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严歌苓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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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人民文学出版社​ 发表

你好,分割线下是严歌苓老师本人写作《芳华》经历与感想,分享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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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芳华》的起因,其实太自然了。我从 12 岁到 25 岁都在军队里度过,从小跳舞,后来成了部队的创作员。《芳华》里的故事,是我的一段青春经历,里面的人物有我从小到大接触的战友们的影子。

大概在四年前,冯小刚导演跟我说:我们俩拍一个文工团的电影吧,你我都是文工团的,我现在特别怀念那段生活。

我说好啊。

他讲了对这部电影的大致想法,我答应先写写看。关于我自己的故事、人物,这部小说一定要发自内心,才能写好。

我想起关于我战友的那些真实的事情,那些给我所谓的纳博科夫式灵感战栗的东西。我在文工团生活了 10 年,跳舞跳了 8 年,后来又当了 5 年创作员,这段时间,我和战友们住在一起、吃在一起、练功在一起,朝夕相处。回忆起来,每一个人物、每一个情景就像昨天刚发生一样,所以,这部《芳华》可以说是最贴近我自己、最贴近我亲身经历的一部小说。

写这个故事,我用了不同于过去我常用的叙述手法和架构,书中有一个人讲述过去的事,这个人很像我自己,但她并不是我。

我用这样的手法来写,其实是想探索新的叙事手法和新的小说结构。在美国读艺术硕士的时候,我学过各种不同的小说形式,认为形式美和形式的独特,已经能让小说在一定程度上成功了,所以,我采用了这样一个新的形式。第三人称这种写法,我已经有点疲惫了。我写过很多本书,如果要找一个理由说服我自己再多写一本,那叙述方式的创新就是其中一个理由。

读书的时候,曾有一位教授到我们学校来教俄国和欧洲经典小说,他总是挑战我们说:世界上出了成千上万的小说,你有理由认定你自己写的那本可以出吗?我常常想到这句话,可能我一生都在回答这个问题,这本《芳华》有诞生的理由。

《芳华》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我在叙述人和我自己之间游离、变换,似乎是真的,又似乎是假的。占取了一个虚实之间的便宜,所以讲了大量的真话,也讲了很多我对当年的一些战友,尤其是何小曼这样一个人物的忏悔,以及很多对青春里发生的一些现象的反思。有很长时间,我一直在想,人群里对一个弱者的迫害欲是从哪里来的,这是我们人性中的一个弱点,也正是由于这样的一个现象,导致了 4 个女兵不同的命运。

《芳华》的男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英雄模范式人物,那个时候,平凡即伟大,每个人帮每个人的忙。他是英雄,因为他平凡,他平凡到了最不起眼的程度,但是他又是具有美德的人。

一个英雄到底可不可以爱?可不可以爆发一个男性对女性的接触?恰恰是这样的接触改变了我们所有人命运的走向…… 这些思考就是我写这部小说的起因、过程。

写完《芳华》以后,我跟小刚导演说:我把小说发给你,但可能这不是你想要的那个文工团的小说,虽然故事是发生在文工团里,但它也写到了人性的弱点。

小刚看完后,非常喜欢,于是我帮他做了电影的编剧。在此之前,我已经很多年不编剧我自己的小说了。

《芳华》电影拍得非常美,我觉得现在看青春爱情片的观众们看后会觉得满足。我们那个时候的爱情是被禁锢的,男女之间的触碰也是禁锢的,由于禁锢而产生的这种美真的非常动人,会让人感觉,原来任何情感,任何美的东西都是带有一点哀愁的。

先说到这里,谢谢大家。

——整理自上海书展《芳华》读者见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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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严歌苓)【摘要 书评 试读】- 京东图书

知乎用户 徐疯疯​ 发表

前两天,刚刚二刷完严歌苓的《芳华》,正好有很多话想说。

我的观点是:所谓芳华,不过是一场被阉割的青春。

严歌苓很擅长写年代剧,我最喜欢的《第九个寡妇》《小姨多鹤》背景是战争年代。同样《芳华》的背景也是上世纪 70 年代,价值观最为寡淡的文革时期。

但这本书和以往读过的严歌苓的书不一样,以往她只是一个作者,从故事的视角外操刀。这一次,她化身萧穗子,不但将故事娓娓道来,让人分不清某些观点是她的,还是萧穗子的。那些带着萧穗子视觉色彩的观点,让人物真实的性格变得破朔迷离,但依然可以窥见作者的某些态度。

比如,萧穗子说,刘峰成为雷锋是一种阉割。

任何一种标签都是一种阉割。在那个时代,所有人的自我意识,青春期的爱与欲望,只要你冒出头,就要被阉割。于是青春期里向来最浓墨重彩的爱与欲望,不允许被正视,无处表达,只能在暗处发酵变成一场芳华往事。

刘峰就是这一场 “芳华往事”的核心,由刘峰而起的 “触摸事件” 串联了好几个人的青春,刘峰、林丁丁、何小曼还有故事副线里的萧穗子、郝淑雯

刘峰是一个 “好人”,无论是谁的事情,他都乐意帮忙,无论谁的,大到帮炊事班班长做结婚的沙发,小到帮女同学的找落在棉被里的缝衣针。他的好过了头,让人感觉缺乏人性,但也是这样他被理所应当地碰上神坛,被调侃为 “雷又峰”,是带着大红花的荣誉标兵。

但是他做过的最令人唏嘘的一件 “好事”,那时候何小曼正在被大家歧视,在一次需要男生托举女生的舞蹈练习中,男兵朱克当众作践何小曼是 “馊的”。刘峰站了出来,和朱克换了位置,他扶起小曼的腰,将这个多灾多难的女生托举了起来。

他也做过一件天崩地裂 “坏事”,他长久着暗恋着林丁丁。在一次接触中,情不自禁地抱住她,用手摸了她的后背。林丁丁叫了救命,刘峰从此摔下神坛。这就是串起整本书的 “触摸事件”。

丁丁在被刘峰告白后一直重复 “他怎么敢爱我?”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刘峰这样的”好人“,怎么能有七情六欲,而且欲望的源头还是她。

她想不明白,而其他人不用想明白,只需要狂欢。若一个时代秉持的价值观走到极致,那没商量的就是一件坏事。刘峰这个时代,高大美化英雄,同是也在压制着人性,让人性里不体面无处得到宽慰。

一个英雄越高大,没有暇疵,越映照着其他人的卑琐自私。想要成为英雄总是难的,但是英雄落马,上去踩一脚总是简单。若不是踩一脚,怎么对得起自己内心暗搓搓的对 “英雄” 的怀疑。何况,那个时代恶,总是掩盖在群体的狂欢之下,个体总是能找到理由无辜。

刘峰就这样被人们踩到了脚底下,而那些毫不客气说他坏话的人,正是他平常善意劝解过,热心帮助的战友。

刘峰沉默了,他的中刀之处就在于 “他觉得能够得到善意的的地方,却被所有人出于自身的利益甚至是恶毒进行践踏。其中最开始也是最锋利的一刀就是林丁丁那一句“救命。” 她是被他的告白吓到了,被他爱她的念头吓到了。

哪个时候,标兵刘峰活生生地活成了一个标签,没有人把他当作人,充其量只能称为 “好人”。

在这本书的最后,萧穗子说人品有什么用?什么叫做好人?我们这些女人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 “好人” 是瞎着眼的。

郝淑雯后来说,如果刘峰摸是她,她绝对不会叫救命的。

萧穗子评价郝淑雯的话——她可以把同情善意崇拜给好人,哪怕触摸一把,但是激情爱情婚嫁,还是把好人关在门外。

其实林丁丁又何尝不是呢。

她看似天真,对待感情又十分老套,追求者赠送的两块手表从来不会带错,始终在两个追求者中盘旋衡量,嫁给谁更加得力。她会考虑和一个肥胖的鳏夫医生交往,也没有想过会和刘峰有交集。

在这个故事里,刘峰的存在像是一杯温水,夏天太热,冬天太凉,只适合当做一张不言不语的壁花。

在书的最后,萧穗子再谈当年的触摸事件,说在天下女人眼里是不信平凡的。其实不是女人不信平凡,而是青春不信平凡。

青春的林丁丁众星拱月,有着豌豆公主一样的娇气和自恃,梦想着给一个首长做儿媳,唯独没有考虑过嫁一个好人。

懂得刘峰的好的是何小曼。

在青春期,容貌家世,向外展现出的性格脾性,自己在人群中的位置,追求自己的男人多寡,都是沉甸甸的资本。尽管有些资本在年纪渐长之后会慢慢缩水。但是对于青春来说,那也是顶重要的事情。这些资本林丁丁有,郝淑雯有,唯独何小曼没有。

何小曼是心理上的孤儿,疼爱她的父亲被打成右派,母亲为了维持优渥生活,间接逼死她的父亲,改嫁给位高权重的厅长。

“嫁给继父的母亲就不再是亲妈”,嫁给继父的母亲,只是一个寻求更好庇护和经济的女人。她本身的导向就是自私,伏低做小也只是为了给自己换取更多的利益,而疏远与前夫的女儿也是换取利益的一种手段。

破旧了的衣服给小曼,破了皮的饺子给小曼,这是渗入生活细节一种手段,冷冰冰的。然而这些却被母亲改头换面成,一切都似乎为了你。在母亲那里缺失的爱,无处找补,对母亲的每一次希望最后都会失望。

她就怀着这样的失败,走想了文工团,在那里她依然是备受歧视的最底层。

书里说,有人疼的女孩子才会哭。小曼是一步步的变得沉默溜边的。先是家庭,后是集体生活,她渴望过成为掌上明珠,但最终选择成为一个孤儿。

一个孤儿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你这个世界上你没有父母,自然也没有父母的爱。把自己当成一个孤儿,也就不再会奢求更多的爱。

林丁丁和何小曼,她们就像是两个极端。

林丁丁从来都是大家的掌上明珠,比起来爱她更有闲情去权衡名利;而小曼渴望爱,渴望善意却一直求而不得。

书里描写的,林丁丁与小曼的交锋并不多。但是每一次都是充满优越感的软刀子。

第一次是她们刚刚接触,她看她的纱发,十分嫌弃,这奠定了女兵对小曼纱发嫌弃的底色。

第二次,小曼因为体温计事件被下放,她说:谢天谢地,再也不用看见她用那么一小块毛巾洗澡,面孔擦擦,屁股也擦擦了。

一个在最开始,一个在最结束。也许中间还有一次间接的,也可能是最大的交集,那就是刘峰。

刘峰因为爱慕丁丁而被流放,小曼因为刘峰的善意触摸到温暖。丁丁思而不解刘峰的爱,是小曼一直渴望的平凡的温存。

在这部《芳华》里,关于青春的描写是爱与欲望,还有青春期不加矫饰冷酷。青春的讨厌矫饰,无论是爱、欲望、冷酷都能被赤裸裸地看见。而关于成人世界的描写里成年人都是自私且功利的。

丁丁如愿以偿嫁入的高干家庭,成为 “首长的儿媳”,这个家庭的一个小细节是,这家夫人即使在家也称呼自己的丈夫为首长。名利导向的爱情结果总是等级分明,一家人唯名利马首是瞻。

因此成年丁丁家庭生活并不幸运,丁丁本身事业无成,柔弱娇巧的可怜在为人妇后更是显得无用而讨嫌。妯娌之间不好相处,丈夫妈宝一句话不为她说,直觉得 “她是一个让自己抬不起头的女人”,要和她离婚。

郝淑雯设想如果丁丁嫁了刘峰,一切会流于平凡但是不乏温馨有趣的小日子。但是,这只是是一种假想。

实际上,在整本书的最后正是通过萧穗子和郝淑雯交代了刘峰、丁丁和小曼的最后的去向。个人感觉,故事走到这里,最精彩的 “芳华” 已经过去了,爱与欲望都沦为平淡,剩下的大部分生活叫做“谋生”。

刘峰在海南倒卖盗版书籍,和一个发廊妹有过一段没有结果的恋情。刘峰劝着发廊妹从良未果,还被卷走了从郝淑雯那里借来的 1 万块钱。

最后的最后,刘峰拖着残破的病弱的身体,被小曼照顾着,相濡以沫,互相取暖。尽管这样,他们之间,好像没有爱情。萧穗子猜测,刘峰一生的爱都在哪个芳华青春葬送在了那个豌豆公主般的林丁丁身上。

丁丁二婚嫁到了海外,老公是个开快餐店的潮州人,让她吃边角料的鸡翅尖,包馄饨春卷,包到手指皴裂。丁丁又离了婚。也从此放弃了在婚姻追名逐利,也放弃了自己当歌唱家的梦想,由一个轻声细语的豌豆公主变成一个笑声嘎嘎的泼辣妇人。

萧穗子说: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那种笑。

我觉得文学作品的有趣之处也就在这里了。

北岛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诗歌: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青春到头,都免不了一场破碎。年轻的我们,对世界的了解大多片面,执拗,对未来有着太多富丽堂皇的幻想。

生活走到最后,结局不至于特别苍白,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普通人,得到这个世界的奖励大都是因为运气。

所谓芳华,不过是一场被阉割的青春。

但,到底是青春,不论怎样的漏洞百出,那也是芳华。

知乎用户 平淡生活 发表

如果晚年头发越来越少长了肉的林丁丁追忆过往,她会知道,跟刘峰那样一个善良、勤劳又聪明的人,未必比嫁给高干首长的儿子差。刘峰心灵手巧无论在部队还是其他地方总能照顾林丁丁衣食无忧的。不用在高干婆家看人脸色,不用在开餐厅的夫家包馄饨春卷。只管继续唱歌当一辈子小仙女。因为后边刘峰侄子想给他找老婆相亲时,他让侄子别操心,就是有女人,也是他照料女方。

也许是那个时代的风气,也许是和当今社会拜金虚荣的女孩一样。沉甸甸的爱和情不自禁的告白触碰,对林丁丁来说是恶心的、惊吓的、配不上她的。它让刘峰的人生急转直下,再没经历过辉煌。

而为何小曼解围做她的舞蹈搭档,刘峰双手放在少女腰间的托举,也是触碰。却成了照亮小曼心底的光。让她甘愿在上百号尸体袋里挨个翻找刘峰的名牌,只为确认他安好。让她甘愿以朋友的身份陪他经历病痛,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甲之砒霜,乙之蜜糖。你不珍惜的爱,也许是别人求而不得的礼物呢。错过,就是一生。

知乎用户 开膛手贝塔 发表

我在成都,朋友工作的单位有个嬢嬢,快退休了。虽然是个嬢嬢,但是身材都没走样,年轻的时候有名号,叫 “晃眼梅艳芳”,晃眼是四川话,用北方话,就是乍一看的意思。
晃眼梅艳芳二婚的老公当年参加过中越战争,这两年,一直想去越南旅旅游,去高平看一看。79 年的中越战争加上那后面十年的对峙,解放军兵力足足减少快 4 万人,实际的减员量只会多不会少,上过前线,不缺胳膊少腿地活下来,已属幸运。
79 年,两个人一个 16,一个 20,风华正茂,脸上是胶原蛋白,身上是青春男女的气息,笑起来牙齿是白白的,没有缺损,眼角也没有皱纹,那就是刘峰,那就是小郝。现在,两个人很爽快地过着日子,就好像那些岁月从来不曾存在过,玩玩微信,打打牌吃吃喝喝,喝茶摆龙门阵,与千万成都人的惯常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同。
历史之所以是一门学科,是因为它需要去钻研,需要被铭记。在人们的眼睛都朝前看的时代,回溯历史太过奢侈,即便它在当年,仅仅是常识。不知道那段历史的人,该干嘛干嘛,经历过那一段的人,也只能把那一切合着青春年华搅碎,在记忆里慢慢沉淀下来,午夜梦回的时候,拿出来,或悲或喜地回味。
从 66 年到 76 年,红色蔓延的时代,荒废与不安,亢奋与无知就是十年中的主基调。十年过后,部队文工团也难以成为一方清静之地,人们没有刀枪,却仍有好恶。你说那跟时代没关系么? 的确没关系,何小曼受到排挤,是因为她的倔强,她的不群,她的不服,她的争辩,人们喜欢小郝,是因为她的背景,她的丰满,她的位置,她的主动,这一切都不是时代的原因,因为拉到现在,人们还是会排挤小曼,还是会喜欢小郝,这是人性使然。
真的没关系么?似乎也有关系,时代,侵蚀了人们的思想,让人们不再相互信任,互相背叛是没有包袱的——当王八蛋,比正经人还正经。人们一起背叛了刘峰,英雄的塑像从基座上掉下来,发出的声响被一片揭发之音淹没。时代,让何小曼这个书香之家的子弟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身世,让她本来顺畅的路变得崎岖,阳光灿烂变作荒草漫漫。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车轮不会顾及那下面的野花野草。但《芳华》让人欣慰的地方,就是让你看到了野花野草的力量。刘峰的手触摸到两个女孩,一个将自己送下了神坛,一个又将自己送上了神坛,前一个,是毁灭,后一个,是救赎。刘峰与小曼,是《芳华》的主角,也是最让人揪心的地方。他们都是善良的人,只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善待,才知道这善良是多么宝贵,严歌苓说,被疼爱的人才会哭。不被疼爱的这两个人,一个是闷不做声,一个是倔强的嚎叫,他们心里的苦,倒不出来,但好在,他们终于成了互相的慰藉,虽然这慰藉并不彻底,但它们的出现,是对我们内心的抚慰。
三个小时的时间,一动不动地看完了《芳华》,这是严歌苓的一次真实回忆,这其中的每一个人,你都能找到原型。在成都的一栋红楼里,年轻的男女,生活的细节, 情感的释放,时代的洪流,都在此汇聚,汇聚在芭蕾舞鞋的那个足尖之上。刘峰经常穿着两只不一样的鞋子,这也是前后不一样的人生,但那就是他;小曼也是、小郝、丁丁、小萧也是,他们的人生跌宕, 溪流越过山丘,冲上高地,又回到谷底,最终,都归于平淡,像水滴融入了水。
书的结尾,何小曼的眼前,出现了骑着自行车,穿过一长排冬青的刘峰,这个 1 米 69 的山东老好人,是她一生的唯一一点甘甜,苦过的人,不需要那腻人的甜饼全部下肚,她只需要用舌尖轻舔一下,就能知道那里面所有甜。
如果刘峰活到现在,他应该也是那打打牌吃吃喝喝,喝茶摆龙门阵的人们中的一员,他的胸大肌不再坚挺,他的脸上有了老人斑,他的皱纹千沟万壑,你要怎么认出他呢?他不需要被认出,他爱过,他活过,他的手曾经放在一个姑娘的腰上,他们一起在那扭曲的镜子前,飞舞过,如果你能看到一个老人那样的眼神,那也许,他就是刘峰。

知乎用户 毕小荷​ 发表

冯小刚导演的《芳华》被撤档,不知延期到何时。只能把严歌苓的原著先读一遍,简单记录读后感,待电影上映会再写一次。(12.18 已写《芳华》影评,知乎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3421401/answer/277894720?utm_source=qq&utm_medium=social

小说《芳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描写了 “我” 在 70 年代亲历的部队文工团生活,在这个军版 “才子佳人” 的故事里,“雷锋”式的好人刘峰被众人推上神坛,又因 “触摸事件” 而摔下神坛。在整个故事中,刘峰并不是真正的主人公,作者只是通过围绕他所产生的故事和各色人物命运,来映照时代变迁所导致的价值观变迁。

《芳华》是严歌苓专门应冯导要求所写的命题作文,二人在年轻时均有文工团背景。其中,严歌苓 12 岁时便入伍成都文工团,跳过 8 年舞,还曾在中越战争中还做过记者。这本薄薄的小说,严格来说仍属于半自传性质的 “穗子物语” 系列。“作者的个人化定律” 对严歌苓来说很适用,如果读过她的前作,不难发现很多人物在前作中都有原型,比如高爱渝对应郝淑雯,黄小玫对应何小曼等,但神奇的地方在于这些旧日人物在严歌苓的作品中仍然能焕发出新意。

这些旧人物之所以可以常读常新,不仅在于严歌苓出色的文字驾驭能力,如出其不意的比喻、辛辣诙谐的反讽手法等,更在于她能时刻抽离出故事,以旁观者的身份开始一段自省式的阐释。小说的叙述方式结合了正叙、倒叙、插叙等多种写法,文中的 “我” 时而化身萧穗子,时而化身严歌苓,在虚与实之间肆意游走。作者常常猛然抽离故事,开始大段的阐释和论述(如对刘峰进行的佛洛依德式的精神分析),又或者突然中断故事,提醒读者这段文字完全出于作者自身想象,接下来她要重新开始建构人物(如文中对何小曼过往身世的推翻重写)。甚至有时,书中个别角色的经历要通过不同人物的讲述才能拼凑出事件全貌,使得读者不敢轻易相信 “我” 所说的是否属实——这种讲述方法很先锋,是严歌苓在写作手法上刻意采用的一种创新形式,虚实相间,夹叙夹议,同时它也从侧面印证了严歌苓在访谈中所提及的写作态度:人对自己过去的认识和发现永远不应该停止,人的当今经历和阅世都会重启对自己和民族历史的发现和认识。我认为这也正是严歌苓反复书写自己青春时代的动机之一。

这本书的内容并非像它的书名一样美好,《芳华》是冯小刚最终定下的名字,而英文版原名为 You touched me。你触摸了我。这个标题直接取自书中的 “触摸事件”:好人刘峰暗恋文工团女兵林丁丁,但因他对林丁丁一次情不自禁的触碰,被组织冠上恶名,并因此断送了大好的政治生涯。它展现了人性中的 “恶”,如何在“恶” 的环境中被进一步放大,并最终摧毁了 “善”。所以,《芳华》是在借“美” 之名写“恶”,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对那个时代的环境、群体、价值观进行审视。

①审视在 70 年代标准化、统一化的主流价值观构建下,集体无意识对于个体的迫害,这种因从众心理所施加的迫害欲其实来自于个体对群体的归属感和安全感,作者借它批判 70 年代的时代背景下假借 “平凡即伟大” 而疯狂 “造神” 的价值观;

②审视在禁欲年代中,政治运动中的模范是如何被剥离正常的生理需求,如何被集体价值观所阉割。刘峰性格中的 “善”,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被无限放大,最终放大到成为一个符号、一面旗帜、一个楷模,放大到人性的七情六欲都成为了楷模的天敌,人最终失去作为“人” 的特质,哪怕这种特质最终来自于平凡,也消逝于平凡;

③审视 “平凡英雄” 的畸形价值观如何被社会和集体的偏见和成见所塑造,又是如何与女性集体潜意识中的择偶观相背离。当时的价值观是“平凡即伟大”,每个人帮每个人的忙,刘峰平凡到最不起眼,却又因此最具有美德。可严歌苓在访谈中说,女性的心理基础和集体潜意识却是百万年的进化史决定的,雌性生物永远选取群落里最优力量、最优权威的雄性作为后代的基因。如此便不难理解,为何文中这群女文工兵的归宿不是嫁给高等军官就是海外富豪。刘峰甘于做一个平凡的人,却因时代际遇被塑造为一个英雄,但英雄可不可以爱?可不可以爆发一个男性对女性的接触?是否可以因为这样的接触而被女性所接受?这些都是作者在小说中想要探讨的。

整部小说中,何小曼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人物对应着前作《耗子》里的黄小玫,经过严歌苓的一次次精雕细琢,在想象中变得越来越神秘、丰满,拥有致命的吸引力。因父亲遭文革迫害,她幼年随母亲改嫁,在新家备受冷落,性格执拗又渴望关爱。她曾因希望得到团体的表彰而假生病,成为集体的弃儿,却又在战争中因为救起一名伤兵,被塑造为 “白衣天使”“国民英雄”,最终她因不堪众誉而精神失常。她的经历和刘峰何其相似,他们都经历了神坛起伏,并最终以密友的形式陪伴余生。而她对于刘峰的柔情和感恩,只因在文工团的一次排练中,刘峰不顾旁人的讥讽而主动要求托举她。或许,You touched me 一语双关,它曾因为刘峰对丁丁的触摸而让他身败名裂,也曾因他对小曼的触摸而使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能找到一座小小的可以栖息的岛屿。

刘峰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失去了触摸过林丁丁的手,这个 “截肢” 在我看来颇含隐喻。在失去 “犯过错误” 的手臂后,刘峰南下卖过盗版书,还收留过一个妓女——所有这些做法,表面上看都是对主流价值观的一种背离。被截肢的不健全的刘峰,此时反而具有了真正意义上完满的人格,他不再是那个 “雷锋” 式的时代英雄,而“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化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

这本书最精彩绝伦的地方,正在于作者峰回路转、虚虚实实的大段论述。它们将如何通过影像的方式外化,是画外音?还是加入新的角色?而插叙 + 正叙 + 倒叙的叙述方式,将如何统一为电影的时间线,也是我比较好奇的地方。此外,影片的论述中心是否会从禁欲时代对人性的压抑转移为 “文工团激情燃烧的岁月” 也不得而知,毕竟预告片中不乏大段柔光、景浅和长镜调度,文工团女兵出浴和梳头的场景则明显有着导演的个人偏好,还是不妄加揣测了,很期待导演能在原著的小说上提炼出新的观点。听闻片中有大段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长镜头,这段经历在原著中其实着墨不多,尤其是对刘峰失去手臂的详细描写,且看冯导怎么拍了,希望影片上映的时候没有被删得太惨。

回看小说第一页,早已知道结局的我,隐隐感到一九七七年的那个夏天,红楼喽浑浑噩噩的青春男女们,不止一个人不怀好意地暗暗伺候着刘峰露馅儿,所有人都在潜意识里等待他露出人性的马脚。而在此后的四十年里,刘峰日积月累做着一堆琐事,一大堆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但他如今成了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一个好人。

何其叹息。

知乎用户 长信 发表

和很多人感受不同的是,我觉得《芳华》的故事并不是那么残忍的,在字里行间,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作者对她笔下人物的慈悲——不是 “我知道你们的道德水准永远达不到我这样高,所以我选择原谅你们” 的那种无比傲慢的慈悲,而是我知道我自己和你们一样,有相差无几的人性欲念、道德灰地,所以我不能下狠心批判,也不能不顾底线地渲染,我只能静静地陈述——这陈述本身就是一种的慈悲。

芳华这两个字并不是一种讽刺,也不是一种歌颂,它是一切岁月终归平静的温柔。

刘峰

站在女性视角里,我并不能理解刘峰对林丁丁死心塌地的迷恋。我察觉不到林丁丁有多么迷人——尽管外表看来她是的。她脸庞白净,体态轻盈,能歌善舞,天真纯洁到会对脊梁上的一记触碰大喊救命。

刘峰爱林丁丁,是把她当做理想化人格来爱的。他真晓得真实的林丁丁是个什么样的人吗?当林丁丁在摄影干事和内科医生的求爱里志得意满,对嫁入豪门之事胜券在握之时,刘峰这个人连名带姓从不曾入侵过她心里一分一毫。

这件事很好理解,刘峰看上去是那样平凡,他是个好人,可是一个好人的名称不能给女人带来山珍海味锦衣玉服。就像后来刘峰将妓女小惠逼娼为良后,怒斥她 “你不要再去卖了!我吃糠咽菜也有你的一口!” 小惠却在心里狠狠地冷笑——她干这一行,为的不就是能不再吃糠咽菜吗?

