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支持廢除死刑(為什麼要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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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這個國家,我可能是極少數極少數認同「廢除死刑」的所謂「白左」。支持廢死的人在全中國的比例可能是百萬挑一,比發達國家的情況要差很多。

廢除死刑是大勢所趨。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的統計,2012全世界已經有140個國家廢除及不使用死刑(97國廢除所有死刑,8國對一般狀態下、非戰時廢除所有死刑,35國法律尚未廢除但實際上超過十年未執行死刑);仍維持死刑的只有58個國家(這58個國家中,只有21個國家在2011年有執行死刑)。也就是說目前全球已經有超過2/3的國家廢除死刑。而聯合國大會於2007、2008兩年通過決議,呼籲全球停止使用死刑。歐盟的官方立場很明確為廢除死刑,要成為歐盟會員國必須廢除死刑。美洲、非洲也都出現區域性的文件、宣言,呼籲區域中的國家停止或廢除死刑。
中國民眾一直反對廢除死刑,哪怕是在網民用戶素質偏高的知乎,也是一邊倒地反對廢除死刑,幾乎沒有認同廢除死刑的聲音。在中國大陸,殺人償命是傳統且普遍的觀點。有「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俗語,用以評論惡性刑事案件中的罪犯。但民眾之外的法學家、政治學家和各級法院則持續推動廢除死刑。
在中國大陸,一直以來死刑受到絕大多數中國人的支持。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和國家統計局在1995年的民意調查顯示95%以上的人支持死刑。中國人歷來的「殺人償命」觀點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對故意殺人罪的死刑的判決。個案也顯示,民眾對「殺人償命」的堅定支持和故意殺人罪免除死刑的堅決反對。
廢除死刑,有助於防止冤假錯案的無辜人員的生命被剝奪而事後人們追悔莫及。
在目前的司法體制和技術水平下,我們尚不能做到真正杜絕冤假錯案。冤案的受害者如果被判罪名成立,從而被執行長期監禁,到真相大白、平反昭雪的一天卻依舊能夠得到一定數量的賠償,其生命安全依舊能夠得到保障。但如果他們被處死了,那麼事後平反昭雪之時,其家屬只會沈浸在失去親人的無盡悲慟之中。
這麼些年來的冤假錯案已經夠多了,大家可以自行搜索相關案件,我國的冤假錯案的數目簡直駭人聽聞。
人們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自由和其它權益,才會成立政府,與政府構成契約關係。人們自願將權利讓渡出來,交由政府來保護他們,增進民生福祉。
打擊犯罪,保護人身權益,這是政府的職責。但是對罪犯進行肉體消滅,大可不必。為了避免罪犯作惡,在現行的條件下,將他們與無辜的人隔離開來就是最好的辦法,如長期監禁。事實上,提高破案率和對罪大惡極者進行終身監禁就足以震懾犯罪。
另外,大家不要以為,囚禁罪犯就是在花納稅人的錢維持囚犯在監獄里養尊處優的生活。我認為,讓罪犯在監獄里繼續進行生產生活,造福於社會,也不失為一個折中的辦法。
有不少人覺得,通過加強刑罰的嚴酷程度如執行死刑,便可以震懾犯罪。
這種想法恰恰是有謬誤的。
對於罪犯而言,他們擔心的往往不是刑罰有多麼嚴酷,而是案子會不會被偵破以及他們會不會被抓。
犯了案子被抓起來,並被沒收非法所得,這損失可比罪犯作惡所得要大得多。那麼在犯罪成本比收益高的前提下,為何罪犯還會犯罪呢?因為他們存有僥倖心理,認為自己被抓的可能性不大。
所以說,所有的罪犯擔心的並不是他們要被判幾年或者被處死,而是擔心他們會不會被抓。
另外,導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在於經濟上的貧困和制度的不合理。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統籌兼顧,考慮到各方面,這可不是一句話就能說清楚的。總之要想真的降低犯罪率,就應該改變不合理的社會制度和秩序,加速人民脫貧;同時進行偵破手段的革新,提高破案率。
震懾犯罪的方法並不是靠刑罰的嚴酷性,而是靠破案的必然性。
順便說一下,歷史上主張重刑之國的朝代又不是沒有,大家自己去搜索一下就能知道其成果如何。記得隋文帝就是一個有清教徒性格的人,他曾經修改法典,對小偷小摸處以極刑,結果小偷小摸變少了,但是大案子反而變多了。因為法是惡法,罪犯覺得,反正自己的命只有一條,與其小偷小摸倒不如去做大事兒。是為「罰不當罪」。
因此一旦有政府想通過提高刑罰的嚴酷程度來震懾犯罪,那我們就應該注意,此種政府往往是在掩飾其破案之無能。
另外,不要跟我說什麼「如果你的親人被謀殺了,你還會寬恕罪犯嗎」這樣的話。首先「寬恕」和「堅持死刑」不是一回事,而且即使我寬恕了罪犯,罪犯仍然會被交付司法系統進行審判和定罪;其次,說這樣的話的人往往是根據自己的喜好來建議要不要定奪他人生死。這是無比荒謬的。那我也可以反問你們:「如果你的親人因為案子(包括冤假錯案)而被押上刑場,那你們還會不會支持死刑啊?」
歹徒作案時殺死了受害者,這是悲劇;一群人根據自己的喜好去決定這個罪犯的生死,然後歡呼雀躍,這又何嘗不是悲劇?
人們很難承認自己定奪和判斷事物的標準往往是源於自己的喜好。
應報主義:
1.現今的刑法不採取應報性理論,而是以預防、矯正、修復作為主要目標。
2.多數國家之死刑以外刑罰並未採取同態復仇式的方法。
誤判與冤獄:
1. 死刑冤案完全沒有補救之機會,而且是以侵害生命權作為代價,最為嚴重,而其他刑事冤案當事人至少還能獲得補償,且廢除死刑並不等於容許其他刑事冤案的發生。
2. 無論科學辦案與司法程序再如何周全,仍無法避免冤殺。
3. 現行司法仍存在有罪推定、群體歧視、恣意定罪、對於被告、嫌疑者的權利與程序的保障不夠週全等問題。
4. 不能明確制定刑事案件中,應否判處死刑的確切標準。
隔離、嚇阻:
1.死刑不比無期徒刑更有嚇阻力,而破案、定罪率提高,破除僥倖心態,較有嚇阻犯罪的效果,沒有確實的數據表明死刑比無期徒刑更有用。
2.死刑非唯一隔離犯人的方法,若法治運作良好,終身監禁不給假釋也有將重罪者與社會隔絕的效果廢除死刑不是廢除刑罰,更不是殺人除罪化,仍然有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其他刑罰來對犯人實施懲罰,以及賠償被害人的損害以懲罰角度,終身監禁犯,必須長期被監禁而被剝奪自由與承受罪惡感,更具痛苦性及威嚇效果。
3.廢除死刑不是廢除刑罰,更不是殺人除罪化,仍然有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其他刑罰來對犯人實施懲罰,以及賠償被害人的損害。
4.以懲罰角度,終身監禁犯,必須長期被監禁而被剝奪自由與承受罪惡感,更具痛苦性及威嚇效果。
民意:
1.民意不得作為侵犯基本權利的理由,包括以公投否定人權、強迫富人分財產、浮濫徵收土地或拆遷…等。
2.司法應獨立於民意之外,為中立之裁判機關。
人權:
1.死刑違反人權及人性尊嚴。
2.政府無權剝奪任何人之生命權。
3.生命權非有即無,且生命權為一切人權之基礎,與可以讓渡限制人民的自由權與財產權本質不同。
4.執行死刑就是國家殺人,不論手段如何,都不會改變其殘忍的本質;沒有所謂的"人道"殺人。
受害者與加害者親族:
1.死刑無法對受害者與其遺族產生具體、實質幫助。
2.執行死刑無法回復受害者的性命,「殺人償命」的說法於現實上無法成立。
3.死刑造成二度家庭悲劇,產生更多社會問題。
4.受害者正當防衛與要求加害者賠償的權利不會因為死刑廢除而消失。
5.受害者的補償、救濟,與死刑制度存廢,為不同層次的議題。
「殺人償命」僅僅只是一種對民眾和受害者家屬的「解恨」,只具有心理快感,沒有任何實際效用,畢竟人死不能復生,且並不是完全對等的處罰。這是一種極為愚昧落後的古人思維。在未來人類世界,人類會探討案件背後更多的人性,了解到真正的平復和安慰受害者不是單純將罪犯殺死,而是了解罪犯真正的殺人動力,解決社會中存在的這種矛盾,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這才是真正的人性關懷。
成本:
1.不能以經濟價值衡量人類生命與人性尊嚴,社會弱勢群體(包括精神疾病患者、植物人、重症與末期病患、身心障礙者),也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去照顧,罪犯也是一種"人格上生病的病人"。
