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子产权都是 70 年,是不是就相当于我们花几百万租了 70 年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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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王克丹​​ 发表

亲朋聚会场景 1:

某某在城里买房了,真有出息。

亲朋聚会场景 2:

买的房子又涨了。

亲朋聚会场景 3:

结婚要买房啊,看到时候能不能借点钱周转下。

亲朋聚会场景 4:

想要托关系把孩子送到城里读书,那里教育条件好一些。

亲朋聚会场景 5:

A:谁谁借我的钱好几年了,到现在还不还,也不提;

B:他有房贷最近又有了小孩,日子也难过。

A:但我也等着买房子,要不你给我周转下。

决策来源于生活,生活反映客观问题,我国经历了一个快速的城镇化,人们面临思维模式和客观问题的双重压力,房子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东西,蕴含了身份认同、金融投资属性、捆绑公共资源,有些是无奈的选择,明知道不划算,也要上。有些是对金融属性的贪婪,躺着就能赚别人几十年的劳动收益,何乐而不为呢?最后就是杠杆的应用,靠着几千平均工资购入大几百万的房子,必然是一个明面杠杆和亲朋隐性杠杆极限上车的游戏,直至现金流被榨干,亲朋违约在先,而银行断供在后。

这个问题其实还忽略了一些参数,一个是税,另一个是利息,还有一个不确定的变量是经济是否能够维持长期高速的发展,进而支撑普通人薪资收入不断增加。有人说超发货币会增加收入,掩盖负债成本,你确定超发货币所产生的货币能留到普通人手里,还是更多的承担了超发货币所产生的债务,很可能是普通人杠杆进一步增加,钱更多的流入到少部分人手里,疫情冲击下全球富豪数量激增,而我国也是最大的贡献者之一。

回归正题,我们的房产证上的产权确实不是私有化的产权,70 年产权也确实是租了几十年的房子,此外,还要把税以及贷款利息算上,才是真正的支出。房子捆绑的公共资源让多数人没有选择,同时房子的金融属性会让资金流入和刚需抢房源,供需关系就会推高价格,先积累财富的占好有利地位,相当于垄断了后来者的公共资源,还没有房地产税这样的持有成本,后来者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加极致杠杆接盘,要么选择延后婚育甚至躺平,廉价劳动力还在,廉价工业产能也还在,后者除了亲朋间的身份认同和传统观念的约束以外,生活质量是前者的几十倍都是很正常的。

到这里,这个问题其实已经很清晰了,其实就是花了房价、税款、贷款利息 “租” 了几十年的房子,但房子又和纯租赁有其他差异,即是身份认同、又是金融属性和捆绑公共资源的集合体,让刚需和投资者趋之若鹜。核心问题是资源的分配,地方垄断土地供应、银行垄断货币供应、投资者站好位置等着后来者接盘,至今居民杠杆经济下行,疫情冲击下能不能顶住是个问题,70 年?看不了那么远,毕竟这几年即使你交了 70 年的租金,房企拆东墙补西墙都未必能交房,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地方等着房企拿地给经济风险兜底,而房企等着地方兜底,到底谁兜谁的底,搞不好都在盯着某一些群体的抗风险资金呢,看好自己的钱包吧。

知乎用户 凯风​ 发表

一些常识:

1、我国普通住宅的设计寿命是 50 年。

2、由于高周转,这几年的房子质量是最差的,未必能撑到 50 年,

3、房地分离,我们拥有的是房子的产权,但对房子之下的土地只有 40-70 年不等的使用权,商业用地一般 40 年,住宅用地多为 70 年,

4、70 年使用权到期,是可以自动续期的,这在《民法典》里已有明文规定。

5、按照目前官方态度,住宅大概率会免费续期,但商住公寓、写字楼等大概率是有偿续期。

6、一二线城市商品房的租金回报率在全球垫底,最低的厦门仅有 1% 左右。这意味着,如果房价不涨,只靠租赁,需要 80-90 年才能回本。

7、这背后的原因,不是租金太低,而是房价太高。房价容易产生泡沫,货币放水、土地垄断都是症结所在,但房租却受制于居民收入水平。

8、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支柱,多个城市卖地收入与税收之比超过 100%。

9、地价是推高房价的重要因素。地价在房子中的占比约 3-5 成。

10、由于国有土地是垄断供应,地方政府不乏人为制造紧缺,从而借助高地价来推高房价的动机。

11、由于高强度开发,大多数的土地资源明显不足,土地财政未来空间受限,作为纯地方税的房地产税就被提上日程。

12、房地产税试点很快到来,一二线城市首当其冲,而向全国推广还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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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花里豹 发表

没到七十年就跑光了。

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去做家教,有一个西钢的家长给我打电话,让我去试讲。

我就坐着公交车去了,下了车我就进了巷子,穿过巷子是一大片破旧苏联楼,窗户是铁锈斑斑,窗户上的玻璃更是星星点点,地面是碎砖头。进了楼,楼道狭窄黝黑,一梯四户的公共厕所发出令人作呕的味道,白铁皮铆钉镶花的入户门,我直接以为这是一座废弃的楼房。

经过反复确认,我才确定就是这里。进了学生家的家门,一室一厅的房子,到处都是各种杂物,家乡是个残疾人,孩子个子很高,也挺帅的一个小伙子,上初二。

与小伙子闲聊,这楼上的人基本上都搬走了,有钱的买了新房子,实在没钱的还住在这里,或是一些农民工租住在这里,没有物业、没有绿化,目之所及都是破败和垃圾。

这些楼 70-80 年代建设的,距当时也就四五十年的时间,已经是没有修的必要了,也没人愿意掏钱。

后来被全部拆迁了,盖了大量的高层建筑。

这些高层能坚持五十年吗?

住宅电梯,技监局规定的使用年限为 15 年。

一般建筑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 10 年,高层建筑为 15 年。质量低劣的寿命更短。

保温层据规定最低使用年限不应少于 25 年。我买的房子交房后两年,保温层脱落把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保安给砸伤了。说保温层能坚持二十五年,我可不会信。

17-29 年间,大部分建筑部件的情况开始恶化。电路、暖气、水管,可能陆续面临大规模维修替换。最困难的情况要数《专项维修金》花光后,物业需要加征维修金。但像屋顶、电梯、管线这些需要全体集资的公共维修项目,不受影响的业主有可能不买账,造成无限拖延。

30-50 年间,业主开始要面临高昂的维护费用。住宅楼外部的装饰构件和住宅楼内部的装修都面临着大规模的整修和替换。之前的状况可能已经又经历了一遍。

50 年后,超出设计年限,业主需主动自费请技术部门来进行检测,如果出现主体结构问题,如梁柱出现裂缝,需对应鉴定结果进行预防性维护,但若定为危楼,那就真判了死刑。

到时候估计是垃圾场一样的贫民窟了,其实是花几百万租了三四十年,七十年是不可能的。

商务部等 12 部门发文 五大举措提振消费,你怎么看?为什么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如何看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怎么看待北京老楼加装电梯不再 “一票否决”?

知乎用户 流浪的蛤蟆​​ 发表

不是的……

简单粗暴的说,是开发商租了一块地,盖了房子,把房子卖给我们。

关于产权,是一笔糊涂账。

那块地是开发商租的,不是我们租的,我们跟政府没有租赁土地的关系。开发商也并没有把土地转租给我们,我们只有开发商给的承诺,承诺我们居住上的权力。

土地的归属是政府,土地的所有和使用,政府说什么,就是什么。

政府说你能用七十年,说罚没土地重新拍卖,说要缩短年限,说要拆迁,说延长年限,说可以续约,说免费续约,说收费续约,说低价续约,说要重金续约…… 不管做任何决定都是没有任何约束的。

我们和自己购买的房屋,所占据的土地之间,并没有一个法律意义的契约关系。只是得到了开发商代替政府作出的承诺……

也许有人说,自己的房产证上有产权年限……

但那个既不是所有权,也不是使用权

我们并没有土地使用权,比如,我们不能自己修缮和盖造房屋,也不能拆除房屋,只能由开发商来进行,拥有使用权的是开发商,我们对房屋的改变,叫做违建……

我们对名下的房屋拥有的,应该算是暂时自由停留权……

知乎用户 Xiuquan Yu 发表

70 年说的是土地使用权

这个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的

等整好地基 盖好房子 卖给你 住进去

最快最快 已经至少是两三年以后了

而土地之上的房屋 设计使用年限

很多实际只有五十年左右

现在少数到期续期的

其实都不是 70 年产权的

一栋接近 70 年高龄的高层公寓楼 维护和翻修 都要不停的往里砸钱 到时候别说开发商早就跑路了 可能特么物业都倒闭了 别变成危房就算赢

而且以国外很多城市的经验来看 这种老旧公寓楼 除非你地段贼好 在市中心 否则爹不疼娘不爱 很多都变成了贫民窟 社区治理一塌糊涂 警察都不想进去

唯一好一点的 独栋或者联排别墅维护的会好一点 但这是建立在几代人资本持续投入的基础上

比如德国乡下有很多几百年的房屋 政府要求必须修旧如旧 你不修 还违法 维修费用非常高昂 搞的业主只能贱卖 但还没有人接手…… 但市中心就没有这个问题 因为市中心的房子二战时被盟军炸平了……

其实也可以类比另一种不动产 汽车 我家以前有辆老型号的君威 买的时候将近四十万 当时算豪车了 质量刚刚的 平均每年都花好上万块精心维护 就恨不得让车开人了 开了十一年还是多少年 车况极好

猜猜最后卖了多少块大洋?

六千块…… 还不够一次它大修的钱……

总之 只花几百万 就想租七十年房子?

哪有这种好事?

知乎用户 相关规定 发表

七十年后科技水平和人口还不一定是什么情况呢

到时候中国降到八九亿,三四线城市就会像日本某些衰落的城市一样,白送房子吸引人口都没人要

知乎用户 浩瀚星海 发表

先说结论。以现在的房屋质量,房子到了 70 年未必还能住。如果房子撑不住 70 年先塌了,下面的土地使用权还至少支撑了一些残值呢,这叫 “花几百万租了七十年的土地并拥有一个寿命几十年的房屋的全部权利”。如果你房子能撑到 70 年之后,还能住而且有人愿意住的话,我认为续期可能要交费但应该不会很多,这叫 “花了几百万拥有一套房子 70 年内的全部权利和之后的居住权利”。

但是以 70 年为尺度,其实没有人或条文可以向你提出绝对可靠的判断或承诺。因为这个世界变化得太快,过去的七十年里我国的一切都在高速变化,如何预设七十年后适合的房地产政策?任何永久不变的期望都是空谈。2050 年我国还计划实现 “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那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个新阶段上,房地产未必还会以现在这种捆绑 70 年土地使用权的形式销售,土地的使用规划也可能会有新的安排,“强制无限、免费的续期”与未来 “调整政策的需要” 可能构成冲突,因此现在的政策必然含糊一些,只能写 “70 年产权”、“自动续期” 等等,即使写明,也没有人可以保证它不能被改变。真正影响五六十年后房屋大规模到期时政策的,实际上是未来的国情、民意等等。

接着我再来解释一些相关的问题:

1. 为什么我国有 “土地使用权” 和“土地所有权” 之分?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公有制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已实现的公有制经济特征之一。

从历史渊源来说,“新民主主义革命” 期间,反帝、反封建,击退外敌、打倒地主阶级,终结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与生产关系。现在的中国人民祖上绝大多数是农民,农民是当时社会革命的最主要力量(农村包围城市),当年革命和基础建设也都是一起干出来的,先辈有共识,土地所有权不允许再集中到少数人手上,尤其是要保证农民有地种,人人有生产资料,所以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就是这么定下来的。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模式下私有制的内容更加鲜明,由于开始 “亲兄弟明算账”,个体占用一项社会资源便开始计价了,体现为 “向国家这个主体买”,公有制转化为国有制,“土地使用权” 应运而生。并且对于城市化中普遍出现的需要征拆农村集体用地的情况也逐渐形成了成熟的土地出让制度,即政府高价垫资补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安置搬迁,然后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房地产企业,集中建设小区,最后卖给消费者。

2. 为什么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直接授予永久的?

从拆迁的例子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权已经包含了土地全部的经济价值。

就像房东不可能许诺租户永久取得房屋的使用权(然后如果房东需要自用还需要以租户定的价格回购),如果 “土地使用权” 是永久的,那么 “土地所有权” 这个概念就被架空了。“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如果没有持有期限和持有成本,在法律框架内岂不是可以代代继承,不断兼并,然后达成垄断,坐地起价?有钱人可以大量囤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类似地主的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垄断、要价的现象就实质回归了,这在我国的文化与制度下是不能容许的。

3. 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但土地的使用权只有 70 年,那么 70 年之后房屋的所有权算什么?

从物权的角度,我认为房屋所有者的房屋权利并没有随着 70 年土地使用权的到期而消失。

如果没有任何经济主体想要利用这块地,免费续期也完全可能(因为没价值,放着就行,没必要赶人)。

如果政府或者其他人想要取得这片土地接下来的使用权并且另作他用(不让人继续住了),也是应当补偿房屋的价值的。只不过,这套房产的价值都在土地上,土地使用权归零,那么已经风吹日晒的房屋,居住价值剩余无几,除非成为文物,按照法律补偿几乎得不到钱。如果这房子没塌而且还有人在住,应该会发安置补偿,不能为难老人和穷人。

还有一种情况是房屋在 70 年产权期间主动重建。目前没有案例。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屋住到 70 年的可能性很大,应该需要配套专门的产权延期政策。

4. 即将推出的 “房地产税” 与“土地出让金” 是否属于重复征税?

这个问题不好说,房屋的土地出让金部分,本来就是价税合一难以划分的。有人说国外卖的是永久土地,国内卖的是 70 年产权,其实这只是一次购买土地经济权利的期限之分。其实永久土地还要收税也没什么值得吹的,这真的算是自己的永久土地?只要地方政府需要钱来新建、维护当地的软硬基础设施,这类税就会存在。

在过去,我国的一部分房地产税被包含在出售土地的过程中,和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绑定在一起,购买房屋时交的钱,既有若干年更新基础设施的税,也有土地本身的价值。由于过去二十年土地价值受各种因素抬升较快,使得房价也大幅上涨。房价的上涨,其实就是其中土地使用权的上涨。而且这土地使用权的上涨除了受中国经济发展的自然推动,更大程度上就是随土地出让金收上去的资金投资、建设、招商,提升了城市价值、就业和吸引力带来的;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需要又进一步提高了维护房价的动力。

过去城市化速度快,有大量的购房需求和居民储蓄,这个 “房地产税” 就能通过土地出让金的形式收上来,而且能够一次性满足多年的基础设施更新维护需要。但是政府会将这些 “未来” 的钱投入 “现在” 的基建以便通过建筑行业刺激经济、满足就业、拉动 GDP,本应该在多年完成的基建新建与更新被提速。在这种只要有钱就砸进去刺激经济的方式下,这个税无论有多少也是嫌少的,所以房价里面确实是已经包含着一部分房地产税的,而且越接近这几年的新房,比重越高。

但是,这房价里的税再怎么省也绝对不够七十年,因为物价变化大,上车早的,当年交的钱远远不够建设这么多年的基础设施。别看现在房价已经很高了,如果依旧是现在一次性交齐 70 年以后什么也不收,到 70 年后,税还是不够用的。通过土地出让金收税这种方式,是功在当代、债在将来,是我国的国家资本和社会资本原始积累还没形成的时候暂时用的手段,不可能永远依赖它。每年收的房地产税才是收入稳定、能够跟随物价的税源。由少到多逐渐开征房地产税,初期能收上来的房地产税是很难满足一年的维护成本的,这样就基本上没有太多的重复征税。如果一上来就收很高的税,恐怕是不合理的,有连锁崩盘风险。

房屋上涨的红利没亏待早上车的人们,他们相当于是在过去政府需要投资时,提供融资并得到回报,并不是过去房地产税真正的承担者,在后面不断接力的人才是。由于 “后面的接力者” 承受能力达到极限,只靠土地出让金模式收 “后面的人” 的税迟早难以维持规模,必须逐渐缩减地方开支并调整收税方式,将所有人都纳入征税范围,这就是此次立法试点房地产税的原因。直接收的房地产税逐步替代新房价格中的房地产税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许最终会将房地产税完全从土地出让金中挤出。买房相对收入变得更便宜,而持有的成本相对于收入则升高。


最后回到本问题,为什么很多人会关注土地使用权期限的问题?为什么文章的开头说 “没有人可以给你承诺”?

即使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有时限,但在房市的一片热情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逐渐减少的事实受到淡化和忽视,因此许多已经二十几年的老房子的价格目前依旧居高不下。但在表象之下,法理上的土地使用权的确是在一天天减少的。

我想,这也是很多人产生题主这种担忧的一个原因。如果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可以免费续期或者廉价续期的话,那么房产投资就近似等于永久土地投资,可以一直持有一直增值。否则,随着时间的减少,老房子终将变得不值钱,一直持有就不合算了。

但是,这真不可能由你我的主观意愿去决定。到期之后以什么样的方式和价格续期,要到接近到期的时代,结合将来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文化,才能判断。我只能估计,如果是出于居住目的守着老房子,政府应该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可能为难。而如果是想以便宜的价格持有下面的土地,大概率政府是不情愿的,毕竟现在的钱到 50~70 年后可能都是废纸了。

但如果以后房地产不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如果土地很多、相对也很廉价,那土地使用权就很便宜,人人都买得起,那现有的土地使用权免费续期不就是很自然的事?

或者如果城市固化到一种极度夸张的程度,从一线到 N 线城市,每个人都是本层次的既得利益者,拥有房子,同时又很难移居到更大的城市。若民意如此,也未必将来就不能行免费续期,使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历史时期实质成为永久权利,只要社会矛盾没有严重到一定程度?

又或者,如果社会主义继续发展,到 50 年后土地公有化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有意将所有的住房国有化,只按照房租分配住房使用权,从而完成了历史使命的私有土地使用权不就被终结了?