哪个年轻女人会心服口服地爱上平凡呢?那时的刘峰不懂,他才会爱上林丁丁——那个势必要追求世俗意义上 “不凡” 的女人。他那能工巧匠般的头脑和自力更生的双手,在她那里注定一文不值。

那场因为 “触摸事件” 引发的批斗大会真是讽刺啊。刘峰疼林丁丁,疼到柔肠化水,可是暗地里鞠躬尽瘁积攒了那么多年的爱,到头来甚至不能换来心上人最基本的“不出卖”。

多么讽刺又是多么命中注定。命运一定要刘峰亲眼看看,看看那些享受过他恩德的民众,看看那些曾被他的高尚滋润过的人群,看看他们是怎样把他推上道德的神坛,又是怎样不留情面地将他一脚踹下,再狠狠吐上几口唾沫。他一定要经历被摔打,被踏碎,被踩烂之后才能看清看透——那些人不配,那个世界也不配。

他曾因为他的善良被施舍过万千荣耀,他斩获了多少头衔多少奖牌,和多少上级人士握过手,得到过多少感谢和赞美。可这所谓的荣耀到头来也是一种无情的阉割,被这样的荣耀包裹的刘峰,不再是女人们眼里的一个男人,而是一个不配拥有正常人性欲念的雕像。

刘峰这时候才会知道,早在他蠢蠢欲动地去表达爱意之前,他就已经被判处终身与爱无牵连。他那么高大上光伟正的一个人,怎么配和肉身凡胎一样在 “小我” 中得到享受呢。可笑的是,人们从未真正相信过他的高大上光伟正,人们都在期待光环背后的他,期待他原形毕露后的丑态百出,他们认定了他身上的那种高尚一定只是他的皮囊,他们非要扯下它,在一片血肉模糊之中辨认出他和自己一样的无耻和龌龊,才能心满意足。

所以当知道他触摸了林丁丁的脊梁时,人们对他的批斗才会那样理直气壮,那样正气凛然。而刘峰真正的人格魅力也正是在那场任人宰割的批斗中展现的。尽管他看上去真的被斗倒了,他屈辱地低下了头颅,他流淌着汗水或者泪水,在所有背叛他的人面前深深地惭悔。在刘峰眼里,他的所做作为,是在亲手屠杀辛苦多年来铸造的自我。

刘峰以为自己死了,事实上他的确曾在日后的战场上孜孜不倦地求死,可他一直还活着,他丢失了那条触摸过林丁丁的手臂,变成了一个残疾。

可在读者眼里,刘峰这个形象才算真正地活过来。

在那场批斗之前,我或许会问,刘峰为什么会爱那样的林丁丁?刘峰为什么要这样善良?可是在那场批斗之后,我不会再对他有这样的质疑,我不敢。因为质疑刘峰为什么会喜欢林丁丁,其实已经预设了 “刘峰不该像正常男人一样” 的立场。而质问刘峰为什么那么无私善良,就更是不怀好意了。

正是因为他天性上的不可解释,没有人可以再将他的付出简单地归因于他内心自卑的讨好型人格,没有人可以讽刺他不过是被当时的政治教育洗脑,没有人可以诋毁他是为了斩获道德高地上的勋章——因为他早已经满身污臭。

此后他每一次的善举都成了一种朝圣,能让所有背叛他的人无地自容。

我们这些读者,都必须放下偏见,去看这个善良得过剩的男人,他是怎样在自己的身上克服了那样的时代?好人没好报。可是对于一个好人来说,什么样的报才配得上他的好呢?

对于他那样的人物,我都不配去欣赏他。

或许我只配和郝淑雯一样,在年华老去回忆似水流年时,感慨一句:“如果他当时摸的是我,我一定不喊救命。”

何小曼

何小曼是个目的多么明确的人啊。她一生上下而求索的,不就是爱吗?

她是以一个右倾主义者女儿的身份出生的,在那个时代,生来便带着原罪。后来父亲畏罪自杀,母亲改嫁,在身为老革命的继父家里,她跟着母亲低声下气,处处赔小心,生怕母亲为难。那个时候母亲还是她的母亲,她一直相信,母亲是为了她能有个优越的生活环境而牺牲自己,而这份牺牲是多么重,年仅六岁的她要每晚趴在继父和母亲做爱的房门口,从房间里传来的每一次的响动中估价母亲牺牲的惨烈度。她要自己死死地记住这份不能承受的牺牲之重,然后做个懂事的女儿。

萧穗子一再强调,何小曼潜意识里是求死的,可我觉得她不是一直这样的,她是求爱,爱而不得才转而求死。小时候的何小曼多渴望爱啊,要逼得自己发高烧,得大病,才换得母亲一个毫无嫌隙的拥抱,她在那拥抱里一再回味,一再沉沦——她或许冥冥中就已经预料到,这个拥抱终将变得绝无仅有。在弟弟妹妹出生后,她才渐渐明白,所谓的母亲为她而做出的牺牲其实是一个误会。日渐长大的她,连求一件红毛衣都要求到颜面尽失到近乎下跪的地步,母亲怎么可能是为了爱她而做出牺牲的?

大概是明白了这个,何小曼离开了那个被她为难得奄奄一息的母亲,以及母亲与继父组成的与她无关的家庭,投奔三千里外的成都文工团。而这其实是何小曼对她带有原罪的人生做出的第一次反抗。尽管这样的反抗刚开始看来并没有多大用处,在文工团跳舞的日子,她又何尝不是在重蹈过去被嫌弃被责难的覆辙?

让我们来找找她被嫌弃被责难的理由吧:

把馒头掰成小块儿,用纸包起来一点点地吃;或者因为体质原因常常出汗,身上带有汗臭;又或者是长得太黑,脸盘太小,头发太茂盛;甚至是因为用发黄的旧海绵充当丰胸工具,用同一块小帕子洗脸和洗澡……

这些落在旁人身上都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可为什么轮到何小曼时,却成了遭人耻笑的话柄?如果她的罪孽深重是因为她有太多与人相异之处。可是她与人相异的根本原因又是什么呢?是因不被爱而产生的孤独和自卑啊。如果不被爱是一种罪孽,那在她残破的小半生里,又拿的出什么去抵偿这种罪孽呢。

何小曼和刘峰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连结,是在那个练舞的午后吧。她又一次被人嫌弃身上太馊、太臭,年轻的男舞伴们不愿意接近她,更遑论触摸她。他们都想在这些正义的搂抱中走私无以施与的缠绵,可缠绵的对象怎么可以是他何小曼?

何小曼自然对这些习以为常,索性像局外人一样冷眼旁观,在负责排舞的杨老师左右为难之时,刘峰站了出来,这个一向包揽所有脏活累活的老好人啊,或许他也是把托举她触摸她这件事当作一件脏活累活去包揽的吧?可是在她的眼里,他却是秉持正义的英雄,身高一米六九却形象高大伟岸,他为她挡住侮辱,为她背叛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就像小曼说的,那是多么勇敢的背叛。足以让她心服口服地爱上他,连带他致命的平凡,连带他过剩的善良,连带他最终的病痛和风烛残年。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了。

何小曼的一生,都是在对自身命运的反抗。书里让我眼眶一热的桥段,是何小曼跟电话那边的妈妈说了再见以后,站在电话机旁边说:“二十多岁做孤儿,有点儿嫌晚,不过到底是做上了,感觉真好。”

她说感觉真好,那种带着庆幸的释然的口吻,那么轻描淡写又是那么冰冷凄凉。

何小曼曾经无数次在暗地里祈求,祈求母亲将她回炉重造,把她揉入腹内,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让她重新生长一回,她多么渴望那样的重生啊。

一九七九年四月,何小曼因为做了一件好人好事而上了报,她从此被送上神坛,人群簇拥着她,她再次体会到被当成掌上明珠的感受。她给仰慕她的年轻人签名,一个个笔记上不断流动着 “小曼”“小曼”“小曼”,她的签名没有姓氏,她说她不需要那个“何” 字。何小曼?何为小曼?何人的小曼?小曼只能是她自己,是自己的。她不能变成任何人,她还要做她自己,哪怕受人歧视,招人嫌恶,还是要做她自己。

她是在自己人生最璀璨的时候精神失常的,她住在医院里,平静地修养好多年,期间刘峰来看她,她甚至不认得他。

何小曼的一生也是太累了。早先年父亲死前买的油条,母亲在她高烧时抵死的拥抱,刘峰出于善良的那一记触摸,和排长的那段缠绵的 “胆结石之恋”,这些人间温情都曾让她短暂地靠了岸,可大部分时候,她还是孤悬在海上的半截浮木,至死悲凉。

晚年她改了姓氏,姓沈,那是她生身父亲的姓。你可以把她解读为她对自己命运的最后的反抗,可如果是反抗的话,又为什么要冠以那个让自己生来亏欠的父亲的姓呢?她一生渴望摆脱的,不就是那份原罪吗?

与其说抗争,毋宁说是一种平静吧。

“我终于接受了我的在劫难逃,我的罪过,我的命运。”

知乎用户 小饼干​​ 发表

没有看过原著。前两天看了电影。看完心情很是失落。

回到网上看了下,大都是怎么评价那段时间怎么美好。拍的故事多么青春。可是我并不觉得。以下是个人看法。含有剧透。如有不适快速关掉。蟹蟹。

故事是个好故事。但是是个让人难过的故事。镜头里面把那些人拍的那么美。总让人觉得很反胃。我不知道肖穗子有没有转告林丁丁,何小平永远也不会原谅她。我想应该是没有的。肖穗子在何小平与宿舍其他人之间保持着不左不右的位置。她可以和宿舍长在很多年以后打趣的拿着刘峰的假肢看着林丁丁的照片说假手都不愿意摸。她也可以在影片中一开场就站在 c 位跳着舞。看着是不争不抢的一个人。但是从泳池那几段,也可以看出人气不低。想在女孩子之中人缘保持的好,你若说她也是个胸无城府的人,我是不信的

宿舍长。我不信她看不出来肖穗子喜欢陈灿。能敞敞亮的告诉肖穗子我和陈灿好了。两个人还一度是好朋友一样的相处。我是该相信这个干部子弟其实就是个大条的大姐呢,还是在那回一起伸出手的时候,就已经不那么讨厌陈灿开始一步步接近了呢。电影没有拍,我也看不到。

还有,我想知道那个被所有人嘲笑的文胸是谁的。那个时候一起嘲笑的,也有肖穗子。

刘峰的车被扣押以后,宿舍长出来为他打抱不平。但是她做的也只是帮刘峰交了罚金。交罚金的这一行为说明她也是默认了这样无奈的规则。是默许的。刘峰对于这样的 规则是拒绝的。一再说了,不能交。

还有一个很无奈的点。何小萍疯了以后,看着台上的人舞蹈着,自顾自的走出去在操场上跳舞。是很美好的场景。令人无奈也令人动容。坐在她旁边的院长一类的人物发现了她并看着她一直跳舞。我本以为会有一个他为她鼓掌的镜头,但是什么也没有。黑掉的屏幕的那一秒,很抱歉我第一反应就是这个院长是不是一个坏人…… 毕竟精神病人的话谁也不会相信……

导演把这些人拍的很美。不知道导演是讽刺还是真的怀念着这样一段岁月。但是很抱歉我看到的每一个舞蹈的镜头都是很沉重的,丑陋的。这个光鲜亮丽的文工团,就是一个吃人的小社会。

文工团解散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哭。大家哭的都是那么难过,那么不舍。

从此以后,天各一方,我不会联系你,你也不会想起我。

还有一个小插曲。观影当天,满场。来的都是中年左右的人。检票的时候还有一个喝醉的中年男人为难检票的小姑娘,说就几分钟凭什么不让我进去。醉醺醺的,小姑娘一直陪着笑脸说还有几分钟,没到时间。最后电影看到一半的时候,听见旁边的清洁人员窸窸窣窣的说有个人吐了。弄得很脏。

看完这部影片我就在想王尼玛的那期大事件。很多人抱怨 80 后 90 后的人扶不起来,没有责任。但是,倚老卖老的是你们。自顾自跳广场舞的也是你们。倒地讹人的,还是那些人。

对不起,每个时代都是值得怀念的。每个时代都会有悲剧。我很理解导演怀念他们的那个年代。但是在我看来那些岁月,真的没有电影里那么美。它无异于这些年的有些青春片,一样是幼稚的,青春的,也丑陋的。不能因为上一个时代站在时代的洪流里,就比这一时代来的轰轰烈烈。就比这个时代更值得令人尊敬。这个时代的人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一样有很残酷的东西。恩…… 个人看法。

end

知乎用户 采薇 发表

终于读完《芳华》。结尾写到,在那个有雾的成都早晨,年轻的刘峰骑着自行车穿过冬青甬道,一直骑到红楼下面,成为何小曼心中永恒的画面。一个真正的好人,被岁月、时代和集体无意识的恶意极尽折磨的好人,生命最后的追悼会都没有完整地结束。真觉得世界亏欠他太多。

五个人(刘峰、萧穗子、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的青春在那个扭曲的时代,都没有沐浴在阳光下好好绽放过。以 “触摸事件” 为导火线,炸出了人性里埋藏的罪恶,好人刘峰的人生从此急转直下:降职、残疾、疾病、贫穷…… 原来人可以这样坏啊,原来我们真可以这样没心没肺地坏啊。被嫌弃被恶心被官方回避提及的文革时代,好像抹去了一些其他有待我们再深挖的东西。看好人(刘峰)和弱者(何小曼)出丑,在群攻他人的快意里怒刷存在感,还有虚荣、攀比、拜金、勾心斗角。那个时代确实疯狂,可是也不能把这些罪恶全归咎于那个时代吧。或许,这可以套用《圣经》的话,称为之人的“原罪”?通俗的讲,就是荀子说的“人之初,性本恶”?

所以,正是大家坏的那么理所应当,刘峰 “把好人做到烂” 的信条才那么弥足珍贵。在改革开放初期那种坑蒙拐骗横行的混乱里,他竟然想着拯救妓女小惠,竟然没有被 “熏陶” 成混迹江湖的老油子,竟然还那么质朴,可能只有他同样有一个正常男人的生理欲望时,才终于证明他也是一个凡人。

原以为《芳华》是一部唯美的 70 年代青春小说,可是,它确实叙述了一代人的青春,但并不唯美。满篇满眼的灰色调,穿梭于字里行间的密密麻麻的压抑感。作者一直很平静的叙述,读的人则无法平静:想控诉什么,却无奈自身的局限,只剩下挥之不去的失落。

珍惜身边所剩无几的善良单纯之人,心机用来防身不要伤人,还有,多读书多悟事理,多写多想多听,少说话,不要被一些狂热的、激情的政治言论操控思维。我这样告诫自己。

———————更新 2020.4.17—————————

最近宅家,开了个人微信公众号 “素履闲人” 复旦大学中文系研二在读,搬运一些自己发表过的文学作品。

以后也会写一写在复旦读书那些事儿。

热爱文学的小伙伴们,欢迎来玩吖~

知乎用户 弓长小初 发表

电影版《芳华》点映后突然被叫停,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手机里刚好有这本书,拿来读读。结果一气呵成,意犹未尽。

《芳华》原名《你触摸了我》,作者严歌苓。我们熟知的《金陵十三钗》《小姨多鹤》《陆犯焉识》《一个女人的史诗》等作品都出自她之手。高晓松在《晓松奇谈》中说:“过去无论是灰姑娘、茶花女,或者杜十娘,几乎所有的女性形象,最后都需要爱情来救赎,需要一个男性的世界来救赎。而现在,她的作品颠覆了千百年来的套路,女性终于站出来说,谢谢各位,我不需要你来救赎我。”

她的丈夫劳伦斯给了她最高程度的浪漫。在美国留学的日子,严歌苓邂逅了美国外交官劳伦斯,并因此受到 FBI 的监控和审查。为了和她结婚,32 岁、精通八国语言的劳伦斯在前途无量的外交官生涯与严歌苓之间,毅然选择了后者。

《芳华》中的故事发生在部队文工团,何小曼、刘峰、林丁丁、郝淑雯、小穗子是文工团的战友。都说这世间有两种感情最为真挚,战友情、同学情,这群年轻人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生活,感情本该浓厚。但上世纪 70 年代,那个特殊的背景下,他们上演了一场有一场撕逼大战。

“你触摸了我” 的主人公刘峰,诨号雷又锋,淳朴善良像雷锋一样热心助人。因为乐于助人,苦孩子刘峰被选入党、评为先进个人,戴着大红花到北京开会,奖状得了一大摞。部队中人人羡慕,就连平常整天胡闹的女兵也深深的崇拜他。

去北京开会时,他会为家在北京的战友捎来父母沉甸甸的惦念;生活中,没人愿意干的脏活累活他照单全收;炊事班长要结婚,女方提出要求没有沙发就不结婚,刘峰整整一个夏天,一有空就跑到库房,为炊事班长做沙发;女兵林丁丁想吃甜食,他一点点从牙缝里省出粮票,亲手为她们宿舍做糖饼,自己却不舍得吃一口;何小曼被所有人排挤,没人愿意和她说话,没人愿意和她一起搭档跳舞,尴尬万分时,刘峰站出来,此刻的他身高两米。也正是这英勇救女的瞬间,让何小曼钟情于他,这是后话,此刻,我们只说刘峰。

常听爷爷说,那时候人很淳朴,没那么多花花肠子,但部队里的林丁丁是个例外。娘家毫无背景,她寄希望于婆家,生的好不如嫁的好她一早懂得。用现在的话说,她算是个绿茶婊吧,“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是对她最贴切的形容。

一边同时和两个 “优秀青年” 交往择优“录用”,一边安然的接受着刘峰对她的好,另一面还不忘请神通广大的姨妈继续为她物色更好的人选。穷人家的傻小子刘峰一直认为林丁丁懂得他的心意,只是姑娘家面子薄,更全心全意的对她好。

终于,在他的帮助下林丁丁成为一名党员;在丁丁一步步的 “暗示下”,会错意的刘峰大胆表白。在心爱的人面前,男人卸掉所有伪装,变得愚笨。面对惊慌失措,不住哭泣的丁丁,刘峰想给她擦干泪水,想把她拥入怀中,从此你的幸福有我守候。

“我林丁丁只嫁富二代官二代,好人算什么东西。怎么敢,怎么配爱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林丁丁想。

“救命…… 救命啊……” 她边喊边跑。这一嗓子,让刘峰的人生彻底变了模样。

荀子说 “人性本恶”,孟子说 “人性本善”,虽无定论,但此刻,人性的阴暗面暴露无遗。人都有七情六欲,他刘峰的先进不过是装样子的,他和我们所有人一样,也渴望女人的温暖;刘峰过去帮我们不过是因为他心计深,知道这样会得先进…… 谩骂的语言如洪水猛兽接踵而至。

乌合之众》中说:“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是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触摸事件” 给了乌合之众们一个借口,一个契机,让他们把刘峰拉下神龛让刘峰由正面典型一步成为反面典型。过去受过他帮助的人,纷纷落井下石,逼着他写检讨,承认自己的不曾做过的事儿,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直到他把自己说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混蛋,方才罢休。

刘峰离开时,留下了他所有的荣誉,这些荣誉成就了他也断送了他。在中越战场上,他留下了那条触摸过林丁丁的一条胳膊,从此告别过去,告别那个标兵雷又峰。

随着林峰一起离开的还有何小曼的心,早在舞蹈课上林峰为小曼解围,做她搭档。双手放在少女腰间,完成一次又一次托举。那次触摸让她芳心暗许。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何小曼并不是个内心强大的姑娘,却是个经历风雨的姑娘。她的文人爸爸,和刘峰有些相似,是个善良的老好人。也许是太好说话了,人们把 “右倾” 的帽子给了他。

我们这个年代人,不知道 “反右倾” 是怎么样的残酷,只是,何小曼的爸爸,不堪忍受自杀了。何小曼的妈妈为自己找到了很好的接盘侠,一位北方的军官。拖油瓶小曼跟着妈妈来到军官家。被军官嫌弃,被保姆嫌弃,被看客嫌弃,但至少她还有妈妈。尽管需要活的谨小慎微,但妈妈懂她,妈妈给了她全心全意的爱。弟弟妹妹的相继到来夺走了她最后的爱,妈妈小心的侍奉着军官,宠溺着弟弟妹妹,她像个外人,一个寄宿在那个家的外人。

我从来不相信小孩子是单纯无邪的,小孩子有自己的小九九,他们更加肆无忌惮的利己。小曼被她一手带大的弟弟妹妹欺负、嫌弃。吃家里最不好的,用家里最差的,还常常被弟弟揪着头发满屋跑。

部队于她而言是天堂,是救赎。在那她可以吃饱,可以不被人揪头发,可以不用处处看别人的脸色。

洛依德人格理论说,童年时期会决定一个人的性格,会决定她的处事方式。一直不讨喜的小曼,在部队再一次被孤立了,带头的是她的队长郝淑雯。

原因说来可笑,她在文胸上缝上了一小块海绵来弥补自己身材的不足。各种塑性内衣和隆胸手术横行的今天,我看不懂她做错了什么。

但在那时的人眼中,她错了,大错特错,罪不可恕。她们集体孤立她,说她臭,躲她如同躲瘟疫一般。好在她还有刘峰,刘峰在她最尴尬的时候为她解围,刘峰愿意和她说话,愿意做她的舞蹈搭档。

而现在,刘峰要走了,被下放了。小曼待在文工团也没什么意思,她想离开,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偏偏在这时上天心疼这个可怜的姑娘了,给了她成为英雄的机会。

过贯了边缘化的生活,突然被众星捧月任谁都会不适。何况,人情淡然,当成为 “明星” 后,多年不曾出现的母亲也送上殷勤的关怀。

范进中举后疯了,小曼成为 “明星” 后也疯了。严歌苓说,在她从上百个装尸袋中翻找刘峰时,她已经疯了。哀莫大于心不死,小曼的心死了。

甲之砒霜,乙之蜜糖。丁丁不珍惜的爱,是小曼求而不得的礼物。

离开部队,他们走上了各自的生活轨道,但依旧是彼此的牵挂与羁绊。小穗子、郝淑雯、刘峰、丁丁、小曼,看着严歌苓给他们的晚年生活,泪水模糊了眼眶。那是种只有身临其境,一步步跟着作者思路才会有的感觉。

电影版《芳华》我们注定无缘,纸质版《芳华》错过是一种遗憾。

知乎用户 Rouky 发表

12.16 去看了电影.

些许失望.

以下原文.

六月十七日在广州购书中心合上这本书的封底。

本是很想再长篇大论的,有太多想说的能说的,怕三言两语辜负芳华的好,也怕洋洋洒洒最后偏题太远。

若一个人只能靠被需要的感觉存活世间,永远忍让永远逆来顺受。

称之为善良吗。

然而这样的善良丝毫不能让他平凡安稳地过这一生,他甘愿成为沙土中最不起眼的一粒,甘愿帮助任何人,哪怕这个人被众人厌弃。

也许刘峰以为他没有资格讨厌任何人吧。

这粒沙终于是被众人针对和践踏了。

于是他之前每一件热心的小事都成为丑恶的先兆,被剖析被改写,要将最不堪最无耻的名号戴在他头上,白纸黑字地昭告天下,于是他过去的好瞬间褪色,虚无缥缈都成为言之凿凿。

压垮他攻击他成为一种政治正确,每一个人的懦弱都在对刘峰的声讨中得到了宽宥,甚至有了一瞬间的强大,带着歉疚,但更多的是得意与扭曲的痛快,终日困在红楼里困在练功房困在种种禁令中困在那个时代中的一些东西,借此能够爆发了。

所有人以为自己只是声潮中的一浪,为检举揭发并提供罪证的光荣事业积极地贡献力量。

后来我们说那其实是压抑之下的恶意。

再后来,我们明白那是迫害。

迫害了那一个善良至极,没有为自己多辩解一句的人。

想赞美严歌苓时总觉得词不达意。

不想再说人物塑造饱满鲜明这样的话。

但刘峰这个角色让我失言。

我想起善恶、命运一类空洞的话题,也想起自己曾随声附和的某些瞬间。

郝淑雯说,好人没好报。

没有什么精辟或煽情的言论。她在经历、旁观了一切之后。只留下这样的感慨。

到死都只想一个人安静地离开,不想惊动任何人,不想给这个世界添一点麻烦。

刘峰的这一生,一直以 “我欠这个世界的” 态度在活。

所以他是雷锋,是螺丝钉,心甘情愿地帮助所有人,苦活累活从来不嫌弃,他人避之不及的小曼也不嫌弃,他在被利用的过程中才觉得这一份亏欠少一些。

甚至我想,他渴望被利用。

他想要让自己源源不断地输送光和热,所以他成为了太阳,短暂地被仰视被表彰。

但这样的位置令他难安,他不配。

后来,他从神坛被击倒。光辉正面的形象不再,落魄过失意过,残疾,病痛缠身。

不变的是他依然温和地对这个世界。

不变的是他依然被利用。

其实。

你不欠这个世界任何。

这个世界,欠你太多。

知乎用户 Ezra 发表

这个世界是否 “不让好人有出路”?

知乎用户 玲娜菲儿 发表

其实书中人的人生起伏也不能完全怪罪于那个年代,老实如刘峰,如何小曼的亲生父亲,无论生活在哪个年代,都很容易成为群众制造美好再摧毁美好,欺负别人仿佛自己就能远离被欺负的本性的牺牲品;从小缺爱的何小曼,注定会心理扭曲从而整个人生都扭曲;拥有骄傲的资本的林丁丁和郝淑雯,即使在 “正确” 的年代,也没有去参加刘峰的葬礼。

时代是没有好坏的,它的出现都是有原因甚至是必然的。现在看来当年那个以背叛和不务正业为荣的那个年代,在当时他们自己看来却是清除异己,助人为乐的时代。现在这个我们以科学理性为豪的年代,在后代看来又何尝不是一个自私冷漠的时代?

