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徐峥「一个人犯了错,凭什么诛连九族?」微博下网民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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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撕而不学 发表

有保险公司会推出,主创人员道德保险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们的优良传统,从品德人品入手干倒对方,至于作品优劣、观点弊否,讲那作甚,我已经干倒你了。

知乎用户 Corbicula​ 发表

唾弃罪人,本该是每个人自己的事儿。

而在巨婴眼里。

唾弃罪人,是由爹代表所有人去做的事儿。

于是本该自己抵制的东西,变成了爹替所有人抵制。

比如你看那个截图里,说不想自己孩子如何如何。正常人会想,自己孩子养成什么价值观、如何看待劣迹艺人,难道不是父母自己言传身教出来的吗?孩子看什么不看什么、怎么看待,不都是监护人自己的事儿吗?作品是中性的,别人看不看、有没有孩子、如何教育孩子,都不关你事儿。

但是巨婴不会这样想,巨婴不管什么事儿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巨婴觉得我自己要是教育不好咋办?把看文艺作品的自由让渡给爹,爹替我屏蔽掉不就行了吗?而爹社会就完美满足并养育着这些巨婴。

众所周知,巨婴对自由的需求是极低的,他们没断奶的精神世界无法承受自己做抉择和承担后果。巨婴离了爹爹,会被自由吓哭。

说到底,没有什么新花样,还是所谓 “集体(爹)” 主义那个逻辑。

知乎用户 曹效聪​​ 发表

其实问题很简单,

就是在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真正懂得并可以做到 换位思考 。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他看着电视里的明星就希望有一天自己也可以成为他们一样。

长大一点,他喜欢看电影,喜欢模仿表演,喜欢唱歌跳舞,

而一直以来大人们都说他这是不务正业

于是在高中他准备艺考,一个人离开家乡小城来到北京上海,住地下室,啃片子,看书写笔记,

他参加了那个各路媒体每年都争相报道的艺考大军,虽然,大多的媒体关注点都在某个女考生而以博眼球。

第一年他没有考上,第二年没有考上,第三年他终于考上了。

从几千人里脱颖而出,终于,他身边的人可以觉着他做的事是个正事了。

然后他开始念大学。

接受科班制度沿袭下来的严酷学习,早上会出晨功,晚上会排练到半夜。

即使这样,身边的朋友都还说,哎呦,艺术院校妹子多哟。

他只是笑。继续日复一日的甚至带有枯燥的学习生活,因为这曾是他年少的理想。

然后等他高年级后,他发现这个圈子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美好。竞争实在太残酷。

更让他接受不了的是那些恶趣味的东西似乎在成为市场的主流。

然后他还是选择坚持,留在所在的一线城市,租房,接活,干活,进剧组,没完没了….

好了,现在的转折点来了。

突然有一天,制作人一个电话,说我们剧组的男演员因为他吸毒事件被抓进去了,所以我们巡演半年的计划取消,剧组即刻解散。

于是这个倒霉的孩子未来半年的安排和饭碗全部没了。

好了,其实那个小男孩的成长经历却是我虚构的,我只是把我身边的大多数参杂了一下。

但是这个小男孩发生的事件,是我真实身边认识的朋友所发生的事,也就是徐峥说的这件事和这个事件的当事人。

就像你们看到的,

明星:1 人。

一个大剧组:100-300 人。

一个大公司:200-500 人。

群众:…………….00000

一个人出事了,有无数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

而无数人因为这个事件的发生相继受到了牵连,却不见一个人。

知乎用户 magasa​ 发表

这个国家有许多人都是审查制度的潜在支持者。

因为一个演员有违法行为,就封杀他参与的影视作品,不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上,这都完全站不住脚,但在民间偏偏有很多人支持,看微博这些地方就知道。

徐峥的话,我大体上支持,除了这一句「对其之后参与的制作可以封杀,并且应有年限」。我的看法是任何封杀都不应存在。

很多人平时骂总局,那是因为封杀了动画片、美剧,是他要看的东西。如果封杀的对象他也讨厌,那好多人就会跳着叫好。这算反对审查吗?这只是反对不合己意的审查。如果你真的反对审查制度,像我一样,那么就应该反对一切针对影视作品和从业人员的行政禁令,违法行为就事论事,就人论人,不能搞连坐,不能搞株连。

所以别再说所有人都反对审查制度了,真的,很多普通人都在全心全意支持审查制度。

知乎用户 讲着童话的恶魔 发表

微博上的言论中映入眼帘的全是仁义道德,但我仔细一看只看见了 “吃人” 这两个字!

知乎用户 东坡夜奔​ 发表

这个话题很有趣。

改革者、进步者与保守者,改革者应该如何追求真实的进步。

真实、现实、可以实现的进步。

对国家,对个人,均如此。

最让我感兴趣的其实是徐峥的这个建议,「对其之后参与的制作可以封杀,并且应有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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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可能是未来的进步方向——你可以管,但是你得管得合理一些。

一方面,总局不管是不可能的,也该管一管,务实点说,管管风气确实好一些;另一方面,现在这种一刀切极端化确实不合情理。

徐峥的建议是一种方向:妥协。

一边觉得你们都是独裁者,顽固保守;一边觉得你们都是小清新,不懂世事。

最好的办法,大家坐下来谈,各退一步,妥协了事。

从这个角度看,前一段阿里和工商总局的撕逼,虽然幼稚,但总算看出一些现代政治博弈与妥协的迹象。

你能说话,我也能说话,或者说你厉害你说了算,但我说的话你也得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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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站在改革者、进步者角度说,一点合理化建议,为了把事情办得更好,避免一再产生的极端化倾向,并不是要为保守者说话。

妥协,一个看起来不怎么伟光正的词汇,有很多时候,往往是最优解

大家坐下来,都别掀桌子,好好说话,吵架也可以,但是,不分裂,不打仗,争取达成一致。

打仗不好,打仗会把屋子和家产都打没了,解气是解气,但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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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国家,你就说你自己,是不是也每天面临不同的思考倾向,一件事情迟疑不定,好像有好几个自己,都说的有点道理。

家族与个人,激情与平淡,奋斗与平静,理想与现实……

最后,往往结果都是妥协。

大家各退一步,选择一个都能接受的点,不要分裂。

这样一点都不激情,但是,可能是国家也好,个人也好,最佳的进步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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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协最大的意义,在于在保持整体稳定性、可控性的同时,兼顾活力和灵活性。

中国的事情,往往是一统就死,一放就乱。

一统就死,说的是稳定性无法兼容灵活性。

一放就乱,说的是灵活性绝对排斥稳定性

实践一点看,貌似问题的解决办法,还是在妥协上。

这也是为什么左和右都是建设性力量,都需要存在,而极左极右都是破坏性力量,需要警惕。

对于个人,极端化的选择,往往极具破坏性,要十分注意,谨慎选择。

与父母,与组织,与他人,在斗争之时,要注意这一点。

不怕斗争,但也不走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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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的雄心壮志也好,悲观失望也好,都往往是偏激的,而且往往不具有现实的建设性。

真正具有建设性的做法,往往是,敢于捍卫利益,也敢于妥协。

吵架可以,不要掀桌子,不能撕破脸。

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未必不是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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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什么呢?

一句话:所谓改革,往往就是进一步退半步的事情,无论是国家的进步还是个人的进步,如果不去改革,当然不行,但是改革的同时就要做好妥协的准备,不能觉得我是改革一方就是绝对对的,你们保守派就是历史的罪人,你们说的话我不听我不听。

极端化,是革命,革命就有破坏性,那种一翻两瞪眼、老子不玩了的做法,对于很多时候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

敢于捍卫利益,敢于追求进步,也敢于接受现实,敢于妥协。

进一步,退半步,毕竟还是进了半步。

退的那半步,是为了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也给对方适应的空间。

太着急,往往成不了大事。

日拱一卒,不期速成,看似慢,却往往是最快的选择。

大家都是年轻人,往往对现实很不满,对未来容易有幻想,但是,路要一步一步走。

斗争产生进步性,妥协产生稳定性,车子不能只会加速不懂减速,要想走得快又走得远,是要琢磨一下,什么地方自己是不是极端化了?是不是该妥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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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协的本质,是不把自己放上神坛,觉得自己就是唯一正确的,这是进步者容易犯的错误,因为自己站位靠前,就觉得落后者都是不值得考虑和尊重的。

真正的进步者,往往明白所谓的落后者的价值,愿意给予一定的尊重,后者并不是完全无法改变的,这是实践证明了的。

保守者中也有进步的力量,可以争取,而且,即便确实是保守势力,尽量不让它成为阻碍,还是要去努力。

读清末改革,此种感觉尤为强烈。

耐心一些,慢慢往前,其实,并不慢。

以上。

知乎用户 但愿君​​ 发表

万万没想到 7 年过去了,站在现在微博网民的角度回望过去的评论和反应,都觉得他们好温和呀,虽然可能不赞同你,但依然会主动长篇评论和你讲道理。

之后嘛,最后(Z)一代了,想都不敢想了嘛。

知乎用户 涂子​​ 发表

这是中国社会中漠视私权传统的必然结果。

如果说投资人和工作人员都要为演员的私人违法行径负责,那么广电在审批环节没有稽查出演员吸毒,也理应连带关门!

以前在这个问题上,参与过知乎不少讨论:

官媒为什么会在国际禁毒日这天播出宁财神吸毒案? - 涂子的回答
央视对柯震东、宁财神等人采取「示众」型报道,问题在哪里? - 涂子的回答

其实稍有阅历,或对中国近代史略有所知的人都不难看出,**这些事件其实无关吸毒,最终导致的走向必然是公权对私权肆无忌惮的践踏。**但遗憾的是,在这些类似的提问下,历史总是被忘记,而 “正义的群众” 总是声音最大的。

而终于有这么一天,点赞的人们也发现这事儿也不那么对劲了。

如果有一天,一人吸毒全家连坐、一人嫖娼全司关闭、一人犯错肃清街坊的新 WG 时代来临了,别忘记军功章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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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有人又把我归类到曲线支持毒品一派,我表达一下我对艺术工作者工作和个人生活的态度:

如果王学兵老师复出后的新作品的确演技出众情节生动引人入胜,我还是会忍不住买票去看的。

但是要是我知道他晚上在我楼上 “溜冰”,我会立刻报警。

___________________3 月 16 日更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为什么连坐是不对的

对于这些人就该严惩!至于连带其他人,只能说以后寻找合作伙伴要擦亮眼睛,让这些平日隐藏的瘾君子彻底没有活路!

现代法的基本思想之一是 “罪责自负”。谁犯罪,谁承担,这也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吸毒虽是违法,但仍是个人行为(如果他吸多了砍人那是故意伤人罪,虽有因果但非同样性质,请加以区分)。影视制作包含从前期的审批到中期制作到后期推广,是整个产业共同生产的结果,演员个人的私人行为不可能放大到整个团队和产业中去。

@周子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597 号国务院令【戒毒条例】

第一章第七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第五十二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综上,广电的封杀令已经涉嫌违法。连带党们还要宣称道德大于法律吗?

二:什么是恐怖

吸毒,尤其是硬性毒品,的确是严重危害自身也影响社会的事情。但肆意践踏人权,因为某个过错趁机打击所有人的滥用权力才是真正的恐怖。你不能因为家里的狗淘气、咬坏家具,就让狼来替你看家。

三:平常人有义务对自己的工作伙伴进行审核吗?

不,没有义务。任何人在没有确切证据、无法断定他人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都没有义务向执法机关进行举报。根据我国法律,只要你不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知情不报也不立罪(是的你没看错)。如果真的强制一个行业里搞人人举报人人揭发,那么结局必然是人人自危互相攻讦,最后就是我说的新 WG 的局面。

我觉得

@magasa

说得都简直太轻飘飘,看看某些言论,哪里只是审查制度的支持者?简直就是秘密警察的狂热拥趸。本不想做此等普法工作,奈何恶言喧嚣,孰不可忍。也许有人希望每天上班上街都带着尿检报告,但我不想。

知乎用户 鲁哈花 发表

我看到一个商机,“封杀保险”。剧组可以用 10% 的投资费用给剧投保,如果被连累封杀,20 倍赔偿。

知乎用户 导演 BK​​ 发表

以前我们做大型电竞活动,批场地十分困难,因为对于场地方来说,场地是国家的,就算不赚钱,空在那几天,对他们也没影响,但是如果批了活动出事了,死人了,你猜社会舆论会怎么骂?说不定连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情的相关大领导都要被迫下台几个。

  政府越被骂,它的权利越大,因为原本不应该他负责的事情,他也要被迫去负责了,这种时候,他要么极端激进,要么倾向于无功无过。

  《蝙蝠侠前传 2》里,小丑对蝙蝠侠说:You complete me.

  极端生极端,我们现在很多时候看到的是一个极端的结果,广电的禁令、政府的策略,很多人在网上骂,觉得这么脑残的决定怎么会出现,但是却忽略了,这种决定往往都是出自社会舆论的极端。

  看看网易评论,出什么事情,别说封杀了,喊枪毙上酷刑的有多少,那义愤填膺,那不共戴天,即使他根本不懂法律是怎么量刑的,还记得网上很多人说酒驾一律枪毙吗?

  我们很多时候,并不知道政府面对了些什么人。

  子非鱼,焉知鱼之苦,我们其实才是少数人。

  我个人认为如果一个场地活动出了问题,应该调查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谁主办谁担责,哪里出了问题,让该担责任的负责任,舆论不要去连带,不要去乱猜,更不要一点不对,就全部否定的走极端。

  如果能这样,管理机构担的责任清楚了,那他被骂的少,权利自然就小了。

  可惜,中国人多,国民教育水平差异太大,改变这一点太难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独裁没有任何问题,只要你自己是独裁者就行。」

那么问题来了…… 你是吗?

知乎用户 苗林 发表

一个犯错就让其一个承担,按对待一般人的正常的法律法规处理之即可。

至于其职业和作品,理应让市场说话,没有必要封禁。

那些个犯了大错的官员都能异地升迁,凭什么为难有点所谓名气的百姓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其实更愿意看到的是,某某演员吸毒影响形象,导致很多观众不愿看他们参演的电影,而非「封杀」。

重点不在于一个人犯错是否要连累其他人,而在于制度本身是否合理。一个形象好的演员可以提升票房,形象差的演员会毁了票房,是的,这就是连累,也可以说株连,但是这应该由观众用电影票决定。

在法律健全且被充分尊重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可以划底线(包括缺位已久的电影分级制度),但是动辄主动抡起大棒,简单粗暴,并不是好事。

观众需要足够的、被尊重的选择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们一辈子也学不会就事论事。

知乎用户 谷户 发表

今天看到了一个白岩松的采访,讲到了这个事情,我觉得徐峥说的挺有道理的,但是白岩松说的更有道理。具体如下:

“明星吸毒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澎湃新闻 :近日又出了一条明星吸毒的新闻,您是怎么看明星吸毒的?

白岩松 :今天很多委员也在聊这个事。从现有情况看来,吸毒在演艺圈不是几个明星的个例案件,明星涉毒的人数甚至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残酷。

  在中国,明星吸毒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少人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们觉得吸毒是某种身份的象征。

  外界的诱惑和工作压力始终存在,娱乐圈如果用自我反省的方式治理风气很难,需要有外界的力量让他不敢涉毒。

澎湃新闻 :这个外界力量只是把涉毒明星抓起来吗?

白岩松 :当然不是。我们要给明星设立个底线,无论他此前有多少光环,只要他涉毒,这些光环一夜之间就会消失。这样才能震慑明星。

在日本如果演艺人员涉毒,他想要东山再起,太难了。但是放到我们这里全变味了。在我们这里,问题明星涉及黄赌毒复出之后,甚至会比以前更火

  我明确告诉你,前两年曾有一位已经淡出娱乐圈的歌手由于吸毒被抓,复出之后演出身价大幅度上涨。这给很多人的暗示是什么?

我相信一点,白岩松了解的应该会比我们多,所以他所说的 “明星涉毒的人数甚至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残酷” 应该是有依据的,用了一个残酷来形容,可见明星涉毒的情况会超过很多人的想象,尤其是那句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更是让人感到毛骨悚然,乱世当用重典,特殊情况下用特殊手段,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对于合作的人,我也的确为他们感到可惜,不过微博里的一个回答,想想也有点道理,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总会知道一些,明知有问题还与之合作,有几分自作孽的味道了。而且这个条例出了一段时间了,徐峥早不发看法,晚不发看法,偏偏这种时候发,公关味道太浓厚。

至于很多人说的应该由市场决定,市场是有盲目性的我就不信回答的人都不知道,问题明星涉及黄赌毒复出之后,甚至会比以前更火。” 是不是真的大家也知道,还秉持这个看法的,我也只能说,咱俩意见不一吧,但是有人回答的有百弊而无一利实在是太夸张了。

完毕!

知乎用户 赵亚洲 发表

鉴于看到很多人有限的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把结论补在最前:我个人不支持这种封杀行为,但支持诉诸市场和诉诸法律的封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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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写过一段文字,正好就是针对这件事的。

从去年到今年,众多艺人纷纷被破门而入的民警抓了现行,《监狱风云》也一度成为了民间热议的话题。染上吸毒的原因各自不同,有人写本子需要超强的想象力和专注度,有人进入了不吸毒就不能融入的圈子,还有人体验过了戏里的放纵于是要在生活里亲自体验一把。

不过原因并不重要,**毕竟吸毒是违法行为,任何缘由都不能将违法行为脱罪。**我想说的是另一个话题:广电总局颁布了 “封杀劣迹艺人” 的通知,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作品被暂停播出。

作为一个相信制度的人,这观点我当然无法认同。怎么个意思呢?

首先,这些所谓的 “劣迹” 艺人纵然有各种不对,但已经承担了刑事犯罪所带来的各种处罚。在事后进行夺人饭碗的惩戒,相当于审判结束之后的某一天又突然加上了一项 “剥夺演艺权利” 的处罚决定。这有两点不合理:惩罚的原因是不良榜样,这是道德绑架,不应该出现在要标榜法治的社会里;退一步讲,即使是法律,尚且不溯过往,何况是一项“通知”——也就是说,如果早就规定好了艺人吸毒就断送演艺生涯,那么这种处罚才能合法。

当然,一定有人会说,演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理应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虽然我坚持认为一个人不需要成为完人,古龙玩过一万个女人仍旧可以是个好作家,宁财神吸过毒仍旧改变不了他是好编剧的事实,但总有人不这么觉得,那我也可以认同。

现在问题变成了,何种形式的处罚才是这个法制社会所可以接受的呢?

解决方案无非两个,诉诸市场或诉诸法律。

诉诸市场的解决方案就是说,让观众用自己的钱包行使投票权,抵制他们不认可的艺人作品。如果真的有足够多的人认为这种断绝演艺道路的方式是合理的,那么市场自然会交出一份符合他们期许的答卷。

诉诸法律的解决方案就稍微麻烦一点。看吸毒艺人不爽是吧,觉得可能影响下一代是吧?论证一下,然后把这些论证结果交给我们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会议立案,代表发言,举手表决,最后通过,建立一套规范艺人行为规范的准则,将艺人吸毒的惩戒流程化合法化。

其实这种方案听起来挺邪乎的,起码我本人不太相信真的会有这么一套法律。但作为一个公民,我又只能相信这套流程所建立的标准,即使我不认同。原因就在于,我作为自然人是和 zf 签订契约的,并且让渡了一部分 “权力” 给立法机关,只要满足程序正义,我就没什么可说的。虽然程序正义不一定总正确,但它基本可以保证每一个决策都不那么错,这就够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拜托这些人,就少操心孩子的三观了,拿孩子当借口被 D 用了这么多年,还真是深入身心了。

你们的三观只要不影响孩子就是对社会和未来做大贡献了。

知乎用户 任泉 发表

**人应不应该吸毒?**当然不应该。

**公众人物吸毒的危害大不大?**当然大,且大过普通人!

**吸毒的公众人物(如演员)的作品会不会有可能产生负面的宣传效果?**有可能,对于无知的孩子,看到动画片中的暴力都会模仿,追星能追到不顾一切。但这种负面效应并不是普遍存在的,跟厨师不讲卫生会导致顾客健康问题不是一回事!

**如果吸毒演员照样能通过作品赚钱赚名声,是不是不太好?**大多数人都会不平吧,但这个问题不是应该问消费者么?你们为什么还会去支持一个吸毒的明星呢?

**不对作品封禁会导致行业对艺人吸毒状况的漠视么?**很有可能。贵圈一向是向钱看齐,些许道德问题还能炒作当话题呢。

我想,以上的问答就是大家支持封杀连坐的情感基础吧。

我很赞成行业自律的建议,如果这种封杀来自于公司、从业协会、观众、社交媒体,我都举双手赞成,即便幕后有广电总局宣传口径的推波助澜。但现在的问题是自上而下类似行政命令般的封杀,这已经是类似出口成宪的权柄了,在当前的法治社会,真的合理么?

如果希望让社会对艺人吸毒进行警醒,可以通过正常的立法限制此类人员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此类公众活动,而不是对已经完成的作品进行封杀。

可惜我们最喜欢干的事情,一个叫做 “矫枉过正”,先一棒子打死,然后再慢慢放开,等到糜烂到不行的时候,再一棒子打死。另一个叫做 “模糊规则”,不用出台什么法规,反正在办事人员心里有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标准,让你来琢磨。试错的代价是巨大的。

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我们何时才能真正成为民主而法制的国家呢?

知乎用户 昭明显易 发表

为什么网民是这个反应?好多答案不针对问题答直接解题发挥黑广电,黑 tg,黑体制黑万恶的教材去了。

我来给知乎积点阴德吧。

因为大多数的穷人看不惯少数富人为富不仁,为富不轨。

凭什么你明星有大把钞票吸毒,被抓了照样能拍电影能挣大钱?老子一点小钱钱吸毒吸光了家产,被抓后丢工作丢饭碗,牢里出来后穷鬼一个几十年打拼的血汗钱清零一切从头开始?

你看,同样是吸毒,同样是依法打击一视同仁,穷人是这么个惨样,明星是那么个牛逼样。

穷人因生活所迫,一旦违法,同样的惩罚标准下,个人损失比富人相对更大的多(注意,这个损失不仅是财产损失,可称为人生幸福损失)。因此穷人相对于富人更不敢违法犯罪,更不敢吸毒赌博聚众淫乱等等。而富人,因法律惩罚对其影响更微弱,则更有 “本钱” 犯罪,更不怕法律的惩罚,看上去更肆无忌惮!

单走法律轨道,明星吸毒被抓对其影响真的太小了,太可以不当回事了,能不遭恨吗?能不让群情激愤的网民口诛笔伐大喊封杀吗?

你有钱,你就了不起啊!你就能吸毒不怕被抓啊!老子就必须死守法律不敢放肆啊?还有没有天理了?不公平!老子就要发动广大网友屌丝,封杀你,不让你挣钱!既然法律惩罚威慑不了你,我就用舆论暴力威慑你!个别用了吸毒明星的导演没钱挣活该!反正你们富人有钱,少点电影票房对你们影响不大。至于是否符合法律,是否符合自由符合人权的普世价值,老子不管!反正老子恨为富不仁,看不惯你们嚣张的态度!

这,就是微博评论区里哪些网民心底的真实想法。

至于这么做好不好,对不对,公平不公平,是否法治,是否符合普世价值观,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估计争议会很大。反正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也很支持网民的这种做法。毕竟这种做法客观上拉平了富人与穷人的作恶成本,对绝大多数的穷人有利。我承认这是舆论暴力,但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本来就是弱者的你好不容易有点力量干嘛不用啊?干嘛不为自己争点实际利益啊!哪怕对自己利益不大只是相对削弱强者的利益也好啊!人家更强,人家就更有实力主宰你的命运,仁义或残暴只凭强者的心情,你只是鱼肉!

世界的本质不是法律,不是道德,更不是理念。就是博弈,就是力量的均衡与暴力的威慑。什么天赋人权,法律公平普世价值,都只是表象,短暂的表象。罗马法存在了几年?消失了几年?从古至今,私有财产不被侵犯的多还是被侵犯的多?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何时真的实现过?理想之邦的美国?让印第安和黑叔叔去评价吧。

穷人,你们就该抱团,就该与富人博弈抗衡。客观上,这就是真 · 公平。这就矛盾的对立与互补。

富人,越富就越要守规矩,越要夹着尾巴做人,别以为理想中的绝对法治公平之邦一旦搞定就能让你有底气与多数人之恶抗衡,与草根的网络暴力叫板,你就能高枕无忧,做梦!法律是人制定的,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法律永远惩罚不了绝大多数人!法律只是工具!

说这不文明,不符合天赋人权思想,不符合普世真理的。我问你:中国人何时被一种思想一套宗教驯服过?中国人永远直指事物的本质:利益、力量与博弈。大多数中国人是不会信你满口仁义道德和自由博爱的。这东西忽悠从不敢大规模农民起义的西方顺民还差不多。

一句话,人民必胜。tg 这回站在大多数穷人这边给网民出气,打击少数富豪明星,他就立于不败之地了!管你什么人权不公!黑 tg 的,向你的敌人学着点,不然你永远都是白费口舌!

知乎用户 划水中年人​ 发表

由此可见,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首先表明立场,我支持徐峥的观点。

一个人吸毒,参见已有法律,该判刑判刑,该关押关押。甚至法官可以根据该人员的违法程度,强制执行一些关于其工作上的限制,比如有前科人员不允许从事教师,公务员,安保等职业。那么由法官裁定该艺人刑满释放后能不能继续从事演艺事业也是合理的。

通过行政手段去毙了一个作品,是相当不公平的。

有法可依,才应该是重点,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去干预。

该法院做的工作,其他部门就别参合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法治缺位的时候,要么需要上级部门加强监管,承担对和错的判断。要么靠民间百姓学习朝阳群众,做好监督工作。

我认为一个人犯了错,应该由法律来决定他受怎样的处罚。

但法律对于强大的监管体系和热心的民众来说,多少是个过于教条主义的麻烦。

知乎用户 Snorri 发表

徐峥这整个思路就特别封建土老冒。正确的做法是迭代追责和现代保险制度。拍电影之前应该签一个保险,这样出事了可以用保险补偿。另外没有保险就应该起诉劣迹演员,让他们赔偿损失。徐峥这个思路和现在中国大部分土老冒财主想法都是一样的,就是依靠官府。事前没有风险意识,没有自己投资自己承担风险的觉悟。总觉得捞到钱了是自己本事,捞不到钱就是有人和我过不去。什么事情都想着找青天大老爷做主。没有青天大老爷,那亏了本就是一股子邪火,总觉得是别人得了好处,一定要找个更弱的无辜者发泄一下,把所有事情搞烂,搅黄,揽炒,让老爷们面子上过不去。老爷们不都是道德很高尚吗?不都是圣人君子吗?我土老冒可不是,我就赖上了。

知乎用户 小胖鱼 发表

希望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公交公司,银行,运营商,超市,千万要看好自己的员工。

不然这日子怎么过啊!!

知乎用户 青云​ 发表

人和人是不同的,人和人的影响力也是不同的。当一个人的影响力要大于大多数普通人的时候,他就必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比如,你自己喝多了,去路上走,这个没问题。但是你开车所可能带来的危害则要严重的多,所以酒驾要重罚,但事实上,酒驾本身并没有带来伤害,他只是,有可能会造成危害。

而且跟车不一样,车不能拒绝酒鬼,但是,影视公司是有自主性的。是有义务和能力拒绝给毒鬼扩大影响力的渠道。

追溯过往,就是逼迫所有的影视公司,对自己签约的主演,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查。

毕竟毒瘾是有外在表现的,在日常生活中,是可以发现的。甚至说,压力可以加大到,让影视公司有必要对每一个主要演员进行尿检。交警不也经常查个酒驾什么的,也没见谁有意见。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撸完就想跑,那得小心被打断腿。

知乎用户 苏是 发表

不支持,不反对。

因为我本人对毒品抱有非常大的敌意,所以吸毒者永不原谅,贩毒者也是。

对于他们的作品,尽管还有很多幕后人的努力,但是我依然不会去看,我有选择的权利,同时也过不了自己心理上那一关。

当然,这并不表示我就要撒泼反对那些赞同株连九族的 or 不赞同株连九族的。

看好电影,从我自己开始做起几天。

手没有那么长,也不是大 V,伸不到别人心理。

知乎用户 凌率智 发表

确实,一码归一码,片尾加一个吸毒演员被逮捕坐牢的视频,既增加了噱头,也警示了大家,同时还可以搞臭他,简直三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先亮出观点,不支持徐峥。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 电影是不是不允许上映?并不是,只要删除涉毒人员片段或换人补拍,电影依然可以上映,那么徐峥和投资商抗议的原因在哪里?补拍是要花钱的,触及他们利益的损失自然能少则少。

再来谈谈连坐,连坐是什么,是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请问这部电影的其他人员也被封杀了吗?

有人说其他主创人员和投资商都很无辜,但麻烦你们想想,电影是一个团队,这条规定并非现在才出,起初组成团队的时候投资商就应当考虑演员出事所导致的后果,如果你相信他就应该在出事后对这种相信付出一定的代价,现在出事了又来说规定不合理不是典型的只想赚钱不想承担风险或者换句话说当婊子还想立牌坊麽?

知乎用户 约克公爵 发表

挺体现素质的回答,完全木有逻辑啊

知乎用户 东林侍读​​ 发表

徐峥是真不懂呢,还是装不懂呢?

要防止投资方受损,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不是 diss 相关部门的封杀,而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就明确写出责任条款,要求主要演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一旦因自身问题导致作品被封杀(或下架、修改),必须承担巨额赔偿。

一部作品主要演员就那么几个,且片酬动辄几百上千万,要他们承诺遵纪守法,既不违背法律规定、也不影响投资人的收益、完全符合公众和相关部门的价值诉求,这有什么难的?而且这样一来,签了合同的演员们为了避免受罚,就不能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不敢轻易违法犯罪,这不就刚好起到了提升行业道德水准、净化社会空气的作用吗?

实际上,许多品牌找明星代言时就有类似的约束性条款,比如代言塑身产品就不能发胖、代言某品牌手机在公开场合就不能用其他牌子的手机,否则就可能面临解约和赔偿。徐峥夫妇在演艺圈打滚多年,不会连这点 “内幕” 都不知道吧?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不呼吁行业内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损失,却把 diss 的目标指向相关部门呢?

说白了,他们不肯严格要求自己,反而企图把责任推给社会。

靠着老百姓捧出来的名气,不费吹灰之力就日入十万百万,连最基本的遵纪守法都做不到?自己违纪违法导致作品下架殃及无辜,却要怪相关部门处理不公?

我呸!


A 女士学习努力、洁身自好,从某知名高校毕业后顺利入职、月薪过万。但 A 女士相亲期间,因其毕业的高校被曝出 “学伴” 丑闻而数次遭对方拒绝。

A 女士做错了什么?她从未参加过 “学伴” 相关活动,且坚决反对此类活动;她在报考某高校之前,该高校未有相关丑闻。

但是,A 女士的的确确受到了上述丑闻的影响,并且她没地方说理,因为她无论是起诉相亲对方、介绍人、学校还是网友都于法无据。

那你说 A 女士冤不冤?

——很抱歉,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就是会遇到此类 “明明利益受损却无处说理” 的情况,比如:

B 男士辛辛苦苦打拼挣钱买了套房子出租,收租不到一个月,租户在房间内悬梁自尽,导致 B 男士的房子出租、出售价格被 “腰斩”。B 男士无法预见租户的行为,但他又无法向已死的租户主张赔偿。

C 小姐是一名歌手,在圈内打拼多年,其演唱的《不怕不怕》深受欢迎;但 C 女士刚刚走红,就有一名与 C 女士同名同姓的女子因违法犯罪被曝光。C 女士风评受害、演出明显减少,但她也无法向同名同姓的女子主张赔偿损失。

D 先生经营一家旅馆,有吸毒人员在其旅馆房间内吸毒被捕。D 先生的确不知情所以未被处罚,但警方加强了对该旅馆的检查,一些客人不愿被检查而提前退房,给 D 先生带来了经济损失。D 先生能向此前的吸毒者或者警方主张赔偿吗?

……

如果列位认同徐峥的说法、要为那些 “无辜的人” 鸣不平,不妨也想想如何为本回答所述 ABCD 解决一下问题?

我知道大家看到这里都会觉得不爽,但客观事实就是如此——我们从事社会活动,即使自身没有任何过错,也可能被他人的过错 “误伤”。这种“误伤” 无法避免,只能尽量减少。

拿徐峥所述影视作品来说,一个团队中某人违法犯罪而遭封杀导致作品需要修改甚至无法上映,对于其他人来说的确可能是 “误伤”。这种“误伤” 是难以避免的,责任也不在处理的部门,但可以通过补救措施来降低无过错人的损失:其一,团队应与艺人签订合同,约束其主演作品后不得有违法犯罪等行为,否则要承担巨额赔偿(按,很多明星签约代言都有合同约束,比如不能发胖、不能有丑闻等等);其二,允许团队通过剪辑、补拍等手法修改作品后重新上线。

知乎用户 投资人 吴斌​ 发表

讲真,听到 “封杀” 这两个字,就恶心得想吐

如果艺人犯罪了,按照法律来办,抓进监狱,判刑,大家都认,这是他付出的代价

在法律之外,要不看一个艺人,也太简单了,老百姓直接用脚投票,用眼睛投票就行了,不理他,他就完了,这也是他付出的代价

在法律之外,要不看一个艺人,也可以由经纪公司来决定,是否和他解约,让他无处可去,这同样也是他付出的代价

但现在说的 “封杀” 是什么?是垄断行政力量,在法律之外,来替老百姓做主

问题是,它替你做了这一回主,那就还有下一回,直到你看什么不看什么都替你做主

当然我知道有很多人很喜欢这样,觉得生活离不开老大哥的做主

这种人我称为牲畜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首先理解广电总局初衷,不外乎是要全体艺人讲文明树新风,给观众作一个好榜样。

但是这样的封杀就太扯淡了,这是直接无视了全剧组人员数月的努力和付出,无视了投入的资金,而且一举毁掉了一个演员的职业生涯不给他改错的机会。

再说老百姓不会因为电视上的这个演员吸毒然后自己就去吸毒,文艺作品的影响力永远在其本身而不是现实中的演员。

如果科比鹰郡案后被联盟封杀,那么现在 NBA 就会少了一个传奇。

没有为任何人洗白的意思,反对吸毒抵制嫖娼,只是想说广电一刀切的做法实在有待商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明显的谬论。投资方可怜被影响的观影大众就不可怜了?有孩子被喜欢的明星影响然后吸毒就不可怜了?现成解决办法也有,参照拍广告的合同 演员必须树立正面影响 就好了,违约就赔偿呗。徐峥一个大导演不会想不到。恐怕还是为了维护利益迷失了双眼罢了,作为公众人物还用自己的影响力用谬论引导大众。道德堪忧。

知乎用户 腾天​​ 发表

这些网民都是没能力投资影视剧的

等到他们有能力了,立场自然就反过来了

知乎用户 雄立东方 发表

卧槽。。我怎么突然想起来一件关于小四的事儿。话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情节抄袭圈里圈外,马东请小四做节目的时候就旁敲侧击的问小四,结果小四矢口否认。小四的粉丝们就怒了,站起来说我们就是觉得小四写得好,我们不管他是从哪儿来的灵感。。。。 现而今小四挥金如土,小时代大卖,自己也俨然成了娱乐圈大咖。我倒想问问各位,有谁还记得圈里圈外那位作者?你能想象他会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吗?现在我们看见小四的段子也会转发,点赞,可我们手贱那一下的时候有谁会想到小四是个彻头彻尾的小偷而且从未道歉?我们是不是太无关痛痒了一些?我们向来反对 zf,言必称 tg。可我们是否光说别人,从未反思过自己?

恕我直言,知乎现在排名前几的答案其实是赤裸裸的利己主义,只要我看的爽,管他怎么着。封杀也许不对,可如果大家自觉能抵制不去电影院,还用得着封杀么?你能保证如果不封杀大家也会一起抵制么?这是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而广电除了封杀,还能有什么办法维系我们残存的公共道德呢?我倒期待我们能一起找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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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回答,政府在这些事情上的确越权了,但是民智仍未健全。如何使政府逐渐放手而国之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大概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认定同一个目标坚定的努力,这也是我辈读书志向所在(捂脸 -.-),即希望未来之中国不仅强大,而且有不折不弯、刚毅坚直的脊梁。这脊梁,需要我们每个人浇灌。而具体的方法,我能想到的,也就是教育了。

知乎用户 王决明 发表

「和谐,不是一百个人说同一句话;而是一百个人说不同的话之余,而又懂得互相尊重。」

知乎用户 八卦疯批​ 发表

01

张子枫和焉栩嘉恋情被爆出来,两边都没有发声,男方团队私下找了女方团队商量公关策略,女方团队看不起焉栩嘉就拒绝了。

02

光头导演真的不怕屎,他筹备的新电影,女主初步定的是刘浩存,不排除资本在背后搞事情。

03

杜海涛和沈梦辰高调领证,他在外面投资捞钱不少,不惧被水果台雪藏,又准备在婚礼上招商再捞钱。

04

刘亦菲不愿意和咖位低的男演员合作,最近她那边发声说没有接触《长陵》,因为该剧的男主是小咖张凌赫。

05

谢娜在番茄台夹着尾巴做人,她花重金把跳单的事情压下来,但台里领导还是冷眼看她,只能说她就是活该。

06

刘浩存最近买通稿拉踩周冬雨刚出道时也不被外界看好,周冬雨之前宣战后没有大动作,现在该来的都会来的。

07

张哲瀚找到靠山又在试水复出,上面收到风声马上暗示了各大平台,他是复出无望了。

08

刘宇宁之前示好迪丽热巴被拒绝后,他不死心就在直播间喊话热巴,热巴那边现在很反感他。

09

李小璐之前在会所玩耍时经常看到宠妻大眼男星搂着理发师们嗨皮,她私下喜欢嘲笑大眼男星和浪花姐的破事。

10

相声团伙少当家和嫩模理发师玩耍时经常会问嫩模嗨不嗨,而嫩模理发师们在网红圈吐槽他功力不行,工具短小。

知乎用户 Haoyuan Xing 发表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法则是至高无上的。『言论自由』和『价值引导』,『私人权利』和『公众安全』也是一样的。911 之后美国也引入了爱国者法案,美国也不会容许色情作品上映。拿美国国旗做演出道具的演出,也被禁止过。举这样极端的例子,是为了说明,任何『价值信条』都有它的边界。不能简简单单的说一句 “审查制度阻碍言论自由” 或者“公权大于私权”,就可以论证这样的制度、价值、法律不合理。在权利交界,价值模糊的地方,更需要我们仔细的权衡。

问题本身可以分为好几个层次,『演员吸毒影不影响他的作品』『对待此类作品应不应该封杀』『哪些作品应该封杀』『封杀应该由谁进行』。现在答案最高票的答案把问题归结到『反对审查』上,实际上是有把问题扩大化的嫌疑,电影审查分级,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相当普遍的制度,包括美国也有 MPAA。就算我们不支持广电封杀吸毒演员,也不意味着我们反对电影审查,这不是问题的焦点。

艺人和明星,和很多工作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艺人、艺术作品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艺人的影响力,公众在消费电影、球赛的时候,消费的不止是精彩的比赛、扣人心弦的情节,也包括明星本身的一言一行,和他们的公众形象。所以吸毒不是明星自身的事,这是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的。既然如此,他们为此受到某些程度的屏蔽,并不是什么不可理解的事,这样的行为不乏先例,像 FIFA、TVB 对涉毒明星的禁赛、雪藏,像美国媒体对珍妮 - 杰克逊露乳事件之后作品的封杀,都不是罕见的新闻,也不是中国特色。『因人废言』,在娱乐业是很正常的行为,因为『人』本身,就是他们产品的一部分。

真正的问题,是要不要『溯及既往』(*) 和『这件事应不应该由政府来做』。而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不觉得有很显然的答案。一方面,我们希望政府的权威不要无限扩大;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希望看到行业纵容艺人吸毒甚至是借丑闻来炒作营销,博版面,争曝光率。这方面,好莱坞的系统是以自律为前提的:行业协会在意自身的声誉,出现丑闻的艺人难以在行业生存。而公众也会对越界的艺人明星发出足够强大的声音,让他们无利可图。

所以,公众可以说『广电总局封杀不合适』,但徐峥不适合这么说,因为他是从业者,应该意识到自己作品的影响力,意识到艺人本身的形象,对他影片传达的内容有影响;从而对自己的作品更加精益求精,对自己团队的道德水准,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公众对徐峥这样的言论失望,是完全合理,也可以理解的:当年珍妮 - 杰克逊露乳,FCC 接到了超过 50 万起投诉。

至于到底广电总局能不能封杀艺人,要看行业大环境而定,当行业本身自律完善的时候,政府的监管就显得多余,实际上美国有 FCC,却没有什么电影审查制度。但是当行业本身就处于混乱、自我审查机制不健全的时候,一个透明、节制的政府管理机构,未必就是什么罪恶滔天的名词。关键还是要看最后这样的机制,到底对行业产生的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恐怕不是简单的一句『政府』或者『市场』,就可以判断的。

注 (*):这里不用『株连』这个词,是因为实际上株连并不是徐峥原微博讨论的焦点。实际上,既然艺人的公众形象是影视作品的一部分,那这里的问题并不是产品的开发者出了问题,而更像产品本身有一些瑕疵。

知乎用户 范师傅 发表

答题之前先感慨一句,又一个吸毒的…… 柯震东和张祖明以及房默这菜还没凉呢啊……

先先说观点吧:

以下全都是个人观点。同意点赞或感谢,不同意请反对或没有帮助,请不要来评论区说服我。如果你有更好的意见,自己答题。

吸毒违法的艺人,的确应该遭到抵制和封杀,封杀的这只手,应该来自观众自发,不是光,也不是电,更不是广电。

抵制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应该有一种力量,或者说是价值观,能够站出来告诉这些在舞台上星光闪耀的艺人们,你们的光芒,一部分来自于你们自己的活好,哦,不对,才艺好…… 另一部分则是来自观众们的捧场和喜爱。

才艺好,是你们上帝爱你们,我们捧场,是我们爱你们。

你用努力和汗水来回报你的天赋的同时,请记得洁身自好,来回报粉丝。

我们可以狂热,可以痴迷,但是我们不脑残。

不管你拿了多少次金鸭银鸡之类的奖项,不管你是多么粉嫩的小鲜肉或者是多么迷人的大叔,又或者你是才华横溢的导演,吸毒这种事,我接受不了。

美好的艺术,是真实土壤上开出的七色花,掉落之后,又化作春泥回馈真实。

什么是真实我不好说,但是我肯定的是,真实不会出自一个对自己一点自控力都没有的瘾君子嘴里。一个连自己都控制不了的人,我不相信他。

对这种人,我们可以抵制,也应该抵制。

但是广电你不应该插手。

什么是好的文艺作品,什么是坏的渣滓烂片,我们有分辨的能力,我们大部分人不会因为看了一部瘾君子演的电影就出去买白面儿,为什么说大部分呢?因为还有一小部分没脑子在柯震东微博下面喊着 “我爱你,无论如何我支持你” 没空思考。

即使是我矢志不渝要黑的柯震东,我也不得不承认,《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残血》,哦,不对,女孩。《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是一部有意思的作品。我不会因为他吸毒就否认这部电影。因为这部电影不是他的作品,他的作品,只是这部电影里的那个角色,这部电影,属于导演,属于幕后工作人员,属于每一个在角落里偷偷看镜头的龙套,也属于被这部电影唤起回忆和泪水的每一位观众。

这样一部作品,你没有理由抵制。

消费者可以抵制他们不买他们代言的产品,投资人可以抵制他们,不投资他们参演的剧本,甚至电影院老板可以抵制他们,拒绝上映他们参演的电影,导演也可以抵制他们,不睡他们…… 哦,我是说不用他们…… 用字好像也不太对…… 我靠这个地方放什么字都怪怪的…… 你们自己体会下……

(导演:怪我喽?)

