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高三女生被同学下药」这件事?

by , at 24 October 2022, tags : 女生 男生 学校 他们 下药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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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谢大宝​ 发表

初二的时候班里流行清汤寡水风,衣服上别个胸针,束发马尾上扎个头花蝴蝶结都要担心被老师和同学说成是臭美不好好学习不规矩。

当时我们班有个同学叫小月,算是最早开始学会打扮自己,穿戴的五颜六色,头发也是变着梳各种花样,说话一口细声细语娃娃音,但是那时候她学习成绩不太好,她的打扮甚至甜美的声音也都成了错,班里同学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说她风骚,说她男朋友一天换一个,于是有几个肆无忌惮的男生玩起了 “推她入怀” 的游戏,就是一个男生 a 趁她不注意突然把她推到另一个男生 b 的身上,然后周围大家再一起哄,被推到的男生 b 又气又恼,索性一下子把她再推到男生 a 身上… 不打上课铃就没完没了…

班里同学大概是觉得反正大家都不怎么喜欢她,不会有人站出来替她说话,枯燥又荷尔蒙萌动的初中生活中也恰巧需要这么个人来戏耍,没有一个人劝阻,大家都是嘻嘻哈哈的起哄。后来她哭着去找班主任,班主任在班里特地开了个班会,却轻描淡写连名字都没提的批评了那些个男生,只是说同学间开玩笑要有个度,然后话锋一转说了好多 “女孩子也要自重” 之类的话,当时我悄悄回头看了看那个女生,她已经低下头哭了好一阵了。

而实际上她性格隐忍好脾气,会跳拉丁会唱歌,会画素描会古筝,除了学习成绩一般,也算是多才多艺。

所以,让我最难过的其实还不是这个女孩子被下药,也不是看到女生班级群里面好多同学表示反而支持那三个男生,而是看到微博上很多人表示 “别人给她下春药是有原因的”“全班都骂她她肯定有问题”

那你在这秀下限也该被胖揍一顿咯

这样的言论和 “穿的少就活该被强奸”“为什么流氓不强奸别人就强奸你” 有什么区别,一道题变了形你就又糊涂不会做。

万一投的不是春药是化学毒物怎么办,你想让多少个女孩变成朱令。

你说全班人都不喜欢这个被下春药的女生,你说全班人都支持那三个男生,可是我们判断对错的时候不能单单靠这种 “民风倾向” 。

相反,你怎么知道这个班不是全民三观愚钝,你怎么知道这个学校不是众人皆醉她独醒,你怎么知道这些同学不是集体歧视 les,你怎么知道班内敢发声的同学都不是善类,那些不发声却公道的是不是也大有人在。

我专业并非法律,只懂皮毛,但我也知道,下药这种行为,不管是下耗子药,下砒霜,下春药,下鹤顶红,下含笑半步癫… 都是恶意的犯罪,都该受到正确舆论的讨伐和法律的惩戒。

不管这三个男生有多帅,也不管他们在班级和学校中呼风唤雨人缘有多好,就算以前他们仗义热血,就算他们以前是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的三好生,就算他们以前是天天扶老奶奶过马路,帮农民伯伯收庄稼的红领巾,然而今天他们确确实实做出这件事,用娱弄一个女孩子的尊严来搏自己一笑。

因此也不应再有言可辩,也无情可申,这一棒子就应该毫不犹豫的打下去:在这件事上,他们就是卑鄙无耻,就是不丈夫,就是犯罪,就是错。

就算如果这个女生本身有问题,也轮不到你这根葱来肆意扩大揣测和惩罚。

知乎用户 老白搞光电的 发表

当事人博主已经被危机公关了,最后的和解微博行文风格明显不对劲。

黄山市公安局出的是结果我也看了,真是无力吐槽!

如截图所示,大家谁知道这三个部门的联系方式的提供一下,明下午我准时拨打过去并直播结果。

……………………………………………………………………

政府网站真是看的够够的,找个电话这么难……

………………………………………………………………………………

06.03.07 下午第三次修改 “

在评论区热心网友找到电话:

![](data:image/svg+xml;utf8,)

大家也都试试,我也再试试,现在开始拨打……

第三次拨打结果如下(今天比较忙,前两次拨打均为成功所以未回复):

一下信息均为公开信息,不打码,大家也都试试问问。

黄山市公安局电话 - 拨通但无人接听

黄山市纪检委 - 成功拨通,一下为通话过程概述:

在询问工作人员意向后对方告知拨打:“05592355017 - 市委宣传办 “电话,然后客气客气互相挂断电话,之后拨打 05592355017,结果是拨通后无人接听。

最后拨打了市委政府热线 - 成功拨通,同样过程后对方告知资讯律师并未告知或建议可资讯部门,随后挂断电话。

好了,大家都可以拨打以上电话以自媒体工作室身份或者公民身份进行询问

心累……………… 忍不住想起来去年的一些事,我其实真不愿意跟政府打交道,就像窦文涛所说在中国很多事情并不是老百姓不诉诸法律而是一想到要跟有关部门沾边就自动的好像思想上遇到了一度无形的墙…… 我把去年跟政府打交道的当时截图放出来大家感受下:

有没有注意到这个网站政策法规一栏里边的奇葩内容?

” 政 “事如此……

…………………………………… 第四次再分割线………………………………………… 刚看到有人问淅川的是什么事儿,我简单说一下大概就是县二甲医院医保报销政策跟医疗本上写的不一样,所以报销后打算打电话到医疗合作社问问

结果打不通然后就问县合作社一级一级网上到市卫生局才打通然后没给答复让我打电话到其他部门,然后其他部门又给我另外的部门的电话让我打,最终都没问到确切的说法,截图中的部门跟卫生局无关的都不是我自己查到的号码而是一个个部门给的所以 - 疑惑我为什么打到无关部门的盆友们明白了么……

各位跟我一样打电话跟过去问的知友们 (づ。◕‿‿◕。) づ抱抱~

我截图的那个卫生局网站政策法规一栏中的内容似乎没人注意到有多奇葩……

关于打电话跟这些部门询问违法与否的问题合不合适的疑惑 – 还真没什么不合适的,不管学校,警察局,教育局都是跟我写的那个恶作剧是否违法的问题相关的部门,并非只有宣传部门能答复。

**说起来,我倒觉得那小姑娘给我宣传办的电话让我去问法律问题才奇怪,反正是怪怪的感觉……**╮(╯▽╰)╭

知乎用户 7 丶月的寄语 发表

不出意外的,事件慢慢平息,没人会记得这个事情的发生。

然而,未成年犯罪的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现在的孩子还是那时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孩子吗?

安利一个问题,刷新你们的世界观。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8541313

3.8 晚更新:

首先说一下网友挖出来的涉事男同学信息(由于受法律约束,男生的信息我就不放了。),据黄山公安在线说,三名男生其中有两名未成年,但是由于唐文武与叶肖忝二人名字的特殊性,其地区内只有他二人的身份信息,而且一个为 1997 年 9 月,一个为 1997 年 5 月,另一名男生叶晗其地区有两名同名同姓者,一个为 1996 年一个为 1997 年,希望黄山公安解释一下为何隐瞒其中二人的真实年龄。

另放 @黄山发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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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更新

事态发展到这一步我已经无力吐槽,我不知道白同学是否受到了威胁或者恐吓,图先放上。

涉事男同学不咸不淡的道歉 我真的无法接受

更可笑的是黄山公安在线

呵呵 微笑脸,

===============================

刚刚看到

@夏木

同学更新的回答,更加感觉这个学校是一个多么神奇的存在。

居然还觉得自己靠撕逼诈骗出名很光荣。

我省怎么会出来这个恬不知耻的人渣?

真心感觉到阳光下的一股寒冷,看到那个群里的聊天记录,我唯一庆幸的是,还有一个正常人。

我们的祖国未来就是这样的吗?

谁来拯救他们?

================================

强烈要求修正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要让它沦为未成年人渣保护法。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提高犯罪成本,家庭教育不了就让国家管,我从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

=================================

以下为原答案:

先不论事情真假,单凭中学生可以买到春药这一点就已经让人感到恶寒了好吗?

他们没有一点法律道德的意识吗?不说知道这是犯罪行为,至少也应该知道这是坏事吧!淡定的说只是为了好玩,真的难以想象他们的父母是怎么教育孩子的?生而不养?

“我教会了我的女儿保护自己,你却没有教你的儿子不要伤害他人”

知乎用户 夏木​​ 发表

这是两年前的答案,不知道为什么被翻了出来。

看着最近的评论,我觉得我必须要说明:

这篇答案里的图之类的是无误的,事件描述也无误,但是!但是!但是!

情绪化的东西有点多。

所以在阅读过程中,请大家保持冷静。

以及,这件事情没有后续了。学生受了处分之后就没了。谢谢大家对当事人的关心,可我现在也不知道他们到底都怎么样了。

请保持冷静。

除了诅咒施暴者,我们还有很多办法能让这个世界变好。

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做到。

比如推广性教育,比如学着尊重别人。

希望大家都能变成暖暖的小太阳,照亮这个世界,温暖它的冰凉。

——————————————————————

以下为原文:

他们还都是孩子,一定要趁早打死。

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高中女生,是个 les,在学校里公开了性取向。

她班里的三个男同学,把春药放在了她的水里。

可怕吧?比之更可怕的,是之后男同学的态度:

女生告诉了父母,父母要报警,男同学威胁她要投砒霜。

可怕吧?比之更可怕的,是之后警察和学校的做法:

报警之后警察没管,处理权交给了学校,学校只是给了个 “记过” 的处分。

这些已经够可怕了,然而,比之更可怕的,是他们高中同学对待这件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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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贵校的绝大多数学生,都是垃圾。

-—————- 一觉醒来的分割线 ——————

一觉醒来看到评论又炸了我就更新一下。

在这件事情里,我不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有什么用,三个 18 岁上下的男生给一个女生下药,差点儿毁了人家一生,警察就直接交给学校处理了?学校就直接给了个处分?一开始事情没闹大的时候还要威胁往人家瓶子里投砒霜啊!

这就是祖国的花朵?这就是世界的未来?他们这么做的原因仅仅是那个女孩儿是 les,仅仅因为他们不能理解。

可笑我还希望等这些比我小四五岁的人长大之后,这个世界能够更好来着。这么看来,我太天真。

不谈他们的 “春药” 是哪里买来的,也不谈学校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是多么 cao 蛋,再不谈当地的人民 JC 是多么 SB,只说一下这几个男生:他们觉得在个人拥有不同的性取向是错误的,甚至根本不知道违背一个人的意愿去发生性关系是违法的。

我们一直把 “性” 当成了一种丑陋的存在,说不得,碰不得,设男女大防,认为同性恋卑鄙下贱,甚至在性行为中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的女人,也被当成了低级物种。所以很多遭遇性侵的女人们,沉默不语。那些性取向异于大众的,更是噤若寒蝉。

现在,他们长大了,接触的东西多了,社会风气也渐渐自由了。每个人都想过上平等幸福的好生活了,所以黑人们、女人们、同志们都站起来了。曾经饱受过苦难的人们站起来了,而直男癌和恐同癌应运而生,各种辩论一直在进行,可喜的是有很多人终于理解了尊重与平等,不仅男女之间的平权有了很大进步,就连同性恋婚姻也在很多国家得到了肯定。

直到今天。

直到这些孩子走出了第一步。

他们用歧视的眼光看着你,他们用春药和脏话迫害你,他们用无知的面貌打击你,他们用罪恶的手段侮辱你。而最后,他们并不会会为此而羞愧,甚至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无论你是男是女,只要你与他们不同。

所以我要说,贵校很多人,都是,垃圾。

我并没有在诅咒,我只是陈述事实。

三观不正,肆意害人,毫不悔过,甚至威胁。这样的人对得起自己的一撇一捺吗?不是垃圾又是什么呢?

图片源自微博博主 @庆春_米魔裱贝萨克尤迪克,那条微博的地址是:http://http://weibo.com/3888892132/Dl1f4pVfS

-————- 是的我又要更新了 —————–

评论里有人说 “楼主才是真可怕” 的,嗯,我确实很可怕。

我为了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人义愤填膺,我为了那些跟我不同的人摇旗呐喊,我为了我看到的听到的不平等而奋斗。

确实可怕。

知乎上有句名言叫做:你我都是键盘侠。我无限同意这个观点。只是

如果我的文字能让人有所改变,哪怕只一个,那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个世界是由无数的人构成的,只要我的文字能改变一个人的观点,那么我的文字就是有用的,那么我在这个社会中就起到了一定作用,虽然渺小到得用放大镜看。

此时此刻我在这里写东西的目的,并不是要让那三个男孩和他们学校的学生有所改变,而是为了让这个世界上不再出现那样不懂尊重的人。

而这种行为跟评论里的 “你这样的言语跟他们有什么区别” 是有直接区别的。

我为改变而写,只是我选择用文字作为武器。

-——– 我双来更新了 ———–

对于我这种招圣母的体质我真是无话可说了。

关于评论里的圣母回复,为了友善度,我就不单撕了。

-———- 我又来更新了 ————

刚刚跟朋友私信聊天,有几个问题需要说明:

问:对会话记录中的 ID 做遮挡处理,是否必要?

答:是的。虽然他们说的那些话是让人十分气愤的,但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也是十分必要的,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错误就去侵犯他们的权利。

问:如果实在不行了,不如破釜沉舟,搞个大新闻报仇,然后托关系为她做个精神鉴定报告,顺带还可以渲染成都是受了打击被这几个人渣逼成这样的,可以吗?

答:关于大新闻的说法,十分抱歉,我不能赞同。以暴制暴是不对的,我们目前看到的这种结果的出现其实是法制的不健全、执法人员没有法律意识、以及执法力度不够造成的,真正改变的办法是让国家的法制更加健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不是这种直接的报复。

-——– 又又又又更新了 ———–

今天早晨八点十七的时候,黄山市教育局发微博了,内容如下:

关于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一高三女生被 “下药” 有关情况的说明
3 月 5 日以来,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一名高三女生先后在 “百度贴吧” 和“新浪微博”发表帖文,称自己在学校被 3 名同班男同学“下药”,引起广泛关注,引发网络热议。
事件发生以后,黄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迅速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做好解释回应,并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积极配合,切实做好事件的处理工作。
经查,所投 “药品” 为涉事男生 2015 年 4、5 月间在某成人保健品店所获赠品(该店系外地人经营,因拆迁于 2015 年下半年关闭,药店经营业主已离开屯溪)。今年 3 月 3 日在教室晚自习休息期间,该男生先将部分药品倒入某男同学水杯,被发现后其自行喝下,见无任何反应,遂将剩余部分倒入当事女生饮料瓶中,该女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喝下,次日经同学告知该 “药品” 外包装标有 “18 岁以下女性慎用” 字样,即向班主任作了反映。班主任立即约谈涉事男生及其家长。与此同时,公安部门也介入事件调查,认定不构成立案条件。随后,学校依校纪校规对 3 名涉事男生分别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目前涉事双方已达成谅解。
田家炳实验中学这一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学校管理、市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必须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青春期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尤其要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我局已责成田家炳实验中学作出深刻检查。在此,我
们郑重承诺,我们在处理该事件上没有任何回避和包庇行为
,相关调查报告已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事件发生后,由于舆论广泛传播,当事人双方精神上承受了很大压力。目前我们正会同学校、家长和有关方面,全力做好涉事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在此,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客观理性地看待这一问题,**尤其不能未经调查核实就对当事女生随意冠以 “同性恋” 等字眼,这会给她带来更大的二次伤害。**这是我们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真诚欢迎广大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我市教育工作予以监督,我们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回应社会关切。

注意我加粗的字句,总结起来是四点:

一、男生先试药了才给女生喝的。

二、是男生在次日主动自首的。

三、这种事情是不构成立案条件的。

四、冠以 “同性恋” 会给她带来更大伤害。

大开眼界。

这几年,校园暴力愈演愈烈,其原因,就在于被害人身边的学生、老师、家长、学校,乃至社会都惯于息事宁人。息事宁人在有些时候好,但是在更多的时候不好。人们嘴上说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但是心里想的和做出来的,都是宽以待己。所以,今天你宽恕了他们,在某一种程度上来说,也就让罪恶继续横行。前面是朱令案、复旦案,后面是黄山田家炳实验中学案,再下一个就不知道是哪个地方了。

关于圣母的一切,我的公众号里已经发了推送,再不回应。关于这件事,我会随时更新。

-———— 再次更新 ————-

有人把仨男生的信息找出来了,**1997——2016 是几岁?**我数学不好谁来帮我算算?

经过知友提醒把图片删了,留下他们的出生年份:

唐某某:1997

叶某:1997

叶某某:1997

出处见水印。————对不起更新得有点儿快————

下面聊天记录可能是假的。我晒出来,不做评论:

出处见水印。

另外,贴吧已经炸了,里面的各种言论来历不明,暂且存疑。

-———– 我又更新了我真是个勤奋的论文 boy————-

评论里有人问:

难道扒了他们的信息就能让女生心里好过一点嘛 我认为应该让男生公开道歉才对。

答:现在我们在做的,是让舆论倒逼司法,使得案件重审。没看到公安局教育局都出来说都是未成年人不能立案吗?那我们就拿出证据来,证明三个人已经成年,可以立案。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三个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而只有这种惩罚,才是真正地维护了被害者的尊严,才会让被害者好受一点。而且这个事情已经牵扯到了司法不公和执法的问题,不仅仅是是一个简单的校园霸凌案。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抚慰这一个受害者,更多的,是防止这种事件的再次发生。

-————- 一大早起来看到评论我心如止水了请恭喜我成功进化 ————–

说他们没有违法的看截图

说这个人是谁啊说的话能信吗的看截图

我现在 24,我觉得就算我翻一辈子刑法也不如他权威。

嗯,我等着看圣母的继续洗白。

微笑:)

#高三女生被下药 #的话题阅读已经超过了 3 亿,但是还是没有丝毫进展……

校园暴力也再继续发生,有多名政协委员已经在呼吁立法。

对不起…… 没能有实质性的作用……

实在抱歉……

两年后更新一下:

写这个答案的时候心情很激动,所以行文之中有一些不确之处,比如那句『贵校的绝大多数学生,都是垃圾』。

不是不懂统计学,可能只是太生气了吧。

感谢

@孙傲之

指正,不过我一贯的做法是不改原文(除了错别字),只另加说明,毕竟错了就是错了,删掉的话自己过两天可能都忘了别人为什么要批评我 o(╯□╰)o

知乎用户 终端人口李崽崽 发表

没想到一夜醒来有了两百个赞,受宠若惊…… 更没想到,被知乎建议修改,原因是不友善内容。虽然经常遇到一些让我觉得很不友善的事,但我一向严格遵守社区规范,未发表过不友善的言论。这次不小心触线,我接受知乎管理员的建议,作出修改:

————————————友善的分割线—————————————————————————

不要误会,

我不是针对这几个男学生,

我是说,

这个班的部分人,包括这个班的老师,学校领导和黄山市的部分司 / 执法机构,

都是不友善字眼。

知乎用户 贺仙 发表

我学好化学就是为了让这些傻 X 相信我真的能弄死他们。

这种刑事犯罪学校还这么喜欢捂盖子的话,我只能尽一点绵薄之力把它搞大一点。

知乎用户 听雨打落叶​ 发表

这个女生在剑网三吧开贴的时候我就看了,后来从贴吧到微博关注量一直很高。几个官方微博都有回应证明事情是真的(虽然基本都是避重就轻)。这件事,是犯罪,虽然未遂,但是从聊天截图可以看出加害人并不觉得自己做的错了。从目前知道的情况来看,下的药叫红蜘蛛,好奇的可以百度下。很多人觉得,他们是高三的学生啊这件事一出孩子前程就毁了啊,有这种想法的大概和当初给林森浩求情的人是同一批。讲真,我觉得这几个人应该去监狱里接受几年教育,在他们动了下药的心并且有了这个行为后,他们就应该想到未来的下场了。

学生和未成年不是遮羞布与挡箭牌,不是免罪的理由。

知乎用户 列克星敦上的云 发表

事情可能平息了,但是,不好意思我没有。

我在此作证:发生了一起未遂的犯罪案件,受害者一名,犯罪者三名!均在 16 周岁以上!其中一名已成年!当负刑事责任!包庇者若干!

写 在这里,并让自己记住,曾经有这么一件事情发生:黄山市教育部门,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黄山市公安,黄山市检察院的不作为,导致了以下结果:双方经协商 达成一致,涉事同学已向当事人道歉并取得谅解,学校将根据校规对涉事学生做近一步严肃处理!唯一能对我产生宽慰的就是受害者没事,并且南航以颅后皮损,脊柱功能不良为由淘汰了叶某!

知乎用户 穿红衣服的小子弹​ 发表

这些操蛋的小孩,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在犯法。

真心觉得,中国在基础教育上,应该加上普法这一条,而不是在所谓的政治课上,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

中国的普法真的做得很挫。我对法律浅薄的了解,几乎来源于小时候偷看我爸的报刊书籍(我爸曾经从事过法律相关工作)。如果不是小时候偷看得多,我相信我现在完全是个法盲

在我看来,校园暴力、家暴,都是普法力度太小,社会上不认为这是在犯法,觉得只是小打小闹,所以才不当回事。

包括网络上特别喜欢给人扣帽子的人,特别喜欢武断的对一个人下定性,我个人认为也有普法力度不强的原因。因为他们下定性,只凭个人主观推断,根本不讲证据,很多时候更是主观上已经认定了一个人 “有罪”,然后找出各种蛛丝马迹来证明他就是 “有罪”,“欲加其罪,何患无辞”,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包括那些人肉别人并把隐私公开到网上的人,一点法律意识和精神都没有,还以为自己特正义。

知乎用户 阿强同志 发表

受害者却被同学骂 “太绝情”,“不懂做人”,“是没有脑子,说出去对自己名声不好”,而下药的施暴者却广受同情,更有人批评受害女生让学校蒙羞。看到这样的结果,这样的逻辑,我真是无比的愤怒和难过。这跟某些国家女性被强奸后,却要被她的家庭成员以维护家族荣誉为名残忍地处死,愚昧指数有什么分别吗?

校园霸陵事件层出不穷,在中国,很多人却看成是孩子们的 “玩笑”,然而,这样的霸陵对很多受害者来说,伤害却是一辈子的,甚至让很多受到霸陵的孩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本次事件中,据媒体报道,女生的性倾向曝光,是实施暴者下药的一个很重要原因。

针对性少数人群的校园霸陵,我在工作是遇到过多起求助。一些男同志说,他们在学校期间长期不敢上厕所,因为,每次上厕所会被其他同学要求扒裤子看小鸡鸡,检查他是男是女,一位男同说,他在小学的几年里,每次都是放学后快速跑回家小便,有时候,因为来不及跑回家,他甚至常尿在裤子里。

我之前有一位女同事,因为从小蓄着短发,经常在放学路上,被一些男生拦住,抓头发,殴打,被骂 “假仔子”,向她身上吐口水,尽管她的父亲也是学校的老师,她回家跟父亲说后,父亲找到那些学生警告他们,但越是这样,她越受到持续的欺凌。

而在台湾,一位叫叶永志的少年,因为外表阴柔,长期遭受同学的霸陵,不敢上厕所,多次向老师反应,也没有改变处境,后来他跟老师们达成共识,每次他提前下课 5 分钟,先去上厕所,以避开被其他同学强行脱裤子 “检查身体”。这样的欺凌让他在学校没有朋友,长期压抑。这位 15 岁的少年,在一次下课提前 5 分钟去上厕所后,再没有回来,被同学们发现时,他已经满身是血的倒在厕所里。而校方因保护不力,校长被判处几个月徒刑

这种针对性少数者的校园欺凌并非个案,2012 年,同城青少年资源中心(GLCAC)联合同性恋亲友会等组织针对 420 多名校园内基于性向、性别身份的欺凌调查显示:44% 学生遭遇过同学、老师如起绰号、嘲笑、恶意的玩笑等言语攻击。22% 的遭遇过同学、老师将其性倾向等隐私曝光的恶意传播。5% 曾经遭到来自同学的敲诈、勒索,威胁其生命和财产安全;并有 10% 的人曾经遭受过来自同学对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等。7.6% 的人甚至遭遇过来自同学和老师的性骚扰,如脱光衣服、碰触隐私部位、强拍裸照等。而因为缺乏良好的校园、社会舆论环境,当遭遇到欺凌时只有 33% 的被调查者寻求过外界支持。

可以说,这样的校园霸陵非常普遍,绝大多数都不曾引起重视。校方甚至家长还认为,这只是孩子们的 “开玩笑”。对霸陵视而不见,轻描淡写,怎么可能为青少年创造友善而有安全感的校园环境?

与中国不同,在美国这样的校园霸陵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去年 3 月底,在美国高中就读的十几名中国学生,疑因争风吃醋将两名女同学绑架至当地一处公园,对两人进行殴打、剪头发、烫烟头等,致两人严重受伤。此案经媒体曝光后曾引发高度关注。近日,参与此案的 3 名主犯与检方达成认罪协议,3 人获刑至少 6 年,刑满后将遣返回国。施暴者必须接受绑架、攻击等罪名。这样的判决,经过中文媒体的报道,才引起国人的注意。原来欺负同学是如此严重的罪行。

就在上个月,另一名就读于爱荷华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因为在社交网络上张贴持枪照,并暗示如果考试挂科,将效仿当年枪杀多人的中国留学生卢刚那样,射杀教授。被校方列为威胁人物,开除学籍,并立即遣返回国。而当事人,居然觉得他只是在 “开玩笑”。

校园霸陵是犯罪,不是小孩子的 “玩笑”,校方无权仅仅对实暴者作出记过或警告处分就息事宁人。对黄山市的这起校园下毒案,司法机关必须介入,在法律层面上公正处理。我们呼吁黄山市的公安机公布加害者的年龄,实暴手段等相关信息,其中有的加害者已经成年,他们更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对于同学被人下毒却不给予同情,反而要求其沉默,要息事宁人,否则就认为是丢了学校的脸,这种逻辑简直是匪夷所思,一个包庇罪犯的学校才是丢人的,一个分不清善恶的人才是丢人的,一个向受害者继续施暴的人才是丢人的,甚至无可救药的。而那些要求受害者沉默的每一个人,都是校园霸陵的帮凶。

作为同性恋公益机构的负责人,我呼吁大家关注这个案子,关注受害者的处境,更要关注司法机关如何公正的处理这起严重且十分恶劣的校园霸陵事件。

一个不友善的校园环境,不仅仅同性恋等性少数会成为受害者,没有人能保证你的孩子不会成为校园霸陵的受害者。

再说一遍,校园霸陵是犯罪,往别人的饮料里下药是犯罪,威胁受害者是犯罪,不是小孩子的玩笑。

知乎用户 离别 24​ 发表

大家都在说法律相关的问题,我不是专业的,就不添加这种答案了。

上面是我在微博评论的,更需要补充几点。

以前,我们把性当做丑陋,所以那么多遭遇性侵的孩童选择了沉默。

如今,很多曾经遭罪那样可怕经历的人,他们长大了,她们希望这个社会能够重视性教育,不想让历史重演。

可现在还有那么多人歧视性取向和我们不同的人。

如果说这些人本着我有我的看法,你有你的行为,我管不着你,你管不着我,那么当然大家相安无事,顶多嘴战几次。

但是如今这些人不是啊!

他们不仅带着有色眼睛看你

还要用实际行动折辱你!

他们用的无知在精神上打倒你,摧毁你!

这种无知和愚昧我可以说来自社会对于性教育的匮乏,所以很多青少年误解你和我不同所以你有错!你是怪胎!

可是不善良没有原因为你开脱。

对于一个和你不一样的人你不去了解以后再来判断,而是运用自己的主观意识去诋毁去伤害去带动他人伤害!这是不思考的表现,是你的丑陋!

把人家的出丑当成自己的快乐,把人家的颜面当成好玩的事情。

这种教育是哪里来的?这种观点是如何诞生的?

事后,他们不仅不反省,更觉得小事一件?

说明处罚不够严厉!

我仿佛看到几个洗头小妹被人骗着贩毒的身影

那几个女孩子听到要做十几年牢

才知道她们贩毒的严重性!

再来说说全班同学吧。

作为这样一个有预谋的事件,

全班都知道的事件,没有人认为是错误的?没有一个人暗中帮助这个女生?没有人去告老师?

也许几十年后说起这件事还津津乐道。

不知道该说这些人的无知还是冷漠?

他们在传播罪恶,在纵容犯罪!

他们还真是无知者无畏!

暂且就说这么多

我不是同性恋

只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人

知乎用户 豆豆​ 发表

更新 看了看评论 发现有人对我说的

“给别人下春药 不就等于预谋强奸吗?” 有所异议 说我太过激动了 [:( ]

注意!我用的词是 “预谋”!!是代表下药人有这种倾向。对于评论中说 什么 “强奸未遂” 我不懂法律 于是百度了一下

百度百科搜 “强奸未遂” 得到的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药人也似乎没有达到强奸未遂的标准。

不过

百科说;“对于未遂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感谢评论者 让我懂了一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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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重点在于

那春药没有发生作用!没有发生作用!没有发生作用!

所以那些骂这个女生的人 根本就觉得 无关紧要!

因为那个女生没出糗 没被他们整蛊到 那个女生还好好的 所以骂这个女生的人 觉得与那几个下药的男生的前途比起来 无关紧要!

因为那个女生站出来把事情公之于众了 她没有梨花带雨 伤心痛绝 一哭二闹三上吊 所以骂这个女生的人 觉得这个女生什么事都没有还出来 bb 明明无关紧要!

我想问问那些骂她的 伟大的 正义的人 如果事情发生在你身上 你会不会笑着对下药的男生说:“没关系!你就是想玩玩而已,你就是觉得好玩而已,你开心就好!I’m fine!”

看到那些帮着下药人说话的人 简直觉得恶心!想必也是有着这样恶心的态度才会接受这样恶心的做法!

给别人下春药 不就等于预谋强奸吗?

