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要「开 50 台宾利」堵占车位「宾利姐」表示,本意是从俱乐部调 50 辆车,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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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中国新闻网​ 发表

很多人还在扯占用车位的事,完全是主次矛盾不分,不知道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换句话说,占车位这类鸡毛蒜皮的事,每天都在发生,谁特么关心这种破事啊。

知乎用户 泉禾丹 发表

“国企书记夫人”50 台宾利堵占车位?开发商 “赠” 车位致业主冲突 涉事小区市场价 18 万 / 平

宝能公馆外景。摄影 杨峰

6 月 5 日,一则 “深圳国企书记夫人宣称调 50 台宾利堵劳斯莱斯” 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后,引发外界关注。

6 月 6 日,封面新闻记者走访视频内事件的发生地——深圳市福田区宝能公馆了解到,网传事件中,宾利车主因购买公寓时被 “赠与” 的车位被一辆路虎车占用,扬言 “调 50 辆宾利车” 堵占车位,经警方介入后,冲突被制止,路虎车主将车挪走。

此外,该小区内公寓业主和住宅业主因为车位管理问题长期存在冲突。目前,当地街道办和小区物业正在协调车位管理问题。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宝能公馆是深圳福田区一处售价高达 18 万 / 平米,四居室到五居室的实际成交价格在 2500 万元到 3200 万元的高档住宅。

纠纷现场。网传视频截图

事件

宾利车位 “被占”,宣称 “调 50 台宾利堵车位”

网传视频显示,一位 “宾利女车主” 称,自己的车位被占,“我有该车位的买卖合同,如果对方再不挪车,就要用宾利堵住车位一个月。”

“我家有 50 台宾利,一个月不用,就堵在这里。”

随后,女车主和在场的一位男士发生肢体冲突,多名群众出手 “拉架”,女车主和男士都在冲突中倒地。网传消息称,冲突的另一方是占用该车位的劳斯莱斯车主。

6 月 6 日,封面新闻记者现场走访了解到,视频所涉冲突地点为深圳宝能公馆地下二层 B2 区。事件过后,冲突所涉车位上无车停放,该车库一层、二层中有很多空置车位,车库中部分区域留有施工围挡。

宝能公馆地下停车场中仍存在未拆除的施工围挡。摄影 杨峰

小区业主黄女士表示,2018 年到 2021 年仅开放了负三层车位,负一、负二层车位今年才开放。

在网传视频中尝试将冲突双方拉开的刘先生,是宝能公馆住宅房的业主。

刘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2022 年 6 月 4 日中午,他在地下停车库 B2 区看到 “宾利女车主” 因为车位被 “占用” 而情绪激动。

刘先生称,网传细节与事实不符,占用车位的车是一辆 “路虎”,现场有一辆劳斯莱斯出现,但和此事没关系,没有影响到“宾利” 车主,“和她吵起来的也不是停在车位上的路虎车主”,“是一位因她的言辞气愤的住宅区业主。”

纠纷车位。摄影 杨峰

刘先生介绍,宝能公馆住宅房业主、公寓房业主的车位纠纷存在已久,近半年内被激化,“最近一个月冲突尤为多。”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宾利车主” 与现场人员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后,派出所工作人员到场制止了冲突。“路虎” 车主被叫来,将车挪走。

4 日晚,封面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存在纠纷的车位被装上地锁。

官方

宾利女车主丈夫为国企高管?深圳国资委展开调查

6 月 5 日,关于 “宾利车主” 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引发人们对车主和车主丈夫身份的关注。网传消息称,“宾利车主”丈夫疑为深圳国企振业 (集团) 高管张某某。

深圳市国资委于 6 月 5 日晚间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民反映 “深圳国企书记夫人涉车位纠纷舆情” 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正在了解核实。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振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振业 A,股票代码:000006)是深圳国资旗下地产上市公司,张某某在该公司担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6 月 6 日上午,深圳市国资委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此事正在处理中,具体情况可以等待官方通报。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接线员表示,此事具体请还要等待国资委通知。

振业(集团)董秘则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网上出现相关传闻后,正在联合调查了解情况。

6 月 6 日下午,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有专人负责处理该纠纷,正在协商中。

香蜜湖街道竹园社区居委会书记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该纠纷正在协调解决,“宾利车主说的 50 辆车堵车位等事,据我了解,是情绪激动后的气话。”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6 月 5 日晚,纠纷车位安装的地锁被拆除。

宝能公馆外景。摄影:杨峰

走访

开发商 “赠送” 车位被指违法,住宅与公寓业主间冲突数月

据媒体报道,宝能公馆是均价超 10 万的高档住宅,在售的房源市场价超 18 万元 / 平方米,四居室到五居室的实际成交价格在 2500 万元到 3200 万元之间。

宝能公馆的多位业主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选择购买该处住宅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开发商在售楼时宣称该小区有 1:2 的车位比,车位充足,但交房后,物业和开发商对车位的管理和处置不当造成了车位紧张,引发多次纠纷。

此前,一位中介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该小区的车位比是 1:1.5,较为充足。

业主陈先生曾作为住宅区业主的代表,参与政府、开发商、物业、业主代表间的四方会议。陈先生告诉记者,宝能公馆分为公寓区和住宅区,住宅区于 2018 年年底交房入住,公寓区于 2022 年年初开始交房入住,“两个区域的地下停车场是共通的,住宅区一直都是公共停车位,先到先停。后面开发商承诺买公寓可以赠送车位使用权,赠送的有的是住宅区下方的停车位。”

陈先生介绍,住宅区的业主认为车位全部是公用的,公寓区业主认为自己对买房配套的车位有单独的使用权。

“纠纷发生前,物业曾两次封锁部分停车位,并安装地锁作为仅供公寓区业主使用的专用车位,引起了住宅区业主的反对,被住宅区业主拆除地锁,其中就包含涉事女车主的车位。”

宝能公馆公寓房业主钟先生向记者表示,自己的购房合同中确实写了赠送车位。

“原来车位在公寓的下面(投影位置下),后来有一次通知说调换车位,我的车位就被换到了住宅区下面。”

该小区所属街道香蜜湖街道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小区公寓楼业主在购买房产时确获地产商所赠停车位。宝能公馆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也向媒体表示,宾利女车主确实有该车位使用权,公寓专用车位是开发商售房时承诺的。

2022 年 5 月 20 日宝能公馆业主代表和政府、开发商、物业四方会议的会谈纪要。摄影 杨峰

以陈先生为代表的住宅区业主认为,按深圳现行法律法规,深圳不允许交易车位,“买公寓送车位是违法的。”陈先生向封面新闻记者出具的 2022 年 5 月 20 日政府、开发商、物业、业主代表间的四方会议记录显示,与会各方曾达成《停车场开放临时方案》:停车场按图纸投影面积进行分割,原则上公寓楼下投影面积车位归商业停车场,其他部分归住宅。其中公寓 “赠送” 车位不占用住宅停车场车位数量。

住宅区业主黄女士表示,“临时方案未被有效执行,是公寓业主和住宅业主矛盾持续激化的主要原因。我们不关心宾利车主的身份,希望这次的事件回归到车位纠纷的解决上去,涉事各按照临时方案执行,公寓能将在住宅区域的‘专用停车位’移到公寓停车场,这样才能避免更多的纠纷 。”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深圳报道 2022-06-06 23:34

知乎用户 封面新闻​ 发表

知乎用户 P 先生的地产观​ 发表

这一波不论怎么发展,最后赢家都是该小区全体住宅业主,倒血霉的是全体公寓业主,始作俑者开发商和物业必要受到处罚。

这个事情的前提是:在深圳住宅车位是禁止买卖的,住宅小区内所有车位都归全体业主共有,也就是开发商和小区公寓业主签的所谓买卖合同或者固定车位使用权合同都是无效的。

那么车位都不是开发商或者公寓业主的,凭什么住宅业主不让停?所以住宅业主去拆了物业或者公寓业主私自安装的地锁、挂牌设施,再把车停进去,行为是合法的,顶多赔偿地锁挂牌钱。

所以劳斯莱斯老哥有恃无恐把车停进去,随便停他多久,他既占车位,又占法理,物业能管么。

公寓女业主又能怎么办?这个小区所有住宅业主都是 “谁也不怕谁”,她感觉受到欺负,其实是被开发商和物业给坑了啊!她不走法律途径,撒泼打滚,再被人拍下来发网上,最后她情夫倒了大霉,飞来横祸。住建部门再一倒查该小区车位出售情况,得,所有买了车位的公寓业主都白给了。

知乎用户 新一​ 发表

网传那个宾利姐的国企书记老公所在单位给出了公开说明。

1、不是国企书记,但确实是深振业的高管。

2、两人不是夫妻关系,只是在交往。

3、这件事对公司名誉造成影响。

4、张晓中薪酬是 37.5 万。

还有些疑问。

1、物业将同一个车位既出售又出租,违规操作,后续如何处理?

2、该高管年薪 37.5 万是如何住上均价 18 万总价两三千万的豪宅,开两三百万的宾利的?

3、网上有图说宾利姐连内裤都是两三千一条,是如何维持这样高消费的?

4、宾利姐如此豪横,是自身身份特殊,还是借助的国企高管交往对象的势,平时是否也是这样高调?

知乎用户 焚香抚琴​ 发表

难道关注点不应该在反腐上吗

知乎用户 岁月轻狂 发表

本提问下面大量的三无小号都在用 “关心占车位”“占车位的是人渣” 等等话术来洗这件事;

占车位的是人渣嘛?毋庸置疑是人渣

但是我们根本不关心这个,谢谢;

停着的时候占车位,开起来的时候抢道别车,这种事情每天要会发生无数次,每一秒都在发生,这是宾利车主跟劳斯莱斯车主俩人的的私人矛盾,我们为什么要关心?

但宾利女她 “男朋友” 跟她的收入如何能支撑起十几万一平的豪宅和 “五十辆宾利” 的,这个关系到了每个人切身的利益,考虑到利益输送中的倍增关系(你不给人家十倍的好处,人家干嘛给你送礼),恐怕在这个过程中给国家给人民造成的损失达到五千辆五万辆宾利都不止;

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关心

所以,请有关部门认认真真调查,堂堂正正给大家一个交代,如果她的钱来路正,告诉大家这么来的;

如果她的钱来路不正,请绳之以法;

而不是搞一堆三无小号在这扯什么占车位的蛋,占车位的俩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谁也别说谁,我们不关心道德上的人渣,我们关心法律上的严重违法,贪腐和与之关联的侵害公共利益

知乎用户 无名小卒​ 发表

水军出现了,一堆人开始洗。引导舆论,让大家关注占车位的。哪些信息值得关注?当然是宾利姐后台值得关注啦。

说不定有人知道他是个炮仗,一点就炸。我就小火慢慢点,等你炸。这不炸了吗?

这些个蛀虫,都得把他们炸出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都有 50 辆宾利了,买点水军引导舆论不过分吧

这一件事涉及了贪腐和占车位,一堆人都在强调占车位,是在为什么打掩护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都能有水军?