所以哪个年代会真正欣赏 “善良”?“善良” 究竟是一种美德,还是统治愚民的利器?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句话,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能力,就不要过于善良。觉得这句话非常对,社会从来不关心你善不善良,只关心你拥有多少资本,如果你拥有的资本足够多,善良会放大你的资本,如果你的资本不够,善良会使你成为被掠夺资本的众矢之的。如果你能力足够,即使个人边界再模糊,也不用担心受到伤害,甚至会有人来保护你;如果能力不够,就请明确好个人边界,筑成一个蜗牛壳来好好保护自己吧。

无关时代,有关社会本性,越努力越绝望,越能感觉壁垒的存在,我们哀悼那个年代的人凋零的芳华,以后我们中的大多数也会成为被哀悼的人吧。

知乎用户 菠萝在网吧被打了 发表

那是个每天都在造神和毁神时代,天堂与地狱之间没有人间的存在,除了一飞冲天和一落千丈以外,没有任何更加中性的词可以用来形容那时的阶级流动。人们要么忙着崇拜和学习,要么忙着打倒和唾弃,生如蝼蚁却不自觉。殊不知,任何光鲜的平步青云都由粉身碎骨来作注脚,而任何芳华地自由绽放都需要鲜血来做养料。

严歌苓的《芳华》,就像严歌苓的其他书一样,温柔细致又刀刀见血。她是外科医生式的作家,用笔细致地解剖的是人性。特殊历史背景下,宏大的社会潮流裹挟着人前进,她负责记录下这些人的挣扎,呐喊,汇聚成这部最原生态的,却又是当下书店里最 “非典型” 的《芳华》。

这是一个残忍的故事,却起了一个这么美得没有悬念的名字。刘峰事发以后,整个文工团都对他嗤之以鼻,把他钉在耻辱柱上羞辱。在检讨会上,他甚至把自己形容为厕所里的苍蝇。而另一个主人公何小曼被孤立,被精神虐待,像极了今天的校园暴力。读完这些故事,留在我们心间的,似乎与美好没有任何关系,唯有几颗伤痕累累的心灵。于是时代的悲哀,扭曲的体制,这些严歌苓那一代作家老生常谈的话题,在芭蕾舞者的跃动中,以一种难以置信的优雅向我们走来。

刘峰的陨落,在于人们不能接受神也有动物性,在于人们更愿意相信自己心目中构建起来的那个道德模范,那个没有七情六欲,没有爱恨情仇的道德模范。一旦这个 “完人” 做出了任何不符合大家心理预期的事,人们立刻显现出对所谓正义的绝对忠诚,尽管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也“酒肉穿肠过”,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心中的模范必须“佛祖心中留”。

林丁丁叫出声的那一瞬间,刘峰自己肯定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下的是什么样的罪过。他对不起的人并不只有林丁丁,还有许许多多把他奉为楷模的人。他亲手建立起来的道德秩序,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示范的道德理想,又被他自己亲手 “摸” 掉了,他的信徒不能容忍这样的戏弄,于是用狂怒回应。可是惩罚了刘峰之后呢?刘峰还是那个刘峰,那个好的足够成为所有人榜样的刘峰,自己靠着卖盗版书维持生计却还想着挽救失足少女。而大家后来都宽恕了他,并不是重新发现了刘峰这些可贵的品质,而是在时间的濯洗下冷静下来,单纯地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罢了。可这件事导致的结果怪谁?怪那时代压抑人性?怪这些信徒求全责备?还是怪刘峰自己?我们很难说清楚,并且深究这样的问题也没有意义。我们只需要明白,这些因素,都是这段 “芳华” 里必不可少的调料。

另外还有一个人在这本书中至关重要,何小曼。她是先于刘峰看破世态炎凉的人,也是先于大家宽恕刘峰的人。她极度渺小的身份让她爱上 “发烧”,因为那样就能赢得“轻伤不下火线” 的赞赏,就能够小小地伟大一把。可讽刺的是,刘峰从万众瞩目被拉下神坛,后来何小曼却从一文不值被捧上神坛,更讽刺的是,两者的结果都是悲哀。也许何小曼在看到 “战地天使何小曼” 这个标语的时候,她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并不是自己的灿烂坦荡的未来,而是刘峰头也不回离开的背影。她看过太多太多的背叛和隐忍,她知道做一个英雄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这样的代价远不是 “发烧” 可以比的,她深知自己无力承担。于是她选择用精神失常来抵抗曾经渴望的荣耀。

那是个每天都在造神和毁神时代,天堂与地狱之间没有人间的存在,除了一飞冲天和一落千丈以外,没有任何更加中性的词可以用来形容那时的阶级流动。人们要么忙着崇拜和学习,要么忙着打倒和唾弃,生如蝼蚁却不自觉。殊不知,任何光鲜的平步青云都由粉身碎骨来作注脚,而任何芳华地自由绽放都需要鲜血来做养料。

知乎用户 李玛丽 发表

很期待严歌苓的书拍成电影,于是看到芳华要上映了,急急找来书看了,比她之前许多长篇小说都要短不少,一天就看掉了。这是我看的第十二本严歌苓了。

《老师好美》《扶桑》《一个女人的史诗》《陆犯焉识》《无出路咖啡馆》《第九个寡妇》《天浴》《金陵十三钗》《穗子物语》《波西米亚楼》《补玉山居》和最近一本《芳华》。其实很多人说她是畅销书作家,没什么好反驳的,她确实很会写故事,画面感很强,她在谈到她之前接受写作教育的时候就讲到老师要求她用 eyes in mind 去观察东西。但说实话这本《芳华》并不算是她比较好的作品。主人公当然是刘峰,但又不是刘峰。刘峰只是一个线索用他来串起来文工团的几个女孩的故事,而且严写书喜欢关照人的一生,她的长篇小说从来不会只描写一个人某个阶段的速写,而是从头到尾写一个很长的时间段,并且从一个小人物的大半生去反映那个时代的东西。回看她以前的书,主人公意识都还是很强的,这篇东拉西扯,几次时间的回溯,显得有些凌乱和破碎。

不谈这些,还是谈故事本身。讲得主要就是文工团几个少女和一个青年一生交错的网络。道德楷模 “活雷锋” 刘峰因为一次 “触摸” 事件(就是向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表达爱意,造成了一些误会),到了前线受伤残废,以及接下来下半生这几个人生的轨迹。写故事当然要有素材,严歌苓自己经历了那个时代,自己把青春留在了文工团,所以她的书有两个大的母题,一个是抗日战争、革命年代下的众生百态,一个是域外华人的生活,文化碰撞的题材(她的丈夫是美国人)。这篇芳华显然属于第一种。

我时常在想,这篇的故事性和曲折性没有《第九个寡妇》《一个女人的史诗》强,是不是因为真实经历比较多?她用自身经历的时候总喜欢用穗子这个名字。穗子物语里的小穗子,这本书也叫萧穗子。好像也是这样,要把自己周围的人写进故事里总是有所顾忌,或者说每次你的虚构或者情节的叠加都是有意识无意识带着自己的好恶的,对相识的人泄露自己的好恶——即便是疏远的人,也总有些尴尬。

但至少从这本书里来看,我们的萧穗子对何小嫚、刘峰是带有愧疚的。但那又能怎样呢?没有好人和坏人,只有做了好事的人和做了坏事的人。特定的情景和特定的年代过去了,好像一切恩怨都够勾销。真的能勾销吗?但又能做些什么呢?

但穗子是穗子,严歌苓是严歌苓。旁观者和讲述人是不一样的。作家到底是刻薄的,有的时候很多细节穗子看到了就看到了,人生多艰难啊,但严歌苓偏要把它写出来,非要拆穿了才甘心。小到刘峰破烂的假肢上那个被烟头烫烂的小洞,和刘峰撒的林丁丁给他寄照片的虚荣的谎言。

最后呢,好人刘峰癌症去世,死之前有那个对他一生心怀感激的何小嫚陪在他身边,倒也算是大团圆的结局,不过有点牵强,像强凑的美满结局。

强凑的又怎么样了?为什么你要这么刻薄?

这么强凑也是有意思的。两个爱而不得的人在一起了。

刘峰爱林丁丁,因为她美丽、耀眼、看起来单纯善良,所有男人都会喜欢的类型。

林丁丁不爱刘峰,因为刘峰是学雷锋模范,是标兵,是闪闪发光的圣人,圣人对自己产生了男女之间的俗世感情,圣人被玷污了,她觉得恶心。

何小嫚爱刘峰,因为在人人鄙视自己的等着看笑话的那个安静的半分钟里,刘峰站出来了,愿意做她的搭档。由感激而生出的爱。

刘峰不爱何小嫚,其实很难说他不爱。就像严歌苓写的,有的时候啊我们心会爱一个人,有的时候身体爱一个人,能碰上一个身心都爱的人,太难了。幻象中的林丁丁把刘峰的爱全部挖走了,从触摸事件开始,刘峰爱人的那种能力被剥夺走了,就好像他们剥夺走模范、标兵的头衔的那一瞬间一样。所以后来他可以对别人好,对那个做皮肉生意的女孩好,对甘心陪在自己身边的小嫚好,但他不会爱她们。这告诉我们什么道理?一辈子爱一个人,人是会变态的,这样不好。太沉了。

你看到这里肯定烦死了,什么爱来爱去的,文工团的破事,一个现在埋在地下的红楼几十年前的文工团陈年烂谷子的破事,谁想听?

这反而是我喜欢的地方,刻薄如她,偏要喜欢揭露那个一片飘红口号震天响的红色年代里表面光鲜亮丽的人们心里龌龊、不堪、肮脏、卑鄙的想法和真实生活。光鲜亮丽的女主角也好,被大家孤立鄙视的丑小鸭也好,被人当做白月光爱了一辈子的白莲花也好,一个老实巴交永远做好人的刘峰也好,你也好,我也好,谁没点上不了台面的想法呢?

就像小说写的 “那时候,不做点坏事,都好像对不起自己”。

至于爱情?

芳华这样告诉我们:

“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的心里身体里全是爱,给谁是不重要的。”

人性大概变得慢,五十年前如此,五十年后亦如此。

原来这就是他们的芳华,我们的芳华啊。

知乎用户 一尾羽毛 发表

昨晚看了电影,谈几点看法吧。

1,文工团不是平常人家的孩子可以进去的。

2,政委可以决定你的命运,组织很 L 酷。对刘峰、小萍处理就完全不讲情分。

3,战友混的再好也和你无关,奋斗靠自己。

4,战争是血腥的,别无脑好战。战争不会让你死去,但会让你伤残、精神失常。

5,个人命运在大时代面前如浮萍。

6,别做老好人,做个有缺点有毛病的普通人挺好。

7,不要爱上和你三观不同的女人。

8,当人生机遇来临时,不要推脱,要紧紧抓住。如推荐上大学的机会。

知乎用户 苏璇 发表

一夜无眠,四小时看完了《芳华》

其实和什么战争都无甚关系,归根结底还是严歌苓擅长的打磨人性。

扭曲的时代会放大人性的挣扎和盲目,很难深究黑白对错,无辜疑惑刻意。但任何时代任何团体都存在欺凌,替罪羊,圣母,老好人,仗势欺人,意见领袖,忍辱负重。

可以想象邓布利多的冥想盆,魔杖捞出一个个过往经历里的影子,赋予他们迥异的喜好 / 心性 / 邂逅 / 结局,编织互相之间的关联,用想象填补空缺或者删改画面。

知乎用户 马不理 发表

严歌苓的芳华,对照冯小刚的芳华——

我不是仇视女性,但严歌苓的芳华,透露出太多女性化的尖酸刻薄 “小心眼”。

尤其是一个以知识女性、颇具姿色(自认),今日成功人士自居的,一边自恋一边报复当年的心理。

这种笔法,极大地限制了严歌苓的格局和视野;也因为她这样的格局和视野,注定也只能做一个著名(影视剧)作家,而去不掉那个括号。

我们看看她笔下的人物:

林丁丁:婊!绿茶!婊得一塌糊涂。最后婚姻失败人变肥,活该!叫你鄙视穗子

郝淑雯:渣!睡别人男友!装什么高干子弟,高干子弟也渣!最后嫁了个二流子,二流子后来赚了钱又怎么了?二流子还是二流子!活该!叫你跟穗子装逼

何小曼(何小萍):你比穗子惨啊,同情你,多写一写你有多惨,虽然也有你乡下人爱撒谎自己玩脱了的一面,总之看看我多有人情味多会关怀弱势群体…… 不过你还是土老帽,拿刷碗布当胸垫哈哈哈哈哈哈嗝

穗子:穗子其实一点不比小曼日子过得好,穗子也被批判啊,批判得还很惨啊,心疼穗子,幸好我是个坚强的人,最后还是努力功成名就了,我果然不…… 啊不对…… 穗子果然不是一般人。

一句话:纸片人,全是纸片人。这些角色在严歌苓的回忆里早就贴好了标签,按照标签去写就好了。

后来剧本到了冯小刚手里。

于是:

林丁丁到处攀龙附凤被弱化了,还有那么一点甜美可爱,最后婚姻还算不错

郝淑雯虽然优越感爆棚,但也因此有了大姐头一样直率敢当事儿的一面,最后嫁了战友,虽然也是老公赚钱去了,但不是二流子暴发户,而是红二代经商。

何小萍的坚强和执拗出现了,刷碗布做胸垫的 “黑历史” 也被抹去了,增加了被严歌苓一笔带过的战争戏,写出了何小萍身上令人敬仰的一面。

穗子,没吃那么大亏,也就谈不上多大的逆袭,而且感情上有点憋屈。

相较而言,在角色塑造上,我更认可冯小刚的角色。

最后你再反过头来,看

@人民文学出版社

的答案,严歌苓本人的感想。

品一品。

知乎用户 有书 发表

**最近正在上映的电影《芳华》,可算是赚足了大家的眼泪。**有人说这部电影满满都是情怀,也有人说这部电影充满着残酷的真实,但有书君想说,《芳华》的原著实际上比电影更加残酷、更让人无可奈何。

某部队文工团生活在西南部都城的一座旧红楼里。文工团里的生活青春鲜活,他们一起排演节目、一起听邓丽君、打篮球、游泳…… 美好得就像很多人的大学生活。

当时文工团里有位 “活雷锋”,名为刘峰,一直发扬着 “我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的精神,为队友当“快递员”、吃露馅的饺子、到街上追猪…… 虽然他个子不高,才艺也不突出,但就凭着乐善好施,成了军中楷模,大家都很喜欢他,而他也是穿梭于各种表彰大会,拿奖拿到手软。

这样的优质男生,自然有一堆人爱,其中一个就是何小曼。何小曼是个自我存在感很低的人,父亲自杀,母亲改嫁,因此她总觉得自己是一个 “拖油瓶”,就连小说中都说 “少了小曼,这个家庭就完满了”。

**何小曼一到文工团就受到了各种排挤和嫌弃。**先是因为她爱出汗,大家总觉得她身上臭烘烘的。而且有次何小曼没和舍友打招呼,就穿着别人的军装去拍照,这让舍友更嫌弃她了,还四处传播何小曼的 “恶行”。这种排挤和嫌弃蔓延的范围和速度远超乎你的想象。

一次舞蹈排练,所有女生都找到了搭档,唯独除了何小曼。大家都在一旁取笑她 “身上有味儿”,这时,有个人走上前说 “我愿意做她的舞伴”,而这个人就是刘峰。从小到大觉得自己多余的何小曼,第一次有了被重视的感觉,也就爱上了这位出手相助的英雄。

但这妾有意郎无情啊,刘峰当时已经有了喜欢的对象,就是大眼萌妹林丁丁。这个林丁丁要是放在如今啊,就是那种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的人,所以,她的最大梦想,是嫁给一个部队高官子弟。

一天,刘峰和林丁丁恰好独处一室,这刘峰一个没把持住,就跟人妹子表白了,说到动情之处还上去抱了人家,林丁丁吓得大叫了起来。这一叫,改变了刘峰的命运。

**刘峰一夜之间从众人仰望的神坛跌落下来,大家七嘴八舌地说道:原来你刘峰也会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啊?**而那些曾得到过刘峰帮助的人,也开始推波助澜,给刘峰套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还用最恶毒的语言批斗他。

**就这样,臭名远扬的刘峰被 “发配” 到了滇越边境,离开的时候,只有何小曼来送他。**一年后,越战爆发,刘峰上了前线,在一次战斗中右手中弹,被物资车救起,但他故意指错救护所的路线,让车顺利开到了前线部队补给物资。最后命虽然保住了,但也失去了右臂,这个事迹也让他再次成了英雄,登上报纸。

与此同时,何小曼则跟着文工团到处慰问表演,其中一回还顶着高烧完成了演出,谁料到,这件事竟然被放大了,何小曼突然变成了模范。

“原来带病演出会得到表扬啊”,何小曼很享受这种被肯定的感觉,于是,她开始用假的体温计冒充发高烧再上台演出,但谎言终有被拆穿的一天。假把戏被揭穿后,“原来带病演出会得到表扬啊”,被调去前线救护队。并在一次前线救护中,背着负伤的战士跑了十几里,摇身一变成了英雄。大家又开始狂欢地歌颂她,但这种场景,竟让她想起了同样在狂欢式批斗里死去的父亲,于是,何小曼疯了。

**十二年后,战争终于结束了。**没有了一只手的刘峰为了生计去给人看大门,卖盗版书,打杂。仓促地结婚后,老婆人跑了,他开始和发廊女暧昧不清。众人常常会调侃 “呦,这不是那个英雄嘛”,英雄刘峰如今过得还不如一个普通人。

而他当初爱慕的林丁丁,虽然实现了嫁给高官子弟的梦想,但因为在大家庭里不受待见,离婚了。其实当初文工团里的几个姑娘,日子都不太如意,在外表光鲜的虚伪生活中,她们渐渐意识到,自己当初在批斗刘峰这件事上错了,于是,她们开始寻找刘峰。但找到的时候。刘峰已经得了癌症。

众人听说,有一位沈女士一直在照顾刘峰,但直到在刘峰的追悼会上,这位沈女士才肯露面,原来她就是何小曼,这时大家记起来了,在当初刘峰的批斗会上,唯一没有发言的人就是何小曼。

有人说,《芳华》其实是作者严歌苓的半自传。严歌苓 12 岁入伍,25 岁退伍,在文工团待了 13 年,所以在她的笔下,《芳华》里文工团的故事才会这么的细致出彩。而在有书君看来,《芳华》就是一个人性的展示台**,在时代的滔天洪流中,每个人都身不由己,所有人的命运都可能随着历史的变迁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知乎用户 官宣​ 发表

昨晚才读完《芳华》,读完心里只来来回回觉得:他用这一世替人类赎罪,他用这一生渡人渡己!这个他就是刘峰。严歌苓太善于揣摩人性,一个处处闪着人性光辉的刘峰,一个近乎没有瑕疵的刘峰,一个被大家博爱着又没有人真正去爱去接纳的刘峰,就像一个无缝的完美的蛋,被歌颂被树立楷模同时也暗暗的被一群苍蝇盯紧,终于,触摸事件让这个蛋裂了缝,以至于粉身碎骨。是的,自那以后刘峰的人生轨迹彻底被改变,但他的内心依然对整个世界都柔软,对小曼,对妓女小妹,对那个未成年却谎称 18 岁却早夭的小兵,哪怕是断了臂在一堆红蚁里垂死,他对司机的指引依然是向着这个世界的。就像作家所分析的,可能他真的一心求死,也可能他真的高尚。

知乎用户 左小龙​ 发表

我喜欢《芳华》这部电影。但是我二刷《芳华》之后,依然有个问题不得其解:何小萍在骑兵连慰问时装病被识破后,人设颇具正义感的政委为何没有做任何调查和思想工作,就顺水推舟将其清理出文工团

电影里没有讲的,我试图去书里寻找答案。于是我回到了严歌苓笔下,半个世纪前的世界。

冯小刚说,“我年轻的时候在部队,队友都是十六七岁身怀绝技的文艺兵,小提琴、长笛、大提琴都水平超高,我想搬上银幕给现在的年轻人看,那是我们的青春。”

正是冯导的这种 “文工团和女兵情结”,让严歌苓笔下的故事隔着荧幕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我们在走出电影院后慨叹于人性的凉薄,可依然能感受到那个时代军绿色的美感,以及数十年后冲突双方的和解,让整个故事看起来还不至于将人心按在凉水里挣扎。电影结尾,萧穗子说,2016 年,孩子的喜宴上战友重逢,刘峰和小萍 “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是为一代人青春故事的终结,大有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意味。

青春情节确是最好的滤镜,让导演狠不下心讲一个原原本本的故事。可篡改的记忆总会漏出蛛丝马迹,才有我在文章开头提出的疑问。可是一旦回到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故事逻辑虽然理顺了,却又看不懂作者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是对造神运动的批判?时代悲剧的反思?还是年少时伤害与被伤害的歉疚?

时代洪流裹挟着人心上演了一出出悲喜密集如鼓点的青春戏份,半个世纪之后的年轻人毫无招架之力,献了眼泪和叹息,空有一声 “天地不仁”。

直到某时我想起小说里年轻的文工团战士们曾经居住过的营房,还有一个隐藏在那个时代里绝非容易被人察觉的名字——红楼,我终于顿悟,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所谓《芳华》,其实是那一代人的《红楼梦》。早被夷平的红楼上曾有四十八个房间,如同与世隔绝的大观园,保存着所有人一生中最珍贵的记忆。直到刘峰出事,大观园先被自己人抄了,再到战争之后文工团结束了其存在的历史使命而被解散,一夜之间食尽鸟投林,所有人都再难逃命运的摆布。

《芳华》刷屏的时候,有一种颇得人心的说法是,“时过境迁,那些伤害你的人早已原谅自己了。” 没错,电影里的林丁丁在文工团解散后远嫁澳洲,虽中年发福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陈灿和郝淑雯结婚,后来成了政策的第一批受益者。似乎只有刘峰和小萍,一直经历着生死、病痛,和贫穷的折磨。

与电影不同的是,《芳华》这部小说里,红楼里的男女,在走出青春庇护所之后,几乎全部活成了悲剧的主角。

林丁丁,骨子里就带着悲剧的基因,严歌苓在小说开篇不久就毫不客气的写道:

你看在台下孩子气十足的丁丁,完全不能想象这就是台上挑大梁的独唱演员。也不能想象这就是那个想陪首长喝酒,带坏地方剧团习气的丁丁。

后来的丁丁如愿以偿,做了首长的儿媳妇。可是咸鱼翻身还是条咸鱼,麻雀飞上枝头也变不成凤凰。首长家的饭桌上是花式的排挤与嘲讽,在这里会唱歌可不是什么能让人高看一眼的本事。没有出身你总得有学历吧?学历也没有你凭什么坐上我家的饭桌?成年后的林丁丁开始体会童年时何小嫚的心情,光鲜亮丽的家庭与你无关,你拥有的只是原本相谈甚欢的一家人在你出现后突然沉默的尴尬。

不用谁来提醒,自己都觉得自己多余。出了首长家的大门,林丁丁远嫁国外——嫁的不是哪个富商华侨,而是一个开快餐店的潮州人,也让她包了三年馄饨和春卷,还让她看了三年他在豆芽鸡蛋炒米饭里加酱油。最后丁丁吃够了看够了,老板娘不要做了,逃跑出来,给人做保姆,帮富商看空房子。

这就是那个让刘峰的人生跌入炼狱,也让刘峰一生放不下的林丁丁,最后她逃回国内,和萧穗子郝淑文聚会的时候,谈及过往,三人不觉大笑。萧穗子说,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

顺风顺水的人不懂体谅,浑浑噩噩的红楼男女不懂因果报应。刘峰身患绝症后,郝淑雯开始回忆她对刘峰的背叛,对萧穗子的背叛。没错,在小说里,当年的郝淑雯用自己的肉体毁了小穗子的爱情,并且怂恿蚊帐里另一具失了魂魄的肉体揭发了她,看着小穗子被批判,红楼里最骄傲的女人的魅力再一次得到了印证。四十年后,酒气迷离中郝淑雯说,“我知道你会理解,会原谅我,你还真原谅了我。”

萧穗子说,她从来不知道当年郝淑文背叛过她,更从未听过告密者的自我解密,又如何谈及原谅?可是郝淑文篡改了自己的记忆,她假装自己早已坦白,并且得到了当事人的宽恕。

这是加害者的自我救赎,他们假装与过去达成了和解,才可以心安理得的活下去。他们当然想原谅自己,奈何命运不答应。后来的郝淑雯住在豪华而空洞的别墅里,钢琴上落了一层薄尘,再也没有谁愿意拂去。昔日红楼里最骄傲的女人,活在陈旧的方便面气息里。

红楼中风情各异的女子,终究难逃千红一哭的宿命。任你如何风流灵巧,只待严歌苓下笔如刀。

红楼的故事终结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这一天凌晨,刘峰病逝于北京武警总医院。在生死面前,所有的背叛与歉疚都一笔勾销,一代人的青春幻梦,揉碎在无穷无尽的厚地高天。

最后我愿意回答一下我在文章开头提出的疑问,“政委”毫不留情的清理掉了何小萍,是因为这个角色在原著中根本没有 “正义感” 的人设。当时的骑兵因为建制被撤销而前途未卜,军心不稳才是司令员们最担心的。于是他们利用了何小嫚的“高烧”,试图感化退役前夕的骑兵。

褪去肉体光泽的青春,是冷冰冰的利用、欺骗、背叛。迟暮之年的人们,才开始可怜兮兮的在记忆中寻找温情。贴上原谅与爱的标签,名曰 “芳华”。

我脑海中时常浮现这样的画面:年迈的萧穗子站在宽广的马路中央,她脚下就是上个世纪末被夷为平地的红楼。身体两侧车水马龙,城市喧嚣,小穗子耳畔却响起四十年前的老歌。再恍然睁开眼,竟空无一物。

三春过后诸芳尽,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知乎用户 误光阴 发表

何小萍认为刘峰是一个善良的人,并能理解他的善良。

但是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就像天津爆炸案里称为 “最美的逆行” 的消防员一样。因为给他们这个称号的同时,就认定了,他们的付出是无条件的。

善良的人,会习惯地把自己的付出当作理所当然。

他的行为方式,周围的人也只会习惯他无条件的付出,当他有私心的时候,只会觉得反感,恶心,辜负。

所以,刘峰在越南战争有,用一种所有人都无法理解的方式,做了一种更加善良的行为。他希望用这种方式,让平时习惯他善良的人再次注意到他。他希望用这种方式能让林丁丁注意到他,并歌颂他。

这种最后方式就是牺牲,成为一个英雄,做到了其他人都做不到的,理解不了的事。

听过一句话叫作,“有趣是有趣者的墓志铭”。我认为 “善良是善良者的墓志铭”。一个人习惯了对他们好,也分不清了是讨好还是懦弱,并把这种行为当作善良。

刘峰是伟大的,因为他是逆人性的,只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之中,我们希望身边会有这样的人,所以觉得他伟大。

刘峰是可悲的,因为他无条件的好,无条件地刷新着自己的底线,打开了他人伤害自己的大门,并造成了自己的悲剧。

知乎用户 万年拖拉机 发表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是在《十月》07 年第三期里,它不叫《芳华》,而是《你触碰了我》。

在此献给我最爱的刘峰和何小嫚。

不是刘峰触碰林丁丁,而是刘峰触碰了何小嫚。

而在刘峰被调走后,何小嫚不断地抗争,谎称发烧,不出演话剧,却被当成带病演出的女战士。这是她继生病后再次当上了众人手心里的公主。

而当她再再当上公主——成为模范护士时,她却疯了。

不管是说谎,还是疯了,这都是对众人任意臆造英雄的讽刺和抗争。

何小嫚她不需要当英雄,她只想被父亲高高举起,被母亲关怀,被刘峰喜爱。

书中两人同台的戏份不多,但我觉得这一幕是最平和温和的,也是我最喜欢的。

刘峰为什么会去探望她?是因为曾经同学一场,还是因为灵魂的相吸?如果让我成为何小嫚,我一定义无反顾,因为在生病时,不管别人如何,自己最爱的人一定会来探望自己。

最后最后,

小嫚给刘峰的诗,一定像白云蓝天,像海清沙白,像冬青树荫与阳光交替的路,而你走向我生命。

知乎用户 郑西决​ 发表

严歌苓的文字从来都是表达一种最平静的伤痛。仿佛年少的自己不知做错了什么事,等到过尽千帆才知道那就是伤害,原来我曾经伤害过别人,也曾经被别人伤害过。只是如今怕是岁月更迭,物是人非,只能低眉浅笑,告诉自己的内心:原来是这样,今后,一定要好好生活。

就像《穗子》中的穗子,一步步以恶报恶,以恶报善,年长的作者无法阻止整个过程,因为她要造成这个故事,等于完成了卑微者的苦难,完成了平凡人生的伟大奇迹。当穗子终于看到外公的书信轻松的塞了 20 块钱,才知道她对于外公来说有多么重要,如今的她虽然明白,可是她已然被生活所迫,她心里面有了太多色泽斑斓的小目标,其实她也相对外公说:对不起,我现在真的无法做到哭泣。

《芳华》和《穗子》是我在同一天看完的。读《芳华》的时候,我坐在海边的长椅上,涨潮时候的浪花不时溅到岸边上,海风吹到脸颊,头发被凌乱的朝着不同的方向。尽管我再次用力的将它排列整齐,可是自然的力量丝毫不惧的让我一次次妥协。

刘峰是个真诚善良的人,他本以为善良和坚定可以打动林丁丁。其实他不知道的是,这并不能够成为爱情中的优势,反而会让人陷入被动。后来他结婚生子,不断在时光中老去,林丁丁却不断的被婚姻折磨,自始至终,林丁丁不知道如何选择,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过什么样的人生。而刘峰,不知道爱情,或许只是人生的调味剂。

只有她知道他死去的一瞬间,他们才明白。只是那时候的懂得已经不再让他们热泪盈眶。

萧穗子是作者的原型,她不断的穿梭在各个人物之间,聆听角色之间的人性互换,聆听他们已经和将要发生的故事。这是一个穿过历史的旁观者,串起了带着回忆色彩的往事,是一个非常具有意义的角色。

整个故事讲的不过是几个年轻军人的芳华正茂,用作者的话说:**不断的开始一段段不合时宜的恋爱,为爱痴狂,为爱犯错。**后来终于回归生活,发现那段不合时宜是一段难忘的经历,称不上快乐,算不上遗憾。只是有了它,才有了后来平静的自己。

青春时代的我也曾爱过林丁丁这样的女孩。不知道什么原因,明知道那样会招致伤害,明知道那样等同于飞蛾扑火,可是那种伤害还是挡不住那个温柔的眼神。只要一个眼神,就会闪闪发光,令我忘却她一切的不堪。

林丁丁想要得到富家子弟垂青,却一直不断偏离了轨道。她不知道她想要的一切是不是真的想要,也不曾知道另外一句话: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她是悲惨的,却从不值得被同情。或者刘峰也不该值得同情,因为他们共同构成一个完美的故事,一个华丽的人生。

**大多时候痴心不会爱,而是妄想。就像笛安说的:妄想开始,爱情就来了。**可是不懂得爱的林丁丁,怎能想要面包,还想要爱情?

我不会说青春时代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即使爱而不得。我最希望的是,每个人都不要活的太过复杂,真正的复杂,最后都能够回归通透的简单。所以,未曾体会的人,大概都有别的经历吧!

