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罗瑞·斯图尔特《寻路阿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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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这本书的中文译本终于出版了,我非常高兴。为了表示庆贺,把前年写的评介再发一遍。】

再高的山也有路可走

读罗瑞·斯图尔特《寻路阿富汗》

罗 新

Rory Stewart,_The Places in Between,_2006

这张图片见于斯图尔特的新著_Marches_

今年的英国议会大选,我关注的罗瑞·斯图尔特(Rory Stewart)不出意料地击败对手,顺利连任议员。在很多观察家眼里,再次当选说明他在通向荣任英国首相或外交大臣的长长阶梯上又前进了一步。五年前罗瑞·斯图尔特突然放弃他在哈佛的教职和学院生活,作为保守党候选人参加英国议会选举并成功当选,《纽约客》于当年11月间刊出对他的长篇人物特写《荣耀之路》,提出一个问题:“罗瑞·斯图尔特步行穿越了阿富汗,他能一直走到唐宁街10号吗?”在从政以前,人们常说罗瑞·斯图尔特是现代版的“阿拉伯的劳伦斯”(T. E. Lawrence)。他的从政,看起来则是从劳伦斯向丘吉尔的变形。

今年42岁的他,似乎已具备在未来英国政坛大放异彩的基本条件: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的教育背景,皇家高地军团(the Black Watch)的军官资格,在印尼、波黑和伊拉克担任外交官的经历,与查尔斯王子父子三人的特殊情谊,在阿富汗建立并督导慈善基金的义举,在哈佛执教的学术光环,以及37岁弃学从政由教授向议员的转型,等等,无不指向政坛传奇的特质。——还有,据说布拉德·皮特还要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

不过,罗瑞·斯图尔特在世界范围内的传奇形象,却主要源于他的一本书《寻路阿富汗》(The Places in Between)。这本被《纽约时报》誉为“顶级杰作”的旅行记,是罗瑞·斯图尔特于2002年初在阿富汗徒步旅行的记录,2004年在英国初版即大获好评,2006年在美国出版之后更是成为火热畅销书,被评论家惊叹为古典情感与现代关怀的完美结合。2000年,27岁的罗瑞·斯图尔特果断告别他刚刚起步但看起来相当顺利的外交官生涯,决心实现他在大学时期就一直跟朋友说过的徒步走完全世界的计划。

这个计划后来大幅度缩小为徒步穿越亚洲,本打算从伊朗向东走到越南,后因各国政治情势的限制,只在伊朗、尼泊尔、印度和阿富汗几个国家内分阶段各自走了一部分,全程合计近万公里。《寻路阿富汗》记录的是他2002年初穿越阿富汗中央山地的经历。对于早先在伊朗等地的步行经历,他仅写过片段的文字发表在《伦敦书评》上,只有阿富汗的这一部分,写成了完整的一本书。他自己可能也没有预料到,这本书竟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早早就已跻身经典行列。

我对罗瑞·斯图尔特的关注,也是从《寻路阿富汗》开始的,近年读过的旅行记中,再没有比这一本更让我拿起来就不想放下的了。年初在书店随意浏览始得见此书,翻看几页,觉得可能很有趣,就当作闲书买下。当天晚上开始读,本想读几页就熄灯睡觉的,没想到一下子连读了几个小时。后来在旅行中有空就读,虽断断续续,却十分投入。到最后几章时,舍不得一下子读完,又回过头把前头几章再读一遍,还为每一章节标注出作者的行走时间及章节梗概。读到那些优美动人的地方,忍不住在心里默默译成汉语,想知道这些段落转成汉语之后是否还能保有那种高山寒泉般的质感。

旅行记一类的书我也算读过一些,但这么享受的阅读并不经常发生。分享这份快乐的冲动是如此强烈,我宁愿耽误手头的正经工作,也要把我的读后感写在下面。

为什么要这样行走?

罗瑞·斯图尔特行走在喜马拉雅山麓时,听到村民们谈论飞机撞击纽约大楼,那已经是在9.11之后几个星期了。稍后发生的美军侵入阿富汗以及塔利班政府的垮台,使他意识到步行穿越阿富汗的机会终于到来了。一年前他在伊朗时,曾申请从伊朗进入阿富汗,理所当然地遭到塔利班政府的拒绝,现在塔利班轰然倒塌,自苏军入侵以来已与外部隔绝长达二十四年的阿富汗,终于可能向西方世界开放了。罗瑞·斯图尔特来到赫拉特(Herat),获得正在建立新秩序的西部军阀伊斯玛依汗(Ismail Khan)的准许,开始他的长达36天、从赫拉特径直向东前往喀布尔的徒步旅行。正当阿富汗山地的隆冬季节,多数地段因风雪太大,公路封闭,机动车无法通行,路上的行人通常只限于邻村之间或稍长一点的距离。在冬季如此步行覆盖全程的,几百年来也许只有罗瑞·斯图尔特一个人。

这36天里,罗瑞·斯图尔特在古尔(Ghor)的省会城市洽各洽兰(Chaghcharan)休整两天(第16、17天),因病在一个叫Sang-i-zard(波斯语,意为“黄石”)的村子休养一天(第21天),在巴米扬(Bamiyan)休整两天(第30和31天),其余31天,他基本上每天行走10小时左右,每天的路程都超过40公里。考虑到他的旅行大部分都是在山地和风雪中(有时是趟着齐腰深的积雪翻山越岭),背负十几公斤的背包,在严重营养不良和肠胃持续感染的身体状况下,还不提那些不可思议的人为恐惧,竟然达成这一在冬季穿越中央山地的目标,无论如何都可以算是一个历史奇迹。

