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服务区现「野人小孩」,赤身裸体爬行奔跑,家人称教育方式不一样,怎样看待这种教育方式?

by , at 19 October 2025, tags : 孩子 虐待 父母 教育 小孩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荔枝新闻​ 发表

很多人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不是糙养或者漠视。他们是在强制虐待这个孩子,是故意培养引导孩子变成这样的,孩子这个状态绝对不是自然形成的,哪怕真孤儿扔村里也不可能学会这么标准的像狗一样走路。如果大家见过村里放养的孩子就能看出来,哪怕穿的再破再脏,人类作为两足动物他就不可能去学四足走路,这很别扭,找俩健身的大人都不可能这么灵活的像这个孩子一样行动。

这世上最无法直视的就是人心了,旁边看到妈妈明显穿着正常体面,看着也不像家境不好的样子。小红书上有说这俩父母是故意把孩子养成这样在外网上拍猎奇视频赚钱。如果真是这样就太可怕了,国家在剥夺一些出生父母抚养权方面真的应该手段更强硬一点,现在孤儿院孩子也不多,给孤儿院养也远好过这些父母。不好好养就乖乖去坐牢,孩子国家接走。

知乎用户 吱吱吱​ 发表

警方回应充分说明了国内的法制还很落后,儿童是没人权的,妥妥的监护人所有物,不打死不饿死都不太可能算虐待,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机构有权利有义务处理这件事吧。未成年保护法不知道有没有关于这种虐童行为的处置方案,可悲可叹

随意写了一下自己的第一反应,没想到这么多赞,非常感谢,顺便求个关注。

知乎用户 划痕木 发表

这是 “教育方式” 的问题吗?

视频里,孩子快速地四肢并用奔跑,嘴里叼着一个球,赤身裸体以狗的姿势蹲坐在地上。家人去屋子里,他一个人蹲坐在外面的台阶上等。“父亲” 出来了,孩子就把球叼给他。这和养狗有什么两样?

其 “父母” 不仅衣冠楚楚,还抱有一个正常穿着的幼儿。

分明是把人当成狗来养,是已经不是正常监护人的行为了。

红星新闻记者从云南大理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政府获悉,有网友在雅西高速四川石棉服务区拍到的疑似 “野人小孩” 并非野人,也无虐待情况,其家庭条件还不错,家有房车经常外出旅游,监护人俱在。至于视频中孩子呈现的情况,可能是抚养方式不同。

请问什么是 “无虐待”?“抚养方式不同”?

四川属地相关警方介入核实,确认其监护人俱在,这一家人是从云南方向来四川的,经核实没有违法犯罪情况发生。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该小孩和家人来自云南大理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某村,同行者包括其父母和更小的弟弟或妹妹。

“经核实没有违法犯罪情况发生”

“经核实确系为鸭脖 “

“经核实生育八孩女子名为杨某侠,不存在拐卖行为”

记者从南涧县无量山镇人民政府获悉,视频中的小孩及所在家庭确实来自该镇某村,其父母(监护人)俱在,该家庭有两名小孩,被网友拍到的是其中大的小孩。该儿童不是所谓 “野人”,也没有被虐待的情况发生,他们生活在山上,可能是因为父母的养育方式,导致其出现不穿衣服、爬行等行为。

“没有被虐待的情况”

“养育方式”

无量山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这名儿童未穿衣服、头发凌乱,但其家庭经济情况不错,家里有房车,一家人经常出去旅游。“儿童父母没有工作,家人在扶持支持。” 工作人员表示,政府已经注意到网上相关视频和新闻报道,关于这名儿童是否未上户口等问题,当地已经展开进一步调查。

什么叫 “抚养方式不同”?什么叫 “没有违法犯罪”?这是一个正常人都会感到恶心的行为,在大部分国家是要判重罪的,结果执法机构最关心的是有没有户口。

如果发生在其他国家,比如野孩子吉妮案,在被执法机构发现的那一刻,孩子将会立刻置于临时紧急监护之下,通常会住院。而父母会被即刻逮捕,并被起诉虐待儿童罪、忽视儿童罪等重罪。这也是为什么类似的案例中的孩子都是被禁足关在家里的,邻居也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孩子。

这个事件中还堂而皇之地房车旅行给全国人民展示,这种事情在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应当是不允许存在的。只不过很多人实际上还是前现代封建的思路,自然只是觉得 “有碍观瞻”“教育方式不同”“可能没上户口” 而已。

知乎用户 Princeps AQ 发表

这孩子已经在刻意被当狗养,被虐待情况下至少过了三年。

瘦骨嶙峋,脊骨塌陷变形,脸被涂白,已经秋凉却光着身子没衣穿,吃东西要从地上捡,还有很多人说的被狗 xq

他一个小孩子默默熬了这么久,这次被这么多人看到,是老天给他一条生路。

现在法律上唯一有权救他的就是官方政府。

当地就一句 “父母采用回归自然的教育方式”,就结案了??

首先这句话就有问题,目前有什么文件材料可以证明这对男女是小孩亲生父母?

没有出生证明,没有户口,法律上根本是陌生人关系。(信息来自《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当地政府)

如果要证明是父母,享有监护权,就要走司法亲子鉴定。

当地司法亲子鉴定了吗,就默认这对男女是孩子爸妈,然后又用 “家事” 堵大家的嘴?

这个事不应该是 “一对男女对幼童进行虐待,且幼童身份不明,无任何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睁着眼说瞎话,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在等着被救,就这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想掩盖过去。

恶人作恶,当地政府非但不救,还帮忙掩盖粉饰太平,这不是帮凶是什么。

等十年二十年之后午夜梦回,想起这个孩子在天真无邪的幼儿期被人恶意训成像狗一样在地上爬,小小的身子瘦骨嶙峋,天寒赤身裸体没有寸缕保暖,当地政府你们真的良心不痛睡得着吗?明明是可以救他的啊。

知乎用户 Chronos​ 发表

最令人愤怒的是,家长和狗干干净净,孩子却光着身子脚底板都是黑的

正常家长都是,没人的地方年纪小的孩子随便光屁股跑,比方现在很多野泳地;有人的地方裤子鞋子也要穿上,这样不说什么光屁股羞耻与否,就这黑乎乎的脚底板被玻璃渣伤了得破伤风就等着哭吧…… 我要这样对孩子早就被我妈打死了

这边建议把家长送去亚马逊,中国这样文明的国度呢,公共场所还是要穿好衣服的

知乎用户 沿着帕隆藏布一路狂奔​ 发表

别逗了,教育理念啥啊。

你要是那种自己健身吃健康餐,回头给小孩也从小健康餐导致营养不良的,我信你是好心,单蠢而已。

这父母都好好的,正正常常的,然后非要给孩子弄成野人、原始人、人形狗子。你告诉我是理念?

亲近大自然,你去森林啊,你开着车来高速干嘛?

多看看守护解放西,现实往往比电影更离谱。

也许就像抖音评论区说的那样。

给孩子培养成野人,拍视频在外网赚钱。(抖音评论区说的有鼻子有眼,ID 也给出了)

知乎用户 侯大天儿 发表

2 个孩子,一个孩子 3 岁多,像狗一样的行为

一个才 1 岁

这叫正常? 这会不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了

这官方回复一幅事不关己的措辞 “。处置民警经核实,确认他们是一家人,不存在网友担心的被拐卖等情况,至于孩子吃东西的行为表现等,这家人说 “教育方式不一样,是那样教育的”。”

父母就可以随意强制虐待自己的孩子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我觉得政府太懒政了。

有没有虐待小孩,起码也要给孩子做个身体检查,看看身高体重符不符合同龄小孩的标准。然后还得测试一下语言等各方面的行为,精神发育情况,是否符合正常同龄儿童的水平,才能给出是否有虐待的结论。

光凭父母口说无凭。

另外看情况他们家这么旅居也不是一时半会了,之前就没人注意到吗?所以说是突然暴露出来的?故意暴露出来的?像是某些邪教的服从性测试一样。

反正绝对要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一下这对男女的用心和他们背后的组织情况。

知乎用户 ajanny 发表

在炸山鸟事件后,再次表明我国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缺乏基本法治意识,居然回答 “自然主义家庭教育方式”??

《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基层工作人员没听过??家庭教育还搞成法外之地了?

知乎用户 茫然的酱油君 发表

关键点根本不在于穿没穿衣服啊,我的天。这个小孩绝对不知道自己是人,他已经习惯了自己是狗,习惯了被虐待。他不会说人话,听不懂人话。

唉,看了这个新闻我睡不着,心如刀绞。太黑暗了。我想到,一个婴儿从很小很小比如一两岁的时候开始,一直被当狗养——不只是指吃不饱穿不暖,是真的当狗,没意识到自己是人,甚至极有可能他的身份比狗还低下,吃狗剩的饭。婴儿长大了会自己学着直立行走,他活到现在可能也就直立行走了那一小段时间,然后从很早很早开始就只能狗爬,否则会受到 “父母”(主人)残酷的惩罚。谁都可以欺负他,不高兴就扇他两耳光,然后拍下他和狗同吃同住被狗攻击、践踏甚至侵犯的视频发到暗网去卖钱。屋子里,同样是人,他只能在人的脚边爬,当最低等的、人、狗、虫子、疾病都可以侵犯的东西。

深不见底的施虐欲和猎奇心,把这个孩子变成一只狗。

我觉得好可怕好可怕… 狼孩起码是受到了狼妈妈的关爱,而且是处于自然环境中生存,从狼的角度看他是身心健康的。这个小孩子,从来没有得到过关爱,并且处于一个人为设定的牢笼环境中,从狗的角度看他都过得更惨。

而且这家人要无底线到什么程度,会在这个小孩子身上搞什么人体实验吗?有很多玩法的,每一个都让我不寒而栗… 尤其是他的肛门看起来很不正常,是被发 Q 期的狗侵犯了?还是被什么更大的东西进入过?

想想吧,想想你的弟弟妹妹小时候,想想你的孩子(如果有的话),再不济想想小时候的你自己呢?本该是长得白白胖胖还到处撒泼打滚的年纪,那么小那么可爱,如果让他遭受这样子的境地,你难道不会觉得很恐怖吗?我一联系起我生活里见到的小孩子我就心如刀绞,温软的呼吸圆圆的脸蛋,再联想到这个新闻…

最后,什么时候,一些人才能意识到孩子也是人。看到一个赤裸的小孩狗爬,居然觉得是人家的教育方式… 放在西方,“父母” 早上法庭了。

居然还有打男拳的,说 “因为是男童所以官方才不关心他不去救他”。就算是女童,你以为办公室人就会有所行动吗?他们是没有任何善心的。唉。

转。

知乎用户 CYPRESS 发表

民警的回应堪比恐怖故事。“不存在拐卖”,什么意思?大概就是这孩子是他们的,我们管不了。

孩子是父母的所有物,怎么折腾、怎么打骂搓磨虐待,别人都管不着,不弄死就行。甚至弄死大概率也没啥事。

这个认知是不是很可怕,可惜某种程度这就是现实写照。

知乎用户 li ian 发表

正常的处理方法,不应该是父母逮捕,孩子福利院吗?

怎么就放了?

知乎用户 野生的狐狸 发表

这恐怕已经不是 “教育方式” 不同的问题了。

除非当地的风俗或者家庭经济条件极端,让儿童赤身裸体暴露于公共环境,恐怕涉嫌强制侮辱罪,而且强制侮辱未成年人还要考虑从重处罚。

中国在 “家庭” 概念之下,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经常让法律问题伦理化,需要适当提升民众法律意识。

知乎用户 刘笛 上海靖霖所​ 发表

可怜的孩子,我直觉想到了袁枚《子不语》中的唱歌犬

诸君是否觉得很是相似?

袁枚的志怪小说集《子不语》,该书记载了 “唱歌犬” 的骇人事件:
长沙街头曾出现能人语、会唱曲的畸形生物,实为歹徒用药物和暴力将儿童改造成的非人非犬怪物。

后续看到这张照片,真的很心疼这个孩子。

他太小了,他需要真正的保护和真正的养育。

我希望再后续的通报不再是冰冷的一句 “正常教育”,太残忍了。

接着看到新的线索,这个照片中的孩子是否也是他?

看到更多线索,也看到孩子正脸了,这是个多么可爱多么漂亮的孩子呀,唉

知乎用户 这个文啊​ 发表

可别说当狗养了,我拐过流浪狗崽,生活在老破小区域的流浪狗妈妈长得瘦小难看,几只狗崽被它养得胖乎乎看着特别讨人喜欢

知乎用户 蹲野莓丛边狂炫 发表

在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可以叫做虐待的行为……

在这里一句 “教育方式不一样,是那样教育的” 就过去了……

我就想问一句:

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虐待一个孩子吗?

知乎用户 红时 发表

网友说这一家是在外网直播的,就是虐待。她妈妈自称崇尚自然,她妈妈怎么不脱?

知乎用户 David 发表

我始终认为,今天很大一部分中国人的观念,还停留在一百年前。还是一只脚踩着封建的门槛没走出来。

他们只是换上了新衣服,住上了新房子,本质上还是活在旧社会的人。脑袋里还是旧习俗,旧认知,旧思想。

同样的行为,在发达国家可能是违法的,乃至于在香港、澳门都是违法的。但是在内陆是可以 “和稀泥” 的。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等等……

我们的法律更注重于维稳,而非个体的权利。为了所谓的 “集体利益”,而可以牺牲具体的人。更注重强者的利益,而不是追求平等和公正。

很大一部分底层人,接受的根本就不是教育,而是一种驯化。

知乎用户 海诺​ 发表

督工气晕过去,必须社会扶养。

知乎用户 天奇 发表

崇尚自然教育是好事情,可崇尚自然也不是这个样子,直立行走是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之一,五六岁的孩子,移动的方式还是爬行,这是对自然教育的亵渎。

认真看了这个视频,这个小孩爬行的速度很快,动作也很协调,这说明他以前的一贯生活方式就是这样的,经常以爬行的方式来代替行走。

据民警调查,这家人的生活条件不差,经常带孩子旅游,对于孩子的行为,监护人解释:“监护人说是在大山里长大的,从小就是这样教育的,那小孩就是不穿衣服的。”

就算小孩不肯穿衣服,那么小孩以爬行的方式来代替走路,这肯定是父母失责,是教育方法不当所导致的。

爬行,是小婴儿在走路以前,为了快速移动身体,被迫采取的一种方式,婴儿年龄段,爬行还是很有好处的,可以锻炼四肢的协调能力。但是,随着孩子慢慢长大,父母要教会孩子行走的能力。

因为只有直立行走,我们才能腾出手来干更多的事情,才能成为真正的一个人的样子,才是人类最自然的样子。

这个孩子这么大了,还用爬的方式代替行走,从一方面猜测,这孩子大概率上有心理障碍。有些有自闭症的孩子,就会有这样的表现。

既然父母崇尚自然教育,那么,当孩子出现各种各样行为的时候,应该帮助孩子走出来,而不是放任不管,那才是自然教育的样子。

@知乎亲子

知乎用户 徐芃老师​​ 发表

如果真的如一些网友说的,是故意培养孩子这样拍视频在外网赚钱,那这就是虐待,是犯罪,虐待不是只有打骂才叫虐待

知乎用户 凸凸天上飞 发表

夫妻两个大学生,开房车,养了很多狗,到处旅游不工作还有钱花,小男孩儿被犬化,你猜有没有虐待,有没有目的,他自己为啥不光屁股四腿落地和狗一起生活。

后续调查家里只有两个孩子,都没没上户口有一个是家里生的,妈妈是北京户口研究生学历,在家里不穿完整衣服,但是评论说去年就碰到这对夫妻了,只不过被当成狗养的是女孩不是这个男孩,推测有一个女孩已经亖掉了所以换成这个男孩儿继续赚米。目前爸妈已经被立案带走调查了。希望有人能救救孩子,太惨了。

去年云南的小女孩

今年的小男孩儿,白脸黑鼻双手下垂

我仔细分辨过了,去年的野人和今年的都是同一拨人,因为这只黑色泰迪狗子是一样的且反复出现,最少两拨人报过 j, 描述高度一致红色房子有小红书举行活动的告示,有两个东北人。

别点赞了,怕被抬,评论也别瞎评论

知乎用户 小茶不茶​ 发表

妇联呢?儿童权益归你们管不?

