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菏泽单县 19 岁女孩刘娜杀害未领证 “丈夫” 被执行死刑?

by , at 16 October 2025, tags : 杀人 死刑 男方 彩礼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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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cha dawis 发表

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 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 20 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 20 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知乎用户 无尽的朝阳与落日 发表

点开图片看到 “山东” 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知乎用户 西行寺幽幽子 发表

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知乎用户 郭郭 发表

19 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知乎用户 老好已疯 发表

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 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知乎用户 羊教授​ 发表

此人如果不是 “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 + 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知乎用户 Harunobu 发表

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知乎用户 荣耀归于阿什托卡 发表

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 / 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 0 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 “不作为” 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知乎用户 阿芙乐尔号​ 发表

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知乎用户 斯塔克和豪斯 发表

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知乎用户 M3 小蘑菇 发表

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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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艾伦小星 发表

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知乎用户 至诚明心 发表

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知乎用户 威 92 发表

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知乎用户 采到蘑菇的包子 发表

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 4 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 + 恶意 + 手段残忍 + 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 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知乎用户 冲塔 发表

19 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知乎用户 周能​ 发表

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知乎用户 永远有多远 发表

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知乎用户 咩咩咩 发表

她不是沙海丈夫,她 19,男方 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 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知乎用户 Herr tui 发表

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 20 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知乎用户 国家战略储备猪 发表

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知乎用户 苏不服 发表

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 19 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 18 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 3-10 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 3 年而已,撑死 10 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知乎用户 啦啦啦 发表

法定结婚年龄是男 20 ,女 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 21 岁,案发时听说 19 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知乎用户 楚天无咎​ 发表

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知乎用户 蒜鸟蒜鸟 发表

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知乎用户 刀锋战微芒​ 发表

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 19 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 “结婚” 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 19or18 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 “结婚” 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 “为杀人犯开脱” 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 “离婚” 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知乎用户 李志远 发表

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知乎用户 婷婷 发表

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知乎用户 求解​​ 发表

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 CIA 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 “剥夺他人生命” 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 “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 “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 “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 “罪行极其严重” 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知乎用户 hejin 发表

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知乎用户 zealot.zio 发表

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 19 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 30 岁左右了。

知乎用户 竹孤生 发表

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 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 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 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知乎用户 地下河 发表

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知乎用户 江南 发表

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知乎用户 Lynn 发表

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知乎用户 阿芙 GG 发表

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 “被迫的”“身不由己” 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知乎用户 二丕二谋二葡二橘 发表

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 20 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 bro 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 “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 “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知乎用户 chugongyao 发表

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 8 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 “THIS,THIS、and THIS” 吧?

就顾不上挽救 “迷途的姐妹” 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知乎用户 11111 发表

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知乎用户 轻弓 发表

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知乎用户 想做全战的猫头鹰 发表

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知乎用户 平视寰宇 发表

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知乎用户 梦醒 发表

19 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 “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 ds 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知乎用户 Blue 发表

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知乎用户 hnjy410881 发表

我很同情女孩,19 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知乎用户 流年似水 发表

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知乎用户 春江花月夜 发表

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 30 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知乎用户 HaWeiBing​ 发表

这类法抗失效 T0 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 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 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 “自首” 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 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 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 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 5 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 11 年?

知乎用户 就叫我红领巾吧 发表

“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知乎用户 拽气崽崽 发表

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 20 周岁,19 岁怎么有的丈夫???

知乎用户 张知道​ 发表

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知乎用户 苏轼的大黄 发表

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知乎用户 无聊无聊好无聊 发表

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知乎用户 品牌策划姚老师​ 发表

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知乎用户 约克公爵 发表

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知乎用户 姬何 发表

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 “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知乎用户 坏小孩 发表

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知乎用户 乎子你怕什么 发表

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知乎用户 回眸一笑百妹殇 发表

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知乎用户 Bkornblume 发表

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知乎用户 油麻地里好胃口 发表

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知乎用户 枫叶相思 发表

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知乎用户 说书的酸秀才 发表

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知乎用户 光头小小强​ 发表

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知乎用户 小崔 发表

知乎用户 棥一人 发表

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知乎用户 茉茉 发表

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知乎用户 十一 发表

《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知乎用户 zhang 发表

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知乎用户 知识科目演练 发表

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知乎用户 红烧大排 发表

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 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知乎用户 Litvin 发表

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 19 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 25 岁以后,19 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 39 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 135 斤以上的物体?

知乎用户 上古战神​ 发表

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知乎用户 谁的平生堪一问 发表

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 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 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 “,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 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 “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 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 “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 “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 30 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知乎用户 丁炸桥 发表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知乎用户 二舅​ 发表

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 5 个 9 万 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知乎用户 华复 发表

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知乎用户 夜猫疯​ 发表

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 30 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 xx 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知乎用户 神经蛙 发表

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 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 刚满 18 岁

18 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 上海法院: 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 年。最后的刑期也是 6.5 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 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知乎用户 提笔不堪就 发表

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知乎用户 夏望繁星​​ 发表

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 6 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 7 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知乎用户 学渣界的 J20 发表

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知乎用户 糖糖 发表

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 30 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知乎用户 南裬浔曦 发表

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知乎用户 哈哈哈 发表

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知乎用户 付明老人 发表

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知乎用户 射天狼​ 发表

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知乎用户 八云社 发表

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 19,男的 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知乎用户 Alan​ 发表

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知乎用户 小幺 发表

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 15 万元起。注意这是 10 年前的价位。

知乎用户 灵虚之幽 发表

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 “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 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知乎用户 林剑行 发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 “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 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 “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 “梨花带雨” 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 “谨慎” 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知乎用户 观澜 发表

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知乎用户 11829541 发表

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 22 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知乎用户 万丈红尘我是谁​ 发表

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 21 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知乎用户 玻璃外的人 发表

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知乎用户 小明小明小明 发表

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 B 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 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知乎用户 雁渡寒潭 发表

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 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知乎用户 定风波 发表

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知乎用户 风如花月 发表

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知乎用户 隽维 发表

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 “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知乎用户 Tanaka Yasuko​​ 发表

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知乎用户 美泉宫居士​ 发表

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知乎用户 帝零灵 No.0519​ 发表

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知乎用户 爱民如子乔弗里 发表

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知乎用户 选好路闷头冲 发表

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知乎用户 钱二多 发表

一个 19 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知乎用户 锦川辞 发表

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知乎用户 奥罗拉 发表

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 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 100 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知乎用户 赛赛 发表

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 qj 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 10~15 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知乎用户 居飞车​​ 发表

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 21,你才 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知乎用户 薪火 发表

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知乎用户 姑苏慕容 发表

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知乎用户 加百列 发表

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知乎用户 鹅天鹅老师 发表

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知乎用户 奶黄包 发表

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知乎用户 七月半 发表

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知乎用户 竹笋啦 发表

19 岁…… 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 b 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知乎用户 克拉斯诺夫上校​ 发表

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知乎用户 zalda 发表

他人生命还不如 “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知乎用户 地岛 发表

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知乎用户 Raid314 发表

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知乎用户 123456 发表

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三木森 发表

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 buff 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知乎用户 正人君子​ 发表

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知乎用户 陈美嘉 发表

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知乎用户 Trasier 发表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知乎用户 凤鸣九霄​ 发表

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知乎用户 兽医 9527 发表

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知乎用户 樾人歌​​ 发表

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 20 岁吧,她 19 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知乎用户 事实与逻辑 发表

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知乎用户 海水浴场第三个号 发表

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知乎用户 灼华桃夭 发表

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 菏泽鲁西南,本 ip 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 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 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 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 “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 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 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 “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知乎用户 Jojo 立 发表

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知乎用户 次第花开​ 发表

女方 19 岁,男方 21 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 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 19 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 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 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 21 世纪都第 25 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知乎用户 左折禁止 发表

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知乎用户 魏无忌​ 发表

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 20,就嫁不出去了吗?

知乎用户 又下大雨了啊啊啊 发表

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知乎用户 xcgdgp 发表

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知乎用户 离人泪 发表

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知乎用户 胆小鬼书生 发表

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知乎用户 胡三家 发表

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知乎用户 布罗特不吃布洛芬 发表

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 “进步” 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 cancel culture 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知乎用户 Lily 发表

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 tm 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 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 120 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知乎用户 不曾来过 发表

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知乎用户 一针见血容嬷嬷​ 发表

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知乎用户 七笑 发表

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知乎用户 嘘嘘嘘 发表

有点过了

知乎用户 哄抬猪价 发表

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知乎用户 龙舞冰焰 发表

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 以后,放了得了!

