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试用期员工提前 30 天申请离职被指无效,还被要求承担下任员工培训费,你怎么看?该怎么维权?
知乎用户 章牧之 发表 谢 @知乎职场 邀请。 首先,微信发送文档也算书面了,不要用旧时代那一套必须要寄快递啥的才算书面。而且总监自己确认收到了申请。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
申请仲裁的成本在你。
你是劳方,只有资方欠你的,没有你欠资方的。
举证也是你吃亏。
真折腾赢了,资方履行本就该履行的就可以了,也没什么惩罚成本。
我当年第一次离职,狗 r 的 hr 要我交 15000 违约金,才给开离职证明。
我花了一晚上把网上所有类似案例看了一遍,然后花了 3000 请律师,律师花 5 分钟打了个电话,狗 r 的 hr 就老老实实给我开了离职证明,还是净亏。
根本原因:违法成本太低。
劳动法,你真的去维权,一般还是起点作用的。
但前提是你从面试签约阶段就有意识的留下相关资料,维权的时候再花大量时间的收集、整理资料,不厌其烦的资讯政策、跑相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起诉……
只要你能花了这些精力,又有充足的证据,一般都能拿到工资和补偿(前提是这公司还活着,还尊重法律,如果他倒闭了,那赢了官司也难拿到钱)。
请注意,你花这么大的精力去维权,最终拿到的仅仅是你本来就应拿的,你觉得公司违约、违法,应该给你误工赔偿、精神损失赔偿,对不起,想多了。
你觉得这样的违法公司,应该有惩处性罚款,对不起,也想多了。
所以,对公司来说,员工维权没啥大不了的,公司胜诉省了钱,公司败诉赔本来应该赔的钱,至于参加调解、出庭之类的,有法务,或者随便派个人,有啥大不了的。
对比一个法国的案例:
[如何看待法国男子因「上班太无聊」起诉公司获赔 40 万元,法院称「损害了他的心理健康」?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1511904)
这个新闻,别被 “上班太无聊” 误导了,实际是企业恶意调岗逼迫当事员工辞职。
该员工 2015 年之前是一名经理,但因为损失了一名重要客户,被降职了。降职后,公司也不再安排实质性的工作——管老板的熨斗,找打高尔夫球的老板的儿子……
公司这样搞他也没主动辞职,最终把这兄弟把公司告了,公司给他赔了 40 万。
为什么?
因为法国劳动法禁止以破坏工作环境为目的,侵犯他人权利和尊严、危害他人精神和身体健康、负面影响他人职业前景的,持续性的行为。(本段引自著名法律答主,王瑞恩)
多说两句,法国 1910 年颁发了《劳动与社会福利法典》,经过百余年实践与完善,对劳动者是全方位、无死角保护,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很不容易。
目前,法国是基层劳动者工作最轻松的国家之一,每周法定工作时间仅 35 个小时,每年至少 5 个星期的带薪休假…… 也是劳工福利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回到我们的现状,近两年劳动者权益保护其实有很大改善,两个方面:
一是互联网带来的信息公开,原来公司被员工起诉欠薪、赔偿等,消息局限于相关人的小圈子里,其他人求职仍然避不开这个公司的坑。
但现在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网站整理公开企业相关诉讼信息,企业涉及和员工纠纷诉讼仲裁,损失要大得多,影响人才招聘,损害品牌形象。
二是法律法规的完善,希望一切越来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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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1117552/answer/1743754053)
我前司违法辞退,离职当天做完交接要我在《劳动关系终止合同》《工资条》《工时确认表》《离职交接表》《离职证明》等签字。《劳动关系终止合同》《离职证明》一堆不利于我的条款,我把公司要我签字的文件都签了(目的是顺利拿离职证明),重点每一份我签字的东西我都加了小字并要了原件和复印件并拍照,小字内容:**针对公司违反劳动法,本人保留追诉包括但不局限于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权利。【签上我的大名,按了手印】**公司怂了,不签了,哈哈哈哈。“合同 “其中一条:无薪资争议,不存在劳动纠纷。哈哈哈哈,违法扣绩效拖欠工资怎么能没争议!!!《劳动关系终止合同》我签字了,公司不签!《离职证明》我是两份都要求加小字了。证据提前收集好了,走了仲裁,胜诉了,刚发起一审。
坐标深圳宝安区。
贴一个我之前的回答,这里有我仲裁的全过程。供网友参考吧: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33306564/answer/1598199707
我有个朋友被她所在的北方分公司辞退了,2 个月工资,12000 元多。
她发邮件给老板问工资的事,总公司一个负责人给她回复邮件说 2 个月前是她主动辞职的,看在她离职后,还努力工作的份上,给她 1000 元辛苦费。
她从来没有提过辞职。总公司又在广州,劳动仲裁必须要来广州,时间耗不起。
这事儿正好被我知道了,虽然不关我事,但是听着好气,于是大包大揽的说帮她仲裁。
开始不懂流程,网上发了个帖子问大家怎么办,有个大神回帖指导了全部流程,跑了 2 次交资料和证据,开庭后,支持了朋友全部主张。
对方公司不服,又起诉了,后来判决下来,还是维持了劳动仲裁结果。那个公司后来给朋友电话,协商给她 8000 元,如果同意马上给,如果不同意,公司就不给。
我跑去法院问了一下,申请执行,要自己垫付相应的钱(12000 元),再提供对方银行账号之类的,再去执行。什么时候执行,能不能执行下来,法院没有明确时间和结果。
最后,朋友同意了公司的 8000 元和解了。
之后,我自己遇到过辞职后,公司欠了一个月工资不给。也没有仲裁。因为公司在北京,我在广州,根本耗不起。
————
以上事情发生在 2008 年,在广州劳动仲裁的,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开庭判决的,仲裁和法院的事,是我亲自办理的,记得十分准确,因为当年的帖子还在,帖子里全部经过都写了,热心网友在全程给出主意,后续还上传了判决书。
现在政策可能变了,不太熟悉现在的流程。
朗读版:
[
为何国内企业底线如此之低?
1000 米恐惧症的视频
· 6751 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365824063810654209)
自从搞了那玩意儿后,工人农民的组织性都没了。
没有了组织性,就丧失了市场议价权。
农村是人民公社解体,农村重回分散的小农模式。所以城市资本可以随意向农村高价倾售种子、化肥、农药等等生产资料。
反过来除了主粮由国家定价长期价格走低以外,绝大多数农产品(水果蔬菜)收购价格同样低的可怜。
中间商低价收购农产品后,却可以高价在城市出售,从中牟取超额利润。
[如何看待农民夫妻 1300 斤菠菜卖了 15 元,菜贩称「质量一般如果不收购只能丢掉」,实际情况如何?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52058910/answer/1811577313)
这就是缺乏组织性的后果,没有组织就没有市场议价权,在所谓的 “自由市场” 必定要吃亏。
工人也是同理,60 年代初我国开始实施鞍钢宪法,强调工人参与管理,干部参与劳动。
1961 年制定的 “工业七十条”,正式开始鞍钢宪法的全面推广,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当年中国企业的工会非常独特。
首先它是独立于厂长之外的机构,对厂长权力有很大的制衡。曾经甚至出现过厂长提案被工会否定,导致厂长辞职的事件。
其次工会由党组织领导,为工人谋取权利的同时防止工会权力无限膨胀。
可以说当年的工会是世界范围内的典范,既顾小家又顾大家,国家工业欣欣向荣,工人福利健全。
相对而言现在的美国工会更接近黑社会组织,虽然为工人争取权利,但客观上又形成了新的利益团体,加速美国制造业外流。
而自从搞了那玩意之后的中国的工会,既不是原来的 “模范工会”,又不是美国的 “黑社会工会”,而是近乎彻底丧失功能,其存在的意义只剩下中秋节发月饼。
私企里面更没有任何希望,所谓工会只不过是老板的权力分支,敢为工人争取利益,资本家有一万种方法开除你。
没有工会的组织的后果就是工人被打散成的无力的个体,毫无市场议价能力。
所以社会上会出现各种原始资本主义阶段的诡异现象,例如自焚讨薪、恶意讨薪、富士康十三跳等等。
没有工会为工人争取合理的涨工资以及休假,还会使社会 pf 分化进一步加剧。
绝大多数底层人民消费能力低下,进而又会导致国内严重生产过剩危机,就像现在一样。
分散开是任人欺辱的打工人,联合起来是战无不胜的无产阶级,二者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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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尬黑,什么叫底线如此之低?这叫竞争力如此之强。
想象一下,如果现在把醉驾入刑取消,改成 “约束至酒醒”,会发生什么?
我想知乎上一定会有个问题是,“为什么国内机动车驾驶员底线如此之低?”
“为什么国内企业的底线如此之低?”
国内企业的底线都很低吗?也不尽然吧。
我看国内的外资企业底线还基本守得住啊。
工作时间之外不打员工手机,实在着急偶尔打个电话,首先开局是 “抱歉打扰了”,员工个人手机号也不上传系统,办公就用固定电话;年休假该休就休,休假期间工作由同事代理,很坦然,没要紧事没人联系你;准点下班;周末加班就是单日收入双倍,而不是什么调休甚至连调休都没有;五险一金按员工收入实缴而不是什么按当地最低工资上缴……
当然,这几年他们的底线也在往下走,毕竟越来越多的外企聘起了本土的 HRD;底线没往下走的外企呢,比较遗憾,他们往家走了。
哦,他们往家走时基本也都较好地赔偿了那些无法再为他们效力的中国员工……
至于国内的本土企业,他们也不总是底线这么低的。他们去了国外,特别是那些老牌资本主义帝国,底线好像就被拉上去了。
砍基层工程师人头时,还给赔偿,还给什么 garden leave…… 在国内,这不就是业务组长找你谈个心的事儿嘛!
结合我本身这么多年的混社会经验啊,论这些国内企业对基层员工的温和度、对劳动法等各种法律的尊重上,大概按外企、聘了本土 HRD 的外企、合资企业、国企、本土私企这么几个纬度依次递减吧……
到了国外呢,同样的国内企业对不同的员工又有所区别,大概是按外国员工,华裔外国员工,中国员工这么依次递减吧……
非常耐人寻味啊。
以上内容都是我朋友跟我胡诌的,对此我当然嗤之以鼻。
我最后想表达的,一言以蔽之:我不同意我朋友以及题主的认知!