知乎用户 女中豪杰佩萝茜 发表

这对夫妻要是穿着一身兽皮,披头散发的话,他们说的还有半分可信。

自己穿得人模狗样,有车有房,孩子却这样,说是没有虐待,那怎样才算虐待?

知乎用户 暗示风景 发表

一会儿神农架残疾奴隶,一会儿野人小孩……

屏幕前的家人们觉得这个地球出问题了吗?

知乎用户 亲爱的小白兰花​ 发表

比起父母本身,更让我脊背发凉的是,所有被采访者都口径一致地说 “这没问题,很正常,只是教育理念不同”。这种集体性的麻木与认同,才是整件事里最荒诞、最令人窒息的部分

知乎用户 古木青提 发表

网上可以查到彝族保留着抓娃子习惯。没有户口,出生证明的小孩,我觉得这个可能是一个被抓的汉人娃子。

知乎用户 老谷民 发表

“快去请洋大人!!!”

一上外国媒体,造成 “国际影响”,似乎什么事儿都好解决了,道理也能讲通了,西药劲儿大,效果立竿见影。

知乎用户 清五郎​​ 发表

这些民警,妇联居然觉得没问题?一个正常人,会让自己孩子不穿衣服,像个野人一样在外面爬?这不是虐待是什么?这些民警,妇联都应该问责。

知乎用户 vivianvivian 发表

这时候的妇联美美地隐身了

知乎用户 铁马秋风大散关 发表

图片引用自公开评论。

不要玷污 “教育” 两个字,好多人养个猫狗天冷还给穿个衣服呢!

知乎用户 玉飞天​ 发表

这时候妇联就消失啦?未成年人保护法就隐身啦?

窝敲密码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解决方法只有一个,发到外网,让外媒尽情发挥,舆论监督

知乎用户 胜天半子祈同伟 发表

看到视频的时候我也是挺震惊的,然后对查实的说法也有点震惊……

咱就说现在这个社会和时代,无论怎么放养小孩儿,也不至于让小孩行为举止像野人像猩猩像猴子像狗一样吧,一直手脚并用的跑来跑去,像狗一样叼地上的东西,趴在吃地上的东西,两位家长自己看着也没有野人样的,孩子小时候都是模仿身边的人来习得大多数的行为的,难道一家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孩子从小还能把食物丢在地上再去吃?

反正就是透露着不可思议,看评论就有人说是靠这小孩在暗网外网拍猎奇视频做直播的……

知乎用户 HolySC30 发表

前段时间神农架野人,今天又这个。可能东大的未来就是山区去秩序化吧

知乎用户 卷卷​ 发表

看视频小孩类犬的动作十分自然,不是一朝一夕能形成的,八成平常根本就是和狗关一起,从关一起就模仿狗,没有养育者和他对话交流,甚至他自己觉得自己就是狗而非人。这一男一女太可恶了,把一个未成年人类当牲畜一样对待,不知道安的什么心,还口口声声说 “教育方式不一样”,对人才称得上“教育” 二字好吧?这孩子现在这样赤身裸体类犬爬行用口叼食,有人样吗?

知乎用户 No.2 发表

我想到了这个。。。

知乎用户 口口口 发表

我真的特别怀疑 中国的妇联是干什么吃的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这个时候就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了

知乎用户 少年像我 发表

严重怀疑动机

大概率有出售猎奇视频的嫌疑

已经不是教育方式的问题了

公众场合,裸体儿童

建议儿童保护组织能够介入

知乎用户 熊焸​ 发表

在中国你甚至能看到把小孩当成狗养而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生育率还是太高了(摊手)。

以及补充一点没什么人提及的信息——女方户籍北京(男方户籍为云南大理彝族自治县一村落),且女方不穿裤子只穿内裤。

父母均大学毕业,称践行 “回归自然” 教育,家庭不贫困,无直接暴力行为,两小孩未上户口,无送教计划,孩子常赤身裸体。


这事儿其实导向了一个很可怕的未来可能性——只要拥有足够多的资产和主流社会中的体面身份,就可以剥离实际存在的人社会身份并长期圈养支配。

虽然我的确本子看多了,但无户口小孩+只要有心掩饰完全可以无曝光,或许意味着器官供体、代孕供体、x 奴流水线工厂这种事已经离我们很近了。

知乎用户 南野 95 发表

妇联呢,出来救一下呀。哦,原来已经删掉保护儿童啦,那没事了

知乎用户 凤梨酥 发表

这要是在美利坚,这样的父母直接拘了,然后会以虐待儿童罪对其父母提起公诉

—————————————————————

在补充一下,看有的人,嗤之以鼻,不以为然,说什么美国好,去美国这样的话。

我想说儿童才是祖国的未来,呵护好儿童的健康成长,最后保护的是我们自己的民族社会的安全稳定,也是最大程度的保护我们每一个人民众的安全。你可以看看一些变态杀人狂,报复社会的极端人员,他们童年时期很多都遭受过虐待。从而导致长大后心理极端扭曲,从而做出伤害无辜的人的极端行为。所以儿童的拥有一个良好成长环境很重要,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有监督义务,法律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管理,但是好多人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新闻到今天已经三天了,只想看看在社会主义国家,这样的变成了畜生的 “家长” 有没有人管,把儿童当畜生养的现象有没有部门制止和惩罚。

记者了解到,该小孩的户籍地位于云南大理州一村庄。其户籍地所在的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接到相关情况反馈。小孩的男性监护人是他们那的村民,两个孩子大的三岁左右,小的一岁多,还没上户口,“是正常家庭,可能生活方式有点不同。” 并表示已经上报该情况,也对小孩监护人做了相应工作。(来源:九派新闻综合钱江晚报潮新闻、潇湘晨报

我想知道,云南大理州这个镇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你们是不是也这么养孩子,你小时候是不是被这么养大的。

知乎用户 sox08 发表

如果国内的声音不起作用,建议把这个视频放到外网,借助国外的舆论来倒逼有关部门。有关部门面对外国人那种低人一等的态度向来让人诟病,但这时候也许可以利用这一点。

知乎用户 ASDFG 发表

这种性质的事情西大要躲到萝莉岛上搞,东大就不要紧,公开搞都没人管

知乎用户 Edim7jim 发表

这个事情进一步揭露了一个严重社会问题:

在国内,父母是可以合法虐待子女的。只要不是直接把孩子噶了,无论这么虐待孩子,即使构成犯罪,也不会有任何惩罚。

本质还是封建社会思想余毒,乳家文化上无线包容父母行为。这件事最离谱的就是,当地衙门也认为这种虐待是合法的,这种虐待不构成犯罪。

可悲,即使明显构成犯罪,从执法者到普通民众,都倾向于不去追究孩子父母的法律责任。

知乎用户 我要匿名 发表

二编放前面: 舆论还是有用的,之前还不管不顾呢,现在舆论起来了,警方知道调查了,目前最支持新闻的一局。

我看的都绝望了,我靠,虐童都能这么理所当然了,最近看到的负面新闻太多了,我都要 emo 了。

说回正题,先给孩子做个亲子鉴定吧,真是亲爹亲妈能让孩子这么生活?怕不是哪里拐来的小孩子这么虐待,亲爹亲妈穿的衣冠整洁,小孩子却跟宠物一样不穿衣服,孩子脖子上再牵根绳子,那真的就是溜宠物了

知乎用户 吃瓜小无暮​ 发表

真正的保守主义者,保原始社会的守

知乎用户 晚空 发表

这事最可怕的是当地部门干部很早都知道了,但却一直不介入只是上门劝说,不听不改也就草草了之。在采访中还说没有问题,只是教育理念不同。我说难听点搁外国早被剥夺监护权了,还得他父母把他带出去才被外人看到发网上 。有网友说他父母拍视频把他发到暗网上赚钱,那会不会还有别的小孩像他这样关在某个地方被有心人利用,被旁观者漠视,被迫当野人生活?

很多年前就有个印度狼孩的事件,被狼养大四肢行走的孩子,在六七岁被人发现解救并矫正,可还是无法适应人类生活,不会说话,保留了很多当狼的习惯,三十几岁就去世了。这孩子的举止行为像狗一样,只希望能尽快剥夺这对父母的抚养权,送到专业机构去更改,他才三岁不能再拖了,这完全就是在虐待孩子!再草率了事不去处理解决只会滋生更多别有用心的人以 “回归自然为孩子好” 的名义去虐待伤害孩子,有了这个案例他们只会更嚣张!

知乎用户 tyl 发表

虐待儿童无疑,但是当地警方政府不承认!

这事在国内正常情况无解,我们可以打开思路…… 请个洋大人曝光这事儿,然后网友炒之下,完美解决

知乎用户 昵称 发表

恕我直言,这不算虐待???

我儿子八岁,我以为的带他的亲近大自然,也就是去爬山,玩水,露营,野炊,钓鱼。

我是没想到还有当人猿泰山这一招。

知乎用户 加班的尤里同志 发表

孩子父母早就违法了,这哪里是教育方式问题,这就是法律问题!

先别说现场视频已经是惊悚到必须打码的程度,就当前新闻报导的内容孩子父母已经违法了。

(1)3 岁野人小孩和另一个 1 岁小孩均没有户口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这对父母已经违反该条例了。

(2)长期以野外放养方式对待孩子严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

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就这网络曝光的情况,这孩子活得还不如路边的一条狗?

这还是正常家庭??!!

知乎用户 同工 Same​​ 发表

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组织。

让我猜猜,又安静如鸡了。

知乎用户 中二之伤 发表

这 他 妈 就 不 是 教 育 方 式 的 问 题 !

这是犯罪,是虐待,是残忍程度相当于采生折割的反人类行为。

这对夫妻的行为在很多国家都是要把牢底坐穿的重罪,唯有在中国,不仅无罪,甚至敢说这是一种教育。这对我这种教育从业者来说简直就是骑脸嘲讽。

未成年保护法这时候又不灵了,真不知道是保护谁的。

知乎用户 MadMel 发表

父母用小孩在赚钱罢了,暗网:小猿泰山

知乎用户 Seele 发表

建议投稿到外媒,这样老爷们为了所谓的国际形象自然会管了。

知乎用户 null 发表

我好像在暗网上看到过这个小孩

用户 id 叫猿猴泰山啥的,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记不清了

他家条件还挺好的,不会就是靠这个孩子搞猎奇赚的钱吧

知乎用户 有人喜欢爬​ 发表

发现很多人关注点都在穿不穿衣服,进而引申为太穷穿不起衣服,再进一步引申为抱怨政府不做为。

你们看视频了吗,重点是穿不穿衣服吗,而是小孩的行为举止像狗,不会直立行走,只能像狗一样四肢并用,并且用嘴叼东西。

而且这家人不穷!!!目击者说这家人开的是房车,不是改装的房车,而是很新的房车。

这样养孩子肯定是出于其他变态的目的,这才是需要调查的!!!

知乎用户 123456​ 发表

教育方式个鬼

但凡家里有过小孩,或者是亲戚家有过小孩的,应该知道,小孩到一定岁数了,他自然而然就想抓什么东西站起来了,不是满地爬的样子,这种满地爬,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你一站起来就打,一站起来就打,养成了应激反应,就跟训狗一样,他就只会爬了

人类是两足生物,手不是脚,人跟狗不同 它们是有 4 个脚,人只有两个脚

这种只可能是被强行打成这个样子

法律还不管管吗?这是虐待儿童啊?总不能说这是家务事就不管了吧?太离谱了

知乎用户 阿夜 发表

这不是赤裸裸的虐待孩子么????这还不根据虐待儿童法抓起来,还等过年呢???police 干嘛的啊吃干饭的啊???就轻飘飘一句教育方式不一样就带过去虐待儿童了???真的无语!!

知乎用户 跑跑小学霸​ 发表

妇联有存在的必要吗……?

知乎用户 我吃饱了​ 发表

难道不应该把爬行的那个小孩先送到医院检查一下、评估一下身体健康状况,再通报有无虐待情况吗?

知乎用户 leo 宝宝 发表

前段时间刚讨论神农架野人”,这下又来野人小孩了,山区的基层完全放弃了么?

把山区搬出来方便治理还节省基建费用,可惜推不动

知乎用户 谈而不避 发表

妇联又美美隐身了,张圣怎么不来救一下

知乎用户 101010110 发表

不穿衣服根本不是最重要的点,这孩子已经和狗差不多了,我认为是有强制引导成这样的。再被虐待的,能这样熟练地四脚爬行像狗一样叼东西吃的是头一回见。

视频里说不存在虐待行为,那好,孩子教育成狗一样毫无人格和尊严,是什么意图?放任这样不当人的家长,又是什么居心?

家长衣冠楚楚,怀里似乎还抱着一个孩子(如有错误请指正),我实在无法想象这是 2025 年还能看到的景象。

知乎用户 高燃点少女​ 发表

别说教育方式了,甚至别说野人,这个小孩明显是特意培养的,真的野人甚至猿人、猴子也是(半)直立行走、手抓取进食的,这才是灵长类动物的天性。

一个人被刻意培养成流浪狗,甚至比我见过的绝大多数的流浪狗还要瘦且脏,政府部门、公安、妇联均视若无睹,怎样看待这种社会制度?