知乎用户 白水​ 发表

这个国企老总的老婆说话这么霸道,这个老总肯定有问题、宾利俱乐部没有钱怎么参加这种俱乐部、中央纪委先查查肯定有问题,不然家属没有那么横,人家战你的车是不对、但不要说的那么霸道,安全不是什么剪接,现在出现问题了才说那样的话说那话的语气社会势力很强大、一查肯定有问题、中国当官多少都会有些问题,但不要那么霸道,现在很多人出来说战车的事、这是两码事,先查这个霸道女人的问题,

知乎用户 知天下事认真学 发表

宾利姐是不是真有 50 辆不知道,老公是不是国企老总坐等吃瓜,可以肯定的是占别人车位的绝对是人渣,抢别人家的地还在这里豪横,祝这样的人开车永远堵车

国家的事我相信国家会处理,占车位就是强占别人的私有财产,占你家田占你家地你还不关心?

真心希望国家能够因此出台法律法规去处理强占车位这种 “鸡皮蒜毛” 的民生小事

知乎用户 麦麦春田​ 发表

小号们别带节奏了,我们不对车位感兴趣,只对纪委书记家的女朋友的巨额资产的来源感兴趣。

什么宝能公馆,什么宾利?这是年薪 37 万的人玩的吗?年薪 370 万估计勉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句话概括:复印纸擦屁股~越揩越黑…

嗯,诚然,这个应该是实话,在当时 “千钧一发万分危急” 的状况下,“急中生智”装逼一把,万一把人吓退了呢?这叫“兵不厌诈”,兵者,诡道也,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运用之妙,在乎一心。

(图自网络,侵权必删)↑

但,此 “女将军” 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呐!随意的模糊了语言,混淆了视听,50 台宾利太过刺耳,且视频中口口声声称 “自家” 的,“祸”从口出,授人以柄,再解释也会被唾沫淹没,真正成了越描越黑…

到现在,成功的把 “车位” 的火,引到了自己这里,“火烧屁股”的感觉如果没体会过的话,这种就是!

甚至,这把火还烧出了什么天价内裤之类,当然那不足为信,我还为了这条内裤图被删了回虎,到现在也不敢发那个图。

哈哈哈,得不偿失,一失口成千古笑!

现在,把话题引到争议的正题上,谈下车位的问题了:

这场 “冲突” 迟早要发生,早发生比晚发生好,冲突发生了,问题渐渐浮出水面,引起各方面的重视,自然就有-个平衡各方利益的办法出来,以后可供借鉴,也可以称着“因祸得福” 吧。

“冲突” 的根源是开发商在 “从中捣鬼”,不断的 “损公肥私”,蚕食公共区域作为销售的配套面积刺激买房者,却没能逃过群众雪亮的眼睛,于是,牵扯出另一段传奇故事,一时之间成为津津乐道的谈资。

这场冲突的 “始作俑者 “,应该就是房产开发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上演一出 “掩耳盗铃”,希望在无声无息之中,行利于自己的促售之事。

现在最需要弄清的,就是究竟有没有侵占公域作为私用的这个情节,如果情况属实,房产开发商就得拿话来说,并且就此问题提出一个可以解决各方的利益关切点的方案,然后实施这个方案。

同时,相关开发物业的单位借鉴本桩公案及相关解决办法参照执行,以免引起更多更大的连锁反应。

当然,房产开发的主管部住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监督并形成相应的 “文件”,等等。

至于其它 “津津乐道” 的问题,该另案的另案,不该另案的,大家侃侃也就慢慢散了。

………………………………

再戏谑一句:

鹅吵,此前我的回答基本落实了!可谓 “未卜先知” 呀,可惜无赞,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深圳国资委通报车位纠纷事件,称正在了解核实,事件或将如何发展?

知乎用户 安安聊楼市 发表

能调来也是本事~~~~

但是张扬成这样,

曝曝光也好~~~

知乎用户 沉雾 发表

从哪里调车其实不重要

别说了 50 台宾利了

一台宾利也得上百万吧

年薪三十几万的高管怎么开上百万豪车的?

又是怎么住上千万豪宅?

事到如今,大家最关心的早就不是车位纠纷,也不是 50 台宾利从哪里调配

而是国企高管的收入问题

是否合法?是否有腐败?是否以权谋私

希望针对这些问题回应

不要再转移大家的注意力了

知乎用户 苏格拉深不见底​ 发表

宾利大战劳斯莱斯刺痛了谁?

上半场

如果你的小区停车位被别人占了一个月,

你会怎么做?深圳这位宾利女业主的做法是,

忍!

可是,忍多久是个头儿呢?

碰见不要脸的一直占下去怎么办?

宾利女车主忍了一个月

最后她忍不了了,

她说把我宾利开过来,一个月不动,堵死!

视频一出大快人心,

大家纷纷叫好。

舆论的风向、道德的制高点,

都是站在宾利女车主这边的。

无论有车一族还是无车一族,

都看不上劳斯莱斯男车主这种鸡贼的行为。

人家的车位你凭什么占?

女车主做得好做得对

就应该这样治治这样的人!

给女车主叫好

给女车主鼓掌

给女车主喝彩

下半场

一场电影最刺激、最来劲儿的永远是下半场。

跟着下半场开始了。

宾利女车主的豪言壮语开始被解读,

她的身份开始被扒皮、被人肉。

国企书记张某人夫人,

自曝有 50 辆宾利,

乖乖,这得是多少钱啊!

吃瓜群众西不淡定了,

正义的群众正义的大旗立刻就支楞起来了!

50 辆宾利到底值多少钱其实普通人根本就不知道,

但是普通人即使不知道 50 辆宾利值多少钱,

但普通人知道就算是 50 辆普通的车也值不少钱了,

何况宾利女车主的豪言壮语气势逼人,

何况不少普通人虽然买不起宾利也还有点 “见识”!

所以,网上的舆论风向——变了。

大家开始谴责宾利女车主,

与此同时另外一种声音交织着,

那就是明明这件事错的是男车主,

大家为什么跟女车主过意不去?

这不是仇富吗?

场外吃瓜群众

这真的是仇富吗?

要说中国人仇富,

仇的一般也只是身边和自己差不多的人却比自己富。

你何曾看过楼下炸油条的仇恨富得流油的马斯克?

你何曾看过办公室白领仇恨刘强东?

你何曾看过开小超市卖菜的仇恨马化腾?

你何曾看过骑车送外卖的仇恨黄铮、张一鸣
为什么?

有钱人的钱只要来路干净,

普通人又怎么会仇富呢?

很多年前有个有钱人叫张朝阳

他接受采访时说,

他赚的是阳光财富。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新东方的俞敏洪也说过类似的话。

阳光财富,“阳光” 两个字很重要。

什么叫阳光财富?

也就是你的钱是干净的,能见得光的。

深圳宾利女车主,她的钱阳光吗?

她的 50 辆宾利——如果真的有的话,

见得光吗?干净吗?

如果没有的话——她这么嚷嚷的目的是什么呢?

宾利女车主被人扒了个底儿掉,

老公是国企书记,

听起来高大上,

但实际上年薪只有 37.5 万

37.5 万在一线城市,

只是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收入,

这样的收入甚至买房都要咬咬牙。

可是他的女人竟开着顶级豪车,

而且还扬言这样的车她有 50 辆。

所以,不要怪老百姓吃瓜歪楼,

从为她叫好转而变成质疑她、质问他!

质问他们 50 辆宾利的来历,

质问他老公钱干不干净!

一支随便思考一下的芦苇

随着事件的发酵,

有人说宾利女车主并不是真的有 50 辆宾利,

她只是夸口说大话。

从什么时候开始,

人们要靠这种方式来为自己争取正当权益了?

从 “亿” 这个单位变得平平无奇开始。

“一冰”=8.84 亿

“一薇”=13.41 亿
“一爽”=1.6 亿

“一庭”=17 亿

娱乐圈的明星用他们的违法行为,

让普通人见识到了现如今通货膨胀,

哦不对,是有钱人到底有多有钱有多有钱!

以后什么人什么事儿不涉及到几亿,十几亿,

都不好意思上热搜了。

可是我们知道,

明星们的收入再怎么超出普通人的想象也好,

其实他们的财富是可以拿到阳光下晒一晒的,

哪怕是违法的。

但是某些人,

他们的财富就是完全见不得光的民,

正如《人民的名义》中的那个处长一样,

他的屋子里全都是钱,

但是他骑着自行车吃着及简朴的面条,

根本财不敢露白。

可是深圳这位扬言有 50 辆宾利的书记夫人,

就没有那么低调了,

不但要露白,

而且还直接干脆地告诉你,

我有 50 辆宾利!

我们知道,

再有钱的人,越有钱的人,

车越只是他的资产的一部分,

如果她连宾利都有 50 辆的话,

那么她有多少房子?

她有多少其他的固定资产?

她又有多少珠宝首饰、古董字画?

她的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

那是不是就要查一查了!

所以说,宾利女车主大战劳斯莱斯男车主到底刺痛了谁?

她刺痛了 6 亿月收入不足 1000 元的人

她刺痛了几亿收入甚至够上不个税缴纳标准的人

她刺痛了有 7560 万月入过万的人

而这个数字的基数是中国有整整 14 亿人口!

她刺痛的是无数掏空六个钱包,

才能够给孩子在城市里安家买房,

并且要为之还贷款 10 年、20 年、30 年的,

千千万万的普通家庭。

她刺痛的是无数靠辛苦工作而在这个世界上讨生活的人

过去有一句话叫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攒”下十万雪花银的三年 “清” 知府,

好歹是个有实权的知府,

而我们这位宾利女车主背后的金主也好,丈夫也好,男朋友也好,

甚至不是行政编制的官员,

只是一个国企的书记,

这样的人都可以暗中积攒也好,搜刮也好,挪用也好,

搞到手这么多灰色的收入(国有资产),

那就不能怪在这件事的上、下半场上

吃瓜群众的舆论的风向截然不同了。

你有钱只是你个人的事,

但如果你的钱不干净,

那就不只是你自己的事,

而是大家的事了!

更何况宾利女车主在维权的过程之中简直就是泼妇,

往地上一躺

撒泼打滚的样子,

和劳斯莱斯男车主半斤八两,

两个人的丑态在网上流传,

假如他们的钱,他们的车都是他们自己的,

我们也依然在他们的身上看到了,

有钱人给这个社会做了坏的示范——

有钱人的品行原来如此不堪入目!

可悲的是,这个社会的有钱人已经不在乎这些了!

当无数的普通人还在追着霸道总裁文,

幻想着高富帅彬彬有礼、无限体贴时,

当无数少女甚至大姐大妈们还在赞美爱情故事里的女主角,

温柔,善良,勇敢、天真,纯洁,独立自主,不卑不亢时,

原来生活中有钱的女人出口成脏,

有钱的男人根本不在乎他身边的女人是不是出淤泥而不染

是不是独立自主不卑不亢,

是不是天真,勇敢,温柔,善良,有骨气。

就像那个宾利女车主一样,

我有钱,我有理,我撒泼,

我不觉得丢脸。

谁给她的底气?

