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 722 万,起到什么警示作用?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景甜广告代言违法被处罚有哪些看头?

广告法规定了广告代言人的义务和责任,且在总则部分明确了广告代言人的定义。

广告代言人指的是 “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按实际而言,对于一些知名度较高的主体,如:知名文艺工作者、知名体育工作者、专家学者、‘网红’等明星艺人、社会名人等,因其具有高度身份可识别性,虽然广告中未标明身份,但公众通过其形象即可辨明其身份的,属于以自己的形象,利用了自己的独立人格进行广告代言,即使是以不为公众所熟知的其他身份,如‘×× 体验官’等进行推荐证明,也不能改变广告代言人的身份特征,无疑景甜其实是这个案件的代言人。

针对广告代言人的责任条款主要是广告法第六十一条,即广告代言人有 “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等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关于责任,《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该条同时规定,上述商品或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实际上,广告法把明星代言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虚假代言关系生命健康的商品,这一类承担直接的连带责任,即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类是代言非关系生命健康的商品,承担过错责任,即代言人主观上如果没有任何故意或过失,就不承担责任,如果有故意或过失,那么就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与生命健康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代言人承担无过错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而其他产品和服务,代言人只有在有主观过错(明知或应知虚假)的情况下,才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一起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景甜的情况明显属于第二类,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 “果蔬类” 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 “果蔬类” 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其实,代言推广,本是一场你情我愿的市场交易。明星用名誉和流量换利,钱多事少;企业拿钱购买名誉和流量之下的影响力,扩大受众。而这场交易最终的买单者往往是第三方——消费者。

然而消费者不容忽悠,明星代言广告必须合规。

毕竟明星等公众人物的代言行为属于商业行为,受到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

回归到景甜,其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 257.9 万元。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464.22 万元(罚没金额合计 722.12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实际上这是顶格处罚,还记得我说的吗?法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这里罚没金额 722.12 万其实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罚款——处罚不可谓不严厉。

知乎用户 何学源​​ 发表

从处罚决定来看,主要违法行为是涉嫌虚假推荐。见《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说白了就是没用过还代言,这种现象在早年的明星代言中非常常见。明星和粉丝之间存在一种基于人格的信任关系,公众会倾向于相信自己喜爱的明星的推荐,所以法律规定广告代言人不能利用这种信任关系去虚假带货,胡夸一些自己根本没用过的产品或者按照厂家的要求去宣传一些不真实的功效。

本案中,相关 “果蔬类” 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这就已经构成了虚假推荐。

按照《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相比罚钱,可能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三年内禁止接广告的 “禁止代言令” 更有一点威慑力吧: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毕竟罚钱事小,影响继续捞钱事大。要没有第三款的话,说不定个把月就把业绩冲回来了呗?

要说警示作用,我看至少三条吧:

1. 警示劳苦大众,明星赚钱真容易,就按顶格罚款来算的话,这条广告也是两百多万。

2. 再次警示劳苦大众,赚点钱不容易,别随便信直播带货和微商,哪怕那种所谓明星代言、亲测好用的。

3. 再再次警示劳苦大众,羊毛出在羊身上,你猜这厂家这广告费,从哪儿来的?

知乎用户 中新社国是直通车​ 发表

企业违规,景甜为何被罚?

影视演员景甜被罚,被罚没款合计 722.12 万元。为什么?根据调查,景甜代言的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 “果蔬类” 食品,实际是一种普通食品,但其公司在宣传时却打出了该食品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的口号。既然违规宣传的是这家企业,景甜又为何被罚?(记者 张文晖)

知乎用户 贝壳财经​ 发表

市场监管总局坚决支持依法查处景甜违法广告代言案件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 722.12 万元。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加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廓清行业风气。

广告法律法规对广告代言活动有明确规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格依法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努力创作品质优良、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代言作品。

知乎用户 喵教授​​ 发表

明星赚钱确实很容易 但赚钱不能没有底线。

不然偷税的偷税 广告不合规的不合规。

具体到这个事情上,涉及到的就是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毕竟果蔬类食品只是普通食品,这样的食品。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就说自己有这个保健功效,那绝对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而明星在广告宣传中又复述了这个概念,那属于是另一个不合法。

所以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

令我感兴趣的 是这个产品主体 也会受到相应处罚

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 “果蔬类” 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 “果蔬类” 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 257.9 万元。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464.22 万元(罚没金额合计 722.12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那就请一视同仁。

汪涵刘国梁爱钱进、陈赫火锅店、徐峥夫妇搞传销…… 哪个造成的不良影响不比景甜的大?景甜那个仅仅是虚假宣传,其他人呢?

景甜确实错了,但是那家公司呢?隐身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景甜是法人呢?

刘洪斌、王志金、李炽明、高振宗这四大神医广告播了多少年?陈宝国鸿茅药酒呢?不仅没事还有力气跨省追捕?