你觉得 50-70 年后会是什么情况?谁能说得清楚?现在的人给你下了结论,到时候就一定如此么?19 世纪末出生的英国人,一生可以见证英国最辉煌的时代和二战之后的衰退。十月革命出生的俄罗斯人,可以见证苏联时期重工和航天科技的发展,也可以经历苏联解体后长期的经济阵痛。清朝末年出生的中国人,最多可以活到见证中国 GDP 超过日本,可以经历中华大地上几次的政权更迭和制度变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美国人能想象自己成为超级大国吗?苏联崛起和美国冷战的时候,美国人不也曾经怀疑过自己的经济制度?所以说 70 年后世界什么样?中国什么样?谁知道啊?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强调 “房住不炒”,希望人们能够接受住房是一种消费品的观念。什么是消费品?就是价值随着使用会摊销成为费用,经济价值不会再流回的东西。但只要房价相对于收入依旧十分巨大,人们的观念是很难被改变的。毕竟,几百万、毕生的积蓄、甚至加上六个钱包… 你说这只是一个七十年的消费品?这确实很离谱,是不是顿时感觉人生的意义有点飘渺?但是,如果税能被利用起来拉动了经济,让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逐渐建立完善起来并且长久地惠及民生,这也是一种没有流失掉的财富。而且基础设施已经建起来很多了,国家和社会的资本原始积累已经初步完成,以后更多的钱应该会进入到个人消费的循环,不会全都在大型工程中,通过极限压榨去追求经济的指标了。在新的时代,也许我们普通人能留给子孙后代的,存款会贬值,房子和土地会化为尘土,但是知识、技能和文化可以代代相传,成熟的公共基础设施、更多的社会工作机会、更加健全的规则秩序能够惠及他们,这也许就是意义吧……

知乎用户 青山布衣​ 发表

这就好比氪金网游一样,

不管你氪了多少钱,你的账户所有权和游戏最终解释权都是属于游戏公司的,

但是,氪金和不氪金的用户,体验仍然是大有不同的。

游戏公司的策划,每天琢磨的就是:

1、如何保持用户的活跃度,就算你是免费用户,也要尽量有活跃度,毕竟,免费用户也是付费大 V 的体验元素之一,而且免费用户完全有可能转化为付费用户。

2、如何引导免费用户变成氪金用户,从 0 到 1,从 V1 到 V3 再到 Vn,设计好爽点,一旦付费就能立刻体验到和不付费的差别。

3、维护好付费大 V,既要保持不断高氪金,更要防止大 V 跑到其他的游戏去。

4、掌握好免费用户、小 V 和大 V 之间的体验差距,要让免费用户感觉到,虽然自己不付费,但是只要在游戏里面勤勤恳恳熬够时间,做足工作量,也可以获得不输小 V 乃至中 V 的游戏体验。

对小 V 和中 V,则是控制差距,不能离免费和大 V 太远,也不能太近。

对大 V,一方面保证其对其他层级用户的压倒性体验,另一方面时不时用官方自己的 “账号” 收拾一下大 V,不让其太嘚瑟,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老老实实氪金,当然也有个别大 V 因为不满这种行为而 afk。

5、老区一段时间后活跃度和付费率下降,就开新区,或者合区,想办法继续刺激付费。

6、人为创造各种宝物、装备、皮肤等等道具的稀缺性,尽管这东西背后就是一串可以无限复制的代码。

7、把一件装备、宝物、皮肤等等道具拆成若干组件,让你慢慢的去攒,一旦你开始了,由于大多数人很难克服沉没成本,就会一路走下去。

8、早期服务器贵,网络资源紧张,采用邀请审核制进入游戏,现在反过来了,鼓励拉新,拉得多奖励得多。


知乎用户 Ringobingo 发表

南京的朋友一定听过公教一村。

这是 1946 年,民国政府从陪都重庆迁回南京时为安置教师和公职人员建的小区。

到现在已经过了 70 年了,这个小区目前的挂牌价是八万一平,在政府打击学区房之前还更贵,差不多九万一平。

在小区里走走,绿化率高、车位充足,以四层楼的低密度小楼房为主,家家户户把小花园打理地井井有条。房屋翻新过,但保留的历史感,依然让人觉得古朴而宁静。

但!

南京老小区太多了,有多少有公教一村这样的待遇?靠近鸡鸣寺、玄武湖,门口就是地铁口,旁边就是市政府,还是名牌小学学区房?一个七十多年的老小区还能绿化充足、车位管够?

绝大部分的老房子,户型差、车位少、绿化几乎没有,居住环境及其拥挤,有些甚至连独立卫浴都没有。只能作为养老盘和刚需上车盘。

就这,还得是市区的房子才有刚需看得上。

如果是郊区的老房子,刚需再刚都不想上。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

地段!地段!地段!

你想想你的房子再过五十年,还是不是城市中心?如果不是,这种房子会有人翻新吗?人家为什么要买你一个郊区老破小(大)呢?

如果还是 32 楼的高层,五十年了,电梯都换了几轮了?那更是雪上加霜。

真正优质的地段是极少的,而且随着城市发展,你也很难预判五十年后城市的中心在哪里。

所以大部分人的房子,几十年后再看,都是没有价值的。

知乎用户 金陵小老头​ 发表

你们没见过市区老房拆迁吗?

1990 年,我妈妈分到了宿舍楼

这个小区里有很多国企宿舍,大都是四五层的楼房

90 年入住,16 年开始号召拆迁,19 年基本拆完

大概算起来就是入住 30 年,然后大家都搬走

当然了,市区也不是都拆了,也有很多不好拆的地方,大家还住着 30 年以上的老房,不过住在里面的人都在盼望着拆迁

首先拆迁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光我们家所在的小区,补偿差距十倍的就大有人在

当一个小区老化的时候,周边配套设施根本没人关心

一旦确定拆迁,路上都是坑,路灯坏了也没人修,更别提什么绿化,物业,安保了

当时我家那里,楼下车棚着火,救火车都开不进来

无非就是希望更多人可以低价签署拆迁协议而已

这个世界上大部分富裕人群都是吃绝户的

美国不就是建立在印第安绝户的墓地上吗?

中国现在的江浙沪广不也是当年被灭掉的东夷和越人的墓地吗?

无非就是时代进步了,吃绝户没有那么残忍了

你现在住的小区,无论今天是什么价格,只要规划要拆,周边配套一拉胯,就是非宜居社区

拆迁公司承包之后,公务员第一批签字,事业单位紧跟节奏,物业公司再撤场

你搬还是不搬?

不搬就耗,物业费没了,水电费可能也不收了,你也赛博朋克

小区肯定是乱七八糟,你想开车去地下车库就是痴心妄想,只能停在很远的地方步行回家

晚上睡觉也说不好是不是拆迁公司的人朝你家门窗上扔石头

反正生活质量和满意的拆迁补偿你只能二选一

耗个三五年,最后留下的几户

嬉皮笑脸重归于好,多给点钱,这小区就拿下了

你放心到时候你去打官司,比拆迁 + 新社区盖完还慢

报警也不一定来人,来人也一定来晚

上访就给你遣返,静坐也没人理你

这还是四五层的公寓楼,拆了肯定大赚的社区

将来二三十层的楼房,换你是开发商,你愿意每家都多给点补偿款吗?

耗着呗,此处不能拆,自有能拆处

什么耕地红线,农村自建房,一个规划就是新城区

取名高新区,自贸区,大学城,新城区

市政府大楼扩大十倍搬过去,三甲医院,重点中学搬过去,大公司搬过去免三年租金,小公司搬过去免两年税金

还妄想 70 年?

30 年就让你自生自灭去了

不嫌生活品质低,你接着住呗,没人拦着你

东西南北绕一圈就是四个新城区

三十年换个位置,120 年后再绕回来

你家还有后人吗?

有就给你拆迁补偿款,没有就是无主之地

都没人了,什么 70 年 700 年的?

要的就是先富带后富(老城区搬去新城区),城市带乡村(新城区搬去农村)

几百万租 70 年,做梦去吧你

要不就紧跟时代,买了房子,十几年就卖,然后跟着新城区走

要不就独栋别墅买起来,管他周围设施近不近,我桑拿,健身,电影院都在家里

当然了,也可以不生孩子,这辈子住宾馆

实在不行,一百万整个容,十几万健个身,再花百十万包装一下,找个房子多的阿姨结婚不好吗?

人生苦短,早开想明白早解脱

知乎用户 直江 发表

想什么美事呢

赫鲁晓夫楼之后的建筑基本就没有打算让你住七十年的

知乎用户 逐梦人 发表

你在做梦呢?你还想租 70 年?能他么坚持 50 年都算施工方有良心。

当然咯有编制的单位福利房那别说 70 年,100 年也不是不行,那施工方伺候主子用的可都是真材实料。

知道为啥现在都说房地产要崩么?因为现在人都回过味来了,毕业工作贷款 30 年,买了一堆破钢筋混领土,拿到房本就 50 多了,再有 20 年房子先不行还是人先不行那可不好说,人生只有几十年如果不考虑给后人留东西,那他么买房子干啥?还他么是两套钱买一套!(贷款),留给后人能不能升值都两说,看看乌克兰,哪怕是你北上广深,战火一起直接成白菜,真要留钱给后人,在土地无法购买的情况下,我觉得买黄金最靠谱,不管以后啥状况,后人都用的着,变现也稳定,全世界通用。

知乎用户 squter123 发表

补个最新资料,懂的都懂。这个 up 主的看法也是我的看法。哦,想考证的反正受害者众,没影响的迟早影响,时刻准备改行好了。国家不想你读那么多书,居然有用! 最惨的是住户们,不要以为不关自己事,反正,以后的商品房,得用命住了。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f34y1r7zP

并不是,我说个比较残酷的事实,房子也是有使用寿命的。房子的设计年限是 50 年。也就是说,你的房子大概率到不了 50 年就因为年久失修而不能住,也无法修。现在的小区住宅和公寓基本上都是框架结构,结构破坏了是无法修复的,因为整个力学结构已经改变了。除非拆了重建。当然了,以后可能会出现小区老旧后由全体业主自己出钱拆除重建。可是以后的人工价格高昂,河砂因为所谓的环保实际上是政府想要多点钱不允许大量开采,水泥也因为碳中和导致价格高企。原材料和人工都会大幅度上涨。又有多少业主愿意集资出钱又有钱重修呢?如果不团结,大概率只能丢荒。房子设计使用寿命 50 年,50 年后,加上开发期的那几年,又差不多到 70 年了。地皮又会回到国家手上,又可以用危楼的名义拆了卖给开发商再割一波韭菜了。因此,我们不是用几百万租个 70 年的房子,而是用几百万租个 48 年【装修和买房怎么也要两年吧】左右的房子。每个月还要交物业费。

这里补充一下知识点,物权法规定,商用不自动续,民用自动续。其实是无稽之谈。房子都不能住了,续来干什么呢?也就安抚一下人心而已。图以后整个小区的人一起齐心协力出钱重修?现在老旧单体楼加装电梯都那么多人不愿意出钱了。

再补充一下另一个知识点,承重墙。承重墙指支撑着上部楼层重量的墙体,在工程图上为黑色墙体,打掉会破坏整个建筑结构。其实小区的居民素质参差不齐还有一个大隐患。那就是总是有些人迷信风水。这些人有什么害处呢?那就是他们为了风水会破坏承重结构。一栋小区楼出现一个这种人就惨了。上面我有说过,结构破坏是无法修的。如果承重结构破坏了,是无法还原和修复的而且会破坏整个建筑的结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69 条规定其实是错误的! 怎么补都无法补回来的。而且罚款也就几万元。处罚力度远远不够。应该赔全体业主原价买楼的钱才对。破坏了结构,会导致这栋居民楼的寿命大幅度下降。受伤的是邻居啊!到时候这些人又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大概率会怪建筑公司偷工减料。所以现在很多小区都有几个风水大师破坏建筑结构。你住的楼能有 50 年寿命还真的要感谢建筑公司用料足施工认真,开发商有良心,最重要的是还,要给设计院那些预料那些大师会乱搞的设计师鞠躬感谢。感谢他们的工作认真。

有些杠精在下面说 50 年是设计寿命不等于 50 年一到就塌。那当然,这事情和食品的保质期是一个道理的。薯片保质期半年,半年一到能不能吃?非要吃肯定能吃,但是有什么后果,那就不好说了。房子一样,肯定能住,有什么后果就不好说了。设计师在房屋设计的时候,保证多少余量我忘了,反正我又不考,大概十年前的时候就是 200% 的余量。问题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有什么问题我也不可能一一细说。上面举桩的例子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旨在窥斑全豹而已。如果再来上几个大师拆墙,什么余量都没救。我也不知道楼里的建筑师怎么想的,楼塌了就算不捉他也关他几天审讯调查。他还好一点,项目经理和总监最惨,百口莫辩。因为拆墙改变的不仅仅是别的墙体的承载力问题。具体问题可以试下做受力分析。还好现在的设计师都学乖了,能外墙承重就外墙承重,能电梯井做核心筒就核心筒,尽量考虑到风水大师的想法。本来国家标准规定设计寿命 50 年这套制度是和回收土地配套的。目的就是防止几千年来的土地兼并问题再次出现。然后,留白吧,不说了。

知乎用户 诗与星空​​ 发表

不会。

2021 年实施的《民法典》中规定:

70 年期限到期后,可自动续期,续期需要缴费。虽然土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但也是要缴纳一定费用的,也就是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实际操作中,上海出现了第一批 70 年到期的小区,解决方案是原址拆迁重建,重建后原面积安置,拆迁过程中每月补贴房补 4000 元,房主重新续期,实际上没有缴纳费用。

知乎用户 大钦岛别处书馆​ 发表

美国有栋楼,自己坍塌了,最后救了一只猫

无独有偶,中国苏州有个酒店也坍塌了,都在 2021 年

我记得一个细节是,他们都是 80 年代盖的

我在大钦岛,一个岛上,岛上有很多部队修的房子,50 年代修的,到现在也没用要坍塌的迹象

但是 80 年代的房子怎么就塌了呢?

一个是他们私建乱盖,二一个我怀疑 80 年代的建材,包括现在的建材

因为 80 年代美国抛出了里根经济学,对资本家大开友好之门

中国也差不多同时放资本出笼

怎么才能挣更多的钱?无外乎开源节流

源水呢,总是有上限的,所以节流是必然的

管理上的节流是一个系统工程,非常麻烦,各种得罪人,但是成本的节流却轻而易举,既容易操作又立竿见影

那些土老板会选择哪条路呢?

其次是现代技术是提高的,但是能不能经受得了日积月累的各种化学反应应力结构,只能说,有些新材料面世时间太短,来不及验证

别说符合标准,在差不多这块,欧美和中国人一样,诺贝尔奖还不少臭名昭著的呢

所以我悲观的认为,从 80 年代到 2020 之后,四十年左右的时间,可能会出现大规模的老建筑问题爆发期

不过 80 年代很多的建筑都已经在 2000 年后因为房地产被新建筑顶替了

也就是再过 20 年,2040 到 2050 期间,才是真正的房子问题爆发期

现在是房地产已经进入穷途末路,即使出问题了,现在的房地产商估计也没用能活到 20 年后的,加上已经过了基建的爆发期,再来一次大规模基建,就只能等战争爆发了

我从不怀疑人性,因为我始终觉得人性是个肯定不靠谱的东西,除非屠刀架在他的头顶上

我相信人性,所以我相信 20 年后,糟糕才刚开始

知乎用户 减紫​ 发表

不能,因为国内没有租售同权。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租了一年北京市海淀区学区房在北京石景山干金融 IT,全家人就能念好学校、落户北京户口,(含老人)享受北京养老待遇吗?

如果买 70 年产权的不动产等同于西方定义下的 “租”,那租期一两年的“租” 就不能称之为 “租” 了,只能称之为西方定义下的借住,因为后者拿不到那些被买房绑死的其他权限。

知乎用户 忘忧草​​ 发表

五年前,听过一次孙宪忠老师(参与《物权法》立法)的讲座,大概讲了一下这个问题。

涉及到房屋的物权问题,应该分为两部分看待,一部分是对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是永久的(理论上),不存在所谓的期限问题。

另外一部分则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是七十年,这个到期的话存在续期的问题。(注意,房子必须建在地上,所以光有房屋所有权不行)

关于这个续期的问题,当时立法的过程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是由使用权人提出申请要求续期;另外一种则是自动续期。

孙老师表示,当时他就是持后面一种意见。理由是如果规定住宅建设用地需要申请续期,要求成千上万的住户办理续期手续,不仅难以操作,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也增加了行政管理的成本,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实际上,很多人也会提出这种疑问,是不是七十年了,土地使用权就收回去了)

《民法典》实际上也是延续了《物权法》的规定,为的就是使有恒产者有恒心。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孙老师当时不无羞涩地说,自动续期就是在他的力主之下才如此规定的,他的原话貌似是「这是老百姓的房子,在上面住了七十年了,到期还要人家去申请,这算怎么回事嘛?」

因时间长远,印象里孙老师就是这么讲的。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知乎用户 啊啊啊啊啊​ 发表

绿城董事长、总经理李军明确告诉你因为房子高周转,质量要维权,交房后许多房子就会维权,

你还想住 70 年?

假设你家在 26 楼,你房子可以住。

但大概率是爬到 26 楼,原因是电梯早坏了,换了好几次,大部分人早就搬走了,想换电梯非常难。

政府通知好几次,你家是危楼,必须搬走,

原因也许是邻居早些时候装修把承重墙给打破了,

也许是某些不良开发商通过销售告诉你,这墙可以拆掉,打成储物柜,结果许多人真的打成储物柜。

你家房子外立面开始往家里渗水,装修全毁了。

原因在于开发商建楼房的时候层层下包,

包工头建设外立面偷工减料。

你家睡觉的时候好吵,楼下夫妻天天大吵大闹,

你去上门,没用,

你找警察,警察管了好几次,没用,

他是租户,全家是失信人。

他家晚上反而越来越吵。

以上纯属虚构

其实住宅类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是 50 年,

这房子你想住 70 年完全是可以住的,但是不宜居了

更关键的是因为 2016 年到 2021 年这波房地产实行高周转,迅速扩张,层层下包。

大多数住宅想健康安全宜居使用 50 年非常非常难

什么叫高周转?

我当天拿地当天工地动工,2 天一层极限速度去盖,为的是开发商好卖楼,接着开发商好回款。

2 天一层极限速度去盖,理论上都很难做到,建筑商怎么做到的?你问他们啊。

什么叫迅速扩张,层层下包?

开发商为了迅速扩张,大量招人,

这里面有人才,还有 “坏才”,

比如他想自己赚 1 亿,怎么办?

完成集团任务,层层下包啊。

但是他自己抽提成,

我假设这个项目所有楼盘外立面本身建筑成本是 5000 万,

包工头为了得到项目给他上供 1000 万,

下面各级领导再上供 500 万。

所有你的外立面自然差了。

以上也纯属虚构。

2018 博鳌房地产论坛,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军说:“形势逼着开发商进行快周转、控成本、降标准,房屋质量也越来越差,明后年可能迎来中国房地产行业投诉和维权高峰期。”

上面是绿城房地产总经理原话,

你现在还可以投诉房地产公司,总有人管一管。

阳光城吴建斌说 70% 到 80% 的百强房企未来会倒下,

如果房地产公司倒下了,请问你找谁?

有人说我找物业,

现在物业是赚钱,大家还有房屋维修基金,

可假设物业是未来是亏本的了?

物价总要涨,物业费上涨却很难,

其实 2000 年左右的商品房,

许多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接手,

更多小区是政府接手的,政府在补贴钱。

有人说房屋维修基金,

第一,用起来很麻烦,

第二,很快有用完一天。

有人说我家房子住 50 年了,现在都非常好,想打个钉子都难。

请问你家房子谁建设的。

我明确告诉你,我爸妈的房子也住了过 40 年,质量也非常好,想打个钉子也都难。

原因是这批房子百货公司领导建设给自己的家属楼,我爸妈后来买下来了。

80 年代百货公司是什么地位?

你去买东西,需要看百货公司售货小姐脸色

我是啊啊啊啊啊,有事咨询可以加 xiaojianghexiaochen,

麻烦点个赞

知乎用户 半佛仙人​​ 发表

不是。
只是本子上 70 年,实际上不到 70 年。

按照楼房的设计寿命,40 年就不错了。

知乎用户 王宝来 发表

20 年前,家里某土豪全家住进了豪华别墅区,当时感觉新潮气派,非常有档次。

新冠前去过一次,感觉进了贫民窟,很多房子被废弃,到处乱七八糟,我都不敢认了。

在中国多新的房子,20 年以后都完蛋,物业没了,卫生完了,电梯坏了,到处是牛皮癣小广告。

知乎用户 茶哥反鸡娃​ 发表

不一样。

第一,中国特色的具体规定。

第二,房屋购买合同和租赁契约条款内容不一样。

比如说,租房子,房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是有权进入房间检查,房客有义务配合房东等等行为,比如其他买家看房。

还有装修房子,转租等等,权利范围差距挺大。

第三,续约条款,别人说过了。

打一个比方吧,你把星巴克包下来多久,和买下来,你在里面鼓捣什么是不一样的,大概那个意思。

所以,虽然时间是 70 年,但是租和买(没有地权等)还是不一样。

题外,反过来有的人误以为,劳资买了房子,劳资想干嘛都可以,也没那么霸道。

你买了房子,一般不允许随便拆了改建增建,有些情况 “野蛮装修” 也违法;

房屋使用也有规定,比如说能不能用于商业用途,噪声用水用电都必须符合规定——比如说你搞个印刷厂行不行?