谁给她的自信?

孔子的学生子贡问孔子,

富而无骄怎么样?

孔子说,不如富而有礼。

富而有礼,谈何容易!

如今这个社会,

让富人富而无骄都做不到!

你有钱吗?

你个穷鬼!

最后,

劳斯莱斯男车主占人车位,

这事是他不对!

吃瓜群众追问宾利女车主钱从哪来,

这是另外一件事!

开始时是一件事,

现在变成了两件事,

两件事我们都要吃瓜,

对于当事双方来说,

这个瓜是他们自己摔破的!

接下来车位之争,

让物业和深圳相关部门去协调去解决!

女业主到底有没有 50 辆宾利,

他背后的书记经不经得起组织查,

让深圳国资委和深圳纪委去解决!

男车主是不是也有问题,

也让相关企业和纪委去查!

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只管盯着瓜,

别让瓜转移了视线,

别让瓜牵着鼻子走,

不抛弃一个好人,

也不纵容一个坏人,

做一个理性又坚定的吃瓜群众,

发挥我们的舆论监督客观作用,

就 OK 了!

知乎用户 王赵 发表

你看,新的话题下,更多人在刷占车位。仿佛人均都有固定专属车位一般,共情,义愤。步调一致,骂骂咧咧,大事化小

鲜少有人关心这件事的重点:

1. 开宾利住豪宅的公职人员;

2. 管理混乱的物业;

3. 纠纷另一方的车主。

知乎用户 为什么会这样​ 发表

咱们所谓廉洁的公务员,所谓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咱们的党的代言人,是怎么剥削百姓得到的这笔钱?

一个年薪不到 40 万的纪委,(纪委!)是怎么有这么多房车的?

当然,这些都是他女朋友的,但是这是把咱们老百姓当傻子了?一出事就是女朋友惹得祸?她哪来的钱?

说是反贪反贪,好家伙纪委都下来贪了,这真的是新中国么?!!!

知乎用户 昊 ANGEL 发表

1.“宾利姐” 让人后来开来了一辆宾利和劳斯莱斯堵车,车如图:

2.“宾利姐” 一身名牌,见图:

3.“宾利姐” 上位前传说是小三,如图:

4.“宾利姐” 的传说风评:

5.“宾利姐” 有关利益输送,重点啊:

6. 深圳的停车位不能买卖,“宾利姐” 的车位使用权没有法律效力。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其实

很多人提到的故宫大 G

可能也不过是县官想象皇帝一定每天都对人呼来喝去享受权力快感罢了…….

比皇帝用金锄头稍微好一点

知乎用户 远山微明​ 发表

这么 ?宾利俱乐部说调 50 辆就调 50 辆?我为什么要关注车位是谁的,车位跟我有关系吗?50 辆宾利才和我有关系。

知乎用户 王安安 发表

更关心能调 50 台宾利的国企书记是谁?

知乎用户 丁丁 发表

哈哈,笑死,全在用车位纠纷的事情转移矛盾。

我明确的告诉你,占别人车位确实不对,让人不爽,没问题,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该起诉起诉,该赔款赔款,该怎样怎样。

我们关心的是这件事暴露出来的别的问题。(企业高管是一方面,当然要包括劳斯莱斯车主,这个 “层次阶级” 的没几个干净的,我被打脸那就更好了)

我不太明白,评论区这些人到底是单纯的蠢,还是收了钱了?

收钱的话多少啊介绍一下你们的队伍力量可能会加一。不过我猜如果收钱的话你也就拿自己一份卖尊严的钱,实际上也不在乎你金主是不是对的能不能赢吧!

知乎回答区沦陷了,还有抖音和微博。其他平台就不知道了,这果然是宾利多的家庭啊,这大肆买水军得花多少啊?

我不相信,我真的不相信不是买的,不相信网民这么没有判断力。

再说一次,占别人车位的人是傻 ×,我没有觉得他对哦!(我和你观点一致)



<深圳发布> 停车位纠纷引关注 相关方面回应处置进展

官方补充细节式辟谣!好了好了,知道了知道了,我信了。

知乎用户 这是可以说的吗 发表

劳斯莱斯男占别人车位怎么就不查他家人?占车位有理了?双方都应该查

知乎用户 流浪的浮萍 发表

感觉单纯就是女的上头了说话不过脑说了气话然后被恶意剪辑,霸占停车位本身就是一件挺恶心的事情,建议直接吐痰

知乎用户 Dezbm 发表

能不能把关注点放在开放商和物业的管理上?

知乎用户 Skie 发表

什么国企领导俱乐部

知乎用户 狗头教主 发表

水军,笑死我

知乎用户 失眠的星星 发表

关注别人有没有 50 台宾利

不关注是否是真正被占了车位

现在的新闻标题不从关键问题出发

反而跟那些营销号一样

标题怎么劲爆怎么来

知乎用户 成都独立设计师 发表

说什么应该关注车位被占的事的水军,对面也是交了停车费,月租的,别人也不算占,而且你确实掏钱买了车位,但是你确实也拿不出产权证,两边都有理,要找问题也是物业开发商的问题。

知乎用户 Chen 发表

官方恢复果然很官方

知乎用户 捉妖师 发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大家关注的不是书记的贪腐问题吗?豪车豪宅怎么来的,是否合法,现在连自罚三杯都不肯了

呵呵 我们不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还有这样作死的,一群人都帮她洗,50 辆车是吹牛逼的气话。结果她直接打脸,就是能调来 50 辆宾利。这女的是真不带脑子,还是就真肆无忌惮… 直接说车是朋友开过来帮忙,50 辆车是诈唬的。人家偏不,啥能丢,面子不能丢。

这下有趣了,既然脱口而出进宾利俱乐部了,那宾利就是她本人的无疑了。然后还有一个我想问一下哪个俱乐部能调 50 辆车?宾利俱乐部非富即贵吧?谁有这么大本事让这帮非富即贵的人呼之则来?有加入什么车友会,俱乐部的可以试试能不能招来 50 辆俱乐部朋友的车。。

知乎用户 周围的观众 发表

中国新闻网也被充值了吗?主动带出 “从俱乐部调 50 辆车” 的概念…

知乎用户 Mark Ma 发表

哪怕是俱乐部的,能进俱乐部也至少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车,二是资产过审。

更不用说那一千多万的房,仅靠 37 万的年薪能不能供得起了。

再怎么样,这个问题解释不清楚的。

所以…… 要不咱们还是学一下高赞,把目光放在抢车位的问题上吧,毕竟房间里那么大的大象,你还能把它推出去不成?

哎呀!都怪物业,都怪抢车位的,都怪深圳不让卖车位,都怪……

嗯?抢车位的开劳斯莱斯?

哎呀!都怪物业,都怪深圳不让卖车位!谴责,一定要谴责!

知乎用户 疾风之科基​ 发表

哟,还有俱乐部呢?正好,来来来,把俱乐部地点,名单都爆一爆,让我们看看都有谁!

知乎用户 未名之铭 发表

先了解事情的起因,不要就拿宾利姐说事

知乎用户 余建英 发表

还是关注一下占人家车位一个月这件事吧,这个人是谁啊,没人声讨他吗?我哥家车位被一个不明的人占了一周不动,还是个死车,下了夜班还要到处找车位能恨死人。后来我替他报警,没用,上网查了一堆帖子才搞定,结果车主就是邻居,说外地工作开回来休息几天,看白天空位以为没有人停!这是啥理论?真有心放个电话号也行啊!所以宾利姐是啥人啥情况和我没关系,但占位一个月这事儿也够恶霸和恶毒的了!

知乎用户 大瓣儿蒜​ 发表

你们是真看新闻了还是怎么样?深圳有明确规定车位不能买卖,从根本上就没有长期占车位一说. 而且一个开宾利一个劳斯莱斯,最好都查一下,估计都不是好鸟。

知乎用户 小别致真东西 发表

长期占别人车位的还恶意利用网络引导舆论,扭曲可耻自私行为事实,不管人家老公怎么样,换其他人也会被气炸说气话

知乎用户 山中水 发表

国人都咋了,见不得别人好

知乎用户 何瑞冰 发表

她说的是实情!

再有钱的普通富豪,也不会无聊到买 50 辆宾利,毕竟只是国企老总可能交往的女友,又不是沙特阿拉伯可能交往的女友。

但是,但是,谁会那么无聊去关心两个富豪争车位的事呢?你穿着 2300 元的内裤打架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再往深里说,你的国企老总男友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钱是怎么来的?干不干净?

如果干净,那你随便打,把裤衩打没了大家都不会谴责你。

看看这模棱两可的初步调查结果,让吃瓜群众更加好奇,你那 2000 多的内裤是怎么买的?是不是用别人的血汗钱买的?

调查结果是什么?经民政部门核查和个人事项报告核对

当事人张晓中失踪了?问当事人不就完了吗?

但是,他们不这样做,偏偏要经民政部门核查和个人事项报告核对!民政部门核查的只能是婚否,个人事项报告也不是每个月都报,没有重大事项改变基本不用每年申报,这个报告大概率是几年前的。

你调查这些老黄历做什么呢?为什么不问当事人张晓中呢?

深振业董秘:宾利车主不是 “国企书记 “家属,是其 “可能在交往的对象”!

欲盖拟彰,啥叫可能交往的对象?

到底是交了,还是没交?

只有内裤不说谎,2000 多元就是 2000 多元。

就这么个态度,这么个结果,只能让群众更加好奇,

正在交往,二人关系到底是个啥尺度?

知乎用户 大隐者的深度影评 发表

我不管她他 **gb 本意是从哪里弄 50 辆车,

我在意的是那 tm 的是她 **gb 的 50 辆宾利!

知乎用户 本底 发表

张口 50 辆宾利的气势,相信大家都见识过了,的确是不同凡响,让人 “深震”。记得十年前,劳斯莱斯去我们公司办车展,当时我负责摄影,临结束让同事帮拍了一张合影,现在还挂在我屋里。当然,老板的宾利我也坐过一次,那是老板司机顺道送我去了驾校。这世界,就是这么寸。

本来人人爱豪车,豪车和豪车干仗的戏码,更是吸引了无数吃瓜群众看热闹。国企书记 + 官太太 + 豪宅 + 豪车,这几点中任凭你占有哪一点,你都低调不起来。但老胡又来劝人低调了,依旧是两面光的话,怎么说怎么有理。但这次他的话,说得让人不适,有点脱离群众,站在群众对立面的嫌疑。

首先,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凭本事发家的!

要么是凭个人能力,要么是凭运气,要么是凭自己经营的关系,要么凭自己能熬、能忍、能屈能伸,反正绝大多数人不承认自己走了时运、托了关系、靠了平台、借了资源…… 他的地位和所得,所吃穿住用行,皆是自己白手起家所得,当然也是应得的。凭实力高调,合情合理啊 ,你怎么能劝人低调?就像是谷爱凌,在国内是个乖乖女;一到米国,便如脱缰野马,在高调的道路上肆意狂奔。

其次,高调容易低调难!

