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将就逝世后自动捐献器官举行公投,如何看待这一行为?它可能有哪些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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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ClefRybak​ 发表

一般来说,世界范围内捐献器官有两种体系:

1 - Opt-in,即预设选项为不参加捐赠,这一系统需要公民自己在世时主动表示自己有意愿要捐赠遗体,不然一律视为不捐赠。

比较熟悉的一个例子就是在美国,申请驾照或者换驾照时,都会有一个格子问你是否要捐赠,如果你钩上的话,那么你的驾照上就会有一个标志显示你是遗体捐赠者。如下图的加州驾照上的粉红点:

2 - Opt-out,即预设选项为参加捐赠,这一系统意味着公民自己在世时主动表示自己不想捐赠遗体,不然一律视为允许捐赠。

瑞士这次公投就是要讨论是否要从模式 1 转到模式 2。

注意没有一种系统里会发生你在世时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意还是会 “被捐赠” 的情况,所以 “自动捐赠” 这个翻译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会产生歧义。

根据 2019 年数据,有记录的国家里:

主要的预设不捐赠(模式 1)国家:

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澳大利亚、英国、丹麦、德国、瑞士、荷兰(荷兰 2018 年立法,从 2020 年开始转为模式 2)。

主要的预设捐赠(模式 2)国家:

西班牙、法国、意大利、瑞典、挪威、芬兰、比利时、希腊、波兰、俄罗斯、阿根廷、哥伦比亚、新加坡


看上去很简单对不对?但是这毕竟是关于生死的重要问题,实际实施起来的具体效果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首先即使是 2,也分硬性和软性几种情况,软性意味着即使当事人生前没有表示自己不愿意捐赠,死后亲人依然有权利拒绝捐赠。实施 2 比较广泛的西欧现在事实上全部是软性的,硬性到底符不符合欧盟人权法目前还在争议之中。

支持 2 的主要论点当然是这会增加器官捐赠率,救更多的人命。2019 年的一篇论文【1】估计选 1 的国家和选 2 的国家相比每百万人的捐赠者每年会少 5 人,从医学上来讲一具捐赠遗体可以救 7 个人,可以算出一个人口一亿的国家从模式 1 转到模式 2,每年捐赠者可以拯救的人数理论上可以增加 3500 人。

当然,实际捐赠不会这么理想,如果不看捐赠者人数,而看实际的移植案例数,如果这么看的话 OECD 国家选 1 的国家每百万人每年是 61.7 例,选 2 的则是 63.6 例。从这个角度看差距相当有限。

下图为加拿大国会图书馆对于加拿大是否应该转到 2 模式的研究,可见捐赠率的分布很广,模式 1 有捐赠率很高的美国,但也有捐赠率极低的墨西哥和罗马尼亚。模式 2 的佼佼者有器官移植领域公认做的最好的西班牙,但是俄罗斯、保加利亚等地方也是垫底。

A - 正面案例:西班牙

西班牙是器官移植领域做的最好的国家之一,但西班牙并不是明确的实施模式 2 而更多是一种混合的模式,例如他们并没有表示不要捐赠的记录数据库,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参考亲属意见。西班牙实施模式 2 整整十年后移植数目才开始上升,这更多是和医院层面的政策相关。西班牙有很强大的匹配者搜索基建,高效的医院间移植合作网络,专职向亲属讲解器官移植的人员,再加上政府的积极宣传,才是成功的真正原因。做为传统天主教国家,西班牙的成功也告诉大家文化上的阻力在器官移植上是可以克服的。

B - 正面案例:新加坡

新加坡是 1987 年开始转型为模式 2 的国家。一开始,这个政策只针对肾脏移植(做为热带国家,肾病是新加坡最主要的疾病之一),并只适用于意外死亡,而且为了照顾宗教情绪一开始只对非穆斯林适用。到 2004 年,新加坡每年的肾脏捐赠已经上升到 40.8 例(1987 年为 4.7 例)。之后新加坡再慢慢将政策扩展到心、肺、角膜,并开始涵盖自然死亡,2008 年也开始覆盖穆斯林。这种摸石头过河的一点点适应显示了新加坡政策的灵活性,以及政府的高度参与。

C - 反面案例:巴西

巴西在 1997 年移到了 “硬性” 的模式 2,家人不能参与到最终决定里。这一立法立刻导致民怒。最后反对最强烈的正是医生群体,他们在实际执行时对于是否应该跳过亲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很多医生最终还是选择参考家人的意见,导致实际实施变成一团乱麻。最终,巴西在 1998 年回到模式 1。

从实际案例的角度来看,具体实施的细节比简单的选 1 和选 2 来的重要,成功的器官捐赠框架需要有足够的立法支持,相当的政府和医疗公信力,以及非常明确的医疗程序流程来执行,从各种角度上来说,这些都比选 1 还是选 2 更为重要。

【1】 Arshad A, Anderson B, Sharif A.Comparison of organ donation and transplantation rates between opt-out and opt-in systems.Kidney Int. 2019;95(6):1453–1460. doi:10.1016/j.kint.2019.01.036

知乎用户 Richard Xu​​ 发表

瑞士并不是第一个对器官捐赠实行 opt-out 的国家。实际上,对于器官捐赠应该 opt-in 还是 opt-out 的问题,最早研究这一个问题的论文就给出了这样一幅图:(截图来自 Do Defaults Save Lives? 作者 Eric J. Johnson 和 Daniel Goldstein)

可以看到,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匈牙利、波兰、葡萄牙和瑞典都采取了 opt-out 的政策,而丹麦、荷兰、英国和德国则采取了 opt-in 的政策。

在同一篇研究中作者发现,采用了 opt-out 政策的国家成为器官捐赠者的比例远超采用了 opt-in 政策的国家。考虑到家属意愿、医生意愿、器官匹配以及宗教、文化、医疗设施等因素,自然不会每个器官捐赠者都成功捐赠,但是采用了 opt-out 政策的国家每百万人遗体捐赠数量还是显著高于采用了 opt-in 政策的国家(在控制了其它因素的条件下)。

当然,熟悉行为经济学的同学可能知道,后来这个案例被 Richard Thaler 写进了他的《助推 (Nudge)》的书里。但是我刚才在搜索相关段落的时候却意外找到了 Thaler 在去年 9 月份参加的一个访谈:

Five Takeaways from Our Conversation with Richard Thaler about the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of Nudge

其中他在讨论器官捐赠时提到,他和另一位作者其实并不支持 opt-out,原因之一是:

…… And our reading of the literature is that presumed consent doesn’t work; that organs donated are on the order of magnitude of 25 percent higher in jurisdictions that have opt-in rather than opt-out.

就是说,在有些选择了 opt-in 的地区,实际上的器官捐赠数量比选择了 opt-out 的地区高出 25% 以上,所以 opt-out 政策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效果(甚至可能有反作用),和

@ClefRybak

给出的研究结果类似。(顺带说一句,加州在 2019 年 1 月的时候已经立法把器官捐赠改成 opt-out 了。)

关于这个事情当然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我这里简单说两点想法:

其一是,Richard Thaler 在访谈中提到:

……we don’t think there’s much signal value to people failing to opt out, especially in circumstances where almost no one does.

回到本文开头的那张图,99.9% 的自愿捐赠率确实是很高很好看,但是这没有提供任何信息,正常的社会怎么可能所有人都自愿捐赠呢?既然如此,由于忘了 opt-out 而表达的 “自愿捐赠” 并不能看作是真的“自愿”,到头来就是医生还是得和家属一起研究到底要不要捐赠。

其二是,假如确实 opt-out 相比 opt-in 不能有效地增加实际上器官捐赠的数量,那么我们有没有别的办法?恰好这学期有一位商学院的博士生 Junxiong Yin 在参加我们系的微观经济理论读书小组,他和他的导师 Peng Shi 教授做的研究就关心另一个问题:怎样避免高顺位(更需要移植)的病人拒绝可供移植的器官造成的浪费?

现有的机制是,按照顺位依次询问病人,病人有权拒绝移植。有时候高顺位的病人可能觉得之后会有更适合自己的器官而拒绝移植,但是因为作出决定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被拒绝的器官也无法被移植给低顺位的病人,就造成了浪费,而高顺位的病人之后也未必能获得更匹配的器官。那么自然地我们就想,是不是应该限制病人拒绝的权利?当然,数学上我们可能可以提出各种解法(比如他们的研究就给出了一种 Lottery+Waitlist 的机制),但是相应地,在伦理上这是否能够被人接受,那就又是另外的问题了。

知乎用户 谢黄瑞​​ 发表

作为一个曾参与到器官移植工作的医务工作者,我觉得这个政策的转变更多是伦理上的铺垫,于实际的工作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扩大器官来源对器官移植工作当然是一件有助益的政策,但是捐赠者本人的意愿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具有决定性。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如果明确表示不愿意捐赠,那么通常这个意愿会被尊重;但是如果本人表示愿意捐赠,那最终能否捐赠还是得看家属的意见,人死之后归于虚无,身后事最终做决定的还是家属。

大家不要误解欧洲部分国家的政策,即使是此次瑞士想要更改的条款,将未表达捐赠意愿的死者调成为默认器官捐赠来源,依然需要获得家属的同意,而大多数家属的意愿依然建立在 “逝者没有明确表示捐赠意愿即拒绝” 的基础上”

中国与高赞回答中描述的西班牙的情况比较类似,虽然中国在人群中有过征集捐献意愿的数据库,但是这个本人的意愿收集更属于一种象征性意义。一方面人的想法是会变的,一次意愿表达并不能代表终生;另一方面,当人去世之后所有涉及的法律条款其实都已经与他无关,所有看似保护逝世者的条款终究都是在保护逝世者亲属的权益。所以一个人去世之后,真正决定是否要捐献的是他的亲属而不是他本身。那么瑞士此次要调整的政策实际的作用是减轻潜在捐献者亲属的心理压力。

有很多回答在担心 “被捐献”,这其实没什么好担心的,实际上要完成“被捐赠” 还是非常困难的。一方面并不是一些人所认为的 “越是青壮年的器官越好”,另一方面器官的获取需要很多准备工作要做,一般需要捐赠者处在“脑死亡” 但其他脏器功能正常的状态,这样的状态可以随便什么人造的 “意外” 就可以达成的。虽然我不排除器官捐献中存在被利益权利操作的空间,但是这个政策本身并没有增加额外的操作空间。

知乎用户 文刀半瞎​​ 发表

韩剧鱿鱼游戏里,有一个小头目就把那些玩游戏死亡的玩家解剖卖器官。

但是死透的不要,要还有一口气的。

如果瑞士这公投通过了,那么对于一些紧急的器官,继续手术的,各方面又都匹配。

那么这个人救还是不救,估计就由不得病人自己和病人家属说了算了。

估计就会和印度电影《正义降临》一样,病人死没死,什么时候死,该不该死,都不是病人和家属说了算。

有救,也要把你拖死,死了,也不告诉你,让你继续花钱。

反正瑞士又没有死刑。

知乎用户 蓝雪人​ 发表

“小伙子,你和我匹配,你要多少买命钱?什么?10 万?太贵了,隔壁市的那个小伙子就要 5 万!你接不接?7 万?行,我看好你,你的质量更好,就这样,明天您领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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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你和我匹配,你要多少买命钱?

什么?不卖?明天我出两万块就有人取你的命!你等死吧!什么?报警?司机酒驾自首,管我叼事?等死吧。那就不能用了?呵呵,那爷再找别人,有钱,爷,就是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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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板,您的悬赏我看到了。有人要 10 万是吗?我不用!我 8 万!求你了,8 万就行!我身体棒!8 万,命您拿去!什么!又有人只要 7 万?!不不不,5 万,5 万您拿去!!行行好!我给您磕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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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我女儿和您匹配?80 万?……100 万! 100 万明天我就带她去申请转籍!这转籍钱…… 哈哈哈,您太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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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呐。

手机号这种隐私泄露,上升到个人的生物信息泄露,多吓人?

“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种口号,看来再也喊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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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加工,艺术加工,是吧,别上纲上线,艺术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嘛。

“市场里都是鸡肉,不香吗?”

“不香,我要小笨鸡儿。”

知乎用户 羽翼丰​ 发表

事实上剥夺了亲属对死者的优先处置权。一旦死后,器官归公。

其一,显而易见,器官质量好的一般都是健康的年轻人,如果其发生意外死亡,对这个年轻人的家人尤其是父母,必然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如果这项公投通过后,那么这些不幸的父母将遭受更加巨大的精神伤害。

其二,众所周知,当粮食缺口有 10% 的时候,不是人人都吃九分饱,而是粮食的价格涨到 10% 的人根本买不起。

如果这项公投通过后,人性在生与死的抉择时所释放出的阴暗面,是不会有下限的。

有钱人为了续命,可以制造意外死亡,雇凶杀人,或者直接和穷人签协议,等等,然后就可以长命百岁了,反正

瑞士根本没有死刑。

知乎用户 楚天霸 发表

那普通贫民尽量不要提前去搞什么配对检测了。

什么时候被死亡就不好说了。

还是大力发展猪心脏移植技术吧,以后能移植肝啥的,这个技术研究的好,器官供体不是问题才好。

说真的我一点不反对捐,但是那些老爷们能搞出花来。我可不敢提前去做配对,等我七八十以后无所谓了,活够了。现在嘛,我感觉去配对了,万一被老爷们获得数据了,什么时候被自然死亡还不好说呢。

知乎用户 远山微明​ 发表

这事咋上热搜的….

1. 瑞士并不是第一个计划通过类似法律的国家。西班牙早在 1979 年就实行了 “默认同意” 制

2. 默认同意不是强制同意。实行默认同意之前是同意捐献自己器官的人去注册登记,实行之后是反对捐献自己器官的人去注册登记。并且死者家属的意见在所有国家都会受到重视,即使死者同意捐赠器官,家属也可以反悔

但这一制度的有效性一直面临争议,因为如果不改变观念的话,实行 “默认同意” 只会激发登记拒绝捐献器官的浪潮。因而进行公投也是较为合理的,哪一方的支持者少就让哪一方去跑腿,让多数人能够少跑一趟登记

知乎用户 鲁森林林​ 发表

台湾 “副总统” 陈建仁曾经在台湾抛出类似言论,认为在台湾也应该推行逝世后自动捐献器官,他以欧洲为例,认为此举可以大幅缓解台湾的器官捐献者数量过少,导致很多需要器官移植的人排不到期就去世了。

台湾在华人社会当中已经够白左了。同性婚姻通过了,什么动保环保都是和西方国家步调一致。但是在器官捐献这件事情上,台湾的反应却大不同。

陈建仁的言论一经发出,在台湾引起轩然大波,各方反对的意见都很大。主要反对意见都是认为不尊重个人意愿,每个人有自主处置器官的权利,会引起犯罪等。

最后陈建仁只要收回言论,表示公众误解了他的初衷等等。

知乎用户 并非如此 发表

首先这件事根本算不上新鲜, 欧洲有 20 多个国家都是默认同意的, 瑞士只是个后来者而已, 那些国家器官移植的情况明显得到好转。

我个人认为,我的身体, 我做主, 为什么要亲人做主呢, 这本身就不合理, 我觉得默认同意对于瑞士这样的高福利富裕小国完全没问题,因为这条政策很容易全民皆知, 操作也不会复杂, 不同意的话可以一成年就直接声明, 通过默认同意也可以让每个人尽早的思考这个问题, 有顾虑的在成年的同时选择不同意, 而这个肯定属于个人隐私, 在瑞士器官移植也属于医保范畴, 所以所谓的为器官买卖而杀人的可能性非常低, 除非打算走私, 不然根本无利可图。

我个人反正是无神论者, 死后也同意捐献器官, 反正也要火化, 是不是全尸根本无所谓。

知乎用户 也说​ 发表

场景一:陪审团

公诉人:各位陪审员先生们,显而易见,你们面前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一位从未有悔改意图的杀人未遂凶手。因此我们坚持希望法庭判处其死刑。

虽然他的行为因为被害人的奋力反抗,最终并未导致对方死亡。但我要提醒一下各位:羁押期间的身体检查记录显示,有九个人和他的器官非常匹配哦。

* 实际上,瑞士目前没有死刑,以上仅是虚构演示可能发生的极限伦理假设。

场景二:自杀

警察:这是今天第六个了?

法医:是啊,自从那个 “强制捐献法令” 实施以来,死前服药的越来越多了。

一开始,他们还用更暴烈的方法,比如跳地铁、浇汽油什么的,后来发现只要服食大量有害药剂,哪怕不致命一样可以让器官无法使用,都选择这个方式了呢。

不用看了,这个喝的是 XXX,血液有害物指标都超过正常量好几百了。直接送去殡仪馆吧。

* 相关的有害物防止可能的问题,删去。

场景三:缸中大脑

母亲:医生,您不要再劝了,我们的主意已定,维持我孩子小约翰的呼吸和循环系统。

医生:对不起,我知道这很难接受,但请您理解,您的孩子已经走了,维持的只是没意识的身体。

母亲:我明白医生,但只要还维持着,他的身体就依旧还属于他对么?不会被人夺走。

医生:您要明白,不是夺走。只是被其他人更好的用起来,以另一种方式活下去。

母亲:但我们都不能确定小约翰是否同意对么?他的身体,没人能帮他决定。

场景四:礼物

纹身师:我们的确曾经帮客人在眼睛内用激光刻出蝴蝶,但您关于内脏纹身的要求还是第一次。

病人:别废话,你们要的数字我已经给了。希望用我心脏的那个家伙喜欢我送他的礼物。

场景五:遗产

黑市医生:我们挣黑钱,但并不是杀手。您的身体状况再卖肾脏,可能活不过三个月。

穷人:少废话,让你们切就切。我很需要这 5 万欧元,趁身体还是我自己的。

我这一辈子就没干成过什么事情,现在又查出了这个病,至少留给我女儿一点东西。

场景六:相认

护士:先生,你的移植心脏没有任何问题,下次检查在三个月后。但有个小问题,彩超看您的心脏上面有个好像字母 G 的深色痕迹?

病人:是的,我几年前通过公立移植系统得到的它,主刀的医生说可能是原主人无害的病变,也可能是天然的巧合色素沉淀。

护士:… 只是好奇,您从哪里移植到的这颗… 心脏呢?

病人:你可难住我了,因为器官移植的双向不公开,我只能告诉你来自伯尔尼州的公立医院。

护士:… 好的… 没什么先生,只是好奇而已。您的检查完成了,请去药房拿上这次的药物。

病人:好的,护士。祝您今天愉快。(关门)

护士:(哭泣) 哦,爸爸!

知乎用户 沉默归宿​ 发表

最大的弊端没人发现吗?

这是一个 “温室立法”。

即没怎么考虑人性黑暗面的操作。

这个法条对器官贩卖集团是利好。

只要对还没有来得及安排身后事的人制造一些 “意外” 身亡,身亡者的器官基本可以必得。具体操作我想,犯罪团伙会去论证。

这个法落地后,瑞士的好人们实行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是一旦有哪怕一个器官贩卖团伙混进瑞士,事情就大条了。

废除死刑和要求不得歧视移民后,大批战争难民进入瑞典后造成的乱像,与此类同。

解放不完全,就是不解放。

就和空想社会主义实验失败一样,理想化的善人法,在全世界其他地方还存在黑暗的时候,是对自己很危险的。

瑞士,小心点吧。

知乎用户 特洛诺米 发表

欧洲有大量的难民,这些人没有家族、没有祖国,甚至没有所在国的合法身份,没有哪个名册上有他们的名字,没了就是没了,没人知道他们没了,没人惦记他们。

所以,往黑暗面想一想,受这事影响最大的恐怕还真不是瑞士公民。

知乎用户 现实主义理想者​ 发表

我因为坚持看好中国未来长远发展和产业升级,被嘲讽 “吃爱国饭” 也不是一次两次。

但在默认死后器官捐献这件事上,我不赞同现有不少回答的嘲讽和质疑。

恰恰相反,我认为瑞士的操作整体而言没错,甚至我认为未来十到二十年时机逐步成熟后国内也可以效仿。

首先应该明确一点,瑞士修改法案的操作并非强制死后器官捐献,而是默认死后器官捐献。

如果本人明确反对捐献器官,一般而言走一趟手续即可。

事实上,部分欧洲国家(比如荷兰)就已经采用类似法案。

默认死后器官捐献,从全社会范围来讲有不少好处。

大量重疾病人急需器官移植,但捐献者数量往往很有限,每年都有人等不到而丧生;

与此同时,几乎每时每刻都有身体健康的人因车祸等各种意外丧生,大量可用器官实质上被浪费掉。

没有足够捐献者的理由有很多,对死后世界的顾虑、对可能意外的担心、对父母亲人的慰藉,乃至单纯就是没想到或者懒得去做这件事,都是可能的因素。

应该看到,坚决支持和坚决反对死后器官捐献的人固然有,但犹豫不定或懒得走手续的人并不少。

从已经执行相关法案的国家看,相关法案通过后登记器官捐献人数激增。

我本人是无神论者,从来不在乎死后世界。

在自己失去意识后捐献器官,在我看来完全是惠而不费的事。

如果我死后剩下的器官能帮助到他人,我会觉得很开心;

中国有不少重疾患者等待器官救命,如果我有意外,能帮助他人延续生命也算是物尽其用。

所以我曾专门去过本地器官捐献机构,尝试登记死后器官捐献。

结果我被告知,登记填表必须直系亲属和配偶同意并签字

想想如今的医患关系,想想可能产生的纠纷,我完全能理解政策的保守。

事实上,即使我已经不止一次尝试说服父母和妻子,但至今仍是徒劳……

但我认为,随着生活水平和人均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部分传统观念也会逐渐淡化。

随着中国老龄化进一步加深,国内等待器官捐献的病患可能也会增多,社会也会更重视这一问题。

当然我也会关注人造器官或动物器官移植,比如据我所知国内有不少科研团队在研究猪器官。

如果相关研究成果能够逐步普及,无疑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但说实话,在相关研究取得阶段性突破之前,人造器官或动物器官可能远水不解近渴。

如果有人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死后捐献器官,这也是个人自由,我个人也完全理解并尊重。

但我希望,未来十年或更久的社会进步,使得政策为愿意死后捐献器官的人提供方便。

知乎用户 赛赛 发表

签订自愿捐献,和默认捐献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签订自愿捐献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匿名性。即只有当濒临死亡的时候,医院才有权限查看当前这个病人是否同意捐献器官。如果是大街上的某人,是不知道他有没有意愿的。这样就可以避免被定向的猎杀。

一旦全面的开启自动捐献,说实在的街上行走的人就都是器官储存者了。

知乎用户 第七地区​ 发表

器官捐献这个问题比较大, 简单说几点吧:

1、这个问题已经过时了

问题上还是 “瑞士将就逝世后自动捐献器官举行公投”。

但实际上这次公投已经结束了。

以较高的支持率通过。

所以这是人家全国大多数人的民意表现。

我们知乎上的一些人就不要去代表别人的民意了。

2、这不是瑞士的首创,欧洲很多国家都是如此操作的:

其中最早也是最著名的,是西班牙。

西班牙的器官移植起步很早,早在 1965 年就有类似案例,并于 1979 年颁布了器官捐赠和器官移植法案,其中规定的就是 “推定同意” 模式。

效果如何?

