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跟警察说出「我的律师马上就到」的人,一般是什么档次的?

by , at 12 October 2025, tags : 律师 警察 嫌疑人 犯罪 讯问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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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反贼 发表

以下不是故事,是中国经营报报道过的。

贵州有个女老板叫马艺珈伊,在六盘水做工程,2.2 亿的工程款整整讨要了八年,最后政府提出 1200 万一次性解决。

马艺珈伊和她的律师拒绝了,然后政府就以寻衅滋事把她、跟她的十名律师全部抓了。

史称:以刑化债

所以当你说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了”,叔叔心里是暗喜的:又多几个送人头的。

知乎用户 荔枝 发表

半夜警方接到群众举报,说内环河边隧道有人聚众非法飙车,

于是警察出门查车,

一票什么法拉利,兰博基尼,Mpower 被堵在桥下,

带回去局里几十个接受调查,

他们平时互相吹什么自己家干嘛干嘛有多牛逼的,都冇卵用,

车值多少钱,是不是新款,副驾女生的颜值 cup 都不重要,

被领走或者放出去的速度,

就是他们位面的脱水后的真实写照,

到了天蒙蒙亮的时候,

铁栏杆里就剩一个人了,

跟警察一直硬挺地表示:“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警官打着哈欠表示,好好,记得让你的律师也带点洗漱用品给你,还有刚刚租赁公司打电话来说你只租一天,今天已经开始扣押金了。

知乎用户 一季稻 发表

金钱和权力什么档次不知道。但豆瓣标记的电影应该到 1000 这个档次了。

中国一般是先翻通讯录,找找人之后打过去,把手机递给警察然后说 “来,你听一下子”。

知乎用户 最深的蓝 发表

你们局长马上就到 = 你还想不想穿警服?

我的秘书马上就到 = 现在让我走还来得及。

你们队长马上就到 = 我其实比你牛逼,你算老几。

我的朋友马上就到 = 大家都是吃公家饭的,不看僧面看佛面,差不多得了。

我的助理马上就到 = 不就是钱嘛,好商量呀。

我的兄弟马上就到 = 哥们,别把事做绝,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 报告警官,我不是领导、不是公务员、不是事业编国企员工、也没有钱、我的亲戚朋友里也没有牛逼人物,我也不是混社会的,就是一老实巴交的普通老百姓。

知乎用户 川北手打肉丸 发表

你生活在东大,说这话只能证明,1,你在装外宾 2,你家里根本没什么人脉,以至于寄希望于靠法律把蜀黍吓着。

疫情期间看过的经典段子,有人进去了,说要求找律师,蜀黍笑曰:你港片看多了?

知乎用户 念兹集​ 发表

能说这种话的人,百分之百是外国电影看多了的人。

我的律师马上到。这句话隐含了三大法律权利:第一,嫌疑人的沉默权,面对警察,嫌疑人可以选择不说话。第二,律师在场权,嫌疑人接受讯问时,律师不在场可以要求停止讯问,律师来了可以随时向旁边的律师进行咨询,律师认为讯问不当,可以随时制止。第三,日落不问权。多数欧美国家是禁止晚上讯问、禁止长时间讯问的,但我们很多案件,你只要看看新闻报道,都是 “连续 Xx 小时攻心,终于在凌晨 Xx 点突破了心理防线”。

没有这三个权利,所谓等律师来了才说,就是个笑话。

对于第一项权利。我们的法律要求的是如实供述。你可以说不知道,但如果你说不知道,或不说话,会被认为态度不好,影响量刑。遇到重大案件,你还会受到著名的 “攻心战术”。至于怎么攻心,自己看新闻。

第二项权利,你说律师没来别问,哈哈,一言以蔽之,做梦。恰恰相反,我们是讯问过程绝对排除律师,必须本人回答。你只能一个人战斗。进算律师就在身边,那么律师那凉快那待着去,侦查人员什么时候提讯完,才轮到律师见嫌疑人。

对于第三个权利,前面已经说了,你说等律师,那你就熬着吧,看看熬到后半夜你说不说。

知乎用户 跳舞​​​ 发表

傻蠢档次。

我们国家的司法体系内,律师能起到的作用比西方国家要小很多很多的。

尤其是题主问的一个细节:被抓后,面对警察问话,说等律师来才讲。

题主啊,科普一个冷知识。

我不知道你看了多少 “有权保持沉默” 这种电视剧,想来都是 TVB 的吧。

不好意思,在我们国家,涉案人员,是没有沉默权的。

” 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一切都会成为呈堂证供 “这个东西,叫米兰达警告

咱们国家没有,也不适用!

也就是说,在咱们这里,你涉案,警察问你,你就必须配合。

等律师来才讲话?不好意思,你没这个权力,警察问你啥你就回答就好了。

你敢来这套,那么记录在案情卷宗里,就叫【顽抗拒不交待】,一旦你定罪,你连一个态度良好的减轻机会都捞不到的。

别给自己找麻烦。

·

就一线的办案民警而言。

在遇到一个案子的时候,最头疼的情况是,涉案人员认识什么有势力的官方关系。

律师?你信不信,警察都不带用眼皮夹你一下的。

相信我。

这种情况的时候,如果涉案人员,很低调的打个电话,然后把手机拿给办案民警:“同志,麻烦你接听一下。”

态度最好也别嚣张,而是客客气气的。

因为警察当时如果不配合你不接听,你一点招都没有,人家也完全不违规。

要么,就是自己打完电话后,乖乖的狗着,别跳,别炸毛。老老实实等着家里有关系能把你这个事儿铲了。

这个时候。你如果跟警察说你律师会来……

警察会立刻笑出来的:哦,原来没啥过硬的关系。

那就好,可以放手办案了!

·

知乎用户 忽如远行客 发表

严格来说被抓后分为四个档次。

最低档次就是:我打个电话,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第三档次是:你哪个单位的,我给你领导打电话

第二个档次:会有人给你领导打电话的

第一档次:这是我精神病主治医师的电话。

知乎用户 铁棒子医院佟主任 发表

反正不如这个档次

知乎用户 木甲少女春秋之旅​ 发表

虽然中锅法律不允许,但是有这种想法的人一般是脑子正常的档次的。我录口供的时候有两个警察,一个看起来吊儿郎当但正义感很强,一个看起来满脸正气但时不时就想把我往坑里带,并且言语不断威胁。

事情大概就是回学校的时候出租车司机绕道要多收我钱,我给了正常价钱下车后司机冲出车辱骂殴打,我尝试推开他因为力量悬殊推不开。旁边不认识的校友上来想拉开我还被司机打翻在地,然后这个司机踹了我一脚踹空摔在地上把腿摔瘸了,他可能吃痛了脑子清楚了一点想开车跑路,然后我就跑去校园 110 报警,学校的保安在大门口把他拦下来了。

派出所的警察大概 10 分钟就来了,拍了照以后那个看起来正派的警察什么都没问直接就说今晚你们两个都走不了(我当时满脸问号,我被打了我还走不了?),然后警车上还不断唠叨你们 x 大的小偷我都抓了好几个之类的这种话(我当时真的想说关你蝶几把事)。

去了警察局开始录口供,我和这个看起来很正派的警察发生了两段奇葩对话

第一段

警察 你打他了吗

我 没有,他冲下车打我,还把上来劝架的同学打翻在地

警察 我问的是你打他了吗

我 我不知道,我尝试推开他但是推不动,你可以看监控

警察 他打你这么多下你怎么可能不打回去

我 ………(内心戏,你 tm 是南京法官王浩他儿子是吧)

警察 你不承认你打了他我们就耗着,你也别回去了。

我 我当时想推开他,可能动作有点大,不知道算不算打

警察 那你打了他几下?打的哪,我给你讲,你们学校的小偷我都抓了好几个了

我 ……(艹又来)

后来口供上写着我击打司机身体数次,我不按手印还威胁我不放我走,不让我打电话

第二段

警察 他的腿怎么伤的

我 他想踹我被我躲过,然后自己摔了,有监控,而且我怀疑他腿瘸是装的

(此时另外一个看起来有点吊儿郎当的警察在那边笑边吐槽司机,打别人还把自己摔了之类的,说实话这位警察挺好的,一直在旁边帮我说话,算是些许安慰)

警察 这不关你的事,你没打他他腿怎么会瘸?是不是装的你说的不算

我 ……(合着你蝶说什么都没用是吧,那你录啥口供,直接写我抢劫杀人不就完事了?)

最后口供上写着我把司机腿踹瘸了

按手印的时候我不知道要用大拇指,用了中指,还被这个警察嘲讽,说什么 x 大的大学生按个手印都不会之类的(合着您从小偷东西天天进局子按手印是吧?)

录完口供以后终于让我打电话了,但是不让我出大厅抽烟,我给导员打了电话之后学校保卫科的领导也来了,带来了监控。监控上显示了我离开后司机冲下车打我,我确实推了他,但是角度问题只能看到我的背面,不能判断我是在推还是打,然后这个警察就开始叭叭说你们这是在打架斗殴,今晚谁都跑不了,全都关起来。

保卫科的领导先是说好话,说这是我们的学生,不会干违法乱纪的事情,而且这应该也算正当防卫,也是司机先动的手,关起来对学生也不好之类的。

这警察问,那你怎么不抱头躺地上,为什么要推司机?

合着我只能挨打是吧?而且我躺地上司机开车轧我怎么办?(后来我知道这个叫假想防卫,法律上不支持)

然后保卫科领导有点生气了,态度很强硬,这学生我们今晚必须带回去,你们不能关,不行就和你们领导打电话。

然后这警察终于松口了,把我放了,告诉我未来一周手机必须 24 小时开机,随叫随到,就是大半夜叫你你也得给我过来。

走的时候他还不忘恶心我一句,你们 x 大的小偷我抓了好几个。(我一直不能理解,他为什么反反复复地重复这句话)

最后这位领导开车把我送回了宿舍,给我讲不要理这个警察,他要是再为难我就告诉保卫科的,他们帮我解决,解决不了就找学校的大领导,大领导出面肯定不会有事的,我们怎么也是省内的龙头,更别说你又没做错什么。

这是我唯一一次进警局,我深刻的意识到当我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执法机关不一定能保护我,甚至还可能给我背刺。在学校学校可以保护我,在社会只有自己有关系,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近整治政法机构这么多干警都自首了,不知道这个热衷于抓 x 大小偷的兄弟进去没。

知乎用户 大熊 发表

国内有档次的人,一般会说:

同志,麻烦稍微等一下,你的领导应该正在赶来的路上。

知乎用户 吴法天 发表

假的天龙人:我要见我的律师

真的天龙人:我给你安排了新的岗位,明天你就可以去报道了,还可以天天钓鱼。


你们对我评论区做了什么?

知乎用户 陆轶群律师​​ 发表

我国犯罪嫌疑人从法律上就没有沉默权, 警察也不用念米兰达警告 (你有权保持沉默, 但你所说的都会成为呈堂证供)

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警察讯问时律师有权在场。

综上, 嫌疑人没有沉默权, 律师没有在场权, 所以题设情况在中国大陆不会发生。

评论区提到, 中国警察讯问时必须问是否需要辩护律师。

是的, 笔录中必须有这句话, 但即使犯罪嫌疑人回答 “需要”, 警察要做的的也只是在讯问结束后把犯罪嫌疑人的这一需要转达给其家属或者法律援助中心, 让他们代为委托律师。而不代表律师有权赶过来 “在场”, 更不代表没有律师在场时警察需要停止讯问。

反过来, 在 2012 年之前,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当事人需要警察同意, 并且警察有权在律师会见当事人时在场。

知乎用户 新语说法​ 发表

TVB 电视剧中,敢说这种话的非富即贵。考虑到在大陆地区,律师是不能陪同嫌疑人接受讯问的,我觉得大陆地区同档次的人更可能会说:都是自己人,有话好好说啊,你们局长是我二舅……

知乎用户 猴子老湿​​ 发表

这句话反映了英美法律文化,敢跟我国警察说这句话的人,说明接受或者受到英美法律文化的影响。

不好说他们是什么档次的,但是肯定看过英美律政剧或港剧,很大可能接受过一定的教育(高中以上)。但是又没有接受过完整系统的我国法学教育或者没有挨过我国法律的 “毒打”。

在英美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的刑事诉讼法上,存在沉默权制度。简单地说,沉默权就是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供述,不能因为其沉默而 “抗拒从严”。

由于沉默权往往与打击犯罪尖锐冲突,警方可能侵犯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所以需要制度保障,而这个制度就是米兰达规则。电视上经典的那句:**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有权请律师,如果你不沉默,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将成为对你不利的证据。**即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

这是警方在预先告知沉默权,如果没有告知犯罪嫌疑人这项权利,犯罪嫌疑人的证词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沉默权以及保障沉默权的米兰达规则,被视为西方法律文化的经典要素,在英美律政剧中被反复演艺。这就给人一种刻板印象,即在英美国家,只要律师不在场,犯罪嫌疑人就可以不开口,即便警方强迫犯罪嫌疑人开口,这种证据也是无效的。

所以,犯罪嫌疑人似乎可以优哉游哉地说,我的律师马上就到,他会替我回答。

但是新近的研究证明,即使在米兰达规则发源地美国,米兰达规则和沉默权制度也不是绝对的。

根据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的论文,自 1966 年米兰达案判决以后,美国最高法院从来没有依据米兰达规则宣告过任何一个证据不可采。而且研究表明 80% 的当事人放弃沉默权,以换取警方的好感。[1]

与此同时,英国、新加坡等国家,也在限制沉默权制度的适用。原因是沉默权制度妨碍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犯罪以及严重经济犯罪的侦破。[2]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沉默权,犯罪嫌疑人也不能拒绝警方的讯问(存在争议)。所以,跟警察说让我的律师回答,并不合我国的法律文化,也跟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符。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正如上文所说,沉默权制度构成对侦破犯罪、打击犯罪的障碍。要想快速破案,就得牺牲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要想保障沉默权,就得牺牲一定的社会治安。

所以,道路怎么选,由你自己决定。

另外,沉默权制度,是与律师制度深度结合的,没有律师制度辅佐,沉默权是无法实现的。但实施沉默权制度,反过来必然会加强律师的价值和存在感。在实行律师治国的英美国家,沉默权因此可以得到合理解释。

要不要搞律师治国,也由你自己决定。

参考

  1. ^ 耶鲁卡米萨:《五十年后回看 “米兰达诉亚利桑那 “判决》”》,刘磊译,《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9 年第 2 期。
  2. ^ 龙宗智:《英国对沉默权制度的改革以及给我们的启示》,《法学》2000 年第 2 期。

知乎用户 吕建立 发表

那是法治社会才有用,法得大于权,

咱这是人治社会,那套在咱这不管用,

你看那些直播酒驾被查的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被查后哪个是打电话给律师的?

知乎用户 青菜萝卜耗子汤 发表

一般我们碰到这种嫌疑人,脸都能笑烂。

因为这种人基本上就铁定了家里没什么关系,不认识某某领导,那基本上就可以放开手脚办案。

我们最怕的,就是累死累活把人抓回来了,进审讯室了,正准备大刀阔斧呢,大队长电话响起来了,“喂,小 X,你们案子办的咋样了?人都抓回来了吗?里面是不是有个叫 XXX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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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评论都不是我删的

知乎用户 本包子和你拼了​ 发表

你以为你在哪啊?还律师马上到

你应该说 “等下我打个电话” 然后 “叫你接电话” 这才有用

知乎用户 王瑞恩​​ 发表

这句话很像美剧或者港片里常见的一句台词。题主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富人都有自己熟悉的律师,甚至是专门养着的律师可以召之即来?我可以很肯定地说,至少在美国并非如此,穷人,身无分文的人,也经常说这句话。

一方面,不要被 “我的” 这个表述唬住了。美国人在语言表述中习惯性地用 “my XX” 这个词指代为自己提供服务的人。花十几美金剪个最便宜的头发,可以说“我的造型师如何如何”,去医院叫号,可以说“我和我的医生某某某有个预约”,说起自己的车送去保养了,可以说“我把车放在我的机械师那边保养”。这并不代表说话的人有自己的私人造型师,私人医生和专业维修团队,只不过是一个口头表达习惯。

而且这个 “我的” 也并不一定指具体某个人,譬如,给银行打电话,说“我要和我的理财顾问谈谈”,其实就是想说随便找一个管事的说话,并没有专门指定的意思。

另一方面,美国法律服务市场覆盖面很广,不光面向富人和中产,也有针对低收入者的法律服务和各种法律援助机构。不管是盈利性质的律师事务所,还是非盈利的法律援助机构,都有一部分可以做到 24 小时接听电话指派律师。对于专门搞交通肇事相关案件的律所来说,做不到 24 小时有人值班,都不好意思打广告。

请律师并不是特别 “高大上” 的一件事情,金融诈骗这样的白领犯罪,上千美金一小时的律师也有,一般的刑事案件,几十美金一小时的生意,也有人在做,和送外卖、修电脑一样,都是一种服务。

总之,“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这句台词,如果是在美剧里说出来,并没有霸气侧漏的意思,也不能说明说话者的 “档次”,每个人都有可能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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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句话在中国说出来,我认为说话的人应当是一名典型中产者,再精确一点,很可能是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月薪在一万到五万元范围,在家乡以外的一线城市从事体制外工作,25-40 岁左右的人士。

首先,此人在面临逮捕时没有反抗,没有试图逃跑,说明还有牵挂,有输不起的东西。他没有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那种气势,但也没有听天由命,依然在试图利用规则解决问题,设法保卫自己的生活。有这种意识的人,并不是社会中最底层者。

其次,他想到的是请律师,而不是找别的人,说明他的社会资源比较有限,并没有上头的人能帮他平事。想到请律师,还有一层意思,就是他认为这是个法律问题,而不是某些心知肚明律师帮不了的问题,不是 “纪律” 问题,而这种问题,往往要爬得再高一点才会遇到。

最后,“马上就到” 说明他已经习惯了享受现代服务业的成果,惯于现代大都市 24 小时召之即来的各种便利。也许他以前没有和律师打交道的经验,但潜意识里面认为这并不是特别神秘的事情,花钱就能买到自己需要的服务。

但他应当不是法律专业或者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否则,他应该明白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律师在逮捕和随后的问询中作用相当有限,还没到他们应当上场的时候。

也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此君看律政剧看魔怔了。这种可能性比较大。

但我还是希望,未来能自然而然说出这句话的人,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平骧​​ 发表

几年前写的回答最近又被翻出来了,评论区还出现了很多潜水的公安朋友过来质疑,大部分人的论点无外乎自己是公安,自己多么懂,所以公安不可能这么 “业余”,更加不可能的是律师不应该这么 “棒”,让我不仅感叹知乎除了人人年薪百万外,专业过硬的神探也是集中扎堆的。

作为一名曾经亲手纠正过多起错案的检察官、现在也办理过几件无罪案件的刑事律师,我只能笑而不语,顺便无奈的上个证据了。

经过我们的有效辩护,文中这起案件已经在 2 年前无罪撤案了,无图无真相:


以下是原回答:

在中国,看到警察就直接说 “我的律师马上到,他会替我说” 的人,肯定是涉世未深的人,但这不代表他不聪明

如果换一种表达方式可能更符合国情,也能达到效果

今年八月份办理了一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涉事的是一家销售公司的股东,暂称小 A。小 A 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经营时间不长,不到一年,而且属于玩票性质,投入的时间精力很有限。

这次突然晚上被警察敲门,小 A 也很意外。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当警察让他在刑拘通知书上签字时,小 A 才彻底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上海地区公安机关有个很人性化的做法,就是在刑拘送看守所之前,会让嫌疑人给家里打个电话告知下情况。小 A 拿起电话后第一件事就是让他太太抓紧时间跟律师联系。在这里小 A 实际上是表达了 “我的律师马上到”,但表达的对象是他太太

上午 9 点半我接到小 A 太太的电话,得知人刚被刑拘,时间上的优势还在,就马上约了小 A 的太太在律所见面,一路飞车到律所碰头已经十点多了。在迅速了解了情况之后,初步判断,这个案件存在一定的证据和定性问题,但是由于小 A 的太太不了解具体情况,还要和小 A 面谈后才能得出结论。

火速办完委托手续,驱车赶到看守所已经下午了,在看守所还排了个队,sigh。

最终见到小 A,了解了情况后,我的第一个问题是:“昨天晚上警察肯定问话了吧,你都说了什么?