知乎用户 老丑侠 Z 发表

再也不黑山东了

知乎用户 Harry Zhu 发表

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 19 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 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 “离婚冷静期” 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知乎用户 勿以赢小而不麻 发表

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知乎用户 明天吃披萨 发表

要是因为 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知乎用户 150 毫升 发表

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知乎用户 Cool oh 发表

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知乎用户 天澜 发表

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知乎用户 一无是处 发表

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知乎用户 阿坡 RPA​ 发表

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知乎用户 飞翔的荷兰猪 发表

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知乎用户 笑看风云 发表

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知乎用户 OK 林崽 发表

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知乎用户 哆噜哆啰哆哆咯 发表

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知乎用户 猴头菇子 发表

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知乎用户 咸鱼 发表

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知乎用户 花雨城 发表

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知乎用户 三百三十三点三​ 发表

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知乎用户 看我涮新出来什么 发表

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知乎用户 研智 发表

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知乎用户 在异世界开泥头车​ 发表

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 19 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知乎用户 君了了了不起 发表

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知乎用户 传奇教育家孔仲尼 发表

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知乎用户 阿杰 发表

大快人心

知乎用户 李庆海律师​ 发表

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知乎用户 维恩 发表

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知乎用户 x-zero 发表

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知乎用户 耦合常数 发表

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知乎用户 李咏涛 发表

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知乎用户 躺平叫外卖 发表

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知乎用户 龙猫 发表

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知乎用户 发表

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知乎用户 发表

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知乎用户 发表

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知乎用户 发表

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知乎用户 发表

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知乎用户 发表

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知乎用户 发表

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知乎用户 发表

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知乎用户 发表

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知乎用户 发表

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知乎用户 发表

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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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发表

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知乎用户 发表

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知乎用户 发表

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知乎用户 发表

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知乎用户 发表

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知乎用户 发表

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知乎用户 发表

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知乎用户 发表

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知乎用户 发表

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知乎用户 发表

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知乎用户 发表

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知乎用户 发表

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知乎用户 发表

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知乎用户 发表

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知乎用户 发表

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知乎用户 发表

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知乎用户 发表

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知乎用户 发表

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知乎用户 发表

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知乎用户 发表

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知乎用户 发表

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知乎用户 发表

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知乎用户 发表

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知乎用户 发表

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知乎用户 发表

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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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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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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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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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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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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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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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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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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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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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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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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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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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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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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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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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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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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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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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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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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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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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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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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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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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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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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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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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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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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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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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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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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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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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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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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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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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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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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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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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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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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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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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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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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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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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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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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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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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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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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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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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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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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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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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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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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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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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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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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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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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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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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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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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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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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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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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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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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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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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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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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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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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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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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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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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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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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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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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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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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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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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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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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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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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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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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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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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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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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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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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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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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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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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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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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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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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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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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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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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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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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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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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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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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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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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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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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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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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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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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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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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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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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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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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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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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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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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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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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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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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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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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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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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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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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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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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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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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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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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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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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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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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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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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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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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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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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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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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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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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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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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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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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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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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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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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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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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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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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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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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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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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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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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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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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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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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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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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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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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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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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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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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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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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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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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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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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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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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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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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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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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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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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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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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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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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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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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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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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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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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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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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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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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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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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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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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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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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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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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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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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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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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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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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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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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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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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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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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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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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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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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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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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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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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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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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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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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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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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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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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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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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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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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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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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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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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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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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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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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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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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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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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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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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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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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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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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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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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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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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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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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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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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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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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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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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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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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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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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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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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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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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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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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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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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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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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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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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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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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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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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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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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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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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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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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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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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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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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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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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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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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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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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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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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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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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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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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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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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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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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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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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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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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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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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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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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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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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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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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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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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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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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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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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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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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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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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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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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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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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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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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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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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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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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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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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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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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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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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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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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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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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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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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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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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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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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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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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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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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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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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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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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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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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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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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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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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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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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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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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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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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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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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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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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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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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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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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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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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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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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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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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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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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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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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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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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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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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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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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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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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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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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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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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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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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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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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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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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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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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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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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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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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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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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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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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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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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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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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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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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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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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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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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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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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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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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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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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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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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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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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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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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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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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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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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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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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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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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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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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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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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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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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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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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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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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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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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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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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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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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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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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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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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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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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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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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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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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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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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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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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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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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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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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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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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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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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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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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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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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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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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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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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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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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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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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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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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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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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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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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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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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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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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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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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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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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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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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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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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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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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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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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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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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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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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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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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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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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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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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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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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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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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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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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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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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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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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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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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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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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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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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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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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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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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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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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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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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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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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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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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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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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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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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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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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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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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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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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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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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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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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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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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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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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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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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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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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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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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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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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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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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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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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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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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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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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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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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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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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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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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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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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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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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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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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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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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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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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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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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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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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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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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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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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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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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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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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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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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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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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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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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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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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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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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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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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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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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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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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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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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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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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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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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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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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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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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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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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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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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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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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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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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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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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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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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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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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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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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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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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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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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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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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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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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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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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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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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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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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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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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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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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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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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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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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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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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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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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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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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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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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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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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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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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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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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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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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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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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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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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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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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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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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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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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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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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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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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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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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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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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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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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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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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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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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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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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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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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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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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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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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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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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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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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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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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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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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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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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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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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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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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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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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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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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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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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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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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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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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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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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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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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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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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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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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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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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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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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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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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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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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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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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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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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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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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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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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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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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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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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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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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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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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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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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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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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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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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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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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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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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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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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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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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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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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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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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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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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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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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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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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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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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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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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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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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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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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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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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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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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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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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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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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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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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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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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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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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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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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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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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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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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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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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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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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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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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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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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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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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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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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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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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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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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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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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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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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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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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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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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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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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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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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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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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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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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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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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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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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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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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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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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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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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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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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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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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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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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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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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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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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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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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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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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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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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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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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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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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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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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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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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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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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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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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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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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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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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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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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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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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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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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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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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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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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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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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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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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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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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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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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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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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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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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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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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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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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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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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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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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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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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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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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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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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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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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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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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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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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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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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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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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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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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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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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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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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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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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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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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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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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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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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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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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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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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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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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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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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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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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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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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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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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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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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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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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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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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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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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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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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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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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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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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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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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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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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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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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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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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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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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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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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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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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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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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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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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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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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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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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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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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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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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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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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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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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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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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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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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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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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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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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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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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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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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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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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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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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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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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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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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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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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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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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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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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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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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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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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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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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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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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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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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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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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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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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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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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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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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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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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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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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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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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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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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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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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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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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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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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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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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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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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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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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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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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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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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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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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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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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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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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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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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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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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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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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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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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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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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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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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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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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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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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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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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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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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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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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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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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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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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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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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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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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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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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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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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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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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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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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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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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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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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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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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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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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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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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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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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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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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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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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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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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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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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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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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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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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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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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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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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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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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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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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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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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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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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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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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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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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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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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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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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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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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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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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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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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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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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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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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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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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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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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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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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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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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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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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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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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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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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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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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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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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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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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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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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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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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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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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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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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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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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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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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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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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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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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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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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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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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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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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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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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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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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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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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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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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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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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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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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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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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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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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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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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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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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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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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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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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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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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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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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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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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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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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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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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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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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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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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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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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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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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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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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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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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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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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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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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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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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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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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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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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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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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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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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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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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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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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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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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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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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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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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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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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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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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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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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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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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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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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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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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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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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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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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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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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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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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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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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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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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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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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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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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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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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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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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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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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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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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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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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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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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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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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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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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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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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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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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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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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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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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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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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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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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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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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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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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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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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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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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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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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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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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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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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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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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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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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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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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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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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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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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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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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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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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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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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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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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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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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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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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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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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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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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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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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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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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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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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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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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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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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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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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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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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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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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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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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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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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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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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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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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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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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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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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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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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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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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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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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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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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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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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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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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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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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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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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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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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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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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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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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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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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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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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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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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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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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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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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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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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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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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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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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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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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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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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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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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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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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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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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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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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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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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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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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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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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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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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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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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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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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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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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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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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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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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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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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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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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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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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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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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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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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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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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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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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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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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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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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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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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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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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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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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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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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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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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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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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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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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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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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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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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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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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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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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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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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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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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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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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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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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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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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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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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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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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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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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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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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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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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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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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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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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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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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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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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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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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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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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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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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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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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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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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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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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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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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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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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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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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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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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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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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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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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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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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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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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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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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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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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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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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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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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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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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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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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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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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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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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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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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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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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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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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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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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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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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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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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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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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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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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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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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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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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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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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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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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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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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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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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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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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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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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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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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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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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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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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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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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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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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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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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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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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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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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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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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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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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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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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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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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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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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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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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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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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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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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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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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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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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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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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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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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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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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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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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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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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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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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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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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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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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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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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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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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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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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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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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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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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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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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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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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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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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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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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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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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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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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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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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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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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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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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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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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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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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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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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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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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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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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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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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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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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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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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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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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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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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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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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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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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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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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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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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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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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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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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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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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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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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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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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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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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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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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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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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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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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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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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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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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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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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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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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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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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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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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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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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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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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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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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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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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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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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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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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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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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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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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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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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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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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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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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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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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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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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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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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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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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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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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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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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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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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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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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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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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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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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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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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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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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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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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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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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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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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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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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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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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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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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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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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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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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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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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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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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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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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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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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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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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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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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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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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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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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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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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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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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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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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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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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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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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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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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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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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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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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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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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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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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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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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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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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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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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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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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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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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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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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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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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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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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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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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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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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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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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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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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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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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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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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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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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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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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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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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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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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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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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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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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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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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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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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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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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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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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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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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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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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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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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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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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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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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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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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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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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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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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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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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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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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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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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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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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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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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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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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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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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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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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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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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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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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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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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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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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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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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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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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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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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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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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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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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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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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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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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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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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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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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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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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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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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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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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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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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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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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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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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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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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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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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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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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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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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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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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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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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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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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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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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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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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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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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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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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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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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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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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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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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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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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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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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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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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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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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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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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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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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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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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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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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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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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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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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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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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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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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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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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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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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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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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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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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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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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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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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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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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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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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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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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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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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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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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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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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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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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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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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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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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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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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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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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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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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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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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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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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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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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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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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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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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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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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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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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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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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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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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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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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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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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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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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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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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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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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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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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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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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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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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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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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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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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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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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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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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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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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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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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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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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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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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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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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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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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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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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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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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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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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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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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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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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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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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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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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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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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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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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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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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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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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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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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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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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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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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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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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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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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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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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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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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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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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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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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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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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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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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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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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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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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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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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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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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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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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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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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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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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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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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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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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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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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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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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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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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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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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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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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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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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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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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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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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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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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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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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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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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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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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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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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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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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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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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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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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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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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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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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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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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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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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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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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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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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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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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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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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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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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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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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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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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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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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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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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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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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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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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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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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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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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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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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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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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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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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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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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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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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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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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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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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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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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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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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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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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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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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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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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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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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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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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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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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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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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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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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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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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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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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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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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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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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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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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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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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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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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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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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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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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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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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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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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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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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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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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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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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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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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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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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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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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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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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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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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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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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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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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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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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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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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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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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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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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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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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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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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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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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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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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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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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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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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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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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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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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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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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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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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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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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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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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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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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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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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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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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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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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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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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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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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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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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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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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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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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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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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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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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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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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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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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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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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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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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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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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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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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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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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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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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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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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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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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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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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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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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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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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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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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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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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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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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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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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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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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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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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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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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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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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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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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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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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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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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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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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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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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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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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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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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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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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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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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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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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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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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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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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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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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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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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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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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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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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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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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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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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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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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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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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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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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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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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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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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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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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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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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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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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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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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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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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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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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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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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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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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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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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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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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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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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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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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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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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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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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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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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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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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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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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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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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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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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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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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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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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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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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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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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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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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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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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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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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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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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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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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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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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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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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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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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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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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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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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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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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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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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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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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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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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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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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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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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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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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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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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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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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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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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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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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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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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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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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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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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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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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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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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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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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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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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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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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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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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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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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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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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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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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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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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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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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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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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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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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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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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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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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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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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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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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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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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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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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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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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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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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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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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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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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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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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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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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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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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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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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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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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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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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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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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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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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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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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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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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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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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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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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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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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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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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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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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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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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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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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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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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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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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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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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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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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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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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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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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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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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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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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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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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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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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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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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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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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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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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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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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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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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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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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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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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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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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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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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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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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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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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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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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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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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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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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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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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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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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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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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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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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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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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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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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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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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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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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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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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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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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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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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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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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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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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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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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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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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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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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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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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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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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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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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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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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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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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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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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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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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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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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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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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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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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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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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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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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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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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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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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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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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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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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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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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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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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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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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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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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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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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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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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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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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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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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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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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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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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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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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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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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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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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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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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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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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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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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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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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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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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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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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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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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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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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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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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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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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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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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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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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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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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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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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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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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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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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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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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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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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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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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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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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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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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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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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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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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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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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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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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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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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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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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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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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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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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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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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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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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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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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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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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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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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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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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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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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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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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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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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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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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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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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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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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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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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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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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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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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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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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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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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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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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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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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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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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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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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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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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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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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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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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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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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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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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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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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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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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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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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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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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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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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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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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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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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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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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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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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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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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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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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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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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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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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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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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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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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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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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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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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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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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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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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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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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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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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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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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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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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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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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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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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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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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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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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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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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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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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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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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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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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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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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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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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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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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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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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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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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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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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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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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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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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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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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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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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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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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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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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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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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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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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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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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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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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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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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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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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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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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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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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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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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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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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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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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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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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的白骨案。教育局的女公务员,身份高了,另结新欢。欺骗退伍军人男友喝下安眠药弄死,尸体藏在农村老家的假三层阁楼。20年后其父母清理阁楼发现白骨报警,案发。

