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直播打赏应强设冷静期,三天内可撤回」,你认为「冷静期」适合直播行业吗?

by , at 20 March 2022, tags : 打赏 直播 主播 冷静 撤回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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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经济观察报​ 发表

不抖机灵,从法律角度认真回答一下该建议的可行性。

肖胜方代表的建议:

没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内容但并未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内容的直播」应当设置直播打赏冷静期。

理由为:

这有助于引导网络直播者将精力花在直播内容上,减少庸俗、无聊直播产品的产生;同时可减少打赏者冲动之下的盲目打赏。

首先思考打赏的法律关系:

打赏应当属于消费行为还是赠与行为?

对于打赏行为的认定,目前法院判决两种意见均有。

@王瑞恩

老师在这个问题下的回答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这里不再补充。有兴趣的可以直接点击链接跳转: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直播打赏应强设冷静期,三天内可撤回」,你认为「冷静期」适合直播行业吗?

我这里就这个问题再深入讨论一下。

不论是消费行为、还是赠与行为,三天冷静期归根到底都是行使撤销权的问题。

二者行为其实都属于合同编项下,消费属于买卖合同、赠与属于赠与合同。

撤销权的形式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情形?

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显然,如果将打赏理解为消费,并不符合一般行使解除权的情形。

我们都知道赠与的解除权特殊一些,那是否可以将打赏理解为赠与,进而行使解除权呢?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同时赠予还有一个任意解除的情形: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赠与一共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 第一种情形,赠与的财产未交付给受赠人,也未转移财产所有权之前撤销赠与的。
  • 第二种情形,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受赠人,但并未转移财产所有权时撤销赠与的。
  • 第三种情形,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受赠人,并且已经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时撤销赠与的。

第六百六十五条适用的显然是后两种情形,而打赏行为即为第三种情形。

这里的任意解除权其实还应当存在一个前提:即撤销前,受赠方是否已经履行了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主要义务。

有的人要问了,什么?接受赠与还有义务要履行?

这就要看合同怎么约定了。如果约定了义务则需要履行,举个容易理解的:遗赠扶养协议。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把打赏理解为赠与,那这个「赠与」是否「约定」了受赠方的义务?

如果一个主播什么都不做,一般人会打赏吗?反正我不会。

那观众为什么打赏?因为双方有一个潜在的默契,你表演丰富,说话有趣,让我看了满意,我才赠与。

那让我满意,就可以视为所谓的「赠与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


好,明白了现有的法律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要强制设定 3 天冷静期,则现有法律无法适用,这就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

也就有了现在的「建议」。

立法者对于这种新兴行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

传统立法模式是管制模式,其背后的逻辑为预设法律应当对科技发展所必要进行的管控。这种预设以结果做导向。可以理解为如果技术的适用对社会发展有利,就对技术加以保护,反之,则需要进行压制。这个对新兴行业同样适用。

但是面对新领域(虽然直播已经发展了一段时间),管制模式限制了技术和行业发展。

所以,目前对于技术或行业发展,更多采用回应模式,技术发展过程中,产生了问题且无法适用现有法律体系,则再对问题加以回应。

如果还不理解,我们以前几年网约车的立法态度变化为例:

在网约车模式兴起的阶段初期,交通运输部采取了较为强硬的否定态度。如交通运输部曾在 2014 年 11 月 27 日新闻发布会上称 “移动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起到了缓解出行难等积极作用,但确实也存在一些问题。” 又于 2015 年 1 月 9 日回应 “鼓励出租车行业的这种创新服务模式,并且明确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专车运营。” 而随着网约车的效益增高,交通运输部最终出台《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赋予网约车合法地位,共享经济下的网约车模式才得以蓬勃发展。而这正是立法者面对技术由管制模式转向回应模式的范例。

最后总结一下,3 天冷静期可以由平台设立。平台规则只要主播接受就符合民法自治原则。

交给市场决定这一模式是否合理。不合理就被淘汰。合理就适用。法律管不着。

以上

我是

@孟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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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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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孟三宝​ 发表

反对博眼球的诱导消费,反对低俗恶俗的直播方式,也反对打赏冷静期的适用。

一个正常的打赏场景是这样的:

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注册并充值 ,一般是实体币等价化为虚拟币—— 消费者观看主播提供的服务演出 —— 消费者心动的开始烧钱 送火箭飞机。

消费者在前两个环节的时候,已经意识到了自己是来观看的,也是换成了人民币消费,已经意识到了送飞机活动的效力。换言之,平台的提示义务,消费者作为理性自然人的注意义务,都已经到位了。

法院认为,任何浏览该直播平台的人均可观看该频道号为 2**** 的直播间的全部直播内容,刘某的直播表演不需要支付对价。俞某基于观看直播后对刘某表演的满意、赞赏,向刘某以 “打赏” 的方式赠与金钱,在 “打赏” 的同时没有向刘某设定义务,是无偿、单务的合同,由此形成的是赠与法律关系。以上两个合同关系订立前或订立时,没有证据表明俞某对该服务合同或赠与合同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或者该合同显失公平,或者华多公司、刘某进行了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没有证据表明该赠与合同附有义务。因此,俞某诉请撤销其消费礼物的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对其诉请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俞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这个时候充完钱,还要回来,那么这是不合适的。毕竟你看直播的时候,也没有人逼着你充钱啊,你完全可以白嫖不是。明明可以白嫖,为啥还要打脸充胖子,当人民币玩家呢。

作为一个成年人充完钱消费后,还有一个伴随而来的问题,在于消费者花费的可能不仅仅是他本人的资产,有可能是家庭财产,那么这又是另一个范畴的讨论问题了。

与其单方面的说主播施展了魅惑,乱花钱,还是机灵一点,管制一下直播平台的实名制,未成年乱入。

知乎用户 喵教授​​ 发表

人大代表能不能建议一下买房冷静期,买了三个月后可以撤销的那种

知乎用户 三日月之舞 发表

打赏撤回,最大的影响不是主播会白白整一些活儿,片面来看,对观众是有利的。

但是有钱的主播可以用大量小号刷巨额打赏冲榜,三天后再撤回,那么以后直播平台的排行榜就没有任何可信度了。

观众想花点钱让主播整个活儿,难不成今天打赏,过三天再来看表演?

这个建议纯属拍脑子提出来的,潜台词怕不是想平台死。

禁止未成年消费,超过一定限额的消费要刷脸认证,这倒是可行。

成年人,自己合法赚的钱,打赏一块一万还是一百万,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知乎用户 404NotFound​ 发表

反对无底线诱导过度消费,但不赞同「三天冷静期」。

打赏的性质并不纯粹属于赠与,现实中也有更接近于消费的情景,消费后享受到服务但能够把钱「冷静」回来,同样会造成不公平。

有一种观点认为,打赏的本质,是观众购买虚拟商品,将其赠送给主播;法律上,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随意反悔。这样看来,平台似乎可以更改一下打赏到账规则,三天后再结算,之前可以反悔。

但这种观点并不符合直播业务实际情况,现实中,经常存在主播承诺表演才艺以换取打赏的情形,打赏的本质是对相关服务的消费,没有享受完了再把钱要回来的道理。

一个可能不太恰当的类比:老老年间,你去看戏班子表演绝活,对方说,老少爷们赏口饭的话,我就给你表演个胸口碎大石、睡钉板、钻火圈。你慷慨解囊,引得江湖好汉施展绝活,逗得你哈哈大笑,等热闹看完了,人也冷静了,拿回银子走人。。。哪怕是法制建设落后的年代,信不信这种行为在县太爷面前都得挨板子?这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啊 ==

打赏可能是赠与,也可能是消费,支持两种观点的司法案例都有,例如在「俞 XX 与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王 XX、哈尔滨兴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刘 XX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为保护隐私隐去姓名)中,法院认为:

用户对直播发布者的 “打赏”,一般成立赠与合同,除非有证据证明直播发布者接受“打赏” 前后须履行具体、明确的合同义务。本案中原告俞彬华对被告刘奇琪的 “打赏”,并未约定要求对方履行特定义务,没有提出“打赏” 的对价,因此并非服务合同关系,应当认定为赠与合同。

这种观点偏向于赠与说,但也有法院认为,打赏属于一种正常的娱乐消费,且考虑到主播的直播内容不存在违法或有悖公序良俗的情况,也不影响打赏的法律效力。

男子花光家庭积蓄打赏斗鱼女主播,自称单身送包和泳衣,发妻要退钱法院不支持

现实总是复杂的,有的打赏的确是无条件的爱,有的打赏是花钱看个热闹,有的打赏一开始没有怀有什么期待,但说不定收获了对方的涌泉相报(比如突然在一章末尾看到了「感谢 XX 老爷上萌」,甚至混了个书中龙套角色)。

一刀切地设置冷静期,对于行业的复杂之处未免欠考虑了些,送一句语录吧:

务实一点,我劝你们,把未成年人打赏先管好,赠与还是消费这个理念先搞懂,现在平台的合规做得蛮好的,你把规则改了干什么你告诉我?这么多逃税主播不去管又怎么解释,XXXXX

知乎用户 王瑞恩​​ 发表

冷静期真是个逆天的设计!

建议 A 股也设立冷静期,买入股票三天不满意无条件退钱。

经评论区意见,基金也该如此。

知乎用户 嘉慧 Lincoln​​ 发表

就想知道,为什么总有一些聪明而成功的代表,在重大的场合里提出一些 “正确而无用” 的提案呢?这是人们真正关心的议题不?

当人大代表讨论 “针尖上站立几个天使”,他们在讨论什么?

大约 800 年前,欧洲还处于被天主教统治的 “黑暗时代”。中世纪著名的神学家、哲学家阿奎纳,提出了一个让人津津乐道的问题:

How many angels could dance on the head of a pin?

一个针尖上能够站立多少个天使?

那时候我还年轻,初次看到这个问题时直接就破口大骂,觉得中世纪不愧是 “无知和迷信的时代”,简直是 “无语他妈给无语开门——无语到家”。

后来我心平气和地多看了点与神学有关的猎奇向作品,然后才理解,被誉为 “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 的阿奎纳,本意是要开辟一个严肃的哲学思辨:

既然教典中说到 “两个天使不能在同一个空间”,那么在极小的空间上(例如针尖)可以存在多个天使吗?如果是唯一,那么又如何理解教典中多次出现的 “同一场合出现了多个天使”,以及…… 如何理解教典?

**事实上,对于这种严肃问题的探讨,是很重要也很有意义的。**例如历史上,关于 “耶稣是否贫穷” 的大讨论就引发了天主教的分裂——因为教典中说到“耶稣基督本来是富足的,为了我们的缘故他宁可贫穷”,就有教士据此否认罗马教会的合法性。

然而,在为当时的自己过于浅薄狂妄而汗颜时,我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

以讨论 “天使理智” 而闻名的阿奎纳,其实说过一系列关于天使的问题(例如“天堂里会不会有排泄物”、“天使眼中是不是也存在白昼之分”……),但为什么当时教士们都不约而同地研究针尖问题呢?

联系到当时的社会背景,**在狂热的宗教氛围中,任何怀疑的种子都被认定是异端,是要被放逐甚至架在火上烤的。**例如被誉为 “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 的贵族但丁,仅仅因为质疑宗教对人的束缚,就被流放至死。

所以,当时最聪明的人群(教士阶层)自然会选择最安全、最玄学的话题,而不去钻研 “天使是否具有凡人特征” 的高危问题。

无独有偶,在遥远的东方也有过崇尚 “务虚” 的特殊时期。

三国末期的甘露五年(公元 260 年),面对司马氏的步步紧逼,魏帝曹髦试图激烈反抗。事败后,刚烈的曹髦不按常理出牌,宁可拼着不要性命(冲到大街上被反贼刺杀),也要让众人看到司马氏的弑帝行径。

中护军贾充自外入,逆与帝战于南阙下,帝自用剑。众欲退,骑督成倅弟太子舍人济问充曰:“事急矣,当云何?” 充曰;“司马公畜养汝等,正为今日。今日之事,无所问也!” 济即抽戈前刺帝,殒于车下。

曹髦的目的达到了:作为大一统王朝中唯一以 “公开弑位” 而得国的晋朝,根本不敢以忠治国,只能强调孝道、崇尚论玄——这就是我们看到 “竹林七贤” 天天嗑着五食散、放浪形骸的原因。

而玄学的顶峰,显然是 “容貌俊雅,聪明敏锐有如神人” 的王衍。此君号称 “子贡再世”,擅长玄理。哪怕西晋被胡人灭亡,王衍面对石勒依然侃侃而谈,“壁立于仞,此君特秀”。

但因为不肯为官,大怒之下的石勒决定处死他。

考虑到王太尉名士风流,不宜刀刃加身,于是在公元 311 年的某晚,包括王衍在内的满朝大臣被土墙压死。

在悲剧发生以前,没人能意识到空谈的后果会有多严重。

在江苏省工作中刚刚给丰县 “铁链女” 案完成调查结论时,陕西佳县曝出的 “铁笼女” 又跃入众人眼帘。尤其是在公安部部署新一轮 “打拐专项行动” 后,人大代表们纷纷提出相关议案,打击犯罪分子、保障妇女儿童权利。

所以,我颇有兴趣地看了看最近人大代表们提出的各种提案。

例如,我就特别赞同人大代表蒋胜男提出的:

建议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者刑期。对于已被认定为拐卖的,应解除其婚姻关系,取消被拐妇女的孩子对买方的赡养义务。

尤其是在网上曝出丰县法院多次以 “原告过往感情破裂,维持婚姻现状” 为由,判决千里寻找被拐妻子的原告败诉时;以及多次以开创性的 “离婚冷静期” 为由,进行调解时…… 这种提案非常富有针对性和必要性。

而且,蒋胜男代表还郑重地表示:

拐卖妇女儿童严重的地方,往往不是最落后的地方,“穷” 只是收买者的狡辩。

我就觉得这样的代表,才是真正做实事的。

相反,有些提案看起来就有点奇奇怪怪的感觉。

例如在商业上相当敏感的 58 同城姚总,这次就提出了一个极不符合商业逻辑的提案:

住房租金年涨幅不超 5%(谈不拢的部分,由神奇的 58 同城来补差价吗?)

