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被删调查报道:秦皇岛三名未成年男性,酒店内猥亵两少女80余分钟
编者按: 6月2日中午12时许,红星新闻发布《3名未成年酒店内猥亵两少女,一人被行拘十日》调查报道(记者** 蔡晓仪 王涵**)。 该报道称,今年三月,河北秦皇岛两名少女(分别为15岁、13岁),被两名男性强制带到当地一酒店房间内,并遭到三 …
天天拿未成年人当借口打压游戏和各种文化产业,抬升成年人的审核标准把所有人当孩子,等真到了需要保护孩子的时候,又视而不见了。
小孩被当众脱衣羞辱拍照,这种事放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都是不可容忍的。
说两点吧
第一点,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男性也开始只占性别,不管事实了
因为麻木了
各种各样的案例层出不穷,谁也没有心思去跟你折腾这些有的没的
男性至少性别跟我式统一的
第二点,往后的版本进化,肯定是双输胜过单赢
学生家长也都是面,这种事情发生之后你堵住幼儿园门口讨说法,我就不信就能这么轻飘飘的过去
你家长打完棒球去幼儿园找老师理论,我就不信老师还敢这么硬气
你家长是维修工,刚修完汽车带着维修工具去处理问题,我就不信学校敢不给你处理
我家长打完高尔夫去学校问责,我就不信真的就没有一个说法
自己家孩子被这么欺负一圈家长都干啥去了?
诱骗、胁迫儿童拍摄裸照的行为,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即使无直接身体接触,亦可认定为猥亵儿童罪。
另,当地警方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
尼玛这还是十年前的事。
我想知道,
如果是男老师,
逼迫 20 多个女童,
拍侮辱性裸照,
会是什么结果?
早就跟你们说过了
全中国最重男轻女的地方就是法律判决
我就想知道,没有任何法律处罚的原因是什么?是这件事根本就不了了之了?还是家长报警之后,警察只是批评教育这个事就结束了?
不说性别,这不是对儿童权益的频繁吗?妇联又消失了?中国妇女报又哑火了?
视频上传到哪个平台了?平台有没有封号?
个人印象里,近年来诸多巴氏小体携带者性侵、用药物等手段虐待、毒害乃至杀害幼童的案件,就三色幼儿园那次有蓝白通告处罚,其他事件往往都没有下文、不了了之(包括揭阳那个豆瓣发布犯罪预告之后抛杀男孩结果诊断为精神病的事)。甚至还有男性因为 “传播幼师虐童谣言” 被判罚,被 钩子当成白噪弹大打特打的。有无老哥信息通达,能完整梳理这些案件及相关判罚?
这算是猥亵幼童吧
为啥当地政府的人啥反应都没有
一群垃圾爹妈,儿子被欺负成这样,人家幼儿园啥事儿没有,干什么吃的?
哪天等他们儿子穿个裙子、牵着男朋友回来的时候,就知道后悔了。
这不是猥亵?
男老师把幼儿园女童脱光了拍照还发到网上,是什么结果什么下场?
在法律面前,性别差距真的太明显太明显了。
⏰人有自己的政治正确,而且比政治正确还政治正确。
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这个老师都得坐牢,幼儿园就得关门
性别互换,新闻联播
只有未成年人犯罪后,到了法庭上才能收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
如果受侵害的话,自然有其他法律条文对加害人进行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最多算个加重情节。
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保护未成年罪犯的法律。
前天在女童被拉进巷子,就要求判强奸的男性在哪里?是否在这个问题下为男童发声了?
今天看了《疾速追杀 · 芭蕾杀机》又学到了一点:
因为女性身体上的天然弱势,她们更可以无负担地通过破坏规则,作弊,攻击弱点等手段来谋取胜利。为了赢,规则对她们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2015 年,还是女拳大行其道的时候。很多人还没认清这种女拳幼师的危害,媒体拉个偏架,司法机关糊弄一下,就过去了。
但事实上,就算是 2025 年又如何?
只要男性继续当牛马,继续做 “沉默的大多数”,这个局面不会改变!
所以,放弃以往那些愚蠢的想法,你的嘴除了吃饭之外,还有别的用途!
都张开嘴,都发出一点声来!
有一点热,就发一点光。声音越来越多,才会形成声浪。让其他反抗的人都听见,他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女权大于童权是写入法律了的,怎么?你不服气?
几年前这类事情如果传到墙外,还是有点用的。
这个原理,孔圣人早就解释过了。他没有办法通过刚性制度来约束权力,因此提出了一个概念,“礼”。 将权力行使与道德绑定,利用耻感文化和社会压力迫使权力 “要脸”。
这一设计在当时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前几年转发墙外有用也是一个原理,只不过孔圣时代是对内要脸,现在是对外要脸,原理是一样的。
但即使是孔子也始终无法解决一个核心问题:当祂彻底 “不要脸” 时,怎么办?
如果被拍照的是女童,将面临 3-10 年有期徒刑。
这博主疯了吧,如果是一个班的女童被个男教师扒光了拍羞辱照片然后发到网上。
当事人判下来少于死缓我随你怎么说。
新浪微博瘫痪少于一周我也给你 10 万。
虽然天天看美国笑话,但是这种事情要发生在美国老师真会去坐牢。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个坤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面,成年女性到底算不算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人?
这个问题很重要,
,请回答下。
没办法现在的女拳在中国就跟印度的婆罗门一样。
所以,要不要扒旧账啊?
无限恐怖的作者 zhttty 张恒,因为好多年前的一句口嗨,结果数年后,被扒出来,被人污蔑 “诱骗未成年少女开房”。这事,至今没有结果。
央视的朱军,18 年,被玄子扒旧账,说朱军 14 年性骚扰自己。后来,朱军胜诉。
这些毫无证据的事情,因为当时女权的兴起,都能无风三尺浪,被硬生生的拿出来,污蔑男性,推动一波又一波的性别对立高潮。
现在,翻出来有确实证据、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情,怎么就不行了呢?