但是广电你不能。

知乎用户 生存与尊严​ 发表

要是广电总局管旅游大概接下来十几年都会禁止中国游客去泰国,毕竟游客们看到他们国民对着一个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的不成器儿子顶礼膜拜,哪天要是有样学样呢?

知乎用户 liu polo 发表

简单粗暴缺乏人文关怀的官僚体系惯性

知乎用户 刘政 发表

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真多。就事论事的话,以《一个勺子》为例: 1. 王曾经是禁毒大使;2. 作为王多年朋友的陈导演,不知道他好哥们吸毒? 封杀 A, 是为了警告 B,以及告诉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应该如何自律。从政府的角度看,这样的代价一点都不高。

知乎用户 北海章鱼 发表

网民反应一直是这样。支持言论自由,但是你这种傻逼就应该闭嘴。这次不过换成了反对文艺审查,但是你这种人渣就应该封杀。

知乎用户 荔枝科技说 发表

看网易 看微博 你可以知道 我们还是个很落后的国家

知乎用户 爱吐槽的徐教授​ 发表

铁道部的张曙光被查啦! 赶紧的,他建过的铁路给我封杀咯,拆了拆了!

知乎用户 赵钱孙 发表

网友只是习惯了喜闻乐见,不见得这一群人有多少的正义感。

而总菊在不违背它自身的审查原则之下可以尽可能的随便找存在感,反正审查制度本身就不明朗,怎么说都可以。

另外:总菊的这个决定完全不合理,但是这却是个杀鸡儆猴的好方法,有可能这个决定的利大于弊,没必要那么的义愤填膺,总想喷总菊或者喷明星。

对于广电:顺应民意外加想限制一些恶习。这件事上个人还是不选择站哪方,因为广电这样的做法还是有利的,不能简单的判断这事对与错哪个大。广电的规则是没有规则(估计来源于电影的审核吧,贾樟柯他们贡献巨大),所以娱乐圈的人自己看着办,没有漏洞可钻,自己做事时悠着点。

对于圈内人:与他们利益相关罢了,当然站在自己这一方,万一有一天自己剧组有人出事了多不好。

对于网友:个人觉得这是个纠结的选择题,当喷吸毒明星成为了习惯,当喷总菊也成了习惯。而有一天,明星和总菊站在了对立面,观众朋友们开始了站队,这时依靠的不是喜好而是厌恶,厌恶那方更甚就选择另一方,仅此而已。

知乎用户 Ssonlonlitabe 发表

AI 换脸已经非常廉价、非常常见了

别再提压根不存在的损失了,你爱换脸就换,不爱换就别播,多简单的事

死乞白赖想让吸毒者出现在大众面前耀武扬威的猪狗就是下贱

知乎用户 北海愚夫 发表

随便举个例子,

黄海波 2014 年嫖娼被处理无可厚非,

那么他 2011 年的《永不磨灭的番号》要不要封?

那么 2003 和 2011 两年的央视春晚要不要封?

还有李云迪 2021 年嫖娼,那么 2001、2012、2013、2018、2021 五年的央视春晚要不要封?

不然是否有人会说着这样的话:“我不想我的孩子以后看了春晚,喜欢了哪位明星,哪位明星却嫖娼,孩子效仿。”?

还有毛宁,他上了八次春晚,2015 年抓出来他吸毒,这八次要不要封?

找事主捶的多狠都行,是他犯的事。

别牵连太多无辜者,他们一脸懵逼。

知乎用户 张金录 发表

道德大棒挥过之处,寸草不生!

知乎用户 Liu Rio 发表

其实很简单嘛,把演员换成官员,把吸毒换成受贿~~~既然高票答案们都觉得可以既往不咎,那么为什么落马官员隔两年又高升还会有那么多人义愤填膺?

广电总局的目标很简单,封杀艺人,而不是封杀作品,既然如此,你有本事就去重拍,就去换人好了,又不是说不准你换。怕出事损失,可以啊,和艺人的合同里列明赔偿条款不就成了。不出事迁就明星,出了事还要说情,制片公司你在起什么作用呢?关键是在目前情况下,通过广电总局的引导,使得明星犯错被惩戒成为一种自然选择,而推动行业自制。

知乎用户 橙膏 发表

作为一个不入流的小编剧,如果那是我写了五年的剧本,历经无数的黑夜,与制片讲述,对投资解释,和导演争执,接下来坎坷的拿到总局的修改意见,再修改修改修改,打磨打磨打磨,最后只拿了一丢丢可怜要死的稿费,为的是能让自己写的故事能够上映,让人看见,毕竟剧本不是小说,它只有被拍出来才存在意义,违心的插入了广告,无奈的听从投资的意见修改某些场次,演员用谁不用谁自己根本起不了决定权,在自己幸运的情况下,无人剽窃,无人盗取,无人将你被枪手的情况下,一切终于尘埃落定,开机了,参与场地,现场,动作,分镜,导演生病,演员受伤等一切后,片子杀青,开始剪辑,发行开始策划宣传的时候,大家思考上映时间的时候,突然电影因为其中一个演员吸毒而被禁了。

我想我会自杀吧。

知乎用户 麦瓜 发表

不支持株连的前提条件是不允许造星不允许粉丝经济。谁粉丝超过 10 万,按人头收税。

你们既然能够通过造星玩儿流量耍一群无脑少女。也别怪拳头比你硬的把流量突然掐死。

这世上只享好处不担责任的美事别指望太多。

当然徐峥的技术性反驳我完全支持。不应禁正在制作发行时的产品。

知乎用户 枯法者 发表

因为有些犯罪,光杀他一个,不足以弥补产生的后果,会让他觉得赚了。

例如娶一百个的某大佬,即使他死了,他的基因也复制了至少 100 份,他本身是赚的。

如果不杀了这 100 个,这 100 份犯罪基因在未来会再传,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犯罪率和伦理观念。

知乎用户 Raul Williams 发表

这都扯到哪里去了。

对人宽容,对事宽容,不代表对毒虫宽容。

不代表对天天磕海洛因和冰毒的毒脑宽容。

扯这么多有的没的根本没意义,要是不相信,除了看毒品纪录片,那只能给自己来一针海洛因吧。

知道吸毒的最关键问题在什么嘛?

是因为这并不是一件会对自身造成极大伤害的事情,这是一个具有极高诱惑性并且传染性的事情。

吸毒会让人爽到无以复加,可以直接把你从人间送上天堂。

但是人还不会死,还 TM 活得好好的,他还活着,他每天就想来一针。

他自己来一针,他就带着身边的人也来一针。

来一针不影响你的人生,不影响你的事业,除了让你爽一把,没任何其他问题。

这是彻头彻尾的强烈的物理性成瘾。

看清楚,“吸毒” 两个字!

这题在说,一个影视从业人员吸毒,到底该不该停掉他的影视从业人员执照,还有禁止他的影视演绎作品。这和连坐还又是两码事。

吸毒就是核心,停他的执照算轻了我觉得。

只要这个影视作品用了这个艺人的脸,这个艺人靠自己的脸赚钱,你就很难将该影视作品与其艺人的社会人格独立开来。

除非所有作品,都拍的和 V 字仇杀队一样,那就再论。

按照这个趋势,以后合同里会写明如果有劣迹被揭发后的违约费。

同时会把演员的单集拍戏收入降低,按比例将影视作品的收入分成给演员,像股份分红一样。

这就是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才是商业。

影视从业人员是一份很特殊的工作。

**其实这个问题挺简单的。
就是前置前提比较复杂。
要充分考虑到影视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二线明星的影响力和榜样作用。
影视作品作为商品的特殊性。
投资方在遇到劣迹艺人时,用合同进行自我保护。
还有就是吸毒这件事的危害性和一带多的传染。
这些都考虑完了,我觉得封杀吸毒艺人是很有必要的。
以后资方应该小心谨慎才行。
演员这个人,其本人的自身形象,就包涵在了他的专业能力里。
演员既是一个人,但他自己又有商品属性。
所以才说,影视从业人员是有特殊性。
其他职业,专业能力和自己的个人形象及行为分的很开。
不代表演员的这两项属性没有高度重合。
**

每一次和任何人谈起中国对待毒品的严酷,就不得不从鸦片战争谈起。

圣母们,好好读一读近代史吧。

鸦片在中国泛滥成灾的历史真相

林则徐的禁烟,无疑是顺应民意、大快人心的爱国主义的行动。但是,与林的禁烟行动相比,另外一批官僚的主意简直蠢不可及,他们竟主张 “中国人的鸦片战”,即中国人以自己种植和生产鸦片来对抗外国的鸦片,可连他们自己也未想到的是,此举不仅没有禁绝国外的鸦片,而且导致了鸦片的进一步泛滥:从沿海到内地,从内地到边境;从城市到农村,从衙门到皇宫,几至形成全民皆吸的盛大场面。鸦片的广泛种植增加了政府的税收,并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鸦片的进口,然而此举带来了更为严重的恶果,一方面鸦片种到哪里,新的瘾君子就扩展到哪里,因为鸦片种植者往往就顺理成章地成为鸦片吸食者;另一方面,本来就非常宝贵的耕地种上罂粟后,导致粮食供应更加紧张,再加上灾荒与社会混乱,人们生活于绝望和痛苦之中。清政府也是陷入了怪圈:禁种吧,不仅税收减少,而且会鼓励进口和走私;不禁种吧,禁烟法令肯定只能流于表面和形式。最后,政府只能采取明禁暗放的政策,任凭鸦片泛滥。国民党执政时期,这种情况没有改变。日军侵华期间,日本侵略者继续鼓励中国人种植和吸食鸦片,他们想从灵魂深处彻底解除中国人的武装。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痛下决心,采用一切强制手段消除鸦片隐患,到1960年,几乎所有的中国大陆吸毒者都成功戒掉了毒瘾,鸦片这个魔鬼终于结束了它在中国历史上的生命。”

中国近代史》(根据 the rise of modern china 第六版翻译而成)

看到没有???!!!

烟民的总人数大概在 200 万到 1000 万之间!!!

林则徐保守估计吸毒人数占总人口的 1%!

知道现在总人口的 1% 是多少嘛??!!!

是 TMD 的一千四百万到一千五百万人!!!

现在毒品纯度那么高,吸一口人就变成幻觉丛生的野兽了明白!!!

那么多人喜欢批判古人的愚昧,你是身上比古人多了哪个器官,站在这里指责古人愚昧?

自以为自己是圣母,就比得过本朝太祖的英明神武了?

比得过林则徐的当断则断了?

若不是鸦片侵蚀人的体质,思想,中国 19 世纪中叶到 20 世纪初,能那么倒霉?

当年沿海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那么多人,还不就立即投入到征服海洋的全球热潮中了?

外语不会学嘛?船又不是不会造!

全世界人给中国人喂毒品,你还就吃了,你不是白痴谁是白痴?

现在美利坚能有一半是中国领土我说你敢不敢想?

西班牙和法国卖殖民地给美国,为什么就不卖给中国了?

沃兹法克!!!

五十年!!!各位知道那黄金的五十年,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嘛!

这一切的根源在哪嘛?

在于 TMD,当时的人以为吸一口无所谓!!!

一日吸毒,一年戒毒,终身想毒。

来来来,吸起来,近代史的灾难我们再重演一次。

来大家一起唱。

让中国人当亡国奴,从每日吸毒做起。

从不制止他人吸毒做起,从默许他人吸毒做起。

从让吸毒的人还可以好好演戏做起。

这都是他的私事,这无所谓。

对,等你哪天你被毒虫偷偷在水里下药,发展成下线之后,你再说我无所谓。

这就是中国,一片曾深受毒品折磨的土地。

切割历史来讲现代化,听起来怎么都像是耍流氓。

只要你是个中国人,受过良好教育,熟悉近代史,你还吸毒。

除了愧对祖先,没其他话好讲。

知乎用户 王鹏飞 发表

强烈支持封杀涉毒艺人,没出事儿前人五人六的当大腕,出事儿了就苦了吧唧的求给口饭吃?然后一堆圣母就原谅他了,继续让他当大腕?圣母们你们是多贱啊?再说了他们又不是被封杀了就要饿死,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换个行当老老实实生活呗!

涉毒明星大红大紫是极坏的榜样,这意味着你犯了罪,只要出来哭闹一下,就能获得原谅,转天就和没事儿人一样了!我可不想有一天下一代们跟着这些涉毒明星学吸毒。

要说离婚啊醉驾啊啥的封杀,我是不支持的。可毒品不一样,这是毁人一辈子的玩意儿,两百多年了中国人在毒品上吃的亏受得罪还不够多么,圣母们你们能给吸毒洗地么?

知乎用户 路德维希圣 发表

都不需要犯错,看你不顺眼就可以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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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绿世界旧房翻新 发表

看到这条新闻,看到腾讯新闻 “事实派”,我想这条新闻还是比较可信的,先不论自己是不是明星,也不论打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只是被一个人偷拍,就暴踹三脚,可见这姓徐的家伙,也并非是什么良善之辈。

徐峥,在此之前的平日里和电影中看似谦逊和善、彬彬有礼,却在这个事件中暴露出来本性,这还是一个喜剧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了知乎上的回答和微博上的评论,我明白了我喜欢知乎的原因。

知乎用户 你微笑时好美丶​ 发表

期待有这么一天:

爸爸带着儿子看电影,儿子说:“爸爸,那个人不是前些日子吸毒进监狱的坏人么?怎么在影片里这么好?” 爸爸说:“人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他演的好是敬业,值得我们尊重学习,也会得到相应的酬劳;他吸毒是犯罪,就要受到惩罚,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 儿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3.15 更新: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因一个人的优点而去忽略他的缺点,也不因他的缺点而对整个人全面否定。只把一个人的好表现出来,那么当他的坏暴露的时候,缺乏分辨力的小孩才容易惯性思维认为他的行为都是好的而去模仿。

知乎用户 麻绳 发表

这个问题没什么讨论价值,中国的恶法很多,这只算小恶,人家都懒得去琢磨合理性。短期内改变是不可能的,喊出血来也没用,受着吧。只能是希望艺人自律,特别是接了戏的,多加小心,别祸害人。另外制片方擦亮眼睛,像王学兵这样十几年毒龄的还敢用,我还以为他们已经准备好后手了呢。

知乎用户 张公子 发表

诛九族诛的是亲属,沾亲带故有点血缘关系还算说得过去; 一人犯事,同事都要受牵连是什么鬼?哦,那十年确实有很多次一人犯事全科室都要揪出来跟着游街的事件,后来领导人都觉得不对劲就给叫停了,怎么?想恢复到之前的生活?我信你能确保你家里人不去犯罪,但不信你能确保你所在的单位、公司的同事们不去触犯法律

知乎用户 氧气 发表

* 我觉得,媒体不大肆炒作 xxx 吸毒被抓了,就行了。

没准就是几天,几年不见,国家处罚他禁演几年你都不知道。

井冈山,满文军,零点乐队也吸毒,你看他们的歌禁了么?作品禁了嘛?

另外,目前的演艺人员吸毒问题已经炒作成为惯例了,关注度极高。

国家对于吸毒的态度是很明确了,(国情问题,和历史问题) 因此不能放松。

法家学说中,也有 “明典当用重刑” 的观点。

现在演艺人员吸毒明明就是顶风作案。应当以影响范围巨大,社会影响之恶劣,严家处理,以儆效尤。

是一种特殊时期处理办法,而并非一种观念。

这道题就像失控火车一边一个人和一边五个人的道德问题一样。对于普通人没有正确答案,甚至选择自己眼前的都是情有可原的。

但是这只是国家处理此问题的办法之一,在一定高度上,对此类问题总要有一个抉择。

要不又会有人会抱怨为什么演员艺人吸毒这么严重,政府却不作为。

你看到的是一个艺人,而你没看到是无数以他为榜样的人。即便不能全归咎于一个艺人,但是把追求艺术的人引入了吸毒歧途这代价岂非太惨?

知乎上错误判断了中国的普遍素质水平。不应该啊。

好像艺人不吸毒就没有灵感不能出名一样,这种观念并不鲜见。

知乎用户 杨个毛 发表

我宁愿看到对明星吸毒统统重判,比如说因为明星影响力大,吸了毒不管多少数量统统算作 “情节严重”,7 年以上最高无期,判一次毁掉整个演艺生涯,这总够了吧。至少这做到了谁傻逼谁承担。

封杀这件事情吧,怪怪的。要是一个大片里的 1500 个群众演员中有一个吸毒,要不要封杀呢?要是这一个吸毒的群众演员当年没被发现,后来成了明星才被发现吸毒,要不要追溯封杀当年的大片呢?

知乎用户 麻花鱼 发表

没有办法,这是你们自找的

徐峥们没有任何抱怨的资格,这是你们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自己惹出来的必然结果。

影视行业在徐峥们这些年的推动下,说句不好听的,靠一部片子明星们能拿到普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把吸毒拍一部戏视为一次犯罪的话,这一次犯罪能吃一辈子。

如果不想办法在他收入到账之前遏止住或者用严苛的事后惩罚恐吓住资方,那么在利益的驱使下,吸毒被抓算个屁啊?资方为了利益最大化,管演员吸毒不吸毒,只管有没有曝光,如果戏不行演员不大牌,甚至可能会把吸毒事件作为炒作点在上映前主动曝光。你觉得他们干不出来?

知乎用户 haha kim 发表

只要是涉及到毒品,就应该封杀,而且是永久封杀,并记入个人征信中。立好规矩,让所有进入这个行业的人都清楚。中国近代倒霉的开始就是毒品,谁要是敢在这个上面犯禁,谁就是汉奸卖国贼,是全中国人民的敌人。

知乎用户 孤枝寒鸦 发表

笑死。

捉妖记不是正常上线了?

某人犯错,禁止的是某人上银幕,锅是谁的?是封禁方的锅么?

一个犯了错的人,就不该步入公共视野,这错了么?

封的不是影视作品,而是那个人。

哦,你自己舍不得花钱去改,重新去拍,然后就怪不该封,凭什么啊?

知乎用户 大熊 1988 发表

用了吸毒人员的剧组请与演职人员签相关风险协议,别特么跟执法,司法,观众撒泼。你徐峥再受欢迎也请注意自己的言行。

看了不少答案,都是电影行业相关的,有一些都是站徐峥那面的,而且都是把用了吸毒人员后产生的风险归咎于别人,你们如果都这样那电影行业真是没救了。你们的衣食父母是观众(如果你们否认,那我也没办法。),你们不自律,还要求我们给你们埋单不成?

好莱坞是电影行业的标杆吧,你们要不去问问小罗伯特唐尼吸毒后整个行业和观众为何对他苦苦相逼,那些用了他的电影剧组怎么不跟观众一哭二闹三上吊。

知乎用户 金隼 发表

吸毒这种纯粹的个人问题,相关个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就够了,所有的所谓封杀、净化说实话都是一种罔顾法律的歧视,是标准的人治行为。国外吸毒的公众人物多了去了,日子还不是照样过,给犯过错误的人公平的发展和竞争机会并不会污染社会风气,反而是社会文明水平的象征。而可惜大多数人还停留在占领道德高地然后大棒一挥与 “污染势力” 撇清关系自我高尚的精神世界。真正强大的文化,并非抵制、封杀、无视那些劣迹来纯洁自身,而是用公平、包容和正向影响来不断自净。所谓 “劣迹公众人物如果不封杀会给社会坏的引导” 本来就是种显示社会文化懦弱的说辞。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鸡蛋和高墙之间,有些人永远选择站在高墙一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只是觉得那些说孩子会去效仿的… 是傻逼么

知乎用户 悲伤的奥德赛​ 发表

即使中国历史已经过去几千年了,辛亥革命也已经一百多年了,新文化运动也已经一百年了,但中国人的理性思维却还是没有发芽的迹象。

这种 “演员吸毒了,就必须封杀包括吸毒以前的所有作品” 的思想不就是古代 “株连九族” 的另一种体现吗?明显的感情用事,就和那批提倡恢复凌迟的人没区别。

如果有的演员想报复以前的某个制片方,那是不是只要靠吸毒就能起到大家一起完蛋的效果?尤其是那些长期合作过的?这样不仅对犯罪行为起不到制止的作用,某种程度上还会加剧行业乱象。

而且人都是不断变化的,一个演员有一天变坏了,不代表他以前的整个人生都是邪恶的… 为什么要抓住一次劣迹而否定他的所有呢?这样只会让演艺圈人人自危,导演找人拍戏之前都要先进行一次道德考核、甚至要监视演员私生活里的一举一动,演员在磨练个人道德上所花费的时间都要远多于在磨练演技上的时间,这一切只是因为害怕被封杀。这样的演艺圈还有创新的活力吗?为了 zz 正确而牺牲掉人性、牺牲掉所有文化成果,这和红 wb 有啥区别?只为了发泄情绪而创造的法律有意义吗?发泄完之后呢?有没有考虑过后果?

我们应该惩罚的是演员,而不是他的作品。只需要做到让他交法定数额的罚金,坐法定时长的牢狱、以及吸毒 / 犯罪被曝光后的作品不上映就行了。不必矫枉过正,否则只会起到反效果。

知乎用户 李工 发表

艺人问题导致集体创作受损,这是个相对比较 “超前” 的做法。

因为,腐败案件那么多,对于腐败分子之前所做的工作是否该全面重审?其腐败表现不正在那些工作中吗?

这是比一个艺人对众所周知的虚构故事(影片)更现实和急迫的问题,这都没有解决,那边自然就显得相对 “超前” 了。

知乎用户 Amro0093 发表

法理不外人情。当你挣着远超一般性社会工作的回报,那你就要承担株连九族的惩罚。

我们可是花了自己的钱来看你的作品了。你们挣几个亿之后,还不是拿了大笔的钱去买房、买奢侈品、让子女去国际学校了?可是因为一个劣质偶像,导致一些人犯了错误,你们会对这些错误造成的社会损失进行赔偿么?你们又不赔,那是说个屁…… 之前说了好久的广告代言人要为其代言的广告产品出问题承担责任,这事儿到现在推进不下去,不是一样的道理么?

不否认徐峥的作品很不错,也会继续关注或者去电影院支持他的作品,但是仅仅是支持他作为演员导演而已。除此以外的很多事情和行为,我都是鄙视的。

知乎用户 CIB 总督察 发表

吸毒的人不让上荧幕,品行不端的人不让上荧幕,和酒驾撞死人终身禁驾不就是一个事么,还不是前者损害资本的利益,才有小人狂吠!

劳动者有劳动权力,没错啊,普通人偎亵偷盗还可能被原单位开除呢,,明星吸毒让他换个工作不行么,又不是不让他找工作了,我相信你也不敢让强奸犯偎亵犯到女校或者幼儿园教书吧,我们也不敢让吸毒的上荧幕,就这么简单

知乎用户 兼之 发表

有些人就是不会就事论事

知乎用户 Blank 发表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反过来思考,为什么那些明显有着巨大道德风险的人,还是会有投资方、制片人甘冒其险也要起用?

情出自愿,事过无悔。敢用,就要敢于承担后果。

不要即享受了选择演员带来的便利,又不想承担演员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呢?

知乎用户 乙修​ 发表

说实话,我根本不在乎吴亦凡到底有没有吸毒,反正我这辈子也不会碰

但是看到他没什么才华,靠着一张奇怪的脸,年纪轻轻就能赚大钱,被人捧,甚至还能选妃

我就真的很不爽

知乎用户 程锦 发表

因为不会保障尽可能多的去抓每一个犯罪者,就尽量将每一个被抓到的犯罪者放大。

省钱省事

知乎用户 Feng Orson​ 发表

明星吸毒起到的作用也许很坏,但绝对不会影响到那些评论中的人,因为他们那么 “理智、冷静” 的看待问题。

他们只关心哪个明星又出事了,他们可以再一次的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俯视 “你们” 所敬佩、崇拜的偶像人物。

啊,这是多么美妙的感觉?

知乎用户 孤鹤​ 发表

投资有风险,自己要做好风控

知乎用户 Mr 厉害​ 发表

可以倡导抵制,不能审核封杀。

知乎用户 王小明 发表

说应该封杀他们的,说的真是好啊,不止这些行为不剪的艺人。那些古今名人也应该一并封杀光了才对嘛。

王羲之是五石散过度而死,古代的毒品,这就应该封掉再慢慢谴责,并且我坚决不支持他的作品出现在我们孩子的课本里!

还有那谁?牛顿,晚年居然还反科学了信教了,我最讨厌神棍了!也应该封杀,坚决不许物理书教授他的三定律,至于没这三定律怎么学物理,我就不管了。反正教好学生是老师的责任,我只是坚决反对坏人的成果来教祖国的娇弱花朵。

还有那谁?徐志摩,人渣一个,出轨又出轨,坚决不许学校课本出现再别康桥,沙扬娜拉。

还有那谁?鲁迅,也是出轨过的,不许看!什么真的勇士啥的都不该看,更不许背诵!免得教坏学生!

还有那谁?孔子?当年主席都亲口御文打倒孔子了,还有什么好说的?最好文言文通通取消掉!更加不许心怀不轨要学生背诵全文!这简直是对学生灌输旧时代封建糟粕!

还有那谁?生物课就该取消掉!!当年生物学能出现,最开始都是一群解剖狂人弄出来的,学这种东西,你是故意要摧残祖国娇嫩花朵么?

还有那些家庭不幸福的老师不许教书!单身太久的不许教书!太穷的不许!太帅的也不许!最好明文规定,八十岁以下的都不行

还有啥…………

知乎用户 无为而智 发表

那能否在演员表里标明犯罪行为继续播出呢,我是支持的,比如《一起来看流星雨》演员,郑爽 (非法堕胎,欺诈、偷税漏税被封杀)

知乎用户 星楼​ 发表

美国吸过毒的还能当选总统,我不觉得 “封杀” 是值得提倡的行为。

知乎用户 下西楼 发表

就说两条,以正浮言。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597 号国务院令【戒毒条例】,第一章第七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第五十二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总而言之,谁有理,谁没理,谁违法,大家自己看着办吧。

知乎用户 蒋甬杭​ 发表

我个人觉得,不管作者犯了什么事,作品不应受到政府方面的干预。

对于演艺人员,依法办事,不要徇私打招呼就行了。

对于作品是否要封杀,应该由行业协会自行决定。

…… 不过话说回来,天朝目前各方面制度还不够发达,大一点的行业协会一般都有官方背景。比如红十字会啥的。还有足协,管办分离喊了多少年,外行领导了内行多少年,这阵子才总算有了点盼头。

知乎用户 Gucci Koo 发表

有年限这个是对的,不溯及过往也是对的,我觉得至少在当下吸毒人员不得从事内容产业 示范行业 已经是不成文法了,政府打击演艺圈吸毒不是昨天开的第一炮,都超过一年了,房祖名都进去又出来了。

在这个现实下讨论这个个案的事情,我觉得出来发声得太晚了吧。除非演出合约在政府打毒之后三个月前签的,不然片方应该自己检讨为什么没有把从业人员由于吸毒等违法行为导致影片被禁的相应赔偿和应对条款加入合约。

另外很多人说政府示众游街 这个我是不支持的 但是禁止吸毒人员从事特定行业并没有问题 那些非限制行业完全可以去做啊 所以并没有剥夺其个人的工作机会 但确实影响同业的其他人工作 所以片方在合约中加入对主创的约束和追偿条款 增加对此类意外的投保是比较好的做法 简单来说 行业应该自我保护 可以有徐峥的这种呼吁 但也可以通过更加复杂的法律 经济成本来控制

知乎用户 包龙图 发表

徐的言论缺乏基本的常识。

1. 为什么要封杀违法演员。

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因为演员就是做形象工作的,不好的形象会影响社会环境。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班杜拉的经典玩具娃娃试验早已经证实了,人们所见所闻所感对自己的行为是有很大影响力的。正是因为这样,吃穿住行的广告才一律用影视歌明星来代言——几乎没有用院士等其它行业顶尖人士来代言的。为啥?管用!找个最红的明星来代言一下,销量有保证啊。

XX 喝这个奶茶,所以这个奶茶很好喝(喝这个奶茶很酷);

XX 穿这个西装,所以这个西装很帅;

XX 吃这个口香糖,所以我吃了也能泡到妹子。

人们嘴上不承认这些幼稚的逻辑,但动作却挺诚实,帮着商家把销售数字做得漂漂亮亮得。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负面新闻一出来,人们看到某明星不再是想到 “要两粒一起嚼” 或是“下雨天巧克力和音乐更配”,而是“XX 吸毒”,那么应用一下上面那些幼稚的逻辑会怎么样呢?

XX 吸毒,所以吸毒很帅(很酷、很爽……)

人们的动作同样会很诚实——当然毒品会比较难弄到一些,但是只要有机会接触到的人,选择 “试试吧” 或是 “我要” 的几率会大大增加。不要觉得这事情与你无关,很有可能有一天用 “你看 XXX 都吸毒” 来反驳你的就是你的丈夫、妻子、儿子、女儿。

当然,封杀的只是剥夺了这个演员在公众媒体中出现的权力,而其它权力不受影响——比如该演员释放后去当电工、当咨询师、当家教,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不出现在公众媒体中就好。

2. 为什么要封杀电影?

封杀的是该演员在公众媒体上不能出现,这和封杀该电影是两回事。集体中一人犯了大错,集体负责,这是现代商业社会的基本规律,能扯上 “株连九族” 足见徐基本常识匮乏到了什么程度。(株连九族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夫)族二,方孝孺案株到十族,也只是把受其影响的学生也加入其中。而参与电影的其他人员多数和被封杀的演员没有亲属关系。)

什么叫集体负责:很简单,一个集体中任何一个人出了大事,全部集体都要承担责任。比如:

  • 一家饭店店进了瘟鸡肉,会导致卫生检疫不合格。整个饭店店会被停业整顿。这事情全是由采购一个人搞出来的,跟洗菜工,端盘子的服务员,掌勺大师傅一点关系都没有。有没有人能因此说:“饭店的饭菜是集体的劳动成果,由于店方无法预见参与人员的违法行为,因此停业行动不应溯及既往。也就是在被发现瘟鸡肉之前所准备的饭菜不应限制出售,否则对店主和员工方太不公平”?
  • 一家上市公司因为财务人员做假账而被摘牌。这件事情的操盘人可能是 CEO 和财务人员,和研发、物流、人力资源、销售、客服中的一大票人一毛钱关系也没有。有没有人能因此说:“上市公司是集体的劳动成果,由于董事会方无法预见 CEO 和财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因此停业行动不应溯及既往。也就是在被发现作假账之前所做的账目不应被认为有问题,否则对董事会和其他员工太不公平”?
  • 一家奶粉生产企业在产品中混入和三聚氰胺……

这样的例子太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徐的说法到底有多荒谬,从上面的类比中可见一斑。

3. 这不是一个自由的世界。

徐的言论让我非常惊诧,一个 “著名演员” 的常识竟然如此匮乏,对社会的认识也停滞在 “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的时代。

现代社会是人和人之间互动复杂,互相影响很强的社会。每个人身上除了长着 “自己” 之外,还有一个东西叫做“社会责任”。所以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自由的,而自由只能伴随着义务:

  • 性交是我的自由,但是一旦得了严重的性病,超出了我个人的负担能力就会变成社会负担。所以性交的自由是和性安全的义务绑在一起的。
  • 怎么开车是我的自由,但是如果我发生车祸,阻碍的就是许许多多其他人的交通。所以开车的自由是和交通安全的义务绑在一起的。
  • 怎么装修房子是我的自由,但是如果易燃品过多发生火灾,整栋楼的人都要跟着倒霉,所以装修自由也是和安全义务绑在一起的

所以,这并不是一个自由的世界,大多数时候,一个人根本没有能力对自己负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是否因为奥巴马青年时期吸过毒应该与美断交?

知乎用户 吖 bi​ 发表

这里是 2022 年

现在知乎对吸毒犯罪是直接唾沫淹死的

至于说株连九族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如果说吸毒只是圈内个别现象

那么这个诛九族就很过分

但是这事儿不是个别现象

当年如果不下狠手

那这些圈内人就一个有一个不在乎

他们可以绑架别人的利益

以别人为借口继续赚自己的钱

圈子只会越来越乌烟瘴气

反倒是一刀切让剩下的瘾君子没有了借口

好好做好本份

近年各类连违法犯罪也成为了封杀的项目

我觉得很好

这群艺人立言之前立德是最重要的

连法律都不能约束要他们何用呢?

他们如果在乎同事的饭碗

请遵纪守法,不应该吗?很难吗?

什么影响投资方的收入,别人的收入

这就是给自己用人找借口

公司招人都要看有没有不良嗜好

做艺人不要?

更有甚者公司把艺人往火坑里推你们总有听闻吧?

他们公司不在乎

艺人不在乎

行业的自己负点责吧

知乎用户 神愈之风​ 发表

钢铁侠扮演者小罗伯特 · 唐尼,在出演漫威电影前就已经 2 次因为吸毒入狱。但在国内,貌似没人提出要抵制钢铁侠、蜘蛛侠、复联系列。

知乎用户 鬼箭羽 发表

徐峥的话乍一看有道理但仔细一想,不知他有意还是无意,其实是混淆了两个概念:

一人违法,整个剧组一起被封杀这个叫 “株连”;而现在因为封杀违法者而导致其他人受到损失这叫 “牵连”!

受到牵连而遭受的损失应该找违法者索赔而不是哭哭唧唧把责任归罪于执法者!

按照徐峥这逻辑,一个公司老板违法被抓,公司倒闭了员工失业了是不是也算 “株连” 了?员工不找老板卖车卖房索赔反而去指责执法者不该抓人?

包括这些个高赞回答也是在反复故意强调剧组其他人的损失而淡化封杀只是针对个人这个事实,且对索赔这一方法闭口不提,甚至还有的扯到了 WG,简直就是魔怔!

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徐峥这样娱乐圈从业者(我相信包括这些个高赞答主)掌握了较多的媒体资源和话语权,试图通过大声哭闹、撒泼卖惨来偷换概念,以期维护自己的利益,应当警惕!

知乎用户 凯童 发表

这问题,它就不是出在鉴定机构上。

“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一人犯错导致一群人没奖金拿,实在苦逼的很。

一锅和老鼠屎一起滚过的粥,恶心,没人愿意喝被污染过的粥,也没人答应一锅被污染的粥可以上市大摇大摆的叫卖。

有老鼠屎的粥曾经也是干净的大米煮出来的,有成本的,粥就这样倒掉实在太可惜,粒粒皆辛苦的道理是没错的。

结论: 粥怎么也没错,鉴定机构也不是万能,那么 “全责” 应该是那只老鼠,既然敢在锅里拉屎,应当承担一切后果。

“粥方” 何必纠结鉴定机构呢…. 再权威的鉴定机构开出证明,“那粥昨天和老鼠屎一块煮过了,今天没煮过”,敢问谁敢喝那粥?

老鼠屎被捞出来了,再请权威机构检测并开了证明粥还是干净的,相信也没人愿意再喝,心理那块就过不去。况且假如此例一开,以后清粥老鼠屎只要开了证明,都能上市叫卖,必将弄得整个市场人心惶惶,谁还敢买粥喝。

那只全责的老鼠,你给它一个年限复出,能保证它今后不再拉屎?谁敢担保?

知乎用户 你啊啊 发表

“影视投资方无法预见参与人员的违法行为”?

我相信他们只是无法预见违法行为的后果而已。

知乎用户 流放疯 发表

@magasa

@tbblue wd

您 2 位逛微博只看前几个评论吗?还是看文章只看前几段就能得出中心思想?能不能多贴几段再来评价,热评里可以说支持 不支持的都蛮多的 还有很多比较中立。反应挺平衡的,我没看到一边倒的结果。(后来题主增加了不少回复截图,这个问题就过去了)

所以别再说所有人都反对审查制度了,真的,很多普通人都在全心全意支持审查制度。

。。。。这是什么样的逻辑得出了这种结论!所有人都反对审查制度是怎么推理出来的,或是从哪里看来的?自立靶子后开地图炮很爽?

因为一个演员有违法行为,就封杀他参与的影视作品,不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上,这都完全站不住脚,但在民间偏偏有很多人支持,看微博这些地方就知道。

现在演员合同里面大都有一条——演员不能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什么叫法律上站不住脚?也许你指的是封杀这件事,但道德上又怎么站不住脚了,一个演员违法,难道在道德上也无法进行 “封杀”?

讲了一堆废话,喊了一堆口号,只见情绪,没见内容。其实啥事都没说清楚。

徐峥评论里面有网友提到应该要在拍戏前和演员签订合同,因为电影拍完给禁了,投资人又不是没法获得补偿,可以和演员提前签订道德条款来预防风险啊,但实际情况是现在国内演员根本就不会签这种条约。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当前国内电影产业正逢各种热钱涌入,却没有形成正规行业规范, 乱象丛生。现在的局面是戏太多、演员太少,所以比较出名的演员赶戏都赶到根本忙不过来, 这个时候如果投资人想拍戏前跟演员约法三章,订立各种事后赔偿条款, 演员直接就掉头走。更别提什么先拍戏,等电影能顺利上映再给演员报酬这种合理的避险方法了。演员在国内成了大爷,拿了极高的片酬,但票房差了或自己犯法让电影不能上映或是爆出丑闻导致票房不好,却可以不负一分钱的责任,所有损失都甩给投资人来承担。。。所以现在国内影视圈单靠投资人是对演员的行为没有任何约束力的。最后也就只有官方能对演员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了。这个时候很多投资人怪官方封杀,情有可原,但不说自己之前在合同里就放弃了对演员的约束这点,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现在这种局面投资人自己要先反思对待演员是不是太过宽容。

投资人对演员约束力的缺失,最后只能让官方来接手。但官方的手法也是让人无语的。。。不说了。这么多年一个电影法都没有,就像审查电影,给从业者说清楚什么能拍,什么不能拍也好啦,对不起,没有明确条款,就给你几十个模糊的规定让你猜。清晰的从业人员的奖惩制度也没看到,上面提到的现在演员合同里都写有演员不能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但根据演员犯了什么法用什么程度惩罚措施也没有说。最后活脱脱变成了人治,一拍脑袋想怎么罚就怎么罚。

还有人谈什么惩罚艺人要交给观众,交给市场的,我去,当初喷《爸爸》《跑男》的时候说观众没脑子不理性,现在观众面对劣迹艺人反而会变的理性起来了?说白了整个行业从上到下都是极其不规范的,投资人都无法约束演员,观众也在纵容,结果演员没人能管,官方最后站出来管又是一刀切。在国外各种合同对演员的约束甚至细化到不能离婚、不能分居、不能闹绯闻的程度。这在国内根本做不到。

所以应该喊什么口号?应该呼吁官方尽快进行电影立法,应该呼吁全行业赶快形成共识,规范对演员的奖惩制度。平衡演员和投资人之间的关系。这才是国内文艺圈最应该争取的东西。

知乎用户 李纪正​ 发表

伟大的中国教育经过了那么多年的发展,缺依旧打不过中国电影,教育出来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精英们,却非常轻易的跟着电影学坏。所以为了精英们的成长和社会的和谐,我们干掉中国电影,回到样板戏时代吧~~

知乎用户 sixue 发表

这是一句 GP 逻辑,如果让我回复,我会告诉你『如果犯了错的人都不能株连九族,难道要把株连九族留给没犯错的人吗?

当然,我这只是看这句话不顺眼,对于这个事我不反对。但问题是,我就看不上你们这群反对都反对不到点子上的怂货。

一个人被封杀,所有作品都被下架,这其中的问题根本就不是什么株连的问题。你们跟劣迹艺人合作,你们没有尽到监督检举,见义勇为的义务,你们本来就不是完全无辜的。从这个角度喊冤根本就不对。

这件事之所以不对,是因为他惩罚的方向就不对。

关键在于,艺人犯错,为什么让观众受惩罚???

