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长沙警方关于货拉拉事件的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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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3 月 13 日更

看看事情出来之后,央视和北京日报对普通人的态度?明显在拉偏架。死者很不幸,没错!但司机这件事落到自己(我相信普通老百姓还是大多数)头上没有好结果,自己以后还敢做什么,你随便的一个行为会不会过失致人死亡?不论男女,真心希望都好好想想。

3 月 6 日更

有些人说死者(托运人)要中止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当中止,不中止就是违约,有过错。在货物运到约定地点之前,托运人是有权要求中止运输,如果托运人明确表示了,承运人应当中止。本案中,就算死者有这样的表示,承运人没执行(也就是没停车),也仅是民事违约,按一般常理推断,该违约行为一般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与死者死亡也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怎么就因为这个民事违约说司机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说人家有罪?

举例:男女朋友甲乙,甲欲与乙分手,乙不同意,甲说你不同意,我就跳楼,后,甲跳楼身亡。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吗?我想大概率应该是不会的!自甘冒险。

无限扩大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把有些本不属于行为人的注意义务强加给行为人,对大家并不是什么好事,如此,因你某个行为,只要出现了别人死亡的后果,自己就大概率要承担刑事责任。你自认无辜的时候谁为你叫屈?不论男女,希望男生女生都能认真想想。

———以下是原答案(有个别调整)———

一次不公正的处罚,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

试问,一个 38 岁的中年男性,晚上 9 点多了还在为生计奔波,还在不停的接单工作,这样一个努力、上进的 “底层老百姓”(我为什么这样写?因为普罗大众更多的就是司机这种拼命工作、养家的人,这种事可能落到所有人头上,不论你是南拳钕拳还是别的),因为在车内 “用恶劣口气表达了不满”(请问哪个正常人没有生气的时候?别跟我说你一直能保持情绪稳定),选择了更快到达的路线,被车内人员误解要干坏事(当然可以想,论迹不论心,没有法律能对你内心的想法定罪),车内人员就跳车,被爆到网上之后,自己社会性死亡不说,还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刑事拘留,这司机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如果这样一个 “表面” 没有什么过错、努力生活的司机,将来承担刑事责任,其意义不亚于“南京彭宇案”,这样的案例出来之后,将极大加深男女对立,加大男女之间的不信任感。稍不留神,自己就会承担责任,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谁还敢与异性打交道?真到那种地步,那些打拳的人,你生活会更好还是更差?

如果仅仅因为几句话争吵,还有死者死亡的后果,行为人就要承担责任的话,“电梯劝烟案” 就不会成为当年十大案例。

请有些人不要在那儿瞎杠,看都不看回答,就瞎杠。我所说的只是从普通公民的角度出发,怕自己将来也因为 “莫须有” 的罪名,被成为某个案件的“司机”,被刑事拘留,甚至定罪,我的亲人该怎么办?换作是你呢?你(可能是男性,也可能是女性)成为这个司机,你有多少张嘴可以辩解?

按正常人的理解,人不会从高速行驶的车辆中跳下,除非现实危险真的已经到了不跳就会死的地步(比如,旁边有人拿枪准备干掉你),但这个案件里很明显没有达到,正常人根本不会预料到死者会跳车,你怎么去苛求一个普通司机需要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全都做个预案?

法不强人所难,司机在那么短时间能做什么?你来教教我。

司机在看到死者的动作后,已经在短时间内采取了轻踩刹车、打双闪的操作(说急刹的,自己去模拟下,没系安全带的情况,一个急刹就把你甩出来了),如果你作为司机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吗?

再者,我请那些键盘侠们,等你拿到驾照了,多开几次车,再来回答。还有,那些没打过货拉拉的、不知道货拉拉计费原则、不知道货拉拉路线规则的(货拉拉主业是拉货的,不是拉人的,没有必要非得按照货拉拉导航路线走,也没有义务非要按照货主的路线走),不会看导航的,煽动男女对立、上来就扯不安全感的,别来烦我。先把屁股坐正。

知乎用户 黄祖兴 发表

我就看到了一个可怜的中年男子。

整趟搬运,女乘客只花了 39 元。

我们假设油费 9 元,平台抽成 5 元,那司机这一趟获利:25 元?

防杠指南:以上是我瞎猜的,来杠就是你对。

接下来算司机的时间成本。

女乘客搬运行李上车时间将近而不到 40 分钟,我们就算它 35 分钟,搬运下车时间算少点为 30 分钟,路上开车时间算 20 分钟,从其他地方开车来接乘客我们算 10 分钟。

赚 25 元,却花了 95 分钟?

真的是辛苦的血汗钱啊……

难怪半路还要抢单,这真的不赚钱啊!

开车半路都要抢单赚钱的司机,能对女乘客有什么伤害?之前你们还说他对女乘客有侵害?

这明显是一个被生活所迫,一心只想赚钱养家的可怜中年男子啊!

这要是被判刑了,他这一家老小可咋办?

这么拼命赚钱,大晚上还要抢单的男人,家里肯定就他一个顶梁柱,可怜可叹。

知乎用户 乐多 发表

最后再说下关于案件审判的想法:

首先,事件中当事双方的行为在道德层面上都有一定瑕疵或者准确的说仅仅是在性格上有一些缺点,不过道德层面有瑕疵不代表法律层面有责任。双方道德层面的问题网友可以随意键盘审判没有问题,但是不能因为道德上有问题就推断某方法律上有责任。

其次,有人认为司机在与死者货运合同的履行上存在问题,假设确实存在问题,司机也仅在合同法以及双方货运合同约定违约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最后,关于死者的死亡结果

很明显死者的死亡结果是死者 “起身离开座椅并探身车窗外” 随后 “从车窗坠车” 导致的。

死者作为意识清醒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能意识在自身行为存在风险,并且从车窗坠车的行为更加提高了自身所承受的风险程度并造成更严重的损害结果。因此本案属于死者自陷风险。

至于当事司机,并没有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也没有迫使死者做出以上危险行为的主观意愿,更加没有预见以上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此外在驾驶人对乘车人安全保护义务上,当乘车人突然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由于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站立姿势,身体已经探出车窗外,出于安全考虑此时并未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而是立即采取了点刹的方式进行平稳的减速,并且开启双闪提醒周围车辆注意危险。然而乘车人的动作过于迅速,在速度还未完全降下时已经翻越车窗坠车,司机立即停车查看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为乘车人提供救助。说明司机履行了安全保护义务,乘车人坠车的结果是由于乘车人本人在车辆行驶时突然离开座椅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并翻越车窗坠车的自陷风险行为造成的,司机没有立即消除该风险的能力。

因此,在客观上,司机没有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主观上,也没有预见死者自陷风险的行为及损害结果的可能。综上,对司机过失致人死亡的指控不成立。

本案属于死者的自陷风险。

最后说点自己主观看法

其实案件扒到现在,基本可以看出,司机和死者都是相对处于社会比较底层的可怜人。

司机,辛辛苦苦起早贪黑没日没夜勤勤恳恳,干点辛苦活体力活,就为了挣那么一单几十块钱,假如那单真的完成了,最多拿 50,时间花了一两个小时,路程一二十公里,油费十几元,还有车损,一个人一辆车,就算到手能够 30 元,花了一个半小时,每小时赚 20 元,假如一直这个情况一天不吃不喝并且在保证一直有订单的情况下干十小时只赚 200 元。所以司机精打细算,时间就是金钱,时间一分钟一分钟的省,9 点多还想着再接单赚点辛苦钱。**网上对司机的指责,不回话,发脾气,说到底都是道德上,性格上,个人素质的问题,上升不到犯罪的程度。**归根结底司机无非也是个遵纪守法忙忙碌碌赚些辛苦钱的普通人。此前或者现在一些舆论对他的指责太过沉重了。

至于车女士,其实也是可怜人,虽然通过事件我非常主观的认为她可能智商情商都不太高,性格也不太讨喜,最后死亡的结果可以说也完全是自身的错误行为造成的。但是**她没有伤害任何人,她已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最大的恶果。**结果现在也被一些网友喷的头都要臭了,之前某些号称亲情非常深厚的亲友也没一个人出来替她说一句话。收了赔偿就消失匿迹了。可以想象她生前也并没有受到所谓亲友的太多关爱。

——————-—以下为案情分析——————-

破案了:根据对警方通告的进一步分析,得出结论,受害者应该也没想跳车,是不小心掉下去了………… 所以双方冲突的收尾………… 显得有些仓促…………

可能这也是为什么警方用词是 “坠车” 而不是 “跳车” 的原因。同理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按时间线推算,受害人第二次提出异议,要求停车,加上探身车窗外,结果坠车,整个过程才不到 8 秒的原因。所以受害人突然坠车,对于司机和她本人都很突然。

再回顾整个过程,当事双方都具有一定性格上的瑕疵,警方通告交代的还是比较清楚了,**一开始女生对司机合理诉求的视而不见,导致了司机最后也选择对她的合理诉求视而不见。**最后加上一个误判,一个过激反应和一个意外,组成了这个悲剧。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

与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

与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

补充:关于女生对司机合理诉求的视而不见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根据警情通报,这个订单是当天 15 点左右下单的,距离司机 20:38 分到达,中间有五六个小时。而司机到达后,多番催促,车女士才在 20:55 分开始零零碎碎的搬东西,共计 15 次,此前司机已经干等了 17 分钟

2,由于出发前上货过程已经用了 36 分钟,司机提示按照平台规定,上货下货合计免费等待时间 40 分钟,超时将额外收取费用,车某某 “不予理会”(货拉拉超时费计费规则是上下货共 40 分钟免费,超时每 10 分钟收 5 元,等于司机**等待 50 分钟只收 5 元,**而且超时费是司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额外付费服务)

结果,司机为了节省对于他很宝贵的 4 分钟选择抄小道。并在车某某表示偏航不满后也选择 “不予理会”,对于车某某要求停车也选择 “不予理会”,在车某某心态炸裂,选择离开座椅把身体探出车窗外时也不想理她,但是还是有些担心,选择了减速开了双闪。结果说时迟那时快,一两秒的功夫车女士不小心掉下去了。

就这么个事…………

————————-3 月 3 日分析————————-

根据一些昨天通告的案件细节,我还是觉得司机冤到呕血。下面回顾一下当事人最后 40 秒的时间线,

根据警方通告以上内容可知,21 时 29 分许,林语路佳园路口时,车某某第一次提出偏航异议,林语路曲苑路口时第二次提出车辆偏航并提出停车,21 时 30 分 34 秒。周某拨打 120 电话。再结合下图之前沿途监控拍到的距离大致推断:

林语路佳园路口,大约是 21 时 29 分 55 秒左右。

林语路曲苑路口,大约是 21 时 30 分 22 秒左右。

事发后拨打 120,21 时 30 分 34 秒。

也就是说,冲突全程含事后报 120,历时约 40 秒。

咋说呢,这样一看感觉就无语,这就跳了?吵架 40 秒就跳了?

而且这短短 40 秒还包含:

“车某某两次提出车辆偏航”

“周某起先未搭理”

“后用恶劣语气表达对车某不满”

“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

“周某未理睬”

“发现车某起身并探身车窗外”

“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

“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双闪”

“车某某从车窗坠车”

“周某停车查看”

“拨打 120”

共计约 11 个情景。

所以感觉并不符合之前一些脑补的情节 “路越来越黑,问了司机不回答,久久沉默,好害怕好紧张然后跳车”

尤其是最后林语路曲苑路口后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之后采取了一系列极端操作,其实算到打 120 全过程才 12 秒,再减去司机 “停车,查看,打 120” 最起码 4 秒时间,也就是说从车某第二次提出偏航异议,要求停车,到最终坠车,最多只有 8 秒时间。几乎是说着要停车自己手脚不停就直接翻下去了。

这个操作我只能说实在感到窒息,你如果说在这 40 秒冲突中司机责任巨大,不理她很可怕,表达不满语气恶劣或者看到准备跳车没有做反应,实话说一共就 40 秒不搭理的时间能有几秒,表达不满的时间能有几秒,看到准备跳车做反应的时间又有几秒。而且说要下车为什么不给司机多点时间反应或沟通呢,直接就下去了。我只能说这一系列操作很夸张我完全理解不了。

此外考虑到在短短几秒内司机已经 “轻点刹车并打开双闪” 我倾向于倒霉的司机看到女生有跳窗倾向后是立即做了相关措施的,只不过没有拯救成功。我觉得这里说 “仅轻点刹车并打开双闪” 并不能说是仅,毕竟电光火石间,首先女生趴窗上司机还不一定能完全确认她的意图,其次那个装满货的破面包刹车没那么快。应该说司机还是立即做了补救措施,假如应此获刑实在略冤。

其实本案司机的反应速度已经比之前发过的那个一脸懵 b 的武汉乘客跳车事件的女司机快多了。如下: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9865545

知乎用户 Excalibur 发表

这不就是清华腚姐事件的翻版吗?

同样的女孩脑补了男性的丑恶

同样的给男性带来巨大舆论冲击

同样的男性原罪论

只不过这次司机没有那么幸运

女孩没了,他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看看网上那些评论,谁在乎事情的经过?

你是男的,女的在你车上出事了,你有罪。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知乎用户 宣统三年 发表

” 过失致人死亡罪 “??

这是为了满足女拳舆论做的定性吧。从通报内容来看,怎么看司机都不可能构成犯罪啊。

司机的过失是什么?偏航?他没有按照导航路线行驶的义务。没有停车?死者并没有要求他停车的权力。没有回答死者的问话?他并没有回答的义务。没有在死者跳出去时一把拉住,也没有急刹车?首先,他没有去拉人的义务,其二,如果拉人或急刹车将有车辆失控的危险,其三,他无法预判女人会跳出窗。

最重要的是,不管是偏航,还是不答话,都与死者跳窗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就是一个死者误判导致的意外事件。结案吧,别闹笑话了。

补充一下,关于所谓 “偏航” 问题,明显是死者家属误导性的说法:

此案中所谓 “偏航” 就是错误定性。货拉拉不是滴滴,它不是按路线计费,也不负责拉乘客。它的导航路线只能视为是一种服务,是帮助司机识别路线的,并不是要求司机按照路线行驶。司机的任务就是把货拉到目的地,路线是自选的,自己认识路不按导航走很正常。“乘客”(其实是货主,她并没有购买乘车服务,连乘车的权利都没有)没有权力对路线提出异议,也没有权力要求司机停车。如果是滴滴,司机不按导航走应该征求乘客意见,因为会影响到最终的费用。对于货拉拉,司机拉货主应视为一种免费助人的行为(好意施惠),货主根本不能去要求司机走什么特定的路线。

知乎用户 余文 发表

15 点,司机接的订单。

20 点 38 分, 司机到小区。

——

也就是说,单某某有足够的时间打包好她的行李,搬到外面等司机。不过,她没有这么做。

她安心的等司机来了,然后才 15 次往返搬运东西。搬了半个多小时。

——

为什么需要 15 趟,是因为单某某行李太多吗?

带着这个疑问,我找了搬家视频看。

我发现,不是行李太多,而是单某某精打细算,搬家用的大袋子都没有买一个。她真的是在蚂蚁搬家。

常规搬家:

单某某搬家

——

21 点 14 分,司机出发。

司机等了半个多小时,刚好没有过 40 分钟,挣不到那个等待费。

——

我自己也搬过家。人穷,我也舍不得花钱让司机搬。

不过,我是先把东西收拾好了搬到楼下,然后再约的货拉拉。

司机师傅看着东西多,也帮忙在车上搭把手,帮忙装车。

——

中国有句古话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知乎用户 申鹏​ 发表

这就是一个沟通不畅、双方不能将心比心、互相理解导致的悲剧

但凡有点生活经验的人,都应当明白这是一件什么事:

这是很多人人生中都会发生的琐碎事,一个女孩搬家,为了节省钱,选择了最便宜的面包车和服务,不肯出搬运费,自己搬东西搬了 15 趟,上了车之后司机师傅脾气不好、面色不善,还抄了近路,她在恐慌之下,联想到了各种 “恶性案件”,于是试图跳车自救,最终导致了悲剧…….