被告状了还敢说下砒霜 突然觉得 学校那些什么法制教育都只是摆设吧

对别人的性取向选择 你根本没有资格去判断 想了解 你直接去问啊 偷偷给人下药 算什么

我想如果这些人的态度 (下药的人 帮着他们说话的同学 骂这个女生的旁观人) 不是那么令人痛心 鄙夷的话 我想事情可能不会发展成这样。

最后,我想对这个女生说:“谢谢你站出来 把事情说出来 你没有错 你只不过比他们更勇敢得拿起了属于自己的保护伞 所以 就让那些态度恶劣的人 遍体鳞伤吧 他们早晚知道自己的言行是阻止自己成人的魔鬼 高考棒棒的!(拿你成绩说事的人 不理他就是 Hello Kitty)

~~~~~~~~~~~~~~~~~~

Ps:就想说说我写下这个评论的小插曲

我是在微博上看到这则消息的

起初我还并不太了解事情的一些东西

来到知乎 又看到了现在点赞最高的答案 才知道这些人那么恶心!

就很激动很激动得写下了我的看法 (确实挺激动的!)

没想到有那么多的赞同 还是很开心很开心的!

看了那么多答案 我想说 这个社会上 还是明白人多的 愿那些权力受侵犯的人 都能勇敢得站出来 为自己发声!

忘了!!祝大家 3 8 妇女节快乐!!

知乎用户 秋明 · 阿尔罕布拉 发表

我从刑法专业角度偷偷来个角度刁钻的,同刑法学同仁分享交流,看不懂的朋友略过就好。

三个男生出于想看被害人发情的动机,故意将春药 “红蜘蛛” 投入其水杯中,可是由于药是假的而未达目的。这个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的未遂,还是不构成犯罪,在理论上其实是有争议的。

有一种就算实行了也不可能引发后果(假设此种 “春药” 本身无作用且没有其他副作用)的犯罪情况,刑法学里叫作不能犯或者不能犯未遂。类似把没作用的东西当作春药投放的,属于其中的手段不能犯(还有一种对象不能犯,把树木误当作仇人并向其射击等)。不能犯在目前国内比较主流的结果无价值论者看来,是不当作犯罪处理的,因为它 “从一开始就无法引起法益的危险”。但是在什么样的程度内是不能犯,什么样的就不是了,各种说法都有。

比如有一种 “客观的危险说”,里面的纯客观说认为,判断是否有危险的标准是由一个科学的理性人在事后根据当时客观情况来判断得出的。那么这个案子就无法定罪。因为一个科学的理性人经过严格的化验,可能得出 “春药无法起作用” 的结论,而这在行为当时就是确定的事实,那三位男生的行为便会被当作手段不能犯而免于定罪追究。

但是还有种 “具体的危险说”,则认为判断是否存在危险,应以行为当时一般人可能认识的情况与行为人特别认识到的情况为主,具体地进行判断。如果该瓶 “红蜘蛛” 一般人都能看出无害,则为不能犯;否则应认定未遂。按照这种观点,倒是倾向于对三个男生进行刑事追究的。

好消息是,目前我国实践中的标准更接近后一种,仅有少量实在荒谬的行为(比如某人迷信,想通过画圈诅咒的方式杀害仇人等)有成立不能犯的余地,其余均是以未遂处理,要定罪处罚

坏消息是,目前人民的好警察黄山公安不认为这是犯罪行为。

知乎用户 姜羽辉 发表

(上来我先偏激一下,我喜欢看削尖的木棍从菊花戳下去从嘴里出来,很好玩啊,贵校学生能否找几个让我玩一下?)

这事挺复杂的,其实涉及了先进的法律体系以及执法漏洞,另外通过同班同学的反应我们能看到现在的教育问题,再有就是一直被官方选择性忽略的同性恋问题。

我希望公安局鉴定药物成分,给女孩整个一个身体检查,经期乱喝东西以后要是影响生育,这三个男孩必须进行后续负责。

故意谋杀,投毒,杀人未遂,虽然是假药但是已经构成主观故意了,这是刑事责任,触犯的是刑法不是那本民法通则那么简单了,让学校解决就是当地公安局就是失职,成年那个最少面临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未成年那两个至少三个月少管所管教。应当继续申请刑事诉讼,并且当地公安局一定有渎职罪。不重新审视学生犯罪未成年犯罪的话,那就是这个社会,我们的整个法律体系都在纵容坏人作恶。公检法啊,你是吃枣药丸啊。

另外同性恋问题又被推上去了,官方对国内这个庞大的群体一直忽略,不能登记结婚,也不能手拉手上街公开。这个人群数量是巨大的,知乎里其他的大量的关于同性恋问题里也被剖析的很透彻。同性恋只是选择和我们不同罢了,另外不可能自然孕育孩子,这有错吗?望国内更快接受这个数量庞大的群体,让他们和我们一样,能在阳光下与爱人牵手步入婚姻殿堂。

对于看到 qq 群里同学的反应我还是挺震惊的,这个成年的某文武同学啊,前面把自己当做正义的使者一样为班里消灭害虫的即视感,后面又说自己是孩子为了好玩,另外提起多次有必要闹这么大什么的。

对了,你们读过鲁迅吗?可能刚刚开春还有点乍暖还寒吧,我整个人不寒而栗

3.8 妇女节更新

官方处理结果挂出来了,三个男生被校方处分。我不满意这样的处罚结果,两个满 16 周岁,一个满 18 周岁,明显就是刑事案件了,已经立案的怎么能私了?校方无权处理这三个男生,应该由警方处理。

说真的,就这样的人,呵呵,高中知道下药,难保就是他考上了高校会不会制造第二个复旦投毒案。

犯罪成本真的是太低了,青少年犯罪和校园暴力依然得不到有力的处罚。我依然觉得未成年人犯罪必须要有社区劳动和社区教育,一纸检讨书谁不会百度抄下来。

最让我感到吃惊的是,黄山市是全国犯罪率最低的城市之一,黄山市公安局难道是把大量刑事案件私了来达到低犯罪率吗?低犯罪率不代表一个城市形象有多好。

我什么都做不了。我给焦点访谈发线索了。我会把整个案件截图和学校处理方式截图,等中考招生时候拿出来给黄山的孩子们看看,一个不合群的女孩子被人下春药言语猥亵 + 猥亵,最后三个男生继续在校上课只有记过处分,而受害女生逼不得已临近高考转学。

我不是大 v 我没有粉丝,影响力再小也不该是被忽略的声音。

知乎用户 花小妹 发表

这三个男生真的已经很惨了,前程没了甚至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大家真的还要继续让这件事升温,不能饶恕他们吗?反正我不能,我是要骂的,活你 xx 该,最好一辈子蹲大牢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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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觉得那个班级的大部分学生药丸。

我自己初一的时候被同桌,男的,摸大腿摸腰之类的,让我不许说出去,不然会找人围殴我。开始的确怕,毕竟那时候胆小懦弱,后来在朋友的陪同下鼓起勇气去告诉了班主任。后来的结果是在班会课上那个男生被非常严厉的批评了,并当着全班人给我道歉,座位也给调开了。大家知道这件事后,除了和他臭味相投的人之外的同学们都给了我最大的安慰及对那个男生的谴责。

我们那时候才初一啊,就比他们更加明辨是非。他们可都高三了,为什么他们三观不正的人还那么多。

还有,那三个男的,真是败类,猪狗不如的东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只知道个梗概,勾起很多不舒服的回忆。

我自己上中学时,听说过所在学校有类似事情,女孩子都是不敢声张。但不声张不代表没人知道。

每次想起这种事情,总是深感绝望。最常见的情况,几乎是没有人会站在女孩这一边的,就连女孩自己也不例外。

中学生生理上都已成人,心理却很幼稚。这个幼稚往往被人认为是单纯善良,其实也有很单纯的邪恶,做出的事情令人发指。

想起国外有个父亲,自己女儿被强暴后,犯罪者逍遥法外,做父亲的亲手杀了犯罪者复仇。我有时候想想,很多情况下大概只能这样不惜同归于尽才能解心头之恨。

知乎用户 苏耷水 发表

这件事情爆发出来的第一时间就和自己辩论队里的成员讨论过了,现在来说一点自己的想法。

我对这些高中生人渣欺负同性恋没有一点点意外!

我对这些高中生人渣欺负同性恋没有一点点意外!

我对这些高中生人渣欺负同性恋没有一点点意外!

也许有些人是为了同性恋在发话,但是对于高中来说,不管你是同性恋或是别的什么。他们根本不在乎,只要你与他们不同,他们就会抱团而上为了自己的:“正义” 而战!

在高中这样的环境中,只要你与他人不同!!你就是一个大逆不道的人!

一群心理还不成熟,身体却不比成年人差多少的人用最热血的方法去捍卫自己的正义。

作为一个曾经的抑郁症患者,你们可想我当年怎么度过。

幸好我当年比较强壮,加上朋友也比较多,所以没人敢对我使用暴力。

但是我依然遭受了很大的排挤。

到现在都记得:

高中散伙饭,没人通知我。最后好不容易一个稍微和我熟一点的人和我说了,叫我交五十块钱散伙饭。我当时在外面学艺术。上午特意跑去,给了五十块。下午把我叫回来,说: 算了 你还是不要来。

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个是下春药的被曝光了!!

那么那些被人殴打、谩骂、排挤没有这么严重的是谁来管?

甚至说,有些人的谩骂和排挤,连施暴者和受害者自己都没有当作被欺负。

这才是校园暴力最可怕的地方!!!

这些孩子们根本就不是那种老子就是要做坏事,做了就做了的大坏蛋。

而是根本就没有人意识到这种抱团的去袭击与众不同者的人是一件坏事。

一个同学的手机掉了,而另一个同学可能只是当时不巧路过教室。他就有可能被抓起来搜身甚至暴打一顿。

施暴者们却觉得自己是正义的!正义的不得了!

甚至还有更多的人在看完这则下药的新闻之后觉得这个学校里的人是一群王八蛋,回到自己的学校继续排挤那些不同者。

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错了啊!!!!

这种无知的本身比暴力更加可怕!!!

这种无知的本身比暴力更加可怕!!!

这种无知的本身比暴力更加可怕!!!

无数的孩子们一边骂着别人下药太可怕的时候,一边排挤着自己身边的同学!

这种场面才是真的恶心。真的让人恐惧。

中国人自古都有一股只要你和别人不同不管自己多么平庸都要去影响别人的热情。

如果是在社会上那还好,最多也就是一个人对你的所作所为逼逼唠叨半天而已。

在学校里!

学校为了自己的利益,老师为了班级的升学率,其他同学为了自己的高考,谁会去在乎你一个人的感受?谁会去在乎你一件事情的对错?

十几岁的青年是最有热血,最正义的一群群体。

可是当这些孩子们的热血与正义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这些人就成了一群以高考至上,老师至上,学校至上的红卫兵!

可就连文革到如今都已经被宣告是错误的了啊!

谁他妈能去告诉这群学生!一切为了高考是错的!刻意去讨好老师是错的!要尊重自己和他人比高考重要?

我见过女孩子被班主任调戏还忍气吞声的。

我见过人以举报同学玩手机说话而去讨好老师的。

甚至我还被老师当着全班人的面前说我有病!

真的没有人觉得有一点点的不妥。

从小学开始大家就被教育,学习是对的,贪玩是不对的。

在高中这种阶段整个被强化,为了自己的学习去舍弃一切都是对的!

再最后更可怕到了:我是学霸我做什么都对。你是学渣你做什么都错。

哪怕你成绩不差,但是你居然敢打扰尊贵的学霸学习?

这就是我看到的现实。

在高中,成绩就是正义。

那是真的。

那是我真实的经历。

同理,团结、友谊、正义等等一切正能量全部变成他们施暴、排挤别人的借口!

我是不相信一个学校几千号人,会连一个明白事理的人都没有。

但是如果你是那个学校里的人,即使你明白,身边的

这些同学都是傻逼。

这些老师都是人渣。

全都是一群下贱的不能再下贱的下流坯!

你真的敢说出来么?

我在高中经历过,没有一个朋友。近乎整个班的人把我当成变态,还有无数的人在我背后骂我精神病。

他们不敢当我面说,因为他们觉得我是个混混,如果知道了肯定会叫一群人来砍死他们。

事实上我全部听在耳里,当然我也不会去砍他们。

而我的宽容只能是被他们觉得我是个听不到别人骂的臭傻逼。

在这种环境你一个人跳出来说:

你们全是傻逼! 别人没做错!别人没有伤天害理,你们全都是一群狗都不如的东西!

结局是会被乱棍打死。

这种对于正义与善良的泯灭比无知还要可怕

**这种对于正义与善良的泯灭比无知还要可怕
**

这种对于正义与善良的泯灭比无知还要可怕

不匿

知乎用户 叶小开喝的柳橙冰 发表

主观臆断,不喜勿喷。抛开违法不违法不谈,这件事让我比吃了苍蝇还恶心的就是那些男生给女孩(拉拉)下春药时可能有的心思:当什么拉拉啊,下点春药,发发情,让男生操操就知道男生的好了,就改了。呵呵,艹你麻痹,直男癌晚期。

未完待续………

知乎用户 一整个月亮 发表

原来违法了道个歉就好了啊?

原来未成年做什么都有学校保护的啊?

原来违法了警察不管交给学校自己处理的啊?

原来学校自己处理违法只要记个处分就好了啊?

原来给女同学下春药是会得到全班同学支持的啊?

原来被下春药的女同学报警是在毁那些下药同学的前程啊?

这逻辑我还真是看不懂呢,那是不是只要我不杀人不放火,怎么违法都没关系啊?

真真正正的在把法律当儿戏。

这事,真就这么算了?你们接受的了吗?出台这么多法律就是为了拿来保护这些人渣的吗?

知乎用户 王大麻 发表

校园欺凌一直是我最关心的事情。因为我曾经是受害者。今天看了高三女生被下药的微博,过去种种不愉快再次涌上我心头。在我初中的时候,因为得罪了一个稍微有点权势的男生,被欺凌三年。再被欺凌三年的过程中,我的好朋友寥寥无几,并不是我自身的问题,而是碍于这个欺凌者在班级有话语权,因此并没有太多朋友愿意走进我。除此之外,我还忍受着该男生对我人格上的造谣,使得很多人对我都有些误会,在并不了解我的情况下,对我下定义,一传十十传百,我跟今天这个高三被下药的女生一样,竟然成了班级里不受待见的人,很多人在根本不了解的情况下,从众心理去排挤我。万幸的是,我又是一个幸运的人,我与其他被欺凌的女生组成了小团体一起抱团取暖,渡过了这一段不愉快的生涯,在这段不愉快的生涯里,我也见到了很多人性上的光辉。有两个女孩子人缘特别好,充满正义感,她们一直在我低潮的时候鼓励我,还跟我出谋划策,怎样去反抗这些欺凌团体,这是我非常温暖的回忆,她们两个人和欺凌小团体的那个姑娘,一直到今天都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只是在初中三年,我也时常质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是一个「有问题」的人。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我很久,到了高中,脱离了那段不开心的回忆,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开朗且有人缘的女生。尽管到了高中,欺凌者仍然会散布各种谣言,但是我已经完全不在乎他的欺凌了,我有了新的生活新的目标,那就是变得更优秀,把那些欺凌者远远的甩开。事实上,目前为止我做到了。

上了大学,在大四的时候我还被大家选为班长,很感谢这一路走来的所有朋友,我热爱付出也感恩你们的给予。我似乎已经忘记了当初在初中时常被欺负的自己,那个没有人敢去搭理的自己。有一段时间,我忘记了曾经被校园欺凌的自己。但是我本能的反对从众心理,我本能的想要去帮助一些弱势群体,并不是我多么善良,只因为我曾经是少数的一员,我不希望麻木的从众心理去伤害无辜的人。这个世界应该多一些包容才会更好。

近些年一直在国外生活,女权主义 LGBT 这些词语频繁出现在自己的身边。慢慢的我成为了一个 feminist。Feminist 并不应该翻译为女权主义者,确切的说,它应该被翻译为平权主义者。为什么一个受过校园欺凌的我会被 feminist 和 LGBT 所吸引呢?我开始了漫长的剖析自己的学习生涯。如今有了一些答案,但是当你开始一个领域的学习时候,你才发现自己所涉及的永远是冰山一角。当我开始关注校园欺凌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当年所受的校园欺凌根本不算什么,无数被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案件底下都有很多受害者的呐喊,多到让人看见了麻木。当我开始关注 LGBT 的时候,我才看到在非洲一些相对闭塞的国家和一些极端保守的穆斯林国家,LGBT 群体忍受的是怎样的一些非人的待遇。他们不要说可以拥有一些最基本的人权了,连生存的权利都没有。身心双重的虐待无数次让我质疑我们这个地球还离文明有多遥远。当开始接触到平权主义的时候,我才了解到消失的女婴有多少是死于自己亲身父母之手。而对男性的偏好,对女性的物化,让男女都背负着有苦不能言的结局。再看看遥远的彼岸,那些戴着厚重头巾的妇女,她们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她们没有择偶的权利。

简单地说,由于我们都是没有话语权的「少数人」,所以各种各样隐形的有形的压迫。回到这篇文章的开始,主角我,无端被孤立被欺凌是真的因为我有什么问题吗?并不是,我只是不小心得罪了在班里有话语权的人。又或者说,我仅仅不愿意跟这个有话语权的人现在同一阵线。仅仅是我不愿意从众,在初中三年,我被莫名其妙的认为人品有问题,性格不好。所以当我看到这个高三女生班级聊天记录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差异。「她肯定自己有问题」这种言论出现在这个群里,简直太正常不过。一个过来人,对这个女生万分揪心,可是我却丝毫想不出办法去帮助她,因为我走过这段路,我太清楚这种从众心理是多么的可怕,是多么的难以改变。我非常的难过,是因为我知道她是多么的无辜,作为一个被害人,身边人不光没有人伸出援手,反而再一次被集体攻击,这简直是一群人的犯罪。尽管有数以万计的网友支持她,但是那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我多么希望可以走到这个女孩子身边告诉她,不是你的错。

如今校园欺凌这个问题让我感受到的深深恐惧是,我以后会为人父母。如果我的孩子受到了校园欺凌怎么办?如果我孩子是 LGBT 的一员?如果我有一个女儿,她在成长就业的过程中要受到多少不公平的对待?这都需要大环境的改变。个人影响实在是微乎其微,但是这不是我们不作为的借口。

如何作为?每一个人都应当去教育自己下一代不要参与到这种欺凌当中去,包容真的是最美好的品德之一。这么宏观又抽象的句子说出来真是软弱无力对不对。其实作为一个少数者,我渐渐的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除了自己以外,真的没什么人在意去帮助你的群体发声。若干年以后我参加了一次初中聚会,是当初班级里唯一一个正义人缘又好的女同学叫我去参加的。她说,你总得放开一些心结,都是小朋友不懂事的事,哪能记一辈子。一共举行了三四次聚会,我去了其中的一次。确实释然了,对于大多数曾经排斥过我的同学,也可以坐在一起有说有笑。但是大家简直是集体失忆,统统记不得当初是怎样排挤孤立过我的。不是故意记不得而是真的记不得。但是那个带头孤立我的人,他并没有出现。记得知乎有一个问题是童年里那些班级的混混如今过得怎样。大多数回答都记录着,这些混混人生最高点也就是初高中了。而当初带头欺负我的那个话语权的男生,确实也过得一日不如一日而不去出现在同学圈里。然而,初中同学聚会,我在也没有去过,因为我发现了一个问题。从众作恶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很快的忘记当初的恶行。尽管这些同学当初的所作所为是无意的,自保的,但是若干年后他们的反应让我意识到,这段被孤立的日子,得到成长的只有我一人,我们的价值观已经不是一个世界了。既然如此也无需过多牵绊。

只是从同学聚会里,我真正的找到了如何作为的方法,就是占据话语权为少数群体发声。因为旁观者或者是从众者真的没有办法理解「少数人所受到的一切匪夷所思的对待」能为自己群体发声的只有群体里的人,如何去发声只能倾尽全力得到话语权。

若干年后,我成了初中班级里目前少有出息的几个人之一。双硕士,名校,留学,工作也不错,这些标签使得老师或者同级的同学都对我刮目相看,仿佛一匹黑马,这个时候当初那个被排挤的我却成为了大家谈论的话题人物,也有很多不熟悉的人想要主动的接触我。然而我跟老师或者一些朋友讨论的最多的不是我怎样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人,走到名校七七八八的事迹。我讨论的永远是他们不喜欢不愿面对的话题,校园欺凌。这个问题的产生从老师到同学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以说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扮演了刽子手这个角色。老师对权势同学和学习好的同学的偏爱以及长期对最普通同学的忽视和对差生的打击直接成为一个信号,激发了一些有欺凌倾向同学的欲望。环环相扣。我问老师,如果是您的孩子您的孙子受到了欺凌,仅仅是由于成绩不好或者是性取向没有从众。您会觉得这是应该的嘛。

我无数次跟我周围很多人沟通校园欺凌的问题,就是为了让这个问题可以被重视起来。孩子的世界跟成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们有他们的逻辑,我们有我们的规矩。记得我在被长期欺凌的三年里,我没有跟我父母沟通过一次,因为在欺凌者的世界里,活的谨谨慎慎,总是在质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为什么被孤立的是自己。更不愿意让自己的父母知道自己被孤立,因此他们以为我过得很好。长大后我才意识到。这就是孩子世界里的逻辑啊。记得我研究生毕业以后有一次讨论欺凌的问题被我妈妈听到,我妈妈就问我为什么如此关注这个问题,我才把我初中三年的经历告诉了我妈。我妈妈听完以后哭了一天,她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会为你出头的啊。到如今我妈都想去找当初欺凌过我的男孩一家。让他给我道歉。我看着我妈妈痛苦的样子,我去反思了很多问题。我今后应该如何去做,才可以有效的跟孩子去沟通,我应该怎么去帮助更多的被欺凌者。这些问题我希望每一个看到这里的朋友都可以去思考。因为我们每一个人の孩子都有可能成为少数人中的一员。我们应该为他们创造一个更加包容的世界。这是我们应该去做的。

同时作为一个少数者,无论你是 LGBT 或者 Feminist,或者你是一个校园欺凌受害者。你要知道这个世界除了你的群体,没有人会跟你感同身受。能去帮助少数者这个群体的人只有自己,努力的去占据话语权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中国女同性恋能有这样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反抗校园暴力的精神

我感到很欣慰

女权有望

知乎用户 三叶 发表

不管你是男人、男同,还是有多讨厌 Les,这件事,我们必须都要支持这个女孩!

因为这件事的本质不是直男和女同的问题,而是欺凌!!!

**今天,因为你是个 Les,和大家不一样,就可以公然给你下春药。那明天,看你丑、胖、矮、搓、残疾等等,都有可能会欺凌你。**覆巢之下无完卵!

我印象中以前读书的时候,就有很多小孩被哪些稍微大点的孩子欺凌过,被欺凌的原因不外乎::我记得当时全班很多男生都攻击班上一个丑女

:多少小胖子从小被歧视

矮、搓,个子也是错

他们被欺负的根本原因就一个:和其他人不一样,同时又势单力薄好欺负。

我可以理解他们不认同,或者内心的鄙视,但顶多精神伤害就罢了,如果动手就是另一个层面。今天可以投春药,明天会不会投毒药?

最近几个中国小孩在美国欺凌,结果被判重刑,我相信是大部分知乎网友都是拍手称快。根源就是对现行犯罪行为处罚太轻太轻。之前微博上经常曝光打小孩等,再次我呼吁这个家长,

更让我愤怒的是,很多同学说这小姑娘不顾全大局,把事通大了,现在对学校名誉不好,我操他妈的名誉,个体的安全都保护不了,还来个虚无的

别人对你女儿不仁,你就他妈的不义!

知乎用户 湿在人为 发表

很多人从道义上发表意见,大家都阐述的差不多了,我说说法律层面上应该怎么处理吧。

我不知道春药到底有什么功能,是不是吃了就会让女性发浪,哭着喊着要和男人 XXOO,但大体上让女性失去意识或反抗能力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也有人说那叫迷药而不是春药。有没有懂的人科普一下?据说本案涉及的春药 “红蜘蛛” 会让人脸红、精神亢奋?这对定案有重要影响,有知道的老司机麻烦科普一下。

这个百度百科也是蛮与时俱进的:

1、如果三个男生打算投春药后强奸女生,成立强奸罪未遂。

主观上:想要投放春药后使女生发情、失去控制能力、进而进行轮奸;

客观上:实施了买春药 “红蜘蛛” 并进行秘密投放的行为;

出于买到假药这一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成立强奸罪未遂。

三个男生均已满 16 周岁,应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罪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已满 16 不满 18 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强奸罪,起步价三年以上十年有期徒刑~~~~hiahiahia

2、如果打算投春药后看女生发浪,即所谓 “恶作剧”,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未遂。

主观上:想要搞 “恶作剧”,让一个 lesbian 也有“发浪”、“想要男人” 的行为,在全班同学面前出丑,符合 “以其他方法” 在公共场合强制猥亵妇女的主观要件。

需要强调的是,行为人不需要亲自做出犯罪的行为,只要实施了足以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当事人自己做出行为人想要达到的行为,就成立故意犯罪。举个栗子,猥亵一点的啊,一个少妇带着襁褓中的孩子回娘家,路上遇到丈夫的仇家,仇家绑架了孩子,要求该少妇在市场上表演脱衣舞,不许求助,否则就让小孩断手断脚,此时行为人(仇家)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绑架罪

其他要件同上。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5 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5-15 年有期徒刑。

3、关于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多人、多物(什么鸡鸭鱼之类的),本案为特定对象;投放的物质为毒物、放射性物质和病原体,本案为春药,不是危险物质。

4、威胁下砒霜,不构成犯罪

因为只有主观意志没有投毒行为,不构成犯罪哈。

多说几句,这么明显的犯罪行为,无论罪轻罪重,警方都应该立案处理,怎么可以交给学校处理?就因为当事人是学生?他还是个孩子?校园欺凌日益严重的今天,当地公安局一个态度都没有,实在是令人心寒。

嗯,大家要是愿意看,我再更一更我对校园欺凌、同性恋群体、女权主义的看法吧。

赠送几张微博搜来的表情包,微博 id

@小妹妹不要走

侵权删。

知乎用户 得意的小酒窝 发表

法律谚语:Infancy is a shield, not a sword.

意思是 “未成年” 应当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成为辩护理由,而不是作为侵犯别人利益的借口。

知乎用户 滕六郎 发表

依法处理,这种事基本上报警了就处理,事情闹大了更是处理快了。最大的问题不是不处理,是不报警。

知乎用户 伟大之路 发表

初中时候,我们班也是有个女生,因为长得不好看,性格也不太好被全班孤立的那种。

那时候全班的男生把恶作剧的天赋发挥到极致,极致到恶心:

会在她书上涂鸦。

会在晚上放学以后把凳子砸坏。

会把垃圾桶里吃剩的垃圾放到桌子上,用凳子碾成渣渣。

会把虫子之类的东西放到桌洞里。

这些事她都知道,从第一次开始,她就选择的忍气吞声,班主任不知道,家长更不知道。

所以之后,有些男生在她桌子上撒尿都相安无事。

我所在是一个小县城,这种事屡见不鲜,也可以想象这种事在全国会有多普遍,可是敢出来反抗的女生,又有多少?

再说这件事,这个高三女生,不管她以前做过什么事,也不管她人品如何,她没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告诉家长,报警,至少在这一点上,我佩服她。而那些所谓的举着 “集体荣誉感大旗”,说这妹子损害学校声誉的人,他们没想明白,损害学校名誉的人不是这个女生,而是他们自己。

我希望这事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因为只有这样,其他地方受校园暴力的女生会有一条维护自己权益的出路,而不是告诉老师,告诉警察以后,这事只能不了了之,甚至会受到更大的报复。

尽管这条路还很长很长…

尊重女生,本来就应该是常识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现行舆论、文化和思维下,很多人认为严惩校园暴力施暴者会 “毁掉一个甚至几个家庭”,原谅和同情施暴者是普遍现象。在罗伟章的《我们能够拯救谁》中,身世凄苦(父亲丢下她们母女跑了)的校园暴力施暴者万丽君被开除后,有一个小镇的幼儿园打算录取她当幼教,然而又听说她是被开除的,打算不要了。何校长为了 “拯救” 万丽君的人生和她的家庭,要求学校收回开除“成命”,让那所幼儿园录取她做幼教;然而李校长却坚持原则,称学校自有规章制度,且万丽君这样的人不能当幼教,否则就是误人子弟!最后万丽君一边做陪酒女郎,一边寻找她父亲。读完了觉得心塞得很。

然而,如果仔细想想,如果不惩处万丽君,将校园施暴案掩盖过去,任由她去当幼教,既是对校园施暴者的纵容,又是对该幼儿园孩子和家长的不负责任。同样让人觉得心塞。

在影视和文学 “皆大欢喜” 的结局中,主角总是能想到两全其美的办法化解危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很难,很多事都是“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我们能够拯救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真是可怕,可怕有二。

第一个可怕是这群孩子。其实我一直非常不理解,为什么校园欺凌会可怕到这种地步。前一阵子知乎上还有过一群人欺负一个智力可能有些问题的孩子到了逼他吃屎的地步。现在又出了个下药事件。我不能理解,都是十几岁的孩子怎么会用心如此歹毒。我一直以为高中生初中生正该是热血但是向上,中二但是善恶分明的,或者起码对于同学同龄的同类,有基本的亲近之心的。16 7 岁的脑袋里,放的尽是些歹毒的念头,让人不寒而栗。

第二个可怕是网络暴力。答主就读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之前的专业恰巧是飞行技术。这几天不止一个人问我 “听说有个你们学校的飞行员你的准学弟给女孩子下春药了诶!” 我还要不厌其烦的解释,飞行学员体检过了第一次体检的人多了去了,他离南航的大门还差个十万八千里的吧。可是多数人也是半信半疑似乎我在为南航洗地。微博上更是一群键盘侠拿着朴素正义观半吊子法律常识冲过去爆南航的官微,自己给自己赋予了法官的职位。其中不乏扬言砍人恶语诅咒还以为自己是英雄与侠义的化身,正义联盟中国分站的代表的。

人言可畏,远甚于不管是不是面粉的春药。

知乎用户 严文凯 发表

“根据本条规定,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

危害后果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 115 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或者

死刑

。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一)投毒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本条增加了投毒这种行为方式。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本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本法第 115 条规定处罚。

(二)投毒罪与以投毒为手段的行为的区别

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毒罪论处。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毒罪。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如故意杀人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学生和未成年不是作恶的遮羞布

知乎用户 菠萝柚子 发表

黄山田校有三观正的学生么?我相信有的。因为怕得罪恶人沉默着,因为怕得罪恶人疏远受害者,避免自己成为被孤立的对象。

为什么对受害者的攻击会在黄山田校如此有市场?因为事情的曝光切切实实损害了在校学生未来升学的利益。他们不去指责春药三贱客反而指责受害者将此事曝光,因为人性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欺软怕硬,你我都不能免俗。如果他们和我们一样是与此事无关的网友,漂亮话谁都会说,他们也会成知乎谴责下药者的高票答主你们信不?

这就是为什么看似网上谴责声讨不息、现实中下药者却逍遥法外的原因所在。凡事牵扯到自身利益,三观正的人们顶多说几句无关痛痒的谴责,但很少有人愿意冒着得罪人的风险牺牲自己的人脉利益拿出实际行动来彻底声张正义。

虽然说人类社会的道德是在进步的。那个女人不能受教育的年代离我们只有几十年,同性恋是变态的年代离我们也只有几年。纵观人类历史,社会道德的每一次进步都是无数先烈用血淋淋的经历和斗争换来的。

如果往好的方面去想,我希望这次事件网络上键盘侠们的愤怒能够倒逼不合理的法律、不作为的部门,强化法律的监督和执行。但这仅仅是希望,对它的能否实现我相当悲观。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 08 年发生的一起轰动世界的北京海艺门校园暴力事件。结局如何呢?施暴的学生接受心理辅导继续上学升学,而受害者 70 高龄的老教师被辞退。他的最后一则新闻是 2010 年因生活困难向社会求工作的。至今他的名字仍然是百度贴吧的敏感词。

我们生下来时,社会是这样,是我们的无奈;我们的孩子生下来时,社会还是这样,是我们的无能。

PS:08 年北京海艺门辱师事件的受害人,名字叫孙辛卯。现在应该年近 80 高龄了。不知有没有人知道他的近况,不知他是否还在世。有人知道恳请告诉我一声,非常感谢!

知乎用户 SULUU​ 发表

要真是执法必严,这里的人谁也受不了。

知乎用户 神魔会说话 发表

刷微博看到一个圣母的言论,可怜我一个作者找不到词语来骂它,不需要给我点赞,去骂它就好了,但是别关注它。

知乎用户 姚远 发表

恶做剧,开玩笑不是害人的借口!

知乎用户 路崇楷 发表

我上学的那阵,学校里有像我们这样的大哥震着,像这样出格的事情根本不会发生,要是有人敢做出下药这种下作事,高考前我拿砖断他右手。

知乎用户 陈熙​ 发表

一点没错,就该是这样。

外人说咱们人权有问题时候,咱跟这班学生态度也相差无几,来来回回就一句:“你被猴子打过!”

小学时候我班有个智障女生,体育课做游戏,老师让全班手牵手扯成个大圆圈,到这女生那里没人肯牵她手,不消一会,有学生大声向老师抗议,说她耽误大伙,应该让她滚出去。这时候哥大吼一声,闪开,让我来!

我不是自夸,因为我以后从来再没勇气这么干过类似事。中学以后孩子们都懂事了,可不会过后就忘,再敢不合群,再敢做别人看着不顺眼的事,那是要挨揍的!

这里又有人说那个被逼吃屎喝尿学生的事,我在那个问题下第一个长篇作答,那时候提问还没被聚焦,我的回答有幸被题主姑娘看见,我叫她小心行事,后来来了大号说要帮曝光,我就更加担心,可惜已经说不上话,不知道她和她想帮助的男孩现在怎样了。

有时候我们说大多数人野蛮无知,过后就忘了大多数人在哪。还能在哪?就在我们身边啊!甚至可能是我们自己呢!这里大多数人不认识受害人,不认识投毒人,不认识者个班,不认识这所学校,没有整天和不合群的受害人生活在一起,所以这里没有人基于那个政治环境而带有对不合群分子的厌恶,所以你们能冷静客观!

请问,如果你是那个班里其中一个学生家长,你的孩子在班里人缘不错,这种时候你想要自己孩子犯错之后全班力挺的环境,还是自己孩子犯错会被依法处理的环境?不合群的毕竟是少数,所以大家抱团消灭少数,维持维护多数人利益的环境是明智的选择!

何其邪恶?何其残酷?

如果我是她班里学生,我也不敢说什么,我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尤其是这麻烦解决不了也甩不掉。你们记性太不好了,请你们好好回忆自己曾经那个年代,再凭良心说你们敢不敢主持公道?不助纣为虐就烧高香了!事不关己才高谈阔论罢了。

目测以知乎网友之力,一不能保护受害人和支持者安全;二不能使害人者忏悔受罚;三不能撼动社会法律现状。几乎整整一个班的学生在那继续伤害受害者,那是因为政治正确;一个知乎的网友在这谴责投毒者,这是不是也仅仅因为政治正确?但愿这仅仅是偷换概念的说法,其实良善居多吧!

我们到底能做点什么?

——————————

地域民风不同或时代不同,确实存在不同情况,文章有针对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其他的大伙都说的挺详细的,重点看

1,整个学校的应对,学生的态度:息事宁人 责怪受害者没有 “集体荣誉感”,全然无视罪魁祸首是那三个下药小屌杂

2,如果没想错的话这是刑事案件,但是却按照校规处理了(等于什么代价都没付出,记过都是可以消的) 法制令人担忧

-——- 下面是白学 正经人禁止阅读 ——–

3,叶肖添: 第一次有了能一起下药的朋友,第一次带他去买春药,原本两件快乐的事情重叠在一起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唐文武: 是我,是我先,明明都是我先来的,不管是下药也好,让全班支持我也好,还是受处分。 叶晗: 你为什么会下的这么熟练啊,你和叶肖添练习过多少次了!

知乎用户 凰天弱 发表

对不起,我可以讲脏话吗?

有时候,最可怕的事情往往就来自身边。

作为一个女孩子有错吗?就低男孩一等吗?
喜欢上同性有错吗?就该被人瞧不起,被人用异样的的眼光打量,甚至被人做出可怕的事情来吗?
不要找任何借口,能够干出这些事的孩子真的很令人可怕。
甚至说,我会感到恐怖。
不得不承认,在中国,不论是历史残留还是社会现象,女孩比男孩更容易受伤。
如果能够选择的话,我真的希望我未来的孩子是个男孩。是啊,我就是这样自私的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的不受太多伤害的长大。不是说不喜欢女儿,而是太过喜欢,却又没有完全能够保护她的能力。那么,我宁愿让她就这么留在梦里。
但是,我会告诉我的儿子,你永远,永远不要伤害女孩子。因为,我对你的最初的愿望,就是你要善良。世界上的女孩子她们都是父母的掌珠,是脆弱易碎又敏感的天使啊。

有些人的心里肮脏可怕。
有些人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有些时候,法律才是最有力的武器。而这件武器却被人为的停用在未成年身上。**那些内心可怕的未成年。
**
他们还是个孩子啊,他们还未成年啊,一时冲动做出了不好的事情,可以被原谅吧。
被害人不是孩子吗?你家的孩子是宝贝,我家的女儿难道不是宠着爱着的掌珠吗?
我们这些陌生人知道始末后犹感到伤心愤怒,不知道那个女孩的父母亲人又是如何心痛。也不知道她独自还要承受什么样的伤害和怎样的舆论压力。

他们还小,他们是国家的未来啊。
如果这样的孩子是国家的未来,那么我不知道,这个国家会有怎样的未来。

知乎用户 鸡翅杀手 Q 发表

女生是不是同性恋这事貌似没有定论,所以不要复述说女生是同性恋,可能变成造谣诽谤。

给女生下春药想看女生笑话的行为,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一旦成立将成为公诉罪名,想撤诉都不行的。

不过个人是法盲了,具体的得看律师们来说。

知乎用户 伊卡鲁斯二号 发表

卧槽,这件事太可怕了居然还交给学校管?!学校就是没管好这群要上天的小屁孩才出了这种事好嘛!!!

看的真的太气愤了。

重点是其他同学还基本没一个正常的!!

这件事警方不介入不走法律会造成什么影响我都不敢想。难道一定要等到出事了死个人警方才出面吗?!

这群小孩虽然是未成年却让人胆寒,不敢想象这种成年人都不敢做的事几个小孩居然还嘻嘻哈哈,口诛笔伐那个女生。

讲真,人家是不是同性恋关你屁事?!?!人家打扮的像男孩子又他么的没逼着你换女装!!他么的关你们屁事啊!!!

学校的存在不就是应该矫正小孩子的三观,把人渣筛选出去嘛??为什么现在反而变成培养罪犯的温床??

居然还说社会上那么多罪犯警察不去抓非要为难几个小孩!就是要在你们还没成行作大死之前阻止你们好嘛!!脑子都是有坑还是什么!! 屎吗???

真心气死了… 原谅粗口

知乎用户 眉毛眉毛 发表

原来有一个喜欢的女生,工作时认识的,人挺漂亮,高中没上完,当然也没上大学。挺爱学习的,体质差点经常感冒,对我很好,但是对别人经常发脾气,大吼大叫。一点小事就经常炸毛。那段时间就是那种互相喜欢但没明说的状态。我自己是挺喜欢的,但是对于她的脾气确实有点害怕。也比较纠结要不要在一起。后来有同事看出来了,问我什么意思。我就实话实说,“人挺好的,就是脾气有点大”,同事说 “其实她原来挺温柔的就是后来。。。” 欲言又止。

