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本栞的广播
堂本栞 转发: 2020-08-08 07:30:55 解决最基本的温饱人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担心下一顿的面包。 山鹿ベル : 一言蔽之,改善了(衣)食住行条件,买得起车票,住得起旅馆,可以外出获得就业机会。衣没有提及,其实也很重要, …
这事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但是再明眼的人,也想不到一审会出这样的结果
如果没有这次二审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都没有人会知道,这个名字里面带「侠」字的女工程师,做了这样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却落得一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事情起因很简单,我们看过无数次了,一样的模板,一样的套路
村里来了两家石料厂
2008 年上半年,石泉县国土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城关镇青山沟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进行出让
当年 3 月和 5 月,西安商人郭某以竞拍方式,取得了两处石料矿的采矿权
之后,郭某又授权邱兴银对其中一个采矿点进行开采,二人自负盈
多名村民表示,邱兴银是时任双喜村的村主任
大家看出来了没,一个商人勾结一个村主任,开始开采石料
有意思的是,2009 年,两个石料厂投入运营,但采矿许可证一直没有办下来,直到 6 年后的 2015 年 2 月 10 日,其中一家石料厂才拿到采矿许可证
换句话说,两家 6 年的无证经营,直到 2013 年女工程师网上维权的时候依然是无证经营,到现在,还有一家是无证经营
但是这些很明显都不重要,私下可能已经罚酒三杯了
石料厂的出现,不断出现的运石卡车破坏了公路,还导致公路晴天是尘土,雨季是泥泞
还有村民反映,石料厂出现后不久,当地村民的饮用水出现浑浊,部分河水呈现乌黑状
直到 2018 年 5 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和当地领导前往双喜村视察后,当地村民的饮水问题才得以改善
村里的石料厂出现后不久,包括女工程师母亲在内,多名村民家的耕地遭到破坏
由于村道被破坏,雨后大量石渣被冲进田内
有的村民家是水田,石料厂阻断了水源,导致田地无法耕种
在这样的情况下,女工程师开始了维权之路
2010 年,李思侠以其母亲土地被石渣冲毁为由,向石料厂经营者郭某、邱兴银索要补偿费,双方口头约定一次性补偿 2000 元
2011 年,李思侠再次向郭某、邱兴银索要费用,郭某拒绝支付,邱兴银支付 1000 元
2012 年,李思侠再次向二人索要费用遭拒后,从 2013 年开始通过信访举报、网络发帖等方式,举报两家石料厂非法开采、污染环境等问题
2013 年 5 月 6 日,李思侠以《把青山绿水还给我们》为题,将双喜村与石料厂的问题发布上网,随后,她又在微博、贴吧、论坛上,数十次反映了石料厂的问题
其实李思侠作为一个已经搬离农村,供职大型国企,住在西安市区,工资收入数千
她差这一千块钱么?
我看她差的是一口气
作为村里唯一的大学生,为数不多走出去的人,她不发声谁发声?
尤其是面对商人勾结村干部的情况下,她不举报谁举报?
结果呢?
她反而变成了黑恶势力
主要的控告有两个
一个是先后两次擅自组织村民在新修建的道路上设立限宽墩,导致双喜村村民出行不便,致使邱兴银石料厂被迫停产
一个是 2018 年双喜村 “两委” 换届选举期间,被告人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导致第一次选举村主任出现候选人选票均未过半、无效作废,影响了选举的正常进行
第一个事情,两次打限宽墩,都是与村干部商议后实施的
第二个事情,是因为 2018 年双喜村 “两委” 换届选举,村干部候选人中有邱兴银的儿子,邱兴银也就是商人勾结村干部里面的那个村干部
村民不想让候选人中有与石料厂有关系的利益代表存在,于是李思侠和张海成开始为魏智波拉票,而魏智波,是村里少数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村民。
大家知道我看到了什么么?
我看到了乡土社会里面稍微有点文化的「士绅」阶层在抵抗资本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入侵
结果反而被掀翻在地的情况
如果说谁是黑恶势力,大家觉得是女工程师和村民是,还是外地商人和村干部是?
但是让我感触最深的
其实是记者去采访的时候
有的村民认为李思侠脑子进水:“跟她没关系的事,她瞎掺和,这下惹下大麻烦。”
哎…… 清朝有个很有名的案子叫宁波盐粮案
这个事件在血酬定律里面有个详细的描写,那一章的名字叫做《出售英雄》
宁波鄞县的田赋是分人缴纳的,分了红封和白封,白封征赋重于红封
白封由普通穷苦大众缴纳,红封由乡绅等富户缴纳
有位叫周千翔的监生,他自己已经是属于红封阶层,但是他内心还有孔孟之教,受乡亲之托,到县衙反映民众疾苦
结果被抓
后面激起了民变,周千翔被解救出来,但是政府也作出了让步
平民胜利了,大家要过平常日子了, 周千翔成了多余的祸害——英雄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物,稳定的常规秩序中不需要英雄,也没有英雄的位置
周千翔在群众的压力下,被逼自首,和他同样在清末宁波盐粮案里面带头的另外两个人,张潮清和俞能贵,甚至被他们为之奋斗的乡邻绑着送去领取赏钱了
最后三人都被斩枭示,首级解回县里悬挂示众
周祥千的妻子从此发了疯,整天在南乡的田野里乱跑,东乡人觉得他们也是为了乡亲,恳请不要悬挂首级了,免得乡民「目击心伤」,官府接受了建议,让地保将三颗脑袋埋了
大家品品,这些乡民,在别人为群体争取利益的时候躲在后面,享受着英雄们奋斗的成果,却不愿担当一点风险,甚至为了讨好上面而把英雄给出售了
最后还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请求县里不要悬挂首级,来填补一下他们扭曲的道德感
自古以来,首恶必办胁从不究都是分化瓦解的最好办法,这次也不例外
当女工程师为了自己,更多的也是为了整个村子发声的时候,村民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
我说句狠心的话,她脑子没进水,你们这些村民得癌症死绝了都没人知道
——欢迎关注答主
,也不知道这个回答能撑多久——
这下知道为什么需要律师帮打黑里的被告人辩护了吧
我们先来理清一下事情的大概经过
2017 年和 2018 年,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三人两次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限制矿山车辆通行。在 2018 年的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村两委选举,3 人因支持护路的原村主任张先军落选,转而动员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以致后续选举选票不过半、选票作废。
2018 年 9 月 17 日,李思侠在西安市高陵区长庆西路附近常住的小区被警方带走。当日,李思侠因寻衅滋事罪被石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3 天后,由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个月后,双喜村另两位村民张海成、魏智波也被抓,涉案罪名和李思侠一样:寻衅滋事。
2019 年 2 月 12 日,李思侠与另两名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检方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 “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
2019 年 2 月 27 日,李思侠案在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院当日发布的宣传稿中,此案被称为 “石泉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 该案究竟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
2019 年 6 月 13 日,安康石泉县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一审法院并没有认可对李思侠等人 “恶势力” 的指控,但仍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另两名村民也因此获刑。**一审判决后,包括李思侠家人、代理律师及部分村民均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今年 6 月 9 日,此案二审曾开庭审理,但庭审期间,因控辩双方对证据等存在争议,二审辩护律师发现多处笔录和录音录像完全不符 “笔录说认罪,录音里没有”,二审法院合议庭一度宣布休庭。
7 月 24 日上午的庭审中,李思侠等 3 名上诉人当庭阐述了各自 “无罪” 的上诉理由。“我是为了保护环境,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现在遭遇了打击报复。” 李思侠说。当天下午的庭审中,公诉方发表意见指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发回重审。
公诉方认为,李思侠等上诉人及其辩护律师均做完全无罪辩护,并指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及程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辩护律师在法院查阅证人被询时的录像,发现了大量的指证、诱供、不如实记录等问题。电子数据的存储、提取等严重问题致使大量的言辞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出现重大问题。
7 月 28 日安康中院认为原审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违反诉讼程序,发回重审
黑暗势力太强大,能够指鹿为马,黑白颠倒,谁告谁有罪!