这又没有像 zhttty 张恒、朱军案一样,充斥着造谣与污蔑。
符合国情,在中国,成年女性>女童>男童。
跟 “未成年人” 没关系,跟 “男童” 有关。
中国封建思想一直都对伤害男性的事件异常宽容,尤其是女性伤害男性,哪怕男性是幼儿也一样。
“你一个男的,还怕看?” 这种话不止籹的,很多封建男也心中这么想。
更魔幻了,首先第一点这行为已经达到违反隐私罪的标准,而且二十多个,还是未成年,这怎么说也是一年起步吧。
孩子本身心智不算太成熟,如果不是发网上去了孩子家长知道吗,如果孩子家长一直被蒙在鼓里,那么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又会变成什么样呢。
而且还发到网上去了,这算不算侵犯孩子的某些权利呢,比如肖像权之类的,裸照算不算传播淫秽物品呢
传播成年人的淫秽物品就构成了,那么未成年的是不是要罪加一等呢。
综上加起来起步可就是三年啊,如果家长起诉的话,稳进去的,这影响是很大的,可以说如果你的孩子遇到这种情况,你还会把孩子放心交给学校吗。
从三个部分进行论述
先说理论基础,再说事实情况,最后再说我个人的意见
邯郸的三个未成年杀人恶魔久久不能判刑就是最典型的体验
这一点我们也能从小天才电话手表的违禁词就能看出来
接下来我会列出一系列图片,给大家看看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做到有多滴水不漏
“快”映射男性的功能问题,所以不让说。所以学生们只能用 “加速” 来代表
“晚上” 可能要上床睡觉,睡觉就有性含义,所以必须要用下午来代替
“爹,妈” 因为经常被骂人用,所以也被禁用了,所以只能家长代替
一点儿攻击性的言论都不能说出来,连屎尿屁都不能说,不能让小孩子看到一点儿脏的东西。
“大小,软硬,粗细,长短” 这些形容词也不能说,因为会给孩子造成无端联想
人们经常管避孕套叫小雨伞,所以雨伞也不能说,要说是防雨的东西,或者是鱼蛋
睡觉不能说出来,只能说休息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已经到了如此滴水不漏的地步
马女士今年 37 岁,河南人,大龄未婚少女,由于体态 “微胖 “所以长期没有男性伴侣在身边,只有初中学历又没有一技之长的她选择在一所幼儿园当幼师,这家幼儿园位于河南偃师市府店镇,大约有400名孩子。
马老师承认,曾多次拍摄累计20多名男童生殖器特写,以及赤身裸体集体照片,并发到朋友圈(可查明的有三次)
但她表示,自己初衷是好的,并无恶意,只是觉得男孩子们很可爱,所以就愿意陪孩子们玩。
第一次: 马女士命令班里的 21 名男生脱光全部衣服,用手按压住胯下,从手指缝中挤露某部位,集体拿着该部位对准摄像头,并且配文: 小男孩的 xxx,发到了微信朋友圈儿里
随后又让男生们把手拿开,做 1 系列奇怪的动作
录制相关视频,发到了互联网上
该行为引起了巨大争议,尤其是很多家长对他提出了强烈反对意见
可是该老师的行为依然没有中止,反而越来越严重
她挑选几名 “突出” 的小男生,表示想要跟他们玩一场游戏
有男生不同意,遭到了的大声呵斥以及辱骂,并且被警告,不许告诉家长
让男生们脱光所有衣服躺在冰凉的地板上,并且特殊部位有生理反应(尚不知是通过什么手段达成的)
并且让这些被挑中的男生摆出爱心的造型,然后手上做出……
原谅我,手上的动作太猥琐了,这里不能如实报道
而该事件发生在 2015 年,那个时候国民对女权还没有那么强的警惕意识,该老师立刻站出来开始为自己辩护
表示都是男孩子,拍一下怎么了?又不会少块肉
而事件相关的家长和大人也是昏了头,很多人表示小男孩儿拍几张洗澡的照片儿没啥问题,我们小的时候还光着屁股在河里游泳呢,也有一部分有先知意识的家长表示老师这样太过分了,更有一些汉奸跳出来表示这一定是国人思想龌龊
好,事实已经介绍完毕
首先第一点,这是侵犯个人隐私权,将未成年别的照片发到互联网上
其次,这是未成年人,才四五岁大的小男孩儿,严重影响心智发展,必须要从重判决
再次,本案涉及人数众多,被害者高达 21 人,手段极其恶劣
然后,强迫他人拍摄裸照已经触犯了强制猥亵侮辱罪,发到互联网上还触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两罪并罚起码三年起步
我查遍了偃师市法院和府店镇法院,并没有找到审判记录和处罚结果,那么很有可能这个案件很可能在起诉后被法院劝私下解决了……
如果这个幼儿园老师是男性,被他拍摄的人是小女孩儿,那么各位想一下这是什么结果?
可是现实中又是什么结果?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等这个提问热度一过,集美们又会把塔用来帮她们转移视线的那个典中典案例拎出来说 “女幼师虐男童其实都是男人在网上反串的”
知道为什么这个问题下面,那些在 “妈妈岗” 下面一口一个男的要去团结她们的人都不见了吗
幼儿园女性老师打拳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希望引起社会重视
一方面幼儿园老师的工资不高,福利不高
另一当年幼儿园老师的文化水平较低,从业门槛简单
配合上极端女拳思想 + 弱势群体男童
产生的灾难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如果这个新闻里的不是男童而是女童,你们觉得会怎么样,同样是未成年,女性是特权阶级
…… 所以我现在站性别和幼儿,我真的麻了,这几年对男童的侵害真的层出不穷。
就很好笑,现在中国法盲太多了 或者说很多人都意识不到自己是法盲,特别是中年人
比如,他们意识不到,小男孩也是儿童,以及小男孩是个有自我意识的人
像前两天,小巷子里拉扯小女孩,就开始臆测那个男的想强奸建议关个十多年甚至死刑
在这里,都拍了传播了,反而又觉得屁事没有,小男孩被拍了不要紧
我之前就认为,不能抛开法律。首先,就是法律要平等,男女平等。其次,是法律要做到男女平等。至于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我倒是好奇这时候未成年人保护法里保护小孩不受性骚扰的法条上哪去了
贴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性骚扰的法条主要在第三章第四十条。具体内容为: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此外,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
真要用到未成年保护法的时候,没有了。未成年保护法成了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为什么要惠罪犯。少数民族寻衅滋事、强买强卖没人去管,听说五胡乱华也改成五胡反抗暴政了。女性轻罪化。惠少数民族、惠女。你觉得他们生存处境不好,就去改善,为什么要从其他地方来惠? 你这不是惠,是资敌。
女性有魔女斗篷,自动吸收部分法律伤害。
女性自带 30% 免伤,总体刑罚比男性轻 30%。
女性轻罪不予公开,兰陵王、阿珂、鬼谷子伤人后都不能完美隐身,但她们作恶后可以
系统性的司法偏袒经常被拿出来公开宣传。
这事情发生在米国的话,老师会不会吃花生米
保护?
之前新加坡是不是有个三个未成年 cs 拿熨斗啥的虐待另一个小孩致死案件,情节极其恶劣,最后被法官判处死刑了,然后家属法院外痛哭。。。。。
我们去年邯郸那三个 同样凶残 恶劣毫无人性。。。。结果呢
现在这个也是这么恶劣一点惩处没有。。。。
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个笑话 未成年罪犯保护法还差不多
法律上没有规定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吧?
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女性对男性的性侵属于犯罪。
这样的法律漏洞几十年了都,没有人愿意去补。
男童的人格权利也是需要保护的,不能肆意侵害的。我觉得仅是道歉是不够的。
这个新闻我看过,2015 年的事情,现在说?
当时后续是,涉事教师被开除。
不过,有位答主说得对,家长还是面了点。把幼儿园和涉事教师起诉啊。
光开除就完了?还要侵权赔偿,赔不起不要紧,大不了就给她挂失信人,后面影响征信,不赔就耽误它一辈子!
