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抓了一群发帖转帖的“黑恶势力”
原创 吴老丝 天下说法 这篇报道是前调查记者刘虎先生写的,本公众号仅仅为转载。已获授权。 “善意欠薪 恶意讨薪”是近两年流行的汉语新词,反讽令人啼笑皆非的社会现实。而兰州城关警方办理的一起“关注欠薪”的黑社会案,为这个词贡献了最新的注解。 …
原创 吴老丝 天下说法
这篇报道是前调查记者刘虎先生写的,本公众号仅仅为转载。已获授权。
“善意欠薪 恶意讨薪”是近两年流行的汉语新词,反讽令人啼笑皆非的社会现实。而兰州城关警方办理的一起“关注欠薪”的黑社会案,为这个词贡献了最新的注解。
“该案已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目前案子在城关区检察院。接下来,检察院要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一名该案辩护律师告诉笔者。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刘虎 摄
笔者注意到,该案辩护律师包括吴丹红、朱孝顶、邓学平、杜家迁、葛绍山、靳法扬、黄竞宇、黄燕等,可谓强手云集,他们均为免费代理,而且均持该案无罪的观点,希望对其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无疑给办案机关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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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杨达才案的爆料人“涉黑”?
2012年,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的杨达才因为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名牌手表的图片被网络热传,被网友戏称为“表哥”。最终,杨达才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
说起“表哥”杨达才的落马,不得不提及网络爆料人周禄宝。当年,活跃于网络维权的周禄宝曾发帖爆料杨达才的腐败问题。时隔一年,2013年,周禄宝因被指控犯敲诈勒索罪获刑五年。出狱后,周禄宝撰文称被人“设局”陷害,坐牢的原因是“因言获罪”。
周禄宝。图据网络
2024年3月15日,周禄宝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再次被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事拘留。和他一同被抓的还有农民工景树仁等六人。和周禄宝类似,景树仁也常年活跃于网络。他的微博经常转发弱势人群维权、问题反映等,是甘肃著名的公益人士。2024年4月,《财新》杂志以《甘肃农民供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 曾热心网络助人维权》,对该案作了报道。
包括周禄宝、景树仁在内,一共有七人涉案。与二人同一天被拘留的,还有周芳琴、令三明、令彦明和康田民。李学术于2024年5月6日被刑拘。据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称,该案一开始是按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立案,但是后来被扣了个大帽子,定性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据了解,周禄宝被指从2011年开始,在网络上炒作陕西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甘肃兰州“表哥”市长袁占亭等热点事件,刻意营造出“反腐维权斗士”、“自媒体大V”等人设,吸引粉丝众多。通过网络发帖曝光、收费删帖的方式,涉嫌对多家企业、寺庙管理部门实施敲诈勒索,从而完成了涉黑组织的原始资本积累。
城关警方认为,2018年刑满出狱后,周禄宝不思悔改,重操旧业,通过发帖炒作“帮忙维权”“协助要账",网罗景树仁、周芳琴等人,积极联络对接建筑领域工程款尚未结算完结的当事人,利用自身在网络上的影响力,重点围绕建筑行业领域,发布虚假、负面信息,影射政府部门、调侃政府主要负责人,形成了一个以周禄宝为核心,以周芳琴、景树仁为骨干,其余被告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但是,多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均认为,该案肉眼可见不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嫌疑人被指为依靠非法手段谋取暴利的黑社会组织成员,显然与事实不符,因为嫌疑人普遍贫困的经济状况让律师们基本上都是援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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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景树仁:工地看大门的“涉黑骨干成员”
被指为黑社会骨干成员之一的48岁农民工景树仁,是来自甘肃陇西县的一名农民工,案发时在兰州新区一家企业做保安看大门。景树仁在工作闲暇之余常常浏览新闻,渐渐地喜欢上了微博。看到时事热点,他喜欢在评论里谈谈自己的观点;遇到弱势群体遭遇困难,他常常帮助爆料,赢得了网民的喜爱,微博关注人数增至4万余人,大家都亲切地称他“景老师”、“景大哥”。
景树仁。图据网络
虽然景树仁是一名农民工,但是在甘肃省他却“小有名气”,他甚至有自己的百度百科词条。甘肃网曾于2021年以《景树仁:一个农村小伙的自媒体公益之路》为题,报道了这个农民工的公益之路。
报道称,景树仁立志当一名有“温度”的自媒体,为公益事业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他连续六年春节留守工地,工资全给家人,吃着泡面,逗着流浪狗,最大的满足就是家人过得好一些。他为农民工工伤维权、解救误入传销陷阱的人呼喊,为缺少过冬衣物的村里老人奔走。
2018年12月21日,景树仁携手“新年新衣·启智书屋”网络公益行动走进定西市陇西县云田镇上大道村,由中国甘肃网联合《现代妇女》杂志等机构为全村200位老人赠送新棉衣和400本爱心图书。时任云田镇党委书记王国栋曾对此赞誉:“这一善举,让贫困群众感受到了难得的人间真情,感受到大爱的温暖”。
中国甘肃网对景树仁的报道。网络截图
景树仁因为经常值夜班,他的微博也多在夜里发布。其被刑拘前一天,还转发了几十条微博。有律师感叹: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竟然一夜之间成了黑社会骨干成员!