艺人犯错,应该做的是让艺人不能再从作品中得到利益,就是让他不能再获得版税、版权收益,不再获得商业代言,甚至惩罚与他签约的商家。唯独不应该剥夺观众看作品的权利。艺人出品的作品理应继续可以观看,甚至艺人应该继续获得曝光,但就是唯独不允许她再从流量中获得任何利益,这样才是对他的惩罚,下架作品是什么玩意。

知乎用户 陈熙​ 发表

道德往往成为维护私利的武器,这并不稀奇。

知乎用户 民院笑草 发表

那美国的菲尔普斯吸过大麻,还不是混迹在游泳圈? 帝国主义给我伟大的社会主义国民上了别开生面的一课,打脸吧

知乎用户 雷鹏​​ 发表

换一个角度来看。

我们暂时只谈《一个勺子》。

如果不 “封杀”,那么影片照常上映,王学兵应该按劳取酬,获得相应的片酬(不会是很小数目,起码大大超过老百姓的收入),甚至可能这笔片酬他已经拿到了。那么确实会给极少部分人这样的印象:吸毒没事,进去一段就出来了,大的经济利益没有损害。那么这极少数人可能变成下一个王学兵,而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杜绝” 出现下一个王学兵。

现在 “封杀” 了,对影片造成了损失,那么王学兵的片酬要么拿不到,拿到了也可能被片方追责讨要回来,他在经济上应该承受巨大损失,甚至赔款。那么大多数人会看到:吸毒很严重,不仅身败名裂,经济上也承受不来。我想大多数人不会成为下一个王学兵。同时,行业就会开始自律,例如选演员时就会慎重,甚至跟演员签署协议,如果再因为类似情况给片方带来损失,演员就要根据合同进行赔偿,再进一步,可能就会出现好莱坞类似的“影片项目完成保险”,真正的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问题。

以上,是我个人支持对《一个勺子》上映进行限制的原因。请注意,并不是封杀,上面我对封杀两个字都打了引号。因为要知道,广电总局的政策并不是 “《一个勺子》绝对不能上映”,而是 “暂缓上映”,要进行补救。例如去年的大热电视剧《红色》,出现了高虎事件后,进行了重新剪辑,删掉了高虎所有的戏份,仍然成为了国产电视剧近年来的经典之一,众多演职人员的心血并没有白费,广电总局没有 “株连九族”。但是,当然会带来困扰和损失,这就是劣迹艺人所要承担的责任了。而且,此次事件确实是在广电总局明文规定之后发生的,如果追求法治社会,我们就应该知道,法律不一定完善完备,但是既然有相对合理的明文规定,就应该首先遵守,然后寻求调整法律的途径。用道德来胁迫法律,是不合适的。

所以我赞同有的回答提到的,徐铮的呼吁仅仅是因为触动到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他们希望用舆论的力量来避免经济上的损失,这就是上面提到的这种不合适。

希望以后这种争议越来越少,大家都能按善法行事。

而且,如果说要学会就事论事,那么也就不用拿广电总局以往的各种劣迹出来证明他这次仍然做错了。

知乎用户 Area51 发表

题主转贴的评论最后一句话是 “XXXX 的人,总有一天自己也会碰上同样的事”——这话的威慑力还不如果报故事呢

知乎用户 王俊轶 发表

先放结论,对于违法艺人被封杀表示赞成。对封杀违法艺人参与作品以及由广电总局下文封杀我觉得很无奈,可能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

目前。被观众封杀的艺人只有一个,杜汶泽。封杀的原因其实不是因为杜汶泽支持台湾学生,而是因为他公开挑衅大陆观众。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所有的观众都是演员的衣食父母,不管是不是为你的作品花钱了。即使没花钱,观众看你的作品,关注你,在网络上讨论你,对演员都是很重要的,敢于挑战衣食父母,杜汶泽死得其所。

下面将艺人和其他行业对比一下:

其他行业从业者违法被判监禁后,也会被所在工作单位开除,失去工作。

关于一颗老鼠屎搅和一锅汤的问题。很多行业,从业人员如果发生违法问题,影响了工作,那么所在团队的工作成果都会受到质疑。如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被发现,那他所在团队的其他审计报告同样会被质疑。

关于无限期封杀,如果一个人因职业道德出现违法问题,从所在行业中出局是很正常的。监守自盗的会计,不会再具有从业资格。无限期封杀也就是行业驱逐,我觉得没那么严重,不干这个不能干点别的吗,没有这碗饭就换一碗饭吃好了,也不是哪一碗都不让吃。

艺人的职业道德是什么,我觉得作为公众人物,维护公众形象就是最大的职业道德。我们现在对艺人的公众形象要求不高啊,不违法就行了,完全混同于一般人民群众啊,至于劈个腿啊,潜个规则啊,整个容啊,离个婚啊,用一句贵圈真乱,观众就接受了啊。

对于职业道德的维护,我觉得用行业自律好于国家行政命令。但是娱乐圈有行业自律吗?从多少年前炒绯闻开始,观众见怪不怪口味重了,劈腿离婚才能博眼球了。这几年,汪峰恋上章子怡都上不了头条,范冰冰和李晨炒了好几遍也不热;文章劈腿,董洁潘粤明撕逼加上个王大治,姚晨凌潇肃反目成仇,陈赫离婚才有关注度。娱乐圈给观众展现的就是道德方面无底线无下限。虽然上升期明星不炒丑闻,如果没有行政命令干预,很快就会有过期明星违法求复出,三线明星违法博上位。

对于封杀违法明星作品,有一个好处就是加强行业自律。其实艺人那些烂遭事,圈里都知道,有了行政压力,行业内部就会对此进行法制规范。投资方可以在合同上对艺人进行要求,可以不雇佣有劣迹的艺人,达到行业自律的目的。

知乎用户 张海​ 发表

个体的思想可以没有边界

群体的法律 条约 规章 道德 必须有边界

必须有清晰明确的边界

该边界必须使满足自身条件之后 影响最小化

知乎用户 风舞铃歌 发表

首先敬告那些要国家不审查的,欧美审查很严格!

德普可是好几年没工作了!

欧美老旧影片凡是涉及种族歧视都被删减了!甚至一刀切被禁了!

目前影片凡是不涉及 LGBT,没有 zzzq 都会被喷。

你跟我讲一个没审查的地方呢?

知乎用户 守护未来​ 发表

明星的影响力太大了!

明星赚钱太快了!

明星实在太多了!

所以普通的惩罚对于明星来说就显得毫无意义,只有彻底封杀,才能让明星有敬畏之心。

而且负面关注度和正面关注度都能吸引流量,这对于明星来说,只要站在流量上,就能名利双收。那么惩罚在哪里呢?

徐峥发表这样的言论,只不过是维护自己圈子的利益,各位还是洗洗睡吧!

我们假设某明星殴打普通人,如果按照普通的治安处罚,顶多罚款和拘留。他出来以后还是明星,一样享受名利。 那么处罚有何意义呢?

在法律里面,习武之人与普通人打架,是会被视为罪加一等的,甚至是持械伤人或是故意伤害。这都是为了提现法律人人平等的思想。

你实力过于强,那么你受的罚会更重一些,这是算是合理的。一个亿万富翁与一个普通人,如果同时被罚款一百万,你觉得这对亿万富翁来说是处罚嘛?

知乎用户 罗夏 发表

首先,我在知乎上第一次不同意

@magasa

的观点

我认为封杀是有必要的,这涉及一个行业的道德规范

这跟违法还是有区别的,吸毒是一种社会危害极大,影响及恶劣的行为,是所有人尤其是公众人物绝对不应该去碰的高压线

不仅是吸毒,还有滥交、强奸这些影响恶劣的不良行为,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者在工作期间出现肢体暴力行为,都应当被封禁。

这个封禁不是封杀,应该由行业协会这种自律组织来进行而不是电影局,根据情节恶劣程度进行来进行封禁范围和时间的考量。

这是对艺人的约束,也是对方向的指引,我不是给谁洗地,但是我认为娱乐圈也好文艺圈也罢,应该是健康积极的这个大方向是不会错的。

艺人吸毒,剧组有失察责任,公司有领导责任,都不可推卸,不追究也就罢了,因艺人个人导致的损失,应该承担。

知乎用户 尾风红 发表

万事万物都是有相关性的,中国各种事关创造与创新相关的行业就是被整个社会给绑架了才沦落至此,所以自己国家做不好的事只能赖中国自己人。只要一直这样下去,中国电影要是 50 年内能崛起真心有鬼出!

知乎用户 路易十四的王爵​ 发表

我认同这些答主的观点,他们不就在以身作则,批判我们这些丑陋的中国人,一棍子把中国人都打死么

知乎用户 曾轶​ 发表

道理上徐峥是对的,执行上政府是对的。

为什么我们不能做到知行合一呢?就好像为什么我们不能实现共产主义呢?

义愤填膺的公知们想得太简单了。在这个看脸的世界,吸毒杀人好大个事,粉丝反而觉得酷酷的呢。

徐峥如果吸毒保证票房渣都不剩,但小鲜肉未必。郭小四抄袭定案多少次了,照样票房大卖。

你要怪,就怪扭曲的社会价值观造就了扭曲的审查制度,别问我,我也不知道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知乎用户 洛苏 发表

当这个问题不从道德层面而从利益层面上来看你就能理解叫嚣着好好好封杀好的人是什么心态了。具体参见明朝官场,一样一样。

对了,恕我不能苟同 “因为这样的片子会教坏小孩子” 这种说法。艺人的自我修养起码要求他自己不是他自个儿吧?这说法好比现实里见着王刚老师就上去痛揍,看见佩佩就跪下大喊大王(喂)。

我个人认为只要在宣传过程中不出现这名演员的现实已经足够,教坏小孩子什么的,难道不是脑残萝莉小说电视剧和手撕鬼子比较担得起这个名头?

看了这部剧,结果喜欢上这个演员了,上网一查,发现人家吸毒进去了,一般就是 “啊可惜了”“天哪怎么会这样可是我还是有点喜欢 TA 怎么破”,顶破天去就是 “我相信 TA 会变好的我会继续支持 TA”。

哦,当然我说的是理智粉不是老缠粉,不然大概分分钟 “嘤嘤嘤嘤 TA 这么努力!!!”。

但你真的很少有可能,几乎没有,就和好吃的学校食堂一样稀有,会出现说 “卧槽他吸毒!!帅!我也要吸!” 这样的。如果出现了呢,大概中二晚期,打一顿就好了。

另外再说回利益问题这个东西,中国社会有个从古至今保存完好的优良传统,就是攻讦一个人都喜欢从道德层面上走,而且从不正面挑衅,一般都是找你周围的什么来,什么方便什么来。

当然这个用在这里有点过了,我不是说光腚菊在照顾圈里谁谁谁的特殊利益,我只是说这里必定存在一种隐性的利益模式,因为市场就是这么大。而吸毒演员是特别大的一个道德污点,完美无缺的一个污点,很容易利用的一个污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就算原本不打算封杀,如果我作这个市场中的一员,我发自内心地希望封杀他。以至于我我甚至会去推动他。

但作为一个观众来说,就没有这么复杂了,或者说,最多就是我看你不爽,我趁机黑一下。反正你这会已经真黑了,差我一个吗?

你换成他偶像试试?哭还来不及。

所以观众里的利益关系就很纯粹,就是我希望你好和我不希望你好。

至于网友呢…… 网友有观众还有水军不是╮(╯▽╰)╭

好吧以上都是胡扯。总之远离黄赌毒,也要慎重审禁堵。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个人发达了,凭什么鸡犬升天?

诛九族是为了减少此类事件发生概率,等娱乐圈习惯了自觉的启用好人的时候,好艺人、观众、国家都受益。

圈子都烂了,不用重典恐怕没法改变风气和环境,也就一点用处都不会产生。

知乎用户 柯学​ 发表

我觉得,如果在拍戏期间查出吸毒犯法,导致剧组要解散,那就应该没收那个吸毒演员在这个剧组的全部酬劳作为赔偿,他该蹲局子蹲局子,酬劳分发给全剧组的所有配角服化道等台前幕后工作人员作为补偿

知乎用户 栅栏 发表

徐峥没有想清楚,这不是惩罚谁,而是为了不让这些人带坏别人。所以徐峥谈的是利益,个人的利益。政府谈的是利益,这个国家大多数人的利益。利益即屁股,屁股决定了脑袋。

知乎用户 自由飞翔 777 发表

在中国实行人治是有广泛群众基础的。

知乎用户 纳兰夜 发表

知乎上真是一面倒的反对啊。

我觉得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很多玩知乎的人,觉得自己素质很高,懂得很多,什么公权私权,什么应该交给市场去判断之类的。然后同时他们也相信,目前中国绝大部分老百姓素质都很高,在市场把判断的权利交给老百姓的时候,绝大部分老百姓都能像他们一样,准确进行判断。

我只想说一句,那这些人还真是不懂中国的现状啊。

当然可能你会说我说的片面不客观,但我觉得,我不客观的不看好绝大部分中国老百姓的素质,就像你们不客观的看好绝大部分中国老百姓的素质一样。

选择权是最重要的权利,但是目前很多人,还不会正确的选择。(当然,什么是正确的选择,可能高素质的人才和我的看法也不一样。)

恩,他们应该同时也高估了什么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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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说个观点:不封杀,不代表有那个 SB 观众看完电影就跑去吸毒了。那么不封杀的害处是什么?害处是大部分人不会感觉到吸毒有多大的危害,吸不吸,很随意。这样当有朝一日,他面对可能会吸毒的情况,不会心存畏惧,想吸就吸了。

大多数反吸毒教育展览,都是讲解吸毒的危害,吸了毒有多惨,这实际就是威吓参观者,让他们对吸毒的后果心怀恐惧,当有一日面对可能吸毒的情况,使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所以彻底封杀和这种教育展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吓唬你,让你知道吸毒后果有多可怕。很多人怕了,可能就不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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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推荐周慕成的这个答案

如何评价徐峥「一个人犯了错,凭什么诛连九族?」微博下网民的反应? - 周慕成的回答

知乎用户 陈必红​ 发表

可以这样,一个演员犯了错,所有作品对他的身形及声音都打上马赛克。

保险公司推出一款重拍险,一旦作品中某演员违法,保险公司赔偿重拍费用。

知乎用户 自然之理​ 发表

徐峥说的确实没错,封杀理因由市场决定,广电总局总是太烦了些。。。但是某些答案偏离了很多啊,都是知乎式政治正确?

知乎用户 小一二三呀呀呀​ 发表

额,私以为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许多网民觉得:你们那帮演员摆几个 pose 就能拿几百万,我辛苦搬砖一天也拿不了多少!!!你有钱烧的吸毒出事了,活该!我们一定得把你往死里整!!我们支持党的政治,占到了道德的制高点,我们是正义的!!!over~唉。。。我想看的一个勺子。。。我热爱的王学兵大叔。。。

知乎用户 Chris 发表

很简单啊,一大桶牛奶掺了一杯三聚氰胺奶,这奶还能卖吗?你商家受了损失可以去告那个掺三聚氰胺的人,这不是让大家健康受损的理由。

知乎用户 查理斯宾塞 发表

如果官员贪腐,提拔官员的官员以及官员的同事都必须连坐,整个部门都扣 1 年的工资,包括扫地的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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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恩恩​ 发表

因为株连不株连,株连程度如何。完全不取决于这犯错的人,而是取决于主创团队是不是一介平民。

CCTV2 的芮成钢事件后,所有节目停播了吗?甚至连一天都没有。

所以想什么呢?

知乎用户 韩默​ 发表

说明直到现在为止,很多——甚至可能是绝大多数——成年中国人都认为社会对一个人的道德观念的影响大于甚至远大于家庭影响,虽然他们自己可能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

中国人的道德体系自古以来就是入世的,加上朴素辩证法在非常早的历史时期就出现以及从未有过任何一个关注世俗世界的宗教在国民中占据统治性地位等原因,导致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人对是非、善恶的判断的 “绝对性” 非常低。什么意思呢?就是中国人判断一件事的是非对错并不基于某个很少变更很难变更的标准,而是基于 “大多数人怎么看” 这种软性的、易变的标准。虽然我们并不像我们的日本邻居那样对 “与众不同” 抱有那么深的反感和羞耻感,但我们确确实实地比欧美人更加在意个体与群体的一致性。直觉上,这与我们作为大陆农业文明,在历史上有大量需要集中力量、调集一个地区乃至全国的资源才能解决的问题(比如兴修水利、发展交通、对抗自然灾害等)是有关的——只有个体不追求甚至反感与群体的不同,群体才能形成合力完成重大任务,这是当时的政治水平和组织能力的限制所决定的。

回到问题本身,其实评论中有很大一部分观点是怀疑 “如果一个做了某某事(不道德)的人,仍然有机会取得成功,是否意味着社会的大多数人认为‘只要能取得成功,是否做某某事(是否道德)并不重要’?” ,他们担心其他人受到此种暗示从而也变得不道德,担心自己的孩子会这样,担心就算自己的孩子不这样如果别人家的孩子都这样了自己的孩子会 “吃亏”——

他们渴望自己的孩子是道德的,但一点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因为道德而在与其他不道德的竞争者竞争时失败。如果给定了 “一定会有很多人不道德” 的前提,毫无疑问他们宁可自己的孩子也不道德也不希望他 / 她成为一个受欺负的烂好人。

但是他们也知道,人 “应该” 做一个道德的人。

所以他们会很容易产生一个本能式的反应:我不但要让我自己的孩子道德,我还得让别人的孩子也道德,这样我就既可以不用违背本心纵容自己孩子的不道德,也不用担心他以后因为别人的不道德而蒙受损失了。

这说不定是中国人如此之关注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的道德水平的另一个原因吧。

说白了:我也知道你收到的对待是 “不公平” 的、超出了你所作的恶所应得的惩罚,但考虑到你的行为的“负外部性”,我还是认为应当给你这样的对待

实话实说,我没有能力分析判断这样的思路是对的还是错的,也没有能力判断对于一个我们这样在各种客观条件上都存在极大的波动和不平衡的国家和社会里生存着的十几亿人来说,社会平均道德水平的维持和快速提高到底需要我们在个人自由上做出多大让步——

假设个人的道德水平是正态分布,各种外部条件差异越大意味着当固定了” 个人自由程度 “这个变量以后标准差差越大,人口越多意味着同样的平均值和标准差之下最小值与平均值的绝对差值越大。换句话说,10 个自由、生活在差不多的外部环境下的人里几乎不可能出现一个恶棍,可 1000 个同样自由、生活在多个差异巨大的环境里的人几乎肯定会出一堆十恶不赦的混蛋。

所以你看,平衡点到底在哪里,我也不知道呢……

知乎用户 丹隐号​​ 发表

那你完全可以用其他措施规避啊,比如因为吸毒等原因导致作品无法上映的,犯事艺人得赔偿损失;或者买保险;再或者业内人员设立相关的基金,出了问题可以由基金进行补偿。

国家就是要大力打击毒品啊,吸毒了就是不能被原谅啊,你吸之前难道不知道吗?出了事再来叫屈,会不会太晚了?

知乎用户 江原博 发表

把吸毒的艺人打入万劫不复之地,真是在制造社会矛盾的根源。

我的建议是,凡是涉毒艺人都影视作品,头尾都加一段本人参与的禁毒宣传片。

知乎用户 扯乎 发表

那位周慕成的答案简直…… 要学他说那样,好莱坞可以关门了。哪个地方的娱乐圈不乱?Ladygaga 呢?迈克尔杰克逊呢?艾頓庄呢?麦当娜呢?等等等等,别说娱乐圈,历史上有名的艺术家有好几个都有污点,这些人要是永不翻身,你我现在,就都看不见那些佳作了。

知乎用户 智囊智囊 发表

讲道理,在这个事上,其实徐峥还是占点理的。

但是,占理并没有什么用。

窃以为这种 “株连九族”的方法虽然在流程上来说确实差点意思,但是能解决一部分问题,解决一部分 “一个人犯错的” 问题。

咱们就说投资制片方完全规避掉风险这确实有点强人所难,但是,那头铁的非得往坑里跳这也怪不到别人头上啊。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 “演员” 我觉得一板砖下去能砸死十几个。

咱们是不是把投资往 “正常演员” 那边倾斜一下。

就 TMD 做假合同都得请某个 “演员”,翻车以后,这 TMD 也能怪别人?

就 TMD 活该!

再者说了,都是在同一个圈子里混的,你说你啥都不知道这是糊弄鬼呢吧!

有人说,抓嫖娼的不会跑到图书馆里抓。

对啊,投资制片方找演员就找那些 “正常演员” 里面找,虽然也不可能完全规避风险但是总归是把风险降低的。

洁身自好的演员总比那些 “演员” 强吧?哪怕,洁身自好只是个人设。

投资制片方自己不当回事,就会甩锅,那可不行。

想挣当彪子的钱就别再想着给自己立个牌坊。

都是千年的狐狸,玩什么聊斋!

讲道德都 TMD 是扯淡,还是讲钱实在。

“诛九族” 诛到投资制片方疼了,我估计,好的演员作品就都出来了。

话又说回来,就现在这样的情况,还有下行空间么?

知乎用户 strom 发表

演艺圈难道是光明之地? 况且宁浩是大导演,他要干什么,底下人也得陪着吧。

知乎用户 Kaiser Li 发表

德文原版:

Als die Nazis die Kommunisten holten,habe ich geschwiegen;ich war ja kein Kommunist. 

Als sie die Sozialdemokraten einsperrten,habe ich geschwiegen;ich war ja kein Sozialdemokrat. 

Als sie die Gewerkschafter holten,habe ich nicht protestiert;ich war ja kein Gewerkschafter. 

Als sie mich holten,gab es keinen mehr, der protestieren konnte.

最初的英文译本:

First they came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n’t speak up,because I wasn’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because I was no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and I didn’t speak up,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Then they came for me, and by that time there was no one left to speak up for me. 

汉语译本:

起初他们向共产主义者而来,我没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随后他们向犹太人而来,我没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随后他们向工会成员而来,我没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随后他们向天主教徒而来,我没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 

随后他们向我而来,那时已没人为我说话。

作者:

马丁 · 尼默勒(Friedrich Gustav Emil Martin Niemoller),1892 年 1 月 14 日 –1984 年 3 月 6 日,德国著名的反纳粹神学者和路德教派牧师。在成为牧师之前,他曾在一战中指挥过一艘 U 型潜艇。也曾在希特勒掌权之前支持过他。

1936 年奥运会前夕,他与另外 9 名牧师写信给希特勒: “我们的人民正努力使神所确立的联合归于破裂。那是一种对抗神的人类自负。就此而论,我们必须警告元首,那就是屡屡向他表达的敬意只能归于神。几年前,元 首反对将他的照片悬挂于新教的祭坛上。而今天,他的思想不仅成为政治决策的依据,也成为了道德和法律之源。他本人享有着祭司一般的尊严,甚至成为了上帝与 人之间的中介… 我们要求给予我们的人民自由,以使他们未来能在基督的十字架标记下独立自主,免得我们的子孙诅咒他们的长辈,因为他们将孩子们置于一个与上帝的国度相隔绝 的状态中。”

1937 年以前,马丁 · 尼默勒牧师受到外国媒体和柏林上层有影响的朋友的保护。但最终,他被捕入狱。那时候起,直到二战结束,他被囚禁在萨克森豪森和达豪集中营里。从 1937 至 1945 年,马丁 · 尼默勒曾被纳粹监禁 8 年之久,险些被迫害致死

战后,马丁 · 尼默勒走出牢房,宣讲了文章起始处的这段话,并广为人知。 他帮助起草了斯图加特悔罪书,在这份声明中,德国各新教教派的牧师正式承认他们对希特勒统治下的苦难负有连带责任。自 1950 年,马丁 · 尼默勒成为世界著名的和平主义者和反纳粹者。

这段话后被镌刻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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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我没说话

知乎用户 Gavin​ 发表

因为他们这种工作本身就是这样敏感的。影响太大了。

既然如此,就不要犯错。

知乎用户 秦 zabie 发表

当我们讨论民主的时候,我们在讨论什么

知乎用户 坦克手贝塔 发表

因为我关注了【社会】,所以这个问题下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天天给我推送过来。

我觉的应该去掉【社会】这个标签,然后加上【谈资】。

知乎用户 哄哄 发表

风险和收益是成比例的。

所以世界电影人觉得自己那个破玩意儿有几块钱是风险成本?

啥他妈都让你占了

你回去当江淮盐道好了

知乎用户 汪小喵 发表

首先,仅仅通过几张截图,并不能说明大多数网友的态度和看法。我没有去微博翻看评论,所以请原谅我无理取闹的怀疑题主是不是专门挑了一些徐的反对者的言论给我们看。

其次,我是赞成徐的。美剧,欧美影视作品吸大麻,枪战,暴力,色情,血腥画面看多了。就觉得光腚总菊是不是限制的东西有点太多。甚至对于光腚总菊产生了非理智性的反感。当然,我承认那些都是不好的。

最后,谈谈为什么政策倾向与株连九族吧。你想想,古装片犯人被株连九族时是不是都希望放过家人?是不是非常后悔?后悔自己做的事情连累了家人。株连九族太惨烈,所以,当那些瘾君子想到这里,“犯案” 的胆子便也小了很多了吧!

知乎用户 崔大鹏 发表

利益相关,徐峥是在这个圈子里,我不在。

为了整顿圈子里的吸毒嫖娼的风气,实行中国历史悠久的保甲连坐制度。

动员 “基层” 监督“基层”。

签合同前加一条,若是因某艺人,吸毒嫖娼而被封杀,一应损失,由该艺人陪付

作个背景调查,圈外人不清楚,类似官官相互,外部调查不给力,外部施压,内部纠纷自起,互相监督起来就更容易。

国家颁发艺人健康证,定期检查艺人是否有不良行径。

目的是净风气,连坐只是手段。

净这个圈子里的不良之风,想必反对的人不多吧?

有一些人觉得目的对,手段无所谓。

另一些人认为目的正义,手段必须合理,每个人的理都不一样。

还有一些人,目的无所谓,手段也无所谓,只要由某党执行就反对。

本只是为了回复评论,写的太多了。贴在这里。

很多行业从业人员都有必备的从业资格证的,“健康证” 只是个比喻

没《律师资格证》当不了律师,谁有过意见?

也有《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这种东西。

没 “《艺人健康证》” 不得从事艺人行业,反应为何这么过激。

这门槛很高么?

又不用熬夜备考,行为检点一些,就够了,绝大多数的现艺人都是合格的好不。

政府也不会闲的蛋疼这么干,施点压力,行业自净就够了,现在施了点压力,就疼成这样,真是被惯的。

很多人嘲讽公务员,嫌工资低?别干了,有的是人想干。同样嘲讽一句,忍不了毒瘾嫖瘾?能忍的多的是。

我其实很想不通一点。这个圈子里的人都不是弱势群体,总体反而都是精英人物,可却比真正的弱势群体,更招人同情,这些同情者其实反而是弱者,他们才是更该被同情的人物,是有多盲目,被这样洗脑?

艺人是种职业,和厨师,码农,月嫂,律师,公务员一样。

我没有贬低其他职业的意思,也没有这个资格,只是类比举个例子

当个月嫂,大厨,都得有起码的健康证才能上岗,保护大家的食品卫生安全,谁曾有过意见?当然不排除有愿意找个各种传染病缠身的给家里作保姆的,自作死的人到处有,只求别连累了别人。

有个词,放在这里和本意不同,叫作精神污染(我好像暴露了),身体有传染疾病,精神呢?

具体例子可以看看这个

古惑仔 - 热门问答

身体的病多从口入

精神的病多从眼入

为保证大众的身体(精神)健康,相关从业人员,要有 “健康证” 才能上岗。

为了让大众,尤其是身体(精神)抵抗力低下的群体,少受这些身体(精神)“传染病”源的影响,防止大家,吃(看)到 “传染病” 源的作品。

把不好的的禁光,就算殃及一些池鱼有些负作用也可以接受(当朝就是这么执行的)

部分其他评论,有不少认为,艺人受了法律制裁,就够了,不用承担其他后果,政府封杀太过份了。

艺人是种职业。

有一个词,叫行业规则,还有一个词叫职业操守。

有种职业,经常被喷,你们懂的,除了某法,还有某纪。

有种职业,入校学习时,便是要宣誓的。除了法,还有誓。

有种职业,全是坑人的,不坑的,被坑的灭光了。

很简单吧,也不吊人胃口,党员,医护工作者,中介。

更多的是不为外人所知的。

面对政府封杀这么不淡定,行业内部就没有封杀么?

政府的封杀白纸黑字,比行业内部的封杀干净的多。

各行各业有自已的规则,违背规则,便被封杀,越是高大上小圈子的行业越是如此。

律师行业,我不是法务从业者,真实情况不明,只是看电视所知,我是小白,我清楚。

有部电视剧,《完美》,王学兵主演,放在这里真是绝配。

袁泉真女神啊,王学兵也很 MAN。

2005 年的片子,十年了,作为一个男屌丝不怎么关注娱乐新闻,很久不见王学兵的新闻,袁泉最近的印象是和徐峥合作的《心花路放》

看到王学兵的新闻,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这个电视剧,有多爱不用说了吧。

因为王学兵吸毒的新闻,我又重新看了一遍,真可惜,也真可悲,我都有点想哭。

看一遍真毁三观啊,当年男女同租,居然还要结婚证,不然警察叔叔查水表。

里面的有一段剧情,王学兵演的律师,为了正义,坑了当事人,从此不容于律师界,因为他违背了行业的规则。

娱乐圈就没有规则么?

有一个词叫雪藏,雪藏的原因有很多,有些也可以理解。

至少有一条规则,大家都知道。

那就是,小部分人员吸毒,大家心知肚名,但不能往外捅,谁说谁就被行业内部软封杀或雪藏,所以洁身自好的,只能严于律已,却不能举报,肃清行业风气。

我不知道那些感叹,法律制裁就够用的,是怎么看待这些规则的。

这是一种健康的状态么?是个正常人都不会这么想好吧。

合理的状态,难道不应该是,娱乐圈禁止人员吸毒,谁吸封杀谁?

行业不自觉,政府便出面

乱世用重典,矫枉必过正

惯了十几年,该教训教训了

我支持政府这么干,为了大众的精神健康,强制该行业重塑规则,那些真爱这个行业,有心让行业自净,却因乌烟瘴气,独立难为,也应该支持才是。

就算是有些负作用,一时用力过猛,长远的看,这一步必须要作。

还有没有同情的?

只要把艺人当成厨师就好了,我曾经也想当厨师的,现在就会煮个方便面。

国家不过是为了食品卫生,强制那些身有传染病的厨师出局,禁止各大小饭馆录用无《健康证》的厨师。不具《健康证》厨师经手的作品,不得出售。

这样是不是接地气多了。

政府之前一直不关心食品安全,现在总算是上了心,必须支持。

我无意侮辱演艺工作者,就像上面提及的三位,袁泉,徐峥,王学兵,都是很喜欢的演员。

我也有很多喜欢的电影。

我希望我所看到的作品,出产这些作品的行业,更健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一个舆情可以随意超越法度的国家,发生什么都不奇怪。

知乎用户 罗 Sir 说 发表

徐峥的逻辑:

1. 集体劳动成果 + 投资方无法预见=不封杀已有成果;

2. 发现劣迹=之后作品有期限封杀。

主要说第一条,第二点没什么好说。

“投资方无法预见”,无法预见什么?风险、演员吸毒两个宾语大家互换体会一下其中的荒谬。换句话说,投资方要保底。

集体劳动成果有什么特别的?个人理解是涉及到他人利益。只要涉及到他人利益,某作品就不能封杀?杀人犯还上有老下有小呢,SO?不用刑罚了?

再简单点说(其实并不完成对),徐的意思实际上是:

电影投资人的利益 + 剧组其他工作人员的利益>封杀所带来的利益(或说社会效益)

剩下的看官自品吧。

PS1:审查制度有法可依(广电职能和职权范围),执行行政职权有自由裁量范围,谈不上违法;道德这东西在审查制度上没什么可以统一裁量的标准。排名在前某答案的 “不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上,这都完全站不住脚”,个人实在看不出依据在哪。

PS2:说政府别管,交给市场的言论持有者,你们有没有想过:

1. 现有的审查制度实际上就是市场自己演化出来的。套用 magasa 的意见,你们反对的只是对你们利益有损的管理而已。

2. 目前社会上还有**沉默的、大多数。**①他们没有形成自己的思想标准,像熊孩子,或意志不清晰,像家中的老人;②他们数量很大,非常大,但你们意识不到。社会不是管理你们一小部分人的。

PS3:“中国的优秀传统,……” 这种句式开头的答案,直接点反对吧(我说得是不是太直接了……)

知乎用户 微风氏夏 发表

只要他是艺人,他就不是吸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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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艺人真好,做啥事都是为了艺术。

艺人炸了大楼,相信艺人,艺人是为了艺术,你们不能抵制艺人,你们不能封杀艺人,这是为了艺术!

艺人吸了毒,相信艺人,艺人是为了艺术,你们不能抵制艺人,你们不能封杀艺人,这是为了艺术!

艺人撞死人,相信艺人,艺人是为了艺术,你们不能抵制艺人,你们不能封杀艺人,这是为了艺术!

艺人嫖了娼,相信艺人,艺人是为了艺术,你们不能抵制艺人,你们不能封杀艺人,这是为了艺术!

艺人涉了毒,相信艺人,艺人是为了艺术,你们不能抵制艺人,你们不能封杀艺人,这是为了艺术!

总之,封杀艺人是愚昧的,艺人是有私生活的,你们不能以私生活来指责作品。

总有一天,你们的孩子会在看到明星吸毒之后不但没有陨落,反而冉冉升起的时候,会问你,为啥他们吸毒了反而更值钱了呢?

你们不是说毒品都是坏东西吗?

你们不是说毒品会让人堕落吗?

为什么这些明星反而更值钱了呢?

事业更有成了呢?你们是不是在骗我?

所以,我支持封杀,就像我支持封杀杜汶泽一样!

贵圈真乱

知乎用户 泥阿喵等 68 人 发表

我不看微博,这个问题,在知乎上的反应倒是挺出乎我的意料,总的来说,徐和高赞们:

1、胡说八道;

2、偷换概念;

3、水军众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首先拿出结论:应该让剧组和制片方受 “惩罚”,但是不应该一刀切的停止放映。这样做叫什么,就是不作为,尸位素餐。

王学兵这个人,他不是一个新人,在演艺圈混了这么多年,毒龄也不短了,婚也离了,且不是吸食大麻这种低成瘾性的毒品 “玩玩”,演艺圈的人说对此一无所知,怎么可能?他们只是道德上没这个意识,因此必须让他们负一定责任。

但是,这个责任应该怎么负,怎么想也不该是通过禁映这种方式,应该限制该片的排片份额,或者强制在片前加入禁毒宣传,戏外再多做些公益宣传,通过负面宣传降低观众的观影热情,在经济上给予惩罚,像这样直接不让上是什么意思?当然以宣传部门一向弱智和懒惰的形象来看,他们能这么做才怪。

至于支持不支持审查的问题,西方的评级制度也是一种审查,但人家很显然更细致,更透明。

光腚就不说了,脏话不想说。

@无名

你根本没看懂我说的什么,剧组的人本来就不对王做的事负责,负责了就是公安局来管了。

但是他们对自己的电影要负责,要对社会舆论负责,你可以不负责啊,不承认和自己有关系啊,没人能惩罚你,你可以和观众说我们剧组什么也不知道,所以我们没有任何责任。观众买账吗?

你这话说的一点也没错,你这话和法官说法官没话说,同时你也证明不了你没做这些事啊!你这些话是解释给观众听的,不是法院。

你什么都不做,可以,没问题,观众也可以不理你。如果说剧组对他电影的潜在受众都不负有责任,那我没话说,光腚会逼你做。

知乎用户 故事这般 发表

有些人是没脑子还是没用?你吸毒不吸毒 得让电视里的一个角色扮演者提醒着?

该怎么处罚当事人就怎么处罚当事人。动不动就特么封杀封杀 你们除了人多还有 P 用?

艺术作品是艺术作品 角色是角色。你们不是透过表面看本质 是透过荧屏看后面演员。有意思吗?

现在人们动不动就是极刑 真的很畸形。

知乎用户 藤萝月 发表

自从艳照门事件,演艺圈形象全毁,演艺圈容易堕落,淫乱吸毒,所以演艺圈需要净化,因为娱乐圈是文艺产业的最终输出形态,国家正在打造文化强国,所以这个时期,娱乐圈肯定风声鹤唳。而且吸毒都是一个人吸吗,吸毒几乎成了娱乐圈的社交方式了,就像吸烟喝酒一样。

知乎用户 曾子瑜 发表

支持制片人和演员签合同,如果演员因为吸毒被抓赔偿全部损失

知乎用户 萧岳 发表

徐峥说这话还不是因为自己吃亏了,王和他有合作,所以他受牵连了,觉得不爽,于是站出来说这话。

话不能说不对,但也仅限于此了。

有人说这是公权力对私权的侵犯,事实确实如此,但我觉得没什么。毕竟那些抓起来的一个个都是老毒鬼了,说他们吸毒十年都算是留面子了吧。说实话,这其实是官方处理得太给这帮吸毒的家伙面子了。还放出来,发布消息,让他们的作品下架。其实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完全不做任何特殊处理,你小子不是吸毒被抓了吗?那就关起来,关到戒毒所里。我不认识你是什么龙太子还是王学兵,你吸毒了就得受我管。

至于什么时候出来就随便了。因为吸毒这种事一辈子都好不了,最坏的情况是你一辈子得呆在吸毒所里。你不是要民主法制吗?我关你一辈子戒毒所也算合情合法,合情是因为不能放你这个毒瘾未戒的人出去,因为你可能影响社会治安;合法是因为这些都是法律上写的。怎么样?你就老老实实在戒毒所里蹲到死吧。

为什么这群演员感觉自己牛逼?因为被惯坏了,被观众,被领导,甚至被自己惯坏了。结果犯法了还有脸出来扯这些蛋,真的是不要脸了。政府有的是手段,但对这些明星太慈祥,手段只用在屁民身上了。但即使这样,还是让明星觉得自己委屈了,出来大呼小叫的。

都是惯的。

另外我说一句,吸毒问题不是私德问题,而是完完全全的违法问题,别瞎扯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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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鉴于某些人低于常人标准的理解能力,还是加一段吧。

在任何时候我都不赞同株连九族的行为。但是在这件事上并不存在株连九族的情况:并没人有意去株连九族,只是官老爷习惯了一刀切,不小心切到了徐峥的肉而已。所以他出来喊痛。

这种行为当然不对。

但上面有些人说的我看完全就是把吸毒和演艺事业分开嘛,我看根本不可能。毒品在我看来就是个高压线,一点不能碰,碰了就要受处罚,这完全没问题。如果不想演艺因为自己吸毒受影响,那就不要去吸毒。

其实简单的办法还有一个啊,那就贴标签,你可以不接受处罚。但以后所有提到你的场合都必须提一下这个称号 “前吸毒艺人”,这个称号可以是其他意思差不多的,反正你不接受处罚的代价就是这个,自己选嘛。

至于躺枪的徐峥,只能呵呵了。毕竟他只是天朝官场习气的受害者之一,他应该抨击的其实不是吸毒问题的处理,而是这个问题的处理手法。

知乎用户 超越看起来很好吃 发表

三鹿出问题的时候,各地经销商、超市、小卖部不是也跟着受牵连吗,难道还能允许他们把手里的存货全部销售完???

知乎用户 注册鬼话师 发表

除非片子的内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否则一切封杀都是耍流氓。市场经济让影片本身的内容来说话,好差自有票房来反应。哪怕劣迹的演员演的是正面角色,人们看到的是他所饰演的角色而非该角色扮演者本身的品性,别拿观众当傻子。这世界还是有很多人存在根深蒂固的文革思想,

知乎用户 Sindax Xiong 发表

确实不应该。

所以啊,贪官被刑拘祸不及家属。

所以啊,上市公司老板贾某跑路,国内还有一帮亲信啊。

所以啊,电影只要 p 图,虚化,还是可以上映啊。

娱乐圈不知道些底细?

吸不吸毒自己没点数?

简直就好比一群妓女大喊,你们怎么凭空辱人清白。我做的可是正经生意。

包括公务员,连坐不可有,同样不可无。

我期望的是加个期限,也能有浪子回头的即时感~~~

知乎用户 natiahs Hou​ 发表

现在的观众总体而言显然不会因为演员道德问题而拒绝捧场,其取舍依据几乎全看名与否… 以及… 脸,这说明观众整体素质还是不高的。

提高是必须的,对艺术对观众,正积累,显然好过负轮回,只有素质上去了,制片方才不能拿炒烂片发财,电影的水平才能上去。

怎么提高?封杀显然有揠苗助长的意思,但不催熟可以,可地里长草总不能不管吧?我个人觉得现在是非常时期,杀个把人为的是惩前毖后,为的是力挽狂澜,并不是揠苗助长,而是松土锄草。

况且,演员这个职业… 普通孩子从演员身上学的东西可比老师多,扪心自问,孩子的老师是个人渣,你能做到学费照交而不骂学校不开除人渣老师骂?

知乎用户 拖鞋你别跑 发表

挺奇葩的,自己不学好或者自己教子无方孩子不学好,怪别人误导你吗?按这个逻辑是不是电视里永远不能出现打劫、杀人的镜头啊?谈恋爱也不行啊,价值观导向错误!

另外你们是不是不知道法律是干嘛用的? 艺人吸毒难道没有受到惩罚吗? 对别人的二次惩罚你们有这个权利吗?损害无辜人员的个人利益,你们有这个权利吗?

知乎用户 云欢小说 发表

连坐,一直都是督促一个群体进行自我管理的有效方式。怕被牵连,就只选洁身自好的合作啊。不是一颗老鼠屎,而是满林中不干净

知乎用户 纯肉锅贴 发表

改过自新是啥意思,歧视是啥意思,能不能解释解释

知乎用户 地山 发表

其实诛心,连坐,风闻言事,国人皆曰可杀,都是我国的传统文化,早已经和奸商刁民贪官之流形成了恐怖平衡。虽说这些都是糟粕,但若是一下就没有了,某些人还真是没了天敌。

知乎用户 郭狗狗 发表

以下为情感宣泄:

来知乎最高兴的事,就是看到了如此理性,如此高层次的人才和现代公民的聚集。

最悲伤的事!是像知乎这样的理性的现代公民放在 14 亿人中如此之少!而土鳖甚至傻的人又如此如此的多!为什么这么多!!!

一切都是要完的,不是药丸!是完蛋!是毁灭。

知乎用户 梅俊豪 发表

我不知道广电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有那么无话可说,如果没有那是很可怕的事情,无法可依政府就不能这样做,这跟什么道德,传播,影响都没什么关系。

今天我们对广电这种不合理的行为在道德上点赞,明天更恶劣的行为出现时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反对呢?