普通老百姓,你就是想让他高调,他也高调不起来。对他们来说,高调不单单是费银子,还会惹麻烦。但富贵人家不怕,他们有实力、有关系,高调惯了,他们习惯了 “摆平”“处理”“搞定”,他们的生存逻辑是适者生存,是赢家通吃,是面子大于天。这些优势,都是普通老百姓所不具备的,也是他们无法理解的,因为他们奉行的是忍字诀的生存逻辑。我天天高调,事事高调,别人骑在我头上拉屎,你让我低调?当然也说不过去!

最后,高调绝不是冲冠一怒!

每年都会有坑爹、坑妈、坑夫的闹剧出来,但你很少见坑儿、坑女的,这是为什么呢?前者是寻求保护,“它” 觉得爹、妈、老公是自己的偶像,是它世界的王,能像平时一样保护自己,是深深嵌套在行为习惯和潜意识之中的,绝非冲冠一怒。但父母对于儿女又是另一番境界,儿女再有本事他们仍旧是儿女,父母再弱,也本能地保护儿女。

劝人低调,就像你嫌姚明走在大街上太出众。除非他躲起来,即便他弯着腰走路,依然还是出众的。劝人低调者,是在劝别人闷声发大财,说到底还是脱离群众;劝别人低调者,站错了立场,事实上他自己也离群众越来越远。

知乎用户 小拙匠​ 发表

✪ 陈鹏 |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管理研究院

【导读】 近日,深圳一小区业主放言用 “50 辆宾利” 堵另一业主的劳斯莱斯,迅速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有关事实情况尚待查明,但据媒体报道显示,该事件起因于公寓区与住宅区的 “产权车位” 纠纷,而开发商和物业管理的失调 ,则是一个源头。过去 20 多年来,中国城市社会经历了一场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住房私有化进程,从而深刻地影响了城市社会内部的基层结构,培育和构造出一个崭新的社会群体,即小区业主。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主体之间博弈不断,成为一个头疼问题。

本文分析业委会与基层政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以及业主自身的互动关系和权力实践,揭示这场博弈的多重面相。在 博弈中, 基层政府着眼于维护稳定,并与开发商有一定利 益相关性,因此希望业委会不要 “闹事”; 而有关管理部门把业委会视为物业管理抓手,双方统一于管理逻辑。 对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而言,它们所建立的 “父子兵体制” 将小区变成它们的“殖民地”,从而确保他们能攫取巨额垄断利润,而业委会是与它们争权争钱的。 对于业主而言,业委会有时是团结起来争取权益的组织,有时又会变成业委会成员借职权谋取私利的渠道,甚至业委会成员也会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收买控制。作者认为 ,那种认为业委会成立就等于基层民主实践的想法,过于简单。 要看清博弈各方的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建设,特别是提高业主通过业主大会等平台实现自我组织和管理的能力,才能形成良好的合作和互动。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杂志,原题为《博弈业委会——以国家 - 社会 - 市场为分析框架》 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供诸君思考。

博弈业委会

——以国家 - 社会 - 市场为分析框架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住房分配体制的深刻变革,中国城市社会开始经历一场从 “单位分房” 向“个人购房”转变的“居住革命”,由此开启了一场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住房私有化进程。据相关数据显示,20 世纪 70 年代末进行房改以前,我国城镇住宅私有化率仅为 10% 左右;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进行房改以后**,快速的住房私有化进程,深刻地影响了城市社会内部的基层结构,培育和构造出一个崭新的社会群体,即 “业主” 及其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

诚如有论者指出,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历经 20 年,但其潜在深远的政治后果只是最近随着新建商品房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出现才表现出来。作为一种新型的社区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的诞生、成长和发展在我国大约有 20 来年的历史。这种组织形式于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从香港引进而来,最初被称之为 “物业管理委员会”(简称 “管委会”),且只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零星出现过,数量极为稀少。直到 2003 年《物业管理条例》颁布之后,“业主委员会”(简称 “业委会”)这一称呼才获得正名,并在组织制度形式上获得正式的法律确认。自此,业委会逐渐进入一个较快的成长和发展期,并在《物权法》颁布前后出现一个明显的高潮期。业委会一经产生,便以维权的面目登上历史舞台,并因其轰轰烈烈的运动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也成为学术界的一个重要研究议题。

目前,围绕业委会组织的研究,多将业委会作为一个铁板一块的笼统整体,缺乏对业委会内部的组织机理和运作模式的具体解析,因而对业委会组织本身的复杂性和多元性的探讨也是较为有限的。为此,笔者尝试通过业委会与基层政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以及业主自身的互动关系和权力实践,呈现和揭示业委会组织的多重面相。简单地说,本文所关注的问题就是,政府如何看业委会、企业如何看业委会、业主自己又如何看业委会?这三者不同的认知逻辑又是如何建构起来的?

▍“麻烦制造者” VS “社区管理抓手”

斯科特所谓国家的视角,主要强调一种权力的逻辑,即便于简单的管理和控制。基层政府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条块分割,具体到业委会管理,“条” 主要指建委系统的小区办 / 物业科 / 房管所;“块” 主要是指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基层政府和主管部门分别如何看待业委会呢?

(一)基层政府眼中的业委会:麻烦制造者

在基层政府的眼中,业委会就是一个麻烦制造者和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用一位政府工作人员的话讲,就是 “哪里有业委会,哪里就乱”

(1)“成立了业委会,就要炒物业公司”。业委会成立以后,一般都会着手做几件重要的标志性事件,以显示自己的作用和地位,进而树立自身的威信。**对于业委会而言,这第一把火通常就会烧向前期物业公司。**相较于其他侵权行为而言,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差、物业费虚高、物业公司账目不透明等问题有着最为直观、最为直接和最为切身的感受和体会,对物业公司积怨宿深。而业委会的成立,意味着矛盾触发时机的到来。

当然,业委会上任之后并不会一上来就直接提出要炒掉前期物业,而是会有一个逐步发酵、推进和升级的发展过程。由于大多数小区的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都属于 “父子关系”,这就使得物业公司在小区具有很深的统治根基,很难一下就将其撼动和驱逐出去。业委会代表业主首先要做的就是,跟物业公司进行谈判,要求降低物业费、改善服务质量、公开财务账目。这种谈判如能取得成功,就能让业主看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进而彰显业委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但物业公司长期以来养成的蛮横服务和专制管理的习性,使得他们并不会轻易就对业委会做出妥协和让步。在反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业委会就只能启动解聘前期物业、自主选聘新物业的提案,这种提案大多还是会很快获得表决通过。

紧接着面临的就是新老物业交接,这个环节矛盾冲突会急剧爆发。能够成功实现交接的很少,而其中又能和平交接的就更是少之甚少。通常出现的情形是,炒不掉的老物业会以事实服务为由,死守小区,拒不撤出,而业委会一方则会以老物业已不具有合法地位为由,呼吁广大业主拒交物业费,由此导致小区物业费收缴率急剧下降,物业公司难以维持基本生存和运行。所以,**最后出现的局面就是,物业公司突然撤离,小区断水、断电,既无保洁,又无保安,小区日常生活秩序顿时紊乱,**从而造成所谓的 “物业恐怖主义”。**基层政府迫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就不得不介入提供应急物业服务,其结果常常是政府一旦进入就很难撤退出来。**而政府应急所用的费用皆来自区财政,用全体纳税人的钱来救助某一个小区显然是不合理的,政府陷入了进退两难的窘境。

(2)“成立了业委会,就老好打架闹事”。对基层政府而言,业委会的存在是一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由于绝大多数业委会都是业主为了维权才成立,所以业委会在现阶段几乎就成为一个 “维权委员会”。业委会要进行维权,难免就会与相关利益方展开斗争和博弈,也就难免会引发各种集体行动事件。

业委会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居委会以及业主内部之间的纠纷、冲突和斗争。业委会和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冲突和斗争贯穿于购房和居住整个过程;同为群众自治性组织的业委会和居委会之间的摩擦、斗争和争夺,则表现出 “一山容不得二虎” 的味道;业委会本是业主自己选出来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但也会出现部分业主对业委会行为不满、要求罢免业委会,从而引发业主群体内部大规模的分化、对立和斗争的情况。这里面既有肢体上的暴力冲突,也有言语上的责骂、诽谤、造谣。斗争的战场既在现实的小区空间场所,又在虚拟的网上论坛。当然,有时候也会溢出小区之外,而将斗争诉求的场所转移到相关政府部门。

所谓 “闹事” 主要是强调业委会与相关利益方发生冲突斗争的形式、方式和激烈程度影响到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也就是说,从 “打架” 到“闹事”的演变是有一个烈度升级的问题。业委会号召和领导业主维权有时会用到非常规斗争手段。**对于基层政府来讲,它所最希冀的就是 “别出事儿”,一旦真出事了,就要 “挨骂”。**在这个事件链中,业委会的维权行动,不仅在小区范围之内展开,而且时常会越出小区红线之外,其行动之后果不仅体现在基层政府压力的骤然增大,而且也使得自身成为不稳定因素的风险大为增强。经由这样一个过程,业委会的维权就从一个 “小区内部事件” 转化成为一个“社会公共事件”,由此就不得不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3)“成立了业委会,影响基层政府的利益”。对于基层政府而言,业委会之所以让他们觉得 “烦” 和“乱”,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业委会的维权行为最终会影响到基层政府自身的利益。虽然业委会维权首先要面对的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但当他们的利益受到威胁和打击之时,基层政府自身的利益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牵连。

20 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 “支柱产业”,**并且成为地方政府最为主要的财政税源之一。作为 GDP 增长的重要拉手和地方财政的 “纳税大户”,地方政府普遍会极力为房地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虽然说地税跟街道政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其辖区内如有大的企业,能够给其所在的区、市这边纳上税来,那么街道政府面对上级政府说话的分量和底气就要足得多。同时,房地产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也有助于地方政府增加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除政府自身的合法利益追求之外,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业还牵涉到相关部门个别官员的腐败利益。业委会维权挖掘得越久、越深,就越会触动和揭露这些人的不法利益。

另一方面,业委会的兴起对基层政府的管制权威和权力格局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和挑战。在传统的城市社区,街道政府通过居委会能够实现对基层社区的有效管控。虽然居委会在法律上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但实际上长期扮演着基层政府的 “脚” 和“腿”的角色,是基层政府的权力末梢。而业委会则不同,它是基于业主私人物权通过真正民主选举产生的,这就使得它肩负着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并对全体业主负责的重要使命。而且,由于新建商品房小区属于业主的私有财产领地,居委会在其中既面临治理能力的严重匮乏又面临治理权威被边缘化的双重困境。在这个意义上,业委会的出现和存在就意味着基层社区治理的变数和风险的增加,街道政府有可能遭遇基层治理的失控。业委会的兴起不仅改变了原有的治理主体,而且动摇了既有的权力格局。

(二)业务主管部门眼中的业委会:“物业管理的抓手”。

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北京市建委系统对业委会的态度认知和工作举措与街居系统有所不同。近些年来,北京市建委系统把业委会的组建作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保障城市既有房屋建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那么,作为基层政府眼中 “麻烦制造者” 和“不稳定因素”的业委会何以成为了业务主管部门搞好物业管理的重要抓手呢?

