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海龙街道就入户排查做法欠妥道歉,这次事件都到哪些警示作用?入户排查的正确做法是怎样的?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橙汁​ 发表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 “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三) 的规定给予处罚。

————————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任何公权力都不可能高于《宪法》,别光道歉,认罪伏法吧。

知乎用户 虾仁芝麻卷​​ 发表

凌晨时分破门而入,这架势估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抓捕网上通缉的逃犯。不是一句工作简单粗暴能糊弄的过去的,这是借着防疫之名,行滥用职权违法犯罪之实。有了 “防疫” 做借口,仿佛立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防疫不该成为凌驾于法治上的尚方宝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请海龙街道的街道、社区居委会、物管工作人员扪心自问,就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这么做是违法的?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得为了执行搜查、拘留、逮捕等任务,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入户调查。又是谁给了海龙街道这些人撬锁破门、私闯民宅的权力?是获得了居民的同意?是获得了有关部门的授权?走法定程序了吗?拿的出法律依据吗?

如果没有法律授权,也未获得居民同意,那就是暴力手段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请视破坏严重程度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更换门锁的供应商是如何确定的?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更换门锁的费用谁来承担?总不能还会有 “门锁滞销,帮帮我们” 的企业吧?是不是应该从做出 “简单粗暴” 决策的人的腰包里出?总不能工作人员自己威风够了,却让纳税人的钱替他们的错误买单吧?

知乎用户 吴念真​ 发表

只要处理结果只是道歉,那么此图将永不过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7 月 10 日凌晨,海龙街道、社区居委会、物管工作人员对重点楼层 84 户住户再次进行应急排查,在全程录像下,逐户开锁排查后随即给房门贴上封条。

非法强制开锁排查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了,至少也得是罚款走起,公职人员有此行为,且有组织,多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对组织者,带头人这类主犯应当是从重处罚,拘留十日起步。

希望广州公安秉公执法!

喂,敬茶,出来刷业绩了!
———X 小刚

知乎用户 久世英雄​ 发表

很多人也就只敢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洗强制入户消杀: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但却忘了或者选择性无视了该法还有第五十六条来约束职能部门为所欲为: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卫生执法文书。卫生执法文书经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卫生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卫生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就这次事件来说,执法文书显然是没有的,要是有估计也就不需要道歉了,毕竟还能靠上个依法执行公务。而执法证件更是不可能出示的,因为人家业主家里根本就没人出示给谁看?甚至当天参与这事的人里有没有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都悬,你看公告也白纸黑字写了破门而入的是 “海龙街道、社区居委会、物管工作人员”,而不是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说句不好听的,业主们都在集中隔离,你街道都不用亲自跑一趟,用微信发个文书电子版到隔离酒店打印出来让那边的工作人员拿着找业主挨个签了字要到钥匙再进门有多难?就算有不肯配合的能有几个?甚至就算不配合,你手续齐全该走的程序都走完了还能挡得了你强制入户?就非得玩野蛮暴力的那套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强行破门而入?

说句更不好听的,这街道看上去忙防疫忙的不亦乐乎,实则毫无方寸毫无配合协调甚至越俎代庖纯粹就是瞎折腾,这根本不是对人民群众负责,而仅仅是对发号施令的上级领导负责…

毕竟领导指示大过法,这样的先例现实中已经不止一个两个了:

媒体谈碾人事件:一把手的政绩工程 追责仅科级违建海鲜城凭 “党政例会纪要” 做保护伞拆不掉 - 搜狐新闻如何看待一家人在家打麻将遭防疫人员打砸?

甭扯什么事急从权,就好像你后续又是安排专人值守又是花纳税人的公帑给自己擦屁股赔门锁不用人盯着一样,就好像你街道负责人挨个给业主道歉不占用时间精力一样。既然防疫抗疫事态紧急,你的时间和精力该用到这种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惹了麻烦擦屁股的事上吗?

至于破门而入属于什么性质,刑法写的很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也很明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现实判例也不是没有:

2018 年 9 月某日,被告人梁某某雇佣开锁公司人员到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某小区某室,在其明知该住户家中无人,且未取得该住户及其家人同意的情况下,谎称该室是自己家及自己钥匙丢失,雇佣开锁公司人员孙某将防盗门锁强行打开后将锁芯更换,并进入室内。
延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在未经住宅权人同意的情况下,雇佣开锁公司人员强行打开他人住宅门、更换锁芯,并进入室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梁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酌予从重处罚。被告人梁某某当庭自愿认罪,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某某的指定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梁某某自愿认罪,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但其关于被告人梁某某具有坦白及悔罪表现,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梁某某称其受他人指使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缺乏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信。根据被告人梁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故对其作出如上判决。擅自更换住户锁芯并进入 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刑 - 北京法院网

这都不叫违法犯罪,那什么叫违法犯罪?

更讽刺的是据说破门而入还录了像,妥妥的呈堂证供…

我没法理解的是堂堂海龙街道的领导们好歹也是公职人员,难道一个个都是法盲?还是觉得打着防疫的旗号就可以为所欲为?欠妥?道歉?披着公权力的外衣,就能公然违法犯罪还可以逍遥法外?

最后,我不反对防疫抗疫,我是自由职业者天天家里蹲一样不愁吃穿用度没有复工的刚需,甚至孩子在家上网课我都比上班族来的省心,无非就是把他们弄到书房来盯着就是了。跟便利比起来我更在乎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所以核酸检测我每次都要做,疫苗我早早领着全家都打了,日常也是离着所有中高风险地区远远地。

我对防疫措施的包容度比其他人高多了,你的措施但凡有个合理合法说得过去的正当理由我都支持,但我就是不能接受某些人打着爱国和防疫抗疫的旗号为所欲为。

其实绝大多数正常的老百姓并不反对也不会妨碍你正常的防疫抗疫行动,他们为了防疫抗疫做出的牺牲已经够多,而且是真的一点回报和补偿都没有。真正妨碍防疫抗疫大局的恰恰是这类一边领着补贴积累着政绩,一边目无法纪肆意妄为的 “防疫者” 自己,是他们撕裂了政府和人民群众间的血肉联系,是他们践踏了政府的公信力,更是他们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

你爱国你防疫抗疫也得遵纪守法好吧…

知乎用户 eatpangxie 发表

我来模拟一下道歉过程

A: 上次破门的事情,是我们的做法有问题,来来,给我们签个愿意原谅的字

B:我为啥要签

A:当然签不签字是你的自由,中国是民主国家嘛,但是你要想清楚后果

B 想了一分钟:算了,我签

A:不错啊,表现很好,下次再出现这种事情,要再快点知道吗,我们工作人员也很辛苦的,时间间很宝贵的

B:知道了,对不起

A:好了好了,没事了

完事

知乎用户 孔龙 发表

本质上是违法行为.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但是广州荔湾不存在拒绝消毒处理的前置条件.

而且 “强制” 消毒处理, 也是需要程序的. 怎么可能想破门就破门?

事实上,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砸东西,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而且这个事件最大的问题是:

  1. 借公权力违法, 会败坏公权力的公信力.
  2. 外网大量负面国内新闻, 都是这帮傻逼给提供的材料.

这个关键就不是道歉赔偿锁具. 有些地方基层的简单粗暴已经丧失人性了.

知乎用户 Yvonne 发表

全程录音录像经过人家房东同意了吗?

搜查令有吗? 逮捕人还要有逮捕令呢! 拘留人还要有拘留证呢!

请不要拿防疫做借口, 知法犯法!!

知乎用户 Harry Zhu​ 发表

哎,现在的问题是,在针对被侵害权益者时的当时,工作人员都是自觉站在道德、法律制高点,心理都骄傲自豪、行为蛮横得不得了:“我在执行公务、我在工作、我在保护你们,谁不听我的就是站在了正义的对立面,我就是正义我怕谁 “,

然后被某音拍出来了呢,又马上被强制要求致歉,我估计很多工作人员自己根本不理解,凭什么说我做错了?只不过老百姓质疑他的当时他是齐天大神、他是官你是民,这时候要求他道歉的凭借手中的权梨,迫使他即使心理不服、即使不知道哪里有问题,也只能捏着鼻子道歉:

心理对老百姓更多了一层厌恶,这份厌恶会在以后的工作中翻倍的发泄出来,而不可能每次都有视频作证,谁遭殃、多少人全凭运气了。

江山易改,蛮横难易.

我们文化基因、社会架构里面没有平衡、没有制衡,进而在所有的领域都不存在真正的平等,人对人要么舔、要么踩,根本不存在 “彼此平等” 这个最正常的状态,所以现在到处都在出包、到处都是欺压普通人的故事,当一个现象批量出现的时候,基本上就无解了,

很多事情,最后都变成了 “按闹分配”,为什么?因为 “闹” 就实现了平衡,无尽的压迫打击至少换来了温和的抵抗,至少能多少对话了,“闹”赢得了事实上的平等尊重,平等了事情才会往平等的方向去解决;为什么上 D 因就能赢得“道歉”?哪怕是不情愿的道歉?因为公开了,对错就在人心了,有人脸上就挂不住了,于是较正一下:道个歉呗;如果是关起门来解决呢?那就是地老天荒:

所以,我们离正确方向的文明、现代化还有多远?或许根本就在南辕北辙呢……

知乎用户 一直住顶楼​ 发表

大家都知道以前有一句话叫做: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这个事件则恰好逆反命题,生动的警示大家:只要路线对了,那怎么做都不算错,最多是 “简单粗暴、急于求成”。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本狐为知友们带来更多消息:

广州荔湾发布道歉通报,向被开锁住户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

“应急入户排查做法简单粗暴,忽视了住户感受,伤害了群众感情。事件发生后,海龙街道负责人向住户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荔湾区对在疫情防控中发生这种简单粗暴的错误行为深感痛心,向住户和公众诚恳道歉!”

7 月 18 日一大早,一则 “广州市荔湾区发布情况通报” 迅速在广州人的朋友圈开始刷屏,这则通报发布于周一早上 07:06,发布主体是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对于近期曝出的 “广州一小区业主酒店隔离期间家门被强制破锁” 进行了回应。

情况通报:街道负责人向住户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

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情况通报原文如下:

7 月 8 日,荔湾区海龙街道在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邦华星际公寓住户中有新冠病毒阳性人员。按防疫要求,经风险研判,该公寓 2 栋为高风险区域。7 月 9 日,经反复排查比对,发现除已转运隔离人员外,仍有密切接触者隐匿家中,且其中有人于当晚被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为防止出现新的社区传播,尽快实现 “应排尽排”“应隔尽隔”,7 月 10 日凌晨,海龙街道、社区居委会、物管工作人员对重点楼层 84 户住户再次进行应急排查,在全程录像下,逐户开锁排查后随即给房门贴上封条。同时,将楼栋外围全面围蔽,24 小时强化值守,确保住户财产安全,并陆续为住户安装新门锁。

上述应急入户排查做法简单粗暴,忽视了住户感受,伤害了群众感情。事件发生后,海龙街道负责人向住户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

荔湾区对在疫情防控中发生这种简单粗暴的错误行为深感痛心,向住户和公众诚恳道歉!事件发生后,荔湾区已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7 月 18 日

事件传播:先是网络爆料,后是外省媒体公开报道

值得一提的是,此事件的传播轨迹,最初是有人在网上爆料,随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的 “天目新闻” 在 7 月 16 日首次介入报道,让此事得以传播开来。

“天目新闻”的报道以 “广州一小区业主酒店隔离期间家门被强制破锁?物业回应:为消毒和排查” 为题。

众人评说:这事实在丢尽广州的脸!

广州曝出 “强行破锁入户” 一事后,让众多广州市民和广大网友感到震惊。

广东省政协原委员李公明在接受 “越秀山边” 采访时就表示,“前面早已有其他城市 “强行破锁入户” 的做法普遍受到舆论谴责、防疫机构对于必要的入户消杀措施也有过规范性指导的情况下,真没想到在广州仍然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从总体上应该说,广州防疫工作的形象一直不错,因此才有评论说浓眉大眼的广州防疫形象‘破防’了,这实在让我们广州人感到痛心。”

广东省政府原参事王则楚也指出,家是一个人的避风港,“风可以进,雨可以入,皇帝未经许可不可以入”。这个道理,在农耕时代就已经明确的,在《民法典》里也是明确的,怎么到了今天还是仅仅因为 “有人反映可能有人躲在家里” 就可以研究“可不可以破门而入?”

知名公益律师赵绍华表示,曾经被誉为最开明政府的广州出现如此公然侵犯公司私权利的事情,确实给广州市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但他也觉得,广州各级政府不必因为忌讳于此事会影响广州形象而采取各种捂盖子、回避的行为。

媒体锐评

在区里发布道歉、调查、承诺 “三合一” 的通告前,7 月 17 日曾有媒体向事发地——位于荔湾区海龙街道的邦华 · 星际小区物业确认了此事,物业表示因为收到 “有人躲在家中” 的消息,联合防疫的四个部门——疾控中心、街道、居委、派出所共同做出决定,将确诊病例的上下三层、即 6 至 12 层楼的屋门强制破锁。“目的一个是为了消杀,另外是为了防止有人躲在家中不出来”

社区民警在答复媒体采访时说法与物业一致,表示说 “请业主们放心,政府是按照规定来做的。作为公民,在特殊时期,配合政府,之后应该会重新换锁。”

对照荔湾区政府和街道办两天里的表态,会发现有一致的地方。那就是,都没说砸锁破门进入业主家里是违法行为,要么是 “按照规定来做”,无非是做法简单粗暴而已,要么是将“依规依纪” 处理相关人员。可见,在街道、区两级行政单位那里,并未把如此恶劣的事情提高到依法查处的高度。

这与外界看法和舆论聚焦点完全不匹配,大众认为这种未经业主同意,就直接破门而入的做法已经涉嫌非法入侵、滥用职权等罪名,显示了基层行政单位完全无视居民的权利,似乎只要打着防疫的名义,怎么过分地搞事情都可以。疾控、街道、居委、派出所四方共同决定,就能凌驾于私有产权之上,可以为所欲为,社会之所以感到愤怒、恐惧,正是因为这种侵害的暴力程度、及普通人无法依法捍卫权利的现实。

早就有权威人士在央视说出一个常识,新冠病毒在物体表面存活不超过一天,这一科学结论明确无误地否决了入户消杀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性。所以,海龙街道对 84 户居民家庭的做法,没有科学依据。砸锁入户不是正常防疫程序,而是无知、粗野的过度防疫。民怨沸腾之下,再拿防疫作挡箭牌,实际上是理屈词穷的表现。

**另外,以 “有人藏匿家中” 的借口,更站不住脚。**小区居民合法、正常地生活在自己家里,怎么就变成 “藏匿” 了呢?直到荔湾区出通告,也没明确说破锁入户核查有没有查到 “藏匿” 人员,那只能说这砸锁、入户的理由不成立,让人怀疑只是为了强行入户消杀捏造理由。

**从现有的官方口径看,只是承认 “做法简单粗暴”,但不承认砸锁入户是非法行为。**官方认错的态度很明显,又说会 “重新装门锁”,似乎只要将门锁恢复了,这事就完结了。这些表态证明,荔湾区在纠正基层辖区的过度防疫上,定性有所保留,这是外界对区里通告不满意的地方,不能怪外界认为又将是“罚酒三杯” 的预测。

荔湾区已经成立了调查组,区里承诺要 “依规依纪” 处理相关人员,人们乐见有人要为此事负责,哪怕是警告之类的轻微政纪处分,也能略微解解当事业主的心头怨气。可问题是,既然砸锁破门而入的决定是疾控、街道、居委、派出共同决定的,如果它们真是“按照规定来做”,上级处理它们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可以让基层明目张胆侵害民众利益却又自认为合法?

一边是 84 户居民的合法财产和家宅安宁,一边是四个基层单位人员的行为与仕途,到底要怎么平衡,相信区里会依照通告承诺,给出一个结论。至于未来这个结论能否取信于民,会不会再度激发新的舆情,还可以等等看。

**总之,砸锁入门这不是防疫在程度上的轻重问题,而是防疫能不能依法进行的问题。**这种事一再发生,可见导致这一野蛮行为的内在原因未被真正涉及,以致于未能有效遏制相关人员恶向胆边生。现在的问题是,如果防疫措施在执行后被认为不恰当,那么,民众有没有权利在一开始就拒绝它?

来源:海报新闻、搜狐狐度

知乎用户 间歇性失智症 发表

上次上海入户消毒的事情已经引起轩然大波了,广州的街道办难道不知道这么做可能带来的问题吗?

我猜他们是知道的,但为什么还敢这么做?可能是他们经过一番盘算,觉得这么做他们承担的风险最小:假设社区或者街道大范围传播新冠,街道办领导大概率被面。但如果入户检查导致老百姓抗议,那不就是道个歉的事么?对自己来说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损失。

未经同意深夜侵犯居民住宅安宁权,还是一边侵入一边录像,最后也只要道个歉就行了……

网络上没有私密空间我就忍了,以后连现实中也没有了吗?

