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漫展偷拍事件背后的男权景观及相关言论的评价

by , at 28 August 2020, tags : 男权 荡妇 女巫 娼妓 暗示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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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LamiyassX9P5

编辑 / 移山,Sein,遗枫笛

**排版 **/ 亦源

近期,一名女性身着JK短裙在上海漫展「cp26」摆出不雅姿势被拍摄,在场一名女生对她进行了愤怒的指责。这件事情引起了网友的广大热议,之后被拍摄的当事人在微博发文道歉。

今天我们并不想对充满争议的「当事人是否被偷拍」以及「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性暗示吗」等话题进行深入探讨。然而,在这次事件引起的轩然大波中,对于当事人进行「荡妇羞辱」的指责则令人不得不对其进行深思。抛开此次事件中所争论的穿衣自由,回到道德伦理层面,即使当事人行为不雅,她真的应该受到如此严厉的、如潮水一般的道德指责吗?而铺天盖地的荡妇羞辱又是因为什么?人们在评论中为什么认为她在性暗示,这些评论又代表着什么?这跟女权主义理论中提到的「厌女」又有什么关系?在实际生活中,对于荡妇羞辱,我们又应该采取怎样的策略?

从猎巫运动到辱骂「小尤奈」们

说到仇视女性,那么中世纪欧洲开展的轰轰烈烈的**「猎巫运动」**就不得不提。

1487年,一本名为《女巫之锤》的书籍出版了。作者是两名宗教裁判官,教皇为之亲自作序。这本书在当时的风靡程度甚至能跟《圣经》媲美。

从此书出版之前到十七世纪的三个世纪中,约莫九百万的无辜的「女巫」被杀害——死刑包括但并不局限于烧死及被性虐致死。因此,猎巫运动通常也被女权主义者认为是一场性别屠杀。诚然,女巫的鉴定方式(例如「魔鬼的印记」与鼠疫发病症状极为吻合)以及烧死女巫(火刑能够通过高温杀灭细菌,防止鼠疫的传播)的残忍做法与人们对当时肆虐的瘟疫黑死病的恐慌有关,但其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猎巫运动的受害者大多数是女人[2]。此外,女巫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地与性交与淫荡挂钩?

在文章《欧洲猎巫运动——巫术、性虐与黑死病》中,作者这么阐述道:

(以下内容可能引起不适,请斟酌观看)

对于女巫而言,仅仅被烧死已经非常仁慈了,事实上,大量女巫在被处决前,会经历一系列公开、残酷、持续的性虐待。审判女巫往往成为当地居民的节日,大量民众会聚集观礼,欣赏女巫的血肉和尊严被酷刑和火焰逐步吞噬,并陷入集体性的宗教狂想当中。审判女巫有一套规定动作。首先,把女巫的衣服全部扒光,让她一丝不挂;然后,把女巫的毛发刮干净,主要是指腋毛和阴毛;接着,用特制的针在女巫身上扎,全身都得扎遍,但重点部位是阴部、乳房和腋下。所有操作都是在大庭广众下进行,而这套操作的目的就是寻找所谓的魔鬼的印记(Devil’s mark),也叫女巫的印记(Witches’ mark),其中有一大类又被称为女巫的乳头(Witches’ teat)。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普遍地认为,女巫是魔鬼的仆人,而魔鬼勾引和控制女巫的主要手段是与其性交,在性交之后,就会在女巫身上留下一个印记,这个印记也是女巫魔力的来源。按照宗教的理解,这个印记往往是黑色的,并且即便是用针刺上去,也不会疼痛或流血,因此需要把女人扒光并剃光毛发,以使得印记无法隐藏,还需要用针来刺探寻找,以辨别某个印记是否是魔鬼的印记,以及发现隐藏在皮肤之下的印记。{3}

在《女巫之锤》中对女巫极尽残忍而荒谬的惩罚方式还有:

强迫女巫光屁股坐在烧红的铁柱上,如果她疯狂扭动,说明她在表演与魔鬼的性交,如果她不怎么扭动,说明魔鬼赋予她魔力来对抗高温……最后,女巫还可以被拯救和净化,净化的方式就是把滚烫的油倒进女巫的嘴和下体里面,据说可以消灭魔鬼。

《**女巫之锤》不仅是一本教会审判官用以辨别女巫的书,它还蕴含着浓烈的仇女倾向。文中明确表示了女巫与性欲的密切关系。**此书原文如下:

所有的巫术都來自肉欲,而且女人的肉欲永远无法满足,因为子宫这张嘴永远会为了获得满足而肆意地掠夺。

所有的巫术都來自肉欲,而且女人的肉欲永远无法满足,因为子宫这张嘴永远会为了获得满足而肆意地掠夺。

因此,我们看出:女巫必然与性欲挂钩。且任何一名女巫都是与魔鬼发生过性交的荡妇。

而受审的女人们交代自己与魔鬼签订契约的情节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供述:

