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 12 年老员工未及时迎客被开除,公司这一处罚是否过重?服务标准与员工权益该如何平衡?

by , at 16 October 2025, tags : 东来 员工 开除 顾客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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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弗兰克扬​​ 发表

这事儿还需要静观其变,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等到热度被炒得更高了,胖东来官方就不得不回应了,到时候我们大概率就会再次看到一个长达多少页的 PDF 文件,对这位老员工被开除的事情,搞了一次全面的调查。

这里面肯定会有诸多裁判文书上没有的细节。

到那个时候,大家再站在各种角度上去评价,也会更有力一些。

反正在我看来,单单看裁判文书上的这些信息,这确实不太符合胖东来的风格,更不符合胖东来之前给公众建立的印象,毕竟之前更大的,比这个更严重的一些案例,员工也没有被开除。

这次如果真的就像大家根据文字描述脑补出来的场景,仅仅是因为服务员没有第一时间去迎接顾客,就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了,并且这个规定和这次认为违规的判定还都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果真如此的话,那问题确实是在胖东来身上,**同时胖东来还有许昌必胜客的嫌疑。


其实很多人一直都有个误解,觉得胖东来就是加倍的对顾客好。

但你只要看过胖东来比较有名的几个案例,就会知道,胖东来并不是一味对顾客好,而是对自己的员工高要求的同时,也非常注重保护和尊重自己的员工。

之前有一个案例就是超市服务员和顾客起冲突,胖东来发布了一个几十页的调查报告,认为员工没有错,并且还给员工发了委屈奖

而这个要第一时间响应顾客的要求,我觉得这么制定没问题,但是如果根据这个规定,把 “第一时间响应” 这个文字给解读为变态的高要求,几秒内没有做到什么程度,就算违反规定,那就是纯粹的压榨员工了。

所以,我才说,这事儿,还得让子弹再飞一会儿,等闹大之后,胖东来不得不回应,给了个更完整,有更多细节的调查报告后,才好做一个评价。

知乎用户 Saka 财经​​ 发表

有人拿旧瓶装新酒带节奏,这事情好几年了,其实内情是这样的:

该员工未及时迎客被顾客投诉,而且已经连续多次这样违反公司规定,才被开除的。

这个具体内容没有新闻媒体引用,实在是居心叵测。

在强调高工资、长假期、员工尊严、自由幸福的同时,胖东来还有另一面:

这一面就是严格的管理制度。

而且于东来表示过,服务不热情是胖东来的高压线,只要触碰了这一条就开除。

2024 年于东来还回应过开除员工的问题,直接说的是企业有企业的标准,不严苛怎么保证质量和服务。

而且胖东来没有什么黑幕,越来越透明。

2024 年 2 月 15 日,许昌胖东来美食城有一个员工试吃面条后未清洗筷子继续搅拌员工餐,被顾客拍摄并在网络上曝光,胖东来出了个 13 页调查报告,一开始也要开除这个员工后来改为了降学习期加调岗的处罚。

我们拿常理去理解,一个超市,员工工资那么高,那么对员工的要求也是很高的。

而且胖东来做出来的让顾客满意,肯定不只是靠高工资激发员工主观能动性,还要靠相对严苛的管理制度设计。

这些严格的管理制度,在胖东来的官网展示过,在处理某些顾客投诉或者纠纷问题的时候,胖东来的相关处罚也是毫不手软。

从这一点上看,似乎与于东来平时给大家的印象不一样。

但胖东来各种规矩比较多,道德价值观体系复杂,倡导的文化理念和道德观内容也很丰富,这一点此前是上过热搜的。

比如幸福生命手册,里面的内容达到了数十页,虽然很多都不是强制性要求,但很明显,员工的观念和行为越贴近于这份手册,越能证明是一个合格的胖东来人。

至少在升职到一个层级的时候,这些管理层的理念是要和于东来一致的,不然也很难跟随于东来进行管理,动作也很可能变形。

最最重要的,越贴近手册要求的,越能够得到于东来的认可,他作为老板,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很正常的。

如果管理层做不到于东来的道德要求,那被降职也毫不奇怪,关于胖东来的各种传说中,因为家里比较杂乱而被降职的管理人员也是有的。

比如员工住房子的标准,手册里面也给了一个参考数据:

个人或者家庭月均收入 1 万以下,住房面积要 60 平方米或者 90 平方米以下;

月均收入 1 万到 3 万元的,住房面积要在 90 到 120 平方米之间;

月均收入在 3 万-5 万元的,住房面积要在 120 到 150 平方米之间;

月均收入在 5 万元以上的,住房面积要达到 150 平方米以上。

如果从有限的没有透露内情的资料来看,现在这个员工犯的错误,是没有及时回应顾客,没有及时迎客。

在外界看来,该员工其实也在工作,正在手持 POS 机整理货物,没有及时迎客只是一种工作中的疏忽。

大多数人都觉得应该人性化、宽容一点,而且胖东来这种倡导爱的企业,似乎更应该这么做。

但胖东来恰恰非常认死理,采取了开除这一最严厉的惩罚措施。

这个开除决定,是胖东来在调查了以后做出的,说明事实是存在的,但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才能判定,所以我们要再带入我一开始说的原因,就能够明白,这事情不怪胖东来。

胖东来本来也是一个不断进步的企业,不可能在现在冒出这种离谱的事情来,新闻学的魅力还真厉害。

知乎用户 列兵阿廖沙 发表

看了看原文,原来是 21 年的新闻了,那一年,拜登刚上台,现在已经是懂王二进宫了。

为了搞垮胖东来,为了引战,连 21 年的事都挖出来了,这是什么用心?他们要不要说说于东来小时候尿炕的事啊?

按规章制度开除有问题吗?那么多资本大佬的公司,绞尽脑汁无理取闹的开除员工,不给补偿,不讲理由,他们为什么不报道?为什么不讨论这些公司开除员工是否过重,这些单位的员工权益该如何平衡?

知乎用户 Sean Ye​​​ 发表

这个事情挺抽象的,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企业管理层面来说都是如此。

法律层面:

从新闻的描述来看,程序是完全合法的,这一点很多公司做不到

  1. 清晰的规章制度:“在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 属于服务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可视为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 合法的制定流程: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应该是经过工会批准),员工曾参加该规章制度的培训并签字确认

从制度和流程两个角度来说,没问题。但这不代表这样的处理方式就没问题。

题设中最后一句特别有意思:

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支持了用人单位在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前提下的管理自主权。

但这家公司的规定真的无可指摘吗?

未必。

知乎有一句老话叫做:抛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

法院不能天然认为有了清晰规章制度,且员工签字认可,这个规定就是合理合法了。法院有义务去判断:公司的规定不仅在定性上合理,在定量上也是合理的。

举个例子,之前有公司规定销售完不成业绩,要喝蛋清作为惩罚,这就是典型的定性不合理。上了法院,企业只有乖乖赔钱的份。

而这个 case 里,定性是合理的,但定量未必合理。

公司提供的视频显示,当一名顾客正在挑选内衣裤商品时,员工刘霞(化名)手持 POS 机整理货物,并未第一时间上前接待。

在我看来,员工这种错误确实可以列为违规,但不应该是严重违规,这种只有定性没有定量的规定,很容易被初级管理者滥用,用来打击异己

公司规定应该有阶梯性:

违规种类违规行为处罚
轻微违规未按规定及时迎接客户团队内警告
严重违规轻微违规 3 次以上(含 3 次),经警告后依然屡犯全司书面通报警告
辞退严重违规 2 次辞退

目前新闻提供的信息有限,我们不知道这个员工是屡教不改,公司忍无可忍了;还是团队内有啥变动,管理者借着机会找茬清除异己。

作为天然同情弱者,在职场里经历过各种破事的旁观者,我们显然更容易相信第二种可能。


企业管理层面

从公司管理层面,这件事办得也很抽象。

我就一个问题:胖东来的企业价值观是什么?

我这几天正好在读朋友送来的一本书《觉醒胖东来》

其中就提到了 2022 年胖东来一次刷屏的招聘启事:其中就提到「爱和自由」的文化理念

而从新闻里爆出来的这种裁员方式,并不符合任何胖东来自己提到的理念。

再进一步,从过往的新闻来看,大家最深刻的印象是,胖东来把员工当成家人,让员工拿到:

  1. 理想的收入;
  2. 合理的福利待遇;
  3. 合理的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
  4. ……

吐槽一句,胖东来像一个大家长,管得很宽,但真把员工当自家人,甚至在员工手册里提到了员工的休假、装修和理财建议都写在企业文化里了。

我附上胖东来的幸福生活手册,读这个都读得我犯困。估计像我这样的一线外企白领打工人,未必会喜欢这种雇主,但三线城市的蓝领工人可能会喜欢这种大家长式的老板

https://pdl.feishu.cn/wiki/Kc5TwZUdIiYcmpknRfbcd2TOnKe

之所以胖东来这些年来出圈,就是因为这个价值观很特别。

很多企业都是客户优先,股东优先,我自己优先,但胖东来的企业文化是员工优先,这种品牌在目前的大环境下非常有路人缘。

企业的每一步决策都应该是企业文化的体现。

目前的新闻信息有限,如果最后发现,真的仅仅是一次违规,没有多次警告升级,胖东来就借故开除 12 年的老员工,这是在传递什么企业文化?

如胖东来自己的招聘启事所说,胖东来的员工应该享受到:

  1. 自由 · 爱的文化理念的启示;
  2. 先进的生活理念和阳光、轻松、科学、有效的生活方法;
  3. 科学、理性、阳光的思维方式;
  4. 感受真诚、真实、公平、民主的成长环境;
  5. 养成品质的生活习惯,成就个性的生命品质和健康、健全的人格。

如果你的员工因为一次失误就被列为严重违规而辞退,那么他们怎么可能感受到真诚、公平和民主的环境,怎么可能感受到公司的爱和自由文化理念?

这样粗暴定性不定量的开除方式也是值得公司反思的。

当然,当公司变大之后,某一个基层管理者所作所为未必一定代表于东来的意志和想法,但这种事情积累起来,肯定会让更多人质疑你的企业文化到底是什么。

作为管理者和 HR,需要有起码的 PR 意识,尤其在对待老员工和基层员工的时候,用「严重违规」来辞退的做法需要非常谨慎,就算你全合法合理,也有 PR 风险。

我在外企的时候,有几次实在是 100% 严重违规了,但公司依然会选择协商解约,再给员工一笔钱避免公司的 PR 风险。

我理解民企赚钱不容易,但企业的品牌,在这个时候,更加值钱。

知乎用户 励志脱坑的化学妹​ 发表

胖东来的操作虽然不近人情,但从法律上来讲毫无破绽,甚至可以称之为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的范本。

首先,其《各项管理制度》内容符合劳动法,制定过程遵循民主程序,我在网上没搜到胖东来具体如何执行的民主程序,但一般来讲,出台制度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投票,以我所在的公司为例:

到会代表不低于全体代表人数的 2/3 ,同意人数不低于出席代表人数的 2/3,制度即通过审议。

其次,对审议通过的制度进行公示,并告知到员工本人,这方面胖东来做得也很到位:

公司通过培训和签字确认等方式,确保员工知晓并认可这些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员工签字确认,在后续的劳动仲裁中,就不能以不知情、不认可为借口,法院判决也支持这一点:

河南省许昌市两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刘霞曾参加相关培训并签字确认。

此外,关于辞退赔偿金,违纪辞退一般不支付赔偿金,公司制度中会明确指出有哪些违纪行为,一般涉及到民事问题,例如酒驾、嫖娼、打架,以及合规问题,索贿受贿,泄露公司信息,都是公认的违纪行为。

不过胖东来关于违纪的定义略显严苛,涉及到工作中的具体情景,如题目中这位老员工触犯的条目:

在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

这也就导致这位老员工的行为符合违纪行为的描述:

公司提供的视频显示,刘霞在顾客挑选内衣裤商品时,手持 POS 机整理货物,未第一时间上前接待。

还有没查到的一点,关于当时违纪解除的操作流程,按常规操作,违纪解除需要经员工上级主管、人力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共同会签后生效,并在签批后公示,这方面估计胖东来做得同样天衣无缝,所以才能够胜诉。

此次仲裁之所以被送上热搜,根本原因在于关于 “违纪” 的规定过于繁杂,已经突破常规违纪制度中 “只论结果,不论行为” 的惯例,不过考虑到是服务业,没有结果考核的 KPI,考核行为倒也说得过去。

不过,这也给广大打工人留下一个思考题,公司制度的颗粒度以及规范边界究竟应不应该予以限制,若是某天真的出台 “不结婚属于严重违纪,要予以开除” 的制度,打工人们该如何应对?

知乎用户 职业导师小全​​ 发表

这件事我持中立观点,仅从题设相关分析,胖东来按照制度开除人没有毛病,规矩就是规矩,但我觉得这个规矩偏向于非合理了。

争议点可能在于:

  • 1、12 年老员工是不是应该保留人情味?
  • 2、这个规矩到底严不严重?
  • 3、法律怎么认定企业规矩的合法性?

先聊第一个争议点,老员工该不该讲人情。

在大家眼里,可能觉得 12 年啊,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一次没迎客就开除,太没人情味了,这话听着共情,但是法和情的问题,自古就是个难题。

因此,一般以定下的规矩为标准,老员工应该明白人情不能替代规矩。

如果胖东来要是因为刘霞是老员工就免了处罚,其他刚入职的员工会怎么想?

久而久之,规矩就成了摆设,最后整个服务体系都会乱

再看第二个问题,这个规矩到底严不严重?

有人觉得 “不就是没第一时间迎客吗?至于开除?” 也有人会认为 “胖东来靠服务吃饭,对服务要求严点很正常”。

其实两种说法都漏了关键,严不严不能只看处罚结果,得看规矩本身有没有匹配实际工作场景,以及过错和处罚能不能对等

先看胖东来的规矩: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属严重违纪。

这里的漏洞就太明显了,手中的工作算不算必要工作?及时又是几秒钟?

甚至,同时遇到两拨顾客,接待了其中一波,过了两分钟再去接待另外一波,算不算违规?那如果同时遇到更多呢?

刘霞当时在整理 POS 机,这不是摸鱼闲聊,是要对着机器核账、理货,可能一旦中途中断,就导致库存数据错漏,后续查账、盘货都要返工,甚至影响其他顾客结账效率。

这种情况下,没及时迎客到底是故意违纪还是工作冲突?

规矩里没说,它只定了不准做什么,没说遇到特殊情况该怎么做。

补充:胖东来的制度里面有提及一次扣分,两次双倍扣分,三次开除,案件具体细节有待考究,实际上是不是因为员工累计三次违反?但很多制度来看,其实是不太合理的,甚至不近人情,这倒符合胖东来什么都管的印象。

我认为真正的严,是规矩清晰、边界明确

比如,正在处理账务、盘点等必要工作时,可先向顾客微笑示意,待手头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再上前接待,不算违纪。

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把未及时接待直接归为违纪,在没有提及「多次违反」的前提下,一上来就用开除兜底,可能是媒体没有报导清楚?

但很多企业所谓的严,其实是管理懒政,不想花时间细化规则,只图好判断、好处罚,最后把员工逼到进退两难里。

这次胖东来的员工刘霞,弄 POS 机有没有问题,是否面临怎么选都可能错的情景,不得而知。

但从过错和处罚的对等性来看,如果刘霞是故意躲着顾客、趴在柜台上玩手机不接待,那开除是十分合理的。

她是在做本职工作,既没造成顾客投诉,也没给公司带来损失,最后用开除这种最严厉的处罚,就像学生上课偶尔走神,直接被退学一样。

规矩的严,应该严在重复犯错、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上,而不是一次疏忽就一棍子打死

第三个争议点,法律怎么认定企业规矩的合法性?

刘霞一审二审都输了,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法律偏向企业,但其实不是法律偏向谁,是法律只认规矩合法的硬条件规矩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少一个都不行:

第一、制定程序要合法。不是老板拍脑袋写个制度就行,得先让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再跟工会(没有工会的话跟职工代表)协商确定。

简单说,规矩不能是企业单方面说了算,得有员工的参与权,胖东来做到了这一点,所以程序上站得住脚

第二、内容不能违法。比如不能定迟到一次就开除、请假扣三倍工资这种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条款。

胖东来把未及时接待顾客定为严重违纪,虽然看着严,但服务规范属于企业自主管理范畴,没超出法律划定的边界,所以内容上也没问题。

第三、必须明确告知员工。要么组织培训让员工签字,要么把制度贴在公司显眼位置,核心是让员工知道有这个规矩。

刘霞签过培训确认单,法律上就默认她知晓并认可,这也是法院不支持她赔偿请求的关键。

但这里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法律认规矩合法,不代表认规矩合理。

合法是底线,合理是更高的要求

比如胖东来的规矩合法,但未及时接待就算严重违纪合不合理?

法律不管这个,这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

这就给所有员工提了个醒,签制度的时候别光看合不合法,更要琢磨合不合理、有没有坑。

遇到严重违纪、及时这种模糊的词,一定要当场问清楚什么情况算严重?多久算及时?手头有工作时该怎么处理?

最好让公司把答复写在制度旁边,或者单独出个补充说明,不然真出了事,法律只会认你签过字,不会听你说什么当时没理解清楚。

抛开胖东来这个例子,现实里,其实很多员工栽跟头就栽在签文件不看内容上,觉得都是走形式,可到了法庭上,那个签名就是铁证

因此,刘霞的遭遇,与其说法律不公,不如说她没在签制度时保护好自己,而胖东来的这个规矩,确实也是偏非合理了些。

@知乎职场

知乎用户 壹哥​​ 发表

处罚确实很重,但这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的。

因为员工参与了企业培训,也在规章制度上签字画押了。

但从情理上来说。

很多人会觉得胖东来此举,有点过于冷血,甚至是颠覆大家对胖东来的认识。

比如这些刺耳的声音。

“罪犯都可以接纳,犯错的员工却不能原谅”。
“下次再有员工被辞退,老板们纷纷拿出这个案例参考”。
“这边要求把客户放在第一位,那边又要对盘货数据有及时性,当两者有冲突到底应该先干哪一个?”

……

为什么很多人会认为这次处罚有点过重?

第一,忽视人性化管理。

员工当时也在整理货物,干的也是本职工作,并没有故意不管顾客或者是偷懒行为。

或许当时员工的考虑和判断是,看到顾客在浏览商品,可能暂时无需打扰,就想着先完成手头工作。

如果是公司制度强制要求,不管员工当时在干什么工作,都必须立即停下来接待顾客,不然立马开除,

那为了工作饭碗,员工应该也不至于这么冷漠吧?也不至于把顾客晾在一边?

但胖东来直接开除,并没有综合评估这名员工过往 12 年的工作表现,是否酌情给到 “先警告”、“再观察”、“给机会” 的举措呢?

第二,企业文化让舆论感受到落差。

要知道胖东来一直被大家所认可,就是因为其 “人性化” 的管理、高薪酬的福利待遇,以及员工的 “幸福感” 所著称。

但这种直接开除员工的强硬做法,包括不给予开除补偿的行为,让不少人觉得是有反差性的。

很多外人看到这样的新闻,只会认为员工的行为,是非常轻微的一次失职或失误。

并没有刻意给公司抹黑,也没带来什么特别严重的违纪后果。

难道仅仅因为公司信奉的 “顾客至上” 的理念,就要畸形对待员工?


所以,到底是不是执法过严,让公众感觉到了陌生?还是纯粹的破坏了比例原则?

这让我想到了前几天看的 “商鞅变法”,突然觉得很有意思。

当年的秦国,也是凭借 “法治” 在六国异军突起。

但也有本质缺陷,就是 “深刻寡恩”。

法令过于严苛,轻罪重法,使得百姓 “徒畏法而不亲上”。

就像商鞅变法的秦律中,有怎么一条:“弃灰于道者黥”。

翻译的意思就是,把灰尘倒在马路上,本来是一件小事情,却要被施加毁容的刑法。

这肯定是有点过重的。

所以,胖东来这开除 12 年老员工,直接终结其职业生涯,否定了过往的贡献。

到底是怎样的口碑,很多人也是难以言喻的。

有人觉得慈不掌兵,企业有制度才能更好的管理。也有人觉得缺失了温度,不像是认识中的胖东来。

其实,归结起来也就一句话,高薪资没那么好拿的。

至于后续如何,会不会公布员工开除的具体细则,一切静观其变吧。

但从字面新闻来看,舆论影响挺大的。

知乎用户 很闲的咸鱼 发表

2009 年入职,工作 12 年,就是 2021 年被开。

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完成,而且没有上诉。

现在是时间是 2025 年 10 月。

捧杀,先捧造神,造好了,现在开始杀呗。

新闻专业就是新找到的陈年久闻专业呗。

让我想起了新闻学笑话一则:

新编辑请教如何找新闻。老编辑搬出报社过去二十年的合订本,推给他。新编辑恍然大悟:“我懂了!您是让我用心学习前辈们的精髓!” 老编辑:“学什么学!从里面挑一篇,明天发。”

知乎用户 Alice 发表

我判决书都贴出来了,你们觉得有问题就讲嘛。

个人视角:

1. 判决书里面实实在在有 “多次违反纪律” 的。

2. 哪家企业没有老油条?胖东来员工总数 8000 人,2024 年度离职率 1.2%,法院裁判文书网劳动合同判决 4 人 6 份(包括二审)(周阳齐,任慧苹,耿耀贞,张利华)。

这么低的人员流失率,足够证明这家企业足够稳定;这么低的劳动诉讼争议,也足够证明这家企业对劳动者权益足够保护。

你想想你的公司,每年人员流失率是多少?法院记录的诉讼记录又有多少?

3. 于东来一个捐款造航母;给员工出头;超市被黑社会焚烧,能够得到市民捐款重建;员工被顾客无端责骂能够给赔偿(2024 年度员工委屈奖 9 例,总共赔偿 6.6 万元)……

他能坏到哪里去?

——分割线——

你在 2025.10,去炒作一个 2022.04 的旧新闻,是何居心?