知乎用户 喷格拉底 发表

广州荔湾搞了一场 “简单粗暴的入户排查”,现在他们正在为自己“简单粗暴” 的行为道歉。

但我觉得,想这样简单地糊弄过去,恐怕不容易。

我国法律有规定," 非法侵入住宅罪 “,三年以下。

如果非要再详细一点,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我看了官方的通报,据其中内容说,他们是 7 月 8 日在核酸筛检中发现该公寓内有阳性确诊患者。于是他们 7 月 10 日开始对该公寓组织 “紧急排查”。

这相当于就是说 “我家小区里出现了一例确诊,全小区所有人的住宅权就没了。” 这合理吗?

所谓 “紧急排查” 就是三步走:撬锁、贴封条、将楼栋外围全部围蔽。

吊诡的是为了 “财产安全”,他们还贴心的帮住户安装了新门锁。干什么?疫情影响门锁生意,卖锁匠门锁滞销是吧?

这操作说不服都不行,统一装锁,下次就不用浪费时间去撬了。

工作人员称,这么做主要是怕有人躲在家中,所以联合防疫四个部门共同做出了这种决定:一是为了消杀,二是看看有没有漏网之鱼。

我就不懂了,难道只要防疫部门做的决定,就不会错吗?强行入户的依据是什么?

首先,被撬锁入户的住户只是和确诊病例同一栋上下三层,并且他们在采访时已经隔离了一周回家,根本不存在 “病原体” 一说。

其次,根据国家卫健委刚发布的新《通知》,病毒在物体表面存活时间不会超过 24 小时,都一周了还消杀个屁?官方不看官方通知吗?

最后,这些业主称根本就没收到要消杀的通知,好家伙,明明可以先问问别人愿不愿意开门,非要一声不吭直接撬锁。说你们是为了卖锁都比说你们是为了防疫更可信。

目前,广州荔湾官方已经进行道歉,只是我觉得这种道歉没有任何意义,撬锁消杀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而每次发生后都是 “道歉”,根本没有对他们真正意义上进行惩罚,这也导致他们天天道歉,却屡教不改。

凌晨时分破门而入,这架势是消杀还是在渲染情绪,真不好说。胆小一点,或者独居女性大半夜听到外面撬锁的声音,说不定人都吓傻了。

抓人要逮捕令,拘留要拘留证,撬锁的搜查令,提前准备好了没?

这不是一句 “工作简单粗暴” 就能糊弄过去的,难道借用了 “防疫” 之名,做了违法犯罪的事,道个歉就完了吗?我们一直都在强调,防疫不该、也不能成为凌驾到法治之上的尚方宝剑。

有人说街道也表示说要赔偿了……

笑话,街道的钱哪里来的?他们自己掏腰包?撬锁的费用,采购新锁的费用,动用人力物力的经费又是哪里来的?

如果仅仅一个道歉就草草了事,那么这起深更半夜撬锁破门,强换新锁的事故,根本不会给街道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处罚。

所以我认为此事绝对不能敷衍了事,谁给了海龙街道这些人溜门撬锁的权力,是哪个部门授权,怎么走的法定程序,法律依据是什么都得拿出来。

非法强制开锁排查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我想没有谁希望自己哪天大半夜睡得好好的,结果房门被人撬开了…… 入户消杀会不会消杀掉群众的安全感不好说,但随意的强制撬锁一定会。

希望广州公安秉公执法,也希望当地街道别光顾着道歉,赶紧认罪伏法才是你们当下最该做的事。


我是竹不倒,我的公众号是 “竹不倒”。

知乎用户 江州板斧杀人狂​ 发表

我还嘲笑过日本人只会鞠躬,这和鞠个躬就算了有什么区别??

知乎用户 曹小灵​​ 发表

按照现在的奖惩规则,别慌,时间拖得够长的话,全国每家每户都能感受一下。

原因很简单,就看今天的两个热榜嘛。

一个,凌晨破门,道歉就行。

一个,防疫不力,被免职。

疫情发生到现在,只看到防疫不力被免职被处罚的,防疫过当被认真处罚的,好像真没看到。

最多就是批评两句,属于领导骂你越凶,和你越亲的那种。

哪怕是过度防疫挤压医疗资源出人命了,也就是扔几个臭鱼烂虾的基层出来背锅,决策者毫发无损。

国务院不断的在说,层层加码和一刀切,咱们要整改啊,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和擅自阻断运输通道的,咱们要批评啊。

结果口号和实际结果完全脱节,咱们都能看清楚,体制内的人更清楚。

天大地大,没有防疫大;政绩做的再好,疫情也能一票否决。

你看这次破门,赔偿,钱谁出?

街道出。

街道的钱哪里来的?

反正不是街道负责人自己掏腰包的。

那有任何损失么?

完全没有。

说不定,还因为这种「雷霆手段」,给上面的人留下了好印象。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体质里面的人也是这样,在他们趋利避害的过程里面带来多少对普通人的附加伤害,只有自己忍着。

谁叫咱们没个编制呢。

知乎用户 木头龙​​ 发表

政府工作人员就这法制水平?这特么是忽视住户感受、伤害群众感情的事?

上述应急入户排查做法简单粗暴,忽视了住户感受,伤害了群众感情。事件发生后,海龙街道负责人向住户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

老实说,现代社会的法律法规太多,就算是当律师的当法官的,都不太可能全部记住。但有一部法律,公职人员应该要了解并且记住的吧?

哪一部?《刑法》啊,难不成是《宪法》么?现实点说,违反了《宪法》没啥大事,违反了《刑法》要开除公职的,丢饭碗的。

这不是我说的,《公务员法》说的: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刑法》可是有这么一条: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知乎用户 i 旅行 999 发表

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疫情以来 放眼全国 你们举了多少一 反了多少三 有完没完了!!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这就是非法入户,组织者应当绳之以法。

入户 80 家,判刑应当够三年,然后开除公职。

其余的有公职的开除,没公职的训诫。

疫情期间,拿着鸡毛当令箭,惯的他们无法无天。

现在就拿他们当典型,蛤蟆里面捏出尿,一次性解决这些为所欲为的人。

知乎用户 珍惜当下​​ 发表

我不知道这些街道的工作人员有没有换位思考过,有没有想过一旦有一天,自己面临这样的事情,自己该如何感受,是不是觉得很滑稽,当初自己这么对别人,现在别人这么对自己。这些也许在某一天真的会出现。

权利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但是这个街道,这些人员视法律规定不顾,凌驾于法律之上,侵犯了人民的基本权利,试问,他们在想什么呢?

现在街道、社区都会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尤其向广州这样的大都市。所以,他们懂法,知法,但是为什么不守法呢?因为他们有他们的理由,用防疫作为特殊时期特殊手段特殊对待,这样就绕开了所谓的法律,从而堂而皇之的进行了自己的行为。

现在网络是个好东西,叫我们可以把他们的不法行为公之于众,受人民监督。

珍惜当下

12 次咨询

5.0

370552 次赞同

去咨询

知乎用户 雾里寻歌 发表

在我国,很多突发事件发展到最后,最终都能得到一个解释,从 “国情” 开头说明也好,到 “ 大环境 ” 结尾也罢,都能做个结语,并画上句号。但唯独在 “ 法律、法治 ” 层面说不通,解释不了,这就是他们的神奇之处。赋红码如此,暴力私闯民宅也是如此。

知乎用户 泉禾丹 发表

从西安,到上海,到广州,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告诉我们,这种离谱的事,和在哪个地方真的没关系,你觉得你那里的 zf 做得好,可能就是还没遇到罢了。

知乎用户 泊远​ 发表

说实话,破门而入后真要是发现屋里有人,不现场击毙都对不起这阵势。

知乎用户 shizuki​ 发表

依法治国提了这么多年,可大部分公职人员都没有最基本法治的概念。

从根本上讲,法治与目前指令式考核体系在冲突。

体制内实际上是很讲求 “效率” 的,但是这个 “效率” 并非“解决问题的效率”,而是“落实命令的效率”,或者说是“上级想要的效率”。

各级领导们日常说的最多的就是 “抓落实”,一旦上级下达了 “指令”,下级就必须迅速行动完成指标。

可以 “干不好” 甚至 “不会干”,这是能力问题;但绝不可以“没响应”“没动静”,这是“不讲政治” 问题。

至于指令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在 “讲政治” 面前,都是小事。

比方说,疫情之前被群众诟病最多的拆迁类问题,尤其是涉及到棚改

此类拆迁往往都会存在大量滞留户,一般都在计划时间内难以腾退干净,造成土地无法按时上市供应,增加成本。

这时候,上级部门通常会下达指令——下定必须完成时限,同时要求下级 “千方百计”“灵活行动” 完成任务,这就是暗示下级放手去干,上边兜底。

于是下级部门心领神会,各种办法层出不穷,像把户主从房屋内架走然后强制拆迁、通过断水断电甚至其他手段使住户不得不迁都是常规办法。

对上级领导部门来讲,达到了土地供应的目的;对下级实施单位来讲,完成了考核指标得到上级的工作肯定;至于过程是否依法合规,只要不出大事,就不重要。

上级领导部门往往认为自己为了 “维护大局” 的权益,必须放弃少数人的权益;下级部门则是 “落实要求”,坚定执行上级指令;至于滞留户的权益,纯属“不讲政治,不顾大局” 没部门特别关心。

当然上访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就另当别论,但上访可以 “部门间来回横转”,上诉可以 “府院联动”,周期长、成本高、求告无门等等困难使个体不得不妥协,哪怕最后成功,对于相关人员的处分也是不痛不痒大多都是 “谈话”“诫勉”,最多 “警告”,以至于体制内盛传 “没背几个处分,那算什么干活”。

指令考核中依法合规要求无足轻重,经年累月就造成大量违法违规,甚至部分干部形成了 “如果全都依法依规,那怎么干活?” 的思维,再加上 “拍脑袋”“运动式” 的行为太多,程序合法早就只存在于公文内。

不得不说,疫情是个放大器。

本来,防疫就任务重、时间紧、考核严,铁腕防疫更是一种 “政治正确”,各种临时措施违规屡见不鲜。

再加上之前铁拳只是 “精准” 的砸在少数人身上,现在每人都能享受一把,所以很多人突然发现 “法治” 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完善,反对的声音更大了起来,很多事都到了台面上,广州荔湾海龙街道就是其中一例。

至于警示,体制内外是逻辑不同的两个世界,群众觉得 “违法违规”,但从体制内的角度确实绝对的 “合法合规”,其实并没什么好警示的。

知乎用户 也曾如你般天真 发表

防疫爱好者狂喜

知乎用户 难得糊涂​​ 发表

根据《中华…… 法》……

算了算了,我哭了。

知乎用户 voyagew 发表

我自罚三杯,这事就算了。

知乎用户 Deerjane 发表

真羡慕美国人有枪啊

知乎用户 观察者网​​ 发表

广州荔湾回应 84 名业主隔离家中被开锁:排查隐匿密接者,逐一道歉

微信公众号 “广州荔湾发布”7 月 18 日发布情况通报称,7 月 8 日,荔湾区海龙街道在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邦华星际公寓住户中有新冠病毒阳性人员。按防疫要求,经风险研判,该公寓 2 栋为高风险区域。7 月 9 日,经反复排查比对,发现除已转运隔离人员外,仍有密切接触者隐匿家中,且其中有人于当晚被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为防止出现新的社区传播,尽快实现 “应排尽排”“应隔尽隔”,7 月 10 日凌晨,海龙街道、社区居委会、物管工作人员对重点楼层 84 户住户再次进行应急排查,在全程录像下,逐户开锁排查后随即给房门贴上封条。同时,将楼栋外围全面围蔽,24 小时强化值守,确保住户财产安全,并陆续为住户安装新门锁。

上述应急入户排查做法简单粗暴,忽视了住户感受,伤害了群众感情。事件发生后,海龙街道负责人向住户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
我区对在疫情防控中发生这种简单粗暴的错误行为深感痛心,向住户和公众诚恳道歉!事件发生后,我区已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据天目新闻报道,7 月 15 日,有网友爆料,广州邦华 · 星际小区业主在酒店隔离期间,家门锁被社区拆掉强行破门,涉及一百多户。

15 日下午,记者致电邦华 · 星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大概发生在 7 月 10 日,因为收到 “有人躲在家中” 的消息,联合防疫的四个部门——疾控中心、街道、居委、派出所共同做出决定,将确诊病例的上下三层,即 6 至 12 层楼的屋门强制破锁。“目的一个是为了消杀,另外是为了防止有人躲在家中不出来。” 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后,会帮助业主们重新更换新锁,“目前,整栋楼也只有穿着防护服的抗疫人员才可以上去。”
随后,记者以业主身份致电邦华 · 星际小区所在的荔湾区海龙街道龙湾社区的社区民警,他的说法和物业一致,“请业主们放心,政府是按照规定来做的。作为公民,在特殊时期,就配合政府,之后应该会重新换锁。”
截至发稿前,记者多次致电海龙湾街道及龙湾社区公开电话,电话均未被接听。
针对强制入户消杀,《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据部分业主透露,此次被破门消杀的住户为确诊病例的上下三层,部分住户在记者采访时(7 月 15 日)已结束隔离返回家中,不存在 “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此外,由于业主们未收到提前通知和征求意见,“拒绝消毒处理” 这一强制入户的前提条件也不存在。

知乎用户 李妙文 - 赵可心​ 发表

道歉有用要警察干什么?

这些人以为没有问过主人就不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

但是,但是,但是!

损害财物要赔钱,

多次损害也要坐牢。

记住了这不是哪个街道办的问题,

是做出决策的个人的问题,

决策者,主要执行者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知乎用户 TomJ 发表

下次还敢

知乎用户 菊花 发表

以前嘲笑国外的自由的空气特别香甜,现在想不想吸?

知乎用户 星落风起 发表

乐死我了。

之前上海相关问题下面 一堆广东 IP 大喊我支持

广东人最配合! 你们上海人不听话!

我还以为广东人真有牺牲自己也要配合的决心呢?

再看看这个问题下面评论

何着原来还是

没有砸到我身上,我就当看不见

砸到我身上,就喊冤枉啊!

所以我是支持还是要多封封

不让全国每个地方随机平均砸一遍这种事情

是不会彻底扭转过来的 没砸到的 总会觉得这边风景独好

国人总要吃足亏 才能清醒

知乎用户 TungHsu 发表

凌晨突然进来都能给我吓 yangwei,影响了三胎计划谁负责?

知乎用户 阅读修身​ 发表

你若说明,群众会配合的。

这简直是土匪,离了个大谱。

疫情真的改变了很多,有的人直接拥有了堪比暴力机器的权利,这算不算是权利的泛滥呢?

又不是犯罪,难道还从窗户逃出去吗?

这些办事的人哪怕把别人当人,就干不出这样的事儿来。

现在是 2022 年,不是 1902 年。

希望能够严惩重罚。否则,这些人是比疫情更为严重的祸害。

知乎用户 八云社​ 发表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知乎用户 也无风雨也无晴 发表

<疫情与规定>

你:您这个做法是明文规定的吗?经谁同意的呢?必须这么处理吗?

对方:上边要求我们这样处理,我们也是按规定办事。

上边:具体的规定这边不太清楚,您可以咨询所在社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它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受任何约束的权利最终会成为它倒下的原因之一,我等着

知乎用户 啊还要汉字 发表

也就是欺负咱们没有枪

知乎用户 宵夜运动员 发表

“做法简单粗暴、忽视了住户感受、伤害了群众感情”

=== 我就是拆伱门、强闯民宅了、你能拿我怎么办?

最多 say sorry 喽

什么?

你和我讲权利?讲 Law?

服从大局,懂吗?

“有权大晒?”

“sorry,有权真系大晒(为所欲为)”

知乎用户 林轩羽 发表

风能进,雨能进,人人都能进。

知乎用户 沉默驴子​ 发表

担当有点过头,防范太过生猛。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灭疫情于初现之中。

当前我国公众法治意识(包括依法维权意识在内)普遍仍然十分淡薄。譬如就连这种一线城市街道的公务人员,对我国已有明确基本的法制规定要求都模模糊糊。

近二十多年里,我国立法工作进步非常大,但国家层面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层面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发展都明显滞后,本来很多早已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事情,包括一小部分政府公务人员在内肆意作为的例子经常出现,甚至造成一些不必然发生的悲剧。

只有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机构更加重视并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法治中国进程才会更加顺利,包括政府公务人员在内的广大民众知法、守法、尊法、护法,依法维权,维护国家法治秩序的意识和能力才会进一步提高,有助于我们国家整体社会秩序向着更加文明现代、科学高效、合理和谐迈进。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突破了这个底线既然还有人为之辩护,在这件事情中政府部门完全可以征得业主同意后再展开检查(我相信大部分的业主都会配合开门检查的,即使不同意再走流程强制破门,这样也是合法的呀)。但是政府部门确在不通知业主的情况下,选择了违反法律的方式进行处理,试问执法部门都藐视法律,那法律还是公正的吗?今天你为了防疫违反法律,明天会不会为了你所认为正义的事而违反法律呢,底线就是这样一步一步降低的,我们普通百姓该如何去面对这样的法律呢。我支持在危急的时候违反法律的救援,但这种可以不违反法律就能处理好的事,我们应该支持吗?