藏秘排油广告词都没变两句,改头换面成了碧生源减肥茶,你央视播了多少年?你审核了吗?

维他奶是你央视认证的民族匠心企业,你审核了吗?

工商部门怎么审核的?质检部门如何质检的?广告部门竟然通过了?广电总局呢?阉割影视一套一套的,检查个广告这么难?你们不作为,指望明星审核?

人教版教材、新华字典你们审核了吗?除了删帖删评,就是精选精评,你央视新闻发声了吗?现在把景甜去年的破事翻出来,看看现在几月了?

谈,有什么不能谈?

一个明星虚假代言被罚款有什么可精选评论的?

知乎用户 进击的仙猪大人 发表

个人胡乱猜测,这个新闻说白就是出来 “混淆视听” 的。

用来分散大家对人教版教材的注意力。

明星的 “广告违法” 细究起来,要多得去了,希望国家好好的治理。

另外,文娱行业也希望国家去好好整顿吧,人教版教材就是一个警醒,被 “欧美审美” 渗透了十年而不自知。

当前文娱圈子也存在着文化荼毒,好啊后看看当前出来的文娱作品。比如音乐,我们这群 90 后都不得不听回周杰伦、孙燕姿等歌手的老歌,新歌实在听不下去。

还有啊,年轻人喜欢的男明星们,无才无德,无气无力,要是国家再仍有这种 “不男不女” 的风气蔓延下去,十数年后,华夏男儿连枪都扛不动。

关于人教版教材这个事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一则,原来 “欧美审美” 已经潜移默化我们的一批 “高知” 圈层这么久了。

二则,原来国家内审机制居然这么无用,又或者其中存在很多不可言说的故事。

三则,社科院居然有杨进、肖斌这样子的渣滓,别看只有这两个,那些没有发声的,准备发声的不在少数。

四则,我们不只是科技竞争乏力,在文化竞争上,我们也是很不够。

五则,人教版教材所所涉及的这个文化圈子是一大包老鼠屎,并且像吴勇这样子散布在很多核心的高校或者部门做着核心的工作,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知乎用户 郭律 Esq​​ 发表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因此,景甜此次推荐的产品广告声称其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实际只是普通果蔬食品,并不具备其声称的功效,构成虚假宣传。

景甜作为广告代言人,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希望各位明星艺人网红之后在接受品牌方委托进行产品或者服务代言的时候更加认真审慎地审核产品资质和用途,做到有理有据,不做虚假宣传。

知乎用户 长沙向律师​​ 发表

先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广告法律法规对广告代言活动有明确规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格依法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努力创作品质优良、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代言作品。

![](data:image/svg+xml;utf8,)

以上法条规定的是明星所承担的行政责任。如果是消费者因明星代言而买到假货明星代言人是否需要对虚假广告承担连带责任呢?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说,因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违法广告的民事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并不包括代言人,这意味着,明星在虚假广告中需承担的民事责任并不确定,即使发布了虚假广告明星代言人仍然不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仅仅行政处罚罚款了事,只会变相让明星更肆无忌惮。这点罚款对日入 208 万 + 的明星来说,就是几天的事,就是九牛身上的一根毛。

如果明星以公众信任为资本牺牲公众利益牟取私利,公众是有权追讨伤害的,在这一点上,法律应成为公众的坚强后盾。

知乎用户 云风 发表

不知道景甜是否真的尝试过这款产品?是否真的感受到了”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的功效?既然没有未何敢代言,是钱给的太多了就不顾法律、道德风险了?

不出意外景甜三年内不能再作为广告代言人代言广告了,属于是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况且现在做直播带货的渠道、平台越来越多,比如抖音、淘宝等等,受众也越来越广,他们的带货行为算不算广告,该如何进一步规制,如何让 “家人们” 少受骗上当,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
互联网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相关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履行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关键信息,那就是直播间的带货行为或将被定义为商业广告,广告的监管范围已明确扩展至互联网直播,参与其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均肩负法律责任。

另外,浙江在去年十一月还出台了全国首个明星广告代言合规指引。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出台引导明星规范商业广告代言行为、防范违法虚假代言风险的相关指引。

《合规指引》聚焦近年来明星商业广告代言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指出明星应当审慎选择所代言企业及所代言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应当以符合常理的方式实际使用代言商品或接受服务,应亲自体验使用所代言的商品,避免 “象征性使用” 或以其他人的使用感受代替等情况。

后来,上海也制定了类似的《合规指引》,这种经验就应该全国推广,以遏制某些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行径,有些明星对广告是来者不拒,就想着赚钱,也不想着所代言的产品到底怎么样,涉不涉嫌虚假宣传,会不会对因相信自己而购买该产品的人造成损失或伤害。

