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海南椰树集团招聘终身职业经理,要求以房产作为抵押,如果跳槽就要罚没房产?这合法合规吗?

by , at 09 October 2022, tags : 椰树 劳动者 员工 招聘 抵押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虾仁芝麻卷​ 发表

对椰树集团来说,比招聘终身职业经理更紧迫的,是招聘一个法务。

签了承诺书,承诺抵押房产,跳槽真的就要被罚没房产?

答案是几乎不会。

抵押是担保的一种。什么是担保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第一款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以及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我国担保的立法目的是为保障债权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债权得以实现。

这一抵押担保的是劳动者离职可能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是对尚未发生的、完全不具有确定性的侵权之债设定抵押,属于人事担保范畴。而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制人事担保。

同时这条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感谢

@Three 诗睿

师哥的指点,劳动法合规学海无涯,还得多多学习。这部分师哥写的更好,推荐大家去看)

如何看待海南椰树集团招聘终身职业经理,要求以房产作为抵押,如果跳槽就要罚没房产?这合法合规吗?

下面是我自己的分析。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想通过人事担保合同的形式限制劳动者跳槽显然是违法。

当然椰树集团也不是没有机会,还可以搞出要求这些终身职业经理在入职时都必须向公司借款这种骚操作,在劳动关系之外建立一套明确的债权关系。还是可以在这套债权关系基础上设立抵押权,要求员工抵押房屋的。

至于这笔借款的名义,经知友们启发,我觉得可以这么操作:

入职时椰树向员工提供一笔借款,这笔借款的用途是供该员工在当地买房。基于这一债权关系椰树就可以要求员工在购买的房屋上设立抵押权了。

但如果真有一笔用途不是支持员工在当地买房外的入职借款或者要求抵押自有房产,那我的建议就是

这公司,不去也罢。(歪嘴)


附椰树集团的回应

微博

知乎用户 美浩始 发表

我刚看到新闻的时候,我以为是员工入职每人给一套 2 式 1 厅。如果干到退休,房子直接归退休员工,如果中途辞职,按照年份折价赔偿之类的。

后来发现我想多了。椰树集团这种土味冠绝全国的老板,干出这种事也足够出乎一般人的想象力了。以前以为这家公司只是没雇客服所以投诉电话是老板手机,现在看来不光客服,老板连法务都没雇,公关和人力部门可能用的还是自己小舅子。我倒是真希望有大佬故意入职,然后过段时间辞职把他告上法庭,搞到全国皆知。

知乎用户 棠邑小廌​​ 发表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但凡认识字,都会发现,椰树椰汁这一招,和劳动合同法这一条咬合的,那叫一个严丝合缝!

知乎用户 天眼查​ 发表

昨天海南椰树集团的这条招聘目前已经被发布者删除了。

在招聘信息中,海南椰树集团对招聘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

①承诺做到 “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②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

③要过写作考试关才录取。

虽然第三条要求也有点奇怪,但比起前两条,完全可以无视了。

首先,他们在第二条要求里提到要求员工承诺以房产作抵押,其实这点在招聘全文里来看似乎有可以说得通的地方,因为这个 “房产” 木有明确指明,到底是指员工自有财产还是公司分配的房产。

在海南椰树集团的招聘信息中,他们提到集团总经理将获得 “高级海景房” 奖或 “别墅” 奖,如果要求员工抵押的房产指的是这个 “福利”,那么也许就是相当于员工离开公司就不能住员工宿舍了…

不过如果他们所指的是员工要用自己的私有房产作抵押,合不合理是其次,首先就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但是第一条要求天眼妹真的忍不住吐槽,要求员工 “顾事业不顾家”,天眼妹反复把招聘信息看了两三遍,也没看到椰树集团有承诺分配家属啊?

像天眼妹这样的单身钉子户还好,那些拖家带口的员工如果妻离子散了怎么办…

一提起椰树集团,相信不少人都会对他们家的经典包装和广告画面有所印象,这里省得天眼妹再放图了(反正目前也放不了)。

其实椰树集团有着比较悠久的发展历史,1955 年广东省在海口成立了海口罐头厂,但罐头厂在 1981-1985 年间连续亏损,换了四任厂长都无法扭转,仅差 2 万元就要破产,直到王光兴上任,才扭转了这一局面。

1986 年,他临危受命担任椰树集团(前身为海口罐头厂)“一把手”后,在全国国企中率先推行 “破三铁”、“科技重奖”、“能人先富”、“员工持股” 等多项超前改革,有力扭转了企业此前连年亏损濒临破产的被动局面,使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王光兴也由此名声大振,成了海南乃至全国饮料行业的领军人物之一。

天眼查显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过多起劳动争议诉讼,其中原告多数为 10 年以上老员工。

(此处还是假装有图吧)

天眼妹好奇了,不知道这些老员工都有木有高级海景房,或曾经住进过别墅呢?

谢邀,无论是抵押房产还是终身服务,更多都是强调企业忠诚而非劳动合同的合法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除约定必备条款外,还可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然而终身服务显然违法,劳动者有合理流动的自由(不是说劳动合同等于终身卖身契)。而实际上就抵押房产而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故而椰树要求劳动者抵押房产是违法的。

略微做展开,为什么法律要避免企业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收取财物呢?

从法律沿革来看,这是从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防止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的角度出发,禁止企业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收取财物是法律明文确立的禁止性规定——要求抵押房产自属非法行为。实践中,类似椰树这样滥用强势地位,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通过招工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情况虽并不少见,然而这种企业一般都是小作坊式的,像椰树这样的知名大企业明目张胆地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并不常见。

椰树这次任性的硬性招人条件,从法律上来说漏洞太多,预料并无法起到预期效果。椰树自然有法务和外部法律顾问,但在 HR 业务线可能话语权不够,又或者这只是一次筛选入职员工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段?

知乎用户 武汉离婚律师 发表

如果房产本身是椰树分给员工的福利住房,产权不属于员工,那么离开公司后员工需要交还。

但如果是产权归员工本人的住房,“房产抵押” 这一入职承诺,则涉嫌违反劳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知乎用户 中国新闻周刊​ 发表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孔磊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椰树集团要求员工以房产作抵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第 9 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使椰树集团与员工签订了所谓的承诺书,因其违反法律规定,亦是无效的。

中国职业心理网首席专家师至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企业出台这样的招聘,市场推广味道很重。对于高价值的品牌曝光率,椰树实现了,但对于求贤若渴的人才招募,椰树让人才们望而却步了。师至洁进一步分析称,目前市场主力为 85 后、00 后,大家的价值观在与时俱进的发生着变化。如果需要培养完留下,并让人才与企业的未来命运关联,需要从心理需求角度出发,在 “心理契约”和 “人才的阶段性价值” 方面多去努力。

事实上,早在 2015 年,椰树集团就发生为 “留住员工、便于集团内部管理” 强行扣押近千员工房产证的事件。当时椰树集团表示,这些房子是企业自建的房子。但后经调查发现,房子都是员工花钱购买,拥有百分之百的产权。后来椰树集团又强调,没有说过房产证不能发,只是因为公司多年来实行免收物业管理费优惠,引发多种不安全因素。椰树集团还表示,曾就此事对 80 位员工代表进行测评,其中 79 人同意继续由集团统一保管房产证,1 人同意由个人保管。

此外,企查查数据也显示,椰树集团有多起劳动纠纷案件。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文章《要应聘者抵押房产并服务终身,公然违法招聘的椰树集团怎么了?》


【最新:椰树集团就不当招聘致歉: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

近日,椰树集团发布的一则 “培养职业经理学校” 招生条件中,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终身服务,还要求“顾事业不顾家”。对此,椰树集团发声明致歉: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

声明全文如下:

昨日,我集团发布 “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 招聘信息引发网上热议,本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我集团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椰树集团紧紧跟随时代步伐,大力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寻觅人才求贤若渴,今后我集团将不断加强政策和法律培训,合理合法招聘、注重人文关怀,脚踏实地做大做强民族品牌!为此给广大网民造成不良影响,再次深表歉意。


【椰树集团,你这招聘要求违法了啊】

8 月 19 日,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 “海南直聘” 消息,中国饮料十强企业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 “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 人才,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其中招聘条件提到,应聘者需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

槽点满满,律师表示: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有人质疑,“不顾家” 的要求太过分;也有网友调侃,校园招聘的 “高标准”;有网友追问,这就是 “卖身契”;不少网友指出,此事违反了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此有律师称,从劳动合同法角度分析,椰树集团肯定是涉嫌违法的。但若无人投诉举报,也没有劳动部门介入,企业可能会按规则来行事。

负责招聘的联系人:招聘属实,来应聘的人非常多

记者 20 日致电椰树集团人事部, 椰树集团负责这次招聘的联系人罗女士表示,之前发布的职业经理学校招生信息是真实的,招聘的人员范围除了集团外部人员,也包含集团内部员工。现在来应聘的人员非常多,如果不是集团内部的同事,只能按要求将简历投放到指定邮箱。

至于公司所说的按岗位实行计件考核发工资的具体方案,罗女士称她解答不了,只能往上面汇报。而当记者表明身份并表示采访意愿时,对方以现在应聘电话非常多,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挂断了电话。

之后记者以应聘者身份向椰树集团人事处邮箱发信息询问,“目前没有房产是否具备应聘条件”“‘顾事业不顾家’如何解释” 及前来应聘人数、每月计件考核工资等,截至发稿时未获得回复。

(转载自央视网)

知乎用户 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发表

椰树集团不是来招聘的,是来打免费广告的。恭喜椰树集团,目的达到了。因为这问题都上各平台热搜了。

其他阿猫阿狗公司,这招就别用了,因为法律上行不通,在传播学上东施效颦会弄巧成拙的。

一、终身服务的约定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很明确,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句话,世界那么大,30 天后我想去看看,就可以去。

二、要求提供房产做抵押,该抵押权不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收个 1 毛钱押金都是违法,还想收房子,意淫下就得了。

三、单位以劳动者未达到承诺的终身服务,能否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答案也是不可以。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仅限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技能培训或者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这 2 种情况。

即使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也可以提前 30 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知乎用户 企查查​ 发表

在最新回应里,椰树再次声明了 “抵押房产、签承诺书” 是硬性条件…

椰树集团工作人员确认招生简章是真实的,需要考核合格才能招生。一位人事部工作人员表示,抵押房产、签承诺书是硬性条件。

康康这招生条件:

(一)承诺做到 “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二)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
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
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 “椰树” 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三)要过写作考试关才录取。

感觉每个条件都很迷啊…**“顾事业不顾家” 还不够,连房产都要抵押给公司,**真就从人到心再到财产都得是公司的呗?

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

你看这个饼它又大又圆,只要你签承诺书、抵押房产,你就离吃到它更近一步了(大雾)

ps: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被告方)有 16 项,查看后发现多数被告都是椰树的老员工,甚至有工龄 10 年以上的…

别这样,好歹也是一家成立于 1980 年的有头有脸的 40 年历史的大企业叭?(挠头

有一点点好奇:

既然要求终身在椰树服务,那员工是不是不必担心被离职?还是说如果被离职会得到应有的赔偿?赔偿类似于房产之类的?(狗头

知乎用户 庞九林律师​​ 发表

以房产抵押什么意思?

1、如果是以自己拥有的房产作为抵押,那抵押无效。

不仅仅是因为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而且实践中无法实现,因为办理房产抵押,必须在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没有抵押登记,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房管局房屋抵押登记,一般是有基础关系情况下办理抵押,比如借款,有借款合同,有抵押合同。很明显,凭着劳动合同,房管局不会给办理抵押的。

同时,即使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也无法实现,因为民事关系中保证,是对财产关系的保证,不能对人格品质进行保证,更不能以保证的形式,限制劳动自由,所有,抵押无效。

2、椰树集团的抵押,应该是该集团提供了房子,供员工居住,一旦离职,房产收回。这样的约定有效。

知乎用户 XX 峰​ 发表

疫情之下,由于招聘岗位减少、招聘门槛逐渐提高、人员流动受限等等原因,求职难度较往年上涨,各个企业也开始细化管理,谨慎招聘,对 “椰树” 开出这种条件其实也能理解。

   对于 “椰树” 求职者 “学到经验后跳槽” 的担忧,是否有法律保障呢?

   其实是有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双方需要是意思真实并以合同为载体进行固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
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虽然不知道招聘信息中提及的 “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 人才培养计划会不会为劳动者提供多么多么专业的技术培训(狗头笑),但 “椰树” 确实可以考虑结合实际拟定服务期条款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那么 “椰树” 出于防止求职者学成就跑的目的,能否制定那些条件呢?

   一方面,“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既有合理也有不合理。

   “忠诚”和 “顾事业” 对于劳动者来说固然无可厚非,但 “谋私” 和“顾家”同样是每一个个体的合理要求和基本权利,在合法范围内,劳动者自然可以 “谋私” 和“顾家”。这一条件不能成为 “椰树” 压榨员工合法私益、侵占员工私人时间的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另一方面,对于争议较大的 “服务终生”、“抵押房屋” 则并无任何合理可言

   《劳动法》多条规定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详细罗列了相关情形。同时,除开服务期、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外,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约定由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相关条款)和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虽然在招聘时,“椰树”列出了 “一高薪三重奖” 的“诱人条件”,但相关招聘条件不光自身存在诸多不合常理,本质上也已经突破了法律界限,若 “椰树” 还妄图日后以这些招聘条件去追究劳动者的合法行为,那就更贻笑大方了。

   不得不说,我国劳动者维权仍然存在成本较大、个体力量小、周期长、用工单位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导致劳动者十分容易受到不公正待遇甚至非法剥削,这些问题都需要得到重视。

保障劳动者权益可以考虑从源头抓起,比如抨击此类招聘条件及其背后的 “资本关怀”。

知乎用户 无良 HR​​ 发表

椰树的目的无非就是想限制员工跳槽。

这个其实也不难,先让老板的家人出资成立一家培训公司。

入职之后都要先去培训一遍,之后每年都进行继续教育。签订出资培训服务期协议,出资金额 30 万,服务期十年。钱是真给,反正也就是左手给右手。

如果员工离职,就要按比例赔偿违约金,比如服务了 5 年要离职,那就赔个 15 万。

那肯定还是不愿意赔钱,只能乖乖上班了。

这才是合法的骚操作好不好?

问题是,真有这种苛刻的条款,鬼才能招到人。

知乎用户 刘震撼​ 发表

曾短暂入职过一家很有实力的公司,上班第一天就差点殉职。

那天刚到公司,大老板就命令司机开出一辆中巴,要拉着我们这些新入职的中层去看看郊外的生产基地。

中间一番耽搁,据说有几个外地的客户前来洽谈合作事宜。

老板干脆两群羊并成一群放,一起去,既震慑一番我们这些新来的,也震震客户炫耀一番实力。

到了郊外基地,临近中午,刚停下车,基地主管迎上来,没等开口,老板大手一挥——集合。

我们都蒙了。

不是该吃饭祭五脏庙么?

主管也干脆,对讲机一声大吼:集——合——

就听见四周的厂房、宿舍楼、连食堂都一阵鸡飞狗跳。

老板打头,大步流星领着我们往前走,穿过一片小广场来到了主席台前坐定,有伶俐的老员工赶紧泡上香茶,一人一杯。

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好像上了天安门城楼,要检阅方阵,自己德高望重似的。

没一会儿,就见厂房里、宿舍楼里、食堂里,呼啦啦跑出一群大兵,各个迷彩服贝雷帽高腰军靴,喊着口号整齐排着队列跑过来,齐刷刷站定,千人齐喊一声老板好,把天上的云彩都吓跑了。

原来不是大兵,是员工,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有。

老板却拉着脸,看着手表,开始训斥主管,什么晚到了多少秒,什么心思懈怠,要当场惩罚。

完了老板正式主持,先介绍了我们新入职的和外地大老板,接着又简要说上两句,结果一简要就是半个钟头。

我看着眼前的方阵,忽然联系到入职时候交的服装费,心里暗骂,原来根儿在这儿,看来躲不了军训这一关了,可咱明明是奔着坐办公室来的呀!

龟孙呐!看来要早做打算了。

就在我思绪万千,老板唾沫横飞、慷慨激昂的时候,背后忽然飘来一阵大粪味。

回头一看,我们背后的基地中心有一栋突兀的欧式别墅,一个上了年纪的干瘦老汉挑着两桶大粪慢悠悠从别墅后面冒出来,拿着粪舀子开始给菜浇粪上肥。

后来才知道老汉是老板他爹,老板发达了,把老爹从农村接来城里享福。

楼房老汉住不惯,憋的慌,别墅住不惯,冷清。老板没办法,只好在基地正中央盖了栋别墅,又敞亮,视野广阔,员工又多又热闹。

老汉很高兴,就把别墅前面的空地开出一片种菜,嫌城里的菜有化肥农药,还是大粪种的菜绿色环保无污染。

大粪这种生化武器属于范围攻击,无差别杀伤。

挨训的员工们可能早就闻惯了,纹丝不动,我们离得近,属于近距离遭袭,新入职嘛,第一天不能掉链子,个个小口呼吸若无其事。

但外地客户们身娇肉贵就惨了,一个外地女老板受伤最重,呱一口就把刚喝的香茶喷出来。

人倒是很有涵养,赶紧摆手道歉,让老板继续。

还继续个毛,尴尬的老板只好草草撩了两句场面话宣布解散,扔下我们带着客户们进城吃大餐赔罪去了。

大中午太阳毒辣,我们饥肠辘辘,又饿又热,多亏了老汉的生化攻击,不然任由他儿子没完没了下去,非把我们当场晒死几个不可。

我农村出来的,种过菜浇过粪,中午热气正盛,浇上青粪还要接着浇水稀释,很容易加速蒸腾导致蔬菜受伤。

一般都是下午临近傍晚时分才浇粪上肥,很少有人大中午干这事。老板他爹一辈子农民,不该不知道这个道理。

所以…….. 老头人不错。

【记得点赞、喜欢 + 关注我

@刘震撼

!】

知乎用户 猫之初性本熊​ 发表

万一人家领两年工资赚了一套抵押的房钱

贵公司岂不是亏惨了

我都替资本家心疼

建议改成

该职位年薪百万

但是为了怕你蹭我们高贵公司的便宜

该职位全部的收入作为忠诚抵押

如果离职一分钱不给

但是我们公司心眼好啊

每个月给予 5000 元生活补助

如果您在我们公司干到死

我们把钱全部结清

但是前提是必须死在公司内

死在医院可不行啊,一分钱不给你

于是,贵公司可以用月薪 5000

招来一个年薪百万才能骗来的人才

多美啊

海南椰树集团对招聘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
①承诺做到 “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②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

敢问贵公司老板是不是祖上在美洲开种植园的?

资本家都进化了,马上给自己加冕当种植园奴隶主了?

人家公司是多给钱,买员工的忠诚

您是员工一旦不忠诚,罚没员工财产

人家大公司蛮横,也就是花钱买实习机会那种

您这是抵押房子才配给您打工

下一步是不是抵押媳妇才能升职?

跟贵公司合作的公司

为了互相信任,为了忠诚不背叛

是不是应该把双方老板的儿子抵押在对方手里当人质?

知乎用户 虎山行不行 发表

这个事一旦推行开,那简直是一次管理层面的产业革命。

但它能实现?做梦。

在中国能跟房产挂钩的事,都是要命的事。在之前,婚姻,生育,教育医疗资源,征信等等和个人属性紧密相关的事,才有资格提房产。

职业规划这块,没有。

但是随着现在 35 以上老员工越来越不值钱,企稳的老百姓都巴不得哪怕咱不要梦想了,也找个稳稳当当能上班一辈子的地方混到退休。

首选当然是考公和央企国企啦,但是削尖脑袋也没有几个人进得去。

所以现状就是国字头进不去,私企没安全感,这个椰树集团这一招,就是两脚分踏楚河汉界两边,让高级雇工以房产为投名状,把身家性命跟企业绑一块的一手。

也可以说是以忠诚度和房产为筹码,进行的一次企业和员工的对赌协议。

假如推行开来

国企员工和公务员像世家子弟,生是企业人死是企业鬼,誓与家族共存亡的居多。

私企员工像是门阀养的门客,双向选择,来去由己,互相利用,符合市场规律。

而椰树这类企业的投名状玩法,更像是豪门手下养的死士,理论上进了这道门,就得以死忠效主,你非得走?好,拿走你半条命,或者剁俩手指头,总之是要出血,才让你出门。就很社团风浓重。

说真的,也只有传统行业这帮江湖气极重的老千层饼才能提出这种案子,高新产业的老板不走这条路。

为什么?

因为这条路有大漏洞。

一套房子对于员工而言是命根子,但企业级视角看来就是毛毛雨。

你椰树集团真有不世出的饮品秘籍,只能对纳了房贡的入室弟子核心员工公示?

那好,一旦椰树凭这个做起来了,可口可乐第二天就能许给核心员工一套加州海边大豪斯,把员工领走。

老家内套破房子咱送给椰树咱不要了还不行吗?

再有,这套方案推行开来,以后各个私企里随着年份增加,处于高位的核心员工越来越多,基层干活的人比例越来越少。押了房子的员工不怕裁员有恃无恐,边缘员工一个顶仨疲于奔命。

这企业的船马上就得沉了。

民营企业的活力来源之一,就是人人都有危机感,房产押注能当免死金牌的话,民企就走上八十年代大锅饭的老路了。

所以,这个方案曝光,考虑的并不严谨。

要知道,椰树集团经过前二十年发展期以后,近几年营收方面是一言难尽的,在市场上声量越来越小。

所以这个方案推出,首先是获得一次免费的曝光机会。

椰树向着市场喊:喂!别忘了我啊!你们看我秀的已经很努力啦!

再有,就是吸引资本市场注意。

抵押房产,核心技术这些概念往外宣传,搞得自己神神秘秘欲说还休,好像有什么大动作大技术正在蓄势待发,接着做几页 ppt,讲个好听的故事,万一能圈来一波钱救急呢?

当然了,上边都是我猜,至于真实目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都 2020 年了,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纯粹拼硬功夫的时代来了。

流量在哪里,声量在哪里,核心技术在哪里,人才就在哪里,赶都赶不走。

反之,留也留不住。

但最终的最终,赶不走的人才们终究会被年龄问题逐出师门,消失在茫茫人海。

正如逐渐湮灭在人们记忆中的椰树品牌一样。

时间是个大戏台,台上哪有永恒的名角儿?