说到历史,我认为他也很幸运,因为2002年春对他来说的确是一个历史机遇,塔利班政权的骤然崩塌使各种地方性政治力量一时间不知所措,于是出现了一个短暂的、哪怕是表面的和平期。不久,新的冲突和博弈将再次展开,在军阀林立和部落对峙的中央山地,贯穿东西的交通线被重新切割成许多碎片,一个人,特别是一个西方人,再要从赫拉特溯哈里河(Harī Rūd)直至分水岭,转入巴米扬谷地前往喀布尔,完成这样的旅行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那时的罗瑞·斯图尔特并不知道,他抓住了一个多么宝贵、转瞬即逝的历史窗口。不过即使在那个窗口内,他遇到的任何人都认为他不可能走完全程,很多人都认定他会死在路上,因为有太多的理由、太多的可能性会提前结束他的旅行:被充满敌意的部落民杀死,或葬身风雪之中,或被遍布山野的地雷炸死,或被传说中的群狼分食……

《寻路阿富汗》从赫拉特写起。塔利班倒台了,但政府管理还是那一套做法,甚至还是依赖那一批人。不过新政权也有一些新气象,比如主管外事的官员尤素菲(Yusufi),对罗瑞·斯图尔特的旅行计划似乎颇为同情,即使不是想法方设法,也是顺水推舟地给他帮了相当关键的忙。在离开赫拉特的那天上午,罗瑞·斯图尔特最后一次见到尤素菲,得到各种旅行文件。告别的时候,尤素菲拉着他的手说:“把我写到你的书里吧。正如波斯诗人所说,人生短暂,文学长存。”最后又说:“祝你好运,马可·波罗。”

完成这一不可思议的旅行计划当然需要好运,但也需要许多如尤素菲这样的好心人照顾。当然与普通的好心人不同的是,尤素菲还具有历史眼光,他知道罗瑞·斯图尔特是多年来第一个以旅行者身份进入阿富汗的西方人,他的旅行可能造就一段传奇,因此尤素菲联想起了马可·波罗。

向赫拉特新政府申请旅行许可时,安全官员盘问罗瑞·斯图尔特此行的意图。罗瑞·斯图尔特回答道:“我要追随印度莫卧儿王朝第一个皇帝巴布尔的足迹。”后来在路上,他也多次用同样的话回答各色人等的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要这么走?”虽然是在同样的季节,走同样的路线,但巴布尔不是孤身一人,他带有强大的中亚军队,骑着矫健的突厥骏马。而罗瑞·斯图尔特本质上是一个人,而且步行,虽然多数情况下他是有人陪伴的,要么是政府派出的保安士兵,要么是路上各村镇首领所安排的陪同——据说依照古老习俗不能让客人独自旅行。巴布尔是一个临时抓来的理由,当然这个临时的理由会具有另一层深刻的意义。可是,罗瑞·斯图尔特不是因为巴布尔才穿越阿富汗的,这只是他更大计划的一部分而已。

那么,步行穿越亚洲(甚至全世界)的目的是什么?他无法给出一个回答。也许他并不知道,就在他行走于喜马拉雅山间时,Rebecca Solnit出版了她的《漫游癖:徒步旅行的历史》(Wanderlust: A History of Walking, New York: Viking, 2001),书中有一句话:“徒步行走……就是以大地来测量人体。”不过,这句足以流传开来的警句,似乎也不适合罗瑞·斯图尔特拿来应付阿富汗山间的人们。于是他常常临时找理由,比如称自己是历史学家。历史学家可能是离现实各类冲突最远、同时离高山深谷又最近的理由。罗瑞·斯图尔特确实有很强的历史兴趣,他在牛津最早的专业是历史,他受聘于查尔斯王子给未来的英国国王当家庭教师时,所教的也是历史。没有人怀疑,他对行走路途上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阿富汗历史有足够的知识和深刻的理解,但是,很显然对历史的关怀不是他甘冒大险的动机。也许他自己并不知道、也不在意为什么必须这么走。不止一次,也不止是在阿富汗,如果他某一天因某种特殊原因搭了一段便车,第二天他会返回搭车的地点,补走那一段路。

罗瑞·斯图尔特的苏格兰老乡、《金银岛》的作者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 1850-1894)有一句名言:“我旅行不是为了去什么地方,只是为了走,为走而走。”说出这样名言的人,其实只是牵着一头驴,在法国乡间随便走走而已。没有人像罗瑞·斯图尔特这样把性命轻易地托付给遥远而冰冷的哈里河谷。后来他一再面临生死大关时,这个念头总是一闪而过:“就这么死了,真是愚蠢。”也许因为他太年轻?也许因为他对实际的风险并不清楚?出发后的第2天,晚上写笔记时(他坚持每天写两个小时的旅行笔记),他发现自己倾向于用非人称代词one来替代I,好像这样可以使他远离自己,从而也远离环绕着自己的生命危险。他写道:“很奇怪,行走使人(one)感觉到他(one)有了一个更完整的生命。”罗瑞·斯图尔特在行走中发现了更完整的自己,这不是他出发时的目标,但在行走中他找到了行走的意义。

《走过的地方》对哈里河谷和中央山地有许多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和罗瑞·斯图尔特作为孤独行走者的身心状态直接相关。第1天,走出赫拉特不远,“我们走在一片向路两边平坦铺开直至远处低山的戈壁滩上,没有树,所以看不出颜色和高度的变化,戈壁与沙漠四季如一。在伊朗的沙漠地带,总会点缀些犁出的土壤,突兀的高压线铁架,电线上沉闷的鹰,以及飘散的塑料袋等垃圾物。而在阿富汗,由于干旱和贫穷,甚至连这种显示人类活动的痕迹也渺不可见”。

行走的第2天,太阳还没有升起来,罗瑞·斯图尔特已经在路上了:“晨雾中远山依稀有点影子,我看不见、也听不见我的三个同伴,只顾倾身前行,任由背包压着我向前迈步。我使劲眨眼把汗水挤出眼眶,每一步都迈得更远,手杖包铁的尖头砸穿路边的冰层,脚步踏出了一种朦朦胧胧的韵律。我的思想紧紧跟随着我,参与了我的每一步行走。戈壁滩向四方伸展,可以看到山上的积雪了。一条融雪形成的小溪穿透冰壳喷涌而出,深蓝色的激流把冰块推到两岸的干土上。难以相信我竟被准许这么走。尽管对前路和同伴尚存有疑虑,我感觉自己简直是收获了一份大礼。两个小时内,我完全沉浸在行走中,感到自信、兴奋和自由。”