知乎用户 张小麦 发表

以下 “禁止” 行为发起人为市场,不是官方(广电等行政力量)。让市场发挥他的辨别作用,可能用时长进程慢,可绝对比行政力量一刀切这种不退步行为合理。下面的内容,是给大家提供个思路。

禁止,最多少了一部《泰坦尼克号》;不禁,以后就会有《瘾君子》系列。

先看电影杀青会是什么场景?也就是导演长舒一口气,演员们喜极而泣,自己的辛苦没有白费。而就算出了《泰坦尼克号》这样的作品,这件事也一定会成为以后类似事故的惯例,助长这种侥幸风气。我可以为了《泰坦杰克号》等 10 年或更久,但人心变了艺术的基础就毁了。

马云说:我为什么不做网游?因为我不想让(我的)孩子以后迷失于虚拟世界。

作为大众人物就要有责任心。剧组人员的汗水与权利与社会效应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从长远看,在演艺圈杀鸡儆猴用重典很有必要,净化娱乐圈,简单粗暴有效。

犯错不要触碰底线,当这些瘾君子明知故犯的时候,我总是自动忽略他们还有 “一次被原谅的机会”。人民说了国家也规定了,这 tm 就是高压线,碰一次你试试?

知乎用户 弥漫 发表

这个话题下的前排回答,真的很知乎,啊!不,逼乎!——错的永远是大众。

电影不好看——因为观众

电视剧不好看——因为观众

影视行业的人员犯错——因为观众

视频网站亏钱,哎,这个难得的是一致批评视频网站的。

我说,有没有可能,包括这个问题在内,根本原因是出在影视行业的从业人员和投资人。

网民在网上爆粗口来展现情绪不是很常见吗?那些评论和这问题下的回答(包括我)有区别吗?

一点都没有。

平时啥都怪观众,现在观众骂了,不证明观众并不卖账吗?知乎这群家伙为什么又不高兴了

知乎用户 只由心听 发表

我还是那个想法。。。

有时候有些可能确实不错的作品因为某个不成器的玩意儿而没法观赏或者被剪切得支离破碎确实也不合适。

但**黄赌毒零容忍**,这是基本点。再怎么搞道理,都必须尊重这个基本点。

我觉得徐导想说不要株连或者给个机会,至少也应该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或者说惩罚的替代方案,而不是直接做无罪辩护。做切割也是要拿出尊重基本点的态度的。

假如某艺人吸毒,那么他之前的所有相关作品在维持传播的情况下,应该在该吸毒人员的姓名后加上辨别标识,以提醒观众。

比如剧中有该演员密集镜头的段落,应该标识出吸毒人员,提醒观众。

比如演员表:剧中人物名称 - 演员名(吸毒)/(嫖娼)/(吸毒 / 3 个月检测未吸毒)/(嫖娼 / 3 个月无嫖娼行为)。

好吧,嫖娼好像也没法检测的样子。

退一万步讲,哭喊着说永久封杀的代价太高,我只能说为啥要吸毒?你合法抽烟不行?道歉卖惨什么的太小儿科,代价也太低了。

至于吸毒人员真要说罪不至死,或者给个机会什么的,那么也应该自觉的做好透明公示,要赚钱不是不可以,这辈子接受公开的监督和处刑吧。作为有公众影响的人,基于社会责任,每个月都应该按时去进行毛发检测,也算是对吸毒行为的赎罪和对观众以及粉丝的警示,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现身说法,体现出自身对社会的积极影响。而不是一声不响的觉得这事就过去了,甚至学聪明了偷偷跑出去吸了回来,记得每个月去主动毛发监测。

如果真的能戒了不再复吸,随着时间的增长,能坚持下来并且坚定信念的,也不失为浪子回头的美谈。三五年不复吸,我能稍微高看他一眼。十几年不复吸,我甚至可以佩服。毕竟我特么连烟都戒不掉。

如果说无法接受公开处刑,不愿意承受积极的社会责任,又想要继续恰饭,我建议还是退圈找个厂去上班,毕竟现在厂子里老缺人了。

打完了一看捏把汗,恐怕以网民死刑起步的基本法来说,我这个想法会被批判为纵容。。。

知乎用户 钟鸣乐之向往者 发表

以后投资方在谈演员的时候就会要求演员进行验毒了。

知乎用户 amber 发表

徐峥?

徐峥和她老婆搞传销的事清了?

知乎用户 射天狼 发表

说实话,这种事在广电总局这种出了名的不讲理的地方发生,我并不奇怪。

这不单单只是一起吸毒封杀事件,更深层的含义是政府机构越界的行为。宋冬野可以被判刑可以被罚款,但这就到此为止了,接下来宋冬野面对的所谓 “惩罚” 将由自由市场和大众道德来执行,而不是某个领导拍着脑门儿单方面开出的“封杀令”。政府部门不能越权将手伸得长长的,还美其名曰为了大众。

官老爷今天替你做了一回主(哪怕是正确的决定)这也是践踏了你身为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可怕的是许多人还在为此叫好,就差喊一句:“谢谢青天大老爷给我们这些草民做主!” 而对广电总局的越线行为视而不见。

或许这种行为暂时没有触犯你的利益,但长此以往,你就是下一个受害者,到时你也许会喊冤,但你并不无辜,因为你也曾是帮凶。

小市民之微笑(◉‿◉)

知乎用户 淡极始知花更艳 发表

确实不应该殃及无辜,前提是无辜,毕竟影视圈已经烂透了,很难说没有知情和互相包庇。

当然这需要调查,不该一刀切。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Z4e54M 发表

不能在演艺圈混,他们可以去卖臭豆腐啊!广电可没有禁这个。他们颜那么好,他们那么有才华,他们那么努力,他们那么多脑残粉… 一定可以卖出个未来的!加油!握拳

知乎用户 未完待续​ 发表

本来呢,是不应该。

但是明星行业的收入已经严重影响公平公正了。

所以不能好事都让你们占全了。犯错了,你提公正,别的就不说公正了,闷声大发财了。你没说这些小鲜肉凭什么啥演技也没有,甚至像样的劳动也没有,几集影视剧,就赚人家老农民辛辛苦苦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甚至八辈子也赚不来的钱。凭啥!如果按劳动量算,严重不均衡。

知乎用户 滏麇 发表

对毒品自然是该坚决抵制,以后不让它挣这个钱也不为过

但因为一个腊鸡封杀而导致它过去参与作品被封杀,这恐怕过了一点,过度的拳力比毒品还厉害

知乎用户 Bailando 发表

从经济角度来说,这确实太不公平了。广电局你不让人播你至少得补偿点啥吧?难道以后导演找人的时候都得先挨个问:哥们,你吸毒么?

知乎用户 抽风的 Lilith 发表

你们想多了,绝大部分是我党的五毛罢了

知乎用户 筱风残 发表

凭什么?

凭只手遮天。。。

凭一党专政。。。

不过,挺好。。。

知乎用户 orchimike​ 发表

我就想问个问题,

如果某个演员是主旋律片的主演出了问题,该片要不要下架?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Sb07C1 发表

在没有法律支持的基础上,任何形式的封杀以及强制性执行都不应该存在。

当然了,独裁政府可以对上文进行选择性无视。

知乎用户 皮皮鲁 发表

因为公众人物的影响力会对社会造成强力影响,他们也许会引领时尚界的潮流,吸毒也会使很多人效仿,从国家禁毒的政治角度结合事实情况:吸毒者会复吸,且复吸的可能性极高,把这群人封杀,使其退出公众视野,避免更多人染上毒品。

知乎用户 老李号澜清 发表

一片理中客,我想问问,在你的全世界路过 上映了没有?

好多人在为自己未来的错误做铺垫

知乎用户 艾灯 发表

萱萱做这种事情,完全符合他们的优良传统啊,他们不这么干才奇怪呢

倒是很多影迷的反应让我吃惊,他们居然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反正我的态度永远是,看作品不看人品。

你跟演员发生的唯一关系,就是他的作品。其他的事情,法律自然会解决。

应该没有人会认为我看一个吸毒者 / 嫖娼者演的电影,就会认为吸毒 / 嫖娼正确吧?

应该没有人认为你看了一个吸毒者演的电影,就会被他感染到吸毒吧。

那你们怕什么?

如果我身边有个朋友吸毒了,我肯定会远离他,怕他偷偷对我下手嘛。可是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演员,完全犯不着。

ps:被楼上一些科普毒品有多恐怖的人吓坏了,我们真的真的没有说吸毒正确啊,我们只是想看一部电影而已……

知乎用户 杨雷峯​ 发表

凡是微博上支持的我们知乎一定要反对,凡是微博上反对的我们知乎一定要支持!

不然怎么显得我们知乎群众的逼格高来呢。

艺人作为公众人物,理应承载比一般人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吸毒艺人 台独艺人 反华艺人这三类人的我真的无法接受他们活跃在大屏幕上。

知乎用户 沙丁鱼 发表

我觉得规避这个问题不难啊,片子拍完了到上映之前,让演员上交一部分保证金,或者留一部分片酬顺利上映了再发。一旦演员出现什么吸毒之类的问题,把这部分钱扣了不就完了。

你演员要洁身自好还怕这点保证金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真希望那些艺人真的能像各位圣母说的一样幡然醒悟改过自新,然后活跃于荧幕,做一个正面教材,

可是你们从不明白那些追星族,他们会八出他们喜爱的明星的祖宗十八代的事迹,希望没有人顺便模仿一下,而原因仅仅是因为 *** 曾经不是也吸毒过吗?

匿了,政治立场不同,不敢露脸

知乎用户 kasbua 发表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娱乐圈的, 而且我会料想, 也相信会下流不堪到任何地步。老话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在旧社会这些群体属于下九流,社会地位低,阿谀奉承,逢场作戏,些许有些无奈。

当今社会演艺界或者说娱乐圈内的人员社会地位得到空前的解放,话语权得到极大提升,有些艺人很知道做人的道理,而有一些却实在没什么道德。

是不是不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当然给!不过可能他们不适合继续从事演艺事业了,不明白声誉在这个圈里的重要性,那就再见吧。为什么这么严厉呢?诚然,艺人是很辛苦,但是收入也很可观,这多少会激发仇富情绪,比如我,虽然微弱。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话语权,会让他们的行为无限放大,再说也没要求他们五讲四美,只是守个法都那么难么?爱惜羽毛吧!

有点跑题,那么涉案人员事发前参与的作品是不是也该封杀?演艺圈从来都是黄毒重灾区,是因为曝光率的原因?可能是。说这话有点主观,我反正不信这圈子里的人相互之间有什么秘密。高峰进派出所半天就被查出吸毒,就算从来不认识,朝夕相处几个月,看不出些许端倪?我无法证明制作方早就知情,就像他无法证明自己事前不知情一样,反正这个圈的信誉好也罢坏也罢,也都是他们自己搞的,你说呢?

再说说审查,这本来就是用来控制和维稳的,哪来合不合适、该不该…

知乎用户 魏武 发表

站在投资方来讲,当然心痛啦,都是钱呀。而且自己再怎么调查,有些人就是藏得深,尤其是这种犯罪的,压根问是问不出来的,回答肯定是正能量呀,谁知道暗戳戳会干些什么事呢?

所以我们应该理解徐导的吐槽和唠叨。他投了钱的嘛,付了钱的嘛,亏了钱的嘛,还不能让人唠叨埋怨吐槽几句吗?

我就没有出钱了,所以我不会说什么一人犯错,全部连坐的话。关我啥事?但是如果以后是我投资电影,我花了几个亿下去,结果有一个家伙 XD,电影都拍好了,甚至宣传也做了,宣传费也不少呀。结果还没有上映,还没有赚钱。就给毙掉了。我不得吐血呀!我肯定也要在微博上骂骂咧咧啦。跟网友对线都可以。甚至恨来了,冲动点,可能还会干出一些过激的事情。

当然啦,客观理性一点。无论自己有没有亏钱。我是支持的哈。就是支持封杀一切,引以为戒。哪怕拍好的作品也要封杀。这是有利于减少 D 品买卖,至少演员不敢随便去吸,毕竟纸包不住火。

而对于投资方来说的话,接下来可以做好这些准备:

1,找演员的时候,先调查品行,再考验角色人物吻合度,最后是演技。

2,合同需要增加一项,因个人或其经纪公司 / 工作室等出现违法行为,导致影片无法播出等结果,需要负责,赔付 XX 元之类的吧。

3,再找保险公司签一份影视保险就好了。这样子投资电影总算不会太亏。

知乎用户 夏猎月 发表

同样的一句话,知乎答者只能获得几百几千个赞,而从公众人物嘴里说出来可能就是几十万转发,几百万人讨论**。公众人物有高于普通人的影响力,也应该承担高于普通人的责任。**我不想辩驳吸毒明星株连九族正确与否,我只想说徐峥说出这番话有欠考虑。

知乎用户 粘狗长 发表

放开那只手,让市场决定吧。

知乎用户 白井黑子 发表

人们只有在自己被株连的时候才会明白株连九族是不对的,在此之前他们只想看爆炸。

幸运抑或不幸的是,普通人已经逐渐见识到什么叫株连了。

知乎用户 小勇​ 发表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我们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一方面,市民社会缺乏常识的积极参与;另一方面,政策制定者缺乏常识的管制。

知乎用户 李鹏 发表

未来电影海报马上会不会出现这样一段:看吸毒浪子如何演绎社会良心?

知乎用户 诚惶诚恐 发表

经济学有个很基本的的说法叫买涨不买跌。

中国古代一个很有名的成语叫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

首先这是人性的一种,你对一个做了令你厌恶事情的人,你会很自然而然讨厌他的一切,一句古话爱屋及乌。恨乌同样及乌。先不说犯错演员的作品如何,但是你要知道一旦你犯了错误,大部分人看你的作品都是戴有色眼镜的。

这里演的真假,这里这个简单的地方居然要替身演员真可笑真娇贵,然后会有很多人继续爆出演的时候多么多么搞笑,怎么样破坏了环境,为了一个镜头破坏了多少树木。就算不是明令禁止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也会主动封杀。(陈赫团队已经因为离婚成了中国最黑最厉害的运营团队啦)

其次,说实话明星所起的是一个明星效应,可能我们长大的人没设么感觉,顶多觉得他挺傻的吸毒,断送自己的前程。但是小孩子们真的是像白纸一样,不管现在通讯怎么发达,他们依旧是一张白纸。因为他们的堕落,哪怕是毁了一个孩子,都是一种无法挽回的损失,我们不可能要求孩子们每天看新闻看这个报道那个报道。但是我们可以告诉孩子们,你看不了这个电视剧啦。因为,里面的谁谁吸毒啦,所以就被查封啦。

最后就是对圈子里的一个威慑,你可以说只是一个人的错,凭什么连累一个剧组一个公司。只是我的一个猜测求不喷,圈子就那么大,谁是不是吸毒,谁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我真的不信他就能藏到没人知道。今天,封了一个人的相关作品,也是告诉圈子里面的人,你找演员好好考虑一下,好好调查清楚。而做坏事的人也要想想我是不是应该停下来啦,要不没人找我啦。

就我自己来说,封他们一辈子不能出现真的有点过分,中国有句古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给人家一个机会,没什么坏处,我敢说他们这辈子都是禁毒前线的战将。

知乎用户 卡佩拉罗斯​ 发表

非黑即白的思维害了多少人,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判断一个事物的标准依然停留在简单的 “好与坏” 的层次? 一个东西,一个人,一件事情一旦被贴上 “好” 得标签,就是 “神圣的”,“无瑕的”,“完美的”,大家巴不得把它捧上天,把全世界所有最褒义的形容词用在它身上都不为过;而一个事物一旦被贴上“坏” 得标签,难道我们一定要把它打入罪恶的深渊?一定要把它黑的体无完肤?所有跟它沾边的东西都是邪恶至极的?谁敢替他辩护那就是“罪大恶极”,“罄竹难书”,应该与之同罪…

我的老天,我们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学会用批判性思维去思考问题?

知乎用户 Axe capital​ 发表

之前在一个问题上和大多数人意见相左,一夜过后,我过往的答案被折叠了不少,许多过往评论被举报删除…

有些答案赞数很多,折叠不了,还是被排到了其他答案下面…

知乎用户的质量随着用户的越来越多,会越来越接近微博,贴吧

知乎用户 Mr.Black 发表

如果把吸毒这事儿换成陈冠希艳照门,你们看看还会有很多人支持封杀涉及到的那帮人吗?根本不可能的。

毒品这个东西在中国是不可容忍的事,不知道的也就算了,我就想问,在中国哪个一线艺人摆明了我就是吸毒还能混一线的,根本没有,整个社会就不可能容忍这样的演员明星存在。

整个娱乐圈,不说犯罪,光算违法违规的事,谁身上没有几件,但做的隐秘低调,结果处理的好,不是当事人的又有谁会知道,而且就算吸毒,有接触大麻之类的估计非常多,可别人处理的好啊,没被逮住啊,公众人物做了不那么光鲜的事,再怎么着起码不让公众知道啊

封杀这些吸毒明星,那明星背后的人肯定是不愿意的,因为很多人就是靠着这个明星衍生的产业养家糊口的,但是我就特别好奇

国家减少矿山开采的时候,你们怎么不替全国各地矿业的从业人员喊两句不公平?

钢铁、矿业、火电、水泥、建材哪个不一样,每个行业不都有因为政策调整而被迫破产的,但那又如何?人活一辈子,合着就不该有风险这件事是吗?

知乎用户 失去尾巴的鱼 发表

我反对株连九族

问题是,株连九族了吗?问题里列出的徐峥微博里也没看到徐峥有说过 “一个人犯了错,凭什么株连九族?” 这个信息,希望有知情者能提供。

具体到问题中的争论,首先,我想说,就算是宁财神,就算是宋冬野,这些人不照样可以工作吗?

至于说封杀作品,我觉得不允许犯罪的主要创作人员的作品的公开途径公开场合的放映展示,我个人是支持的。

至于说投资损失或者什么艺术损失的,怎么定义?怎么量化?就算有,不应该找造成损失的人进行协商要求赔偿吗?

至于说其他的,比如说一部剧涉及了剧组工作人员的努力什么的,不应该因此而化为乌有,这就纯属无稽之谈,这些人工资剧组没给结清吗?那应该找剧组要工资啊。演员和剧组其他人,应该是干了多少活给多少工资,难道说一部电影上映了,赚了钱了才给龙套发工资?还是说赚了钱给多发,少赚钱或者赔钱了就给少发甚至不发?可能吗?难道作品不能公映,这些人工资就不给发吗?

一部影视剧,赚钱了,名利双收,这个时候有没有想过是所有工作人员的努力,把钱分给所有的工作人员呢?出事了,就一个人不应该影响到其他所有人,这成立吗?

一部影视剧,为什么能获得那么多投资?收益高吧,那自然风险也高,不能说只能赚就不能陪吧。可是赚了陪了,和那些默默完成自己工作的打工者有什么关系呢?

至于我为什么支持主要创作人员犯罪的情况下在公开途径和公开场合封杀其作品的展示,我有很多的自己的想法,最基本的一个想法是,违法犯罪必须受到惩罚,尤其是聚光灯下的 “公众人物” 必须严格要求。

知乎用户 萌神 发表

道德逼社会

知乎用户 CaiChen76 发表

热门问题随意答

如上上期罗辑思维所讲观点 起哄的不是办事的 办事得没有起哄多

起哄的不是看片的 看片的没有起哄多

再援引新闻 起哄的都是不赚钱的 正经赚钱的没有起哄得多

不过 这事办不办 这片看不看 这货买不买 已经不是很有所谓了 市场经济就是这点好

知乎用户 龙门泥鳅 发表

都是被舆论害的。

人家刑满释放的普通犯人还能享有公民权利,为什么犯了罪的演员不行

演员也是中国公民,犯了罪自然有公检法处置,判刑,罚款都行,可是禁播,禁演就属于脑残了

难道国内的影视作品审查还要加一条

本作品所有演职人员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行为。

这等于株连九族的封建刑律啊

知乎用户 不告诉 发表

团委准备招聘 10,500,000 网评青年志愿者(吓着了……),你不让这些人说话,小心他们砸你的饭碗。也许下一步就会禁止被包养过的,出轨过的和有过很多男朋友的女星演正面角色了。

说句正经的话,历史上以道德为制高点治理国家的结果都是肥了特权而已。

知乎用户 Kevin Zhang​ 发表

呵呵,平时哭爹喊娘抵制审查制度抵制封杀美剧的说不定也是这帮孙子。

知乎用户 略略略 发表

嗯嗯嗯,各位反道德绑架道德绑架者说的非常对。

我就想问一个问题

为什么吸毒的劣迹艺人会这么多,多到有人发生呼吁不能因为一个人吸毒而封杀整部电影呢?

知乎用户 李未央 发表

唉,你们一群高智商高情商的知识分子怎么能理解那些心智尚不成熟的小孩子们对明星狂热的追捧和模仿。

我身边就有几个为了自己的偶像而反驳 “吸毒有罪” 的年青人。

知乎用户 上善若水 发表

我一直反对审查,但这一个确实很好。。新常态新气象么,多年积弊总得有人来清一清,娱乐圈也得露出点新面貌,无为而治是行不通的。

官员被查政治生命基本结束了,但是明星不一样,他们粉丝基础还在,只要有这张脸,就能出来挣钱,像柯震东被抓了那么多粉丝竟然表支持,你让管理者怎么想?

我倒是觉得,我们普通百姓,越是反对这种封杀,说明涉毒艺人的粉丝越执着,大家对吸毒的认识越轻,国家他越是要严打,所以要出重拳,让你们看看严重后果,看谁还敢用你!

这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倒逼机制,电影公司想必诚惶诚恐,以后公司跟演员合约上估计都要写,如因个人吸毒等原因不能上映由个人赔偿损失。 这不就斩草除根了吗?

知乎用户 中微子 发表

A 被抓之前拍了某影片。

像徐峥这么说,某影片在 A 被抓后上映。

影片火了,人们说:

A 不是被抓了吗,怎么还能演电影?果然人红有钱就能无视法律……blabla——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弄清楚前因后果的。

知道 A 不,就是那个被抓的明星?他为啥被抓,XD 呀!这么大明星也 XD 呀,试试——明星被抓的原因不断被强调可能会起示范作用

期待广电调整相关规则不如期待换脸技术的发展,这个有盼头多了。

知乎用户 annie lu​ 发表

自由和公平从来都是相对而言的。

社会,归根到底,就是一群人因为某些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共同体。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成员自觉或不自觉地上交了部分的自由,慢慢形成了社会规则。无论这些规则是否合理,它都将影响团体中的每一个人。

知乎用户 丁小虾 发表

发现演员吸毒,当然应该封杀该演员参演的电影。

我觉得社会为禁毒做的还不够,其他行业也应该学习广电系的先进经验。

画家、音乐家吸毒,为啥不能封杀画册和唱片呢?

发现某程序员吸毒,工信部为啥不能发个文,让 appstore 和国内各大应用市场下架该程序员参与开发的所有 APP?不作为啊。

发现某公务员或 d 员吸毒,请封杀…….。

知乎用户 小路​ 发表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什么叫株连九族?《一个勺子》看不了么?那这是啥?

为什么还能出现在视频网站上?

既然说到王学兵了,电影版《北京爱情故事》还记得吧?里面也有王学兵,《北京爱情故事》看不了么?爱奇艺正常看,王学兵镜头不止一个,怎么说?

演员、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既然接受了鲜花和掌声,享受了权利,就要去承担更多的对应的义务。

现在他们喊着 “不公平”,要求不再限制吸毒艺人参演的影视剧,要是真放开了,你猜他们下一步会干什么?

他们会继续利用舆论,要求放松对吸毒艺人的惩治力度,再下一步,就顺理成章了:你放松了对吸毒艺人的惩治力度,人人平等,应该放松对所有吸毒人员的惩治力度。

再下一步?他们会给你搬出来数个砖家来背书:大麻、海洛因等等对身体没有危害,控制好量就可以了。反正这年头别的可能不多,但是砖家,无论你需要什么理论支持的,只要你花钱,要多少有多少,国内外那么多野鸡大学呢,给你来个艾斯比克大学胡诌博士那不是分分钟的事?而他们最不缺的,就是钱。

毒品曾经给我们这个民族带来过什么?还不到两百年,这么多人这么快就忘了?

要我说,对于毒品,就应该零容忍,你对毒品多一分容忍,就是让缉毒警察的危险多一分。

还有高赞答案里的这句话

简直是在偷换概念,投资人和工作人员对演员了解的程度是广电能比的么?

写到这里,仔细看的时候,突然发现,这个问题很早了,大多回答是在 2015 年到 2017 年,这个问题下面那些高赞回答,都是什么牛鬼蛇神?也充分说明了当年的舆论状况。

再看看当年为吸毒艺人呐喊的人,如今的情况。

我就想说一句,建议对那些为吸毒艺人呐喊的人全部做一遍毒检,我相信一定会有惊喜。

对于这个年代久远的题目,本来都不想回答了,但是发现这个题目的年代的时候,已经基本写完了,想想还是发了吧。

最后说一句,那些吸毒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别扯什么理由诸如寻找灵感啦、心情啦,全 TM 该死。

知乎用户 错翁 发表

换个角度,假如一个科学家参与研究一个项目,最后他失德,这个项目会被封杀吗?

再换一个角度,假如一个运动员参与一个团体项目,最后他失德(非兴奋剂之类的问题),那么他的奖牌会被取消吗?他的比赛视频会被封杀吗?

为什么演艺圈会这样?因为科学家,运动员得到的可能也就是比普通人多一点点,而且他们的成绩是实实在在的,哪怕品德出现一些问题,成绩也是值得人们学习的,成绩收入比是可以接受的。而演员,你说他演技好或者坏,其实都有待商榷,而他们的收入更是普通人几辈子碰不到天价,成绩收入完全失衡,他们被超级严格要求完全是应该的。

那么作品里的其他同仁受到株连当然很无辜,但是我相信合同里肯定有补偿机制(非业内人士,纯猜测,欢迎业内拍砖),就像一个大牌签了一个代言人,代言人出事,大牌会倒吗?大牌会受到影响,但是一样可以向代言人索赔。这才是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高收益,高要求,可能也是高风险。当然封杀应该有个期限,甚至之前的作品不受影响我觉得也是合理的。可是如果劣质艺人每年都在暑假剧集里晃悠,造成错误导向,其实也是不好的,可以在其出现时附上字幕 “xxx,因 x 年 x 月 x 日偷税 x 亿,列为失德艺人,封杀期限 x 年”,鞭 S 的效果拉满,稍微影响观感,对其他人的影响也降到最低。

要不然分钱的时候拿着影帝价,要求却按照群演的来,合适吗?

知乎用户 无脚鸟 发表

让温暖的道德统治一切,这本身就是一件十分悲哀的事情。

知乎用户 周明明 发表

因为原子弹下无冤魂啊

知乎用户 九日峰 发表

一群没有没有决定权的人在底下的议论怎么拿出来当证据了?

说这些话的网民或许都没拿自己当回事,怎么就成了民心所向的代表,成了躲在幕后大人物的定心石。

知乎用户 沉默的胜者 发表

我不评论道德素质等等。就说商业。

你一个商人投资上亿拍电影。

连产品检查都不做吗?

那你亏损就是应该的

知乎用户 驴子 发表

一部分无脑,在舆论引导员的驱赶下,有这些评论很正常。参见观察者

知乎用户 米特​​ 发表

以下为引用:

徐峥的话,我大体上支持,除了这一句「对其之后参与的制作可以封杀,并且应有年限」。我的看法是任何封杀都不应存在。

排名第一个的这个答案也是醉了,不光之前的不封杀,以后的也不让封杀?合着该吸毒吸毒,该嫖娼嫖娼,蹲几天拘留所接着当明星演员呗?

广电总局顶多是个不民主自由,至少台面儿上还基本是教人向善的,您可好,善恶美丑都分不清了

所以别再说什么公知被黑了,让我在这样的‘公知’和审查制度之中选一个,我还真就选审查制度。

以下为引用:

诉诸市场的解决方案就是说,让观众用自己的钱包行使投票权,抵制他们不认可的艺人作品。如果真的有足够多的人认为这种断绝演艺道路的方式是合理的,那么市场自然会交出一份符合他们期许的答卷

接着说排名第二这答案,咱国家不知道是不是压抑了太久,现在全盘西化的风气真是矫枉过正了。是所有事儿都能诉诸市场吗?

毒品也别禁了,让吸毒者用自己的钱包行使投票权吧!大清国结局多好

枪支也别管制了,市场会交上一份答卷的!反正美利坚枪击案杀的不是你家人

争取比资本主义国家更进一步,国家都甭要了,就剩个资本主义多好?

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

孟亚圣要是知道自己子孙两千年都没想明白教化的意义,还不给气哭了?

回到题干,我完全同意徐峥的言论:犯事连坐,古之酷法也,应舍之!后续封杀,惩戒教化也,宜徐之!

知乎用户 NICK 发表

屁民哪里有什么思考能力,不过是看着谁赢就帮谁~

时代的发展给了每个底层人发声的权力,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力量,但是这个力量没有被有效的管理起来,导致了全球的民粹化,这真的是全球之害,搞不好未来要酿成大祸!

知乎用户 Ivan 何 发表

中国国情吗,也许是世界国情也说不定。

反正一人犯错株连九族见多了,九族犯错不株连一人也不少见。

认真你就输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ROrq9E 发表

我雇这个员工签合同的时候不知道他是杀人犯,等我知道了他是杀人犯的时候这个合同还有两年时间。所以我必须要等到结束这个合同才能把他送去坐牢。

徐导是这个意思吗?

知乎用户 羊舌存旺 发表

…… 要是有用的话,要法律干什么?

知乎用户 夏暮 发表

同意徐峥的观点。

一个人犯了错,却让其他无辜的人去一起承担,这是在一个法制社会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

知乎用户 宋仁投​ 发表

抱歉三观不正的我还是觉得错了就得付出代价,这跟审查制度没关系

知乎用户 公孙云 发表

结合张庭、小陶虹的事,这题和徐峥的话就更别有一番滋味了

知乎用户 大尾巴羊​ 发表

首先影视作品没有几个以教育大众为己任核心就是为金钱。国外枪战暴力影片影响年轻人造成犯罪已经是事实,你看民主用多长时间解决这个问题。类似的还有烟草管制,含铅汽油禁用等等。金钱问题最直接了当的就是抓源头,你为钱拍片,为钱用劣迹艺人,为钱洗白犯罪行为。好我直接让你血本无归,道德成本最大化。虽然广电这件事出发点是好的,不用封杀这么绝对,比如延迟上映,拖半年让他资金链断裂或降低演员签约公司资质等方式,一样有效且合法。乱世用重典,中央的决策没有错误,至于拿道德来衡量,指责连坐啥的,你们自己去找反应美国饮食医药黑幕海湾战争欺骗的纪录片,看看美国政府如何应对的,再来讨论。

知乎用户 向谢慕安同志学习 发表

一切不侵犯非己自由的自由都应受到保护。

这条法则是自由主义者提出的检验一切道德规范的标准,不符合这条规则的道德就是不平等的、迫害弱者的奴隶道德。换句话说,只要是与他人无关亦未侵犯他人自由和利益的行为,不应该被认为是不道德的、邪恶的、可耻的,不应该受到任何暴力干涉或舆论谴责。

根据自由主义者的道德观,吸毒是否是不道德的行为都值得商榷。在现在的中国社会连什么是道德的评判标准都没有达成共识,讨论这种问题肯定没有答案可言。

知乎用户 叶落山城 发表

我觉得,一个吸毒演员之前的电影不应该被淹没,毕竟也是别人的劳动成果,不过赞成以后不再请吸毒演员之类的还行

知乎用户 做饭是一种修行 发表

回答里支持吸毒的明星显然能体现理中客的政治正确。那我问一句又有多少人支持对私德有问题的官员放一马呢?生活作风问题作为检验干部是否合格的条例是不是也有很大问题呢?屁股决定脑袋,我非官员当然不支持,你约炮找小三在灾区笑了一下必须扒了你的皮。但我特别喜欢黄海波我自然要为他发声。

只是举个例子大家发散思维一下 并不一定是我的主张 对某些明星进行行政上的封杀确实于法略有不合 不过于理来看各方人马还是会自说自话。这就是千人百味众口难调。

我的观点是,目前形势来看,对出轨找小三嫖娼这类习以为常的不道德行为不应该封杀。因为起不到社会风气的引导作用,不从明星身上也能从社会上百分百的全面了解这一行为。

而对于吸毒明星来说,封杀我认为还是有一定意义的,注意是意义。在财富分配不均的今天,明星,国脚一类拿了高薪反而做不到表率,是会动摇军心的,以国家层面来看不教训他如何安抚小弟?

你能给所有百姓解释吸毒的明星也有这个那个权利吗?你能指望所有小姑娘都理性追粉吗?不封杀他们粉丝会体会到这是一件很严重的过错吗?知乎平均受教育水平高,但全中国来看大专以上学历才占百分之九,所以呼朋引伴自认高雅是脱离群众的,是不考虑中国国情的。。。

在道德底线上还未有一个大致一致的标准的时候,还是要靠一下专制政府。直播平台各种跟卖肉一样,做性感下流动作,有意无意模仿叫床,更不说主播拉粉丝自己开不能播的直播。许多网络节目哗众取宠话题无下限,荤段子,性话题层出不穷,就这样的管理一下还有大把网民叫屈嫌管的多呢,真不把禁毒封杀,吸大麻不得成风潮啊,虽然大麻有害无害各执一词。。

建议大家都能自发抵制,建议出品方对责任人追责,建议明星做好自己,作为公众人物不说你做道德楷模吧,吸大麻连找个靠谱点的地方都不会?

知乎用户 野生全智贤 发表

那些拿一个普通公司一人吸毒公司关门做例子的人完全是偷换概念!影视作品、演员们承担的社会作用是传播,他们有巨大的粉丝群,尤其是未形成是非观的年轻人!这和一个普通人员吸毒带来的传播力量与社会影响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况且,请大家看看这些被抓的吸毒演员,是第一次吸毒吗?都是长期吸毒的瘾君子!对于这些人就该严惩!至于连带其他人,只能说以后寻找合作伙伴要擦亮眼睛,让这些平日隐藏的瘾君子彻底没有活路!

补充:私生活、作风问题是道德问题,文章陈赫从没被官方封杀。吸毒嫖娼则是涉及法律了,法律是底线。

知乎用户 兰特马利欧 发表

王学兵放出来,呵呵,尿检阴性,所以说请正义感过剩正能量上瘾的患者朋友们每次义愤填膺之前,先确定自己能了解事实再说吧

知乎用户 justin zhou 发表

脑子不好的中国人真心多!

整天喊着中国没民主!什么是民主?**现在有很多中国人****骨子里压根没有民主细胞,习惯于打倒一切自己看不惯的!**今天人吸毒你封杀,明天人穿的少你也要封杀,那后天呢?演了什么你看不惯的也去封杀?那有一天别人看不惯你是不是也可以反过来封杀你 ?

还跳出来说什么孩子学坏怎么办,你家孩子跑去认个吸毒的当偶像,你不反省下自己怎么没把孩子教好,去怪人家吸毒的?这和孩子沉迷网络去怪网吧的有什么分别?你拉不出屎怪屎太黏,粘着不肯出来?

你反对一个人,可以抵制他,拒绝购买他代言的产品,拒绝观看他参演的影视作品,这是你的自由,但不代表你有权利封杀他,因为你的封杀,限制了别人的自由,这就是典型的人民主动限制自由

如果有一天有人以 “美剧口味太重,容易教坏小孩子” 为由,要求封杀美剧,或者以 “韩剧都是整容的,容易教坏小孩子” 为由,要求封杀韩剧,请问美剧韩剧粉们,你们什么感受?

今天你用来封杀别人的武器,明天就有可能反过来害了你!

知乎用户 马将军​ 发表

公众人物吸毒曝光度很高,如果不封杀作品,我是说如果,那制片方以后每次就带个吸毒的演员,上映前把这个演员一卖,搞个大新闻,就不用愁推广了。

真是热闹。

知乎用户 KarZzI 发表

俄罗斯运动员、音乐家、科学家也很想知道

知乎用户 左三三​ 发表

封杀又不合法,想要作为法制国家,还来这套

要封杀,也是人民群众自觉自愿的封杀,轮不到有关部门

知乎用户 不可名状的莫扎特 发表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因为吸毒被抓的同事。否则按照他们的逻辑,他们自己已经在监狱里了。

知乎用户 沈子驎 发表

我只看到一群甘当蝼蚁的蝼蚁。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5235Hc 发表

我一直认为,作为一颗社会上的螺丝钉,我们应该尽最大的努力阻止公权力以任何借口来入侵我们的个人权利,没想到原来是我太年轻了。嗯,有这么一批兔死不悲的狐狸,老虎何愁做不成大事?

希望微博上这帮人会因为自己的亲戚、同事、朋友犯罪而被连坐,不过别连坐我,我不赞成因为一个人而封杀整个团队的劳动成果,嗯

知乎用户 Trim​ 发表

惊讶什么,唯成分论从来没有离开这片大地过。

知乎用户 陈皮​ 发表

只说一点 哪天巡視組查到廣電頭上了 贪污受贿渎职随便一条 那政令是不是全部作废啊?

知乎用户 哼哼哈兮 发表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么一人犯错,株连九族,也就不奇怪了。

知乎用户 伪人 发表

本来就不溯及以往的,你见哪个犯小罪的被封杀了?

被封杀的,哪个不是偷税漏税到不可容忍的地步,或是不断触碰法律道德底线,又或者是犯了众怒了?

真严格处理,影视从业者,出了名的一个都跑不了,就这还有脸在这里叫嚣……

就算你惹了一个群体的愤怒,杨笠被封杀了吗?

那那帮被官方封杀的都是什么妖魔鬼怪?

知乎用户 刘昕凝 发表

高收入群体本身就应该谨言慎行。要是个普通人,有前科的,你就业社区甚至会进行帮扶而不是封杀。

一个年入几百几千万的人,要求社会对他的审查轻一点,这是对年入几万十几万的人的不公平。

知乎用户 awpwyx​ 发表

要把所有作品都封杀?

那挺好,王学兵吸毒过,所以建 X 大业你要不要下架了?

知乎用户 南宫辉 发表

因为自古传承… 没办法,谁让你是明星呢!!! 成也出名 败也出名

知乎用户 无寒​ 发表

投资方难道一开始不对所有主要参演演员进行调查审核吗?开拍之前难道不需要签订相关演员私德、守法相关的承诺吗?明明罪在问题演员身上,你这怪罪到广电总局身上可就不对了。演员与其他工作不同,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卖点就是形象,一旦有污迹,那就相当于 “假冒伪劣” 产品,而销售方理应有对 “假冒伪劣” 产品审核监督的责任。

知乎用户 湘湘 发表

明文规定的法律,被提起的时候都有人会觉得好笑。

居然有人崇拜定义权不在手上没有明文规定的道德。

鲁迅先生早就说过。翻开历史书全是吃人。

我们应该恐惧仁义道德。

知乎用户 原网名我没有马 发表

小罗伯特唐尼曾经吸 D,但是我们没有封禁钢铁侠系列跟复仇者联盟系列。我看电影看的是角色,不是演员,因为我不追星。但是,有很多人追星,所以还是封禁比较好,因为追星的是什么都可能追。封不封禁对我没有太大影响,不过那些对追星的来说影响很大。我个人支持可以定一个期限这种方式,比如封 10 年。但是,我始终支持相关部门的任何操作。想一下,教培行业都可以随便清零,为什么娱乐业就不能一刀切?

知乎用户 wei wang 发表

7 年前,知乎也到处是坟头了。

知乎用户 赵宇​​ 发表

我就问一下,引进的电影,演员有吸过大麻吸过毒的,还让不让引进?(比如钢铁侠这种)

最好能一视同仁。

知乎用户 酒停意绵绵 发表

马上就去微博,关注徐峥并点赞

知乎用户 nscboy 发表

法不会诛连九族,但道德却可以。

知乎用户 豆瓣酱 发表

我也用孩子举个例子吧。

你的孩子做错事进了监狱,然后你们全家、全市、全省、全国、全世界都被屠了。

感觉差不多扩大一下就是这样。

知乎用户 您好说了 发表

这种封杀管制不就是文化道德领域的计划经济嘛???????

政府教你生产,还教你做人,是不是也要政府教你正确的做爱姿势呢?

知乎用户 钛合金钢铁侠​ 发表

我觉得封杀了好,杀一儆百,明知有问题还用这样的人就要承担此后果。

知乎用户 马袋 发表

签合同时可以加入一条,如果演员因个人违法导致影片无法上映,需赔偿片方全部损失。

不过,我不支持回溯式株连。

知乎用户 文欣伊人 发表

只想说美国那么多嗑药过量致死的艺人,得到的是影视界和观众的扼腕叹息以及缅怀追忆。更有在监狱中发表自传(我爱你莫里斯)、电影(波兰斯基)等作品的例子。可是中国偏偏喜欢把个嗑药的活人抹杀成活死人。中国的社会心智还处于非黑即白的幼儿期。

中国总是喜欢以道德捆绑为手段来模糊法律界限,从而达到乱施私刑的目的。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无德无法。任何对这种私刑的拥护与认可,都是在替统治阶级锻造束缚自己的镣铐。

知乎用户 zhou ye 发表

因为就是娱乐圈毒品最泛滥。而且还是公众人物,影响广大,就是要严刑重典,我看哪个导演敢用吸毒艺人。

知乎用户 曹晋瑜 发表

民智未开 还需封杀这种强制措施。

等有一天 大部分民众学会独立思考了,到时候再取消封杀吧。

知乎用户 郭凯 发表

墙裂同意株连九族,不但从影视圈,从政界也开始,一人贪污,所在领导帮子都打入黑名单,所在政党也需要受到一定惩罚

徐峥评论里面的吸毒人员换成 “大老虎” 人员,“吸毒”改称 “贪污”, “剧组” 改称 “政党”,真看不出一点违和的地方

知乎用户 闇焰魔法使​ 发表

其实没说错,现在技术强了,建议还是 ai 换脸加剥夺作品收益加罚款

知乎用户 大马兰刀​ 发表

一人犯错株连九族的压力之下

都挡不住你们

不敢想放宽了会怎样

至于公权私权之争

不能在这里撕开口子

知乎用户 棠业好​ 发表

畸形的社会如果不用极限的方法,是没办法纠正畸形的价值观

知乎用户 老懒人 发表

拍电影本身就是一种商业行为,电影出品就是商品的售卖行为。根本就不存在你的电影是什么高大上的珍贵受损文物,需要特殊对待。

你不能因为公众认为你的商品有瑕疵而你却不肯召回,就说是株连九族吧?

