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战此事是否反映部分粉丝法律意识淡薄? 举报违法网站的行为是否会受到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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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sunjiazhi 发表

我寻思一些群众抵制 xz,不买 xz 代言的东西,也没有违法啊?

知乎用户 赵 lk 发表

法律意识淡薄说的应该是恶意举报平台的人,真以为被墙了就是违法?当年喜羊羊和虹猫蓝兔就是被这么一群想法的人搞下架了,喜羊羊和虹猫蓝兔没有广电局批号?。下架不是违法,而是引起了民众不满。找到一个点进行大量集中举报就会被下架,比如你可以说一个游戏里拿刀砍人是暴力血腥,但游戏却有政府批文,也会被下架

知乎用户 邪王真眼 发表

不合法不代表违法,同性恋婚姻不合法但你不能说人家违法要把人家给抓进监狱里啊。

我倒想说这次举报导致网站被墙的事件会不会使得又出现一个刘睿哲?以一己之力导致索尼 PS4 国区差点黄了,举报这个权利就是这么 TM 的好用。

知乎用户 试试能不能改名 发表

张二伯摆摊卖猪肉,吆喝自己的猪肉都是当天杀的的。但是嘛,谁都知道这一头猪一天怎么可能卖得完,肯定是有当天的有不是当天的。反正不臭就没有大毛病,大家懒得计较。

二愣子和他娘子在旁边摆摊卖豆腐,每天看见张二伯出摊收摊,那点乾坤他会不知道吗?但是都在一个市场练摊,挡别人财路的事谁也不愿干。

好巧不巧,这天二愣子不在,张二伯和二愣子的媳妇闲聊了几句。媳妇也是好心,把刚做好的豆腐挖了一块请张二伯吃。

万万没想到,这事让几个泼皮看到了,于是就四处传闲话,说张二伯吃了二愣子媳妇的豆腐。后来更升级到说二人有种种涉嫌 yhsq 的事情。

二愣子那是一般的二吗?是一般的愣吗?一气之下,跑到工商局和城管执法总队那里告状,说张二伯欺骗消费者,明明是三天前的肉,非说是当天现杀的。

结果嘛自然是张二伯的摊子被抄了,在这一带也混不下去了。二愣子还逢人便说自己这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没有一点私心。

可大家都知道,张二伯固然罚的不冤,但二愣子无非是因为自己娘子被传了闲话而已。

知乎用户 李大猫 发表

来我给你举个例子,你这条合法的问题,如果有一万人举报你问题非法,有害,侵犯个人权益,你这问题也会被删除,懂了伐?

知乎用户 罗曼努斯奥古斯都 发表

我觉得国人已经很有法律意识了,广大人民群众举报 xz 侵权迪士尼这件事就是一个很好的提现,还有啊,网友发现了玉兰油淘宝网店超范围经营这件事也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啊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哎~

这是我作为中国人的第 999 次躺枪。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第一,老哥,你这又是何必呢?根据你收藏微积分时间点,我应该叫你一声同学。你个当事人真的不适合提这种问题。尤其是事情还未明了。你已经在提问中指向性这么强了(后面会说),你提问,就好好听,你都这么意志坚定就不要问了。一个人如果装睡是真的叫不醒。

第二,题主,知乎惯例,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你应该是想说 AO3,郭嘉从来没有说过 AO3 是个违法网站,我们群众没有定义一个网站是否违法的权力。我们可以讨论它是否违法但是你不能上来就先入为主说违法。再次说一遍,AO3 被墙是因为被太多人举报!!就像你银行账号被多次举报会暂时冻结,但问题是 AO3 是外网很难解冻。如果你说的不是 AO3,就与此次事件无关,就建议单独提问。

第三,进入正题,问题 A 回答:

(a)不反应意识淡薄,恰恰相反,反应国人法律意识十分雄厚。我们可以看到双方都没有违法,且都是以法律作为自己的武器,人民依法有举报权力,人民也依法有开发票权力。xzf 很好的利用举报相关权力使 AO3 在没有定性的情况下被墙,且应用到了外网在恢复过程中由于法律因素的种种不便,AO3 基本上不可能回来了。而 AO3 群众没有网暴,基本在说’‘糊’’,建议大家去翻翻字典糊有没有侮辱意向。(不要说少部分祖安人,双方都有祖安来的)(补充一下,骂人最多按照侮辱罪,但定罪要求情节恶劣,放心,双方都达不到标准的,你们人肉太太除外)还有开发票,这也是有法律意识的表现,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

问题 B 回答:考虑到之前说了,没有定义 AO3 为违法网站,那么假设举报的是违法网站。

(b) 题主’‘打击’‘一词的指代不明,现在分情况讨论

(b.1)对象为省略掉的’‘行为’‘执行者,就是举报人。 废话,该举报别人当然会被打击,你损害别人利益(我没说是合法利益),别人不打击你才叫有问题,但只要对方打击合法,你也没办法。当年三鹿举报人你看看,那还是非法打击的。受到打击,该举报人内心当然受打击呀。 但是!!!举报人这种群体是不会受打击的。废话,显然,略。

(b.2)打击对象是网站(这种理解不符合语法,但在情理上有可能是问这个) 废话,显然可知受打击,合法网站被举报都会有影响,举报人数过多合法网站都可能被封一会儿。更何况非法网站。

(b.3)打击对象是’‘行为’‘本身(最贴近语法) 和 b.1 一样,对于个人,行为会被打击。对整体,不会。以后该有的举报照样会有。

但是,AO3 不被定义为非法!!前面 b.1.2.3 都不能代入!!!

题主,还睡着吗?你睡吧睡吧。不要装路人好吗?批一层羊皮不热吗?有什么直接说,你这样会招惹祖安人的,知乎也是有祖安人的。还有,认清现实,你们对面不只是 AO3,你们举报颜宁老师的帐还记着呢。同人汉服相声特摄电竞小说二次元军宅学术以及欧美日韩饭圈都和你们有仇的。

贴图,免得你换题目

知乎用户 王诠胜丶 发表

引战洗白问题,大家别回答了,没必要,fs 本质暴露无疑。

我不是粉丝(?)

知乎用户 无名 发表

淡薄个锤子,ao3 哪里违法?你说它涉黄?百度满天飞的大乃子页游广告你告啊?被墙还不是因为 zf 看到闹起来了,一纸通文下去死掉一个网站平息一次事件,成本低的很,所以给你墙了,懂?

steam 一堆 hs 内容啊,政治也敏感啊,为什么只敢封社区却不敢封商店和下载通道?因为中国用户是人家老大哥,所以就这么封了会导致更多事端,所以他现在还不敢动,听从一群闹事的憨憨去封 steam 成本太高,还可能适得其反,所以不封。

这次肖战事件受影响的都是要流量没多少流量,要背景没多少背景的小群体,所以上头敢封,这样就能让一帮天天 bb 赖赖的 “妈妈” 安静下来。这就跟一群小学生集体告老师没什么区别,利用公权力就是恶心,没得洗 ok?

一群为了追星放弃自己日常生活,自立组织起网络游行组织的 nt 还有脸说自己无辜,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知乎用户 说不过就拉黑 发表

我怎么觉得是很有法律意识呢: 小飞侠,经营范围,开发票,完全是依法维权。

而且我觉得明显完不了,现在一个是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产品宣传中的文案图片字体和作品之类的还有税务,细细查下,很难完全避免违规的,大家加油吧。

而且查本身也很有力量呢。

知乎用户 周小花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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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导致政府管制了就是不合法?现在的小朋友眼里是不是觉得这个世界非黑即白啊?在相关法律不健全,整个处于灰色地带的时候,政府为了考虑社会影响选择管控的行为被简单理解为合不合法。红楼梦,水浒传里的情色描写合不合法?正常播出结果被小学生举报的林志玲内衣广告合不合法?有着版号的虹猫蓝兔被举报下架也是不合法?当初魔兽世界作为一个手续齐全运营了四年的游戏迟迟不能上线甚至还要再内测,不合法?PS4 国行投资数亿,国资入股过半,全程手续完善,就因为一个举报,差点整个项目黄了,所以不合法?STEAM 上的小黄油合不合法?那是不是可以说如果 XZ 糊了,那也是因为他品行不端,而和这么多吃瓜群众无关?