经过 40 多年的发展,西班牙现在已经是全世界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由于过于出名和有效,甚至被称为 “西班牙模式”。

![](data:image/svg+xml;utf8,)

3、我们国家的器官捐献状态:

出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器官捐献的起步非常晚。

2010 年,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才开始在全国 10 余个省市启动了为期一年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尝试。

试点结果呢?

启动两年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全国完成器官捐献 207 例, 共捐献大器官 546 个, 挽救 540 余名垂危的生命。

那中国每年有多少病人需要器官移植?

约 150 万(2012 年数据)。

两年 546 个捐献器官显然是杯水车薪。

这其中的巨大缺口是不容忽视的。

不是说你不搞器官捐献的推定同意,这 150 万个的缺口就能填上的。

没人捐,那就会有 “黑市”、“地下市场” 来填补这个生态位。

所以,我国也在积极探索 “西班牙模式”。

只不过,在医疗条件、法律完善、监管资源等方面,我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就我个人而言,我们迟早会采取同样的模式。

但不是现在。

“不是不搞,时候未到”。

知乎用户 李明阳​ 发表

最大的担忧是,捐献者是否能得到与非捐献者同样的救治待遇,又是否有足够可行的方法保证。

再上升一些,这个问题就变成,如何可靠判断死亡。


死亡本身就不是一个瞬间,会有一个过程。

比如突发疾病,没自主呼吸心跳了。

你给他多做一会儿人工呼吸,保不齐就活过来了,这个例子也不是没有,国内就有。

呼吸心跳停止 10 分钟,深圳三院成功救回一心梗男子

同时,人在垂危的时候,各项生命体征都不稳定,对器官也是有损伤的。

有可能你抢救很久,确定这个人死透透了,但是缺氧缺血时间太长,器官也不能用了。

现在问题来了,你是多抢救一会儿,给他更多生存的机会,还是直接拿器官,让器官质量好一些?

这个问题,其实存在于所有器官捐献者身上,无论是自愿加入,还是自动加入。

只不过,自动加入容易放大这个问题。

还是多投资研究人工器官或者动物器官吧,之前那个移植动物心脏的,已经能存活一段时间了。

知乎用户 阿超​ 发表

如果我很有钱,但是腰子不好,有个穷年轻人,血型什么的都比较匹配,他会不会意外死亡?

知乎用户 深空 发表

单纯几十个人的事就去改法律,这即使是在中国也不可能,所以这事没猫腻才是怪事。

一说到器官移植,肯定能扯上黑市器官买卖,只不过放开了这个自愿限制之后,在瑞士就能合法买卖器官了,而且死者家属还不能反驳。

那未来瑞士就会成为器官超市,吸引全球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都去瑞士做移植手术了,极大地带动了一波经济发展。

只不过以后要是死在瑞士,家属去瞻仰遗体的时候就会发现尸体没有了,因为全身上下都可以得到有效利用,绝不浪费,保证死无全尸。

知乎用户 应子糖 发表

电影情节我已经想好了,一个美国女孩接受网恋男友邀请,去瑞士游玩,途中发生 “车祸”,女孩不幸逝世,男友幸存下来。由于文件手续上的阴差阳错,死去的女孩被当作瑞士人,自动被捐献了器官。

女孩的单身母亲(为什么不是父亲?因为要讲究女性力量)是一名前 CIA 特工,她认为此事必有蹊跷……

留言改进意见:

1 后来发现女孩早就被做过配型,全世界没几个能配上的,恰好女孩就可以,车祸把女孩脸撞个稀巴烂又没有身份证明才被误认成瑞士人

2 觉得是最好母亲是黑人单亲变性穆斯林素食主义者,收养的白人女儿,然后幕后黑手得是中东地区或者俄罗斯人最好。瑞士政府一开始还要拒绝美国的调查,然后大美利坚高官怒斥瑞士政府,黑人母亲孤胆英雄,有追逐,撞车,爆炸巴拉巴拉的

3 收养的白人女儿应该是乌克兰难民。

知乎用户 乘风破浪的爷爷​ 发表

瑞士现在有 “协助自杀” 业务。这并不是传统的那种为绝症患者提供的 “安乐死” 服务,而是可以为心智正常的人提供的 “自杀” 服务。

从原来的一些高端辅助医疗业务上来看。瑞士的政策一直都很激进。你要是说这背后没有利益集团裹挟,我是真不相信。

而且你从死亡数据上来看,瑞士的死亡人数和等待器官移植者,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前者数倍于后者,后者根本没有那么大需求。如果这个政策通过,且覆盖到只要是瑞士死亡,不限国籍的所有人。那瑞士只怕要变成全球最容易排上队的器官移植的地区。

如果瑞士现在提供一个服务,你交纳会员费,等到你有器官移植需求时,就能给你安排。你猜会有多少人去充会员。其实前面说的 “协助自杀” 和“安乐死”就已经这么干了,先充会员,等到你想死的时候再来。

至于公投,全世界任何国家的老百姓本质上都是傻子。媒体从大义上吹吹风,就能引导大部分老百姓,因为老百姓天生就是愚钝和善良的。就算有别个质疑的,也会在周边舆论的压力下被裹挟。大义搬出来,你没有爱心,社死你全家,就要逼着你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去投票。

知乎用户 九幻琉璃 发表

知乎用户 保尔柯察鸡 发表

你买的每一块手表,都会变成嘎穷鬼腰子的手术刀。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活着不 “自由”,死了不 “自主”。

自动?不用经过家属的的同意,无视死者的意愿。这给所谓的 “人权” 打了响亮的一巴掌。最关键的是死者及其家人的 “捐献” 是被动且无偿的。而使用这些器官,是经过 “有序” 的“筛查”且代价昂贵。这就是 “光明正大” 的发死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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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离世,这是家属的巨大伤痛,自动捐献要。器官移植,对家属精神的二次伤害。这是有权有势有钱人的福音,这是无权无势无钱人的噩耗。

知乎用户 脱了的鞋​ 发表

应该是哪个官员或者哪个官员的亲戚得病了吧,应该还能撑个一两年。

抓紧立法!

其实说白了就是增加你的拒绝成本,并且剥夺家属对你遗体的处置权。我想要拒绝,我还得写个手写证明,还得去事务处排队,然后用一堆手续去证明我不想捐,这不摆明了欺负你没时间干这种事吗?

在成立这个法律之前,我选择捐了器官,别人看我是一个大英雄,我选择不捐器官,别人也不能说我啥。

在这个法律成立后,我选择捐了器官,别人会说 哦,那是你应该的。我拿着一堆手续去选择不捐器官,别人会说:“这个人连器官都不捐,你这个人为了不捐器官费尽心机。”

我可去你的吧。你们西方不是经常吹捧自己 “我的家,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你们的天赋人权呢?你们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呢? 现在让民众被自愿捐献自己身体,和着身体就不算人权了呗?要是我在去办理不捐赠的路上,嘎吱一声啪叽被车撞死了,那我是不是就只能捐了。

瑞士政府找了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是这样可以缓解器官的欠缺问题。那以后政府可不可以为了解决国家红字问题,让你死后财产自动全捐给国家呢?

知乎用户 妖灵灵妖 发表

好处多多。明明到处都是天天烧的玩意活活的弄成稀缺资源本来就很愚蠢。

甚至可以再激进点:所有遗体属于国家。

知乎用户 戊辰阁 发表

器官捐献本应该采取自愿的原则,如果通过公投形成法律,虽然不是强制,但出现道德绑架和人身风险等社会问题将不可避免。

那些生物信息泄露并且不明确反对捐献的人的寿命将取决于需要器官的人,一场交通事故足以解决问题。

如此看,一群生活在童话里的圣母们不仅天真,而且有邪。

知乎用户 深具世界眼光 发表

■【瑞士人不同意大可以否决这一提案。】■

不知道诸位在着急什么?

瑞士那么一个平静祥和的国家,哪来那么多为了一个器官就杀人、害人得呀!

那儿生一个孩子奖励的钱爬是都比卖器官多吧?

有中国人买手表,人家用得着卖器官吗?

是买手表的那些国家的穷人才需要卖器官供自己国家的富人去买手表吧?

瑞士人这么做应该纯粹是希望有更多的器官来用。

而且瑞士人没什么死后必须得全尸的想法吧?

死了就死了,又有海葬,又有火葬的,还有解剖。

器官让别人用了,哪里就比这些更坏了?

你要是说让别人用和自己埋土里,那还可以比较一下。

希望这一提案获得通过。

希望家属可以获得一些补偿,如果用器官的人愿意的话。

资源就应该利用起来。

器官对那些死了的人真的是没什么用了,如果可以给活着的人发挥很大的作用,那也没什么不好。

另外有的人器官不行了,然后又很老了,就别移植了。

应该是老人的器官给年轻人才对,而不是年轻人的器官移植給老人。

知乎用户 赛宝宝 发表

瑞士或许可以。

毕竟富裕,幺蛾子不容易搞。

只要别被医疗集团借机会推行到亚非拉去就行了。

毕竟穷人的器官和富人,用起来其实没啥区别。

知乎用户 hyenaking 发表

很有可能发展成有人为了器官,高价买匹配者的人头。

知乎用户 璠璠 发表

我看了一个答案,简直,就是扯淡,他在这里玩文字游戏,“默认” 不是 “强制”

其实这个法案是剥夺了家属对于死者遗体的处置维护权。既然没有维护权,当然就不存在强制问题。只要家属敢用强硬手段阻止,警察就会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将其逮捕。这与政府强制移除死者内脏毫无关系,毕竟死者内脏是依据法律默认,政府是依法移植。而非强制。

这就是考验人性,毕竟口嗨与行动是两个概念。(据报道,尽管调查显示约有 80% 的瑞士人支持器官捐献,)

但是却把不捐献遗体器官怪罪于家属?不是说 80% 的人都支持吗?家属什么时候不算人了?

(但死者的意愿往往不为人知。这种情况下,决定要由亲属作出,而他们多半选择拒绝捐献器官。)

所以瑞士搞出来一个非常科学的方法

(报道称,为了减少排队等待器官移植的情况,瑞士政府和议会希望把法律改为其他不少欧洲国家都已采用的 “推定同意” 模式。这将与现行制度明显不同。目前,只有在死者生前同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摘取器官用作移植。)

这个玩意怎么说呢?

那就是大家不口嗨了,要认真的去备案一份声明,不愿意自己的器官被捐献。就完了呗!是很简单,但是公正,保存,都需要一笔钱,而且年岁越小,这笔费用越高。这绝不是你拿一张纸写一个声明就没事了。你需要公证人,见证人签证,还需要再第三方机构保存,以避免被篡改,

然后政府还会针对这个问题,再出一个法案来提高这个备案声明门槛,让多数人在有生之年无法顺利备案,比如以公共资源被挤占为理由,大幅度提高,公正,保存的收费标准。

要死而不能顺利备案的人怎么办?他们倒是可以选择死在没有默认的国家。

然后。。。。。。

整个过程不是很荒唐吗?

他只会导致瑞士民众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物上成本越来越高。从而导致在瑞士生活成本越来越高

本质上其实就是一个国家圈钱的行为。大约就是 VIB 套餐服务,对于交钱客户免于死后被摘除器官的威胁。

知乎用户 Tango 发表

有利:

对医疗领域的全面利好。有助于填补现实中巨大的器官移植缺口。直接有利于拯救生命。

有弊。。。或者说是面临的问题:

道德上的:个体在死亡后,社会是否有权分配其肉体?死人有权力吗?

器官移植的受体怎么选?家属有选择权吗?

没有?家属应该有权拒绝捐献器官给某些对象。

有?家属应该没有权利决定谁活下来。这是个两难问题。

家属情感方面怎么办?尽管尸体化妆技术可以让人取出器官后以相对体面的方式下葬,但终究是对家属情感有冲击。

甚至于,如何定义死亡?脑死亡算不算死亡?

现实意义上的:

对现有器官移植体系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医院死掉的人数量多了去了。如果真的死后自动捐献器官。你需要足够的医疗资源对器官进行甄选,取出,运输,保存都需要消耗资源。

比如,个别极端例子中出现过骨骼移植导致的骨癌,仅仅就如何避免器官移植导致的疾病传播就是对现有医疗体系的一大挑战。别忘了,器官这玩意,取下来以后是活不长的。整个检验加上运输的流程时间都极其有限。

同时器官移植将发生巨大的变化,之前是病人躺着等器官。之后可能会变成器官去找病人。如何建立高效的双向选择机制?别忘了,病人一般都能等,即便是心脏移植大多也能靠人工心脏撑几天。但器官不能等。

整个器官移植体系都要进行相应的探索。

法律意义上的:

买卖?管理?滥用?监管体系全都是问题。

美国之前甚至有过为了医疗目的捐赠的尸体被倒卖给军方做武器试验的操作。。。

个人认为买卖本身好说,器官供体增加本质上是有利于遏制买卖的。更何况买卖尸体总比买卖活人的器官好得多。但法律这玩意。。。这么说吧,社会上任何东西稍微晃荡下都会有法律问题。。。

如果是我的话。。。我不在乎挂了以后尸体怎么处理,至少现在不在乎,所以我个人同意这样的提案。七十多公斤有机物如果只是埋到地底下堆肥的话也就两袋复合肥的价值,还不如捐献出来,至少别人买的时候贵多了。。。

但同时,我可以接受自己的遗体以任意方式处理,但难以接受亲属的遗体被随便的处理,由己及人,或许站在某些人的立场上,ta 也不希望我的遗体被以某种方式处理。所以,矛盾又出现了。

所以遗体这东西的处理会很麻烦。

知乎用户 ADDDSSDSX628​ 发表

器官配型的概率在三万分之一到百万分之一之间

我国每年自然死亡人口一千万,意味着每年平均每人大概有十个到三百三十个合适的器官

每年等待器官移植的人有 30 万,这就如果能提前准备的话,器官属于供不应求状态,甚至于这一千万人里面,可以抽出来最优的 30 万人,也就是百分之三的比例。

所以,从活人身体之内取器官,不能说没有,但跟抢银行差不多,风险高,收益极差,从医生到患者再到病人,任何一个环节出毛病,直接嗝屁儿

如果这套制度施行,每年能救三十万条人命!

知乎用户 l 彼梧桐 发表

我觉得无所谓,毕竟无论是推定捐赠还是推定拒绝,作为个人,都有的选。

如果我思考来思考去,我决定不捐赠,我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把我归类到不捐赠里面。

有人怀疑的那种不治疗,拖死,是没用的,因为已经表达了不捐赠,拖死也不捐赠。

无非就是登记手续的问题而已。

知乎用户 刘镇锐 发表

其实不会怎么样……

本质上来说是个默认问题,人们会 “懒得改变既定境遇”,因此增加了一点器官供给,别的没啥……

至于某些人说的 “买命钱” 啥的,要是真的器官统购统销了,那不得有人排着队供给器官去,还用得着到街上抓一个不乐意的来?……

知乎用户 简山在创业 发表

可以想象一下这个场景:

1。对于当地政府来说

今天瑞士死了 10 个人,其需要捐献器官的暂定为 5 个人(实际情况是死亡人数大于需要器官的人数吧?)

因为供大于求,那么器官可以被挑选。

做个假设:

排除正常死亡 —- 指寿命已到,自然死亡的人数,至少应该占 4 个吧(暂时没有数据支持)。

那么,剩下的 6 个就是非正常死亡的。

从这 6 个当中从年龄、身体情况等各个指标来排序,把所能用的器官贴好标签。

有 5 个人需要器官,5 个人都有选择权,去挑好的器官。

既然都有选择权,那给谁?不会抓阄吧?还是谁给的钱多就给谁用?

那剩下多余的器官呢?

保存起来吗?

保存起来成本也很高吧?

既然资源很丰富,为何不卖给别的国家?

看,赚钱的机会又来

-—— 我们这里有很好的器官,大家过来挑一挑,选一选……

还有那几个自然死亡,器官都已衰老的身体,怎么处理呢?

不好就烧掉?

2。对于普通百姓来说

亲人走了,见了最后一面,然后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想去祭奠,身体都没有了,哪里来的墓碑?

普通人没钱,难道一个感情的寄托都不可以有吗?

知乎用户 萝魏紫​ 发表

HOTA 知道不?新加坡的人体器官移植法案。自动适用于 21 岁以上的公民和永久居民。要取消需要主动申请,而且主动申请之后,如果你要器官移植,你的优先级就会下降。

你还不能玩先取消,要移植再同意,优先级只有在再次同意之后两年后才会恢复。

知乎用户 彼尔苍乎​ 发表

我相信这个方案一旦通过,可以拯救很多人

但这就是红果果的电车难题

是否可以为了拯救一部分人而牺牲另一部分人——哪怕前者的数量比后者多

可以预见的是,“死亡自动默认捐赠”会带来 “被死亡”。因为无论对受捐者、医院、(没想到一个好词,类似于“白左”) 等,“死”比 “活” 更有价值

哪怕不考虑各种阴谋论,当一个人抢救回来的希望是 10% 而代价确是高昂的,但他的器官能捐给 10 个人,救还是不救——抢救室里的医生能否在完全不受门外一排提着器官转运箱的同事的干扰下做出判断

生命是无价的,『一千一万个无穷大』和『一个无穷大』和『一个无穷大的 1%』如何比较。至少,从数学上来说,它们都是相等的

伟大的人可以牺牲自己去拯救他人;但无论是谁都不能牺牲一部分他人去拯救另一部分他人

我不认为 “电车难题” 在当前社会下是有解的,或者说是有人类共识的,甚至在瑞士这个国家是有共识的

而我也认为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最好的作为方式是:不作为

知乎用户 微风而来 111 发表

搜了下, 亚利桑那州的生物资源中心遗体捐赠, 应该是这则新闻, 建议不要去搜. 是捐献遗体, 不是器官, 但人家不管, 器官也摘… 所以记混了, 反正都差不多, 你以为捐赠人体, 捐赠器官是件神圣的事情, 结果在别人眼里只是生意而已, 甚至人家给你一个男性的尸体, 上面缝上一个女人的头.

除此还找到别国, 不是个例了, 巴黎第五大学遗体捐赠中心, 捐赠的遗体乱叠, 有些遗体甚至被老鼠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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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以前有人发过相关的新闻, 好像是美国的说是外国一家人, 做的生意就是处理捐献器官人, 帮忙取器官的..

有点忘记那篇新闻到底是说啥的了, 只记得, 人的尸体跟猪肉一样, 挂着… 取完跟五马分尸没啥区别了, 随便打包在黑袋子, 手较啥的乱放, 反正看完那则新闻, 所谓的死后捐献器官, 我就呵呵了..

话说回来, 这个政策, 不明肝炎?

知乎用户 船长 发表

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
——《国语 · 越语上》欧美多国报告不明病因儿童肝炎病例,部分患儿接受肝脏移植,此次儿童肝炎的病因都有哪些?

听说最近的纸糊,流行编合订本。

知乎用户 ufozhou 发表

怎么感觉 有些人把这事情说的很恐怖?

