海啸般的社会影响: 很多人可能不会来青岛旅游了,很多人可能不会出来夜跑了。但是理性看待,不能因为你在路上踩到了钉子,从此再也不踏足这条马路吧?作为一名夜跑族,当然希望让大家明白夜跑的好处绝对比坏处多(跑步这项运动本身都不是百分之百没有负面影响),希望各位跑友,尤其是女性,更加要提高防范意识与防范措施,然后大胆出来享受跑步的乐趣,不要舍本逐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威权社会是牺牲个人的部分自由,得到更好的公共安全。
这也是很多人喜欢中国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至于像美帝一样,很多地方,夜里都不敢出门。
如果你借口公共安全剥夺了我个人自由,却又不能保障我的基本人身安全,那你凭什么?
所以这件事的恶劣程度,超过很多人的想象,这和是男是女无关,这也不仅仅是一个治安事件。

知乎用户 嘉佑征和 发表

现在案件还没有侦破,包括死因是否是性侵都还没有定论,一切言之尚早。
但毕竟案子发生在毕竟市中心的地方,不属于远郊或者城乡结合部这类治安存在较多隐患的地方,因此至少当地有关部门对此要有所反思和检讨,是否有必要加强这一带的治安巡逻等等。
至于女性跑者选择晨跑还是夜跑,我觉得这取决于个人的喜好和时间条件,没有有力的数据说晨跑就更安全些。
另外,对于死者的夜跑行为与致死原因之间,我觉得没有什么直接关联。目前来看,很可能是施暴者临时起意所致。

知乎用户 loveless-GM 发表

现在知乎上有一种论调,就是受害者被害了,失去了生命,罪犯固然应当谴责,可受害者的行为也是可以警醒后人应当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女性。部分观点我是认同的,因为女性相对于男性天生体格和力量上的差距,使得女性更容易被歹徒锁定为犯罪目标。那么,在犯罪高发地段和时间段上,比如深夜、偏僻的路段,女性采取一定有效的防护手段是很有必要的,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很多知友都有提到很多好的方式方法,那么我就不再赘述了。
可这次案件里的女教师并没有什么值得被说道,或者值得后人去警醒的。看新闻描述,首先女教师是经常夜跑的,有固定的路线,而且路线上也有很多其他的夜间锻炼者,属于商业区和公园。其次,女教师出门的时间是八点三十五分,是属于城市还灯火通明的时刻。在找到女教师尸体后,新闻记者描述民警都认为这个歹徒相当大胆,因为案发地点虽然比较隐蔽,但周遭是经常有人经过,所以谈不上偏僻。
从这些描述来看,实际上受害者是在一个她认为安全的时间段和安全的惯常路线上夜跑的,很不幸的被歹徒所盯上而惨遭奸杀。这不是一起因为自己防卫意识差而造成的惨剧,而是一起概率性的恶性事件。
这就好比一个人八点多走在人行道上,结果被酒驾的司机给撞死了。难道我们要对其他人说,你看这个人死了多可惜,所以啊下班之后就该乖乖待在家里,不出门就不会死了,外面的世界多危险。从题主所说的角度来说,一个国家哪怕卖淫合法,经济发达是世界第一,出台严苛的法律,配置大量的警力打击犯罪,可古往今来犯罪都是无法杜绝的。一个国家一直所能努力的,是尽力降低犯罪率,提高一个地区的治安环境。也正是治安环境足够好,所以才会有我们自由自在的生活环境,如女教师这样,宝鸡市才有那么多习惯于夜间锻炼的人。试想如果宝鸡市治安环境特别差,估计晚上敢出门的人也是凤毛麟角。可再好的治安环境,再大力度的打击犯罪,我们总无法避免偶尔会有无辜的人成为了歹徒手下的亡魂。一个规规矩矩活在光明里的人,又哪里能防范得了一个鬼鬼祟祟躲在阴暗里,处心积虑想要犯罪的人呢?
真正在这起事件里让我想来觉得悲哀的,是有人在渭河公园拾到了受害者的手机。我不知道受害者进行了多大程度的挣扎和反抗,这个挣扎和反抗又持续了多久。我也没有任何指责受害者不应当挣扎和反抗的意思。只是突然想起小时候老爸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有坏人想抢你的钱,那你就给他好了,只要你人没事就好。”
曾经知乎上有人提问过好几个类似的问题,比如,女性被强奸或猥亵后应该如何保护自己防止进一步被侵害?女性是否需要保护自己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自己被强奸?或许在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影响下,不管男性还是女性对于贞操都是异乎寻常的在意。一个女性被强奸,往往应当是被保护和安慰的对象,但有多少女性被强奸了不敢伸张,甚至还可能受到各种人前人后的非议。也许我们无从调查多少女性曾被强奸,但因为害怕中国这个舆论环境下和道教理念下,选择了忍气吞声。也许我也无从考究到底多少女性因为对于自身贞操的看重,而选择和歹徒拼命反抗而失去了自己年轻的生命。甚至我也不知道这次事件中,这位年轻的女教师到底是不是因为激烈的反抗而被奸杀的。
现实很残酷,我只希望随着这个社会的发展,未来人们对于女性那层膜在意的越来越少。女性不必再因为自己曾被强奸而害怕在人前抬不起头,因为惧怕名声被毁而选择忍气吞声。我希望社会能进步,进步到不再在意女性这层膜,不会再有女性因为在意贞操,激烈反抗,而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知乎用户 王雨桐 发表