在第19天的记录里,罗瑞·斯图尔特写到了他在荒野中行走的感受:“我的心思忽闪浮游着,从记不全的诗句到我做过的那些丑事。在凹凸不平的路上踉跄而前。举目望向山峰后面的云天,只感到静寂。这正是我一直想象中的荒野。”

“从那个村子向东,要过两条即将冰封的小河,我跳过冰间的裂隙,巴布尔(狗名)犹豫不前,我硬拽着它过去。雨雪交加,雾弥漫而下,掩藏起河谷两侧的低山。我们走上一片机动车轧出的深褐色泥辙。走在冰上,冰不时破裂,靴子陷入冰水。巴布尔全身布满泥点。这时我们已走了9个小时了。”

进入古尔省的第一个夜晚(也是旅行的第7天),罗瑞·斯图尔特回忆白天路遇一个Dervish(意为“托钵僧,游方僧”)苏菲学派的后裔,与这位苏菲后裔还有其他人谈及苏菲舞蹈在中央山地的消失。这种苏菲舞就是今天在土耳其很容易见到的那种伴随音乐原地旋转的Sema舞,是苏菲教士进入沉思的一种方式,而在阿富汗,近些年已为正统的伊斯兰教条所禁止。罗瑞·斯图尔特把自己与颠沛流离的苏菲修士联想到了一起,于是他写道:

“我坐下来给父母写了一封长信,以防万一我被杀掉。在过去的十六个月中,为了能继续我的行走,我曾向人行贿、讨好、窥探、吹牛、求乞、甚至哄骗。比起神秘修士来,我还是更像一个流浪汉,可是当我写信时,我感到(修士般的)平静和安宁。我向父母描述了路上那些似乎与我的过去有着深切关联的时刻。我有点好奇,也许行走本就是苏菲舞的一种形式呢。我很高兴,于是睡得很好。”

罗瑞·斯图尔特把自己与过去的苏菲神秘修士联系起来,或许是因为他自己也无法解释这样托钵僧式的荒野苦修生活。不过他遇到的阿富汗山地村民和酋长们,对他的动机则有另外的猜测。

很多次,人们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他是不是间谍。而在阿富汗以外,他当年在波黑的外交官同事中,也有人说他是为军情六处(MI6)工作的。甚至《纽约客》那篇人物特写,也倾向于认为他早期可能真的有军情六处的某种背景。罗瑞·斯图尔特多次坚定地申明他在2000年离职后的经历,完全与英国政府没有干系,也就是说,他的穿越亚洲之行与情报搜集是无关的。但他并没有特别否认2000年以前曾为军情六处工作。

换个角度,给他点染上间谍的光晕,或许使他看起来更接近“阿拉伯的劳伦斯”。而在阿富汗的高山深谷间,他常常想到的历史人物中,似乎并没有劳伦斯,劳伦斯被亚历山大取代了。值得指出的是,三年多前他给儿子所取的名字,正是亚历山大。——还应该指出,亚历山大在英国乡间出生时,由于助产士到得太晚,罗瑞·斯图尔特不得不自己为儿子接生。这是他传奇生涯的又一个点缀。

群山是我的人民

阿富汗的一句谚语说:“群山是我的人民(Koh-o mar-domon moya)。”艰辛多变的阿富汗历史是这句谚语最丰满的注释。《寻路阿富汗》最着力记录的,就是罗瑞·斯图尔特所走过的中央山地,以及他在山地所遇见的阿富汗部落民,而这两者实是一体的。他从未在整体上评论阿富汗人,他只是说他遇到的这个人,那个人,而正是这些具体的一个个阿富汗人,构成了令人难忘的、颇有深度的群像。

每一个遥远山村的村民,都活在数十年来战乱频仍的历史中,人人都手持一把AK47,随时可能会有人向另一个人射击,每一个人的人生故事只有放在阿富汗历史中才可以理解。然而,罗瑞·斯图尔特还是观察到山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中相当松弛的一面。在旅行的第二天,刚刚进入山区,他就注意到:“老村民们既不向政府缴纳任何东西,也不从政府那里领取任何东西。政府只是赫拉特、喀布尔那些布满弹痕的大楼而已。”

罗瑞·斯图尔特首先描写了赫拉特政府派来护送(也是监督)他的两个保安士兵喀斯穆(Qasim)和阿布杜勒·哈克(Abdul Haq)。不知出于什么考虑,也许只是他的一贯风格,喀斯穆向别人介绍罗瑞·斯图尔特时,永远在信口开河,一会儿说他是乌克兰人,一会儿自称是他最好的朋友。身高马大的阿布杜勒·哈克会没来由地(也许为了解闷)朝天射击,扔出一个手雷,或威胁要杀死路边的小孩。作为赫拉特人,他们都蔑视山民,故意把卫生纸别在腰里以显示自己的文明程度。喀斯穆在路上招来了他的妹夫、贫穷又瘦弱的阿齐兹(Aziz)。阿齐兹患有肺病,一路咳嗽不止,但喀斯穆和阿布杜勒·哈克还是理所当然地把武器等重物都交给他背负,他自己似乎也觉得完全应该。旅行的第4天,书里有这样一段关于渡过哈里河的描写:

“我脱掉靴子和长裤,搭在脖子上,蹚进冰冷的河水。在正常的降雨年份,这条河不坐船是过不去的,可现在只有两英尺深。阿布杜勒·哈克什么话也没说,在岸边躬下身,喀斯穆就爬上他的后背。阿布杜勒·哈克踏进河里,为冰水所激,如牛蛙一般强有力地吼叫起来。把喀斯穆搁在对岸,他又返回背上阿齐兹。过河将半,阿齐兹所背的睡袋掉了下来。阿布杜勒·哈克把阿齐兹扔进水里,忙去追赶那随波沉浮的布袋。终于捞回睡袋,他跑到岸上旋转舞蹈,如纸偶一般,嘴里叫着:‘我是一头骡子!’”

