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子不配合防疫要求外出,遭拒后怒砸大门「两亿生意被耽误」,疫情期不遵守防疫可能产生什么后果?
知乎用户 九霄 发表 前脚刚有「不是平民百姓」的西安女子,因为不配合防疫,被行拘 10 日,又冒出一位西安女子,为了「两亿生意」,誓要硬闯防疫点,无果后愤而砸门。 当民警赶到的时候,「两亿女」竟然不束手就擒,还彻底放飞了自我。 这都是哪 …
香港偷渡的怎么判的?
和瞒报官员同罪的话我支持。
瞒报官员怎么罚民众就怎么罚
一开始看到朋友圈转的,有点担心:“明知而没有主动报告”,就立案了?可谁也不是天天盯着轨迹发布的啊?
仔细看了下通告内容
经查,姚某某 3 月 5 日曾与确诊病例同处西安市未央区开元路福建海鲜楼,在西安市防疫指挥部相关轨迹公布后,其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却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
显然,这哥们儿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否 “明知”,不好判断。相较而言,后者才是更值得注意的问题(十余人感染是结果)。
具体是哪种情况,不清楚。希望不是矫枉过正。
也希望大家多多关注疫情信息,多多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为自己,也为大家。
补充
评论区中智子同学提到,会有明确通知,原评论如下(已设为推荐)
我家人曾经与某个确诊病例去过同一场所,根据我的经历,社区会直接给你和你的小区物业打电话,电话联系不上会直接去你小区找你或让物业联系你,高速你如果你在家就不要出门,如果不在家就立即回家,几个小时后防疫人员就会上门给你做核酸并帖封条。所以 “明知” 的意思应该是社区已经通知你了,你还在外面跑
如果是这种情况,还自己想方设法在外面乱跑,那么确实是欠收拾。
港仔跑去深圳的判不判???
该涉事人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不如看看之前的一些案例。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获悉,3 月 16 日下午,该院对被告人李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因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兰州市席某甲在 2020 年疫情防控期间,隐瞒行程,导致数百人被隔离,检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十个月。9 月 4 日下午,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被告人邓某某、田某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该案系宜宾市首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案件。
所以,该涉事人被刑拘是大概率的,具体判多久看调查结果和最终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此前西安那波疫情才过去多久,又有人不按规定行事,这是想再考验那边疫情防控组织能力吗?
美国回来的没问题,香港回来的没问题,海外千里归国的都没问题
西安本地的抓起来判了,葫芦岛大货车司机也判了,所以,病毒到底是谁投的
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外地真有病的统统没问题,板子最后打的都是本地被感染的
除了有钱人、有权人身份与阶级的差距,最大的出发点就是震慑力和责任
航班为了效益开放国门一直就没断过,回来的人是不是有病跟航运系统是没有责任关系的,假如有个条令发现乘客有病归国,航运领导下岗,你猜会不会有效阻止带病回国现象
为了震慑大部分人配合疫情,基层一定是要树立一些违法典型,因为责任到人,这些带着任务的基层具体执行的时候,层层加码,玩了命推卸责任和重打大板,一些脾气暴躁不配合检测,过于耿直的群众被判几年都不惊奇,杀良冒功领人头费的自古都有,何况是真被感染的
一件事情如果只有利益而没有责任,即使这小部分利益能损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是有人争着抢着排着队去做,但一项工作只有责任而没有利益,流程不会改进,惩罚却会层层加码
怎么得出【莫名其妙】这四个字的结论,
原因写的明明白白,怎么就莫名其妙了。
我能骂人吗?
最近刷知乎越来越生气,
这些都是什么,
问题是因为瞒报行动轨迹,影响流调,影响防疫部门及时找到密切接触者,
而那些密切接触者自己并不知情,没能及时隔离,
就会进一步接触别人,导致别人感染,
重新盘一下因果关系,
因为这个人没有及时说自己都去了哪里,
导致防疫部门不能第一时间找到密切接触者,
导致十余人感染,
为了那些不清楚的人看明白这个因果逻辑,
我再说一遍,因为瞒报行动轨迹,导致十余人感染,
你再看看隔壁 500 多人点赞的答主说的是什么话:
得病就成了罪犯。
问题中说的很清楚,
瞒报行动轨迹是罪犯。
到这种人口中就成了:
得病就成了罪犯。
这思路类似开车,
人家问题中说的是,有人开车不遵守交通规则,
撞了人,被抓起来了,成了罪犯,
然后隔壁就感慨说,
哎呀,这年头,开个车都能成罪犯,
是这个逻辑么?居然还有 500 多点赞的,
然后他还能推出结论,哎呀,现在真是人性凉薄,
这都哪跟哪?
一个地方爆发疫情,周边城市,甚至很远的城市,
都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医疗队,
一车一车的大白,一车一车的医护人员,
往疫情爆发区运送,
疫情初期,没有数字化统计手段,
你知道防疫人员是怎么做记录了的吗,
前面一排医护工作人员做登记和核算检测,
后面一堆各地中小学教师志愿者用手往记录本上抄,
一行行往电脑里打,
防疫两年多,光死在防疫工作前线的志愿者和医护人员就多少人了,
你怎么得出来的人性凉薄???
然后还能跟一句:
这都什么跟什么,
请问如果你是那被感染的十几人中的一个,
你知道了,自己原本可以不被感染,
你被感染的原因是有个人,隐瞒行动轨迹,
导致防疫部门无法及时找到密切接触者,
导致你被感染了,
请问你会感慨人性凉薄,
隐瞒行动轨迹的人只是得个病,就被抓了????
最近逛知乎,发现一个现象,
有大量小号,名字都是中文两个字的,
(估计他们以后会通过改名,
让自己的队伍显得没那么好辨认)
点开主页都是一片空白,
(还好这一点短时间内无法弥补,
即使他们集中回答一堆问题,
回答时间也无法更改。)
或者简单的有一点回答,
主要回答都集中在俄乌局势,防疫政策,这两类问题,
而且口径非常统一,
俄乌局势拼命反俄罗斯,挺乌克兰,
防疫政策疯狂质疑,支持躺平,共存论。
大家再想想,现在国际舆论,
是哪批人,哪个国家在挺乌克兰,
在支持防疫全面放开,躺平,共存论,
还不够清晰吗?
上面我截图的这位,
不知道是真的不明白里面的因果关系,
还是有意为之,这种行为除了带歪舆论,
也会误导一些不明所以,
发现不了其中逻辑混乱在哪里的吃瓜群众,
达到了煽风点火的目的,
因瞒报导致十余人感染,瞒报者被抓,有问题吗?
到他嘴里,就成了生病被抓,
因开车撞人被抓,有问题吗?
到他嘴里,就成了开车就被抓,
这其中的因果关系差异,很容易辨认,
知乎快点开通回答和评论显示作者 IP 地址吧,
不用显示具体地址,显示所在省就够了,
那样这个世界能清净很多。
香港疫情问题不追责吗?
死亡率都全球最高了涉事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在香港疫情问题不处理之前其它所有的追责和追究法律责任都站不住脚,不公正不客观。
香港日增 5 万、每天近 200 人死亡、死亡率全球最高!中国吉林、河北、广东等 12 省市疫情反弹!