裁判文书:(2022)豫 10 民终 280 号

耿耀贞、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知乎用户 昔别 发表

有网友晒出来了判决书,判决书里面有一点值得关注,专门说了胖东来规定的理货时间是 9:00-9:30。而且胖东来提供了视频监控。我猜测是这个员工没有在规定的时间理货,有客户了还在理货 (至于为什么,不知道),所以被开了。于对员工好也好,也有雷霆手段。我爸发小的儿子就被他开了,正常。

补充回答:奉劝有些脑子里先入为主把于东来以及胖东来想象成吸血资本家,开除员工就得挂路灯的人不要再秀下限了,是真能杠。

知乎用户 TEDCJK​​ 发表

不下结论,只列事实,大家自行判断。


我之前在知乎上分享过简单的案例检索方法 [1]

参照类似方法,不难查到本案的判决书:

一审:

文书全文 (court.gov.cn)

二审:

文书全文 (court.gov.cn)


简单讲:

根据判决书,本案中的劳动者是 2009 年进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胖东来商贸)工作,但是到 2012 年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保

一直工作到 2019 年,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被调任到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下简称:胖东来百货)。

2021 年 2 月,胖东来百货制定《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下简称:《管理制度》);次月,组织了全体员工对《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并签收;4 月,《管理制度》正式生效。

2021 年 7 月胖东来百货在浏览检查员工工作视频时,发现劳动者在**「盒裤袜子营业区工作时间,有顾客挑选内衣裤时持用 POS 机理货,未按照规定首先接待顾客」**,认为违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顾客服务时不主动、不热情)、第二条(在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

根据《管理制度》,违反该二条属于严重违纪,进行了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事发后,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提出四项请求,包括:

  1. 确认 2006-2009 劳动关系;
  2. 胖东来补缴 2006-2009 养老金、医保金;
  3. 经济补偿金
  4. 经济赔偿金

最终法院判决仅支持了劳动关系确认,驳回了其他各项诉请


基本案情摆在这里,其他我个人不做评价。

另外补充一个可能有点无关的信息——如果你的检索功夫还不够到家,设定的关键词不够细,可能不能直接定位到本案。

比如一些知友可能会找错成这个案例:

一样是前三年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一样是先入职胖东来商贸,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调任胖东来百货;一样是因为**「在顾客在挑选商品时,没有第一时间接待顾客,在整理货物」违纪被解雇。**

甚至连一些时间节点都惊人地相似,譬如调任到胖东来百货的时间都是 2019 年 8 月被发现违纪的时间都是 2021 年 7 月(不太恰当地吐槽,简直就像是同一批次)。

区别只在于报道案例是「12 年老员工」,而本案是「16 年老员工」

为了防止大家搞错,我也把容易搞混的「错误案例」发上来,希望大家不要搞错,也不要有什么不恰当的联想

一审:

文书全文 (court.gov.cn)

二审:

文书全文 (court.gov.cn)

以上

参考

  1.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6829437/answer/155551370?share_code=1kjZHph4ScGZH&utm_psn=1962161142722961962

知乎用户 星空 发表

这种只能是员工的锅了,国内对员工最关怀的企业,不会随随便便开除的,只要按规定,都能干到退休,而且社保都是顶额交的,以后晚年和机关一样的待遇。

知乎用户 侃大山​​ 发表

只要合规、合法,那就没有问题。

这个话题之所以会引起网络上的热议,本身还是因为胖东来自己的 “人设”,让他已经骑虎难下了。

相信接下来类似的新闻和关注会越来越多。

比如,他招聘退伍军人,和服刑人员。

如果哪天他们因为违规违纪被开除了,那很可能网络上会有一部分人不会站在企业的立场考虑。

而只是会觉得 “天下乌鸦一般黑”,胖东来也不过如此的感觉。

回到这个问题。

争议点之一,在于对一个 12 年工作的老员工,因为这种错误就开除,是否太严重,小题大做?

我个能以为,如果胖东来确实有相关的员工规章制度,并且详细表明,哪些错误是不可接受的。

那按照规章制度处理没有任何问题!

可能在网友看来,这种所谓的没有第一时间迎接客户的这种举动,谈不上是什么大的问题。

但是对于胖东来来讲,这是他的口碑,也是他一直以来的形象。

他对所有的员工,他们所有的岗位都有同样的要求。而这位老员工违反了这个规定,那他一定是要处理的。

首先他要考虑破窗效应

如果今天这位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没有做到他应有的服务但是并没有被严重惩罚,或者只是被警告。

那他们的员工的规章制度的权威就会被削弱。

今天这个员工没有被处理,明天其他柜台的员工有同样错误,你要怎么办?

长自以往,可能慢慢的就会愈演愈烈,这是任何企业都不想看到的。

所以对于某些打破规则的行为一定会严惩不待。

不要谈什么 “人性关怀”,胖东来首先是一个企业,而且是要盈利的企业。

争议点之二,在于他是 12 年工作经验的老员工。

坦白讲,一个 12 年工作经验的老员工,竟然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只能是说,要么他已经痹了,成了老油条,摆不正自己的位置。

要么就是他没有把公司的规章制度当一回事。

作为老员工,他更应该做到以身作则,为新员工树立好的榜样。

一个新员工犯这种错误可能还值得原谅,但是一个 12 年的老员工,那应该是无法被接受的。

对于某些律师提到的,比如这个规章制度怎么去考量,以及这个错误是否严重到要解除合同的地步?

我只能说权责是对等的。

胖东来的某些规章制度,甚至某些 “爹位” 的规定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当你享受他的优质的待遇的时候,你考虑到这是胖东来的独有的,那同样,当你需要遵守他的制度的时候,你不能双标,说其他的服务业这种行为很常见,为什么我们就严重到要被开除?

我相信,胖东来应该是有很明确的规章制度,表明这一类的问题的严重性。不然的话,他也不可能在一审二审都胜诉。

简单的讲,你既然想要他的高薪的工作,你就得遵守人家的制度。

这位员工参加了相关的培训,并且签字确认,那说明你是认可的,至少说看在这份工作的份上,你是认可接受这些约束的。

个人感觉,胖东来这也是在抓典型,毕竟这几年他们是处于风口浪尖,好像还没有太多的相关的劳务的纠纷。

而这次案例,在得到法院的认可,也是在给内部员工一个警告:

我可以给你高薪,但不是让你来躺平养老的。你需要认可胖东来的管理和他的价值观。

从另一个角度看,从员工再三上诉可以看到,胖东来对他员工的 “改造” 其实是失败的。

如果员工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而且也确实认可到自己是犯了错误被开除的,那不应该要再三去上诉。

现在的做法在本质上说明他的内心并不服气,并不认可这个处罚。

也就是说,虽然他在胖东来拿了 12 年的工资,但他的内心并没有说非常认可胖东来的这一套。

这可能是大多数胖东来员工的状态。作为既得利益者,他们认可,但是一旦他们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有冲突的时候,那就不可能说以企业为家,更不可能再去认可这个大家长了。

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员工,工作就是工作而已,没有必要去谈感情,因为谈感情伤钱。

大家都依章办事,有法依法,有规依规,该得的利益绝不含糊,该做的事情也不推脱。

开除违章员工是每个企业应有的权力,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也是打工人应尽的义务!

知乎用户 111 发表

法院判决不赔偿,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以后公司随便制定很容易触犯的规则,只要员工不小心犯了,就可以无偿开除?

知乎用户 醉雨清风 发表

商人就是商人,资本最终还是漏出了獠牙!

请问什么样的未及时迎客属于 “严重违纪”??

许昌市两院均认为此举合法合规,支持不予赔偿?

就目前的条件下,说一句《许昌必胜客》没毛病吧

知乎用户 ITofu​ 发表

员工的权益是开除了也给够足额赔偿,而不是不让开除。

知乎用户 吾儿奉先何在​ 发表

工作超过十年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终身合同,就不能随便开除人了,在我看来胖东来以没有及时迎客把人开除和进门没有先迈右脚开除没什么区别,就是找借口呗,也就是说管理层已经把这个十二年老员工列入开除名单了,剩下的就是找借口了,作为一个肉体凡胎的人,不是全能机器人,想要找他麻烦那不是太简单了,就算今天没有抓到他没有及时迎客,明天也能找到其他理由。

知乎用户 悠然 发表

把顾客当上帝之前,请先把员工当人。

胖东来我是非常佩服的企业,但这个事件中,我坚决反对胖东来。

这点事就算 “严重违规”,那么胖东来这么做就足以算严重违法!

如果法律可以支持企业制定这种规定开除员工,那么企业是否应该按照同样标准,稍有违规违法就逮捕企业法人,查封企业?

至于说一审二审都支持开除,所以开除合理合法?法这个东西有两套,一套是法院用的,一套是人心里的。更何况,法院执法时,是否真的依法执法,恐怕也不是个确定的事。

知乎用户 西伯利亚挖土豆 发表

开除员工是公司的权利

违纪开除也合情合理

但严重不严重不应该是公司单方面说了算的

如果说员工给公司带来了严重损失,你说他严重违纪不给赔偿金还可以

但就因为处理其它事情,迎客慢了一些就说这严重到连赔偿金都不用给,这显然不合常理

胖东来不是圣人,没什么不能质疑的

知乎用户 共赏夕阳​ 发表

这时候认为胖东来服务标准过高,处罚过重不合理了?

那在一二线城市零售行业从业人员工资普遍三四千,胖东来给员工小一万工资的时候,怎么不认为胖东来给的工资不合理呢?

胖东来高标准,但也确确实实给了员工高工资

扪心自问一下,其他公司给了低工资,公司规章制度标准就一定低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现实一点好不好?

现在中国最恨胖东来于东来的是谁?肯定是那些不舍得给员工高工资,靠剥削员工剩余价值发财的 “老板” 们呗。

这些 “老板” 把“白花花的银子分给员工”的钱是没有的,但给胖东来泼脏水、搞臭胖东来的钱是一定会有,而且是大大滴有的。

知乎用户 反正说不过你禁言 发表

别又是偷了根绳子判死刑那种无良媒体报道的吧?

知乎用户 龙傲天 发表

这事儿,得从一个特别反常识的点说起,

在零售界,胖东来这个名字曾被人捧得颇高,只因开除了一位工作 12 年的老员工,便一下子没那么超凡了,

有一人为你工作了 12 年,仅因一次 “未及时” 去迎接客人,便被判定为“严重违纪”,随后就被直接解雇了,

此剧情任哪个编剧来都得好好琢磨,因其太不契合胖东来的风格,

但法院的判决书告诉你,这一切,合法,

一审、二审,员工都输了,

法律领域里,逻辑颇为严谨,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且员工已签字,那么就应当遵守​

恰似你签署一份用户协议,无论其中存在多少陷阱,你点击 “同意” 便等同于交出一部分权利,

法院支持的是企业的管理自主权。​

程序正义,大过天,

但关键之处在于,百姓心中有一个衡量的标准,此标准未必通晓法律,却极为懂得人情世故,

在一家公司里干了四千多日,终因几分钟的 “差错” 便被全盘否定,这事听来着实令人心有不快,

彼时员工刘霞手持 POS 机整理货物,顾客在一旁挑选物品,

她也许正在思索这批货物的库存状况,又或许在谋划下一位顾客到来时该如何进行推荐,

但她没马上冲上去,因为在胖东来的规则里,她就 “严重” 了

什么是 “严重”,

这是一个特别有弹性的词,

在胖东来的环境当中,“没及时放下手上工作去接待顾客” 便等同于 “严重违背公司规章制度”,

这个等号画得很用力,以至于让一个工作了 12 年的老员工丢了饭碗,

其中存在着一种管理方面的完美主义倾向,是对于 “完美服务” 怀有近乎执着的追求,

胖东来之所以是胖东来,靠的就是这种极致,

若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哪怕只是员工餐试吃不规范,也直接开除相关人员,并关停档口​

有顾客购得不满意的擀面皮,要求赔偿 800 万,相关主管被予以辞退​

它具备犹如壮士斩断自己手腕般的狠劲,因而拥有了金字招牌,

顾客觉得爽,因为自己的权益被无限放大,

同行觉得怕,因为这种玩法他们学不来,

但员工呢,

若对外的狠劲转变为对内的 “严” 将会是何种情形?

拿着胖东来高于同行的工资与福利,你就需接受其比规则更严苛的规章制度,

这是一场交易,

你用自身部分自由的个人行为,换取一份体面的收入以及职业方面的安全感,

可要是这种 “安全感” 陡然间被一个模糊的 “严重” 给打破了,那么这场交易的底层逻辑便不稳定了,

员工会开始思索,自己究竟是在为他人工作,还是在为一堆冰冷的规则劳作​

这套规则,真的完美无缺吗,

它要求员工需如同 AI 般精准,随时都能给出 “最优” 回应

但人不是机器,

人会累,会走神,会有情绪波动,

一位工作了 12 年的人,熟稔业务且对公司怀有感情,可在 “没及时迎客” 这件事上,这些无形的价值瞬间荡然无存。

这才是最让人感到寒意的地方,

处罚过不过重,

仅看那本签了字的《各项管理制度》,这还不算严重,白纸黑字,你也承认了。

然而若将一个鲜活的人置入其中,再融入 12 年的时间跨度,便会显得格外沉重,甚至略感不合情理,

法律讲证据,管理讲规则,但人性讲平衡。​

优良的管理并非将员工视作潜在违纪者来防备,而是激发其善意与主动性​

由高压与严格规定催生的服务,微笑或许是标准化的,可眼神必然是空洞的,

海底捞同样重视服务,但其逻辑乃是 “信任员工”,

胖东来应该也是想要对员工好的,其福利待遇众人皆知,颇为不错,

但在这件事上,它似乎更相信 “规则”,

有的时候,对规则的迷信会走向另一个极端,

有趣的是,胖 - 东 - 来 - 内部似乎也在挣扎,

之前的 “尝面员工”,自始便依最高标准处置,直接将其开除​

舆论闹得沸沸扬扬之后,胖东来制作了一份 13 页的调查报告,并且召开了一个 “民主合议庭”,最终将开除改为了转岗​

这个操作,就很灵性,

它显示出,胖东来内部已然察觉到,过于刻板的规则或许会损害企业的根本所在——即人心

一家企业,无需那些花哨营销,却要有温度,

此次 “迎客门” 事件法院的判决已然确定,

从法律层面,员工输了,

但在社会舆论层面,胖东来赢得并不轻松,

神话背后的另一面,让不少人看到:超高服务标准或许建立在对员工人性的极大压缩之上,

服务标准和员工权益,到底怎么平衡?​

其实不是二选一的对立关系,

保障员工权益,使他们能够有尊严且有安全感地工作,这本身便是最佳服务标准的一部分​

一个因担心因小错丢工作而心怀畏惧的员工,必然不会真心为顾客服务,

他只是在表演 “服务”,

优良的制度实应具弹性,可给人留有余地,并非处处设障碍等你犯错​

它要区分开哪些是无心犯下的错误,哪些是故意做出的坏事;还要区分开哪些是能够通过培训引导来改正的,哪些是需要用强硬手段清除的。

将所有问题简单归结为 “严重违纪”,此乃偷懒之举,亦为傲慢之态​

它未考虑管理的复杂情形,并且不再过问与员工的沟通事宜,

针对工作满 12 年的老员工,在决定将其开除之前,有无进行提醒?有无开展交流?有无给予其改过的机会?

判决书之中未详尽阐述,但这些恰恰是比 “程序合法” 更为关键的人心向背,

胖东来得以成功,究其根本乃是 “人心” 发挥了作用,顾客对其信任,员工亦对其支持。

然而人心这东西,凝聚起来需凭借经年累月的善意,而使其离散,或许仅靠几件 “合法但不合理” 的小事

祈望此次事件,能促使胖东来再度开启其 “民主合议庭”,

重新审视那本厚重的《管理制度》,查看其中包含的条款数量,在追求极致服务之时,员工也被压迫得较为紧张。

一家真正卓越的企业,不仅要对顾客负责,还得对那些助力它迈向伟大之位的员工负责​

尤其是在他们犯错的时候,

知乎用户 秩序与觉醒​​​ 发表

于法合规,于情不忍,于理无奈。

从法律程序上来讲,确实辞退没问题,这些制度是全面培训过的,而且老员工自己签过字也认可。

从打工人角度是同情的,毕竟好像这是个不怎么大的事情,从立场上,我的第一反应就是 “不至于吧”

但是,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就是胖东来的生命线。也许正是因为她是十二年的老员工,正是所有人都觉得这么点小事不应该太难为老同志,才促使胖东来用这种不讲一点人情味的方式来表态 – 服务客户的标准动作变形就是不可容忍的,大家签过字的制度是真的会执行的,而不是吓唬人的。

逾越底线的行为,从来都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服务是胖东来区别于其他商超的本质,也是于东来一直在强调决不能改变的。胖东来的各种人性化管理和福利,也是基于大家把服务做好,把客户至上真正落实下来作为前提的。服务细节是它的生命线,而 “小变形” 的妥协,就是 “大崩塌” 的开始。若因资历放松标准,制度的权威性便会瞬间瓦解,多年攒下的服务口碑,可能在一次次 “没什么” 的妥协里慢慢流失

服务这种东西,说到底不是技术,是没有真正意义护城河,做实做牢这些标准,胖东来才能一直使劲赚钱,员工才能在这个基础上持续拿到体面的待遇。这也是其他所有员工应该明白的,也是维护他们自身长远利益所必须要明白的

所以,胖东来是在拿这位老员工杀鸡儆猴,如果她不是老员工,可能还真不一定会开掉。就像《大帅》里面张作霖因为小舅子晚上拿手枪崩路灯,违了他刚发的军令就把小舅子给枪毙了,说白了就是表态 – 服务的每个标准和细节都是底线,过了线,即便你是十二年的老员工,依旧一点情面都不留,合法依规处理

真相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体面和无限度人性化的企业胖东来在同行业中的高薪资、长年假,从不是福利施舍,而是服务达标后的等价交换。就像职场里的高薪岗位,背后必然对应着更高的业绩要求、更严的职业标准,别只看到体面,更要认清背后的要求。

说到底,这场事件里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情与理的碰撞、个人与集体的权衡。

但是,我觉得依然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措施。虽然于法合规,司法程序认定了属于合法解除合同。但胖东来可以主动给一部分人道主义补偿,前段时间字节都给辞退的人额外的过渡期补偿,这点气度还是该有的。毕竟同行十二年,让大家都能体面一点退场。

知乎用户 郑超伟 发表

这个问题这两年我在知乎、贴吧、虎扑断断续续看到了快十五六次了。这个事大概是 21 年 7 月(夏季、销售淡季、疫情期间,不存在人多的顾不上来),员工说在理货未接待顾客被顾客投诉,后被开除。员工告法院要求赔偿不到 17W 败诉的事。

胖东来并没有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而是大家平等。于东来在公共场合说过:不能慢待客户,发现一次就直接开除。

服务行业很不好做,员工被打、被辱骂时而发生,我从胖东来微信公众号上看到 25 年发放侵犯人格尊严补偿金有 31 例合计 34.9 万元了。从禹州店天使城店开业,明显感觉到胖东来服务越来越不好,或者说管理水平跟不上(大的方向没有问题,但是很多胖东来式(14 年 - 19 年不间断购物的感受)的服务细节跟不上或者没有)。从 22 年底到现在除特殊需求,基本在禹州店购物,(最喜欢生活广场,东西最全、服务最好;可惜人实在太多、22 年春节人挤人的窒息感,堵车、不好停车等等问题),遇到类似问题有 3 起,和它员工吵起来 1 起,想吵起来 2 起,这 3 起每次都想投诉,后来算了。

1、大概 23 年 9 月吧,在禹州店熟食卤肉窗口,连续喊了 5-6 次,我面对的那个女孩就是当做听不见,哪怕我们俩面对面离着就不到 0.6 米,当面说出我的购买需求,视而不见、直接出去了、出去了,我当时就想我要投诉你,核实后,你不失业了。(我一直知道胖东来慢待顾客会被开除的规定)后被她对面忙完的同事看到(熟食区回字地形、4 个人),热情表示歉意,及时给我挑选我的需求商品,后来就看在她同事热情并带有歉意的面子上算了;

2、大概 24 年的 7 月,还是熟食卤肉窗口,在排队等待,大概等了有 10 分钟(前面等待顾客有 4 位,中间有人要求分装、切片、抽真空要求的)等到我的时候,还是对我视而不见,让对面刚到这个卤肉窗口两位老太太直接挑选,我直接和她吵起来,她也和我回吵和狡辩;而不是服务人员专用歉意术语。吵了 5、6 句,直接走了,开车回家的路上,我想了一路,怎么投诉、怎么写小作文……. 到家后就算了, 我后来想想也一直给她们找理由,太忙了。实际上不是,在卤肉对面凉菜窗口我从来就没有类似情况、多人排队等待里边工作人员也能妥善处理和及时歉意说明。

3、今年 5 月,5.1 期间,禹州店先买面包(我每次去禹州店都是先买面包,带着包装袋放进购物车直接进超市,没人问)带着包装袋直接进超市被一女主管在门口拦截,语气不善要求存在存包柜,我反问为什么不能系红色胶带(在生活广场二楼散装食品区进门口,我来来回回带包装袋几十次,门口保安都提醒系带,说话语气、态度感觉很舒服),然后不情不愿、看小偷似的,然后命令式的让旁边的保安小哥过来系红色胶带,我当时就想和她吵起来:你什么态度,算什么主管。不是我媳妇催着进去买吃的,我就真的吵起来了。

胖东来之前去三次会遇到一起喝饮料直接扔垃圾桶等等不文明行为,现在每次去都会遇到多起偷吃水果直接随手扔、喝饮料随手放、把熟食偷吃然后放在超市各个角落等等不文明现象,在烟酒店顾客直接拿走东西走偷盗行为;员工聚众聊天、服务不热情、临时工态度还不如永辉临时工等等现象。

胖东来还有很多容易被开除的强条:登高 2 米未两人及带安全头盔发现直接开除;晚上骑车下班未带头盔及反光背心发现直接开除;对工作区域大面积卫生问题不管不顾、视而不见等严重卫生问题可能会导致闭店;使用不知名省钱调料等加工熟食炒菜做饭等等行为,发现直接开除等等开除强条。

胖东来快 30 年了,有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才能保证持续发展下去,认同它,请坚守,不认同它,请离职。 偷奸耍滑是人的本性,反人性的是要求热情服务坚守各种规则制度。毕竟现在大家都普遍认为外边更容易、工资也会更高、随随便便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大不了倒闭换一家就行。

知乎用户 梨花与虎​​ 发表

我算胖东来老粉了,但是我觉得这个处罚过重了。

开除的逻辑链条是这样的:

她在整理货物,没有及时接待顾客 ­­­➔ 没有及时接待顾客属于严重违规 ­­­➔ 严重违规可以开除 ­­­ ➔ 她被开除了

有一种逻辑滑坡的美感。

不小心踩了史大林照片 ➔ 踩领袖照片属于侮辱 ­­­➔ 侮辱领袖属于叛国 ­­­ ➔ 叛国应该枪毙 ­­­ ➔ 她被枪毙了

如果这位员工因为整理货架、忽视了消防险情,导致起火烧了大半个超市,这属于分不清轻重缓急,引发严重后果。这时你开除他,我相信互联网陪审团不会有异议;

问题是那位挑选内衣的顾客并没有表达求助的意愿,也没有因为营业员未主动提供帮助就气愤地流失。堂下明明无事发生,是管理层替顾客感到冷落而已,实际上顾客并没有觉得冷。

像不像你妈替你觉得冷?