2.為求周全人權保障,司法程序會比其他案件更加嚴謹,有時程序費用不一定較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低。
3.犯罪的發生往往也與社會環境、制度、人群相處、經濟等息息相關,故社會也需要對犯罪的發生負起連帶責任,負擔監禁費用是負責任的其中一種方式(犯罪者被剝奪自由,社會負擔監禁犯罪者的費用)
4.犯罪者透過勞動養活自己、及賠償受害者,並非全由納稅人負擔。
國際趨勢:
1.廢除死刑的國家越來越多,2018年時有105國廢除死刑。
2.兩公約雖未直接禁止死刑,但仍然是鼓勵廢除死刑,尤其是公政公約第6條第6項:本公約的任何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的任何部分來推遲或阻止死刑的廢除。
功能:死刑剝奪罪犯悔改機會,現代刑罰重教化,非報復。
應報及生命價值
同態復仇式的應報只是單純的報復,這导致了冤冤相报,故不應該被現代社會所容許。
有反對死刑的論點認為,應報只是復仇的另一種形式而已,人類情感上對復仇的渴望,不足以支持死刑,而且支持復仇會助長社會的殘暴風氣,司法與正義體系應當教導社會上的每一個人尊重任何人的生命,以教化代替復仇。
死刑在現代社會不是與謀殺者罪行成比例的處罰,因為現代社會對其他的犯罪,不是以漢謨拉比法典和《聖經‧利未記》中的那種嚴格同態復仇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做法來處置,即侵害的法益與刑罰所剝奪的法益未必同一,宣示我們的心態與殺人者不同,我們不以殺人犯的心態對待他人,我們尊重每一個生命,不論那個生命人格如何的扭曲和令人難以接受。
法理
依據社會契約論,現代民主法治國家是由人民授權成立政府,人民藉由社會契約論決定國家權力的限度,社會契約論中,每一個社會成員放棄本身部分自由與財產(自然權利)以換取國家保障下完整的權利,但生命權不是人民可以主動讓渡的權利,所以國家也無從取得處置、剝奪人民生命的權力。人民只讓渡「部分」而非「全部」權利給國家,所以國家也只能部份的限制人民的自由與財產(自由刑、財產刑)而不得剝奪「全部」權利。反對死刑的學者以義大利學者貝卡利亞(Cesare Beccaria)、霍布斯 為代表。貝卡利的主張大抵如前所述,而霍布斯則主張國家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更完整的保護自己,如果國家反過來危害自己的生存,任何人都有權採取任何手段抵抗逃避(公民不服從)。
不可讓渡的權利還包括人格權,若人格權能夠讓渡,將使人口買賣、奴役人格的契約、法令將能存在,這種荒謬的推論將會使國家實行奴隸或強迫勞動或歧視、多數暴力、壓迫少數群體也成為合理,甚至會造成人權、民主、文明的等人性基礎徹底崩盤。而所有容許死刑存在的解釋即為容許國家剝奪人民的生命,而能藉此將人民變成被國家控制的牧羊,而使人民的權利遭到架空。
洛克與盧梭處於死刑充斥全世界的社會環境下,可能會為了迎合當時的社會氛圍而做的論述。在當時全世界的國家,包括當時的歐洲幾乎都有死刑,沒有死刑的國家反而是少數例外。是以學者在解釋刑罰時,也有可能因為現存的現象而有所遷就。但時至今日,除了白俄羅斯外,其餘歐洲國家已全面終止死刑,世界上實施死刑的國家(36個)遠少於廢除死刑的國家(103個)。這些學者的理論是否能直接套在現代的環境是有必要在思考的。
法律邏輯
從邏輯的層面辯證:法律規定「不可殺人」,卻以「殺人」處罰違法者,自相矛盾。
主張生命、人格與自由、財產的本質差異。人的生命是不可讓渡的、即使主觀想要自殺或請託他人殺害自身,別人也不會因此取得合法殺害他的權利(如:《中華民國刑法》「加工自殺罪」),各國也有阻止自殺的相關社會措施(包括中華民國已於2019年6月19日制定自殺防治法);人的人格與尊嚴也是不可讓渡的、即使主觀想要作為人口買賣的客體,他人也不會因此取得買賣人口的權利,自我羞辱或傷害之自我處分名譽、身體之事項雖未為法律所禁止,但在正常文明社會裡也很難容忍。但是相反地,只要簽訂契約,人們可以主動讓渡部份自由與財產(如:租屋契約的房屋使用規定及租金給付、工作契約規定勞務內容及薪資給付等、財產捐贈),而國家則可以依據法令而徵兵、收稅、設立營業、駕駛等證照制度,而不需要個別的簽訂契約。這是這些人權本質上的差別,從法理上反對死刑就是在強調這個差異。若發生錯判誤判,徒刑、罰金容易救援補償,而一旦喪失生命卻無從補救。
人的自由、財產可以依程度做出不同的限制,有如光譜般的關係,但生命只有零與一,非有即無,無法部分的限制,死刑剝奪一個人的全部人格,違背人性尊嚴。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而第二十三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廢死方則認為,二十三條僅允許法律「限制」其「自由權利」,但死刑「剝奪」生命權(包括建立在生命權上的一切權益),故不合憲。
有人則指出,死刑儘管可能有合目的性,但在嚇阻力不超過無期徒刑的狀況下,死刑因其對人民的侵害大於無期徒刑故,因此不合於最小侵害性,因此死刑不合憲。
聯合國人權兩公約雖然沒有直接規定要廢除死刑,但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規定:必須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盟約規定及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羣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並且,本盟約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
死刑與辦案、審判等之間的關係
誤判(冤案)問題
誤判是主張廢死的最重要理由之一。比起於自由刑與財產刑,死刑是剝奪生命而完全無法回復,若因審判瑕疵(未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及無罪推定原則、採認有問題的證據、有罪心證等)錯殺無辜者,將是對人權的莫大侵害,任何個人皆有可能無端遭受指控其並未參與之犯罪。
死刑瑕疵無法避免,人並不是神,什麼情況下判死刑,無法得出絕對明確的分際標準。
死刑具歧視性,在不自由的國家,被判死刑的常為貧窮、少數或弱勢群體,甚至被政府利用作為消滅異議人士、不當限縮人民權利的工具。
其他刑事之冤案當事人,尚可按照s:刑事補償法予以補救(例如,冤獄者可重獲自由,喪失資格或某種權利者予以回復,被罰款、沒收者歸還,服勞動者補償符合市場行情的工資等),並且給予賠償(冤獄者按被監禁的期間計算,罰款加計市場利息歸還)等。
死刑對犯罪的嚇阻力
嚇阻力不夠明確。
重罪犯在被捕前就屬於高死亡風險族群,他們在死囚監獄內的死亡率,還比在監獄外的死亡率低。
有研究指出死刑不僅不具嚇阻力,反具殘忍效應(brutalization)——也就是死刑的存在和執行會增加謀殺犯罪率,像美國1935年時,Robert Dann的研究指出,每處決一名犯人,就會增加4.4件殺人案。
有碩士論文指出,臺灣執行死刑次數的多寡對殺人和一些重大犯罪的犯罪率未必有影響。在其摘要中提及「死刑制度的存廢,數十年來在國際間爭論不斷,根據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 統計,目前世界上已有103個國家廢除死刑,在台灣,學者也已從早先主張不宜冒然的廢止死刑,發展到目前通說認為宜逐步的廢止死刑。
當然很多人會用各種理由反駁我,我想說的是,我不是認同在當下的社會環境裡就要立刻廢除死刑,這不可能,我認同的是,在未來人類文明更加發達的情況下,完全廢除死刑理論上是可行並且有利無弊的。在那樣的社會裡,因為人均質素極高,以及社會心理關懷體系的完善,完全可以做到極低的犯罪率,那麼廢除死刑就更是完全的百利無一害了。沒有人會想要故意去殺人,除了極少數極少數天生的壞人和恐怖分子,還有精神病患。
終身監禁,另重罪犯一輩子待在可以解決衣食住的封閉監獄裡就足夠了,每個人都應該有生命權,哪怕是殺人犯,他或許經歷了很多人從來不會經歷的痛苦,他或許是被冤枉被誤判當了替罪羊,廢除死刑則是一種人性的關懷。(這種想法可能在很多人眼裡過於「白左」,因為他們認為殺人犯沒有人權,但並不是沒有它的道理,世界是多元和充滿無限可能的,即使是重刑犯也同樣可能對這個世界有貢獻,有他沒有辦法說出來的苦衷。)
死刑是古代人類遺留下來的,落後的,不文明的,野蠻的一種刑法,很多人樸素的「殺人償命」就是這種落後思想的體現。它簡單粗暴地認為殺了人就要同樣償命,卻從來不討論即使償命是否對等,雖然可以安撫受害者家屬情緒,但是卻不知道「冤冤相報何時了」,無法用文明的態度去面對事實。
以上內容大多數來源我的收集整理,並非本人完全原創,但是觀點和我的觀點沒有任何出入。