阿布杜勒·哈克走得比较快,只有他能跟得上罗瑞·斯图尔特的步幅。第5天他们把喀斯穆和阿齐兹甩得很远,于是两人间就有了一次很不错的谈话。和喀斯穆不同,阿布杜勒·哈克讲自己的故事时好像不会随意编造。十年前,还只有十三岁时,他就成了一个圣战战士,在伊斯玛依汗的军队里当厨子。1995年塔利班攻占赫拉特,他丢下妻子和两个女儿,逃到伊朗,在设拉子和德黑兰的修车铺里卖了三年的卡车零件,也许正是在伊朗,他养成了修剪胡子的习惯,他头上那顶中国产棒球帽大概也来自伊朗。1998年他返回赫拉特,被塔利班投入监狱,半年多关在一个拥挤得只能站着睡觉的牢房里,每天只有一片馕和一杯水。他让妻子东挪西借,凑了点钱贿赂监狱官员,才得以出狱。他一出来就直接去山里找伊斯玛依汗,加入他与塔利班作战的军队。他似乎很怀念那段时光,因为来自伊朗等国家的支持让他们过得不错,夜晚有帐篷可睡,每天有羊肉可吃。四个月前,他有事去赫拉特,被塔利班抓住判了死刑,但在行刑前伊斯玛依汗的军队攻入了赫拉特。

“你有钱吗?”

“是啊,我是个富人。我在安全局的工作是开车,每月的报酬是8美元,可是我只要跟村民们做一点小交易,就可以赚多得多的钱。”

“什么小交易?”

“没人能检查我的车,因为我是安全局的,——所以,人们愿意花很多钱用我的车,我可以带任何东西。”

阿布杜勒·哈克帮人运送罂粟,这是阿富汗山地唯一可以赚钱的种植业。按照他的说法,喀斯穆比他更有钱,因为他地位较高,在安全局的工作主要是审讯犯人。在罗瑞·斯图尔特完成他的阿富汗穿越之旅不久,国际人权组织就批评美军纵容伊斯玛依汗在西部地区侵犯人权,指责之一就是伊斯玛依汗的安全官员严重滥刑。可以想见,总是自称穷人希望罗瑞·斯图尔特给他钱的喀斯穆,就是滥刑的执行人之一。但对他这样一个基本不能读写的人来说,追随伊斯玛依汗是他唯一的人生选项。他奉命陪伴罗瑞·斯图尔特到古尔省的齐斯特(Chist),而从齐斯特开始伊斯玛依汗就没有什么影响力了。他一开始不相信罗瑞·斯图尔特可以走这么多天,所以在第6天他对罗瑞·斯图尔特说:

“真主爱你,罗瑞。这是为什么你走这么远还活着。”

“谢谢你把我安全地带到这么远的地方。”

“不是我,要感谢真主。从这里到齐斯特,你不会有什么问题,沿路都是好人。”

“那,齐斯特那边的人呢?”

“人?过了齐斯特,他们都是驴。”

高山地区的地缘政治是一个极端复杂的问题,只有本地人能够理解不同村庄、不同山谷、不同族群之间可能存在的政治对立。

罗瑞·斯图尔特在伊朗学会了波斯语,他在阿富汗说的是波斯语的达利方言(Dari),在他成功穿越阿富汗的诸种必备条件中,这种语言能力几乎与他的勇气同等重要。每天的投宿地点,都是沿途村庄的头人家。当地习俗,客人和许多本村男性,都在头人家共进晚餐,并在头人的客房共宿。好客的古老习俗使得罗瑞·斯图尔特比较容易找到住处,但那些迫不得已的接待者有时会故意招待不周,或把他安顿到清真寺。不过即使再冷漠的主人,也会请他吃馕喝茶,让他有歇息之地,热情一些的还会请他吃肉,这对每天消耗极大的他及时补充蛋白质非常重要。

每天晚餐前后的宾主谈话,是他了解村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宝贵机会,只是大多数谈话都难免涉入政治,特别是国际政治。几乎每一次谈话都少不了谴责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而这样的谴责又很容易把泛泛的仇外发展成对眼前这个苏格兰客人(罗瑞·斯图尔特总介绍自己是苏格兰人,而不是英国人,本来就是为了避免麻烦)的愤怒。罗瑞·斯图尔特记录了一些谈话,比如第4天的晚上,在等待晚餐时:

突然,有个毛拉说:“嗨,美国人。”

“我不是美国人。”我说。

“你是美国人。”他说。

“不,是苏格兰人。”

“外国人应该滚出去。”他回答。

更多的人开始注意听这场谈话,包括毫无表情的喀斯穆。

“我理解。那么,你们对美国人怎么看?”我问门边坐着的那个老人。

“我们接受美国的发展经费,但不是士兵。”

那个毛拉再次说:“我愿说明一下,要是我没搞错,你是一个英国间谍。”

“我不是。”我转向室内所有人说:“我是历史学家,追随巴布尔的足迹而来,他是莫卧儿王朝的皇帝……”

那个毛拉坐回原地,嘟囔道:“我们知道巴布尔王是谁。”

我不理他,继续说:“他五百年前在这条路上走过。我步行去喀布尔是为了写一本书,我在伊朗和巴基斯坦都旅行过,那里的人待我很好,因为穆斯林知道怎么善待客人。”

人们互相低声议论:“我们当然是善待客人的……”“我们是穆斯林啊……”“我们是尊重旅行者的……”

这些置罗瑞·斯图尔特于窘境甚至是险境的谈话,多少揭示了阿富汗山地村民的政治意识,这种意识是两百年来阿富汗与外部世界历史纠葛的结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外部纠葛在多大程度上刺激了内部社会结构与政治观念的变化?就在这天晚上,罗瑞·斯图尔特主动问那位颇有敌意的毛拉:

“你们怎么看你们的新领袖卡尔扎伊?”