她们遭到了强奸,魔鬼的阳具巨大冰冷狰狞。……这是非常重要的情节,但在为什么这些女人们,以及她们的审判者们,会有这样的性幻想?这肯定和对堕落程度的认识有关:女人的性堕落,比男人常见的堕落——酗酒、暴力、赌博要严重得多,而且与魔鬼性交,表示女人的身体和性不再遵从宗教、社区规范和男人的管理。

《猎巫:为什么是女人》

女巫们的形象也总是骑着扫帚在天上飞,她们似乎在这个阴茎象征的帮助下,逃离了规训。这也代表着女巫对性的追求。

当然,这些情节并不真实。它们只是女巫在被拷打逼问之下编出来的。这是属于受审者和审判者一起在召唤和重现关于魔鬼与巫术的集体想象。

在上文中提到的对女巫的鉴定方式及惩罚,则无不一与性有关。可在彼时性禁锢的社会中,这样盛大、残酷的公开性虐怎会如此盛行?这不仅仅因为女巫的罪恶在于与魔鬼发生性交,所以惩戒女巫的方式总与性的羞辱有关;**这还是一种对于宗教的性禁锢与性压抑「合法」「合理」发泄的性欲,是天主教男权对胆敢触犯自己权威之人的敌意与仇恨。这得意洋洋的性虐代表着男人对女人绝对的统治权。**王尔德说过「一切都关乎性,性只关乎权力」{4}。男人通过猎巫和宗教狂欢以彰显自己对女人性资源的权力。女巫是一个符号,是一个「荡妇」的符号,也是一切反抗宗教与父权主义规训的代表。女人的身体和性是权力的附庸,它们只能归男性所有。

因此,女人对任何性欲与权力的遐想都是她们罪恶的证明。《与巫为邻》说:

夏娃要对原罪负责,女人对男人的诱惑导致了堕落和死亡。{5}

为什么是女人?这个问题已经不言自明了。因为国家与教会要全面推行等级制。在上层,世俗统治者的专制权力增强,而在家庭中,作为统治者的父亲也增强了。而女巫,这个代表着背弃宗教与父权主义,代表女性对权力与性欲渴望的——男人们与宗教权力的挑战者,就成为了靶子,在三个世纪中被狠狠地打击。

讽刺的是,尽管社区自治机构的把持者和审判者们都是男人,然而互相指认的却往往是女人。父权的统治力量已经深入人心,它使得被害者指责另一名被害者为荡妇。

总归大部分受害者是妇女。其中许多是穷老妇人,她们蹒跚在村社的路上,向偶遇的邻居苦苦乞讨一块面包。至今根深蒂固的巫婆造型:瘦小干枯、皱纹深陷、长鼻子尖下巴、驼背,以及黑大衣和尖帽,不过是那年代她们最普通的形象和装束。{6}

让我们从中世纪的欧洲回到2020年的今天的中国。当那名身穿高中生制服的女孩以不雅姿势被拍摄后,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但大多数评论都只对当事人行为进行谴责,甚至是荡妇羞辱。

以下是一些言论的截图:



(文章的开头已经明确表明该文章主题并非是讨论该事件的穿衣自由、偷拍及性暗示,因此本文并没有评判当事人是否错误的立场,仅仅讨论相关评论)

在毫无证据和事实的情况下,人们仅仅通过了几张照片和一段视频,就给当事人扣上了「娼妓」的帽子,且美名其曰为「鉴婊」。这与欧洲中世纪的猎巫运动是如此相像——它们同样都是不经查证却愤怒地将当事人打成「荡妇」,进行批判。这似乎就是一场「现代猎巫运动」。

猎巫运动与JK事件的相关评论的相似之处并不仅限于此。

首先,两者的受害者都被莫名其妙地指责为「荡妇」,然而她们的行为本身却什么都不代表,什么都不是。她们在现实中也非滥交的女性——女巫不过是西欧当时的年老妇女而非女巫,而JK事件的当事人也不过是一名在漫展趴下的年轻女性而非妓女。但在男权的想象中,她们都违背了贞操枷锁,因而被指责为「荡妇」。她们被指责为「荡妇」的原因并非是因为她们的确滥交,而是触犯了父权所立下的价值观。

其二,这两件事情的审判者们都举着冠冕堂皇的旗号,指责受害者们。猎巫运动宣扬消灭异端的旗号,实际上在针对男权的假想中敢于反抗其权威的女性——猎巫运动的绝大多数受害者为女性,且她们被认为是女巫的方式往往是背弃基督教男权,追求性欲。而后者则打着公共场合的文明风化旗号,针对男权想象中不贞洁的性暗示的「娼妓」(男性在公共场合做出同样的动作或性暗示受到的指责比女性少,且程度轻微,有时甚至没有受到任何指责,详见后文)即当事人进行荡妇羞辱。这些籍口的确是审判她们的理由吗?实际上并非如此——男女在相同的境况中遭遇是如此悬殊。审判者们不过是在挥舞着迷惑性的幌子,而在幌子底下怒气冲冲地注视着女性罢了。