没有家长报警吗?
这不是隔空猥亵这么简单的事。
不是很正常么,当下国内女性享受法伤减免效果!
甚至效果过于明显了,以至于凡是男性的法免都排在宠物后面!
她要敢对我娃干这个,我要让她后悔生出来。
这帮子家长,都是软柿子吗?
2015 年的事,这些男童应该到了长大未成年的年龄了吧,不知道能不能提醒一下他们。
我寻思这女老师处罚了、集美也不会有意见,集帅也不会有意见,为什么不处罚
立法婚检查出一方有艾滋病还不得告知另一方的时候知道有隐私权,但凡医生暗示另一方还会被处罚
这些被剥光衣服在网上传播的小孩子就不用考虑他们的隐私权了?传播的 “老师” 就只需要道歉?医生什么时候成不受保护的下等人了?
什么叫 “去雄计划”,这特么就是东大特色的去雄计划,你们指望这种从小就被驯化羞辱的男人长大了保家卫国建设祖国吗?
我看别的回答有聚焦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聚焦于男女对立的。
我看到的是在传统教育体系中,受训者道德培养体系的全面崩溃。
众所周知,当你看到家里有一只蟑螂,那么在你看不到的厨房角落,蟑螂可能已经集结大军,准备冲击你刚做好的红烧肉了。
我实在无法理解,这件事情的逻辑是什么,它为什么会发生。
我们假设此人收入不高,大专毕业后在一家幼儿园当幼师,每天上下班往返路程不超过一千米,生活区域最多也就小半个县城的范围。
这就是经典的 “社会普通人” 模板,看起来非常正常,甚至作为幼师,她可能还能蹭一点教育工作者的光环。
但天有不测风云,在某个平平无奇的下午,她突然灵光一闪:“为什么我不把所有的男孩都脱光,拍好照片发到网上,让所有人看看这些男孩的裸体呢?这该多有趣,多舒服啊。”
你觉得这符合逻辑吗?
这绝不可能是突然的转变,这说明她这么多年,就不认为男孩和女孩是平权的,她天然对男孩存在一定的仇恨和蔑视心理。尽管这份情绪已经被压制住了,但还是在不经意期间逐渐累积,最后还是 “相由心生”,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显现了出来。
就像在一个餐桌上,一个四周都被焊死的电饭煲,终于还是被其中灌满的污水挤出了一条裂缝,大家这才发现这电饭煲里没有米饭,全都是混杂着尸臭的血浆。虽然只是散发出了一丝气味,但是餐桌上的人都犯恶心,扔掉了手中的饭。
那么,作为社会运转的关键一环,被称为大筛选器的**应试教育**做了什么呢?
它为什么没有把这种明显不适合当幼教老师的女性筛选出去呢?
除了这个幼师以外,其它的幼教从业者难道就那么干净吗?
这只是暴露出的一个新闻,其它的新闻大家也不是没看见,女童被砸穿头盖骨,男童遭幼教老师性虐待,这种新闻还少吗?
与其谴责性别对立,我们更应该聚焦于教育体系上存在的问题,而且我也不认为这是 “问题”,我更愿意称呼它为社会制度性缺陷。
毕竟从这个填鸭式的教育体系中生产的 “幼师”,又会在不经意间,培养出下一代的 “幼师”。毕竟在这个老师拍摄男童裸体照片的时候,也会给那些同班的女童树立起了一个:“男孩天生不如女孩” 的价值观。
就像病毒在传染,一个心理有缺陷的老师,就可能污染数十个正常儿童的心理。
还有,除了这些,更让我感到恐惧的是,这其实是 2015 年发生的事情。我记得在那个时候,社会经济形势还不错,大家都充满希望,总觉得生活会越来越好。男女对立虽然有,但是还没到魔怔的程度。大家都还是以辩证的角度看问题。
但你要知道,现在是 2025 年,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在这期间,新的几代年轻幼师经历了高考难度增加,幼教机构关停大潮,生育率腰斩,三年封控,经济下行,男女对立加剧,婚姻诈骗狂潮等多重事件。再加上现在大学生失业率年年拔高,每年 1000 多万大学生集体从象牙塔的应试教育胜利者掉落成狗不理包子。这些人不得不依靠家里老人退休金的支持来生存,继续冲击考编或考研,直接就业的人则被视为竞争中的失败者。
你觉得现在毕业的,从这个环境下被 “生产” 出来的 “失败者” 幼师,道德水平会比这个新闻中的幼教老师高吗?
如果这个教育体系不进行进一步改革,把筛选功能转变为培养功能,把知识和考核侧重项转变为思维和道德侧重项。那么未来一定会发生比这个裸体拍照事件,与之前的男童性虐待事件更加严重的极端案例,进而引发全社会对幼教工作者的普遍猜忌。
到那个时候,可就真是 “塔西佗陷阱” 全面铺开的时代了,也是 “人人对立,人人害人” 的时代的开端。
二十几个男童,应该有二十几个妈妈吧?
这二十几个妈妈怎么想?会原谅她吗?这二十几个妈妈算不算女人?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
还有那二十几个爸爸呢?就这么干瞪眼?
拍未成年人裸照,还二十几个,还上传网络?严格按法律判,算不算猥亵未成年人,按数量特别恶劣那种?上传网络算不算侵犯隐私?算不算传播淫秽视频图片?
随便哪个都够坐牢了,数罪并罚,死缓有余。
二十几对父母啊,但凡有一人争气点,有手腕关系点呢?还是这厨生早了解到这些个父母都是无权无势无关系那种?
别倔了!
觉得当年处罚合理的,你们敢不敢把性别对换一下?
如果是男老师把全班女童的衣服扒光,让她们摆各种屈辱姿势再拍照上传到网络,你们觉得会怎么样??
还会是仅仅的开除?甚至连拘留都不要?
性别一对换,瞬间就会被炒上天!
呵呵,特别喜欢某群人的一些话:
《这能一样吗》
《女人是弱势群体》
《男女平等》
为啥无法处罚?
不是连傻子都能看出来的强制猥亵罪 + 侮辱罪吗?而且属于加重犯啊:
前者是公诉案件,检察院直接找上门才对啊?后者是亲告罪,儿童监护人去告不就完了?
即便我国比较落后,男性没有性侵概念,但也不代表人格能被侮辱啊?少说判个侮辱罪啊,哪怕学生点头同意都没用,低于 14 周岁没有同意的效力,你给他看其他同学的生殖器就是猥亵、侮辱而且是强制的。
这司法怎么睡一觉醒来是断崖式的下滑啊。。。
可能是法律也觉得她该被浸猪笼吧?什么叫荡妇,这就叫荡妇。
这个时候我希望这个兜底罪名能够派上用场。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看看这个版本,“保护妇女儿童”,妇女都要排在儿童前面。
都说了多少次了,现在这边这套 “妇人武术”,跟落后的资社蛮夷的妇人武术根本不是一类东西。
这边的 “妇人武术”,是人类的生产力水平终于发展到能够适配最先进的奴封生产关系后,对作为优秀传统的一妻多妾制或者说丫鬟制度的全面升级。
这是现代科技全面赋能后,从小门小户的大观园到以世界屋脊和太平洋为假山池沼的巨观园的进步,从扣扣搜搜不到四位数的丫鬟到九位数的丫鬟的进步,从劳什子签纸面死契到通过 24 小时妇频作品和进步判例自动签赛博脑内植入死契的进步。
大观园里几百有潜力作姨太太能掐会算的丫鬟,随便宰个农奴家里的儿童甚至幼儿,算个屁事吗?