后来在我追问下,才知道,他们高中有次给她室友过生日,去 ktv,她室友叫了班里几个男生,灌醉拖到小旅馆 lun。。。半夜她醒了就哭,没说一句话就往家里走,后来就没去上学了。。。

别说下药,就这种灌醉的我见着都想先捅他几个窟窿眼再说话!!!

匿了吧,不想她看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初一的时候,我同学给我弄了满满一瓶子的春药,就脉动那样的。

就是身上一直出汗,想脱衣服。

恩我男的,下春药的是我的前后桌。。

如果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要肛了他。

知乎用户 狐狸说电脑 发表

上至政府监管机关下至普通学生老师,全部缺乏正常人应该有的道德观念和基本法律常识。

学生,一个女学生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在遇到不公正对待后只能向她认为的保护者和规则管理者寻求帮助,得到的却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推卸责任说辞。

没有人把法律当回事啊。而且这法律也说的模棱两可,甚至处罚力度基本没用。

性质这么恶劣的案件说大了就是投毒,可以跟这几年的投毒案相比。往小里说也是监护人的失责和学校管理的缺失,应该重罚他们。

但是现在看到的却是一些为了堵住网友和新闻报道是冠冕堂皇不痛不痒的话,可见他们都在等待风头过去后一切照旧。

可怕的是民心,还有对法律的漠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两句话表示观点 1.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被侵犯的未成年人而不是给未成年人侵犯别人的理由 2. 很多人选择去美国念书是有理由的 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保障不了的国家要来何用 你国伟大 微笑脸 就不匿

知乎用户 小丘山奈 发表

其实并不是你想的这样。一个班里同学不出声不是因为他们品德败坏,没有正义感和同情心,而是另有原因。那个男生在班里也许不是老大,但是毫无疑问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也许就是一个 3-5 人的小团体,从传播学角度来看,他们在这件事上充当了事实上的意见领袖,由于女生转学,沉默的螺旋效应,女生这边意见被压制,最后这边的声音彻底消失(班级范围)。这不是班里的同学冷漠,如果继续和意见领袖争执,毫无疑问会被班级排挤,大家又没法转学(这里要考虑的很多,转学过的知道),而且还即将面临人生中最重要的考试,所以大部分做了 “沉默的大多数”,导致意见领袖的声音无形放大。所以同学们无论是沉默还是无意识附和都是能够理解的。想要被团体接受最重要的就是要和大家保持一致,哪怕知道这件事是错的,被人排挤的滋味,呵呵呵呵。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我不同情犯罪分子,我只是讲讲这些同学的选择,我也曾经做过类似的抉择,我一直深怀歉意】

我讲讲自己的经历

上初中的时候,班级里有个男生 a,家里条件相对不太好,经常被班级的两个渣滓欺负,我那时候算是班里的好学生,从来不跟那些人来往,但是我也对那个 a 也深表同情,有一次他们又在打同学 a,然后我悄悄的告诉了老师,然后老师就把那两个人叫到办公室骂了一顿,他们回来以后更加疯狂的打同学 a,同时威胁班里的同学谁要是再敢告老师,放学路上等着。在之后的日子里,他们不断的进行试探,看看谁对 a 同学有好感,通过一些很下作的手段(最简单的仍作业本,给校服上涂鸦,把学习用品藏起来,一些非常恶意的恶作剧)。人的残酷有时候我们自己都想不到,班里的同学很多都被迫参与到活动当中,我也是其中一个。我记得当时他们很嚣张,直接说有 “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都不怕,就是捅死你也就关几天。他们当时的居然知道这个,让我这个学霸都自愧不如。我们这些沉默的大多数导致他们越发嚣张,同学 a 最终只上到了初中下学期就再也没来过,至于是转学还是辍学我们不知道,对于他的遭遇,我一直深怀歉意,我们都是围观者,同时也是参与者,后来发生了一些事,这两个渣滓走了。这次的事件让我深感自己的懦弱,我试图改变,在我高中的时候我这样做了。

还是一样的事情,高中同宿舍有个男生老是被其他男生欺负(要钱,代抄作业),也许是男生荷尔蒙过剩吧,我这次没有退缩,奇迹的是我成功了,他们收敛了很多,我沉浸在伸张正义的虚伪的自我满足里。然而现实却给了我当头一棒,有一种暴力比身体上的折磨更可怕,我在班里被孤立了。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老师通知很多事情,全班都知道了但是没人告诉我,我衣服上被贴乌龟图案,直到我回宿舍把衣服脱了才发现,我的书经常莫名其妙找不到,然后在上完课后才有同学 “好心” 把书还给我,很多同学明明不讨厌我却刻意和我保持距离,需要组队完成的项目永远找不到组队对象,感觉当时真的是生活在一个孤岛上,无数次绝望想自我结束,但是却还是下不了决心,但是学习成绩不可避免的越来越差,在班级倒数十几名徘徊。任何的选择都有代价,区别只是大和小而已,我开始相信因果报应,所幸最后高考运气不错,考上了一所一般的二本,在大学才对自己进行了重新塑造,但是高中的阴影仍然存在,高中同学现在一个都没有在联系。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有时候真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如果你下定决心要站在人少的一方,那就要准备好付出足够的代价。

人生在世,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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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死刑非但不能取消还应该降低适用年龄和范围。

知乎用户 鬼箭羽 发表

黄山人来回答。

田家炳属于黄山二流高中,一般一中考不上的才去田家炳。就事论事,事实如此。

学校里不读书的挺多的,混世的也多,屯溪本来受地形限制,地方很小,出门随便走两步,都是熟人,所以也导致现在学校小团体现象特别严重,拉帮结派,欺负弱势群体,长得好的大家一起捧,不好看的性子也不好的大家一起踩

现在孩子越来越早熟,法律意识却淡薄,每天就想着如何玩乐如何在学校混得好一些

这件事发生后,当天全黄山教育工作者基本都知道了,所有教师都盯着这件事。

看了网友言论,每个学校总有几个人渣,也总有几个优秀的人。不能以偏概全,网友有些偏激了。

黄山教育界才刚刚经历一次大洗牌,新上任的校长估计心里也不好受。

但事情发生了,三个男生也应该要受到应有的处罚,女孩子据说也转学到黄外,黄外贴吧里居然也来了一堆网友,索性还算理智

这件事中班主任和校长挺无辜的,打听到的消息,班主任在这件事里做的已经足够好了,可还是连着被骂

现在,三个男生罪有应得,但女孩子怕也不敢在黄山呆下去了,就怕男生冲动之下让事态更加严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知乎这种问题如果能都是专业人士来答,并且所有答主都充分调查了解清楚再答就好了。

看了这么多答案,我真没觉得每个人都去真正了解了,或者说了解了也对法律不了解。

-——– 一个潜水很久都不说话的人 ———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些孩子完全不懂法啊,我国普法之路还是很漫长呢。

知乎用户 彤雨 发表

你们不觉得所谓 “同性恋” 这个说法,只是为了抵制 “性骚扰” 吗?

如果有人企图 “强行接近” 这个女生,那么在众多拒绝理由当中,“同性恋”就是其中一个选择啊。

这里面的水很深啊。

知乎用户 风大 可稍息否 发表

泻药。其实这事件爆出的时机相当有利,正逢两会召开,又是三八节前夕,应该能够成为一个社会议题使青少年犯罪问题进入立法讨论流程。至于后续结果——向来要做最坏的打算,错过了议程窗口期,也就成了被人逐渐淡忘的一条新闻而已。

知乎用户 Deluge 发表

不想强调法律方面,不想再呼吁尊重同性群体,不想再多说多少男女平等,不想再抨击校园暴力是否应该立法,责众。

我去你妈的我只想骂几句。

一个人三观不正可以理解。

两个人三观不正,可以在一起做坏事。

三个人三观不正,可以在一起做更坏的事。

一个班的人三观不正,把班主任,德育老师,政教主任,校长,统统炼了吧!

回炉再造,学学如何生而为人。

知乎用户 Jonah 发表

这种事情多曝光有利于让网络微博里的小粉红被刺激了解现实。也有利于让知乎上的年轻傻白甜了解我国 3-4 线地区的国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是 不要误会…… 我不是针对那三个投药的学生,我是说他们学校的大部分看客学生 都是垃圾

知乎用户 Dream 发表

下次是不是打算把体温计打碎下进去,是不是打算网购一瓶百草枯倒进去。既然敢下春药,以后就敢投毒。把这几个人渣名字吵到天上去才好。所有姑娘眼睛瞪大点,找男朋友千万不是叫那个名字的。既然过了 14,还有成年的,该负法律责任就负。这下好了,给全国学生带了个 “好头”,只要毒不死,毒伤了也没事,救过来就行了。以后学生之间有矛盾就弄上这个药那个药的。

知乎用户 一只饼​ 发表

知乎用户 小八的恶毒继母 发表

我只觉得时代进步了,受教育的孩子越来越多了,应该越来越文明,但是明显是越来越狠,层出不穷的打击手段。

我们小时候欺负人打架,也就打架而已。

我小时候也是经常挨欺负,同学里有个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在学校欺负人横行霸道的,都知道他有病没人敢惹他,后来别的同学给老师送礼,调座位,结果我那时候就被调和他一桌。

现在看来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小时候哪知道,我小时候内向不吭声不说话的,他一直欺负我,一个桌经常把我的东西全扔地下,旁边一圈男生就跟着笑。

我回家和我爸说,我爸说是因为我特和别人处不好同学关系(我还想说是你老人家怂呢,自己孩子挨欺负你都不敢去学校找)。

后来我同桌看扔我东西我没啥反应,就开始对我动手动脚的,此动手动脚非彼动手动脚,揪我头发,扣我胳膊,掐我胳膊啥的,反正我也不敢还手。

后来我又没还手,终于有一天,因为老师把他说了,他生气,拿着历史书,那么厚一本把我脑袋打了,我当时都蒙了。

老师看见了,说了句,你俩别闹了,上课了。

我恍惚了几秒钟才哭,真的很疼啊,那时候就行那种夹着书籍的书皮,一个挺硬的塑料棍抽脑袋上了。

回家我妈都看见我太阳穴那一道红印,问我咋整的,我说我同桌打我,我爸说了一句 “你没惹他,他就打你了,他咋不打别人呢?”

我当时真是委屈死了,到现在一回忆依然是。

因为我内向就挨欺负,别的同学不知道我挨欺负么?他们知道,那他们为什么不帮我?因为如果以后我不挨欺负了,就会有人替代我,别人就会挨欺负。

大环境就是这样,班主任和当时的任课老师都知道那个男生欺负人,我多次和老师说要给我调座位,老师就说是因为我性格特,自己孤僻不会和别人处关系,而不是那个男生仗着自己有病欺负人。

别人有关系的找关系换了座位,有钱的给老师塞钱换了座位,而我家什么都没有。

也有几个同学看着不公平,我好朋友是我班的班副,她也替我去老师那说过,老师告诉她,这事儿和你也没关系,你管那么多干嘛?

还有人认这个男生当哥哥,称兄道弟的,说白了,只是怕他欺负她们而已。我现在理解,但是我不接受。

我说了这么多,题中那个女孩子的事儿我也关注很多天了,其实说白了这种事儿这些年层出不穷,见怪不怪,掀起一阵风浪过了几天也就没人关心了。

大多数人也就是看热闹而已,义愤填膺的在网上说一些话,批判完了,过一天就跟没事儿一样。

倒是觉得这家的父母挺当回事儿,还好给孩子转学了。但是现在网络这么发达的时代,这种事铺天盖地的,新学校的日子也不见起能好过多少?

只能说是随着时间的淡忘,慢慢地抚平在她心中的伤痛,等她想明白了以后这些事儿也就不是了。

毕竟现在没有什么法律管这些,几个学生打架能算什么大事?后来我在班级的时候也是,一个男生让另一个男生捅了三刀,最后在教导主任那也就压下来了,连校长也不知道!

或者他知道?

结果两个人只是记了一个大过而已。

等我上高一的时候,因为在我初中附近,有一次下课去买饭,路过的我的初中,听说两个同学斗殴,捅死了一个,当天傍晚的事。

过几天又传的是,那个男生受到老师批评了,自己想不开,然后自己把自己给捅死了,谁信呢?

我们听说的是一件事儿,但是有些事实原本比我们听说的更可怕。

但是我觉得,如果真的这些是促进了我们的觉醒,以后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孩子?

保护他们不挨欺负,也不去欺负别人。

校园里发生的事其实很多都很可怕,有些真的不是同学在打闹,也不是他们在开玩笑,老师们不是不懂他们只是在息事宁人。

现在摁下去一个,给点补偿金,把受害者家庭的嘴堵住,不去想如何改变,终归有一天,那种校园霸凌落在我们自己孩子身上的时候,谁会保护我?谁会保护你?谁会保护你们?谁会保护你的孩子?

补偿的 1 万块钱重要?还是你的孩子重要?

补偿的 1 万块钱重要?还是你孩子的前途重要?

好吧,不多说了

后来我还是和那个男生一桌,他看老师也不管,还在欺负我,我忍耐也是有限的,找家长呗,还能怎么样?

过了几天,上课他无缘无故拿油笔划我手的时候,我炸了,叮咣给他一顿胖揍,揪着他头发咣咣往桌上磕,同学都看傻了,他还手掐我胸,那时候发育自己都疼,他还特么掐我,我也觉得他掐我胸是侮辱我,上他脸上一抓,差点没给他扣瞎了,胳膊上也让我挠的都是一道道的,都出血了,还踹了他的蛋,狠狠的跺了他的脚,打的他哭爹喊妈的。

以前看书说,有教养的女孩子不打架,但是没办法,我为了不挨欺负也得没教养一把。

从那以后奇迹发生了,他再也不敢惹我了,我在班级里也没有人欺负我了。

而且那件事让我到现在最不可思议的是老师竟然没找家长。

没找他家长,也没找我家长,他还叫嚣着说下课要揍我,还说让他妈他爸上学校来闹。还说要和那几个跟他称兄道弟的人一起打我。

结果什么都没发生?

说好的组团上学校耍无赖呢!

说好的组团在学校放学时的群殴呢?

其实那时候我也不喜欢我的学校,以为能转学就好了。

也没记过,也没处分。

因为老师说就是同学打架而已……

而已!

而已!

而已!

知乎用户 核动力喷桃花 发表

1、相对于政府的公信力,我更怀疑媒体的公信力。现在的媒体,煽风点火、断章取义、移花接木和夸大其词的水平是一家比一家高,恨不得每天弄个大新闻,然后把全世界批判一番。关于这件事的新闻,我看了好几篇报道,一篇比一篇生动、一个比一个详细,仿佛这些记者就在事发现场亲眼目睹似的。

2、该女生被下春药的事情大概是真的,为何说大概,因为没有直接证据来证明这三男的给她喝春药了。有人说警方不负责,其实并不是警方不负责,而是没有采到证据。因为该女生喝下去的 “春药”,实际上没有任何药效,估计医院压根检测不出来体内有春药。那如果这三个男的咬死不承认,警察能怎样?既然没证据,警方把这三人逮捕,可能吗?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了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是相对减轻刑罚,或者延缓刑罚。假如这事证据确凿,那么这三男的,肯定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不可能屁事没有。但问题是没有证据啊!没证据的话,司法机关怎样采取行动?这也得亏是在天朝,要是在灯塔国,这三男的家里请牛逼点的律师团,可以反告女生污蔑、诽谤。

3、从头到尾,只有该女生发的帖子,作为所谓的证据,引起了所谓的民愤。比如说那几个下药的男生说要下砒霜来威胁她。对于这件事,有可能是真的,现在的学校里有这种无赖也满正常的。也有可能是女生受了委屈,不排除有夸大成分。更何况,即便铁板钉钉的确实是那几个无赖威胁她,那么问题来了,有录音吗?有文字记录吗?如果没有,警察又凭什么把他们铐走?且先不说这是什么未成年人,就是成年人,谁没说过几句威胁人的话?那又怎样?假如有两个成年人在吵架,其中一个说:劳资操你妈!我就不信另一个人会以 “恐吓威胁罪” 去报案。

4、所以,警察并不是不负责,并不是行政不作为,相反,警方第一时间就介入调查。但调查归调查,又没有证据,警察还能怎样?搞个假证据出来吗?有人骂警方微博的那篇告示:考虑到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未对调查过程和更多细节通过网络予以公布,请大家谅解。我实在不知道有些人骂这是怎么想的?警方强调未成年人,并不是意思这三人是未成年人,所以我们不管了。警方的意思是,考虑到当事人都是未成年人,警方不会通过网络公布详细过程。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这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会做的事情。至于后面写了祝涉事双方和同班同学们高考成功,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警方没有任何证据可以逮捕那三人,只能把这件事当做一起 “恶作剧” 来处理。那既然是恶作剧,就和警方无关了,警方不能从司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了,末了,想充当一把人情帝,就这么简单的事情。

5、不过,学校的态度,应该还是想息事宁人。站在校方的角度来看,不希望在临近高考的时候,闹出大事件来,所以,可能学校一直在充当和事佬。真要说责任的话,学校的责任是很大的。至少如果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了,马上报案,可能还能查出一些证据来。

6、我看到有不少网友和媒体批判教育局,说教育局居然对这么大的事情不知情。我就呵呵了,教育局为什么要知情?警方都没有调查出来的事情,教育局能调查出来?

7、口口声声说要法治,但是一个个都在网上当法官,你屁证据没有,单凭几篇帖子就可以判罪?

真正需要改的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而是每个人的法治意识。比如说现在很多人是非不分,不知道什么是恶作剧,什么是违法犯罪;比如这女生没有保护证据的意识;比如说某些网民喜欢充当法官;比如说很多学校遇事了,总喜欢息事宁人、底下私了等等,这些才是真正需要改变的事情。

知乎用户 张居正 发表

如果这三个几乎成年的男生,所谓 “大好前程” 就是发扬光大残害侮辱女性的优良传统。那么维护他们的前途,也就是毁灭这个社会的前途。

知乎用户 紫乌秋冥 发表

如果觉得春药生效然后给满足一下就能扳直她

那三个男的怎么不互相试试春药

然后就知道搞基有多好了呢

知乎用户 妄想症少女 发表

我老公村里有个妇女跟村长媳妇不和,然后扔了几个毒苹果到村长家及其家附近。万幸发现的早,没有人员伤亡。然后村长就报警了,该妇女被判了几年刑。事情到这里好像没什么值得一提的。

但是,村里的舆论把村长一家都快淹死了。“又没有死人干嘛把事情做这么绝”“就是,非得人家家破人亡才甘心”。好像投毒的那个人是村长媳妇似的。我婆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知识分子,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也是对村长的所作所为愤恨不已。事情的发展是不是非常相似。然后村长一家受不了了,搬到县城去了,据说都不太敢回来。(一个农民扔下家里的地不管,这是很少见的。)

我们已经发展到了 2016 年,都到了奔小康的关键时刻了,可我们的法制建设仍然在完善法律法规等方向踏步,人民的普法任务任重道远。我们的群众思想还停留在封建社会,认为违法犯罪的事情是可以团体内部解决的,是找几个人,开个会,就能画句号的。极其幼稚!我们对这群高中生喊打喊骂,可他们的思想三观是怎么形成的?是他们的父母,他们的老师,我们这个社会一点一滴渗透给他们的,结果我们反过来责怪他们,是不是本末倒置了?

别以为我们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三观方向都跟知乎 ers 一样,你把这件事跟你的父母说说,我保证绝大多数都跟学校的想法相当一致。然后我们才会知道,这件事情只不过是思想碰撞中,声音比较大的一次罢了。社会的进步不在一朝一夕,但是我们为了进步给出了我们的力量去推动,就很好了。

知乎用户 Simona Young 发表

学法学的绝望的我只想先说各位稍安毋躁。

或许我们真的非常愤怒,我们要的无非是一个正义的回答

但我绝对不同意【舆论倒逼司法】这种解决办法

没有一个令人羡慕的法治国家的正义是这样的得来的

如果我们只要结果不管过程

恐怖的民意将会吞没原本独立的司法系统

而众口难调的民意 你永远不知道它下一次出手是什么样子

但如果不这样

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的体制内指望那一小撮人

TMD 那不知道还有多少祖国的花朵要遭受欺凌却被当作笑料在空间里分享

不知道还有多少小人物被权力反转命运却没勇气喊出告到联合国都不怕的宣言

不知道女性传统的依附地位还要挣扎多少年然后出事总是她们错

不知道

下一次这种事会不会发生在你我身上而被悄无声息的抹平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价值判断没有错

在大多数时候我还是信赖我走出来的那个群体

老师又该骂我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作为有个女儿的父亲,如果以后我女儿遇上这种事,如果走合法途径无法解决的话,我会搞个大新闻,让这帮人渣的父母后悔没有好好教育孩子。

知乎用户 洪升​ 发表

如何看待留美中国学生虐待同胞案宣判,三人被判 6 - 13 年监禁? - 刑法

美利坚, 人类的希望

知乎用户 邢明 发表

我打个岔,这件事和性取向没关系,我高中的时候还觉得拉拉很潮呢,同学们也大多感到新鲜而已。

关键问题是这几个学生本身就是很坏,就算不是因为女生性向不同,也会去找别的理由欺负人。

都是高中生了,说他们是孩子就说不过去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真是给 慈善家田家炳老先生蒙羞

上至黄山市行政,司法,教育的领导,下至支持那 3 个人渣的学生

恕我直言都是垃圾

————————————补充————————————

这个女生是不是 les 跟这个案子毫无关系

les 就可以被随便强奸?

你特么在逗我?

真是给田家炳老先生蒙羞 - 大绅士的游戏盒与影像碟 - 知乎专栏

知乎用户 陈霖 发表

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是因为他觉得比起国人的躯体,更需要被拯救的是国人的思想和精神。几十年后的今天,不说事情的起因纠葛,单看看客,也让人心寒。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是不是出了事,必须公安机关决定要不要起诉,作为一个平民老百姓,自己不能对施暴者提出起诉吗?

知乎用户 李狗蛋 发表

他们还是个孩子 我建议进行物理阉割:)

知乎用户 鸡腿好吃 发表

小小的发个声。

所有受到欺凌的同学,请无论如何,不要轻生!不要轻生!不要轻生!

校园欺凌我自己没有遇见过,电影小说里有很可怕的描写,嗯,非常可怕,而且它比恐怖片更可怕的是,我知道那不是虚无飘渺的鬼怪,是真的。

欺凌的问题远不是惩治了这次事件中的犯事者就能结束的。

我不知道有任何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对身处其中的人来说,往往就是绝望。

普法教育和道德教育在很多地方是彻底失败的。

只能劝告所有遭受不幸的少年少女,无论如何,请一定不要轻生,要坚持活下去。

这个世界是存在公道和良心的,只是对受欺负的人来说,可能不得不走的更远一些,忍受更多一些才能看到希望。

网络暴力亦是暴力,这种事情短期内不会消失,它也绝不是近来第一次,强烈的情绪更难持久。请留下一些余地去支援落到实处的行动。

或者至少,不要和曾经的很多话题一样,觉得见多了就不再同情了。

知乎用户 nocplmt​ 发表

人渣癌晚期患者,建议早日进监狱治疗。

我觉得我身上的戾气越来越重了,看见这种新闻就想把我会的所有脏话都甩出来,下春药意淫的时候恬不知耻,出事了说是个孩子?丫也配?傻逼就是傻逼,无关年龄。

知乎用户 温忘之​ 发表

: 说两个方面吧。

第一,我一直觉得 没有是非善恶观念的孩子的恶才是最大的恶。

就我个人经历讲一下吧。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我上的都是很不错的学校【说是全省顶尖也差不多了】,至少我们能确定在这样一个学校里面,学生都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的。

所以我所见的没有题中所说的那么骇人听闻。但其实从小到大,孩子们都会自发的组成一个个小群体,跟我相似的我喜欢的,我跟你玩,跟我不同的我讨厌的,我不跟你玩,就是这样简单的分类。而孩子之间证明我比你强的方法很单一,要么明着打架,要么暗地里下套。

所以那些落单的同学,一直都是被嫌弃,被欺负的对向。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我们都讨厌一个男同学,他很皮,上课坐不住,下课也总是疯来疯去的。这样「不懂事」的孩子,老师也不会喜欢,老师随口的一两句批评,就引导着大家也开始讨厌他。

就这样,到了 2 3 年级的时候,他就是班里人眼中的「毒药猛兽」了。

我们那时候,最受欢迎的同学是教师子弟,还有学习很好老师很喜欢【这俩条件并列】的学生。

这小男孩很能打架,所以我们总是鼓动一些同样不那么合群、成绩不好不被老师喜欢的男孩子去「挑战」他——如今说起来也真是感到肮脏啊。

小孩子嘛,随便一群人,一个起哄,就有了勇气,那男生也几乎是两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了,虽然没怎么输过,但他也因为天天打架,更加不被老师喜欢了。

其实后续的故事也很讽刺,那男生其实蛮聪明的,成绩也是偏上游的,到了小升初那段时间,因为大家都开始更关注学习,这男生到也莫名其妙的小受欢迎。至于以前的那些最受欢迎的老师的孩子们,却因为成绩没那么好,又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慢慢被孤立了。

再说一个吧,还是小学的,我举这个例子只是想向大家证明——老师轻飘飘的一句话,一个态度,就可以改变大家对一个学生的态度。

我在小学前三个年级的时候,成绩不好不坏的,但好歹那时候也跟着外教学了 3 4 年的英语,又很会画画【至于这项技能后来也逐渐淡忘了】,所以颇受英语老师的喜爱,画的好同学们也很喜欢,所以其实也算是蛮受欢迎的。

到了三年级的时候,我们新换了一个数学老师,高高瘦瘦的男老师,看上去颇有柔弱书生之感。这老师不知怎么就盯上了我,我一跑神他就能发现,然后他又特别喜欢拧人耳朵【这种人渣怎么能出现在这样的学校里面】,很疼。我就经常被他批评,点起来回答一些很简单的问题【好歹我在奥数班也是数一数二的】,自然大多是能答上来的。大概是发现这招对我没用,他后来又不知怎么发现我不喜欢被概念,就上课总点我起来背,错一个字就要重背那种,我当时性子柔弱,总是错是会哭鼻子的。我一哭,他就变本加厉,说我学不好,说我耽误大家时间【这简直就是当时老师的惯用技俩】。

【再补一句,通过孤立学生起到惩罚作用的老师都 TM 是人渣,禽兽!】

按说这倒也没什么的,但关键在于,这老师讲课比较有趣【这是我同学们的看法,我觉得有趣你 **,我哭着上课很有趣?】,然后形象又好【衣冠禽兽】,就很讨学生们喜欢,当然前文所述那个小男孩也被他整的不行。

然后我就开始没那么受欢迎了,倒也和那个小男孩同病相怜,在接触中我才发现他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混蛋,也是很聪明很机灵的一个人。

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这个颇受同学喜欢的老师在一个学期后就被调走了。

幸好如此,不过也颇为讽刺,那学期的期末考试很难,到头来就两个人拿了满分,有一个便是我。

那禽兽倒也良心,说了好长一段,说什么「我觉得我们班能有 20 个满分,最后却至有 2 个,我也没想到 xx【我】能满分,可能是平时的训练起了作用吧」云云,说了好长一段,又是表扬,又是自夸。其实在那一天,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嘴角抽动」。

当时在台下的我,狠的简直全身发抖,却还要笑着,去接受他的表扬,去观看他的表演,我的嘴角在抽动。

大概是这个禽兽这么一搞,我一下子大受欢迎,在后来的日子里倒也顺风顺水了。

只是偶尔校园相见,我周围的同学们总是兴高采烈的打着招呼,我却置之不理,恨不得他出门就被撞死。

第二个故事情感很复杂,我也实在难忍心头之恨。叙事杂乱,脏字连篇。

我们说第二个方面。

第二,就是所谓的「集体荣誉」。

集体荣誉这四个字,是集大恶的。

每次遇到某个学校的丑闻爆出来,总有人跳出来说爆料人「污了学校的名声」。

每次看到我都很恶心。

错了就是错了,压着不说,更是大恶,再拿出集体荣誉一遮,真是丑陋至极。

说两件事,有的人可能看过我知乎上面对于我们学校的两个回答,每篇下面评论都有骂我的,骂我不知廉耻,骂我胡言乱语,骂我看不到学校的好,骂我不知道学校是为了我好。还有问我为什么不能忍忍,大家都忍了。

我都是长篇骂回去。

怎么,学校做错了事情,没有人说,所有人都去洗地,都忍了,那那天这事到了我头上,还是为了我好?

我可去你妈的吧。

我这样说,觉得污了学校名声,进而脏了自己身份的人,都是垃圾,废物!

你是要有多不堪,多没用,才需要一个学校的名头去给自己脸上贴金?

还 TM「不团结」,我跟你们这种垃圾碰都不想碰一下,还团结。

我实在建议你们这些垃圾废物内部好好团结一下,也能起到垃圾分类的左右。

最后,我是一个很敏感的孩子,可能是因为有弟弟,所以会这么细腻吧。

所以诸位也别跟我说上面老师做的没什么不妥,您大大咧咧的,老师把您打了半死你还心怀感激,我可不一样。

还有,希望大家文明洗地,建议洗地的答案在开头大大的写上 洗地 二字,我也好直接反对+没有帮助。

最后用昨晚的歌手里面 GAI 的歌词结尾吧。

我命硬学不来弯腰!

完。

知乎用户 假装是一只布偶猫 发表

就是因为在国内做这种事没有后果,顶多被 “说一顿,道个歉,大不了停几天课” 的侥幸心理,所以这些臭小孩才这么恶毒,肆无忌惮,都忘了这几年的大学投毒案和留学生欺凌案了吗?这明明就是犯罪的性质,为什么居然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中国的学校和公安机关必须要对这种事有明确的态度,一个国家的年轻人这么小就任由他们放肆,坏透了,那以后由这些人组成的社会会是这么样子?这些人教育出来的孩子又会是什么样子?

知乎用户 菲拉格慕 发表

这有啥好看伐,参见美国的华人学生凌虐事件。

说实话,这帮小畜牲,别看说得这么起劲,还貌似这么仗义,抓紧去,不关多了,就是当嫌疑人关 24 小时,就得马上乖乖的全都招了,何况还有愿意出来作证的,跟你说,到头来一上法庭,全部都得乖乖招,说得不好听点,这都是一帮没担当没是非观的小杂种。

更应该被谴责的是他们的父母,绝大部分情况下,其父母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算是人品还可以,那也是有人养没人教,你看吧,这帮杂种的父母肯定会用钱用可怜用舆论去摆平的,不信?不信等着看。

我初中的时候,周围也有很多小流氓,虽然也让人反感恶心,但至少人家还仗义,还有混混的一套行事规则,不会像这个事件里面这么下作,现在的小孩,真是两个极端,人渣的人渣的不行,优秀的也优秀得不行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就发一张图 t(ツ)_/¯

这个问题让我想回答 “什么时候你想移民?”

知乎用户 寂江 发表

把生育当成理所应当的现象却从不把性教育放到台面上去说。

男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提供这样一个意识:上帝赋予你比大多数女孩子体格健壮的原因是因为希望你保护女孩子,而不是欺负她。

我为同性恋发声并不意味着我是同性恋,只是在为少数人发声,为公平发声。

知乎用户 wongying​ 发表

是这样的,女生最好离开你国…

知乎用户 一个路灯 发表

本来是很好的机会给全校乃至全国高中生讲清楚 碰到问题该怎么处理 法律会如何保护大家

结果变成了靠各方台下处理

以后还是别再课本里说什么法律吧 大家早点认清现实 奋斗的会更努力

知乎用户 张益达 发表

我是一名 90 后,但我却有着 80 后的身体以及 70 后的思维逻辑。

第一,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都不善于研究问题,比如,我做了一件事,会有几种后果?最好的结果是什么?最坏的结果是什么?事态会怎样发展?会遇到几个阶段?

这就好比下棋(虽然我都不知道棋子该怎么走)

每走一步,会是什么样的局面呢?

第二,责任意识,我有一个富二代朋友 A,我家是后期有点起色,他是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家里就很好的了。这个 A 过日子很简单,随心所欲,无论做什么错事,都有一支善后部队。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什么事无论会是什么样子,他可以完全置身事外!现在很多家庭都有这个现象,比如我在火车上,我刚泡了一碗面,结果被一个孩子 B 玩闹的时候毁了,我没有生气,也没有过问,B 的家长执意要赔偿给我,这算什么?我四岁玩火烧了邻居家的轮胎,我爸当着人家面用刹车线抽了我三下(那个时候我家修自行车的)我知道我爸这么做并非不疼我,因为只有这样,人家能消气,也能在算赔偿的时候愿意少算一点,但我知道错了会有惩罚,而且我丢面子了,而现在的孩子呢?什么都没有,犯了错,当时不对质,事后是很难有准确的认知的。

知乎用户 焦冰川 发表

作为黄山人,离田家炳不过四公里的地方,竟然刚刚才知道这件事情,而且我妹妹也是高中生,看来我们这里新闻封闭的挺好的 早上上了本地网站黄山市民网看了一下,说实话,挺失望的,之前有网民发帖都被删,今天市民网回复这件事不过是一个恶作剧,让大家不要闹,简直是呵呵了,我是黄山人,我不想被代表,这件事已经是犯罪了,不是恶作剧,仅仅因为猜测女孩子是 LES 就下春药,虽然说药失效了,但这就是投毒,而且事后不思悔改,还继续威胁人家要下毒药,学校和本地新闻媒体警察是统一战线了吗?是打定主意要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了吗

知乎用户 韩晓玉 发表

什么样的家庭,就有什么样的孩子;

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家庭。

看了帖子和大家的评论,姑且按 80% 信任度相信这个事件的真实度吧。以此想开去。

教育真心不是学校或者哪个老师有办法解决的问题。什么教育专家,都不如一个明事理的家长。

社会的事情,咱平民百姓,谁也没辙,历史问题,政策问题,一是敏感二是说了没用,好似放屁。

可自己家家风严谨,跟贫富贵贱,半毛钱关系没有!自己行端立正,儿子女儿才能对世界,对不同的事物,有正确的认知。这里面包括你们希望他们将来给你们的孝顺!!!

再不救救这些小朋友,再不教教这些当家长的,我们的幸福老年生活就要完蛋了!!!这些当家长的兄弟姐妹们,你们的老年生活也会一起完蛋的!!!

大家一起狗带吧。

知乎用户 玄门白鱼 发表

我估计班主任从内心也是歧视同性恋的,不,广大中小学甚至部分大学老师都是这样!黄山市教育局微博关于该事件回应,同性恋成了歧视吗?

(事件发生后,由于舆论广泛传播,当事人双方精神上承受了很大压力。目前我们正会同学校、家长和有关方面,全力做好涉事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在此,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客观理性地看待这一问题,尤其不能未经调查核实就对当事女生随意冠以 “同性恋” 等字眼,这会给她带来更大的二次伤害。这是我们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知乎用户 小辉辉​ 发表

自认为自己三观是歪的,许多时候许多事情觉得用暴力解决才是最简单的方法。但如果上升到扒衣服、拍裸照、下药这些行为就恕在下不敢苟同了。

今早刷微博才知道的这件事,然后转去贴吧,看了之后发现自己原来三观还是正的啊 (⊙o⊙),原本很简单的一件事,就是下药未遂,报警处理,在贴吧已经是吵翻天或者说骂翻天了。不否认去围观的有许多开地图炮的行为,也有不少学校里不耻于与这种人为伍的同学,但还是有一批强行为学校甚至为那三个学生洗白的人。各种叫嚣着有种来学校找我,我是 xxx,咱们面谈!真真跟他们谈下去的兴趣都没有了!对一些人连骂他的兴趣都没有了!具体内容太多,大家随意搜搜就好了,在下就不赘述了。

现在说一下我的看法:

第一,不论那个女生到底有多遭人厌,这不是下药的理由;

第二,药有可能是假的,所以没有严重后果,但是他们不知道药是假的,他们当真的用的,这不是开玩笑了已经;

第三,现在他们学校许多学生已经找到女孩所转的学校,并且在那所学校里大肆侮辱她,已经影响到她现在的生活了。

第四,政府、警察、学校不作为、息事宁人的行为才是助长这种事情愈演愈烈的元凶!

强奸幼女说是嫖宿、校园暴力说是玩笑、老人碰瓷说是迷糊、拐卖强奸说自愿,法不责(),法不责老,法不责幼,法不责众。这些事情层出不穷,是不是有点悲哀呢?

最后,原以为会随着时间流逝大家会忘记这件事情的,但大批表情包的出现,最起码短期内我是忘不掉了。。。。。

![](data:image/svg+xml;ut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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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洗洗睡吧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十八周岁上下,参照身份证看是否构成十六周岁。

知乎用户 炸毛猫 发表

我只想说,这是犯罪,这是犯罪,这是犯罪!虽然没有成功但是这也是犯罪!因为年龄小所以就没错吗?什么猪逻辑!

知乎用户 提拉米苏 发表

最好的办法不就是秉公处理,当然也要兼顾法理之外的人情。

该罚罚,该给机会给机会,监狱也可以读书学习的嘛。

知乎用户 陈灼 发表

这种似乎可以判处投放有毒物质罪和故意伤人罪了。当然,值得注意的是,这件事只能说明那三个人做错了事,而不代表某种违反人伦,其增长无异于法轮功式洗脑宣传的非基因决定的行为光荣、伟大以及正确。将他人诱使从事恐怖行为,亦因重罪论处。

依法治国,算了,还是按照没有 23# 的基本法去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6RqGHX 发表

自愿就是自愿 强奸就是强奸。

我从来没有听说什么谋杀会说成:“如何看待高三女生被刀接触死亡”

知乎用户 开拓者 N 发表

知乎用户 沿宁 发表

首先,三个犯罪学生真的真的错了。犯法就是犯法。事情调查清楚后好好接受法律的制裁吧

其次。我不关注他们以及全班同学事情发生的言论。我更关心的是动机。下药的动机是什么。

绝对不会因为受害者是同性恋这么简单。如果仅仅是因为性取向受到全班同学的欺负排斥和侮辱。那无非一种可能,一个班的智障加无脑。

还有老师的态度。似乎从目前的情报上看,老师的态度也是排斥受害者。老师作为成熟的成年人,就算有个别是反感同性恋的,也不可能会是全部老师都厌恶。

既然这个不是主要原因,那还有一个可能,无缘无故的欺负。到底什么样的人会无缘无故被全班同学厌恶欺负呢?

两者都不是的话。

还会有什么样的原因呢?我好奇这个

知乎用户 假货 发表

开女校吧,省的有骂渣男有说诬告的,开女校吧。

换我是校长我就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乖,摸摸头,感谢室友不下药之恩。

噢。我看到了一个三观崩坏,读书读傻的高中生的世界。当我看到没有人替那个女孩子说句话反而要帮加害者的时候,当我看到有评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时候,当我看到谁说她不是没事嘛搞这么多事有必要吗?

对不起,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人,但我作为一个人我也知道,犯错了就应该受到惩罚。那些嘴里说着放过他们吧他们还是孩子的白莲花,请好好珍惜身边不给你们下药的同学们。

被害者被危机公关,我感到很无力,中国的法律啊,我们讲理不讲情,但我们无理可讲。

这些是在我还不知道女生是 les 时候的想法。当我知道以后,我就出离愤怒了。

然而,事件远远没有结束,也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讲真,我庆幸自己身边没那么无(è)聊(dú)的人。珍惜,感恩。

知乎用户 Pae121 发表