**第三,在这两件事情中,男性权力所施加的暴力所起的作用都不容小觑。**在猎巫运动中,男权运用绝对的权力:直接的暴力惩罚其反抗者「女巫」。而后者的权力关系则在于男性凝视——作为性主体的男性对作为性客体的女性的凝视(详见后文)。在两个事件中,**父权的力量都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前者是直接的暴力,后者则是把女性剔除出主体,凝视她们的男性话语权暴力。

这些共同点清楚地阐明了这两件事情的本质:男权针对其想象中的女性反抗者的侮辱与暴力。此次事件,正是一场「现代猎巫运动」。

芳汀与她被风吹起的裙子

在前几天的广州漫展上,有一名昵称为「小尤奈」的女生穿着JK裙,撩裙拍照,引起严厉的批判。不少人称当事人为「外围女」,而她所做的事情仅是撩起了自己的裙子。但是,即使在公共场合故意撩起裙子拍照的确带有浓烈的性暗示,将其称为「娼妓」也未免太过恶毒。

而cp26漫展中的女孩做好了防护措施——在JK裙内穿着运动短裤拍照;且仅是为了在正面做出好看的造型而趴着;当事人也已澄清自己并不想以不雅姿势从后面被拍摄,该行为也不包含性暗示。即使如此,网络上的批判也不曾停息,反而愈演愈烈,似乎认定了她的动作就带有浓烈的、可耻的性暗示,她就是一名娼妓。这是为什么呢?

漫展中的女孩子作出的动作仅仅是趴下。一个趴下的动作意味着什么?什么也不意味,什么也不是。但是一个趴下的女人就说明某件事,一个裸露着皮肤的趴下的女人就更浓烈地说明某件事。

人们为什么如此鄙夷漫展里趴下的女孩?因为他们透过这一下趴的动作,看到了无言笼罩在上空的权力从属关系。因为这不仅是一名下趴的女人,这是一名面对男人下趴的女人。在男性向的色情制品中,这一动作被称为「犬式」——女人如同狗一般趴在男人面前。这一权力的统治关系被暗示得很清楚了。

这个女孩本身是否在性暗示是一个问题,而人们为何将这一女孩趴下的姿态想象为妓女并指责她则是另外一个问题。这一简单的场面却激发了人们丰富且恶毒的想象。这个女孩是因权力的践踏而趴下的,她因此卑贱。这是匍匐在权力面前的悲哀想象,可这不仅是想象,对象也不仅仅局限于这名无辜的女孩。女人永远在男人面前趴下。人们清楚地知道,在现实中,权力是怎么践踏人的——穷苦的家庭、饥饿的恳求、落魄的妓女,因此他们才幻想这一女孩的性暗示,幻想这一女孩的妓女姿态。落魄的妓女,是男权最恶毒、最鲜明的诅咒。卖淫所受到的剥削是最严重的,因为那不仅仅是出卖肉体,而且是出卖人格。妓女是权力关系中的被统治者,被诅咒者。

人们在愤怒的究竟是什么呢?是这个诅咒本身吗?显然不是,人们不憎恨这种恶劣的统治关系,他们眼中看见贫贱的娼妇,看见她们的落魄,心中生出的却是鄙夷 。引起他们恼怒的竟然是受诅咒的人——妓女,而且还是有关这一身份的想象。也就是说:是妓女创伤了他们的心灵和道德困境,而不是她们所受的灾难。{7}

人们看着这一女孩,却看见娼妓的落魄姿态。贫贱、卑微、弱小只会引起他们的嘲笑。亵玩他人的堕落与落魄让他们欣喜。但他们从来不指责权力关系的加害者,他们反而憎恶、鄙夷受害者。

为什么娼妓是娼妓?为什么娼妓诞生了?是谁想要娼妓?是谁践踏她们,统治她们,把她们变为娼妓?

是男人。但他们从来不敢向男权发起挑战,而只敢谴责权力的受害者。他们不敢挑战统治者、施暴者,就如同古代的大臣不敢挑战极权的皇帝,如同愚昧的原始人不敢挑战鬼神。这些懦弱而为自己在男权社会下的苟存沾沾自喜的人们,从不吝啬给受害者吐一口唾沫。

从茶花女到羊脂球,从《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的玛莲娜和《悲惨世界》中的芳汀,她们无一不被男人觊觎,被女人嫉恨。女人们扯着她们的头发愤怒地喊她们荡妇,而男人们得意洋洋地淫笑着,亵玩她们的苦痛。而她们的罪恶是什么?她们只是生得美丽,因生活不得已落魄罢了。将这堕落加给她们的,难道不是男权主义本身吗?人们却不敢面对真正的凶手,只是恶毒地对受害者重复诅咒。芳汀在《悲惨世界》电影版中被嫉妒她美丽的工人们愤怒地骂做「荡妇」,而垂涎她美丽的工头淫笑着讽刺她。当她沦落至码头的妓院时,工头又践踏着她破碎的尊严,得意洋洋地亵玩她的堕落。

对工人们和工头这两种人,作者莓莓还在《趴下的女人与男权的诅咒》中清楚地阐述道:

这里有两种围观者,一种人在愤怒,一种人在偷偷淫笑。前者总是社会话语中的「正人君子」,后者总是社会话语中的「凡夫俗子」。

第一种人很愤怒,愤怒在于这个公共的领域竟然出现了脏东西:受难的人。而他们从不怒骂这降下的灾难,受难就变成了活该。他们小心翼翼地躲避这个落魄身份的想象:对他们来说,落魄已经是最大的污秽,最大的邪恶,最让人畏惧的事实——千万别把我也拉下水,我们必须和你分开来。他们这样说——在灾难(男权)下的苟存是多么让他们庆幸啊。

第二种人偷偷淫乐,笑的合不拢嘴——他也从一个趴下的女人身上看见了想象的妓女,可这想象给予他太多慰藉。一个身份显然低等的人——他人的落魄让他狂喜。传统的笑娼之道:任何一个生活不如意的人都能够在娼妓身上找回自尊。

《趴下的女人与男权的诅咒》

甚至在强奸案这类加害关系鲜明的事件中,人们仍然在谴责受害者。

《在性侵事件中,荡妇羞辱为什么百试百灵?》的作者曾提到过:

回想之前发生的每一次性骚扰事件,大家都会第一时间审查受害者的穿着,出现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她过往的情感/性经历。如果恰好她穿着暴露,深夜出现在酒吧一类的场所,并且有丰富的性经验,那么受害者迎来的将是铺天盖地的谩骂和羞辱。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确有其事:

2015年,张某与被害人在打车中相识并成为微信好友。被告人张某系网约车司机,12月9日晚,被害人搭载其车回家途中,张某在副驾驶座位上将被害人强奸。事情被炒的沸沸扬扬后,有人质疑:一个巴掌拍不响。为什么只有她被强奸?

还有近期的恶性强奸事件:

不久前,于2020年5月15日晚上,深圳发生了一场强奸案。被害者在入职喝醉被一员工强奸。其女朋友在报警无效后立刻发微博寻求社会各界的帮助。此事件掀起了轩然大波,有许多网友迅速质疑那位博主:如果你的女朋友穿得暴露的话,也不能怪强奸犯了。博主后来澄清道,她的女朋友那天只是穿了T恤与短裤。

以及类似事件评价的截图

在舆论中,有罪的从来都是被害者。近来,加害者开始被大众舆论追咎,而「一个巴掌拍不响」和「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此类受害者有罪论本逐渐销声匿迹,却在这次漫展事件中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强奸事件与偷拍的性质本身都是相同的——受害者绝不是什么圣洁、毫无绮念的完人,但施害者才是作恶的人。

没有任何一名不得已的堕落者应当被嘲笑,灾难在于施害者本身。

男人与女人——凝视与被凝视的

在此次谴责漫展上作出不雅行为女生的言论中,除去对其进行「荡妇羞辱」以外,攻击其「有伤风化」的言论也极多。如前文所言,女性趴下这一动作是因为男权的在场而变为了性暗示。(当然,一定有人质疑:性暗示一定需要男权的在场吗?难道其不是可以在女同性恋之间发生吗?但是请设想一番,如果当事人在女浴室中下趴,她会被辱骂吗?她被辱骂的原因是因为她必然面对男人趴下。而女同性恋之间的性暗示也总是借助了男权的存在——T与P、攻与受。总有一方被视作男性)如若在人们的眼中,当事人的行为的确属于性暗示(即使是因为男权的在场),那么秉持着传统的保守价值观的公众谴责她「有伤风化」似乎也无可厚非。

但令人惊奇的是,「贩卖肉体」「性暗示」的男性也同样在漫展出现过,批评者的矛头却似乎有意识地忽视了它们,全部转向了当事人。


在漫展,一名赤裸着上身的男子cosplay动画《鬼灭之刃》一角色,不仅没有被责怪「性暗示」「有伤风化」,反而得到了许多欣赏和赞扬

明明同样都是以「性暗示」、「贩卖肉体」以博得关注,为什么男性与女性受到的待遇却这么不同呢?

或许有人会质疑:漫展上的女孩的动作明显带有着对男性强烈的性暗示,而那位赤裸着上身的coser只不过是在还原角色罢了,对比他们是在偷换概念。

但是——从来没有一名女性的乳房和乳头能够在公众场合堂而皇之地出现。人们会向赤裸着身子的女性投来异样的目光,却对赤裸着身子的男性毫无所觉般地略过。女性的乳房与乳头和男性的乳房与乳头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只有女性的胸部受到凝视,而男性的没有?

《目光》

而女性始终捂着自己的乳房

可能还有人反驳:女性发育的乳房是第二性征,男性的乳房则不是,两者不能同日而语。但在同等情况下,男性和女性仍然不对等。女性发育的乳房属于第二性征,那么为什么男性的第二性征——喉结与胡子却不被凝视呢?它们难道不是都象征着具备繁殖条件吗?为什么男人可以大摇大摆地骄傲地展露出自己的第二性征而不用束手束脚地带着「文胡」和「喉结罩」?