(1)“交接物业共有部位,得由业委会确权”。**长期以来,物业共有部位权属不清成为商品房小区矛盾纠纷爆发最为主要的根源。**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建设单位将原本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大会)所有的物业承接查验权赋予给了物业管理企业。由于前期物业企业大多为建设单位的子公司或关系户,这就使得所谓的物业承接查验环节并没有真正起到核实质量、明晰权属的作用。更为严重的是,物业管理企业借由查验接收物业资料和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先机牢牢把握和控制了小区的物业管理权,并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共有部位及其经营收益长期据为己有。这种状况甚至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结束之后仍然得以普遍延续,由此造成围绕共有部位的权属和收益之争持续不断。如何让共有部位真正被业主接收,就成为了问题解决的关键所在。

针对这一问题,北京市建委近年来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尝试,通过制定《新建物业承接查验标准》将 “前期物业管理” 和“正常物业管理”阶段的分界点定在物业共用部分的交接查验,并确立了业主大会作为查验接收主体的法定地位。同时,考虑到业主对于查验接收并非专业人士,业主可以委托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来进行专业接收。由此,从源头上理清了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和物业企业之间的法律责任关系。而要实现这一制度设计,其前提条件就是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委会的产生。

(2)“要上涨物业服务费,得同业委会协商”。长期以来,“物业费” 问题一直是商品房小区物业纠纷和矛盾的一个重要焦点。物价不断上涨,物业服务成本大幅提高,尤其是人工成本和能源成本日益增高,物业企业必然会要求上涨物业费。但就如一位业委会主任指出的:“一旦签订了物业合同,如果再想涨物业费,那真比登天还难。你让大家投票降价,容易,但你让大家投票同意涨价?太难了!”

那么,物业费涨价为何如此之难呢?其一,物业费长期存在质价不符的问题,且普遍服务态度较差,业主对此甚为不满,对物业公司偏见、积怨较深,物业收费率就很难提高,更不用说上涨物业费了。其二,业主集体缺少独立的法律人格情况下(未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组织业主集体表决缺少法定权利和合理性。其三,前期物业管理制度导致业主主体意识的缺失,业主习惯性以为物业管理就是接受服务。其四,一部分业主还没有物业费概念,不理解物业费是什么。

物价不断上涨,物业收费标准却原地踏步,就只会导致物业公司想尽各种办法和手段来维持其经营和运行,导致小区物业环境和品质大为下降,最终将严重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而物业公司长期徘徊在低层次、低质量的运营状态之下,也必将导致物业管理行业整个品质的下降。

为应对物业费收缴、上涨难这一顽症,北京市建委积极推进物业服务收费改革,具体举措包括:制定各级资质的物业服务标准和细则,并由物业管理协会定期发布物业服务成本,以建立物业费的市场联动机制;积极推进业主大会收取物业费试点;大力推广 “业主一卡通” 的使用等。应当说,这一系列举措的颁布为解决物业费上涨难做了较好铺垫,而现在的关键则是,让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组织迅速成立起来,使它们成长为物业费收缴和调整的责任主体。

(3)“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得有业委会盖章”。北京市新建商品房小区在 1998 年之后开始大量涌现,**未来十年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房屋面临大修的问题。**房屋要维修就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小区是否成立了业委会直接关系到能否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如果没有业委会,主管部门将会面临管理的瓶颈,惟有未雨绸缪,才能理顺政府在物业管理中的责任关系。

专项维修资金的动用需要业委会签字盖章,待到其出现余额不足需要续筹时更需要通过业委会来组织和动员。在某种程度上,“续筹”的问题甚至比 “使用” 的问题要更为棘手、更为难办。加快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组织建设已刻不容缓,针对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改革也势在必行。

▍“利益的争夺者”

**在市场的视角,其基本逻辑就是一个利益最大化的问题。**对于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而言,如何确保其在小区的利益最大化和持久化是他们最为关心的。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眼中,业委会是他们垄断利益的激烈争夺者,而业委会所谓的维权实际上是在抢他们的钱、夺他们的权。

(一)制造混乱:“为了纠纷而纠纷”

中国有句俗语:浑水好摸鱼。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看来,业委会通过引发纠纷、制造混乱,成为其夺取权益的重要一步。纠纷一旦被制造出来之后,就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各种现象和问题随之揭开、爆发,并很快会导致小区陷入混乱局面。业委会制造的纠纷事件经过媒体舆论的报道渲染之后会进一步加剧小区的乱象。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精心打造的社区品牌形象遭受重大损毁,且没法进行相应的讲理和辩驳,从而陷入一种比较被动的局面;而业委会从始至终都是以代表广大业主维权的面目出现的,媒体的报道更进一步彰显和提升了这个形象。由此,业委会就能趁机不断提出各种权益要求,至于这些要求是否正当合法、能否真正实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小区经由业委会提出的这些权益口号开始形成一种维权的氛围,业主都被 “鼓动” 起来了。

那么,开发商、物业公司与业委会两方在混乱局面中的反差地位是如何形成的呢?这主要根源于双方组织性质的截然不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属于企业机构,其一言一行都需要严格遵纪守法,否则将会严重影响其企业信用和声誉;而业委会在当下法律框架下仍是一个没有较好监督制约机制且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社区自治组织,它在名义上代表全体业主行事,但它的行为却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和不可追责性。两方受到的法律制约力有很大不同,而且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社会公共舆论上几乎没法跟业委会进行对等的辩论和博弈。

(二)混淆概念:“把权属变有争议”

**共有部位的权属之争向来是小区纠纷的重要导火索。由于这些共有部位大多会带来比较可观的经营收益,因而引发的冲突和斗争也异常激烈。**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共有部位的产权归属问题并没有很清晰的规定,通常的情况是,有些共有部位权属通过相关利益主体反复的斗争和博弈在实践过程中才得以逐渐界定和明确。此处所要分析的情形则恰恰相反,即在开发商看来原本确切的共有部位权属在斗争博弈过程中反倒被业委会弄得模糊和有争议。

一位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以产权不明而又有公共受益的人防车位为例,说明了业委会是怎样混淆概念的,“业委会混淆的一个概念是‘谁投资谁受益’。第一,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人防的所有权是人防办,作为战时民防使用的。但是人防办不具备人防设施的证照关系,它的权属落在原始投资人的名下。第二,人防设施在这个社区是没有公摊的。业委会混淆概念,对外公开说这部分人防车位有争议,认为设施应该是作为业主投资逐步转移的。广大业主就会说,是啊,我买了你的房子了,这个人防车位就应该是我们的……”

业委会混淆 “人防车位” 概念的策略,首先通过 “套法条”,选取对己有利的适用条款;再通过“讲道理”,将“共有财产连带专有财产一同转移” 转化成“买了房随之也就买了人防车位”,以便于广大业主理解和接受;然后“摆事实”。利用开发商拿不出确凿证据和法律规定的漏洞,咬定人防车位计入了小区公摊,因而应归全体业主所有。最后,“造舆论”。邀请媒体报道小区事件和问题,制造产权归全体业主的社会舆论,进而为下一步收回权益营造声势。

(三)炒老物业:“赖掉所欠物业费”

业委会炒老物业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纠纷现象,甚至许多时候在人们的思维定势中 “成立业委会就是为了炒物业”。在发展到正式炒物业之前,首先会出现一系列欠缴物业费事件,这其中既有普通业主欠费更有业委会成员欠费,既有暂时欠费的更有长年欠费的。

虽然业委会成员欠费于理不通、于法不容,并很容易成为对方制敌的把柄,虽然这多少会对业委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但这却是业委会展开下一个动作的重要一步。当业委会这样做的时候其实早已有炒物业的打算,只不过缺少一个恰当的火候和时机。当小区陷入纠纷混乱,业主对物业公司更为不满,这时业委会就会趁机启动解聘物业提案。当解聘提案表决通过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既定事实之后,业委会就会随即对外宣称老物业已被解聘而不再具有继续收费的资格,并同时大力呼吁和动员广大业主都不交物业费。

**从物业公司的角度来看,业委会鼓动全体业主不交物业费是要为自己的欠费行为寻找民意支持基础和制造法不责众的现实。而业委会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一旦欠费人数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势必会严重影响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生存,**最终导致物业公司不得不被迫撤离小区。由此,业委会的解聘物业之举似乎就取得了圆满,并进而接替物业公司掌控小区管理权。

▍“维权的代言人” VS “自私的谋利者”

**所谓社会的视角,主要强调一种自组织的逻辑。**对于业主而言,业委会是他们自发组织成立的,且业委会所从事的工作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作为一种民选自治组织,业委会应当以维护全体业主利益为根本宗旨。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业委会有时也会发生变质。**因此,在业主群体眼中,针对业委会的认知和看法也就会出现不同。

(一)维权的代言人

在大多数业主看来,业委会是业主的 “维权代言人”。由于现阶段业委会基本上都是因维权需要而成立,所以它在某种程度上几乎变成了 “维权委员会”。换句话来讲,大多数要求成立业委会的小区,都是因为业主自身权益遭受到侵害。这是一个权利意识反向建构的过程。

(1)“组织起来了,才更好维权”。**在强势的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面前,单个业主的力量显得微乎其微,惟有组织团结起来才有力量,**也才可能与之相抗衡。因此,从力量抗衡的角度来讲,成立业委会也十分必要。同时,业委会的成立,有助于凝聚和表达业主的权益诉求,赋予业主维权行为以合法性和正当性,并能够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在谈判和博弈中形成对等的法律地位。

目前,业主所维的权绝大多数都牵涉到小区的公共权益,如共有产权部位和设施设备及其收益,物业费质价不符,划转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等。针对这些权益,单个业主无法主张,而只能通过业委会来实现。因此,当业委会没有成立的时候,这些权益就会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占为己有。即使业委会成立之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也不会轻易拱手相让,而必须通过长期的斗争和博弈才可能不同程度地收回这些权益。**经由这种组织化,业主逐渐成为一个较具战斗力的集体,**从而使得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能不正视和重视他们的权益诉求。

(2)“有了业委会,就有了民主”。业委会以民主的名义诞生。在业委会成立之前,小区公共事务完全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所把持和主宰,由此确立了它们在小区的专制统治地位,而作为小区主人的业主反倒成了被统治和治理的对象。在此意义上,业委会的成立,首先意味着对这种专制统治格局的打破,为业主自己当家作主提供了可能。

同时,**从业委会的性质来看,它自身具有一种民主的潜能,能够为业主提供一个民主训练的平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业委会的选举从一开始就采取完全直选的方式,这具有相当的超前性。从实际运转情况来看,这种直选出的业委会经常会遭遇到各种 “民主的麻烦”,甚至会让一些业委会主任产生“根本都干不下去” 的想法。譬如:某小区业委会主任辞职后曾说道:“最难的事是开会。比如要不要换物业公司这样的大事,必须得开业主大会,小区大几百户你得挨家挨户通知。你还要准备大量文件和资料,要一轮轮征询意见,确定时间地点,印单子,发选票。一个业主大会,不准备几个月,根本开不下来。如果参会的业主们人数不够法定比例,这个业主大会就白开了。”不仅 “大会” 难开,而且 “小会” 也同样难开:“发了通知,人却不来,一点办法也没有。如果(业委会)老开不成会,业主们就会认为你总不干事,物业公司找不到对话的人,也有意见。”