这个问题其实非常重要,我国的刑事诉讼一直以来都是 “口供为王”,而且公安机关的绝大部分工作,就是一遍又一遍的让你重复你说过的 “口供”。这样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当一件事情你重复的陈述了数十遍,不管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最终很大的几率都会被认定为是真的

所以我问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在评估小 A 的口供会给后续辩护会带来多大的难度,从而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

出乎我意料的是,小 A 的回答是:“除了公司的构架、人事安排、业务规模什么的,我基本上没说什么。”

我接着追问,公安肯定给了你压力的啊,你就说了这些?小 A 回答:“因为我也搞不懂他们调查的目的是什么,我拿不准的地方基本就打太极了。”

“那没有跟警察硬碰硬,搞得不愉快吧?” 我问。“没有” 小 A 回答。

得到这样的反馈,我其实是很惊喜的。因为以往也碰到过类似的案件,嫌疑人一看到警察叔叔就两眼泪汪汪的掏心掏肺了,给后续辩护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这里聪明的小 A 实际上是以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表达了 “我的律师会替我说”

至此,小 A 的全部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剩下的就交给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吧

通过和小 A 的谈话,我们初步判断,公安认定的罪名很难成立。公安在未取得有效口供的情况下,直接拘人,肯定也有 plan b

这个 plan b,很有可能就是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已经被戏称为 “口袋罪” 了,只要是经济活动中涉及的犯罪,其他罪名在定罪上有问题的,都可能往 “非法经营” 这个口袋里装。

至此,我的辩护思路也已经明确,先击原有罪,再否定非法经营罪

从看守所出来已经下午 5 点左右了,我们第一时间驱车赶往办案单位去找办案民警。在车上我的同事开车,我也没闲着。联系公司行政把涉案的商品图样照片发送过来 ,然后检索这款商品的商标注册情况;打电话给财务,了解公司的销售金额 ,销售方式和入账情况;检索酒类销售许可的行政法规和上海市范围内的相关判例。

在颠簸的车上还手写了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

在赶到办案机关的时候已经六点多了,警察同志们也在辛苦的加班,因为同案的另外一个股东后续在接受调查。我们见到办案民警后,先是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然后直接向民警全盘拖出我们的法律意见:

涉案商品的商标注册情况和种类存在严重瑕疵,商标侵权都很难构成,并且案件属于单位犯罪,目前的犯罪金额未达标准。再加上涉案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在资质上有所混同,许可证的问题目前还存疑,即便认定为无证经营,目前尚未有类似无证售酒认定为非法经营的先例。

接待我们的民警是一位年轻的警官,当我们提到不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时候,警官还是自信满满的,并且反问我们 “你知道他们还涉嫌非法经营吗?” 当我们阐述了非法经营也不构成的意见后,明显感觉警官的脸色有点难看了。

民警听完后,说了句 “我要向领导汇报下” 就急匆匆的拿着我们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进入办案区了。

我们就在办案区外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这一等就是 2 小时。

在这两小时期间,我拿出电脑啪啪出了一篇完整的法律意见书,准备后续提交给警官。

再次见到警官的时候,我们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取保候审申请被同意了。

当天小 A 就重获自由了,从我们介入到小 A 取保候审,中间只隔了短短的 9 个多小时。

目前,根据后续我们跟公安机关的沟通,这个案件没有移送检察院起诉,已经在准备撤案了。也就是说小 A 最终很有可能无罪。

看了这个案例,聪明的你应该知道怎么向警官表达 “我的律师马上到了” 吧?


如果你对法律心生向往又因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踌躇畏惧;

如果你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而遭受过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你曾遭遇生活中的不公又不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

如果你在法律和人情的冲突面前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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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Lapland​ 发表

警官,

我的领事马上就到,

辛苦您再等会儿吧

知乎用户 橙奇 发表

虽然雇律师

在那片土地显得幼稚

但是雇律师意味着求助于法律

我觉着摊上事了求助法律是正常思维

而让求助法律这件事情显得可笑的

那片土地

不正常

知乎用户 returnNull 发表

拿出手机,拨通电话,说两句,报出警号,挂掉。三分钟后警官私人手机响起。

这种叫得动领导的人的档次,比叫得动律师(社会闲散人员)的高好几节。

知乎用户 左岸潮流向西 发表

毛线的档次

知乎用户 舔了舔舌头 发表

大陆没有沉默权(没有米兰达警告),审讯时律师也没有在场的权利(不知道学名叫啥)

真牛的是直接打个电话,然后递过去,说一声 “辛苦了,麻烦你接一下”

有这个底气的,基本上打完电话转身就可以走了。

我见过最牛的,制服不让打电话,人家直接说了一句 “你不让我打,咱俩都过不舒服,你可别后悔。”,没等反应过来,带头的过来示意制服去旁边帮忙,电话成功打通,潇洒离去。

你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是恶,但你多少还是会向往。

知乎用户 刘立律师在西北​​ 发表

评论我关了,再搞搞我答案没了

原答案已修改。

你能跟阿 SIR 说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但绝不能跟公安说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因为律师没有在场权

知乎用户 宋世泊​​ 发表

哈。

跟警察说「我的律师马上就到」的人档次多高不知道,但显然不是大陆人。

大陆没这套规矩,说出来只会被警察和路人嘲笑。

跟警察说「马上有个电话打给你」或者「麻烦你接一下我这个电话」的人,那可能是有点小能耐的。


很多人在评论中说我说的不可行,举例说这位:

大哥,你去抓人,需要和一把手说,一把手再去和分管他们工作的副局长说,然后提前和法制沟通,做各种证,最后才能开着执法记录仪去抓捕,而且还不知道会给你抽个谁配合你一起抓捕。你把这个嫌疑人刚抓住,嫌疑人和你说,你等会接个电话。请问这个时候谁的电话能有用?抓捕刚动手就有人未卜先知,法制不找你麻烦?这个关系得打理到整个分局,再到执法记录仪式上传到更上面的市局、省厅。更别说公安机关掌握的信息那么多,抓之前再把这人摸透了,既然抓他,就肯定是要办他的,牛逼的人要活动也是抓之前活动。我这样说,你再想想你是个警察,刑事案件你抓的这人和你说,等会接个电话?

听来内行,其实该警务人员涉嫌卖弄罪。

在知乎,卖弄知识不可耻,但故意曲解就过分了:多数时候场景都是**普通警民关系(人民内部矛盾),**他硬要说是 刑事罪犯敌我矛盾)妄想当场脱罪”

如此执着修改剧情,原因无非几种:

一、故意抬杠,显自己内行。

二、看多了电影,活在剧情里。

警察执个勤,就一定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抓穷凶极恶的罪犯?

是不是还要加上追车爆炸加跳伞?

守法公民就不能交通违个章被交警拦下来?(大家跟我一样经历过吧?)

就不能打个架被警察盘问扣留?(大家一定看到过吧?我是那个被打的救救我:)

就不能涉嫌经济纠纷被调查,托人让警察照顾点?(大家跟我一样不想碰上吧?)

就不能隔壁老王桃色事发,接警的警察敲错了门?(大家跟我一样希望警察没找错人吧?:)

还有人在评论中说题主说的就是刑事案件,不适用我的描述。

拜托看清楚题主描述:“某人涉嫌犯法,被阿 sir 抓 了”,这个 “涉嫌犯法”,街头吵架打起来了,涉嫌犯法;交通违章,是涉嫌犯法;你注册个一万块注册资本的公司,股东同意你挪用资金办事,也是涉嫌犯法。就这些鸡毛蒜皮,会部署几十个警察来抓你?

三、还是小朋友,缺乏相关经历。

有人觉得我在炫耀社会经验丰富。

这您真想多了。有一点点年纪,或年轻但经常在外面混的人,都经历过各种警察介入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过的几种情况。

基本社会常识说出来,你觉得我是炫耀,我只能说你是小朋友。

反而是评论者所说的纪律严明的刑事抓捕,咱们多数人非枭雄也非英雄,杀人越货那是红线不敢碰,难有置身其中的机会。

老百姓的日常,警察介入,“关系” 很重要。

在现状下的中国,“法律,不外乎人情”。

毕竟不是刑事犯罪,甚至也不是严重违法,根本到不了检察院法院(也就是没有专职部门监督纠偏),甚至可能都到不了分局局长那儿。

这种情况,基层民警的权限可不小,**可松可严、可甜可咸。**你有关系,警察给你面子自己也能得好处或落个人情。你没关系,在权限范围内,看心情、也看谁顺眼,警察就偏向谁。

当然警察更多的想法可能是屁大点事反正也立不了功别浪费我时间赶紧搞定我要下班回家去躺炕头抱老婆。所以看当事人谁老实好对付,就连蒙带诱赶紧结案了事。

评论中有警察说自己绝对不接电话,我只能说这如果是真警察,也是个纯纯的货。

警察接不接电话?我遇到的基本上是接的,评论中也很多人描述了接电话的情况是存在的(中国基本国情啊)。**在没有上级专程严令不接电话的情况下,**通人情世故的老警察愿意接,因为如果对方是同僚或者是其它部门上级,刚好让对方欠自己一个人情。

成年人都懂:人情就是财富。

你是在混社会,不是拍文艺电影。

不接电话的有没有?当然也有。1. 当事人你看着就惹人厌,警察也是正常人,都反感那种不知天高地厚或耍赖流氓的。2. 看着你特别底层,不像有关系背景的,警察也是正常人,会有势利眼心态。3. 有严格行动纪律的行动,但这种一般规模略大,普通人难得碰上。

杠精最喜欢 “虽然你没说、但我猜你还有这个意思、不过你这个意思是不对的”,给作者的观点增加莫名其妙的他的脑补。所以为了杠精,我专程补一段解释:

我并没说那个场景一定成功,而是说:能马上找对关系的,可能是有点能耐的社会人。别强行联想推理出我没说的话和你想要的结果。
比如没找对关系弄出笑话的,或者碰上耿直警察六亲不认的,还有正式大行动不准放水的,各种情况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凡事没有绝对,要结合现场的事件、形势、当事人性格等各种情况,变数参数太多,并不都是最理想结果。

最后,我虽然年纪不小,依然是个宅男,经历也不丰富,这里随便答几句,其实只比杠精或小朋友懂的多一点点。

知乎比我通达人情事故的高人太多了。

只不过人家是看了随手点个赞,懒得打字教你们这帮讨人嫌的杠精而已。


宋世泊:你在哪一刻体验到了真正的贫富差距?

宋世泊:一个人的心机可以深到什么程度?

宋世泊:怎样才算是成熟的男人?

宋世泊:如何看待 12 岁女孩扶大妈被讹,结果大妈遭众人呵斥,讹人失败?

宋世泊:一个近四十岁正经正能量的老大爷要认我做干女儿。我有那么幸运?

宋世泊:如何穿得像老板?

宋世泊:有哪些相貌平凡的人穿出衣服品味的例子?

宋世泊:男生需要的基本款的冬装有哪些?

宋世泊: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型?

宋世泊:二十岁出头的小男生如何不做作地穿好英伦范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当地派出所真遇到过这样的。

砸了一家小卖部,老板报警,出警以后,嫌疑人对警察说:“你们都别动我,我的律师马上就到,到时候告死你们。”

拿下之后就送去排查精神疾病了。

知乎用户 一直住顶楼​ 发表

说明这个人既不懂中国法律也不懂中国国情,更难听的话我就不说了。

我曾经有个朋友,18 年约了去俄亥俄考察点生意(她想让我帮着掌掌眼),然后我到了那里等她没到,她在深圳被境管了。

然后人就没了,她的公司找了北京一个号称中国最好最贵的律师团之一去捞人,先打了 500 万订金过去(之前用过)。然后第三天对方把钱退回了,说:“案子没有发展到允许律师介入的阶段,所以我们不能收你的钱。因为她现在没有犯罪,只是在配合调查阶段”。

上面这个是她的董秘告诉我的,因为她被境管拦下的时候还没觉得大事,让她的董秘赶到机场现场买了一张头等舱替她飞来俄亥俄(那张票 20 万人民币)。结果她找不到以后董秘吓得没敢回国,就留在美国处理一切,因为如果董秘再没了她的私人公司就没有管事发工资的人了。

这个不能和外界交流的配合调查持续了 2 年多,直到正式起诉了,律师才能介入。判了 3 年,好在似乎配合调查阶段的时间可以抵,很快就出来了。这个案子是个大案,她只是被波及到的,就算这样,也内外隔绝 2 年。

知乎用户 小僧湛然 发表

小同志,执法很认真嘛!

知乎用户 眸桑 发表

看电视剧看多了的人。。。。

他想象中

己方律师大步流星踏入派出所,居高临下问警察:我的人呢?

警察陪笑道:是李律啊,好久不见,上次您那个案子……..

李律不耐烦地打断:别说废话,我的人呢?我要跟他会见!

警察连忙说:好嘞好嘞,这就带你去

见完你他就带着放大镜去现场调查取证,现场警察看到以后立刻走了过来,详细给李律师汇报情况,李律师一边点头一边看向墙角,突然看到了点蛛丝马迹,立刻头脑风暴闭上眼睛演绎案发现场,继而灵光一闪睁开眼睛神采奕奕,嘴角漾起一抹邪魅的微笑 “我明白了”

法庭上跟公诉人唇枪舌剑,法官提问时,几句话就把前几分钟还桀骜不驯的憨憨法官怼的面红耳赤,怼到高潮时全体起立鼓掌,法警一时也愣在原地,反应过来以后跟着鼓掌,法官像耗尽了全身力气一样宣布被告无罪

最后律师帅气的笑了笑,挥了挥手,单手把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肩上,头也不会大步离开了法院,不带走一片云彩

实际上

一个普通人是不会跟律师签长期合同的(那种估计自己早晚会出事的老板除外),一般都是事发之后警方通知家属,人性化一点的允许被控制的人通知一下家属,你在这边哭爹喊娘律师救我,你家人让你别急他们在请,好不容易请到了,发现律师并不是身高 180 长相帅气身着黑的蹭亮的高档西装开着保时捷戴着墨镜让别人帮他开门的霸道总裁,而是矮矮胖胖和蔼可亲穿着西装从出租车上下来的中年大叔,警察看了看手表,眼睛一蹬,你快点,给你一小时时间,律师满脸笑容,好嘞好嘞,不会耽误太久的

取证?你勾八谁啊取证,你个律师拿张律师证或者当事人给你的委托书就要进现场?就要调监控?真当自己警察了?法律可没给你调查取证的特权啊,叫几声好听的,把别人哄舒服了让你看看监控看看现场,否则直接把你轰出去,乖乖让公检给你证据目录。

法庭上,人家公诉人是检察院的啊,国家机关啊,你律师不过是个小小的个体户,只有人家在你面前狂的粉,你辩驳公诉人的时候要注意语气和态度。至于法官?法官在法庭上就是你和公诉人的爹,当然公诉人可以不认,但你得认。中国法庭是纠问制,法官问你什么你说什么,别的废话别多说,你敢多说几句法官当庭叫你闭嘴,还回怼?你要时刻注意对法官的态度,小心翼翼谏言让法官接受,就跟古代的臣子和皇帝的关系一样。

结束以后,下午 2:00 的当事人约见准备好了吗?上个月结的案子卷宗理好了吗?晚上电视台的采访准备好了吗?别装逼了,快跟当事人道个别就麻溜滚去干活了

知乎用户 老丁 发表

我还真碰到过这样的情况。

大概十几年前,和同事去传唤一个赌博嫌疑人,他的公司在一个写字楼里。当时的法制观念还不强,要求还不严,因为以前都是穿着警服去说下就带走了,最多要求看下证件,传唤证都是到了所里再补。所以我们两个什么都没带就跑去传唤了。

结果这人隔壁就是个律师事务所,他在门口叫了一声,就过来一个律师。律师很客气的请我们出示了证件,然后问有没有传唤证。

当时还真有点懵逼,因为以前没接触过律师,自己又理亏,连忙打电话叫所里的其他民警开了传唤证送过来。在等传唤证的那半个小时,尴尬的要死,回去还被所长骂了一顿。

也算是个教训,这种错误以后没再出过。

其实现在有点档次的公司,基本上都有法律顾问,有好些还是法院退下来的领导。到公司去传唤人碰到律师还是很正常的,不过现在的办案都很规范,律师们也知道在这个阶段和民警闹僵了没什么好处,大部分都是询问下办案单位,看下证件,有什么要教嫌疑人的也不可能当着民警说。

高赞答案说的 “你接个电话” 这种情况,当然是有,不过一般也就最多问下哪个部门的,聪明的领导不会叫民警别传唤,只会去找那个部门的领导去沟通,因为民警既然来传唤了,是不会灰溜溜的就这么走的。万一碰到个愣头青,当场给你怼回去,领导也是自讨没趣。

知乎用户 荻荻无氼 发表

我认识一年轻人,援彝两年回来提了副科,上任一周后,朋友们小聚庆祝,酒后未尽兴又去酒吧玩。单身帅哥小领导嘛,自认为魅力足够,纠缠酒吧一女客人,被拒后继续纠缠且有猥亵行为。女客人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调解对方索赔一千元。此时此人开启 “等我律师来” 状态,咨询认识的一律师后坚决不愿调解。派出所立案,移送检察院,对方再提要求,索赔两万撤诉,此人律师表示绝无败诉可能,再次拒绝赔偿。法院开庭,强制猥亵妇女罪,有期徒刑三年半,双开

知乎用户 漢家男兒​ 发表

如果是个香港人说出这句话,那只能说明他不懂大陆。

如果大陆人说这话,那就说明是个脑残。

知乎用户 NeoYi​ 发表

20240129 更新

其实我很想知道被删除的评论说了什么 有不同意见你们可以委婉一点,或者用英文。


律师弱势,本质上是因为法律弱势。法律拼不过权力,所以律师比公检法任何一端都矮一头。律师说破天也是民,公检法是官。民能跟官比吗?

所以笑吧。权力的爱慕者们。权力倾轧的时候,人们习惯寄希望于更大的权力,而不是想起来世界上还有法律这回事。

知乎用户 文册​ 发表

黄文炳状告宋江题反诗,蔡九知府派人捉拿在厅上专等回话。

戴宗回复知府道:“原来这宋江是个失心疯的人,尿屎秽污全不顾,口里胡言乱语,浑身臭粪不可当;因此不敢拿来。”

黄文炳对知府道:“休信这话。本人做的诗词,写的笔迹,不是有疯症的人。其中有诈,好歹只顾拿来。便走不动,扛也扛将来。”

便把一个大竹箩扛了宋江,直抬到江州府里当厅歇下。

宋江见了蔡九知府,道:“你是甚么鸟,敢来问我!我是玉皇大帝的女婿!丈人教我引十万天兵来杀你江州人。阎罗大王做先锋!五道将军做合后!有一颗印,重八百余斤!你也快躲了!不寺我教你们都死!”

知府听了大怒,唤过牢子狱卒,把宋江捆翻,一连打上五十下;打得宋江一佛出芯,二佛涅盘,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戴宗看了,只叫得苦,又没做道理救他处。

宋江初时也胡言乱语;次后拷打不过,只得招道:“自不合一时酒后误写反诗,别无主意。”

蔡九知府明取了招状,将一面二十五斤死囚枷枷了,推放大牢里收禁。

知乎用户 不说 Mk2​ 发表

谢邀。

国内的话,一般是智障层次的。这句话等价于 “快,狠狠教我做人吧”。

知乎用户 断祸根 发表

都是外国电影看多了的屁民。

真正有身份的人都是直接说:我是市监委二级调研员。或者说:我爸是 XX。

知乎用户 胖墩​ 发表

在中国境内,但凡大脑正常一点的人,都说不出这话来。

想说这话很容易,你有一个律师朋友就行,但律师能帮你干什么呢?

虽然在侦查期间律师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但你刚被抓住的时候,警察还没审你呢,你认为律师能为你做什么?

警察抓到你之后,通常先没收你的通讯工具,然后找个审讯室,把你往哪里一放,先放上十几个小时,根本不会搭理你,你找律师来,律师也只能在公安局门口的长椅上坐着,什么也干不了。

警察问完你后,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直接就让你走了,要律师没用;如果认为你构成犯罪的,批刑事拘留,然后你的律师就可以申请会见了。但无论如何,你向让你的律师马上就到是个伪命题,他随时可以到,但啥也干不了。

正确的做法是,如果你有一个律师的朋友,在被警察抓到之前,就应该给律师打电话,如果有必要,让律师陪同你去自首,同时提交委托手续,公安局会在任何决定作出时,首先联系你的律师。被依法羁押后,让律师到看守所拘留所进行会见,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说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只会让警察像看白痴一样看你而已。

知乎用户 Ameme 发表

一个最基本的权利被大家认作特权阶级的象征,我们难道不该为此感到悲哀吗?

知乎用户 北平车夫文三爷​ 发表

知乎用户 irons​ 发表

说明他真的在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而其他人却用 “关系大于一切” 来嘲讽他,我只觉得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

知乎用户 执着丶 发表

傻逼级别的。

只能说是港片看多了。

律师在警察面前,屁都不是。

真正有实力的人都是,直接打电话给谁谁谁,摇人去了。

因为他们知道这句话

律师在权力面前,屁都不是。

更知道这句话

知乎用户 王大锤​ 发表

车里就是坐着罗翔, 警察最多和他合个影

然后照样给你带上铐子

你看罗翔敢吭声不

知乎用户 海雷丁 发表

有过一次亲身经历~~ 记忆犹新~~

大约七八年前因为一次误会,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被带上了警车

完全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隐约感觉和服务的一个客人有关

在被 “请” 上警车之前,我的手机和眼镜都被 “拿” 走了

在警车上,我对阿 sir 说,我想见我的律师,能不能帮我联系一下(当时确实有法律顾问)

我的话居然把阿 sir 们逗乐了~~~

你是港片美剧看多了吧?这里是中国~~


头一次遇到这种事,当时我并不是特别理解阿 sir 们的那句话。为啥在中国说想见下自己的律师居然能把阿 sir 们逗乐?没闹明白~~

后来在办案中心呆了一晚上,第二天下午就回家了。

在办案中心呆着的那 20 个小时里,我慢慢理解了那句话~~

压根也没有这个程序~~ 从抓人开始一直到看守所,基本都是失联状态,进入看守所之后,才有资格家人委托律师并安排会见~~

再想想那货拉拉司机,女生跳车的那个案子,即便直系亲属委托的律师,从头到尾都没有给见着当事人~~~

现在想来,我当时居然想在第一时间就要求见什么律师~~~ 简直太搞笑了~~~ 怪不得车上的阿 sir 们会笑出声来~~~

知乎用户 气吞万里如虎 发表

这个得分人,如果你能掏出外国护照,那就能体会到真正的法治社会,如果你掏出的是居民身份证,那还是赶紧闭嘴吧。

知乎用户 刈冗 发表

酷?

纯纯的大傻~

严格地来说,赛里斯没有蒸釜,只有帮派——

马仔盘查你的话你找头马最快;

头马带队盘查你的话你得找对应的堂口的人才行,直接找该堂口的香主是最快的。

知乎用户 大古熬成汤 发表

我记得某个货拉拉司机,被派出所扣几个月没见过律师一面,就被威逼诱导认罪了

知乎用户 拉山徳​ 发表

虚!