谴责骂人都说了那么多了,我说说句泄气的话,其实知乎上关注除了知乎 er 并没有几个人知道并没有人鸟,我在想知乎上有没有律师可以帮助到她有没有警察可以帮助到她?我们可以用什么方法反映这件事情?

知乎用户 冷山 发表

趁着还小一定要赶紧打死,不然以后就费劲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好吧,我就是黄山那地界的,这新闻看得世界观都崩溃了。违法犯罪的该坐牢去坐牢,那些评论三观不正的,该教育的教育。愿受害者好好的。就这样。

知乎用户 张宜成 发表

话说你们不知道官方洗地党出动了么?来看看最新报道

我先吐为敬

知乎用户 Evil D M 发表

那天我在网游吧听说了这件事。我想:这些孩子疯了吧?强奸未遂吧这是?赶紧抓起来吧。希望别影响其它无辜的孩子和被害人。

然后我看了评论和学校的那些图… 我想了半天自己是不是神经病了。

最后我果断的得出了结论 “贵校真是盛产人渣啊”。田家炳的脸都丢尽了。

不多说了,我已经成年了,没机会了。以后要是有儿子,一定告诉他,该下药就下药,教育局和公安局和学校是你坚强的后盾。

知乎用户 路人丙 发表

我一直认为,对于三观已毁的人,选择人道毁灭是唯一挽救的方法。中学阶段就是三观最终树立的黄金阶段,所谓后天补救都是自欺欺人而已。这个社会不需要用无辜的人去冒这个险,真的不需要。

PS:出了这事,以后谁还敢说自己是田家炳中学出来的?

知乎用户 长康 发表

换个说法吧。

我猜这个女生,发现被下药时,想法一定如同被十余支朗枪刺中的アスカ

殺して

殺して

殺して

殺して

殺して

殺して

殺して

殺して

这样

事件平息了,无数真相被隐瞒又被扒出来打脸后终究。。。

明年的女生节,不知这个女生享受条幅和送早餐时,会不会觉得牛奶里有药

那三个人嘛,还是为了名誉切腹比较好

殺して

殺して

殺して

知乎用户 両仪織 发表

各种口口声声犯罪的,构成哪条罪名了请告诉我,拿二阶层四要素证明给我看。这个事情里 reasonable doubt 满满,小姑娘说是春药就是春药?为什么没可能是盐?是淀粉?是果珍?还强奸未遂类,拿什么证明主观故意?我没说欺负小姑娘是对的,但一副喊打喊杀的文革嘴脸还配提法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2 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这件事里我只看到:无数个法官组成合议庭,判决三个男生人渣罪,证据是一篇主观文章,主刑万人唾骂,附加刑骚扰电话、门口红油漆等

——————————————————

此外恕我直言,这件事情的法律定性与 les 不 les 的根本没有任何关系。无非是炒作标签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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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评论区某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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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上看到了黄山市教育局的公告:

关于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一高三女生被 “下药” 有关情况的说明

3 月 5 日以来,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一名高三女生先后在 “百度贴吧”和 “新浪微博” 发表帖文,称自己在学校被 3 名同班男同学“下药”,引起广泛关注,引发网络热议。

事件发生以后,黄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迅速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做好解释回应,并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积极配合,切实做好事件的处理工作。

经查,所投 “药品” 为涉事男生 2015 年 4、5 月间在某成人保健品店所获赠品(该店系外地人经营,因拆迁于 2015 年下半年关闭,药店经营业主已离开屯溪)。今年 3 月 3 日在教室晚自习休息期间,该男生先将部分药品倒入某男同学水杯,被发现后其自行喝下,见无任何反应,遂将剩余部分倒入当事女生饮料瓶中,该女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喝下,次日经同学告知该 “药品” 外包装标有 “18 岁以下女性慎用” 字样,即向班主任作了反映。班主任立即约谈涉事男生及其家长。与此同时,公安部门也介入事件调查,认定不构成立案条件。随后,学校依校纪校规对 3 名涉事男生分别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目前涉事双方已达成谅解。

田家炳实验中学这一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学校管理、市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必须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青春期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尤其要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我局已责成田家炳实验中学作出深刻检查。在此,我们郑重承诺,我们在处理该事件上没有任何回避和包庇行为,相关调查报告已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事件发生后,由于舆论广泛传播,当事人双方精神上承受了很大压力。目前我们正会同学校、家长和有关方面,全力做好涉事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在此,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客观理性地看待这一问题,尤其不能未经调查核实就对当事女生随意冠以 “同性恋” 等字眼,这会给她带来更大的二次伤害。这是我们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真诚欢迎广大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我市教育工作予以监督,我们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回应社会关切。

随手截评论

哎。

知乎用户 狮心一片 发表

中国不是一个法制社会,而是一个理治社会

俗话说得好,道理我都懂,为什么放铁男?

知乎用户 于子昂 发表

这帮孙子

在我高中的时候 03 年时候 高中就有人这么干

有的就是摸两把 有的就 xx 了

这么多年 这帮孙子这么快就有下一代了吗

知乎用户 槐槐 发表

高中是有思想教育课的。

法律,道德,思想政治,都是必学的,即使是文理分科,高一也是教的。

看看这个学校的学生的言行,这样的教育水平,还搞什么教育?教书育人,就是这样教书育人的么?这些未成年人愚蠢,你们这些学校的老师,领导,就不觉得羞耻么?

是的,楼上各位三观极正,一边倒的压制三个愚蠢的下流的未成年人。但是能不能有一次,在这种事件发生后,大家追究一下教育?

学校究竟承担什么样的角色,应该起什么样的作用,什么样的人才配做老师,什么样的学校才有资格教书育人

杀几只鸡,就能儆猴了么?什么时候杀几只猴看看?

教育是国本,现在这样的教育,国将何立啊?

知乎用户 张楠 发表

只想说一句:

等到酿成性质恶劣到死刑都无法惩罚其罪行的未成年人犯罪惨案的时候再来修改什么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的时候,

就真的晚了。

天不悔祸,谁为荼毒!念尔遘残,百身何赎?

呜呼哀哉!

知乎用户 張潛逸​ 发表

社会上的风气怎么会这样,一句未成年可以把所做的事情化小到仅仅只是学校警告处分,未成年保护法不是这样用的吧!它应该保护受伤害的人而不是害人者。

我也是一位 les,表面开朗内心却极其压抑,我的前女友因为和家人出柜被哥哥打过,被父母骂过。最后因为她父母和一些其他原因我们分开了。 当初日本可以允许同性结婚的时候我们很开心,想着以后中国不出 10 年同性恋应该也会合法化,这样我们就可以不用活的那么累了,没想到还是我们太天真了,就中国人现在对同性恋的宽容度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宽容,我们中国电视上竟然连同性恋的作品都不让有。

有时候我就在想我们这个国家是不是病了,建国这么多年了为什么就不允许百花齐放,为什么我们这群同性恋能不能合法化要听你们这些异性恋的呐?

对不起,有点激动,当初听到这个消息好难受,因为我又一次回想到所经受的白眼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要说的很多人已经说了,说点别的好了。

有人说,现在网友一边倒的 “打死”“阉割” 等言论,跟那三个男生以玩乐心态投春药并且在事后威胁要投砒霜的言论,有什么区别。

我觉得,区别在于,后者以玩乐心态实施恶性事件,并在事后没有悔过的想法,反而以恶劣言论威胁受害人。前者更多的只是网友在认为理性教育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说出的发泄性言论。一没有实施行动,二不是威胁。而且,我觉得这种言论成为主流,很大的原因还有,网友对于国内此类事件频繁发生而法律却始终给不出一个让大众认可并且足够公平的处理结果的现象的愤怒和不满。

关于理性教育,18 岁上下,已经可以算作成年人了,能做出这种种事情说出这些言论的准成年人,我不觉得理性教育能有多大的作用。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人身上似乎很难彻底与一个特质划清界限,喜欢给人或事情下定义。这能不能说是一种自以为是?这条结论将我的回答包括在内。

单说这种校园暴力,那个男生因为女生说自己是 les 或者更复杂的原因对其极度不友善,下春药这样的事情足够让大部分三观正常的人觉得恶寒了,而这件事在一个班级里还有如此多的人参与更是让人震惊。

查询到的相关信息显示主要嫌疑人已经成年,却明显受到了媒体的包庇,仅有网络舆论对其谴责。这又是为什么?

“这个班都是我的人,除了 xxxx 没人敢为你作证”,假设这是主要嫌疑人的原话,那么他哪里来的底气说这种话?

和平年代,经济发展,物质条件丰富,新的一代生活在一个不能被完全称之为温室的相对缓和的环境之中,他们看到的世界已经和几年前的人们不一样了,信息的广泛流通让这个世界变化的太快了,可以说现在又是一个各种思想都能碰撞出火花的年代。

现在这部分人还未占到社会的主流,所以还有大规模的谴责,还会有人反思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

那你能想象吗,这个社会继续朝着未知的方向变迁下去,大部分人的主流观念会和我们现在有多大的差别,有人知道吗?

这个社会没有怎么了,会出现改变是必然的,但是之所以我们的价值观念在数千年来保持着基本的稳定,是因为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包含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道德观念,我们那经历了历史而又能持续被一代代人认可的价值观念,保护着我们走在一条被历史潮流决定的稳定的道路上。

我想这件事情更深的意义在于我们如何才能在这个信息洪流的时代以崭新的方式保存我们文明的火种,保留我们的这种 “自以为是”,我们的“自以为是” 是历史决定的,我们每个人身上的文明火种,以这种 “自以为是” 去实现对社会的拨乱反正。

我校许志强老师有一句话我记忆犹新:“碎片化阅读是必然的,信息的巨大冲击,传统文化的流失,谁都不知道未来小说的形式将会变成什么样。”

送给在座的诸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网络暴力已经让施暴的少年成了新的受害者,突然想起一句话监狱是培养罪犯的大学,一个个口口声声说要将这三个学生给杀了,愤懑的憋着现实生活中的窝囊,只能在网络上找到口子歇斯底里的宣泄。

你在这里肆无忌惮酣畅淋漓的对一个你从不知道哪个谁那看到的消息,一泻千里势不可挡的喷涌而出着你所谓的正义感。而你对事情本身压根就没参与进去过,也不深究三个男孩是否全部都那么可恶,何况很多事情亲眼见的也不会是真相。

你不吐不快心情舒畅了,但可能一个个迷途未远的孩子就被你的口水永远的推向了深渊。如果将来又一个恶人举起了屠刀,希望你能从那被划破的空气中感受到你现在咬牙切齿的恨意,从那泛着寒光的刀刃上看到你现在的义愤填膺恨不得一脚踹死他的凛然正气。

曾经的你逼走了一个又一个令人尊敬的大 V,事后哀悼会上你也没忘添上一句劣币驱逐良币然后点个赞。

后来的你又被一个又一个军师、童谣之流忽悠的掏出了大把的感动然后再接着掏着干瘪的钱袋。哦,对了钱袋你未必干瘪,但前者你肯定不会欠缺,那波涛汹涌的感情能把泰山一浪拍成沙滩。

现在的你又发扬着只要倒下就要猛踩几脚的精神成功的跟上了大部队,又做了一次风口浪尖的弄潮儿,限量绝款只属你自己的弄潮儿。嘘,其他弄潮儿追上来了,加油哦,你最棒~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只想说,人渣和年龄无关。小有小渣,老有老渣,这种人不送少管所留着过年。

另外再附一张人渣的图,这些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是真的牛批,不知道他女朋友看到会怎么想。

知乎用户 飞先森 发表

本文没有任何干货,只是自己的一点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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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校园暴力曾经的承受者与施加者与旁观者,我想说其实这种事情真的很正常。

作为一个支持同性恋的非同性恋者,我想说,其实中国对于同性恋的认可度很低。

小学的时候,我是一个白白瘦瘦的小男孩,成绩也不是很好。我小耳畸形曾经做过手术,左耳的软骨来自于肋软骨。医生曾经特意嘱托过:近年最好不要有强大的外力去触碰。

但是,他们会用手去打我做手术的耳朵,会在全班的面上叫我残疾儿童

你们猜我会怎么样?默默忍受?

不,因为班里还有一个更好欺负的人,我会把我的怨气是放在他的身上:如果他偶然路过,我会二话不说上去就动手打。

到了初中,来到了一所几乎没有小学同学的初中,我开始叛逆,也许小学那段的经历改变了我,我变得争勇斗狠,开始打架抽烟。不过也正是小学的那段经历改变了我:班上有一个人经常受到欺负,我却从来没有做过任何欺负他的事。现在想来也是十分自豪的。

初三努力学习了一把高中成功进入了一所重点高中,很庆幸,再也没有了校园暴力,虽然也有人叫我一只耳什么的,但是可以看出来都仅仅只是玩笑。就这样平稳度过了三年。

以上全部是在北京度过,有校园暴力,但是少有同性恋的厌恶者,我们初中班级就出现了 3 个男同性恋,没有人会去嘲笑或者厌恶他们。

大学没有在北京,而是去了另一个省会城市:太原。如果说北京是一个比较包容同性恋的城市,那么太原可以说对同性很不友好。在班会,导员曾经义正言辞的说:我觉得同性恋都是变态,反人类的一些东西,违法自然的基本法则。讲真的,其实当时我都惊呆了。因为从小不论是父母的教育还是什么反馈给我的都是人有选择自己爱人的权利,所以我很不能接受辅导员的那番言论。但是看四周的人似乎都很认同,我感到了深深的恐惧。别忘了,我去的是太原,也算是一线城市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问我恨那些人么?恨,恨之入骨,如果可以,我恨不得把他们全部杀死。我想我曾经欺负的那个人也一定是那么想吧,不过如果他真的杀了我,我觉得我确实应该被杀。

在《百鬼夜行——阴》里面看到过这样的描述

名为 “天真无邪” 的凶器是如此毫不留情。
  ——那一天……
  那一天,孩子们围绕着杉浦嬉闹。刺耳的喧闹欢声忽左忽右、此起彼落。视线所及,净是可爱的笑脸。
  不知是哪个孩子突发奇想,忽然攀吊在杉浦脖子上。当然了,杉浦并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而生气,依然像个蠢人般亲切地傻笑。  孩子们愈玩愈厉害。
  一双双可爱的小手伸向杉浦的脖子,非常沉重,也很疼痛,但杉浦仍然呵呵傻笑。
  孩子们更加得寸进尺了。
  杉浦开始觉得苦痛,但是抓住脖子的小手愈抓愈紧,手指深陷于颈肉之中,但他依然不想采取高压态度命令孩子放手。不久,连声音也发不出来。  他轻轻抵抗,试图甩掉孩童。但处于兴奋状态的小孩子自然不可能理会半吊子的抵抗。“够了,住手!” 但这可不应该是边笑边喊的台词。
  当然,孩子们不懂
  ——无法沟通。
  杉浦发觉自己的感受无法传达给这些纠缠在身上的小生物。至此,杉浦突然情绪爆发了出来,他粗暴地摇动身体,高声发出歇斯底里的吼叫,用力甩开孩童。  被甩飞的孩子惊呼出声。
  ——糟了。
  ——或许害他们受伤了。
  那之间,杉浦恢复了身为社会文明人的理性。若是对孩童发怒动粗甚而造成伤害的话,届时不管用什么藉口也无法获得原谅——  但是他的担心也只有那么一瞬间。
  因为孩子们更加兴奋地包围起杉浦,原来刚才的叫喊并非悲鸣,而是欢喜之声。这些幼小的异界之民满脸笑容,伸出枫叶般的小手再度缠住杉浦。
  他感到毛骨悚然。
  曾经一度决堤的恐怖感接二连三地满溢而出。  对杉浦而言,这些小孩早已不像人类。他仿佛想驱走鬼魅一般,奋不顾身地推开一一涌上的孩童。然然在天真孩童的眼里,杉浦有如滑稽舞蹈般有趣的动作只像是游戏的一部分。
  不管从来不曾出言斥责的亲切教师反应多么异于平常,对于亢奋的孩子而言并不具备任何吓阻力。纵使杉浦早就真的发怒,纵使变得高亢的吼叫中潜藏着恐怖,依然没有任何人察觉到教师的细微变化。
  结果——
  身为社会一分子的克制心无法胜过个人的恐惧,杉浦粗鲁地推倒孩童,并动手揍了两、三个孩子。  事态演变至此,这些幼小的异界之民才总算发觉教师的异状,不安的情绪迅速传染开来,一眨眼间——全体学童将杉浦视为敌人。
  但是见到学生的眼中闪烁着敌意时,杉浦反而稍微松了口气。不管如何,至少自己的想法总算传达给这群孩子了。
  但是安心感持续不了几秒。
  细白的小手又再度伸向杉浦。杉浦以为这是孩子道歉或和解的表示。然而,正当他为了接受他们的道歉而蹲下时——  小手瞬间掐住了他的脖子。
  那名孩子面带笑容。
  杉浦喊不出声来。
  小孩子的力气真是不能小看,被勒住脖子的杉浦马上感到脑部充血,意识逐渐蒙胧。其他原本哭泣、害怕的孩童很快发现情势已经逆转。杉浦再次受到无数小手攻击。只不过与一开始不同的是,这些攻击明确针对杉浦而来,而且还是处于压倒性优势下所做出的攻击。  他觉得自己死定了,于是使出吃奶力气将孩子们甩开,大声吼叫,粗暴地大闹一番,最后全力冲刺离开现场。
  回想起来,杉浦的行动未免太缺乏常识了点。不论古今东西,从来没听说过学童在嬉闹的过程中因不知节制而勒死教师的事件,也不可能发生。不,当时的杉浦也知道这个道理。
  ——但这不是能理性解释的。
  不是能轻易解释的。在这之后杉浦也都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

恐怕这是很多施暴者的心里吧。施暴而不自知,这才是真正恐怖的问题所在。所以才会出现之后的 qq 群里发出来的各种消息。在他们的眼里,这一切不过是无伤大雅的玩笑,不过是看你一个人可怜而施舍给你的存在感。

那些不说话保持沉默的旁观者,我也不会怪你们,引用知乎中匿名用户的一句话(侵权删):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别去照亮别人。但是,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洋洋;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热量的人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指出错误的勇气,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振聋发聩的发出声音,所以我理解你们。

至于那些说损坏学校名誉以及去攻击蔑视那个女生的人,纪伯伦曾经这样说:世上的罪人,很多犹如在沙漠里迷失的旅人,他们虽然犯罪,却又值得同情。但那些在流沙间阴笑着将掉队的人指上死路的人,才是真正的坏人。他们是真正的为虎作伥的人,是我国数不尽的校园暴力的培养基。他们才是真正的恶人。

不过似乎转念想来,其实每个人都是一个受害者,而真正的恶人其实是教育。

我记得我小学的时候,我们的思想品德课老师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至此,我们就在没有上过思想品德课。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老师在思想品德课上说的:思想品德没什么可学的,你们看看书,我们学数学来。我是北京重点小学的,这是首都,其他地方我想都不敢想。

初中,老师关注的永远是那些好学生以及坏学生,很不幸,我是坏学生。记得初二的时候,因为一次上课说话的问题,跟班主任一直耗到了 6 点 20,当时我们是 4 点 20 放学。原因只是因为我没有说话,她觉得我上课说话了,并且让我写检查。结果是鸡蛋自然碰不过石头,不过检查是我妈给我写的。初三的时候比较淘气,曾经因为向物理老师的口袋里塞废纸而被班主任留下来,一直挨训,我们是 5 点 20 放学,6 点 20 物理老师已经让我走呢,但是班主任仿佛还是骂的不过瘾,一直骂我到 8 点 20。给我的母亲打电话,当着我的面说:这孩子太缺德,他肯定考不上 171(当时我想去的学校)。我妈只是沉默,然后敷衍了老师几句,挂掉了电话。回到家中我妈看着我,但是我依然是一副发狠的样子。俩个人对视了一会儿,我妈说:委屈就哭出来吧,我知道你委屈。当时就再也忍不住了,那次可以说是我哭的最凶狠的一次。至此,我妈顶住家里父亲的压力,把我从学校接了回来,在家自学。从一个只能上职高的成绩,让我成功进入了 171 中学。对,就是班主任说我肯定上不去的学校。接到通知书第一件事儿我就是给她打了一个电话,为了嘲讽她。但是,我的初中数学老师,我却记忆深刻。她不会因为你的成绩而去嘲笑或者看不起你,她会先看你做人。对,这就是初中,**老师会当着你的面击碎你的理想,把你贬低的一无是处。**至少,现在我还恨我们初中班主任。

高中有幸进入了我梦寐中的高中,那里的老师可以说是我一辈子要感谢的。可以说他们对我的的正面影响无比的大。高一的班主任是语文老师,至此,我爱上了语文。高二高三分班,班主任是年级组长,物理老师。虽然说现在不赞同体罚学生,不过他会偶尔打学生(当然不会很疼),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谁因为被他打过而去恨他。相反,不管多么闹得学生都对他很服气。可以说,如果将来我有任何成就,我一定会回去,会给我曾经的高中母校建设。对,北京 171 中学!如有校友可以联系啊~

大学出了北京,会有人查寝室,8 点上课,要求 6 点 40 必须起床。(不过大二就已经取消了)周一会有升旗,不论春夏秋冬,6 点 40 必须操场集合,升旗 10 分钟然后就没了。至于我们所熟知的知识产权保护什么的,对大部分人而言只是玩笑。他们会因为我在 steam 上购买正版游戏而去觉得我有病,会因为我买正版光盘而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至于老师,更不必说了,厌恶同性恋。更有甚者,有一次考试,一个男老师好像是恋童癖一样一直看着我,由于我本来全部是临时背诵的,他一直盯着导致紧张全部忘记了。没有办法,白卷等补考。但是,谁能想到第二天他跟他们班的学生一脸自豪的说他监考的时候一直盯着一个人导致他不能作弊考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交了卷子,并且告知了我们辅导员。说真的,我到目前为止也在每天诅咒他出门被车撞死。

以上,我感觉,我们没有教育,我们所做的仅仅是读书,仅仅是学习。但是,忘记了交给学生如何做人,什么才是正确的三观。我们所做的仅仅是告诉他们如何去服从,必须听老师的话。但是我们没有交给他们向错误的东西说不得勇气。包括升旗,我知道这是爱国主义,但是,如果这个国就是让我比平时早起 40 分钟只为了站 10 分钟的话,那么这个国我不爱也罢。不过,我很庆幸,我有一个理解我的妈妈,我初中有理解我的数学老师,我高中所有老师都很理解我。他们虽然也是在这个教育制度下的,但是,他们告诉我了那么多如何做人,什么才是正确的三观。

我觉得,这次曝光的这个事件就是对我国教育体制的一次大大的打脸。从上面老师开始就三观不正,你还能指望他们教出来的下一代三观多么正么?

当然,教育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国外也有校园暴力,也有对同性恋的极度厌恶者。再教育这个方面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不过别的国家我不清楚,我觉得,我们国家这是有点顺着河流走到入海口的感觉。

至于关于那三个人的处理,我认为处理的可以了,他们已经受到了应该有的惩罚——网络暴力的惩罚。依法治国与法理不外乎人情是同时存在的。我们不更不能因为这种事情就去废除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那样对未成年人真的是一种悲哀。

知乎用户 Mrkun 发表

家庭不是法外之地,结婚证不是暴力许可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什么学生,未成年人成了法外之地?为什么学生证成了暴力许可证???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群体为视角,而没有以个体为视角。

知乎用户 曹惟新​ 发表

这是仇恨罪,可惜中国没这个罪,这几个男孩前途毁了不是应该的么?不毁才不正常,不公平。圣母婊都特么哪冒出来的啊,这时候还有人说他们都是孩子,都下春药了还孩子个屁孩子,都快生孩子了吧!

知乎用户 icy popo​ 发表

有的时候,觉得这个社会的正义感,就像一张面巾纸一样薄,勉强可以遮羞而已。

错的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错,只会在发现事态严重之后感到害怕。害怕并不是了解自己到底不对在什么地方。

* 取向这件事,完全是私人事件,任何站在道德制高点呼唤从众主义的人都应该去好好读书,我也不想跟歧视别人的人废话。

其他的事情,除了我们自己要懂得保护自己之外,我觉得有个观念很重要,不主动惹事,但是奉陪到底。

原谅,宽容,这些美好的字眼固然美好,但是对于一些人却并不适用。美好的字眼,要用在讲道理的人身上。觉得女方闹大事情不讲理的那些人,我给你一刀然后微笑对你说对不起,你原谅我好吗?

有时候,我们的强悍,是为了保护更多的人免受无妄之灾。

知乎用户 爱晨 发表

找国内部分娱乐公司的操性,估计又什么唐文武,陆泽什么的都可以签约出道了……

知乎用户 毛毛怪 发表

我是去年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看到这件事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惊!为什么竟然还会有人去喷那个女生!后来看到截图里当事男生和同学对这件事无所谓的态度,更是有种心寒的感觉⋯⋯

竟然在我们这所谓法制社会之下,还会有法制教育如此底下的地方!这学校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到底有没有!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都喂了狗吗!还是直接就只要成绩其他什么都不管了!才导致竟会出现如此三观!

先不提每个人不管有什么特殊,都是应该被尊重的!你们用这样一个肮脏的手段对付一个女生,首先就失去了你们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再次,这 tm 手机违法的!是犯罪啊!我就想问问当地警方哪去了!涉事人均已满十六,已经可以承担起刑事责任,完全可以对他们进行法律制裁!让他们为自己所做付出代价!

另外,那个女生,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都不要放弃为自己争取公道!这件事现在也就在网络上传开,你叫一家新闻媒体报道一下,让全国唾弃他们!既然学校家长的教育没有到位,就让全国来教育教育他们!让他们懂得后果!你这样息事宁人的态度很危险知道吗!这样没有让他们付出代价,他们永远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更会变本加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我相信这个社会还是有公平正义存在的!

知乎用户 孙傲 发表

把这些孩子送到美国吧,这里的确是地狱。

知乎用户 keyes 发表

整个班,不,还有所有认为 “这很正常” 的人全是「不友善」。

真是不打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痛,想想你自己 / 你的小女朋友被别的男的下了药,要是你能一声不吭算我输。

有时候还是很感谢知乎,让我了解还有很多和 “正常人” 不一样的人,以及如何去平等对待他们。

知乎用户 联合红星​ 发表

那些警察应该怎么处理?如果调查清楚就是他们不作为的话,起码革职吧,因为他们不配啊。

知乎用户 小萝卜 发表

高二的时候我放书包里的钱被偷,一共 2500 块,小偷是我后桌的那个人,这个人爱显摆,可是大家都知道他穷。。。

他偷了我的钱就去买新鞋子和新帽子,还请他喜欢的女生吃饭,花钱突然开始大手大脚,可是大家都知道他穷。。。

我告诉老师,然后找他对质,他说是他爸妈给的,老师直接打电话问他父母,是谎言,然后他说偷了 1000,可是我没了 2500,老师问我有没有记错,我 tm 怎么可能记错,这是我要买衣服的钱,冬天很冷的啊,然后他又说就偷了 1500,最后说偷了 2200,他就是那么任性。。。

后来教导主任来了,让我别说出去,给他办了劝退。

但是

我们班的有那么一些人觉得不就是偷了你点钱么,至于把人家弄退学吗,太过分,说什么大家都是同学,何必呢!!!!后来还有人传谣言说是我诬陷他!!!

难道我追回被偷的钱有错???

学校为了他好才让他退学也怪我???

社会上有些人就是这样!!!!现在想想,也是我那个时候太年轻,应该叫警察才对,毕竟 2500 够立案了。

知乎用户 迷之火火 发表

和谐社会下的中国梦,科科,那些优点本事的,当官的都想方设法往国外跑,他们最知道是怎么回事

知乎用户 VIK JAR 发表

贴吧上有人爆出了三个人的信息…… 三个人都是 97 年

什么时候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修改一下?这个女生差点就被毁了,他们班这群垃圾。讲真,这群垃圾千万不要考上大学,否则也是社会的人渣,三观这么歪

知乎用户 一只霸气的豆豆鞋 发表

这件事可怕的并不是女学生被下药本身,而是事发后大家的反应。

学校想方设法隐瞒,而她周边的好多同学竟然觉得这件事这个女的很过分,他们的逻辑是你虽然被下药但是木有事,给我们学校造成多大的声誉影响,给下药的那几个男同学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刚知道的时候想,真的是日了狗了,高中生啊,基本的是非观都没有,还学了不知道哪来的乱七八糟的道理,后来想了想,他们真的是自私到骨子里,想的大概是你怎么样关我屁事,我学校声誉不好对我不好。

上大学的时候,马列老师跟我说,研究证明,中国这个人均收入水平的时候,人性最为恶劣,今,深以为然

知乎用户 我仿佛在梦里 发表

我就怒了,下春药这东西我上学那会儿也有,但是那帮孙子都小心翼翼,要不是和我关系好,我也不知道他们干过这种事儿。

现在这种事儿都能光明正大的做了?!?!?!?

知乎用户 假发 发表

这样的事情,太令人心寒了。首先性取向不同就是异类,就是被歧视被羞辱的对象,何其愚昧无知。其次,总有人说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怎么不欺负别人就欺负你,你自己也有问题!什么时候自我检讨自我反省用在受害人身上?还有人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闹的太大对谁都不好。社会风气太悲哀了,什么叫闹?敢情人家要靠这个出名还是赚钱?如果都不是,那么人家要的只是公平正义!如果这叫闹,那就闹的大一点!至于说反正没出什么事,宽容一些,影响学校的圣母,脑容量太小,估计无法理解人话。那三个男生,说道歉认错,那是看事情大了,自己有可能受惩罚了,形势面前不得不低头,有何真心悔过?就像网友分析的,去药店买药放在女生饮料里,目的只有两个,要么等女生药效发生当众羞辱,要么意图强奸,前一个可能性最大。十七八岁,不懂事?不是强奸羞辱就可以了吗,真的发生了,女生不堪羞辱自杀了是不是还有人说是女生傻想不开心理素质不高?为什么总有人为犯错者开脱?做错什么事就要受到相应惩罚,并不是所有错误都会得到原谅!

最后说一句,这个女孩子做的对,知道告诉家长而不是瞒着。我们应该让孩子知道,我们不惹事,但也不怕事!出了什么事情父母永远都会和你一起解决。

知乎用户 Hyacinth 发表

时机不对,因为这个女生面临的是高考,我个人认为,高考比这几个人渣重要。我一直觉得这个妹子和她的家长应该坚持到底,但是我自己都知道不乐观。从剑网三吧看到帖子,我就知道这事儿最后肯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是学校不希望自己的学校出现丑闻,二是没受到实际的伤害,警方肯定会主张调解而不是立案,三是犯罪方人多势众,难保这群罪犯的父母亲戚中有没有什么厉害的人,或许就一个电话…… 大家懂得,四是妹子有心给自己出口气,但是她的父母觉得女儿没受到实际伤害,而且已经转学,最重要的是面临高考,不想节外生枝影响高考,所以私下可能也劝了女儿?

我国在校园暴力方面打击力度一直不大,所有人都没有形成 “校园暴力也是犯罪” 这种思维,最后的结果就是,绝大部分校园暴力都以开玩笑和道歉结束。闹到开除的都少之又少。

面对这种现状,需要指责的不止是实施犯罪的学生,还需要教育部门的反思和法律方面的完善。近几天,家庭暴力这方面已经立法,希望下一步就是关于校园暴力的措施。

最后,祝妹子高考顺利,这段经历对你而言是不一样的经历,希望你不止从中看到黑暗面,还能看到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自己以后做人做事的准则。

哦,还有,那群说妹子做的绝的,祝你们他日被下毒哦!记得到时候原谅下毒的人啊,毕竟你们一个个都是圣母下凡,凡间配不上你,赶紧上天吧。

另外那几个主谋,预祝你们几个全部的亲戚朋友都能看到你们走入高墙的一天,监狱也可好玩儿了,快去啊!呵呵

知乎用户 曙色 发表

我听说在我们当地职中,有一个小女孩被强奸了,但是我听他的女同学转述给我时当时的那种语气,让我觉的三观尽毁,说受害者骚浪贱,才会有这种结果,言语之间满是鄙视 。虽然和题目没有关系但是结果肯定和这差不多。希望有人能看到。

知乎用户 tian​ 发表

你做了或者未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为这个的世界的未来投票

知乎用户 LoveYayoi​ 发表

本来打算来分析下这个案件的定性,之前已经有人回答了一些,我就再全面的梳理一下可能成立的罪名。也有评论在看到有人说这个案件很难入刑之后就来反驳 “难道法律就一定是对的么”。这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这是两个问题,一是现行法下,一个行为是否能够入刑,二是现行法规定是否有缺陷应当如何修改。

1. 行为定性。在现行的中国刑法下,这次的下药事件几乎就是个三不沾,行为很恶劣但几乎没有一个法条能精确打击。

1)投放危险物质罪。现行刑法下已经没有投毒罪,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扩大了投放物质的范围。且不说危险物质限于毒害性、放射性、细菌病原体,单就本罪作为 114 条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个分支,这个罪的成立也要求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实践和理论上的标准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这种针对特定人的投毒,就算投的是剧毒,也只能成立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林森浩案就是如此,虽然媒体上一直说的是投毒案,但检方公诉和法院最后定性的罪名都是故意杀人罪。朱令也是如此,如果凶手最后能被抓到,也只成立故意杀人罪,而非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罪。

2)故意杀人罪(未遂)。之前看新闻以为下的是砒霜,所以还觉得有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可能,后来发现下的是催情药物,那么故意杀人未遂的可能性都被排除了。至于后来威胁妹子要下砒霜,这个行为撑死了算个犯意表示。不过如果调查显示这几个男同学不仅威胁要下砒霜,而且事实上已经去准备了砒霜,那么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预备)来处罚,但目前的调查里没有显示他们有没有准备,所以不好说。【看到好几个答主在说未遂的事,说起来未遂的确是国外刑法上罚与不罚的边界,但我朝的罚与不罚的边界被提前到了预备,所以讲未遂还是受到国外刑法影响了】

3)故意伤害罪,大概至多是未遂,因为没有出现结果。我朝刑法的故意伤害罪要求轻伤以上才能成立本罪。关于轻伤的定义现在最新的官方规定是 2013 年 8 月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其中,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其他对于人体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总而言之一句话,通常是有形的物理损害比如缺胳膊断腿,或是功能性障碍,比如一段时间内的失明之类。而这次案件中,这种催情药物虽然也能使人感到身体不适,比如脸红心跳呼吸急促什么的,但还没达到官方给出的轻伤标准,so 没办法成立故意伤害罪。刑法上的轻伤听起来很轻,但在现实中已经是非常严重的伤害。举个例子,去年的南京虐童案,网上曝光的照片看起来那么触目惊心,到法庭辩论阶段对于达到轻伤都有争议。轻伤的标准中要求挫伤达到 10% 才能成立轻伤,但辩方就用之前司法部(还是啥?反正比较官方的)教材中对于挫伤的计算定义,其中皮内挫伤是不算在内的,如果不算在内,孩子的挫伤面积就无法达到 10% 也就不构成轻伤。最后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应当采取司法部的那个教材里的定义已经过时了,应当采取学界对于挫伤的权威学术定义,才把皮内挫伤算在内从而肯定了故意轻伤的成立。另外伤害罪成立未遂的范围很小,通常是造成什么结果定什么罪,如果是轻伤结果定轻伤,重伤结果定重伤。未遂的情况通常是比如拿着硫酸去泼人结果没有泼到,大概能成立重伤未遂。这要求行为对人体生命安全有高度的危险性,至于这种催情药物,通常是难以达到这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危险性的。总而言之,我朝的故意伤害定义是结果导向的,而且对结果的限定十分严格,在没有出现轻伤以上结果时,这个罪是很难成立的。

4)虐待罪。我朝刑法中当然也有不要求结果,仅就行为中是否使用了暴力手段进行处罚的罪名,但这些罪名的成立多多少少都有其他方面的限制。比如第 260 条虐待罪,理论上并不要求造成轻伤以上才能成立本罪。但虐待罪的对象仅限于家庭成员。260 条之一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对象仅限于监狱、看守所里的罪犯、犯罪嫌疑人,这个罪名的设立跟当年很多罪犯在监狱里莫名其妙死亡的事件有关系。同理,刑讯逼供也是一个不要求出现轻伤以上结果就能成立的罪名,但这一罪名限于刑事追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证人使用暴力的情况。于是,这次事件中因为加害被害双方当事人是同学,而不是家庭成员所以没法成立虐待罪。理论上认为家庭成员的范围很窄,除了血缘关系之外,要么就是以正式的收养关系协议为准。再比如南京虐童那个案子,被害人只是寄住在被告人家里,存在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但却没有正式的收养手续,这样的情况都被认为不属于家庭成员,因此没法成立虐待罪。换言之,如果不是像前面讲的那样,法院采纳了学术上对挫伤的定义认定了轻伤的话,在只有轻微伤的情况下,被告人就不能按照虐待罪来处罚了。不过这个观点我个人不赞同,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在没有正式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果能肯定双方事实上在共同生活存在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时,可以认定为家庭成员,虽然民法上对家庭成员的认定比较形式,但刑法上从虐待罪的保护法益角度对家庭成员做扩张解释是可能的,而且也并没有损害国民对这个概念的可预测性。