知乎用户 命运之轮​ 发表

未成年保护法只保护未成年犯罪是吧

知乎用户 小魔女蒙娜 发表

我最疑惑的依然是如果你崇尚的是所谓的自然教养,那你们两个成年人为什么衣着光鲜?你们两个怎么知道像个人穿衣服?崇尚你们两个是不是应该先自然起来?从你俩当野兽开始?

还有就是正常孩子为什么没有户口?没有户口怎么确认的是亲生的?做过亲子鉴定吗?在哪个医院生的?是否涉及到人口买卖拐卖?你就算真搞所谓的原始教育,需要连户口都不给孩子上吗?孩子没户口以后不上学?还是说准备随时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评论很多人说未经查实消息,这堆父母外网以虐待野人孩子直播,靠这个挣钱是真是假??结合不上户口这点,我不是一般的怀疑大概率是真的!

也别搞什么原始教育了,如果涉及到拐卖人口,虐待直播取乐,还准备毁尸灭迹,直接把俩人送到缅甸非洲原始森林好好让这俩物种感受下原始

知乎用户 Mlsnye 丶小凡 发表

啊 sir 不想做事的时候,理由那是一套一套的。

唯一的缺陷就是不太懂法。

知乎用户 永乐大帝明成祖​ 发表

把孩子交给相关机构抚养

把家长交给杨永信

家长急需再教育

知乎用户 莫得莫得 发表

父母敢于如此堂而皇之公开把孩子带出来,还在高速服务区公开这样对待孩子

说明他们在老家就是一直用这种方式对待这个孩子的

而且在老家他们没有收到任何处罚或管制

政府部门和警方对此也听之任之,置若罔闻

这种事竟然发生在 21 世纪的一个自称文明法治的国家

这是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耻辱。

知乎用户 吕旻园 发表

野人小孩” 事件:别让孩子活成 “非人”,恳请官方介入解救!

刷到高速上 “野人小孩” 的新闻,眼泪瞬间绷不住——孩子不穿衣物、四肢爬行,家长却轻描淡写 “山里长大就这么教育”… 这哪里是“教育”,分明是把孩子往“非人” 的深渊里推!

孩子的现状,每一条都扎得心疼

• 生理摧残:营养不良、发育畸形,小小年纪瘦得只剩皮包骨,连基本的 “人” 的姿态都被剥夺;

• 心理异化:语言、认知完全退化,把自己当成 “畜生”,一生的人格与尊严从根上被摧毁;

• 未来毁灭:错过最佳成长、教育期,就算日后被解救,也可能永远困在 “非人” 的阴影里,再也走不回正常人生。

求求了!官方一定要介入强制解救!

这不是 “家庭教育方式” 的分歧,而是对儿童基本权利的赤裸裸践踏!

• 孩子需要被送往专业机构,接受身体治疗、心理疏导,重新学习 “人” 的认知与社交;

• 家长的 “教育” 已涉嫌违法,必须被严肃追责,不能让这种“虐待式养育” 继续残害生命;

• 这更需要社会各界关注,推动儿童保护机制的完善,别让任何一个孩子被当作 “野生试验品”。

✨每个孩子都该有光明童年

他们本该在课堂读书、在操场奔跑、在家人怀里撒娇… 而不是在高速旁爬行、被当成 “异类” 对待。

,救救这个孩子,也别让更多孩子陷入这样的 “地狱”!

救救孩子 求官方介入 拒绝虐待式养育

知乎用户 宝宝​ 发表

听说是彝族的,我基本理解了,因为接触过很多黎族的人,他们的习惯真的无法忍受,而且还是在城市生活了很久的彝族人

知乎用户 周晨夏村 发表

东方巨国一个很大问题是:

执法的人他不一定懂法;

养育人的人他不一定是人;

监管部门的人他不一定知道自己要监管啥

知乎用户 晋中悠悠鱼​ 发表

比萝莉岛更加 hardcore 甚至是 hurtcore 的回旋镖是一个接着一个啊

知乎用户 ikeer 发表

据说会把视频卖给暗网的猎奇网站。如果是真的,我会震惊中国居然会有这种畜生

知乎用户 Theking 发表

妇联呢?

请你们干一点人事好不好?

知乎用户 简扉 发表

这不是虐待儿童是什么?太无法无天了,建议上官正义来查一查!

父母衣冠楚楚开新房车出游,拿出旅游一天的花费足够让孩子穿几年的衣服了!

都什么年代了,就算是孩子只会爬行,普通人家的狗都有衣服穿!

至于什么家庭习惯教育方式不一样,如果这两个所谓 “父母” 四肢爬行速度和时间比这个孩子更快更长,我就信!

知乎用户 伊利丹 发表

妇联呢?

@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知乎用户 万里的探索者​ 发表

我就说这边的文明水平和印度差不多嘛

知乎用户 天鼬沙蝗 发表

很多父母看到这个视频肯定会觉得:

如果不是孩子 “有病”,那肯定是家长 “有病”。

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文明程度极为进步的中国,竟然还能看到赤身裸体,爬行奔跑的孩子,真的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初看,我也觉得有些无语。

我以为复古风气在服饰、装修、建筑等方面比较盛行,没想到在养育孩子上,也会出现「复古」

有一点实在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家长衣服穿的好好的,孩子却赤身裸体。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啊!

我特意去找了视频翻看了一下,孩子一丝不挂,但动作协调,灵活的像一只猴子,应该不是智力缺陷。

茹毛饮血这个词语,在我脑袋里蹦出来。以前我以为这个词语,用在非洲原始部落更为贴切一些,没想到还能用到现代文明中,还能用到此时的中国社会。

倘若倒退几十年前,这中养育方式,在一些农村地区的确能看到。

隐隐约约记得小时候看到好多两三岁的小男孩,夏天赤身裸体满世界奔跑,在泥土里打滚,在草丛里捉蚂蚱,甚至爬树掏鸟蛋。

现在想想确实有些不可思议。

现在看来,赤身裸体实在是不太雅观!而且这个视频有虐童的嫌疑。

恳请有关部门彻查。


扯句题外话,不针对本问题。

抛开这个不谈,有些赤身裸体生活的娃,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肯定会有家长反驳,赤身裸体不尊重孩子的隐私,不穿衣服冻坏了怎么办?不穿鞋子扎脚了怎么办?

如果你看过干粗活农民的脚底和手掌,就不会那么担心了。

他们的脚底,手掌,都布满了厚厚的老茧,厚到割出一个 0.5cm 的口子都不会流血。

想来很多人都听过狼孩,狼孩为什么能够在野外生存?狼孩为什么生长出了浓密的毛发?狼孩为什么可以茹毛饮血?

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来解释就是,适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 .)

抛开伦理角度,有些孩子既然能够赤身裸体生活,说明他的身体已经能够适应他生活的环境。

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这个孩子他没得选,为了存活,他必须努力适应环境。

今天,这种方式很难让人接受,作为旁观者,我觉得我们需要思考一个问题。

我们的养育方式中,有没有这种让孩子 “赤身裸体,爬行奔跑” 的问题?

比如,当众指责甚至谩骂孩子,比如翻看孩子的手机,比如伤害孩子的自尊。从你的角度出发,你是为孩子好,那从孩子的视角看呢?

我觉得这是为人父母应该思考的一个问题。

孩子是别人的,我们不会替别人养。反过来说,你的孩子也没有人替你养。

父母的养育观念有对错,孩子没选择。

最后,无论如何,要给报帽子叔叔的热心网友点个赞。这种安全意识,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欢迎

@合格老爸

,一起聊聊养娃路上遇到的各种好玩事。

@知乎亲子

知乎用户 合格老爸​​ 发表

看小红书说是这爹妈起了个 “小猿泰山” 的号在外网给 SM 爱好者出售猎奇视频来赚钱。

依着封建礼教,小孩就是父母的财产,可以是短期变现的摇钱树,也可以是细水长流的养老保险。尽管很遗憾,可偏偏是这种人生育率高,因为生孩子有利可图。

知乎用户 葡萄糖 发表

严查人口贩卖。

我怀疑这个孩子根本不是亲生的,是人口贩卖的。简直令人发指。

知乎用户 图书馆 发表

我就想知道 jc 是如何得出【“不存在” 拐卖儿童】这个结论的,做 DNA 了吗?

知乎用户 唐小布 发表

闹钟离监护权强制剥夺制度还早得很呢

这玩意儿得等闹钟新生儿再打个对折才能有吧

知乎用户 无头的于天 发表

彝族人那就不奇怪了这很符合他们的特征

知乎用户 小饿豫爱洗澡​ 发表

我想知道这是哪个 sb 警方说不存在违法行为

都这样了还不剥夺抚养?

这他妈还不违法?!!

知乎用户 喝冬瓜 发表

不怪外网说你没人权,你回应时候那个心平气和理所当然,轻飘飘的一句无违法行为就翻篇的意思更让人心惊胆寒。

知乎用户 TOON 发表

孩子出生在这种家庭真是天崩开局,这种父母已经不是简单的把孩子当成养老工具那种自私自利的老登坏种了。他们这是不把孩子当人,把孩子当成狗都不如。把孩子当养老工具的还算是个人,而他们这种行径已经连做人的基本资格都没有了。

孩子生下来别说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好的生活条件了,连做个正常人都是奢望,像狗一样爬来爬去,到处吃地上的垃圾。

我不知道这两个 gb 能冷血到什么程度, 才能把生下来的亲生骨肉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来抚养。光着身子在寒冷的天气下,像动物一样爬行,在垃圾堆里找东西吃。世界上鬼不可怕,有的活着的人比恶鬼还要可怕。

更令人寒心的是官方的回应居然是孩子是正常家庭,这是人家的生活方式,他们无权干涉。他们说这两个家长喜欢用自然的方式来抚养孩子,既然他们这么喜欢自然的方式,那么他们为什么自己不用自然的方式来生存呢?他们自己为什么穿着衣服呢?他们为什么不光着身子像狗一样到处在垃圾堆里找东西吃呢?他们穿的人模狗样的,还开着好车。为什么让孩子像动物一样没有一点做人的尊严呢?

当地的官老爷们已经通报了,至于信不信那随你们的便了。

我们所有的人都看出来这很不正常,因为正常的父母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受这样的罪的。但是我们的有关部门却说这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我们自己。其实那些老爷们想的我们都知道什么是怎么想的,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呗。

对吧?假如剥夺了这两个 g 东西的抚养权,那么孩子谁抚养呢?他们就是不想负责任,就只是不想多事。他们宁愿两个幼小的生命受到摧残,但是只要不给他们找事儿就好。

孩子是我们做人的底线,任何挑战公众底线的人必将迎来人民的抨击!

1. 核实儿童身份与来源,彻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2. 评估监护人的精神状况、监护能力及经济来源,重点调查是否存在利用儿童进行网络直播牟利等剥削行为。

3. 立即由专业机构对儿童进行身体发育与心理健康评估,并妥善安置。

4. 强烈建议:在案件调查与传播中,对儿童影像进行严格的面部保护(如马赛克处理),杜绝二次伤害。

建议以此案为鉴,完善儿童保护法与社区主动发现机制,并明确对 侵害儿童权益行为 的严厉罚则。

望贵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履职,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知乎用户 天涯投机客 发表

户籍所在地是在新政村,隶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位于山区,距镇政府驻地 15 公里。

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较大的孩子三岁左右,较小的一岁多,均为男孩且尚未上户口。

这几天的温度就可以看出有问题

‌10 月 16 日(周四)‌:阴天,气温 14℃~24℃,微风东北风,空气质量优,日出 07:17,日落 18:52。 ‌

‌10 月 17 日(周五)‌:多云,气温 17℃~25℃,东北风转西南风。

就算是放养也不至于不穿衣服,而且当时温度可不高,这种温度不穿衣服肯定受不了。

而且我查了下彝族的习俗,他们那里没得这种情况,所以家长所谓的教育方式多半是骗人的。

大人都穿着衣服,而小孩却没有穿,这是正常家庭?

或许从另一个方面可以解释这件事。

从小孩自身来看,大概率是有问题,可能是得了精神方面的病,或者是智力有问题。

这是作者自己猜的,不是捏造事实。

在加上他们那边是山区,现在才改革几年,比较落后,所以就跟我们老一辈思想差不多。

对于这种孩子来说,老一辈都是直接扔掉,死活不管,或许是现在生活好了。

他才被留了下来,虽然他家里人对他不是很好,但至少活了下来。

也不能说他父母心狠,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是这种智力有问题的孩子。

还有没有上户口也能看出,他智力多半是有问题,毕竟读书就需要户口,都快三岁了不至于不去办理。

唉,我宁愿是自己猜错了,也不愿猜对,前者有希望,后者无解啊。

知乎用户 滑稽​ 发表

这就是中国语言魅力,可以把一些陋习硬是说成一种风俗。(婚闹)

也可以让虐待儿童的行为,合理化成一种教育模式。

知乎用户 一朵云 发表

孩子的父母大概率是靠暗网挣钱的,国外有一些人喜欢看这种猎奇的视频,以满足他们变态的癖好。这孩子是不是亲生的都不一定,建议严查一下,看看有没有海外账户和一些奇怪的群聊软件

知乎用户 加速永无止境 发表

顶上去,父母故意的,为了赚钱虐待孩子,他们家在外网直播,叫小猿泰山,逼着这孩子光着身子爬树,还吃毒蘑菇

知乎用户 不以 发表

虐童就是虐童,把虐待美化成自然教育、狼性教育,也掩盖不了其罪恶的本质。

知乎用户 背后的故事 发表

我倒想问问这真的是所谓的教育方式的不同吗?首先,我们拆解一下 “教育” 一词的含义,“教育”一词最早见于《孟子 · 尽心上》当中的“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教育” 泛指一切有目的地增进人的知识和技能,发展人的智力和体力,影响人的思想品德的活动。它包括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教育” 的目的是为了向上的 “增进”“发展” 而非向下的 “堕落”“滑坡”,把孩子培养成一个人才是教育,把孩子培养的像牲畜,让他不具有人的尊严,让他大冷天浑身赤裸,四肢着地,嘴里还叼着一个球的行为绝不是教育,而是赤裸裸的虐待!这对 “父母” 是假 “教育” 之名行 “虐待” 之实,做了恶事为自己找一个善意的借口,美其名曰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