死者父母追了20年,居然搞成失踪案。

罪犯也没判死刑。印象中是20年。

这个案子既有下药情节,也有分尸,而且还翻供,没判死刑,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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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图片看到“山东”二字就明了了

值得称赞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可以不厌其烦的讲

山东现在就是新进步主义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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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以为自己法抗很高,被网上的案例迷惑了,觉得大不了事情败露说男方家暴,判个几年呗。

我敢肯定她绝对给警察说过自己被家暴这类的话,结果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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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压根就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那里来的丈夫。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没结婚那她杀的就是一个陌生人,判死刑本身就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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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山东之所以在互联网上天天被骂,就是因为山东比大部分地方都要公平公正,导致利益集团不好从山东身上割肉,这是我去过中国很多个城市后得出来的结论。

比如说山东主要靠国有经济,实际上山东地区民营经济占比更高。

说山东重男轻女,实际上山东地区女性地位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

说山东大学学伴,一黑分三个女学生,实际上艾滋病率全国倒数第一。

说山东人爱考公,实际上是山东人通过率高,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不高。

山东实质上一直在替最大的获利者背锅,自己也没有媒体矩阵,太容易被针对了。

总体而言山东人受孔子的影响比较大,好人坏人都喜欢讲理,这对老百姓是个好事。

前几年著名的阿里强奸案,被仙人跳的男主第一时间被山东的警察放了,随后女的不服开始在互联网上喊冤,最后被山东济南的法院判了强制猥亵罪,男主确实很冤,表面上看判决不公,但是和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又被告强奸,在我国现阶段是无解的,换个地方百分百判强奸。

19岁女性杀夫这事,如果发生在某拳省,谁赔谁钱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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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如果不是“下药、扔锦鲤、没死谎称去救人实际来回空走+最后盖井盖把人憋死”,这一套组合实在太逆天,估计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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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好看待的,就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她直接跑出去打工,她父母还去男方家里大闹一通要他们交出女儿来,村里面保管不会有太多的闲话,彩礼也可以不退。时过境迁再回来就行了。

杀人啊。杀人不比打工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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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下了药,尸检的时候会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的检测,一旦检测出来有药物成分就绝对不可能排除他杀可能性,尸体都没法拉去火化。顺藤摸瓜,一查是谁买了药,完全跑不掉。

恰恰相反,其实下药只是多此一举。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掉进井里淹死,就彻底成了死无对证。只需要一口咬死是他自己下井淹死,自己一时惊慌失措/无能为力,警察是没有一丁点0口供破案的可能性的。

最关键在于是他自己下井,不需要任何外力和人为干涉,从尸检上是找不出问题的。顶破天,也就算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属于会最轻判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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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幸好该女子已经成年且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百分之百不会被判死刑。

如果她到达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说明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杀自己的丈夫大概率不会被判死立执,顶天是死缓

妙就妙在她即成年了又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男方对于她来说只是一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成年男性。这样反而才能判死刑,不得不说东大的法律有些令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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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咋想的,千万条道偏偏就选了不能回头这条。

上大学时一门选修课的老师跟我们讲过类似的事,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我们校一个女学生原先高中时有个男朋友,上大学后各自分开了,这女的在我们学校找了新男朋友,跟前任要分手。前任从外地赶来想挽回,这女的居然在学校招待所里把人下药毒死了。

这女的后来给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一来赶上了严打,二来,那个前男友上的是军校,是个军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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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能哄骗受害者吃药,还能诱使、强迫受害者去捞鱼,可见受害者不是家暴男

又一个老实男人的基因没能遗传下来,未来家暴男的比例又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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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脑回路很神奇呀,因为怕退婚会连累父母被人说闲话,所以干脆杀了对方。难道杀人,自己父母就不会被人说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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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正常判决。

菏泽经济是比较落后的,现在公检法还比较朴素,以后就不好说了,越现代化越发达,搞不好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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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毕竟是山东,司法系统是正常的。很多地方投毒杀丈夫,大概率也就是判几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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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什么?这个量刑没毛病啊。

下药+伪造现场,预谋杀人;

期间面对受害者呼救没有施救措施;

事后也没有自首;

受害者从被困到窒息,被闷在里面4个小时才死,简直就是虐杀。

综上,这姐们故意+恶意+手段残忍+无悔罪,全是加重情节,只要家属坚持不谅解,死立执没跑。

版本也得讲基本法吧


另外,没有人关注杀的另一个?

30岁,男杀女,债务纠纷

从情节和手法上看都比第一个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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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就能杀男人,这在豆瓣也得是个万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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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别的地方问题很多,但是对于女拳的辨别和破解,还是比其他地方做的好一些,这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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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法官呢,快来拯救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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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沙海丈夫,她19,男方21,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没拿证,只办婚礼,法律上还不是夫妻,

加上她也不喜欢男方,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故男方也不能算她男朋友,

故从法律上讲她其实是干掉了一个跟她没有关系的外人,

但是她毕竟是法抗100%,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四星,

她被执行四星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违规购买了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到的暗面摇,这才让发冠感到恐怖而判她四星,

发冠想,这人放出去了,岂不是嘎嘎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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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太傻,中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所以她杀的不是丈夫,是男朋友

法律是不保护情侣关系的,本来她想走还是想出轨都很自由,男朋友只能选择容忍或者分手,根本不用闹到杀人的地步

但法律也仅仅是法律,很多时候就跟劳动法一样,网上情侣分手不成,报警也无用,最后闹出命案的例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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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发现山东、湖北的法院比较正常,与山西、湖南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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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原本法抗很高的,怎么也到不了死刑,结果她现在正好处于法抗休眠期

因为她19岁,这个年级太尴尬了

如果是未满18周,按未成年人算,到不了死刑,如果岁数再大一点,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然后再说点家暴什么的,也到不了死刑

偏偏处于技能休眠期,既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在法抗最低的岁数狗带了

按照东大以往的案件看,杀妻通常男的是无期到死缓

女的杀夫,大概率判刑3-10年,也就是这个女的原本打算是3年而已,撑死10年,结果刚好是技能冷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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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0 ,女22,哪怕被执行死刑时女的都不到法定婚龄,只能说被鲁西南的封建传统害死了(办了婚礼周围人就默认结婚,证无所谓可以补,离婚也会被戳脊梁骨的说)。

本来还想骂女的离婚就完了干嘛杀人呢,结果一看死刑时21岁,案发时听说19岁,法定婚龄都不到,女孩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中学历),这种完全是无效婚姻,哪怕自己以后跟别人看对眼领了证男方打官司法院都不支持重婚

多读点书有好处

别人的风言风语和封建传统有时真的能让一个人走极端(因为害怕离婚被父母村里人骂,就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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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山东

大郎 该吃药了,

这次没那么多沫子,安心吃了吧,

也不会把你细细剁成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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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喜欢考编含金量最高的一集,天天笑山东兄弟喜欢考公,等挨了女拳的打,还得靠山东大哥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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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杀人的动机是: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过了,但离婚会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还是丧偶吧。

女方19岁,肯定没有结婚证,那就是办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且“结婚”两三个月就无法忍受,想来是19or18岁就跟没什么感情基础男方“结婚”了。

这得是个什么地方啊??没到法定年龄就把人像配牲口一样拉去结婚,然后结婚就算了,离婚还有这么大的社会压力????