香港新增了 56827 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再创史上新高,甚至有专家预计到了 5 月份香港会有高达 458.2 万人感染。于此同时,死亡率也是高得出奇,死亡人数由此波疫情前的 200 人,飙升至昨天的 1358 人,赶超英美,成全球死亡率最高的地方。
香港未来日增或达 18 万,
超一半人会感染
看到疫情数据,我们才意识到香港的疫情已经超过了新加坡,香港连续多天日增破 5 万,如果考虑到还有没有测出来的,香港疫情已经到了一个非常紧急的时刻。
根据港大医学院仿真模型的预测:
3 月 7 日,香港每日新增感染 18.1 万人,累计 233.5 万人;
4 月 8 日,每日新增感染 7322 人,累计感染 453.1 万人;
5 月 15 日,每日新增 443 人,累计感染 458.2 万人。
香港大学医学院团队也表示,未来一周,特区疫情将达到顶峰,届时每天新增感染数超 18 万。到第五轮疫情结束时,最大累计感染数或达 430 万人,即总人口 58% 者会染疫。
死亡人数激增致停尸房不够用,
死亡率全球最高
2022 年前,香港特区抗疫成绩不俗。前四轮疫情累计确诊 1.2 万例,占总人口 0.16%。但第五轮疫情让抗疫形势急转直下。
香港卫生防护中心表明,此波疫情的公立医院死亡人数已经高达 1153 人,过去 3 天,平均每天都有近 200 人死亡。
防控没做好,找人背锅而已,而且实在不想再找个官背了,一个小官也不舍得,只能把锅甩给一个刁民了。
这是他们用了很多次的办法,一边把防控措施定的很严,一边执行的很松,这样出了问题,他们是没责任的,是你们违反了防疫规定,出了事情,抓你判你,他们高枕无忧。
看通报内容 “在西安市防疫指挥部相关轨迹公布后,其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却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
通报里的内容有三点是值得商榷的:
第一就是 “明知”,看通报的意思,是因为防疫指挥部公布了之前感染病例的轨迹,所以认为姚某某 “明知”。但是当你的城市有疫情之后,请问有多少人认认真真,每天都看政府发布的流调轨迹,并且会认认真真跟自己的轨迹做对比,以确定自己是否是密接人员。
如果你做不到,请不要要求别人一定要做到,他跟你一样只是一个关注生活多过关注疫情的老百姓。
而且,在司法体系中,从来就没有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这一说。相反我们是要让老百姓主动学法、知法、懂法。如果 “明知故犯” 是罪加一等,那等于是告诉大家,千万不要去关注防疫部门发布的流调报告,让自己处于 “无知” 状态,才是对自己的保护。
第二就是 “自行服药”,这条就更诡异了,法律有规定现在出现发热症状必须就医,不得 “恶意服药” 么?再说,现在出现发热症状是不允许诊所、社区医院、私营医院接诊的,必须去公立大医院。都是老百姓,你会因为一点头疼脑热就跑大医院花上一天的时间 “核算、挂号、等待、化验、诊疗、取药” 么。
最可笑的是第三 “出入公共场所”,请问防疫部门是否知道这个姚某某是密接。如果是,你的隔离管控呢?如果防疫部门不知道,请问凭什么说老百姓是 “明知”?
所以,到底是谁在犯错,谁在危害公共安全。
现在的社会太危险,你只是平凡的生活、平凡的工作,一个不小心,就成了刑事罪犯。而你的未来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还用说吗?肯定是要从重处罚,不然何以平民愤?
相关案例: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现疫情,校党委书记被免(省委决定,总督学、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岳强兼任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张立峰的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党委书记职务。)[1]
疫情期间瞒报新冠肺炎造成疫情传播,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14]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该涉事人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次,就如同
所说的一样 “一视同仁,从重处罚,该免职就免职,不要搞双重标准”。
最后 “疫情下的我们,每个人都在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大家都为了战胜疫情而一直在努力战斗,每个人都是好样的,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们,一起加油!待春暖花开的季节,去见你想见的人。”
依法立案侦查,一点没问题。但拜托有的答案不要故意煽动情绪、带节奏,又是判十年、又是判无期的,最讨厌这种幸灾乐祸的人。好多答案都有个疑问,当事人是不是平时不看手机不看新闻的人,因为生活中有好多这样的人。而且通报中没讲到最关键的一点,当事人是不是在防疫人员通过街道社区找到他并通知不要外出的情况下,还坚持外出?如果从头到尾,防疫人员根本没注意到这个人,而他自己也因为不看新闻、不用手机,没意识到自己成了密接人群,我觉得还是要考虑实际情况的。当然现在是立案侦查阶段,相信会把情况调查清楚的。
一边是免职,一边是刑事责任
唯有感恩
为什么高赞可以侃侃而谈,因为身边没有这样的案例啊。如果真有,你看他喊打喊杀得有多凶。
还是侥幸心理太严重。此人最开始只是个密接而已,老老实实隔离报备啥事没有,国家还能给你免费治。可惜他以为自己不会感染,照常生活,最后兜不住跑去买药。
法律责任方面,在明知自己是密接的情况下,违反防疫规定,多次出入公共场合,最后导致十余人被感染,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没毛病。
我这段时间一直在深圳做抗疫工作,天天 30 多度,晚上 10 点才下班。防护服、手套、面罩,一戴上去,2 分钟就被汗湿。
目前国内执行的是动态清零政策,只要所在区域有确诊,那就是各地方政府的最高级别事件。你要对着干,那铁拳就来了。无论你认不认同现在的政策,你不遵守规定,最后只能自己承担后果。背负刑事责任,不仅丢工作,而且有了案底也不好再就业。
更为致命的是,你不仅本人今生与体制无缘,而且你的子女也无法进入体制。如果以后孩子今后恨你,你怎么想?怎么算,都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就像钟南山上周对香港市民说的一样:不管你有什么政治理念,现阶段第一要务是控制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希望这波疫情赶紧过去!加油加油
求关注~作为法律答主,新写的回答,朋友们有兴趣可以看看~
男子网上出售 4 万元旧书被罚 28 万元,起诉执法部门后胜诉,出售二手书有风险吗?2022 年 315 晚会曝光的非法医美在你周边存在么?正规机构需要哪些资质?非法医美有何安全隐患?如何看待 315 晚会曝光,免费 WiFi 手机 App 根本连不上,还自动下载其他应用致隐私大曝光?
各位谁知道去年过年前的疫情爆发中的乱像,除了医院至孕妇流产。其他比如隔离买馒头打人,捐献物资出现在市场被原价售卖等事情。哪位领导有人受处罚的?
求科普谢谢
挺好奇,官方都知道哪些是密接了,
怎么不直接上门找人,拉走去隔离…..
2022 年大年前 27 还是 28 号,三门峡一例杭州返乡人员确诊新冠病例。本人和密接者迅速转移至省级专门医院治疗,所在小区以及关联小区(两个小区之间有一通道可来往) 当即封闭,大门口刑警值班,医务人员和政府部门值班人员严阵以待。
全县迅速动员三十多万人全额进行迅速病毒筛查,有关医务人员几乎全部投入新冠核酸病毒监测,年前每天监测一次,过年期间,两天监测一次。集体筛查,每人监测费用为约为 10 元。这样推算下来,近千万的资金被迅速消化掉了。
当然这段时间,每个小区严阵以待,测温、健康码都要检查,更不用说,三十多万居民不能流动!这成本该有多大?
对于西安这个明知自身可能被感染,却隐瞒行程不报,且多次进入公共场所,造成十多人感染。此人置国家清零政策于不顾、置他人生命健康于不顾、置可能产生巨大社会和财政成本于不顾,极端自私和愚蠢,可谓胆大妄为!
西安司法机关这次行动,合国策、顺民意。举双手赞成,这样的人不仅要立案调查,还应该雷厉风行,迅速查清事实,移送法院起诉,短、平、快,从严判决,杀一只瘟鸡儆群猴!
一、瞒报病情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瞒报病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隐瞒疫情病情不报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不同主体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不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隐瞒、缓报、谎报疫情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和个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公民的义务,公民一定要配合好当地党委政府的指挥协调、疫情检查及信息上报工作。这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对整个社会负责。
自己瞒报的肯定要依法追究责任,但是,流调部门是怎么帮他瞒住的,既然知道他是同时空交集者,为什么不是第一时间去跟他联系或者上门检测。
上次疫情的时候,我们小区跟确诊病例有时空交集,就是在同一条路上走过,都能接到流调电话,让居家隔离,上门做核酸。
要是罪犯都能自首,那警察可就省心了。
说一个题外话,就这个问题下面的答案和评论,说西安没有被黑我是不信的
有的人呆在国外就别操着国内的心了
1. 社区、居委会会明确通知到个人,或者由楼长每家每户通知到,如果你和父母住一起那么可以只通知到其中一个
2. 很多公司包括小门店老板都会被约谈并且有这些公司、门店老板、领导通知到所有员工. 覆盖面上到大型企业小到普通门店.
我这人从来不关心 XX 发布这些信息,但是疫情地区上述是官方基本会做到的。所以不要说不关注官方通告所以不知情。真的不可能的事情.
而且对司法实践稍微了解点的就知道 “主观故意” 的判断标准非常严格,这种定罪就是有极其明确的证据证明其主观故意了。
这个例子是什么情况,是你在这两年里已经清楚地知道国家法律的规定,知道故意瞒报是违法的,根据实际情况和恶意程度可能会判刑的。
首先明白一点,但凡不是很严重的情况哪怕瞒报都绝不会判刑,有的人真不知道是蠢是坏一直在偷换概念成得了病就会莫名其妙被判刑。我举个例子,你公司有个人偷了你的手机,法律明文规定超过 2000 就属于盗窃罪要判刑的(我印象里是这样有出入无视,亲戚有公检法工作的)。但在司法实践的时候最后一般都是治安拘留一段时间后不会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为实际情况现在一部手机普遍超过 2000,但恶性程度和制定该法律的时候已经有了出入。又是你同事偷的,也算是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管是公安还是对方家属还是公司其他人多少都会劝说。而一些小偷你说他坏吧他真不一定很坏,你说他好吧,都偷东西了能好么?所以实际情况连这种明确盗窃且金额达标的情况都经常定罪,结案的时候会把价值放到一千以内然后因为不构成盗窃罪入刑标准放你一马,更何况得新冠?