黑暗势力在无中生有,暗度陈仓,凭空想象,凭空捏造,胡言胡语,殃及无辜,祸害众生,然后我等待黑暗势力 仓皇失措,无可救药,无颜面对江东父老
想起许多网友们遇到啥丑恶事件最喜欢说的话了:
“现在扫黑除恶,如果答主你说的是真的有证据,举报就好了,专项部正愁没政绩呢。否则,就不要来煽动舆论。”
呐,谁可能成为黑恶,明白了嘛…
当然好消息是,事情曝光出圈了,当地村民的饮用水以及环境污染问题,应该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了。
只可惜当事人,已遭受了一年的牢狱之苦,至于重审结果,更是天知道会怎样,天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
不由又想起从前看人说,说古代日本农民和封建主们,有一个奇特的默契。
封建主对农民的税收,当然是随心而定,不需要征求农民意见的。而等到农民实在活不下去了,忍无可忍的时候,也会聚集起来,去封建主居所前,也不闹事,就围着站着。
这时候封建主就会显示一下自己的仁慈了,或者亲自,或者派人出来看一看,要求选一个带头的说下诉求。
这么一闹后,封建主往往会知道过分了,稍微减一些税收,让农民有条活路,但在答应之后,就会要求说领头召集的人,必须死。
甚至,因是心照不宣的默契的关系,一般带头的都知道必死,看到老爷答应了请求,都不用下令,会直接自杀——接着农民们再默默地把尸体抬回去葬了。
这样就以非暴力的形式达成了新的平衡,一来封建主们能让农民活下去,二来又保证了农民们不会随意提条件反抗——毕竟是要死人的啊,更妙的是,提一次条件死一次人,下次再想有意见的时候,敢作带头人的已经少了一个,忍耐的阈值也就都高了一分了。
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我还觉着很惊愕,有一种站在远处旁观陌生奇异文化的惊奇感。后来看得多了,才逐渐明白,这一逻辑,不仅是世界范围的故智,而且也从未离我们而去过。
不,我没多少别的意思,只是单纯想起了这句话来了。
建议把一审文书公开,看看法官审判员都是谁。当不了法官就不要当了嘛,回家去卖卖红薯嘛。
既然违反了诉讼程序,那么相关人员是违纪、违法?是渎职还是失职?
就算是罚酒三杯,也请罚了然后通报。
看标题识罪名(✔)
事情经过就不赘述了,说几句别的吧。
其实见过的事情多了就会发现,越是级别越低的,越不好惹。我们搞键政针对的都是整个国家甚至全世界,说的都是大话空话,只要不过红线,言论再错误也不会让他们掉一块肉,自然不会有人在意。然而这都是错觉,如果你不小心爆出了具体到某地或者精确到公司的事情,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力量了。
因为他们真的掉肉了。
级别越低,你能咬掉的部分占比越大,反扑自然越厉害。明面上的官商勾结倒不一定有,不过一旦任何一方出事,另一方的下场也好不了,双方不用交流也能在怎样整死你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而按照现有规定,级别再低的行政机关都有本事拿掉你,像有人在网上议论某市重点工程,市里一发话,公安直接去网络平台总部调 ip 找人之类的事情太多了,我就知道不止一例,至于怎么处理就看领导心情了,走法院的不多,毕竟上级没掉肉,不一定支持,一般都是谈话 + 监视。
类似的事情其实非常多,我之前玩贴吧就经常看见有人发贴说类似的事,事情经过都很长,很少有人能看完,和其他人的生活也没关系,一般也没几个回复。只记得一个玩笑,说无论再丑再穷,只要说当地几句坏话,就会有人 “关心” 你。知乎上整天说压热度,其实我们能感觉到压热度的事情都是没压住的,要是真的压下来,我们就不知道了。
之前石泉当地法院至少有一点说对了,这确实是 “石泉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
另外什么样的人民出什么样政府,看当地村民后来的表现,村委会换届之后再出现村霸应该是大概率事件。这个村,配不上英雄。
之前逛知乎,有不少人义愤填膺,骂那些为黑恶势力辩护的律师,说他们为了金钱出卖良知。
这件事儿出来了,不知道,那些一时口嗨之人,会不会感到不妥。诚然,有为坏人脱罪的律师,但钻的是法律的空子,说明法律制度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和余地。这是下了狠功夫的,如果能减刑甚至无罪释放(很难很难),得服。
回到这个问题来,这事儿很有意思。一个国企的女工程师,应该不至于为了些许钱财搭上自己的前途。如果她料到这个结果,还会一腔热血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儿吗?放出来以后,再遇到这类似的事儿,她还会勇敢站出来吗?即使她站出来,她的家人还会支持她吗?
希望能有个公正公开的处理结果吧。她到底是不是黑势力,事情的真相如何,在阳光下终究会还原。怕就怕为了降低社会影响,没有后续跟踪报道,冷处理了。
且不说背后利益纠纷究竟如何,
要为律师工作点赞,基础工作做得扎实:
辩护律师在查阅录音录像发现,多处笔录内容与录音录像内容完全不符,“存在重大不一致的地方”。
很多案件的关键之处,就在细微之处,细节功夫做足了,才能往真相的方向再进一步。
法律人就是无限较真的人,较真的人多了,敷衍乃至作假的人才有忌惮,才会收敛,才能有敬畏之心。
批小酱诉讼斡旋学最新研究成果
“案子太大了,所以第一次判离谱点,然后你就会捅到上级法院去,这样案子就捅开了。”
事实证明,塔不敏感,他只会无情的向你冲过来,把你碾死。
有黑的,幸好还有白的
打黑除恶永远在路上,是的,还在路上,一直在路上,永远在路上
跟进了新闻报道,这个案子里首先要点赞的是辩护人,必然是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庭审中也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以至于检察员当庭发表意见,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发回重审。可见安康检察院是有担当的。当然安康中院能秉公执法,依法裁判,不护短,也是要点赞的。
老规矩,离开相关法律文书大谈案子的都是耍流氓,先放该案二审的刑事裁定书。图片来源:微博 @陕西李思侠案。
根据二审的裁定书来看,一审判的是有问题的,否则就不存在发回重审一说了。
这案子案情不了解,还是要通过法院的裁判文书来推测。目前能看到的是上图中的裁定书,裁定书限于本身的形式定位,事实部分大都不会展开来阐述,所以只能以现有的信息略做讨论。
先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刑诉法》法条依据(其中有下划线的条款,是本次裁定所依据条款):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 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 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 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那么,该案二审过程中很有可能发现了如下问题:
一审定罪量刑的证据存在缺陷,或者说证据链本身不完备。也就是安康中院所说的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再者,一审在程序进行上也是有瑕疵的,这种瑕疵并非法定的一般情形,但影响不小,以至于达到了安康中院需要依照《刑诉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五项其他情形来予以救济。
总结一下,这个案子事实和程序上都存在问题,安康中院以此撤销了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
知乎互问互答系列:
[为什么许多中国人不愿意打官司?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4496992/answer/1316424239)
正好看到相关问题的资料了,
地方司法机关被地方政府挟持的问题算是由来已久。根源在于地方法院的钱袋子被地方政府把持着,导致地方法院根本没有可能抵抗地方政府里面各种势力的压力。
中央想的办法是把基层法院的人、财、物资权统筹管辖,换句话说就是不给地方政府碰司法权了,算是在地方政府这一级上让司法和行政相互独立了。
当然,这不叫司法独立,叫司法独立是政治错误,基层法院依旧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我们可以叫它地方层面的审判权相对独立,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进展吧。
我只能说幸好我在二线省会城市,不然我被人诬告涉黑就没那么容易解决了。
我觉得如果是朗朗乾坤,多邀请些人评价下这件事情!对一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
我还以为我在墨西哥或者哥伦比亚呢。
看到这个问题,忍不住来讲讲自身经历。
1. 第一个事情,发生在我大学的时候,我也只是听说,我放假回家听到家里人在讨论失地农民保险的事情,家里想凑个钱买个失地农民保险,村里不让。正常当时买失地农民保险一个名额大概四五万,但是他们拿来投标的,大概七八万一个名额,村里好多没有失地的人都买了失地农民保险。我家也没有失地,不能买很正常,村里投不投标的具体过程我爸妈肯定也不知道,但是邻里邻居的谁家失地了谁家没失地,我爸妈都是门清的,那些没失地的有好多家确实都买了失地农民保险。那么这些名额哪里来的?投标多出来的钱去了哪里?
2. 前些年很流行搞化粪池,用沼气,想法可能是好的。很多家都交了钱,也造了。我们家觉得没用,没有交钱。后来村里用了我家的田说造化粪池用,谈好价格,一千多块钱吧。一直没给过,去找村委也没人理你。直到前年政策出来要改田,又想动我们山了,我哥死活不签字,才把一笔钱打过来。一千多块钱中间拖了四五年。
政策出来要改田,动的是山,不仅我们家,还有其他的,刚改出来一段时间,一片干巴巴的黄土地,长满了野草,也没有水,不知道干嘛用。后来据说卫星地图上看着一片荒芜不行,才种了麦子。
3. 之前农村三改一拆,要把危房拆掉重建,我大外婆家的泥土房什么都没动,就外面被刷了一层灰漆,大概这样地图上就看不出来了吧。
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中国现在社会的最黑的,大概就是农村吧。天高皇帝远,真的管不到那么多,农村年轻人大部分都在外面,当地人自身不懂,维权意识薄弱、能力又差。年轻人就算回家了知道了,收集证据难,有精力去周旋处理的更少。
真心佩服这位带 “侠” 的女工程师。
葫芦僧判葫芦案?