错的是罪犯,受害的是你

知乎用户 莱昂纳多先生​ 发表

女孩子夜跑最好找同伴一起。
我一个大男人夜跑都得在大叔大妈群集的地方,何况小女生呢。

知乎用户 戈拉斯猎人 发表

对于宝鸡夜跑案,尤其是家属悬赏,我觉得是当地公安的耻辱,另,被市民捡到的手机刷机了。。。想说一个强国最不能容忍的行为就是低素质和卖国。家乡发生过市中心白天持枪抢劫,当时局长说此案必破,从排查到抓捕堪称完美,活捉的一个,枪在手边还来不及抬就直接打抽搐了,事后说没想到你们这么快!

知乎用户 陈霖 发表

这不是女性的问题,男的说不定也会被鸡奸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一直认为性犯罪与性文化以及社会制度是紧密相关的。一方面伦理不允许乱搞男女关系,一方面法律禁止一夫多妻或是嫖娼,而这与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开放的性观念形成了冲突,这就形成了又让你闻着香又不让你吃的社会隐患。
本身中国男女比例就严重失调,还禁止卖淫,就导致大量的所谓屌丝整天思想上犯罪,慢慢地甚至真的犯罪。这当然不是鼓励卖淫嫖娼,只是卖淫作为一项潜服务业贯穿古今,就连法治的今天都屡禁不止,其存在必有合理之处。
除了禁止卖淫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经济,就算卖淫合法化,在这个年轻人普遍房奴车奴的时代,谁又能保证每次欲望来的时候都有时间有钱去解决呢?蛋糕做的很大,分得却很少,就更没有剩的去做社会福利了。所以基于庞大人口的无业单身汉成为了巨大的预罪犯。
综合说来,夜跑事件反映的不只是一个地区的犯罪状况还是整个社会可能存在的问题。而就我而言,我认为当前的法律是存在压抑人性的一些方面的,法律应该是保证人性更有秩序地进行而不是违背人性地建立一套新秩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为什么全民健身喊了那么多年,我们连个不需要花钱,专门跑步的地方都没有呢?我记得小时候学校操场是开放的,大家晚上在小学操场锻炼。现在反而不行了。哦对!现在也不喊全民健身了,让大家回家做梦去!外面太危险了!人家早就为我们考虑了,谁叫你不听话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 出处 元 · 元怀《拊掌录》

古今中外,强奸案的高发时段还真是晚上。首先夜跑这个行为就占了一个强奸案发生的 “天时、地利”,当然如果是“人和” 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就不叫“强奸”,而是一场其乐融融的“打野战”。