这些现象需要牵涉到一个重要的概念:男性凝视 (Male Gaze)。它由电影评论家劳拉·马维尔所创造,是拉康与福柯凝视理论的延展。

在女权主义理论中,男性凝视指的是从男性和异性恋的角度描述女性和世界的行为。其主要表现方式是在视觉艺术和文学中,将女性作为性对象、性客体呈现出来,以使男性观众获得愉悦。……劳拉·穆尔维在书中提出,性别不平等——也就是男女之间社会和政治权力的不对称——是电影中性别表现的一种控制性的社会力量;男性凝视(男性观众的审美愉悦)是一种源于父权制意识形态和话语的社会建构 。

维基百科的Male Gaze条目

(由于中文维基没有男性凝视的条目,所以以上内容是我将英文维基的Male Gaze定义翻译为中文的结果)

凝视包含着观看者与被观看者之间的权力关系,主体对客体的观看与审视。父权社会下,女性是被观看的「第二性」{8},男性则通过各种媒介和渠道享受窥视女性的愉悦,成为观看和凝视的「第一性」。这种男性凝视被自然化,在父权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当这种凝视关系变得普遍、「自然」,成为社会中的常态后,在每一个角落中社会都教诲、限制着女性。一旦女性的行为违反了男性凝视中对女性的期待,就会受到规训和压制。

男性凝视的表现充斥着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且各式各样。它们如此理所当然,乃至所有人都以男人的眼睛观看世界。当女性不穿文胸上街,她会受到异样的眼光;当女性缺乏传统女性性别气质时,她常会被讽刺为「男人婆」(「娘炮」同理,也是对不符合男权期待的远离菲勒斯中心的男人的攻击);女性穿得太多会被指责为「无趣、保守」,穿得太多会被指责为「荡妇、婊子」;不结婚的女性和离过婚的女性总是饱受争议;而有着丰富情感经验的女性不是「风流倜傥」,而是「不知廉耻」……而女性在男性的眼里也总是在性暗示:吃冰棒是性暗示;穿裙子是性暗示;参加聚会是性暗示;笑也是性暗示;女性穿得少是性暗示,女性穿得多也是性暗示;一名男子在强奸一名全身穿着笼着黑袍,头戴黑加伯 (Hijab) 仅露出眼睛的女性后辩解道:「她的眼睛在勾引我。」乃至这次漫展事件,当事人趴下的姿态也被认为是性暗示。女性不管做什么都在性暗示,女性活着或者死了都在性暗示——女性的存在就是性暗示!


别以一个女人的衣着来评判她

女性始终活在男性的色情凝视中。

男性凝视通过这些方式渗透了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在男性的眼里,所有的女性都是娼妓。因为男性才是性主体,女性不过是性客体。这是女性作为被观看者的悲惨命运。

到底谁在煽动性别对立呢?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公共场合做出这样的动作都意味着性暗示吗?

我是一名撅屁股的男性哦,但是为什么没有人说我在性暗示呢?

图中人物为著名的摇滚明星,大卫·鲍伊。他在众多歌迷面前展示自己阴部的轮廓。这样「淫荡」的姿势却被认为是「前卫、追求自由」。对他的评价有:「他对流行文化的影响是相当独特的——他的形象创造和变革比任何人都多。」「挑战了当时摇滚乐的核心价值观」,并「创造了或许是流行文化中最为突出的偶像崇拜」(大卫·伯克利){9}。在BBC于2002年举办的最伟大的一百名英国人评选中排名第29位,夸赞的声音浩如烟海,却从没有人骂他「荡夫」或者「妓男」。

一名女性撅起屁股——荡妇、妓女、性暗示;一名男性撅起屁股——性感、前卫、先锋。

正如前文所言,一个趴下的动作本来什么都不意味,但一名趴下的女性便意味着一些东西。在人们的想象中,这名趴下的女孩与男权之间的权力从属关系是一清二楚的。这正是因为在父权社会中,女性作为性客体被男性凝视,而凝视是权力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更别提一众扭臀顶跨的当代男明星们了,总是受到追捧的他们从未像女性一样受到如此多的苛责

从幼儿园起,在女孩子小时,她们就被教导不要岔开腿坐,那样不文明;可她们却很困惑:为什么男生可以岔开腿,我们不能?象征着大家长的幼儿园嬷嬷总是说:男孩是男孩,女孩是女孩,男女有别。长大后,少女也不解:为什么女生泳衣穿得少总是吸引一大片目光,而男人全身只着一件短裤却十分平常?当她们被规训之后,走入了社会,偶尔也会不解:为什么女人在公共场合做一个姿势,展示性魅力,会被骂做荡妇,而男人展示性魅力时则不会呢?她们总会在社会生活中因为性而感到莫名的羞耻,而男性通常不会。她们十分困惑,而我也十分困惑。

男女受到的对待总是大相径庭。无论男女岔开腿坐都是在展露私处的轮廓,但人们只会盯着女生的底裤看,而无视男人阴茎的轮廓。因为一切的根源都在于男性凝视——女性是被凝视的,男性是凝视者。男性是性主体,而女性是性客体。即使男性会被凝视,也是作为男同性恋被凝视。