法不容情确实是,但是法外容情在司法实践的时候也很常见。
新冠判刑的这种是什么情况?是你明知自己行为违法。是已经有人通知你,你已经知道 A 核酸检测阳性,你也清楚地记得自己和 A 非常亲密地接触过,同时你发现自己似乎有了点身体不适。你在怀疑自己很有可能也感染新冠的情况下,出于各种考虑,故意瞒报,试图自己买点药吃缓解之后瞒天过海。而且这种行为要负刑事责任连我外公外婆 84 岁的人都知道,你告诉我你还不知道?
有些住在国外心在国外的人又蠢又坏地故意模糊 “主观故意”,和国家对此行为入刑宣传了快两年视而不见。把这种行为偷换概念成 “得了病就被国家莫名其妙判刑”,还有那么多人又蠢又坏地支持就离谱。
最简单的道理,目前多少人确诊了?只有几个判刑了?判刑的几个很多还是一年且最后普遍都是缓刑. 但凡你不是情节极其恶劣的,别说法院判刑,你连被移交检察院的机会都没。
现在一群回答又蠢又坏地偷换概念到处输出 “我国又开始得个新冠都能被判刑了”。甚至又开始 “某国”“你国”
你们喜欢自由民主的美国是你们的事情,我妈我外婆他们也天天抱怨这几天上海又开始各种隔离烦死了. 我阿姨、姨夫倒是支持政府的. 但是别看我妈他们抱怨,别看我同事有抱怨的,真要说全面放开各种共存你看有几个人愿意?
到时候因为国家不管控疫情导致我的小孩被你的孩子传染了,他的小孩可能免疫力问题就是没得新冠,在已知新冠有后遗症且有可能造成脑损伤的情况下到时候又要开始质问国家为什么不管控了。
于是一群理中客又开始 “啊呀,我们没说放任不管,只是说不能现在这样一刀切,要人性化”。且不说你能不能提供更好的方法,就目前无症状感染占了大比例的情况下,所谓的“人性化” 结果就是延缓几个月后全面爆发,等同于“几个月后全面放任不管”。要么就干净利落地承认自己支持放任不管和病毒共存,别装模作样扯折中说法,怎么折中?一个人平时有多少交际?按理中客的折中思路一定会有遗漏,时间一长这一处遗漏就辐射全省. 所谓折中的说辞等同于全面放任不管。
要么就别遮遮掩掩的,直接承认自己比较支持放任、共存,要么在反对目前政策的情况下给出实际的具体的方案。光质疑谁不行?随便找个门卫老大爷上到国际形势下到菜市场买菜,左到量子力学右到基因工程每个都能和你长篇大论. 对,说政府为了功绩为了官帽就是要一刀切,但是一刀切的背后带来的损失难道就不算在内了?能有更好的控制方法谁不选?
主要让我作呕的就是一群人阴阳怪气地又开始十年前公知泛滥时期的 “你国”“某国”“顺从” 吧啦吧啦的. 你真觉得是这样就安心呆在国外别操心国内的事了。
你要真认为共存好点或者质疑的同时也想过更好的方案,具体交流讨论也就算了,毕竟现在的防疫措施确实也有一定负面的影响和结果,但是很多回答就是各种阴阳怪气中国百姓 “顺从”“傀儡”,“你国”“某国” 的. 还偏偏要装波理中客
等立案侦查完再说咯
目前就四个字
证据不足
百姓瞒报立案调查,官员瞒报带薪休假
另外,这个标题看得我恶心,大人,好大的官微呀
建议与吉林一视同仁,从重处罚,该免职就免职,不要搞双重标准
**明确知道自己是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不报告而选择和家人在一起,不但会害了自己,也会害了家人。**间接的可能也会害了家人的朋友和同事,是一件非常不值得做的事。而且像这样一旦东窗事发,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特别是 “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的行为不可原谅,因为这显然是故意的散播新冠病毒的行为。
新冠病毒无论如何变异都是呼吸道传染病病毒,不吸入就是防疫的终极措施,基本就不会染病。
如何保证不吸入?当然是不集聚,而分区封控就是不集聚的行政措施。集聚选择在室外通风良好的场所,保持相互之间的距离 6 米以上,就不会吸入对方呼出的新冠病毒,哪怕对方是新冠病毒的携带者,也不会吸入对方呼出的新冠病毒。因为飞沫传播不了 6 米,而对方每次呼出的 0.5 升气体中有病毒气溶胶,也会在广巨大的室外空间瞬间被扩散没有了。
瞒报行程和家人在一起,能在室外和家人聚聚吗?能保持 6 米以上的距离吗?一样都不能。一样都做不到就有可能造成把新冠病毒传染给家人的后果。
牛津大学曾经对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患病前后的脑部 CT 进行研究,有相当大的部分造成了记忆区域和味觉、嗅觉区域的脑萎缩。这种影响有可能是不可逆的,有可能是终身的,为了几天不隔离,可能造成了家人的终身伤害。值得吗?显然不值。
我觉得西安市这一次的做法非常好,属于终于硬气了一次。
去年的明知核酸异常的还快马加鞭逛了西安市景点的夫妻就应该立案可惜给了他们面子,瞒报流调的给了面子,明明是买了馒头非要出封控村最后引发暴力的也是没有在追责,这些都让人觉得我就可以钻空子,反正也没见他惩罚谁。
所以该罚就要罚,不然老百姓陪跑一个脑残太冤了!
被病毒感染也犯法,河南金域检测的事怎么说?
什么是瞒报?这个瞒报普通群众可担待不起。
首先,有关部门有没有通过有效途径通知姚某,让其进行报备。如果通知了,他没去,那么,这个没话可说。如果,仅仅是通过新闻平台,播报了涉疫地点,那么,姚某完全可以说不知情,这完全合理,也不能证实他知道。
这年头,当群众也不好当。一不小心就会被戴个寻衅滋事的帽子,也会一不小心,给挂上瞒报的牌子。而瞒报一词,以前的群众可受用不起,是官方的特有名词。至少也得是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群众有责任配合防疫,但群众不可能完全掌握信息,有时候无法主动防疫。所以经常说群众要政府配合工作,没人会说,群众你要主动参与政府工作,不主动参与,就要追责。
还有一个问题,即使真的瞒报,那做不做到官民一体,官员怎么处理的,群众又是怎么处理的,这个事情要搞清楚。
瞒报疫情的官员都刑拘了吗?
现在不仅密接,连次密接都要求集中隔离,关键还全程自费。
我好好生活,莫名其妙要求配合国家防疫,不仅被限制人身自由,还要花几千块钱住空调都不能开的酒店,甚至还可能因此丢掉工作。
请问这上哪说理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2. 新冠是否是甲类传染病?
不是,属于乙类的传染病。但目前(截止 2022 年 3 月 16 日)仍然是按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3. 目前是 “立案侦查” 阶段,问法律责任。
问题描述里点名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
具体要承担哪些责任见加粗。这不是新冠来了,拍拍脑袋新制定出来,而是一直以来的有法可依。
**吐槽:**说好的依法治国,怎么底下两群嘴炮。一群不看法律谈无罪,一群不讲证据给定罪。不过,两群人好歹有个共同点,全靠自己主观臆测,还都觉得自己老 NB 了,在其他人的上一层。
对某一群,各国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也不尽相同。在中国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对另一群,疑罪从无原则,就是要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不受恶于法。今天是张三被冤枉,明天就可能是李四王二麻子和你。
恶心啊西安活该被喷
就是社区工作没做好找个人背锅
“瞒报” 这个词用的太好了把社区的锅甩得干干净净全是因为他没有上报,瞒的前提是通知到位那我问社区打过电话了吗?上门问询了嘛?每天新增病例这么多密切接触者,万一不看新闻没注意手机不知道自己是密切接触者咋办呢?
你说了密切接触者要隔离,那你倒是打个电话啊,电话都懒得打吗?
需要隔离人员没有名单吗?少一个人你不知道吗?
