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阳朔洪灾反思-秦晖-财新博客-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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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金宝河上历险记》发表后,引起了当地与国内一些大媒体的注意。18日《南方周末》即发表了记者的实地采访报道《水淹阳朔:一个旅游大县的艰难复苏》。这篇文章通过实地考察和对当地有关部门的访谈,解答了我在拙文中提到的一些疑问。其中几处要点是:

——“洪水是否由上游泄洪导致?

南方周末记者走访久大水库发现,该水库为自然溢洪设计,溢洪坝并未建设水闸。在阳朔县水利局看来,遇龙河两岸遭遇洪水时只能尽早撤离,没有“工程手段”可以调节。

——景区民宿投资者开发不当,酒店为了取景而建在易淹的低处。

报道引南非籍外资阳朔民宿投资先驱伊恩的话说:“古代人修房子首先考虑的就是各种灾难,要考虑地势,不会为了风景好而把土房子修到河边去。”

这些见解是值得重视的。有关部门的回应及时,与媒体沟通主动,令人赞赏。我一直主张: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公民有责任帮助政府改善治理。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有疑问及时表达。作为理论上公权力的授权者,人民对公仆有畅言质疑的权利,而公仆对人民有举证释疑的责任,从而建立一种上下沟通、释疑而信、权责对应的机制,以达政通人和之效。

阳朔的水患并不是今天才有。漓江及其一些支流素以夏涨冬枯,暴涨暴落的水文特征著名。据资料,1967年至1985年间漓江极枯流量与洪峰极值流量相差514.6倍,为广西河流之最,而且比第二位的南流江(极端洪枯流量比为240倍)大很多。过去只说是“暴涨暴落极不利于旅游船只一年四季通航”,现在看来它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远甚于此。这次的亲身体验和记者的采访,使我觉得有些问题仍值得讨论,兹陈述如下:

2009年漓江大水

关于“自然溢洪”

多年来我国水库的洪枯调节问题经常引起议论。民间不时有洪水期水库泄洪乃至垮坝增灾的传闻。这一方面与历史原因形成的一些水库工程质量问题和汛期事故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调节运行信息公开不够或不及时相关。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常宣传一些水库实行保护库容的“蓄清排浑”运行,容易使人联想到蓄枯排洪。尽管实际的蓄清排浑经过精心计算调度,可以尽量避免“有害调节”,但对人们理想中的水库拦洪济枯功效毕竟是有减损的。人们对此有疑虑也可以理解。

关于此次阳朔洪水报道的“自然溢洪”和遇龙河洪水没有工程调节手段之说,可以解决部分疑问。事实上,在《南方周末》这篇报道之前,我在拙文财新版也已指出:以这次洪灾面积之大,总体上泄洪不会是主因。遇龙河口以上漓江河段的水患更不会与金宝河水库泄洪有关。但是阳朔境内有水库(如沙子溪水库)垮坝也已经被证实。当时还纷传青狮潭水库也泄了洪。青狮潭是桂北第一大库,也是整个漓江流域的龙头水库,一旦泄洪会给漓江干流及桂林、阳朔县城等沿江地区带来重大影响。但要淹到支流地区,除非干流洪峰造成逆流顶托。而我们并未看到金宝河出现逆流。7日上午河水的异常快速上涨也还是顺流洪峰所致,应该排除青狮潭泄洪影响。

但是读了金宝河上游水库“自然溢洪”之说,仍不能完全解除人们对水库调度问题的疑虑。的确,我国一般不以防洪为主要目的的中小型水库基本都是自然溢洪设计,除了开放式溢洪道外,并无低位泄洪的底孔、中孔、泄洪隧洞或调节闸阀。这种水库溢洪水位固定,库水到达这个水位即自然下泄,没有人工调节手段。而一些以灌溉为主要目的的水库更是通常采用分层式进水口,主要实行表层取水,缺乏人工扩大放水、快速减少乃至放空库容的能力。这种情况下上游来洪在未使库水涨至泄洪水位时是难以下泄的。而在达到泄洪水位后,泄出的通常也就是自然洪水径流,只要不发生垮坝,一般都不会释放原有库容造成“增洪”。这与一些大型调节水库一旦在汛中实行高水压低位放水就可能释出库容增加下游洪水的情况不同(当然,后一类水库如果能在汛前尽量放空库容,也会有更好的蓄滞洪效果)。