我送题主一句话:来知乎,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为什么国内企业的底线如此之低?”
“根本就不是这样!”
讲一个上周有了新进展,马上要结案的一个劳动仲裁的案子。
2020 年 4 月,受疫情影响,刚复工,有个朋友联系我说,他朋友小明(化名)的公司老板跑路了,年前 11 月份开始欠的工资一分也没发,公司里一点值钱的办公家具也没有,小明辛辛苦苦赚的钱拿不到,现在心态都奔溃了,让我看看能怎么办。
把小明约到办公室,一见面,从憔悴的脸上就可以看出,好几天没好好睡觉了:眼窝深陷,毛孔粗大,皮肤暗沉无光。听他讲话,思路倒是很清晰,听他介绍完情况,才了解到:①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②工资是财务以个人微信的方式,每个月微信发给他;③在工作了五个月之后,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公司按照最低标准开始给他交社保;④日常工作安排,老板都是通过微信或者电话通知,没有其他书面的材料或者证明;⑤公司不需要打卡。听听这些情况,我觉得证据不足,能不能再搜集一些其他证据,主要要先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啊。
经过两天的证据搜集和整理,初步整理出来对我们比较有利的证据:
只有上述证据,我个人认为证据不足,微信聊天记录,我无法证明另一方是公司财务,也无法证明提交的证据与主张的工资金额相符,因为还有一部分工资,老板是说以年底奖金的方式发给他的,以现金形式给他的,拿不出证据。虽然我觉得证据不足,但还是要继续啊,如果所有证据都能如我所愿,那估计就不存在这个纠纷了。
在整理好材料准备申请劳动仲裁之前,我让小明去做了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情直接决定了我们这个案子最终的胜利。我让小明去打听公司名下是否还有财产,包括房子、车子、知识产权、银行卡号,其他债权等等。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我们查到,还有一辆车子,因为违章没有处理,年检也还没检,一直在停车场放着。
仲裁阶段,这个案子赢就赢在了对方,对方律师一上来,对我所顾虑的几个点,都认可了,一听这话,我心里就放心了。就这样,最终仲裁支持了我们的诉请。老板跑路了,就剩一个财务,也不愿意继续管这个事情了,财务说你们自己去申请强制执行吧。
终于,被我们发现的车子,在强制执行阶段,被法院依法拍卖,在上个星期,拍卖结果已经出来,接下来就等最终款项到账了,
讲这个案例,是想表达一下:员工找到我们律师的时候,跟我们说维权难,胳膊拧不过大腿,自己再怎么维权好像都是损失;公司找到我们的时候,跟我们说劳动法就是专门保护员工的,弄的他们企业都没法经营了,稍微有个违法,员工一告一个准。
所以,你告或不告,劳动法就在那里,不舍不弃。
刘晓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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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成本太低
民不举官不究
费时费精力
例如说你的公司欠你 100 块,你离职了公司耍赖不给
你不说,劳动局就不管,哪怕知道有这回事也不管
你去劳动局告了,劳动局就会要求你出示证据而不是公司出示证据,这就很魔幻了,你都离职了能采集到什么证据,哪个傻货会在平时正常工作的时候注意保留证据,刚结婚就考虑离婚的事吗
最后哪怕你用了好几个月千辛万苦把证据收集齐了,劳动局也只判公司把那 100 块还给你
没了
对,没了
你为了收集证据所花的精力时间,那是啥
指望公司会受到其他的处罚,不可能
甚至只要不是罚款,小一点的公司都可以直接金蝉脱壳换个名字继续嚯嚯
而且劳动局也不会支持的(因为这是工商局的事),更别说仲裁所用的时间是以季度计,你真有这耐心也只能说明你有钱有闲,就是想肛这个公司
然而,绝大多数打工人,做不到这一点
猪八戒做了净坛使者之后,所有的庙宇供奉就都归他管。
但他上任之后发现下面那些负责收集供奉的驻庙仙不服他,而他自己又是个懒虫,从来不愿意下界去了解情况。所以那些小神小仙们都对他不大尊重。
猪八戒也是个有脾气的,就想找几个倒霉蛋杀鸡给猴看,但这些驻庙仙办事儿却很守规矩,从来不私自拿香客的贡品,也不私下帮助祈祷的信众办事儿。所以无论是香客、庙里还是上天都各得其所相安无事。
但猪八戒是个聪明人,一看抓不到他们的把柄,就索性不管了,整天就是自顾自的玩乐。时间一长驻庙仙们就发现新领导居然这么宽宏大量,犯了错连罚酒三杯都没有,于是就开始骚动起来。先是克扣庙里面的香油钱,后来又私吞贡品,发展到后来就开始帮着有钱的香客办事儿。本来做了缺德事儿要遭天谴,但只要多给钱,驻庙仙就想办法把灾祸转移到别人身上。很快大多数驻庙仙就都富裕起来了。也有少数正直的找猪八戒告状,但都被他退了回去。没多久正直的驻庙仙不是被气走了,就是被其他人带坏了。有个别死心眼非要上天庭告状,就被胆子大的驻庙仙从八戒那里偷来钉耙,打成了凡人。
猪八戒眼看着这些手下都不守规矩了,守规矩的也被其他人排挤走了,就随机抓了几个典型,狠狠地惩治了一顿。这下可把所有的驻庙仙都吓坏了,每个人裤子上都是一屁股屎,见了八戒都是噤若寒蝉。
从此之后,八戒在全天下的庙宇中威望抖升,所有驻庙仙都拿八戒当祖宗供着,生怕这位爷哪天不高兴把自己的烂事儿翻出来。
谢邀,关于劳动法方面的问题,我也回答了不少了。
这个具体我从三个方面来谈谈情况:
关于国内企业的底线到底多低,其实这样空谈没有意义,
因为企业其根本性质是逐利的,
如果缺乏监管,企业的下限只会越来越低。
企业最大的需求是两个,即是开源与节流。
所谓开源,也就是希望员工全线开动,
996 算什么,恨不得员工能 24 小时连轴转。
然后是节流,说白了就是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
想尽办法克扣的员工的利益,从员工口里夺食,
于是在开源与节流的影响下,产生了员工性价比。
最好员工全都开足马力行动起来,一个人干 10 个人的活,
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
最好员工啥都会,一个人能充当人事行政财务销售,然后只付一人份的工资。
最好员工啥都能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再让员工去做做帮自己接小孩啊,帮自己打扫家里卫生这样的保姆的活。
最好员工啥都不懂,自己说什么就是什么,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当着土皇帝。
加班工资?不存在的?
于是开始给员工洗脑,
公司招你进来是可怜你,不然你找不到工作就饿死了。
公司招你进来是抬举你,不然就你这个怂样能做啥?
公司招你进来是看重你,什么叫知遇之恩你懂吗?
你一定要信任公司,公司可以不信任你,
你一定要爱公司,公司可以不爱你,
你一定要奉献公司,公司可以不回报你……
在这样的思维之下,员工当然就变成了公司压榨的极好对象,
而且早年的员工求职难,在僧多粥少之下,公司更是可以没有下限的压榨员工,
毕竟三条腿的蛤蟆找不到,两条腿又想找工作的人岂不是满大街都是?
而且真正懂劳动法的员工又有多少呢?
劳动部门的执法人员是有限的,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主动发起的监察管理,这并不靠谱。
而且劳动部门仅仅把这个作为工作的一部分,
按照法律法规去执行而已,
其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不同,同理心不同,业务能力不同,也带来劳动维权难度的不同。
这个是没办法改变的,
一个不怎么专业或者同理心较差、素质不高的工作人员,
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最直接想到的往往是推开。
我自己就亲身遇到过这种情况。
“你这种情况啊,没办法受理的。”
因为这样的推开,而导致劳动者间接又受到了伤害,
此时劳动者会有一种求助无门的绝望感与无力感。
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可能也就是影响他下班,影响他吃饭,
而对于劳动者来说,那可就是对于社会公义的诉求。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就需要勇敢的怼回去:
“你说我这个情况不能受理,那根据《劳动仲裁法》第 29 条,劳烦你给我出一份不受理的书面通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29 条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很多劳动者认为,去仲裁也仅仅是拿到自己应有的报酬,
为了几千块钱,折腾这么长时间是不明智的行为。
斟酌再三之后觉得不划算,于是放弃维权。
这种心态还是比较常见的。
我能理解,却不认同,
因为这个并不仅仅是自己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责任。
目前劳动维权这一块的出发点是 民不举官不究,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不去为自己争取利益,
执法机构就几乎不会出手。
那么企业就会开始肆无忌惮的压榨劳动者,
最后一步步的超出底线。
从我个人的经历与指导网友的经历来看,
劳动仲裁确实是有效果的,
因为劳动仲裁足够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声誉,
而如果这样的企业对声誉看的较重,靠面子吃饭,
就会在协商阶段认怂给钱。
就算企业不靠面子吃饭,一旦有了劳动仲裁的记录,其之后的招人,企业合作,经营贷款,商业收购计划,甚至是 IPO 上市都会受到影响,
就拿招人来说,大伙在一些平台上搜到该企业的一些劳动仲裁甚至是诉讼的记录,
再去入职的时候就会心中考虑一下了,
这样该企业在招不到人的情况,迫于无奈之下,
也会改善工作环境,把该放的假放了,把该给的钱给了。
这才是劳动仲裁的意义,
毕竟,天上不会掉下来什么青天大老爷,
我们得靠我们自己以及千千万万为自己也好为他人也好,
通过维权来改善就业环境的劳动者们。
因为企业家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因为企业家是城市发展的最大功臣和中坚力量。
因为干部为企业服务是应尽的义务。
企业家是全社会最宝贵的财富,无论怎么支持都不为过。
[山东破格提拔的市委书记讲话又火了:企业家就是衣食父母!mp.weixin.qq.com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mp.weixin.qq.com/s/kShhRkkGcf2J2M7PME4iJA)
我认为对于劳动仲裁,尤其是工资争议,应该建立针对资方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否则资方就会比较违法裁员的成本和合法裁员的成本,显然违法裁员的成本最高等于合法裁员的成本,绝大多数情况下违法还要赚一点。
在这种双方权利资源极不对等的对抗中,资方有充足的动机选择违法。因为就算官司打输了,无非是延迟两年履行法定义务而已。且不说两年贬值,两年利息,两年以后公司有没有破产清算都难说。
一部分规定可以看做是一定程度的惩罚,例如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裁员 2N 等等。但实际上大多数企业都认为只要我给了 N+1 我就可以随便开人,大多数劳动者也满足于 N+1。不是劳动者不懂法律规定,而是争取 2N 的斗争过于复杂漫长,劳动者无法承担其成本而已。
要我说,只要改一条就行了:
劳动争议仲裁及审理期间,视同劳动合同一直有效至仲裁裁决生效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但是在此期间劳动者另外同其他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除外。
生效的裁决或判决结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资方除需履行裁决或判决结果外,还需向劳方支付案件审理期间的全额工资:
1. 裁决或判决结果认定资方存在违法事实的
2. 相对于仲裁中劳方的主张,在项目不变的前提下,以金额计 70% 以上获得支持的
3. 相对于仲裁中资方的主张,资方需向劳方支付的费用增加 30% 以上的
4. 资方阻挠劳方在此间就业的
资方以其他理由提起针对劳动者的仲裁或者诉讼,不影响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和执行。
从这个问题来看,题主去的应该是黑煤窑,当然,在中国政府铁拳打击之下,黑煤窑是越来越少了。
除此之外,其他均为正规企业,都是遵守法律法规的。
中国的工会在帝国主义世界是有口皆碑的,那些地界儿的工人都无比向往来中国工作,因为工会会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并且经常在董事局会议上,批评这些董事不懂事。每每让中高层干部、企业创始人汗颜,以至于他们去员工食堂排队领饭时,都不敢抬头看工人。
比如著名的玻璃大王曹德旺先生,工会主席是他的小舅子,跟工人可谓亲上加亲,也为工人争取了最大的利益。
因为我们深知,工人阶级是领导中国的阶级,是坐在大会堂里拟定政策的群体。谁敢欺负他们?谁欺负他们,工人阶级就上报给工会!