此事违反直觉的地方在于,员工刘霞(化名)并没有玩忽职守,不是藏在货架后面偷偷玩手机,也没有跟隔壁卖袜子的大姐聊天…… 她是在拿着 pos 机整理货物,是在工作;

顶破天给她来句「先接待顾客,一会儿再盘点」就完了,连批评通报和扣绩效都显得小题大做,遑论开除?

你说胖东来企业文化如此、规章制度如此,可是一个人怎么能因为在上班时间工作而被开除呢?

一个人怎么能因为踩了照片就被枪毙呢?

当一件事情违反直觉的时候,不要上来就怀疑自己的直觉,有很大概率就是哪里不对。

我知道有人会举 ­­­「捡了根绳子」的段子。

这是两码事。有人捡了根绳子,绳子背后拴着一头牛,即便我们退一万步相信此人脑子缺根筋,相信他原始动机真的就是捡绳子,但是也顺带把别人的牛牵走了,这属于草率行为引发的严重后果;

即便不追究动机、只追究后果,也足以形成责任。

如果踩了史大林的照片,导致美苏发生战争,那也属于引发严重后果。

可是正常人都知道,踩照片这种事顶了天就是发泄不满而已,不会引发连锁反应;

同样的,由于整理货架未及时接待「没有主动求助的顾客」,也不会导致顾客流失、超市营业额下降,不会引发口碑崩溃、胖东来倒闭。

这事儿说到底是企业文化的锅,而不是规章制度的锅。

就是过于强调顾客至上、顾客优先,而引发的逻辑滑坡。

今天由于整理货架忽视顾客需求,明天你岂不要因为心情不好打顾客?你看,这就是很多从基层升上来的管理者的混蛋逻辑。

只不过一向以来,胖东来以员工待遇而著称,在过于强调顾客至上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员工利益。甚至会设立「委屈奖」以平衡员工感受;

以至于终于有一天,在顾客权益和员工利益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时,给很多人的脑回路干崩了,一时不知道该站谁……

我作为胖东来老粉,一个从没去过新乡的山东人,于东来远程养殖的精神胖人,没拿过胖家一分钱投喂的水军,知乎著名人力资源话题答主,我旗帜鲜明地反对开除员工刘霞(化名)。

知乎用户 一江春水​​ 发表

领导工资三万元。工人工资三千元。领导拼命剥削工人。工人怨声载道。胖东来徒有虚名。

知乎用户 龙晶大善人 发表

不合理。

资本家和打工人的力量对比悬殊,当地纳税和就业的考虑以及乏走狗和工贼的作祟,这些现实决定了结果不可能对员工有利。

如果洗脑彻底,被开除的员工甚至还会谢谢资本家呢。


开除员工的依据是 “在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但是,

1,顾客在逛店,并没有向员工提及具体的需求。事实上,很多人逛商店就是纯逛,并不一定有什么需求。

2,“及时” 具体是一秒钟还是一分钟,相关时间概念的标准并不明确,以谁的角度为标准也并没有规定。

可惜没办法,员工不拥有裁判权和定义权,只能接受任何结果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从上次的胖东来管员工的彩礼问题就可以知道胖东来也是一家管性爆表的公司,只不过那次很多人都在赞扬胖东来干的漂亮而忽视了背后的心理动机。这次发生这种事情也是很正常的

知乎用户 奔波儿灞灞​ 发表

对于此类新闻,不妨让子弹先飞会儿。

新闻的春秋笔法,在这条新闻标题上,运用得登峰造极。

首先,这不是新闻,是旧闻。

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第一条就是这条旧闻提及的官司。文书落款时间显示,二审时间是 2022 年 4 月 14 日。

其次,12 年老员工、未及时迎客、被开除,都是事实,但是未及时迎客与被开除是直接关联关系,12 年老员工与此无关,但为什要写 12 年老员工了,无非是为了激起大家都同情。

但是,12 年老员工的说法,是假的。

因为,这名服务员是 2005 年 10 月 1 日进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1 年 11 月 1 日签订劳动合同。2019 年 8 月 1 日,这名服务员与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021 年 8 月 29 日,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出具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9 月 10 寄出,13 日签收。

来算算,怎么个 12 年法?

再次,胖东来的管理规定如下:

服务违纪(违反以下规定,第一次将对当事人扣 50 分,一年内累计第二次违反相同条款双倍扣分,一年内累计第三次违反相同条款视为严重违纪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促销一年内累计第三次调离胖东来所有门店)

  1. 在顾客询问或有需求时,员工没有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不回答、不解释或未耐心细致的回答,语气生硬:

这种新闻,只是把他想告诉你的告诉你罢了。

知乎用户 童毅​ 发表

胖东来的成功就说明了只要钱给的足够多,很多员工要死要活卷,大家都是可以接受的。

很多互联网的人工作辛苦,经常 996,互联网外的人其实都不会共鸣的。

因为打工收入低的人会自动认为,钱给的足够高,命都可以给,这好像是普遍现象。

这个老员工其实没有犯什么错,就是没有及时服务顾客而已,这次胖东来明显是过分了。

胖东来的经营理念就是把顾客当上帝,但是把顾客当上帝,那么员工肯定是会很累的,现在的舆论都是胖东来给的多,很多事就宽容了,我觉得这是不对的。

知乎用户 特么就解决你啊 发表

估计又是一个倚老卖老的典型,这群老油条我太明白了,干的久了就越来越懒,越来越偷奸耍滑,把公司制度视为无物,打死我也不信这是他第一次这样。一个公司里,这种人一定会慢慢变多,必须定时杀鸡儆猴。

知乎用户 沙石之闪光 发表

都在说 “处罚过重”“不近人情”

—— 有没有可能,这个场景本身,恰恰就是 “人类不感谢逻辑” 呢?

很多服务行业最恶心人的苍蝇,恰恰就是通过小小的一点一滴的怠慢。来阴兮兮表达和传递恶意的。

下面就是我最近几天遇到的活例子。

最近拼一个实验台,原理简单,初中物理级别,但为了稳定,要买一些实验滑块。

其中一次货来了之后,非常脏,
金属零件直接和包装盒摩擦导致的粉尘,进到了滑块轨道里。粘在阻尼油上。
而且有运输损坏。

联系了商家。如果别的消费者,可能直接都要求换货了。我要求简单一些:对方可以补发一个小零件,我自己换上。
已经很照顾商家了,是吧?
看看人家怎么回复的:

后续,它被我怼,承认理亏。
但依然嘴硬,扯远的什么签收之类。

看到了吗?第一时间把问题,栽赃到它们的老客户头上。
后续,你能感到。即使它们明白自己理亏。也端着一种人家欠它的怠慢态度。
后续,发现了更多产品问题,之前最早一批来的货,上面一个隐蔽的小零件没有安装。。。。告诉它们,让它们一起发过来。暂时告一段落。
——几天后,又买了一些,付款之后,问一下他们买的这三个型号是否相配。
虽然,之前对方不妥,我也感觉深处非同路人,但我还是比较以礼相待的。对人和动物我经常一视同仁,比较友好。实际我还注意礼貌,别让这商户觉得我在指使它:

作为用户来说,因为它们的规格图数字标注特别小,我要打开对应的产品链接,在链接里眼花缭乱几十个细分型号里面,点开对应选项,把里面的缩略图放大,一个一个记下参数,再把几个核对参数是否兼容。但一堆数字字母,来回折腾容易搞错。我本来就对数字字母排斥。上学时候有阴影。
但是对商家,知道自己型号起名的规范。实际根据型号名字,一眼就能看出来。。。(我现在知道它们的起名原理之后。三个型号直接从购买链接,四秒钟能判断)
也就是说,它们花十几秒钟的时间。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你看,它在那里怠慢五六分钟绕圈子,来反复告诉你让你自己看,声称它也和你一样。。这样有什么乐趣吗?

后续,取消了订单,产品直接更换别的商家。虽然重新花了几十分钟重新选择型号。说实话,我也不信任这家。怕有猫腻。因为这次买的结构复杂一点,原理是高中物理级别的。。

说远了,

你有没有遇到像上面这样的商户和售货员?

—— 你只是需要买它们的东西,它们非要处处找机会搞得好像你欠它们,

处处找机会,把它们身上的那些不顺、负能量,想借机会 往你身上迁怒、发散的玩意吗?

这是文字交流,有记录。

如果商场现场的话,它们可以通过更微妙的口气,更微妙的气息。你连把柄都抓不住,但平白无故生一肚子气。

你没遇到过吗?一定遇到过!

这种人罕见吗?不罕见。。

遇到这种往周围制造垃圾的恶意玩意,是不是多数时候,你抓狂,又没办法呢?

我觉得,胖东来现在就在走在前面,爱惜自己的羽毛,清除这种垃圾。

就算我不太喜欢胖东来。也知道他们是公认的在员工权益上比较好的商家。

所以,像新闻中说的这个情况。接触过社会的,其实可能很容易想到:

有可能,那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有可能,是一个惯犯。

不是第一次向无辜的消费者,本来心情很好的消费者,搞那种擦边,

给别人制造像吃了鼻屎一样的隐晦的负能量的脸色传递,并以此为恶意和乐了。

所以,看到这个新闻表层的说法,实际我更愿意相信的故事:**是一个屡教不改,反复冒犯客户,和在规则边缘愚蠢试探的售货人员。**最终因为与企业理念不符。抹黑和破坏企业形象。最终被除名的过程。

你相信,胖东来仅仅是因为工资高一些,他们的整体员工素质就都那么高吗?

还是因为,他们相对优厚的工作报酬的同时,提供了这些铁的、不容你有些人横跳的纪律保障呢。

我相信胖东来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果然:

只能说:

1、某些妓者和自媒体编妓,又按耐不住瘙痒,开始耍弄大众,表演下限了。

2、人类世界,复杂,少扎堆起哄,被人摆布,别当程心

3、这些玩意,现在是在练手和积累经验。

攻击胖东来,攻击华为,攻击民族优秀企业。

阿拉伯的季节,乌克兰的政治闹剧,起哄挑拨的,同样也是这些阴阴灼灼的身影。

这些垃圾。能捏死几个就好了。

知乎用户 袜子髒了要洗 发表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2021) 豫 10 民终 2593 号,胖东来员工迟到两次被解除劳动合同。(2022) 豫 10 民终 255 号,胖东来员工正在整理货物,被巡视主管认为不热情接待进入该区域的顾客而被开除。(2022) 豫 10 民终 280 号,胖东来十四年老员工手持 pos 机整理货物,未及时接待顾客被开除。(2024) 豫 1002 民初 6932 号,此为网传案例,员工因举报胖东来领导贪污,被胖东来领导打击报复,非法开除。员工提起诉讼要求劳动赔偿,胖东来抗辩之前发的年终奖,他们称 “条”,其实不是年终奖,而是借给大家提高生活质量的。这笔钱已自动转为劳动赔偿。

这么做当然是合法的,程序上无可指摘。但有的网友只看到胖东来的高薪,甚至还给胖东来安上了很多他没有的优点,把胖东来想象成共产主义的化身。以上几个案例,真的是你们所想的共产主义吗?

可以看出,在其中的不少案例中,胖东来领导手中有巨大的权力,而且没有限制他们滥用权力的机制。员工在他们面前就是待宰的羔羊。如果说于东来在网上说几句打工人爱听的话,打个自由爱的名头,就等于他们的员工有保障,他这几句话实在是太厉害了。

所有的东西都是有对价的。高薪的对价就是严苛且不公正的管理。天上不会掉馅饼。这里不会凭空长出一家自由爱的企业。

知乎用户 qq1234 发表

新闻学的魅力,2021 年的事,现在翻出来,只能说别有用心,因为如果胖东来没理的话,新闻里肯定会把没理的部分大书特书,但没看到这部分,那说明胖东来绝对是有理的。真是辛苦某些人了,找不到胖东来的黑料,只能往前翻了,裁个人都要上热搜,闹麻了。

知乎用户 覃覃​ 发表

胖东来有自己的法律,而且是经过许昌市人民法院认可的法律,哪天胖东来规定了进入公司必须先迈右脚,先迈出左脚视为严重违纪立刻开除,那也是合法的,毕竟胖东来有立法权

知乎用户 瓦力 发表

现在是 2025 年 10 月 15 日,按上面描述 2009 年 3 月入职,工作 12 年,事件应该发生在 2022 年。

炒 3 年前的冷饭,标题也不写清楚是 2022 年的事,不知是何居心。

知乎用户 梧桐树 发表

1、未按照规定首先接待顾客;

2、公司提供的视频显示,当一名顾客正在挑选内衣裤商品时,员工刘霞(化名)手持 POS 机整理货物,并未第一时间上前接待。

3、而胖东来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在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 属于服务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可视为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如何界定顾客有需求? 是不是顾客进店就视同有需求?是不是进来 100 个顾客,就要有 100 个服务员一 对一服务?

严重违反规定?这个严重程度谁来界定?

一个神一样的公司,有着这样神经一样的规定?

知乎用户 好比一只流浪狗​ 发表

这个题目其实就是在展现新闻学的魅力,截止第一个问号,这个钩子下的实在太妙,估计是个打工人看到了,都有想回答或者想看看大家怎么回答的冲动,不得不说编辑是真有水平。

看完描述打工人就会更加觉得打工人太难了,连胖东来这样的全国模范公司,都这样不近人情。

一名工作了 12 年的老员工,只因为没有及时迎客就被开除了,而且法院还支持了胖东来的诉求,很多打工人就开始义愤填膺了。

但是,新闻毕竟是新闻,有些时候是经不起事实的推敲的。

如果这名员工真的只是因为一次没有及时迎客就被开除,那么他一定会拿到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原因在于,劳动法的司法公正是不容置疑的,只是打工人想要获得这份公正是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的。

换句话说,在打工人完全没有问题,或者有一点问题的情况下,双方对簿公堂,大概率是打工人会获得支持,如果没有,那就是打工人实在不够专业,总是对法律抱有幻想,总觉得我有理,法院就应该支持我。

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所以在立法本身是偏向劳动者的,可是在劳动法的执行期,又偏向企业,这样才能达到劳资双方的完美平衡。

所以,劳动者维权,必须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异想天开肯定是不行的。

举个小例子,公司调岗难道一定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吗?

劳动法看的多的人都知道,那取决于岗位是否有相关性,薪资待遇、工作地点是否发生改变,如果都不改变,你觉得还需要和你协商一致吗?那企业的自主用工管理权不就成了摆设了。

如果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呢?

那就要看距离变化了多少,有没有相关补贴,这些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很强的专业能力和详细的计划才能解决这些问题,而不是一句 “青天大老爷,我冤啊” 就能打赢官司的。

所以,胖东来这件事的细节,要么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去查一查,要么等胖东来出来解释,要么就是今天结束之后没有下文了。

至于说第二个问号。这些标准都由公司制定,员工只能被动接受,但是能接受到什么程度,取决于赚多少钱,具备多少专业知识了。

我觉得如果一个月给我十万块的话,在公司刷厕所我都能接受。

知乎用户 红星照耀世界​ 发表

私企正常操作啊。不然你难道以为是员工当家作主吗

知乎用户 沙雨 发表

判决书显示,刘霞自 2009 年 3 月起入职胖东来关联公司,至被解雇时已工作超过 12 年。

哪个数学好的告诉我,这是哪年的事儿?挖坟贴也不是这么个挖法吧。

知乎用户 明朝扁舟​ 发表

钱难赚,SHI 难吃。

咱们普通人看到的是胖东来给员工的待遇,哪怕求职者看到的依然是胖东来给员工的待遇。

可至少我没有听见胖东来员工的真实声音。

从这个案例大概能揣测一些问题。

在当下物价趋近无限透明的前提下,人力成本(员工待遇)其实也无限趋近于透明。

胖东来为啥能给员工开出如此高的待遇,要知道,一分钱一分货,你能拿这么高的待遇,必然需要做出对应待遇的付出。

胖东来的待遇,至少是同城市普通员工的三倍,所以员工纯粹靠加班是无法拿回这些待遇的。

现在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高压的待遇,高压下的 “主动” 高产,即对应高人均销售额。


胖东来从目前的趋势看,还是在走上坡路,这就排除了恶意开除员工的降本增效诉求。

不少走下坡路的企业,把员工当成了负担,比如某女士口头请假、微信跟副总请假,在没有获得明确批复下,选择了陪女儿高考,被公司以旷工四天为由,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最终被公司开除。

这名女士同样是上诉,同样是败诉。对于这样的企业,大家心知肚明,就是借故解除劳动合同,以实现企业 “降本增效” 的目的,企业并没有把员工当成是财富,而是把老员工当成是负担,是累赘。

可胖东来应该不存在上述情况,胖东来的员工,理论上可以算成是胖东来的财富,因为这些被培训(也可以认为是驯化)的员工,能很好的满足了胖东来的经营理念,从而为胖东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如果胖东来以这个原因开除员工,有更多的先例,那这名在胖东来工作 12 年的老员工,也不至于连续上诉,正常流程是劳动部门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才会去法院上诉,这样算的话,这名老员工至少上诉了 3 次。

试想,如果胖东来以前有处理类似事件的先例,那这名老员工是不会如此执着的。

从这名老员工的行为上可以推测,胖东来以前应该没有类似的先例,至少没有被法院判决的类似先例,这名老员工是第一单被法院判决的。

其他有没有类似被开除,但员工认罚走人的先例,就不得而知了,但我感觉就算有也不会多,如果多了,员工一定是会注意的,特别是一个干了 12 年的老员工。

这样分析的话,胖东来对这名老员工,有杀鸡儆猴的味道,并且是希望借此机会树立反面典型。


那为啥胖东来要做出这样的选择呢?

一、既然法院判决了,说明胖东来从法理上是没问题的。

二、人心上,哪怕支持胖东来的观点,也无法否决这种管理确实算是高压,并且算是一票否决权,一事定生死。

三、如果胖东来以前类似开除员工的先例较少,现在突然树立典型,个人认为,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只有痛过才会想着改变。

毕竟,按照公开信息,胖东来的利润率太低了,低到了企业很难承受住风险。

这件事胖东来应该会出来处理,员工是否能发声就不知道了,咱们等着看吧。

@知乎职场

知乎用户 虾仁放火厉飞羽 发表

辞退没啥问题。只要按照法律规定赔偿辞退金就 ok 了。

知乎用户 在下坂本 发表

你不能只在胖东来发钱和从轻发落的时候才站出来羡慕

登子中肯

奖惩分明挺好的,至于过不过分,可以内部民主表决啊。

既然规章制度他们内部都通过了,我们外人来评价不合适吧。

还是说左右脑互搏,发钱就是民主万岁,罚你了就你不能代表我是吧。

只要和之前的事件不双标就成

知乎用户 适悟执​​ 发表

这件事情之所以如此被关注,就是貌似公司的处理过于严苛,法律法规更应该保护员工的权益。其实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需求与被需求的关系的平等关系,没有了公司就没有了更多员工的利益。员工服从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员工最基本的素质和要求,只要是公司的规则制度没有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且被入职培训的员工认同了,员工就应去遵守和执行。如果不去执行就是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制定,就应该受到公司的惩罚。

其实法律法规保护员工权益的同时,更应该去保护和维护公司的规制执行和落实,正是因为每个公司有自己独特的经营管理模式管理制度,公司的业务发展迅速和效益水平才不同。管理规范和严格往往是企业发展迅速的关键因素,好的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特而严格的管理体系,其实没有了公司,也就没有了员工。前些天曾有个单位让节假日加班而遭到举报,且被劳动部门仲裁不能加班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单位的业务怎么去开展呢?如果是消防、医院….. 等关键部门,人民的生命安全就可能因为这些不服从管理的员工的投诉而无法得到保障。连基本的服从管理意识都没有的员工,任何公司都不应该给他就业的机会。员工维权要依法依规,但前体是必须先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

这个案例法院审理的结果,支持了公司,貌似不尽人情,但对所有经营企业来说却是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胖东来点赞,因为细节管理到位才有今天的胖东来

知乎用户 好好学习的玺 发表

1. 不认同 “老员工” 应该网开一面的说法。老员工更应该把这种规章制度内化成本能。如果老员工就可以放松要求的话,那大家也不要怪 “爹味” 这种东西的存在了。

2. 规章制度经过了本人的签字确认,这是合同的一部分,没什么好说的。

3. 胖东来福利好,自然对员工的要求也高。我不认为部分网民如果在许昌也能干好这份工作。我当然知道这个世界上的老板大多数都是压榨员工的王八蛋。但这么多年我,包括屏幕前各位也会看到不少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那连三千块钱都配不上的工作能力。

4. 规章制度是否 “过于” 严格,胖东来自己的员工有发言权。

知乎用户 小言 发表

呵呵,某乎请的水军也太多了,要是换成任何一个南方系的公司,不知道要被喷成啥样。排前几的回答全是洗地的。不开除就吹人性化,开除就吹纪律严明,反正吹就完事了。

不及时迎接,请问什么叫做及时,不立刻迎接有造成严重后果吗?