知乎用户 章牧之​​ 发表

看网友评论,现在椰树还没官方回应抵押的房产到底是发的房子(or 福利房)还是所谓的员工自己的。先不做评价,子弹飞一会。

但是呢,文章里其他的一些关键词其实挺搞笑的(包括所谓的「终身职业经理」)。

1、想挽留员工,靠制度偷奸耍滑(竞业协议 / 培训协议 / 房产抵押)一律不靠谱。

留得住员工一时的人,留不住员工的心。

2、想保留员工,靠虚头福利(加班餐 / 别墅奖 / 海景房奖)一律不靠谱。

留下居多的都是薅羊毛的,给的不是员工最想要的。

3、搞文化价值观洗脑爱岗爱公司的,空头支票不给钱的,一律都是纸老虎

开玩笑,给资本家打工,我是出来谋生的、我是来要丰富自己履历的,纵使我有情怀、对你公司有感情,那是我自己主动的。你上来跟我说:承诺做到 “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幼稚。

员工要的是什么?是有前景和稳定的业务发展和平台、是有挑战的工作内容和成长上升的机会空间、是稳定愉悦的工作氛围(团队内外、流程机制、公司大环境)、是让人满意的薪酬(硬通货奖金或者现金,有上涨空间的股票,而不是所谓的空头支票、虚高估值的期权)。

员工也不可能一直在一家公司服役到退役。或者说绝大多数人很难,总会受制于各种各样的客观原因离开一家公司。当动了想要离开的念头,有了实际付出的行动,必然是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的刺激和外因。管理者更多要考虑的是:

1、这个员工是否需要被保留下来,更好的和组织一起打拼

2、「如何解决员工心里的问题」

而不是「如何不让他走」。

之前写过一个回答,跳槽季的时候都很喜欢发给选择工作的朋友看看。

又遇跳槽季,在选择工作时有哪些建议?

是否留下,是否离开,决定权在员工自己手里,也在对方的一言一行里。

最后,贴一个今天和朋友吃饭的时候,还听他讲了一个故事。可能还挺应景儿:

《打工》
有个富豪,想去赌博,没有胆子进赌场,他找了个乞丐,每天给他 200W 去赌博,输赢都算富豪的。工资每天 100 块。乞丐连续赌了一个星期都输了,第八天赢了 5000W。然而富豪还是给他每天两百块。乞丐很难受,说我帮你净挣几千万你什么还是给我这点钱?
《创业》
乞丐在富豪这里工作了一阵子,每天赌博学会了一些技巧,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每天 100 块 已经不能满足他了。于是他决定自己带钱去赌博。但是因为他没有本金,于是自己写了个大字报上街头乞讨,把要来的钱拿进去赌场。
《卖身》
富豪失去了乞丐以后,觉得少了一个跑腿的人,于是又来到乞丐街,以几身破衣服、管三餐和一点微薄的薪水,买了几个固定的奴仆,说从此以后你们就是我的人了,每天给我去赌场里赌钱吧,谁想跑我就打断谁的腿。

知乎用户 风君子​ 发表

是我的话,我就开开心心去应聘,拿高薪高职位,美滋滋。

等我想离职或跳槽的时候,我就大大方方地公示辞职信,一个月后走人

什么?你说签了陪房子的合同?你不说还好,你这一说,我就起诉公司违反劳动法第九条和第二十五条,主张赔偿金。

反正房产证是写的我自己的名字,谁都拿不走,有本事法庭见啊!你的证据是合同,巧了,我的证据也是合同,还是同一份哦。

这公司真的哪儿都好,就是缺个法务部门呐。

知乎用户 进击的 lawyer​​ 发表

来晚了,抵押房产的事情大家说的都比较清楚了。

主要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也就是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另外,操作路径上来看,这种 “抵押” 也是无法实现的。

房产抵押是以抵押登记作为生效要件,而不是以抵押合同的签订作为生效要件。

也就是说即使某位义士甘于奉献,签了这样的协议。

房管部门也不会据此在房产上设立他项权利登记,也就是抵押登记无法办理,抵押权就无法设立。

义士该卖房子继续卖房子,不耽误。

大概,椰树集团是想签个君子协定吧。

毕竟从这个招聘条件来看,也是充满了江湖气息。

另外,谈一谈大家相对忽略的一个方面:终身服务。

一般说来,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一种不用解释,大家也都知道。最后一种就是大家新闻上熟知的 “临时工”。

这里说的终身服务其实对应到劳动法上就是上面的第二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般是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

但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在劳动者提出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一)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还有一种情形就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种时候,用人单位就无法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与劳动者解约了。

那是说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相当于签了旧社会的卖身契,卖给企业,只顾单位不能顾家了?

当然不是了!

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无论何种类型,只要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比如不按时发放工资、不交社会保险、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都可以随时和用人单位 say byebye,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

用人单位对我们特别好,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我们就不可以提辞职了吗?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椰树集团求才心切,但不如先花一半的钱找个法务总监怎么样?

再不济,四分之一的价格也是可以的。

知乎用户 云荒若初见 发表

“承诺做到 “两不”:

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顾事业不顾家,这是疯了吗?这是打算培养出什么样冷血的员工?

员工连家都不爱,还能爱你的公司?

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齐国桓公久居宫中,什么珍馐佳肴、山珍海味都吃腻了,有一次半开玩笑地对管理齐桓公烹饪的厨师易牙说:“山珍海味我都吃腻了,只是没吃过人肉,你如此会做菜,可知道怎么烹制人肉吗? 味道又是如何?”

易牙为了满足桓公的欲望,将自己的三岁儿子蒸了献给了桓公吃。

桓公认为他对自己忠心耿耿,于是提拔重用了易牙,易牙便成为宠臣。

后来大臣管仲生病,齐桓公前去探望,并问管仲:“君将何以教我?”

仲曰:“君勿近易牙和竖刁,卫开方”。

桓公说:“易牙烹子飨我,还不能信任吗?”

管仲说 “人无不爱其子,自己的儿子尚且不爱,焉能爱君?”

管仲死后,桓公仍不信其言。

不久齐桓公病危,易牙和竖刁,卫开方拥立齐桓公的宠妾长卫姬的儿子公子无亏作乱,闭塞宫门,桓公被活活饿死在病榻上。

易牙烹子献糜,本来是违背人性的作为,但齐桓公的看法是,连人性都可以违背了来为他,是真正的忠诚。管仲的看法是,人性都可以违背,还有什么样不能做出来的。

(转载出处:易牙烹子献糜与人性教诲 易牙烹子献糜与人性教诲,侵删)

员工连自己的家都不爱,还能爱你的公司?

“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 “椰树” 作为跳板、作为 “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我要是这家员工,如果想跳槽,可是就要罚没房产,看来只能设法搞垮企业,才能保住自己的房产又能走人了!

知乎用户 涓涓细流 发表

不合法,他们急需一个法律顾问!

知乎用户 AI 财经社 发表

培养 “未来经理人”,是椰树集团内部人才紧缺的信号吗?但就招聘信息看,想要成为集团董事长的有力竞争人选,没个 20 年的积累是上不去的。

律师:涉嫌违反劳动法

8 月 20 日,AI 财经社致电招聘启事中所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女士表示目前该招聘公告依然适用,培训无费用且享受工资待遇,目前已有报名者。

“一签定终身”,这则招聘启事的背后是否符合《劳动法》呢?

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中心主任罗思翔认为,椰树集团招聘启事中列明要求劳动者承诺终生在椰树集团服务,并需以个人房产作为抵押,如果未来离开公司需以抵押房产作为给公司的补偿,这样的招聘条件看似噱头十足,实则具有极大的劳动用工风险。

第一,根据《就业促进法》第 3 条、《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这样的自主择业权体现在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员工如果因为主观或客观原因想从公司辞职的,只需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仅需提前 3 天通知)。而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采取扣押人事档案、资格证,扣发或不发工资等方式给想要办理离职的员工造成障碍。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9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招聘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所以,椰树集团的招聘条件涉及的以上内容在法律上是完全无效的,如果强制推行,未来将会给公司带来一系列仲裁诉讼的法律风险。

罗思翔表示,公司如果对员工的培养确实花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方面如果培训投入中有专项培训的话,企业可以考虑和员工签订服务期协议,在一定程序上降低核心员工的离职率。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担心员工在离职后入职其他竞品公司从而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经营信息的话,也可以考虑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在一定期间内避免员工入职竞品公司。

椰树集团,前身为海口罐头厂,建于 1956 年。产品以果汁饮料为主,具有世界一流生产工艺和大规模自动化生产能力。

大众所熟知的椰树牌椰汁和椰树牌矿泉水被国家授予 “中国名牌产品” 称号,这不仅是海南省当时一家获此殊荣的企业,更是全国饮料行业有两种产品同时被评为 “中国名牌” 的企业。

作为一家 60 余年的老品牌,椰树集团是中国饮料工业十强企业之一,已经连续十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2020 年复工复产后的椰树集团 5、6、7 月产值月均增长 14.7%。AI 财经社查找到,2019 年海南企业 100 强名单,椰树集团以 39 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列第 21 名,而 2020 年海口市民营企业 100 强榜单中,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位居第 3,晋升了 18 名。

椰树内部形成三级领导梯队

​培养 “未来经理人”,是公司集团内部人才紧缺的信号吗?但就招聘信息看,想要成为集团董事长的有力竞争人选,没个 20 年的积累是上不去的。

天眼查 APP 的信息显示,椰树集团法定代表人为赵波,同时赵波还是椰椰实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而椰树集团创始人、总裁王光兴则未在椰椰实业任职。椰树集团官网中显示,王光兴以总裁的身份出现在多篇新闻稿中。

据海南在线财经频道报道,赵波从基层做起,任职 20 年先后经历了质检员、生产线工艺员、技术科长、技术副厂长、销售业务员、办事处主任、子公司董事长等岗位锻炼,曾担任绍兴椰树公司董事长,2008 年起担任集团总经理和集团董事长。由此看来,赵波的上位之路可谓是非常符合这则招聘启事的 “通关原则”。

高薪引进人才,一直是是椰树集团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2003 年 6 月,椰树集团曾开出 10-80 万元的高薪,在全国招聘财务审计、企业管理、营销区域主管等优秀人才,共有近 2000 人报名,最后录取了近百人;11 月左右,据新华网报道,公司又宣布高薪聘请一位营销总经理,这位总经理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后,将享受包括工资、年终奖、期股和干股考核分红在内的 100 万元年薪和 250 万期股。

不仅如此,AI 财经社在椰树集团官网上发现 2004 年的一则官方新闻中,介绍集团内部形成了 “五四三” 三级领导梯队,即“五”,是创业元老功臣顺利转到董事会,董事平均年龄 57 岁,他们在企业中起着掌舵、协调、监督的作用。“四”,是选择了一批年富力强的人才充实到集团经营班子,这些人才平均年龄 43 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两名研究生)。他们在本企业工作至少 10 年以上,经历了市场的摸爬滚打,拥有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三”,是从企业众多骨干中优选一批优秀者,充实到各公司的经营班子。他们平均年龄 37 岁,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本企业至少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知乎用户 人民网​ 发表

8 月 20 日,椰树集团发布 “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 招聘信息引发网上热议,对此,椰树集团发布声明致歉。声明全文如下:

昨日,我集团发布 “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 招聘信息引发网上热议,本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我集团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椰树集团紧紧跟随时代步伐,大力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寻觅人才求贤若渴,今后我集团将不断加强政策和法律培训,合理合法招聘、注重人文关怀,脚踏实地做大做强民族品牌!

为此给广大网民造成不良影响,再次深表歉意。(椰树集团网站)

此前背景:

椰树集团发文招职业经理:“须以房产作抵押,承诺终身服务”

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 “海南直聘”,8 月 19 日,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为 “职业经理学校” 公开招生。
该招生启事显示,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但招收条件中也提到应征者需遵守两点承诺才能录取:一要承诺做到 “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二要承诺终身在“椰树” 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并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 “椰树” 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知乎用户 陈律说法​​ 发表

抵押是一种债务担保,房产抵押的前提是存在主债务,我不知道这个公司抵押是怎么操作的,如果没有债权债务关系想要办理抵押是不可能的,如果伪造借据办理抵押的话最后仍然存在抵押权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

一句话总结,抵押房产来留人没有什么卵用,而且也侵犯了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

当然,如果企业确实为劳动者提供过培训,付出了一定的培养成本,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是可以约定服务期的,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自不待言。

实践中很少听说过终身服务期的概念,不过理论上似乎有操作空间。因为服务期原则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如果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服务期的上限究竟可以为多久,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即便如此,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仍然不能超过培训费用本身,以一套房子的价值做担保未免缺乏合理性。

知乎用户 法律人袁亚洋​​ 发表

又一个招聘歧视,用工违法的典型案例。

椰树集团即使不考虑设立法务岗位,HR 也应当大概知道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条款。

现在招聘广告都能公然违法,而且还恬不知耻说是抵押房产、签承诺书是硬性条件。

逐项分析下。

1. 应聘者需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

终身服务如何做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员工只需要提前 30 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

现在可以这么公然违反劳动合同法了么?

2. 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

且不说劳动法明确规定了不得让员工提供担保。单说房产抵押,抵押需要办理抵押权手续,而且抵押权要基于基础的法律关系,如买卖、借款等。毫无基础法律关系怎么设立抵押权?难道要伪造借款合同,瞒天过海,骗过不动产登记局设立抵押权么?这在实践中根本没有操作的空间。

离职需要以房产偿还更是典型违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两种违约金(竞业限制和服务期),除此之外,不得设立其他违约金。

关于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关于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知乎用户 法猫 发表

刚刚回答了一波。。。那就搬运一下吧

大人们!时代变了!

原回答:

如何看待椰树集团对招聘信息致歉,承认违反劳动合同法?你还碰到过哪些奇葩招聘?

了解了一下椰树的 “招聘”,原文是这样的:

二、招生条件
(一)承诺做到 “两不”:
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二)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
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
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 “椰树” 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哈哈哈哈椰树是不是不会写竞业限制协议?(欢迎找法猫猫,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言归正传!**首先,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这句话就不合理,这还是想用法律来实现旧社会的奴隶制,签订 “卖身契” 吗?想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有下面这些情形,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次是 “入职抵押房产”,不合法!不合法!不合法!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抵押各种“财物” 都是不合法的!顺便提一句,网上很多诈骗兼职就是要求提前交 “押金”、“手续费” 的都不要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不过,椰树的道歉还是比较及时和诚恳的,需要引以为鉴,毕竟看过《劳动合同法》都能察觉到不合理合法,我猜椰树需要法务团队来完善人事招聘哦!(PS: 欢迎联系我们哈哈哈!)

其次就是 “奇葩招聘”,法猫猫以解决了这么多劳动咨询问题的经验来说,这是说不尽道不完的,有空可以开个专栏大家来吐槽一下~

而且 “奇葩招聘” 说出来也只是赚的大家吃瓜快乐,而不是真真切切地帮助到劳动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大家了解自己的权益,学习学习劳动法知道自己有哪些义务和权利,保持清醒保护好自己,岂不美哉!这里有一个法猫的回答,大家可以去看看哦

企业有哪些常见的却鲜为人知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当然,如果自身权利受到侵害,不懂的问题也可以私信咨询法猫 / 购买法律服务(知识付费时代了嗷!)

觉得对你有所帮助也不要吝啬你的赞和分享~

了解更多职场权益,关注公号 - 法猫猫(ID:famaomaoai)

城市漂泊不易,总的学会保护自己,拯救法盲两脚兽

知乎用户 sjinny sun 发表

想起了一句名言:你不是钓鱼 / 炒作,你是真 **

知乎用户 尤聿​ 发表

这其实就是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约定

可惜被公司玩成了卖身契

公司真想这么干,又要合法合规的话,正确的姿势是:

附条件赠予员工一套房,如果员工跳槽,就撤销赠予

但是你要员工把自己已有的房子抵押给你用来罚没,天知道真抵押了你会怎么虐待员工啊,肯定有恃无恐嘛

怕员工跳槽,又不愿意提升待遇,尽想着从员工身上压榨,你是想压韭菜汁壮阳啊?

知乎用户 封面新闻​ 发表

封面评论|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辱人者必自辱

8 月 19 日,椰树集团发布的一则 “培养职业经理学校” 招生条件中,提到应聘者需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要以房产偿还。此外,还要求“顾事业不顾家”。一位人事部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职业经理人培训出来都是集团高管,要求会严格的多,抵押房产是硬性条件,没房不符合要求。

原只想找一份工,却要先押上一套房。你看上它的工资,它却盯着你的房产。谁曾想,一则招聘公告,竟能读出 “卖身契” 的观感。

严格说来,此次椰树发布的仅仅是培养职业经理学校的 “招生广告”,这还不得是招聘公告。进入“培养职业经理学校”,顶多算是进入了“高管人才池” 成为了 “储备干部”,这与正式受聘成为“经理” 完全就是两个概念。区区一个培训班招生,竟敢要求 “学员” 抵押房产,这俨然是挖坑设陷、巧取豪夺了。众所周知,职场晋升闯关、打怪升级之路崎岖艰难,谁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要求求职者赌上一套房做敲门砖,这无异于明抢。

当然了,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终身服务,这本身就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的。因其违法在前,故而相关合同约定本身就属 “无效合同”。椰树作为大厂名企,其招生招聘广告,居然没有经过法务把关,最终犯下此等低级失误贻笑大方,着实是匪夷所思。一家市场化的著名企业,没有健全的合规审查的内控机制,一再“翻车” 并不令人意外。而除此以外,更让人震惊的是,作为现代化企业,其骨子里对于劳资关系、雇佣合同、职工权利的陈腐化、原始化理解。

现代职场,平等就业、来去自由,雇员根据合同按劳取酬,这是一个平等交换的过程,而绝非是人身隶属与依附的关系。雇主为了 “留住人才”“防止跳槽”,经与雇员协商一致,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离职违约金”。至于 “金额” 的多少,也是有规矩的,而绝不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一般来说,业内的惯例是,此类违约金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这实则也是法律的硬约束——若要辞职走人者赔上一套房,纯属流氓做派。

没有一个工作,值得押上一套房去赌;没有一家公司,有权把员工捆住圈住禁锢住。要想招人,就当依法合规,开诚布公、一视同仁;要想留人,就要学会尊重、拿出诚意。放着正道正途不走,剑走偏锋,只会哗众取宠而已。

蒋璟璟

2020-08-20 18:39

知乎用户 苍星零​​ 发表

这个作为有点法律意识的普通劳动者都知道,若用人单位扣押证件、缴纳保证金押金、收取中介费等行为均系不合法的。关于这一点亦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椰树集团上次出现在众人眼前是因为低俗广告,这次因为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此时椰树更应该请一个法务或者法律顾问,而不是终身职业经理。再这样不合规的操作下去,迟早会出大篓子。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律书籍全套实用版 2 册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东

¥25.90

去购买​

](https://union-click.jd.com/jdc?e=jdext-1279892164554596352-0&p=AyIGZRtYEAcRBlISUxUyFAddGlgQBhQAVR9rUV1KWQorAlBHU0VeBUVNR0ZbSkAOClBMW0sdWx0DEQJRHVwVBg1eEEcGJVdCYSJeH1NxcnkFZigQHHB7MU0sXlQeC2UbUhUAGgZUG1wWMhIGVBtfEAERAVQraxUHIkY7HVwXAhYAZRprFQYaAV0ZWhQEEgVVHWsVChY3g7XPwIqt3uW%2Bjb%2Bsx4rlztK%2B1qyBZStrFjJJUgFSHgkCEQFdElMWAhUCUR9eEQoVBVEYRxQyEgZUGF4UCxoOU3VaewETBVIYUhIAFAdlG2sWMkxpVEsLQQESUwV1AUEBVlRWGhp7BxAPURNYEgIiBVQaWRc%3D)

知乎用户 税律师 发表

再一次引用这个题目:“法律”是用来 “巧用” 的

因为之前刚发布过一篇类似的回答,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搓下面链接。

问:如果不合法、或违法,员工是否一定要 “据理力争 “、“拒签”、“声讨”?

看情况。有的时候你是大可不必!只要你认准了,让你签署的这些违法的文件是无效的文件,如果是,没有啥好争论的,签啊!签了它还是废纸一张哟!

理由都无需再阐述了,大家都引用了《劳动合同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员工终身制是约定不死的!企业要求员工提供私产作为抵押是无效的!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也是无效的!

上述三种情况,任中一条情况,员工都可以签,无效约定就是废纸,你可以笑嘻嘻的签!

企业有哪些常见的却鲜为人知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知乎用户 iCoA 首席特工​ 发表

去椰树镀金?他们怎么想的呢?

知乎用户 李森科博士 发表

某种意义来说,椰树集团用自己的的行动来肯定一家上世纪垄断集团是如何活到 21 世纪并且依旧过的风生水起。

很多人应该有个疑问,明明为什么椰树包装这么 Low,营销手段落后,种类单一,为什么能在饮料屹立不倒?

答案很简单,椰树集团几乎垄断了全中国的 90% 椰树,并且在这个基础上,椰树集团依旧存在原材料短缺无法供应市场。

大家熟知的其他椰汁都是从印尼等热带地区进口椰浆调和制成,即便是自称是生榨椰汁的特种兵也不过进口印尼又因为成品问题迫不得已加了点椰纤果增加口感。

而椰树集团的定价又很好的让纯进口椰子成本上升无法和他竞争,本土原材料又被椰树集团垄断,到直接导致椰树集团在椰子汁市场一家独大。

而椰树品牌的其他产品就因为竞争力不足而半死不活。

经典的如火山泉矿泉水,按理说如此一个老产品通过经营多年的线下渠道,把一款矿泉水打入市场也谈不上多大难度,可是至今绝大多数人只能在电商平台看到传说中的矿泉水。

这种因为垄断而发展的集团,某种意义上已经和和时代脱轨。

比如招聘终身职业经理这次,最大的槽点就是要求房产抵押

怕培养的干部便宜别人,能够理解。

但人家都是要求赔偿天价违约金,你倒是好,直接要赔房子。

找个正常法务咨询一下,都不至于闹出这么大的笑话。

不过话又说回来,椰树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是同样价格下,产品的质量最高,而赢得消费者信赖。

当未来椰树市场出现巨大波动,进口椰子价格和国产差不多的时候,那就是椰树集团的寒冬了。

不过,至少目前来看,依靠着垄断全中国的椰子产量,椰树的生活会一直很滋润

知乎用户 新京报​ 发表

椰树集团要求应聘者以房抵押”,找工作还得签 “卖身契”?