看工会怎么收拾他们!
上次老曹说自己给寺院捐款了过百亿,而不愿意给工人上涨工资,就被舆论批评了。
我今天就给老曹说一句公道话,这百亿资金他是诚心诚意想给员工的,包括每周工时不超 40 小时、双休这些。可是,工人们深明大义,太了解作为一个老板的辛苦之处了。每一次老曹一提,都要被工会批评。
工人和老曹双手相握,眼含热泪,不得不接受工人的好意。
一切都是工人自己为了创造美好生活主动选择的,怎么在你看来就是企业家的事情了?
呜呼,不得不怀疑,题主是收了拜登的钱吗?
说到底是执法不到位,或者说国家司法机关的纵容。如果加强劳动法的处置力度,只要不合法的企业法人就直接入狱或者判刑,你看看还会不会那么多的企业主知法犯法?再就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自古以来的一句古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国家的司法机关靠什么生存?虽然我们是纳税人也纳税,但是说到底,国家还是要靠企业纳税的支持。现在的经济环境,很多企业都纷纷倒闭,你想想倒闭的带来的伤害对于很多司法机关意味着收入在减少啊。而且稳定民生的主旨是解决民众的就业问题,题主所说的这些企业虽然可恶,但是对于国家来说,他们的利好绝对大于弊端,所以他们很多问题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你说说 996 这么明显的违反劳动法的工作制度,资本家怎么敢在中国大肆宣传,说到底还是政府背后的默认放纵。今年疫情一来,很多企业变相减薪,变更作息为大小周的比比皆是,正好打着经济形势下滑的借口再坑一波劳动者。但是对于他们来说,这只是个借口,很多企业主明明挣得钱更多了(个别行业),但是他们也恬不知耻的辞退老员工,压榨新员工的工资,变更作息时间为单休,延长工作时间。现在很多年轻人已经不想结婚不想生育了,因为被资本压榨的根本没有时间和金钱去操作,出生率的进一步下跌,这些单纯靠所谓的延迟退休是无法解决的。直到国家司法机关反应过来此事的严重性,或许那时中国的老苦大众才能有个盼头吧,但这个什么时间到,我们能不能看到就不好说了。因为毕竟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公务员们他们只要没事,那么或许就会一直没事
其实
富士康
都比民企 私企好很多;
好了
我知道了 富 SK 是垃圾公司 ,你们都看不上眼;就这样不好的公司,发工资为什么就那么正规呢?!
一次完整的拿到钱或者拿到一个结果的劳动维权行为,至少半年,劳动仲裁委要先去两三次,然后才能法院起诉
最终,如果能拿回来,也拿回来的只是你应得的,多一毛都没有
对,民营企业家,能不捕的不捕,嫩不判的不判,能判非实刑的,判非实刑。
后面还有半句,不过和劳动者,没什么关系。
我国近年来营商环境排名也是逐步在提示。对于企业来说是好事,对于经济来说也是好事。
你现在说企业底线低,是不是要破坏我们的大好的经济形势。
因为舆论、法律都对企业有利。
在国内媒体轻易不敢质疑一家企业,甚至出于利益关系,媒体甚至往往会倾向于报道企业的正面信息,毕竟媒体需要依靠企业的广告费活命。
对于个人来说,就更不敢公开评论企业了,即使是一些知道企业内部真实消息的人也不敢如此做,此前某自媒体就因为在媒体平台发布某互联网企业的负面信息,仅仅是因为其中的名字是该互联网企业旗下的另一个电商平台,该互联网企业就索赔千万。
事实上,企业对付个人的方式往往是用拖死的办法来让个人不敢与企业抗衡,通过异地起诉的方式迫使当事人承受巨额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方式,让当事人难以承受,从而警告其他人不要报道企业的负面信息。
相反,企业家和他的企业往往可以谎言连篇,而无需承担什么责任,这十几年国内那些知名企业家说了多少谎,可能看到他们受到什么谴责?
在这种种原因之下,企业就拥有了无与伦比的权力,它们可以毫无底线的对待自己的员工,例如 996 福报、007 工作制等等,而个人的做法一旦让企业不爽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主要是因为 LDF 着力于保护极弱势群体。
你如果不是极弱势群体,那。。。
因为劳动法鼓励企业违法啊
因为什么呢?我们明明记得的……
但我们都忘了。
所以企业都要遵纪守法的,在中国遵守中国的法律,在美国遵守美国的法律。
所谓的底线,就是法律。
因为打工人的底线低呗。
有些人的尊严就是那么不值钱,为了活着什么都可以放弃。
因为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程度举世无双。
因为我们为了一百年后伟大 fx 之梦能够实现。
因为我们为了亿万中华后代子孙能够屹立于世界。
人不能只考虑自己,更要考虑全局,考虑你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国之复兴,匹夫有责。每一个人都要担负起这个责任,你不 996,他也不 996,请问谁来 996,你加班也要钱,他加班也要钱,大家动不动伸手要钱,谁来支付这个钱?复兴之责谁来承担?
事关复兴,不可以随意扯底线。那是 xf 用来给大家洗脑的,把个人享受当成底线?把个人利益凌驾于 gj 之上,这就是底线吗?劳动是光荣的,怎么让你劳动反成底线了?让你光荣的事到了你这变成没底线,这是什么逻辑?该醒醒了。什么是底线?落后就要挨打,这才是底线。
违法成本低
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看完了题主的问题和描述,客观的说,国内企业的用人合法合规性的确比不上国外,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守法意识薄弱,个人的维权意识还未得到普及,维权渠道也没有得到相应的支撑…… 另外,给予答主这样的感受,还与我国的社会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的综合素质水平等有关系。
但题主的部分言论我还是不能赞同,感觉部分说辞与企业经营底线低根本就没关系:
一、劳动法规定离职时工资报酬一次性结清,但题主经历的公司没一家是这样
(一)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时,公司应该在员工离职时就结算员工的全部的工资
(二)各地对于员工离职工资结算也有不同的规定
因此,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结算工资合法,一般是员工离职时就应该结算。但各地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可以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其实,归根到底一句话,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好结算日即可;如违背了法律法规,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监察介入或劳动仲裁。
二、工资发放日期不一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7 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 8 条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由此可见,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了工资的具体发放日期,从双方约定日期。只是限制了支付频率至少每月一次。就答主经历过的公司,有每月 20 日、26 日发当月工资的,也有次月 5 日、10 日发上月工资的。主要从约定,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即可,我想这点也没太多人计较这个。拿国外的情况对比不具有可比较性,各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差异性较大。
三、工作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在经济不太发达地区的确存在这种情况,尤其在小微企业更是如此。当地劳动者的劳动法常识和维权意识又不如经济发达地区那么高,很容易给了不规范用工企业空子来钻。我感觉题主对国内劳动法也不是特别了解。换了我,如果摊上了这么不规范的企业,我不急。急的应该是企业,为什么?因为造成了事实用工,如果劳动者去仲裁,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至于要证明用工关系,举证责任在企业。个人保留打卡记录 ok,除非企业反过来有证据证明你不是他的员工。
另外,不管签不签合同,都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制约,辞职也要从其规定。
四、工资卡的问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5 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 6 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我想现在基本上企业都是银行转账发薪了,这也是反洗钱的要求。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说法定货币支付,是币种问题,非人民币的纸币什么的;且相对于实物或有价证券而言的货币。尤其现在移动互联网都那么发达了,谁还到财务去领现金签字呢?要知道,现在人工可是很贵的,投入人工做这种事情早已 out,太低效了。
另外,之所以统计发薪银行,也涉及企业的成本问题,如果每个人的银行诉求都不同,会无形中增加企业成本。现在网上银行很方便,跨行转账免费,都可以设置自动转账。我觉得都不是问题。
五、雇主评价平台
我觉得这个跟国情有关,不可否认国外相对言论更加自由。自由也是一体两面的,不好的一面比如应对疫情时,外国政府就有些无力了。其实现在也有了一些企业查询平台,如天眼查、企查查等。
综上,还是要动态、客观、全面的看待这个问题。如果带有主观性,没有全面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得到这个结论,倒不如在国外讨生活,省的在国内不开心。
我是 HR,最近也在找工作。