有实力的人不会这样说话。

我自己作为一名律师,在自己遇到纠纷的时候都从来不愿意表露自己是一名律师,除非到最后实在忍无可忍,或者不愿意再被对方纠缠才会说,有点帮助,但作用不是太大。

事情能不能解决,靠的是临场应变,以及双方态势,跟身份本身好像关系不是太大。

作用远远不及:我先给 XX 长,也就是我二舅打个电话问下怎么处理。

知乎用户 Spock 发表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323489?utm_psn=1734959388442324992

知乎用户 吕旻园 发表

这种情况只有在讲法律的国度,律师才能起到作用。

在一个连律师自己都会被抓,警方可以在无理由的情况下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国家

说这句话的人,一般是完全不了解东大的新人。

知乎用户 谷雨​ 发表

我就曾经跟警察说过这句话:“别急,等我的律师来了再说!”

当时警察的反应是:“求你了,千万别叫。”

事情是这样的,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二哥叫我去他新开的会所喝茶。

我俩正喝着呢,一群警察冲了进来,房间里的人全都被赶到大厅。

我和二哥也被几个人叫了下去。

我到大厅一看,嚯,这么多人。眼睛扫了一遍,蹲在角落的人里面,好像有个人比较面熟。

腚眼一看,原来是我岳父,一个当差 20 年的警察。

当时来抓人的警察就问我是不是在组织 MY

我特么就是过来找二哥喝茶的,这跟谁说理去。

关键人老丈人还在这呢,我总不能丢下他不管吧!

于是就把老丈人拉到了一边,别的警察见我俩认识,就准备一起询问。

我就悄悄的跟老丈人说:“别急,等我的律师来了再说!”

他当时就急了:“求你了,千万别叫。”

为什么他那么害怕呢

因为我岳母就是个律师

公司请的她当法律顾问

我叫律师,肯定是叫我岳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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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雕人,沙雕魂,沙雕也是人上人

知乎用户 面瘫 61 发表

警察查我的时候,我默默的带上了我的小白帽

知乎用户 周绪东律师​ 发表

一般是这样的:

您好,警察同志,我先给家人打个电话交代一下,免得担心。

然后律师就可以及时到了。

一般见于醉驾,寻衅滋事等轻刑案件。

重要的是,在那时,你可以,打出那个电话。

知乎用户 千手关叔​ 发表

各位都说,在国内这么说的人,不懂 “现实”,言下之意,你懂的。但他首先不懂的是制度,如果你懂制度,更会懂 “现实”。

首先,这种法律意识,或者说生活习惯,并非西方都有。即便英美同一法系,英国人也不是这么说的。《东方快车谋杀案》中,玛丽激动地对波洛扬言,她随时可以打电话给她律师,波洛就知道:她撒谎,她去过美国,而且深受影响。

其次,用得着这么说的,都是对公权力主张会见权辩护权,不会是民事争议,一般是刑事诉讼。先看会见权——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这适用于一般案件。即便如此,律师先得三样证明齐全,再由看守所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律师能 “马上” 到么?何况,有几个人事先写好授权委托书,自己进去了由哪个律师辩护?等拘留、逮捕的通知送达其家属,其家属在委托律师,何止是四十八小时?

还有特殊案件。该条第三款: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该款刚出台,学界、舆论都对此多有诟病,却无济于事。只要涉嫌该款中三种犯罪,侦查机关不同意,律师就不能见嫌疑人。但后来司法解释规定,重大贿赂犯罪侦查结束前至少可以会见一次。

再看辩护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嫌疑人无权等到律师来了才开口,更没有一直不开口的沉默权;只有拒绝回答案外问题的权利,并且有如实回答涉案问题的义务。

即便律师来了,律师不一定行使辩护权,可能行使举报的义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此外,行政拘留中,相对人(被处罚者)无权会见律师,找律师辩护。某取代检察院主要职权的、在这禁止提及的、改变一府两院结构的新国家机关,其中的 “留置” 措施,不按刑事诉讼法,当事人也没有以上权利。

知乎用户 钜鸿​ 发表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言下之意就是:让律师来回答,我可以保持沉默,防止我说的话成为对我不利的证据

就简单说下**沉默权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特免权的关系,本文只是应然**上的讨论

沉默权的代表是**米兰达警告,其起源是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所规定的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特免权**

打破沉默的效果就是选择作证,作证的内容无非就是证明自己有罪或者无罪,所以可以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沉默权和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特免权的概念 [1]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14 条规定受刑事指控者 “不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1979 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第 64 条明确规定,“被告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被告人负有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如实陈述的义务,而没有保持沉默、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权利。1996 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基本上延续了 1979 年《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2012 年,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改,基于学者的呼吁和实践的需要,终于在第 50 条(现刑诉法的第 52 条)中的 “严禁刑讯逼供” 之后,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从而正式确立了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特免权,也就是沉默权制度 [1]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有以下含义:

1. 任何人不得被迫成为反对他自己的证人

2. 被反对的 “强迫” 是法律上、肉体上和精神上的

3. 因受强迫而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

米兰达警告完整的内容是: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开口,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你有权请律师并要求他在场。如果你请不起律师,我们会为你指定一位。在讯问的过程中,你可随时要求行使这些权利,不回答问题或者不作出任何陈述”[2]

可见,米兰达警告的两个要点就是告知沉默权和获得律师帮助权

米兰达警告是从对四起上诉案件的宣判中总结出来的

沃伦所代表的美国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解释了米兰达警告的要件:(1)审讯室的环境气氛具有内在的威胁性,损害了不得自证有罪的特权,很难保证被告人的陈述出于自主选择。(2)不得自证有罪的特权由来久,是对抗制诉讼的柱石,无论是在法庭上拘禁审讯中还是其他官方调查中,都要确保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除非是他出于个人意愿而开口供述。(3)无论是在讯问前还是讯问中,如果被告人表示希望保持沉默,讯问必须停止;如果他说需要律师,讯问也必须停止,直到律师到场。(4)如果讯问时没有律师在场,且被告人已作供述,那么政府有很重的举证责任,证明被告人是明知而明智地放弃了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5)在押状态下,即使被告人已经回答了某些讯问,并不代表他放弃了特权,他可以随时援用自己的沉默权。(6)进行过权利告知,自愿的权利放弃,是采信被告人供述的必备前提。要证明被告人放弃了权利的确很困难,但取得口供前的长时间讯问和单独押,却恰好是被告人没有放弃权利的有力证据

米兰达警告是有代价的:在美国,“每年由于米兰达规则而无法得到惩治的暴力犯罪案件介于 5.6~13.6 万件之间,财产犯罪案件则介于 7.~29.9 万件之间 “[2]

米兰达警告源于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免权,但米兰达警告与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免权又有一定的区别:米兰达警告规则主要是一种权利告知规则,其目的主要在于保证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在公民首次遭遇国家机关时能够被明确告知从而获得有效的保障缺乏米兰达警告规则并不意味着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特免权本身的缺失,而只是意味着该项权利在实践中得到保障的程度会有差别[1]

在美国,米兰达规则是预防性规则,预防的对象是警察的违法行为,而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特免权的目的就是它自身。不经实施米兰达警告就进行讯问,只要不实施强迫,并不违反宪法。反对强迫自其罪排除规则是没有例外的,任何时候,强迫供述都不具有可采性。米兰达排除规则的例外包括公共安全的例外、最终必然发现的例外以及独立来源的例外等。米兰达排除规则之所以有例外,也是因为违反米兰达警告规则并不必然意味着违反宪法。[1] 正如

@猴子判官

在回答中提到的那样,米兰达警告不是绝对的,更不是神圣的。

在我国,刑诉法除了第 52 条规定了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第 120 条还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以及“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根据 120 条第一款的规定,刑诉法似乎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于本案有关话题的普遍义务,但是 52 条又规定了任何人都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从体系解释来看。第 52 条位于第一遍总则编,而第 120 条出现在第二遍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编。第 52 条的总则性规范应当优先适用于第 120 条的分则性规范。也就是说,“如实回答” 的前提是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而且第 120 条规定的侦查人员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当然也包括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特免权。

所以易延友教授指出对第 120 条的理解和适用应该是这样的:“当犯罪嫌疑人愿意回答侦查人员提问时,其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当犯罪嫌疑人不愿意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回答;但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以及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对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说,问题不是简单地认为刑诉法有没有、在何种程度上确立沉默权,沉默权只是一种程序性的保护,并不涉及实体上的对错(没有人知道犯罪嫌疑人事实上是否有罪)。问题在于沉默权反面上的观念:只要犯罪嫌疑人开口,就能从其 “如实” 的回答中得到案件的真相。只要是从犯罪嫌疑人口中 “撬” 出来的供述,都是“毒树之果”

比起沉默权,我认为更重要的是降低对犯罪嫌疑人的 “供述” 的依赖性以及通过制度让侦查人员将无罪推定的观念贯彻到底。

参考

  1. ^abcd 易延友《刑事诉讼法 规则 原理 应用》
  2. ^ab 邓子滨《刑事诉讼原理》

知乎用户 姚律师法苑​ 发表

你不说这句话还好,说了这句话人家警察往死里办你,因为你居然落魄到只能找律师。。。

《人民的名义》里,陈岩石在大风厂 11.6 事件当晚,为了阻挡强拆,第一反应是给沙书记打电话,并且真的打通了以后第一句称呼是 “小金子”。。。陈岩石作为原来的省检察院的领导,他对法治生态的领悟力绝不是一般人。。。

知乎用户 利涉大川 发表

官老爷们: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律师?

律师他有几个师?

知乎用户 Zpuzzle​​​ 发表

属于欧美影视剧看多了,然后缺乏中国普法教育和社会毒打的 “精英” 群体。

别说是什么富豪了,就算你是省部级、副国级干部又如何?一旦接到双规的通知,必须立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就组织询问的问题做出说明。只要证据对上,走一下程序就移送司法机关了。

我可没听说过哪个书记、省长被双规或者在被检察官问讯的时候,来一句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的。

这个规矩,人家比你懂。

知乎用户 饶冰青​​ 发表

我就记得我曾经说过我配合派出所的工作,但是让我先和律师通个话。

通话过程中手机被抢通话被打断。

第二天 12345 投诉派出所。

后来所长亲自登门赔礼道歉我也就懒得再继续追究了。

知乎用户 观察者 发表

他可能懂点法律。

但是他不懂中国。

知乎用户 Mr.Rainbow 发表

本来不想写,但是为了心中一口气

大三的时候在篮球场打球,手机被小偷偷走了,查看了监控也确实看到了小偷

于是第二天前往珠海市金湾区唐家湾的派出所报案

大厅那个警察拿了张 A4 纸让我写下过程然后回去等通知

现在回想起来,报案不应该在 A4 纸上写下过程吧

可能我离开大厅我写的东西就被扔进了垃圾桶

由此可见,人民警察未必都是真心为了人民的

知乎用户 君子不器​ 发表

小明酒后开车带小红兜风,撞上电线杆,交警前来了解情况,小明打了个电话,很淡定的对交警说:“我的律师就来了,一会他和你说。”( ̄⊥ ̄)

过了一会,一位中年男子戴着金丝眼镜,夹着公文包坐着一辆出租车来了,带队交警一惊:“真是本地大律师。”⊙_⊙

小红看着小明从容淡定的神情,泛起了星星眼✧(≖ ◡ ≖✿)

中年男子顾不上和警官打招呼,来到小明面前,看到小明没有受伤,松了一口气,又看到面目全非的汽车,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忽然转身一个嘴巴子把小明抽翻,上脚就踹:

“败家子,坑爹货,兔崽子,又偷你爹我的车去泡妞,第几回了,老子的面子都快卖光了。”(▼へ▼メ)”