品葱用户 Morty君 评论于 2020-01-06

在一個沒有健全法制的地方,廢除死刑反而是更必要的,因為有極多的冤假錯案。但是諷刺的是,在世界上大多數法治糟糕的地方,都沒有廢除死刑。

在擁有健全嚴明法律的地方,廢除死刑反而沒有那麼必要,因為不怕被誤判,但是諷刺的是,世界上大多數廢除死刑的國家都是極為優秀的法制社會、發達國家。

品葱用户 仲长若谷 评论于 2020-01-06

中共:在网评员和廉价工人不够的情况下 我们会考虑废除死刑的时机的

品葱用户 劳伦斯 评论于 2020-01-06

我也是支持废死的,主要就是因为从实际效果来看死刑没有办法更好遏制犯罪(如楼主所言)。

废死的最大困难在于“社会观感”,也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复仇情绪。很多受害者,甚至普通群众都希望看到罪大恶极者死刑。而这个只能等待社会风俗慢慢变迁了,当然我还是乐观的,要知道,几百年前,人们还争着抢着去菜市口吃人血馒头呢。

品葱用户 法制基金诈骗 评论于 2020-01-06

感觉国内民意很难理解这种,毕竟鸡血很强的

品葱用户 miule236236 评论于 2020-01-05

還是要說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在現代是指罪刑相當,而不是復仇。

品葱用户 pc9666489336 评论于 2020-01-05

     抱歉,无法认同您的观点。何谓民主?我们现在追求的就是低层对于高层所要求的公平话语权,一个公平的社会就是要做到完全公正,如果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而自身不用付出相同代价的话,那么对于受害者就是不公平的。我个人认为西方废除死刑更多的原因是来自基督教义的影响,而荀子所论及的人性,其本质是无所谓善恶的“本始材朴”的自然之性,它既有转化为恶的可能,也有发展为善的机会。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就是要对善行加以褒奖,对恶行进行惩罚,如果赏有余而罚不足,必然会导致生存在这种秩序下的人发生犯罪行为出现极端化。但是有死刑的威胁,那么加害之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最少会思量是否会危及自己生命。司法制度可以通过监督和审查来完善,但是人性如果不加以约束,那么只会带来混乱和不可逆的伤害。

杀人偿命的观念倍受废死支持者的诟病,以为是不尊重生命。然而这恰恰是对被害者生命的尊重。死刑正是为了彰显被害者的生命同样神圣,金钱和自由都不能等同。杀人犯杀死了被害者,然后旁观者原谅了他,以人道和宽容的名义给了他自新的机会,于是皆大欢喜,除了被害者的冤魂在孤独的游荡。

综上所述,我赞成减少死刑的使用,但是不可废除,并不是说杀人就一定要偿命,而是杀人这种行为必须面临可能被杀的惩罚,公民需要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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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我的人可以去看一下日本的福田孝信案,举个简单的例子,A、B两人互相仇恨,恨不得对方死掉,但A什么也没做,B杀死了A,如果法律甚至不能判处B的死刑,最终的结果就是:遵守法律的A死了,杀人犯B活下来了。请问这是文明标准,普世价值吗?

废死的结果就是:只有杀人犯能杀人,因此杀人者面对被杀者拥有了生命特权。

品葱用户 Morty君 pc9666489336 评论于 2020-01-06

我的觀點不是現在立即就要廢除死刑,只是探討這個議題需要實現的原因,我目前只認同在完美的環境裡可以實現,比如一些人口素質極高的發達國家。

品葱用户 上条当麻 评论于 2020-01-05

如果自己没有亲族被暴徒杀害而选择原谅他们,没有说服力

品葱用户 驱逐共匪光复大陆 评论于 2020-01-05

我不建议废除死刑,我还建议对强奸幼女犯增加宫刑。我还建议减少死刑的执行。多判处终身监禁!以惩罚为主,感化为辅!乱世需重典!

品葱用户 pc9666489336 Morty君 评论于 2020-01-06

我的觀點不是現在立即就要廢除死刑,只是探討這個議題需要實現的原因,我目前只認同在完美的環境裡可以實現…

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是不管生活水准如何提升总会有部分人的诉求无法满足,这样就会导致犯罪的发生,发达国家的强奸犯也不会比落后国家的强奸犯高尚到哪里去,您可以参考一下福田孝行这个案例,在法官作出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对着旁听席的被害人家属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如果废除死刑的话,那么对于那些在加害者面前苦苦哀求的被害者来说就是极其极其不公平的,他们或许本来拥有生还的可能,但是对于罪犯来说杀人隐藏罪行的后果无非不过多判几年,一旦逃脱却是海阔天空,你是罪犯选哪个?

品葱用户 Ashley777 评论于 2020-01-05

先不說普世價值,匪共將人判死,摘除器官方面,跟法治國家花巨量精力、時間去調查、審理,然後將其伏法後亦無任何利益可言的不同,死刑在厲害國內是有利可圖的,亦即是法官有將人判死的 Incentive!

單是這個已經要廢死,對嗎?

品葱用户 trtrtr2 评论于 2020-01-06

具体来说,在当前的中国,废不废死刑意义不大。对废除死刑的一个原因——想要保护被冤枉的人来说,共产党如果想整死一个人,都不用等到判决下来。

对以后来说,我也不赞同。比如杀人犯,尤其是恶性的变态杀人,如果给杀人犯改过的机会,谁来给被害人重新活一次的机会?

如果说为了避免冤死人就彻底废除死刑,那么汽车飞机火车轮船也会发生交通事故且死人,是不是现代交通工具都要废除?