就是在非洲的原始部落,恐怕也不有父母让孩子浑身赤裸、四肢行走。

要是真的追求所谓 “自然教育”,为何孩子的“父亲”“母亲” 衣冠楚楚,不四肢行走,回归自然呢?这就是所谓的衣冠禽兽吧。

处置民警经核实,确认他们是一家人,不存在网友担心的被拐卖等情况,至于孩子吃东西的行为表现等,这家人说 “教育方式不一样,是那样教育的”,孩子“父亲” 多次强调“这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外人无权干涉”。当地民政局则回应“该家庭采用回归自然的教育理念”。

孩子常年四肢着地,脊柱已经严重弯曲,似乎这对夫妻养得狗都比他活得更有尊严,让人看后痛心无比。
有网友怀疑这对夫妻是不是故意这样养孩子,然后拍摄视频卖给某些猎奇的人进行牟利,这种怀疑是有道理的,值得后续深挖。

另外,让人值得注意的是当地基层部门的态度。新政村村民杨梅称,孩子的父亲一年四季都不给孩子穿衣服,在网友曝光此事之前,村里人曾报过警。但事情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

**云南南涧县警方证实,孩童行为系父母独特教育方式所致,不存在虐待。南涧县民政局回应,该家庭采用回归自然的教育理念,经调查均未发现生活贫困或虐待情况。**民政局工作人员称,“小孩父母没领证,都是大学毕业。小孩爸爸自己有房子,但是不住,自己选择住在山上。包括两个孩子没有户口,他拒绝帮助,说有需要的时候自己会解决”。

警方和民政局都声称这是 “教育理念” 问题,该种教育方式不属于虐待。这个问题就大了,正是因为当地基层部门抱有这样的错误观念,才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抑或是怕事情闹大,影响乌纱,采取的“遁词”。

正所谓 “有些事不上秤,没有四两,上了秤,一千斤都打不住。” 部分基层执法者总是觉得这种虐待或者家暴属于家务事,不愿意进行干涉,实际上很可能就此放纵了违法犯罪行为。家庭应该是和谐的港湾,而不是违法犯罪行为的 “避风港”,不能因为一句“家务事” 就遮蔽了违法犯罪的本质。

孩子不是父母的 “私产”,孩子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孩子虽然年龄小,但他也是个小人儿,不该按照自己认为的所谓“正确” 方式来随意支配孩子,要兼顾孩子的想法和需求,尊重孩子的“个体性”,这样才能让孩子更好发展。

该事件中的孩子就被视作 “私产” 一样被 “父母” 随意支配、虐待,让他远人而近物,孩子的 “父亲” 坚称“这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其他人无权干涉”。

我国《刑法》第 260 条规定了 “虐待罪”,值得一提的是“虐待” 行为既包括肉体上的折磨,也包括精神上的摧残,这对 “父母” 对这个孩子是兼而有之了。

在它们的虐待下,孩子的脊柱严重变形还患有皮肤病,一年四季浑身赤裸,四肢行走,像动物一般取食,活得毫无人格尊严可言,它们是想让孩子 “兽化” 而非“成人化”,这已经构成虐待罪了,千万不要放过它们。

《刑法》第 260 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一旦这对夫妻被认定为虐待罪,应该撤销这对夫妻对孩子的监护权,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属于 “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有人可能会说孩子还是养在父母身边好,但是面对这种蛇蝎心肠的父母,远离它们才是更好的选择,去福利院远比在它们身边生活幸福的多,不说别的,至少人格尊严这块儿绝对能够得到充分保证,不至于在过着“动物式” 的生活,说不定未来还会被好心人士领养。

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这是孟子对君臣关系的论述,父母、子女之间也是一样,父母如此对待子女,则子女不能以父母之名再审视生身之人。

在广大网友的关注下,该事件已经进入了正式调查阶段,初步结论是 “未发现拐卖行为”,但是我觉得还是等最终调查结果下来,再下断语吧,毕竟一开始“徐州八孩” 事件一开始是初步调查结论也是“未发现拐卖行为”。希望网友们能持续关注该事件,救救这个孩子!

注释:之所以我对本文中孩子的父母打引号,是因为我觉得这样的人不配为人父母,难当 “父母” 的称号。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知乎用户 云风​ 发表

我还记得很多年前看的一个小说,有个情节是,有人给女主送了生日礼物,“美人犬

那是一个邪恶组织训练出来的产物: 把小女孩小男孩从婴幼儿时期开始当成狗来训练,长到十几岁就可以卖高价了,卖给有这种嗜好的人

女主收到后吓了一跳,在她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给他重塑了三观,让他变成了正常人。

所以,新闻中这对 “父母” 的“奇特教育方式”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好难猜啊,一 定 不 是 违 法 犯 罪 吧?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C56YF0 发表

该 “妇联” 出场的时候,它在哪呢?

知乎用户 君子如玉 发表

这不就是虐待儿童嘛?

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干啥呢???

知乎用户 一一​ 发表

明显虐待,同时可能存在拐卖人口嫌疑。非常蹊跷。

知乎用户 Mr.Nobody 发表

什么叫恐怖剧情?就是这个,所有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没人管。眼睁睁看着。

记得多年前高铁上有人拍视频说一个年轻男性猥亵一个女童,最终政府调查说是父女,然后这件事情就完了,所有人都知道是什么情况,但是就是被人漠视。

再想想铁 ** 女,这不就是东大恐怖故事吗?

知乎用户 无名之人 发表

民警不会回应就闭嘴!

民警不想管就不要回应!

民警管不了就直接说管不了!

民警是怎么确定他们是一家人,不存在拐卖人口的?靠问监护人吗?靠走访吗?

民警难道不知道有疑问的时候,亲子鉴定才是唯一的证据吗?

就算不存在拐卖,就一定是亲生的?

捡来的也不是拐卖,别人不要送来的也不是拐卖!

可能妈是亲妈,爹是野爹!

可能爹是亲爹,妈是后妈!

这些都是一家人,不存在拐卖!

民警你倒是说清楚,不能一句是一家人就含糊过去了。

就算是亲爹亲妈,这样对待孩子,明显是虐待啊,怎么能说教育方式就是这样?

民警你咋不那样教育自己的小孩?

除非监护人自己也是赤身裸体爬行,像动物一样进食,否则,不是一句教育方式就是这样可以忽悠过去的!

知乎用户 薛定谔的喷子 发表

在中国,这事儿你踏马还不如拐卖了算了。

知乎用户 白牧云​ 发表

那么崇尚自然教育,这两个可以自己脱光衣服去神农架当野人,还开什么房车,还穿什么衣服?!

凭什么你们穿着衣服开着车,却让孩子弄成这样?这孩子以后当一辈子野人吗?不穿衣服吗?不上学不接受义务教育吗?

人是社会化动物,不从小进行社会化培训,就无法融入社会成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这小孩的人生将寸步难行。孩子长大成年后自己选择怎么样那是他的自由,但做父母的不该从小灌输反社会理念(这种所谓的自然教育就是反社会

一句轻飘飘的教育理念不同就想揭过去,小孩连户口都不上也不算什么事了,这就是不作为

真希望这次舆论有用,救救这个孩子。

知乎用户 芝麻酱​​ 发表

再次证明未成年人保护法真的就是未成年人渣保护法了

知乎用户 元气满满​ 发表

难道仅仅因为是父母 就可以那孩子做这种丧尽天良的 “教育实验”?

凭什么!换做养父母甚至福利机构这样做都会被剥夺抚养资格!

这就是虐待!无可辩驳的虐待!

知乎用户 将离 发表

这件事情,最早看的新闻说得很详细,父为云南本地人,母为北京人,

但后续其他的新闻均删除了母亲为北京户籍的说法,值得玩味,

若其母真的为北京人,这是个颠覆常规认知的事情,因为我们都知道京户女外嫁的概率极低,嫁给云南少民村去的概率是极低中的更低,即使京户女外嫁了,把自己的儿当野人一样放养则是极低中的更低的更低,

同时我们都知道在诸多女生的心目中,云南是个非常值得向往的地方,但这种向往仅限于旅游度假和旅炮,嫁给当地人几乎不可能,因为嫁过去就意味着物质条件完全降两个以上档次了,而新闻中的这种场面显然比北京降低了五个档次都不止,显然是几乎不可能中的几乎不可能,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都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对的,新闻评论区的网友也是这样说的,

所以这已经不仅是男童被虐待的事件了,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京户女疑似被拐卖这个疑点,副联会不会站出来顶着当地民宗伟的压力查呢,请实木异袋,

今天新闻说,妈也不穿衣服,

知乎用户 咩咩咩 发表

有孩子的人真看不得这个。我们不想听 “家人” 怎么讲,就想听当地街道 / 村委、当地警方怎么讲。

跟前一段时间兽父殴打、虐待围棋神童致其跳楼身亡的案件一样,这是虐待儿童、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是不是犯罪?基层管理者为什么不作为?这样的家长为什么不剥夺其监护权

一面鼓励生育,一面不把孩子当人?!

知乎用户 特立独行的猪​ 发表

这是应该《未成年人保护法》起作用的时候了。已经符合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的情形。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第九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

(四)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

(五)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

(六)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知乎用户 刘石桐​​​ 发表

这是我在评论区看到的,真假大家自行判断。


我就想问一点,那个小孩的父亲从小也是不穿衣服被教育长大的吗?

开着五十万的房车,不给小孩穿衣服,让他像狗一样叼着东西跑,这不算虐待儿童?

更荒唐的是,当地民警居然接受了这种说法。

这种人是怎么通过公务员考试的?

知乎用户 不见不散 发表

四川野人小孩 ,赤身裸体在地上爬行,旁边还有一条狗

知乎用户 时空过敏株​ 发表

很明显这不是什么教育方式的问题,这在国外叫虐待儿童罪

知乎用户 知否​ 发表

把一个小孩子从小教育成一条狗,确实是教育方式不一样

人家倒是没说错

然而这种行为,这种论调,居然不会带来任何后果

神奇的法治社会

要不让天龙人的崽子们也享受一下这不一样的教育方式?

知乎用户 未知的地平线 发表

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把人当动物养,这是一种教育方式?

知乎用户 Emiya​ 发表

这个话题确实看见了,感觉很难评,而且看多几次视频,自己 “不理智了”——

身为两个孩子的妈妈,受过高等教育的 80 后,99% 的时间都能做到情绪稳定的人,看到这个视频,我很不好!

一、关于这个离谱的视频和孩子,我就想提两点:

1、这是孩子吗?还是谁养的小兽?

2、是亲生的,就可以乱来吗?

所谓的 “放养”,你也得尊重他是人而不是野兽的本质,人和野兽是不一样的!

野兽就三个需要,吃饱;繁衍;安全。

人的需求不止吃饱还要穿暖;人不止交配还要培养感情;人需要安全同时还得懂羞耻心。

视频里的家长,自己懂——他给自己穿了衣服,为什么孩子就得按 “兽类” 标准活着?

我更愿意把这位家长称作 “恶魔”——

因为他,这个孩子也许本该是个正常人,变成了半人半兽的样子;

因为他,群众看到了这样的例子,纷纷好奇、转发,我们 “长见识” 了;

因为他,我们很生气,都觉得他不对,但我们无可奈何……

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把孩子养成这样,都侵犯了孩子的 “人权”,即便是监护人,也不能轻易放过。真的希望,妇女儿童机构能够介入,调查清楚,必要时,将孩子妥善抚养长大成人。

二、看到这孩子在公共场合做出这样的 “爬行”、“吃狗食” 举动,家长却那么淡定,就能猜到,也许,这可能是家长的“流量密码”

那么这件事的性质就更恶劣了,一定要查清楚。

有很多父母不但不配当父母,还不配做人。哪个人看着孩子大冷天光着身体,蓬头垢面,还趴着吃食,淡定观看?

我看过一本国外的小说,里面有一个行走江湖的老人,他有一个马戏团,他养了三只狗,还有一只猴子,每到一个地方,就让狗狗配合猴子表演,他赚取金币。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图片这一幕,我想到了那只猴子。

但是,他的猴子是作为 “人” 的形象出场的——穿着衣服,拿着工具,吃着西餐,很讲究,所以才会引人发笑,大家纷纷掏钱支持这位“艺术家”。

在本题的视频里,我看到的的 “人猴”——是个人,但是,更像个不穿衣服的猴子。

所以,大概率这位家长,是在当 “马戏团的团长”。

因为不了解具体情况,只能凭借视频判断,如果猜错了,就说一句:抱歉,对不起了!

但,真心期望,这件事能够得到解决,孩子能恢复正常,每看到一次这样的图片,我就感觉很压抑、很窒息、很不冷静!

@知乎亲子

@知乎教育

知乎用户 蓝鳍露娅​ 发表

警方不先做个 DNA test 吗?这就一家人了?就可以不管了?

知乎用户 red7 发表

目前知乎的热点回答在讲教育方式的逆天程度,是个人都知道这事相当逆天,没人不知道。

其实官方的人也知道,不作为的原因是当事人身份敏感(男方户籍在云南南涧彝族自治县),底下人怕惹上麻烦。

彝族有 “抓娃子” 习俗,会定期靠近中原地带抓汉人娃子回去当奴隶使,彝汉矛盾也历史久远。

新中国对彝族传统社会进行过整改,打倒黑彝奴隶主统治地位,强迫彝族社会由奴隶制转向社会主义,但由于当地土著存在抵抗情绪,落后风俗至今也未彻底解决。现在互联网上还能看到一些彝汉之分言论,所以没人敢冒险去严肃处理。

目前这事似乎又牵出了去年就被群众发现的境外灰产。如果不处理,又有可能面临 “世界最安全国家” 的信誉破产。一方面是民族矛盾,一方面是舆论压力,想上铁腕没那么容易,关于到底怎么解决,估计相关部门正在开会。

知乎用户 502BadGateway 发表

灵长类动物回归自然后发展出一套犬科动物的行为模式,有脸管这个叫 “教育方式不一样”?