小红 & 交警:(~ ̄△ ̄)~

~~~~~~~~~~~~~~~~~~~~~~~~~~~~~~~~~~~~~~~~~~~~~~~~~~~~~

能叫律师来的不一定是贵人,也有可能是律师的儿子。

知乎用户 不惧人走茶凉 发表

这么说吧,真有关系的,直接打电话,然后说一句【同志辛苦了,你看接一下电话】。

我见过一个更牛的,女司机,开着一辆迈巴赫,直接连车都没下,跟帽子叔叔说了句【你认识我车牌吗?你领导没跟你说过这个车牌不能拦吗?】,然后叫了一声带头的,带头的直接是小跑过来的,让帽子叔叔去后面帮忙,然后聊了两句,直接让走了。

说实话,我很向往,非常向往。

知乎用户 王方文里 发表

这句话在港剧中能够让警察头大,但是在大陆的话原话就未必有用,仔细分析这句台词,就知道其实这句话在港剧中其实有着多层暗示意味:

1. 表明自己高大多数人一等的社会地位

2. 表明自己已受到法律文件针对性保护, jc 你奈我何的揶揄态度

3. 暗示办自己的案子不是 JC 所擅长,并且说这种话的人案子往往是息事宁人的结局

几个回答都类比了 “你的领导马上就到”,说这局话的人那是我国龙凤,档次比香港富商高太多,不对等。

在我国其实也有更贴合国情的台词,用类比法可以让大家形象地了解题主所问的 “档次” 的:

请让我给阿訇打个电话

知乎用户 羽牧野 发表

正巧了,今天被抓进派出所,刚刚从里面出来。今天老婆女儿去娘家,自己一个人,生活乐无边。中午去小区旁边的小饭店吃了饭,然后悠哉悠哉往家走。走到一个小巷,出来几个男的一个女的行色匆匆,我看了一眼,没太在意,继续往前走。突然听到后面那个女的说,好像就是他,然后呼啦一下,后面那几个男的一下就围上来了,当时我就有点蒙圈了,这是干啥,光天化日,强抢美男?然后那男的说他们是警察,态度很凶,我当时也不乐意了,我说我要看证件,其中一个男的拿出个证件在我面前晃了一下,我伸手想去拿着仔细看,被他阻止了。其中一个男的说你那么激动爪子,我说我作为一个公民,有合法人身自由权,我好端端走路上,你们几个突然围住我,我肯定要问清为啥拦我,一个男的就问那女的,是不是他,那女的说,好像是,我当时火又腾了一下,我特么都没见过这人,什么叫好像就是我?当时旁边就有人在看热闹了,隐隐约约好像小区保安也在,仿佛我就是电视里被警察现场挡获的犯罪分子。我脸上挂不住,这算啥事啊,那个警察打了个电话,也不知道说啥,一个小头目样子的说,先带回去再说。我说警官,为什么带我回去,那个小头目说,你有义务配合调查,我说好么,那等会你帮我开个证明,我好带回公司,证明我不是旷工,别扣钱,那小头目没理我。于是跟着他们走了,路上一左一右两个人把我夹在中间,倒也没把我咋的,没上铐,上了一个普通面包车,嗖的一下就去派出所了。到了派出所,先把手机交了,然后有个人给我个杯子,让我去验尿,估计是验毒,现在的手段挺先进的,撕开个袋子,拿出个试纸一样的,分分钟,就验完了。当然没问题。然后就去了旁边的办公室,手机放在桌子的,让我解了锁,看了下我的通讯记录和微信记录,报了下身份证,一查,没有犯罪前科,有房产,有正规职业,警察又不知给谁打了个电话,打完就让我走了,虽然心里老大不乐意,不过我还是就这么走出了派出所。几个感想,1,警察的权利是太大了点,走在路上,仅凭一句话,就可以把人带回派出所,我也不知道合不合规,不过好在没有对我用强,没有打骂,不然我一定控诉到底。2,我走出派出所之前,心里不得劲,我去问警官,我说我可以见一下刚才让你们抓我的那女的么,我想问清楚到底是咋回事,警察没有同意,我现在回想,那女的是被控制的,估计是来指认同党,但是她有点聪明,随手指了我,转移了便衣警察注意力,在我和便衣起争执的时候,我怀疑警察要找的那个人,已经看情况不对,早就溜走了。3,当时我完全没有考虑律师的事情,因为心里有底,自己没犯罪,其次普法这么多年了,我也知道警察是不可能长时间扣留我的。曾经有次也是因为一些事情咨询过律师,很简单的法律问题,10 分钟左右,打印了一张 A4 纸,300,所以律师费真的是很贵的,一般人是说不出等我律师来这种话的,能雇佣律师或者有法律顾问的人,真心不是一般人,至少也是企业主,但是我在其他地方看到的回答是,等律师来是装逼,要认识个公安局领导才是真牛 b

几年过去了,今天来看到各位知友的回复,确实有点后怕,平静的生活太久了,对危险完全没有预警,真要是遇到绑架的,上面包车的时候估计我就已经跑不掉了。但是一开始我确实想看警察的证件,但是他很不耐烦,晃了一下,我脑子一抽就想去拿来仔细看,估计是惹恼了警察,才出了后面的事。距离这个回答已经过去几年了,我整个人也被社会打磨圆润了,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我肯定会笑咪咪的和警察配合,然后不再强调自己作为公民的权利,但是还是要看证件,当然态度绝对端正,笑脸相迎,没看清之前绝不上车,特别是那车还不是警车,就一普通面包车。希望给后来的朋友参考一下,特别是年轻刚出社会高学历的的朋友,别想着自己是自由的公民,纳税人,享受人权之类的,遇到这种情况,无条件配合就行,但是也得多长个心眼,证件一定要看,但是态度一定要好。

2024 年 2 月 2 日,再次编辑。今天发生了个新闻,一位实习律师参加完朋友的婚礼住在酒店,遇到警察查房,他出于职业习惯要求查看警察的执法证件,结果被警察铐回了派出所铐了几个小时。这次警察踢到铁板了,这位实习律师研究生毕业论文写的就是警察法相关,这几个所谓的警察的行为,全部违规,而且态度嚣张,说他们从来都是这样执法,没人敢让他们出示警察证。文章很长,很专业,摘取了警察法精华,搭配这个事件,很让人长知识。最后的结果是,两个警察,一个开除,一个停职,一同的辅警,全部开除,当天带班的所长,停职。所以法律不是没有用,要真的要懂,可惜我们普通人哪里能知道这些?要知道这位实习律师是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最后附上这位律师的一段原话:这段经历给我的感觉不是愤怒,直到我写的时候,嘴角还在笑。这种感觉是荒谬的,这是一种无力的疲惫感。你所学的一切,你所认知的一切,在一个奇怪的空间内完全无法进行。他们告诉你,作为公民要遵纪守法,同样也是他们告诉你,他们有能力践踏你要遵循的纪法。他们是规则的孕育者,也是规则的掘墓人。

这个回答过了好几年,我编辑了很多次,一路见证了我的心路历程。从最开始的年轻气盛,想拥有自己的合法人权,到了过了几年磨平自己棱角,只想顺从,到最后看到真正有律师遇到相同情况的处理,非常有感慨。同时看到其他的高赞答案,无一不是以局内人的身份透露着嘲笑,说警察根本不怕你有律师,只怕你认识局领导,感觉真是讽刺啊。

知乎用户 小明 发表

属于是没在共产主义国家生活过的档次

知乎用户 否定先生 发表

没啥档次,无敌版本还是入籍欧美或者港澳,并且自己还加入了鸣竹党派,然后娶个英国记者媳妇。

遇到事了左手高举护照,右手高举媳妇记者证。

口中高喊英语。

媳妇一边拿手机库库拍,一边做势给大使馆打电话,谁见这套都发怵。

知乎用户 張端午​ 发表

TVB 资生粉,法律从业者,不请自来。

小时候看 TVB,阿 sir 去抓剧里的有钱人(一般都是上市公司管理层或者富二代)他们就会一脸不屑地跟警察说

“我律师马上就到” 或者 “在我律师没来之前我不会回答任何问题。”

然后就一脸刁样看着主角警察的脸。(图片来源见水印)

于是觉得律师好酷啊!(图片来源见水印)

直到我知道内地律师有权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才有的………

在此之前,没有侦查机关许可,律师是见不到犯罪嫌疑人的,而且还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才有会见权,即使到现在,实际情况中,公安机关也有一百种方法拒绝律师见犯罪嫌疑人。(图片来自 google 搜索)

在这个大前提下,能说出 “我律师马上就到” 的人很有可能是

在立功!!!!主动供出同伙!!!以求将来可以轻判或减刑!(图片来源见水印)

所以这种人在内地地区,要问是什么层次的哈,应该至少是私人企业主这个档次的!

希望很好的回答了题主的疑问!

知乎用户 金杯白刃​ 发表

说这句话的人要么是傻子 要么是真外宾。

真正牛叉的人会拨通手机,默默的递给警察。

知乎用户 蛇之堕​​ 发表

申根签给了我 14 天,我呆了 15 天才走。因为听说超过一天无所谓的,边检顶多说你一句。这就是无知了,临上飞机时,被边检拦下了。机场广播已经通知飞机即将起飞,我焦急地问边检警察:我会错过这班飞机吗?边检警察目不转睛斩钉截铁地对我说:You will miss the flight.

然后我就被带到一个长凳上坐着等候处理。我坐在那里,不一会儿,又被带过来好些人,其中好几个看上去是中东人的样子,以及一个看上去是美国人的样子满不在乎甚至有些不耐烦地玩手机的高个子男人。

警察依次找我们问话,我们都是乖乖地回答,以及表现出十二分地配合,并诉说自己的苦衷以及表示不懂这里的法律,是初犯之类的,希望得到酌情宽大处理,尽快放我们回去之类的。

但当警察问到那个看似来自美国的高个子男人(经过知友分析,很可能不是美国人,但就是有种美国霸气)时,那男人头也不回,怒声回怼:Talk to my lawyer! 继续玩手机。

警察还想再问什么,话没说完,他就粗暴打断:Talk to my lawyer!

我们看到那男人旁边站着另一个一身西装笔挺的男人,估计就是他指的 lawyer,一直在电话沟通着什么。

不多一会儿,那高个子男人和他的 lawyer 就获准离开了。

而我们其他人,轮流进小黑屋拍照(正面照,侧面照之类的),按指纹,签署一堆看不懂的文件,交了 1500 元罚款。

然后,就被告知我们的案子被传给了移民局,让我们等候移民局的通知。

我因为是真的不了解情况,就问晚上这儿有没有住宿的地方,我有钱的(因为他们总是假惺惺地说:如果你没有钱,第二天早上可以来我们这儿领取食物之类的,可能是例行告知吧)。

他们摇摇头,于是我只能在机场找个凳子躺着,第二天白天乖乖回到小黑屋外等候。又等了一天,把他们都问烦了,也没有消息,于是又这样过了一晚。直到第三天傍晚,移民局才来人,通知了对我的处罚决定:2 年内禁止入境申根区,并遣送回国。

搞笑的是,我本来就是要回国,非要把我拦下来,再多呆了 2 天(这么不合逻辑,我当然质问过他们。得到的回复是,我在申根区逗留的时间超时,这违反了他们的法律。但是在机场那一片他们指定的区域,即我滞留的那 2 天所溜达的地方,在法律上并不属于申根区)。连所谓的遣送回国,都还是我自己本来要上的同一班飞机。只是不允许我自己买机票,而是由他们买好机票,让我回国后 30 天再转账给他们。

从那几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都非常羡慕那个高个子男人,我觉得他的档次显然要比普通人高。

我再也忘不了那句 Talk to my lawyer! 的霸气。

蛇之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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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朱栗敏 发表

是神经病,

因为律师对景茶蜀黍没有任何作用,

你真正应该说的,大家跟他学学,

你说,我的司机马上就到,

景茶蜀黍就乐了,呵,我看你司机是什么人,

结果司机带了人一来,景茶蜀黍大吃一惊,竟然是……

岳岐峰_百度百科

知乎用户 七海千秋 发表

外宾档次

知乎用户 猎风牧云​​ 发表

酷个屁,别被没营养的上世纪港片拉低智商。

现实中真酷的是

“这位同志你不妨等我打完这个电话,我一定配合你工作,但你也一定得配合你局长交给你的工作对吧”

“你局长马上就交给你工作了,不信你拿出手机等两分钟,这应该不麻烦吧。”

知乎用户 跨境电商大师说 发表

警察有很不错的暗示功底,比如交通罚款单,你不愿意签字,会说出签了对你有好处的暗示,大幅度引导你错误理解。

所以有律师在场陪你,可以避开警察的错误暗示。

警察暗示的时候,你细问,又能发现根本对你毫无好处。

但是你会怕细问伤面子,真有好处时(各方面从轻)也是基于警察同情你,面子问没了好处也没了。

我举例交通罚款单签字是因为它很常见,不是谁都体会过拘留审问。

审问时暗示更明显,如果有条件,还是律师陪着对你有利。

治安事件是我认怂装孙子的唯一情况,传唤审问一定要硬,笔录拒绝任何美化,宁可拒绝签字。

治安事件认怂装孙子是博取对方的台阶,警察是两头试压,对方再看你态度良好,会表示算了。(对方被我打)

但是你看,认怂对象不是警察。对警察不可以认怂,特别是笔录美化不能有。

法治社会讲证据,同时也讲认罪。不是态度端正就能早点出去,反而态度端正害了你自己。要提防,切记。

知乎用户 战争祭司​ 发表

以前当辅警的时候。真遇到过。

教导员亲自带队出发接到线报说是有人玩溜冰。

然后结果不知道是跑了还是乱举报。

除了两个喝大的调戏妈咪的 还有一个现场直播的被抓了外。其他什么事情没有。

但是出动都出动了。总得抓点什么归队。

然后车子一扭头,扫了一个黑网吧。

反正看了一通宵录像带没发现什么问题。

然后只能无奈放弃。

喝醉的醒来后比较态度好,妈咪也原谅了。

第二天就出去了。

但是现场直播的因为袭警,

一开始想要打我,我直接一个原地折返。打我变成了打警察 于是打人变成了袭警。

说个里面好玩的事情。

现场直播的没办法按照嫖娼罪逮捕。

为什么?

因为两个人咬死是正常的男女关系。

两个人名字也能互相说的出来。

没人说女模不能谈恋爱,也没人说不能找女模谈恋爱。

要是涉嫌职业歧视,女性歧视,闹起来是要掉帽子的。

然后我们一个老民警不服输。

一定要查。结果女的就说 我海后,谈的多。

都是知道名字的 过节都是 520 和 1314 转账。

然后老民警只能仰天长叹。

但是袭警肯定是成立的。

然后男的就说请律师。

老民警说配合警察工作是公民义务,你可以请律师。

但是你现在是对抗。叫律师也没用。

我们有两个执法录屏

完整录制到证据。

就算不配合也可以零口供定罪

(执法视频,真的是保护自己。有一次配合警察直发的时候,我执法摄像没电了。被洛洛哒的举报模凶)

还好当时还好有走廊摄像头。我没进去。

要是我要进了房间里面。 真的是有口难言。)

但是那个人还是坚定叫律师。

然后第二天律师来了。

所长竟然跑出来亲自接待。

律师看完视频 然后打了几个电话。

互相谅解。给了一笔钱就结束了。

所以关系不到位的情况下。找个本地律师很有用的。

他们会帮你牵线搭桥的。

知乎用户 Xiuquan Yu 发表

有档次的,跟阿 sir 说,

你的领导马上就到。他会首先会表扬你的努力工作,但之后会要求你放了我,因为我这种人是有存在的必要的,否则在子弹上发现总统的指纹,会很尴尬。你会很生气,甚至以辞职相威胁。但你最后还是会放了我。

或者

(掏出小本) 你叫什么名字?好,我保证你明天会被调到东部前线,喂毛子。

或者

我在华盛顿的朋友会知道这事的。

或者

你这是破坏那什么团结。

还需要找律师的,都是没什么档次的。

法律不是万能的,权力却是绝对的。

暴力机关会被制约,但不会被反抗。

知乎用户 大愚 发表

能说出我律师马上就到的,一般是在法院,当事人到了,律师还没到,审判长催,你有没有委托代理人啊?当事人说,我律师马上就到了。

至于跟警察说,我律师就马上到了,应该是第一次请律师。

知乎用户 Milo Yip​​ 发表

我在香港应该能顺理成章地说这句话,因太太就是律师⋯⋯

不过,一般香港人通常都会有熟悉的律师(2016 年有 9076 名执业律师)。而且在香港可以使用缄默权,律师来到之前不回答任何问题,内地我就不知道了。

知乎用户 kyle​ 发表

看到这里我就乐了。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哈哈哈哈哈

给你举个例子。

大概 7. 8 年前,一个不熟的朋友,在 E 咖啡这种地方 几个人玩 50 100 的双扣。 然后悲催的被经过的警察看到。 直接,聚众赌博定义 带走了。

别的人都认怂,交罚款 写检讨书 走人。

这哥们认死理,觉得和朋友玩的这么小 不认罚,来了一句:和我的律师说去。

现在交代下这哥们,2010 年左右 28 岁 开个卡宴,加拿大移民。 但大部分时间,混在浙江 瞎几把玩。 家里,自己人脉关系蛮有的。 当天 家里一知道,就托关系,市里往区 街道派出所打电话。

抓他那个警察也认死理,你特妈的不认错,还狂?

把这哥们关了进去,钥匙带走。 然后手机关机,提前下班回家了。

为啥关机? 拖到的关系他要给面子,又不想放人。

然后这哥们关了一晚了,第二天 中午才出来。

从此知道,要认怂。

知乎用户 木可 发表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我亲身经历答一下吧。

某天,辖区两个广场舞女团因场地问题进行 pk,一方败,败方怒,洒水把对方音响拨了,差点酿成群体 pk 事件。后报警,带回来后,一群阿姨快把警局的天顶都嚷破了,其中一个阿姨非常有气场,站起来对我说小伙子,我是检察院的,你们的套路我都懂,然后开始给我普及法律知识,然后阿姨用各种法律条款把对方控诉了一遍,真的很专业。我就到旁边一问,你们谁把音响拨的,结果对面站起来二十几个阿姨,义正严辞的说我拨的,把我关起来吧,我的内心是:我的奶奶哟…… 你们行行好吧,然后我把他们街道的工作人员叫来,三方一谈,对方赔礼道歉答应赔偿,就妥了。事往大了说的确够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往小了其实就是一个民间纠纷,在我们公安机关处理事件中,很多事情讲情理的意义胜过讲法律,毕竟老百姓都是要好话听,法律工作者也不例外啊。

还有一个故事,一律师和自己的当事人因一小纠纷互殴,闹到局子里来了,这律师就很犟,一定要处理,说自己也接受处罚,我心里真是万千马儿奔腾,你和你金主撕了还要处理双方,这理还讲的清吗…… 后来让他们律所的领导来,把事化解了。

所以呢,回到题干,一般有人在我面前跟我说我找我的律师来,我是很尊重的,说明你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但是你的措辞可以改为:这件事情我咨询一下我的律师,我就会高看你一眼。

毕竟这就不需要我再微言大义的把法律条款跟你背诵一遍,同时,律师一般回答结果是请你充分配合警方的工作,该咋咋还是咋咋。

治安案件中除非行政复议,不然没有律师什么事啊…… 又不是刑事案件。所以,一般的小纠纷就不要找律师了,显得很怂。

就好像一个孩子犯了错,看到老师来一句:我要告诉我妈妈。大家都是成年人,是吧,洒脱一点。

看过留赞,你们都是好人。

知乎用户 喵喵师太 发表

国内这种层次的人说的话应该是:我给你们上头领导打电话了,有事儿你跟他说吧。

(听见没?我上头有人!!!!)

要不然你还真相信律师对警察叔叔有什么威慑力吗……

知乎用户 者也​ 发表

实际上放眼全球,也就香港人能说这句话。

香港律师会从任何角度来说,都是一个黑帮组织。你找不到他和黑社会的任何不同点。

即使在美国,有缄默权,警察必须喊出来,你没有律师法院给你找一个,但美国律师主要还是面对法官和陪审团。警察照样要审你,法官也有权逼你认罪 py 交易,而这种随叫随到,从逮捕跟到监狱的,香港是蝎子屎——毒一份

之前香港一直英占。法律极其僵化,很多讼棍瞅准时机,利用法律各种卡 BUG,你看周星驰的电影,很多讼棍例如方唐镜都是根据真实历史改编。那会儿只要你能挑字眼,杀人抢劫一天牢都不用做,甚至警察还要倒赔你钱。讼棍之间怕内卷严重,决心一致对外,成立了组织。既当裁判又做球员。

所以大概档次就是,我一个电话就叫道上龙哥过来。你条子吃不了兜子走。

知乎用户 老二次元 发表

重新修改一下回答。看了看众多回答中好多都是冷嘲热讽的,说实话真没意思。

题主应该是在港片中看到了这种剧情,觉得很酷所以来提问的。但是要适用到身在中国大陆的我们身上,就要结合我们自己的刑事诉讼制度来讨论了。

在中国大陆,某人涉嫌违法,被警察抓了。在这个时候,某人的身份属于犯罪嫌疑人。警察为了了解案情而作出侦查行为,其中对某人问话就属于讯问犯罪嫌疑人。

程序上讲,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警察才对其进行讯问,而且只要无例外的情况,都是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对不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

一、先讨论 “他会替我回答” 这后半句话在中国 f 大陆行不行的通。

进行讯问时,警察应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罚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这个程序可以视为中国版本的米兰达警告吧。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只有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才有权利拒绝回答。

这也就是说,在中国大陆并没有题主在提问中所描述的沉默权,因此,某人即便说了:“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也不能不回答警察对于案件本身所提出的问题。

那么对于侦查人员强制某犯罪嫌疑人到案的过程中的提问,在程序上不属于侦查行为中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即便问出什么东西,也不能作为所谓的 “呈堂证供”。因此如果警察真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回不回答问题不大,当然保持沉默也没什么问题。

刚刚有提到的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应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里面,就有委托律师的权利,这也是在讯问的时候在告知的,显然,此时的讯问已经开始,犯罪嫌疑犯还是要对问题进行回答。(虽说有义务回答,但不回答其实没什么法律后果,零口供办案也是有的

总的来说,就是某人在事实上可以沉默,而且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就会被告知诉讼权利,并委托律师。律师享有会见通信权,在某人在押期间可以会见通信,在会见通信的过程中,在不作伪证,不隐瞒包庇之类的违法行为,律师可以最大程度的帮助犯罪嫌疑人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说句实话,虽然大陆的刑事诉讼制度与英美的诉讼制度存在差异,但是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差不了少(在制度设计的层面讲)。所以对于一个不懂法的老百姓而言,在被警察问话的时候,真的说出了那句话也问题不大,警察肯定会说某某某你有如实供述的义务,不老实说将会怎么怎么样,但说句实话,在你不了解情况一脸懵的时候,保持沉默问题不大。

二、再来讨论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意味着什么。

律师真的是富人阶级圈养的法律护身符吗?

诚然律师资费并不便宜,但是并非只有资本才意味着有能力配备律师的。在生活中,我们总会觉得法律离我们不近,中华法系的传统就提倡息诉。很多日常的小纠纷小矛盾,我们都愿意调解解决,但更多的是选择退一步息事宁人,就算有请律师的钱,也没有请律师的精力和时间,甚至没有请律师的思维。而一些富人,他们拥有更多的资本,也更有欲望和动力去为了维护自身,而动用人脉或是动用法律。

实际上对于请不起律师的人,在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同样有法律援助制度的保护。

因此律师事实上并不是富人阶级圈养的法律护身符,这个行业为民众服务。当然作为服务业,你有钱而且愿意出钱,就会获得更好的服务质量,这一点无可厚非。打个比方,如果你没钱买火车票,你连火车都坐不上,但是你没钱请律师,法律援助还能给你提供最基本的保障。所以律师这个服务行业难道不更具有的服务的全覆盖性吗?

就现实状况而言,拥有私人服务的律师的,还是有钱人。但我个人觉得,随着法治的不断改革,我国法律人才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人民的法治思维越来越提升,私人律师会越来越多,就像我觉得家庭医生会越来越普及一样。医疗和法律服务都会随着中产阶级的扩大而产生和兴起。但肯定的是,穷人会得到法律服务,但是做不到拥有 “私人律师”。

因此,能说出我的律师马上就到的人,起步是个中产阶级吧!

这个层级并不酷。

未入社会,尽是些书本知识,如有错误,若以师教我,我必以师待之,必改正!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m2UYQ1 发表

其他不敢肯定,但是这位肯定深谙 TVB 警匪剧

知乎用户 豹纹头的前天 发表

说明这人不懂法。

至少不懂大陆的刑事诉讼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换句话说,公安机关不问你,你都没法委托辩护人。

就算你家中常备一位刑辩律师,这回公安机关还没问完你呢,他也只能在派出所门口等着,进不来,也说不上话。这位律师能做的最多就是在门口问问接待民警

“同志,这快 24 小时了,我的委托人什么时候能出来”

另外,在律师来之前对公安机关不张口是出自米兰达法则,也就是电影里著名的那句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 这句话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也称“米兰达告诫”,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

但是这是起源于 1966 年美国最高法院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Miranda v. Arizona)” 中由美国首席大法官厄尔 · 沃伦(Earl Warren)所撰写的判决书啊!

你这都不是拿着前朝的剑斩本朝的官了,你这是打算拿罗马的刀看大明的官了!

另外,你以为的讯问是这样的。