以及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提出的 “有温度但难以做到” 的提案:

细化精神赡养标准,督促子女 “常回家看看”(没有假期,由方律师帮忙打官司吗?)

还有惠州市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的:

每周 1-2 天远程办公,提升员工幸福感和满意度(还是先关心基本劳动保障吧)

甚至于存在同样心系妇女儿童,却提出奇葩提案的。

例如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张宝艳建议,对拐入地区相关部门建立考核机制,对于有新发生拐入案件的基层政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基层政府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提拔。

我知道张代表的初心,是从官员绩效考核角度出个奇策,但你不能脑洞大开、哗众取宠吧?

在《中国丰县不是印度疯县!为什么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罗翔》中,我们讨论过关于 “法教义学” 与“社科法学”的理念之争。虽然我们强调,要警惕打着社科法学的幌子,人为地拉低司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为 “法律尊重陋习回潮” 叫魂。但这并非我们全盘否定社科法学的精神啊。

例如就有法律专业的读者在后台留言,认为正是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性,才需要谨慎考虑重型激励迟钝、基层执法者的行动逻辑。中心思想就是:

能够真正实行的法律法规才有现实意义。

作为一个圈外人士,我是尊重专业人士意见的。所以也恶补了一下相关知识,觉得这个说法确实有意义。

因此按照张代表的说法,如果把发生拐卖现象与官员提拔负向绑定在一起,会发生什么事?

好家伙,之前拐卖事件难以解决,还是出于基层组织与执法人员的 “乡土情结” 与“差序格局”,本着不得罪人就揭过了;新规定一出,基层官员与执法者不能从打拐中得到任何利益的激励,反而会耽误自己甚至上级的升迁,大家都被强行绑在战车上,成了一条线上的蚂蚱…… 此时唯一激发的,就是上行下效,大家一起盖盖子、粉饰一番。

别说是这种关系到政治前途的大事,就是以赚几个小钱为目标的企业,合规部门的内审目的,也是强调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可不敢“发现问题就罚款开除” 啊——否则内部绥靖、内外勾结才是常态。

负向激励的后果,相信做企业的都知道,身为企业创始人的张总还不知道?

在打拐问题上,初心必须是解决问题,不是解决与问题相关的所有人。

早些年的一个微小说大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作品是这样的: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郊外去野营。半夜,福尔摩斯把华生推醒了,问:“你现在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 华生说:“我看到了星空,感受到宇宙的浩瀚,人类的渺小……”。
福尔摩斯幽幽道:“华生,我们的帐篷被人偷走了!

看罢古今中外的教士、名士以及 XXXX,这世界有那么多聪明人,但为什么总做一些外人看起来反常甚至无意义的事情呢?难道大家都集体失智?

显然不是他们的脑袋突然被门夹了,而是另有隐疾。

例如某些因素让聪明人思索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的哲学问题,或者在人声鼎沸之时跳出来,说着“正确而无用的废话”。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蒋胜男代表,就能提出中肯而可行的高水平提案呢?很显然,从她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蒋代表是存在为妇女同志发声的强烈动机的。

这种从人民群众中走出来的代表,大家都觉得能处。

当然,还存在着没有亲身经历,但却坚持正义的代表——例如 2003 年 “孙志刚案” 爆发后,上书全国人大、要求【此处省略 11 字】的学者们。

大家觉得,这应该是最典型的代表模样。

我们衷心希望这样的代表越来越多。

教员说:

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

全文参见:

当人们讨论 “针尖上站立几个天使”,他们在讨论什么?​mp.weixin.qq.com/s?__biz=Mzg2NjY2NjU3OQ==&mid=2247485697&idx=1&sn=97da8ab10cf1bc0c8aad5d9b2f9c4655&chksm=ce46183df931912baec65425f86c78fc81363ad135e54ee47905fec56021717ce9ba0000a694&token=686216442&lang=zh_CN#rd​mp.weixin.qq.com/s?__biz=Mzg2NjY2NjU3OQ==&mid=2247485697&idx=1&sn=97da8ab10cf1bc0c8aad5d9b2f9c4655&chksm=ce46183df931912baec65425f86c78fc81363ad135e54ee47905fec56021717ce9ba0000a694&token=686216442&lang=zh_CN#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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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deemer 发表

冷静期不就是后悔药嘛

小孩子都知道世上没有后悔药,结果大人反倒是在各种天真

直播打赏是个什么行为?服务合同,消费行为嘛

就像以前杂耍摆摊一样,上周晚上还看到有个老人耍两三只小猴子,围了一圈人,不少人看小猴子翻跟头什么的挺好玩都给了不少钱,当然多数都是扫码支付的

直播打赏与现场看小猴子翻跟头打赏有什么本质性区别?线上还能避免人员聚集防控疫情呢

我问你,你出门买个包子付钱,本来是一手交钱一手交包子,你包子吃完了然后告诉我冷静期要求撤回,你猜卖包子的会不会打你

怎么包子换成服务,就不一样了?

典型的认为服务不值钱嘛

有意思的是,提起这个建议的还是律师事务所的主任

律师提供的也是服务

这位主任不怕冷静期这么用,引火烧身?

知乎用户 尤聿​ 发表

可以防止一部分的冲动消费。

然而有时候也可能起到的反而是反作用。

为什么很多主播会加公会。因为公会收分成但是帮主播带量,做托。

在以前的模式下,公会帮公会内的主播做人气,刷礼物带节奏,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平台抽成的那一部分。因此公会对主播的支持是有限度的。

然而一旦 3 天可撤回。意味着所有的这类运营操作一下子变成 0 成本。

疯狂的刷礼物带节奏,炒主播的力度可以无上限搞。

而托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拉动用户消费和打赏。之前托还要考虑付出的成本产生的效果必须能回本。现在只要最大量拉消费就可以了。

最终一定会是让普通用户的投入更多。

而虽然 3 天冷静期能避免一部分人冲动消费。

但是第二天第三天就开始后悔的通常都不是消费的主力,也不是那些付出无法承受的成本的案例。多数大额打赏都是一个持续性的行为。几周,几个月甚至半年一年的。持续的累计到巨大的金额。

而这部分用户是受影响最严重的。你说一般普通人冲动一下来了发火箭什么的,几百块之类的消费。就算后悔了,损失一般也不致命。而这种持续性的带来巨大损失的事情,3 天冷静期显然没什么用。

所以 3 天冷静期解决不了最大的问题,能解决一定的小问题但是也会引入新的问题。有可能得不偿失。

我觉得还不如所有直播打赏的平台方和主播公司的分成比例中强制要求拿一部分资金出来建立一个赔偿基金。专门用来做被欺骗煽动消费的用户的先行赔付和法律支援。一旦出现确认有问题的案例。平台和主播公司所需要缴纳的费用比例就对应上升。并可能需要支付一笔额外的惩罚性赔款。多次违规直接取消从业资格。平台违规次数过多强制停业整顿。没有哪个平台能撑得住一个月不让用户访问。

这样你要是后悔了,你是成年人没人逼你冲动消费的时候你消费了, 自己受着。但是如果是刻意欺骗,持续性的骗取钱财,你可以通过这个资金确保损失能挽回。

知乎用户 Boy Sleep 发表

先给个结论吧。

打赏本就是一种冲动消费,是一种多巴胺分泌下不假思索地点击。直播冷静期的作用则相当于男性的贤者时间,在撸完一发疲软状态下,看着伊万卡都提不起兴致。此时的你可以让大脑回归理性状态。

好了,不想听我继续碎碎念的可以点完赞划走了。

我自己就是一个重度短视频沉迷用户,500 多个关注里,至少有三分之一是各种小姐姐,日常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她们跳比比安慕希。(咳咳,没有人能够在比比安慕希里战胜刘逗

但我从来不看她们的直播,不管是江离小透明小何何周辛腻冯提莫,一律划过。

我的前前女友熟知我这点,她可以因为各种事情跟我各种闹,唯独在看美女上不会。

我想看的是什么?是那种经过团队精心包装的,一个舞蹈反复跳上十几次的,一个视频剪辑七八个小时的,灯光师化妆师一个不少的,以最尽可能完美的姿态呈现在我面前的视频。

而直播往往会把这种美好的感觉给打得支离破碎。视频里面是郭襄,直播时候变郭芙。

我一直觉得即便是选择放纵,满足自己最原始的生理冲动,也要尽可能的高标准。

与之相反,我挺想看宁南山、九边、清华经济学韩秀云、讲植物的顾有容这些老师们的直播。听听邢立达老师讲讲他挖恐龙蛋的故事,问问无穷小亮在云南吃蘑菇有没有吃中毒。

就很可惜,这群优质抖音博主们几乎不直播。他们精力不够。特别是宁南山这种数据党,做一期节目能把知网外网翻个遍,里里外外数据挖满一星期。

让珍大户戴建业米斯特姚这些实力派开直播?不太容易。

越优秀的创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就越挑剔,一定是精打细磨,反复斟酌自己的用词用句论点论据。

当然,他们也拉不下脸皮喊一声谢谢大兄弟的礼物。

我唯一一次看直播打赏,是前天晚上

@喵斯拉天王

的直播间,充了几十块吧。老喵在那里讲俄乌局势,引用他那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科班出身的各种理论学派,花了半个小时逼逼叨叨米尔斯海默的进攻现实主义。

捧场的大部分是知乎大 V。老喵直播时候不能看微信,我们就在群里感慨,平时看不出来,真正进入直播讨论模式,立刻降维打击。然后我就赏了他几十块,回头也好吹吹牛。

结果老喵跟我逗乐子,谢谢虎哥谢谢老板老板发大财之类的。

我用简短一个字回应了他。

“滚。”

当时我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如果今天不是我的朋友,而是其他知识类博主在做直播,我非常认可,非常赞同,那我会不会打赏?

不会。

我可能会根据博主的内容,在直播间里去提一个值得去提的问题。这种提问的交流方式便是最好的尊重。

…… 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对于知识的白嫖才是我的信仰。

这是一个有趣的点,直播打赏最多的绝对不是质量最高的。理性的思维与冲动的消费有着天然的矛盾。越是高知,对于知识付费越吝啬。

我还真就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了。如果知乎上的各路大 V 打算靠着付费咨询和回答下面的打赏链接恰饭,那早就饿成白骨精了。辛辛苦苦答一年,比不上小姐姐扭扭屁股一个小时。

你会发现很多大 V 根本不开赞赏按钮。一个几万收藏的回答,几块钱的赞赏,看着闹心。

某种意义上,知乎是互联网平台里变现能力最差劲的。这里的用户虽然有经济实力,可是也更愿意去思考,去判断真伪,很少冲动消费。不过,知乎的用户一旦认可,消费起来也是毫不手软。

所以知乎上赚钱的感觉就像卖手表,一月开一单,一单吃一月。我去年卖了个表。

我个人是非常认可肖胜方的直播分类观点。

一类直播,有知识,有专业,有技能,有价值,值得打赏。比如 PS 教学,英语口语,word 使用技巧等。

二类直播,没专业没营养,但不违法,适当打赏。比如跳舞唱歌游戏类。个人上限定个十几二十块?

三类直播,违法涉黄涉赌,封。

可如果真的按照肖胜方的提案去走,那么诸多靠打赏吃饭的平台可以直接关门了。各大直播家族争取好聚好散。

还是那句话,人们只会为自己的冲动去打赏,对于理性的知识和专业技能,永远是吝啬的。

直播冷静期有用,但是无法起到根本作用。

最后推荐几个抖音上非常优质的视频剪辑制作、编程语言学习、办公软件的博主。

秋叶 PPT:老牌的 PPT 教程。他家都是秋叶系列,秋叶 Excel,秋叶 word,秋叶 office 等。

办公室小米坨(抖音号 Mituo666):主讲 Excel 函数

Python 导师 - 胖虎 ((抖音号 YY00086):主讲网页爬虫使用技巧。

老袁说开发 (抖音号 989888pig):软件开发基础知识。

乔治出发(抖音号 128228880):Pr 和 Ps 的染色和调色技巧

张小鸿 Red(抖音号 imred):Pr 剪辑全流程教学

这几位博主,我觉得都符合肖胜方一类直播打赏标准。

知乎用户 Alfred 大老虎​ 发表

先颤抖着打赏完,再贤者地撤回来。没点干货就别怪我没有战略腚力,一个字,绝。

知乎用户 默默 发表

不适合。

假设我在某某平台看到一位漂亮的同城女主播,我咔嚓一下冲了 10 个 W。

给主播一顿展示跑车城堡大火箭啥的。

女主播乐的嘎嘎直笑,当天晚上我俩就吃了饭,去宾馆冒汉。

三天后,我开始贤者模式上头,撤回了刷的 10 万元礼物。

女主播请我吃了饭,也被冒汗了,而我,一分钱没花,我赚翻了。

话说这个提案完全是放劈一般的行为,比如下方这条。

如打赏者在一定期限内,累计三次对同一直播者要求冷静期内撤回打赏,可视为恶意,对其下次打赏不予撤回。

恶意不恶意又如何?我换个看直播的号,一样继续撤回,继续冒汗,继续装大哥。

况且,假设我是一名主播,直播间来了一个大哥,给我刷了 2 万。

我咔咔一顿展示才艺,又是托马斯大回旋又是社会摇,又是水豚倒立,又是大象翻滚,咬打火机。

结果三天后,刷的 2 万都被撤回了。

那我的才艺不是白展示了?