这大概是今年最霸气的招聘了。

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 “海南直聘” 发布,8 月 19 日,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为 “职业经理学校” 公开招生。招收条件中提到,应聘征者需遵守两点承诺才能被录取。

一要承诺做到 “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二要承诺终身在“椰树” 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防止将 “椰树” 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看到这样的要求,我的第一反应是:椰树不是做饮料的吗?什么时候改做抵押贷款了?不对,这更像是 “抵押贷人”。

这就好比两个人结婚,男方要求女方拿出一套房子做抵押,以后如果离婚,房子就收归男方了。有位网友说得好,“知道的以为是招员工,不知道的以为传皇位呢。”

而从 “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的要求中,我们也可以明显感受到某些走火的价值倾向,什么时候顾事业跟顾家要这样对立起来了?

我们经常强调,一家公司的管理要人性化,要把员工当人,而不是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但是现实中,一些企业不仅在心里把员工当作 “卖身的家丁”,竟然还堂而皇之地写入了招聘公告,令人大跌眼镜。

要求 “以房抵押,终身服务”,难道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无论椰树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压力如何,对员工利益有怎样的侵犯行为,员工都得忍着憋着?尊重员工,最基本的就是要尊重员工的法定权益,这本是常识,但从如此霸王条款来说,这家企业显然并不是这样想的

我国《劳动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此外,“终身服务” 的说法也是无稽之谈,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明确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

职场本该是一个平等自由的交易市场。公司觉得员工不合格或者犯错误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公司规定解聘员工;员工干得不舒服了,或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公司侵犯了,也可以自主离职。这种双向选择都不能被捆绑,企业不能没收员工的 “辞职权”。

其实,单方面要求员工终身服务的逻辑,只需换个立场,一击即破。如果企业可以如此要求员工,那反过来讲,员工可不可以要求入职后,公司签个承诺书,如果以后辞退员工,就赔偿员工一套房?

说句不吉利的话,椰树就敢保证公司能够比员工活得久吗?这恐怕又是一个未知数,至少在招聘公告中是没有体现的,也无法体现。

真正可怕的,不是一些企业有这些明显歪楼的价值观,而是它们可以明目张胆对员工的个体权利表示漠视甚至蔑视,对法律常识一无所知。无论是 “以房抵押” 还是终身服务,都限制了应聘者的择业自由和辞职的权利,在法律上根本就站不住脚。

面对这样的招聘,我倒是不怎么担心应聘者,因为它恐怕吸引不来几个应聘者。我担心的是那些已经在职的员工,如此露骨的 “企业文化”,实在令人心忧。

文 / 与归(媒体人) 编辑 陈静 校对 赵琳

知乎用户 HR 雨哥​ 发表

已实名举报!

椰树此举严重违法!

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请劳动监察部门严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知乎用户 风臣​ 发表

看了那么多高赞的回答,很多人都在调侃椰树应该先去招聘一个法律顾问。这你们就错了,人家椰树不仅懂法,更懂经营。根据现行法律。广告上的承诺以及条件仅仅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也就是说椰树打出这个广告,只要还没有人应聘,或者说应聘没有成功,或者在适当的时候撤下这个广告,椰树就没有违法,原因是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要约,但这个招聘广告一出,坊间的舆论就炸了,椰树白捡了一波眼球,再看看椰树的包装,你们就知道了,什么才是白嫖广告流量的高手?这也是椰树的高明之处。放眼国内,也就只有脑白金的老头老太太的广告能与之比肩,但是脑白金是花了大钱的,可人家椰树就只花了贴张广告纸的钱。

有人会说这样挺无赖,但仔细考究看看,其实也没什么,椰树既没偷也没抢,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事件营销而已。当然,噱头总归是噱头,再高明的广告如果没有一个过硬的产品做支撑,也不会玩出什么新花样,就像大才子李白一样,李某之所以敢让贵妃倒酒,敢让力士脱靴,这背后都是有实力做支撑的,如果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庶人,怎么敢这么放肆?

李某的恣意和椰树的招聘广告如出一辙,目的就是想要耍噱头,博眼球,白嫖广告流量。

关于椰树的椰汁产品,答者不作评说,仅摘录一段椰树公司主页的资料,大家自己去判断。

在芯片被封杀,某国大打贸易战的当口,国货,尤其是品质优良的国货,理应受到关注。

椰子是海南特有的最大的热带水果资源,它的加工利用,早期仅停留在椰子糖、椰子酱等层面,科技含量低,海南椰农种椰子容易,卖椰子难。不少产椰国也曾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企图用椰子肉榨汁制成椰汁饮料,但终因不能解决油水分离问题而终归失败。1987 年 9 月,“椰树” 人历经 383 次艰辛的试验,终于突破油水分离的技术难题,研制成功了椰树牌椰子汁,使中国的椰子加工技术走在了世界前列。
1988 年 6 月 2 日,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采用国际联机检索文献约 850 万篇证实:椰树牌椰汁在世界上具有新颖性。同年 10 月,椰树牌椰汁被国家科技部和国家保密局认定为全国饮料行业保密产品。此后,椰树牌椰汁又陆续获得椰子生产居世界前几名的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和日本、英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发明专利。椰树牌椰汁还是我国首个获得英国专利权的饮料产品。英国是世界上审查专利最严格的国家之一,对于椰树牌椰汁的专利申请,该国的专利机构用了近三年的实质审查,最终确认椰树牌椰汁其制造具备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批准正式授予专利权。到目前为止,椰树牌椰子汁技术仍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1995 年 11 月,椰树牌椰汁被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授予 “中国专利发明创造金奖”。此奖项含金量很高,获奖的产品必须具有技术构思巧妙、创造性高、产业价值好和拥有法律效力的特点,是饮料行业的 “制高点”。至今,全国饮料行业还没有第二家企业能获此殊荣。
20 年来,椰树集团除椰树牌椰汁外还开发 100 多个产品,拥有各项专利技术 108 项。2001 年,椰树集团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经贸委联合评定为 “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这是全国饮料行业首家入选专利试点的企业,也是海南省惟一一家入选的企事业单位。椰树品牌经过多年的发展,不仅荣登国宴殿堂盛誉二十年,而且被誉为国内仅有的能抗衡 “洋饮料” 的民族品牌。(来源于椰树集团官网)

知乎用户 车行 发表

这几年来做坏人怎么都做的那么耿直。

且不说终身任职这个来作为抵押权客体合法不合法。

也不说这个违反劳动法的问题

做坏事不先规划一下吗?不先给自己找点台阶嘛?就算地方保护主义也不敢直接保护违反的问题吧?

终身任职的意思是你要提供终身制职位,考虑了开除这个问题没有?考虑了人员淘汰没有?

不管从管理还是从法律上说这都是双亏啊。留人不要搞的那么简单粗暴好不好?

知乎用户 李晓宇​ 发表

前面有个说椰树提供房子的,我觉得这个思路很可怕啊。

下一步,椰树公司就会规定,入职必须做公司安排的角膜移植手术,离职以后收回角膜。

或者入职体检,看看你哪有毛病给你换哪里,离职收回。

是否合法很多答主说了很多了,如果不考虑椰树恶意炒作和营销的嫌疑,那这事是有点惊悚。

压工资、压身份证、这些事情一般发生在人员流动较大,工作经验对工作质量影响较大,工资较低的行业。椰树好歹是大公司,已经到了需要靠这种办法来留人了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莫非,这房子是附条件赠予的福利房?

你来入职,就送房子,但送房子是有条件的,如果人走了就得把房子留下。

怕是媒体在断章取义了。

知乎用户 卡夫卡很忙 发表

听说鹤岗的房子也就几万块,鹤岗的房子也是房产,拿去抵押不心疼,罚就罚呗。

合规合法这件事,大可不必在意,如果你真的很想天天去白白嫩嫩,没有香精,管它那么多?

知乎用户 南方都市报 发表

椰树集团招聘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续:当地人社部门称违法、无效

8 月 19 日,海南椰树集团公开招聘职业经理,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引发网友关注。目前,相关招聘信息已被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删除。8 月 20 日下午,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企业招聘中要求 “抵押房产”“终身服务” 的规定是违法的,有该规定的企业招聘启事是无效的。

8 月 19 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 “海南直聘” 发布海南椰树集团招聘职业经理信息,称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待遇优厚。

招聘信息显示,除满足学历和工作经历等条件外,应征者要承诺做到 “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此外,还需承诺终身在“椰树” 服务。“椰树”表示,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 “椰树” 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该招聘信息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甚至称其为 “卖身契”。8 月 20 日上午,南都记者查询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 发现,该条推文已被删除。

随后,南都记者向椰树集团人事部咨询该招聘消息是否有效,得到一名工作人员肯定的回复。问及为何相关招聘信息被删除,其回复称 “不清楚”。另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应聘者若符合条件可按照要求把简历投到邮箱,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录取。

针对该招聘启事,多位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要求 “抵押房产”、“终身服务” 涉嫌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效力。有律师表示,目前企业只是发布了招聘公告,若要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需要有具体行为或后果产生。在没有实质行为的情况下,更多的是由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改正。

8 月 20 日下午,南都记者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椰树集团的招聘启事中的相关规定是否合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的规定是违法的,他那个招聘启事里有这两个违法规定,所以是无效的。”

采写:南都记者 吴佳灵 实习生 阳博骞

编辑:张亚莉

椰树就招聘要求抵押房产等致歉:用词不当,有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

海南椰树集团公开招聘职业经理,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引发网友关注。8 月 20 日,椰树集团发布声明致歉,称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

据南都此前报道,8 月 19 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 “海南直聘” 发布海南椰树集团招聘职业经理信息,称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待遇优厚。

招聘信息显示,除满足学历和工作经历等条件外,应征者要承诺做到 “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此外,还需承诺终身在“椰树” 服务。“椰树”表示,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 “椰树” 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该招聘信息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甚至称其为 “卖身契”。8 月 20 日上午,南都记者查询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 发现,该条推文已被删除。

随后,南都记者向椰树集团人事部咨询该招聘消息是否有效,得到一名工作人员肯定的回复。问及为何相关招聘信息被删除,其回复称 “不清楚”。另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应聘者若符合条件可按照要求把简历投到邮箱,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录取。

针对该招聘启事,多位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要求 “抵押房产”、“终身服务” 涉嫌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效力。有律师表示,目前企业只是发布了招聘公告,若要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需要有具体行为或后果产生。在没有实质行为的情况下,更多的是由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改正。

8 月 20 日下午,南都记者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椰树集团的招聘启事中的相关规定是否合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的规定是违法的,他那个招聘启事里有这两个违法规定,所以是无效的。”

8 月 20 日,椰树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8 月 19 日,该集团发布 “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 招聘信息引发网上热议,该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该集团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声明中,椰树集团表示将不断加强政策和法律培训,合理合法招聘、注重人文关怀等。

采写:南都记者 向雪妮

编辑:向雪妮

知乎用户 陈皓天 发表

这题下面好多法神,但我感觉大家好像审题不清… 椰树这招聘广告的意思我看了 10 遍都是 “你来当总经理,椰树给你分别墅” 前提是终身服务离职就交还房子,总归跟自己买的房子半点关系没有啊。

知乎用户 段子律师​​ 发表

各位对椰树法务部的冷嘲热讽真的是不知内情,

椰树的很多高管都是海南本地人,销售出身很多,少有法务爬上去的,

各位知乎大佬都知道这就是个笑话,椰树的法务他不知道嘛?

他知道,但是领导放了个屁,他也只能鼓掌叫好。

知乎用户 唐朝先生​ 发表

赞同

@虾仁芝麻卷

的建议,建议椰树集团先招聘一个靠谱的法务!

其他答主从各个角度分析的都已经很全面了,我再从劳动合法的角度补充一点。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与员工约定违约责任有着有着严格的限制!

1、企业和员工要想约定违约责任,目前只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是企业出资对员工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与员工签订了服务期的合同,员工违反了服务期合同约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还没有服务期限的培训费用;

另一种是企业与员工约定了竞业限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员工在离职后不能到竞争对手或者一定区域内的某个岗位工作,员工如果违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2、除了以上两种,企业不能与员工约定违约责任,约定了也是无效条款。

3、劳动法与普通民事法律不同,劳动法本质上是社会法,处理劳动问题不能用民法的意思自治和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思想去处理,否则很容易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哈哈哈哈哈

我建议先从海政引进些学法律的同学

知乎用户 蒙大拿​ 发表

这应该只是一个恶搞吧,或者是临时工干的?

都不需要律师来指出谬误。正常人都知道这些条件是扯淡。

知乎用户 阿里巴巴十四大盗 发表

不合法

知乎用户 梁方直律师​ 发表

可以明确的是,椰树集团的招聘条件不合法。

职业经理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一、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9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显然,椰树集团要求劳动者以其房产作抵押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84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椰树集团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并应承担劳动者的损失。

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椰树集团要求劳动者终身在椰树集团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我国《劳动法》第 3 条、第 36 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此,椰树集团要求劳动者 “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的行为显然变相地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可能这些年营销号天天吹椰树,吹的他自己都快认不清自己了吧。

知乎用户 徐辰 发表

我脚着作为对等条件,如果员工被公司辞退,公司应该赔偿给员工一套等价房产。

知乎用户 小法师在练搓火球 发表

法治意识单薄,甚至趋向于法盲

担保是从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不存在,从法律关系就不可能存在的

知乎用户 述影 发表

我记得之前还有答主在知乎吹椰树的老板来着,就那个关于椰树包装的问题

现在椰树的老板厉害啊

人家都不说自己是人民富豪

直接暴露出资本家的本质

今年真的是魔幻的一年啊

知乎用户 慕泽 发表

应聘者需终身在 “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为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

椰树你不仅想要我的命还想要我的房?

后面还解释以房产为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镀金,学到经验之后跳槽。**去椰树成了镀金,那去过阿里巴巴的是不是得在简历上镶钻了。

忠诚不谋私,这我能理解,顾事业不顾家???

合着我爸妈生我养我二十多年,就是为了让我给椰树养老呗。上个班,把家上没了。

知乎用户 中山房哥 发表

大概 “从 A 喝到 D” 喝得不够爽,啊不,是广告做得不够爽,再来一波 “有争议的话题”,比投广告好。

毕竟,也不知道怎么投广告啊,没什么卖点了——椰汁也不能天天喝:

每天早餐,豆浆牛奶酸奶咖啡可以天天来

正餐聚会时,可乐雪碧王老吉椰汁选择足够多

没有什么场景可以让我们立刻想起要喝椰奶。

去超市却看到堆货挺多,产能足够,去化有待加强……

所以,先理解这次招聘为营销广告吧。

回到招聘内容本身:

肯定不合适,是否符合劳动法可以看法律专家的解释。

房哥就觉得不合适,难道当应聘者傻逼

顾事业不顾家、终身服务?凭什么?

椰树的福利好到顶天?

我全家人的保险报销?不需要任何医疗费用?

我孩子上学出国费用全包?

我日常家庭生活支出全包?

不要定什么百万,我们劳动者的目标是上千万、上亿、衣食无忧、无后顾之忧——椰树是否能做到这样?令应聘者无后顾之忧?

那还可以谈谈终身制。。。

百万就想我们终身制,也不知道是招聘者 SB 还是当我们应聘者 SB?

如果总是喜欢玩恶趣味营销,迟早玩死自己。

我隐隐觉得,以后孩子在超市再想买椰树牌椰奶,我会训斥她。。。

-– —

椰树的这个广告太辣眼睛,想买给孩子喝,都不太好意思。。。

究竟他们针对的客群是谁呢?

知乎用户 冷鹿 发表

很多人说是炒作,完全是张口就来。

这种破坏企业形象,让求职者却步,让消费者膈应的玩意儿,如果真是策划出来的,那真该把策划者送去太平洋。

所谓的黑红,只适合某些不要脸的流量明星,还得一群水军配合着去洗地控制舆论。流星要流量,但商品要的是销量。

如果这是别的公司泡制的,现在都能以破坏企业形象为名上法庭了。但是

最可怕的就是他们自己是真的这么干的……

我只想把许冠杰的《卖身契》翻出来再看一遍。

电影里,电视台为了收视率每一个台长都要签一个卖身契,一张白纸,签个名字,其余的资本家们随便填。最后没达到目标,就只能一个个全跳了楼,资本家们还要掐着表,看看新的跳楼速度会不会破了原本的记录。

电影里这群资本家冷酷无情到令人不适,现在看来,现实里也是半斤八两。

知乎用户 莒句​ 发表

暂且不说是合法合规。

先说有没有终身都能盈利且良好运行企业吗?

即便苹果这种行业巨头的企业,说不定哪天就倒闭了。

在苹果之前已经验证的摩托罗拉、诺基亚、西门子手机公司、爱立信等等都已经验证了。

如果在 90 年代,谁会怀疑摩托罗拉会倒闭?20 世纪 10 年代谁会相信诺基亚会倒闭?

何况仅仅只是一个产品单一,且挑战对手林立的椰汁饮料而已。

加多宝卖王老吉牛的时候,营业额和利润可能是椰树集团的几倍吧。哪又如何?

如果说茅台招聘终身制的职业经理,还可以考虑一下,至少可以肯定茅台三十年内不会倒闭。

至于这个椰树集团嘛,就不好说了。

如果真有人去应聘这个职业经理,脑壳可能被门挤了。

就说这么多。

知乎用户 红烧排骨卤牛肉 发表

什么叫加速? 跳槽房子都能给跳没 之前的那些也就图一乐 这才叫加速。都有卖身契的感觉了

知乎用户 宁京 发表

这不仅不受法律支持,更代表了一个危险的趋势。

首先是企业(试图)加深对员工价值的压榨。很多回答提到如果是收回企业分的房子那么还算情有可原。但是显然招聘的原文不是这么说的。

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就变成了员工难以剥离企业,哪怕员工干得不开心,想辞职,也会有许多困难,企业可以进一步压榨员工;

在这个基础上,如果企业在内部给员工洗脑,有可能发展出员工对企业的人身依附关系。就像高赞说的:“养死士”。一家私企这么搞是想干什么?也许它现在不想干什么,甚至想不到能干什么,但是一旦有了可能性,谁也说不准。有可能形成社会安全国家安全的威胁。

知乎用户 王 ye 发表

看他家广告感觉回到现代广告业诞生之初,看了这招聘可能这公司是活在广告诞生之初。

知乎用户 胡七洞 发表

古老的人身依附制度又一次复兴,这是一次现代的管理学思想向传统价值观的回归。

知乎用户 吃刀刀 发表

劳动法是摆设?

看来企业老板已经不满足于偷偷违反劳动法,而要大张旗鼓公开打脸了。

谁给的勇气?

海南难道没有主动出击查处机制?

知乎用户 cesium99​ 发表

早就说了,996 只是劳动法这栋楼被砸破的第一扇窗户。

我都懒得吐槽这种目无法纪的行为。

真要是这种玩意流行起来。

鹤岗房价可能会小涨一波吧。

知乎用户 霓裳丶舞轻愁 发表

很好奇在实务层面怎么操作。

之前有帮人做过投资理财(港股打新)方面的类似操作,操盘人员抵押房产来获取帮助资金方操盘的机会,这一套操作虽然有成熟的流程,但已经弄的比较牵强了。

椰树这里,一个劳动关系怎么实现,想了半天真没想明白。

知乎用户 海南刘方刚律师​ 发表

几乎每天上班都要路过海口市龙昆北路(南大桥)的椰树集团门口,这个椰树集团真是神一样的存在。厂区紧临海口最繁华的地方,但其每年的业绩却在下滑,这几年椰树集团没少受到政府部门和网友的关注,比如 “从小喝到大” 的广告因涉及色情被广泛吐槽。

坦言讲,身在海南做律师,还真不知道椰树集团有没有法律顾问,就这则招聘广告,糟点实在太多,如果是其法务或法律顾问起草,我建议椰树集团赶紧换个法律顾问或法务。

如果是为了炒作,那就随它去吧,这则像卖身一样的招聘广告,真不值一提,但我并不感到奇怪,这似乎符合它们的行事风格。

知乎用户 法姥姥 发表

这显然是不合规更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椰树集团这么大的企业不可能不懂劳动法,

如此操作要么是炒作,要么是公然无视法律,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知乎用户 林夕邦邦​ 发表

两个问题,公司没有法律合规部?公司没有公关部?