整部作品以刘峰的故事为基调,以文艺兵的部队生活为主,以一个平静的遗憾收尾。在我看来,经过整个青春,该知道怎样去生活了。

就像我的青春,不停的为很多事犯错,不停的做一些没有原因没有目的的事情。勇敢的不惧怕外人说道,不惧怕未来难过,这让我后来同样得到又失去了很多。它们让我平静,让我不再为往事后悔,不再惧怕来路艰难。

那天晚上 11 点,夜色消失了路边的车水马龙,繁华的街道只剩两行排列整齐的路灯。我想着自己的年少,看着用几年光阴得到的一切,举起红酒杯一饮而尽。什么爱情,梦想都已抛诸脑后,房子车子因为温度也渐渐变的冰冷。刹那间我泛红微醉的脸上透漏着一点沧桑,突然想起明天要做的事,将毕业照随手扔到不起眼的抽屉,着急入眠。我终于知道那些就是快乐和悲伤,可是我已不是从前的我。

生活不会爱上我,而我却爱上了生活。

知乎用户 年少有为 发表

如果晚年头发稀疏、体态丰腴的林丁丁回忆过往,好人刘峰绝对是她抹不掉的印记。因为她的一声 “救命”,那个被众人追捧崇拜的荣誉标兵“雷又峰” 跌落神坛,坠入深渊,从此前途尽毁、万劫不复。而一切悲剧的开始,不过是因为青春时代里他爱情萌动的一记触摸。

不同于肉体凡胎,圣人是不允许有七情六欲的。那些所谓的情爱欲望只属于我等凡夫俗子,英雄如刘峰怎能如此肮脏低俗呢。于是,在那个价值观最为寡淡的年代,因为对心爱女子情不自禁地一记触摸,刘峰被冠以最不堪最无耻的名号,成为人人唾弃的小人。攻击刘峰成为一种政治正确。没有人记得他曾修过岌岌可危的红楼,没有人记得他曾做过香气扑鼻的甜饼,没有人记得他曾打过高档洋气的沙发。他之前做过的每一件热心小事都成为丑恶的先兆,被剖析被篡改,被诋毁被践踏。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朵雪花是无辜的,但每一朵雪花都不认为自己是有责任的。当个人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便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盲从、残忍、偏执、狂热,各种人性最丑陋的弱点暴露的淋漓尽致。那些平日里被刘峰热心帮助的战友毫不犹豫地将他踩在脚下,毫不客气的讲他坏话。每个人都亢奋地为揭发检举提供罪证的光荣事业贡献力量。

刘峰因此被组织抛弃。他被流放到苦寒之地,最终因为战争失去了右臂。那只手臂因触摸一个女子给他带来了片刻的欢愉,也因触摸一个女子给他带来了永生的灾难。

我曾以为刘峰对于自己二十岁时的一记触摸是懊悔不已的。只是当书里写道,暮年的刘峰手指颤抖地接过照片,用自己昏花的眼睛仔细辨认照片里的林丁丁时,我意识到,他或许怅然,或许失落,或许感慨,或许难过,但并没有后悔和遗憾。在他如歌如画的年少青春里,他曾那么真心的喜欢着一个女孩子,甘之如饴地为她做任何事情,纵使万劫不复,纵使噬心刻骨,他待她,始终是眉眼如初,岁月如故。或许,刘峰想要的从来都是俗世的幸福,而非神龛上的英雄。而二十岁夏夜里的那记触摸,已成为刘峰的一世芳华。

于是懂得,年轻如你我并不用立志要多么成功、成为什么英雄,平凡而快乐的活着本身就是件伟大而值得歌颂的事情。

做爱做的事,成为想成为的人。不要担心时光会将我们带往何处,只要当下的每一刻我们都充满了愉悦和感激。共勉。

知乎用户 啦啦啦 发表

从《天浴》到《芳华》,在中国,历史以三十年为极限

标题来自王小波《未来世界——我的舅舅》:在中国,历史以三十年为极限,我们不可能知道三十年以前的事情。

芳华上映的时候去看了,自己觉得是今年国产的最佳电影。冯导自己也说过 “自己不是一个大雅之人,让我拍李安那样的的电影,真拍不了。” 从最开始的《甲方乙方》,到现在的《芳华》,冯导也从来没有想要表现任何宏伟的主题。他喜欢玩点有意思的小点子,字里行间的台词里把那点机灵劲儿和感悟说出来。所以当看到《甲方乙方》里,几个好梦一日游的人围着圆桌子喝酒抽烟,大笑着悲伤着聊着曾经用力帮助过的想要实现好梦的人的故事;当看到《我不是潘金莲》里,头上裹着碎花布头巾的李雪莲放弃了告状的念头,而又想平安无事又想解决问题的官员们形而上的讨论着如何解决群众问题;以及当看到《芳华》里,芳华已逝,刘峰最后结局惨淡,与何小萍相依而坐无言。那种琐碎的生活小事、平淡无奇的人生转角处中流转着的亮光,或令人会心一笑的,或是令人悲伤流泪的,才是冯小刚想让我们意会的。

先扯点《芳华》和冯小刚,其实是想说《天浴》和陈冲,是另外一种拍电影的状态,那种美好的事物被曾经黑暗的时代一点点磨碎,染上肮脏的污渍。那种难过至极而产生的突然的客观和冷漠,令我动容。导演越是冷静的拍,客观的拍,拍文秀在成都巷口昏黄灯光下的笑靥,拍她在高原的小帐篷里从害羞的献出自己的贞洁,到最后毫无怜惜与情感的跟来往的领导发生关系,越是客观冷酷,我看着越是难受。几天没缓过劲儿来,一想到性,蓝天和白云绿草,会莫名的难受。而更令人难过的是,从 1978 年至今,刚好也过去了 30 年了。从这往后的人们谈起来 30 年前的部队生活,会不会首先想到的就是文工团,红歌,雷锋这些字眼。果然如王小波所说,30 年的时间,就够我们忘记那些受伤的知青和过往的伤痛了。

人们有时候不愿意去了解真实,或者说,人们倾向于看到自己希望看到的事情。有人说,你看刘峰,那么好的一个人,最后下场落得那么惨,光是老好人没用。有人说,最后混的好的还是有些背景的那些。有人说,我懂何小萍的那种胆怯,和因为自卑而导致增加的攻击性。这些说的都对,但是人们说这些,只是因为他们说的是他们原本相信的事,所以从电影中,他们会看到自己相信的事情。

而真实,往往会在这种携带着固有眼光的视角中被有失偏颇的接受。真实很残酷,需要睁大眼睛,不避讳的去看。这种客观是很难得的。有感而发,将两部虽然是描述的同一时期,却截然不同的电影观后感放在了一起。

最后补一下,《天浴》的编剧,也是严歌苓

知乎用户 不会有冬天 发表

作者的笔法细腻温情,却也冷漠残酷,她时而深处漩涡中心搅痛读者的心,时而又好像置身事外对发生的一切冷眼旁观,她用蘸着血的笔,把那个年代那种环境中的人和故事掰碎了给你看。

那时的人个个都思想先进无私奉献,为给别人修桌子补袜子挤破头皮,人人都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模范兵; 那时的人却又极端无知极端自私,把最善良无辜的人打成 “右倾” 分子,翻脸好似翻书,在社会风气的浸染下肆意定义别人的一生。

书中,两位战士的死亡方式让我感触颇深,一位是何小曼匆忙结婚的对象,叫马排长,死于对越战争胜利后班师回朝的路上,死因是次品武器走火;另一位是一位姓陈的 15 岁小兵,死在刚上战场的几天内,死因是战利品中的手榴弹走火。他们不是主角所以书中仅几笔带过,他们都在战时逝去,却都不是殒命沙场,不禁令人唏嘘感慨。

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在经历着变化,最显著如林丁丁,在吞下由自己及社会的任性与偏见酿成的苦果后,由市侩气浓重变得爽朗泼辣。不知是可归因为年龄的增长,经历的丰富还是时代环境对人的锻造,主人公们似乎都在变得豁达无畏。

在此也不知轻重地说两句,这本书够细腻,够生动,但在我看来,有时太过深情的描述有些过于饱满,限制了回味和思考的空间。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许没经历过那段岁月的人如我,是无法理解那个年代的深情的吧。

知乎用户 斜杠少女北国北 发表

平凡即伟大,背叛即正义,爱,即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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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教育我们追求平凡,平凡就是功劳,平凡就是精英,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于是平凡到极致的刘峰就被推举为了平凡的代表。站在神坛上的他是纯粹的好人,平凡到连爱情都不应有。他只是情不自禁,触碰了一次爱情,便万劫不复了。他为此失去了所有,工作,荣誉,尊严,还有右臂。所有曾经受过他帮助的人在特定语境下都落井下石,整个时代都欠他个道歉。

那个年代教育我们背叛是正义的,是理直气壮的。人人都说着别人的坏话,说的坏话越多,越使人进步。在话语足以成为杀人利器的时候,人们反而不敢说真话了。

他们的芳华里,爱是秘密,是不可说的,因为爱,就是原罪。神坛上的刘峰因为触碰了爱而被践踏成了一滩烂泥。何小曼对刘峰深沉的爱沉默了一辈子。萧穗子因为一封情书背上了洗不去的污点。他们的心里,只能有国家,有集体,有信仰,不能有人性,更不能有私情。

严歌苓的文字看似节制又无情,实则背后的信息与感情都很足。有些事情无法表达,只能在文字的背后,跟懂的人诉说。

知乎用户 司南 发表

先上观点:这部作品的内涵和文笔都有很值得借鉴的部分。

背景概述

1.1 创作背景

这个故事的创作源于冯小刚和严歌苓约定创造一个贴近亲身经历的文工团故事。

小说初稿名为《你触摸了我》。在冯小刚的建议下,严歌苓在《好儿好女》《青春作伴》《芳华》等名中,选中了《芳华》。

严歌苓说,“穗子” 写情诗、做过战地记者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实际上《芳华》是对他们那代人的青春做了批判式的怀念,她在书里做了许多忏悔。

1.2 严歌苓主要经历简述

作者严歌苓的家庭中,母亲倾注了过多关注在严父身上,以至于对于孩子冷漠。文化大革命期间,父亲被批斗,离开家庭,留下大量世界经典文学作品。严歌苓甘之如饴,培养了敏感多情的性格。

严歌苓称,其在 4 岁时就开始追求 “个人的成功”,并在后来意识到中国压制个人成功的文化。9 岁时,女作家萌娘被褪尽衣物,在当地医院的走廊上,受到男性羞辱。严歌苓知道后,前去守护。15 岁时,因与所在军队一名长官恋爱的事情暴露,遭到周围人的排挤。这些早期经历也使她认识到集体主义的弊端。

因此,严歌苓日后的作品大多关怀草根,表现了极端环境下的人性的美好,包含着批判集体主义、反映人的本性的主题。这些主题也在《芳华》中有所表现。

1.3 故事背景

小说《芳华》的主要情节发生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经历了对越自卫反击战、改革开放等重大事件。在小说中最重要的的前半部分中,当时的中国的社会(尤其是部队)尚有三个特点:①崇尚好人好事 ②塑造英雄,尤其是平凡生活中的英雄 ③生活作风仍较为保守。这对于小说中人物的走向起到关键的作用。

内容与结构

2.1 主要内容概述

小说以 “萧穗子” 的口吻追述了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文工团成员的故事。

男主角刘峰相貌平平,但热心助人,因此获得许多荣誉。在与文工团成员交往的过程中,刘峰爱上了独唱演员林丁丁。压抑许多年之后,刘峰拥抱林丁丁并向她表白,却引起了林丁丁的呼救。此事暴露,刘峰被下放伐木连,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场上失去右臂。

此间,一直受到旁人欺凌,仅剩刘峰友好对待的女舞蹈演员何小曼喜欢上刘峰。刘峰被下放后,何小曼开始抵触文工团。一次慰问演出中,何小曼装病不愿上场表演。被识破并下放基层,在对越战争中上前线救援。因挽救了一个男护理员被称为英雄,却因此精神失常多年才转好。

文工团解散后,所有人各奔东西。多年后,萧穗子联合几位昔日的战友寻迹刘峰,了解了他退役后的生活状况。机缘巧合下,几位战友终于找到刘峰,却得知其已患重病,一直在何小曼的帮助下生活。最终,刘峰病逝。

2.2 大事件历程

何小曼进入文工团(P81,1973)

林丁丁卫生巾事件(P28)

刘峰第一次做甜饼(P24)

“触摸事件”(P48)

何小曼乳罩事件(P91)

刘峰被下放(P60)

骑兵团慰问演出(P111)

何小曼被下放(P122)

卡车司机救援刘峰(P123)

何小曼成为英雄(P128)

何小曼精神失常(P140)

郝淑雯相遇刘峰(P156)

萧穗子拜访郝淑雯(P152)

萧穗子拜访刘峰(P189)

刘峰病逝(P195)

2.3 结构分析

小说大体使用分叙,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在简短的以 “我” 为主体的第一部分之后,回溯到文工团解散前。中间两个部分分别以刘峰和何小曼为主角,讲述了两人被下放前的故事。在最后一部分转为顺叙,视野回到讲述人 “我” 身上。小说呈现总 - 分 - 总的结构。

在具体情节中,作者也多次转换视野至五位主要角色身上,并频繁补叙,将整个故事多角度的呈现出来。

作品赏析

3.1 创作风格

严歌苓的描写细腻入微,不吝笔调(如 P123:1)。描写时角度多变,通常是多角度的,正如小说的平叙结构(如 P3:1)。句子时而优美,引人浮想(如 P3:4);时而朴实,生动的反映了上世纪末普通百姓的生活状态(如 P71:2)。

从萧穗子出发的叙述风格轻松活泼,但是叙说的故事却逐渐转向沉重。

文字风格平静而不平淡,不浓墨重彩,却能拿捏得当地将对象生动的体现出来。相比于电影版《芳华》的叙述方式,原版小说拒绝煽情,在情感的渲染上往往适可而止,不刻意追求感动,反而真实的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现状,表达了作者对人情冷暖和世事无常的嗟叹。

3.2 表现手法特点

严歌苓以 “萧穗子” 的第一人称进行描述。但在前两个部分始终使用上帝视角,将视野拉近甚至进入个人。对小说中各人进行大量心理描写的同时,也加入大量 “我” 的对事件的分析、感受。将故事完整全面的表现出来,也体现了情节中每一个桥段对于两人的人格的影响,使故事的结局合理化。

小说在中间两部分以回忆的形式记叙,不时插入过去和未来的情节。叙事的过程中,作者通常先把结果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出来,再从头开始写具体情节(如 P111:1)。同时,小说包含了很多 “我” 想象的情节(如 P108:1、P62:2)。

记叙的过程中,作者设置了大量悬念。从开篇就开始提及 “触摸事件”(P3:2),并在后续剧情中反复提及,体现了这一事件作为全文转折点的重要性。到了刘峰视野的最后,这件事情才被详细描述。

小说情节中的对比丰富,如,刘峰由英雄到庸人的对比的同时,刘峰 “好变坏” 与何小曼 “坏变好” 也相互对比。

作者还设置了许多具有辨证性的内容,如:下海后刘峰贩卖盗版书籍,同时还在劝说失足女友学习知识。“盗版书”和刘峰对知识的追求有所冲突,引发读者对于 “好” 的探讨。

3.3 情感与主题

《芳华》讲述了几位文工团成员的人生故事。

小说中的几个主角的人物形象都是复杂而统一的:好人刘峰在圣人光环之下,也有普通人的情感;何小曼弱小自卑,却敢于坚守正直;萧穗子冷静客观,但又因所处环境左右摇摆;郝淑雯霸道自我,却也保存了一份良知。

故事中,好人被排挤、欺凌,最终只能在艰苦的生活中互相依靠;而背叛、伤害了他们的人却大多心安理得,各自追逐自己的 “美好生活”,在往后的生活中将一切淡忘,留下被无情伤害的人带着永不可能愈合的伤口坚强度日。作者以集体主义下的利己主义者与坚守良知的刘峰、何小曼对比,反思了彼时社会的残酷,批判了所谓“集体主义” 对异己妄加伤害的恶行,而讴歌了刘峰等人人性的美。

小说的回忆部分始终以第一人称叙述,虽然描写刘峰战事、何小曼内衣事件等揪心情节时使用大量笔墨,但是我们可以从文字中感受到的,却一种隔岸观火的看戏的感觉。纵使 “我” 萧穗子参与部分恶行,却不仅没有体现任何怜悯、惭愧的感情,甚至还包含了戏谑的态度。如,描写何小曼内衣事件时的号叫时,“我”仅仅不带情感的描述,将何小曼比作猿和昆虫,还使用了 “不可思议”“运气” 等词语形容(P98:7)。这直观反映了浸润在腐化的环境中,萧穗子对集体的倾向,为集体错误辩驳的意识。

“好人”刘峰一生都在为他人奉献。无论是在部队里帮忙干活、劝说老兵工作挣钱还是教导女友小惠做正经事,都体现了他为他人设身处地的思考的习惯。然而这一善良的形象却最终遭到 “仰慕” 他的人的排挤,最终的追悼会也因其秉承的奉献精神而不得不草草收尾。实在是体现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几个主要人物的结局大多乏闷悲苦。刘峰和何小曼被集体抛弃自不用说,林丁丁因肆意虚度芳华也结局不善,郝淑雯背叛友人偷情取欢最后分手。在浑浑噩噩的度过那一段美好的年华之后,众人不得已面对生活,却发现自己已落于人后。这也是严歌苓对自己文工团岁月的反思。

事实上,何小曼幼年生活中受到父母忽视、正直善良有良知的异己者被污秽的集体所排挤、美好自然的情感被迫压抑,这些情节都是作者严歌苓早年亲历的。小说《芳华》技巧高超,内涵深刻,把后文革时代的社会面貌展现出来。

参考文献

[1] 严歌苓.《芳华》[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

[2] 李桐、夏秋子. 看《芳华》之前必须学习三节历史课 [DB/OL]. 新京报, 2017-09-20

[3] 黄彦博. 严歌苓早期生平研究 [A]. 汕头大学文学院 [A],2013-04

[4] 幸福生活就要来. 看《芳华》之前你需要补充的背景知识 [DB/OL]. 百度百家号, 2017-12-21

[5] 李冰洋. 严歌苓《芳华》中刘峰的英雄形象探析 [A].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7-12-0l

[6] 李勤余. 冯小刚的《芳华》偷换了严歌苓的小说主题 [DB/OL]. 光明网.2017-12-21

[7] 孟繁华. 芳华的悲歌——评严歌苓的长篇小说《芳华》[J]. 名作欣赏, 2017(22):60-61.

知乎用户 阿浪 发表

芳华电影上映前,在公众号里写了一篇书评。现在把它拿到这里吧。


被撤档的《芳华》终于要上映了,正是由于这次撤档,这部追忆一代人似水流年的电影也抓住了更多人的目光。

影视作品总是能带来更多阅读原著的欲望,在上映前且没看过点映版的时刻,不妨看看这部文学作品本身。
又是一部以第一人称视角创作的作品。正如娓娓道来的叙述掩盖不了它的优秀一样,一个崇尚平凡即伟大的年代,也遮不住萌动在时代洪流下与生俱来的人性。

被触摸的人性
作为雷又锋的刘峰,曾经活得无私而自然。
在他无数次为全团做思想工作的时候,在他在毯子功课堂上托起一个个妙龄少女的时候,在他为括弧挑水为老马打沙发的时候…… 刘峰作为人的特征正被刻刀一点一点地削平,转而塑造的是洁白无瑕的雷锋形象。

也正是在这种抽茧剥丝般的演进中,连他自己都把这种典型的奉献活成了条件反射一样的自然。
他活成了一个 “好人”。
那个独有的年代赋予了凡人英雄的特性。被贴上了一个作为全军代表和学雷锋标兵的好人标签,就要永久保持住自身意志品质的纯洁性。在人性无限靠拢于神性的过程中,一切有着藏污纳垢的心思与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一旦失去这种超我的特性而回归人的私欲,从神坛上被拉下的人,注定会被钉在另一个极端的深渊里,因为那个独有的年代,同样赋予了人们非黑即白的朴素观念和敢于大义凛然讲人坏话的勇气。
刘峰做了无数件好事,却只触摸了那一次。而这一次,就成了他人生中的转折点。
人们记住的,不再是他曾经有过的荣耀。一个污点,完全可以让他跌至冰点。
刘峰的人性,也正是在此逐渐回归。人们恍然大悟,原来百毒不侵的雷又锋,也有着和我们一样的七情六欲。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
追悼会上埋葬的,不只是刘峰一米六九的身躯,也埋葬了那个灿烂的时代。
刘峰的芳华,早在他人生最闪耀的顶峰散尽了。芳华一瞬,刘峰触摸的,是一个平凡时代中最不平凡的人性。

背叛的时代和时代的背叛
出卖过穗子的小郝曾经警告过丁丁,无论如何都不该出卖刘峰。
事儿办得局气,是因为她看到过被出卖的人下场有多惨。
“我们那时候可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 她说。
“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林丁丁最后还是供出了刘峰,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背叛。

那个年代谁又能保证不背叛呢?“讲坏话” 被正义化和荣耀化的大时代,小郝上去讲了,丁丁上去讲了,刘峰耗费一夏天为马班长打沙发,也没能让他闭上说坏话的嘴。
可是最难听的坏话,是从他自己嘴里说出来的。
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赃得生蛆。我不知道刘峰在说出这些的时候,是否真的看破了一切。
皆因那个背叛的时代。可是谁又能料到,连时代也会背叛人?
时代的背叛,让林丁丁的首长儿媳梦破灭。早知道会被命运开了这么大的玩笑,当年 “让刘峰摸一下又怎么了”。刘锋那么能干,做什么都有手艺。大幸福创造不出来,小幸福天天发生,有什么不好呢?
而这些时代曾经塑造和推崇过的好人,也慢慢褪去了颜色。这种褪色,体现在军二流子对 “好人” 的嗤之以鼻,体现在当今说谁是好人,“跟骂人一样”。

从头到尾不曾背叛过别人的,真的只有我们的刘峰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当兵的人,仗打完了就都是换下来的废零件,旧螺丝钉。螺钉旧了,就得扔。
他把这话跟人说了,结果被揍了一顿。

触摸林丁丁的那只右手,代表着无数光辉过往的右手,永远被他留在了中越战场上。
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
雷锋若是活得久一点,不知有一天会不会也这样想。

**
军马和姑娘**
何小曼最光辉的时刻,是在充当《军马与姑娘》独舞者的那一刻。
整个文工团都成了她的绿叶,对于一个从小就生活在边缘上的姑娘来说,什么时候有过这种待遇?
她浓密的纱发、多汗的体质、偷吃的习惯,每一条都让她成为了被大众踩在脚下的谈资。在非黑即白的年代,刘峰从神坛跌落,而她却起起伏伏成了英雄。
可是为什么不是最好就是最坏?两个极端的落差,造成了她的精神分裂。
或许这种诱因,在几年前朱克不愿与她触碰的那天就已经埋下。也正是那一刻,好人刘峰走向了她。

于是有了小曼绵延了四十年的芳心暗许,草蛇灰线,明明灭灭。
可是刘峰的张开的怀抱,却只是为了做一个好人。
他是知道何小曼对于他的感情的。只是在他心里,再没人可以取代那个会唱歌的林丁丁的位置。也正是由于一记触碰,那个爱着会唱歌的丁丁的心,死了。
何小曼知道,如果刘峰是骑着军马的骑兵,那么他眼前的姑娘,绝对不是自己。
所以她也识趣。刘峰生命的最后虽然是和她一起走过的,可他们俩,干干净净,清清白白。

偏生是两个时代的怪胎,拥有了这样的清白之年。

追悼会上,摆满的冬青树枝,就像那个红楼外面一样。红楼倒塌了,一个时代散尽了,她和他们的芳华也褪去了颜色。唯一定格住的,是一九七三年四月七号那个有雾的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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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偷看电影 发表

很多人都在问,当代最伟大的中国导演是哪一位,是《活着》的张艺谋?是《霸王别姬》的陈凯歌?还是《让子弹飞》的姜文?如果一定要让我选一个人的话,我认为是他——

冯小刚

冯小刚不是科班出身,从最早的剧组美工,到有了机会执导电视剧,再到后来开启中国贺岁电影的新篇章,以及近几年开始任性的拍自己想拍的电影,这一切,都不是偶然。

冯小刚的伟大之处在于,当他拍贺岁片赚了个盆满钵满之后,并没有一味的沉浸在金钱的滋味里,而是选择把年轻时积累的金钱、人脉等资源拿来拍电影,对,拍自己想拍的电影。

于是,看哭无数人的《唐山大地震》出现了,震撼人心的《一九四二》出现了,幽默讽刺的《我不是潘金莲》也出现了。接下来,冯小刚的 “野心” 之作也要来了,它就是——

《芳华》

上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变数的人生命运…… 这就是电影《芳华》的故事,根据严歌苓同名小说改编。

《芳华》看点之——充满意外的改档风波

电影《芳华》原本剑指国庆档,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在国庆档前一周,冯小刚电影官微发布了一则让人难过的消息:《芳华》拟更改放映档期,具体新的上映档期择日发布!