资本就是资本,随心所欲开除一个人,美名其曰合同签订,合同又不是卖身契。另外,两次判决也可以看出某地为了保护地方资本,已经法资沆瀣一气了,某乎一天天的不知道在吹个啥呢。

知乎用户 洋洋得意​ 发表

单靠这条新闻来说谁对谁错,明显信息提供是不充分的,所以,我们不要忙于下结论当 “判官”。

胖东来现在作为享誉中外的明星企业,可以说自带流量,其他媒体我了解的不多,单单就咱们的知乎热榜,那是三天两头的上啊,给我们提供了不少写写画画的题材。

如果这个事情持续发酵下去,我想胖东来会发布详细的情况说明的,大概率不会如同这条新闻中所讲的仅仅是因为 “未及时迎客” 就被开除了,背后还有什么是非曲直还待于进一步“解密”,到时候再说长道短也不迟。

胖东来我是去过的,有一种把 “服务为王” 做到极致的感觉。

比如,从进门前就能感觉到,有不少年轻的工作人员在路口疏导停车,明明这里距离商场还有一段距离,早早就维持秩序了,让大家感到比较温馨。

还有排热门时期要排队进入超市,也有垃圾桶、饮用水、吸收清洁等设施,感觉像在海底捞等待排号一样,提前就让你享受到了服务。

进去超市只要走在商品前,一定有工作人员迎上来的,也不会想有些地方的推销员般烦你,她们问什么答什么,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感,这点分寸掌握的很好,让顾客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和隐私权。

看了这条新闻才知道,这是胖东来对员工的重要要求,毕竟也是,没有制度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优质服务肯定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一定不会长久的。

同样,在给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胖东来也给了员工足够的尊重,要知道服务好不好靠强迫是不行的,一定是要 “带着感情” 去做的,而这个感情是需要培养的,要有严格的制度、超常的待遇、较多的获得感去实现。

这个事情能够引起大众的关注,本身也证明了胖东来的超强影响力,对于企业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坏事,泼天的流量是免费的广告,也是改进提升企业管理服务的助推器。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也是一件好事,至少知道胖东来的服务真的非常不错。

对于当事的员工来说,能够搞清楚前因后果,能够得到应该得到的补偿,应该也不是一件坏事。

所以说呢,这是一件三方共赢的事情,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知乎职场


你好,我是

@洋洋得意

,敢说真话的职场小白,感谢关注阅读,欢迎交流互动~

知乎用户 鹰目婲盗 发表

这个事儿好歹还是在工位时发生的事情,还有更离谱的。

骑电动车没戴头盔 “被人拍到”,胖东来做出辞退决定。

谁拍的?为什么拍?为什么交给胖东来?判决并未提及是违反交通安全规则被交管部门截停处理,那么这个事儿就很有意思了,想象空间就留给看官们。

注意,这是休假期间返工之前发生的。

忘记戴了行不行?头盔坏了、丢了来不及买行不行?

于老板立的人设高大上,其中广为人知的一条拿员工当人对员工好。

是人就会犯错,拿员工当人就得允许员工犯错。是不是这个理?

这犯的是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吗?

于老板能不能做到一视同仁绝不放过一个犯错的?我不认为能。如果按照这么严格的标准来执行,几个月就得把员工开除个七七八八了。

毫无疑问,绝无可能。

假设他真的尽全力抓员工犯错,抓到就罚,我想问问在座的各位,你们谁能领教这种工作?

退一万步说,这种工作赚一万不多。

另外我们还可以参照一下于老板公开场合和判决这种私下场合对于违纪的态度差异。

在一期录制节目中提到了采购吃回扣的问题,相比较骑车不戴头盔案例的错误而言哪个更称得上严重违纪?显然是吃回扣对吧?但于老板公开场合就搞区别对待了,反而称是公司管理没做好的原因,不会追究员工。【超市员工采购吃回扣胖东来如何处理?- 哔哩哔哩】 https://b23.tv/OYsIBRw

这又怎么说?难道同一家企业应该执行两种标准截然不同的规章吗?还是说怎么处理的决定性标准是企业形象而非是否违反规章?

对比来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所以开除员工当然不能保证,除非于老板节目里在撒谎?恐怕选择性开除才是事实。

知乎用户 夏雨夏花 发表

不请自来。作为一名顾客,我并不需要什么迎客,甚至并不愿意被迎客,有可能我只是路过随便看两眼,我也不愿意打扰别人忙手头的事情。我只需要在我找销售员或服务员求助时他们能及时回应就可以了,互相体谅下,都不容易。有些企业属实是小题大做,没事找事。这胖东来一年到底要上多少次热搜啊?

知乎用户 威斯康辛 发表

咱也不懂这什么大道理,噼里啪啦的什么法律,我只说我作为一名最底层人士的想法

1 公司内部人员暗箱操作,故意如此,挤走同事

2 中国自己的特色资本主义

3 变相裁员

4 中国太和平了找点流量

5 你早已明白不是吗,只是你发的言论可能被管理员删除。

知乎用户 家庭式小店​ 发表

我所关心的是胖东来有没有根据劳动法对该名老员工进行 N+1 的经济补偿

虽然从描述上看,不知道刘霞(化名)的提起诉讼是否是因为胖东来没够按照正常的《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进行过磋商补偿问题。

从文字的表面上看,刘霞只是没有及时的迎客,但并没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即使是公司有规章制度,但这类规章制度跟劳动法起到冲突的时候,法院首先要依据《劳动合同法》来进行判决,而不是由于刘霞在公司规章制度章程里签字为由而让其败诉,这完全是不合法。

![](data:image/svg+xml;utf8,)

这里要拿出两条《劳动合同法》来说明胖东来做的不合法:

一、什么程度的严重违纪,企业不需要给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满足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向员工公示、员工的行为确实违反规章制度规定、该违反行为符合严重违反的程度、有证据支持员工的违反行为以及辞退程序合法等条件,才能合法解雇员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可能涉嫌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这里如何评定刘霞是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力规定的 “重大经济损失” 的具体金额标准是 5000 -10000 元以上的才是重大经济损失。还有就是要看企业规模,如果是几个人的小企业 10000 元确实是一笔不小的金额,但是对于年利润在几十上百亿的胖东来来说,重大损失的界定起码要乘一个 100 吧!

所以刘霞只是没有及时的上前迎客,按道理是构不成对胖东来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的,如果不是它们自己开除员工,补偿不到位,外界根本不知道有这档子事儿,就更加不太可能给胖东来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了。

二、12 年的老员工,应该是无限期劳动合同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并非不能被开除,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情形,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道理来说刘霞作为 12 年的老员工来说,她已经是签订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因为未及时迎客被开除,如果胖东来按照 N+1 的补偿过,如果是因为胖东来没有给补偿,所以刘霞才去起诉胖东来,个人觉得是挺合理的。胖东来作为有责任的大企业,不能将一件小事认定为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这样外人会认为胖东来就是为了逃避补偿,把事件往夸大了说),这肯定是不对的。作为 12 年的老员工,她给胖东来带来的不光是利润,也是消耗了她的青春。如果胖东来觉得刘霞不合适合理补偿让它走人好了。

最后的判断和建议:

其实我是不太相信一个能干满 12 年的老员工,就因为没有及时迎客而判定为重大违规,过去的 12 年里肯定还做过比这更违规的事情。而这次胖东来之所以鉴定为重大违规,个人猜测是胖东来在分阶段性的换血,毕竟一名干了 12 年的老员工,年纪肯定也不小了,需要给更多的年轻人腾出机会。

胖东来这两三年在国人心目中是信誉、有社会担当、有责任的企业形象,我一直以来是胖东来超市的忠实粉,每年基本会有一到两千的消费。从内心来讲希望胖东来持续的去关爱每一名员工,即便是因为犯了错而离职的员工,这些人也曾经为胖东来打拼过,不要因为一件小事去钻法律的空子而逃避补偿。

![](data:image/svg+xml;utf8,)

打工人是弱势群体,每一笔的收入都是一个家庭的幸福来源,企业再难也要优先善待自己的员工,以及善待曾经为企业奋斗过的员工。

也许胖东来为了给客户带来更高规格的服务,严格要求每一位员工这没错,但是还是建议分事情的大小,不要用一刀切的方式来处理公司内部的违纪行为,合理的给到员工补偿还是要的,即便作为分手费也好,缘分尽头费也罢,毕竟人无完人。

让每一个胖东来人发自内心的觉得曾经是胖东来的员工而为胖东来感到骄傲和自豪。

知乎用户 便携式核聚变电池​ 发表

2009 到今年 2025 是十四年啊,咋就十二年了啊?哦,是两年前开除的啊,两年前的事儿当时都没啥动静搁现在再扯出来嘎哈啊?

知乎用户 荣耀属于乌克兰 发表

胖东来总有一天会被自己反噬,等着看吧。

娃哈哈现在都没人吹了?

知乎用户 这只不坍缩 发表

别造神,非必要别造神。

12 年员工,在忙自己本职工作,没有及时迎客,开除了?这放在任何一个正常国家里有啥讨论的必要吗,是哪家自称以工人为主体但整个制度设计包括法律从头到脚都是在偏袒资方,恶意讨薪等各种匪夷所思的词也只能在国内看到了,劳动法如同厕纸,还有人说什么不同意公司政策当时可以不签,你有没有听过什么是强制法什么是无效条款?你是站在什么立场上说这话?一群大 v 在前排那里义正言辞的分析出来个合法简直可笑至极。

知乎用户 哎呀好生气​ 发表

我赌五毛,这只是一个导火索,核心原因大概率是这个员工长期摆烂。

然后胖东来早就想开掉她了,屡教不改,警告无果,最后累积到一定程度,再犯就直接开除了。

因为别说胖东来了,就算我们这种小公司都知道,服务业,正式员工除非把天捅漏了,否则不可能犯个错就直接开除。

放到这个问题下的场景,别说只是接待不及时了,除非你作为一个服务员直接对着顾客脸上吐口水,否则都不可能直接开除。

要开除,大致上你得多次培训并且员工签字,明确告知你再这样下去就要被开除了,然后员工签字。有些还要提供调岗机会,换岗位培训后还是不行才能开除。

题目里说员工告了胖东来,但输了,大概率胖东来是走了正常开除流程的。

知乎用户 炒股失业老王 发表

注意胖东来里面的处罚细节,重点是多次严重违纪。也就是给了机会,已经给了几次机会,还违纪。难道是仗着自己是老员工,认为这点小错,公司不会把自己怎么样?

当然如果是 12 年老员工,犯了一次违纪,就开除。确实是有点没情面了。

规矩就是规矩,一视同仁,如果有人有特权,那么你让其他人怎么信服,企业还怎么管理,员工还怎么重视。

知乎用户 无良 发表

以许东来一贯作风不至于此

大概率他不知道此事。

摊子大了什么人都有,多半是有直接管理层挥舞大棒搞事情,公器私用,借制度党同伐异。不是共情资本家,是许老板江湖气这么重,这种事没内情他应该做不出来。他那种偏执狂一般的性格,能容忍碰他底线 12 年的人不揪出来吗?感觉不太可能吧。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员工主管合伙博赔偿金的我也见过。谁还不是老 hr 了。

知乎用户 廖雪峰​ 发表

如果报道属实,未按照规定首先接待顾客就是严重违纪并开除,我认为胖东来就是一家虚伪的 “服务至上” 的公司。

尊重顾客的前提是尊重员工,不能要求员工以奴隶对待主人的态度去对待顾客。

知乎用户 想做全战的猫头鹰 发表

这事情绝不只是合法与否的问题,而是立了个牌坊的问题。

一方面把手伸向员工的私生活,干涉他们的结婚买房这些人生大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啥铁饭碗能干一辈子呢;一方面出点问题直接开除。

知乎用户 阿麦哥哥 发表

【公司提供的视频显示,当一名顾客正在挑选内衣裤商品时,员工刘霞(化名)手持 POS 机整理货物,并未第一时间上前接待。

胖东来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在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 属于服务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可视为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这里面有个点有待讨论。

顾客自行挑选商品,不等于他有被服务的需要。我自己有时挑选商品时,还不喜欢店里那些销售员过来干扰我。我就想默默的不受干扰的自己选一选。我相信这样顾客不在少数。

知乎用户 Tim YANG​​ 发表

处罚过头了。

正确的作法是批评教育,调离岗位,降薪回炉培训,态度端正后重新上岗。不服管教,态度极度嚣张,不适合在公司继续做事,再辞退不迟。显然,这家对老员工的严厉处置夹带有私人恩怨因素在里面。

服务标准是死的,人是活的。虽说慈不掌兵,但是要分事的严重程度。法不容情,但作为管理者,应该有拿捏适中的能力,有点人情味可能会更和谐点。

就拿近期的西贝公关危机来说,股东要做的,应该是果断罢免那个任性不懂事的董事长老板,而不是迁怒员工,或是叫板顾客。底层员工背负家庭重担,裁一人,伤害的则是整个家庭。

我以往的工作经历中,作为高管,也解聘过不只一个人。都是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开除人是很得罪人的。处理不好,极端情况下,员工真会上门找你拼命。

记得以前的公司董事长给我这个新上任老总招聘了一个来自外企的销售。结果半年不出活,在公司内部还到处搬弄是非。在实习期快结束时,想解聘他。结果对方以家人去世需要奔丧,不来上班,逃避解聘面谈。对于公司而言,两害相权取其轻,同意了他先奔丧,至于奔丧是不是真的,并无法证明。但是出于人道,还是同意了请假,工资照发。回来后,面对解聘通知大骂冷血,实际由于实习期无业绩,其心虚也没有进一步采取实际折腾动作,他心里清楚,与公司约定的目标,自己并没有达到,连最基本的要求都没做到。但当时处置的时候,如果不同意其奔丧,直接解聘,估计后面就不会如此顺利了。这说明做事需要占个理字。

诚然,对于公司内部形成的一些不好的风气,不可能上来就打击一大片,需要找个契机纠正,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同时,把负作用影响降到最低。员工的不当行为恰巧撞到枪口上了,被加重处罚,也是运气不好。如果公司之前一直反复强调过,还触碰红线,那就怨不得别人了。

总之,处理这类冲突,避免激化矛盾,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注: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 AI 自动生成。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知乎用户 tosayes 发表

胖东来说的很含糊。

什么叫未及时放下手上工作接待顾客,什么样的程度叫未及时?

还有这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么?怎么定义严重?

这件事情不是客户投诉引起的,大概率是胖东来自己查监控引发的。这很严重么?

那别的公司,效仿胖东来,制定一些模糊其词的规定,这不是一抓一个准?

比如说规定上班期间不准玩手机,你摸一下手机是不是违规了?

知乎用户 无夜 发表

拿着放大镜,在裁判文书网上找了一则 2021 年的旧闻。

消息来源叫 “快科技”,快科技之前叫驱动之家,是一个 IT 网站,一个 IT 网站为什么会关心胖东来员工 4 年前的离职?

有意思的是,快科技同样是一家河南公司,据传近来有某粗粮公司背景。

所以这到底是有啥目的?

知乎用户 Charles Chen 发表

这公司 不出 20 年必然倒闭,甚至不用 20 年。原因是 这公司老板的人设立得快要超过宗老了,各种反常操作。舆论各种褒奖,宣传。中国古话 事出反常必有妖。

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任何事物都有阴阳两面,越是这种捧得太高 不符合常理的事情。其越容易倒下。

知乎用户 jason wang​​ 发表

说实话,第一眼看到 “12 年老员工因为没及时迎客被开除”,大多数人的反应肯定是:**这公司疯了吧?太不近人情了!**为这么点小事,把一个给你干了十几年的老伙计给开了,这不让人寒心吗?

从 “情理” 上讲,这处罚确实重得有点离谱。一个员工,干了 12 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她当时是在整理货物,不是在偷懒玩手机。可能就是一瞬间的疏忽,或者觉得顾客只是随便看看,没必要立刻贴上去。为了这么一个 “非严重” 失误,直接砸掉人家饭碗,这在人情上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显得冷血又刻薄。

但是,如果从 “法理” 和“管理”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又会不大一样。


为什么胖东来敢这么做,而且法院还判它赢?

关键就两个字:规矩

**胖东来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不是商品多便宜,而是它那 “神一般” 的服务。**这种服务不是靠员工自觉,而是靠一套近乎偏执、甚至严苛的制度和标准来维持的。这个 “顾客一出现,必须放下手中一切工作上前接待” 的规定,就是他们服务体系里的一条高压线。

这名老员工,入职时签了字,接受了培训,意味着她白纸黑字地同意了这套游戏规则。现在她触碰了高压线,公司按照写好的规矩办事,从法律程序上讲,一点毛病没有。法院的判决,其实就是在维护这种 “契约精神”——既然你同意了,就要遵守,不然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


那么,服务标准和员工权益到底怎么平衡?

这其实是个无解的难题,更像是一种取舍。

  1. 对公司而言: 你想要什么样的品牌,就得有什么样的制度。胖东来选择做 “服务之王”,那就必须 “挥泪斩马谡”,杀鸡儆猴,用这种极端案例来警示所有员工:标准,一步都不能退。虽然不近人情,但对维持品牌形象是有效的。但这肯定也会带来负面影响,比如给外界留下 “冷酷” 的印象。
  2. 对员工而言: 找工作,就是选一种活法。你选择胖东来,享受了它高于同行的工资和福利,就得接受它严苛的管理。你受不了,可以选择离开。在签下自己名字的那一刻,就意味着你接受了这场交易。法律能保障你的基本权益(比如赔偿金),但很难去干涉一家公司在合法范围内的管理自主权。

职场说穿了就是一场交易,别指望它是个温暖的大家庭。公司的制度严不严,取决于它想怎么做生意。作为打工人,我们能做的,一是在选择工作时,就想清楚自己能不能适应这种文化;二是在工作时,别把公司的规矩当耳旁风,尤其是那些白纸黑字写下来的。

知乎用户 白苏 发表

4 天前的回答,也算应景了。

开除是贵司公司制度的事,这个外人不足道哉。

但是以后贵司再被人怼,就不要哭天抹泪的,说员工不替公司说话。

知乎用户 苍星零​​ 发表

这又是一个典型的比例原则适用案例。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许昌必胜客。

比例原则在劳动合同法中的适用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倘若劳动者的行为不足以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即便存在有效的规章制度也会以明显不合理而无效。

最典型的就是员工迟到一次就开除,旷工一天就开除。

因此,从这个角度分析,胖东来被开除的员工似乎真的有点冤了。

毕竟未及时迎客在一般理性人以及老百姓,甚至普通服务行业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倘若其他服务行业均效仿胖东来这么干,大概率要败诉。因为胖东来在许昌是纳税大户,其次胖东来确实以超越同行业的服务水平著称,后者是符合普通消费者认知的。

所以,遇到法官适用比例原则,你就要小心了,自由裁量权不小,不能一概而论,轻易尝试。

知乎用户 道可道 发表

要把人当人

不但要把客户当人,更要把员工当人

判决不一定是公平公正,也不一定符合法律

资本与权力,早已是一体,而劳动者是外人


法院如此判决,等于允许用人单位随意制定苛刻的制度,然后根据所谓制度开除就合法,不用赔偿。假设把见领导不问好、问好时不笑、笑了但不真诚都写入公司制度的开除事项,你某次见了领导没笑就把你开除,法院也会判定合法合规,不用赔偿

知乎用户 冰棠血狸 发表

当然过重了,上过班的应该都清楚,正常单位不可能拿这种理由开除员工,尤其是老员工。

服务业可以有很高的服务标准,但基层员工往往都是身兼多职的,商场营业员需要理货,上货,等等。

人忙起来都会有各种不周全的时候。

这种理由开除员工本质上就是故意的。

可能是领导想整人?或者内部小集体,小帮派?

之前余东来强调高管都配奔驰的时候我就觉得这家伙已经有点跑偏了。

一个商场,必然是要赚钱的,你把自己打造成又便宜,又优质,又高服务,又员工高福利,企业还年年壮大,这是个不可能五角。

结局大概跟小米华为一样,吃网络流量的,必死于流量。

做生意就做生意嘛,何必把自己搞得跟圣人一样?

su7 刚上市的时候,吃了一大波流量,慢慢就开始偏了,拉踩同行,把雷子往不正常的高度推了。

华为也是一样的,刚被制裁达到口碑高峰,也是拉踩同行,把任往神位上推。

胖东来也是一样,他被所有媒体这么盯着拿放大镜看,迟早是要栽的,这是铁律。

知乎用户 madpaul​ 发表

都在说法律上没问题,真的没问题吗?

如果规定本身不合理或者处罚畸重,这个规定也能有效?

如果是山姆这么搞,这帮一个个说法律上没问题的一定是另一幅面孔了吧?

在理货,没及时迎客,就开除,那是不是也可以规定咱们胖东来的员工,走路先迈哪只脚必须遵循男左女右,违规就开除?

我早说过,胖东来必塌房,因为于东来贾国龙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贾国龙没变态到规定员工办酒席不能超过五桌,买房买车不能拿父母一分钱,如果说贾国龙是封建大家长,于东来就是把自己当封建土皇帝。

知乎用户 神秘骑士 发表

给小白们翻译下,12 年老员工未及时迎客被开除。

换个说法是,12 年老员工倚老卖老,擅离岗位,拒绝迎客,大概率还直接和客人起冲突,导致被顾客投诉,最后被开除。

再进一步,这事肯定不是一次两次了。原因很简单,出了这种事,部门也要受牵连,所以一般情况下部门会帮忙隐瞒。只有闹到部门都瞒不下去的地步了,才会被爆出来。

知乎用户 96382ahu 发表

胖东来出名不就是靠的高福利和优质服务吗?想要优质服务那管理严格是很正常的事,我发现不少人都觉得于东来只要把福利提高,员工就自动提供优质服务了,有这种想法只能说看《亏成首富从游戏开始》看多了。

知乎用户 键来 发表

这都不是过重……

这他娘的涉嫌严重违反劳动法了。

但…… 法院竟然支持开除?

无法理解!无法理解!