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说目前的水库运作与下游洪水完全无关。首先,这种设计的水库在“自然溢洪”之前会有“自然蓄洪”现象,上游来洪在库水涨至泄洪水位前难以下泄,会给下游造成“洪水不大”的假象,下游的径流与水位都会低于无坝自然行洪的水平,容易麻痹人们的警觉。此时如果库水达到泄洪水位,即便没有释出库容、而只是释出自然洪水径流,仍然会对下游造成“意外”冲击。因此,对泄洪实行提前预警仍然非常重要,甚至正是由于这种泄洪没法调节,预警就应该比那些“可调节泄洪”更为重要。至少在“自然蓄洪”阶段,就要使下游知道一旦转为自然泄洪的危险。

在这方面,阳朔这次的应对显然是有疏失的。回忆5日那天我们在“十里画廊”步道游览的情况。那时应当正是金宝河上游两大水库“自然蓄洪”之时,金宝河水位没有太大的异常。印象很深的是:我们酒店出入的057乡道过河是没有桥的,汽车都要从溢流坝上涉浅水通过,坝面溢流通常只有10厘米深,车行无碍,但河边立有常年警示牌:“水浸过路面30厘米禁止通行”。而5日那天,汽车仍能从溢流坝上开过河去。

 _ 6月5日,汽车仍能从溢流坝上开过河去_

但相距不远、上游没有水库的遇龙河就截然不同。这条“画廊”之河那天水位已经很高,河水上漫已经淹没了步道的很长路段。然而除了竹筏漂流宣布停止以外,当时并无任何警示,对游览区也没有其他限制。在水淹步道前端没有任何标志与提示,更没有关闭这些路段。我们以为既无提示,被淹路段应当不会太长,被美景所诱的驴友们都脱鞋袜挽裤腿打算涉水过去,一些男生还自告奋勇要背不想脱鞋的女生过去。谁知走了很久,水淹之路还是漫无尽头,而且水还越来越深,一直深到大腿,我们才感到伊于胡底,无法再走下去。这时却已经进退维谷,再淌水回去已经太远,女生也背不动了,只得在水中把她们放下。最后我们是从旁边水田泥泞湿滑的狭窄田埂上赤脚夺路,半天才上到高处的公路上。

淌水而行的驴友们

现在回想,那时政府至少有两件事是该做的:一是在遇龙河步道上示警,告知前方水淹情况和洪水风险。二是在水位明显偏低(指洪水期)的金宝河示警,告知此时的低水位缘由,通知人们警惕上游水库“自然泄洪”。金宝河边也是有旅游步道的,尽管金宝河滨的徒步旅游不像遇龙河那么时兴,如果在白天游人如织时水库“自然泄洪”了,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上游无库的遇龙河虽然没有“自然泄洪”问题,但像那天的情形,那么多的人在步道淌水,如果遇到自然洪峰,也是根本没处可躲。这两种情况都比后来我们在酒店楼里遭遇洪峰要危险得太多了。事实上,导致我们遇险的金宝河洪峰出现在7日凌晨大雨中,那时河边应该是没人的,算是万幸。

超过汛限水位后开启了放水闸?

其次,虽说是自然溢洪,但人工并不完全是无所作为的。一般说来,水库在汛前应该尽量降低水位,直到汛末前都要尽力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而汛限水位离溢洪水位还有一定空间。无疑,阳朔这次降雨太大,保持不超过汛限水位十分困难,但按报道所说,似乎看不到为此进行过努力。而且这似乎还成了证明相关部门无疏失的一项理由:

水没过膝盖了

按县水利局对记者所说,久大和阳朔垌两大水库都是在“超过汛限水位后开启了放水闸”,注意这是放水闸而非泄洪闸(报道强调两库没有设此闸,洪水应该是从开放式溢洪道直接泄出的),也就是说在超过汛限水位前水库一直不放水,这就有违“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的水库度汛原则了。水利局说两库放水流量不大,总共只有6.8立方秒,对洪水没什么影响。但过闸放水流量与“自然溢洪”流量完全是两回事。报道没说溢洪流量是多少,这个流量也对下游没有影响吗?