景树仁被刑拘后,他的辩护人朱孝顶律师曾给兰州市主要领导寄送景树仁被“寻衅滋事”一案的《情况反映书》,希望公安机关能依法妥善处理该案。
《情况反映书》称,景树仁热心公益,帮助农民工讨薪、营救深陷传销绝境农民等等善举,使景树仁赢得广泛的赞誉与认可。他或许因无心之举开罪了恶意欠薪、懒政渎职的权贵,若继续以三大“口袋罪”之首的“寻衅滋事罪”打击这一知名的“甘肃好人”,将对兰州乃至甘肃的形象产生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景树仁告诉辩护律师,他坚称其涉案仅因转发农民工讨薪等相关微博,其帮助讨薪,是出于公心,从未谋取任何报酬,“我帮人从未拿过任何人的钱”。辩护律师认为,或许,囿于文化水平,景树仁对其转发的微博,判断力或有不足,或者疏于查证,若因此而造成一些不便,也绝不应评价为寻衅滋事罪和涉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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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拔高凑数的登峰造极”
对于该案,周禄宝的辩护人吴丹红律师公开撰文称,他代理涉黑案多年,该案堪称本轮扫黑除恶之拔高凑数的登峰造极。周禄宝依法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该黑社会案件是网络寻衅滋事罪的升级版。
吴丹红文章认为,该案不仅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指控的寻衅滋事罪中,各嫌疑人主动或介绍他人找周禄宝,目的是网络维权,相关贴文内容反映的欠款情况属实,未编造虚假信息的事实,且绝大部分工程都存在违法转包情况,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长期得不到解决,政府监督严重缺位,关联行政机关及相关领导目的是引起重视切实解决欠款,不存在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指控的敲诈勒索罪均存在经济纠纷或侵权事实,不构成敲诈勒索的非法占有目的,也没有以删帖相威胁的行为;非法经营罪与寻衅滋事罪实际是重复评价,周禄宝明显不构成有偿删帖行为。
关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辩护人认为,这起案件根本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特征”均不具备,周禄宝更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
周禄宝与周芳琴系姐弟,与景树仁是远房表亲。令三明、令彦明兄弟系周芳琴老公杜召前的发小,令彦明自周芳琴和杜召前结婚后就认识了周禄宝并成为朋友。而康田民、李学术系令三明认识多年的工友,此前与周禄宝没有任何往来。以上这些亲戚关系、工作关系、村民关系等是基于地域、血缘关系而自然形成的社会关系,不能想当然地将这层关系代入黑社会性质组织关系中,以认定犯罪嫌疑人之间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关系。
七人之间没有明确的所谓犯罪分工,周禄宝帮姐夫杜召前等人发帖,成功讨要过农民工工资,所以有人主动找到周芳琴想找周禄宝帮忙;令三明、令彦明、康田民、李学术本身都是为了索要欠款主动找到周禄宝,后又介绍了他人。而景树仁只是转发了部分涉案贴文。以上均是自发的维权活动,介绍和简单联络不属于犯罪活动的分工。六名犯罪嫌疑人几乎都是因自己权益受侵害后的主动或介绍他人找周禄宝发帖维权。所谓的积极参加者景树仁仅转发过涉案文章,没有任何获利,完全是出于帮助他人维权的公益行为。
办案机关指控涉案人员非法获利50余万元,实际上扣除非组织成员后,所谓组织非法获利仅不到30万元,这样的涉案数额完全达不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规模,康田民、景树仁甚至没有非法获利,这根本无法支持所谓组织的发展、壮大。所以本案就不存在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的事实。