有些人生下来就是恶魔,怜悯恶魔是上帝的事情。

品葱用户 doggermlem 评论于 2020-01-05

歹丸鄉民都嫌法官判太輕

品葱用户 Morty君 trtrtr2 评论于 2020-01-06

同感!

品葱用户 共和国里当皇帝 评论于 2020-01-05

即使如美国,他也没有完全废除死刑,所以个人觉得还是保留死刑的好。至于冤假错案的问题,主要是中国现在的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不够公开透明

品葱用户 Acca0429 评论于 2020-01-05

對於想廢死刑的人只有一句話:
讓死刑犯到你家跟你一起住,一年後你再跟我說要不要廢死

再更:
你都不想讓死刑犯住你家,憑什麼其他人就得忍受跟死刑犯當鄰居?
(翻譯:你都不想讓你的家人暴露在危險之下,憑什麼其他人就得被暴露在危險之下?)

品葱用户 Morty君 共和国里当皇帝 评论于 2020-01-06

美國各個州的法律不一樣,就像有的州大麻合法有的不合法。

品葱用户 國家主席習近平 评论于 2020-01-06

首先,刑法到底要採取預防式還是應報式並非全無紛爭,就算是在中華民國,也不乏有人拿出來討論
再者,就算採預防式好了,問題也不單單局現在死刑可否局現在死刑可否嚇阻犯罪。
看中華民國傷害罪,竊盜罪等罪的再犯率如此高。很明顯,有期徒刑也不法嚇阻,難不成應該要廢除有期徒刑?
重點不是在死刑能不能預防犯罪,而是在犯罪要不要用死刑來預防。
還有就是冤獄的問題,沒錯,有判錯的問題。問題是廢除死刑無法確保冤獄不會再發生,重點是整個刑事司法的改革。

品葱用户 Nzdnp 评论于 2020-01-05

有一些人是除了死什么都不怕的。死刑的意义更多的是震慑和平愤。每次看那些恶性案件的时候我就在想,他要是敢对我的家人这么做,还不被判死刑。如果我的精神没有崩溃那等他出狱,哪怕一命换一命我都要把他弄死。

品葱用户 飯沼勛 评论于 2020-01-05

建議裁決給受害者親友施行私刑的權利

品葱用户 Nzdnp Morty君 评论于 2020-01-05

我的觀點不是現在立即就要廢除死刑,只是探討這個議題需要實現的原因,我目前只認同在完美的環境裡可以實現…

相反,我觉得人口素质极高法制极健全的国家更要死刑。因为冤假错案的概率无限接近于0,真正被杀的都是恶性犯罪者,那简直是太完美了。

品葱用户 slm 评论于 2020-01-06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人,应该付出相同的代价。这是尊重且平等的对待每个人的生存权。当然如果死刑宣判应该尽可能的采用被害者家属的意见,就更好一些吧。

品葱用户 子卿云鹤 评论于 2020-01-05

支持废除死刑。
在中国这么一个大环境下,死刑极其容易受到滥用,法律的公正性也会因舆论方向而转移。从处置结果上来看,死刑是为数不多的一个执行后便不可逆转,不可补偿的刑罚。从历史渊源上来看,死刑也是最原始,最残酷的刑罚。死刑源始于国民的复仇情绪,终结于立法弭谤。对社会的作用无非是助长了暴戾的风气。可以说,杀人偿命的传统观点在每时每刻左右着我们的判断。
刑罚的根本目的并非为了惩罚犯人,也并非为了告慰家属,而是为了修复受损的社会,移除或限制社会的危害者。其中移除的措施完全可以用终身监禁来代替,这是我们对待同类最基本的尊重。
譬如当年我们废除炮车裂削鼻挖眼的残酷刑罚已经是一种进步,虽然保留了死刑,但是也起到了移除重犯的作用。现如今真正的文明在中国正处于萌芽的阶段,一旦开花结果,必然会要求废除死刑,这与前述过程起到了同样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支持废除死刑。

品葱用户 Morty君 子卿云鹤 评论于 2020-01-06

是的,很多冤假錯案都讓人十分痛心,雖然也不是支持廢死的全部原因,但是我還是希望那些反對的人去搜一搜這麼多年引起軒然大波的誤判案。人死不能復生。還有就是單純殺人案廢除死刑可以不著急,但是有些不廢除死刑實在非常不人道,比如經濟犯罪、政治犯罪完全可以百分百廢除死刑,因為並沒有直接造成人類生命的威脅。就像有的年代,還有現在的北朝鮮,罵一句領導人可以被處決,荒誕至極。

品葱用户 Morty君 jhuimijinki 评论于 2020-01-06

請不要發表歧視和仇恨言論,這違反版規。

品葱用户 ragdoll 评论于 2020-01-05

你支付原死犯-》终生监禁的所有开支吗

左派就是喜欢慷他人之概 。 好话谁都会说 .reality嘛

品葱用户 不离不弃 Morty君 评论于 2020-01-06

在一個沒有健全法制的地方,廢除死刑反而是更必要的,因為有極多的冤假錯案。但是諷刺的是,在世界上大多數…

很多人认为废除死刑就是纵容犯罪。

惩罚罪犯难道不是一辈子把他丢进监牢,让他烂在牢里不是更好吗?很多人都不懂司法的意义是什么,只是简单的理解成以血还血,且不说你提到的前提,法治不健全的国家更应该废除死刑。

我支持你的废除死刑主张。

还有中国社会真的是很匮乏,养一个罪犯的一口饭都要节约。

还有那些说什么,亲族被杀再原谅杀人犯什么的和跟死刑犯做邻居什么的论调真是——废除死刑又不是废除杀人犯的刑罚!连这简单的道理都不懂,都不知道这些人义愤填膺的留什么言。

还有什么所谓的“乱世用重典”,乱世里的张献忠什么时候怕过所谓的“重典”

品葱用户 Violinist 评论于 2020-01-06

我觉得只保留杀人者适用死刑,毕竟生命平等,你杀了别人也应该用自己生命偿还。其它犯罪像贩毒那些可以废除,中共现在是杀人的不一定死刑,反而贩毒的死刑很多。

品葱用户 不患人支患己支 评论于 2020-01-06

支持废除死刑,但是觉得在这个公检法沦为权贵打手的时代不现实。曾经发生过判无期的犯人没蹲几年就减刑出狱然后因口角摔死别人婴儿再被抓的案件,废除死刑就怕酿成更多这样的悲剧。或许在未来真正实现司法独立的时代,法律能严格贯彻执行,减刑被充分监督,死刑废除才有可能。

品葱用户 Morty君 不离不弃 评论于 2020-01-05

我吃過牢飯,沒有洗的菜,沒有油沒有鹽沒有肉沒有味道,是我這輩子吃過最難吃的食物,但是不吃又會餓死所以不得不吃。我們距離人類文明還太過遙遠,我們這代人有生之年是看不到這片土地變得富裕平等的。

品葱用户 Morty君 不离不弃 评论于 2020-01-06

是的,都判死刑了還怎麼和你做鄰居?就算不廢除死刑,能夠少用、不濫用死刑也是必須的,比如政治、經濟犯罪不用死刑,故意殺人判死刑可以保留。

即使是在不停開倒車並且法制落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去年都取消了一些經濟犯罪的死刑。

這是世界潮流,大勢所趨,浩浩湯湯。

品葱用户 Morty君 Violinist 评论于 2020-01-06

和你觀點差不多,甚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朝這個方向變化,比如已經取消了盜竊文物罪的死刑等。

品葱用户 Morty君 不患人支患己支 评论于 2020-01-06

我沒有說在哪個國家的語境,只是探討廢死這個議題。

品葱用户 撸起袖子加油干 评论于 2020-01-06

我反对您的说法。您心疼死刑犯,为什么不心疼被杀的受害者?

品葱用户 arthur6021 评论于 2020-01-06

你知道台湾有一个赞成废死的家长..女儿受害后…转而希望加害者判死刑..