其实讯问室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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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你找找,你看看律师坐哪何时?骑嫌疑人脖子上啊?

你要说我不是嫌疑人,我是证人,我总可以不说话了吧?

不好意思,刑事诉讼法第 48 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都有_作证的义务_。”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_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_。

换句话说,你就是找一个律师陪着你,他也得在门口站着,你说这钱花的冤不冤?

证人不说吗,问题就更大了,要么你不说就是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义务,要么你胡说,你就有可能构成包庇、伪证罪。总有一款适合你。

所以不管你是什么国籍,什么身份,身家多少。人民公安问你话的时候,实话实说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深夜一答…

跟前夫离婚前,我们分居已久,某日他突然空降,性情突变,没说几句话抬手当众打我,邻居看不下去报了警,在派出所调解室里,他还一直跟警察说 “我打自己老婆天经地义,我愿意打就打,你们也管不着…”

警察说 “小伙子你等会儿,你这叫家暴你知道吗?犯法的,你知道吗?”

前夫一听,一愣,掏出手机,煞有介事的说

“我可以打给我的律师吗?”

两位民警和我都露出了难以明状的冷笑…

他出去打电话后,民警同志互相交换了个眼神…

我冷笑,是因为我知道他所谓的律师其实就是他妈妈,小孩子在外面惹了事处理不了了,第一时间当然就是找妈妈………

那两位民警冷笑可能就是其他答案里写的那样吧,他也就是个智障层次的……

亦是从这一刻开始,我对面前这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感到强烈的恶心… 真的是生理上的恶心…

我怎么会嫁给这样一个虚荣… 装逼… 幼稚… 冷血… 毫无责任感的小男孩…

说难听点,真的是 24k 纯傻 X……

瞬间如坐针毡不想再浪费一分一秒跟他当哪怕是法律上的夫妻…

感谢 “我可以打给我的律师吗?”

( ̄∇ ̄)

知乎用户 我不做镰刀很多年 发表

在中国,说这话基本上就是找死,除非你的律师人脉很广,那就意味着你超级有钱,没有这律师也有足够资源了,人家怕的也不是法律,更不是律师,怕的是公检法系统的高官。

在中国,虽然证据不足,但是要你配合收集证据,最长是可以关押 37 天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远不止这个数字。(看看天地侠影)37 天以后,办案人员忘记掉你就可以了,到时候问起来就说忘记放这个人了,我记得还有几个案子因为这样上过新闻,但是现实里发生的远比新闻报道的多得多了

别说忘记你,就是只有 37 天,你确定你受得了?在中国,明智一点就是别惹警察,即使你没做错事,也可以让你躲猫猫的,别以为我拿一个个案说事,多认识几个律师朋友就知道各种不同程度躲猫猫太常见了,无非这个闹大了。

非要呛警察了,除非你背景足够大,否则你就准备好配合调查吧(调查多久看你家里人最后愿意怎么和解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早就像写一篇帖子,教大家防灾免灾,现在有时间了,就写写吧。

首先在我国,同志们第一要通读 治安处罚法,这里面主要是跟治安处罚有关的内容,比如赌博,打架斗殴等,容易被处以罚款、警告、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的内容。行政处罚并不严重,对个人生活影响不大,不同于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主要由行政机关,比如公安机关判罚,没有经过检察院法院的审核,有可能出现错判误判或者某种情况下冤案的情况。那么在某些时候,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这里说说一些点,大家以后遇到了注意防范。

我说的都是法规里写的内容,都是合法的传递信息,这是最近我研究下来的一些心得。 其实大家平时都不注意,但是危险有时候就在身边。

A. 被公安机关传唤,比如电话通知到派出所配合调查,警方必须说明案件情况,既你为什么被传唤。 如果不说明,可以不到场。被电话通知的时候,一定录音,证明警方是否说明了传唤缘由;

B. 在被传唤后,立即联系认识的律师,将警方传唤的内容如实传递,听取律师的意见,最好带律师一起到派出所。不要相信自己没有做错事就不怕,我们还是要保证万一的。

C. 行政治安类案件里, 警方应听取你的表述,制作询问笔录。你表述后他不记录,既违规。一定要督促警方制作符合你表述的笔录。

D. 出示其他人的笔录给你看,这是诱供行为,一定要指出来。 诱供是违法行为。

E . 既然诱供了,你肯定可以看出其他人口供中明显不合理或者与事实明显不符的地方,不要着急指出来,自己记住,以后没准有用。 坚持自己的陈述,即使对方不记录。

F. 逼供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哄(你这个案子不严重,你只要按照 ** 提供笔录,就不处罚你),骗(他 / 她都这么说了,已经能定你的罪了,你说不说都不重要),逼(你再不按照我们的要求提供笔录,就 &&&&&)等等。

G. 不听话偶尔是要挨打的,比如抽耳光等。 这个没办法,审讯室不一定开了监控,你没有证据就没法证明。自己挺住就是了。

H. 自己没有违法就不要承认,不要以为承认了没事,没有做错事情承认了后果更严重。

I. 治安类行政类公安只能留你 24 小时,最多 48 小时,所以要么你崩溃,要么他崩溃。还是那句话,自己没有做错事情就不要按照他的要求来,指标的完成应该是抓坏人,而不是冤枉人。当然他们怎么想的你是不知道的。

J. 如果顶不住,违心的认了,就进去住几天,体验下生活。5 天 10 天就出来了,以后日子该怎么过怎么过,不要多顾虑。 现在隐私保护的还算好。

K. 实在气不过,去行政复议,注意复议受理机关大概率也是向公安部门汇报的,不要抱太大希望。但是当初你记住的,对面口供中明显的错误这个时候就用得上了。当然你被审讯的时候指出来这些错误,然后人家改了你就没辙了。你当然想着指出来可以证明自己清白,但你怎么知道人家的目的是查清事实还是完成指标呢? 所以还是别多说,啥都别说。

L. 行政诉讼其实效果也不好,到各个地方高院的网站可以查看过去几年各种案件的审讯结果,可以大开眼界。

M. 洁身自好,不要靠近违法的边缘,不在河边走,自然最安全。

如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一定是有个律师的老爸也有可能是有个律师的媳妇,哈哈哈。

在中国真有点小背景的都是先打个电话说张哥呀陈叔呀我被警察拦了,啊警察同志您叫什么呀,哦,好的,张哥呀陈叔呀,朝阳分局的 XX。然后警察叔叔电话响了,人走了。

知乎用户 黑夜读者​ 发表

警察随便拿捏的档次,在中国律师的地位取决于公权力赏不赏脸,警察最怕的是谁,是 “你知道我爹是谁吗?”

知乎用户 朕要回幼儿园深造 发表

小同志,喝酒的是我,醉了的是你,你挡的是我的路,阻的是你的前程,这是你们局长的电话号码,托你的洪福,这是他第一次有机会跟我通电话。

你那是西方资本家的玩法,我们工农联盟不吃这套。

在我们这,能说出上面这话才叫有档次。

知乎用户 如图所示 发表

你这个是港澳台包括其他地区特供的场景

在大陆是:掏出手机拨打一个号码,然后把警察叫过来,把手机贴在他耳朵旁边

知乎用户 学海无涯 发表

在中国大陆地区这句话就是笑话!

知乎用户 nbwlhx​ 发表

国籍不是中,可能有点用

知乎用户 黑衣大葛戈 发表

在 TVB 至少是个大佬。

在内地可能是深度 TVB 爱好者或者石乐志

知乎用户 杨逸 发表

说起来挺悲哀的。

这个时候你说等等我要打个电话,除非特别不长眼的,或者有镜头怼到脸上了,警察一般都会和颜悦色地等你打完再说下一步。

但你开口闭口都是律师什么的,对面马上就知道你是个喊不来外援没有关系的货,你后面的日子会很难过。

知乎用户 男人要会开罐车 发表

不要把法律作为你的挡箭牌. jpg

知乎用户 友人 A 发表

我同案,到案的时候,给警察说我律师没来之前什么都不会给你说,然后被打了几耳光,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知乎用户 不知所措 发表

知乎用户 风雨城主 发表

在中国,配合警察吧。

英美法系,配合律师吧。自以为英美法系更好并羡慕的那些,都是没有受过对方律师毒打的那种。

记住了,律师是要钱的,不是帮你讲正义的。

知乎用户 张若水​ 发表

别,别,看到这个问题我心有余悸。

我凌晨 2 点多接到一个电话,然后我就睡不着了。

来电,是之前咨询过我的一个当事人,他是属于说话不好听,等你揍他他躺地上收钱那种。

我当时睡迷糊了啥也没想,就接了电话。

他开口第一句:“我现在派出所里,辅警坐我对面,他揍人,这个事儿你能不能接?”

我一下子被强制开机了。

我:“他为啥揍你?”

他:“因为我弟弟那件事情(弟弟跟老板喝酒,开玩笑轻轻拍了一下老板的背,被老板打成轻伤),他们不想立案,我就跟他们争论起来说他们渎职,配不上这一身警服,就给我进来拘留了,拘留的时候说要弄死我,我就说他辅警什么也不算,他是什么东西?要在这里恐吓我们小老百姓!就被打了。”

我……“你先不要激动,你们可能是有什么误会,最好是出来之后我们可以详细面谈”

他:“没有任何误会!他就是打人!他还喝了酒!这是 xxx 派出所,你现在能不能过来,他把我关在这里不让我走。”

我:“我不知道你具体情况,现在过来也不一定能见你,你待不了多久就会出来,你先别激动,你也是为了保护弟弟着急了,他(辅警)不会太为难你的,有什么事情你出来再说。”

他:“你过来之后我再补委托手续不行吗?我要告死这个辅警。”

我……

这时候旁边这个辅警:“你他妈算什么东西!”

我……

当事人:“你听到了吗!他就是这么屌!我和我老婆都被他抓进来了,一会儿要对我们干什么都不知道!”

我:“你先不要激动,你先配合他们工作,你现在在人家的地方,如果实在有不妥当的地方,你出来之后打 12389,或者来找我细聊。”

他:“你说什么啊,你到底帮不帮我啊,我现在就要告他,多少委托费都可以!他这叫故意伤害!你跟他们就是一伙的你们同流合污!” 啪一下给我挂了。

我再拨过去他给挂断,已经不接了。

我就睡不着了!

啊!真是太难沟通了,当当事人的主观想法,和程序以及法律上有壁垒的时候,我仿佛跟他隔着巨厚的透明玻璃,我使劲拍喊可他听不见。

我知道当事人,就是想要迫不及待的惩治这个辅警,因为当事人觉得他打人了,打人 = 该死。他会觉得尤其是辅警打老百姓,那更要严惩。

当时我的想法是这样的,首先人已经进去了,没手续肯定是见不到他的,那么我最大的优先级就是先保全他不要受到伤害,我并不想刺激那个辅警,因为辅警是没有编制的,而且据他说是辅警已经揍他了,大半夜人在冲动下干出什么没人能保证。

而且我很清楚这个当事人惹人生气的能力是数一数二的,自从我认识他来,他一天天问我的问题都是 “如果别人把他怎么样了,能赔多少钱”

不过他既然给我打电话了,那肯定要负责,同行都知道,不要相信当事人一面之词,那肯定是多方了解确定他是被侵权了,才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他的人身权益,所以事情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如果电话里面讲错了,可能会导致情况不利,最好的办法就是等他安然无恙出来之后再商量对策。

所以,没有委托合同,一般是会见不到当事人的,不要想着有事情出了立马打电话给律师他就会来捞你,首先他进不进的来还两说。

所有的事情永远都是预防大于治疗,少看那些被打了赔了一辆车一套房的视频,事实上可能根本赔不了这么多,哪怕可以,真的用身体健康换取这些东西也不划算。

一般犯事了说 “律师马上就到的”,绝大部分都存在电视里,这种案子光是接到电话就觉得棘手头疼了。

知乎用户 lu luce 发表

这么说吧。。

在中国,律师就是一个法律服务人员。

真正有用的是:人大代表证。

我朋友公司的领导就是市人大代表。

这么说吧,起码闯红灯不用罚款。。

知乎用户 爱你爱我爱他 发表

干说这句话没用,你得同时掏出霉国护照

台胞证香港证也行

知乎用户 好奇心旺盛 发表

香港片看多了。

不过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二十年前的段子了,翻出来乐呵乐呵。

例子 1,治安科抓嫖娼,抓到一位北京人,张嘴就是等我律师,带班队长当场气笑了,电话给你,看你能喊来啥牛逼律师。

马不停蹄办手续拘留,半小时后,没等办完手续,等到政府办公室电话,县太爷招商过来的。

具体细节不清楚了,我也奇怪为啥县太爷招商的大老板这么弱智,也奇怪为啥这么牛逼老板,半小时才联系好。就当知乎故事会吧。

例子 2. 查超载的年代,还是交通管理条例,超载罚 200 的年代,一辆拉玻璃的小卡,没有八手也得五手小卡,司机下车就乐呵呵的和交警说,别着急,我知道超载了,但是我有 “特别通行证

卧槽,这玩意新鲜,土包子只在电视上听过,现实中哪见过啊。

就让司机去车上取,等了十多分钟还没回来,着急就催。司机还乐呵呵的说好话。

又等了几分钟,交警大队长的司机开车过来,拿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 “交警大队下辖各中队,此车一律放行”

离谱的是下面真的有大队长的签字以及单位公章。

所以说,生活永远比电影离谱

知乎用户 铁锅炖大鹅 发表

SB 档次

跟帽子说我律师马上就到的,别人压根不会甩你,只会认为你是 SB

你还不如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爸是 XXX 之类的。别人说不定还高看你一眼。

最好的是不要废话,直接拨电话,然后告诉他你们局长让你听电话。

这才管用,至于你律师,连他一起抓。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今天早上,我地铁换乘的时候碰到了警察叔叔。

警察叔叔拿着一个 pos 机走到我面前,

出示了证件,你好,请你说一下你的身份证号码。

我:“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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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看了一眼飞驰而来的地铁,给了警察蜀黎一个眼神。

他问:是不是你要上车啊?

我说:是的呢。

他说:哦那你先上车吧。

我说:好的谢谢,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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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警察蜀黎有眼睛的,看人都成精了,你档次要真的高,还需要你律师来么……

知乎用户 Lawerpeng 发表

没回答之前先允许傻傻的笑一笑。

讲一个真实案例吧,我一个同事,资深律师,曾居住在一个老旧小区,车位配备严重不足,小区物管为了增加收益,还经常放小区外的车辆进来停车。为此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不断激化,有业主提出了要更换物业公司的方案,双方经常出现摩擦。

以上是背景,一日晚上加班回家,小区堵得进都进不去,同事一怒之下将车辆堵在了小区门口,谁知物业早有准备,通知了早就沟通好的警察,准备收拾一下我的同事,杀鸡儆猴。警察来了之后,态度蛮横,要求同事立即把车挪开,并有肢体动作。同事不服,马上亮明了自己律师身份,说不要动手动脚,这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民事纠纷,谁知刚刚说完,啪的一巴掌被打飞了眼镜,然后被反扣双手带至派出所审讯。当天夜里,同事的老婆见同事迟迟未归,后打听到被警察抓走,遂多方联系组织营救,最终在凌晨得以释放。

同事出来了,人生观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无奈于生活所迫,目前还在默默的继续从事律师行业。

知乎用户 庞九林律师​​ 发表

装逼会被揍,多说会坐牢,少说能回家。

阿 sir 最恨的就是装逼的

阿 sir 抓了某个人

给警察说: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立马被弄到小黑屋臭揍一顿

即使不臭揍一顿

背铐在铁管上几个小时

之后就乖乖听话了。

外国警察不打人

看过香港电影没有

凡是说这句话的

不是被成龙臭揍

就是被几个小妞臭揍一顿

遇到警察问话

是不是如实回答问题自己决定

但是态度要好

和警察叫板

弄个背铐铐在暖气片上五个小时

够你受的

但是

态度好不等于什么都给警察说

更不等于警察问什么说什么

一定要给律师留下辩护的空间

我第一次会见嫌疑人,不问别的,就问给警察说了什么话,每一句都努力想清楚。

这样律师才能知道能不能帮他。

最少,有四五个案件,就是嫌疑人自己害了自己。

一个诈骗案件,六个被告,其中一个是会计,其他五个人都说会计是请过来的,按照老板指示办事,对诈骗的事不知道。会计却说老大和她商量过印广告页的事情,被判了三年。

另外一个非吸案,一个老头被请过来看门、给年轻人做饭、照顾年轻人,公安抓人的时候,老头说自己是老板口头任命的副总经理,结果,被判了两年半。

遇到警察询问,少说话最好,

不装逼,可以避免受苦受罪。

庞九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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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律师执业证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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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含沙​ 发表

有次年会,同事喝多了,我送他去挂水。。。

然后听见医院大堂吵闹声,一个醉汉被警察带来抽血,看样子是查酒驾查到的。。。

然后醉汉不配合,哇哇大叫,土话我听不太懂,但是能知道个大概,意思是我你们也敢查,不去打听打听什么的,然后边骂人,边乱踹。。。。边上的桌子都踹翻了。警察身上也好几脚。

几个特警过来直接压着他,护士才抽了他的血。。。。

过了一会,警察出来说:xxx,具体数据我忘了,反正是醉驾,要进去关的那种,手铐都带上了。。。。

正要押走,男的又大闹起来,突然来了个女的,给了他头上两巴掌,然后把警察带队的叫过去聊了一会。。。然后,把那个男的带到边上的房间去了。。。。。

晚上我同事挂完水,走的时候就看见那个男的被两个人扶着出来,披了件衣服,就那么堂而皇之的走了。。。。

知乎用户 lei zeng 发表

1 月 12 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发布的一则警情通报引人关注。据媒体报道,通报中殴打他人的男子,系北京普思投资董事长、IG 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王思聪。据通报显示,由于王某某提出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已经暂缓其行政拘留。

知乎用户 林先生​ 发表

能把律师前面加 “我的”,用很女权的话讲,这是在物化律师 ,还要给公安民警说,看起来觉得自己很牛掰,其实很沙雕,在我朝,你面对执法人员抬杠、装 X、摆谱,都是沙雕行为,那种尬的感觉,就像台湾偶像剧俩男主尬舞配《少年壮志不言愁》的 MV。

正确的操作是,心态平和的按照人家正常程序走,如果发现执法人员没有按照程序走,你就波澜不惊的私下跟执法人员说,我以前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我听咱们市局法制处的同志给我说,要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现在规定变了啊?

你就很心态平静的往程序上推,程序只要对了,后面有很多环节你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程序不对,这事更多的按照执法人员的主观想法再走,看他的想法是不是对你有利,对你不利一定要走程序,当然…… 如果嫖娼被抓就别让人家走程序了,该抱头抱头,该蹲着就蹲着,让你穿衣服你再穿衣服,记者采访也求人家把脸上的马赛克抹匀了,能交钱赶紧交钱,前些年还可以讲价,现在都是一口价,讲价的直接办手续送去吃 15 天大锅饭,这还是非北京地区,北京地区至少吃半年,赶上重要时期你还能跟明星多吃几个月……

总之,懂法,守法,别物化律师,学法的人内心都高傲的不像啥了,看当事人都自带一种上帝视角,你没个几千万以上标的大事,你物化他,你也配?

知乎用户 今何在​ 发表

我司一个大老板,加拿大人,因为某事请到南京分局协助调查,他就是这样,结果顶格呆了三十几天,护照扣押半年。之后老老实实,不敢多废话。

我的一个小伙伴,黑鬼,国内经常换中国女朋友,喜欢抨击体制,谜一样的自信。可是吧,遇到警察老老实实的不敢多废话,有次问他为什么这样,来了句以前和别人打架,被抓差点要被遣返直接给人道歉赔偿。

国内的警察不存在什么怕外国人,他们只怕麻烦和上级还有,使领馆抗议在他们眼里跟放屁没区别。

知乎用户 夜凉秋如水​ 发表

在大陆,这么说的人是傻缺档次的。

应该跟警察说,我在给 XXX(当地 ZFW 书记级别)办事(大意),有话好商量。

警察信不信你,是另外的问题。你要是瞎说欺骗,也能很快被拆穿。

所以,你真坐在大船上,和坐在纸船上,是不一样的。

这就是资本本位社会和权力本位社会的区别。

连这都搞不清,还想混社会?!

知乎用户 独孤星曜 发表

你在哪?

传说中的哪?

知乎用户 菜咪 发表

当年网吧上网,然后一个男的和一个非主流妹子不知道为啥闹起来了,女的还挨了一巴掌。

非主流气惨了,直接一句:“你给我等着!你要为这一巴掌付出代价!我马上叫我律师来!”

说完非主流马上到吧台打电话。

结果一会真来了一个律师,我们心想哟这个妹子好牛逼!

结果是她爸。

她爸是个小律师。

知乎用户 赵涛律师​ 发表

中二混混与劣质律师的组合?

知乎用户 叶律师为何那样​​​ 发表

在这个问题下面有六、七百个回答,里面不乏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许多答主在回答中对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一词尽情嘲笑,甚至包括有律师同行,这着实令人难以接受。

诚然,在我国的司法体制之内,辩护律师即便到了,也不能妨碍办案机关办案,即便会见了,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也充满着顾虑,远没有律政电视剧里头来得刺激和热血。

但不管怎么说,说出”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的人,顶多是对司法实践情况不了解罢了,总比说出“我爸是李刚”、” 我要打给我做 xx 局长的二舅”强吧?

一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没有想要找关系,没有想到通过行贿腐蚀办案人员,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联络律师寻求帮助,这种方式本事是值得鼓励的——当然,他也必须面对律师赶到现场也不能阻止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现实,但是,律师尽可能早的接入刑事案件,尽可能早的进行紧急会见,给嫌疑人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我们常把 “接到委托后,尽一切可能争取最短时间内会见” 的做法称之为紧急会见。紧急会见是否重要?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首先,大多数案件中,家属对嫌疑人本身的罪行并不知情,因此无法在委托初期便让辩护律师知道实情。其次,办案机关的突击审讯容易给嫌疑人施加较大的心理压力,容易使得嫌疑人承认不实事实乃至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这个问题虽然讲起来比较敏感,但我简略的说一说。

在审讯实践中,为了尽快打开案件侦办的突破口,审讯人员会营造一种相对有压迫的氛围,以推动审讯结果——也就是口供的产生,以此来证明犯罪行为的存在,亦或者以此为线索发掘新的犯罪行为。在这里不评价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因为没有评判的标准,但我们可以知道的是,这的确是一种非常常见的侦查讯问方法。

然而,不同的嫌疑人心理承受压力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嫌疑人在被羁押之后,心理承受能力崩溃,对审讯人员提及的所有事实不假思索的全部承认,或者因 “坦白从宽” 的理念而对所有指控(甚至包括与事实不符的指控)予以承认,最终不仅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重的刑事处罚,而且还会妨碍办案机关进一步的查明事实。