知乎用户 贾剑君 发表

假如啊,我就打个比方。

住户一口咬定屋内丢失现金 5 万 6 千 200 元。

入户人员怎么解释?怎么证明?

你说你全程录像?谁知道啥时候录的。

你说互相监督?谁知道是不是有人动了歪心思。

你说贴封条?谁知道贴条前后有没有人进去过,防盗门都拦不住你们,靠一张纸?

这种事情,万万开不得先河,私闯民宅,你拿住户当什么?养殖场的牲畜吗?

知乎用户 求生之路 发表

每天都用得上。

知乎用户 霜天晓月​ 发表

太神奇了,我就说,户主也没死,你走个流程去要钥匙有什么难度吗?户主不给你再撬锁也是那么回事吧?

……————……

刚才又想了一下,就算有人躲在家里不出来,他水电煤气这几样总得用一个吧?不然不饿死渴死了?查下水表(字面意思)不就知道了,还能吹牛逼下 “大数据”,多好的机会浪费了。

知乎用户 贾明子​​ 发表

明明是违法,偏偏说成是简单粗暴。

知乎用户 白韬律师​​ 发表

最近刚写了一篇文章,是讲宪法性权利的行政法保护,其中的宪法权利我写的就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在宪法之中,人身自由权衍生出了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内涵。

实话实说,我们谈论《宪法》比较少,谈论宪法权利救济路径也比较少,这和《宪法》根本大法的地位是不对等的。

我们国家保护宪法权利的做法主要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保障,其中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行政法,别的不说,公法领域中,宪法和行政法是两大支柱,关系紧密,毕竟政治离不开法律,法律也离不开政治。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行政法的一个属性是在限制公权力,是要求行政权力在规范内运行。

这次广州荔湾海龙街道就没有规范的运行权力,就是一种权力的滥用。

权力的滥用是应该承担责任的,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可以处以治安拘留。

当然,更需要强调的是,应当避免以行代刑,各部门领导把会一开,就把事情解决了,这要不得。

白韬律师

23 次咨询

5.0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23967 次赞同

去咨询

我是

@白韬律师

,一个专业而有温度的律师,点关注不迷路。

知乎用户 黑暗福音 发表

建议提拔闯将,干将

知乎用户 潘大人 发表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微风小镇​​ 发表

在全程录像下,逐户开锁排查后随即给房门贴上封条。从这一举措来看,相关人员还是有一定的法律意识的。但这些录像不是证明他们的行为合规合法,而是作为他们违规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防疫心切的心理可以理解,但作为政府部门如果都不能带头敬畏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的话,最终损害的是政府的威信。

既然已经把相关的公寓围屏隔离起来了,那么唯一的扩散风险就是下水道气溶胶传播,造成大厦持续有确诊病例出来。或者,有感染者一直潜伏在家里不出来,但没传播到公寓的其他人。等公寓解封以后这个人跑出来造成新的传播链。

要消除这两种风险,入户排查是最快的方法。但强行开锁入户是最笨最粗暴且违法的做法。每个单元里面有没有人,水表、电表和宽带的数据都可以分析出来。确认里面有人但不愿意出来的时候,再精准的进行劝说也许会更好一些。实在不行,围屏隔离起来以后所有的人不管是进还是出,都必须查验核酸码。这个措施可以在将为低风险区域后再持续 7 天后才接触围屏。这样的话,虽然有漏网之鱼,也不太可能有传播风险了。

知乎用户 锌挎 发表

我好奇一件事

拆了人家 2000 块的指纹锁

不会最后赔个 200 块的垃圾锁吧

知乎用户 蔡锷老乡​ 发表

深更半夜,有人破门而入,通常只有盗贼才会如此吧?如果户主一时性起把来人砍了,酿成血案,算不算正当防卫?

这是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岂能一句道歉、未照顾住户感受就轻轻带过,必须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现在只要涉及防疫,似乎就可以为所欲为,侵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侵占或破坏私产、限制人身自由、公开个人隐私等,都显得理直气壮、冠冕堂皇。美其名曰,一切都是为了集体利益,为了大家好!

一句为了大家好,就以为站在了道德制高点,枉顾法律法规,肆意妄为,是不是对这个依法治国时代的巨大讽刺?如果法律的底线都不要了,这个社会是不是太可怕了?!

不论抗疫也好,各种紧急事态处置也好,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规制,如果违法,理应受到惩处。尤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肆意妄为,且事后不受法律追究和惩处,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严重伤害,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对世道人心、社会风气的毒化,是比病毒更可怕的行为!

知乎用户 第七地区 发表

警示是有的,不过不是给百姓,是给官员的。

防疫粗暴,哪怕违法,也只需要道歉。

防疫失职,造成扩大,直接免职

你是官员的话,你是不是得到了警示?

知乎用户 隔壁王律师 发表

防疫能否成为侵入他人住宅的合法合理的理由?所谓的目的正当性能否成为阻却侵入他人住宅的事由?我想,答案应当是否定的。

不知道各位还记不记得 2008 年发生在延安的夫妻黄碟案,张某和李某是陕西西安的一对普通夫妻,张某在村里开了一家小诊所,平日里生意繁忙,二人便在诊所后的小房间休息。一天,两人租了一张黄碟,关起门来在房间里看,看完后便入睡了。不料此事被人举报,警察突然闯入家中,张某与警察发生肢体冲突,后警方以妨害公务将张某带回派出所拘留。此事一波三折,历时四个多月后,以警方向张某夫妻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 29137 元钱结束。基本案情就是这样。

这个事件的争议核心就是公民住宅属于私域范围,公权力能否干涉,公权力与私权的界限在哪里?

在国家与公民关系之间,国家权力是有界限的,国家权力的行使应当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个人自主权利的基础之上,国家权力过多地侵入个体生活领域,则有可能造成对公民正常生活的干扰,国家权力运行的正当性也因此而丧失。就延安夫妻黄碟案而言,张某夫妻二人在自己的卧室观看黄色录像本属二人的自由,与社会秩序无关,与社会公德也无关,警察冒然闯入公民卧室进行搜查,无疑是对公民依宪法享有的私生活自主权的粗暴干扰,宪法要求的是公权力起码不要肆意地侵入这个个人的堡垒,去侵扰他人在个人的责任下所展开的任何生活。

荔湾区街道非法入户进行所谓的疫情排查,和上述案件有相似之处,从朴素的价值观来进行分析判断,未经同意进入他人住宅,不论目的多么的冠冕堂皇,这都不影响该行为违法甚至犯罪的客观评价。我国《刑法》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了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一种继续犯,即行为人从侵入时起到退出时止,对住宅安宁的侵害处于继续中。当行为人的身体全部进入住宅时,即可构成既遂

本罪的客观行为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如强行破门而入等具有暴力性的行为方式;**二是合法进入他人住宅,经房屋主人请求后拒不退出。这两种形式都侵害了他人的住宅安宁权

荔湾区海龙街道、居委会、物业的行为真的不能是简单粗暴评价,赔礼道歉就能息事通关的,已经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犯罪构成,如果这么大规模且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事后用通报批评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么防疫真的就可以成为任何 “公权力” 违法犯罪的尚方宝剑,以后可以更加简单粗暴点,不打疫苗的直接破门拉走强制打,随时破门入户检查在家是否戴口罩。如果这事发生在西海岸,估计刚进门就被户主持枪突突了吧?

知乎用户 考拉熊 发表

不知何时疫情防控硬生生成了绝对硬通货了……….

私闯民宅就成了光明正大的事情,异地赋红码也可以操作,打着疫情名号什么事情不能做?

大数据泄露,怎么可能?贼喊捉贼,绝对是流通模式…………

正确不正确,不是大家说了算,是执法部门说了算。

知乎用户 洒洒水 发表

现在这里一点都不注重对私权的保护了。

而且法治也成为一句空谈,连宪法都不管不顾了。

知乎用户 姑婆那些事儿​​ 发表

这个事情蛮严重的。

假设下,如果别人用某原因闯到街道领导家里这么做,一个道歉能答应吗?

如果不以儆效尤,以后还会出现

知乎用户 落梦池 发表

外交部赵立坚:疫情期间生活在中国,你们偷着乐吧

知乎用户 羡青山有思 sofia 发表

不多谢邀,上合集,意会吧~

…………………… 1 ……………………

…………………… 2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景点原披 发表

正确的做法是把门撬开

如果屋主存在,则违反防疫规定,执法没错。

如果屋主不存在,就把屋主的房产证带走做核酸,然后房子就归工作人员了,破拆自己的房子不算违法。

知乎用户 哈里​​ 发表

这只是欠妥。

一个街道联系物业就可以撬门,还有什么是抗疫爱好者做不出的?

知乎用户 石枫 发表

道歉要是有用,还要宪法、刑法、民法典干啥?

知乎用户 可乐猪 发表

现在防疫人员简直就是拿着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谁都得罪不起。比如在深圳北站出站核酸检测贴,给其他区转脸就不认,简单粗暴的拦住我一番羞辱,不顾孩子还在前面人群中,后来给亮出核酸检测证明才行(深圳北说有当天检测贴就好),幸好当时跑的快才赶上孩子,所以真的是没办法,谁让他们是钦差呢。。。

知乎用户 奶酪珍珠西瓜冰 发表

日本人还会鞠躬

你们怎么躬都不鞠

知乎用户 断祸根 发表

是泄露了街道层面的权力就足以为所欲为的国家机密吗?

知乎用户 Arts 发表

针对强制入户消杀,《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据部分业主透露,此次被破门消杀的住户为确诊病例的上下三层,部分住户在记者采访时(7 月 15 日)已结束隔离返回家中,不存在 “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此外,由于业主们未收到提前通知和征求意见,“拒绝消毒处理” 这一强制入户的前提条件也不存在。

知乎用户 Peter Bear​​ 发表

私闯民宅,毁坏私人财物,仅仅一个道歉就可以。

而防疫不力是会被免职的。

警示就是,权力只向权力的来源负责。

没有 zz 权力,你随时可以失去一切。

知乎用户 看娃老爹​ 发表

其实疫情爆发以来的这 3 年,当第一起借着防疫的名义侵犯老百姓权益的事情发生之后,很多人就已经预料到这样的事情绝对不会停止,只会越来越多,因为第一次发生这样的行为就没有受到任何的处罚,老百姓甚至都找不到可以去维护自己权益的途径,甚至都不敢去讨个公道。

现在愿意发声的,敢于发声的人却是越来越少,就连网络上面,现在除了知乎上似乎大家还能说点真实的想法之外,其他的平台全部都是政治正确,但凡有一点点牢骚、不满都会立刻被和谐掉。

如果真的出现了全国所有的人都只剩下一个声音的时候,人人都在讲政治正确的时候,对于国家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的事情,因为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老百姓不敢说话了;一是老百姓已经不愿意说话了。

毛主席就曾经说过:新中国如果想跳出历史的周期律,唯一的办法就是政府要接受人民的监督,要敢于让不同的声音发出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本广州芳村村土著觉得见怪不怪 这些所谓村街道办人就是一群在村里无所事事的人去做的 就连村书记也不过是一个有点钱靠拉票坐上去的 不需要学历更不需要能力 所以做出这些目无法纪的事一点都不奇怪 相关事件还有外嫁女等等(海龙街道就是对外嫁女损害最大的其中一个街道 每年都在打官司 甚至在打赢的情况下还要无理克扣)

补充一个对外嫁女权益损害最大的最严重的一条村 茶滘街道葵蓬村! 在十多年前这条村里面有几个勇敢的妇女甚至要上访到北京 村干部才理会 在上访前夕多次上门骚扰甚至恐吓当事人及其家人阻拦外嫁女正常上访反映情况 因有恐吓成分导致现在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妇女在每年跟该村村委会打官司 每年都是胜诉 但葵蓬村拒不执行法院指令 这就是现在广州芳村各街道各村委会的 “做事方针” 外嫁女政策国家已落实超过 10 年 明文规定不能克扣外嫁女相关权益 想不到在 2022 年的所谓四大一线城市之一的广州还会出现这些“低级” 的法律纠纷 在外嫁女这个案例再看回这次破门而入 就不觉得出奇了

知乎用户 小爷​ 发表

既然将楼栋外围全面围蔽,为什么还给住户安装新门锁,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知乎用户 叶商秋​ 发表

我的理解的不知道是不是,这 84 户人家全部已经拉出去隔离了,但是有的人藏着没有去隔离?

那其实没必要这样粗暴的去强行开锁吧?这个执行政策的人真的是没脑子,也没有法律意识。

在门上都贴上封条,每天找人去巡视一次就可以。谁家的门上的封条没了,就追查谁家的责任呗,另外,隔离期间,这 80 多户人家的水和煤气都停了,真有人能熬过去?要不是冰箱里还有东西,停电会造成不应该有的损失,电都可以停了。其实,只要记录下户外电表的数字就行。这个天气,只要有人在家,空调一定是开着的,电表的数字和无人在家的数字一定相差很大。有了针对性,再针对一家开门,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

我赞成对开 80 多户门锁的人进行惩戒,但是我更呼吁对隐藏的人进行惩处。这种情况就是该拘留就拘留,另外还要进行经济惩罚。

知乎用户 闹东大师​ 发表

在这个问题下面讲法律,就和在烂尾楼强制停贷、村镇银行赋红码问题下面讲法律差不多。

真要杜绝此类事件,特别简单,按照法律处理一起就够了,后面保准没有哪个傻瓜再跟了。

如今倒好,罚酒三杯都不罚了。

周主任. jpg

知乎用户 知乎者也 发表

你想象一下!

一个惬意的周末,孩子随着奶奶回了老家,你和她正兴致盎然,打算在家里回味一下很久没有过的阳光下的爱,疯狂痴迷之际……

啪…… 门被打开了!!!

你真的疯了,问你们什么的干活;他们说:疫情突击检查,今天小区又有羊了

你气炸了,大声质问问,你们哪里来的钥匙。

他们说:上次高风险的时候换的,每家都在居委会扣了一把钥匙…… 毕竟每次给你们换锁也不好,用同一种方式弄不到医疗补贴。

知乎用户 饭碗的彼岸 发表

这是新时代的午夜凶铃么?

这么简单粗暴,

如果房间里有新冠病毒的话

可能也会被吓死吧

知乎用户 蓝天是我的保护色​​ 发表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做啥(共存派赢麻了)

共存派,有多需要这样的新闻,不要递刀子了

知乎用户 老疙瘩汤 发表

一直在说,新冠疫情防控,必须要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而且,对执行疫情防控的人员,必须要有法制教育和培训。

入户排查,入户消杀之类的,屡屡违反宪法的事儿,为啥总会发生?

