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景德镇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妇女代表、企业家邵慧琴因拒赔工人工伤款被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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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ych-srr 发表

回来了 都回来了

当年农民工外出打工被黑心老板拖欠工资 结果就是年底大量杀老板全家的案子 以至于到现在政府按着老板的头发工资

这下又回到那个年代了

知乎用户 东南偏南的死宅 发表

你以为杀害的是什么,

杀害的是

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理事

景德镇市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

江西省巾帼建工标兵

江西省女企业协会 “杰出创业女性”

景德镇市三八红旗手

春蕾计划传播大使

邵董!

知乎用户 镜池 发表

她自己说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真要了她的命了,她似乎也没说什么

知乎用户 灬西西稀饭灬 发表

很好的诠释了 “当法律保护不了我的时候,也代表保护不了你” 这句话

知乎用户 钱二多​ 发表

一码归一码,虽然邵莫被砍死了,但是她欠的钱还是要还给人家的。

知乎用户 黑桦 发表

含金量还在上升。

知乎用户 星月 发表

这起案子,表面看是一场因劳资纠纷升级的暴力冲突,不过往深里挖,却能看到,三个让人心惊的法律环节出了问题:首先是工伤认定和赔偿执行,这套机制在关键时刻失灵了;其次是老板和员工双方,在如何通过法律解决问题上,想法差得太远;最后就是法院判决下来了,却卡在强制执行这一步,困难重重。

邵某琴和马某某的悲剧,归根结底,是制度上的毛病和人性中的算计纠缠在一起酿成的苦果。

邵某琴的公司没给马某某交工伤保险,这本身就违法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说得清清楚楚,没给员工参保的单位,员工出了工伤,得单位自己掏钱

法院判邵某琴赔 14 万,是根据马某某十级伤残的标准算出来的,这里面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 7 个月工资)、养伤期间的工资、医疗补助等等。

按理说这个数额是依法判的,没什么好争的。

可问题就出在邵某琴拿着生效判决,就是不给钱。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法院完全有权力去查封、扣押、冻结她的财产来强制执行。

但在现实之中,很多诸如邵某琴这般的中小企业主,其公司账目,与个人腰包时常混杂在一起,这使得法院,想要找到钱,实施扣款,都格外费力。

马某某这边,作为受伤的工人,他其实还有别的法律武器可以用。

比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把邵某琴列入 “老赖” 名单甚至申请对她进行司法拘留。

可实际情况是,这类案子走完强制执行程序,平均要等上,大概小半年(183 天),这对于正急着用钱去看病的马某某而言,怎么可能等得起呢?

景德镇这案子还有个特殊的地方,马某某是外地来打工的,在当地没什么人脉资源,面对老板的故意拖延,心里更容易感到走投无路。

我留意到近三年江西法院处理的工伤赔偿执行案,有差不多四成最后是通过打折 “和解” 了事的而和解拿到的钱,平均只有判决数额的一半多点(58%)。

邵某琴这种,有能力赔钱,却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已经或许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了。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写着,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硬是不执行的,最重可以判七年

但现实中呢,不少老板会像邵某琴这样,把财产转到老婆孩子名下,制造一个 “名下没钱” 的假象。

这里有个细节很关键:据知情人说,邵某琴的丈夫曾经提出过拿 5 万块钱私了。

这就侧面说明,他们家不是没钱,是有能力支付赔偿的。

按说马某某完全可以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去告邵某琴刑事责任。

但让人无奈的是,这种由受害人自己去法院告的 “拒执罪” 自诉案件,基层法院真正给立案的比例据说非常低,可能还不到一成。

这案子最值得我们琢磨的,是法律给普通人提供的救济途径,到底管不管用。

马某某辛辛苦苦打官司,从一审到二审,判决书拿到了,却还是倒在了 “执行难” 这道坎上。

有数据比如 2024 年全国工伤赔偿案的平均执行到位率才 64.3% 而且绝大多数案子都发生在民营企业,当工人发现走了法律程序也拿不到钱时,就很容易被逼得走极端,用自己的方式去 “讨说法”。

再看看邵某琴,在抖音上发的那些视频,讲的全是新时代女性如何独立觉醒,可她对待自己员工的方式,却完全是另一副面孔。

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企业做派,恰恰反映了部分民营老板对法律的漠视到了何种地步。

他们宁愿花大钱,去做慈善,买名声却不肯保障员工,最基本的,合法权益。

想避免类似的惨剧再度发生,在制度方面就必须得用心去做功夫。

比如是不是可以考虑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对于那些赖着工伤赔偿不给的老板,追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不应该是 “可以” 而应该是更硬性的规定?

这个时候能不能建一个工伤赔偿的 “备用金” 制度就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那样,让企业开办时就根据员工人数交一笔钱,万一出事,至少有个垫付?

另外打通社保和商业保险的连接,让没参保的企业也能通过买商业雇主责任险来分散风险,是不是也是条路子?

对于像马某某这样的劳动者,在打官司的早期,比如劳动仲裁阶段,就应该更容易申请到财产保全,防止老板提前把财产藏起来。

这起血淋淋的案子,给所有老板提了个醒:法律不是菜市场,可以讨价还价;法院判决也不是打折促销品,想赖就能赖掉。

当 14 万赔偿款和一条人命摆在眼前时,任何自作聪明的商业算计,都显得那么愚蠢和冷酷。

而对打工人来说,维权的时候,一定要把工伤认定书、看病的票据、工资流水这些关键证据都收好,万一碰上执行难,别忘了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这整个事情最讽刺的地方在于,邵某琴的公司是做中医养生的,天天挂在嘴边的是 “健康是那个 1,其他都是后面的 0”,结果呢?

她却因为不肯保障员工权益,亲手毁掉了马某某生命健康这个最根本的 “1”。然后她变成 0 了!

知乎用户 达拉斯瓜子脸 发表

江西法官还可以哦,不是王佳佳那种法官。

依法判决的赔偿金额其实比原告诉求的金额还要更高。

最终执行难,走极端的马某选择把刀口向邵某琴砍去,没有伤害法官。

法制环境上,江西 1:0 河南

知乎用户 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发表

这案子要是在七八十年前,得是阶级斗争正面典型案例

不信?你看!

https://m.sohu.com/a/256161439_99925789/?pvid=000115_3w_a

知乎用户 会写小说的猫 发表

建议当地官方号发一篇推文:

《那个春风一般的人民企业家走了》

知乎用户 咸鱼同志​ 发表

说明物理学的殿堂没有狡辩者的位置

知乎用户 楚子航​ 发表

几下就砍死了,说明老板没好好锻炼身体,为什么他不砍别人?为什么他就针对你?一个巴掌拍不响!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知乎用户 观雨听风 发表

看来党老汉的斗争还是有正面作用的。

案件发生后。

法官内心:还好我判了十几万,不然刀的就是我了。

知乎用户 头像狗头保命 发表

我再强调一次,现行法律流程就是鼓励企业家拖欠。

拖欠是没有惩罚的。十年前赔 14 万,十年后也是赔 14 万。

他把名下财产都转走了,反正你拿他没招。14 万的赔偿款拖个十年八年,他纯吃利息都有好几万了。

资本就是拼谁钱多的。长此以往,日积月累,劣币驱逐良币,不拖欠的企业家都被拖欠的吞并了,王八蛋才不拖欠。

现在这种现象属于是市场自发的良性纠错,从物理上把这些拖欠的企业家淘汰掉,保住那些不拖欠的企业家。

知乎用户 zhulei​ 发表

你看人民群众眼睛多雪亮,

这次就没捅法官。

知乎用户 落花时节又逢君​ 发表

江西这个地方,对于底层人而言,法律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不如宗族好使。

就前些年,我妈家的一个亲戚因为工伤赔了 5 万多

判决下来了,买办就是不赔,你能咋办

找法院,法院又总说 “有自己的难处,不好强制执行”

连官方都这态度,你一个老百姓能怎么办

期间本家的一个老头表示:还是我们自己出面把你赔偿要回来

那亲戚没领情,表示:要相信政府,要遵守法律,不能乱来

然后一直在等法院的通知,一等好几年,但没结果

直到去年,那亲戚走投无路了,不得不找老头帮忙

那老头二话不说,立马带着一帮本家的男性开赴买办厂里

买办当即报警,但报警没什么用,因为人家是来要赔偿的,这是法院的判决,合情合法

再者说了,老头 10 多号人,警方也有所忌惮

之后,老头一帮人就跟买办蹲在路边谈判

警察就在旁边维持秩序

几年没解决的事情,老头一出马,不到一个小时赔偿就到账了

后来那亲戚带着一代水果:猪肉和一个大红包登门拜谢

老头只收了水果和猪肉,红包退回去了

知乎用户 境无止境 发表

他们没有把屠刀挥向无关人员,而是直指根本原因。

这样看来,中国人民真的觉醒了。

知乎用户 大贤良师 发表

知乎用户 只盼浮云能蔽日 发表

这次不砍法官了吧?说明人是讲道理的,老百姓知道什么时候该砍谁。

知乎用户 又红又专张维为 发表

为了几万块钱,一个丢了命,一个人生废了。

看过视频,倒也没那么恐怖,受害者身体是完整的。不过 police 就站在拎着刀的凶手旁,真不怕凶手开刀啊。。。

知乎用户 木头猫先生​ 发表

虽然在刀上检测出了邵女士的生物成分,但是我觉得不一定是凶器。

参考大同判例,可能刀违背了工人意愿、或者这把刀上的邵女士生物成分实际上和邵女士本人没有直接关联,并且刀只是恰巧出现在了工人手里。还有一个重点,邵女士录音和相关证据也提到了邵女士意愿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因此,按照大同经验,应该轻判工人,有期徒刑缓刑。办成人民满意、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案子!