因此,在这个时候,需要有一个专研于刑事实体法程序法的行家,来对处于劣势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帮助。

一方面来说,**帮助来自对指控罪名、指控犯罪行为的分析,对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介绍,对司法审判尺度的介绍等。**如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在构成要件上有什么不同”、“诈骗犯罪和一般的合同违约有什么不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刑事审判是怎么认定的”。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明确的告知嫌疑人自己被指控的罪名是一个怎么样的罪名,帮助其理解被指控犯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则是来自对于审讯方向的分析,这也是最为敏感的一个环节,辩护律师稍有不慎可能会被指控妨害侦查、引导作伪证,这也是刑事律师们最为紧张的一根弦,也是最具有技术含量的一环。在这一环中,刑事律师将会帮助嫌疑人分析、预测办案机关的审讯方向、审讯发问,剖析发问主旨、发问目的、不同回答可能带来的侦查导向等等。

譬如,在办理发生在酒店的强奸案件时,办案人员可能会对嫌疑人和被害人进场和离场的过程比较关注,这个时候刑事律师就应当基于自己的办案经验告诉嫌疑人这一点,并剖析办案人员对此事实如此关注的原因在于 “推断是否有违背女性意志的现象以及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相关行为”。大多数嫌疑人都是在人生中第一次面临审讯,如果对审讯不了解、不清楚,很有可能就会作出不当供述,最终使得自己受害。

我们以美剧《生死狙击》中的一个片段来做分析蓝本。剧中,前美国海军陆战队狙击手斯瓦格被冤枉狙杀了美国总统,因此被联邦调查局羁押在医院中。他的辩护律师前来医院进行首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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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中美两国刑事诉讼制度和理念的不同,我们仍然能够看得出斯瓦格的律师在会见时展现了其专业的一面。

最后,在紧急会见中,律师还应当向犯罪嫌疑人传达家人的关心。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被塞进警车里头都是大姑娘上轿——头一次,内心难免非常紧张和恐惧,容易误将 “被拘” 当作“确认有罪”,个别心理素质差的可能还会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最后导致办案机关审讯工作难以进行。律师可以在会见时传达家属对其的关心,让其知道家属在监所外一直牵挂着,便可减少心中的紧张和恐惧。

在国外,嫌疑人有要求律师陪同参与审讯的权利、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对嫌疑人的人权保障相对完善,值得借鉴,但并不意味着值得当下的中国原封不动的进行照搬。

只是,这也会引发我们的一些新思考:在中国,律师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尤其是在刑事侦查阶段,到底应该起到什么作用,到底可以起到什么作用?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只有刑事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如此,才能使得侦、控、辩、审四方在刑事诉讼程序,乃至一国的刑事司法生态中真正形成一个良性的平衡态势,最终推动国家法治的进程。

回到主题,如何看待说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的人?我想说的是,如果有一天,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寻求律师的帮助,而非走关系、走后门,那恐怕才是法治最大的成功。

知乎用户 h 汉唐气象 发表

东大,没什么档次。

真正有档次的应该是,同志,麻烦你接一下你们局长的电话。

小同志干工作很认真嘛!再见。

知乎用户 税法王如僧律师​​ 发表

这位同学估计是一位香港电影看太多了的小青年。

在内地,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起,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被带走了,就是被采取强制措施了,有权委托辩护律师了。

然而,在内地,侦查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是没有律师在场权的,所以辩护律师来了,估计也只能在侦查机关门口等着,望眼欲穿。

第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及时通知近亲属自己被抓了,叫其代为委托律师。

那怎么才能通知近亲属呢?

按照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机关要在 24 小时内通知家属,要么是寄信件通知,要么是打电话通知,可以要求办案民警打电话通知,顺便让自己与家属谈两句话,一般情况下,办案民警都会同意的。

第二,在接受侦查机关的讯问时,要懂得有的放矢。

根据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后,24 小时内要送看守所羁押,所以办案民警通常会在办案区讯问一或两次,有时候甚至三次,然后带人去医院做个检查,身体健康,可以羁押的,就送看守所。

在办案区接受讯问的时候,什么该说,什么该说,自己心里最好有个底。如果说了不合适的话,就会给后续的辩护带来困难。

一进看守所,当天或者第二天,辩护律师过来会见,把相关情况告诉律师,寻求律师的帮助主要内容如下:

1. 总共制作了多少份讯问笔录,每次讯问的地点、时间、人数,问了什么话,当事是怎么回答的,回答的话当中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如果是假的,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回事。从被抓到被讯问,从被讯问完毕到送看守所,办案民警跟自己说了什么,讯问时候办案民警说了什么话但没有记入笔录的。

2. 被抓获时、办案民警在搜查、检查、现场勘验时,发现、扣押了什么东西,没有制作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并让自己签名确认。

3. 被讯问的时候,办案民警给过什么证据材料辨认,或者被讯问时候签名确认了什么东西。

通过以上步骤,有经验的律师基本上可以推测出侦查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材料,侦查机关的办案思路,侦查机关下一步可能会做什么事情,然后给当事人一个辩护方案。

当然,前提是这个案件本身必须有理有据,有一定的辩护空间,否则,找律师也没有什么用处。

知乎用户 oddes 发表

“两个小时,昆虫学家就全盘托出了”

知乎用户 胡言乱语 发表

小明的爸爸很厉害,于是小明轻松进入某大公司工作。

虽然被内定,流程还是要走的,照常面试。

面试时小明回答了好几个问题,诸如 “我爸身体挺好谢谢关心”,“X 总真的太客气了,年年都来我们家拜年。” 之类。

顺利应聘。

律师就是这场面试。

面试只是个流程,律师也只是把场面活做好。

如果颠倒主次,你的律师可能比你先进去。

知乎用户 炒面面包子 发表

遇到麻烦只能找律师——没关系

遇到麻烦能叫来律师——还挺有钱

遇到麻烦还相信律师——没社会经验

天选肥羊。

知乎用户 JIUQIANSHUODAO 发表

很明显小时候 “TVB 电视剧” 看多了的后遗症!

稍微对中国司法系统了解的,就知道——

中国不存在沉默权也没有律师介入权,本质上中国的案子只要派出所上门带走,后面都是流程,10 个有 9 个都得判。你有没有律师丝毫不影响警察给你做笔录,口供,取证,然后提交公诉。

就算证据不足,依然可以给你玩 “无限羁押循环大法” 而不需要真的凑足证据给你公诉定罪;

而中国 99% 情况下不存在所谓的 “保释” 概念,能不能取保完全看你这个案子在谁手里压着,是不是有人要搞你,律师基本上只有咨询,探视,辩护权。

所以在中国真遇到派出所直接带走,私人律师卵用没有,两个月以内能见到一次人就谢天谢地了。

知乎用户 落日楚天无际​ 发表

建议少看点电视剧,东大别说律师你把法师找来都没有用,东大真正有用的是:x 局,这边有个事麻烦你一下,就是这样这样这样。来小伙子你们 x 局的电话。

知乎用户 马律师 - 东邦律师​ 发表

叔叔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面,律师出现过几次,就知道咋打电话了

知乎用户 小咸肉 发表

我被带进派出所问话的时候,第一句问我是否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他们也没别的意思,应该就是例行程序,我却感受到了身份的不同,受到的待遇肯天差地别。那时我确实认识一个律师,我可不敢打律师电话,求他做事价格不菲啊。

知乎用户 长安执金吾​​ 发表

你可以说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但不能说 “让我的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在中国你再有钱也耍不了这个酷,因为我国法律没有所谓的沉默权:你有权保持沉默……

在我们的法律里,你有义务如实回答侦查机关询问(讯问)的与案件有关的问题,所以你不能以 “让我的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 类似的理由拒绝警察的问话。

当然了,你也可以什么都不说,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因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不能强迫自证其罪嘛。

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2-05/14/content_99474.htm

引用一段检察日报上面的话:

规定 “不得自证其罪” 与“如实回答”并不矛盾,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也不矛盾。黄太云认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强调的是取证活动要依法进行,遏制刑讯逼供。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如果如实回答,不作虚假陈述,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要求,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告知其 “坦白从宽” 的法律规定,鼓励嫌疑人如实供述。而这一点新刑诉法也新增一款作了规定。
不如实供述或者沉默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表示,“保持沉默不等于抗拒。真正的抗拒,是嫌疑人在确凿充分的证据面前仍然不认罪,或者避重就轻、推卸责任,甚至嫁祸于人。坦白从宽强调的是,嫌疑人作出真实自愿的供述,法律对他进行宽缓的处理,所以两者并不矛盾。”

所以说拒绝回答虽然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却不是法定权利反而是违背如实回答义务的,肯定不能潇洒的说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他会替我回答”。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是一个和 “听说包公要出京,忙坏了东宫与西宫,东宫娘娘烙大饼,西宫娘娘剥大葱” 一样的想象。

在国内能随时备着一个律师的人,一定是社会那金字塔上层的 5%,才有资格摸起电话来就找到一个优秀的律师来给他处理事情,如果还有信心这个律师在你有事的时候能放下手里一切工作及时赶到,那么更是 5% 中的极少数。

举个例子你给律师打电话,律师说不好意思我一会儿有个庭审,明天行不行?那肯定不够资格装逼的。得你养着他,他专门为你服务,才能我的律师马上就到,想想得多大一个大厂子才会有专门的、全职的法务呢?而且好律师收费并不低。

这样层次的人我见过一些,很和气,有啥关系处理在在日常,他们不会对着警察耍横。

那些说跟我的律师谈的,就是玛丽苏电视看多了,他们不明白公检法等机关单位办事逻辑,没有经过社会主义的铁拳捶打,大部分也根本请不起好律师,就算警察说好啊你找吧,他也懵懵懂懂不知道找谁,找了人家也在外地赶不回来。

提这种问题的吧,可能既没和律师打过交道,也没和警察打过交道,就是和电视打交道了。

知乎用户 俞薇 发表

然后就被拴在暖气片上了

知乎用户 Terminus 发表

国内一般不是说

三十秒内就会有人给你打电话

知乎用户 那是片难忘的地方 发表

这就一般档,在美国,最屌的是被警察抓紧来,对警察说你做的不错,不过我告诉你一会会发生什么,5~10 分钟内外面会有个警衔比你高的人找你,他首先会夸你做得不错,然后让你放人,他说会给你奖励或者升值。你不接受说想要辞职,他会表示无所谓。。。。黑屏。。。。ppt

知乎用户 雷火丰与猫鼠兔 发表

知乎用户 关原不嫉 发表

在我们这里,面对警察说这话的,都是无知还装腔作势的傻子!估计他是想把警察叔叔笑死然后逃离现场!

打个比方,我所在的城市,交警查酒驾抓到酒后驾驶的第一件事,是暂扣手机,暂扣手机的目的,不是怕你联系你的律师,而是阻断你联系地方的有力人士捞你!所以,先给你定性,再返还手机让你联系人,这时候,有力人士如果不是很有力的话,也不敢开口了!

我们这里,还没到律师通过专业,就能驾驭一切的程度呢!

知乎用户 青木林 发表

知乎提问:第一次犯事儿被警察抓,心里很慌怕被警察虐待怎么办?

某答主:找个律师朋友问下流程。

于是……

“我的律师马上到,你别想让我背黑锅,我就光撞死个人,没犯其他事儿!”

警察:??

……

警察:说,你是不是还犯其他事儿了?没犯?没犯事儿你叫什么律师?

犯人:大陆警察果然好黑,内幕好多,我要回电视剧里。

知乎用户 otonga 发表

看到那么多人回复说是 sb, 电视看多了。

但我真心的希望人人都能够做到和警察说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同时警察也在认真的听。

知乎用户 我不是三无 发表

题主听过这句话吗?“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这话在欧美成立,但是在中国,对不起,犯罪嫌疑人没有沉默的权力。

知乎用户 zhulei 发表

说明没有关系,

不上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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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上海申浩 发表

先不说什么档次,先看看说这话有什么用处。

分类讨论:

一、平时和警察说出这句话,要么是这个警察是你朋友,要么就是没事找事,也没什么档次。

二、行政处罚或者强制时说出这句话,没有任何用处,一般行政行为具有效力先定性,先推定有效,如果存在疑问时候救济。所以,没什么档次,可能是不懂法律。

三、刑事案件中说出这话,结论是没有用。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第一次接触律师的时间点是第一次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你可以在这个时候寻求律师帮助。但是,因为我国没有规定沉默权,与案件相关的问题必须回答,所以你说这话也没什么用处。

综上,这句话在我国没有什么用处。

再说说档次,其实现在律师服务还是蛮普及的。虽说不是廉价品,但是一般的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并不是一个普通中国居民不能接受的。所以说,能说出这句话,并不需要多高的档次。可能真的是受了太多 TVB 的影响了。

知乎用户 无情答题机 发表

这种属于没有档次的。档次高的会说 “你听一下这个电话”

知乎用户 半马政治 发表

我发现在很多回答里,都说说出这句话的大陆人是 SB 或者智障。

这么说是不是有点不合适?

大陆是说了也没用,但我们能不能说,我们其实希望它有用,这样平民不会畏怕公权,有些人也不能在公权面前肆无忌惮。

很多应该存在的东西不存在,我们就自己否定了任何改进的希望,再讽刺一把那些仍存有念想,甚至付诸行动的人。

这多少有点说不过去,应该反思。

补充:看了评论里的内容,认真思考了一下,我认为我这个回答后面大半段的内容是不合适的。因为:

一、我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被其他回答里的 SB、智障字眼带了一下情绪,没有仔细看问题仓促回答,这是不对的,不能对问题先行假定恶意;

二、后面这大半段话应该属于话本身没有问题,但与题意无关,下次回答问题会更谨慎;

三、感谢评论里感性支持和理性反对的人,观点可以不同,只要好好说话就都能接受。

知乎用户 舞羅邪亜 发表

感觉不如 “我的精神病医生马上就到” 档次高。

知乎用户 谦仔二号​ 发表

连鱼尾水平都不如那种

直接锁车门任由你叫你拍都不开,打完电话交代好各路关系再施施然下车,还一脸沉默的配合你执法

最后你派出所材料送到分局法制科审核的时候直接打回头

再之后就是上级领导来电话

有没有见血啊,有没有出人命啊,有没有舆情啊?

没见血,没出人命,没舆情啊,材料完善一下重新做吧。

至于怎么完善你自己领悟啦

知乎用户 黄达 发表

恩威并施,审讯不寒而栗,大家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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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沈志兴​ 发表

尽管回答里都是调侃,但是我要说确实有用,举两个例子,第一个是大家都知道,某演员,做表情包火的,新闻报道出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第二天去警察局自首并表示自己身体不适,这显然是律师教的,至于最后怎么样我不记得了,但是这个手段确实高明,也可能是 pr,反正就是解决这事的

第二个例子是我的当事人,国庆最后一天打电话给我,撞死人了,我让他报警,待在原地,我第一时间赶到派出所(是的,警察总比我快),解决的问题嘛,第一当天没有待在派出所里,回家睡觉了,懂点法的知道,撞死人了可能涉及刑事,一般就回不去了,待着吧,第二和家属联系交涉,最后结果是赔偿,给了一个次要责任,也算是圆满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什么档次的都有,关键是警察会觉得很突然。

经历过一次,我就是律师。

前些年某天夜里 1 点左右,我突然接到一个某派出所的电话,指名道姓让我去派出所接受调查。我就去了。

是我当时的一个朋友(为什么是当时,因为从这事后我不再联系他了),在酒店和别人打架,警察把他们双方都带到派出所做笔录。

他啥也不说,就一句话反过来复过去地讲:叫我律师来。你们跟张律师打电话 (张律师就是我)。

警察根本不鸟他,也不让他打电话(说只能打给亲属),你爱说不说。反正你走不了。

因他伤人较重,警察问了句,你怎么打的人家那么重,嘴都冒血了。

他这会儿一看警察不给我打电话,说:我有律师,我律师让我打的。律师说这样打没事。

他的本意是叫我来。警察一听头都大了,马上叫我过来。

来了后,我听明白了,跟警察说,我们是朋友,我和他没有委托关系也没有顾问关系,我不可能教嗦他打人。

警察一听就明白了。跟他讲:你明白了吧?然后叫我走。

我走之前,他说,你上次跟我吃饭时说过你有个当事人打人但验不出伤的。

当时没忍住,过去当警察面扇了他个电光,警察没拦。走了。

知乎用户 404NotFun 发表

当年一句名言,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档次高的知道法律没用,档次低的没有律师。

知乎用户 万俟麓​​ 发表

这个其实见仁见智吧,平凡普通如我,也曾经对着警察说出,我的律师马上就到,我会保持沉默一直到他过来。

当时警察的反应从一开始声色俱厉还扬言让移民局抓我,到十分钟后开始问我是哪家公司的,律师是谁。

再到最后直接把我放了,以至于律师开着车风风火火赶到机场的时候,只能接上我去吃了个饭就散了。

事情是这样的。

坦桑尼亚多多马机场,当初坦桑的厂子来了一位考察投资的老板,是我当时老板的合伙人,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考察之后,着急要走,买了一张从多多马到达累斯萨拉姆的机票,赶第二天回国的飞机。我送他到机场,特别简陋的一个登机厅,我当初跟负责登机的安检人员出示了我的护照,并且如实解释道,这位先生不会英语,我作为他的翻译希望可以陪同进入,但是我没有购买机票,稍后开始登机的时候我会及时出来。安检人员不知道是压根没听懂我的英语还是压根就没在意我在说啥,直接放我进去了。在候机厅等待了一个半小时之后,这位老板上了飞机,我就立刻从登机厅出来,过安检的时候,他们问我为什么没有机票,我说我之前已经跟安检人员解释过了,我是翻译,没有机票,当时安检放我进去了。现在你们又问我为什么?

机场的安检队长后来跟我说,先生,没有机票你是不能入内的,我们现在要逮捕你。

我直接把双手合拢递上去,说,我可不可以给我的律师打个电话?我想我有这个权利。

警察说可以,我们不会铐住你,只需要你跟我们前往警察局就可以。

我给律师 Goodluck(对,他就是叫这个名字)打了电话解释了原因,他当即表示警察没有权利逮捕我,让我放心,他很快就到。

我就跟着警察进了机场旁边的警察局。

一开始警察局的局长(Director)进门把帽子往我面前的桌子一摔,直接就开始查我的护照。然而我有商务访问签证,同时护照也没过期,一切都按照法律程序合法合规。老局长看了半天最后吭哧吭哧地给我解释说,没有机票是不能进入机场的,我这样是要交罚款的,罚款是 100 万坦桑先令。

我当时就笑了,我说,是你们的安检人员自己放我进去的,同时我也详细地给他解释过了我的情况,如果是他没有听明白我的英语,那问题应该不在我身上,所以我拒绝缴纳这笔罚款,同时我的律师已经在路上了,任何事情你们可以跟我的律师谈。

警察局长突然一拳打在桌子上说,你知不知道你已经严重违反了坦桑尼亚的法律,我现在就让移民局的人把你带走。

我说好啊,替我向安娜女士问好,告诉她我被关在多多马移民局。

这时候老局长有点坐不住了,他问我我是哪家公司的,我的律师是谁。

我说我的律师叫 XXXXXX·XXXX·Goodluck,你可以查一下他的父亲 XXXXXXX 是谁。

老局长跟旁边的警察交头接耳了一阵,然后突然面带微笑的告诉我说,先生,这都是个误会,您看,您随时都可以离开,我们并没有逮捕你。

我说就算我要离开,我也得等我的律师到了才能走,不然我没车。

警察局长立马说,我们会安排车辆送您到律师办公室,一切都好说。

我就这样一脸懵逼地被送出了警察局,然后我也没上警车,就在警察局路边一直坐着等律师开车到了之后跟他一起吃了个饭。

所以说,人脉关系这东西,到哪都一样。你的律师没名气,或者自己的后台不够硬,或者自己身上真的有问题的时候,才是问题。

知乎用户 是你银子哥 发表

但凡跟警察装这种逼。就如同操着一口流利的本地土话然后声称自己是新加坡公民一样。

进去以后,还特么我的律师。

律你妈呀。

私人物品全给我掏出来。

你怎么联系律师?用头上的触角么?

如果是在家,或者在公司被抓。

别人告诉律师的呢?

你以为警察很闲?一个警局,就那么几个人。要么,有人直接报警,警察过去。要么,警察只要登门抓人了。那证据就基本挺全活了。

我国是个人情社会。

但凡有点钱有点关系的。

都知道先找关系。

关系比律师好使多了。

但凡有点钱,能在本地凑凑合合的。

各种阶层,各种职业。黑白两道,他都认识一些。

他知道结交大队长,知道结交行长院长。

我没见过富豪不谙世事的。

一听这话,叔叔就知道这是个雏儿。

不用装那个逼,他想查你家室太好查了,他知道你是干嘛的,到底能不能叫来律师。

就这种在警局装逼的,叔叔一天能碰见九个,张口就是人权,我有什么什么权利。

你以为叔叔们都闲的是不是?随随便便就抓人?

保持沉默

不好意思,

手机,不给。空调,坏了。

我普及一下,只要进去了拷上,私人物品全部都要掏出来,毕竟你吞东西自杀这事局里承担不起,什么手机不手机的,你报不出名字来就压根不会给你

你上哪找律师去,警察拷你时候,你说我给家里打个电话,根本不会鸟你,就一句话,我们会通知家属的,然后拷走

能打电话的条件就是你犯的事不大,那可以打

你能报出个人名来,他们知道,嗯,挺熟,那可以打

但凡上门来抓,就一定有证据,不会无缘无故的来找你

投诉警察的多了去了,海了去了,局长是会笑嘻嘻给你赔罪,但是也别太嚣张,他只是例行公事,他这一年接到的投诉也海了去了,他不陪笑也就内样儿,只是没必要跟你玩真的哄你开心开心,得过且过罢了

你真以为你一个热线一个投诉能动的了他?

知乎用户 自由的乌鸦 999 发表

爱装 B 的蠢货才这么说。真正懂得中国国情的人,绝对不会说这么傻的话。