随后,冯小刚个人也发布了微博,证实了这一事实。在他在微博里面,他对提前拿到放出的电影票的观众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同时也感受得到他对《芳华》改档的无奈。

幸运的是,好的电影终会重见光明,《芳华》最后还是来了,定档 12 月 15 日!据说,一刀未剪!

《芳华》看点之——没有整容的青春少女

《芳华》围绕着文工团的一群善男信女的故事展开,除了男主角黄轩是我们熟悉的面孔,其余女性角色均是新人,而且是冯小刚亲自面试过来的,他说:整过容的绝对不要!

为了证明冯小刚挑选的女演员们都是天生丽质,没有整容,他还在微博上晒出了 6 位女演员的素颜证件照,称之为 “六个青苹果”,可见冯小刚对她们十分满意,网友也纷纷表示,看了之后好舒服。

《芳华》看点之——看一部少一部的冯氏电影

冯小刚近几年的电影并不算高产,但都是高质量,而对于年纪越来越大的他,他说:接下来就是要多拍自己喜欢的电影。说这话,不是一个导演的任性,而是一个导演的资本。

对于观众而言,我们都希望看到冯小刚可以拍出更多像《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一样震撼人心的作品,这样的电影可能看一部少一部了,珍惜!

知乎用户 李木子​ 发表

在此之前看过严歌苓的《扶桑》,然后我就很无知的认为她就这本书比较好,也没有去关注她的其他书籍。直到《芳华》要上映了,想说先看看书,就被深深吸引了。

第一层感受:平凡到底是什么?该怎么定义平凡和伟大?为什么有的时候 “好人没好报”?会把自己带入,替书中的角色或同情或打抱不平。

第二层感受:没有对与错,没有所谓的最好的选择,也没有什么是应该的。

一开始,我认为书的名字是芳华,感觉写得是一群女孩的青葱岁月。但看完书,我觉得刘峰才是整本书的主角,是他的一生和他的芳华。再后来,又认为他们都是彼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如果说影片让我看到了一代人的经历,是冯导对文工团生活的怀念,寄予了他美好的回忆。书中我看到更多的是人性。

书中对背叛的描写很深刻,很残酷。为了自己的 “进步”,揭发检举他人是光荣的。用到你时,是一个态度,用不到你时,哪里凉快哪里待着。有点像现在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在那个年代,雷又峰三个字就像一座大山压着刘峰,之前他可能并不会觉得这是压力,这是他的本性,他只是做了自己愿意去做的事情,至于一大堆荣誉来的时候,那就接住好了,继续做自己。直到 “触摸事件” 的发生,他才明白,所谓荣誉是什么。你背负的荣誉越多,大家对你的期望就越高,觉得你是不一样的,不可以做平常人会做的事情,包括爱情。如果做了不符合大众期待的事情,就是品质问题。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唾沫星子也会把你淹死,不承认也得承认。现在的网络暴力也是一回事,捧你时,你就是太阳,你就是美好的化身,踩你时,谁都可以来几脚,你就是脚下的泥土。

虽然刘峰获得了很多荣誉,但是他在大家的心中并没有多么高的地位,这和今天的偶像还不一样,谁要是说我家爱豆一句不好,立刻开撕,毕竟爱豆大过天。为什么刘峰这样一个 “标兵” 没有成为大家的偶像,受到大家的尊重呢?

现在的大部分粉丝喜欢什么偶像呢,就是你拥有我没有的,所以我羡慕你的肤白貌美大长腿,颜值即正义。或者说我希望有你这样的对象,你是我的理想型。正是因为你有,我没有,我的对象没有,所以我喜欢你。而刘峰有什么,不就是善良吗,又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当善良成为一个人的代名词,成为一个人的最大特征,他往往会被冠上 “老好人” 称号。多少带着一点不屑。

书中对于刘峰后半生的生活描述还是很多的,把他的一生都展现在我们眼前了。为什么我之前说整本书是写刘峰的芳华,就是觉得作者并不单单是写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年龄的芳华,而是刘峰整个人的善良品质是芳华。

本以为主人公在遭遇了、看清了以后,他会有一个比较好的结局。但是并没有。先是在战争中失去了右臂,战争结束后,跟着战友下海,但是并没有发家致富。生活依旧不好过。

即便如此,他的善良的本质依旧没有变,哪怕之前他因他的善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那之后的日子里,他依旧是善良的,没有变得面目可憎,没有因为寒心而去选择抱怨。跟 “小姐” 在一起的日子里,也是期望她能够步入正途,于是教她读书,帮她报班学她想学的插花。就算最终没有在一起,也依旧选择放下。

他可以帮助别人,却不愿为别人增添一点麻烦。所以在患癌的日子里也是自己默默承受,直到何小曼找到他,帮助他。他们没有结婚,我不知道刘峰是因为不爱小曼给不了小曼爱情而不结婚,还是爱小曼但是因为自己时日不多不能给她爱情而不结婚。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平凡的人在一起的那种状态已经胜过貌合神离的夫妻,他们之间没有利益计算,没有交易,有的只是心与心的选择。

第二层感受就是,放下我的评判标准,放下我对 “好与坏” 的二元对立。不是浮于表面的佛系,而是一种释然,这就是他啊,这就是他的一生啊,这就是他的芳华啊。

知乎用户 小野枫枫 发表

《芳华》: 时代与它造就的伤痕

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

——严歌苓《芳华》

严歌苓的作品中,总有对人性的鞭挞,而这些灵魂拷问往往又与上个时代所联系。

不论是《陆犯焉识》中对于老犯人所历之事的描写,还是《白蛇》中对于同性之爱的描写,严歌苓都用她的温柔小刀剖开每一个事件的伤疤,将伤口撕裂得更深。

严歌苓出生于上海,父亲亦是作家,代表作品就是当年火爆荧幕的《铁梨花》。

她的童年在作家大院里度过,那段时期是她的灵感来源之一,而另一写作素材,是她的军旅生涯。

于严歌苓而言,在文工团度过的少女时代,是她的文字中不可缺少的军营情愫。

而她的作品《芳华》和《穗子》,就是那段时期的骊歌。

《芳华》是一部描写上世纪军营中,青年男女风貌的小说,字字句句描写的,也是严歌苓逝去的青春。

那时的她轻盈美丽,那段时光里有她的战友、师长、和她成长中的悸动。

豆蔻年华,军营里的栀子花

豆蔻年华,一个很美很纯粹的词汇。它是十三四岁,青春靓丽的女孩们。

这个年纪,她们刚刚拥有曲线优美的身材。

这个年纪,也是朦胧的分界线,由女孩逐渐过渡至女人。

此去经年,《芳华》中的少女萧穗子,俨然成为了如今的严歌苓。时光让她沉淀出更加优雅的气质,知性迷人。

在书中,严歌苓不再是历经人事变迁的女作家,而是萧穗子,在文字中,她再一次回到了少女时期。

那是最好的时代,如诗里所写,车马慢,感情长,一生只够爱一人。

却也是最坏的年代。人们相互猜忌,相互揭露,阉割人们最纯真的情感。

二零一七年,由冯小刚执导的电影——《芳华》上映。

女孩们柔软的腰肢,明媚的笑容,阳光里旋转的身影,像一朵朵花瓣柔软,素净的栀子,让人动容。

少女的美好,在电影镜头的切换间是美丽纯真的。书中的她们,却充满了十足的烟火气。

关于这一作品,银幕塑造和文字塑造最大的不同在于——

前者将具象的美感呈现给观众,前半部分镜头里是明媚的;

后者用文字描写每一个场景,略为抽象,文字从头至尾都是灰暗的。

身着军装的她们英气十足,又带有舞者出尘的艺术气质。

但这些栀子花们,拥有最原始的纯真,也拥有被那个时代烙印的,最原始的恶。

刘峰对林丁丁的一次情不自禁的触摸,让他从 “活雷锋” 的神坛跌落。

为了获得集体归属感,她们给予他无端的猜忌和言语暴力,尽管他曾事无巨细地帮过她们每个人。

在集体的相处中,她们同样擅长制造舆论,也会使用小伎俩排挤同胞。

作为主人公之一的何小曼,就在这样的折磨中,痛苦且厌烦。

她们拥有和时代同步的判断力,却没有自己的判断力,追求爱情和美,在她们看来是一种罪恶,那是时代对她们的迷惑。

萧穗子和严歌苓

现实中的严歌苓,是冷静的旁观者。

书中和现实,真真假假的穿插,造就了她的作品。

书中的萧穗子,和现实中的严歌苓,她们的父亲都是一名作家。

严歌苓作为文人的女儿,延续了父亲的风骨,不一样的文字风格,一样的出彩。

她的青春故事,多数在她的另一部作品《穗子》中,但是《芳华》对她的军旅生涯有着更详尽的描写。

萧穗子是江南女孩,情意深重、脆弱敏感。

她爱恋着大自己七岁的青年军官,在情窦初开的年纪,他是英俊且完美无瑕的。

她为他写了一百六十多封情书,每一封都饱含深情,如多情的女诗人。

但终究是落花付了流水,明月照了沟渠。

因为那是一个自私懦弱,没有担当的男人,他出卖她,让穗子在一次次的检讨中饱受心灵折磨,羞愤无比。

严歌苓也是江南女子,她决绝孤傲、敢爱敢恨。

第一次婚姻,她极其洒脱地放手。

谈起有关初恋的往事,她冷静且不屑一顾,那个男人只是一颗卑微的沙砾。

她走出文工团,前往战场成为一名记者,在灾难和炮火中,她看到自己所经受的委屈是多么微不足道。

她的第二次婚姻,恩爱完满。

女孩们总是需要时间和人事变迁的洗礼,才会认识一些男性的本质。

等她们趋于成熟,就会看到一些俊美的面庞背后,他们的品行中潜藏的卑鄙和无能。

她们终会明白,才华和能力才是一个男人仰仗终生的东西。

从《芳华》和《穗子》中,我们能够窥见,如今站在文坛上的女子,有过怎样的青春。

何小曼和刘峰

何小曼的苦难自童年开始,童年的经历使她压抑自己,一味去讨好母亲。亲生父亲善良温和,是个软弱到任人欺辱的文人。

何小曼的光明来得有些晚,在多年的隐忍中,她获得了另一种被称为坚韧的美德,并因此获得荣耀。

刘峰的荣耀来得太早,是他用自己的良善淳朴换来的。他被赋予 “活雷锋” 的称号,四处演讲。

他的沉寂来自于一次 “触摸事件”,一次触摸导致刘峰从不食人间烟火的“神” 成为“众矢之的”。

对于青年男女来说,产生爱慕本就是常情,但是那个时代的偏执让他们将此视为洪水猛兽。

时代对他们的思想和本性都进行着强制性的阉割,压制住人本真中想追求的事物。

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刘峰的遭遇上,还体现在何小曼身上。

垫了海绵的内衣,本是女孩对于曲线美的追求,但就因为这件事,让那个时代的女孩们警惕,觉得羞耻。何小曼也因此受到了更为严重的排斥。

如今看来,这些罪名都让人觉得荒唐不已。

也因为另一次触摸,让何小曼对刘峰暗生情愫。

在所有人都不愿意成为她的舞伴时,刘峰愿意托起了她的腰肢。

人有一个记忆特点,就是在困境中,他人的一点好便会带来无穷的温暖,然后在记忆中不断美化。

哪怕刘峰跌落云端,何小曼始终不离不弃。

刘峰爱林丁丁,她爱刘峰。

刘峰奔赴战场,何小曼救治伤员。

当她在尸体中穿行,一次次揭开裹尸布,分辨是不是刘峰时,她该有多忐忑。

年老后的刘峰依旧是英雄,失去了一条手臂的他,依然可以用一根铁签将苹果皮完完整整地削净。

但是那个时代荒唐的思想毁了他的一生,以至于中年的他曾和 “不良女性” 同居。

何小曼和刘峰在那个集体中受过同样的伤害,那个集体逼迫他们离开,最终也使他们相依为命。

何小曼陪伴刘峰走过最后的岁月,以超越友情和爱情的忠诚,凌驾于世俗之上。

栀子开败,芳华不再

也许只有经历过后,人们才能看淡许多事情。

那些年少觉得天塌地陷的事,兜兜转转些时日后,才发觉它们多么简单且微不足道。

多年后,萧穗子和战友们即将步入暮年。

她们经历过婚姻生活的浮沉,客居异乡的无奈,开口再谈当年,风轻云淡。

她们也变得粗鄙了,男女之事随意就能说出口。

能记录她们芳华的,除了这本书,应该就是那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了。

女孩们终于褪去了稚嫩,有些遗憾,却不能再弥补,对刘峰和何小曼的愧疚成了终生的残缺。

那个时代终于远去了,人们变得思想自由。

四十年后的她们,只剩下愧疚,郝淑雯努力弥补当年对刘峰的亏欠,借钱以及找工作给他。

林丁丁再说起 “触摸事件”,也只是释然一笑。

而萧穗子,临行前也在信箱里留下了一笔钱给刘峰。

四十年,才让她们明白那个时代教导的错误思想,和自己行为中的冷漠,代价太过昂贵。

芳华不再,青春也结束了,但曾经的她们和时代共同了结了何小曼和刘峰的人生。

他们的芳华——结

冬青铺天盖地,窗子门框都绿叶婆娑。

四十年前,我们的红楼四周,栽种的就是冬青,不知是什么品种的冬青,无论冬夏,无论旱涝,绿叶子永远肥绿,像一层不掉的绿膘。

小曼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

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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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 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 就是无价值的流年。” 《芳华

看完《芳华》全书后,有一种诡异的观感。这种诡异感,来源于作者反复强调 “好人” 与“爱情”。

还是先来整理一下故事吧。这是一个关于触摸的故事,一个性禁忌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好人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平凡人的故事。是一个关于背叛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

在那个爱情与美都高度政治化的七十年代初期,性与欲都是禁忌话题。可是禁忌不代表不存在,尤其是文工团这种地方。十五到二十五岁的年轻男女们,心里身体里都是爱,所以,她们躲在阴暗角落里偷吻,调情。她们的身体里拱着青春的虫,因此,期待着以各种名目实现身体的碰、撞、触、摸。以至于,在三十多年后仍然回味当时的甘甜与滋补。

然而,触摸却不可以来自一个人,一个好人,一个一直帮助她们的标兵刘峰。叙述者萧穗子解释原因说:所有的人都没有信服过这个标兵的好。为什么不能信服呢?书中说当时所有的人都各怀着或大或小的阴暗心思,都有一些小小的无耻与下流,而标兵没有。所以,她们觉得这其中有些不对味,用三十年以后的话来说就是不人性。所以,怀着 “只要有人性就会演出好戏来” 的心态,大家一边享受着他的好,一边默默地等着他露出破绽来。

她们猜对了:这个标兵满心满身体地流窜着和她们一样一样的爱,身体上有一条与她们相似的青春的虫。他在二十五岁时终于表白文工团中的一员林丁丁,然后慌张地触摸了她的后背。只是当时的标兵还不清楚自己是没有这种资格的。接下来就是事发,公开检讨,被批判以及自我批判。随后,他下放连队,随后上越南战场,并且失去右臂,转业后,婚姻不幸,一生辗转流落。他的女儿在三十多年后评论他: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

私底下,文工团女兵们并未觉得这起触摸事件有多么令人不堪与难以接受。甚至,受害者在多年以后依然相信他是一个好人。她们对一切心知肚明。只是,这都不妨碍她们一起背叛和声讨刘峰。结合时代与书,原因可能是: 一部分是政治需要。在一个性与欲,爱与情都被视为禁忌的时代,批判与不批判刘峰都是表态给自己和别人。 一部分是人性需要。叙述者在后来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 投石的人格外勇敢, 人群会格外拥挤。 我们高不了, 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 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 十几二十岁, 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 只有在融为集体, 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 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儿。” 还有一部分呢,是价值与审美需要。假如标兵刘峰为司令或者厂长子弟,或者只是和林丁丁同一阶级,或长相不止 “五度”,又或者不” 矮“,林丁丁可能就不会喊出一声“救命”,而结局又可能不一样吧。 对当时的情绪,三十多年后,作者借队长郝淑雯之口说:“我背叛你时,真觉着满腔正义!”

作者严歌苓在书中一直强调” 他是一个好人 “,所以,她做了有一个有意思的反省。她把这场错误归结于平凡被奉上神坛 ,却敌不过时代。刘峰因为是一个乐于牺牲自己的 “好人”, 被奉为伟大。所以,好人的刘峰变成平凡的塑像,被推举上大理石基座 。她接着说:将一个平凡的刘峰变成一个伟大的雷峰, 才好使唤。 就好像是说平凡人一旦被奉上神坛的,总得要牺牲一些什么吧。不然,凭什么上神坛上是你呢? 这样归因是很有好处的,因为极其方便,而且忏悔可以到此为止了。但是, 这句话的更深层次意思在于:将平凡人打扮出伟大的样子,是用来方便献祭。

刘峰只是被选中的祭品。这可能也怪不得别人。他对时代所宣扬的一切确信无疑。他以为被宣讲的最多就是最正确的。他以为能够被发纪念品戴大红花就是好。他还以为上面说了的就是对的。他不知道他是被选中的祭品,谁要他是一个 “好人” 呢?他是真心真意地相信着呢。

可是这个祭品是献祭了谁呢?作者意指那个时代,好像时代是一个自负盈亏的公司法人一样。我不知道时代,time,或 era,足不足够愿不愿意一肩扛起所有责任。我所知道的是她们在当时战胜不了的东西,到现在依然战胜不了。我知道 她们都战胜不了的东西里,也许包含有人性,也许还有其它。我还知道我们仍处于其中。

在书中,严歌苓也试图给刘峰这样一个公认的好人一点温情。她让何小嫚去给刘峰送行,拨开尸体寻找刘峰,并在病重时照顾他最后的三年。她以为这是给刘峰的爱,她可能以为如果刘峰被爱过了,就可以补偿那些亏欠了。 然而,何小嫚这样一个右派的女儿,生而带着原罪,哪里敢奢望爱人或被爱呢。她日夜里满怀着恐惧,恐惧所有人对她的迫害。刘峰是她所知道的唯一不会伤害她的人。刘峰有过爱吗?他的存在一直在满足别人的需要。对林丁丁动心,已成大祸。他敢爱吗? 我看到涸泽之鱼,相濡以沫,却看不到爱情。

掩卷时,发现:厂长的儿子不务正业却下海经商发家致富,底层农民的儿子因为当好人成了标兵却一失足跌回本阶层,文人的女儿做了创作兵然后是作家,司令的女儿当了队长嫁了司令的儿子离婚后依然衣食无虞,上海人的女儿通过作将军儿媳获得权力阶层准入在离婚后嫁做餐馆主人再次离婚,右派的女儿作为被嫌弃的拖油瓶在其一生里找到的唯一慰藉是一个大家都不肯爱不会婚嫁的好人。这个故事名叫《芳华》。

哪里有芳华?谁要去做一个 “好人”?又有谁想拥有书中的爱情?最终的成就了的只是无价值的流年。我宁愿书名叫《你触摸了我(You touched me)》。

PS: 这是书评,不是影评,还没看过电影。

我的公众号: YangQianMoJie

PS: 这是书评,不是影评,还没看过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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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知姐说感情 发表

《芳华》里的故事,不过是我人生的一段经历

1

在《芳华》确定上映的前一天,冯小刚包了场,请一个女人过来看首映。

两人都坐在台下,女人看着眼前的画面,伸手不断抹眼泪,冯小刚一看,在心里不禁大乐,“嘿,成了!”

电影结束,两人静静无话,许久,这个女人首先发声 “冯导,这部电影你拍的真美,是我的故事。”

冯小刚一拍大腿,“就等你这句话,行了,等着上映吧”。

果不其然,一波三折的《芳华》上映首日,票房破亿,成为各个影院当之无愧的黑马。

最让人惊喜的是,这次的主要观众不再是年轻人,反倒是中老年的叔叔阿姨,大爷大妈成了主力军。

据说,电影结束之后,大爷大妈们哭得泣不成声,纷纷感慨当年,影院顿时一片战友情。

有人说,这部电影里有战友的影子。

有人说,这部电影里有他们逝去的芳华和青春。

但观众们不知道的是,这部让他们大笑,流泪,最后大哭的《芳华》,不过是一个女人 13 年的军旅生涯,是一个女人在文工团踮起的脚尖,跳过的舞和压过的腿。

有人说这个女人是电影里的萧穗子,其实这个女人是严歌苓。

2

严歌苓说,她写这部《芳华》的原因,太自然了。

因为她从 12 岁到 25 岁都在军队里渡过,这 13 年里,她跳了 8 年的舞,当了 5 年的创作员。

看着《芳华》里的萧穗子,不难想象当年严歌苓的影子。

一群花一样的女孩,个个身姿挺拔,脖子修长,她们每天 4 点起床,把脚搁在最高的窗棂上,毫不费力的就让自己的身子劈成竖直的一字马,看着很轻松,实际很疼,这种疼痛和感觉就像把人绑在一个刑具上。

但她们愿意把自己一个个绑在这样的刑具上,这样她们的身子才会柔软,才能毫不费力的翻跟斗,旋转,跳跃,才能坐大卡车,听着组织的命令,去给全国各地的英雄做慰问,在舞台上,在棚子里,在雪山前,咬着牙在台上绽放最美的芳华。

严歌苓就这样每天跳着舞,从 12 岁跳到了 20 岁,直到她转行做了创作员,接着就成了大作家。

3

一个人的任何天赋,大概都是有遗传基因的,这个说法,放在严歌苓身上,怕是再合适不过了。

严歌苓出生于 1958 年 11 月 16 日,那一天上海破天荒的下了一场雪。

她出生的这个家庭,是个地地道道的书香世家。

(严歌苓和父亲萧马)

祖父严恩春,是那个年代少有的留美博士,一回国便被聘为厦门大学老师,是鼎鼎大名的教授。

父亲严敦勋,是个作家,或许人们知道的是他的笔名 “萧马”,“琴棋书画” 样样精通,文采风流。

母亲贾琳,话剧社的台柱子,远近闻名的大美人。

出生在这样一个文化气息浓郁的家庭,严歌苓必须的教养就是:书香。

她说,自小家中藏书甚多,除了当时人人追捧的红色经典看不到,其他的书籍家里大概一应俱全。

所以,她的文学启蒙就是从爸爸的藏书开始的,那时她年纪小,觉得《红楼梦》里男男女女看不懂,宋词元小令软绵绵,读起来像丝绸,翻开《金瓶梅》,大眼一看全是裸体插画,父亲看见了,也是笑笑,任由她看。

除了看书,严歌苓要么陪着母亲练功,看母亲一边压腿,一边背着《莎士比亚》的台词;要么听出差回来的父亲拉小提琴。

这时的严歌苓,大概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这样的幸福,持续了 9 年,便破灭了。

9 岁那年,正直文革,祖父因为种种迫害,抑郁自杀,父亲被打成了右派,发送到遥远的炼焦场,母亲再也不上台了,也不背《莎士比亚》了,整日里只知道坐在竹凳上剥小鱼,想法给远方的父亲补身子。

对于还是孩子的严歌苓,除了目睹家庭不幸之外,感受到的还有来自这个时代的苦难。

她生活的地方,是一个作协大院,黑暗的压迫下,很多人都是扛不住的,因此常常有人喊跳楼,一听到有人喊,一帮孩子们就冲出去看,严歌苓也不例外。

有一次,她看到楼上,一对老夫妻牵着手一起跳了下去,随着老夫妻身体下来的,还有漫天的糖果纸,五颜六色的落下来,孩子们争着跑去捡。

后来严歌苓才明白,那个年代买糖凭票,如此之多的糖果纸,想必老夫妻是死前把所有的糖都吃完了,因此漫天飞舞的糖果纸,成了她童年记忆里永远忘不掉的烙印。

4

12 岁那年,父亲回来了,在炼焦场改造之后的父亲,除了暴瘦的身子,只剩下两个白眼珠。

但母亲看到归来的父亲,却是大大的满足,严歌苓本以为,劫难过后,一家人终于要团聚了。

没想到,父亲一回来,就要跟母亲闹离婚,拼死都要离婚,原来父亲喜欢上了别人,这让严歌苓大受打击,更令人崩溃的是,一心念念父亲归来的母亲,竟然成全了父亲。

父母离异之后,父亲再娶,继母是有名的电影演员俞萍,在继母的推荐下,12 岁的严歌苓进了文工团,跳起了舞。

这一跳就是 8 年,在她 8 年的舞蹈生涯里,她遇到了自己的初恋,说起来没人相信,15 岁那年她竟然爱上了比自己大很多的军官。

执着的严歌苓,丝毫不顾忌军中纪律,大胆的给军官写情书求爱,只是没想到军官直接把她送的情书上交组织,以证明自己 “洁身自爱”,就这样,15 的严歌苓被扣上“荡妇”,“不知羞耻” 的名头,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

受尽批评指点的严歌苓,无处发泄,只能靠写作来宽慰自己的情绪,19 岁那年,她决定不跳舞了,请求上级把她调去越南自卫战前线,做战地记者。

在前线阵地,随时都有牺牲,有受伤,她本想去采访伤者,写报道,没想到一进伤员区就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

这哪里是伤员区啊?一个院子里到处都是躺着的伤员,横七竖八,个个痛苦的呻吟着,地上,身上,就连医生护士的白色大褂上,都是凝固的血迹,一片片红让她震惊,一阵阵血腥味,让她反胃,但这就是战争,这就是真实,也是她作品里的时代和背景。

她看着痛苦挣扎的伤员,看着跑来跑去忙着包扎的医生,听着远处传来的大炮和枪声,写下了自己的第一步小说《七个战士和一个零》。

22 岁那年,她把自己写完的小说,拿回家,交给了父亲,父亲带着眼镜在一堆稿纸里埋头了半天,只问了一句话:“这,是你写的?”

严歌苓说是,一向镇定的父亲,突然就呆住了,他没想到,自己的女儿比自己更会写小说,一时间,又哭又笑。

5

不久之后,严歌苓就以她惊人的才华震惊了中外文学界。

25 岁,她便写出了《天浴》,《少女小渔》两部大作。这两部作品,后来均被改编成电影,搬到了大屏幕,众所周知,每一部都获奖无数。

其中由陈冲执导的《天浴》,让年仅 16 岁的李小璐便拿了影后;而张艾嘉执导的《少女小渔》,也让当时默默无闻的刘若英一炮而红。

《少女小渔》

从此,严歌苓的作品便被定义成电影保证,还未动笔,只要随便有个写故事的想法,便会让一大波导演蜂拥而来,争先恐后的购买版权,甚至传言导演为得到版权,一时间火力全开,再也没有往日 “低头不见抬头见” 的忌惮。

正当严歌苓在写作路上顺风顺水的同时,她的第一段婚姻终于不期而至。

她和当时有名的作家李克威相爱,一样的爱好让他们情投意合,只是没想到结婚不久,因工作原因,两人被迫分开。

长期异地的婚姻,让两人聚少离多,也渐渐磨去了他们对婚姻的信任,终于在严歌苓 30 岁那年,她离婚了。

6

离婚后的严歌苓,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蹶不振,她看不得旧物,回不得家,一回家就觉得窒息。

本能的她想逃出去,可又能逃去哪里?