这个提案,看似英明,实则愚蠢至极,如果真的按照这个模式来,直播行业基本就毁灭了。

不过毁灭也是好事,没直播了有没直播的好处。

知乎用户 杀心成焚 发表

哈哈哈哈哈哈,你看直播刷礼物,大火箭一走主播立马就开始舔你 “感谢榜一大哥 xxx 送来的火箭,要不说还得是我 xxx 大哥,大家给我大哥点点关注,我 xxx 大哥是…………”

这 xxx 大哥 b 也装了,粉儿也吸了,说不定还有小妹妹给他发私信,要是大哥们为了商业目的刷的礼物(名字和主页里都是自己的产品)那广告效果也得到了,结果大哥们一出直播间都退款了,一分钱没花,白嫖一顿。好家伙,人家主播亏不亏啊,白买声卡白哄你半天,白来好几段单口相声。

这么干,慢慢的还有人干主播吗?你看那某手平台大部分主播操着一口的社会磕,除了瞎贫他啥也不会了,靠这直播还能拉吧他一把,这行业黄了,再上街当了盲流子。

这人大代表一看就没咋看过直播,严重不了解,提出批评啊,脱离群众了,还是我来吧,我提个建议啊,刷礼物或充值前增加一步人脸识别,避免未成年人冲动消费。

知乎用户 北京海淀区一女的 发表

主播活整完了,你把打赏撤回了,那主播能把整的活撤回吗?

“钱扣七百多,jm 没挣着,打火机也没了”

知乎用户 凯岩城永不陷落​ 发表

建议游戏充值也来个冷静期。

基金股票购买也来个冷静期。

买房最好也能有个把月的冷静期。

白嫖党,永不为奴!(冷静期内)

知乎用户 想吃不辣的水煮鱼 发表

第一天:感谢我榜一大哥射的一百发超级火箭。

第二天:死鬼,真讨厌。说老实话,人家和你在一起,可不是因为你射的超级火箭。

是因为人家感受到了你厚厚的脂肪下,包裹着一个有趣的灵魂。

第三天:老公,我好幸福,我手里有一个棒棒,上面有两道杠。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您好,榜一大哥毁棋了,你的人生回档了,超级火箭倒车了。

知乎用户 欧阳之光 发表

钱是可以撤回,但是表演撤不回了啊。直播行业本质上也是个服务行业,这个所谓的冷静期落地了,理论上可以适用于所有高消费服务行业。

这位代表作为律师,居然自己都不坚持契约精神,那哪天客户咨询你的意见付了咨询费,第二天冷静了,转念官司不打了,找你要退费你是不是要退呢?老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刀子没有落在自己身上。

这就叫做虚伪。

成年人,自己做的事就得自己承担,白嫖可耻,法律不能鼓励白嫖。

知乎用户 陈律师​​ 发表

先歪个楼!

我个人到是觉得,律师收取咨询费才是真正的践行 “冷静期”,尤其是对部分起诉离婚的朋友!

君不见,纸糊上面的私信,时不时会有私信,“刘律师,我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

好说,三五句话可以解决的简单问题,或者说,“嗯”“对的”“可以”“可行” 之类的对话可以回答的,我可以在短时间内予以回复。

但是,一旦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或者让我看一份合同写一份仲裁申请书、起诉状,抑或涉及诉讼案件,总之,不花时间不废精力是搞不出来的,那我只能说,“对不起,你的问题不在免费回答的范畴之内,请走付费咨询,或者微信付费咨询。”(PS:目前好像涉及微信、电话号码之类的引流,似乎全部给纸糊给堵截了,信息发得出去,但对方收不到信息)

对方一听说要付费咨询,马上冷静下来了。

冷静下来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不说 “谢谢”,不说 “好的”,对方直接跟人间蒸发一样。当然,也有回复了的,诸如 “MMP,我纸糊好友里面是律师身份的人多得很,选择你是看得起你,你还要付费咨询?”

纸糊如此,其他平台包括添加微信的部分朋友亦如此!

再细说一下咨询起诉离婚的朋友——

大家都知道,婚姻属于家庭矛盾、家事纠纷、家长里短的类型。

牙齿跟舌头再好,有时候也要磕磕碰碰,打架流血。

另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所以,婚姻纠纷,除非是真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必须离婚,那么其他事情一般还不至于闹到离婚的地步。

只是,对于婚姻局内人来说,夫妻双方因为家庭琐事、一言不合,轻者发火闹脾气,重则打人起家暴,这个时候,冲动说出 “不愿意过就离婚” 的人不在少数,甚至双方确实冲动地走向民政局……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设置一个 “离婚冷静期” 似乎也合情合理,有助于减少冲动离婚。

反过来说,为婚姻咨询律师的朋友亦如此,夫妻之间发生矛盾了,很多时候他们咨询律师并不是真正的咨询律师法律问题,或者说,真正的想找律师为其进行离婚诉讼,而是找一个倾诉对象,说一下家常理短,诉一下心理疾苦。

律师也要恰饭啊!很多咨询的朋友,一不是亲戚,二不是朋友,我不可能今天一下午就听你在那里 bibibi,图什么呢?又说,这些咨询的朋友,真的愿意离婚愿意维权,那也不在乎支付一点咨询费。因此,发一条自动回复之类的,“对不起,你的问题不在免费回答的范畴之内,请付费咨询。” 马上,他(她)就不会找律师(我)诉苦了。

综上,我个人觉得,对于律师的付费咨询,不仅仅是对律师职业的尊重、知识的认可,还有一个就是给当事人以 “冷静期”。确确实实需要维权,实实在在需要帮助,那就“冷静” 之后再咨询律师。

最后挽个题,“直播打赏应强设冷静期,三天内可撤回”,我个人认为这种 “冷静期” 不能 “一刀切” 地放在直播行业。

有些朋友说了,关键看是赠与行为,还是消费行为?与此同时,我认为即便是消费行为也得视客观情况而定。比如,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悄悄地拿父母账号消费,而且消费的金额等与其年龄、智力不相当,那么即便是不设置 “冷静期”,也应该可以撤回。

知乎用户 成都律师​ 发表

这纯属扯蛋的建议。

举几个例子:

1、看电影属于冲动消费。

然后我看完电影后,设置冷静期,三天后可以退回电影票的钱。

2、有人去娱乐性消费(比如嫖)

爽完了,给钱,然后三天后要退回钱。

3、玩游戏,充钱买了一堆道具

然后三天冷静期给退款。

直播打赏同网上卖课,直播卖货是不同的性质与模式。

它首先是免费观看,是一种冲动消费。

以知乎来说。

比如知乎的盐选会员。

我记得有一次冲会员的时候,冲动,冲错了,里面就不能撤回。

因为里面的条款就那么规定死了。不让退。

![](data:image/svg+xml;utf8,)

在购物的时候,有一个模式叫免密支付。这个就应该能撤回。

有人看到一款东西,还在犹豫要不要支付的时候,手抖,一点一下,东西就买了。

比如拼多多好像就这样。

知乎用户 疯狂绅士​ 发表

我都能想象到了,以后各平台主播发放福利都得标明:

XX 礼物有福利哦(3 天后可见)!

上船发写真哦(3 天后发货)!

XX 加 V 哦(因网络原因需 3 天后添加)!

有用的你是一点不干,这位人大代表是不是经常看直播啊,提出这种 “天才” 建议利好于挪用公款打赏的各位“勇士”,你早点提某会计就不会因为挪用公款 900 万打赏提莫进监狱了,事后圣人的时候直接就能冷静回去,占了便宜还没损失岂不是美滋滋。

你怎么不提议,游戏充值应强设冷静期,三天内可撤回?

毕竟有些游戏骗氪严重,制作粗糙又时候连小孩子也不放过。

你怎么不提议,房屋购买应强设冷静期,本月内可撤回?

毕竟有些房源交付不及时,物业服务不到位,甚至与合同承诺不一致。

你怎么不提议,缔结婚姻应强设冷静期,三月内可撤回?

毕竟离婚冷静期都实行了,而且有的人婚前婚后两个样,婚前百依百顺,婚后家庭暴力,婚前温柔体贴,婚后摇身一变成了扶弟魔,婚前山盟海誓,婚后隐瞒情史、堕胎、重大疾病、甚至孩子都不是你的。

当然还得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在结婚冷静期内因感情不和或伴侣有重大过错(包括而不限于家庭暴力、出轨、财产转移、隐瞒债务或重大疾病等)予以撤销婚姻,同时可以主张过错方进行赔偿。

如单纯感情不和,需要退还因习俗而支付的礼金(包括不限于彩礼、嫁妆)。

知乎用户 该出手时就出​ 发表

什么都要冷静,好呀,好多一时冲动的事我看都能冷静一下。

旅游能不能有个冷静期?炒股基金能不能有个冷静期?

买车买房等一切大宗交易有没有?也可以设冷静期嘛。

而且现在很多电视台无内容广告和烂片这么多,天天循环恶心人,够不够庸俗无聊?能不能给电视台来个冷静期?

娱乐圈天天热搜是什么东西?XXX 好飒,XXX 好甜,XXXYYDS,XXX 冷白皮,你来告诉我什么叫特么的专业知识?能不能让娱乐圈的粉丝消费也来个冷静期?

还三次撤回打赏,多少沾点撸完人如圣?还是柿子专找软的捏?

知乎用户 电竞娱八公​ 发表

只想说,浪费一条建议提案。

冷静期难道是给白嫖党提供的福利吗?享受了直播中气氛给予的精神愉悦。冷静下来想想,还是退了吧!下次还可以继续反复。

做直播的主播看到满满的分成,睡一觉起来看到收益归零的心情,我想她们脑海里看到的不是八骏图吧!

直播属于是 “及时乐”,可以说时效性就在直播的那段时间里,直播互动,内容分享。要的就是当时的真实性。

就像我们看报纸一样,当天的报纸才有价值,你看完报纸,第二天不想要了,想退!可能吗?

何为 “人大代表” 呀?就是代表着一群人发声。请慎重提出宝贵意见!

最近有几个代表的提案建议都上了热门,不是因为多好,而是因为避重就轻!

很大的感受是 “何不食肉糜”。

是不是因为脱离群众太久了?认为减少个税,就能实现全民二胎三孩梦。

提意见不义务,而是责任!

知乎用户 脱钩先生​ 发表

代表这是不认为人民看直播时候,所得到的知识和快乐是有价值的,不认为应该付费。

我认为过度引导消费是有的,直播无价值是有失偏颇的。

看来这位代表离人民群众的生活有点远啊。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人大代表建议结婚冷静期,三个月不合适可以无理由撤销的那种。

知乎用户 碎碎念的杰哥​​ 发表

不适合。如果潘多拉盒子一打开,那么:

冲动买了不该买的股票或者基金,可不可以有冷静期?

冲动买房子反悔了,可不可以有冷静期?

谈谈恋冲动结婚,后悔了,可不可以有冷静期?

……

成年人要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7 天无理由退货都催生出来那么多羊毛党,要真这么一搞,天才的中国网民,还真不一定搞出什么收不了场的幺蛾子出来呢。

理论上只要不存在欺诈行为,所谓的三天冷静期,反而会对社会契约造成持久伤害,久而久之,会加重人们做决策的随意性,反正我不爽就可以反悔嘛。

因此长期来讲,肯定是弊大于利的行为。

知乎用户 菜头日记​ 发表

这个知乎做得就蛮超前的

不仅可以 “已赞同”+1

无论过了多久,一旦后悔

就可以 “已取消”-1

或者一开始可以 “已反对”-1

然后,某刻良心突然发现

还可以 “已取消”+1

而不管 “已赞同” 的 + 1 还是 “已反对” 的 - 1

答主都以为是 “赞同”+1 的打赏

而无论 “已取消” 的 - 1 还是 “已取消” 的 + 1

Ta 却什么都看不见

直播行业可以试着向知乎大佬学习

建立 “+1、-1” 打赏机制

满意的话就打赏

后悔了就取回来

不满意的话就先从赏金池里自己拿点

实在过意不去的话就再还回去

冷静期,弄不懂还要那玩意干啥?

知乎用户 一阳来復 发表

只要恶意冷静

就能灵活白嫖

知乎用户 苏呷子​ 发表

合理!

非常合理!

LGD Ti10 胜者组决赛干脆利落斩杀对手进军决赛,你是不是一激动刷了几个爱国火箭?

隔天恶心的输给 SP 痛失冠军,你是不是十分想把自己的火箭收回来?这不冷静期之内,刚好啊刚好!

今天你捧的小甜甜和那边糯米团 PK,为保住小甜甜美颜区第一的地位你拼命充值把自己一个月几千工资拼命刷进去了然而眼看还是要输掉,这个时候榜一神秘大哥出现了,直接刷了几十万力挽狂澜,激动的你的小甜甜都给榜一大哥跪下了,榜一大哥潇洒的表示洒洒水啦零花钱零花钱……

那你算什么?小丑么?反正没有你的一个月工资,有榜一大哥的零花钱就能赢了呀,你疯了么把自己这个月工资扔进去,还好,有冷静期

你给美食博主打赏看他们吃几百一位的佛跳墙

隔天你吃着泡面突然觉得还不如拿打赏的钱自己吃一顿烤串舒服……

影视分析主播表扬了你喜欢的明星,你一高兴打赏了

第二天听说他吹捧了肖战?What?!