诚如孙中山先生所言,民主首先得从学会开会做起。如果连会都开不起来,那么民主就无从谈起。这也意味着通过业委会实现小区的民主管理仍需要一个逐步学习、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一位资深业委会主任曾指出:

“为什么我们业主现在很多事情这么难?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用民主的方式去处理业主如何来做这个共同决定。几个人的业委会,很难把整个社区的事情都管起来。**我们从事业主委员会工作,一定要有民主的理念。**业主委员会治理小区,业主大会怎么开会,这套方法做起来以后就能够慢慢运营起来。开始的时候,可能难点,大家不理解。走上正轨之后,大家都会了。”

(二)自私的谋利者

作为一种民选权益组织,业委会一经产生就具有了一定的权力。其中,最为重要的两项权力体现在:对公共事务享有一定的决策权,对公共资金具有一定的支配权。这里的 “公共事务” 包括解聘和选聘物业公司、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公共资金”主要包括专项维修资金和公摊面积收益。从理论上讲,业委会权力的实现有赖于业主大会的授权,但现实中有些业委会却常常绕过和避开业主大会自作主张,或者将业主大会变成谋取自身私利的工具。

(1)个人腐败:“业委会个别成员谋利”。目前,这种情形最为普遍和常见。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为拉拢和收买业委会,通常会对业委会主任和个别委员进行利诱,譬如免交物业费、赠送停车位等。同时,也有一些业委会主任擅自挪用小区公共经费,或者未经业委会和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将小区共有部位出租从中获利。由此,造成业委会因个别成员的谋利行为而蒙上了腐败的污名。

(2)集体腐败:“业委会小团体谋私利”。相对于业委会个别成员的谋利行为而言,业委会这个组织集体有时也会滋生自身的小团体利益。譬如,电梯、墙体广告收入不入账,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同流合污,瓜分本属于全体业主的收入;受贿相关修理单位,高报电梯修理单价,吃回扣;未经业主大会批准,私自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将小区的架空层出租,牟取暴利;未经同意,擅自给业委会发工资;业委会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等。为了使这些行为获得正当性,业委会常常会假以广大业主的名义。

业委会腐败的原因大致如下:其一,业委会监督机制缺失。无论是对业委会成员,还是对业委会这个组织,都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其二,业委会心理补偿作用。**客观而言,业委会工作是一个出力不讨好而又容易遭人骂的活儿,**而且有时候还会受到来自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暗地报复的危险。工作累、压力大不说,有时还得自己贴钱,但却还常常受到业主的非议和质疑。而维权成功后,业委会自恃有功,理当获得犒赏。有一些业委会,因自己确实为业主讨回了不少权益,居功自傲,就明目张胆地或者暗地里以各种形式变相进行自我犒赏。

作为一个公益组织,业委会的私利倾向必然会腐蚀和损毁其公信力。但需要指出的是,业委会作为一个利益主体,是否也能有自己的正当利益呢?

(3)伪业委会:“业委会被操纵控制了”。相对于业主通过维权自发成立起来的业委会而言,**还有一些业委会是在开发商、物业公司或者街道办、居委会的直接主导下成立的,这类业委会通常被业主称之为 “伪业委会”、“业伪会” 或者“傀儡业委会”。**由于伪业委会处处站在开发商、物业公司或街道办、居委会的立场,已经不能代表和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业委会的选举成立过程被操纵控制,在源头上就导致了腐败业委会的产生。具体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业委会选举被开发商、物业公司操控。譬如某小区先是业主按法定程序自发成立了第一届业委会,但管理街道居民科以自己没有参加第二次书面业主大会为由,暂不予备案;而此时,开发商、物业公司私下指使不明身份的人冒充居委会人员,在一周之内突然宣布成立另一个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并公开宣称前者违法。后者挨家挨户发放《要求重新投票选举业委会的倡议书》,倡议书的背面即是 “重选” 的表决票。表决票中只列出了同意、反对,而没有弃权项;候选人除一位事先知悉重选一事且被开发商约谈外,其他人员对此都毫不知情,也没有任何公示。后者操持的重选存在诸多违法之举,但由于街道不给前者备案,从而为后者提供了可趁之机,由此小区上演了 “真假业委会” 的闹剧。

业委会换届选举被街道办、居委会操控。另一小区,先是由第一届业委会成功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业委会,但未能获得政府部门备案。新当选业委会继续坚决执行前一届业主大会通过的 “招投标选举物业” 的表决案,就在招投标即将产生新聘物业的最后时刻,该街道办事处向小区全体业主发了一封信,宣布之前新选的业委会无效,并由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牵头重新组织业委会换届选举。继而物业、业委会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小区谣言、诽谤、大字报、条幅满天飞,导致小区秩序大乱,业主内部严重分裂。最后,由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牵头重选的业委会以略微优势表决通过并很快获得备案,由此形成了 “民选业委会” 和“官选业委会”对峙并存的局面。

这两种操控的形式比较相像,即都是通过另设筹备组重新组织选举。不同的是,前者在选举程序上完全暗箱操作,这是因为开发商、物业公司本身不具有牵头组建业委会的法定地位;后者在选举程序上公开进行,这是因为现行政策法规文件赋予了街道办、居委会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主持组建业委会,从而有一定的政策依据和空间可资利用。

▍结语

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中国社会转型研究的一个经典论题。本文从国家 – 市场 – 社会的三维视野对业委会在实践运作过程中呈现出的多重组织面相进行了探讨和解析。

从国家的视角来看,业委会呈现出 “麻烦的制造者” 与“社区管理抓手”的双重面相。正如有论者指出,作为一种组织制度系统,国家是一个自主的行动主体,并有自身的利益追求和偏好。**基层政府和主管部门对业委会组织形象不同的认知建构,其背后实则反映了不同的治理逻辑。**基层政府将业委会看作 “麻烦制造者” 和“不稳定因素”,主要基于维护社会稳定是属地管理的第一责任;而主管部门将业委会当作“社区管理抓手”,主要基于维护行业利益是行业管理的基本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逻辑在实践中并非截然分明,而是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换句话来讲,无论是基层政府,还是主管部门,都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自身利益,只不过在针对业委会问题上两者的主导思维和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不论是属地管理的维 · 稳逻辑,还是行业管理的利益逻辑,两者在本质上却是相通的,即都体现了便于管理和控制的权力逻辑。

从市场的视角来看,作为利益争夺者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往往以冲突的形式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所建立的 “父子兵体制” 将小区变成了他们进行专制统治的“殖民地”,从而确保他们能够攫取巨额的垄断利润。从这个角度来看,**业委会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利益争夺和斗争实际上是一个 “脱殖” 的过程。**一旦脱殖成功,开发商、物业公司所失去的不仅仅是小区的大量收益,而且还将丧失对小区的统治权。因此,对他们而言,这是一个 “抢钱夺权” 的逻辑。而那些 “脱殖” 成功的小区,由于物业公司是业主自主选聘的,因而能够较好地摆正自己的位置、理性认识自己的角色,从而就能跟业委会形成合作共赢的良性关系。

从社会的视角来看,**“维权的代言人”和 “自私的谋利者” 这两种不同的形象建构实际上反映了业委会在现实发展过程中走向了两个极端。**由于绝大多数业委会都是在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斗争中 “冒” 出来的,这就使得业委会天然就具有强烈的斗争性,并要肩负起代表业主维权的历史使命。然而,**维权只是业委会的重要职能之一,而绝不是其全部。维权之后更重要的是进行建设。**问题是,从 “维权” 到“建设”的转变尤为艰难,**对于大多数业委会而言,它们因维权而起,又因维权而散。只寻求维权,而不进行建设,**业委会终究难以长期持续。相对于只维权的业委会而言,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现实中业委会的权力较大,使得它成为少数人耍权谋利的工具。业委会自身腐败变质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业主不再相信自己的组织,从而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概而言之,无论是 “只维权”,还是 “尽谋利”,都反映了现阶段业委会的不成熟性。

基于以上三个维度的分析可见,**对于业委会的 “公民社会属性” 或者 “基层民主潜能” 问题,并不能笼而统之地予以判断和定性,而应当将其置于具体的社区情境和事件过程之中进行分析。**一定意义上,本文所构建和揭示的业委会组织的多重复杂面相,实质上也反映了转型期国家、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复杂的互动博弈格局和权力实践关系。


本文原载 《文化纵横》 2012 年第 6 期(12 月刊),原题为《博弈业委会——以国家 - 社会 - 市场为分析框架》 ,欢迎个人分享,媒体转载请联系本公众号。

知乎用户 文化纵横​ 发表

A:我举报 xxx,他个垃圾竟然收了人家 100w。

老百姓:干死 xxx

理中客:这个同志,你这样说就不对了,你怎么可以说人家是垃圾呢?骂人是不对的嘛。而且你怎么知道他真的是垃圾呢?或者人家只是有点垃,没有圾呢?来,我们来好好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巴拉巴拉巴拉。。。

什么?收钱?你怎么总是惦记着收钱这点小事?来,我们继续来讨论一下你叫人垃圾这个问题。这个才是重点啊。

知乎用户 飞翔的石头 发表

我见过深圳最高档的小区之一下面一整个停车场也就 50 台宾利吧。

知乎用户 1tt 发表

我是纪委,我查我自己?

知乎用户 道法自然 发表

越描越黑洗又洗不白,这可咋整啊 。。。

知乎用户 夜故事 发表

“宾利大战劳斯莱斯” 事件扯出的料越来越多,究竟关键问题的停车纠纷在哪儿呢?