很难过,很寒心
因为组织架构变动的原因从外企跳出来,一线城市,发现很多民企,即使行业做到第一,但管理人员依然没有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生命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都变得没什么重要。
如果民企,社保公积金按照实际缴纳,双休,已经是卓越的公司。而这,本来是法律要求的基本底线。
很多企业老板可以花数千万买房买飞机,而不愿花百万为员工买齐社保,发加班费的比比皆是。
竭泽而渔,用尽一切手段压榨劳动者,各种宣扬 996 福报,007 奋斗者精神,职场 PUA,只能说打工人的处境越来越惨了。
正直善良尊重法律和生命的 HR 越来越没有市场,如何满足老板要求拼命压榨员工的 HR 是当下最受欢迎的。
很寒心
我想以后大概率可能会转行。
第一,企业本身就不守法经营。
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开始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各种制度,从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实行的年限不长,且由于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好的机遇和环境,许多企业的发展往往是 “野蛮增长”。
例如,公司的人格不独立。许多企业主认为,公司就是自家的,公司的财务与企业主个人的家庭财务高度混同,公司的利润不分配,直接企业主个人随时支出。又如,公司的各类组织不健全,内部经营混乱,以及没有知识产权意识等等。没有知识产权意识不仅仅是抄袭其他公司的产品创意 / 设计,也包括,企业主不愿意在各类 “设计”、“创新” 方面支出。
不尊重劳动法只是一个很小的表现方面,这本身也是企业主 / 经营者不成熟的表现。压榨、剥削劳动者这件事本身并不完全对企业有利,这样的做法可能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很多企业主只愿意在生产工具上投入,并没有意识到人力资源在经营中的重要性。
第二,维权成本比较高,具体表现在两方面:律师费和时间。
劳动者大多数都无法承担律师费的费用,从而无法聘请律师。
其他回答有人提到了深圳地区的律师费转付,但没有提到转付是有限度的。深圳地区虽然支持律师费转付,也仅限于 5k 以内的金额,这个价钱只能在标的不大的劳动仲裁 / 诉讼中请到新人律师。而法律援助的条件又非常苛刻,绝大部分劳动者都无法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何况法律援助一起案件,律师只有 1k~2k + 的办案补贴(由司法局支出)。
业界知名的劳动法律师,5k 往往是 1~2 小时工作的收费,一般代理劳动案件,律师费不可能少于 2 万元。有时候虽然只是一起劳动仲 / 诉讼裁,但企业一旦败诉,可能牵涉补偿剩余几十名 / 上百名员工的问题,所以企业在一名员工要求赔偿几万元的案件中,往往不惜花费十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聘请律师。
从我的经验来看,虽然在劳动仲裁 / 诉讼中,法官都非常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但尤其中大型企业,聘请的律师水平都很高,且律师往往已经作为企业常法顾问,通过合同 / 制度设计,提前给劳动者挖好了(合法的)大坑,加上双方专业知识的不对等,给劳动者维权之路确实非常困难。
另外,仲裁 / 诉讼的时间战线拉的太长,这也是所有诉讼案件的问题,许多人讨厌这样的 “麻烦”,从而放弃自己本可以要求的合法权益。
因为在国内。
要不怎么跑国外投资,底线突然就有了。
裁员赔钱,不随意加班,定期涨薪。
企业违法成本过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太高
原因如下:
1、中国人口太多,所以总会有老板说:你不干有的是人干,最不缺的就是人。没办法,即使不合理,你也只能忍。
2、企业中的工会基本上就是摆设,我就职的几家公司,所谓的工会就是经理兼职,所以不可能关心员工。
3、以往很多员工没有法制意识,出了问题,要么认倒霉,要么走极端,其实很多事情你不争取,就会觉得难于登天,真的去做才发现没几个钱,不费事,比如原来公司有个临时清洁工,就被后勤给开了,但是工资不给,人家找劳动局,立刻给了。
现在好多了,好多员工都知道出了问题拍照录像找法律援助了,其实那些公司嘴上说的很硬气,什么你随便告,有律师陪着之类的话,基本上是唬人的。
你遇到的这种至少最终还会给你签合同。
而如果你去保安、物业等等行业转一转就会知道,他们连合同也不签,社保也不买。这里面包括医院、学校这种事业单位。很多劳动者都是敢怒不敢言。
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看似很多,却不成体系,不够全面,漏洞太多。
但实际上现行法律也足够解决很多问题,关键执行力度根本不够。
同时维权成本较高,维权意识也不足。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当前形势下最重要的主题之一。
但我个人无条件支持与这种不良现象斗争到底。
连法律底线都没有的企业,成长起来也是祸害。
因为企业在法律层面上做了一个保护壳,防止劳动者起诉企业
比如
那我写一下我的做法,港资,世界 500 强企业子公司。有完善的薪酬支付流程,入职、离职程序也很完善。但是,完善的另一个意思,就是繁琐。一趟流程走下来好几个部门要签字,涉及付款的话,财务总监、总经理都要签字,如果金额较大是不能给现金的,还得开现金支票。那么离职结算表需要走一趟程序(几个人签字),转到了财务付款又要走一趟流程。别说一天内,正常情况下两周内能把流程跑下来都算快的了。所以,有时候并不是 HR 不想快而是流程限制了,当然,离职员工可以说这不关我的事,官僚主义就应该打倒,咱们要依法办事。但话又反过来说,其实一个企业如果已经有了官僚主义了(姑且把繁琐的流程认定为官僚主义),那么这个企业其实在制度上是相对完备且规范的,不会由于某个人(老板)的一时兴起而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这对于员工是好事。
员工离职时按法规是得结清工资,但在实际操作上会很麻烦。假设员工 1 月 15 号申请离职,那么按规定离职日是签署离职申请书之日的三十日后,即 2 月 14 号。1 月底发了工资,剩下半个月工资按法规是离职之日结算发放。但是 2 月该员工仍然出勤,那么五险一金是无法终止的得到 3 月终止,然后如果该员工在 2 月份仍然有加班,按通常做法是隔月结算加班工资。如果都在 2 月 14 日结算,时间上真的会非常紧迫(根本来不及),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坐在办公室等着给离职员工签字的。
当然我说的是我的企业的情况,不能一慨而论。但我想说的是,大企业其实都差不多。
谢邀, 首先我们以前都太傻白甜了,法律只是一切的最低限了。如果国家建立良好的企业薪资发放监测系统,劳动局的各位上班者公务员们平时多去关注下辖区的各企业薪资情况,这样会不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仲裁事情的。有些事情不是搞不好就是风向不一样而已,经济要发展只能给企业多些宽松条件了, 毕竟他们才是实实在在掏钱出来干的
在《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中,只有立法勉强过得去
我去年帮一个武汉的同学看劳动法案子,她请一个执业律师来帮打官司。她在某大型央企工作,长期加班和扣工资,证据充足,相关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 电话录音 + 公司内部公示文件 + 工资单上明显写着扣除工资项。因为提起诉讼索要加班费,公司直接书面通知她别来了,这些文件她也交到了仲裁庭。然而,最终她的请求支付加班费、返还扣除工资的所有诉讼请求全都没有得到仲裁裁决支持。真的震惊我一万年
严格立法选择执法惩罚没有下次还敢。。
不仅违法没有损失甚至有得赚你觉得企业会去守法?
默认为了发展经济可以付出适当的代价。反正几十年后一代人的努力一笔带过。。。
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资本主义早期,欧洲的公司拥有自己的军队,动辄跑到海外推翻一个政权,屠杀平民、抢夺土地、贩卖奴隶、强制劳动都是基本操作,学者称之为 “战争资本主义阶段”。
工业革命以后,资本家开始雇佣受薪工人劳动,名义上是雇佣,实则跟奴役也差不太多,童工、体罚、虐待、超长时间劳动、劳动环境恶劣,都是常态。
工人们斗争了几十年,才争取到 “工人违反劳动合同免于刑事处罚” 的结果。
所以说,资本的底线之低,远超过普通人的想象。
欧美企业现在的底线之所以显得比较高,那是人们数百年长期斗争的结果,而绝非资本的本来面目。
国内企业的底线相对较低,只是现阶段各方面的约束还不足,需要所有人去努力斗争来改变。
因为他们在国内的劳动市场占据着主动的地位,我国一直处于劳动力过剩的状态,供大于求,处于买方市场。所以他们可以无限的压榨剩余劳动力,无限的放低下线。以至于没有底线可言。让所有的规定都变为一纸空谈。
这也是所谓的人口红利,我们都是红利,廉价的劳动力,国家领先于世界的生产要素,在与国际竞争之中为数不多有利的条件。如果我们真正按规定来履行,那么国家的竞争优势荡然无存。
以前只是人口红利,也就是农民工和没有学历的低级劳动者承担着廉价劳动力的作用。现在这批人已经快老去了,没什么可吃的了。所以金灿荣教授提出了工程师红利,又可以吃了。
农民工这一辈的红利吃完了,农民工辛辛苦苦培养的儿子,女儿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当了工程师。以为能光宗耀祖了。殊不知只不过是重复父辈的老路,换了一种方式,又成了被吃的红利。看看现在传统行业的大学生,大部分都是没有见识的农村人和小地方的人。很难见到省会城市和一线城市的人。连续被吃两代,不知道第三代又成了什么红利。
或许第三代的科技文化升级,工程师在自己辛苦的培养下第三代变成了实验室的科学家,以后又可以美滋滋的吃科学家红利了。
我国工会作用就是每年高温时期发点福利
国内有查渣老板网,服务器设在香港;
这是为了在相对和平的环境下实现大国崛起必要的代价。
如果不愿意和美国撕破脸,则无解。
违法成本太低了,维权取证太难了!