打赏冷静期,在我看来直接可以导致一个行业衰落

因为人很多时候消费都是冲动消费!对于直播行业尤其如此。

就像学校双减直接顺手砍死教培行业一样,就看国家怎么想了,就像大衣哥他们村子一人两个手机堵在大衣哥门口直播绝对算不上什么民风淳朴,有益社会,但反过来让一个本来无所事事闲的蛋疼的村子有事可做无大矛盾发生是不是反而让国家松一口气呢?大批学生的理想是今后当主播固然不对劲,可本来高中大学升学率也不是 100% 对不对?梦想当主播总比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一帮不想上学的中学生学古惑仔好

我是支持打赏冷静期的,因为确实能解决打赏产生的一些社会问题,至于主播活不下去会不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我就不知道了。

一时白嫖一时爽,一直白嫖一直爽,恐怕我在知乎没什么打赏就是我历年白嫖的报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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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例不虚发探花郎​ 发表

代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 “打赏冷静期” 操作起来难度大,而且后遗症很多。不同类型的直播,有不同的直播平台和直播时间段,特征非常明显。三个步骤管理即可:

1、首先,对直播平台进行分类管理,该关的关,剩下的要明确提交自己的直播业务定位。

利用网警和大数据分析,对现有的直播平台进行摸底调查,**其主要直播业务为第三类的(软色情、恶搞,违法违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直接关闭这个直播平台。**对于剩下的直播平台,要求其明确自己的直播业务为第一类还是第二类。第一类和第二类,管理的方法和侧重点是不一样的。

2、其次,对直播进行分时间段管理,直接禁止凌晨 0:00 - 凌晨 5:00 的直播(国外时间差不在此讨论范围)即可。

不同类型的直播,在时间段上的特征非常明显:

第一类型的直播(专业知识技能、通识科普,直播者具备一定的资质认证):在晚上 12:00 之前通常都能结束。毕竟播主和受众的身份特征很明显,基本上都都受过较高的教育,有正规职业(或者是学生)或正常的作息时间。

第二类型的直播(不具专业门槛,但也并未违法违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有可能会从白天一直延续到凌晨两三点。播主和受众的情况都比较复杂。

第三类型的直播(软色情、恶搞,违法违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基本在晚上 9 点到凌晨 5 点之间。播主和受众的特征应该也是比较明显、可以界定出来的。

3、在对直播平台做好分类后,可以由直播平台设置单人单次打赏上限,和打赏次数限制。

对于代表提到的第二类,也不需要啥冷静期了,直接设置单人单次打赏上限,和当天打赏次数上限即可。比如,单人单次打赏不得超过 100 元(或价值 100 元的礼物),单人当天打赏次数不得超过 10 次。

值得关注的是:2021 年中国熬夜人数(在 24 点之后入睡)已经超过了 5 亿,而且很有意思的是:熬夜人数的规模(5.02 亿)、年龄特征(90 后、00 后为主)、熬夜原因(玩游戏、在线娱乐、上网聊天),似乎与在线直播业的发展繁荣(在线直播用户超过 6 亿、而且粘性极高)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

1、熬夜人数、年龄特征、熬夜原因

2、在线直播的用户规模及增长、用户对直播平台的粘性、MCN 机构数量及增长预测:

3、中国居民平均睡眠时长缩减至 6.9 小时,“睡眠剥夺” 正在成为中国居民健康质量下降的重要诱因:

鉴于普通商品房的隔音质量都不怎么好,1 个在 24 点之后长期熬夜不睡觉的人,所制造出来的各种噪音(说话、打电话、唱跳;走路、拖拉桌椅、开关门;洗澡、洗衣服、冲厕所等)至少可以影响 10 个生活在她 / 他周边的人的睡眠,(自己一家、楼下邻居一家),造成对另外 10 个上班族的 “睡眠剥夺”,进而影响其白天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身体健康和情绪状态。

相关熬夜危害的科普文章:

(1)科普中国:《我国超 3 亿人存在睡眠障碍,“睡眠自由” 怎么这么难?》

我国超 3 亿人存在睡眠障碍,“睡眠自由” 怎么这么难?“人们为了适应地球自转 24 小时的昼夜节律,形成了白天工作学习,夜间睡眠的生活方式。当人体的昼夜节律与外部环境同步时,对身体最好,工作效率也最高。反之,当人自身的昼夜节律与外部环境不一致时,就会容易诱发各种睡眠觉醒障碍,产生精力不济、身体机能下降等问题。”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神经内科主任王赞告诉记者。
“不少上班族喜欢熬夜之后,选择休息日再睡一个长觉补欠下的‘睡眠债’。但目前没有任何临床证据证明,过去欠下的‘睡眠债’可以通过事后长时间的睡眠来弥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医师郭雨萌说。
“深睡眠一般集中在上半夜,特别是晚上 11 点到凌晨 1 点这个区间,把这两个小时熬过去了,深睡眠的比例下降,容易导致睡眠质量下降。”

(2)健康时报:《研究发现:熬夜会影响大脑 “排毒”》

别熬夜了,再熬夜就真 “傻” 了!研究发现:熬夜会影响大脑“排毒”,增加痴呆风险……2021 年 5 月,北京大学第六人民医院的陆林院士研究团队在《自然》的旗下子刊《Molecular Psychiatry》发表了一项重要研究成果。研究发现睡眠剥夺(SD)引起肠道菌群紊乱,诱导中枢神经炎症及小胶质细胞的活化,最终导致人体认知功能受损。
「熬夜后:大脑注意力、警觉性、记忆力都变差!
研究人员发现,睡眠剥夺后参与者的注意力及警觉性变差,蒙特利尔认知评估量表(MoCA)总分下降,其中记忆领域的评分受影响最大。
熬夜后:肠道菌群紊,破坏生理屏障功能!
研究人员还收集参与者的大便进行分析发现,熬夜后的肠道菌群α多样性明显下降;因此,睡眠剥夺可以导致肠道菌群紊乱,并且破坏生理屏障功能。」
长期熬夜是肿瘤高发的一个诱因。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原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肿瘤科欧阳学农 2013 年在健康时报刊文表示,**熬夜会导致内分泌激素水平的紊乱,使得细胞代谢异常,影响人体细胞正常分裂,导致细胞突变,**提高患癌风险。」

健康时报:《年轻人为什么会得尿毒症?注意:这些事少做》

年轻人为什么会得尿毒症?注意:这些事少做!深圳市人民医院肾内科副主任医师马华林 2020 年在其医院微信公号上发文指出,肾脏基因有 13% 跟生物昼夜节律有关。肾脏 24 小时维持人体运作,但肾脏的运作也有 “生物钟” 系统,肾脏血流量到了晚上,会减少一半,运作效率比白天低,熬夜会导致肾脏的 “生物钟” 紊乱,肾脏没有休息的时间,因此会很受伤。」

(3)生命时报:《超过 23 点入睡的人,正在损失一种重要的睡眠激素》

超过 23 点入睡的人,正在损失一种重要的睡眠激素受访专家: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脑病一科 (神经内科) 主任医师 李向荣
武汉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 曾慧琳
褪黑素的分泌具有明显的昼夜节律性。白天褪黑素分泌水平较低,日落开始逐渐增加和释放,最终在凌晨两点达到峰值;天亮时,褪黑素的分泌又逐渐下降到最低水平。
人体褪黑素的分泌量在 2 周岁左右到达顶峰,在这之后,随着年龄增长,褪黑素分泌量会逐渐减少,70 岁时减至顶峰的 1/4,时间可延迟到凌晨三点。褪黑素脉冲时间的延迟和强度降低是衰老的表现之一,经常熬夜、作息不规律的人会出现类似的表现。」

(4)共青团中央《长期熬夜玩游戏,3 名女大学生恐终身不孕》

长期熬夜玩游戏,3 名女大学生恐终身不孕湖南省长沙市妇幼保健医院生殖中心主任毛增辉医生曾在一天接待 5 对母女,都是妈妈带着读大学的女儿来看病,其中 3 个女生被确诊为卵巢早衰。医生说,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长期熬夜玩游戏。

(注:毛增辉医生为国家级辅助生殖技术评审专家,湖南省高级卫生人才 “225” 工程学科骨干人才。)

知乎用户 童一笑 发表

3、2、1~ 时间到,感谢大佬 3 天前给我刷的 100 个火箭,现在我就按说好的给大家表演铁锅炖自己~

知乎用户 断愁​ 发表

现有的模式不用,非要标新立异,

其他什么租用设备、处罚金额、手机流量等等,生活方方面面都用了上限制度,

这样可以保证行为人不会因为这类小事件,造成不成正比的损失,

直播打赏完全可以弄上限,

既活跃了气氛,满足了氪金的欲望,

但也不至于经常搞出各种借,偷,贪污,未成年打赏几十万等等类的大新闻,

好处一万条,特别符合广大普通人民群众的利益,

唯一坏处就是不符合资本利益,因为没法利润最大。

知乎用户 指纹 发表

既然网购商品都可以 “七天无理由退货”

那么网络直播打赏也应 “照方抓药”

特别是一些网络直播以冲动消费为赚钱方式

设置一定的可退款时间是合理的

尤其未成年人打赏的

应该规定监护人可在一个月内追回款项

知乎用户 高山县​ 发表

如果 superchat 也定性于打赏的话

似乎产生了新的营销广告策略

先打条 1w 的红地毯打广告,时间到了就撤回

真是太棒辣

知乎用户 琴梨梨 发表

好办法,撩主播更方便了。

约出来之后马上撤回,约等于白嫖。

知乎用户 维斯特帕列 发表

我没那么高要求,就是看电影看到一半,发现是烂片,能要求退票吗?

知乎用户 猫大叔​​ 发表

反手就是一个赞。但这个真要是实行了,估计打赏的十之八九都要被撤回了。毕竟冲动之后的冷静才是相对理智的决定。

主播说我好不容易让你上头几分钟,三天后又得无理由撤回打赏,我以后再卖力表演还有啥用?

知乎用户 无离江湖​​ 发表

我还真想过这个问题,而且对于某些网络平台点点手指就能赚大把钞票恨得牙根痒痒。是那种敌我矛盾的仇恨。

正因如此,我坚定地反对 “冷静期” 这个不伦不类的东西。

设立 “冷静期” 其实是把矛盾转移了。把本应该由监管部门行使的职责转给了消费者。情形类似于治安不好,于是你提醒守法公民出行应注意一二三。(这些提醒当然是善意提醒,我也很喜欢那些把安全防范练成条件反射的民警、专业人员,每次看到他们面向大众进行科普都发自内心地赞叹这些可爱的人。)

这样的斗争本身是不对等的。平台是一种组织形式,而平台用户则是原子化的个体。用个体去对抗组织,个体天然就处在劣势地位。你设计再多诸如 “冷静期” 这种东西,平台依然可以找到空子。所以要用组织对抗组织,应该由税务、监管部门直接介入,对无实际内容却营收暴利的平台征收重税,并不定期展开反洗钱、反腐败调查,然后将这些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对直播平台用户最大的保护和交代。

知乎用户 吉翁兵 002B​ 发表

说实话,我不太关心这个冷静期

我只关心谁来认定这一类主播还是二类主播~

是不是得留个大背头去台上唱 “乌鲁木齐啊乌鲁木齐啊,我滴家乡~”

知乎用户 蒙头读书​​ 发表

此举甚好,可以一棒子把短视频行业直接打死。

知乎用户 恒星 发表

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

脸也看了,舞也跳了,giegie 也叫了。

看直播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

怎么隔一两天,就变成了牛夫人。

玩得一手好白嫖。

知乎用户 39 健康网​ 发表

15 年熔断效果很好哇?

知乎用户 饼当 发表

再合适不过了!!!直播打赏本就是一场联合骗局,主播、公会、平台联合诱骗屏幕前的钱多多。搞一场 PK,两边都是自己人,戏台搭好,剧本写好,剩下的就是躺着数钱。你想做榜一,3000 的嘉年华你刷 10 个要 3W,同样是这个嘉年华,他们自己的回流票只要 300 块,刷 10 个也就 3000。怎么玩?

我觉得三天撤回挺好的,既维护了平台的流量,又让主播有了面子,还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一举三得。

这个社会有几个为价值买单的理中客?

不都是冲动消费的冤大头!

理中客买了也不会退,冤大头想退就是没门,现在建议有门了,挺好。

知乎用户 汴梁王​ 发表

东莞扫黄是 2014 年 6 月,随后全国 “扫黄打非” 开始。

2016 年,直播行业开始大行其道,被称为直播元年。

我什么都没说,你可以尽情想象。

直播打赏当然应该设置冷静期,但是另一个行业更应该设置冷静期,那就是手游。

任何手游充值,都应该有三个月的冷静期。

一方面,可以防止冲动消费。

另一方面,也可以把劣质手游淘汰掉。

想要割草一波就走?门都没有!