分明是恶意把人驯化成狗。

想看回归自然的教育方式可以参考小红书一位博主,ID“是小老弟啊”,赤脚到处跑,被戏称抹布一样的小孩。人家养出来的孩子是这样的:

但这对夫妇想豢养的可能是这样的:

知乎用户 Serotonin 发表

尼玛,怎么什么人都有啊,有线下弄他父母的吗

知乎用户 走云 发表

笑了,虐待就是虐待,什么叫教育方式不同?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在我国,儿童是父母的私产。

为什么这事情出来主管部门最在意的是核查有没有户口?因为这个孩子只要真是父母的孩子,那么就是家事,谁都管不着

真正做到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知乎用户 G 大调丶沐 发表

越来越对小时候觉得正义的帽子去魅了,这件事也热度挺高一句话含糊过去,2025 年了哪个小孩遭受他这样的待遇,这还不算什么,放养真服了,像 911 也一样越长大信念越崩塌,这么大的社会案件也不调查清楚,搞得网上乌烟瘴气全是造谣的,要是早早调查清楚公布真相哪里来的这么多事儿,搞得都不能好好生活了

知乎用户 钉子 发表

妇联呢?保护妇女儿童是妇联的基本职责,不能光保护仙女、不保护儿童吧

知乎用户 字母君在学习 发表

这个和教育方式无关,已经超出了正常行为的范畴

建议当地派出所和民政部门,查一下该家庭父母双方是否有精神疾病

孩子是否为遗传精神疾病。

幼年期可以进行辅助性引导,效果未知

不管结果如何,感谢网友爆料,才能引起关注。

知乎用户 Jason1106 发表

那个说以色列虐待她的那个女的叫什么来着

叫她过来体验一下特殊的教育方式

知乎用户 郑爱国 发表

前段时间虐待儿童致死的案子看多了,看到这个新闻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孩子是不是又是前妻生的孩子,然后故意这样养的。

这孩子苦的不像人了,不如人贩子拐咯,去收养家庭都好多了,哪怕命没了重开也比这个样子好,这世界有的人真的不说做父母,做人都不配

知乎用户 Mint 发表

也难怪外国总说咱们没人权,这事放美国,监护人早就被抓起来了。到了咱们这儿,就这一句轻飘飘的 “教育理念不同”!把人当畜生一样虐待,腿都变形了,这叫教育理念不吗?

知乎用户 宵夜​ 发表

我老家雅安的,不用看内容,猜测 99.99% 是 yi 族。还有 0.01% 的几率是汉族,可能家里父母有重大疾病或者精神病之类的。

一看果然。。。其实你们只要接触过就明白了

知乎用户 做游戏的小伙伴 发表

有传是在外网直播的,就是虐待,在那个 k 网站叫 小猿泰山 的直播,逼着小孩子光着身子爬树,户籍地址: 云南省大理南涧县彝族自治州无量山新政村,志愿者去了被村镇拦着,高速民警称未发现违法犯罪情况,户籍地派出所说是正常家庭,公安机关无权干涉,是不是很魔幻,有没有当地的兄弟去探一探,这届网友不出手这孩子就没救了

知乎用户 休想我打工 发表

这种家长不抓起来留着过年?


如果这都不算虐待儿童,那裹小脚算不算虐待?

知乎用户 邵滔滔不绝 发表

视频看着让人心疼。两个孩子,一个穿着整齐抱在怀里溺爱,一个如同野狗用嘴叼食。

希望国家在重视生育率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我们不能放任一个没有驾照的人在路上驾车驰骋,也不能放任没有育儿常识的人去为人父母。应该把育儿教育纳入国家的义务教育体系,面对行为恶劣的家长,国家必须出重拳,严厉惩处!

知乎用户 小邓不打逆风局​​ 发表

非洲兄弟看完都得摇头,见过你们教育路子野的,没见过这么野的。

只能预想到两种情况:

1、父母脑子有问题。

2、父母被某种教育群体给 PUA 洗脑了。

上面两点意义都一样,都是父母脑子有问题。

虽然文中提到 “处置民警经核实,确认他们是一家人,不存在网友担心的被拐卖等情况”,但并不能排除父母不存在 “虎毒食子” 的情况。

人性的恶见多了,这种不闻不问式的教育,不能一句自然教育就草草了事吧?

生下来给口吃的(关键这么大小孩不应该这么瘦),把人当动物养,剩下全靠自然教育,这和冷暴力、虐待有什么区别,就算警察不强制介入,妇联也该强制介入吧。


孩子父母我倒不用他们光着身子,只要孩子父母穿着衣服也是这么爬行和吃饭,就信他们自然教育的鬼话。

知乎用户 happy12345 发表

妇联呢?

不办事只打拳?

知乎用户 痛定思痛 发表

多半是拐卖过来以后采生折割的,也就是故意虐待成野人,然后拍到外网上赚钱,或者是让他乞讨。

盲猜后续的处理结果是对 “父母” 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劝解,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个事情就会从大众的视野里面消失。至于这个小孩呢,多半是脱离苦海了。

但愿是我猜错了!

知乎用户 玉龙杰赤 发表

看到有答主提到袁枚的《唱歌犬》,我放一下原文

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喧闻四野。
县令荆公途遇之,命役引归,托以太夫人欲观,将厚赠之。至,则先令犬入内衙讯之。顾犬曰:​“汝人乎?犬乎?​” 对曰:​“我亦不自知为人也犬也。​” 曰:​“若何与偕?​” 对曰:​“我亦不自知也。​” 因诘以二人平素所习业,曰:​“我日则牵出就市,晚归即纳于桶,莫审其所为。一日因雨未出,彼饲我于船上,得出桶。见二人启箱,箱中有木人数十,眼目手足悉能自动;其船板下卧一老人于内,生死与否,我亦不知。​”
荆公拘二人鞫之,初不承认,旋命烧铁针刺人鬼哭穴,极刑讯之,始言:此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先用药烂其身上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疮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问:​“木人何用?​” 曰:​“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以为之,令作丐求钱,以肥其橐。​” 即率役籍其船,于船下得老人皮,自背裂开,中实以草。问:​“何用?​” 曰:​“此九十以外老人皮也,最不易得。若得而干之为屑,和药弹人身,其人魂即来供役。觅数十年,近甫得之。又以皮湿未能作屑,乃即败露,此天也!命也!只求速死。​” 荆公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搒死之,犬亦饿毙。

知乎用户 黑色乌鸡​ 发表

看到新闻说这两个孩子连户口都没有,这就很恐怖了,也就是这两个孩子是黑户,假如他们遭遇意外去世,也不会有人知道。而且大的学狗爬的孩子明显有三四岁了,一般正常正常来说都应该去幼儿园读书了,他明显没有去上学…… 孩子的母亲和父亲也没有领证,是自由身

之前社区和义工多次上门,孩子父母拒绝帮助,后面还买了房车各地跑,感觉孩子父亲明显就是为了躲避社区和义工才开房车带着孩子流浪

加上父母有房子就是不住,搬到山上去,我也觉得是孩子父母故意把孩子养成这样,不少评论区都说很像暗网的那种野人孩子,直播打赏挣钱,评论区会付费要求父母虐待孩子,不让孩子穿衣服,像狗一直趴着吃东西都是比较常有的,关在地下室,之前国外也有类似的孩子

波兰少女被父母囚禁 27 年,伤口无数,同样没有身份证和户籍地址,从来没有如果医院

知乎用户 仔仔 发表

养过小孩的应该都知道,小孩的天性就是喜欢跑。

站立行走根本不需要教,反而双手双脚走路才需要驯化。

据我所知,云南那边本身就有人口贩卖的组织,前些年还有人花钱去那买老婆。所谓的收养也有可能是人口贩卖来的。

应该要核查孩子是否和父母有血缘关系,以及检查孩子身体是否遭遇虐待。而不是发一个冰冷冷的公告,说小孩有监护人,这是人家的家庭生活方式,让网友少关心。

近些年,因为网络舆情很容易让一些案件发生大规模的传播,所以很多地方现在都学聪明了。在案件还没有调查清楚的时候先去定性,官方先出来发个公告出来,堵死悠悠众口。后续调查的话就算情况不一样,也很难推翻刚开始的公告。

这种方式多了只会丧失公信力

知乎用户 酥饼 发表

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不是保护未成年人的

而是保护未成年犯罪分子的

你看,真的有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时候,这部法律就没用了。

如何看待龙华男同学因嫉恨女同学连捅 26 刀致其死亡?

知乎用户 爱磨蹭的晓雨​ 发表

中国绝大部分家庭都不会容忍孩子 “像野人一样” 生活!虽然家长声称教育方式不一样,但谁家教育方式会把孩子培养成野人。

从视频来看,孩子赤身裸体,四足走路,这已经不是正常的孩子了。

就是不知道孩子还能融入正常的人类社会吗?

知乎用户 豁达的浪客 发表

看到这个视频第一反应,是小时候在故事会上看的印度狼孩儿。那是幼童被狼叼走,最后被哺乳期母狼收养长大,不得已的悲剧。这个算什么,孩子父亲还在身边人模狗样衣冠楚楚的喘气儿甚至炫耀。

在这个离奇事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熄火,妇联失声。这个视频离谱的地方在于,相当于这个成年妖孽家长正大光明的宣传,在中国,虐待儿童无罪,至少现在还没有后果,警察来了,又走了。这些年一直在喊司法改革,不管媒体吹的如何天花乱坠,公检法说的怎么舌灿莲花,现实中不论在法律层面还是大多数人意识里,这个幼童依然没有摆脱私有财产的属性,可以随意处置对待。

作为现役神兽饲养员,看完视频很不舒服,甚至极度不爽,2025 年的中国大街上,公然虐童没有后果。有种想骂人的冲动,但是又不知道要骂谁。司法系统能冷酷如此,实在出乎意料。

难怪现在电影不好拍,像这种现实题材要敢搬上银幕,分分钟毙掉过不了审。现实,往往比文艺作品更残酷更魔幻。

观感相近的神兽饲养员们,护好自家神兽吧。

今天晚上,因为这个新闻,变得很糟糕。

知乎用户 石头的视界 发表

反正只要有父母的身份就可以无条件的虐待一个人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咱们国内新闻挺劲爆啊,市区里都能看 “野人” 了。关键是这野人小孩不是孤儿,它有父母。比原生家庭更牛逼的来了,野生家庭

有网友发现了并报警,派出所居然说没问题。民警说都核实过了,确实是一家人,不存在拐卖问题。至于孩子满地爬,是教育方式问题。

是不是有点讽刺?把孩子当狗养,居然只是生活问题,没办法干涉,现在还是 2025 年吗?

问题是,这正常吗?谁家孩子正常是这样?

一个云南大理户籍的父亲,和一个北京户籍的母亲,开着云 A 的房车,带着两个没上户口的孩子,在非节假日一路往北走,且孩子行为举止怪异,这像正常家庭吗?

更令人惊奇的是,孩子父母都是大学毕业。话说这两口子啥大学毕业的?野人大学

孩子母亲还说什么崇尚自然,让孩子从小亲近大自然。有本事孩子妈也全裸爬着跑,我就信她是真的崇尚自然。明明另一个更小的孩子穿着衣服,还能直立行走,怎么大的就当狗养?

父母不用考试真的是恐怖。虐待就虐待呗,还找借口说孩子在山里长大。山里可不背这个锅,别人家山里的孩子怎么不这样呢?

面对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建议查一下他们的境外账户,看看他们有没有国外汇款的银行流水。这两口子大概率有暗网账号,靠把孩子当狗养,让孩子茹毛饮血直播挣钱

另外,建议验一下这一家人的 DNA。这孩子可能是男方或女方的私生子,大概率不是亲生的,相反那个更小的孩子应该是亲生的。

对于这种冷血的抚养行为,真应学习一下国外政策,妇联或者公安部门可以直接把孩子带走,剥夺父母的监护权。这样的人不配为人父母

知乎用户 健忘于江湖 发表

出现这种情况

要么就是小孩儿有病

要么就是父母有病

要么就是衙门

知乎用户 温乐阳 发表

我是云南某少数民族的女婿,这样的情形在当地亲戚家里见过,我无法接受,但这种涉及到父母的责任心、生活习惯、教育理念的事也无可奈何,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文明的进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和社会经济发展不一定同步。

这个视频让我又回想到一些很不愉快的场景——养育孩子简直就和喂猪喂狗一样,不上学,不教育,就是放养,成人后推给社会。

知乎用户 牛二 发表

特别无语,又无力的感觉。

怎么什么牲口都能投胎当人了,还能当父母啊?

回归自然教育法,要是这两个牲口也不穿衣服跟这孩子一样,我就信。

知乎用户 绝望小叮当 发表

先观点:孩子野着养没问题,但不能真养成野人吧。

大家还是看看这个马赛克稍微少点的视频吧

来自抖音 “第一现场”

我还记得我上大班还是一年级的时候,直接光着身子跑去我爷家吃饭,大概是 05 年,坐标小县城。

视频里小孩儿虽然不知道多大年龄,但是视频拍下来的行为举止已经完全不像正常的人类了。

“教育方式不一样,是那样教育的” 我建议非普适性的教育方式,或者说极其小众的教育方式都应该介入查一下,不仅是教育和妇联,像这种情况严重的还需要公安部门介入,我认为其父母的教育方式已经不把这孩子当人看了。


以下是视频来源

0.20 bnD:/ c@n.qE 10/10 10 月 16 日,目击者回忆在四川雅安石棉县一高速上遇到 “野人小孩” 的情景:一家四口带着一条黑色狗,孩子飞快地爬下车,父亲拒绝他人靠近帮助。目前,有志愿者正去户籍地了解情况。# 媒体精选计划 https://v.douyin.com/zbpYO_-f4Zk/ 复制此链接,打开 Dou 音搜索,直接观看视频!

知乎用户 流光岁月 zxs 发表

暗网是不是有这个,虐待中国幼儿的视频,

知乎用户 医院在隔壁 发表

如果有人管这种玩意叫新式的教育方式…… 最好问问自己看到这张图的时候,脑子里出现的第一个想法到底是 “这小孩被虐待了” 还是“这小孩子接受新型的教育”。

以及你愿不愿意让自己和自己的孩子接受这种教育方式?

说白了教育的定义是要能学到东西或者获得成长。洗这玩意是教育的人,最好自己想想这个小孩能从这种行为中获得什么?

四足爬行的技能?在公共场合裸露的经验?对他人异样目光和点评的无视?学会这些东西有什么用?难道是用来当门票方便自己长大后加入到某个小众圈子里?