知乎用户 猎鹰家的小鼠​ 发表

想象一下,你为公司奉献了多年青春,是人人称赞的老兵。某个工作日的清晨,你正埋头处理手头的货物,只是迟了几秒迎接顾客——下一秒,你的人生轨迹彻底改变:一份冰冷的开除通知,终结了你十二年的职业生涯。

这不是虚构的故事,而是 2021 年发生在知名企业胖东来的真实事件。一位从 2003 年入职的老员工,因未及时迎客被果断辞退。法院支持了公司的决定,理由是:制度就是制度。

当人情遭遇制度,当忠诚面对规则,我们该如何评判?这不仅是胖东来的个案,更是拷问中国千万企业的管理难题。

一、事件回溯:当 12 年资历遇上 30 秒疏忽

时间回到 2021 年某个工作日上午 9 点后,胖东来某门店服饰区。一位工作了 12 年的老员工正手持 POS 机整理货物。此时,一位顾客走进区域挑选商品,而员工未能立即放下手中工作上前接待。

就是这个看似微小的疏忽,触发了胖东来管理体系的红线。根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迎宾前工作流程》明确规定,顾客有需要时,员工必须立即放下手上工作优先接待。

尽管员工当时正在进行理货工作,且已超过规定的 9:00-9:30 理货时段,这一行为仍被认定为严重违纪。

更引人深思的是同期发生的试吃事件——员工因试吃面条未换筷子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公司最初同样决定开除,后改为降学习期加调岗。两起事件的处理逻辑惊人一致:制度面前,没有例外。

二、顾客优先: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借口的服务铁律

顾客需求优先不仅是胖东来的服务理念,更是刻入企业 DNA 的行为准则。顾客有需求时,员工应放下手中工作优先接待,这是服务的底线。

这一理念的背后,是胖东来以极致服务立身的商业逻辑。当消费者踏入胖东来的门店,他们期待的不仅是商品,更是一种被尊重、被重视的体验。老员工在理货也属工作内容,但面对顾客的瞬间,所有的正当理由都变得苍白。

而试吃事件中,于东来的表态同样坚决:食品安全是企业的生命,任何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都不能容忍,哪怕是初犯。

这两起事件共同揭示了胖东来的核心逻辑:服务标准和食品安全是企业不可触碰的生命线,任何解释在原则面前都显得无力。

三、制度红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碰的企业生命线

胖东来的管理制度不是一纸空文,而是经过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并通过签字确认方式确保每位员工知晓的企业宪法。这些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威力,在于其执行的不妥协性。

在开除 12 年老员工的决策中,最引人深思的或许是这一点:如果对资深员工网开一面,制度的权威将顷刻崩塌。其他员工会自然而然地思考:为什么她可以违反制度而不受惩罚?这些规定真的那么重要吗?

制度的刚性恰恰保障了管理的公平性。无论是新人还是老员工,无论是基层还是管理层,在相同的规则面前承担相同的责任

这种一刀切看似无情,却是维护组织公正的基石。正如胖东来所坚信的:一次例外会催生无数次例外,最终让精心构建的管理体系名存实亡。

四、刚性管理:例外如何破坏组织公平性

胖东来的管理哲学中,最引人争议也最值得深思的,是其对制度刚性的坚持。这种刚性并非源于对员工的严苛,而是对组织公平的守护。

12 年老员工被开除的消息在内部传开后,产生的震慑效应远超一次普通处罚。它向全体员工传递了明确信息:

在制度面前,资历、情感、理由都不足以成为豁免的理由。这种刚性虽然短期内显得不近人情,却长期维护了组织的纪律性和一致性。

对比试吃事件中最初的开除决定和后期的调整,我们可以看到胖东来在刚性执行中的微妙平衡。食品安全红线不容触碰,但在具体处理时仍会考虑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这种原则坚定、方式灵活的做法,体现了成熟管理制度应有的智慧。

五、深层思考:从胖东来看中国管理的困境与出路

胖东来事件引发的讨论,早已超越个案本身,直指中国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困境:在人情社会的文化背景下,我们该如何建立并维护制度的权威?

中国传统社会重视人情、关系和面子,这些元素在企业管理中常常成为制度的腐蚀剂。许多企业不是没有制度,而是在执行中不断为特殊情况开绿灯,为重要人物破例,最终导致制度形同虚设。

胖东来的做法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答案:通过绝对刚性的制度执行,打破人情社会的管理困境。但这种模式的代价是什么?

当 12 年的忠诚贡献敌不过一次 30 秒的疏忽,我们是否在追求制度完美的过程中,失去了某种更珍贵的人性温度?

这引向了更深层的思考:制度与人性并非绝对对立。优秀的管理体系应当在坚守原则的同时,保留适度的慈悲与智慧。就像古代法律中的法理情相结合,现代企业管理也需要在制度刚性与人本关怀间寻找平衡点

六、价值升华:制度与人性之间的永恒张力

那如果跳出企业管理视角,胖东来事件实则映照出人类社会永恒的命题:个体与集体、自由与规则、人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

我们渴望制度的公平,又期盼人性的温暖;我们要求规则的一致,又希望考虑到每个个体的特殊情况。这种张力不可能完全消除,而智慧的管理正是在这种张力中寻找动态平衡。

胖东来的选择代表了制度优先的极端——为了系统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宁可牺牲个体的利益。这种选择在保障组织效能的同时,也让我们不禁思考:是否存在一条中间道路,既能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又能体现对个体尊重?

或许,真正的管理艺术不在于选择制度还是人性,而在于如何让制度承载人性的价值,让人性的光辉通过制度得以彰显。当有一天,我们既能坚持原则,又能心怀慈悲,才是中国管理真正成熟的标志

回到开篇那个抉择时刻——12 年老员工面对开除通知的那一刻。我们理解了制度的必要,却仍为那 12 年的付出感到一丝惋惜。

这不仅是胖东来的困境,也是每个组织、每个社会的共同课题。在制度与人性之间,我们永远在寻找那个恰到好处的平衡点——它严格却不严酷,坚定却不固执,公正却不冰冷。

或许,最好的管理制度,正是那些既能被严格执行,又能让人心甘情愿遵守的规则。在这条探索之路上,胖东来的案例不是终点,而是引发我们持续思考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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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孤帆 发表

这也叫新闻?

但凡你开个公司管理过 30 个人以上,你就知道啥叫杀鸡儆猴,内部散漫

说明胖东来内部已经松懈,胖东来要调整员工状态

洗脑狼性文化了

我怀疑这就是胖东来自个买的热门,让胖东来内部员工有危机感从而激励然后再内部高层开个会批评一下,下次就是开除高层了,老总已经对某些高层极其不满意了

知乎用户 蚂蚁牙黑黑 发表

新闻里的报道应该是避重就轻了。

如果真如新闻里所说被开除,肯定会拿到补偿的(不要拿很多恶心的民营企业来类比)!但既然补偿申请被驳回,大概率是踩到公司红线了。

知乎用户 灰色 发表

我通常赞成把资本家挂着路灯。

但把于东来这样的资本家挂路灯的话,其他资本家怕是要被挂电线杆上来吧?

胖东来的工资福利和假期等都比绝大多数超市好,那么相应的员工也应该遵守更严格的纪律

有些圣母一边同情心泛滥,一边又嫌弃身边超市员工服务态度不好,嫌身边超市老板给员工开的工资低。

凡事都有一个发展趋势,不是向好的趋势就是向坏的趋势,拿着高工资享受高福利却不遵守公司纪律却没有惩罚,那么…… 会有越来越多的员工不学习,接下来就是公司名声无了,再接下来就是公司盈利不行,再下来就是大家失业了。

……

啊,对了,听说这是 21 年的事?

好家伙,我直接好家伙,2025 把 2021 的事拿出来炒冷饭,这是多恨胖东来啊?

知乎用户 天天大宝剑 发表

作茧自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这条其实站不住脚的,而且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人不是机器,工作中非主观故意,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法院顾及胖东来的体量以及税收,天平一开始就倒向了胖东来,做不到公平公正的。

而且一家公司和某个人绑定太深未必是好事,公司的价值观以及发展都受限了,当心某些不怀好意的竞争对手挖掘黑料,连带公司拖下水,造成反噬。

知乎用户 Frank 发表

指定个新的规定或者工作流程,搞个考核培训,所有人都必须参加,培训完签字确认,不签字的视为考核不通过,试用期的直接开除,正式员工则降薪调岗,然后重复以上操作

想合法开除员工太简单了,我有一万种方法可以搞你走,还是合法的,而你我的盆友,却拿我没办法

知乎用户 ZZXXXX 发表

10 月 14 日,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在个人账号分享近日在 2025 中国超市调改大会上的演讲内容。

其中在谈及企业价值与规模时,于东来表示做企业要有社会责任,不是只满足自己家族的私利,不是为了体现自己的身价,而是要落实到员工的幸福上。企业不要去做盲目的扩张,并透露,胖东来目前没有贷款,账上有 41 亿元资金

他的水军和粉丝拿着他原来打算捐款建航母的事儿,长期宣传他的正面形象,但是当年打算捐款建航母的中国人可多了去了,但是拿这事一直为自己标榜宣传的也就只有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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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水军和粉丝拿着他原来打算捐款建航母的事儿,长期宣传他的正面形象,但是当年打算捐款建航母的中国人可多了去了,但是拿这事一直为自己标榜宣传的也就只有他一个。

他的这种行为,和当年马云的粉丝水军宣传蚂蚁森林三北防护林化画等号,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这也是马云在公众面前塌房的开始),但是,好歹马云确实还搞了蚂蚁森林

按很多于东来 / 胖东来的粉丝所说的:**这个地方性超市并不谋求在全国扩张,甚至都不谋求在本省全面铺开,**那为什么要保持如此高强度的全国范围内的曝光度?以此把自己打造为中国商超界的教父级人物!

现在社会上的游资非常多,这些游资有合法来源,也有非法来源。这些游资有小钱也有大钱,这些大钱很多都嗷嗷待哺,我怀疑,于东来在进行全国范围内的金融项目操作,于东来 / 胖东来在对这些金融项目直接背书或者间接背书,要让这个金融盘子稳定的操作下去,就必须把站台者包装得更有影响力,投资人才会更多的持续投资,而会不提出撤回资金,也就是说 增加新客户投资,避免老客户提现退出。

这些金融项目,有的是有实体支撑的,有的是纯资金盘,后者的占比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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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的资金盘爆雷了,那影响力肯定不如老乡皮带哥,但是,也应该是个大新闻了。

于东来自己说的啊,95% 的利润分给员工,剩下 5% 的还包括企业发展资金,运营资金,包括研发新品,扣除这些费用,还剩多少?
胖东来又不是没有年报,24 年净利润 8 亿,分给员工 7.2 亿,这一年公司账上就只能有个 8000w 啊。
50 年一分不花也才能攒下来 40 亿。
于东来是怎么做到账上还有 41 亿的?
胖东来净利润 5%,这是于东来 25 年 3 月份自己说的,准备把 25 年的销售额控制在 200 亿以内。
这个数字就还蛮合理,24 年销售额就在 160 亿左右。
那这个 41 亿是怎么来的?

这个贴就放在这里,互联网是有记忆的。等待时日之后,得看事情分晓。当然,有的人可能不同意我的这个怀疑,但是现在国内的工商行为还是相对透明的,在专业平台上是可以查到很多信息的,如果有心人可以去查找,从而证实或推翻我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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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赚了钱,拿钱去做慈善,这个我相信。但是,如果资本家说自己做的是慈善生意,那就是在说假话了,目的是掩盖其真实的不可告人之事。

但是日本军国主义并没有灭亡,他们不但不承认在中国干过的恶事,而且还在以新的方式继续生存,而且还在增加军力,围堵中国,这个时候你却单方面的忘记仇恨,无疑等于洗干净脖子等着挨刀,你真是聪明啊!

知乎用户 邓斯帝诺​ 发表

在车上写完回答,然后跟媳妇顺便又聊了两句,她提出来一个新的观点和一个事实我也觉得蛮有意思的,事实是有人拍到胖东来有煮面的员工用手掐面判断面有没有煮熟,然后又放回锅里,然后这个员工好像是罚款了,然后胖东来的解释是因为做的是员工餐,所以没有相关的操作程序。也不适用于顾客服务。新的观点是,为什么很多人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制度是否合理。而不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去看。因为很多企业(主要就是她工作的企业)所谓的制度是否要执行取决于制度能否给老板带来利益,老板得利就执行,老板觉得自己吃亏了就不执行了。我觉得这个说的是有道理的。尽管我大部分时间工作的企业都是制定了制度并且很好执行的那种,但这毕竟是一种幸存者偏差的问题。

之前有一个回答贴了相关的判决书,但是懒得找就不贴了。只说几个事情,但是不全面。有兴趣的人也可以自己去看下那个判决书。

当时的答主贴了二审的判决书。一审时原告提出补偿未交的社保法院支持了,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没有支持。二审上诉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违法,法院也没有支持。

从判决结果来看。胖东来的程序都是合法的。包含公司规定的制定程序和告知员工程序都合法。在回应的时候有个兄弟一直和我争论的就是公司这个规定是否公平。也就是题主这个问题,是否处罚过重?

我个人的观点是,每个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需求,制定自己的惩罚制度,比如胖东来认为招呼客人优先级更大,所以要求任何事情都要为此让路。沃尔玛认为货架上缺货或者货物凌乱,顾客购买欲会下降,所以要求码货优先,任何事情都要为此让路。这两种规定我觉得都是合理合法的。

再来说惩罚条款。我觉得这个也和每个企业的工作优先级有关,假设一家工厂,对安全工作重视,制定了凡是违章操作导致的任何险兆事故都要开除的制度,但不按操作规程导致的质量不合格时可以返修,另一家工厂更重视质量事故,所以出现任何不按操作规程导致质量问题开除,但违章操作导致了险兆事故,需要接受教育。这个时候你说哪个过于严重呢?

再说法院的判决,法院无法界定对于一个企业具体哪种规定符合企业需要,因此法院不界定这个问题,只界定这个规定制定的过程是否合法,如果员工入职的时候学习了相关规定且决定入职,就代表双方认可此规定合理。若是入职后制定的规定,就需要员工代表同意,还制度才成立。如果入职时了解到此规定认为不合理,可以不入职。如果入职后公司职工代表或全员大多数人同意的制度某个人不同意。则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例如离职,转岗去其他不执行此制度的部门等等。

最后,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不接受在这种企业工作,我上一个工作就是因为领导要求周六来开会离职的。但我支持这样的企业存在。我离职是因为我不工作也饿不死,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和我一样,那些需要活下去的人,可能就不像我一样因为周六开个会就不干了。如果这样的企业不存在了。那很多像我一样的人就不会空出这种岗位了。对其他人也不是很友好。等哪天。所有人都不工作也不会饿死了,我就不再支持这样的企业存在了。

知乎用户 哦哟哟好玩​ 发表

这种规章制度,和法院的判案依据,有没有觉得很眼熟?

是不是很像华为的 “奋斗者协议”?只要你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同意签字了,就是合法的了?

一个工作多年的老员工,“在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这样的违纪是怎么确认的?客户投诉,同事举报,还是有专人查纪律?

知乎用户 孤舟 发表

本质上是什么,一个签订了无限期劳动合同的人,因为公司的一个小规定,就可以被无赔偿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事情给公司能操作的空间大的超过想象,这种权利还不限制吗?

这不是一个公司的事情,是有了一个案例赋予其他公司也可以依靠所谓的自主经营权侵犯劳动者的权益。

这个法院正规吗?

知乎用户 冻次搭次冻 发表

资本家终究是资本家,把员工当人就是个笑话。

他不跑路迟早塌方。

这个事情他也不塌,只能说法律就是资本说了算。

知乎用户 九戈 发表

国内企业普遍现象,面对没有权益保护的员工,那不就是要你滚就滚咯,不知道赔偿有没有给够了?

就算是没有这事情,只要看不惯,想开人大把理由。

知乎用户 古墓丽影大龙 发表

胖东来之前去河南旅游的时候去过一次,那个人流量太大了,几乎所有员工都没有闲的下来的时候,从上班忙到下班,我就觉得这个岗位哪怕是一个月一万都比其他超市一个月五千累人,何况普通员工也没有一个月一万

知乎用户 酸菜熊 发表

有些绷不住…… 看来胖东来真的戳到很多人的肺管子了。这个朋友说的非常非常好,很狠点赞。

爱生活爱拉风:
什么是不要脸,不要脸就是你跟我讲规则,我跟你讲人情,你跟我说人情,我跟你分析人性,在跟你谈法律,你要求网开一面,特事特办,这踏马不是不要脸吗

![](data:image/svg+xml;utf8,)

给出了有竞争力的薪资,也签署了相关协议,对内容做了培训,明确了相关服务标准,这就是给出高工资提出的相对的高要求。自己违反了约定,还想赖着,这人该是多贪婪啊……

贪,想要拿高薪,又不想对自己高要求,你爹对你有这么好么?真的让人看到了人性的自私和贪婪。

有人开始扯什么公司的边界了,说什么都要管。怎么,你的边界在哪里?人于东来可以一年只拿很少的钱,让员工的收入和福利提升一大截,要的就是寻求价值观相同的员工,怎么,你想拿于东来的高工资,假期多福利好,又嫌管的宽?不签协议,那就不去工作嘛。签了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自己违反了被处罚了,开始耍赖了?

今天是十二年老员工,该网开一面。怎么,12 年没给你发工资?12 年拿了 12 年的高薪享受了 12 年的福利好吧?凭什么可以网开一面?明天,立过功受过表扬,该网开一面。立功没给奖励吗?是不是领导做贡献多,也该网开一面?换成领导,很多人又该急眼了。

合着,只能你占便宜,就应该被照顾呗?无论是作为员工,还是作为路人,按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约定执行,不偏袒任何角色任何人,我觉得就很好。我不需要被特权照顾,也不希望有人被特权照顾。于东来能做到如此,我狠狠点赞。

那些没去上班的,别人的事你急什么啊,啊哈哈哈…… 要是别人有违法行为,你是为正义发声。别人合法合规,要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至于法律,法律怎么判有法律的标准,法律通常在法律的规范内,维护双方乃至多方的约定的合理性,并一定程度上保护弱者。但就我个人而言,如果真要偏袒了这个 12 年的老员工,不符合我朴素的价值观。于东来提供了视频,提供了管理培训内容,给出了员工违反约定的界定内容,如果法律还要照顾这个 12 年的老员工,那我觉得不止于东来伤心,更多企业主伤心,大多数有正义感,无私心的人也会伤心。

确实有很多人贪婪,自私,没有契约精神,利用弱者的身份,行我弱我有理,我穷我有理这一套,实属恶心。

还有人说,请把企业员工当人。真是离了个大谱,扯了个鸡蛋啊…… 按照法律允许的企业管理要求来要求员工,都没把员工当人?你拿高薪时,有没有想过你应该被更高标准对待啊?看到这答案下团建的这些人丑恶嘴脸,又想笑又想骂,只能说,你们这些人应该进不了于东来的公司吧,哈哈哈哈哈,因为你们自私,贪婪,耍赖,无契约精神,不是胖东来要要的人。

知乎用户 俺也一样​ 发表

这不是新闻,21 年的旧闻了,胖东来现在是被人拿着放大镜挑问题呢,人民日报报道过后,现在就等着他出错呢,胖东来之前一直在网上盛传员工待遇有多好,被那些资本家记恨了,都这么做了 3000 块还怎么招大学生,怎么找到廉价劳动力,你不是说员工待遇好嘛,那我就找一个案例让你看看,这帮资本家总是能精准找到痛点然后以偏概全。

知乎用户 圣地亚哥 发表

还可以再开一个问题,如何看待胖东来员工吃了口面条,就差点被开除,参考胖东来面条事件,新闻学的魅力就在于此。

知乎用户 ORC 发表

难怪现在国内大家都考公,私企里一直打良心牌的胖东来都如此毫无人性,其他企业还得了?

知乎用户 笑说职场 发表

购物的时候不喜欢被销售员迎接和全程尾随的只有我自己吗?

我只希望我在需要咨询和配货的时候销售员在就行了。ta 不在我可以叫 ta。

叫不来,我才会认为店家服务没有到位。

一个企业里,只有员工发自内心对企业文化十分认同并对企业具有十足归属感,ta 才会发自内心地好好工作。

这位被开除的女员工能在胖东来四平八稳干 12 年,她一定不会是不称职、不敬业、不遵守规章制度的人。

那么违规一定事出有因,或者罪不至此,胖东来有予以诫勉吗?有分级惩罚机制吗?有内部申诉通道吗?有给改进的机会吗?12 年服务,说辞退就辞退,你企业标榜的 “爱” 呢?对员工的责任感呢?犯错该罚,那也得看她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而不是抓住员工一点错误就要喊打喊砂不给人路走。你因为员工没有及时招待客户而辞退她,那么以后如果有辱骂推搡顾客的呢?甚至有和顾客动手较量起来的呢?装上导弹发配到火星吗?

说到底,什么样的错误,适配什么样的惩罚。一棍子打死是缺乏人情味儿的,而人情味儿,不是于老板一直推崇的嘛?