那同理,如今的巨观园里几亿有潜力作姨太太还承担代管流民农奴责任的丫鬟,随便宰一堆比农奴还不如的流民家里的儿童甚至幼儿,在漫天的机械眼睛 / 无人机 / 机械犬的微笑下,算个屁事吗?
综上,还什么未成年保护,请不要以这种资社蛮夷的茹毛饮血来埋汰人了。
家长知道了是怎么忍住不去揍老师的?
性别互换,法律就回来了,就这么奇幻。
试想一下,一个幼儿园男老师,把班里 20 几个女童扒光了拍照还发到网上,结果会是道歉就了事吗?估计至少得无期起步,上不封顶吧
政府不作为呗 只会导致矛盾越来越大
是魔法,她使用了魔法道具。
课堂内是魔法,课堂外也是魔法。
男子小巷拖拽女孩,举国沸腾。
女子学校脱光男孩,鸦雀无声。
该出现的时候,未成年保护法又不见了嘛?
在男子拉扯女童的新闻中,部分女宝和女权男梗着脖子叫嚣,应该以强奸未遂和杀人未遂判处。
她们在关心孩童安危吗,不是,是因为她们内心真藏着强奸和杀害幼童的恶。
我一直有个疑问,那个视频会不会是 6 岁女子欲伤害 3 岁孩童,于是见义勇为的大叔勇敢制止了她的恶。
别说 6 岁女子不会杀人,26 岁的女宝都会钻男厕,6 岁女童怎么就不会杀人了。
26 岁女婴会造三岁男童的黄谣,她们还有什么恶做不出来?
还记得之前上海女老师出轨男学生的新闻吗?女老师甚至最后都没被辞退。
但是广州有一例班主任与女学生发生关系的案子,班主任被判 2 年 10 个月,并且教育行业限入。
两个案例都是自愿发生关系,都是未成年学生,未成年学生都是满足了年满 14 周岁。
不同之处是,负有照护指责人员性侵罪,只针对未成年女性。就类似于男性被性侵不算强奸。
这其中的导向就是说,未成年男性不需要保护,女性教师不需要承担道德和责任。
我在网上看到很多女网友说要去学校找小奶狗,想象一下,如果女老师也有这种想法会怎么样?学校会不会成为她们的后宫?那个女老师会不会就是把那个男学生当作小奶狗泡了?看案件描述,广州这例班主任和女学生平时关系好,称兄道弟,意外发生的关系。而上海女老师那例,爆出的聊天记录里,女老师就有引导和挑逗的内容,明显是故意的。
我说了女拳的本质就是糟蹋人。
给小男孩生 Z 器打麻黄碱都不了了之了,你觉得拍个照片能有多大影响。
这事竟然是 2015 年的!那个时候网络上女拳刚刚冒头,很多人还自我安慰说中国的女拳只敢在网上蹦跶,人家韩国女拳都到了殴打老头小男孩的程度了。现实是我们这边已经开始了,只是没曝光。
忽然理解现在为什么一些男孩子明明青春期应该是戴着荷尔蒙滤镜看女生的,为何也搞起对立了。孩子是从小被吓到了。
还上学前班的小朋友,就被要求男子汉要让着女生,一旦出现冲突,老师一次次简单粗暴的不公判罚,这不是十年前,九十年代就这样了。
现在总说拳塔一体,为什么啊?因为塔里边早就被拳师占领了,货拉拉的时候以为是开始,其实只是冰山浮出海面而已。
大型犬不牵绳撕咬小孩的案子结果怎么样了?
迪士尼打架,打小孩的兔帽子女公务员被判了吗?
媒体,包括官媒,一方面宣扬投喂流浪猫狗,反对吃狗肉,你去质疑直接被拉黑。一方面暗搓搓地带节奏不婚仇视小孩。出现小孩子受到伤害动辄以烂尾告终,未成年保护法呢?只保护伤害未成年人的小恶魔吗?
西大的万斯再娘炮好歹知道把重要职能岗位交给无孩爱猫女等于没有未来。东大呢?从媒体到教育到司法到行政公务系统,十年了,对小孩子的恶意一点都没减还愈演愈烈。
媒体从业者仇视孩子,怎么营造让孩子幸福成长的环境?
教育从业者仇视孩子,怎么让孩子健康成长?
司法从业者面对小孩子被侵犯不公判案,怎么依法治国?
行政公务系统仇视小孩子,能为人民服务?
鼓励生育的同时,能不能起码先把祖国的未来先保护好,把各个媒体教育司法行政公务体系里的无孩爱猫女先清一清?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
有法可依啊,谁说没有法律处罚?
哦,做不到有法必依啊,那没事了。
这些男孩的父亲软蛋吗?为什么不把这种畜牲拉出来狠狠揍一顿
之前有人预测,中国未来受女拳荼毒的时间,将持续约 50 年。
原因是现在的女拳运动早已蔓延到中小学生群体了。而从这批学生踏上社会,直至退休的时间差不多为 50 年。
但现在我认为女拳对中国的毒害将持续超过 90 年!
因为现在社会上无数的毒拳老师们,正孜孜不倦地将毒拳思想源源不断地灌注给它们的学生。这些毒教师的大约 40 年后才会退休,而被它们污染的最后一批学生又需要 50 年才会退休。
所以总计将是 90 年!
90 年,两代人…… 在那么长的时间里,足够一个国家焕然一新了。
处罚至少需相当于扒光女童拍摄上传网络,直接来说就是 10 年起步
做不到?那就为自己种下了前所未有的恶果
此事已永久记录于全地球网络
性别互换,男的早就判刑了
这就是中国,母平母正
女权和法律知心姐姐功不可没。
问了一下 Deepseek,我根据条目估算了一下,30 年到终身监禁级别的。
按照美国刑期叠叠乐判法,根据联邦法律,则起步 35 年监禁。
这学校 / 幼儿园要连带赔偿,就算只赔偿一部分,参照巨额罚款,法人基本破产。
受害者家庭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金额可能达数百万美元(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治疗费用等)。
若此案发生在美国,被告人可能面临:
20 多个男童背后昰 20 多对父母,10 多年了,他们在做什么?
不说伤人、杀人了,有打人的新闻吗?