不就是原本默认不同意

现在默认同意吗

不希望 可以登记 / 声明不同意 就行了

另外 ‘在报道原文中也提到了,即便是默认捐赠同意,亲属还是可以否定

就和澳大利亚的不投票罚款差不多

而且你不捐 不需要交 20 刀罚金

本质在于沉默的大多数。

有的人对此不在乎

以前是不在乎,懒得去登记

现在是不在乎,懒得去取消

知乎用户 Arthur Wang 发表

大家都在说这是有钱人的阴谋,这种想法太计划经济了…… 我们要从市场经济看问题嘛……

为啥器官移植贵啊?因为供体少,难匹配,物以稀为贵。

当遍地都是器官的时候,供给充足、需求不变,那么会怎么样?白菜价啊~~

人体器官白菜价啊,想想都…… 恩…

知乎用户 白木 发表

既然你们这么多怀疑,为什么会相信利维坦会带你搞马大胡子主义而不是封建呢?至少人家全民公投这个样一个有风险考验人性的事情能通过,显然人家距离共产主义的思想更近。

知乎用户 红不语 发表

如果默认捐赠器官,是否医生将不会用心救人。

如果默认捐赠器官,是否会有人采取谋杀的方式获取另一个人器官。

如果默认捐赠器官,是否会有组织专门在瑞士杀人,然后获取器官工厂供全欧洲使用。

这是目前知乎上普遍的怀疑论点。

这让我突然想起一些思考,说在厕所放纸,会不会导致有人把纸偷走,在公共场合投放自动售货机,会不会导致有人把自动售货机扛回家。很多很多。

这又让我想起另外一类问题,中东某些国家的朋友可能会思考,如果让女人不披头巾,是否会导致女生勾引外面的男生。

我想起我以前和同学一起讨论共产主义的可行性,我们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不可能,这对于一个社会的文明性要求太高了,只要其中有一个人有稍微自私的想法,这个模型就崩了。可是还是有人相信的,我很佩服,或许真的有一天可以达到共产主义吧。其实只要文明水平达到了,很多我们现在想的问题,都不会复存在,我们现在会思考这些可能性或许也是因为我们还困与我们现在的社会环境和法律体系。

不过我们和瑞士的差距还是没有那么大的,瑞士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居然还敢在我们社会主义面前班门弄都被,搞这种李鬼的社会主义,早晚反噬。而且还发动公投,视人权为无物,这要是我们,且不说投票肯定不会通过,更重要的是我们懂人权,所以不会搞公投,我们的公共服务都是通过专业人员和父母官一起提出的,这才是人权,白左懂个屁人权 。

假兮兮说公众说依然可以在死之前有自己决定,和之前没啥区别,其实鬼都知道设为默认之后,一些本来对捐器官没有想法的人都被框去捐献了,现在除了我生前定遗嘱说不捐,或者进医院就和医生说不捐,那我的器官必定都拿去捐了 。

我没啥看法,就坐看白左们投票通过,就让他们享受几天社会主义模式,早晚会让他们吃到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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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张图

从瑞士捐赠公投宣传网截的图,强烈反对瑞士这种糊弄投票民众的方式,这张图并不准确,事实上有一些默认捐赠的国家,其家属依然有反对权,事实上真正完全默认捐赠的国家只有比利时,卢森堡,拉脱维亚,马耳他,奥地利,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匈牙利,而瑞士却故意把自己宣传成欧洲的少数顽固份子,实属大大地坏,当然我也不知道瑞士这次公投内容是否含有亲属可以拒绝这个选项,但是字太多了,我不想往下看了,我就图一乐,看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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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新一次,刚刚发现,瑞士这次公投内容中确实有家长可在生前未决定时有推测决定权(经观察者网证实)。然后万振律师也提供了民法典中有关中国遗体捐赠的条文

民法典第 1006 条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说实话,理清这些之后,这个问题似乎走到了一个很奇怪的角度・_・,虽然中国现行执行的还是默认不捐赠。但就条文描述来说,家属可以代为决定这一条,几乎一样。区别只是医生在你死后询问家属时,在中国问:你是否要捐,在瑞士问:你是否不捐。搞半天原来瑞士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来到了和中国一样的高度,中国果然还是走在了前面,只不过,好像大多数人都并不清楚自己的法律,包括我。

瑞士将就逝世后自动捐献器官举行公投,如何看待这一行为?它可能有哪些利弊?

知乎用户 jetwaves 发表

“点杀”

上大学的时候有一种传说,就是有些人可以用很便宜的价格买到很好的自行车,方法就是找到某些水平很高的小贼,陪着贼在门口看,看上哪辆,给钱,贼负责给你偷回来。贼的这种自选式定制偷车行为,当时被称为” 点杀 “


瑞士全民都是潜在器官捐赠者了,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能够拿到一批人的 DNA,就可以去做一些匹配从而为一些人找到合适的配型?

人活的好好的不同意捐赠?让 ta 去死就好了,死了就默认同意捐赠器官了


瑞士 –> 价格贵一点的器官自选市场


据说当年郭 * 铭有个什么亲戚得了绝症要换骨髓,拉了某地 FSK 整个厂的几万人去验血的。

ta 们做得出来

知乎用户 无名医师 发表

……………………

《Frost Punk》难辞其咎?

P.S.:Frost Punk 有个策略叫 “尸体利用” 来着……

该不会提案的人是个重度玩家吧……?

以下摘自《冰汽时代》全法典功能介绍 法典有什么作用

当你选择尸体处理

![](data:image/svg+xml;utf8,)

  尸体处理(冷却时间 18 时)新建筑—雪坑;尚未埋葬的尸体不会带来疾病风险;保存尸体,将来可能有用。你必须挖个雪坑;希望值将降低;不满值增加。

![](data:image/svg+xml;utf8,)

  器官移植(冷却时间 1 日 12 时):病患加速康复。

![](data:image/svg+xml;utf8,)

  有机肥料(冷却时间 1 日 21 时):新技能—尸体可以用作温室肥料;希望值将降低;不满值将增加。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冈比亚总统私生子 发表

器官移植倒也不至于让有钱人长命百岁的地步。

到了这一步,也就是苟活多些年吧。

不过非正常死亡的人应该要排除捐献吧。

知乎用户 种花家的小透明 发表

白人老爷可能的想法是开放移民,吸引 “真 · 耗材” 过来使用。

知乎用户 鸭蛋小帅 发表

个人观点 支持

原因

器官移植有没有需求。有 很多

器官供给目前充足吗。很不足

这项捐献是强势的吗。不是。可以选择不捐

有什么好处?

增加器官捐献数量 降低移植成本 较少黑市交易

坏处?

是担心自己死后被人分尸? 完全可以提前告知不捐献

以上

个人观点 仅做讨论

知乎用户 bigbigbig 狗 发表

欧洲已经有了子宫

将来还会有器官移植中心

有钱真好

知乎用户 易木​ 发表

议会投票决议内容:除非本人明确表示反对,每个人死后都成为潜在的器官捐献者。

那么请问捐献者有回报,那么接受移植者付费吗?越有钱是不是越能在短期内找到合适的器官,社会矛盾岂不是更严重。

瑞士没有死刑,那么会不会为了自己需要的器官而导致他人死亡呢,会不会增加犯罪率呢?

据报道,**尽管调查显示约有 80% 的瑞士人支持器官捐献,**但死者的意愿往往不为人知。这种情况下,决定要由亲属作出,而他们多半选择拒绝捐献器官。
报道称,去年,瑞士有 166 名死者捐献了器官,累计移植的死者捐献器官共有 484 个。

再看看报道中的问题,人民群众中有 80% 的人支持器官捐献,可是 2021 年只有 166 名捐献者,此结果比例与之相差甚远,政府是不是先应该能明白者其中的原由呢?

如果此时通过这项决议,那么最终谁又收益最多呢?

知乎用户 全民风暴 发表

重点在 “公投” 二字。公众同意,那就执行。

这种决策方式,与姥爷意志相反。

知乎用户 双河湾果农 发表

某某通讯公司给你发了一个短信,说邀请你办某项业务。

你没搭理他们。

第二天,他们通知你,该项业务成功开通了。

为啥?

因为不拒绝,等于同意啊。

你说流氓?

对,不拒绝捐献器官,就等于同意捐献。

这可是公投同意的(少数服从多数啊,没毛病)。

再说了,你可以自己申请取消这个业务(自愿捐献)的,又不是没给你留通道。

知乎用户 对方正在偷人 发表

拿去火电厂?这个提案尽快通过,他们冬天就可以用爱发电了。

知乎用户 光追不上我​ 发表

瑞士器官移植免费了吗?

如果不免费,那这就是给富人准备的。

知乎用户 触手可及 发表

如果成真,那些意外死亡的就没有机会了呗,直接不顾家人反对不反对,直接切切切挖挖挖,有一点可怕呀!

“喂,你把你的那个给我吧?我查了,我们匹配。啥?你不卖,可以,我花三万块找人给你弄个意外,然后那就是我的了。你想清楚哦!” 桀桀怪笑!!!

知乎用户 auxin 发表

大好事,我绝对支持在我们国家实施。当然,死亡确认程序和道德审查委员会要及相关法案要准备好。

不要把对死亡的恐惧迁移到这件事上,人死了就是一坨肉,没什么大不了的,别给身体赋予神圣性。

有人既然还说剥夺了家人对家属尸体的处置权,然后又担心富人买穷人的命,这逻辑属实惊到我了。你们所说的家属处置权不就是卖钱吗?与其担心富人冒着法律风险杀你抢器官,不如担心一下你家人合法对你放弃治疗 “卖” 器官(名义上当然是捐赠)赚钱吧。更不论全民默认捐赠后器官源极大丰富,不但所有人都能免去 “买” 器官的钱,而且能极大的缓解我国器官需求的巨大缺口,既然都器官源极大丰富了,为什么富人非要冒法律风险花冤枉钱要穷人的命?小概率配型问题?那你们就因为个小概率问题反对这个利好绝大多数人的法案?

我国每年器官移植需求有 30 万左右,但每年完成器官移植的只有 1 万例。我国每年的器官捐献人数在五千上下,多数为死亡后多器官捐献。我国每年自然死亡人数 800-1000 万。就算只有十分之一的人同意捐献那也有将近 80-100 万的器官可以覆盖需求,配型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概率只会更小!更遑论,法案实施后,一般人不会不会取消默认捐献的,除非他愿意放弃器官配型的权力,临时加入不作数,必须要等 2-5 年才能有优先配型权,然后就只能祈祷这期间的维持费用够用且不要死于并发症。

别一听西方就扣资本主义的帽子,这事跟资本没半毛钱关系,非常社会主义!

知乎用户 二十世纪的玉猪龙​ 发表

全民圣母的国家,公投成功也不是没有可能,反正能投票的都还没死呢,器官也轮不到自己身上。

先前瑞典发起一个调查,居然每个受访者都表示愿意自己家里收留一个难民,我当时还说,这只要全民收留难民,就太好了。如果有国家愿意策划难民潮,所有难民一起发难,一夜之间瑞典沦陷。

瑞典街头,每个人都愿接受难民。当难民站到他们面前,画风全变了_女士

知乎用户 nemo 发表

我在想一个这个情况延伸出的问题。

会不会出现医生在抢救病人的时候故意让人去世,用这些人的器官来救活其他人,自己从中牟取暴利?这些人不一定是有钱人,只要能出的起钱的人就可以卖。

甚至可以在某些渠道明码标价拍卖,价高者得。

病人刚送进医院医治,这边配型什么的都弄好,等到钱到账医生就开工?

人就像待宰的猪羊一样。

而且你还没办法追查,抢救病人的时候某些药剂多一点点或者少一点点。甚至抢救的措施细微的动一下,程序上没问题,但是对于病人本身就损伤惨重的身体来说就很严重了。

甚至对于那些医院的植物人、瘫痪的人和本身就有基础疾病需要定时去医院透析的人。这些人相当危险,

因为这些人。。。全是钱啊。

知乎用户 Label Knight​ 发表

为什么有人认为,公投通过之后,会出现器官买卖的现象,难道现在就没有吗?

现在是有钱人买得起,穷人等死,如果公投通过,供给提升,普通人也能用上器官了。

有人要说有钱人会垄断,难道他们要装 2 个心脏,4 个肾,6 个 jj?

知乎用户 溪 0425 发表

在距离地球五千万光年的风自星上,有个小岛。

那里住着一群岛风淳朴,细细长长的小绿人。

渐渐地一些小绿人开始变得比其他小绿人更加平等。

于是形成了一个国家,叫做彻基巴丹王国。

这些小绿人有一种叫做韭心的器官。

那是一个绿色的泵,维持着小绿人的体内循环。

每年都会有些小绿人因为泵出了问题,灵魂去了西波莉莉。

一开始因为科技不发达,韭心坏掉的平等小绿人们只能等着去西波莉莉。

哪怕生前积攒了再多的财富,权利都会没法带着去西波莉莉。

后来经过一代又一代小绿人的努力,发现了小绿人的灵魂去西波莉莉后,健康的韭心只要及时的转移到其他小绿人体内就能重新跳动。

但是呢,有时成功,有时失败。

后来祂们发现,需要韭心的泵接口完全一致才能让接受者活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项技术越来越成熟。

为了能救更多的人。

勤劳的国王开始想办法。

一开始都很正常。

但小绿人们渐渐的发现,被判强制去西波莉莉的小绿人越来越大多。

有一年格外的严格。

强吻,强制去西波莉莉。

吹口哨,强制去西波莉莉。

开酒会,强制去西波莉莉。

自由恋爱,强制去西波莉莉。

哪怕是酒后路边小便被发现了,也是强制去西波莉莉。

用物理的方式净化灵魂。

小绿人们很好奇为什么这么多小绿人被强制去了西波莉莉,但是没人敢说,也没人敢问。

正因为没人敢问。

次年夏末秋初,国王颁布了新法律。

强制去西波莉莉的小绿人留下来的韭心,都会用做移植。

强制去西波莉莉留下的韭心,简称遗留韭心

也算是废物利用。

那一年,常年困扰彻基巴丹国王的韭心病莫名奇妙的好转了。

那几年,亲王,贵族们的小钱包,也一天比一天鼓了。

那二十几年,不断有不够格去西波莉莉的小绿人,被强制去了西波莉莉。

日子一天天过去。

遗留韭心,渐渐地开始供不应求。

越来越多的小绿人被加快强制去西波莉莉。

但留下的小绿人们还是凭借着惊人的适应能力适应了环境。

直到有个韭院韭官的助理怀着一颗邪恶的韭心找到了国王。

这个恬不知耻的小绿人威胁说自己知道国王的秘密。

如果国王不照祂说的做,祂就要将保管在韭韭盒子的秘密公之于众。

更可恨的是这个小绿人还说要把盒子交给外星人。

国王当然不会答应这种无理的要求。

小绿人们都知道。

国王,是个伟大的国王。

没有任何留在这儿的小绿人会说国王的坏话。

因为国王没有任何污点。

只是同年春天,国王莫名其妙的废除了用遗留韭心来移植的律法。

随着律法的废除,小绿人们惊讶的发现强制去西波莉莉的小绿人渐渐地少了起来。

所有的小绿人都高声的赞美国王。

他们都明白这是之前严厉的刑法,让那些企图犯罪的小绿人们受到了警示,违法犯罪从此消失在这颗小小的星球上。

没有人知道国王和贵族们为此付出了多少努力才换回了和平。

至于那个邪恶的助理,在国王废除法律之后,朝自己背后连开八枪去了西波莉莉。

历史如同车辙一般,兜兜转转变着花样却是新瓶旧酒。

但是唯一的不同就是在车轮子还没转到现在的时候。

有一个太阳谋家小绿人发明了一个词,叫做太阳谋论。

它把这个词扩散出去。

世界上就没有了太阳谋。

大家都过上了幸福快乐,不需要思考的美妙生活。

哎呀呀,赞美太阳!

这是小绿人们自己选的路。

——《绿色的泵》


此童话纯属虚构。

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是:瑞士人就像小绿人一样,是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一等公民,世界上绝对不会有阴谋,劝那些阴谋论者弃暗投明,赞美太阳。

请勿过度联想,请勿曲解本文。

请勿转载以及任何形式的传播。

知乎用户 ilangge 发表

我死后愿意捐献器官拯他人,但是要我声明愿意。

知乎用户 龚孜涵 发表

大家总是喜欢对国外的政策评头论足。

大多无非是想用各种理由证明外国当权者的邪恶。

这种心理可以理解,但是这回答下面。。。。。。。。。

吉林的老铁说:器官肯定都给当官的分了,是瑞士官僚的阴谋

河南的兄弟说:瑞士的穷人根本没钱移植,有钱人的阳谋罢了

河北的大哥回答:就算移植了也不能干重体力活了有啥用, 这辈子就废了还不如死了

山东的兄台哀叹道:我有个亲戚就是移植了,后续治疗特别贵,这就是医院想榨干你钱的

山西的老哥说:外国人怎么啥屁事都公投,真的是被洗脑洗傻了

安徽的兄弟说:我好像抖音刷到过,欧洲到处都是倒卖器官和妇女的大型企业,太可怕了

贵州的哥们说:这肯定会提高犯罪率,我坚决不同意

云南的老弟说:活着能收税,死了还能遗体回收,可真是资源合理利用

在 2021 年的清廉指数排名中,芬兰由 2020 年的 85 分上升了三点,获得 88 分,与丹麦、新西兰并列榜首。并列第四的挪威、新加坡、瑞典均得 85 分,得分在 80 分及以上的国家还有排名第七的瑞士 84 分、第八的荷兰 82 分、第九的卢森堡 81 分、第十的德国 80 分。

瑞士人均月收入 64000 人民币,每周平均工作时长 31 小时

尽管瑞士没有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但瑞士工人的工资在世界上是最高的。据经合组织报告,2019 年瑞士的平均年薪为 60847 瑞士法郎。平均工资在过去十年中一直保持相对稳定。然而,在瑞士找工作,工资并不是唯一要考虑的因素。还有很多其他的工作福利你应该考虑在内。

瑞士的所有员工每年都有至少四周的假期。20 岁以下的工人有 5 周的假期。其他的缺勤 (如事故、疾病或丧亲) 由雇主自行决定。许多雇主会购买保险,在员工长时间缺勤时支付其工资的 80%。雇主至少支付保险费的一半。所有有工作的母亲 (全职和兼职) 都有 14 周的带薪产假。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有工作的父亲也可以享受陪产假。

据报道,瑞士是世界上癌症存活几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此前世界权威期刊《经济学人》杂志还评定瑞士为西方世界最有效率的医疗体系之一,拥有世界领先的预期寿命和医疗成果。由此可见瑞士的医疗水平在全世界是数一数二的。瑞士在 1994 年颁布《医疗保险法》,并于 1996 年开始在全国强制推行,目前已经形成覆盖范围广,医疗待遇齐全的医疗保险制度。

保险公司承担门诊医疗费用和 50% 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余主要由洲政府承担)。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或者价格由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通过谈判协商确定,最后又联邦政府批准。目前,门诊一般采取按医疗服务目录付费或按人头付费方式,住院一般采取按床日定额付费方式,2012 年起全面实行按病种组付费。

个人税率采取累进制,对于年收入超过 550 万人民币的已婚人士,联邦税的最高征税税率为 11.5%,各州可以自行设定本州的税率。因此各州的适用最高税率负担差异明显(州首府城市约 11%-35%)。

其实我觉得也好。

人总是愿意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

有时自己骗骗自己不是坏事,大部分人知道了又能怎样呢

给自己构建一个不存在的世界开心开心,有啥错呢

我看了看他们的主页,有做中介的,有搞便利店的,有开民宿的,还有很多学生

有意思的是,无论你同不同意,都不重要,因为就算在中国,你也不能决定任何事

专家说随着中国人口素质提高,人口红利已经消失了

我看

远着呢

知乎用户 丹瞬 发表

捐献本来是生者高尚的选择,变成了死了以后必须符合的规定。

这种规定只会让活着的人不舒服,真的死了倒也无所谓了。

危险在于半死不死的时候,命给谁?

尽力抢救一个意外事故的人,还是等待移植的手术的人?

真的没有人徇私枉法吗?

【奇葩说詹青云. 可以一键复活一个你最爱的人,要不要支持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pUHaOnL

知乎用户 白夜无霜​ 发表

此法令一出,碰上哪些权贵刚好需要匹配器官的情况,你是不死也得死了。

知乎用户 云上的日子 发表

法案说除非本人明确反对,意思就是家人反对没有用。然而一些突发事件死亡的人,根本就没有机会开口反对就被代表了,典型的多数人暴政。

知乎用户 任逍遥 发表

瑞士

这是为了未来的经济发展

提前卡位

放心

新冠 mRNA 疫苗突突的打了欧美那么多人,现在爆出儿童不明肝炎。真以为到此为止了?

后遗症会慢慢的爆出来!

免疫风暴下的爆肝、爆肚、爆心、报废。

等着瞧吧

知乎用户 繁星若尘​ 发表

瑞士好像杀人也不判死刑吧。

假如我是亿万富翁,我需要器官,然后发现一个人的器官正好适配,唯一的问题是,他还活着。。。。。

嘿嘿嘿。。。。

知乎用户 不锈钢后槽牙 发表

至少还有公投。

知乎用户 驴白 发表

我一直觉得,不嫌我油大,随便拿去。

知乎用户 江先生 发表

优点:

一些病人因此而活。

缺点:弄自动捐献,势必会建立器官的适配库,这样是否会引发对于活人器官的窥视,这种窥视很可怕,来自权力者的、富豪、地下黑暗势力。

知乎用户 冷画屏 发表

群体的暴力就不是暴力了吗?

警惕瑞士走向德国法西斯的极权之路。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这政策发生在中国,喷的话术就是 “人死后尸体充公,毫无人杈人道的郭嘉”,

知乎用户 Ricky 发表

你知道为啥动物园不能卖动物制品嘛?

因为你不知道那只动物是自然死亡还是?

知乎用户 一分流水​ 发表

我本来觉得这是件好事,但看了底下的回答又觉得我高估了自己对人性的了解

大家说的都很生动,但有没有人有条理的总结一下这个政策的利弊,抖机灵很好但是不全面

知乎用户 张弓家族族长 发表

应该的,把物有所值,所值做到极致。

加油瑞士,加油欧洲,加油北约!

知乎用户 万物相连 发表

好处是可以最大程度拯救一些器官衰竭的病人。坏处是比较广泛和隐蔽的。首先是道德绑架,只有明确反对才能避免被捐献,别人都捐了,你捐不捐?你不捐可以,别人又怎么看你?你不在乎可以,但是也会有人在乎,平白无故多一份心理压力,凭什么?