那么这件事情为什么叫 “强奸”?跟抢劫绑架杀人一样,都是被罪犯实施暴力控制。那为什么罪犯不去强奸男人?男罪犯….. 应该也是可以向男受害者下手的。这种新闻不是没见过,但是数量上根本与强奸女性的案例没法比。第一女性更容易吸引男性罪犯,第二女性更弱小、更容易被受到侵害。

上面有个答主说得很对,从生理构造上来说,女性的生殖器官是隐藏在身体里的,是受到更深一层保护的;而男性的生殖器官是外露的。

发生一次无保护措施性行为,生理方面,女性需要承担:
1、得梅毒花柳淋病艾滋等性传播疾病的风险
2、怀孕的风险,也就是生产或堕胎所受到的伤害

生理方面,男性需要承担:
1、得梅毒花柳淋病艾滋等性传播疾病的风险

生一个孩子,生理方面,女性需要承担:
1、怀胎十月带来的身体不适
2、怀胎十月带来的行动不便
3、分娩过程伴随着死亡的风险
4、分娩过程中生理上的疼痛
5、分娩过后身材走形不复原的风险

生理方面,男性需要承担:
1、……… 我不是男的,我想不出男生除了爽十几分钟到几十分钟之外还需要承担别的什么

女性一个月才能产生一个卵子
男性一次射精就能产生千千万万个精子

以上是男女之间在这件事情上永远无法平等的自然法则。

除此之外,大部分女性个头比大部分男性低,大部分女性力气比男性小,甚至大部分女性胆子比大部分男性小,大部分女性在抵抗暴力的能力上比男性低。随机抽取一百对青年男女对打,有几个女生能打赢?

我所能理解的女权主义,是建立在能够正视女性在某方面相对弱势的基础之上的。

强奸案的发生 100% 是罪犯的错,应该加强治安,严惩犯罪。这点是肯定。
呼吁女性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也是绝对没有错的。所以有点看不懂某些女权癌啊。。。。

我是女生。
我没有被害妄想症,我很保护自己。
我不喝陌生人给的水。即便不是陌生人,但只要是无法信任的人,我也会用我的方式检验密封的饮料瓶是否有针孔,或者是先 “骗” 给你饮料的人先喝下。
我一个人走夜路的时候都小跑的,尤其是身后有人的时候。
我一个人在家从来不开门收快递都是让快递小哥放门口。
等等……..
我觉得这样没有什么不好。

不是吹牛我真的也一个人旅行去了好多地方,国内国外都有。囧。
真想去连个跆拳道什么的…..

知乎用户 小帅熊 发表

最先知道这件事情是在朋友圈. 我关系很好的朋友在那个学校上学. 这个老师曾经给她监考. 那时候还只是失踪。前天在跑步,跑完后在操场跟她聊天,她说你千万别出去跑,说那个女老师的尸体找到了,夜跑太不安全了,在学校操场跑就好了。在我第一天跑步发朋友圈的时候我舅舅叮嘱的就是别自己去,别去偏僻的地方。
夜跑本身并没有错啊,跑步是个挺好的习惯的,像我这种全天有课的人,早上爬不起来的人只能夜跑了(我太懒了并且早上起来一整天都困)。当然我也试过晨跑,事实证明夜跑的人比晨跑的人多太多,估计很多人都起不来吧。
在我眼里,这种事情发生了就是运气不好,就像出车祸、遭遇地震等,同样都是意外谁能预料到。要是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肯定不会去夜跑了。又不是不夜跑就一定遇不到,难道强奸案杀人案发生都只是晚上吗,只是说晚上几率大吧。难道这种事情只发生在跑步上吗,有可能你只是散散步就碰到了。一切都来得很突然,几率再小,发生在自己身上也就成了百分之百。
只愿死者安息。

知乎用户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发表

你还在为一个人不敢走夜路而烦恼吗?
你还在担心外出散步得不到安全的保障吗?
现有身高一八二,黑带九段的赵子龙免费给您提供安全保护,24 小时贴身保护您和您家人的安全
赶快拿起手里的电话,拨打热线: 150xxxxxxxx
前五十名报名者还可获得精美小礼品一份
私信我也是可以的。。。。。