毛拉说:“挺好。”停顿一下,又一笑:“到目前为止。”

“到目前为止?”

毛拉耸耸肩:“基地(Al-Qaeda)一开始也是好的,”他把双手指向天空,“基地一开始也是好的。”

在过去二十多年间,几乎每个男子都拿起枪卷入了战争,但他们并不是为同一个目标、在同一条战壕里战斗,多数情况下,他们是彼此对战。在古尔省的多个山村,罗瑞·斯图尔特遇到一些前塔利班支持者,从他们的言论和态度来窥测部落政治的复杂性。比如第10天他写道:“在古尔省山间,我见过很多塔吉克游牧民的酋领,他们几乎不相往来,我这种外人对他们之间的分歧至多能察觉到一点点而已。”

这一天他和亲塔利班的赛义德·乌马尔(Seyyed Umar)有几句交谈。“你怎么变成一个圣战者(Mujahid)的?”“因为俄国人不让我女人戴头巾,还没收了我的驴。”“那你为什么同塔利班打仗?”“因为他们强迫我女人穿蒙面长袍,而不是戴头巾,何况他们还偷了我的驴。”

古尔省的中心区域就是所谓“绿松石山”,是十二世纪兴起的中亚强国古尔王朝(Al Ghūrīyah,《新元史》作“郭耳国”)的起源地。罗瑞·斯图尔特一路上思考的问题之一是阿富汗人的历史观问题,到了古尔王朝的心脏,这个问题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表现了出来。他早就发现,山地村民、头人和毛拉们不喜欢谈论遥远的过去,所谓丝绸之路完全不在他们的关注之内,任何与现实没有直接联系的历史都无关紧要。

古尔王朝与贾姆(Jam)村民的联系是什么呢?是地下的宝藏。在阿富汗最著名的古迹贾姆宣礼塔(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宣礼塔之一)附近,罗瑞·斯图尔特看到了大肆盗掘的现实,古尔王朝的古都正面临彻底的破坏。善于控制篇幅的他终于不吝笔墨,详细写下了他对古塔的调查,对盗掘的观察,以及就盗掘问题与村民的对话。这次谈话的最后一部分是这样的:

“这个你要吗?”村民阿卜杜拉从土里剔出一个完整的釉罐。

“不,谢谢。实际上我觉得这些东西应该交给博物馆。”

“是啊,”阿卜杜拉说,“你下次来时可以给我们带一个金属探测器吗?”

那天晚上一大群人聚集到头人布希热(Bushire)家里,他们听说我对历史有兴趣,所以想听我谈在哪里挖掘更好。

“你们什么时候到这里来的?”

“一年前。之前这里并没有房舍,山坡太陡不好盖房子,山谷太深太阳光照也不够,不能种庄稼,也养不了牲畜。我们来这里只是为了挖掘。”

“有多少人在这里挖掘?”

“几百人。现在附近各个村子都来了,两小时路程以内的都来了。”

……

“在古尔省,古时候有一座名城叫绿松石山,被成吉思汗烧毁,从此消失了。”我说,吃不准这些没读过书的人们是否听说过这个。

“这里就是绿松石山,”从八公里之外的一个村子贝敦(Beidon)来的人说。

“七十年代来的那些外国专家们怎么说的?”

“我记得他们,”那个找到古代棋具的老人说,“那时在宣礼塔旁边还为他们建了一座宾馆呢,战争时期我们把宾馆炸掉了。我告诉那些教授,我祖父他们相信绿松石山就在这里。他们根本不听。你想啊,为什么我们这个部落被称作Firokuhi Aimaq(Firokuhi即绿松石)?外国人不知道该怎么挖,他们挖得太慢,挖一下才几厘米,只挖出那些本来就在地表的犹太人墓石。他们该像我们这样挖才行啊。”

“我们小时候都听说过古尔王朝古都绿松石山的故事,”另一个人说,“传说有一条木头架起来的栈道,在河上有几公里长,因为峡谷太窄,山口太陡,不这样就没法让骆驼商队通过。宣礼塔下面有一条隧道,从河下面穿过,然后一直通到山上公主的宫殿里——”

“而且,”老人打断他,“城垛上有两只巨大的金鸟,其中一只被熔化,改铸了大金锅,现在就在赫拉特的清真寺里。”

“在我们村,”来自贝敦的人说,“在我父亲所说成吉思汗的第一次进攻被击退的地方,我们找到了一些武器。成吉思汗就是在那一年的眼下这个时节发动第二次进攻的,地上还有积雪,他派人冲上了那条从Kamenj方向来的木栈道。”

“它(绿松石山)被毁了两次,”布希热说,“一次是冰雹,一次是成吉思汗。”

“三次,”我说,“你们正在毁掉那剩下来的。”

他们都笑起来。

罗瑞·斯图尔特对绿松石山的关注远远没有结束。他2002年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有关贾姆地区文物破坏的文章,相当部分后来收入《走过的地方》。2005年,当查尔斯王子找到他,希望在阿富汗办一个慈善基金时,他立即给这个基金会取名“绿松石山”,并入住喀布尔主持这个基金会的各项事务。基金会最初的工作之一,就是复兴喀布尔老城正沦为垃圾场的旧街区。现在绿松石山基金会改由他的夫人负责(据说2016年将会在美国举办阿富汗文物展),但他与绿松石山的联系显然依旧紧密。