《合规指引》第七条 【使用代言商品】
明星代言商业广告应秉承先体验、深了解、后代言原则,了解拟代言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亲自体验使用所代言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确保宣称的功效等内容与实际体验相一致,并保存体验过程相关证据。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违背实际体验感受或者违背公众基本常识作推荐、证明。
明星对拟代言商品或者服务,应避免象征性使用或者以亲友等其他人的使用感受代替明星本人实际体验。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 对消费者 / 观众 / 粉丝这一方来说,大大大好事。这事儿关键不在广告,也不在明星,在 “虚假”,流量时代很多事儿都是“假” 这个字闹的。假数据用于提高商业报价、假新闻用于炒作。

2. 关键是罚法,违法所得 + 罚金,这会促使明星慎重赚商务这份钱,包括以前不负责任念广告词和带货,也包括为一些不那么正规的企业担任代言人割自己粉丝的韭菜,一般这种做法的代言费用普遍比正常商务费用高不少。这次的罚法是,获利全吐出来,再加罚。

3. 仔细看新闻,这起处罚是总局广告监测发现,将线索派往广州局,广州局查处的。一个更有威慑的词语,叫 “总局广告监测”。

4. 官媒同一个时间点推的词条,是很大的信号,不收敛就被收拾。

5.200 + 万,在娱乐圈是小数字了。不一定是最近,我相信更大金额的新闻正在路上,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竹秋二十一 发表

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 “果蔬类” 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 “果蔬类” 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 257.9 万元。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464.22 万元(罚没金额合计 722.12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知乎用户 王瑞恩​​ 发表

这事的本质,有点像是郭德纲当年代言藏秘排油事件,只不过,随着 2015 年广告法的修订,代言人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没法像老郭当年那样全身而退了。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也就是说,如果产品存在虚假宣传,那么广告代言人不得用「我就是个工具人」为托词将自己的责任撇清。

具体到新闻中的事件,景甜以自己的名义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属于该产品的广告代言人,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所发布的通报,景甜在代言无限畅果蔬压片糖果时,宣称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效果,属于虚假宣传。

具体虚假在哪呢?目前,无限畅的官网已经无法访问,但从过往的营销内容来看,该公司的确进行过「阻断食物中 40% 淀粉糖分吸收」、「包裹式吸油。带走每餐 90% 油腻」的宣传。

特别想请营养学、医学专业的知友们来谈谈,这种产品到底具有哪些神奇的成分,能带来如此拔群的效果,我先抛个砖:

无限畅在过往宣传中,提出过一个看似合理的解释:这种糖果含有一种白芸豆提取物,含有α- 淀粉酶抑制剂,因此能减少糖分吸收。凭我粗浅的生物学知识来说,即便能抑制淀粉酶活性,那也很难达到宣称的效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淀粉酶只管解决淀粉,解决不了其他糖分。

「阻断食物中 40% 淀粉糖分吸收」的宣传,容易让消费者理解为阻断淀粉和糖分吸收,但实际上,对于蔗糖、果糖等,淀粉酶抑制剂是没有作用的,如果直接去掉淀粉这个限定词,宣称能阻断糖分吸收,那连我都能断言这是一种虚假宣传。再者说了,以咀嚼口服的形式吃下去,到底还能不能发挥在实验室中的作用,也是一个需要明辨的科学问题,这方面交给专业人士,就此提了个问题诚邀回答:

宣称能阻断淀粉糖分吸收的产品有科学依据吗,通过淀粉酶抑制剂控制体重是否可行?

而我想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明星代言、宣称具有健康功效的产品,还要做到两件事:

一方面要看清楚它的本质,绝大多数明星代言的健康产品,本质上属于食品,而非保健品,更不能是药品,因为广告法明确规定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更不可以。

经查,涉事的这一款无限畅果蔬压片糖果的标识是营养膳食补充剂(非食健字),但在宣传中,却容易让人产生可以用于代替减肥药物的认知、产生不切实际的期待。

要明确这一点认知:只要是明星出现在广告上的产品,本质上就是吃的,不是药,不要盲目相信品牌暗示的治疗效果。

另一方面,也要警惕利用外在形象暗示存在健康功效的宣传。

心理学者西奥迪尼在《影响力》一书中举过一个有趣的例子:有一名曾经在影视剧中以扮演医生而闻名的演员,成为了某咖啡品牌的代言人,引发咖啡销量大增。消费者相信,「马库斯医生」(剧中角色)推荐的咖啡想必具有一定的保健功效,因此趋之若鹜。而景甜的社交媒体中,也在扮演一个能吃却不胖的「吃货」形象,谁又知道这是不是演员的众多画皮之一呢?