就这?真的是,小公司老板发神经,胡闹也就算了,椰树集团这么大个公司,如此煞有介事的闹出这么一戏,本身不是关键。

关键是明摆着的闹剧,为什么没人拦下来,这才是大问题。说明公司内部的权利架构出了问题。要不然就是大领导一言堂,所有人都彩虹屁。要不然就是内部斗争,大家就等着看有人出丑。无论哪一种情况,对于一家大公司都不是什么好兆头。

知乎用户 程笠​ 发表

不邀自来。

椰树的这种奇葩价值观早已有之,奇文共赏:

顾事业不顾家的管理人才 - 椰树人刊 - 椰树集团

顾事业不顾家的管理人才

——记集团第二常务副总陈少敏想找男朋友、但不想结婚生孩子、顾事业不顾家、决心干一番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先进事迹

陈少敏是个执行力强、抗压力强、不让须眉的巾帼。她 2001 年 7 月大学毕业后应聘进入椰树集团十四分公司当工人,从基层做起,至今已十六年。

——十六年锻炼成长,先后担任企管处外派绍兴筹建办审计科员、企管处审计科科员、企管处审计科副科长、企管处副处长、集团监查副总、集团第二常务副总等职务。

——十六年如一日,一心扑在事业上,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工作学习。不论在哪个岗位上,都始终保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勤奋工作。

——十六年 “顾事业不顾家”,始终坚持 “三于”:勤于做细,敢于抓严,乐于吃苦。

王光兴总裁赞扬她:“陈少敏副总想找男朋友,但不想结婚生孩子,只想干一番事业实现人生价值。她是一位忠诚‘椰树’、顾事业不顾家的好同志。”

一、勤于做细:不畏其难,不厌其烦。

陈少敏 2002 年走上审计的岗位。她深知:做审计工作,除了良好的职业道德,还需要求真务实的作风、严谨细致的态度,来不得半点马虎。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差错,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甚至是重大的损失。她还明白:做审计工作要勤于做细,但勤于做细实在不易,其过程会有曲折,受磨难;其结果易得罪人,失人情。

深知其难,她坚定意志;明白不易,她鼓足勇气。她始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核把关,不论是合同报价、基建预决算审计还是计件工资考核,都认认真真,一丝不苟,把工作做实、做细。

2006 年 1 月 24 日,集团工程部送审第二工业城新矿泉水车间 A、B、C 三栋钢结构预算。陈少敏逐项仔细审核,发现其中自然通风器子目数量三项合计 110 台,每台 1650 元,总金额达 18.15 万元。所报送的预算未标明具体的生产厂家、型号和规格,于是要求工程部补充该设备厂家、型号和规格等必要的资料。

经多次督促,施工方才提供了耐德 500 型自然通风器的型号。陈少敏随即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到不同厂家的同类同型号产品为每台 460 元。鉴于市场调查价格与报送预算价格相差过大,她再次要求工程部同对方落实具体的设备资料,并将资料书面反馈审计科,俟再次调查落实后才做审核。

至当年 3 月,对方提供了鸿冠机械五金厂劲凉牌产品。陈少敏根据所提供的资料再次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到同厂家同品牌产品价格为每台 550 元。再次的市场调查价格与报送预算价格对比,价差仍然过大。她便要求工程部继续同施工方协商,但是对方迟迟未作出答复。

由于审核时间限制,她与集团工程部沟通后作出决定:对该项目自然通风器子目的审核,待对方最终确认后再出具审核意见。直至当年 5 月,工程部才按要求送审自然通风器的书面报价,送审价格为每台 1600 元。

陈少敏按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又一次深入的市场调查,将厂家、品牌、型号、具体要求等一一了解清楚,并就我集团对设备的相关要求同对方多次核对,确认同厂家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价格为每台 615 元 (含税金、运费)。随后在此基础上与对方进行谈判,对方表示可以按照每台 1200 元的价格执行。但价差仍然过大,集团审计科要求对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最终答复。对方答复最低价为每台 1100 元,且表示不再进行调整。

你来我往较量,四个回合交锋,陈少敏依然保持着那份耐心和细心,没有丝毫松懈,不作半点退让,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审计意见,要求工程部同对方协商。

期待的结果终于出来了。最终,自然通风器的价格按陈少敏审核确认的价格执行:每台 615 元。共购置 110 台,为企业节省开支 11 万多元。

至 2016 年底,陈少敏做审计工作已有 15 年。据不完全统计,15 年共计完成合同、报价、基建预决算审计业务 5.5 万多件,相当于 15 年 5475 天,平均每天要完成 10 件。如此大的工作量,不加班加点怎能完成?而除了审计,同时还有许多其他的工作,所以她要争分夺秒,“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工作学习”。我们还从中看到了更加庞大的数字、更加丰富的内涵:15 年来数不清多少次严格认真的核算,数不清多少回艰苦深入的调查;15 年来不改执着和细致,为加强企业管理、维护集团利益做出了宝贵的贡献;15 年来一心干事业,体现了 “顾事业不顾家” 的精神,焕发出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

二、敢于抓严:不怕得罪人,不怕失人情。

陈少敏 2012 年起担任集团监查副总经理,负责三大块:审计,执法,绩效。这三大块的工作,每一块都容易得罪人:审计卡掉了不合理费用会得罪人,执法查处违规行为会得罪人,绩效考核扣除不合理收入也会得罪人。不是忠诚 “椰树”、顾事业不顾家的管理人才,没有足够的底气和胆气、定力和毅力,哪能挑得起这付重担?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陈少敏明知得罪人,偏要挑重担。

她始终勤奋努力,认真学习和传承王光兴总裁关于计件多得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行计件多得工资考核,不断完善计件多得工资考核方案,加强监督执行,督促各个岗位据实、按量记录工作内容。严格把关,切实做好计件工资及其他收入的审核,凡是不合理的收入坚决卡掉。

她始终敢抓敢管,严格执行法规,严厉查处违规行为。2012 年 11 月,她组织企业管理处和深挖蛀虫处,通过多种渠道查实长沙办事处以权谋私、虚报差旅费等损害集团利益的违规行为。依照厂规厂法处罚了相关责任人:对长沙办代理主任林某某重罚 1 万元并免除职务,对虚假报账和经常不在岗位的内勤刘某某重罚 0.5 万元并予以解聘,对虚报差旅费用的朱某某重罚 0.5 万元。

她始终严格认真,把好审计关,并善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查处各种违规行为。正是在严格审核把关时发现椰家力公司的相关问题,并抓住不放,查实了该公司存在的搞独家高价垄断供应烟煤而使企业每年损失上百万元、闲置浪费价值数万元的镀锌管及价值数百万元的电缆等六大问题。集团据此对责任人做出处理:撤除杨某某的椰家力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等职务,撤除周某某的椰家力公司总经理职务,撤除郑某的椰家力公司生产主任职务,并将核实这些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后追究赔偿责任。

她始终高度负责,认真组织企业内部执法检查。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共发现并查处违规问题 330 多起,下发处罚文件 330 多份;切实抓好专项调查工作,仅 2016 年就完成了 47 项专项调查,包括海南办事处违规私插亲友、易拉盖密封胶起泡、椰家力电房抢修电缆等专项调查,均查实了存在问题,依照法规做了处理。

不怕得罪人,不惜失人情,不畏当面嘲讽谩骂,不惧背后指责毁谤,她顶住压力,用实际行动树立了忠诚 “椰树”、“顾事业不顾家”、坚持依法办事的执法者的形象。

三、乐于吃苦: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工作学习。

陈少敏 “顾事业不顾家”,一心扑在事业上。她从 2009 年起负责企业管理处的工作,开始接触绩效管理,一切从零开始。为了尽快熟悉和掌握绩效管理业务,做好集团绩效管理工作,她勤奋努力,每天加班加点,除了吃饭、睡觉外就没有空闲时间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她 “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外,不是在加班,就是在准备去加班的路上”。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她刻苦学习王光兴总裁的管理思想和成功经验,将学习的收获运用到工作实践中。边学习,边实践,在学习、实践中深化和提高,进一步领悟了企业管理必须两手抓:“一手抓贯彻落实厂规、厂法,一手抓重奖重罚”。

抓绩效考核,卡住不合理收入会得罪人,而且绩效考核卡关是没有提成工资的。她明知如此,也决心做好,把做好绩效管理作为践行王光兴总裁提倡企业骨干必须 “见困难就上、见利益就让” 的具体行动。在王光兴总裁、王英姿第二副理事长和赵波总经理的指导和支持下,她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计件工资考核方案,全方位推行计件工资考核管理,奖勤罚懒,拉开分配差距,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做到了 “四抓好”: 一抓好质量岗位计件工资考核;二抓好营销岗位计件工资考核;三抓好能源供应岗位计件工资考核;四抓好全面推进集团管理部门和各子(分) 公司重要岗位的全体人员计件工资考核。实践证明,“四抓好”有效解决了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促使员工的积极性普遍提高,提升了管理效率。从而取得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产量、降低产品消耗、堵塞管理漏洞等多方面的明显效果。

今年 1 月,集团第三届经营班子产生,陈少敏被理事会聘任集团第二常务副总经理兼集团监查副总经理,负责 “除质量管理之外的集团其他监督与查处、人事、行政、物业等工作。” 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她更忙碌,更觉得时间不够用了。春节假期,她时时牵挂着肩负的责任,思虑着如何有效地开展工作。大年初二一大早,她就全身心投入工作,组织集团行政科、工程管理处和物业公司的人员到椰树道客宿舍区,与政府国土部门的人员现场协调,落实拆除围墙的工作。

为落实好拆除围墙的工作,直忙到年初五。别人歇息了,她却一口气未歇,紧接着转入另一种繁忙的氛围,着手安排落实多项工作。实施文华宿舍区护坡改造工程,组织营销办事处主任公开竞聘并修改相关的规定,评选传承标兵、营销标兵、敢抓敢管标兵等 7 类标兵…… 诸多工作,每一项都是当务之急,都必须抓紧抓好、落实到位。

“椰树”员工看到,走进寓意光明吉祥的鸡年,集团第二常务副总陈少敏依然 “巾帼不让须眉” 的风采,依然 “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工作学习” 的拼劲,续写一心干事业、“顾事业不顾家”的诗行。陈少敏说:“我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也更强了。我一定要恪尽职守,更加刻苦地学习,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加积极地学习、践行王光兴总裁的管理思想和成功经验,为‘椰树’做强做大贡献力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知乎用户 一人一口酥 发表

能够容忍满地肆无忌惮强制 996 的环境下,你问合法合规没有意义。

知乎用户 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 发表

当然不合法!

我就上个班,还得搭一套房?

招聘条件中要求劳动者用房屋抵押本就是一件滑稽的事情。

首先,虽然 “椰树”列出了 “一高薪三重奖” 的“诱人条件”,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也不得以担保的名义收取劳动者的财务。

椰汁这不是明显的要劳动者抵押吗?

其次,我国对于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规定只有竞业禁止以及单位在专项培训的服务期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

你啥都没有就要我房子?想啥呢?

最后,我觉得椰汁现在紧迫的不是招终身的员工,是招一个能力强的法务或者请个法律顾问吧!

所以,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值得你们的选择~

知乎用户 臨溪​ 发表

从感性角度来说,感觉这就是一个暴发户对来求职者的一次趾高气昂的任性妄为,同时,近乎疯狂式的担保、承诺,也凸显出对员工信任感的缺乏和对自身吸引人才的魅力值没有自信。

从理性角度来说,企业是否可以要求员工提供担保?《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已经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该法第八十四条更是明文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面给予求职者高福利待遇诱惑,一面又对高福利能否留着人才没有自信从而对求职者层层设卡以寻求心理安慰,岂不是自相矛盾又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知乎用户 biubiu 爱吃肉 发表

咱们有国家劳动合同法,到了具体执行的时候

落地比 spaceX 平安着陆还要让人提醒吊胆,主动出击的次数比法国陆军还少

我也可以理解,某局的人手不够,所以就选择性保障,基本不监察,非常对得起自己名字里面劳动保障检查的几个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是劳动合同法过期了,还是条款太多看不过来了?(我刚才看了看,一共 98 条,第 9 条排名挺靠前的啊)

好,你说每家企业自有国情在,我可以理解;好,你说人手不够不可能每家企业都蹲点,我也可以理解

但是前段时间跳出来喊着 996 和 007 的互联网企业,现在跳出来要房产抵押的椰树牌椰汁

这些企业良心啊,取证工作都帮你做完了

警察局遇到这种把我是小偷写在脸上的人,可能做梦都要笑醒吧

某局,心动了么?

心动不如行动,赶快参与吧

知乎用户 喜欢拍 Vlog 的博主​ 发表

椰树给多少钱有脸要求员工抵押房产终身为奴?

你要求这么多你能给员工什么?

十年工资能买套房子,还是能管员工三代温饱?

不知为何,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用人方面和招聘、面试方面,越来越打破非人设的下限。

更不知为何,有越来越多的 HR,智退的问一些强人所难的的话。这是仗着小小的势力,还是说那点工作能力,在人前狐假虎威的损害企业利益呢?

从劳动合同法角度分析,椰树集团肯定是涉嫌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J41mm5​ 发表

那个谁?给个联系方式,我可以的,押什么房子,压我命都可以!

犹豫啥那??????这么好的条件,这么傻的公司。进去骗一波福利,镀金捞钱完毕,企业还拿你没办法。

只想喊一句:兄弟们,这公司人傻钱多,大家速来!!!

知乎用户 上海杨律师​ 发表

椰树公司一则招聘启事,还是以招生的名义发布招聘,自诩不收学费,劳动者承诺终身服务,你以为在海南有点名气就让人签 “卖身契” 吗?

在全国,在全世界,比你牛气的企业不知道有多少,人家也没这么干吧!你让人家终生服务,难道你确定贵公司不会在应聘者有生之间倒闭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了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同时在签订协议时,可以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也不是单位你想约定多少是多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是单位支出,有票据可查,上过学的都会算,让劳动者以房产抵押,以便偿还可能违约的违约金,也违背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劳动法除了有违约金方面的规定外,单位无任何理由扣押,抵押劳动者的证件和财产,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抵押是担保的一种。

所以,椰树你违反了禁止性规定。

关于约定多长时间的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确实是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难道单位就无法无天了吗?

劳动合同法只是强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但是,不意味着,劳动者要签订终身服务协议,这和 “卖身契” 有什么区别。单位在设置服务期时,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

劳动法属于经济法,但也属于民事法律的范畴,它也要遵守公平原则。

另外,椰树公司强调 “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也是有些可笑。

诚然,在工作中,要维护公司利益,不要做吃里扒外的事,这是作为员工必须要坚持的原则,但是劳动者为公司提供劳动力,必须的劳动保障,比如最基本的休息权、生产中的安全保障,达到条件的升职加薪,劳动者必须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当诉求这些权利是必须要谋私。

“顾事业不顾家” 这个也太辣眼睛,为什么不能含蓄一点?996 已经很可以了,难道还想 24 小时服务吗?

一个人的身份具有多重性,Ta 可能是一位丈夫或者妻子,可能是一位父亲或者母亲,可能是一位儿子或者女儿。所谓后方稳定,才有前方战士的拼命。没有人文关怀的企业,很难会有强大的社会责任感

希望制定这种规则的人,是个永动机,永远不生病,不要结婚生子,谈恋爱也不要有,因为跟男友或者女友喝杯咖啡的时间,都是在对不起公司。

欢迎关注

@杨春敬律师

知乎用户 呆叔 发表

这明显是个事故啊。

估计椰树的 HR 体系要地震一下了。

知乎用户 Jay Yong 发表

我也想去,但是他们不收,因为我没房产

知乎用户 画风人守白卷​​ 发表

如何看?

我选择躺着看!

这是什么玩意儿,一点诚意都没有,说是要招聘终身职业经理,结果还要附加一大堆条件,而且开的条件都是让人无语。

如果你真怕别人学到东西就走了,你在协议里面写上违约金不就行了?何必要让对方用房产来抵债呢?

说说这个用房产抵债吧,连接已经删除了,就以题主说的 “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 为基础吧。

在这里,我国民法并不反对协议里面注明以什么作为违约款项,你约定违约金什么的都行,但是不能过高,有些性质违法的也不行。

你用抵押权作为约定也可以,毕竟抵押权也是一种债权,对方违约以后你可以行使抵押权。

但是呢,民法里规定了 “流押” 条款是无效的,“流押”条款就是,双方约定,一方违约的,将其抵押的房产直接给付给对方。真不巧符合本题所说的情况。

你大可不必这样约定嘛,直接约定用其房产作为抵押,来担保其履行协议,这样的话,对方违约以后你就可以行使该房产的抵押权了。

非常尴尬,这个条款直接撞在枪口上了,所以想要应聘的问清楚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何看待?别的公司可能会引发轩然大波,一看是海南椰树好像也不那么惊讶了,你看下面的回答热情也没多高,可能是见怪不怪了吧,毕竟是海南椰树,海南椰树哎!

知乎用户 闲闲​ 发表

不合法是一定的!如果合法就没有广告效应了啊!但是省了一大笔广告费是真的!

这应该是个广告!不是招聘信息啊

知乎用户 风来运转 发表

没房连找工作都不够格,还不赶紧买套房吗?售楼处还不快把这横幅拉出来?这机遇可遇不可求啊

知乎用户 剑圣 发表

看微博下的回应,说的是回收入职给的福利房,如果是这样的话,提问的标题党可真是个人才,抹黑诽谤造谣请问怎么判

知乎用户 狱 1 发表

已经道歉了 这就已经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了

知乎用户 asdf-quark 发表

我猜是不是因为,所有稍微有一点法律意识的人,都拒绝加入他们公司法务部门,所以这种违法的招聘需求也能够堂而皇之的出来丢人现眼。

我很担心这则招聘广告,对公司市场和经营的影响。

这个企业基本上没救了,有股票和投资的,抓紧清仓吧!

知乎用户 千江有月​ 发表

想去,非常,非常想去!!!

你说抵押房产

那也得有啊!

看了这个招聘启事,我觉得他们那个第三条是很有必要的

知乎用户 刘浩律师​​ 发表

这明显又是一次打擦边球的广告营销活动

虽然,原帖广告已经删除。但是,所谓抵押房屋内容,明显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这么简单的法律常识,公司会不知道吗?当然知道!那么,为什么还做呢?

别出心裁,吸引眼球而已。

如同,多年不变老土的标志性包装;如同,曾经暗示其产品有丰胸效果的电视广告……… 蹭热度而已。

以低成本做品牌推广,大家又记住了这个 “全国十大 **”

只是,现在的吃瓜群众的瓜,想看的热点已经转变。正好,利用这个普个法。

疫情过后,百废待兴,找工作,注意!特别是,刚出校门不久的同学!

凡事要求抵押身份证、要求交报名费、介绍费、培训费、购买工作服费用……… 都是骗子!无论多少钱,都别给!就算真介绍工作,实际也都不会如他们所说待遇优厚!

知乎用户 weiwei 发表

提醒各位,你们买的每一罐椰树产品,都是在为这样的企业提供物质支持。支持这样的企业,就是培养一个垃圾的环境,这样的环境下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

所以,你们还要买他们的产品吗?

知乎用户 不安的种子​​ 发表

整这么多花招子

又是什么两个十六年,又是什么过三关,过的我感觉都当得上厅级干部了

还要阉割家庭,抛妻弃子,房产抵押

末了你告诉我总经理年薪才百万,副的才 20%,当不当而上还得排队,别墅海景房看这尿性多半也就是个使用权

就这?就这?就这?

就算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你也得拿点真家伙出来啊。我们都说华为奋斗者协议狠,但人家给钱也比这实在多了。

这饼画的芝麻都舍不得放,那也就能招来点鸡鸣狗盗之徒。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什么? 要我顾事业不顾家? 那我来上班是为了啥啊?

知乎用户 安迪 发表

看来椰树集团的法务不行啊。

现在都道歉了。

椰树集团应该聘请鲍毓明做法务。

绝不道歉。

哪怕每天被人问候,“今天鲍毓明死了吗”?

知乎用户 POPTEST 研学圈​ 发表

谢邀~网上东西看看,呵呵一笑~不是博眼球,就是被黑了~你说抵押别墅防止跳槽,那是不是双方都应该抵押东西,比方说 500 万股票、期权之类的,我跳槽不要房子了,你开除我,把 500 万赔给我~嘿嘿~所以说,只能 “呵呵”

大家散了。。。。。。

知乎用户 业界砖家 发表

信息社会,老板没文化,是会被天下人耻笑的。

知乎用户 5G Sir​ 发表

有些公司靠员工赚钱生存,有些公司靠赚员工钱生存~

知乎用户 宪正​ 发表

“终身、抵押、罚没”

这是要求灵与肉的溶入、溶合与溶化。

椰树目标清晰,态度坚定:山盟海誓 海枯石烂。

我待你如初恋,你不许虐我半次,绝不允入陌路。

没人觉得非常浪漫,澎湃激情吗?

有海岛的风采,同时也很理智,很接地气儿。

椰树的老大绝对是一个真正懂生活,会生存的人。我十分确认他深受纳西姆 · 尼古拉斯 · 塔勒布的影响。

塔勒布最担心的就是职业经理人问题,他认为雇用职业经理人来管理一个不属于他的企业,与企业主自己经营企业并不相同,职业经理人出了问题不必担责任,在企业中享受绩效激励,却没有惩罚措施。

职业经理人享有净收益,没有净损失,只有有利因素,没有不利因素。这会造成职业经理人在任时明知有风险,还隐瞒风险。自己兑现大额支票后离去,同时由于受到复杂的法律制度的保护,他对之后因隐瞒风险造成的坍塌不负一点责任。

塔勒布在其著作《反脆弱》第七卷、第 23 章有一段,对跃跃欲试的揭榜者试图理解椰树招聘条件是一个最完美不过的诠释与备注:

“但是在历史上,银行家们曾经受到《汉谟拉比法典》式的约束。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的传统做法,是在银行门前砍下银行家的头(银行家们通常会在失败不可避免之际选择跳楼自杀,但至少有一名银行家是被行刑的,这个人是弗朗西斯科 · 卡斯特罗,于 1360 落得这样的下场)。在现代,只有黑手党执行这类做法,以消除免费选择权。1980 年,梵蒂冈银行家,意大利安保信银行的首席执行官罗伯托 · 卡尔维在该银行破产后,跑到伦敦避难,随后死在那里,最初被认为是自杀,就好像意大利不再是一个结束自己生命这种戏剧化行为发生的好地方。但最新的证据表明,他的死亡并不是自杀;而是黑手党因他亏损了他们的钱而给他的惩罚。拉斯维加斯的创业先锋巴格西 · 西格尔也有同样的命运,他因对黑手党投资的赌场经营不善而遭到谋杀。

在一些国家,如巴西,即使在今天,顶级银行家也要无条件以自己的资产来承担经营责任。”

知乎用户 咏月白 发表

客观说明,海南人才还是匮乏。你说炒作吧,一般不入流的企业,博出位,吸眼球,才用这种办法。

知乎用户 七柒 发表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知乎用户 雅典辣​ 发表

大家是不是没看清楚,椰树要求职业经理人抵押的是他们给他提供的房子吧,这不是很正常吗?和超豪华版员工宿舍一样。

当然了,诸如不顾家的要求确实有些让人不悦,还是学学互联网公司吧,多用用梦想,福报,奋斗,个人价值这样的词语。

知乎用户 六六六点​ 发表

椰树集团只是树大,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做个犯法的事儿也有人去纠正 ta

殊不知:有多少劳动者,享受不到最基本的劳动保护,最基本的五险一金,最基本的劳动伤害赔偿,劳动法律知识,无劳动合同的劳动……

so,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知乎用户 长安城李律师​ 发表

荒谬绝伦,哗众取宠。

知乎用户 襄阳老头 发表

抵押房产,终身不得辞职,这些条款随他开,爱咋开咋开,反正是与现行法律相抵触,是无效条款,有和没有是一样的。

知乎用户 KING 发表

人家只要做个假新闻就能免费上热搜,这叫营销能力。

知乎用户 小女子雨然 发表

先不说是否合法,先讲讲现实问题,由此可见,应聘之前首先一定要有房,而且对这个房子的要求也很高。

1、要么你是单身,房子是你自己买的能够自己做主抵押。

2、如果你已成家,那么牵涉的就不是你自己的利益,而是家庭的利益,也就是说你的另一半也要支持公司的规定,否则房产你自己无权抵押,,,

3、如果说的是公司的房子,那也就是说你只有住宿权,而非拥有权,那么奖励海景房、别墅啥的又有多大用呢?因为职位越高的人,一般都越忙碌,都恨不得住到公司里,哪还有时间享受呢?当然如果真的能干一辈子,那这个条件也就不算啥了。毕竟还能给子孙后代留点家业不是?