真正交游广阔的人会拿着手机对民警说:“稍等,我给你们所长打个电话”。

知乎用户 bp 大将军​ 发表

你以为的情况:

装逼犯:我的律师马上到

警察:泥马狂什么狂,先给我进去

实际上

有钱没权的富哥:我的律师马上到

警察:泥马狂什么狂

富哥:城西 x 律师

警察:哦哦哦,好好好,哈哈哈

至于为什么?

可能是 x 律师他爹老 x 律师在司法界攒了太多资源了吧

知乎用户 海与海蛇 发表

国内?

那只有电视剧看多了的人。

一般能把电话摸出来的话。

来这个电话你接一下。你跟他说。喂?啊,我,我这有个这个事,你帮我跟他聊一下

或者一顿叽歪,然后**:你等一下,他马上打给你。**

再差一点的

**不好意思哈兄弟,我那边有事 / 有个饭局,我打个电话说一声请个假。(**然后等动静。)

还有种压根猜不透的

你等一下,我的人马上到。(或牛逼或傻逼)

还有种比较傻逼的,叫几个泼妇刁民一次刁难你~ 然后组团蔑视你是一个臭警察。紧接着从收入和各个方面歧视你,最终当面的话可能会扭打动手,然后接受制裁~ 然后继续嘴犟……

知乎用户 手持电棍下乡 发表

但凡有点脑子的都知道跟警察说这句话就跟没事找事没啥区别

不过我真的见过,交警查头盔,有个骑电摩没戴头盔的哥们,被拦下来让填信息,结果这哥们直接说了句 “我爹是 XX 大学的院长,XXX,你认识他吗”,交警的反应是,噗呲一声笑出来,然后说了句:你爹是校长你也得按规矩来 “。

知乎用户 孙越 发表

我看了下大部分回答都是嘲讽说这话的人。

图样图森破!我就说过!管用!

“我的律师马上到!”

我坐在派出所里说完这句话后,片警们瞪大眼睛,好像看到傻子一样。

其中一个年轻的警察站起来插着兜送我一白眼:“呦,还律师呢,律师来了也不能阻挠警察办案呀。”

其他片警好像听相声一样在边上乐个不停。

一会律师到了,出示律师证后宣读自己的权益。要求走法律程序

之前嬉笑的片警,表情突然严肃起来。

后面的事就容易很多,该怎么办怎么办。


我为何去派出所呢?事情大概这样:

我的一位外地女性朋友被家暴,被揍完轰出男方住所,所有财产电脑生活用品都在男方家,男方是本地人,和派出所大概也是认识的。

男子不承认家暴,也不承认财务在他家,懂点小法,警察来了拒绝开门搜查(没严重到开搜查证警方也不能强行闯)

女生是轻微伤,各种淤血,你也没证据是男方打的,轻微伤又不能咋样。

当地派出所就不想管这种 “家务事”,开始和稀泥…

先说是互殴,然后说女生需要提供证据自己住在那里等等

我接手帮忙,叫了律师过去。

发生了前面的事情。

最终警方收起之前态度,按法律程序完成该做的事。

细节按下不表,结局圆满。

所以某些情景下这句话真的有用,前提是:

你得真的有律师来…

知乎用户 这天那么蓝 发表

没啥档次

真正有档次的是可以让别人立马去守水库

知乎用户 Miffy 发表

美国:普通群众会说 “我要和我的律师谈谈”,因为未必能马上到。

香港:level 相对高一些的公民会说 “我要和我的律师谈谈”,同样未必能马上到。

律师能马上到的,基本是这种打扮:

香港:

美国:

当然,可能有的看着丧了吧唧的也这么说,比如这种鼻梁都被打了的:

但人家其实是搞大新闻的… 就像:

如果,

如果在大陆听到这句话呢?

…“这位观众醒醒,把你 AMCTVB 关了歇歇吧。”

知乎用户 Pony ma 发表

我跟你们局长是亲戚。。。我觉得这句话更有威慑力

知乎用户 天穗杨锡锋律师​ 发表

对于看过港剧的你,“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这句话应该是再熟悉不过了。警匪片里经常有这样的情节,黑道大哥被阿 sir(港片中对警官的常用称呼)请回警局喝咖啡时,一脸嚣张地说道:“我什么都不会说的,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然后留下阿 sir 一脸 “看不惯他,又干不掉他” 的无奈表情。这样的情节当然有夸张的成分,但也从一个侧面凸显了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刑事案件涉及犯罪和刑罚,涉及自由和名誉,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当,都有可能给一个人的一生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正因如此,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讯问时就可以要求律师介入。然而,在我国,如果嫌疑人也模仿香港 TVB(香港无线电视台),跷起二郎腿,甩出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的话,可能分分钟就会被警察教你做人。

知乎用户 硕鼠 发表

不知道自己在大陆且只有身份证的档次。

知乎用户 害怕睡觉​ 发表

能在中国试图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人,要么是 15 至 30 岁熟练使用微博、小红书、抖音等 app 的女性,要么是外宾。

知乎用户 自由飞​ 发表

没见过世面的档次呗,噗哈哈!

这里是中国,要能跟警察说出 “你们局长的电话马上就到” 的,才是比较骚包的。

当然,真正上档次的,基本就不用说话,一会儿警察局长亲自来到。

知乎用户 大海​​ 发表

可能是富二代,也可能是海外背景的人,更可能是装 B 的人。讲个小故事啊,有时候想想就笑。

那是去年,我家小区门口有辆黑色佳美车堵门,保安和二十多岁黑西装的小伙子司机正在狂吵。

小伙子 1 米 7 左右个子,精瘦,晚上还戴个墨镜让人印象深刻,讲话手喜欢指着别人额头非常狂;

和他对吵的是强壮的河南汉子,小区的保安队长,近 1 米八的壮汉,讲话声如洪钟;

我好奇地和看热闹的另一个保安讨教了一下八卦:原来是小伙子坚决不肯说进小区看谁,于是保安不让进,小伙子车一横钥匙一拨堵了门,老霸气了。

正聊着,小伙子气势爆棚地对保安队长一边指一边高声喊道:

“有种你 TM 别走,你等着,我叫一批人过来,别走”。

保安队长也很牛 B,冷笑着扫了一眼门口的高清公安路面球机和小区的摄像监控,胸脯一拨说:

“你打,有种你打,我等着”

一个走来走去打电话,一个哇拉哇拉叫保安。 保安来得快,一会儿围了五六个,小伙子还在打电话~~~ 等得无聊,我就出去跑步了。

插播一条广告,我跑步也是有故事的啊~ 知乎用户:你在跑步时遇到的最搞笑的事是什么?

一个小时左右后,不怕事大想着看热闹的我回到原地,一看人全散了,好失望。

派了一支烟,和正在发呆的保安讨教了一下八卦。原来声称叫人的,居然叫了近半个多小时没有人过来,保安们没劲散了,小伙子默默地把车开走了。

大家说这是什么档次的。

知乎用户 居飞车​​ 发表

场景一:

警官,一会可能有个电话,您帮我接一下。

场景二:

同志,一会儿你们领导会给你打个电话,注意接听。

场景三:

使馆的人马上到,请贵国负责调查我的警官妥善接待。

场景四:

待更

知乎用户 SpicyLemon 发表

一般都是演员,电视剧里的。

知乎用户 倪云逸 发表

应该是三流档次的白痴。

在大陆说的话,应该会得到这个回答:

“别想假冒精神病来逃避罪责!”

在大陆说「我的律师马上就到」等同于跟阿 sir 说:

“我的精神病医生马上就到”

知乎用户 江流有声 发表

知乎你是懂排版的

知乎用户 太胖了不好 发表

没有媒体摄像的情况下,

先叫哥发烟,一般是不收的,但这是套近乎的必要动作。

然后交谈,确定有没有关系,小地方一般两分钟内就能扯出共同的朋友,有时候不用打电话口头就能解决,最多再出点血打点一下。

没有关系,那就立马认怂,然后进入托人找关系的流程,这一步就不是小出血可以解决了,得做好准备金钱打关。

知乎用户 xijiadi​ 发表

天真好人的档次

1,进去所有东西都收掉的,别说手机,眼镜鞋子皮带都不会留给你。

2,墙上贴的权利义务告知书可没写律师可以在场,律师来了也进不去,只能等看守所会见。

知乎用户 206423 发表

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讯问和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可以申请律师。但只是可以申请,律师不可能干预案件的审查。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做的,就是向办案机关交三证,回见嫌疑人,以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至于见到卷宗,要到移送审查起诉了。

一般有人会提出找律师,但不会以那么中二的口气,因为嫌疑人进入办案区,第一件事是清身,身上连一个硬币都不留。其中当然也包括,现在社会最重要的东西之一,手机。

失去了手机,嫌疑人就在掌握信息上出现了不对等。在办案区那样一个封闭与外界失去联系的地方,一般人心里都会犯嘀咕的。

如果嫌疑人配合一点,我们一般会在做完材料之后,让嫌疑人打个电话给家属。如果不配合,不好意思,直接在拘留之后再通知家属,告知家属请律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人民的名义中一次律师都没出现 ,都是书记说了算。

知乎用户 伊墨 发表

在中国说这样的话确实有点不符合国情,但是,并不好笑,希望有一天在中国说这个话可以成为很正常的事。

知乎用户 知易行难​ 发表

说这话的人一般都是死的很惨的,我跟你们说中国的执法环境是非常宽松,就是说在轻微的范围内,你可能犯法了,也可能没有犯法,一般都是不追究你的,批评教育为主。

你要是死扛,可以接受法律的制裁的。哈哈哈哈

有法可依。

有个朋友车里有六七个个公章,还有三十多万的现金。还有十几分那种口章的空白合同

进京去,被正好赶上俩会,被高速路口的检查站拦住了,那个时候正是公知盛行的时候。

不知道他是港剧看多了还是美剧看多了。他这个事很简单,他又认识那几个公司的人,直接给对方打电话就行了,对方公司拿着工商执照来,说这是我们公司的,我们公司允许他拿公章,警察顶多就是教训一下,公章可以随便给人的?

这哥们在那里一站,一句话不说,警察怎么问都不说,最后来一句,你们等着,我的律师马上就来了。

那检查站警察一听,直接把他送派出所了,律师再次见到他是在拘留所了。因为他那些文件里有个质检的合格证是伪造的。

什么罪名知道了吧

知乎用户 子不语 发表

一般都是除夕夜街头即将放飞理想的有志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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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枭雄 发表

陈海:给你们赵东来局长打电话,告诉他,我叫陈海。

侯亮平:你们是省厅还是市局,省厅我就找祁同伟,市局我就找赵东来。

祁同伟:合适不合适不是你们市里面说了算。

高育良:如果那三个轮奸犯已经放了,立刻给我抓回来。

沙瑞金:李达康专门跑到林城和我汇报过,这没什么。

知道谁有用了吧?

知乎用户 小梦大半 发表

这个一般在喊阿 sir 的那边有点用

在我们这边没啥用

哦,听说他们现在也不叫阿 sir 了

那现在可能他们那边也没啥用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6u3Z74 发表

人不在中国的档次

知乎用户 究极黄金骑士​ 发表

起诉一公司

夫人硕士时候就过了司法考试,一直在大学教书,但是律师证一直找了个律所挂着,没实战经验

翻阅我的起诉资料,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证据不规范,证据不足之类

我莫名其妙看着她,就说了一句:…

知乎用户 贾森​ 发表

大概就。。中二的法盲。

这句话的存在基础是沉默权,然而我国没有这项制度,律师在不在你说了不算,也不影响你坦白交代。

知乎用户 M 先生 发表

2015 年年底在广州参与一个特大假烟制造贩卖案子,嫌疑人一到位律师就来了,提各种要求,但这个案子是公安部督办的,所以律师只能瞎嚷嚷,没卵用。在中国,案子一般看大小和领导的重视程度,小案子就陪你律师玩玩,大案要案都得实现组织意图,一不小心又说多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装 X 遭雷劈。
国外的我不知道,国内的,
咱们中年人,普通人,出了事,谁不是立刻打一圈子电话啊。
一般到律师这一步,那就是要收尾了。

各种出事,都是找对应部门的亲戚朋友关系,
就算没有,也可以找朋友,让朋友找朋友,尽量把风险消灭于无形之中。

我举个例子(新鲜出炉刚编的故事与大家分享)

谁还不知道谁啊,中年人的社会,出了事,都是赶紧想办法解决问题,谁有空摆花架子啊,又不是中二少年。

想起来我高中时候写过的一篇作文,作文题目是《网》,我写的,国人的关系网,各种挥斥方遒激扬文字痛斥时弊,,,再看看现在很多事情的做法,,忍不住笑了哈哈 。。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oJoOOa 发表

想到了杨天勇案中案:

杨天勇是个警察也是个抢劫杀人团伙的头目。某天某公安局领导和一个女下属在车内偷情,被杨天勇团伙误打误撞劫杀。因为死的是领导,办案警察舆论压力很大。当时怀疑是女下属的老公报复杀人。她老公是一名缉毒警察,然而也被屈打成招了,判了死刑。万幸杀人凶器是枪,作案工具找不到,二审判了死缓。后来杨天勇的某个手下太贪,启用抢来的手机被抓,真相才大白天下。
所以结论就是:

知乎用户 海水浴场第三个号 发表

电影看多了呗

有用的要么是点头哈腰的说我的关系是谁谁谁 您给通融一下

要么是 “你接下电话”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事简直就是现实生活的翻版。

一朋友在派出所任职,警察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纠纷,有次抓了一个小偷,二十岁不到的样子,也不是第一次被抓了,但是我朋友第一次遇到。在派出所,带上手铐,开始讯问,这小伙子上来就说: 你们不用问了,在我的律师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说(大概这个意思,可能是港剧看多了)。然后警察叔叔也无语啊,只能给他两巴掌了

知乎用户 好梦由来最易醒​ 发表

无知档次,

有档次的人,一个电话就放走了,根本不会抓进去。

知乎用户 叶隐闻书 发表

鉴定一个社会法制建设的成果,最关键的是看是否有犯罪分子通过钻法律空子逍遥法外,如果有,那么就是法制社会,如果没有,那就一定有一大批犯罪分子依靠权力庇护逍遥法外。

知乎用户 施晓菲 发表

你要在西安的话,你给我五十块钱,我就给你找一个律师,你以后犯了事就可以说这句话了。

当然每次跑腿得另外算钱,当然你这辈子估计也不会犯事吧。

我就有个律师朋友,某次经得他同意,说把他的办公电话印到我名片上,以后有病人威胁要告我,我就直接甩个名片,说:上面有我私人律师的电话,要告就告去。

不过这个也就是个想法,一直没有打印名片。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是多有钱的问题,英美法系 “米兰达法令”,你如果跟警察明确说出我需要一个律师,或者请跟我的律师说,警察就必须立即停止继续对你的口头询问,或者即便询问,你所说的话也不能成为 “呈堂证供”。

知乎用户 水知寒​ 发表

最拉胯的档次。

在国内有权势的人一旦都到了审讯室这一步,说明这事就要办成大案铁案,绝无翻盘的余地。

有没有律师都没用。

请个法师还好些,多少能安慰安慰自己。

知乎用户 白家人的传统美德 发表

哈哈,还真有这样的人,先说个反的,贵州女企业家和政府做项目,政府过亿的的欠债,只给 1200 万了结。

女企业家不服,结果她和她的律师、律师助理 10 人被刑事拘留

再说个和你说的一样的,我前公司老板,一年赚几十亿的那种。资产应该在百亿以上。

辞我的时候,说过和这句话很类似,但很霸气的话,说要劳动仲裁,他奉陪到底。

他媳妇就更霸气了,你要打官司打到北京都没有用,我们从西藏到北京都有人。

他的小蜜更是威胁我,不得好死!

你以为人家开玩笑的吗?

不,人家是有真实力,我在讨薪打官司、网络曝光的那近三年时间里。

检察院的女法官说,你再上诉,你再曝光,你再举报,就给你判死刑。

那才叫真实力看下 https://mr.baidu.com/r/1f4MMPTrZQY?f=cp&u=80027ea62662abd2

你说的电影里面那种,都是摆拍好嘛!

知乎用户 长安街之狼 发表

几年前,跟前任去滑雪,我水平一般,下滑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雪场教练倒着横着滑,我躲避不及,撞了,受了点伤。好在当时前任在我背后拍我滑雪的样子,全程都录下来了。

滑雪场的人很不负责任,一直跟我扯什么 “国际雪联通用规则”,说我撞了人家人不找我算好的。

后来我就急了,就开始装逼了(为啥急了会装逼我也没明白我的脑回路)

我就说 “要不然我把我的律师叫来,你们来聊聊你的国际雪联规则,看看你们的人倒着滑撞了我算谁的”

雪场的人瞬间沉默了,过一会儿来了个经理疯狂道歉,还假惺惺的带过过去看他们教员组在集体挨骂。

我觉得这是我人生中为数不多的装逼成功的经历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你个大老粗 发表

连一个半老徐娘在遇到查酒驾的时候都知道对交警说你叫 yu wei 过来,你搁这儿拿港片和美剧里的桥段糊弄真正的强力机关,真没底气或者真没见识起码得占一样。权力会且只会对它的来源负责,但你最好识时务一些把这个来源理解为更上一级的权力,所以扫黑除恶前都是上级纪委先摸掉保护伞。而很多大哥和小崽子们吹嘘的有政治资源,是不是摆在大门口的靠山石或者供于显眼处的合照那些样子货,最终也要体现到具体的事务落实上,比如公检法和某些部门的熟人情,当然,这只是比如,而且没有裙带和世故,自然也就没有人情,钱很多时候没你意淫的那般万能,不会用或者用不好,就是砸大家脚的石头。

至于律师,早些年政法系统对于执业管理没那么严格的时候,那批从六扇门各个条口出来创业的叔伯们确实有些平事儿的能量。现在嘛,都是科班毕业凭借专业和经验为你事前咨询评估和规避风险的,合适的用法应该是 counselor 或者 attorney ,而不是 lawyer ,更不是 broker。你们都断奶几十年了,进局子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爷叔也只能点到为止了。

知乎用户 seraphlau 发表

没 diao 用

上次我跟 jc 说这话,jc 立马谨慎起来

其实 jc 很讨厌律师,就怕找他们麻烦

各退一步,差不多行了。

这种事情就不好操作了

至于我什么档次

请律师又不贵,遇到事了,你自然愿意花这个钱。

跟档次有个五毛钱关系

知乎用户 tian tian 发表

没什么档次吧。我就是一个打工的,外企中层管理。公司都有法律事务部,或者是类似的东西。

换了好几家公司了,每家公司都有相应的培训,还有对应的考试。大概就是教育我们,做哪些事情需要依据什么法律法规。发生了哪些事情(特指涉及公检法税务等)找谁汇报。简单的来说,就是” 找我们的律师吧,我没有权限处理此事。”

另外也认识几个律师。遇到一些纠纷,也会说 “我先咨询下我的律师吧。”

高票回答里面,现场打电话的那种,暂时没有做过。顾虑是,怕给别人惹事儿(类似于我爸是李刚这种麻烦)。但是私底下,会尽快找相关的熟人告知事情详情,寻求建议或者帮助的。低调点吧。

知乎用户 虚空老大哥 发表

大概是银河系王子吧

知乎用户 自助餐​ 发表

真的有背景的老板,被拷铐子的时候是一言不发的。

因为但凡有回转余地,警察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

地位再高点的,找他们的是纪委。律师已经卵用没有了。

只有能赚一点钱,有那么一丁点人脉,但实际上没啥用的人,才会和警察叫板。

知乎用户 法客 发表

在大陆,任何层次的人都不能说这句话,马云不能啊。

因为法律问题

原因:

1: 法律上:在大陆,犯罪嫌疑人没有类似香港的缄默权。

2012 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就能委托律师辩护,但是《刑诉》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有缄默权。这也就是这也就是意味着,就算律师不在你身边、你没见过律师,讯问你时,你也必须回答。

2: 实务上:侦查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时,第一时间就把犯罪嫌疑人的手机没收了,所以犯罪嫌疑人根本没有机会给律师打电话。当然侦查人员也不想让犯罪嫌疑人联系律师,而且实务中他们的方法很多。

所以,美剧、港剧中的 “我的律师马上到,他会回答你” 在大陆真的会水土不服的!

不认识领导、也不让联系律师的普通人,就只能任警官摆布了吗?

当然不是。

其实我们也有类似 “我的律师马上到” 这种话。

那就是 “我给家人打个电话,以免他们别担心。”

警官会同意这种请求,不过一般你只能用他们的手机。电话里简要向家人说明下情况、并让家人赶快联系律师。

万一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1: 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请求与家人打电话,简要说明情况、让家人赶紧联系律师。

2: 被讯问时,没见过律师的情况下,不要乱说,多说些无关紧要的内容。

3: 与警官沟通时,态度要不卑不亢,切记不要激起警官的情绪。其实这也只是他们的工作,在无关紧要的地方只要作出配合的样子,他们不会难为我们。

切记:一线办案人员的脾气大多很差,和他们顶撞尽量不要超出 3 句(实测),不然接下来他们会各种针对、难为我们。

知乎用户 无名氏 CNUS 发表

在中国不行

在中国的版本应该是

你的领导马上就到

知乎用户 Eleanore 发表

是搁以前会被一顿收拾的档次,说出这句话,意味着是真没有认识的人。

正确操作是这样的:来,你听一下电话。

高端操作是这样的:刘维被抓了,省厅领导立马就接到电话:“家里人等着刘维回来吃年夜饭”。不到半小时刘维就被送到家,压根也不用和警察多说一句话。

知乎用户 Masa 发表

只要你真的平日跟律师有接触,出什么问题的确可以通知你认识的律师进行处理。现在中国的侦讯一般都采取有罪推定(就是警察在抓你后进行的审问是建立在你有罪的基础上的)所以很多警察使用的手段就是下套让你供述出对你自己不利却对他们的判罚有利的陷阱问题,这时候如果有律师朋友出面那你可能就得救了。所以还不赶紧去找俩律师交个朋友?

知乎用户 丘山君 发表

文盲档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几个字是有哪个不认识吗?

知乎用户 刘泠甫律师​ 发表

看问题就能让我看笑了的,你是第一个

好吧,认真回答

他这种说法不论是在法律制度上还是现实操作中都没有任何依据和支撑。完全不合法,中国没有沉默权

所以,他会被以妨害公务强制传唤拷回去!哈哈哈哈,再笑一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先问能不能,再问啥档次。在中国,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介入都困难。**等你能见到律师的时候,基本已经从办案中心移交看守所了。此时侦察与定性基本完成,律师能做的基本也就是减少量刑而已,除非能够无罪辩护推翻定性。不过这种情况十不存一,对办案人员也有处分,因此阻力很大。

**那在中国什么有用?背景与关系。**警察审讯先问你姓名、年龄、职业、家庭情况,为什么?为的就是确定你的社会背景与社会关系。如果你身在官员家庭或者身为企业高管,那么考虑到万一办错案子的社会影响,手段会更温和一些。反之,针对憨厚老实、本地无亲甚至孤家寡人者,手段容易过激一些,雷洋事件以及近几年平反的冤假错案多是类似情况。近年来,一线城市推行办案中心机制,正是为了抑制基层肆无忌惮地办案,加强侦查流程的监管,总体而言法治环境一直在改善。

**最后,作为普通人,应该怎么办?调整心态,配合调查,强调证据,无责不揽罪。**你觉得自己是无辜公民,但警察会先入为主的认为你就是罪犯,毕竟真正的罪犯都擅长装无辜与狡辩,而且能进审讯环节的人,八成最后也确实是罪犯(此处注意 “询问”、“讯问” 是不同的)。审讯流程神似文革批斗,敌我矛盾、上纲上线、百口莫辩,不懂的去看看《芳华》。须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否则你心中的人民警察美好形象可能崩塌,导致一时间过度消极绝望。更多实务细节容易被和谐,如果你自身清白却被诬告陷害,亟需援助,可以私聊。

P.S. 警察的职权很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但与普通公民容易发生被动接触的,主要是刑事侦查与维护治安这两种情况。此外,凡是要被带走的情况,都应加大重视。

知乎用户 风尘 发表

你还不如说:“我的领导马上就到” 更有用…..

知乎用户 中出飞马 BVVD 发表

电影看多了

碰上轴一点或者大抓大放时期蛮干过来的老警察根本懒得听你的,先拷上了再说。

真正有水平的要么就翻出通讯录打通电话,也不会给递出警民警接,几分钟后出警民警的对讲机或者手机就响了。

要么就和我们单位那两个卧龙凤雏一样,去市局对接党建联建工作,路上碰见村里打群架在那看热闹然后被处突队一块当成参与者抓走了,然后路上一路在那兄弟兄弟,自己人自己人。然后政治部相关领导等得不耐烦了打电话过来问,一问当场无语,再然后亲自过来领的人。

知乎用户 律师妄屿​ 发表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他会替我回答 = 请立刻教我做人,别留情

当律师的都不太敢装逼的说:“别吓唬我,我就是律师,你们的办案程序我比你明白”

知乎用户 哈哈儿 发表