知乎用户 陈阿呆 发表

呃,这个问题的切入角度好奇怪… 一小餐馆,菜里有屎,屎里有毒,毒发身亡。能否看出我国道德水平败坏,第三产业经济大衰退?
环境再好,渣滓也不会完全消失,大环境影响的是渣滓的产出率和犯罪成本,也就是犯罪率。那么拿夜间治安和欧美比,得出我们赶英超美,形势一片大好,题主开心吗?
另外,夜跑的人千千万,出事的比例能比其他户外活动高,我就服你们这些黑的。这种犯罪是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到错误的人。负责制造错误的是不理性的计划和人,不是夜跑。

知乎用户 Tang Phil 发表

就现在看到的情况而言,死者选择夜跑的地点应该算是宝鸡比较繁华的地段,然而死者出门时间较晚(8:35),且有人指出该地段(渭河边)天气变凉季节的晚上 8 点半以后基本是没有人的。具体情况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事发地点应该不是某些人认为的闹市区。

我的观点是: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应该避免在深夜这种时间段经过少人通行的,可见度低的地方。在这些地方被侵害的可能性高,尤其是在受害者作为唯一见过施害者的情况下。这跟男权女权无关,纯粹是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人趋利避害的本能行为。

知乎用户 溜了溜了 发表

女性该为自己穿得少招惹了色狼而负一定责任吗? - 道德
之前在这个问题里看到过一个回答,当时没收藏,现在眼癌找不着了…… 答案的大意是,既然劝告女性不要穿太少、不要太晚外出,那么穿太少的界限究竟在哪?太晚外出,究竟几点之后算太晚?

女人也不是傻子,如果真的有那么一条界限,标明什么样是的穿着和活动时间是安全的,谁想拿自己的安全去赌啊。

当时那条回答带着讽刺的口吻,不过我现在是真的很想、很想知道:
**
究竟裙子到哪里、袖子到哪里,什么样的衣服不能穿,才叫没有穿得太少?
几点之前回家,才叫没有回得太晚?
您给个准话,我绝不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知乎用户 浩然 boy 发表

反对现在的第一名,因为夜跑是非官方说的,警察说的是出走,两个差距太大了好么→_→

知乎用户 北岛 发表

任何户外活动都有风险。

除了坏人还有各种意外。

我们生活的环境就是这样的。

从容面对并接受,就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本来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以为离自己很远,晚上和妈妈打电话的时候妈妈说这是宝文理的老师,我当时的震惊气愤悲凉完全没有办法形容。这个女孩是妈妈同事朋友的女儿,所以离我更近了一步,我真的没有想过在宝鸡,我的家乡,我所认为民风淳朴善良的地方会出现这种事情。甚至河堤是我们经常散步锻炼场所啊!无力感深深袭来,只能告诉家人告诉闺密太晚不要出去,而我在思考,在这样事情频发的如今除了小心翼翼的生活还有别的办法吗…

河堤很大,绿化极多,很多地方都很黑很隐蔽,尽量晨练,早晨人也多些

大家出门都长点心

知乎用户 刘按爱七七 发表

夜跑不拦着,一定要找好路线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应该来一轮严。打。

知乎用户 球球是只小白狗 发表

我的回答很简单,女性不要在一个男女比例失衡的国家夜跑。如果这要夜跑,最好也要找人陪伴。一个人晚上简直太危险了。(我这不是在危言耸听。

参考:
《新闻调查》 20150207 陇东婚事
2015 最新中国大陆人口数量 男女比例
外媒:中国男女比例失调 考虑从国外寻找新娘

知乎用户 佳彧 发表

女生不可以穿短裙短裤 女生不可以一个人出门且不可以晚上出门 女生不可以长得漂亮 女生不可以有男生朋友
我不喜欢短裙短裤 我不爱出门且我晚上从来不单独出门 我颜值中等 我没有男生朋友 那我是不是就绝对安全?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相对安全的社会 而不是在这样的社会里指责我们没保护好自己 不自爱