终日忙碌干体力活的司机师傅,好不容易接了个单子,为了赚区区几十块钱,在楼下等了一个女孩 40 分钟,挣不到搬运费导致心情不好,为了节省时间,抄了近路,结果女孩质疑他的动机和人品,最终还跳车坠亡……. 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种心理阴影,可能一辈子都消除不掉。

我买房安家之前,几乎每年都会搬一次家,约过很多次货拉拉,用过很多次货拉拉的货车,接触过不止三位货车司机师傅,我请他们吃过饭、喝过水,和他们坐在驾驶室里聊过天。

我搬家的时候,家当太多,光书籍就装了几大箱,还有我老婆的衣服、柜子、箱子,我那个时候住的是市中心的老小区,没有电梯,师傅们要爬上五楼,帮我把一箱子一箱子的书、衣服,还有电脑、电视机、书架书柜、凳子桌子搬下去,开车到新家,还得一箱子一箱子搬上去,这其中的辛苦,没有搬过家的人是不清楚的。

你们甚至都不了解他们的搬家技术,他们会用很粗很长的麻绳,把箱子、柜子、大包裹捆在自己背上,扛着上百斤的重量,然后顺着楼梯爬上去、走下来…… 我是做不到的。

人家吃的就是这碗饭,赚的就是这点辛苦钱,所以,我每次对他们都是客客气气,甚至请他们吃饭、喝水、抽烟…… 对于另加的搬运费,从来没有讨价还价过,甚至几百上千也能够接受,因为我的东西确实多,他们确实辛苦。

劳动人民要求的不多,其实不过就是多赚一些养家糊口的辛苦钱,其实不过就是在他们辛辛苦苦为你服务之后,你说一声 “谢谢”、“辛苦了”,他们也需要尊重…….

我承认师傅们可能出身底层、文化不高、脾气粗鲁,但他们能怎么办?这就是他们生存的环境啊,他们并没有我们的条件……. 可能我也出身底层,所以能够对底层人民有着更多的共情,有时候,你真的需要尊重他们、理解他们、包容他们,你不能摆出一副高高在上、拒人千里之外、疑神疑鬼、用恶意揣度他的态度,他们和你一样,也是人。

他们太难了,他们怎么样才能让你了解:他们只是想多赚点钱,想开快点,想早点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他们并没有恶意呢?

我也理解那个女孩,她和周师傅毕竟不是一种人,生存环境不同,人的性格气质也不同,她在面对一个面色不善、言语粗鲁的男性时,在面对车子改变路线她又无能为力时,会自然地出现恐慌地情绪,这是女性身为弱者的本能……

此外,还得说一句,我们网络上对于 “性侵”、“强奸”、“杀人” 的报道太多了,以至于普通人总容易用恶意揣度他人的动机,特别是女性,总觉得身边的男性会骚扰、性侵、伤害自己(如“清华学姐事件”)…… 有安全防备意识是好的,但没有必要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社会上的变态罪犯毕竟是极少数,大部分人其实都是安分守己、辛辛苦苦养家糊口的普通人,哪有那个兴趣去伤害别人?

中国不是美国、印度、墨西哥,中国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中国人民大多数都是善良、真诚、温和的人民。

我们真的没有必要杯弓蛇影、草木皆兵、自己吓唬自己。

人民和人民之间,不该有那么多的猜疑、恶意……..

对于这起案件,我只能说,这只是两个可怜人的故事,23 岁的年轻女孩死了,38 岁的周师傅 “过失致人死亡” 了,这对两个家挺来说,都是莫大的悲剧。

知乎用户 为了北方神的荣耀​ 发表

先有因后有果的吧,月入 2 万的舍不得支付额外的司机支援搬家费用我理解,生活中能省则省嘛没毛病,但是不提前把要搬运的行李和东西准备好放在楼下直接上车这可太淦了,而且还搬运了三四十分钟,这也太耽误货拉拉司机后续接其他单了吧,严重超时不说钱基本上还是亏的,这搁谁呢心情好啊,如果一开始愿意掏个搬东西钱给司机三下五除二直接上车走了,想省钱直接准备好行李货物等司机来了也是直接上车走的,能省下单多少时间?有女生搬货的时间早就可以差不多拉两趟了,二十分钟一趟是四十分钟两趟,大半夜的女生也可以早点回新房子里休息,司机也可以速度接单挣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想让司机愉快的服务顾客也得给予相应的理解和支持啊,就女生这行事风格和办事逻辑平常估计也拖泥带水,司机太惨了,正常人是想不到还能从窗户跳车的,这操作惊呆的不只是司机,还惊呆了广大人民群众,出门在外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一定得到位啊,冲动是魔鬼。

知乎用户 Yori 发表

很多女孩子不明白,这不是理不理解害怕的问题,而是你害怕后应该怎么做的问题。网络永远在输出性别恐慌,却不告诉恐慌后应该怎么做。只教反对、反抗,不教沟通的人情世故以及遇事冷静的思维。

此事充分说明,女孩们没事别听网络瞎扯男女对立论加深恐惧,多学些技能才是实在。技多不压身,学车要趁早

早早的学好车,多多开车上路,长长驾驶见识,也不至于被导航的偏航提示音吓到过度恐慌。自己开过夜车,也不至于进入漆黑道路就吓死。有点驾驶常识,也不至于毫无行车常识在高速上把身子探出去,更不至于看多了偶像剧以为跳车没大碍。

特别女孩子,太需要涨见识了。没见识傍身,易慌乱,失了阵脚,屁事都能把自己吓死。

但凡学过车,开过车,在市区道路上也问不出必须停车这样的话**。市区道路上是能随便停车吗,能随便在车流里跳车吗?**

假设司机真有有侵害意识,停车是有用的吗?真图谋不轨的人,锁好门窗,开到没有摄像头的偏僻之处。

说实话,我虽然是女性,之所以更理解司机。就是平时最烦这些没有交通常识的人。胡乱指挥停车,想哪儿停就哪儿停,你回答说不能停,还给你气急败坏。甚至在车流中跳车,都是无视交通法则的文盲行为。

其次呢,舆论干涉司法了。

通报里写**「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

这操作没错呀,没问题。

还是那句话,人啊,学车要趁早。

驾驶知识讲的好,急刹不是随便能用的。副驾驶有人把身子探出去的情况不能用急刹,急刹由于惯性作用整个人更容易甩出去,而且摔的更重。

**轻刹车,稳住人。而打双闪,是为了提醒后车有事故发生,防止后车司机反应不及时造成二次事故。**所以,司机其实是正确的应急操作。

不像是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正确应急,顶多需要民事赔偿。这罪名有舆论干涉司法之嫌。

说实话,两个人脾气都不好,都有不足之处。

司机行列粗人多,欠缺文雅与素质。

女孩无驾驶知识,年幼无知,恐慌了也能理解。

但正常人恐慌了,微信悄悄的通知家人朋友报警。

不正常的人,把身子探出去跳车。

行驶高速中身子探出去的行为,别说容易坠车了,也容易被旁边路过的车辆碰到,如果脑袋被刮了去了呢?那别的车也是过失致人死亡了?

没人不理解女孩的恐慌,但不理解与人沟通不畅,拿命去怼。

这是死神来了的节奏。

本正常的矛盾冲突。人与人之间,有些矛盾冲突也实属常理之内,出门在外,在所难免。冲突不是罪。但自己把自己吓的,偏航了是要害人了,道路漆黑是要害人了,司机不搭理她是要害人了,说话不好听是要害人了。

那你倒是和家人说,让家人报警呀。但凡报警,也不至于丢了性命。

不是不共情女孩,是真的这操作看不懂,除了理解恐慌心理,这跳车行为共情不到呀。

与其说不共情女孩,倒不如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女孩子,不能学。


[Yori:如何评价央视评货拉拉女用户坠亡案?29 赞同 · 70 评论回答

](https://www.zhihu.com/answer/1763108005)

知乎用户 吴昊 发表

事件很清楚了,司机就是倒霉罢了。事这么大,又死了人,实刑也是没有办法。

还是我之前的问题,谁没坐过车,谁没不按导航走过?家属明显是有互联网从业人员,所有的描述都是在暗示司机有问题,进而说明货拉拉监管不到位。现在货拉拉赔钱了,谁还污名化的司机一个清白。

即使司机有责任,按营运车辆算,有人坐你的车突然跳窗了,也就是交通意外赔钱罢了,现在两次刑拘,罪名还让人往下三路怀疑,司机名誉怎么办?你们总说花季女子,司机也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呀。

知乎用户 宇 112 发表

这个过失致人死亡如果判下来,那就是我们法制的一大退步。

警方认定的情况是,司机并没有不轨行为,只是双方可能就道路运输这件事有分歧有争执。并且导航提示三次所谓的偏航加之道路偏僻光线昏暗,这位女士产生了恐惧心理。所以才有了跳车这件事。

那么女士跳车这件事跟司机有什么关系?

因为耽误时间,要求加价引发争执?

因为送货走了条偏僻的路?

这些不都是很正常的行为吗?

过失致人死亡,构成要素是应当预见和预见轻信可以避免。

你要求一个送货的司机因为要求加价或者走了条偏僻的路而预见一位女士会跳车?

就这么说吧,公交车过站了,一个乘客上前和司机理论,要求停车他要下车。司机不停,并且引发争执。然后乘客威胁说,你不停我跳窗户。

于是乘客果断跳车了,也果然摔伤,去世了。

司机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拜托。 车停了乘客就一定不会跳?并且跳了就一定不会死? 车不停乘客就一定会跳了?跳了就一定会死了? 车停与不停,乘客跳与不跳,还有会不会死之间有啥关系?

车在路上开,司机要保证的是车辆运行的安全。

而不是乘客的什么因为迫害妄想症而发神经似的威胁。

乘客,因为运费和司机争执,这很正常。

因为所谓的偏航和道路偏僻,产生恐惧也正常。

关键是因为这个你就跳车。这正常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因为自己的疑神疑鬼,并且对生活常识的不了解认为跳车没事,而去从一辆行驶中的车辆窗户上跳下。 这怎么看都是自己因为自己的过失致自己死亡?

司机错哪了? 错在开车了? 错在要求加运费了?错在选择了一条车少路好跑的路了?错在不答话了? 错在被精神病威胁要跳车,而没有三百六十度托马斯回旋不带飘不带晃的立刻马上把车停下来?

司机只要没有侵害女士的实质行为,他有啥错? 他不就是个接了个货运单子,指望快点送到接下一单的货车司机。他应该预见什么?

法律不该强人所难,强迫一个普通的货运司机预见他没能力预见和改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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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评论区有人说女士两次要求司机停车如何如何。

我就觉得你们是不是巨婴?

一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司机是驾驶者,掌控者。也就是所谓的车长。 这跟飞机的机长,轮船的船长,一回事,都是带长的。

司机需要对车辆,对车厢里的货物,对车上乘客,对周围环境负有安全保障的直接责任。

你说停?司机就必须停? 你搁这过家家呢?

你说停,并不代表司机必须要停,司机不能由着你的性子来,他要考虑的事情更多,比如是否会阻碍交通,是否有禁止临时停车标志,摄像头拍照? 你在家当惯了小公主,在外面也要呼来唤去,别人就必须听?

你不满意,你报警,你呼救随你。只要司机没有实质性侵犯你的行为,在行驶在路上的车辆中。司机并不对你有必须听从的义务。

司机想更快到目的地,你仅仅是自我感觉有被迫害的可能。司机不听你的,就是迫害你? 逻辑呢?可怜的逻辑呢?

-—————– 再分割线 ——————–

我发现评论区真的好多妈妈爸爸的宝贝小仙女,

一辆在路上正常行驶的车,你怀疑它偏航也好,你怀疑司机图谋不轨也罢,都只是个人主观的怀疑。

你怀疑什么那是你的权力。

但是一辆车究竟停还是不停,是驾驶员根据道路状况,根据事情的情况进行判断处理的。决定权在他,在手握方向盘的司机。

你说了你想下车就行了,司机不停,他自然有他的考虑。你如果对他的做法有异议,你投诉报警,找人槌司机都行。那是你的事。

他不停怎么了?你就有权力干扰司机正常驾驶?你就能抢方向盘,你就可以威胁跳车了?

这跟公交车上打司机的老头老太有什么区别?

有争议是有解决途径,社会运行,程序的正义比实际正义更重要。

只要司机没有实质侵害行为导致你有立刻马上的正当防卫必要。你干扰司机正常驾驶都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至于你的不满,你的牢骚。 你事后投诉,或者在不干扰司机正常驾驶的情况下报警要求警方介入,那都是可以。自然也有人给你个交代。。

你们这帮爸爸妈妈的宝贝儿子,宝贝小仙女想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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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说这个事情真的判下来。

受害的不光是这个司机。

而是整个社会。

因为这帮女拳的自私而又幼稚的行为导致整个社会割裂。

比如货拉拉司机拒绝女性搭车,甚至直接拒绝为女性提供服务,理由是:我无法预料你会不会有被迫害妄想,去跳车。

同样的企业招人对女性求职者提出更苛刻的要求,理由是:我无法判断你会不会干蠢事,导致我背锅。

还有平常的人际交往中真正的精英人士,不管男女。将一般女性排除在社交圈外。你们女拳自己玩去吧。

我不想因为无法预料到你的什么幼稚行为,而滩上什么过失致人死亡的罪。

突然觉得古人是多么智慧,女人无才便是德,女人就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回避与任何陌生男人有语言和眼神交流。这么做确实有些道理,别说古代思想不开化,就是放到现代,这帮事儿妈这帮小仙女不出门少多少事? 自己既不会跳车死亡,也害不到人家勤勤恳恳的司机。多好?

我们要回到这样的状态吗?

法官如果这么判了,司机可能最多几年就出来了。

但广大事儿妈小仙女们恐怕就要被迫接受被社会隔离边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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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奉上本人独家网约车,货拉拉司机等因为工作需要有时不得不面对独身女性的预防受害指南。绝对值得收藏学习。

事儿妈和小仙女的特征其实很明显,

一个电话打过去,首先询问地址小区和进出道路情况,(不需要问门牌号,以免误会。)等具体信息,

如果对方逻辑混乱搞不清楚,或者戒心明确你就进行第二步试探性提出需要配合解决的合理困难,比如那个位置,你别进不去,要她到某个位置来上车或者接你,又或者你堵车要稍微等等这类的。

如果对方回复或者思考的重点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比如我要如何如何? 比如我是谁谁,你应该如何如何。

而不去思考你的困难处境和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法。

那么这位女性大概率是事儿妈和小仙女。

你就需要权衡这笔生意接不接? 以及如果要接是否准备好录音笔,随身摄像装备,在出现严重问题时能掌握一手证据对自我进行保护。

以免重蹈这次货拉拉司机这样的悲剧。

绝对受用。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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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们是不是对货拉拉也有什么误解?

货拉拉不是滴滴!!!货拉拉不是滴滴!!!!!货拉拉不是滴滴!!!!

它提供的是货物由 A 到 B 的运输服务,

你坐上它你只是在跟车,跟车,跟车。

你只是在蹭免费的坐而已,还服务?你付钱了吗? 白嫖还理所应当的样子。

你还指望司机对你无微不至的服务?非得按导航走?司机就是中途回趟家吃个饭都是可以的,只要按照约定时间交货就行,你们想得是不是多了点?真当是自家车了?想停就停?想走就走?