现代社会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居然还有这种判罚,如果没有黑幕,真真是见鬼了。
希望真相能早日昭告天下。
具体的案件细节上面高赞答主已经说了,不多赘述。我想的是聊一聊这件事。
这件事我想到之后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既得利益者的贪得无厌。6 年的无证经营石料厂拿到的利润何止千万,我们暂先不聊它合不合规矩,几千万你都拿了,2000 块的赔偿款你都舍不得给人家。
这让我想起了《大人物》电影里,因为 3800 块钱赵氏集团的崩塌。他们就是那样的对底层人民的不屑,有回答里讲,这还只是个村支书,能影响中级法院,但你细品,6 年的无证经营,完全不是一个村支书能搞定的,具体利益太复杂。
正所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助长村霸,黑恶势力横行的不止是贪腐,还有底层人民的漠视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毛主席讲,要开化民智,2020 年了,我觉得还是不够,哪怕反抗的人再多一点,几千万拿出来一部分给村民修个路也是不错的,不至于连一个带头的正义之士都被打趴下。
最后我想说,不知从哪里听到一句话,当善人你得比恶人更卑鄙,更奸诈,更没有底线你才能斗得过他们。愿此事有个好的结局。
“石泉县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都是经过石泉县海量的顶尖法学专家计算设计出来的,他们当然比我懂,更比你懂。
我唯一可以告诉你的是,为了双喜村的存续和石料场的生存,这一审判决唯独不能发回重审。”
“法院应该如何判决,事情应该如何办。可是那然后呢?究竟什么叫 “应该”?我觉得我们应该殖民半人马座,那么然后呢?
小时候喜欢李思侠,是因为我们觉得我们应当远离污染。长大了喜欢双喜村,是因为我们发现自己只能在石料场和饿死之间选择,选择李思侠就等于选择饿死,所以我们选择石料场。”
“李工程师塔也没冲,死也没作,事也办了,最后话也没说死,给对方留了一定的面子和余地,这样难道不好吗?
再说了,塔这东西也没有你们有些人幻想的那么敏感。你以为跟大洋彼岸某警察国家一样,说句话就抓人?受迫害妄想症请出门右转美利坚。”
“所以现在李思侠进去了吗?
我说你们能不能等李思侠真进去了再狂欢啊?要是真有那么一天,我自认打脸。但人家现在活蹦乱跳的,你们在这哭什么丧啊?
李思侠是个资深的女工程师了,又不是愣头青,冲塔能不讲究后果的?这种内卷思想什么时候能改改?
最后,我也在这里讲一个冲塔经验。冲塔讲究一个冲大不冲小。比如你在网上狂吠痛骂一些貌似冲塔内容,一般不会有太大问题,最多禁言几天。但你要是乎上骂乎,博上骂博,那我保你号秒没。”
煽动投票也能是罪名?
那还竞选个球啊
这才对嘛,
一个农村出来的女人都敢去给自己的利益拉票,
一群城市里的男人连人大投票登记的门槛在哪里都不知道。
费拉不堪,费拉不堪
看寻衅滋事和嫖娼罪施放的次数就能看出法治发展的状况
这些年,挺好的
中级法院已经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而且,中级法院还认为 “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 基本可以认定一审法院重审时会换法官,而且会改判。另外,之前的一审法官非常大的概率会被纪委请去 “喝茶”。
这几年的司法环境整体比以前好了很多。零几年的时候,小合刚入律师行业,跟着主任办过一个中部偏西省份省会城市的,铁路系统职务侵占的案子。我们代理铁路局这边,是原告。我们是开庭的前一天到的这个城市,因为对方律师约我们开庭前一天晚上一起吃个饭,饭局上双方先谈一下,希望能在开庭前把案子调解了。当时我们是开车去的这个城市,跟着对方律师的车去的一家私房菜餐厅。车子刚到餐厅门口,对方律师一下车,餐厅外面停着的几辆车上,马上就下来了十几个人,朝我们围了过来。当时我们车上就一名司机,我们的委托方代表,主任和我四个人。还是主任有经验,一看有十几个人同时下车,就赶紧让司机倒车出餐厅。还好我们跑的快,对方没跟上来。回到酒店之后,立马收拾东西,换了一家酒店。好在后面开庭还比较顺利。
还有 5 年前的一个深圳中院的案子,被告是一家深圳的上市企业,涉及金额比较大。审理案件的法官是一个比较年轻的法官。前后开了 3 次庭。后来在案子出判决后,这个法官私下请我们律师吃了一顿饭——因为法官受到上面给的压力,最后判决的时候,各打五十大板,没有支持我们很多合理合法的诉求,导致我方得到的赔偿少了很多。
从 18 年下半年开始,政府在政法系统里 “清” 了很多人出来了,下马处罚了一批政法系统公职人员。
[中纪委点名武汉法检两长:将司法变 “私法”,执法者缘何沦为犯法者baijiahao.baidu.com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baijiahao.baidu.com/s%3Fid%3D1673651154568702603%26wfr%3Dspider%26for%3Dpc)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7 月 29 日消息,近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启动。记者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审查调查和党纪政务处分信息发现,党的十九大以来,截至 7 月 28 日,政法系统中共有 5 名中管干部、124 名厅局级干部被公布接受审查调查,4 名中管干部、80 名厅局级干部被公布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记者通过梳理典型案件发现,政法系统落马干部中以案敛财的不在少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大肆以权谋私、以案谋利,毫无法治底线,权力观严重扭曲。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王晨在其处分通报中被指 “不为人民为‘老板’”、“利用司法权大肆敛财”。
武汉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王晨落马后,带出了好几个法官和律师。武汉市某区的司法局局长最近也落马了。
中央纪检委官网上能查到政法系统里被查的情况,明显比以前更多更广了。查的好,只有政法系统里风清气正,才能更好的维护司法公正。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小刚接受审查调查 —- 执纪审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www.ccdi.gov.cn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张迅接受审查调查 —- 执纪审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www.ccdi.gov.cn
这明明就是一个勇者自己变恶龙的典型案例嘛
高赞回答一个个都是装傻, 骗流量吧。
这个案子的背景是这样的:
2008 年乡贤邱 X(当时的村主任)开了个石料厂,被李 X 侠(西安一旧国企的女工程师)举报,搞停业了,还赔了钱——这就是所谓的举报污染。此事发生在 2010-2013 年期间。
1、ZF 判令乡贤邱 X 要为污染向村民赔款 3 万 6 千元,变身恶龙的乡贤李 X 侠抽佣 6 千;这是 2014 年的事情。起诉书有,但法院避嫌没理这一条。
2、2016 年国家建铁路赔了笔钱给村委会,变身恶龙的乡贤李 X 侠以乡贤邱某还欠她钱为由,私扣了赔偿款 1 万元。而且后来已经签了协议答应退还,以乡贤邱某还欠她钱为由拒不退还,而以这个事情是 2017 年的事情了。
3 2013 年那个污染水源的而且没有证的矿已经被举报后封闭了。2015 年另外办理矿证的合法石料厂,2017 年出资对道路进行修理,并做加宽加厚处理。石料厂因此认为自己可以使用自己出钱修理的道路拉石料。乡贤李 X 侠多次煽动堵路和冒用村委会名义设置宽墩阻止车辆经过。 合法有证的矿,矿出钱整修道路,不让用,这不是乡贤啥啊?
