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末发生于甘肃兵团饮马农场的爆炸案
七十年代已至文革后期,那种无序地状态已基本过去,生活工作暂趋平静,但近十年中积累的大量社会矛盾并未因此消失。加之当时司法体系并不健全,很多矛盾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化解,矛盾累积叠加,缺少化解出口,极易造成激化的后果。 如当时在兵团系统影响较大的 …
关于该案《甘肃农垦志》1974年大事记的记载是:11月28日,饮马农场十二队农工肖金弟身藏炸药冲进民兵小分队办公室引爆,炸死队支书等3人,重伤4人。肖亦被炸死。
这段文字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对该案没有定性。这就意味者肖金弟和被炸者基本等同于自然死亡。
对于该案本人曾在此前发文述及,但事发前后细节不详,近日笔者寻访到两位知情人,通过回忆还原当时部分细节。
此案距今已近五十年,两位知情者当时都在饮马农场工作,都曾和被炸者有过近距离接触。
据当时参与对死伤者救治的饶医生回忆:
1974年11月27日,天津知青肖金弟刚从天津探亲回来,刚下车就被民兵小分队扣了起来,说他本人是西安知青王双喜和天津知青高杰的流氓集团成员。
那个年代的流氓一词含义不同于今日《刑法》上流氓罪含义。那时流氓行为专指男女关系。男女之间稍微亲密一点,或者接触频繁、或爱开黄色玩笑,再恰遇本人出身不好,或得罪了某人,就很可能被定为流氓分子,三人或以上就可被定为流氓集团。
现在的流氓罪的含义,则是指破坏扰乱正常公共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时代不同,含义区别很大。以现在法律标准衡量,那时的所谓流氓行为既不犯罪也不违法,最多就是道德问题。
肖金第凭空被指为流氓分子,并被限制人身自由,探亲回来下车即被捆了起来,关在地上铺了麦草的房子里。
玉门地区的十一月份天气已经很冷,夜间气温低至零下十几度。肖金弟冷,挣开了捆他的绳子,钻进草窝里睡了一夜,天亮后被放了出来,暂时恢复人身自由。
肖金弟当时二十几岁,年轻气盛,凭空被诬为流氓,很丢人,很难咽下这口气。
当时十二队的民兵小分队队长兼指导员名叫张万才,系此次事件的负责人和指揮者,被炸死者之一。
张万才系从五大坪农场调来,和饮马农场四连司务长王详还有饮马医院的饶大夫一同从五大坪调来。
张调来饮马农场任十一队指导员,曾与王详在此共事一年,后调十二队任指导员,该队付指导员为李小平。
人们对张万才的印象是,爱唱高调,极左。到十二队兼任民兵小队队长。
有人看到,11月28日早上,肖金弟曾往来民兵小分队(连队)办公室门口一次,稍作停顿徘徊。
早上上班后,战友周树芬的妻子坐在拉粪的马车上,路过连队办公室门口,看见肖金第穿着军大衣,腰上略显臃肿,向办公室走来,走到办公室门口,恰遇马车经过门口挡路,肖金第从马车后面绕过径直走向办公室。
此刻办公室门口有一持枪人站岗,看肖金弟有些慌张朝里走,伸手阻拦,肖说我找领导有事,用力冲了进去,此时离他最近的就是坐在办公桌前的张万才,墙角有个人蹲着抽烟,绰号周麻子,离得最远。当时瞬间肖金弟引爆身上的炸药,炸药巨大的冲击波把房顶冲开,当场炸死三人,炸伤四人。
被炸者有四人因伤势太重急送官庄医院抢救。
受伤者李小平后一目失明,炸断一条腿。另有一位女性伤者名李冬梅,左下颌和胸部被炸伤,此两人命保住了,落下了残疾。在墙角抽烟的周麻子毫发无损。
事发后团部命令立即封锁了兰新公路,寻找捉拿凶手,最终从一条腿上的鞋子确认系肖金弟所为,本人已死无从追究。此次爆炸案另两名死者为谢文举和桑志国。
本人曾在兵团工作过,兵团的弹药枪支管理很松,一般人很容易得到炸药和枪弹。
事发后肖金弟家属从天津来单位追究此事,事情经过很简单,民兵小分队张万才队长,定肖金弟为流氓分子,缺乏证据,且对本人随意关押,张万才有过错在先,对激化矛盾负主要责任。
张万才被炸身亡,系咎由自取。肖金第有错在后,此事也只能定为个人矛盾引发,既算不上烈士,也不能算因公,都白死了。
反观此事,用百姓的话说,杀人者偿命欠债者还钱,古今一理。有权在手也不要任性,关键时刻不要把人逼入死角,适当枪口抬高一寸。
七十年代已至文革后期,那种无序地状态已基本过去,生活工作暂趋平静,但近十年中积累的大量社会矛盾并未因此消失。加之当时司法体系并不健全,很多矛盾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化解,矛盾累积叠加,缺少化解出口,极易造成激化的后果。 如当时在兵团系统影响较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