法律是表关系,这个社会的运行还依赖着许多里关系。你大学花费大手大脚,父母揍你一顿,你可以赌气,但是你说这是家暴这不合法,那父母也可以合法的终止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维系双方的,更多是亲情这层里关系,或者说规矩。

多少年政府和亚文化圈达成的平衡被破坏,圈子之间的默契被打破,一个二个小屁孩还觉得自己是正义斗士,还在这说 AO3 是违法网站?XZ 的陈情令是什么文改的自己心里没点数,要是 AO3 违法,陈情令和魔道祖师也不合法。又当又立,怪不得被整个亚文化圈挂起来婊。

真要上纲上线,之前 XZ 粉恶意举报颜宁教授学术不端是否构成诬陷和名誉侵害?XZ 粉电脑上使用的所有软件是否全部为正版,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使用盗版软件也是违法行为。现在有人打击举报 AO3 的人么?大家也就依法索要发票,对网上看不惯的事发表一下不同意见,顺便抵制一下,谈不上打击报复吧。

有些人就是,你跟他讲规矩,他跟你讲法律,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人情世故法不责众,tui~

知乎用户 杂食动物什么都吃 发表

不对任何已经被强调很多遍的名词解释再进行解释了。

但是贵明星粉丝举报颜宁教授、送郑渊洁先生上热搜,网络暴力举报酒店工作人员等等事情,我倒是想要个说法。

知乎用户 风大雨大 发表

为什么反感肖战?因为我想起了虹猫蓝兔七侠传。

知乎用户 划破天际 发表

肖战此事反应出肖战以及其粉丝知法犯法,法律意识淡薄

翻墙上 ins,被墙的网站也敢用

你们有一个算一个,快点实名举报自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嗷?开始从网站违法的角度洗地啦?那宁家蒸煮官方 ins 号是不是也违法嗷?建议富有法律意识的宁三天之内把自家蒸煮的墙外账号全扬掉,也憋跟推上刷话题了,自己一屁股屎还笑话别人?不是宁凑上去骂不好舔在先?

为了防止像评论中的 妙音仙子本仙 一样,不知道是反肖战上头还是肖战粉反串的人读不懂我在喷谁,特此指明上文的蒸煮指肖战,宁指意图通过问题洗白举报行为的肖战粉

知乎用户 陆仁贾 发表

我是国人之一,我承认我法律意识淡薄,请举报者告诉我:

  • 违背了哪些法律,请详细到具体条文;
  • 造成了哪些影响,请罗列客观现实;

然后我反问几个问题:

  • 是否可以通过有预谋的组织以个人意识为目的以法律为手段党同伐异?
  • 是否可以通过法律作为公权力威胁将某些团体的意志强加于他人?
  • 举报中如果遇到利益相关者,举报者是否有权利对其进行侮辱、攻击或威胁人身安全?

一帮不懂得郑智的小朋友用公权力出来做武器,但是你们不知道公权力的强制性一直都是毁誉参半的么?