给了一些人权力去防疫,但是,别忘了,宪法和法律也可以禁止你以防疫之名,行违法之事。

知乎用户 Max 发表

知乎用户 贝壳财经​ 发表

隔离期间家门被破锁,防疫不能牺牲居民安全感

防疫压力再大,都不能脱离依法防控的范畴。

据天目新闻报道,7 月 15 日,有网友反映,广州某小区业主在酒店隔离期间,家门锁被社区拆掉强行破门,涉及一百多户。该小区物业表示:“目的一个是为了消杀,另外是为了防止有人躲在家中不出来。之后,会帮助业主们重新更换新锁。”
7 月 18 日,广州市荔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回应称,该小区住户中有新冠病毒阳性人员,其中 2 栋为高风险区域,7 月 10 日凌晨,海龙街道、社区居委会、物管工作人员对重点楼层 84 户住户再次进行应急排查,在全程录像下,逐户开锁排查后随即给房门贴上封条。
此外,当地还表示,上述应急入户排查做法简单粗暴,忽视了住户感受,伤害了群众感情。事件发生后,海龙街道负责人向住户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
疫情防控将近三年,而个别地方的防控手段还未彻底摆脱 “简单粗暴”。在尚未与小区业主进行沟通、取得同意的情况下,涉事基层防疫人员以破门为手段进行排查,不仅背离精准防控的要求,也偏离了法治的轨道。
此前,个别地方也曾出现过入户消毒技术不规范、操作简单粗暴、执行跑偏走样等问题,彼时,国家卫健委就及时纠偏,下发《关于进一步精准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精准规范消毒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性,明确消毒的范围和对象仅限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并注重加强消毒事前、事中、事后沟通。
从上述通知可知,涉及民众居所,有关部门应该更加审慎,注意方式方法,切忌扩大范围。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当地 “一刀切” 的做法还是再次出现,这应该引起重视和反思。

可以想见,该小区的居民在配合防疫工作进行酒店隔离后,回到家发现家门锁被破坏的感受。家对中国人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应急入户排查” 理应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即便需要入户确认,也应和住户进行沟通征得同意,这都是最基本的常识。
由于新冠病毒不断变异,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应对奥密克戎病毒变异株流行新阶段,奥密克戎毒株新亚型 BA.4 和 BA.5 的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略有增强,防控难度将有所增加,外防输入的压力明显增大。
而基层又是疫情防控的最前线,防控压力的确很大,但压力再大都不能脱离依法防控的范畴。面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的正确姿势,是在坚持 “科学精准、动态清零” 的同时,不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水平。
因而,任何时候,疫情防控都必须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有了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才能真正落地,进而发挥作用,铸成抗击疫情的坚实堡垒。
目前,当地街道负责人已向住户逐一道歉,所在区也在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希望当地以此事为契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依法防疫中牢牢守护居民安全感。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徐秋颖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陈荻雁

知乎用户 归来的过客 发表

反正不弄死你们,就是罚酒三杯

你们这些刁民

你能怎样,就问你能怎样?我有 100 种方法弄死你,100 种

知乎用户 勇闯天涯的虾客​ 发表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 " 非法侵入住宅罪 “,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三) 的规定给予处罚:

==============================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想不出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竟然可以如此猖狂,如此无视法律法规,如此任性而强势的进入人民群众的住所。他们认为只要是为了防控疫情,什么事情都可以干,法律都要让道,可以视法律为废纸。

这些行为跟上海基层社区工作人员为了防控疫情而将相关居民楼单元门口加装硬隔离措施,入户消杀一样不可理喻,无法无天。当然上海的类似硬隔离措施在同样是一线城市的北京也发生过。

经历此轮新冠肺炎疫情,笔者不再认为大陆地区四大一线城市的城市管理能力强于十八线小县城,也不再认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市民幸福指数,个人尊严受保护程度能高于十八线小县城。新冠疫情真是一个照妖镜,很多牛鬼蛇神在疫情面前现出原形,让拥有雪亮眼睛的广大中国人民群众明白了他们的真实面貌。

中国各个城市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普遍缺乏法制观念,遵纪守法意识淡薄,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完全没有建立起来。在上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眼里,县官不如现管,’上海发布‘里的政策规定无效,要以街道办事处的规定为准。在地方政府眼里,国家卫健委颁布的’九不准’就是个屁,国家中央政府部门的规定,还不如他们的上级一句话管用。这些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真的需要好好学习法律,参加法律扫盲培训,要让他们在骨子里树立法治观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而不是认为自己可以随时以各种借口骑在人民头上。

广州荔湾海龙街道就入户排查做法仅仅只是道歉是远远不够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决策人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执行人应该作为从犯被追求。

- 完 -

2022-7-18 写于苏州市。

知乎用户 木风​ 发表

必须把握问题的关键,这样才能解决关键问题,最关键的是,要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思路和关键方法

这样才能真正找到关键点、着力点、支撑点,如此一来,才能真正迎来问题解决的拐点

要做到一个坚持,两个遵守,三个必须,四个稳固,五个依靠,六个方向,七个目标,八个步骤,九个落实,十个创新

要筑牢基础,打造引擎,拉紧纽带,增强思维,激活力量,永葆热情

知乎用户 wywzxxz​ 发表

自罚一杯而已,这不就是鼓励嘛

知乎用户 orchimike​ 发表

如果业主说家里有现金,没了,有古董烂了。好,你街道进去的几个人赔不赔?这种看似简单的做法实际上是造成自己更大麻烦的开始。

知乎用户 六道绝形踪 发表

我也是十四亿分之一,我怎么没被破门而入?

请别有用心的群体不要再散布谣言(

知乎用户 鹿吃蛋挞​​ 发表

践踏法治,道歉了事。

你能怎样?一贯如此!

知乎用户 于禁 74 年 发表

站在不爱国角度看问题,就会得出所谓 “侵犯人权”、“防疫人员的权力过大” 等错误结论

站在爱国角度思考,警示就是:办事少走了一道手续,所以引起了刁民挑刺,然后敌对势力如 1450 借此兴风作浪

正确做法:下次联合执法,让破门这事有法可依。

例如:针对一个小区,开一份总搜查证,或者每家一份搜查证,批量打印盖章。

派一个警察,几个辅警,带着所有的搜查证到小区。

授权防疫人员进行破锁入门工作。

拒绝破门或拒绝交钥匙的,算妨碍公务,拘留,影响三代。

如果是最后一代,那么加大处罚力度,让他在自己这一代就熬不住!

知乎用户 唐尸三摆手​ 发表

知乎用户 那个夏天 发表

说明在中国,道歉真的有用。

知乎用户 呓婳儿 发表

之前在深圳市区,我遇过非常类似的情况!

因为住的自如,被街道办歧视对待。

事情是派出所的年轻小警察和 4 个大白防护服不知名人士闯进家中,

倒不是破门,是用破门的力度砸门叫开门,邻居开了门。

开门后,没有询问能不能进,直接大摇大摆站在客厅,然后每个房间挨个敲门,态度跟对犯人一样,

管你有没有穿衣服,管你在干嘛,都给我出来!

我穿好衣服出门还被骂,一出自己房门,他们就站在客厅里,用手指指着我的鼻子,态度非常恶劣:“身份证拿来!”

我直接被问蒙,我说 “你什么态度?谁让你进我家的?”

他冷笑到:“这里是你家吗?”

我开始生气了:“这怎么不是我家?”

他开始大吼:“你们这是合租房,你只租了一个房间,客厅不是你的,这不是你家!这是房东的房子!

后面就吵了起来。

他们其他几个人看见这个中年男人说话太过分就开始劝,穿警服的警察就在旁边冷笑看戏

我直接问那个年轻警察:“你们有搜查证吗?凭什么到我家来,指着我吵架”

他本来在笑,见我转向他,他就耀武扬威的说:“不配合登记你就是违法!”

我说:“我的身份证现在在你手上,你还要我怎么配合?”

一开始跟我吵架那个男的就一直在说:“把她记下来,记下来,通知她房东把她赶出去!

一群人骂骂咧咧走了。

我没有举报,因为我一直问他们是哪里的人一直不回复,我本来想去街道办举报他,他连名字都不敢说,旁边的看戏的警察有警号,但他不是肇事者,我也就没有去派出所投诉为难他。

这事是之前我住深圳南山区,最市区的地方,普通小区不是城中村,发生这种恶心的事情,我一直记忆犹新!每次想起来都很愤怒!

之前一直生活在深圳,很多年,收入生活算是中产,

从来不觉得这个城市包容,深圳只不过是 “来给我打工,我来者不拒” 的态度

至于生活,周围都是年轻人,看不到垂暮的老人,因为都被这个 “包容” 的城市淘汰了,

高楼林立都是资本的力量,涌向这个城市的年轻人也不过是想打工赚钱,谈何梦想

知乎用户 沙雕知​ 发表

道歉有用?您会改吗?这又不是第一次,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民怨大了然后出来装模作样道个歉是吗,脸上笑嘻嘻心里 MMP?

小孩单独隔离的事呢?道歉了吗

老人强制疫苗的事呢?道歉了吗

知乎用户 家家 发表

说对不起有用要法律干什么?

——这句话仅限于对我们。

“他们” 可以道歉,只是任性,说了想笑。

知乎用户 Chen Moore​ 发表

只要这次没有人被逮捕和刑事起诉,以后这种事情还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光在这里刷法条有的 dan 用

以上

知乎用户 那天夏天 发表

破门入户排查,这算不算犯罪啊?

知乎用户 解云​ 发表

忽视了住户感受,伤害了群众感情
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

你特么违法了你知道吗?

建议对海龙街道发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行政诉讼,以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作为一级政府派出机关的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一级政府的行政职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够成为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法律在地方的兼容性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事件的持续进度可以让更多的网络媒体跟进曝光,持续推动事件发酵,让更多的基层人员涉及到行政诉讼环节中,哪怕败诉也可以增加他们对基层执政行为的成本担忧, 遏制以后在其他政策执行时的职权滥用。

另外,我们是群众,你们是公仆,不要忘了我们的社会关系。

最后,推动法律完善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当更多的人关注法律,参与到法律流程当中,就不会再有那么多法好笑的事情发生。

知乎用户 冯大哥你好 发表

可以报警吗?我支持起诉。

疫情期间在广州我做过半个月的志愿者,基层的素质那就是一坨屎,喇叭里的防疫宣传语就是命令别人的语气,我负责宣传的时候全部改成礼貌用语和有趣的宣导句子了。比如不要贴贴不要贴贴,贴贴变密接

恶心的事情非常多,比如前面防疫后面办公室斗地主,志愿者扫楼爬楼做核酸累的狗一样,指挥者在办公室翘着二郎腿抽烟,红码的在家饭都没得吃,办公室的天天盒饭有素有肉,天天还丢掉一堆还没吃过的盒饭。稍微信仰单纯的人见到党是这样的党,估计信仰都要崩塌。

解决这种问题不可能靠规章制度的,只能发动人民,把权利还给人民。也就是毛主席那一套。

再加上一句话,你要问我见过真正的党员没有,不好意思,真的一个没见过。

知乎用户 一觉醒来又赢了 发表

都给你道歉了还想怎样?是不是背后有境外势力在煽动?

知乎用户 飞跃本屯 发表

俺还是继续揪住上面,疫情快三年了,清查住户都拉去隔离的建筑少说也有上万次了。怎么至今还没有出台一个检查是否有遗留人员的合法流程呢?这不是躺平那什么还叫躺平?

相似的还有疫情期间就医、急诊等流程,还有保供物资的检查审核等等,都是无穷无尽的出问题。

你总负责的机构躺平让下面胡乱折腾,还叫人怎么相信和配合?

知乎用户 Lindbergh​ 发表

社区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应社区群众自愿要求封闭小区并要求拆除锁具。

让我们和他们说声谢谢

知乎用户 小辣椒 发表

赤裸裸的犯罪

但因为有个反疫的光环罩着,什么都百无禁忌了

真可怕

知乎用户 世玉​ 发表

想知道承诺赔偿的钱是从哪出的…

知乎用户 徐小湖 发表

这就要提起那句老话了——如果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嘛?

道歉,说明这些部门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人民的追究拷问扼杀在萌芽状态。

知乎用户 往释随疯 发表

说明他们有权力违反宪法法律,这早就人尽皆知的事情,没有必要冷嘲热讽阴阳怪气大惊小怪的,看待这种事情要抱着一颗平常心祈祷,挨不到铁拳就是福报了。

知乎用户 netwalk0r 发表

入户排查和入户消杀, 同样侵犯公民住宅权. 应该严肃处理, 但通常都是轻拿轻放, 或者应付一下, 隔了几个月就没事了吧. 所谓补偿还是拿纳税人的钱. 既然公职人员违法, 就让离开公职队伍是最起码的吧.

警示作用: 私权利可以任意践踏, 而几乎无代价, 公权力违法成本无限接近零. 是给予掌握这些公权力的人任意作为的最大鼓励.

如果有阳性人员, 且在住宅中, 愿意自愈, 不造成传染, 没造成病毒的实际传播, 也节约社会资源不是挺好的吗? 如果造成传播, 罚款 / 拘留, 按照规定就好.

如果要解决个人不配合的问题, 可以给些奖励, 比如有症状主动申报, 奖励 / 补贴几千一万的, 派车接送医院或主动居家隔离. 比大热天劳民伤财大范围核酸, 撬锁又赔, 可能成本更低, 更轻松. 皆大欢喜, 何必搞成政府和民众对立.

如果非故意造成传染, 奖励减少. 类似的, 其实也有地方有举报奖励的措施, 其实也是不错.

这些措施效果好, 还省钱, 也解决了患者困难, 也可以说是政府防疫不力或疏忽造成患者感染的补偿. 毕竟病毒是政府入境管控或其他感染者管控不到位或疏忽造成的, 不是阳性的人自己故意造出来的不是.

知乎用户 兰陵遗风​ 发表

道个歉就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几个月来,公权力不受约束的案例感觉越来越多了

如果一个 “人民政府” 已经开始公然欺压人民群众,那要它还有何用?

知乎用户 穷到掉渣 发表

警示作用是,老百姓要尽快移民,要早点离开这个国家。

再不离开,下次开门砍死你,你也只能接受。

知乎用户 当时年少 发表

缺你一句道歉吗垃圾?

拿着鸡毛当令剑

嘴里说着防疫,做的都是有损 ZF 公信力和侵害民众的违法行为

这次广州得做个表率了,让全国人民看看大广东的先进政务:

做得好,老广新广都佩服你们

做错了,那就力争挨打要站好,不要一句道歉就敷衍了事

你违法了知道吗?????

犯法了!!!!

犯法了该怎么办?????

警察叔叔,他犯法了!!!!!

知乎用户 小肥竹的大胖库玛 发表

唉呀,你这业主,怎么不是阳性,是阳性了我们工作就合理合法了,报告也好写了。这么不配合防疫的吗!?

正经说两句

破门事件,不会是第一次,之前在一些城中村也有破门抓人,只不过当时抓到的人测了核酸阳性,在一大批人歌功颂德之下,压下来了。

我一直以为,破门入屋,是严重犯罪份子才有的待遇,现在可好,随便大数据怀疑就能破门消毒隔离业主。无论阳性与否,我坚决反对这种措施。我坚信,今天能破他的门,明天加码就能破我的,请不要错在侥幸心态

知乎用户 三七 发表

这是欠妥吗?

这是犯罪

知乎用户 大匠 发表

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啥!

啥?你说就是警察干的?

知乎用户 苗加加 发表

上述应急入户排查做法简单粗暴,忽视了住户感受,伤害了群众感情。

?????????

损害了群众利益,违反了国家法律!

死不认错呗还是

知乎用户 NCNG 发表

我想看看精神广州人怎么洗。

知乎用户 老赵 发表

这是犯罪,不是违法。

即使是违法,也不能仅仅道歉了事。比如你违章停车,交警罚你 3 分 200 款钱,你能说我道歉吧其他就算了?所以,这次事件起到的不是警示作用,而是推广作用。告诉那些绝望的想抱住官位的大人们,这是可以做的,做了之后道歉就可以,连临时工都不用开除一个呢!

入户排查的唯一正确做法是,得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同意。

有人说,国王进不了穷人的家是对欧洲封建社会法律的美化,国王想杀人都可以别说进穷人家了。可你也知道,那是封建社会,现如今不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了么?

知乎用户 皮日修 发表

我想到某个自称的知乎好警察说过的一句话了!

你可以要求我出示警官证,但是我有一百种方法玩死你。

我想到另外一个新闻了,一人因为隔离期间到过过道,并且感染新冠,被依法刑事拘留

一位离休老干部因为,因为不适应隔离,被工作人员连夜送回家中,然后全小区隔离。

其实怎么说呢!这里面要是住着省委副书记,打死街道,街道也不敢随便进入呀,因为人家有一万种方法,玩死你,玩死你全家。而且都是合法的。按照规章制度的。

你既不了解制度,又没权没势。你就忍了呗!

知乎用户 勃太君 发表

今天就要上门排查核酸,明天就敢上门强制怀孕

知乎用户 绯雪千音 发表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
周主任忙到天天被你们花式曝光。
这时候入住 B 站、抖音、或者开个直播啥的,收入应该不错吧?

知乎用户 卡机戏码 发表

尔语律,余讪之

人生万物以养天,天无一物以报人

天を討て!

知乎用户 张小猫​ 发表

警示作用是,中国是不保护私有产权的。

知乎用户 夜见不寐 发表

既然反对无效那就大力支持。

只有事实可以让鸵鸟抬起它们的头。

知乎用户 莫言​ 发表

国内咁多城市甚至连上海呢种中国大陆城市嘅样板都出现过强行入屋排查或者强行入屋打狗入屋消杀嘅问题,咁多悲剧,咁多教训,都唔可以避免,出咗事就讲句 sorry 就算了,冇任何官员因为过度防疫受到问责。

呢件事,对我哋嘅警示有:1、冇监督同制衡嘅权力系会膨胀,系会随心所欲,系会失控嘅,因此产生嘅后果系可怕同埋冇下限嘅;2、冇通过选举同选票上台嘅城市管理层,系冇可能会代表市民嘅利益,对市民负责嘅,佢地只会对上级负责,对上级唯命是从。

讲真,作为广州市民,一直都唔支持过度防疫同清零政策,从来冇认为同内地城市一齐癫嘅病毒清零系值得骄傲嘅行为,亦冇为广州所谓嘅 “防疫好” 万岁过——所谓嘅好,只系靠呃靠运气。喺清零政策底下,病毒冇清零,大家嘅荷包已经就快清零,经济已经成擗屎咁。我希望共存,将注意力放返喺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城市人文发展。

知乎用户 小女子拥护国父 发表

官方违法犯罪行为总是不会受到法律处罚,大部分道个歉最多撤职而已。从入户杀狗、入户消杀、河南红码一直到这件事都是的。你要是大半夜撬门压锁溜进别人家,别人报警了你看看会不会被抓。

知乎用户 瑞冠口腔李​ 发表

郑州赋红码,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北京,不大疫苗不让进公共场所,舆情激愤,改邪归正,没有处罚。

入户排查,欠妥道歉。

看看吧,应该也不会处罚。

一个没有处罚的公权力,就会群魔乱舞,肆意妄为。

后面还多的是,看吧。

知乎用户 李尤物 发表

抓紧换最贵的门最贵的锁, 防的还不是小偷

狗头狗头

知乎用户 Tao Yang 发表

只要疫情不扩散,任何违规、违法、破坏民生的抗议行为都是可以谅解的,只要 “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 即可,反正都是国家出钱、百姓承担;

一旦疫情扩散,地方领导轻则批评处分,重则老账新账一起算,后果不堪设想。

对比一下今年全国各地的抗疫情况,广州的行为已经非常能理解了。

知乎用户 后天​ 发表

没想到啊没想到,连广州也这样。

所以这警示作用是给谁的?