我临时改变收货地点,我还得跟司机协商。看司机方便不方便愿意不愿意呢。我蹭个人家的车,我还得好烟好槟榔伺候着人司机,捎我一程。到你们这就这样了?以后害我蹭不到车你们负责吗?

你们这真不食人间烟火想当然想得可以

知乎用户 烟鬼李牧风 发表

女孩跳车,司机没制止。

幸好是没有制止,要是制止了没拉住,留下了痕迹,那岂不是更说不清了?

制止了,拉住了,肯定要撕扯,然后出车祸了,更麻烦。

这真是,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横竖都要倒霉。

知乎用户 盆盆盆盆栽 发表

警方通报非常详细,大致总结如下:

1、司机对被害人没有暴力,拉扯,搏斗等肢体动作行为,被害人死亡原因为头部与地面碰撞导致。

2、偏航问题多次试验结果,减少 4 个红绿灯,节约 4 分钟时间。

3、被害人身体探出窗外,可以导致从车窗坠车结果,事实情况也为被害人从车窗跳车导致。

4、司机与被害人因业务及车辆偏航问题存在口头纠纷,司机恶劣语气对被害人表示不满,并未答应被害人停车要求。

5、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司机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个人观点

1、首先看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的生命权的行为。

2、司机是否存在过失行为,该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个人认为从警方案情通报来说,十分牵强。

首先、司机与乘客之间的口头纠纷不作为被害人跳窗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害人身体探出窗外实际为跳窗的行为是是司机无法预见的结果,司机本身的职责为安全驾驶车辆到达预定目的地,乘客本身有义务遵守乘车人的职责,不应当妨害司机驾驶行为。

**其次、**警方通报中所描述发现被害人身体探出窗外后,司机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并打开车辆双闪灯。对于车辆处于行使状态来说,司机无法判断乘客具体行为目的的情况下,司机本身不能也不应当采取行动制止,紧急刹车本身也存在加速被害人甩出窗外的风险。很多交通事故案例都是驾驶员进行非驾驶行为导致车祸,行动制止和紧急刹车亦有可能增加乘客损害的风险。倒是语言制止是司机可以也应当做的事情。

3、如果本案中司机最终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对司机的职责认定是否超出界限,驾驶员除了保证车辆安全外,如何关注乘客个人状态,比如公交车驾驶员过站后乘客吵闹下车,甚至跳车的行为,是否公交车驾驶员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呢?乘客的过激行为本身对驾驶行为就是一种危害,又如何平衡妨害安全驾驶罪的认定呢。

4、建议货拉拉为司机请一位好的律师,这个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一定会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也希望司法机关审慎考量。

知乎用户 许广新 发表

我前阵子写了一个回答

猜测的情况和事实差不多

女孩子被无良自媒体引导

认为男人都是强奸犯

天生就是害人的

以及

被抖音快手电视剧忽悠

以为跳下车打个滚就可以得救


其实我还有个推论当时没有说

但是这个推论无论如何也没法证明了

只能说更加加重了我的推论

这里车女士死者为大

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我说一下我的一个朋友吧

我有一个朋友,这个真不是我,只是朋友

这里也不方便说姓名,就用小马代替吧

其实我也忘了我是和小马怎么认识的了

反正当时小马黑长直而且第一眼看起来长得还不错

而且因为各种原因吧就加上微信了

开始对小马感觉还不错

朋友圈微博也各种岁月静好等等吧

但是久了我就发现小马有问题

第一,小马的颜值并不是十分的高

只能说化妆和修图水平较高

当然这也不算是缺点

第二,小马特别自我

什么事只考虑自己的想法

丝毫不为别人考虑

比如约好了干什么

自己鞋脏了去擦鞋都比你等一个小时重要

第三,小马不信任任何人

总觉得所有人都是有问题的

都是有企图的

当然也包括不信任我

其实因为我本身就比她大好多

而且虽然颜值崩塌但是白白胖胖的长得不凶

对我反而还有一丝丝的信任

第四,小马极度听不进一点对她不好的言语

甚至说,小马你今天的裙子配这双鞋不好看这种都要和人大吵一架

所以

久而久之身边的人都只会说

小马你真好看

小马你真是小仙女啊

小马你真的太优秀了

而背后都会说

那个 **

第五,小马对钱,十分看重

当然小马工资的确不高

月薪四千左右

而且我们吃过几次饭也聊天

她家里也不是多富裕但是不是多穷

但是就是对钱。。看的特别重

当然这种并不是我请她吃饭她就不请我

这种花钱她还是接受的

但是比如我们去吃饭

广告牌写着奶茶第二杯半价

但是结账时候店家说这是春节时候活动

3 月份就没活动了第二杯全价

就这几块钱也能和人吵起来

拉都拉不走那种

第六,小马其实,,没什么朋友

虽然认识的好多人每天都阿谀奉承

但是实际上。。一言难尽

这样小马就有一种自己足够优秀而众人庸庸碌碌

所以自己很清高的想法。。。。

第七,小马最喜欢的文章就是咪蒙那种

或者什么小红书上写的那种女人天性高贵

我们本应享受什么什么什么什么

男人都是 OOXX$#$^#^ 等等吧。。。

而且我们聊天 过程中发现

她对于科学、物理、化学等常识的认知度基本是空的

而且她高中也是学过物理化学的

有段时间整天和我推荐快手抖音今日头条上一些假的不行的短视频。。

我真的不想吐槽。。。

其实为什么我说到小马

有一次我们在林业局见面去吃小尾羊

打车的司机走了一条绕远的路

我也是认可的

但是小马不依不饶非要走直线距离最短的路

我也是劝也劝不住,司机无奈之下只能走直线距离最短的路

当时时间是十一点五十多

那条路线正经过我们市一中的门口

而且那天是一中放月假的日子

数以千计的学生潮涌而出

。。。。。

所以如果这个主人公是小马

我肯定觉得惋惜,但是我丝毫不觉得奇怪

春节过后

我再也没和小马联系过

也许,就这样不联系了吧

也许我也是芸芸众生不配和她接触的尘埃中的一个吧

知乎用户 装甲熊 发表

23 岁小仙女月薪 2 万 (家属声称),不舍得花几十块钱让司机帮搬,节俭美德人人怒赞。

毕竟 38 岁的蝈蝻时间不是时间,让你干等又如何。

啥,你说司机接单时间是下午三点,而车到小区是晚上八点半,这期间长达四个多小时,自强小仙女有足够的时间提前把物品归整好就等装车,而不是车来了才 15 趟一次次零零碎碎慢悠悠的搬。

呵呵,幼稚,月薪两万小仙女可是掏了足足 39 元的一笔巨款呢,这可是多大的钱啊,估计蝈蝻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让等上几十分钟怎么啦!

对了,都夜里九点了,蝈蝻还匆忙接了下一单,这单活都没做完呢,已经想着下一单了,贪财之猥琐可见一斑,好在行驶过程中,节俭小仙女明确表态,等货车到地方了,还是要亲力亲为自己搬东西。

也就是说,到时候司机还得再等上几十分钟,大概率刚接的那单怕是没戏了。

这时候如果有人问我怎么偏航了,抱歉,“车辆行驶中, 请勿与司机交谈”,你家大人没教会你这个常识吗!

有人说小仙女要求司机停车,司机为什么不停?

公交车乘客因为坐过站,让司机停车,司机拒绝,乘客勃然大怒,抢夺方向盘,结果被判三年,这位乘客冤不冤?

如果你觉的乘客不冤,认为公交车司机有权拒绝乘客的无理要求,那么为什么货车司机拒绝停车你就无法接受了?

车没到指定地点,把小仙女放到无人的偏僻之处,之后出了事怎么办?

谁来负责?货车司机还是微博上的女权斗士?最后倒霉的还不是司机?

聪明勇敢有活力的小仙女学神奇女侠跳车时,司机已经轻点刹车了(高速行驶中的载物货车突然急刹车是什么后果有驾照的人都清楚),还想让司机怎么样?

我也很好奇,网上一片谴责说车里为啥没有录音录像的,可就是有录音录像又如何?

录音录像就能让小仙女不跳车了?

这么一个底层的只想着靠自己辛勤劳作来养家糊口的中年蝈蝻,就这么被刑拘了,并且喜迎社死大礼包。

这个世界不该是这样的。

知乎用户 封笔​ 发表

基本和我当时的判断一致。无肢体接触,因偏航问题口角,女孩恐惧跳车。 跳车比较突然,发现女孩身体探出车窗,司机点刹车打双闪,女孩跳车后,司机第一时间拨打了 120。从口角到跳车、下车检查、打 120,只有不到 2 分钟时间。 偏航也是 “合理偏航”,多行驶 5% 的距离,可以节省约 20% 的时间。

大晚上的都不容易,女孩忙工作晚上一个人搬家,没找人帮忙,为了省点钱搬了 15 次,也没让司机帮忙;司机那么晚还在辛苦拉活,而且光等就等了 36 钟,加上路途,卸车,估计要一个小时,这一单只有 39 元,刨去成本也挺凄凉的。悲剧本可避免,多一点换位思考就好了。

司机和女孩任何一方如果能稍微控制一下情绪,好好沟通,跳车身亡事件不至于发生。

所以…… 看到任何新闻,切莫过度激动,先冷静一下再开始群殴……

再次重申,要好好教育孩子们,遇到任何事,不要冲动,不要低估危险,生命是最重要的,没有之一。

知乎用户 落笔峰上的雕像​ 发表

法律不强人所难。

换谁也想不到动作大片里的跳车行为会在自己面前突然发生,我认为减速 + 开双闪已经很不错了,比紧急刹车把人甩出去要强。

有些人说司机没有拉一把,但货车司机去拉一把时需要使劲儿,万一身体重心不稳,掌控方向盘的左手歪了,那很可能就是更加严重的交通事故了。


很多人说司机态度不好,所以算过失杀人,那我更新点东西,懒得一个个解释了。

我国没有过失杀人,只有过失致死和故意杀人,以下节选自过失致死罪的百度百科(过失致人死亡罪_百度百科)。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疏忽大意的过失杀人与意外事件有时也难以区分。两者的共同点是:行为人的行为引起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都没有预见。区别点的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应该预见。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死亡结果,属于过失杀人。

司机能预见的是吵架、差评、投诉,甚至是报警,但常理根本无法预见跳车,只有在那短短几秒时间内,看到车某把身子探出去了,才能意识到车某正在跳车,但已经无法避免了,所以我认为是意外事件。

知乎用户 爱分析的金融男​ 发表

已经回答过了。

类似事件其实很多。

XXXX:男方无过错 赔,关,抓!

这题我会 。

现在是父权社会反噬了男性。

如果性别对换,就是父权社会压迫了女性。

解决方法:继续推进女权。

好了 散了吧。

知乎用户 大熊 发表

对于女孩的弟弟,事先用很多带节奏的不符合事实的描述,五分真五分假,瞬间把微博的节奏带起来,收到货拉拉的协议以后迅速删微博,他的义愤填膺真的是为了姐姐讨回公道吗?不过是为了获得最大的赔偿罢了。否则怎么也应该在犯罪嫌疑人定性以后再删微博吧,继续保持压力呀。

对于货拉拉,这件事暴露了软件设计的重大缺失,特别是在有滴滴的前车之鉴的情况下,还能有这么多漏洞,没有录音摄像,造成的舆论和经济损失,咎由自取。

对于司机,说实话有点冤,为了省时间少走红绿灯,其实路线没什么问题,之前知乎高赞也分析过。但是微博上很多人不看这个,就是相信女孩弟弟一开始的说法,很多人不带脑子,或者故意只相信自己想听的,一定是司机坏。另一个,从通报来看,搬东西十五趟,卸货也得十五趟,来来回回多出一个多小时,这耽误的时间成本,加上一单抛去油车损耗本来也赚不了几个钱,其实这单是亏的。是不是也能理解司机心里的不爽,再加上一路还要解释绕路,其实不是绕路,心情烦躁。现在又被微博一顿输出。你说女孩死了司机被判刑活该吧?从结果来看是这样的。但是同为底层,其实女孩月入两万吧?还是比司机挣钱容易点,司机也说了,不能无限制的让他等她搬东西,人家也想挣点搬运钱,从这点来说,女孩对司机置之不理是不是也有一点点过分?或者你在司机约好的时间之前,都给搬到楼底下别让人家等,别耽误人家接单呢?

女孩是最惨的,能从这件事看出她生活的精打细算,她没有预估出她的错误判断造成的惨痛后果。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司机有错,从结果来看,女孩的死司机有责任,他的态度不好,他应该耐心的等女孩搬东西,并且耐心的解释为什么货拉拉的路径不是最优解,在有些刺耳的质疑声中能够更容忍一些,不要针锋相对,不要争执。但是试问,在座的各位看官们,微博上的各位,您如果是社会底层,送外卖也好,跑滴滴也好,如果因为客户的不体谅,耽误时间,造成这单不仅费力而且还是亏的,你们能做到我上述说的几点吗?例如滴滴快车让开到楼下,但是那个小区可能几十栋楼不好进不好找。例如司机到了,你还没下楼,等十多分钟。那你怎么不打专车呢?我是司机我干一单又累又亏钱我也不爽啊。正常我能再接 2 单或者搬运一下再挣 50、100 的。你不能光算自己的账吧。

知乎用户 寒冬将至 发表

如果真的是无打斗、自己跳车的,所谓的偏航、跳车时候为什么不急刹车,都是蹩脚的理由。我能不能解释司机就是开车很专心的人,就在看路,没注意死者呢?这事就欺负别人司机处于社会底层,没什么反抗能力,所以谁都能上来踢一脚,欺负一下。

昨天你毫无证据,就说你没撞人,你为什么要扶起来?后来又出来呼唤社会人要有公德心,帮助老人。

今天你毫无证据,就因为推测司机没有耐心解释、没有急刹车,就判他过失杀人。

谁都会遇到这种类似的事,当一件事因为变成公共事件,就把你推出来,给你按上一个责任,告诉你这个理由、那个理由,路人来一句活该你倒霉。这种事情,不叫为死者追求正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真的觉得这个女的心理非常不健康以及高傲

我也是女的,我是觉得你让司机干等 39 分钟,别说没超时啥的了司机问你要不要搬运服务,冷着脸不理不睬,发生了以上这些,我要是司机我也懒得搭理你了,烦都烦死你了,碰上这种鼻孔在脑门上谁都欠她八百万的女的真的要气死!

就算司机不理两次偏航,有机会求助为什么不报警,直接跳车,感觉自己在拍电影?

还有网友说祝你也碰到这种司机!我碰到这种司机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他有好色?有猥亵?首先我就不会让人干等 39 分钟,搬个家磨磨唧唧,某宝买点大箱子,大袋子,司机来之前往里一装,就算自己搬,也不过四五趟,看监控她真的是一点点往下拿啊,车上司机不鸟她,她不报警就跳车,像是赌气似的,真的是悲剧!司机倒霉,要不是舆论,他无罪释放后不会再被刑拘。

知乎用户 慕白​ 发表

3 月 4 日更新:

转天回来一看,看到引起众多网友热烈地讨论,从各个角度来理解我的原文,其中比较典型的误解有比如:“看来穷也是罪了”、“难道节俭也有错?”