别说啥员工签字了就得认。中国职场是个啥生态,各位别装外宾。

在胖东来这个待遇这么好的企业,有啥规定,员工敢反抗吗?老板让员工签字,哪怕这规定有点过分和奇葩,她敢不签吗?她签了字成全了企业的胜诉。但,这是很明显的小错大罚,是个人都看得出来。也许大家默不作声,心里早就惊涛骇浪。

前段时间胖东来什么规定彩礼数额,规定员工礼尚往来金额(这个我觉得其实还好),其实就已经有公域侵犯私域之嫌了,只是敢于质疑的人少,未能形成气候。

后来于老板声援西贝,也给自己闹了个差点不能收场。

现在又来这一出。

我理解极端的服务需要极端的管理,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个度。

当本应该充满人情味的管理变成了极端的作秀,员工的安全感必然被深深破坏。动荡的心田开不出美丽的花,胖东来引以为傲的服务里,不知道有多少是真心,又有多少是重罚之下不得不修炼的演技。

信不信?现在如果你去胖东来,说不定一进屋就被八个人围上,你以一己之力,维护八个上有老下有小急需要这份薪水的员工,简直是功德无量。

不得不说,于老板是个能人。

能人被人捧久了也难免发昏,古来圣贤亦不能免俗。

所以今日受天下之誉者,来日必受天下之谤,应验不爽。

他一定会栽跟头,具体的事可大可小。这个过程或许很长,也或许须臾而至。所以如果不久以后胖东来再一次占据热搜,我一点也不奇怪。他封建家长式事无巨细都要操控的作风,在这个崇尚自由张扬个性的时代,是必然越来越不合时宜的,不翻船反而不科学。

@知乎职场

(网图侵删)

知乎用户 李同学 发表

今天退一步,明天让一步,规则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毁掉的,讲人情,那就会毁掉规则,不讲人情,别人骂你冷血,这也是管理上的难题之一。

胖东来之所以提供超常规待遇,本质上就是用高工资 + 高福利,来换取你严格认真履行公司规章制度,高质量的完成自己的工作,能做到,就开心合作,做不到你走人,从管理角度来说,这是失职,至于开除,孰轻孰重,不好评说。这就跟上班迟到了一分钟或者五分钟,公司要扣你钱,谁对谁错呢?两难无解。

知乎用户 皮日修 发表

我从抖音刷到这条消息的,我马上来知乎

我是人我自然支持人

我是打工仔我自然支持打工仔

想让我无条件的支持资本家,给企业当免费的狗,咬说企业不好的人,我有病呀!

知乎用户 魏庄子 发表

胖东来这是给所有企业开了个好头啊,以后各种严苛条款都写在合同里,你知晓签字。等看你不顺眼或者你的价值不大时,拿着规章制度开除你,还不用赔偿。妙啊。

12 年的老员工,这样的被开除了,规章制度中的影响微小的工作错误没有容错率,合理吗?

我之前就说过胖东来招聘犯过罪的人属于作秀,真要是讲社会责任,为什么不给大专生,高中生,初中生 2% 的录取名额呢?

胖东来说的自由爱的理念,在这事上看起来就是有点搞笑。一个为企业工作了 12 年的老员工,如果只是因为这么一个事开除员工,我只能说三个字,呵呵,呸。

后面就看于东来怎么表演了。这个老员工我希望胖东来返聘回去,还有 3 年就可以退休了,人家也不是罪不可恕吧?毕竟连做过牢的人,于东来都可以给机会。这种为自己企业工作了 12 年的犯了个错误的老员工,于东来不应该不给机会吧?

刚也看到了网上说的有反转,是 21 年的事情,该员工还有其他违纪行为的。现在爆出来了,是有人搞胖东来,还是胖东来只把顾客当人,不把底层员工当人,接着吃瓜。

知乎用户 一剑冲天 99999​ 发表

我就看看有多少工贼支持胖东来。希望这种工贼在未来的打工路上能遇到像胖东来这种规章制度的公司,希望这种工贼在未来它没有年龄竞争优势的时候,被它公司的老板以这种类似的规章制度给开除掉,而法院还不给它辞退工龄补偿。

有些人连自己的位置都拎不清,还跑出来说什么支持胖东来支持于东来。想象一下,胖东来的这种 “法院” 支持的合法开除没有赔偿的苛刻规章制度被全中国的公司拿去用了,对底层打工人来说会是一场多么大的灾难?今天你可以以一个打工人的身份去支持胖东来,未来整个就业层面都学胖东来这种规章制度,到时候雪崩的时候,没有一个支持胖东来的工贼是无辜的。

不要跟我说什么拿了胖东来那么高的工资就应该怎么怎么样的,胖东来工资说破天也就 1300 左右美金,看看人家欧美资本主义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再看看胖东来的规章制度工作环境,简直恨不得连员工的家事都要管,说它是封建社会的公司都是夸奖它,一个对为它辛辛苦苦工作 12 年的老员工,因为一丁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说开除就开除,还特么一毛不拔的开除,说一句胖东来是全中国最没有人性的公司不过份吧。

这个支持资本家剥削老员工的法院也不是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院是讲劳动法的,这个法院是讲解释权在它手上的。

最后,上一张图。

知乎用户 e 彩长尾夹 发表

无良媒体除了断章取义拿出来一段制造新闻热点,还能干啥?张雪峰上大分

知乎用户 异思维​ 发表

前有南山法院,今有许昌法院

知乎用户 并非如此 发表

我发现几乎所有的回答就是就此事论此事, 表面上, 公司和员工之间签订了合同,只要员工违反合同就可以被依法处理, 其实这是错误的, 不完整的, 不管是法律也好, 公司的规章制度也好,都需要一个底层逻辑的支撑, 那就是公平性。 也就是如果你制定了一个规则, 就必须所有人遵守, 对所有人的处罚都要适用公平性原则, 也就是这个员工因为这件事情被解雇, 那么根据公平性原则, 所有类似的员工都应该被解雇, 同样的事情,因为不同的人而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那么这种处罚就是不公平的, 是不是违反公司规定就不是最主要的内容, 简单来说, 如果一家公司制定了一条规则, 但是几乎没人遵守, 突然有一天一个人以为这条规定被开除, 那么很明显这不是一个合理处理方案, 尽管我举的例子和问题的例子可能不相符, 但是我只想说明一个问题, 就是一个人违规也好, 违法也罢, 并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 没有公平性原则托底, 所有的选择性执法都只能带来不公而已。

知乎用户 火舞艳阳 发表

这事不应该考虑的是,为何 2021 年的新闻会被扒出来成为热点吗?

拿一则 4 年前的旧闻出来,什么用意呢?对谁最有利?

知乎用户 遢邋​ 发表

这么多年看了这么多标题党,已经不会为这种非常能煽动民众情绪的标题所欺骗了。“没有第一时间迎上去 “肯定只是事情的一部分而已,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名员工不止做了这一件事,至于是被顾客提醒后不耐烦,或是爆发了激烈的冲突,也有可能是被领导教育后不服大吵一架,都是有可能的,没有更多事实前,仅凭这一小段事实片段就网络断案,被打脸的次数还少吗?

知乎用户 sdzhswt 发表

不管怎么说,不赔偿就是不地道,别扯什么没按规定这些荒唐理由,你要拿出多次不按规定,内部批评的文件来,而且有具体几次责令整改,仍然不改的,这样才是完整的可以不赔偿的证据链条

知乎用户 李恆 发表

太讲人情,养一堆老油条,效率低下;太不讲人情,员工又会缺乏安全感归属感。。。前者无法解决,后者可以通过高薪弥补。故而,可以开除,只要有理有据,合理合法!

知乎用户 AD 钙奶​ 发表

现在的很多媒体,特别是自媒体,为了流量博取眼球,无所不用其极。这篇文章就是阻碍行业健康发展。

新闻工作者的正确价值观核心是坚持新闻真实性与履行社会责任,以客观、公正、专业的态度传递信息,服务公众利益。

而现在流行的是各种标题党、无底线蹭热点、旧闻新炒、断章取义、移花接木和制造对立争议,一切为了流量,一切为了钱,而毫无违规成本。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监管,认真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完善这方面的法制建设,让新闻舆论回归本质。

知乎用户 半从心 发表

对于这个话题给另一个解题思路。

我反复多次地,在多个回答提到议程设置的小巧思。

很多人都奇怪,为什么一个 21 年的事又刨坟拿出来说

还上热搜,热榜第一。

本次可以看作配重论的一种,xx 也干了

议题焦点在于

你是否支持老员工应该享有特权

支持,不能按资排辈

那对不起,正好最近 xx 也干了,你们怎么说人家呢

为什么胖东来干就是对的呢

正好俩是两个极端

你不认可胖东来,是不是变相认可某行为

友商这招太狠了

.

跳出议题,让我们回到迎客问题

胖东来规定是 9 点至 9 点半理 pos 机,整标签

该顾客来看衣服是 10 点多

本职工作完成度有问题哈

要警惕我牵了一根绳子就被抓了,绳子上是不是还有头牛

.

对于这个事情没有什么多说的

不符合正常新闻舆论传播发酵的过程

不然你 25 年翻 21 的旧账逻辑是跑不通的

有后续就捞出来讲,没有就到此为止

知乎用户 无敌飞天刀 发表

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他是多次触犯公司规则,不是这一次,说明之前胖东来给过他机会,他没接住。

我不相信有好的资本家,但我相信规则

知乎用户 五指之中 发表

南有 “南山必胜客”,北有 “许昌法院”

以下案例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篇幅有限,只转法院认定事实及判决结果)一共找到 17 个劳动争议判决,这里只选取其中 4 个典型!

1、(2019)豫 07 民终 574 号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如下:孙某诉称 2007 年 2 月 3 日通过招聘到胖东来处工作,工作岗位为服装部员工。胖东来从 2010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胖东来提交违纪调查单显示:2018 年 2 月 23 日,孙某被顾客投诉,自述经过如下,“2018 年 2 月 23 日,我在朝鲜面档口刚给顾客下过两份朝鲜面,后面还有三四位顾客先来,在排队等我做朝鲜面,这时白吉馍档口来顾客,要我给她做白吉馍。白吉馍档口的员工都不在,一个人公休了,另外一个人休息三个小时去休息了,我档口的顾客还在排队,没法及时过去帮她做。旁边凉皮、炒凉粉和炖锅也没人在岗,我也没法叫别人过去帮忙,就婉转的跟顾客说白吉馍的师傅不在这,我忙完我这边就马上过去帮你做,顾客就去投诉了,公司就把我开除了”。2018 年 2 月 25 日,胖东来向孙某送达违纪处理通知单,对孙某违纪处理结果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孙某做出辞退处理决定”。

一审驳回孙某要求新乡市胖东来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2021)豫 10 民终 2593 号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被告胖东来电器原名为许昌市胖东来 (集团) 华豫电器有限公司。2006 年 5 月 1 日, 原告王某进入被告公司工作。2016 年 1 月 1 日, 原、被告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岗位是夜间安保。2019 年 6 月 15 日、2019 年 8 月 15 日, 原告两次迟到, 被告根据公司管理制度, 被告拟对原告解除劳动合同。2019 年 8 月 15 日, 原告不再到被告处工作, 回家等待处理结果。2019 年 9 月 14 日, 被告向工会提出对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同日, 工会研究决定同意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并于当日下达了许胖 [2019 第 21 号] 关于与王某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一审驳回原告王光辉的诉讼请求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2022)豫 10 民终 255 号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05 年 10 月 1 日任某入职被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被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自 2009 年 8 月起至 2019 年 9 月为原告缴纳社保,被告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起至 2021 年 10 月为原告缴纳社保。2021 年 7 月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在巡场监督过程中,发现原告工作不符合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经报告部门主管并查看员工工作视频后,认为任某所在的工作区域,当顾客进入该区域时任某在整理货物,没有给顾客积极主动的服务,已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2021 年 9 月 10 日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出具《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与任某解除劳动合同。

一审驳回原告任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2022)豫 10 民终 280 号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09 年 3 月 26 日耿某入职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被告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为原告耿耀贞缴纳社保。2021 年胖东来服饰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在浏览检查员工工作视频时,发现耿某在盒裤袜子营业区工作时间,有顾客挑选内衣裤时持用 POS 机理货,未按照规定首先接待顾客。2021 年 7 月 9 日、2021 年 7 月 17 日, 在胖东来百货服饰四楼办公室公司主管与耿某一同沟通事情经过, 录音中载明整个事情经过, 录音中耿某对违纪事实予以认可, 但对违反劳动制度辞退后没有补偿不认可。2021 年 8 月 29 日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出具《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与耿某解除劳动合同。

一审驳回原告耿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下几则关于 “劳动者严重违纪” 司法实践的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此项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经营自主权,但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并不能成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以此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需审查是否具备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已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违纪行为有明确具体的约定、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违纪行为的处理是否合理合法、劳动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劳动者是否给用人单位或者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等因素。因此,劳动者需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来源】: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 年 4 月 27 日发布《2022 年扬州劳动争议裁审典型案例》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在本企业内部实施的、关于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制度。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起相关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超越合理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4 年第 7 期(总第 213 期)

劳动者有自觉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界定劳动者 “严重” 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量:第一,劳动者行为已经危及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或造成重大损失及影响,以至于双方劳动合同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第二,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信赖基础彻底丧失且无法修复,客观上不可能再维系原劳动关系。第三、综合用人单位性质、劳动者职责等因素,基于劳动者违反规则的性质、违约行为频率及纠正效果,劳资双方已经不再具有人合性。此外,在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方面,人民法院不能完全受限于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一方面,对于劳动者违反基本劳动纪律,依据一般社会观念难以期待用人单位予以容忍的,不能仅因规章制度缺乏明确规定,而否定用人单位解聘的权利。另一方面,规章制度中对于 “严重” 违反的情形仅作宽泛规定的,宜采取严格审查的司法态度,以缓和规章制度对于劳资双方权利规制的失衡。

【案例文号】:(2022)鲁 0505 民初 1704 号 (2023)鲁 05 民终 90 号

知乎用户 张浩天 发表

估计就是个倒霉蛋,被抓典型了。

胖东来作为一个主打正向循环、服务客户的企业,又给出了高于行业平均的薪水,必然是要对员工有更高的要求。

那么怎么让员工满足自己的高要求?光高薪就可以了么?员工就会自发的工作么?

不是的,人总是倾向于用最少的成本拿到最高的收益,这是人类的本能。

所以,高薪资必然要配严格管理,这是一个很通用的做法。

那什么叫严格管理?不是很简单的我定一个特别严格的、高于行业平均水准的规矩,逼着员工执行,这种是比较低级的手法。

高级的怎么做?

定一个行业平均的,但是不明确的规矩,然后对此扩大解释。

接着,通过企业文化告诉你,你应该理解这些模糊的定义,本来你就应该做到最好。

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员工不知道自己应该做到什么地步才可以满足要求,那他就会尽力做到最好。

但是人总是会累的,老维持最高标准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他会想要稍微偷点懒。

这时候怎么办?你也不可能真的每个人都查。

那就抓个典型嘛。

于是你就看到了,视频巡检发现这位老员工懈怠了,直接开除。

同一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只有这人么?肯定不是的,绝对有其他人也犯错了,也懈怠了。

但是,你把这人开了,其他人就勤奋了。

他一看,这么老资历的员工都被开了,自己被发现了也跑不了,于是就会好好干活儿。

我觉得这个事情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

所以,也不是过重,这就是正常的企业管理行为,从古至今一直有,杀鸡儆猴嘛。

知乎用户 狩猎 发表

对比一下底层逻辑其实跟张雪峰差不多的,老老实实整你的钱没事,但是你非要扒内裤。

赌一把,盐碱地不会让这个企业继续活下去太久的,最多五年,到时来看

知乎用户 久世英雄​ 发表

这就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

因为当地党政机关的政绩和当地的财税收入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源于本地大型企业,所以很大程度上在执法和行政时不可避免的会向这些大型企业倾斜。

就类似于之前说的某些 “必胜客”。

这个案子明显是和之前很多同类案件甚至是指导性判决的结果截然相反的,显然不正常:

当然,你们也都知道这是在东大…

最后,胖东来这个企业的价值观就很抽象,还记得前阵子疯狂招揽刑满释放分子的新闻不:

一个口口声声打着人性善良和美好旗号招揽刑释人员的资本家,却仅仅因为员工忙于手头工作未能及时迎接客人就砸人饭碗还试图逃避补偿赔偿责任,这种奇葩到家的逻辑我是完全理解不了也不打算理解的。

只能说这就是典型的土皇帝做派 + 纯粹的炒作作秀吧…

巧言令色,鲜矣仁!

知乎用户 再来三个愿望​ 发表

赔偿给到位,他觉得你太丑了把你开了也是没问题的,按合同办就是文明社会最大的基础保障

但具像到胖东来我多一句: 你们选的嘛偶像,你要青天要老爷要塑金身,麻烦自己受着,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知乎用户 溯行 发表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完全否定了一个十二年老员工对企业的感情,连体面都没留,十二年不是十二天,老虎尚有打盹的时候,胖东来赢了规则,却输了人心。

知乎用户 老三 发表

服务态度在胖东来员工考核里权重极高,几乎是一票否决,只要对顾客态度差或者怠慢一次,都是直接开除。这也许是胖东来价值观的核心,不爱不符合价值观就离开。

四线城市给了市场价 7~10 倍的时薪,这也是服务员应该做到的,要求高也是正常的,毕竟那么多人抢着干。

作为消费者和社恐,我个人是极其讨厌态度差的服务员和公务员,我是比较希望这种企业多一些,态度差不能尊重友好沟通的应该一票否决。

多少老实人老农民,因为公仆态度差,导致他们不敢去办事。也许社会更加文明友善人互相尊重,社恐会少一些。而社会如何成为那样,这就是不可言说的话题了。

知乎用户 牛马 LAMP​​ 发表

首先,我是支持胖东来做法的!有好的待遇,就必须有严苛的制度!说句不好听的:“待遇好、制度松、上班轻松,凭什么好事都让你一个人占了?”

所以,这件事情真的没必要占用太多公共资源!之所以占用了,是因为它发生在胖东来!

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只要公开,无论胖东来怎么做,都会遭来非议!

首先,站在法律角度

胖东来做的没有漏洞,被开除员工既然已经参加过培训,并且签字认可,说明员工已经知晓相关制度要求,日常工作中应当遵守,如果违反制度,必须受到相应惩罚!违反制度的开除或许有点过重,但不违法!

其次,站在人性角度

从顾客层面,说明胖东来是真的把顾客放在第一位,一个服务行业,这样做是完全没问题的…

从员工层面,过于严苛、缺乏人情味,但企业靠人情是没法管理的,胖东来这样做,也利于管理,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以后更不会有人不把顾客放在第一位!

知乎用户 XXX 是个伪命题 发表

从情感上说,胖东来的管理制度着实严格,从法理上讲,公司执行制度本身的行为没有过错。所以这个新闻为什么会引发大家的广泛讨论呢?往往是不同视角下的评价标准不同产生的认知分歧。

胖东来劳动纠纷的判决网上可查

服务不热情要辞退,迟到要辞退,一旦被投诉了也要被辞退,每当全网羡慕胖东来高出同岗位水平不只一点点的高薪时,没想过的事这份高薪并不好拿。方名校毕业生都抢着去竞聘许昌一个服务岗位的时候,应该有人想到,这样竞争之下对人全方位的表现都是要拿放大镜看的,客户为什么要投诉员工,因为你工资这么高就该做的更好,服务的更到位。

也不得不说,胖东来的法务部门也的确做的细,人事岗位的入转离工作比大多数企业做的都专业,这就是一场企业内的生存竞争,即使胖东来的文化是爱与自由,但不妨碍,他们仍然制定了更有利于顾客的制度要求,因为顾客是企业的生命线,除了产品,服务也是企业维持生命的中枢。

由此两点:1、激烈的岗位竞争。2、顾客严苛的评价标准。如果胖东来不发生这样严格的处理方式才是怪事呢。

另外不得不说,以严重违纪为理由无责辞退频繁发生的企业真的很少,胖东来的钱果然难赚,瞬间就不羡慕了。

知乎用户 爱学习 发表

实在找不着黑料就拿 21 年的旧闻开炒 这帮古墓派 KOL 已经被时代淘汰了 喝打工人血的恶臭老资本家们再难欺骗现代网民了

老家伙也不是没有与时俱进的 学学人家快 60 了还在 “宝宝大口吃饭” 的营销手段 现阶段想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只能拉下脸来融合饭圈思维

知乎用户 室图织衣 发表

开除员工是老板的权利,但因为员工犯了点小错就开除,说明这个企业文化不是尊重人为前提的,员工接待客人慢一点是不对,但你为了多赚钱就踢掉老员工?说明待人接物上也是势利眼,之前对员工的 “好” 恐怕也是在演戏,哗众取宠而已,对一家随时变阴阳脸的店,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知乎用户 二百多吨的灵魂 发表

新闻学继续上大分!

得分点一:事件发生在 2021 年,2025 年 “引发热议”。炒冷饭、翻旧账功夫了得!

得分点二:只说忙于理货未立刻招待顾客,不说该员工多次违规并被顾客投诉。避重就轻着实不一般!