其他一些限制,比如不能违法行为,赌博,造枪,聚众各种不合法活动…… 甚至说一些商业行为也是不可以的。以前有过讨论微商行不行。

说白了,你花一大笔钱,是买了一堆和 “过日子” 有关系的权利全家桶,好于租房子,也不是任性胡为。

另外,以前那种包括钉子户在内的法律规定外的任性权利 “房” 或者地,应该是越来越少的。

有兴趣可以研究一下世界各国这方面的案子,很有意思的。


评论区有一个非要杠土地用途变更的。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房屋或土地使用者私自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的,房地局等国家有关部门有权收回、拍卖或限期整改。

几个疑问。

别人一楼可以变更成商铺,我可以不?

如果合法申请,得到批准,就可以。

但是实际操作,不容易。城建规划市容市建消防公安税务工商街道…… 可以去试试。

我买的房子,里面干什么是我的事——解释一下,你买的如是住宅,你在住宅里,做住宅范围规定的合理合法的事情,别人管不着。

超过这个范围,谁都可以管你。

新闻不看吗?

私自加装,挖地下室,野蛮装修,扰民,非法集会,封建迷信,未批准(非法)商业经营等等。

不是迷信国外的城堡法则吗?

不是一家人,疫情下集会超过人数,警察是要去敲门的。

受保护前提是,你先不能违法。

不违法,你得懂法对吧?

看见对面别人商铺挣钱了,你把自己家墙推倒改成门面房——村镇里面可以!

但是大城市你可以试试?

我自己身边开厂的朋友,因为厂区办公楼弄得太 “豪华 “,直接被举报,不停来检查的。

还记得上次那个 “四合院” 幼儿园吗?懂的自然懂,我不惹事了。

知乎用户 悠然听风​ 发表

不同意 “花几百万租住 70 年房子” 的看法。

法律角度来说,70 年产权到期了可以续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个人年龄角度,25 岁左右研究生毕业工作,按照 27 岁拥有自己的房子计算,房龄再估算早一些。个人拥有的住宅房子,70 年产权到期时候,户主大概在 85–97 岁。

房屋使用折旧角度,按照房子使用寿命来算,大部分住宅小区,最辉煌的时间段,不会超过 10 年。

居住时间 10 年以上,水管老化,房屋渗水,排污不利,墙体脱皮,小区基础设施老旧,原来的住户阶层变化,这些都会影响到实际居住体验,进而影响一个小区的价值。

花费费用角度,即使是海外的永久产权房产,每年依然有很多基于房产价值的税费。折合国际汇率算下来的话,居住七十年,税费也有好几百万人民币了。

我个人的看法是:

有限的房屋产权不是核心问题,

现行的公摊面积才是最万恶的。

知乎用户 Terminus​ 发表

放心,国内房子那质检,绝大多数都住不到 70 年

知乎用户 硅基生物 发表

在塞利斯,法理上任何东西个体都谈不上 “拥有”,所以,拥有的标准往往只能依赖 “想象的共同认同”。

说白了,买房子这种事就像某县买【】一样,大家赌的就是,将来发个结婚证,假的不就成真的了吗?

知乎用户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发表

对的,你就是租客而已。你从来没有土地所有权,你只拥有钢筋混凝土的所有权。

有的住宅是建设在商业用地上面,只有 50 年的使用权。

70 年,不是从你搬进去的时候开始起算,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的,开发商拿地之后要建设,有的还要捂盘什么的,估计到你手里已经过去好几年了,7、8 年都正常吧,那你拿到手里,估计 62 年剩余了,有的甚至已经捂盘 10 年以上。

有的房子是高周转的,设计院连夜出图,这种情况,可能 3 年就建成了,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建筑质量肯定不咋地,高周转,结果就是建筑物低质量。

有的住宅楼下面有一块牌子,上面明明白白写着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到了 50 年,那种高层住宅估计已经破旧不堪了。

新加坡有的住宅,就是 99 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直接铲平。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是可以续期,续期就是要交土地出让金,不是白白给你续期,并且就算土地出让金标准低一些,那房子够破了,小区环境估计也很差。那还不如买新房子呢。

知乎用户 铁扇公子​ 发表

首先我们是不允许土地私有制的,否则斗地主就失去了意义。

在以上基础上,所谓的产权房子指的是城市土地上的房子,农村的没有这个说法,是因为农村是集体土地,从根源上来讲,我们社会主义只能存在两种土地性质:集体所有和国有。

以上是国本,必须先清楚一点这个。

要想建设商业、盖工厂、建设居民小区等,需要将集体所有或者国有的土地,转性质。

土地转性,是指凡是涉及到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性质、不同用途的土地之间的转换及变更,均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尤其是我国实行耕地保护主义,对农用地性质改变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定程序。首先,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基本农田、三十五公顷以上的耕地及七十公顷以上的其他土地必须有国务院批准。其次,征收上述以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所以,如果征收的是农用地,应当先行办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如果超过征地批准权限,则需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法律依据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根本之上才有了,地是国有的,盖的房子是人,所以也有了不能私自盖房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法律条款,并不是建国就有了,建国之初国家人口少,城市不拥挤,又经历了下乡、抗美援朝、困难期等特殊时期,到了 1980 年前后,社会逐步稳定,老百姓安居乐业,人口开始增长,各大城市诞生了筒子楼,一家一户特别拥挤,北京四合院共享公共厕所,上海筒子楼居民共享厨房,城市里的民生住房问题急需解决。

所以 1982 年,针对房地产未来的改革修宪了,其中一条就是明确城市地区的土地性质归国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诞生了以上的各种法律制度和条款。

你可以理解为是城市人的 “土改”。

而当时只是定了这种基本底线,后来的征地给多少钱、后期开发多少钱、维护需要多少钱等经济方面的,并没有规定,这就成了 “巴泽尔困境”,大概意思就是,没有主的事情,就会有大把的人来占便宜。举个例子,假设你楼下有片空地没人管,很快就会被瓜分完了种成自家的菜园子。

再后来 93 年分税改革,地方上需要有自己的收入,要养人(甚至闲人),要发展的漂亮,说白了就是要钱,而高房价是让这其中某些人吃饱饭、吃好饭的一种前提。而房价中的一部分利润收入囊中,就成了默许状态,并且全国各地纷纷效仿。各种方式和方法轮番上,房价扶摇直上。

甚至后来还诞生了 “地方上的城投公司发行地方债”。

说到这,你明白了吧,房价高吗?真高,能降吗?你就能明白,谁不让降了。

作为普通人,放宽心态,你就当租的就行了,只不过这个租和其他性质的租,不太一样,比如能让你娃上学。

租售同权喊了多少年了,实行不了,即便是能实行,也得是财政富裕的城市,看到这些你就懂了。

放宽心态,人生在世,很多事情不是自己能掌控的,该吃吃该喝喝,开心快乐每一天

毕竟死了,也带不走的对吧,至于留给谁了,那是你这捧骨灰该操心的事儿吗

铁扇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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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pansz​​ 发表

我不知道这楼里那些人都在回答啥。

反正我见到了上世纪 50 年代修的单位房子,目前还服役得非常好,无论是街区还是外墙,都看起来很正规,虽然房屋内部破旧了些,但还远远达不到不能住的地步。而这房子已经 73 年了。


是什么让大家口中房子们的寿命那么短?我也不知道,大概是业主们吧。如果业主大幅度逃离,那么这个小区的住户就会不断的产生层次下滑,最终的后果,自然就是居住环境不断恶化。

所以你要意识到,房屋常住常新的本质,应该是阻止住户层次不断下滑

单位房子能保证长期稳定,是因为始终能够保证住户的层次不下滑,只要保证单位本身层次不下滑就行。

多层住宅的楼上,如果无法成功安装电梯,最后的结果就是,有能力的住户都会搬走,没能力搬走的住户留下来,住户层次下滑将不可避免。最终,即便是一楼住户,阻止多层装电梯的最终后果其实依然是小区住户层次下降,造成房屋将来失修,最终寿命减少。长远看来品质大量下滑,比不上电梯房保值。


其实我们学校 191x 跟 192x 年代修的学生宿舍跟教学楼,现在也在正常使用,并没有什么问题。甚至已经百年过去了。

怎样防止房子没到 70 年没人住?防止住户人员层次下滑。守住了人,才能守住房子


最后,房产是永久的,70 年的是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就算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事实上也没法直接推掉你的房子。题主的理解本来就不对。

那些反复强调房子用不了 70 年的,你们真没见过 1912 年~1952 年间建的房子?世界很大,还是建议出去看看吧。房子是真的可以用 70 年以上,而 70 年限制的只是土地使用权。

知乎用户 清徽 发表

花这么一点钱,还指望永远吗?

在美国是年年收税,你要是交不起税。土地就被收走了。

土地完全私有,不交税,也没时限,那是分封的年代。

将来真到期了,也不会直接没收,会让你再交钱续期的

知乎用户 FFAA 发表

想太多,打个比方,小区已经建成 20 年,你已经住了 20 年。土地产权是 70 年。

然后有人看上这块地皮,找个借口把你的房子低价拆迁。

你不是一样要带着行李滚。

小伙子别想太多了。

知乎用户 譬如朝露 发表

理论上讲,是的。

后续也就两条路。

1.70 年后,折扣价续费

2.70 年后,官宣产权永久,但房产税开始征收

总之,两个字:付钱

知乎用户 天晓贰​ 发表

并不是,房子一般分为两个部分,土地 + 房产

土地是 70 年,房子不是,房子永远是你的,当然,砖石钢筋混泥土能不能有 70 年的寿命我们需要打个问号

从物理上来说,一块 100 平的土地,并不是只能建一套 100 平的房子,比如说它建个 20 层,那你觉得,难道这家家户户的房本上的土地面积,都是 100 不成?

所以土地面积,只会是用这一块土地的面积,除以上面的层数

所以即便是土地到期了,也无非是续租这 5 平米的土地而已,要得了几个钱啊?

不然你想一个逻辑,一个小区(甚至周边小区都大致是那几年卖的),一般土地都是同一个时间点批的,如果到了 70 年要收回,那不止是你一个人沦落街头,是一整小区,到时候就是社会问题了,而且很多城市的发展,其实就是这 10 来年,如果按照 70 年产权回收的逻辑,那 60 年后人人没房住

ZF 再怎么也不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知乎用户 观澜 发表

规定自动续了。

与其担心 70 年不如担心房屋质量

知乎用户 紫罗畅想​​ 发表

你想多了。

我们的住宅寿命也就 50 年,到时候主体结构就会有问题。

现在县城的房子都是 18-32 层的房子。

棚户区改造都是把一层两层农家院给拆除了,把五六层五电梯的房子拆了盖新小区。

这些拆除的小区,盖十几层后开放商是有利益的,地方政府也有好处。

如果我们现在 18-32 层的房子寿命到了会怎么办呢?

盖 46 层 - 96 层的房子吗?

到时候如果主体结构需要加固,哪维修基金是不够的。

到时候需要交新的维修基金,哪时候能快速的统一意见筹钱吗?

地方政府会面对无利益的房子主动拆迁吗?

知乎用户 济南大仙爱搞机​​ 发表

看了半天的回复,不再看也不再回了,直接置顶再次更新一下:

关于使用年限和续费方式: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自动续费的意思:到期无需操作,自动延长使用年限,自然也包含了你不需要进行打款的操作,这就是明明白白写进法律的,不要再杠这个了。

评论我就不再看和一一回复了。

另外,请注意:

住宅和商用地并不一样,住宅是绝对免费的。但商用住宅则不同,是有实际使用年限的,到期需要提前续期,目前查到的资料都在不高于一万元,所有的说超过 30% 的续费的案例都没有真正付费实例。

最后:所有的房屋,都有承建商和政府兜底,只要政府没有垮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在,国家公信力在,永远都有为你兜底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资本主义国家,不会抛弃公民。


有一些人,真是神了。

还跟土地有效 70 年死磕呢?

我这么跟你说吧,假设中国,美国,两个国家,你和你朋友各有一套房子。

以现行政策,住七十年。

七十年之后的处理状况:

中国:民用住宅自动续期,你没看见,什么都没发生。

商用地产:最多不超过五位数费用续期,99% 的公寓续期费用都在 2000 元以内。

美国:你每年交 2% 房产税 (1%-3%,政府评估价格,非市价,你买 1 美金,政府评估 20W 美金,你交 20W 的 2%,每年 4000 美金房产税),如果房产税停交了怎么办?

对不起,强制拍卖,视为无主之处。

说好的永久个人所有呢?

知道 70 年你要交多少钱吗?

房价的 140%。

而且在行使权利上二者是一样的,房子均为永久不动产,为个人私有财产,受国家宪法保护。谈房子质量,开发商这些,都是在混淆概念。

恕我直言,中国的城市建筑,能把看贴的在座的各位全部送走。一旦出现任何可能的危机,中国政府全球 no.1 的动员能力,会在你可能出事的前十年就把问题全部消灭掉。

没有任何政府和单位能承担大量(>1 人)的生命丧失所带来的后果,如果有人因为建筑质量而丧生,建筑部门的一把手就要换人了,懂吗?

再差的混凝土,也比你们神往的灯塔国木屋强。


什么时候房子产权是 70 年了?

不知道题主有没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有的话,仔细看一下上面的证明。

在我国的城市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明上,使用期限一栏是不填写的。

房屋产权的使用期限是无限长的,但土地性质则有不同。

中国不存在私有土地,所有土地均归国家所有(底下有说归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这是没错的,我个人的理解中,集体是隶属于国家这个大集体,因此不修改本条)

一般来说,住宅性质土地使用期限为 70 年。

但是请注意,使用期限为 70 年,并不是说到期就会给你拆除掉,而是这一种手段,中国的土地是不为私人所有的。

但在建筑主体良好的情况下,公民的财产应当受到保护,不能强制对建筑进行拆除。

实际上就是:你的土地有 70 年使用期限,但你的房子是永久的。

在这个大前提下,只要你本人还活着,房子也没有塌掉,你的房子是永远都不会过期的。即使拆迁,也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知乎用户 西村疯婆子 发表

大多数答主误会题主意思了,都在科普能不能续的问题,其实答主是想问现在买房值当不值当的问题。

从现在看我认为除了学区房,其他房子完全不值当。

首先从现在的租售比来看,你刚买回来就出租,租个七十年可能都回不来本。

其次,房价已经被锁定了。涨是不可能涨了,以后没准还会跌。

以后要是推出公租房和租售同权,连学区房都没用了。

从这几个角度来看,买房已经不是理想的投资,假如你能租一个人的房子 30 年,你等于花很低的价格白嫖了人家一套房。因为三十年后成了老房子也没人要没人租了,那这套房等于废了。

我们再说说续房子的问题,就算你续上了又怎样?

除了一线城市核心地段的房子,根本没有续的价值。

我打个比方,你是某个弱二线城市的人,比方说济南、南通、嘉兴这些城市的。

现在的生育率你也看到了,明年人口就负增长了。我假设你已经有一套住了二十年的房子,还有五十年产权。你觉得五十年以后你的城市会是什么样?人口是变多了还是变少了?经济是变强了还是弱了?

哪怕五十年后你的房子还能住,我估计你和你的子孙早就搬走了。有啥续的意义,你以为五十年后还有开发商看中你小区那片地,还是你们小区底下有石油啊?

就目前来看,我觉得新婚的夫妻除非是在一线或者强二线城市购房,或者为了孩子读书,否则完全不需要买房了,租房是最稳妥的。

知乎用户 武汉律师张梅​ 发表

“房屋产权 70 年” 是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产权到期,该怎么办?

《民法典》则给老百姓们吃了颗 “定心丸”: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暂未明确,但有减免可能。

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权法的规定,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两个信息:

  • 一是土地使用权满 70 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 二是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暂未明确,有减免的可能。

不过不管是物权法还是民法典,对续期收费问题还都没有明确说法。对于自动续期的期限如何规定,是否缴纳费用以及费用标准如何确定等问题,交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目前,因绝大多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故法院面临的相关法律争议较少。

划重点:房屋产权 70 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但是否需要缴纳续期费用或者是否应该减免续期费用,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知乎用户 乘风破浪的爷爷​ 发表

其实国内早期有 40 年 50 年的住宅商品房,据说还有 20 年,这个我只听说,没见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 40 年到手就 30 几年的真有。

而且这个已经立法了,不存在不能续期的问题。至于费用跟房价比起来简直就可以忽略不计。

至于讨论的另外一个问题。房子能住多久。

你想想北京二环内三环内的房子都是什么时候修的了。不光北京,大多城市的中心城区 90 年代都被填满了。后期拆迁做商业开发的有,弄住宅的真的是极少。

不说央产、军产这些特殊的。就说商品房,就我亲眼见过得深圳罗湖那里,东湖应该是 84 年的吧,对面的怡景应该是 86 年的。你说跟新楼比,那是没办法比。但是你说房塌了,那也是纯属扯淡。

至于房子的价值,并不是取决于房子本身。要不为什么你们不回农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

知乎用户 言简​ 发表

别太指望住七十年了最近几年新建的房子都是赶工赶制高周转的不定时炸弹,指不定能用多久呢…

知乎用户 小楼卧听雨 发表

我严重怀疑,现在的房子能否撑 70 年。

亲戚在合肥做装修的,有一年放假去探亲,跟着去了装修现场,墙上靠边的水泥,手一用力,就噗噗往下掉,给我吓了一跳。这样的房子能 50 年就不错了。

不过转而一想,按照现在的人口出生率,很快就会步入加速减少状态。50 年之后还剩多少人?那时候,也许大家都不喜欢住高楼,一户建、花园阳房才是目标。那时候,现在这些高楼大厦也许没人在意了。

实践证明——发展中走过的路,遇到的坑,各国大同小异,一个都不会少。

你看看现在欧美日喜欢什么房子,什么房子保值,你就知道该怎么选择了。同样,高层住宅也必然面临相同的命运。

知乎用户 Tincojj​ 发表

不是房子 70 年产权,房子是永久产权,只要你房子几百年都不坏,你都可以一直住在这里。

一般说的 70 年是指土地使用权 70 年,到了 70 年并不会强拆你的房子收回土地,《民法典》规定了,土地到期了自动续期。

至于续期费用方面,深圳有大一批 30 年到 50 年产权的土地到期,0.7% 的续期费用,就可以继续续期。

如果 70 年过去了续期了,或者 70 年到期之前,你房子成了危房,构造都破坏了,再也住不了,你是有权利在相同位置再建房的,因为这栋房子所在地块是属于你和同栋业主集体所有的。

只是如何集资建房,才是真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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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房住不炒科技兴国 发表

不仅仅如此,更可怕的是你现在已经缴纳了七十年的保护费,而房地产税征收以后,你每年还得再重复缴纳一遍,即收你两次保护费。


2022-2-28 房价预判:新房降价去库存可能在 6 个月内实现,降价幅度在 20% 左右

2021 年 10 月开始,房地产就出现了多如牛毛的真假救市,例如降首付、降利率、工抵房、精装改毛坯,还有高盛抄底房地产、发改委叫你买房等虚假新闻。

距离各地救市已经 4 个月了,从近四个月的商品房销售数据来看,**救市政策全部失败。**2 月份房企最新销售数据出炉以后,我们进行了对比,top10 房企的销售额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断崖式下跌。