知乎用户 哈哈学习​ 发表

逝者安息 !一路走好!
严惩人渣!希望国家能加强做好普通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知乎用户 开心喵 发表

这问题跟女权没啥关系,是女性先天身体比男性弱,而各种穷凶极恶的罪犯都是夜间持刀出没的,夜间男巡警等保护女性的男性在路上出没的次数少了,女性得到男性的保护少了,万一碰上个坏蛋,就容易出危险。
罪犯杀人,应当谴责,捉拿并且判死刑,这本身没有异议。
但女性不可以忘记了,现代社会,女性的安全是男性的保护才可保障的,而一些城市高薪女白领觉得自己比男性还要厉害,连身体素质也比男性罪犯还要强壮了,这种想法是危险的。
网上女权天天叫,而实际上打得过普通男性的女性都不多,更何况是强壮凶狠的持刀罪犯。。。。
女性要男性保护,本身就是天经地义的,那么多女权思想的女的,口口声声自己坚强独立,男人算个啥,这种想法是很危险的。
你人格独立平等没错,但不能罔顾女性身体素质比男性弱得多的事实啊。。。
有女的会说,女武警也打得过男性啊,好呀,让全体女性代替咱们男性去当兵当武警,接受特种训练,不要做其他事了,还有建筑工人也让女的来做,男性可以休息做文职啦。。。。
即使同样训练条件下,女性军人,女性工人,也比不上男性同行的,这是身体素质的差异,没办法的。。。。
罔顾这事实,就是叫柔弱的女性去送死,有这种想法的男性才是狗逼男。。。。

知乎用户 蒙李比希 发表

美女夜跑是肉侦

知乎用户 江卓峰 发表

只能说社会风气比较浮躁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我们的社会已经沦落到自己工作劳动赚的钱都不敢花 花了被盯上就是露富被抢活该?要这样,下回都别嘲笑三哥了。
把本应奇怪的事当作不奇怪的事,你这样的人越多,社会就越理解甚至默许这种抢劫的发生,把过错越来越多地推给富人,这就大大减轻了抢劫偷盗犯犯罪的心理负担,这种社会舆论导致的结果,无疑是拦路抢劫入室盗窃案越来越高发,中国成为下一个印度。
我理解有些人经常攻击富人财富的来源,但抢劫这种事,在任何情况下都该站在受害者这边,犯罪行为没有被理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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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 众土豪以后百万现金扔车里 大金链子小金表 专找半夜三经 没人没路灯的地方兜个风 被抢了也没事 找个豪权网上来哭爹喊娘 揣着明白装萌

知乎用户 Sin 发表

只能说,意外这种事情总是无处不在的,世上没有绝对的安全,我们只能尽可能的保障自己。不需因噎废食,也不用杯弓蛇影。实在害怕,就买份小雨伞保险买个保障,换以后活得痛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就是我们学校的老师,警察叔叔说罪犯(拾荒者)有精神病或者是哑巴,我也不记得,但是大家基本都觉得是个悲剧的偶然事件,过去就过去吧,希望光大女性能懂得保护自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宝鸡夜跑女教师被杀案告破的几点看法:
1. 拾荒者,哑巴,不懂哑语。 2 发现下身赤裸,始终未提及强奸,也为未提取残留物以做 DNA 比对。 3 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不明为什么没拿其手机及财务。(一个拾荒着者) 4 抓获犯罪嫌疑人官方第一时间发公告没提及 “供认不讳”,“现场指认” 等词语。 5 官方悬赏 5 万,说明真的没线索。不过短短几日就能破案之神速也未提及关键过程。 6 如果是冤案,将不可能翻案,拾荒者无依无靠,没人会替他上诉。 7 据说犯罪嫌疑人脸上,手部有抓伤痕迹,但事实没有? 8 拾荒者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绝对有道理转发内容”
伟大的警察同志你们很辛苦,人民很感谢你们,但是,拾荒者也是人,他们胆那么大就不会拾荒了,有时候甚至见了小孩子都害怕,请问,他们怎么敢残害一个女人,甚至不图钱财。人民群众知道你们很辛苦,但求你们,每一条人命都很值钱,不管他对这个社会有没有任何贡献。希望你们的眼睛是雪亮的,还宝鸡一个安宁的明天,虽然食物链很残酷,希望不要已经损失一条人命,我们还要亲手毁掉一条,法网灰灰,疏而不漏,我相信,也祈祷,也希望女老师在天之灵得到安慰。
让我想起了一部韩剧。七号房的礼物。
一个智障人士被冤枉。[心碎]