在上家公司工作了近 5 年,开始一切都好,双休年假,加班有加班费,工资不拖欠,辞退有补偿金。 到了 16 年底,公司先是搞了一个大小周,然后看大家都接受了,就各种变相鼓励大家 996,后来到了 19 年,甚至开始拖欠工资了。
愤而辞职,走劳动仲裁,还不错,咱们国家这块对劳动者属于法律援助性质,有律师免费对你进行指导,但是劳动仲裁庭没有法律效力,公司如果抵赖,还是要走法院流程。而且拖欠的工资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把本属于你的钱再付给你而已,对企业而言没有任何额外损失。
加班费就更难了,加班是需要公司盖章确认才算是证据,钉钉打卡记录不能作为加班证据的。
站在企业这边,我逼你加班,逼你 996,但是站在法律意义上来看,这些加班我都没盖章确认,属于劳动者自己下班休息不回家,跟我没关系。 我拖欠你工资,你就算最后走了仲裁,甚至法庭开庭,我也不过是把原本就要给你的钱再给你而已,这几个月我还赚了利息,美滋滋,而劳动者为了拿到原本属于自己的钱却付出很大精力来应对仲裁与开庭。
所以我痛恨那句 996 是福报,大量的企业并不能拿出高额的薪水来匹配劳动者 996 的劳动,但是一旦 996 形成默契,所有人都 996 了,做为普通人又该如何摆脱呢,岂不是一种倒退。
企业违法成本低
个人维权成本高
我朋友公司就是这样。她公司为了缩减用人成本进行裁员,不想给赔偿那种。
她公司的奇葩操作真的是 666,裁员分批进行,行政经理一对一找员工谈话,大致意思就是你平时上班经常迟到或者工作不饱和、态度不积极,现在考虑到你的能力跟公司岗位不匹配,明天你就不用过来公司上班了,但公司也考虑到你重新找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公司也会对你做一些补偿,补偿你半个月的底薪(不管是工作了多少年也是赔偿这么少)。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这个时刻是蒙的,公司已经快速让员工签了离职单了。对待没有去反抗的员工,就只能拿到这么点补偿。
懂得反抗的员工,通过收集录音、打卡、工资单、合同等证据,去劳动局仲裁。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的文件,就会打电话给员工,进行协商,最后员工才能拿到 N+1 的赔偿。
当前时代,提升生产力主要靠两个要素,一是生产要素整合,二是科学技术进步。
社会生产力的提升会提高整体的生产效率,但与此同时,没有生产要素和科学技术加持下的个人无差别劳动所产生的价值实际上是降低的。
打个比方:原本在没有要素整合和科学技术下,个人生产一样商品的时间是 5 个小时,社会(企业)平均生产时间是 4 个小时,而商品本身的平均售价是 100 元,这种情况下,个人花费 5 个小时的劳动可以创造 100 元的价值收益。
现在,社会(企业)通过要素整合和科技提升,将商品的社会平均生产时间缩减到 1 个小时。根据劳动价值论,商品的平均售价实际上应该会降低到 25 元左右,但个人生产时间依然维持在 5 个小时。所以在这个时候,个人花费了 5 个小时的劳动,仅能够创造 25 元的价值收益。
所以实际情况是,随着社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升,那些脱离知识和科技,没有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个人无差别劳动一直在贬值。
企业掌控了知识产权和科技,并实现规模化生产。而个人的无差别劳动只有在依附企业的前提下,才能够创造出足量的生产价值。
这就是企业的底气所在。
不依靠我,你拿不到生产要素。即便是拿到了生产要素,没有科技加成的生产力也不会构成威胁。
这是一个很简单,也很显而易见的问题。
谁求谁。
劳动者必须求着企业,参与到企业的生产中,否则单靠自身的无差别基础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压根无法养活自己。
于是,上下位的社会阶级在这里出现了断层。求人的是奴隶,被求的是老爷。
这是资本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阶段,只能靠法律法规约束。
对普通劳动者来说,一方面要提升自己对先进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另一方面也要学会使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直接原因:
1 企业违法成本太低。
2 员工维权成本太高。
根本原因:
1 资本贪婪的本性(老板都是吸血鬼)。
2 政府默许(为了发展经济)。
3 劳动力过剩。
解决办法:
1 员工硬刚到底(入职首日便开始收集证据,以防不测)。
2 政府肯作为(难)。
3 少生或不生(已经在做)。
3 中国成为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变内卷为外卷)。
不能一棒子把国内的企业都打死,有些大企业还是做的还是挺规范的,只不过你遇到的公司可能是不规范。
关于离职发工资的事情,大部分的企业都是下发工资,即第二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如果离职,在正常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会统一在发薪日发离职前的工资,这种做法没什么问题,而且这种公司已经是不错的公司了。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必须在离职当天结清工资。
至于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那肯定是有问题。关于仲裁你讲的很好,不再赘述。
何止是劳动法,他们连公司法都没好好遵守,怎么可能遵守完全劳动法。
有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可以解决上面这些问题。
劳动仲裁所有赔偿都需要倍偿,比例不用很高,1.1-1.2 倍赔偿就足够支撑劳动者主动维权了。
一旦维权积极性有所提高,企业自然会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
希望早日迈出这一步。
民法的公平原则。
实践上不支持惩罚性赔偿。
第一各层面,是惩罚太轻。执行力 XX(说了也管不到)
甚至还能无限细分,211 的卷普通本科,一本卷二本卷三本卷大专。
就算同一个学校的也能卷,别人 955,我 996。别人要 1w,我要 5k。
物美价廉的血汗工厂,成本高了厂子倒闭。(中国人去蒙古打工还比再中国过得好。。)
高端行业,卷出来了,大美利卡见一个打一个。(华为~~~ 还要挨骂)
在国内 企业违反劳动法 违反劳动合同法 违法成本之低 不要太舒服 加上工会你懂的 一言难尽
因为竞争的激烈,既包括公司与公司的竞争,也包括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竞争。
公司之间竞争的激烈导致有些公司(特别是创业公司)的利润极低甚至没有,如此一来公司就必然想尽一切办法节约成本,包括 996,包括想尽一切办法绩 (ke) 效(kou)考 (gong) 核(zi), 至于拖欠工资、没有年终奖、辞退员工尽量不给补偿这都是常规操作,你当老板你也想这么做。
与之相辅相成的是劳动者之间的竞争,现在正是人口红利期,A 不接受 996,但是 B 接受,于是最后大家最后都接受了。
从劳动者的角度,要避免这种恶性竞争最好的方式是给自己创造机会进入利润丰厚的行业和公司,这意味着要在学历或能力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除此之外别无它法。仲裁?一次两次有用,三次四次基本上意味着职业生涯收到极大影响了,新入职背景调查等着你呢,纵使你能力超强对新公司可以有极大的贡献,HR 也不会给自己埋雷(应付仲裁可是 HR 的分内工作)。
归根结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要认为国家严格执法了自己日子就好过了,那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短期来看让自己有能力选择利润丰厚的公司和平台,穷则独善其身,很重要!
因为里面有编制的人素质本身就不高!
因为是我们每一个人通过人大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所以自己养的鳖蛋,自己含泪也要养到他带我们后富。
谢邀。
劳动法没规定必须离职的时候就把工资给你结清,等开工资日一起发也是合理的。
另外我觉得你这样的,写这么长不知道分段,就没打算让人看清楚,而且连个句号都写不明白,这种素质也就只能在这些烂公司打转。
要老板重视你,先得提升自己,OK?
这跟底线没什么关系
首先,各地法律确实有要求,应该在离职后一定期间内(各地不同,并非都是当天)支付工资。
公司放到工资发放日,是因为管理便利性,像一些工厂这种工人上万的,每天都有离职的,每天都去发,公司管理上会非常复杂,同时即便公司硬是拖到下个发放日,就算违反了那条,基本也没啥风险。
劳动法律不是刑法,有些东西执行里实际是模糊地带。双向理解,真有特殊情况可以跟公司谈
即使你去投诉去告,还没开庭呢,工资到账了~
知道熊孩子怎么来的么?
天性?
不对,
是熊家长的不作为,
是熊家长的纵容。
作为可以合理合法惩治熊孩子的熊家长,
面对熊孩子一而再,再而三的作恶,
不仅没有及时制止,
甚至因为熊孩子给熊家长带来了利益,
暗地里鼓励熊孩子继续作恶。
看懂了么?
因为员工维权付出的成本和得到的结果(自己应得的,为讨回这部分应得,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也没人会补偿给你),往往是不值得的,所以常常给人一种小老百姓办个啥事儿举步维艰,一不小心还要被社死,觉得你这个人怎么那么不懂事,和和稀泥就过去的事儿,你非要较真,得饶人处不饶人,不好相处,好吧,你付出了精力,最后把自己搞得一鼻子灰。为什么很多中年人最后都变成了骂街形象,估计也是被这个现实磨平了,反正只有不那么在意脸皮可能才能得到想要的结果吧。(对于一个被银行刚刚欺负了的答主,整个回答充满了慢慢的怨气)
很多人老拿加班说事,加班根本没啥,中国的企业,学校,事业单位,只要不是往死了逼人,我都不觉得有啥不好。企业,自己贪赃枉法,坑蒙拐骗,奸淫掳掠,杀人越货,肆意妄为,到头来黑白颠倒把事把证据把锅搁你头上让你坐牢让你完蛋让你死而你没有任何发言权。其他各种大大小小的事情同理,包括所谓加班,只要不是那种一天高强度连续工作 20 个小时强制你必须不能睡觉还打骂侮辱你还有各种办公室郑. 智,或者家里有小孩但没一个人能照顾,连走失找不着了也不给你任何放假,只要你不能工作,包括病了,意外事故了,就让你立即无偿滚.,! 蛋,为了房贷要么孩子丢了也不敢找孩子父母病了也不敢请假给父母看病也不敢给自己请病假活活把自己病死在工作岗位而没有任何赔偿只被当作你自己意外死亡,不是这么往死里逼、逼你去死只要让人活哪怕让你跟牲.,! 畜一样做一条除了工作什么都不知道的 g(实际上大部分能工作的打工族都是这),都不是啥多坏的公司或企业,也不需要比什么工资高低。然而这些组织,机构,我认为全是这样,只是不让说。绝大部分人本性都是贪得无厌极度自私毫无底线,而一旦无监管,绝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都是这。如何在里边苟活,如何提升嗅觉,如何暗中观察,如何搞关系保护自己,如何使手段趋利避害等等是决定生存的关键,然而却没有很大保证,因为没有规则,因为法律形同虚设,人心险恶
违法成本太低了
康美药业做假账坑了股民 300 亿的钱跑路了
只被罚 20 万的顶格处罚,不需要坐牢
第一是违法成本低监管力度不足,劳动法律执行不严格。
第二是国人管理者法律意识淡漠。
第三是劳动力市场内卷严重。
。。。
一切的一切,归根到底是政策价值取向导致的,也就就是通过牺牲普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牺牲公平提高效率。
因此,从劳动法律执行的具体表现上看,很多政策和法律解释的实际价值取向不是维护公平而是强化资本利益了。例如,新的劳动法司法解释都能认可入职登记表等能视为书面劳动合同从而排除二倍工资的责任。又例如,二倍工资诉讼时效问题,还有本属于合同变更的调岗问题。
所以,还是价值观念的问题。
譬如,当年加入 wto 使得劳动者拥有双休的权利,有些领导却认为双休降低了国家竞争力。实际呢?