几轮下来了隔离全部要考老百姓自觉,然后个别人根本没收到消息就要被起诉坐牢,活该西安被喷。
吉林怎么校长怎么不立案呢?就因为吃公粮有 py 交易码
每天去哪儿了,晚上睡觉前一定要一地不落地告知社区工作人员,管他是不是有交集。有任何头疼脑热不舒服也要主动告知,然后等待疾控部门处理,不要出门,不要自行服药,领导说怎么干就怎么干。通话录音,微信短信不要删,保命要紧。
病毒是我们现阶段最大的敌人,感染病毒就是先病毒投降,就是投降派;身体带毒而不积极灭毒,就是与病毒同流合污,成为了病毒中间的一分子,就是新伪毒;身体带毒还隐瞒并且到处乱跑,就是病毒毒害人民群众的帮手,就是抗疫时代的汉奸,也是故意杀人犯。
在伟大斗争新时代,这样的汉奸基本都够得上被枪毙一百回了。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正在 “取代寻衅滋事罪,成为新一代的口袋罪”。
不妨胆子大一点,直接定成 “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样就更“名正言顺” 了。
对老百姓来说:
1、反正,经过这么几年折腾下来,工作愈发难找了。
2、“妨害传染病防治” 多磕碜,“危害国家安全”,好家伙,一听就很唬人:
兄弟,怎么进来的?
妨害传染病防治…..
哥几个,这人有病,人传人,咱以后离他远点。
兄弟,怎么进来的?
危害国家安全!
大哥,太厉害了,以后我们就跟你混了。
公布轨迹,没有看见可不可以,不看手机不看电视也有罪吗?
好家伙,吉林的那家伙是瑟瑟发抖,还是稳坐钓鱼台
吉林
真的好累啊,几年了,经常封城,这次封城一点存款都没有 ,刚找到工作,还没去培训,就又封城了,看着微信的一块五,我还不知道这几天怎么过
瞒报?参考郑州瞒报的下场处置吧
可能人家没咋上网呢…… 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上年纪不咋看手机那种人。诶。疫情赶紧过去吧。累了。
01
前天晚上及昨天白天,
上海迪士尼核酸检测,
上了好几次微博热搜。
网民们纷纷感叹:
“上海又给全国上了一课,
这才是人间防疫该有的样子。”
02
这次上海迪士尼核酸检测,
第一个特点:快。
10 月 31 日下午 5 点左右,
上海方面接到杭州通知:
杭州新确诊一名新冠病例,
病例昨日曾到迪士尼游玩,
在园内待了近 11 个小时,
极有可能引起大面积传染。
接到这个通知后,
上海的反应速度有多快?
不到十分钟,
上海迪士尼就已经封园。
5 点半左右,
大批医疗人员、民警和志愿者,
开始陆续出现在迪士尼门口。
迪士尼立即对外发布通告:
所有游客离园时需接受核酸检测。
这反应速度,真叫一个快。
更快的还在后面,
医护人员仅仅用了四个小时,
就完成了两万游客的核酸检测。
这效率,快得简直惊人。
更惊人的还在后面,
晚上 7 点多钟,
上海各学校、单位、居委会、村委会,
纷纷接到通知:
迅速统计这两天有没有人去过迪士尼?
一个多小时后,
周末两天迪士尼游客名单出炉。
单位、学校、居委会、村委会,
立即通知名单上所有人员:
就近到以下医院做核酸检测。
几十分钟后,
各医院核酸检测窗口就排起了长队。
11 月 1 日上午 8 点 12 分,
“上海发布” 发布消息:
已累计筛查 33863 人,
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所有场地都已完成采样消毒。
这速度,简直快到不可思议。
在我们正酣睡之时,
上海却通过迅速行动,
将一场极可能引发巨大灾难的疫情,
扼杀在了萌芽之中。
03
这次上海迪士尼核酸检测,
第二个特点:稳。
所谓稳,就是 “有序”。
从接到杭州的通知开始,
到完成数万名游客的筛查检测,
整个过程有序得就像演练过一样。
警察迅速集结到达现场,
医护迅速集结到达现场,
志愿者迅速集结到达现场,
然后迅速各就各位,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应该站在哪个位置,
都知道应该做些什么:
检测的检测,
筛查的筛查,
流调的流调,
维持秩序的维持秩序,
嘘寒问暖的嘘寒问暖,
有力有序,不慌不乱,
实在是太 “稳” 了。
04
这次上海迪士尼核酸检测,
第三个特点:准。
要是换做其他城市,
有数万人到过迪士尼,
那肯定要搞全面封锁了,
那肯定要搞全员检测了,
那肯定要搞全区隔离了,
但是上海并没有这样做,
因为这样做,
一会耗费大量人力,
二会耗费大量物力和财力,
三会影响无数人正常生活。
所以上海决定实行精准防控:
精准筛选出迪士尼游客,
然后对他们进行核酸检测,
以及 2 天闭环管理和 12 天社区健康管理。
其他的上海人,
该上班上班,该下班下班,
该打游戏继续打游戏,
所有人都按照正常轨道生活。
05
这次上海迪士尼核酸检测,
第四个特点:暖。
上海接到杭州通知后,
虽然对迪士尼进行了封园,
但封园却非常人性化,
只是关闭了室内项目,
而让室外项目照常进行:
想离开的游客可以立马排队做检测,
想继续玩的游客还可以继续玩。
没有搞一刀切,很暖。
而且,排队的时候,
孕妇可以先测,很暖。
抱孩子的可以先测,很暖。
渴了有人送水,很暖,
冷了有毯子提供,很暖。
充电宝源源不断,很暖。
虽然迪士尼停业了,
但当天恰逢万圣节,
所以上海方面,
很人性化地没有取消烟花表演。
于是游客们才有幸得以:
一边排队做检测,
一边欣赏烟花绽放。
一些游客发朋友圈说:
“这是最浪漫的核酸检测。”
由于疫情管控,
上海停了地铁 11 号线。
地铁关了闸机口,
出租车也不能来,
所以很多没车的游客,
在检测完后没法回家。
于是上海交委,
立马调了 220 辆公交车过来,
将所有游客一一送回家。
一个上海市民说:
“当轮到我做核酸的时候,
听说地铁停了,
我还担心怎么回去呢,
结果走到公交接驳站一看,
一排排公交车正等着我呢,
又是一阵暖心。”
06
上海的这次有序防疫,
昨天被《人民日报》翻牌了。
《人民日报》盛赞道:
“万圣节没有光怪陆离的鬼神,
也没有拯救银河系的超人,
一个有序的城市组织就是金钟罩。”
一些网友在下面留言感叹:
“确实如此,
上海今天又给全国上了一课,
这才是人间防疫该有的样子。”
上海确实值得学习。
2021 年 9 月 17-18 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在上海召开全国新冠疫情防控经验研讨会,
旗帜鲜明地强调:
“建党 100 周年之际,
在上海召开全国新冠疫情防控经验研讨会,
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
学习借鉴上海等地经验。”
上海确实太牛了,
它是全中国人口最密集的城市,
常住人口有 2500 万。
它是中国接收入境航班最多的城市,
承担着全国 1/3 的出入境航班客流,
但截至到现在,
上海没搞过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就把疫情控制得牢牢的。
虽然其间发生过几次零星感染,
但都波澜不惊,
所以,疫情防控的上海经验,
确实值得全中国学习。
07
上海经验到底是什么一种经验?
我详细查阅了各种报道,
觉得上海经验包含了五个方面。
第一:领导有意识。
所谓领导有意识,
就是领导理性地科学地意识到:
“病毒会长期存在,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所以我们要做好与病毒长期相处的准备,
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所谓打持久战,
就是既然病毒会长期存在,
那就要想办法把疫情处理标准化:
一方面要稳稳地控制住疫情,
一方面又不能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
这两者没有谁压倒谁,
两者都很重要,两者必须得兼。
“不能动不动就全面隔离,
不能动不动就全员检测,
极其耗费人财物力不说,
还会影响市民正常生活,
还会影响经济正常运行。”
怎样才能既控制住疫情又不影响市民生活?
答案只有一个:
实行精准防控。
上海防疫之所以这么牛,
首先就牛在领导有 “两者必须得兼” 的意识,
有了这个意识,
整个城市的方方面面才能朝这个方向努力。
08
第二: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一位病毒专家,
在接受 “八点健闻” 采访时说:
“你看上海的新闻发布会,
书记是不出来讲话的,
市长是不出来讲话的,
因为他们不是专业人员。
但其他很多城市就不一样,
既看不到专家的身影,
也不知道专家在决策中起了多大作用。”
上海决策层有一个特点:
就是相信专业精神。
所谓相信专业精神,
就是 “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
在遇到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
领导退后一步,
授权专家去处置这一问题。
或者召开专家座谈,
充分听取专业意见,
然后根据专业意见制定科学决策。
而不是像很多地方一样,
用领导意志代替专家决策,
一发现疫情就让绿码全部变黄码,
一发现疫情就让全市绿灯变红灯。
正因为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
所以近两年来的疫情防控,
上海多次成为效仿的模范生。
09
第三:疫情处理标准化。
昨天深夜 0 点过,
张文宏发了一条微博:
“疫情常态化,疫情处理标准化。
所有的游客现在可以安然入睡了,
但我的无数同事会继续工作,
完成防控的所有标准程序。”
上海防疫为什么这么牛?