正常放水对洪水当然没什么影响,而且本来应该在洪水前就放水,何谈影响呢。如前所述,阳朔一带在5日前已经有几次豪雨,我们亲见5日的遇龙河水位已经相当高,直到这时水库都不放水,要到快泄洪了才放吗?另外,我们在7日上午6:50分才从凤楼村得知“上游水库今晚(按指7日凌晨)二点泄洪”,随即团队通知准备撤离,但是已经走不了了。那时洪水已经猛涨。而现在看到县水利局说:久大水库是7日午后才泄洪,与当天上午的洪水无关。那阳朔垌水库呢?难道当时我们得到的通知错了?而当时洪水上涨之快,只是暴雨直接造成的?

老乡:前面没法走啦

再进一步想:如果开敞河道里自然行洪,水都涨得那么快,地形封闭的水库内难道会涨得更慢?根据报道此前水库又一直不放水,后来放水的能力也很小,那么库容应当本来就相当满了,涨到“自然溢洪”水位能需要从凌晨直到午后那么长时间吗?

读了报道,这些疑惑还是未能解除。

顺便说一下放水:我当年在农村插队时对当地水库的运行有些了解,当时那种斜置卧管式分层取水装置确实难以增大放水量以维持不超汛限水位,但是我也见到过特殊情况下克服困难潜水打开多个取水口以降低水位保住汛限的事。我不知道阳朔两库的放水设计如何,但是根据报道推测,似乎是超汛限水位前没有任何动作,超限后任其“自然溢洪”,而通知下游又不及时或者至少不全面。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需要反思了。

当然,根本的问题还在于像阳朔这样以暴涨暴落洪灾频仍闻名的地方,几十年来耗费巨资建设了为数不少的水库,却都是纯灌溉型的,对洪灾“没有工程手段可以调节”,即便不增灾,至少也没能减灾。这或许是农业时代灌溉至上思想的体现,现在应该改变了。如今我们这个国家已经号称“基建狂魔”,难道这个问题至今还不能解决吗?

关于酒店选址问题

报道提到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近年来民宿酒店大量建在河边,造成洪灾风险。的确,对于水位经常“暴涨暴落”的河滨地区,经营酒店不能不考虑这一点。我们在遭灾当时就感到了这个问题。有人还议论说这是不是“违建”?但是后来证明,至少我们住的云舞-月舞酒店和更加豪华高档、却更加危险并且确实出了惨祸的香樟华萍酒店,都是经过规范审批的。上次公号文章发表后即有房东跟帖曰:“酒店是有批文的。”事实也正是如此。尽管这几处酒店的现老板接手经营和改建的时间都不是很长,但他们之前的经营者与房东也是合法的。

 _ 香樟华萍酒店_

如今这些民宿酒店的投资经营者多来自外地,只慕风景之名,对当地水文地理未必熟悉,更未必有伊恩先生那样的智慧。当地招商引资的社区与业主基于利益考虑,也未必会充分强调有关风险。但是政府却有责任评价并管控这些风险。他们为什么不把把关呢?

这些年来,我国一些景区的管理不可谓不严,甚至有时严得过分。但往往却是“圈地收钱”式的经济管控,这种管控适当放松,应该说是一大进步。如报道所说,范围广阔的遇龙河景区过去全区设卡禁车,游客必须老远就买票,坐景区独家的电瓶车入内,住店游客有急事也打不到出租车。现在这一规定已经废除,我们可以驱车直入酒店。桂林市也是如此,记得十多年前游桂,著名的象鼻山不仅附近围成公园卖门票,而且连漓江沿岸可以远眺象鼻山水月洞的地段也都用花费不菲的高高树篱与路人隔断,那树篱还密不透风,不仅无法进入,甚至不能“偷窥”,人们不要说到江边,连把镜头伸进去远远地拍张“象鼻”风景照都不可能。当时如果要看到书本上那样的象鼻山,要么买高价门票,要么同样花钱坐船、筏从江上参观。那树篱一直延伸到解放桥,而站在桥上远看象鼻山已经完全看不出大象的样子,令我这个桑梓游子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自古以来名满天下却从未收费的纯自然景观,如今近景被圈也就罢了,连远观一下其天然轮廓的权利也被剥夺,这让游客怎么想呢。