稍微解释一下:我原文中真正批判的不是穷和节俭,而是过度的算计,从警情通报来看,姑娘真的是把搬家的每一个环节都盘算到极限了,甚至是超过了极限,已经到了牺牲他人利益来满足自己的算计的地步了。“穷”和 “节俭” 并不等同于极端的算计,这是对此有误解的网友们需要盘清楚的逻辑。

人一旦习惯于极端的算计,想法也容易走极端(简单说就是 “想太多” 或者“想不开”),算来算去,最后把整个人生都搭进去,不值得,这是整个事件看下来给予我的启示。

-————————- 原文 ————————————————-

看了警情通报,感觉姑娘真应了那句判词:机关算尽太聪明, 反误了卿卿性命。

一切都算到最尽最满:

为啥要晚上搬家? 因为白天要上班,请假又要扣工钱, 不划算;

马上就要放春节假期了为啥不等放假搬? 因为年二十八要回老家了,剩下的都是工作日,还是上一条:白天请假搬家要扣钱;

为啥不提前先把东西搬到楼下等车来?没有人帮忙看着,东西丢了咋办,等车来再搬好歹有个货拉拉司机帮忙看一下;

为啥不接受司机提出的有偿搬运服务?要花钱的一律拒绝;

所以就让司机白等 40 分钟看着自己搬?司机说等候超过 40 分钟内要额外付钱,不予理会,我 40 分钟内搬完就行了(实际用时 36 分钟跑 15 趟搬完);

路上为啥又拒绝了有偿卸车服务?还是那个原则:花钱就拒绝,你等不了就无偿帮我卸吧,反正到地方了我自己慢慢卸也行,就看谁耗得过谁了;

路上偏航是不是要绕路多收我钱?

路上还抢单是不是想拼车那我不是要亏?

司机你脾气这么大, 顾客是上帝不懂吗?

开到这么阴暗的路线是不是要占我便宜?

…… 各种心理活动,实在算不过来了…… 一跃而下。

知乎用户 小花姐​ 发表

我在这个问题下拉黑了不下 50 人,没有撕逼也没有干那种回复完了就拉黑的事。

网民的二极管思维在这个问题下面体现的淋漓尽致。

要么司机罪大恶极,该杀。

要么女的死了,活该。

大家都是福尔摩斯附体,极尽能事的通过网络破案。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考虑人性和实际。

司机为什么偏航?一定是要作案!

女的养了宠物犬那么有钱还不让司机帮忙,死了活该!

这都是哪跟哪的事?

如果要我猜测,我觉得事情就是

司机询问需不需要帮忙(付费),女生拒绝。司机等了半天产生了情绪又没法申请补偿(女生没有超时)。

女生上车之后看出司机的情绪但是没有任何表示,两个人都带有情绪,甚至拌了几句嘴。

这时候司机为了多赚钱已经接了下一单,选择了更近的路线(很多城市有许多小路可以节省时间,我个人认为这是正常的。而且一个想犯罪的人,怎么会在还没犯罪的时候抢下一单?这并不是有预谋的谋杀,激情犯罪的人不会去想到抢单)

这时候女生质问他为什么偏航。司机也带有情绪,没有正面回答。两个人在吵架的过程中司机可能会说一些更过激的话,女生联想到以前发生的女生被害案件产生恐惧要求停车,司机没有减速停车。女生威胁说你信不信我跳车?司机也是也是觉得一个女娃娃不敢。两个人言语争执之间,女生拉开窗户准备跳车。司机这时候也发现情况不对,采取了点刹,打开双闪的措施,但是悲剧还是发生了。

当然,以上猜测也证明我是网络神探,但是相信每个人的心里都会对这次事件有自己的认知。只不过可能都会有一些倾向性而已。

通过这件事,我建议

一,请有车一族一定要安装行车记录仪。不要去省这几百块,这也是保护自己的方式。

二,出门在外,和气生财。大家都是讨生活的普通人,切莫要因为一点小事毁人毁己。网络上现在流行的那些怼人的套路不要信。“保护自己” 远比口舌之争重要的多。

三,女孩子不要相信网络上教的防身术,或者叫你带刀自保这种奇葩言论。跳车这事玩的溜的是成龙,还得是 10 年前的成龙。让朋友帮忙,或者拨打 110,大声呼救,都比跳车强。除非是杀父之仇非要杀了你不可,要不哪个犯罪分子会在你打 110 大声呼救之后还要将犯罪进行下去?

四,出门在外,多一些善意和理解。司机帮忙搭把手,女生给个感谢费或者买杯奶茶买盒烟。悲剧都不会发生。以前长辈告诉我 “吃亏是福”,我还嗤之以鼻,说他们是道德绑架。现在想想,道德绑架就绑架吧,总比拳头挨脸上活的久。毕竟你也不知道对面的人是不是还有道德。

这是一个因为沟通不畅,情绪不稳发生的双输事件。女生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司机也将背负着沉重的心理负担。希望这个悲剧,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知乎用户 清流 发表

很多高赞回答已经把该分析的,该说的都说了。我就说点其他的。

根据知友的提示,我搜了一下当事女孩的叔叔车细强。大家看下面的图,就能明白为什么这件事能爆起来了吧。

很多人不相信女孩月薪 2 万,如果是这种娱乐公司的人事,偶尔自己还开开直播,这个绝对是很正常的收入。

有人说她月薪 2 万,为什么还舍不得这几十块的搬家费呢?从女孩的生活方式来看,她每个月的开销应该蛮大的。要养自己,还要养狗狗。租的公寓应该也不便宜。而且她打算买房。刚毕业一年就想买房的人,那不得能省就省吗?

只是我觉得她很可惜。不懂得人情世故。估计也是第一次搬家。她的原生家庭应该也是个小康家庭,她不知道底层人的辛酸。社会给她上了一课,只是这个学费太贵了。

司机周师傅,一看就是家里的顶梁柱。虽然已经有两套房,还有车,估计是房贷压力大吧,还要这么拼命地去赚钱。可是就这么一闹,就算不判刑,民事赔偿肯定少不了,这个货车以后也是开不了的。而且还连带着全家社会性死亡。

正如知友所说,这就是一个名义上的弱势群体对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弱势群体的撕逼大战。

没有谁是赢家。

知乎用户 追龟的阿基里斯 发表

就为了省 4 个红绿灯,付出的代价实在太惨重了。如果周师傅知道会多出这么多事情,恐怕再来一次他宁愿多走 40 个红绿灯也不会抄近路了。另外,答主感觉在这种情况下,点刹未必就是错误的选择;如果此时急刹车,搞不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另外,坐副驾驶的人员没系安全带或者解了?)

本着逝者为大的原则,我本来不想苛责不幸罹难的逝者,但是有句话不得不说。我怎么感觉在这起事件中,女方的行为颇有去年 “清华学(月定)姐” 唐某的影子?内心加戏是否略多?如果此事没有以这种不幸收场,而是平安到达目的地(比如司机伸手拽了车某一把),到了之后是否又会生出其他对司机不利的事情或舆论(考虑到本事件中遇难者一方对舆论的调动)?

不过不管怎样,车某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消逝,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吧。

最后,司机周某已被以 “过失之人死亡罪” 批捕,如果罪名成立,如其他答主所言,对其本人、家庭特别是后代将来的郑婶极为不利。个人不希望看到这种结果,希望能有律师朋友愿意帮助其辩护。这对当事律师也有好处,如果成功,以现在舆论的转变来看,你就是现实版的《辩护人》了!

知乎用户 谷雨怒风 发表

众筹给司机师傅请个好律师和好的公关吧,看不下去了。

知乎用户 社会主义小改锥 发表

一位身材娇小自己一个人楼上楼下跑了半个多小时就为了省点搬运费的女孩子失去了生命。

一位跑一单连等带路上一共一个半小时只到手 30 几块钱的货车司机很可能要背上刑罚。

可是在网上贩卖焦虑制造性别对立的那些人,没受到应有的惩罚。

一面剥削劳动者一面没有为顾客提供良好保护的资本平台,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怎么看警方的公告呢,警方做了他们能做的一切,但真正的恶人们,他们的报应什么时候才能来呢?

知乎用户 卢振奇 发表

这事吧,以后货拉拉司机长记性,没事别好心,按规定让货主自己打车过去。

平台方也要长记性,以后男司机匹配男乘客,女司机匹配女乘客嘛,没有就排队,多简单点事嘛。

知乎用户 talisker 发表

这是我原来的回答

「女子乘货拉拉跳车身亡」涉事司机被刑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案情可能是怎样的?951 赞同 · 249 评论回答

我的观点还是不变,参考案例

[武汉一女子跳出租车自杀,车主:我们开出租的受不起这个惊吓_哔哩哔哩 (゜ - ゜) つロ 干杯~-bilibili​www.bilibili.com/video/BV1ea4y1s7iw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ww.bilibili.com/video/BV1ea4y1s7iw)

此视频中,司机同样符合,发现跳车迹象,未刹车未阻止,没有刹车痕迹。跳出车后也未急刹。

开门跳车行为都无法被预见,那么跳窗就更无法被遇见。

如果这次货拉拉司机因为没能及时阻止女子跳窗而获罪。那么此视频司机也同样没有及时阻止跳车,同样有罪。

知乎用户 梦执 发表

警情通报没啥好看待的,法律事实没有必要 “看待”

但我有一个问题:

你都把警情通报写成这样了,有没有过失心里没有点 AC 数吗?就硬批捕?

在吗?会开车吗?你们长沙警方检方司机都是外包的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去年搬家的时候 6,7 个箱子提前搬在楼下,货拉拉来了我就先打个招呼 “师傅麻烦等一下” 大概之类的话吧,就开始就慢慢搬,司机就下来说你一小姑娘搬啥啊我来吧,我说这个好像要钱的吧,司机说没多少东西,没事。

偏向没偏向我没注意,一路就和司机唠嗑聊天了,然后到了新地方,下来正好有个小卖部,我就去买了瓶矿泉水和一包烟塞给司机,他拿小推车硬帮忙把东西搬到屋子门口,我都挺不好意思的,还在朋友圈感叹一下热心人还是多的。

其实社会上的坏人真的没有想象中的多,凡事和气一点,能有什么事呢?

而且货拉拉司机大部分都是 40 左右大叔,真的有什么事惹对方不高兴了,女孩子撒个娇好好道个歉,他还能真跟小姑娘置气吗?这个属于情商不太够。

听信女拳片面觉得男人都是 qjf,做出跳窗这种常识性错误以为跳个车不会出事,这个属于智商不太够。

我不太想说些漂亮又冠冕堂皇的话,我是不太同情这个女孩子的,倒是挺同情那个司机的,倒霉死了。

知乎用户 凸凸 发表

我关注的点是死者家属一再强调死者月收入有一两万,业绩很好不会去自杀。

可案情通报中明确指出了,死者拒绝司机师傅搬东西的提议,而是自己搬,且足足搬了十五趟;后续可想而知,也要搬十五趟。

我想知道在长沙搬家是很贵么?还是死者嫌司机搬家会搞坏东西呢?还是死者没那么多钱请不起师傅搬呢 (但是死者养狗准备住高级公寓实在不像出不起这个钱的样子)?

知乎用户 还是不注名好 发表

11 公里才 30 多块…… 难怪司机态度那么差,不挣钱啊

北京搬宿舍,3 公里报价 108…… 司机态度非常好,很耐心,还提供个小推车。我们当时搬了一个多小时。

所以说一切都是钱的问题,把收费从 39 改成 99,这悲剧肯定不会发生。

知乎用户 朕知道了 发表

司机接单→等待时间过长双方发生不愉快→司机节省时间抄近道与建议路线不同→沟通不畅女孩竟然头伸出窗外→女孩竟然跳车,她怎么了?为什么要跳车?!

司机也挺郁闷的,我就接个单碰到这么奇葩的女的本来她搬东西就浪费了不少时间我抄个近路干完这单还能再接下一单。我本以为她知道不用解释导航傻 x 一直出错,本来之前的交流不太乐观懒得搭理她,本以为她伸出窗外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谁成想她 tm 竟然在 60 多迈的车速下跳车?!我是招谁惹谁了?!过失致人死亡,这么大的锅一下子就扣我头上了?!……

知乎用户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发表

为什么!

整个事件尘埃几乎尘埃落定,可事情的结果确令人后背发凉。

通过警方对案情的重现,可以看到司机的行为仅仅只有与女子的几句争吵,让上周头条微博的种种阴谋论原地解体。

可为什么为什么司机会遭到刑拘! 真的是因为过失死亡?可他条件达到了吗,司机预见女孩回跳车了吗? 会因为跳车死亡吗?

显然不是!这些我们平民老百姓能看到的司法条款,我想刑侦队的同志应该更是了如指掌,可为什么!舆论

死者的弟弟,在微博上的一番操作说实话让我对于死者的悲剧感到更加悲哀,或许我站在他们的角度,这真是一个很好的维权方法,可因为这一番操作的带起了舆论向,也巧妙的把货拉拉也引入了矛盾中。

高!

给家属们带来了更多赔偿筹码,可这种行为真让好好研究过案情的人生理反胃,这好像什么?灵堂卖片?

而司机做错了什么?错在他兢兢业业?错在他是基层蝈喃?为什么?

我生活中见过许多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他们从苦日子走来,喜欢方言,喜欢大大咧咧,喜欢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心中想法。

可他们勤劳,踏实,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不会大手大脚,他们遵从生活的安排,他们是改革开放的第一代拓荒人,他们为后来人踏着道路。他们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

可这位司机一位典型的基层劳动人民,就这样社会性死亡,死亡的甚至还有身后的家庭……

如果此次司机真的被判刑,那么司法真的会大大的后退一大步,以后有案件也不需要遵从事实比比谁声音大就行了,哈哈哈哈

可悲的蝈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惊了,我发现评论区也一堆老实人。

怎么说呢,今天有点儿兴致,稍微谈一谈老实人这个事儿。

老实人有几个特点,第一个就是对不知道的东西很敬畏,甚至有点崇拜。知乎还是搞技术的人多,比方说某种技术他不会,他也不敢瞎吹说这技术他特熟,因为他觉得这技术万一很复杂,被人问起来他怕露馅。你要搁一个销售,或者理财经理这样的,那什么都敢吹,露馅了再说。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警方的审讯技术并不公开。警方的审讯技术很牛逼,但他们能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吗?显然不行,三体里的智子都不行。警察也是人,不要神化警察。

毛主席曾经说过,战略上要藐视敌人,战术上要重视敌人。(我可不是说警方是敌人,要体会这句话的精髓)。战略上藐视敌人,是要建立必胜的信心。料敌从宽是战术上的事儿,这个答案泛泛地谈一谈 “如何让口供对自己更加有利”,那我们心里就要建立一个基础: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通过注意自己的表达方式使得口供对自己更有利的。

另外,老实人都是 “厦大” 的,说难听点,比油嘴滑舌的小混混儿都不如。我估计司机肯定被吓唬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还不老实”“你事儿大了我告诉你” 等等等等。

这个时候,你就要有一种不怕死的念头。像李云龙说的,天王老子都不怕,要有(旅长 >)我 > 天王老子的信念。我事儿大了,大了就大了,怎么着?你们毙了我?毙了我就毙了我,做鬼我也不放过你。你得有这种念头。或者你觉得自己烂命一条,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那也可以。

但我说的可不是让你跟警察顶牛啊。我说的是心里要有这个底儿,你才不至于乱了阵脚。

老实人的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容易把 “撒谎” 和“说修饰过的话”混同,或者说容易认为只有 “撒谎” 和“真话”两个极端,但事实上撒谎和真话中间有一大片灰色地带,叫做“说修饰过的话”。

我这答案里所提到的属于 “说修饰过的话”。假设司机撒谎,比如说,司机撒谎说他在小巷子里停车,下车撒尿,听到响声,一回头看见乘客倒在地上。这玩意儿需要很多细节,比如听到响声之后你尿出来没有?你在那个电线杆下尿的?尿的地方肯定得离车不远不近,不能远是要看着车,不能近是因为乘客是异性。下车之前你怎么跟乘客说的?等等等等,这里面细节很多,而且以点带面,编造一个细节会催生去更多的细节,一旦脑袋里维护不好这些细节,就会做出前后矛盾的口供。这种必须是思维缜密受过训练的人,不然肯定玩脱。

但 “说修饰过的话” 完全不是啊。比如口气这个事儿,它只和你说的某句话有关,它是一个单一的细节,警方再怎么拐弯抹角地问,最后都要归结到问你当时是怎么说的,如果你只改口气,它不可能与其他的细节相互冲突。这种单点的细节,和我上面说的以点带面的细节是有本质区别的。

语言制止的事,这也好说,刹车是真的对吧?那你把语言制止和刹车进行捆绑就好了。关于这一点,我相信司机是有语言制止的,可能就一两个词,比如 “喂!” 或者“停下”“别动”“住手”,事发突然,应该是记不清了,老实的司机就觉得自己没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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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司机真是倒了血霉了。

从这份通告来看,司机真是老实人,太老实了。一看他的口供压根没有美化自己的地方,太客观了。通告说司机用恶劣口气表达不满,我的天哪,太老实了,我看着都着急,你就不能说你是耐心解释的吗?虽然当时女孩不知生死,但就算她活过来又怎么样?口气这种模能两可的事谁说的清!干嘛非要给自己抹黑呢???