强调强制性和不可抗性从而证明自己的 “正义性” 这个逻辑有个硬伤,就是你不在意别人对强制的反抗,即便这种反抗客观而广泛存在。

人不是想遵守规矩,而是没能力打破规矩。

这个问题如果用四个字回答,叫做:狐假虎威。

还是四个字回答但粗糙一点,叫做:狗仗人势。

知乎用户 萌萌 发表

又是国人?????????我国人民你统计过多少,法律意识淡薄??????????您从哪里得来的结论???????????粉丝就说粉丝怎么了,披着一张路人皮非要把自己喜欢的人搞死就舒服了?搞死还不行还要鞭个尸

知乎用户 一只神奇的菠萝 发表

肖战抄袭迪士尼作品、纵容粉丝网暴他人,粉丝的纵容行为更可以看出这个群体的法律意识淡薄。

知乎用户 崇拜太阳 发表

肖战粉搞人肉人生攻击的的时候可没想过什么法不法的,真是有利的时候拿出来用用,不利的时候就当没有对吧

知乎用户 淘气 发表

我又在使用某几个软件,硬要说的话肯定都是不合法的,但是它满足了我在某方面的需求,而且我也没有因为这个软件影响他人。

以及某些网站,也是一样。

这次引起公愤的并不是法律问题,227 从头到尾也不是因为法律问题导致的,即使法律意识非常强烈,该生气还是生气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对于某些国人法律意识淡薄一问,此事件确实反映了某些国人法律意识的淡薄,比如说,某汉服群无正当理由被举报解散;某企业不履行自己的开票义务,消费者维权却被抵制。从这些事情中可以看出,当群体或个人不能用理性思维去控制本体的行为时,将会对法律的尊严造成极大的伤害。

对于举报网站的行为受到打击一问,暂时并未发现有哪位举报者被打击,发现后再进行补充评价。

知乎用户 燕山之源 发表

好一个法律意识淡薄!

给自己披上件 “法律的新衣”

就觉得自己 “有理,无罪” 了

小四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只觉得一刀切的执法要改,该分级分级,不要再搞世界上最大的局域网了

知乎用户 WolF 发表

这问题我已经举报了,以上

知乎用户 季黎 发表

这种事就像你在上学的时候,有没有见过同学带手机,上课说话,抄作业,传纸条等等,这种老师明令禁止的事吗?大部分人都见过,但就算你觉得这种事不太好你也不干,但你会去告诉老师吗?你不会,告诉老师的人如果被人知道他会怎么样呢?要么没有什么人愿意跟他玩,要么被老师批评的同学会给他使小绊子。他这种行为难道是错的吗?他只是把你干的坏事告诉老师了啊,是完全合理的啊,为什么会这样呢

其实我觉得我应该去举报百度,ao3 你还要到 lofter 或微博去搜文章链接。你看看人家百度,随便搜个小说就一大堆 sq 广告,你还能下载 sq 直播软件,多棒

知乎用户 柳柳 发表

我们讲道义的时候你们用正义说话

当我们讲正义(开发票)了,你们又跑出来讲道义(快递辛苦,基层辛苦)

怎么说呢,坐等迪斯尼手撕肖偷

知乎用户 充气老王 发表

中国的法律大多是有弹性的,而且有很多 “民不举官不究” 的成分,不挑战社会秩序就不会有人主动处理,可一旦有人举报尤其是多人次举报,相关部门就必须要出面“给群众一个交代”。

这种事情在文化领域最多,举报起来也最没风险,敲敲键盘或者拿钢笔写个信就可以了。

知乎用户 六毛提督 发表

这个并不能反映出来国人法律意识单薄,恰恰相反,现在一些恶意举报,恶意上访的的人,法律意识比工作人员还要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觉得 “以正当的手段行不义之事” 才是最需要打击的,几十年前的大浩劫即使没经历过,听起来也是那么的可怕,而 NCF 就是这样一个令人害怕和恶心的群体。

知乎用户 hope 发表

我觉得恰巧说明国人的法律意识开始变强。明白社会行为规范不止法律一种。明白法律的普遍性不意味着无限性和绝对性。

对比一下:王瑞恩 vs 毕志飞

这不是一场 法律 vs 道德 的较量

而是 一个懂法律的人使用社会行为规范 vs 一个不懂法律的人使用个人意识法律

@Moonly

作者曾写过一篇文章:https://zhuanlan.zhihu.com/p/57679074

有一些人:

在这场言论中,用自以为是的法律去评价原作品关于涉及 yhsq、姓名权、名誉权等问题。
盲目跟风举报后趾高气昂地对被举报者说:“不行你可以申诉” 就忽略了举报的本质属性和维权成本。
做错事情之后,不知道歉,不去承担代价。

所幸,这些都有与之辩论的人。网络不是法庭,网友也不是法官。

不过,最后我们看到了相对理性的声音(参看检察日报)。

我在想如果现在推行性教育,还是会有类似方面举报的声音。但是,不足以再让我们暂停前行的脚步。

知乎用户 Zhter 发表

国人法律意识淡泊与否和这个事情根本没有什么关系,反而说明这些娃们,至少心理年龄未成年的娃们是根本不懂得社会规则的,被人拿来当了枪使。

所有法律都是社会的产物,都有时代局限和特色,我周围父母辈的人 45-55 岁,都有两个娃,而且不是二胎开放以后生的,按他们的逻辑我都得举报一遍。我自己需要翻墙看文献,并且我只是学生而不是外企员工,是不是应该早早自首?1982 年的《全民义务劳动决议》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是不是大家都违法了得受到处罚?

所以说稍微用乃资想都明白的事情,要么就是过于低龄化,要么就是女性太多的原因。不要说我男女歧视,客观事实如此,男性的军武圈和游戏圈甚至于种子圈都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

知乎用户 流天类星龙 发表

刚才在

@道三

回答下说了句,然后被设置不能评论了,害的我写了半天的回复没了。

“得了吧。还最高检下定论?检察日报非头版头条的文章啥时候变最高检指示了?你们黑粉不也是粉圈的一份子?你们没违规违法,ao3 咋封的?”

首先我要说 ao3 肯定不违法,因为不是我国的网站,不适用我国法律。封 ao3 没问题,国家封 ao3 不是因为 ao3 违法,而是不想让国内人去 ao3。说到底这次 ao3 那些支持者生气是因为,有一说一,互联网上各个圈子就没有哪个干净的,民不举官不究,大家都心照不宣,你这次举报 ao3,下次就能举报我们的圈子。

我算是网文圈的吧,网文圈早起很多作品能当小黄文看,现在限制越来越大(我觉得 H 的尺度限制是好事,但是很多别的限制就有问题了)。官场文、民国文、变身文、灵异文,起点一堆这些类型的优秀文都被 404。如果放任这种举报,信不信像陈情令这种耽改电视剧一出来就能被因为举报下架呢?毕竟有虹猫蓝兔的前例。

哪个人能没这种违法行为?我很讨厌这种举报,以为还是那十年呢?你翻墙去外网违法不?你视频用了动画插曲违法不?你写火影同人违法不?你在你家餐馆放音乐违法不?你把你的书复印一份给同学违法不?你晚会上画个米老鼠还违法呢。要不要看哪个 up 或者作者不爽,去找作品这点问题去举报?滥用举报权利,以为和我们无关?

知乎用户 冬天不吃雪糕 发表

肖战此事是否反映饭圈目中无人,唯我独尊?饭圈的 nc 行为和 rz 发言是否会越来越猖狂?

知乎用户 kenway 发表

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

你以为的一些行为很正常但实际上已经违法了,

所以很多法律的执行是采取民不举官不纠,

举个例子,

你电脑里的软件不可能全是正版的,

你用的所有物品,所观看的所有影像资料也不可能全是正版的,但这一点都是默认的,大家都各有各的原因,可能是只是偶尔使用这款软件不值当,或者是正版定价过高,或是没有合适的渠道等等等等,这是所有人都潜规则。

但这个时候一个人说,他是法律之光,举报有理,于是就开始四处举报,

实际上不论是软件开发公司还是正版厂商都是知道这些,甚至和用户之间也是有着约定俗成的默契的,但这个时候收到了举报,如果不处理的话就等于自己承认了盗版合理,所以他们出手了。

于是你发现你电脑里的 ae pr 乃至达芬奇都打不开了,想做 Word PPT 都不行,甚至连 windows 系统都无法启动了,你发现隔壁邻居因为穿了一双莆田鞋被起诉索赔,但他甚至不混鞋圈,他买这双鞋子仅仅只是因为穿着舒服。

然后这个时候你发现那个正义伙伴法律之光,于是你愤怒的冲向他,他表面道歉但只提到了自己不该占用社会资源,甚至举个牌子写着 “我没有错”,然后你更愤怒了,他也觉得委屈,说着是厂商封了你的软件,你找厂商啊!