知乎用户 提溜转悠忽悠 发表

这本来就是胖东来的风格,他自己也公开说过一个跟着他十几年的做到管理层的人因为去年的凉皮还是啥的舆情事件被开除了。那次赔了 1000 来万还是几百万。其实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去找找胖东来的员工守则就行了。这社会诟病的本来就不是开除员工,而是开除或者裁员用各种手段去缩减赔偿。

知乎用户 唐糖糖 real 发表

小单位人少靠感情,大单位人多靠制度。

百货服饰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且刘霞曾参加该规章制度的培训并签字确认,驳回了其赔偿请求。

这操作本身就是避免赔偿罚款的操作

大家后续可以留个心眼子 签字后写个 XX-XX 日期 如果主观让重新写 就得注意了。

知乎用户 空调 27 发表

这不是新闻,甚至不是胖东来爆火后的事情,但他如同胖东来上的很多热搜一样,都是很久前的一个事情,这个应该是 21 年的纠纷,突然出圈,进入到更多人的视野。

胖东来的管理是很严格的,出来的人多半都抱怨他的严格。但胖东来做事很人性化,一般不会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这件事的背景,于东来计划要关闭胖东来服饰和胖东来电器(如今原址已关闭,搬迁到了天使城),而胖东来服饰是几乎工资最低的(在员工持股分红背景下,可能盈利也是最低的),在这个背景下,管理层收到了压力。至于是杀鸡儆猴还是别的什么,我就不清楚了。胖东来以前主要人员来自内推,属于比较好进的,管理层有轮岗和民主测评,一般情况下,这种团队你可以说凝聚力强也可以说拉帮结伙严重,所以部分年龄大的基层员工会有被排挤和感觉上升途径单一。

支持胖东来火起来的部分流量是注定要反噬的,这些流量起来的时候,熟悉了解胖东来的人都觉得莫名其妙。

胖东来羽绒服只赚三毛钱,这个开始在抖音,知乎等多个地方上过热搜。但是这个真的莫名其妙,全场羽绒服就那一件,旁边都是标着到处是赚 20%,25% 的羽绒服,莫名很多媒体就盯着那一件,他们是没见过为了出货亏本甩卖的么,而且很可能是因为那家服装厂要关门了,所以店铺里选择成本价出售。结果反而催生很多阴谋论,拿着后来这个衣服服装厂注销的消息,说是胖东来为了掩盖事实心虚了。

胖东来替周围影响的业主交物业费,(我们小区是受胖东来人流影响最大的小区,曾经半年车辆都无法正常进出小区,经常被堵门,后来胖东来在我们小区安排了两个保安引导车流,我们才可以正常出入)这个很多自媒体报道过,我甚至被很多人问过,是不是你们小区物业费胖东来给你们交了。这个是夸大事实的谣言,这可能是是胖东来的某家店铺某段时间采取的措施,不具有普适性。

于东来说我没有背叛无产阶级。这个我不敢肯定,但九成是谣言,因为我属于早在自媒体吹捧胖东来前就关注他及胖东来相关视频,网上绝大多数胖东来的视频我刷到过五六遍遍,我从未见过这个讲话,都是图配的后期文字,于东来发的视频更是没有这些。

胖东来杀鱼的后悔离职。这个九成是谣言,在抖音和知乎我看过几千几万的点赞说这个事情。我属于是全程见证了这个谣言的产生过程,这个最初是很早之前评论区的回复,被抖音等自媒体引用,然后过了半年逐渐有类似微信截图之类的回复作为知乎的答案,然后不断地在知乎和抖音进行回交。逐渐添加了离谱的细节,逐渐变成了杀鱼姐离职后后悔连后期的聊天记录都造出来,甚至分化了不同版本。

胖东来的九成利润都分了。这个视频来源于于东来自己的演讲,但是说的是新乡店铺情况,新乡店铺的股权于东来好像完全让出去了。还有相关演讲,说的是天使城的情况,视频都是截取了十来秒,表达的意思就完全变了,甚至有人拿着数据反推。胖东来的利润分配是分为公益支出,运营储备,持股分红,胖东来是股随岗走的制度,于东来很多时候的演讲结合上下文,讲的是持股分红这一块。

以上,种种在自媒体下传播的天花乱坠。但胖东来的核心竞争力是品控和负责。收银员,保安,保洁等基层员工的工资是真的(他这两三年大幅度上涨过工资),营业额是真的,人流量和货品是真的,这些才是定海神针。胖东来这几年动作是奔着提高利润率,产品高端化的发展,这不是秘密,于东来公开采访明确提到过要把利润从 20% 提高到 25%,30% 左右,但是这样的视频得不到传播。毕竟人们想象中张麻子就应该是个大老粗,最好脸上长满麻子。

知乎用户 hifa 发表

一次未及时迎客 就被开除了 吗?

12 年老员工,知道未及时迎客是严重违纪吗?

如果知道,这样能干 12 年?

知道未及时迎客是严重违纪,且已经干了 12 年,还会犯这种错误吗?

知道规定,干了 12 年,违反规定,这三条至少一环有问题

知乎用户 Sweet 西西 发表

我曾经在一个服装箱包商场给顾客拍照,就是顾客可以拿着小票,满 38 元以上免费拍照,封膜 5 块。是商场老板专门设的一个职位。

大早上商场没有人,我照相的地方距离裁缝很近,两三步。我就会去裁缝那儿待一会。2000+,很闲。当然忙起来也是很忙。

干了一段时间,商场大变样,把照相这个位置给挤下去了。没有这个工位了,我又没有出错,没有借口裁掉我。经理就开始安排我随波逐流,卖童装,卖玩具,搬搬货乱七八糟这里去那里去,最后去商场门口换购,但其实也完全用不到我的,因为收银员就有五六个,他们完全够。

后来有一次一位男顾客带着他媳妇儿故意找茬,原因我实在是忘了。经理马上就过来了,当场就把我给开了。这男顾客都懵了,赶紧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其实在这之前我就没有定位,每天都在担忧自己被开,甚至有的时候晚上做梦都会担心自己被开,真的发生的这一刻,心里只有果然如此。

其实还是很难过的,因为我真的很喜欢照相这个工作,工资虽然不高,但是很自由,很好玩,也没有刁难人的顾客,大家都很客气。

后来裁缝告诉我我被开了之后,第二天他们员工开早会,经理特别强调,以后上班不准浓妆艳抹,勾引谁呢,都是老头老太太。可我就真的只是普普通通的化了个妆。

一般发生这种事情都是口头教育一番,严重点的扣钱,上来就把你开了,很有可能就是早就想让你走了。况且这个员工当时还在整理货物,并不是在闲聊。

知乎用户 克可达 发表

有点过重了

而且这法院是真的偏袒胖东来

我知道肯定是被什么东西裹挟了,毕竟纳税大户,地标企业,肯定动不了

知乎用户 物业德哥说真话 发表

当我目睹了胖东来那名服务了十二年的资深员工因未能按时接待客户而被解职时,我正手持早餐稍作停留。这让我想起了小区入口的那家经营了十五年的豆浆商店。店老板常常给繁忙的上班族多放一小勺咸菜,可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老顾客就主动帮着端着碗擦桌子。这种相互理解、体贴入微的心态远比什么金字招牌更难能可贵。

有趣的是,我表姐在零售行业已经服务了接近二十年的时光。去年,她的店内发生了一个类似的情况:一位已经服务了十年的理货员,因为家里的老人生病,连续几天精神不集中,导致商品标签被错误地贴上了。店长得知后,先是找她促膝长谈弄清原委,又安排同事临时顶撞她处理家事,归来后又专门安排老师傅领她重新熟悉物品。现在我是一名理货员,成了店里一位责任心很强的员工,新来的员工都愿意向她取经。

规矩是要立的,但是立规矩不是为了显示管理者的权威,而是为了让事情更好地发展。就像教育孩子,一犯错就被赶出校门,也叫教育?爸爸可以说,公司有没有温度,不是在公司效益不错时怎么给员工回报,而是公司在遇到员工错误时怎么应对。

想起自己也犯了个严重错误——整理客户资料时失误。当时战战兢兢等着被辞退,没想到主管只是叹了口气说:“青年不可能犯错的关键在于要明白他们错在哪里。” 他带着我加班三天,把资料重新整理,这件事让我时刻铭记在心。

现在很多企业都在学胖东来的管理模式,可如果连他们自己都把经念歪了,以后还有谁敢相信 " 人性化管理 “这五个字?制度是灭亡的,但人类是存在的。当我们面对一个服务公司长达十二年的经验丰富的员工时,我们是否应该为他提供更多的机遇?这不仅仅是对一个员工的去留问题,更关乎企业对” 人 " 的基本尊重。

不知道各位职场中,有没有遇到过如此严格但不失温度的管理方法?

知乎用户 仙人掌不会醉 发表

矫枉过正。

像我这种社恐性人格,出去逛街的时候,一进店门都会先示意店员不用管我,我就先转一圈看看,看到有意向的会招呼他。

知乎用户 Insistent​​ 发表

2021 年的新闻,2025 年的今天上热搜。

当事人都没说什么,很多网友不乐意了。

胖东来只是河南一家开的比较好的商超,到底触犯了哪些人的利益?

知乎用户 lahie 发表

根据历史可知,对员工好并不能让员工的服务态度变好,更有可能变成 “禁止随意打骂顾客”

服务业想做好,大棒的重要性甚至是高过胡萝卜的,只有大棒到位了胡萝卜才有意义

尤其是看这个标签,12 年老员工,还有挟资历示威的意思在,再不给大棒胖东来怕不是要像当年的国营商店狂飙了,高端服务业可是年轻人的天下,公司给养老那更应该感谢公司,上哪有资历一说

知乎用户 神兔量子波动状态 发表

开除的赔偿有吗?只要给足了 n+1,或者 2n。 开除一个员工并给足离职赔偿,这不就是很正常的商业行为吗?

知乎用户 ANLU 发表

一会把胖东来说成共富的代表,

一会又觉得胖东来 “随机” 开除员工也没啥的。

美名其曰,其他的资本家如何如何的。

原来你们眼里的胖东来下限这么低呀?

那吹什么共同富裕的代表。

知乎用户 黑白​ 发表

你以什么身份看待这个问题?
你是员工,还是你是顾客?
胖东来最终的资产是顾客,不是员工。
他就赌大多数人会站在顾客这边。
或者他知道人性的自私
你能共情牛马到自己不愿意去胖东来当上帝么?
你进了那个商场,你作为顾客,就是既得利益者,你愿意放弃利益共情牛马么,最大公约数不言而喻了。
毛选第一章: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谁是战友,朋友,谁是普通朋友,谁是路人,谁是敌人。
这才是胖东来的第一性原理

知乎用户 天气不错 发表

处罚过重了

可以扣除绩效

但不能接受直接开除

屡教不改,惯犯例外,该开就开吧

知乎用户 毛线 HR 发表

工作 12 年,100% 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照开!

除了胖圣,其他公司 “1 个月迟到 3 次 + 旷工 1 次”,你都绝逼用不上“严重违纪” 的条款!

……

知乎用户 爱读书的熊猫 发表

请看 问题描述 和其背后隐藏的逻辑

“12 年老员工未及时迎客被开除”

注意关键字

老员工

“这一处罚是否过重” 这什么逻辑?这不就是是说 老员工可以例外吗?

相信大家早就听惯了:

众生平等

以及强烈反感:

阿里的红线问题吧?

说的是

p7 一下撞红线,被开除

P8 以上撞红线,红线没了

这个问题的提出本身就隐含了

有法不依

的隐藏思维习惯和习俗的根源

知乎用户 鹿野苑的大迦叶 发表

1. 要什么时候才能明白,12 年的老员工对于企业来说不是事儿,别说私企,国企下岗的老员工很少么!

2. 知道开除一个公务员有多难吗?

3. 现在知道为什么会有常年备考公务员的人了吧,甚至高度怀疑有那种从毕业考到 35 岁的新时代范进存在。

4. 把一个企业捧得太高的时候,想想哲学的辩证法。开始全民吹捧海底捞的时候是怎样的,后来质疑海底捞的时候是怎样的。

知乎用户 观察者 发表

如果仅仅是礼仪问题就被开除,处罚过重。

很多人看出来,换掉老员工可以节省开支。

胖东来口碑不错,也不能高估他们。

比如前段时间于东来跳出来力挺西贝说为了正义。这明显是头脑发热,后来又把说话删了。

知乎用户 百科全 发表

中国人就是这么的喜欢先造神再毁神,乐此不疲,循环往复。 一小部分人带头挑事。剩下的盲从。

在现在信息大爆炸的时候,在于东来刚说了账面 40 亿无贷款之后,几年前的新闻立马被翻出来开始了一顿狂轰滥炸。这事反常也正常。怪于东来太高调,商业逻辑和同行大众认知反差太大,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知乎用户 劳动人民万岁 发表

看着是服务顾客,实际上是压迫工人

有些人总是喜欢造神,宗某人家的戏码还没看够吗

知乎用户 陈陈 发表

当年的华为小米阿里京东腾讯…… 一大堆都得过很多荣誉。胖东来就会是意外了?一推人因为以前夸胖东来,沉没成本过大,要维持人设于是不得不继续支持胖东来。

如果换一家企业这样做,不知道那些大 V 又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有人说胖东来给员工的福利足够多,所以没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请问,是否意味着只要有足够的贡献就可以做别人不能做的从而不受到批评惩罚。那就闹麻了,贡献多就可以获得特权,那你们口口声声的声讨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无非多一个必胜院罢了。

实事求是,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事物是动态发展的,不能因为以前对,就一直盲目的认为以后所有的都是对的。以前的功臣未必就不会成为新的屠刀。

知乎用户 开开眼​ 发表

我那领导开会一直说,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干活长点眼神儿,别戳眼眶子

有些事看着四两重,上了称千斤不止

知乎用户 宏学硕士研究生 发表

仗着老员工的身份不干活的案例见得少了?

换成体制内的对工作推诿扯皮的你们还叫好么?还讲人情么?

拿着高工资,高休息时,高绩效的三高待遇,干了十二年连最根本的经营理念都不明白,敢多次违背,那你还干什么呢?

知乎用户 云深处 发表

昨天顾客在山姆的枣泥糕内吃出了使用过的种植牙,牙齿上还有牙垢,然后今热榜全盯着胖东来找黑点。

知乎用户 yanm​ 发表

说到胖东来的话题,现在已经是不可质疑的了

对模糊条例的解读,本来应该是按照选择对员工有利的解读方法。例如,“当顾客有需求时”,什么叫做有需求?例如原文里提到,当顾客询问时,这很好,但是另一条有需求是很模糊的概念。顾客询问是不是有需求?顾客挑选商品,但是没有询问是不是有需求?顾客正在看商品是不是有需求?顾客走进大门是不是有需求?

如果没有详细的说明,那么理应按照对员工有利的解读,不应该选择 “一切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这种霸王条款。要么就要具体化到什么行为是需求,要么就应该按照对员工有利的解读方法——只有询问算得上有需求。

现在胖东来可以用 “有需求” 的复杂解读方法对条例进行解释,未来其他公司就可以用更多模糊条款来限制和裁员。员工应该勤劳工作,什么算勤劳,摸鱼十分钟算不勤劳可不可以?员工工位应该保持整洁,什么算整洁,发现了地上有一张纸片可不可以?员工不应该抹黑公司形象,什么算抹黑,跟朋友吐槽算不算?

这就像柯洁下棋没放进盖子里一样,改天地板上放张纸片你没发现,第二天严重违规送走。要 n+1 或者 2n?违反规定,不给。


还有人拿工资高低说事的,那华为工资高不高?太棒了,华为也可以随便定规章了

知乎用户 打刀 K 发表

1 再次证明吃瓜民众多半都是傻叉,没长脑子,只长了狗眼狗耳,任凭媒体戏耍

2 胖东来近几年一直都是 “大家长” 式的管理,大领导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强行用自己的价值观 “改造” 员工。这玩意不存在好坏一说,爱干干不干滚,所以无论是夸胖东来 “三观正” 的,还是喷胖东来道德绑架员工的,都是傻叉,都是没脑子的文盲,再说一遍 ,胖东来的企业文化就是员工必须顺从于东来这个 “大家长” 的价值观,你服从就过得好,叛逆就过得差,就这么简单。

3 胖东来立规之初就肯定明白这种家长式管理会惹来内外冲突,一定会有员工和顾客不服,所以他们写了变态详细的管理规范,我他妈管你是员工还是顾客,出事了是吧,不服是吧,来来来,咱们一个字一个字的翻公司规章。 12 年老员工态度不对被开除算啥,120 年老员工都不好使

4 我个人,非常非常非常支持胖东来这种一切纠纷看规章的态度,只可惜国内没几个企业有本事有魄力去写这么细的管理条款

5 我还是那句话,地球上不存在为员工着想的企业和老板,如果有,它们必然被市场很快淘汰。胖东来从来不是发自内心的照顾员工,服务顾客,胖东来只是于东来经营的个人帝国,他就是要当这个土皇帝,他就是要把自己的做人理念硬塞进每一个员工都脑子里。仅此而已。

6 我看好多答案说胖东来罚太狠,处罚尺度不清晰,那你当初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干嘛?你怎么不第一时间去质疑反对公司的管理规定,当初你是不识字还是胆子小?

知乎用户 爱生活爱拉风 发表

什么是不要脸,不要脸就是你跟我讲规则,我跟你讲人情,你跟我说人情,我跟你分析人性,在跟你谈法律,你要求网开一面,特事特办,这踏马不是不要脸吗

知乎用户 深蓝 发表

去过一次胖东来,可能我比较穷吧,觉得价格挺贵的。然后呢,水果和服务确实新鲜和好。但是这个价格有这个服务也挺正常。我在洛阳,洛阳大张的水果也挺新鲜的,但是服务就比较差,但是价格便宜多了。

知乎用户 PierreDing 发表

一个人一旦被神话之后,就会开始说胡话。

工作了十二年,早就应该是 “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若真裁员以卖吆喝的话,价钱谈好就行了。

立人设,迟早塌。

知乎用户 天知道 发表

虽然我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顾客身份,但是我想说顾客不是上帝。

我只要求你保证产品质量、食物质量、服务质量,提供的东西对的上它的的价格就行。

你不用额外对我点头哈腰,不用我选商品围着我打转,不需要,也很厌恶。

知乎用户 山风云 发表

合法但不合理。

员工要是职务犯罪要开除,没有欢迎顾客也是开除。

杀人和踩脚都是枪毙。那这就不合理。

知乎用户 旖旖 发表

话说我觉得处罚过重了。

没有第一时间接待顾客,应该是最终还是接待了吧。顾客也并没有大的损失,也没有给胖东来带来大的损失,只是工作有些怠慢了一些,可以处以相应的处罚,比如罚款什么的。若是一直没有接待,或者顾客有需求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那当我没说。

人不是机器,就算是机器,计算机,有时候还会出问题。人在工作中,不可能时时刻刻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点错误不犯,总要有一定的容错率。这样人工作的时候才不会战战兢兢。

而员工却要以失去工作来作为代价,这个代价太高了。

话说,大多数人,在挑选衣物之类的时候,总会有一个挑选期,感兴趣了会问一问,不感兴趣了就直接走人,也不想劳烦营业员跟在身后,这样会有一种挑选压力。所以对于大多数人,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情。

工作开除,这得需要犯多大的错误才论及的呀。我感觉应该是渎职贪污受贿,或者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名誉损失才算。

这个事情有点过了。有点过了。

知乎用户 泽明​ 发表

还是看看事实细节吧,怎么个未及时接待?我倒是支持法院的判决,但是这个未及时接待的细节还是最好披露一下,员工到底怎么怠慢顾客了,怎么叫及时?怎么叫不及时,员工行为到底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否则即使判决正确,大家心里还是疑虑的,还是跑不开企业钻法律空子欺负人,法院助纣为虐的老话题。法律也是人情,抛开人情谈法律,有可能谈的是恶法。

知乎用户 日暮途远 发表

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激发善意,而非恐惧。​

此事无关对错,而在于选择。胖东来选择做一家制度至上、标准严明的 “规则企业”,这合法而且高效,但同时也选择了承受由此带来的、与 “完美人性化” 标签不符的舆论反噬。​​ 而这,正是商业世界复杂而真实的常态。

胖东来赢了官司,可能输了部分人心。这次事件是对其品牌形象的一次祛魅,胖东来的成功是建立在一套精密且严格的管理系统之上。

知乎用户 一念解忧 发表

劳动法规定评判呗!

知乎用户 lance 发表

跟寺庙赶走干不动活的老和尚一样,年龄大了劳动能力会下降,就找个由头赶人。

知乎用户 生菜真好吃 发表

颇有一种因为进门时是左脚而不是右脚,就得被机制杀的下副本感觉。

知乎用户 陆可水​ 发表

看不懂,公司理念是关心员工,老于又是基督徒,一直 “爱”“自由”“宽恕” 挂在嘴边。有刑事案件的人都能包容,这点小事情为什么都不能包容呢?

这个员工 “犯” 了小错误,你可以批评、可以发钱、为什么要开除呢?

我也不护短,我觉得这次胖东来做的不对,过于苛刻,没必要。服务至上也要基于员工是 “人” 而不是 “机器” 的客观事实

知乎用户 hexun0321​ 发表

从法律上来说肯定是没问题,但是胖东来的价值观,不就是对员工和客户人文关怀吗?这个规定,对员工也太苛刻了吧?如果是屡教不改,比如 3 次违规,开除没问题,就一次,而且也不严重,直接开除不太符合胖东来的价值观和人设,也许背后还有其他原因吧。

知乎用户 郭柒染 发表

这不就是单纯的拿多少钱干多少事嘛?PDL 的高工资自然带来更严格的要求,无可厚非吧。总不能又享受高工资,又不受条条框框的限制吧

知乎用户 neilwang 发表

上纲上线,永远是整人利器!

本身 “没及时迎接顾客” 的处罚可大可小,有可能是句批评教育,也可能是扣点工资,但上纲上线就是可以开除。

我说的只是关于 “上纲上线” 的事实,对于这个事件我并不偏向谁,首先我不知道具体情况。如果是胖东来管理层找麻烦开人那是胖东来的问题,但如果是这个 12 年的老员工倚老卖老不服从管理那你也怨不得胖东来下手狠。

知乎用户 zhihu 发表

我最烦在鞋服店有服务员介绍这介绍那的,我自己喜欢什么我自己先看一遍,有什么问题再找服务员好了,我正要自己想看看,服务员就乱七八糟介绍这介绍那,哎,

知乎用户 大地之春 发表

当一个企业的员工待遇,明显好于同类单位的时候,为了争夺这个岗位就会出现很多乱象。

实际上,胖东来的员工待遇,和当地平均水平之间的差异,已经足够让人为此犯罪。

你待遇好,员工为了保住这个工作,就必然要去拍组长,部门经理的马屁。拍马屁到最后,必然是要送钱。至于怎么送?反正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有的是智慧。

人家都送了,你送不送?你不送,就等着领导整你吧。

然后哪?待遇这么好,虽然你拍我马屁,但这个钱与其让你赚,为什么不让我的大舅子的女朋友来赚?

因为大多数公司,人事只是把人叫来面试,最终录取,还是具体用人的部门经理说了算的。

而且像华为比亚迪这种,好歹是高科技行业,你要塞人,总得满足学历以及专业能力的要求。

像胖东来这种公司,它根本就没有门槛啊。

所以说,部门经理想塞个人,太简单了,他只要想办法开掉一个,有岗位空缺了就行。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直属领导,想找借口开除一个下属,是很简单的。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出现了如此荒唐的借口,说明这里面已经烂完了,各种借口已经找无可找了。

不客气的说,这公司已经烂完了,里面全都是各种关系户。

知乎用户 崖冰 发表

如果 劳动法 非要资本家手里,才能变成真正的法律武器。

胖东来是 不会介意以身入局,挨这么一下的。

只是可惜了,资本家们不傻。

知乎用户 既见七夜 发表

矫枉过正,被流量裹挟了。

胖东来不该是这样的,当初大家喜欢是因为你尊重顾客的同时也尊重员工。

知乎用户 ZJing 发表

胖东来每个月开次团,搞次热搜,累不累啊。天天那点钱全用在这上面了。一堆大半夜写的评论,你们那烂公司给你们加班费不。还是郭德纲那句话,“搞垮我,你们也挣不到钱”,到时再怪谁,再怪 “大环境” 呗?