“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之后没有语言和动作制止”,我明白,司机承认没有动作制止可能是觉得警方有能力验证(通过女孩身上的指纹什么的)有没有动作制止,但是你为什么说自己没有语言制止?你都刹车了开双闪了怎么可能没有语言制止?是被女孩跳车吓得脑袋不转了吗?

司机还承认女孩四次偏航,唉,真的是怎么抹黑自己怎么说。为什么非要这么精确的说是四次,直接说曾经女孩曾经问过偏航的事,不说次数,不就行了吗??

我看着通告看的真是心里着急呀。动作还能通过指纹,划痕,碰撞这些推测,难道声波还能在你车上留下什么痕迹不成?车里就俩人,说过什么话就是罗生门。也不是说让你造假,你录口供的时候起码修饰修饰自己的话呀!老实,太老实了。老实人遭到飞来横祸,我很心痛。

知乎用户 怒吃鸡胸肉 发表

懂了

以后谁头伸出窗外,先一个急刹车救人

知乎用户 也无风雨也无晴 发表

如果司机是踩急刹车或者急转弯导致女孩甩出车外致死,那过失杀人我能接受。

女孩自己跳车,算司机过失杀人?

我本人是很喜欢关注我们国家的冤假错案的,我觉得这是在关注中国法律的完善进程,但是说实话这个事件这个结果,虽然和我没什么关系,但我还是觉得诚惶诚恐,如鲠在喉。

这样子,以后谁还敢拉女生了?

那女生被迫害妄想症跳车的例子少吗?

不少了!

我敢保证,此后就和南京法官一样[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

现在已经没人扶老人了,我不想以后跑车的看到女生就躲。

这本质上是法律的失信。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怎么看待?很简单,女孩家拿到满意的赔偿,立刻封嘴,再不发声。

不要说我用最坏的恶意来揣度他们,因为真正为女儿身亡而悲痛的父母和弟弟,绝对不是这个造型。你们见过那些失独的父母吗,知道什么叫悲痛欲绝吗?像这家这样拿钱立马收声的,不敢说一家人在家里数钱有多开心,起码没那么难过伤心。

事必有因,女孩在搬家过程中与司机的矛盾,成为她途中跳车的导火索。

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有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却不舍得花几十块钱让司机帮忙搬箱子,宁可自己跑上跑下 15 趟,让司机等一将近 40 分钟,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家庭环境能养出这样的女孩子。

要说她是苦出身、节约勤俭,不舍得花搬运费也正常,但这种苦出身的女孩子,不会不懂司机这种底层劳动者有多在乎这点搬运费,不会不懂自己耽误别人这几十分钟等待的时间,应该给一定的补偿。

如果她家境优裕,有可能不懂司机这些社会底层劳动者多在乎这几十块工钱,但是那种女孩子,也不会自己跑 15 趟都不肯让司机来搬。

女孩有弟弟,按年龄推是在国家全面放开二胎之前生的,那段时间也是计划生育管的较严的时间段。家里要么是罚款也要生儿子,要么是农村一胎半政策(头胎是女儿,过几年允许再生一胎)。不管哪种情况,女孩家重男轻女是肯定的,不知道收入多少要贴补家里,但一个有工作有收入的女孩子,不是这种情况怎么可能两杯奶茶钱的搬运费都不舍得花。

司机跑一趟挣 51 块钱(女孩 39 元,平台给 12 元),这里还有油费和人工,一般搬家都会让司机帮忙搬东西给搬运费的,否则路上堵个车,油费都不见得回的来。这个女孩让他等了一个多小时,又没让他挣搬运费,也不会客气两句给买瓶水买包烟。司机已经憋了一肚子火,路上抄个近路,女孩还又是问又是要求停车,估计司机心里已经在骂娘了。

女孩是飞来横祸,让人惋惜,但司机何尝不是飞来横祸,他家里也有一家老小等着他养,女孩但凡懂点人情世故,也做不出给了 39 块钱就让人和车等自己几十分钟的事,她但凡知道跟司机道个歉(因为搬东西耽误时间),后续那些事情也许就完全不同了。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司机路线居然比导航路线节省 4 分钟!

这是我见过的对导航最大的嘲讽,真的

我用 XX 导航,路线一直都是最优解

这货拉拉的导航到底是多垃

第二个知识点是,这人身子探出车窗外,会坠车是常识?

我开了这么久面包车,第一次发现,我居然没有常识……

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完善培训领证流程,以后加入这些常识

知乎用户 阿潘 发表

事件已经最大限度的还原,基本和知乎之前推断的一样

司机也是冤,清点刹车后打开双闪,舆论未发酵前基本上属于没事,就因为舆论微博断案又给被逮回去坐牢

搬家等待只是悲剧起因,而不是重点,各种原因引发的司乘言语冲突后续少不了,重点是发生冲突后的 司乘双方应该怎么处理?

这次是乘客因为言语冲突跳车,司机负有过失致人死亡刑责?

假如司机和乘客有言语冲突开车中跳窗,乘客是否担负同等责任?

导致货拉拉跳窗事件这一悲剧恰恰是因为网络上女⭕过度渲染个例恶性事件所造成的两性互信问题,以及正常女性应急处理的薄弱。

从通告来看我有几个问题想问:

1:货拉拉为什么叫做货拉拉?

2013 年成立的货拉拉,是一家主要经营同城、跨城货运的互联网物流企业,8 年时间,估值已经到 600 亿。

一个货运平台在遵纪守法禁止货车载客的情况下,参考滴滴进行行程前人脸校验,,偏航警告,行程分享,紧急联系人行程录音的收益在哪里,除了人脸校验对于风控有所帮助外,其余功能都是支出;

我赞成货拉拉支出整改,为后续各项事故提供证据支持;反对是因为平台没上这些功能而导致的此类跳窗事件

2:此次货拉拉如公告所示整改后,是否能避免后续类似事情发生?

很明显,各项风控技术层面跟上后的滴滴也无法避免类似事故;整改后的货拉拉司机还需要面临行驶途中必须根据导航行驶,时刻关注副驾驶,避免与副驾驶产生言语冲突,一键锁窗,不系安全带拒载等等一系列与货运无关的行为及成本;

货拉拉公司还是乘客来承担这一笔额外的费用?这对于日益艰难的货运司机来说,要求这些是不是太苛刻了?

3:此次货拉拉如公告所示整改后,后续类似事故是否能改变 “货拉拉” 司机的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即便认定女孩自己也有过失,也不能免除货拉拉司机在从事职业行为中保障乘客安全的责任,最多只能减轻部分责任…… 举个例子:即便不是女孩误判,而是司机拉了个精神病人发病要跳车,司机也有减速或阻止的义务。

此次跳窗事件,就算有以上整改措施,只要驾驶员未采取刹车或者制止措施也无法改变驾驶员 “过失致人死亡” 刑事罪名

4:日后司乘言语上冲突,乘客要跳窗,司机们应该如何处置?

拉住她?留下生物信息,性侵未遂,肢体冲突,故意杀人?

急刹车?一下甩出车外?当场致死?

轻点刹车,停车双闪,立马 120,过失致人死亡?

综上:

以后顺风车,货拉拉深夜看见女性乘客,还是拒载把

知乎用户 观澜 发表

教育好自己的女儿。

第一,要意识到自己是个女生。不要半夜搬家,不安全,还容易丢东西。不要心疼一天的房租,人要给自己留点余地。

第二,身上要带点现金,但别带多。以防特别困难的亡命之徒(不是说这个司机)。

第三,要心疼下劳动人民,对人一小时挣多少钱有个概念。不要让人狮子大开口,但也别太抠。让人等,那就给个烟钱。让人搬,如果要搬个半小时,给个 50 也就差不多了。搬家公司三个人搬一上午,包括拆装家具,也就一千。没有技术含量的搬,一小时也就值 100。态度好,多给点无妨。

第四,不要激怒不如自己又可以伤害自己的人。最好是要话好听,但是事该咋办咋办,不要故意激怒人家,也不要过于认死理,更不要动手。

第五,遇事不要动手,不要自残,先打 110。哪怕被强奸了,也别自杀,不至于的。

知乎用户 沙海皓明月 发表

从公布的信息可以看到这件事情原委十分清晰明了。

先反驳几个观点:

1、女孩死了,车内没有视频和录音,活着的人说什么都是自己随意说。

有这个想法的人低估了现行技术以及我们人民警察审讯的能力,现场指纹、车辆行驶途径摄像头、停车车胎痕迹、第一时间到场接触司机的其他人员口供等等,都可以作为审讯的筹码。最后结合审讯技巧,真假虚实的审讯下,一个普通司机是藏不住任何的秘密。因此现在警方公布的信息完全属于真实、可信的,请不要质疑。

2、车辆偏航

首先货拉拉不是滴滴、曹操出行、某某约车这类服务于人的出行平台,偏航的概念在货拉拉这种拉货 APP 当中并不适用,因为货拉拉是集拉货、送货、搬家一体的货运服务,收费金额在下单后都是固定的,额外增加的费用则是在装卸货阶段产生的。怎么选择路径的决定权在司机,而不再货主,平台提供的仅仅是推荐路径,供司机参考用,并且司机并没有偏航,而是在出发就选择了另一条路线,因此不存在偏航三次的概念。

3、超时费

有人说姑娘卡点 40 分钟内是为了节省费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货拉拉的 40 分钟指的是装卸货共计 40 分钟,其实姑娘在装货就用掉了 36 分钟,在算上卸货时间肯定会超时。因此司机在发车前着重提醒她,是以免卸货的时候因为超时原因产生纠纷。那么 40 分钟的时间合理吗?若对于搬家来说,肯定不够!但是货拉拉主营业务并不是搬家,司机在大部分时间内接到的订单都是货运。对于拉货来说,40 分钟的装卸时间可以满足大部分应用场景。因而搬家业务的特殊性,所以会出现超时的费用补贴司机。为什么选择货拉拉?因为便宜啊,要是选正规的搬家公司或者搬家 APP(某犀牛搬家等等),你就会知道搬一次家得多少钱,正规搬家公司明细里不仅有各个尺寸的价格明细,甚至有楼层价格明细,搬家公司挣的其实是搬运 + 运送费用,这类才是实际的搬家费用,而货拉拉收的其实就是运货的费用,你要用它来搬家,享受底价的同时,需要把搬家的概念转变成运货,就能理解它的收费机制。以搬家公司的服务来对标它,有些强人所难。

整件事梳理

造成这件事情的原委其实就是双方缺少相互尊重的基础和有效的沟通

在司机到达后,并提出付费帮忙搬运(上面也说了,搬家业务挣的就是搬家 + 运输的钱),当场被拒绝后司机心态应该是有了变化(这种变化属于见面第一印象了,货拉拉不用司机搬的单子也很多,其实也正常,司机此时估计就想赶紧送完去接下一单),司机等待的时候发现装卸会超时,此时司机再次和姑娘去说超时的问题也是为了避免卸完货产生纠纷,这次的提醒直接被姑娘无视掉,那么此时司机心理已经出现负面情绪(我和你说话,并且是为了你的利益考虑来提醒你,你还不搭理我,这时候正常人都会觉得自己没有被尊重)

发车后,司机并未选择推荐路线,而是在开始就按熟悉路线送货,这时姑娘并没有质疑,而是开了一段后却被姑娘质疑偏航,大部分司机开车的时候被乘客质疑路线,这种质疑对司机多少都会产生抵触情绪(这个很好理解,谁开车的时候都不希望边上人来指挥你),这时候正常情况下无论语气好坏都会说下换路的原因,但是此时的司机由于之前的心里铺垫产生了负面情绪再次被加大,估计已经懒得搭理小姑娘了,然后小姑娘再次质疑偏航并且要求司机停车。我个人推测,小姑娘要求停车直接激怒了司机,因为司机并没有和小姑娘一样脑补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这单生意只不过是拉一次东西,本身情绪被积攒的就不好,停车这种要求对于任何正在路上驾车的司机来说都是属于无理要求(大马路不是你家,你说停就停?更重要的是停车属于指令式的词语,听到的人会有种被命令的感觉,情绪不好的时候听到肯定会抵触)。司机在姑娘说停车后,积攒的负面情绪可能就直接爆发,对姑娘说了很难听的话,从而导致小姑娘本来恐惧心理再次加重,然后坠车。

这件事客观的说,小姑娘本身存在的问题是始因,尊重是相互的,不能单方面要求别人尊重你,而你不去尊重他人。跳车的行为也不符合成年人的理性行为,并且对自己和司机都造成了严重后果。人已走了,再说也无意。

司机,既然是服务行业,就应该有着服务行业的心态,现在司机已经承担了后果,但是目前承担的后果太大。司机的民事责任毋庸置疑,必须要承担的,但不该有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罗长卿 发表

其实这是一个无解的局 想通了各种关系就好理解了

首先这件事的定性是什么?无非就是乘客自寻短见跳车自杀 如果是这个定性 那么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 但这时候女孩家属出来带节奏了 其弟弟发文矛头直指司机和货拉拉 关注点直接引到司机偏航上 这一篇带有性别对立色彩的长文就跟炮仗丢屎坑里一样微博瞬间炸锅了

矛头指向了货拉拉和司机 但货拉拉财大气粗有实力 直接谈好赔偿 并发布改进通告 女孩家属火速删文 货拉拉得以脱身 而司机呢?作为一个弱势群体 承担了整篇文章从头到尾给他的压力 女孩家属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不惜毁掉无辜的司机的一家

最后留给执法机构的 只有这么个烂摊子和一个已经成为舆论中心的司机 判有罪?明显的女孩的死跟司机没有直接关系 判无罪?舆论已经滔天了些事情不可能就这么完 这件事已经上升到社会问题了 换做你是执法机构 你会怎么做?