就是牛在他把所有处理标准化了。
即使遇到迪士尼这么大的 “灾情”,
按照标准程序一走,
也就从从容容、波澜不惊地解决了。
关于上海疫情处理标准化,
我就不展开讲了,
央视《新闻调查》做个一期节目——上海防疫 27 天。
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
就知道上海的标准化有多牛了。
这套标准化有多牛,
一个上海市民举了一个例子:
“广州爆发第一例的时候,
当晚老公出差从广州回上海,
早上一起来,
他就接到了居委会的电话,
根本不需要自己报备的,
上海的追踪能力太强了。
关于追踪密接和次密接,
自去年疫情以来,
我从来没有在‘上海发布’上看到过,
上海要找哪个航班、哪次列车的密接,
从来就没有。
几乎都是在你知道自己是密接之前,
你就已经被电话告知要核酸检测了。”
关于疫情处理标准化,
上海市长龚正用十二个字总结:
主动发现、快速处置、精准有序。
有多精准?
“多一个不要,少一个不行。”
10
第四:人性化。
所谓人性化,
就是 “把人当做人来对待”。
关于上海疫情防控的人性化,
这次迪士尼检测大家都看到了。
我再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只提地点不提人。
很多地方公布确诊病例时,
会公布该病例的各种隐私信息,
住哪里姓什么,
去过哪个宾馆,
跟哪个人开过房。
但是上海从不这样做,
上海公布确认病例时,
都是 “只提地点不提人”:
“对外公布感染病例的姓名、性别、年龄,
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不说,
反而会造成两大危害。
一是会暴露感染病例的隐私,
让感染病例被谩骂被社死。
二是因为害怕隐私被公开,
一些感染病例会故意隐瞒行程,
这会给疫情防控带来很大麻烦。”
第二个例子:允许宠物和人一起隔离。
大家应该都看过新闻报道:
很多地方隔离不准携带宠物,
结果 “14+7” 天隔离下来,
隔离者喂养的宠物都饿死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另一则新闻:
上海集中隔离允许携带宠物。
今年 1 月份的时候,
上海黄浦区被列为中风险地区,
一部分人需要集中隔离。
有些人为此非常焦虑:
“我们去隔离了,宠物怎么办?”
上海处理非常人性化,
立马咨询专家们,
专家们给出意见:
“携带宠物隔离不影响防控。”
于是政府立马发布信息:
“集中隔离时可以带上宠物。”
千万别小看了这一举措,
这一举措虽然很小,
但充分体现了上海的人性化。
在很多城市,
执行人员才不管这么多,
都奉行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叫你别带就别带,啰嗦啥!”
所以难怪有网民说:
“在防疫的人性化上,
上海是国内的天花板。”
11
第五:领导有担当。
上海的精准防控,
被专家们称为 “陶瓷店里抓老鼠”,
“既要抓住老鼠,
又不能打破瓷器。
就是既要控制好疫情,
又不能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
但是精准防控,
是不是就能保证百分百精准?
当然不能。
做得再好,都有可能发生失误。
有些地方的官员,
就是因为害怕失误丢掉官帽,
所以动不动就搞全面隔离,
动不动就搞层层加码。
但上海领导特别有担当,
“只要按照标准化程序去做了,
哪怕出现了疫情,出现了传染,
这个责任也由我们领导来承担。”
正是因为领导有担当,
上海的精准防控才能得以顺利推行。
12
我为什么要写这篇稿子呢?
因为中央和国家卫健委,
三令五申地强调:
要科学防疫、精准防疫,
要在尽可能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经济活动的前提下,
做好新冠疫情的处理和控制。
确实如此,
中国常态化防疫已经持续一年半了,
在新冠病毒必然长期存在的情况下,
我们是该总结一些经验和教训,
来提升疫情防控的精准度了:
既要控制好疫情,
又不能太影响人民生活和经济运行。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
上海经验就特别值得各地学习。
我看到有些网民说:
“别再吹上海的精准防疫了,
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无法做到。
上海基础设施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上海医疗条件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上海人员素质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上海经验是学不得的,
照学只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完全照搬当然要不得,
但学习人家领导有担当可不可以?
是可以的。
学习人家疫情处理标准化可不可以?
是可以的。
学习人家 “两者怎么得兼” 可不可以?
是可以的。
学习人家疫情处理人性化可不可以?
是可以的。
13
最后,
我还想说说迪士尼烟花绽放这幕场景。
很多网民都说:
“这是最美的核酸检测现场。”
“这是上海迪士尼五年来最经典的瞬间,可以载入上海这座城市的史册。”
《新京报》这样评论道:
“疫情改变了太多,
但不变的是,
人们对正常生活的向往。
我们看过无数场烟花,
但这一场注定会让很多人刻骨铭心。
它带给人的余味,
有美好、温暖、人性,
更有从容、专业、信心,
而这些正是防疫时代,
人类应该倍加呵护和珍惜的品质。”
是啊,一个上海市民感叹道:
“昨晚开始我还在想,
觉得自己万圣节 cos 了个倒霉鬼;
但是在上海,让我感受到,
生在中国就是幸运星。
这漫天的绽放,说不出的温柔。”
看到这里了,我不妨多说一句,我猜,你并没有看懂。
其实就是侥幸心理
香港偷渡过来那群人犯了偷渡罪,和传染疾病犯罪。
哪天宣布刑拘啊
“杀一人为罪,杀万人为雄,杀百万为雄中雄 “然无职可免呼!重罚重罚
必须雷厉风行,
“立即免去一切职务”!!
香港一堆偷渡的怎么说
挺好奇吉林因为瞒报而导致感染的要承担那些责任?还是就一个警告就行了?
就像高新医院 “机械执行防疫政策” 一样,在没出独立调查报告,没有当事人出面陈述,没有完全公开案情调查报告之前,对此一面之词暂不评价。
请官方举证此人获知自己密接的方式和时间。
另外请问花那么多钱弄得那个一码通,这所谓的瞒报者的码啥事时候变黄的?
弱弱的问一句: 本次西安疫情原发地所谓 “省外” 感染源有没有在省际之间进行问责?
既然是密接,为什么码不变色?
原来真有那么多人只看见 “瞒报” 两个字就急急忙忙开始打字了。。
死刑死刑,这波疫情的根源找到了,就怪它,都是它的责任。
赶紧判赶紧判,抓了这么大个毒瘤,有多少人等着开庆功会呢。
完美,欧了。
你可以处罚当地防疫的官员,但你不能给感染者判刑
我就想知道香港偷渡来的算不算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香港偷渡过来的藏起来拒不配合的那些人后续怎么处理?谁能给我一个答案?
人家为什么瞒着没有点 AC 数吗?上报就跟蹲监狱差不多,脑子有坑才上报。
魔幻现实,这也能甩锅!这也是瞒报?
这种大概就是所谓的躺平派吧。
可惜躺的不够平,竟然还要吃药。
也不知道脑子和蛋蛋萎缩没有。
不瞒被网暴,瞒了也一样
有些人一天他娘的奔腾不够,什么不要做了,菜比肉贵,钱转不来,货物飞涨
上海这次有人被判吗?
香港政府不用负责任吗?
没有更多的细节,有几个疑问。
第一,不知道西安市防疫指挥部是只公布相关轨迹,他没去做核酸,还是后续有短信,电话通知到人,说明情况后,他没去做核酸。
第二,这中间隔了几天。为什么知道他是密接,还没有做核酸,没有提前控制,放任他乱逛。
免职处理
我是学生,讲讲我疫情期间感冒去医院的事。
如果出现感冒发烧症状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感冒流感什么的,一种是感染新冠了。
如果这时候去医院会被直接送到发热门诊,到发热门诊以后先测体温 血压 心率 ,然后开检查单 核酸检测 血常规 CT 传染病检查 ,现场等四个小时结果。
然后出结果了医生在看病,一套下来包括药钱得小一千了,这就是主动看病的结果,但是如果不去医院 自己被窝里睡一觉,吃点家里感冒药也能扛过去。
换做是你你怎么选择呢,一边是几十块钱加睡一两晚上,一边是小一千块钱加 6 个小时在外面折腾。
主动报备配合防疫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成本压力,面对极小概率感染和百分之百的损失怎么选 ,大家心里都有数,我只是个学生 一千块钱是大半个月的生活费。
死刑吧,不核酸检测 10 年,翻墙无期,拨 120 的 3 年,嘴硬的掌嘴,上网到处喊的无期,下楼的打断腿,全球人口第一的差这么几个人吗。。。赢麻了反正
免职
就这么管下去,没人能幸免。
谁也得不了好!