4、2018 年村里选举,乡贤张某(前村主任)为阻止邱 X 的儿子当选,与乡贤李 X 侠共同为乡贤魏某拉票。上述乡贤张某、魏某和李 X 侠三人组 冒用村委会名义制作、发布文告;私自编造村委会会议记录并冒用公章,通过网络发帖附带图片等形式将假文件扩散。
最初起诉 “打黑除恶” 的,最后县级法院觉得其情节较轻按 “寻衅滋事” 定罪,主要情节就是这么一件事。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文件、纪要,如果不是伪造公章,目前是法律空白。**拿真章盖假文件,这是法律空白。**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才有刑法。所以结果就是这个空白,构成情节严重危害巨大的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兜底,情节不严重的,目前是空白的。司法解释不适用寻衅滋事罪兜底,所以降级用寻衅滋事罪兜底是肯定认定错误的,发回重审。县级法院想从轻处理反而把自己给困进去了)
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几位乡贤的权力游戏,勇者自己变恶龙的典型案例嘛。 财新 搞了一套剪切包装,就成了 “环保、女权、反体制斗士” 了。看看这问题下面的高赞回答,跟财新的传声筒似得,大失水平、大失水平啊。
啥玩意啊,因阻挠黑恶势力被打成黑恶势力判刑,就这么个打黑除恶法啊?说句实在话,各地搞建筑的,甭管上面挖沙子采石头,中间开渣土车跑运输的,下面干拆迁搞施工的,再加上配套消防安全的,有一个算一个,挨个查一遍不出问题的已经可以叫自己荣誉好市民了
有个细节不知道各位注意到没有。
二审现场,安康市检察院当庭发表意见直指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诉讼程序,建议发回重审。
事实不清,这是否定了当地检察院的工作。
证据不足,这是冲着当地公安机关去的。
违反诉讼程序,这就直接指出当地法院有问题。
当庭就把当地公检法的脸打个遍,安康市检察院看来比较强硬啊。
我提这一茬不是为了替安康市检察院找夸。
而是为了提醒大家网络舆论的盲目性和强大的圈子效应。
我看见的传统媒体,如南都这样有政治纽带的,基本都在围绕安康市检察院的表现做文章;如新京报这样相对独立的,则围绕李思侠的个人际遇。
而各种自媒体,视频号,不停重复(举报者被判刑)的内容,却丝毫未曾深入报道李思侠这些年举报和护路的经历和最终选择干扰选举以寻求支持的事实,也从未提及安康市检察院的表现和此后合议庭批准三人取保候审的信息,更没有跟进说明石泉县相关人员已经在接受纪委监察委的调查。
这个情况导致网友的评论几乎成为个人智商和想象力的秀场,看了某个信息来源的人,在信息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被各种言论牵着鼻子到处溜。
不同的信息来源在这个时代已经造成了如此明显的观点割裂吗?
还是说各位已经习惯了被人利用信息剪刀差收割智商税?
法院判决这码事,是合议庭结合无数法官经验做出来的,他们比你懂、比我懂。
你只要在一个小地方呆过一段时间
就知道一个地方有多小了,小到每一个有点来头的人后面都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人,想弄死你,让你寸步难行不要太简单……
曾经有个学生违反了校长制定的纪律,一个小老师按照校长的规定作出了教育惩罚,然后家长就通过私人关系打电话给了校长……
末了,家长撂给小老师一句话:这地方很小的,我老公是公案局的!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多看中县干部…
想想湖南操场…
确实挺可怕的!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所以说我一直主张限制地方公权力的使用。
希望从判刑的法官,相关的律师入手,彻查整个交易链。
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
2006 年北京人郭利,正值壮年,年入百万。因一岁的女儿使用奶粉中查出三聚氰胺超标 200 多倍,导致严重肾炎、肾结石。索赔奶粉公司雅士利 200 万。雅士利直接以敲诈勒索为由报警,最后郭利被判 4 年有期徒刑且无缓刑、减刑(因为拒不认罪)。
2011 年,郭利出狱后继续上诉,当时雅士利老板作为人大代表,发函给司法部要求彻查郭利辩护律师。司法部查明律师没有任何问题反而是这个案件有问题,将案件发回广东省潮州重审,结果维持原判。
郭利入狱 38 岁,年入百万,5 年后出狱老婆跑了,没有收入,靠爹妈的低保养着。终于 2016 年,最高法院指示清远市中级法院审理(绕过潮州法院)当庭宣布郭利无罪并申请国家赔偿。
日常又被建议修改。
都删了吧。
女工程师平安,陕西平安,中国平安,世界平安。
多少次的案件总结出一个道理,不要私了
私了就是给对面告你提供证据
这事报到的少,应该有很多隐情。
中国的乡村问题很复杂,村民大多自私自利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别说是损害了每家的土地,就是宅基地占了几尺都能见血。一大片,半个村子的土地不能用,这就算黑社会估计也不一定好使。不留下几条人命,别想这么容易把事情办了。
土地是什么?是村民的全部,是祖辈的基业,是命根子。
动刀子是少不了的,而不是一个不在家的中年女性决定的。
比较符合理性的猜测,应该是村子里大部分人分到了钱,大部分享受了现金或者其他利益,少部分少分,而她家分到的较少,或者说被损害了一部分。
这个采石场违不违规呢,估计也是违规的。但是毕竟给当地人带来收益。不然不会这么轻易的活下去。
我在东莞某地,当地的村支书占有村子里几十亿的资产。但是他给村名最少安排了 3 套房子收租。所以依然挺他的很多。
这个女的很大可能就是因为举报破坏了当地的大部分村民,采石场老板,村支书的利益。但是把举报污染定位寻衅滋事,估计闹的挺厉害。只是再怎么闹,也不能乱安罪名。
该案结果在意料之中:
据相关报道,7 月 24 日,该案二审庭审中,安康市检察院当庭发表意见,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发回重审。
显然,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安康市检察院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另外指出了有程序违法的情况,裁定发回重审。
那么如何看待呢?
既然是在意料之中,无惊无喜,就平常心看待。
我总体上是没有过高期待的,无罪的可能性仍然比较低。
本案二审出现此种结果我感觉还是受到了舆论层面的影响,但热点过去,舆论不再关注这件事了,这件事会如何发展呢?
有句话说起来很没良心,但却是自然规律,那就是:弱肉强食,物竞天择。
舆论可以成为弱者的 “buff”,但这个 buff 是有时效的,等到热点过去,buff 就消失了。
比如冒名顶替系列案件的热度已经逐渐消失了……
即便在冒名顶替系列案件热度最高的时期,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享受到足够的 buff 效果,比如陈春秀等众多的受害者,被苟晶 “抢走” 了“流量”……
没错,舆论的 buff 也是内卷的!
最后,感谢
等决定不忘记这件事的网友。
首先,我不再现场,第二我没有全程参与该事件。
但是,我是一个在乡镇基层混了很久的老油条。
事件一发生,就有人贴给我,问我啥看法,那时知乎对这事还没啥关注度;嗯,那时中院也还没把状子打回去。
现在我也想看看我这回答能活多久。
叙述顺序就按我当时的阅读反应和心理反应写,显得真实点。
一、看到这个新闻的第一感受:
让女人去告状?
外来户横行乡里,居然没被打死?
村干部和他们勾结了还能活下去,而不是被杀全家?
路被毁了?然后全程交通局就是透明人?我们乡村的路一条路 10 条命,陕西的乡村道路就这么便宜?
关于第一感受的解释
(一)人均 985 的知乎大概不知道让女人告状对于乡村来说意味着什么
在乡村,男人是绝对的第一劳动力,政治经济上的绝对统治地位。告状也是以男人为主,如孟连事件那种,那就是拿出死磕的架势,不拿出公平和正义,休想了事。就算当地是女人主事,也必须让男人出马,这叫村民自己给事件的定性。负责处理事件的人如果是个老手,看一眼上访代表的合影心里的算盘就会往公平正义上面拨,不拨也不行,不然很难摆平。
但是让女人告状……
在乡村,女人们有的是时间,没的是地位,去告状,十有八九不会得到重视,出动女人告状,除非是秋菊打官司那种极其特殊的时代中极其特殊的情况,我遇到的女人告状就是跟你耗时间,打烂仗,烦得不胜其烦以后,能咬几口算几口。纯属癞蛤蟆上脚面,恶心人,恶心到多少算多少。
这次,换了个女工程师告状,虽然不是乡村泼妇,但是告的还是村里的事,很抱歉我没法不戴上这个有色眼镜,他们村男人死绝了么,上个状纸连名都不敢签?
(二)外来户和本乡人的关系
我在的辖区雇佣超 10 人以上的工厂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这类村企纠纷就没断过。企业不让步还混得下去的,我来了以后是一件都没遇到过,都是各种收买赎买来解决。
当然不让步也可以,不过要出血出命。见过级别最高的一条命是某大型国企在本地的负责人,行政级别换算过来是正厅。挨完刀后尸体直接扔在大路上让过往车辆观赏,公安厅直接把案子接走查,案子到现在也没结,但是后面村民和企业也是井水不犯河水了。
这次的事发地可是陕西,历史上哪次大规模农民起义陕西没份的?你告诉我当地村民都是小白兔,不敢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三)村干部勾结外人的下场
乡村普选哪年开始的,大伙自己去翻翻就 OK,一旦村干部勾结外人卖本村还没事,甭问,绝对是选票拿到手软那种,否则第二天他的小孙子就得被野狗分着吃了。
当然,现在文明了很多,情况不会像后三十年那么严重,但是地里化肥放多,导致只长叶不结果,鱼塘的供氧机突然断电,发电机又进水启不动是常事。
要想不出上面这些事,又拿不到足够多选票,同时继续当村干部,只有一条路了,同宗同族多生儿子,一家子能打半条村那种。可是计划生育才放开几年啊,有这么多能打的儿子用么?