隐蔽的坏处,比如有钱人肾坏掉了,找不着肾源,可以花钱买通医院或者医生,查找合适的匹配对象,找到目标,可是目标活的挺好,一时半会死不了,怎么办?不是说有钱人那吗?有钱就有无限可能。用钱弄死适配目标,那就可以换器官了。

可以提倡捐献,默认捐献就过了吧。

知乎用户 soul 发表

这还需要讨论,只要是外国都是香甜的,一个字赢

知乎用户 羊羽翔 发表

单单规定公民死亡后都成为潜在的器官捐献者,是远远不够的(达不到预期效果)

其实一些国家已经规定公民死亡后器官捐献采用默认规则推定同意的方式,比如新加坡(2007 年后允许伊斯兰教徒也纳入新加坡人体器官移植法内)、意大利、克罗地亚。

参考意大利

1979 年,西班牙颁布第 30 号法令 (法律 30 /1979) ,对器官的获取与移植进行了一般化规定,同时规定公民死亡后器官捐献采用默认规则推定同意的方式。但尸体器官捐献率并没有显著升高。一直到 1989 年国家移植组织 ( National Transplant Organization,ONT) 建立,西班牙的尸体器官捐献率才明显升高。从下图可以看到,尸体器官捐献率从 1989 年的每百万人口 14. 3 名捐献者上升到 2000 年的每百万人口 33. 9 名捐献者,年均增长率达到 18% 。这段时间内的尸体器官捐献率暴涨得益于 1989 年成立国家移植组织,构建移植协调员网络,1991 年提供专业培训,1998 年实施临床治理框架和质量保证计划。2000 年之后到最近,一直稳定在每百万人口 34 或者 35 名捐献者左右,位居世界首位。西班牙国家移植组织的建立、移植协调员的设立,在培训和教育上的巨大努力,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医院进行补偿,把全部这些适当地整合和高效运作,国际上称为 “西班牙模式”[1]

所以,仅仅规定公民死亡后器官捐献采用默认规则推定同意的方式,是达不到真正的医人目的。

回到这个问题,瑞士的捐献比例并不算低。

参考 PMP 每百万人口器官移植人数( TransplantPMP[2] 有下图

(有个不能理解的点,搜索框里 HK 有中国标注,表格里又没有了,强迫症给他加上了)

这个 https://www.irodat.org 的图例给我整懵了,算了,直接总结吧,也别去看了。

捐献体系的完善需要一国器官捐献移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以及器官捐献移植服务组织的高效运作。

  1. 成立专门的捐献和移植负责机构。比如西班牙 ONT,克罗地亚 MOH

2. 移植协调网络。

国家一级 (ONT) 和 17 个自治区域协调员提供政策和技术过程,以及国家政策措施之间需要达成区域间共识的对接服务,协调并支持器官获取、分配移植的全过程,来促进捐献器官的数量。

3. 开展专业培训

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器官捐献,以确保他们在所有步骤的捐献过程中得到 适当的培训。

4. 开展尸体器官捐献过程中的质量保证计划。

5. 保证对医院的资金支持,以确保与捐献者管理相关的费用不构成捐献的障碍。

6. 落实宣传,扩大公共教育。


综上,仅仅通过强制捐献提高捐献率不不能给病患带来最高收益,还要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以及有力保证。

(包括我看到有人的想法,富人控制配型的生死来获得器官,这也属于政府的管理范畴)

关于我国器官捐献资源、无偿、双盲原则的可以看看这篇

医学院没尸体用了怎么办?

参考

  1. ^ 郑恒, 国外器官捐献的经济激励、市场制度及改革启示 [J]. 南方经济, 2016
  2. ^https://www.irodat.org/?p=database

知乎用户 湘湘 发表

我觉得更应该实行权利义务统一。既然自动捐赠了,那么他就可以在出现疾病的时候优先更换器官。

如果本人取消自动捐赠,或者家属子女在自动捐赠机制下进行阻拦。则本人或者阻拦的家属子女疾病不能够享受优先更换器官。

现在这样子好像只增加了义务,人们可能并不那么认可。

知乎用户 Francis 发表

与其公投是否自动捐献,还不如搞一个捐不捐自己器官的人口普查

知乎用户 骆嘉炜 发表

发现很多人看少了两个字——“公投”

你不赞同我的答案都尚且可以投反对,噶腰子的事你不赞同投反对不就行了

瑞士又不是朝鲜,dictator 说啥就是啥

知乎用户 沉雾 发表

就我个人来说,我可以考虑捐献遗体。

知乎用户 bbtop 发表

大卫. 洛克菲勒换了 6 颗心脏。

所以某天某个大人物通过大数据检索到你的器官是最适合的,这时你就可以被推定自愿捐献了。传说你签署过拒绝捐献声明?不,你没有!没有找到任何文档证明这个说法,况且死人会说话吗?!

现有做法至少要获得你的家人同意这会增加许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而这种法案通过那就可以依此直接获得需要的器官。

知乎用户 SakuraleafA 发表

为了这点可笑的道德感,病人就该被活活拖死吗?这种情况下,病人不是不是病死,这是明明有能力救却不救,是见死不救,是人祸!

这是我少有的站民主国家的一次。如果你真的在乎尸体能不能完整的埋在地里腐烂,发个声明不难吧?

知乎用户 格布拉德 发表

这马路上走的哪里是人啊,分明是资本家的储备器官库啊

知乎用户 小蜗​ 发表

最近网上润出去的声音又起来了,这就是他们所追求的自由吗?

知乎用户 周天 发表

可能本该死的人少死一些,本不该死的人多死一些。

知乎用户 个人子料编辑 发表

干嘛要逝世后呢?逝世前也可以啊。

知乎用户 周二 发表

如果有机会,我会投赞成

知乎用户 食柚者 发表

建议如果死前没有立遗嘱的死后不能自动转给自己的亲属,而是默认把财产充公,大家说好不好啊?

知乎用户 阿亮 发表

利好难民进口,利好乌克兰人民入境。

知乎用户 李昀 发表

默认开通某项扣费业务,如果你不需要,你需要专门去取消才行。

默认不开通某项扣费业务,如果你需要,你再去专门开通就行。

你选哪个?

披个公投的皮就显得民主了?

知乎用户 as 蓝月儿 发表

我反对这种政策。虽然我支持器官捐赠,但应该是自己点同意的机制。

优势可能就是器官的来源会丰富,以后换器官容易。

劣势就是 “明确反对” 这个信号不好传递,尤其是死亡的时候如果面目全非了,那么还是会默认割了你的器官即使你曾经反对过。

知乎用户 逍遥仙人掌门 发表

穷人不会考虑器官移植及之后的治疗费用,器官移植的大多为富人,少量为中产!

自动捐献器官利于某些付得起钱,并且可以一直移植器官续命的人!

它所造成的后果,阻碍人工培育器官的发展,因为有更廉价的器官。

剥夺病人的优先生存权,因为巨大的利益会导致很多新鲜的器官载体在医院中被优先 “死亡”,而其家人没有保护他的器官权利!

资本从出生就带着肮脏的血液,诚不欺我!

知乎用户 bitcointomoon​ 发表

喜欢 “公有制” 吧,这就是“公有制”

知乎用户 邵小七 发表

我觉得如果能给家属一些经济上的补偿,可能比较容易推动。


知乎用户 奈落​ 发表

很好的事情,但也不必过于在意,器官移植这种事终究是要靠人造器官的,从死人或活人身上摘器官移植给另一个人只是过渡方案。

知乎用户 万能胶 发表

乌克兰供货能力下降了。

知乎用户 中县 发表

公投是什么意思?这东西我们有吗?没有的话你让我评价啥,我觉得提问者简直不要太幽默!

知乎用户 暮云​ 发表

全民公投说的好听,不就是懒政的典型吗,为什么要一刀切?不愿意捐献就不行吗?做好公益宣传,然更多的人主动选择捐献也能解决问题,非要搞这么一出。

知乎用户 安定精神科卜大夫 发表

纯属扯淡。。

我如果至亲绝症跟你匹配了,你说我跟不跟你一换一。

知乎用户 孔涛罗 发表

事实上是极好的,我赞成

马秃头狂喜

知乎用户 三师 发表

如果能通过,那必定会有人花钱买别人的命。

永远不要低估人性之恶。

知乎用户 游鱼有余 发表

和我有关系吗?我又不是瑞士公民,这些都享受不到,你不如问问越南上层瑞士人是咋想的,印度黑产老大是咋想的,问我干嘛,简中平台要变英语平台吗

知乎用户 朴拙 发表

我觉得应该再加一条,将来优先捐献给谁,亲人有选择权!

知乎用户 得一 发表

这件事不适合公投,除非瑞士全体国民都同意,才能实施,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全体国民是个动态的,随时有新生儿和新入籍的。

这事有悖人权,因为,如果此项提案通过,那么一个人如果不想捐献,就需要自己提出声明,然而一个人没有义务重新申明自己有处置身体的权力。

知乎用户 邵专利材料​ 发表

建议再加个安乐死合法化

齐活

知乎用户 哈哈 发表

我完全赞同这种行为。那些说什么有钱人会杀人,或者用钱买命什么的。难道这条法律没颁布的时候,有钱人就做不到么?现在至少还能拯救一些急需器官的普通人。我的意见是每年全球被车撞死的应该比有钱人为了救自己偷偷杀掉的要多的多。那不如把汽车禁止了。

知乎用户 时空骑行跨海者​ 发表

欧洲多国已这么干。操之过急。考虑经济、心理、社会等的平衡补偿支持人们作此选择,更务实。

不见的得需要 3 年以上当地人均总收入的开支,无形支持更重要,当捐献者可以被列为准英雄,被提供心理支持,家属也被提供相关支持,得到社保补偿。

国家管理杜绝商业化,支持平衡务实经历这一切,已经不错了。稳步做到这点。再说拔高 “捐献”,搞“捐献” 立法……

靠 “捐献” 难解决大头问题。那就搞简单粗暴操作,迫其默认,硬压……

当下局势,乌克兰人更困难,更关注谋生。欧洲或许更放开人用乌克兰的子宫,考虑常年打仗的乌克兰有更多的低使用年限的新鲜的器官……

知乎用户 Siyuan Jing​ 发表

来个十多年前的旧闻:

我比较好奇的是,为啥器官行情会在十几年间变得紧俏了。是墓地免费了,还是需要器官移植的人多了?

知乎用户 知乎牛逼球球你别封我 发表

对这个新闻我的理解

以前是想要捐献的填表,现在是不想要捐献的填表。

这就可能造成一个人不想要捐献,但是因为意外英年早逝,然后他就捐献了自己的器官。

利新闻里讲了,缓解器官移植需求的紧张呗,这肯定是大利好。

弊的话,我觉得罗翔有些话还算对,器官的可买卖,必将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你是一个富人,你需要器官移植才能活,现在有个年轻人的器官和你匹配,他没签不捐的协议书,怎么办,要不要弄死他。

我不赞成在中国这样搞,或许人工培育器官有没有大有可为的可能性?但是瑞士的人和我们有啥关系呢,当做一个样本来看也行。他们公投的好处我们占不到,坏处也与我们没有关系。

知乎用户 梦中猫 发表

。。。刚才还好好的一个穷人,下一秒就不行了,刚好他的器官能救一个资本大佬。

知乎用户 勿论国事 发表

老爷们连器官都不想花钱买了吗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天天替发达国家操心,又是迟早要玩。

这事吧,瑞士人自己决定呗,公投过了大多数人同意,那就表示放弃一部分自己死后的身体处理权,换取自己患某种疾病以后获得器官移植救助的可能性呗,本质上就是个互助协议。

就算法律通过以后实在有洁癖的那事先声明不同意也可以,还可以薅别人同意的羊毛,就是你死后不用捐献,但是你患病能享受别人捐献的福利。

我觉得没啥,比起死后捐献器官,强制火化是不是更不道德?人家最起码有保留全尸的权利,你连这个权利都没有,天天盯着人家死后会不会少两个零件。

再多说两句,很多人担心有钱人任性,瑞士成为器官买卖的大本营。大哥,人家瑞士人不是傻瓜,这种互助式的法律不会天天让外国人占便宜的。顶级富豪其实去哪都一样,东南亚那边器官更便宜,次一级的得先搞个国籍住上院排上队再说呗。器官移植这玩意实际上就算移植完了生存周期也不算长,最多算苟延残喘,真指望这玩意长命百岁哪里不舒服换哪里,有钱人靠这玩意延年益寿怕是脑袋有啥大病。

我的基本看法就是瑞士人有权根据自己国家的需要通过相关法律,而且以全民公投为基础,够慎重了,利弊这事轮不到我们替他们操心,况且个人又不是没有反悔的权利。

知乎用户 芥小末末​ 发表

在荷兰实施了好几年了吧

就是如果不反对 就自动默认了

知乎用户 jefftan 发表

我同意,可能会有极低比例的阴暗面,但是可以用法律法规来制约,但受用的是绝大多数人。发达社会确实可以逐步放开,至于我国,暂且不适用。

知乎用户 子夏​ 发表

公投从程序来讲问题不大,一旦通过,当年人权组织抨击我国死刑犯器官捐献的理由就可以接着来抨击瑞士了。虽然,这种情况在目前的话语体系里很难发生。

我更在意的点是,同样的政策,直接走立法机关和走公投,一旦被通过其实没什么差别,该有的弊端和风险一样都不会少。只是前者还有抨击的对象,后者全都消融在民意中了。

最后我还是想说,这个政策很有可能产生令人恐惧的恶,即便再强的监管,也会有人铤而走险,体检数据或许会成为潜在的畅销货。当然,如果只看结果,一定会有更多的人获得活下来的机会。原因也很简单,没有恶的发生,人自然死亡捐献器官可以救人,相当于是 0 换 1 或者多。如果有恶的发生,那依然是 1 换 1 或者多。

只是,我依旧有种天然的担心。

知乎用户 大可 Duck 发表

个人是没有死后捐赠器官的担忧的,

但是我选择不捐,

因为我没什么亏欠这个社会的。

知乎用户 猛虎眼前无沟壑 发表

封建农业国家是无法理解现代工业国家的伦理道德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死后,器官宁愿烧了,甚至被野兽吃掉,也不愿意它去给一个有钱人续命。

他续了命,又得让多少无辜的人当牛做马。

我救活他,就是作恶!

知乎用户 钟文​ 发表

国籍一换,回答减半……

知乎用户 金头大老虎 发表

西方国家和大 V 说人是最好最宝贵的资源的时候一开始我还没太懂,现在我明白了。

知乎用户 深海软泥怪​ 发表

雇佣兵纷纷改行做职业杀手

山中老人高举蛇杖旗

平一指大呼有人懂我

知乎用户 SeeyoKing​ 发表

公投 公投

这下面的人怎么这么着急开始了呢

公投啥意思不知道吗?

可能真的不知道

知乎用户 lpurpley 发表

这样子,真的不会有人被死亡嘛

知乎用户 简二狗 发表

死后自动捐献器官,是可以拯救更多人的生命!

可是一旦约定成俗,成为法律!会不会引发,很多被意外,被死亡呢?

那些站在人类食物链顶端的精英们!如果需要更换器官!通过大数据筛查匹配目标,然后再制造一起意外,就能很轻松得到他人器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也就是说要默认人在逝世后捐赠器官?你这个是仅涵盖公民,还是涵盖了境内一切死者?

法条最好一开始就解释清楚一点,毕竟瑞士一直有个著名产业……

并且,即便该法涵盖的范围排除了外籍人员。

它依旧有可能抬高瑞士本国病患 “被自愿安乐死” 发生的风险。

理论上,合法捐赠器官,医生没有收益的。但是不排除可能出现那种,急需器官移植又愿意付出代价和良心病人行贿收买医生的情况。

只要被收买的医生对瑞士境内匹配的身患重疾的潜在捐赠者安排一场安乐死(或是劝说利诱,或是让对方被自愿,后者属于谋杀,但前者则是合法的,只要打死不承认自己教唆患者寻死就行)。

那位付出了代价且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就能提前获得他本来到死也不一定能等到的器官。

对生命的渴望可以使病人放弃道德底线,而巨大的利益则能让医生铤而走险。没有任何人能保证全瑞士的医生都秉承着纯洁的道德操守。

所以这立法公投千万要慎重,慎之又慎!我相信没人愿意看到一条牵扯到人命(且可能完全合法化)的黑色产业链的出现。

若事情真发展到那个地步,病人还能不能再抢救一下,那可就由不得病人和病人家属了。不要用自己和亲人的命去赌别人的道德操守。

知乎用户 齐昼眠 发表

女性也可以拒绝代孕,为什么还要反对代孕合法化?

人也可以不吸毒品,为什么还要反对毒品合法化?

知乎用户 咏絮人 发表

支持。

暂时没必要担心富人或特权阶级垄断器官,对器官的需求和财富规模不是成正比的,一个人不可能装两个心脏三个胃。而黑市器官贩卖的可能性也很低,器官不是超市里的生鲜肉,人体器官对于保存时间和冷冻条件有着极大的苛刻要求。

不过如果未来医学在器官方面出现了重大突破,应当及时修改法律。

知乎用户 王乘墉​ 发表

哪里这么多阴谋论,我赞成。

知乎用户 洛天​ 发表

主要是担心。

有些弱势群体会被 “被捐献”,配合瑞士完善的全国医疗个人档案制度。

万一某个政客权贵需要移植,正好有个可怜鬼和他相匹配。

估计这个可怜鬼会被 “自杀” 或“被意外”,然后被“捐献”。

那样……

这会是一场灾难。

知乎用户 万振律师​ 发表

“推定同意”≠“自动捐献”。新闻标题误导了各位答主。

从世界范围来看,死体捐献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 “明确同意” 方式,即死者必须在生前依法表示了同意捐献的意愿。

另一种方式是 “推测同意” 方式,即只要死者没有在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的意愿,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就可以捐献。

还有一种非常极端的方式,采取 “完全推定” 方式,即国家立法授权给医生,允许他们在尸体上收集所需的器官,不必考虑死者生前及家属的意愿如何,排除了他们的拒绝权。

结合新闻中使用的 “推定同意”、“目前只有在死者生前同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摘取器官用作移植”“潜在的器官捐献者” 等表述以及今天议案通过的新闻可知,此前新闻中议案的内容,是由 “明确同意向推测同意方式的转变” 并不是 “逝世后自动捐献器官” 的意思。

另外,我国民法典采取的也是推测同意方式。相较于活体捐献,死体捐献不会对捐献者的生命或者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且能够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是鼓励的,但前提是尊重死者亲属对遗体捐献的拒绝权。

民法典 1006 条第 3 款规定: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知乎用户 赵宇 发表

我太喜欢这个政策了,希望能通过

知乎用户 皮尔海 发表

反对高赞的说法,自动默认死者愿意捐献器官不仅不会提高因器官导致的犯罪,相反会降低相关的犯罪率。

默认死者愿意捐献器官会增加器官的供给,怎么供给多了反而导致恶劣的情况?

如果你确实因为信仰或者其它原因不愿意,可以提前签放弃书,但是有一点,你签了同意书,意味着当你需要接受器官捐赠时的顺序要排在没签不同意书人的后面,权利和义务对等,不能既要又要。

同时你自己默认同意了,其它人不应该能修改这个决定,包括父母。我们应该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想法。

知乎用户 心如石灰 发表

谢邀.

我本人不喜欢器官移植,人的器官和人的本身是神圣不可分割的,但目前的世界的现状,器官移植变得默许,我本科是学理工生物技术的,当然现在从事的是八杆子打不着的销售及管理,我更期待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用自己细胞克隆出完全匹配的器官来用于身体上坏掉的零部件的替换,希望科学技术尤其生物科技能够有突破的跨越式巨大发展,且国际法和国际氛围对人体器官的克隆能够有对应的法律的支持和宽容的认同

知乎用户 淡定 发表

是默认不是强制,意味着可以取消,只不过取消了,等你需要的时候也不享受受捐优先。权力和义务对等。

是公投,不是所谓的代表所谓的投,不要以己度人。

知乎用户 超空间的主宰者​ 发表

我觉得挺好的。

我不明白一点,为啥这个问题下的诸位自动代入了 “受害者” 的角色。

中国每年约 30 万人需要器官移植,期中仅两万人得到了器官移植,你觉得剩下的人是穷人还是富人呢?

如果默认捐献,至少能够拯救剩下的 28 万人的生命,受益的是穷人还是富人呢?

默认捐献解决了器官的稀缺性问题,中国每年正常死亡约 1000 万人,这一千万人凑出 30 万人所需的器官应该不是难事。那么这样一来,还有人会去割取器官售卖吗?还有黑市器官交易吗?可靠的官方渠道的器官移植完全够用,谁还会去黑市买器官呢?

还有说默认捐献了以后医院会在病人还没死到时候就不治了的。那么我说了,默认捐献的话器官来源充足,完全没必要这么干,这么干风险远远大于受益。

为什么代入 “受害者” 的视角?仿佛默认捐献了以后你自己需要器官移植时得不到帮助似的。

知乎用户 126 发表

公投!

什么叫公投!

你翻译翻译,什么叫公投!

你他妈的给我翻译翻译,什么叫做公投!

无论有什么利弊,那也是全国人民公投出来的。人民做出选择,并承担责任,享受权利。

万里之外的看客,和拥有决定权的当事人。那个更有话语权?

知乎用户 Theway 发表

刚好遇到学校卖毕业手册,班长统计问的两个版本:1. 不想买的私聊我 2. 想买的私聊我。异曲同工之妙呀

白名单变黑名单,秒呀

知乎用户 黎一一 发表

是不是类似于:

某镇邪委员提案建议,“若下班前未打报告申请,则下班后默认自愿加班两小时。”

知乎用户 小白 发表

不了解情况,这是不是意味着当人需要器官时,就会有人主动或被主动去世呢?

知乎用户 七日循环 发表

不能光顾着去想所谓被死亡的风险,却不考虑对应的收益。你成为一个需要器官的人的可能性更大还是被杀死的可能性大?

况且杀了人也不一定器官能轮到自己,为了轮到自己要杀多少人不被发现?还得杀的人刚好匹配。

另外一种考虑是每年死亡数和需要器官移植的人数比例如何?如果前者远大于后者,有什么动机去做这件事?如果实在担心,限定必须自然死亡的人才可以不就好了?

无限放大一个小概率事件的危害性却忽视起对应的利益是不可取的。

这样的逻辑下去,是不是应该禁止遗产继承,毕竟有了遗产继承更可能造成人伦惨案,危害性和可能性不比这个大多了?

况且早有国家实施了,看看这些国家现状如何不就知道了?更何况如果实在不愿意当事人可以明确拒绝。

知乎用户 李白龙 发表

这是赤裸裸的剥削 + 道德绑架暗示,陷公民于两难境地。

捐献并不能对贩卖甚至掠夺有任何影响,人类有的是手段创造市场压榨价值,比如做个器官玩具,尸体娃娃一类的,照样有价无市。

有先例并不代表默认捐献这事就是对的,大麻合法这种脑瘫的做法一样有先例。因为不合理的东西不会不存在,所以存在不一定合理。

一旦立法通过,只会有更多人死的不情不愿,不明不白,有胆续命的人都是不差钱也不缺手段的。

一个行尸走肉的世界是可怕的,一个到处是行走零部件的世界,更可怕。

知乎用户 aino 发表

不能同意这种行为,资料库里有你的信息,如果一个权贵匹配成功,你还活着怎么办?