知乎用户 公社记录委员​​ 发表

有很多朋友惊讶于邵氏的身份还能干出如此欺压劳工的举动,以致众多朋友指出,要正视朱门绣户布政司的关系。但必须指出的是,这是一种很落后的认识,谁告诉诸君,朱门绣户只想着捞钱?没想着往各地藩台和簪缨世族进步?

燕京的经筵学士们在九十年代一早就提及了,朱门绣户的进步欲望,“这方面的实例是,私有企业中的资产 “大户” 更可能参加工商联,更可能成为私营企业家协会的骨干会员、副会长、会长,更可能成为各级政协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其中,工商联成员认定的政治参与程度最高,其余依次是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私营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家联谊会会员、…… 党员、同业公会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成员(参见表 34)

**这些相关所表明的因果关系可能是双向的、实质性的,即业主经济地位的提高、经济实力的增强会提高其政治参与程度,而政治参与程度的提高又会提高经济地位,增强经济实力;**经济地位的提高、经济实力的增强会提高其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的提高会增加其政治参与程度,政治参与程度的提高又会增强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并且社会地位、社会声望的提高也会巩固和提高其经济地位。这方面的实例是,私有企业中的资产 “大户” 更可能参加工商联,更可能成为私营企业家协会的骨干会员、副会长、会长,更可能成为各级政协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经筵学士们的材料还印证了一个在朱门绣户之间逐步升级的变化,年轻的新贵比老人更有参与藩台事务的欲望。参考到邵氏的年龄 48 岁,在九十年代正好属于参与藩台事务,谋求向簪缨世族进步,最富有动机与欲望的年龄群体里,这也算是开花结果了,邵氏进步了。(樂)

而在港台劳资关系研究学者的成果里,就讨论得更直接了,比如《當代中國雇傭工人之研究》里提及了朱门同藩台之间的互动,并举例 “部分朱门代表就對當年 1 月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提出激烈批評,甚至要求修法或暫緩實施。

因此每年的…… 集會,提供了朱门绣户與藩台要員最好的接觸場域,讓藩台要员能對朱门绣户有認識或加深印象的機會。這樣的接觸機會對於朱门在政治上或經濟上的發展都有很重大的助益。同時,朱门得以進入政治領域,也使他們有機會對政策直接表達意見,影響法案的制定與執行。2008 年 3 月…… 會議召開時,部分朱门代表就對當年 1 月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提出激烈批評,甚至要求修法或暫緩實施。
不過,雖然朱门的力量日益茁壯,資本主義的社經結構也正在形成,但中國大陸的資本家階級還未形成一個強大的階級足以進入及掌控國家,所以國家的自主性還是很高,這種情形正如 1688 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尙未完成前的英國,國家常常還會制定出一些兼顧各階級利益的政策。這種修補政策都會使部分工人感到暫時的滿足,忘掉自己已經是雇傭工人的事實。

而且,不是燕京保持一个相对独立性,就能避免受到朱门的影响。在《當代中國雇傭工人之研究》里,对此有过详叙,燕京固然推出了法典,但是 “特殊的財政體制使得藩台常與燕京存在著不同的思維與行爲。加上近年來燕京在考評官員升遷時,地方經濟發展與招商引資規模是重要的升遷依據,使得各地的地方官員在執行中央勞動法令時會探取不一樣的標準。

而在地方上,各藩台的差异又极大,

深圳的廠商大多認爲,深圳地方政府這次是玩真的,早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勞動部門就不斷的發通知與舉辦講習, 讓廠商知道「勞動合同法」的精神與內容;甚至勞動部門的官員還會主動拜訪一些工廠,要求廠商依照「勞動合同法」 爲職工辦理社會保險以及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工資與加班費;如果有勞工向勞動部門提控,勞動部門就一定按相關法令處理,絕無姑息之處。

深圳市北邊的東莞市台商則表示,當地勞動部門對於部份違規廠商,只要情節不嚴重, 往往探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不會主動介入;如果勞工投訴,雖然會處理,但多會探取偏袒資方的處理方式,使得勞工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深圳市東邊的惠州市還處於積極招商引資的階段,因此保障資本的權益是當地政府目前最關注的目標,「勞動合同法」引發的勞資糾紛,惠州市勞動部門一律都是採取偏袒資方的方式來解決,勞資一旦發生衝突,地方政府往往會出面強迫勞工讓步。

影響「勞動合同法」實施成效最大的因素就是,…… 一向存在著「燕京」與「藩台」的問題,燕京通過的法令,要靠地方藩台落實,但因…… 特殊的財政體制使得藩台常與燕京存在著不同的思維與行爲。加上近年來燕京在考評官員升遷時,地方經濟發展與招商引資規模是重要的升遷依據,使得各地的地方官員在執行中央勞動法令時會探取不一樣的標準。
以我們在 2008 年 3—4 月間在珠江三角洲的深圳、東莞與惠州三個城市所作的訪談爲例,不同城市受訪的廠商描述地方政府對「勞動合同法」所探取的作法就有很大的差異。深圳的廠商大多認爲,深圳地方政府這次是玩真的,早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勞動部門就不斷的發通知與舉辦講習, 讓廠商知道「勞動合同法」的精神與內容;甚至勞動部門的官員還會主動拜訪一些工廠,要求廠商依照「勞動合同法」 爲職工辦理社會保險以及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工資與加班費;如果有勞工向勞動部門提控,勞動部門就一定按相關法令處理,絕無姑息之處。但深圳市北邊的東莞市台商則表示,當地勞動部門對於部份違規廠商,只要情節不嚴重, 往往探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不會主動介入;如果勞工投訴,雖然會處理,但多會探取偏袒資方的處理方式,使得勞工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深圳市東邊的惠州市還處於積極招商引資的階段,因此保障資本的權益是當地政府目前最關注的目標,「勞動合同法」引發的勞資糾紛,惠州市勞動部門一律都是採取偏袒資方的方式來解決,勞資一旦發生衝突,地方政府往往會出面強迫勞工讓步。我們在惠州市訪談時發現,2008 年 1 月當地 勞資雙方因爲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產生的加班費追溯補償問題無法談妥,以致許多工廠會經出現連鎖性罷工,但當地勞動部門最後強力介入,統一規定工廠只需補發勞工 600 元人民幣即算結清過去兩年加班費的差額 2。我們訪問當地的一家台商電子工廠曾經内部決定發給工人 1000 元來結算 加班費,但當地勞動部門卻堅決反對,主管官員反對的理由是「這樣其他工廠就不好辦了」。這家工廠最後只好以其他的名義將 400 元的差額補發給工人。**但在深圳市,有受訪的台商表示,該市一家台商工廠曾經補給工人 20000 元加班費差額。顯見深圳與惠州兩地勞動部門在處理勞資問題的差 異。
**「勞動合同法」通過後,珠江三角洲許多工廠都對勞動條件做了一定的調整,但多數都無法達到「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既然不能符合國家勞動法令的標準,這種調整的目的何在?一位在深圳開設燈飾廠的老板表示:這樣的調整主要是減少勞工的反彈,避免他們向政府勞動主管部門提 告。目前深圳勞動部門是探取不告不理的態度,只要有工人來提告,勞動部門會立即處理,並立即到工廠進行勞動檢查, 工廠將會蒙受嚴重的損失。不過,由於藩台不一樣的態度,使得部分企業還抱著僥倖的態度,希望能探取規避的態度來面對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

所以,话又说回来。在赣省这么一个相对需要招商引资的省份,臬台官员居然能秉公执法,维护公正与劳工权益,让邵氏赔了十四万,比起上述的粤省部分藩臬官员,真不错了。

知乎用户 Qing Freedom 发表

感谢江西老表免除中国农民农业税!

知乎用户 魂殿天尊苏暖暖 发表

知乎用户 姬茶王霸 发表

邵某比江苏那个男老板有种多了

起码临死的时候没有大喊我错了,有钱,有钱,马上还。

知乎用户 风大 可稍息否 发表

咱就是说,这几个头衔:

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理事

江西省巾帼建工标兵

江西省女企业协会 “杰出创业女性”

景德镇市政协委员

景德镇市三八红旗手

景德镇市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

春蕾计划传播大使

哪一个应该欠债不还?

知乎用户 nobody 发表

当觉得这件事 “爽”,和觉得这件事是“工人过分了” 的两拨人

可以轻易的用收入、穿着、社会地位区分开的时候

就说明历史的轮回又来到了起点

知乎用户 稻香​ 发表

有一说一,这是我近期看到的最爽的新闻了。

知乎用户 潇琅琊 发表

一百年前,他可以是烈士

一百年后,她却是红旗手

知乎用户 有條柒頭​ 发表

都骂穷人仇富,但富人仇穷却很少人说,是因为富人歧视穷人是应该的吗?

马某索赔 5 万,邵某不肯,被起诉,结果法院判决赔 14 万,原来马某还要少了,而且还要少了那么多,而邵某恶意不赔,还多次侮辱,这不就是邪恶的资本家压迫欺辱无产阶级吗?