品葱用户 anonymuser 评论于 2020-01-07

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有一天成为了受害者(比如穷凶极恶的歹徒伤害了亲人),仍然支持废除死刑,那么这个支持就是有分量的。我做不到

品葱用户 yukinonorikuni 评论于 2020-01-07

1.死刑不比無期徒刑更有嚇阻力……沒有確實的數據表明死刑比無期徒刑更有用。
4.以懲罰角度,終身監禁犯,必須長期被監禁而被剝奪自由與承受罪惡感,更具痛苦性及威嚇效果。

这里是自相矛盾的。一边用没有确实的数据证明死刑更有用来否定死刑具有更强的吓阻效果,一边在没有确实的数据证明的情况下断言终身监禁更有吓阻效果。
反过来我可以说,很多中国人信奉“好死不如赖活”“有吃有喝要自由和人权干什么”的支性信条,那么对这些人来说死刑当然比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更有吓阻力。尽管我什么数据都没有调查。
我认为冤假错案问题可以参考日本的死刑形式。多在牢里关一些年再签字处刑,可以极大程度避免极早处刑造成的“无法弥补的”冤假错案。

品葱用户 yukinonorikuni pc9666489336 评论于 2020-01-06

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是不管生活水准如何提升总会有部分人的诉求无法满足,这样就会导致犯罪的发生,发达国家…

福田孝行(大月孝行)案辩护律师的观点也非常值得摘录:
辩护团宣称福田是因为欠缺母爱,所以才紧抱弥生(受害人,23岁主妇)不放,是过失致死,而非计划强奸。还有律师替福田辩称,福田是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受害人,11月大女婴),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他想让夕夏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最后,福田将两人的遗体放在收纳柜里面,是因为福田相信哆啦A梦的存在,哆啦A梦会帮他解决问题。
(来源维基百科:光市母女杀害事件)

品葱用户 臭虫 评论于 2020-01-06

专程进来支持一下,死刑本就是行恶,甚至任何刑法都是作恶,没有人天生就是罪犯,法律刑法只能作为维护和谐的辅助工具,完全依赖这种以正义的名义犯罪的行为只会加剧社会矛盾,以恶治恶只会更恶,善恶有时只在一念之间。

品葱用户 挣脱束缚 pc9666489336 评论于 2020-01-06

     抱歉,无法认同您的观点。何谓民主?我们现在追求的就是低层对于高层所要求的公平话语权,一个公…

没错,减少可以,比如贩毒这种死刑就没必要了。

品葱用户 pc9666489336 yukinonorikuni 评论于 2020-01-06

福田孝行(大月孝行)案辩护律师的观点也非常值得摘录:辩护团宣称福田是因为欠缺母爱,所以才紧抱弥生(受…

犯罪者清楚的明白自己的所为,并且依仗法律对加害人的保护而肆无忌惮。实际上我对废死还有一些不满没有写出来,因为可能引起废死支持者的不快引起嘴仗,这不是我想看到的。一个普通人变为白左圣母很容易,只需要生活水准的提升,所谓“穷生奸计,富长良心”就是这个道理,但是如果想让这些人转变为平等法制维护者则需要他们亲历受害者的感受。如果哪天受害者亦或其家属也能赞同对犯罪者的宽恕,那么我也是双手双脚支持废死,问题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这个道理。

以下转载至知乎,福田孝行写给友人的信件,最终导致他被改判死刑的关键证据。

“让人震惊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写道:“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信中甚至充满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言论。

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他写着:“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品葱用户 yukinonorikuni pc9666489336 评论于 2020-01-06

犯罪者清楚的明白自己的所为,并且依仗法律对加害人的保护而肆无忌惮。实际上我对废死还有一些不满没有写出…

是的,我对这个案件也很了解,并且认为死刑对福田非常适当。

品葱用户 Morty君 撸起袖子加油干 评论于 2020-01-06

心疼死刑犯,也心疼被殺的受害者。文中已經說過,同態復仇是原始野蠻粗暴的方式,現代法律在朝著文明的方向發展,給死刑犯判死刑並不能真正告慰受害者家屬,需要做的是將犯罪率降低。

品葱用户 Morty君 arthur6021 评论于 2020-01-06

現階段我認同殺人犯的死刑,現在需要廢除的是經濟犯罪、政治犯罪、思想犯罪的死刑。請你搞清楚。

品葱用户 minicat 评论于 2020-01-06

天朝先实现司法独立再说别的吧。病入膏肓就不要在意什么表面细节了
司法归党管,就算有完善合理的法律条文,与党无关的事情,也不会认真执行
我还是建议大家不要过度关注党国说过什么,而是看看党国做过什么。
党国说过那么多事情,有几个最后做好的?还不如民主国家的选战。虽然选举前经常瞎承诺,但是上任以后总得负责,最起码还要做做表面,给选民一个交代
党国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除了自己的势力

品葱用户 Morty君 挣脱束缚 评论于 2020-01-06

和你一樣的觀點,做不到完全廢死,但是除故意殺人罪保留外,其他廢除應該沒問題。

品葱用户 Morty君 minicat 评论于 2020-01-07

本議題不放在中國的語境下討論,只是討論全世界是否應該這麼做。一個最高法院院長都公開反對司法獨立的魔幻國家,連人類文明的地板都沒夠到,不在討論範圍內。

品葱用户 doggermlem 國家主席習近平 评论于 2020-01-07

台灣酒駕和虐童屢禁不止

品葱用户 minicat 评论于 2020-01-07

好吧,我是看到废死就想到天朝,朝鲜这些国家了
前段时间美国宣判了克里斯杀章莹莹案,陪审团判决不执行死刑,微博上都在骂美国司法垃圾
朝鲜更是炮决犬决都用上了

我认为司法还是要反映本国社会认识。罗马十二铜表法,就是法律从习惯演变到条文的产物
海洋法系(普通法)的陪审团制度的好处就是这点
天朝人认为杀人偿命,就不要强求他们废死。基督教国家认为生命可贵,废死就是合理的。

结果美国法院判处在美国杀了中国人的美国人不用死刑,一群玻璃心岁静就开始喷陪审团制度和美国法律
我估计他们连海洋法大陆法是什么都不知道

品葱用户 加国国父麦当劳 Acca0429 评论于 2020-01-07

對於想廢死刑的人只有一句話:讓死刑犯到你家跟你一起住,一年後你再跟我說要不要廢死再更:你都不想讓死刑…

你歪曲本意的功夫可真厉害,废除死刑改用监禁直接被你意淫成了无罪释放回归社会。挺好的,按照你这逻辑估计没有被判死刑的人都住在别人家,不用蹲监狱呢。就像华为家公主那样

其实你应该学习沙特,引进沙利亚教法,规定可以以眼还眼,石刑和斩首。这样多有威慑力啊,多能伸张正义啊。

品葱用户 加国国父麦当劳 飯沼勛 评论于 2020-01-07

建議裁決給受害者親友施行私刑的權利

不错,沙特和伊朗的神棍绿绿宗教领袖们的确是这么想的。看来您适合和他们做朋友。

品葱用户 飯沼勛 加国国父麦当劳 评论于 2020-01-07

我的確是讀可蘭經的,親,我會把這當做誇獎的

品葱用户 加国国父麦当劳 飯沼勛 评论于 2020-01-06

我的確是讀可蘭經的,親,我會把這當做誇獎的

您如果是虔诚的宗教信徒,我无意冒犯您的信仰,也尊重一切您的信仰所教导您的事,只要您不去侵犯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即可。
说话辛辣是因为我认识的不少“保守派”一边反对着伊斯兰宗教势力,一边又用和宗教势力一样的口吻批判进步主义思想。自相矛盾的人我看不下去罢了。

品葱用户 飯沼勛 加国国父麦当劳 评论于 2020-01-07

我理解您,您說的沒有錯,我也認為善意與愛是令人嚮往的,彼此交流就是會有爭論分歧,這很正常,互相尊重保持溫和的態度讓這些分歧不會產生辛辣,即使無法達成一致那也不重要,我們也能相互微笑,我認為這樣很美妙啊

您如果是虔诚的宗教信徒,我无意冒犯您的信仰,也尊重一切您的信仰所教导您的事,只要您不去侵犯他人的权利…

品葱用户 沙洲瓶子 评论于 2020-01-06

如果这世界都热爱和平共处,每个人都互相尊重,又哪来罪犯?又哪来人祸?答案没有如果

这个问题又是伪命题。

一个极端杀人犯,杀了无数无辜的人,所谓废除死刑可以起什么作用?关在监牢一辈子,纳税人供养,你也说不定Ta在里边快乐大哥大,你可以一辈子追着Ta所有事?杀了Ta我们说暴力,不杀Ta自我感觉良好-就是善心!难听字眼就是【大爱】。你的爱对一个杀人犯是什么?Ta值得我们爱吗?冤枉死的人难道就不配生命?我们的爱呢?死者仅是一个死者,Ta什么都没有!