个人认为,人不是机器,人是劳动的核心要素。通过牺牲降低劳动者权益来提高整体效益,恐怕是认知偏差价值扭曲的倒行逆施。
只能说,在有限的法律空间内,劳动者如果争取自己利益积极维护权利,这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举措。
任职过的公司大部分是当月发上月工资,时间可能是当月 5 日,10 日,15 日,20 日,25 日,30 日,一般在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也遇到过拖欠工资的情况。
因为经济挂帅。
官员考核主要看城市发展的 gdp。
提高 gdp 靠谁?靠公司。
公司靠谁?靠员工。
所以自然一切政策都往提高 gdp 靠拢。
我说个简单的,主要是有一个好妈 ZF,一哭就给糖,因为孩子多,当妈注意力很分散,总是寻哭声分贝高的望,疫情期经济停滞不前,你们懂得,那哭声哇哇滴。国外的我不了解啊,国内的妈妈就担心啊,照这样哭法,是活不下去啊,咋整?给糖不行啊,说: 要啥?妈给,说到这,大家该明白这底线的问题了吧?
表姐夫是商人,我知道,他在劳动法和税收方面,违法成本太低。但是,如果提倡严刑峻法,大家是否赞同?例如之前出现了几个 “图片误用” 的院士,如果由此推论要将高校院所变成清水衙门,只会死读书的人想灭了我。如果要想方设法提高人的道德,人性如此该咋办,去人欲、存真理,如何?说得好听,现状已经是最优解,一切不变就是最大的善良。说句难听,今日的现状都是自身群体之前造孽的结果,因为建国后经过清洗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新中国成立还不到一百年就这样,到底是谁的毛病?
线在哪里?
那是划给洋人的线啊,咱自己人还能有线了?
就跟酒驾一样
一入刑
大家都注意啦不再犯啦,以前的那些理由都不见啦
我希望你自己开个公司。然后五险一金按照规定交,福利待遇都跟上。沿海的,大城市的,比较规范。外企那是相当规范了。小城市本身企业就少,所以我希望你来带个头。
其实说到底还是跟国家现实情况也就是国情息息相关的,这是国家发展的一个必须有的过程。一是国家的各项法规制度需要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执法也相应的有那么一个过程;二是国家虽然经济在持续发展,但是依法治国和遵法守法的观念还需要进一步的转变,尤其是中小小微企业,像餐饮行业、各种小店,他们也都在雇人,基本上谈好一个月多少钱工资就干了,不合适辞职了,别说五险一金甚至合同都不会签,本就利润不大,再一罚直接关门了,现实情况在那;大点的企业出现违法问题就是存在侥幸心理,有知法犯法的,涉及到法律问题了才去解决,企业和劳动者都需要提升法律意识。
我们也应当看到,随着依法治国力度的增大,法治社会进程在逐步加快,当前取得的进步与多年前相比无论疑是巨大的,现在劳动关系案例越来越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强,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大胆的投诉,证据确凿行政机构基本上能够依法处理,从而倒逼企业向守法的道路迈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劳资纠纷会越来越少。
因为国人底线也低 能吃饱肚子就行 没其他追求
违法成本底?错了;是违法收益极高,最差结果是无成本!完全靠道德约束。
企业和个人的法律属性在经济层面是一样的 谈不到底线低 底线低不低取决于成本高不高 如果犯罪成本低 那自然会有人问为啥人的道德底线低了
这个怎么讲呢,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已经是倾向性保护劳动者了,君不见一直有舆论说相关法律降低了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吗。以前在一个企业(外企)工作,当月最后一天发当月的工资。可能是发展阶段不同吧,国内很多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或者说讲性价比以价格取胜,很多企业所处的环境也不妙,压力也大的吧,也讲究平衡吧,头部大厂毕竟是极少数。
我不明白你说的国内企业底线是什么……
也许你从你的视觉上看问题给出 “底线” 的标准,无可厚非。
但是你所说的 “底线” 是什么都不明示,我自然也就没有回答的方向了
之前在国企上班,工资是拖欠两三个月是正常,而且申请劳动仲裁说行业就这样不予支持
为什么国内企业没有 “百年老店”?
答案都是诸多方面原因,主观是企业自身并不考虑长期发展,客观是缺乏有效监督,外企之所以有底线,并不是思想觉悟高,而是违法成本高,国内企业即便违法被纠正也只是支付了应该支付的而已,多数情况并不会被处罚,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像交警部门一样有罚款任务压力,说不定现状会有所改观
因为商业的本质是不择手段,为了利益可以抛弃人性。
《资本论》说过
资本从来到世上那一刻,每一个毛孔都透漏着肮脏的东西。
欺诈、利用、歧视、压迫、欺骗、过河拆桥、劳动贬值、攻击人心
诸如滥用实习生,不培养员工,不提高工资水平,打压员工自信心,螺丝钉化员工,项目结束裁员等等。
不遵守《劳动法》只是表象,遵守了又如何。
恶龙还是那条恶龙,只不过被加上枷锁。它还是一条恶龙。只是变温顺点罢了。
更糟糕的是,恶龙还会培养一群奴才。
到达发达国家水平时会达到改善。
抱怨的三条问题里我觉得不签合同是打破了底线
要求即时结清以及不办公司工资卡这类小事似乎是在和薪资专员杠条款, 正常人跳槽都是几年一次吧, 但换位思考薪资专员每个月可能要处理几十到几千人的入职离职, 都这么杠真是为了少数人的极端要求繁琐了整个处理流程.
我这个负责公司流程管理的都不支持这样的管理方式, 无谓的资源内耗.
毕竟是国企
商人都是逐利的,所以日常的法律常识还是需要学习了解一下的,必要时刻还是能够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
这个问题不能问,也不能想,容易进去
因为监管不深,不严格,风气差
企业们一脸蒙蔽:何为底限?
蚂蚁扛着牙签戳大象,一只不够那就多上几只……
求: 多少只蚂蚁一起上可以戳死大象?
啥时候,因为不遵守劳动法,再罚罚某里巴巴 100 来个亿,杀鸡儆猴,可能好一点?
国内企业和老板底线不低,
是打工人格局不高。
工人要替国家想,
资本老板不厦港,
第五本书不让卖,
哼哼嗯哼嗯嗯哼。。。。
反正,我听到老板们最常说的两句话就是 “这个人工作量不饱和怎么办?”、“现在的忙是暂时的,挺挺过去就好了”……
要看什么企业了,国企还好吧,至于私企,还不是因为贪婪,加之违法成本低造就的?
这和国内国外有关系吗
这 tm 是资本的事情啊
你这套现在都做的这么隐蔽了吗
国内国外都一样,有些大企业接受法规约束,自律些。但也有些非常的胡闹。人性相通,和国内国外没区别。
你对劳动法的认知可能有偏差,工资 30 日内发,次月 10 日前发的是好公司,15 日是正常公司,20 日后发的是快破产的公司。后面的,你说得很棒!说出我劳动者的心声
因为没有罚款啊,要是核实一条责令限期纠正另加罚十倍以上百倍以下,你看看谁还敢耍心眼子
因为越南已经不是以前的越南了,宋朝黄袍加身,就有了杯酒释兵权,武将的没落。朱元璋因为元朝的宽,导致流民太多,形成了相应的组织度,于是就制定了严苛的户籍制度,朱棣藩王起家,于是以后藩王都被养猪了,清朝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于是坚定的推进改土归流,于是坚决的。消灭准葛尔还有蒙古的有生力量
企业发展需要几个因素,资本,人才和技术,国内企业有什么呢,如果底线高了,还能活得下去吗?
因为国外差的公司,你听都没听过呀。
国外底线低的公司,是不会招太优秀的跨国人才的。
你都跨国了,能在湾区和大佬喝咖啡了,遇到的肯定都是好人啊。
你之所以觉得自己周围黑暗,是因为你没接受过外面的黑暗。
当你能冲过黑暗,那个时候其实你呆在那边都一样,周围都是好人。
这就是人性,这就是客观事实。
国内一群年利率三到四的公司,还能怎么改善员工福利,保住就业就不错了。
往后十年,要不产业升级成功,要不失业潮。
得到了资本主义的好,就得得到资本主义的一切,当然也要包括资本主义的坏。
良心的资本家都被更加省钱更加压榨的资本家击垮了,这才是市场规律。
江苏某地国企
员工: 公司这样加班是违法的,而且不发加班工资,也没有调休。
领导:劳动法给你发钱么,爱干干,不干滚
因为没有人反抗,你不斗争指望别人自觉让渡利益不符合人性
劳动法是什么?
因为 *** 没有明确规定底线在哪里啊。。。
这个世界供需关系决定了买卖双方的地位,如果是卖方市场,商品奇缺,买方又抢破头,那么卖方就可以趾高气扬,随意提价,任意挑选买家,参考当年供销社的售货员,地位比现在的公务员还高;
反过来,如果是买方市场,那么卖家就要跪舔着买家,低声下气的求着,跪着赚钱,参考你路口给你发传单的健身房推销员,你有正眼瞧过他一眼吗?
这种供需关系决定双方地位,不限于商品市场,同样适用于婚恋市场,职场,甚至国家之间的政治博弈。
所以,再看企业的操作就决定很正常了,无非是你所处的环境,应聘的人员远远大于企业所需要的人,企业可以明目张胆,随意开价,都不会缺人
因为人民群众的觉悟如此之高啊
违法成本太低
因为不把国人当人!