话题好像越聊越偏了,像滚雪球似的。

最新

今日男方工作地方回应,“与宾利女车主无婚姻关系,也没有任何业务往来” 上了热搜。

刚开始,网上发布宾利女车主停车位被占,网友们的评论清一水的是:“这次我站富婆这边,抢别人车位就没理”。

“把宾利开过来堵在这,我一个月不用,我家里有 50 台宾利”

相信这句话,网友们不会陌生。

听到这里,大家第一反应,这姐家里真豪横,这阵仗就是王公子也不会买这么多呀。

话题和评论的风向开始偏转了,网络上开始散播着 “夫人” 称号,大家的焦点一下子就给吸引住了。

纷纷思索这女车主口中 50 台宾利的由来,到深扒枕边人年薪 37 万,千万级豪宅,高管身份(后来证实是私企负责人),已经从停车位上升到某高度了。

就连占车位的 “劳斯莱斯” 车品牌都错了,后面证明是“路虎”,官方已经回复过了。

宾利女车主出来回应,“本意是从俱乐部调 50 辆车,网上的视频被人恶意剪辑,曲解意思”。

其实就是情绪激动下的口嗨罢了。

这件事情有几个关键点:

一、深圳车位是不允许买卖车位的

虽然深圳在车位产权和解释权上比较模糊,实际操作中车位也没有单独的产权证,住宅楼和公寓楼出售的都是使用权,也就是长租。

而开发商可以约定车位的所有权,但也只是在一定层面上。

具体的说明在 2014 版和更新 2019 版都能看到,因为不是 “正式版”,所以此次事件争议才那么大。

宾利女车主觉得自己是花了几十万买专属车位,路虎车主是每月的停车费。

前者是固定停车,后者是见空停车。

先抛开开发商和物业的问题不说,男子占了宾利女车主的车位,是该及时挪开,而倒地的男子,后来也证实并非路虎车主,是围观的群众。

要知道,在深圳停车场有多难。

深圳人口多,面积小,只去年一年深圳汽车数量就有 350 万辆,但是车位只有 200 多个,这个缺口太大了。

而本次争议的小区纠纷从 2021 年 8 月就开始有业主反映了,但也未得到解决。

二、被遗忘的开发商和物业,他们是否违规?

该小区的车位一直被人诟病,小区既有公寓楼也有住宅楼。

但是,公寓楼售出的时候,开发商将车位以专属的形式赠送给公寓区的业主,普通业主停车位则是出租。

近半年,该小区关于车位的纠纷不断,一直未能得到解决,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爆出来。

仅仅是 “50 万的宾利车堵门”,都足以吸引眼球。

2014 版的《深管》就明确说明了停车位开发商不能转让,增设停车位的话,可按规定转让。

2020 版的《物管》说明了开发商只对自己管理区域的停车位用于出售、附赠、出租,并要将使用的数量公开,业主买卖时也要标注清楚。

本次争议的小区,很明显是私自将整个区域的停车位给了公寓楼的部分业主,这就是导致出现这次纠纷的核心问题。

至于是否违规,得看开发商是否有停车位的处理权。

对本次事件,你觉得谁占理呢?

图 / 来源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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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太吉星 发表

忍无可忍 [发怒][发怒][发怒],我们深处水深火热之中,却有隔壁的口喊“为人民服务” 的官员老婆豪横炫富,我们普通百姓掏空几代的血汗钱才只能只筹够首付,这几年高价买房又被坑惨了又背了重重的房贷做了房奴,而他们这些喊着口号为人民服务的人居然轻轻松松占有那么多的财富。这简直严重违背了新中国成立时对人民的诺言,清理掉贪官污吏奸商,给有能力的人让位置。怎么白拿纳税人的钱不干好事??又懒又贪连蛀虫都不如了,蛀虫还得花力气挪动身体去吃大米。吃饱了就停了,可是某些贪官躺着吃饱了还不行还得继续吃,他的后代也跟着白吃,最好撑死他们。那些老是叫我们爱国,支持国产品牌,你们开的车穿得里里外外哪样是国产品牌????道貌岸然的小人。

知乎用户 坚持斗争 发表

这个事件发酵到现在,相信大家都很想知道:宾利姐和张某某到底是什么关系?深圳国企书记夫人住 18 万 / 平单价的宝能宾馆,开几百万价值的豪车,还有能力调动 50 辆宾利,这些靠一个国企高管的财力就可以支撑么?这些钱是哪来的?

刑法上有一个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那么张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有义务披露和说明其收入的来源和数目。公众有权利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发财致富路径可以让一个国家工作人员过上如此奢靡的生活。

知乎用户 Lily 正策律师​ 发表

宾利姐叉着腰吵架我理解,指使别人(因为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老公 / 男朋友)开车堵车位也理解,占车位男躺在地上,她也跟着躺下了,反讹诈——这个也理解,但是,可但是,宾利姐你和那男的挨那么近干嘛…..

开个玩笑,吃瓜群众欢乐多嘛……

事情还在发酵,说一下我的态度吧,就事论事来说,宾利姐被套路了。

不论怎么说,这个事都是双方的,但到现在为止,您在网上看到那个占车位男的任何信息了吗?所有视频都是打码的,宾利姐一时冲动钻进了对方早就准备好的圈套。

上面说的对方,包括物业、包括占车位男,也包括广大的住宅业主。

事情很简单:公寓业主(宾利姐)在购房同时还有开发商赠送的地下车位使用权,宾利姐声明是有合同的,赠送的车位位置在住宅下方,物业从经济利益考虑也好,从和稀泥的角度考虑也罢,反正一直都没有明确公寓业主独家享有指定车位使用权的事,双方一直有矛盾,直到这次车位男占了宾利姐的车位一个月,矛盾爆发。

不简单吗?很简单。

这个事的罪魁祸首就是操蛋物业,和稀泥两边谁也不得罪,还能从两边都收钱,多好一事,其次是住宅业主,他们的理由应该是:车位在住宅车库区域,公寓业主想要停车回你公寓那边去,还有一点就是该车位使用权是赠送的,住宅业主酸了。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尼玛占人家有使用权的车位了,就应该还给人家,有什么好说的。

可这次占车位的就玩了把大的,把群演、灯光、摄影、录音等等全套班子码齐了,开始了他们的表演。

注意这次事件几个关键词:50 辆宾利、国企领导、高价房、30 万年薪。

这些都是车位男在导这出戏前早就想好了的剧本,按国人惯性思维:国企领导收入来源不明,住高档房、开高档车,不管这车位是不是你的,就是为富不仁,就是国家的蠹虫。老百姓就要杀富济贫,就要打老虎拍苍蝇。

好家伙,有 50 辆宾利。

这节奏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我就一直不明白了,为啥总是思想跑偏,这个事大家用脚后跟想都知道谁对谁错,可为啥一碰到国企领导作威作福、为富不仁就变味了呢,难道说如果现在对宾利姐所有传言都是真的,那么别人无赖占她的车位就是对的,是正确无比的,那我真的无话可说了。

住豪宅、开豪车、消费与收入不符这些事和占车位无关,宾利俱乐部、宾利姐的内裤、国企领导的鞋与占车位也无关,宾利姐和国企领导到底是结婚还是离婚与占车位更无关。

先把占车位的事解决了,好么。其他问题自然会有相应部门来处理。

视频剪辑都是朝宾利姐不利的方向,撒泼打滚,咆哮大闹,她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喊出有 50 台宾利,因为群演在旁边 “启发” 她,脑补一下对话是这样的:群演 “我们是劳斯莱斯俱乐部的,有 50 台,每台放一个月,就是不走!” 宾利姐“我也是宾利俱乐部的,我有 50 台宾利,就放在这堵你!”

看看,是不是这样合乎逻辑。

可全部视频都只有宾利姐一个人在表演,引起媒体发酵,被打上各种标签,有理的事也变得没理。

最后事情的结局恐怕是:宾利姐销声匿迹,住宅业主拿到了车位的使用权,物业也在偷偷地笑——没任何损失就解决个头疼的难题。

事情的本质是什么不重要,事情的真相是什么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让为富不仁的人得逞,“不患寡,而患不均”。

用一句汤师爷的话说就是 “杀人诛心赫然奏效”。

知乎用户 俩王四个二 发表

1,深圳的车位都是租的,物业或者开发商为啥就敢卖,账目是怎么处理的,钱又到哪去了?

2,既然售卖了,劳斯莱斯占人家车位这事是开发商的矛盾,开发商和物业又不处理,这也是管理有问题。

3,劳斯莱斯既然知道是人家买的车位还占,人品也是有问题,但是一占就是一个月,这或者说背后有隐情。

4,宾利姐的车从哪来的,别说有五十辆,就这一辆,你查下深圳业高管他也受不了,就算车是宾利姐自己的,你查下公司税务,有问题她也受不了,当然没有问题那就更好。

5,查了宾利姐,不查劳斯莱斯也不合适吧,从政府关系到公司税务,那咱就是说不知道都是个啥情况。

6,这事吧反映了不少社会问题。敢不敢处理,能不能处理都是一系列的问题。韭菜看看就算了,那么多事热度都能过去,还有啥过不去。

知乎用户 ieluil 发表

希望知情人曝光这一切正常,看看这些有钱人的丑恶,

知乎用户 嗯嗯 发表

宾利女的底裤都趴出来了,对面劳斯男是哪路神仙,到现在连个姓氏都不知道

知乎用户 克莱因蓝的夜空 发表

虎不虎,一条胖次两千五。

深圳市,一千里,开辆宾利还嫌挤。

东海没有白玉床,龙王来请宾利王。

丰年下大雪,宾利如土劳如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是路虎占的车位,为什么都带人家劳斯莱斯节奏。

隔壁劳斯莱斯:我招谁惹谁了

知乎用户 等风 发表

记住

普通人

非必要不生育

等烟花

知乎用户 黑夜神 发表

我信呀,但是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了,从哪开还关键吗?

如今人人都是自媒体,嚣张跋扈惯了总有被推上风口浪尖的一天,等黑料被挖出来,谁还在乎最开始事情是啥样的呢?

知乎用户 码码的 husky​ 发表

俱乐部的 50 台车是您的吗?

知乎用户 与孤独缠绵 发表

接着奏乐接着舞

知乎用户 决意伟力宏图巨匠 发表

1. 三十几万可能是工资,收入大头是奖金或者分红?

2. 女方是干什么的?是否存在以官养商?

3. 五十台宾利感觉像是吹牛逼的,再喜欢宾利,也不会买五十台吧。

知乎用户 冰镇雪碧 发表

谁会买五十两宾利啊,闲的啊,本来就是吹牛逼,揪着这点不放就没意思了,你要说查腐败就说查腐败的。

知乎用户 第欧根尼 发表

我们既关心车位问题,也关系车主身份。就不能一起查吗?都是单线程是吧

知乎用户 鲜衣怒马的少年 发表

啊对对对……

知乎用户 这个人什么都没写 发表

感谢女性为国家反腐行业做出重大贡献。我们都知道这是女性为了无声举报而不得已为之的行为。重点在于钱从何来?

知乎用户 鱿鱼歼灭者 发表

大善人给赏点钱花呗。

知乎用户 超越了历史 发表

占车位这件事情,我觉得占车位的人和物业都值得一个热搜。

虽然引发关注的是 50 台宾利,但是普通老百姓被人占车位,物业不作为的事情也不在少数。

如果遇到占人车位的事情怎么办?能报警把车拖走吗?

如果不能,有什么强制手段吗可以把车挪走吗?

我觉得宾利是宾利,车位是车位,不能因为占的是宾利的车位,就可以忽略占车位这件事本身。

知乎用户 陶然居居​ 发表

错了,大家都错了!!!
其实这都是临时工干的啊!!
是临时工男扮女装成书记的女朋友,是临时工 “意气用事”,不管书记什么事啊!
求求你们放过书记吧!书记他老人家也不容易啊,既要开宾利堵车位,又要面对 “河东狮”,还要绞尽脑汁的应对公关,平息风波,他也很难啊!!