我有个疑问,以后是不是只要一个省有病例了就给全省每个人发一个短信,这之后只要有哪个人阳性并造成了传播的就都可以扔监狱?
知乎贴吧话民粹化
为什么?吉林那个不立案
动不动就鸡飞狗跳,艹
不久前长安大学那一帮人判了没?
我觉得我们应该顺便消灭感冒病毒,感冒不报告的一律判刑,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就没人再感冒了
瞒报
这词啊,以前都是说官老爷的。
自从疫情来了,咱老百姓也有这待遇啦。
在这片伟大的土地上,老百姓第一次和官老爷平起平坐了。
感恩
免职而已,相当于带薪休假,除非做不到人人平等
西安又花钱买热搜了?
那学校领导的瞒报呢?
得病了还出门,牛逼
搞一个 “统战价值提高班”,在国内应该很有市场。
法律责任有业内人说,我说一下自家的经历和观点。
某机场阳性病例被公布的前一天,恰巧我老公去坐飞机了,落地后没有人联系他,他正常住酒店,当时所有健康码都是绿码,第二天刷手机看新闻才知道然后主动上报的,也就是说如果不刷手机,他很难知道自己的行程问题,如果被感染在之后几天是存在扩散可能性的。
我老公早上上报后,就老老实实在酒店等着没敢动,上午社区就来人确认了,半夜 2 点收到第一个省级流调电话。想想过程,一层层上报走流程,公对公还得保证信息准确,不然闹出笑话谁都头大。工作人员半夜两点还在工作,心急火燎的打电话来确认信息,这个细节就说明工作人员也在追时间,且是不分昼夜的在工作。
但再如何防疫信息也有滞后性,流调需要时间,各个环节落实需要时间,公布后被人看到又需要时间,特别是最后这个环节,面对的群体特别巨大,形形色色的人非常不可控,也最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我记得好像这次还有代表提议合并健康码之类的,也就是说这个东西现在还是各省各自组织、信息共享。
如果城市之前没有疫情,那疫情早期大家的防备心是不足的,谁都不可能每天都神经紧绷。我是相信公布流调信息后不被人看到的可能性的,因为虽然很多人天天手机不离手,也还有很多人不怎么拿手机、不看公众号、不看新闻。上班忙的时候早出晚归累成狗对周围发生的事不知情,发烧了以为自己累到抵抗力变低的可能也是存在的,这种情况如果不被专门的通知,又不去商场、医院、公交车这样需要扫码的公共场所,甚至健康码变色了都可能不知道。
但警方单独把这个人拎出来处理,大概率有明确证据证明他知情不报。他一个人的愚蠢行为,让其他十几位感染者承受病痛和后遗症的折磨,耗费了国家大量的资源,此时需要一个交代,属于咎由自取。
疫情已经两年多,国家付出了多少代价、本身带来的严重后果成年人应该都知道,特殊时期,公民是有义务关注这些信息的,特别是本地疫情信息。
我 5 号就收到短信了,然后跑去医院,说是核酸下班了,6 号花钱中午做的,结果没出来,7 号才出来,6 号又发催,我当时收到短信去医院回来给 12345 打电话,我说我的一码通用移动注册,怎么是联通收到,我联通新办的手机号,以为其他人注册的,12345 说和注册电话号码无关,然后在 72 小时做了 2 次其中一次免费,8 号做了 2 次,等到 9 号,就有防疫办给我打电话,问我做了没有,家在哪里,就挂了。这次反应很速度,也精准防控,就是做核酸的时候维护秩序的人员不行,有插队的,有帮忙给家里排队的,还有吐痰的,没人管,就楞楞的呆着看着,其中也有下沉干部,戴着口罩在下巴,吸烟和排队的距离 1 米半,大家还是配合做核酸的,但是做了几次核酸,遇见我说的这些,我都不想做,我们这做核酸还得跑出去一站路,说的 5-12 有时候 11 点就没有材料了,12 点基本准时或者提前收摊。有人想赶着最后没啥人去做,就白跑一趟,如果没核酸还要考虑回去万一不给进门怎么办,就得出门必须找到做核酸的地方做了。大家都怕封城,没饭吃,没钱花,主要还是考虑没钱花,我住的地方我前几天拿快递,发现门口没人查核酸随便出入,管理村子的可不是物业而是村子的干部委员等等,一个个在村子乱窜,今天隔壁好像是次密接,前边好像还有个确诊的密接,反正被封了居家隔离,我家外边还能听到人来人往小孩玩耍的声音,让人觉得都麻木了,轮不到自己,前两天家门口一群妇女不戴口罩娃哈哈的说话,门口 7/8 小孩叽叽喳喳,看见就两个字无语。今天咸阳宝鸡封城,西安人又去挤菜市场。醉了都,本来没啥事,这一挤,说不定就中招。哎,希望疫情赶紧过去,之前封城全国支援,这次如果再封,只能自求多福。瞎说一堆乱七八糟。对了,补一句前几天我去我姐那一公里距离,进出测温查核酸
我比较好奇,
故意如何谈起
身体不舒服就一定要汇报?
中国法律要不要把每天上几次厕所要检测一下
轻了!建议知情不报者连坐。
看谁还敢病?
目前为止,对天龙人最严重的处罚也就是免职…
难道不应该问的是你发现他密接了,你赋红码了吗?疫情期间为什么还可以在药店买到发烧咳嗽的药吗?
不敢生!
不敢死!
不敢病!你连生病都是犯法的!
建议犬刑(狗头)
要被免职
在西安市防疫指挥部相关轨迹公布后,其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却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
主要是这句话:发布公告后明知…. 他发布了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普通人也没那么多少时间挨个核对自己有没有成为密接。 如果是流调查到他的,为啥没给他作为密接给隔离了?
吉林高校校长瞒报,免职!
西安某某百姓瞒报,判刑!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能不能把三月这一波疫情的源头抓起来判一判
先抓下等人是吧?
为什么老百姓瞒报立马就被立案侦查,
为什么西安的领导已经害死人了也没事,吉林的领导憋着那么多病例不上报也不立案呢?
对的对的,老子身体已经很不舒服了还一定要在外面瞎跑,你猜猜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呢?这世道除了考公还有啥好选择呢
瑟瑟发抖!所以像我这种老是出门不带手机的,违法的风险是更大还是更小?
免职,必须免职
瞒报是吧?
当浮三大白!
不是干部?那没事了,快抓快捕快判快杀。
通报说得不清不楚了,让谁看呐???
这几轮下来了,社会面还没有清零,新增还是有社区核酸检测的
社区核酸又都是 10 混 1,检测的时候排队什么样子大家应该在去年见识过了
只能说还得看疫情发展。。。
至于这位。。。。寄
先国家只要继续执行清零政策的前提下,一切隐瞒是徒劳的。
为了自己和家里人,切记。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客观事实一再证明,不消除 “有病者有罪” 论调,不释放与之相关内容所导致的社会大众的心理压力,动辄立案追诉,瞒报行为只会越来越多。
那些无条件敌视所谓瞒报者的人在自己成为潜在有病者时大概率也会选择瞒报,因为他们都清楚当初的自己强加给瞒报者的责任压力是现在的自己所不能承受的。
让子弹飞一会
不是免职就行吗?
立案是啥意思?
关 1 天还是 15 天还是 3 年?
省略脏话若干字
2021 年 8 月我在西安疾控见习的时候,3 天打出去了 97 块钱话费
为什么要打这些电话呢?
有人又要说了,电话没打通怎么办?
有专门一队人专门做跟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民警上门通知
如果这样还不属于 “明知” 的情形,那么是需要打上思维钢印才算吗?
啊,那有人又要说了,这是 21 年 8 月的,不是 22 年 3 月的
我想不出这套已经实施了 2 年多的体系为什么要停用,除非反驳的人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我相信在基层这套体系是良好运行的
非常时期,务必配合,提供准确的信息。
故意隐瞒情况,不止害了自己和他人,造成疫情传播的还会被依法依规惩处。
遇到疾控中心流调,请你主动、合作、信任!