如果是给街道的,那没什么警示作用,这不会是最后一次;

如果是给居民的,那倒是有点警示意义:你别以为你买了房,这房子就是你的了,要做到心中有数,别给祖国添乱。

知乎用户 法天相地 发表

一些地方政府的行为越来越日本化了。

他们知道这么做有问题么?知道的。他们愿意自己家破门而入么?应该是不希望的。

那就是故意的,先干了再说,大不了道个歉嘛。

知乎用户 我们大家都有病 发表

刚刚广西北海海城区区长和市卫健委领导被免职,从没有听说谁防疫过度被免职的,所以以后这种事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夜半卧听风 发表

哪个机构授权,哪个机构出来负责,不要总把责任推给基层一线。

如果违法后道歉就可以,那法院是用来做什么的?用来维稳的吗?

知乎用户 合字儿马前翘 发表

就在刚刚,单位小姑娘拿着手机找我,

说收到了流调短信,怕隔离耽误工作,怕入户消杀

回想疫情初期,这个小姑娘也是收到了流调短信,

她哭着说怕得病,很害怕

两年过去了,大家怕的不再是疫情,而是防疫

知乎用户 知美 发表

他们入户是排查有没有人在家里躲着吗?我又很想知道如果我在家里没去隔离是属于 “逃犯” 类型是吧?只有警察抓逃犯才是破门而入去搜寻的。这是广州,是一线城市,对于没有犯法的平民百姓,一句 “一切为了防疫” 就能跟抓逃犯一样去搜查普通的平民百姓,别跟我说是为了百姓好什么的,当年日本鬼子进村烧杀强掳的时候还说为了百姓好呢!

知乎用户 濮阳昕​ 发表

醒醒。

西安出事了说北方怎么怎么。

吉林出事了说东北人怎么怎么。

上海出事了说哈哈哈上海佬假精致也不过如此。

(哭晕在厕所在云南瑞丽和黑龙江绥芬河)

一说到广东深圳和北京,就怎么怎么。

(当然,散发疫情的地方可远不止这些)

你看到的都是这些宏大的东西,建议你往细了看,看细节,看个体遇到了什么。

来自一个在上海工作的 “新” 广东人。

(凌晨核酸、贴封条、大喇叭催…… 这些不都是常规操作吗?)作为个体,我运气好,没有遇到过太倒霉的情况,上述情况也没有,人生在世,运气第一,哈哈哈哈。

读读当初人家写云南瑞丽人的经历的文章,可以再品味一下,试着代入感受一下。

知乎用户 七城寒岁 发表

这是疫情以来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吗,肯定不是,说明上一代人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法治的概念,没有一点约束和纪律。

知乎用户 何书尽 发表

在美国 FBI 干的活,中国街道居委会就能办

美国还是太落后了,还是中国强大

知乎用户 某个不知名美女 发表

入户排查难道不应该由警方事先通知业主?先取得业主同意再入户排查?在业主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连警察都不能私闯,更何况你一个街道办的,谁给你们的权力随意撬别人家的锁,然后闯进去。事后就道歉,赔个锁就完事了,你这是犯法!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人民的隐私权一次次被践踏,以后还谈什么民主法制,反正你们顶着防疫的帽子就可以随意闯入别人家里,公信力也是被你们自己玩坏的,谁敢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实在是信不过了。

知乎用户 工滕新二 发表

入户排查的正确做法是经过沟通手续齐全获取户主同意

道歉的正确做法是要召集新闻媒体开发布会,认错,说清楚错在哪里下次怎么避免类似错误,并且一定要相关责任人及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当众向受影响的群众们 90° 鞠躬

知乎用户 Jenny ym 发表

这仅仅叫欠妥???中文是这么用的?

知乎用户 天魁星杳马​ 发表

sorry 啊,有权真系大晒!

知乎用户 lilisteam 发表

是不是以后老百姓以后违了法也可以道个歉就算了?

要搞入户行动你先去拿到上级政府的批示呀,连依据都没有你破哪门子的门?

哪来的勇气顶着宪法和刑法破门?

说法笑. jpg

知乎用户 泷月 发表

如果道歉有用,我们要法律做什么?

知乎用户 长安赵大嘴 发表

警察出来走两步看看。这么明显的刑事案件警察不出来表个态吗?

知乎用户 超二​ 发表

不知道查三非有没有那么积极

知乎用户 张弛无度 发表

不出所料,这件事儿的关注点实际上不应该是破门,而是带货卖锁,而大家果然没有注意到这点。

有人吐槽:“是不是门锁滞销。” 也许还真是,能想到这个法子的,简直是商业鬼才。

知乎用户 NPO Flanker 发表

一个党的活力,依靠的不只是中央的先进,更需要基层组织的力量,国民党是如何歇逼的?很大程度是因为中共帮助搞起来的基层被蒋大队长干掉了

现在一而再再而三的整出类似的事情,然后舆情爆了再想办法息事宁人,以为只要糊弄过去,大家不再谈论就行,实在不行用手段强行闭嘴

反动分子的嘴在外网,他们只会添油加醋的宣扬 “暴政与迫害”

只想安逸过日子的群众,除了叹息不会再说别的

而那些为了国家为了群众可以接受接不起婚,生不了子,住集体宿舍,挤公交上班的人,甚至叹气都不会,因为他们思想会动摇,然后玩命的开历史倒车,正所谓对苏共下手最狠的,恰恰是苏共自己

有着抛弃一切只为变革的决心,可是指导变革方向的思想,还经得起几次动摇呢?

知乎用户 宵夜 发表

国人值得这样的严格抗疫

要几个月全网骂上海的时候我就说了,迟早会轮到你家,严格抗疫无所不用其极是网友逼出来的,也是你们赞许的!总不能看人家笑话后,轮到自己就喊痛吧?

知乎用户 干脆面 发表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群众的尊严还依然被践踏在泥土里

公权力无限扩张的必然结果

他们不觉得他们错了,反而觉得你不配合

知乎用户 小五 125 发表

或许有人默许这样做了,所以做事的人按照相关防疫政策,进屋实查,然后再贴封条,这肯定是下策。

为什么会这样操作呢?

因为以前确实发生过,把全村人拉走隔离的事,但是过了几天,发现村里居然有人藏起来了。

然后派出相关人员,把他们带走隔离了,之后还要再次全面排查一遍,是否还有人藏在村里面。

客观上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只是谈的实际发生真实的确诊病例的地方。

如果我们都死抠法律,人家就在家里呆着不出来,我就不出门,客观上也没有犯法,那怎么把这个人请走,应该照样还是需要破门吧

此时可能会按违法相关防疫政策处置了。

他们既然那么做,应该想到了,肯定不违法,为了完成任务,道歉对他们来说也是值的得。

知乎用户 玉景道人 发表

逼得没办法了。

很多人都在骂,换成我是这个楼的住户,我更要骂。

好好的突然就进来人了,像是找逃犯一样找人,你说你什么感觉。

但是你觉得为什么会这样?街道不知道这么干会出问题?

当然知道,那为什么还这样?肯定是有压力啊!

谁给的压力?

乌纱帽给的,责任心给的,上级给的,人民给的。

知乎用户 220330 开始虾皮​ 发表

怀疑…… 凭啥怀疑…… 到底有没人躲…… 举报人举报了整个一个楼……?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就蹲一个后续。

为表道歉诚意,街道送礼如下。 问题来了, 街道的钱是区财政拨款的,财政的钱是哪里来的?

允许讲脏话吗?

匿了,改 IP,免查水表。具体请自行联系海龙街查询。

知乎用户 完了完了 发表

没有警示作用,疫情以来这样强行入户的还少吗,有想改吗,中国是人治社会,完成上面的任务是第一位,其他的都是屁,因为他们这么做你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知乎用户 WHOAMI 发表

我就想知道如果是老百姓把街道的门锁撬了入户,是不是也道歉就可以了。

知乎用户 九戈 发表

很硬核的防疫,可以全国抄作业了。

知乎用户 哦夹夹夹姆夹​ 发表

吓死病毒,也是一着妙棋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 发表

广东不是防疫优等生吗?我看很多广东的 ip 都自豪的不得了,什么常态化核酸封城什么的都大力支持呢…… 求仁得仁

知乎用户 楼下别抬杠 发表

热答第一题居然搬出宪法

但是

在疫情第一的情况下,真的能落实吗?

我绿码,每周 3 次核酸,每天抗原,上海的,去北京就是弹窗,但是国务院好像刚刚说过不能加码,还去星号,但是星号没有了来个弹窗,你说连自己说的话都不能落实有什么用?

我没有学法律

但是因为一个传染病就隔离,密接隔离,密接的密接隔离就被关家里,这些真的都有法律依据吗?

这样的话以后感冒是不是也都要隔离了。。。

是不是真的有点物极必反了?

是不是有人仗着疫情第一重要的风潮在做一些违法的事情?

这些违法谁来纠正?

警察敢管抗疫吗?

法院受理吗?

哪位相关工作人员给我指个路

知乎用户 logech 发表

知乎用户 小柿子 发表

卧槽,开锁排查?

权利拉么大……

可以起诉非法闯入呀,发财咯。

知乎用户 静隐鸣蜩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我突然想起来两三个月前吧,

我在某个平台看游戏直播

一个主播游戏中途接到了一个让他去做核酸的电话,他跟那人说等一下,他在工作,大概半个小时就下去。

然后两个人就开始吵起来了,

吵完了之后做核酸那人语气很是勉强的同意了,

然后那主播打完电话跟直播间里的人说什么

每次去做核酸都得排队,

这次晚点下去,

打完这把就下去。

然后。。。

过了大概五六分钟?

直播间就能听到踹门的声音,

小区保安直接就把主播家的门踹开了,

然后保安就开始骂主播,

主播就在一边骂说什么你凭什么私闯住宅啥的。

后来主播就被带走了,

之后直播间被封了几天我就不知道了,

因为我以为这主播凉了,就没看,

但是两三周后偶尔看到他还是开播了。

主播的名字我就不说了,

这事也不大,早就过去了,别再给他找事。

这件事确实两个人都有责任,

不该情绪那么激动,

不该不直接下去做核酸等等,

但是一个保安都敢直接踹住户的门,并且开口就骂,

入户排查,入户消杀,

也是可以想象到的。

知乎用户 喝茶猫 发表

广州终于上分了

知乎用户 流星​ 发表

“有密切接触者隐匿家中”、“且其中有人于当晚被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破门而入也是不得已。

某些人真的就是不拖一个城市的人下水不甘心,一人隐匿,可能全城埋单。

MD!

昨天 7 月 17 日,天河东方宝泰广场人山人海,到处都是家庭、情侣一起逛吃逛吃,差不多恢复了疫情前的人流量。

广州这防疫成果真的来之不易!

居然还有密接者故意隐匿,还被检测出核酸阳性。这 TM 是想全城人陪葬啊!

如果没有社区破门而入,把隐匿在家的那些没素质、没有公德心的 LJ 拉去隔离,广州说不定会被他们拖累的像上海一样封城三月,无数人失业、关门,几十万人被感染,几百上千人因他们而失去生命。

所以虽然社区做法粗暴了点,但情有可原。

作为广州市民,我支持!

绝不能让几粒老鼠屎毁了一座城。

PS:利益相关,我家真有三个 70 岁以上的老人,其中还有两个是基础病在身不能打疫苗的。一旦感染新冠,后果无法想象…… 有人敢故意传染病毒,让我家破人亡,我就让他也……

来看看共存派的嘴脸:

知乎用户 青青碧草绿油油​ 发表

警示:最需要守法的不是居民,而是权力机关。

当然这也构不成警示,因为他们不在乎。

知乎用户 wd8226 发表

法滞后了,特别新冠疫情后。允许先行先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不服气?先把小岗村、深圳市等炸了!

知乎用户 苏子 发表

当年某计划不也是撬锁拆门拉牛抓人?

只是那时候没有网络罢了。

知乎用户 李铁柱之冠 发表

小时候看香港电影,很多大陆人去香港,香港人很骄傲的告诉这个大陆人:香港是法治地区! 当时我就特别生气:你们香港是法治社会法治地区,我们大陆难道就不是?难道我们就没有法律条文? 现在想想我真的太幼稚了,脑子里没有法治精神,很多违法的事情,有关部门不主动地维护法律尊严。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 “缺乏法治精神”!

广州荔湾海龙街道,以及这三年以来,街道办这个最初级的政府组织的某些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

比如进入人家室内杀毒,怕麻烦,一棍子把人家养的狗子给打死了。

结果呢?结果无一例外都是以道歉了事!

如果你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在健康码方面做手脚,你道歉也没用,分分钟教你做人!

再扩展一下说:

某某地方封城,或者直接把老百姓从家里面揪出来,拉几辆大巴车,到某某地方进行隔离。

这算不算侵害个人自由?

他们这样做,依据了哪条法律?

为什么大家对于《跟我说谢谢你》,还有对大白以及抗疫人员从最初的感动,到现在的厌恶??

经济高速发展,会掩盖掉很多矛盾。

现在经济发展缓慢,很多问题一下子都暴露出来了。

而且 2020 年初疫情爆发,全国人民都认为顶多像非典似的,撑个几个月就过去了,结果,三年过去了仍然如此!

这种非正常状态,谁受得了?

知乎用户 牵强的理由 发表

之所以夸大宣传他人手里有枪活在水深火热中,就是为了这一天你被破门而束手无策。底裤都丢了还笑话别人光脚丫子。

知乎用户 中华锦绣皮皮虾 发表

道歉有用的话,要法律干嘛?

我们要争取的,就是拿回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

知乎用户 樱木不哭 发表

我就不明白了,不是说病毒在室外环境下存活不了多久吗?

那家里没人给空置个几天不就完了?你消杀个寂寞啊?

难不成办这事儿只为了快感?

知乎用户 lazo 发表

这次出事的不是落后地区,连广东都特么这样,还有王法吗????

知乎用户 自费转世仁波切 发表

本来就是违法违纪违规,居然道歉声明写得轻飘飘,往工作态度的问题靠?

广州抗击疫情的良好形象,都被这些败类破坏了。

东北这样,我们无奈。上海这样,我们能忍。西安这样,我们习惯。唐山这样,我们理解。河南这样,我们无解。天津这样,我们数分。

但这可是防疫表现全球领先的广州啊!

放眼全球,有哪个国家和地区的防疫表现敢说比广州好?哦,除了深圳。

所以作为广州人民,我绝不答应!

必须严惩!

同时作为深圳人民,我也恳请深圳挺住,千万不要干傻事!

知乎用户 清清子吟 发表

以防疫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 -

广州荔湾以疫情为由逐户撬锁入户搜查事件

只要是稍微读了点书的人,都懂得公民的住宅 “风可进,雨可进,皇帝不能进。” 即,公民的住宅神圣不可侵犯。

作为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以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住宅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是给公权力的一把枷锁。

然后近几年来,因为疫情,屡屡出现公权力肆意侵犯公民住宅的情形发生。部分地方政府,部分人员 ,以疫情防控为由,未经法定程序破坏公民住宅的门锁,私自侵入公民的住宅,实施所谓的搜查或消毒行为。

据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报,该区 7 月 10 日凌晨,海龙街道、社区居委会、物管工作人员对防疫重点楼层 84 户住户的房屋,在没有住户在场也没有取得住户同意的情况下,这些部门私自暴力撬锁,破坏公民的门锁,开锁后还入室搜查。

我们不否认,疫情之下,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保证疫情得到快速控制。但无论何时,除非十万火急,万不得已,公权力不得侵入公民的住宅。即便需要入室搜查、消杀,也需要履行通知、申辩、听证等程序,避免某些人恣意妄为。

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暴力开锁行为通报称 “简单粗暴,忽视了住户感受,伤害了群众感情”“向住户和公众诚恳道歉”。

这些行为难道只是 “简单粗暴”,“诚恳道歉” 就可以了?

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搜查 3 户以上,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毁坏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或者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报写的很明确,海龙街道、社区居委会、物管工作人员毁坏了 84 户房屋大门门锁,至少入户搜查了 84 次,已经达到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故意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当地公安或者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30 年前,有人以计划生育为由,扒粮食、砸桌子、掏房子,各种手段触目惊心,然而却没有人受到惩处。30 年后,如果我们不阻止有人以防疫为由肆意侵犯公民权利,不对这些恣意妄为的行为进行惩处,那么,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会是受害者。

时代的一粒灰, 落在个人的头上, 是一座山。对于疫情,每一个人都有配合抗疫的义务,但是,绝对不允许出现,以抗疫为由,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出现!