知乎用户 遇永恩亚索即挂机 发表

利,有钱人

弊,没钱人容易突然暴毙。

知乎用户 德州名门四世三公 发表

人体资源属于瑞士国家所有,由瑞士政府行使国家对人体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人体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公民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瑞士保障人体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人体资源。各级州政府必须加强人体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人体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医院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医院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瑞士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人体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知乎用户 Serveetah 发表

当你不清楚对方是否愿意做某事时,难道不是默认对方不愿意???

只要你没有明确表示拒绝,我就可以借用你的东西?

只要你没有明确表示拒绝,我就可以进入你的住宅?

如果默认对方愿意,下面这种行为是不是也合法了?

如何看待在酒吧门前带走喝醉的女子并发生性行为(即「捡尸」)?

知乎用户 小透明​ 发表

这难道不会增加凶杀案吗?

知乎用户 凤凰 发表

天天公投公投公投!投你妈的投!你们他妈的不是民选政府吗?天天就坐在那里白拿工资唯一工作就是组织老百姓公投吗?!这叫你妈逼的民主!这叫不负责任!

知乎用户 娶加藤惠回家 发表

在器官捐献方面,有两种运行模式——推定同意和明示同意,也有很多国家实行推定同意政策,如西班牙、比利时和奥地利等。梁波律师在知乎上发表过相应的文章,可以参考来理解这两种模式的含义与不同。

@梁波律师行政团队

器官获取制度一般是在明示同意的模式下运作的。这意味着一个人不会成为器官捐献者,除非他明确指出愿意捐献器官。作为捐赠者的愿望通常是在驾照上,在事先的指令中,或者由一个有决策责任的代理者来表明。在保持潜在捐助者的自主权的同时,表示同意的模式在将器官供应增加到接近需求的水平方面并不有效。
还有另外一种在器官获取方面依赖推定(而不是明示)同意的方法。这种模式认为相反的假设是理所当然的:除非个人明确表示反对,否则他们会在脑死亡时捐献自己的器官。每个国家都有一个略有不同的政策,但在所有形式的示范同意中,只有当个人适当了解该政策并有机会选择不捐助时,才能推定同意。[1]梁波律师行政团队:国外法学:器官捐赠问题的伦理学争议,是明示同意还是推定同意?梁波律师行政团队:国外法学:推定同意属于知情同意的特例,用于可供移植的器官获取

推定同意,意味着任何在生前没有明确对器官捐献表示拒绝的人都可以被视为器官捐赠者。不过这不代表死者可以随意被摘取器官,其亲属和家人的意见仍然是最重要的参考因素。如果医院一直无法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器官切除术就不能进行。[2] 大家不要被新闻标题逝世后自动捐献器官所误导。

在《思考,快与慢》中,丹妮尔 · 卡尼慢就死亡时捐献器官来说明框架效应,即指一个问题在两种逻辑意义上相似的说法却导致了不同的决策判断。很少会有人质疑是否捐献器官的决定时不重要的,但有证据显示,大多数人或草率地做出决定。高捐献率的国家会让不想捐献器官的人填写材料,不想捐献的人要填写材料,如果不这么做会被认为是自愿的捐献者。低捐献率的国家要填写决定捐献的材料,必须填写某些材料,才能成为捐献者。预言人们是否会捐献自己器官的最好且唯一的标志就是默认选项的设计,这个设计不用勾选某些内容就可以被采用。

若人们已经决定自己想干什么,会勾选这一项;如果他们还没有想好,则要想想否要勾选这一项。人们要填的是否愿意器官捐献的材料与他们的决定相对应。器官捐献例子表明了人类理性对现实世界有很大的影响。理性代理模式的信从者和怀疑者之间的一个重要不同是信从者只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关于选择的构想不能决定对重要问题的偏向。即使在探讨这个重要问题时,他们也不会感到有兴趣。对此,对理性持怀疑态度的人不会感到惊讶,他们对无关紧要的要素会成为偏向的决定因素比较敏感。

参考

  1. ^ 国外法学:推定同意属于知情同意的特例,用于可供移植的器官获取 https://zhuanlan.zhihu.com/p/350794508
  2. ^ 瑞士通过《器官移植法》等修订案 器官捐献原则将改为 “推定同意” https://www.guancha.cn/internation/2022_05_16_639890.shtml

知乎用户 老戏迷 发表

耗…… 耗材?

凌晨两点看到这个消息,点了一根烟,开了一罐啤酒,我第一次觉得身体里的尼古丁和酒精,或许能够帮助我完成死后的遗愿(找个人少风大的地方把我骨灰扬了)

…… 不管怎么说吧,反正还没轮到我国,不操心发达国家的人民怎么想。

知乎用户 不吃鱼的小肥猫​ 发表

首先自证身份,省得有些人说 “你没资格”。

对某些人说:“这会导致医生不再主动救治!”

请见: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省得有人不看:武汉一名十七岁女孩濒临脑死亡,协调员为争取最后一线生机紧急联系湖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患者无神经系统后遗症出院。)

我强烈赞同瑞士的有关公投决定,建议我国至少在现行方案下(默认不捐赠)增加个人意愿强制执行(可以要求经公证),剥夺家属的最后决定权。

实际上这就是最简单的逻辑:这是死了,不是我家人死了,我为什么没有_最后_决定权?

在现行规定下,直系亲属一个人不同意就可以直接拒绝掉。他们有什么权利,来替我决定我遗体如何处理?

至于强制 “捐献” 问题… 去看看器官捐献的全流程吧,意外事故基本上都是缺血性休克致死,这种器官是没法用的,只有脑死亡的才能用。

再深的阴谋论,也不能违背基本的规律。

知乎用户 屋舍老猫​ 发表

如果有钱人家的女儿儿子的器官可以移植到穷人身上,并且富人穷人一视同仁,该有多少医疗资源就用多少的话。

慷穷人之慨。

知乎用户 幼儿园不是好孩子 发表

那是不是以后如果我身体的器官出现问题了,我就可以雇一个杀手把能够对我配型上的人杀了,通过这种办法来获取我所需要的器官呢?

知乎用户 ssss7181 发表

只要有人敢持续负责,没问题

知乎用户 啊实打实 发表

什么是公投?

知乎用户 小天狼星 发表

很多答案里的阴谋论也蛮好笑的,首先你要清楚瑞士是个高度发达、高度福利的国家,很多你们的假设根本就不可能在这种国家大规模出现,甚至就不会出现。如果是泰国、缅甸这些国家通过这个法律,那才是会出现可怕的情况。

知乎用户 方舟水手 发表

死都死了,怎么反对?先花钱进行公证?

知乎用户 行情价啊大哥​ 发表

死亡率会升高

知乎用户 算不上君子 发表

这个方案对穷人不利。

不是说会有故意谋杀,有刑法在盯着。

主要是穷人没有钱去给自己换器官,而富人再老也有器官可以换。

知乎用户 绮罗传香 发表

这下民主和自由冲突了,咱们也就献献青春,瑞士要献尸身

知乎用户 Jos 发表

看上哪个,今天枪击致死,明天就可以用了

知乎用户 乌鸦 - 砖业人员 发表

有没有可能 为了提前获得配型的器官 p 民被各种技术性死亡

知乎用户 成为 7 发表

第一反应就是黑市会有大量器官交易,暗地里的被死亡原因变多,人性永远不会变的

知乎用户 5 号 发表

嘿!老东西 S 了没有,你的遗体归国家了

没 S,我还活着呢

没事,等我拉走,你就 S 了

知乎用户 迪克哈克​ 发表

太可怕了,就像分食

知乎用户 颜初原 发表

以前看过小说,就是制造意外死亡夺取他人器官的

知乎用户 星辰​ 发表

同反对自愿安乐死的观点类似,这种规定同样极容易扩大化。

现在是死去的人中匹配的,被捐献器官。

下一阶段是你反正活不了多久了,提前死好赶上别人器官移植时间。

最后,谁能保证活着的人,在器官匹配的时候,能够不 “被自愿”?

生命理论上是无价的,但现实多的是办法让你妥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曾经也是一度坚定的认为我死后就把我的器官捐赠给需要的人,活在世界上的时候普普通通,时候还能做一些所谓的伟大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然后我一个在国外殡仪馆工作的朋友,他经常会接触到器官捐赠的案件。他告诉了我一些器官捐赠的细节。

如果你的器官真的要救某人的生命,那么就需要在你的心脏还在跳动的时候把它们从你身上拿走。

当殡仪馆收到尸体后,逝者的器官将用于研究而不是移植。如果选择自愿捐赠,那么死后,不管是移植还是研究,你的身体将会被肢解。也许你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会却对你的亲人或者给你安排葬礼的人很残忍。

尤其是,有些肢解发生在殡仪馆,而不是医院。有些人会为了钱,如果你死后没有家人,你很有可能会在殡仪馆以这种方式出售你的身体部位。

我朋友说他经常收到已经被切除了所有器官的尸体,甚至被切除了骨头和皮肤。

对器官捐赠,我不知道愿不愿意。我只想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知乎用户 月白 发表

监控不足的情况下,家人不在身边的,大家说有没有可能被自杀?

知乎用户 fireworks 发表

这应该是属于科技伦理学的范畴了,就和堕胎是否合法一样。

如果要执行,那就需要政府制定好严格的规范,否则很容易成为器官买卖贡献合法的漏洞渠道。

知乎用户 黄泽旭 发表

最后还是便宜了有钱人,普通人能排队到吗?我看没必要。

知乎用户 净安 发表

哈哈,就连死了都得被这些资本家利用。然后美其名曰无私奉献。

知乎用户 当下 发表

这真是 “伟大” 的伦理以及人性的 “进步”。当生命可以直接用“价值 " 衡量,不管是金钱的价值还是” 道德 “的价值,那还能确定这生命是属于” 生命 “本人的吗,你还能为” 你的身体“做主吗,或者会不会、有没有可能,有一小撮人成为执掌生杀大权的绝对人群?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竟然还有人提出这种设想,提出的人的家人是不是急需别人的身体捐献?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死后愿意捐献遗体给医学院做研究,但是不愿意捐献器官。犯罪类型剧看多了,就怕有人盯上我的器官。

犯罪心理有集,凶手女儿再不做器官移植就快死了,凶手专门杀害戴了捐献手环的受害者,把奄奄一息的受害者送到医院门口保证及时捐献器官。因为杀人前无法配型,只能见到捐献者就行凶,看能不能撞上一个正好配型的。

无间双龙,警察设立一个孤儿院,富人子女缺器官就去孤儿院配型。

把死亡判断标准由心脏停止跳动改变成脑死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脑死亡判定时间比心脏停止跳动早,更有利于器官移植。

全世界等着器官移植的病人家属,尤其是心脏移植的病人家属,他们每天内心的祈祷是什么?当然他们会这样做,人之常情。同样的,不希望被加入到那个祈祷名单也是人之常情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知道你想救人,但这个救人可以到慷他人之慨的地步吗?

知乎用户 65536 发表

自动捐献是真的恶心

知乎用户 奥克因 发表

自愿 ×

抢√

知乎用户 乖乖 boy 发表

逝世后自动捐献遗体?噗嗤,哈哈哈…… 那不就是在鼓励杀人么?病人家属,医院,捐献机构那不就都是利益相关?弱势群体失踪、不正常死亡那可就太常见,毕竟人一死,钱就哗啦啦流进他们的腰包里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本人以及去世后亲属能自由地拒绝器官捐献,那这个政策本身是非常好的。

每个人都可以会有至亲面临需要器官移植的情况,那个时候某个不知名逝者的器官可能就是你的至亲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但是我不支持这个政策在我国适用。

如果政府通过这个政策并推广和鼓励器官捐献,太容易令人联想到会发生基层工作人员告诉不了解政策的老人:

“阿姨,现在器官捐献是国家政策,你的孩子死了这个器官是必须捐赠的呀”“器官捐献是给国家和人民做贡献啊”“今天你是想捐也得捐,不想捐也得捐!国家法律白纸黑字的写着人死了器官就要捐出去”

那如果政府只是通过了这个政策但没有推广,那么这个政策交给谁执行?如果这个执行机构是医院或者其他单位组织,很难不让我想到这个政策通过后各单位在面对器官捐献问题时候的踢皮球和各种解决不了的医患矛盾。

知乎用户 知否知否 发表

看来新冠后遗症还是挺严重的,都开始催生这种看似合理、实则暗箱操作空间极大的政策了。

这波不愧是资本主义国家,资 本 主 义,继乌克兰子宫买未来的命以后,现在的命也能用钱买到了。噶腰子产业直追缅北,利弊不在社会共有的条件变化,而是利有钱人弊普通人。

知乎用户 田一毛 发表

知乎用户 黑化的小白 发表

死了的人器官烧了就是浪费,捐了能够救更多的人,所以默认捐献能够改变过去的固有思维当然是好事

知乎用户 陌上人如玉 发表

器官有保质期,还要配型。

器官移植一般推荐 4 小时内,尽量不超过 6 小时。

不是说你啥时候有病人了,就从你家冰箱冻鱼旁边拿出个心脏,扫一扫上边冰碴就能用的。

“小伙子,你虽然还健康,但是根据我们推测,未来 100 年内你必然死亡,正好你的心脏配型和旁边那个富翁匹配上了,我们恭喜你能提前实现社会价值,造福人类。”

自由若无限制,必然造成富人对穷人的剥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应该自愿吗?咋就自动了?

这一点儿也不自由。

利:黑心资本家长命百岁

弊:打工人生死都为资本家贡献剩余价值

知乎用户 马克恩斯 发表

我想说的是,本来我们国家过去是死刑犯器官可以用于移植的,后来跟国际接轨了,不让用了。

现在,国际又有新趋势了,按照过去的规律推导,我们应该继续借鉴了。

知乎用户 欢乐啤酒 发表

啊!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可我没有财产啊?

那你的身体就属于集体!

不是小政府吗?

对啊,有保护财产需要的人的小政府。

默认死后器官捐献可以救很多人,没错!

那默认死后财产捐献可以救更多的人吗?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知乎用户 陶瓷心碎一地 发表

太监们又开始爬墙看性生活了

知乎用户 chachacats​ 发表

死后自动捐献?

多少罪恶都以民主之意被掩饰

政治学角度上公投是一个非常民主的手段,事实上这个手段会被无数有心的资本,有权势的人充分利用,然后通过总总手段让他们的政治诉求得到成功。

远的不说,英国脱欧就是一个标准的政治操弄。脱欧理性么?完全不理性!可是被有心人士这么一操弄,搞的投票当天的民众认为脱欧会更好,结果大家也知道就是一团糟。

所以,凡事必公投乃是西方民主过程中最可耻的一幕,政客和有心人士为了自身利益可以做出多少无下限的事情?呵呵,未来可以看到

我们拭目以待好了。

知乎用户 gaoxiaoliang 发表

规定千万不要一拍脑门决定。

应该想到最坏的结果。

我能想到的,就是器官移植。被死亡。

知乎用户 Tristan Du​ 发表

法语区,不愧还是你。

知乎用户 Antares​ 发表

为啥我觉得这是好事情呢?

有答主觉得剥夺了亲属对遗体的处置权,可我觉得亲属本就不该拥有这个处置权。

我连亲属拥有遗产继承权都不支持,你让我去支持亲属拥有尸体处置权?

说实话我甚至觉得人自己都不应该拥有对自己尸体的处置权。

知乎用户 CatherineR 发表

我想起以前看的罗翔老师说的,重要的人生权利不允许你自愿去动它就是怕你有一天被自愿。想想诸位读书的时候可以自愿补课以后是不是最后都 “自愿” 补了好多年的课。在社会上可以自愿加班不给钱以后是不是都 “自愿” 加了好多班

知乎用户 林夕 发表

西方国家连人权都没 了??

不是说最尊重人权吗?

搞这种半强迫的干嘛

真的不能走过世之后问一下?

知乎用户 Ciriiilla 发表

什么时候公投一下死了自动捐献遗产

知乎用户 雒阳 发表

公投是什么?谁能给我科普一下

知乎用户 如果薛定谔没有猫 发表

2017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行为经济学研究者理查德 · 塞勒教授,在《助推》里写了这个事情

人们不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人们是有限理性的。把捐献器官同意书改成 “自动捐献器官,但是你可以生前取消自动捐献”,这样可以引导人们的直觉思维,从而提高器官捐献率。

不用强制手段,却能收获最大利益和自由选择权,称为温柔的专制主义。

知乎用户 光天万民阵 发表

瑞士没有死刑,瑞士不怕杀人,瑞士如同猪场。牧羊犬代主牧羊,牧羊犬明吃牧羊,牧羊犬信仰撒旦。器官移植不限种族,器官移植需求庞大,器官移植业将成为瑞士的支柱产业。吃人不吐骨头,自由民主瑞士,就是地上魔国。为了长命百岁而器官移植。

知乎用户 anya 信徒 发表

有的人活着却因某些人而死,某些人将死却因有的人而活。

知乎用户 校长 发表

一群既不是瑞士人,还没有公投权利的,也没有反对权利的中国人居然对一个高福利的欧洲国家公投这么大反应……

如果公投不算民主我都不知道什么叫民主了,关于这项公投你有没有反对的权力呢?有;你有没有拒绝捐献的权利呢?有;你有没有捐赠的义务呢?没有;只有极度自私自利的人才会以己度人,国内器官缺口极大,所以才会把国内的情况代入这些欧洲(高福利)国家。ps:我愿意死后把我一切都捐出去.(包括财产,你让我过去吧 )

知乎用户 恣意生长​ 发表

知乎上看到过一个关于中国为什么不允许安乐死的问题,异曲同工。

不要低估人心之恶吧。

还好我是中国人,瑟瑟发抖。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只关心我们什么时候有公投,以直接民主的方式来贯彻人民群众的意志

知乎用户 郭阳 发表

这就是所谓的自由世界,自由吗?

知乎用户 苍穹​ 发表

笑死我了,一堆人看了公投就认为能公平了吗?不知道这玩意在国内外只要某些人群有需要分分钟就能让这东西变成一个走过场的形式吗?还公投就能保证绝对的公平从而避免内幕交易,笑死我了。

知乎用户 呼延犇 发表

支持。对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是福音啊。

当然,一定要严格防止相关犯罪,比如有人为了增加器官供应去谋财害命。

————————————

每个人可以活着时注明,捐给什么样的人,比如,男的,女的,穷的,富的,有权拒绝别人帮自己分配器官。

知乎用户 随便看看​ 发表

这是个大生意,有钱可以为所欲为

知乎用户 可口可乐了 发表

这是开抢乌克兰难民的最后一点价值了啊

知乎用户 zealot me 发表

可能会成为乌克兰难民的一个好去处。

知乎用户 Saryn prime 发表

赛博朋克 2077 了属于是。或者福尔图娜 233

知乎用户 哦呦 发表

终于要为人命确定价值了,呵呵,白左

知乎用户 lmshell 发表

技无论技术多发达,终究无法解决社会伦理问题。只有反对任何的器官移植与技术研究,否则总有一天,一群人会成为另一群人的移动器官。

知乎用户 瓜田月下一只渣 发表

第一步:公投

第二步:全覆盖的免费医疗体检

第三步:随机抽取一个配型吻合的幸运儿意外事故身亡

诚然现阶段对社会顶端的那部分人而言,可以通过地下黑市获得所需的移植器官,但是毕竟是黑市小作坊费时费钱费力质量还没保证

自动捐献以后就不一样了,直接进入工业化规模生产,便宜量大质量有保障

大家都是有钱人,热心公益,一起投个基金会承担民众体检费用,很合理吧?

为了解决社会医疗资源紧张问题,有钱人争相集资投建慈善医院解决居民看病难问题,很合理吧?

今天张三过马路不小心被辆赶时间送外卖闯红灯的电动车撞了,肇事司机及时叫了救护车把伤者送到了就近的慈善医院,经过医生八小时的手术抢救,很遗憾张三由于是失血过多没能抢救过来。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张三还完好心脏、肝脏、左肾等器官将捐献给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人帮助他们更好的生活下去。

肝硬化的徐总移植了张三捐献的肝脏后恢复状况良好。

你说排队等配型的人那么多,徐总的操作可能是为他人做嫁衣?

——“得益于自动捐赠法案,器官移植资源不再紧张,仅有两位相同配型的患者排在徐总您前面?”

——“太太,您的房子抵押马上到期了,张伯王婶都在外面等您还钱呢,您也不希望您的儿子以后睡天桥捡破烂吧?就算您先生等到了配型,移植手术可是还要一大笔手术费的。”

知道为什么卖淫不合法嘛?

因为合法的话自愿的人太多了

知乎用户 疯狂的咳嗽 发表

优点就是大家都有免费器官可以用。

缺点是在如此完善及富裕的国家,他的死亡率注定很低。

人类千年的历史是千年的战争屠杀掠夺史。

战争从没停止过,意味着人类掠夺贪婪的被本质根本没变过。

用你最黑暗的想象去想象造成的后果吧。那就是必然发生的结果之一,只因为我们都是人类。

话说他们为啥要自动遗体捐献呢?

知乎用户 zeeeeeed 发表

阴谋论一下,他们可能对于伦敦肝炎有所发现,先准备一些器官

知乎用户 斯德很忙 发表

莫名其妙的问题,提问者都匿名。

贫富差距低的高福利发达国家,人民心态好?更悲天悯人?这哪知道人家的想法。

知乎用户 紫慕​​ 发表

今天敢光明正大的要死人的器官,明天就敢堂而皇之的要女性的子宫,后天就敢大张旗鼓的安排你的由生到死。

永远不要幻想资本家有人性。

知乎用户 白墨灰 发表

回答看的我无语,富人是无所不能无视法律是吧,那有没有这法律有啥区别。现在你的一切信息富人就不知道了?

富人是满大街都是吗?

富人个个都有病需要换器官是吗?

器官是匹配率爆表,是个人都能和某个富人匹配上是吗?

富人个个都是机器能毫无损耗的天天换器官玩是吗?

富人是脑子有病能花钱买的事非得搞暗杀?穷人全都无牵无挂,没有弱点,傲骨铮铮?这么有骨气?