哦对了,在那个圈子里 “把一个人扒光了放在白天的公共场合爬来爬去” 也是一个很极端的事,主打的是“经过双方同意过后,通过极端的支配地位和剥夺社会尊严带来快感”。

而我很确信这件事里极端的支配地位是有了,剥夺社会尊严也是有了,但肯定没人征求过那孩子自己的意见,享受这件事的也绝不会是那个孩子——也就是说这家里的那对父母连某个小众圈子里的人都不如,放在另一个圈子里都要让人谴责让人恶心。

这个时代真是太奇怪了,有些人给狗套上衣服,带进家管狗叫儿子;有些人把儿子扒光衣服,撵出家把人当狗训。

我觉得当务之急是剥夺那对父母的教育权,并把他们两个送去监狱里进行再教育。

知乎用户 闲者 发表

我上午看到视频的,就希望能出手查一下这个父母的收入。

我真的非常怀疑,就是养来拍猎奇视频,放暗网赚钱的。

不给孩子穿衣服就算了,还当狗一样叼东西,爬行。

哪怕再自然,地上打滚,手抓食物,都可以理解,像狗一样叼东西,那就不是正常人了。

现在孩子还小,再大一点就毁了。

也不知道会不会为了金钱做出更恶略的事。

哎,只能说希望不是亲生的,这样国家还能介入,如果是亲生的,那真的是天崩开局了。

知乎用户 抹茶酱 发表

这不是教育方式的问题。

我小时候有个毛病,非常想要学动物行动。那时候我就连四肢应该怎么走路都理清了,但是亲自测试的时候我发现:

人的腿太长了

想要四肢都差不多直立起来,就会头重脚轻。腿一不小心用力,就会一个跟头翻过去。因此这样走路其实非常不舒服,根本做不到四肢协调的行动。

除非是刻意让狗带着,否则人培养不出来这种行动模式的。而且得是自幼让狗带着

知乎用户 知更鸟的勋章​ 发表

你教孩子的方式我不去评判。

但是作为父母,请你以身做责,

孩子不穿衣服,请你也脱下。

孩子用手吃饭,请你也请用手。

孩子四肢爬行行动,请你也四肢爬行。

看小孩也不是刚出生的只能爬行。

现代孩子,你再不怎么去管,都不可能成这个样子,再农村的地方,也不会跟狗这样趴。

知乎用户 秧木 发表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未成年保护法,官方一边喊依法治国,一边允许这样的事发生而不管不细查不处理。没有法律可以立法,法律没有涉及可以修法,你眼睁睁看着一个中国土地上出生的儿童在文明社会像个畜牲一样活着,算什么依法治国?算什么大国风范?算什么五千年文明?算什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不人,畜牲不畜牲的,天天就知道喊你爹的口号呢?

知乎用户 咩咩卡 发表

这种事情,要么是后爹,要么是后妈。

知乎用户 世界树的影子​ 发表

看到这种新闻,就懂了为什么资本主义国家要剥夺一些父母的抚养权。

孩子也是有人权的,并不是父母的私有物,成为他们赚钱或者病态心理的代价。

有很多网友暴料,这对夫妻通过暗网直播表演来获得收益。

从动机上来看,谋利确实是父母行为是最合理解释。

知乎用户 路边的陌生人 发表

这么明显的虐待孩子

被一句轻飘飘的父母教育理念带过,

然后他们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个说法,

孩子被社会彻底 “抛弃”

知乎用户 海绵宝宝 发表

不爱请别伤害。

和旧社会采生折割有什么区别?

某些地区行政水平低的让人难以理解,这已经涉及到虐待了,轻飘飘的一句教育方式不同就能放它们走的?

大概率已经跑回老家了,希望当地不要自误,早点把孩子解救出来,那两个大野人该抓抓该判判。

知乎用户 人间清醒 发表

7 坐 8 爬 1 岁走路是孩子的发展规律,这么大了手脚并用的爬,还不是人类幼儿爬的姿势,就是人为刻意引导。还不上户口!他们真的是在替暗网养孩子吧!

知乎用户 落雪初听​ 发表

正常父母不会让孩子大庭广众赤身裸体。

正常父母不会让孩子在应该走的时候用四肢爬行。

正常父母不会把孩子当动物养。

所以,他们是孩子的父母吗?有出生证明吗?

如果是,为什么不落户?

如果是,为什么有这么明显的虐待行为?

当地的警方的谁认为这是正常抚养?麻烦出来说清楚,哪家是这样养育孩子的?

地址:云南大理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

这些时候,其实我是认可资本主义做法的,因为他们确实会剥夺生物爹妈的抚养权。

知乎用户 高贵路人脾气差 发表

按美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的父母有一半要被抓紧去坐牢。

知乎用户 遇见 发表

只要性成熟就可以生孩子这一点其实非常恐怖

很多人根本没资格生育更没有能力扶养

这是非常明显的虐待儿童,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并永久剥夺生育权与抚养权。

知乎用户 实用主义哲人王 发表

人养育出来能比狼养出的狼孩还像动物,有点本事的

知乎用户 万寿帝君 发表

在国外即使是亲生父母如果存在虐待儿童的行为也会被剥夺抚养权

而是不是存在虐待行为是由法院等执法机关来认定,跟是不是一家人没有关系。

并不是亲生父母就可以为所欲为随意处置自己的孩子。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产,是有独立且完整人权的个体。

很多国人会天然地认为怎么管孩子是父母的私事,外人无权干涉。但是事实并不是!

请有关部门严肃认真调查此事!

知乎用户 底层设计师 发表

我见过一个家庭也是这样养孩子的,他家有个很小女孩,大概五六岁,他们不让女孩穿衣服,给女孩吃生的牛肉,不上幼儿园,也是号称什么自然抚养,妇联什么上门,也没什么结果,不过那个小女孩身体不错,很健壮。

知乎用户 大块头 发表

心碎了,自从自己有了孩子,我看不得这种新闻。

快救救孩子吧!

这都是什么禽兽家长!

知乎用户 糖心青苹果​ 发表

我们来个很简单的逻辑推理。我们知道,神农架野人的传说现在已经基本上破了,就是前两天的事。所谓的野人其实是一帮村民控制了残疾人,强迫他们劳动,那么我们中国现在应该就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野人了。由此,我们可以来一个很经典的三段论推理。

大前提:现在所有被围观乃至拍摄的野人都是人为制造的噱头。

小前提:这个高速公路上的所谓野人孩子被人围观拍摄了。

结论:这个所谓野人孩子是人为制造的噱头。

好了,证明完毕。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这是不是亲生的都要打问号,想赚钱都想疯了,而且我个人认为,这八成是卖到暗网上给那些有变态癖好的人看的,一般人干不出来这样的事,也不会想看这么让人难过和恶心的东西,确实需要把他们抓起来,至少也得请到警察局喝杯茶,仔细问清楚了。以上。

知乎用户 Bkornblume 发表

吓死人,关键这还合法?怎么回到奴隶制了

知乎用户 Cynomys 发表

妇联不管,说是家庭内部问题

阿 sir 不管,说不属于治安问题

政府不管,说没有主管单位负责

老爷们觉得无所谓,毕竟这不影响人家升迁,捞钱

人民看着于心不忍,无可奈何,是真有心而无力,

你这么大的一个政府,社会上的事几乎都是你说了算,你 tm 还是不管

这事是不是就这样继续下去,等到出现更大的问题时候,造成更大影响时,再出手?


这事要解决,靠某些人良心发现是解决不了的

建议发到外网,让世界看看中国家长的教育方式到底对不对

毕竟老爷们只对权力来源负责,而权利来源们还是很注重体面的

知乎用户 将臣 sw 发表

老实说,近年来父母虐待儿童的事件不少,但政府在监管方面仍显不足。从 1993 年的青海虐童案,2023 年福建虐童案到最近发生的这起事件,类似悲剧在我的印象中已不止一次上演。令人愤慨的是,事发之前,当地警方或社区往往早已知晓虐待情况,却未能及时将孩子与施虐父母隔离开来,直至孩子遭受不可逆转的伤害,甚至失去生命。

我认为,国家应加快立法,明确虐待儿童罪的界定与惩处,并赋予政府机构在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有权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将孩子交由其他近亲属或福利机构照料。这不仅是法律的必要完善,更是对孩子生命与尊严的基本保障。(为防止政府职权滥用,政府可以设立网站,公示部分证据或者说明。)仅通过网民监督,我认为是不够的。
顺便吐槽一句,很多父母与孩子的矛盾案件里,总是有人说父母都是爱孩子的,是孩子一方有问题,应该和父母进行沟通。真想让这些人认识到,世界上有很多父母对孩子漠不关心,甚至是痛恨自己孩子,父母与孩子的矛盾很多时候是长期积累下问题的爆发,分析父母和孩子关系时不能仅从一件事推算出是非对错

知乎用户 Yuki 发表

现在虽然是 2025 年。但是有些家庭的生活习惯跟原始人其实区别不大的。

知乎用户 李昀 发表

是不是加入了什么邪教 被洗脑了啊

或者这两个大人就是什么新型邪教组织的头目 不工作有钱到处旅游 这不合理啊

另外 大人为什么不回归自然 这理由根本立不住

虽然说是家事 但是这种环境下的孩子 长大了会不会伤害他人 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 好可怕 感觉还不直接去福利院呢

看视频有两个孩子 为什么只有这一个孩子回归自然 小的那个为什么穿戴整齐 看视频大人还在扶着小的学踏步 这不符合逻辑啊

知乎用户 今天努力了吗 发表

去年就被人拍到过,两位壮汉,溜狗和溜在地上爬的裸体小女孩。

孩子妈这种状态真的没有被拐卖和控制吗?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我朝以孝治天下,

而天下无不是之父母!

不管多可笑,你都得服从,还不是为了你好!

知乎用户 II 波子 II 发表

所谓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很多事情是常人用正常思维理解不了的。当我们看到奇怪的事情后,难免有按照正常行事风格联想的惯性。可是总有些人或者事会挑战自己的认知。

新闻夜班发了消息,有网友发了视频,说在某地的高速服务区偶然贱拍到一个酷似 “野人的小孩”,这个小孩 5、6 岁年纪,一丝不挂,身体黝黑,头发凌乱,用手爬行,行动不像人,而像个猴子。好多看了视频的人都说:真的跟个野人一样。

当这个事情曝光之后,网友们得到的却是一个看似正常却让人难以理解的答案。原来孩子的父母回应,他们家对孩子的抚养方式就是崇尚自然,让孩子按照自然界生长的方式进行抚养。

而当地的妇联也对此回应:这个孩子并不是野人,家里的家长也没虐待,反而这个家庭挺富裕,有房车常出门旅游,也只是家长对抚养方式的个人行为。

帽子叔叔也表示孩子的监护人都在当场,没发现违法的行为。

不过网友们对此事议论纷纷。有网友说:在当时确实没有违法,可是我真不信这是崇尚自然,让他爸妈都光着,我就信他们没病!

笔者以为:让那么大小孩光着身子,蓬头垢面在公共场合就对吗,都高兴的话,在自己家里呗,那没人!都 21 世纪了,人类早就走出茹毛饮血的时代,现在某些人还反其道行之,事出反常必有妖。

果然评论区有网友猜测,听着很离谱,但是感觉又有点对。

有网友说:这孩子的父母大概率是靠暗网挣钱的(孩子不一定是亲生的),网友进了一个这种群,里面也有很多父母让小孩拍不堪入目视频的。

还有网友信誓旦旦的说:孩子的爸爸是暗网直播用户 “小猿泰山” 拿孩子当动物,直播赚钱,简直丧心病狂!不知道是不是他们亲生的!

但是笔者上不了暗网查不了这些信息,只能网友们自己核实。总结了网友说的:第一、核查父母的收入来源,怀疑给孩子拍摄猎奇视频获利,如果有境外资金流入,大概率就是了。第二、鉴于父母衣着行为正常,却给孩子培养猎奇行为,给孩子和父母做 dna 检查,怀疑孩子非亲生!

您怎么看呢?

知乎用户 趣笔谈教 发表

这和教育有个毛关系啊?把人当野狗养这叫教育?不要侮辱教育行不行。

知乎用户 杰西的中国门徒 发表

对那些胆敢拿 “教育方式” 不同,试图为之辩护的人,我就问一句:

你认不认同学校老师对你家孩子采取这种不同方式的 “教育”?

还是说,你认为,这件事只有家长做得,因为 “孩子是家长的”?

知乎用户 cosx0917 发表

此地无银八万两了说是

你说不存在拐,那就不存在拐吧,我们都信

知乎用户 昨日昨日 发表

妇联和儿保能不能从办公室出来干点活。

服了。

知乎用户 明天不上班 发表

这已经涉嫌虐待儿童了,警察应该送孩子去医院检查身体,包括心理,智力等……

应该剥夺其父母的监护权,将孩子送往福利院,如果孩子父母虐待儿童情节严重,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简二狗​ 发表

我很好奇,不能剥夺这对成年男女监护权吗?毕竟养育孩子不仅是私域的事情,还是社会的责任啊

知乎用户 酸奶大仙 发表

警察是 xx 吗,家人说是教育方式你就信?这种鬼话都信当初怎么考上警察岗位的?

知乎用户 懒得起 发表

那些因为打人号召不去唐山旅游、因为虐猫号召不去沈阳旅游的人呢?都去哪了?

知乎用户 唐山精神科关主任​ 发表

怎样看待?我坚决反对!

新闻里说是​​在某高速服务区,有个小孩赤身裸体在地上爬行奔跑,像 “野人” 一样,周围人都看傻了。​​

更离谱的是,小孩的家人居然说:“**​​我们就是教育方式不一样。**​​”

看到这个新闻,我第一反应是:**​​这哪是教育方式不一样?这根本就是不负责任!**​

​​多荒谬!还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法?​​

​​不一样 = 不遵守社会基本规则?​​

公共场所不能裸奔,这是最基本的文明常识。

你家孩子可以不穿衣服,但这会影响公共秩序,还可能对其他人造成困扰和不适。

而且高速服务区那种地方,车来车往全是尾气,地面上可能有油污、碎玻璃,甚至被车轮带起来的小石子。

孩子光身子爬行,皮肤直接接触这些东西,轻则过敏红肿,重则划伤感染

更要命的是,服务区车辆进出频繁,孩子跑起来没轻重,万一被服务区的车辆撞到怎么办?你负责吗?

​​不一样 = 不考虑孩子的心理健康?​​

孩子 3-6 岁正是建立 “羞耻感” 和“社会规范意识”的关键期。

你让他光着屁股到处跑,他长大后可能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得体。

我邻居是幼儿园老师,她班上有个孩子,家长也主张 “自由成长”,从不教他规矩。

结果这孩子在幼儿园里抢别的小朋友玩具,还随地大小便,老师跟家长沟通,家长反而说 “孩子还小,长大了就懂了”。

直到有一次孩子把别的小朋友推倒磕破头,对方家长闹到学校,这才意识到问题。

不能因为孩子年纪小就放任不管,指望 “孩子大就懂了”,你不教他,他又如何懂呢?

说实话,在 21 世纪的今天,竟然还能看见如此极端、非理性的教育方式,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教育的意义,不是放任不管,而是引导他们学会在规则里释放天性。

就像我带乐乐去公园,会让他在草地上跑跳,但会告诉他人多的地方要慢走,不能踩别人的野餐垫。

会让他观察蚂蚁搬家,但会提醒他不能用树枝戳蚂蚁窝。

这才是真正的 “亲近自然”,既保护了孩子的好奇心,也教会了他尊重他人、爱护生命。

真正的教育,不是标新立异,不是追求 “与众不同” 的噱头,而是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实际情况,给予他们足够的保护和正确的引导。​

你们所谓的 “特立独行”,赌注是孩子的安全和未来。

别等到出了问题才后悔,到时候再怎么不一样的教育方式,也换不回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爱也请不要伤害!