5)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也是一个仅要求暴力手段而不论伤害结果的罪名,但这个罪名要出于流氓动机(这个倒是符合),还需要损害公共秩序(要宽泛的解释公共秩序,我觉得本案中这个也符合)。但是寻衅滋事一条中明确说了殴打,追赶、堵截、辱骂这些行为,下药的行为虽然可恶,但却不能被类推为上述行为。所以不成立寻衅滋事。不过如果这几个人在生活中有各种追赶堵截辱骂被害人行为的,按照这个罪来定倒也不是问题,但这并不是针对下药这个行为来说的。如果是 79 年刑法的话,这个案子铁定按寻衅滋事罪的前身——著名的流氓罪给定了。

6)强奸罪或强制猥亵妇女(预备 or 未遂)。考虑到催情药物这个情况,可以考虑的是强奸罪或者强制猥亵。如果几个男生下药之后将被害人奸淫的,成立强奸肯定没有问题。这次因为药性没有发作,没有达到既遂。那么就要考虑是否成立预备或未遂,通常准备工具(药物)属于预备阶段,已经下了药是否能认为已经跨越了预备的界限进入未遂的阶段是可以讨论的,美国的模范刑法典里有很多的预备行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算作未遂,在中国也是如此。更何况我朝的预备原则上都是可罚的。

无论是预备还是未遂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积极追求实施强奸的行为决意。行为人可以辩称自己只是出于羞辱被害人的故意,不是强奸的故意。不过人主观上可以同时具有多种动机,羞辱和强奸的故意并不是互斥的,所以不能说我是羞辱的故意所以不是强奸的故意。问题在于要如何证明他们有强奸的故意。如果没法证明,那么就只能罪疑从无,这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能为了这一个事件破坏这个重要原则。强制猥亵也是同理,这俩罪在理论上都是亲手犯,如果他们没有自己动手奸淫或威胁的意图,就很难成立的。【当然亲手犯这个概念本身理论上问题也不少,至少德国法上强奸罪不是个亲手犯。到现在也没看到文献讨论是谁最早开始说强奸是个亲手犯。】

7)侮辱罪(未遂)。我个人觉得定罪把握最高的是侮辱罪。从手机和 QQ 的聊天记录看几个学生羞辱被害妹子想让她出丑的意图是非常明确的,只是因为药物未发作因而未达到既遂。这里还取决于这个春药到底是个什么作用。以前看到的科普说大部分的催情药物只能使人在性行为阶段感到更加兴奋,而不会让人无缘无故产生性冲动。如果是这样的话,几个男生所使用的手段自始不能达到侮辱的目的,因为女生无论如何都不会发情,那么属于不能犯未遂。如果只是因为偶然的原因比如被害妹子所说的来大姨妈了,所以才没有达到目的,就属于能犯未遂。不过这个不重要,中国刑法理论传统上还有实践中无论是能犯未遂还是不能犯未遂都是要处罚的,这一点和美国德国是一样的,只有隔壁的霓虹刑法上明确认为不能犯未遂是不罚的,不过后者对不能犯未遂的界定非常严格就是了(所以跟美德差距也不是很大)。现在理论上主流的学者很多是霓虹留学回来的,所以学理上很多人认为不能犯未遂是不应该处罚的。不过侮辱罪本身才三年以下,未遂还要减轻,受到的处罚量并不大。加上侮辱是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只有妹子提起了告诉,公检法才会介入。到底是妹子没有提起告诉,还是迫于学校和公安的压力没有提起告诉,还是因为不知道这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而没有专门提起告诉,情况就比较微妙了。

8)非法持有毒品(误)。因为之前被科普说普通的催情药物不会让人产生性冲动,海洛因还有冰毒这些毒品是会让人产生性冲动的,所以一开始我还以为这几个学生是给妹子下了毒品,那么非法购买、持有毒品的罪名肯定可以,当然如果在别人不知情的时候投入毒品,按说毒品也有致死危险应该也能成立个故意杀人(未遂)。不过既然后来知道只是催情药物,没有毒品的成分的话,这几个罪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所以综上所述,个人觉得成立侮辱罪的未遂的可能性比较大,其他的法条都是看上去符合仔细看看构成要件又不符合的那种。

2.“为啥校园霸凌事件在美国就是重罪在中国就没事,一定是司法机关执法不严,存在司法不公,闹事学生有背景,公安机关才不立案的。”

最近看到宫崎市定老先生写的中国史,序言中有个很形象的词叫做 “词语的独立行走”。大概是说看到中国有这个概念,日本有这个概念,就认为中国的情况跟日本的一样,在看到抽象词语之后就脱离事实进行完全的抽象思维。这种情况在刑法上我觉得也是存在的。比如中国有伤害罪、美国有伤害罪,校园霸凌在美国属于重伤害罪,所以这种虐待欺负同学的行为在中国也属于伤害罪。如果司法机关没有按伤害罪定罪处罚就一定是有司法腐败,有不可告人的内幕。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司法机关挺冤的,莫名其妙地给立法背了锅。前面已经说到,中国的伤害罪是结果导向的,要求轻伤以上,而且轻伤是很重的伤。一般意义上的殴打行为原则上都不在伤害罪的成罪范围内。中国的虐待罪又只限于家庭成员,摊手,按这个来司法机关就没法判,当然如果导致轻伤、重伤甚至致人死亡还不判的话那就有枉法裁判的问题了。

法律一定是对的么?当然不是,所以才需要修改。要修改得先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以结果论的伤害,只有达到轻伤以上才能入刑,以行为论的虐待殴打行为只在极小的范围内才能成罪,更不用说对于伤害的解释几乎只限于有形的物理伤害。这样一来,现行刑法对于侵犯人身法益的行为的处罚范围就变得非常窄。

北大法学院的储槐植老爷子有个著名的论断,认为中国的刑法是厉而不严,个人觉得在人身伤害犯罪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人身伤害犯罪的罪名中有挂了死刑的,这是厉的一面。并不是所有对人身体的攻击都被纳入刑法,则是不严的一面。许多国家都在立法或司法上事实上废除了死刑,这是不厉的一面,但任何对于人身的攻击都会被纳入刑事制裁的范围内,这是严的一面。

国外虽然在法定刑上跟我朝没得比,但却有很多很容易就入罪的低度犯罪。美国有单独的企图伤害罪(Assault),日本刑法除了伤害罪还有较轻的暴行罪,扇人一耳光虽然没有造成生理机能上的有形伤害,不构成伤害罪;但给人带来的痛觉可以构成暴行罪。德国刑法伤害罪包括了虐待(Misshandlung) 和健康损害两个支项,后者要求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病理上的不利变化,前者则只要给他人造成身体上的不舒适感即可,大致相当于日本的暴行(我还在跟我的日本同事求证这两个概念是否完全一样),所以扇人一耳光的行为在德国法上构成身体伤害罪。这种给人下催情药水的行为,虽然不会带来长期的身体健康损害,因此不符合健康损害这个构成要件,但能够给人造成暂时性的呼吸急促心跳加快就足以被当成是给人造成身体上的不舒适感,符合虐待这个构成要件,成立身体伤害。

加上德国法上还有各种身体伤害的加重构成,使用棍棒的殴打,不仅成立普通的身体伤害罪,还可以按照严重身体伤害罪、危险身体伤害罪进行处罚,这样一来刑罚量也上去了,体现了对其所使用的恶劣手段的严厉评价。除此之外,还有强制罪 (Nötigung),通过暴力或胁迫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这次事件中几个男生要求被害人不要声张否则就下砒霜,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强制,然而在中国只有使用暴力胁迫要求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可以成立抢劫或敲诈勒索,威胁他人不要声张的行为却没法构成任何一个罪名。

除了这些最显而易见的区别之外,我国理论对于伤害行为的解释也比其他国家要窄。虽然前面说伤害罪是一个结果导向来定义的犯罪,但理论上也认为伤害行为必须使用有形的暴力手段,这使得伤害罪的成立收到手段的限定范围更加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艾滋病人在未告知对方的情况下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导致对方感染艾滋病,这一行为在德国法上成立故意伤害罪一点问题都没有,争论的焦点仅仅是考虑到艾滋病的致死率这个行为能否构成故意杀人。但这在中国导致对方感染致死病症按照通说都不能按照伤害来算,一方面鉴定标准中没有这一条,另一方面发生性关系不算暴力手段。有少数观点受国外的影响也认为可以构成故意伤害,但多数认为应该按照故意传播性病罪来定,但是故意传播性病罪的法条中明确说的是明知自己有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这显然比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要窄的多。这个观点反正我不能接受,我还是觉得以故意伤害致死来定会好一点,不然好多骗婚的 gay 们都要逍遥法外了。

所以面对校园霸凌以及其他未造成轻伤以上结果的暴力行为,刑事立法层面上,降低伤害罪的入罪门槛才是重要的问题。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法益,应当得到最周延的保护,任何一种对他人身体和生命的攻击,即便攻击程度很低也应该被作为犯罪来处理。或者采取德国的模式把对身体的虐待也作为身体伤害的一个分支,同时在结果上把入罪门槛下降到轻微伤,或者采取日本和美国的模式设置单独的暴行罪或企图伤害罪。同时把我朝刑法上对家庭成员的虐待行为作为身体伤害罪的特殊构成进行规定,加重法定刑。不过这样的做法会有其他的顾虑,比如并不是所有公众都能接受扇人一巴掌构成犯罪,而且一旦这么轻微的行为也入罪的话,司法资源会被大量耗费在微罪上,管控效果也并不一定好,现在理论上对酒驾入刑的社会效果已经有许多负面评价了,据说还不如当年的行政拘留十五天管用。最后单纯的刑罚手段难以治理广义上的校园霸凌行为,比如各种冷暴力,因为根本没有实施任何有形的暴力手段,只是单纯的不理你疏远你嘲笑你,那样的行为很可恶,但却不能用刑法来治。

最后,我爸当年是这么教育我的,在人家第一次想欺负你的时候一定要狠狠的反击,不管打不过打不过,如果有一群人就逮住一个往死里揍,要让对方知道你是不好惹的,然后他下次要欺负你的时候就要好好考虑下行动的成本了。然后姐就成了一个女汉子。。。

知乎用户 夕颜 发表

其实还有一点:这部分学生们是按照关系亲疏、了解多寡来选择支持哪方。跟自己关系好的无论他做了什么,都觉得他没有犯错。

这点很多年前就有了,可能随着时间流逝,部分人改变了想法,部分人已经越难矫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每次看到这种事情我都会提心吊胆的担心自己家的小公主…

知乎用户 云何 发表

我想到了一句话,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以及,错误的民意也是民意。

呵呵。

知乎用户 BruceZ​ 发表

一直喜欢用这个方法评价一件事情。

价值判断:男的错了。

价值选择:交由正当程序解决。

启示:遇事要用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知乎用户 徐东 发表

犯罪的成本太低了,更何况有时候又不一定严格执法,人成长过程中本来有恶有善,有的恶还认识不到错误的程度,再加上只能舆论说说,过一段时间不是看点了,或者又出现了新的事情,没多少人注意,没有对错误的惩罚,怎么能以儆效尤。

知乎用户 幻梦紫蝶 发表

高二,我同桌,男的,他茶杯里被倒了风油精,我亲眼看到的,我知道我同桌一回来就有喝茶的习惯。然后平时周围那些好学生都视而不见有的还起哄。我一个人快上课了,拿着他杯子出去,几个女生叫住我,说 XXX , 不能往里面加水啦。然后我把里面水和茶叶全倒了,他们也没想到我会这样干。后来我那同桌也不知道我是为他好,还说我为什么把水全倒了。我旁边同学怎么讲,她讲我怎么那么关心我同桌。我就纳了闷了,我知道他们加风油精只是好玩,但这尼玛出了事怎么搞

知乎用户 Dalier 发表

爱荷华大学的学生,因为在网上发要杀死老师的言论就要被开除。

这不是到底投没投毒,杀没杀人成功的问题!!!

而是,

你们几个男生从一开始就存了害人之心,

到头来怕了说自己是 开玩笑? excuse me?

首先,

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么?

都说要考虑孩子的未来,放一马。

但是这样的人,

放在社会上,做事会改变自我,做事考虑后果么?

把这种人安然无恙放进社会,就是对其他人的不公与隐性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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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什么最可怕,

就是一个社会在圣母光环捆绑下,纵容那些存有威胁别人想法的人继续安然无恙。

希望我们的国家不是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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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衣冠南渡 发表

我现在只想知道 那些个男生有没有收到应有的处罚 有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

如果因为这个女生公开自己是 les 所以被很多人这样对待 我也想让那几个男人试试男人的滋味

我们都是键盘侠 我们的话说出来 根本不知道会对当事人造成什么影响

如果这件事的结果就是那几个男生道歉 女生接受

那么抱歉 反正这不是我想看到的

不是道歉了就应该被原谅 特别是恶心虚伪的道歉

看聊天记录 这几个男生 包括学校里根本没有意识到

这件事情是多么的错误

学校的态度也是宁事息人 估计那个女生也被学校教育了很久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除了觉得他们做的不对 其他的什么都不能做

但是我仍然希望 别放过这三个渣 特别是不知悔改的情况下 宁愿他们现在就遭到报应

这样的渣 出来也是危害社会

知乎用户 大可爱 发表

我们的法律必须对这样的人给予制裁 让他们付出代价 哪怕这个代价对所谓 ‘孩子’ 而言确实太高了 那也没办法谁叫你作恶在先呢。

否则这样的事情不会结束的 一个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后果代价 只会让更多人的效仿而行

知乎用户 SMGO​ 发表

诶呀,有什么大不了,下面这张图在暴走漫画有 2.5 万赞呢

我真的很害怕啊。。。。如果有这些人作为同学

知乎用户 孟浪 发表

期待大新闻

期待正式起诉三个人渣

期待起诉学校

期待起诉当地公安

期待诉到最高法,然后开个会修改下《未成年人保护法》

以起诉的结果震慑应负法律责任的未成年人

震慑只想息事宁人重罪轻罚的相关部门机构

在法制的框架下,耍点流氓也不是不行

这才是法治对于社会进步的意义

知乎用户 RationalRiot​ 发表

如果这女孩家里权势大点,估计这几个男孩子会把牢底坐穿。

如果这几个男子家里更厉害,估计就万事大吉,不了了之。

反正我的女儿就算喜欢女人也轮不到你来 cao。这是原则,怎么了?强奸男人不犯法所以你就去啊?

性取向说白了跟她家里有关系,跟你有毛关系?你以为你是人类楷模吗?用得着你来做典范?!

还不是内心的邪恶,和做错事可以逃避惩罚的侥幸心理。今天敢下药,明儿说不定就强奸你女儿,说不定哦…… 未成年抓进牢里的多了去了,多这几个不多,少这几个,呵,明儿更多的人去模仿,反正不了了之。呵!法律,放在那里吃屎去吧,还不奔着没有完善的时候多爽爽?

人的道德呢?我只看到三张为所欲为的脸,和一片的纵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到这则新闻,我想讲 3 个小故事。

高中的时候班上有两个同学谈恋爱,后来不知怎的两人分手,男生把女生的 luo 照发出来,“分享” 给同班的男生,下课期间几个人就在教室后面聚在一起看,时不时的大笑。正值高三,女生的心情受了很大的影响,一段时间经常不去吃饭,趴在桌子上哭。渐渐的,几乎班上全部同学都在有意无意排挤孤立她。作为事件外的人,我听到的别的同学在背后谈论的时候,都是难听的话。

令我惊讶的是,当时我的同桌,也是一位女生,而且是属于那种三观很正的好学生,在私下评论的时候竟然也说她看不起那个女生,觉得她是自找的,不该在这个年龄和男生拍那样的照片。我当时觉得诧异,作为女生,其实应该为女生的权益想的多一点。虽说高中期间这样,在我们国家这样的大环境下确实不妥,那个女生也缺少了一点保护意识。但是谈恋爱本就是你情我愿,有时做点私密的事情也未尝不可。可是那个男生在分手之后把照片发出来,并在同学中传阅,这就是明显的错误方啊!为何受到的指责那么少。

所幸我们那个学校算是比较好的,同学的素质也比较好,而且时值高三,大家面上都还是和和睦睦,并没有爆发显著的冷战。

几年以后,大家在微信群里谈笑风生,包括这两个男生和女生,好像以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我不知道他们的心里是否还有疙瘩,我也不知道其他同学心里是否还对那个事件记忆深刻。可能这就是所有成年人的默契,闭口不谈。

小学的时候,班上的一个男生也遭到全班同学的排挤,所有男生都在打他,所有的女生都在嘲笑他。在我的记忆中,他一直都是受欺负的对象,可是我怎么都想不起来他到底是为什么受到排挤,连老师也对他看不顺眼。有一次放学路上,我甚至看的几个男生追着打他的 “…”,边上一个大人出来呵斥,那些人怏怏而散,他一个人抹着眼泪默默回家。平时课间老师过来的时候,打他的人一哄而散。。。所以我不知道我们那些亲爱的老师是知道,或者是不知道有这种情况的存在。而我们受到的教育是,你就算被打,也不能跟老师说,不然就是 “卖国贼”,“胆小鬼”;可是另一方面我们受到的教育是 “君子动口不动手”,而且那种情况,一个人根本抵抗不了。

后来我们开同学会,他从来都没有出现。我们连他的联系方式也没有。同学会上,我们说到当初的事情,那些男生一笑而过,似乎只是很简单的一件小事。我也跟一位男生详细聊过,他也说他记不得了,他说当时没有那么严重吧。可是如果不严重,为什么现在连他的消息都没有,而且我们几个小学同学的家都是属于还挺近的那种。后来跟我聊天的男生又加了一句,说觉得那个同学还是自己不会做人。。。我不知道怎么回才好,每个人的家庭教育都是有差异的,而且如果从小学就开始 “学做人”,是不是太强人所难了。初中我跟他一个学校,那时他已经不用受欺负,而且因为数学很好,经常还能受到老师的表扬,可是他的性格一如小时候孤僻沉默,从不主动跟人说话,在班里宛如一个隐形人。可是那时我还是为他高兴的。

我的一个表弟在读小学,在学校里有这样的经历。有一次他在教室里说老师的坏话,正好被进来的老师听到了,于是当着全班的面被批评。不仅如此,那位老师还让全班同学在纸条上把我表弟私下里说老师的坏话全写下来上交,每个人必须要写,然后带着那些纸条告诉了家长。大家都经历过小学,初中,高中,有几个同学没有在背后说过老师的坏话,有几个同学没有发过几次牢骚,而老师的这种做法,明显就是带领全班同学树敌。试问那些写纸条的学生有几个是没有说过坏话的。

所以说,老师,有时无形当中反而成了校园暴力的创造者。

我说了这几个故事,并没有什么逻辑,只是觉得这几个事情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深刻。如今写下来不过寥寥数字,可是当事人承受的恐怕不是一点点。我只是希望我们的老师能博爱一点,我们对未成年人的立法能完善一点,我们的社会对女生能包容一点。

如此而已。

最后附上电影《美国田园下的罪恶》的几张截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G16HQvZ”> 小孩子就是不断挑战他人底线,根本不知道后果,直接打死就好。

知乎用户 悦然 tada 发表

难道那三个人渣不应该把牢底坐穿吗!!!

知乎用户 侯哒子 发表

我不是想指责谁,但恕我直言

贵校的学生都是垃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多人这辈子注定做人渣,许多人渣注定连人渣都不如,当然他们都不愿意承认这一点,还互相扶持寻找认同感。

知乎用户 Adun Toridas 发表

不管那是什么药,带着故意性质背着受害者往受害者的用品里加入不明液体,这本身就可以判断为投毒式的故意伤害了。即使受害者暂时没有出现任何身体不适,犯罪嫌疑人也必须为受害者补偿在医院进行全面身体检查的费用甚至未来的医药检查费用,以避免不明药剂对身体会产生的药毒性影响,因为没有人能说清楚那支药剂到底含有什么成分,如果里面有任何伤害内脏或大脑的成分,女孩的一生都在这里了; 犯罪嫌疑人也应该在全校面前公开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告诫全校师生甚至社会大众,这样的行为和投毒的想法已经触犯了什么法律。从复旦大学的投毒事件到现在的女孩被同学投放春药的事件,事件类似,结果不同,但性质都是一样的。否则在这些事件之后,以后所有人是否都应该有一个保险箱,把自己的物品随时锁起来不被潜在的 “罪犯” 实施伤害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想想自己的小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真是悲哀,只怪自己无能,不能送他去美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难道真要到了美帝,才能有人认真惩治这些没有道德观念的渣子么

知乎用户 这谁顶得住啊 发表

这种事发生的次数多的令人发指,不止中国,全世界都是,至少我去过的国家,都碰见过类似的事情,我上学的时候还有给我下药的,亏的我喝的少跑得快,不然就 gg 了啊,我去

知乎用户 萌萌哒的林仙酱 发表

我不是不在乎友善度,

也不是针对谁,不是针对这几个男学生,不是针对他们的家长,不是针对处理的警察,不是针对学校,只想说你们全部,有一个算一个

都是垃圾

知乎用户 snolight Lee 发表

早上起来一看这个,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想吐

知乎用户 安澜​ 发表

我不讨论这几个男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对年轻的他们太沉重了(我不是同情他们,只是觉得惋惜)。他们有错么?有!但为什么会有这么恶劣的错误,归根究底还是与家庭和学校的教育有关。

再进一步说,会发生这种恶劣事情与老师平时对那位女生的态度有很多的关系。

大概学生时代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见过某个同学被孤立甚至被欺凌的事情,而大家细想想,往往被孤立的同学即便不是老师平时常常苛责、嘲讽的也是老师平时基本不关心的,老师的态度有时也往往会引导同班同学的态度。

说两个我初中的事情,做个对比:

1、我虽然性格开朗但为人比较老实脾气也比较好,班里也有那么几个特别淘气的男生爱闹我,动不动就拿我的笔或者我的本不肯还我,有时候偶尔还会弹我的脑袋还爱绊我(实际上并不是欺负我,只是初中男生淘气的打闹方式),老师其实也明白他们只是在和我闹,但是只要看见他们碰我一下或者拿我的笔,就会很严厉训斥他们,甚至在班会上警告他们。所以他们闹别的女生再过分,在我这里也是有分寸的,因为他们知道即便我不反抗,老师也会严惩他们,老师是不会允许别人欺负自己喜欢的学生的。

2、当时班里也有个女生,就坐在我斜后面,特别不爱说话总是低着头,上课老师提问她问题也是低着头站起来几乎回答不出完整的问题。班里同学虽然没有像这个事件那个恶劣对待她,但都很冷漠,就像班里没有这个人似的。班里淘气的男生有时候会嘴贱的损她,偶会也会拿她的书或本,她也很努力的反抗,但男生们都只是哈哈大笑,女生也大多只是看着或者干脆做自己的事情,不予理会。老师不知道这种事发生么?知道的。说过那些男生么?也说过,但也真的只是嘴上说说,不够严厉。因为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老师也没力气每天去维护一个自己也不喜欢的学生。

有时候我看不惯那些男生会帮那个女生出头,他们不会对我做什么但仍会很有些嘲笑的说那个女生,甚至我曾经帮那个女生向老师告过状,老师的答复是:你管好班级纪律然后好好学习的就好了,跟那个女生别走太近了。(其实我的老师是很好的,他是我非常敬重的老师,他对我的许多培养甚至对现在已经工作的我都有很多积极影响,但就是这么好的一位老师对我说出了这样的话)

一个人的抵抗是抗不过老师漠视下的全班同学的孤立的,在重点中学尚且会被孤立如此,那么在一些学校呢势必会出现更恶劣的事情也不足为奇。

但最可怕的并不只是实施欺凌的人的行为,还有对被欺凌的同学的影响,能真正走出阴影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这需要相当强大的内心,而大部分人不是性格变得压抑就是性格变得极端暴躁,甚至有报复的念头。

上面的那个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有一天我们打扫卫生的时候,有个男生淘气翻了那个女生的书桌,翻出了一张纸,那张纸的表格里写的是我们全班人的名字。除了我和另一女生名字旁边写的是 “爱” 字以外,其他人旁边写的都是“死”。

这件事对我影响也是很大的,那时候我明白了两个道理:1、你一定要够优秀,才会有人肯保护你,即便没人保护你,别人也不是很敢欺负你。 2、无论对什么人都要怀善心,不要去欺负弱小,也不要随波逐流去践踏别人,你未必会因这份善良得到什么回报, 但说不好哪天会因为一时的邪恶自食苦果。(又跑题了)

而高三男生对同班女同学下药的事情更残忍的是不仅是班级的漠视,还有学校的漠视,甚至教育机关对恶劣行为的狡辩。如果教育出了问题,法律处罚再怎么严格也是枉然,一个个年轻的孩子本不该承担这些惩罚却因为教育的问题吃了苦果!

知乎用户 疯菇凉​ 发表

法不责众!(犯罪的人越多,上面的一般都不追究。)

法不责少!(只要末满 18 周岁,免死金牌一张)

法不责老!(你们懂得)

每当在网上看见这么多学学打架什么的视频。我是绝望的,当今的学校和家长从不注重孩子的思想品德的教育。只知道语文、数学、英语、再加上现在网络上的大量的不良信息,导致了今天的这种局面。说实话!还不如以前!

知乎用户 怀旧数码 发表

我认为法律的威慑力 必然性和严重性 缺一不可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如果真的可以做到 那么就不会有这些事了

知乎用户 AssWeCan 发表

说句题外话,讲道理没有春药。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越来越觉得未成年保护法需要改改了。

但今天我想谈的不是这个,而是人的行为与动机。

犯错的事人人都有,我小时候便有偷父母钱的事。但是动机很重要。

如果你和某人有仇,你有报复的手段,我不会赞成但我会认可这种动机。但你就因为看不惯而动手,我想问: 关你屁事?中国真是一个爱管闲事的民族,前不久的微博批评女孩蹲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或许在你的认知中这是不对的,但是谁告诉你这是不对的?我还告诉你我是个妹控呢,虽然没有妹妹 ==。

请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那是你不可侵犯的领域。

知乎用户 傲殇文叆 发表

这件事最让我细思恐极,最让我恐惧不已的地方是,

在某一条平行的时间线上,

我们正在讨论的是

“怎样看待〔高三女生被强奸〕这件事?”

知乎用户 鬼哪有影子 发表

法不责众,法不责少,法不责老。那我们还要法律做什么?

知乎用户 binger 发表

我说一下我的理解:一下重点,题主可能不舒服但法律好像就这么定的这就是事实,。(应该是滴)

就算那三个男生成功了(也就是你被迷了,后果应该是最起码被强奸,严重被轮奸吧)那么咱们就这么算

那三个男的会被判几年!!!!!中国成人强奸是三年吧,还是两年半来着?也就是他们如果未成年,就是真把你奸了,报案判刑后,也是前脚进去,后脚就能出来的节奏。

轮奸这个应该长一点,但也待不了几年吧

知乎用户 风雨月落 发表

如果是因为高中生和未成年而轻判,那我真的很质疑学校和家庭是怎么教育人的,这些不能成为故意伤人的借口

知乎用户 逗逼程 发表

教育彻彻底底的失败

知乎用户 武士不理你 发表

别人的性向?关你屁事!

开玩笑?无伤大雅的叫玩笑,给人下药叫有预谋的伤害行为。

假春药?这是被害人推测的,不是犯罪人已知假药啊,犯罪人知道是假药还买,还投,用假货去做他们想看到真效果的事?那我挺敬佩这三人的智商的。

罪名?没太合适的,我能想到的就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也沾边儿,强奸就现在已知的情况比较难以判断。

该罚么?成年那个肯定该罚,未成年的八成也是民事未成年(未满 18),但刑事应该成年了(满 16)所以跟成年的一样,该罚。

为啥该罚?不管刑事还是行政,都给人下药了还不该罚,非等着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才叫事儿么?就这三个人有前途得顾着,被害人呢?人家的的身心创伤谁管?

学校处理?得了吧,学校要是管的了,这种事情压根就不会出了。

黄山公安的态度?微博上还祝愿大家都好好高考,拿个好成绩呢,这锅他们不背谁背?

网友态度?把自己当法官的挺多,圣母的也有,龙蛇混杂,不过大部分人的三观是没啥大问题的。谴责犯罪者,同情被害人。

黄山某高中的其他学生?大部分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因为是那个学校出身就认为此人不好的,跟杀人犯的亲人不一定也是杀人犯同理。但要是持有被害人的行为是给学习抹黑啦,同情学长啦这种观点的该校学子,那被歧视就是自己作的,活该!不早把三观纠正过来神仙都救不了你。

道歉?道歉有用要警察干什么?赔医药费了么?赔精神损失费了么?

知乎用户 安水水 发表

死刑犯也有人权!

知乎用户 王莉莉博士 · 律师​ 发表

看了这个新闻 越发觉得如果是女生好危险 希望恶人天不收 人来收 现在的校园暴力已经升级到丧心病狂 希望法律改变到只要犯罪就判刑 国外九岁虐杀同学 判无期!何况 17 岁下药强奸猥亵未遂 !大家都保护好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吧 离开自己视线的东西不吃 人心的恶毒太可怕

知乎用户 娜娜酱吖酱 发表

性取向如何那是他人的事情,那个女生既不是妖怪也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轮不到那三个男生来替天行道。这让我想到从前人们在面对异端的时候宁杀错不放过,你和我们想法不同你就活该被烧死我这是在帮你早日解脱下辈子当个正常人。什么是正常人?标签一致隐藏自己?我不是同,我想大家可以因为不了解 “异端” 而感到害怕,但是我反对因为他人的不同就要自作主张去伤害他人。

这个学校的大部分学生三观都挺歪的,起码在图中说出被下药的女生活该、这是小事反正她没死、那三个男生好可怜好无辜或者是这点小事也值得大肆宣扬害的学校名声尽毁之类话的,三观都挺歪的。每个人都有受法律保护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因为女生没死没大碍所以就不应该追究?那是否可以认为给他人下毒他没毒发身亡就没关系?他受到的心理伤害身体机能伤害都是无所谓的?下毒的人不应该受到惩罚?

那些认为损害学校名声的,其实就是自私,别人死活不干我事,你死不死我不关心,但是损害到我一丁点利益的,哪怕你死了我都要喷。这话可能比较激进,只是觉得这样的学生太让人心寒,惜贫惜弱辨清事实的能力好像都很缺失,这件事他们认为是女生爆上微博引起广大民众讨论损害学校名声,可是源头是那三个男生下春药啊!这是女生在自己的安全受到了威胁后寻求的保护自身的正当手段吧?

敢给同学下药,就要承担起后果。

知乎用户 丸子的猜想 发表

法不理,校不睬,友不帮。这是要暴力解决?

知乎用户 砂糖 发表

这件事情让我对我国的法治精神充满惊叹。

刑事案件居然按校规处置,而且还能 “私了”。

@黄山公安在线 ,回头去黄山抢钱,只要没抢到是不是就可以按家法处置?在祠堂里跪个几小时就算了吧

知乎用户 环调 发表

犯罪分子不要找借口。。。。

知乎用户 萨摩耶养一只 发表

几个无聊的人做了一件无聊的事伤害了一个无辜的人得到了一个残酷的报应。

知乎用户 吴利利 发表

天下乌鸦一般黑,小学都有这种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看了下,有人回答南京的田家炳没这事?天真!

知乎用户 夏不知愁 发表

首先表态:那三个所谓的得到了班上全部人支持的骚年应该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

第一:三个人中两个满了 16 岁,一个 18 岁,换句话说,在刑法定义上两个为不完全行为能力人和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二:1. 三人涉嫌在公众场合猥亵和侮辱妇女罪。

2. 三人涉嫌强奸未遂。

3. 三人涉嫌投掷危险物品罪。

综上:三人目前群收到的代价完全不够。

题外话:令人心寒的并不是三人 投掷春药后认为这是开玩笑,真正心寒的是班上的人在群里的聊天和他们学校贴吧上的表示支持他们仨的同学与网友。就因为被害人没有不良反应,所以这件事就这么过了??还有所谓的他们仨有一个班的人在背后支持。这体现了中国学生的三观啊!!!

个人认为中国教育应该将普法作为一项基本功课。不然很难保证下一次会不会有类似的案子发生。只怕在发生类似的案子,被害人就不会那么幸运了。

知乎用户 行如疯 发表

这些学生那么肆无忌惮,主要是因为在国内学生犯罪成本太低了。这么大的事情居然只是个记过,若是真出了人命呢,他们又会怎么做?美国加州的那起同学欺凌案,是不是我们也应该参考下。不然像这样的人,你还指望他们走向社会后会做些什么

知乎用户 晴天小二 发表

未成年人渣保护法!此案绝非个案,男权一日不除,叶肖添一日不绝!

知乎用户 京州第一腿模 发表

比较可惜年纪小的时候没有做什么坏事,现在这年纪做坏事就晚了。

诶,年纪小就是好,做什么事都有人洗地。

真好!真的。

知乎用户 一天 26 小时 发表

忽然就想到武大郎的故事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为了一个取向问题你们搞得像红卫兵一样,你们不是辣鸡谁是辣鸡?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知乎用户 斩伐三角纵队 发表

中国不是 16 岁就不算未成年了吧?

知乎用户 一颗有求知欲的心 发表

积极或消极地赞同邪恶,并把自己当做它的工具、旁观者或者牺牲者都是邪恶的。
——《逃离奥斯维辛

知乎用户 孟晨​ 发表

被举报了 |・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难道只有我觉得有过节的那个男生是喜欢受害女生的吗?

(容我唠叨几句,不要把学校所有人都一棍子打死。学生犯罪,与社会人你我都有关系,不要撇的那么清,也撇不开。)

不只是法律普及得不够,法律对未成年过于保护,没有形成敬畏心,所以才会让小孩子这么肆无忌惮。学校对于同学间的团结友善等做什么也不到位啊,那时候(几年前)的我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学生间会有这种恶性事件,因为同学们腻在一起的时间都不够,还怎么会有害人之心?(从来没有和同学打过或者骂过,所在班级少有恶劣事件。)

除了法律、道德以外,没发现,学生没有受到相关的引导么?

家长、学校都应该重视青少年的感情,并且合理引导。初高中的学生已经会谈情说爱了,或者有朦胧好感了。但是情商方面的教育,好像为零?

叶某是喜欢受害人,所以总是撩拨受害人,而且是用女生讨厌的方式。受害人会激烈的反抗,态度过硬拂了男生的面子,所以才会有更过激的行为。

学生间用词太激烈,我的诧异不止一点点。这些不都说明,学生们除了德商之外,情商也有待提高?总觉得很好笑。

至于 JC,和父母一样,大人对小孩子的小打小闹总是不放在心上,以一种 “我看你也翻不出浪来” 的态度应之,让小孩子没有存在感,总想闹出更大动静。孩子犯错,他环境里的人都脱不了干系。

有人说,对付差生,不是给他帮助,而是他做得好与不好时,批评与赞美,一样都不要少,就像对付优等生、中等生一样。我深以为然。对待孩子和对待成人一样认真、公平而不敷衍,那才是重要的。

当然,关于事件中的喜欢,也是我的猜测(脑洞)。如果有心理学的朋友,不妨从动机上去找找原因,也许能找出点什么?毕竟,找出办法,从源头上疏导,遏制类似的事,总归是更好的。

不撕,因为从小学不会撕(只会一句,泥煤),所以匿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已过期答案注意:答案寫就日期 - 2016 年 3 月 19 日】

-1

田家炳中学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

不过这一个月的流逝对于好多人講,好似隔年。

并不是因爲為受害者宣理聲援的度日如年,

而是在這個資訊化快節奏的社會結構下,

好多人會又覺得這件事情好像已然過了好久好久。

維珍航空的新聞已經博人眼球,看著帝吧出征,

我的心裡卻有一點不是滋味。

0

校園霸凌是一個教育界永遠無法迴避的問題,

但是每一次面對這樣的事件,無論嚴重與否,

教育界司法界總是以每一次對加害者的實際寬宏,

和對受害者的表面安撫結束。

在好多人心裡,

校園霸凌只不過是一個人欺負一個人,

或者一群人欺負一個人罷了。

想著 “不就是小孩子不懂事鬧了鬧嘛。”

來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這樣的想法在我看來,簡直是腦殘邏輯。

1

莊子說,孩童生本無垢無戾氣,和善自然,

雖入虎穴亦無為虎傷,雖遇長蛇而不為所害。

雖然我認為老虎吃不吃孩子更多的與他的胃口相關,

但至少有一個簡單的道理可以說出來:

赤條條地來到世界的孩子們,

沒人教他們惡,他們自然不會惡。

對於幾個月的小寶寶們而言,

把閃閃發亮的花瓶碰到地上更多的是為了好奇,

自然做父母的不會多加責怪。

可是心智差不多成熟,

有了善惡觀的小學生初中生高中生大學生研究生,

往別人家孩子的杯子裡下藥下毒下奇怪的東西,

這就是作孽,就是惡。

要是事後再無辜來一句 “我就是好奇,不是故意”,

或者 “我吃了沒效果啊” 云云,

如此博人同情就可謂是臉皮和鐵板一樣厚的無恥了;

要是事後大人們還一昧相信這種漏洞百出的說辭,

讓大人和孩子本應肩負的責任全部一筆勾銷的話,

那種大人也就真可以敲打敲打回小高爐重鍊去了。

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老師們可不可以不那麼熱衷評級和趁自習課上街呀~

父親們可不可以稍稍離開一下手機看看你家孩子啊~

做不到的話,不會做的話,嫌麻煩的話,沒關係,

法律來幫忙的時候,你們不要呼天搶地如喪考妣就好。

你們不要哭哭啼啼慨嘆家道傾頹斯文掃地就好。

道德你們給孩子樹立,沒道德的事情法律管。都是公民,

天經地義。

2

金日成說,孩子是祖國最珍貴的寶物;

我們說,孩子是祖國的花朵;

朝鮮對待孩子,給免費義務教育,免費發兩套校服,給午餐補貼

(當然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

我們對待孩子,有 “計畫財政補貼” 型的義務教育,有買超快乾的校服,

沒那~麼社會主義風但是不用不開心喔~

我們有些地方還給孩子開放司法豁免權呢!

人家各國可都只能望我項背的~

只要你是高考生,高考之前給人下個藥都沒關係喔~

不痛不癢地春風化雨加上預祝高考成功的吉言,

要是我作了這麼大的死卻得了這麼大關懷,

高考非得痛哭流涕再多 100 分不可,

趕快分分鐘考超最高分,

再加宴請全市父老鄉親,

連續一個月流水席我認。

如果要參加高考的孩子都可以有這等待遇,

那我強烈建議將 “高考生免責權” 寫入法律,

並擴展到半年內參加高考的復讀生,

半年內參加省考的公務員,

再加個半年內考駕照行醫執業資格證網絡安全工程師 AIAACCACPAGMATSATTOFELATGCABXY 啥啥啥的通通豁免,