就好比你做了一锅浓香扑鼻的全家福,里面却发现一只死老鼠,你是不是想说死老鼠也是可以吃的,一锅好菜扔了太可惜呢?

所以这锅菜都是用你自己的锅煮出来的呀,怨不得其他人!

知乎用户 初夏 发表

一个股票下跌为什么要让所有买它股票的人承担损失呀,难道不应该是公司宣布破产进行变卖,用变卖的钱赔偿股民损失吗?

这不是株连几百万人吗?

强烈谴责。

知乎用户 福瑞​ 发表

所谓的连坐,也只是在影视行业。因为这个行业好欺负,而且国家自己没损失。

比如说一个建筑师吸毒了,国家怎么不把他设计的楼扒了?

知乎用户 Eric Qiang 发表

Molly

钢铁侠主演罗伯特唐尼拍电影就是要交这个保险的,数额不小,因为他以前瘾君子,电影公司为了防止他复吸又被抓进去影响电影拍摄

知乎用户 学杂 发表

一直不懂

演员演技好了不就得了吗

歌手唱歌好听不就得了吗

知乎用户 想飞的企鹅 发表

为什么父母亲属犯错,影响孩子政审?

知乎用户 栩栩 发表

产品属性决定的,跟工业分工前中后期没关系。更别扯啥公权私权了。

新建了一座桥,质量过关,但是主要施工人员吸毒,桥要封吗?不封,因为它不影响人生命财产安全

新建了一座桥,主要施工人员荣获五一劳动勋章,但是一座危桥 桥要炸吗?必须炸,他的勋章不能保我出入平安

新拍了一部电影,主演是吸毒人员,但是看到他就想到吸毒也能演好儿子,好父亲,好老公,并被热度炒来炒去,恶不恶心。电影传播是要表达价值的,吸毒有啥价值?更何况吸毒在我国是犯罪行为!别扯美国了好吗?你同意你的妻子儿女父母兄弟吸毒吗?你愿意生活在吸毒合法并被推崇的国度吗?

最烦美国谁以前吸毒了,不影响他当总统当明星啥的观点。浪子回头 改过自新这种故事喜闻乐见,但是这种亿万分之一的成功概率的事情真的值得被推崇吗?除这极个别的几个外,剩余所有吸毒人员悲惨的人生经历,家庭情况主动被你忽视了是吧?

除非对于这部作品 观众的焦点只在电影本身,或者忘记了这个演员 ,那估计要换三代人之后再播

知乎用户 猫为什么要跳楼 发表

很简单,不用说太复杂。

我就问徐峥,既然你说 “一个人犯了错,凭什么株连九族”

那反过来问你,“一人得道,凭什么鸡犬升天?”

知乎用户 清宁得一 发表

伊斯兰国家因为库克是同性恋,禁止出售苹果产品,网上一片反对之声,轮到我们自己,却又是另一种论调。先别急着反对,我并不是类比同性恋与吸毒,我想说的是,一个人的人品与其艺术作品价值并不相关。从某种角度,作品完成,它就不再属于作者,它属于观众了,所以决定我们看不看的,不是国家,而是我们的好恶。如果作品涉毒,这是文化管理的范畴,如果演员涉毒,那是观众选择的范畴。题外话,中国有不堪回首的十年,无数的大师被批判,连带他们的文艺成就,甚至连科学理论都被批判,大家都觉得荒诞,觉得那种惟政治正确的做法是荒诞的,反躬自省,如今这种惟人品论、惟动机论,是不是很多徐峥反对者说的就事论事?纳粹的许多科技至今都在运用,是否也要一禁?

知乎用户 冬季来临的时候 发表

有罪推论和无罪推论的辩论。

换一种说法是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分歧。

知乎用户 lege 发表

支持徐峥发言,一个人犯错,不应该连坐整个剧组,都 21 世纪了,还搞以前那套。

知乎用户 猴子​ 发表

唇亡齿寒,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知乎用户 夏雨初歇 发表

我给大家讲一个恐怖的故事: 吴京在某节目里说不认识 EXO(是这名字吧?)然后 EXO 的脑残粉们十分气愤,把普京吧爆了,要求普京向 EXO 道歉。

知乎用户 归去来兮​ 发表

我觉得这是对艺人得惊醒,一个公众人物就该对自己行为负责,太过离经叛道的事做了,就是该封。也是对剧组得惊醒,选择人时就一点不看人品道德吗?影片作品都是全国上映得,不想影响也是会波及全国。

知乎用户 四维手术刀 发表

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利益链!

我讲一个故事

说中国有一个村,整个村都在贩毒!

每家每户都有人因为贩毒,被判死刑。

但是还是屡禁不止。

原因也很简单,出去为村里贩毒的那就是 “挣钱,奉献的英雄”,是他们的付出,让村里富了起来,让大家都住楼房,都有钱花,是牺牲自我成就大义的英雄。

如何治理?

村里财产没收,楼房烧毁,家人连带责任。

所以违法的利息在哪里,哪里就是株连九族,古代是家族形式,现在是家庭形式。但无论哪一种都要 “把利益链全部拔出”,不然就会产生 “无私的的英雄”

第二个原因是孤立违反者

比如菜菜是偶像练习生,但是行为不检点

不但吸毒还涉嫌很多罪名,但是菜菜很火!有流量,

如果你是制片人,如果他演戏对于你以后赚钱没有一点影响,那么你会让他演猪脚吗?

我觉得为了钱,只要不影响我自己的利益,根本不会关心他是不是违法,是吧?

但是有了株连九族,你还会不在乎吗?

你会想这人会不会暴雷,会不会塌方,会不会影响自己的利益,这样对于犯法者就是一种孤立。

那么徐峥为什么说这些话?

因为以前没有连带责任,所以他也从来不查人的背后干不干净,被牵连受损失了,或者说他自己就不干净,被孤立了,所以要说话,但结果是不会变的。

那有没有坏处,有!而且不少!

首先是大家都不知道这个演员是什么样的,那么就有一个问题,为了保险起见,用 “自己人”,这样演艺圈的“裙带关系” 就更硬了,大家都是自己人就好了。

第二点,如果发现一个人 “违法了”,演艺圈会“集体打掩护” 为了不让自己受损失,那么就找人也要帮助“违反者”,为了自己的利益,都是一条船上。

第三点,会出现一些 “担保人”,保证利益,出现问题担保人会花钱,或者找人 “摆平”。这样中国的执法队,就是管理人员,成为 “香饽饽,会被 “严重腐败”。

但不论怎么说,对未来的演艺圈,这都是好事,现在暴雷,抱团,都为了以后有 “干净的艺人”,当艺人干净了,作品才能干净。

知乎用户 石磊 发表

即使没有人吸毒,这些人也不会去看一个勺子的。

知乎用户 李狗蛋 发表

徐峥还没跑路呢?

知乎用户 barry zy​ 发表

对于大部分观众来讲看别人倒霉,特别是有钱,有权,有影响的人倒霉,而且躲在网络后面棒打落水狗在心理上是很满足的

知乎用户 李书林 发表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部剧《我们与恶的距离》

讲的是一个人报复社会害死了一些无辜的儿童。

劣迹艺人就好比那个杀人的人。

那些被封杀的作品就是无辜的儿童。

徐峥就像是儿童的父母。

人死焉能复生?

知乎用户 恬静的小妖精 发表

我奇怪的是这货都快六十了还疑惑这种问题?第一次看到?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这个问题翻出来是因为他出轨了嘛 2333

知乎用户 白雪米其林 发表

同意徐峥说的。一个人犯法,有法律来制裁,有法律来量刑。如果法律判他做一年的牢,那他做了一年牢,那他为之前犯的错已经受到相应的惩罚。等他出来为什么不可以给他机会呢?又何必去累计他人。现在广电的封杀也好,抵制也好,一锅端,其实已经违背了法律本意,而是站在道德至高点上指点江山。这样的舆论压迫又何尝不是一种极右的思想?

知乎用户 红尘炼心 发表

我就是支持封杀的… 你们如果有亲人吸毒的话你们肯定就不会那么有逼格的各种道德法律什么的说一堆了

知乎用户 白白胖胖 发表

签协议的时候就约定好,因为某个演员的原因导致电影被禁的演员承担 300% 的赔偿责任不就好了,娱乐圈那么有钱请个会拟协议的律师都请不到吗?活该你赔钱!

知乎用户 妄人一念魔 发表

1、影视作品等在中国是特殊的产品,不是普通的工业品。

2、影视作品的特殊性在于它具有广告性、影射性、洗脑性、政治性和文化性。

3、主创人员无法与作品里的角色进行完全切割,尤其是主角、编剧和导演,配角可以删戏,但有些也删不掉。

4、中国的影视作品,不是艺术品,更多是宣传品,其实删干净了也可以,不需要珍视的。

5、也可以技术进步的搞,主角编剧导演有劣迹,绝对下架。配角有劣迹,强制 AI 换脸且强制模糊身影,虽然影响观影体验,但不求完美。

知乎用户 林赛罗韩 发表

演员犯了错,有法院和警察来管他,行业也可以自发的抵制,你广电总局算个 jb?

知乎用户 江大鹏 发表

如果是连坐的话,贪污的人该怎么处理呢!!!⊙▽⊙

知乎用户 王大头无敌 发表

演员吸毒,剧组禁播。

老虎贪污,…

知乎用户 游园 发表

什么叫群氓?

知乎用户 远乡人​ 发表

我认为处罚方式和范围应该允许讨论和调整,但该不该追溯过往不存在疑问。

这问题和艺人犯罪后,以往的代言品牌受到损失一样,品牌方冤不冤?冤!所以向责任人追偿呗,你非哭着喊着说法律不该处理代言人不是逗。剧组和制片方大可以在演艺合约里明确,因艺人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即可。

这问题下的一些高赞回复,阴阳怪气地说什么国人特色喜欢从私德打倒攻击别人,我都看得反胃。把违法行为淡化为私德问题,把 “惩治犯罪的方式问题” 偷换为“私德有亏该不该用公权力处罚”。

至于扯到本国特色更是可笑,我看某些人嘴里的 XX 劣根性已经呼之欲出了。远点说好莱坞十君子,因为拥护宣传共产主义,以前拍的片子禁映,奖项被收回。近点的罗丝安妮 · 巴尔因为歧视黑人言论,系列美剧被下架。

说白了演艺人员犯事儿后,以往的作品被追溯是世界范围内常见的处理方式。

知乎用户 六道 发表

凭什么?因为这里没有至高无上的 Law and Regulation,相反却又各种各样的 “相关” 部门和他们随时随地颁布的“产物”。

知乎用户 破天一瞬​ 发表

徐峥 7 年前就预见到自己老婆传销翻车的事了,有远见

知乎用户 田园牧歌​ 发表

你们 都忽略了名人及公众人物的名人效应 和小屁孩们对他的模仿效应

作为名人 公众人物享受了成名带来的利益

也应该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作为公众人物不能引导民众积极向上那就是失职

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不要把普通人的自由论强加到他们身上

知乎用户 shit happens 发表

作为公众人物,都必须要明白,你有一定的社会责任,那就是必须做出正确的社会引导,你的很多利益是立足于你的影响力,同样为此你要牺牲一些东西,比如一定程度的隐私会被曝光,一言一行受到更多的关注等等,这是等价交换,在他们成名的时候并以此谋利的时候,其实已经明白了。普通人吸毒,坐牢之后,需要承受的不仅仅是牢狱之灾,同样会面对周围人冷眼,重新找工作生活的艰难等等,这是对于他们吸毒法律之外的惩戒,而对于名人吸毒,影响是极其恶劣的,法律惩戒之外,其他的手段并不足,因为被调侃为贵圈太乱的某些圈子,并不十分介意,而我们国家也不缺不明真相的脑残粉,所以我支持广电的做法,必须给予封杀一样的行政处罚,不过最好给个期限,洗心革面当个励志故事同样是个不错的社会正面典型。

PS:我们缺那些量产的演员吗?商业包装的结果罢了

知乎用户 veron YAO 发表

封不封杀应该由市场,由观众来决定,而不是 xxx 一言堂来决定

知乎用户 曹健楠​ 发表

以后相关产业招聘相关文化体育产业人员,要求个人买好道德保险,提高违法成本如何

知乎用户 田甜​​ 发表

下一个炸弹,落在这些支持珠链的人头上。

很容易看出来,这是为罗织罪名,留下的一个口子,方便必要的时候大开杀戒。

今天你不反对,明天你就是被害者

徐很勇敢,参与撕破,很容易他会惹祸上身。

但更多的普通人,应该出来说:不同意。

因为你的下一代,你的至亲,有可能也会是制片人,也可能是编剧,可能是艺术家。

你不能因为事不关己,就挂起来。

更大的问题,就是这种迹象,已经在蔓延到其他领域和行业,很快就会跟你相关。我们要学会让他们习惯,不对,就应该被批评.

不要做那种不闻不问的陌生人,哪怕没有关系,我们都要挺身而出。

知乎用户 杜永文 发表

因为这个人是公众人物。

老百姓犯类似的错误谁管你啊。

吃了公众人物的红利。

不愿意承担公众人物的责任。

你是真的狗啊。

知乎用户 轻尘栖若草 发表

知乎用户 不为良相 发表

这种论题,永远没有答案,永远可以辩论下去,就跟电车难题一样

现在你听到曲婉婷的歌是什么感受?

那些当事人听到又是什么感受?

永远无解

知乎用户 齐本安之怒​ 发表

因为我国有些人呐,是潜在的滥用职权和暴力倾向的封建社会出来的那啥。

站不住脚的逻辑,就别用。封杀本身就有公权力滥用的潜在问题。这问题说多少遍了,很麻烦。而且 zy 也在三令五申,不要滥用。

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不把 zy 的话当回事儿。

知乎用户 白日梦想家 发表

完全没必要封杀

吸毒人员跟杜汶泽的下场基本差不多

拍了的电影播出也会非常惨淡

毕竟让导演和投资人血本无归太不人道了

总觉得他们是躺枪的

——————

不过,例如柯震东的粉丝嘛

没办法←_←

知乎用户 不治将恐深 发表

我们是法治社会。

你如果不满,

你去告他们去呀!

知乎用户 世界真大​ 发表

其实挺有意思的,高赞不少都是影视圈的。

满口都是法律。

转头就在舆论上说:

“回到样板戏”“秘密警察支持者”“审查爱好者”“封建家长”

首先: 去除吸毒人员部分作品是可以上线的。

说白了,某些人就是不想删戏。就是想让吸毒人员出脸。这多牛逼啊。

这些影视公司,法务资源大把在手。出了损失完全可以做合同当中约定不是吗?

什么是市场行为? 这不就是吗。

自己蠢就别怪政府。

自己坏还来带节奏。

支持徐峥的这些小演员小导演,多半是不想签损失赔偿合同的吧?

话说影视圈为啥就这么一个风气呢?

吸毒比例这么高的人群… 基本三观和普通中国人差别太大了。

真是应该买两张反省券,而不是喂大家吃这么些年垃圾了。

知乎用户 装逼侠 发表

支持猪哥哥,话说如果要诛连九族,那我最爱的钢铁侠,复联什么的就没了吧……

but,不同意排名第一的答案中这段话:“徐峥的话,我大体上支持,除了这一句「对其之后参与的制作可以封杀,并且应有年限」。我的看法是任何封杀都不应存在。” 公众人物犯法,不单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由于其在公众中的影响力,确实需要一些法律之外的措施来约束他们,但是这种约束和惩罚不应当来自行政干涉力量,而是行业内的人自发的限制其出镜机会,表明对这种错误行为的抵制。

最后,一句话,期待 “学好归来”。

知乎用户 吴逸司 发表

0 容忍必须罚到位啊

知乎用户 孔祥来 发表

很久没用微博,我上去给这些人点个赞。

知乎用户 银色月影 发表

15 年的知乎真的是太可怕了

知乎用户 蜜蜂 发表

还以为徐峥在为张庭夫妇公司发声呢,一看是 7 年前的老问题!不过确实那么巧合,张庭公司涉及的传销案他确实很难脱离关系了,毕竟 “峥” 酒在那里放着呢。

不过今天徐峥确实发声了,不过说的和张庭无关,而是关于导演的,原话是:“坚守对电影的初心,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无论成为导演之前还是之后。”

说句实话还是挺喜欢徐峥的戏的,《春光灿烂猪八戒》那部戏让徐峥崭露头角,但是并没有多喜欢他,直到《爱情呼叫转移》中的徐朗,才让人对徐峥有了更多的看法,当然也可能是美女多的缘故,毕竟有黄圣依、秦海璐、伊能静、宁静、范冰冰这么多美女加持,力捧一个徐峥,当然戏码就足了。

估计人们真正开始喜欢徐峥应该是在《人在囧途》,这一次,不仅使徐峥扬名立万,也让王宝强脱胎换骨。后边,徐峥更是一路高歌猛进,成为贺岁片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只是从《我不是药神》后,人们发现徐峥的创作停滞了。

一直到张庭公司涉嫌传销他才再次被热议,没想到七年前的这句话 “一个人犯了错,凭什么株连九族” 突然出现让人感觉有些尴尬。

知乎用户 anderwin 发表

文化素质的提高非常重要!请观摩《论法的精神》

知乎用户 你也不用太吝啬 发表

这样死的人多了

因为这样大家就能分到更多的肉了

知乎用户 sodia Rhap 发表

找一个不让一部影片上映的理由转换成找一个让一部影片上映的理由

知乎用户 任仲明​ 发表

咱最常见的那些个打印的文件,通知什么的,所用的字体是宋体,是宋朝大奸臣秦桧发明的。

https://m.iask.sina.com.cn/b/KJJ8xQq0IF.html

禁不禁?

知乎用户 锻神锋​ 发表

为什么英雄联盟队友送几次会导致失败呢?

知乎用户 中年大狮 发表

当局粉饰的法治都是扯淡。至于微博上回帖反应,在天朝还是别扯民主的蛋了。

知乎用户 六亿舜尧 发表

一个人犯错,团体其他人受株连,是因为这个团体的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

影视作品的确是团队劳动的结晶。当初启用那个害群之马不也是团队为了利用其流量或者其他资源,为团队带来更大的利益吗?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千金之子,不坐垂堂。

作为团队领军人,能想到起用某个人能获得利益,也应该提前评估风险。

知乎用户 炫舞龙城少爷 发表

微博已经 QQ 空间化了,不过这不可怕

可怕的是未来这些人很可能将逐渐成长为社会的主流

知乎用户 Cleo 发表

这毕竟和株连九族不一样吧,血脉换不了,片子可以剪可以重新编啊。

另外很想问问徐导制片方在乎演员吸毒吗?若无封杀,会删掉该演员所有戏份由其他人补拍,还是还会借着丑闻当宣传?

知乎用户 屋小维 发表

卢梭还抛弃自己的六个子女,孙中山抛弃自己的日本妻女,是不是该封杀社会契约论,三民主义?社会契约论的广泛传播,是不是在教导人民去犯遗弃罪?

知乎用户 心悦明 发表

“在日本或者韩国,一个明星或者艺人 一旦有丑闻,观众不看 节目封杀 市场否定,紧接着会有 3-10 年的封杀期,然后再给他改过的机会,而我们的市场是翻过来的,某些人弄虚作假,拿自己的母亲做赌注,明显有道德问题的人,居然还有公司签约,还能直播 还有人看,还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出现,影响观众 影响社会… ….”

-————————————————————————————————————– 节选《猫说猫腻》#15 lol 比赛和国内游戏研发为何那么糟糕(中) 侵删

知乎用户 peter duan 发表

好像不封杀就要天下大乱一样,触犯了什么法律就给他什么惩罚不就行了啊,至于那么复杂吗!

知乎用户 liux 发表

徐峥说的绝对有一定道理,所以大力发展换脸技术吧。

知乎用户 WALL.E 发表

吸毒之后在脸上盖上 “瘾君子” 的戳,最少带一年。学好之后抹掉,学不好继续带着

知乎用户 谢阳 发表

所有媒体,都是党和人民的喉舌,都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你看,广电就算知道封杀的不合理之处,只要政治正确,操作简单就很好了。很多时候看的不是效果而是姿态。如果我是领导,我也会下令封杀的。什么一人怎样全家怎样的问题,在这个高谈主义的历史背景下不值一提。

知乎用户 青青子衿勿忧我心 发表

因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们刮来的钱都给他拿去抹头油,拿去给他的孩子奢靡去了,凭什么不株连九族。

知乎用户 blacksheep 发表

我就好奇啊,这央视主持人出了问题该怎么办?

知乎用户 最野的梦 发表

封杀不针对当事人,因为法规制定在前,当事人违法违规在后,杀人偿命是否有人会认为,这样太重了,不应该偿命呢?吸毒又不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不吸毒的都该发朵小红花吗?这是底线罢了,作为一名公民,你不合格,赶快去戒除吧!XXX 吸毒了,被抓了,上报了,被封杀了,换成我们应该这样想:是我不好,首先我对不起生我养我的父母,对不起对我有知遇之恩的老师导演,我的家庭,乃至我的公司同事和为这些作品共同努力过的人,我使这些努力付之东流,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还有对不起我广大的影迷和喜欢我的粉丝,我给你们带来了多少不良影响,我也因此身败名裂。这是多么羞耻的事情,我不能这样做!羞耻心是必须要有的,如此严重的后果是时刻提醒人们不能忘记羞耻,使我们小心谨慎更不能犯这些错误,而不是站在道德法律审判面前,抛开羞耻而谈得失,反过来责问道德法律来讨价还价,显示出水准已经基本丧失。你靠影迷而名利双收,却要传播他们吸毒这样的陋习?对得起他们吗?你要羞愧,你要认识自己的错误和影响。有疯狂的人盲目崇拜,不管不顾,我们应该放任他们的言行去污染清净的人吗?法律法规就要在此时最干净利落地给予惩处,法律不仅仅为犯法的人存在,更重要的是能够防止其他人犯法,巩固社会的道德水准,让人们透过其形式知道做什么是羞耻的内涵,而不是为了金钱经济乃至任何一事而拉低底线,更不是让人抛弃羞耻心,一旦羞耻心没有了,法律和道德就已经名存实亡了。

而且吸毒者本身和其团体及其背后的人又是一个巨大的黑色链条,不乏一手遮天的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唯利是图骗良为娼的毒贩子,带着艾滋却四处卖淫的从事性服务者等等,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要知道吸毒者是重要一环。这些人难道除了吸毒其他违法犯罪的事就什么都不做了?知名影星 XXX 火了赚了大钱然后吸毒封杀了,说明他没有实德,不应该火。净空法师说过,名不副实者,往往有奇祸。吸了毒的人怎么还能让你名利双收,过着闪耀的生活呢?今天我们看着新闻报纸谈论知名影星 XXX 吸毒了,会说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怎么可以吸毒啊?好好的前程毁了,我们还能知晓国家对吸毒的态度,还能知道吸毒是很恶劣肮脏的行径。要知道网络媒体的传播速度最快啊!要是国家从轻处罚这样的行为了,民众就会困惑了,就会认为吸毒也没什么不好,很平常嘛!国家仍能肯定他,社会依然接纳他,青少年就会认为,我的偶像 xxx 好帅,吸毒也一定帅!就会有身心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向他们学习!好的东西学起来不容易,坏的东西学起来很快,尤其是这种社会观念的转变,一旦形成,是难以挽回的。试想我们的孩子看着吸过毒的人演的电影然后跟我们说,我好喜好这个叔叔啊!我也要象他一样。我们该如何向他解释不要喜欢他,他是个瘾君子?国家实现教化一方的方式就是树立良好道德形象打击和谴责不道德行为,零容忍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治国。然而一方面教育社会真爱生命,远离毒品,一方面允许吸毒演员继续活跃于荧幕电视和广告牌上光鲜亮丽,这样还讲道理吗?为了安定和谐的社会,和亿万个可爱的家庭,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触毒封杀没商量!

知乎用户 就不吃糖 发表

我觉得是做这事的主体身份让人感觉不舒服,政府部门一封杀,大家就不乐意了。要是整出个什么影视道德委员会做,或许参演的合同必须带有道德协议会不会好些呢?

知乎用户 地狱公爵 发表

Because some men aren’t looking for anything logical,like money.Some men just wanna watch world burn..——Alfred Pennyworth form The Dark Knight

知乎用户 风居街 发表

连带和连累不一样,

知乎用户 葛师傅 发表

广电又一次顺应了乌合之众的变态需求。

徐峥的态度太正常,与乌合之众不同,要小心。

知乎用户 尼古拉斯 发表

看题目还以为指最近官场的父子亲戚等,心想徐峥好大胆……

知乎用户 Thermal​ 发表

竟然没有要查徐峥 IP 的,那时候的网民不太行。

知乎用户 不透露 发表

因为这群人是利益共同体,必须得斩草除根

知乎用户 樟麒 发表

知乎果然是一个有非常多有思想的人的地方。

如果我是一个歌唱家,具有非常高超的歌唱能力,你们会因为我个人吸毒而抵制我的歌唱表演吗?

这完全没有理由啊。

我吸毒也可以热爱歌唱啊,我有性瘾也可以热爱歌唱啊,

这就跟你喜欢不刷牙也喜欢听歌,你喜欢不吃早饭也喜欢听歌一样的。

只不过错误大小不一样,

我犯了错你就惩罚我呗,干嘛否认我之前的成就啊?

大家还是把娱乐圈看的太重了,感觉就像一个吸过毒的演员就算他演戏水平再高,都不会高过他吸毒对人的影响力了。

知乎用户 尹星云 发表

在美利坚这个神奇的土地上,部分州的法律承认吸大麻的合法性,那我觉得看过某个时间节点之后的美国电影的人就没资格逼逼。

知乎用户 sillyboy 发表

我想从侧面回答下。

一个人犯错,何必株连九族。

其实我不赞成株连,绝对不赞成。必须就事论事。

但上头不那么想啊,必须要对广大群众一个交待啊,必须对人民群众一个好的引导啊。何况演员那么多,导演那么多,清白的那么多。

为什么会有潜规则?拍西游记时候的潜规则肯定没现在严重啊。

知乎用户 DEAN 发表

好多人都说不合法什么的,但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你以为只是国家随手一写的?

知乎用户 耐克还做照相机嗦 发表

提拔干部出了问题,时任的组织部长应该主动辞去公职,党委书记应当降两级

知乎用户 海虎 发表

签对赌协议嘛,艺人在一定年限内被封杀就要赔偿制片方的损失不就完事了,某些人不会不敢签吧

知乎用户 猪咯咯 发表

什么叫法?什么叫犯法?什么是犯法的后果?这三个问题如果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那就是自己抽自己大嘴巴

知乎用户 子源 发表

我就呵呵了,钢铁侠也吸过毒,现在喜欢他的人多了去他是不是也改中国封杀?

知乎用户 gaoxiaoliang 发表

九族属于利益共同体。

知乎用户 岑克 发表

好了,那些嚷嚷着要加大连坐力度的人们啊,你们愿意陪着某个犯错的亲朋,一起去古拉格了此残生吗?

知乎用户 辣炒肺叶 发表

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来算不算过

知乎用户 贪婪的肥喵 发表

我坦承我不是十分认同彻底封杀,当然也不认同最高票不采取任何封杀的态度,毕竟我真的信不过观众的眼睛,包括自己╮(╯▽╰)╭。这个真需要一个妥协协商的过程,哪边的一刀切都只会加剧冲突。

知乎用户 clouday 发表

一人违法犯罪 好像影响三代不能考公吧 这可是国家政策

知乎用户 古海炼心 发表

吸毒在圈内根本不是秘密,

甚至都不是什么可以指摘的错误。

如果人人说实话,随便找是个圈内人,就可以知道所有吸毒明星的信息。

知乎用户 张华 发表

《大明律 · 刑律 · 贼盗》“凡… 谋…,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岁以上,不论笃废,皆斩;

古已有之,违法族诛,何可怪欤

知乎用户 NINOSH 发表

先不说这样封杀合不合程序,这封杀的理由都站不住脚。

明星的私生活跟他的荧幕形象有什么关系,他是在电影里鼓吹引诱教导人吸毒了?

照这种逻辑,那所有的涉毒涉黄涉黑的电影都特么别上映了,全是在教坏观众。

天朝广大人民的这种逻辑真是让人鬼火冒

知乎用户 清华园老宋 发表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时候不说?影视作品本就是宣教,让劣迹艺人甚至无耻卑鄙下流淫乱之徒来给老百姓宣教?

如果你们只是动物园笼子里表演赚钱的猴子,那也没啥。但你们用的是国家公共平台,影响舆论、思想,岂能容忍劣迹艺人成为偶像明星去教化大众?

徐峥,只怕他自己也有些事要藏不住了吧?

知乎用户 无敌大毛桃 发表

把王学兵打马赛克就成了

知乎用户 晴时雨 发表

这是在为张庭那个传销的事打预防针么

知乎用户 仲夏夜之梦 发表

挖坟批斗盛行,思想倒退

希望他不会因为这段理性有逻辑的话被封杀

知乎用户 肖老师 发表

株连在其他行业是不合理的

但在影视行业合理

你用公众关注赚了钱,回应公众希望是职业道德

其他人和你一起演戏,是分摊了好处

那凭什么不风险共担呢

知乎用户 不安​ 发表

如果现在武林外传被禁了呢

知乎用户 呵呵一笑很倾城 发表

可以接受好人演坏人

不能接受(曾经)罪犯演好人

知乎用户 风雨 发表

立场不同,徐以个人利益为立场(假如王徐没有合作的话,徐峥估计也没有闲工夫发这个微博吧)。政府,以价值导向为立场,是表明一个态度:一旦发现,绝不姑息,浩然正气。个人难以改变政府立场(毕竟牵扯到价值观),而且我还觉得政府的立场坚定,且正面。所以,徐峥只不过发个牢骚罢了(估计徐峥自己都没有当真),当真的人就输了。

你们觉得呢?╮(╯▽╰)╭

知乎用户 西伯利亚之王 发表

一个人有毒瘾,身边的人肯定会知道的。我就不信他参演的电影的主要工作人员不知道他吸毒,而他们仍然坚持用他演,这不是变相支持他吸毒吗?这种剧组和投资方遭到损失不值得同情。

知乎用户 Amelia 发表

从一个勺子事件看什么才是他妈的封建恶习

“一个人犯错凭什么株连九族” 这句话很高明,一般人一听见株连九族会认为这些被株连的九族都是无辜的,是皇帝们独裁且掌生杀大权,又嗜血如命,所以株连九族是封建恶习。于是把因艺人吸毒而对电影产生的影响等同于罪大恶极的封建恶习株连九族,以此来为自己的失察、自私、唯利是图、推卸社会责任开脱,不得不说高明的很。

我绝对承认株连九族是错误的,现代法制社会是不应该存在的,但株连九族其中内含的一些法制思想至今都在全世界保留着,散落在同谋、共犯、窝藏罪、包庇罪里。一个勺子剧组真的是无辜被牵连的么?他们对陈学兵吸毒一无所知吗?就算剧组的管理人员不知道,那他作为负责人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失察负责吗?

赵薇不听网友劝告,执意用反华、台独艺人,她无辜么?作为导演应该为自己的电影从拍摄到上映整个过程负责,你说赵薇不知道演员反华支持台独,这么多人告诉她了,她不听,最后自食恶果,害了自己的电影,她不无辜吧。

换个角度说,如果对吸毒或者有劣迹的艺人容忍,那对那些洁身自好奉公守法的艺人公平吗?放任那些劣迹艺人大行其道,污染社会,青少年浸淫在这样的氛围里,能不受其毒害?

说实话,对广电总局的审查制度,我自己是喜忧参半,我既担心好的电影因为审查制度而埋没,或者因为诸多限制而阻碍中国电影电视行业的发展,又希望广电总局能规范化中国文化行业,帮助行业发展。但这件事真正令我感到失望的是,很多广电总局的反对者沉浸在反对广电总局的政治正确中,却不从自身想一点点办法,剧组招募演员前对演员做个检查,测测他有没有吸毒不就可以解决了。反对者们从来只想自己不担责任不受牵连,却不管因为自己的失察和自私对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政策利于自己的什么都要,还要跪地拍手大赞党的政策好,不利于自己的一概不收,并拍案而起扯开嗓门当街叫骂斥之为恶法,是封建恶习遗毒。

总之,坏的都不要,好的全归我,社会怎么样,国家怎么样,大明朝灭亡关老子屁事,老子自己吃饱喝足腰缠万贯妻妾成群才最重要。这才是他妈的封建恶习的遗毒,几千年从来没好过。

知乎用户 poet 发表

不然以后让我们广电缉毒吧,彻查了之后才决定让不让放映,多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了这个问题高赞的答案,再结合知乎很多问题的答案,风气都是一边倒地反对或者不支持官方。

也就是自诩知乎逼格高,不屑与自干五微博愚民同流合污,有着众人皆醉我独醒、觉得自己已然看穿了一切的所谓陶陶然。

支持的人觉得反对了官方,就好像摆脱了自己身上的愚昧和低级趣味,自己的人生得到了升华。

说实在,我很反感这股子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你们喷了,用反讽类比等等各种姿势 xxoo 了官方,意义何在?

第二天醒来带着对社会的不满和负能量继续去做螺丝钉,既改变不了社会也改变不了自己。

一个残酷的事实是,无论这个官方到底如何,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度上,国情如此。在这个国情下,讨论问题才有意义,否则都是意淫。

适应游戏规则的人,才能生存。这个国度诞生怎样的法规法则都不意外,关键是要合理解读、合理利用。

娱乐圈最近频发事故,无非是撞枪口上了。娱乐圈本身曝光度高,又本身问题多多,拿你开刀简直合情合理。

而且这些苛政,是突然发生的么?看看这几年的所谓事故,官方也是逐步深入,有敲山震虎给提醒的。可惜娱乐圈的人政治嗅觉实在一般。如今一颗巨石扔下来,才有这么大的动静,之前的涟漪早已被忘却。

看大家喷官方如何践踏私权,如何苛政猛于虎,还喷官方的黑历史,好像给大家敲醒了民主的警世钟,我笑了。

拜托,这种事情还少见么,国人的记忆果然都是只有三秒,只有涉及自身利益才会跳出来哼哧哼哧地叫嚷。

既然都知道国情所在,而暂时无力改变,就得好好揣测上意,提前收拾细软或者至少不要去触犯逆鳞。可看看娱乐圈这几年,有长进么?

你们叫嚷着被官方的铁链束缚地痛了,你们为何不想想这是为什么,官方闲的蛋疼去搞你啊。屡教不改,自然给你一顿痛打,然后你就懂规矩了!

官方比你们智商不低的,情商更是如此。你们改过了,守规矩了,到时候这些个苛政、铁链就都会慢慢收回去。当然很可能有明收也有暗收,看你观察和嗅觉了。不信?重新看看历史去。

这是一场博弈,有情商的人才玩的下去,而不是面对所谓苛政只会瞎嚷嚷的人和瞎起哄的人。说至高主宰是愤青元首,拜托,你才是愤青好么。一国元首,早已经不是个人意志了。

我国草根屁民多年来的生存智慧,你们这些灌了墨水的所谓精英,怎么就不懂呢?

还有所谓诉诸市场的惩罚论调的,我看了都快笑不出来了。

市场只会支持你去吸毒,这是个成型的利益供应链。你当洋大人娱乐圈里吸毒的少啊?

也别喷官方教育灌输问题,中国特色这几个大字,你们这些所谓精英怎么就没读懂呢?官方都给了如此明显的提示了,你们还不会做,我只能呵呵。

写的又乱又充满戾气,抱歉,因为实在看不下去了。

知乎用户 Joey 发表

百分之百支持徐峥。至于反对的网民们,我只想说:

是不是只要你有一次没给老人让座我基本可以认定你身边的人都是恶霸了吧?看来出门要带望远镜来提前看看你们在哪这样方便我躲开省得自己也成坏人。

知乎用户 中箭堂主 发表

作品是作品,人是人。分开看。

两者有没有关系?有。

两者可否视为一者?不可。

无论法律还是道德,都低于艺术。

因为法律和道德是规范日常生活的,是底线。

而艺术是超越日常生活的,无论是向上超越、向下超越还是向内超越。任何的方向和维度,都是在与日常生活拉开距离。

人和作品要分开看,约束人的道德和法律,不可以用来约束作品。

所以,一个人吸 D,他坐牢,但他的唱片不应该下架。

同样,约束作品的道德和法律,不可以用来约束人。

一个人不应该因为写了小说,拍了电影就锒铛入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当我看到这个问题下面的回答时,我竟然有吸毒无错政府诛心的错觉。

知乎跟其他论坛最大的区别就是,永远不会就事论事。这个问题可以延伸到很远很宽的其他相关视角,比如道德与法律啊,怎么规范艺人及销弥艺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啊,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特殊手段合不合适啊…… 制造逼格的知乎不应该是这样一个传统吗?为什么没有人提供这样一个视角而是全部是批判政府的视角?果然爱之深情之切!

那我们来就事论事。徐铮说的很对,艺人自己吸毒犯错,投资公司及其剧作也遭殃而且是直接赤裸裸的遭殃,实在不应该啊,实在有违那什么(公平正义法律法制什么什么的,反正就是我们知乎用户能说而新浪用户不能说的)。但我还是支持封杀,但是要确定封杀年限,并且封杀的作品是艺人被发现吸毒之后所参演的,尽量不影响整个团队的前期收益。

之后,我要谈谈为什么支持封杀(有年限地)涉毒艺人。

特殊时期特殊手段,别整天法制、依法治国,如果真是这样,说不定你现在还是奴隶。时代进步,法律也要进步,那些说封杀涉毒艺人无法可依的,我可以让你释怀: 增设这样一个法律不就行了!我们要遵守正确的行之有效的法律而不是搞什么臭老九。

政府这样对待涉毒艺人的初衷是什么,不会有人不明白吧,震慑和处罚呗,并且警告没有是非判断能力的粉丝,不要学习 “坏坏” 的偶像,如果你们学习你们的偶像做坏事,他们的下场就是你的榜样(法律的原理也与此差不多吧)。为什么我提到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呢?现在毒品交易越来越泛滥了吧,所以吸食毒品的情况也可想而知,毕竟是果因关系。在严峻的情况下,我们当然要严厉打击严厉处理,就算有所严苛也在所不惜。我们从限制涉毒艺人是协会倡导而不是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这仅仅是临时手段!那些扯什么国家公权侵犯个人私权的,什么心态!就会搅浑水!

等到我们国家的毒品泛滥问题(这才是我们该关注的切实问题)有所缓解,可以不需要那么严厉了!一切以务实出发。

还有就是有人提到的艺人受到二次处罚的问题,这个问题几乎所有职业都会遇到,艺人也是职业。你把艺人换成警和谐察、医生、检察官、厨师、老师等,你还会让他在原职业上继续吗,你还会义愤填膺吗?我们谁不知道谁啊!所以我在此重申,你们再怎么提供视角,也得让我们知道,吸毒是不对的,至于怎么惩罚,我们再议。我开头的错觉,不会是我仅仅一个人有吧!

结论,在特殊严峻时期,我支持有年限封杀涉毒艺人,就像徐峥说的,但不要伤害其他人的利益。但凡说什么国人啊,中国人啊,大多数人啊这些陈词滥调的,你们思维在上个世纪吗?鄙视之。

知乎用户 至乐 发表

一票脑残说为了禁毒应该零容忍,应该封杀。

这些人我想问问,很多强拆都是为了发展经济,你们是不是也支持?!

知乎用户 顺顺 发表

反对现有大多数答案,因为很多人是把对 gd 的不满情绪带入到了这其中。来首先我谈谈我的 3 个观点:1、吸毒是个完全不正确的行为。2、明星是个有着公共影响力的特殊职业。3、广电总局。(此处省略 N 个不和谐的字)。明星是个靠着人气以及对公众生活产生影响来获利的职业,如果你的私生活会让你在公众面前产生糟糕的影响,那么我不让你出现在公众面前并不是一个错误的行为,只不过对于明星来说不让你出现在公众面前就等于砸了你的饭碗,和你是公务员犯罪被抓住了直接免职是一个道理,因为你不适合在政府工作,但是你可以去经商啊,明星封杀也是一个道理。至于

@magasa

先生的观点:所有封杀都不应当存在。我认为并没有错,只是这个前提应该建立在市场有较高的辨析度,观众有较高的素质的情况下才能实行,显然现在的受众群体并不符合这样的条件。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觉得,卖假货,贪过钱的,卖过孩子的,矿难死过人的负责人,企业污染导致员工癌症的老板,宣扬腐败的正义观的,都应该被封杀,中国的法律才能被真正尊重。

知乎用户 丹尼斯 发表

我们从小的教育,从来不教逻辑。所以国民的脑子,最后就是这种舆论环境。

本来法律法规作为底线,是可以很好规范引导的,但搞法的人自己也说:讲到法律我都想笑

知乎用户 乘势大乐进​ 发表

连坐,那是商鞅变法在秦国推行的办法。到现在都两千多年了。时代早也不同了。换了人间嘛。

但是中国的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封建主义的遗毒不可能随着封建社会的灭亡,一同立即全部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文革结束以后,邓小平在反思文革原因的时候,就多次提到了封建社会的影响。这个在邓小平文集上一些文章当中可以明确查到。

文革时期,血统论沉渣泛起,什么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一类话语充斥社会。

马克思主义认为,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而不是血统基因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老一辈革命家,有的家庭出身并不好,但是这不妨碍他们成为革命家。如果按照血统基因论决定下去,那我们现在恐怕还处于奴隶社会或者封建社会。因此 ,血统基因论属于历史唯心论。

当然啦,当代社会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以考虑家庭背景。也应该考虑家庭背景。但是不应该过分的强调这些东西。过分强调就有连坐的嫌疑。

知乎用户 吴一周 发表

就凭那个犯错的人惠及九族。

知乎用户 蝈蝈 发表

迪士尼公布最强 “禁烟令” 所有 PG-13 级别电影严控吸烟镜头

迪士尼公布最强 “禁烟令” 所有 PG-13 级别电影严控吸烟镜头

今晚看灰姑娘一大半是家长带小孩子,很能说明问题了。哪怕这个世界再荒唐,教育或者哄骗小孩千万年不变,就是真善美也是假大空。对祖国妈妈来说,全体公民都是小孩。

影视上抽烟酗酒赌博暴力性裸露已经漫天飞,下一步就差黄赌毒真人 onLine 了,只要大陆不分级,吸毒嫖娼必须封杀到底。只谈审查封杀,不谈分级,算什么东西,多一份权利就多一份义务。

从另一方面讲,这几年票房狂飙,华语烂片伤透了影迷的心,没有影迷粉丝的偏爱就不能任性。黄海波王学兵的影迷年龄偏大道德感更强,柯震东粉丝青少年居多情况不同。

知乎用户 孙瑞 发表

基于广电的逻辑,我推理出这么一个结论:

犯法的官员参与制定的法律无效。

知乎用户 山路十八小卷子 发表

虽说矫枉过正不好,但是面对深入骨髓的毒瘤,真真就得剜肉剖骨。正是由于这封杀的厉害,人们才会思考起这些个问题,平凡的我们才多了那么一次机会,听到了不一样的呼声,从不同以往的角度去看问题。

历史上每一次变革,每一次飞跃,似乎都有那么点矫枉过正。怕什么,多的是不接受新思想新理念的人来阻挠,真是过了,自然会被掰回来。

知乎用户 warefox 发表

谁让这里是中国呢…..