你笑了,于是你也开始举报了,他喜欢的明星不可能一点问题都没有吧,即使真的是圣人也会在如雪花一般的举报信中无人再敢用他,这时他尖叫起来,他骂你卑劣。

你笑了,说着都是下九流谁看不起谁啊!

他愣住了,因为他发觉如果他骂你举报等于在说自己举报不合理,于是他开始尝试污名化你的举报,合理化自己的举报,事后干脆说自己从未举报,但他举报的凭据却保存得完好无损。

于是一些理中客开始斥责你,你更加轻蔑,等有一天他的电脑打不开了或许会更抓狂,火没烧到他身上他当然可以理智。

与恶龙搏斗,最终变成恶龙。

但别忘了,是哪条恶龙先杀的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问题就已经是在钓鱼了,混淆概念了,还有知乎上的某粉不是前说举办这个网站没错,后说没举报吗?怎么矛盾了?又有黑粉了?必须开除粉籍。

违法这个问题人家前面的解释的很清楚,为了解决国人法律意识淡泊这个问题,可不能再叫小飞侠了啊,来跟我一起举报肖战设计抄袭。

还有,无论是谁,都别用哥哥乱称呼,在我看来,哥哥已逝,尊重逝者,好吗?

知乎用户 coolfish 发表

钓鱼 biss 好吧。各位别被肖战粉带偏了,她们避重就轻只敢谈 ao3 这个事本身。主要矛盾是这种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ao3 是否违法那根本无关紧要,就算它罪大恶极也无所谓。我们真正在意的就是举报这种行为,ao3 和所谓合法违法根本就不是大多数人所关心的好吧。

知乎用户 滴滴滴哒 发表

是的,国民法律意识缺失应该得到加强。

开发票是人民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有权利开具纸质的个人增值税发票。

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响应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不会开发票的姐妹私信我,我教你

知乎用户 一线生 发表

举报之风能刹住吗?

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可关不上了

知乎用户 Edward 发表

寻衅滋事

都是寻衅滋事

你提问题是寻衅滋事

我们不举报你是法律意识单薄

知乎用户 大胖 发表

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知乎用户 渡昼 发表

不会。

因为我们的嗷不是违法网站。

知乎用户 画阁 发表

看得出来,他们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是很可惜,他们偏科太严重以至于只知道举报是合法权利,写同人有可能侵犯名誉权。

但是他们不知道开发票是合法的并且是提倡鼓励的,投诉≠举报,投诉污点艺人≠举报电视节目。

这都不算啥,检察日报不如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是营销号,法学生不认检察日报,给国务院写信举报检察日报,这才是真的法律意识淡薄,淡薄到一府两院都不知道是啥。

对此我只有一句话。

惯着!霞姐南波湾!

知乎用户 haha kim 发表

老话说得好:冤有头债有主。

知乎用户 OBELISK 发表

这件事无法反应出国人法律意识淡薄。

首先,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人说肖战粉丝举报违法。

其次,大家也再用合法的手段进行抵制,而且会呼吁不要网暴。

最后,举报违法网站的行为不会受到打击,而会使举报者在举报前更加理智,会更加详细地考察,更加公平和公正。


但这件事可以反应出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

比如,肖战粉丝没有意识到自己家偶像就有侵权行为,而不加指正,比如肖战对小飞侠的侵权。

再比如,肖战粉丝对批评者进行网暴,进行言语攻击,并且知法犯法。

……

基于这些事件,可以得出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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