我认为这事对社会利大于弊

知乎用户 反熊孩斗士 发表

原本可以救回来的人现在基本死定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把瑞士换成中国,评论区意见应该就一致了吧。

知乎用户 lll LLL 发表

这个政策关键是要看配套的体制能否建设得好

比如能不能杜绝器官黑市的存在?坚决打击相关犯罪?

比如说有亲人自动捐献了器官,那一家子人里有需要器官移植的时候,是否有优先权?这份权利是否可以转让、贩卖?相关的监管措施能不能跟上?

单独看一个独立的政策没啥意义

知乎用户 寒冷协议 发表

知乎用户 黄超 发表

瑞士喜迎一波乌克兰难民?

知乎用户 218132644 发表

我很喜欢埃隆 · 马斯克的一句话:“大部分人不必活太久”。

知乎用户 very funny 发表

资本主义果然什么都可以拿来做生意。

瑞士倒不一定会搞出事,毕竟衣食足而知荣辱。要是成为西方一直念经的 “规则” 之一的话,可就要苦了发展中国家了,器官贩卖怕是要做成产业。西方世界一边给自己立个贞洁牌坊,一边用走私器官,一边还能骂穷国没有人权。

真是一鱼三吃。

知乎用户 等待花开 发表

这是要强行抢别人的器官的节奏,在有钱有权的人那里,只要是他们需要的,可以让你提前逝世,你的器官就马上换人安上。想想就觉得很恐怖,你每天活在世上都胆战心惊的,不知道哪天你的器官就被看上了,找个机会做掉你,这样的生活这样还有什么安全感。瑞士不愧是军刀和钟表的国度,计算到了死人身上,万恶的资本主义。

知乎用户 宁前道 发表

瑞士可没死刑

知乎用户 贾佳嘉 发表

不是要公投吗,直接实名制公投吧,通不通过投赞成票的人死亡后器官都捐献就好了

知乎用户 司颜 发表

中国别搞,

嫌 红衣男孩 那种 谣言不够多 是吧。

知乎用户 前程好事​ 发表

希望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中国。

被捐献器官。

知乎用户 苏微 AI 发表

这个难道不是针对乌克兰难民设置的吗?

英国肝炎小孩要换肝,从哪里整来的肝源呢?

知乎用户 迷你小世界​ 发表

这才是终极资本家,尽可能的废物利用,连死人都不放过。

毕竟都能被 “捐献” 了,需要的时候多枪击几个就有来源了。

知乎用户 蒙娜丽兔 发表

“你知道吗。安乐死法。。。。是为你通过的。。。。”
-—– 程心
大刘想象力还是捉急了点,弄那么多限制。。。。真实世界更加魔幻。。。。

知乎用户 北冥真神 发表

看了几个回答,我搜了一下 “安乐死”,然后搜到了 “瑞士尊严诊所”。

emmm…… 原来还能这么玩…… 有钱人的快乐我真的想象不到……

知乎用户 韬光养晦 发表

普通老百姓在与权贵阶层相匹配的那一刻很可能会被逝世。

毕竟失控的大卡车,和医疗事故还是挺普遍的。

知乎用户 abC 发表

瑞士继挣拐卖贩毒贪污电诈的黑钱后又想挣器官买卖的黑钱!盯上乌克兰了?

知乎用户 懒汉 发表

什么鬼?初始状态明显是默认捐,这话那些垃圾的流氓软件有什么区别?或者说区别就是比流氓软件恶心十倍,建议以后出一个如果本人不明确开具遗产证明,直接捐献!

当然也有人说什么资本家富人可以获益,也是合理的,所以这个法案出来第一件事,就是马上去选择否!

知乎用户 Don J 发表

当年中国拿死刑犯作为器官供应来源的时候,说中国没有人权的那帮人去哪了?怎么现在不来说瑞士了?人家死的可包括无辜公民啊!

知乎用户 敬业湖 发表

美好的外国我不知道。中国要跟着学的话,老百姓更危险了。

若干年前一个报道,一个男孩子脑瘤晚期。最后时光里,他的年轻的器官就被预订完了。

是不是有人打听他还活着么?还有多久

知乎用户 ZHT 发表

我只同意捐献我的大脑,希望能在别人的身体上再续 500 年

知乎用户 小小小哲子 发表

乌克兰刚刚出口了一批新鲜的器官捐赠者。。

知乎用户 佐佐木 秀鸣 发表

所以说玩网接触一些不太干净的东西也不是坏事,懂点行就不会乱跟风了……

先说结论,这个政策国内还真可以抄一下。这个做法的最大意义在于防止 “选择捐献器官” 做为一个标记性质的选项。

懂点行的人应该知道一件事:玩网扒人之后一种常见的娱乐手法就是给受害者填器官捐献登记。

理论上来说填器官捐献登记甚至不是坏事(因为登记后一段时间会得到器官优先使用权),但填登记之后你就相当于被【标注】出来了——接下来(可能)发生什么事情自己想想看吧。就是因为这种可能性,登记器官捐献才能和电话轰炸、真人快打、网上炸号、骚扰快递(到付)、高雅创作等成为同一等级的 “娱乐手段”。

把这个选项作为默认选项就相当于取消了标记,因为背景颜色换了。

一些人觉得这个法案一通过就会人人都是靶子,呵呵,zu jung zu kindisch,你没有理由被挑出来怎么可能变成靶子…… 有理由被挑出来的本质是 “有标记性”,而不是 “同意器官捐献”。王相军同意器官捐献了吗?没有吧?他还不是成了靶子,因为他常年公开从事高原运动,身体肯定很健康,有标记性。

有能量制造失踪、制造意外或者露天杀人的话还在乎你填不填一个器官捐献登记吗…… 他只在乎挑出谁最省事最经济。

知乎用户 曙光女神百头龙 发表

以己度人,却没想过别人没自己这么坏

你的黑暗不是世界的全部

知乎用户 爱卖萌的小朱 发表

我觉得应该做的更绝,死后强制转移器官!我国也应这样做!

知乎用户 神的随波逐流​ 发表

我觉得这项决议挺社会主义,挺左的,至少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没有什么不妥。

知乎用户 毕达哥拉斯 发表

@睡前消息

知乎用户 曹 YY​ 发表

啥是公投呢,没有文件发出来吗?

知乎用户 千秋大业一壶茶 发表

人权双标我就服欧美。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nt,又不是没有个人的遗体捐赠同意书,你一个人捐还不满足,非要拉着全部人一起捐。真够专政和暴政。

知乎用户 自由自在 发表

我觉得吧有利有弊,毕竟人死亡之后能够将自己的剩余器官移植到其他人身体上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但是或许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这个就会变味了

知乎用户 哈哈哈 发表

保存器官的费用结一下

知乎用户 碳基生物 1 号 发表

不要低估人性之恶,一但变成了默认捐献,所有人都会成为潜在的器官库。

知乎用户 机械之心 发表

这不是督工所说的吗,几十年后中国肯定也会同步的。

知乎用户 耀冰 发表

很简单的思考。如何保证收支双方是否都是同一地位。器官自动捐献如果是一种公益行为,那么分配和获取的过程是否会能摒弃权力和财力的干涉,保证公益性?器官自动捐献如果是一种可以市场化,有效益的行为,又如何保证其自愿性?

知乎用户 Mamamia 发表

支持,因为我不是瑞士人。

知乎用户 夔望城 发表

自愿和被动,完全不一样

美国驾驶证的方案我觉得挺好的

知乎用户 郑大宇 发表

“希望我老的时候,别人要带走我,我还有力气说一句‘别动,孙子,你爷爷还活着’”

知乎用户 草帽海贼团 发表

公投这种行为就值得我们学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做一个 APP,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办理拒绝捐赠,收取一定费用

是不是稳赚不赔

知乎用户 公众号 - 秋获读书​ 发表

公投产生出携带器官行走的工具人?

知乎用户 大饼脸要减肥 发表

知乎用户 李时珍的皮 发表

@睡前消息

怎么说,这不来回答一波

知乎用户 山上智博 发表

理你两难全,保持关注和调研。看看我国以后该吸收哪些地方。

知乎用户 Thmaos 发表

瑞士将就逝世后自动捐献器官举行公投,如何看待这一行为?它可能有哪些利弊?

有哪些利蔽我说不好,毕竟我不是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的专业。

但是对于这样一件事,瑞士政府是以民众公投的形式来决定,着实让人挺无语的,建议瑞士不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尽早回到正确的国家治理道路上来。

知乎用户 艺涛在西湖​ 发表

如何看待?

我愿意死后捐赠,但请别惦记着我

如果我在瑞士,我一成年就签不同意,临死再改,要是意外死亡另当别论

知乎用户 刘进琪 发表

只说一组数据,我国每年近千万人去世,现在等待器官捐献排队的加起来不过几十万。开放预设捐赠,供给瞬间冲垮需求,但是每年几百万的器官白白烧掉,病人没有器官,想换就只能去黑市,唯一受益的就是黑市和赚这黑心钱的人。

知乎用户 嘛咪嘛咪哄 发表

人权呢

知乎用户 林森 发表

很多时候你以为你有的选,其实你根本没得选。

知乎用户 去冰三分暖 发表

我同意,但前提是安乐死法案先通过一下。

知乎用户 yoko 剑歌 发表

讨论啥?反正西方的做法都是虚伪的就对了,管他自动捐献是啥子意思

知乎用户 lonely god 发表

还是大力发展克隆器官吧,搞这种默认捐献有蛋用。

知乎用户 喝到渴死 发表

我个人觉得这代表了一种思想 就是一个社会人 你的一切其实本质并不是你自己的 而是社会的一部分 你活着的时候要受社会的监督管理 社会也对你进行保护 你死了 原则上社会有权利处理你包括遗体在内的一切遗产 并且尊重你的你的遗嘱遗愿

知乎用户 吃瓜天王​ 发表

高娃老师!!

^ ^

O 0 O 哦!

知乎用户 云空之巅​ 发表

不赞成的到时候投反对票不就行了,这都能吵起来。要是大多数人反对的话我对结果也没有意见。

知乎用户 刘政东 发表

哪个高官的子女生病了呀,搞这么大。

知乎用户 唯大可​ 发表

怎么看了?

这是公投,不是议员代表提议案再内部互投。

公投就是每个合法公民都能投,整个国家一起决定的事,怎么样都是他们共同的选择。

知乎用户 中二不治张不二​ 发表

看不懂,首先做为资本主义发源地的欧洲连财产权都是收到保护的。现在竟然不尊重逝者的行为无法理解。如果是老人可以 60 岁时签约逝世捐献同意书呀,等人没了替人做决定。违反了他们所谓的人权呀。

利弊不清楚,不过说白了,自然死亡的同学大概率身体机能也在下降,具体看医学研究。

知乎用户 跟蚊子拼了 发表

很多答案都在杞人忧天,说什么捐赠以后有黑手党,有钱人,高官啥的需要器官,医院可能会不救捐赠者。

且不说在瑞士,实际操作中出现这样问题的几率为何。如果自动捐献使得绝大部分人死亡后捐献器官的话,器官是冗余的。

知乎用户 夜愿 发表

意向超强,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默认拒绝器官捐献,可以呼吁 / 宣传。

只有签署后器官捐献才能算数 //

身体本来就是自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也不就是西方的价值.. 颠倒过来总感觉背离他们邪恶资本主义的 jio

那未来是不是也会搞个,自动捐赠自己所有遗产,除非签署放弃,每年很多意外的事情发生。

知乎用户 积木君啊​ 发表

理想是很美好的,但现实操作中可能会有很多很多偏差,千万不要在生死面前考验人性!

我国器官捐献仍以自愿为主,我 19 年就登记了器官捐献志愿,2019 年 6 月 30 日志愿捐献登记人数 1376164 人,现在是 3964294 人。宣传工作任重道远啊~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瑞士学者好像在复旦被教师打了

是不是意味着。。。

知乎用户 天槎 发表

捐献免费,如果使用收费,那可能造成的后果,咱们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一下,会不会有那种半身入土的富豪,隔几个月就换新器官续命?会不会那些捐献者的子女,到头来无法保证自己有稳定的配体?那些流浪社会无牵无挂的人,会不会数量急剧减少?

说句不人道的话,与其强制捐献,还不如直接明码标价价高者得的好。

知乎用户 迷茫的 allen 发表

就是以后你可能是被动逝世的,因为有人想要你的小心脏啊

知乎用户 我是要成为逗 B 王的人 发表

我有个提议。

每个人都有死后捐献器官的义务。但允许不执行该义务。

且每个人都默认拥有不执行该项义务的权利。

即只要不签字放弃该权利,就没有死后捐献器官的义务。

但该权利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默认放弃。

比如接收了器官移植的个人,或者可以立法,某些罪会被动丧失该权利。

知乎用户 太行东 发表

如果能切实帮助到有需要的人,会很乐意物尽其用。

但,会不会由此导致更多的人为 “意外” 死亡?

知乎用户 湛雨蓝​ 发表

反正我国暂时达不到这种模式。安乐死啥时候能通过了再考虑默认自动捐献器官吧。

利就是有钱就有希望。

弊是又有人要成为代价了,而这些人你猜是谁? 反正不是富人阶级咯。

有人说要提出申请就可以取消。问题是知道这法律的是 100% 吗?申请流程方便透明快捷吗?

而且这个时间点提,是为新冠导致的器官衰竭做准备吗?

随便瑞士怎么搞,短期内别在中国搞,没这条件。

知乎用户 墨仙 发表

那你怎么保证人是逝世还是被逝世??

知乎用户 泪雨如风 发表

无论对国内还是国外,此类事件我都是同一个态度。

权利应该是默认拥有,而不是默认放弃。任何群体不应该以任何冠冕堂皇的方式来强迫一个人默认放弃自己的权利。

就像是最近闹的比较欢的卖青贮问题,应该做的是提高收购补贴等来促使农民选择不卖青贮,而不是拿着耕地红线的大帽子强迫农民放弃自己卖青贮获利的权利。

当然,我也就拍脑袋一说,毕竟我也清楚,补贴什么的,扩大到大群体,那个数字就太大了,财政压力会很大。

知乎用户 皮皮虾 发表

记得多年前,看过一部纪录片《世界残酷写真》。这辈子都忘不掉 那些被判各种残酷刑罚的直播以及各种监狱暴动后的画面,有钱人可以开着直升飞机 猎杀原始部落的人…… 但那些血淋淋的画面从彩色电视映入你的眼帘时……

三观 碎一地,蛋 也碎一地…….

打那以后,相信了,人啥事都能做出来。

知乎用户 消费主义接班人​ 发表

这不是冰汽时代的尸体坑天赋吗?

这不得问一句值得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有钱人可以活得久,还可以得更多器官,另外这个玩意要是在赛里斯提议,我就不知道要搞什么侵犯人权的花活了

知乎用户 忧伤的可乐鸡 发表

总听国外公投,谁能普及一下公投是啥啊

知乎用户 zh5ng 发表

那这样有些人会成 “被去世”,然后自动捐赠。

知乎用户 追风少年 发表

赛博朋克 2022

知乎用户 潇潇 发表

坚决支持,并且支持推广全世界,只要别进入中国就好。并且提个建议,下次能不能把死后自动捐献财产也立法呢,不能捐所有捐一半也行。

知乎用户 hoyal​ 发表

群星玩家表示,这是死后再就业中心?

知乎用户 梅西 发表

最近听到了一个名词,响尾蛇效应。

捕杀响尾蛇有奖励,响尾蛇越捕越多……

救助残疾人有奖励,残疾人越救越多……

默认逝世捐赠器官,逝者会不会……

当然这只是一个可能性,政策到底好不好,还是要实践。

知乎用户 千金散尽还复来 发表

瑞士没有死刑。

我认为自己不爱惜身体的,病死了活该。

毕竟有钱做器官移植的都是有钱人

知乎用户 ssjj 发表

不管别国行不行,反正中国绝对不行,放开了就会像老丁那样,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甚至我都不支持不可再生的器官移植,现在捐赠的已经有太多内幕了。

知乎用户 不想说话 发表

捐献器官一定要自愿!

捐献器官一定要自愿!

捐献器官一定要自愿!

要不然下一步就是买卖器官合法化!

知乎用户 皓首匹夫 发表

不说别的,古时有陪葬品,现在死你一人就能让我多活几年,换你你怎么选。

我感觉器官移植手术就是富人把手伸向穷人健康躯体的魔爪。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知道这两年大毛二毛很多人活得不如意的,总要找点儿活路的。

知乎用户 维特盖茨比 发表

这不是公投?你们在这瞎激动啥。无论公投结果如何,那也是瑞士人民自己的选择,挺好的。

知乎用户 心理咨询师​ 发表

这种行为极其可耻,连死都想要榨干人的剩余价值。

决不捐献,想要就买走。

知乎用户 腾云气御飞龙 发表

赶紧通过吧。当敌人犯傻的时候,我们不要惊动他。

知乎用户 Emma​ 发表

这个提议太可怕了!

有钱人不但要剥削你的时间,榨取你的价值,还要你的器官。

知乎用户 年轻人你把握不住 发表

反对的人最后也要被自愿么?

知乎用户 西西弗斯 发表

利大于弊,开搞

知乎用户 Shelterlilith 发表

太尊重人权了

知乎用户 见不评 发表

你们替瑞士瞎操什么心

知乎用户 进击的老万 发表

一旦公投通过 ,瑞士非自然死亡率肯定会增加

知乎用户 JC YUAN 发表

自己的亲人去世,怎么处置亲人的遗体,居然是一群不相干的人来决定的~

知乎用户 绿茵微风 发表

总有人担心默认捐献会产生器官黑市,但是存在器官黑市这正是现状,不是未来。 https://world.huanqiu.com/article/9CaKrnKckuO

这个方案是来解决器官黑市问题,解决器官供体不足的问题。而且不是产生这些问题。

正规捐赠途径的供体严重不足才导致黑市产生,器官价格在黑市暴涨,如果正规供体充足哪里来的黑市?

现在就有很多国家实施了器官默认捐赠,荷兰新加坡西班牙等等。默认捐赠不是强制捐献。如果公民不想捐赠可以申请取消。但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相应的当你需要器官移植时你的优先级就会下降。

我坚决支持遗体器官默认捐赠,这是给中国几十万需要器官的病人一条活路,而不是让他们在病床上等死。

知乎用户 文龙 发表

白左

知乎用户 oceantwo 发表

均死于基础疾病

知乎用户 一天搞砸一件事​ 发表

我觉得,如果大家都同意了,变成习俗或者信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观念始终是需要进步的。

“死后是否愿意捐赠器官” 和 “器官如何分配”,确实后者会对前者的选择产生影响,但是这是两个需要分开解决的问题。

也许这次是不会同意的,但随着意识的进步,同意前者的人多了会倒逼后者的进步。这才是常态,先讨论起来没什么不好的。

现在和普通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准你剪头发。人家不当你神经病就不错了。

另外,就算是拿钱分配器官,救有钱人的一命,就比救穷人的一命更加罪恶吗?这实在是很滑稽的逻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本人是个卡车司机

我选择学习了 各种急救措施 买了急救包

不想说不吉利的话

但是我的驾照选择捐献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利不说了,说说弊吧

之前死刑犯器官自动捐献的时候,出现过滥用死刑的情况,如果配型合适,给你往重里判,后来有人把这个事挑出来了,这个自动捐献的规定就消失了,当然挑出事儿的这个人也消失了

会有不少人从这个自动捐献里收益,但大部分人是被动的,有少部分人是主动的

肯定会有以权谋私的人在里面的,也许很少,但不是没有

知乎用户 大三奋斗吧 发表

因为我们生活在人间

不相信有天堂

知乎用户 喀秋莎 发表

表面是道德,实际是生意。这个小伙的肾不错,优先给老爷用吧。(手动狗头)

知乎用户 Kirito​ 发表

这公投一点都不高明

不如改成:“不同意捐献器官的人也禁止使用别人捐献的器官,同意的话需要至少提前三年登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 默认同意又不代表不能取消,只不过取消后应该丧失优先接受器官移植的权利;

2. 默认同意既不会影响自愿的捐献者,也不会影响强烈反对的,只会影响那些无所谓的;

3. 默认同意后,器官是否稀缺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哪怕仍然稀缺,我觉得推动法案实施后对器官的保护仍然会比现在强。并不觉得推动法案实施的犯罪难度和现在的犯罪难度会降低

知乎用户 Aaron LIU 发表

我不太赞成这种做法

本人没有表态 = 同意

or

本人没有表态 = 不同意

我更倾向于本人没有明确表态同意就是不同意,西方自诩尊重人权,并不是活人的人权就高于死人吧。而且器官移植也并不是小手术,一般老百姓根本享受不了。

穷人生前被富人榨取剩余劳动价值,死后还要被剥夺身体器官。

有钱真的就是可以为所欲为啊!

知乎用户 王端 发表

我是国内造血干细胞志愿者 / 器官捐赠登记者。

全民公投,等同于全民意志或多数人意志。这是在政府层面来推动普惠平凡大众的公众事务,我支持。

之于利弊:

利就是以国家权力意志的领导下,拓宽了相应的渠道,能为更多的人提供匹配资源。

对于我个人而言,死后能用就尽用吧,换另外一方式活着,继续看着这美丽的世界,挺好。

部分存在说阴谋论的论据,我们能想到,瑞士政府也会考虑得到吧。

君不见,美国基本全民持枪,也没见得天下大乱,很大一部分都在于自律。

我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器官移植上有两个条件:

1、主动捐献登记者,满两年后优先匹配;

2、等待移植者,是要排队的。

当然,钻空子的人,不管贫穷富有,都会有的。

我们需要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蟹钳的可怕,会在慢慢磨合总结的过程,得到最好的优化。至少,得走出敢吃螃蟹的第一步,才能有条件的去推动与完善。

最后致敬:李秉权先生、胡素秋先生夫妇俩

知乎用户 麻瓜法师 发表

让更多的人活下去✘

人活得越来越像机器✔

零件供应商一点都不缺少,这些供应地的选择多是贫穷的地域,更麻烦的是在这交易过程中,人自愿物化或者说物也能是人,而自动捐献表明人的功能性远比人本身价值更优先。

人在使用工具的时候目的性会很强的,人成为工具后其的功能性更优先的体现,工具人既是自嘲也是现实,你以为捐献是美好的人文生存延续?其实会变成 “我图你什么,你图我什么。

自愿捐献说明这是一种奉献需要克服的,它的艰难见证这种精神行为的伟大,但自动的捐献只会沦落为零件,而实现这过程的手动和技术只会沦为 “维修”,医生也变成一种 “维修工”。

同时这也说明能实施这种方案的地域医疗技术了得。

知乎用户 五爪金虫 发表

活着不易!