你一款连三个月都运营不了的垃圾,根本不配恰饭。

知乎用户 帝释清​ 发表

对于一个从来不爱打赏的人来说,不理解打赏的人是什么心理。我觉得得先解释一下这种行为背后的逻辑和心理。

知乎用户 文三晓 发表

其实这是个很好的思路,冷静期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让人回归理性,使用大脑的理性部分而不是冲动部分、被带节奏的部分去做最终决策。

对于网红直播,只要稍加完善,冷静期完全可以实施。

比如冷静期过后,打赏者可以收回赏金的 1%-95% 不等,按照自己理性认知的合理赏金为依据。具体细则有很多的可探讨空间。

让更多人和更多的家庭生活在理性当中而不是冲动当中,鼓励理性产业、良性产业、绿色产业而不是冲动产业的发展,这是一个合格政府应当肩负起的重要的社会责任。

知乎用户 韩东燃​ 发表

本来本来主播和各平台之间的交易方式这样的:

得钱之后,主播打赏的钱原数奉还。

观众打赏的钱三七分账。

现在变成了这样:

主播的钱不用还了!

三天冷静期,主播刷的假打赏正好自己退回来。


大家在意的不是直播打赏不理智

大家在意的是什么都能直播,卖什么假货都可以直播,与其搞什么冷静期,不如切实可行的对直播的人做一些甄别和处理。

知乎用户 雪舟无月​ 发表

三天可以,支持。

知乎用户 深具世界眼光​ 发表

人大代表可以建议,设定个结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结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结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结婚登记申请。

知乎用户 八云社​ 发表

点赞、收藏、喜欢这些行为,也应该设置一个重复期——「如果三天内用户不回来点第二次,那么点赞、收藏、喜欢就应该被自动取消。」

三天内不能回来点第二次赞,说明读者已经忘了点赞的内容,遗忘机制告诉读者这些内容不值得成为记忆、不值得看第二遍、也不值得点赞;

三天内不能回来点第二次喜欢,说明读者不是真的喜欢也不是真爱,不是真爱就应该取消喜欢;

三天内都不能再次查看收藏内容,说明三天前收藏的内容并不值得收藏,以后大概率也不会看,就应该取消收藏;

被用户们遗忘的内容没有价值,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点赞、喜欢、收藏就应该自动消失。

这个机制就是真实世界的机制,万物被时间和历史淘洗,只有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才能流传下来;而互联网信息的永恒不变性,违背了真实世界的运行机制。

只要施行这种互联网机制,真正有价值的信息就能浮现出来,互联网就能变得更好,谁是提供垃圾信息却能收获大量赞同的互联网信息资本家就一目了然。

知乎用户 WhoIsBelly 发表

正在看一个小主播直播,突然打赏大军进入直播间,火箭邮轮裤衩满天飞,好是热闹!引得榜一大哥和一群愣头青 “附和式” 打赏!榜一大哥豪至千金捍卫住了自己的地位!

第二天,打赏大(水)军分分撤回了打赏!

这个效果—好!!!平台都直呼内行!

知乎用户 neilwang 发表

我还是建议设置结婚冷静期,结婚一年内可撤销,不记录为离异。

最近几年的离婚率统计中,比例最高的是婚龄不满一年的,说明冲动结婚和准备不充分的结婚情况相当普遍,这种错误的婚姻行为相当不冷静,这给个人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负担。

而且冷静期内撤回结婚,不会算入离婚率,让年轻人可以无障碍无负担地再次投入下一场更加合适的恋爱和婚姻生活,简直利国利民,直接赢三遍。

知乎用户 风君子​ 发表

如果中国法律涉足直播市场运营规则和具体利益分配及涉及直播参与方契约精神细节,那么国际资本真的会感觉走入了计划经济的中国了。

直播是秀场,这里每个人在不违法不违背道德框架下可以表达自我获得关注赢得收益,投资圈把自媒体的直播和小视频看作是一种广场文化,广场上输出什么样的精神产品国家会在宏观上以主流价值观来指引,公序良俗是底线。互联网广场文化参与者形成商业利益关联方,那么会有民法典和刑法及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来定分止争或者惩恶扬善。

秀场的类型,专业知识输出,非专业知识兴趣展现,不是兴趣的商业 MCN,这几种类型会有不同商业盈利模式,平台在提供受众自画像上也有匹配的流量转化方案。法律会在个人信息保护和未成年人保护及消费者保护等领域进行规范。

奶头经济的一种表象直播赚取的眼球经济靠的就是猎奇和新鲜及满足欲望,冲动消费是直播的生存哲学,如果阻止消费者冲动劝诫理性,那么这显然不是市场经济法治的价值观。

就像国家对外卖平台收取商家服务费的限制最高不得超过 15%,这样的法律是疫情进入第三年影响到数百万商家利益情况下审慎出台的政策。对于直播打赏进行分级和设立冷静期,一是会涉及到职业歧视,二是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很显然这个提案缺乏足够市场普遍性支撑。

知乎用户 唐果​​ 发表

冷静期可以有,但撤回不合适

因为根本无法判别用户撤回到底是因为冷静了,还是因为单纯想白嫖

如果真就是让大批白嫖的钻了空子,直播行业也挺冤枉的

更何况还可能适得其反,反正也能撤回,干脆不犹豫了多打赏点,回头一忙忘撤回了,或者主播努努力撑过 3 天。那打赏总额不是不降反升吗

真正的冷静期应该在打赏之前,并只适用于高金额打赏

比如十块八块的就不用冷静了,但累计打赏比如过万,一线城市比如过十万。平台卡一下,三天内付不出去钱

这才是正道

比后退款强百倍

知乎用户 henry 发表

直接点,禁止现买现送就是了。

打赏的行为算是【一元二次交易】。

消费者从平台购买虚拟产品作为 “平台货币”,再次用“平台货币” 购买平台服务,平台再跟主播分成。

那么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即日充钱购买的 “平台货币” 不能即日使用就行了,不需要为二次消费绕来绕去。

建议把后悔权放在购买 “平台货币” 上,而不是放在 “平台服务” 上。

知乎用户 王飞猫 发表

离婚冷静期,直播也要冷静期?还上瘾了啊

知乎用户 小楼卧听雨 发表

适合

以后直播间里的主播都会挂一个横幅

“三天后到账再谢,谢谢理解”

直播间的空气凝固

尬得大家都不想再看直播

哎呀

我忽然明白了

那么专家的目的就达到了呀

知乎用户 曾轶​ 发表

根源是解决巨婴思维,成人低龄化的问题。

知乎用户 netkiller 发表

我觉得真的该建立的,是大额消费告知义务。也就是老公花了大钱打赏,触到某个警戒线了就需要通知老婆,又或者老婆进行大额购物消费,就需要先确认老公是否知情。

同样的还有各种消费贷,连带偿还人应该是需要被告知的。

讲真的,各人自己的钱,愿意怎么花是自己的事情。现在最主要的恶劣的社会影响,都是因为连累了别人。譬如老公打赏主播打赏到老婆提离婚的,老婆玩消费贷玩到婆家跟着遭殃的,这些我都见过。真的单身没依靠的人,反而谨慎的多,毕竟容易玩死自己,就得这种有恃无恐觉得有人会帮忙还钱的玩的够大。

再要么然,就来个大额消费资格认证吧。要花一万块打赏,就得先跟平台证明自己有一百万,不管是存款证明还是啥都好,证明不了不准打赏,那应该也能控制住。

知乎用户 欢欢喜喜过大年 发表

不错的提议,一年一度,发言时间有限的大会,憋了个这种玩意出来。

说是 rice 桶都高估了,因为前者能盛饭。我吃饭有没有冷静期啊?我能吃完外卖抠嗓子眼把东西吐出来再退款吗?

抽卡游戏有没有冷静期啊?我能不出货要求退款然后再充钱继续抽是吧。

别说打赏是自愿行为和吃饭不一样,怎么,有人逼你点外卖啊?

不过说实话没什么,这一定程度上能挽救主播这个行业,主播是一个人,而不是观众的电子宠物。你现在送礼都能有假,那主播对观众的依赖性就大大降低了。

可见主播会向广告主,平台,大金主靠拢而远离观众。长远来说有助于主播的节目规划。众口难调,但是企业口味大多一样。

知乎用户 经典原皮 发表

买房能不能设冷静期,三年以内可以撤回?

知乎用户 Shusen Wang 发表

教点好行吗?

啥玩意都可撤回,这又不是投资,给你设置个冷静期。

打赏是消费,打游戏也是消费。

自己买了就是买了,国内缺少契约精神就是这些乱七八糟的建议搞得。

你充个游戏,要退款。

我打赏要退款。

合着谁有钱就能拿别人当猴耍吗?

花出去的钱就是泼出去的水,对自己行为负责,让这个民族长大吧。

自己当怨种听着别人一口一个家人喊得轻飘飘,骄傲的给家人打赏,还带返回的?

一口吐沫一个丁,消费之前,按银行卡密码的时候怎么不冷静?

消费完了设置个冷静期?

知乎用户 大黑儿​ 发表

玩了小姑娘两年,又让自己老婆打官司把钱要回来的是不是你?

知乎用户 问号 发表

三天冷静期不行,直播打赏应该被禁止。

直播打赏到底是一种什么行为?

如果是赠与行为,那么直播平台从中分成是什么行为?诱导赠与,就是放大无经济意义的资金流动,对社会没有任何益处,反而有害,和赌博差不多。

如果是商品交易,请问标的是什么?商品交易的基本原则是明码标价,花多少钱买了什么东西,交易前双方要明确意思。直播可以按时间收费、按次数收费,也可以带货,但是你不能说想给多少看着给,能给什么服务不承诺。这样的不确定意思表达就给不公平交易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提供了空间,同时也应该明确为无效合同。

知乎用户 正午马天尼 发表

合适啊。

现在卖东西的都可以 “n 天内无理由退货”,你卖艺的也得跟进啊。

靠别人的冲动赚钱,这玩意说难听了不就是骗么?你有真本事,就让观众服气,心甘情愿掏钱打赏;靠诱导的,活该没有饭吃。


当然,为了防止某些人恶意利用打赏撤回的机制扰乱秩序,也可以附加一些条件,比如规定打赏可撤回 80%,短期内多次撤回的账号予以封禁,等等。

总之,直播打赏这个行业,适当整顿一下,没毛病。

知乎用户 开天辟海 发表

可以设置冷静期,但也请考虑一下直播行业的特殊性,打赏的本质是购买虚拟商品,可以有点类比我们年三十过年的时候放鞭炮,放的时候要的就是当时那个气氛。放完了,鞭炮也就没了,你也不能拿着放完的鞭炮找卖鞭炮的人去退货。

你说未成年人可以退款,但成年人总不能像某些明星的粉丝一样舔着脸说他还是个孩子,成年人被赋予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自己要为自己负责。

我的意见是冷静期可以设,但也需要将冷静期和退返的金额折扣要有明确的比例。例如 5 分钟内打 9 折,一个小时打八折,如此类推。否则如果冷静期被某些白嫖怪滥用的话,那些平台小主播估计就真的要另谋生路了。

知乎用户 轩爷 diedcat 发表

三天太长了,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撤回。

还不如改成,三分钟内,撤销按钮明显。

送礼物前,需要有四十八个确定需要点。

知乎用户 东风不待荷花开 发表

某些人总是在琢磨边缘行业怎么整治。却不想经济如何发展,自己能创办什么新行业。容纳更多就业。

冷静期?冷静了,人会很多事做不成。很多时候,人需要的就是头脑发热。干就干了。说不定成功了。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冷静,而是激情,激情。

冷静和理性。很多人挂在嘴上,并引以为傲,好像自己变得成熟了。冷静和理性从来不是多好的事物。而是,让你丧失原始的激情。动物的本能。教你理性,更多是让你老实的。驯服你。

打赏已经完成了娱乐契约。每个人都该为自己行为负责。哪怕倾家荡产,也要自己负责。社会不是幼儿园,成年人应该为自己后果负责。如何能索回,岂不违约了。我自己刷的钱,从来没有想要回来过。刷了就是刷了。人家美女帅哥,喊欢迎 x 哥,难道不是劳动?

多少打赏,都是企业行为。见过好几个企业,依赖打赏成长起来。主要是化妆品,服装在直播刷钱出的名。还有搞集资的,搞加盟店,保健品的……。

人生更应该像狂奔的公牛,勇往直前,野蛮冲撞。而不是瞻前顾后,时刻保持警觉性的绵羊。

知乎用户 芊芊​ 发表

直播的坏处:直接讨赏,毫无贡献。

直播的优点:群众爱看,号召可观。

●应该要求直播的必须定时播报最新的法律条文、马列毛邓精选、法律案件。

读完具体内容!

改革不是过家家,就要做最直接的实事。

不是正经宣传就当笑话看。

实在是只准干非正事的话:直播收益政府扣留半年,类似增值税一样,网购也一样。

知乎用户 aogutu 葛忠涛 发表

三天太短了,七天吧

知乎用户 鹿将归​ 发表

“直播打赏冷静期”,是个难得看到的一个好建议,说说我支持这个建议的三点原因。

1,这种过度行为,需要用规则来约束

直播中粉丝对主播的喜爱或支持而产生的打赏,原本是正常的。就如同郭德纲讲的那句话,没有君子不养艺人。但问题在于,有人刻意煽动粉丝的情绪,利用冲动的心理来牟利,这就有问题了。并且,这种现象一旦成为风潮,就会引导整个社会向不劳而获的方向发展,因而有必要做出限制。

可能有人会用 “存在即合理” 来为这种现象做解释,但这句话的本意是 “存在的事物,是有产生的缘由的”,因此不能用存在,而忽视这种现象的问题。

2,成年人责任自负,但需要给与冷静期

人的冲动,是以避免,或者也是人生的选择,就像大 S 突然宣布跟初恋结婚。但作为社会,应当有一个规定的冷静期,让人做出反思看看自己的行为和决定是否合适。

作为成年人,每个人应当承担自己决定和行为的责任。只要他 / 她,意识到这一点就可以了。不必强行规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3,不必上升的法律层面,而应当由行业协会制订规则

现代社会日益复杂,但这种限制,没必要上升到法律层面,而应当是行业协会制订的共同规则。社会的发展,依赖于每个个体的意识和行为提升。在一个行业当中,应当主动建立起发展的规范和边界,否则一旦行业利益触碰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就会被反噬,而这个行业会被硬性处理。

这是有前车之鉴的,K12 的培训行业被团灭,就是这样的案例。

这时,行业协会的作用就凸显出来,很遗憾,在资本市场的推波助澜下,为了逐利教培行业的行业协会没有及时做出应有的规则。

可以预见的后果:

如果,直播打赏的问题,视频媒体平台的行业协会不主动做出限制性的规定。一旦出现恶性事件,当政府出手时,这个领域收到的惩戒,会远远高于自己主动限制的效果。

知乎用户 程然新商业​​ 发表

大额打赏是应该设置。

小额的没必要。

知乎用户 LLL ZZZ 发表

真,特么想白嫖啊!