知乎用户 小王子 发表

知乎用户 朱早夭 发表

烦死了,一上知乎一直看到这问题。这么现实的问题理论性的深究有用么,能解决问题?还是能提升社会治安?立警示牌、贴辖区警员联系电话、不管是男女避免单人深夜活动、带防狼器、女性是否可以申请购买防狼喷雾 == 去年开始一直想买防狼喷雾,买不到,所以一般晚上有事出门都是带把水果刀放包里。父亲车里也放了根钢管。

知乎用户 陈小落​ 发表

道路交通安全法告诉你政治正确和实际情况的区别。
自己权衡。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突然想起来前段时间晚上经常加班到将近十点,到家时已经是深夜 11 点了。然后上班的地方挺偏的,晚上只有一班公交车运行,特别难等。于是我有时候就会打车,然而那地方连出租车都很少,我就会坐摩的。摩的司机还不认路,绕了一大圈才到的家。现在回想一下,坐出租都不安全,我竟然坐摩的。我真是胆肥命大。
最后想说,社会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安全,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要保护自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和你说的统统挨不着,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女生太相信天朝的治安了。

问过警察了,他们说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这也就是因为在网络上火了才被关注,每年他们处理单身女性被侵害的案件不少,普遍规律就是单身女性晚上独自走在漆黑的地方。

这位还给了我一个链接,当年他们破获的一起失踪案。

http://www.sd.xinhuanet.com/wq/2009-12/01/content_18379740.htm

其实从百度上搜索女生 + 失踪你能搜索出一大堆新闻,这种东西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其实天朝治安确实好,但是没好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程度,单身女性晚上外出过程中很容易遭到侵害,对于女生晚上出门最好要有人陪同,另外如果发现有人跟你请立即往人多有光亮且有监控的地方走去。

至于其他措施,这个真没好办法,在市中心也未必是安全的,某些老旧的开放小区在警察眼里就是不安全因素,而公园这种更是属于灯下黑。在今年七月份临沂就发生了一起情侣被枪杀的案子,作案地点就是市里的公园。

http://sd.sina.com.cn/news/b/2015-07-23/detail-ifxfccux2887419.shtml

所以,晚上出门,拉个人至少保险一些。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当这个人堕落的时候,前面就是一条狗都能来一发,所以,什么事情都责怪外界因素,倒不如说,这个人就是个变态。

知乎用户 鱼与天空 发表

我觉得对于现今国情来讲、你讲犯罪成本、讲人性、讲观念、都有点太超前了。至少再有 100 年吧。你说这些大部分人都会认同。简单一点、强奸就枪毙、80 年代严打的风格。2 年之内会得到很好的控制。当然我知道治标不治本。但是我真的不想用无数受害女性的身体和生命去做教材给强奸犯上个九年制义务教育。用生命去做成本?怎么的?再让他们考个大学考个研么?没什么意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读初中的时候晚上八点多经过我们小县城县政府门口的人民广场,被俩比我低一届的小混混拦住要打劫我,人高马大的后来被我扭了手我就走了。。。
对于这个题目,我觉得首先是民生和教育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次才是治安的问题,因为总不可能每一条街都派人把守。

知乎用户 士大夫 发表

这种状况很正常,毕竟 3 千万光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社会永远有杀人犯、强奸犯、变态恋童癖,这是客观存在啊,只能减少不能灭绝。犯罪很多是临时起意,遭遇谋杀就像是不确定性原理一样,不知道何时怎么样发生。