在第24天,罗瑞·斯图尔特在Qala-e-Nau(意思是“新城堡”)村遭到冷遇后到清真寺过夜,在这里他写到了穆斯林好客传统的问题。

“在所有我旅行过的国家,我都被骄傲地告知,‘我们(伊朗人,巴基斯坦人,印度人,尼泊尔人,或阿富汗人)因最友善和慷慨而闻名于世,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份宗教责任,任何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欢迎你进他家门,并待你如神’。但我的经历却不是这样。不管在哪个国家,尽管穆斯林常常谈论他们对旅行者(mosafer)或宾客(meman)的宗教责任,实际上欢迎我时总是很犹豫的。这可以理解——通常他们非常贫穷,生活艰难,猜疑他们不常遇见的陌生人。对他们的‘好客’我常常是相当失望的。可是过后我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幸运,每天他们都给我提供过夜的地方,还给我馕吃。”

我不知道罗瑞·斯图尔特是否听说过“群山是我的人民”这个说法,但我猜想他对这个谚语背后的逻辑一定会有非常深刻的理解。

在巴布尔的陪伴下

评论者认为《寻路阿富汗》洋溢着古典气息,我的感觉是这既体现在罗瑞·斯图尔特的旅行本身,也体现在他的写作技巧上。比起我很喜欢的另一部著名旅行记《阿拉伯之沙》(Arabian Sands, by Wilfred Thesiger, 出版于1959年,我相信这本书对罗瑞·斯图尔特有很深的影响),《寻路阿富汗》更像是一部古典作品,不仅叙事古朴简洁,而且具有深邃强烈的历史感。烘托起这种历史感的,主要是书中反反复复引述的《巴布尔回忆录》(Bāburnāma)。

就在罗瑞·斯图尔特跋涉于阿富汗山间的整整五百年前,即1502年,巴布尔和他的追随者们被赶出费尔干纳和故乡撒马尔罕,向南进入阿富汗,占领喀布尔,开启他征服南亚建立莫卧儿帝国的事业。在阿富汗积蓄能量时期,巴布尔曾来到那时东方伊斯兰世界的文化和经济中心赫拉特,停留了两个月,然后穿越中央山地返回喀布尔。有意思的是,巴布尔从赫拉特到喀布尔的行军路线,与罗瑞·斯图尔特的旅行路线几乎重合,而且,更重要的是,季节也完全一样,都是在最为寒冷的隆冬时节。

莫卧儿帝国的巴布尔皇帝

《寻路阿富汗》全书共有60个小节,每一节都很短,基本按时间顺序,亦即旅行的空间移动过程来排列。有些小节写他的见闻,有些小节写他思考的问题,有些小节则似乎脱离了现实,闪回到五百年前,通过大段引述《巴布尔回忆录》再现巴布尔在同一路线上的艰难行军。相隔五百年的两次旅行本来是平行发展、互不相干的,经罗瑞·斯图尔特一再提及、反复引述,两者间的时间距离有时候竟然消失了,似乎巴布尔和他的中亚武士们依然在阿富汗的风雪中,陪伴着、护卫着这位五百年后的苏格兰青年。

应该指出,巴布尔在这条路上行军时,只有23岁,比风雪中的罗瑞·斯图尔特还要小5岁。据说罗瑞·斯图尔特当时背包里唯一的一本书就是《巴布尔回忆录》。从巴布尔的文字,他了解古代阿富汗、古代中亚,也学习写作技巧。在《寻路阿富汗》第3小节里(那时还没有离开赫拉特),罗瑞·斯图尔特对巴布尔及其回忆录有所概括,这对我们理解他自己的写作十分关键:

他对自己冒险故事的讲述,有一种令人难忘的质朴风格。他的经历都是充满危险的,但他从不强调这一面。相反,他专注于他所遇到的人,通过对具体个人的摹画以展示社会整体。比起传说或古代历史,他更关心当前的世界,而且他是一个细心的观察者。他提到宿醉、农业技术、诗歌、经济、鸡奸和园林设计时,带着一种经历丰富者特有的幽默感,他可是一个战斗过、旅行过并且统治过的人。他从不渲染奇闻异事,不把故事修饰得更匀称、更有趣、更富于人物性格或更具有象征性。跟绝大多数旅行记写作者不同,他很诚实。

有时,他的故事中唯一缺失的,似乎正是他本人。他从不解释是什么驱动他投入如此不寻常的人生,何以甘冒如此之大如此之多的风险。他不写自己的感情,这使得他在重述人生往事时,似乎他是站在往昔的自己之外很远的地方。越是写到死亡或那些试图杀死他的人,他的文笔就越显得冷静和不带个人色彩。然而这种节制恰恰凸显了他丰富阅历的非凡品质。

读完《走过的地方》再来看这一段,觉得颇有“夫子自道”的意味。好几篇书评都提到《走过的地方》一个惊人的特点是作者在叙事中的半隐半现。本来,冒险旅行的主人公的身世和情感通常正是旅行记的看点之一,罗瑞·斯图尔特却有意把自己从记事中抽离,刻意淡化了那些传奇经历、危险时刻和巨大的情感冲突。“他专注于他所遇到的人,通过对具体个人的摹画以展示社会整体。”那种平静(若无其事)和超然(置身事外),与一般现代旅行记的叙事风格有很大不同。是罗瑞·斯图尔特从巴布尔那里学习了这种写作风格,还是他自己因为生具这一偏好从而在《巴布尔回忆录》里找到了知音?相隔五百年的两个旅行者,以同样的风格描述他们各自的行旅,某种不期而遇的历史感如晨雾一样从书页间氤氲而起。

试举一例。第19天的一大早就开始下雪,“白天有时并没有冷到必须穿着大衣行走,可过了一阵雪雹下大了,我只好把大衣从背包里取出。我们继续在弯弯曲曲、部分覆盖积雪的褐色山间走了三个小时,太阳深藏在彤云之内”。到这里,罗瑞·斯图尔特突然引述《巴布尔回忆录》中关于同一段路程的记录:“越走雪越深。在洽各洽兰时雪只到马膝,再走三四天就没过马镫了。在很多地方,马蹄都踩不到地面,而雪还在下个不停。”积雪使辨识道路变得越来越困难,巴布尔的军队多次迷路,在山间进退失据(冻死了很多人),武士和首领们只好下马用棍棒击打积雪,好寻觅出一条路来。罗瑞·斯图尔特评论说:“到目前为止,在下雪方面,我们比巴布尔的运气要好一些。”