最高法最高檢要是不開心

就把 “將於 1 年內參加司法考試” 的學弟學妹們也算進來,

皆大歡喜。

3

可是說到底高考為什麼又能成為學生免責的理由呢?

因為所有人都無法輕視高考在當代社會裡決定一個人未來的作用。

學校把高考認為是頂天的大事,派出所把高考認為是頂天的大事,

社會把高考認為是頂天的大事,所有人把高考認為是頂天的大事。

高考面前,孩子輸不起。

的確是這樣呢。

可是現在的高考還是高考嗎?

身處教育一線的老師都明白,在高考中取得過優異成績的大家都明白,

高考發展到現在,根本不再是選拔性考試,

奧林匹克運動會

可以精確到每一分的八股文,

全國標準化定式頭腦體操

我們的分數,不是來源於頭腦的激盪思維的深入,

而是

“總答得一分,知識點有三個,每個知識點一分整理材料得一分,結論得一分,總結二分,共十二分”

“字寫好一點要不然估分按得分 80% 計”

這樣子的知識讀取堆砌,不需要什麼自己的思想和論點。

是這樣的考試,引出了標準化的知識結構,

而只為高考而服務的如此標準化知識,

正塑造著全國標準化的世界觀和方法論。

當所有人在這樣的同質化裡浸淫的時候,

集體無意識就有了,人民內部矛盾就有了,

來個別有用心的人一扇個風點個火,克奇也就有了。

為了高考,全國標準化,教育界像分析彩票中獎號碼那樣分析考試,

然後把那些強加的知識連同壓力一併灌輸給學生,任壓力在學生中膨脹,

學生怎麼發洩那些本不屬於自己的壓力?

我畢業的學校,一個很有名的高中,雖然出國學生寥寥,但在全國也算以升學見長,

在我所在的那幾年,素質教育的標桿立於我校,可謂深孚眾望,名符其實。

就算如此,每到臨近高考的雨季,

看看窗外,有好多人在雨中無神遊蕩,任由豪雨打濕衣裳,渾身顫抖而眼神空滯,

或者在學校的操場上,面朝烏雲和冷雨一躺一下午。

這樣的壓力,除了學神們,不少人是經受過的。

大家當時又是怎麼發洩的呢?

考完的那天,校園裡一下子彷彿回到了冬天,

滿園碎紙和四散的書頁,簡直就像狂歡一樣。

事後回想那滿天滿地的書頁,又有幾個人能真正在笑?

你不也是?

4

於是乎這樣的群體性就出現了。

思維方式價值觀的同一性就出來了。

天主教講眾人似羊群,是牧靈,

沒錯啊,很多時候,群眾是需要頭羊領路才能走的一眾,

看似知道行路知道吃草,哪知道頭羊實際在走哪裡。

於是另一個價值觀出現了:“眾人即正義”。

大家走向哪裡,哪裡就是正確的。少數服從多數。

那些不走尋常路的傢伙,自然不是正道。

那好啊~

道不同不相為謀,順便偷偷踩一腳拱一下,

正好舒緩一下昨天考試沒答完的壓力,

欺負逐漸升級,也就成了霸凌了,

水到渠成。

5

對於性教育缺失在這次事件中的影響,

我表示真的哭笑不得。

初中的時候,自己還真就對這樣的奇怪的東西感興趣,

結果從藥理學開始入了這個舞刀弄針的大坑。

記得當年從東莨菪鹼開始學,到 PHIKAL 為止,

自己在小屋子裡做了很多有意思的實驗。

紅蜘蛛是吧?當年買 10 圓一盒,鐵製的藍盒子,裡面 5 包。

記得從父上那裡得來許可,拿了(家裡撥的)經費,

買了五盒做完實驗發現裡面只是葡萄糖之後,

我半怒半笑地將剩下的全都倒到杯子裡就著紅茶喝了。

一邊罵無良藥廠虛假宣傳,一邊嘲笑自己,

“傻傻的我去找這種不切實際的東西為哪般~”

話說下藥的三位——

你有本事給人下藥,你有本事搞研究啊~

最喜歡看你們這種無知無德的傢伙出來現了~

話說,

再小小地問一句,如果你試藥的時候發現有效果,

之後你打算怎麼辦呀~快在大家面前污一個看看~

平日在教室裡老實學習的那位可不是你,

此刻污起來的才是真正的你勒。

可是這樣的事情真正怪你嗎?

嘲諷歸嘲諷,但是我依舊想認真地說,

處於性混沌不算是你的錯。

我們有一句老話叫不知者不怪,

既然你和好多人不知道在男女之外還有別的組合,

接受新的事物時帶有排斥的想法真的是很正常的。

我可以理解你當時為什麼這麼做,為什麼這麼想。

所以我說,

你們做錯了,要受罰是必然,

但錯誤的根源不在你們三個。

錯在哪裡呢?錯在學校,錯在老師,錯在家長。

你認為他們是權威,學來的一切都是正確,

沒教給你們的東西,要不就是自己探索才行,要不一律為邪道。

所以好多人會發出這樣的呼籲吧——

我希望各個工作在一線的老師,能夠給學生多一點樂趣,少一點壓力,

我希望各個教育工作者至少把已成的知識體系弄得適口一點合理一點,

我希望各個學校能把性教育的這層窗戶紙捅破,別在床底下藏避火圖,

我希望派出所和當地司法機關能夠重新審視一下自己的工作態度,

對待敗壞公共道德行為姑息和懷柔絕不是 “人民在我心中” 的體現。

但這不對,

這是高考作文。

這不是重點。

根本不夠。

6

我深刻地認識到,真正應該改變的,是你們。

不是倒藥的那幾位,而是你。

對。是那些用可笑的邏輯在班級群裡討論 “危機公關” 的你,

那些在私下裡跟風,結夥排斥欺凌她的你,

那些事情發生在身邊,卻兩耳不聞一心甘於試題的你,

你們,才是真正加害他人的人。

你們,才是最可恨的人,也算最可憐的人。

說到底,校園霸凌到底應該怪誰?

學生?老師?家長?高考?社會?

都不是。

我認為,穿過受害者的淚光,穿過推波助瀾者的雙手,

有一個極為可怕的怪物存在著。

這個怪物,平時看不到,但是一旦聚集,則有將人捲入一切的能力,

不論是什麼樣的人懷揣著什麼樣的思想都無法倖免,

人越多越熱鬧,這個怪物召喚出來就越強大。

聚合而成的怪物,足以撕碎一個人,扭曲一群人。

這個怪物,叫做 “氣氛”。

同一的教育集體的生活,無論加害者還是受害者都離不開。

做過交響樂團指揮的人可能深有體驗,

主奏樂器起音開始,個體一個一個地加入,樂曲也逐漸變強。

可是有時候,總會有那麼一個點,當樂隊齊奏的時候,沒有人再去理會主奏的節奏,

全團好像是被一股動力推動,為了完成樂曲而完成樂曲,

最終忽視指揮的節拍,節奏越跑越快,直至毀掉整場演奏。

校園的欺凌,也是這樣的原理。

參與其間的每一個人,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

召喚氣氛中的妖怪的時候,那妖怪不受控制掙脫枷鎖的時候,

得到了幾微克的內啡肽,失去了 140 億腦細胞判斷的理性。

這樣的人,無辜且致命,可恨又可憐。

這個只能存在於集體的,深刻影響集體的 “氣氛”,

就是靠吃掉不成熟的理性和吞噬盲從集體的判斷長大的。

而我們中國人,卻恰巧正好是一個依靠著人與人聯繫來構成社會的民族,

恰巧是一個依靠眾人思維架設 “普遍真理” 的民族,

有這樣的怪物一直伴生,還在歷史長河裡過幾十上百年就全國性作亂一次,

搞得生靈塗炭萬劫不復,

著實可怕。実に恐ろしい。

7

所以,到這裡,我粗淺地認為,

“知識”和 “獨立” 是破解校園霸凌的兩把鑰匙——

學生有了真正的知識,有了真正廣博的攝取知識的渠道,

就自然會看到更多的東西,擁有更多的工具去探索世界,改造世界,

就自然可以接受世界的多彩,自己人生的多彩,追求的多彩。

學生有了真正的獨立,有了屬於自己的世界觀和人生哲學,

就自然會有自己的判斷,自己的想法,

就自然不會被動地接受頭羊的訓導,接受 “氣氛”“共識” 的控制,

接受與不接受一個人,完全來源於自己的決定,

接受與不接受一件事,完全來源於自己的決定,

接受與不接受學術的定義,完全來源於自己的判斷,

接受與不接受外界的影響,完全來源於自己的判斷,

接受與不接受成為什麼樣的人,完全來源於自己的判斷。

這樣,

我們的學校,自然會清澄得多,活力得多,成就得多。

F

這就是我的一點小小的看法。

這次的事情,讓我想起了自己的好多好多經歷。

痛苦的經歷,探索的經歷,頓悟的小想法,不一而足,

就算花時間組織想法,無奈執筆錯綜,

可憐行文凌亂思維嘈雜,

對於某些當事人而言也是嘔啞啁哳甚難入耳,

但差不多算良藥一劑,

也比等到困於風魔的那些人進入社會偷偷被各種下藥要好得多吧。

Z

最後要對那位妹紙說一句——

遇到欺侮則發聲,妳,比我厲害多了。

就憑這一點,

到了以後,妳肯定也會比我優秀得多呢。

話說啊,有的人是很喜歡畢業的,

像我當年。。。就是這樣。

從高中開始,清澄安逸,雲淡風輕。

需要做的,只是再堅持一下。

笈川伊織 19 日午后 北京-莫斯科飛機上

知乎用户 汲虹 发表

三个男生没有构成任何犯罪。倒是这个女生可能犯罪啦。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

客观要件

本罪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

、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一,行为人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

危险物质

。其中,毒害性物质是指含有毒质甚至腐蚀性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

砒霜

敌敌畏

氰化钾

、西梅脱、

硝酸

、硫酸、1059 剧毒农药等;放射性物质是指通过原子

核裂变

时放出的射线发生伤害作用的物质,如镭、铀、钴等放射性化学元素;传染病病原体是能够引起疾病的微生物和寄生虫的统称,如

炭疽

霍乱

传染病病菌、病毒。鸦片大麻吗啡等虽然也是毒物,但不包括在投毒罪的毒物之中。其二,投放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该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本案药品不属于规定的有害物质,也不是特定多人。不构成投放危险物罪。**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

性欲

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所谓侮辱妇女,是指用下流动作或淫秽语言

调戏

妇女的行为。

另。本条虽未规定情节恶劣,但是对于侮辱妇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

本案没有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不构成猥亵侮辱妇女犯罪。

三、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

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

手段包括(1)暴力侮辱人身,(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

隐私

诋毁

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本案没有发生符合上述三条手段侮辱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四 强奸罪

这个既没有主观意愿,也没有实施过程。不构成强奸罪。

五、伤害罪

伤害罪应当是在轻伤以上的才构成本罪。本案中当事人并没有可见的损伤,自己身体很正常,而且也没有相关医学证明,所以可以认定为没有受到伤害或者轻微伤。

无伤或者轻微伤,不构成伤害罪。

所以,我认为,本案的当事人,三个小男孩,没有构成任何犯罪。

三个男生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2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

鸦片

不满 200 克、

海洛因

或者

甲基苯丙胺

不满 10 克或者其他少量

毒品

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女生则可能构成了诽谤罪或者诬陷罪
因为根据科学的解释,世界上根本没有春药。**用虚构的事物来攻击他们,造成对方名誉损失,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甚至构成了犯罪。如果只是要搞臭对方,可能是诽谤。如果是想让对方坐牢,对司法部门反映虚假情况,可能是诬陷罪。

知乎用户 阳月 发表

小学唯一一次打架,是因为一次下雨的体育课,全班被老师安排在教师看电影,我旁边是一个在班上不很受欢迎的女生,没有任何原因,非要说有,大概是因为她是转校生之类的吧。

那节体育课大家都比较安静,乖乖的看电影,我还记得放的是猫和老鼠,然后那个女生前面的男生不停的转过来叫那个女生的外号,还骂她。五年级的孩子,并不会什么特别恶心的词汇,但是在我们这个大家基本都相识至少五年的班里,这些词还是难以入耳。

我小时候也是个乖乖孩子,那次,我很不客气的和前座那个男生说让他闭嘴,对一个女生这样骂太恶心了。然后他白了我一眼,继续。

我们学校是子弟小学,同学之间父母都是认识的。

当时的我,起身,往前走,一脚踹在那个男神身上,然后又拽起来,在走道上又是一脚,把他踹出去四五排。他起身就和我扭打在一起。

紧跟着老师就赶快过来拉开了我们,带去了办公室。

最后也没什么事,我胳膊上有一个肉瘊子,被他用指甲扣掉了。呵呵。

我也欺负过同学,初中时候,班里有一个孩子智力有残缺,但是他很努力认真的学习留在我们班。我一直不喜欢他,(嫌他脏)但是我从没有伤害过他,更没有打过他。更多的是想和他玩,只是那个年龄不会表达,仅仅觉得男生之间追追跑跑的很正常。班上自然也有人欺负他,我没有欺负过他,但是也没有帮过他。他在我们班不到一学期,就因为跟不上学业,转到较差的班去了。

知乎用户 竟然 发表

王尼玛说: 当我们对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宽赦时,谁又来为这些悲惨的受害者负责。别老拿他们还小,前途还很漫长这些借口来说事,他们肆无忌惮的伤害的也是一个和他们同样年龄享有同样权利的女孩子。如果他们因此将要错过高考,那就祝福他们牢底坐穿。如果连人都做不好,还读什么书!

以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到这起事件首先想起 <legal high> 中古美门说的这段话:

” 说起来,欺凌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作为加害人的学生、老师、学校?不,这些都不是本质。本质是更恐怖的东西,那不只存在于教室里,也存在于办公室、公司、家庭里,存在于这个国家的各个角落。我们平时不得不察言观色、随波逐流。多数派自然地被认为是正义,意见相悖的就会被排挤。欺凌的本质,是气氛。特别是在这个所有人从左往右、从右往左地移动着的国家,名为气氛的魔物有着十分强大的力量。在这个敌人面前,法律也许都无能为力。它是个能吞噬一切日渐壮大的可怕怪物。别说面对,连逃脱它都难上加难。“

现在的社会,网路发达信息传递快,但因人不同造成信息接受片面,而我们很多人,都会以上帝视角去看待事件,以自己的标杆来做衡量,以自己认为的正义为正义,但是你所以为的正义就真的是正义了吗?而当这样的人越来越多,集结成一股舆论力量,以此来谴责时 是否又形成了一种霸凌呢?

所以改变这种校园暴力霸凌现象,我觉得需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改变,改变凡是以” 自己以为的 “为衡量标准,学会尊重他人,借用一句话 “可以不爱,请别伤害”

而中国的普法道路任重道远,远不止这所学校的学生,还有广大在微博,在知乎留言的人,我们的法律意识真的很浅薄。中国的法律也不够完善,急需改善,而完善法律,形成法治社会,除了国家本身的完善法律条款及法律普及外,作为我们普通人,应该也更多主动的学习法律,尊重法律及法律从业者,这样才能让中国的法治进程加快,社会更加公正。

另外想替人人口诛笔伐的教育制度喊声冤,每当学生出什么事,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质问学校老师怎么教育的,但我认为家庭教育对此负的责任应该多过学校。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记得看过关于孩子发展关键期的文章,2.5-6 岁是秩序规范关键期,儿童行为惯性形成的关键期,这一时期形成的性格,行为,习惯往往到长大都不会改变,很多观念品质三观的雏形其实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在潜移默化定型了,而这方面给孩子造成最大影响的就是家长了,我们中国人应该更加重视起家庭教育,并且现在很多时候教育孩子时,大人也应该好好学习,在教育的的同时亲身为孩子树立一个榜样。而不是平时不好好教育一到出事了就怪老师怪学校怪体制,毕竟老师学校体制不是只管教一个孩子,为什么有其他那么的孩子没有出事,甚至成龙成凤的,你家孩子就长歪了呢?中国的教育体制不是完美的,有其弊端,但是这不是家长们推卸责任的理由。

以上个人拙见,仅一家之言未必正确。

知乎用户 我就会瞎逼逼 发表

世间上,最可怕的并非鬼神,而是人心。

每一天,我都能更深刻理解这一句话的意思。

知乎用户 汶阳田反 发表

这个问题没有被所有人重视的原因就是事情发生的太小了,没有后果。或者就算有后果,学校也会对其进行遮盖。作为女方的话,完全可以将其闹大,跨过学校,直接找各大媒体,或者将其作为政治资本,直接威胁校长让其保送一所好的大学,这个社会恶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情了,只有以恶制恶,让坏人知道错了就该付出代价,让掩盖罪恶的人受到牵连的伤害,这样才能造就自己的强大。

知乎用户 bass 羽 发表

知乎用户 MEyo 发表

我就支持那个女的维护自己尊严,你咬我啊?

知乎用户 梁且过 发表

作为一个老师,也作为一个很多校园霸凌事件的旁观者,我告诉你们,中学生的恶,不是你们能想象的!他们的自主意识完全觉醒但他们的自控力和学校家长老师对他们的控制力却直线下降!在这个时间段,法律更是空白!所以他们的恶,往往不计后果让人发指!很多未成年人作案手法残忍毒辣远非成年人可及!

孩子们会有这样的恶行,与父母的教育是分不开的!因为他们的父母也不能接受同性恋,我们国家大环境就是不能接受同性恋!所以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同性恋是恶心的,是变态的!很多未成年罪犯都或多或少的有遭遇父母教育的缺失!我在这里跟那些一听说国家二胎开房就立刻高潮了的父母们说一句,生了就要教育好,生一个孩子的成本不仅仅是钱和时间,还要教育教育教育!!!

知乎用户 陈尔然​ 发表

我觉得开口说话的都是男同学,女同学可能即使觉得他们不对也不敢说吧,看不惯别人就下春药,逆他们意还不得被欺负死啊。希望这个学校的女同学好好保护自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就说一句大伙是黄色小说看多了吧。作为药理学从业人士表示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人发现任何春药。美国上市了一个药物治疗女性性冷淡的。但是需要长期服药。男用的伟哥治疗勃起障碍。达泊西汀治疗早泄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春药

知乎用户 刘大胖 发表

现在…… 是一年后
我总是要落后于时代呢(笑)

给女同学下药…… 这种本该是小说中的事情,需要考虑么…… 那三个男生还能生活得下去么,女孩纸会受到大家的关怀照顾渐渐变回开朗的样子,男生或是抓起来或是不堪他人眼光搬个家什么的,这是我想的理所当然的结局。

可好像,这与实际全是出入呢……
太多的不平等对待了,但温暖也是有的
(。・ω・。)

现在…… 我想知道结局是什么,一年过去了,最后是个什么样子。当故事的热度不在,拖啊拖啊拖啊拖之后,大家不太记得这件事了,那些人又是怎么处理的
女孩会有心病吧…… 没事的,好多人与你在一起。
附上一张治愈一切的笑脸

-——————————-2020/7/27 更 当时稚嫩的文风和想法

法律是底线啊,认证据讲事实。

我觉得网上议论还是多从道德角度聊聊好。这是我们需要的。普法普法,这也太低了。

8/26

翻了好多回答,最多的还是骂那几个男的的。认为这样无可厚非吧,而且这样应该是对的。这是大家对校园暴力的一种态度。诚然我们对田家炳发生的这件事情知之甚少,那个女生为什么被班上的所有人排挤?只论这一个栗子可能有很多原因,或许我们所猜的不是真的。但我们为什么这么猜呢,这是我们对这个社会发生的那么多事情后的认知,是我们对我们身边经历的一些校园暴力后形成的思维方式。那个女生更大的概率是一名受害者,是弱势群体。班里的青少年们也是顺从那三个人渣的思想,这样子。

舆论不需要理性。这种人就是该喷到死。

哈哈哈哈哈好吧抱歉,还是要理性的。

知乎用户 桐原 发表

也应当感谢你们的春药是假的。

没有酿成更严重的苦果,

也没有给人背水一战的勇气。

因为她还有更远的路要走,

没有必要把人生都浪费在报复你们上。

不然看看真正理智的人对你们的看法,

你觉得她也公关一下再坚持上诉你们会怎样?

希望动手了的,

和支持那几个男生的,

你们永远别醒悟,

就那样活下去,

至少不会后悔,

至少不会成为永远过不去的坎。

你们加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事件炸出了好多法盲。

甚至一些律师,法本的学生连基本的犯罪构成都搞不清楚。

该担忧的不是中国的法制,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我现在才意识到普法是件多么重要的事。

知乎用户 苏起然 发表

这真是触目惊心的恶,对比一下前一段时间美国留学生欺凌被被判刑的事情,我国的法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看了下面这位家长的回答,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孩子存在。

知乎用户 Bluecurry 发表

还是知乎三观比较正。被隐藏的恶,黑暗到令人发指。

他们今天可以因为不认同那个女生而下药诱奸,并且毫无惭愧,明天就可能因为你说某句话而抢劫或杀害你的家人,因为存在于心中的暴虐没有丝毫减少。我们不为正义说话,将来谁为我们说话?

而办案机构没有独立性,轻易被民意绑架,或被强权绑架,在这件事里也体现不出正义来。

知乎用户 维润 发表

如果我遇到这种人渣,在知道他们投春药的时候就假装身体不舒服,假装中毒。你说是春药就是吗,我还说是毒药呢。拿未成年来当挡箭牌是吧,那我就一口咬定你投毒要药死我呀。我就是浑身不舒服,哼,有本事让你爹妈给我出医药费吧,反正治不好,赔死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作为黄山市的一名的学生,在我当年上高中的时候,类似这样的事也时有听说,只不过很多都是学校内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看到这个问题时,虽然我也很气愤,但其实更多的是庆幸自己当年有好好学习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学校管得严,学风也非常良好。有了一个良好的环境,避免了这些类似的潜在危险因素。直到今天身边有问我自己的孩子差几分进县中要不要花钱买进去,我都是坚决得说要!不能左右的事情太多,选择一个良好的环境太重要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家在东北的一个大镇子 在我还在上高一的时候 同学校有一个高三的学姐 下文就叫他学姐吧 长得真的很好看 瘦高瘦高的 因为那时高中生谈恋爱已经是一件特别稀松平常的事儿了 我们学校有一个全是混的特别好的一个男的 朋友特别多 在我们学校可以说是只手遮天了 社会上的朋友也特别多 家里也十分有钱 在管辖我们小镇的市里都有着一些势力 下文称他为 A 男 当时学校里也有一个学姐长得很好看 她在高一的时候据说就被我们这里社会上混的很好的一个将近 30 岁的男的包养了 称她为 B 女 有一天 A 男就是想睡了学姐 但是他去约学姐学姐也不出来 所以他就让 B 女去约的 B 女就去找学姐吃饭 学姐应该是无法推脱就去了 当时 A 男也在 A 男和 B 女就怂恿学姐喝酒 学姐说他不会喝酒 但最后也被惯了一点儿啤酒 在学姐出去上厕所的时候 A 男和 B 女在学姐的啤酒里下了迷药 后来据说在一个 A 男朋友开的台球厅里 被六七个人轮奸了 学姐也可能因为要名声没有告诉家长 也没有报警 这件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 如果这么简单结束还好 可是后来没想到的是 A 男和 A 男的朋友到处去跟别人说这件事儿 后来传到整个学校都知道了 一传十 十传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觉得有人会以为我在扯 其实我并没有 你们懂那种整个世界都没有人向着你的感觉么 那几个男的最后因为打架 就是聚众斗殴并且导致对方重伤 一个脑袋塌陷 还有一个毁容 从嘴角一刀豁开了 缝了挺多针 还有一个手筋据说折了 都进去了 可这不是最后结果 过年时候经常能听见别人提起他 说 他在号里混的老好了 他爸一个星期给他充 2000 块钱 他这出来就打算混社会了 还认识了一个号里的大哥 我一直有点儿迷茫 为什么他们就没接受社会的谴责 就算他们都败落了 我听到的全是对学姐的嘲讽 我的内心无法原谅我自己不去报警 可我最后也没有去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呵呵,虽然我是田家炳中学集团的学生,但我真心看不起除了南京田家炳以外的田家炳。学生都是成绩极差,在江苏只能上技校的垃圾,学校只能在三星高中里徘徊。

每次都是南京田家炳拿基金会奖学金,为这个集团争光,其他田家炳跟不属于这个大家庭一样,一直闹个不停。

虽然南京田家炳也不好,但至少不会把自己的学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给自己摸黑。

知乎用户 毛芋头 发表

我给百度百科满分

知乎用户 不问归途 发表

黄山市公安局: 烦不烦?多大点事?又不是我家女儿也不是什么领导家子弟,还想让我们处理?你不知道就多你这一个案件咱黄山市的低犯罪率就没有了?你觉得你重要还是咱黄山市重要?强奸你了吗摸你了吗?言语挑逗一下会死吗?呵呵

知乎用户 路边开的小野花​ 发表

我是本地人也是高中生,有认识的同学在田家炳就读,据她所说今年高考田家炳没有被作为考场也与这件事有点关系,但令我难以理解的是,家长似乎对这件事情真相并不知情?! 很多家长居然宣称这件事是假的?! 更有甚者居然有家长说是这个女生的恶作剧导致田家炳的名声愈来愈差?! 学校居然厚脸皮的隐瞒?! 对此,我只能说:

同学告诉我事情的起源是因为这个女生公布了自己的同性取向,从而那三个男生就给那个女生下了春药,算是一种教训。【内容大概就是这样】我觉得同性恋又怎样? 又没有妨碍他人的生活,这三个男生到底是有什么权利能对一个女生做出这种无耻的事? 再者,受害者公布事实真相后被威胁下砒霜,这足以证明这三人素质的低下。不能说全怪学校的教育缺失,但这必定和学校脱不了干系,但更重要的是父母的教育缺陷。同时学校的隐瞒和市里的不了了之也让人心寒。还有人说是小孩子的恶作剧,未免太小题大做等等诸如此类的话,那我只能说,作为高中生,至少我知道无论你对别人的性取向有再多的不满,你都没权利伤害别人的道理。这无关年龄,只关乎素质,还有脑子。最后,身为黄山人,我为这种人感到羞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以我的国家有这样的学生,这样的老师,这样的学校,这样的地方政府为耻

知乎用户 白井黑子 发表

虽然大家各抒己见,各有千秋,但我认为公权力的世俗化,甚至是其三观不正才是最可怕的。

作为一个政府机关是引导社会向上、打击邪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一个权利机构。但是,在这个事件中没有看到政府机关起到这个作用,而是看到了老衙门的 “民不告、官不究” 的作风,甚至是一种助恶的倾向。

作为一个政府机关,要有一个正确的方向,要让世风向好而不是向坏。

另外,对于学校的教育已经达到了极度不放心的地步。传道授业解惑本是学校的目的,但是现在的中学除了升学你还教给学生什么?

知乎用户 pdsulzg 李战国 发表

感谢你们,感谢网络上的各位网友和我耐心的撕逼。

是你们让我明白了原来世界上还有那么多觉得黑是黑白是白的单纯人,还有一些单纯的网友居然会相信网络上那些恶意揣测的信息。

是你们让我明白了如果一些事情从两面性来看的话会有多么可怕。还让我看清了那些大 v 在并不完全知道事实的情况下在那里抒发自己道德观点表现自己三观多正的可笑模样。

但是要问我为什么这样说的话?

宝宝知道,宝宝不说。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要努力让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为的就是孩子不用和这种垃圾做同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网友们非常理智的表达了自己的愤怒!

你猜猜我是谁啊 Y:他还是个孩子,大家千万不要放过他。

如鱼的老王:蹲大牢多不好,阉割了放生吧。

菜头 xxi:你们这么做会断送一个莘莘学子的前途啊 谁没犯过错 杀了他就好啊

岑柠萌:为什么要让这么小的孩子去蹲大牢?这会对他们以后的生活造成多大的影响啊 直接死刑不好么???

石矻:怎么能骂呢?安静的坐下来砍几刀不好吗?初次砍人…… 没轻没重请见谅

希望那三个人渣能收到惩戒,但罪不至死。

知乎用户 无 fa 可说 发表

青年人是什么样子!中国就是什么样子!!!!!这些男生有可以考上国内一本大学的成绩!未来可能成为社会的一部分!现在因为未成年去包庇!以后成年了!我们的社会还要用什么去包庇????一起由三名男生参与的强奸未遂案件!为什么就能简单的一个学校违纪而处理!!!当事人的心理伤害!身体伤害!学校同学的包庇与侮辱可能在以后长达一生都是一场噩梦!!而伤害她的人怎么能够坦然安寝!!!能够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年纪小不懂事而处理完?????

如果我们的青年是这样?那么中国会是什么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谢天谢地谢假药???

不是法律专业,就不从那个角度看了。

实际上,校园暴力我们不止一次看过,听过,甚至有亲身经历过。而这样的事情,难道不是一种校园暴力?以恶作剧为借口做着没有人性的事,他们的父母,到底是怎么教育的?这根本不是开玩笑的,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

之前大家热点关注过大学生杀人,投毒什么的。初中高中都能干出这样的学生(暂且这样说吧),很难想象,如果他们上了大学,会危害多少人。

有人说性取向的事情,我觉得完全不必要从这个角度看。即使你各方面都正常,什么都不做,他们也会编造一个理由,做同样的事情,伤害你,羞辱你。无关你,他们心里有魔鬼。还有那些洗地的。三个人的未来?呵呵,这样的人,不治疗一下,就别想未来了。人家姑娘的未来就不是未来了?要是没有这样的事情,人家姑娘哪一点会比你们差劲?

这几年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多了,而是一直都多,只不过现在信息传播速度更快,更多人能够知道以前不知道的事情,但是,这个世界,仍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同意楼上说的,这类犯罪的成本太低,导致有些人摒弃最基本的道德,做了那些人神共愤的事。

说不定,这个事一旦关注度高了,又该有人出来道歉了,说自己这不该,那不该的,请求大家原谅…

不!我不能原谅!对别人造成了不能弥补的心理创伤,还要求别人原谅,你以为你是谁?姑娘,你要坚强起来,你要让自己更好,不是因为他们对你做了什么,而是当你强大起来的时候,才可以狠狠的 “回报” 这些“人”。

我没那么高尚,我心胸狭隘。对我好的我都感恩,对我坏的,最好祈求老天保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还好药是假的。

在我初中的时候学校里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一个初二的小学妹上完体育课后喝了被同学下了春药的水。很不幸,药效发作了。她觉得越来越热,然后就一个劲的脱衣服,后来老师同学都觉得不对劲,就那她送去医院了。结果如何也不清楚,希望妹子没事吧。据说是他们班的男生在网上买了给动物吃的,促进动物交配的药。

我只想说,这些小畜生都该死。他们不会感受到药物对女孩子身体的伤害,更不会感受到周围人的冷嘲热讽和异样眼光,他们什么事都没有。

知乎用户 聪聪 发表

对下药的男生,我送你一张图

知乎用户 k 戨之王 发表

说句大家不爱听的,骂着法盲、法治意识淡薄的各位答主,法律知识水平和对法律的敬畏并不比那几名男生高到哪儿去。只有人民法院能定罪,任何人在宣判前都只是犯罪嫌疑人,这点高中老师应该都教过吧。但不少答主随便复制粘贴几条刑法 (先不论援引是否正确了),就一口断定他们一定犯了强奸罪乃至更加严重的投毒罪,你们有这种定罪的权力吗? 口口声声法治法治,然后空口无凭(或者说仅凭几张微博截图)地发动舆论审判,称你们为以暴易暴都是抬举了。更令我心寒的,是这种答案下竟无人敢发声反对,这就是知乎的政治正确吧~少数几条认真分析适用法条的答案被淹没在一片慷慨激昂的谩骂(报歉,我只能称之为谩骂)之中,戾气越来越重,理性渐行渐远,而扯来当虎皮的法治精神,早已一命呜呼了。

知乎用户 丁睿​ 发表

这个问题既然放在了法律专栏,那么大前提就出来了: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请不要将之当作简单是非问题讨论了。

小前提: 具体情况谁敢说了解的?没了解的闭嘴,以讹传讹,本身是对事实的不尊重!都是高三学生,你挖人家资料公布才是问题,也许你的恣意评论,毁的就是这几个孩子一生。

结论: 小前提的事实都不了解,谈什么法律问题,谁有资格谈这个问题,官方最终探明了事实,喷子们再喷好么。

态度: 那几个男生的确过分,就这件事的确有错,可是其对春药性质的认识根本上就是一种不能,威胁人家下砒霜就和吵架时说我要弄死你一样,没有行为你当什么真,能凭借主观定人罪?

再者,说点理性之外的,这个女孩网络是一片支持,为什么她学校里那么多抨击她的?她周围的人才最了解吧!我们相比有多少发言权,最后的结论很可能是——男孩是冲动,女主角会没问题?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也不要乱猜测,等等吧,同志们,再去看看彭宇案的后续报道也许会对大家就这一事件有点启发。

知乎用户 袁宇阳 发表

现在给女同学下药。32 年后等他们 50 岁了,家长 75 了,会不会给家长下药呢?

知乎用户 马文清 发表

刚看到这条新闻,我快气炸了。。。。楼上诸位已经说得很多,我就说句气话——法制课堂开课了,这样的熊孩子,宰了再生一个就好了,这样的学校,停了新办一个就好了

知乎用户 Cross 发表

就说一句,都特么是混蛋!

一直庆幸自己努力读书,考的学校都比较好,校风严谨干净,身边的人都与我为善,我庆幸自己平平安安长大,平平安安升学。网上看到那么多欺辱同学的事件,离自己挺远,可现在,发生在自己家里,真感到可怕。

知乎用户 柚子 发表

本人高一 在一所职校 那个职校在外传闻很乱 但是自己感觉还好 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稀烂 最多也就是扯皮打架之类 结果

今天下午有一个女孩子跟我说 A 被别人下药了 还被人拍了视频 是 B 还有和他的几个兄弟做的

A 是我们一个实习老师 体校的 才毕业 分到我们学校来 长得很好看 真的看起来不像老师 很玩的来 我们每天放学后会去训练 她带着我们

B 是别的班的一个同学 同高一 喜欢漂亮的女生 追过很多长得好看的女孩子 我们班上的 C 也被他追过

后来 B 不知道从哪里知道 A 了 有时候会问我 什么时候训练了 A 走了没有 从哪个校门走的 他加了 A 的好友听说他那天跟在 A 的身后 一起出校门 聊天吧 被主任看到了 当时还说了 B 后来 B 加了 A 的好友 天天会找她聊天 还和我说过 A 的脸真软 后来没过多久她实习就结束了 我一直没有加 A 的 QQ 等她走了也没有联系 到了今天 听到了这事

我问那个女孩子 谁说的 她说是 C 跟她说的 那天 B 发了一个视频给 C 她点开看了发现是 A A 在被子里 看到了她的脸还有她没有穿衣服 不过很快 B 就把视频给撤回了 估计是发错了 那个女孩子继续和我说 那天 B 和他几个兄弟一起把 A 约出去玩 然后下药了 找了家酒店 还拍了照片

不得不说 真的可怕 我也不知道真假 反正是听说 当个故事看好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其实一直感觉中国教育最根本的失败是根本不注重教育成人,品德教育才是基础,自信,自我管理,魄力远比成绩重要。

知乎用户 诗雨 发表

同是高三 有感而发 可能偏题

就上周的事

隔壁班一女生 X

给另一个女生 Z 水杯里倒青霉素

Z 对青霉素过敏(有多严重不清楚)

多亏教室里还有别人看见了全过程

最后没出什么事

没有人在那之后看见过 X

可能是退学了吧

───────

X 这个人难以想象

脑回路不一般

他们班班主任

很和善的一个人

一年到头都发不了几次火

某天 X 犯了个小错

以那位老师的性格

隔半个小时就能原谅她

可她

跑到班主任办公室

“老师,对不起,我错了”

一边说,

一边拿起刀,

翻来袖子准备割腕

最后以班主任向她诚恳地道歉告终

这样的事她还做了不少

明天还要上课就不写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完这些真的让人觉得后背发凉呢,原来现在的高中生的社会气息如此的俗气。只想着能不能把圣洁、干净还给校园呢?可能是我太单纯了吧,现在真的是没有什么地方是能够不被钱和利益牵涉进来的。很同情被害的妹子,希望她可以健康阳光快乐,不要把这样的阴霾带进未来的人生中,希望坏人会下地狱。

知乎用户 潘小妞妞儿 发表

施暴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受害者有道德绑架

这件事不应该是我们如何看

而是应该由法律看

知乎用户 二伏啊 i 发表

21 岁前的学生还真是有趣

估计父母的脑子也停留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前

大家就不要喷这种小学生了,咒他们去死就好了呗

哈哈哈哈哈

不懂现实的学生还真是有趣,被下药的话那就下药回去呗,喂勺敌敌畏啥的应该也吃不死人不算犯罪吧?中国真是个有趣的国家,即有茅又有盾

哦对了,化学阉割也死不了人吧,这种药也挺适合这类 “社会人” 吧 反正又死不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从生物角度来说,并没有春药这个东西,不然性冷淡也不会成为世界难题了。主要是这样的行为和投毒没有区别,而学校和警方的做法着实让人心寒

知乎用户 cyrus 发表

终身监禁

来来来我扣几个帽子

维护公共场所秩序

公开场合诋毁损害他人名誉

投毒

强奸未遂

精神猥亵

蓄意伤害

侮辱

公开挑衅

诽谤

霸凌

故意伤害

还有条狠的:

过失杀人或故意杀人(万一药物过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那些公开辱骂受害者的都是逞一时最能,我就不相信事情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还能说出这样的话。

知乎用户 小晴天 发表

这事要是发生在我身上,我爸妈和我估计把家败穷都要一个正当的公道。至少不能让网上一些三观不正的人那么嚣张。

图片来源见水印

知乎用户 婷婷婷婷婷婷婷一下 发表

这件事过了很久了,我才出来回答。这其中和赞同或者不赞同的朋友讨论了很多。如今希望可以冷静的思考这个问题! 首先,我真的真的很不解。为什么全世界都在批评那三个男生,批评那个学校,甚至批评或者举报黄山市公安局。这种可怕的网络暴力似乎都蔓延到了知乎上。说好的理性呢?。゚(つω`)゚。

现在让我们理清楚这个事件。(不一定说的全!)一,那个女孩说自己是同性恋。(所以是一个弱势群体,获得同情心)二,那个女孩发微博说被下药了,另外犯事的男生也承认了。三,大部分舆论都在批评男生,学校,公安局。

一,由于女孩说自己是同性恋。所以致使很多 gay 和 les 都开始回忆自己曾经遭受不公正待遇的经历。但这是两码事。因为你能确定那个女孩就是 les 而不是仅仅是一个没有正确性观念高中少女?你能确定那些男孩仅仅因为怀疑那个女孩是 les 所以下药?而其中的原因有木有可能也是因为那个女孩平日里行为言语方面不当,我从其他同学对这个女孩没有同情心来说,这点确实有待进一步发掘。当然网上有些人很轻易的通过否决高中的老师们直接否决了整个高中。甚至否决整个地区。(并非所有人)