现场碰到执勤民警,首先要相互尊重,相互给台阶下,社会上真的不存在哪个怕哪个,真的,哪怕你把罗翔请来,先吃亏的肯定也是你自己。其次没有个地级市市委常委以上的亲爹,不要想去装逼,哪怕你有,最好也不要去尝试,因为有些一线执法人员的头是很铁的,你非要杠,他一个普通民警,是压根无所谓你背后的大领导的,闹大了对他只有好处。最后,再大的关系,你悄悄告诉他,不要当着其他人的面说。就我这个 ip 那个最大的城市,sw 常委的亲属,给基层 mj 来起,一样严格执法。因为他们看似强大,实际上盯着他们的人也很多。现在又不是以前了,上午发生的事,可能中午整个大院就知道了。你确实要装逼,你就说你是外星人,民警觉得你可能有精神病,让你赶紧走。

知乎用户 青菠萝律 发表

跟警察说的没遇到过,但是遇到过一个很奇葩的。

有个 40 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到律所上门咨询,我就接待了一下。小问题,公司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了,我帮着看了下材料,给了点意见,20 分钟左右就结束了,临走前被要了手机号。当然,咨询费也没给,就说回去和老板商量一下就委托我。

好嘛,这事我都忘了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接到他的电话。

我刚接,问清楚身份后,他就说万律,你把意见和我老板汇报一下,最好详细一点。

我当时就蒙了,这是要签法律顾问还是要委托?可你们也没付钱呀。

但是出于礼貌,我说我暂时有点事,我们另约个时间当面聊聊。对方突然另一个男声说,今天开庭呢,没有时间了,你和仲裁员说说你的意见。

我再次礼貌的问了下,说话的是谁,得,所料不差,就是公司老板。

具体什么情况,我没再问,我直接把电话挂了。

据我猜测,十有八九,是公司这一方和仲裁员说自己有律师,要再问一下律师意见,然后把电话打到我这了。

反正,这么厚脸皮的人,我也是第一次遇见。

有些时候,自己有律师,其实就是有个律师的电话号码罢了。

知乎用户 冷爱 发表

舍得请律师不简单,被几个高年级霸凌勒索钱这个事,一般家长去,金叉也就忽悠下你,然后摊摊手,不予立案。

但之前家长群,就是请了个律师去,不知怎么说来说去,金叉就立案了。而且还能走刑事拘留

知乎用户 貂裘相邦​ 发表

没档次,大官警察就不敢抓。小官也得找你们领导说话。

但凡有个政协人大的身份。警察也不能轻易抓

警察抓民斗不了官

知乎用户 索塔里特 发表

得看你国籍,中国人就是一点档次都没有。

知乎用户 魏王煮酒​ 发表

在中国这个地方,跟警察说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

我可以明确的说,真的没什么用处。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我有朋友亲身经历过一个案子,整个案子过程中,律师唯一的作用就是传个话。

当时他们公司有领导直接被拘了,家里也是第一时间找了律师,了解相关情况,然后律师根本见不到当事人,等到律师见到当事人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

当事人该交代的不该交代的,都已经交代了。这就是律师在被拘期间的作用,仅仅能够提前几天看到当事人,然后帮家属传一个话。

当时他们公司那个领导传出来的话就是委托自己的嫂子把两个孩子带回老家。

我国法律跟外国法律并不一样,大多数情况是真正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因为你过于抗拒的话,很难保证民警在上面冷不丁写上一句 “该犯罪嫌疑人顽强抗拒坦白” 之类的话。

在被拘留这件事情上,我国拼的是合法关系,什么是合法关系呢,我认识的一个人,他也被拘了,刚被拘进去还没有十个小时,他舅舅就从省城赶到县城,然后跟公安打招呼,结果就是认罪认罚,不进看守所关 30 天,给你恢复人身自由,限期内缴纳罚款。

可以说这个人关系已经还算可以了,他舅舅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在合法的范围内帮他免掉了拘留期。

更牛的关系层面,我这边也只是听闻了,那算是道听途说,不值得说出来。

可以说,在我国,关系比律师重要多了。很多案件里面,律师根本起不到作用,在法庭上,律师也是合理合法的说,而不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飞扬跋扈。

毕竟香港演的那些东西,那是电视剧,不代表现实。

知乎用户 RANDY 发表

中国这边有档次的人,一般会说:小同志别着急,你们局长马就到了。

知乎用户 上海刑事律师猫哥​ 发表

一旦你说出这句话,就已经暴露了三点不利之处:

一、这个人完全不懂法;

二、这个人没有后台;

三、惹怒承办民警。

警察叔叔会用看大聪明的眼神看着你,好好对待你的。

知乎用户 何为 发表

在大陆,你要跟警察说出这句话,我怕它们会把隔夜酒都笑出来……

知乎用户 风语者 发表

在我们国家,如果面对公检法,你说我的律师马上到,会遭到周围的人无情的嘲笑,以及讽刺,因为我们的法制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次公检法有很大的权利,律师即使来了,能不能会见还是他们说了算,如果律师敢造次,在会见的时候,有一百种办法可以把律师装进去,庭审的时候,有一百种办法让律师闭嘴,如果像北京律师那样,又有一百种办法吧你驱逐出法庭,甚至拘留,所以在我们国家说 “我的律师马上到” 的人,让人感觉非常可笑,首先你个人还真养不起律师。

知乎用户 公子白 发表

“一会你的电话会响,你接一下。” 才是档次够的人会说的。

而问题里这种人一般层次不高加电影看多了,或者一直在国外生活到中国没多久。

知乎用户 冥王神 发表

你这问题,我看完后的反应简单概括就是八个字:

张口欲言,闭嘴不语

知乎用户 别让我动 发表

顶级关系:

上级直接给电话,你蹲着就行。自然就给你放了

次一级:

让人接电话,你蹲着就可以,不涉及原则不为难的放了也就放了,时事后批评教育。

最次一级:

你跟他扯关系,看看能不能沾亲带故,巴拉巴拉一大堆,能在路上给你点优待,你进去蹲着的时候没这么遭罪。

最最次:

跟律师说去吧。

知乎用户 李劼​ 发表

就是通常意义上有钱人的档次呗。

只是叫律师 “马上就到” 又不难,只要钱给到位,“时刻准备着”是顺理成章的。

但是!“马上到” 了之后,是跟阿 sir 刚道理还是被叉出去,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

知乎用户 鸟栖良木范文程 发表

我希望国内所有的公民,在面对警察的时候,都能这样不卑不亢

知乎用户 刘写被人注册了 发表

看了那些回答,基本都是电视剧、网络小说看多了。

要知道,警察见了当事人的律师来了,一般都会打听打听是不是本地律师所。你猜猜是为什么?

而律师见到当事人,一般会问 “有没有被诱供或逼供” 你再猜猜是为什么?

当然,律师的作用是防止你被冤枉或承认了你本来没犯过的事儿;至于你真的干过,那就没什么用了。

知乎用户 闪闪的红芯 发表

这时候如果你真能掏出护照,那还有得看

哪怕只是猪肝红,虽然没有用但也能吓条子一跳

没护照就算了,是乐子。

高档次的这时候不该喊律师,应该摇人。低档次的就更不用说了

知乎用户 李大哥​ 发表

是外宾

知乎用户 黄磊 发表

简单说吧,没啥档次

中国是个上级管下级的国家

不是律师管警察的国家

在任何一个城市,公安的最高领导就是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市局局长通常兼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也就是说,公安局长的上级领导就是市长和常务副市长

档次够的话,你有什么问题,诉求,直接和市长说就好

市长吩咐手下,多简单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你法我笑. jpg

这里的好警察还洋洋得意?!这样居然还有快上万的点赞!!惊了!

知乎用户 周琳​​​ 发表

1:国内的私人律师并不贵,一年几万块可以有个很不错的律师。

2:一般公司单位拥有律师也是很普遍的事,可以给公司领导提供服务。

3:经常出事的特殊职业人,对处理事情经验丰富,经常和公检法打交道,律师很有必要。

4:最重要的是这个国家得是法制国家或地区。

OM 文章

如果遇到的警察,非要毙了你,真没辙,就算有一天能洗冤获赔,一切都太晚了。

在某国说有律师,不如说 “我爸是李刚

这也是学法律失业最高,律师很便宜的原因之一。

所有说题主看到电影应该是港台片,或国外的,这不代表公民的身份,(黑帮混混这么说的也不少)这是法律意识,懂法律,相信法律,的表现。

知乎用户 吃嗯沉 发表

律师马上到?先不谈大陆法系律师没有陪同权的问题——

连律师都给你抓起来哦,搞不好还半路车上不明不白嫖娼拘捕心脏病死了呢

知乎用户 清五郎​​ 发表

要凉

知乎用户 邵逸泽 发表

这么说吧,在我国的刑事诉讼

律师的作用无限接近于 AI,就是让你咨询一下

1、什么该说什么不要说,看能否争取到免于起诉

2、想办法承认一些轻罪,以争取轻判

其余律师干不了任何事

中国没有沉默权,你沉默等于告诉警察你有问题,而且拒绝配合,然后检方会非常高兴的给你编织一套非常合理的故事,然后按照故事给你定罪

老老实实配合警察问话,尽可能少讲话,但表现出无比配合警察的态度,等律师来了沟通怎么处理

同时如果你有任何可以用的关系,应该第一时间使用,晚用一秒就多一秒的麻烦,不进局子一切都好说,进了局子就要有供词,供词一旦落笔神仙难救

知乎用户 成这样覅下雨 发表

我哥们处理过一个案件,很简单,就是双方互殴,但是就相互揍了几拳就被拉开了,连个皮外伤都看不出来,两个人被带到派出所,警察先是组织调解,甲想调解,乙坚决不调解,说要一起拘留,警察告知甲说乙不想调解,他们将会按照正常程序给两个人办拘留,甲说麻烦你把案情汇报给你的分管副局长,办案民警讲你这个事要办到最后才需要汇报分管副局长,前期只要汇报所领导和业务科室领导就可以,甲说那也可以,你们按照程序办吧,等办案民警把材料收集完,汇报所领导和业务科室都同意,最后报到分管副局长那边的时候,副局长一个电话打给所领导,提出他的意见,觉得拘留处罚过重,可以适用罚款,所领导一点就通,立马改成罚款一百元,乙交完罚款出去的时候都是一脸懵,因为他在这边打架不少次,每次都是拘留,哪有过罚一百块的日子,但他不知道的是,跟他打架的是隔壁县的办公室主任

知乎用户 当时只道是寻常 发表

说了句在这里没啥用的废话

小同志 还是那句话 我下的是车 你下的是岗 你拦的不是车 是你的前程 喝醉的是我 该醒的是你 我停在了酒局的路上 你停在了事业的路上 为什么只敢在背后议论我 因为你没能力站在我面前 我身后的黑 连光都照不进 因为我的遮光墙还没塌 这是你局长的电话,拖你的福这是他第一次能和我交谈 小同志你可能上面有人 但是我上面已经没人了​

知乎用户 苏察哈尔璨​​ 发表

酷?你怕是对酷进行了重新定义。

作为一个涉嫌违法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当被警察请去喝茶的时候,其实就已经需要独立承担法定义务: 如实供述义务。该义务无法由他人代为履行,除非是嫌疑人本身由于语言交流方面的原因,比如是聋哑人或不会汉语,可以聘请翻译协助代为表达嫌疑人的意思。除此之外,别无选择,作业自己做,哦不,问题自己回答,就算是大律师来了也不能代替嫌疑人回答问题,律师并没有这项权利,也代理不了这个业务。

(当然,嫌疑人也可以闭口不答任何问题,也可以信口开河胡说八道,但这都不是他的权利,而是他的自由。这都是题外话,反正证据充分了 “零口供” 也能定罪,口供并非是决定性的证据。)

所以我觉得,跟警察说出这种话的人,档次我不知道怎么定,但此人一定是中二气息很足,另外就是没有主动接受过普法教育,喜欢看港剧。

知乎用户 别亦难 发表

我妈!!!

我爸是律师,

真的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我在读法学院

更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kN68mw 发表

警察代表的公权力,我的律师代表的私权利

在公权面前提及私权,更接近把公权与私权置于平等的地位。

或者准确来说,这种做派其实遵循的是一种理念:

政府 / 权力 / 法律,是一种必要的恶。

必要,所以要支持。

恶,就要警惕反噬。

它和以天下苍生为念 / 为人民服务,

这类权力自带伟光正立场的理念,

是两种不同的逻辑。

后者鼓励乃至要求你信任公权。

再延伸一点就是,

这两种理念对应了两种相反的人性观的预设:

性恶论,与性善观。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说明这个场景不在中国大陆而已。

国内的富人也没有这么干的好吗。国内富人当然遇到麻烦打电话啦,人脉圈杠杠的要什么律师。

知乎用户 花里胡哨的凡人轩​​ 发表

[吃瓜吃瓜]

张女士开着自己的黄色奥迪 Q3 行驶在大马路上

然后在等红绿灯时,挂错了档位

一脚油门,就把自己的车屁股堆到后面一辆比亚迪的脸上去了。

撞完就准备跑

比亚迪车主无奈下车,把张女士叫下来

张女士下来就是一顿输出:“我都倒车你了你为什么不看?非要追尾才行”

比亚迪车主无奈只能说,:“是你的车倒车才撞到我的,你应该是全责,拍个照,然后 12123 快速处理一下就行了,不吵了昂”

张女士:“放屁,你就是自己不注意,我老公说了追尾一律是后车的责任。”

比亚迪车主:“要不咱们报警吧,交警处理,但是堵路了,我们拍照把车挪开,防止二次发生事故”

张女士:“挪什么挪,你就是想破坏现场,你赶紧报警,我就等着交警来治你”

比亚迪车主报警,并放置警示牌,大概半个小时后交警到达现场处置。

交警询问完后表示:“女士,我们已经拍完照了,把车辆挪到道路与旁边,你们事故也不大,建议走快速处置”

张女士:“他全责吧”,

说完用食指指着比亚迪车主狠狠地来一句:“等着修车吧你。”

比亚迪车主看着交警,希望交警能伸张一下正义

交警也是给张女士表示:“女士,你倒车追尾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具体的责任比例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时确认,两位明天到道交处置中心处理一下事故。”

张女士可不干了,说什么不让比亚迪车主走,还给自己老公打电话。

“老公,对方追尾,但是交警说我是全责,他们欺负我不懂”

张女士老公不一会就到,一上来就指着比亚迪车主骂

“怎么,认识两个人就是开始讹人,我看看你人是谁,交警队我还没有淌不平的事”

比亚迪车主:“是你老婆,在红绿灯,倒车,撞得我”

张女士老公回过头问张女士是不是

张女士:“车是我倒得的,但是他自己不躲,就是想撞我,追尾他就是全责”

张女士老公倒吸一口凉气,拿出烟:“兄弟抽根烟,不好意思,我们全责,我认了,通知保险公司修车吧,我们全险。”

然后就准备拉着张女士走,谁知道张女士当场就暴怒

“你是不是怕了,一个垃圾比亚迪你就怂了,你几个意思,你不是说交警队都是你的人嘛,这就走了,我面子往哪里放,明明是他不对”

张女士老公:“是咱们得问题,咱们有保险,回吧”

张女士:“有保险怎么了,我今天受的委屈谁管,你就是怂了,让你找人你不找人,你就是个软蛋,我怎么能嫁给你了”

……

“上次让你给我闯红灯的罚款和扣分交了,你交了回来还说我,就是心疼你的那几百块钱?”

“还交警队有人,有个屁,你就是个软蛋”

张女士老公直接一巴掌,然后两个人就是开始吵架

比亚迪车主见状赶紧把车开的远一点,然后躲在树后面看夫妻俩吵架,交警也没来得及走,也在默默观看,

整条街的车流都变慢了,井然有序,没人按喇叭催促。

只听度咚的一声,嘿嘿又有两辆车撞了。

现场来活。

说明什么,能够跟警察说出「我的律师马上就到」的人,一般没什么档次,

厉害的人,出事了第一反应是看看什么事,找什么人,一定积极配合,低调做事。

不厉害的人,你说你的律师马上到,警察同志会告诉你,别白费功夫。

咋咋呼呼人的,往往没啥好下场。

当然看戏的同志,也需要注意安全。

知乎用户 远离寂寞自由自在 发表

根据这些笔录,确实没有说 “我的律师马上就来” 的机会。

但是可以不回答 “与案件件无关的问题”。

知乎用户 lovisetu​ 发表

这事儿心里知道就好,别乱说。

人家条子也不想为难你,就是公事公办而已。

你要是觉得他烦,你找律师,那秋后算账呗。

但是在人家手底下,你配合人家条子就行,毕竟大家都是挣口饭钱的人,你是,条子也是,都是养老婆孩儿的。你别扒拉人家饭碗,这不好。

你想啊,你把他这身条子皮扒了,他不也就是个普通人吗?大家都是难兄难弟,活的不容易,你为难他的工作干什么?

有病么?

知乎用户 丁炸桥 发表

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小年轻

你跟警察说我律师马上就到,这一看是没背景,逮住你可劲办

中国最管用的是,你领导马上会给你打电话的

有一家很牛 x 的做雷达的单位,做的连美国什么洛克希德,休斯霍尼韦尔都撵不上,是真正的护国神山,有一次几个哥们去吃夜宵,吃着吃着散步一不小心散到洗浴中心,就刚好做了个保健,结果给警察带走

最后,警察把几个人身份证信息一输入发现自己这个级别没有权限,然后单位很快派人来把他们领走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vy57b1 发表

我的评价是不如【你们的局长马上就到】的人,档次不行

知乎用户 黄栋 律师​ 发表

有这种想法的人,大多是受港片的 “荼毒”,我国大陆与港澳地区的法律体系分属两种不同的法系,我国刑法中并不存在 “沉默权”(米兰达规则)和 “律师在场权” 制度。

一、关于 “沉默权”

沉默权,最早成文于英国法,并在美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英美两国是沉默权的起源地和集中发展地。刑事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追诉人所享有的面对侦查、司法人员的刑事审讯保持沉默,而不自证其罪的权利。
就其内涵,学界的解读进行了延伸,也进一步明确了沉默权所内含的应然要求:**第一,**实行沉默权最基础的要求,即被追诉人在接受讯问,尤其是在侦查讯问中享有保持沉默或者拒绝回答问题的权利。**第二,**实行沉默权所隐含的要求,其一,就侦查机关办案规范、取证手段而言,其不得采取刑讯逼供或其他方式强迫被追诉人供述罪行;其二,就司法机关而言,其不得因被追诉人保持沉默而在认定案件真实时做出不利于被追诉人的推定。**第三,**就违背沉默权的要求,主要体现在获得证据的证据能力上,该类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在审判中作为证据使用,即 “毒树之果” 应当排除。

从我国刑诉法的规定来看,刑事诉讼的主要任务是惩罚犯罪,因此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势必要求其如实供述答,但同时从保护人权角度出发,也规定了对于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当事人可以拒绝回答,这也算是一种 “有限的沉默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 修订)》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二、关于 “律师在场权”

我国还未确立律师在场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只有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才有权委托辩护人,这里要强调的是只规定了 “有权委托辩护人” 并没有规定 “接受讯问时律师可以在场”。因此,在公安机关讯问时,辩护人不能在场。

基于上述分析,大家就很容易理解,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根本不可能会让犯罪嫌疑人说出:“我的律师马上就到,等我律师到了我再回答” 这种话,因为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律师并不能在场,也不能代为回答。

在我国,能做到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让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并向公安机关了解涉案罪名和关押的看守所,已经是自救的最快方法,在刑拘后的黄金救援 “37 天” 内,通过律师努力,如果能争取到取保候审或不予逮捕就已经相当不易。

因此,在我国长期以来 “有罪推定” 的刑事思维惯性下,大家还是安守本分,遵纪守法,在国家机器面前,谁都是渺小的个体……

知乎用户 浮生 发表

三五年前吧。

我前女友的父亲被小区保安给打了。

事情的起因是他们家干装修的在那个小区干完活有些建材之类的等着拉走。

老头自己看材料时候抽了根烟被保安看到了说这里不能抽烟,要把材料拉走让老头交两千块钱罚款再说。

老头肯定不愿意啊,争吵中就动手了。

三个二十几岁的打一个六十多的。

老头耳朵被打坏了送了医院。

你猜警察怎么说?

调解,互殴,让三个保安出两万医疗费就完了。

我当时听着一股无名火就起来了。

跟那警察说,三个二十多的打一个六十多的,还把人打住院了。你管这个叫互殴?

那我现在打你,是袭警还是你跟我互殴。

那警察不理我,我就堵住通向调解室的铁门继续问。

一个老警察(后来通过公示墙知道他是所长)说:你现在扰乱公共秩序我可以抓你的。

我说:我就问,三个二十多的打六十的算互殴。那我现在打你是袭警还是互殴。你说一句算互殴,今天这扰乱公共秩序我就忍了,最多十五天,算严重关我一个月。

一个月出来我不找个律师把你们整个所的皮扒了,我跟你姓。

这时候前女友拉住我把我拉走了,然后那老警察没吭声。

等我回来拿手机给公示墙拍照的时候,好家伙,哪些人全站起来了。

后来,那三个保安,伤人进去六个月,出了医药费。

再后来,就变成了前女友。

顺便说,发生地在帝都,北三环附近。

不懂法律的人是不会被法律保护的。

能说等我律师来谈的人,至少懂法律不会被坑。

知乎用户 人生何处不相逢 发表

在大陆摊上事说这话,就表明这是个港片看多了的中二病书呆子。

这种人应该没有什么太过深厚的社会背景。论结果,真的不好说,但可以肯定,说这话对于改善其处境,基本上没有积极的作用,要么火上添油,把本可以脱身的自己搞进去,最好也是没有任何作用,该怎样怎样。

一种可能性,是他真的有律师随时可以差遣,那就无非是私人朋友关系的律师或者私人雇佣的律师,才可以随叫随到,毕竟临时委托也来不及。如果是后一种,说明他的财力很雄厚,但这部分请得起私人律师的财力大概率不是他自己挣来的,这可能是个富二代。

为什么?并不是说我要在这里批判我们这里不是法制社会,而是说,我国的法律制度不适合这样操作,我国的法律制度和我国香港台湾以及西方欧美国家是不同的。不谈民事纠葛,在事件初期,律师真起不到什么大的作用。

我们这里,一个人摊上事了,涉及到的法律规定分两种,行政法律和刑事法律。

一个人触犯行政法律,比如嫖娼,小额赌博,轻微伤以下的殴打伤害,交通违章引起的处罚等等,完全不适合你说这话。在行政案件调查阶段,没有律师介入的机会。只有等调查程序结束,行政处理结果出来,或拘留,或罚款警告等等,才可以对处理结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时律师才有介入的机会。

触犯刑法后,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在被首次采取强制措施后,才可以申请辩护律师。但是一个人因为违法行为被控制起来,首先面对的往往是公安机关的传唤或者留置盘问,这个阶段,属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本身进行甄别阶段,一般 24 小时,这时候,并无律师介入的空间。在这 24 小时之内,侦查机关确认此人确有《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予以拘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情形的,比如受害人指认,随身带赃物,有明显证据证明其犯罪嫌疑,等等,对他采取了强制措施,律师才介入。而且委托律师也不是一句话的事。必须是因为该案件,专门受了委托或者指派,律师才可以拿着律师执业证,委托书,律所委托信函等等,经过申请才可以介入。律师到场见当时人,往往是在看守所等地,需要申请后经由公安机关安排,并不是一句话就能见面的事。

其实在犯事后,还没有被强制措施的时候,往往还是可以挽回的阶段,如果性质本身可以通融,案情也不严重,比如打架引起轻微伤害。完全可以找机会和合适的人沟通,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想办法取得谅解,走调解的道路。这时候一句 “我的律师马上就到”,往往会激怒对方,也让办案的警察产生自我保护的警惕。为防止这种中二病过分挑刺,警察往往会第一时间尽量先把事实证据尽可能往严格和详尽方向查实,以防反被嫌疑人咬一口。这样一来,往往许多可以挽回的案件都不可避免走刑事流程了。

一些自以为黑白两道走得通,企图走歪门邪道的家伙,出了事往往也不会说这种中二病的话,毕竟,一边在背后想办法找人,或者沟通取证,当面装作老老实实地配合调查,给办案人员好印象,消减对方敌意,才可以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

知乎用户 好吃的煎鹅肝​ 发表

如果你只是犯了点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拷在暖气上一宿,第二天一早在你的 “律师” 来之前就把你放了。

其他没那么多废话的人一般口头教育一下当天晚上就能回家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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