这件事情中最大的恶人可是女孩的家属啊

知乎用户 绿竹漪 发表

众生皆苦,两个社会底层人的相遇。

女生可怜啊,可能白天忙,所以晚上自己搬家。自立自强,勤俭节约,舍不得花搬家费,自己搬了十五趟。她还是住在一楼的夹层里,可见不是经济条件很充裕。老家还有弟弟,可见不是城市中产阶级出身的姑娘。

司机为了省时间抢下一单,所以对女生搬家时间长不高兴,后又仅仅为了节省那区区几分钟选择偏航。生活压力大,没有那么多耐心和礼貌对待他人。

两个底层人的相遇,产生了一个悲剧。

知乎用户 羿昔 发表

基本合符逻辑。

没那么多戏。

和什么美女、大学生、月薪、弟弟姐姐都没关系。

希望公平判处。

以目前这个热度,处理不好后患无穷,可以和南京王浩相提并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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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平台有一定责任,司机在即使有不按导航、途中又接了一单、态度等问题,在法律上也没有责任,要处罚也只是货拉拉内部的处罚。

司机恐吓?这个似乎很难界定?除非这个女性的手机有录音,能想到录音会跳车?没有录音在法庭上形成不了证据。

当女孩决定要跳窗后,司机已经没有办法阻止,采取任何其他措施,都会导致相比目前这个结果更严重的责任。

叫过两次货拉拉,一次搬家东西比较多,都是平台下单,越好时间,把比较杂的东西装箱、贵重易碎的东西放到自己车上,货拉拉先来两个搬运的小伙子,把东西搬下楼梯,搬得差不多的时候,司机电话来了,我就下楼到门口和物业打招呼,指挥司机停好位置,看天气很热,就买了三瓶 1.5 升矿泉水,十多分钟后装车完成,出发。

到达目的地,路程 13 公里,司机等两位搬运工卸车后,直接开走了。新小区大门有楼梯的,货车进不去,地下车库超高,只能给搬运工加钱,量了一下距离,大约 70 米,加钱 100 块,下单价格是 270 多,一共 370 多。(在深圳,这个距离如果不要搬货,卸货,只算司机的运输也很便宜,小卡车也肯定不到 100 块)

觉得还挺好,几年前还没货拉拉的时候,有次在长沙要运一台小冰箱,有 20 多公里,只能到立交桥下找那种小面包,一群司机在一起打扑克,你问一句要运东西,一个司机开口就是 200 块,我说少点,他就说 180,我还到 150,司机一扭头就不理我了。其实当时一辆小面包运货的价格大约我还是知道,我哥做生意的,比这还远的距离货还要多得多,也就 60 块。立交桥下的司机的心态,就是不杀猪宁愿不做这种难得碰到得机会。我只好打电话给我哥,叫他喊哥熟悉的面包车,付双程的价钱,出了 100 块,司机还帮我把冰箱搬到了家。

有货拉拉后还是方便了很多,货拉拉这种主要是价格透明,方便就好,司机如果光送货,到点就上货卸货,其实还是蛮便宜的,现在主要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很高,要等着卸货,等着搬运价格就飞速上升了。

整个搬家过程基本上两个搬运工花了一上午时间,也不可能接别的单了,其中司机参与的时间只有不到一个小时,一个上午接三个这样的单,没有一点问题。

知乎用户 坏坏脾气 发表

这次警方通报,其实更明确说明一个道理:务必要谨慎对待网络上人为煽情而编造出来的不实信息。

上月末和长沙一个当地的朋友聊到两项热门事件:长沙货拉拉跳车和 28 年错换人生。

朋友猜测的货拉拉事件可能性和警方通报只出现二个点差别:

1、朋友认为可能因为搬家等待事件过长,司机存在脾气,两人中途吵嘴,长沙人说本地话声音大,往往会被认为吵架或存在恶意。

2、朋友觉得车窗过小,不可能是跳车,毕竟有爬窗户那时间,司机一把都能抓住人了。司机说女孩跳窗,可能想把责任全部推到女子,毕竟底层人民群众胆子小,能让自己少承担一点责任就少一点。

朋友认为网络上多次新闻稿中的 “三次偏航”,“二万月薪”,“漂亮 22 岁女子“,“黑灯瞎火” 这些强调词都是把看客往司机存在猥亵行为上引导。

朋友的观点:

1、看客往往觉得南方城市,存在黑灯瞎火接到都是小曲巷,单行道。但梅溪湖片区是新开发的片区,根本不存在这种小路,只能说这是一条黑灯瞎火的大路,车辆通行没任何问题。

朋友家住在长沙市政府周围,桐梓坡路一样也是灯火昏暗,印象最深的就是她说网上怎么没有人吐槽政府的城建呢?-有电力搞湘江景观工程,怎么不做做工作让路灯更亮,长沙不是每一条道路都是岳麓大道和市政府旁的金星路。

货车司机那种走法,很多长沙本地开车的都觉得路线没有问题,但是媒体却总是强调 “偏航”,并且用 “自己走一遍的方式 “ 去刻意强调司机选了一条给人带来恐慌的路线。

2、毕业一年 2 万月薪在长沙几乎不可能,如果真是做 HR 更不可能,就算年终奖一起,也无可能,除非是销售岗。

3、她觉得网络不实信息可能会影响社会舆论,但是同时对于一个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来说,反而是个好事,至少公安机关会更谨慎的全面调查后,才给出结果。不会让人存在蒙冤可能性。

这个事件中正常行驶过程中导致人死亡,司机存在过失致人死亡,一定需要负责任的

事实证明了当地人民还是了解当地交通,毕竟当地人民笑笑说:长沙可是省会城市,安全可是有保障的,9 点夜生活刚起步,哪里来那么多强奸杀人的恶行。

最后带一点 28 年错换人生的看法,与货拉拉相同,网络上依旧充斥一些谣言,比如许妈律师提供复印的病例本中,明明杜妈就是写杜新枝,可是网上就是疯传她带回孩子后改名。

那天聊完的最大观点是:在人人都是自媒体时代,网上充斥大量吸引眼球和信息,但是事实就是事实,不需要用不实信息去误导人民群众

知乎用户 流浪的疾风 发表

女人的错

1. 半夜搬家,而且在司机来之后才开始搬东西,不合理地浪费他人时间。

2. 遇到紧急情况做出不合理判断,轻生。

3. 无效沟通,应该也没有和司机道歉什么的,可能人家等这么久,回家这么多次,一口水也没有端过。

所以我说,太缺少生存能力,丝毫没有社会经验。

23 岁不会用导航、不会做人(浪费他人时间)、低估跳车风险(且认为自己受伤还跑的过男人、还放弃了货物)。

为了节约时间,节约钱,做了亏心事,心里不安——认为司机会报复却无动于衷,没有表示,仍然坐车——面对偏航,连货物都不在乎了,一心逃跑,跳车身亡。

很可悲,为了省钱,结果失去了更多,因小失大,可怜可笑。

说 13 岁真的还能理解,23 岁,何至于此?只能说死者为大,早点投个好人家吧。

男人的错

1. 身为男人,而且还是中年男人

2. 偏航,无效沟通。中途额外接单。

3. 低估了巨婴的下限

男方主观上不存在杀死女方的意愿,客观上女方的死和他没有直接的关系,并且做了最合理的判断,也迅速呼叫了 120。主客观统一,故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口头批评教育即可。

不过,我很好奇,如果这个司机换成个开跑车的帅哥,发生了同样的事(虽然不可能),微博的拳师和坐地女,哪个战斗力更旺盛?

知乎用户 小新 发表

真是一个悲剧,女孩搬家几十分钟,不愿意出搬家费,看到司机抄近道发生了言语冲突,最终死于非命。

司机的时间就是金钱,接了下一单肯定要抢时间,结果碰到了这单的拖拖拉拉的客户,换谁心情都不会好,抄个近道发生了言语冲突,基本啥都没做成为被告。

这都什么事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简单的说一下。

省会长沙,没有偏僻的路,现在天眼农村都有了,不存在还有监控死角的省会。

司机真要按大众观点侵害女生,说实话办法很多,至少搬家名字在房间里实施就行了,还有床。

司机开车性侵,说实话我是不信的,不是不信司机有坏心思,而是我不知道谁能一边开车一边性侵女生,这绝对是技术活。

司机一家四口,长沙本地人。跑拉拉应该是补贴家用,讲真,这样的男人会在自己劳动工具上性侵女生?有点头脑都不会这么给警方送人头。而且家庭美满至少心理动机上,难成立。

关于偏航。这绝对是影响判断的词,因为爆出这个词是因为司机没按导航走,这没有问题。不能因为不按导航就叫偏航,谁也没规定一定按导航走,只要大方向对,没有故意绕路、南辕北辙,真不能算偏航,所有司机应该都赞同这一点。我仔细看了网上司机路线和目的地,没有问题。

另外,手机一直在女生身上,即便不敢打 110,也可以微信报警 / 求救,发定位。所以看到不对就跳窗,我认为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把跳窗当优先选择吧???

说说女生,从我的分析看失误坠落的可能性有。25%,我家以前车就是双排座,后面带货箱。发动机在副驾驶下面,座位很高窗户又大,掉出去的可能性真的有。

但是我最怀疑是女方是不是有性格障碍,比如,偏执性人格,边缘性人格,容易产生被害妄想,偏执,应激反应。我认识的女生有这样的,受刺激真的可以和你要生要死的,一瞬间歇斯底里真的割腕,平时温柔可爱极了,蹦蹦跳跳让人爱。

所以女生受刺激的可能性 75%。

其中,男朋友的刺激 60%。理由如下:女母亲说今年订婚,那么双方应该很熟了,搬家这种事居然不在,那么即使异地(根据新闻推断双方都在长沙)女孩子一个人搬家忙前忙后,难免抱怨几句,男方没有来本来就不对,被数落而争执的可能性很高。事后,发声最多的是女生阿姨叔叔,其次是父母,朋友同学同事没有任何发声(自媒体时代,只要有蛛丝马迹马上就上新闻了),已经不正常,而最应该发声的男友也不说任何话,是心虚还是其他原因?所以我认为,男朋友原因占 60%。(等待技术手段公开微信的信息,有没有新证据)

剩下 15%,给予司机和其他因素(工作?同事?)。比如网上说的争执等,就不多说了,网上太多了。

关于罪名,可以这么给,也可以不这么判。人他车上掉下来,一点责任没有不可能,最多给是过失至人死亡,一般缓刑。目前只是侦查阶段,什么罪名都无所谓,主要是控制嫌疑人。

当然没有其它证据的前提下,只能这么算了。。公安用什么罪名最后要看法院审判,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还可以抗诉。

大概就这样吧。

更新一下,有人说看看最新的警方通报。还真没看,这个也是昨晚迷迷糊糊睡前躺床上打的。其实大家都挺忙对吧,真没功夫追这些东西徒添烦恼。现在读道家,总觉得自己欲望太多,很累,这种欲望不是金钱欲,也不是性欲,而是一种虚妄的 “求知欲”,其实知道多一点少一点又有什么用呢?坏事知道多了,对自己也不好。所以这些破事,就没在关注了。

知乎用户 二炮手​​ 发表

在长沙 2 万月薪的正规正常的工作,应该不多吧?在深圳两万月薪也算是高薪了。并且,能拿两万月薪的,在上一个薪资级别应该 1.5 万左右,也是高薪了,也就是说这位女子至少有两年及以上的时间的薪资级别达到 1.5 万级别,也就金融,it,互联网及相关行业能稳稳的拿到这个工资了。人的生活习惯会随着收入和所处的人群改变而改变,一般来,长期拿了高薪并且处于高薪人群圈子中,应该是选择一个更优解:即花钱办事省时间。但她选择了自己花更多时间搬运,说明他的时间并不宝贵。

我查了查资料,所谓两万月薪,也都一女子家属一家之言,没有任何证明,并且据网上文章说她是 2019 年毕业生,入职人力资源部工作,月薪两万,很明显,哪怕是以人资权柄最大的阿里,都不可能有应届毕业生人资工作有两万月薪的,所以到底是不是这个收入?如果不是这个收入,为什么要特意提到并报个虚假收入?警方自然不会管到底多少月薪,但有些做好打算吃人血馒头的人呢?5

另外,晚上 9 点是是正常休息时间,大多数人如果需要搬家,不想让搬家公司动手,再怎么样会找上三两个朋友帮忙,但这位女子是没有叫朋友帮忙,而是自己动手,并且资料上说是长沙某大学毕业就在长沙工作,还有一个男友也在长沙,说明对长沙肯定很熟悉,并且同学朋友肯定有,但都没叫,说明关系肯定不好,在搬家男友不帮忙就算了,还不出个搬家费,要是真是男友也可以休了,但现实情况是什么样呢?

虽然这个人设立得漏洞百出,但还是成功了,说明背后肯定有公关团队运作。

所以,控制自己能控制的风险,别把风险控制放在自己无法控制的地方,好好活着比啥都好,也免得看到太多黑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觉得司机倒霉,我一点也不同情这个女孩子……

因为她有很多选择,她找朋友搬家,她提前把东西搬下来,支付司机搬运费,给司机买两瓶水,一包烟,说说好话,发现司机偏航的时候好好沟通,最后可以手机报警,最坏也要保命。她做的是一个最没脑子的选择,跳车。

这样的司机很多,但是,这样跳车的女性很少……

知乎用户 铲屎官加猫抓板 发表

我记得之前我家水管出了问题, 找了个师父帮我弄 本来开价 150 ok 弄吧 但是我家水表的位置不太好 还被封到了柜子里面,师父弄的特别费劲 跪在那整了半个小时,最好好不容易弄好了 我说师父不容易给了 200 ,师父又不好意思了 说我的那个软管锈太多 但是为了帮我省钱 就帮我清理了一下 你既然多给了我给你换个新的吧。。。。。。

很多劳动人民的感情非常的朴素, 包括我小时候父母教育我 哪怕你是花钱找的搬家的师父 你也提前准备好水和烟 你对劳动人民尊敬一点 人家一定会小小心心的搬家 保证家具不会有一点磕碰

我觉得现在就是这样的教育缺失了 占领舆论高地的就是各种女权 男女对立。。。。

可以说是这个女生一直以来 接受的教育害了她

知乎用户 小王同学 发表

就警情通报而言,写得很好,很详细。

期待检察机关逮捕后的起诉决定书或者不起诉决定书。

刑事处罚是对人最严苛的处罚,可以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剥夺生命。那么这个事情以一般人的判断,在车辆行驶中,司机和乘客因吵架和情绪对抗之后,乘客就选择跳车,这个是高概率事件还是低概率事件?显然是低概率事件。涉事司机以一般人的判断,也不会得出该乘客会跳车的结论,所以无法得出司机是放任结果发生。在行驶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下,司机采取了点刹制动以及警示灯开启等操作,更不能认为是放任结果发生了。乘客在尚无人身安全威胁的时候,自愿选择在行驶的汽车上跳下导致受伤,过错方在于司机还是乘客?

看法就是两个问题:

1. 不要以事后的判断和上帝视角作为苛求他人的理由,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应当是法律事实,是有证据证实的事实。此案车内无视听资料,仅有司机口供。无论该口供对哪方有利,凭该证据能否还原案件事实?

知乎用户 太胖了不好​ 发表

舆论场上参与讨论的众多 xx,根本不站在事实基础上讨论问题,

他们只是把自己带入女子,然后按自己的利益需求开始向整个社会向男性进攻,做互害的事。

我真的想做群体攻击,“现在的 xx 越来越狗了。”

继续等法院判决书。

知乎用户 幽灵土豆 发表

为什么烦女拳。

就是因为,警方通告没出来以前,一个个往下三路里带。

越走越开心,各种版本都有。

现在警方通告出来了,又有一个往下三路里带的出来道个歉 ??

知乎用户 王伟麟 专利律师​​ 发表

刑法上的 “过失” 分为两种:

1. 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2. 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

好的,那么现在我开着车,有人仅仅赌气就从高速行驶的车上跳下去,我自问我是预见不了的。

我 tm 也不应当预见,这太异常了。

所以个人认为,司机是无罪的。

知乎用户 睿明律师​ 发表

有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某次在其公众号上刊登优秀法官评选,某位刑事法官的工作格言:

“即使再小的刑案,也要注意舆论。”

这位法官没有说诸如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之类的话。

舆论到底能为司法带来什么?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反问一下,舆论是什么?司法又是什么?