真 40 多个人围起来,只要别搞个重伤或者人命,够得上的法不责众。
哦~ 原来昰选择了靠举报,以及幻想中的青天大老爷啊~
那活该他们等来了青楼大老爷。
换个性别肇事者现在估计还在牢里 中国法律就是对男性最大的系统性歧视
因为她是女的啊,女的犯法不用负责或者大幅免罪免罚,这是全中国的人都知道的事
因为这事从来没有和猥亵挂钩过
题目描述中的 “集体让做出各种侮辱姿势后拍摄裸体合照,并将照片上传到网络分享”
也并非如此
2015 年:洛阳偃师一幼儿园老师给幼童集体拍裸照 教育部门已进行调查
“我对孩子们说,人赤裸裸地来,光明磊落、干干净净,咱们要做一个光明磊落、干干净净的人。” 马老师说:“孩子们摆了一个爱心、一个太阳,然后是一张集体照。当时觉得孩子们都很可爱,想留个纪念,所以就发到了朋友圈。”2016 年:私自网传裸童照片法不容 -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毋庸置疑,包括肖像权和隐私权在内的一切人权,都是为了实现和保护人的尊严。尽管在这起网传裸童照片事件中,涉事老师的动机和初衷并非缘于歪心邪念,且卷入其中的男童尚未成年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但这并不能成为随意侵犯他们肖像权和隐私权的借口。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上对这些男童任何一丁点细小的肖像和隐私公布,都可能对他们日后的身心和精神造成巨大的难以挽回的伤害。对这一点,涉事老师必须明白,绝不能装糊涂。2019 年:幼师上传男童裸照岂能以一句道歉草草了事 - 杨洪波律师律师文集 - 法律快车杨洪波律师网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本事件中,幼师将男童裸照晒到朋友圈里,显然,侵犯了众男童的隐私权。
至于偷窥女童的案子 也有,也只是拘留 10 日
6 岁女孩影楼拍照遭摄影师脱内裤,报警后影楼态度惹怒孩子父母
而猥亵男童的案子是这样的
https://weibo.com/6679648127/OjGfGACuh
目前,南京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一起案件,主犯马某以童模摄影师的身份,猥亵 11 名男童。经查,2021 年 10 月到 2022 年 7 月间,马某以拍摄童模艺术照的名义,利用其摄影师的身份,采取欺骗手段,拍摄 11 名 7 到 11 岁的男童裸露隐私部位的照片数千张、视频数段,并进行传播、销售,造成部分照片、视频在网络传播。2023 年 9 月,马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获刑 8 年;向他 “定制拍摄” 童模隐私照片、视频的陈某犯猥亵儿童罪获刑 1 年 6 个月;另有 3 名涉案人员也已被提起公诉,案件仍在审理中。
看来还需要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男性孩童权益保障法》
这个系列不要再让我更下去了
毕竟现在讲究的是女性犯罪除罪免罪化
不是,这父母没有一个提个物理东西去讨个说法吗?
都说了法律只在物理之内。
保护儿童千万次
进步虐童第一次
只能说建议多搞,这样的话男性对另外一类类似群体的评价也能回归常值了
这话题下还有提打拳的,有点不知所云。
但这个毫无处罚,道歉就完事的操作,看了还是很恼火。
虽然依法判不了猥亵,但从社会公德角度,谁看都觉得离谱,感觉就差涉嫌恋童了。
在女权入脑故意折磨男童,和封建入脑觉得男童的身体可以炫耀之间,个人觉得后一个的占比更大一些。
一些封建入脑的家长,幼儿园年龄小孩找不到厕所但尿急,对于女童的态度,还知道避着人;对于男童,就差抬着让生殖器怼路人脸上了。
身体隐私,不是被别人用来炫耀的 ok?要炫也得 成年后 自愿 发在 合适的平台上吧?
这也是为啥,二十来年前网络私聊满天飞男性生殖器图片。人家真当这是能炫耀的,打小这么教育。
现在对着马路牙子,敢随便解裤子放水的男人,至少数量大量下降了。
有点素质吧,都现代了,别搞那么封建,起来打点拳也行啊?对孩子干这个?
这要是搁外国早就出什么炼铜,人体祭祀,邪教的阴谋论了,偏偏在这里就啥事没有。
我不懂来这个题目下挂支持前两天女童拖拽案重判的答主有什么意义
要挂也得 TA 被发现双标,在那个案子支持重判,在这个案子支持轻拿轻放才能挂吧
大家又不是住知乎了,有问题没看到,或者不想答不是很正常吗。那我可以去那个女童的问题下挂这个回答下为男童发声但没回答那个问题(或者在那个问题下幸灾乐祸)的答主吗
拿错误的回答过来反讽那还有点道理,但是拿正确的答案来挂人这素在?你去掉阴阳怪气的句子直接复制粘贴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呀
两边都支持重判,拿小朋友打拳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
我觉得一些人的逻辑真的很奇怪
一边高喊着 “在女童那说话的人去哪了”,一边我真的过来发声了,又开始在评论区不分逻辑不看原文的无脑情绪输出
那你们想干啥呢?不想人发声就别拿没人发声当幌子了 ok?直接 “我男站男” 不就得了,这样我就可以没有心理负担的 “我女站女” 了
非得给自己立牌坊,真有人凑近看你们牌坊写了啥并送来支持又框框把自己立的牌坊砸了,真的招笑
这才是真正的恋童癖真正的强奸犯,然而人家一秒钟牢都不用坐。对比某些虚假的 “强奸犯”,比如外出打工能被判异地超时空强奸女儿的房洪彪,还有最近某个阳痿无性能力也能被以婚内强奸罪名抓起来蹲近三百天的倒霉蛋,简直幽默至极。
所以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前几天看到那个男的把小女孩拽进巷子里拘留 15 天以后义愤填膺的男的。集美们直接性虐待男童都没事,这男的对那女童干什么了?
15 年的 “蟑螂”,25 年的 “满地蟑螂”,35 年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呢?
性别一换赛博亡国,怎么这件事一点水花都没有呀
这就是为什么男性犯罪率高了。
男人敢脱女童衣服那全网沸腾赛博亡国,女人脱男童衣服那就是 “本心不坏” 不予起诉,那犯罪率能不低吗?