知乎用户 OELEO 发表

说来说去解决这些个问题,还是解决人这个问题。

知乎用户 李迪 发表

居然没有人来科普强奸的知识。那么我就来搬运一下。
据我国司法部调查,62.9%的强奸发生在认识的人之间。从地点上说,发生在被害人家中或单位的强奸占 36.4%,发生在犯罪人家中的占 25.3%,发生在室外的仅占 14.1%。9 成以上强奸都是有预谋的。
还有一个数据大概是 7 成左右的强奸犯有性伴侣。(这个记忆模糊)
反正重点就是。精虫上脑的屌丝见色起义的概率是很小。隔壁老王和上司才是犯罪重灾区。和扫黄,经济没什么关系。
但是和犯罪成本有关。因为只有大概 30% 的女性会报警。犯罪过程中只有 55% 的女性会反抗。

知乎用户 胡隐睿 发表

有一年我回老家,自己一个人,打出租,有一个人 50 走,突然来了一个人说 40 走,于是我就愉快的上了 40 的车,开到半路,有两辆出租车把我们拦下,然后把车砸了,吓死我了,打 110,居然用了 3 个小时才到。吓死宝宝了。冬天啊,冷风吹啊,司机师傅头都被打流血了,我以为抢劫,,,搞了半天原来是报复。。。。。

知乎用户 文宣 发表

学识浅薄,略表浅见。
个人感觉
首先这个事件发生的地点治安并没有太大问题。因为这种问题也就报道这一次。
显然并不是治安问题,这点感觉大家都想太多了。
至于关于犯罪问题的这个感觉只是一个随机性犯罪而已,┑( ̄Д  ̄)┍
中国每天都有人犯罪,这个是很正常的,只不过这个问题报道出来了而已,只能说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多问题。

知乎用户 黄思路 发表

不能因为有犯罪,就放弃了对生活权利的要求。保护好自己,提高安全防护意思,选择同伴或者团体活动,不要因为害怕而变得懦弱,也不要因为无知而变得鲁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天黑下啥都看不清,在大街上瞎跑为何去健身房,买台跑步机. 在夜里跑步,不怕磕磕碰碰,加上女孩,被变态阿加西盯上,在背后打一下晕了咋办?视线本来是不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有谁是我和一样在等看看有谁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一下的 而不是人身安全意识教育的答案……..

知乎用户 木子半夏 发表

问题一直都有,只是媒体为博眼球迎合热点最近高频率选择性报道,以及观点引导的措辞让你觉得最近世界不太平~
女生自我保护意识随时都要有,不要侥幸,自己能做的都做了如果还是避免不了厄运降临那些都是天注定的事情,人为改变和避免不了~
我是不是歪题了

知乎用户 野象 发表

做为老乡,替向宝鸡渭河夜跑遇害的舞蹈老师默哀。
愿老师天堂依旧是位舞者。
愿凶手早日惩戒。

知乎用户 者也​ 发表

举个栗子,气体分子之间的碰撞支撑起了气球的膨胀,膨胀不能过度,过度就会出事情。打压的同时需要有发泄的通道。

知乎用户 Ymp6aHVzaA 发表

陕西高校舞蹈女教师夜跑失踪:尸体已被找到 一分的不小心, 可能就是一条命

知乎用户 多罗罗 发表

抓人,判刑,过日子

知乎用户 Zz Ren 发表

健身房和跑步机的存在还是有道理的。

知乎用户 安衾 发表

我很庆幸,我只在学校操场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所以我只在跑步机上运动,外面车多人杂空气不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夜间还是尽量选择人多的公园运动吧,尽量避免一个人去偏僻的地方,就算去,也是去只要呼救就能被大爷大妈听到的地方。
毕竟,看过有人色眯眯的扫视身边散步的妹子,那眼神中的饥渴程度,我能看得懂。