知乎用户 李大灰 发表

执法尺度不是 “民心所向”?

用脚投票

如果真查出来几个阳的是不是又要开表彰大会了?肯定会有不少爱好者说这是有担当,“大是大非”“人命关天” 年前法律算啥,个人权利算啥,甚至变相吹一下社会主义优越性了。

知乎用户 万和王 发表

刚开始看新闻的时候没仔细看,后面才发现:有没有搞错?这事居然发生在广州!难道最近唐山、荷兰这些地方政府的负面榜样,已经开始在全国各地带起了苗头?!真到这么一天只能唱起国际歌!!!

知乎用户 线中人 发表

我是一个坚定的 “防疫爱好者”,因为我有家人,我也不会急着想继承父母的财产。

但是现实的发展是,“遗产爱好者” 们原本毫无根据的臆测,随着郑州、深圳、广州等地的骚操作,逐渐成为真知灼见、先见之明。

缺乏监管的权力真的会像癌细胞一样疯狂扩散,这一仗,我们输得一败涂地。

知乎用户 樊宇宙 发表

讲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依法治国,一场疫情把短板全给暴露了出来

知乎用户 shark 发表

入室盗窃都美化成入户排查了?

知乎用户 马克 发表

还有人笑话美国人吗

知乎用户 剑圣 发表

门赔不赔?

知乎用户 野生花鲢​ 发表

荔湾一向我大晒我玩晒,红 X 掌管一带,波楼鸡窦与大档都睇晒,陀地至高境界,论背景至强大,论劈友我不言败。刀光剑影让我闯为社团显本领,一心振家声就算死也不会惊,让我的血可流下来。

知乎用户 天蓝铱 发表

这说明,这个街道里面没住处级以上干部,妥妥的贫民区啊。很简单,如果省委,市委家属院出现这种情况,你猜他们会怎么做?疫情,只是你我这些 p 民的事情,懂么?

知乎用户 廿一 发表

门肯定是美国人搬起石头砸的。

知乎用户 髡山贼 发表

养猪 也不待这么折腾的,掉膘啊。

知乎用户 chugongyao 发表

开始唐山烧烤没下文,跟着河南红码没后续,现在广东荔湾又撬锁。

我看呐,是充分继承了光辉传统

过去是:老乡快开门!再不开门,我们就要开枪了!

现在是:家里有人吗!快开门!再不开门,我们就要砸门了!

唯一的区别是过去他们都有枪,现在是有一部分人只有镰刀锤头里的锤头

知乎用户 王明​ 发表

私密马赛是吧?道歉有用还要警察…… 哦道歉的是警察啊?那没事了

知乎用户 唔得闲​ 发表

我觉得这种事情迟早会落我头上,时间问题。家里倒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我一直玩拳击,性格暴烈,如果惊扰到家人,很大可能当场就动手了,肌肉记忆,忍不住的,最担心就是这个。

知乎用户 仰天大笑 发表

知乎用户 八戒这边可就惨喽 发表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明明是保护民众的防疫,却催生那么多离谱的事情了吧?

负责防疫的人,只是为了安抚自己那颗七上八下的心,免得自己的最大利益被不明 AOE 背刺(甚至借机敛财夺利),于是尝试一切的方法。

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不会受到惩罚。真闹出民愤,只需要写上几行字,登上报纸,道个歉就好。

建议业主们集体起诉街道办。

河南郑州人民银行支行的台阶前,已经有人给了标准答案。

在我们国家,如果面对公权力,遇到了不公,只能闹,也必须闹,才有机会追回自己的利益。

知乎用户 齐天大圣 发表

破门人员你们就庆幸你们生在中国,在美国估计你们命就没了

知乎用户 Mr.kai 发表

还以为抓捕逃逸的杀人狂魔呢。这要是换做我家,我就告他赔偿和精神损失费,道歉都不接受。,该有非法破坏他人财产和入室盗窃未遂,赔钱事小,有人负责蹲监狱才是大。真胡闹,合着麻匪拿了批文就可以无罪抢劫破坏了?

知乎用户 我是大朋友 发表

敢撬 80 个?真的是重振广州站雄风。

知乎用户 白天不懂夜的灰​ 发表

爱丁堡领导去广州了?

知乎用户 随心 发表

知乎用户 江河 发表

这个应该抓起来

知乎用户 五陵豪杰 发表

利益相关,精神广州人,深圳资深打工狗,非珠广东土著。

本来不想回答的,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看了开头我就能想到结尾。

“当面” 道歉,公款赔偿,罚酒三杯,下次还敢。

但是看到了一个答主的回答 “精神广州人怎么不出来说说这个事情。”

人在深圳,刚出工位,周末医院拿报告复查,天天幻想移居广州,本精神广州人来现身说法。

除了失望还是失望,

荔湾区也算是广州中心城区了吧?老西关吧?对比深圳就算不是福田南山,也得是宝安龙岗了吧?

这种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违法,也沦落到没人管的地步了吗?

希望依法治国,法律规定非法入侵怎么判罚,就怎么判罚,

不要把广州法制,广州文明变成任人打扮的小姑凉。

我们是觉得广州的环境和氛围比深圳好,医疗和教育冠绝全广,

我们也明白大环境就是【】,

但是广州靠什么虹吸全广东乃至全国的人口?就不说人才了,我不配。

人口你总是需要的吧?

广州的纺织业,服装加工,是工资开的比中山沙溪的高?还是工作环境比东莞佛山好?

广州的动漫,游戏制作,是工资开的比深圳南山的高?还是行业钻研更进一步比珠海容易?

广州的进出口贸易?蛇口港,盐田港,龙华的亚马逊大佬都彼可取而代之。

别人不知道,我如果宜局广州,收入肯定是要下降的,这是必然,

但是我乐意,我可以吃到很多好吃的,可以看病不用一星期之后过来拿报告,可以大手术不用再跑到另外一个城市,可以子女能在广州读高中考大学。

想宜居广州,就是看重他大环境好,有人文关怀,

具体点就是教育、医疗,居住等等人类生活的必需品他都有,

再具体点就是和深圳比起来,

广州是把人当人的。

难道你们现在不这样想了?

知乎用户 糊涂​ 发表

我支持街道的做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问我有什么警示?您看我配吗?

正经回答一下:

疫情之初我们嘲笑西方的老牌国家人民反智,抵制这个抵制那个,现在我似乎很能理解,甚至认可了。

当防疫高于一切的时候,只要是和防疫有关的行为都是合理的。那么回到一个问题:“如果一个行为他的目的是好的,但是行为是有问题的,那么这个行为我们应该如何认定?”

说得不好听的,今天一个街道人员就有资格破门而入,那么以后是不是任何公职人员都可以套一个防疫的由头破你家门了。当你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你是否还拥有发声的能力?还记得前两年春节 “恶意返乡” 问题吗?当时我们的舆论还有很多人认为的确不应该返乡给家乡带来麻烦。当时的村委能限制你返乡就逐步变成了现在的街道破你家门了。权力一旦让度就很难收回来了。

知乎用户 随便你们叫什么吧 发表

以为是道德的沦丧,最严重是公信力的崩塌,实际是法制的瓦解。

知乎用户 Tincojj​ 发表

基层人员粗暴执法,对应的也是一些人的粗暴抗法。

这样粗暴入户抓人消毒的执法肯定不能取,可不可以在楼下喊话,门口喊话,门口贴封条,看看是不是有人出来?楼下放拒马这样的情况来逼那些刻意躲藏的人下来?而不是强制入户解决这些人。

为什么我们的疫情反反复复还没有好,排除境外输入的因素,就是总有这样的人躲避疫情隔离,之前广州就是出现这样的案例,明明自己小区已经有几个阳性了,自己也是密集者,这样还要从地下停车场比较少人走的出口逃走,然后就逃回另一个家,还骗说没回那个有疫情的家,导致逃回的小区全员隔离,自己家人也阳性了,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想的?

知乎用户 兮幂熙熙 发表

广州都能这样,说明真的是全中国都一样,谁也别夸自己

知乎用户 玛琪玛​ 发表

这样都有这么多人帮洗地的,疫情管控难,就能做违法的事情了吗?同样道理,难道生活难就可以去抢劫?

知乎用户 凉心四十八天​​ 发表

道歉要是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

怎么,法律只是用来约束普通公民的吗?

知乎用户 我们去流浪吧 发表

道歉…

知乎用户 小强 发表

公检法和纪委监察会不会动起来呢,动的情况和结果怎么样会不公布呢,还是最后都是不了了之了?依法治国、任重道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知乎用户 大雄 发表

一大群上海人要替广东做主 ,哈哈哈。

遥记上次他们替广东做主的时候,应该是精准投毒广州,哈哈哈哈。

不好意思,我不该笑的。

我补充一句就是,广州当初不应该以为某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其相当,香港旅客不应该放在上海。

现在,全中国也不应该以为某个城市市民具备正常市民素质。

一群不知社会责任为何物的巨婴,居然如此感觉良好,哈哈哈。

知乎用户 机智的唐小三 发表

好像最后也没有发现密接隐匿家中。

严防公权力无序扩张。

以后只需要一个莫须有的理由,就可以强行撬开你的家门,这在以前警察都做不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这片土地上

以前有计生组

现在有防控办

只要是大集体主义和官僚主义

极权必然滋生

看看中央学习小组的学习内容

你就知道国家要往何处去

本已位居人臣

何必苦苦相逼

牧民也得休养生息

知乎用户 吕元亨 发表

顶着防疫之名,犯法道个歉就完事了。所以要永远抗疫,毕竟以抗疫之名真是太爽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这次事件都到哪些警示作用?”

这话,听起来也不像是对大众说的吧

让大众提高警惕?时刻注意维护自身权益?

手段?方法?途径?

网上哀嚎?大众点评?

结果——认错 补偿?

补偿——谁出?个人?还是集体?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充分体现了中国防疫第一省的防疫力度、为人民着想的急迫心情、只有防疫第一省才是真正为人民健康角度出发思考问题,建议爱丁堡好好学学

知乎用户 金圣 发表

这么做,只会让想好好防疫的人越来越少。

知乎用户 命运莉莉丝 发表

希望领导们明白,全程录像不是为你们开罪的免死金牌,而是法庭上的铁证如山!

知乎用户 猫儿哥 发表

然而就算违法了,也是道个歉就完事儿了

成本很低,将来可继续随意试探边界。

知乎用户 Eilo 发表

有的人犯罪只是欠妥

有的人欠妥了一下就是犯罪

知乎用户 木木 发表

回应好是一个轻描淡写。

全程录像意思代表你在执法?执法公正?

24 小时强化值守,确保财产安全,意思你们考虑周全?后续措施到位?

伤害群众感情?这是伤害感情的事情吗?这他妈的在国外直接就 game over 了。

知乎用户 小 A 大大 发表

地方基层对法制的漠视和破坏源于追责制度的无力。

没有监管,追责无力,事关利益,又掌握权力,这时候你跟我谈道德,谈党性?

道歉有用的话,要法律干什么?

侵入这么多户,其行为已经完全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行政或者抗疫不是法外的借口。

人大有立法给政府授权吗?上级有给下面为抗疫可以违法犯罪的指示吗?

那么凭什么道歉就可以不了了之呢,监狱看守所关着的挨个去问,哪个道歉不真诚?

不依法追责处理下命令和具体实施的官员,下次必然还敢。

我说的依法追责不是党纪处分,而是国法刑责。

知乎用户 烟寒 发表

为啥我在好几个网络平台评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几个词会被删,有没有广大网友给我科普一下,我违反了什么。

知乎用户 屋大维​ 发表

这道歉避重就轻,毫无诚意,说是道歉,更像是在邀功。

不需要他们道歉,要追究法律责任。非法入侵住宅罪安排上!

知乎用户 risenhp 发表

如果涉嫌违法,就按违法的来,报警,众筹请律师打官司,维护居民合法权益。部分基层单位法律意识观念,涉嫌违法,那该干啥干啥,道歉只是基本要求,按法律来,减轻处罚之类,不然制定法律干嘛?就怕没受害者站出来,才是悲哀的。

知乎用户 思故在 发表

警示就是谁也别笑谁。

你之所以在笑,是因为铁锤还没砸到你头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们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法律问题请交给法律解决

卫健委公安部大于最高法院?

知乎用户 Pedro 发表

在美国可能直接爆头了,还合法

知乎用户 哈哈哈 发表

知法犯法,还装糊涂,谁下的令? 我国刑法呢?

赔偿的钱哪来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假如,我是说假如,我要是拿棒球棍把强行闯入我家的这些工作人员一棒一个送走了,我这种算是正当防卫吗?要坐牢吗?

知乎用户 感. 的心 发表

看到祖国这么流氓我就放心了

知乎用户 火熊 发表

正确做法是

以法律为准绳。

警示是

法律不能因人而异。

知乎用户 李安 发表

我做了一个梦,听到有人这么说:

虽然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搜查逮捕也有一套手续,这几年不是特殊情况嘛!街道办是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政府想到你家看看有什么不可以的?政府也是为大家好,为了疫情防控。现在只是牺牲一点隐私和人身自由,多大点儿事?还有那么多配合疫情防控牺牲生命的都没说什么!非必要不出门,有必要进下门;非必要不聚集,有必要就强制隔离;低风险地区也免费给做定期全员核酸检测。政府已经付出太多了,还有人嫌弃喉咙被戳出茧,真是无语。现在公共场所都要求定期核酸检测阴性才让进,不是很安全吗?虽然没什么疫情,但是要防患于未然啊!如果这样管控,还有地方爆发零星疫情,那肯定是疫情的原因,能怪防控吗?能怪政府吗?政府有数据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让你打疫苗,肯定是有道理的,肯定是为你好,难道还不相信政府吗?

全民防控开销太大了,建议征收疫情防控税,政府为了人民,人民也要出一份力,支持政府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为了疫情防控,经济不景气,失业的建议将闲置的房屋出租,还不起房贷的建议由父母一起还,毕竟人多力量大。买不起房的,正好不用还房贷了。

有人质疑行政执法可以触犯刑法吗?虽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不是道歉了嘛!没让律师进去的法院也道歉了,没接收病人的医院也道歉了,附错红码的也道歉了,毒教材也道歉了。你们觉得哪里不对的,只要你说,政府都在协调解决,确实错了,立即道歉。还有那么多上了热搜需要调查处理的事情,虽然热搜不断在换,事情还没解决,都得有人做事,政府那么忙,你们好意思找茬吗?

我建议无条件支持政府的工作,有条件就是不爱国。

知乎用户 oooooooo 发表

为什么美国要有第二修正案,明白了?还喜欢人治呢?体会到背后强大的国家了?

知乎用户 柯南 28 发表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来干嘛啊?

知乎用户 跑得快 发表

做法欠妥还是涉嫌违法

公权力越来越任性了

知乎用户 Running Dead 发表

爱丁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觉得奇怪。

什么,这是发生在慕尼黑的事?

友军,那没事儿了

知乎用户 鸟晖 发表

要么忍,要么干,讲理这条路基本不通了,法律已经被权力关进笼子了。

知乎用户 睡懒觉的鱼 发表

有些人就根本不懂得尊重人 以为有权就可以为所欲为。这种人不应该出现在政府部门。应该一律清除。否则后患无穷。

知乎用户 亡命之徒 发表

支持政府的做法,防疫不严格到等于没防疫,你家没有老人小孩吗,建议入户消杀赋红码一条龙服务

知乎用户 流量不够用 发表

道歉得我都吐了 !知错就改,改完再犯,都不用法律。现在感觉周主任才是先知,是大彻大悟后觉醒。

知乎用户 葵花道士 发表

对不起,下次还敢

知乎用户 来桶碳烧​ 发表

以前一直不理解一句话,现在终于理解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荒谬的事情都可以用这句话解释: 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知乎用户 大树 发表

换成漂亮国,他们活不到第二户

知乎用户 我好菜啊​ 发表

道歉有用要。

知乎用户 Yu.G​ 发表

法?

知乎用户 去留无意 发表

犯法了,就这样?

知乎用户 玛乔丽与卡丝蜜儿 发表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

知乎用户 CHRIS​ 发表

卧槽黑社会

知乎用户 罗曈昽 发表

中国最搞笑的是什么?

知乎用户 桑条无叶土生烟​ 发表

你法我笑,传世经典。

知乎用户 FreedomorDeath​​ 发表

知乎用户 fiscal 发表

道歉?判刑!

知乎用户 穆罕默德 · 金融男 发表

犯罪,道歉

知乎用户 why 发表

和当年文 g 时期那帮人性质一样

知乎用户 星沙 发表

好,防疫爱好者还多得是,建议全国推广

知乎用户 法制 发表

这不是防疫优等生广东么,这个做法好,建议全国推广,不支持的就是汉奸,1450

知乎用户 巩二狗​ 发表

此事件反映出,部分郭嘉工作人员完全没有 “为人民服务” 的心态,而是牧民心态。

同时,也证明了推行了三年的两公律师制度,毫无建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除了具备合法手续的刑事侦查活动,一切未经本人允许的强行入户行为应当视为违法行为。

但凡对人民的权利有哪怕一丝的敬畏乃至尊重,都不可能发生这样荒唐的新闻。

但凡有那么一瞬间想到是否要找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核,都不可能发生这样丢人的事件。

这是在广州,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是世界观察中国的窗口。

征询下居民本人意见,有那么难吗?