知乎用户 就这还天天赢 发表

表面上看,女企业家亏了;

往深了说,女企业家赚了。

至少这个事件很好的教育了女企业家的子女,让他们从小就懂得,不努力、能力差就会被淘汰。

知乎用户 东方的辉阳 发表

她可以找佳佳法官申冤

她上面有人,下面也有人,有啥不满意的

知乎用户 天生吾侪 发表

建议参考春风法官,授予死者优秀企业家称号,授予全国优秀公民称号,对嫌疑人马某,从重从速,三个月走完从审到核的全部死刑流程。

企业家都看着呢。现在是检验企业家地位的时候了。究竟有没有把企业家放在心上,有没有让企业家感受到家的温暖就看这一回了。

企业家不能成为这个国家的二等公民。

知乎用户 马库斯乔纳森 发表

这位女企业家很硬气

虽然受了很重的伤,地上躺着硬是一声不吭

伴随她的硬气,他俩的矛盾也迎刃而解

姐姐好飒

知乎用户 啧啧啧 发表

真令人惋惜,死了一个女企业家。

那政协委员、副会长、标兵、红旗手这些人怎么样了?

知乎用户 猫南北 发表

都写了,马某某情绪崩溃,属于精神疾病,建议做精神鉴定后,转医院观察吧。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你说老美凭什么和我们竞争?真是笑话!

今天出来刚好遇到一群超市员工(惠州市惠阳区龙海二路三禾超市)集体维权,工资被拖欠好几个月。

我们工资都可以不发,工伤赔偿都可以不给,老美凭什么和我们竞争?

什么时候拖欠工资也可以像保险一样,搞代位追偿

知乎用户 市精神科马医生 发表

是我们江西老表能干出来的事。

叠个甲,我不是黑江西人,我自己就是江西人,我在景德镇待了十年,我爸妈待了二十年。我是真心觉得事件双方,真的是我们江西老表能干出来的。

知乎用户 李毅 发表

所有不公正的问题都可以通过迎刃而解来解决。

知乎用户 风逝 发表

知乎用户 大熊喵​ 发表

那个像春风一样的女企业家走了

知乎用户 无名 发表

王佳佳法官为什么是优秀党员,模范法官?

因为她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无数的三八红旗手啊

知乎用户 毒德大学肄业生 发表

搁 80 年前这种人教员是会批斗还是表扬呢?

知乎用户 丁炸桥 发表

老百姓走法律途径,是给法律一个脸,是尊重法律,给法律一个机会,如果法律不给脸,那老百姓只好用源力解决问题

为什么?因为当初老百姓就没有权利制定法律,他受法律约束是被动的,强加的,你把义务强加给了他以后,他索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不是你法治的初衷吗?

你不给他你应允的权利,他不承担法律的义务,有什么错的?

知乎用户 小六情感导师 发表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知乎用户 二十天 发表

我想讲一个我亲身经历的事情,也是工伤的案件。2018 年我在东莞的一个工厂打工的时候,我当时是做产品质检,在测试产品拉力的时候,左手无名指被拉力机夹伤了。我第一时间向领导反馈,然后领导再向上反馈。公司副总带我去的医院,然后急诊医生看完让我们去手外科,手外科的接诊医生看到之后让拍片,片子出来之后,手外科的医生看到告知手指骨折,要手术,然后让去交钱准备手术。

然后公司副总在办公室外打了电话,回来之后医生接了个电话,告诉我不需要手术,上夹板固定。然后用碘伏给我进行了简单的消毒。当时我的手指上还被夹破了一块皮肉,能够看见白色的组织。上完夹板固定之后我们就离开了,当晚我被要求在车间进行加班。同时也是当晚,因为手很疼我去请假,部门主管告知只能请一天的病假,其余的只能算事假,没有办法,最后我请到了三天假,一天病假,两天事假。然后当晚我回到自己的住处,手指头那种隐隐的痛觉让我睡不着觉,还有发热的迹象,连忙下去买止疼药和感冒药吃下睡到了第 2 天。

从三天假期过去之后,我开始上班,工厂里面那些管理层就开始对我有意见了,说我在装病 ,我记得当时医生让两个周过来复查一次,我说行。后面我去的时候我去之前我跟公司谈过,人力告诉我说,你去吧,没问题,检查和治疗的费用公司出。然后我就去了,回来之后我拿着票据去报销,公司来了一句,打车费用不报销,因为我们当时我们公司离那个医院有个 10 多公里。坐公交车要绕一个多两个小时,我选择打车过去。然后又跟我说,你这个拍这个片子干什么?两个星期你拍什么片子?拍片子不是浪费钱吗?怎么怎么地,然后药费也是东扯西扯的最后给我来了一句等你手好了我们一起给你报销,把发票自己拿着吧。

然后经过这一次检查之后,公司对我更是有意见了,直接问我两个星期了,你手怎么还没好,你是不是在装病?我当时都说不出话来,我是骨折了,不是说破皮啊,如果破皮两个星期没好,你说我装逼我能接受,但是骨折两周能好吗?

后面等到我受伤的第 29 天,部门主管就跟我不停的挑刺,怎么怎么的,跟我说你的实习期还没过,这个月不能给你发绩效,我当时就问他,我已经上班 4 个月了,怎么实习期还没过,我入职的时候不是说实习期只有三个月吗?然后他又跟我说你考核不好,所以你没过。然后我说那麻烦把合同给我看一眼,我要看一下合同到底写的是几个月。。这一下就不得了了,跟我不停在那嚷嚷怎么怎么的要开除我,然后我就把手机录音打开了,我问他你到底要干什么,他说要开除我怎么怎么地,我说行,我当时直接离开公司,然后到医院去重新做了手部的检查,医生告诉我你的手还没好,然后我跟着找了一间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了一下,然后去人社局自己报工伤,并将我受伤了,没有得到有效治疗,以及到在工伤期间开除我的事情,进行详细的说明。

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要求公司配合执行工伤认定程序,然后对我进行治疗。跟着公司副总,也就是老板娘给我打电话,说唉呀这么点事,何必麻烦那个社保局啊,咱们这样,你来来来我们给你治疗,怎么怎么地把我忽悠过去,又开始给我治,开始给我放假。然后我才享受到了真正的工伤假期。

等我的手好了之后,我进行了工伤认定,经过工伤认定定为工伤 10 级。因为我们社保基数交的低,公司和社保要补,一共要补给我 3 万多块钱,社保出了大头 8 个月,公司出 4 个月。然后我们在公司签了一份工伤补偿协议。其中明确的写出,我在签订合约的当日直接离职,同时公司将把了 1 万多的补贴全部发给我。但是跟着我签完之后当天没有发给我,直接告诉我说老板娘不在,出差了。因为这个工厂是个小厂,他是个家族式企业,老板娘就管着财务这一块,所有的拨款必须要经过老板娘的同意。

我又等了将近一个星期吧,没有打钱给我,我又就不停的问,工厂那边跟我说,老板娘不在怎么怎么地不能发,然后我在第 2 天早上直接跑到了工厂门口,看着老板娘开着她的保时捷进了工厂。我拍了视频。然后发给财务,告诉财务如果两小时内不发,我就在去人社局告你们欺骗工伤员工,以谎言欺骗我签协议。

过了不到半个小时钱到账了。

知乎用户 灵冰幻 发表

工伤案件是出了名的程序长,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公司完全不配合,轻轻松松拖个三两年。

大部分公司都有觉悟,既然决定拖程序,那么程序走完了就要给钱,否则会出大问题。

然而总有那么少数人群为了钱去赌,赌劳动者拖不起就放弃要钱了,所以出意外了。

劳动者需要走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等程序,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再不满意还可以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更别说有些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从确认劳动关系这一步就得劳动仲裁一审二审。

这么冗长严苛的程序,导致实践中很多人惦记上了工伤赔付,用 30%-50% 的赔偿金额从劳动者手里购买全套材料,获取委托书,然后自己走了程序要赔偿,可笑的是,这套让劳动者损失大半赔偿金的做法,居然是实践中劳动者最快拿到钱的办法。

知乎用户 wang da 发表

王佳佳你看看, 你死的冤不冤?

人家都是冤有头债有主, 杀也杀债主

偏你把 18000 改 9000, 成了债主…

知乎用户 月入杯中 发表

说句稍微偏题的话。

如果一个你们都不认可的社会模式,还心心念念地想推广到全世界,那只能是重走昭和路了,正常推广没人会接受。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双方互有经济往来

知乎用户 西西弗斯 发表

知乎用户 高历教师​ 发表

总感觉东大这边的工人经常会走极端, 跟欧美那边比起来,原子化的打工人们经常在利益被侵害时选择忍气吞声。

但是一旦达到某一个临界点的时候,就会选择现场爆发,尽管已经原子化了,但是往往会压迫者们同归于尽。。。。。

知乎用户 热忱办学 发表

可以依法拒绝不法侵害。

知乎用户 大不敬者 发表

为企业家点赞

事前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事后确实也没多说什么

知行合一

知乎用户 ilcaq222 发表

如何看待?下面是我的看待:

不管死者有多少看起来冠冕堂皇的头衔,但在她自己看来,包括自己的命,都不如五万块钱重要!

相信我,再活一次,她依然不会出那五万块钱的!