再举一例。第22天,从Sang-i-zard前往Katlish的路上,气温降至摄氏零下20多度。“可能是得到了休息(因拉肚子和发烧在Sang-i-zard休养了一整天),我对周遭地貌有了不寻常的体察。深蓝色的天空从雪上伸展开去,太阳照着田里的犁垄,有如白色天鹅绒上的阴影。我们在冰冻的哈里河正中间走了差不多一小时,雪如此之厚,河岸在哪里就只能瞎猜。巴布尔皇帝描述过第一次攻击哈扎拉人时的类似情形。”于是他引巴布尔的话如下:“那个冬天雪特别深,使得偏离正常的道路就很危险。溪流和两岸都结了冰,冰雪如此之厚,离开道路是不可能过河的……”连评论的缓冲都没有,罗瑞·斯图尔特接着写道:“哈里河沿岸有形似山茱萸的高灌木,橙黄色的枝桠从冰雪中伸出来,如同火炬一般。河岸上银色树干的柳丛,有深褐色的芽蕾和暗金色的残叶在寒风中如蝉翼般快速摇摆。当太阳把雪融化后,哈里河首先变成一面洁净的绿松石色冰席,然后是一川深黑色的激流。我们爬上河岸。”在篇幅有限的旅行记里运用这种古今交织的写法,竟然散发出不可思议的美感。

说巴布尔“比起传说或古代历史,他更关心当前的世界”,《寻路阿富汗》也是一样的,最鲜明的例子是关于巴米扬大佛。罗瑞·斯图尔特批评西方人对巴米扬大佛的关注超过了对巴米扬谷地的哈扎拉人生存状况的关心,而他在记录自己进入巴米扬谷地的前后经历时,七个月前被塔利班炸掉的那两尊大石佛并没有占多少篇幅,反倒是乱哄哄的毛驴商队、尘土飞扬的巴扎,似乎更值得他仔细描写。关于大佛被炸,他也不是简单地从文化遗产或文物考古的角度去思考,他关注的是当地人怎么看。一方面,当地哈扎拉人对塔利班炸掉大佛难以理解,猜测他们可能是为了在大佛下面找什么财宝,另一方面对大佛消失也不觉得是个很大的问题。“然而似乎他们并不为此感到困扰。在近一千五百年的时间里从谷地各个角度都看得见的大佛就此消失了,这应该是有点奇怪吧。但正如那个人(本地哈扎拉人)所说,‘对我们而言,还有更要紧的事’。”

在进入什叶派的哈扎拉人地区之前,罗瑞·斯图尔特只有一次提到女性。那是在他旅行的第12天,在Ghar村,阿姆鲁丁(Amurudin)医生请他进到自家内室。“当我们走进只有一盏油灯的房间时,女人们立即四散隐入阴影之中,但我还是看见她们戴着方帽和亮色的围巾,而且把眉毛描得更黑。”第20天夜里,在Sang-i-zard村的头人阿克巴尔(Akbar)家里,“我吃的时候,他的女人们聚在墙边看我,其中一个正在给孩子喂奶。阿克巴尔的祖母问我是从哪里来的。塔吉克人曾经告诉我,‘哈扎拉人对女人的态度很不文明’。也许是指哈扎拉人把老婆借给客人的古老传说,也许仅仅是指哈扎拉女人竟然同客人谈话。这是我在阿富汗村庄里第一次被允许和女性在同一个房间内”。这天夜里,连日的腹泻终于击垮了罗瑞·斯图尔特,第二天他不得不放弃行走计划,在这个村子休养。昏睡一天,醒来的时候见到一个大约17岁的女孩在旁边添火:

她美丽的深色面孔拧得很紧,因为她正在吃力地掰碎干牛粪好放进火炉里。她的头发和眉毛都很黑,好像染过的一样。她头戴用镶蓝边的包头巾缠裹起来的金色帽子,身穿蓝色印花布长裙,外面套着紫色马甲和镶绿边的羊毛背心,裙摆下看得见蓝灯芯绒长裤。她抬起头,和我目光相遇。我笑一笑。她毫无表情地看看我,转身离开了房间。

第二天,另一个黑眼睛女孩看着我和她父亲说话。她戴着一个用人造珍珠做的长项链,身穿用金银丝线镶边的紫色马甲。她手抚项链上的珠子,来回甩动项链,从一边甩到另一边,眼睛一直盯着我。我离开时回头对她说再见,她转过身去,笑了,但没有回答。

陪伴罗瑞·斯图尔特的巴布尔不止一个,除了皇帝巴布尔,还有一只狗,名字也叫巴布尔。巴布尔是一只衰老的大体型中亚斗犬,罗瑞·斯图尔特在旅行的第8天,在峡谷中的Rezak村见到它。“在泥屋平顶的一张毡子上,一只大狗还在睡觉,昨夜的雪散落在他身上。”这只已过壮年的狗正成为村民的负担,牙被砸掉了,眼睛布满血丝。村里的人愿意把狗送给罗瑞·斯图尔特,拚命说这狗还健壮呢,还能一下子咬死恶狼呢。罗瑞·斯图尔特决定收下这个礼物,给它取名巴布尔,于是它成了陪伴他的另一个巴布尔。“我管他叫巴布尔,意思是老虎,因为它的后背有些斑点,也因为我们正沿着皇帝巴布尔的道路行进。”