再回头看第一点承诺要做到 “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我想说一个连家庭都不顾的人,能够对事业忠诚到何种地步呢?明明都是为了养家糊口,何必表面上说的那么冠冕堂皇?除非真的是工作狂,准备一辈子不成家,否则,那他的家庭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而这样的人一般都会非常冷漠自私。

当然,也可能是我思想狭隘了,但我确信真正优秀的人是家庭事业关系能够处理的很好的人。也坚信只有拥有家庭的支持,一个男人或女人才能真正的走向事业巅峰。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问一句:马云资产这么多,人家真的就不顾家了吗?

所以呀,顾事业不顾家,只是这一句话就是很多人最反感的地方,你可以要求员工要有非常好的处理家庭和事业之间关系的能力,不能让家庭影响工作等等,但不顾家这三个字真的非常刺眼。

可能我是一名宝妈,所以有些感性,但事实就是如此,家是两个人的,是需要共同经营的,如果只扔给一方,那么又何必结婚呢?说句不好听的话,你跟工作过好了,,,,那么问题来了,为了工作,你愿意单身一辈子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等一个要求女员工绝育方可入职的企业。

知乎用户 BOSS 直聘​ 发表

都去海南直聘招人了,其实也可以来 BOSS 直聘发布一下职位。

建议椰树集团先高薪招聘一名法务,这个岗位在 BOSS 直聘上不难找,求职者不少。面试时记得检查一下对方的司法考试成绩,看看证书是不是买的。

之后可以再招一个公关,最好是有互联网公司或者媒体从业经验的,薪资到位的话,这个岗位也不难招人。入职以后用起来,下次对外发声的时候,让他先把把关。

记得岗位要求里把押房子、不顾家去掉,不然打招呼估计没人回复。

知乎用户 老杨叔聊志愿填报​ 发表

广告效果不错,比 30 万 / 天的电视广告效果强多了,和外包装的不走寻常路风格有一拼。

知乎用户 澈言​ 发表

“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连家都不顾的人,指望他能有多大的责任感啊?

知乎用户 难予 发表

“顾事业不顾家”。

大佬,你猜猜我做事业是为了啥?

知乎用户 繁华三千梦 发表

有的资本家给 996 的员工工资。

有的资本家不给 996 的员工工资。

而椰树集团可就厉害了,就是那种很特别的资本家。

996 的员工还得倒贴房子给椰树集团。

还能怎么说?

牛逼!

知乎用户 司空星星啊 发表

显然,那个土豪老板膨胀了,这种话都敢说了

知乎用户 Xpecya​ 发表

合不合法我也不知道…

年薪百万就能让人押房子?还顾公司不顾家?是房子这么不值钱,还是家这么不值钱了?

这公司脑子有问题吧?你好歹年薪再加一个数量级才有点基本的吸引力吧?

知乎用户 一两​ 发表

这就是那个 “从小喝到大” 的神奇公司,必须承认的是,这家公司之所以能在饮料行业,占有一席之地,肯定有他的可取之处,但是有时候成功的因素有很多种,就像有人说的:只要在风头上,猪也能飞起来!

如果这次的招聘是一场公关秀,只能说老板的品味有待提高,找的这家公关公司确实不咋地。不过纵观这家公司的以往的公关方向,有种迷之粗俗。

很多人可能会说,那又怎么样,人家照样有人买!确实是,比如我们父母那代就很喜欢买,但是现在的年轻人们,依旧钟情于这家饮料的,估计不多,再加上这一次又一次的公关灾难,好感度基本上是直线下降,就像当年的绝味鸭脖,到现在很多人都无法直视。

如果确实是一次认真的招聘,只能说这家公司的三观已经偏离了正常的水准。不排除确实有那种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的倾向存在,但是对于这种与大众三观格格不入,却还总是在大家面前晃荡的做法,类似懂王最近干的这些事儿,明明可以好好的做一家百年企业,偏偏把自己搞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总之,一般人干不出这样的事儿,这家公司现在亟需的是一家有能力的公关公司救场!

知乎用户 愚不追日 发表

其实把房产换成老婆或者帅锅就可以了,狗头。

知乎用户 黑白双丝 发表

这广告打的合法合规,还忒便宜

知乎用户 我不吃西红柿​ 发表

对于椰树集团,这就和合法合规的

祝椰树集团早日腾飞

话说这个椰树集团是干啥的,如果有产品,那我一定不买。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hpkid2 发表

反应就是以后不想喝椰树了?

因为正着看反着看这通告的目的都很恶心?

知乎用户 Chey 发表

典型的炒作而已,压根就没想真招人。普通网友知道违法,椰树难道不知道?这种条件,哪个傻子会去应聘?就算有人去,椰树也不可能签这个劳动合同,因为椰树想的是假违法,真炒作。

知乎用户 草石头 发表

这难道不违法???

这是哪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领导拍脑袋想出来的啊???

知乎用户 Mercury 发表

怎么看?鹤岗房价迎来重大利好呗!

知乎用户 段子手若愚 发表

网文行业(阅文集团)的从业者跳槽去椰树上班了?

知乎用户 破晓​ 发表

这个其实不算什么,我遇到过投资人要求被投资者不爱惜自己本身的呢……

知乎用户 御坂 10027 发表

完了完了,现在找工作毕业证学位证都不顶用了,需要房产证了…….5555555

表情:豹哭

表情图还没法上,回答的热情都没有了……555555

知乎用户 钉宫病中毒者 发表

所有有关连接,包括题主给的都失效了,看来椰树开始公关了

有人说这个房子是指的公司发的房子

但是由于找不到原文,无法考证

不过如果指的是这个房子,那椰树的要求不过分,很正常,现在出事证明对手的黑公关出动了

如果是应聘者自己的房子,很多法律人士也说了,涉嫌违法,而且这个想法也很 low

知乎用户 慕小锋 发表

首先这玩意儿是违法的,大家说的很多,我就打住。我们只来看看集团的险恶用心。

现在很多公司确实经常遇到半路跳槽的问题。主要分两种

1、第一种公司遵从招聘时候的承诺,福利待遇也不错(良心企业),但是员工工作几年后,或者有新的规划,或者与同事不和,或者工资不满意,从而决定跳槽。

2、第二种公司招聘的往往是毕业生,他们没有经验,轻信公司的画的大饼,工作后发现饼吃不到,待遇又差,要求辞职。但一般这种公司会要求你签违约金,要么你付违约金,我不亏。要么你忍受现在的状况到契约结束,我也不亏,反正毕业生有的是,没了再招就是。

对于第一种公司嘛,想让我留下来,简单啊,只要待遇够了,在哪里不是工作,员工具有一定的话语权和选择权 <这种一般是技术公司,员工不愁找第二个工作>。

椰树公司就是第二种,给你画一个大饼,然后呢,你抵押了房产(签了超额违约金),然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让干啥就得干啥,房子在人家手里呢。

当然咱不能口说无凭,看招聘宣传。

里面有两个 16 年,学习 16 年,实践 16 年。

学习 16 年,如果没有理解错误,应该指的是招生条件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8 岁以下本科学历,社会萌新一个)。

然后就可怕了,在公司简介的最后一行,也就是你刚刚被百万年薪,别墅,海景房砸的晕晕乎乎的那个地方。轻飘飘写了一句 “学校不收一切学杂费,还按岗位实行计件考核发工资”。

这个 “学校” 俩字儿很有讲究,感情实习的 16 年公司认为他们在办学校,还计件发工资,不得了不得了。什么底薪啊,啥都不要提,我在培养你呢,你竟然还跟我要工资。

然后再看,首先,承诺的奖励只有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但偏偏,11 年后,达标的发个毕业证书。那没达标的怎么办呢,没说。就算你发了证书,然后成为副总经理候选人,奖励和你没关。到分公司当个副总(试用极),奖励还和你没关。只有排名前几可以拿到副总经理。但是到底是几个,没说。按什么排序的,也没说。

按理说试用极转正后也可以拿到奖励了呀,但是从试用极转正需要的时间、条件又都没说。

好了,到此为止。满地的坑,就问你踩不踩。

我们想象下你签约后的生活吧,11 年的计件工资(应该流水线吧),这个时候你 35 了,最好的提升年龄全去计件了。而公司呢,作为一个劳动力密集的企业,早已赚翻。然后呢,说你不达标,你就可以 88 了。你房子我不要了。而在 11 年之内明白过来想辞职的,房子又成了问题。

这个时候你就尴尬了,35 岁,刚从 “学校” 出来,你拿的毕业证还没有任何公信力,你的竞争力在哪里。然后椰树公司再给你个计件工作,美其名约为你负责。劳动力有了,口碑还得了。

知乎用户 陈凯军 发表

哈哈哈

这是第一个敢把内心想法公开发表的土豪老板

这就是霸道总裁啊同学们!

足够土,足够豪,足够没脑子

我还以为这只是个段子

哈哈哈

笑死了

知乎用户 Christopher 发表

这整个就是一营销软文吧?上次椰树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是什么时候还记得吗?广告擦边球被要求整改吧?以这个企业的尿性,这次应该是营销部门替 HR 发的招聘广告吧?妙啊!

仔细品品这个招聘广告:

1、吸睛:闪耀头衔,百万年薪,奢壕别墅…… 美女秘书没写,应该不会少吧。这不就是人生巅峰了嘛,想想真有点小激动啊。

2、争议:只要事业不要家庭?不离不弃房产做保?不晓得知友们怎么看,反正看着热度,讨论很激烈啊!

3、现实:大家光顾着喷了,有没有仔细看看这个软文?满满的文字游戏有没有?人家说的是总经理才有吸睛的那些巅峰状态啊!你以为刚入职就有?不好意思,你理解错了。招聘条件最少 35 岁,且担任过两年以上副总!连入职的机会都没给你,哪来的辞职,更何谈劳动合同法 ️是不是看到这儿大家就出不多都散了?别忘了,后面还有和 16 年,还有个 3 重考验!算下来,真要是过关斩将,当上了总经理,也快 60 了吧?还退休咯。

真心佩服这软文团队啊,想想那么多企业的广告,要多少钱才能到这热度啊?厉害啊,椰汁肯定 “从小喝到大”!哈哈

知乎用户 全球时事热点解读 发表

这是在自己给自己下套呢吧。

这么大的公司,竟然出了这么个规则,也不看看在法律的范围内生不生小,允许不允许。

真的是太天真了。我敢和他签,我也敢走掉,因为我不怕。。。

到时候兜不了吃着走的,不定是谁呢。

当然,你有牛逼的人扛着,这又是另一个说法了。

喜欢新闻的关注我。。。。

知乎用户 安徽易仑律师事务所 发表

1、如果是以自己拥有的房产作为抵押,那抵押无效。

不仅仅是因为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而且实践中无法实现,因为办理房产抵押,必须在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没有抵押登记,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房管局房屋抵押登记,一般是有基础关系情况下办理抵押,比如借款,有借款合同,有抵押合同。很明显,凭着劳动合同,房管局不会给办理抵押的。

同时,即使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也无法实现,因为民事关系中保证,是对财产关系的保证,不能对人格品质进行保证,更不能以保证的形式,限制劳动自由,所有,抵押无效。

2、椰树集团的抵押,应该是该集团提供了房子,供员工居住,一旦离职,房产收回。这样的约定有效。

知乎用户 我救不了你们了 发表

真反智行为。

行业原因我不知道椰树集团是不是真的能镀金。

但是以劳动者的私有财产做抵押,担保不不离开椰树,而且担保的作用是 “偿还”。我就只能说一不懂法律,二不懂招聘,三是文字功底欠缺。

我现在怀疑:

1、椰树集团的法务团队是否名存实亡;

2、椰树集团是否混入了互联网加班婊;

3、椰树集团下至招聘专员,上至人力资源总监,是否跟椰树集团产生了根本的、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以至于在网上弄这么一出来黑自家公司。

4、这是不是故意来增加流量的炒作?

欢迎在椰树的大佬发言。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GX9Z3x 发表

这个应该又是和劳动法法条相抵触的东西,很好奇是不是来探口风的,是要重新修订劳动法了吗

知乎用户 冬眠的萌宝宝​ 发表

在海南应聘还有扣押文凭才可录用的企业。越落后的地方,不人性的扭曲事物越会层出不穷。越发达的地方,双赢弹性、互利互惠越会演绎得淋漓尽致。相互吸引、共同成长才能保持健康的长期合作关系。于企业与员工如此,于爱情友情亦如此。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996 果然是福报。

你不就加班不给钱吗,人家上班还倒贴钱。

建议各大企业广泛学习,促进新经济发展,加固内循环体系,把劳动者直接按死在工作岗位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要是解雇我就把厂子赔给我,保障年收入 100 万,我就抵押我鹤岗的房子去应聘。

是你先逗我的。

知乎用户 讽乎者 发表

五代十国时期,南汉开国皇帝刘䶮重用宦官

他的逻辑是这样的,士大夫有老婆孩子,有生育能力,所以一定会顾自己老婆孩子,顾小家而不顾国家

而宦官没有生育能力,所以一定会对国家忠心耿耿,因为没有老婆孩子,就只能一心为公了

所以椰树椰汁…… 你想干嘛……

(摘自百家讲坛,王立群读宋史——宋太宗篇)

知乎用户 Bonnie Leung 发表

椰 x 公司这话就说的太直白,抵押房产,爱公司不爱家。这些话固然说出来是不怎么好听的。

但是,但是,聪明的老板有无数种方式来实现这个目的。靠房子产权来绑人是不存在的,但靠学区房的贷款来绑人却是普遍存在的。爱公司不爱家是不存在的,但把年轻人骗到北上广深 996007,每天蹲着出租屋里吃快餐却是普遍存在的。对于公司的管理层来说也是一样的,管理层早就财富自由了,而且本身就在船上,公司赚钱自己就赚钱,区区一间房子压根就不是痛点所在。

所以说某些传统行业传统企业脑子根本就转不过来,喜欢搞出个大新闻之后再立个朴实无华直话直说的 “老实人” 人设,殊不知这种做法仿佛就是在钢丝绳上跳舞。若不是纳税和岗位数量让大人们满意,恐怕再来几波直接就凉透透了。

知乎用户 总帅夏亚 发表

从华为无视劳动法的奋斗者协议和衍生出来的 996 文化,资产阶级都不打算拿劳动者当人来了么?

子安武人配了那么多的音,一句我不当人了就是这些丑陋的资本家嘴脸,表面上都是无比强大的外貌和健硕的肌肉,但是还是一个享受血液和掌控丑陋灵魂的吸血鬼罢了

知乎用户 泪雨如风 发表

其实问题就出在这个终身上面。

企业不放心,怕给了福利人家走;员工也不愿意,不想一辈子栓在原地。

其实企业这做法真的没什么毛病,蠢就蠢在放在了招聘要求上。这种情况员工入职一定要签合同的吧,把这条加在合同上不就行了。员工只要不违反 “终身” 的要求其实啥事都没有,就算违反了,企业也减少了损失。

或者这样还不行的话,直接把违约金提高写在合同里,不也行?

知乎用户 枫铃草 发表

如果收入还可以,我倒可以考虑在鹤岗买套房产,然后拿来做抵押

知乎用户 鸭梨山大 发表

所以,工人阶级无产阶级最重要的组织-工会,应该发挥他的作用了。

那么工会除了发香皂,还能代表它的先进性么?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4k398O 发表

笑死,以房产为抵押?抵押啥,立即转一笔钱给我?我去鹤岗买一套几万的房子抵押呗,反正几万块混喝年薪百万,两个月回本了吧?!

椰树是不是没钱请法务啊?这么大的公司,随便找个律师都不至于出这么傻的政策。就我这种水平有限智商 80 的都想到对策。

一个驰名品牌,给点逼格行不行

知乎用户 曾轶​ 发表

人家意思是我们要高级人才,还可以承诺绝不解雇,还送房产

但你要承诺如果跳槽就退还送你的房产

就这么简单

但语文可能不太行

考虑到椰树这个企业文化,我觉得还挺配的

毕竟

要大!要粗!要醒目!要白!

知乎用户 萱萱 发表

??? 房产是集团给的? 要是集团给的,我离职,你收回也没啥。但,我理解能力不好,这个房产抵押不会是拿我自己的房产吧?那我脑子有问题吗?

知乎用户 henry 发表

这漏洞很大啊 “离开” 怎么定义 被开除的算不算?

如果算 那公司不景气了就可以把员工全开了换一堆房子

如果不算 那想跳槽的时候就天天上班打游戏 啥也不干甚至捣乱 被开除就可以走了啊

能写出这样的招聘书 看来公司是真缺人了 尤其是人力和法务部门

好好想想为什么很多人才都会跳槽吧 是不是公司的运营真的有问题 还是根本就是被这些现存的奇葩员工气走的

多花时间精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远比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重要

知乎用户 pansz​​ 发表

如果这个房产是由椰树赠送,声明离职必须收回,那就是合理的。

知乎用户 今来思 发表

房产抵押,终生不得跳槽这些大槽点怼的人多了,且不说。

说个相对来说怼的不那么多的。

(一)承诺做到 “两不”:

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合着你们员工存在的意义就是彻底当个工具人,一心为老板谋福利?

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如果不是为了家人有更好的生活,谁闲的没事玩命干,打打游戏叫叫外卖当个宅男他不香吗?

知乎用户 李晶晶 发表

哪怕 hr 部门有一点基本常识

哪怕企业老板对劳动法有一点基本的尊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撇开法务的问题,这些法律界的咱们也参合不了太多问题!

就问下面这招是不是可以养老了?

今年 60 了,儿女也成家了,离个婚镀个金,去应聘个终身执业经理,黑龙江鹤岗买个房,签个合同,一年纯收入 90 来万,随叫随到,保证不跳槽,不就罚一套房子么!

给!

拿个每年百万的薪水,可以在鹤岗买几十套房!

发财致富第一条,干终身!

就来打个酱油,大家继续聊!

知乎用户 首席网购达人 发表

我已经想好了,等过两天我就去注册一个公司。

选一个没什么用的超贵的商品作为公司的主推款,然后招人销售自己的产品。

销售卖不出去可以让他家人买,家人一圈都买完之后就会因为绩效不达标而作为培训后的人才被输送到社会上。

如果不推荐给家人刷业绩,不好意思我们是狼性公司多劳多得,底薪是什么东西?五险一金是什么东西?

想跳槽?因为员工影响了公司的业绩,就可以把他告上法院赔偿几万元公司损失。

什么叫这种无厘头的事情告不了?

你做到顾事业不顾家了吗?

话说听说你还有一套房子?


我每天下班之后都喜欢看一下拉钩、BOSS 直聘,喜欢看看上面各种奇葩的招聘要求,感受这个魔幻的世界。结果没想到我还是太年轻,居然还有抵押房子入职的,这么说岂不是只能先把公司搞垮才能及保住房子又能离职了,刺激。

知乎用户 哆瑞咪米​ 发表

这个可能吗?从法理上也不合适,而且在中国,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还顾事业不顾家!

知乎用户 李起武律师 发表

那个包装风格别具一格的 “椰树”,日前因为一则职业经理培训学校招生的广告成为网络热议对象。虽然给出不菲的待遇,但是要求以房产作为抵押承诺终身为椰树服务,一旦离职就以房产作为赔偿。在日益发展的当今社会,“终身服务” 这样的招聘条件被人戏称为 “卖身招聘”。

诚然,作为企业来说, 很注重员工的忠诚度。毕竟无论企业还是工厂,“熟练工” 所意味着的高效率都是追求利润的工厂和企业所在意的。尤其是企业高层,换了一个新人,需要熟悉企业业务,甚至于有些高层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建立起了强大的人脉圈子,这些都是对企业发展颇有价值的无形资产。

我们也曾看到一些大企业的员工甚至高层,在离职后纷纷创办了公司,昔日在公司运营中积攒的知识、能力以及人脉成为了他们此后创办公司的有力筹码。

所以从公司企业的角度来讲,提高员工忠诚度这些都是正常的需求。但是企业会通过企业文化、福利待遇等各种方面提高员工对企业的粘性,提升员工忠诚度。以华为、格力这些大企业为例,华为会在当地修建福利房,以大幅低于当地商品房价格卖给员工,但同时也会明确如果员工离职,则需要按购房时当地房价补足差额。这个要求可以说合情合理,但同时员工也会在离职时考虑自身离职成本。

董明珠则在 2017 年承诺格力将给 8 万员工每人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只要做到退休,这套房子 100% 产权就归员工所有。

由此可见,这些企业都是拿出真金白银来提升员工对企业的认可和忠诚度的。企业真心实意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而员工则以企业为家,一心一意为企业发展出力。这是一种良性的企业发展模式。

但椰树不是,椰树这次的招聘广告里明确要求应聘者以房产作为抵押承诺 “终身服务”,这是还没给好处,先收人家一套房。并且招聘广告 “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的招聘广告也颇受争议。

网友针对这个广告第一反应就是:我努力工作就是为了享受家庭生活,就是为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现在你让我 “顾事业不顾家”,那我努力挣钱究竟为了什么?为了退休后能安享晚年吗?还是为了累死在岗位上之后给儿孙留下一笔财富?