如果数据准确,融创、万科、保利等知名房企销售额暴跌 35%-55%。(在研究多版本的销售数据时,我们发现了较大的出入,而理论上来讲不应该出现如此较大的错误,只有一种可能,很多房企的销售数据并不真实)**2022 年 2 月份 28 个重点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去年下跌 35%,而 top10 下跌比例扩大到 35%-55%,说明了什么?**说明中小房企在大规模地降价促销,而品牌房企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降价促销,导致销售额暴跌。

品牌房企的销售额下跌速度远大于普通房企,说明品牌房企在灾难到来时往往撤离速度更加缓慢,船大难掉头。

因此解决商品房销售面积的问题,除了原有的涨价去库存模式以外,还必须创新改变。

我们去年就认为 2022 年房企要加速回款,必须降价去库存,全款可打 7.5 折,高首付可打 8.5 折,贷款买房可打 9 折,而 2 月份的销售数据显示,这个时间点会在六个月内到来。

官方默认或者引导的降价去库存时代即将到来,降价幅度在 20% 左右,维持房企的最低利润,在低利润的情况下,提高周转率,降低负债率和融资利率,最终解决房企的债务问题。

远郊地区在 2021 年全国已经出现大幅度的降价,主要以恒大、碧桂园为主,而主城商品房也会在 2022 年出现大规模的降价,幅度会在 20% 左右,且 2022 年 2 月后的 6 个月内实现。

-—-

**1 全国性的新房降价去库存,会导致什么现象?**二手房全部被套牢,由于散户固有的思维模式和惜售心态,导致二手房抛售潮短期根本不会出现,反而会因为目标心理价位与市场价位严重不符,而导致成交量暴跌。

新房市场短期断崖式的成交下跌得到缓解,跌幅可能不会那么大。

官方默认的降价也会提供政策保护,而传统认为的高位接盘的房奴并不具备维护价格的能力,反而在极端的民族主义下被嘲讽为:买房属于市场行为,盈亏自负。

如果降价去库存在 4 月份展开,那么预计在 10 月份后这种降价去库存效应会消失,即我们认为降价去库存政策仅仅能够短期维稳房企资金流 3-6 个月,6 个月内销售数据必然前高后低,潜力逐步被耗尽,6 个月以后,房企销售面积依旧面临断崖式下跌,此后销售全面停滞。

-—-

**2 新房集中降价会被官方房价指数统计吗?会很明显地显示出来吗?**当然不会。

一线城市会有折扣优惠,比如送车位等活动,折算后会产生一些优惠。而二线城市则通过精装变毛坯,打折完成降价,降价幅度也根据付款形式不同而不同。

例如 20% 的降价不会标注出来,但可能是最终成交价,例如恒大的七折购房事件,完全没有反应在城市房价指数上。

三四线城市降价方式可能会比较直接,例如一平米便宜 2000,均可实现。而房企也会根据实际销售速度,定折扣。

以太原为例,2019 年房地产炒作高峰时期,房价 1.5w / 平的楼盘比比皆是,而目前冷却以后,所有的房企开盘价均以 1w / 平为开盘线。

而预计在 2022 年降价去库存启动后,将会以 9000 元 / 平作为开盘线,至于有没有楼盘跌到 8000 元 / 平左右呢?

当然会有,远郊、近郊均会出现成片的这种商品房。不管是毛坯还是精装,当出现这种跌幅以后,会对市场情绪形成巨大的压制作用,整个市场笼罩在一片压抑之下,因为谁也不知道 9000 元 / 平的商品房是否能够交房呢!

-—-

**3 二手房市场会怎么样?**二手房挂牌量仍旧不会出现暴增,因为投机客及炒房客的贪婪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房地产税是最终导致二手房挂牌量飙升的主要原因。2021 年 1.1w / 元购入,2022 年降为 0.9w / 平,作何感想呢?每平米下跌 2000 元的楼盘比比皆是,只不过是房地产既得利益者的广告效应与房产中介的炒作效应导致我们忽略了本身事实的真相。

而城市房价指数只会显示环比下跌 0.1%,根本不会反映真实的新房成交价,而售楼部价格才是真实的成交价

发生这种事情以后,整个家庭会笼罩在 “事实不可信” 的基础上,狂热的买房跨越阶层感和亏损感发生碰撞,最终期盼能够奇迹出现,甚至出现民粹主义

什么是民粹主义呢?

就是鱼死网破、毁灭人类、战争、劫掠思维的一种体现,而二战时期的日本就是因为国内内卷被这种思维笼罩着。

-—

**4 广东、浙江、成渝会有明显的降幅吗?**杭州模式为打新模式,新房普遍与二手房存在价差,因此肯定不会降,即新房本身就是一种市场降价去库存的策略,而今年以来供给大减,已经缺少了研究的市场意义。

浙江其他地区和广东地区一定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降价,幅度和上文所述一样,南方炒房热点城市的降温远大于北方。

成都市场正在进行最后的冲顶阶段,预计 7 月份以后会像重庆主城一样出现成交量断层,成都远郊早已开启降价模式,只是幅度不同,中心城区已经少有楼盘可卖了。

重庆主城开发较早,目前新房也比较少,主要以二手房为主,而近郊也一定会出现降价去库存,会出现明显的打折幅度。

至于全国其他地区楼市,大概率随全国趋势进行波动,青岛、郑州、天津、济南等城市一定会出现降价去库存。

四五线城市的房地产热潮还在进行中,城镇化较迟的城市还在发展房地产经济,这都无法阻碍和影响全国大趋势。—

[1]**5 如果判断失败,没有降价去库存怎么办?**很简单,我们会提前看到 Top10 中的几家房企放烟花。

参考

  1. ^ 房价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1MjE5MDAzNw==&mid=2247487442&idx=1&sn=1238f1153c4bbb48015f5562219a47f9&chksm=fb84a6e8ccf32ffe3e9e7dcb51737742c0694fe8001a5b704cf279085b784a7c74bdc77cb4af&token=1746595001&lang=zh_CN#rd

知乎用户 卷阿​​ 发表

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70 年指的是土地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 359 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所以,题主的理解是不正确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续期的。购置住宅和租赁七十年是有明显区别的。

当然目前还待立法和司法进一步完善的是,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需缴纳多少,如果不愿意或无能力缴纳,房屋所有权应如何处理。

另一个问题是,房屋的质量和维护。过去数十年,中国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大拆大建是普遍现象,房屋的质量和维护并不是主要问题。但随着城市规模的逐渐稳定,房屋的使用年限必将大幅度延长,上述问题需要得到关注。

知乎用户 卧牛 发表

房屋产权是私人的不存在期限,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根据使用属性不同 40 到 70 年不等。城市土地产权从来就是国家的,只是把使用权一次性打包租给了开发商。

就算土地使用权到期政府收回,也不可能让地面上的房屋离开地面。

这种土地制度属于中国传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封建土地形式。现在就是用各种手段拖到使用权到期,就能光明正大的收土地租金,然后楼主地主就把租税通过物业费转嫁到户主佃户身上。

所以题主可以放心,假如楼房真能撑几十年,假定按照现在收入和通胀水平,以后最多是一年多交几千租税。

而且题主如果是小户型贫农或无房佃农,看最近郑州房改能不能推行到全国。能行的话政府出钱发债赎买贫农小户型转包给无房户佃农,让贫农背债变中农。

知乎用户 很无名少年​ 发表

名义上是七十年的房子产权,而且可以续期,不受限制。

但是在设计的时候,现在的房子理论寿命就只有五十年时间。

所以从理论上讲,如果想达到七十年使用寿命,需要在居住二三十年后,多次开展精心维护和翻新工程才行。

这会花掉一大笔钱,对于土地财政的咱们来说,大多只想靠房子赚钱,并不想在里面花掉太多钱。

至于实际的建设,那就更不要说了。

咱们房屋的使用寿命,并不主要取决于设计阶段,而是取决于实际的建设和后续的物业维护。

这是由于土地财政倒逼下,建筑工期和成本导致的。

为了缩短土地出让和开发的周期,更加频繁的卖地,现在的建筑工期都很短。

那么自然,工地上的工人和工程师,工作压力都非常大,不要说 996,007 都挡不住。

为了在超级短的时程中实现开发交付,出现各种 “走捷径” 的建设方式就不奇怪了。

而在地价过高的情况下,说实话,中下游的房地产开发商承包商压力也很大。

为了支撑自己重资产行业的利润空间,他们必然会在建筑材料上出现各种 “压线” 乃至 “缺斤少两” 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咱们的住房质量是没办法得到保证的,达到设计寿命是个天方夜谭的事情。

再加上国内为了盖楼卖地卖房子,在城市辖区内不断寻找土地资源。

而在城市内可供出让的土地资源趋近于枯竭的时候,一些不太容易开发的土地资源,被出让就不是奇怪的事情。

这意味着,近几年不少新建的楼盘,光是建设的地方就存在问题。

很可能由于地质因素的影响,这些房子的实际使用寿命更加不及预期。

在结合上很多地区湿热的气候条件,房子的老化速度比预期的要快。

综合评判下来,现在的不少房子,能住上三十年就算质量很不错的了。

不过,这仍然只是理论上的居住寿命,我们要考虑到实际的居住体验。

如果房子有人住的话,房屋的居住体验是要逐渐下滑的。

而在房屋理论使用寿命的最后几年,大概率是类似于危楼的存在,总之你是不怎么想居住的。

如果想维持居住体验的话,这就需要物业了。

然而物业不是万能的,随着房屋居住时间的加长,物业的支出成本会逐渐上升。

最终当房屋维护成本达到物业的底限后,物业必然会出现降低运维质量甚至放弃运维的行为。

一般这种情况会出现在房屋居住十年左右。

于是在房屋居住十多年以后,你可能会发现一些居住体验下降的事情。

这些事情其实不大不小,不会让你住不下去,但就是会让你心情不爽。

比如,小区内部布满了贴广告的。

比如,小区内垃圾桶开始不及时清理,下水道开始经常堵。

再比如,楼道里的杂物开始变多,楼梯开始不太好上,消防等设施开始落后且更新缓慢。

至于什么墙皮脱落,地板凸起,更是喜闻乐见。

这就是为什么,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一般居住十几年后,就会出现腾旧房换新房的情况。

同时,国外很注重老房子和旧设施的修缮维护工作,这可以一定程度上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

但是要想让土地财政效果最大化,最佳的做法就是让大家频繁换房子。

大家频繁换房子,房子的交易量才能上来,给城市发展注入充足的资金。

不然你一栋房子住几十年,这几十年你都是不想去买新房子的。

这就会让房地产交易缺少潜在的消费者,土地财政就形成不了闭环。

所以不要说住的长久,其实人家巴不得你的房子早点住不下去,让你快点去买新房子呢。

但问题是,现在这种高房价,大家真能那么频繁的换房子?

等咱们的房子老到自己不想住的时候,可能也就一二十年的时间。

这时候绝大部分人用六个钱包支撑的三十年贷款还没还完呢。

这就会让潜在消费人群数量减少,房屋的空置风险大大增加。

而在现实中,无论是房子,还是电子消费品,空置老化的速度都特别快。

电子产品不怕你用,就怕你不用放在那里生锈。

房子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有人住,房子的老化速度会很缓慢,十多年后才会出现老化问题。

然而一栋空置的房屋,缺乏有人居住的日常保养清理。

配合上水汽对房屋建筑的侵蚀,外加昆虫等生物活动,还有微生物的作用。

只需要空置一两年的时间,可能房子不会有大的损坏,但是却会让你觉得很旧,不想住进去。

这就会让这样的房子再也卖不出去。

再过几年,房子最终就会变成建好的烂尾楼。

所谓的房子产权 70 年,放到以前,虽然结构和设计要落后不少。

但是定期维护,修修补补,凑活凑活,少数房子还是能坚挺到七十年的时间节点的。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国内有一批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老房子,真的挺到了要澄清 70 年产权问题的阶段。

但是现在,可能设计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建筑材料也有很大进步。

但是为了最大化土地财政和高房价效果,咱们现在的房子反而住不了那么长时间。

我们又急于让大家频繁置换房屋,加快土地流转,房屋的修缮翻新维护也不受重视。

所以咱们这代人,是不用担心 70 年产权问题的。

你的房子不要说 70 年,怕是住上十几年就想自己换新的了。

当然了,房子可以换,原来的三十年房贷,你还得继续付。

至于下一代人,估计生育断崖后,他们可以面对遍地的房子随便挑。

毕竟一个小区,可能只有他一个人住嘛。

知乎用户 嘉慧 Lincoln​​ 发表

70 年就不指望了,我现在只关心 50 年保质期的房子,如果没到时间就塌了会有谁来补偿吗?

知乎用户 像风不似云​ 发表

再说一遍,房子是金融产品,请关注投资属性。

知乎用户 PlazaBrother​ 发表

韩寒有部小说叫做《三重门》,映射积弊已深的教育体系,但其实对于国内的购房者来说,要迈过的远不止三重门。

首先,现在全国各大一二线城市,以及重点的三线城市普遍对新房实施严格的限售,限售期限 3-5 年不等。

按照房屋的正常购买流程来说,一般是 2 年交房,交房后 2 年拿证。也就是说从房屋购置日期起算,实际限售周期长达 7-9 年不等。

目前市面上最保守的现金理财方式,5 年期大额存单的年化利率一般在 4% 左右。对应到 7-9 年的时间周期,收益率区间大概为 30%-40%。

也就是说,在整个限售期间,需要在目前已经高至云端的房价基础上维持三至四成的升值幅度,才能做到保本。如果考虑未来的房产税支出,那么保本难度将会更大。

这还不考虑限售期间房地产整体崩盘的风险,说实话,像这样同时兼具大资金门槛、低流动性和低回报预期的理财类别,在任何国家应该都是非常罕见的。

这算是第一重门

接下来,房龄在达到 20 年左右的时候,小区环境、塔楼外立面以及房屋内部结构都会呈现出比较明显的陈旧感,同时由于 20 以上房龄的房屋在申请按揭贷款方面会比较有难度,总之,从房龄 20 年左右开始,房屋的出手难度将会显著提高。

这算是第二重门。

然后,国内房屋的普遍设计寿命在 50 年左右,而结合 2015 年之后开发商普遍采用的高周转模式,最近几年建成小区的真实寿命还将在此基础上大打折扣。而你可以很清晰地描绘出一个 30 年以上房龄小区的典型画面:

破败掉落的塔楼外立面、坑坑洼洼的小区内道路、潮湿发霉的地下车库、野蛮生长的小区绿植、年久失修的内部电梯以及大量住户搬离之后,由于缺乏经费而形同虚设的小区物业服务。

而这个时候,距离大部分购房者结清按揭贷款,甚至不过几年的时间。

这算是第三重门。

最后是这个问题提到的产权年限。

虽然目前 70 年到期后默认采取的方式是免费续期,但这也只是目前采取的临时处理办法,而只要商品房维持非永久的产权模式,到期后的处理办法就始终会是悬在房屋持有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这算是第四重门。

理想型的社会服务应该是专注于多修路,而现实却是一道道难以跨越的门,身处其中的人不累才奇怪了。

知乎用户 萧萧​​ 发表

暂时不会收回,免费让你续了。

但是国家遇到经济困难了要提款了,还是会象征性地向无产者征收两三百万的。留一个日后征收的口子。

知乎用户 jason wang​ 发表

谢邀,不要想多了,70 年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的。

开发商从拿地,到实际上能交付给你,会有一段时间差。

必须等你拿到房子之后,开发商给你的各种手续齐备,交易中心才能给你办产证

一般而言,不管多牛的开发商,这个时间总归是需要几年的,

所以,这个产权时间一定是小于 70 年的,一般产权也就 60 + 年。

当然,我还曾见过开发商 90 年代拿地之后,就是不开发,等着土地升值,倒手再卖出去赚差价。

就这样倒手几次,到盖房开盘,已经过去 20 多年了。

一手新盘开盘,就直接只有 40 多年的产权,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当然,这种骚操作的 BUG,后来被政策修掉了,但 70 年一定是没有的。

至于说到期怎么办?

2016 年有温州的实际案例,当时采用的是 “两不一正常” 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2020 年的民法典也继续明确了自动续期这个提法,不过,是收费续期还是免费续期?

民法典草案给出答案: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知乎用户 Young 斯基 发表

我国 70 年产权实质上是保护了炒房客利益,让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炒房子、囤积居奇。不然,房地产税不会到现在才落地!

西方所谓的土地房子永久产权就是妥妥的剥削政策,就是为了永无止境剥削人让其纳税,你世世代代拥有这套房子,你就得世世代代纳税。

可以这么说,我国的土地政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有财产还是永久产权。本文转载自

@pure 日月

就当前经济大环境,互联网裁员潮、体制内(比如老师)都大幅降薪,你们不会以为加价有助于促销吧!?毫无疑问,现在最好的变现手段是降价,不然就准备接受房地产税制裁吧。

PS:最新房地产税可能延期,正本清源剖析如下,拒绝妖魔鬼怪断章取义财政部发言!请读者务必读完全文再评论有关房地产税延期的问题。

【正本清源】房地产税落地或延期原因,改变不了房地产命运!114 赞同 · 7 评论文章最佳购房机会在何时?500 字道尽购房的终极逻辑!90 赞同 · 17 评论文章pure 日月 / 悟空新之助:分清敌友,是生存的首要问题!53 赞同 · 2 评论文章

小白们,不要被这种细枝末节新闻吓到了,你要抓住根本矛盾,而不是无关紧要的花边新闻。看看我国出生人口、人口年龄结构,以及国内外经济大环境,产业升级焦虑症等,一目了然。

年初,降准降息炒房客及其利益集团跳得更欢,结果如何?惨败收场——

房子是你的,永久产权;土地不是,但是目前是自动续期,也不要你重新买一次土地,实际上相当于土地无限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民法典》原文表述为:“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只是明确无论是 “缴纳” 还是“减免”,都要依法办理。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表述,具体如何缴费、如何减免还需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作规定。目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一切尚在研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房地产税出台后,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估计也会无限使用,续期的事情自动化解!

目前网络上杂音最响亮的就是房地产税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比如什么国外是私有产权,而我们只有 70 年产权。

这本身就是一个文字游戏,欧美的土地和房子虽然名义上是私有财产,但是依旧要老老实实纳税,就这一条,欧美所谓的私有财产,其实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上依旧是国家财产(通过税回收),只不过由私人暂且代持。

所谓的私人对土地房子拥有永久产权,其实不就代表你永远要给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纳税吗,你永远有产权,那么永远要纳税,如果不纳税,政府有理由拍卖找下一个税源。

按照我国那群 “恨国党和剥削论” 的认知观,西方所谓的土地房子永久产权就是妥妥的剥削政策,就是为了永无止境剥削人让其纳税,你世世代代拥有这套房子,你就得世世代代纳税。

我国 70 年产权实质上是保护了炒房客利益,让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炒房子、囤积居奇。不然,房地产税不会到现在才落地!