不是孤例。
我记得很清楚,我当时就读的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jjq 小学,时任 2005 级 2 班 (当时应该是四年级 2 班) 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 DWJ(女)为了惩罚后进生 ZZY(男)在周一升旗仪式上没戴红领巾,让他站上讲台自己脱掉上衣,张同学不肯,丁班主任便指使班长 ZWQ(女) 和班副 LYY(女) 扒掉 ZZY 的衣服。
得手后,两头鹰犬沉溺于权力带来的快感无法自拔,正准备扒掉 ZZY 的裤子,后因 DWJ 班主任指出 “不能侮辱 ZZY 的人格” 而作罢。
更可怕的是:因为 DWJ 班主任说 ZZY 的行为破坏了班级的集体荣誉,我和其他坐在台下的同学没有觉得对 ZZY 进行惩罚有任何不妥。一个班五十多个人,居然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为 ZZY 说一句话。
DWJ 班主任是典型的老一辈教师。老一辈教师的教学风格我不做评价。毕竟在她们刚参与工作的时候,那个年代盛行的风气是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家长对老师说:“孩子不听话,你给好好管管。”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教师的权力当然会被无限放大。近些年有老师轻拍孩子被家长咬住不放的情况,我认为是当年被顶格处罚的孩子长大了,不想让自己孩子也淋雨。有人说在这样的环境下教师对野孩子束手无策,但我觉得矫枉必须过正:教师的权力过大,就必将迎来家长的反噬,反之亦然。
写这篇回答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要在网上搞反攻倒算大串联,从而批斗当年的班主任。我只是看到这件事,有感而发,在我彻底遗忘以前,将这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记录下来。仅此而已
老师这个职业教学的年级越高越不容易产生暴力,不是因为孩子大了愿意听话,而是因为孩子大了会反抗了。对孩子的真正的保护就是严格执法,刑不进学校早就该改变了
虽然照片我没看到,但是这件事情上真正体现了那男女有别,不信试试看:
假如老师是男的,儿童是女孩,这老师妥妥地坐牢,估计还要蹲监狱若干年!
其实我国对于孩子的保护是相当无力的
基本都是靠各方自觉
实际上,坏孩子、坏老师,欺负孩子就是没有成本的
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
坏老师们可以说自己这是在 “教育孩子” 只是在行为上有些 “不当” 而已
更别提某些坏家长了,他们会把自己教育的失败全部推卸出去,最终在他们对于自己孩子感到彻底失控的时候,直接送去 “戒网瘾” 之类的地方
最后,“法律” 只有有人愿意遵守的时候才是不可违逆的(讲真,说这种话,我都感觉可悲)
只能说当地公检法部门并不认为这个涉及到哪怕行政违法的程度,可能就是认为教师教育方法不当而已,这个教师小时候恐怕接受的就是这种粗暴教育,我觉得这事公安至少应该把她带走批评教育一下,这个事能发到知乎这种平台也是好事,增加一下社会关注度,不要总认为这是小事
当我们不能确定事情严重性的时候,
性别互换就知道事情的本质了。
比如女老师无必要抚摸男童的小鸡鸡、弹小 JJ,
对应男老师抚摸女童的外阴、阴唇。
女老师让男童集体脱光裸体拍照、摆造型、视频照片传播到网上。
男老师让女童集体脱光裸体拍照、摆造型、视频照片传播到网上。
性别互换,她们就会高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男性要平平安安开开心心健健康康长大,
实在是太难了。
要是性别互换,是不是施暴者就要无期甚至死刑了?
这不处罚在干什么?
真就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保护正常未成年是吧,这法律到底在保护什么?
而且这家长能忍?
这时候就应该魔法对轰
来个 12 岁的捅她和法官一刀。
我倒是要看看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没有用
马克思:法律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统治,不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
2025 年了,还信法律的属于没出校门。
内因是身份,外因是关系。
身份决定下限,关系决定上限。
这个算什么?上次在 B 站上有网友说过一个更逆天的:当地有一个小学女教师长得不错,但太内向,欲望压抑导致 XP 扭曲,就偷偷去男厕所放了一个罐子,有男同学看到罐子后会出于好奇而尿到里面。然后这个女教师会偷偷把罐子偷出来一饮而尽。最后事发,该女教师只能辞职。
再次说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应更名为《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你不能只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才保护他们。
薛定谔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在幼儿状态都属于同样的,不能应为男孩就觉得可以适当放宽,对孩子是不公平的,幼儿的心理会产生不良的影响,老师的师德教育要持续进行,现在非师范生只要是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在社会招聘中考取相关学校岗位,就可以上岗当老师了,虽然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但是这种速成式的老师,往往容易产生对岗位厌倦的心理,生活生的压力,工作上的繁重,孩子的不听劝阻,时时刻刻在侵蚀着老师的神经,老师情绪的宣泄口很容易迁移到管理对象身上,应当加强监督,现在路面上到处是摄像头,学校教室里也要多装一些,适当打开权限,让家长看看孩子在学校的表现情况,一些突发事情也能还原真相,这些并不会让学校花费多少钱,很多事情都放在阳光下,大家都放心,我们也不是时时刻刻盯着监控,偶尔看看,震慑一下宵小之辈。
各位知道海棠网被禁了吧。
可以想象某些女性有多 bt。
就是因为她们拿别人照片天天 yy 做龌蹉事,才会意识到别人也可以这么做,所以才天天拿什么肖像权诬告。
早年就说过三不娶是有历史原因的,教师榜上有名,并不是歧视。没人想在马桶里找金子。
教育系统里就是培养舔狗,把男孩从小规训,而不是所谓的男女平等。
早年就有女拳师在男娃饭里下药,今天更有猥亵男童。
尼泊尔男性的问题本质在于其 “谈判思维”:
再提高彩礼我们就是不结婚了!——说明还想结。
收到分手信我们就不填线了!——那不分手了,你安心填线吧,分你的抚恤不是更好?
再诬告你要撞大运了——天天念叨这个的大概率连个开货车的 B 驾照都没有。
记住,佛塔是不能谈判的,你还视图和佛谈判,你想让佛祖亮血条?你只要提要求,佛祖就给你个如来神掌。信佛之人讲究的是无欲无求。信佛不是交易,佛不接受明码标价的信仰!
所以你看尼泊尔隔壁的印度,印度人从来不怕诬告,见到一个漂亮的女的,路过的男人都去轮流主持正义。
如何避免被诬告?事后祝福人撞大运是没用的,避免被诬告唯一的途径就是参与轮流主持正义。
如何退彩礼?印度男人表示,你是说陪嫁吧,想退,做梦。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拜佛是成不了佛的。
要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
还指望着 “重男轻女” 卖赎罪券呢,
性别互换这案子能上抖音微博热搜,全国恐慌,集美要喊 “猥亵罪 / 强奸犯 /y 染色体的劣性根 / 男性都是()()()”,人肉出那人的亲戚,把那个 “田力” 逼到退学
所以切勿再言女性权益不够,不够平等这样那样。我是服了某些人那自我催眠,自我 PUA 的力量了。也不知他们何来那么多自我洗脑的理由,别再想什么了。事实就是这样,你不承认那又怎么样呢?还是有这么多这样的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以后可能会更多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只保护犯罪的未成年吗?
这些孩子又没犯罪,为什么要保护他们?
这个问题太奇怪了。
什么?让我把事件中的人都换个性别试试?
我不敢。
不是,什么版本了还搞换性别那套?天真。
如果被脱衣服拍裸照的是女童,别说老师了,怕是连幼儿园园长都进去了。
所以现在,连所谓的 “保护妇女儿童”,也是只保护女童,搞性别歧视了是吧?