你但凡别这么封建呢??

他们本可以都不用死的啊。

————

鉴于有些东西的阅读理解水平仿佛学龄前儿童,我着重强调一句:

我可惜的重点是,如果这个地区没那么封建,那根本没可能驱赶一个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小姑娘进入婚姻!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这个凶杀案本身根本不可能发生!

男方家里根本不用面对,孩子被杀,凶手偿命的结果。女方家里也不用面对自己的孩子是杀人犯的结果。两家的孩子都好好活着,他们还有未来。

说白了这就是封建思想余毒引发的悲剧!

评论区凡是跟我鬼扯什么“为杀人犯开脱”的,建议回家重修小学语文!

————

奇了怪了,为什么有东西看了我的评论之后,跟我扯女方不是被迫结婚,是自愿结婚?

我且不说一个对婚姻尚不足以有认知能力的人,做出这种所谓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应当得到父母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并让她停止这种行为。

就假定说她兴高采烈的结婚了,跟男方两情相悦。那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她是因为“离婚”的社会压力(父母会被说闲话)而决定杀人的。

那我请问,把离婚看作十分坏的事情,进而否定离婚的人及其亲属,难道不是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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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就是纯纯的坏,两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不想与男方共同生活,上策是退彩礼退婚,哪怕最下策你翻脸不认这个婚事死者和其家属也拿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离谱不可能再离谱的怕村里人说父母闲话而杀人,对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感,又蠢又坏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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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点赞。

终于看到法律领域不拉偏架了。

愿法律不再拉偏架,不再做知心姐姐。

男性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要被看到,也要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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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娜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让我想起一个流传很广的CIA心理测试题:姐妹俩一起去参加一个远房亲戚的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非常帅的男子,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为什么?

绝大多数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答案——妹妹杀姐姐,竟然是为了再办一场葬礼,这样那位帅气的远房亲戚就有可能再次出现。

读到这里的你,大概率也猜不到这个答案。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才会把“剥夺他人生命”和“再见一个人”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衡量。正常人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思考,我们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会自动屏蔽这种极端冷血的逻辑。

回到刘娜这个案子,也是如此。她只是因为“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会被村民议论父母”。在既没有重大经济利益纠纷,也没有明显情感背叛的情况下,她选择的不是离婚、不是外出打工、不是沟通解决,而是直接策划杀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的杀人手段: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地购买安眠药,诱骗丈夫服下,再把他带到机井边,强迫他下井“捞鱼”。甚至在丈夫坠井后四次求救,她数次驾车往返却始终不施救,最后盖上井盖离开,任由对方窒息死亡。

整个过程充满了欺骗、操控与冷酷,完全不是一时激愤的杀人,而是精心设计的虐杀。她的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司法认定。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极度危险。她们不具备常人的情感反应与道德约束,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私欲就剥夺他人生命。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安全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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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漫画版好就好在最后用了水浒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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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提历史上有名的登州阿云案,一个谋杀未婚夫(造成男方重伤)的毒妇,居然在王安石那帮人的力保之下啥事没有。司马光为了能让凶手被绳之以法整整跑前跑后19年,顺便一提发明程朱理学的二程当时已经30岁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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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1.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精心策划。

2.动机卑劣,仅仅是悔婚了,有一万种办法解除婚约,她偏偏搞出一个最残忍也是最愚蠢的。

3.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事后也没看到凶手有任何赔偿,找不到一丁点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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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北宋的阿云案

本来阿云谋杀亲夫(没有死)算是忤逆人伦,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定要处死的。

然后因为结婚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没有死多久,法官因此判定婚姻不成立。罪行也由谋杀亲夫,变成了谋杀路人,因此免除一死。

现在这一位,也是婚姻不成立,谋杀亲夫变成谋杀路人,反而要偿命。

都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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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废除女性死刑的话题下,有不少帖子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但如今女性在事实上已经废除死刑了。

如今这个案件说明这事还是分地域,看某个地方是否被女权渗透厉害,看法官良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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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该女子被判死刑这事说明山东法官如何如何,换个地方的法官就不如何如何,这类人是典型的不懂法,不懂判案,别人一带节奏就上头。

在刑法案例中,通常妻子杀丈夫比丈夫杀妻子判的重很多,这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女性体力小,很难通过激情杀人致人毙命,要想杀人往往得采用下毒的谋杀方式,这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男性体力强,可能夫妻吵架一顿老拳就送女方归西,是否是预谋杀人只能自由心证,法官拿不到证据,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我打着玩没想真杀她,只是下手重了她噶过去了,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顶天了判过失致人死亡甚至还有男方杀了女方但是以虐待罪结案六年就出狱的案例。

那有没有女方激情杀人因此没判故意杀人的呢?也有,前段时间知乎热炒的那个女子将男友踹下河去导致男友死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是提前预谋,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情绪上头,没想他死,那就没法判故意杀人

看了以上案例,你会发现,一方面法律确实没有只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就事论事,女方激情杀人也可以得到和男方完全相同的量刑待遇;一方面法律无视男女之间客观体力差异,导致这条法律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男性受益,少数情况是女性受益,事实上也给群众造成了法律偏袒男性的观感。

说回本案例,该女子购买管制药品,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必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换到哪个地方法院都得这么判(无非是遇到废死派法官会以死亡人数只有一人判死缓量刑减轻的问题,但这和性别无关,什么性别废死派都会这么判,但是罪名定性一定是故意杀人),尤其是购买管制药品投毒这件事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不良导向很强,这才是她被判死刑的关键,和哪个地方的法院无关,在这个角度上,法律确实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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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符文战士

依旧共情罪犯环节

圣女化这种情节是相当可怕的,她会使一部分人自发认为女生做什么坏事都是“被迫的”“身不由己”的。

不过还好,遇到了正规法院,既没有知心姐姐,也没有圣女化情节的白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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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那不是她丈夫,我国女性法定婚龄是20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杀人当然不对,但当地法院能完全不考虑这一点而判处死刑本身只能说真不愧是残酷而落后的你乎bro的精神老家鲁西南劳保大本营。当然了,这位也是个女劳保,只是她对父权制的崇拜远远高于了一切。她杀男(不是夫,非法婚姻哪来的夫)的动机是不想让父母被说闲话,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法治与道德的约束力低于所谓的“说闲话”。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单单一个判例就能解决的。皇权不下县是自古以来的,公权力要深入人心,不单要靠判罚,更要靠深入的现代化治理,要让当地女性知道“哦,我们是有别的解决方法的,哪怕跑出去打工也比杀人强,什么父母被说闲话根本没那么严重”。然而治理成本。。。懂得都懂。


评论区劳保不仅保,甚至看不懂人话。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拳师,我们一向认为父权和夫权都该锤好吧,可问题是量刑没毛病和量刑中不考虑压迫这一点有问题冲突吗?而且杀男杀女这玩意根本没法互换,因为性别压迫本来客观存在。毕竟司法实践一直偏袒男性(不信翻判例去),理由是男性力气大所以不好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反而女性要杀男性往往只能深思熟虑地谋划,可恰恰是这一点反而纵容了男性杀妻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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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反常!

知心姐姐 王佳佳 呢?

大概率是知心姐姐请了年休假,和国庆8天凑一块,搞了环欧洲半月游吧

毕竟要查攻略,选衣服,选口红,想拍照姿势,查免税政策。。。

还要补习几句洋文好去点菜,总不能看着菜单,只能说“THIS,THIS、and THIS”吧?

就顾不上挽救“迷途的姐妹”了

哎,长假真能害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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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重,山东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比这恶劣,也就死缓。这个女的有点蠢,现在高手弄死一个人,运气好点可以控制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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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证,直接跑路找个厂子不行吗?简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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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传统的封建糟粕害死人

让别人觉得无路可走,那就会铤而走险

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糟粕才是出路

要不然,怎么就一个离婚问题就成了生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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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孩子们,其实我一直没变,变了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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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都不到法定婚龄,哪来的“丈夫”?

那叫非法同居!