这只一辈子也没有离开过Rezak村的大狗,现在要走很远的路了。按照它的新主人的计划,它要走到喀布尔,然后从喀布尔飞去英国,到苏格兰的乡下安度晚年。这种斗犬并不适合长距离、长时间行走,更何况巴布尔已经衰老,长期营养不良,现在要跟随他的新主人每天跋涉十多个小时,对它来说是极大的考验。有时候它筋疲力尽,举步维艰,它的新主人会耐心等它恢复体力;有时候它衰弱到连水都喝不动了,它的新主人会拖着它砸破冰面硬逼着它喝水。慢慢地它接受了新主人,开始有一些亲近的表示。

对罗瑞·斯图尔特来说,巴布尔是他寂寞旅途上的谈话对象,是他在荒野里的情感依托。而且,当他的身心承受力都达到极限的时候,巴布尔还是他战胜绝境的帮手和战友。第27天,在经历了风暴,目睹了旅人冻死之后,罗瑞·斯图尔特似乎面临身心两方面的崩溃。

我和巴布尔爬到悬崖上面我们昨天曾走过的雪原上,过了几分钟,好像我从未感到如此孤独,也从未到过如此静寂的地方。唯一的声音来自我的手杖和脚步。……我停下,坐下,站起来,再走十分钟,感觉虚脱,只好再坐下,身体半埋在雪里。双脚尽湿,双手冰冷,风从雪面吹过来一阵寒霰。我推起墨镜,透过急骤的阳光,看到正在收缩、变形、腐蚀和消融的风景。连鸟的脚印也看不到,也没有地平线。我都想不起我何以会走在这里。

我病了,肌肉僵硬。雪形成了一块干净明亮的床垫,刚好适合我的腰和背。躺下,感到温暖、放松,我闭上眼笑了。我做的已经够了。我觉得没有人可以批评我留在这里。半睁眼,太阳似乎特别亮,雪原一望无际。这是一个偏僻的地方,埋在雪里,只露出头,好几天都不会有人来打扰我的尸体。我知道前面有村子,但看不出为什么要赶到那里去。

在我旁边,巴布尔用它的大前爪捶打着雪,把鼻子埋进雪里,露出黑唇上那根白胡子忽闪忽闪,然后重重地躺下,头弯向一侧去舔冰。过了几分钟,臀部着地坐了起来,然后笨重地朝我坐的地方走过来。我的脖子可以感觉到它温热的呼吸,它正小心地嗅我的衣领,鼻子温柔地抵着我的耳朵。见我没有反应,它就后退几步,看着我,再一次近前。终于,它开始跨越雪原,偶尔回头看看。走了两百多码,停下,转过来,叫了一声。它的勇于面对现实让我感到自己(的放弃)实在是太夸张了。如果它能继续下去,那么我也可以。我站起身,顺着它的脚印走起来。

应该说明,《寻路阿富汗》用he而不是it指称巴布尔,译文尊重中文习惯,改用了“它”,但愿没有减弱这两个旅伴之间的情感联系。按罗瑞·斯图尔特的说法,正是巴布尔帮助他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完成了全部旅程中最困难的一个阶段。但巴布尔毕竟不是那种适合长途跋涉的犬种,这样连续不断的行走可能会造成它体力衰竭。所以罗瑞·斯图尔特在巴米扬托人用车带它到喀布尔去,自己继续步行独自完成剩下的四天旅程。

第36天的下午,在进入喀布尔之前,罗瑞·斯图尔特先参观了位于喀布尔城外的巴布尔陵(又称巴布尔花园,Bagh-e Babur)。1530年,巴布尔死于阿格拉,遵照他的遗嘱,他的遗体被送到喀布尔,安葬进这个他两年前开始创建的花园。罗瑞·斯图尔特在这里向一路上陪伴自己的莫卧儿皇帝致敬,然后下山进城,去见他的朋友,另一个巴布尔:

转进一条小巷,在曾经属于本·拉登第三个妻子的宅子前,我推开院子大门,看见门前过道上,我的巴布尔正在睡觉。我解开背包放下来,这种熟悉的声音使它惊醒,小跑过来,摇晃着它短粗的尾巴,在地上打了个滚儿,翻身朝上,好让我挠它的肚子。我从未见它如此健康、如此精神焕发、如此生气勃勃。

巴布尔在罗瑞·斯图尔特的英国朋友的照顾下,过了几天从未有过的富贵生活,吃了一辈子干馕的它,开始了一天三顿吃肉的日子。两天后,罗瑞·斯图尔特带上巴布尔乘车前往巴基斯坦,在那里,巴布尔打了防疫针,办理了飞往英国的各项手续。罗瑞·斯图尔特先一天飞,巴布尔的飞机要晚一天。走之前,“我走到外面的花园,它醒来,看看我,懒懒地打了一个滚。我没有挠它挠得太久,因为不想让它担心。不过我觉得它大概猜到了什么,我上车时,它跑到房子后面,露出它那满是褶皱的脸和有白毛的黑唇。”

罗瑞·斯图尔特就这样回到了有干净街道和半裸女人的文明世界。回家的路上,他提前下车,步行走完最后的20公里。在见到父母之前,他走在熟悉的乡间,心里想的却是阿富汗高原,想着是不是叩开某一家的大门,询问“头人”在哪里,是不是可以容留他过夜。也许正如他自己所说,在亚洲高地的两年多徒步旅行,已经彻底改变了他。

过了好一阵,亲吻了母亲并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以后,我再一次回想在伦敦时所接到的电话。是爱德华从巴基斯坦打来的,说巴布尔死于登机之前。有人喂它吃羊脊骨。吃了一辈子干馕的它,既没有牙齿也没有经验对付骨头。骨片戳穿了它的胃,巴布尔因此而死。我本来以为,它那样在通向远方雪线的荒野一路嗅着鹅卵石,在冰洞喝水,最终会抵达美好的肉食、橡树、兔群和温暖的房屋。然而结果是它的死亡。

我不去想象巴布尔是不是会很吃惊,如果它看见我正在哭泣,正一心想找回那相伴同行的五个星期,我的手搭在一个灰金色的头上,那正是巴布尔,在我身边,并且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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