如隐瞒行程不配合防疫工作,要承担法律责任!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此呼吁人人自律
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
既是对自己、家人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我更关心,西安会不会又不给其他的病患看病了,导致其他疾病死亡率增加。比如,流产……
想起一个段子。
社会主义的人权:发洪水了,灾区的人不走,直接扛走。然后活下来的人骂救援的人为什么救走他。
资本主义的人权:发洪水了,灾区的人不走,大部分都死了。
中国人总是被一部分英雄群体保护的很好。所以大部分都很蠢。
其实社会主义一段时间,然后资本主义一段时间挺好的,筛选一下智障人口,还可以降低人口结构风险。
看到有很多人在说怎么确定 “明知” 的问题,正好这事我经历过,而且恰好也在未央区。
去年 11 月的时候,有个确诊病例去过我家附近一个商场,正好我妈也去了,就成了密接。该病例被确诊第二天,我妈就接到防疫部门的电话了,那时我妈正好在外面,防疫部门就让立即回家不要出门,马上会有防疫人员上门做核酸。
过了一会,我接到社区人员从小区物业打过来的电话,说是家里没人,我妈电话也打不通(后来知道是电话拨错了一位),向我核实了一些信息之后,就让我联系我妈立即回家不要出门,过一会防疫人员会上门做核酸贴封条。然后我就联系了我妈,我妈说她正在回家路上。后面就是正常的隔离流程了。
据此可以推断,只要你所登记的信息中联系方式和住址有一个是真的,你就必然会被直接通知到。
所以,我觉得说这个人 “明知” 应该是已经被通知过了还在往外跑,而不是某些人说的“我发布了轨迹你就应该看到”。
被立案原因有两点:
一、明知自己曾跟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却不按照防疫要求报备。
二、已经出现明显症状却仍不上报,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合,致使 10 余人感染新冠。
都三年了还不长记性或者没有公德心,必须要严惩这样的行为。
而且现在到哪都得扫码,行程轨迹早就有了,就算瞒得了一时,也瞒不了一世。
如果是怕担责,瞒报的责任同样更大,面对疫情,大家基本都上下一心,但就有个别的不作为导致一些问题发生,害人终害己,这又是何必?
最后,大家平时一定要做好防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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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服了,我工作忙,天天去查别人轨迹,你给我误工费啊?我感冒发烧,不严重的情况下,不想用抗生素,想自己抵抗力好点,有什么错,你把感冒发烧必须去医院做核酸的条例给我看啊!还立案侦查,我想传染给别人?我闲得蛋疼?为了那顶乌纱帽,脸都不要了
假如一个人一旦不幸疑似感染疾病,就要杀掉他的宠物断绝他的收入并对他口诛笔伐,那么会有人倾向于瞒报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于法有据,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予以立案追诉。
2020 年 1 月 20 日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刑法》中明确规定,对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并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止罪。
本案中姚某某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没有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作为亲密接触者基于侥幸心理,不严格执行防护措施,不严格遵守上报隔离规定,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加剧了疫情传播风险,加重了疫情管理难度,应当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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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为人明知其患有新冠肺炎,仍拒不履行疫情相关义务,故意携带病毒频繁出入公众场所或者参见聚会的,继而使病毒传播或扩散的,严重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较重,竞合时需要以重罪处理,如果未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时,仍应适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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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手动狗头一个保命
有没有可能是害怕隔离不工作然后没工资呢?
这反正是我对于封城最担忧的问题
网上那张图怎么说来着
上班,病毒不一定要你的命,
不上班,房东,银行,家庭开支,分分钟要你的命,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唯一怕的就是
穷
说实话,我不想带节奏的
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徐青在 15 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为缓解上海市疫情防控压力,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决定,3 月 21 日至 5 月 1 日期间,调整部分上海入境国际客运航班,共涉及 5 家航空公司 22 条航线,共计 106 班。
上述航班入境点将由上海浦东机场调至成都、大连、福州、杭州、济南、昆明、南昌、宁波、厦门、太原、长沙、重庆等 12 个口岸机场。据悉,民航部门已要求相关航司及时向已购票旅客告知航线变更情况,保障消费者权益
请问这要入刑吗?这些地方的老百姓不是人吗?
某地一个月前还鼓吹自己防疫精准到奶茶店,怎么就绷不住了?
好了,歪楼的话说完,来说说西安这个。
说之前我先说我这,我这是成都,就在前天,我们小区封了一栋楼,说是有密接者回来,不过只封了这一栋楼,其他栋不受影响正常进出。
楼是下午封的,封的时候医院就来人做核酸检测了,然后晚上 10 点左右,核酸结果出来,解封。
昨天我朋友还电话问我,你小区是不是封了,我说没有,解封了。
那么西安这里,发现这人是密接,为什么第一人时间不去控制并且做核酸?等出事了给别人立案调查,并且说,哎呀,我们政府工作已经做到位了,是这个人不听,所以才立案调查?
侥幸心理是人的本性,为什么总有人觉得违背本性很容易?
我小区那栋楼被封的时候,其他业主都是说,不能回小区了、趁着我们这栋没封赶紧拿几套衣服外出等。很多都是侥幸心理,想着自己这还没封,赶紧溜之大吉。
要知道,如果核酸做完,有人是阳性,我们小区大概率会全员被封,要是这样,这么业主,都有侥幸心理想溜出去的,按西安的处理方式,要统统抓取立案调查吗?
清零政策我觉得没问题
做不到公平公正,才是大问题
对着小人物重判,那些偷渡过来的人呢?
那么带毒回国的人呢?
那些带毒来中国的人呢?
那些在发现疫情后不愿意第一个冲前线的领导呢?
以后会平反的,因为得流感而判刑,emmm……
确实是他们能做出来的事情。
我从来不看新闻,也没关系过我有没有和确诊去过一个地方,我感染了,算什么?算我明知么?
十天了,人在西安普通市民已经做了至少 7 天核酸,他一次没做这不是明知吗?
出差回来,做了核酸没让隔离。社区要求我签保证书,造成传播要负法律责任。那么我后续要是感染病毒是不是会被抓?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 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 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而新型冠状病毒属于乙类传染病, 但按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但本罪主观方面要求的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引起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或后果是故意的:危及及公共安全时, 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不危区公共安全,仅引起特定人感染,定故意伤害罪。
姚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未达到后果特别严重,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这里要抓的话,深圳的要不要抓?现在深圳还封城呢
赔偿所有被感染人的所有物质和精神损失,再去坐牢。
这个问题的回答里,拿钱办事儿的真多。
从西安本地人的视角来看,md 抓得好。
因为他一个人导致十几人被感染间接导致多个小区被封控多个地区调整为中风险间接导致 15 日开始防疫政策收紧间接导致几十万人生活不便间接导致各种经济损失。就这还特么一群人帮他说话。
西安有个公众号叫西安本地宝,虽然我过年的时候吐槽过,但人家最新感染和流调都是及时推送的。点开看一眼那么费事儿?
那个姓姚的都特么自己买药吃了都不上报,还特么一群人睁眼说瞎话?
你们真的赚那么多?不怕生儿子没 xx?
是相关部门监管无力甩锅该涉事人,还是涉事人知道自己感染故意传播,还有待相关部门调查吧…… 当然,法律是公正的。
吉林校长瞒报多少?这个为啥不判刑?
依法治国!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主客观统一嘛?
有没有过时传染罪?就像过失杀人,过失纵火罪,可以在无主观意愿情况下判刑。
这篇报道没有论证最难确定的’‘明知’‘二字,如果后续没有主观意愿,希望有关部门依法追责此篇报道。相反如果能证明主观恶意传播,更应该依法重判传播者。
我不是犹太人,也不是工会。屠杀犹太人和工会,也需要说服其他人。
【part 01】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5 条,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至少处以 5-10 天行拘和 500 元以下罚款。
【part 02】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30 条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故意瞒报,结合犯罪事实、危害后果,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可能会被处以 7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part 03】上一张今天深圳公安机关发布的通告
深圳公安发布的通告中,打击的事项包含涉嫌扰乱危害公共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妨害国(边)境管理等方面。
虽然有人说,青春有几年,疫情占三年。
但我想说的是,抗疫有你有我,青春无怨无悔。
这兄弟心存侥幸,绝得自己是金刚不坏的。然而却忘了自己住的地方是西安。
西安也叫长安,长安这个地方啥都好。就是地方邪而且专治各种不服。
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
人在西安高校 都麻木了
有人家里已经中高风险区了,不上报,说是不想隔离,结果最后被查出来,也没有处分
有人收到说他有风险的短信,也不向上反映,同伴跟他说只要没要求做核酸都没事,他就认可了
这些新时代大学生 素质太差了
成绩差就算了,最基本的防疫规定也不执行,危害他人安全,可怕的是这样的垃圾不是一个两个
一、若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只是破坏了疫情防控的管理要求,但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若行为人的行为本身不止破坏了疫情防控的管理要求,且有造成其他危险的可能性或者已经导致了危险后果,比如在流调人员调查时隐瞒相关情况,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或者已经导致了疫情的扩散的。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三,若行为人本身系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建议同时提起公益诉讼,让他自己为扩大的损失埋单。
明知故犯。重罚
对,就应该传染几个判几年,然后再算一下被感染者治疗所需费用,也由这个坏人承担。
现在大数据,红黄码几乎走到哪里显示到哪里。经常抓到深圳人和上海人拿几个手机逃避红黄码的。还特别高调,长沙就是政府落后,上海深圳从来不流调,长沙处处为难普通老百姓。好多人深圳上海呆惯了,以为哪里政府部门都低人一等。
看吧,恶意感染病毒了
刚才还在说,就要严惩这些五十万
关起来,判十年,上不封顶
拘留五天
厦门这边同样情况就是这个处罚
我不理解得病的人要被骂 被拘留 被判刑,谁愿意得病呢 甚至人没了还要骂。
2020 年 2 月 6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因此,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极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了热评,有些感慨,能把新闻看全了吗?就事论事很难吗?脑补能力好强啊。
这种问题问我们干嘛?去问公检法不就是了?公检法怎么判的还能有错不成?