同时,即便该案存在炒作舆情的方式,也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手段,而且绝大多数事实欠款确实存在,不存在恶意炒作,最多是维权方式过激,根本没有实现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不能将该案评价为涉黑犯罪。
此外,该案基于合法的债权在网络发文维权,本身就具有合法性,文章内容也不存在虚假信息,发文维权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欠薪,根本不是为了追求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形成了重大影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刘虎 摄
关于寻衅滋事罪。
辩护律师认为,周禄宝等人的涉案贴文针对特定主体,工程欠薪或纠纷客观存在,总体上不存在编造虚假信息的寻衅滋事的事实。主观上不具备起哄闹事的目的和故意,根本目的是通过网络舆论监督引发政府部门、涉案企业关注重视尽快解决欠款。
如果将涉案贴文内容均认定为虚假信息、负面信息,而这些所谓虚假信息、负面信息源头均是事主提供,如果成立共同犯罪,这些事主均应追究责任。正因为相关欠款情况均属实,基本事实没有编造、虚构,所以事主不构成寻衅滋事,周禄宝等人也不构成。
关于非法经营罪。
辩护人认为,办案机关对于非法经营罪的指控存在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首先,非法经营罪与寻衅滋事罪明显是重复评价,即把相关维权贴文内容作为散布虚假信息认定成寻衅滋事罪,又把事主维权成功支付给周禄宝的感谢费、好处费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以上属于想象竞合,应当从一重罪指控,不应当分别认定非法经营罪与寻衅滋事罪,重复指控;
其次,该案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中“有偿提供删除信息的服务”。本案中涉案项目的贴文均是在企业支付完欠薪后删除,事主给周禄宝好处费、感谢费,有劳务报酬性质,也是事主主动支付,对双方来说都是合法收入,这并不是针对的涉案企业作为删帖的条件收取。
景树仁被抓前,在甘肃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当保安。刘虎 摄
热衷公益的景树仁和中国社科院教授于建嵘在微博上时常有互动。景树仁被刑拘后,于建嵘教授发了一条微博,无奈之情溢于言表:“景树仁终于进去了。我曾经劝过他:你一个农民工,在工地上讨生活,却昨天监督这个今天批评那个,总有一天会进去的。他说:大家都不讲话,这个社会如何办?!我说:那你出事了,你老父亲和年幼的孩子,如何办?他听后了沉默许久后说:我还是想为了国家的法治做些什么。”
在朱孝顶律师《景树仁不应被追诉的律师意见书》中写道:侦查机关甚至在《起诉意见书》中承认:“景树仁在帮助周禄宝转发网帖的过程中,明确追求扩大网上知名度,增加粉丝量,其经济收益虽不现时呈现,但其潜在的收益是客观存在的。”这段话暴露了起诉意见的荒谬:侦查竟然以“潜在收益”为依据,推定景树仁有获利动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定罪必须“证据确实、充分”,而非凭空推测。如果仅因“潜在收益”就可定罪,那所有网络博主、媒体人甚至记者,都会因报道社会问题被认定为犯罪分子!
对于该案进展,笔者将继续关注。
(刘虎,2025年3月5日)
后记:该篇报道由刘虎先生首发后,原文和转载的皆被删除。随后,检察院告知已经全案去黑,仅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起诉,但建议量刑很重,几乎都是顶格,而且有两名同案被告人被分案,可能通过认罪认罚来造成既判事实,等待辩护律师的势必还是有一场恶战。开庭时欢迎旁听。
原创 吴老丝 天下说法 这篇报道是前调查记者刘虎先生写的,本公众号仅仅为转载。已获授权。 “善意欠薪 恶意讨薪”是近两年流行的汉语新词,反讽令人啼笑皆非的社会现实。而兰州城关警方办理的一起“关注欠薪”的黑社会案,为这个词贡献了最新的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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