……………………………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用ds查了一下,民法典确实改了,现在关于同居的条款,只对已婚者同居做出了规定,对未婚同居没有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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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还说,世界上最令我不理解的人类行为,就是杀人灭口这件事

总有撒币以为,只要把人杀了,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看,这也算是

人类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是被人灌输的,还是怎么得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

逃避问题,掩盖问题,杀掉有问题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是吧,所以我们的教育,一定要让孩子学会

什么才是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方式

别遇事,不是自杀,就是杀人

都是野兽行为啊,白投胎做了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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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女孩,19岁被非法婚配,她对这场婚姻十分抗拒但心智不成熟采取了错误行动,男孩女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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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就在贴吧跟山东网友说过,

如果你想改变山东的糟糕网络舆论,改变遭别的省份抹黑的境遇,

那你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就继续遵循传统就可以了。

因为互联网女拳师会出手的,而且她们出手的效果绝对比你在互联网上一个一个解释效果更好。

山东只要一直坚持自己保守的作风,早晚就能从国内保守主义大本营变成国内新进步主义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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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到法定婚龄的青春期少女,迫于经济或是家庭压力亦或是传统压力,被迫嫁给30岁老登,实在不能接受跟老登一起生活,又不愿父母名誉受损,就一人承担,把老登嘎了

她可以跑,可以闹离婚,可是她担心父母名誉受损,一力承担

孝顺是真孝顺

对老登厌恶也是真厌恶

但凡不那么厌恶,只是不喜欢,应该也不会杀人,毕竟老登挺听话的,让吃药吃药让下井下井,应该平时挺让着她的,她又没奸情,老登活着碍不着她多大事,还能爆金币,可就这都无法容忍,那真是极其厌恶了

好多女的,相亲之前:“我要找个有钱的”:相亲之后:“我也没那么爱钱”

这妹子也是,结婚之前,可能觉得为了父母,为了一堆理由,觉得能忍,婚后发现宁死不能忍,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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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法抗失效T0伏法的案例极其罕见,只有在以下所有条件都达成,才能让法抗失效:

1.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正直的中老年男性(极少数情况下会是中老年女性)。

2.嫌犯是被逮捕的,或者说是协助调查时露出破绽被逮捕,而不是自首(优势性别嫌犯“自首”认定相当的宽松,只要不是被警察首先发现,即便在外面被带回,都能算自首)。

3.嫌犯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直接供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和动机(档案已经输入系统,案件已经定性,以至于知心大姐姐来不及救场,一般上这类优势性别杀人案,都会以优势性别口供为主要事实依据,只要她说点死无对证的东西,比如受害人要强奸她,或者受害人发酒疯自己钻到井里去,基本都能免死,甚至无罪)。

4.两人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这点非常重要,只要曾经同居,检察院知心大姐姐马上可以以家暴案介入主导案件程序,边缘化原本的负责人,只要被按上家暴标签,那就等于案卷让知心大姐姐随便写,判个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5.没有正式结婚(这个也是关键,杀夫基本免死,缓刑是标准,三五年算多,十年以上是重判)。

总结就是:非婚关系、没同居(知心大姐姐没有介入的借口)、非自首、嫌犯认罪快,还有就是遇上一个好检察官,要是其中一项没条件没达成,估计都是判三缓三这种。

肯定有人不服,要说俺胡说八道,俺就给一个知心大姐姐全程介入指导的对照组:

如何看待山西一女子提分手遭拒,抓男友头发撞墙致男友死亡被判5年,羁押期间伤害女狱友两罪并罚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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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遂预谋杀害刘某”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胆子太大了,还是胆子太小了。

这种人就是天生的魔鬼,毙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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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领证法定年龄是20周岁,19岁怎么有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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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下药

你知道那帮警察发现涉嫌药物中毒的时候看你的眼神是看什么吗?

车辆,钝器,利器,放火,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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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既然已经有判决书了,证明她被执行这个时期肯定是真的。

但是到底来龙去脉是什么,还有待探究。

判决书只说其婚后因不愿意与新婚丈夫共同生活,决定杀死新婚丈夫。

那到底为啥刚结婚就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了呢?

更新:

目前,已经有一段他俩婚姻的视频曝出,从视频看,那种父母包办婚姻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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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看,发去小红书会被冲成筛子的。还好搞死刑了。小红书资深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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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孔夫子的含金量了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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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蠢又坏,一身从重。

除了有身孕这种可能,剩下的司法实践都是斩立决。

秋决可也。有司代天行讨,泽及冤骨。斩蛇蝎于肆毒,天日昭然。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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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平时柔柔弱弱,看似鸡都不敢杀,却偏偏敢杀人。

北宋时期就有性质一模一样的杀夫案——“阿云之狱”。阿云嫌弃未婚夫韦阿大丑陋,于是趁黑夜“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据记载可知,砍了十余刀,还砍断一根手指。这绝对是下了死手,但因阿云经验不足,韦阿大命大没死。

此案发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坚决要求判处死刑,然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却坚持判处徒刑。最后宋神宗下诏,免了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清代纂修《历代通鉴辑览》,乾隆帝御批点评北宋阿云之狱:“妇谋杀夫,悖恶极矣,伤虽未死,而谋则已行,岂可因幸而获生以逭其杀夫之罪?又岂可以按问即服遂开自首之条?许遵率请未减,已为废法,即科以故出而罢之,亦不为过。刘述身为刑官,执之诚是。安石乃袒遵而诋述,且定谋杀首原之令,不特凶妇因曲宥以漏网,非所以饬伦纪,县城使奸徒有所恃而轻犯,尤不足以止辟。安石偏执妄行,不复知有明罚。”

历代士大夫评论阿云案,基本上都认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如南宋文人邵博说,“祖宗以来,大辟可悯与疑虑得奏裁,若非可悯、非疑虑,则是有司妄谳,以幸宽纵,岂除暴恶安善良之意乎?文正公则辟以止辟,正法也。荆公则姑息以长奸,非法也”。

我只能说,王安石和宋神宗真是爱女先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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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闲话重于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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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双标就行,无论是男杀女还是女杀男,都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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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怎么没有知心大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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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逆天

担心退婚被说闲话

所以砂仁

不想结婚为什么结婚,说闲话又能怎么样呢

这样地下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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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我只能说,这把干得实在漂亮。

秦明的小说里写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都以为是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当他们赶去调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上百个村民堵在县政府门口,嘴里喊的口号不外乎这两句,要么说谋杀亲夫罪不可赦,要么就喊浸猪笼,虽然最后证明是那男的自己杀了自己,他的父母想把脏水往女人身上泼,和这起现实案件不一样,但是村民们表现出的态度和这起案件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左翼思想试图把中国搞乱时,我们也需要自己的深红地区,或者说保守主义圣地,而山东作为儒家思想根基深厚的地区,可以说再好不过了。换句话讲,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这拱火三件套在这里非常有用,山东也确实没丢份。

顾维钧先生曾经强调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这句话在今天这个背景下就又有了新的含义,山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更准确的说法是偏保守,偏正常的人的耶路撒冷。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种所谓的知心姐姐法官有多可怕,也明白女拳有多讨厌,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进步主义,那只会把我们的国家搅得一团乱。我们需要山东这样一个还能在字面意义上明辨是非,公正执法的地方,这次也确实做到了。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山东确实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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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地界保守这个事,有好有坏,坏处已经被网友批倒批臭了,好处就是山东的老百姓,普遍有道德约束感。干什么事儿,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做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错了,会激起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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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杀人偿命,尤其是故意杀人,死刑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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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因双方不到年龄未领证)。此后因刘娜不想继续同刘某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后村民说起父母闲话,遂起意杀害刘某。。。

这个杀夫理由,就扯淡了!(作者本人是编剧,不敢这么编!)

有没有收彩礼?收多少彩礼?

假如收了巨额彩礼,是有杀人骗彩礼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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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就退婚啊,犯不上杀人,这个男的也是倒霉,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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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传统了。水浒传里不都演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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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性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鉴于其刚成年不久,理应得到一个认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发挥女性犯罪封存制度的优势,立即进行取保候审,不能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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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退婚村民说其父母闲话》

《遂预谋杀害》

魔幻现实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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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虽然有钱了,但愚昧的程度不比宋朝差多少。

年轻男女不要碰婚姻,要先搞事业,三十以后再考虑家庭。

因为年轻人根本没有识别对方的本领,更没有社会经验,提早触碰婚姻这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机器,只会被碾碎。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会发生一起又一起层出不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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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下药了

不下药的话,大概率判不了刑,小概率过失杀人

别说什么公正,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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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卷款跑路而是杀害老公呢?

因为她和老公的家距离实在太近了,单县申楼村到辛羊庙村,直线距离只有1km,有笔直的村道相连。

她就算想直接卷走彩礼三金,也跑不了路,男方可以随时随地零成本去她家门口讨说法,就算她申请啥人身保护令不准男方靠近,男方在村里还没几个发小吗?只要她一落单就会被拿捏。而且在这么小的村名声臭了,以后下一个冤大头上门,男方专挑这时候来闹,人家也会被吓跑。

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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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故事是复制粘贴了某些例子原型和各种都市传说混合而成,把一个19岁的小姑娘描述成了比黑社会还黑社会的具有连贯思维的杀手,实在是太假了。

先不说目前国内女生到底有多么的笨的问题,就算她智力正常甚至是超常,并且心理成长不受干涉,要产生这种成熟思维方式最低也要到25岁以后,19岁还玩不来。

并且就算她年龄是39岁并且很残忍,也有能力杀人,那么在现在的环境下,就算是职业罪犯也很难搞这种东西,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并且就算她满足上面所有条件,那么她有力气搬得动一个至少135斤以上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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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判决一定要依法。

山东:说的对。

大同: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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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从轻减轻情节一条没有,死立执是必然的。

不过,19岁,哪来的丈夫?

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当事人都未满法定婚龄,所谓的结婚,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不是夫妻。

19岁,高中毕业一年,家人就让她结婚。她对婚姻不满意,也不敢提退婚。她在父母眼中,到底是什么?