因此,结合上文,我们得知——作为被凝视者的女人,在作为凝视者的男人眼里,经常被认为是在性暗示,在勾引他们。但男人很少被凝视,所以他们展露性魅力时几乎不会被批判为性暗示。例如明星蔡徐坤,他被批判的原因多半是「娘」:违背了菲勒斯中心主义,传统男性气质的他,被排斥出主流男性群体,当作非男者——也便是女人。但在批判他的言论中,却很少提到他在舞台上的性相关内容。而这种批判,也常建立在性关系的男尊女卑之上。

图片为典型的男性凝视在社会中教化规训的体现

即使漫展事件的当事人的确存在性暗示的意愿,那么她也不应该受到如此严厉的指责。如果要责骂她,那么展示性魅力的所有女性和男性都应该被指责「淫荡」。包括那位漫展上赤裸着身子的男性,和大卫·鲍伊。

在公共场合可展露的性魅力的确有界限,但在这件事情上,它是模糊、不可被定义的——如果风气逐渐变得保守,一部分人屈服了,那么可讨论的便越来越少,自由空间也会越来越小。**这与言论自由的边界同理。不能向透明的界限退让——界限会悄然地越来越紧。**基列国 (Gilead) 的诞生从不是一蹴而就的{10}。

「这个匍匐的姿势明明很正常,有什么好批判的,女拳出击」

社会在发展还是在倒退?

为什么这位名为妖妖的博主认为画中的女性在性暗示,而在漫展中的女孩也被人们认为是在性暗示呢?

这个女性做出性暗示,这个性暗示必须凭依男性(且是位高一等的)的在场而存在。一个人,如果要性暗示,那么她需要进行暗示的对象,在这里,她下趴的对象只可能是男人,所以她必然面对男人下趴。她能否面对女人下趴呢?这一点恰巧是所有参与讨论的人都没有争议的,辱骂她的人因为从她身上看出(对男人的)性暗示,看出一个站在她面前的与她体现主奴关系的概念「男人」,所以辱骂她。如果不存在这个男人对象,而是一个女人对象,他们之间无法构成社会意义上的权力关系,他们就不会骂她。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涉及到了「男人」(概念男人),她才可能被骂。如果这个女的不是面对男人下趴,那这个女的压根就不会被骂,我们也就不会讨论她到底是自由落体还是圆周运动还是自然下趴这些没有任何社会性意义的动作了。正是因为动作生成了象征,构建了关系,所以才能激起人群的议论。我们(辱骂她的,和反驳这些辱骂她的人)都基于这个「下趴」动作并非自然而然地达成共识。这恰恰反映了女性在权力关系中总是客体,男性是主体。

当今,女性作为性客体的地位正在逐渐改变。但实现男女平等的目标仍然「路漫漫其修远兮」。

娼妓的自欺:论「娼妓」和「荡妇」的去污名化


一位女权主义者发表的关于将娼妓与荡妇去污名化的评论

在父系文化意识的支配下,男权社会塑造了「贞女」和「荡妇」这个妇女的二元对立形象,透露出男性绝对的道德价值评判权。「贞女」和「娼妓」无非是压抑女性的两种形态,他者化女性不同的方式{11}。无论是「贞女」还是「娼妓」,都始终处于被审视的地位中。女人只能通过男性的眼光评价自己。在这种长期的单向审视取向中,女性开始以男性对女性的价值评判作为标准来要求自己,「贞女」和「娼妓」就是对女性道德标准审视的产物。在男人眼里,所有女性都可能是「娼妓」。的确,文中对于这父权话语中二元对立体系的批判没有错。

但是,**文中所阐述的通过广延「娼妓」含义以去污名化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她们并没有明白蕴含在「娼妓」这一个简单的词中的是何等巨大的威力。

此类女权主义者所支持的理论的起源与2011年在加拿大爆发的「荡妇游行 (Slut Walk)」有关。实际上,以接受污名化的名字来反抗污名化的行为的更早的起源其实是暴女乐队「比基尼杀戮 (Bikini Kill)」的主唱凯瑟琳·汉娜为反抗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期望而在身上写「妓女」「荡妇」之类的词。从那以后,一本叫做《荡妇!(Slut)》的书正式出版,无数女权主义者围绕「荡妇」一词的重新使用展开了辩论。这些女权主义者们要把「荡妇」一词去污名化,变为中性的对追求性自由的女性的称谓。2011年,由于在强奸案中人们谴责施害者,反而羞辱受害者,全球数千名妇女走上街头参加了被称为「荡妇游行」的反强奸游行。这似乎也是一场「反猎巫运动」,女性们走到街上澄清「荡妇」的污名,在美好的想象中,从此,人人都是女巫,人人都是荡妇,它们不再成为侮辱性的罪名。

在文章Will the awful power of the word ‘slut’ defeat feminists’ efforts to reclaim it? 中,作者提到:

与「贱人」和「婊子」一样,许多女权主义者长期以来都试图从最初的使用者那里夺走「荡妇」这个词的力量和危害,并赋予它新的含义。……当她和那些自称「荡妇」的女人交谈时,她们都告诉她,这一决定后来对她们不利,所有人都后悔了。……对她们来说,这是一次令人惊叹的女权主义经历,但并没有持续下去。我采访过的每一个有意接受「荡妇」形象的人最终都会受到圈子外的人的恶毒对待,因为我们所处的文化是由性的双重标准主导的。但是,除了那些试图为自己讨回「荡妇」权利的女性之外,其他女权主义者也理直气壮地问,为什么我们应该试图收回一个有这么多包袱的词——尤其是一个对不同女性产生不同影响的词,这给她们带来的痛苦远大于正义。

当年参加「荡妇游行」,以自称「娼妓」为荣,试图将「荡妇」去污名化的女人们现在却都受到了男权社会恶毒的诅咒。因为「娼妓」在男权社会中是最卑贱的。

娼妓永远是最低贱的。有一句俗语阐明了她们的地位:一等官,二等吏,三等贫民四等娼。之所以有这样传统的鄙娼历史,就是因为即使最低劣的贫民也能够从中获得欺压他人的快感。还有一句俗语,笑贫不笑娼。这句话反而透露出了贫民在尊严上仍比娼妓更高一等的逻辑。传统的阶层分化理所当然地延续(无产者中的阶层分化),人们在妓女身上继续寻得优越。娼妓为何如此低贱?

人人都知道妓女是多么恶毒的一个诅咒,就连他们平时走在街上都不敢将这内心的恶毒公开示人。只在他们遇到一个落魄女子时,才能得意洋洋的把这样的嘲讽骂到她的脸上。因此,这个词已经写尽了男权的刻毒与罪恶。女性堕落的命运,就是沦为妓女的命运,这一点,男人知道的清清楚楚。在男人那里最大的堕落是贫穷,在女人那里,最大的堕落是娼,因此最贫的乞丐都可以唾骂娼妇。这是男权恶毒的诅咒。{12}

人人都知道妓女是多么恶毒的一个诅咒,就连他们平时走在街上都不敢将这内心的恶毒公开示人。只在他们遇到一个落魄女子时,才能得意洋洋的把这样的嘲讽骂到她的脸上。因此,这个词已经写尽了男权的刻毒与罪恶。女性堕落的命运,就是沦为妓女的命运,这一点,男人知道的清清楚楚。在男人那里最大的堕落是贫穷,在女人那里,最大的堕落是娼,因此最贫的乞丐都可以唾骂娼妇。这是男权恶毒的诅咒。{12}

由此可见,娼妓这个词从内核到外表任何一个笔画都包裹着浓重的恶劣的男权诅咒,我们怎能学来圣母玛利亚(同样是父权所推崇期待的女性形象,一名怀孕的处女)的精神,不排斥反接纳它呢?本不是性工作者的女人们被成为「娼妓」是男权对女性得意洋洋且恶狠狠的肉体与尊严的双重剥削。即使我们目前无法彻底摧毁「娼妓」,我们也绝不能接受它,将诅咒去污名化。坦然接受「女巫」的称谓,不如摧毁这一称谓的内涵。

我们要去污的是什么,是**「女性」「女人」「女士」,这些从意图来讲是设立的与「男性」「男人」对立的词语。而不是「娼妇」和「婊子」。**尽管谁都知道在法语中任何有关女性的名词都内含「妓女」的意义,**但这不是叫人去将妓女的话语内涵合理化,普世化,这更是说明人们需要从男权的诅咒中走出来,消灭一切「妓女」。**不是广延「妓女」,而是消灭「妓女」。

(尽管滥交的男性也被称为鸭子或牛郎,但它们在社会化话语中的使用频率、比重、习惯、范畴以及基本方式都大相径庭,无法比较。甚至滥交的男性常被称为风流倜傥,而非淫荡。实际上往往娼妓和贫穷是重叠关系,而且在人格层面上娼妓更容易受到歧视,要不然就不会有人把娼妓这一个职业名词的意义上升到普遍性人格侮辱了。打个比方,很多没有钱的人会仇视一些如鱼得水的女人,骂他们婊子,这就是源于对娼妓的憎恨。意味着:即使你有钱又怎么样,你还不是个居人之下的娼妓。这种道德上的羞辱怎么在他眼里会比不上金钱和势力的羞辱呢?妓女更像是一种恶毒的辱骂,而不是一个不带情感色彩的职业名称。鸭子比起娼妓更像是一个职业的专有名词,而很少被衍生成为一种人格羞辱。人们经常骂一个女性婊子,妓女,但很少因为憎恨一个男性就骂他「鸭子」「男娼」。这里讨论的也不是「职业上的妓女」,而是「文化或者道德上的妓女」。只要被憎恶的女性,都有可能被骂作娼妓或婊子。而女性与男性猥琐地展示性魅力受到的评价也大有不同,前者是婊子,而后者常是变态。因为裱子和变态是这样一种区别:裱子是一个猥亵的客体对主体的勾引,而变态是一个猥亵的主体对主体的勾引。前者人们愤怒是因为这个人展示了她的可以化为物质财富的客体性,而后者人们愤怒在于他展示了主体的侵略性。)