知乎用户 安徽朱熹 发表

马克思真说过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知乎用户 alex 发表

毛的年代,这个资本家自己吊路灯,家属小孩也要打上 “坏身份” 的标签甚至被批斗

只能说,现在这个时代对资本家太友好了

知乎用户 阿明​ 发表

中国好人,雷克

劳动模范,许 x 印

这又出一个三八红旗手。

东大的道德模范都这么独具特色。

知乎用户 巴拉罢了拔了扒了 发表

刚看的几个评论全删了,什么《春风一样的企业家》,红旗手的含金量真高。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9527 发表

死掉的三八红旗手,岂不就是。。。?光陈述事实,就已经在骂人了

知乎用户 胖胖安​ 发表

推動各種社會立法,哪裡有事教人效果好。

記得當年在深圳有工人砍死欠薪的台商兄弟倆。台灣這邊論壇無論政治立場皆高聲稱讚工人義舉。

博弈論告訴大家。在多期博弈中,雙輸好過單贏。

知乎用户 枫镕海堰秋 发表

法官主责,女老板次责,要是法官像 “春风” 那样只判 2 万,女老板就不会被刀了。

知乎用户 石二郎 发表

所谓现代法律只会强调,人必须服从法律,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保障。

但是人民都知道,让法律判决是给法律一个机会,如果法律不公,人民会让法律和恶人明白,什么叫大不了一了白了。

知乎用户 上手 发表

这就是中国能成为世界第二的秘密

知乎用户 疯死沃 发表

三八红旗手

前者,意为 “劳动妇女”,即轰轰烈烈的妇女解放与平权运动,以同工同酬为重要口号,宣示了劳动妇女保卫劳动报酬的决心和力量。

红旗,是劳动者的旗帜,宣示了劳动者保卫自身劳动成果的决心、力量,乃至手段。

三八红旗手,“人民企业家”,拒赔工人工伤款。

这比 “法院判决难以执行” 的问题,要问题得多。

知乎用户 沃金 发表

《那个如春风般的女企业家邵慧琴走了》

在景德镇,一位杰出的女企业家邵慧琴的离世让整个城市为之黯然。她不仅是艾灸养生行业的领军人物,更是一位心怀大爱、温暖如春风的女性。她的离去,不仅是商业界的损失,更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次沉重打击。

邵慧琴是一位充满智慧与情怀的企业家,被员工和朋友们亲切地称为 “艾草仙子”。她凭借对中医养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不懈追求,将帝王灸中医养生连锁机构打造成深受市民信赖的品牌。她的企业不仅为无数家庭带来了健康,还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在她的带领下,企业荣获了 “巾帼双创基地”“瓷都经济群英榜优秀企业” 等多项荣誉,这些成就正是她卓越领导力和无私奉献的最好证明。

面对事业,邵慧琴始终秉持 “惠泽万家” 的初心。她不仅专注于企业的发展,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担任“春蕾计划传播大使”,为贫困儿童的教育事业奔走呼吁。她的善举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许多人提到她时,言语中总是充满感激与敬佩。作为一名企业家,她深知肩上的责任,常常对员工说:“我们的工作不仅是经营企业,更是传递健康与希望。”

邵慧琴的离去,让人们重新思考企业家的社会担当与使命。许多人可能并不了解,经营一家企业并非仅仅是追求利润,还需要平衡社会责任、员工福祉和行业创新。在这样的压力下,邵慧琴依然能够保持乐观与坚韧,用她的温暖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她的朋友圈中,大家都对她的离世感到无比痛心。那些曾被她帮助过的人,纷纷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悼念,回忆她总是面带微笑、乐于助人的样子。邵慧琴的善良与坚韧,成为了人们心中永恒的记忆。她的员工们表示,她不仅是一位出色的领导者,更是一位贴心的大家长。无论是工作中的困难,还是生活中的烦恼,她总会耐心倾听,并给予温暖的鼓励。

邵慧琴对生活的热爱也深深影响了周围的人。她喜欢研究中医文化,热爱传统手工艺,甚至对书法和茶道都有独到的见解。这样一位才华横溢、充满活力的女性,怎能让人想到她的生命会如此突然地结束?她的生活态度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让大家明白,事业的成功与生活的美好可以兼得。

面对邵慧琴的离世,社会各界也开始反思企业家与公益人士的健康与安全。像她这样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人,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与保护。邵慧琴的离去,不仅是她个人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的遗憾。我们需要为这些默默奉献的企业家们提供更多的支持,让他们的理想与精神得以延续。

邵慧琴的故事让我们明白,成功的企业家不仅是商业的佼佼者,更是社会的温暖使者。我们应当铭记她的付出,并在日常生活中弘扬她的精神。无论是经营企业,还是投身公益,都应以邵慧琴为榜样,努力去关爱他人,传递健康与希望。

在这悲痛的时刻,愿我们能以邵慧琴的精神激励自己,去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和谐的社会。只要每个人都能尽自己的一份力,她的理想终将在某个时刻绽放光芒。


我没有这文笔,主要是写的时候会吐,感谢 deepseek。

知乎用户 胖胖的我 发表

其实这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问题了。

我是很早之前就听说对农民工各种欠薪不给,闹到最后打工者把老板捅死的 “新闻”。

这些人很奇怪,他明明有钱就是不给讨薪的农民工。人家好说歹说,求也求了,也报警了,也去告了,然而就是作死。非要把老实人逼急了,找他拼命了才知道错了。

等他知道错的时候已经晚了,红了眼的人才不会管你是不是认错了,然后就把自己小命交代了。

这时候再快的出警,出救护车都于事无补了。

结合上个月 2.6 元代驾费事件,让我们看到这么一批为富不仁,欺负底层劳动人民的群体。而我们的法律没办法给予这些底层人民足够的保护。

充分说明我们国家在保护底层劳动人民合法权益的道路上还有很多路要走,共同富裕还是遥遥无期。

知乎用户 春江花月夜​ 发表

邵某某是该针灸店老板,获得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马某某是该店司机,在工作时受伤,索赔五万,邵某只愿意给三万。对簿公堂后,一审判决赔偿 14 万,二审维持原判,邵某拒不执行,且多次侮辱马某,导致马某受辱后情绪崩溃,4 月 15 日,邵某琴被马某某持刀杀害。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据网传,邵某某是艾灸馆老板娘,马某某为其原司机,二人因工伤赔偿纠纷导致悲剧发生。事件的起因是马某某因工伤腿部打钢钉,停工休养半年,向邵某琴索赔 5 万元,邵某琴却只愿赔偿 3 万元。双方闹上法庭后,法院判决邵某琴赔偿 14 万元,但她拒不支付,甚至出言辱骂刺激马某某。案发当日是员工发薪日,马某某提前蹲守索要赔偿,最终酿成惨祸。

据报:2025 年 4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许,珠山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造成一人(邵某某,女,48 岁)当场死亡。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52 岁)控制。

据网传,邵某某是艾灸馆老板娘,马某某为其原司机,二人因工伤赔偿纠纷导致悲剧发生。事件的起因是马某某因工伤腿部打钢钉,停工休养半年,向邵某琴索赔 5 万元,邵某琴却只愿赔偿 3 万元。双方闹上法庭后,法院判决邵某琴赔偿 14 万元,但她拒不支付,甚至出言辱骂刺激马某某。案发当日是员工发薪日,马某某提前蹲守索要赔偿,最终酿成惨祸。

知乎用户 兰陵笑笑生​ 发表

有点当代版武松斗杀西门庆的味道。

同样都是先走法律途径,然后法律途径不管用。

同样都是忍无可忍时动刀。

同样都是动刀之后愿意去官府领罪。

不得不说,法律已经保护过邵某这位荣誉等身的企业家一次了。

只要她按照法院判决赔偿给马大哥规定的钱,14 万。

那就万事皆休,自己还可以安安稳稳地做光鲜亮丽的新时代女性

奈何她自己非要往黄泉路上再走一步。

真是把钱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我倒是看到了邵某这位所谓的企业家、新时代女性、政协委员到底是啥嘴脸。

在镜头前说着冠冕堂皇的空话,实际做起来又是另外一套。

真就是靠喝劳动人民的血汗膨胀的。

底下员工因工作得了九级伤残,期间都是自己自掏腰包支付医疗费用。

出院后跟邵某协商赔偿误工费、工伤费,只有 5 万,且没有丝毫的激进举动。

赔偿无果后,选择走法律途径。

这次法院没有王佳佳那样的法官,根据马某提供的各种证明,判定赔偿 14 万。

这一来邵某就更加不乐意了,拒不赔钱,多次出言侮辱马某,甚至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人家真动刀了,你得命也就到头了。

希望刀割开喉咙的那一刻,邵某的心里不要怕。

这不就是你说的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吗?

有什么话去阎王爷那里讲吧!

知乎用户 陈无敌​ 发表

这次法官判的公正也充满人情味。。。

要不然刀砍过去的就不是女老板了。。。。。。

知乎用户 天地一剑​ 发表

那些意淫 “人人持枪,他才不乱” 的伙计,

都睁大眼睛看清楚了,

刀也可以杀人!

知乎用户 athenaexcla 发表

工伤,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问题。

我部门有个员工,抬加工件的时候,砸伤手指,送医院治疗。

按照惯例,公司财务借支 3 万,带过去交医院,派一个同事到医院陪床,一起带过去。

去的时候,已经进了手术室,办完手续,就在手术室门口等。

过了一会儿,接伤者手机,来了伤者的姐姐和姑父,说明在几楼几号手术室,来了一起等着,其姑父就问伤情如何?这种受伤了公司咋处理,算不算工伤?,就答:手指头砸伤,初步判断第一第二指节骨折;受伤了嘛,先治疗,公司先交钱垫着,工伤认定由劳动局负责,认定完了有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公司照发,住院期间公司派人陪护,治好之前劳动局认定多少工伤假期,就休多久,工资按工伤工资照发……… 巴拉巴拉。

其姑父听完,很激动,感激的激,抓着我的手,说你们单位这样就放心了云云。

其姐也很开心,表示这就好。

我很懵:这不是应该的吗?公司向来如此。你家少年在手术哎,不应该愤怒吗?