宁可杀人,也不敢提退婚。估计家里收了不少彩礼,而且不可能退。

(什么地方,退婚还被说闲话?是只有女性退婚被说闲话,还是男性退婚也会被闲话?)

但凡看点法制节目,也应该知道:那么 拙劣的杀人手法,是骗不住帽子叔叔的。

估计平时不看吧。

总是说”女性要自立自强”。但是,谁来告诉她们“女性要自立自强”?谁来给她们指出一条“如何自立自强”的路?

几年前,江西有个女生,要退婚。因为父母不肯退彩礼,她对订婚的男性表示“出去打工,赚钱退彩礼”。但是她依旧被该男性杀了。

那个杀人犯说“就算她退了彩礼,我也不会放过她”。

女性,就只能用生命来挣脱不幸的婚姻吗?

结合题目中另一则通告:一个30岁的男人,为了和女网友见面,骗租房子。事后因为无力支付中介费,把中介杀了。

是不是男男女女,都会在性关系中困住,最后付出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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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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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没领证哪来的丈夫?

直接去告强奸啊。

男人被关进去几年,你还不是想干啥干啥,想和谁过和谁过?

彩礼说不定不用退,可能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作为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再结婚还能再拿一笔彩礼,鲁西南彩礼大家可以搜一下,万紫千红一片绿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是5个9万9。

轻轻松松致富奔小康的事,让你整成死刑立即执行。

让你不看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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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后现代妖魔鬼怪,真正保中国传统的劳保显得如此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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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青岛,山东是山东。

山东是山东,鲁西南是鲁西南。

菏泽归属鲁西南,能排全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区域前三吧。

你要说菏泽法治有多好,那倒是也未必有多好,就连彩礼,也出了一个郓城县,彩礼高的要死,差不多得到30万,但是郓城啊,这可是xx的家乡,没法比。

但是说实话菏泽的女性没啥法抗,男的二婚三婚四婚的也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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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猫狗、男女,很多公检法就不知道咋干了。每次涉及猫狗,派出所就得出通告说明。中国法院网:区别对待女性罪犯,轻罪化。

  1. 广铁法院宣传:刚满18岁

18岁女子提前准备凶器,刺男友脖子,造成轻伤一级,判半年缓刑一年,一天牢不用坐。唐山烧烤案,女子仅仅轻伤二级,女子还曾先手用啤酒瓶猛打男子后脑勺,涉嫌故意杀人,至少也是互殴,舆论声浪却是一边倒地谴责男子、男警察。

缓刑期间还言语刺激男友,女法官主动介入,劝告她停止言语刺激,而不是停止缓刑

2.上海法院:女子过于自信

疫情期间,冬夜,醉酒男子在岸边祭奠父亲,女子要求其回家。男子拒绝,被女友踹进河里。从羁押到审判,6.5年。最后的刑期也是6.5年,意味着女子一天牢不用坐。

女法官采信女子的说法:以为他会游泳,没想到会死。踹完就走了,没有看到听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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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何来丈夫、妻子之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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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很关键:事先购买的复方地西泮片6片。

复方地西泮片,含地西泮(二类精神药品)和苯巴比妥钠(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被列为国家管制药物。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需严格审批,普通药店无资质经营,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销售,且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那问题来了,她是去药店买的,还是去医院骗医生处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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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个提问。

公告中写了两个杀人犯被明正典型

女性刘娜与男性林健。

二人均是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

杀的都是异性。

两个案例放一起执行,体现的是法律统一适用。

但分开单独问,就是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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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又是一个强迫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件暴力事件。

我年龄在我老家是很大了,我也面对催婚,我保持交个朋友正常相处,有点感情了处个对象然后脾气性格对味那就继续推进就完了;

但是长辈眼里就是我见男生一面,男生见我一面,我妈就问我啥感觉。

我?有啥感觉,和陌生人尬聊的30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开始了农活双人双排,他对抗、我射手。

我妈非常失望,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害羞?没有看对眼?

我说对方实力还可以,那马超帅的我一直夸(这算是氛围最好的时候了,问我为啥不操作,射手嘛压低血线后就是个气氛组)

我妈感觉话题跑歪,直接说你没想把他当对象?

我真的很震惊,我一个道德尚佳、恪守淑女准则、礼貌待人的女孩子,是不会见到一个男的就春心盎然,心酥身软的!总结一句没有!

我反问我妈,我妈直接说她当时单位看见我爸,有点印象、单位解决未婚青年发现我爸也在直接出击,第一天妈妈摸上了爸爸的小手;第二天约会看上了电影;第三天宣布成为了对象;结婚当年怀上了我姐。

鼓掌!鼓掌!在我们这小年轻可比爸妈那时候害羞克制许多,起码我见一个男生,不会想着摸小手约会见面。

这是我妈的委婉版操作,更加猛的是各种姨姨姑姑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种催婚真的很烦,我也就觉得自己没有想和这位男生走进婚姻,那就绝对不要顺从。

对长辈来说,沉默代表同意!

对男生来说也是同理,一起生活真的不是关了灯和谁都一样,和喜欢的人生活感觉真的不一样。(我有女性室友,一个合不来的室友真的很糟心,还好我的室友还可以的,一个好搭子!)

我自己相亲的经历来说,我很喜欢男生和我聊他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伤心的事和愤怒的事,我很喜欢听这些东西,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各种很不现实的谈话。

因为我想和真实的你去聊天,这样我才能判断出你和我到底合不合得来,脾气对不对味。这位马超玩得还可以的老哥,我们虽然没成但是也是可以约着打游戏的伙伴,聊两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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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小红书,豆瓣,微博的印度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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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相信潘金莲是山东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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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湖南,不敢想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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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就说了,两人不看井。这种古人总结的,还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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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蠢到了极致,杀什么人啊,直接告强奸不香吗?

她们两个人,女的19,男的21,
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
所以,只要告强奸,那就是一告一个准。

男的蹲了监狱,婚约自然就解除了,而且还不用退彩礼,搞不好还能再搞点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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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效金莲欺武大,

错将单县作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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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种了吧?离个婚就能解决的事情,搞到杀人?

菏泽这个地方似乎听过啊,所以专门去百度一下。果然,菏泽是山东彩礼最高的地区,号称万紫千红一片绿,也就是15万元起。注意这是10年前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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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点赞的那个答主的回答,山东确实是各种意义上的“东方的耶路撒冷”。

判决轻重我不好评价,我大概也能想像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在这个案子上是怎么走程序的。

真正离谱的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觉得家里办个酒席就结婚了呢?还不能离婚……姐们儿,你都没结婚何谈离婚啊!这从小得接受什么教育才能有这种想法啊!

还有就是,众所周知,山东内部也是有地域黑的,菏泽那边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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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只不过“夫唯圣朝以女治天下”本朝对于女性犯罪的责罚就比男性要轻。

甚至某大学论文还提出“无论女性犯下什么罪行,都不应该适用于死刑”

还有各种各样的女性诬告强奸案件,那怕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客观证据,法官也只凭借女性“梨花带雨”的个人说辞就对被告的男方定罪。

如果这起案件是在古代,那基本不会产生任何的波澜,顶多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就是现行的环境太颠了,才会使得原本就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讨论范围如此之大。

还有这个女的,杀人的动机竟然就是不想同男方同居,却又怕退婚遭受到左邻右舍非议。

杀死她的对象的恐惧竟然大过了左邻右舍带来的社交压力。

那这就说明的两种可能性

第一,她意识到现行的司法环境不会对女性判处死刑,或者自己也能找个什么被家庭暴力而自己反抗的理由来争取舆论的侵斜,继而影响法官判决。

第二,她神智不清,分不清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是一个心智未发育完全的人。

但鉴于判决书里她的“谨慎”作为和高中学历,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可能。

那就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下定义,是什么样的社交压力能让她生出杀人的念头,并以此进行行动?

而从判决书看出,男方和女方家长的关系应该非常好,而一个男方能得到山东传统家庭长辈的认可,基本就是古代的良家子,在村子里的风评极好。

判决书里也没有女方家长或者其他同辈的影子,基本就断定女方的行为得到了亲邻的排斥,故而没有人帮助她。

男方风评越好,女方背负的社交压力就越大,故而不敢退婚,只能出此恶毒之策。

可当地的群众不认同这种行为,她自然就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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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鲁西南吗?现在离婚再结不丢人啊,不会是不想还彩礼才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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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案情描述肯定是要判死刑的,男方没有过错,女方在道德上也要极大谴责。

有个问题,这俩没领证吧,按时间婚礼时双方是未够婚龄的,直到最后男方也未满22岁,丈夫这个称呼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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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法律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探讨。

我想更多的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极端的案例,根本性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从刘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普遍问题。

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只有粗放式的养育,很少人生方面的引导教育。

受限于自身认知,许多父母生了孩子以后,只是供养其生存所需,从来不会进行人生的引导和规划。因为他们就是那样稀里糊涂过来的。

刘娜十九岁,在别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上学的年纪,就嫁为人妇。

这在城市里或者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

很难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即使是,那也是极不成熟的选择。

她自己刚刚步入成年人的年龄,心智未必有多么成熟,就要去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

可这在某些地方,可能就是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因为她成年了。

谁都没有想过,她的人生能不能有别的选择。该不该这么早就嫁人?