知乎用户 哲也 发表

女人不要一个人走在没有监控的地方

知乎用户 王大雷 发表

抛尸地点离我家很近,我今年膝盖没受伤之前也在那里跑了一个月左右,每天上下班步行都会经过那里。

图片右下方就是周边环境。草高的地方有三米高。

这个地点夏天很热闹,晚上十点多都有很多人经过,天热的时候桥和沿岸河滩有很多人遛狗乘凉打 kiss,还有很多人野钓,想做案就是想出名。
但是,一入秋气温下降,西北风就开始肆虐,会有过冬的水鸟飞来,下午七点以后就感到冷了。大部分大叔大妈消失,钓鱼的消失,年轻人们会移步温暖床所,我一般五点多会走路回去,桥上一般不会有二十人了。

出事女教师家和我家在一条街上,离出事地点大约有两公里直线距离,晚上天一黑因为植被多光线很差,受害人舞蹈老师 33 岁形体没的说,长的也不差。晚上八点左右我是不敢往那去,因为案发地点周围这些年晚上是发生过几起命案的,奸杀抢劫和挂树上吊死都有,十几年前还有过爆炸案。

去那跑,胆子太大了。

知乎用户 禾呈提扯 发表

既然你问的是如何保护自己,那答案就是: 在你给出的所有潜在危险因素前加上两个字!“不要”!
不要晚归!不要加班!不要去偏僻处!不要单独行动!
所有扯什么精神女权的,都是只知道屎臭不知道铲屎的,等你遭遇危险时还跟人扯平等博爱,情怀泛滥是病…… 吃药吧……

知乎用户 导演我躺哪 发表

明明就是一治安案件,偏偏要扯什么男女,在犯罪分子目前你有这机会跟他讲理啊?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我觉得锻炼身体是次要的,安全问题才是主要的,就算是想锻炼身体,为什么要大晚上的独自一人出去跑步呢?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尽量规避风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其实现在女生单独出门都是不太安全的。建议你要去夜跑还是找个伴。另外,那个巡逻的还是太到位啊!

知乎用户 齐越 发表

什么怎么看,都麻木了。
地大物博的,每天都在发生各种犯罪事件。
这件事儿只是在曝光之后火了。
我上学那会儿,学校附近就死了人,报了?我上学那会,研究生名额被人顶替,女朋友分手,跳楼自杀,报了?
不过我个人感觉,是熟人作案。

知乎用户 simoncat 发表

这个老师是我同事媳妇的亲戚。大学我也在这个老师的大学上的,我一直有晨跑的习惯,很巧的是,当年和这个老师基本是一条线路。
渭河公园出事我真没想到,因为从小在那儿玩。这个河提公园绿化的还不错,对这个公园的印象基本上是情侣约会 + 饭后散步的地方。
但是灯光晚上欠佳吧,有些地方照不到。
这个事最近刷爆了我的朋友圈了,我认为
治安是一方面,毕竟现在中国社会的人口素质没达到女性晚上能放心溜达的阶段。另一方面,女性朋友夜跑的警惕性要高一些。身体素质而言女性处于弱势。就像开车一样,要有预判心理,没灯的地方不要去,人少的地方不要去,不熟悉的地方不要跑。最好结伴或者有男性陪着吧。
而且宝鸡这个城市,周边县城没受过教育进宝鸡市工作的人很多,女教师家创业路后头就是个城中村。我在创业路住了四年,里头人感觉素质挺低的。说句不好听的,我一个宝鸡人都觉得宝鸡这个城市土锤挺多的,人口素质一直没多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以前看过美国一个研究,发现强奸案件与当地的失业率正相关。

是不是宝鸡最近经济很差

事实上,经济和就业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在这个问题下,“女权主义者喷男性素质低下,男性喷女生为什么不早上跑非要晚上去灌木丛里跑,反政府者喷政府,支持政府者喷正是因为你们老要求裁撤警员才导致警力不足”

真是看到社会百态

知乎用户 不信邪 发表

令人悲伤的事件,希望早日抓到犯罪份子,治安仍要加强,但是大家要学会保护自己,走在路上,你不知道那个人是精神病,也不知道那辆车里坐着酒驾的,天下之大,还有大白天突发精神病开一百九十碼闯红灯撞车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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