我激情杀人了,能不能给设个冷静期,冷静期后悔了,就不枪毙了,行吗?

扯淡的提案。

主播打赏,也是一种交易行为。

你付费观看主播表演,人家主播可是在法律法规内,满足了你这个老色批的需求,合着爽了提上裤子就打算不认账了?

那你看电影呢,去看院线大片,是不是也能三天内退款?

那,以后主播们录播呗。

所以,淘宝等电商平台上销售虚拟商品的卖家都会加一条:

… 鉴于商品的特殊性,请仔细阅读商品介绍,售出概不退货…

就是为了防你们这些白嫖党的。

没成想,这胃口越来越大,都想立法白嫖了!

真,不要脸!

我是老门,门老师,祝好。

知乎用户 老门 发表

看高赞提 A 股。。我倒是觉得你们反驳这个问题不用非得用其他行业的例子。

寻求打赏说白了就是哗众取宠(中性非贬义)的要演出费。

如果是因为表演本身,那说白了就是一种表演费的协商过程,为什么,因为 “没人给游轮,我就没心情演下去了,有钱捧钱场,没钱捧人场。都捧人场,我下班不伺候。”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那基本就是如同生活中的现场约,跟街上遇到帅哥上去搭讪出钱请吃饭聊天共度几个小时(打赏交流),至于之后加不加微信再约不约(平台好友)区别不大。

现在你设置了冷静期。。。

如果是表演性质的,那相当于看了表演(哪怕是卖弄的表演),表演费觉得贵想要回来。按这个逻辑表演觉得不值岂不是就可以(哪怕部分)退票?那看演唱会觉得效果一般,看电影结果发现和预告片相距甚远咋办?你不能因为直播就一个人就可以随便欺负啊。

如果是卖弄的,那基本上就变成了所有直播讨赏都要正襟危坐,不能有任何的 “讨” 赏行为,因为有讨赏必然就有哗众取宠。卖萌。。。这些目的都是为了让你 “不冷静” 啊。

于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就出现了。。造星本就是一个利用公众不冷静吃饭的。你让所有人都冷静。都冷静了,行业不就死了。

不去教育合理消费的人,确没收经营表演的人,推导出来的不就是讨赏危害社会安定。

我个人觉得未成年人打赏需要输入开启打赏密码激活成年人的支付账户,该密码成年人选择是否告知未成年人。除此之外,打赏完全是个人行为。成年人不冷静就需要自担后果。

知乎用户 海屋添筹 发表

对提出这条建议的人大非常失望。

从头到尾透漏着不食人间烟火、高高在上的、脱离群众的心态。

不会提可以不提。

“恶意”、“灵活”、“冷静”。

看看,以后还不知道要内涵多少正儿八经的词汇嘞。

知乎用户 水上书 发表

不适合,有些纯粹冲动消费。

有问题?是不是服务行业都照此办理。

未成年依法保护就好了。

知乎用户 宝贝请转身 发表

直播行业的客观现实是,太 tm 挣钱了!毫不夸张的讲,有些头部主播的收入丝毫不亚于一线大牌明星。

我也喜欢看直播,原因很简单——它能给我提供情绪价值。如果一样东西不能为你提供价值的话,它就是垃圾,垃圾是不会有人为之付费的。

然而!用金钱衡量情绪价值就会跑偏。真实故事,去年某音一直在推 pk 主播,两个一线主播一场 pk 下来几十个嘉年,上百个嘉年华都有,我点进礼物列表一看,好家伙!一个嘉年华 3000rmb,刷新我的认知。后来跟一位做直播行业的大佬谈话,才知道其中的套路。

诱导打赏在直播行业屡见不鲜,当你以为自己是大哥的时候,殊不知镰刀已经悄悄的举过了你的头顶。

人大建议「直播打赏应强设冷静期,三天内可撤回」,显然直播行业的弊端已经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注,出现问题不在于堵,而在于疏通。

加强直播人员的技能培训,整顿头部主播的税收问题,各个平台监督教育观看直播人员,而不是充当刽子手,做到上下一体,才有利于直播行业的良性发展。

知乎用户 江南余老板 发表

冷静期对应冲动期

要不我们以后给女性一个权利:强设冲动期

所有男性都应该等三天

让男性冲动期过了,女性好确认男性是不是想真的和她发生点什么。

知乎用户 MCS 源君 发表

这个就是冲动的后果,如果你愿意和喜欢,你为了释放压力,可以就这样随便给,但是如果你自己非要不能针对自己的财力和能力去给主播刷礼物,就没意义,你看主播不是为了其他目的,而是真的可以看看娱乐和消遣,变成其他的个人的想法就不合适,玻璃心和所谓的必须要主播对你做什么承诺和好的活就没有意义的

而且就是我看主播也都是和主播慢慢聊天,减少工作压力,而且也不是就刷个没完,人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和需要,就是你看就最多是一些简单支持,不能说就变成自己的毫无目的的看,那自己放开了刷完,发现就是多了,你自己吃亏,人家主播也没有说要你刷,你自己愿意给,那人家也是正规给你一些福利,而不是啥特殊待遇,你就是你自己冲动

那么就是你可以限制主播的自己推销和不合适的给一些福利或者是逼着对面刷礼物的这种语言和举动的东西,做出规定和规范,但是你不能来个就是主播那边还要等你冲动的还要冷静的思考,那人家主播赚的就是你的这个眼球和你的这一笔东西,公会还得抽成,你以为容易?

知乎用户 西日韩留学吕老师​​ 发表

这是要毁掉我国的直播产业吧,如果真的这个规定出台,那么绝大多数的主播们会饿死。

国内的聪明人太多了,打赏完过完了瘾,然后把钱撤回的人大有人在。

你要知道直播行业虽然还有一些不规范和乱象,但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渐健全,也是在逐步改善的。

这这个馊主意可好,直接一下子就把这个行业给弄死。

你知不知道直播这个行业吸纳了多少年轻人就业。

如果直播行业垮了,这些青年往哪里流动?

知乎用户 灵猫无影 发表

这个问题,提得挺好,但是没提到根本上。

为什么会冲动消费。就和为什么游戏会沉迷一样。

要从根本上解决,就得改变他的规则,

至少不能利用人性的漏洞,来制定游戏方式。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只能退而求其次,进行用户限制。但是一旦有制定了限制规则,那么逃脱限制方式就会应运而生。比如之前有上限,换个号又可以了。

所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一堆限制措施是没有用的。

人的本性就是喜欢看刺激的。古代天桥卖艺的,不就是和现在的主播一样吗?只是换了个形式而已。总是有人愿意买单的。 如果只提限制,总是会伤损另一方的利益,引起更大的麻烦。

互联网是个好东西,同时也能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怎么利用好互联网,全在人的认知上。所以改变规则,不如改变认知。

和炒股是一回事。认知改变了,投资方法就变了。无非就是买和卖的区别,仅此而已。

知乎用户 但为君故 发表

就没好意思直接说禁止类似的直播罢了。

知乎用户 Vane 发表

建议业绩提成、奖金、服务购买强制冷静期,三天内可撤回

知乎用户 桐生院幸直​ 发表

应该人脸识别加手持身份证

知乎用户 才子是我弟 发表

完全赞同,理性消费的第一步,就是设立冷静期。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直播本身就是依靠表演,继而使得消费者冲动、激情、兴奋消费。

冷静就好像,戏看完了,可我就要把钱拿回来。

为什么电影不能设三天冷静期?

知乎用户 小石子 发表

我觉得挺好,也不见得一定是打击直播业啊。他让我们也更放心的买买买了。

知乎用户 伊芸 发表

我感觉提这建议的大哥可能打赏之后后悔了

知乎用户 Chen Moore​ 发表

看到其他回答一昧怼这个问题。

我还以为又有什么逆天言论爆出来了。

细细一看,人家说的有理有据。

一、直播打赏不是不可以,可以打赏,但是要根据直播内容进行划分

第一类主播是属于带有专业性知识的直播内容,经过平台核查相关信息内容以后,可以设置相对宽松的打赏区间)

第二类主播是不违规不违法、但属于专业性较弱,或者无专业性… 俗称娱乐主播嘛。这类主播才需要设置打赏冷静期。

而且人家也说了,打赏冷静期撤回资金也是有惩罚条件的:1. 同一个人累计三次对同一直播者要求冷静期内撤回打赏,可视为恶意,对其下次打赏不予撤回。

第三类主播是违法违规、媚俗扮丑的,像什么岛市老八、郭老师一类的才会被重锤。

条理清晰,层次清楚,先不说会不会执行、也不说执行的可行性有多少。

至少现在这样看起来,这条提案没问题吧?

尽管我认为直播打赏冷静期的效果不会怎么有效。

毕竟愿意给主播打赏的就三种人:

1. 钱多,不在乎的;

2. 钱少,喜欢主播;

3. 上头打钱的。

除了第三类人,可能过后会后悔,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当然,这个冷静期提出来,肯定是聊胜于无的。

知乎用户 澄城铖成歌​ 发表

直播打赏或者直播购物本来就具有误导性和煽动性,情绪被挑动起来了,人难免丧失理智,设置打赏冷静期,三天之内可以撤回,很多网络主播估计又要凉凉了,怨气肯定不会小。

本来就是靠煽动气氛,诱导打赏的,结果事后可以撤回,就像一种 “白嫖”,完事以后还可以 “赖账”。

未成年人打赏和未成年人直播都应该禁止,直播打赏也应该禁止。

现在的直播打赏,很多都是 “卖肉的”,真正“卖唱” 或者 “卖艺” 的少之又少,还有不少直播平台直播低俗或者带有 “颜色” 的“节目”,跟文化传播八竿子打不着。

有些直播就是开着一个摄像头,没有实质价值,除了消耗能源和流量,一无是处。

设置打赏上限、打赏次数、打赏可撤回,让更多利好回归实体消费或者实体经济,而不是肥了主播(很多主播或者相关法人主体偷税漏税)。

很多直播平台没有风险监管和税务监督,直播打赏不是一种 “消费”,更像是一种“洗黑钱” 的方式。

知乎用户 熵变咨询 发表

Steam 游戏七天以内,玩了两个小时以内都可以退款,更别说 epic 好像 14 天 2 个小时以内吧,两个小时换算成网费也得 10 块钱吧。打赏凭什么不能退款?三天可能多了一天没毛病吧,然后随着时间成比例成比例的下降可退款金额。平台可根据退款对用户打赏信用再出台一套系统,信用越低的打赏区间越低,这样又增加了老板打赏的面子,何乐而不为呢。

知乎用户 空我 发表

会杀死直播行业,但不是因为所谓的三天后撤回导致的白嫖。

哪怕稍微了解过直播行业,也知道主播收到的礼物,都是要与平台分成的,而更被人关注的颜值区舞蹈区一类主播,还有公会。

另外一个不太冷的知识则是,挣大钱的从来只有头部主播,三页之后的主播也是主播。

让我们想一下冷静期实施后会出现什么。

你打赏了 100 块的礼物给某主播 A,平台抽走 50,公会拿走 30,A 拿了 20。

现在你冷静了,要撤回,你是不管谁给你多少,只要最后还给你 100 就行。

但是平台和公会不会按照拿钱的比例返给你钱,话术我都想好了,是主播破坏了用户体验,主播 A 应该补偿大头,还会出台规定,A 主播每个月被撤回的打赏额度,平台补贴 1000,超出 1000 的,A 自理,超出一万了,降低直播间热度乃至 “建议修整”。

主播不怕白嫖,因为来看的人 90% 白嫖,真正金主就那几个,再来几百个白嫖乐子人也无所谓。

主播怕赔钱,哪怕只是掏几块钱,都可能无限拔高行业门槛。

知乎用户 蓝色泪帝​ 发表

想治理女主播直说。

知乎用户 技师 Keith 发表

有些人想什么呢?女主播怎么可能让你白嫖,肯定三天后才跟你吃饭困觉呀。

知乎用户 呵呵哒​ 发表

如果直播打赏有冷静期,那电影院也该有冷静期:我冷静地想了想,我就不该看这部片子,请把票钱退给我。

知乎用户 形意门王女士 发表

我认为还是不错的哈,虽然主播谢礼就有些麻烦了。

但是银行转账也有等待,网购也可以退货,游戏充值直播打赏不能立即到账也没什么不合理的,而且这些你都可以预存,预存的钱打赏不就可以立即生效了么。

三天的时间给到家长去发现钱少了,也不算过分,毕竟上班还有压工资的呢,那个你能忍,花钱你就不能接受付款有延后了吗?