反对死刑,是因为我们知道有滥权的存在,我们知道一些事是可以被理解。比如一个柔弱女子长期被性暴力,在【电光火石】杀了那个施暴者,你觉得死刑对她公平吗?法律的确存在,她确实杀了人!她必须面对法律。一个只是因为一时贪念运毒的人,或被栽赃嫁祸的,误入歧途的,死刑未免太过,我们又凭什么去查证犯案者属于何方?法律不外乎人情,又有多少可以厘清事实?是谁是非?

请不要介入宗教信仰,没有一个真实宗教会叫人去伤害残害其他人,宗教是我们对自己负责,给自己的约束!

这个问题只限于 “法律点出发”的利与弊。

品葱用户 Ezio_Auditore 评论于 2020-01-06

冤假错案造成无辜的人死亡,那么害死他人,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是否要判处罪犯死刑?
纳粹,日本法西斯害死了那么多无辜的人,他们该不该接受死刑? 拐卖人口的人贩子毁了别人一生,他自己发财了,享受了大半辈子,该不该处死?

品葱用户 pc9666489336 Morty君 评论于 2020-01-07

和你一樣的觀點,做不到完全廢死,但是除故意殺人罪保留外,其他廢除應該沒問題。

因为我本身就是学法律的,所以对这类问题比较感兴趣,看到你可以稍微接受我的观点,我感觉十分开心,公正的法律在于同时维护受害者和罪犯相同的人权。除了恶性杀人罪,另外贪污受贿并不是单纯的经济犯罪,公权力对一般人有着广泛的深刻影响,贪污受贿直接影响众多人的生命和健康,例如豆腐渣工程一死就成百上千,例如食品药品安全对复数人生命和健康产生长远影响,等等。

死刑存废在理念上,是个需要讨论的问题,真理并不在某个人或一些人的手中,当然也不在我的手中,因此我仅仅说出自己支持死刑存置的理由,并不对此事下出结论,也并不强求别人接受我的立场。网上讨论,立场从不重要,重要的是理由,如果能从彼此的理由中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就是讨论的意义所在。

wiki百科说死刑存废被认为是一个没有对错的纯粹价值观争论,我也认同这种看法。死刑在制度上的存废收到更多政治和偶然因素的影响,是另外一个问题。

品葱用户 pc9666489336 加国国父麦当劳 评论于 2020-01-06

您如果是虔诚的宗教信徒,我无意冒犯您的信仰,也尊重一切您的信仰所教导您的事,只要您不去侵犯他人的权利…

没必要和穆斯林教徒讲这些,我们都是追求法制的何必和宗教制人的辩论。

品葱用户 Acca0429 加国国父麦当劳 评论于 2020-01-07

你歪曲本意的功夫可真厉害,废除死刑改用监禁直接被你意淫成了无罪释放回归社会。挺好的,按照你这逻辑估计…

你是覺得有那麼多地方可以蓋監獄是不是?台灣很小的
監獄蓋哪都不對,上次在某個地方要加蓋監獄(那時期大家都想廢死,導致囚犯人數過多),還被當地民眾抗議後來不了了之
都快跟蓋核電廠核廢料一樣了

而且最愚蠢的是台灣有態度良好假釋這種東西,就算不說假釋好了,之前還有台灣囚犯逃跑
而且無期徒刑可是要花納稅錢去養他們的

當然我個人希望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對付亂世就該用重典,可惜這世界上不少聖父聖母

品葱用户 watanabe 评论于 2020-01-07

你當一年警察,就再也說不出廢除死刑這種話了

品葱用户 Morty君 minicat 评论于 2020-01-07

這些人不但蠢,還壞。悲哀。

品葱用户 Morty君 watanabe 评论于 2020-01-07

在我坐牢之前,曾做過協警類似的職位。

品葱用户 Morty君 沙洲瓶子 评论于 2020-01-06

我說過無數遍了,都不想再回復你們了,我和你一樣,並不認同廢除故意殺人罪的死刑,僅僅認同減少死刑判決和取消一些與人命無關的比如政治犯罪(閱讀禁書的思想罪)、經濟犯罪(販毒、賭博等)的死刑。

品葱用户 Morty君 pc9666489336 评论于 2020-01-06

你的觀點我理解,我也想到了,是我的疏漏,就是哪怕是一些經濟類犯罪也可能間接導致人命受損,比如毒食品毒奶粉之類。所以不能簡單地一刀切。但是我想說廢除死刑和減少使用死刑是世界的大勢所趨,這是對人權的尊重,希望你能理解。

品葱用户 ab842612 评论于 2020-01-06

我支持在極嚴重的罪行上保留死刑的罰則

例如在國際法庭上的反人道罪,連環殺手,姦殺,虐殺,引起極大傷亡的反社會恐襲等
(我並不支持謀殺及販毒判死刑)

原因有幾個:

1.這種案件在非白左地區,容易引起復仇/鼓勵私刑的發生。這是必然的結果,如果受害者家屬知道法律不能處死兇手,很可能會不走正規法律渠道,直接私刑疑兇(不是兇手)
甚至對兇手家人下手

2.你提到謀殺/販毒的原因是低教育/貧窮,是社會問題。但上述的極嚴重罪行並不是社會問題而是純粹個人因素

3.很多地區所謂的無期徒刑,其實扣除假期/保外就醫等因素。到2-30年等還是會放出來的
這種人放出來就是危害社會

4.政治性的案件,很多都會特赦/保外就醫/被別國利用作政治籌碼,就算犯了嚴重反人道罪都可以放出來。 
普通人殺1個人就坐牢20年
獨裁者殺100000個人也就坐幾年的牢?!

反正我是看不下去 如果管新疆集中營那幫人不判死刑

品葱用户 加国国父麦当劳 pc9666489336 评论于 2020-01-06

没必要和穆斯林教徒讲这些,我们都是追求法制的何必和宗教制人的辩论。

其实你对于死刑的看法和古兰经没区别哦。而且您前脚才刚说西方法治是“基督文明的产物”。不知道您哪里来的资本批评他人“宗教制人”

品葱用户 arthur6021 Morty君 评论于 2020-01-07

~已删除~

品葱用户 arthur6021 Morty君 评论于 2020-01-07

如果有天 a结婚生子 老婆美 家庭美 收入高 快快乐乐
有天某杀人犯 到他家 强暴凌虐老婆女儿 然后杀光

接著把它的身边好朋友 好兄弟 也杀光 他们父母亲 兄弟姊妹 家族被杀光

然后把a抓起来监禁 花光他的所有钱

最后a男 一无所有 人生40岁 钱没了 老婆女儿没了 父母兄弟姊妹没了 身边玩乐谈心的好朋友都死光了

然后这个杀人魔去自首 判处终生监禁 然后再监狱吃香喝辣 跟挪威杀人魔一样

有冷气 游泳池 电影 音乐 健身房 电脑 ps4 吃香喝辣

a男在外面心灰意冷 没有工作 餐餐吃土 忧郁症 最后活的痛苦 勉强生存著

对a男公平么?