人活在世上,从远古时代努力打猎、耕种以求生存,到后来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之后,需要有精神层面的追求,这时候才是为了 “生活”。每一个努力工作的人,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或者家人更好的生活, 没有谁只是为了打拼而打拼,为了工作而工作,那样与奴仆无异。

那么,这件事里面,椰树违法吗?违反了哪些条文?通过椰树的事情,也可以让更多求职者了解到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身。下面我就尽量浅显的说一下我的观点:

李起武律师观点:

首先,椰树违法是肯定的。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提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而企业也不是说不能收取违约金,有几种情况下企业可以收取违约金,第一是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第二是企业对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且约定了员工培训后的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离职的,企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

第一条是哪种情况呢,比如某个企业投入极大的经费研发高端产品,其中一个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现在被人高薪挖走,那么技术也会随着他一起被挖走。这时候就有 “竞业限制义务”,竞业两个字,就是竞争性行业的意思,就是指员工离职后不能从事跟本公司产品存在竞争的行业。

第二条是哪种情况呢,比如说航空公司对飞行员有极大的培训投入,我们知道一个民航机长大概要 5 到 7 年才能培养成熟,培训费用达到 200 万到 400 万之间。所以民航公司要求机长今后还要在本公司服务满多少年,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服务时间,就可以进行违约索赔,这是合理的。

但是企业提供的培训,和企业在员工离职后索赔的金额应该是对等的。不可能说一个人进到一家企业,随便搞了点礼仪服务培训,找个人讲讲服务礼仪什么的,然后现在因为不符合他的预期离职了,企业就索赔十几万几十万,这就不合理。

而这个问题,也是目前求职者遇到并发生纠纷比较多的一个问题,一些企业提供的工作装本身是低端廉价的,岗前培训也是随便抓个人讲两个小时就完事了的,等到员工离职的时候却提出高额索赔,这样的索赔是法律不支持的。今后如果有读到这篇文章的朋友在求职中遇到这类事情,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

前面说企业不能收取抵押物或者抵押金,又说企业可以收取违约金,这矛盾吗?并不矛盾。

企业不能对员工收取抵押金,但是在员工真正违反以上两条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向员工索赔违约金。

从这个角度来说,椰树的招聘广告违法在什么地方呢?就是它要求应聘者以房产作为抵押,承诺终身服务。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能收取抵押物或者抵押金。

椰树如果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培训,并且约定了一定的服务期限,而此人没有达到期限就自己离职,椰树能索赔一套房产吗?这就要看椰树给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均摊到每个参加培训的人身上有多少价值。如果应聘人员确实违反了椰树的服务期提前离职,那么椰树可以根据在专项培训上投入的实际费用(均摊到每个参训人员头上)进行索赔。

从椰树的这则招聘广告,可以看到员工求职的时候应该注意几点:第一任何公司都不能收取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作为抵押,如果有公司这样提出,那么就要考虑这家公司的合法性。第二如果离职时公司要求赔偿服装费、培训费,并且金额明显过高,这时候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第三,看清合同上约定的服务期,如果太长不合适,就别轻易签订合同。

知乎用户 枪骑兵叔叔 发表

大清都亡这么多年了,怎么还有人想找包衣奴才?刚通网吗

——————

想要也成,麻烦请先原地登基。

知乎用户 古神冰 发表

感觉这是合同没写好,加入送房产,离职房产收回才是正理,难道现在应聘还要有房子?无恒产者无恒心吗?搞笑。

劳动合同中惩罚性赔偿是只能法律规定的,合同双方自己规定无效且视为不存在,法规相近的有企业给提供技术培训,劳动者签订服务期,服务期满前离职的需要给一定的赔偿,想要赔一套房子,那么这个技术培训得价值几百万,真可谓是去学仙术了。

要是我,趁着这合同漏洞,先去享受几年好福利,然后不干走人,赔偿?法院不支持的。

知乎用户 h 汉唐气象 发表

这是要进入奴隶社会了吗?

知乎用户 不问字 发表

继 996 福报,脸盲 007 后的再次试探,劳动法该何去何从,但这事儿好像超越了劳动法,,似乎资本家又走出了一小步

知乎用户 禾城 HR 小姐姐 发表

那多恐怖,不成了封建社会的卖身了。

知乎用户 幽明集集看 发表

都别认真,认真就输了!

椰树一直深谙眼球经济之道,且能以最低的营销成本,获取最大的关注量!

回忆一下椰树的电视广告,除了椰汁,就是那一堆” 白白嫩嫩” 了,记忆深刻,终生难忘。再看它产品的包装,虽然晃瞎眼,但事实证明它辨识度就是高啊!

至于要拿房产为岗位做抵押这事吧,大概一般企业想不出来,也不是想不出来,是现实中做不到,即便双方签了协议,将来起了纠纷,法院也大概率不会支持这样的协议!

所以,这又是一次典型文宣,相信椰树是真心实意招人才,而且要是最优秀的人才,把老办法换个包装重新甩出去,成功借助媒体舆论宣传了一把。成本极低,还不用猎头,估计一大波简历正在赶来的路上呢…

椰树这公司,虽处海南,偏安一隅,但产品二十多年畅销不衰,还是逐年提价的背景下!因此千万别小看它,但凡每次有椰树的消息,一定要瞪大眼,开脑洞,少指点批判,不上套!做一个专业吃瓜群众就好…

知乎用户 无盐 发表

都在讨论营销,广告,以及嘲笑椰树集团不懂法律。但是我想起了杨永信。体量很大,影响当地民生,地方庇护,法律并不能制裁他。椰树集团可比杨永信厉害多了,我觉得这招聘可能是认真的,而且在当地是可以生效的。

知乎用户 没事瞎玩 发表

我第一次听说,承诺抵押就是抵押的。

不动产的权利登记在你这是儿戏?

果然一股土老板作风呢

知乎用户 九门提督守皇上 发表

越来越多的人发现炒作稀奇古怪的营销要比正正经经做广告更有效,大约是趋势了。

知乎用户 阵雨​ 发表

翟森斌主审的话,椰树赢。

知乎用户 肥咕咕 发表

我很好奇省人力资源部把这么违反劳动法的招聘信息放到平台上去的时候是不用过脑子的吗?他们真的有审核这个步骤?

知乎用户 老袁 人力资源咨询师​ 发表

**先说结论:**找实习、找工作不要盲目只找大公司,先做 1 对 1 职业咨询、明确职业方向更重要。不然进了椰树集团这样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顾事业不顾家的奇葩公司,就是进了大坑。

用 “卖身契” 招聘“包身工”?

作为资深 HR,老袁认为椰树集团已涉嫌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现在都 21 世纪了,椰树集团的领导们还想用 “卖身契” 招聘“包身工”?

醒醒吧,社会不止你们一家公司。在这样的招聘要求下入职的员工,只能是奴隶和奴才,不可能使公司有长远发展。

企业文化更要看公司怎样对待员工

归根结底,求职不能只看公司名气、人数规模、薪酬待遇等,最重要还是要看公司的企业文化与自己是否匹配。

企业文化不能只看公司官网的宣传口号,更要看公司怎样对待员工。顾事业不顾家、长期加班 996、职场 PUA 等企业文化,建议永远远离。

所以找实习、找工作不要盲目只找大公司,先做 1 对 1 职业咨询、明确职业方向更重要。做适合自己的职位来积累经验,比公司名气、薪酬待遇等更重要。

**没有最好的工作,只有适合自己的工作。**选择工作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不盲目随大流,想清楚自己想要哪种生活,在这基础上选择工作才比较好。

现在求职竞争非常激烈。盲目找职位信息、下载一堆简历模板简单拼凑后就海投简历,这样很难找到合适工作。

我是老袁,本科和研究生均毕业于复旦大学,具有多年**世界 500 强及互联网 HR** 经验。

私信

@老袁 人力资源咨询师

,立即获得职业咨询简历模板简历优化职位内推求职辅导等服务。

关注公众号复英求职】并设为星标,畅谈职业发展、求职资讯分享与交流。等着你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过去有包身工,现在有不包吃不包住的包身工

知乎用户 半口周 发表

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出处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
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

先哲告诉我们的,资本家会出售绞死自己的锁链的预言逐渐变成现实

加速!

加速!

知乎用户 饕餮 发表

鹤岗房子阜新房子可能要涨价 。

肯定不合法合规啊

知乎用户 柔骨斗罗小舞 发表

椰树的广告,大家见过没,很有特色。

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公司的老板别具一格,广告都是自成一派。

不过,广告还好,你这个没收房产,是和劳动法对着干了吗?那你估计干不过呀!

知乎用户 风航 发表

很难想象在经济特区的海南,会有这样的企业。这已经是在招农奴,而不是工人了。

有人说这是营销,得亏我们群众已经失去原则和正义感,只要企业国籍正确完全不在乎企业形象。不然椰树这波得亏钱。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VYNQf7 发表

别人招的是高管,但大家却用普通基层的视角看……… 一言难尽

知乎用户 沼泽里的小草 发表

我猜抵押的应该是入职分配的产权属于公司的房子。

既然百万年薪,先干几年买上几套房子,跳槽之后公司的房子还归公司,理所当然。

知乎用户 陈均孟​​ 发表

需要明确一下:文中所说的房产是员工自己买的房产还是公司的房产给员工住的?

如果是公司的房产给员工住,那就是宿舍! 你离职了当然不能带走宿舍。

如果是人家员工自己买的个人房产,那公司当然不应该也不能这么做。

知乎用户 八点钟有骨气 发表

陈浩南退出洪兴也不过是香烧胸口,皮肉之伤,这房产抵押是要人的命啊。

知乎用户 luvian​ 发表

你知道这事情最可笑的是什么吗?

最可笑的是全中国人民都知道了这件违法的事,哪怕椰树只是为了炒作自己,这也是件违法的事。

可是我们当地的执法部门就能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知乎用户 雪夜孤兔 发表

不能发图片…… 刚学完经济法就看到这个问题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知乎用户 李大爷 发表

如果被解雇,公司会赔偿员工一套房子吗?

知乎用户 就爱喝柠檬 发表

和清朝的包衣有点像

终身为奴,但是包衣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也可以跟着主子显贵。虽然是奴才,但对于主子家以外的人,身份上并没有高低

知乎用户 九号楼白师兄 发表

抛开法律的原因,这样的方式好吗?

1、对于求稳定的来说,很喜欢

2、对于缺乏安全感的朋友也是好消息

3、终身聘用制,在某些方面解决培训及培养成本的问题

4、是不是有点堵塞了 “上升” 通道呢?

5、提升对企业忠诚度,增加凝聚力还是有点好处的

6、从事单一工作及行业,是否减少了多方位学习的机会

7、很有能力的职场人,应该不喜欢这种方式吧?

8、是否对内部创新有影响,是否需要其他激励措施

9、如作为针对少数人群的小众措施,好吧,没准是个噱头呢

知乎用户 塞路尔大大 发表

要么椰树法务抽抽了,不想干了。

要么就是椰树老总觉得自己该挨打了。

但是如果后期不发文纠错,一往无前,而且无人问津,贯彻落实,那就对我国劳动法又一次践踏,给无数的黑心老板看到了希望,提供了经验。

知乎用户 书荒荒 发表

你这要我们月月给房子交租金还不行,这是要把说好的三十年以后房子归我的,又给收回去了?

新版杨白劳?

知乎用户 啦啦啦​ 发表

我只是想要个工资,你居然想要我的房子!!!

知乎用户 ChanHooo 发表

人家打生打死都是为了能赚几个钱能跟家人好好过日子

你倒好

直接到死的时候赚了几千万工资,给谁用?烧到下面去用???

知乎用户 不爽和尚 发表

只能说椰树真是个彻头彻尾的传统企业,包括思维模式都还很传统。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椰树究竟在面向什么对象招聘什么人才。

椰树集团招聘职业经理,要求 “抵押房产,终身服务” - 21 财经

按照这里的说法,招聘主要面向子公司在职两年以上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也对社会人员开放,招来以后按照子公司副总——集团副总——集团总经理——集团董事长这个路线进行培养和晋升,对应的薪资待遇也对的上。说白了是有计划的选拔中层管理人员进入高层

有计划的选拔中层管理人员进入高层这个角度看,这三条虽然争议巨大,但是也不算包藏祸心或者压榨剥削劳动者,毕竟无论中层高层管理至少是小资产阶级

以中高层管理的标准第一条并不离谱。在江苏的各种工厂里面,招聘厂长或者总经理的时候大概就是按照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这个标准来招人,厂长或者经理往往一年三百五十天住在厂里,从生产采购人员招聘技术改进到厕所清洁食堂开支全都管,其中品行好的真就大公无私不吃回扣红包,多数也不会为了红包回扣搞得太过火,年薪大概在几十万这个水平。看看椰树开出的条件和招生对象大概就是招这一类人,那要求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也没啥奇怪,只是这话得说的好听一点。

第二条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这个条款只能说在执行方案上值得商榷

椰树怎么想的我大概能理解。首先任何企业肯定不希望自己的高管离职,离职至少意味着一个或者多个部门陷入混乱,其次别人大代价挖你的人,那被挖走的人总要发挥价值,没有比弄死老东家更大的价值了。其次企业高管离职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情,各大企业送去坐牢的高管们加起来恐怕够组十个五百强了,高管的退出渠道往往是退休而不是离职。从这个角度来说押一套房也不算无法接受的代价,毕竟一两年工资够海南一套房了,而且承诺书未必会落到实处,只不过是以防万一。

但是一来房子这玩意现代人高度敏感,只要沾上边就是你想图谋不轨心怀鬼胎,非要拿押一套房这种条件发在公众号上,那也不要为被人骂感到奇怪。二来这个计划肯定是差额选拔,没选上的人啥好处没拿到还要落下一个把柄,未免打击别人积极性。

其实椰树只需要与时俱进的把条件略微修改一下,就好看很多,比如各种股权期权、配房配车、公司借款买房。那样说出去大家就会夸赞这是互联网思维、创新思维。

知乎用户 杨呐呐​ 发表

椰树的底气在于他控制了海南椰源,别的企业有技术也输出不了椰树这种纯度的椰汁饮料,说白了就是占了稀缺资源的变相垄断,椰树集团本质还是 80 年代那种尾大不掉的国企。也可用沙特来类比,占了稀缺资源,导致国家仍处于封建社会,椰树的情况跟沙特很相似,老板也当成了个自以为是的土皇帝

知乎用户 小红帽 发表

天下第一神饼,明明找的是培养学校的实习学生,画饼直接画到董事长,就着海景房和别墅的鸡汤都把我噎够呛

知乎用户 蜗牛壳子​ 发表

这跟卖身契有啥区别,如果企业说啥就是啥,还要法律做什么

知乎用户 钢铁直男 发表

怎么看待?工资到位签卖身契都可以

工资不到位,条件还多。大家自行脑补各种带户口本的脏话

知乎用户 冷眼看世界 发表

如此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违法,这品牌是准备要关张的节奏!

知乎用户 陈小溅童鞋 发表

从 996 到 007 到卖身契约

现实总是比小说更魔幻

未来没房的屌丝们可能都不配签这等级的卖身契约

只能签更下等的奴隶契约

比如社畜的器官所有权必须都归公司所有

戴上个奴隶项圈

印上企业 Logo

检测到不在公司范围内活动或者睡眠时间超过 6 小时

项圈就会自动伸出钢针扎进脑子里,让社畜脑死亡

内卷吧,社畜!

知乎用户 非凡的梦呓​ 发表

椰树集团也是低调不下来呀!火了这么多年,总能搞出一个事件上热搜,让大家回味起她的味道。

我身边有人说,跟其他椰汁比起来,椰树牌椰汁要好喝一点,我反正没尝出来,但是产品口味可能是它能火爆三十多年的根本。

除了这次招聘终身职业经理的事件,其实椰树牌椰汁一直就是个话题营销的高手。

你看她的包装,那绝对是广告界的一股泥石流,美女模特那句 “从小喝到大” 的广告语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那椰树牌椰汁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这还要从它背后的老板王光兴说起,一位非常低调的企业家。

王光兴出身贫寒,初中毕业后就出去打工了,你们知道他第一份工作是做什么的吗?你们一定猜不到。是个美工,这也是他和产品包装能联系在一起的源头,想想看椰树牌椰汁画风新奇的包装肯定离不开他了。

1958 年,王光兴去了海口罐头厂,干的还是美工,这个海口罐头厂实际上就是椰树集团的前身。

1986 年,46 岁的王光兴做到了海口罐头厂的厂长。你们知道当时这个厂是什么情况吗?已经连续 6 年亏损,5 年换了 4 任厂长,720 万的家产亏得只差 2 万块就要破产了。

你别说,这王光兴确实有魄力,当上厂长后就开始进行大改革,他心里很清楚,罐头厂要想赚钱,靠现在的产品肯定是不行了,必须要在产品上创新才行。

正好那一年,我国有个著名的营养学家去考察海南的食品工业,当时就非常有远见地提出,海南应该走特色化道路,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带动热带水果种植业的发展,这样 50 万果农才能脱贫致富啊。那什么是海南特色呢?椰子一定是其中之一。

于是,王光兴带领技术团队经过八个月,三百八十三次的试验后,不加任何反腐剂的天然椰汁诞生,100% 保留了椰汁的原始味道。

结果椰汁大卖。火到什么程度呢?光是倒卖购买券的黄牛,每天都能赚到 500 多块,那可是 80 年代啊,每天 500 块和现在万把块差不多。

很多三亚的老百姓都是通宵跑去海口排队抢购椰汁,王光兴后来在各大电视台打出椰树牌椰汁的广告,立马风靡了全国。

不过,椰树牌椰汁也有自己的问题了,这几年的销售额一直维持在 40 亿左右,面临了增长的瓶颈,公司高层决定为产品制定新的宣传方向,去打某些特殊新功能,就是希望更多的顾客买它的产品。

但是问题的根本是椰树没有能接替椰汁地位的新产品,也就是缺乏创新了。

椰树牌椰汁是典型的打广告、铺渠道的快消产品,产品 30 年来几乎从没有任何创新,全靠不断拓展销售来获得增长。

你要知道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是在慢慢变化的,如果你不能早点发现这个变化,并推出新产品来应对,很可能就会慢慢被抛弃了。

今天所有品牌的危机都是没有跟随消费者变化的危机啊。

我们看可口可乐,虽然它也要保持经典的口味,但它还有雪碧、芬达、零度等等系列产品去支撑。

我认为椰树的根本问题是,产品一直创新不够,只好广告宣传、靠炒作话题来凑,还能上个热搜,给大家带点童年的回忆。

嗯,为椰树牌椰汁的骚操作点个赞。

知乎用户 静已重生 发表

不怕法盲没文化,就怕法盲资本家。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老板还是太年轻了,自助房产?兄弟们给他上一课!

求职者真还是太年轻了,团购房产?弟兄们给他上一课!

知乎用户 大鹏 发表

不多说了,从此不会买椰树牌的饮料了

知乎用户 拜人民币教邱荣辉 发表

我愿意去椰树集团工作一辈子

就是人家不招

知乎用户 风之猫 发表

北京人,

外地情况不清楚。

如果一套房子卖了,

一辈子不清楚,

最起码生活十年没问题。

在一个公司能否干十年?

所以,

同意这条件的是多缺心眼啊,

建议去北医六院看看,

安定也成。

知乎用户 维特 发表

这就是一场品牌炒作。

知乎用户 Weber​ 发表

公司就是我的家,爱情亲情是我终身的事业

知乎用户 想当坏蛋 发表

阔以啊!看薪酬水平啦!如果薪酬够高,我提前去鹤岗买套小一居押给他也行。

知乎用户 舜子的简单日记​ 发表

租个房子合同超过一定年限还无效呢,你这雇佣个人还想雇佣一辈子?

不过这家公司也很聪明,这广告打的,不花一分钱,都上热搜了。

省广告费了!

人力资源部领导可以取代销售总监了,牛气!

知乎用户 付颂 发表

首先终身制好像是不符合合同法的,因为无具体合同期限。其次防止跳槽可以签非竞业协议,设置赔偿金范围。只能说该公司的人资或法务无力胜任工作。

知乎用户 天下飘雪 发表

你看中他的利息,他看中你的本金。

你看中他的工作,他看中你的房子。

知乎用户 萝魏紫​ 发表

哎?这不是新式绕开限购的方式?居民住宅抵押给一个公司,然后罚没?这过户连契税都不用交还绕开限购?啧啧。

知乎用户 斗转星移 发表

如果是入职分的福利房,职工有使用权,离职退回,这是可以的。

如果说的是职工的个人房产,这种行为不合法。

真要是能这么搞,过一段时间椰树就可以考虑转型房地产了。

知乎用户 党性尖峰 发表

鹤岗的房可以吗?

知乎用户 高飞 发表

作为一个吃瓜群众,我的第一反应不是这个公司如何如何,而是这件事会不会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秀,一场为了热度而做的秀。

毕竟作为一个大型集团,你说不懂法我是不信的,就算公司老总不懂,下面的秘书、HR 能不懂吗?而且是如此奇葩的条件。不过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只能有个怀疑,根本无法清楚这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希望有大佬能剥开层层的茧,将真相公布给大家;我已在小时光 MemoryTimer 里设置好提醒,每天上来看一遍,看啥时候能有答案。

知乎用户 憨蛋哥哥 发表

椰树集团最近新招了事件营销经理吧?

这是要造事件,然后做公关宣传吗?

不知道,会有什么处罚,反正椰树集团确实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挺厉害,明天喝个椰树尝尝?一不小心,就把房子喝没了,手动打脸,自行脑补……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S3zU26 发表

实话告诉我,椰树大老板是不是有个闺女,怎么看着像是招女婿。

知乎用户 FDII 发表

不懂法律,作为一个吃瓜群众发表下自己的看法。看到很多大佬写的,椰树集团想要招聘人才,除了经济上的鼓励,上升渠道这条道算是彻底堵死了,没有了上升动力,员工的积极性将大幅下降,员工们心想:反正这辈子都呆在椰树了,何况现在条件也不错,还是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吧,这种企业环境下,整体的运营效率大大降低,创收从哪里谈。椰树作为一个老牌子,衷心希望它发展的更好,不要被百事,可口这些外资企业打倒。回头想想,我好像好几年没喝过椰子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政策制定者经过还可以更丰富,体验高价养一些高价交智商税的人,才是明白留人和开人一样的公司人员管理的手段,要有政策留想留的人,也有政策开需要开的人,政策才能服务于人员管理。

知乎用户 王锐​ 发表

难道不是入职就分一套海景房,干一辈子房子就归你,中途离职收回房子吗?

难道是用自己原来的房子做抵押?保证不离职?

难道公司叫你吃屎也不能离职吗?

吃屎过分了,难道公司让你 8,24,7 也要只顾公司不顾家庭不离职吗?

知乎用户 奥特曼 101 发表

高管好像不适用劳动合同?

知乎用户 Epstein kehr 发表

这公司已经走到尽头,公司里员工建议考虑下跳槽

知乎用户 不治将恐深 发表

嗯,椰树牌椰汁从此从购买名单上消失了,你们高兴就好,反正不少我一个对吧。

知乎用户 十九点半 发表

同一天,男票面试了一家公司,也是海南的,制度也是绝了,没有要求抵押房产而是要求每个月交押金 200 块,合同还想签 5 年,要是辞职就不退押金。。。

是这些公司傻还是当我们傻,无语!

知乎用户 向死而生​ 发表

我大中华虽要求公职人员终身为人民服务,尚且不做终身不能离职的要求,一个企业竟敢挑战人民努力争取获得法律保护并誓死捍卫的自由?