直到她在美国访问的途中,有了想法,不如就逃去美国吧。

为了去美国调整自己的心情,也为了让自己在写作上有更大的突破,她决定放下国内的一切荣誉和成绩,从零开始。

为了考托福,她花了一年零 3 个月,逼自己学英语,从只懂得 ABC 到托福 577 分,她不知中间受了多少苦,才完成英语大神般的逆袭,凭着自己的毅力和成绩,她终于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

来到美国之后,她本以为一切都会有所改善,才发现自己实在是想得太简单。

在这里,没人知道她是中国有名的大作家,也没人知道她是中国最年轻的作协委员,只知道她是个穷学生。

每天跑十几个街头去上课,下课就去给人家端盘子,擦地板,晚上回来,还要熬夜看书,写作业,30 多岁的人了,竟然有定力让自己沉淀下来,不得不佩服这个女人的勇气。

除了身体上和学习上的劳累,此时她还有更难过的事情,就是自己得了抑郁症。夜夜失眠,最严重的时候,连续 30 天几乎不睡觉,她不得不跑去看心理医生,抱回一大堆药瓶子。

每天靠着瓶瓶罐罐的药丸睡觉,严歌苓越想越没底,就这样死在美国,又有谁知道呢?

7

正当她感到绝望的时候,上天让她碰见了今生对的那个人,也是她现在的丈夫。

那是一次朋友聚会,聚会期间来了一个美国人,这个男人从看到严歌苓第一眼开始,再也没有移开眼睛。

后来,经过几次接触,严歌苓发现这个男人不仅风趣幽默,对她更是关怀备至,展开疯狂的追求,更让严歌苓惊讶的是,这个名叫劳伦斯的男人,竟然是美国外交部高官,前途无量。

两人恋爱后,严歌苓陷入了严重危机,因为她是中国人,又在军队呆了 13 年,因此男友美国外交官的身份便成了两人之间的阻碍。

在那段时间里,严歌苓被美国 FBI 盯得紧紧地,基本上做什么都要接受调查,弄得像拍电影似的,严歌苓被 FBI 带到警局,做测谎检测,还要求她每两周做一次报告,事无巨细,就连严歌苓的朋友,教授也遭受牵连。

男友劳伦斯知道后,大怒,当即辞了美国外交官的职位,他告诉严歌苓,绝不能因为自己的身份,让她遭受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和询问。

看到眼前这个男人,为了自己放弃大好前途,严歌苓内心无比感动,觉得在这个时代,能够为爱情妥协,摘桂而去的男人很少见。

后来两人便在旧金山结婚,生了一个女儿,过上了恩爱夫妻的日子。

对于严歌苓的职业,丈夫无比敬佩,并且全力支持,他陪着严歌苓走遍千山万水,陪着严歌苓四处采访,收集素材,也使得严歌苓在婚后产量颇丰。

这时,她创作的作品,部部都是佳作,那些脍炙人口的篇章,几乎都是这个时间写成的。

比如说《一个女人的史诗》、《扶桑》、《人寰》、《小姨多鹤》、《金陵十三衩》、《陆犯焉识》等等。

也让严歌苓知道,原来爱情真的能够成就一个人。

8

很多人羡慕严歌苓天赋异禀,随心所欲驾驭文字的功底,当然更多人羡慕严歌苓能够通过自己的作品,让自己丰衣足食,荣华富贵。

但人们不知道的是,这些作品的背后,是严歌苓呕心沥血般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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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自己写作,其实就像大家上班,每天从 8 点到下午 1 点,是她雷打不动的写作时间。

“高档的稿纸,干爽的棉袜,超辣的面条,陈年的红酒,大大的浴缸”,是她写作时的必备品。写完一段之后,她总会去吃几口辣面条,在古董酒杯里盛满酒,喝几口就躺在浴缸里无欲无求。

她至今依然是在稿纸上写字,写错了就剪下一张小方格,用胶水贴在上面,接着上面的写,她说自己尝试过用电脑打字,但操作不熟练,写好的东西也不到,干脆就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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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以为以上就是她的写作方式,看似高档又带着几分文艺的气息,那就错了。

在严歌苓看来,写作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去体验生活,一张纸,一支笔,干巴巴的坐在那,你想写出来东西,不可能!

大家或许都看过张艺谋导演的《归来》,被巩俐和陈道明的表演感动得痛哭流涕。

但你不知道的是,原著《陆犯焉识》几乎断断续续被严歌苓写了 10 年,为了收集素材,她上海,青海,美国来回跑,就是为了感受人物的心境,体会不同场景,人物的遭遇和感受。

为了写《小姨多鹤》,塑造一个日本女人的音容笑貌,她专门跑到日本农村长野,看当地人吃饭,听当地说话,感受日本人的生活方式和信仰。

为了写《第九个寡妇》,她跑到了河南农村,跟着当地人一起摘棉花,起红薯,排着队等厕所。

为了写《妈阁是坐城》,写好赌徒的心理细节,她亲自跑到澳门去赌钱,输了几万之后,回来了,她说自己不是当赌徒的料。

在四处奔走寻找素材的时候,她说自己是没想过写出来的作品会不会大卖的,也不会计算为了写作花掉了多少钱,她就是想把自己要写的东西写出来,写好,不写出来就会死。

或许这就是无数人为严歌苓着迷的原因吧,她有别人不曾经历过的人生,也有别人不曾承受过的苦难,更有别人不为人知的付出。

所以,如果不懂严歌苓,别说你看懂了《芳华》,因为她的人生,本身就是传奇!

知乎用户 haylin 发表

电影被撤档了,遗憾没能看到是怎样改编、怎样银幕化的这个故事。希望以后有机会能看到吧。因为我觉得这个小说还是挺不好改编的。

为什么说不好改呢,因为严歌苓的小说优点之一,在于它的细碎化。它把真实回忆与戏剧加工编织起来,调动想象,注入嗅觉,发挥动词的妙用与比喻的精准,随意跨越时空的对比与联想…… 所以看严歌苓的小说往往能获得文字上的快感,这些优点在影视作品里是很难做到的,需要转化。

比方说《金陵十三钗》这个中篇,最早读到的时候还是在《中篇小说选刊》上。读高中的我那时真的很为这个中篇而迷醉,文字间的那种优雅、从容。哎呀,一下子我就变成严女士的粉丝了。但是到了大学的时候,国师的电影上映了,看完的第一感觉是灰灰的失望。

如果读一些她的其它作品,感受还是略有些不同的。我个人觉得:严歌苓女士擅长写中篇作品而不是长篇,擅长写她熟悉的生活而不容易把握时代。

所以,遗憾《芳华》又是一个长篇故事。(不过考虑到是专门为了电影而作,也不适合写成中篇。)前面几章,是她熟悉的文工团生活,因此生活的真实感热腾腾地扑面而来,凝练又不疾不徐;但到了后面,还是稍见乏力——在对刘峰女儿刘倩的刻画上(对新一代的刻画),对世俗百态的描写上,以及对整个故事框架的平衡上,总觉得严女士还欠缺了一点点成为最好的作家的因子。

但是我还是那么地喜欢看她写女兵的故事,不管写多少本我应该都会看的。同时怀念早年的各种精彩中篇——《老人鱼》《灰舞鞋》《小顾艳传》《无非男女》《白蛇》……

反观近年的,尝试贴近时事之作《老师好美》,想必严老师自己也不会觉得是佳作吧…….

(好像有点跑题了…… 哈哈其实我算是严老师的粉丝,来推荐自己喜欢的作品了)

知乎用户 橘子木鱼 发表

芳华,是一场对英雄的谋杀。

萧穗子作为见证人与叙述者,真正的主角是何小曼与刘峰。他们两个人的人生轨迹可以说是相逆行的,同时表现出时代大众对于英雄的态度——远的人盲目追捧,近的人质疑排斥。对于刘峰而言,他是带着 “好人” 的皇冠被推下神坛的,他面对的是背叛;对于何小曼而言,她背负着 “怪人” 的名号,一边被唾弃,一遍被粉饰为英雄。而在他们两人身上,看到的是时代对于英雄式人物的渴求与夸大,但在普通人神化的同时,又亲手将他们谋杀。

刘峰,一个纯粹的大好人,毁在了红楼每一个人的手里。对于红楼的年轻人而言,有刘峰,不过是多一个可以麻烦的对象,他无所不能,来者不拒,是如同一尊会走动的大理石雕像一般完美而圣洁;但是若是没有了他,便没有,如此无伤大雅。甚至,能够在一个丝毫没有辜负他们的人身上实施最残忍的背叛,而这种彻底的,让人心寒的背叛仅仅是因为刘峰从神坛上走了下来,有了爱的需求——一个不沾人间烟火的圣人崩塌了。他们在刘峰的脸上缝上了一个莫须有的面具,在心底埋下质疑的种子,一旦刘峰降为凡人,就一拥而上把所谓 “虚伪” 的面谱撕烂,千刀万剐。

是什么让刘峰墙倒众人推?是因为,他是一个英雄,而他的爱,他的私欲,却都要经过卑劣与凡俗的施舍;他的人格也无权同他们共享那些肮脏的快乐。他高大的形象离人间太远了,以至于没有人相信他的真实。所有人都忘记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也有自己,而不是只有他人;有儿女情长,而不是只有济世胸怀——然而刘峰没有让众人看到他的两面性,在他们的眼里,刘峰远离本能,完美得缺少人性。于是,在他感情初露的时刻,惊恐的众人失去的对于他的定位,有情的刘峰是新的,未知的,而人们对于脱离预想的事物第一反应便是摧毁与杀灭。

刘峰是被人心底肮脏的本性毁灭的。他的高大让所有人都自惭形秽。人们为他的伟大鼓掌,潜意识里却无时不在窥伺他,一次破绽就能够让他万劫不复——然后继续竖起批判的大旗,在消弭怀疑之余,一泄心头之快。这是一种嫉妒,猜疑,好奇,不忿的混杂,这时候,所有的名头与嘉奖,都成为了刘峰颈上的锁链,无论他是真雷锋还是假演员,所有人都陷入了看戏与拆穿的狂热期待。在刘峰离开文工团的时候,他没有带走一张荣誉证书,因为他在经历背叛后,明白这些红得发慌的纸才是他真正的 “罪状”,是他被“阉割” 的证明。

在刘峰身上,人们看到了无法触及的高尚和卑琐肮脏的自我,而拔高自己的最好方法从来不是攀登,而是使本来高的人低头。高尚者的错在高尚的名头下被放大千百万倍,以致成了罪。而一个背负 “罪名” 的人被人群殴打致死的时候,每个人的拳头将不需要负责任,反而镀上了正义的光。一群人在迫害一个人的时候,个体总是感到如此的无谓与无畏。在刘峰坐在马扎上自我批判的时候,所有人都升起快感——嫌恶的人性在完美人格身上暴露的反差,内心的丑恶被唾弃的快意,使每个人有了正义得以伸张的错觉;也使他们在劣性得到惩罚后,与厌恶的自己和解妥协。

何小曼的经历与刘峰恰恰相反,先踩后捧让她受宠若惊;而刘峰的经历让她触目惊心。从欺骗骑兵团的苦肉计开始,她个人就逐渐被抹去,因为真正的何小曼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轻伤不下火线的模范,一个战伍情深的英勇护士,或者说,是一条红底黄字的大标语,是一个永垂不朽,持续激励的纸立牌。何小曼撕碎发言稿的时候,她已经看到了以后的道路,而她不想成为第二个刘峰。她曾如此想成为一颗 “掌上明珠”,而当她小心翼翼地登上群众的掌心时,她才感受到由虚假和瞩目带来的恐惧。那一双双狂热接近她,递纸递笔的手,昨天还因为歧视而远离,明天也能够把她谋杀。

谋杀英雄的是谁?时代在每个人耳畔低语,集体为彼此递刀,而每个人的良心都将在数十年后无罪释放。背叛和伤害可以在时间里变质,直到足够轻松能够在饭桌上快乐地笑出来,再把一切推给时代。而人们把悲剧和错误归咎与时代,恰恰因为时代无可被归咎;英雄无论真假,没有被谋杀就不能被称为英雄。

是时代的英雄,也是集体的异类;是从不缺席的亏欠,也是来迟但到的忏悔;是两个人的伤疤,也是一代人的芳华。刘峰与何小曼的故事向我们反问:

“荣誉,就不能伏击一个人吗?”

知乎用户 徐樱若 发表

作者简介

严歌苓,小说家,电影编剧。1986 年出版第一本长篇小说,同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代表作有《扶桑》《第九个寡妇》《小姨多鹤》《陆犯焉识》等。内容简介

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某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

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在这个团队里朝夕相处,她们才艺不同、性情各异,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情境。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青春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

小说用四十余年的跨度,展开她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是为了讲述男兵刘峰的谦卑、平凡及背后值得永远探究的意义。

2017 年 12 月 15 日,冯小刚导演的同名电影《芳华》上映。相信很多人看过电影之后,心中会有一丝难言的苦涩,这种苦涩大多来源于刘峰这个角色:一个善良的人却终究不被善待;一个好人却终究活得凄凉。

这似乎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或者说潜移默化的影响并冲击着人们的价值观: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人不能太过善良,因为善良不一定有善报;人不能过于好,因为好人属实难当。

这种错觉未免有失偏颇。在我看来,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刘峰的一生历经荣耀,坎坷,凄凉,最终归于平凡,正是那个时代对人性阉割的一种结果。人们一方面享受刘峰的好,另一方面却质疑刘峰的好。刘峰的善良是谦卑的善良,当他的善良被人们需要时,就会被众人推上神坛,众星拱月;“触摸事件” 发生,他的好不再被人们接受时,反而被众人摔下神坛,落井下石。

人群对一个弱者的迫害欲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我们总是对一个人充满妒忌?为什么我们见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比自己好?

人性使然。

人之所以为人,总有点儿人的臭德行。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儿阴暗,也有着那些小小的无耻和下流。

唯一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刘峰的 “触碰” 还是有 “收获” 的。

此之蜜糖,彼之砒霜。

刘峰对林丁丁的 “触碰” 是情不自禁的、发自内心的爱。却未能如愿以偿;

刘峰对何小曼的 “触碰” 是毫不犹豫的、充满内心的怜。却照亮了小曼心里的光。

我们终会将刘峰的故事淡忘,流年似水,行走匆忙。在离青春渐行渐远的路上,希望每个人都能将自己独特的芳华绽放。

繁花未尽,芳华已逝。

但行善事,莫问吉凶。

知乎用户 Erin 发表

严歌苓说,她写的,不是有关青春爱情的故事,而是一个过来人对青春爱情诠释的故事。严歌苓原来起的名字叫《你触摸了我》,仔细去想就知道这个名字会更好。先不管这个 touch 是否意蕴着双关——刘峰触摸林丁丁和刘峰和何小萍跳舞,但就前者的触摸事件而言,实际上是整个故事最为重要的一个冲突。它直接左右了刘峰的命运,也让他的信仰和荣誉造成了无可复加的毁灭,更残忍的表现出文工团和其他人对于一个曾经的学雷锋标兵,一个英雄无情的背叛和抛弃。

和电影刘峰像是一个像被诬陷的好人不同,原著里的刘峰在慌忙中是触摸到了林丁丁胸罩的纽襻,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要解开,但后者才能更体现人性,更体现在那个被压抑的年代,而不是如同电影里大观园一般男兵女兵愉快打闹的氛围下,刘峰在青春期最为正常的男女爱恋欲求硬是被说成作风腐化问题的可悲。当模范标兵的刘峰在对他的公开批判大会上,说他自己是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的时候,这种对比才把一个时代对于人性的扭曲和压迫描绘了出来。而那些现在也不想看到刘峰真的会去触摸到一个女孩的胸罩纽襻的人,可能就和那些老男人一样,内心意淫着练功房女孩美好的青春肉体,表面上却要维持正统和传承一样无耻而可悲。

不过,严歌苓自己对于这个情节的解读却很让我出乎意料。她认为,女性千百年以来,对于配偶的选取的集体潜意识是需要一个在部落里,最为强力的最有权威的男性的。而刘峰,虽然伟大,却是那个年代以 “平凡就是伟大” 的价值观导致的“伟大的平凡”,对于林丁丁而言,刘峰很好却不能够爱她。严歌苓同时以此推出了何小萍对刘峰的感情是不太正常的,因为何小萍违背了女性的集体潜意识,所以这是因为时代和集体的偏见对她的人格的扭曲造成的。

很明显,严歌苓是有研究过心理学,包括书中对刘峰 “超我” 的解读也明显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流派的观点,而上述这部分的解释在 D·M· 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有一定的作证,但就巴斯的理论目前也只是一家之言,严歌苓的解读自有她可以自洽的观点,但我更偏向书中和电影里萧穗子的诠释——“一个干尽好事、占尽美德的人,一个一点人间烟火味都没有的人,突然告诉你,他惦记你很多年了,她感到惊悚、恶心、辜负和幻灭。”

只不过这种诠释是悲凉的。刘峰是在那个崇拜英雄、崇拜荣誉的时代下的标兵楷模,不管在哪个语境下,我都不能不说他是一个好人,但就是那个把他奉为楷模的年代,同时也无情的阉割了他作为一个人应有的七情六欲,他被捧在高处,人人崇拜,但却无人敢亲近,想亲近。那个年代很多人,从小被灌输这样的价值观,也是发自内心的崇尚荣誉和集体,但人内心的人性总在涌动,这种矛盾无时无刻在每个人的心里斗争,既不能去除自己本能的欲求,又怀疑自己是不是思想改造不够彻底。但就是一个正常的人,对于刘峰这样的标兵模范是本能的抗拒的,和他在一块,仿佛要照耀出自己内心的丑恶,而后来,就连近乎完人的刘峰自己也逃脱不了被那个时代审判定义的丑恶,他们的内心也是崩塌的,就和那个时代构造出来的光辉的形象一样,遭受到了怀疑和幻灭。这种矛盾,才深层次的刻画了,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以及那个红旗席卷大地的时代和人性之间的压迫和扭曲之间的关系。

知乎用户 Mr.Song 发表

白莲花和绿茶婊的问题,每个时代都存在,但最不能接受的是影片中的政工干部没一个好人,虚伪、自私、猥琐、卑鄙、下流、无耻,所有这些负面的形容都可以用在这些干部身上。这样一部将假、恶、丑集中放大的影片,算不上什么好片。我们需要正视不好的,但不是一昧宣传不好的。

知乎用户 Bmw5527 发表

作为一名参加过这场战争的老兵说几句:冯小刚和严歌苓带着自己的怨恨,发泄对这场战争的负能量,欺骗广大不了解真相的年轻人,煽动部分同龄人,对共产党不满!

这场战争,最大的正义性有两点,一是教训了越南称霸,二是锻炼了我军。解放军从文革开始到 1979 年,经历了文革动乱,存在很多问题,积重难返。这次战争,越南称霸野心严重受挫,百万我军得到了朝鲜战争以来最大的锻炼。轰动了世界,西方国家,为之胆寒,国人振奋!严冯二人罔顾事实,企图用小小的个人恩怨、儿女感情纠葛,来贬低诋毁一场轰动世界的正义战争!按照他们的观点,红军长征 30 万人最后剩 3 万,抗日战争牺牲了数百名将军,解放战争死的人更多,杭美援朝牺牲那么多将士,都是错误的,不值得的,这些壮举中也都会有些委屈的人,错误的处理,难道要全面否定中国革命的全部历史吗?一个何小平萍,刘峰受的委屈算什么?严歌苓投入美国的怀抱,难道美军中就是那么正义公平吗?你见过吗?

作为那个时代的过来人,为严,冯二人而羞耻!

知乎用户 小星教瘦 发表

严歌苓的文字总是那么充满画面感,值得一品再品。 这本《芳华》如同《小姨多鹤》 一样,看完便笼罩在一种深深的愁绪当中, 说不出什么感觉,就是觉得胸口一阵堵得慌。

《芳华》讲述的是一段发生在 70 年代的故事。虽说是发生在那个特殊年代才有的事, 但关于人性,关于爱情, 关于命运其实都是无独有偶。

萧穗子以回忆的方式向我们讲述了整个故事,就像《红楼梦》里说的:“女娲炼石亦荒唐,更向荒唐演大荒。” 回忆录写出来的东西,都只是印象而已,不可靠,因为记忆本身,它就不可靠, 而且更多的也只是她的揣测而已。

01

故事的男主人公: 林峰, 大家又叫他雷又锋,意思是又一个雷锋。从来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大大小小的事不管帮得到还是帮不到,他都会力所能及的帮助身边所有的人。可就因为青春懵懂的一次爱恋,从神坛上跌落,从此命运反转。从文工团的大标兵,被处理后又上了前线,因为战争丢了一支手臂。再到后来转业,也离了婚,女儿跟着老母亲生活,他只身来到海口开三轮车做书报买卖, 日子过得很是拮据,又与一妓女有过一段露水情缘。晚年不幸得了肠癌, 早早的离开了人世。

他错在爱林丁丁身上吗?在我看来不是的, 他错在了自以为林丁丁会爱他会接受他。然而现实却给了他一个大巴掌,只是这一巴掌实在太厉害,断送了他的前程, 也断送了他名誉。都说意外和明天不知道哪个会先来, 人生真的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即便你一直很好, 但也可能就因为一次的失误,一次的不谨慎让自己陷入巨大困境,从此改变人生轨迹。

对于好人没好报,这句话我是不认同的。林峰是好人,但他同时也享受也沉浸在这个 “好人” 当中。这么个好人跟一位妓女有染,大家伙都不能接受吧,而林峰他却不自知。他的发心是好的,想让妓女从良,可惜自不量力,他本身的物质和精神力量都不足以反转这一切, 美好理想又再次破裂。

再到后来他变得神秘兮兮, 好像总是有意躲着从前的战友。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是因为过得不好吗?是因为不想让大家看到他狼狈的样子吗?我想不是的,他躲着大家只不过是觉得自己再也帮不到大家了。一个曾经总是帮助别人的人, 现在却要反过来接受别人的帮助,这落差实在是有点大。

林峰的一生都在奉献,甚至是不计后果的奉献,这样说来晚年得了肠癌也是有迹可循了。当然,好人还是有好报的, 得了肠癌以后的那几年,都是何小曼在贴身照顾,萧穗子在最后也送上了一笔钱,更重要的是他的人品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02

同样是触摸, 触摸到了林丁丁, 改变了林峰的一生, 触摸到了何小曼,却改变了何小曼的一生。

林丁丁是一个很娇气也很现实的女孩子,可以同时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唯独不能接受林峰的爱。

在她的眼里,物质层面的东西是要远远超过精神层面的。两次婚姻选择的丈夫不是有权就是有钱, 而对于林峰受到的伤害更是没有一句抱歉。

靠山山倒,靠水水流,靠人人跑。到了最后林丁丁靠的不也还是自己吗?可惜芳华已逝,曾经的娇娇女,已然变成了市井大妈。

03

何小曼又是怎样一个人呢?