出手术室,进病房,麻醉中,看望一下,安顿好陪护事宜,交代把每天用药治疗单据收集起来,有事安排提前轮换。

过几日,陪公司二号去探视,进了病房,其姐在,现场其乐融融的氛围。

一说起来,隔壁病床及其家属七嘴八舌:你们单位好,啥都管,不像某某某,往医院一丢就不管了,又某某某要钱都不给,人都找不见………
我继续懵:这个世界竟如此险恶。

知乎用户 鸿运哥 发表

你看,这样判,人家走极端都不会去找法官。

知乎用户 林先生​​ 发表

这就是法律有意思的地方,法律唯有保护所有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保护特定的个体。如果法律作为特权,保护少数人利益,那么导致的结果,恰恰是少数人和多数人利益都得不到保障。因为蕴含着,存在着以非法律的方式实行自身的正义。

知乎用户 镰刀与蜂蜜 发表

知足吧,

当年英国厂主挨的是炸弹和火枪。

知乎用户 天津益中发传单 发表

放在 59 年前,这种属于积极革命分子,第二天就要成立 “景德镇工人革命委员会”,上街去揪斗公职人员的了,第三天人民日报就要发专题《景德镇工人与反动走资的大右派英勇斗争的事例》,第四天就要成立“景德镇毛泽东思想赤卫队”,反过来去武斗“景德镇工人革命委员会” 的

总结:当法律保护不了我的时候,你也别想受到法律保护了

知乎用户 星耀小皮卡 发表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去犯罪。

犯罪的代价是极其巨大的。

凶手以后的人生,基本已经完蛋了。

他的孩子和后代,以后再也不能考公了。

杀人是重罪,起码也要坐牢二十年。等他被释放出来,由于年龄超限,积分落户起码要被扣掉 20 分,他再也没有资格在一线大城市参加落户了。

而摇号买车、享受去银行贷款 85% 买房的福利、冲入火热的大 A 牛市炒股赚钱、购买科技感遥遥领先的小米汽车、拿华为三折叠屏幕的手机打电话、看一场激情澎湃的哪吒传奇,这些本来应该享受到的美好生活,也都统统都与他无缘了。

更惨的是,他的养老保险也白交了。等他出狱,因为他养老金交的太少,他也不可能在 65 岁以后颐养天年,拿到高额的退休金去享受幸福的生活了。

知乎用户 桃李风华 发表

评论区很多 “春风一般” 的形容词,嘲讽之情溢于言表。

某地区公检法系统的同志们,脸红不红啊。

知乎用户 Trickster 发表

法官: 当我傻啊,以前我可能不懂,现在你以为我还不懂该怎么判嘛

经常在当地法院家属区附近活动的应该谢谢这位法官

知乎用户 Gold RIch Money​​ 发表

毛主席走之前,留了一句 “造反无罪,革命有理”

为富不仁的资本家,一顿饭可以吃掉几十万,但是几万都不愿意赔

一个讨工伤款的工人,杀了这个资本家,有什么问题?

知乎用户 向旧世界猛烈开火 发表

有些玩意让农民分田单干是为了什么?肯定不是为了粮食生产,提高产量,所谓积极性更是假的。他们 1978 到 1983 拆了五六年农村公社,不就是为了打破农民的组织性吗?只有农民不抱团了,他们才方便下手,说好听点叫资本才有定价权。他们抢的工厂缺劳动力怎么办?一种是农业合作社,大机器生产出现的劳动剩余,这种一个合作社提供几千人的就是入了一个厂显然也不好压榨,另一种是拆了合作社之后的分散的单干的,个体的农民更能适应广东一年断几十万根手指的生活吧,这就是资本的定价权。当然为了让农民不得不出来,78 年以前征农业税,78 年以后不只征农业积,还征几倍于农业税的三提五统,如果个体农民还抗的住,那么教育,医疗收费大幅上涨就推你出去入厂,要知道教员时代教育,医疗不花钱。教员为什么能做到,你却做不到。何也?农业合作社机械集体化提供了的有组织的劳动力显然不是某些人想要的,他们要的是亳无反抗力的劳动力,比如分散单干的富士康十几连跳,不正是某些人乐意看到的吗?

向旧世界猛烈开火:为什么总有人要抓住毛主席时代的贫穷说事?

不能离开服务对象去谈发展经济,否则就会走歪门邪路,这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大众来说,是弊大于利。

后 40 年来有一个很普遍的歪理邪说:跟着美国搞资本主义的国家都富裕了。这种歪理邪说所以盛行,一个重要的原因,进入 80 年代的中国,许多方面,包括科学技术以及交通运输等基础建设方面,确实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存在着差距。为什么会存在着差距,只要不是视力与智力障碍,应该心知肚明。明明知道原因,却偏偏要说社会主义就是贫穷落后,跟着美国搞资本主义的都富裕了,这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丑恶心态呢?强求才建国二三十年的新中国彻底解决贫穷落后这个甲申国难三百年以来严重的历史遗留问题,又是何等丑恶的肺腑呢?

知乎用户 李小鱼​ 发表

原来企业家只有一条命啊

知乎用户 逍遥自在小公子 发表

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企业家走了

知乎用户 美国的阴谋 发表

一下子杀了这么多人,是吧?

知乎用户 井天 发表

这个叫春秋遗风

是中国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之一。

应该大力弘扬。

知乎用户 明知 发表

人怎么能这样呢?这是犯罪。

我建议判三缓三。

知乎用户 neutrino42 发表

什么女企业家,这是如沐春风般的女资本家

知乎用户 軍團灣灣牧羊人 发表

大陸叔叔好猛啊……

当妳忘记妳的员工是江西人时()

知乎用户 山河远阔人间烟火 发表

法官做出法官该判的判决

女老板赔偿女老板的想赔的钱

劳动者的刀砍向他认为该砍的人

这以上三者都行使了他们的权利,大家各司其职,有什么不对吗?

这才是社会的纠错机制

你都不遵守的法律你让我遵守?凭什么?严以待人,宽以律己吗?

知乎用户 夏泛滥 发表

也就是时不时出现的这样敢于匹夫一怒,血溅五步的好汉,某些群体做事才会有那么一丝忌惮。

所谓枪杆子里出政权,任何权利都是要靠斗争和流血才能实现的。

西方的劳动法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是靠杀的人头滚滚实现的,我们的农业税也是靠杀的人头滚滚才取消的。

别想着别人主动把权利让给你,哪怕是法律规定了的。

知乎用户 望海云泽 发表

很多先富起来的人其实还是没看清两件事:

1,“先富带动后富” 这句,是客观道路而非主观意愿,无论是任何个人还是任何组织团体,如果先富后主观上不愿意带动后富,那等待在前面的只有被强制带动一条路。

而这条路的惨烈在不到百余年前就已经展现给先富们看过,然而可惜的是,先富后拥有的财富和权力让这些人活在了虚假短暂的快感中。

2,很多先富们是靠游走法律边缘钻法律空子发达起家的,为此造就了这些先富们骨子里对法律的藐视和玩弄。

然而,他们似乎意识不到,法律归根到底其实真正保护的不是那些所谓的后富们,而是保护他们这些先富们。

如果没有法律对后富们的约束,如果不是法律给了后富们对现行社会规则的信任和期待,那么,这些先富们只不过是抱金过市的稚子,只不过是饥肠辘辘的后富们眼中的粮仓和肥肉罢了。

……

很可惜,这个案件中的先富,法律明明已经给了她活路,给了她继续享受财富、名誉和权力的机会,法律明明是在保护她的,然而她就是不接受!

先富们总是习惯性地利用和践踏法律来冠冕堂皇的精致利己,但当他们真正绕开法律的那一刻,他们或许才会真正发现,等待在前面的从来没有流着牛奶与蜜的应允之地,有的只是镰刀和铁锤。

……

最后,不得不感慨一句,虽然过去了这么多年,虽然历经了这么多沧桑,但,还得是江西老表!

知乎用户 工滕新二 发表

严格执法是为了保护原告和被告,结果严格执法没有落实 + 被告想要耍小聪明,所以造成这种局面

我希望这类事情能多起来,多到足够让相关部门重视并做出改变,而不是依然保留各种不作为的习惯

深圳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上调之后理论上来讲临时工的工价应该是 24 / 时起步,大街上中介招人最低 17 的工价都有,没看到有任何部门管这个事

知乎用户 leili6777​ 发表

是不是红旗手我无法判断,那是政府的事情。但是看这剧情,挺三八的。

做企业都做成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了。真的差这点钱吗?要 5 万只愿意支付 3 万,太狗血了。2 万元很多吗?最让人无语的是,法院一审、二审判了 14 万元,居然宁愿自己当老赖,也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既然法院判了 14 万,说明之前的 5 万是良心索赔,是良心价。

鉴于此案死者有违法犯罪的事实,在认定事实上应该属于 “激情杀人”,建议判 10 年缓刑 5 年。

知乎用户 Neil 发表

劳动局的存在其实就是安慰剂效应,这么说不是说劳动局不干活,而是这个机制下给劳动局配置的资源,显然是无法解决大部分劳动纠纷的,甚至不具备威慑力,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劳动局是无法介入劳动纠纷的,

而当这份安慰无法安抚受伤的情绪以后,相信放下法律拿起武器的人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学渣的凝视​ 发表

xx 日报:那个如春风一般拂面的女企业家走了

知乎用户 Hume 发表

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生来就是被上帝所选中去骑在别人头上;因为没有任何人生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在自己身上背了一副马鞍;没有任何人可以鞭打他,奴役他。 ———平等派、理查德 伦勃德