还是欧美精明,名义上说的 “房子包括土地是私有财产,还是永久产权”,但是还是每年收 “租金(税)”,名义上属于你的,实际上还是都属于国家的。论法律层面的文字把戏,欧美还是比我们老道啊。

我国就不应该浪费时间在咬文嚼字上面,而且我国即便产权到了 70 年,也不会让你按照当前价值再买一次,可以这么说,我国的土地政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有财产还是永久产权。

如果 70 年到期要按照实时市价再买一次,那么二手房价格就要考虑土地折旧了。所以,一些房龄 30 年的老破小腰斩也是正常的,但是,我们现在实际上是无限土地使用权,而且还是一锤子买卖,后面不用交税了。

2.2. 驳斥:土地出让金付过钱了

这个细思下其实毫无道理。因为土地出让金的费用整体其实并不高,大家可以去翻翻房地产公司的买地平均价格,如下图万科,16 年之前拿地平均地价低于 5000 元,要知道万科是主打一二线城市的优质地段。

我国土地价格明显上涨是 16 年后(就是第二波全国性房价翻倍),其他时候,土地本身价格并不贵,由于我国此前并没有打击囤地,导致很多房企以低廉价格囤地,囤很多年再卖地或者建房子赚钱,这种囤积居奇合理吗?

欧美都有资本利得税呢,在我们这里资本利得居然在法律法规层面没有约束。我希望房地产税落实后,把资本利得税也安排上,金融投资、资本运作产生的超额收益也需要纳税。与其后面打补丁,还不如现在就把系统搭建好一些。

最重要的是,政府的卖地获得的资金大部分用于拆迁安置(拆迁安置房数套,还想不纳税?想不纳税很简单,卖掉多余的房产)、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地铁、学校、医院等)、社会正常运营。可以这么说,卖地的钱用到了惠民上,你的小区房价之所以保值,还不是因为附近配套设施完善,卖地这些钱最后是花到居民身边了。

有些人是真的分不清 “大和小,主要和次要” 的问题,只知道拿建设中 “贪污” 说事,不知道一码事归一码事吗?贪污是贪腐,这种犯罪自会问罪,但是,你不能因为贪污的案例无视社会的进步。贪腐就要去打击贪腐,而不是无节制引申成全面否定。

政策合法合理性的根本评价标准是:一项政策(包括税)的合法性的根本评价标准在于该政策的存在是不是有益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不是有助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

政策的制定和推出不需要人人点赞满意才能得以执行。因为十全十美、每个人都满意的政策是不存在的,社会的治理目标是有益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讨好所有人,如果是讨好所有人,犯罪分子第一个站起来反对刑法。

在这个标准上,房地产税就是合法性的,因为其本质属于财产税,先天具有 “共同富裕(借富济贫)基因”,符合中华文化下的普世价值观——“能者多劳 / 达则兼济天下”,房地产税是有益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有助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社会的有序运行以及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教育、交通、医疗卫生等)是有利于每个公民幸福生活的,但是,社会的有序运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都是需要资金的,这些资金自然得 “能者多出”。

难道还不成把压力甩给中下层人民?那不是 “逼人上梁山” 吗?上梁山本身代表了社会开始 “无序化”,自然是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因此那样的政策也就不具备 “合法性”。

那些反对的人啊,只想坐享其成良好的公共服务、享受时代给予的各种好处,不想承担相应的义务、半点儿责任不想承担。这种人是极度自私自利的,还想污名化房地产税,将其与其他苛政相提并论,这种人我们应该格外警惕。

如果让这群自私自利的人聚在一起,什么税都没有,而是让他们自主治理自己所在小社会,不用猜,肯定自爆,自私自利的人怎么可能会形成一个健康有序的小社会的啊!?

房地产税有益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有助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就这一条,房地产税合法性就立得住、站得稳。

大家一定要正视并维护房地产税的合理性、公平性和正义性。别让那群人歪曲房地产税、扭曲事实,舆论阵地寸土不让。

我之所以敢说房地产税拖不得,并不是以官方发言材料为参考,我是以我国无可改变的物理基本面为出发点分析的,比如:人口老龄化、生育率、城镇化、国际形势、经济转型升级的紧迫性……

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下坠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这个大泡沫支撑不住了,外加产业转型升级紧迫性、消费升级等,无不表明房地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其不再是引擎额、而是不折不扣刹车片。

而且,今年大家应该是明确感受到国家加快了房地产税推进速度,去年是因为 yi 情本无法顾及房地产税,今年缓解了就大举推进房地产税速度,明眼人不难看清楚趋势的啊。

国家意志如此,别轻易就信了那群房地产寄生虫的花言巧语。而且,房地产税必须转移支付,房地产税收入高的大城市要反哺落后地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共同富裕之精神。

关于房地产税的理解,全网没有比我理解更透彻的了,看再多,也不如看我这篇万字长文,公众号【悟空新之助】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呆蛙​ 发表

房子产权是永久的,土地是 70 年。相当于的是租了一块地在租来的地上放东西,租期到期可以续租土地,也可以把房子打包带走,每一块砖每一根钢筋都是私有物品。

知乎用户 明黎​ 发表

如果按照

70 年到期之后自动续

那其实买「独栋别墅」是相当可以的

只要不更改面积

基本上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了

500 平的房屋面积 ➕ 500 平的花园面积

3-4 层 ➕ 底下二层

一家几口人可以其乐融融了

知乎用户 李明阳​​ 发表

最大的区别在于,你租 70 年房子,什么也不会剩下,这是 100% 确定的。

而买了房子的,可以拥有产权,即使真的只有 70 年,租房的上限也仅仅达到买房的下限。

更何况土地是可以续期的,不是 70 年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百度百科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续期有可能不要钱,也有可能收一些钱,并且这笔钱不太可能是天价。

房子也可能坚持不到 70 年就拆迁了。

你可能要说高层没法拆,容积率高,没利润,这是普遍情况,却不是绝对情况。

一线城市市中心寸土寸金,完全可以拆了建更高端的社区,依然有大把利润。

我就见过有 90 年代的 16 层楼拆迁,盖了容积率更低的复式大平层,原住户安置到距离市中心更远的地方。

拆迁之后至少给你回迁房,又是重新算 70 年,不要房子也能拿钱。

即使高层无法拆迁,以中国的社会体制,必然是政府出资加固或者重建,绝对不会到塌了的程度。

塌了,死了人,多少官员乌纱不保。

你以为北京那么多老破小,是谁出钱给改的下水,装的厕所,更新的厨房,甚至加装电梯。

电梯这个虽然自己掏钱,但是政府至少承担一半的钱。

这些钱可是从税款里出的,等于是没买房的补贴买房的。

你不买房子,你住哪儿?

租房子你会发现房租年年涨,房东面前你永远是孙子。

等你租了几十年后,你会发现,人家还房贷的,还剩下套房子,你帮人家还了房贷,啥也没有。

更别说我国做不到租售同权,你租的房子连户口都没法落,更别说孩子上学了。

稍微好一点儿的小区,人家有业委会,也是不带你玩儿的。

甚至,政府给的一些补贴,也可能被房东吃掉,比如燃气炉的节能补贴。

质疑买房的,大多数是买不起的,买不起就是买不起,质疑买房的合理性如果能缓解你的焦虑,那你开心就好,装睡的人就让他睡,人家不需要也不想被你叫醒。

也有少部分真有钱的,人家买不买房都有地方住,房价上涨的速度根本追不上人家赚钱的速度,想买随时买,不买房就当个行为艺术了,拉近和粉丝的距离嘛。

知乎用户 Timewalker 发表

土地使用权是 70 年,房屋的所有权没有期限。

现在讨论的问题是土地使用权 70 年到期后如何续期的问题。

知乎用户 八戒成佛 发表

不是!因为高层 40 年就烂的没人住了。。

知乎用户 光与影的平衡 发表

70 年的是住宅土地使用权,土地上房子的产权是永久的。下次提问之前这种基本的概念现查查清楚。

知乎用户 P 先生的地产观​ 发表

对于住宅产权 70 年到期,政策已有对应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首先是土地,房企拍卖回来开发的,依然是土地使用权、开发权和经营权等。土地使用期到了之后,仍旧是属于政府的。

而且已经开发销售完毕推出,所以,土地一定是退回给政府的。这点勿容置疑。

其次,土地上盖的房子,所买的房子也是跟当时土地出让的使用年限。

一般住宅是 70 年,商业 40 年(有段时间约定 50 年),厂房 30-40 年。

这个就对应上述的物权法和民法典了。

住宅用途的期限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非住宅用途的期限届满的,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会有补地价的相应要求。

不过,房子的建筑质量而言,70 年应该是极限了,很多不到 70 年就已经可以列入危楼。加上更新换代的原因。届时必然会需要重新房子更新、棚改、置换的工作。

但是,起码有一点,房子的所有还是属于你,只是商讨处理的过程,

像之前城市更新的拆赔一样而已,国家对人民住宅权益还是很看重的。

知乎用户 排骨 发表

知足吧,中国房子没有遗产税暂时大部分地区也没有房产税,比起大部分国家已经强多了。花一次购房的钱就能住 70 年已经是非常好的事情了。

知乎用户 pure 日月​ 发表

房子是你的,永久产权;土地不是,但是目前是自动续期,也不要你重新买一次土地,实际上相当于土地无限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民法典》原文表述为:“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只是明确无论是 “缴纳” 还是“减免”,都要依法办理。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表述,具体如何缴费、如何减免还需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作规定。目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一切尚在研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房地产税出台后,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估计也会无限使用,续期的事情自动化解!

目前网络上杂音最响亮的就是房地产税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比如什么国外是私有产权,而我们只有 70 年产权。

这本身就是一个文字游戏,欧美的土地和房子虽然名义上是私有财产,但是依旧要老老实实纳税,就这一条,欧美所谓的私有财产,其实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上依旧是国家财产(通过税回收),只不过由私人暂且代持。

所谓的私人对土地房子拥有永久产权,其实不就代表你永远要给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纳税吗,你永远有产权,那么永远要纳税,如果不纳税,政府有理由拍卖找下一个税源。

按照我国那群 “恨国党和剥削论” 的认知观,西方所谓的土地房子永久产权就是妥妥的剥削政策,就是为了永无止境剥削人让其纳税,你世世代代拥有这套房子,你就得世世代代纳税。

我国 70 年产权实质上是保护了炒房客利益,让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炒房子、囤积居奇。不然,房地产税不会到现在才落地!

还是欧美精明,名义上说的 “房子包括土地是私有财产,还是永久产权”,但是还是每年收 “租金(税)”,名义上属于你的,实际上还是都属于国家的。论法律层面的文字把戏,欧美还是比我们老道啊。

我国就不应该浪费时间在咬文嚼字上面,而且我国即便产权到了 70 年,也不会让你按照当前价值再买一次,可以这么说,我国的土地政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有财产还是永久产权。

如果 70 年到期要按照实时市价再买一次,那么二手房价格就要考虑土地折旧了。所以,一些房龄 30 年的老破小腰斩也是正常的,但是,我们现在实际上是无限土地使用权,而且还是一锤子买卖,后面不用交税了。

2.2. 驳斥:土地出让金付过钱了

这个细思下其实毫无道理。因为土地出让金的费用整体其实并不高,大家可以去翻翻房地产公司的买地平均价格,如下图万科,16 年之前拿地平均地价低于 5000 元,要知道万科是主打一二线城市的优质地段。

我国土地价格明显上涨是 16 年后(就是第二波全国性房价翻倍),其他时候,土地本身价格并不贵,由于我国此前并没有打击囤地,导致很多房企以低廉价格囤地,囤很多年再卖地或者建房子赚钱,这种囤积居奇合理吗?

欧美都有资本利得税呢,在我们这里资本利得居然在法律法规层面没有约束。我希望房地产税落实后,把资本利得税也安排上,金融投资、资本运作产生的超额收益也需要纳税。与其后面打补丁,还不如现在就把系统搭建好一些。

最重要的是,政府的卖地获得的资金大部分用于拆迁安置(拆迁安置房数套,还想不纳税?想不纳税很简单,卖掉多余的房产)、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地铁、学校、医院等)、社会正常运营。可以这么说,卖地的钱用到了惠民上,你的小区房价之所以保值,还不是因为附近配套设施完善,卖地这些钱最后是花到居民身边了。

有些人是真的分不清 “大和小,主要和次要” 的问题,只知道拿建设中 “贪污” 说事,不知道一码事归一码事吗?贪污是贪腐,这种犯罪自会问罪,但是,你不能因为贪污的案例无视社会的进步。贪腐就要去打击贪腐,而不是无节制引申成全面否定。

政策合法合理性的根本评价标准是:一项政策(包括税)的合法性的根本评价标准在于该政策的存在是不是有益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不是有助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

政策的制定和推出不需要人人点赞满意才能得以执行。因为十全十美、每个人都满意的政策是不存在的,社会的治理目标是有益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讨好所有人,如果是讨好所有人,犯罪分子第一个站起来反对刑法。

在这个标准上,房地产税就是合法性的,因为其本质属于财产税,先天具有 “共同富裕(借富济贫)基因”,符合中华文化下的普世价值观——“能者多劳 / 达则兼济天下”,房地产税是有益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有助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社会的有序运行以及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教育、交通、医疗卫生等)是有利于每个公民幸福生活的,但是,社会的有序运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都是需要资金的,这些资金自然得 “能者多出”。

难道还不成把压力甩给中下层人民?那不是 “逼人上梁山” 吗?上梁山本身代表了社会开始 “无序化”,自然是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因此那样的政策也就不具备 “合法性”。

那些反对的人啊,只想坐享其成良好的公共服务、享受时代给予的各种好处,不想承担相应的义务、半点儿责任不想承担。这种人是极度自私自利的,还想污名化房地产税,将其与其他苛政相提并论,这种人我们应该格外警惕。

如果让这群自私自利的人聚在一起,什么税都没有,而是让他们自主治理自己所在小社会,不用猜,肯定自爆,自私自利的人怎么可能会形成一个健康有序的小社会的啊!?

房地产税有益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有助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就这一条,房地产税合法性就立得住、站得稳。

大家一定要正视并维护房地产税的合理性、公平性和正义性。别让那群人歪曲房地产税、扭曲事实,舆论阵地寸土不让。

我之所以敢说房地产税拖不得,并不是以官方发言材料为参考,我是以我国无可改变的物理基本面为出发点分析的,比如:人口老龄化、生育率、城镇化、国际形势、经济转型升级的紧迫性……

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下坠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这个大泡沫支撑不住了,外加产业转型升级紧迫性、消费升级等,无不表明房地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其不再是引擎额、而是不折不扣刹车片。

而且,今年大家应该是明确感受到国家加快了房地产税推进速度,去年是因为 yi 情本无法顾及房地产税,今年缓解了就大举推进房地产税速度,明眼人不难看清楚趋势的啊。

国家意志如此,别轻易就信了那群房地产寄生虫的花言巧语。而且,房地产税必须转移支付,房地产税收入高的大城市要反哺落后地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共同富裕之精神。

关于房地产税的理解,全网没有比我理解更透彻的了,看再多,也不如看我这篇万字长文,公众号【悟空新之助】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风过耳畔 发表

刚刚和一位美国华人辩论,他嘲讽道,你朝房子的产权是 70 年,美国的房子是永久产权。

我给他普及了点常识,中国人的房子产权也是永久的,70 年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可以续期的。

美国的房子产权虽然是永久的,但每年要缴房产税的,如果缴不上,有可能被拍卖的,难道说,美国房子的产权只有一年吗?

美国的房价确实便宜,但美国人每年在住房上花销并不低。

可视化大数据网站 http://HowMuch.net 基于 BLS 这份报告,绘制了美国消费者支出中各项支出的占比情况。根据该网站统计,2017 年,美国消费者在住房、食品、保险方面的支出相较 2016 年均出现了上涨。
其中,住房支出占比最高。2017 年美国消费者的住房支出为 19,884 美元,占比 33.1%,几乎占平均税后收入的三分之一。

美国人拥有自己房子的愿望并不低,比如美国人为了买房引爆了 08 年次贷危机,在这场危机中近 500 万家庭失去了房子。美国住房自有率 67%,1/3 家庭没有自己房子。在 2/3 有房家庭中,还有 2000 万人住在移动房子里,这种移动房子设施不全,还需要每月花数百美元租地。

知乎用户 唐果​​ 发表

在中国承受房贷最大风险显然不是房产所有人而是银行,银行为数十年的房贷风险设计出分散风险的通道以避免银行不良资产沉淀造成危机。

中国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产权有住宅 70 年和商业地产 40 年不同期限,到期后延续产权手续只是缴纳象征性的印花税换个房本。这样在事实上已经确立房产永久延续性产权机制,只是我们不承认城市土地私有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和耕地也都有相应最高期限设置,这样做的目的是为市场经济资本投资设计一个法定期限预期保障。

3 月 2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建设银行董事长田国立指出,“今后房价再怎么降也很难真正解决工薪阶层住房问题,特别是满足普通老百姓、没有积蓄的、进城务工、新市民这些阶层的住房需求,未来是需要靠租赁住房来解决。”

田国立指出,买了房以后能升值的时代已经过去,房地产不是一个特别理想的资产买卖,中国随着市场成熟化,依靠租赁时代肯定很快就会到来。

围绕这个思路,建设银行提出了一个理念,那就是 “长租即长住,长住即安家”。田国立强调,“从新市民的角度来看,能够有一个固定期限在三年、五年、十年的住房基本就足够了,建设银行努力用这些方式去满足新市民的需要,现在建设银行平台上已经有 3600 多万人注册,进行了这方面的交易。”

同时,建设银行还设立了住房租赁产业联盟,把设计、装修、建材等联合在一起,对于很破旧的房子打造了 “CCB 建融家园”,对很多高端人才的住房,也进行了设计,能满足各个阶层的住房租赁需要。

田董事长说的是共同富裕下中国房产金融属性转向民生保障为主兼具收益价值功能,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房屋产权期限显然不构成其未来金融价值实现的阻碍。

你拿三成首付锁定一个阶段房产价值,银行承担剩下的风险,在产权期限内你还清银行贷款可以享受房产增值的价值,很显然房产增值保值性远远跑过通货膨胀。

综合而言,长租即长住,长住即安家,如果你没有更好选择或者炒房实力,那么在中国银行引导下安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于房产证多少年先安家再说,未来是共同富裕,在中国会消除巨大贫富差距让大部分人心安下来去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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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宫乘风​ 发表

这个得问题主的房东呀。

用得着去翻各种条条框框吗,每个月交房租的日子到了,就可以切身体会,认真比较咯。

知乎用户 清平安乐公​ 发表

由于建国时间还不够长,目前没有太多用够 70 年的房子。

我记得做律师的朋友和我说过,房子产权 70 年,首先未必能真的用够 70 年,因为旧城改造的问题,现在很多城市对 50 年左右的房龄房子基本都拆迁了,新房又都重新给够 70 年的产权;如果真的到了老房子 70 年满期,如果还能继续居住且你们打算继续居住,是可以去续证的,也就是说在旧证的期限上再加一个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期限。

我们这边古镇的房子虽然老,但很多都是集体土地,少量转为不动产证的,证的年龄又很年轻,所以还真没有经历到住满 70 年换证的。物权法虽说不用操作可以自动延期,但你总不能拿一本过期的房产证去办抵押登记吧?