舆论,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监督。

律师可以利用舆论,法官也会参考舆论。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至少有这个制度,对吧)。

我们不能凭借自己的喜好在个案中去评判舆论的好坏。知乎的用户群体,抖音的用户群体,微博的用户群体,可能从年龄段、教育程度都会有一定的差别。甚至男性和女性在这个案件中都会不同的认知和感受。

所以,谈论这个问题,你要先明白,你代表谁的利益。你是公检法,还是当事人。在此基础上,每一方都在创造对自己有利的舆论,并且利用这种舆论。

知乎用户 笑笑而已 发表

从警情通报来说,司机应该没什么问题,过失致人死亡,也可以成立,类似去小卖店买东西,因为对营业员表现不满意,比如说没有面带微笑什么的,顾客跳楼了,虽说顾客责任很大,但是,营业员也有点道义责任,服务业态度好一点,也是应该的,不过,确实不是必须的。有人说女人要求停车了,司机应该停车,这是把货运当成出租车了,货运承揽的合同是运货,作为商家善意的体现,准许货主随行,不等于货运车辆就变成出租车了,司机只有义务运输货物,作为司机,也有义务在合理范围内照顾同行人的安全 ,注意,只有合理义务,而个人极端行为导致的后果,只能个人负责,类似,有个妈妈带儿子坐车,儿子让妈妈停车,妈妈就停车,儿子跳桥的那件事,妈妈对儿子有多大责任?不能无限扩大商家责任,这样才能保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安全,也保障服务业商家的合法利益 ,避免商家被敲诈。

知乎用户 haha kim 发表

警方的通报里,通篇也没提到这个司机的 “过失” 是什么。

偏航与死亡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就算从长沙偏航到株洲,车上的乘客也不可能会死。

希望检察院的最终决定是不予起诉。

知乎用户 梦露居士​ 发表

我只有两个疑问:

1. 女孩是否违反了货拉拉的规则,比如超时了还不愿意多加钱?我觉得应该不会,因为费用应该是系统计算出来的。

2. 如果女孩没有违反规则,那么司机赚钱少,以至于心中有气,这事儿怪谁?

知乎用户 多多 发表

案发以来我最大的疑惑是,这姑娘对安全问题那么敏感,又为什么夜里 9 点多一个人打车搬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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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些关于搬家的回忆:

记得 2013 年我搬家,当时好像还没有搬家 / 货运 APP,路边找了一辆车,不到 6 公里的路要了我 300 块。。也没帮我搬行李,送到地方后还向我要了 20 块钱说买水喝。事后越想越觉得自己 SB,那司机不会心痛吗!?不,他不会,他只会心里美滋滋地把钱赚了!

到了 2016 年,帮女朋友搬家到我住的地方,用了蓝犀牛 APP,看了下导航是 29 公里的路花了 100 多块,反正不到 200,司机还帮忙搬上搬下全程不用我动手。

所以我很感谢这些便利生活的 app,真的很适合我这性格比较腼腆又不懂市场行情的人,起码都明码标价,服务态度好(怕投诉),你可以有很多选项去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价位。

知乎用户 伊藤陈​ 发表

公交车上司机和乘客发生口角,乘客突然脑抽觉得司机要害他,翻窗户跳下死亡,公交车司机也是过失致人死亡?

过失犯罪致人死亡里的疏忽大意和应当预见没有预见致人死亡,看完通报我只有一个?在哪里?

陷入脑补,觉的司机是坏人跳车,且司机对跳车没有任何责任的情况下把司机刑拘?

那按照这个逻辑,假想防卫要算正当防卫咯?反正我脑补过

我去吃 2 两面老板给我 3 两那老板一定是敲诈勒索,因为我脑补了他一两面 888,反正我不管我猜的。于是我把肚皮划开给大家看我只吃了 2 两面条,老板过失致人死亡?

我是女的我和男朋友牵手但是我觉得他要 qj 我,我这辈子怎么见人啊所以我去跳河,男朋友算过失致人死亡应该去坐牢,因为他摸了我的手。

按闹分配可行的话,那就不需要依法治国了。

我也不知道检察院如何审核的。也许财富的密码马上被我找到了

知乎用户 夏天是什么 发表

前几年的动物园夫妻吵架老婆下车被老虎咬死事件,最近的女子为了赶高铁擅自从等红绿灯的网约车下车被临近车道的大货车因视线盲区前进碾压致死事件,某女士从行驶中的网约车跳车事件,到这次的货拉拉跳车事件。相同点都是女性,真要给她们打一个标签的话就是恃宠而骄,这种女性总有一种你不按我的意思来我就要给你好看的意味。为什么类似事件中没有听过有年轻气盛的年轻小伙跳车的?(也许有,但我相信相对比例一定会很少)。不可否认男性遇事更愿意理性对待,女性遇事更愿意感性对待,这个应该是世界公认的事实,并没有说女性这种感情用事的处事方式一定不好,但在以上几个案子中如果换成同年龄的男性事情还会是最后的结果吗?我想大家心里都有数。在国内这种资本利用某些平台某些人群大肆宣扬女性就应该得到优待的背景下,女性真的应该好好正视自身,认清楚男性不是你们的敌人,给你们灌输享乐主义,鼓吹男女对立,背地里却把你们当成流量的簇拥给自己带来利益甚至在某些特定的时候煽动你们的情绪导致死亡等重大后果的资本才是你们的敌人,不对,是我们整个社会前进的敌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朋友在小公司发出招聘,有女生来应聘,表现的也还好,但是仅仅从风险的角度来说,都很难接受了。这不是歧视女性,而是小公司折腾不起,加班、出差什么的都要有。万一遇到个什么事被告了,整个公司都完了

知乎用户 安云飞飞 发表

事情真相已出,就是一起因误会导致的意外悲剧,双方都是受害人。但网上有不少对女方冷嘲热讽和对司机脾气的批评,我觉得真没必要。

先说女方,月薪赚多少 K 也不影响她不愿意花没必要的钱,女方觉得 40 分钟内可以搬完,不需要搬运服务,所以选择自己搬,事实也确实没有超时。诚然,如果女方早点把东西搬下来,会大大方便司机,间接也方便自己。但是或许是搬家经验不足,或许是刚收拾好没来得及搬下来,或许其他各种原因都无所谓,因为平台规定是可以免费等 40 分钟的,客户并没有违规操作。就比如点外卖如果早早的到楼下等着,就方便了外卖员,能快点接下一单了,但没人会这么做,因为外卖平台规定是要送到家的,客户没义务这么做。如果觉得不人道,那也是抨击平台的制度,不应该抨击客户。

再说司机,等了很长时间,又没多赚到钱,心情变差很正常。再加上通告中有说司机问是否需要帮搬服务,女方第一次拒绝,之后司机多次提醒女方超时要付费,女方直接不予理会。我觉得这个无视是对司机心态变差的一个重要原因。之后因为耽误时间,司机选择更快的路导致偏航,司机生气觉得你不理我,我也懒得给你解释。女方质疑偏航,司机继续无视。女方再次质疑,司机愤怒责备因为女方超时导致的,双方发生争执,然后女方要求停车,司机不停,最后女方选择跳车。

说实话,这事挺悲剧的,本来一两句话就能避免,结果因为双方沟通导致了悲剧。而事件之外,是网友们的狂欢。真相没出来的时候,有人忙着打拳,有人忙着打女拳。打拳的人说司机肯定是图谋不轨强奸犯,打女拳的人说女方微博看多被迫害妄想症。每个人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事情想成自己以为的情况,借此抨击早想骂的群体,货拉拉,司机,女方都只是骂人的工具而已。等到真相大白,司机不想加害女方,女方在争吵后要求停车被拒,愤而跳窗出去,也不是被迫害妄想症,他们反而不关心了,要么继续嘴硬,要么寻找下一个工具。


最后多一句嘴,我用过好多次货拉拉,没有碰到态度不好的,而身边朋友们也有很多用货拉拉的,却有很多说态度不好的。除了运气原因,我觉得主要还是沟通问题,我碰到的司机,开始态度都一般,但是之后聊开了,态度都变得很好,好多都免费帮我搬东西。归根结底哪有这么多恶人,都不过是逐利的普通人。好好沟通,能避免很多悲剧的发生。


真的求求各位了,评论这件事之前能不能先看看警方公告再发言,而不是只看别人的回答。

1、公告里明明写了没超时,非得当成超时去怪顾客,40 分钟等待时间是平台规定的,不超时就不算违规。别扯什么情理法理,规定 40 分钟等待没有违规就是合情合理。如果觉得等 40 分钟不合理,请找平台,别拿顾客撒气。外卖晚了几分钟各位都能理解,怎么反过来消费者的时间就变得这么严谨了?如果外卖预计 8 点送达,7 点 56 就送达了,是不是我能直接给他个差评说他在挑战时间的底线,为什么掐着点给我送达?

2、司机明明只是提醒顾客超时是要多给超时费的,非得当成司机没超时就要收费。公告写的清清楚楚,司机从没有向顾客索要超时费,只是一直在提醒规定,能不能别给司机扣帽子了。

3、4 分钟搬下车放地上而不搬上楼是完全没问题的。关键中途已经出事了,最后到底下货选择怎么搬已经成迷了,真没必要再靠自己脑补去断案了,连顾客下货再花 36 分钟而且拒付超时费都脑补出来了,你 TM 奇异博士啊。

4、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能不能不要向小孩子似的看东西这么片面。司机有问题不代表顾客就没问题,反之顾客有问题也不带边司机就没问题,非得把一个打成恶人,另一个变成圣人。

5、女的不该为网上所有女拳背锅,亦如男的不该为所有强奸犯背锅一样,请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事故去处理,而不是搞男女对立的工具。

如果正常反驳那欢迎之至,如果是一群连公告都不看,全凭自己脑补判案,幼稚的非黑即白发言,回答都是这种水平的,我真的懒得回复了,那还是选择关评论吧,毕竟不与傻瓜论长短。

知乎用户 刘明 发表

司机是受害者,跳车女士是受损者。

受损者,损失了生命,损失不可谓不小;

为什么说司机是受害者呢,因为按照中国法官的习惯,最后判决时司机很有可能承担责任,司机也连带受损,并深受其害。

法律上说 “过失致人死亡,构成要素是应当预见预见轻信可以避免。”

首先,跳车女士没有达到 “应当预见和预见轻信可以避免” 这个常识,因为她跳车的目标是希望车辆终止行驶,而非终止自己的生命。既然没有这个预见能力,那么这个责任就应该由她本人承担,而不是别人(司机)替她承担。

其次,司机也没有达到 “应当预见和预见轻信可以避免”,那么这个司机的责任应该怎么承担呢?司机目前不应该有责任,最多是等这件事以后,政府部门要大张旗鼓宣传、教育,并且在法律上补充一条规定,大体表述可为” 当副驾驶有欲意跳车行为时,当车速高于 15 迈以上时,当行驶在硬化城市道路时,当司机能确认对方跳车行为为真时**(是的,至少要前置这 4 个条件)**,司机应预见悲剧发生 “。在这一条法律没有出现之前,司机没有责任。如果非要寻找责任承担者呢,准确的应该暂由法律部门来承担,具体为:本次案件的审理法官,在欲意判决司机有罪时,法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应率先承担类似本次事件的前置宣传不力、对司机告知不明等失职责任。

完毕。

知乎用户 Xudan 发表

昨天去永辉超市买东西,前面一位大姐在结账的时候对总金额有异议,原因是她觉得部分商品的折扣不对。于是让营业员逐一确认,确认后挑选出八九件,让营业员一一退货。我的东西都已经放到超市传送带上了,蛮多,懒得换收款台,就老老实实等着。她前后折腾了有七八分钟,这才弄完,慢慢往购物袋里面装东西,她的购物车堵在通道里、收银台旁边,直到她装完东西,这才拉走购物车,然后我才能向前走装自己的东西。全程她慢条斯理没有丝毫着急的样子,对后面排队等待的顾客没有什么表示。

商品的折扣都是清清楚楚标记在货架上的,自己看不清,到收款台磨磨蹭蹭堵着。这样的行为一不违规二不犯法,但确实讨人嫌,因为她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没有别人的时间。

长沙警方已经还原了整个过程,过程的表述还算公正客观。但目测司机没啥明显过错,不知为什么就涉嫌过失杀人了呢?女孩可以说,我搬东西 30 多分钟,虽然久了一些,但完全在平台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司机没什么话可说。那么司机有点儿情绪,路上按照经验选择更合适的路线,这个也没违规违法吧?更不用说搭载货主属于附赠服务,要不以后干脆禁止货主跟车好了。

货主自己不拿司机当人看,对人一点儿同理心也没有,逮住司机的时间和平台的漏洞可劲儿造,司机还不能态度生硬,还得逐条解释行车路线,还得及时心理疏导…… 这要求也太高了点儿。老话说死者为大,但也不能因此就把活人往死里挤兑吧。司机态度不好,这妹子就选择自杀式下车,正常人都不会如此吧?我觉得怕是问题更大在这妹子的脑回路清奇上。。调换一下想,如果司机因为这妹子拖延时间外加自己生活不顺导致脑袋发热撞墙而亡,难道这妹子也要算过失杀人?

不要总是把什么责任都往别人身上推、往活人身上推。

知乎用户 长沙草头蔡 发表

跟我之前猜想一样!

无妄之灾罢了。

但总算还了司机一个清白。

某种程度上!

最大的受害者是司机的家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更:贴吧有人扒出来了很多东西。

比如和她有关的公司

贴吧老哥说她是网络老鸨,干的是招女主播教女主播套路再抽成的活,这我不做评价,我也不知道真假。但她一个月两万工资只交 322 元社保一分钱税都不交。这合理吗?再者说她弟弟发文得到索赔以后立马消失不见了的情况这合理吗?我越来越觉得这是有预谋的了。一个努力的底层打工人形象是多能激起广大网友的同情和支持啊,这分明就是为了索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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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就是,司机倒霉,这女孩也倒霉,人与人之间本应存在的信任已经被微博的男女对立打破了(到底谁造成的不用我多说了吧)。

造成这场事故的因素很多。

首先,女生情商不够。一开始司机到场,这女孩拒绝了司机的有偿搬货服务(她是有权拒绝,但我觉得这里他情商太低了,在坐哪位家里没有教过出门在外不要扣的),而且自己搬花费的时间太长,使得司机不耐烦,这也直接导致了司机后来的态度不好。

其次,缺乏沟通。司机并未将自己更改的路线以及更改路线的原因与乘客沟通,这也是导致女生不安的主要原因,而车辆经过乌漆麻黑的工业园区路段更是加深了这种不安,这种不安是造成跳车的因素之一。

最后,跳车的行为。我也不知道这女生是怎么想的,但凡想法正常的人也不至于想出跳车这种方法啊。这里我是真的分析不出来,但是有一点我能肯定,在跳车逃跑前,女孩已经认定司机会对她行不轨之事。

除此以外,货拉拉方面对该事件也有责任,车内录音没有,按照知乎大佬的说法,路线规划也不对。

希望大家别受到微博男女对立的影响,找回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同时,防人之心不可无,学会正确的自救方式很重要。

更:我是支持判司机无罪的。

这则新闻就很讽刺。

知乎用户 No one 发表

不明白这个女的为啥要跳车?非常不明白。是真的觉得这女的有点缺乏常识和巨婴。

知乎用户 芦苇 发表

我的确遇见过恶心人动手动脚的滴滴司机。一开口就是 lsp 老流氓了。这种当然是要煞他威风,弹压他色心,让他有所畏惧。

但绝大部分人都是为了恰饭,我深信这一点。

搬家的话要么凭交情,要么花钱。不讲交情也舍不得花钱,最起码也给对方一个笑脸。

一个年轻可爱的女孩子有一万种办法骗的老实巴交养家糊口的中年大叔团团转!这种体力男韭菜我甚至都懒得割,要斩男也得年收入几百万那种。对这种体力男给个几百打赏,高高在上享受人上人的感觉它不香吗?