底线如此之低是指哪一个方面?也要注意企业并不是欠员工的企业给员工提供了就业和工作的岗位,虽然企业作为一个在劳动关系中强制的存在,需要承担更高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但是这种强势存在也不是无因产生的。
中国还处于重奖不重罚的发展中阶段,只要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有好处,放弃一部分人的利益是可以接受的。
等中国到了一个成熟的发达国家,自然就开始重罚。不过到那时候,各位工人最好做好违停都罚个一千八百的准备,重奖只奖勇士,重罚是罚大众的。
其实重罚不重奖也是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上层维持阶层固化,减少阶层流动的必然之举。虽然那时候人家拿你当人看了,但你也做不了人上人了。
2020 年之年我们是给欧美打工的,当然底线低了,从今年开始我们,不在给欧美打工了,完全没必要了。
在疫情未来五年内不确定下,中国是资本最安全回报最高的市场,还要什么自行车。
十四五规划我国于 2035 年前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说白了这是对美公然称王行为。以后美国只等当老二了。
做拥全球最大市场,拥有对资本绝对控制权,我福利想多高就多高,资本排着队入场。我们还得挑一下。
为什么对资本拥有绝对控制权。各位知道网络世界,虚拟网络城市游戏非常透明,好控制吧还能改参数比如 GDP,对!就这么干,把虚拟经济打造成实体经济境像面。换个词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智慧城市建设,很熟悉吧,天天新闻联播很容易听到。具体的怎么干?
本文很长
①Ai(超算中心)的建立。
国家超级计算中心是由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的数据计算机构,是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
截至 2020 年,科技部批准建立的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共有八所,分别是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
这有什么用?往下看很长但很有意思。
②大数据中心的建立
国家大数据中心下设三大中心基地
启动国家级超大云数据中心项目
2015 年 1 月 16 日,由蓝汛与北京市供销总社共同投资的蓝讯首鸣国际数据中心项目启动仪式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举行。据了解,该数据中心是北京首个国家级、超大规模云数据中心,产业园占地面积 8 万平方米,包含 9 栋数据中心机房和 1 栋感知体验中心。
2015 年 7 月 9 日,首个国家级数据中心 [2] ——灾备中心落户贵州,该大数据库灾备中心在贵州揭牌,这标志着大数据专项行动第一阶段任务顺利落。位于贵州贵安新区的国家旅游大数据库灾备中心机房内,有着一根特殊的网络虚拟专线,这条专线跨越了北京与贵州之间 2200 多公里的距离,实现了国家旅游局北京机房与贵州灾备中心数据的同步传输和异地备份。
2015 年以来,200 余个大数据信息产业项目签约落户贵州,富士康、阿里巴巴、腾讯、华为等大型企业抢滩贵州发展。中国电信云计算贵州信息园 1.1 期、中国移动(贵州)大数据中心、中国联通贵安云数据中心一期建成运营。中电乐触、高新翼云、翔明科技等第三方数据中心已建成并投运,目前数据中心服务器达到 2.2 万台;北京供销社数据中心、惠普数据中心等一批项目已经启动,预计 2016 年将达 5 万台服务器规模。[3]
乌兰察布国家大数据灾备中心启动大会于 2016 年 07 月 08 日早上八点正式启动,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出席会议。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依据自身地理位置优越,地质板块稳定,电力资源丰富,气候冷凉适宜,临近京津冀经济圈核心市场等优势,将信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发展,致力于将乌兰察布市打造成面向华北、服务京津的国家级云计算产业基地,为承接高科技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市委市政府将为该建设国家大数据灾备中心项目提供充足的土地与极具竞争力的投资政策吸引广大企业参与建设。[4]
八大节点
中国大数据的八大节点和三大核心节点。中国网络的核心层由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南京、武汉、成都、西安等 8 个城市的核心节点组成。
核心层的功能主要是提供与国际 internet 的互联,以及提供大区之间信息交换的通路。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核心层节点各设有国际出口路由器,负责与国际 internet 互联,以及两台核心路由器与其他核心节点互联;其他核心节点各设一台核心路由器。
核心节点之间为不完全网状结构。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中心的三中心结构,其他核心节点分别以至少两条高速 ATM 链路与这三个中心相连。
根据所掌握的流量情况,三大核心节点负责覆盖范围如下:
北京负责地区: 北京、河北、内蒙、山西、辽宁、河南、吉林、黑龙江、山东
上海负责地区: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湖北、天津、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
广州负责地区: 广东、福建、湖南、海南、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广西
数字人民币 DCEP 的普及
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数字人民币代表的是把人民币数字化,并且让其成为流动的货币。因为数字人民币就是人民币,所以它本质上和我们所用的纸质人民币没区别,只不过载体变成了手机。对此,我们使用数字人民币的方式就是直接用。
已在成都,苏州,深圳大规模投放市场,北上广,郑州,长沙等地正在内测中不久推广。数字人民币可以离线使用。现在仅 3%的纸币在市场中流通。
而我国几乎村村通网,中国经济已经步入数字经济时代。
在发展个五年中国己变成一个虚拟经济时代,虚拟经济成为实体经济境像面。
身份证联网。
能使每个人就像游戏中的人物一样。
动产用不动产联网
现在所有房子车子都要联网备案。
那么所有的人财物全部处于网络之中,
由 Ai(超算中心)+大数据中心+数字人民币可以精准的收税与二次货币分配。让每个老百姓都有丰富的货币进行交易。让货币不在成为稀缺的物品,不在出现天量的大大小小的货币堰塞湖,堵塞货币流通经济发展。老百姓手里有钱了 GDP 飞速增长,社会极大繁荣。
为了更好的建立数字经济,需要更方便的交通,全国的各物流畅通。
5G/6G 大规模推广
由于数字经济发展 4G 难以承担天量的数据传输,急需更大宽带更快网速的网络。
5G 网络作为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其峰值理论传输速度可达每秒数十 Gb,这比 4G 网络的传输速度快数百倍,整部超高画质电影可在 1 秒之内下载完成。
随着 5G 技术的诞生,用智能终端分享 3D 电影、游戏以及超高画质(UHD)节目的时代已向我们走来。
2018 年 6 月 1 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发布的成果显示,三省一市正在积极谋划制定 5G 先试先用行动。
现己在全国各地推广。
为了使广大人民甚至全国人民一起同步踏入数字经济时代。
大规模的村村通工程
村村通” 是国家一个系统工程,其包涵有:公路、电力、生活和饮用水、电话网、有线电视网、互联网等等。 有电有网有公路就能切入数字经济了。
未来老百姓手里货币非常多,旅游,购物,经贸极度增大,为了应对未来海量的经济物流运行,方便人财物经济交往,加速经济发展。
日前,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发布《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以系统化顶层设计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中国铁路未来 30 年的发展蓝图。
该纲要首次提出,到 2035 年将率先建成服务安全优质、保障坚强有力、实力国际领先的现代化铁路强国;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现代化铁路强国。
未来 30 年分 “两步走”:
第一阶段从 2021 年到 2035 年,届时,现代化铁路网率先建成。全国铁路网 20 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 7 万公里左右。20 万人口以上城市实现铁路覆盖,50 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铁通达。
同时铁路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智能高铁率先建成,智慧铁路加快实现。全国 1、2、3 小时高铁出行圈和全国 1、2、3 天快货物流圈全面形成,人享其行、物畅其流。
第二阶段到 2050 年,形成辐射功能强大的现代铁路产业体系,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铁路企业。
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 2020 年 7 月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14.14 万公里,其中高铁 3.6 万公里。这意味着未来 15 年,中国高铁里程还要翻倍。
为了使得在高福利之下中和人工成本上升对企业的负担。
工业 2025 计划实施,未来十年将会出现机器换人高峰期。
智能制造内涵及要求
产品智能化
产品可追溯、可识别、可定位、可管理
装备智能化
智能工厂,设备全面联网和通讯
生产智能化
个性化定制、极少量生产、服务型制造以及云制造
服务智能化
用户需求高效、准确、及时挖掘、识别和满足
管理智能化
企业内无信息孤岛,企业间实时互联,企业、人、设备、产品实时互联
智能制造影响
去人力化
降低了人员的使数量,降低了人力成本占比
高度灵活性 / 大规模定制
实时满足客户需求的动态产品规划;
实现各个生产环节的无缝对接,生产过程全程可监控,缩短生产任务的转换时间;
P2P 的客户关系
去中介化,带来商业模式的创新;
制造业企业和客户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
分布式 / 地区化
减少了规模效应,处理能力被分散到各地;
能够快速重新定义需求,制定更加符合客户需求的生产流程
快速迭代推出新产品
随着 3D 打印、3D 扫描以及新材料的广泛使用,产品的生产将变得更加高效;
多种增加显示、虚拟现实的设备及智能设备将指导人们设计、生产 C、使用产品 C
能力的大幅提升
更加简单、便利的人机交互使得工人得以快速使用新技术;
自动机器人使日常运营需要的工人更少
资金周转
极大的降低了库存量,提升了货物周转效率;
设备正常运行的时间大大延长,降低了因为设备检修和故障造成停机的损失对企业直观效应
对企业直观影响
企业成本下降,加上中国规模庞大的产业集群,以及高效廉洁的政府,可以把各公司经济成本压缩到极致,甚至可以一对一对这些公司进行机器人数字人民币专项补贴。
数字人民币的可控性甚至可以对小微企业,创业公司精准滴灌。
拥有绝对增量与存量对资本的吸引可以说是绝对的虹吸。加上低廉的运行成本,安全的营商环境,还要什么自行车?
那么高福利社会就成为必然。
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在立法方面,既要照顾到企业的利益,也要照顾到个人利益,目前的标准相对合理。
企业的违法成本低,工人的维权成本高。
两者相安无事,挺好的,或者说不好你又能怎么样?
国外?你去发展中国家试试。
你以为国外就只有发达国家了?