知乎用户 高非 发表

一个人犯错不应该株连九族

一颗老鼠屎可以坏一锅汤

需要分清是一个人犯错还是一颗老鼠屎坏汤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真有意思这个题,15 年的问题,高票全是支持徐峥的回答,啥吃人礼教都搬出来了,其实人家只是在为自己一家人传销洗钱做铺垫,人家不仅仅是为吸毒的喊冤,人家也是希望将来自己东窗事发了能有人捞一把也喊两声冤枉。

15 年到现在也就是 7 年,百年未有之大变化堪称目瞪狗呆,现在还会有屁股牢牢坐在肉食者那一边的网民么?还有精神资本家么?还有为吸毒演员鼓与呼的大 V 么?还有高高在上众人独醉他独醒的公知么?本题排在前面的几十个痛斥礼教吃人和讽刺政府的回答需要删改么?

这么点事当年还要讨论,当年他们多风光啊,一群戏子傍着资本的大腿指点江山,真是后怕。

知乎用户 Hungry foolish 发表

其他行业没有这种 “连坐”,因为著名演员是特殊行业。

著名演员是明星,是有很多粉丝的人,是很多人的榜样。

粉丝不光听明星的歌,看明星的节目,还会受明星言行的影响。

明星吸毒犯罪,如果不禁止他演的电影等作品,粉丝就会继续支持明星,如同希特勒还有坟墓可以祭奠,甚至明星的悲剧命运可以让他封神。

自杀的明星封神的很多,悲剧明星容易让人同情。

为了不误导青少年,只能痛下杀手。

PS:明星的堕落不是一天完成的。出事的明星在几年前就在圈内有广泛的口碑了,聪明的制片人不会找这些明星拍戏。所以不存在无辜的投资方。

剧组打工人更不受影响,剧组解散了,以前的工资是照发的。

知乎用户 王布衣 YoungIQ 发表

这不是正面攻击,但是会造成有效的伤害。

我支持禁用吸毒演员

知乎用户 倪老师元认知 发表

因为我们这个民族几千年的传统就是,把一切问题都归为做人的问题,并且假如做人有问题,那么他的一切都有问题。

傻不傻逼?意不意外?有没有因为成绩考差,事儿没做好而自卑?有没有因为没钱而羞愧?有没有因为自卑羞愧而觉得自己啥都不行?

TM 的垃圾文化逻辑。

知乎用户 春风又绿江南岸 发表

不应该连坐,不应该株连九族,从前的、现在的。都不应该。

知乎用户 蓝天 发表

我一直也有个疑问,贪官污吏用榨取的民脂民膏,资本家用剥削获得的钱财,供养出的有学识有素质有道德的二代们(此处都是褒义)。是否也需要连坐,我们对他们应该有怎样的态度?

知乎用户 刘飞虎 发表

看了看大家的回答,以前不知道 “公知” 是骂人的,现在知道了,知乎上的那么一群公知。

我认同部分人说的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的观点,absolutely。

但是我想问,不打死所有那怎么办?

中国太大了,你以为的合理合理的度在实际实施起来完全是两回事好吗?

国家反腐,很严,上网的都知道。可是我们村村支书因为征地和修路,贪了 30 多万,我们村普通人家一年到头剩两万就算好的了。你跟我说反腐不能一棒子打死,要有余地,我会让你知道你爸妈没教你做人的后果是多么严重。

同理,我想说,确实,那些吸毒的或者其他品行不好的人,因为他们而导致电影被封杀对很多人确实不公平,比如制片方等。

可是我问你,不封杀接着让他在屏幕上演出,对其他人公平吗?

你不要告诉我说,你家的孩子面对满屏幕都是吸毒的演员参演的电影电视剧的时候喜欢上某一个而当做偶像你不会心疼。

是,大道理你乌拉乌拉讲了很多,然后呢?

你觉得自己有道德,你知不知道就算在现有体制下依然有很多人依然猖狂,柯震东依然演戏,缉毒的警察依然牺牲了都不敢用真名。

所以,为什么没经过社会磨炼的知识分子永远都不配掌权?因为他们总是以为自己是对的,而不考虑他们看不到的地方,那些他们极力躲避的黑暗。

呜呼,看着几个高评的答案,突然感觉还是多读读书最好。

知乎用户 婷迷 发表

mark

知乎用户 蒋小男 发表

都是作家啊

知乎用户 泥客 发表

留名

知乎用户 滚滚爸 发表

我读书少,麻烦知乎各位大神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假如吸毒不是禁播的理由。那你们怎么看待 nba 对吸毒球员禁赛这件事呢?球队高价买来的球员不能上场导致输球,对球队公平吗?这年头给吸毒嫖娼洗地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地步。我也是服了。

知乎用户 江牧之 发表

看了很多知友的回答,總結一下:劇組絕對知道該演員吸毒。二:政府封殺有法可依。三:不存在有權任性—因為封殺帶來澀會效益大於劇組利益。四:攻擊國家不民主成為萬金油。五:知乎高端人群不在意平民死活!六:徐沒有資格評價。—————————————————我願意說,中國現在不民主,比不了大多數發達國家。我們文化便是如此,改變需要時間。政府如此,利大於弊。请就事论事,别动不动攻击国家政府。承认,政府我讨厌,但不是如此。总结陈词:政府方法 从来没有民主过,但有效(具体参考斯大林五年计划)。艺人没有回头路。他就是无义的人,死活无所谓啦。攻击国家没有意义,有本事去改变(参考马丁路德金)。一般民众缺乏教育孩子的能力与时间,他们只有靠社会的义务教育。知乎太自私,我们享有社会发展中大部分果实,却不愿帮助弱小的,没有能力的,和无知的民众。我们瞧不起!没有人愿意普及,某答案嘲笑为奴才。我不开心,我们没有权利去要求政府,请相信我,政府的人比我们聪明。要不然,敢问他们为什么可以让自己权力滔天?

知乎用户 叶海亚 发表

建议刑法将犯罪诛九族进行添加补充,以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同时表现出我 party 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vO99JC 发表

张三、李四、王麻子 三个人一起拍了部电影

这时候张三违规导致 电影被封

导致 李四、王麻子 两个人的利益受损

请问 李四和王麻子 不去法院控告 张三

跑出来说 监管部门不该封 电影 是什么心态???

再举个例子 ,一个饭馆,因为主厨不讲卫生被关停整改,

饭馆老板和员工的利益受损,不去追究 不讲卫生的主厨的责任

跑来说监管部门不该关闭饭馆 是什么心态???

=========================================

放在娱乐圈,因为 有劣迹的艺人 这种人被封的成品影视也好

合作伙伴 所受损失是 有劣迹的艺人 造成的,你想要赔偿回损失,找杜某去啊

导致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是谁 ,间接责任人是谁,站在法庭上一一二二说个清楚

该你的钱,你一分不少要求 有劣迹的艺人 赔出来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考虑过孩子追星吗?

当初柯震东吧里,就他妈有那么些小屁孩吸毒无错论!

封杀封定了!

知乎用户 liangsongyu 发表

引用 张牧之 的一句话:

道德是违法乱纪最光荣的武器。

我偷过东西,法律已经让我承受应该承受的后果了,可各个公司还是颁布条例永不录用偷过东西的人,怕对公司其他心智不牢固的人产生影响。

哦,红果果的歧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讲几点:

1、知乎从来不缺 “政治正确逼” 和“道德逼”,特别是 “政治正确逼” 还会受到大批群众的点赞。

2、吸毒明星的电视剧、电影上映对于公众和社会的影响是恶略的。不要低谷名人效应,广告公司就不会天价请明星代言了这是正影响,吸毒的影响这是负影响。

3、吸毒条款已经或者很快就进入了演员合同。向前一年无吸毒,向后一年不吸毒,如若违反,影星需向投资人赔偿。

4、市场是自由的,那就双向选择呗。主要演员吸毒风险也成为一部作品投资的风险评估内容。就像企业出去给国外建桥梁道路,需要评估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并设置相关处理手段。

5、一部影视作品是无法分隔的。一个地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行政长官是要掉乌纱帽的,这叫监管不力,领导责任。一个主演吸毒,投资人受损失,这也是不可预测的市场因素,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

6、核心问题,该不该封杀。考虑社会综合成本与社会综合收益,应该予以封杀。(广电总局其他封杀行为再次不与讨论)

7、徐峥屁股决定脑袋,为自己所在区域争取利益,敢说,也是真汉子。” 诛九族 “的比喻很聪明,很聪明,呵呵。

知乎用户 信天游 发表

一部好电影里头有吸毒演员中国观众会看么?

说实话,咱们大部分人其实规则意识很差,这也是演员频频爆出涉毒丑闻的文化因素。

吸毒的时候脑子里有责任和规则么,吸完毒却要求更细腻的人文关怀!

知乎用户 lm liu 发表

有些人是坏运气不落在自己头上,落在别人头上,就有资格义愤填膺呀。

依稀记得国外的教师或医生或律师等职业,若有职业劣迹,会被终身禁止再从事相关行业。也希望国内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来办事,不搞道德批判,不搞潜规则,还我当年的汤唯。。。

知乎用户 李超然​ 发表

因为一人得道,紧接着就是条件反射地鸡犬升天。

所以一人犯罪,就条件反射般地株连九族了。

知乎用户 东莨 发表

让我想起了印度的荣誉杀戮,为啥要杀了那个女的,因为会让村落蒙羞。所以爸爸杀女儿,弟弟杀姐姐,你是家庭的耻辱,所以荣誉杀戮还是很好的,不用连坐,一个人救活了一大家子人。

知乎用户 李阿里 发表

因为搞连坐事最高效最简洁的办法,只不过副作用极大。希望这些演艺圈的蛇虫鼠蚁不要自己作死,作到不得不上这种大刑的时候。

知乎用户 chenghao1912 发表

因为电影投资是民间资本,国家才不管呢~~那如果国家投资拍的主旋律电影,主角犯错呢???恐怕就是要辟谣了

知乎用户 杨雪飞 发表

进组之前做背调,做毛发检测啊,哪里有那么多拍戏时染上毒瘾的,你封死了他的后路,自然就会有人考虑后果。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徐峥提问题有理,但有这么多人从「个人权利」出发为徐峥发声真是让人不解。讨论对明星吸毒的处罚,实际上是:

  1. 禁止播放其出演的影视作品,是否是矫枉过正?

  2. 不封杀,有什么更有效手段能阻止毒品在影视圈的传播?

3)不封杀会有什么结果?

第一点,这是在讨论毒品,禁毒的必要性不需讨论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清朝鸦片盛行积贫积弱的恶果,也知道缉毒警的惨烈牺牲。在我国贩毒者一千克就能判死刑,但吸毒者只是违法。虽然他们用毒资支持了毒贩,但刑法对吸毒者个人无可奈何,对吸毒明星也不能处罚。然而,明星身份很特殊,他们是有「影响力」的群体。不封杀明星,那如何消除他对观众(尤其粉丝)的影响呢?类比到体育赛事,运动员有影响力,处罚运动员可以终生禁赛,那明星为什么不可以?是可卡因之于社会比兴奋剂之于比赛的危害更小吗?很多普通人搞错了,封杀明星和普通人的权利无关,封杀行为不是侵犯了他们的「个人权利」,而是封杀了他们的「影响力」。再举个影响力的例子,你随便随便扯个蛋没人管你,跑去微信群乱说就叫造谣了,三人成虎,众口铄金。

第二点,那有没有封杀以外的手段,既能保护影视公司和其他参演人员的利益,又达到遏制毒品传播的目的。拙见,让明星吸毒纳入刑法,让毒资作为量刑尺度,电影可以播,钱別赚了。

第三点,不封杀明星有什么危害。首先,警戒意义还有吗?明星吸毒,戒毒了几个月后照赚钱,粉丝们会当回事吗?其次,禁毒难度是否会加大?明星继续吸毒的可能性比普通人吸毒大的多,如果允许其继续赚钱,那愿意看他的观众是否间接支持了毒品行业?毒品会对每个人造成潜在的损害,是粉丝愿意看、愿意支持就可以的吗?那其他人的利益?不封杀才是侵犯每个人的「个人权利」。

上述讨论基于了几个推断:一,纵容吸毒最终会损害每个人的利益。二,瘾君子重新吸毒的概率远高于正常人吸毒。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首先,要不要封杀劣迹艺人?

我的观点:必须彻底封杀!包括其旗下代言、广告、直播、微博等应直接封杀。

其次,要不要封杀劣迹艺人作品?

我的观点:当期作品未播出应该要求换脸,因为该作品和劣迹艺人直接利益相关,作品剔除或者换脸劣迹艺人后上映,技术可行且不会影响本身口碑,即我反对徐峥的 “不封杀” 观点。

但已经面世或已经部分面世的成型作品不应该封杀,过期的优秀的作品和劣迹艺人本身无直接利益关系,其口碑、播放量、豆瓣评分与艺人本身无关,劣迹艺人并无法通过口碑挽回之后的地位,例如《还珠格格》、《武林外传》之类,不应溯及既往。而连续剧前期已经有劣迹艺人参演且广电已审批,本身没问题,就应该继续播放,且无需换脸。因为作品本身有连贯性,马赛克劣迹艺人、或者硬性剪掉劣迹艺人镜头十分影响观众的视觉体验,从而可能导致一个优秀作品被阉割,这是对剧作本身的不负责任。

我作为观众,如果这部剧我正在追,突然来个劣迹艺人不能继续看或者看阉割后的,是非常难受的。以及经典作品被下架,更不爽。

最后,是不是所有劣迹艺人都同程度的封杀?

我的答案是:否。

如果是涉毒、涉独,应该全面封杀,且封杀无期限。

但如果是偷税漏税等,应酌情处理,应短期封杀,但可以不 “社会性死亡”,即徐峥说的 “给封杀加个期限”,可以改过自新后重新来过。

还有一些比如出轨等,在我看来属于是私德问题,比如霍尊,其作品过去、现在、甚至将来的都不应该封杀。

知乎用户 元素二维码 发表

看题目,我还以为他老婆搞传销凭什么株连他呢。

知乎用户 大侠气球哥 发表

封杀本身就是很恶心的事情,我说的不是犯罪,是那些因为意见不同而被封杀的!

知乎用户 太湖里的小鱼​ 发表

一盘红烧肉,因为用的料酒中混入有毒的液体,尽管其它的肉、糖、酱油、姜、葱等等是好的,尽管烧好的肉很诱人,但这盘红烧肉不能吃,正常人都懂。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是我们最后一代,谢谢。

知乎用户 好奇的阿信 发表

可能想给自己留条后路吧,先试试水。

毕竟自己老婆深度参与传销,金额特别巨大,他还亲自站过台,不可能处理干净。看这话的意思可能是想弃车保帅,切割之后不被牵连,至少能有条后路。

至于网友的反应,语文老师任重道远啊,识文断句、阅读理解可能有人能拿满分,可是 “传道、受业、解惑” 只能靠社会毒打了。

知乎用户 飞利浦 发表

粥里有老鼠屎,为什么要倒掉整碗粥。

粥也很无辜。

可是如果不这样搞,以后就不是粥里有老鼠屎而是老鼠屎里有几粒米了。

矫枉必须过正,我倒是觉得目前还是太松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恐怖分子开着装满炸药的车冲向大楼。他对众人说,你们有一个报警,我就杀了所有人。如果这些人死了,那就是报警的人的问题。

众人心想对啊,恐怖分子有啥错,有错那也是报警人啊。

知乎用户 弯弓射兔恰逢雨 发表

娱乐产业最容易接触毒品,连坐制度就是杀鸡儆猴,今天宽下,明天放下,后天就有建议大麻合法了。

知乎用户 历史长河边的磨坊 发表

回答中也给出了答案——文化中漠视私权的必然结果。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公权将私权逼死,公权是可以取走私权带来的好处,但相应的也必须承担后果,而且这个后果是毁灭性质,大家一起死的那种。

最简单的例子是就是名词 “父母官”,政府包办一切,就必须对一切负责,这也是为什么政府门前总有这样那样的人拉横幅。

比如官方定节假日,双休日等等,就这种休息的事都要管。

还有 “碰瓷” 的行为的出现。

公权与私权泾渭分明,人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在那,就知道自己的责任在那。当你拿走人们的权利时,就得为他们负责,为他们的利益纠纷做出判断。

当公权拿走一切,把人当成小孩时,公权对小孩利益的判定就是二个字——维稳,只要不乱就行。

公权对私权的严重侵害,大的结果就是 “公私不分”,公权要求 “圣人” 不得有一丝私权,毫无污点的那种。

虽然你是大科学家,但你私生活混乱,所以你就是坏人。虽然你现在拍出了好的作品,但你小时候偷看过隔壁姐姐洗澡,你就是小人,品德不专,虽然你是好人,但你的亲人犯了罪,所以你也是坏人,等等等。

污人清白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挖黑料,特别是挖私生活的黑料,曾经做过某事,他一定是 ###。

我感觉现在是 “拨乱反正”,新时代的年轻人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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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那你们不吸毒不行吗?”

知乎用户 郑好佟行 发表

Bob Dylan 同志,曾吸毒,也没见诺贝尔放弃他。而且人家在艺术家的道路上大踏步前行,一步不停。

毒品

赌博

所谓黄赌毒,哪个不是社会的毒瘤。可是多少人的 D 盘里放着以 G 计的小泽和苍老师呢?

九十年代风靡的古惑仔到底造就了多少小混混,或者到底多少人现在视之为经典。

释放戾气去吵架,就你行!