楼栋已经封锁了,排查有这么急吗?

知乎用户 zhulike 发表

只是欠妥吗?为什么要把人民群众预设成罪犯?

如果不想装就可以直接击毙了是吧?

知乎用户 温知心 发表

不要总等着别人来道歉

直接组织起来去告不行吗?

你要光等着别人内部处理的话

能等来个什么结果?

让别人自己处理自己,就不要抱太大期待

知乎用户 花开花落 发表

我能说什么?我没有什么可以说的,就这样吧。

知乎用户 道左 发表

警示就是违法了只要道歉就行。

正确的做法仅仅是把公民当个人,不要把自己当成父母官。

知乎用户 紫色的紫儿 发表

谁下的指令直接开除就可以了,既然有录像建议业主们就拿录像去报案就可以了,证据确凿……

知乎用户 一蛋​ 发表

这道歉信有点水平

一、有官方文件依据

按防疫要求

二、有事先讨论研究

经风险研判

三、排查原因是情况紧急

该公寓 2 栋为高风险区域。7 月 9 日,经反复排查比对,发现除已转运隔离人员外,仍有密切接触者隐匿家中,且其中有人于当晚被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四、合法合理为群众的目的

为防止出现新的社区传播,尽快实现 “应排尽排”“应隔尽隔”

五、虽然无邀请侵入他人住宅,但已尽最大可能保证程序安全;且未扩大化处理,仅针对个别特殊区域

对重点楼层 84 户住户再次进行应急排查。

在全程录像下,逐户开锁排查后随即给房门贴上封条。同时,将楼栋外围全面围蔽,24 小时强化值守,确保住户财产安全,并陆续为住户安装新门锁。

六、把刑事法律风险转化为工作作风问题,并以道歉收尾

上述应急入户排查做法简单粗暴,忽视了住户感受,伤害了群众感情。事件发生后,海龙街道负责人向住户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

(当然,这只是存在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可能性,但我个人人为还是不构罪哈,毕竟目的是伟光正的 )

知乎用户 西米德莱尼斯尔 发表

简直给广州市这个抗疫大市丢脸

知乎用户 最清晰的聲音 发表

广州也这样,文明就是遮羞布,只是集体事件压不住,个人事件报不出来,很多事只有砸到自己头上,才知道社会的恶劣,

知乎用户 故石 发表

一部热成像仪不就能解决的问题吗

知乎用户 独孤宇 发表

这就是各级政府及社区工作人员认为的正确做法,只不过是上网了曝光了才道歉的。

知乎用户 听行歌 发表

所以说南方相对开明,经济发展好呢。

丹东也这么干了,而且干的 “更出色”,谁道歉啊,呸呸呸。

更新:

我在东北和西南都有店,工作中有切身体会,说南方相对开明不是开玩笑的。

知乎用户 蓉蓉兔和贤宝宝 发表

打着疫情防控这杆大旗,现在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我都不惊讶了。一件件一桩桩不断的在拉低底线。上面政策那么说,到下面一执行就变味了。开始向灭绝人性的方向发展了。

知乎用户 Kaede 君 发表

风可进,雨可进,皇帝不可进诶。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你法我笑。

什么?商品房是国有财产!那没事了。

知乎用户 00wind00 发表

犯罪行为道个歉就完了?

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帝王不能进!

知乎用户 似水流年 发表

此图永不过时,建议申遗

知乎用户 Rich 发表

以后犯法,大家写个道歉申明就可以了

知乎用户 pUBGgit-1400​ 发表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时候,检察院总噤若寒蝉。

漠视群众利益、执法简单粗暴,纪委监委是否应该给予处分。

群众利益受损,信访部门和司法部门又是否有提供合理的法律援助和调解。

制度明文规定却发挥不出应有之义,系统性失灵的原因又在哪里?

知乎用户 陈陈陈 发表

强盗进屋有区别吗?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还不用背罪名,谁不说声羡慕。

知乎用户 shanon 发表

道歉就好了,

还好没有出动白衣人,

幸福,感恩!

知乎用户 飞行动员 发表

这不是欠妥,这是公然的违反法律和践踏人权。

警示作用就是大家应该开始思考和讨论没有限制的公权力是如何作恶的,如何建立一种机制限制公权力,防止其肆意妄为。

知乎用户 家有小猪 发表

我凌晨发现自家大门被暴力破开,一群人冲进来把我家人绑住带走。我拿起菜刀冲出去想把家人抢回来,请问我是不是妨害公务还是故意伤人

知乎用户 Password 发表

这次道歉,下次还敢

怎么,你不服气吗!jpg.

知乎用户 毛头 发表

公信力早就负数了

知乎用户 Daniel 发表

  1. 怀疑对象不是一家,两家。而是直接简单粗暴的,把几十家无差别全部排查了一遍。
  2. 自认为全程拍照录像,事后赔偿就可以了。
  3. 涉及部门有街道,居委,疾控,还有公安!
  4. 道歉?sorry?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嘛?哦!sorry!警察也参与了。

简直让人目瞪口呆!这还是法治社会吗?

这几个月看来,疫情不仅是面照妖镜,还真就是尚方宝剑!

还真是刑不上大夫,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真的只是说说。

知乎用户 铜臭味 发表

一个疫情炸出来这么多魔幻事件

累了

反正骂也没用

讲道理也没用

讲法律也没用

鸡毛当令箭

勇士都被抓

剩下的都圈养

大家每天咩咩叫

祈祷下一个被抓出去的不是自己

赶紧毁灭吧

知乎用户 非要取个 id 的吗 发表

领导觉得自己很对啊 甚至不知道错在哪。

社会是脱节的

知乎用户 注意不要发言 发表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知乎用户 李寒江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决策者是不是智商不够啊。

排查隐匿密接办法有很多啊,为啥选择这种找骂的,而且明显违规的办法。快到是快了,但是后续也有不少麻烦啊。

直到看到近期的热榜,我恍然大悟。

防疫不了要被免职,半夜破门,道歉就行。换句话说,防疫是高压线,宁可用力过猛,也不能平常对待。

体制中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现在防疫就是硬指标,搞好了其他才是锦上添花,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屁股决定脑袋,这么一分析就能知道,他们的这个动作和决策就非常合理了。

知乎用户 10 点 43 发表

说法笑时间又到了?

知乎用户 近似放心的寂寥 发表

几个月前都有类似案例,人们都忘了?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人民群众做错了一点点事就是判刑,gwy 们做错了就是致歉和处分就没了!

知乎用户 jjsss 发表

道歉有用 还要法律干嘛?

知乎用户 李枫​ 发表

光道歉有什么用,应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啊,如果违法道歉有用的话就不要监狱了吧……

知乎用户 ljj 发表

你都没有问谈什么拒绝消毒?谈什么强制消毒??还是谈一下私闯民宅吧!!!

知乎用户 Joy 发表

来吧,到了该立法的时候了,坐等最高院解答

知乎用户 全校第一我就改名 发表

从上海到广州,全国一盘棋了

知乎用户 渁蠮 发表

好像明白了为什么美国可以合法 “迟呛” 了,他要是知道,把这家人惹恼了,容易给你一梭子,他还敢进去吗?

知乎用户 姜正心 发表

道歉有用要警察干什么?岂止是欠妥啊,简直就是无法无天。

知乎用户 清风不识字 发表

我觉得,如果海龙街道的负责人自掏腰包,给所有住户换新的防盗门,大家也是通情达理的

知乎用户 南柯一梦 发表

说白了,没把你当人罢了,他们敢强进洋大人的门还是敢强进官大人的门,对人有对人的办法,对你没用只能说明什么?

知乎用户 一马奔腾 发表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重道远,有权力的不尊重法律,法律还有什么意义

知乎用户 九问 发表

我其实想知道这个换锁的费用的情况?本来不用支出的,现在一通砸,几千上万就没了吧

知乎用户 FeelatHome 发表

道歉顶用要法律干嘛,

知乎用户 Kingpin 发表

@罗翔说刑法

罗老师能不能回答一下?相关人员有没有触犯刑法?

知乎用户 巴德想去哪 发表

你跟我说 ()

我都想笑

知乎用户 噼里啪啦的大雨 发表

这几年发生了多少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令人愤恨无奈的事情。

知乎用户 阴阳怪气 发表

法治还有很长的路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法治就是个笑话

知乎用户 领跑者​ 发表

这和小日子过的不错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干什么

知乎用户 外卖惠不停 发表

自从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后,我国人民就领悟了,二十年前的计划生育,现在的防疫,这波都怪美国。

知乎用户 老王 发表

也就是欠妥而已

知乎用户 vivianvivian 发表

他们已经犯法,道歉就完了?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吗?

知乎用户 赵某 发表

道个歉,下次继续。

知乎用户 不穿西装好多年了 发表

违法犯罪行为原来只要道个歉就行了?

那就简单得很了,入户的这几头它们自己住哪儿难道很难弄清楚吗?

回头完事儿了你们可别忘了也给人家道个歉哈

知乎用户 今天好靓仔 发表

假如户主家里养了一条毒蛇,排查人员进门后被蛇一口咬在吊上,算谁的?

知乎用户 I 波子 I 发表

当打着防疫大旗就能肆无忌惮侵害公民权益,防疫过度总是一个道歉就能解决问题的时候,就别搬出什么 “上面的政策是好的,只是下面执行错了” 的借口了。

不还有句俗话 “上梁不正下梁歪” 吗?

知乎用户 知否 发表

开始看到这个新闻时,我都不敢信是广州的…

能有啥警示?人家都破门了,下次加把锁?

至于处理结果,想起了一句话,如果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嘛?

知乎用户 南派剑客 发表

普天之下莫非黄土

知乎用户 萌系奶牛 发表

昨天看了万湖会议的电影 我说怎么越看现在的防疫方法越熟悉 就差身上缝个黄色六角星了

知乎用户 阡陌​ 发表

为了个人安全,在自己家都不能决定自己的门锁安全情况下,建议给家里装个监控。

1. 丢了东西,人家来一句他们的视频你无权查看

2. 因为疑似暴徒破门入室,拿着武器正当防卫,结果被以寻衅滋事罪拘留

这个监控没法防止有人知法犯法,但是能让老百姓出问题也有证据,不然怎么办?

知乎用户 八角笼中的飞鸟 发表

牧与被牧的警示作用,请各位摆正位置。

在牧与被牧的现况下,以及牧场疫情,会影响牲口生产力的情况下,农场主会问责饲养员的情况下。

你讲正确做法,我都觉得好笑。

知乎用户 遵纪守法户 发表

都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但是我知道这家子以后别想在这安稳过了。

知乎用户 五福 - 爱云集 发表

生活需要游戏,但不能游戏人生;生活需要歌舞,但不需醉生梦死;生活需要艺术,但不能投机取巧;生活需要勇气,但不能鲁莽蛮干;生活需要重复,但不能重蹈覆辙

知乎用户 青年闰土 发表

对 gwy 警示,你做过的顶多警告,但是你没座直接被开。

知乎用户 薛定饿了没 发表

咱就往坏里说,就算家里真藏个人了,能咋?他藏家里还能传播病毒?

知乎用户 中华有为​ 发表

搜查疑犯家里还要申请搜查令呢

真就疫情大于天

知乎用户 不要耍笑洒家 发表

有些人犯了错,道歉就行。

有些人犯了错,却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知乎用户 毛茸茸 发表

划重点,新门锁。

新时代的授权打砸抢?

治安拘留是吃稀饭的?

知乎用户 鱼与雨​ 发表

这可能就是外国人经常说我们中国人没有人权的体现吧

知乎用户 刘聪 发表

从丹东到广州,神州大地尽舜尧,纵做鬼,也幸福

知乎用户 天地一闲人 发表

北海防疫不利,乌纱帽摘了混蛋,这边防疫过度道歉了事,换你你怎么做?

知乎用户 人在天涯 发表

只是道歉吗? 道歉有用要法律干什么?

知乎用户 踏雪心语 发表

赔偿就完了?

那我把你家门翘掉,在给你换把锁行不?

知乎用户 挠痒痒 发表

接下来的剧本应该就是半夜入户抄家,啊,不对,是入户消杀了。

打着抗疫的名号,公权力就能肆意践踏法治,被舆论谴责了就罚酒三杯,道歉完事,难怪有人提起法治这两个字都觉得可笑。

知乎用户 迷途小青铜​ 发表

你们到底是收了多少境外资金,演这么一出戏,然后做成视频材料,给境外媒体黑我们的防疫政策?

玩打着红旗反红旗是吧?

知乎用户 氪不救非 发表

正确做法?

无论从法律,就是我的职业标准出发,还是从我的情感出发,我都想要进这个门!

这样吗?

知乎用户 白凫 发表

我一直以为外网黑我国侵犯人权是子虚乌有的造谣诬蔑

知乎用户 HoloLens 发表

想知道,联合被撬门居民去起诉,会有什么结局

知乎用户 安融征信 发表

细思极恐,居委会、和物业好像没权利了撬门吧?即使是警察想要这么做,也许要法院的搜查令什么的吧?并不是全程录像就合法了。这事是不是违法了,有懂的律师么?

知乎用户 雪压青松 发表

官方道歉当然是高风亮节了,因为本来按照规矩是可以完全置之不理的啊。官方都回应唯一的舆论监督平台网络风评了,已经让人感动激动乃至冲动不已了

知乎用户 墨尔本洪世贤 发表

实话讲 这事抛开事实不谈 背后肯定是美国在操作!

知乎用户 八百万萝莉总教头 发表

-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

- 你说法治我都觉得好笑. gif

知乎用户 李杨 发表

有屁警示作用啊,上面看到下面这么心狠手辣,指不定还觉得下面干活靠谱呢。

知乎用户 霜雪催一醉 发表

知乎用户 张宇 发表

zf 纵容而已。真要想禁止,刑拘一两个。后面再没有这种事了

知乎用户 月关 DZ 发表

我想问问撬锁进去被房主当成小偷、黑社会一棒子打伤了,是不是还得把房主逮进去啊

知乎用户 FMZKSYFCzhcsysm​ 发表

上海那个破门的大白

最后好像什么处理都没有呢

看来广州还是要强那么一点点

还知道这是错的 知道要脸

知乎用户 走向星海 发表

翻译:下次还敢

知乎用户 王云东​ 发表

说明决策者没有法律意识,我国依法治国,长路漫漫

知乎用户 倪称 发表

疫情妙啊

知乎用户 碍事寂寞人 发表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必严,违法必究。

现在一二基本都达成了,就差第三个,是不是有 “天龙人” 可以不归律法管?第四个,是不是 “天龙人” 可以不归律法管?

知乎用户 有时幼熙 发表

举一反三了,还要我怎么样?

知乎用户 风露渐暖 发表

是这样的了!党领导有方!始于 1949!

知乎用户 错那 发表

这样的事能发生在无限接近直辖市的广州,其它地区可想而知。

不评价,不评价,不评价。

知乎用户 卡车司机 发表

emm 换美国非法入侵早就吃爆米花了

知乎用户 葱花我爱吃 发表

老规矩,你法我笑

知乎用户 乐山乐水 GZ 发表

法律方面合规吗,虽然闯入私宅

知乎用户 ma steven 发表

天天看印度笑话。你们猜印度在干嘛

知乎用户 竹子 发表

道歉,又不用撤职。这是无数疫情防控案例告诉他们的

知乎用户 SEEDandQBX 发表

如果冰箱里的大象跑了,怎么搞。

知乎用户 阿强 发表

对不起,打人不对,我道歉,保证下次还这样。

知乎用户 万事大吉 发表

还是那句话中国屁民太容易压榨欺负了。这种小事谁会管??

知乎用户 Vyncint 发表

“再苦一苦百姓吧,骂名,街道居委担着。”

知乎用户 我简单说两句 发表

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要法律干嘛!

基层拿着鸡毛当令箭狐假虎威的行为,在这几年疫情中已经发生很多次了,有被重视过吗?没有!

这跟当年红卫兵干的那些勾当有什么区别!

知乎用户 雄关漫漫 发表

天天道歉,屡教不改!!

知乎用户 核能重汽 发表

违法了,但是收益很大。尤其是参考了安徽之前的防疫政策,它倒是遵守规则,结果疫情迅速失控。

总结:大框架机制不合理,疫情防控是紧急事态,应该给予地方政府战时决策权。取舍的问题

知乎用户 waterboy 发表

我以前写过,美国持枪权究竟针对的是哪种威胁:

是海陆空各种重型武器的国家机器?