二,来看看这件恶性事件。说真的,开始看到高中女生被下药的标题。确实让人很震惊,先入为主的就是对这所高中抱走恶感。其实这件事概括为在自习课时间,女孩在课室被抱有敌意的男生下了疑似春药的药品,女孩未有任何不良反应。当然网络上很多人把这件事定性为刑事犯罪,甚至有人通过这件事批评未成年人保护法,批判现在小孩(未成年人)无法无天等等。犯罪最简单的是我们需要证据,动机,结果。我们把这三点带入,似乎证据不足,动机嘛只能定义小孩子恶作剧。毕竟在公众场合,也有自习课老师巡查和监督。不是在某一个阴暗角落,也不是在一个人情冷漠的街头(女孩出现不良反应,大家只看热闹不采取解救措施)结果更是那个女孩子一点事情没有。至于说未成年人的事,这个我无法公平公正的谈论,毕竟自己摆脱这个帽子没多久。但似乎也没听说两会期间准备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同情一下男生,学校和躺枪的公安局。这些男生做的不对,我要是校长绝对要把通报批评,约见家长。可现在舆论的暴力,永不消逝的互联网历史记录。或许将是他们一生的污点。可能你们的愤怒,毁掉了是三个家庭的希望,毁掉的是三个做错事的男孩的未来。有些残忍,真的!换位思考,想想他们父母的泪水。让他们不幸冷静一下你们的愤怒。至于学校这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难道不是人之常情吗?至于批判他们,甚至影射学校其他无辜的学生吗?或许大家价值观不一样吧!唯一稍微开心的事情,那群学校的校长和老师还没有被人肉施暴。最后同情的是黄山公安局,似乎因为他们微博说了一句,希望孩子们好好学习之类。有人认为这些 “人渣” 还高考?我醉了!发现有些话都说不出口,还是价值观差距太大似乎!不过写了这么多,纯属发表一下个人观点。顺便希望大家正视网络暴力,理性客观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中国教育和观念造成。校园暴力 这些都稀松常见

往往有时候 青少年才是最狠最恶毒的

因为他们不知道后果。而在青少年时期的被害人 也是最容易产生心理障碍和一辈子的阴影

最后 我只能说 一群畜生

知乎用户 努力奋斗的咸鱼 发表

三个已经成年的男生做了错事,被众多网友呼吁: 他们不就做错了事嘛!你们这样毁了三个家庭!

喔。我同意。

可我就是想毁了他们呀!你来打我呀!!

做错事不承担后果理所当然的要求原谅?

Excuse me ?

所以被伤害的人活该咯?

“麻烦你去微博澄清一下”

有 nmb 好澄清的!!还把你理直气壮成那样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网上有圣母婊体察为人父母的心情: 如果是你儿子和女生恶作剧被这样说你会愿意吗

我的回答是,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早就打的他看天都不蓝了

不论起因是什么,是因为女生是 les 也好

或是截图里说的本来就不被同学喜欢也好

她都不该受到这样的对待!

因为她和你们不同她就该受欺负?因为她不被你喜欢她就该受欺负?

好的,这个理由我接受。那这三个男生和黄山市公安局教育局以及学校同学被网友们喷也就是最正常的了。

因为你们这些人渣辣鸡的三观和我们不同,我们不喜欢你们。

理由充分,有理有据。

我愿意相信学校里大部分人还是正直善良的,我愿意相信沉默的大多数心中的正义感

在此,我呼吁,能接触到这三个男生的同学,请给他们下药!毕竟没什么后果他们已经替你们试过了。可以放心。

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不配得到尊重

知乎用户 浅挚半离兮 发表

很多人的恶意就自动变成了正义,只因为身边有同事作恶的人给了同样作恶的他们安全感。

我高中的时候也看过很多这样的事,我同桌是一个说话嗓音有点像太监的一个男生(尽管他说他天生这样),于是班里几乎所有男生都欺负他,逼他帮他们买零食,动辄打骂。每次我叫同桌反抗,他都说没事,忍忍就好了,他是一个很温柔善良的人,因为是寄宿学校,我们是少有的走读生,他每天晚上都会去黑板把第二天的天气温度写上,给班里的人看。他确实是喜欢男生,是个基佬,但我并不觉得这就是他被别的男生欺负讨厌的理由。我不知道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还自以为正义。

还有一次是一个女生,她被她们宿舍的人排斥,但她居然一点都不知道。她们在她值日的时候把咖啡倒地上晾干,把橘子皮用脚磨烂在地上,但那个反正迟钝的女生还是没发现 ,后来有一天排斥她的人起了内讧,就把这件事告诉她了还说了是谁的主意,她才恍然大悟,于是她就去找她们宿舍她觉得最单纯善良的人问这件事,然后那个室友跟她说,这本来就是你的错,大家都讨厌你,这是你应得的。当我听到那个女生告诉我她遭遇的这件她迟钝到最后才因为她们自己吵架被告知的事的时候,讲道理,我都比她更难过。因为我也一直以为那几个女生天天笑笑呵呵,很美好很单纯很善良……(走读生的悲哀。我真的蛮不明白做错了事还能这么理直气壮。

这种做错了事仗着人多理直气壮的事情真的有很多。我也遭遇过,但因为是自己的事就不怎么说了

知乎用户 周周周周周靠谱 发表

1 教育上来了,素质没有

2 世界不如我想象中的开放,为 LGBT 争取人权的道路还很长

3 学院师生三观扭曲。(觉得受害者不会做人之类的,辱骂受害者)

4 两个词总结:愤怒,无奈。

忘不了那个男生说的一句话:喜欢女的又怎样,还不是一样被男的 c,没 diao 的废物。

再答下去我可能要摔手机了。

知乎用户 榴莲千层只要榴莲 发表

基层教育工作者对于分数的盲目追求,对于学生思想教育的严重缺失。其实想想,现在这批基层教育工作者,也都是当年那些受害的学生。个人认为,错在于这些学生和基层教育工作者被灌输了错误的价值观。导致我们的教育愈发功利,忽视了人。说白了,某些基层教育工作者,他们不认为自己在教育一个人。

这是人们对道德,法律的漠视。

吾忧中国教育,教习功利,却无育人。

吾忧久而久之,一代一代,国之亡矣。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之教育,关乎国之命矣。

知乎用户 你好吴先生 发表

匿名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我刚本科毕业了,越来越多的看到这样的消息,不禁想起了我的高中时代。

不得不说,现在网络的发展,以及女权的进步与独立,是我能看得到的。

那个时候受了欺负的女孩根本不敢发表到网络,或者问谁讨要说法什么的。

我们高中有三起特别著名的案件,我可以保证真实的。

1、上高一的时候,我们年级有一对情侣。我和那女孩在年级上关系还算不错。后来,这个女孩高一第二学期就转学了,也没告诉我们原因。

他男朋友还在我们学校上学,但是已经分手了。后来我才听说,这个男朋友给那个女孩下药了(春药),然后强奸了这个女孩。

基本上全年级都传的沸沸扬扬了,也不知道老师知不知道这件事情。女孩已经转学了,这个男孩在我们学校念完了高三,最后还考上了一所不错了 211 大学。

总之没有收到任何处分。

2、上高二的时候,同样我们年级一个男生,强奸了一个女生。女生跳楼自杀了。男生被开除了。但并没有任何刑事处罚

3、高三的时候,我们年级一个男生,躲在高一女生楼层的厕所里,拿手机偷拍女生上厕所,有一次被女生发现了。女生们一起把他告到了老师那里,后来这个男生转学了。也并没有怎么样对吧。

其实不是现在人渣越来越多,人渣一直都在,一直都有很多。只是现在的女孩子们学会了反抗与保护自己。我讲的第一个女孩,从此销声匿迹,再也不和我们这些过去朋友联系了,然而他这个男朋友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后来听说混的也很不错。我想想真的太可惜与困惑了。

校园暴力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别人公然歧视你,辱骂你,排挤你,甚是动手。

校园里比社会更加弱肉强食,没有正义,因为很多未成年人的心智都谈不上健全,又有谁有能力去维护正义,维护你?校园里身体强壮的,脑袋灵光的,“门路” 多的学生对其他普通学生简直就是碾压。

对于题主中的这位女孩,很庆幸她没有受到太严重的伤害。很支持她把人渣公布在网上。我们以后都会为人父母,我真的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还会遭到这么无法无天的校园暴力。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法不责少 法不责老 法不责众

知乎用户 月色夜撩人 发表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其实这些事情很多国家都发生过,只是别人推动了司法改革,取得了进步,我们沉浸在撕逼,辱骂,陷害,怀疑和维稳当中,互相攻讦,最终其实什么也没做。

对司法不公有一系列的文化作品,是这些最终塑造了大众的三观,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而中国人只能在混乱甚至别有用心的媒体当中获取信息,我看不到这个国家的未来。

知乎用户 乎微​ 发表

这个问题必答的原因是,我有类似的经历。不同是我不是 les,被下药的同时还有一个男生。初中的时候 我们班一个总是被欺负的男生的可乐里被下了药,并且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手机拍视频记录的情况下喝了。作弄他的其中一个男生把剩下的粉悄悄的洒在我背后,并且全程班上的同学围观视频记录。药同样没有效果,但是你知道对于一个青春期的孩子来说这是怎样的侮辱。热评里说药没效的人,我只想告诉你,药有没有效对一个女生来说伤害都一样大。但是对于作恶的人来说就是脱罪:不是也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吗?我们就是开开玩笑 恶作剧怎么了?我当时觉得很生气难过,后来我默默隐忍觉得难以启齿,作恶同学们的态度更加猖獗,在一次课堂上羞辱我以后我哭了,我和班主任反应,(当时我们班的关系户很多。班主任很势利,整人团几乎全是班主任的心头好)班主任的处理方法也是当众骂我,嘲笑我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我难道觉得大家爱搭理我。这件事之后,同学们的态度更加恶劣。说这个的原因是告诉那些说女生自己有问题的人。你们回忆一下自己年少时候班级里被欺负的人 。你和他熟吗?他和你有矛盾吗?如果没有,那他被欺负的时候你帮过他吗?

大多数时候被欺负的人只是得罪了其中的个别人,被欺负一次并没有还手才会一直被欺负。要说主观上的错的话是不是欺负人的同学错更多,你有看到他们被欺负吗?同样老师喜欢,同学不敢得罪。

不要试图站在客观的位置开始指责。在这类事件里,因为弱势才被欺负和她有错没有关系。

群众作恶即正义。大家都是打着匡扶正义的旗号来恶作剧。主角不要玻璃心好吗。如果你是主角,别人这么指责你你什么感受?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一度厌倦上学,我怕人多的地方,在那之后社交恐惧,我对任何人都敏感多疑,觉得大家都有恶意要来害我。我很多年抑郁失眠,我甚至想过自杀。可是这样的事情我还是羞耻的没有人可以说。

这些谁管过吗?我的同学们因为整人而开心,开心过就过了。现在想起来也是笑话吧。他们都过的很好呢,除了我。

而事件里的大部分人开始会觉得不对但开口就会被孤立,谁都不敢帮,以致后来会变成:还好不是我。真的很活该。整他真好玩!

你不是在客观评论 你是在纵容,给作恶提供环境。那些觉得帮女孩说话的人都圣母的人 。你有没有觉得很像事件里的其他同学。

众人作恶即正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觉得这个事情应该严惩,不管最后有没有成功,他们确实这么做了,不仅是有想法,而且还付诸了实施,没成功是女生的万幸,难道一定要成功了才能去判定他们有罪?那代价未免太大了。何况成功之后是不是还有人愿意站出来指认,代价又有多大,这都是旁观者无法想象的。

这次是春药,下次如果是毒药呢?是不是只要死不了就没关系?我觉得很多人这个价值观本来就是有问题的,非要有人死了才觉得是出了事,否则永远不重视,真正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可是事实上如果早点重视有些事情是可以避免的。

这次的事情如果就这么算了我对这个公安局以及学校会觉得非常失望,事情闹得这么大最后却不了了之势必会让其他观望的人产生一种错觉,就是我犯事儿了没关系,强奸女生也是可以去尝试下的,没成功不会受到什么严厉处罚,成功了女生报案可能性也不大,这样算起来怎么我都不吃亏,那还犹豫什么,赶紧上吧。

再多说一点,有些人跳出来说肯定是这个女生的问题,不然为什么不是别人偏偏是她。我想说你 TM 是脑子有问题,吃屎了还是进水了,不然为什么偏偏是你说了这个话。不论这个女生平时怎么样,就事论事这件事她是受害者,何况事态发展到现在我看到的还是施暴者的跋扈,按照你的逻辑,好人去谋害坏人就都是对的没关系的?真是这样那倒是天下大同了,恭喜我们进入真正共产主义社会,万岁万岁万万岁。

知乎用户 谁还不是个宝宝了 发表

昨天刚看到这个新闻时发了两条状态,后来不想显得戾气太重便隐藏了起来。去看了原帖,中学网站,微博 po 的一些聊天记录。今天起床惊觉已到热搜榜首位。“高三女生被下药”和 “黄子韬豪宅” 并排显示,刚睡醒的惺忪眼差点把两个主语看岔了。

卧槽,好猛喔,wuli 韬韬都被下药啦?有视频不、求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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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最恶是何时?

应该是幼儿时期吧。

在没有足够的理智之前,没有持久的记忆,就没有反思的经验,没有道德的底线,在这之前,无论何时何地,全凭天性本能去摸爬滚打、战天斗地。虽然没有强壮体能,却拥有着最原始纯粹的恶。像我那个两岁半的小妹妹,欺负起我来丝毫不留情面,面目之狰狞,爪牙之舞张,即使是安在她那张萝莉的小脸上,也令人些许心悸。然而我听说,两岁时的自己戾气更甚,无缘由地抢夺陌生路人的零食,临了还咬他一口。··· 五六年以后去动物园,喂爆米花给猴子,它夺去食物后还狠咬掉了我的指甲 ··· 这也许就是恶人终有天报的故事吧哈哈 ···

大概是我在童年就已经把血槽耗尽,以致后来的成长里总以沉默柔顺的表征示人。我在小城市完成了基础教育,即使尽量不带地域歧视地讲,小城市里最不缺的也还是歧视。He looks like a disgusting faggot. 仅仅这一种偏见,便可以让你的九年义务教育从不缺校园霸凌。当小学、中学被无限地欺侮时,我曾经怨恨、不解、愤怒、难过、胆怯 ···,但是总归只是懦弱,唯独没有捍卫或者反击。长大以后常常在梦里,现在的我穿越回去,能给以前的那个自己一个拥抱,能告诉他不用怕,我能保护你。但是混乱的家庭和狭隘的校园并没有给我这种可能。况且,安全感应该建立在自己身上是吧。话是这么说。

但是残破的性格终究还是养成了。我不常提起以前的学校,其实在心里对他们有深刻的仇恨,恨意过了这么多年,似乎都忘记了细究缘由,之变成了一种直觉,在深处折磨着自己。我难道不想给那些给我恨的人下药么?曾经懦弱的我早在脑海里想过他们横尸遍野呢。

但是凭什么。

凭什么在我的意识里,我一直站在道德高地上,而在直觉体验里,又感觉自己被万人虐,其实是我内心的不对等折磨着自己吧。自闭已久,不免敏感,进而生发出无穷无尽被放大过的受迫害妄想。其实是我自己的问题吧。没有谁必须为你的那颗玻璃心负责。

童年的时候被猴子咬一口,我哭了一场后还是喜欢去动物园。

上学以后被同学恶语相向乃至打倒在地,我没有回应,没有勇敢,我的内心开始积累起年复一年的陈垢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善良无辜,但自觉仍有很多阴暗的大脑回路。我不恨么?我不想作恶么?若有选择,你会成为受害者还是刽子手?

拿这个选择去苛求世人当然不妥,毕竟这是耶稣和凡人的区别。

毕竟我们常面对的无奈选择是,是做一个围观行刑的热心观众,还是扭头不忍去看。

有些事情无法阻止,有些成长无法重来。

但人不是永远停留在幼儿时期是么。你有记忆,你有教训,你有反思,你有理性。或者更虚幻的一条叫做 “道德” 的红色虚线。道德被滥用的被曲解多了,被用来宽容 “思想还不成熟的孩子”,被用来宽容“救病心切的医闹”,被用来宽容“不明真相的群众” 了。不如说是纵容。善良群众对自己罪行的宽容,当然轻易。

“整个星群,无人不病。只是要比,谁病的轻。”

“群体无意识的恶算不上极致的恶,顶多是一种平庸的恶”。你的无意识掩藏在千万人中,你步伐统一,你口诵佛号,你面带笑意,你为折磨一个无辜的人献上一分无意识的力。人类历史上最不缺此例。现在的主流舆论风头一转,开始大力迎合讨好起年轻人,校园暴力数见笔端。但是面前这些正义凛然慈眉善目的中老年们,不就是当年生龙活虎杀得眼红打倒一切的文革小将们么。在那场劫难里用赞成或沉默投了极权主义一票,移民、俘虏、同性恋、吉普赛、犹太 ··· 几十年后世界还一样。

看官们,若有选择,

你会当受害者还是刽子手。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

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间无完人。”

这自然只是腐儒之言。万恶之首是为愚。愚昧让人狭隘,无知让人无畏,两者合起来让一个人能对另一个同性恋女生投下砒霜。让刽子手对受害者毫不宽容地凌迟之后却又对那具白骨面露无辜:“为何不能宽容我的无心之失?”

我也有过作恶的念头,还不止一次,最甚曾计划弑父,虽然能用 “论迹不论心” 为自己开脱,但是仍觉自己——或许有罪。

无人不病。无人不病。

你把犹太人一个个送上火车,你的工作不过只是在手上的名册划勾,你圆满完成,你心满意足,你面带微笑;

你举着血红的大字牌行进在人群里,你看着台上的 “工贼”“大反动派” 被扇着耳光,你默默想他只不过是你的邻居,但你仍附和着大家吼出 “打倒” 的口号;

你坐在空调房里敲着键盘执行着远程打击的命令,你不关心也不会联想到被你删除的文字和背后被杀戮的人群;

你关心学业和工作,你关心绩效和奖金,你关心刚发射的卫星和刚竣工的航母,但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也不想知道。

你不想思考。你不想反思。你不想审视自己。你没有错,即使错了也是无心之失,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你觉得自己很善良很牛逼很有道德感。

【你咋不上天呢】

承认

我有罪

才是人类思想进化的推力吧。

不不不,不说那么宏伟的意义,起码能让你的下一代的性格养成环境好一点。不用像我这样变成一个 disgusting faggot。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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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自己的经历擅自揣度一下那个同性恋女生的心态,可能也因为同性恋这个身份多少有些敏感(善良的我不好意思说你是玻璃心)吧,hey,放宽心,变强壮,无所谓,加油。

——不过你很勇敢也很幸运站了出来,有理解你的父母支持你,

干他们丫的。

彪崽子还会投毒了,还考什么飞行员,你这么能耐直接上天啊。

你们仨!对对就你们,诶诶上车了,监狱前列腺按摩游要发团了!

知乎用户 白木 发表

我只想说,寒心

可能我对这个女生的人品并不了解,所以并不知道为什么全班都排斥她,但是,如果那几个男生做出下药这种事,班里甚至学校其他同学还去维护他们,那就不得不说这些人道德观都有缺陷了

还有让我更寒心的是警察的做法,交给学校处置,那你们干什么的呢?

可能我并不了解事情所有真相,所以可能一些话说的不太准确,但,上述就是我现有的看法

寒心!!

知乎用户 哈哈 发表

说真的 每次有这种事件出来的时候总会有一些这样的圣母教的来可怜被骂的施暴方。 哈?干什么呢?这不是他们自己自作自受吗?我不是说真的什么都不懂有成年的在里面了还说是孩子?好玩?不骂就不知悔改,不闹大这些 “孩子” 能知道严重性吗?杀鸡儆猴知道吗?现在的小孩都快被宠上天了哪里有人骂,我不想看到以后的花朵不分是非善恶。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心冷。

我是生活在怎样的一个国家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作为男人,我看这种人并不配被称作男人。

男人的天职是保护自己身边的人,而不是欺凌。

知乎用户 夏时雨 发表

我也没有其他问题,

我就想知道田家柄为什么喜欢投资烂学校,

六安田家炳实验中学有人闹丧 女孩坠楼身亡,班主任被带走 http://www.la-bbs.net/thread-3186781-1-1.html

六安田家炳实验中学发生命案 17 岁高一男生捅死室友!

http://finance.gucheng.com/201302/2318384.shtml

知乎用户 李从鑫 发表

知乎用户 韩微胖 发表

今天早上在微博看到这件事,讲真,难受了一整天,不仅仅是因为那三个臭不要脸的人渣,还有事情发生后班里同学的各种冷言冷语,实在是让我无!比!震!惊!!!没有办法想象妹子在被三个男生欺负后又被全班同学孤立时的心情,先不说妹子在班里的人缘如何,但是身为一名接受了十二年教育的高三学生怎么能混帐到连最基本的是非对错都不会区分?这些人的态度给我的震撼程度远远超过了下药这件事情,真的太可怕了。你们没有是非观吗?你们不懂法吗?我真的在心里骂了无数无数遍脏话粗话,但再狠毒的话语都无法表达我此刻的心情!!!不是我针对谁,但是你们,都是一群三观极歪的智障脑残!!!

知乎用户 这里有一条鱼 发表

好像没有春药这种东西呀…… 就算是三唑仑之类的一般也搞不到,我觉得警方可以调查他们是怎么搞到这些限制药品的(我的关注点好像不大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最不明白的是帮犯罪者辩解的人的逻辑,他们都前程?受害人就没有前程一样?事儿干嘛闹这么大?对于被害人人来说这已经是天大的事了好吗?真是犯罪未遂而已,你们是不是一辈子都没学过怎么平等的看待人啊?犯罪的人错了还不能说咯?那我明天雇一群初中生天天去你家砸窗砸门到成年好不好?活这么大了连设身处地思考一下都不会,你们父母白养你们,也真是不会养你们.

而且题目里面的描述还有犯罪者一直以来做的很多很多恶行,老是这样包庇这些恶行,只会诱发更多的犯罪,你是真不知道什么叫做绝望中的爆发吗?指不定哪天就到你头上.

知乎用户 李官粦 发表

其他一些价值观,法制,人民 JS 渎职,教育等等这些都不说了,已经有很多人谴责。

我只想说一句。

你敢想象未来的中国会是这帮人在做主!出现在社会各个岗位上!

自我感觉要炸了!

知乎用户 程蔚 发表

给人渣洗地的话里有一句经典: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我也真是呵呵哒,就跟人姑娘穿的少你把人强奸了法律不判刑一样

知乎用户 小浣熊 发表

不扣帽子不上纲上线,我就想问一下学校:

1. 健康课你们都讲啥了?

2. 为啥你们的学生(不只是那仨混球,还有贴吧里,微博里其他的)法律意识这么淡薄?

知乎用户 薛定谔的起司猫 发表

说一点个人想法吧!

1. 高三都应该 18 岁了,即使没有 18 岁也可以判刑吧应该!

2. 这件事其实无关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问题吧,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应该废除,我个人觉得,既然存在,就有一定价值的,至少目前我国国情需要这个东西。

3. 个人建议尽量收集证据,必须所谓的聊天记录和老师或者校方的发言,实际上没一点可信度。

4. 这无关阶级的问题,我真的不明白很多人扯到三个男生的家庭背景干嘛,难道就没有看到一整个班级乃至一整个学校的冷漠。

5. 这是教育的失败的问题,教育是教书育人,但目前我个人所见的只有教书,没有育人。而且我们的家长们又忙碌工作,没有周末家庭时间,我们的学生的三观不是家长不是学校培养起来的。

6. 转校是对的,但基本上每个学校应对如此之类的事件都几近相同,望注意保护好自己。

PS:其实我很想骂人,很想骂警察骂学校骂老师骂家长,为什么不好好保护我们的下一代,他们有太多的理由太多的借口太多的方式可以证明他们没有错,我无法叫醒装睡的人,愿我持向善之心,行正义之举。

知乎用户 信仰 发表

深刻反省,严肃追责。罚酒三杯,下不为例。呵呵…

知乎用户 Summer King 发表

我比较想吐槽那些说女的为了一件小事祸害了下药几个男孩子的前途。女孩子命大没事你们会说这种话要真的有事了我看你们怎么说。放这种禽兽在社会发展还理直气壮了

知乎用户 你好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发表

作为我航的学姐表示对淘汰此人松了一口气,如果他来南航上学…… 想想简直可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因为是学生,还有大好的前途,就要饶过他们,不予法办……

握日,学生的身份比党员还好用啊!

知乎用户 裘筑箫 发表

如何一语表达我对那些直男癌的鄙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出事的时候本人时高二还是高三,我是歙县中学的学生,田家炳中学我没听说过也不知道在哪。。。但当事男生之一在上热搜前那个周末还和我与几个朋友打过 LOL。

因为接触不多所以不好多言,属于我朋友的朋友,但拒我朋友所说,那个男生主要是信口威胁,女生并不是什么正常人。

以上不是我原话啊别喷我。所以我对此事一直是观望态度。

有个认证摆着所以先匿名一下怕被认出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如这样,我们设想一下,假如他们给受害者下的春药是真,

药效真如电视里演的那样,那么一切就像三个男生预想的一样。。。。

所以女生喝了他们的药,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

女生第三节晚自习喝了药,开始觉得浑身不舒服,请假回家抑或是忍到放学回家。

这时候,身为男生的他们可以以 “女生看起来很不舒服不放心她自己一个人回家” 为由,借口送她。

然后会送去哪里就不得而知了。。。

这时候女生已经基本没什么清醒的意识了,接下来等待她的大概就是欲火焚身,

然后三个男生 “无奈” 只好慷慨 “献身” 为她“解毒”。

最后这件事该如何收场呢?

等受害者清醒以后,怎么威逼利诱她闭嘴呢?

太简单了!过程拍下来不就好了。#(呵呵)

受害者清醒之后敢声张,就让大家都看到这个过程呗。

只要受害者有脸讲出去,男生们也不怕事情闹大。

反正视频里受害者在春药的影响下那么饥渴那么主动,男生完全可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不是?

既然是怀揣恶意的,那么他们内心深处的想法究竟是怎样的呢?

虽然可能有的人不太愿意承认,但实际上楼主以为,

任何人在做一件不太好的事情的时候,

都会有一套冠冕堂皇的解释的说辞和内心深处不能跟其他人讲的真实目的跟想法。

毕竟人性都有阴暗面。

打个比方,有一个人,总是在麻烦我,我非常非常烦他。

有一天我戴着耳机,他叫我叫了好几声,我听到了但是故意不理他。

然后他气冲冲过来扯了我的耳机,问我为什么不理他,

然后我一脸无辜地说:“啊?什么?我听歌声音太大了没听到啊。”

实际上我内心在叫嚣着:“艹,傻逼!谁要理你啊!”

对,就是这样,同理,他们冠冕堂皇地讲着,

只是恶作剧,只是想整一下她而已啦。

实际上呢?他们的内心戏又是怎么演的?

这里,我们不妨大胆揣测一下他们内心深处的想法。

楼主可能话会讲的有些露骨,然而现实总是这么血淋淋赤裸裸的。

有些话我们不放在台面上去讲,不代表就不存在。

新闻里有提到说受害者是一个 les,

所以三个男生看不惯,想要 “教训” 一下她,

于是有了接下来的事情,这一切都顺理成章。

那么,在他们的计划里,想要怎么教训呢?

在三个男生的认知中,下春药,当然意味着接下来受害者会跟某人发生关系,

那么如何发生,跟谁发生呢?

我认为有两个版本:

1. 妈的,好好的女人不当,搞什么同性恋!死变态!

哥儿几个让她好好爽爽,给她尝尝男人的滋味儿,帮她回归 “正途”。

别急着否认,

同性恋女子被男子强暴作为 “教训” 这种情节在影视剧中有出现过,

所以并不是没有可能,或许他们就是受此影响呢?

2. (如果受害者有同性伴侣的话)悄悄跟踪她们,把她们亲热的画面拍下来,

曝光,让所有人都看看同性恋有多 “恶心”, 让她们在学校混不下去,

滚出我们的视线,不要脏了我们的眼睛。

不要跟我讲什么他们还只是孩子啊,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楼主讲得太过分了之类的话。

砒霜杀人他们都无所谓的话,把人家女孩子睡了对他们来说又能算多大事呢?

………………………………………………………

以上… 是我在贴吧看到的内容 搬运一下

其实个人比较恶心恶作剧三个字!

还有学校也真应该给那药店药店颁发个旌旗啊…

幸亏是假药啊,呵呵哒

知乎用户 刘文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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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siri 发表

本不想再对这件事发表过多言论,但是在知乎上也看到这么多不负责任的言论我表示失望。
我不认识这个妹子,但我的朋友和他是同学,所以也许这件事我聊的要比你们多一些。

这三个男生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还他妈怎么看待,有这闲工夫揍死那帮兔崽子,还看什么,动手啊

知乎用户 不是信仰者​ 发表

瑟瑟发抖。

回想起之前在班级自我介绍说喜欢看漂亮小姐姐的我????

顺便这之后就被传我是同性恋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三个人的行为不够成强奸也够成猥亵了,下春药这种手段也极其恶劣了。不能因为年龄小就包庇他们,孩子怎么了,都要 18 了,没有一点辨别是非的能力嘛?就算辨别是非的能力差,下了药的水怎么不自己喝呢?怎么知道给别人喝呢?年纪轻轻就做出这种事情,以后还能相信会做一个好人嘛?而且这种事情会给当事人造成多大的伤害,以前看过一个真实案例,被害人分别被强奸和猥亵,她说猥亵更让她生不如死,难易摆脱心理阴影。成年人都接受不了,小女孩年纪那么小,人生刚刚开始,就有了这么大的打击,怎么能保证以后孩子会有一个健康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学校学生的言论更是可怕,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总是冷嘲热讽,没有正确的三观,这么多年的社会主义教育白教育了。

还是就是同性恋问题,性取向只是一个人的选择,跟法律和道德都无关系,是一个人的一小部分,不要总是放大,异性恋同性恋只是不是多数与少数的区别而已,排除这些,我们都是人,生而为人都有权利被尊重。

知乎用户 凉末 发表

偶然看到 感觉没有脑子

当这么个事情 承受压力主体为学生 丝毫看不到成年人的交涉与沟通 大概 很魔性?

知乎用户 徐龙象 发表

这么说吧,我不是很理解这个故事的走向,那些人是犯罪了对吧?那为什么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 法律是用来当摆设的吗?学校这样学生怎么安心去学校? 犯了这种罪居然是记过? 你他妈逗我呢?

如果说那几个学生是未成年的话,那个女孩就不是未成年? 凭什么他们靠着未成年的身份来脱罪,那那个女孩就不能靠着未成年身份来让伤害自己的罪犯来得到更多的惩罚?

虽然这件事是未遂,但这已经是犯罪了,不是吗?别用还没出事这种借口来搪塞。我觉得这种事就和酒驾一个理,必须用严厉的惩罚才能让人不敢再犯!

那些骂受害者的,我真的是无话可说,那么多年的学大概是白上了,黑白是非都不分,人家为自己讨回公道碍着他们什么事了? 他们大概无知到不知道如果那女孩喝了那饮料的后果吧。难道真的要事件发生后人们才能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吗?这件事的本质是犯罪!

我的话可能有些混乱,但是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些孩子连给人下春药都做出来了,能是一般的恶作剧吗?这件事情很可怕,如果就这么放任他们,谁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来,如果这次他们不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么将来他们会做出比这更恐怖的事,因为他们心里会记得这次他们逃过一劫! 还有后面的威胁,这不是很恐怖吗?他们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女生也不感到抱歉,反而想方设法逃过惩罚。这孩子以后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敢说,但是,放在成人社会看看,他们已经是令人感到恐惧和恶心的人了。

学校可能是想息事宁人,但学校本来就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它应该做出最公正的判断,而不是这样草草了事。

那些骂那个女孩的学生,我真的觉得可能他们是被学校带偏了,学校没有做出正确的决定而警察局也没有做出相应的措施让他们意识不到这件事的严重性,所以他们觉得那个女生小题大做,在他们概念里大概就是,学校都做出那样的处罚了她干嘛还揪着不放? 但是他们都是高中生了,还没有基本的判断力,真是悲哀!

总的来说,这件事可以用 mmp 来概括,大家对未成年太宽容了,想着给他们一个机会之类的,但是大家客观的看这件事,摘去未成年和学校这些美好的词汇,这不就是一场令人恶心的犯罪吗?

知乎用户 滴答滴答 发表

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后,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停止的,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即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已满 14 不满 16 的,强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6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4 以上 18 以下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强奸不是自诉案件。

学校的态度才是让我心凉的。

知乎用户 豆豆眼 发表

我就这么说一个小例子吧。我现在偶尔带学生做一些口语方面的提高课程,上周有个学生结课,高二,17 岁。想着他高三就要出国了,所以上完课我们坐一起稍微聊了几句。

然后提到包容力的问题,自然也说到了国外的同性结婚,他连想都没有想就张嘴来一句 “那些男同性恋敢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捅死他们,女同性恋我能忍受我不管”。17 岁,家里前后有多人移民海外,从小泡在蜜糖里长大放假天天出国旅游,随身带的都是 master 或者 visa 信用卡,然而这样的人近三个月我遇到了四个类似的,也有仇女的,也有年龄 / 性别歧视的。最可怕的是他们毫无感觉,还觉得自己很正义。

你跟我说下一代人真的很开放很包容很佛性,我只能送你呵呵两个字。麻烦这么说的人去实际走进这些所谓的青少年 / 下一代之中,像我一样放下成年人的架子或者运用成年人的技巧让他们说出他们真正的想法。十有八九你会比我害怕。

胆怂如我,在终于走进一个非常可怕的少年的内心后,把他的课给退掉了。

我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看法,我愿意聆听不同的声音,但我无力去改造现在天朝的大环境。半年以前我可能有微弱的这种想法,四个月这种想法就变了。大概是我太脆弱太无能。

诸君,保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朽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

-- 墨子 • 尚同

知乎用户 浪董 发表

如果我是那个女生的话,我估计会以死相逼,就从教学楼上跳下去。死前我要狠狠地诅咒那三个男生一辈子做梦都能梦到我死的模样,一辈子都不顺遂,断子绝孙,戾气越重越好,才不管名声。我要让所有推脱责任的警方,敷衍了事的学校,歧视异类的学生全部都遭到报应。

说白了一件事。黄 X 开化程度太低。

当然,别的地方也好不到哪里去。

在此谢我同班同学不下春药,不下砒霜之恩。

我猜那三个同学没有好好学政治,或者,呵呵。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现在的孩子都这么能造?什么心态?谁的责任?出了事儿别老说这孩子废了这孩子不对,多想想他怎么就成这样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作为一个高三生,我表示很害怕。

这个社会是怎么了,受害者被指责

是不是因为事情没有发生在你身上

所以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吗

真是让人糟心啊

世界很美好,我愿意为之奋斗

我只同意后半句。

知乎用户 赵辰甫 发表

只想说

在群里议论的同学

除了个别正常的之外

其他的都是辣鸡

现在学生的这方面教育实在太匮乏了,不懂得尊重别人,不懂得尊重生命,未成年并不能成为挡箭牌,这样的人出了社会也是个祸害,趁早处理比较好

知乎用户 Chen 发表

(⊙_⊙)les 而已,这种针对真是过分,同学什么反应啊,中国这么大,你还真不知道人的思想差距有多大

知乎用户 西西里有个人 发表

下药的人不可原谅。关几年吧。

知乎用户 流泉啄木​ 发表

有时候觉得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也保护了一些不配被保护的人

知乎用户 吴裴 发表

这种必须得坐牢,最起码也要劳改。法律对未成年太宽松了,还有就是教育问题,法律普及不到位。方方面面的因素都有。个人认为,家长学校都有错,都有责任!

知乎用户 天涯断肠客 发表

具体没看,反正我能想象到一定又会有一群傻缺出来说,女的不检点,为什么投你不投其他人。我就一个原则,哪怕那女的真的不检点,真的垃圾,真的什么鬼的,再浪再混蛋,再不知廉耻,也不是你能去下药的。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生活方式,你不能因为别的的方式和你不同,你就对她(他)怎么样。嗯,没有人有这个权利。

知乎用户 女丑 发表

致伤害女孩的团体:你可以看不惯,但是你没有权力 “替天行道”,因为你也根本不懂 “天道”

说实话,中国的教育体制对两性教育方面简直是可以到漠视的地步,很多人把这个教育漏洞的大锅扣给儒学。但是我们所看到的流传下来文献,典籍真的就是全部吗? 真的就没有经过大量篡改和抹去吗?不好意思,我们都没活在那个年代谁也不知道。从小到大对这些教育就不够重视和完善,连老师自己可能都觉得提出来不好意思吧,但是这又不是反人类,有什么觉得丢人的呢?如果从小到大不规避这些,不因为隐晦而引导人的好奇心,很多人也不会越走越偏。这三个男生的三观有问题,但是父母和身为第二父母的教育者绝对有责任。7-12 岁是人发展的关键期,在这个期间塑造和传输正确的三观就不会有这么多败坏道德的事情出来。这个社会的主流在其实 “同性恋”,但是翻阅古籍,翻阅我国的国学文化,古人很早就已经发现这个群体的存在,虽然进不得正史和流传典籍,但是人家客观承认这个群体的存在,自以为越来越尊重先人们流传下来的道德观,但是多数人刚愎自用,剑走偏锋了。

知乎用户 Jewelry fan 发表

别说那几个同学,别说那个班,别说那个学校,连那些警察,都让人恶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们说的可能大多是春药

然而我遇到的则不然

那是在我读中学的时候

我们的中学就建在镇上,相对来说镇上的学生就有了优越感,嚣张跋扈,横行霸道

经常欺负邻村的学生,晚自习下课殴打老师也是常有的事

有天晚上一群镇上的学生下晚自习后就拉着两位女生翻墙出去说是去网吧通宵,后来听说是被那群学生拉回了家,两位女同学吃避孕药过量口吐白沫被 120 拉走住了一个礼拜的院

后来这件事也是不了了之

至今我都不明白不应该是春药吗

吃那么多避孕药是为了什么

知乎用户 泥泞 发表

既然公正那么崎岖 就请保护好自己

知乎用户 辣糖 Ayisha 发表

有个疑问,这些学校,都只教书上的知识点,卷上的考点吗?这些高中生基本的法律常识,道德常识在哪里,基本的素质,基本的世界观价值观为什么这么崩塌,学校和家长在这些方面真的参与了建设吗?这是个例还是现在的初高中普遍这样?记得以前人们一直在用童心未泯什么的比喻孩子天性,那些有趣的灵魂都去哪儿了

知乎用户 nope 发表

**任何事情,只要合法,不求理解但求尊重。**虽然我不是 les,可是这样的事情实在是非常恶毒。

不想多说什么只教育孩子学习不教育孩子做人的陈腔滥调,但是现在的有些孩子在做有些事情的时候根本就意识不到自己在做什么,可以发展到集体作恶的现象(集体无意识),最后再自称‘’我不知道我做的事很恶毒”或者 “是那个人不好,我没错” 就好像什么事也没有了。