总之我觉得真没什么不合适的。

知乎用户 巨魔与精灵 发表

哈哈,这招儿基本把直播行业给彻底整死了,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

直播打赏主要靠啥?主要靠诱惑挤兑好面子人群即时冲动。

冷静期?

一时上头打出一万,主播各种肉麻,机器人啊,托儿啊,傻根啊。。。“大哥大哥” 叫得你心满意足。

然后允许你把钱再撤回去?有这机会傻瓜才不撤呢。

主播,托儿,机器人在风中凌乱。。。

知乎用户 麦瓜 发表

一天到晚整不出点有用的,就会拿底层人民手里的仨瓜俩枣开刀。

知乎用户 寂寞冰法 发表

实名制跨平台设置观众每周打赏上限就可以了,

达到上限用户,当周失去打赏同时失去进入任何直播平台资格,

无法观看直播的这段时间,就是他们 “抓心挠肝” 的冷静期……

知乎用户 吾三思 发表

谢谢榜一大哥送的火箭。

立即撤回。

谢谢五十五个粉丝的办卡。

立即撤回。

谢谢榜一大哥送的火箭。

立即撤回。

谢谢五十五个粉丝的办卡。

立即撤回。谢谢榜一大哥送的火箭。

立即撤回。

谢谢五十五个粉丝的办卡。

立即撤回。

…………

直播间一共两人:一个叫 “榜一大哥”,一个叫 “五十五个粉丝”。

知乎用户 初冬 发表

首先能通过才奇了怪了。

其次也就图一乐。

毕竟恶心的是资本罢了。

不信可以试试看提出 “生孩子冷静期”:父母双方在怀孕 6 到出生后 3 个月期间可以随时反悔,然后自行选择放弃抚养权或者把孩子人道毁灭。

估计提完这一段就被掐了。

所以人大人大,反过来是什么?

知乎用户 帝零灵​ 发表

如果这条通过了,只会出现一种情况,那就是主播行业做不了了。

基本 99.99% 的人再刷了礼物几天后都会后悔,刷礼物本身就是一种冲动消费,玩家获得了即时的快感,主播获得了即时的收入。但是一旦这条规定开始施行,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退款,主播也不会在收到礼物后感谢老板了,总不能三天以后再来说感谢吧。这样整个直播行业会变的很奇怪,几乎人均白嫖怪。

总之,这条规定如果通过了,直播行业基本没搞了,特别是娱乐直播。

知乎用户 冬丶 发表

人类最喜欢的两件事:复读和白嫖。

知乎用户 未时王者客时卿​ 发表

这位人大代表真是没少看没少充啊。

知乎用户 土根儿福利社​ 发表

设置打赏上限打赏次数打赏频率比较合适。

知乎用户 陈圣 发表

“大人!大人!千万不可以啊!咱们如烟姑娘可是卖艺不卖身啊!”

“我玩完她,不给钱就不算卖咯!”

我十分怀疑是不是他自己沉迷直播打赏。。。

知乎用户 粽子​ 发表

这个最好。

**直播行业,不劳而获的代名词。**八卦新闻网络直播、“纯颜值”直播和非专业 “舞蹈” 直播等,强制实施打赏冷静期制度,即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这些激情消费是其主要抓手的直播早应如此处理。

在直播内容监管上,肖胜方认为应将网络秀场直播化分成三种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其中,一类直播内容覆盖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播者往往是某项领域的专家,以输出内容的优质性来吸引受众。如果主播要申请这类直播,应当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实绩证明等以供平台工作人员审核,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具体的判断标准可以由有关监管部门另行制定。二类直播则是 “没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内容但并未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内容的直播”。肖胜方举例,这类直播包括并无“营养成分” 的八卦新闻网络直播、并不具有专业技能的 “纯颜值” 直播、未接受过任何专业舞蹈训练却进行 “舞蹈” 直播等。

肖胜方认为,一类直播和二类直播的管理差异在于直播打赏限制,应从法律层面建立 “二类直播打赏强制冷静期” 制度,即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这有助于引导网络直播者将精力花在直播内容上,减少庸俗、无聊直播产品的产生;同时可减少打赏者冲动之下的盲目打赏。当然为防止这项制度被滥用,有必要采取约束措施——如打赏者在一定期限内,累计三次对同一直播者要求冷静期内撤回打赏,可视为恶意,对其下次打赏不予撤回。

至于三类直播,其认定标准是 “不但毫无价值,而且违背了法律法规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的直播”,肖胜方认为应当封禁,并追究有关平台和主播的法律责任。

肖胜方建议,有必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网络秀场直播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确认直播平台、直播者及用户的违法违规情形种类,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

这一段说明肖胜方认真思考有的放矢提案的**。**

这个行业怎么看都是亟需整顿的,太害人。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以后去饭店吃饭买单也设置冷静期吧,三天内可撤回。

知乎用户 森美​ 发表

不适合。直播行业本身就是激情消费。

只需要注意直播内容不违法就可以了。

知乎用户 红叶 发表

以前,我很不好意思说 “我上我也行”。

自打看到商人特朗普当总统,演员泽连斯基当总统,迷一样的操作,

再看到这些政协,我就有个想法:

这 TM 都什么人啊?这也能当政协?脑袋被驴踢了吗?都什么破烂提案啊?我上我也行。

但是吧,这些政协委员都是摸爬滚打的老油条了,一个个都人精,肯定比我厉害。他们的智商肯定不会像他们的提案一样弱智。那就只剩下一个原因了:

屁股决定脑袋。我严重怀疑某些政协就是来蹭热度和圈粉的。

知乎用户 大唐国子监祭酒 发表

考虑到离婚冷静期一个月施行以来挽救了多少家庭,我认为这一建议非常不错,这么好的建议如果被施行的话,那会给直播行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呢?至少得坚持三天不能翻脸啥的

知乎用户 风来运转 发表

中国有电信诈骗,要不要把电话停了,不允许充话费?

中国有保健品诈骗,无底线无节操,要不要设置药品购买冷静期?吃药没死再给钱?

中国几个亿的灵活就业人口,这位代表,你不会觉得她们都跟你一样能当官吧?

站着说话不腰疼,你看见冲动消费了,你没看见多少农村,落后地区通过直播改善了自己生活,我想问一下,年轻人现在不通过直播内容创业,这年头干点啥?去乌克兰卖军火啊?你知道东北多少人做直播养家糊口,咋的,都的去汽车厂客车厂当工人呗?月收入超过 5000 耽误你丫共同富裕了?东北人得罪你了?这位代表?我仅代表东北人祝这位人大代表祖宗十八代身体健康!

知乎用户 查无此人 发表

我去买张戏票,听戏的时候很惬意,但第二天感觉花这钱还不如买几根烤串,所以我去找戏院退票,请问知友们我做的对吗?

知乎用户 落笔峰上的雕像​ 发表

有些商品不适合多少天内无理由退换货。

知乎用户 一个东亚懦夫 发表

人大代表能设置冷静期吗?

知乎用户 鱼我所欲也 发表

直播打赏除了才艺类、科普教育类的跟乞讨和欺诈有什么区别?

露一下那张假脸,抖抖丰乳肥臀就该打赏吗?大街上多了去了,看一眼还得付费? 这种模式发展到审美疲劳是不是该裸播了?

才艺类那是应该打赏的,人家付出了心血,那是智慧的产物,科普类有公益性的,商业类的,要看付费的就付费去看,白嫖这个行业怎么持续? 靠欺诈,靠侵犯版权吗?

我国要深度发展了,怎么互联网还充斥着各种低级趣味,剽窃版权的各种问题,只有使行业向着深度发展的目标规范有序的发展才是健康的。

知乎用户 欲知​ 发表

一个连情绪价值都不尊重的民族,居然会看重保护个体权利,这只能用精神分裂来解释。

建议设置买房三十年冷静期,达不到预期收益,政府退税。

就很无语,不去坚定的执行劳动法,提高劳动保障,今天对主播下手,明天对骑手下手。与其这种带有歧视性的调控,你不如用税调控。

先做好平等纳税吧,公立教师课外给学生补课不纳税不纳税怎么处理。19 年 k12 市值就达到 7900 亿,不会以为打击了正规的纳税公司,偷税的窃国贼就会乖乖纳税吧。他们 10 年至少偷 2 万亿都算少的了,怎么教师的偷税不叫偷。违法可以,但是税必须交,这是最基础的公平。

这个世界最搞笑的事,就是一群偷税的老鼠,大谈爱国。

知乎用户 彩云 发表

如果买房、买股票也有冷静期,可撤回交易,市场上还挺乱的。

直播打赏更偏向于赠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若直播打赏三天内可撤回,这个损害的是社交平台、媒体公司、主播的利益。

肖胜方的建议看出是为了让直播输出更多有价值的内容,少点以噱头、猎奇为主导的不良风气。

但是在泛娱乐的社交平台,众口难调。

律师认为有价值的内容,一个初中毕业的农村青年可能认为这不是他想看的有价值内容。

我认为是否实行 “直播打赏三天内撤回”,得对打赏金额、打赏人群、打赏内容等数据做出详细的数据分析再做决定。

不然直播打赏过于容易撤回,更容易引发一系列人性的问题。

知乎用户 好物好生活​ 发表

这么说吧,三天冷静期,看似给了大家反悔的机会,但有可能更加人们刺激了打赏的频次。

想想电商里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吧

在有这个服务之前,我每次买衣服、裤子、鞋子,都得很认真地去了解商品尺码、自己腰围、脚长这种参数,因为退货需要自己承担邮费。

所以一向怕麻烦又舍不得花邮费的我,一般直接选择找个周末去购物中心,一站式把东西都买了,所以当时我线上购物的频率极低。

然而自从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出台后,我几乎把我所有的购物都搬到线上来了。

买鞋子不知道穿哪个尺码,直接买两双,合适的留下,不合适的退了,反正无理由退货不需要多花钱

买裤子不知道什么尺码,直接买三条,留下合适的,剩下的退了。

表面上看,商家挺亏的是不?无理由退货还得承担邮费。

但实际上因为这个无理由退货,让更多的人开始放心的网购,把线下消费转移到线上,激增到用户数量和订单金额带来的利润增量,远超过因为被退货而产生的运费。

所以啊,有没有一种可能,因为有 3 天无理由退款,让更多的人就图这一掷千金的快感而放心地打赏,结果新增的打赏用户带来的收入,远比退款的损失要高?

咱不说这事儿从法律角度合不合适,光从商业逻辑上讲,都存在一定风险啊。

知乎用户 文字猫 发表

不适合

我问一个问题

那就是,撤回了,对我有什么坏处吗?只要我不冲榜,不当大哥,就是看个乐,觉得这段活整的好,啪就给了个小礼物。两天后我撤回,对我毫无损失,还能回来钱,我干嘛不撤回?给我一个脱离道德还能站住脚的理由。别说真钱了,b 站投硬币都懒得投的观众老爷们,有机会无条件撤回真钱,你觉得撤回的概率大不大。最终只能倒逼主播把心思放在直播整活之外上。比如说带货。

再问一个问题,打榜怎么算。如果不延迟打榜,那么主播就可以开小号给自己无限刷榜。如果延迟三天算有效,那么直播的娱乐感受中占比很高的既时性反馈,没了。

这两个问题没有解决方案的话,就是从根本上斩断了直播行业存在的根基。

知乎用户 梦曦和曦​ 发表

没毛病啊,买个东西还讲究七天无理由退换呢。

大不了抽点来回手续费。

要不设置个专门打赏保险。

知乎用户 如水 发表

建议电影也设置 3 天可退款,有效杜绝烂片。

知乎用户 花轮 发表

不适合。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打赏【现场卖艺】的传统

1 古来就是,街边乞讨的、卖唱的、舞刀打把势卖跌打药的,这些人或者唱太平词,或者说数来宝,或者舞刀弄枪,周围人白嫖也行,愿意给几个钱最好。

大户人家请戏班、杂耍进家里表演,看得兴起,也有即时打赏、扔银子的。

当代的所谓直播打赏,跟古代没有本质区别。无非是科技进步给同一种事情带来了形式上的变化。

即便是直播间【自己人互刷礼物炒气氛】也是如此。古代摆摊讨钱的也有托儿。

那么问题来了:自古以来,扔出去的赏钱,怎么往回扒拉?

2 自古以来,小孩子,或者家里特别喜欢糟践钱的成员,家主一般是不让他碰钱,有经济能力的,也是局限他只用自己的钱。

这就好比,不让老百姓触碰到核按钮,而不是说先把核开关交出去,后面再琢磨着发明让核弹拐回来的机制

知乎用户 压切长谷部 发表

这个建议出发点挺好的,实操中确实难免各种各样的遗留问题,但至少是在构想预备解决了不是吗?

知乎用户 冷爇 发表

他们急了,他们急了,果然舆论被操控了。

直播本来就很畸形的行业,想想之前的偷漏税 和现在各大 “明星” 去直播行业,能为社会创造啥价值,希望能够回到实体经济上,回到高端产业上。让社会回归理想消费上。

想一想:

家里一个人看直播打赏很多钱,你们介意不?这钱能这么花的么?就那么富有么?

知乎用户 一孤侠道 发表

说句不好听的,直播打赏这玩意就跟要饭一样。

只不过要饭你给站大街上,而直播在网络上露脸就行了。

现在直播唱歌表演才艺或者跟用户聊天,以前要饭的是给人道喜,打快板唱数来宝。

可是谁听说过,给要饭的钱,三天之后觉得不行,又从乞丐碗里掏回去了?