6 岁父亲自杀,母亲改嫁。从小是保姆,邻居口中的拖油瓶,是继父眼中的偷听者。是弟弟妹妹心目中的讨厌鬼。吃东西跟做贼一样,穿的衣服也是妈妈不要的。更可怜的是,拼了命让自己发烧,只是为了让妈妈能抱一抱她。

什么都没有的人,又哪里会怕死呢? 她就冲着这精神考进了文工团。可考上了又有什么用, 命运并没有就此反转, 她还是大家口中的讨厌鬼, 谎话精。 大家都嘲笑她, 排挤她,唯有林峰没有把她当成异类,在所有男生都不愿意和小曼搭档的时候, 他站了出来。他们成了最好的舞伴,也温暖了小曼的心。

可是小曼就是小曼, 那个当下也只是把对林峰的感谢深深的埋藏在了心里。原生态家庭的影响把她的前半生腐蚀的千疮百孔,以至于到后来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开始觉醒的,总之她的后半生凭借自己的努力彻底反转了。从以前又脏又臭的讨厌鬼, 变成了一个好看的上了年纪女人。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照顾了整整三年身患肠癌的刘峰,那个曾经温暖过自己的刘峰。

我相信她和刘峰只是纯洁的友谊,就如电影《芳华》里那句最感人的话:“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

04

一个人过得好不好,其实跟其他人没太多关系; 一个人的命运,更不是从一生下来就从此注定。家庭, 环境, 他人会对你的人生轨迹有影响, 但不是决定因素。你的命运始终掌握在自己手里,就如《了凡四训》里说的:“命由天定,运由己造。”

知乎用户 海莎​ 发表

十一在家看了《芳华》,其实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我所有的感受,严歌苓的作品描写的人性非常真实,那些丑陋的,隐秘的,不能大白于人前的,却都是你我共有的情绪的。我们都一样,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任何缺点的人的,那样的人会让人觉得非常不真实,让人在潜意识里希望他露出缺点。

今天,看了一个纪录片,就是类似感动中国那种。。。。。。怎么说呢,我能说,我真的不感兴趣吗,在我这个年纪,我已经不太愿意去听那种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的故事,大概是我在不断和自己、和别人的阴暗面碰撞后,开始发现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本质都是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的。也就是本我了。。。。我不否认,那些光辉伟大的人们的光芒,我知道纪录片不得不这样拍,也正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好逸恶劳的,所以才需要善的引导。

可我觉得,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太需要了,因为我已经很清楚的认识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该怎么走下去,我知道我是个懦弱,胆小的人,也是个犹豫不决,容易心软的人,有时候也是重情重义,怀旧慢热的人,我所谓的守规矩,认真负责只不过在于我害怕承担责任,我怕极了做错了事情,所以,我的所谓认真其实不是什么值得称赞的优点,我不过是利己而已。

所以,当我看到纪录片里闪闪发光的人时,我觉得我真是怂啊,我怕死,怕累,怕承担责任,所以纪录片里的人啊,你们的勇气,你们的担当,让我觉得我是如此的渺小。。。。。

生活中的我是一个比较随和的人,我也是个比较喜欢给予的人,有时候会错意,把别人不需要的东西,用好意一次一次给予。朋友曾说,如果一个人真的需要他会说出来的,也直到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别人不说是因为不需要的。而我不是这样的,我似乎永远不会主动,似乎永远在等待,等待有人能看懂我。。。。。。。。。。

以后要变得更主动一些吧。

知乎用户 猫眼娱乐 发表

从千人素颜海选到国庆突然撤档,《芳华》终于在各方的期待下上映。有人说这是冯小刚第一部青春片,从电影英文名取名叫《Youth》也能看出,冯小刚把自己 20 岁进文工团的青春记忆搬上了银幕。

电影根据严歌苓同名小说改编,以 1970 至 1980 年代为背景,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着变数的人生命运故事。据严歌苓在一篇创作谈的文章里提过,“大概在四年前,冯小刚导演跟我说:我们俩拍一个文工团的电影吧,你我都是文工团的,我现在特别怀念那段生活。”

严歌苓回去后就把电影的原版小说写了出来,215 页的小说经过改编后,变成了 136 分钟的银幕呈现。虽然部分情节和人物并无太大的出入,但小说版和电影版所呈现的气质迥然不同。如果说电影是属于冯小刚的回忆录,那么小说则是严歌苓极具现实主义批判的忏悔录。

和小说一样,电影同样是以萧穗子的身份、视角和口吻叙述他们在文工团的青春故事。不同的是小说前半部分讲述了文工团少男少女躁动的青春,后半部则聚焦在他们离开文工团之后的现实人生。而电影中的篇幅多为倚重在文工团的日子,影片末尾的三分之一描写了多年后的他们各自的生活,然而省略了原著最后四分之一的结局。

篇幅比例的不同也昭显出作品整体呈现的气质不同,电影始终浸染在温情又怀旧的氛围里,在你感到绝望之际又会被赠予一点糖份,让你相信希望就在明天。而小说看上去就有些不近人情,残酷的事如画卷般挨个展开,让你沉甸甸地如同积满水的毛巾,拧一拧就能落下泪。

(以下涉及剧透)

· 触摸事件 ·

《芳华》这部小说,原本是叫《你触摸了我》,这个触摸事件可以说是故事的核心,人物命运由此发生转折。被公认为 “活雷锋” 的刘峰因触碰了林丁丁的身体而被处分,也因此被文工团下放到伐木连当兵。南疆战事爆发后,他被调到了野战军下属的工兵营一连三排当副排长。

先说说刘峰触摸林丁丁这件事。电影里仅在刘峰告白时才透露出刘峰自他初见林丁丁,听她唱歌后就一见倾心。而小说里则把刘峰心属林丁丁的那刻场景描写出来了,且比电影里的更有波澜。

那时,刘峰指导林丁丁练踢腿,“丁丁又是一腿,只踢到他肚脐高度,可就是这一下,把一个东西从她灯笼裤管里’发射’出来,直飞向刘峰,落在他两只黑面白底的土兵布鞋之间… 那是半截儿被血泡糟的卫生纸,只有梢头是白色,其余部分是惨烈的猩红。” 而刘峰就因为这个姨妈巾,这个离女性核心最接近的东西,惦记上了林丁丁。

再来看告白这段,刘峰选择在一个小库房向林丁丁表白。电影里,已经嗅到苗头的林丁丁显得比较淡定,看上去就像是情场老手,对这种场面十分习惯;而原著里的林丁丁惊慌失措,小说反复地写道林丁丁大喊了一声救命才逃跑的,电影里两人是不小心被过路人撞见,才捅了出来。

告白之后,电影省略了小说里的批判大会:刘峰坐在马扎上听着台下的人读着他的审判词,他们骂他:下流!流氓!而这些人,都是他曾经热情帮助过的战友们。

战争爆发后,电影拍了 6 分钟的长镜头战争情景描绘了战争的残酷与血腥,刘峰为救陷入沼泽的战友,被敌人的子弹射中右手,他也就失去了那只曾摸过林丁丁后背的手臂。而小说里,直接跳过如何受伤的部分,直接集中在受伤后的刘峰一个人落了单,一辆补给弹药的卡车经过,问他救护站怎么走,刘峰故意指向了需要补给弹药的兵团。刘峰的动机很简单,他一心求死。然而被感动的司机在找到兵团后,又骂骂咧咧地给他送到救护站,还献血救了刘峰一命。

电影特地略去了小说里的残酷情节,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人性的丑恶与弱点。如果刘峰没有选择去触摸林丁丁的背脊,如果林丁丁没有大喊救命或者接受刘峰,那么还会有后来的事吗?但人生没有如果,圣人是不能有情感的,雷锋叫惯了,他们忽略了刘峰和他们一样,都是平凡人而已。

· 何小萍与何小曼 ·

小说与电影里,唯一的人物名字不同是发生在何小曼身上,电影中改名何小萍,人物命运相同却也不同。

电影中的何小萍,父亲在她小时候就进了监狱。在看到战友家人被释放后,殷切期盼父亲有一天也能出狱时,却收到一封父亲的遗书。而小说里的何小曼,父亲早就自杀去世了,她也不能够像电影里一样,可以哭着给父亲写信,抑或是收到父亲疼爱有加的遗书。不过,何小曼在小说里也收到过死讯,在她疯了的时候受到新婚丈夫的死讯。

凭自己努力来到文工团的何小曼,并没有像电影里的何小萍一样去偷林丁丁的军装,拍照寄给父亲。霸凌的由头是何小曼一身的馊味,在所有人都嫌她臭的时候,刘峰挺身而出,给她昏暗的生活里照进一点阳光。

所以,对刘峰心生爱意的何小曼在刘峰被处分下放后,也郁郁寡欢。装病演出被发配到野战医院和电影情节差不多,文工团还跟野战医院打了招呼,说 “把小何同志分配到洗衣班去吧,她需要艰苦锻炼。”,野战医院仅让何小曼洗了一个月的脓血绷带后,就仁慈的把她安排到护训班里。

这也给后面她成为英雄作了铺垫。电影里何小萍在被赋予英雄称号之前,舍身护住躺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士兵;而小说里的何小曼成为英雄则十分偶然,当时她乘坐着一辆运输烈士遗体的卡车回包扎所,途中误入雷场卡车被炸,何小曼搀扶着幸存的受伤男兵走了 10 里路,在最艰难的一段路里,何小曼用裹尸布缠着男兵,一头用绳子系在自己腰上,哭着求男兵跟自己爬一辆里路。后来,他们被一个摄制组送回医院,此后,何小曼就成了 “站地天使”。

从受人排挤欺负到走上神坛受人敬仰,不管是何小曼,还是何小萍都一同疯了。

· 没说完的结局 ·

时隔数年,萧穗子、郝淑敏和刘峰在海口重逢,我们只知道萧穗子开了新书的签售会;因丈夫只顾着赚钱,郝淑敏带着孩子夜夜独守豪宅;而林丁丁的近况也通过她们聊天知道:嫁去澳洲后,女神变胖了。后来几笔带过已经康复的何小萍找到了刘峰,两人在车站互相依偎,旁白里简单说了再隔数年后的光景:何小萍在刘峰患癌症生命垂危之际,把刘峰接到自己身边照料,两人没有结婚,但都把彼此当是对方的亲人。

在原著里,他们从文工团离开后的故事,更为完整。

刘峰先是回了老家,结了婚有了女儿,妻子是长途车售票员,后来跟人跑了。刘峰后来跑去海南做盗版书生意,在穷困潦倒时不忘包养一个发廊妹,发廊妹拿着刘峰的钱整了容,变成高级发廊妹,也离开了他。

林丁丁离过两次婚:第一次因为知识分子的婆家不满她的 “目不识丁” 把她休了;第二次她嫁去了澳大利亚做饭馆的老板娘,后又因为觉得无聊跑回国。和电影里一样,她的身材走样,发胖了。小说里说道:“如果是现在的林丁丁被刘峰 “摸” 了,不会再大喊 “救命” 了吧。”

郝淑雯甩掉了萧穗子的初恋,和一个二流子结婚,二流子后面赚钱成了商人,郝淑敏成了富婆,但两人感情并不好。而萧穗子结婚又离婚,专心于写作。

不管是电影还是小说,都通过这些人物的流转变迁来表现那个时代,他们的命运际遇,都反映了时代浪潮的痕迹。电影里特地加入了许多历史事件,毛主席去世、恢复高考和邓丽君的 cd 等,这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原著的结尾里,是刘峰潦草的葬礼,英雄在成为英雄以前,也是这个平凡宇宙中的渺小尘埃。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jwji10 发表

一个林丁丁触摸,让刘峰的人生急转直下。一个何小嫚的触摸,让何小嫚的人生从心底里开出花儿来。

我真的很难想象年轻时你爱过的人和爱过你的人会在以后的生命里给你带来难以磨灭的记忆和影响

就像大雷锋代表刘峰,年轻的时候对文工团的人个个掏心掏肺的好,但是大家暴露出来的人性的丑恶便是一边享受着刘峰对大家的好,一边又怀疑他的好是不是真的好,个个都想做一个苍蝇去叮这个无缝的蛋。对刘峰的期望太高以至于当他真的喜欢林丁丁,只不过伸手去触碰时大家瞬间把他的灵魂高格踩到脚底,批斗并冷眼看他被下放,刘峰命运从此急转直下。

这是他爱过的林丁丁。

而他不嫌弃一出汗就发馊的何小嫚,和他默契搭配练舞,他手臂触碰过何小嫚纤细的腰间,给何小嫚灰暗的人生带来了新的希望,甚至何小嫚是喜欢刘峰的。

这是爱他的何小嫚。

结果世事变迁,刘峰上战场失去一条手臂,后来去过海南,找过一个有性无爱但仍然温柔对待的小惠,同时也给了小惠正能量,改变了小惠的人生。后来只身去了北京给侄子打工。林丁丁离婚两次过,第一次是在高干家庭受尽歧视,第二次是在澳洲包了三年饺子吃了三年鸡翅,做了三年餐饮老板娘,最后离婚,找到了一份给富豪守空房子的工作,四五十岁那年在北京一直期待见刘峰,但是没有见到。何小嫚之后因撒谎希望受到大家关爱而下放野战医院当护士,结婚一年丈夫在前线牺牲。后来因为光荣事迹被评了二等功,当了英雄模范,但精神分裂,刘峰还不忘去看她。何小嫚好了之后找到一份亲戚介绍的照顾富豪的工作,收入还不错,也在北京。刚好刘峰得了肠癌,多年未见,两人老境孑然一身,于是何小嫚在刘峰生病之后悉心照料,陪他走过了最后一程。

同样是触摸,一个把你的人生带入深渊,一个在你人生的深渊又拉了你一把。你真的不知道年轻你爱过的人和爱你的人会给你的人生带来什么。最近刚刚失恋,很痛心,所以看了芳华之后情不自禁地往这方面想。很好的作品,期待同名电影快点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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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梦梦梦梦梦楚 发表

赖在被窝里看完了《芳华》,合上书,太阳就这么晒着万物,把那个年代的年少芳华也要晒得蒸发掉了似的。

《芳华》是我刚读完《陆犯焉识》的接档书,似乎是《归来》里陆焉识女儿丹丹的故事延续,但相比之下,略有失望。《归来》我看了两三遍,读《陆犯焉识》后,更是久久不能自拔,那种掏心掏肺的故事,让我愿意在里面那个时代里徘徊者不出来。《芳华》却没那么大气,营造的时代是那个时代,人性是那个人性,但总觉得浅尝辄止,明明故事和人物可以更加立体生动,更掏心掏肺。时间线的来回推进,像是模仿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招数,却又略显凌乱和刻意。

我从头到尾一直没有想明白,严歌苓为什么要用第一人称来讲这个故事,“我” 是故事中的一角,却不显重要,但用了萧穗子的角度,便出现了大幅大幅的猜想。这也是不够尽兴的原因之一。比如每隔几页就有诸如 “让我来猜想”,而后进行的描写瞬间显得无趣了。就像你怀着八卦的心去问目击者当时是怎么样的,他却告诉你,我想象中,我猜,我看可能是,这样这样的。描写再真实,那也只能意淫。尤其是读到 “不止一次写何小曼这个人物,但从没写好过。” 那整段话就在讲诉如何塑造一个何小曼,这次塑造的和以往有什么不同。读小说本就是有代入感的旅程,却仿佛总有人在旁边敲醒你:喂,你代入的都是假的,都是我捏出来的泥人儿!

总是有人刻薄地评论说这帮上海老弄堂里的阿姨娇柔做作。我却很喜欢老弄堂阿姨们的文字。前几天还跟我爸爸说,你看,在上海呆过的女人写出来的文字就是不一样。那种温润,那种细腻,你看萧红这种北方的作家,就是大气又苍凉,大地裂开了。王安忆的句子就像红烧肉或者蛋糕一样甜腻甜腻的,严歌苓呢?严歌苓没王那么口口吃下去都是甜腻,但大概细致的悲凉吧。我爸眼睛转转,说方方也不是上海作家,但是也很细腻呀。我翻个白眼,湖北难道不是南方?!

跑题了,说回《芳华》。无论如何,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文工团,一群正值青春懵懂的文艺兵,这是严歌苓亲历的青春,那个 “以背判出卖为荣” 的时代,那个集体主义与英雄主义共同被高举的时代。故事里有五个人,像雷锋一样默默无闻的好人刘锋;死了父亲,与母亲在继父家小心度日,受到除了刘锋的全部人排挤的何小曼;体弱多病,却总能 “轻伤不下火线” 的林丁丁;家庭优越、抢了萧穗子男朋友,并背叛出卖了萧穗子的郝淑雯;以及因与男兵写情信被告发而被全员批判的萧穗子。

《芳华》的英文翻译名叫《You Touched Me》, 触摸,是故事走向的关键转折。本是全军瞩目的英雄,刘锋却因爱上了林丁丁,表白时触碰了林丁丁,被” 打倒 “,贬去战场冲锋陷阵,九死一生断了手臂,复员后南下卖盗版书,与发廊妹生活,一辈子再无出路。怪林丁丁还是怪时代,刘锋本就被当成圣人,在每个部队穿梭演讲,大概在那个年代英雄就该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七情六欲的英雄吧。

刘锋和四个小姑娘的人生轨迹在文工团那之后一点一点开始偏离。但无论是想嫁高官不得逞,做了富婆的郝淑雯,还是当了作家的萧穗子,无论是嫁了潮汕商人又出国了的林丁丁,或者一直等待着刘锋的何小曼,最终也都是孤身一人。而更讽刺的是,好人没好报的刘锋,在灵堂上,也还最后做了一回好人,以大家 “刘锋一辈子谦让,他不会介意的” 的想法,开始了匆匆忙忙不到十分钟的追悼会。

但我觉得的故事主角其实是刘锋,和何小曼。因为只有这两个人被一层一层扒开了写,写心写肺,写过去,写家庭,写死别。触摸事件的主角是林丁丁,但林丁丁只是刘锋生命中的过客,虽然被他爱到骨子里,虽然一声救命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林丁丁却只存在在刘锋心里,只存在在芳华年少中,在那个高举英雄主义的时代里。若非如此,为何刘锋最终不愿带上老花镜看看埋在心里一辈子爱都发了芽的丁丁如今是变成了怎样的油腻妇人。而何小曼,悲惨的一生,直到最终她精神不正常,直到刘锋临终前,她尽心尽力的照顾他,这个多么渴望爱的女人似乎都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真正的爱情。即使在亲情上,除了父亲残存的温暖,竟也比不上一朵山茶花。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这必然是严歌苓亲身经历,至少 80% 以上是吧。《芳华》是写给她的旧友刘锋的挽歌,也是写给留在那个时代里芳华的挽歌。

最后,期待电影。

以上首发于公众号 “一千零一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发表愚见,整个书读起来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感觉作者再刻意说什么,又欲言而止。

仔细想来,作者是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在叙事,即萧惠子的视角,但萧惠子的刻画上略显单薄,仅仅为了串起角色而存在的角色,即使去掉这个角色故事仍然得以完整。

知乎用户 漆柒 发表

多么令人心碎的故事

五个不同的人

五种相同却又不同的青春

把好人做到烂总比做坏人强

身边若是有刘峰这样的人

我们理当珍惜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ld4JRr 发表

人不是神,被观众捧上神坛,就要被捆在神坛上,一不小心还可能被观众宰割。 有些人只是比别人高尚了一点点而已,但他始终还是个人,不是神。

【芳华】里刘锋善良的几乎完美,尽管他本人做好事只是出于本能,但由于时代的宣传需要,他被表彰成人民英雄楷模,被邀请参加各地的表彰会,同时获得了组织在升职等待遇上的优势。他被捧上神坛,被失去人性。而他的问题就出在他在别人眼里活得不像个人,在人人都说别人坏话的年代,他从无牢骚,恪尽职守。他的存在就像空气,离开他的帮助,人们就会缺氧会不适应;而活在他的帮助下,人们觉得理所应当。

当一件不是自己的东西越完美,旁观的看众就越吹毛求疵,找不出点瑕疵就像心里拔不出的刺,不舒服。他们也只是普通人,享受英雄形象的坍塌,甚至心里有点阴暗地想要上去踩两脚。人人平等,就是通过踩低英雄而实现的。

“集体痛打个什么,人也好,狗也好,都是一种宣泄,也都是一种狂欢”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萧穗子的口吻说,

“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比如找个像何小曼这样的弱者捉弄捉弄,在背后说说郝淑雯这种强者的坏话,… 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虽然我当时只有十六岁,偶尔也会有心理不光明的时候。后来果真出了 “触摸事件”,我的焦虑才释然。”

那刘峰到底有没有七情六欲呢?是有的,只是大家把他定格在圣人的人设上,并且无意识的忽视他的人性。 或者说,大家从来不相信神会出现在人群中,所以他们都在等,等待一个披着神性的外衣被脱落的一刻。

但是刘峰和文工团的其他男性又不同,他也有欲望,但是他没有邪念,说到底他就是一个善良而平凡的人,而人们不允许他有七情六欲,恐惧他有七情六欲,而又渴望有朝一日能揭穿他有七情六欲的事实。

刘峰的人生转折点是对林丁丁的表白。他对林丁丁的表白吓到了她,林丁丁的心里一直反问:他怎么敢喜欢我呢? 他怎么能喜欢我呢?

林丁丁对待刘峰的表白是什么反应呢?

林丁丁还是说不出来,脸上和眼睛里的表达我多年后试着诠释:受了奇耻大辱的委屈…… 也不对,好像还有是一种幻灭:你一直以为他是圣人,原来圣人一直惦记你呢!像所有男人一样,惦记的也是那点东西!试想,假如耶稣惦记上你了,或者真雷锋惦记了你好几年,像所有男人那样打你身体的主意,你恐惧不恐惧,恶心不恶心?他干尽好事,占尽美德,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结果呢,他突然告诉你,他惦记你好多年了,一直没得手,现在可算得手了!一九七七年那个夏夜我还诠释不出丁丁眼睛里那种复杂和混乱,现在我认为我的诠释基本是准确的。她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

而林丁丁恐惧和幻灭的来源是

如果雷锋具有一种弗洛伊德推论的 “超我人格(Super-ego)”,那么刘峰人格向此进化的每一步,就是脱离了一点正常人格——即弗洛伊德推论的掺兑着“本能(Id)” 的“自我(Ego)”。反过来说,一个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 “自我” 和“本能”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相对人性的大荤,那么 “超我” 却是素净的,可碰上的对方如林丁丁,如我萧穗子,又是食大荤者,无荤不餐,怎么办?郝淑雯之所以跟军二流子 “表弟” 厮混,而不去眷顾刘峰,正是我的推理的最好证明。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因此,刘峰已经成了一种别类。试想我们这群充满淡淡的无耻和肮脏小欲念的女人怎么会去爱一个别类生命?而一个被我们假定成完美人格的别类突然像一个军二流子一样抱住你,你怪丁丁喊 “救命” 吗?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表现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 “不是人” 的人呢?

总之,人不是神,被观众捧上神坛,就要被捆在神坛上,一不小心还可能被观众宰割。 有些人只是比别人高尚了一点点而已,但他始终还是个人,不是神。

贰:刘峰篇

一个被别人麻烦了一生,死了都不愿麻烦别人的刘峰

刘峰是个情种。刘峰是因为什么喜欢林丁丁的?刘峰对林丁丁的爱是从内到外,散发到每一个细胞的爱。刘峰也爱过别人。他的心是不爱发廊小妹的,但是他离不开发廊小妹的身体;他爱何小曼,但是他只爱小曼的心灵。所以刘峰对丁丁的爱是无人可以替代的。

刘峰对丁丁产生了我要对你负责的想法是在一次舞蹈课上。那次,刘峰代课,林丁丁排练舞蹈抬腿时,一条血红的卫生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了刘峰,落在了他的脚下。林丁丁捡起这血红的纸,冲出舞蹈厅,哭成了泪人。这一幕刘峰看的最真切,他先是一愣,觉得自己好像要负责什么,因为他是唯一一个看清了那张纸的人。 文中说,这躁动被染红的纸曾经在林丁丁最私密的地方摩擦过,让刘峰感到了间接的亲密接触。

在那个集体男女欲望被阉割的年代,异性从认识到第一次触碰肌肤往往要几年的时间,而这一次 “亲密接触” 来得这么突然,他怎么会不心动呢? 就好像一个吃素了多少年的人,突然发现盘里有一块五花肉,他的唾液腺怎么会不蹭蹭蹭地分泌唾液淀粉酶呢?

刘峰同时爱会唱歌的丁丁,好像那甜美的歌声本身就是在讲情话。刘峰还爱走路不协调,双手支撑着准备随时跌倒的丁丁。 总之,刘峰爱的是全部,再加上青春只有一次,刘峰对丁丁一生都没能释怀,也是可以理解的。直到最后,刘峰也不愿去见离了两次婚,胖了一圈,头发稀疏的林丁丁。因为他想要林丁丁的芳华永驻心间。

他善良的有些傻。在何小曼被当众指出 “整个人都是馊的” 的时候,他主动要求做小曼的舞伴,文中不止一次提到刘峰最爱的是干净,而他却接下了这个“脏活”。 妻子和长途车司机跑了,他说:也不怪她,我毕竟是残疾人。 他给发廊小妹小惠买书,教她从良,却被骗走为数不多的积蓄。

他乐于助人。村民的水他来抬,文工团的红楼他来修,连别人结婚用的沙发都是他来扎。 他不懂得背叛,他曾经抓住过林丁丁说首长坏话的把柄,但是他最后都没有说出那个人是林丁丁。 和他相对的是,林丁丁的背叛,一个为心爱的人付出了很多,被心爱的人捅了一刀,还到死都忘不了她的人是多么的令人心疼啊。

他的存在像一束光让周围的人觉得他耀眼夺目,也同样让周围的人身后的阴影挥之不去。

“一个能工巧匠的刘峰,一个翻绝活跟头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一个被别人麻烦了一生,死了都不愿麻烦别人的刘峰”

他的一生,被捧上神坛,被摔下神坛。最后,小曼陪他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刻,小曼是唯一一个从始至终没有背叛过他的人。而他的一生,永远也得不到林丁丁,因为他善良地平凡,而林丁丁最讨厌平凡。

叁:何小曼篇

一直不被善待的人,最能理解善良。

弗洛伊德说过:每个人都有两个本能,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

她的人格具有自毁的一面。大部分人生的本能大于死的本能,而何小曼死的本能却一直主导着她。自毁的目的在于引起注意,希望通过自己的自毁行为,让对方意识到对自己的亏欠,这是一种变相获得爱的方式。

赵紫慧

2018 年

知乎用户 金戈木卯 发表

从电影中退回现在生活的时空,心里只有一句: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对那个年代说,也对这个年代说。

知乎用户 轩杰​ 发表

据说芳华剧情如下,

男主角刘峰是个热心肠的老好人,外号雷又峰。是个经常被文工团姑娘们使唤的角色。

女主角叫何小曼,上海姑娘,父亲是个文人,因批斗不堪受辱,自杀。母亲带着她改嫁给一个厅长,在继父家中饱受保姆的欺负,母亲怕再失去一个家庭而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她因此而自卑,在文工团里相当于其他出身好的女兵面前显得更自卑,加上这帮被宠惯的大院姑娘看不惯她,经常被欺负,整个文工团只有刘峰对她一视同仁。

刘峰暗恋的是文工团里颜值最高的林丁丁,林丁丁也是被最多人追求的姑娘,可能是她对老好人的刘峰毫不在意,同时也跟别的男兵调笑惯了,在一个傍晚把他叫到房里来,刘峰以为时机成熟了,就向林丁丁表白,然后抱了她,结果林丁丁挣扎喊救命,并跑出了宿舍。

对于这帮文工团女兵来讲,雷锋怎么可以有七情六欲,于是刘峰被批斗,这帮曾经被刘峰伺候过的姑娘,用最恶毒的语言批斗他。

最终,刘峰被下放到原来的部队,走前何小曼给他送别,但是心如死灰的刘峰没有领会她的心意。一年后越战爆发,刘峰上了前线,在一次战斗中右手中弹,被物资车救起,但他故意指错救护所的路线,让车顺利开到了前线部队,补给物资。最后虽然保住了命,但是手没了。同时也成了英雄登上报纸。

何小曼跟着文工团但川藏演出,因为功力扎实,出演主人公,但是临演发高烧,团长为了完成任务逼她上台演,最后她演出成功,成了模范,谁知团长心机及重,诬陷她用假的体温计冒充高烧,为了整她把她调去前线救护队,在那里她见到了她新婚丈夫所在的死伤最惨重的部队,在一次前线救护中,她背了一个负伤的战士跑了十几里,成了英雄,上报。她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无论是部队还是群众都狂欢式的歌颂她,这种场景让她想起了她那个同样在狂欢式批斗里死去的父亲,于是她疯了。同时也得知了丈夫牺牲的消息。

战争结束后,文工团的成员各奔东西,刘峰在一个剧团当门卫,后来又摆地摊卖书,挣了点钱想和妻子到海口做点小生意,结果妻子在火车上跟别的男人好上,跑了。

文工团的几个姑娘因为家庭背景,都过得很好,但是婚姻生活都过得不好,在这种外表光鲜的虚伪生活中,她们开始意识到她们和刘峰之间,她们才是最肮脏的那一个,对刘峰的歉意成为她们自我救赎的路,最终她们决定寻找刘峰,然而找到人的时候,刘峰已经得了癌症,有一个姓沈的女人照顾,但这个女人始终没露面。

最终在刘峰的追悼会上,她们见到了这个女人,就是何小曼。

何小曼精神病住院期间,文工团只有刘峰去看望过,康复后的何小曼改回亲生父亲的姓,得知刘峰单身,花了多年寻找刘峰,并留在刘峰身边照顾他。

而刘峰的爱,早在当年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刘峰在其他女人身上寻觅的,也不过是林丁丁的残影罢了。

就这样,这个唯一没有在批斗会上痛骂他的女人,替整个文工团的女兵为林峰还情。照顾了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的余生

这剧情 80 后不喜欢,90 后没感觉 也就 60 70 喜欢看,但他们也不喜欢去电影院 指定扑街的片子

知乎用户 林晓芳 发表

一本很薄的书,可以说期待有得到满足。

我总是觉得人生很有意思,要是能倒着过,那大概就是完美的精英社会了吧。知道了结局,也就有了改变走向的动力。

只可惜,人生是由浅入深,一步一个脚印的。即使站在命运的转折点,你也不一定能知晓,;即使做了决定,你也难以看到未来的方向。所以,人生就是一场冒险,就像林丁丁那一喊,把两个人的人生走向扭了一扭,再无瓜葛,天翻地覆。我们也许恨林丁丁,觉得她爱慕虚荣,只看眼前小利,但是我们也得承认,她的无辜。谁有能力在还尚且涉世未深的时候就判断谁是潜力股,谁是真心,只有一喊,我们才能站在未来的角度更有底气的看这一切。