房产证的一批已经更换了不动产权证,算是一次换证吧

知乎用户 粽子​ 发表

房子又不是为你建的。

知乎用户 RAMNO​ 发表

根据我国 2007 年 3 月颁布的《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宅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到期后,可以办理续期手续。

一般在房屋产权到期前一年,房屋所有人就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申请续约,续约成功后,一般要按照房屋面积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大概在几百到几千元左右。

房屋产权到期后,如果这个房子还在,房子还是你的,但是每年都要交土地税。

所谓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屋本身的所有权。个人只要有产权证房子就属于个人。

房子买了,其实只要不动,永远属于你的,如果拆迁,那岂不是更好。

知乎用户 狒狒 发表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居民住宅用地 70 年是自动续期的

(温州鹿城区续期收费,但是好像被法院吐槽了)

你需要担心的是,房屋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到期后要鉴定~(吐槽一句 14 年以来的房屋质量真的很一般)这一块很吃物业~

电梯 20 年强制报废~

防水保修是五年~

供暖供冷是两个采暖期~

以上出了问题,都不是小钱~

拆迁是不可能拆的,拆不起~

香港二十多年的房子不好卖,因为电梯的问题,基本户均十万港币,国内人工没这么高,应该便宜点~

所以呀,别想太远,多想想近点的问题。

说句不好听的,房屋的价值也就是三四十年的租金(国际一般二十年,因为国内的房子捆绑着户口教育,并且政策对租户不友好,所以再加二十年租金,很可观了),要么涨房租要么降房价。

盖了这么多楼,涨房租很难,以十年为单位的尺度,等着看吧。

当然只是牢骚,你可以理解成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知乎用户 海屋添筹 发表

我觉得你可以看看你所在的城市,真的一直在维护拥有 70 年历史的老房子是什么样的人在住,这些建筑又为什么没有被城市发展取代。。

当然如果你努努力让你家因为什么事件而变成。。。

文物保护单位。。。故居。。政府还真没准掏钱一直让他屹立不倒。甚至还能卖票。

其实相比较楼房这种共用土地的,平房经审批倒是可以翻建。

有个有意思的事情是,买房的时候大体上高层会贵,尤其是顶层的复式。。还有可以进行楼顶二次开发的。

实际上大部分人高层看到的景观是周边开发的过程。。也就是看 20 年的荒郊野地变为高楼林立的过程。

当你住了 20-30 年后,楼层的问题会开始显现。各种豪园,丽景,欧陆等等的新意就不如往昔。公共绿地非常多的小区是需要有人打理的,而打理是需要钱的。

很多人买房的时候都希望自己花几百万,享受贵族,甚至异国贵族的生活。

倒也并非不行。问题是那不是免费的。一个小型庄园需要多少园林工,管家。何况是几百上千户的人呢。

所以。。有钱的恐怕很早就会评估地产所在环境的价值,而守在本地的,房屋购买时的承诺的那个住房体验能坚持 40-50 年就很不容易了。

那时候的你巴不得再次被拆迁,你的可能有各种问题的房子能人没走光前卖个还可以的价格。子女和你一起开启下一代的生活,是什么档次就是什么档次。

知乎用户 klxmouse 发表

70 年产权也好 50 年产权也好,都是先制定政策,短期应对。长期来看,我们都死了。

知乎用户 wqstar028 发表

没错,你是租了七十年。

但是,你租的不是房子,而是修房子所占用的那块地。

专业术语叫 “土地使用权”。

就是说,这房子是永久的,但这土地使用权只有七十年。

不过,不要担心,七十年后,土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直到这房子寿终正寝。

至于土地使用权续期要不要重新缴费?抱歉,没经验,也没查到相关文书,有知道的请补充一下。

知乎用户 莱布尼茨​ 发表

以现在房屋建筑质量,30 年后房屋会出现大面积需要维修的状况。

能撑到 70 年质量的房屋太少了。

不出 40 年,这个社会的最大支出之一就会是住宅房屋维修支出。

知乎用户 石付成律师​​ 发表

这个说法是不对的。

老一辈买房的都知道,一套商品房有两个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所谓 “房子产权 70 年” 说的是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年限。我们国家城市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开发商先垫资把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先买过来。简单理解,就是先向国家 “租” 过来。但这个 “租” 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租房子那个租:这个 “租” 过来的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物权,一旦完成权利登记,任何人都不可以撕毁这个“租约”(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这就是物权的绝对性、排他性和支配性——物权完成登记体现的就是国家信用背书。而一般租房子的租约,房东或房客都是可以随意毁约的——只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扯得有点远了。

另一个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是无期限的。

所以,我们一套商品房的产权,即包括我们对房屋框架、天花板、地板的无期限的所有权(具体又可以分为专有部分所有权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里不展开),又包括了我们对小区所占这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在多为 70 年,以前也有 50 年甚至 30 年的)。根据房屋面积、宗地面积和容积率的不同,一套房子对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面积从几平米到十几平米不等(指高层)。

当然,现在二证合一,叫做不动产权证:但是上面的内容一定同时包含了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那么,既然无期限的房屋所有权和有期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构成了我们对自己房子的完整产权,就必然产生一个矛盾:如果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了,我的房子(房屋框架、天花板、地板)怎么办?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有人会说,你的房子能住 70 年不倒?这当然就是抬杠了,没有严肃讨论的必要)

07 物权法第一次从国家基本法层面对这个问题有了回应: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算是很大程度上解决了 “皮” 和“毛”的矛盾。我们现在的民法典也延续了原物权法的提法,即自动续期。

为什么说是 “很大程度上解决” 而不是全部解决呢?因为民法典、原物权法只讲了自动续期,至于续期是否要补缴费用,补缴的标准又是什么,法律则没说。

对此可以看到,民法典比物权法多了个尾巴:“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当然,这只是对 “是否缴费” 做了一个逻辑上回应,但这个回应约等于没有回应。

**补缴续期费用在逻辑上是成立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土地国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设两个物权,可以说是我们国家在坚持土地国有这一基本制度前提下实现其商品属性的现实创举。

本来我们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 就已经无限接近所有权了,如果使用权到期后还能无偿续期,那么这个使用权基本上就等同于所有权,这和土地私有还有什么区别?所以,“无偿续期”将是我们国家基本制度无法承受之重。

但是,我们现在的法律为什么对续费标准只字不提呢?反过来想,如果提了,掏空六个钱包买房的人会作何感想、会引起什么样的社会反馈?既然这个事情要很久以后才发生,那就让很久以后的人自己去解决吧。就像邓公在其他场合说的:我们这一代人智慧有限,以后的人可能更有智慧、有能力去解决这个问题,那就留给他们去解决吧。

确实,以历史车轮之沉重,如果让一代人扛下所有,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现实的。

如果我们因为很久以后才发生的事情争论不下,导致眼下的现实问题无法解决,最终的后果必然是停滞不前,得不偿失。

再说一点,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是从你买房的时候开始算的,而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开始算的。比如我们小区开发商是 1991 年拿的地,最后一期是前年才开始卖。所以最后一期买房的人,土地使用权只剩下 41 年,而不是 70 年。

知乎用户 荒原行者​ 发表

就算二十买房,七十年后都九十了,所以,你还想活多久?

知乎用户 null 发表

30 年就会被说成危楼,还 70 年,70 年就好比许你白头偕老,这你也信。

知乎用户 尼日尔小黑哥 发表

如何解释日本土地私有,房价却比土地公有的越南更便宜?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是的,就是相当于租了不到 70 年的房子。

不过根据某专家说,以现在房子的质量根本撑不到 70 年,可能不到 30 年就会进行拆迁重建。

知乎用户 平哥看地产​​ 发表

确实很多楼也撑不过 70 年啊!但花几百万,还真不是租,有答友回答了土地产权年限和房子财产权的区别,这里就不赘述,我们今天来讲个事实……

举个例子,2018 年深圳和平新居倒塌回顾一下:

这个楼建于 1990 年前后,不到 30 年,建筑质量、气候、周边环境问题,是导致这一栋公寓楼倒塌的一系列内因,楼塌了,房子也没了。

但,另一个角度来看

目前整个船步街片区正在大力推进棚改,该片区老破小也将焕然一新,如果你房子是买的,产权年限未到(到期也可自然续期)假以时日,就能住进新房或拿到一笔可观的赔偿。

如果你是租的房子,不好意思,那只能搬家,最多房东退回押金再给点租金补偿,去别的地方租吧。

到这时候,你还会问这 70 年是什么吗?

第二天,有中介举牌加价 5 到 10 万买塌房

知乎用户 楚烈​ 发表

不是,

买房子的钱相当于交了和平税,

70 年保的是 70 年的平安,

因为有房子的人都不想打仗,

没房子的人则不在乎打不打仗。

抬高房价的本质是将和平税转变成战争税,

只是转化需要花时间,

一旦进入战争税阶段,房子有没有七十年完全不重要了。

还保持着 70 年产权的想法,是没有想清楚现在世界上两百多个国家都立国了多少年。

知乎用户 豆沙包 发表

不要跟利益过不去,利益不说谎,人会为了私利说谎,我说点实话,自己品。

告诉大家一个秘密,这也是行内人绝大多数都知道的秘密——房子的价值在地段。

地段好,别说是能住的房子,就算是废墟,垃圾场,都具有非常高的价值。以前一个朋友,专门低价收购深圳最破的二手房。结局大家是知道的,赚到天上去了。相反,另外一些朋友就惨了,买了惠州的新房子,过了很多年,还套牢在手上。

看见没?房子和房子差别太大了,它们的新旧不重要,它们所处的地段才最重要。宝能以前是在深圳买地种地搞菜篮子工程的,结果就是因为菜地多,才有资格妄想收购万科。大家要仔细品品。别被一些居心叵测的朋友忽悠了,我也不是挺房地产行业,我只是认为无论什么行业,都有自己的价值规律,都有自己保值增值的一部分而已。所以说,就算房地产变冷的时候,碰见好地段的房子,价格可以,就别犹豫,直接出手,不会错的。只要没有战争,经济危机爆发的时候,这些房子保值升值空间都非常大。碰见改朝换代就没办法了,其实风险把控好也是机会,趁乱保险是现金为王,实际上也可以布局,比如今天俄罗斯的房地产是值得考察的,中俄合作很多领域都蕴藏着商机,类似这种机会非常多。

知乎用户 zhong-seu 发表

先纠正一下房子的产权虽然是 70 年,但不代表你能使用 70 年,房子是按照开发商拿地算的 70 年,所以如果你买的二手房,房龄 30 年,那么你也就能住 40 年,如果开发商捂了 30 年的地你才买,那么你也只能住 40 年。

其次,时间到了会不会你就没的住了,不是的,房子的产权和使用权是独立的。所以只要房子没被拆了,你依旧可以去住,拆了安置的成本高所以大多数地方政府也不会干这个事。已经有案例,续了产权的。

知乎用户 404 诺特福德 发表

房子的产权不是 70 年,房子没有产权年限。内 70 年时土地的出让年限,你可以理解为 70 年土地的使用权。

你房子按规定耐用年限是 50 年。

所以你这几百万买的是 70 年土地使用权(或分摊土地使用权),这个属于无形资产。

以及一个使用年限为 50 年的房子(不动产)。

知乎用户 长春魏律师​​ 发表

房子产权是永久的,房子下面的土地是 70 年使用权,不信看看不动产权证。

知乎用户 陈大宝 发表

不是。已经有 70 年产权到期后再续 70 年的例子了,这就是实际意义上的永久产权。

知乎用户 greatmatch​ 发表

哪里还有 70 年,大部分房子根本没这么长寿命。

之前我和媳妇讨论这个话题时,口水都讲干了,道理也说尽了,没用,她听不进去。不仅如此,后来还拿现在房价多高,当初买的多明智来嘲笑我。

于是我明白了,只要房价在不断上涨,不管价格多夸张。不管产权和房子寿命多短,她就都要买房,别问,问就有一万个理由要买房,安全感都不算啥,甚至没理由,就要买。你看那些买很多套房的人,他缺房子住吗?

他们已经不是买房,是看中房子不断升值的潜力。也就是所谓 “金融属性”

而房价不可能永远上涨。那样的话,买得起房的人的比例会越来越少,最后变得空有很高的价格,却只有极少数富人买得起。这个状况肯定支撑不起一个庞大的房地产市场,必然会崩溃。

倘若房价开始下跌,那当初所有买房的理由,就都成了笑话。

就像股市上涨时,个个都是股神,跌了才看出谁在裸泳。

所以,一旦房价停止上涨,甚至开始下跌,人们就会开始思考房子的真实价值。它真的值那么多钱吗?当房子不住,空在那里,还在不断折旧和跌价,那买了划算吗?

所以当题目这样的问题开始上了热搜,说明人们对房子的认知,终于要回归理性了。

知乎用户 达叔天演论​ 发表

你买的是,一个城市的股票。

一个建筑的生命,一般都在 30-50 年。

凯文 - 林奇在《此地何时​》里写,伦敦的大部分建筑,除了少数被认定有历史意义的,平均 30 年就会被修复一次,60 年不到就全部废弃不用了。

审美的改变,就会大规模拆除、改建,就如同俄国要大规模拆毁赫鲁晓夫楼,甚至住那玩意,是没有尊严的。

甚至一些标志性建筑,都难逃挂掉的命运。

比如,美国费城火车站,生存了 54 年,拉金大厦 47 年,麦迪逊广场花园 25 年,马歇尔商店 43 年,全部拆除重建。

以上海为例,达叔当年刚来的时候,最火的商场是巴黎春天,是太平洋,是东方商厦,到现在 20 多年,几乎全部没落,甚至改头换面了。

对此,我们的思考,是什么?

商业形态,是一直变化的,商场、店铺等在迅速变化的时代,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投资标的。

而住宅,不同的流派,会给你的建议不同,但是我们的眼睛,绝对不能盯着那毫无意义的 70 年产权。

而该盯着,什么样的资产,才是优质资产,是能抵御时间摧残。

至少 20 年、30 年后,算是风韵犹存,仍有流动性,能够进入下一次置换,成为不断攀升的本钱。

关注

@达叔天演论

,让我们一起慢慢变富。

知乎用户 踏春幽情蝴蝶巷​​ 发表

现在房子产权都是 70 年,相当于我们花几百万租了 70 年的房子吗?

我国普通住宅的设计寿命是 50 年,由于高周转,这几年的房子质量是最差的,未必能撑到 50 年。

房地分离,我们拥有的是房子的产权,但对房子之下的土地只有 40 至 70 年不等的使用权。商业用地一般 40 年,住宅用地多为 70 年。

70 年使用权到期是可以自动续期的,这在民法典礼有明文规定。按照目前官方态度,住宅大概率会免费续期,但商住、公寓、写字楼等大概率是有偿续期。

一二线城市商品房的租金回报率在全球垫底,最低的厦门仅有 1% 左右。这意味着,如果房价不涨,只靠租赁需要 80 至 90 年才能回本。这背后的原因不是租金太低,而是房价太高,房价容易产生泡沫,货币放水、土地垄断都是症结所在,但房租却受制于居民收入水平。

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支柱,多个城市卖地收入与税收之比超过 100%。地价是推高房价的重要因素,地价在房子中的占比约 3-5 成。

由于国有土地是垄断供应,地方政府不乏人为制造紧缺,从而借助高地价来推高房价的动机。由于高强度开发,大多数的土地资源明显不足,土地财政未来空间受限,作为纯地方税的房地产税就被提上日程。房地产税试点很快到来,一二线城市首当其冲,而向全国推广还需要时间。

知乎用户 实话商人​​ 发表

中国的房子,钢材少,水泥多,一般标准 30 年使用寿命,极限应该是 50 年。

除非多用钢材的房子,可以用百年,中国没有建设这种房子,成本高。

所以花几百万,你租不了 70 年。

知乎用户 syong987 发表

房子一直是自己的,关键土地是国家的,土地的使用权只有 70 年,房子虽然是自己的,但混凝土结构一定有寿命的。

花几百万买房子,相当于买混凝土和钢筋组成的结构体,和租用土地使用权 70 年。目前正常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的,工业、商业用地则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知乎用户 jacky’s 发表

我觉得可能比租 70 年房子还惨

当房子使用 30-40 年之后需要频繁维护,每年缴纳的物业费飞速增长,因为人口减少和老年人集中在养老院,出现很多空置的房子,哪怕没人入住,但是房主的物业费,房产税可不能少交。房主如果能把房租出去覆盖不了物业费,房产税,房子折扣费。房子能租出去赚不到钱,只能少亏钱。要是租不出就血亏。这时候会出现房子免费,甚至倒贴钱也卖不出。持有多套房产的人,不仅没办法赚到房子升值的钱,赚到房子出租的钱,反而因为物业费,房产税,每年都不得不倒贴钱。

知乎用户 薄荷仙​ 发表

现行的规定是 “可以自动续期”——解读:是并非法定直接续期,是可以续期也可以不续期。

如果房子不能继续居住 “政府给予相应补偿”——解读:可以给 5 亿,也可以给 5000 元。

“具体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解读:法律没规定,那就是行政法规说的算。行政法规是由各级政府颁布的,就是说由当地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结论:只看当地政府兜里有多少钱了。

比如,北上广不差钱,找个有钱开发商,由政府出面把补偿金提上去,或是重建回迁房。人民有房住,有钱拿,大家都开心。寸土寸金的地方,70 产权压根就用不上。

政府财政不好的地方,尤其是有些地区公务员工资财政都拿不出来,那就………

知乎用户 孤独的人​ 发表

这个事情总理已经说过了,70 年之后是可以续期的,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是国家的,房子是老百姓自己的,国家不会强制把老百姓弄走,这一点请放心,老百姓也不可能搬着房子走吧,所有这个事情就产生了矛盾,70 年之后怎么办? 国家的政策是理论上 70 年房子要是没倒就交土地出让金,然后房子依然是你的。

鉴于我国商品房开始也就二十多年,所以目前除了那种祖宅没有 70 年的房子,所以我猜会有几种对策。1,政府让你搬走,然后给你置换房屋。2,政府让你搬走,然后给你折一些现金。3,房子就在那没有人让你搬走,如果你胆子大可以继续住。4,房子塌了。

具体怎么办还是看政府,估计再过个几十年政府一定有相应对策。

但是我得让你放宽心,现在的知乎用户都是成年人,如果医学没有重大突破,一般活不了 70 年的,放心吧!

知乎用户 一株冬青​​ 发表

房子是个很特殊的商品,

大部分情况下,不仅保值,还能升值,

它是一个家庭的固定资产,

产权,是所有权,

你住不到 70 年的,

等你老了,房子给了儿女,儿女也看不上这个老小区了,就卖了变现,

然后儿女又去买了 70 年产权的房子,

后来,你活着时候买的房子也快拆了,盖了新楼,

就这样一直循环,不仅你和你的孩子都有房子住,国家还能活动土地,得到税费,岂不美哉?

最后,首套房别买公寓,特别是非一线城市,且非热门区域,别信什么回报率,别信什么贵族小资生活,那些都是忽悠人的。

知乎用户 资本市场极左 发表

新中国第一批小区已经到了 70 岁,并且显然不会赶你走。

70 年产权最大的作用,不是 70 年后赶你走,而是为了让大城市土著有底气说 “凭什么 70 年的房子要收房产税?”。

以上海市彭浦一村为例,原拆原建,都住进了新房。建设成本谁出?当然是政府了,用别处卖地的土地出让金建设,最终就是硬盘买单。不仅不用在 70 年后被赶走,还花硬盘的钱住新房,比欧美的永久产权不要爽太多。

但是,在三四线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化较早的工业城市,大量这种老旧小区,zf 不去管,甚至连周边市政都基本放弃,直接发展新城区。

你总是从 “政府 vs 房奴” 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事实上,房地产问题,本质上是个 “房奴 vs 土著、多套房官员、拆迁户、炒房团” 的问题,zf 只是个土地出让金的搬运工,把你的钱给既得利益集团送去。

每到说房产税的时候,总有人说 “70 年的使用权凭什么收税?”,这些人就包括多套房的官员;为什么不搞永久产权,就是为了让房产税永远没合法性,懂了么?

