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暴力,我支持香港勇武派却反对美国暴力示威游行,我是否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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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葱用户 矫枉必须过正 提问于 6/3/2020

首先,我想说原则上我是反对暴力示威游行的。因为,这违反游行示威的初衷,美国的这次白人警察执法过度事件,当事人被法律指控,同队警察被开除,市长道歉,甚至许多警察也表示哀悼。美国有各种各样的渠道能够发生和起作用。为什么要暴力呢,我找不到任何正当性。(当然,所有和平的示威游行我是支持的,欣慰的是和平抗议的组织者已经发表声明完全和暴徒划清界限)

而香港的勇武派则完全不同,因为香港政府和香港警察态度强硬,逮捕众多和平示威者,各种执法过度却没能受到起诉,并且香港人无法通过参政来改变这一现状,他们没有和平的解决方案,因为他们没有真正的选举权可以推翻这一政府。而且,勇武派并没有做出抢劫等等事情,他们更多针对的是政府机构而非一般民众。比起美国暴徒这么过分的举动,勇武派真的算是相当温和了。

我觉得这次美国爆发的游行示威让我认清了,很多反贼还是无法冷静下来理智分析。仅仅一次美国游行就变成了“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派别。或者,无条件站在警察一边,(即便警察们也开始思考针对黑人的差别执法问题了)不去反思白人警察执法过度反映的美国背后的种族歧视问题还是存在。

这次美国的事件我的态度非常简单,支持和平示威反对暴力示威,仅此而已。

其实最适合拿来对比先进香港游行的并不是此次的美国游行,而是英国当年发生的六七暴动,了解了六七暴动的历史以后再和这次美国游行进行对比,我觉得大家就能认识到各种群体上街事件的异同,真正理清什么叫游行什么叫暴动。

品葱用户 Fumihk 评论于 2020-06-03

我原本也不大支持美国的示威者,可是明明他们的理念并没有不对,所以正在反省自己的双重标准时,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但我发现我搞错了一件事,其实我们怎么知道打砸烧得是否真的是反对警暴的示威者呢?
在香港也曾发生过趁乱去抢劫的事件,但抢劫的是另一帮穿黑衣的人并不是示威者。
原来我其实并没有双重标准。
我觉得美国的示威过分了,是因为犯错的人已经受到制裁,而无法制止犯人的帮凶的一帮警察也已经认错道歉了。所以在继续用暴力纠缠下去就变得不合理了,所以才会觉得他们做错了。
香港的示威者的每一个行为每一件破坏都有明确的目标和理由,从来没有失去理智。
烧垃圾是为了争取疏散的时间,破坏中资和撑警商店是为了教训他们埋没良心。如果教训错了,他们甚至勇于承担替对方善后(如一芳,最后大家也没有再破坏,甚至帮忙清洁干净了。)
香港人连车都没烧一架(好像有一架意外烧起了),也没有破坏任何的巴士(向着巴士开枪的是警察,还有上次破坏巴士的人根本不是示威者……),甚至也没有伤害任何一个记者(99.99%的受伤记者时警察伤害的)。而分红海的景象也并没有在美国重现……
香港示威者在面对警察没有停止的暴力,他们只是采取了较为暴力的自卫手段。
可是,美国的警察一直很克制在面对随时可以拿出枪的民众,他们并没有使用或拔出实弹枪,即是使用警棍也是向示威者的下身挥动,压颈的情景也没有再次出现。
到了今天媒体都一直得表示他们的警察,政府(不计维尼好友Trump),媒体都一直得称他们为示威者,甚至表示谅解而不是不问缘由的镇压和恶魔化。
所以这并不是双重标准,而是美国政府和警察的质素导致美国的示威者失去了他们的行动的正当性。
毕竟,他们不能期望每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会向香港一样为示威者神助攻嘛!

品葱用户 平淡如水 评论于 2020-06-02

我覺得不算雙重標準,畢竟正如我在其他貼子說的,你自己也說,兩地的示威和警暴存在極大的不同,他們不同的地方比相同的地方更多。相同/似的情況用不同標準才是雙標,不同情況用不同的標準是合理。

當然「白人警察执法过度事件」或者「黑人被歧視」到底是一個單一「事件」還是一個「普遍現象」,如果是一個「普遍現象」( 我沒有數據支持,有蔥油知道麼?),那麼「当事人被法律指控,同队警察被开除,市长道歉,甚至许多警察也表示哀悼」就不是一個解決問題的答案/反對別人遊行(甚至少部份暴力的)理由,政府必須透過改革制度等長遠方式來回應。

個人意見是 黑人的問題比較上是結構性的問題。經濟、文化、教育等多個方面,老實說我並不看好可以解決。更不太可能靠幾下改革、法律來解決。況且這些問題差不多是人存在就一定會有,是否做到相對減少或者有否足夠的懲罰才是重要。