这件事,要说村干部勾结外人,我信,毕竟人都要吃饭。要说村干部吃里扒外,我不信,毕竟要是弄丢了吃饭的家伙,再好的饭也吃不上。
(四)乡村道路和人命
要想富,先修路。
在乡村,一条破路,翻车死掉的人,拖长农时累死的人,抢险救灾耽误功夫被害死的各种人等,都不少;更别说修路过程中各种冲突打死的人了。一条路十条命绝不夸张,而人命就是劳动力,就是钱!断人财路,同杀人父母,外来企业你在当地都杀人父母了,当地村民能给你好果汁吃?
这时交通局就要出马居中协调了,坏了的路等于几条命,这几条命要换算成多少钱,这活他们专业,翻遍相关报道,当地交通局都是空气,交通局不作为还能压下这些事?这是中国台湾省吧?
选择性报道,强行捂上当地领导干部的嘴巴,这个可以倒是遇到过很多。
以上是就是我读这篇新闻的第一感受,满满的猫腻,又想借题发挥搞一次 XXX 事件?用笔杀人?
毕竟打过交道的记者太多了,路透美联共同法新叼盘等都是一路货。遇到国内这类乡村新闻都不敢直接相信了。
后面慢慢更,我还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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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个回答活了快一周了,我心里很开心,总算不是直接枪毙外加一日游了。
嗯,我很有想更新的意思。
但是,根据工作经验,我细致翻了一下其他回答,发现一个事情,好些赞比我少的答案排在我的回答前面。有没有经常在知乎建政的朋友可以和我解释一下这意味着什么?我不是不懂事的人,虽然上级见得多,但是鹳狸猿还是见得很少的。
临时的更新也不能都是些无聊的诛心之词,写一个相关小故事吧。
那年,寒冬已过,春暖花开,我的实习期正式结束。
我的同年,意气风发,立誓要在新的岗位上干出新的业绩。
但是乡村工作的重要性实在…… 不那么重要
那么就做些微小的工作罢,他写了一份例行简报,贴在政府公开网站上,简报又枯燥又无聊,内容是什么,恕不奉告。反正到最后点击浏览次数都不到 30 次,最少有 5 次是我点的,他自己点了几次我不知道。
一个月后,战五部的突击扫荡开始了。
他足足消失了一周,回来的时候,背了一个处分,简报在他消失前就被勒令删除了。
他是幸运的,发回原籍,交由地方处理,乡里乡亲的,所以处分给了最轻的档次,后来他认真努力,拿到了一个机会申请撤销处分的机会,那份申请是我帮他写的,只是最后的结果,我不知道,我也不好去问他。
那次大扫荡,全省共有 XX 位同志被带走,绝大多数都是科员及以下,我能知道这个数字,是因为我在事发单位的事发股室,负责领导有责任一对一通报。
感谢前人立了规矩,通报上的一切处置都是在规矩内进行的,我看不见具体流程,我也不想看见具体流程。
事后好些年都有相关培训会在市里召开,相关单位的相关股室都要有人去,很荣幸,我的大名直接被印在参培名单上两次,没有征求意见。不幸的是名单长又宽,不会有人会记得我。
今日若无事,明日当更新。
网络举报投诉属于正当行为,具体有没有夸大,这个如何界定是个问题,要判定夸大诽谤,得给具体的评判标准。而且用毛主席矫枉过正的思路来说,即使有多夸大也不过分,夸大说明问题存在的久了,给群众带来的伤害过大,所以他们才反应过大,所以都不能拿来作为评判依据。
村路设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这个就太假了,见过不少设宽墩的,有进有出,一点都不影响普通村民的出行,普通村民能开多大的车,这种只会影响大的工程车的进出的。这个理由太假了,属于以人民的名义为自己谋私利。
换届选举这个就更扯了,以维护村道,防止大权旁落,这都是维护的村子的利益,说明村民在乎这些问题,村中确实有这样的矛盾,怎么算的上恶黑势力。黑势力从来都是靠拳头,靠勾结,无视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来玩的。说实在的,一审能给出来这样的判决,才最应该去查查是否有黑恶势力存在的。
还好二审中院的人不糊涂,直接撤销原判让发回重审,否则安康也会有反腐风暴刮起来的,最近陕西省的人事变动还嫌不够大吗?
看了判决书,没有经过的哦。
直接下结论。
不是都有某年某月。
某某某和某某某。
在什么地方,做了什么事。
说了什么话吗。
有没有可能,发回重审,继续按这个判决。
再上诉。
再维持原判。
毕竟羁押了一年九个月。
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
什么方面的证据不足,什么方面的事实清楚。
部分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部分又是什么部分。
发回重审,算是给下级法院一个台阶和机会。如果再不乖,再顶风冒头,旁边纪委监委说不定正摩拳擦掌准备拿这事写年终报告用,到那时上峰也保不了你。
从 “癌症村” 那会儿就知道,这种事情多了去了。但那个历史阶段已经过去了,不要认不清形势。没事多学学郭嘉监察体制改革方面的东西,嗅觉要灵。
你看,即使女英雄最终无罪释放,也白白被关了好几年,某些黑恶势力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我看以后谁还敢举报!
有的地方真是穷山恶水出刁民,某些渣滓真的配不上这么好的女侠。
至于某基层法院、基层政府竟然还玩了一手现代版指鹿为马,把白的打成黑的,把原告打成被告,苦苦维权的女侠成了黑恶势力,流氓地痞和贪官污吏站在了高高的公堂之,手拿惊堂木,恶狠狠地怒斥 “躺下何人,何故状告本官和员外老爷”……
你们搁这演《九品芝麻官》呢?
你们无法无天的样子属实牛逼!
我看法律已经制裁不了这帮人了,建议公布一审法院的法官身份,让我等键盘侠们口头上道德审判吧,咱也只能贡献几口唾沫星子了。无奈~
[国人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在哪里?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525246)
有人问,中国人为什么没有法律意识?
这就是原因。
天大的法有什么用呢?
老百姓别寄希望于法律了,还是祈求能遇到一个敢于主持正义的清官吧。
前些天老干妈被冻结千万资产的时候,网友嘲讽腾讯是南山必胜客,那么这起案件中的石料厂跟一审的法院又何尝不是一个必胜客组合呢?
只不过二审的法院还算有良知,只不过这个必胜客组合的权限还不算大,但最起码在村里在镇上也已经一手遮天了,中央要求扫黑除恶,结果真正的黑恶势力玩了出借刀杀人,把阻碍他们赚钱的人定性成黑恶势力。
中国村庄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经常有那么一个人他既是村长又是厂长,整个村子都为他的企业服务。
针对高赞,我想说,这个女工程师就是没必要趟进这趟浑水中。
如果我受到不公平待遇,我内心当然是希望有人像她一样挺身而出来帮我一把,但如果她帮我的后果是锒铛入狱,这样的帮助我宁可不要。
对女工程师来说
李思侠家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李思侠作为大型国企的工程师,每月收入数千元,且即将退休,女儿也在上海居住工作,本来没有必要 “趟进这趟浑水中”
从 2013 年起,李思侠通过网络发帖、上访举报等方式,不断反映当地石料厂无证开采、损毁道路、污染环境,并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厂索赔。
2018 年 9 月,李思侠被当地警方带走。此后,她成为当地 “首起涉恶势力” 的头目。
7 年前开始维权,2 年前被带走,罪名是恶势力头目。
她是很幸运的,因为她本来就临近退休,关进去两年影响不是太大;
她是很幸运的,因为她最终遇到了青天大老爷;
如果你是个三四十岁上有老下有小的人,关进去两年,你的人生会发生什么变化?
如果没有遇到青天大老爷关的更久呢?
最重要的是,付出这样的代价,能改变什么?
未来 “李思侠案” 会成为一个典型为世人熟知并加以杜绝吗?
李思侠案典型吗?一点都不典型,比李思侠典型的多了去了。
所以趟进这趟浑水时,要看看自己是不是足够幸运,否则不如就去抱抱孙子享受天伦之乐。
因为你趟进这趟浑水,带给了我们一个更悲伤的故事。
这个剧情怎么有点熟悉???