死了就完了?

不,没完!

知乎用户 过河卒子 发表

人家可以公投

你可以吗

狗头……

知乎用户 林琳 发表

单个新闻看也好像没啥,毕竟白左的圣母心泛滥好像也是符合固有印象,所以才会有这么一出 “全民公投”(毕竟能弄到公投,肯定会有相当的民意基础)。

然而,结合大批涌入的难民,嗯,事情就显得有点耐人寻味了。可以想见的,难民由于生存条件和精神压力,往往生存空间相对狭小,更容易在壮年时候遇到意外而身亡,也是更优质的器官供给者…… 这些隐藏在阴暗处的高等人从而拥有更广阔的器官供体。

希望不是我联想到的这样吧,要不然,这圈套就实在是太厉害也太邪恶了。

知乎用户 大辉​​ 发表

这种「推定同意」是行为经济中非常普遍的一种助推手段,也是行为设计最喜欢的一种方式。

即通过修改「默认设置」选项——本质上是通过减少摩擦来达成相应目的。

这是一种家长式的自由主义,也就是说,助推的行为设计者,就好像家长一样,觉得应该让人该做什么,而不该做什么。

生活中处处都充满着这个「默认设置」,软件安装时的典型设置,默认界面,自动存款等。

诺贝尔经济学家的泰勒参与的「明天存更多」的计划,就是让养老金自动扣除,使不爱存钱的数百万美国人自动登记储蓄养老金。我们国家的五险一金也是从工资中自动扣除,而不是让人领到手后自己再去交。

人都是懒的,助推说是尊重个人意愿,但往往会侵害知情权,因为我们会选择最省力的方式。以前软件 APP,注册时会默认你同意服务协议。

现在由于隐私政策,会给你展示协议,让你让看完后自由选择是否同意,点同意就可以继续使用,点不同意就直接退出了。很多人还是不会看那个协议,是会直接选择同意,因为不同意你就没法用。

本例中如果设置为逝世后自动捐献器官,很多人可能不明不白的就捐献了器官。

但是如果设置为不捐器官,又让等待器官移植的人无器官可用。调查显示约有 80% 的瑞士人支持器官捐献,但死者的意愿往往不为人知。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知情权,明确每个人的意愿,如果提前以各种方式告知,让全民都知道自己死后会自动捐献器官,并且提供不同意捐献的方便退出,比如一键退出,电话取消等,是可以尝试的。

长按二维码,学习行为设计,想到又做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第一反应是这种是会出现买命现象

感觉很可怕

知乎用户 有根之鸟 发表

1. 说明发达国家也缺器官。

2. 说明发达国家的人也没伟大到死了就自愿捐献器官。

知乎用户 solidarnosc 发表

这项公投已经以约 60% 的票数通过了,既然多数人同意那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民主的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

很多回答没有提到的一点是,逝者在生前有权利 opt-out,即生前有权表明拒绝死后捐献器官,没有表明的那按照新通过的法律就是默认。瑞士政府也在公投前提出了一项反对提案(但不改变公投问题),逝者的陪伴人员(我的理解就是家属)也可以 “依逝者生前的意愿” 决定是否捐献器官。瑞士政府将在稍后立法将此提案加入器官捐献法,公投发起方表示支持政府的提案。

另外不少回答也提到了很多欧洲国家早就这样做了,在北美似乎是 opt-in,即生前自愿声明死后可以器官捐献

参考来源

知乎用户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发表

很多时候往往牵涉到分配和利益问题,本来目的是好的,倒不如直接让每个人在 18 岁时签订是否将自己的器官在死亡后进行捐献,获得一定的社会福利,更符合自愿原则。

不过要加强监管,黑色产业链确实让人毛骨悚然。

知乎用户 史纪​ 发表

忽然想到一个词:身不由己。

瑞士这个规定貌似解决了器官捐献来源问题,实则不然。其实上面也说了,死者亲属代死者决定时,往往选择拒绝捐献器官。也说明了这个事情还是要遵循本人意愿,哪怕是亲属,也就是非本人角度,都会有不一样看法。所以国家还是应尊重本人意愿,不要强制性改为自动捐献。这样处理人体器官也不人道主义

瑞士也有其他国家的人,比如中国,中国有这样的说法,”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 谚语 ,意思是身上的一切都是父母给的,绝不能有丝毫的 损伤,指 爱护 身体如同敬爱父母。 来源于《 孝经 · 开宗明义》。 《孝经 · 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这么看来,真的是身不由己了,你是你,但你死后已经不是你了,因为你身体被处理是国家的事,不能由你和你亲人做主。

既然死后可以器官被处理,那这个死就有可能因为器官提前被需求而提前或意外出现。那么就有可能出现你需要死,或者说一个人的生和死都是被计划好了时间点,某种程度上就出现定制化生命

可能想的严重了,但这世界有什么不可能发生呢,毕竟利益那么大情况下,你说呢?

知乎用户 瞰三味 发表

这玩意和轮子经常流传的摘除死刑犯器官进行贩卖的假新闻如出一辙,真就他越说你干过什么一定是他自己干过…….

知乎用户 大家门牙 发表

又不是东南亚某个国家公投

知乎用户 前辈大人 发表

器官捐赠只是为医院谋利的工具,强烈抵制

知乎用户 遗忘之氵 发表

人生儿平等,然而有的是人,有的是耗材。

知乎用户 孟郊 发表

继乌克兰欧洲子宫后,欧洲有钱人的器官也有了养殖场。

知乎用户 mia 冕 发表

这个提案瑞士还是有实施条件的

知乎用户 双层吉士汉堡包 发表

这有什么不好的?人都死了留着器官还能复活咋地?

知乎用户 Celeste 发表

已经有很多经济学论文研究了这两种政策的效果,并且做了经济学实验来验证理论的预测。

先讲一下两种政策。

一是 opt-in,选择进入,意思是所有人死后默认是不捐赠器官的,只有选择注册成为器官捐赠者后,才会在死后捐赠器官。目前大部分国家都是这个政策。

二是 opt-out,选择退出,意思是所有人默认是要死后捐赠器官的,如果不想捐赠,需要其主动选择死后不捐赠。部分欧洲国家从 opt-in 转换到了 opt-out。

很明显 opt-out 会带来更高的捐赠率,因为所有未表态的人都默认死后会捐赠,也有文献论证了 opt-out 会提高器官捐赠率。于是部分国家采用了这个政策。但是他们之中有的捐赠率变高了,有的没效果。

有一篇论文提出了 “独狼效应” 会破坏掉 opt-out 政策的效果。有一部分人,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选择捐赠,被称作独狼“lone wolf”。当人们可以看到其他人做出的捐赠决策时,独狼选择不捐赠的行为会引起其他人的不捐赠。这篇文章通过设计实验证实了独狼效应。

一个直觉的解释是,有很大一部分人,他们做出的选择是基于别人做出了什么选择,即条件合作。在 opt-in 政策下,人们只能看到有人选择成为捐赠者,进而条件合作者也会跟着他捐赠。而在 opt-out 政策下,人们只能看到有人不捐赠,于是就出现了独狼效应,很多人也因此选择不捐赠。

当然关于这两个政策还有很多别的讨论,限于本人学识有限,在这里只讲了我读过的这篇文章。以后会继续补充。如果有哪里表述错误,还请见谅,这篇论文是我去年在组会上汇报的,好久远了。

最后想说的是,这两种政策各有其效果,经济学家也在做大量的研究,希望能通过市场设计,提升器官捐赠率,进而提升社会福利。本人也致力于研究这一问题,欢迎来找我交流讨论~

参考文献:When Lone Wolf Defectors Undermine the power of the opt-out Default

知乎用户 姐妹情都是假的 发表

难怪瑞士的老干部寿命那么长,必须彻查

知乎用户 夏虫​ 发表

假如这事发生在中国,洗地的还会那么多吗?

知乎用户 云霁沧海 发表

逝世后自动捐献器官?那下一步提一下支持安乐死合法,死后自动捐献器官。下一步就是对于怎么死有提案了。

知乎用户 诸葛大花 发表

我挑个刺啊

他们新闻上说的是预计 40% 愿意

投票显示的 60%

80% 这个数据不太对

知乎用户 哦豁 发表

建议看看罗翔老师的这个视频,我觉得很合乎这个问题的答案

过度的自由必然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知乎用户 兰戈 发表

那权贵如果看中你的心脏了,配对各方面都很好

那他们有九种方法帮你逝世的!九种!

知乎用户 宙斯皮卡丘 发表

呵呵,眼看乌克兰人体器官供应不上了,想到本国人上来了。自动捐献器官?处置自己的尸体都没有权力了?鬼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鬼知道器官的流向是什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问:我是一个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并且得知已经有适配的人,但是他不愿意。

已知,没有死刑且可以减刑。

那么我需要怎么做?

知乎用户 momomo 发表

他们没有人大代表吗?为什么要公投?

知乎用户 粥粥今天吃什么 发表

等等,我记得以前中国自愿取死刑犯器官的时候,某轮功邪教组织大肆摸黑,西方一直批判来着,我们把这项规定取消了,现在怎么反过来了怎么回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手段好眼熟,国内垃圾软件都是这么干的

安装时默认安装一堆垃圾,但你可以取消

卸载时,点好几次按钮,默认是取消卸载,但你可以点继续卸载

知乎用户 又日新 发表

我担心有许多人会被死亡

知乎用户 盘盘​ 发表

有钱人终于可以买到我的身体了

我希望在身边也实行前过完这辈子

知乎用户 张大毛 er​ 发表

新冠肆虐 以后肾 肝 肺 都是稀缺物资 早点通过好 废物利用嘛

知乎用户 云起时 发表

我觉得挺好的, 假如我国实行这种政策, 那么器官到时候会多到泛滥, 根本不会出现黑市这种情况, 毕竟等待器官移植的人再多, 也没有我国一星期去世的人多

知乎用户 薄荷糖 发表

看看,这才是民主国家应该有的样子,人家美国都直接替你默认捐献了

知乎用户 七亢 发表

1200 年,欧洲人听说东方人居然没事就洗澡,感叹东方人真的亵渎,连 “要敬神先污身” 这种基本常识都不知道。

1900 年,大清士绅听说欧洲人竟然不给女子裹脚,纷纷觉得不可思议。女子不裹脚,那还嫁的出去吗?

2022 年,瑞士 公投通过一项法案,只要生前不明确反对捐献器官,那么死后就自动捐献器官。一群中国网民听说了这件事,连忙掏出自己多年总结得出的生存智慧,推测说这势必会导致有人花钱鲨人买器官。

后人觉得很有趣,为什么总是有人明明对半个地球之外的国家一无所知,却就是觉得自己有资格对别人说三道四。

知乎用户 大侠娱乐 发表

快进到生不由己,死不由己状态,生的时候不能堕胎,死的时候要遗体捐献。这可真真生生死死都是资本家的耗材了。

知乎用户 jaxzzzz 发表

新冠怎么办?肝炎病毒、梅淋艾怎么办?

是不是又会有人临死前刻意感染?

是否会催生专业染病的牟利组织?

捐献分等级吗?

是穷人的器官流向富人还是富人的器官流向穷人?

20 岁、40 岁、60 岁死亡人士的器官有标准划分吗?

叔叔要换肾,来投奔有钱叔叔的远亲侄儿需要担心安危吗?

知乎用户 石页​ 发表

有没有一种可能,公投 成功后,瑞士非正常死亡率提高。

知乎用户 潇 sky​ 发表

小心以后器官被看上了被死亡哦

知乎用户 Why 发表

公投通过说明大部分人认可同意,反之亦然,瑞士人有着通过公投的权利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也许瑞士器官短缺问题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知乎用户 好大的家具城 发表

那人们会不会担心 “有人为了要我的器官,而让我早点死?” 或者“本来可以活,但为了摘我的器官,而故意让我死。”

还是不要高估人性,万一真有人跟医院的医生联合起来,那说不定你一场感冒,就在医院死掉了。

知乎用户 久久 发表

从权利变为义务?

知乎用户 Ronald 发表

没看法 你可以不捐呀 又不是强制的

知乎用户 angron 发表

我劝各位,不要对我有利的时候拿出社会主义,对我不利的时候拿出自由市场。你国特色壬这点要分不清,还觉得可以拿别人当傻子,那是真的傻了。

要知道,中国这方面的需求一直是供不应求的。所以有人要制造一个合理合法的的满足需求的市场,当然是先炒作舆论。如果让我说?当然可以。但有一个前提条件。既然死者的器官可以回收再利用。那死者的资产也必须回收再利用。你想多大程度上上缴遗产税,那你就可以多大程度上向人征收器官税。谁说器官不是遗产?

知乎用户 一日不见如胖三圈 发表

其实符合器官移植的条件很苛刻,并不是我们想的人死了器官都能用。正常死亡的人,器官是不能用的,心脏停跳以后,大部分器官就不能再用来移植了。用来移植是器官主要来自于脑死亡,身体机能完整的病人,在肉体还正常运转的时候摘取器官。还有就是主动捐赠的,直接活体移植,比如部分肝脏,或者一个肾之类,当然要首先保证馈赠方生命安全。

知乎用户 Giswhich 发表

国情不一样,文化不一样,制度不一样

为什么拿我们国家的情况和别人类比?靠臆想吗?

知乎用户 张弛无度 发表

瑞士人死后,是不是所有财产都归瑞士银行?
作为自诩为极度讲究人权和政治正确的北欧国家,貌似实现这一点比死后自动捐献器官还靠谱点。

知乎用户 灵魂攻城狮 发表

天地万物,朕给你的才是你的,朕不给,你不能抢。

知乎用户 胡志新 发表

我支持是因为我国没有这么干,

我反对是因为担心我国没有这么干。

知乎用户 冥昭 发表

如果我生病了,但是还能抢救一下,然而刚好我的肝脏跟天龙人匹配上了,我猜医生肯定会全力救治我,至少也得保住我的肝脏。

知乎用户 啧啧​ 发表

逝世后,是主动去世还是被动去世?是自然去世还是物理去世?怎么看?这东西就是个潘多拉魔盒。

知乎用户 Cheetos 发表

免费拿货,高价出货,卖粉的都没你们黑

知乎用户 不知道​ 发表

重点不是政府强制要求。只是提议完了日公众投票。反正这是民众自己的事情,让民众自己去决断,有问题吗?我不理解为什么这种问题也能上知乎热搜。毫无意义。你我又没有投票权。

知乎用户 法生 发表

这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不论是谁,也无论你生前如何的不怕死,不怕痛,只要是命终之时,识还未离身,没有不生恐怖的,比如说此人在生一向善,也没有恐怖,本来不出意外的话,命终之后可以安详转生善道,比如可以再投胎做人,而因命终之时突然受刀割之痛,恐怖心生,以此心故而突然转变而生恶道。比如世间无子女人,不为子忧,而后突然生子,此前因无子而无忧,后因为有子而为子忧。众生生死恐惧亦复如是,因在生之时,识不离身,勇健之人不生恐惧,当于命终之时,见身与识要离开之时,实然心生恐怖,由此心故,随其业因转生其他道,若是一生无有恶业,多行善业者,本来可以安详之逝,犹如入梦自然迁化,即如同有人因梦而不醒,此身弃之于此,而于梦中游戏。若是因为损献器官而生恐怖心,恶心生起之时,后转生恶道。损献器官与献血是大不同的。就算在生之时损献手足眼耳鼻,都是可以的,但也是大丈夫所为。但与命终损献器官是天地悬殊,不一而同。应慎思之。比如有人,任意夺取别人性命。而不生恐惧,当于法律面前,受刑法处决之时,心自然而生恐惧,由此心故生于恶道。六道众生亦复如是。临命终时,由如风刀解身。本来就有恐惧之心。若再有外力而为,恐惧心瞬间大增。由此而生大恶之心。再由此心直生恶趣。若是修行贤圣法者,即可于此身不生执着,于临命终时而不生恐怖。所以损献器官不是人想象中的那样。除非自己有此愿心。若非自己,家人亲属是不可以代为签字,这是害了他人。举行公投更是不可,此为有点強制行为,众生不知有报而妄为之,当受报之时,恶境现前,悔之晚已。犹由干草处于烈火之中。欲不燃者,无有是处。众生善恶业报亦复如是,随其众生善恶之业,业为种因,此身报熟,临命终时,弃舍此身,遇来生父母之缘,众生业识种子移将入胎,新身自然而得生长。犹如花草树木种子。若遇土壤水分,新芽自然生长。众生业识犹如花草树木种子,父母之缘犹如土壤水分。若有土壤水分而无花草树木种子,土壤中即无有苗芽而出。父母之缘亦复如是,若无众生业识种子入胎,女子是无法怀孕的。土壤水分犹如父亲母亲。花草树木种子如同众生业识种子。土壤中生出种种有毒无毒,长短不一,美貌丑陋等各种形状,皆由个个种子差别不同,而有如是不同之相,而与土壤水分无关。六道众生亦复如是。虽受人天鬼神,地狱畜生种种差别善相恶相之报,皆由自己业识种子不同,受如是种种不同之报,然与父母无关。比如有人一生行善,无有恶心。此人由此善业种子,临命终时,不生恐怖,识性自然安详移入于人天母胎。而非畜生鬼神之母胎。反之则不同。何以故,行恶之人,临命终时心生恐惧,所以不同。

知乎用户 荒野黑马宝宝 发表

成功后瑞士死亡率将会大幅度提升,资本家又要赚发了,免费器官来源

知乎用户 Hublade 发表

猴戏,又名猴子戏,泛指猴子或其他灵长类动物(如猩猩)通过模仿人类行为而吸引观众获取打赏的表演艺术。

时代变迁,猴子们脱掉了项圈,开始尝试自主创业,但类似人权,安乐,刑法等等主题只要一放出来,就会有一大群猴子本能的开始模仿表演,替人类打抱不平,这群猴子一边高估自己的思想境界,一边低估人类的道德水平,总能获得满堂喝彩,进而乐此不疲。

项圈确实没了,但枷锁还在,猴子们苦苦追寻的好日子,只怕任重道远,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到来。

知乎用户 伏念 发表

年轻人死亡率诡异攀升可能是个最终结果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通过了,就是多数人的暴政。

我投了反对自愿捐,结果支持的捐了,然后我死了还得被自愿捐?

你让那些支持的人签署自愿协议不就完事了?

知乎用户 安心地做井底之蛙 发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践证明,瑞国提出的器官捐献方针是由瑞国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他们的器官捐献政策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他们的器官捐献政策措施更是科学有效的。越是器官捐献任务艰巨、形势复杂,越要增强战略定力。要深刻、完整、全面认识瑞国即将投票确定的器官捐献方针政策,坚决克服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坚决克服轻视、无所谓、自以为是等思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毫不动摇坚持器官捐献总方针,坚决同一切歪曲、怀疑、否定瑞国器官捐献方针政策的言行作斗争。

知乎用户 婉筠 发表

总体是好事,我也支持器官捐献,但要防止 “被死亡” 潜在犯罪

知乎用户 文明学者 发表

这不是明抢吗?

知乎用户 哄哄 发表

其实在国外很多国家都是推定同意的,国内不是。其实我还是支持的,能救人一命。

知乎用户 忘川鱼火 发表

耗材全身都是耗材

知乎用户 啥时候去 发表

在新冠儿童肝炎这个背景下。。。

知乎用户 维拉 发表

一旦器官自动捐献合法化,就会造成强者对于弱者的杀戮。

知乎用户 万卷书 发表

这种事情,可以符合法律,但是违反人性!

知乎用户 古海炼心 发表

条件一,器官移植需要配型。

条件二,没有死刑。

条件三,信息获取不平等。

条件四,他需要。

条件五,你未死。

可得出_____。

知乎用户 荷维​ 发表

这可能打破了中国人大多数的三观,认为社会的黑暗和权谋等等

但我想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挽救更多人的健康和生命

对此政策应该制定一定的保护方案,如强烈打击利用此政策或因为此政策带来的违法犯罪活动等等 静等其他更好的方案

一个政策要想更完美的执行,就应该与之配套相应的惩罚与奖励

我对此想说的是 如果公投通过了,我们要以开放的眼光看世界,看看后续具体的结果,和政策执行之后的各种数据。不予批评不予支持。

知乎用户 赵好困 发表

说好的个人自由呢?我不能说话就当我不存在吗?

知乎用户 邓灵童 发表

公投通过的同时,加大难民接受力度,

并为难民提供完善的体检服务

知乎用户 漫磋蹉 发表

你的生命到底是不是你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问题关键不在捐助器官,关键在公投。

今天公投可以违逆少部分人生前对死后遗体的决定权,那么公投是否可以进一步决定一部分人的生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妥,应该限制一下,比如接受过器官移植手术的人以及其家属,医疗从业者,环保从业者,爱心人士,动保人士,志愿者,铁饭碗人员以及其家属,等一切分蛋糕的人。。。。

知乎用户 倒影繁星 发表

其实没坏处,就怕利益之下,直接开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觉得挺好啊这个举措

知乎用户 炎炎 发表

这不妥妥的人体器官贩卖吗?

不给钱的那种。

有权利的人缺哪个配型,直接上去给人刀了不就行了。

瑞士还没有死刑。

我想到一条产业链,暴利的那种。

以后瑞士 GDP 暴增。

乌克兰难民真的是遭难。

这个世界真 TM 魔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难道就是社会主义?

难怪马克思说社会主义会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产生

知乎用户 水寒 发表

之前讨论国内安乐死,都吵吵说会 被死亡 ,这个就不怕被死亡了?