知乎用户 一览青山 发表

键盘侠只需要动几下手指就成了反毒先锋守护天使了,热血沸腾境界升华,至于别人的死活是不在他们的雷达范围内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资本不尊重观众,那总局代表观众不尊重你喽

~~~

知乎用户 萌呆勃 发表

想不踩雷很简单,签约之前先尿检

知乎用户 阿南 发表

有位伟人曾经说过 “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足以矫枉”,本人觉得这句话有时候蛮有道理的。大家都知道,物理学中有个 “惯性定律”,其实这个定律应用在社会很多方面都是合适的。

知乎用户 吕文辉 发表

mark

知乎用户 悠悠 发表

答案删除

知乎用户 Kevin 发表

我个人认为中国艺人的力量强大,还是来自于粉丝的盲目追捧,如果没有那么多的脑残粉存在,那么封杀一类的言辞也就多虑了…

知乎用户 王瑞珉 发表

看了这么多答案,要是国人平均水平能和知乎相近的话,我愿意双手双脚支持

可惜不是

知乎用户 岛村凛 发表

天朝有些人真是思维搞笑 你自己辛辛苦苦干了一年 要发工资了 然后政府告诉你你同事吸毒被抓了 你没工资了 然后你说被抓好!支持这样的行动 呵呵

知乎用户 落先生 发表

主演:喂,老板给我五百万。老板:戏都拍完了,片酬也给你了,你什么意思?主演:不是还有半个月才上映吗?老板:这跟你跟我要钱有什么关系吗?主演:我的意思是说你不给钱我让朝阳群众举报我吸毒了 。老板:别冲动,有话好好说,把你卡号报过来。

知乎用户 嗯呐咋滴 发表

作为一个有基本正确三观的成年人来说,看个电影而已,演员吸不吸毒跟我有个蛋蛋的关系啊,电影又没演他教我吸毒,我看的是电影!电影啊!

有的演员或者名人出事前,我都不知道这个人。

知乎用户 搞不死的案内人 发表

逻辑:假如演员个人行为可以封杀作品>D 员的个人行为…>不能因为演员个人行为封杀作品

知乎用户 苏渊 发表

这就是权. 权即是手执木棍, 执敲扑而鞭笞天下. 曾盛行一时的法西斯一词, 本义即是棍斧组成的刑具. 权力的弱化和扩散是历史的必然, 但没有人愿意交权, 哪怕是给太子. 没有权力压迫, 唯有共产主义社会.

目前的审查是严厉的, 是苛刻的, 这反映了上位者思想统一的期望. 而统一制式下的产品易陈腐过时, 易枯躁乏味, 艺术是很难被规划的, 唯有禁和剪. 如今在演员的身上附着了太多利益和光环, 其角色与其生活应分开. 可惜民众辨识能力较差, 偶像崇拜过热, 心理期望太高. 换言之, 他们不该被禁, 只要我们不关注. 对演员戏外的关注应与其作品无关. 你用纸的时候, 不必想蔡伦. 把艺人当成艺人, 别当成明星, 剥去外貌和演技, 他很平常, 你一直在看他演戏, 你根本不认识他.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大家能去看看陈赫最近几天的试水微博,你就知道有多少人在支持着陈赫继续跑男第二季

其实叽叽喳喳的大部分人从来不会因为演员道德或法律问题而拒绝某个作品。他们关心其实只有这个节目好不好看而已。

“正好现在几个吸毒演员的电影我都不喜欢就对了。”

“正好现在反对一下还能表现自己很有道德的样子就对了。”

“正好道德制高点怎么弄你你都没办法就对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从大局来看我是支持政府这种做法的,无辜躺枪利益受损的人有异议这是必然的。这有这样,让那些相关的人感到肉痛才会记得不要使用那些品行劣迹的人,才会慢慢改变娱乐圈传媒界这种乌烟瘴气的大环境 看看现在多少人对艺人失德违法的事情麻木又有多少人甚至去支持?这是正常的嘛?没错只在电视剧里作品里看到固然没什么,但是因为作品而红出现大批拥护者但却不顾自己对公众的影响而造成很多不良影响的事也是不能视而不见的。与其天天感叹娱乐圈很乱爱炒作媒体为博眼球而不实报道,还不如对这种情况做出正常的反应,从以往来看,只靠网上骂几句丝毫不会影响那些人的事业有的甚至因此而 “红” 提升报酬,至少政府这种规定能在他们疼能让他们有所反应。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对于自己的铁杆粉丝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偶像。偶像的力量有多强大,怕是各位只有模糊的印象,因为都已过了年纪,都只相信自己了。普通大众都是看客,你吸了就吸了,嫖了就嫖了,我顶多骂你句,臭不要脸的,自己心里还带些向往。但是对于粉丝,特别是年龄偏小,心智不够成熟的,又该有多大的影响?假如说放在一些影响力更大的偶像上,对粉丝的影响更是无可估量。谁对这些粉丝负责?错已铸成,亡羊补牢。如果说在制作方公司和下一代接班人之间,选择保护一方,你选哪边?

知乎用户 I MCR 发表

这算什么诛九族?诛九族的话应该把和他一起拍过电影的演员都封杀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封杀对运动员太不公平了…^_^

知乎用户 何健 发表

应该这样说,影视作品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特殊精神产品,会起到特殊的社会舆论导向作用。如果一个犯了事的艺人的作品仍在上映,那么可能会出现大众的无意识认知:哦,原来犯了事没关系,只要他有身份,照样可以抛头露面。这样的话,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对法律而言也会是挑战。从这个角度讲,影视剧中演员犯了事,只好自认倒霉了。

知乎用户 程乾 发表

大概小罗伯特 唐尼年轻时吸过毒 这些不支持的人都从来没看过钢铁侠?

知乎用户 颜 deserve 发表

重新修改了下,也许会更好地表达我的观点。

胡适爱逛窑子,也没见有几个人说,“此等低俗之人,其作品不值得欣赏”

去年写这答案时,这里还是一片 “孩子看瘾君子的影视作品,就会学习他们吸毒” 的声音。

知乎用户 忙里偷闲 发表

从出发点来说,其实是好的,但是做法,欠妥。我们国家说要建设法制国家,但是建设到现在也没按照法制来建设,还是某些领导的意志来建设的。

任何人进行违法犯罪的事情,通过法律来对个人行为进行惩罚和约束还不够,还得对他曾经的劳动付出进行惩罚,我想不通这个还有理了?那还要对犯罪人员进行劳动改造干啥,凡是犯罪人员劳动改造生产出来的东西,直接烧了好了。

一个人做刀做的好,因为他拿刀杀人了,所以把他所有以前做过的刀都要没收。一个厨子做菜做的好,因为偷窃了,就要把他做的菜全倒掉,是不是以前人吃过的都要来这吐一遍啊。

另一角度,一方面很多情况都讲对外部的评价要客观全面,另一方面却又常常把人一棍子打死。因为你扣过鼻屎,所以你以前走过的路充满着鼻屎么?某些事情,放到自己身上就委屈无比,放到别人身上就是你活该。

个人违法犯罪,有法律对个人行为进行惩戒,不要混进来什么奇怪的东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快愁死了,每次想想还有那么多好看的美剧都没看,反而还要为天朝这点破事烦恼,唉

知乎用户 蛋挞 发表

觉得不会对中国人有影响的,那也要看看是哪代人啊。你我从小被党和国家还有爹妈教导毒品不能沾,一沾毁全家。你去看看现在那些 exxoo 的粉丝还知道不,你去看看那些掏粪男孩的粉丝知道不,你去看看那些威廉王子蜜蜜糖糖的乱七八糟的粉丝知道不。。不要以为你知道的 00 后就知道,不要以为 00 后不知道他们将来生养出来的 10 后 20 后就能知道。从下一代开始代代都知道党国政府洗我脑,民主自由我奋斗,明星吸毒一样活。干得好,你看看那些到处乱喷的港灿天天炫耀茶叶蛋的湾湾是不是 20 + 的和你我一样差不多大的年轻人?现在你以为全中国都和知乎一样水平,读的了法制看得懂政治领悟得了未来撑得起中国,你怎么不去三线四线西南西北去看看还有多少县特么的楼都还是预制板。动不动就以为封杀了不民主了就事论事了不会影响全中国了,你以为现在吸毒也要分大麻 k 粉可卡因冰毒了,你怎么不真的来云南金三角看看有多少吸毒的还撑得起逼格只沾大麻坚决不碰海洛因。

中国现在是什么样调查清楚了没,解决方法想好了没,长着嘴巴就开始封杀艺人不够法制你特么倒是给个一下子就能既能继续电影混又不影响孩子三观的说法啊,哦,我倒是想到一个: 不如不管。我不爆出他吸毒,这样我好他也好。(顺便我觉得这 “封杀” 的定义还要探讨探讨)

对,就是这样,所以中国这几年乱成什么样也真是可圈可点。

另外说一下: 就事论事这个问题,我意思是你一脚踹碎了玻璃,你总不能怪我为什么要在这安玻璃是吧?你踹碎的玻璃,你得赔是吧?因为你明知玻璃踹不得还要踹,而且我特么查了才知道你居然 15 年来一直都踹玻璃,起码我不能让你待我这屋了,因为你长得帅踹得又让整个屋子的人都看见了,还知道你以前常踹,我在留你在这里我怕我屋里的幼齿少年少女都无节操地跟着你学。你还是离开这屋想哪踹哪踹去。这有错?

还要说一下关于法制的问题:我看到上面有回答说需要封杀就正正规规走立法路线人大议案。说实话我觉得这是未来中国理想社会构建方向,我也觉得很对。但是问题是现在连人大制度本身都还存在着若干问题等着改革讨论,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到底什么时候以什么形式才能如你我心愿提出这么边缘的议案可能还要等着再来一番论证,可能大大都不能说他想干的提案立马就通过,里面多少利益纠葛多少立场派系成年人可能用正常的大脑都能想到。等到那时候再来,呵呵,柯震东说不定都有孙子了。所以如果你是当家的,有些东西不能不管,但是管起来走正常程序太麻烦,你告诉我你怎么办?到底是手段重要还是结果重要我认为这根本就不是我等屁民能够干预的。但是我作为一个屁民唯一知道的是,结果的好坏真的与我息息相关,你说我支持谁?至于有些答案里的百害而无一利,你敢说他没有站在他的立场他的利益方说话?我呵呵他一脸。

我的答案简单粗暴不能博古论今,说着言语有些激动,但有些答案看着那股浓浓的莫名其妙的讽刺意味实在让我恶心。好像你蔑视了热门微博的智商你就挺独特牛逼的一般。我到底不能失掉我作为一个社会普通人的立场,见谅。

以上。

知乎用户 宫田田​ 发表

因为有一句话叫做:爱屋及乌

知乎用户 faust​ 发表

可以。犯错不诛九族,那利益也不该相关,继承法取消算了,全部上交国家

知乎用户 Julian Wong 发表

為甚麼誅九族長期存在?因為有效。

我年紀輕時也許還會相信法治合理性甚麼的,但人漸長大,我明白做事有多難,哪怕你不擇手段,事情都未必辦得好,要顧得上好看,事情就不用辦了。誰能提出更好的辦法,阻止劣質藝人大發其財,為青少年樹立壞榜樣?

這些製作人真不知情嗎?不少人告訴我吸毒的能看出來,又能聞出來,人的品行生活也能打聽出來,製作人真的擔心就要有嫌疑的去驗尿啊。反正現在中國就是這樣,你不檢點,又不驗尿,就別演戲主角,錢不是這麼易賺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他说的其实是对的。但这个只限于对普通人。

否则只能是越来越多人加入最后一袋的行列。

但明星还真是例外。即使在美国,明星过了红线也别想赚钱。参演的影视剧也会跟着倒霉。

公众人物拿假人设赚钱的时候怎么不吐出来?等到犯事封杀的时候开始叫屈?

至于你说为什么株连九族?抱歉,这只能算你倒霉。每天倒霉的人多了去了,这都不是月薪只有几万的上班族应该操心的事。

知乎用户 Justin Zhang 发表

看到有人说什么给青少年不好的影响带坏小孩子的就觉得可笑,就好像自己小孩子不好好学习就去怪韩剧一样。教育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形成正确的是非观,这是父母的事情,把他们完全屏蔽在社会黑暗面之外并不是一个好的事情。除了明星,他们身边喜欢的人肯定也有各种缺点劣迹,做父母的自己就是道德完人毫无缺点吗?教会他们识别好坏才是重要的,而不是创造一个真空环境。

就好像 Friends (老友记),里面 Chandeller 的扮演者中途吸毒,后来戒掉,有谁觉得因为这样这部剧就会教唆人吸毒,要封杀?国外各种歌手,包括 lady gaga,rihanna 等一大半流行歌手,几乎所有的摇滚歌手,都有吸大麻的黑历史,有很多都还是现在进行时,听他们的歌就容易去吸毒?要不要全部也封杀掉?更不要是一堆的人电影明星,如果有吸大麻历史就封杀掉,那请封杀指环王,请封杀变形金刚,请封杀各种超级英雄电影。

推而广之,欧美这种对吸大麻只是略做惩罚很多地方甚至不是犯罪的环境下,把自己的孩子送去读书的也都是把他们推入吸毒的火坑了?

请用脑子思考问题,而不要拿孩子当借口来合理化自己的非黑即白的简单思维。

知乎用户 侯爵 发表

赞同 @涂子的答案。 看了有些支持审查制度的答案,说的好像很有道理,也有很多人支持。我能理解有些人觉得吸毒的影响很大,问题很严重。但是这个影响真的比公权利入侵私权严重吗?难道都不能想象出来哪一个更恐怖?

有道理的并不代表是正确的。因为吸毒明星影响大就要这样去处置?这个跟你爹妈为了你好让你怎样怎样有什么区别。不能因为说的很有道理就去做一件错的事情。

有一段话很应景:

一开始他们来抓共产党,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

  他们来抓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然后他们来抓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然后他们来抓我,已经没有人能留下来为我说话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来知乎上大部分人都已经开放到了能接受吸毒了。

还宽容,还原谅,原谅你妹。

那些吸毒了十几年的人要是没被曝光,还可以接着装逼好几年呢,曝光了道个歉就 OK 了,因为有你们一群伟大的宽容的人支持着呢,反正不封杀,戏照拍,钱照赚,毒照吸,被抓了就道个歉,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徐峥不就是因为这次弄到他肉疼了所以才说话,要是没损害他利益他会出来说话,当今社会一切向前看,从这里真的很能看清楚。

就要封杀封杀气死你们这群圣母!!

知乎用户 晴雨 发表

法律是法律,广电是广电

举个例子:一个人犯罪了,所在公司取消了他带的项目并辞退了他。然后为他抱不平 “道德不行不代表工作能力不行,他已经受到应有的惩罚了凭什么还开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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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杀确实会伤害个别人的利益,但法律或者政策是要保护大多人的利益好么?现在大部分受众的素质真的高到了能把一个演员的演技和人品、戏里和戏外完全分开看待么?就算你自己能,你的小孩能吗?大部分的追星族有目共睹的好吧!她们有可能能只喜欢都敏俊不喜欢金秀贤?

一部作品被封杀,这笔帐应该算在毒品头上好么?不然还有那么多因为毒品家破人亡的帐要记在谁头上?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LeNl2Y 发表

最近关于徐峥的那段微博的争论特别多,大概就是说一个艺人个人的道德不应该转化成对一部影片的惩罚,而且即使这个艺人出了问题要封杀,封杀也需要年限。最搞笑的就是微博下的评论,要么就是说徐峥是不是要 “犯错” 了,要么就是说这样的狠招才可以让艺人关注自己的道德,要么就是说这样可以倒逼影视公司约束艺人。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国人有俩基本毛病,第一是多管闲事,第二是事不关己随便说。这两句话本来是相反的意思,可是在这时居然就和谐统一起来了,真是让人无法可想。

第一是多管闲事。我一直认为,吸毒嫖娼出轨这种都是个人的很私人的问题,与我们无关。这几件事的共同点之一,就是对我们其实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一个人吸毒了又如何,他又没要你吸毒;一个人嫖娼了又如何,他又没嫖你;一个人出轨了又如何,他的对象又不是你老婆。这种事我们关心一下当娱乐新闻自然无可厚非,但这终究是个人选择,跟你有什么关系呢?这种做法就好比一个人吃肉吃到一半,忽然一个和尚跳出来把他口中的肉夺下,然后大声说 “阿弥陀佛”。,真是多管闲事。要是照这个逻辑,穆斯林不准吃猪肉,我们是不是也不准?佛教不准娶妻,我们是不是也不准?这明显看起来就是强迫个人意志于其上。

而且,我始终认为艺术跟艺术家是要分开看待的。因为艺人道德不堪就要封杀其作品,就好比说一个人道德不好,他的儿子道德也不好一样。诸人九族是封建道德,我们现在居然还有这种看法,真是让人没话说。

第二是事不关己随便说。首先是 “永久封杀” 才可以让艺人关注自己的道德。这种话就好比说死刑才可以阻止犯罪一样。按照这种逻辑,偷盗也应该被判死刑,因为只要判了死刑小偷就不敢偷东西了。这明显是因为自己不是艺人,这么说对自己无害就可以随便说的态度。然后就是倒逼影视公司,这就好比古时候的连坐法,只要一个村里一个人犯了罪,那个村里的其他人都要受到株连。这种想法简单粗暴,貌似很有用的样子,结果其实是对其他人的绑架。各位不妨想想,如果定这么一条法律,只要一个工作单位的一个人吸毒,这个工作单位整个单位都关闭。那我们恐怕会说这简直就是暴政了。为什么不能推己及人呢?况且,我最反对的就是政府封杀。因为政府凭什么有这么一个权力?如果给了政府这么一个权力,那么以后政府看哪个艺人不顺眼,或者看哪个作者不顺眼,直接说他没道德就行了,然后就可以 “封杀” 他了。这简直可笑得要死。要是这样,那我们必将永远生活在害怕惹毛政府的恐惧之中,而不是与政府平起平坐。

知乎用户 暖阳 发表

1. 艺人是公众人物,常见诸于报端和荧屏,言行对社会的影响远大于普通人,所以封杀是非常必要的。

2. 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吸毒的艺人承担。

3. 扯什么市场、民主、文革、艺术等都不是问题的重点。

知乎用户 琥珀糖 发表

看了些答案,发现很多讲公权无视私权之类的,我从自己的角度发表一下看法。

作为与知乎大多人不同的阶级,底层人的看法。你们知道有不少粉丝看到偶像做出不检点行为的反应吗?殴打机场工作人员,看过新闻因为人家不给他们开专道,不主动护卫。粉丝跪舔之类的吗?

也许你们有自己成熟的三观,不会轻易动摇,你知道很多人会被误导吗?

今天电影主角天天吸毒,嫖娼,殴打无辜人。但因为作品好,大家都挺,很多人三观真的会不正。

素质不止靠教育也要靠媒体啊

知乎用户 太史簡 发表

对排名第一的答案有个疑问,你说很多普通人都全心全意支持审查制度,那按照民主精神,审查制度必须存在吧,但是很多人又骂审查制度不民主,是毒菜的制度。解释一哈撒

知乎用户 刘昱辉​ 发表

艺人吸毒不受欢迎是应该的,但是这个明显应该是一个市场行为而不是所谓的封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是这么评价的:别看徐峥脑门大,油光满面,其实政治智商几乎为零。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就是一个行业禁入么?性侵儿童的会禁入幼师行业甚至还会公开个人信息,财务作假的会计也可能被拉黑,有犯罪记录的无法进入公务员。。。

这些行业禁入大部分人不是都挺津津乐道努力推动的么?为啥有吸毒记录的解毒之前无法从事公共娱乐行业就这么多人觉得不忿呢?在敝国,某些自称自由主义的其实是无政府主义,某些强调权利的,根本不知道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

嗯,你支持吸毒者被封所以你肯定支持审查咯。这帮人还谈什么逻辑,无外乎就是强行把对方和一个有民愤的东西联系起来,这样就可以胜利了?有可以光明正大用舆论打击对方了?

有人说自己当警察接触这么多坏人仍然没事,说明根本没那么大影响。这逻辑,呵呵。那么好好说说,从小接触这些坏人的人呢?有几个能是好人的?你一个成年人以警察身份接触能一样?如果明星真没这么大影响,那这么多小鲜肉电影是怎么有票房的?你不如跟广告公司说说,用明星之后去付费率不会增高,没有人是因为明星才去买某家产品的,要他们以后广告都不用明星了。

知乎用户 延续 发表

为什么和演员签合同的时候不加一条:因演员自身道德败坏引起的作品无法上映,损失由该演员承担!

知乎用户 唐秀红 发表

从徐峥拍的作品来看,这个人的人品也不会好。

知乎用户 入木三分的前辈 发表

如果影片因为某虚无缥缈的政治

原因被禁你们是不是跟气

但没办法就是这样的啊

知乎用户 帅帅 发表

其实大多数的答案侧重点不在毒品上,而是在演员上,把演员妖魔化,认为演员是个多么特殊的职业。其实演员也不过是个职业罢了,就和我们差不多,最多挣的比我们多一点,但比演员还能挣钱的人多的是,抛头露面的机会多一点,然后呢?还不是一个人,俩眼睛一嘴巴。按照你们的逻辑,设计师,吸毒的,设计的东西滚出中国,会计,吸毒的,滚出地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人得道,又凭什么鸡犬升天?

人脉圈的选择有收益也有风险,你不能只想到自己从人际圈里得到好处是理所当然的,而受其牵连时表示很无辜的……

知乎用户 御坂美琴 发表

我对一个演员演了什么完全不关关心

我只想看他被拉到菜市场门口砍头

知乎用户 杰西的中国门徒 发表

咱们国家就没彻底革命过,这么多年的革命最后连象征封建王朝的傅仪都能在新中国取得一个公民身份还能有一个体面的工作给了很不错的待遇,这要是放在其他发生过革命的国家是不敢想象的。

所以现在有这种封建残余思想很正常。

知乎用户 红茶 发表

株连九族是什么意思,徐导可以查一查

知乎用户 michaelall​ 发表

拍电影电视剧成了高危行业,这肯定不正常啊,还有哪个国家这样做呢?

知乎用户 Skye 发表

我并不觉得封杀有什么不对,公众人物可以引领大众的价值观,当为表率,这种人怎么可以在出事后继续活跃呢?投资人在投资前是不是该审视下人品问题和道德,而不是唯钱和流量是图?而且那些被查出来的事情,之前你们真的不知?既然选择风险投资,就要承担风险。

知乎用户 念念​​ 发表

我有个不同的角度想说:随着中国影视行业的发展,未来外籍演员参演中国电影的情况一定会更多,而外籍演员尤其是欧美演员中,使用各种软性毒品或药物滥用的情况比比皆是,那么如果是中国电影中使用了外籍演员,又该如何定义 “外籍劣迹演员” 呢?

我想可能会形成:中国演员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吸毒都算劣迹演员。外国演员在中国吸毒也算劣迹演员,在国外吸毒只要不违反当地法律则不算劣迹演员。那么外籍华人演员怎么算呢?估计是按照外籍演员吧。

知乎用户 carlos feng 发表

诛灭九族都是大罪才会,那么这个事儿是大罪吗?

我觉得是,自从虎门销烟后吸毒就是!

而且反正我现在也不看电影电视了,都是啥垃圾活儿。

知乎用户 核能重汽 发表

演员是谁选的?商业风险,徐峥不明白这点吗?

知乎用户 大是大非不用脑 发表

我对祖国的前途陷入了深深的忧虑中。

知乎用户 斩鳍​ 发表

父母违了法,为什么其子女的政审要受影响?

知乎用户 天天轮回 发表

我看到的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墙倒众人推。一个讲道理的环境才能化解大众积累下的如此深重的戾气。

知乎用户 茄万 发表

株连制中,罪人的父母、伴侣、孩子、亲戚、好友没有一个是人,他们都是刑具,活生生的刑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徐某是个精明的生意人,最知道如何挑事情,当年疫情刚开始,他先坏了电影界的规矩,把片子卖给字节跳动,在那个每部电影都等着疫情好转再开卖的年代,他挣了口碑又挣了钱。

这次轮到自己电影被封杀了,他又想搞事情,特地用了株连九族这个词。

吸毒是大忌,最多是要求你把相关人员镜头都删了,搞的杀人全家一样。

知乎用户 云岫 发表

从这个问题下的大多数回答来看,知乎还有希望。

知乎用户 无情答题机​ 发表

这盛世,如他们所愿

知乎用户 青衣不渡 发表

就凭你范的是株连九族的罪!有本事别范这个罪啊!当然目前社会没有株连九族的罪名

知乎用户 覺醒 发表

沙漠里长不出昂然耸立的大树。

知乎用户 是孙策 a 发表

看评论大家的问题都是有规定但是规定执行的不公平,这方面肯定是要完善的。

但是作为从一个从新闻里了解娱乐圈的乱象的人,对于这种规定的内容我是支持的,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足以矫枉。

而且娱乐圈的明星的行为,不约束的话不良影响极大,而严格约束的不良影响极小。以小影响换大贡献,是比较合适的。

还有法不溯既往,应该改成从规定出台以后,再有艺人有违背道德的情况出现,彻底封杀。( )

知乎用户 夏大雨 发表

已经忘本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了,看看张婷夫妇,耗子尾汁吧。

知乎用户 高山流水​ 发表

因为我们中国社会文化就这样,家庭关系密切,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我们的法律是基于西方文化,重视个体,家庭关系不如我们紧密,但是我们的民意是基于我们的社会文化,家庭成员之间利益关系密切,我们的价值观也不太能接受老公在国内捞足了钱东窗事发蹲大牢但是妻女妻儿跑到国外逍遥。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现在法制社会这方面已经好很多了,只不过是在民众舆论里面经常出现家庭成员株连的想法,你说明这个想法是符合我们文化符合我们名义的,但是呢,跟以个人为主体的法律略有出入。

知乎用户 那达慕的羊 发表

这话如果真是许导说的,那我敬他是条汉子! 此人人品贵重~~

知乎用户 Caffeine 发表

嘴上说的是仁义道德

实际上都是生意罢了

株连九族了??

根本就没有!!从头到脚封杀的只是这一个人罢了

现在有比较成熟的换脸技术了 或者重拍

捉妖记(重拍) 爵迹(换脸) 为什么还是能正常播出??

无非就是换脸或重拍花费太高,并且还不确定剧或电影播出去能不能火,这部分钱能不能收回来罢了。

说白了不就是生意嚒?跟株连九族有什么关系嚒??

问题应该改成,有个员工违法犯罪影响了公司收益,应不应该动用舆论迫使国家修改规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现代科技很可能在以后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哪个演员出问题了,直接换脸就行了。

知乎用户 钱创伟 发表

可能大部分人 什么也改变不了 那不如醉身狂欢 仿佛你也是强者的一部分 体育 电竞都有很多冠军粉 明明比赛前都觉得一定会输 但只要赢得比赛 马上成为庆祝胜利的一员 仿佛你也曾经一起奋斗过 恰恰是觉得没有反抗环境的能力 做个随风摇摆的墙头草恐怕是大部分人寻求心理安慰的路径之一

知乎用户 旗鼓相当的对手 发表

在国外,一个人犯了错倾向于给他一个救赎的机会,我们这里是直接不给。对比下小罗伯特唐尼和冠希哥就知道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享过他带来的福,就得受他带来的罪。

知乎用户 洞庭​ 发表

底层往往最保守,底层的情绪上层的利益,这也是很多落后国家搞政治斗争十分残酷的原因,因为一旦失败结果是死无葬身之地,只有逃亡国外一条路。

知乎用户 孙乐平 发表

因为牺牲的缉毒警凭什么牺牲,穷就算了还把命丢了

知乎用户 罗拉 发表

乱世必用重典

知乎用户 疯言风语 发表

按咱的尺度,民国之前的名人,加上国外从古至今的名人,名星都应该打倒。

知乎用户 逆 风 发表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理想主义塑形下的完美人设,一代一代传承下来,各级各行各业简直不要太多,然后沿袭韩国总统的命运,周而复始罢了。

若非要反思,就得从既要又要还要,切勿闹中去汲取了。

知乎用户 李凯 发表

那请问徐峥大导演,和传销合作是什么感觉?应该把赚的钱退出来吗。还是彻底切割了,不关我的事。

知乎用户 哦里 发表

你用他是因为他会给你赚钱还是因为他是一名演员?赚钱的时候不说这些,出事赔钱了,开始叫唤了。权利与义务并重。赚钱是您的权利,但是出事了,兜底就是您的义务。

知乎用户 WYC 发表

支持失德明星封杀,但不支持诛连

整个剧封掉的受到最大损失的是明星吗。不是。真的是那些普通的幕后工作者,和那些等了很久机会付出很多心血才能上镜的普通演员。那些才和我们是一样的人。

应该重视的是明星阶级的封杀,加重违约金的赔款,让他犯一次错就跌入低谷永无翻身可能,不然就算封杀他以前的剧集又如何,那些明星也还有无数捞钱的方法。最后最难过的也只是剧组普通人罢了

知乎用户 天上人间​ 发表

问题根源在于绝大多数人不能肯定自己优点的同时,承认自己的缺点。再简略点就是:绝大多数人不能对人或事做出客观评价,包括自己。

那种完美无缺的网红明星就是典范。

不能承认自己的缺点,对别人的缺点容忍度也不会那么大,特别是以接近 “完美” 标签标榜自己的网红明星,在很多普通人的心里,他们是 “优秀” 的人,至少在表面上。当一个人以 “圣人” 的眼光去看待另一个人的时候,任何一个 “瑕疵” 都有可能引起他的认知崩塌,甚至进行全面否定。

一个人做了 99 件好事,那么大家很容易认定他是一个老好人,当他做出第 1 件坏事的时候,绝大部分人的质疑和否定感会极具放大,这种人在现实中很常见,很有可能包括徐峥本人,包括你我。

收益与风险是严格正相关的。明星可以因为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善举而获得一大波流量和收益,同时犯了严重错误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较大损失。

回到题目,

1. 对于其个人,根据情节严重性期限性封杀是必要的,有些错误红线说了不能碰,既然碰了就应该有勇气承担相应的后果。

2. 对于参与作品的其他人,如果是少数,那对他们影响不大,如果参与重合度很高,那只能说遇人不淑,交友不善。

3. 最后,作为作品的投资方,也就是徐峥这样的人,投资有风险,选人须谨慎。演员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公司的员工,而且级别是比较高的那种,员工有行为准则规范。请问哪些公司高管的一些破事不会对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近两年哪些高管的瓜我们吃的还少吗?投资方不会因为一两部剧被封而变成较大影响,除非高度合作,如果是高度合作却又对其个人行为不甚了解,不早做准备的话,那是投资方本身的严重问题。

最后,要真正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那就是我们要学会,对人或事做出客观评价:不因一个人的一点过错而对其全面否定;不因一个人的一点优秀就对其全面肯定。

二极管思维盛行的当下,路漫漫其修远兮。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赞同高赞的那些关于私权还有审查的看法言论,但是我依然支持封杀。

根本因素确实是因为我没有利益牵扯也不看那些,属于事不关己。

但,那又如何?

你说的很对,我很赞同,但我支持封杀。

知乎用户 景吟 发表

说不上支持,也说不上不支持,因为我们没法从一个公平公正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只能站在「被审视对象」的立场上去思考,为什么?

如果咬定规则属于「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那么规则制定者的粥锅里除了老鼠屎会怎样?

要么老鼠屎是临时工,要么老鼠屎在审判前先开除出队伍。

就是说在意识形态上,本身是有倾向存在的,只不过在由上至下的管理过程中转变为了另外一种截然相反的方向。

知乎用户 Xu Gang 发表

一个成年人被发现吸毒是不足以证明他 / 她在幼儿园就开始抽烟的,因此我觉得不追及宿往是符合我国法律的。

知乎用户 嘟嘟微 发表

z 审制度亦然,三代直系亲属有犯罪行为,便丧失了从军从政甚至从事重要岗位的机会!

知乎用户 闲闲​ 发表

他的官司怎么样了?张庭的事儿他和陶红有事儿没有?难道是为自己提前发声了?

知乎用户 月溪明 发表

这几把不就是对人不对事的优良传统吗?

因为你人不行,所以与你有关的所有行为、言论、产品我都可以否定,而这些东西本身是什么样我并不关心。

与之相对应的是饭圈思维:因为你人行,所以与你有关的所有行为、言论、产品我都可以肯定,而这些东西本身是什么样我并不关心。

玩饭圈追星小心丢了脑子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是支持株连的。

但范围不能是九族,力度也需要按照罪行来定。

贪官坐牢把家人送出国外享福,不应该按户口把财产和非法收益追缴吗

知乎用户 PGD 发表

但凡株连九族的大罪,没有一件是一个人能做的,你以为宗族是何物

知乎用户 贝云士​​ 发表

凭什么?

老祖宗的东西,难道你都忘了吗?

秦朝可就有保甲,连坐制度了啊!

株连九族?灭了十足的大儒方孝孺明朝就上教育榜了啊!

这样简单,粗暴,方便,不用过脑子。

一条红线划出来,剩下就全凭执行者自由发挥了。

只要主题定下来,目录章节随便裁

只要宗旨红又专,破门入室都抢先。

你要问凭什么,你到底是能代表人民发问,还是能代表党国质询?

说你偷税漏税你就麻利补缴税款罚款!

说封杀你你就立马销声匿迹老实做人!

不管你说什么拿出什么证据,老子马上就是一句话:谣言!

知乎用户 老谢​ 发表

不管借口如何,我支持打击吸毒公众人物。很多评论都在谈道德,吃人,非坏即蠢。我不希望我孩子被这些明星吸毒影响,形成吸毒是应该的,是一种流行。你喜欢可以去漂亮国。大 ma 合法,据说有地方可以合法吸毒了,因为米国人民把政府告了,不让孩子吸毒,有的孩子情况变得更坏了,快去吧,自由的空气香又甜。

知乎用户 刺槐 发表

演员违法了,不禁吗?损失为什么不向违法演员索赔呢?

知乎用户 公子小白​ 发表

影视媒体高标准严要求没啥问题,毕竟对公众产生影响。以目前娱乐圈的乱象来看,风险和利益不成比例,建议加大力度。而且目前的封杀大部分也就是主流媒体禁播,百度还有,都不到网盘见的级别。

知乎用户 James 发表

牛顿和爱迪生都偷窃过别人的科研成果,梵高是精神病而且经常 Piao ji, 莫扎特贝多芬都得过梅毒,毕加索一生背叛过无数女人,鲍勃迪伦长年吸毒拿诺贝尔奖…… 不说了,感觉都说一天。

知乎用户 未来在哪里 发表

那你就要质问徐峥了,为什么有人得罪了他就让人家整个行业都待不下去了?

斩草除根不就是连坐吗?

知乎用户 阿道夫 发表

哈哈哈哈哈,这下面怎么这么多所谓的理智回答啊。有个回答说得挺好,这一切都是屁股问题。就像面对举报这一行为,如果是举报公职人员,那么知乎上很多人都能理智客观的看待,如果是举报群众,那么很多人就会厌恶这一行为。。。。啧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记得有一次在 b 站看一个 up 科普新型毒品有的时候会以五颜六色的包装出现,甚至伪装成零食的样子。弹幕一大片 “天呐,好恐怖 我再也不敢吃零食了“” 以后再也不去超市买零食了”真的智障

知乎用户 平安​ 发表

前提也不成立吧,黄 * 生暴露真面目之后,无间道不是也没下架吗

知乎用户 光之翼 发表

法律如废纸的地方,你来讲道理……

知乎用户 小楼昨夜又东风​ 发表

娱乐圈对一些群体的影响力是很大的,把影响力问题、政治问题说成经济问题个人问题,只是站在娱乐圈的立场说话。在经济上加以重罚并不为过。看看旁边的司机,娱乐不加以限制,最后发展成什么样?至于法律,只是没必要给娱乐圈专门立法。

知乎用户 老实人 发表

说的很好,字词!

但是国情在这,是龙你盘着,是虎你卧着

《这就是中国 》

知乎用户 Xt Zhao​ 发表

徐峥说的我支持,ai 把吸毒者的脸换了就完了,科技这么发达了。对吸毒的公众人物严厉打击,禁止其重回演艺圈即可。

知乎用户 周公 发表

“株连九族” 未免言过其实。

换一个角度想,一个人干了好事,他可以惠及身边人,干了恶事,为什么不能累及身边人呢?

就说演员这一行,一个人辛苦得到影帝称号,给电影票房的加持不小吧,那么假如他又被爆出劣迹,给电影造成的负面影响不是可预见的吗?这年头还有光想占好处完全不想承担后果的人吗?

另外,真的想不承担后果,那也应该由电影制片方在选演员时加大审核力度,别选容易暴雷的艺人。选演员时候不认真只顾着琢磨利益,暴雷了开始哭惨,世界上没这么好的事。

都说娱乐圈里没秘密,谁有啥破事都心里清楚,虽说不能往外爆,但选了他就应该有被爆出来的心里建设吧。

知乎用户 诚味 发表

这事挺简单的啊。

最新的毛发检测技术能检半年吸没吸。全安排一遍不就行了。毛发又不耽误时间。

做好审查的流程有那么难吗?

知乎用户 戴可青 发表

赞同严打!而且支持加大力度!

不能仅限于是吸毒,不能仅限于演艺工作者。一切触犯刑法情节严重的人,不论职业,一旦查出,他之前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生产成果、产品和作品一律下架、封杀!要一视同仁,不能只关注少数行业,要全社会推广,不能让某些人群搞特殊化!

一个演员如查出有劣迹,则所有出演的影片全部封杀,不然以后的孩子会将犯罪的演员作为偶像。

一个歌手如查出有劣迹,则所有演唱的音乐作品全部封杀,不然以后的孩子会将犯罪的歌手作为偶像。

一个作家如查出有劣迹,则他所有写过的书全部封杀,不然以后的孩子会将犯罪的作家作为偶像。

一个商人如查出有劣迹,则所有其公司生产、卖出的产品的全部召回下架,不然以后的孩子会将的犯罪的商人作为偶像。

一个建筑师如查出有劣迹,则所有参与设计的建筑物全部拆毁,不然以后的孩子会将犯罪的建筑师作为偶像。

一个官员如查出有劣迹,则所有参与制定推行的政策法规全部取消,不然以后的孩子会将犯罪的政客作为偶像。

一个科学家如查出有劣迹,则所有做出的科研成果全部推翻,不然以后的孩子会将犯罪的科学家作为偶像。

一个教师如查出有劣迹,则所有教育过的学生全部删除记忆,不然以后的孩子会将犯罪的老师作为偶像。

一个医生如查出有劣迹,则所有救治的病人全部停恢复到救治之前,不然以后的孩子会将犯罪的医生作为偶像。

投资公司、娱乐公司、出版公司、设计公司、学校、医院、科研单位、政府部门等等都有义务判断自己用的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要自行承担后果。这样才能对得起在一线冒着生命危险的缉毒警和所有执法人员!才能从根源上杜绝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知乎用户 淡定 发表

不然怎么让你知道铁拳的威慑力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因一个演职人员犯错导致作品被封杀,一般来说这个人在这部作品里头肯定可以算是主创了。

其实全世界各国演艺圈都是小圈子,稍微有点儿地位的,大家互相之间都熟。谁爱飞叶子、谁爱嫖、谁干活儿爱摆谱,这些烂事儿主创之间都清楚得很。

所以所谓的株连九族,是在提醒你们这帮烂人,乱搞要有个度,明知有些人吃喝嫖赌抽样样都粘的就别再用了。

知乎用户 深海与你 发表

我觉得很奇怪,吸毒明星吸毒导致作品被封,电影下架,项目流产。一些人不指责吸毒明星,反倒怪相关部门太严苛了。下一步就是百万漕工衣食所系是吧。要是不想被封杀你别吸你别干啊。主演吸毒进去了,你换脸,你换人重拍啊。我们一边看着主演吸毒进去的新闻一边看在电视剧里大杀特杀是吧。你们到底什么意思呢?

知乎用户 壹个空​ 发表

现在人吃饱了喝多了,觉得自己受了点所谓的教育,知晓点法律道德啥的就可以随着情绪对事物评头论足及判夺他人的生与命。

这现象应该称呼为群体反智行为吧。

知乎用户 三人行 发表

那些反对封杀的,这个时候又不谈影视剧演员是公众人物了?

又不谈他们有社会影响力了?

又不谈他们会影响观众的行为了?

如果你的孩子喜欢的爱豆是一个吃喝嫖赌毒样样精通的人,你还会同意不封杀吗?我可不信

那些之所以反对封杀的,只有三种人

第一种就是有利益关系的

第二种就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或者是专门在我国制造对立制造混乱的人

第三种就是纯粹的脑残们

知乎用户 晴天娃娃 发表

都不就事论事,虚空对线。你艺人吸毒,活该封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是是是,你们格局大,你们讲私权,你们自由民主。

但是我就是支持下架瘾君子和强奸犯的作品。

合作有风险,拍戏需谨慎。

知乎用户 omen 发表

建议读读宪章,写的很清楚。

知乎用户 王靓 发表

屁民本性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相比伸张正义,他们更愿意把别人拉下马,“看,我们又一样了”

知乎用户 iszengmh 发表

我觉得可以播出,片尾或片头要标注劣迹艺人,防止劣迹艺人死灰复燃

知乎用户 笑笑笑 发表

不管咋说也是肉眼可见的正义被执行,百姓当然喜闻乐见

知乎用户 陈鑫鑫 发表

典型中国人思维,谁都知道当官贪污的多,你敢网上叫你不公开财产我就抵制。也就对无权的人挥舞下道德大棒,当官的贪污多着呢,你怎么不去砸

知乎用户 tenjyun 发表

可以株连, 但是要公平

你要搞株连, 我就搞扩大化, 很简单的道理

知乎用户 冰水混合物 发表

一直喊着要正确看待历史文化遗留下来的产物,要去粗取精,摒弃不良的风俗文化,保留良风宜俗,但是,实际呢,很多不好的风俗习惯一样被保留了下来,甚至更胜,而且更多的旁观者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态来看待,那是因为没有降临在他们身上,等到真的遇到了,等你再想反抗的时候,还有机会吗?

知乎用户 何晓玲​ 发表

举个例子吧,老版梁祝,罗主演的,现在再看,忽略不了他时间管理大师的角色,这还仅是道德问题。

角色和演员是不能完全独立分开的,对角色的喜爱会转移到演员身上,这是朴素的情感,如果主角在大是大非前没有立场,行为踩到法律红线,禁播其作品正当合理。

说其他演员是受害者,并不认同,做为演员已经拿到了酬劳,不能上映少了额外的好处,这些好处是名也是利,但上映的话,犯错的那名演员也同样能得到名和利,这就很可怕了。

知乎用户 什么考试看啥呢 发表

如果是对错 无可厚非,那是你老婆违法了,坑害多少人?多少家庭分崩离析,造成大面积社会极大的不稳定,你知道给离婚办 维稳办 造成多少工作量?

已知传销的钱都是充公要不回来的!

几个戏子造成大面积社会不安定,不该枪毙几十回?

知乎用户 哄哄 发表

打击吸毒没错,问题是需要株连其他人吗?要的话,建议把相同国籍的人都拉去坐牢。

知乎用户 托马斯 发表

株连九族可以给制片方和投资人压力,通过市场去监督艺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虽然是 15 年的问题但峥酒怎么说

知乎用户 黑羽潜行 发表

假如有个贪官被抓了,那他下面的下属是不是都是清白的呢?他的老婆是不是清白的呢?

同样的,陶虹分红所得 4.2 亿,徐峥是不知道吗,这个 4.2 亿是和徐峥没有半毛钱关系吗

没办法,陶虹有没有问题我们不知道,所以你也没办法说徐峥一定有问题,同样,如果陶虹一定有问题,你能说徐峥一定没问题吗。

知乎用户 Mike​ 发表

你可以不遵从这个规则,你可以离开,但你待在这里就必须遵守。

娱乐圈里面,大家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底,公司对艺人都有所要求,而且拍电影拍电视合同上也有相关的规定。

不说是电影,包含很多国际品牌,对代言人都有严格的要求,包括期间能不能离婚,能不能谈恋爱,能不能生小孩都有规定。但凡违反了这些要求,都会面临着巨额的罚款。

这些都是世界的规矩,我就不相信,徐峥不知道。

知乎用户 江湖不相信眼泪 发表

徐峥怕是第二个马云

想要挣脱监管的束缚,或者想做特例。

美其名曰是创新,实则是心疼自己的钱

知乎用户 酸辣汤 发表

废死的支持者们,也是这类人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支持不封杀的各位,我只想问问:三鹿三聚氰胺事件时只需要把进货的开掉就可以了是吧?有食品公司有人长期下毒害死了无数人,公司没责任,把下毒的抓起来可以继续开,等下一个下毒的出现是吧?之前一群人叫影视作品为精神食粮时候,只是在自我贴金喽?说不好知道演员行为的,既然影视公司投那么多钱,提前给各位演员和主创们化验个头发看看有无毒之类不贵吧?风险意识既然有,为啥就不提前准备一下呢?知道不说或不想查就干那叫铤而走险。

知乎用户 8 小时 发表

有句话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一个人,不只是一个人,是一个群体,一个团队,利益是捆绑的,你不能只想着好处,不想坏处。如果是这样,我们组个群,纵容一个人干坏事,任何得到好处,大家分,如果惩罚就惩罚那个犯错的人好了,跟其他人无关,我们又没做坏事,我们只是拿了好处而已,我们做错了吗?为什么受株连?

那么,问了 “凭什么株连?” 的人,其实是认识不到自己的错的,他只看到自己的利益受损,没想过真正的原因是什么,真正的原因是,这些就不是他应得的,因为那是别人犯错,得到好处分给他的,为什么抓了犯错的人,不能从他手里把好处收回来。

如果事事都是,一人做事一人当,不能株连,那细细的想,是不是就会乱套了。

事出有因,一个人犯错,与这个人有利益相关的人,都不会无辜,要不是坐享其成,要不就是出谋划策,要不就是共犯。没有例外。

当人,株连九族,也是有轻有重,利益也是有多有少的,不可能大家拿得一样多,那些主要人员,该株就株,小鱼小虾的,放着也就放着吧。

知乎用户 思无邪 发表

像张默、房祖名、柯震东、宁财神和吴亦凡,娱乐圈到底是不知情还是知道但是不在乎。

如果不知道他们的情况,结果作品被封了确实是不应该,但你在用他们之前真的不知情吗?

一个剧组拍摄最少都是 2 个月起步,如果这些人能忍 2 个月也就不会干吸毒、诱奸这种事了。

你知情了,还去用他,说白就是在赌呗。赌就有输有赢,赢了别墅靠海,输了血本无归。赢得时候不见你出来干什么好事,现在输急眼?

he,tui~

你下贱

知乎用户 Isaac wang 发表

其实我挺支持有广泛影响力的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因为这样能有效地遏制同类型的行为。

比如食品安全,使用违禁添加物品导致人民身体收到危害的,请直接往把公司搞破产的方向去罚。

比如违建导致人员伤亡的,请直接把有关公司往倾家荡产的方向去罚,把直系审批人员往无期方向去罚。

知乎用户 乾隆​ 发表

。。。那

谁获得了奖励分吗?

一人得道

鸡犬升天

的那种

要知道

就算株连九族

在古代也很少用

历史上寥寥无几

少看架空电视剧

省的一口一个株连九族的

知乎用户 不想 coding 发表

收益和风险成正比

知乎用户 知之为知​ 发表

不然犯罪成本太低了

知乎用户 刘三坡 发表

说一千道一万,就是用人成本提高了,但是人的底线没提高,在降低。他们卖的就是个人效应的钱,赚得多的时候,不说整个剧组参与人员辛苦多分点,不能走穴了倒是叫苦连天了?他们哪个出线的明星演员来钱不快?偷税漏税的时候也不见少得了他们的身影,不往大了说,他们敢全体去毒检吗?用群体利益来要挟着大家降低对底线的要求。

知乎用户 冲浪的兔兔 发表

说的好像被封杀的人拍了什么传世经典一样,国产影视剧打不开国际市场,在国内也不受待见,演员出事反倒给你找了个好借口,非要把这块遮羞布扯掉吗?

知乎用户 橙桃苹 发表

娱乐圈内的婚姻,都是合伙人,毫无关系,没可能。

吸毒都不怕,还怕名誉受损?

公开受刑?谬论。

不是政府要点名,

即使是写有名字,

文件也不是向社会

而是有关部门向行业公开发行,

行业的内部规定,

用词为某类劣迹艺人,

刚好房柯吴等,符合标准

因为有资本护佑,怕他们东山再起,

继续挑战社会公平

至于,大众知道这些人是谁,

这完全得益于,

大批民众,汹涌的八卦魂,

滋生出的滔天吃瓜热情。

人肉,探究,传播,狗仔,追踪,

大众想不知是谁,都不成。

而政府公开的全部隐名,

只说柯某某,房某某,吴某某,,,,等,

某某人。

如果少数人侵占了太多社会利益,

那么,保护他们,就是损害了多数人!

私权保护的,

是踏踏实实,白手起家,对社会有益的创业者,

那是三四十年才能创下个根基的,真真正正的创始人

这些一夜暴富,劳不抵酬,空手套大师们,

或接受国家优待,反倒开始,与民争利的

悔约者们和其继承者们

他们是,连资本家都够不上的

投机者,机灵鬼儿,透笼杯儿,光占便宜不吃亏儿,普天之下,最聪明的伶俐人儿,

得承认,

他们是百分百的是出类拔萃有实力者,

但百分百的早已得到应得,但仍希望得到更多

关注吃饱者的权利,无视还饥肠辘辘没等到座的人,让其挪一下位置,很过分?

请摇摇脑袋,听听有没有水声!

保护他们?他们用保护吗?他们从始至终就没吃亏啊。

打碎了他们饭碗?

怎么的,他们吃糠了?

别的行业就不是饭碗了?

株连九族?

他们某些人的直系父亲,还在雷打不动地,在各大媒体穿行

扼杀梦想,堵住成名成家的道路?

这是他们的错,不是大众的错好么?

你一个因为某种行为,对社会影响极坏的人,

偏要从事一个对公众影响极大的职业,

保护你,罔顾公众的利益?

不允许,就是践踏人权?合着你犯了错,让大众买单?

其实他们的逻辑就是,

就因为犯了一点错,就毁了我从事一个暴利巨大的职业,损害我的 “占便宜没够权”,我委屈

可惜,政府不是他们的代言人,

人民政府主张的是,

允许先富,然后先富之人带动后富

改革红利要全民共享,

走共同富裕之路

所以,在全民富裕奔小康的路上,

怎么可能容忍,

有这么多

造成贫富差距急剧拉大的人?

所以政府,

留给他们应有的劳动所得,

挤出占有多年,

一开始就不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没毛病啊。

这不叫剥夺,

也不能叫清算 (清算是全部没收财产),

勉强算是还利于民

让他们退回到,他们应该占有的

空间。

收入没进入前 10% 的,先收起你的心痛和同情。毕竟他们一瓶香水,就值北京一套房,他们过得很好,不劳大家操心。

进入前 10% 的,毕竟影响了利益,可以理解,请随便喷。

不过我个人,也对亏德一人,影响全局,觉得不大合理,毕竟造成巨大浪费。

建议规定被禁作品放开的年限,对优质作品优先考虑。

主演资质,严格挑选,要既有能力,私德过关,

强捧,人脉,等等,都是业务不过关的,高风险。

希望影视行业,去除顽疾,良性发展。

知乎用户 流云城 发表

如果从合理性出发,可以讲出一堆现实的理由,但是一个好的社会是不会出现株连的现象。

知乎用户 而立仍愤青 发表

现在好了,不用讨论徐峥的言论对不对了,因为徐老板自己搞不好都要进去了。

时间真的可以搞定一切啊。

知乎用户 菲尔 · 奥克斯​ 发表

舆论:枪决

官方规定:社死 + 剥夺政治权利

世界上广泛采用的做法:新闻放出来,留给大众去抉择

徐峥:咱们调和一下,对其之后参与制作再封不迟,再设计个年限完善一下,要不就有那种一生不得翻身的了,就如同监狱释放人员要是,找不到工作,有可能重操旧业。另外,电影拍摄是系统工程,电影本身并不表达演员自己的私德,导演、其他演员、剧组工作人员、宣发院线还得恰饭呢。

楼里有个重罪犯,踹门破墙都可以,整栋楼定向爆破不行。

知乎用户 宅宅 发表

说实话,一个明星最好不要碰这种敏感的话题,跟着政策走就是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 “过往不纠” 的措施下,还可以增加一条,在此类电影放映前,着重宣传罪犯的事实。

另外同时禁止在电影宣传中出现该演员的名字。

知乎用户 蘼芜 发表

徐峥老师,姑且叫你老师吧,你对 TST 怎么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所谓封杀本身就是很离谱的存在,因为根本没有所谓的法律支持。没有法律说如果公众人物违法,甚至做了有悖道德的事情,或者发表了不当言论,要被封杀,只有一个所谓的行业规定。

早些年这种事情还没有这么严重,满文军吸了毒还去参加了我是歌手,甚至于很多出轨的男明星,到了个歉就没事了。而现在呢,不仅是明星,去年考研老师刘晓燕,之前说的有关刘翔的言论,尽然能被封杀。而姚晨的恶之花,到现在还好好的。可见封杀,本身就是光电或者某个协会的随便操作,没有法律支持,更别提封杀人家的作品了。尤其是艺术方面,太多作家画家私德有问题,却有伟大的作品。

只有伟大的作品,没有完美的作者

知乎用户 我们赢了 发表

你们似乎忘了,演员和剧组也签订了协议的。如果演员产生劣迹行为被封杀,那么该演员是要对剧组进行赔偿的。

然而一般情况下,被封杀的演员商业价值会扑街,所以你们呼天喊地的叫冤,是因为一旦该演员被封杀,将会导致无法履行赔偿义务是吧?

说打底你们就是觉得没人为封杀带来的损失兜底,所以打着无辜的旗号和所谓法制的旗号来让政府兜底是吧?或者逼着政府松口是吧?

难道你们不知道拍电影本来就是投资?投资本来就伴随着风险?

我在大 a 炒股遇到很多幺蛾子,害得我亏得爹妈都不认识,是不是我也该喊冤,一切都是公司自己的问题,与我选股能力无关,我是无辜的,所以我的股票只能涨不能跌?

知乎用户 王博学​ 发表

我觉得吧吸毒这个事情,剧组不知道是不可能的。吸毒不是说每天夜深人静自己偷摸搞点就可以的。

一个吸毒的主角,大概率是剧组有一部分人知道甚至参与毒品牟利的。

但可能不是所有人都知道。

但这一部分人几乎是抓不到的。

那该怎么办呢?

知乎用户 刘射猪 发表

他老婆搞传销,牵连到他了吗

知乎用户 且听风吟 发表

他说的是对的

但是会给人喷死的

知乎用户 花小呆 发表

我真的非常讨厌这个人,想得利还不想负责,这不就是渣么

知乎用户 5569 发表

既然是法治国家,不应该按现行法律来办事吗?封杀,株连,这个不应该出现在一个法治国家吧?

知乎用户 万物皆可和谐​ 发表

徐峥先把传销赚的黑钱吐出来再说

知乎用户 瓦力 发表

知乎一直流传一句话,我看就很有道理嘛 —— 原子弹下无冤魂。

知乎用户 王彬彬 发表

株连也是有其道理的。

一个人犯错,他的亲近之人知不知道?是否因此得利?

不过我觉得,最该搞株连的是贪官污吏。

知乎用户 Sgt.Wind​ 发表

张国焘还参加了一大呢,怎么不株连?

说白了就是领导意志那一套呗…..

知乎用户 天天开心的迪加 发表

徐峥说的对。不过奴隶太多麻木了

知乎用户 胡说八道大王 发表

因为 “自古以来便是如此”

知乎用户 清澈又神秘哎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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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淼淼 发表

法治,任道重远

吸毒不是犯罪,

今天可以因为一个演员吸毒而禁止参演电影上映,

明天就可以因为一个员工闯红灯而吊销其所在企业的执照

