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近年来中国鼓励强奸,猥亵,对保护女性的人治罪的操作?
品葱用户 TheJamesD 提问于 1/18/2021 昨天看到一个新闻,说什么,猥亵女孩可以没事,但是见义勇为的居然无法撤销关押,并且要在中国被莫须有名誉扫地。 同样的,2015的郑楚然事件,2010的严晓玲事件,为什么中国人对于为女人 …
关于学校老师李某的行为及其造成的不良影响,我校高度重视,该事件我校已查证:在去年疫情隔离期间,原初中某女生多次与李某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警方已于去年 9 月将李某逮捕,目前案件已在法院审理阶段。我校正在采取积极措施,全力维护该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尽可能的法律援助和相应支持。我校对任何师德失范,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学校这回应,我笑了,下面这句回应是最春虫虫、最无矢口的,
在去年疫情隔离期间,原初中某女生多次与李某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
与十四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
谈什么感情?和强奸犯谈感情?李某无知,学校公关宣传也这么无知么?
我给这个无知的学校换一句话吧:
在去年疫情隔离期间,李某与我校某未满 14 周岁女生发生关系,系属于强奸的违法犯罪行为,我校对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先声明 这个案子不适用刑十一,之所以撰写以下内容,是想讨论刑十一框架下的类案处理)
根据《刑法》第 236 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刑修(十一)》新增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意味着:
1. 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均以强奸论,而且要从重处罚。
2. 教师等对幼女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不满十六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即触犯刑法(具体罪名有待进一步确认)
3. 补充第 2 项,并非教师与不满十六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即构罪,构罪的前提是该教师对该女性负有教育的职责,从文义解释的角度理解,教师涉刑的前提即至少应当是该女生的班主任或者课业老师;即便从扩大解释的立场看,教师至少是女生所在学校的老师。
目前这是一个争议问题,不过不能作为本案的辩点,本案适用的是修正前的刑法,涉刑原因应该是女生不满十四周岁。
4. 奸淫幼女类犯罪是否需要主观认知,即行为人是否需要明知对方是幼女,目前司法实践中持肯定态度。具体关于 “明知” 的认定,《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类客观事实推定“明知”:
①被害人不满十二周岁;
②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
不过这一观点在面对适用新修订刑法时,存在一个问题:即适用二百三十六条之一是否需要主观明知?若需要,如何根据客观事实推定 “明知”?
(女性 16 岁以上的生理表象与 16 岁以下是否存在明显差别?若不存在,之前的司法判断标准将丧失可参照性,需要另行修正)
5. 律师在参与这类案件的辩护一定要慎重,绝对不建议从被害人的年龄上面找突破口,具体理由不便详谈,具体可自行百度某一个入行律师都应该知道的案例。
14 以下的女孩发生性关系,逮捕。
对方是成年人。
这个还有什么说的?
强奸罪。
强奸犯是这个老师,不是学校。
不满 14 周岁属于幼女,教师也不存在错误认识的可能,办个强奸罪妥妥的。
至于学校的责任,强奸也不是执行职务行为,大概率教育监管部门教育一番,加强作风建设等行政手段,再不然主要领导罚酒三杯?
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就是国家让其对行为负责的主要方式,惩前毖后。进入司法阶段后找学校作用不大,被害人想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也可以以换取谅解书为代价获得更多的赔偿,看被害人及其家属怎么想了。
洛丽塔真的不要看,憋不住就进去了吧。
谢邀。办他就对了,没什么可辩驳的。只是甲说是 qj,乙说是自愿,到底真相是什么谁给说一下
颠覆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我在北京在我上学那会儿学校处理过这种案子,男方按强奸处理的,就算女方是自愿的也属强奸
十四岁以下,不管女孩子愿不愿意都是犯法的好吧,学校野鸡到这点法都不懂,真是服了。
1…13 岁?简直刷新三观
品葱用户 TheJamesD 提问于 1/18/2021 昨天看到一个新闻,说什么,猥亵女孩可以没事,但是见义勇为的居然无法撤销关押,并且要在中国被莫须有名誉扫地。 同样的,2015的郑楚然事件,2010的严晓玲事件,为什么中国人对于为女人 …
据BBC报道:印度两名女子疑被强奸致死 引发民众谴责抗议。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54385812 品葱用户 fb_china_today 评论于 2020-10-04 两方面原因 …
据BBC报道:印度两名女子疑被强奸致死 引发民众谴责抗议。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54385812 品葱用户 董堂主 评论于 2020-10-03 中国的问题,是不让报道就没有。 比 …
知乎用户 楚国公子海 发表 最新通报:略。这通报有两个问题: 1、检方认为赵宇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李某重伤。重伤已经成为事实,那么赵宇的行为究竟是否属于超过必要限度呢? 一般防卫有限度要求,超过限度的属于防卫过当,需要 …
置顶 我说个今天的事。 最近的杀妻案和化粪池警告,效果已经出来了。今晚一个当事人给我打电话,她被家暴,她本来是斩钉截铁想要诉讼离婚,并且想要男方赔偿受伤损失。她现在已经什么都不敢想了,赔偿也不打算要了,只求平安。 我之前说过 “强奸犯联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