@知乎亲子

知乎用户 长得像土豆一样的​​ 发表

谭谈交通能火,少不了各族人民的贡献。

知乎用户 北腿王 发表

卧槽!啥教育方式要把小孩按野人养啊!

几十年前小孩子光着身子满地跑,是因为那个时候穷,大人都没多少钱买新衣服,小孩子就只能光着身子了。

但凡物质条件允许,谁愿意给孩子光着身子?

而且,小孩子家长是知道穿衣服的。

但凡家长自己是赤个脚,不穿鞋,我也能认同他们是为了教育孩子。

但是他自己是知道好歹穿个拖鞋的。

赤脚走过路的人应该知道,城市的水泥路面,特别是那种细石子多的路,其实走起来特别扎脚。

不像农村的土路,走起来是软的。

在城市里,光是让小孩子赤脚出门,就已经很大概率会受伤了。

我觉得这就是单纯的虐待

他的家长,要么蠢、要么傻、要么就是单纯的坏。

亦或者,是想靠着孩子来赚钱。

不论是哪一种,这个时候都需要社会化抚养了。

把孩子送孤儿院都比这种情况好。

知乎用户 兜兜​ 发表

感谢社会发展了吧,倒退四十多年,这事也常见

小时候,农村小孩光屁股太多,有个女孩 12 岁,还只穿裤衩,到处爬树的

力气大,把 10 岁的我按在地上,抢走我的巨额财富:5 个玻璃弹子球。

现在她当出租车司机,声若洪钟

知乎用户 安静的秦淮河 发表

这踏马难道不算虐待儿童的吗???

知乎用户 恩赐解脱 发表

这段视频看起来好像小孩子吃饭、走路的方式跟正常人不一样,但是核实过确实没有问题。

当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的时候就发现,之前就有有报过相同的警,所以他们并没有出警,但是确实也了,视频中的小孩是跟一家人在一起的,有监护人,而且监护人也说了,他们是生长在大山里的,小孩子从小就是这么教育过来的。

在他们那里,小孩子就是不穿不衣服的。

在这情况也在小孩的户籍所在地得到了证实,视频中没有穿衣服的小孩三岁左右,在正常的家庭中生活。


有案件与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猫 sir 法律咨询

44 次咨询

5.0

法律职业资格证持证人

19194 次赞同

去咨询

知乎用户 猫 sir 法律咨询​​ 发表

很难评

男的大学学历,武汉读的大学,办过升学宴,应该不会差的大学。女的研究生,还是北京户口

当地确认无经济问题,目前开着房车到处旅居,看起来已经经济自由

这条件碾压知乎九成的人了吧?

人家监护人强调生活方式、教育方式自由,也没体罚虐待孩子

网友们义愤填膺,搞得好像大清复辟似的

但目前没有证据显示他们犯法吧?

不违法的话只能尊重他人命运了

贸然剥夺他们的抚养权给国家养个人觉得不合适,凭什么花纳税人的钱?还是哪个义愤填膺的热心网友领回家养?

静等后续发展,期望找到对方虐待证据,予以法办

综上,虽然不理解不支持,但尊重

知乎用户 南方之南 发表

这就是为什么我不是女权主义者,而是一个儿童权益捍卫者的理由

知乎用户 龙德罗尼亚 发表

未成年保护法怎么不出来了

知乎用户 小马 发表

鉴于有大批量脑回路单一的二极管不断涌现,我在原回答前加个前情提要吧:

当初写这个回答时候,问题还不火,只有几十个回答,前排里都在推测这家人是偏远山区蒙昧未开化的贫困家庭,有的在写那边的少民风俗如何如何。我就把正规媒体的新闻信息梳理了一下,提醒这些人,这家人根本不是他们臆测的那样,很多疑点记者早已求证过了,多关注事实细节能避免被人牵着鼻子走。

说孩子母亲的北京户籍,是驳斥那些无脑臆测人家少数民族原始落后的。说他家庭条件良好房车旅游,这是用的新闻原话,这是当地工作人员的回复,目的是说他家不是什么贫困户。本回答既没有替这家人站台,也没有宣扬这种方式是对的,只是把几条容易被忽视的事实细节摘了出来,便于大家更全面地了解事实全貌。

无奈知乎上不讲逻辑事实只讲立场的二极管太多,在他们的世界里非黑即白,根本不存在没有观点立场只描述事实这种选项,你只要不是跟他们一起无脑呐喊,那就是他们的反对派。写个回答要是不把观点掰开揉碎加粗重复三遍、不加上防杠声明保命护甲,那就会源源不断地有这种货色冲过来杠,关键杠还杠不到点子上。答主玻璃心,对这种货我一律先骂再拉黑,不服来战!

以下为原回答,最后关于那家经济条件的表述可能会让部分人有误解,懂得自然能看懂,懒得改了。


给那些扩散求援的同志们提个醒,这家人家庭条件良好,也没有确凿定性的虐待儿童行为,你们这样造谣人家小心被起诉!

仔细看新闻,注意以下几点:

1,孩子父亲户籍云南大理州南涧,母亲户籍北京。

2,孩子户籍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查,其父亲不存在虐待儿童情况。

3,当地政府和妇联多次上门劝说,让孩子穿衣服,但监护人坚持孩子是 “自然教养” 方式,平时接近大自然。

4,家庭条件良好,家有房车,一家人经常自驾旅游

说实话,别看这野孩子赤身裸体的,他家的条件可能比多数求扩散的网友们好多了,你们有几个能做到不上班长期自驾游的?人家根本不是什么贫困户虐待孩子,还是少跟着跟风凑热度吧。

知乎用户 东篱把酒 发表

彝族。

知乎用户 赤木哲 发表

也是逆天,打了一堆不让我发

知乎用户 波士顿圆脸​ 发表

反复观看了网上的这则视频,如果仅仅就凭 “教育方式不一样” 无法让广大网友释怀。

从网上的多个报道得知,这位 3 岁左右男童的父母也是大学毕业,家庭经济条件良好。

这样高学历的父母称让孩子在地上像动物一样的爬行、用嘴叼食物的现象为 “回归自然” 的教育方式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我相信对 “回归自然” 的教育理念的解释,他们应该看得懂,除非学历是 “混” 来的。

孩子蓬头垢面、全身赤裸,爬行奔跑,像 “野人” 一样的吃饭方式,不是 “野人” 也类似于 “野人” 的行为。

从网上的多个视频中可以看到,孩子附近抱小孩的成人和坐在孩子附近的男性有可能是孩子的父母或亲人(仅凭视频个人猜测)。

他们自己怎么不回归自然?不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不爬行、用嘴叼食物吃的?而是对一个 3 岁左右的孩子的教育方式叫 “回归自然”?又有谁能相信呢?

一、从心理社会发展理论角度来分析

埃里克森的心理社会发展理论强调,1-3 岁的儿童早期会经历 “自主与羞怯怀疑” 的冲突。

这个阶段的孩子需要通过探索环境建立安全感,父母需要提供安全的边界和适当的社会化引导。

视频中的孩子 “赤身裸体”、“爬行奔跑”,看似给了孩子足够的自由,但缺乏社会化引导。

孩子无法学习基本的羞耻感、社会规范和与人交往的适当方式。长此以往下去,这个孩子将难以融入社会,将会产生自卑感。

二、回归自然的教育理念

近年来的 “回归自然” 的教育理念,是尊重儿童的发展规律,是有引导的探索,而非是无条件的放纵,是尊重孩子的基本权利如穿衣、吃饭、卫生、受教育权等,而本视频中父母的教育方式是忽视了孩子的基本需求。

在自然教育中,父母是观察者、引导者和共同探索者。

本视频中孩子父母的行为是一种教育失职。

孩子赤身裸体的在地面上爬行,很容易擦伤、划伤,被周围的人围观、拍照、贴上 “野人” 标签,更容易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视频中孩子的父母未提供应有的生活保障。如穿着的衣服鞋子、卫生条件等,也没有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需求,任由孩子赤身裸体的暴露在公共场合下接受周围人的异样目光。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九)放任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十一)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视频中的孩子父母放任了孩子的行为,将自己监护失职的行为美其名曰为 “回归自然” 的教育方式。

这是在为自己不当的教育方式找个合理化的解释。

《儿童权利公约》强调儿童拥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本视频中孩子父母的 “野人式教育” 违背了该公约中孩子的生存安全权与健康发展权。

这样的 “教育方式不一样,是那样教育的”,既违背了儿童成长的自然规律,也无视了孩子的各种权利。

无论是哪一种教育方式,都要以坚守儿童权益保护为底线。

孩子的美好明天,经不起今天的 “实验”。

知乎用户 橙色阳光​​ 发表

这种如果在美国被发现,第一时间就会被儿童福利部探员接手紧急救治,后续矫正。其父母会被逮捕并被探员公诉,而且很难庭外和解,对未成年犯罪在美国是最被社会难以容忍的!

呼叫 BBC 吧报道吧,幸而中国之兵不强也!如果美国被中国压倒了,那这种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忽视也将成为普世价值……

知乎用户 老白 发表

我有时候觉得中国的家长在子女面前权利太大了,尤其是孩子成年之前,甚至你的生死家长都可以说了算。因为你是我生的,你的命是我给的,所以把你弄死别人也无可指摘。

这方面有两个案子对我冲击特别大。

一是苏丽案。1990 年,青海 3 岁女童苏丽因饥饿偷吃鸡食,被生母燕志云用钢针和烧红的尼龙绳残忍地缝合了嘴巴。此前,邻居因察觉有虐待迹象曾选择报警,政府介入后仅止步于 “批评教育”。这轻飘飘的处置,未能斩断伸向孩子的魔爪,反而让燕志云更加肆无忌惮。最终,在被警告后不久,苏丽因再次偷吃食物,被母亲灌下滚烫的热油,内脏严重灼伤,在极度痛苦中离世。而这个禽兽母亲,只被判了七年,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刨了苏丽的坟,把孩子的骨灰扬了。

二是南京饿死的两个女孩。2013 年,南京两名年幼姐妹(3 岁和 1 岁)被吸毒成瘾的母亲乐燕反锁在家中,活活饿死。被发现时尸体已经风干,临死前,绝望的姐妹曾吃自己的粪便、啃食棉絮,并抠破马桶试图寻水。事发前,社区、民警和亲属均知晓母亲长期吸毒且疏于照料,社区曾提供有限帮助并督促母亲履行责任。但这些努力零散且无力,始终未能启动强制性的监护权剥夺程序,将孩子彻底带离魔窟。而乐燕被抓了以后,已经又怀身孕,后来怎么量刑的我不记得了。

乐燕:鳄鱼的眼泪

你无法让这个世界上没有禽兽父母,但你完全可以让一个孩子背后站着一整个社会。法律成为孩子的盾牌,而不是家门外的看客。

唉,很无力。这孩子如果是亲生父母的话,很麻烦,但过了这么多年了,希望他能有一点希望吧。

知乎用户 梦语边 发表

这个完全是虐待,旁边人穿长袖长裤了,气温至少在 30℃以下了,这种气候小孩子光溜溜的,野人一样乱窜

我更震惊的是这件事被发现了,然后居然还有站在禽兽行为那边说话的。

如果这个男孩,能顺利长大,看到自己的过去,我想他父母的报应早晚会来的

长大了绝对会变态的,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自然而然就懂了自己怎么回事了,想到自己这样的遭遇心理都会扭曲

知乎用户 力文 发表

得不得体的先不说,有点常识的人就知道,幼儿的成长发育是有固定的窗口期的,一旦错过甚至可能是终生不可逆的。这孩子作为一个现代人已经相当于被害了,监护人没有履行义务还加害一个未成年人,作为一个文明社会应该马上报警救助吧……

知乎用户 袁超​ 发表

他妈的正常社会居然把孩子养成野人?这家人脑子有问题吧,应该介入把这对畜生父母关精神病院,小孩就是到福利院也比现在这样强

知乎用户 鹿彤彤 发表

好多人都各种扒了孩子的家庭所在,提出了精神,自闭症说。

外网拍视频说,更有人发出来了吃饭视频,爬行视频和天气温度低都不穿衣服。

细思极恐的是,家境不差,山里长大。有哪个家境好的崇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野蛮体魄,落后其精神的?哪怕不是外网拍视频也是涉嫌虐待了吧,好消息是孩子是亲生的。坏消息是,孩子是亲身的。因为警察很可能无法管下去。

知乎用户 王也 发表

妇联不能天天想着巴基大人,请干点实事

知乎用户 不想注册知乎 发表

报警没毛病。

但是公安真不是啥都管,村镇政府,妇女儿童联会(妇联)民政,团委。踏马这些人呢?缺位了好吗?儿童权利得靠这些部门来保障。艹

知乎用户 大明白 发表

左派:儒家教育落理念后百年,荼毒无数华夏青年

两千年前的孔子看了 VCR:孩子们人一定要用脚走路。

衙门看到张雪峰教孩子挑专业:卧槽功利主义教育怎么这么坏啊 必须出铁拳 ✊

衙门看到家长教孩子裸体爬行:非常好大自然教育 我看这孩子家庭条件很不错❤️

知乎用户 Alexander 发表

正常,基层社区党组织部门的全面摆烂,乡镇村委会的全面溃烂,应该都懂我说的 “摆烂”“溃烂” 到底指的是啥

没有责任部门,没有责任人,没有监督人,没有考核,简单来说就是没人管

党员队伍规模屡创新高,可惜,党组织效能屡创新低,从管理学角度看,其实很简单,现有的组织管理手段,无力驾驭现有的组织规模

无力管理的组织空隙可不仅仅是被留白这么简单,真正破坏性的是这些留白被别有用心者给填充了,左派右派都不是主流,骑墙派是主流也就罢了,最蛋疼的是,挖墙派是主流

知乎用户 肥的飞不动 发表

这还是国内么?虎毒不食子,父母怎么不去当野人?这父母可以剥夺人籍了

知乎用户 人间失格 发表

最让我震惊的是,把小孩当畜牲养,小孩被【精神虐待】,居然不违法?

在公共场合,父母衣着整洁干净,举止行为正常,可是孩子一丝不挂,像狗一样爬来爬去,而且这孩子一看就属于被【精神虐待】,小孩爸妈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就算在东南亚这么变态的地方,也不多见吧。

平时在新闻上看到【性侵小孩】、【把孩子当性奴】、【把小孩关在房子或猪圈当畜牲养】,起码人家都是偷偷摸摸的虐待小孩。

哪怕是美国的萝莉岛都是偷偷摸摸。

但是,这个小孩父母都不是权势大人物,地方警察知道后,居然不处理吗?