法治社会的建立,其难点从来不是立法,也不是民众守不守法,而是行政部门,执法机关,政府,执政党他们想不想,愿不愿意,做不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执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以后不拍不就完了,反正钱花不完了直接润到美国,帮美国做文化输出事业,社会主义是不需要文化输出的

知乎用户 王贤齐 发表

杀鸡儆猴。敲山震虎。一刀切对这种事挺好的。一刀切针对的是当下这件事吗?不是,是警醒后事。

知乎用户 altersaber 发表

资本承担风险以获取超额利润… 现在有好多资本都希望不承担风险而获取超额利润,这是个危险的信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莫名其妙推给我这 rz 问题,看了下时间,懂了

知乎用户 冰星焰 发表

因为为了后代,真的有人可以命都不要

知乎用户 uqzwwcc​ 发表

一个人犯了错,严格来讲,有很大一部分概率他的周遭环境是有问题的。一个人犯错是不应该株连九族,但是有必要调查周遭环境,揪出窝案。

知乎用户 巧克力味的空气 发表

徐峥的建议,我是支持的。
首先,毋庸置疑的是,对于吸毒艺人的惩戒是不能放松的。因为毒品危害极大,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不要看美帝吸毒人员甚众就动邪念,打开口子,那些真正的社会精英和主流群体也是非常排斥毒品的。尤其在我国,艺术创作是要服务人民大众和社会主义的,所以禁止其之后的从业资格也不能说很重。
但是也要看处罚的程度。如果因为一个一人的原因,就禁止他过错前所演作品之后的播放,显然是对其他从业人员的不公。因为作品不只是该艺人一人的劳动成果,涉及制片方、资方、导演、编剧、其他演员,人数众多。他们不可能知道,也不可能预测日后某个艺人会吸毒,没有义务承担为此而造成巨大的损失。而法律除了惩戒,威慑,也该发挥它的保护作用,保护其他劳动者的汗水,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而威慑惩戒的意义,也正是为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徐峥说可以封杀其出事后的作品,其出事后的作品,虽然也涉及到各行各业人员的辛劳,但是制片方此时很明显就没有做到注意的义务,继续拍摄就意味着选择了和失德艺人风险共担,那么这部作品遭到封杀,也是合理的。

至于微博上那些角色,因为一个人的失当,他们能骂死整个族群的人,不足挂齿。

知乎用户 无酒不欢 发表

照此思路,一个官员犯错,能不能整个班子连带纪委一起拿下。

知乎用户 回复我就别拉黑 发表

一个人犯错当然不能株连九族了。

但知情不报,包庇罪犯不也是一项罪名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有个歌手叫何韵诗

在国内什么事情能离得开政治?

以至于知乎上很多说实话的都得匿名

知乎用户 小梁 发表

欺善怕惡罷了

看看這幾年抓了多少個大老虎老鼠屎,還不是沒拋棄這鍋粥

知乎用户 王雷​ 发表

就事论事这个词在国内大部分环境下都是不适用的。

知乎用户 GoGoGo 发表

看犯的啥错吧

知乎用户 苏苏苏苏到无穷大 发表

法律法律法律

知乎用户 心患大咖 发表

怎么说呢,按照绝大部分人的思想,一个人犯错,所有与他相关的事情都是错。我觉得这样说不公平的。

让我不禁想到原来的宁财神,李代沫,柯震东吸毒的事情。最后除了柯震东,另外两个几乎被人唾弃到极点。脸嘛,生来如此,现在整容这么发达。谁不可以变好看,明星钱多更是如此。记得那时候流传一句话: 宁财神吸毒坚决不放过,李代沫吸毒稍微放过,柯震东是被成龙儿子坑了必须放过。大意如此,也就是那些疯狂的看脸的脑残粉这样乱传。再这样看脸的时代我有点后怕,什么时候法律的衡量是靠一个人的美或丑,什么时候判刑是靠大众的审美眼光。如果这样,世界上该有多少人得死,这个世界又会倒退多少年。就仿佛没有思想的动物一样,交配靠异性的强壮或美丽,优胜劣汰。可是你们应该忘了人类世界的发展目标并不单单是生存还有许多如科技进步,富强和谐的理念。

公平这件事情在如今这个舆论大潮里从未得到体现。一个人犯错一次就好像天理不容。更要全面封杀。愤怒的网民在一些人和事的引导下,从未仔细考虑过事情原委,亦或者换位思考。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句古话在现在这个时代好像失去他该有的地位。就好像人生只有对,错一次都要万劫不复。

如果这就是这个时代,世界上又有多少人可以活下去,值得活下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其实很简单,和演员签约时加一个道德法律审查就可以了

知乎用户 Arno Fu 发表

我想说,是不是农民吸毒就不能吃他种的粮食。啧啧啧,想想就可怕。万一那些大公司有人吸毒,岂不是直接倒闭得了。万一政府有人….. 我去收快递

知乎用户 qgqgcc 发表

我只想说,请按法律来!

知乎用户 王隔壁 发表

看了高票的 14K,就知道知乎上有多少傻逼和圣母婊

知乎用户 小 B 猩猩 发表

宽以律己,严以待人

知乎用户 阿律 发表

这个不是连坐问题,电影也不单单只是一种商品,它更像传输媒介。对大部分人来说,它是连接明星和追求者的纽带。能参演电影就代表红。你涉毒还想留在荧幕上供人观瞻?想得美!至于制作方的损失,可以由被封杀的演员赔偿。以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所有违法乱纪犯罪的,抓到一律枪毙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照某些知乎人的看法,每个荷兰人都该千刀万剐。

知乎用户 张杰 发表

为什么你们都认为是连坐?三星手机因为电池爆炸了,难道可以让已经生产出来的手机继续卖?因为电池可能爆炸手机就是危险品了,就得禁售,招回。同理,对于电影电视因为有不合格的地方肯定要禁啊,损失的话,三星可以向电池提供商索赔,电影制作公司也可以在合同里签好了,如果吸毒,将由演员承担剧组损失。

知乎用户 棵棵噻哩 发表

先说结论,艺人违法对其作品的连坐很有必要。

我一直认为作为公众人物本来就是有社会责任的,吸毒了就要受到惩罚。

国内的娱乐圈没你们说的那么大,你要拍某个类型的电影,要找的演员圈子其实真不大,他吸不吸毒你至少会有所耳闻。退一步讲,你不熟你做个背景调查,电影投资少说几千万,这个背景调查能花多少钱。

对于艺人的惩罚,单就禁止其几年从业资格是起不到惩戒作用的。连坐其出演的作品才会让其投鼠忌器,更重要的是多了一群他身边的人去监督他,这是很重要的。

有人已经说了,王学斌如果有好作品他还是会掏钱去看,这样子王老师岂不是毒照吸钱照赚。这样来看,还能说连坐不重要?

知乎用户 孟豆豆 发表

民众可以为吸毒艺人买单;那徐大导演劳烦您把扫毒的事情干了呗

知乎用户 钱如 发表

一个差点被毒品毁掉的民族,对待毒品的态度必须是零容忍!

知乎用户 程有钱 发表

知乎用户 阿祖 发表

居然还有这么明事理的网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网友会认为自家孩子看了一个有吸毒史的人的电影然后认为吸毒也可以赚大钱,这个逻辑就很迷啊。

知乎用户 Gavin Chen 发表

其实儒家发明道德本来是用来约束自己的,孔子并没有提倡在百姓中推崇,也不希望以此绑架任何其他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子贡就因为想当道德帝,被孔子斥责了。

道德帝们,键盘侠们,不要以为你们是在伸张正义,这不过是些暴民政治。在利益面要依法治国,在道德面要以舆治国。呵呵。

你们这些人,韩愈早就骂过了:“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今之君子则不然,其责人也详,其待己也廉”。

知乎用户 赵赵 发表

题外话:

看了这么多答案,发现好多人都是为了批判而批判,一个个都把自己架的太高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法律是行为规范。

法律是行为规范。

法律是行为规范。

很多回答者认为吸毒的明星们已经接受到了应得的惩罚,所以我们接下来任何行为都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法律已经惩罚他们了嘛。

这样就忽略了法律的另一层意义: 惩罚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引导。

法律上的引导作用暂时还不能教会我们如何正确对待吸毒明星,那么就让政府来干预吧。

有一天,我们能够自发地抵制这些行为,而不是由政府决定来抵制,这才是正确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既然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希望这同富贵,就要有共患难的意识。

当婊子了就不要想着立牌坊,不能天下的好事都被你一个人占尽。

好了,你说这是个好东西,不好了,你就骂这不是个好东西,屁股决定脑袋,吃相还是要好看一点的。

知乎用户 改了几次了 发表

建议反对徐峥的人看看《legal high》这部日剧,体会下什么是程序正义。

知乎用户 发抖的小喵喵​ 发表

商人是为了利益 毕竟吸毒爆出来之前 他们的电影已经拍好 要上映 他们当然不希望受影响 所以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说这样的话 广大群众自主封杀他们也是好的 毕竟看电影的时候 脑子里总会有个声音告诉自己 这个人吸毒 呵呵 这电影能好到哪去 甭管怎么洗白 反正我不看 有那么多电影可以看 为啥要膈应自己去看吸毒人拍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电影票钱是我花的好吧?什么时候观众支不支持电影要看导演的观点了?合着小四哭着喊着说你们为什么不看爵迹,之后观众就非得火急火燎的赶去电影院了?

电影出了事故导演改不改、怎么改和我们观众无关。观众由于什么原因去不去电影院支持和你导演无关。

又不是我弄砸的你电影,爱找谁负责找谁负责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大多数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株连九族的做法再次证明了法律在某些官员某些部门眼里只是只是制约平民百姓的武器。对广电总局的普法教育任重而道远。另外,如果广电总局或者其他部门对某一部作品做出了下线,限制放映的通知或者其他行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希望早日看到这样的案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跟光腚肿菊讲道理?讲道理?本来就是个政治宣传意识审查机构,本身的存在就是不讲道理的,翻一翻作恶史,讲过道理吗?

可怜徐光头这样的良心人,这是在委婉争取应有的权利啊,虽然看上去可怜至像是在乞讨权利。

为什么会审查?觉得人民的智商不足以识别吸毒者的面具吗?

我们有脑子,可以自行判断,谢谢。

正义总会到来,可能迟到,永不缺席。

若干年后,菊花总会被绑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知乎用户 Michael Zhu 发表

微博那群智障入侵到知乎了

知乎用户 Zander Rii 发表

要说封杀合不合法当然不合法,算不算私刑当然算私刑。但是这也是中国管控毒品成功的原因,封杀 连坐,使劲往致命方向妖魔化毒品的危害。他不会选择告诉你大麻的危害远不及香烟,因为它是引导性毒品,也不会告诉你大部分毒品并没有很强的成瘾性。但是美国毒品屡禁不止跟明星歌手 “不仅吸毒还把毒品写进歌里有些尼哥甚至还贩毒”,科研机构分析毒品的危害 “没有那么致命”,绝对有很大的关联。在美国大麻近乎于合法,在荷兰,你可以在明媚的午后吃一块大麻巧克力或者几颗致幻蘑菇然后去博物馆看梵高的向日葵与星月夜,这是自由,但这种自由我并不认为事好事。

这世界上本来也绝对的法制,每当出现中国用私刑的时候总会对比灯塔国,可是在那里希拉里都能竞选总统。

国情不同这个私刑我觉得完全可以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演员对于群体来说,属于偶像,而这种偶像很容易受到群体的模仿,不幸的是,虽然大部分人都知道某些事情不对,但是仍然不能保证有小部分人觉得很酷炫而为之。例如《古惑仔》这电影对当时中小学生的影响。

  换个角度想想,要是大家看到因为吸毒被抓进去的演员出现在几个月后的电影中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监督不到位?能剪掉的,剪掉了补拍了继续播,不能剪掉的只能算运气不好。

  这个问题我最近才看到,上一季度我在追侠饭,到一半那个演宅男小哥的出事进去了,然后某集前半部分就把他剪掉,他参演的另一部剧要闹得换人。封杀其实大家都一样,只是因为日本连续剧边拍编播,所以不会因为演员出事而连续剧遭殃。

  演员因为吸毒出事,这首先是剧组对演员审查不严的错,然后也是演员对剧组不负责的错,明明知道发现了可能会连累整个剧组,但是还在这个关节出事,那这件事的影响,应该让他全权负责。

  虽然对剧组的人来说很可怜,但是有事请找演员。否则大家看到 “卧槽这家伙吃喝嫖赌兼吸毒居然还没能出镜?”,然后觉得风险太低,吸毒的人也就增加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法律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是最基本的,是绝大多数公民都认可的道德红线,是由全国人大审议投票通过的法律,高于这个红线的,法律就不应该管,触及法律底线的,毫不留情的给予法律上的惩罚,惩罚过后不应该再追究前科,否则犯个小罪还不得把牢底坐穿?

至于劣迹艺人,他已经受到了法律上的惩罚,如果你觉得不够,可以用脚投票,你可以选择继续支持,也可以选择不支持,这是公民的自由,但是千万别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就真的可以当法律使唤了,即使你是政府部门,你也没资格出台与人大审议通过的法律条文相抵触的龟腚,无论是左是右,法律的底线不是你一小小广电有资格碰的,更遑论道德感爆棚的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网民。

以上回答完全建立在我国是法治国家的前提上。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76oG6B 发表

请演员时先关起来 7 天观察,看看毒瘾发不发作嘛。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微博的评论你也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因为很多人,从来就不需要去想,只要遵循社会趋势就行了,然后就跟随谬论大潮一起搞风搞雨,艹它全家。

他们的心脏跟一般人不一样,随时随地产生热血,同时自带脑补插件,熟读道德伦理规章,以及召唤同伴技能,他们是网络世界的远征军、他们残暴的外表下隐藏着柔弱的圣母心,他们是维护正义和平的使者,爱国爱党爱社会,关心社会,关心国家政治,关心名人婚姻,关心宠物健康,关心儿童成长,关心男女平等。

客观评价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理性思考又不会,靠骂人才能维持生活这样子,进微博感觉就像回家一样,里面的老哥个个都是人才,又会骂人,说话又厉害,道德,正义什么的…… 我超喜欢在里面的!

所以有时候我就搞不懂了,为什么大家都在上网,是不是我性冷淡,不然我怎么就没办法高潮呢?

xxx 吸毒 我:卧槽

xxx 嫖娼了 我:卧槽

xxx 结婚了 我:噢

xxx 岛国 我:哦

xxx 奥运会黑幕 我:……

xxx 虐狗 我:哦

xxx 是抬毒 我:哦

xxx 不爱国 我:哦

xxx 出轨 我:哦

xxx 女星裸照流出 我:快,老司机带带我

知乎用户 第二夜风雨​ 发表

我觉得评论很对,很正气。

知乎用户 右脚会踢球 发表

显然,知识已经不够用,我们固有的教育对于大部分人只教会了识字说话,却并没有教会思考。没有触及到自身利益和权利的事情,就更不用思考了,爱咋咋地呗。靠一个所谓偶像的概念会影响一个人什么行为,扯淡,真要被影响了,那特么脑残病比吸毒更可怕好吧 -_-||

知乎用户 清晨的猪 发表

支持徐峥的观点

多年来, 许多人还是只会二维地看待问题.

当一个人违法后, 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道德的谴责, 这是罪有应得, 更是一个走向法制的社会必须要有的共识, 并没有什么好说的.

但是, 在违法行为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后的情况下, 相当一部分人的表现异常可怕.

以徐峥提到的影视作品为例, 剧拍完了, 然后爆出某个明星吸毒被带走了, 于是鸡飞蛋打, 一个团队长时间协作的成果也应该烟消云散, 这根本就不是件合理的事情.

稍微做点联想

乔布斯吸过大麻, 所以 iPod,iPhone,Mac 电脑都要全部收回, 苹果宣布破产清算, 我们实在不敢用一个瘾君子的产品;

鲍勃迪伦也吸过大麻, 所以他的音乐都是垃圾, 想想他用溜过大麻的嘴唱出来的歌我们就觉得恶心;

奥巴马同样吸过大麻, 这样的人怎么能当总统, 还当了两届, 美帝快完蛋了;

古龙是个大家都知道的酒鬼, 他写的东西居然能出版这么多年, 还被翻拍成无数电视剧, 会不会教坏小朋友酗酒;

小王学校的有个老师长得帅, 讲课又好, 但他喜欢猥亵女学生, 终于有一天他被绳之以法, 但他所教授课程都成了歪理, 他所在的系室要被全部辞退, 他的学生都是流氓;

老王老婆人漂亮又善良又温柔又知书达理, 但是丈母娘吸毒赌博, 所以你老婆也不是好货, 不能找工作, 不让生孩子, 保险都不能买;

……

作品是作品, 人是人, 作品上不可避免的有着创作者的烙印, 但只要创作者个人私德的低劣没有展现在作品中, 就不能谈什么封杀 (其实哪怕展现了, 也不能谈封杀, 呼吁分级). 打个比方, 影视剧拍摄完成后, 朝阳群众发现某演员吸毒, 吸毒者必须抓必须判, 同时该影视剧本身也应该有被发行的权利. 吃瓜群众们不喜欢该演员不看这部剧就是了, 违法乱纪的司法行政力量来干预, 不违法乱纪的全部交给市场.

对于一部影视剧, 观众有看的权利和不看的权利,

强制的封杀, 不但浪费了片方所有演职人员为这部剧投入的所有时间与精力,

同样, 也剥夺了普通观众不看这部剧的权利.

知乎用户 马生 发表

吸毒是错的,但牵连到吸毒者的作品等东西上是何其无辜。什么偶像带头作用,真是莫名其妙,明星自杀你也跟着自杀啊,有些明星很励志也没见崇拜明星的人变得很励志。不要把自己吸毒的可能性,归咎到偶像带头作用上,意志力低警惕性低经不起诱惑就直说。说到底,还是得就事论事,因为一件事而否定全部是偏见,也是诋毁。

知乎用户 Superboy 发表

国内很多人都很伪善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所以后果这么严重的情况下,还有二傻子不顾自己和他人利益去吸,这个锅是不是二傻子的?

剧组不知情确实惨,但是这个锅不该这个吸毒的二傻子背吗?出现一个这种演员就会给作品带来很大影响,这个规则是早就给你说清楚了的。人家订好了规则并告知,还越界这个怪谁。

就算这个规则确实是不合理的,蛮横的,有缺陷的,你要推动改革。麻烦用点正面事例施压好不好,吸毒?这种事情能推的动吗,该推的动吗?

知情的或者说有怀疑情况下还用这演员那是活该。

知乎用户 骏文 发表

实名反对

@青锐吴斌

这个答案中的最后一句话。

这位答主的上帝视角开的真有点 6 了。生活中请求老大哥做主的人都成为畜生了?不是所有人都有和你一样的阅历,一样的知识,一样的文化去判断一些事情,难道说这样求助他人的人都是畜生?是谁给答主这样的底气变得如此傲慢?难道说答主学习了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结果就是站在高高的地方对他人如此嘲讽?我一介文盲尚且知道道理懂得越多知识学习的越多,就越知道尊重他人敬畏世界。而答主这一句畜生,真的让人寒心,不是所有人都有你的资源你的经历去支撑他们判断这些事情。

知乎用户 lsf 发表

区别于赵薇事件,在开拍后才吸毒出事(开拍钱剧组不知内情)的确不应该株连到电影的发行,倘若开拍前就知道还坚持启用问题演员,那活该没什么好说的,另吸毒毁一生,没什么好洗的,但剧组是一个整体,宏观点来说我们都是中国人,能因为一个人吸毒而因此来评价一个民族?吸毒固然可恶,但也请不要学菲律宾伤及无辜,最后向奋斗在缉毒一线的人民警察敬礼!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身为刑警,压力比某些刑警还大。我也觉得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狗熊儿混蛋这样腐朽的玩意早该扔历史垃圾堆。

可我不敢,真的不敢,我辖区有农村,传统的穆斯林较多的地方,有个大家族,三百多人的家族。家族里有个直系,四代同堂。老爷子在穆斯林里地位很高,五个儿子,老二老三在某次不可多说的 屏蔽 中被警察,武警枪战中击毙了。老大是某敏感组织的高级理事,一直在美希国从事 敏感活动,老四是某凸组织的亚洲军事指挥官,再下一代因某些事被捕近十人。

我现在敢说不株连,按照正常人,正常群众对待,按照内地正常警察做法,几天内就有大新闻出来你信不信?

这个世界没有一定正确的做法,只有不同环境下的不同取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小罗伯特唐尼吸没吸过毒?也没看你们少给他贡献票房!一口一个抵制吸毒艺人,将来上映复联 3 敢不敢保证不去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微博写得很有知乎风。

我是一个医生,看到网上经常有骂医生的,感觉对我们太不公平。说句良心话,希望大家不要株连九族。

我是一个城管,说实话网上那些被曝光的只是一部分人而已,我们每天兢兢业业地干活,希望大家不要株连九族。

我是 XXX 的粉丝,算不上铁粉,我想说我们平时也很注意影响的,希望大家不要因为个别脑残粉的言论对我们株连九族。

怎么样?有没有带入感?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那,请求中学语文知识体系中全面封杀竹林七贤,包括阅读题和作文素材。

知乎用户 姬成师​ 发表

明星是公众人物,设想如果吸毒明星堂而皇之在大屏幕出现,那么置 zf 禁毒宣传于何地?

知乎用户 CORDELIA 发表

本来确实不应该,演员也好还是别的从业人员的违法失德行为由投资人买单确实不合理。人家投钱拍电影是为了出作品,拿作品挣钱,演员只是表演者,其实用谁无所谓,所以选了一个无良艺人确实是倒霉。

但有两个问题是是现实,第一,中国的这些流量,基本找不着干净的,就算是老戏骨还一个个往外爆黑历史呢,更何况这些流量,所以投资人找的这些都是火药桶,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碰到火星。

第二,我们历来生意和道德密切捆绑,一个演员失德在观众心中其作品也就失去地位,两者按理来说没关系,但观众都认为有关系,所以最后的背锅者只能是投资人,这也是现实。

知乎用户 玄学 发表

21 年回来回答

因为株连九族都阻止不了娱乐圈那些人违法犯罪,更别提不这么做了。不这么做,现在的娱乐圈绝对更混账。而这些年娱乐圈和影视圈,文艺圈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9p8N0i 发表

他们以为这权力既和自己是一致的,也是为自己好的,还可能是自己的,更是不可能落到自己头上的。

知乎用户 穆念慈​ 发表

张哲瀚在《云巅之上》不知道算不算得上男四。

结果因为他的缘故,《云巅之上》下架。

请问男一陈晓招谁惹谁了,要受到如此株连?

知乎用户 中山樵 发表

你在某一天犯了罪,在其他天也要被监禁是不是也算株连

知乎用户 夏火根 发表

最早看到这个问题还是大学时期,当时看完得票最高的答案惊觉原来如此。如今时隔一年再回过头来看待这个问题,却发现不得不吐槽几句。

first,从国际上许多国家的自由角度来看的确不应该由总局限制,但是,任何问题脱离现实环境就是扯淡。

在亚洲地区,对明星最宽容的地区绝对有中国一份(粉丝),出轨原谅,吸毒原谅,不良行为原谅。而对明星模仿最严重的地区也有中国一份,从现实打扮到电视行为模仿。中国的明星有比其它各国更大的引导职责,从你走上娱乐圈这条道路,这份职责就已经压在身上。

最后我们来讨论为什么欧美国家明星没被封?因为中国有一个其它国家都没有的玩意叫墙。这本身就限制了那些盲目追星获得偶像吸毒信息,其次国内的严打行为一定程度上还是会加深吸毒不好的印象。

美国放开了枪支,中国是否也应该放开呢?枪支和吸毒谁危害更大呢?

现在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中国民众的思想没有能跟上国际脚步,如果不看到这一点就妄谈自由,实在是误国。

知乎用户 无关风月 发表

很多时候,是人们的内心深处存在的那丝窥视欲望在变化。一个演员出事,各种媒体蜂蛹而至,从小到大各种披露,一副墙倒众人推的热闹局面。民众也热于在其中找到由头,议论纷纷。一派和谐社会的大好局面展开了!

时过境迁,当那整个事件被完整的剥落,民众的心理得到满足,又开始了各自的苟且。事件中的男男女女作为被消费品,已丧失了作用。

此时,有各式的人开始出来,各种运用,各种讨论,制定制度,思考人生!!讨论的多了,经历的多了,大家麻木了,习以为常了,民众观念变动了,免疫力提高了,需要更多的不一样的事件的冲击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支持,我就是看不惯演员比我过得好,活该封你丫的。微笑脸。

我不匿名我傻啊~ 手动再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与 “诛九族” 对应的是“皇权不下县”。

古代中国,下级政治是宗族自治,你十年寒窗,都是族里出资;一朝金榜题名,全族都可以同受荫蔽。一族就是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所以你一人的行为由全族负责还是很有道理的。

想象一下,中国和朝鲜擦枪走火了,难道就把两个巡逻队送到海牙就可解决问题?这就是利益共同体了。

反观电影,一个剧组是不是一个紧密利益共同体?我认为是的。毕竟你们输出的是一个完整不可分的作品,如果剧红了,从导演到道具,到资方,都可以获益,颇有 “一人得到,鸡犬升天” 的意味。

国家的审查也是不进入剧组的,都是审片,审整体。

但吸毒到底是纯个人问题,还是一个和作品有关联的审查点,这是另一个问题。

作品审查本身有没有必要,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说到底是仇富

潜台词是:“你们这群资本家凭啥动辄就几个亿几个亿的票房那么赚,我们连孩子奶粉都买不起? 随便什么由头,就干你们,别说连坐你们一个组,连坐整个娱乐圈才好呢,看着真爽!”

知乎用户 李力​ 发表

这种话题下的回复公关的有多少?僵尸粉点赞的比例又是多少?这个回复现象是否成立,有无可能人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程序正义 VS 结果正义

程序正义是有明确的规则,大家都一样.

甭管你多大的官,掌握多少的权力,多少的金钱. 这些附带屁用没有.

古代,哪怕你是王侯的儿子,犯了罪,犯多大罪行多大刑,这是定法.

这就是循法.

结果正义,手段无所谓,只要达到目的.

这就是不择手段,但是往往最后的结果是某些人认为你该死,你就真的死了.

古代,王爷认为你犯了罪,哪怕你没罪,你就死了.

这就是枉纵.

明法与暗法的区别

明法规则大家都知道

暗法是独裁啊. 完全自由心证. 你想知道规则?规则是对方定的. 而且你永远不知道规则. 今天耍他。也许后天就耍你了.

知乎用户 啤酒雪茄顶呱呱​ 发表

马拉多纳是个瘾君子,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他在足球领域取得的伟大成就。

知乎用户 盖飞 发表

所以,我们是支持星光大道停播的!

知乎用户 心安即是归属 发表

那些说坚决封杀的人从来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多么自私的一个人。

知乎用户 陈阿 发表

公众人物一言一行影响都是很大!今天你吸的一口毒可能明天就有很多人去模仿!国家有必要严惩那些犯错的艺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没人要求他们道歉 但是那些公众人物如果犯错后不承认错误后果有多严重!

知乎用户 郑程 发表

看到这里的评论,真为知乎这种为了反对而反对的装逼心态感到荒谬。

我们来看看支持数前几的几个评论,一个个都把问题扯到 WG 复辟,扯到言论自由,扯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条件上。

这个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广电为了防止吸毒演员的负面形象通过影视剧传播出去而下达禁令。对于这个禁令是否合理,我们可以讨论。

甚至我可以这么说,广电的出发点没多大问题,但是实施的手段错了。因此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还是挺支持徐峥的答案。

然而到了知乎上,徐峥就各种躺枪。

某些人恨不得画个徐峥的头像去拉起一批起义军造广电的反嘛。

知乎用户 不悟正业 发表

某党干部道德败坏严重犯罪该当如何?

知乎用户 徐 pp​ 发表

完全完全完全不赞同,吸毒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的,都是不对的行为,公众人物的高收入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们的生活处于镜头下,应该对社会,对自己的的粉丝负责,潜移默化的传播正能量。如果做不到那就不要做公众人物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利益关系我不懂,但是基于这一点就应该被封杀。说实话我的态度也是十分主观的,正如我特别不理解对汤唯的封杀,但我特别支持对柯的封杀。因为从爆出的各类新闻来看并不觉的他是多么优秀的人,相反负面消息很多,我以前也是很喜欢他的,但是我只是喜欢他的颜而以。又有多少人对他的喜欢只是颜值呢?总之,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

知乎用户 林思度 发表

杀鸡儆猴,我觉得也不是不可以,无非是手法重了些。但从长远来看,总是有些好处的

知乎用户 勃撸丝 发表

奶茶妹妹被人造谣 动辄百万赔偿。现实中的被诬陷,分文没有。从这里可以看出完全的一视同仁是没戏的。

知乎用户 翟云生 发表

太复杂了,诛九族存在感是为了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世上毕竟也没有谁是真正 光明正大的 谁都有点不堪 或许 明星吸毒 是很不好的事情 而且又有 明星 因势力 而会带来更多 不堪舆论。但 以一点错误就将他打入 那种人见人骂的境地 未免 过了

该被原谅 但 必须是要吃到 一定苦头之后

知乎用户 兀兀 发表

假如牛顿吸毒,以后高考就不出牛一牛二牛三定力了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只能不要脸的说一句:微博中所有不好的假设都是民智低下的体现。

演员 / 导演,作品,吸毒,影响力… 如此种种东西我们做一个包含关系的图出来,应该是怎样的呢?你为什么会觉得作品的影响力和吸毒的影响力是重合的呢?你为什么会觉得你的孩子将来因为作品喜欢上演员 / 导演的时候也会受其吸毒的影响呢?是因为 ta 和你一样智商低么?还是你教他的人生观就是这么简单没有分辨能力的?抑或是你不相信他的智商会比你高自己能做了这些你做不了的区分?

知乎用户 陈小落​ 发表

在中国,某些 (并且这个某些占总体的大多数) 网民的评论有参考价值吗?君不见是个新闻下面都有骂人的、只要出现日本就是打死小日本,小日本死得好,只要出现有人犯错了 (不管错多大多小) 下面都会出现 “枪毙” 等评论,所以再问一遍,他们有参考价值吗?

知乎用户 刘瞳 发表

只针对一个小方面说一下。对于那些质疑粉丝、没有判断能力的青少年会出于对明星的热爱及怜悯而轻视吸毒危害的。我想说,如果只是想一想那只是个人的想法。而只要法律不变,一旦做出吸毒行为还是一样要承担被抓捕的风险。法律威慑力和社会底线还是稳固存在。做出行为,再说。

知乎用户 芽 XX 发表

就好像入选成为导盲犬的 dog,之前都要审查这个导盲犬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阿太阿公是不是一只遵纪守法的好 dog 一样。习性是会潜移默化的被感染和遗传的。哈哈哈这个道理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这个年代还提倡 “连坐”,不禁让人毛骨悚然。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其实吧对于有自控,有意识的人,看的再多也没什么影响,当然广电打的是不要影响青少年旗号,看起来很荒唐,你可能也会说不要把青少年当傻子,很对啊。 问题在哪,他们看到一部没讲毒品,但是其中一个演员吸毒者影片,他们就会去受诱惑去尝试,很显然,大部分人是不会的,因为他们自身的自控,以及教育等很多原因。对自控力差,容易受诱惑的人来说,去尝试毒品,模范主角是事情发生的原因之一,可能根本就跟看电影没关系。 我认为广电的主要目的,绝对不止青少年,而是明星,要扼杀这种娱乐圈不正常现象,我们也很清楚白岩松说过吸毒的明星远远超过我们想象,还有就是楼上有人说的你吸毒整个剧组绝对有人知道,甚至是,知道也 “包容” 现象,反正那是他自己的事(事实上是不关我们事),所以我不会多嘴,反正影片能赚钱就行(如果是我,我也这样),主角红能带红我影片吸不吸毒有什么关系。正是广电局知道这种现象,这已经叫潜规则了,这是一种很不好风气,年轻的演员为了融入圈子而去吸毒,因为那样能分享人脉,实行连坐看似很不公平(对于其他人来说),但是,很有意义,是对不良风的打击,告诉你们别嚣张,别妄想去带坏其他人,这样是在警告某些剧组别以为你包庇我就不知道,我就不处罚你们,这其实是在树立风气吧。当然你也可以说我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说话。这只是我的观点。(我在初中时候,学校在楼梯边安装了部监控录像,有一次学校放学后几个学生吧一名学生按在楼梯边群殴,学校领导看见前来阻止,第二天学校通报批评了他们,老师说群殴时路过看见群殴的几名学生也被记过了,因为他们没有举报也没有阻止,其实他们很无辜,当时我是那么想的,他们不过就是不想惹事罢了,其实他们也没错,我的班主任说如果学校来及的发现阻止,路过的人有没举报,那么那个学生肯定被打死了。路过的学生有错吗?在中国法律来说应该没罪吧,路过的学生怕的是报复这很正常,因为确实惹不起啊) 回到问题,同样,知道的人没说也是怕影响到自己,所以才当没看见,这也无可厚非,因为吸毒的人确实对于他们来说是惹不起的,也没必要惹。一个人吸毒是个人行为,但是就是有,自己吸毒也带别人吸毒的人,大家都没辙,阻止不了这种现象。所以国家出手了,其实就是鼓励举报,或是直接让那些吸毒没戏可上,也是告诫演员歌手以及剧组不要无视这事,做了,包庇了都有罪,以此去减少猖狂吸毒现象,这才是广电也是国家要达到的目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虽然看到问题的时候有点晚了,不过我还是来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 连坐是不可能对的,这一点正常人都知道,大家担心的是如果惩罚力度不够,以后再犯罪,那岂不是没了意义。 其实我们对于娱乐圈的定义就是乱,其根本在于他们的 boss 发展的时候就歪了,尤其是香港那边歪得很彻底,我们应该由源头断。怎么做,这我就想不到了。写到这里我跑偏题了。以下回归正题 我们担心明星们再次犯罪,是因为他们有前科,如果我们帮他们做一个表格,做一个他们触犯我们底线的表格,以后再看到就直接忽略了他吧,这样他自己就 “拜拜”,不就完了吗?,何必故意炒热他们呢!实在不懂,明星们炒热的时候,大家还要凑热闹干嘛

知乎用户 蓝色记忆 发表

个人认为诚实是道德的基石,如果连诚实都做不到,其他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所以我们能看见五彩斑斓,灰飞烟灭。

支持老实人!

知乎用户 陈俞衡 发表

只有要有人的地方,一定就有人吸毒。这里首先要想到毒品是怎么会落到这个人手里?毒品源头在何处,一个字,查!再然后,抓。毒品源头没有抓到,自然就让毒品落到吸毒的人手里,谁的责任?是不是应该正式去对待解决问题,谁让毒品落在吸毒手里。当你没有去追查毒品源头,让毒品流入市场,成为一种容易购买到的商品,这是谁的责任?

最终,才是吸毒者个人的价值观的问题。我们总是把事情看得太表面了。明星也是这个社会个体,只是他们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让我们更多人知道他原来是叫这个名字。不要去针对他是明星,而把事件放在他的 “作品” 的影响上,这种人其实可以永久勒令退出。这个社会不能给予这种人任何包容可言。

每一个人做错事,背后都有一连串的帮凶。而帮凶更是隐藏中社会中的真正杀手。

知乎用户 悠扬 发表

不知道封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是不是可以起诉?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那才是更根本的问题。

知乎用户 在空中跳舞的猪 发表

错了就要认,认了就要改,改了就不要再犯。——(无间道)

知乎用户 橘子皮 发表

人家最高级别不是诛九族 是诛十族

知乎用户 Jefin 发表

一个人贪污,何不珠链同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杀人犯杀人被判死刑 父母家人悲痛欲绝。 那怎么能行 这不是 “株连” 了罪犯的父母吗。其实是一个逻辑

知乎用户 David.Lee 发表

其实总局不用封杀作品,可以播出,把涉事人员摘出来,不能出现。

知乎用户 黑天鹅 发表

对于楼上一位已经关闭评论的仁兄的观点,我持反对意见。他认为,所有对于影视行业以及从业人员的行政禁令都不该存在。

很久以前我也曾这么认为,当时我觉得我们应该是自由的不盖被限制的。但是自从某天,我一个朋友给我看了一个泰国的综艺节目片段,让我改变了看法。

那个综艺节目片段中,一位平民歌手被吊在半空,在她身下是一个非常大并且盛满水的池子。后台控制将歌手缓缓下降,寖入水中。规定是无论发生什么事歌手都不许停止唱歌,之后工作人员陆续将半桶蛤蟆、半桶不知名黑色的鱼、半桶蛇倒进水池。

我认为,这种节目根本就没有存在的意义。那一瞬间我就感觉中国的广电审核还是非常有道理的。不久前很多人喷广电总局强行把武媚娘传奇里的胸都给剪了下去,但我看了那个节目后,我认为我宁愿不看那些胸,我也不想看到这种节目。

我认为这种节目就完全是一种变态的扭曲的心理,而且那一瞬间,泰国在我心中的形象一落千丈,成为我目前为止最讨厌的国家。

所以我的观点是,广电总局的禁令还是有其存在价值的,而且对于这种事,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走一个。我无法想象有天我坐在家里看电视,忽然就看到水池里蛤蟆鱼蛇在撕咬参赛歌手,这些变态的扭曲的东西,我更加不想让我孩子看到。

知乎用户 于杰 发表

按这逻辑推理,相对于几个吸毒的演员我们更应该关爱广大罪犯家属。凭什么一人犯罪全家痛苦。徐峥什么时候去送温暖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个人认为影视偶像仅仅是影视的偶像,若是把本人当成偶像了,那片子也就白看了。再说了,那些政治高官做了那么多事,如果要说的话影响不是更大么,是不是也要把他们的那个圈子全部屏蔽掉呢?

知乎用户 逢唐儿 发表

支持封杀!太有道理了!尤其是那种一个政府机关里面但凡有个人贪污腐败杀的,整个机关人员就封杀停用换血!事发前全部人(包括在职的和已调职的)永不录用!断他们的 “皇粮”!只要这么干,影视圈就也可以这么干!

知乎用户 啦啦啦 发表

就像人们对小偷人人喊打却不会打他爸妈一样,一个演员吸毒关整个电影屁事啊

知乎用户 萌空照 发表

就事论事,合情合理的分析问题,有不同的想法,绝对是没有错的。

但是人有些借此影射习酒董事长是愤青,这也就算了,上面的人挨骂也是正常的,然而还把我等一众支持封杀的人称为奴才,搞得我还以为我到了网易。请注意,不是和你想法不一样的,就是奴才,谁是奴才还不一定呢。

该不该封杀,是一个以考虑社会影响为主的技术问题,不是个政治问题,自然也没有绝对的答案。就这都能扯上 wg,也真是够了。

在知乎多见的是理性思考,谦逊作答,希望无论哪类愤青,都不要破坏这良好的氛围。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biao 子无情,戏子无义,这是不变的传统,这是定数,今天的戏子,更融合了表和毒,这不是个人修养问题,也不是剧本正能量不够,而是社会要求他们这样,一种期许,万变不离其宗,戏子纵有千般本事,万般造化,终将指向 “不义” 这两个字,也是一种文化惯性,对行业标签的微修正。

知乎用户 王阳 发表

其实我觉得,这些影视剧上映的时候,由旁人指指戳戳 “你别看这个谁在这里多牛多 duang,后来犯了事,被抓,毁了” 这样的方式,管理方期待的 “教育意义” 可能更容易达成。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当你有亲人在吸毒, 甚至因为吸毒过量死了, 再来讨论吧.

毒品离我们很近.

哎, 他儿子才上小学.

知乎用户 坤坤 发表

“一人吸毒,全家遭殃”

“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ZF 老早就告诫你们他们的立场就是连坐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能播。

知乎用户 三天不说话​ 发表

不敢苟同,就事论事而不延伸是不是就意味着任何事都不必上纲上线?

知乎用户 三寿 发表

支持封杀,让我少出电影票的钱。就是告诉你,有他,审查永远不会过。

知乎用户 李发和 发表

为什么要封杀电影,所有的明星大腕,80% 都有污点,没有污点能成为大腕吗?在中国污点是成为大腕的基本条件之一。

这件事情绝对支持徐峥,我也喜欢徐峥,不过他没有红透的原因,也应该是没有吸毒乱交小三亲日,徐峥快一点呀,不然你红不了的。

知乎用户 雷 lwj 发表

支持封杀个人,支持删戏,榜样的力量,你懂的,特别是为人父母者,不支持封片,封片反映的是法律、制度的缺失,不利于 “接轨国际”

-——————————————————————————————————————————–

看到很多支持封杀的人,其实他们也只是希望封杀个人而已,大多数并没有说非要封杀片子的意思,表达问题,你片子把他删了或找个人替掉有多难,哦,你又说你经济利益受损,这也再正常不过了,天有不测之风云,国家、银行还能破产呢,况且市场经济下,片子出来没准还没人买单

知乎用户 大土鬼头 发表

某 X 在圈内是出名的吸毒人员,不要说你们导演、演员不知道哦!

知乎用户 一步十年 发表

一杆子打死一船人 以前一直以为是传说。现在可算见到活的了。你够了

知乎用户 胖头绪 发表

有人拉了一坨翔一堆人凑过来闻

知乎用户 身重言微 发表

我总觉得大家的关注的重点有点偏,我呢,最想知道那些倒霉的演员怎么能在国内弄到或怎么带来毒品的。至于惩罚方面,当作一个普通人就行了,所谓的公众形象,在被曝出丑闻的同时,就已经失去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个人犯错,为什么要株连九族。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必然每一个行为都会对社会产生影响,而艺术作品只是表达他影响力的主要途径之一。广电总局作为审查单位只能对观众负责,所以艺人吸毒,便要下架其影视作品是存在其合理性的。毕竟存在一种可能性,存在有不具备独立民事能力的人会去模仿公众人物。大家所指的为什么犯错,不应当被随随便便封杀只是看中了他的艺术价值,但是却没有看到公众人物和他的影视作品所要完完全全承担的社会责任,

所以公众人物应当为自己的影响力负责,而导演也应当为自己选择用谁负责。而不是一股脑把责任推给广电总局。

广电总局真正应该负责的是自己的审查标准,要保持开放性,文化政治协同性,这样才不会成为社会发展的枷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吸毒到底算不算犯罪呢?吸毒的人人品就不好吗?大家有想过为什么有的人吸毒吗?为什么政府或者说广电有封杀某个电影的权利?政府是不是某种程度上诱导民众去认为某个行为要遵从政府的行动呢?其实说多了都没用,因为这本来就是 yi dang du cai 的国家

知乎用户 王勃 发表

我认为广电总局的做法是对的,虽然这样是很多人跟随着封杀着倒霉,损失很多利益,但这样可以使投资商,导演在选取演员更加严谨,不让一些道德败坏之辈有可乘之机,还娱乐圈一个清明,给大众一个交代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Q25K56 发表

导演说: 怪我咯,怪我没有请私家侦探调查该明星有没有吸毒。

从此私家侦探行业在电影界兴起。

另外一个不好的消息是:

某当红私家侦探说:我要谁死,谁就得死!

知乎用户 李某 发表

林元帅打赢了辽沈战役,后来出了问题,是否应该修改历史,让国方赢?还是封杀历史,让战役不存在?又或仅封杀林某,让东野战士自组织打赢?

知乎用户 小小少年一朵花 发表

其实 没多 严重 一个明星犯错 你不能只看他犯错的一面 他还有好的一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既不符合当时道德也不遵从当时法律的西门庆和潘金莲可以风光的活着,我是不太开心的。所以我这样什么都不懂的愚民希望有武松的出现。

不论知乎大神们怎么洗地,你们拿着公平正义做幌子来提倡的,恰恰是我觉得不公平也并不正义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乱世用重典,没觉得政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演艺圈里的淫乱污秽,全国的观众心知肚明,但这对票房有任何影响吗??那些脑残粉还不是屁颠屁颠去支持自己的 “偶像”? 那些新入演艺圈的新人还不是在前辈的“好心栽培” 下吸毒、乱交? 演艺圈的脏乱氛围存在了这么多年,观众组成的 “市场” 起到任何有效的调节吗? 放眼望去,遍地污秽,而市场这只 “手” 正在呼呼大睡,我想,是该政府这只 “手” 站出来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了。

PS: 知乎上装逼犯好多啊,永远觉得自己的素质比别人高,一副站在高处指点江山的样子,呵呵。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人犯错 全班罚站。从小不就这样嘛

不仅我罚你 还要借刀子杀你 利用事件对你仇恨集中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老子现在是皇帝,

老子干了很多坏事,

老子不高兴有人说我做过坏事,

老子还要所有的人都讴歌我,

那些想说老子坏话全他妈给老子闭嘴,

什么?敢不闭嘴!拖出去砍了!

什么?不服???满门抄斩!

想咋滴?

老子现在是皇帝,想咋滴就咋滴!

老子不但要搞审查,还要搞文字狱,

咋滴?

都是啥权利没有的狗奴才!

叫你去死还要给老子谢恩!

敢不谢恩的!

哼哼~~~

老子是皇帝

老子就是天,

你还敢翻天不成!!!

知乎用户 胡云 发表

@东坡夜奔

的答案不能同意的更多,非常赞,但是看着看着我忽然产生了一个有趣的想法。鲁迅先生说过一句话话,“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用这里没有调侃讽刺的意思,只是想说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现实,可以作为一个策略性的指导。即:心里想着要妥协,嘴上一定不要妥协。

所以广电总局发文这件事,我想说,太过分了,不行不行,这样下去不行的,我坚决反对,决不妥协!

好吧,我就是来捣乱的 ^_^

知乎用户 王僚 发表

突然想到,美国国会因为克林顿的绯闻事件就取消他作为总统所做出的所有政策,美国会是什么样子

知乎用户 吾儏嫈 发表

古代非常重视门第!!!比如世袭制度,荫袭制度!!!甚至你的老师是大官,你都会因此得到社会的很多好处,,如此一来,你犯了错自然要惩罚他们!!!

知乎用户 道一 发表

我疑问:如果不能连累剧组,那为什么有些企业产品出了问题,查出原因是原料供应商有问题,这家最终产品企业也得赔偿呢?例如汽车因为刹车部件供应商产品不合格。

还有:比如最近的空难,德国的航空公司里面一个飞行员自己突然脑残,故意坠毁飞机,难道航空公司可以不赔偿?

知乎用户 米佳 发表

呵。

知乎用户 Helina 发表

从对电影的热爱和理性分析来说,因为一个犯错的人而封杀一部电影,尤其是电影看上去还是一部优秀作品的话,确实是冤枉了电影和整个制作团队。

但莫要忘了广电总局并非依据大众观影意向而成立的民间组织,它是个行政单位,行政就要有监督管理的执法权。

所以无论是英美剧的播出,韩剧的播出,还是所谓的 “株连罪”,都是为了更方便的管理这个圈子,和这个圈子里的人。

皇帝在无法阻止所有犯罪的时候,也采取了株连的方式,对于被诛者全家(或者相关的人)而言,无辜至极,对于犯罪人而言,因自己的罪过拖累他人,心生悔意。

但皇帝的意图主要是为了警告其他人,“杀一儆百” 而已。

所以,如果你把广电总局当成是一个影视组织,那是你的理解失误;但如果把广电总局看成是一个具有监督管理权的行政单位,那你就很能理解广电总局下达的 “封杀令”、“英美剧令” 了。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

知乎用户 Nag Sal 发表

这就是国粹,懂的人马上就懂了。

知乎用户 陈大 发表

一方面鼓吹国外犯罪、犯错成本高;一方面又说对自己不要一棒子打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这件事上,微博的三观比知乎正常多了,知乎纯粹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呵呵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方孝孺:我就看看,不说话……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支持重罚啊,这样以后还有谁敢。至于说公司一人犯法整个公司被团灭来说事的,请问贵司一个清洁工小偷小摸能有这么大影响吗,而重要的人物如董事长做了严重违法的事贵司被团灭也没啥问题。而一个片子的主演就应该做好承担这种责任的觉悟。

知乎用户 华宗汉 发表

马连良,章士钊靠鸦片活着也没见人把他们怎么着,因为是太祖特批的?我就笑笑不说话。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问题是大多数人又不上知乎,有些小孩子(尤其是部分中二期)看见吸毒明星(重点是明星,普通群众影响力没这么大),会觉得没多大事而且也很帅的也有可能。一刀切可能是因为我们人太多,很多东西不是有公知的少数人可以掌握的。但是这种事的根源还是在基础教育上,封杀也没用。至于戒毒后的明星,个人觉得可以让他们组合起来拍个禁毒片更好,之后就看民众的意愿了。

知乎用户 惟杜 发表

少看评论,有益健康。

知乎用户 我在忙 发表

就事论事… 就人论人… 在微博中是很少见的

知乎用户 志雪 发表

近朱者赤, 近墨者黑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看美国人咋做的不就好 跟着学! 这就是你们要的答案。

知乎用户 白莲花 发表

诛连九族本就是一个滥杀无辜的行为。但同样也有杀鸡儆猴的作用。

知乎用户 张佳佳 发表

这种事,真是难说,哎,没法子。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只想说一句,大麻不是毒品…… 请用谷歌看维基百科,不要只看百度百科……

知乎用户 郭晨 发表

因为一人得道也能鸡犬升天

知乎用户 位人立 发表

请问计划生育不是单独的为什么不能生二胎?请问我有什么错,我和另一半有兄妹有什么错?这难道不是中国的连诛么

知乎用户 Gina 发表

很多制作方选择一个演员,很重要的原因难道不是觉得他可以带动票房?

噢,他可以带动票房的利益你想享有,他带来的风险你就不愿意承担了?

只要市场对犯错的演员留一点宽容(比如某些婚内出轨人士),人家照样越来越火受资本追捧。如果这样处理如何警醒娱乐圈?

另外就更不用说作为消费者,难道我们没有选择的权利了?这都要被批判了?我想看就看不想看就不看啊!那么多脑残粉看垃圾电影怎么不阻止?市场该整顿,只不过方向错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演员的的使命是演好一场戏,而不是演好自己的人生。导演的职责,是选择适合演这部戏的人去演戏,而不是去找名人来带动收视率。

至于在影视业出现株连九族其本身便是对整个影视业本身价值的否定,也是中国影视业的不良现状的反射和广电局本身的外部色彩的强烈表现。

在中国,电影行业本身以及观众本身已经形成一种特殊的追逐,在这种情况下,呵呵,只能说中国电影已经对所谓株连九族与否都不会真正让人关注了,即使知乎上一大群稍微有点理智的人说出一些稍微理智的话,但是旁观者终究是旁观者,作为群体中非常少的一群人,在群体效应之下,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所以反对以上所有反对株连九族的回答,支持禁!禁!禁!

题外话: 某外国明星兼导演,他拍的片子有被他国家禁的,却被人民追求的,有被他国家部分人抵抗的,却被国家支持的;有没有收视率,有收视率爆棚;有只被部分人关注,有被整个世界都关注的。

中国有吗?没有!既没有导演,也没有演员。

那么禁吗?禁,一定要禁,有优秀的人比不上,那肯定是自己的问题,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禁!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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