知乎用户 也说​​​ 发表

小时候上思想品德课,经常看到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这句话。

当时,我以为是很多人不会保护自己,只能默默忍受。

长大后,才明白——

这句话的意思是:希望你在保护自己的 “武器” 里,先考虑“法律”。

但是,

当法律没走通时,无路可走的人,依然会抄起别的 “武器”。

知乎用户 旌旗湖北摧胡魄 发表

阶级斗争的烈度是决定劳动者待遇的决定因素之一。

知乎用户 黄呼呼 发表

穷人的焦虑来自于没钱,富人的焦虑来自于都得死。富人的松弛感来源于有钱,穷人的松弛感来源于都得死———摘自不知道哪个网友。

这回好了,不仅死了,还是被提前送走。

知乎用户 大葡萄 发表

这种事情其实对政府来说是小事,不就是砍死个女老板么。

农民工工资得到重视的原因不是因为老板被砍死炸死的多了,而是因为农民工得不到报酬无法拿钱回家过年,选择犯罪。当年过年前农民工犯罪问题会激增,几个人半夜抢街边商店的都是小事,银行门口农民工直接拿个锤子一锤砸在拎钱出来的人的脑子上抢钱就跑都不是一次两次。

这些人确实是犯罪了,但是政府如果不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那么社会治安的恶化就不是严格执法能解决的。毕竟,老板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聪明的,当感觉到农民工想杀人会小心的。农民工可不会那么有正义感坚持冤有头债有主,抓不到老板就被憋死了。

知乎用户 祝孤生​ 发表

三八红旗手的选拔标准是什么?浙江女神探、王春风法官、还有这个景德镇企业家,报道出来都特别强调了这个荣誉。本来听起来很正常的一个荣誉,怎么现在搞得让人看了有一种 “仙之人兮列如麻” 的感觉呢?

三八红旗手,妇女代表们要是都是这种人才,那俞敏洪的那番言论真是太有道理了

知乎用户 掬水月在手 发表

知乎用户 千子村正 发表

哈耶克的大手教育你时,你最好接受,不然来的就换成牛顿 / 法拉第 / 麦克斯韦的大手了。

知乎用户 荻 生​ 发表

工人砍人犯法,该怎么判怎么判。但是之前法院已经判决而邵某赖账的 14 万,法院是不是也给强制执行一下!

一码是一码嘛!

知乎用户 烈焰童子​ 发表

这个事背后的问题是,没有兜底。

如果稍微改一下,一旦工伤认定成立,

先由有关部门代替企业偿付,

再由有关部门向企业追讨,

那么会发生什么?

1. 普通工人得到及时医疗;

2. 社会潜在矛盾化解;

普通人自己是拿不到钱的,不到绝路本来是用不上 “经典力学” 的,

而企业就是吃定了这一点;

但有关部门向企业追讨太容易了,因为他们可以 “吃定” 一家企业。

不把钱掏出来,有的是办法让他企业干不下去。

“他不懂如何经营企业,但他懂得如何搞垮企业”。

是呢呗!

知乎用户 麦克思韦姓麦姓韦 发表

一,死者没说啥,你们说啥不太合适吧。

二,欢迎女企业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马某是不是没有儿子?

我要是他儿子,我在邵下葬这天,叫上记者,拿着法院的 14 万判决书,堵在殡仪馆,如果她家属不还钱,我就不让火化。

一码归一码,我爹杀人了偿命。你们欠债了还得还钱。

知乎用户 第二类永动机 发表

工人难道不知道 “我们” 已经有了六代机、航母、deepseek、哪吒 2、华为了吗?

怎么还闹?

知乎用户 网文吃瓜 发表

脑补小剧场

法官:这一次的被告和原告是谁。

法官助理:被告是这是三八红旗手,政协委员。

原告是受到工伤的工人。

法官眉头一皱,回想起某位春风女法官。

上次还组织学习过。

想完,他打开案件详情一看,心里已经有了腹稿。

再次查询一下该公司的参保情况。

嘶!狠人。

果然开庭后,证据确凿。

法官按照法律条文判案。

没过多久就有凶杀案的报道,仔细一看。

这不就是那个被告吗?

知乎用户 Adam 发表

我要是企业家,我肯定死命判这个打工人。如果都学你,以后我怎么过日子?我怎么赚钱?白花花银子给你不是浪费吗?杀鸡儆猴,就得让这些硬骨头软下去。

知乎用户 小鱼​ 发表

死掉的三八红旗手,简称什么?

知乎用户 云天明的童话 发表

为什么不走法律途径要回损失呢,好难猜啊

知乎用户 一只笨狐狸 发表

比起那些乱撞的,这位堪称豪杰了,

冤有头债有主,该找谁找谁,被人欺负了,转身欺负老百姓,只是懦夫。

各位看到了吧,很多荣誉都给了什么人?

这就是我为什么拒绝前途,

把自己放逐到山沟沟里的原因,

和他们共处,

我觉得恶心。

知乎用户 人生到处知何似 发表

不懂就问 我是小白 三八红旗手扛的是什么红旗?

知乎用户 晓栈 发表

成语新编

“迎刃而解”

知乎用户 云里雾里看花 发表

所以我是赞成废除死刑的

中国的经济犯罪、政治犯罪基本废除死刑了,死刑都是针对普通人的暴力犯罪,要么统一废除要么都别废除。这个社会需要一些底层暴力来维持平衡,让不同阶级的人对生命保持敬畏之心。如果废除死刑,那么拖欠工资和烂尾楼基本不存在了,莽夫愣头青多的是,你敢让他绝望,他就敢让你全家见太奶。

知乎用户 车佳 发表

首先来分析,这个女的是当地著名企业家、三八红旗手,正邪委员,这能是坏人吗?不能吧!(狗头)

其次,这次没人说法院和法官的不是,明显法院判决合理合法符合民众三观。

那么,只可能是工人因为一直讨要不到合理合法的赔偿金,又被三八红旗手和正邪委员辱骂羞辱,(推测)自身精神病突发,完全丧失自控能力,导致悲剧产生。

我们一直强调治病救人,建议是病就得治,别耽误了,刀人的得送医院治疗,躺地上的也得送殡仪馆抢救,不要厚此薄彼。

知乎用户 老王 发表

人与人之间确实是平等的,都只有一条命

知乎用户 水陌轻寒 发表

马某某和党某某一样,都是非常善良的人,他们只报复真正加害他们的人,没有殃及无辜群众,往前几十年,他们就是当之无愧的阶级斗争的英雄。

知乎用户 爸爸 发表

如图

知乎用户 liupenghui 发表

成长环境决定了上代人的认知,它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秩序混乱,社会道德崩坏,遍地都是违法犯罪的年代

这就决定了,上代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打击违法犯罪,规训小商小贩,维持社会治安。

并认为现在的社会,已经足够公平公正了,再多就到无理取闹。认为社会矛盾是在给自己添麻烦,浪费精力。

出于这样的行为指导,很多时候对于民事纠纷,都是冷眼旁观,和稀泥,或推脱。


很多人会下意识把这类问题简单粗暴归为 “阶级问题”“司法体系问题”“道德崩坏问题”

我告诉你以上都是狗屁

真正造成这种悲剧的原因其实是 “上个世纪的意识形态遗留问题”

上一代人的意识形态就是认为 “人与人的不公”,持强凌弱,帮强不帮弱才是正常的社会关系

当地的司法机构,没有给予工人一点点实质性的协助,反而促使工人走极端,让民事案件变为刑事案件,甚至会把工人列为 “被严打的对象”,是个天生坏种,只是现在才暴露

这才是整个事件的真相

为什么?

因为上一代人的意识形态的核心不是 “公平”,而是 “稳定”。

为了稳定牺牲弱者的利益,才是正确的做法,甚至会对弱者进行规训,告诉他就该老老实实的,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规训弱者,打击违法犯罪,是上一代人的潜意识行为指导。

打击违法犯罪是社会的共识,但规训弱者常常被社会忽略,酿成的悲剧,也被简单粗暴的归为违法犯罪。

这种遗留问题,只能等一代人的步入老年才会有所改善

如果有心,就会发现许许多多的悲剧就是这样酿成的。

知乎用户 警惕西方打马恩牌 发表

服了本来就是五万的事

我想问下马某的家属还可以向女老板的单位要那 14 万吗?