这老师的审美真是让人震撼,到底是怎么觉得一堆小孩裸着上身好看的。但从法律上来讲,确实很难够上强制猥亵,这照片算是卡在了不雅照片的边缘。女性肯定不会裸着上半身拍照和出门,但朋友圈里就有很多健身男性拍上半身的裸照。在我们北方,夏天也能看到男性这么上半身不穿衣服出门。在我的认知里,男性裸着上半身虽然不好看,但也不会奇怪。
这个区别就导致 “男性裸上半身的照片算不算不雅照片” 存在认定争议。而且以这位女教师的解释,有没有 “满足性刺激” 的目的也很难定论。毕竟只是拍了这一张照片,你说有拍照造型也确实有。总的来说,道德感和法律意识确实不怎么样,但上升到犯罪层面也很难。
敌在本能寺
开展男性自救自卫自强大运动
对各年龄段各行业疑似♀权分子进行斗争
多斗多图多栓
地无南北,人无老幼
石要过刀,草要过火,人要灭种
该图未图之人应填满谷坑
即使以牺牲一半日本女性为代价打赢男女性别战争
那也是值得的
没办法,建议大家点进问题的视频看看
看看央视对这事什么看法
主持人对这定义为 “没必要上纲上线”,而且用非常开玩笑的口吻说 “要注意小朋友的隐私权哦~”
自上而下的性别歧视是最可怕的
因为在那个时候,强制猥亵罪侵害的对象还只是妇女,猥亵儿童罪侵害的对象还只能是女童。
我国 97 年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直到 2015 年 11 月 1 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才将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的侵害对象扩大到不分男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1 年 3 月 1 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又将猥亵儿童罪修改为:“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细化了猥亵儿童罪两个量刑档次的具体情节。
这名幼师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之前,按照我国刑法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凡在施行之后,还发现网络上有这些男童的照片,说明该幼师的犯罪后果处于持续状态,持续到施行之后 ,这时就能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来定罪处罚。幸亏,家长发现得早,如果发现晚了,就能够追究这名幼师的刑事责任了。
但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这名幼师不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当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猥亵他人当然包括男性,女幼师当众脱男童的衣服并拍照的行为,肯定是猥亵不满 14 周岁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当时的公安机关未对其处罚是不对的。可能当时也没有家长意识到这点,而去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进行处罚。
当然,家长还可以就这名幼师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幼师和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但看当时的情况,也没有家长去实施。
还有,当时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没有对这家幼儿园进行处罚,而我国的《学科教育法》2024 年才出台,2025 年 6 月 1 日才施行。这部法在第八十条有这样的规定:
“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幼儿园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等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当事人、幼儿园负责人处分,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禁止其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或者举办幼儿园;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证书:
(一)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
(二)歧视、侮辱、虐待、性侵害儿童;
(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危害儿童身心安全,造成不良后果。”
这也说明,十年前,在大家的认识里,还是认为男童并不需要像女童一样,需要有特殊的保护。日常生活中也经常看到有脱男童裤子开玩笑的做法,家长就算看到了,也不会有什么生气的反应。如果是脱女童裤子,一定会被骂流氓,报警抓人。
只是最近这些年,孩子少了,人们的权利意识增强,法治也在进步,才有了男童、女童一同保护,他们都是祖国的未来。
角色互换一下,假设一个男老师拔光全班女童衣物拍摄裸照并上传网络,将会是什么结果?我都不敢想,单看标题都过于炸裂。
女权的本质就是恨男恨本族男性,针对男性莫名其妙的恶意是女权最大的特点
很喜欢 20 大报告的一句话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
女老师 + 男童 = 道歉就行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保护法只保护那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小__生。
事实证明,生孩子警告是真的只是让社会让异性给特权的借口罢了,她们不爱家庭不爱国家也不爱猫,只是喜欢拿小动物彰显爱心,从始至终她们只爱自己。无孩爱猫女甚至都说轻了。
不可能有任何惩罚,我们的逻辑是女人更值钱。所以保护女人。男人不值钱……
我们的文明程度远达不到男女平等。我们管理色情案件的本质目的是增加男性的性成本。
社会责任层面
成年男性>未成年男性>未成年女性>成年女性
受保护层面
成年女性>未成年女性>未成年男性>成年男性
。
其实男的从小这种社会不公平和 pua 太多了。但是舆论只关注女性的不公平。
男性从小到大,默认是不需要什么隐私和关怀的。不管是从官方还是到民间的舆论。
镜像问题:
男生胁迫 3 名女童裸聊,涉三罪且情节恶劣!为什么公诉人建议:虽犯罪时未成年,不应减轻处罚?
未成年男性网络雷普未成年女性,结果重判,在法庭上,公诉人说道:“惩治也是挽救,通过刑罚的震慑与隔离可以使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防止其在人生歧途上越走越远。”
挽救?挽救你判 6 年,毁掉人家青春?说得好啊,那为什么你们不去挽救一下这位女老师?未成年男人犯罪,你无限追溯,那成年女人呢?
女拳早已走入组织中了,不是和男人嘴巴上逼逼一样。
性别互换,微博瘫痪。
之前小巷拉扯事件里义愤填膺的各位怎么都哑火了?这女的不比那个喝醉的男性更恶劣,证据更完善,危害更大?性别一换就哑巴了?
目前的司法案例和社会实践,男的排狗后面
按照我国惩男扬女的一贯做法:
如果是女子扒光男童的衣服,拍照传到网上,最多只会批评教育一下
如果是男子扒光女童的衣服,拍照传到网上,那不吃几年牢饭肯定是不行的
把题目第一句 “女” 字和 “男” 字互换个位置,还会无任何法律处罚吗
很简单,本来就不犯法。
杀人,抢劫,纵火等是执行层法律
加班,脱娃衣,贪污等是书本层法律
不利于资本的行为必须执法,与资本无关的那就还在立法中哦
比如讹车这个职业从业者数万人,都花了十年才转化为执行法律
你这扒衣服才区区几个人,好歹也得两百年后才属于执行层法律了
至少来说,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猥亵罪、侮辱罪。公安不作为。
对男性的隐私保护一直是不够的。
之前男女厕所大小数量的问题就提过了,男性的厕所没有隔间。
还有男童可以进女澡堂,男童被家长教唆着忍不住了就在路边解决上厕所的问题。
这不仅是女权说的对女性的侵害,对于男性本身也不是什么好事。只是搞男女对立的人都只能看见自己受害后可以通过瞎叫唤获得权益的一面,对于自己需要改进的一面看不见而已。
男拳女拳都一样,相辅相成展示人类多样性罢了。
中国把性教育当成洪水猛兽太久了,以至于很多人缺乏分辨恋童癖的能力
这纯粹就是恋童癖,不是恋童癖想不出这么干
顺便说一下,儿童色情是能赚到很多钱的,这个老师肯定把视频传到色情网站或者电报群里了
女性与男性
在这个 “性” 上并不平等
尤其是在我们的传统观念
和现实生活中
脱光一个女童的衣服
和脱光一个男童的衣服
受到的处罚往往不尽相同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法律对【猥亵儿童罪】并没有区分性别
这里儿童包含 男童和女童
而现实中往往重视女童性的权利保护
忽视男童
就像新闻报道的一样
法治社会任重而道远
因为是男童,是女童就有惩罚了
有请普法区大 v 们给你普及一下男的反串女幼师虐童会有什么惩罚
需要保护儿童时,未成年保护法哪里去了?