不花钱不讲交情光凭规则就想吃定别人?对不起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规则还写着为人民服务先富带后富,你找马云要几百万试试?

好家伙你这单生意司机明显亏,几个小时赚 50,司机也轴得很,精明的早就和你商量跳单,或者免费帮你拿小件下楼节约自己时间了。能坐等你半小时,和你一起亏到底,说明这人脑子不精明啊!这种不精明的家伙什么好怕的?

作为女孩子察颜阅色本事很重要,会说话也很重要,当然保持自我也很重要。

知世俗人情而不媚俗,言谈举止优雅有贵气,这种已经被社会压榨的脑子轴掉的底层体力男会自惭形秽的。

女孩子不同于男孩子。

男孩子社会圈层地位真的是被收入工作定的死死的。

男怕入错行不是假的。

女孩子,女怕嫁错郎。只要不嫁错,20-40 你有大把机会改变自己社会圈层。想想邓文迪。

女孩子要改变社会圈层绝不是学男孩子那样去奋斗,去流汗,除非你想被叫做男人婆。

懂男人就可以了。

所以这就是一个不聪明的女孩遇到一个底层讨生活久了麻木了的老男人的故事。

换成我,这种老男人肯定殷勤忙上忙下帮忙搬东西,还觉得能给我搬家是他荣幸。

知乎用户 风雪夜归人的心情 发表

我不同意司机过失的认定。

转发微博

[cp]# 货拉拉涉事司机被批捕# 看了这个新闻我提醒女儿,要从这起事件中汲取几个教训:

1、搬家之前要打好包。跑 15 趟去搬运东西,说明东西比较零散,没有打好包;并且合理规划好时间,不要在晚上搬家;平时多交朋友,搬家时可以请朋友帮助,然后请朋友吃饭。

2、让司机一直等,是对别人的不尊重。尽管没有超出 40 分钟的平台等待时间限制,但是规则之外还有情理,要懂得换位思考,要体恤他人,不浪费别人的时间是应有的教养;

如果想省钱不想支付搬运费(有消息说女孩月收入 2 万),那就提前打好包并提前把东西搬运到门口再叫车,不要让别人因为你的不当安排而承担损失。

对任何人来说,时间都是金钱,占用他人时间客观上就是损害他人利益;

3、如果因为缺乏经验安排不当,而事实上占用了别人的时间,要么自己承担这个后果,补偿对方一定的费用;要么态度好一点道歉,和对方沟通,取得对方的谅解。

让司机知道,虽然在规则范围内不需要多付钱,但承认自己耽误了对方的时间,让对方蒙受了损失,很抱歉。请对方体谅一个女孩,为了省搬运费独自搬家的辛苦,而不是理直气壮地拿规则说事或者不予理会;

4、发现司机偏航,可以询问原因,态度要平和,不要用质问的语气。

如果司机是为了省时间而更换路线,要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果对方说的是真实的理由,又没有危险驾驶行为,体谅已经耽误了别人 36 分钟而给予配合;

如果司机态度恶劣,有危险驾驶行为,或者更换的路线很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要求对方停止偏航。

如果对方不予理会,可以报警,也可以到达目的地确认自身安全之后,再向平台投诉,而不是在已经激怒对方、双方关系恶劣的情况下还去硬碰硬;

5、女孩子独身在外,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轻易激怒他人,更不要冲动做出危险行为(我认为女孩不是真的要跳车,而只是想威胁司机,没想到一不小心就掉下去了)。 http://t.cn/RghOMBP http://t.cn/RghOMBP http://t.cn/RghOMBP[/cp]

知乎用户 间歇性失智症 发表

如果这件事非要找一个人出来背锅的话,我觉得这个罪名更适合微博里那些女拳师们,没有她们夜以继日不辞劳苦地渲染 “吊癌” 们的猥琐与卑鄙,挑唆男女群体之间的对立,这位女士可能也不至于产生那么大的恐惧并选择跳车。

毕竟他们眼里的男人,啥也不会,就知道 “xxx”,只要从她身边走过,那就是在 YY 她……

女拳师们的宣传果然起到了效果,功不可没,应该奖励银手镯一双,以资鼓励!

知乎用户 逐风 发表

1 事件发生经过与此前的判断几乎不差,就是单纯的一件极端意外事件,中国这么大,那么多的人和事总会有一些极端情况出现,我个人另外判断此女子对于货拉拉软件不熟信任感不足是一个发生悲剧的诱因。

2 死者为大,我们不至于去指责坠车的女子,但是同情司机应该是绝大部分中国人民的朴素情感吧?如果觉得司机不值得同情的麻烦 Q 我一下。我怕的是下一步开始发酵的是开始指责坠车女子的弟弟了。

3 此事件发生之后女性的权利毫无疑问会受损——货拉拉司机对于女客户会更为谨慎,甚至拒绝女客户跟车。

4 货拉拉整改方案——我是没想到太好的方案,每辆货拉拉装行车记录仪是仅有的我能想到的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了。货拉拉 APP 实时监控司机是不显示的,因为就我使用货拉拉的经验,其实跟车的情况是比较少的,为了绝小部分而进行不必要的数据收集我不认为是一个聪明的选择。或者货拉拉明确拒绝晚 6 点以后的跟车人员?总不能光拒绝女性吧?

5 无论如何事件发展到现在舆论已经绑架到司法了,最好的结果不过是判司机无罪,但这些日子的折腾找谁说理去?个人信息曝光被网曝的损失谁来埋单?坠车女一家还可以找平台要钱,司机呢?这些天的拘留总是实实在在的,这不符合我们普通民众朴素的正义感。千万别告诉我你无法代入司机身份,你在司机的位置上确定能做的比他好吗?大多数人都是没有办法的吧?如果此事件单单以飞来横祸和命中注定来解释一个人的悲惨下半生我个人在现代法制社会中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6 我不知道我们的自媒体还要吃多少人血馒头才能让我们明白过来自己的愚蠢和可笑,我绝不单指微博,他们都是我们的同胞,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这个世界上真的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

知乎用户 左二毛 发表

简短说。

乍一看,这是男女问题(许多自媒体以男女矛盾切入),略一想,这是双方沟通问题(有人把重点放在男女双方都对对方不满,但都按自己的方式来处理),仔细一想,是某部分网络长期渲染男性恶性暴力,又不给女性正确保护指导造成的问题(对某些极端女权的不满),

我一看,就认为归根结底是平台问题。

快递人员和客户,外卖人员和客户,网约车人员和客户,这些人之间的矛盾,归根结底都是平台问题。

平台公司,对服务人员以罚代管,制定苛刻的、明显不公平的规则,亏让服务人员吃了。对客户简单粗暴普撒优惠劵,处理问题上却是虚与委蛇,能糊弄就糊弄。

平台公司,在服务人员和客户间埋了个大雷。公司的不断压榨,让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越来越差,越来越低,但是对客户的高水平承诺却不变。这就造成了,客户根据规则要求高水平服务,和服务人员根据劳务费提供低水平服务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才是造成依托于互联网大公司平台的,服务人员和客户屡屡出现纠纷的根源所在。

平台公司和服务人员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不清楚,很多普通人也不清楚。是合作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还是其他特殊关系?

我认为,平台公司提供了中介服务,做为组织者,还单方面制定了服务细则,并且从中获利了,看起来很像一个大型购物商场。只不过商场里主要出售商品,而平台上出售的是服务。商场担起了自己的责任,而平台却似乎无人监管。

我是从那起芒果快递的事开始思考。

芒果快递事件简述。某地,客户网购芒果,货到感觉少了,于是投诉。后来接到快递员电话,沟通结果是快递员自己购买芒果赔偿,用其他快递公司投递,客户撤销投诉。客户在收到赔付芒果后,发现芒果不是由其他快递公司送的,快递单被做假。于是再次投诉。

接下来就是火爆全网的警察怒批客服让快递员下跪的视频。快递员被公司威胁,处理不好就罚款一千,只好上门道歉,客户认为伪造快递单,问题很大,而且不仅仅是快递员的个人问题,而是快递公司的问题,不肯撤销投诉,沟通无果,快递员又拒不离开,客户报警,警方赶到后看见快递员跪下,于是怒斥客户。

后来公司没扣快递员工资,可能还给了补偿。处理情况的警察也被奖励表扬。客户一家被网曝。时间地点人物我全都不记,只记下来大致流程。事情的真相一定要有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本质却不一定需要它们。

这件事思考一下就很魔幻。公司要罚款,后来被曝光就不罚了。警察不了解真相,上来就怒斥,后来还被表扬了。快递员伪造快递单,也没人处理了。客户依法依规维权,只因视频里快递员的一跪就败了。

快递公司从未回应,消失的芒果去哪了,是客户故意诬告?还是真的被公司丢了?为什么要罚钱?后来为什么又不罚了?面对客户的投诉,为什么不做调查?只简单让快递员道歉?

全国各地,出现了很多服务人员和客户的冲突,甚至有很多流血事件,平台在后面默不作声,大概是因为他们知道,闷声发大财吧。

货拉拉这事里,货拉拉也没出来做说明和解释。货拉拉和司机是什么关系?司机和车辆是怎么审核和培训的?客户坐车和不坐车有什么区别?司机在没有加收费用的情况下,对搭车的乘客负有什么责任?货拉拉公司负有什么责任?等待 40 分钟之内不收费,这个时间是怎么定的?如果因为等待对下一单造成影响,要怎么处理?导航路线的推荐有几条,遵从什么原则?对偏航有什么提示和处理?货拉拉在这件事里,愿意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也要与时俱进才行啊!目前法律对互联网公司的约束太少了,简直是任其野蛮生长。

题外话,光想提高生育,首先要创造利于生育的坏境。如果我的孩子将来要在服务人员,客户,和平台之间选,照目前的情形看,只是要在忍心,甘心,和昧着良心之间选,有什么好远选的,我想要的是安心。

知乎用户 Vio1aLee 发表

当你坐在货拉拉副驾驶时,当司机辱骂你 / 语言猥亵你 / 威胁你,你的选择是:

1. 录音 / 录像

2. 报警

3. 赶紧告诉朋友家人司机是个变态

4. 跳过以上步骤直接跳车并且是从窗户

以上辱骂 / 言语猥亵 / 威胁为假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身为一名货拉拉司机,文化水平不高,初看到这个问题,五味杂陈,奈何水平不高,自己想说的也未必能表达完全,养家糊口本来就很累,万一因为那句话被人喷,用自己本来就不多的休息时间来争吵,争论更是不得不偿失。

可是,我是这其中的一员的啊,今天我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改天被吊起进行社会性展览的时候,我们能求助谁?谁会为我们发声?我们凭劳动吃饭,也算是一个服务行业,但服务行业的没自尊吗?

我们生活在这社会底层,文化水平和见识决定了我们不会娓娓道来,引经据典,说得有理有据,大多时候我们这层人信奉的只是你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你。

仔细阅读警方通告,看得出来警方在强大的社会舆论下已经尽最大的努力把案件明明白白的通报出来了,有几点我是感同身受的。

首先当司机告知受害人要不要附加搬运服务的时候,女孩拒绝了,这双方都没错,但从女孩前后来回 15 趟搬运情况下,显然女孩的东西比较多,以平台规定装卸 40 分钟免费的情况下,显然不够,事实证明装就用了 36 分钟(以个人工作经验来说,卸并不会比装用的时间少),这种情况下,司机时间别耽误已是必然,矛盾由此而起。

其次,司机数次声明,而女孩均不理睬,矛盾加深,我遇到过这种情况,在那女孩一幅我付了钱你就得给我全包了的情况下,我说明平台规定,为了不必要的争吵和浪费时间(想多挣几块),我仍然替她搬运,且捡着她搬不动的大的搬的时候,她全程在旁边冷眼旁观,指手画脚,当我说出你可以搬一下轻,这样不耽误彼此时间的时候,她的表情语言深深刺痛了我的自尊,一遍又一遍的在脑海中回荡:你一个搬货的也配跟我说话,指挥我?(但也有很多善良的人,加钱,买水买烟,不停的说谢谢,在此再次感谢他们。)

至于路途中,开过货车的人都知道,拉着重货的高速行驶的车,就算没有旁人干扰,出事的概率也是比其他车高,我是做不到也不敢随时关注副驾驶乘客的情绪情况,不过司机绕道且有不理睬女孩的要求也是有一定不对的,但起因也不是他,他只是用了前面女孩对他的方式对女孩,女孩就受不了跳车,对这个问题,我是理解不了这位月入两万的高收入女孩,司机全程没对你动手动脚,没限制你自由,你的通讯工具,你为什么要选择最极端的方式?

我不懂法,不懂什么过失杀人罪怎么定的,我只是觉得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没有违法乱纪,靠自己的劳动吃饭,我们的自尊跟你们的一样珍贵。

你是顾客,是客户,是上帝,但这也是一次交易,一次服务,并不是你高人一等的具体体现,女权来揍我吧,说得就是你们这些小仙女,十个里面有六七个有我说的那些臭毛病。

说实话,一接到年轻女孩的单子,我都是祈求累点免费搬没关系,别把我半天折腾没了,要还是三四个小时挣你这三四十块钱,我还不如去捡垃圾,捡垃圾没成本,但我挣你这点钱我得付出三四个小时时间,车的磨损,油钱,体力劳动,平台抽成,还让不让人活了?

愿世间少点舔狗,无舔狗,不仙女。

知乎用户 疯来疯来等风来​ 发表

一句话舆论干预司法。在司法权分解的情况下,是必然的产物。可以理解警方作为,在社会舆论影响如此大的情况下,警方一边把事情还原非常非常清晰,一边走程序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毕竟警方只是侦查机关,他只需要查明事实固定证据,然后检察院根据警方证据来判断是否向法院公诉。但警方需要提出自己的建议,比如什么罪名,比如是否申请逮捕。警方作为侦查机关,碰到舆论如此大的案件,是断不敢说无犯罪事实的,因为理论上,这需要检察院审核拍板,需要法院判决,所以警方通报如此有倾向性的情况下,依然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申请逮捕。但检察院一看公安都申请逮捕了,他如果拒绝逮捕,等于自己背了个锅,那就批准,然后让法院判。如果没有舆论,法院估计直接扔回来了,但有舆论,法院又不能说你这什么乱七八糟的,只能接。接了,那就只能尽量判,刑事案件警方检方都认为有罪,舆论又大,法院能怎么样呢?

知乎用户 盼盼迷弟 发表

高赞答案都在从情理上解读案件,我试着从法理层面试着解读这个案件。

以下分析,均遵循违法有责二分论体系,坚持结果无价值理论对本案进行分析。

在违法层面,有死亡结果及死亡对象,主要应就行为人(司机)的行为是否构成不作为进行分析,首先案件事实发生在货拉拉司机车上,司机有对自己汽车等场所内的发生危险的阻止义务,但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行为人(司机)已经轻点刹车及通过双闪的方式提醒后车,考虑到当时的实际路况,如紧急刹车很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的危险,故针对行为人不作为的行为,不存在作为可能性。

综上所述,行为人(司机)虽有阻止被害人跳车的义务,但不存在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行为人不构成违法行为,更不构成犯罪,故货车司对此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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