还是半夜在门口动手开凿就要往里闯的所谓国家机器的代言人?

https://www.zhihu.com/answer/2510104227

知乎用户 仗剑天涯的汪 发表

现在政府真难做,有阳性躲着不出来,政府没办法只能逐户破门,然后网络被骂上天,不破门,楼里就藏一个阳,几天就能传染一整栋楼。破门,其他人遭殃,本质是那个阳绑架了整栋用户

要我说,前期各种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真的是让一些执法部门束手束脚,其实该强硬还得强硬。我作为守法群众还是支持的。

其他一些回答也很有意思,抛开事实不谈,你政府破门而入就没有哪怕 1% 的错吗,哈哈哈

知乎用户 江湖 发表

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做什么?这句台词真是经典有用,难以想像,在广州还会发生这种事情。还以为一句道歉就可抹去一切,当没事发生么。

现在是法治社会啊,在做这个决定执行这个决定的时候,就没想过自己已经滥用职权违法了吗?

7 月 10 日凌晨,海龙街道、社区居委会、物管工作人员对重点楼层 84 户住户再次进行应急排查,在全程录像下,逐户开锁排查后随即给房门贴上封条。同时,将楼栋外围全面围蔽,24 小时强化值守,确保住户财产安全,并陆续为住户安装新门锁。

全程录像、围蔽、24 小时强化值守,安装新门锁,写得这么仔细都没有用,因为这件事开始就是错,用户有知情权有授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未经住户同意,就是非法搜查与侵入。宪法第三十九条并没有说特殊情况例外,不要假借特殊情况凌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上。

看到这个新闻,我就想,如果我家里的猫猫因非法搜查导致应激跑丢,我是要服从大局观,丢了就丢了吗?

我做不到。

知乎用户 浮生如梦 发表

政府不算,如果是老百姓才算!就象当年为了强制要人只生一胎,承诺什么 “只生一个好,政府帮养老 “。但今天呢?所以说,政府讲什么做什么都不会承担后果!

知乎用户 magicfire 发表

老广表示这题给我整不会了。

实话实说疫情到现在,广州市政府前面的防疫措施应该说是做的不错的,如果你问我我甚至认为在四个一线城市里面广州是做的最好的。在尽量对民生干扰最小的情况下,把疫情防控做到位,到目前为止,广州也是四个一线城市里面感染人数最少的。累计确诊 971 累计死亡 1。

但是这次荔湾海龙街道这一波却是很神奇的操作,让人费解。这已经不是 2020 年了,整个防疫处理机制其实已经完全成熟,什么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都已经有了充分的预案(参见后面的《附件 1: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管理措施》),之前各区检出阳性的案例也不是没有,对于消杀的要求也只是要求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消杀,从来没有听说过搞破门消杀这种事。

所以这波到底是什么操作?这完全违反预案的搞法到底是谁提出来的?我作为一个老广我也很想知道。

附件 1:
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管理措施
1. 区域封闭。安排 24 小时巡逻值守,可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防控办公室协调安排,实行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高风险区如位于城乡接合部或农村地区,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较高传播风险,可将区域内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如确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 1 人)。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封控信息和相关安排。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3. 人员摸排。通过逐户上门摸排、建立微信群、查看水表电表信息等方式,尽快摸清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应转运隔离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4. 健康监测。对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了解所有人员使用退热、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情况,并填写 “十大症状” 健康监测登记表。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由健康监测组立即报告并安排上门核酸检测
5. 核酸检测。在实施封控后前 3 天连续开展 3 次检测,第 1 天和第 3 天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第 2 天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 24 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开展核酸检测时,要合理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科学确定行进路线,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对曾发现阳性感染者的楼宇、院落可先行抗原检测,阴性后再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对尚未转运的风险人员、抗原检测阳性、核酸混管阳性的待复核人员、行动不便的病人和高龄老人等特殊人员,应上门采样,实行单采单检
6. 人员转运。高风险区内人员如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8 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 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7. 环境消毒和监测。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并评估消毒效果。加强消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
8. 垃圾分类清运。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 “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 要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9. 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调配力量,明确专门队伍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社区的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要指定专门医疗机构为高风险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10. 心理关爱。组建心理疏导团队,提供心理援助专线,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知乎用户 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

这已经不是简单粗暴,这是严重违法,这是滥用公权力,这是直接侵犯人权,或者说,这是在践踏法治!

什么时候,我们自己家的门内已经不是我们的庇护所了?什么时候,一个街道居委会已经能够独自强行入户了?什么时候,我们的宪法被无视到如此程度?!

砸坏门锁,进入房内,贴上封条,如此行径,与强盗何异?

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因为权力被滥用是必然的。

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

知乎用户 木子莲 发表

破门而入只有警察在合法的情况下,才能采用的方式,社区街道有什么权利破门而入,这明显是违法行为,知法犯法,就一句道歉就完了,那别人到你家破门而入,然后道歉就完了,还有没有法律了。

街道是直接为群众办事的地方机构,是最清楚街道事情的,是直接和老百姓接触最多的机构。在老百姓看来着就是耍威风,暴力显示权利。一句道歉,一句补偿就完事了,这就说明了为了政绩,完全没有考虑过老百姓的感受,只有上级领导追问了,做个样子。还有,补偿是你们领导自己掏钱吗,还不是老百姓的钱,这钱用来给老百姓建个健身广场不美吗?

知乎用户 onism 发表

通报比行为更不要脸

知乎用户 飞天朱 发表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对了,派出所也一起做出了这个决定。很难相信,这是北上广深的广,这是 gdp 遥遥领先的广东的省会广州。欠妥道歉,深夜,破门而入!

知乎用户 晶晶说法​ 发表

其实在点开问题前,晶晶的朋友圈就有人圈出了重点——“开锁”。

入户排查,即便是为了工作,不管住户里面是否有人,**最基本的一点,是需要得到户主的允许。**大家其实都会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支持并配合相关防控工作。与其事后道歉,不如事前做好预案。当然,通报里也亮出了态度。事件发生后,荔湾区已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很多时候,做正确的事情很简单,但正确的做事其实很难。**不少在防控中出现的个别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件,往往就是认为自己做的是正确的事情,而没有正确的做事。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未经住宅主人同意,不顾主人的反对、劝告或者阻拦,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二是进入他人住宅后,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无正当理由仍拒不退出等行为。

如果是征得住宅主人同意的,或者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依法执行搜查、检查、逮捕、拘留等任务而进入他人住宅的,则不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当然,还有非法侵入住宅罪,那是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了。**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这是《刑法》中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渊源: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依法依规,得民心,顺民意。毕竟,公信力的树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知乎用户 场面十分尴尬 发表

这么说吧,我国连最基本的人权都无法保障,太悲哀了。

知乎用户 鱼鱼鱼 发表

这个问题回答下一共 645 个答案,无一不在诉说 “还能怎样”

令人绝望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避重就轻。

定性应该是胡作非为、违法乱纪。

这也不是什么感受、感情的事,这是超越了权限,侵害了权利。

按理说是法律意识淡薄,也可能是司法实践经验丰富。

知乎用户 Badays 发表

知乎用户 驴白 发表

以防疫之名,行强盗之实。

今天敢借防疫破锁,明天就敢借防疫杀人。

知乎用户 莫问前程​ 发表

公民住宅不可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如果这都道歉了事,中国依法治国就是个笑话。

知乎用户 ASDFG 发表

还记得前段时间,上海那边新闻报道防疫人员强制入户消杀,一大帮广东 ip 的在幸灾乐祸,嘲讽上海市是新租界,爱丁堡,觉得只有爱丁堡才会出现这种事,我大广东这边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言语里满满的自豪感

知乎用户 守法居民 发表

感谢这场疫情让人民能清醒的认识自己是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要因为什么地点是广州就觉得惊讶,同一套试卷题目考出来的人,在哪个地方工作都是一样的。

一个官僚社会,非要伪装成现代社会的样子,就会处处显得矛盾十足。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打个赌,这不是最后一个事。

知乎用户 嘿孖孖​ 发表

广州????。

知乎用户 河湾玉​ 发表

甘肃最近疫情闹的很凶。

此前,一地疫情反弹或者爆发,『人肉网暴』立马紧随其后,于是那么多『梗』,那么多『金玉良言』就诞生了——建设家乡没有你,带冠进村你来了…… 不一而足。所有的意思是你『明知故犯』,祸祸了『我们』的安危。

这一次,甘肃疫情反弹的源头似乎讳莫如深。

有人说是『兰洽会』是这次疫情反弹的『祸首』。意思就是兰洽会期间管控不力,给新冠可乘之机。

新疆旅游升温,甘肃旅游受重创。

兰洽会的政绩能否覆盖此次疫情造成的折损我不知道,我只清楚,我身边的很多人快要揭不开锅了。

知乎用户 秋凉 发表

现代版的红卫兵?

知乎用户 郊区预备役 发表

确实欠妥了,应该把屋内所有物品当作医疗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由屋主承担处理费用。

知乎用户 小影子 发表

回答里列举了一系列法条,现实生活中我就问两句:你敢不敢正面刚不接受道歉?敢不敢上法院告?

你操作一通发现还是签个字方便。

签字吧你。

知乎用户 郁金香没有浴巾香 发表

别人想进就进的不叫房子,叫韭菜盒子…. 强制消毒和私闯民宅概念还是不要混淆了

7 月 15 日,有网友爆料,广州邦华 · 星际小区业主在酒店隔离期间,家门锁被社区拆掉强行破门,涉及一百多户。

15 日下午,致电邦华 · 星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大概发生在 7 月 10 日,因为收到 “有人躲在家中” 的消息,联合防疫的四个部门——疾控中心、街道、居委、派出所共同做出决定,确诊病例的上下三层,即 6 至 12 层楼的屋门强制破锁。

“目的一个是为了消杀,另外是为了防止有人躲在家中不出来。”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之后,会帮助业主们重新更换新锁,“目前,整栋楼也只有穿着防护服的抗疫人员才可以上去。”

随后,以业主身份致电邦华 · 星际小区所在的荔湾区海龙街道龙湾社区的社区民警,他的说法和物业一致,“请业主们放心,政府是按照规定来做的。作为公民,在特殊时期,就配合政府,之后应该会重新换锁。”

知道的是消毒,不知道还以为遭遇了小偷呢!!!

广州荔湾:应急入户排查做法简单粗暴,诚恳道歉

“广州荔湾发布"7 月 18 日发布情况通报,回应 “业主隔离期间家门被强制破锁” 一事,通报全文如下:

只要处理结果只是道歉,那么此图将永不过时。

警示就是谁也别笑谁,你之所以在笑,是因为铁锤还没砸到你头上!

广东省政协原委员李公明在接受 “越秀山边” 采访时就表示,“前面早已有其他城市 “强行破锁入户” 的做法普遍受到舆论谴责、防疫机构对于必要的入户消杀措施也有过规范性指导的情况下,真没想到在广州仍然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从总体上应该说,广州防疫工作的形象一直不错,因此才有评论说浓眉大眼的广州防疫形象‘破防’了,这实在让我们广州人感到痛心。

广东省政府原参事王则楚也指出,家是一个人的避风港,“风可以进,雨可以入,皇帝未经许可不可以入”。这个道理,在农耕时代就已经明确的,在《民法典》里也是明确的,怎么到了今天还是仅仅因为 “有人反映可能有人躲在家里” 就可以研究“可不可以破门而入?”

![](data:image/svg+xml;utf8,)

现在只要涉及防疫,似乎就可以为所欲为,侵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侵占或破坏私产、限制人身自由、公开个人隐私等,都显得理直气壮、冠冕堂皇。美其名曰,一切都是为了集体利益,为了大家好!

一句为了大家好,就以为站在了道德制高点,枉顾法律法规,肆意妄为,是不是对这个依法治国时代的巨大讽刺?如果法律的底线都不要了,这个社会是不是太可怕了?!

不论抗疫也好,各种紧急事态处置也好,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规制,如果违法,理应受到惩处。尤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肆意妄为,且事后不受法律追究和惩处,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严重伤害,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对世道人心、社会风气的毒化,是比病毒更可怕的行为!

![](data:image/svg+xml;utf8,)

我们还嘲笑过小日子过的不错的国家只会鞠躬,这和鞠个躬就算了有什么区别??

估计道明寺都要站出来说一句 “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嘛”!!!

知乎用户 悟能 发表

这要发生在漂亮国,主人可以合法的开枪

知乎用户 评综谈影 发表

我不是针对谁,我就想问问在座的各位,你能怎样?你能怎样?你能怎样?

人家就是道个歉这事就能过去,甚至根本没道歉,只是说一句我道过歉了,这事就过去了!

你能怎样?

我能怎样?

谁能怎样?

面对明摆着的事实,面对现成的法律条文,面对镜头,面对热搜,面对那么多人的关注,这事他最后还是会不了了之!

能怎样?

知乎用户 何以解忧杂货铺 发表

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你说法制我都想笑

知乎用户 Lucky burster 波司特 发表

广州的防控措施虽然过激了,但是官方道歉就没事了!北海现在防控不力,官员都已经已经被免掉乌纱帽了!

你是官员你怎么做?一刀切就完事了呗!

知乎用户 莫立尧 发表

道歉有用话,还要法律干什么?滥用权力,违法只道歉,就会有下次,下下次,下下下次,下下下下次,下下下下下次,下下下下下下次,下下下下下下下次,下下下下下下下下次…… 没完没了。

我们的目标,啥时候才能实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现代化法治强国。」

知乎用户 南昌故郡 发表

支持街道办做法,对阳性就应该抓抓抓,不能让阳性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

要从地板下面,马桶里面,密室,地下水道里面吧阳性抓出来,抓到奥斯维辛去

知乎用户 流金刹那 发表

![](data:image/svg+xml;utf8,)

身在福中不知福

知乎用户 五七八黑 发表

前几个月还在夸广州防疫做的到位。

然后实际情况是,只要继续无底线的防疫下去,什么滑天下之大稽的破事都能发生在你的眼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抛开事实不谈,难道美国没有一点责任……

让我们把目光转向美国,根据最新消息,美国人民身处水深火热之中……

不要聊这种话题了,还是看看远处的美国吧……

根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研究数据显示,越南再一次赢麻了……

知乎用户 德莱文 发表

作为群众还是要习惯于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更不要无脑配合所谓的工作,不要畏惧执法机构,更不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也在广州,坐标黄埔,社区挨家挨户敲门要求登记住户信息,我们质疑其登记目的拒绝登记详细信息,但告知了我们是业主并告知了姓名。社区以配合他们工作为由屡次找我们要求完整登记信息,我们态度也很明确,没有相关文件拒不配合,最后社区也拿我们没任何办法。

如果站在我的角度,我的家被强行破门,无论是谁,我会正常报警要求立案,要求对破门人进行惩处。如警方不处理,则起诉警方及相关的一切行政机构,要求法院追究其不作为的问题,并要求立案调查非法入侵的问题,并索赔。

知乎用户 躺者如 c 发表

红卫兵抄家啦!

知乎用户 终于能改名了 发表

连撬 84 户门锁??

白展堂直呼内行

什么?啥都没拿又给人收拾好还换了门锁??

白展堂再次直呼内行

知乎用户 biancuqiang 发表

土匪,强盗也不过如此!

知乎用户 添问 发表

这是犯罪!

知乎用户 小苹果 发表

这基层治理水平牛批,大有绿林风格!!

啥也不通知,直接破门而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虽然很气,难道他们以为底层人民真的就是底层吗?

但是在生气之余我居然觉得这做法效果更好更高效。

人怕麻烦,所以都有侥幸心理,但是隐患也大,街道办把隐患放大。

一方面觉得街道办放大隐患的行为不对,

但是当真的有人偷摸着阳性结果导致更严重的事后果,我更无法接受,

只是庆幸这次没有发生。

知乎用户 刘斌律师​ 发表

密接者隐匿家中,当晚检测出阳性。这种人,这样不配合防疫工作,应该依法处理。

街道虽然情有可原,但做法简单粗暴。实际上,很多街道在防疫中采用简单粗暴的做法是常常发生,只是在不同场景,不同形式转换。

拍脑袋和有魄力,有时看形式差不多,但本质不同。

基层工作确实不易,希望能够汲取教训,做好善后工作。另外赔偿的支出哪里出?我感觉拍脑袋的决定很浪费纳税人的钱。

知乎用户 八里土人​ 发表

道歉?

从重的意思是直接 3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知乎用户 二当家大叔 发表

这是违法行为。

要么是道歉没用,要么是法律没用。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如何看待广州疫情?

知乎用户 庄有猫​​ 发表 中国疾控中心周报发表了一项重要研究,分析了这次广东疫情 Delta 变异体的传播动态。 说一下要点。 1. 5 月 21 日,荔湾阿婆确诊(5 月 18 日出现症状),在接下来的 10 天内导致了 5 代传播。截 …

多少人不知道,这种情况可以不用“全员核酸”了!

你好,我是在风 ** 1 ** 昨天中疾控发布了一则最新通知! 但是我发现,这么重要的消息,没啥媒体报道,也没啥人知道。 比起明星出轨,这个涉及民生的最新进展,竟然无人问津。 这个重大进展,来自《第九版防控方案中核酸检测策略》。 可能除了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