品葱用户 qanon 评论于 2020-06-02

不双标。不仅不双标,而且标准相当的一致。香港反对的是commie,美国的antifa也是commie。

品葱用户 一直正義 评论于 2020-06-03

双标与否,主要看“标准”是什么。

对于我来说,我的标准是反对一切对于无关事件的人的伤害。

依照这个标准,我整体上不反对反送中运动,也不反对香港人用武力保护自己,甚至不怎么反对“私了”,但是我反对砸店,我也反对“攬炒”。

相同标准放在这次事件上,我整体上不反对这次示威游行,我不怎么反对武力对抗警察,我不反对和平示威,我反对烧商城,我反对抢劫。

由于我没有以两套标准去衡量这两个事件,所以我不是双标。

品葱用户 陆离 评论于 2020-06-02

香港大规模抢劫的倒是没怎么见过,不过打砸店铺的也有,当然也有说法是这些店铺跟中共有关或者支持中共,不过相关证据也没怎么见过。

品葱用户 钦定军队经商 评论于 2020-06-02

我就問你,在近代以來,除了里根,美國每任總統任期內有誰不發生大型全國暴力遊行示威?這是多民族民主國家必然的常態,無論是因為長期存在的階級矛盾還是種族矛盾,要到一定時期爆發就會爆發,從來不用看任何美國總統的臉色。但怎麼都好過大陸,因為大陸維穩力量崩潰的話,一爆發基本就死不知道少人了。

品葱用户 mpc8240 评论于 2020-06-02

非但不是双标,是明白人!
美国的暴力示威游行,是民主缺陷的体现。今天的美国,黑人但凡有点本事,受到的是何等的优待!可惜一个社会,缺脑子的往往最自信,没思想的往往最雄辩。。

品葱用户 XA9J6x68 评论于 2020-06-03

比較一下本質上還是很不同的吧

香港, 本身沒有民主, 有絶大部份的自由, 制度尚未健全, 政府非民選 + 腐敗
香港和理非, 爭取民主和保障自由, 和沒什麼好說的
香港勇武派, 爭取民主和保障自由, 被政府多次無視, 制度上無渠道上訴, 再加上被警方多次暴力打壓後逼著從和理非變成勇武派, 針對對像主要是港共的幫兇, 目的在於以不合作的形式逼政府合作

美國, 本身有民主, 有自由, 制度健全, 民選政府
美國和理非, 抗議警暴和支持黑人, 和沒什麼好說的
美國暴徒, 不去使用制度上己有的渠道上訴,  反有進行不分敵我的破壞, 燒, 搶無關的店, 目的在於破壞和搶

品葱用户 筱田君 评论于 2020-06-03

以下文字中所有的你、你们,并不指特定的谁,并不是楼主或其他人,可以是中共水军,可以是发言的我,不要对号入座,谢绝无意义攻击谩骂。日粉或者侵华战争否定者可以把我的举例当作比方,这个例子你要换成蒙古人侵略中元也可以。

结论是美国游行已经被鸠占鹊巢,香港的游行仍然在刮骨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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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日本侵略大陆的时候,要不要抵抗日本军队?要不要杀日本军人?中共国政府的傀儡港共正在系统性官方性的侵略香港人的人权和自由那么香港人要不要起来“杀港共”?香港人起初的游行就是和平的,烛光聚会,组织人墙和平罢工,为什么后来演变出了暴力对抗?那是因为港共开始以暗杀、武力逼迫港人,可以这么说港人在自卫,在保护自己。直到目前,仍然有很多很多香港人明明是和平抗议结果还是被带到警察局,被毒打。那个瞎眼的女孩去太古抢东西了?还是黄之峰去打中银香港的柜员了?香港人的意见根本无法通过有效的渠道得到解决,就像日本侵略下的慰安妇当时没办法去东京起诉她们被强奸被杀害一样。抗争是香港人唯一的出路,抗争的失控又是港共挑起,港共先武力逼迫的香港人。

那么是否可以为之前部分香港勇武砸烂“蓝丝”的店洗白?在排除这些人可能是中共武警或者港警反串的情况后,这个行为确实错了,也是违法的,无论怎样个人的愤怒不能临到个人。但是一来这是少部分根本没有形成大流的势力,二来他们没有抢东西,最后就因为这小撮人就要否定香港人的抗争就要为港共的邪恶洗白?你若从开始就关注香港的游行不会不知道香港人的诉求和方式吧?你站在所谓理客中的立场上只是因为一切的苦难没有临到你罢了,我相信你被人打了左脸绝对不会伸过右脸给别人打,那凭什么要求香港人要忍着港警的武力逼迫不能回击?不然还不如去香港政府门口下跪呢!

再来说美国,美国的这场运动有合理合法的渠道给他们申冤,社会的共识和同情力量也站在他们一边,他们上街游行也完全OK,为弱者受害者发生说文明人的义务和责任。如果现在全美的游行都是和平游行有谁会指责呢!?恰恰因为他们人群里已经混入了大量目的不明的人而他们无法剔除这部分人而是和这部分人绑定才招来社会的唾弃啊不是吗?就像粉红自甘五被中共利用了还不自知一样,这些人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还不悔改。

受害者的家人和很多的黑人都出来发声了,这不是他们想要的,不要再打着为他们申冤的名号打砸抢了,这还不足以定性这次的美国游行已经被鸠占鹊巢变成邪恶暴力事件?

最后,再在这件事上讨论港人的游行和美国的游行已经没有意义了,香港每天都在上演危机,伤亡,请不要用分辨善恶来作为你的食物为你利用。

品葱用户 可乐肥宅 评论于 2020-06-02

是典型的双重思想,而且你自己还没意识到

你之所以会这么想,只是因为港人暴动有利于你的目标(反共),而美国的暴动不利于你的反共目标。而你文中用来解释两者区别的理由仔细审视后更像是立场不同而产生的滤镜。

抛去你对两国政府的莫名其妙预设立场(港府坏所以暴力合理,美国政府本性好所以不该暴力),从完全旁观者角度看两国示威者的诉求(抗议公权力滥用)与手段(和平示威与激烈暴力同时存在)并无太大差别(或者是五十步与六十步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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