知乎用户 地上神国杨八图 发表

男人如果没有血性,不只是被老板和老爷随便拿捏。

连女人也可以随便拿捏你,你跪下她们也不会放过你。

知乎用户 紫雪天落 发表

我记得大概是 2003 年前后。

新闻上出现很多农民工干了一年活。

年底的时候,老板不给结工钱。

大量农民工杀老板全家的案子。

那时候我邻居爸爸也被欠几个月钱。

当时快年底了,他家买年货都没钱。

大冬天连蜂窝煤都没钱买。

一家人冻的瑟瑟发抖。

找警察警察不管。

找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不管。

当时他只有十岁。

说一眼就看懂不会有人管这个事情。

跟他爸爸说要不我去干他丫的全家。

大过年的不让员工一家人过个好年。

这是想死啊。

那我就成全他。

老话说得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既然那么想贪下来爸爸的工资。

那我就让他以后都不要发工资好了。

当时我妈妈让我给他家送一碗鸡肉。

我站在他家门口听到的。

后来他父母好像是天天跟着老板。

把钱要回来了。

不然我估计当年的新闻得多一条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也算是求仁得仁。

至少那 11 万钱她是不用给了。

知乎用户 智商不高情商很低 发表

我想,她在要死的时候,一定想着 “早给他就好了”。

知乎用户 拿了桔子跑 发表

今天老同学给我发来了一个老家的刑事案件,由于太过于夸张,新闻都没有报道,我本身是崇尚新闻自由的人,也认为此案过于残忍,不适合公开报道。

一起因拒绝工伤赔偿,被员工手刃的惨案,用手刃都太过于美化他的做案手段了。第一人称视角的视频在微信群之间大肆传播,堪称缅北级的限制级镜头,肠胃不好的会当场呕吐,心态不好的会当场爆哭,反人类的镜头让我看得心有余悸。事情前因后果非常清晰,案发地的员工,邻居街坊,一边倒地站在了凶手的一边,可见死者平日之嚣张跋扈,凶手之隐忍委屈。传播中的视频,能看出凶手已经进入精神病的状态,即使不判死刑,也是一个活死人了。这起案件让我想起我很早就疑惑但一直没有答案的问题,就是人是何以将冲突推到极致边缘的?每个穷凶极恶的犯罪,背后都有无数次小型事故的酝酿,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成果事实,稍具备生活经验的成年人都能理解到这个逻辑,但是这样的惨案频发,恰恰说明这样的洞察还不足以解释这个问题。

受害者是老家一个艾灸店的店主,我略有社会关系延伸能接触到她,是个典型的女强人,且极度嫌贫爱富,虚荣心爆棚,颇具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风采。恰恰戏剧性的是,她就死于她推崇的社达主义之下,我一点不想为凶手解释,但是死者对凶手的人格侮辱,被凶手用丛林法则还回去了。这样的欺凌其实在生活中处处都有,无非没有酝酿成大事故的原因是,社会原子化到了一定程度,反抗的代价极其大,收益极其小。这给了很多 “聪明人” 一些缝隙,让他们可以仰仗这种现实肆意妄为,甚至依次穿越阶级,活得人模狗样。此案死者正是如此,但是因为她穿越得不够,而且智慧不足,不知自己也是原子化的受害者,被凶手制裁的时候,毫无还手与恫吓之力。其丈夫逃逸之速度,在场目击者无不感叹,没有一秒迟疑的逃离了现场。躺在血泊中,不知她是否还来得及想,短暂的人生,真的拥有过什么依靠吗?还是曾经有,可以有,都被自己无情地摧毁过。

美好与痛苦,是一对依存的概念,我想只有在痛苦中沉沦,才能与美好四目相对。只有在美好中反思,回头,才能与痛苦保持距离。单纯的对美好报以欲望的态度,或者对痛苦报以鄙夷的想法,都很难体会到生命之真谛。爱这个世界,才能被世界回报爱。希望大家都能把负面情绪的酝酿扼杀在萌芽,放过这个世界,才能放过自己。

知乎用户 郑天玑 发表

不太理解现在的有钱人,那么多名头,五万块钱都不肯陪,还要把命赔上

知乎用户 卡扎菲思密达 01 发表

老电影《大刀记》的经典永流传

天底下没有穷人说话的地方,也没有帮穷人说话的人。只有它(抽出大刀),能帮穷人把一肚子苦水倒出来,把那人情事理挣过来啊!

知乎用户 无碳国事 发表

X 协委员、三八红旗手、董事长、副会长、妇委会主席等等,太多了,阎王的油锅一锅炸不下那么多人

知乎用户 翻身的贤鱼 发表

联动了是吧,这才是真正的黑色幽默

知乎用户 wolf0417 发表

现在劳动人民得不到三八红旗手这个本属于群众的荣誉

知乎用户 import 潘多拉 发表

“我去法院告你,是给你机会。我要是连法院都不去了,那你就自求多福吧。”

-– 十年前某网友论刀客 yj 的金句

知乎用户 看娃老爹 发表

现在打工人维权最大的问题就是执行难,无论是仲裁还是通过法院审理,即便最后胜诉依然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得到自己应得的赔偿,甚至很多人胜诉也拿不到赔偿。

那么为什么企业欠薪执行起来这么难呢?打工者恶意讨薪执行起来却非常的迅速呢?从这个案件就能明白了,因为她是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明星企业家。

知乎用户 左而左​ 发表

当下中国,催生破坏社会力量的人,不仅是那些被迫采取了暴力和准备采取暴力的人们,而是那些对于原始资本主义有特别嗜好的精英学者,贪官污吏,和各个阶层的贪得无厌的剥削者。

老百姓已经让出了一切,因此,要避免民众行使这最后的权利,就必须采取强制的方法,迫使强势阶级,还给工农他们失去的其他权利,并让强势阶级的每一个成员认清一点:随机发生的小型暴力抗争的后果,随时会落到每一个所谓强势者自己的头上,甚至有一天他们自己也不得不成为这样的抗争者。

知乎用户 汤圆 发表

“人人有枪他才不乱” 的含金量逐步上升。

公权力能冲进我家门当着软肋的面抽我,是对他们来说好的秩序。而我挨完耳光后能拿起喷子给他们来一下正当防卫,才是对我好的秩序。

乱不乱是统治阶级的话语,作为牛马还得记得,暴力永远是阶层博弈的最后一个筹码,不一定用,但一定要有!

知乎用户 以己为棋​ 发表

一个中国人,多少骨子里是认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我觉得强者就应该践踏弱者。但是强弱是转化的,路灯上挂着的资本家代表了有的工人是强者,无数断指代表了有的资本家是强者。

我只是希望,资本家被挂在路灯上的时候,无耻的人别出来哼哼唧唧,就如同从没人关注过那些断指的工人,没人听过他们的哀嚎。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诸位,请努力变强,不管你是资本家还是工人。

知乎用户 冷眼角鸮 发表

法院都判了,为啥还耍赖不赔? 既然钱比命重要,那保住钱丢了命,又有啥好抱怨的?

另外,当老赖是成本真低啊,如果换成是工人拖欠企业钱,是不是当天就得吃牢饭? 老赖拖着人家救命钱不肯给还一点事没有,吃香喝辣的。

既然法律迟迟不能伸张正义,那填补这个空缺的只能是鲁智深和武松了

知乎用户 南北客 发表

什么时候法院一判赔偿就可以自动从老赖银行账号里把钱划到债主头上?这到底有什么操作难度?有什么弊端?为什么一直不实现?都什么时代了,还指望老赖自己打钱?

知乎用户 一代完人洪承畴 发表

80 年代探明,1990 年投入生产,位于南疆的塔里木油田。到 90 年代末,被紧急开发成为了全国第四大油田。

92 年第一次西北大开发的几大基础建设项目均与能源有关。这些项目包括穿越南疆新油田地带,1995 年通车的塔里木沙漠公路;1999 年开通,连接喀什噶尔市和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总部库尔勒市的新铁路;以及 2002 年开建、2004 年完工,从新疆通往上海的西气东输管道工程

这些大规模能源开发并没有给本地少民带来多少好处。相对高薪的能源行业工作把少民排除在外。这些行业很少聘用少民工人,反而把大量汉族工人带入南疆。这是因为在利润面前,资本倾向于直接聘用已有行业经验的汉族技术工。

无论如何,在 2001 年,新疆党委的民族问题课题小组反映,在市场经济的规律之下,执行民族平等政策变得越来越困难,少民就业明显成为问题。涌入新疆的诸多外来资本和人口把新疆的生活成本拉高,却没有帮助到少民。他们形成在少民身边一个触不可及的富有阶层,然而大多数少民被排除在新的财富之外。

能源行业带来了新移民、工作歧视和以民族划分的贫富分化,但比起这些对城市少民的影响,能源行业的环境影响和新疆棉花政策带来的农村变化,对主要以务农为生的少民群体影响更为严重。80 年代末开始蓬勃发展的能源行业本来让新疆稀缺的水资源变得更紧张。国家的新疆棉花政策更让资源竞争变得激烈化。那么在今天的新疆,资本是为纺织业圈地种植棉花。相关政策鼓励在新疆大量开荒种植棉花,为此提供了雄厚的财政补贴。但是这项政策的主要收益者,不是本地少民,而是被吸引前来开荒赚钱的汉族移民。1991 至 1997 年间,新疆开辟了 330 万亩荒地,主要承包给汉族新移民来种植棉花。这些新的棉花种植地集中在南疆地带。

1998 年 7 月在新疆日报头版登报的一个小广告反映了当年的状况:广告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有 5000 亩可承包的新开荒田地,前两年免承包费。而当年的且末是一个人均土地不到 2.5 亩,水供应紧张的穷僻少民聚居县。此地后来频繁因水源竞争和土地损坏问题发生民族冲突。

新疆的开发给很多奔疆参加棉花种植的汉人确实带来了好处:他们或当高薪季节工,或获得了廉价的土地和住房,或以大农场主的身份赚得盆满钵满。相反,在南疆的土地上世代为农的少民农民跟汉族的农场主、农工不一样,不是奔着利润才来,也不能看到局势不好就甩手离开。棉花政策迫使他们把原来丰富多样的作物统统改种棉花,然后以指定的价格卖给指定的公司。棉花小规模种植本就难以盈利,因此很多当地农民改种棉花后,收入不涨反降,同时因粮食等其他作物被棉花代替,当地农民变得越来越依赖市场和被国棉花公司控制的销路

1990 至 1997 年间,新疆的棉花种植面积翻了倍,成为了全国最大的棉花产地,提供全国 25% 的棉花。随着棉花种植的增多,国家也开始鼓励纺织企业转移到新疆。如今,国内的棉花生产几乎由新疆负担:84% 的中国棉花都源于新疆