人家唱一段数来宝,祝掌柜的你发财,你一高兴打赏了几个大子。结果三天之后你找到那个要饭的说:臭要饭的,我那是冲动消费,我不冷静,你立刻把前几天打赏给你的几个大子还给我。

很多年轻人没有正经职业,现在只能靠直播这种讨饭方式来生活。这本身就是严重的危机。有正经职业,谁会去讨饭呢?

知乎用户 中原宪兵大契丹​ 发表

先说看法

并不建议这么做,但对于直播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是必要的。

直播打赏是用户观赏表演后的自愿行为,只要不涉及诈骗诱导、违法犯罪、违反公序良俗,都是直播从业人员的合法收入。

表演行为具有即时性,尤其是直播,表演者已经完成其直服务,而观赏者已经观赏表演后,没有任何理由的撤回打赏,是不尊重市场规律。总不能饭都吃完了又说不好吃还让老板退钱吧?

设置三天的无理由撤回打赏冷静期,就是变相给直播定性,政府不是父母,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事事都由政府来兜底。

知乎用户 熊贰十贰 发表

所有的打赏都是不冷静的,不理智的。如果不是那一瞬间上头了,谁愿意把钱白白送给别人。如果真的三天可撤回,这行业就没了。

知乎用户 Huhfaa 发表

这个建议完全是空中楼阁,秀才文章,估计写的人连直播都没看过。你要是设置冷静期,那主播直接无视打赏了,要不然没法玩了。

这边你刷一堆火箭人家刚叫完大哥,你爽完扭头给撤回了,大哥都白喊了。

更有甚者,你当了榜一好处都得了,回头撤了,主播亏不亏,这玩意还得做售后管理呗就是?

知乎用户 严淼​ 发表

就凭虎牙礼物百分之五十的抽水,虎牙肯定第一个反对,这是要了虎牙的老命啊

知乎用户 守护世界最好的小 发表

一个愿意打,一个愿意挨。又不是没交税。

干你什么事了?没价值?确实,那娱乐圈有啥价值?酸奶打投有啥价值?追星有啥价值?

还三天可撤回,真该把你人大代表撤回了。

知乎用户 桐原亮司 发表

初衷是好的,但是依然会成为大公司刷数据的工具。所以还是网络实名制、考取资格证的管理方法更好,把不理智的拒之直播门外。

知乎用户 sirnef 翻车鱼 发表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需要冷静?

凭什么主播卖艺赚的钱就能被撤回?

主播把大哥聊开心了,大哥刷礼物刷爽了,主播在一顿感谢,再献个舞,再唠半小时,结果第二天打赏撤回了?

不管是卖艺还是卖色,就算是卖色主播,嫖客还能提上裤子就退钱?

很多部门,习惯性一刀切,遇到问题不解决问题的起因而是处理结果。

我们都了解,直播行业确实有冲动消费,而且价值难判,经常会出现高额打赏,或者与自己经济实力不匹配的打赏。

但是换句话说,都是成年人了,你上头你冲动就要为自己行为负责啊。你今天打赏 50 万享受到当大哥的感觉了,明天直接退款了那算什么事?哪个主播能答应。

咱不能因为主播赚钱快就这样欺负人家,定这种不平等规则吧。

提示理性消费标语,限制段时间内打赏额度,实名认证防止未成年大额消费,这些都合理。

唯独什么冷静期消费退款,纯属拍脑袋想出来的霸王条款。

那么建议给人大代表投票也设定冷静期,哪个人大代表再提这种拍脑袋建议,人民可以撤回对他的投票。

知乎用户 导演 王大路​ 发表

这要是先十个藏宝图来了一发再撤回咋办。

诈…… 诈骗?

知乎用户 铜墙铁壁方校长​ 发表

冷静期实际就是:

我不知道怎么劝你,但我知道和你一样的人里面有不低比例的人事后后悔,而这些人让我们的经济、文化等等相关活动开展产生了切实难度。所以我把难题交换给各位,这段时间过了,万一你们觉得反悔了,大家都省事。

知乎用户 狼外婆的守护者 发表

不适合,尤其那种娱乐博主,打赏多少跳个舞表演节目啥的,你刷了,人家唱着跳了弄完了,唉你回头一个撤回,估计你家里过年螳螂就可以对你开孤立无援了

知乎用户 黄蜂女归来 发表

恶意打赏,善意撤回!

知乎用户 雨村 发表

建议对这些不劳而获的行为,征重税

知乎用户 张帅飞​ 发表

逆天,这就是精英人才,人民代表提的建议吗?我的感觉是不如社区大妈

知乎用户 明王镇狱 发表

咱们的戴表们爹味都这么重吗?

给主播们留条生路吧,你们就看见流量大的来钱快了,小主播几天赚不到什么钱你们怎么屁都不放?

一类直播内容覆盖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播者往往是某项领域的专家,以输出内容的优质性来吸引受众。如果主播要申请这类直播,应当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实绩证明等以供平台工作人员审核,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具体的判断标准可以由有关监管部门另行制定。二类直播则是 “没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内容但并未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内容的直播”。肖胜方举例,这类直播包括并无“营养成分” 的八卦新闻网络直播、并不具有专业技能的 “纯颜值” 直播、未接受过任何专业舞蹈训练却进行 “舞蹈” 直播等。

真牛逼,哦,我的天才姥爷,看个直播也要看主流的,要踏马的学习强国是吧?

看见专业技能这四个字我差点直接摔了手机,老子睡觉前刷个抖音还得接受一下专业知识训练和马克思主义教育啊?

卧槽我这么进步能给我个小红花吗?

直播是娱乐行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管你踏马屁事。

至于三类直播,其认定标准是 “不但毫无价值,而且违背了法律法规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的直播”,肖胜方认为应当封禁,并追究有关平台和主播的法律责任。

笑死,法律法规我没话说,什么是踏马的公序良俗又是姥爷定义了呗?

知乎用户 我要珍惜账号 发表

这代表是个白嫖高手啊。照这逻辑治不好病不给钱也行。

如果担心诱导消费,攀比消费,直接让打赏当时不可见就行了 。等直播结束,再显示打赏金额就好了。

另外,其实并不能对消费者过度保护,这涉嫌剥夺了消费者的独立完整民事权利。不要总觉得就官方聪明,下面都是傻子。

官方要做的,其实是收集信息公布反面案例警示消费者就好了。否则这也冷静期, 那也冷静期,那还要不要高效交易了。如果真冷静三天,那直播的间隔基本得三天以上了,否则无法根据反馈调整直播策略。算上调整时间,基本也就一周一播了。这频率直播,意味着新人都被市场忘记了。

对现在发现好些看似加强监管的政策却明着暗着帮市场的老人,稍微显得坑了一点。

等到国内不需要效率那天再来扯冷静期吧。

知乎用户 雪泥鸿爪 123 发表

幸亏没有青楼了。

要不我提上裤子就后悔了。

知乎用户 蓝狐陛下 发表

问题是个好问题

提议是个好提议

因为提议产生问题

那么是什么原因出现问题

先回答问题说我的意见

你认为「冷静期」适合直播行业吗? 不!适!合!

这个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还是走了心的。

他说的这个 直播分类 我是支持和认可的。

他的建议和思考,实在是有点形而上学的表演形式。

如果这个人大代表是想要通过争论吸引注意,我可以说 他做的比较成功。

如果这个人大代表是把他思考的建议当做提案,我可以说,他做的很一般。


既然已经建议了‘一二类分级’,为什么不干脆设置打赏的上线?

怎么会思考出这种会出现争议的白嫖行为?

放个炮,听个响,然后去找卖炮的退钱?

买了课,认真听,学会了在去找老师退钱?

想啥美事啊?

人大代表是个责任,希望这位 全国人大代表 珍惜这份责任。

知乎用户 知北游​ 发表

直播

也是劳动吧

劳动没有报酬?

这等于你干了半天活

费了半天劲

老板给完钱

又觉得你做的不行

就把钱抢回来?

知乎用户 b2t8I​ 发表

首先看范围

这类直播包括并无 “营养成分” 的八卦新闻网络直播、并不具有专业技能的 “纯颜值” 直播、未接受过任何专业舞蹈训练却进行 “舞蹈” 直播等。

很想当然,先不说如何划分什么叫无营养成分或者未接受专业舞蹈训练这种问题,就说如果执行了,那也是三输,平台输,观众输,主播输

真是一点都不了解直播行业

平台输

看过直播的人都知道,刷礼物是可以提高人气值的,是可以提高曝光率的

礼物刷的越多,曝光率越多,看的人就越多,吸粉的就越多,这不用解释吧

好,这个政策出来了,直播打赏,三天内可撤回

三天内,每个直播间礼物都是几十上百万,数据好看的不得了,各种皇帝,总督舰长遍地走

人人都有美好的未来,听上去是不是很美好?

对于平台来说得到了什么呢

各种数据错乱,撤回礼物那么积分,活动赠送礼物,身份铭牌是不是都得撤

结果就是

刷礼物的人多了,真心刷礼物的人少了

平台服务器压力会暴增,但收益反而减少了

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平台会善罢甘休吗

观众输

非才艺类的所谓颜值主播,看的人都是奔着什么去的不用我多说把

既然有个机会展示自己的财力,还能获得主播甜甜的一声 “乌鸡哥~”

刷的多了再来给你来个战术后退

心里想着反正可以退钱,白嫖,何乐而不为呢

白嫖是很爽,但白嫖是会上瘾的

到时候自己付出的金钱只会越来越多,花在看直播上的时间也越来越多

反正钱过个几天又回来了,这还不逮着疯狂薅羊毛?

今天这个直播间刷两万,明天那个直播间刷 5 万

这种情况其实很像以前的信用卡套卡,反正都是白嫖嘛

但都得面对一个情况,你玩砸了怎么办?

每个直播间你都记得请什么时候刷的礼物吗?过了三天呢?

最终的目的就是玩火自焚

消费主义的侵蚀展示的淋漓尽致

主播输

对于现在的主播来说

感谢老板送的飞机 or 火箭 or 节奏旋风,老板霸气

你是必须要说的,毕竟是实打实入你账号的给你钱的

这个提议通过后,那就再无法分辨了

要么就统一标准全部感谢,要么就全部不感谢

全部感谢累死你,全部不感谢真给你刷礼物的老板会有意见

前者让你精疲力竭根本无法正常直播,后者导致真心给你钱的老板越来越少

怎么都是你输

这只是个例子,可以带入到主播行业用礼物换服务的任何情况中去

一个对涉案三方都有不良影响的提议,那么就不是个好提议

这个代表其他的话还可以讨论,这句话是真的不敢苟同

-—————————————————————

我是社畜,一个爱电影,爱养龟的普通人

祝你开心

知乎用户 有只社畜 发表

支持,我就想多吃几个瓜,好家伙这个代表简直就是吃瓜界的糕点师傅。

这个事情太经典了,我要给回答区拍照留念,以后做传家宝。

知乎用户 愚不追日 发表

又要开会了

得提建议啊

提个什么建议好呢

这玩意太尖锐了不能碰

这玩意太敏感了不能碰

这玩意得罪一大帮人不能碰

要不问问我三岁的儿子吧

汪汪,你对目前生活有什么不满吗

汪汪汪

狗粮又吃完了啊

我总不能提一个建议给养狗的人发狗粮吧

想不出来先不想了

看会直播吧

嘿今天这个女主播不错

刷个榜一要个微信试试

啥?不给微信?搁这装什么纯情呢

哎客服我这钱能不能退回来啊

退不回来了啊

那就提这个了吧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哈​ 发表

期 货 市 场

知乎用户 亮晶晶的所儿​ 发表

报考大学设置冷静期,及时更改专业

知乎用户 战神星星​ 发表

我觉得不靠谱。

很多打赏就是为了争一口气或者装个 B。

结果你让人家现场 B 装完了气出完了,

还可以撤回?

那可太好玩了。

知乎用户 道小忘 发表

你以为他只是在坑主播,实际上他是要直接灭掉整个直播行业。

好事啊!

知乎用户 狄俄尼索斯 发表

那万一人家黑丝短裙高跟鞋,在镜头面前扭来扭去的给我讲高数怎么办?

这算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

懂了,这波利好教资考试!

知乎用户 丧心病狂温大师 发表

“叫一声爸爸我给你刷个火箭”

“叫爸爸可以,但是你得先刷,三天后我才能叫”

这个事情替换成跳舞、点歌、玩一把 XX 英雄、或者任意对主播提的要求都成立,各位觉得有意思么?

知乎用户 乘风右拐 发表

我觉得看电影也可以有冷静期, 要求不高 3 小时内可以撤回.

知乎用户 欧阳思七 发表

一直坚信,充钱使你强大,直播间霸屏当个榜一大哥,谁见了都得膜拜一下,爽歪歪的不是

知乎用户 紫云轩装饰​ 发表

这有什么不适合?

张三买了五台 iPhone 13 pro max,到手就发朋友圈。七天之后无理由退货,一分钱都没花。

直播打赏撤回,和这种行为有本质区别吗?都是满足虚荣心而已。不要说什么线下见面,那是打法律擦边球的事情,不光彩。

本来直播行业就是收割傻子智商税的重灾区,和氪金手游一样,没有直接禁止已经够给面子了。傻子的权利也要保护啊。

知乎用户 Faai Lok 发表

主播表演属于服务,服务边生产边被消费掉。

主播的表演质量跟打赏直接相关,请问主播的表演能三天撤回吗?

知乎用户 光追不上我​ 发表

打赏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冲动的结果

试问

进入贤者时间的各位

哪来的自信去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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