知乎用户 ovil2727 发表

emmmm 有没有可能女方家里就是有钱,男的是小白脸,吃软饭的

知乎用户 迷茫的安德鲁 发表

你们有钱人真会玩,花样百出,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呀!当你们为了一个停车位而卖弄有钱有势的优势的时候很多人都在为生计奔波发愁呀!有没有想过平头百姓的内心有多么的挣扎?

知乎用户 小哥佩琪 发表

希望也查查占车位男子,总感觉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别只扒宾利姐,记得也扒一下占车位哥,不想被人当刀使

知乎用户 超级肥的二刀肉 发表

不能一条通知草草了事,国企说到底是企业,发的通知有没有公信力???

知乎用户 路过亚投行 发表

更关心能调 50 台宾利的国企书记是谁?

知乎用户 李大头 发表

俱乐部是个好地方,太太们都说好。

知乎用户 你在高原​ 发表

18 万一平啊,我工作多久才能赚够 18 万?

知乎用户 理想世界 发表

太好了

她真的可以调 50 辆宾利来

不是我魔怔了

明明是赢了

我还是希望是我魔怔了

结果魔怔的是这个世界

一半人不知道是不是水军还在关心车位

卜折手断的故事听说过吗

以前有个 dota 选手

因为不想和别人组队了

假装自己手骨折了

结果

p 粉希望他手断了

p 黑希望他手没断

我多么希望是我魔怔了

这样社会也许能好一点

大家都还有希望

你可以骗我

关了摄像头

50 辆宾利和 50 个女朋友排列组合都没关系

知乎用户 兜帽 发表

一直辟谣,还不如好好想想为什么一遇到这种情况,老百姓就想到了钱权交易,都条件反射了。

知乎用户 10086 号公民 发表

这下面哪来那么多小号的

知乎用户 夕隐林下 发表

月薪 3 千的我,平时吹牛逼就几百万到顶了

宾利女人家吹牛逼立马就 50 台宾利了!

这就是我两现实中吹牛的差距。我说有几百万肯定是吹牛,那她我就不清楚了。

知乎用户 爱玩游戏的普通人​ 发表

其他事情怎么样咱不评论。但是我就感觉说自己有 50 辆宾利这事就想小孩打架放狠话: 你给我等着,巴拉巴拉。

虽然咱没那些钱,也不太理解有钱人的想法。但是作为个正常人。即使有那些钱能买得起 50 辆宾利。那不应该买几辆宾利,再买几辆阿斯顿马丁,再买几辆兰博基尼劳斯莱斯啥的么?看网上报出的各种明星有钱人家里不都是各式各样的豪车么?也没看谁可以的一个品牌买几十辆。

得多不正常的人才会买几十辆一样的车?就算有收集爱好,就喜欢宾利这个品牌,那宾利应该也没有那么多型号够收藏的吧?(可能是我不太懂车,也许宾利各型号都收集起来不止 50 辆)

知乎用户 不偷蜂蜜的熊 发表

谁要是占我车位还不打招呼,我能用钥匙给他车画八个大王八

别说一个月了,超过一天你不挪走试试看

知乎用户 璐璐璐 发表

这个问题的关注点不应该是被占了车位????希望占人车位的天天都被人占车位!!!!

被占车位真的太烦了!!

知乎用户 海水​ 发表

吵架嘛,吵上火了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有一次我直行,有个出租车把我别了,轻微的剐蹭,因为太晚了,下车拍照就走了,第二天去了快处中心。

问题是,交警说他全责,死活不认。不仅不认,还准备打我。他带了个同伙,同伙后面拉着我,他在前面揪我,准备开片。

那会儿还算年轻气盛,干就完了。也不管后面拉我的人,直接对打起来。一边拉扯,一边还叫唤,你踏马的一个外地人,敢在这里撒野,回头叫一堆人弄死你丫的。

其实,就是个屁,我踏马也是个外地人,老实巴交的人,哪儿去叫人弄死他?不外乎就是喊一喊,给自己壮壮胆,让对方胆怯罢了。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在警察(交警算不算警察?)面前打架,打得挺爽的,肾上腺激素飙升,兴奋得要死,打完好久才发现眉角有血,还有点疼,也不知道有没有把对方揍疼了没。

问题是快处中心的那帮人还不管,后来还是我自己报警的。

后来私了,对方赔了我 300 完事,勉强够修车钱。

所以,吵架的时候,肾上腺激素一上来,啥都敢说,啥都敢干,所谓激情杀人估计就是这类。

不过,年薪 40 万能买宾利,实在是太厉害了,只能说薅财有术。

知乎用户 kkdd 发表

占据车位确实不对;但是女方所说的国企书记确实要查一查是否存在贪腐。不要和稀泥糊弄人民群众,必须查清说明白。

知乎用户 迷彩狼 发表

这姐姐躺下后的叫声真让人上头!

知乎用户 遗忘初体验 发表

车位被占真的很生气 我有次大半夜回家发现被占了 硬生生把那个人叫下来挪车 不管等多久

知乎用户 Vickie​ 发表

当时吹的牛逼 现在开始怂了?

早干嘛了

知乎用户 李小刚很丧 发表

信息就是刁蛮惯了,这下撂狠话下不来台了,又好面子,不想着解决事情却想着怎么把狠话圆回来,真傻。

你就承认,血气上头,撂狠话说大话,不就完事了。

吵着架呢,还有脑子想俱乐部调车、调几辆车,八核心十六线程吗。

反正我吵架都是血冲头,嘴比脑子快。

事后复盘这里没吵好、那里没骂对,嘲笑不够狠、讽刺不够深,留下悔恨的眼泪。

知乎用户 Ranly 发表

一句口嗨,也这么较真?

知乎用户 碧落赋 发表

这个新闻只能说,大众太闲了。吵架斗气的话也拿来上纲上线

知乎用户 打 打个大西瓜 发表

就事论事,同时为什么没有人查查占车位那个人财产哪来的

知乎用户 等风来 ai 发表

此女士并非正房夫人,不过是女朋友,男方法律上是单身。

知乎用户 塔河胡杨 发表

到底车位是谁的?

知乎用户 小雪​ 发表

无聊

知乎用户 阖家欢乐 发表

一事一议 长期占车位 到底谁来监管 是谁助长了这些人嚣张的气焰

知乎用户 旁院老孙 发表

这局挺大 我们皆是局中人

知乎用户 长号 发表

仇富心理?

知乎用户 猫瑾​ 发表

首先,50 辆宾利,那就是 1 亿多。就算有钱人也不会这么玩,4S 店?也不可能,这不是丰田,大众,商人不会把这么多资金压在商品上,毕竟是奢侈品车,实际销量 50 辆也不会很快能卖完的。再结合吵架的事实,所以这最可能就是一句气话,吵架不过脑,冲口而出。二,所谓的深圳不能买卖车位,这个我们都可以理解,毕竟各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管理模式,但焦点不是女司机上,而应该是开发商身上,我是买的人,我付了钱。但这个商品是不能卖的,你不是应该查卖的人吗?反而说付钱买的人,就因为她有钱?第三,老公腐败,这个可以说,但更应该举报,而不是把霸占车位这个事实用这个所谓的腐败掩盖住。真腐败,直接举报。腐败是腐败,霸占车位是霸占车位,这是两码事,一码归一码,相信纪委会有交代的。当然什么都是黑暗的,阴谋论的 5 毛党除外。四,霸占车位也必须要有说法,不然下次都可以这么混水摸鱼下,霸了你的车位,和你胡搅蛮缠,吵个半天,输了不伤脾胃,反正我也用了这么长时间的车位,赢了更好,且说不定你吵架不过脑,说错话了,我给上纲上线下,不管真假,我都赢了。

知乎用户 shaww 发表

果然大家注意力都转移到车位上了,目的 ok

知乎用户 可爱的你好 发表

现在的自媒体的确应该整顿,明明应该谴责,占车位的人! 对于带偏方向自媒体应该治理和处罚。

知乎用户 龙马精神 发表

强烈谴责霸位之人,不论是车位、坐位都要给于制止,不要让霸道之人逍遥法外,让被欺凌的一方得到公正对待

知乎用户 木木 发表

越描越黑!


昨天:

新闻:《劳斯莱斯和宾利车主双输的车位之争》

网民:五十辆是吃牛皮的气话

澄清:深圳国资委通报国企书记事件,「离异后未再婚姻登记,与涉事张某某暂未发现经济往来

今天:

新闻:《自称要「开 50 台宾利」堵占车位「宾利姐」表示,本意是从俱乐部调 50 辆车,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网民:国人都咋的了,见不得别人好

预计澄清:张某某是前女友

预计明天:

新闻:张某某表示不是前女友

网民:五十辆宾利是咋回事

预计澄清:张某某有病

预计后天:

新闻:劳斯莱斯车主证明张某某没病

网民:劳斯莱斯咋回事?

澄清:上市公司表示以后按国家标准给高管发薪资,剩下的回馈在疫情中受伤害的股民

再往后:深振业涨停!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 宾利这车不是一般人开的起的,少说也得 300 多万呢!这钱是这位女士自己挣的吗?跟她那个老公 (or 男朋友有没有关系呢?)

2. 听这位女士的意思,即便不是自己家的车,她一句话就能从俱乐部调 50 辆宾利!就按 300 万一辆算,价值 1.5 亿的车,她一句话就调过来了……

上面说了,开宾利的不是一般人!这些不一般的人为什么能听她的?是不是可以调查了解一下?说不定有 “大鱼” 呦!

3. 眼光别只盯着这个女的!不是已经有声明说这是某公司 “纪委书记” 的“女朋友”嘛?目光该对准这位 “书记大人” 了!别被 “一个” 女朋友带跑偏了……

4. 最怕的是这只是 “冰山一角”,不单单是“女朋友” 的问题,还有关于 “高管” 的问题!

一个企业的 “纪委书记” 都有问题……

细思极恐啊…… 各位别又中了 “声东击西” 的道……

咦,为什么说又?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知乎用户 愚笨国王​ 发表

明显是生气放狠话。就算她真的有那么多钱,她又不是傻,谁会逮着一种车买 50 辆,没人追究占人一个月车位的劳斯莱斯,没人喷物业管理。真那么牛会被欺负的车位被占一个月还挪不走么,真的是,祝那些支持劳斯莱斯的也被豪车占位几个月

知乎用户 Q 仙女 Q 发表

核心问题:有人占了别人的车位 1 个月,物业是不是存在管理混乱、不作为等情况,占车位的车主是不是存在恶意侵占他人资产的情况

引申问题:为什么车位归属存在争议,车位交易中是否存在问题

连带问题:女子老公及占车位的人是否存在贪腐问题

另外如果这老公真的存在贪腐,该罚罚该判判。但是为啥很多人下意识觉得公职人员 = 没钱 = 不能开豪车 = 不能住豪宅,是有哪条规定呀

另外另外为什么觉得焦点是占车位问题的就是水军,我们车位之前经常被占,我对这个事情很在意。抓贪官是权力机关的事情,我这个利己主义者只关心谁也不能占我的车位

知乎用户 喵喵酱在此 发表

所以呢,这俱乐部里面的成员都是什么货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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