在新疆经济开发,石油和棉花 “一黑一白” 策略的影响之下,南疆地区涌入了前所未见的汉族移民潮。同时,一个以民族分层的贫富差距逐步拉开。在城镇非国营单位职工中,汉族工人的收入平均比少民工人高出 52%。而城乡间,在全国已经悬殊的城乡贫富差距,在新疆更是比全国平均数高出 30%,以少民为主的农村人跟以汉族为主的城里人贫富差距越发鲜明。

新疆的本土原居民开始发现,在城市,本地的高收入岗位,对少民不开放,甚至在国企里,都出现了 “下岗先下少民” 的说法。少民被限于城市边缘的服务业经济。而在农村,少民身边的土地被大片大片承包给汉族新移民,已经稀缺的自然资源,尤其是水资源,变得竞争越发激烈。越来越穷困的少民农民,看着日益发达的家乡,越来越看不到出路。这些,正是 90 年代民族矛盾爆发的土壤。

在新疆党委民族问题课题组一份 2001 年的报告中,记录了这么一幕:

1999 年 7、8 月间,和田市(编者注:新疆最贫困的地区,当年占新疆 63.3% 的平困人口)斯地吐维清真寺哈提甫在一次周五礼拜时,当着 3-4 千教民的面说:‘维吾尔族妇女、青年因为失业而卖淫或成为流浪汉,让我们为了挽救他们祈祷吧!愿安拉拯救他们的灵魂,给他们工作吧!让我们用哭声感动安拉吧!” 导致上千人嚎啕大哭

这个场景,相信在正经历大下岗潮的 90 年代中国的许多地方都能引起共鸣。

知乎用户 王凯​ 发表

我是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优秀企业家。

我企业的员工买通法官,想要讹诈我的钱。面对不公的判决我据理力争,拒不低头,丧心病狂的工人竟然把我活活砍死。

回过神时,我发现我重生了,回到了法庭上法官宣判的那一刻……

开通盐选会员阅读全文,每天只需 0.3 元。

知乎用户 kkookk 发表

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确实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官方并没更新完善,劳动者成了制度的牺牲者,承担了痛苦、还要贴钱养伤、还终身受工伤疾病影响。而用人单位被保护得好好的。

知乎用户 木央 发表

这不正说明这家企业的狼性文化塑造的很成功么。

不抖机灵的话,这件事暴露出来的问题就是普通人的维权成本太高。法院的判决已经偏向于工人了,但是在执行上被告随便拖一拖就能拖到工人无法忍受进而接受调解。

过去 20 年来法制建设中对于维权律师的污名化是造成当下这种现象的主因,时至今日你去搜维权律师出来的依旧是一堆负面新闻。

当然我不否认部分维权律师就是法律商人,但在当下的制度设计中,维权律师扮演的是类似润滑油的角色——帮助普通人主张法律权益,进而最大程度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这个角色消失后,就是让普通人与精密的法律设计直接碰撞,擦出来的火花点燃后就是一条人命和两个家庭的毁灭。

我想到胡阁老讲明末四案的视频中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论述,大意是中国的平民忍耐程度太高反而容易走极端。这就导致了在太平岁月普通人的统战价值极低,他们的正当权益及其容易被忽视,等到忍无可忍的时候,之前积压的所有矛盾都会在一瞬间爆发,普通人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非要把天掀翻了不可。

即便不考虑个人权益,单纯从社会治理成本上来算,调查记者、维权律师这类润滑油角色也是效率最高的。今天逼着你解决一些小麻烦是为了明天不会有天大的麻烦砸到头上。

知乎用户 黑藻非藻 发表

这是真正的达尔文主义实践,而不是斯宾塞虚伪地把社会进步与自由市场竞争等同。

竞争造成进步非常牵强;活下来的方能生存才是第一性原理。

知乎用户 光哥读历史 发表

这个问题下的关注点都偏了,最重要的关注点应该是,这么一个人怎么当的政协委员,还评选上三八红旗手

往深里说,这是在掘根,一把手应该引咎的

知乎用户 硅谷 IT 胖子 发表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X)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知乎用户 深藏 发表

这就应了那句话,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次就会。

最近几年这种情况的频发,但是我估计有的人还是没把这种情况当回事,可能她们还会认为这种情况自己不会遇到,甚至与自己完全无关,缺少了对这种事情的警醒和敬畏。

对于我这种人来说,我一直秉承着一个观念,就是这种事情可能与我无关,但是也要谨慎小心抉择,尽量不让这件事因为我引导出来,并且与我有关,并最终可能作用在我身上。我深知一个原则就是,这种情况要是作用在我身上,可能我就没有以后的存在。

知乎用户 该用户 logout 发表

这是公民真正的自发秩序,是在日常生活实践中维护公序良俗,推动社会实现良法善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乎用户 他说他吃饱了 发表

毛主席曾说过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

这就是了。

知乎用户 贝壳 发表

鲍鹏山:李逵躲在在门缝里张望,本来就气得冒烟,听得喝打柴进,便拽开房门,大吼一声,直抢到马边,把殷天锡揪下马来,一拳打翻。拳头脚尖一发上,殷天锡手下救不得,柴进拦不得。眨眼功夫,殷天锡呜呼哀哉,伏惟尚飨。

就这样一副经不起三拳两脚的臭皮囊,一旦背靠权力,竟然可以不可一世,欺压天下人。

可是,就这样不可一世的癫狂小儿,李逵的三拳两脚,就把他打成了一堆烂肉。

不受约束的权力,最后招来的,一定是暴力。

知乎用户 有意思 发表

工人阶级自己的神灯

知乎用户 大袋鼠帝国万岁 发表

很痛苦的说,我心里是希望出现群体性事件,不然王佳佳和这类案子会层出不穷

一边是和自己前途命运挂钩的 GDP税收,一边是可能连网都不不会上的平头老农,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基层公务员的良心大过前途的 KPI

我们也不可能要求上层把对基层 KPI 的考核从量化的税收 GDP 变成不可考的民间生育,欧美的乡绅地方都没法杜绝这种事,何况垂直地方管理的东大

只能昧着良心期待这些英雄多些了

知乎用户 我发明了永动机 发表

给三国杀评分扣两分得了,毕竟是女企业家自己要求对面要自己命的

知乎用户 vcvc 发表

也没什么用,当地政府,劳动局一锅烩了才是正解,参考农业税

知乎用户 连山归藏 发表

这就是我为什么看不起法律,并且以自己是个法盲为荣。

在我眼里,无法违反的才能叫法律,这些想违反就违反的只能叫规则。人类唯一的法律就是物理,因为物理定律是无法违反的。各种所谓的法律条条框框,随时可以被违反,甚者有人就是要违反它们,因为违反这些规则他反而获益更大。

有句话叫 “真理在大炮射程内”,其实大炮射程内没啥真理,规矩你自己兴,爱兴啥就兴啥。但你兴的规矩人家为啥要遵守呢?因为你有炮。所以唯一的真理其实是那个炮,也就是炮背后的一套动能定理。你想违反物理定律,除非三体人来给你站台。

所以在西大那边流行动能定理(5.56),在我们东大这边流行压强公式,就是这个道理。人类文明本来就是一个建立在暴力背书之上的文明,你不讲文明,那就只好讲暴力了

知乎用户 民用原子弹 发表

很多地方,很多人

是信奉丛林法则的

只是

丛林法则降临到她自己身上的时候

她又不愿意了……

知乎用户 奥特多夫之影 发表

我还记得当初产能过剩讨论期的一个神回答

他们连工资都可以不发,我们拿什么和中国争?

但是更有意思的是回答里的评论指正——工资还能由员工自己贷款送给公司发

知乎用户 三三 发表

女方为什么没有像其丈夫一样及时避开,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要选择与行凶者互殴?

知乎用户 良马逐利艰贞 发表

百家讲坛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了。

知乎用户 老猎人 发表

单纯的伤害一人,只会认为是偶发事件!掀不起一点波澜。

看看珠海撞车事件,马上婚姻法进行完善!过在当代,福在千秋。

等着老爷,让出利益,你会发现,到死他都会握紧手中的钞票!

醒悟的人太少!

知乎用户 张聪 发表

根本问题还是在于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以至于就变成守法者吃亏,如果变成合理立法、严查违法、公平执法,我相信这种事就会大大减少,但是这样一来老爷们手中权力就变少了。

知乎用户 七发与 1Q84 发表

那些法官们大可将抽象的法律概念用之于胖猫,大同彩礼男身上,让自己的价值观融入某些案件中。可是,他们能彻底的禁止暴力吗?现行的法律之所以能够执行下去,并不是因为它多好,而是人们恐惧这背后的国家暴力。当人们有一天不再害怕这暴力时,他们会用最底层的社会逻辑去解决问题,此时一切精巧的法律概念与不可质疑的辩护词将变的苍白无力。可惜,有些人在象牙塔里太久了,忘了这致命的真相~

知乎用户 凝渊 发表

社会风气会好很多。

知乎用户 小龙虾酱 发表

当大多数人对这样那样的法律案件群情激奋的时候,说明这个法律制度、社会制度大概率是病了,需要用朴素的物理法则,人为纠正。

这样的工人,放在百年前,那叫无产阶级战士,阶级斗争的正面案例,值得放在小学课本里传诵赏析的。

知乎用户 面壁星空 发表

都是金属,

都是白花花的,

一个是银子,一个是刃子。

自己选!

知乎用户 幻皇 发表

我不知道你们看到了什么,我只看到了江西人一如既往敢为天下先的斗争精神,一大堆兄弟省份的在扯什么宗族、什么资本家。这些我不懂,我只知道哪怕再回到那年,第一声永远在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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