是水浒传吗???
这个女同志眼光不要这么狭窄嘛,要顾大局识大体,要认识到企业给当地带来了多少就业机会,增加了多少财政收入,繁荣了当地的经济,虽然这些企业给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些不便,困难是暂时的,前途是光明的嘛,说破大天去,这也最多是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嘛,不能为了一个指头的问题而去伤害其他九个指头的关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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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起诉,一审过了,二审被打回来了,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想说,公诉机关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什么依然列罪起诉?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让我想起了莫须有的创始人秦桦。这秦桧一样的行为没得洗。
一审为何过了,是专业能力菜,还是其他的原因让他闭着眼睛判,懂的都懂。
我想说,本事件中公诉机关和法院是第一次干这种缺德事吗?我们不得而知,我希望它们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如果不是,一件件冤案何时能大白于天下,就算冤情得到昭雪,被害人的一辈子也毁了。我想说,它们这样做和黑社会有什么两样,和旧时官僚,地主有什么两样。
这是它们最后一次干这种缺德事吗?我们也不知道,我觉得这件事过后,它们没有能力干这种事是最保险,安全的,相当于潜在的救了未来可能有的被加害人的一生,功德无量。
现在举报啥的
自己千万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错漏
举报内容不能有错
否则就说你浪费公权力
自己不能曾经有错
否则早早晚晚要打击报复
言语不能过激
否则直接异地执法
总之就一句话
我做的对不对你别管
你举报我
我就搞你
天注定
逐渐淘汰勇敢、善良、聪明的好人的基因。谭嗣同对他妻子的遗言今犹记得。
我们村当初有个采矿场(大概是采矿场)污染了我们村的地,村里几千人一起去给把采矿场给砸了,连来的 jingche 都给掀了。就山东潍坊的一个村。山东村民惹不得
法律并不具备与生俱来的正义性,它只是统治阶级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不为私利裹挟民意,说的好!
看到众多回答和评论,我觉得这句话说的最有意思,那些举例啥的顶不过一句话,再回过头看看这些答主评论者,谁不是文化人?出如此言论令我费解何种教育何种教师才能教育出这种思想?
由此可以推倒,女权不能由女性来争取,身为女性争取女性权利涉及私利,必须由男性来无私争取才显得伟大。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个争取女性权益之男,必将名利双收,受世人崇拜追逐。但凡这样的男人只要不是下边没了,身边都将不会只有一个女的,路德金,徐志摩,顾城等等但凡优秀的男人守着一个人的真的是凤毛麟角。也不行呀,有私利。
所有的历史抗争也都可以删除了,没有谁是干净的,最后抗争取的胜利的都是个人私利的既得利益者。但凡抗争总得追求些什么,获得些什么,越是带头风险大的同时利益也大,以此逻辑还是学学王八,一动不动与世无争才是他们的处事之道!王八还叫缩头乌龟!
经过多年微博知乎等等平台我总结了一下这么些人:
1. 不为私利裹挟民意。(此类文化教育程度不知,但是言论惊天骇地,各种站在制高点,言论清奇基本事后诸葛,翻翻他的帖子博文就知道有事千万不要找这种人,他不会管你的,他博文也从来不会写什么人间疾苦,都是岁月静好然后给你推荐各种股票化妆品啥的说白了就是卖货,典型唯利己主义,往往这种人干销售很好,但是售后服务就不要想了,不骂你就不错了)
2. 不跟风,不评论,不传播。静等调查结果。(这种人不用说了,没啥主张也没啥主心骨,外表看似冷静睿智,实际脑子里一半面粉一半水,一动脑子就是浆糊,说难听点就是草包!喜欢看热点蹭热度,以前脾气燥人家说啥信啥被忽悠洒碧了吃亏多了以后学聪明了,就是热点照蹭说着屁话,不评论不跟风不传播等结果,没人顶起来有结果吗?不评论不跟风不传播那你在这留言评论什(ni)么( )劲(bi)?说他草包都是夸他)
3. 让一步怎么怎么了嘛?(这类人就不用说了嘛,白莲花,世界静好,理中客,都是修仙界的高人,身边有这样的高人的我奉劝你一句,你是凡人,凡人和修仙的搞一起都没啥好下场!那都是要渡劫飞升的,首先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其次你经得住几次雷劈?修仙的都给劈习惯了,劈你一次你死不死?
本来是不想评论的,但是终究是忍不住!看着这些狗东西在此饶舌,呈口舌之利,出事了靠不住第一个跑,获利了他第一个要好处,对面出价了背后捅你的绝对有他!
社会对于恶的包容程度远远大于对良善的珍惜程度。
亲身经历,在某国内北方知名文化县城工作时候,买了一套当地最有势力的集团开发的房子,结果五六年过去了房产证没有着落。开发商是联系不到的,偶然联系到让你等政府。那问问政府一个事办了五六年啥进度了呢?政府说,你去问问开发商,他们不过来提交资料办理首次登记,你们业主督促一下。得,踢皮球,那走法律程序吧。法院的工作人员怎么说,你在我们这工作了五六年,你还不知道咱们这是啥样子么?你买大产权就能办房产证?十几年没办的都正常啊,又不是不能住?这话早说,咱别缴纳契税好么?
法院庭审,猜猜对方律师怎么说?律师当庭指出政府答复信息是政府个别工作人员个人行为,所做答复不能代表政府真实意思。因为我已经搬离这个小区,所以我是否是小区业主,存在争议。这律师是自己认证的么?一审败诉以后,该律师代理提出了上诉。
人间正道是沧桑,这话太对了。谁让你我只能走正道。
知道有句话叫 “皇权不下乡” 吗?
如果不懂建议不要继续分析这件事,如果认为 shzy 已经建成也不要分析这件事。
三级跳不是一天跳完的,是一个长期过程。
所以说那些举报信箱什么举报邮箱就是个笑话,没有权只能受着。谁敢举报谁遭殃,当人民盼青天大老爷给他作主而不是盼法律维权的时候,那现在和过去的区别在哪?
如何看待没有意义。
因为如何看待实在是太明显了,但是你我又能咋地?
所以还是老答案好:如何评价?不评价。有何感想?不敢想。
这件事情中最令人心寒的并不是黑恶势力的猖狂,也不是那些乡镇官员的丑态。而是那一位位 “淳朴善良的当地百姓”
他们不是不明白女工程师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奔波,他们清楚得很。可他们依然是那样的冷漠。甚至当女工程师被一审判决有罪之后他们还有嘲笑女工程师愚蠢,说她多管闲事,说她没长脑子拿鸡蛋碰石头。
可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就是因为他们愚昧因为他们不懂感恩吗?难道他们不明白这样下去以后不会再有人为他们的利益发声了吗?他们真的就这样短时无知吗?
恐怕也不是这样吧?
你们把农民当作什么,以为是菩萨吗?简直笑话,农民最狡猾,要米不给米,要麦又说没有,其实他们都有,什么都有,掀开地板看看,不在地下就在储物室,一定会发现很多东西,米、盐、豆、酒… 到山谷深处去看看,有隐蔽的稻田。表面忠厚但最会说谎,不管什么他们都会说谎!一打仗就去杀残兵强武器,听着,所谓农民最吝啬,最狡猾,懦弱,坏心肠,低能,是杀人鬼。
——《七武士》
寻衅滋事罪这个口袋罪居然还在判
无意中看到了,不请自来,
讲两个真实存在的事例:一人,因故入狱 15 年,出狱后第二年入选村主任。无声无息的,将村里近百亩树林一次性承包 50 年。然后,卖树,卖土,卖沙~经济条件由一穷二白变为村里数一数二的富人!性格问题,这人处事能镇得住人,乡镇安排的,村支书干不好,他都能完美的完成~他自己也说,乡镇也就是看他听话,能干事才让他做的…… 这里想说的是,他的那些收入,乡镇干部,真的一点也吃到吗?
另一人,据说是地级市秘书长的关系(据说不知真假),承包了乡镇的各村垃圾运输项目及村村通路政项目。垃圾运输项目,由政府出地,垃圾掩埋。挖坑过程中的土及沙子,由其买卖,收入归己。村村通项目,由其分段分散承包下去,9 月份完工,11 月份,道路的路表层已破损,露出下面的石子层,坑坑洼洼!这些,他的收益,乡镇干部,真的一点也没吃吗?