如今这些陋规都废除了,让我对家乡的感情一下恢复许多,游客想必更是如此。但是,性命攸关的安全管控和必要的规划限制,当时就不怎么受重视,现在也很疏忽。在洪灾风险之地大力招商引资修酒店就是一例。其实就是要修,也要有避险安排。像我们对岸那家香樟华萍酒店,地面并不比我们更低,但酒店比我们住的更高端,他们是散居庭院式豪华别墅酒店,而我们是楼房。虽然他们地势不是太低,但仍然在淹没区。而单层别墅比云舞这种楼房更容易遭灭顶之灾。洪水来袭时,他们既无预警,又无“菠萝”来救,还不像我们可以躲到二、三楼上,灾难就更惨了。我想这样的地方就算要建酒店,也应该规定必须建抗淹的楼房吧。

还有,景区河中为了造景,到处建起溢流矮坝,以便壅水成镜增加倒影效果。遇龙河由于要发展漂流,这种坝比较少,但金宝河就很多。遇险之后有驴友查了卫星地图,说是在我们酒店下游数公里内,就有水坝7处。但是我们知道行洪河段必须清障,使洪水能够顺利下泄。而这样多的溢流矮坝不仅妨碍顺畅行洪,而且隐没在洪水之下的矮坝还会造成水面上不易发现的漩涡和湍流,给救援,尤其是小型橡皮艇救援增加困难,并增加不幸落水者的溺亡率:即便识水性会游泳者,在这种危险激流中生还也很困难。这也是需要管控的。

在遇龙河上的造景水坝前

造景水坝中的倒影

这次洪灾中某些酒店经营者也有疏失,如发生溺亡的香樟华萍酒店,据说不仅老板来自巴厘岛,员工也多是印尼人,虽然“懂规矩有礼貌”,但与游客沟通不畅,致使临急时一片混乱。但由于事关自身利益,绝大多数经营者还是积极应险的。坦率地讲,政府的责任应该更大,尤其是政府作为人民供养的公仆,本来就应该比自己挣钱的平民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义务。

几点建议

这次在阳朔,有人说是“有惊无险”,其实当时困在楼上有吃有喝,还真的没怎么惊,事后才有点后怕。正如一位驴友所说:“还好,我们没有太土豪去住那个别墅(指香樟华萍),而且我们在遇龙河边徒步的时候没发洪水或者泄洪,否则我们就挂了!”如今反思,我想提几点建议:

首先,阳朔一带有那么多灌溉水库,却都没有防洪功能,这在当年的农业时代可以理解,现在应该改变。当地河流暴涨暴落洪灾频繁既已众所周知,阳朔县尤其是遇龙河金宝河地区如今又以旅游业为主,大量农民或改营旅业,或出租房产自己迁居,当地农业已成副业。这么多的灌溉水库是否还必要?遇洪时“没有工程手段可以调节”,头顶两池水却如达摩克利斯之剑,大大增加了风险。孰得孰失?我想,拆除这些水库或许不必,但应该对其进行功能性改建和运行方式改革。比如加建高水压低位放水设施,在溢洪道上增加调节闸,适当增加汛限水位与敞泄水位间的调节空间。在汛前放空库容(作为灌溉水库一般不会这样,但专职防洪就该如此)以备蓄洪,汛限水位前后可以有调节地部分泄洪,只在敞泄水位释出全部径流而保留库容,以实现滞洪削峰的减灾功效。