知乎用户 家里有小猫咪 发表

你认真看,里面还有一条:顾事业不顾家

你看啊,不顾家,另一半肯定闹离婚

离就离!但是房子我已经抵押给公司了,不可能给你的。

欸,公司多体贴,都给你想好啦。

第五层。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U69RBD 发表

魔幻的一年。

资本家们先后主动跳进金棺,并朝着严丝合缝而前赴后继。

不是简单地违反劳动法,这是在挑战国家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

知乎用户 靚兔 发表

你要的热点有了,但我再也不会喝你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个人倾向性认为是一个招聘营销活动,最终的劳动合同在行文上肯定会做出合规合法的变更,即使本质不变。

其实仔细想想,各位三四十岁依旧在外企或大型民企打工的社畜们以前基本都签过类似的协议,类似于保密协议,竞业协议,培训协议等等。典型的且广为人知的就是民航飞行员跳槽的违约金,争议金额都在百万朝上。自己曾经接触过的有车企的海外总部工作培训,企业中层管理的 MBA 等等,协议违约金也要达到百万。

其实这类的很多,只是椰树一如既往的直白了一点。

知乎用户 沈二蛋 发表

给多少钱啊还要人房子。

知乎用户 Faris​ 发表

如果我再年轻 10 岁我一定去抓住这个一辈子椰汁当水喝的机会。

知乎用户 JOJO 发表

看来得搞垮椰树才能跳槽啊。不然得赔房产,那可不行。

知乎用户 你好也 发表

这个合同双方都同意应该生效,不过还是需要企业自身做好,否则也没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顾事业不顾家也太秀了,培养职业奴隶啊。签了这个东西的人,能找到对象不?

知乎用户 程程​ 发表

房价有多贵啊,就算是椰树的终身经理也买不起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等等,我愿意,就想问加班不,双休不,不加班节假日正常 我愿意。

知乎用户 开心就好 发表

合不合法大家都懂

但是,应该是不违法的

要不然那些 996 都福报都不跳了

嗯,就是这样

前有马云 996,后有椰树以事业为重

法治发展中国家,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多少单阿萨德 发表

罚款处罚是行政单位才有权的,公司没有权利,签了合同也是无效的,而且用人单位还涉嫌犯法

知乎用户 桃花依旧笑春风 发表

感觉椰树椰子以后都不敢买了 不正常的公司生产的出好产品吗

知乎用户 XXin 发表

这不就等于我把房子抵押给椰树,他分期给我抵押贷款么……

相当于打工没赚钱,挣的全是自己的房子,离职了房子还没了。

知乎用户 皱巴巴的狗子 发表

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来活了啊

知乎用户 流氓菜​ 发表

看得出这是一家拼命想红的公司,非给炸出点水花,不上热搜不甘心的节奏,有这心不能好好做点产品出来么,确定不是出来搞笑的么。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3Ej5Me 发表

不认为椰树真的会没收辞职者房产,毕竟这怎么看都是噱头

知乎用户 挨球​ 发表

吾自幼家贫,唯家徒四壁寒舍一间。虽有大禹三顾家门而不入之志,却无文人下笔成章之才。今见贵司之聘文,甚为心动,奈何小民属愚庸之辈,故喟然长叹而离去。

知乎用户 似水流年 发表

这不就是卖身契吗?

还得有房子才能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椰树裁员是不是也得让椰树押了房产

知乎用户 金洪波 发表

资本主义已经快没法维持下去了,打仗吧。

知乎用户 资乎 发表

房产抵押,符合条件的经济也相对自由了,不能顾家,真有人去吗?

知乎用户 阿菜​ 发表

权利和义务对等吗?公司承诺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开除吗?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也要赔劳动者一套房子?

知乎用户 Jane 发表

在这上班能挣几套房子?

一套都挣不到的话,还要送他一套么

不是我脑子进水才会去,那就一定是他脑子进水太多

0202 年了,还搞这套捆绑忠义,该醒醒了

知乎用户 Jay Z 发表

有什么怎么看待,企业越来越难做,同时也越来越不要脸了。

知乎用户 发糕小甜点 发表

好家伙,难道椰树能赢过卖糖水的?

知乎用户 伟大的约翰 发表

(一)承诺做到 “两不”:
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二)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
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
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 “椰树” 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这是多大的脸啊?

房子抵押给你,家庭不管不顾,就为了给你干 “事业”?这个“事业” 里有我一毛股份?上班之后是不是还得狼性文化互扇大耳光?

真就 “公司是我家” 了呗?

我去你 X

知乎用户 M 三三三 发表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建议椰树做两件事,第一件是找一个法务,第二件是把 HR 全部开掉。理由是他们的 HR 可能连《劳动法》是什么都不知道,然后找个法务好好做下合规。

知乎用户 Mr.Prince 发表

福利房,跳槽收回。

这和那种辞职就收回的股权激励没什么区别啊?

某些人是不是双标了?

知乎用户 小透明 发表

第三条把我否定了,合不合理没关系!主要是录取不了我

知乎用户 WordsAreWind 发表

这都 2020 了,还有卖身契呢?

知乎用户 再回首眼泪汪汪 发表

需求公司 996,甚至 997,相关部门什么时候管过?

知乎用户 书童 发表

这种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知乎用户 牛咖咖​ 发表

文中有一句话是:“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 “椰树” 作为跳板、作为 “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对此简直无力吐槽,就这这波骚操作的 “经验”,学了能算 “镀金”?学了去哪里用啊?

知乎用户 XJJ 发表

可以啊, 先把终身工资奖金年终奖一次都发了。

知乎用户 千阳​ 发表

你给发套房离职收回还差不多

知乎用户 自称实战派 发表

没想到现在还能看到这么单纯的公司,简直和他们的饮料包装一样简单直接。

知乎用户 刘晓青 发表

你还可以更牛逼点,把爸妈也当进去

知乎用户 知无不言​ 发表

说的是奖励的房子吗?那可以理解成员工宿舍

但如果是员工自己买的房子,几乎不可能

知乎用户 破晓​ 发表

营销而已,以营销为目的的招聘罢了,各位。

知乎用户 tony xiong 发表

这是责任 / 义务 / 权力之间的制衡,集团对该岗位提出这样的要求,首先待遇一定是非常优厚,二该岗位一定有可直接影响集团的实质权力,三是该岗位如果职业操守不好会给集团造成实质影响。作为应聘者,对自己在道德上很有信心,觉得集团的要求不是问题,而且可以发挥自己的才能,这些要求也就无所谓。

知乎用户 诵盈律师​ 发表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椰树集团想通过人事担保合同的形式限制劳动者跳槽显然是违法。

在我看来,企业想要增强团队合作性,减少离职率不该通过如此硬性的 “强留”,该从自身改变,通过企业文化、待遇和其他条件增强企业凝聚力,让员工自愿留下。“强留” 的结果只能是“留得住人失了心”。

知乎用户 少小行事大觉非​ 发表

这种合同,如果相关部门(人社部)不出来制止,那么以后的合同就可能要求员工在职期间不许结婚生孩子,包身工式的合同也有可能,是不是合同未到底前,死了还要赔公司钱?

知乎用户 只由心听 发表

这厮是想要什么手下:长工?佃户?家奴?死士?

知乎用户 逝影绝忧 发表

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产

最重要的生产资料

法律判起来应该是不合规的

但是这样子一次次放风

会让普通人慢慢觉得这样子的事情渐渐不稀奇了

煮青蛙还是温水好

知乎用户 Pony ma 发表

合法合规这种事情,就看你怎么操作了。。。

会玩的,总会有办法让他合法合规的,就看有没有人敢签了。。。

所以成年人的世界有一条准则,名字不能乱签!

知乎用户 宣杨律师​​ 发表

这边建议椰树在招经理前要急招个合格的法务团队和公关团队。

无论这是真想招聘还只是借机炒作,舆论影响都很差。

知乎用户 半亩方塘 发表

作为普通人对于这件事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再购买与该集团有关的任何产品及服务。

知乎用户 码农无码​ 发表

在旧社会

有的农户把自己家仅剩的一点薄田

“捐” 给地主老爷

来换取一个长工身份

都 0202 年了

还来这套?

知乎用户 猫科动物​ 发表

没有错啊,你看他招得到人吗?就好像说,我要娶个亿万身价、美若天仙、一辈子只爱我一个、还纵容我三妻四妾的姑娘…… 有错吗?没错啊,问题是谁脑子有病会嫁给你啊。

知乎用户 韬路 发表

这不就是管培生吗

招管培生还需要房子质押真的是头一次见

而且合同违法劳动法第九条了吧

建议给椰树人事部门发个 “最佳创意奖”

知乎用户 知邮尚识​ 发表

我们指望特色能给资本主义一点人性的改造,但事与愿违见证最坏的资本主义和资本家最贪婪的本色。椰树这个就算是吃人制度的最终形态——即要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榨取,又要封建制度的人身依附终身效忠,又要奴隶制度的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抵押保证),只能说 666。

至于奖励措施 “总经理(划重点)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 表达中看不出来这重奖和普通员工有半毛钱关系?用意是否不过是给奴隶画个大饼,拼死累活来给我修金字塔,说不定可以混成奴隶头子,可以从资本家手里分得一点点狗粮,怎么样奴隶们心动了么?

原贴微信公众号已经删了,看来心里多少还是有点 B 数的。

知乎用户 羡青山 发表

只要公司敢给我永久的无责任底薪,终身合同,我签我签我求你让我签。

知乎用户 江先生​ 发表

算了,这样的公司已经是豺狼了,以后再也不喝椰树椰汁了。

知乎用户 欧阳宇骢 发表

上班就是挣钱的,你让我赔钱,我为什么不去创业?

知乎用户 爱买房的喵星人​ 发表

且不说椰树抵押房产上了热搜,前一段时间我还真的接到过这样的咨询,也是醉了。客户是一家深圳某公司的核心员工,问我,如何解抵押,作为实操过多套买卖,抵押的资深人士,我觉得我还是有点发言权的。解抵押就是跟银行约还款嘛,还清之后去看出结清证明,然后拿房本去房管局。

没想到问题没有这么简单,客户说他们是一共八套房,帮公司用于资金周转一起抵押给了银行。8 套,已经续贷了几年。现在客户这边想退出,财务一直建议他不要退出。因为公司要一次性拿出 2000 多万去解抵押全部房产,压力很大。拖了很久,有其他员工愿意帮公司抵押,也就是相当于做抵押物的一个替换,然后要我的客户签一个全权授权解抵押代办的协议,客户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根本不敢签。

首先这个属于我们抵押经营贷款的对公业务,我们平时一般操作的的都是零售业务,也就是一套房产用来抵押。我只能建议直接跟银行客户经理问清具体操作流程,之后呢全程到场亲自办理。有问题后续再帮他找关系来确认,还好客户后来没有联系我,应该是顺利的。

知乎用户 马克同学 发表

可能换种方式提要求可能会更容易让别人接受。

椰树此次发布的招聘信息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但凡有点经验的 HR 不会不懂,所以这次极可能是椰树高层直接授意发布信息。但这不意味着按领导命令执行就可以在这事件中置身事外。

阿里前人才官彭蕾就曾说过:无论马云的决定是什么, 我的任务都只有一个: 帮助这个决定成为最正确的决定!

如果是马云决定这些要求来招人,彭蕾会怎么来写这招聘 JD?我猜想可能会是这样:

原:承诺做到 “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改为:诚聘以企业为家真正能做到心无旁骛一心追求事业上发展的有志之士

原:承诺终身在 “椰树服务”

改为:我司将提供终身合同制,令您不因疫情、经济环境、个人原因而失业,您只需要专心致志为棷树服务,而椰树则为您提供终身事业发展保障,我们携手共创未来。

原: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 “椰树” 作为踏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改为:我司非常重视人才,将管理人才视为公司合伙人,按照合伙人制度制度开设以合伙人跟投项目,除了股份分红奖金,还有海景房跟别墅房奖励,您可以跟投分享您的管理成果。(在跟候选人面谈时再提及如果没有钱跟投公司还可以对优秀在职管理人员提供无息无期限的抵押借款,那么跟投项目退出条件设置与抵押的物品嘛……)

不同的话可能目的、要求是一样的,但换种方式说出来,就不会那么刺耳。

我所看过多数的职员争执不过老板后,一边骂老板 SB 一边执行老板决定,等着出现负面结果后高兴地恨不能向全世界宣布:看吧,我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之前就跟老板讲了他还不信。

可是你看马云,他其实是一个很典型的 “坏” 老板,他不懂技术不会编程却创立阿里,他喜欢给员工画饼,他也吹牛,喜欢给员工洗脑,“独孤九剑”、“六脉神剑”企业文化价值观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谈论 996 是福报,他还喜欢天马行空说话不着边际,比如提 “新零售”“新制造”“新金融” 等高大上的概念。

而我们对马云并不反感是因为他吹过的牛大多都实现了,但你回过头再细想下,他吹的牛不都是阿里的职员帮他实现的吗?

并不是说职员就应该没有思想一味地执行老板的命令,而是应该像手机上的导航地图一样,如果你应该转弯时却直走了,导航地图会提示你应该转弯,要是你还坚持向前,导航地图不会还保持原来 “正确” 的导航路线,而是即刻重新规划新的并且是遵照按你前行的意愿,但能最快最好达到目的地的路线图

举个例子,我曾服务过的一家公司老板推荐一位熟人入职公司,当时人员说自己因某种原因社保无法在公司购买,我跟老板反应此事时提及到员工未在公司购买社保的风险,老板提议让他签个《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即可,我再三提醒在发生工伤时该申请极可能被视为无效并无法规避用工风险时,老板反过来问我这是我与他的民事约定怎么会无效呢?看老板坚持聘用此人,我便不在坚持转而说,那我跟法律顾问沟通清楚就安排该人员入职,后来按老板意愿让该人员签订了《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但没有按正常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改为签订《劳务协议》,这在后来的纠纷中起了关键性作用。

老板与职员(上级下属)本不是敌对而是相互成就关系。在处理问题不是非黑即白方法,不是你对我错的方案,而是下属的任务都只有一个: 帮助你的领导让他无论作什么决定都成为最正确的决定。

知乎用户 法大夫法律管家 发表

椰树集团的初衷,不言而喻。

然而为获取优渥待遇而抵押房产,这种做法不禁让人唏嘘。

在我看来,“椰树” 的招聘条件就在剥夺职工的财产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法律来源于生活,“无理” 是难以得到支持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显然,“椰树” 公司的招聘条件直接违反了法律规定。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n6q5ZM 发表

看见说这违法那不合规的

其实这是小私企招聘经理人啊,店长啊之类的基操了

只不过椰树这种级别的企业也用小资本家的基操来招人当然就有点奇怪了

不过我要是椰树的老板做就是了管他外界说什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封建主义的人身依附遗毒在部分中国 HR 的身上清除得不彻底,理应刮毒疗伤。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想问问在中国的资本家是不是吃相特别难看,特别肆无忌惮?

如果是,为什么会这样?

知乎用户 网络难民 发表

利益相关:我也是个打工仔

椰树这关公关做的漂亮,算是成功洗白了。

这次招聘最刺激社畜神经的是什么?是房产抵押吗?不是,这不过是一不小心暴露椰树的智障。真正恐怖的是那句:顾事业不顾家!

这么多年,无论老板怎么想,明面上只敢踩着劳动法跟你讲情怀,让你修福报,让你待公司睡帐篷。起码还拉着块遮羞布让你残留着一点劳动者的尊严,这次最恶心的是椰树连这点底线都不要了,直接喊着让员工不顾家。我不知道椰树除了那个天天想看白白嫩嫩的恶心老板外其他高管都是什么生物,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家庭,也不知道他们的家人看着这种企业文化内心做何感想。只是我会告诉我小孩:以后我们家不喝这个牌子,因为那个傻 AC 牌子让我为了钱不要你。

为什么说这次是成功的公关呢,因为新闻出来后一众的大号把焦点都引导到房产抵押的问题上了,椰树反而留下憨憨的博君一笑的形象。然而我知道的,这种无底线的试探如果不骂到他连娘都找不到,以后这些老板就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面对我们这群手无寸铁的韭菜说,都没让你们不顾家,就 996 几天怎么了!

知乎用户 颐渲朵朵​ 发表

椰树招聘官:“来我们椰树工作只能顾事业,不能顾家,所以没时间让你照顾父母。”

应聘者:“我不需要照顾父母,我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椰树招聘官:“来我们椰树工作也没时间陪孩子。”

应聘者:“我的孩子是金刚葫芦娃,一棵藤上七朵花。”

椰树招聘官:“来我们椰树要承诺终身工作,离职要抵押房产。”

应聘者:“抵押房产算什么,我是来免费工作的。”

椰树招聘官:“你这是在逗我吗?”

应聘者:“是你先逗我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是

我就好奇问问啊

那些扯劳动法的人

如果劳动法真的能执行的话

还有马福报,兄弟东,不睡张这样资本家存在么

还有 996 的生存余地么

律法条文是纸

能执行下去才是法

你确定在海南告海南唯一的大企业能告赢?

逗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这个房子是入职时,公司有条件发的,还合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么欢乐个性且务实的公司,你们不要这么严肃的解答,会把人家公司斗整蒙的,他就单纯的董事长风格的几个人脑袋一转,觉得这样肯定有用 ,就这样了。

几十年不变的蜜汁风骚包装,被骂了几十年,突然被国外设计大事正名了,说这是常人无法理解的牛逼风格,于是没人骂了,觉得果然牛逼。

前几年天天广告,白白嫩嫩,据说连女主人公都是董事长的那个啥。全世界不接受啊,太低俗,估计相关部门出手,终于改版了。

但你以为完了?没有。有天我在单位信箱发现一封信,椰树的,忘记拍照了,具体意思就是女人打广告咋了,不低俗,举例邓公支持以前北京机场裸女画,举例海航那两栋男女阴阳部位造型的大楼,语气义愤填膺:你们凭什么说低俗?

信本来也奇葩,关键我们也是政府部门啊,就这么群发,真的好吗?

一股小孩受委屈到处告状,贴大字报的萌萌感

知乎用户 落落清欢​ 发表

现在的企业已经如此不要脸了吗

知乎用户 狗毛 发表

首先抵押房产终身制员工是一个愚蠢至极的政策,不想奋斗混日子的员工可以肆无忌惮地摸鱼,反正是终身制。而真有本事的核心员工,如果有更高的追求,真的会在乎你海南一套房子?信不信别的公司敢拿上海两套房来挖?

还有顾事业不顾家这一条,虽然老板们都喜欢这样的员工,社会上也确实有一群这样的工作狂,但是这种明显背离人性甚至危害社会的论调,老板们以前也只敢心理想想,私下说说,最多在自己公司的内部会议上给员工灌灌鸡汤,现在居然明目张胆的写到招聘信息里,足以见得资本家们是多么的肆无忌惮臭不要脸!

总结: 既蠢又坏!

知乎用户 不告诉你我是谁 发表

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违反劳动法,是真的一点成本都不需要。

前有 996,后有椰树顾事业不顾家,在下一步估计就是绝育了吧,彻底修复一次性人肉干电池有家庭,占用精力的 bug。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本文请小心食用,富含极不客观的碎片和充满冒犯的腔调。亦请专业人士做好保护,如身体不适请立即关闭本答案。如有疑问私信就我,必不做回答。

-————————————————-

我觉得没问题啊……

我觉得这个操作实在是太椰树了。并且结结实实又对我宣传了一次海南的固化形象。

回答里好多说,椰树集团目前最紧迫的是招一个法务,可能还需要招个公关。我觉得都是闲得慌,椰树集团这种大愚弱智的操作根本不需要,知乎思维下的你们也太不了解椰树了(换句人话告诉诸君,你们进不去,椰树也不需要你们。)

海南椰树集团再牛的名字,也不过是个卖饮料的呀!一个人的时候卖一罐。一万个人的时候卖一万罐,卖的多就挣得多。这不就是椰树最基础的商业逻辑么?有人说在椰树当设计师最轻松,因为你就是个改 “椰历 N 年” 的美工啊!你改出花来,也只会破坏 “椰树” 这个卖椰汁的品牌形象啊。更别提前两年的媚俗广告了,所有的骚操作都是为了多卖椰汁(及其他各种软饮)好嘛!!你对椰树再不顾一屑,撼动得了人家垄断地位?

椰树近年能入你脑子的事件,诸君回想下,是不是特别符合思维固化,媚俗低级这些调性。可是低级可耻但有效不是么?封建王朝持续几千年,但在历史的长河中,某个时期就是有效,不是么?

我这么说,椰树就是僵化,椰树就是缺少创新,椰树椰子汁就是卖得好。椰树不需要创新人才,可能创着创着就把品牌创死了啊!(《定位》这本书推荐下哎)椰树这个海南驰名商标,在海南这座特殊的岛系风情影响下,就是传统卖好椰子汁的一个封建王朝。

你再怎么宣扬自己多么优越,多么高大上的管理制度,你说给一个卖椰子汁的人听,脑子里是不是进椰子了?

然后说回这个招聘,诸君先仔细想想我上面说的椰树这个调性,然后琢磨一下。现在是不是觉得合理多了?椰树选拔人才的最高标准——就是卖好椰子汁。椰树集团做的最对的一件事,就是做好椰子汁。在集团成长延续的日子里,需要很多创新的东西么?不需要,(稳定迭代啊呸划掉)卖好椰子汁就行了呀。所以,诸君能看到这么僵化的椰树,对待人才的要求就是:努力工作,奉献终生,做好椰子汁,卖好椰子汁。椰树人血管里怎么能流淌血液,你必须就是满满的椰子汁才行啊。

我这边多说一句,其实很多人把 “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这两条标准看得很重,因为大家身处的环境就觉得这种标准就是压榨啊!但是,诸君想想,如果这话从椰树集团这个椰子汁王朝嘴里说出来的,是不是合理多了?并且,我单方面一厢情愿的认为:忠诚不谋私代表着这个王朝有私大有可谋,顾事业不顾家代表着这个集团顾家不顾业的人大有。招聘诉求代表着企业的诉求,一个卖椰子汁的大叫,进我的厂就做好椰子汁,卖好椰子汁,这不合理么?反倒拿出一套制度健全,漏洞全无,类似南山必胜客的入职要求,我觉得这才是不合理,这才是真正改革的时刻。

最后,什么样的体制选拔什么样的人才,祝愿椰树用这样的考试,这样的要求,选拔人才,最后一定会众望所归,得其所愿。千万要不忘初心,做好椰子汁,卖好椰子汁。也祝愿你未来有(概率极低的)个别领导好好创新,一定要用他僵化的头脑好好思考,别再文字上词不达意,引发社畜大发感慨。

没蟹妖。换位思考就是把自己换到对面的视角,哪怕对面是个 XX,不是么?

知乎用户 茶加 发表

“老板,我现在还没有房产。请问能不能预奖一套别墅抵押?不行的话海景房也行。”

知乎用户 刃鸣 发表

你说你想买房,他们说你得先有工作才能有钱买房啊?