……

评论区,居然还有人觉得孩子被【精神虐待】,属于【min 不举 g 不究】范围吗?

知乎用户 不喜欢用九键打字 发表

这是高速服务区啊,“神农架” 还没到呢!

知乎用户 必格蛋 发表

民警不认为有虐待行为的依据是什么?是家长说一句教育方式就可以确定无虐待行为的吗?还是说没看到伤痕所以觉得没有虐待?

知乎用户 舒陌漠 发表

有没有律师去免费管管呀,知乎上正义的律师最多了。

知乎用户 道法自然 发表

看下图,说是虐孩子赚钱暗网有账号的,不知真假,但利益驱使下,这种行为就符合逻辑,说得通了。

还有人说,这是产业链,有组织的!

所以才会有组织的删帖?

另外有看到网友说,狗是有发情期的,如果孩子和狗从小养在一起,狗是分不清楚人和狗的,孩子有可能。。。

只是如果这对所谓父母是虐孩子牟利,是被衙门朝廷默许的,那是不是说,主要以父母之名,就可以行使奴隶主的权力?就有完全支配孩子的权力?包括他人格权生命权

我只能庆幸,我父母那会儿不知道原来他们还会这种权力,万幸!万幸!

忽然,有一种逃过一劫的劫后余生的庆幸感!!

这种情况下的生育,是不是本身就是一种作恶?

不生育,不开新号来面对这样的地狱,是不是反而是一种慈悲和善良?

所以,别催婚催育了,别造孽了

知乎用户 OU-Niclas 发表

当妈以后真的见不得孩子这样,这是完完全全的虐待!!怎么能这样对自己的孩子呢!太令人发指了!

知乎用户 流里流气痞老板​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我第一反应就是,“这孩子确定是亲生的?”。看到后续还有人说这孩子好像没上户口,那么就是来无影到时候肯定也是去无踪了。

孩子六周岁就必须接受义务教育,这样的孩子确定到了年纪可以正常就读?这对畜牲 “父母” 明显心思歹毒。而这样赤裸裸的阳谋,却没有相关部门主动介入,明显就是不作为。

知乎用户 久留 发表

夫妻两人的育儿观点居然出奇一致,都这么变态,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需要相关部门严查。这么变态的家长,还能家庭富裕并且开房车,这不是智商有问题,而是黑心,需彻查财产的合法性!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梁 发表

只能说投胎是门技术活,有人生下来就在罗马,有些人生下来有父母跟没父母似的。

既使家里条件不好,孩子也可以穿旧衣,梳洗干净啊,现在孩子跟野人似的,走到哪里别人都是指指点点,现在还没有上学。

以后上学了,是不是其它孩子会嘲笑他,叫他野人呢,童年受到这些的这些排挤嘲笑,会影响他一生的性格和人生。

不知道当地妇联有没有介入,这种肯定是不可取的,不是说孩子是自已的就可以想怎么养,当地干部也可以适当给一些压力。

知乎用户 北纬 37 度​ 发表

知乎用户 极奇迹​ 发表

十一二号的时候这个房车在西昌,停路边一群人围观,两条狗两个小孩,小的抱着大的四肢着地蓬头垢面,也是报警之后俩大人口口声声要尊重孩子的自由,检查了身份派出所也无奈离开,没有法条来惩罚这么明显的虐待,好气

知乎用户 靡音迷醉​ 发表

自从 911 于之后,新闻给人感觉就像原始人看见了飞机大炮,太炸裂。

又是人死了不立案,又是神农架残疾人,又是野人男孩。

是不是网监资金不够了,所以才没第一时间压下去,让这些新闻发酵起来了。

知乎用户 头每天都大 发表

没有户口,消失了都不会有人发现。爸妈什么心理显而易见了吧。。。

知乎用户 阿迦 发表

这种虐待孩子的家长到底能不能处罚,到底能不能剥夺抚养权,到底能不能进去啊?

知乎用户 做好工贼的本分​ 发表

当地民政部门是吃屎长大的吗?未成年人的最后一道防线呢?我以为现在是 1945 年以前呢?合着今天是 2025 年啊?周一就开始打电话举报,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真是操蛋的社会

知乎用户 努力加油 发表

这应该成为公诉案件,不要顾左右而言他,同时应该对其父母进行精神鉴定,必要的时候进行矫正治疗,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知乎用户 丑男 发表

在香港都够判父母死立执了

知乎用户 shoot2kill 发表

这不是虐待是啥,还教育方式,就是茹毛饮血的石器时代也知道围块皮子,,,,还如何看待,帽子叔叔不管当地妇联妇女报呢,重男轻女也不说了,上桌吃饭更别提了,直接搁地上啃窝窝头,艹,就是搁加沙也找不出来个这样式的,,

知乎用户 便携式核聚变电池​ 发表

这种事只能让联合国儿童保护组织出面,这不是教育方式。现代社会这叫虐待儿童,在国外这父母要坐牢坐到下辈子。

知乎用户 鱼生 发表

一句不存在违法问题就完了?前因后果呢?我都不想说当地派出所和政府到底有没有仔细核实的问题了,单说一个缺少防范舆情意识就说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就缺少思想教育,一把手要负主体责任的!

知乎用户 语梦君子 发表

确定是教育方式而不是虐童??

知乎用户 Weldon 发表

最需要社会化抚养的一集。

我国政府作为大政府,在婴幼儿抚养这块的社会替代能力是严重缺失的。这种缺失导致官方习惯性对虐待婴幼儿的行为采用无视态度——毕竟没有能力在剥夺家长抚养权之后兜底——没能力管那不如不管。

在一个体系完整的现代国家,这种家长就应该强制剥夺抚养权,关到牢里反省几年,并且终生不得接近子女。

知乎用户 宣之 发表

这几天看到的俩个事,

一个美国中下层家庭想要换房子的原因之一,是觉得现在的房子太小,怕家里面二条狗没有充裕的空间可能会陷入抑郁。

另一个是香港一内地大学生虐猫死亡,判了五个月监禁。

中国的小孩,不如外面的宠物吗????

知乎用户 高 uxus 发表

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未成年保护法不要再保护那些反社会人格的霸凌犯、杀人犯了,保护保护这种真正可怜的小孩吧。

这都马上十一月了,无衣蔽体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小孩子居然是:“不存在拐卖”“不存在虐待”“父母崇尚自然养育”

另一方面,深圳的那个畜生却会因为未成年保护法躲过一命偿命的刑法,改头换面重新开始生活。

爱孩子的父母,一夜白头为女儿讨公道,下半辈子都要悔恨自己接送畜生三年害死自己女儿

把孩子当畜生的人,可以扬言 “我的孩子怎样养,轮不到你们外人管”,可以是 “外出旅游联系不上”,可以是 “他们拒绝沟通”

真的理解叶文洁按下按钮一键毁灭的心理了。

知乎用户 roosie R 发表

教育方式和文化一样,可以有很多种

但是文明这种东西,总会出奇的相似

知乎用户 花开富贵 发表

别说儿童人权了,在座各位有几个敢拍拍胸脯说自己从小到大有人权的。这孩子看了是让人心疼,但真的也无能为力,中国的家暴受害者何其多,你又能做什么呢?

杨永信知道吧,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这是个啥地方已经昭然若揭了。

知乎用户 你通人性了吗 发表

看到是彝族自治县的彝族人,想起前几年一个传播得比较广的短视频。彝族人乡村婚礼现场吃席,没桌子也没椅子,菜肴盛盆子或是桶里,随意搁在房间屋后的空地上,黑不黑黄不黄的地,这一堆那一堆的人,老的少的或蹲或坐在地上吹啤酒,就这样吃席。喧喧嚷嚷,真是又热闹又简朴。户主热情邀请拍视频的小哥入席,我记得好像小哥拿个碗吃了几块白豆腐。还有事后小哥应该是被当地政府埋怨了,这是对扶贫工作的抹黑嘛,太原始了。印象深刻的是新娘子蛮俊,我翻来覆去拖着进度条看了两三遍,新郎也特别淳朴的样子。真不错。关掉视频前我还自言自语遥祝他们白头偕老幸福美满。

还有个和彝族人有关的新闻,广东旅店拒不接待彝族人,还贴了公示出来,某某和某某不得入内的意味。何故如此,因为拉屎。在房间床上拉屎…… 店家大致也是深受其苦不得不如此而为吧。

话说我知道的一个彝族姑娘很牛的,姑娘结婚了,嫁到湖南常德,小说写得真不错,有个中篇颇有胡安鲁尔富的佩德罗巴拉莫的味道。向她致敬。

至于怎么看待这种教育方式,我实在说不出什么来。我对我们当下的教育倒是有些看法和牢骚…….

知乎用户 罗素街的橙子叔 发表

可怕的不是父母。

可怕的是警察、公权力的不作为!

变态那都有,古代 “易子而食” 的,不是没有,“易子而食” 可能都是美化…

但是,出现这种变态事件的时候,公权力不就应该出来了吗?难道让社会用私刑解决?

知乎用户 fzf2018 发表

是一家人,就结束了?就不是虐待了?就像结婚了,家暴就变成合法的一样

知乎用户 董家豪 发表

是真的费解。

这个新闻一杆子打到了云南,四川,长沙,武汉,东北,北京。这是干什么,一石五鸟吗?

怎么,现在各地都在奇葩事件大比拼比赛吗?在比什么?目的又是什么?

知乎用户 一身秋 发表

你和我说这是教育方式?看完照片后,“教育方式” 这四个字我都不知道是怎么能和照片联系上的,旁边的狗都比这孩子像 “人。”

知乎用户 吴钩霜雪明​ 发表

事情越来越离谱,这个母亲为什么不穿衣服就在地里头,感觉也不太正常

人民日报公布:

以及那些只骂妇联的,妇联说白了只是个辅助工具,还领着别人工资看别人脸色。妇联最多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和援助,没啥实权。最开始人家当地警 c 也说没问题了,小孩儿在那几年了当地 zf 也没放个响屁,然后你只指望妇联???

知乎用户 berberber​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真的有种很深的无力感…

谁能救救他,小孩儿还能恢复正常的生活能力吗…

为什么虐待儿童到这种程度还不能调查、介入,父母真的不犯法吗?震惊到这我这个法盲了。

知乎用户 小金 发表

其实很多人当父母的原因很简单粗暴。

1. 以他们的人格魅力,从来达不到成年人愿意追随他们的地步,所以盯上了未成年人。

2. 生物本能。

3. 家产的继承权,不结婚生孩子无法从家里人那边骗到更多的钱了。

4. 别人生我也生,怕社会意义上的掉队,应试教育的思想钢印。

而可笑的是什么?时间,经验,物质都碾压孩子的情况下,都没办法在人格层面让孩子佩服你。连输入底层代码的权限都给你了,你还搞不定。

你说说你还能干点啥吧。

知乎用户 水知寒 发表

直接拘留,手机电脑全扣,查家里所有人的往来通讯记录,影像资料,社交媒体状态,有关孩子的全查,总会有蛛丝马迹,是善是恶一查便知,弄到现在这样只能说懒政

知乎用户 Michael​ 发表

警方: 不存在拐卖。

我: 还不如拐卖到正常人家呢。

知乎用户 善良正直的中国人 发表

真的很好奇,怎么把人养的和猴一样的

坦白说这孩子离猴就差一根尾巴

再怎么样放养,这孩子也会和别的孩子玩吧,接受社会化训练吧,怎么能这样的,而且这种赤身裸体的,明摆父母连内裤都不给他穿

知乎用户 凡人侠 发表

知乎用户 爱狗人士​ 发表

俺寻思,《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才是你该管的正事吧

知乎用户 三眼观翎​ 发表

不知道全貌,但是孩子这样子,还没有上户,这父母是人吗?

马督工社会化抚养好啊,你想都想不到有的人底线能低到什么程度,不如孤儿院,至少有制度兜底

知乎用户 护城河 发表

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在保护谁?

就说一点,人类哪怕是放养也不可能习惯四足爬行的,长到一定年龄就会试图站起来走路,赤身裸体在地上爬绝对是家长有意引导甚至体罚训练……

知乎用户 吃橘子的猫​ 发表

我国一方面认为新生儿数目不足,乃至于要用纳税人的钱来发普遍的育儿补助。另一方面又允许家长拿着补助养出野人来。

既然给了补助,哪怕是向纳税人负责,也应当保证儿童成长的下限。

知乎用户 罗伯特塞夫 发表

教育方式个屁,他们自己为什么不学

在这个可以说是吃喝不愁的年代做出这样的行为让孩子像野兽一样生活

堪称丧心病狂

知乎用户 五局三胜 发表

真不能强制介入,剥夺这对父母的抚养权吗?孩子太可怜了

知乎用户 爱打呼噜的猫​ 发表

说几点

一 我以前玩个游戏叫石器时代 里面的角色都裹了皮子的

二 上次见这样养人的还是在智取威虎山

三 相关部门都裁撤了吧 辛苦你们也不好意思 容它去吧

知乎用户 采访中断​ 发表

哈哈哈,这件事最搞笑的是,报警也报了,甚至不止一次,妇联那边也反应了好多次,然后警察说,人家不涉及拐卖,没有虐待违法是正常情况,不归他们管,妇联那边说,这是人家父母的自然教育,他们劝阻过没用,所以也不归他们管,哈哈哈,太搞笑了

知乎用户 月牙儿 发表

这不是教育方式的问题!

这就是在犯罪!

这时候复联就像 si 了一样!

知乎用户 sunday 发表

虐待儿童

知乎用户 战忽局的 发表

这个涉嫌虐待儿童了吧!父母衣冠楚楚,孩子身无寸缕,如狗一般爬行。涉及未成年人的事,即使民不告,官也该纠。警方应该强制验一下 DNA,弄清楚到底是不是它们自己亲生的孩子。

知乎用户 小鱼儿 发表

昨天才去了动物园,中途思考过人如果在笼子里会是啥样,今天就看到这个新闻,感觉人退化起来还不如动物有个样子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风声|马原“无罪”?

** 凤凰网原创** 成年人有基于自身认知的健康选择自主权,哪怕是消极的不治疗,但不应将这种观念付诸于不具备选择能力的未成年人身上,否则就会构成对孩子生命危险的漠视和放任。 作者丨赵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近日因一篇《城堡里的马原》的报道,伴 …

如何看待网上出现的没钱不要生孩子的言论?

知乎用户 梦幻茶馆​ 发表 我是一个公立幼儿园老师,幼儿园挨着本市最大的廉租房区。 所以我带的小朋友们,很多都是来自廉租房的租赁户。 我虽然自己也不富裕,但他们有的家庭的贫穷,也超过了我的想象。 昨天早上一个 4 岁多的小女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