久大、阳朔垌两水库现有的3500多万方库容虽然不是很大,按我粗略估算已可容纳两库上游流域1330毫米降水形成的全部径流(按径流系数0.6计),这对漓江干流防洪也许作用不大,但对于小小的二级支流金宝河而言,如此改建和调度应付类似这次的洪灾,即便不能保证拦洪消灾,滞洪削峰也会大大减灾。而且旧库利用,投资不会太大。当然,灌溉效益的损失(不会全损)应该参照类似“退耕还林”的政策,对原受益农户给予应有补偿。

低水位时的阳朔垌水库

其次,对景区防洪作出规划,加强安全措施。众所周知,我是一贯反对为“经济效益”强拆民房的,无论是强拆“贫民窟”赶走“低端人口”,还是强拆“五证俱全”完全合法清白合规的高档别墅,都不是什么好事。但是在性命攸关的问题上另当别论。洪灾高危地区应该禁止作为酒店选址,已建的即使不收回,也应该禁止建单层别墅,而改建成抗淹楼房。对于河中造景堰坝,不必要的应该拆除,必要的则应该改为空心橡胶坝,枯水期充气造景,汛期放气行洪。当然,如果本来不属违建,而是五证俱全政府审批认可过的建筑,拆除或改建时政府应该对他们过去的审批负责,承担按不低于市价充分补偿的责任。

最后,加强信息公开上下沟通的改革,保障民众知情、质疑和问责的权利。这次洪灾,关于洪峰与泄洪的预警很不到位,伤亡与损失的统计至今不详,但民间却到处流传着某库泄洪、某库垮坝、死伤若干的可怕传闻,恐慌情绪可以明显感到。事实证明,信息封锁不仅不能防止恐慌,反而可能导致民众心里无底,造成或加剧恐慌。这次欧美国家抗疫管控不力,很多方面可以批评,但有一点,就是他们不管制舆论的结果并没有造成恐慌,反而是民众大而化之不当回事的状况令人摇头,你看他们想聚集就聚集,想游行就游行,要是适当“恐慌”一点何至于此!这当然不足为法,但也从反面证明,在这类自然灾害面前,信息公开是可以消除恐慌的,倒是以防止恐慌为由阻隔信息,反会造成恐慌!

这次洪灾,当地的公务员们也非常辛苦。我们在撤离后从网上看到了6日的政府通知:“政府人员明天六点全员到雁山区沿岸组织人畜撤到高处,水利局今晚一点全员到岗,民政局,应急局一点前立即到位。……”虽然这是对漓江干流沿岸的通知,但在金宝河我们登岸时也看到县镇干部亲临现场。作为个人,我对他们的辛苦与努力很感谢。我也相信一个网友所言:尽管民间志愿者非常出色,但“其实大规模的工作还是政府在做。这是公道话。”我自己多年前做过研究,当时民间公益资源总量不过约200亿元,政府收入却高达数万亿之多,更不用说后者的权力完全不是那些志愿者所能拥有。如果人民授予了其如此大的权力,提供了如此多的资源,却只期待其做志愿者能做的那点事,那不是笑话吗?

救援队员

所以我们对作为个人的每个公务员应该感谢他们的有益工作,但作为整体,对政府的要求不能等同于志愿者,对后者要无条件感谢,因为他们的奉献是不能强求的。对前者要问责,因为他们的公共服务是不能推卸的,因为政府要承担的责任不是一般的大,而且权力越大的政府也越应该接受更大的问责。我以个人经历加上有限的知识做出以上的疑问与建议,如果有人说我没有调查,证据不足,我会坦然承认并欢迎他们举证释疑。但我还是那句话:人民对公仆有质疑之权,公仆对人民有举证释疑之责。

灾难已经过去,在反思之余我还是要祝福家乡更加美好。“阳朔依旧很美丽,希望你们不要光报道洪灾,也要呼吁让游客来帮阳朔,来阳朔旅游就是对阳朔最大的帮助!”阳朔民宿协会副会长陈朔勇对《南方周末》记者的话也是我的心愿。在结束本文时,让我用一组金宝河平日的美照表达这一祝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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