知乎用户 yanrenzhang​ 发表

很多西欧国家都是把死后捐赠作为驾照申请者的默认选择的。如果你不想捐赠,只要在表格的另外一个选项上勾一下就行,非常方便。这种做法拯救了很多需要器官移植的人的生命,显然提高了所有国民的福利。如果没有这个制度,只有有钱人可以去国外获得昂贵的器官,或者只有看运气,排队等着。很多人一上来啥都不懂就乱喷,满脑子的阴谋论和不信任,总觉得这是有权有钱的人要白拿底层人民的器官。其实因为这政策获益的主要是底层人民。很多人总有刁民要害朕的思维,其实就是把对本国政府和本国精英阶层的严重不信任投射到了其他国家,顽固的形成了出新政策就是为了薅我羊毛的思维惯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去世了捐献器官是对亲属的伤害,这个观点的理由是什么?

如果我感情最深的至亲或朋友去世了,我多希望 ta 事先有同意过 ta 的器官移植到需要的人身上,从此有一个人用 ta 的器官活着,这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生命延续吗?为什么会觉得是伤害?同样的,如果我去世了,我也希望捐出器官,我的器官在其他人身上继续它的生命,这对在乎我的人来说同样是一种慰藉。

知乎用户 Stephen Ross 发表

我同意。

知乎用户 滑稽果 发表

自杀商业化 + 器官自动捐献

emmmm……

知乎用户 Frostwolf 发表

这对现行伦理的冲击有些大。

在人的寿命之外,现在要加入器官寿命的社会概念了 (生理生物概念早就有)。在某种极端场景下,一个器官经历多个使用人也是可能的。随着器官供应的突发性暴增,很可能产生出一条新的器官产业链出来,而且还会跨国流通。死亡经济学会上升到一个新的层级。而其外溢效应最终会传导到世界的贫穷部分,使得穷国的民众成为新时代的大象犀牛。他们身上的器官就是象牙犀角。而富人们能大大降低获取合适器官供体的成本和难度。

虽然此事在医学进步上是一件好事,但它的真正影响会是在社会方面。伦理底线一旦被突破,会产生极为深远而残酷的后果。

公投是一种非常愚蠢且极度不负责的行为。把一项需要全方位考量的专业事项交给平均受教育程度低下和专业方向不对口的普通民众去公投,这能指望投出什么理性的结果来?究其原因,不过是政客们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把锅甩到民众头上而已。英国脱欧公投就证明了这种形式是有多不靠谱。

用公投来决定一项专业而影响巨大且深远的事项,我只希望这种事别发生在国内。

知乎用户 小八同学​ 发表

建议各位回答前先想一想

如果这项法律在我们这里生效

你更有可能成为受害者还是受益者?

谁会是最大的受害者?

受害者和受益者会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吗?

受害者受到的害和可能获得的益哪个更大?

知乎用户 zet 发表

我看的一个纪录片,里面对中国人的评价挺准确的:他们都是阴谋论者

知乎用户 虾头林 发表

如果真的死了,当然支持捐。

但如果不需要人同意,就靠医生的职业道德了。

知乎用户 raocean 发表

本来为了表达有大爱填写去世后捐赠器官的!结果现在变成了默认。也体现不出是好人了!

本来不想死后被人挖器官的,就拒绝捐器官,然后就变成坏人了

搞笑!

知乎用户 风流即清寒 发表

现在发现以前读那么多古文,经史子集也是全然无用了。

我很想说一句: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但我觉得那些在本问题下的激进派分子会马上给我扣上一顶封建残余的帽子。

知乎用户 胡小雄 发表

@马前卒工作室

知乎用户 大头方块 发表

好事啊,我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看好,无非就是害怕器官交易造成的被死亡和器官分配的公平性,不过在我来看来,这就是在因噎废食,风险肯定有,但好处是远大于风险的,一方面如果能做到人人捐献,器官移植必然会供大于求,都供大于求了,买卖与公平性的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而且原本就存在的这些行为也能有所遏制

另一方面就算有犯罪行为存在,但与受益人群相比必然是九牛一毛,一个政策如果能做到绝大部分人受益,那我觉得就是个好政策

知乎用户 Qiwen 发表

被迫逝世。

知乎用户 祁连山下张韦恩​ 发表

我国器官移植缺口是很大的,甚至需要从国外进口吧我记得。

很多人对死者捐不捐献器官其实是麻木的,(毕竟很多都是火葬),但是也不会主动去捐献器官,可以默认捐献,每个人都可以在生前申请不捐献,或者死后家属也可以提出不捐献,这样是再好不过的。

就比如我家老人生前提出不火葬,捐献没提过,就选择了土葬,本质上是一种行为。

除此以外如果我国未来决定推行社会化扶养,也可以采取默认社会化扶养,但是可以由父母自行申请放弃的模式。

知乎用户 July​ 发表

想到了罗翔老师的一句话:

如果你可以完全处分你的身体,你最终是没有自由的,因为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知乎用户 丢了一粒豆子 发表

国籍互换,知乎瘫痪。

知乎用户 我想了很久决定 发表

死人没有人权吗?

知乎用户 天外天​ 发表

很惊讶,处置遗体不应该是自由行为吗,虽然有规定可以不愿意(但毕竟比之前麻烦)。

但想一想就不困了,遗体充公,接下来能不能遗产充公。

多试一试新思想,总不是坏事情,而且是人家做试验。

知乎用户 知我者 发表

我觉得挺好的,就是因为器官少才会有黑市,器官多了都能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谁没事去害人啊。

知乎用户 小笑 发表

不能将我选择的权利限制为我拒绝的权利,社会本身是个牢笼,让人能够文明的野蛮,不要过多的投入其中,享受我作为我自己的生活才是活着的意义

知乎用户 天下面条 发表

可能导致没死的人成了死人

知乎用户 李正​ 发表

如果地处瑞士的话 我觉得有很大概率通过 毕竟那里的观念并不会那么刻板

知乎用户 夏天洛克 发表

个人觉得这个提案一方面是别国的,一方面已经开始公投了,国内有些高潮怀就消停一下吧,在网上争个死活有啥用?人投过了就行,没过就是不行。我认为这个事情最应该被我们讨论的是社会公投这个机制如何能在咱们国家实施起来吧

知乎用户 西瓜红 发表

我有一个问题,虽然说捐献器官可以帮助别人,但是能做的起这种手术的人应该没有穷人吧?

而且这种方式是否剥夺了家属对亲人尸体的处置权,一些犯罪分子会不会利用这个漏洞针对身体健康的正常人犯罪?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以瑞士的经济水平,器官移植虽然昂贵,但也不算是有钱人的专利吧。

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我肯定是支持的。

至于富豪买凶杀人抢器官的顾虑。如果法律能约束他们,直接严刑峻法就行。

如果法律约束不到他们,那这些人没这政策一样可以杀普通人取器官。大不了把现场伪造成失踪什么的,尸骨无存。

失踪案,家属有什么办法吗?

知乎用户 默先 发表

滥用民主就是多数人暴政啦。

知乎用户 郑大乾 发表

能不能设置一个年龄限制

比如超过人均寿命去世的人,逝世后自动捐献器官。而年轻人逝世则需要家属同意才捐献。

知乎用户 能容 发表

反对的都在说些什么有的没的,不知道我国有一个 “无偿献血” 政策吗?

无偿献血有一个规定,只要你无偿献血达到一定次数,今后可以免费用血,这个政策打击了卖血的黑市,反而有利于弱势群体的身体健康,也抑制了血液病通过黑市传播。

器官移植可以出台这么一个政策,“愿意死后捐献器官的人自己活着时需要器官移植可以插队并且减免医疗费”。这样,国家无偿获得器官会打击器官黑市的获利空间。而且天有不测风云,谁也不知道几十年的人生什么时候会死,什么时候需要器官移植,这种用死后的投资降低生前风险的行为是个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人都知道怎么选。

至于有些人认为会出现 “富人买穷人命” 的行为,是不是太瞧不起医院与公安机关了?而且,大量无偿的器官供给本身就可以缓解富人的焦虑。每天死这么多人,总会配型配到的。至于穷人,那更加是利好,因为有医疗减免,更多因为贫穷换不起器官的人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知乎用户 多读书 发表

以前看美国电影把人圈养起来,提供活体器官,当时觉得是扯犊子的科幻片。

现在看来还是欧美人懂欧美人

知乎用户 孤鹜断霞 发表

会发生被死亡,一开放就怕有人在医院有关系收集到了医院病人或者来医院体检人的信息,私下配好型,配型通过再让他意外离世,造成死亡即完成器官移植满

知乎用户 越南兔友 发表

假如有一名上海的一位瑞士国籍的中国教授去世了,他的遗体也会被捐献吗?还是留在中国?

知乎用户 王将臣​ 发表

确实是好事,能接受烧成灰的话,留给不特定的人也不是不能接受,但那种一对一特殊匹配的捐献应该默认禁止。

知乎用户 疏影幽幽 发表

其实可行的。但有几个问题,可以默认同意捐献,但如果当事人实在不愿意,是否可以申请取消。没有给人选择的权利的话,就是不尊重人权。

另外,如果直系亲属里面有死者成功捐献器官的,那么家属有需要器官时,是否可以优先排队?不然都是有钱人先排的话,那还有什么公平可言?必须建立公开透明的排队数据库,禁止任何人用特权插队。

知乎用户 陈鸭脖 发表

会不会催生更多的跨国医疗行为?

会不会时不时因此来一场莫名其妙的局部战争?或者恐怖袭击?

会不会因为一次体检平民就遭遇车祸?

知乎用户 流洛 发表

我五年级时候就提出来就中国两个社会问题的可实性解决方案。

明明适当献血有益健康,遗体捐献造福社会,但是实际献血捐献的人很少。

所以让领导先捐先献起带头作用,设定献血日,捐献日,作为宣传从上到下各级领导走一波

应该是期中考试的语文作文关于号召大家献血,老师给我满分ƪ(˘⌣˘)ʃ优雅优雅

知乎用户 那没事了 发表

你们以为是有钱人能更便宜获取器官移植?我甚至认为有钱人能更轻松的品尝炒肝煸腰花脑花等美食。我记得汉尼拔也是来自上流社会吧。

知乎用户 一叶障目 发表

新冠造成各种奇怪的后遗症,所以换个试试

知乎用户 慕名而来 发表

这下就不得不提一提蒸汽时代的值得吗

知乎用户 可乐不乐 发表

这,看不明白了呀,白左是觉得,死后的人就不说是人了???不能拥有自己对肉体的支配权了?

要是这样,会不会被人为宣布死亡,今年的《误杀 2》????促进黑市器官买卖啊

知乎用户 有巢氏 发表

完了,这下不想死也得死了

知乎用户 空我 发表

嚯,共产主义呢这是……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我觉着:是不是该了解一下瑞士公投的规章制度、程序模式、结果执行方式………

以及、瑞士该国国情(最大扩散到欧盟成员国义务、永久中立国国设之范围)背景下 “逝世后,自动捐献器官” 这个操作会引出什么样的事件…………

再从这个预想事件出发站角度、找原因、发评价吧…………

瑞士嘛~弹丸之地~公投很好玩的~

某讲述艺展的书有四十年前瑞士公投 “是否国家出面、挑选、支付购买艺术品” 的实例记载。原谅我忘了书名。

知乎用户 See​ 发表

乌克兰提供子宫,瑞士提供其他器官,欧洲姥爷这下有福了。

知乎用户 白圣 发表

罗老师说过,一个人心坏了,一个人肾坏了,一个人肝坏了,一个人肺坏了,这时候一个健康人走过来,略。

不过器官移植是要配型的,各位别把人家当傻子,虽然我不学医,但以我的摄像,防止谋杀很简单,只有死亡后才可以对尸体器官进行配型就好了,只是剥夺自然死亡的人的亲属对尸体的部分处置权。

不管怎么样,这条法律初衷还是好的,就是不知符不符合社会情况了。

知乎用户 周卓 发表

看待什么,

捐献器官还是公投?

知乎用户 louuuuu 发表

还是自愿选择比较好,走程序

知乎用户 离线消息 发表

主要针对没亲人的人

按理说死后身体反正也要消失,捐不捐差不多。但是想到自己辛苦活过一生,居然被五马分尸… 不寒而栗

知乎用户 盗草人 发表

我还能说什么

知乎用户 陨星 发表

各路回答评论区一片 “你以为有钱人蠢?”

我觉得有钱人挺蠢的,资本之国美国到处搞霸权搞生化研究甚至研究对人类进行无差别打击的病毒就为了卖点破药,就为了维护所谓的霸权,然后自己钟声不断,旗降一半,这不够蠢?有钱人为了让自己新技术在天上应用就要把卫星铺满近地轨道,有利于人类发展?联合国签的清除地外空间垃圾的公约约束不了有钱人的生意是吧?是不是因为有钱了就不是人了啊?是异化的资本。以后人类就锁死在地球呗?

笑死了,有钱人不是人是神?这不蠢嘛?假如我要是把自愿名单外泄,你是当地富豪,你是愿意花几十万去所谓东南亚买个器官(注意,还要运!要保证新鲜!越不新鲜术后存活概率越低)还是愿意花个几万让本国黑帮收割一个人形植物(不要天天在国内喊市场自由化,对国外那所谓的市场自由视而不见,墨西哥蛇头可以从想移民的穷比身上榨干他们每一分美元。黑帮以后也可以用低价去处理一个特定的人?)况且,有钱人傻不傻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肯定能算清账。

至于名单泄露所需要的钱,啧啧啧,完全可以是小团体的共享福利罢了,毕竟高福利国家嘛。毕竟人均 gdp1 万美元哪有人均 gdp7,8 万美元的玩的花?有些想都不敢想。比如,萝莉岛?!比如德特里克堡?比如动不动就悬赏别人的头盖骨?

别和我说自由媒体,英勇记者,笑死了,萝莉岛事件后续呢?德特里克堡别说记者,连联合国的人都不让进啊!小男孩死在了沙滩上所以美军的侵略版图停下了脚步?欧盟的木纳思维突然开窍?

身为土属性皮肤哦你为一个鹰嘴猴腮的剑(士)雪皮喊什么喊,迫不及待的想抽他们的肉烟?不要和我说什么自由平等博爱。都是浮云!真理只在大炮(拳头)范围之内。连乌克兰都可以成为欧洲子宫,还有什么不敢想的呢?也许是这波资本代言人想无条件续命罢了

知乎用户 Ella 发表

很正常啊……

首先,有一个常识:死者家属在死者的器官捐献问题上,完全就是无关人员。什么「器官捐献伤害家属感情」就是个伪命题,不认同这一点的不用往下看了。

我认为以下两种立法都是合理的:

  1. 由本人全权决定自己死后遗体的去向,没有表态就默认捐献
  2. 无论本人意志如何,都将器官用于捐献

这是考虑到了两种都很合理的观点,一种是尊重本人的决定权,另一种是,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死后的事和死者本人已经无关了,爱怎么处理怎么处理,能救更多人当然是好的。

但无论如何,都没家属什么事。

中国的让家属拥有一票否决权的器官捐献法规完全是立足于儒家传统的恶法,每一个行使过一票否决权的死者家属,都应该被枪毙,给因此错过了器官捐献的病人偿命或提供器官。

知乎用户 LINNI3 发表

网红店一手货源雪梨张贝贝安娜最低五折拿到正品卫❤️ LINNI3

知乎用户 意迟 发表

资本都做恶成这么不要脸了吗?请问一下谁最有器官移植的权利?会是普通人吗?如果这个公投通过了,试想一下某位大佬需要换器官了他会怎么做?直接雇人杀一个和他匹配的人就好了!这么一来普通人和豢养在实验室里的小白鼠有何区别?

知乎用户 jongjong 发表

那这样的话几万块的骨灰盒卖给谁,小十万的丧葬费没得赚了可咋办

知乎用户 青丝变白发 发表

一个符合社会主义价值的措施都能遭到那么多攻击我也是看不懂了。不在乎穷人?不在乎流浪汉?那怎么不说给他们提供生活保障、改善他们生活?在关于默认遗体捐赠上就突然考虑到穷人和流浪汉了?

知乎用户 crazyi 发表

@睡前消息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阴阳怪气什么?就你们能是吧?看不见可以明确表示自己不捐吗?还有说这是真耗材的,人家愿意投支持就投支持,愿意反对就反对,而你只能选择躺平。

分析医学问题的没几个,全是阴阳怪气讲故事的

知乎用户 砳砳 发表

你问的是公投这个行为?

公投当然有好有坏,但我还是想有机会投投看,如果不算微博投票的话,上次投票还是小学选班长

知乎用户 花花大坏坏 发表

我发现各位谈国外的人权头头是道,分析国内的这也合理,那也合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生得自由,死得不自由。

因为你压根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死。

知乎用户 饭点没墨水 发表

很多人担心会不会被某器害命,要是法律规定死者哪些死因不能成为器官捐赠者的话,应该能大大降低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吧。比如意外死亡者(车祸啦,抢劫杀害啦)在死之前非注册器官捐赠者,器官不得用于捐赠;程序上,比如必须在告知亲属(亲属有所陪同),医院才可以进行器官移植。

知乎用户 喵叽​ 发表

能公投不是挺好的吗,要是公投过了

你又不想捐献,可以换个国家生活

这说明这个国家的主流价值观跟你不符合,早润早舒坦,不合适就分开,全凭自由

润的时候,也没人会跳出来指责你不爱国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何看待这一行为:

没有文明的世界看文明世界的任何行为都会觉得惊悚,参见我大清的任何操作。

利:

鉴于大部分人都是懒货,器官移植保有量将上升,有更多的人可以得到救助。

弊:

扯皮工作将更多。

评:

幻想有人会为此杀人的缺陷种请记住,保有量越大,出事概率是越低,因为人们会优先选择合法的。需要犯法的你怎么搞都会继续犯法。一个需要互换输血的国家怎么可能理解正常世界里为什么有那么丰沛的血源?最不济的荷兰已经施行这个法条了,有什么不正常的?

落后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落后,更可怕的是落后的觉得先进的更落后。

知乎用户 张浩然 发表

这很社会主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咸吃萝卜淡操心,人家有钱有权的人获得器官需要这个法案?你真以为皇后是用金锄头锄地?

知乎用户 大鸟 发表

好事,扩大合法的器官供给能有效打击器官黑市,降低相关犯罪的案发率。

知乎用户 刚刚 Peter 发表

瑞士气数已尽,很多瑞士企业被高福利拖的苟延残喘,事事公投,过分追求公平,其结果就是大众失去生活奋斗动力,无数企业走向破产!这样的国家,不再会有竞争力

知乎用户 吔吧唧唧歪歪 发表

楼上的反对答案无非就两点

1. 担心捐献的器官不公开,不透明。

2. 担心与之对应的死亡原因不明,容易这个法案容易造成贵族劫掠底层的工具。

说白了就是对现在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的不信任,用幻想中的政府取代现实允许的政府。可惜的是,这种低级的阴谋论的证据显然永远停留在臆想。他们提出的矛盾完全不在于这个提案本身,甚至和公投的项目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这样的政府,你别说是这样的法案,就是别的貌似冲突并没有这么严重的别的提案里也是执行不了。

你怎么能够要求这些连人命都不关心的政府能够实现别的事情呢?

最主要的是,这个公投收益最大的是谁,是富豪吗?我猜不是,而是那些大多数正在苦苦等待器官移植的普通人。反对者大多数都是站在自身角度看问题,恰恰忽略了舆论场最需要听到的声音——病人本身。

而正是由于他们自身的疾病,发声的机会往往就被剥夺了。

富豪之间也许他们医疗水平好,足以降低自己和平民之间的身体器官概率受损的比例,但是就疾病和意外来说对大多数人还是相对平等的,用相对小的概率换取更多的人摆脱痛苦这在我看来是一笔值钱的买卖。

但是如果能够在透明的机制,在由人民选择下成立的委员会下定期抽查捐献比例,向社会公布情况。

作为我来说是能够接受的。

这恰恰是因为相信自己的国家,相信自己的选择的政府。

所以我建议是

“所有签字同意捐献的人都能够得到被捐献的机会 ,所有拒绝签字的人都得不到捐献,而签字是作为默认机制存在。”

捐献机制仅由人民公投选举成立的委员会运行。

委员会定期向人大报告情况,由人大向全民展示报告。

再由人大再定期成立三方机构定期对捐献机制案例进行抽查,向社会公示。

而 D 员发扬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

这个想法并不是我的发明,但是我真诚的希望它有一天能够成为现实。

我很高兴瑞典能够就这样的尖锐提案进行公投,起码它告诉了人民矛盾依旧存在,它并不是看不见的。

网络上的大多数人听不到病房里的呻吟,看不见家属憔悴的愁容,或许也意识不到自己或许将来自己就有可能会那个不幸的一员,急需别人的救助。

如果他们有幸发现身边就有这样的存在能够感同身受之后大多能够做的也只是哀叹,最多抱怨一下命运对自己朋友亲人的不公。

但是今天,或许每一个普通人的选择就能够改变这无力的局面,起码可以告诉他们的病人朋友们,自己真的是已经尽力了。

我必须得提醒大家:

无论我们做与不做,都会有人因为等待而离开,而那个时候没有人需要因此承担责任,

但是这究竟算不算得上另一种程度的谋杀。

我们这个国家成立不到百年,这几十年的飞跃靠的就是打破一次次的 “祖宗之法”,就在不到二十年前,我所在的地方人民大多数还觉得火化是多么大逆不道不可理喻的事,而今只用了不到 20 年,人们都已经接受了火化送别身边的亲人朋友。

过去的阻力并不比今天的小,是否有那一颗坚定改革的初心,应该是到了检验的时候。起码是时候告诉人民他们应该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一个现实了。

知乎用户 GOGOGO 发表

不管能不能通过,也算是一次普及器官捐献知识的活动吧。而且可以自己拒绝,也不算侵犯个人意志。说明瑞士愿意进行器官捐献的人已经有一定比例了。

知乎用户 映月 发表

瑞士这是开始准备发死人财了?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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