她们一开始说,男权教女人做贞女,因此需要妓女的力量,而后面又开始说,男权实际上把所有女人都视作妓女。后者是事实,前者是胡诌。男权并不教女人做贞女,因为最贞节的贞女恰是最淫荡的妓女。男权正是给所有女性下了个诅咒,要他们做服从男人的妓女。

「每个人都是娼妓」的去污名化行为经过实践证明,不仅并没有什么效果,反而带给了接受它的女权主义者们无尽的诅咒与灾难。接受「娼妓」的污名化不过是在笼子里自欺欺人的原地踏步罢了。这是一种甚至称不上反击的自欺—- slut本来就是污名,而我们不需要给一个他人送来的诅咒去污化。

通俗一点比喻,这就如同「你妈死了」不应该被去污一样,当有人骂「你妈死了」的时候你应该对辱骂者重拳出击,而不是说:「我妈就是死了,你们的妈都死了,大家都没有妈妈」。**对母亲的辱骂,以及荡妇羞辱的本质其实都是仇女辱骂。**在绝大多数父权制国家中,辱骂的词汇都与母亲(“Motherfucker” “son of a bitch"等)还有对女性的性侮辱(「娼妓」「婊子」“bitch” “vagina” “tramp"等)有关。而对男性的辱骂就相对轻微,且对男性的描述多为正面或中性的,而辱骂女性的词却多如牛毛。此外,父亲也从来不是被辱骂的对象。这是鲜明的双重标准:我们不能容忍父权对女性恶狠狠的仇视,我们应当反抗 slut 这一男权诅咒,就如同我们应当反对父权社会对母亲的污名化一般。

可是这些女权主义者就这样无意识地把特洛伊木马拖进了城邦,她们的本意是善意,却导致了这一诅咒的蔓延。既然所有人都看到我们的同胞沦陷于这些恶毒的诅咒中,整个城市染上邪恶,我们就不应该坦然地接受这种邪恶,将它去污名化,而是去想办法把它洗干净。她们不太明白词语的力量,最终言语的邪恶将把我们的未来吞噬——我们难以控制一个具有如此潜在破坏力的词语,它甚至可能断送女性的未来。即使这些女权主义者的动机是反对父权主义的规训,对「荡妇」去污名化的做法却不仅收效甚微,还可能使父权主义的诅咒蔓延。

我们现在应该做的是反击叫我们「荡妇」「娼妓」的那些人。当有人辱骂我们是sluts时,我们应当带着愤怒反击,让他们不得不喊出 “WE ARE SLUTS”, 把这恶毒的诅咒原封不动地退还回去。只有愤怒的力量才能使世间敞亮。****/

注释:

{1}:穿衣自由是否属于积极自由是一个争议很广的话题,在这次事件的相关评论中被反复提到。

{2}:西方学者对死难者数量的估计有很大差异,有6万、10万、20万、50万、100万、400万、900万等多个版本,因为大量在基层发生的猎巫运动并不会留下文字记录,所以准确统计是很困难的。但史学界普遍认为有死难者有九百万之数。

{3}:《欧洲猎巫运动——巫术、性虐与黑死病》作者未知

{4}:原文为Everything in the world is about sex. Sex is about power.一般认为是奥斯卡·王尔德 (Oscar Wilde) 所写。但值得怀疑的是,王尔德逝世于1900年11月30日。然而,性不代表「性交」的首次有记录是在1929年,由D.H.劳伦斯提到。最早出现是在1899年出版的一本H. G. Wells的书里。由于缺乏充足的证据,我暂且认为这句话由王尔德所写。

{5}:根据圣经创世纪的记载,亚当夏娃受到蛇的诱惑,违背了上帝的禁令,偷吃了伊甸园里的智慧果,因而犯了原罪。

{6}:《猎巫:为什么是女人》作者未知

{7}:莓莓《趴下的女人与男权的诅咒》

{8}:波伏娃《第二性》

{9}:Buckley, David. Strange Fascination — David Bowie: The Definitive Story. London: Virgin. 2000 [First published 1999]. ISBN 0-7535-0457-X.Buckley, David. David Bowie: The Complete Guide To His Music. Omnibus Press. 2004. ISBN 978-1-84449-423-1.Buckley, David. Strange Fascination — David Bowie: The Definitive Story. London: Virgin. 2005 [First published 1999]. ISBN 978-0-7535-1002-5.

Buckley, Peter. The rough guide to rock. Rough Guides. 2003. ISBN 1-84353-105-4.

{10}:基列国,本是《圣经》中古巴勒斯坦所在地。在小说《使女的故事》中,基列国共和国是一个在现在美国境内的极权主义国家。美国的确有过名为基列人组织的联盟,但其宗旨是反对歧视黑人。

{11}:上野千鹤子《厌女》

{12}:来源于作者与其友人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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