品葱用户 arthur6021 评论于 2020-01-08

假设有人侵犯我 杀了我爱的人 或是 朋友 或是 家人

对我来说 死刑不能解决问题  但是可以解决他

品葱用户 乌里扬诺夫 评论于 2020-01-08

杀人是否应该偿命这种问题吵来吵去没有一个结论
因为统一规定不偿命的话普通人不同意,统一规定偿命的话支持废死者不同意

我有一个好办法,支持废死的人麻烦签一个切结书,杀死本人不需要死刑
杀死普通人还是需要偿命,普通人应该不会反对
支持废死者应当从自己做起慢慢改变这个社会,杀自己不需要偿命属于求仁得仁

皆大欢喜,耶!

品葱用户 Morty君 arthur6021 评论于 2020-01-08

我不認為故意殺人罪需要廢除判死刑,所以你們不要再舉這種例子給我了,我看得到。盜竊、貪污、販毒等罪廢除死刑才是目前需要的。

品葱用户 Morty君 乌里扬诺夫 评论于 2020-01-08

你們到底有沒有理解我的意思?我並不覺得當下就要急切地廢除故意殺人罪的死刑,我認為一些和人命無關的罪廢除死刑是需要的。

品葱用户 arthur6021 Morty君 评论于 2020-01-07

我不認為故意殺人罪需要廢除判死刑,所以你們不要再舉這種例子給我了,我看得到。盜竊、貪污、販毒等罪廢除…

问题是在台湾 盜竊、貪污 没有死刑

贩毒….很少有盼死…

品葱用户 pc9666489336 加国国父麦当劳 评论于 2020-01-07

其实你对于死刑的看法和古兰经没区别哦。而且您前脚才刚说西方法治是“基督文明的产物”。不知道您哪里来的…

抱歉,我对于法律的要求是同时兼顾被害者与施暴者的人权,如果您认为这是仇杀同态复仇那我就没办法了,这纯粹是价值观不同

品葱用户 Anticommunist 评论于 2020-01-08

还是那句话,那些说“侵犯了我爱的人必须死刑”的人,你就不是男人。一个男人的家人被恶人强奸了杀了,居然还哭哭啼啼要政府替你找回公道,好像废除死刑=罪犯无敌 了一样。

如果你真的在乎你的家人,就算犯人被判了有期徒刑或终身监禁,你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弄死他。一个崇尚荣誉与尊严的社会,也不会认为你的复仇不道德,甚至法庭也会轻判你。

你之所以不这么做,因为你不过是个见狼露羊相、见羊露狼相的典型中国人而已,更在乎自己的小命,家人的命对你来说并没那么重要。说什么血债血偿,只是自欺欺人。

品葱用户 影正 评论于 2020-01-07

我个人属于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但是可以像日本那样少用死刑,在日本只有故意杀人罪是可以判处死刑的,而且执行周期很长,我认为应该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判处死刑,像恶劣的杀人犯是可以判处死刑,而像经济犯,政治犯,不是恶劣的杀人犯可以不必判处死刑,但我觉得对于中国来说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把死刑人数和死刑犯名单透明化公开化,如果这不公开化的话谁知道有没有暗中被死刑的人,这才是最重要的

品葱用户 加国国父麦当劳 pc9666489336 评论于 2020-01-08

抱歉,我对于法律的要求是同时兼顾被害者与施暴者的人权,如果您认为这是仇杀同态复仇那我就没办法了,这纯…

价值观不同我表示理解。但是必须得纠正您关于“西方法治和人权来源于基督文明”的错误观念。

品葱用户 溫斯頓 Acca0429 评论于 2020-01-08

對於想廢死刑的人只有一句話:讓死刑犯到你家跟你一起住,一年後你再跟我說要不要廢死再更:你都不想讓死刑…

邏輯跳躍,主張廢除死刑不代表主張廢除終身監禁等其他拘束犯人的刑罰,這點文章裡也寫到了,能不能讀完再評論。

品葱用户 潛水艇 评论于 2020-01-07

墮胎、環保、女權、同性、廢死,現在還差安樂死、一人一票。
品蔥有如來到十年前的台灣網路環境。
但其實台灣戰了這麼久,也只在墮胎、環保、女權、同性有部分成功。

關於廢死,我這裡的同溫層主要是在兩點上爭執:
  1.公民可不可以殺人? 如果不能。 …那為什麼國家可以?(光是這點就可以戰7749天)
  2.國家可以殺人,所以公民也可以殺人,但要受處罰(如死刑)。 …那誰來處罰國家?(繼續戰!)
  3.國家不可以殺人,所以公民也不可以殺人,所以廢死。 …那警察對歹徒怎麼辦?(戰 都戰!!)

都還沒戰到軍人勒,軍人還殺的是別國公民。

品葱用户 溫斯頓 评论于 2020-01-07

社會責任的這個論點非常有意思,每個人的行動都會不同程度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哲學和腦科學中更有主張自由意志並不存在,或者說是大腦的錯覺。人的所有行為都只是作為客觀事實存在,而不是主管選擇的結果。又或者說人生就像一部電影,一切都像電影膠片一樣事先存在,人只是在扮演其中的某個角色而已。

對於這個問題,康德提出反省在自由意志形成中的重要性。也就是說,自己在(至少表面上看起來是)做出一個決定以後有時會後悔,覺得自己如果當時做出不同的決定,結果也會不同。正是這種反省讓人以為自己有可以主觀做出選擇的自由意志。而事實上可能對當時的本人來說,事情看起來別無選擇。

但是這種觀點在法學裡看起來很微妙,因為現代刑事懲罰的前提是基於人的自由意志,如果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餘地,就像精神病患者或者正當防衛的情況下,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所有人都沒有自由意志,那現代刑法學的這一大前提就不復存在。

所以有學者主張,既然自由意志是個偽概念,那麼刑罰的本質其實從來不在於當事人有沒有其他選擇,而在於對發生的客觀事實,需要找到一個對象來擔當起責任。比如歐洲中世紀有動物審判,一些天災被認為是某些邪惡的動物引發的,通過懲罰這些動物來安撫人們的情緒。現代雖然否定了應報主義,但本質還是和中世紀一樣用一些概念把刑罰正當化。問題並不在於這樣做是否合理,而是這就是人類文明不變的本質。就像你可以問為什麼人要說話,你可以想像有一種智能生物不發聲也能用別的形式交流,但人的概念本身就包括了說話,說話的動物才被定義為人。

品葱用户 Acca0429 评论于 2020-01-08

平心而論:
我個人是覺得應該是犯了重大罪行才能判死刑
例如鄭傑大量殺人,連環殺人,使用毒氣攻擊,以及犯罪手段太過殘忍
例如他殺了個人(不論男女),先姦後殺再姦,甚至還玩弄破壞屍體

有些人渣是無法教化的,偏偏法官都很愛用這個理由

當然我“個人”最希望的是支持統一就形同叛國直接槍斃==+

-—————————————
我記得軍人好像有個戰時原則之類的所以不適用犯罪除非他做得太過火),但是有軍事法庭

品葱用户 Acca0429 溫斯頓 评论于 2020-01-07

邏輯跳躍,主張廢除死刑不代表主張廢除終身監禁等其他拘束犯人的刑罰,這點文章裡也寫到了,能不能讀完再評…

請看完我上面的回應:
“台灣很小
監獄蓋哪都不對,上次在某個地方要加蓋監獄(那時期大家都想廢死,導致囚犯人數過多),還被當地民眾抗議後來不了了之
都快跟蓋核電廠核廢料一樣了”

請問當犯人因廢死人數過多的時候,監獄要蓋哪?
”現狀“就是沒有台灣民眾想要自己家附近蓋監獄,難不成丟到太平洋蓋個海上監獄?