你说你想工作,他们说你没有房子怎么知道你忠诚呢?

你说你想活着,

房地产和各公司看了你一眼,又都摇了摇头走了,还不忘说一句:

(你)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知乎用户 米阿姨 发表

不得不说,椰树集团的公关软文做的极其精彩。

我想,从企业战略的角度来说,这可能是椰树集团的一次事件营销(如果不是,请联系我删除。)

制造话题,蹭蹭热度。无异于是一次企业的低成本宣传,且不用掏广告费。毕竟现在广告费用太贵,关键互联网时代,电视广告也没多少人看了哈。

大家低头刷刷手机,看看抖音,知乎,头条,

椰树集团作为这么大的一个公司,从小时候就开始喝他们的饮料,品牌经营也有几十年了,集团招聘终身职业经理用房产抵押,这十分不合逻辑,大集团肯定有法务部门的,是不。

而且椰树集团不希望职业经理利用他们的平台镀金,作为跳板,将来好跳槽。

反过来说,椰树集团招聘的职业经理人不也是从其他公司跳槽过来的嘛。

带着其他公司的履历,其他公司的工作经验,要不也做不了职业经理人哈。而且还是终身制度的,

总不至于这次招聘的职业经理人针对的是应届毕业生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波啊,

有人一眼看出椰树合同违法,在第一层,

有人准备利用合同违法与椰树签订合同并起诉要求赔偿,在第二层,

椰树则利用明显的法律漏洞筛除精明的应聘者,同时实际不要求碰瓷者履行合同避免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只留下信以为真的老实人终身服务,在第五层。

知乎用户 一个帅气的 id 发表

也就是说我 35 岁不会被故意辞退?真的想离职也可以打官司?

知乎用户 ghw​ 发表

其实也没有关系,只要你公司足够好,去的人还是有的。

关键是你这种混乱如垃圾般的企业,凭什么提这种条件? 全球 TOP100 的企业也没有这个干的吧!

知乎用户 风炎​ 发表

联想到椰树一直在亏损,他可以让你用房产做抵押,然后逼你辞职,你的房产就是他的了,然后把你的房子一卖,他就扭亏为盈了,真好

知乎用户 kimi 杨若冰 发表

不知道 反正之前有公司是真的给高层买房 就是为了套住他们。。

知乎用户 同福碗粥 发表

怎么说呢,你要是不想在椰树呆了,肯定一告一个准。但饮料行业椰树牌还是挺有名气的,横向对比一下,有没有决心出走呢?没办法还是忍着吧,毕竟这个行情,有活干就得了。

知乎用户 如若 发表

椰树集团老板跟我之前的老板行事风格很像 ····

知乎用户 行诺加 Sinooc 发表

椰树招聘 “卖身契” 引发热议后,我默默查了他们的企业文化

从劳动合同法角度看,椰树集团肯定是涉嫌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法律人士表示,尽管法律规定的处罚并不重,但椰树的用人规定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本质上来说,职业经理人和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属性。“终身服务” 的说法也当然是无稽之谈,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明确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

查找到椰树过往招聘信息中,也出现过极其有冲击力的文案表述,比如 “一高新二重奖三升官”、“30 多个当官平台” 等。

数十年如一日的包装,擦边球的 “露骨” 广告,“卖身契”式的招聘信息…… 当这些 “出圈” 行为在一个企业身上发生时,我忍不住想看看他们到底有着怎么的企业文化。然后我就默默打开了椰树集团的官网。

椰树招聘 “卖身契” 引发热议后,我默默查了他们的企业文化

知乎用户 言小艾 发表

应该不是普通的招聘,拿来公开讨论可能是想多了。如果你是求职者,只要认字的,这种条款肯定不会答应。公司做规则的人也不傻,它筛选的是一些特定的人,比如内部指定的员工,外面走一个招聘流程给别人看。

所谓终身服务公司没有强制执行的可能性,而房产抵押这种事即使签了协议也是非法的,打官司很可能被判无效,闹去劳动仲裁也大概率是公司输。

还有一种可能:用奇葩招聘条款造一条热搜,实现零成本品牌推广。椰树的广告路线一直杠杆率很高,广告牌一样的配色和丰胸美女都上过热搜热。实际上只要没有真实的应聘案例,就没有法律风险,但是能够享受炒热话题的收益。 ​​​​

知乎用户 趴趴夏 发表

很好,海南椰树,不愧是你

真不愧是仗着好喝胡作非为的公司啊,之前碾压我的审美,现在碾压我的劳务认知,虽然我对法律一窍不通,但这看起来就不合法规

2020 年还有这种卖身契合同吗,哭了哭了,这才是真正的梦回唐朝,我宣布海南椰树就是企业里最有摇滚精神的一个

知乎用户 丁丁 发表

不知道椰树牌椰汁怎么红的,这饮料配料表最主要成分就是糖,说穿了就是糖水加一点椰汁和奶,和可乐啥的没有本质区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公司一直有一股匪气。

知乎用户 夏月月 发表

干脆这么写:“招聘奴隶,有房的可以赎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只是把大多数资本家想提又不敢提的要求提出来了而已。

国家就是对这些资本家太好了,对资本家的仁慈就是对劳动者的残忍,劳动者们,联合起来!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5f91Bg 发表

难道诺大一个椰树集团找不出一群这种中层干部?要丢人现眼发这种招聘出来?

所以吧,第一这个老板比较强势,啥事都要管,要求太高,第二人事部门和其他各种部门已经非常苟了,等于是老板怎么说就怎么执行完全不动脑子。进去了要么苟要么滚蛋。

知乎用户 蓝猫壮壮 发表

那没有房子还没有资格在椰树集团上班啊

知乎用户 singand 发表

这个办法好,建议全国推广

知乎用户 子龙 发表

顾事业不顾家,那我要事业干什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农。。。农奴制

这一步走下去,再进一步不就是卖身了嘛?

细思极恐,不敢想不敢想

知乎用户 陈老师​ 发表

据海南直聘微信公众号,中国饮料十强企业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生 “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 人才,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

其中招聘条件提到,应聘者需承诺做到 “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同时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写下承诺书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就用房产偿还。

8 月 20 日,海南直聘微信公众号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当我看到这个信息的时候,心中不禁感慨:还好我没有房子。

知乎用户 魔都浮世绘​ 发表

我看在网上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简直就是震惊了!刷三观啊!

仔细一看,招聘职业经理人的要求:

①承诺做到 “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②承诺终身在 “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

③要过写作考试关才录取。

敢问一句:凭什么要别人用房产作抵押!现有的房产是多年工作积累购买所得。为何要抵押给企业去换一份前途未知的工作?

从公司的招聘要求和用人理念基本上可以判断老板是一个怎么样的人:霸道,独裁,不讲理。

知道 “招聘要求不合法,不合理” 和敢不敢提出反对意见是两回事!

如此规模企业,基本上不缺少法律相关的专业人士,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或者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的员工就算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按照常理判断,应该可以获知:让别人抵押房产是不合理的。

很多人都在喷企业人力资源部和法务部不专业的同时,其实忽略导致这一则广告背后的隐藏的管理问题。

这一则职业经理人的招聘广告里的要求绝对是老板亲自操刀上阵!老板的要求一般的小职员敢不执行吗?恐怕老板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则招聘广告让椰树集团瞬间黑遍了大江南北。

以下纯属娱乐,不喜勿喷: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人力资源部门接到老板的招聘需求:

①承诺做到 “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②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

人力部门:啥?到底发生了什么?法务过来一下,有事请教。
法务:(脑补法务表情)这是违法的啊!你看,劳动合同法第 XX 规定:不能要求劳动者抵押财务和扣押证件!!
人力部:可是老板说必须发!要不一起去找老板说明情况。
敲门进去找老板
法务和人力从各个角度解释,这则招聘要求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的原因
老板:你们是不想干了是吧!!!现在就发!马上发!晚上看不到招聘广告,你们就走人。
人力和法务赶紧滚了出去。。
隔天,营销部的同事发现,自己的企业出现在各大媒体新闻上!!!!
老板发现了,自己的招聘广告传遍了大江南北!
老板:法务,人力!你们到底有没有脑子啊??你们就不会变通一下吗?就直接发出去了!
赶紧给我撤下来!现在的媒体怎么那么多事,发条招聘广告还要他们管。
人力:我们修改一下招聘要求。。。。。
老板:要求不变!!!!你能不能动动脑子啊,既然不能明着要求,电话沟通的时候必须说清楚,不答应的候选人不要过来浪费我的时间!!!
清楚了吗?出去!!!

职业经理人的直属领导是谁?估计是老板吧!这一则广告的要求代表了老板的思想和隐藏过去选人用人培养人的问题。

知乎用户 jalr4ever 发表

脉脉看到的,当你习惯了 996 ,他们会安排你 007,未来更有终生奴隶制等着你

知乎用户 林染 发表

想到了南汉。想当官先割一刀。

知乎用户 阿炳 发表

有些企业远远高到连劳动法都不可及的位置了(题目还问合法合规?多可悲

知乎用户 我爱小猪猪 发表

这他妈哪是割韭菜啊?

分明就是将韭菜地都挖了!

违反劳动法还不说,还敢这么冠冕堂皇了?

之前有个说 996 福报的,还没天打雷劈呢,

后面又出了一个是兄弟一起送快递,结果跑去享福了,还没受到被谴责呢。

现在有搞一个房产抵押入职的。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缺一张图!

知乎用户 犹新 发表

这不就是古代招管家,搞人身依附关系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作为程序员的我,第一眼看上去,居然是能终身雇佣,这也太幸福了吧!不用担心 35 岁失业,不用跳槽,这太幸福了!椰树真是个好公司,比那帮傻逼内卷强多了!我站椰树!

知乎用户 国家一级爆破专员​ 发表

果然是一个充满迷惑操作的品牌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知乎 er 都觉得椰树能干到这么大的公司,从下到下对劳务法的理解,还没有看了几篇法律 v 的回答的他们懂得多。

基本就是炒作营销的套路,真有人签这个合同,我实名倒立边裸奔边手冲

知乎用户 燃烧的费列罗 发表

其实我觉得这个可以破解,

想跳槽的时候,就不好好干就得了呗,等着上面开除。这样不就完美的避开了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个愿打,一个愿 挨,你能说什么,我们能说什么

知乎用户 毕小宝 发表

这个公司的做法有些极端,它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极端的公司。

我有一个朋友,2013 年加入一家创业公司,入职时加上创始人不到十人。今年是他入职的第 7 年,公司人员已经壮大到一千人。他的职位是高级研发经理,公司发展期间,为了缺少真正的高级人才,为了压缩成本,公司把初期入职的员工推上了管理岗位,但他们忙于工作,能力没有真正质的提升,他们虽然能保证产品的运转,但是很难对产品做出大的改进。

我那个朋友是跟着公司成长的,入职时员工编号为 0009,公司老总天天给他们画大饼。从 25 岁入职,今年 32 岁,当初茂密的头发,长期熬夜为公司打包升级的工作中,如今已经成为张东升脱掉假发后的样子。

他们公司今年有大调整,大量招聘高级人才,旨在替换掉公司初期入职现在挂高职但能力不够的人。想想也挺可怕的,有种卸磨杀驴的感觉。这就是职场和人生的残酷之处,中年危机,不寒而栗!

为什么有些企业在发展壮大之后想方设法抛弃员老员工,而有的企业却想方设法预防员工离职呢?我认为前者是压榨完员工的剩余价值之后的拙劣行为,后者太不自信的表现,都不算是真正的良心企业。

知乎用户 wx10b4c8ddce0fa6c9 发表

单纯从个人承担的后果来看,这就是个对赌,比抵押房产贷款创业靠谱多了。毕竟既然抵押了房子,那待遇也得写进合同不是?

抵押个 30 平的开间拿着百万年薪也没什么不好?

当然不合法也就是这么说说。

知乎用户 寒哥 发表

抛开国家劳动法来说,你椰树集团开出了什么样的条件来让职业经理终身服务。

如果说你开出的薪酬待遇能够超过外面任何一家企业,我想肯定有人会去,但是如果没有那你这个招聘就是个炒作而已。

在说说算上劳动法,你这完全就是在和国家劳动法打对台,比起职业经理,你更应该先招募一个懂法务的 HR 或者是宣传人员。这很明显就是椰树集团在炒作自己。如果他不搞这个你们又有多少人会去关注椰树集团。打个擦边球反正我只是说说又没有实际做出来,顶死天国家罚我一点款,还能干嘛,难不成国家还能关了我这个公司?大不了我吧实习生开除对外说,这个事情是他策划实施的与椰树集团的企业文化无关,好又能刷一波存在感。炒作无下限只要不犯法,打打擦边球国家无办法。

知乎用户 山之唤 发表

还 “终身服务”,这样的无知无法无人性公司存活多久还是个未知数,难道还要员工为你“殉葬” 不成?!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么大公司不可能不懂劳动法吧?这是干嘛呢?恶意炒作?对自己有啥好处呢?有懂的大哥们么?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4r3j7k 发表

资本主义直呼内行

马克思该想不到还有这一招吧

知乎用户 想中彩票的小浣熊 发表

那我肯定没办法入职啊。

毕竟我没有房产可以抵押。

知乎用户 小山精 发表

真是魔幻现实… 知道的说椰树集团招经理,不知道的还以为第 8 号当铺挑掌柜呢… 有多远跑多远,不跟魔鬼做交易!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公司最期望的几件事:

  1. 彻底废除劳动法
  2. 蹲守在产房,一旦有婴儿出生,立马打激素,快速成长到能输出的生理状态
  3. 推动脑机接口相关技术研究发展与真人实践,跳过动物实验与临床试验,直接将自己企业所需业务相关姿势灌入 2 的产物大脑
  4. 重新定义时间单位,从源头上掌握主动权,彻底消除可能引发劳资纠纷的根本原因
  5. 推动安乐死合法化,毕竟不养闲人
  6. 投资火葬场
  7. 推动海葬
  8. 不说,不想再次被禁言。

前面几次的禁言我已经取证并且公证了,在这不多说。 你们 team 整体班子早晚会有大便化。呵呵。

知乎用户 郭海惟 发表

《劳动法》被拿来擦屁股的又一个证明。。自上而下没有基本的《劳动法》意识,更不要说员工关怀了。

曾经的阶级社会中,往往是地主对佃农的剥削,工厂主对工人的剥削,有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而椰树集团可谓是开行业之先河,对中产阶级赤裸裸进行智商税剥削。

椰树把一个卖椰汁的公司,硬生生玩出了卖核导弹的既视感。

阿里巴巴有句名言,员工之所以要走,无非基于两种原因——钱不够与心受委屈了。

椰树这波骚操作,约等于明摆着告诉所有人:

公司未来给你的薪资待遇,可能是与你未来的能力、未来的工作强度压力是不匹配的。

当然椰树也有自己的 “商业逻辑”,你之所以会有未来的 “超能力”,本身是公司培养你的结果。所以你就安心被我多剥削几年吧。

这就好比是骗子用四川方言去装作法官打电话,在最短的时间内,逆向淘汰了一切不在目标范围内的猎物。椰树的这个招聘广告,从人才筛选的角度而言,无疑是一个奇招。

不过从内容而言,本次招聘同时针对内部的员工。

房子虽然从物权法的角度而言,是不会被抵押走的。但是这么能恶心人的制度,大概也只有内部员工可以低个头了吧。

只能说这年头工作,大概是真的不太好找了。尤其是在椰树集团,这样大树和奇葩逻辑下成长起来的员工,大概是更加不好找工作了。

知乎用户 喵屁 发表

顾事业不顾家?这么不要脸不人性的条款也有脸写出来???

知乎用户 Kiki 发表

现在的企业可以再恶心一点真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倒是希望公司和我签这种合同,最好是对赌协议,如果开除我,那也要给我补偿一套房子,不用学申论行测就有铁饭碗,想想就刺激。

知乎用户 子期 发表

海南椰树集团的招聘公告里表述是:

1. 承诺做到 “两不” 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2. 承诺终身在 “椰树” 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 “椰树” 以房产偿还;

3. 要过写作考试关才录取。

主要是用词不当,显得夸张、有歧义~其实换个说法,公众就能接受了~招聘要求改为:

1. 忠诚不谋私,把事业摆在首位(爱岗敬业

2. 入职后获得公司赠与房屋,但需将上述房屋抵押给公司,承诺如果离职需返还该房屋给公司(福利是附条件的赠与)

3. 需要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并能通过公司的写作能力测试(岗位能力)

是不是顺眼顺耳很多?难怪椰树公司要招能写文案的,文字真的挺重要的 (//∇//)

知乎用户 钟兆明 发表

辽宁阜新两万买套房随便抵押

知乎用户 叫我耗子律师​ 发表

椰树不一定缺法务。

椰树集团招的是培训学校人才,提供经理级别职业培训,这些培训开销,劳动者如果违反双方约定离职,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这就形成了一个或有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签署抵押合同为一个或有的可能发生的主债权提供担保,或者视作是附条件生效的担保,如果抵押登记能够办下来,这种骚操作我理解也是有解释空间的。

同时,我理解可能所谓的用于抵押的房产,就是椰树提到的什么别墅这类的,是培训阶段给予受训者的奖励,这些也可以理解为提供职业培训的开销,如果劳动者不按照双方约定期限提供劳动,椰树也可以事先约定有权收回房产或者赔偿房产等额款项。但是鉴于房产已过户至劳动者,所以需要通过抵押的方式保障椰树届时收回房产或赔偿与房产同等金额的权利,司法实践中有很多这种以办抵押的方式固定房产的模式,关键还是看主债权是什么,非典型性担保也不是说都无效。

知乎用户 落木萧萧 发表

先不说抵押房产这事,谈谈 “只顾事业不顾家”

依照 “剩余价值” 理论,资本付给劳动力的报酬低于劳动创造的财富,多出来的叫做“剩余价值”。

我们无产阶级除了每天的工作时间供给资本剥削,创造剩余价值,也需要休息,需要顾家。如此才能恢复体力,才能继续劳动;才能有继续劳动的下一代。这叫做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 这样才能可持续剥削

但如今,996 大行其道,资本要求员工 “只顾事业不顾家”,实质上是要把员工原来用于“劳动力扩大再生产” 的时间也占有,剥削更多的剩余价值。况且,资本本身也不乐意支付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成本。

我本来只想雇一双手,怎么来了一个人?

——亨利 · 福特

就算资本本身不占有原先用于 “劳动力扩大再生产” 的时间,在当前房价高企的中国,“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成本也是巨大的。

而目前,资本连 “劳动力扩大再生产” 的时间也要占有,无异于寅吃卯粮、杀鸡取卵。

若长此以往,“工程师红利” 再大也会被吃尽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能押上鹤岗的房子吗

知乎用户 Mr.MR 发表

这、这难道不是一波广告吸引眼球?还是想免费上热搜?

知乎用户 才几点沈 发表

契约农工

知乎用户 Nathan 发表

椰树集团人事部召开紧急会议

人事总监进来第一句话是:劳动法是什么法?我国有这种法?我怎么不知道?

知乎用户 三木成森 发表

看到招聘要求的时候,我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招家奴呢?

知乎用户 蒹葭 发表

椰树集团又上热搜了,上次是因为那句广告词 “我从小喝到大”。椰树集团的市场部真是大智若愚啊!

知乎用户 clam​ 发表

建国 70 年了,还有卖身契?

知乎用户 林丁当 发表

换个思路来想,百万年薪,还永不失业,那不是只要我够混吃等死,还带房子,加公务员作息?

知乎用户 LiHT 发表

在知乎刷到这个椰子汁之后:

恩?

抵押?

法务?

……

啊这个挺好喝的

我又想买来喝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是说抵押的公司分配的福利房么

知乎用户 天水郡王 发表

这是培养死士啊,椰树野心不小,这么招聘几百万个 “职业经理人”,然后造反的话,是不是这些人都得忠诚于企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觉得恶心的不是抵押房产那部分,而且这句: 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你把自己一个企业摆在什么位置了?听着很刺耳。

知乎用户 会猎四方 发表

说别人法盲的,没看到别人又又又大了一波朴素的广告?!

知乎用户 tara1987 发表

我真的爱喝他家椰汁,特别好喝,可为什么企业的操作总是这么迷惑呢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5341fT 发表

也不是什么大事,花 2 万在鹤岗买套房去抵押

知乎用户 风逐 发表

噢,反正让我哭笑不得,果然是能做出 “从小喝到大” 这样的广告的企业。

知乎用户 大衡 发表

要是我被辞退,椰树能给我什么?我给的可是我的全部。或者说椰树给我的可以让我接受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题目问的是,“合法吗?”,当然不合法,这难道有争议?

不过包装设计这么前卫,联系电话是手机号的公司,啥骚操作都不奇怪了。

椰树真的好喝。

知乎用户 家家 发表

现在没有房,搬砖的资格都没有了么

知乎用户 在昆明的一只小律师 发表

老双标了,终身职业经理是你说终身就终身的么?如果真像公务员那种是终身制,经理工资也不低的,干到退休,没几个人不愿意抵押房产吧?

问题是你是私企,即便你再大,也会有倒闭的风险。而且,万一经理犯错了,你辞不辞退?你让别人终身服务的同时,应该想一下自己提供的这个岗位是不是真的能让别人终身服务?

你要是真的像公务员一样,不犯大错,基本上就是终身,别说抵一套,就是抵两套都有人干。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d8X981 发表

看到这条招聘信息,我只能说出两个字:” 牛逼 “,既然这么牛逼的话,椰树椰汁以后就不喝了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管合不合法,绝没有那么蠢的人去应聘,资产被控制,人格被侮辱,脖子套绳给人牵有这样的事?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xi8FOU 发表

难道中国没有劳动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就看标题,顿时决定,以后不买椰汁。

谁了不起啊,啊 tui

知乎用户 未注销 发表

这种从原材料上垄断的公司真的可怕

知乎用户 AE86 上山了 发表

规定不就是擦屁股纸吗

知乎用户 十年雪落 发表

要是各方面待遇好,未尝不可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不合法;

2、营销炒作成分居多;

3、对于公派留学人员,国家可以考虑这个,哈哈!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51job:关闭11处办事处,是人力资源的江湖神话还是正在温水煮青蛙?

直评,汇聚高端求职人群! 老王工作室申明 本公众号属于个人,无任何商业目的,未接受任何赞助(当然有合作老王也来者不“惧”,老王从来不假装喝风吸露假清高的!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公众号的内容本身,不卖,不删,不改,不编,不内嵌广告。) 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