我不是装圣母婊,我自己也助长过恶行,这些年一直在反思自己。

举个个人的例子,我初中时就读于市里最好的中学(它高中是省里第一批五星高中),除了其他个人因素主要毁在性骚扰上。当时精神崩溃,临近中考时已经产生幻觉了。妈妈找过老师,问过学校心理咨询的老师。心理咨询的老师说 “他们还小,等他们长大就好了。这是青春期的正常现象。” 就这么不了了之。那个时候我初一,听到这种说法内心是一团黑线。

关系好的同学渐渐地开始嫌我烦,他们说你不理他就好了。可是我怎么做得到?只说个最极端的骚扰我的男生 A 被排成我的同桌,每天上课脸凑到离我只有一厘米,大冬天呼出的热气吹在我脸上。又或者是我上的补习班他也要跟过去,还说什么要追到我家去。同学觉得是我自己不检点。

成年人总是能把青春期正常现象、小孩不懂事长大就懂的标签贴在各种学生男女问题的身上,他们认为无所谓。It ain‘t so funny when the jokes on you. 就像 popular song 的歌词一样,没有从根本上教育孩子正确的男女观以及对他人的尊重再加上忽视问题,等到出事的时候已经是普遍问题了。

所以,拒绝一切无视小问题的行为,改变因为他人与自己不同而对其施加歧视的行为是我们应该做的。像这样的人进入社会,你能保证他们不会成为社会的蛀虫?即使这一事件与 les 无关,给同学下药的行为也非常危险。

还是希望能给这些人正确的教育与引导。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关日本人啥事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下药怎么了?又吃不死人!再说了,下药的人人缘据说还很好呢!被下药的人缘肯定差,活该被下药!

这种事我高中也遇到过,坐标东莞不过是女生(chenxiaochan)偷拍室友裸照然后发给学校小混混,拍照的女生人缘可好了呢!想方设法孤立被拍照的,因为被拍的女生家庭条件比她好。

哦,拍照的女生现在在大学里还当了班长,人缘一如既往的好吧,但这种人渣,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她有多阴暗,除非在你背后捅一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也是个学生,我欺负过同学,也被同学欺负过也和同学打过架,也被班主任不待见过。事情就不多说了我就说一下心里的感受,当我被人欺负的时候我也会反抗心里很难过感觉整个世界都没有可以让我生存,现在长大了见识多了什么东西也都看的淡了,但那时候的学校就是我的整个世界。当时我心里不想骂人我只想杀了他。因为他破坏了我的世界。

那时感觉欺负别人挺高兴的就是感觉心里堵着

知乎用户 哈利波特大 发表

没想到校园暴力依然这么嚣张。。。不把李克强总理的话当话啊

答主目前所读的高中这一年就发生了校园欺凌事件,高二几个混日子的在厕所围殴一个高一,起因只是高一与高二排队起了冲突,说了一句: 你们高二有什么狠的。。。后来高一被打的时候还不知道为啥。幸好只是擦破了头皮。学校处分是几个打架的高二直接开除,在厕所望风的留校察看,旁观不报看热闹的人记过。

想来那几个混日子的人当初进高中时花了不止一万多如今全打水漂,我心疼他们父母的劳动但 r 又认为处罚轻了,现在看来我们学校还算重视的。

我认为有关领导人迟早要玩,明明总理强调的却不好好处理,呵呵。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曾经和大家说过,女人这一生,仿佛就是一场生存游戏。

从出生开始,人生就被调成了 “地狱模式”,想要活下来,需要不断打怪,不断修炼自己,一路披荆斩棘,才能最终赢得胜利,“吃鸡” 成功。

我们从出生就接受各种训诫:

衣服不要穿太好看,不要去吃夜宵,不要去喝酒,不要结交太多朋友… 仿佛女生遇到侵害,都是自己不够检点造成的。仿佛只要女生多加注意,坏人就不会盯上我们。然而事实呢?然而前两天发生的事,告诉我们,恶,不会因为环境和女生更加注意而不存在。

坏人不会因为女生穿着保守就停止侵害。

坏人依然存在答题争霸赛

在 6 月 12 日中午,上海外国语大学一男学生,在学校图书馆内,趁着一位女学生离开座位的时候,向其咖啡杯中 “投放异物”。(请注意这里的用词,待会我会重点讲到)

投放的异物是什么?是牛磺酸泡腾片。很多人一听到这个名词,可能就懵了,这啥玩意儿啊?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特地去咨询了一下医生,得到的答复如下:

简单来说,牛磺酸泡腾片,是一种情趣药品,主要功能是改善和提升男女杏生活质量因为有这么一层功效,所以被许多商家营销成催情药药物,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基本可以理解为智商税。而这位大学生,投放这种药物,到底想干嘛,我想大家心知肚明。无非就是图谋不轨的男大学生精虫上脑,想要给女大学生下药,以满足自己的私欲。好在女生喝完一口后,敏锐地察觉到了味道的异样,顺藤摸瓜,抓住了凶手,才没有给凶手可乘之机。但其中暴露了三点,却是令我不寒而栗的:首先是女生被投毒的地点,是在宽敞明亮的大学校园,尤其是在图书馆这样一个人员流动大,到处都有摄像头的地方。不是一个人,也不是在黑暗角落,也没有穿着暴露。在这样的场景下,女生都能被投毒,那么可想而知,如果是在陌生的餐厅,或者是在 KTV,在清吧,在野外,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凶手投毒的阻力和难度岂不是更小?女生又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是的,她没有喝别人递过来的陌生不认识的饮料,她喝的是自己点的咖啡啊?是在图书馆所有人都觉得安全感满满的地方啊?总不能要求女生吃东西、喝奶茶咖啡,每一次都先做一次化学实验验毒吧?其次是女生被投毒的凶手是自己的同学,也就是说几乎毫无防备。试想一下,和你看起来毫无关系甚至可能是你认识的人,就在你周围的人,给你下毒,你会不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恶意?我们还能相信谁?一个 21 岁正值青春年华,经历了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却没有与之相匹配的素质,胆大包天 ,光天化日之下给自己同学下药。这是男生的堕落,还是父母的失败,还是整个大学教育的失职?试问,我们的大学,真的有真正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吗?第三点,也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正常人都知道,这是给女生下药,并且是所谓 “催情药”,目的是什么,昭然若揭。但在几乎所有媒体的报道中,都是使用的 “投放异物”。WTF?好一个投放异物,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不小心扔了个小石子进去,心想不就是一个恶作剧吗,至于吗?实际上呢?

性质完全是两码事。

还没过去的唐山打人案中,明显的 “性骚扰”,媒体同样用了个程度轻很多的 “搭讪”,你家的搭讪上来第一句话就是:妹子,我想艹你?联合国有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在不公正情况下保持中立,那你其实已经选择站在邪恶的一边。媒体这样做,不就是等于站在了恶人的一边?不就是等于成了凶手的帮凶?不就是等于变相在伤害我们的受害者?媒体报道讲究客观公正,忠于事实有这么难么?什么时候,媒体也能对我们女生好一点?下药就是下药,性骚扰就是性骚扰,坏人敢做,你们却不敢说?在怕什么?生而为女人,真的太难了,什么时候才能不再是 girls help girls,而是 people help people?!

希望每一朵花,都能悠然地开在阳光下,众人驻足欣赏,无人贸然采摘。

知乎用户 七野 发表

Miya 在各个平台开设了账号,方便喜欢不同平台的大佬们~

欢迎大家关注欧~

微信视频:3000 词实现口语自由

公众号:3000 词实现口语自由

小红书:3000 词实现口语自由

昨天有大佬在后台投稿了 “上外男生在女生咖啡中投放异物” 事件。希望 Miya 可以聊一下相关表达。

考虑到 Miya80% 以上的读者都是海外的留学生,这个问题咱们更有必要认真聊一下。

请大家一定保护好自己。男生和女生们!

先给大家分享一个经典的人性实验

人性实验:看到别人被下药怎么做

如何简单描述 “上外投药” 事件

In the library of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a male student drugged a girl’s drink and was taken away by the police.

在上外图书馆,一男生在女生饮料里下药,随后被警方带走。

来自老美朋友的自保建议

小笔记总结:

  1. date rape drugs (也是视频里提到的) 不太容易被察觉。
  2. 见效快,可能很快就昏过去了。
  3. 如果喝的不是酒,更容易察觉是否被下药。所以在外能不喝酒最好。我的美国朋友甚至因此戒酒了。
  4. 一定要看好你的杯子。一定!
  5. 男生女生都可能成为目标!

来自以上视频和更多相关表达

1. 他是个衣冠禽兽

This man is an animal, a beast.

2. 他们给她下药了:

They slipped her.

![](data:image/svg+xml;utf8,)

3. Mickey 除了 “米老鼠”,也是一种常见的迷药名称!全名 a Mickey Finn (or simply a Mickey).

![](data:image/svg+xml;utf8,)

4. 他们给她下药了:

They roofied her drink.

Roofy 是另一种 date rape pill 的名字哦!

![](data:image/svg+xml;utf8,)

5. 我们要互相照应:

We should look out for each other.

希望大家都保护好自己!!

知乎用户 李律师围炉说法​ 发表

今天能下春药,明天就敢下老鼠药,还是前面说的对,趁早打死

知乎用户 bigboss 发表

趁着暑假无聊 这件事风头也差不多过了悄悄答一发 不要让我取匿

我怕被学校记!!! 大!!! 过!!!

毕竟田家炳在发生这件事后 变成了一所 在学校里吃早餐 都要被记过的学校 [手动微笑]

他们三个人毕业了开心了没事了结果留下一帮学弟学妹背锅 呵呵

首先 声明立场 本校学生大部分是很恶心那两个人渣的 (之所以说是两个是因为个人觉得叶晗真的 纯属背锅… 整件事几乎跟他没啥关系 当然你们说是三个我也同意)

至于小部分同学… 学校里总有三观不正的人那能有什么办法… 纯属爸妈教育问题吧

以下是答题内容

这女生真的不是 les 不是 les 不是 les !!!! 重要的事说三遍 所以这个问题本身不成立好么!!!

希望某些调查清楚再说话 当事人都没说自己是 les 你们就根据微博上随手写的性取向捕风捉影 这跟冤枉人没什么区别吧其实

三个男生做了错事是欠骂欠揍拿去阉了也无所谓

但是在天朝这种地方 在一个女生不是 les 的情况下说她是 les 到底是为了她好还是吸引大众眼球???我不是很懂啊

ps:据说那个女生转学后 在新学校被孤立的很惨 因为这件事闹太大了 几乎所有的学生都不愿意和那女生扯上关系… 而且学生对她的定义是 一个被下药的 les 这真是多亏广大键盘侠的宣传… 把直的说成弯 很厉害 (别给我说排斥女主孤立女主是学校问题 转学去哪个学校都一样 中国学生大部分就这样 就算本身不讨厌但总会抵触 就跟社会上总是呼吁不要歧视艾滋病一样 但 90% 的家长还是会告诉孩子说 “那个人有艾滋病的,离他远一点不然会被传染” )

说句题外话 这女生高考考的还可以吧 高二本线几分 相对她高一高二成绩算不错了 另外听说她进校时时年级第一 但如果有人要把她成绩下降的原因归到我饼身上 我饼表示 这锅咱不背 毕竟学校里也有倒数进来高分去了 211985 的例子

以上

还是那句话 让所有在校生安稳度过在大饼的日子吧 贴吧里的谩骂拜托消停了行不行

这个学校谈不上多好 可是我就不喜欢别人骂它

而且我觉得一所学校的生源真的不是它能决定的 复旦不也招了林森浩进校???

匿了 有点怕被扒 qwq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事件我关注很久了,时间过去才三四个月,就已经悄无声息了,不复有人提及此事。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吗?

知乎用户 光明凰 发表

毕竟我国是个 “法制” 社会

知乎用户 hutank 发表

我们离法制还有十万八千里要走,而且路上的艰难没有悟空等人的帮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 看到标题,我下意识疑惑小说里写的春药真的存在吗?又是通过什么渠道流通的呢?

2. 看了具体的描述和截图之后,我的感觉是震惊,为什么班级里的同学,学校论坛的同学竟然会觉得受害者错了,为那三个男生开脱?不安慰同情受害人,还反过来指责她?难道下药没有造成什么身体上的伤害就没什么大不了?作为一个女孩子被下药的羞辱、恐惧的心灵伤害呢?还有为什么下药的男生甚至别的同学会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并不是犯罪,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大人说这是犯罪”,作为一个高三的学生,为什么会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为什么有些网友会把受害人说出真相的勇气当成是想红?有太多太多的三观不能理解。。。

3. 我想中国真的需要普及一下法律,做到依法治国,不要总是让当事人私了,毕竟不管是谁,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前途、未成年不是借口。

4. 很赞同受害人能勇敢地站出来揭露这一切,也希望以后类似的受害人能勇敢站出来,更希望大众不要歧视、指责受害人。

知乎用户 沫沫小青 发表

好多校园凌霸的助虐者都是学校和不作为的相关部门

知乎用户 再来一碗大米饭 发表

这就是社会所谓的道德,因为小,犯罪都不是犯罪,这种迁就包容,成了好多罪犯的前提,并且受害者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和保护,现在这个社会到底是保护受害者还是保护加害者呢?

知乎用户 好好好女梓 发表

女孩怎么样不应该与她受到什么伤害相提并论。她被下了药,就这样。她受到了伤害,伤害她的人就应该对这件事负责。他们马上成年,需要负法律责任了。

知乎用户 蒋年 发表

这位女生高中同学的三观真的是碎了一地。。

就我经历来说。。碰见的几个安徽同学平均素质明显低于平均水平。。不是地域黑。只是说下我个人经历,毕竟一个人能交的一个地方的人数是有限的,但都是这样,实在会让我对一个地方的文化产生很不好的看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是一名在校高中生,这类事件总归都是校园暴力,对于校园暴力,我深知其危害,法律在这方面总是不太严,因为未成年,量刑都是很轻,而且家里有钱的请吃顿饭,差不多就没事了,没办法这就是中国的现状。

我觉得对于校园暴力,甚至对于未成年人,量刑绝不能比成年人轻多少,现在的青少年所能做出的是是超乎你的想象的。为何校园暴力屡禁不止,为何基本都没有人去告诉老师,青少年们难道就只知道挨打,怎么可能,是我们知道没用,你告老师没一点用处,老师顶多把他家长请来,然后他还得继续打你,就算你报警了,至多也就是拘留几天,出来了你就完了,现在学生的手段非常狠,打架的时候都是拿着家伙的,打断条胳膊打断条腿都是小事,所以,必须让这些人知道法律的严格,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对于这些人绝对要严惩不贷!

知乎用户 Better Man 发表

贴吧看到的

恕我直言,你们黄山都是垃圾,废物,黄山人都该死。什么?我不就是开个玩笑,你们又没真死。你们不能因为我开个玩笑就集体攻击我。再说你们黄山人本来就是垃圾,就该被骂。什么是黄山人?黄山人就是异类,下等人,下等人被有什么好同情的,你们竟然为了下等人而攻击我! 况且我还未成年,你们攻击我就不怕毁了我的前途吗?

(以上简称 “黄山体”,大家记好模板,以后写作互喷都能用上。)

知乎用户 南风过境轩 发表

前几天还听到同学在讨论这件事,讲为什么那个学校的人觉得那女生报警过分了,我说

你们想想如果那个被下药的是 xx 呢?(xx 是我们班一个被集体排挤的人)

他们全都一脸嫌恶:别说那么恶心的事好不好谁会给他下那种药啊啧啧

今天学校考试,半个班去别的地方考,剩下的人就坐的很分散,每个人都坐到别人位置上,只有 xx 坐自己位置,监考老师看到了就问他怎么坐的和别人不是一列的,他就很小声的说:“他们不许我坐他们位置…” 监考老师没听见,又很大声的问他,结果全班哄堂大笑,还有人在那拍桌子

他们怎么笑的出来。

我们每个人,都是校园暴力的加害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知乎用户 哆啦梦 B​ 发表

这件事当然要从刑法角度看待啊!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很明显这个男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达到了 “定罪” 标准,可是社会危害性不大,后果也没到严重的地步,所以没有达到 “量刑” 的标准。不管大家怎么义愤填膺,这件事也只能私下处理吧。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此事,那个学校的人(仅指出来丢人现眼的那些人,我相信这个学校还是有很多沉默但优秀的学生的)的反应,简直完美诠释了什么是 “三观歪到极点的法盲垃圾”。

学校的名声本可起于其学生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勇敢揭露和反抗,却最终崩塌于那些 “口口声声为学校面子考虑” 的学生的奇葩言论,真是可悲到极点。

(最后气不过还是想发泄一下:撕逼起家的泽陆哥哥,也教教我怎么泡高一学妹呗?科科。)

以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就想问下,哪里有春药卖!是我自己要吃啊!性冷淡好惨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遥遥相望大新闻,春药投喂却失效

砒霜威胁反不成,终究无罪得照料

校友闻声齐出动,辩解三男乃懵懂

真相三两不值钱,拿人名声做实验

无脑护友多如狗,智商欠费惨似翔

法律如今几回闻,空留春药在黄山

二叶一唐开玩笑,泽陆学长出名堂

孤立诋毁耍手段,圣母白莲弹冠庆

警方分摊给校方,刑事变性为私事

敢问究竟谁水军,中学表示我不怕

中国春药哪家强,肖添文武晗帮忙

最强队友哪里找,黄山中学遍地跑

受害之人无处适,同学冷眼寻常事

三观尽碎缘何在,教育法律皆无爱

但愿清白在人间,不再听闻欺凌事

黄山一火天下知,校园问题怎可滞

至今不见道歉,独留网友爆吧

哀哉!

(对全体三观正黄山市民并无恶意 )

知乎用户 黑白世界 发表

我记得在我初中时偶然看了一部港片。片中描画了一个香港小青年糜烂的生活,早恋逃课斗殴吸毒玩自杀找刺激,总之就是各种作死。作大发了,得罪了黑帮头目跑路到内地,在黄河边上一个小村子里避风头,在那里他为了掩盖身份卖力扮演一个支教教师的角色,到最后真真切切的看到当地百姓的疾苦以及孩子们疯狂的求知欲望,融入角色爱上教师这个职业,懂得自己生存的意义。回港后脱离了昔日的混混朋友,考到教师资格证重返山村支教,完成自己的道德救赎。

当年看这个片子给我很大触动,人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并不只是独立的部分,而是社会不同层次乃至阶层的折射。一个问题少年的背后暴露的是家庭,学校,甚至社会的复杂问题。

坦白说,对这件事我个人的态度也是气炸了肺。但事已至此有能如何?或许那三个混账小子长大了会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如此下作不堪,也可能现在已经明白,也有可能一辈子都觉得这是无所谓的小事。这都取决于他们个人的想法,家庭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导向,正是这些导致了人性的差异。

设身处地的切换一下各当事人的视角看待这次事件,悲愤的受害者希望讨还公道,吓破了胆的三小子承认错误想马上翻篇,坐蜡的学校怕影响招生率,警察叔叔息事宁人。每个人扮演自己的角色,就我个人而言我也会像他们一样,谁都没错那到底谁错了?

我认为还是教育体制的问题。实际上我觉得中国的孩子本质还是淳良的,相对于国外的校园事件要少得多,但是学校和家长对孩子心理建设方面一直是苍白无力的,即使是所谓的素质教育。

我个人希望这件事情就此打住,让四个当事人正常的生活,希望相关父母真正懂得怎么教育孩子无论是受伤的还是害人的,希望大家多些宽容,更希望学校和教育部门能从中学到些什么当然我只是痴心妄想罢了。

知乎用户 云状翼 发表

其实一直想说一个姑娘被全班讨厌成这样肯定不仅仅是因为孤僻和 les。作为一个正真孤僻的人是没有人会注意你的,更别谈那些玩心很重的男生。

至于 les 我们班就有一个,整个班都知道她是 les,整个班的人和她处的很好。除了我们班长,因为她和我们班长谈过,后来我们班长甩了她找了个男生。

很多人在谈姑娘被人下药是因为她是 les,可是我看他们的群聊里并没有出现侮辱 les 的词汇,所以我想这个并不成立。而现在太多人都把目光集中于 les 这个词,我想如若这姑娘不是个 les 人们还会有这么大反应嘛?

作为一个正在差风气高中呆着的学生告诉你…… 就算风气再怎么差。那些所谓的学生党永远不会无缘无故去玩儿你。毕竟都是高中生!就算没有理智,最起码的智商还是有的!我见过那么多被打的人从来没有哪个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人。甚至他们连普通学生都算不上。品质过差,行事招摇令人厌恶的人怎么可能招人待见。我到现在一直认为面对一个你深深厌恶的人,如果你能和他长期和平共处你不是圣人就是绿茶婊。前者不在意,后者是会装!

最后澄清!我不是在宣扬校园暴力。也不是为那个男生辩解。我只是想说姑娘被人下药了,首先自身要先反省一下,你哪里出了问题。不然姑娘以后转校了就算不被人下药,也肯定会召来其他祸端!比起下药什么的我们这里是直接找人打你→_→

看到很多人在批评别人三观不正,感觉异常可笑。自己嘴里喊着这些人都该杀… 你和那些下药的人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只是从这件事发现知乎已经变了

更多的人从输出之乎者也

到了输出观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太扯了 凭什么不能让一群低情商高智商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人负责 圣母闭嘴

知乎用户 从来无情剑 发表

我关注的点可能有点偏,但怎么现在三线城市的高中生就能公开出柜了,而且全班都知道?中国三线城市已经这么国际接轨了?

知乎用户 马里奥 发表

我本来想看看法学的前辈们是如何理解的结果高票全是在那里喷… 投毒罪强奸罪等等。

我也想撞死在高院门口 ´_>`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突然想起初中看的 《一起来看流星雨》里面楚雨荨也是受到那么多同学排挤,也曾被人欺负辱骂

只不过后来有四个高富帅同学罩着她 她才没有那么痛苦的在学校呆下去

想想这个女孩子,她应该也差了那么一个比较牛逼的靠山吧 不然现在也不会是这样

知乎用户 入你双眼​ 发表

很想知道所谓的春药是什么?哪有什么春药,投毒就是投毒,吃个烤蛋上路吧!

知乎用户 南溟二 发表

让我想到了《伊甸湖》

知乎用户 lotuswhisper 发表

真是没想到违法了只要道歉就行,还扯什么未成年人,这群人又不是 8 岁,在学校就敢给 les 女同学下春药只是警告处分成本这么低,那以后是不是得发展成 qj 啊

知乎用户 居易不白 发表

有个词,叫做幼稚的邪恶,这是说,当一个人还未成年时,也许他的恶念和所做的恶行比成年人更加严重,因为他还没有成熟,没有更多的规则去约束他,他反而变得肆无忌惮,这种邪恶特别可怕,就如这三个下药的男生,他们从没有进入到社会,不能理解这样的错误如果犯在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身上,将会是多么毋庸置疑的重罪。学校是一个小社会,班级也是一个小社会,在这样的小社会里,有时候 “班约” 是高于任何一切规则的,这就如同费孝通先生讲的乡约一样,大家约定俗成或者心照不宣的规则就成为了无上的准则,而这位女生,就是因为不能见容于班级里的规则,于是成为了众矢之的,无论以现存的标准怎样衡量他的遭遇,班级内部仍然不能投去理解的目光。

这样的班约,就像是聊天记录里说的,她不会做人。可是,不会做人就一定要被排斥和被孤立吗?会做人,又是什么呢?到最后你总会发现,不管怎么去学着做这个人,一定会有一个人成为众矢之的的,这更像是年轻的精力无处发泄,所以一定要有个宣泄的出口一样。幼稚的邪恶可怕的另一个地方,是它总是多对一的,当一个人决定厌恶另一个人的时候,他总是要拉帮结派的。而只要他们没有改变想法,任何外力的介入都毫无用处。

新闻里的男生要对同性恋的女同学下春药。我对此简直感到羞耻,因为我只知道,只有在女权极端低下的非洲某些地方,在被报道少女要做割礼的地方,女同性恋者才会被男人这样对待,下春药然后被轮奸,理由是这些女生忘记了女人的本分,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他们感受男女性爱的美妙然后拯救她们。在看到这些男生的聊天记录以后,我可以想象万一他们真的得逞,这个女生会受到怎样的伤害。而现实只是温柔了些,没让我们真的看到这个惨剧,这是这位女生的幸运,但是不应该成为这些男生的幸运。

这个新闻,从表面上看就已经是强奸未遂了,再深看下去,我想问问,这个班为什么容不下一两个不同的人?为什么歧视同性恋?又凭什么要强奸一个同性恋的女生?这是所谓的制裁吗?这个班里的任何一个人,谁能给我回答?

因为她不同,她不会按照你们的要求做人,所以你们就要去欺负她吗?

我发自内心地希望施害人收到法律制裁,不管有没有悔过。

因为我知道我一个人犯任何错误,都要付出代价。

知乎用户 王思齐 发表

让我想到了 《我唾弃你的坟墓》 如果这件事真的发生了 ,并且按照剧情推进

知乎用户 Eziobear 发表

看现象更加像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那三个混混是施害方,女生及全班同学是受害方,全班同学因为对混混没有对自己施害而站在混混一边,反而排挤受害者。科学研究表明的。

知乎用户 明伟 发表

中国传统文化 仁义礼智信 没了,老师要教化 现在老师干吗教书 赚钱而已交出来的学生是什么 我花钱来学习的 我比你有钱我就可以欺负你 我比你有势力就可以欺负你 ,怪谁?狗仗人势 怪狗了?明显是人祸 子不教父之过

知乎用户 易长空 发表

不要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未成年人渣保护法,谢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是一名法学专业的大三本科生,正好之前带队做过关于校园暴力的学术挑战杯,(好寸的说→_→) 所以,我感觉这类事件不是说单单的法制教育的问题,进行和加强法制教育并不算太难,重要的是培养一种法制的氛围,我们说孩子们是法盲,那老师们呢?家长们呢?你我呢?甚至一些基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呢?(我要不学这个专业,肯定是法盲),前一阵闹得沸沸扬扬的留美女学生的校园暴力案就是一个很好的反例,实话说,事情发生了很多,也很恶劣,但我没有怎么看到国家的政策与决心,如果这样的话,咱们说的一切也就没有什么支撑了,唉,愿孩子们安好

知乎用户 李阿哲 发表

讲真,那三个还只是个孩子,千万不要放过他们。

哦,现在的人基本上都是那种 “为什么坏人不欺负别人偏偏欺负你?为什么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什么人家会这样对你都是你自己不好”

我自己本身也是个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这次事件的受害者的心情虽然没办法完全感同身受但是也是能感受到的,一定很不舒服吧。

不要大意的套他们麻袋吧。

知乎用户 伊势神纪 发表

讲个笑话,中国德智体美劳体系中的德育。

与其说这帮小崽子三观不正,不如说他们:一是不知道什么是对错,二是不知道犯错有什么后果。前者矫正思想,后者规范行为。而思想品德课全拿来补习或是补觉了,于是一也没教,二也没教,于是乎,小崽子们都上天了还是一副啥事没有的样子,根本不往心里去。

这件事让我不寒而栗,因为此事与我上小学时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件极其相似,或者说,与千千万万的校园欺凌都很相似:熊孩子们物以类聚,仗着人多肆无忌惮的欺负人少的群体或个人,尽情享受着施虐的快感。十几年过去了,制度没改变,人性中的恶更没有丝毫改变。

我在上小学时,有这么一个同学,就叫他 a 吧。a 同学是留级生,穿得衣服又脏又破,整天拖拉着两条大鼻涕,学习成绩也不好,自然也不受老师待见。虽说他可能笨了点,脏了点,但我现在仔细想想,他貌似也没做什么坏事(可能是因为我每次都躲得远远的,没怎么和他说过话吧)。但我们自认为不是他的同类,自然对他没什么好脸子看。当时恰逢星爷的《功夫》大火,我们班有些人为了紧跟时代潮流,也成立了班里的斧头帮(太 tm 中二了,我现在回想起来都是耻度爆表,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一本正经的玩下去的)。

当时我不是创始人,也对这事没兴趣。但后来看他们玩的这么嗨,我也想凑凑热闹。我找到创始人,跟他说我要入帮。创始人相当客气的跟我说,本班加入斧头帮的有十几号人,你可以直接坐上第四把交椅。我简直受宠若惊啊,居然没有先来后到论资排辈,直接进入领导层,简直是太抬举我了。说来惭愧,小学时我还是个弱受学霸, 在同学中威信还是挺高的,哪像现在这般逗比学渣,唉,全是泪啊。

扯远了,接着说 a 同学这事。我问创始人,我们这个帮平时都干啥活动啊?创始人答:我们只有一个活动,就是揍 a。

。。。

好吧,我入帮(为了我的第四把交椅)。

实际上,后来说是揍 a,也没怎么真动手。平日里下课时追的 a 满校园跑,追上了几个人就和 a 拉拉扯扯,真正的拳打脚踢在我的记忆里貌似是没有的。而我一向很怂,从来都是跟着大部队在后边跑,在远处看热闹而已。我感觉他们只是觉得斧头帮很酷,强行要建立这么一个帮玩玩,至于成立本帮派的意义,他们也没想太多。a 既然和大家相处的都不是很好,而我们又是黑社会,那么目标就定成揍 a 吧。

尽管我小学的这起校园欺凌充满了中二气息,肢体冲突也不多,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仍是一起校园欺凌,这对 a 同学的精神无疑造成了伤害。虽然我只是围观群众的一员,但至今我都对 a 同学很愧疚。如果 a 同学产生了什么反社会人格,我无疑也是加害者。如果 a 同学能看到我的这篇回答,我在这里向你道歉,为了我在小学时犯的错误道歉。

我讲这个故事是为了帮助你们理解为什么他们一个班都是脑残:因为我们班就是这么脑残过来的。作为熊孩子,理性,客观,同情,正义,法律这些字眼我们在那个年龄段要是没有人教导根本自己理解不了。当时我们知道什么呢,这个团体很酷,我要加入,那个人和我们不一样,我们不喜欢他。

小孩子从来都是自私的。他们不能理解世界是多样的,世界不是围着他们转的,他们不能接受有人与他们不同。伴随着我们这一代的独生子女的政策,这种人性中的本恶越来越凸显出来。上了小学以后,熊孩子们找到了同类,使得这种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的思想得以在行动上实践。这回高三女生被下药这事就是对这种心理极好的例证:什么?你居然是 les?好恶心,我要用药把你掰直,在全班人面前证明你个异类也不过如此,在发情时和正常人是一样的性取向。

日本电影《告白》讲的就是这么一个熊孩子的故事。男主(离异家庭的熊孩子)为了向她妈证明他的才华,不惜用杀人的方式。只有满足他自己的感受最重要,别人的感受都是狗屎,别人的生命都是试验品。虽说全世界小孩都一个德行,但比较恐怖的是,日本电影里出现的这种变态熊孩子,天朝在成班成班的生产。要么怎么说天朝是魔幻现实主义呢,人家电影里的各种阴暗面在天朝的土地上都真真切切的发生着,而我们自己还在骗自己,天天唱 tmd 好日子。

对于这种熊孩子,我悲观的认为说是给他们说不明白的。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他们连课都不听你还指望给他们思想教育?我很欣赏《告白》中女老师的做法:将心比心。你不是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么?好啊,也让你尝尝失去心爱的事物的感觉。怎么样?感觉爽不爽?现在能不能感受到和你不同的人的痛苦了?

治不死你们这帮小崽子!

知乎用户 小木曾香菜 发表

我也是高三党,很久没上网了,看到这个问题真的很震惊。

特别是看到了那些贴吧评论,还是 QQ 评论的,真的让我怀疑那个学校孩纸的价值观。

下药,下春药,给女孩下春药,这居然不用受刑法。

真心疼那个女孩,她可能会留下一辈子的伤,拼命去掩盖,却每每在夜里被惊醒…… 天,她是个女孩纸啊,18 的她本该享受着美好的花季时光,去欢笑,去爱,去被爱。而这一切却被三个人渣破坏。

在我看来,舆论应该进一步进行报道,揭露这一残忍的事件,让人警醒,反思。让人重新正视法制建设的不足,然后去完善,不要让核心价值观的民主,法制成为空谈。

知乎用户 浮俊南 发表

口口声声说别人是卖逼的 呵呵 你是看见了还是怎么的 人家不是处了关你什么事 凭什么这么恶作剧 真恶心

知乎用户 Little star 发表

知乎用户 言成 发表

俩成年人给女生投毒也可以轻易和解?究竟是谁心太宽??难道一定要等出现无法挽回的后果才采取措施?呜呼哀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非常同意这句话:那所学校的大多数人都是垃圾。
其实,在那所学校之外,也有很多人是垃圾。
性取向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对个人权利的包容、尊重和保护,是社会走向文明的表现。而有些人的评论和看法,只让我觉得野蛮,心寒和倒退。
什么经济发展,社会和谐,都特么扯淡,我觉得现在我们的社会,最需要的是基础文明,是对个人自由与权利的尊重,是你无权干涉他人隐私的义务,是正确的三观。做好了这些,经济没不发展的,社会没不和谐的。

知乎用户 Meg Xu 发表

我也是高三的学生,我为和这样的人渣在高考中竞争感到耻辱。

学校的处理让人感到寒心,犯罪的事情警察推给学校处理更是让人感到毛骨悚然,学校的权力什么时候如此之大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保护作恶的人,何况高三已经够年龄了吧。说实话我很佩服这个女生,我不是同性恋,但我理解他们,爱有不同的形式,存在于不同的主体之间。

圣母总是把包容和理解的目光投向行恶举之人,而把言刀语锋戳向受害者。

知乎用户 郭璐瑶 发表

知乎用户 黄潜潜 发表

我也是 t,我姐直男癌优越感十足,我小时候不喜欢她歧视女性,不过这事指责她的时候她也不会还嘴,现在却是个直男癌长发 t!我姐想买铊毒我(拆除家里旧床时在缝隙发现的笔记本),无非自己不顺就看不惯过得好的我,看不惯就找茬甚至直接在人门前窗边没事就骂我。在被我知道这个下毒想法后,告诉我爸,还是跟往常一样,没事人一样只怪我多事,后来多次说他也想毒死我啊,然后还说离婚后,把我和妈妈烧死呢?

呵呵,最近的各种热点于一身

笔记本和威胁录音还留着,投诉家暴能用,就是我妈蠢,一直在原谅那个男人,最近那无业的 60 + 男人突然不想我妈服侍他了,不享受骂人生活了,那个每天等我妈一下班就开骂一小时的神人,突然提出离婚,呵呵,一点不忌讳和我妈说要给一女的结婚,让她入本地户口,自己收钱,我们俩可以自己去死。我都准备好离婚官司和保护令了,结果那个男人说不离就不离了,反正这精明人,原因也只能是对他无益又选择继续靠我妈了

说回我姐,发现最近骂我就说虚伪,联想到小学时决裂(和我妈一样贱了,只有别人说离婚(决裂)的,我总是忍不住找回她玩,不过现在肯定不原谅了,决裂要是一直不说话多好,找我麻烦想害我 excuseme?),因为我不想夏天打伞,她摆脸色后开始拒绝和我说话到现在,觉得这虚伪很有深意,无非觉得我像个男生就是虚伪。当然他和我爸一样,觉得别人不骗人不搞小动作不骂人不打人就是虚伪,只要和他们不一样就是虚伪,而且很喜欢臆测别人,比如,当时我上厕所冲水的时候我妈卡刚好丢了,这事看起来没人关心,结果我听到他打电话给我学校老师又说又笑的,说一定被我冲厕所里了,这还是被我听到的,这种恶心事多了,遇到一些事他不说不闹我都能肯定他又认为别人弄他的了,我也是服了这些人和他们的优越感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其实这件事吧,我就想问一个问题。

我国什么时候 19 岁都可以是未成年人了?

更可怕的是现在是在两会期间。

我开始害怕这个国家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此时有一个对社会不满人士看到了这条新闻,原来这样不算犯法啊,于是购置了大量春药,夜深人静之时投放于所有政府大楼,公共饮水等场所,反正又不构成犯罪,好想看全城人大浪的样子啊

为了威胁警察他说我手里有炸弹你们敢搞我我就炸死你们,然后扔了一颗,结果发现是假的,只是淘宝山寨货鞭炮。。。这应该不算犯罪把?

知乎用户 林夕 only0 发表

她的同学好恐怖啊,有这样的一堆同学在身边真可怕。看他们说的那些话简直就是怙恶不悛,丝毫不觉得下药的人有错而埋怨这个女生,这些人怎么连做人的基本都不懂呢?这还是 18 岁左右的人吗?这个班级简直就是一个吃人的班级啊!!!!!

知乎用户 大米饭炒鸡蛋 发表

建议报考复旦投毒科,错了,是医学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出离的愤怒,我就直说了,这些人这么护着罪犯,背后肯定有肮脏的屁眼交易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先说一下我没有任何为这几位前面及其班里人洗白的意思

我看了贴吧 已经把班里那几位的信息和照片都爆出来了 首先那几位男生的做法确实是不正确的 包括群里那几位三观不正的少年 但是我觉得把群里那位少女的信息和照片爆出来过分了 167906 他们虽然错了 但是错不至死 把他们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发出来至少对他们心理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他们的错误应该收到法律的制裁 而不是承受这些语言暴力 他们年少轻狂愚昧无知确实不对 但是就应该受到几万人的语言辱骂?就像小偷偷窃被抓之后当街扒光一样 他们固然不对 但是你把他们的信息照片都发出来就是正义使者了?骂人一时爽 你觉得你的辱骂是能让他们幡然醒悟 还是在以后的生活留下阴影 受害者是人 罪人也是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们的核心价值观是什么?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什么?我们身在圈子外面怜悯的看着这些唏嘘不已,我们能制裁他们么?我们能保护那个女生么?我们能改变法律么?如果我们回到高中我们谁能勇敢的站出来站在全班,老师,学校,公安局的对立面?事件周边所有人都在息事宁人,网上的都在见义勇为,现实中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多少人会挺身而出,社会主流价值观已经这样,还能指望学生能继承的多好。

知乎用户 话不出你的眼 发表

现在的孩子普遍性早熟,很多在我们年轻时不懂的,现在的孩子未必不懂,其实我们那时候之所以不懂完全是整个社会都在压制,觉得有些事情上不了台面,都是偷偷的。。。而现在,这些信息已经漫天飞,孩子也懂的早,性一旦成熟就会像吸食毒品一样,一次接一次的沦陷,从生理学的角度,这叫动物本能。然而,从社会学来说,这些孩子是不讲规则的,不讲规则是有原因的,比如说,可以不讲规则,规则是给弱者制定的,所以,讲规则在某些情况下,利益会暂时受损,但从长远来看,不讲规则势必会受到规则的打压,不是因为规则强大,而是舆论导致它强大。。。可以断定,这个男孩子这辈子完了,强奸罪,至少要坐个 7-8 年牢,出来又是另外一个时代,比肖申克的小伙伴一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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