知乎用户 已退乎 发表

人家内部的管理规范关你们屁事了,开不开关键是契约有没有规定。

以上。

不管你的事,别 BB,除非你出钱了。

知乎用户 苦力怕 发表

大家看胖东来工资高待遇好,但要求也多,综合下来工资和要提供的工作质量要对等,工作质量提高我觉得是应该的,但是有些企业文化我觉得挺窒息的,干预的有点过多,我不清楚那些员工是很自然地就处理了,还是说刻意迎合企业文化,如果是刻意的,那估计挺痛苦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这事可能还有其它细节。

但是胖东来卖得不贵,员工福利又好,老板也赚钱。肯定有它的内在逻辑。因为它的竞争对手,并没有比它能赚钱,反而很多都搞黄了。

我猜猜胖东来的冗员肯定很少,采购拿不到回扣和安保偷不了东西。很多超市之所以不赚钱,就是老板扣老板的,员工摸员工的。胖东来一方面高福利,一方面严规则。才是他能屹立不倒的原因。

高薪养廉只是笑话,只有高薪加峻法才能养廉。所以胖东来有的规则看似不近人情,实际上是洞察人性。

知乎用户 渔夫 发表

搞信息,为流量,而常有以标题党,以选择性报道。

一叶障目,以偏盖全,失去整体性,客观性,自也不会有一个客观可靠的结论。甚至恶意引导以达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胖东来关联公司,是胖东来公司吗。

比如上下游供应链的各公司,是不是关联公司,难道都也长臂了吗。

对于善的,百般挑剔,完美主义;对于恶的,千般容忍,圣母心。这不病吗。

认识的过程,第一步,是开始接触外界事情,属于感觉的阶段。第二步,是综合感觉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只有感觉的材料十分丰富(不是零碎不全)和合于实际(不是错觉),才能根据这样的材料造出正确的概念和论理来。——《实践论》

知乎用户 只管通信考研 发表

替资本家喝彩,那叫贱得难受。

知乎用户 陈亦木的白日梦​ 发表

我很敬佩于东来,当时我不护短,就是做的不对。

于东来面对西贝这种造假,拿预制菜当现炒卖,惹怒消费者的恶劣行为,非但没有谴责批评,反而力挺,要我们给他们机会,说创办企业不容易。可是面对自己员工,只是没有及时对接客户,而是忙其他事,就辞退,零容忍。真的又婊又立。世界终究还是一样,资本家永远站在资本家那一边,胖东来只是他的商务模式而已。

知乎用户 文墨恩仇​ 发表

我预个言——胖东来在不远的将来就会被捧杀掉。

前两年一直在捧,捧得高得无以复加,连共产主义都标上了,接下来的几年也该杀了。

ps:刚被捧杀的是雷军

知乎用户 那七​ 发表

企业规定也要符合常情常理,即便员工签字了,一次服务不到位的处罚,可以批评,调岗,再培训,甚至可以扣奖金,12 年了,就直接开除?

这种和群众通常认知有偏差吧。


举个一个小事一次开除的例子,某大型造纸厂,规定有警告和严重警告,一次小违规警告,两个警告谢一个严重警告,两个严重警告折严重违纪,可能开除。这是有层次的。

但是,这是造纸厂,有个小事会直接开除: 带打火机去厂区。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因为这个小事有极大风险。

对比这种案件,一次未及时的服务… 开除…

知乎用户 力文 发表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因为是胖东来,所以才上了新闻热搜,换成其它企业,连个水花都不会有。

一个公司制度自然会有它存在的意义,至于真实情况不得而知,现在要做的就是静观其变,不用着急下结论

根据以往的信息,胖东来几乎没做过不近人情的事. 这个员工多半是个得过且过的老油条, 这种不迎客的违规包括其他违规我猜不是一次两次, 有这样的人在团队很难维持胖东来的高水准, 会影响其他积极员工的积极性。

以上只是推测,还是要让子弹飞一飞

知乎用户 小菜鸡薅羊毛 发表

1、长期搅动舆论,总会被反噬;
2、是不是 PDL 所有的未第一时间服务的员工都要被开除;
3、二审都失败,让人失望至极的价值观;

最后说下,今天认真干活没有第一时间服务的员工被开除,明天是不是可能没有第一时间回复收到的就要被开除了,我们的劳动保障

知乎用户 唐安妮​​ 发表

先把事件背景理清楚,这件事发生在 2022 年,当时公司是依照内部合规流程处理,员工起诉后法院也判决公司胜诉。事隔 3 年突然成为热点,具体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从这次讨论这个事件的本身来看,**核心争议点无非是 “制度” 和 “人情” 的博弈。**​(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对该案的来龙去脉以及判决结果可在本回答下的 @Alice 知友的回答内看全文或自行在文书网上查看。)

有网友说 “12 年老员工,这点事就开除,太不近人情”,这可展现出 “善良”,然而对忽视了在企业管理逻辑里,制度的核心价值就是 “公平性” 和 “一致性”。

胖东来以 “高福利” 闻名,员工薪资、福利远超同行业水平,但对应的,它也有 “高标准” 的服务要求 —— 及时迎客、热情服务、细致周到,这些不是口头说说,而是写进员工手册、明确到考核标准里的。当初员工入职时,签字确认过对这些制度的认可,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 “高福利换高标准” 的契约。现在有人想享受 “高福利”,却不愿遵守 “高标准”,本质上是在打破这份契约。​

还有人说 “这是把员工当工具,没有人文关怀”,可大家忽略了一个前提:**胖东来的这套体系,是 “合法合规” 且 “公开透明” 的。它没有隐藏制度,也没有用不合理的条款压榨员工,**相反,从招聘阶段就会明确告知候选人公司的服务标准和考核要求。候选人完全有选择权 —— 如果能接受高标准,就留下来享受高福利;如果觉得做不到,也可以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企业。​

这就回到了我一直在各种回答下都强调,对于打工人们来讲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核心:找工作,本质上是 “个人职业性格” 与 “企业文化” 的匹配过程。​

每个人的职业性格不同。有人追求 “稳定轻松”,愿意接受中等薪资,对应也能接受不那么严苛的工作要求;有人追求 “高薪高回报”,能承受高强度、高标准的工作压力;还有人看重 “工作氛围”,把团队和谐、领导包容放在第一位。​

企业文化,就像是企业的 “性格”。有的企业像 “佛系伙伴”,管理宽松,注重员工舒适度;有的企业像 “严格导师”,高标准严要求,但能提供高回报和快速成长空间;有的企业像 “大家庭”,强调人情和归属感,制度执行上会更灵活。​

按照媒体曝光的信息来看,胖东来显然属于 “严格导师” 型企业文化 —— 用高福利吸引能接受高标准的员工,用明确制度保障执行。对于职业性格里 “能抗压、追求高回报、注重规则感” 的人来说,这里是绝佳的平台;可对于 “看重人情、追求工作轻松、对细节要求敏感” 的人来说,就算进了胖东来,也很容易在 “高标准” 的要求下感到痛苦,最终要么主动离职,要么像这位老员工一样,因为达不到要求面临处罚。​

现实中,很多人找工作时容易犯一个错:只看 “薪资福利”,不看 “企业文化匹配度”。比如有人冲着 “大厂高薪” 入职,却受不了 996 的工作节奏;有人羡慕 “国企稳定”,却适应不了繁琐的流程和慢节奏;还有人被 “创业公司前景” 吸引,却无法接受灵活多变的工作内容。最后要么自己做得痛苦,要么达不到企业要求被淘汰,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我见过不少这样的案例,比如有个候选人,之前在一家 “佛系” 公司做行政,工作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薪资中等。后来听说一家互联网公司行政岗位薪资高 30%,就跳槽过去了,结果新公司要求行政要随时响应业务需求,经常需要加班处理突发情况,还得对接多个部门协调资源,不到 3 个月,候选人就因为 “受不了压力” 主动离职了。她不是能力不行,而是 “追求轻松稳定” 的职业性格,和新公司 “快节奏、高响应” 的企业文化不匹配。​

还有个案例更典型:一个做销售的员工,在一家 “注重人情” 的公司做了 5 年,业绩中等,但和领导、同事关系都很好。后来跳槽到一家 “业绩导向” 的销售公司,公司制度明确 “每月必须完成业绩目标,连续 3 个月不达标就淘汰”。他还是用之前 “靠关系维护客户” 的方式工作,业绩一直不达标,最后被公司辞退时,还抱怨 “公司太冷血,不看老员工情面”。可实际上,不是公司冷血,而是他没意识到,自己 “注重人情、业绩野心不强” 的职业性格,和新公司 “业绩至上、规则严格” 的企业文化根本不匹配。​

所以,与其纠结 “胖东来处罚是否过重”,不如提醒自己:下次找工作时,多花点时间了解企业文化,多问问自己 “我能接受这样的制度吗?”、“这种工作节奏适合我吗?”、“我和这家公司的价值观一致吗?”​

**具体怎么判断企业文化是否匹配?在此,**分享几个实用的方法:​

**第一,面试时多问 “细节问题”。**不要只问 “薪资多少、福利有哪些”,更要问 “公司对这个岗位的考核标准是什么?”、“平时工作中,遇到服务不达标(或业绩不达标)的情况,会怎么处理?”、“公司里员工最常抱怨的点是什么?”—— 从这些问题的回答里,能快速判断公司的管理风格和制度严格程度。​

**第二,找内部员工打听。**可以通过脉脉、领英等平台联系公司在职员工,问问他们 “在公司工作最舒服的地方是什么?”“最有压力的地方是什么?”“如果用一个词形容公司文化,你会选什么?”—— 内部员工的真实反馈,比招聘 JD 上的 “官方描述” 更靠谱。​

**第三,自我评估 “职业需求排序”。**找一张纸,把 “薪资、福利、工作强度、制度严格程度、人情氛围、成长空间” 等因素列出来,按重要性排序。

比如你的排序是 “薪资> 成长空间 > 工作强度 > 人情氛围”,那胖东来这种 “高薪资、高成长、高强度、低人情” 的企业就可能适合你;如果你的排序是 “人情氛围 > 工作强度 > 薪资 > 制度严格程度”,那胖东来显然就不是好选择。​

回到胖东来这个事件,我们没必要站在 “道德制高点” 指责公司 “不近人情”。本案中的这位员工,如果她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自己和企业文化不匹配时,能及时调整或选择离开,也不会走到 “被开除” 的地步。​

职场中合法经营的企业中**没有绝对的 “好企业” 和 “坏企业”,只有 “适合自己” 和 “不适合自己” 的企业。**与其纠结别人的公司 “处罚是否过重”,不如花时间了解自己、看清企业,找到那个 “性格匹配” 的平台 —— 这才是避免职场矛盾、实现长期发展的关键。

@知乎职场

知乎用户 Lota.Katioxira 发表

如果你还记得前几天罗永浩仓皇出走香港日本的时候,于东来公然站出来替西贝发声的话,也就不会对这件事感到惊讶了

于东来和胖东来的底色,其实过去一直有迹象,只不过碍于东方特色政治正确,很多声音都被掩盖了

中国人极其热衷于把名不副实的人捧上神坛,然后再一窝蜂的把神像砸掉

知乎用户 finding 发表

怎么看?

无非是一个纳税大户的肆意妄为罢了,加上法院的配合罢了。

首先,是否是严重违纪本应该是法院认定的内容,结果变成了,因为公司规定这样属于严重违纪,且签了字,所以就是。这明显是法理上的漏洞。

其次,过于绝对和宽泛的准则,量裁权就落到了公司手里。有顾客来的时候,必须放下手头的工作。假如此时在一个隐蔽的角落的货架上起火了,员工在灭火。此时,到底要接待顾客还是继续灭火?也就是,手头上的工作到底能否被打断,完全成了事后公司的决定,它觉得能就是能的,它觉得不能就是不能的。

胖东来的这次开除,换个地方,换个体量,都有可能被判输。

其他人也以化工厂睡觉一小时,因未造成严重后果而被判定为违法开除来驳斥胖东来。

但是竟然有网友说,胖东来这个才是造成了严重后果,化工厂那个不是。先占立场,再来思辨,无语子。

至少你可以问问顾客的意思。

知乎用户 求知的兔子 发表

正常网红大善人

线下管理资本家

吸引一堆认知低的蠢人抬轿子走流量

挺好

知乎用户 陈皮 发表

甭管咋说,人家工资肯定给够了,辞退补偿肯定也到位了,不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下辞退也就辞退了,外人无可指摘

既然享受了好的工作待遇就应该有好的工作态度,很多人抢破头都要进去呢,这份工作真的是你不想干有得是人想干

知乎用户 yingyuecan 发表

我要是顾客, 胖东来因为没有及时迎接我就丢了工作 我反正是有点过意不去的。人被规整到什么程度才会没有第一时间迎客就被开除的? 在这样高压的环境下我是真干不下去再高的工资都干不下去

知乎用户 嗯好的 发表

如果是员工在干其他事没看到,或者只是慢了一点去接待顾客,我是看不懂这个社会了!

基于目前如上网上信息,胖东来处罚太儿戏,法院判决太儿戏!

到底犯了多大的错误才能处罚?

不能因为参加了员工培训,看了员工守则,就可以随意因员工守则去处罚员工!!这是基本的法律!!

要不要制定一条左脚踏进公司大门违规,并可以开除!!

等哪天想开谁就开谁???

10 年老员工,因小错被开除!!!匪夷所思!!!

知乎用户 生产队的驴 发表

这事背后要么有同行绞尽了一肚子坏水要搞胖东来,要么就是有小编抠破了脑壳想完成点 KPI。

胖东来立身之本就是产品的质量和高于同行标准的服务态度,与此同时,因为给予员工的高标准福利,在网络上被网友夸赞,带来了大量的好评和流量。

高于同行标准的服务态度,就一定需要清晰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管理执行。哪怕我们带入一个劳动者的视角,一个双休高工资的岗位,必然也伴随着严格的管理。做人最基本的道理就是不能既要有要还要对吧,又想高工资又想高福利还想轻松,你以为你在中草国烟工作呢?

就这么一个从规章到法律都没啥可挑剔的操作,硬要鸡蛋里面挑骨头,那就是它有点不近人情。

可是话说回来,如果遵照人情管理的话,胖东来还是胖东来么?

各位同行如果真相监督胖东来,我是举双手赞成的。越严格越好,但是你们别玩双标啊,你们监督胖东来的时候能不能以同样的标准对待自己呢?

哪怕不说商超行业,放眼到整个劳动市场,河南范围内,不说高福利了,就说遵守劳动法这件事,有几家公司能做到胖东来这个标准?我都不提公积金了,就说五险,河南有几家私企依法交的?

至于人情,法都不守的情况下,你谈个 der 的人情。

知乎用户 声生不息​ 发表

一个企业制定的,明显违规的规章制度,居然会被法院拿来当判决的依据,而且辞退是必然要赔偿的,这难道不是法律规定吗?除非是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那也是赔偿完了再追责让员工赔偿吧?我不知道胖东来是有多大能量,辞退别人还能逼着人说是自己辞职,法院居然可以能捂着眼相信,别人真的心甘情愿辞职别人疯了去打几年的官司?

所以那些什么胖东来给的工资多为他辩护的,他给的多在他眼里你也就是个奴才。员工当小三还要多拿一份小三的价值呢,自己把自己当奴才有什么好得意的。。。

知乎用户 咸菜滚豆腐 发表

一年上八百遍热搜,能干干,不能干就关了。

知乎用户 王安石 发表

看在薪水的份上,这么严格的规定也算合理吧

知乎用户 感冒灵颗粒 发表

由图,易得。

知乎用户 阿飘 发表

好的服务必然是有奖有罚才带来的。

现在是 2025 年 10 月 16 日 08 点 12 分,本问题内大部分带抬头的答主的观点都很一致,胖东来的处罚合法但不合情。

明显着带节奏呢。

坐等舆论反转。

知乎用户 林隐舟 发表

这个在中国,从普遍认知和劳动法精神来看,绝大多数人(包括法律专家和公众)会认为这个处罚是过重的。

劳动法强调处罚应与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匹配。一名工作了 12 年的老员工,仅仅因为 “未及时迎客” 就被开除,这显然违反了“过罚相当”的原则。“未及时迎客”属于一般性的工作疏忽或服务瑕疵,远未达到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的程度。

该员工是故意为之,还是无意疏忽?其行为是否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从 “未及时迎客” 这一行为本身来看,其主观恶意和客观后果通常都是轻微的。

胖东来以其 “人性化” 管理和 “员工幸福” 著称,例如高薪酬、长假期等。对一个有 12 年工龄、没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老员工,因一次失误就施以最严厉的处罚,这与它对外宣扬的“家文化”和 “人性化” 形象严重不符,显得冷酷和矛盾。

12 年的工龄代表着员工将大量的青春和精力奉献给了企业,彼此之间应有基本的信任和情分。因为一次小失误就否定其 12 年的贡献,在人情上是说不过去的。

企业文化不应只停留在口号上。一个真正尊重员工的企业,会自然地将这种尊重融入到管理细节中。当企业把员工视为 “家人” 而非 “工具” 时,在处理问题时就会更多地考虑前因后果,而不是机械地执行冷冰冰的条文。

但是这件事情放在美国,可能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在美国大部分州,实行 “自由雇佣”,意味着雇主可以因任何理由(甚至没有理由)解雇员工,只要不涉及歧视(如种族、性别、宗教等)或报复(如举报违法行为)等法律禁止的原因。

因此,理论上,在美国一个员工因为 “没有微笑” 或“未及时迎客”被开除是完全可能的,且不违法。

这样的对比下才能显示出中国的 “人情味”。

再来看看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这些地区的劳动法对员工的保护远强于美国。解雇员工,尤其是老员工,需要有 “正当理由”,通常是指严重的行为不当或持续的能力不足。像“未及时迎客” 这种一次性的轻微过失,在这些国家几乎不可能构成解雇的“正当理由”,如果雇主强行解雇,很可能被判定为“不公平解雇”,需要支付高额的赔偿金甚至恢复员工职位。

这和我国基本相似。

看看接下来胖东来对此事的回应吧!这件事对中国的劳动法有很大的帮助,应该多听听民众的声音。

也有人说,高工资对应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匹配的,但是一个 12 年的老员工,职业生涯的四分之一都奉献给企业,只因为没有及时迎客就予以开除。可能会失去人心。企业可以树立典范,但是不应该是这位 12 年的老员工。以上属于个人愚见,欢迎来讨论。

知乎用户 皮皮兽​ 发表

老于不管住他的嘴,他很快会收到流量的反噬,胖东来是个不错的店,但是它的成功有太多限制条件和偶然性,老于不会不明白这个,发展遇到瓶颈,掌门人出来做代言这种模式现在新能源用的很好,但是都遭到了流量反噬,老于也不会意外,老于真的该不说话了。

知乎用户 蜀山三叔 发表

不黑不吹,如果真像新闻里描述,那只能说明胖东来并没大家想象中那样 “对员工好”。

仅仅因为迎客慢了点就被开除,十足冷血。

我在抖音看见这新闻时,下面评论很多人在那里 “洗”,而且全是同一句话,也不知道是真水军还是自来水。

大概意思是说:已经犯了三次,被顾客投诉,开除时已经给足了钱。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一般企业都不喜欢用老员工,因为成本更高、收益更低,时间越长解除劳动关系时赔得越多。

如果能弄清楚胖东来目前有多少工龄 12 年以上的员工,占比多少,也能从某一方面说明一些问题。

知乎用户 无名氏 发表

不奇怪胖东来有强制开除员工不给赔偿记录的历史。而且你猜猜为啥胖东来平均年龄 25 岁。因为这实际上是为了维持成本。因为假设工资每个月六千。不考虑年休假

胖东来即便啥都不干一年就要花掉 72 万。如果我们吧这个数字提高到一千呢会得到一年 7200 万惊人数字。

而且许昌市多少人如图

是 4357 分之一好如果强行六千来计算这个数字我懒得数数多少位?

好现在不奇怪胖东来有强制开除员工不给赔偿记录的历史。而且你猜猜为啥胖东来平均年龄 25 岁。因为这实际上是为了维持成本。因为假设工资每个月六千。不考虑年休假 得出结论胖东来即便啥都不干一年就要花掉 72 万。如果我们吧这个数字提高到一千呢会得到一年 7200 万惊人数字。

而且许昌市多少人

是 4357 分之一好如果强行六千来计算这个数字我懒得数数多少位?

好现在按照最低八小时两千计算

而许昌市生产总值是多少呢?答案显然意见了

所以强制八小时工资六千一定对吗?逐渐提高工资慢慢八小时二千涨个几百真的有问题吗?教育医保。这些民生领域应该放弃吗? 答案显然意见 。 顺带一提。企业税是财政收入一大来源。为了不让房价涨的高高的最后尽可能不要增加财政负担。

知乎用户 牛脑西 发表

市场经济,效率肯定是摆在人情味前面的。以人为本可以喊喊口号,真执行起来员工和顾客到底哪个才是本?

按说我应该站在打工人这面,但是网络嘛,嘴上可以不长把门的。你犯了错,就应该接受。不然,你可以自己去那个犯错了不处罚的地方工作。

怎么处罚,按照制度来。写了的制度就不是废纸。什么人情,当初制定制度的时候已经考虑了人情了,现在就不是人情是事故了懂不?

知乎用户 虎鲸​ 发表

12 年那都得终身合同了吧 何况 12 年 20 岁进去出来都是 32 了 不共情劳动者难道要我们共情资本家?那我祝你干到 40 被人开了

知乎用户 白衣戰神冷锋​ 发表

哪家小公子想要胖东来了?

爷爷 我想要胖东来

知乎用户 三石法子 发表

这人就是把中国社会搞清楚了。

先立一个善人人设。

然后干坏事儿。

大家就会对善人格外包容。

知乎用户 浪里个浪 发表

胖东来这样的企业天然有热度,稍微有点小问题就能上热搜。

企业普遍 PUA 员工,义务加班,离职不给补偿的问题倒是成了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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