刘峰是牺牲品,我承认这一点。每一个出类拔萃的人,都有可能经受别人的背后一击,更何况是在那个大家都争取荣誉的年代。但是,我会可怜他。因为大家在对他颇有微词的时候,他没有知晓;在他被下放并且走上另一条道路的时候,他能够获得的只有可怜,和一句句 “如果”。但,我敬佩他。

知乎用户 溪宇 发表

“这不能怪丁丁,她是让那时代给误了,给毁了,那个时代不就那样?不要文化知识,就要宣传,那十年不就是个宣传大机器整天轰隆轰隆转?阿猫阿狗,只要能吼两嗓子,蹦跶几下就都能在大机器上当个螺丝钉,是吧……”(摘自原著)

作者以萧穗子的口吻写完整个故事,最后的句号仿佛也是给予那个特殊时代的终结符。看完原著记忆深刻的是_关于那个时代,它影响的不只是个人主义的,而是一种群体型的,集体化的,_所以作者对于这样一个时代的评判和看法潜移默化中都赋予在了情节发展和人物个性上,还有几处的蜻蜓点水式的简短议论。小说以时代为大背景,主线围绕刘峰的个人发展,然后牵动着一个集体的群体性发展,没有谁是如此如意的过完一生,也没有谁是极度不幸的死去。

小说中的人物分析:

何小曼的悲哀在于原生家庭,懦弱无能的父亲因为所谓的 “诚信” 突然自杀,母亲的改嫁与势利,让她从小就觉得自己是不完整的,尤其在 “寄人篱下” 后,母亲态度的 360 度转变,继父对她的冷漠,让那种源自于父爱缺失母爱不足的不完整之感愈加明显,然而,这一切的变动都发生在她成年以前,甚至不幸的笼罩了她的整个童年,所以她活得没有一点儿存在感可言,以至于她内心深处的安全感也在被母亲的遗忘一点点抽离。所以后来在文艺团,她与刘峰搭档起舞的那一刻激动不已,后来她成为英雄后的自我质疑甚至出现精神问题等,都是她渴望被重视,但又恐惧突然而至的重视的体现;

刘峰呢,善良是他人格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唯一被人记住的东西,仿佛善良成为了他的代名词,也因为此他像一个异类存在于他们之中。触摸事件的引发,把他从众人标榜的 “神坛” 拉回了现实,拉回了与那群人一样的水平线所以书中写到“他是个伪装了的我们!好了,我们所有的自我嫌恶不必再忍受了,刘峰就是我们想臭骂抽打的自我,我们无法打自己,但我们可以打他,打得再痛也没关系。我们曾经一次次放过自己,饶了自己,现在不必了,所有自我饶恕累计、提炼、凝聚,对着刘峰,一个个拿着批判稿站立起来,那个坐在马扎上流泪流汗的矮个军人多么丑陋?我们舍不得惩罚自己,现在通过严惩刘峰,跟自己摆平“。

林丁丁的 “如实招供” 和组织的 “强行逼供” 几乎奠定了他后来不如意的后半身;穗子因为父亲多年未平反的缘故背负着思想包袱,文章如是说到 “逆境让爸爸这样的人学庸俗,学拉拉扯扯,正是这一点让我心酸”;说回林丁丁,因为她的成熟和事故,冷却了荷尔蒙,改变了刘峰的命运。时代把她打磨成了螺丝钉,以至她后来的生活也充满着心酸与诸多的不如意;也许,郝淑雯算得上是他们几个中较如意的一人,司令员背景的父亲,让她带有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可以在文工团里尽显威风;资产能力均不错的丈夫,让她婚后的生活完满如意……
那个时代的悲哀情绪司空见惯,对文人而言,悲哀是他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
人性的卑琐与自私,时代的悲哀与矛盾,阶级差异带来的优越感与负罪感,原生家庭造成的心理不完整等在严歌苓的笔下一一体现,平铺直叙的故事情节中,夹杂作者对这个时代甚至是某个人的批判与议论,让读者从情节中抽身出来,自然而然陷入思考,这是严歌苓小说的一个特点,包括最近在读的《白蛇》同样也是这种风格,既有不加修饰的原生态叙事,也有深刻的批判思维自然而然掺杂其中,使得小说具有了一定的思想高度,但又与那个时代息息相关
作者后来回忆 “触摸事件” 这样写到: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那个时代的悲哀恰好表现在了刘峰身上,他的善良和标兵形象依然掩盖不住本性中的不堪,他也是 “我们”,我们都被 “共同的人性弱点” 框定,我们恨,我们无奈,但我们又不得不和自己和解,放过自己,我们无法惩罚自己,只有通过去揭发严惩刘峰,让自己平衡。“人类就是这样平等的,人就是这样找到平衡的”。

知乎用户 木唯辰 发表

有感而发,答一波。

昨天四个小时看完原著,整片读下来基调不算沉重,以作者的视角来刻画几个主人公平凡而又戏剧化的一生,答主印象最深的莫不属于本书的男主人公——刘峰,从他的角度来谈谈个人的看法。

故事背景定格在全民学雷锋做好事的年代,男主人公外号又名 “雷又峰”,是当时文工团每个人心中的 “标兵”,一生毫无保留积极奉献,幸运而又不幸的是,他出生在了一个标榜榜样的年代,他是大家心中的“圣人”,没有瑕疵,任劳任怨,逐渐地,在人们的推崇下刘峰顺利的走上了“神坛”,随之而来的是大众的审视彻底发生了变化,认为“圣人” 的心应该无比纯净,不应保有人类最原始的冲动,或者说,你可以有,但请时刻保持 “圣人” 的姿态,将自己的欲望藏于人后,那些羞于启齿的行为是 “凡人” 才配拥有的低俗,你必须时刻端正自己的标兵形象。不可置否,个人 “三观” 的形成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站在至高的角度来批判当时社会的价值观,每个时代都有自己评判的标准,美与丑不过是感官标准的不同而已。

回到故事本身,高潮开始于一次在现代社会看来无关痛痒的 “触摸” 事件,之所以觉得 “无关痛痒”,是因为读者往往能站在事不关己的上帝视角来审视整个事件,而正是这个起始于人类最原始的生理冲动,彻底改变了刘峰的一生,他不仅失去了挚爱,失去了右手,更可悲的是,原本一颗热爱生活向往爱情的心彻底丧失了爱人的能力,书中有一段曾提到,负伤的刘峰在路遇送货司机后“故意” 绕远路来拖延救助自己的时间,对此,作者的解读是,刘峰想以此来成就自己那骨子里最后残存的英雄形象,这点答主不予置否,答主更愿意相信,此时的刘峰也许只是想为了自己不再 “跳动” 的心脏寻求一时的解脱而已,生活往往在你得意的时候给你猝不及防的一击,天空不总是晴朗,人非圣贤,我们可以接受自己有偶尔的 “坏” 念头,但不能容忍让灰尘始终蒙蔽着双眼。值得欣慰的是,失去右手的刘峰并没有自暴自弃,他仍然保留着善良的初心,努力的生活,刘峰的晚年谈不上穷困潦倒,却也平淡无奇,这个时代不仅埋葬了刘峰一米六九的身躯,也埋没了一个能工巧匠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刘峰,让人不胜唏嘘。

作者通过刻画刘峰一生的跌宕起伏,使得男主人公的形象变得鲜活生动。读完此书,答主会想,如果当初刘峰触摸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亦或是,如果事件的女主林丁丁没有告发刘峰,故事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主人公的人生会不会变得很圆满?可是,生活从来没有如果,我们无法选择自己所处的时代,但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想爱的人和看待事物的方式,在那个崇尚平凡即是伟大的年代,社会标准的固化,使得人们不得不 “同流合污”,否则就要承担因另类而被孤立的风险,明哲保身也许并非大家的本意,或许只是为了适应社会变化给自己披上的保护色罢了。

本书通过描述几位男女主角的一生戏剧冲突来凸显当时偏激的社会意识,引人深思,即使到了如此开放的当今社会,“谈性色变”仍然是能引起争论的话题,作者前期把刘峰捧得多高就寓意着他后来跌的有多惨,也许正因为这戏剧性的一幕,才使得他与故事中其他几位 “女战友” 有着不可割舍的关联吧。站在答主的角度认为,本书是值得一读的,严歌苓不仅恰到好处的刻画了人物的形象,更能从事件的冲突中反应出当时社会的诟病,作者的功力可见一斑。

红楼倒塌了,一个时代散尽了,她和他们的芳华也褪去了颜色。唯一定格住的,是一九七三年四月七号那个有雾的成都。

求赞,求关注。

知乎用户 长安长凉夏凉 发表

看完之后只是心疼刘峰为什么是黄轩演? 读书的时候眼前一直浮现出黄轩的脸。我怕啊,我怕那个刘峰是黄轩,我怕黄轩成为刘峰。。不舍

知乎用户 柚子来一打 发表

《你触摸了我》,这是一开始的名字。而后严歌苓为了冯导剧本想了几个名字《好儿好女》《青春做伴》,最后定为――《芳华》。

其实我不太明白,为何要芳华?美好时光是谁?刘峰?何小曼?即使是林丁丁从书里也感受不到青春美好的样子。不如《你触摸了我》,因为所有人的命运,由 “触摸” 开始,不论好坏。

11 万字,不算多,但也足够讲清两个人的一生。挺难过的,眼睁睁看着一个好人,寥落一生,我不敢想象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我们都无地自容。正如萧穗子说的,假如以后的日子我记不住刘峰的长相,但他的目光我别想忘掉。

刘峰的悲剧好像是时代的,文革时期人们需要一个发泄对象,需要一个批判对象,所以我们痛恨那个社会。又好像怪林丁丁,我们会指责她怎么可以不懂欣赏如此一个好人,反而还出卖了他,所以她的结局似乎要坏一点,再坏一点,才能大快人心,或者说偿还刘峰的苦痛。

但其实都不是。“谁不会有自我嫌恶自我憎恨的时候?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因为我们的自卑自私,都是与生俱来的,都被共同的人性弱点匡定,我们恨,我们无奈,但我们又不得不跟自己和解,放过自己,我们无法惩罚自己,也没有宗教背景和境界想到‘原罪’。” 但此时在我们人生中出现了刘峰,他那么善良,那么好,好到我们自惭形秽。所以他理所应当该一直保持他的 “大爱”,一直扮演老好人即可,他不应该有 “小爱”,更不能有个人情感,否则他下了凡,我们就慌了神。

所以,当他喜欢上一个人,情不自禁地触摸了林丁丁的背脊之后,事情就坏了。人们发现他不是圣人,他竟然也有七情六欲,好了,终于有借口了。“我们所有的自我嫌恶不必再忍受了,刘峰就是我们想臭骂抽打的自我,我们无法打自己,但我们可以打他,打得再痛也没关系。我们曾经一次次的放过自己,饶了自己,现在不必了,所有自我饶恕累计、提炼、凝聚,对着刘峰,一个个拿着批判稿站了起来,那个坐在马扎上流泪流汗的矮个军人多么丑陋?我们舍不得惩罚自己,现在通过严惩刘峰,跟自己摆平。”

人类就是这样平等的,人就是这样找到平衡的。所以,是我们,所有人,是人的劣根性。真难过,时至今日,仍是这样。

刘峰的人生是完美的,他仅做过的 “错事” 也已经偿还,“那曾经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被丢在了战场上”。我们讨厌林丁丁,因为意识到刘峰不仅丢了那只手,而是他的心真的残了,那块为林丁丁落下的伤,是永远无指望长上了。

何其所幸,他还有个何小曼。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我不知道电影怎么拍,那个信仰 “平凡即伟大” 的一代人,那个刘峰,那个何小曼,又真的希望他们的故事公布于众吗。

知乎用户 雨木风林 发表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芳华》不过是那个年代背景下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知乎用户 贝拉 发表

还没看电影,认认真真的读完了一遍书。

那十年的特殊历史时期,出来的文学作品都透露着一种悲凉的无力感。仿佛每个人作为个人的属性都是被忽略的,各种悲欢喜乐,都被卷进的汹涌的社会改革大潮里。

所以在看书之前看了一些简介,我是有些抗拒的。

真正读起来,还是很吸引人的,故事情节缓缓展开,这仿佛是个描述一个群体的故事,每个人都是从人群中走来,走进军队这个小集体中,又回归到属于自己的小世界。看到最后我都没太分得出到底谁是主角。

印象深刻的是,第一人称的作者本人,写道给爸爸写的信都不是真话,日记里也不能写真话,以免被谁看到被曲解。父女之间就用这种充满着阶级同志间交流的假话连篇的信件,居然也能读出其中的真实意思。这是小说《一九八四》作者在 1948 年就已经预言过的情形,连说梦话都会害怕自己被过分解读的恐惧。

生活在现代的人们也许很难想象那场政治风暴中的每个人都活得多么充实,多么卖力,多么虚伪,又多么无力。我仿佛是读懂了父母这辈人的很多表达方式来源于哪里。比如对于他们来说直接了当的表达自己的感受,仿佛很难。 他们想要某样东西都是扭扭捏捏的表达出来,让你从语气语调去猜他们的真实想法。我想这是他们在性格成型的成长期已经习惯了不去表达自己的感受,有时候自己也很难说出自己喜欢什么。或者即使喜欢,也怕给别人添麻烦,说不喜欢,或者试探着看你是不是真的想给他们买。

好人刘峰我是不喜欢的,尽管我身上也有这样的好人属性,但是我很拧巴的把一直把自己往另一条不委屈自己的路上扯。因为好人很难有好报,这一直是每天发生着的事,一旦被贴上好人的标签,就像刘峰一样逐渐被脱离了作为凡人俗人的属性,被架在圣人的高台上很难下来。

另外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善良的,人性都是复杂的,如果对待每个人都始终如一的展示自己的善良,那么就真成了被人打了左脸又主动伸出右脸的圣人了。

只对值得的和对自己好的人好,无论是亲人和朋友都是这样。

先写到这吧,等看过了电影再说。

知乎用户 懒癌晚期的猪精 发表

又是一部撸完电影才来看原著的,但不得不承认,冯小刚先生对于小说的还原度很高、他懂那个年代的人和那时候的文工团,并且尽量真实平整地展现给我们看,在我对内地院线的爱情片绝望的时候,他以导师的身份出现,告诉我们青春爱情片要怎么拍,可以同时吸引老中青三代人,可以票房与口碑双丰收。

严歌苓在写她的那个时代的无奈,刘峰再好再能干最后也没能成就什么,失去一只手臂、独自一人老婆和人跑了、和从良的小姐将就了几年人家也嫌弃地离开、在亲戚的公司里干着一个月 500 块打杂的活、最后要不是小萍照顾的癌症的他,他将一个人寂寞的离开人世。哪怕他之前像雷锋一样在文工团里帮助里那么多的人,真正记得他来看望他的人总是寥寥无几。大家习惯了好人的好,习惯了那些意料之内理所当然的帮助。更可怕的是,“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那个时代的近乎所有人和现在的大部分人为来融入集体而融入集体,总是不能放过别人尤其是优秀的人的错误,他们的高度我们达不到,当他们落为凡人的那一刻,犯了凡人的各种错误时,我们才能暗爽,我们原来是平等的。时代变了,人性的自私与懦弱却无法被铲除。

知乎用户 王霉霉 发表

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完了电影版,意犹未尽又去看了严歌苓的原著,结果小说看完更难受了。

很多人看完说三观不正,反映的是好人没好报的思想,可是这些不公本来就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生活中那些官二代军二代,就是比刘峰那样出身贫寒的农民子弟过得好得多,这是现实。电影呈现现实拍出来这种不公平也算是广电审核的一大进步吧。

而芳华虽然是上一代的人的芳华,却能看哭我们这一代人,可能是因为我们也曾把好人的好当作理所当然,也曾年少无知肆意嘲笑过身边那么一个可怜人吧。

那个好人刘峰,什么都帮人做的雷又峰,所有人都把他的好当作成了理所当然,墙塌了地板坏了猪跑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喊刘峰啊,谁叫他是活雷锋,是雷又峰。

而刘峰是一个好到什么程度的好人呢?好到大家不相信世上真有这么好的人。

——我们麻烦他就是需要他,被人需要着是他最好的感觉,使他发现自我自我价值,让他抖擞起活着的精神。

可等到 “触摸事件” 发生以后,那些曾经接受过他无数帮助的人却都踏上了批判他的舞台。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譬如在国门口痛失金牌的刘翔,譬如输给日本拳手的邹市明,有多少掌声与鲜花,就有多少诋毁与辱骂。集体痛打个什么,人也好,狗也好,都是一种宣泄,也都是一种狂欢。

而刘峰也发现:英名是不作数的,不能用来兑换真情和幸福。

不太喜欢电影版把何小曼的名字改成何小萍,原著中小曼这名字是她那自杀的亲生文人父亲给她取的,“小曼” 才能体现出一点文人气息,“小萍” 则是刻意塑造她作为一个平凡人的形象。

而小曼长成一个不讨大家喜欢的女孩子有太多的家庭因素。唯一疼爱她的文人父亲在面对残酷的时代的时候自杀了,因为悲哀,悲哀是文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改嫁的母亲跟继父、弟弟妹妹、保姆以及弄堂里的邻居所有人都把她当作拖油瓶当作多余的人。

等到她以为来到文工团终于开始崭新的生活,却又只是等来新一轮的嘲笑与嫌弃。因为她身上的馊味儿,因为她的自卑表现出来的那些小伎俩与坏习惯。

我想起老家那位土豪的女儿,父亲修了几千万的别墅后,被很多人提起的这个抑郁症的同学,从小被我们嘲笑长得胖,高中时候因为受不了男生们的羞辱休了学,恰逢家庭变故最后落得现在终日锁在家经受抑郁的折磨。还有因为长得难看被我们嘲笑的 “大猩猩”、“奶德英”,不知道后来他们怎样了,当初作为嘲笑者的我们少不更事,可作为被嘲笑者的他们却在幼小心灵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如果你知道后面那个女孩子长大后会抑郁你还会嘲笑她胖吗?人家还没嘲笑你穷呢。

郝淑雯和那帮女孩子们也会对何小曼心怀愧疚吧,可是愧疚有什么用呢,那些伤害是永远也弥补不回来了。

电影相对于小说,美化了每一个人,就像加了一层美颜滤镜。小说里的刘峰也有七情六欲,确实触摸到了林 JJ 的纽襻,林 JJ 也没有嫁给华侨就幸福圆满了,嫁给首长儿子遭人嫌弃离了婚,又改嫁给在国外开餐馆的潮汕老板,遭虐待后又离了婚。到最后两人都单身的时候刘峰也不想再去见这个为了爱她丢了半条命的梦中情人了,记忆中的美好就只适合留在记忆里,那个发了福掉了头发的林 JJ 不再是他心爱的丁丁了。

而刘峰之于何小曼,是黑暗中唯一的一缕光,唯一不嫌她馊味儿愿意抱起她与她一起共舞的人。何小曼之于刘峰,是那个唯一没有对他落井下石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此外就是关于战争,总有无数的键盘侠们动不动嚷嚷着打这打那,而战争总是残忍的,哪怕是战胜依旧是要牺牲多少鲜活的生命。那些参战过的人,在国家没有足够能力的时候,如何能够保证他们从此衣食无忧,况且那些在战场上受过伤的躯体跟心灵,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还有那三分之一未能从战场活着回来的英魂,那些失去亲人和挚爱的家属…… 只能说庆幸我们的芳华没那么残忍吧。

懒人的纪念公众号:虫虫少女的读书笔记

知乎用户 无糖 发表

看完电影觉得故事没说透,我看到了喜怒哀乐,可是这些都是脸上的,想看看心里,所以去看了书。

精装的《芳华》在最显眼的地方,严歌苓其他的书在很偏远的书架上,朴素的可怜——跑题了跑题了

说几点吧……

①虽然那个年代离我甚远,甚至曾经的历史课都对这段历史略略带过或是闭口不谈,但是却总觉得那些错综复杂的爱啊,那些没有被善待的善良啊,一幕一幕,就是是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时间轴上周而复始重复的歌,歌词不尽相同,曲调也可能不相同,但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是不同的人在唱相同的故事,重复相同的情感。

②严歌苓的文字很 “精准”(我实在不想打字了… 在意内容不要在意外表哈哈哈哈)

读的时候,每当想站出来指责她们的 “恶毒” 时,脑子里的钟 duang 的一声,突然有一个声音:这… 不也是你自己么?

③看电影的时候,生理反应是多次短促的鼻酸,厚积而薄发后凝出一滴泪来,看书到时候是压抑着压抑着,在一个如果断章来读很平淡的细节,突然被袭击,像是误食了芥末之后不可抵抗的鼻酸,眼泪不经思考的流下来。

④因为是先看的电影再看的书,所以每个人物都有点代入。看完之后还是觉得,黄轩在我心里可能不是最佳的刘峰,当然在看电影的时候被黄轩迷倒,但是就是因为太迷,所以他才不够刘峰。刘峰应该更普通,普通的外表普通的身高普通的一切,就像是台柱子上的一颗支撑钉,有它不多,没它… 要命。可是它的存在被当理所当然,它任劳任怨服务大家可以被赞扬被歌颂,但是不可走下神坛被亲近。所以,到底该不该善良呢?也许一开始会有这样的疑惑,但是,善良的人没有选择,因为它本身就是善良。

⑤关于 爱情 。身边的很多人觉得灵肉合一,因为爱所以性,我是认同的,可是潜意识里总会觉得,生理和精神的需求,好像也不必要绑定在一起,但是总是摇摇晃晃的怀疑着。刘峰爱林丁丁,是从灵魂到肉体的爱,是一生只能有一次的爱。刘峰爱小惠,是肉体的爱,却绝对不止是肉体的爱,还有… 一种 “雷又峰” 的爱吧,我不知道怎么去描述,像是老师对学生,父亲对女儿,救世主对难民。刘峰爱何小曼,只是灵魂的爱了,是感动,是善良却不被善待的惺惺相惜,又或者是万恶的同情?我不知道,可能小曼知道吧。

⑥关于 背叛和嘲笑。内心越缺失才会越在乎,夸张放肆的嘲笑掩饰自卑,拼命向世界宣告我和她不一样。背叛是那个时代进步的阶梯,虽然不想粉饰,但是也没有办法。

⑦关于 未来。天真的是红楼里的汗水和笑声,走出红楼,连爱情都不配拥有。

还想说好多啊,但是,剩下的几十年说什么呢?算了,刻进年轮里吧,不足道也.

知乎用户 Chenxi 发表

先看了电影,因为女主特别像前女友,就花了 8.99 元拜读原作,看了前几章最大的感受是:难道因为对比的缘故,只有我一人觉得作者文笔一般吗?(知道作者名气大,可真心觉得文笔就那样啊,总不能比自己写的好就是好吧!)

然后果断关手机不看。。。

知乎用户 时雨 发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

最后男女主人公依偎在一起的时候,脑子里想起泰戈尔的这句诗。

知乎用户 五环逐日少女 发表

原来任何美都是带有哀愁的。

原来真正的爱情是那样少之又少:我想何小萍对刘峰是真爱,与他是不是有活雷锋的光环,是不是英俊,是不是战斗英雄无关。而小郝对陈灿是什么感情我很难说清楚,他们结了婚生了孩子,有地位有金钱,但是如果陈灿不是高干子弟,她的态度又是如何呢?私以为,也许只有做一个深沉真实的人,才能拥有真爱的能力。

知乎用户 第一大宗师 发表

严歌苓这厮,真能颠。她颠的无法自圆其说。

城管敢没收残废军人的车?

雷锋标兵能抱女战士?

对越反击战中国士兵被敌人烧成烤乳猪?

两个相爱的单身十多年不结婚?

战斗英雄疯了?

别胡扯了行吗!

女主爸爸被迫害死了?

她难道不知道那是一个没有贪官污吏的时代吗?

她不知道那是一个平均年龄二十岁的时代么?

难道她真的不知道那是一个残害忠良的时代吗?

难道她不知道忠良是领导干部及其子弟吗?

难道她是猫头鹰? 白日不见泰山,黑夜明察秋毫?

中国的读者,总有不会上当的!

冯小刚也太无趣,为了钱至于这样么?不怕将来挨骂?

这个电影的演员体型真不错,我也的确喜欢这样的肉身。就不知道纤腰翘臀之上的大脑是不是空空荡荡。

知乎用户 胖大海​ 发表

看完了芳华,无限地感慨:那个荒谬年代啊,那些被命运捉弄的人。

何小萍,一个右派的女儿,一个从来没有被爱过被尊重过的女孩,以为参加军到部队,就能改变自己卑微的命运,哪知道那只是自己恶梦一样生活地开始。。。

刘峰,一个如电影里所说,做尽好事,占尽美德的雷锋式好战士,所有人都把他的好当成理所应当,却没有一个人把他当成一个 “人” 来看待,包括他自己。当一曲邓丽君的靡靡之音唤起他内心柔软的那一块时,有了 “爱” 的启蒙一抱时,却被当成流氓下放,真是无限的嘲讽和荒谬。

小萍在刘峰离开后,对文工团心死,放逐了自己,上了前线,见惯死生,却在突然成了英雄之后疯掉,而后在病中舞蹈,在潜意识里去祭奠自己曾经憧憬的美好,看到这里真是觉得生活好残忍和好悲怆。

刘峰也上前线,却是抱有一颗求死之心,只为人死可以成英雄,然后被写成词谱成曲让自己爱过的女人唱诵,好让她还记得自己。这就是那个提倡牺牲崇拜英雄的年代对人的思想的摧残和荼毒。

人性,都被糟践成什么样子?可怜而又可悲。

小萍和刘峰,一个是右派的女儿,一个是木匠的儿子,都是微末一样的人。但都有一颗善良而赤诚的心。如电影所说,只有从未被善待过的小萍才能发现刘峰的善良。可是善良的人却从不被命运所善待。为什么?因为善良的人永远看不清那左右时代的翻云覆雨手,永远搞不懂操纵意识形态背后的冷漠和残酷,永远也弄不明白人性的丑陋和猥琐。所以,美好到最后就是被毁灭,赤诚到最后都是被利用,而在匆匆的时代变革下,又被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过,回首只剩幻灭和无力的沧桑

我觉得这个电影里没有一个是坏人,刘峰,小萍,政委,分队长,肖穗子都是纯洁而正直的人,包括林丁丁,包括高干子女,本质上也都很单纯的人,他们被包裹在文工团这样一个世外桃源里,曾经以为纯真会永远,但是山河巨变,转瞬分崩离析,物是人非,原来大家都不过是王小波所说的,被支配的行货而已。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通通当成了旧时代的陪葬品。

严歌苓和莫言是同代人吧,所以看芳华的时候总觉得有点生死疲劳的影子,都喜欢用不动声色的笔触去述说那过去的故事。波澜不惊之下却是震撼人心感伤,美丽的芳华包裹之下的却是无言的痛。

至于冯小刚,他用他圆熟的电影技巧,拍商业片的经验,善于在审查制度下闪躲腾挪的本事,吸收了那些优秀小说的滋养,却又消解了那些文学作品里过于犀利黑暗的成分,呈现历史,细数过去,展示生活,敢于触碰敏感体裁,却又不过分挖掘意识形态中的根源问题,让各方面都能接受,能让一部部优秀的作品搬上荧幕,在现代中国电影的大环境之下,已经非常值得我们为他鼓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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