再更:
我記得那時候預定要蓋的地點是個超級偏僻的鄉下,而且離民眾住的地方還有點遠,
離那麼遠都被抗議了……

品葱用户 秦天 评论于 2020-01-08

我认为这个问题对于现在的内地没有讨论的价值。共产党也不可能废除死刑。废除死刑必须是在国民素质非常高的社会里才可能推动社会进步。不然的话,小弟认为只会加剧社会矛盾。如果我们不伸张正义,那就是对恶的纵容。杀人者一定有扭曲的人生经历造成了他实施暴力。即使在欧美那些民主制度完善的国家,也会有一些因为悲惨的人生经历而变坏的人。如果这个坏人杀人之后,政府不杀掉他,那么如何可以确定他会变好,并且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如果有足够完善的教育可以剖析并完全理解这个人为什么犯罪,并且完全改正他的错误观念,使之向善。如果可以做到这一点,我完全赞成废除死刑。如果做不到,我没办法接受对一个杀过人,并有可能继续杀人的罪犯宽容的社会。如果我们宽容了杀人者,谁来怜惜受害者???施害者的人生经历不是受害者造成的!!!

品葱用户 時光飛逝 评论于 2020-01-07

个人认为,我是反对死刑的

首先,我相信犯罪者在杀人后有绝大部分都是会带着后悔遗憾一生。我相信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杀人,而杀人的人绝大部分在杀人前都只是一个普通的市民。只有不死他们的家人也会以仇恨心情面对,而且如果有机会提前出狱,他也要承受社会的谴谪,再加上如果有机会出狱后,他们需要重新面对社会,这种压力是十分巨大的。

其次,人并没有权利对方的生死,决定生死的只有上天或者他自己。如果杀人犯被判死刑,那决定的法官还有行刑的同是一个杀人犯,没有分别。

最后,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会导致这个社会出现杀人犯,必定是存在背后的原因。而这种原因一直被社会忽略。比如:教育、生活环境等。我认为这是最大的原因,在缺乏教育的环境成长,受到欺凌、家暴、电影文化等等。当然也不排除那些天生就爱杀人的人,我也希望这只是小数对象。

有一句话是这样的‘活着便是受罪’更何况是这些杀人犯

所以,我更倾向于废除死刑

品葱用户 anemoi8 评论于 2020-01-08

沒看完全文部文字,不知道有沒有人說這個論點。

司法體系為被害者復仇是比較難講得通的。
這要談到政府、司法體系存在的目的是甚麼。

這題目可以扯到很遠,而一般人不關心。
但這可不能說不重要。
因為政府每一步都需要理由,政府任何行為只能透過某種法律形式。
而政府行為背後的理由,也是需要齊一的,不能跨領域。(譬如為人復仇)

這要請專業的來答。

品葱用户 Morty君 arthur6021 评论于 2020-01-07

說明你們是個人權進步的發達國家,在中國不是這樣的,哭哭。中國經常判死刑,販毒和貪污都可以判死刑。不過貪污死刑的一般都是數額巨大的貪官,也很解氣。

品葱用户 Morty君 影正 评论于 2020-01-08

是這樣的,我覺得這樣非常好。

品葱用户 Morty君 秦天 评论于 2020-01-08

是的,中國現在不適合,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品葱用户 Morty君 時光飛逝 评论于 2020-01-07

非常好的論點,除了天生的精神有障礙導致反社會人格,沒有人天性是壞的。在我們找出一個殺人犯的時候,同時也應該呼籲社會解決這背後的社會問題。比如有人盜竊是因為身體殘疾還是孤兒,不偷盜無法生活,那麼社會就應該反思,為什麼會導致這種人出現,因為社會福利保障制度太落後,對弱勢群體的關懷不到位。

品葱用户 秦城大学招生办 评论于 2020-01-07

只有法治进步的国家才具有废除死刑的条件,而只有法治落后的国家才具有废除死刑的迫切需要。
因此,我不赞成废除死刑。

品葱用户 wangcai 评论于 2020-01-08

理由根本站不住脚,要想通过废除死刑来防止冤假错案的前提是有一个严格执法的司法机构。中国那么多被警察抓起来打死虐杀的案例,你这理由就是自欺欺人。要解决你说的那些问题要先解决社会问题,不解决根源一味地追求废死那是舍本逐末,头痛医脚

品葱用户 arthur6021 评论于 2020-01-08

中国现在问题不是死刑 是司法不公正

法律是共产党说了算  你无罪 但他说你有罪就是有罪

我觉得国家体制要先改变 民主化了之后 健全的宪政体制 比较会有讨论后面废除死刑的问题

品葱用户 Keii 评论于 2020-01-09

笑话,你洗个脸都会死的国度,废死有什么卵用?
神马?你说你洗脸不会死?那下面还有20种方法,总有一种你会死。

1、呼吸死:2007年4月,郅国玉在河北赞皇县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呼吸衰竭”致死。

2、梦中死:2008年,吉林省人王国春被警方刑拘,6天后家属被告知,王国春在睡梦中“自然死去”。

3、躲猫猫死:2009年2月,李荞明在云南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内死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时撞到墙壁受重伤(后经查实系被牢头狱霸打死)。

4、洗澡死:2009年3月,57岁的海南男子在海南省儋州第一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事发时,嫌犯叫他脱衣服洗澡,他不肯,遭殴打致死。

5、冲凉死,2008年3月,穆大民在河南开封劳教所内死亡,目击者称他是被强行冲冷水,导致脑血管破裂。

6、床摔死:2009年3月,20岁的福建青年温龙辉在福建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猝死。看守所称其是因为从床上摔下来,属于猝死或病理原因。

7、噩梦死:2009年3月,江西九江看守所称武汉籍男子李文彦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8、睡错死:2009年4月,福州学生陈某在福建省福清市治安拘留所猝死。警方称他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

9、发狂死:2009年6月,青年林立峰在广东省吴川市第二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他是“发狂而死”。检方认定称是“心源性猝死”。

10、抠粉死:2009年11月山东文登市高村镇于维平在羁押期间死在看守所。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其胸部有小洞,看守所称其系抠粉刺所致。后尸检鉴定结果显示,死者被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

11、妊娠死:2009年11月8日,内蒙古19岁少女郗红在戒毒所内死亡,劳教局称她因“异位妊娠”死亡。

12、鞋带死:2009年12月12日,嫌疑人邢鲲在云南省昆明市小南派出所死亡,警方称他系用纸币捅开手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

13、激动死:2009年12月,陕西女子王会侠被警方带走,“问话”20小时后非正常死亡,警方称情绪激动紧张为死亡的诱发因素。

14、摔跤死:2010年2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死亡。警方称其是上厕所时摔倒猝死,医生称被逼造假。

15、喝水死:2010年2月,一名河南青年在鲁山县某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

16、入厕死:2010年3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一名重刑犯莫名死亡,警方解释是他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

17、莫名死:2010年,四川绵阳蒲泽民的案子经两次审理都因证据不足未能宣判,但蒲泽民最后却莫名其妙地死在了看守所。

18、洗脸死:2010年4月,湖北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行政拘留所。警方称该男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

19、盖被死:2010年11月25日,广东省茂名市男子戚业强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死亡,茂名警方称其是在看守所盖被子时被棉被闷死的。

20、异常死:2011年9月24日,广东乌坎村民薛锦波因参加全村集体上访维权,被陆丰警方羁押三天后,“突感身体异常”抢救无效死亡。半年后平反。

21、吞鸡骨头死:2016年3月13日,35岁张味军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关押在广东惠州惠阳区看守所,13天后,警方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张味军呕血入院,两天后不治身亡。警方调查结论:误吞鸡骨头。

楼上有人说的好,头痛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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