多讲一个:当地有金矿,村里一人,其亲戚为金矿领导。在村里很多人都偷着从地里拉沙的时候,他眼红也跟着干了。怎么讲?有可能是本村,也有可能是外村的人,看人挣钱眼热,也有可能是出于正义感,给举报了!乡镇来人,全部警告了一番。完事后继续拉,再举报,等乡镇来人的时候,拉沙的,已经全部回家了,回家了~你猜猜,乡镇的国家干部里,有没有李鬼?可能是看村里拉沙的太猖獗了,乡镇来车,直接把私拉的沙拉走。独独留下金矿有亲戚这家的。别人不能拉了,他继续。乡镇举报没用啊,他们直接打到县级市。县级市下来抓的时候,你猜人家怎么说的?抓的就是你,你不是有人吗?让他过来,我看看是谁来!
以上均是听小伙伴说的,因本人已近 10 年之久不在老家长住了。当然,我也会有自己的观察跟想法。
以上例子,可以从侧面说明,上面的不吃肉,你下面的要干活?怎么可能!这就如同 2 大奶企,还有那个保健酒厂家指使 ZF 跨省抓人一样。有一点点利益纠葛,怎么可能就事论事?
天下乌鸦一般黑~别说还有白乌鸦的存在!真抬杠,孔繁森,焦裕禄你怎么讲?
自己在农村工作过 10 年,目前也是在农村工作,目前整体过程还不清晰,要让事件飞一段时间,但有几个方面可以给大家提供思考
一是商人,08 年拿到采矿权,15 年才办到采矿证,当然他 09 年就开始采矿。08 年当时环保问题还不像现在 20 年环保抓的如此严,也可以说当年是你承包了,不需要去办太多政府证件就可以进行开采,这个也可以说是商人的原罪。
二是村主任,他与商人大概率有利益关系,他的权利是商人需要的,否则商人在乡村根本做不了事。说我经常会碰到的事,一家企业去某贫困县农村来办养殖场,村里修路肯定是要出钱的,村里打井也要出钱的,而这些事情谁来联系,企业更愿意和村书记来联系(能当书记,肯定是在当地有一定认可度),如企业不维护好,路你是走不了,厂区门是会经常被堵。
三是事件女主角,从目前了解的情况,10 年要求赔偿,并约定。11 年再次要求赔偿,这次是因什么,目前不清楚,如无其他原因,可以认为该方撕毁约定。另外一个是我相信人有情怀,但是行事从来不考虑别人会依靠情怀做事。
塔没有那么敏感. jpg
还不是进了西冰库大酒店吃了这一顿满汉全席. jpg
无话可啊!
推荐大家去看看戚建导演,富大龙主演的电影《天狗》
我女朋友老家那整整一个镇啊,喝的自来水都要和以前自家的井水一样得加点东西沉淀一天,反正她说自家的水从来没喝过。就这样已经不少年了,市长热线啥的都整了,没啥用。
主要是涉及地方选举了。扫黑除恶列的条条框框里有一条,很明确,“把持地方选举” 是打击对象。
泽丰曹: 塔这东西啊它不敏感,被害妄想右转美利坚。
封面新闻:你举报了近 10 年,他们为什么在那时候抓你?
**李思侠:**这时候安康市环保局、省环保督察组正是回头看的时候,正式入驻石泉县。
他们为什么对我进行强行控制?他们害怕我在省督导组回头看的时候,又有意见。实际在上次督导组来了,我反映情况后,就再也没发表过什么了,当时现场我也表态了,你们把石场停了,村道修好了,村民安宁了,我李思侠也不会再管双喜村的事,这是好事,我也感谢政府采取这个措施。
封面新闻:检方指控你进行举报维权是为了钱,拿了村民的补偿款当 “路费”,这是怎么回事?
**李思侠:**当时村民拿到污染补偿后,他们觉得这些钱是李思侠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才拿到的,觉得我每次从西安开车回来参加协调会,以及去镇政府提出申请都挺不容易。所以 2013 年他们开会分配污染补偿的时候,就自愿签名给我分了 3000 元,后面情况类似给我分了 6000 元。
但是,自始至终,我都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开会,也压根就没有关注这个事情。有些村民作证是给李思侠分了 3000 元,还分了 6000 元,但这个钱没有到我手上。
他们说给我分了,就代表我拿了吗?
如果我拿了这个钱, 3000、6000 这是大数目,你难道不要收据,你怎么给村民交代?对吧?所以有时我想这些是不攻自破。
先别急,这件事还有反转的可能。保持关注吧。
个人表示对发回结果悲观。
在省内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当地的这类案件基本上没有无罪的改判。当地的律师也基本不带理此类案件,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做到有效辩护,二审的代理律师基本都是外地律所,这也是目前的常态,异地代理。毕竟长期以来定义 he 从来都不是检方可以单独做主的事情。
再者说句题外话,入额法官的任命来自于当地县人大,上级院可以提名但没有委任权。
现在看见无罪判决的时候往往先看是不是指派异地法院,不是了就看原审法院当地的四大班子是不是换届了。
不明事件过程,题目描述也不够清晰。
只希望事情尽快明了,在舆论没有铺天盖地之前,主动公布,公开`公正`透明。
这就是所谓的扫黑除恶吗?
你们居然看这个问题都用法律社会层面看?
村民需要的是恶霸,不是英雄。
民智未开的悲哀。
普及教育任重道远。
不怎么看待,屁民活该。
但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说是吧。
所以写下此答。
不为别的,只为此案添油加火。
现在狐出人声不顶用,得上上热搜啥的才能有点用。
都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然,国哉民哉,侠可救否?
救侠者,救己也。
万望黄土,尽是侠之故土。
目前的司法违法成本太低,以至于出现一些检院诬告、法院胡判,这样的案例,而除了加重普通民众的维权和诉讼成本外,却没有对一些尸位素餐,妨碍司法公正,知法犯法混淆黑白的人以惩处。
侠路相逢诡者胜……
你问我怎么看?
我看到了一群没心没肺的村民
看到了荒唐的一纸文书
看到了灯下黑影里罚酒三杯的豪绅
还看到了这个时代少有的侠义
也看到了不该有的落寞
文书没细节,告了就给判了,这是我没想到的
什么侠客师爷回村儿通通没用,对付黄四郎还得张麻子
教员讲:枪杆子里出政权
没枪杆子就得弯下腰杆子
这法院也是让我一言难尽,衙门口朝南开……
还有这村民,可谓虎豹不堪骑,人心隔肚皮,
什么时候能给我国这些被时代落下的人们长长心,这思想,这觉悟,都不如抗日年间的村民们,时代进步了,人跟不上,落后了,就要挨打,挨欺负
况且这村民也可能也不是蠢,这就是坏。
希望可以尽快得到处理,这种事情真的让人心寒。
贫苦的地方,这类事情很正常。
还有内蒙跨省抓捕的事呢……
咱们看看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是怎么解决环境污染带来的问题的。
对这种案件,贪婪的律师会如同鲨鱼闻到了血腥味,主动和村民达成协议:我帮你打官司,不用你出一分钱。律师是不是活雷锋?扯,怎么可能呢?!律师的回报要求是赔偿额你得分一部分给我,比如 50%。
不胜诉,律师一分钱都拿不到,因此,律师会无比主动地想办法搞证据。有个电影,名字是《永不妥协》:
埃琳 · 布罗克维奇(朱莉娅 · 罗伯茨饰)是一位经历了两次离婚并拖着三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在一次十分无奈的交通事故之后,这个一贫如洗,既无工作,也无前途的可怜妇女几乎到了走投无路的绝境。万般无奈之下,埃琳只得恳求自己的律师埃德 · 马斯瑞(阿伯特 · 芬尼饰)雇用她,在律师事务所里打工度日。一天 ,埃琳在一堆有关资产和债务的文件中很偶然地发现了一些十分可疑的医药单据,这引起了她的困惑和怀疑。在埃德的支持下,埃琳开始展开调查,并很快找到线索,发现了当地社区隐藏着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处非法排放的有毒污水正在损害居民的健康,是造成一种致命疾病的根源。可怕的是居民们对此并未察觉,甚至起初对埃琳的结论表示怀疑,但是不久他们就被埃琳的执着和责任感打动了,大家在一个目标下紧紧地团结了起来,埃 琳用自己的行动赢得了全体居民的信任,成了他们的核心和代言人。邻居乔治(阿伦 · 埃克哈特饰)在整个事件中是埃琳的一名坚定的支持者,他俩的爱情成了支持埃琳的重要精神支柱。埃琳挨家挨户的做动员工作,终于得到了 600 多个人的签名支持。埃琳和埃德在一家大型法律事务机构的帮助下,终于使污染事件得到了令人满意的赔偿,创造了美国历史上同类民事案件的赔偿金额之最,达 3.33 亿美元。埃琳正是用自己的无比坚韧的毅力,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向世人证明了一个 “弱女子” 的价值,在人生的道路上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 曾经的选美皇后,竟然做了六年黄脸婆,这样的牺牲带来的是:两度离婚,存款不足一百美元,电话费交不起,被各种账单催着。但她的善良,她的怜悯,她的真诚直率,她的毅力,全力以赴,让她终于获得大家的尊重,走向成功。
这个制度的设计是利用人性限制人性,实业资本家有污染环境降低成本赚钱的本能,律师有打赢官司分成赔偿的本能,媒体资本家有写出丑闻提高媒体销量的本能。
“高兴早了,没人帮咱们!”