作为父母,在这方面显然是没有丝毫的考虑,完全就是一种放任甚至助推的态度。

仿佛只要把孩子养到一定年龄,然后嫁出去,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至于孩子心智是否成熟,以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从来也不去考虑。

刘娜的内心很幼稚,也很孤独,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刘娜婚后,不想和刘某共同生活,但是她无处倾述。

既没想到回家和父母沟通。其实沟通也未必有效。

也没有想过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怕退婚不好听,而想出了杀人的极端方式。

如此解决足以说明她的不成熟,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人不知鬼不觉的解决。

从来不觉得人命关天,自己会承担什么样的重大责任。

这不单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完全是心智上的缺陷。

自己不成熟,身边又没有感觉亲近的人去求助,只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悲剧的酿成不可避免。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刘娜的判决也许无法振救类似的悲剧女孩。

刘娜被判处死刑了。感觉法律对这样一个心智未开的女孩冰冷而无情。

她只有21岁,正是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让人惋惜!

但是鉴于刘娜那自身无法左右的成长背景,我觉得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判得有点重了。

而且类似愚昧落后的教育和婚嫁理念不改观,类似的悲剧可能无法真正避免。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包括妇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完善救助措施。

都说好女人旺三代!如何保证成长阶段女性的心智健康,婚姻幸福,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还会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对下一代的教育。

案结事未了!

希望刘娜的悲剧能引起更多的家教文化和婚姻制度反思,不要再出现张娜、李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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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率碰到一个正常点的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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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个符文法师,之前B站看到别人发过她的生活照,胸前有大片的纹身,19岁胸前就有大片纹身,能是什么好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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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合理性到手段缜密性,比潘金莲还low。

男方家里缺不缺武松不知道,她肯定是缺了个王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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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丈夫,最多男朋友,年龄不到领证,法律上相当于陌生人。不然判不了死刑,因为真妻子杀夫有很高的法抗

各位应该知道怎么办了,不结婚还有法律给你报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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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妻什么时候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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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喝酒。吃饭就吃饭,酒有什么好喝的。不喝酒醉酒,毒妇也就没办法哄他吃所谓的“解酒片”。

二,不捕鱼。实在想吃鱼,可以购买。干嘛要自己捞鱼?就那么穷,买不起一条鱼?如果没有捕鱼的爱好(根本就是恶习),毒妇也没办法骗他靠近机井,谋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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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偿命的简单案子居然能被当做奇闻上热搜,说明顺直女的法抗普遍还是太高了,单县这个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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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真的把个例当普遍现象了,以为只要是女性,法抗就高得不得了,大不了到时候说男的家暴呗,实在不行就说性骚扰,说不定到时候不但不会判,还会反过来从男方那里诈一笔,二十年无忧了,到时候出去自有集美辩经,自己不但不会跟犯人那样灰头土脸抬不起头,反倒还整天风风光光。

我相信她绝对动过这种想法,甚至绝对对警察说过男方家暴或性骚扰,只是被公安的同志们识破了,然后这次没有知心大姐姐,只有检察院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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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还是多给孔圣人磕磕头吧。

这波一下鉴定真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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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哥哥还是可以的,正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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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怪不得都说山东的公务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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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9岁的女孩,年龄上刚成年,认知上可能跟城里的高中生一样还是个孩子,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早早的送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她为了自己的自由勇于反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精神,然而传统的男权社会容不下她的大逆不道,愿她来世再也不做女人。阿们!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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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怎么说,挺漂亮、年纪这么小的女孩走到了这一步,确实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但法律也没冤枉她。死刑很残酷也很公正,希望小妹妹能真心悔改吧。知道这个事情很多内情,真的很致郁的一个悲剧。

这是案发地点两家是邻村,刘娜的妈妈想让她嫁的近一点。

这是她之前的头像,她对结婚还是蛮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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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菏泽的彩礼在山东确实是比较高的,以前加的各个相亲群里,菏泽男的比例真的挺高,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怎么都不在本地找,后来打听才知道,他们当地的彩礼挺高的。

再一个女方因为不想说闲话就刀人的想法,我觉得正常人,大多数都不会理解,也没法理解,也不用去尝试去理解,还是那句话,正常人怎么去理解不正常人的想法,但是还是要说个题外话,这个女的才19,她家也不是在那种封闭的大山,手机也有,也能接触到新事物,但是还是这么早结婚,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要么是本身,要么是家庭教育方面。

另外我看网上其实争议很大的就是,为什么很多杀妻案,男的没判死刑,反而这个杀夫案女的判死了,首先他俩这个年纪,尤其是女方这个年纪,大概率是没领证的,领没领证还是有区别的,再一个,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在判决上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虽是如此,那个刀了老婆100多刀然后借着抑郁症没判死的,我也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就事论事,单看这个案件,判决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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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属于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之间杀人,基本都是死刑。就算是被杀人有一定过错比如先挑起吵架、有一定威胁言语,差不多也是死刑。只有当被杀人准备实施qj犯罪、用长期监禁虐待对方前科的,可以少判。

拐卖妇女没有结婚证,存在长期监禁虐待的,女杀男,一般来说是10~15年。

本案中男方不存在监禁和虐待,所以适用于陌生人杀人,执行死刑。

本案中作案手段比较残酷,且进行了反复尝试,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当然,建议家长不要给子女包办婚姻,这就是包办婚姻的悲剧。女方家长肯定收了不少钱。现在男方死了,女方也死了,钱退不退呢?这种情况女方家长估计就摆烂了,因为反正面子也丢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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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不想过了就把彩礼退掉得了,人家男的才21,你才19,俩人再找一个也不难。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听说过买卖不成你死我亡的。

非得给人弄死,不就是想着彩礼不用退还能捞一笔遗产吗?(别扯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法律不等于民间实操)

她丫就是潘金莲第二,她不该杀谁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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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女性种姓竟然会被判死刑,这是司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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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就不能一起旅游去湖南,四川玩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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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蠢了,蓄谋杀人基本上都会判死刑,你拿刀一刀捅了还可以辩护激情杀人,反而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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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山东上大分

如果是武汉,怕是又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判个五年

在古代,谋杀亲夫,为十恶,正所谓十恶不赦,连老公都杀,这还是人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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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还是上网少了。

放着这么多现有案例不抄,非要跟着电视剧学秀微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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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人一跑了之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吧,反正证都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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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神特么丈夫,这做多也只能叫男朋友吧?

现在学新闻的都拉到常识也没有的地步了吗?

连b乎人都知道没结婚的就是普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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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知乎上见识个绰号安东的济宁人,经常说菏泽风气败坏,民风可怖,我还以为是他地域黑。现在他号封了人坐牢去了,看到这个问题真让人有感而发。

你们有心就能找到知乎上不少吐槽菏泽的山东人,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区别,毕竟曲阜不也扒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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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命还不如“村里闲话”

说明鲁西这片土地,压抑异化到何种程度

只能说鲁西还未曾解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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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当前的司法习惯继续延续,女性很有可能是毒品入侵中国的重大突破口。

这么多年了,才找到一个女性死刑的案例。这传递了什么信号?不言而喻。

在女性普遍叛逆心极重的当今,毒品很有可能成为女权的下一个标志。以女权之名,击穿中国构筑已久的毒品防线,而在女性实质已经基本免于死刑,各种罪行都判罚畸轻的当下,中国将很难遏制女性贩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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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猜出死刑注射器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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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知晓自己智商是中等乃至偏下,不要想着用犯罪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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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

男方无过错;

有预谋的杀人;

手段残忍;

没有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有犯罪中止的机会,但犯意坚决。

这些buff叠满想不死都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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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可太懂了,年轻的时候那会儿就是把面子、社交、人际关系看的比天都大,这女的是宁可杀人也得保面子,我自己是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签字也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死刑不亏

看这女的照片也是一表人才,跟我差不多,这就是青少年时期尝过面子的甜头,路径依赖了,丢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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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宋朝阿云案的翻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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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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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啊,你是谋杀,你要是家暴把老公打死了,打得他脸部变形那也是过失杀人。十几年就出来了。还是一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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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还是社会阅历浅了

先让自己亲爹杀夫,然后自己出个谅解书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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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得蠢成什么样子,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文盲,结果居然还是高中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应该知道法定婚龄是20岁吧,她19岁就结婚??

再看一遍:我去,男的也没到法定婚龄啊?!!!

怕人家说闲话就预谋杀人??

果然呐,人的认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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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山东女人吃饭不让上桌的保守主义传说,另一方面是把女人当成与男性具备同等行为能力的死刑立即执行判例,与其他所谓进步地区执行进步主义司法进而系统性轻判女性从而在事实上把女人当成发育不完全的人类形成了鲜明对比。山东前现代的保守文化中有现代的进步,其他地区后现代的进步又有前现代的保守。

不过以上说法只是基于个案的分析,存在过度演绎的风险,如果要让结论更有说服力需要更大样本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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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19 唉女孩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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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未出轨版潘金莲。

花彩礼买老婆的大傻砸又少了一个。

1.菏泽鲁西南,本ip的高彩礼区(你说菏泽彩礼不多,那就是你对)。

2.没到婚龄,女方不乐意共同生活,那就肯定不是因为爱情结合。

3.有高赞说退婚退彩礼。我猜,女方不退婚应该是不想退彩礼或者根本退不了彩礼——和阿卡林省差不多,一般是被兄弟拿去结婚用了,女方自己哪儿来的六位数现金退给男方家?但丧偶就不用退彩礼了(这什么地狱笑话)。

4.刷到另一个新郎新婚当天跳河的,知友说这种行为报复不了女方只能报复父母→这就是逼迫儿子结婚的下场。感觉这个案子是刷新了大众对于“花彩礼娶老婆的下场”的认知——以前是担心女方离婚跑路彩礼不退,现在是要担心婚后丢命。

5.突然想到了潘金莲和武大郎——对于某些女人而言,被迫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当妻子,是真的能让她下药“丈夫”。

男孩子们稍微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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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们不是夫妻,没有到年龄,第二预谋杀人情节恶劣,众所周知不是夫妻之间的谋杀案都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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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9岁,男方21岁,两个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了。然后,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不愿意了。主体都不适格的婚姻,法律是不保护的,他们俩都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女方要离开男方寻找新的自由和开启新的人生,实在是一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阻碍的事情。

这个案件吊诡的地方在于女方为什么要费劲心思置男方于死地,买药,推下井、盖上井盖……. 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终两人同归于尽了. 一个19岁的女孩, 除非小时候的原生家庭教育特别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有这么狠毒的心肠和这么歹毒的手段. 如果不是本身就是邪恶的魔鬼,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当地的民风民俗怎么样, 女性悔婚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严重挑战当地的观念和社会秩序? 又或者,悔婚之后女性很难在当地的环境下生活下去? 但凡双方家庭或者当地社会对悔婚这种事情比较靠开明和理解, 女孩应该不会用如此决绝的手段去害人性命。

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女方死刑实在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裁判,但,案件背后的成因,才是我们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 迈入21世纪都第25个年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极端的摆脱婚姻的方式?! 大清可都亡了一百多年了!