顺便也帮我问下像类似这种行为,还有没有抓到过从香港来的?从欧洲来的?从美国来的?从中东来的?从非洲来的?从火星来的?。。。
另外如果有,都怎么判了?
扬州 38 号病例谁还记得吗?那位才是真的厉害。扬州人都懂。最后那位我没看到有啥处罚。
还有扬州疫情的导火索南京毛老太借用别人行程码导致扬州封城,当时也就是被拘留,到现在也没判刑。然后我记得当时有个老师在网上说了几句话就被抓了,虽然说的话作为扬州人也很不爱听,但是扬州两大毒王后续一点都没。
一到西安就氛围就不对劲,懒得辩驳了
好大的官威
别的没什么可说的,只有一个疑问:
如果被认定为风险人群了按道理不仅仅得打电话通知本人,还得立刻对健康码变码的(这种情况下变码还会发一条短信到本人手机上提示因为某某原因健康码已变为黄 / 红码,请立即采取…… 措施等等),如果本人已经没有绿码了,那这家伙又是如何进出公共场所的呢?要知道现在进出公共场所都要出示健康码(部分地区甚至要求扫场所码登记)的哇……
相信西安的有关部门会给出处理结果。
看到这事想到另两件事,一是郑州金域实施引起新冠传播严重危险行为的后续如何了,二是明知香港疫情爆发仍然放行航班入境的决策者会承担责任吗。
希望不要量刑过重。顶多拘留一下就完了,不用判刑之类的。
责任全在美芳!
怪就怪他不是游泳过来传播病毒的,可能是因为他体能不行
请大家跟着 dj 一起摇摆
这么严重?
建议直接就地正法
xings
刑事责任应拘留赔偿损失费
响应防疫政策,为自己,为他人,为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是一串二的那个吗?
**一、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新闻报道的披露的信息情况,基本在本罪的第一档量刑,应该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具体如下:隐瞒与已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接触、出现发热症状等情况的人员,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2.《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一)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二、友情提醒,普通公民的其他法律风险:
1. 应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控疫情职责而采取的各类措施。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为逃避检查,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治安卡口、检查站,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依法执行巡逻、检查、劝导、宣传的人员以暴力袭击或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构成袭警罪。
2. 应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听从防控人员的安排与指挥;进入公共场所,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等;同时,不得在信息网络上随意编造或散布虚假信息。
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疫情防控人员,情节恶劣;不听劝阻或无视提示,拒不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情节严重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3. 应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以官方公告为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
这个被刑拘,判刑概率极高。此外,除了本人有 “前科” 记录,影响很多方面,以后自己子女也会受影响。周围邻居朋友对他也会有怨言,至于具体咋样看身边人宽容度了。
疫情都持续两年多了,还会有人瞒报,意向不到
挖肺掘墓
可以附带民事责任吗?
判无期吧
这算不算蓄意谋杀啊
关三年
我觉得感染一个判一年!!!
应该严办,
快快严惩!还要赔付最近由于他的行为导致的所有停工停产以及医疗费用!!!
对这种人应该判刑
看到上面有个回答说为什么最开始不直接隔离他…… 大哥,能不能看完新闻再说话。这个病例最开始只是密切接触者,他由于在酒店吃饭,而被判定为密接。
由于食客众多,人流量大。除非主动报备,否则是政府是肯定不知道他是不是密接的。至于他后面确诊了,另当别论。所以不是政府不找他,而是根本不知道好嘛。
根据新京报的报道,西安市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被立案调查,说是该确诊病例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
那我们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内容: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 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 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 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 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从这条法律可以看出,如果该确诊病例违反了此条法律,也是在这一个方面:(五) 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因为细节还不是很清楚,需要公安机关的进一步案情公布,才能确认最后结果。
甲类传染病和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鼠疫 霍乱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认为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
我不太明白的是为啥好多人提香港、美国?这跟西安啥关系?西安这次的疫情也不是香港、美国来的感染者啊~退一步讲,因为疫情受到严惩的不止西安一家,咋就在西安的话题下开始了?
我个人觉得直接入刑有些过重。不如适用民法,最起码得赔偿那十余人的相关损失。其他的关联损失怎么赔再议。
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瞒报就是瞒报,就算没发现自己健康码变色,也起码收到短信,就算没收到短信,也有看新闻,就算没看到新闻,社区也会通知。
瞒报就是犯法,犯法就得处罚。
某些人,抬杠,说风凉话,故意煽动反动情绪,痕迹很重。
非蠢即坏。
配合抗疫,人人有责。哪那么多废话。你以为疫情发展到这个程度,是所有人愿意看到的?你以为你现在舒舒服服敲键盘发表自由民主言论,是怎么来的?
装什么大尾巴狼
此类案件是民众关心的热点案件
建议公开审理,向媒体通报情况,做成典型案例。这样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是对我国法治的有效推进。
当事人也会得到公正的判决。
要区分是已确诊的人瞒报还是未确诊时隐瞒
1 未确诊时隐瞒:根据刑法第 330 条之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罪名情形之一的是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2 如果是已确诊病例私自逃跑或其它危害疫情防控规定的,应根据事实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看一下问题好不好,第一他是密集接触者,应该和社区等部门报备,然后自我隔离,这不是犯罪,对自己和家人都好,健健康康没毛病。第二有症状后应该立即报备,隔离进行治疗,国家治疗是免费的,这也不犯罪还能得到有效治疗,这不也挺好。第三点,已经出现症状不报备,自行服药进出公共场所导致别人感染,这就是清清楚楚犯罪,自己作,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更害了别人,这就是犯罪,一点也不冤!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且感觉自己身体不适,仍要出入公共场所,致使十余人感染,其主观存在故意,应当从重处罚。
疫情防控 22 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
**1.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 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4.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5.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 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0.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 (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 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四百零九条,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2. 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 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13.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 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14. 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
**15.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规定,随意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医疗防护用品、器材、医疗生活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罪。故意投放新冠肺炎病原体,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6. 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17. 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8. 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9.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0.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将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21.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具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22. 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陈超明律师:收藏 | 疫情防控 22 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附文书下载)
好多回答给瞒报的洗地啊!为什么啊!!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刑为死刑,可见其社会危害性之大。
目前我国正处于疫情防控阶段,瞒报导致严重后果被重判的可能性极高。
没人出来把这货曝光一下吗?保不齐因为这货都得封城了
这种现象会屡禁不止的。因为隔离对有些人损失太大了。那你又说还能比坐牢损失大吗?
人都是看眼前的和有侥幸心理的,不然要警察和法院做什么。
斗智斗勇吧
严惩不贷
像这种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应该严惩不怠!
必须判刑
为什么疫情期间,陕西省出的这种事,这么多。
必须严惩,重罚
按照某些 50 万和脑子坏掉的说法,此人应该奖励啊
太轻了,建议把整个城市停摆的经济赔偿也算进去。
还不上?没关系,大家都知道你还不上,记成负债就行。到时候房车等等等等全部拍卖,遗产为 0(接受遗产同时也是接受了债务。)
媒体再大肆宣传一波。
以后这种巨婴会少很多。
感染感染一个判一年,这方法不错。
知乎民粹化了吗
就是你,害我开不了学啊啊啊啊啊啊啊
十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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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曹小灵 发表 环球中心我很熟,视频一看我就知道大概的逃亡方向了。 这种场景让我不禁想到了,那个一边骂自己老爹,一边翻窗户逃脱隔离的老姐。 据说之前就在抽象圈里小有名气…… 现在名气更大了…… 这次的集体逃跑,感觉也够抽象够魔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