肯定也是因为违法成本低,但也还有一方面,可能中国人太好欺负了,儒家文化圈太强调隐忍,所以老是隐忍,就会给人一种好欺负的感觉,话说以前日本韩国也这样呢,人家非洲,东南亚的人,就没有这么讲究隐忍,所以人家更敢闹,谁敢闹谁的地位高
都怪狼为,搞狼性奋斗践踏劳动者权力的辣鸡,坚决抵制狼为一切产品。早点倒闭完蛋。
我给答主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
能不能说清楚,是我的事;能不能看明白,是答主的是事。
开车走在路上,导航提示:前方道路限速 40。
司机打眼一看。
呦呵,双向六车道,前边一马平川,一辆车都没有,距离下个信号灯,目测还有 900 米。
司机心想:这么好的路况限速 40, ** B 吧。可是骂归骂,为了不违法,他只得龟速前进。
这时候,他身后突然驶过一辆闪电侠,紧接着,两辆,三辆……
看大家都超速,司机有点心动,想了想,要不也试一把?
他踩了脚油,过摄像头时,车速 75。
冲动过后,司机开始坎坷不安,担心自己的违法行为被追责。然而,一个月过去了,交通部门并没有给你发处罚短信。
司机懂了——啥他么限速 40,纯扯犊子。
再然后,司机每次经过那里,车速都不会低于 40。
事情就这么定论。
他在那地方超速了一年。
突然有一天,司机收到了处罚短信:是前天超速被拍,然后接受处罚的通知。
司机内心愤懑不平。
心想:纯有病呀,超速了一年,到今天才处罚,早干嘛去了?
早干嘛去了?
它早就知道司机们天天超速,只是没稀得来治他们而已。真以为人家说限速 40 是扯犊子啊?
超不超速,是司机的事。
处不处罚,是人家的事。
作为司机,遵章守法的驾驶是正道,别太自以为是。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得好。
企业共享的护城河深了,企业的竞争力和话语权就强了。
违法成本过低,而维权成本太高了的话,受害者基本也就没有维权的动力了。
看我以前一个回答,评论区有多魔幻就知道了。
工厂现在为什么招不到工人? - Kause 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50019849/answer/1799525256
某些人卷久了,都忘记自己曾经是人了。
别搞什么宏大叙事,国内企业底线低也不是境外势力的阴谋,要这样卷下去,某些人叫嚣的 “入关” 也只是拉着别人一起卷。
老板一个合同多赚 500 万的时候不会给你提工资,他多赚 5000 万的时候也不会,最大的可能是他多赚的 5000 万是靠压榨你 5000 块的工资来的。
因为有更低的。
违法成本问题。
顶多是两倍赔偿金,算下来可能请律师都不够。别提取证之类的了。(而更多的只是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按规矩发钱,诉讼仲裁成本全属于劳动者)
劳动仲裁找人代理可是要收十几个点的费用的哦。(找人代理的话,我这种异地仲裁的就得这样了。毕竟两头飞一次来回 2000 + 就不见了)
当年老美那边各种歧视被罚个几百万美金的案例在我们这儿并没有。
如果违法不亏,还很大可能大赚,人都是会选择的。何况被资本异化的人。
病根还是在 “大干快上” 上。
我们这里大大小小,城城乡乡,各种群体,多人领导和单人领导的路都走过尝试过。
本来这就是个平衡问题,领导多了,内杠效率低;领导少了,容易系统坍腐。但社会主义建设者们太想 “大干快上”,“只争朝夕” 了(咳咳,知道有个人就叫“曾朝夕”),渐渐天平倒向了领导人数精简的进程,最终许多地方精简成了单一领导。
这单一领导的致命弊病么,其实稍微动下脑子就能想明白。单一领导的系统是有 “自洽” 的需求的,也就是说领导进化成单一后,享受到了呼风唤雨的好处,工作的便利后,会“加速聚垄权力资源”。而且权力这东西吧,真香啊,所以惦记的人多,就特没安全感。这就迫使上面对权力资源多少都不嫌多,为了巩固其地位、夯实其安全感,就要进行“削藩”。
说白了,就是将社会上各种权力资源抽水,往社会阶层的上游泵送,这是个永不停歇的运动。
如果将一个社会的权利结构比喻成山,那多领导的系统,就是平缓的山丘;单一化领导的系统,就是陡峭的山峰。社会的中下层,权力资源越来越趋近稀少,都堆到中上层去了。
说到这儿,我们各个企业的工人代表大会为什么会变成 “月饼机构”,就基本水落石出了,那就是它们的权力被抽水了呗,抽到上面去了。工人代表大会成了饼子,那当然工人就不能拧成一股绳,“团结起来有力量”。当然就成了一盘散沙,失去了和资本家议价的能力,任割了。
到十八线小县城,签合同上社保都不存在的,不拖欠工资就是好公司,律师不认为这些地方的公司无合同无社保就是有恶意。我们在北京处理的案子最多的也是拖欠工资、不交社保、不签合同,都是实质性的问题,像离职的时候工资没有立刻结清在律师看来都不是什么问题,只要到了正常发薪日给了就行了,律师也不认为这些公司有恶意。当然试用期不给签合同算是有恶意,值得骂一骂,其他的怎么说,题主很多抱怨的点没有去过国外是不会提出来的。
很多都说违法成本低 举证难
我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
这是一个三方博弈的最终结果
这是政府 企业 打工人都大体能接受的结果
如果违法成本提高,现在就算半推半就允许 996,中国企业平均存活年限也就是 3.7 年。
如果真按照劳动法,很多小企业主不如去打工
如果大批企业倒闭,政府傻眼,打工人傻眼
目前这个制度,只能是三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
因为违法成本低啊。杀人不枪毙,你信不信 犯罪率立马上涨,道理一样
有些外企,在境外规规矩矩的,到了国内也逐渐变得不顾忌劳工利益了。
有些中国企业,在境内肆无忌惮,到了海外就开始规规矩矩。
无非就是环境不一样。
对企业主来说,追求最大利润是本性,你不可能指望企业主良心发现,主动维护劳工利益。
说说我的经历, 辞职后最后一个月工资压着不给, 走社区调解, 劳动监察调解到最后街道快速仲裁法庭. 前后经过大半年, 耽搁了好几个工作日时间. 结局也只是拿到本来该拿的工资而已. 公司都是计算好日子跟你拖, 赶在强制执行最后一天给你发钱.
事后我常说, 换了我是老板, 我也这么干, 反正公司法务是花了钱养的, 原本该发的工资晚大半年才发, 不用承担任何损失. 连名誉损失都没有. 而且大概率很多员工走了就走了懒得扯, 这还能省下一笔来.
最搞笑的是整个过程中, 行政部门的人还乐此不疲的跟我们掰扯, 他们也就是普通的打工人, 公司还在走下坡路, 难道不担心自己也会面临同样的境况?
第一点:有限理性假设。
市场经济中的每一个人都在尝试无限地扩张自己的利益。
第二点:法治天然有利于强势方而不利于弱势方。
这个世界上最反对法治的其实是农民,他们直接要求明君和清官。
违法成本有多低,企业的底线就有多低
至于为什么违法成本低,那就要你自己思考了……
因为打工人还没被压迫到底线,还没有山穷水尽,还不敢拼命,是真的拼命!
看觉醒时代,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早期的很多 GM 大佬,手段都极其暴烈,各种 ansha 层出不穷,简直不要太酸爽。
所以,敢于自焚讨薪,为什么不敢玉石俱焚呢?打工人!
说个恶心的东西,看到别的答主还用酒驾入刑举例子,我说个我现在这家单位的 hr 的经典言论。又不是光你 1 个人没加班工资,别人都没有,这是正常的。这乡下没几个厂是完全守法的,酒驾还犯法呢,那马路上就没酒驾的了?都是合理的。当无耻成为常态,或许也就不无耻了吧?
劣币环境太好了
因为压榨工人, 延长劳动时间简单有效, 用不着动脑筋改进管理制度, 也不用着投资更多钱引入更先进的技术设备, 更用不着挖空心思地改进生产工艺 —- 自然也不需要研究生, 不需要博生生, 这又省了一笔钱.
至于社会责任, 与他们无关, 大不了不干了, 全家移民, 反正已经赚够了, 国人的死活与他们无关.
为什么国足那么差?国足也没很差,也就 “中国平均水平”。
为什么中国企业底线那么低?中国企业底线也没那么低,也就 “中国平均底线”。
多少人日常生活工作里面做着蝇营狗苟的事儿捞点儿好处,告诉自己 “国情如此”,甚至为自己的“能力” 自鸣得意,那么相对应的坏处哪里去了呢?
好了,这次是不知道哪儿的人得了好处坏处落到他头上了,他 “义愤填膺” 了!“中国公司底线为什么如此之低!”
2. 企业违法成本太低了,
3. 对企业太纵容了,
4. 劳动者维权的时间成本太高了。
不应该指望法律帮你拿回工资,那样太被动了,在公司任职的时候就应该设置好 “武器”,比如我是软件工程师,无论啥时候都有一行特殊代码在软件里,正常情况下那是一行没用的代码,但一旦有需要了,老板会主动还我钱的,在我工作的八年中,只用了一次,说明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啊
有个东西叫集体诉讼制。
这个东西,中国不能有啊!
其实根本原因不是企业底线太低,而是_______底线太低
很多答主都说到了,违法成本太低,最后搞来搞去,你可能也只是拿到了本就应该得到的一部分,而企业并不会受到太多的惩罚。并且这种事执法单位大多也是和稀泥,踢皮球,能帮到你都不错了。我身边几个走劳动仲裁的,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补偿了他应得的工资,
因为企业欠款没有多少沉么成本,而你有很高的沉没成本
企业欠款,赖着不给,你去起诉,打官司,都会影响到你的生活与工作,因为跑一趟两趟根本解决不了,往往都要两个月以上,而这个过程中企业并不需要举证,最多大输了给你该给的,国内又不支持精神损失费之类的。一个不小心还能给你扣上个 “恶意讨薪” 的帽子。
如果现在将法律改为,企业欠薪,如果员工打赢官司,企业需要双倍赔偿,并且严格执行。那么企业欠薪能够减少 80%。
至于为什么剩下 20%,这是真没钱的,老板破产了
为什么日本经常出现校园霸凌事件?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老师纵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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