不能拿出护女的万分之一心思吗?
还是不能完全确定教师存在恶意
很微妙,15 年的事儿,25 年出来说。
开始翻旧账了?
很怀疑发帖人的目的身份。
哇,还有原教升战
所以女拳根本是个前现代问题,任何以后现代思路去分析都是缘木求鱼。
女拳行为模式早已经脱离平权运动了,进化到无脑报团的教团模式了。(就像 00 年抗十字架的和后来中世纪烧人卖赎罪券的看上去不是一种人一样。)
这不就是对异教的升战,或者十字军。
你能在前现代最强攻略钴 蓝 镜里找到女拳的一切行为。
欺骗异教无罪(诬告)
隐秘原则(经典名言: 姐妹们,事实有利强调事实,规则有利强调规则,都无利把事情搅浑)
荣誉刺杀(传奇水鬼,当众处邢)
禁止异教宣讲(挤占网络其社区)
对异教司法豁免,抢占官职以尊信(出租车司机被刀了还得赔钱,还有知心姐姐,集体考宫抢占位置。)
异教重税(彩礼)
叛教惩罚(对孕妇的网暴)
所以说,女拳的问题是群体政治经验太少。只知道无脑报团的好而不知道代价和隐忧。公民社会需要运行成本,如果不是尽量的所有公民都付出同等责权来维持,那很快就会崩溃。一半人对另一半人的战争足以摧毁任何国家。
(男性在古代由于体力好榨的油水更多,有进行缴税,被动员徭役,付出生命从军交血税的行为,骡马公民也是公民。所以全世界传统男性文化里会有一些责权一体的模糊观念。我想这就是原因了,虽然事实上组织能力进步神速,但她们对公民社会的理解并不够深刻。或者说维持和扩大特权对任何群体的诱惑都是无可抵挡的。)
首先不了解全貌,如果真是如问题描述的一样的话。
我孩子要是这样,我受不了,这老师还想在这个学校?
家长不群起而攻?
一起揍这个老师一顿?
真文明!
我们小时候,可不是这样的,老师都是附近村子的,敢这么干,你看家长们会不会拿着锄头,把学校围了。
要是问题曲解了,建议法律法规处理。
法律要贯彻统治阶级的意志,而统治阶级最大的共识就是利女。
除法律手段外,当然只有 “非法” 手段了,缺点是成本太高且偶然性太大。
搁欧美,这婊子出狱保底六十大寿。
那问题来了,我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几十年下来,经过一系列改革与加强,反而把儿童给删了是吧?
社会默认男性身体不需要被保护。男生天生自带一件衣服,光膀子和 T 恤。而女人没有自带衣服,穿了 T 恤还要多穿一件内衣,因为这个社会潜意识里仍然觉得:男生不怕、男生不会吃亏、男生的身体不是秘密。所以,男生仿佛从来不是 “被伤害” 的那一方。
要是我小孩被这样对待,当局还这么敷衍的话。我都想搞个 30 + 的新闻让官老爷处理一下了
没想到一五年就有这些屁事啊,怎么说呢,自从九零后穷养小男孩塑富养女孩这个观念兴起,就开始埋下伏笔了,现在只是集中爆发了而已,整个社会规训对男孩来说都是更加的严厉的,而且会更加的放纵对男孩的侵害,美名其曰是管教是培养
真正房间里的大象,老中家的政治正确,却被从上到下忽视无视漠视,逮着别人家的政治正确开火。
你邻居家和你家同时着火了,你居然只是看着邻居家被火烧而大笑,却不愿意睁眼看一看自家的情况。
想买个香芋味电子烟买不到,说怕孩子买,行,我信了。现在这边把孩子扒了拍裸照,你告诉我批评一下就行了?
唉,国家体制内的有识之士,真的希望这个国家越来越好的,能不能管一管这些在体制内胡作为非的蛀虫啊!
唔,当务之急是需要让河南省教育厅知道每年都要保护未成年人
中国法律就是这样的吗?
希望中国好好学习发达国家法律
换其他国家,女子重罪已经被判几十年了
西方讲 zzzq,那儿童的优先级是高于成年人,不分男女。
唯独在中国你可以看见成女>男童这种左和右看了都要流泪的奇观。
这是社会丝毫不重视男孩子人格尊严和行自主权的体现。
如果性别反转一下,是男幼师对女童做同样的事情,估计至少要 10 年起步了吧。
我特别小的时候,有个大姐姐喜欢用手弹我鸡鸡,她很用力弄的我很疼,我把事情告诉爸爸妈妈了,他们丝毫不在意只在旁边笑,弄的我觉得是一个很丢人的事情再也没敢和爸爸妈妈说。
我就一直很害怕那个大姐姐,一直躲着她走。
直到很久以后,她结婚又离婚了,有一次过年我们又遇到了,她又隔空把手指做出要弹的姿势,我朝她竖起了中指。
一个我也不知道冷不冷的知识:
恋童癖不是只存在于男性之中,女的里边也有。
因为普通人把法律和上头想得太完美了。
他们幻想法律应该是时刻都保持公平公正的,幻想执法者应该是嫉恶如仇的,有任何问题,青天大老爷会自己站出来帮你讨回公道。
然而事实就是,没有至高无上的救世主,没有上帝,没有凯撒,也没有护民官。
如果当事家长自己都不站出来,那谁能帮他们?
有很多回答说到了女童,对啊,为什么如果是女童就会判刑了呢?
是不是说明,人家觉得女童被扒光是大事,而男童被扒光衣服其实问题没那么大?
那到底是什么问题嘛。
家长没时间没精力去闹?闹大了要被有关部门堵嘴?还是其他原因。
我觉得,就是没人在乎,那就在沉默中灭亡。
法院判决是这样子的:
男死女缓,男 15 女 6,男 3 女缓,男缓女奖 1500 的这些区别
性别调换的话。。。。。。
这只能证明这个幼儿园没有干部的孩子,但凡有一个科长的孩子都不会没声音。
男童也是男,不受法律保护
因为受害者是男童,加害者是 t0
仅此而已
换个性别你试试,早被逮捕了
我问了下我在勃艮第骑士团国当公务员的朋友
他说在他们那儿
这老师至少得洗两个小时一氧化碳 + 芥子气热水澡
毕竟版本 t0. 有法免嘛,你再问一群法律大 V 就来洗地了
回旋镖一个接一个,再也没办法嘲笑西方的萝莉岛,神父和小男孩了。
这种放在西方就是标准猥亵儿童的事件,还公然传播,在我们这里,就是不痛不痒。
版本 T0,有法抗呢,是真的有哦,你以为网上的段子开玩笑啊。
这要是女童,保准从央视,到媒体,到什么大 V 的,各种女号的,一大坨喊枪毙的,包括一坨 也会喊
男童啊,没事了,批评教育一下得了
所有人都可以是未成年。
没权利没自由,受保护但是在口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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