为两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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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杀夫还能把自己弄出死刑的女的,得有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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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父的思想,山东还保持着吗?

感觉这个女孩不喜欢她丈夫,但却遵循父母之命嫁给了那男人。杀人而不是离婚居然也是因为怕父母被非议。这真的有点像在家从父。

她那么年轻,完全可以再等等再找找。难道山东农村女的过了20,就嫁不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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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杀夫藏尸冰箱案,到现在出结果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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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这失眠患者必须要到医院才能拿到安眠药,他是怎么买到安眠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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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漂亮的女孩,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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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大地,礼仪之邦,文明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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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法官呢?快来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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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文明的灯塔,是儒家文化圈老迈有力的心脏,是全东亚文明锈迹斑斑但野蛮粗鲁的发动机。

全面取消少民高考加分,在订婚案中坚决判决无罪,在杀夫案坚决判死刑。这些本来应该是生而为人的基本良知,但是无奈大江西去,唯一向东的成了逆水行舟。

某些沿海“进步”媒体用觉醒文化、环保、女权主义乃至地域歧视无穷无尽地攻击山东、用cancel culture抵制山东,无非是看到山东还不愿意低头罢了。

山东低了头,大批关停企业狠抓环保,经济直接腰斩,这些进步媒体就放过山东了吗?进步媒体就是奔着要你命来的,所有山东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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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下成了某些人的狂欢地带。显然是毫无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出于家暴反击,也不是激情犯罪,只是由于不想结婚就将人杀害,这tm有点过于杀人意愿明确。

执行死刑根本没有问题。以前也没有问题,不在山东也没有问题。

在妻杀夫和夫杀妻的系统中,有两个显著bug。

一是夫杀妻时常遇到的激情杀人。因为男性力量对比女性力量有相当明显的力量优势,所以发生冲突时无法看作杀人意愿明确。

更多是被看作暴力行为后意外致人死亡,如果妻子失去意识后有拨打120行为,就算是妻子最终死亡也会被看作无杀人意愿。最严重的情况不过是激情杀人。

意外致死和激情杀人,本身就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多了。

二则是妻杀夫很多时候附带着严重的长期遭受家暴的情节。妻在长期家暴环境后,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受到救助,从而预谋杀夫。预谋杀人,就是有计划且动机强烈的杀人,这个杀人意愿可谓明确。

而判决时对这种情形适当的减轻,是因为考虑到妻子长期受到的家暴,而无法受到救助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济,所以常会减轻刑事

现代法律除了一命换一命,还有强烈的追溯动机的原则。

所以本案情非常正常,仅因为不想嫁人就预谋杀人,情节何止恶劣。无论放到哪一年,判决都不会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欢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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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悲剧。山东人口流失不算严重,所以有些地方有不上学早结婚的风气。人口流失更严重的,豫东皖北,一般是先去打几年工再结婚。记得临沂应该也是这种早结婚比较多的地方。

强调一下,是不上学早结婚,不是早结婚,不包括有的人初中毕业,打了几年工再结婚,还没到结婚年龄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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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省可能都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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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居然还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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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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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高赞回答。这男的太老实了,但凡他平时敢跟媳妇大声说话,知心姐姐都能泼几盆脏水帮刽子手打圆场,帮它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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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啊,不应该死刑!

这么年轻的好体格,如果献血累计超过过一吨、献出角膜、肾脏、肝……以后,放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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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黑山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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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给大郎喂的是中药,味苦,一碗就倒;

山东19岁女子给大房喂的是西药,味甘,6粒才酸软,还需要推入井中;

还是中药赢。

广东仔跑到山东协助犯罪,越界了哈,但能以裸手绞记杀了房产中介,这是跆拳道、空手道或者柔术里面,招数必须要做到位才能成功,比西门大官人牛掰。

中式传统,山东只能是山东人的山东,山东爷们儿只能由山东大聪药倒,严禁外省插手。


所以,大家看到自游婚配、自游离婚有多么重要了吗?

任何的外在压力,都可能激发人心中的恶,催生恶性事件、伤害无辜的人。

对于名声、声誉的担忧、对于退彩礼的不甘心、对于加彩礼致富的欲望、对于公开处刑女婿的征服感,每年要催生多少底层互害的悲剧啊。

如果不结婚,他们大概率都能安然到老的。

所以,

真心希望取消“离婚冷静期”这种飞机、

真心希望取消各种人为给离婚设置的门槛,

看似好心,

实则催命。


唐高祖李渊和自己的女儿长公主各种威逼利诱武则天的妈妈再婚,后来生了武则天,把他李家满门屠尽,这就是逼人结婚的罪有应得,逼人结婚就是计划经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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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蔡堂镇可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医院干活,听到有人一直吵闹,于是我出去听了一会儿搞清楚了大概,原来是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我还跟受害者的父亲和哥哥以及男方的父亲聊了一会儿,两家人都是蔡堂镇的,夫妻俩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刚上高中,在现场受害者的哥哥还拉着受害者的大女儿二女儿看遗体,当时我还感慨俩人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杀人啊,这四个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妈没了,爸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今天在知乎看到这个杀夫案又想起来这件事,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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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nv⭕,继朱老夫子后,山东孔家再翻案,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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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公务员多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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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问政节目,哪里就更适宜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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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看多了是这样的

只有开头和结尾,过程呢,想不到也不会想,所以才会这么逆天

我一直说短视频 比手机游戏危害大多了,可惜很多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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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很恶劣的案件没杀这个杀了?所以现在的判案标准有时候真不理解。

这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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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娜杀害丈夫被执行死刑这个案件,我查了一下,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里没有找到这个具体案件的详细报道。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故意杀人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很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每个死刑案件的判决都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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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趁乱打进首都之后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他一统了天下。毕竟老百姓是朴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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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杀人案引发热议,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菏泽单县刘娜杀夫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刘娜最终被判死刑。而浙江慈溪白骨案,徐丹因感情纠葛,给前男友胡建明下药后勒死并分尸,藏尸阁楼 20 年才被发现,最终却未判死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同样是故意杀人,为何判决差距这么大?有人说刘娜可能存在家暴情节,应从轻处理;也有人认为徐丹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理应严惩。法律判决与公众情感的碰撞,再次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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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有一说一,在玛圣稀奇古怪的大杂烩面前,本土的孔圣竟然是更文明的那个。

果然应了那句台词:土殖最大的问题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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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是委婉了,“又担心村民说其父母闲话”→“又担心得退还彩礼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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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个人讨厌很多捞女的做法,但是你这个说的关键因素我也没看到

为什么不想和丈夫过了?是丈夫有什么问题还是单纯自己的目的?(也可能是我没看仔细…… )

现在这个社会,杀人都不敢肯定一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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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没碰到集美煎茶官和春风髮棺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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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没细看,以为是这么漂亮的女孩被家暴致死,看了话题下的回复,味不对,再细看,原来性反转,男孩被老婆给害了,判了死刑!

我这两天一直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彩礼离婚纠纷,其实法院判的都挺公正的,有理有据,考虑了各方因素,但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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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是不是少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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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孟子:以前我带你们克己复礼 成仁取义 现在我又要带你们克己复礼成仁取义了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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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妹,眼界高,认知低,作案手法都这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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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波女拳南拳理中客都应该庆祝起来

从女拳的角度19岁杀夫的先锋斗士这不酷吗

从男拳的角度仙女被塔打击判死刑简直好似

从理中客角度司法公平公正杀人犯罪有应得

大喜日子我倒要看看有没有喊冤的哭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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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女人是真的不上桌吃饭,而且怎么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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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的家乡

战无不胜的儒家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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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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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看看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程序,她的律师是怎样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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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于中国

不亚于耶路撒冷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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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死了一个人,也不是随机杀人,手段也不是特别残忍,影响也不是特别恶劣。只看判决书,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给出一个死刑的判决。

我理解很多人在狂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对极端女权的胜利。但实际上,如果法律不是公平的,那它看到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只分特权和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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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喜欢为什么还办了婚礼呢?封建包办婚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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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复古,古代杀夫是要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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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错,以为男的把女的害了,心中悲愤不已……

再一看,唉,这魔幻的世界啊,在外面防备别人,回家还要防备家人吗?

大家记住,找结婚对象,人品第一情绪第二,长相差不多就行,挣钱多少够花就行,其他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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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男法官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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