知乎用户 广江鹏​​ 发表

高赞里的说法略有问题,不是房子的产权是 70 年,而是土地使用权期限是 70 年。

先说两个法律概念,债权 和 物权

债权是让他人履行一定义务的权利,简单说就是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做什么事情,比如还钱、交租金、提供劳务等等;物权就是让所有人都负有一个义务,这个义务就是承认并且不得侵害物权人的物权,注意,是所有人。并且是物权是没有期限的,理论上来说,物权是绝对权利,永远存在(只要法律政权不发生改变)。

开发商要建房子必须在通过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听起来是使用一下的权利,像是债权,但法律属性上是物权。也就是说,开发商可以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建房子的权利得到社会中所有人的认可,只要规划施工手续是完备的,并且任何人都必须得承认建成的房子属于开发商

当土地建成为房屋,土地使用权就过渡到建筑物的所有权,此时开发商就能得到一个大的房地证,下一步开发商就开始为购买房屋的消费者办理分户的房地证,消费者就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好,现在再来谈产权 70 年、50 年、40 年是什么意思,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房产证上写的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 XX 年 XX 月 XX 日”,也就是说这里的年限对应的不是物权,而是房屋所在的那块土地的使用权。房屋的产权一直归属于产权人,没有期限!

那么这个期限到了之后有什么问题?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到期了可能要续费,也可能不续费,谁来续费,现行法律中没有规定。总之现在是不可能对此进行具体规定的,也不会有人续费,因为这是影响人民群众最大利益的问题,现阶段还不是时候提出这个问题。总之,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我们买来的房子理论上永远属于我们。

知乎用户 大王猫​​ 发表

想得美,现在哪里还有真能盖起来就能住 70 年的房子?

就不说别的

中间倒腾的时候你得租个房子用来装拆出来的家具和人吧?

新房子多久盖好,能不能补偿都两说,新租的能不能装下旧的也不好说

整体来说除个三

花假币万租 2,30 年的房子才差不多

知乎用户 夏末遇见伱 发表

有机会还是选择老家农村宅基地吧

知乎用户 旅行者一号​ 发表

哪有 70 年,我这 90 年代的老小区,

已经破烂得不成样子了,

90 年代,到现在最多也就 30 年,

你能想象这样的小区,再挺 20 年会成什么样子么?

知乎用户 博爱之城​ 发表

你这句话的前提是,你的房子的质量足够好,能撑够 70 年……

知乎用户 尬聊能手 发表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中有: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产权时间从拿地开始计算,不是从购房成交时间开始算。

有人怀疑现在的房屋质量水平和后续维护水平能不能保证房子挺到产权到期,

我觉得不用这么悲观,

建筑质量欠佳的房子和在猝死路上狂奔的社畜,

还不一定谁挺得过谁。

知乎用户 马鹿 发表

你还能再活 70 年么?还是 70 年不搬家不换房子?

知乎用户 云蜀豸 发表

@流浪的蛤蟆

麻烦你写小说就好好写,别来回答自己完全不懂的话题。

煽动情绪,收智商税,带节奏,唯恐天下不乱,良心不痛?

我回复你,你不敢应答还直接拉黑,怕啥呢

一个对地产完全不懂的人,说了一堆纯外行的话,然后一堆毫无分辨能力的人跟着哭丧,看着我真的是浑身不舒服

关于你的回答,我再说一遍:

1、“土地的归属是政府,土地的所有和使用,政府说什么,就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了解下,五级三类四体系了解下,用地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了解下。当然,你们会说这是政府自己搞的规划,可以随便改。你们参与一下国土和城市规划过程就不会说这种蠢话了,在你们的意识里,国家就是铁板一块,就像一个自然人一样,想干嘛就干嘛,其实各层级、各部门,以及法律和行政之间都有相互制衡,并且许多规划变动往往也需要公开征求意见,你可以说某些地方的腐败分子没这么做,但那是违法违规,而不是体制本身的问题。

2.“政府说你能用七十年, 说罚没土地重新拍卖, 说要缩短年限, 说要拆迁, 说延长年限…… 不管做任何决定都是没有任何约束的。”

你做过旧改和城市更新么?什么是 “征集意愿” 了解下。你参加过政府的拆迁补偿方案会议么,你知道街道办主任为了当地老百姓的权利和开发商据理力争是什么样么?深圳、广州等若干地区的城市更新条例去看看,看看是不是你说的没有任何约束。

这世上有个东西叫《民法典》,麻烦去看看,这东西就是用来做约束的。

还说什么政府能随便罚没土地。你没犯法干嘛要来罚没你?你这是在赤裸裸地搞煽动,很危险哦你

3、“我们并没有土地使用权, 比如, 我们不能自己修缮和盖造房屋, 也不能拆除房屋, 我们对房屋的改变,叫违建”

没有土地使用权,你的房子是悬空的么?不能修缮??WTF,维修基金了解下,你没有缴维修基金?我高度怀疑你根本没房子。

盖房子可以啊,你可以在宅基地建住宅,也可以去购买土地造你想造的房子,只不过得遵守规划条件。并且如果是建房并销售,你得具备开发商资质。

你办理了旧改手续就能够拆除自己的房子,那个叫 “自改”!

你可以有限地改造房屋,前提是你不会影响别人,你反对这一点的话,我建议你楼下的邻居把承重墙拆了,那是他的自由吧,你一定会支持他的。至于违建,简直是混淆视听,违建是违规改造和新建,你遵守规划并办理手续之后改造,怎么会是违建。如果没有相应约束,你邻居直接修一堵墙把你门堵了,你也别有意见。

知乎用户 地产老雷 发表

不对,你连 70 年都用不了;

只不过刚需不得不买而已。


你的房子你住不了 70 年的

首先,70 年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拿地那一天算起的,不是从你收楼算起的;

就算业内高周转的王者,当年最高速度也是 3 个月达到正负 0 水平、6 个月开盘、9 个月达到资金正流向;但实际交楼还要接近 3 年时间;

也就是说你实际享受的土地使用年限最多只有 67 年。

而这个只是你的土地能用的年限,不代表你的房子能熬到那个时候;

按照 2018 版《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普通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并非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

超出设计年限后房屋是否能安全使用到土地使用年限完结,估计只有买房给你的销售敢保证。

就是说如果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完结后房屋所在小区如果没能遇上老旧小区改造,

能不能坚持到 70 年还真不是 100% 能保证的。


商品房不止用来住的

虽然买商品房可能也就能使用几十年,但国内有 “刚需” 这回事。

例如小城市青年想 “成为大城市人”、年轻父母想给鸡娃找一家好一点的学校,

暂时来说买一个商品房 / 学位房似乎是主流的解决渠道。

商品房上除了基础的居住功能还承载了户籍、学位等附加值,如果未来能将这些附加值分摊到另一个载体上,未来年轻人可能不必通过买房解决问题。

例如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例如近年频繁出现在各种文件的保租房,还有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等等;加大供应后再赋予与商品房无异的附加值,就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

另一个有效方式是解开宅基地、集体用地的限制;

例如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的话,既能制约商品房市场过热又能增加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

或者允许集体用地自行开发,打破土地垄断让住房市场回归理性;

虽然上述解决方式看起来三五年内都不能落地,但老雷还是希望上峰能积极推进。

知乎用户 笔直 发表

产权是永久的,房子你拥有的是所有权,这个毫无疑问,房子永久都是你的,只不过我们的房子所在的土地你只有使用权,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在我国土地是国有的,私人不允许拥有土地,所以这里就有一个矛盾,如果土地使用期限到了,而房子有属于你的,万一国家土地不跟你续签了,但又不能没收你的房,那该怎么办?

知乎用户 不动者 发表

实打实说,说不准。

法理上看我们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以每个人不直接享有对资产的所有权,只是通过虚拟的集合体来权利。

法律又明文规定了 70 年产权,正常而言,需要续期,因为房子拆迁成本很高,大概率是会给续期的。但是续期费用到底有多少,目前看说不好。

现在没有一个明确的倾向,所有人都没有合理预期,所以这是个世界难题。

也许当年的制定者,就和香港问题一样,先动起来,最终的解决交给时间,交给社会的自然进化。

知乎用户 键来 发表

按照现在的说法是到期自动续期。

当然我们无法预计四五十年后的政策,但我相信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利益必将得到保证。

外交部:《中英联合声明》作为历史文件 不具有现实意义

不过考虑到四五十年后,现有的规定和政策,还是有可能成为历史文件。

所以,一定要为自己的人生做预准备,留足容错率。

不要以为现在有房有车,自己人生就高枕无忧了,更不要奢望卖房养老。

除非你目前已经处于养老阶段了(50 岁以上),那还可以,毕竟短期内(10-20 年),房地产大概率还会是重要的财政来源,不会让房子跌太狠。

同时房子也不至于年久破败,还具备居住条件。

知乎用户 大可 Duck 发表

70 年那是唬你的,一般就 50 年左右。

知乎用户 Jin​ 发表

住房 70 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 70 年指的是对土地有 70 年的使用权,70 年后土地变不是自己的了。70 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重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知乎用户 82 年的贴吧老哥​ 发表

想多了,电梯楼能住三十年就阿弥陀佛了。很多步梯,如果当年工程质量不好的,用料不是红砖的,基本都会在二十年左右开始出问题。

现在去电梯楼的售楼部看那些毛胚,全是空心砖加砂浆,那下水管道用 110 管就很不错了,大部分细得跟牙签似的,还是薄得跟纸一样的排水管。三十几层,一堵就炸。

新房卖的是什么?就是学区而已。为什么现在年轻人不生孩子,不就是看穿了既得利益者趴在你必经之路上吸血的把戏么。

有几十万,乡下两层半带菜园不香?

知乎用户 猎犬狐 发表

啊不,你租房子 70 年比买房子便宜……

知乎用户 Elon​ 发表

1)钢筋混凝土本质 = 人造石头

石头值钱么?再好看不就 2000 一平呗。

2)然后什么户口,学区房就来了

花点钱买个权力也还行。

3)然后就一波,卖概念(地),收利息,搞销售,开公司,甚至投机倒把的都来搞。

这价格,啧啧啧,可了不得。

———————

可到头来,掏你自己的钱,可是自己挣得。

用什么挣得呢,用生命的微分 = 时间。

最后呢,卖了个高级感的人造石头。

你说,这游戏好玩吗?

妈蛋,我也被玩了。

——————

银行普遍不会让超过 20 年的房子抵押,

你以为银行傻吗?

炒房子,本质上是一个 “博傻” 原理。

在合适的时候卖出,才是正道。

有钱人都住郊区的大豪斯,给巨高的物业费,人家不傻。

都是我等刁民(屌丝),动不动就 location,location!location!

知道为什么 G 大楼一直搬来搬去吗?

当然是让你的 location 加持的房子一毛不值,再掏空你后代的狗命继续 location 咯

知乎用户 雍和​ 发表

房子除了住还有太多的属性。

例如:出租,出售,

孩子读书,看病等周边配套。

甚至于有人贩卖学位。

房子本身不值钱,无法钢筋混凝土,软装硬装,

值钱的是配套,地理位置,和商品买卖租赁的属性。

纵观 70 年,你或者都等不到 70 年以后,但是房子还有抗通胀的能力,

至于质量,20-30 年能维护到正常使用就很不错了,

更不要说,很多地产商装修,例如防水都只保 5 年,

后期只能物业不管,地产商不管,楼上楼下不管,只能自己掏钱做。

所以,除了花几百万,还有很多附带的,例如维修,维护管理,家私家电的更新,等一系列。

人的一生,是以住为根,自然住房就是核心。

是不是说几百万租房?

其实都看不到最终那一天,

或许房子 10 年翻番几倍,你卖点赚大发了,

或者你买没多久,经济不行了,或者自己资金链断了,

谁说得清楚。

只能说从 90 年代房地产改革到现在 20-30 年,绝大部分在一线城市买房的,都是赚的。

但是也有例外,甚至于随时可能因为炒房而阴沟翻船。

所以,最终谁能笑到最后未知。

知乎用户 orchimike​ 发表

其实大部分人心态是,货币贬值。大家都觉得以后一碗面几百万,房子到时候再便宜也能几十亿几百亿一套,比存款好多了。

而几百万买 70 年居住权可以避免房租到几百万几千万锁定成本。这才是买房根本原因。

知乎用户 周哥​ 发表

杞人忧天,闲人自扰。

公募合同都是二十年到期,

到期了也没见刨出来的,都是直接重新开发新墓地。

房子略微村不同,房子七十年产权,你去找一下,能看到七十年前的房子?1949 年的房子,你找找看,根本没有啊,找得到的都成了旅游区或者旅游点。

担心不存在的问题,没必要。

2020 年的当前农村,如果是老房子属于危房后,容许你在宅基地上重新自建,并补助两三万左右 (湖北)。

如果是城市,旧城改造,如火如荼,你们可以去了解一下,全政府出资,压根不会容许这么老的房子存在,要么推倒拆迁,要么推倒重建了。

政府出面建个房子,跟喝水一样便宜,还能拉动 GDP,说不定多建几层还可以小赚一笔。

有问题,多出门看看,问问,读万页书不如行万里路。

知乎用户 西南赌侠 发表

其实,七十年也好,三五十年也罢,真的很重要吗?

到时候是强行收回还是继续延续,又或者类似于头些年大搞特稿的拆迁一样,再搞一次拆迁倒迁,都是政府说了算。甚至,政府有无数种办法,在法理上剥夺你的土地使用权。对,房子是你的,但土地不是。

所以,如果只是你一个人或者少数部分人有房,你可以小心点,既然大家都有房,怕啥?

另,政府那帮人也要住房的!

知乎用户 Ethan Tsoi 发表

想太多了,「房貸三十年」的意思是一般房子三十年就到了計劃報廢年限,而設計使用年限只是為安全訂立的冗余~

30 年後的維修費用,市場絕對會給出一個讓你換新樓的回應。

知乎用户 摄影师韧韧 发表

拆迁办:今天跟各位居民通报 2 件事,第一你们原来住的房子要拆;第二,我们会帮你们每家置换一套拥有 70 年产权的商品房。

居民:那 70 年后呢?

拆迁办:我就知道你们对第一条都没意见!

知乎用户 喵喵不理你 发表

现在还有人这样理解的嘛,可见法律法规普及的不到位啊。

是土地 70 年产权,房子是永久产权,虽然房子也有寿命。

至于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国家只规定了续约,但是细则怎么补钱,似乎国家也没想过……

知乎用户 李狗蛋 发表

70 年是土地使用权,开发商租政府的地,然后他在上面修房子,卖给购房者,这里的 70 年是土地的使用期限,房子的所有权还是购房者的。

至于到期了咋整,目前还没有章程,有一些特殊的地块已经到期,各地的处理方式大多都是象征性收一点续租完事,但是大规模到期是迟早的事,具体怎么整,谁也不知道怎么办,因为当初就没想过这个问题,土地是不能私有化的,但是房地产也不能不发展,所以把问题留给后人吧,咱们先把钱挣了。

不幸的是,我们这代人很可能就是后人。。。。。。

知乎用户 林林 发表

很多人上来就美帝木头房子只能住 20 年,美帝人民需要交 2% 税。我很纳闷,你那么关系美帝干嘛?这关美帝 P 事?

既然美帝人民那么水深火热的。要不你就回家跟你父母孩子亲戚朋友讨论下,他们是愿意要一块有土地证可以传代下去的宅基地(十几二十年子女成人了花钱翻盖一次;儿女有钱再弄块地,普通人单层翻两层四世同堂,没钱的修修补补或者院子里再建两间。但每月要交点管理费)

还是愿意世世代代背着房贷住进水泥盒子里?(首付掏空钱包,还贷几十年。2-30 年后的物业管理,电梯 / 线路 / 管道设备的老化问题愿意花钱也解决不了而闹心。有钱你跟子女继续背贷再换个新盒子;中产你在老城区凑合过,子女继续背贷搬新盒子;没钱你跟子女继续在老楼盒子里挤着。

你就问自己,如果有的选,你愿意怎么选?

知乎用户 考拉熊 发表

没听有专家说要让年轻人贷款买房 80 年吗?

没看电视上那些砖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描绘着未来房子 蓝图吗……

聪敏的人租房子多省钱啊!

买房的人,什么房贷是坑,物业更是大大的坑……

性价比来说,租房更划算!

毕竟,我们能活多久?100 年??怎么可能??

如今单身人士全国都 2.4 亿了,还在不断增加,反正一个人过日子,不结婚,不要孩子,租房真心划算啊!!

知乎用户 清风一缕浮萍远 发表

心情好今天装一个天真无邪型。

那你为什么不买几万块钱的房子呢?

知乎用户 dgon 发表

谁买个车,几十万,开个 10 年后也只能扔了吧。为什么没人觉得自己相当于花几十万租了个车 10 年呢?

那么房子按说 70 年以后也破旧的不行了,只能扔了啊!可谁都不承认只能扔,为什么呢?因为有神奇的拆迁制度在兜底。按平米数拆一赔一,赔全新的还带 70 年产权(严格说叫租地权)的房子给你哦。

国家现在不搞大拆棚改了,可旧房子终归还是要拆的。放大眼界到全国,零散的拆迁一直都还有,都还在进行中,国家的拆迁制度也一直很明确,没变!不客气点说,现在政府已经没勇气轻易敢说变了,真会出事的。那么旧房子迟早有一天,就总是要拆的。

一个能每年持续不断的提供满足生存需求价值(对比下房租)的物件,每年自身又在不断折旧的物件,每年的折旧贬值率居然是零,甚至还在不断增值,实在是无与伦比的投资品。买房就等于把自己左口袋的钱拿出来装进右口袋,与实物价值比贵不贵根本是不需要考虑的问题,只用考虑能不能拿得出来的问题就行了。

70 年后会怎么样?没人知道。但只看一套房,3~5 年后,或是 10 年后,它的价格绝不可能低于今年的房价,却几乎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信心。

知乎用户 包子西施 发表

显然不是。

1、产权是从拿地开始算起,扣掉建设周期,根本不会有租 70 年的说法。

2、房子会老化,需要维护修缮。
虽然产权是 70 年,但是主体结构安全的设计基准期只有 50 年,保温防水这些甚至只有 5 年。
题主的假设都是建立在在房子不发生老化的情况下。
可以去看看上一批 90 年代的 “老公房”,老化到一定程度其实是没有接盘侠的。

所以,那批不断置换房产的人或许是倒数第二批赢家。

知乎用户 安安聊楼市 发表

听说,现在房子产权只有 70 年。意思是不是 70 年后房子就不归我了?其实不然。所谓产权,指的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签订购房合同后,就拥有了房屋所有权,所有权是永久的。而我们平时说的 70 年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70 年产权到期之后,续期就行了。并且这也是有法律规定的。

知乎用户 张婷​ 发表

房子转手赚差价才是制胜王道,住到房塌这特么不是傻么 (=゚Д゚=)?