“谁赢,他们帮谁!”
像不像,看看,像不像。
检察院确实很有水平,法院的就差了一点。
现在一审两边不是人,还被表上舆论,怎么办?
认怂?算错案。
硬扛?未必扛得住,见报了说明有推手,授人以柄了。
伸头一棒,缩头也是一棒。
之前的广西小女孩案件,就强烈的感受到司法体系的追责惩罚措施真的是刻不容缓了。
我不知道是内部是有措施的只是外界不知道,还是真的就没有(我是不信没有的,如果没有,那也太秀了)。一些判决真的是很严重的工作失误失职了。
生产安全事故的事后追责和处罚是很严厉的,相关责任人员可以说是不可能有好果子吃,因为生产安全事关重大,必须严正对待。那到司法系统这边不能换个标准吧。依法治国,在法治社会中一次明显不当的判决势必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不管你内部怎么运作,最起码的对外出个处罚的通报不过分吧。
发回重审不代表判决结果一定是错,一审程序出现问题也会发回重审的。
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 “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此外,检方列举李思侠的 7 项罪名中,还包括向村民索要 “跑路费”、拒不退还 1 万元征地款等个人犯罪行为。
这都是寻衅滋事了???真是骇人听闻啊
塔这东西,没这么敏感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然还有这种事情!!!
沃德天那
村主任和商人勾结,化身黑 恶 势力,反而诬陷为民发声的工程师……
这个世界怎么了?
还能写什么?
都不敢写了。
作为一个农村人,这种事太多了,同样的事情在农村发生了无数次,我建议让子弹再飞一会,不过这样了,估计转变可能不大。
信访是一些人的有利武器,不是为了真的公平,而是为了私利大有人在。当然我不是意指这个女人,而是说基层农村信访事件的普遍表现。
一般农村发生这种事,就是赔钱,可也架不住月月赔,年年赔,甚至是有的答应一次付清后不再举报,但是转头下次还来找着要钱。
赔钱?讹诈?钱到不了手,怎么办?举报呗。村镇企业都不能叫企业,村里面那叫作坊,镇里面有可能是企业,能干这个的尽管有头有脸,但是他也怕你举报。为什么?因为大部分村镇企业都存在着不合法不合理的违规现象,比如在环保,消防,工商,土地等方面,有的作坊式压根就没有生产许可证,甚至有的连环评都没有。以他们的水平,既没有必要办所有的手续,也没有实力办所有的手续,上面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部分底层 gwy 还得从他们这些人手里唠钱。
基层这种事情太多了,陕西这个事里面,商人和官员吃相太差,手段太狠。基层生活环境和底层生态,应该是决定了有受害者,但是没有无辜者。
可不能开这个头,要是各个居民都行驶自己的权利,那可就要天下大乱了!
我不由想起了 14 岁少女自杀案,邱某取保候审西藏净化心灵。
再看看这个已经关一年的女工程师。。。
这就是反差萌吗?!!!
这种公器私用的问题,其实都不算是问题了,算常识。而且越是小城市小地方越严重。
我还是比较关心,一审搞出这种问题判决,连查处的风声都没有,一个发回重判就完了?
能搞出这种问题判决,明显是公检法至少有一方出了问题。
司法系统的出了问题。
我们只能沉默要么 ()
啥时候才能有集体诉讼啊?
一审怎么判,为什么这么判,不讨论了,很多事不了解。
我就想问问,羁押两年不给保释是什么操作?这样一个人保释出来对社会有什么威胁?
同样的事太多了,已经无力再去说什么,说多了还被删帖关小黑屋。我只能说中国的法制虽然正在逐步完善,但速度还很慢 了,离法治国家还有一定的距离。
央,地
业,链
吏,社,宗,农
看了看有些答主支持女工程师的回答下面有评论觉得村民的无奈。然后我得到的结论就是,从个体选择来说她或许把母亲接到城里,地租出去可能是更 (经济上) 合理的选择。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当领头人不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时,保住个人利益就行了。同时我也再次认识到,一腔热血,一颗红心救不了那么多,没有把握人的能力,这个活还是不要干的好。说句不好听的话,他们和她有啥关系么,毕竟大衣哥。
以下内容摘自《潜规则》一书。
据四川《眉山县志》记载,清光绪初年,眉山县户房(财政局)每次收税,都直截了当地在砝码外另加一铜块,叫做戥头。乡民每年都被侵蚀多收,心里痛苦,却没有办法。 关于此事的另外一种记载是:眉山县户科(财政局)积弊甚重,老百姓交纳皇粮正税之外,每户还要派一钱八分银子,这叫戥头。官员和胥吏把这笔钱据为己有,上下相蒙二十年不改。 一钱八分银子并非要命的大数字,按照对大米的购买力折合成人民币,相当于 80 多块钱。按照现在的贵金属行情计算,还不到 20 块钱。我们折中一下,姑且算它 50 块钱。数字虽小,架不住人口多,时间长。眉山县地处四川盆地,天府之国,一个县总有三五万户,如此收上二十年,这就是三五千万人民币的巨额数目了。 眉山县有个庠生,也就是州县学校的读书人,名叫李燧。《眉山县志》上说他 “急公尚任侠”,是个很仗义的人。这 50 块钱的乱收费不知怎么就把李燧惹火了,他义愤填膺,“破产走五千里”,到上级机关去告状。既然闹到了上访的地步,我们就可以很有理由地推测,他在眉山县一定也闹过,但是没有成果,县领导一定不肯管。县领导要掐断部下三五千万人民币的财源,说不定其中还包括领导本人的若干万,想必是很难下手的。这是一个很要命的重大决策。 李燧的上访并不顺利,他把更高一级的领导惹怒了,被诬陷为敛钱,革除了他的生员资格。生员资格也是很值钱的,清人吴敬梓写的《儒林外史》第三回说,穷得丁当响的私塾先生周进,在众商人的帮助下花钱纳了个监生,可以像生员一样到省城的贡院里参加乡试,花费了二百两银子。折中算来,这笔银子价值四五万人民币。如此估价生员身份并没有选择高标准。《儒林外史》第十九回还说,买一个秀才的名头(即生员身份)要花一千两银子。请枪手代考作弊,也要花费五百两。我的计算已经打过四折了。 李燧为什么这么倒霉,其中内幕只能推测。他要断人家的大财源,不可能不遭到反击。官吏们熟悉法律条文,又有权解释这些条文,再加上千丝万缕的关系,彼此同情,反击一定是既合法又有力的。遥想当年,李燧上访难免得到一些老百姓的支持,大家凑了一些钱。这既是非法集资,又是聚众闹事,还可以算扰乱社会秩序,甚至有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疑。结果,李燧丢掉生员资格后,因敛钱的罪名被投入监狱。在他漫长的坐牢生涯中,几次差点被杀掉。 李燧入狱后,当地老百姓更加痛苦无告,也没人敢再告了。眉山的官吏们严防死守,杀鸡吓猴,保住了财源。
这要看证据,要看法官对事实的认定。如果仅仅因为网络举报环境污染非法开采石矿,肯定不会构成涉黑涉恶犯罪。
一审认定构成犯罪,应该是认定了一些对女工程师不利的事实。二审撤销一审发回未必就是涉及女工程师涉及的犯罪事实部分。先不要着急下结论。等待一下后续的庭审事实认定吧。
在没看到证据的情况下,发表任何意见,都没有意义,也不利于正常舆论环境的营造。我们每个人都是舆论环境营造的责任人。
勇士啊,对抗一个体制,何等的勇气,处于公义更加伟大。
开始了,云法官们又开始了
堂本栞 转发: 2020-08-08 07:30:55 解决最基本的温饱人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担心下一顿的面包。 山鹿ベル : 一言蔽之,改善了(衣)食住行条件,买得起车票,住得起旅馆,可以外出获得就业机会。衣没有提及,其实也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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