在刚刚的一次重要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发言提到这么一件事:房地产泡沫的问题得到了根本的扭转,要保障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不希望调整太大,对经济有损害。

包括我们能看到,郑州作为一个省会城市,已经出台了非常多的刺激政策。为什么呢?要稳增长。

我们看一个数据,3 月 2 日公布的 2 月财新中国通用服务业经营活动指数(服务业 PMI)录得 50.2,较 1 月回落 1.2 个百分点,为 2021 年 9 月来最低。这个数据并不好。

我们知道,经济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其中,越是发达的经济体,第三产业占比越高。所以发展第三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但是疫情影响最大的是什么呢?是服务业的需求,以及实体产业的供给。你想想,疫情来了,但是你需要的食品甚至电子产品是不会少的,但是你出去玩的次数肯定要减少,就是这个道理。

房地产拉动经济或者说托底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最后简单说一下 A 股的行情,最近几天,A 股明显是没什么可炒的了,所以专门出现了一些诸如中俄贸易概念,或者俄乌冲突概念的股票。这里我的带大家回顾一下,不久前中国在外交政策上,曾经向伊朗大幅倾斜,跟现在很像,也引发了一些股市上的动作。但是现在回过头看,就是一阵风的行情。中俄贸易,或者说之前的中伊合作,能够货真价实得到业绩支撑的上市公司到底有多少,这个问题是值得思考的。

比如说现在油价上涨,但是真正的根正苗红的石油票,石油石化,反而涨幅一般。这个阶段就是鸡犬升天的概念,贸然追进很可能就吊在山顶了。比如说之前黄金暴涨,很多人忍不住追了进去,但是吃了套到现在的大有人在。你想,如果俄乌谈判有了质的飞越,那你投资的底层逻辑去了哪里呢?我觉得投资这件事,还是要有一些 “明牌” 的底层逻辑,是最好的。比如全球疫情好转是明牌,那么之前被抑制的一些行业,旅游餐饮影视娱乐,他们复苏的概率就是比较大的。

当然,这可能需要时间。毕竟股市的真正转折点和疫情的真正转折点一样,很难预料,这就是投资的不确定性了。

以上都是个人观点,并非操作建议;请谨慎参考,感谢阅读。

辽宁沈阳,男子翟某撞车身亡,保险公司认为翟某是自杀骗保,拒绝赔付,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 100 万元。

原来,男子翟某在几年前购买了两种保险,一种是分红型的两全保险,一种是交通意外险,保险金额分别是 1 万元、100 万元,缴费期限 10 年,之后他每年都按期交费。5 年后的一天,翟某开车行驶到公交站时,撞击停在路边的重型货车尾部,当场身亡。交警认定,这次事故是翟某行驶时忽视安全,负事故全部责任。之后,翟某家人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拒赔 100 万元的保险金,说翟某涉嫌骗保。翟某家人起诉到法院。

保险公司提出,从事故发生经过,结合翟某之前患有抑郁症,而且被确诊为癌症,所以他们认为翟某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达到用生命换取高额保险金的目的,不符合意外险的理赔条件,所以拒绝赔偿。

1、在这个事件里,保险公司只是拒赔了 100 万元,却并没有拒赔 1 万元。那么,这是因为 1 万元金额比较小吗?

当然不是,这是因为,就算翟某真的是自杀,保险合同也并非一律不赔。《保险法》的规定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也就是说,对于约定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的保险合同,法律规定在合同成立的 2 年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赔偿。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一种道德风险,就是被保险人为获取保险金,而自杀。但是,法律又认为,一般人为了骗保的自杀想法不可能持续两年,所以将这个时间限制在 2 年内。

所以,买了保险两年,自杀保险公司还是能赔付的,没满两年的话,就仅仅给付保单现价价值,不负责赔偿。但是,意外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合同,它约定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遭遇特定的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者死亡,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

而自杀是一种故意追求的结果,不是意外事故。所以,对于意外险,自杀的话,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而翟某购买的 1 万元和 100 万元是两种不同的保险,1 万元应该是人寿保险或者重疾险,而 100 万元的是意外险。所以,保险公司对于 1 万元的保险并没有拒赔,对于 100 万元的保险,则选择了拒赔。

2、法院为什么没有支持保险公司的意见?

对于自杀,意外险是不赔的。而这个案件里,翟某既有抑郁症,曾经多次到心理医院就诊,事发前几个月又刚刚被诊断为考虑乙状结肠癌,伴肝转移可能性大。事发时,他又是直接追尾停在路边的大车。这些因素,确实很容易让人怀疑他是自杀。

但是,法院之所以没有采信自杀这种意见,这是因为证据规则的问题。在这个案件里,事故发生后,警方根据现场,做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翟某行驶时忽视安全,也就是说事故的发生时翟某疏忽大意造成的,而不是故意造成的。

这属于国家公文记载的事实。

而最高院关于民诉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也就是说,交警的这个认定书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推定就是事实。现在保险公司的这些证据,都只是一种推测,没有直接的证据,自然不能推翻交警的认定了。

所以,法院最终没有认定翟某的死亡是自杀,而是一场意外。在这个基础上,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了 100 万元。

3、其实,不论是保险法的立法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倾向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加大保险公司的责任。比如保险法就明确规定对于保险合同产生争议时,“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此类规定还很多。所以,这个案件的判决,只是这种法律理念的一种体现而言。

这也再次告诉我们,怀疑是怀疑,证据是证据,法律最终还是在证据这边的,您说呢?

知乎用户 溪边的树 发表

我家所有的房产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拆迁,拆迁的房产来自于自己造的房子,自己造的房子来自于 49 年以前有土地。

所以占着土地就不怕。

知乎用户 菲儿​ 发表

房子产权永远都是你的,70 的意思的土地使用权你目前只有 70 年。到期的话要交多少由国家定。

而且,前两年不是公布了,第一次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免费续期。

所以你就放心住吧,别想一堆有的没的自找烦恼。

知乎用户 血樱 发表

知道腾讯旗下的 DNF 游戏吗?

这游戏里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事情,

某个人卖游戏装备被腾讯起诉,因为在腾讯游戏的某个条款中明确写着游戏内道具的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玩家只有使用权。

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从你花钱购买游戏内道具的那一刻起,你就拥有了这件道具的使用权,你可以随意的使用这件道具,当然实在游戏厂商规定的范围内。

但这件道具你只有使用权,也就是说这件道具虽然你花钱了但并不是归你所有,游戏公司有权将这件道具删除 / 修改 / 回收 / 重新定价。一切都凭游戏厂商喜欢。你除了有选择用和不用外没有任何权利,因为你没有所有权。

或者你可以理解为你花钱 “租” 了这件道具来使用,至于你是把他借给别人用还是转租就看游戏公司的游戏条款了。

房子也是如此。

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开发商花钱从 ZF 手里租来的,ZF 给了他使用权。

租了土地的开放商在上面盖了许多房子,再将房子卖给我们。

这能叫租吗?准确来说这叫转租。

放到公众号叫二次开发。

你可以购买二次开发的程序,但如果公众号关闭了二次开发的接口,

那不好意思,你花的钱就打了水漂。

毕竟制定规则的并不是你我以及开放商,而是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人。

知乎用户 lixfd 发表

大家有没有考虑过,为什么土地使用权是 70 年而不是 30 年、100 年?这是因为,国家都替你想好了,人的预期寿命也就是七八十岁,去年公布我国人均寿命 77 岁。这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期限和人的寿命大致相当。

因此,那些纠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怎么办的问题,纯粹是吃饱了撑得。实际上,城市居民中,一个人在一所住房生活一辈子的情况可谓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居民一生要换好几处房子。这就意味着,一处房屋的使用周期里,会轮换好几轮住户居住,每一茬住户都是机会主义心态,并不太关心房子最后价值。可能最后总有一个住户住到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这个住户在接手该房屋时已经充分考虑了土地使用权期限和房屋折旧等问题了,这些考虑也就充分体现到房屋价格里面了。在实际生活中,房屋折旧和土地使用权情况并不是最后一个住户承担的,每交易一次,房屋和土地权属等会根据市场情况变现在交易价格里。因此,无论房屋和土地如何升值贬值,所有价值变化都体现在每一次交易价格中并由住房前后的所有住户分担了。

人们出于习惯思维,倾其所有购买住房,很自然地焦虑 70 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会怎么办。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买的房子会住一辈子,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就像每个人结婚时都海誓山盟信誓旦旦会白头偕老,最后还不是有很多人打的鸡飞狗跳甚至劳燕分飞。每个人都是这个地球上的过客,却总是以长生不死的心态顾虑自己的财产问题。

有人可能会觉得,自己财产可以继承给后代,这种想法未免有些一厢情愿。住房这种普通商品毕竟不是古玩等特殊商品。即便是古玩书画,王羲之作兰亭序时会想到现在一幅画价值连城吗?再退一步说,他认定他的画价值连城,他又怎么确认他的子孙是谁呢?人的血缘关系出了几伏,都已经变得陌生六亲不认了。假如王羲之还活着,他对于他那些隔了千多年后的无数子孙的情感已经变得麻木不仁了,哪个子孙得多少遗产,很有可能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回到住房这个事上,一个人是无法对 70 年后的商品作价的,一般都是按照现在的价位观照 70 年后的商品价值。但那时的后代并不一定按照长辈的心态对待房子的价值,那时很可能房屋很贵,也可能很便宜,这种贵和便宜取决于当时的市场行情,也取决于后代的购买力。如果后代成为亿万富翁,这个住房在他的财产里不值几个钱,相反,他会为长辈当年为土地使用权带来的纠结从而感觉遗憾难过的。

本质上,住房是消费品,但由于其代价高昂,人们在消费住房时不自觉就有了投资心态,这种不理性心态是由于人的经历局限造成的。记得 80 年代时,家用电器开始进入家庭,人们视之如珍物,也曾产生过使用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想法。所以,人们之所以对某种财产格外珍惜,是因为该财产在自己全部财产中占的比例太大。70 年后的房屋价格取决于科技、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以及政策等多种因素,那时房屋价值是不是还是现在的价值,还真不好说。横向来看,发达国家经历了几百年发展,现在的家庭财产中房屋也是占较大比例。这个经验是不是适合中国,确实需要我们思考。上世纪 60 年代我国女性平均生育 6 个孩子,这 6 个孩子到了本世纪中期就都陆续进入生命倒计时,而现在的女性生育率连 2 都不到。简单来说,6 个人留下来的房子让 2 个人去接盘,而且房子经过了几十年的风雨,还指望这房子在那时的 2 人心里有价值连城的感觉?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这只是因应局部到期情况的是权宜性立法。至于 70 年后大批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置,现在想太多真的没多大用处。大家过好当下每一天,可以适当瞭望一下星空,千万不要只看天空星辰而忽略了脚下的路该怎么走。关注 70 年后的房子权属,真的不如关注今天的立法思想和司法公平来的更实在些。

知乎用户 一梦千年​ 发表

买房和租房的逻辑并不一样的,

比如说,一个人买了两套房子,一套自住,一套空置,是不是等于一个人租了两套房子,一套自用,另外一套却空置着白白浪费租金呢?肯定不是。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买房越多的人越是傻啊。因为买的房子越多,空置时间越长,亏损就越严重,,,

买房和租房最大的区别在于,买房才能获得房产的所有权,租房只能短时间拥有房产的使用权

为什么会有人买了房子却让房产空置很长时间呢?因为房产无论空置多久,房产的所有权都在业主手上 ,只要市场价格上涨,业主可以把房产出售赚差价的。

所以如果一个人房产数量越多, 他越容易把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买房等于租房的潜在意思就是说,房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你们同意么?如果业主买了房然后永久放弃房产的所有权只保留使用权,那买房等于租房才能成立啊。

租房是消费行为,往往大家需求是有限的,毕竟大家都只有一个肉身,不管你租几套房,你的身体都只能在其中一个房间里睡,就算你是海王,就算你有三个女朋友五个男朋友,你租八套房就行了,完全没有必要租九套十套几十套房,,,你租了房人却不住进去不是浪费租金么?

买房不仅仅可以自己用,也可以是长期投资行为。比如你如果有一个亿,你可以买十套一千万的房子嘛,反正如果房子涨价了,持有房产数量越多,你收益越大。

租房就是短期的消费行为,比如你有一个亿,你会不会租十套一千万的房子?你可以租房,但是一旦房价上涨,获利的将会是业主不是租客。

所以租房市场没那么卷,而买房市场相当卷,

因为买房市场,房价与精英阶层购买力直接挂钩,你没钱你一套也买不起,人家有钱可以买十套百套啊,

租房是刚需市场,是短期消费行为,租房与平民百姓收入挂钩,有钱人本来就可以买房,不一定要租房,就算有钱人租房,往往租房需求是有限的,租房需求一旦满足,就不会追加资金拉高租金了,


用租房的逻辑去思考买房本来就是扯淡。

有些人买了多套房空置了五年甚至十年十几年,

那有没有人租多套房子一租就是五年十年十几年,然后一直让房子空置着呢?

因为买房之后就是可以再次出售赚差价的,租房往往签的合同是一年时间并且不能转租的,

如果你硬要把消费行为和投资行为混为一谈,那我也没啥好说的了。


以下是补充内容,

对房产还没容易搞明白的人,可以把下面两句话读上两遍,

第一句是,房产具有金融属性和居住属性。

第二句是,房产的居住属性往往会掩盖金融属性。

什么意思?买一套房产是不是等于租了一套房产 70 年呢?不能说全错,这样说吧房产具有金融属性和居住属性,如果你只是买房并只利用其居住属性,那买房确实等于租房,比如第一,你这房子买完永久不出租不出售也不被拆迁无论市场价格如何上涨都只是自己住进去。问题是,市场上有几个业主能保证自己的房产永远只用于自住呢?

第二,你不能贷款买房,只能全款买房,一旦你贷款买房就加了杠杆,仍然利用了房产能融资能借贷的金融功能。

那么,房产的居住属性为什么会掩盖金融属性呢?因为持有的房产数量越少,居住属性就越重要,持有的房产数量越多,越容易利用其金融属性。

比如说,如果给你八十套房产,那么你一年出售一套房产,从二十岁开始卖你要数钱数到 100 岁,房产对你而言,是最佳的变现工具,是最佳的金融资产,,,

反过来,如果你在一线城市和你父母共有一套 50 平的一房 你会发现,不光变现困难,你就是想收租金都没法子,因为房产的居住属性被你和你父母利用了,你没法卖,就算卖了也必须另外买房, ,你更加没法出租,因为你们一家三口自己都不够住 ,,房产数量越少面积越小, 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就越难分离。

如果你在一线城市有一套三层的别墅,你可以把其中两层出租,自己住一层嘛。即使房产数量少如果面积大,仍然可以出让一部分使用权的。

再极端一点,如果你一套房也没有,那么房产的居住属性对你来说更重要,你可能就想着,要是每个月给业主少交点租金就好了,,,房产的金融属性又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买房等于租房其实就是换个说法,房产只有居住属性没有金融属性,你们同意么?

知乎用户 阪泉君 发表

不到 70 年房子就成危楼了,小区环境无限向贫民窟看齐。所以 70 年产权的问题根本不需要担心。

知乎用户 i 爱旅居 发表

土地续费才 15.6 元 / 平方,就算土地面积 100 个平方才 1560 元,关键拆迁补偿是住宅 3 倍!

知乎用户 飞雪连天 发表

不是,拆迁没有 70 年权的老房子,依然是要给拆迁费的,并不能想赶走就赶走。

中国的建筑没那么菜,连 50 年都熬不过。

钢筋水泥的房子,比某些人想象中结实多了。

知乎用户 意识成长​ 发表

1 如果租售真能同权的话,没人会买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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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线城市住宅的租金回报率 1.5%-2% 左右

2% 的租金回报率在住宅里已经是高的了

举个例子,2 万一平,100 平,房子 200 万

2% 回报率相当于月租金一个月 3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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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买房子的客观原因

主要是金融属性、丈母娘、还有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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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广域工坊长王铁锤 发表

你花几百万提前买土地使用权,实际上是在读中国经济高增长。

如果你相信未来中国还能高增长几十年,那么房价必然参照经济再涨几十年。

你提前花钱是锁定了未来住房成本,你也可以不花,结果就是你必须一直保持高薪能力来维持你的住房成本。

所以不是买房的给银行打工,而是谁能借到房贷,谁就相当于中彩票了,可以发一笔财。

买房的奴役银行,银行奴役不买房的。只要中国经济继续增长,这个关系就不会变。即使短期反转,长期来看中国房价距离世界第一的位置比中国经济远的多,还有大量增长空间。

知乎用户 丁风点盘 发表

房屋产权具体是什么?70 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专业人士给出答案

引言

大多数中国人都给房子赋予了特别的意义,它绝对不只是一个提供住宿的地方而已,更是人们心中的归属感,让大家知道不管在外面遇到了什么问题总归还是会有一个归处。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房子的产权问题都充满了争议,大家觉得不公平。

主要还是因为欧美的房子产权是永久有效的,但是国内的房子产权却有时间的限制。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国内的百姓肯定会觉得这种制度非常地不合理。

但是中国一向是一个讲究公平公正和民主的国家,所以制度的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大家觉得 70 年的房子产权有效期不公平是因为我们混淆了一种概念,那就是房子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本身就是不一样的东西。当我们将二者混为一谈,肯定就会产生想法的误区。所以这里提出一个问题,房屋产权具体是什么?70 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专业人士给出答案。

按照国内现在的规定,只有主人手中拥有正规房本,并且房子是大产权房,那这套房子就是主人的个人财产,永久所有权也是归主人的。但是土地有所区别,这是国家的财产,个人拥有的只是使用权而已。而房子所占用的土地会有时间的限制,这会反映到房本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上,也就是人们经常提到的产权。

而土地的性质也不是完全一样的,所以使用权年限肯定也会产生区别,按照目前的规定来看,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是 70 年和 50 年。而教育科技行业、商业旅游行业、综合及其他用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是 50 年、40 年和 50 年。所以针对不同用途的土地,我们也需要明确地区分使用权年限的不同。

有的人还会质疑,为什么自己买了房子之后的产权时间不是 70 年而是比这个时间短呢?问题出在了哪里呢?关于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明确,使用权年限的开始时间是从开放商拿地开始的,并非从大家买房的时候开始。比如说开发商在 2008 年拿了一块土地想要建造居民楼,也就意味着使用权年限从 2008 年就开始了,但是房子是从 2015 年开始售卖的,那么房本上的使用权年限就是 63 年而不是 70 年。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对产权的时间问题已经有了更加明确的答案了,也意识到了欧美房子是永久产权而我国房子具有产权的有效期的主要原因。但是大家还会好奇,当 70 年的时间过后,我们的房子又该如何处理呢?难道是统一上交给国家成为国家的财产吗?可是上文又解释了房产是属于个人的永久财产,这不就是自相矛盾的吗?

其实,我国的法律当中已经针对产权的问题有了更加明确的答案,当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了以后是可以自动续期的,但是前提是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费用。一般情况下来说,需要缴纳的费用不会大于 5 位数,但是最低范围是每平方米缴纳 15.6 元。比如我们拥有一套 120 平方米的房子,最低只需要缴纳 1872 元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国家针对住宅楼所占用的土地有其他的规划,那也会给业主带来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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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从实际生活当中的情况来看,大家在续期的时候需要缴纳的费用会比官方制定的标准更低一些。这也就意味着虽然国家现在的规定是房子产权为 70 年,但是到期之后需要缴纳的钱微乎其微,就相当于我们拥有了永久的产权,那跟欧美国家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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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针对欧美的房子产权问题也只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从表面上看起来,百姓的确拥有了房子的永久产权,但是真相并非如此,因为大家需要为一系列的附加条款买单,甚至连自由都没有了。比如欧美地区的公民需要按时地去缴纳房产税、房屋保险费用,还不能让房子一直没人住,否则房子就会被回收了。这样一对比,双方之间的差距显而易见。

结语

简单来说,虽然我国的房子产权是 70 年,但是实际案例当中体现出来的却是永久产权。而在欧美国家,虽然看起来是永久产权,但是一系列的附加条件也是必须引起重视的。然而国内现在还在面对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很多住宅的实际使用时间只有 50 年,这种房子未来还能不能让人继续居住,如果不能继续居住又该如何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引起思考的。

今日话题:欧美房产为永久产权,为何我国只有 70 年?到期后如何处理?

作者:阑珊花
来源:房屋产权具体是什么?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专业人士给出答案\_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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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李德宝 发表

70 年后多半你不在了,这个问题留给你的子孙去考虑吧。

知乎用户 铜墙铁壁方校长​ 发表

住不了才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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