至于罚款金额,依据的是广告法第六十二条,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 257.9 万元,再加上大约是违法所得 1.8 倍的罚款 464.22 万元,构成了新闻报道的总额,是于法有据的,的确不冤。

知乎用户 杭州陈律师​​ 发表

景甜代言的是广州无限畅果蔬 “减肥” 产品,宣传话术中包含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的内容。

实际上,这玩意就是个普通食品(果蔬食品),不同于保健食品(需要经过国家注册备案,在经销过程中需要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而且保健食品的广告在发布前需要经过审查,而且应当显著标明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当然,市监局处罚的抓手还是落在虚假广告上,即无限畅无法举证证明案涉产品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的功效(当然无法举证,果蔬糖果和饮料自己就是碳水加纤维素,吃多了一样胖,水果中的纤维素至多能够加速油脂排出体外,不要指望这些能隔离吃进肚子里的火锅和烧烤),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属于虚假广告,并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及第六十一条规定分别对广告主和代言人给予行政处罚。

知乎用户 ironfan​ 发表

真是搞笑

对啊,她接广告不先审一审,那你们人教社的教材呢,小学生看了一眼都觉得晦气的程度,是怎么过审的呢,把祖国的未来画成唐氏综合症,画成漏吊漏内裤的孩子,处处透漏着炼铜的情怀,这该怎么处罚呢。

还有,央视新闻至今没有报道过毒教材的事情,连二流报纸都报道过,再者,虚假代言去年就非常多,关晓彤的奶茶店,陈赫火锅店,马桶台主持人哪一个没爆雷。也没见央视新闻跳出来去报道,现在毒教材这么猖狂,你一言不发,你要不改名叫娱乐圈新闻吧,好吗

当然了,景甜该罚,但是也请你们把人教社,吴勇工作室,教育部,给狠狠地查,狠狠地罚

啦啦啦

再来看看央视新闻精选评论前的评论区

知乎用户 鲁森林林​ 发表

这个产品好多明星代言过。景甜被罚了。其他明星呢?

另外我想问的是,某些明星代言 p2p 理财产品,导致很多人血本无归;有明星给网贷产品站台,很多年轻人深陷其中。还有明星代言药物,代言来路不明的保健品,给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还有明星夫妇给张庭夫妇的传销模式站台,有明星开火锅店收割加盟商的韭菜,有明星涉嫌给境外资金站台代言所谓的植物肉吃肉等。这些明星好像也没受罚,一个一个还站在台前活跃。难道是标准不一样吗?

另外很多人在刷教材的事情,认为景甜是被拉出来挡枪的。我的看法不一样。我认为景甜违法广告代言的处理和教材事情的处理两件事情不矛盾。而且教材事件这两天在各个平台都是头版头条。对于明星违法代言,我是坚决支持进行严肃处理的。因为这会给社会大众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和损失。中国的明星挣钱太容易,但是他们却没有尽到相应的社会责任。

知乎用户 明星爆料客 发表

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蔬果类食品代言,宣称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为普通食品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因此景甜被处违法所得 257.9 万元、罚款 464.22 万元,罚没金额合计 722.12 万元。这个事是 2011 年年底的事,今天曝光后在没什么讨论度的情况下景甜瞬间上 3 个热搜,有一个还爆了,景甜真的是 “顶流” 实锤了。

知乎用户 素心的猫妖 发表

媒体这是要拉景甜出来挡枪?

前有郑爽被罚 2.99 亿,王力宏离婚财产 6.9 亿的分割,最近有张庭逃税 118 亿

722 万实在是不够看,普通人看着挺多的,很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但女主可是景甜

陈年旧照 n 张,手上那表,积家翻转女士双面珠宝款

15 年官方报价 457 万

现在恐怕不止 722 万了吧


当然,我不是觉得对违法广告代言的处罚有问题

只是每每有啥 “大事”,总要拉个明星出来挡枪

但最近各明星又都相对安分,上海疫情,黄晓明、赵丽颖、甚至肖战都有捐物资

媒体拉景甜吸引火力,数额又这么 “小”,实在太拿不出手了吧

建议要么挖个大的出来,要么好好写写人教版教材的事吧

知乎用户 泡泡龙 发表

切,前阵子的贤合庄,明星店,明星拍拍屁股收完钱就退出,留下一堆无人理的加盟商

关晓彤也不用罚

学学大哥他们去代言传奇啊,绝对不会有人吵着说虚假宣传,一刀 999

知乎用户 吴亦几历险计​ 发表

好家伙,热评全没了

贴下 人日和新华社关于教材的

态度如何自己看吧

央视新闻下场了

好家伙,教材这种关系国家未来的事儿在央视新闻眼里,

还不如一个明星代言的减肥代餐类的夸大宣传事儿大吗?

就现在这些明星代言产品,有一个算一个,哪一个没有夸大和虚假宣传?

作为一个国家级别的新闻媒体,

别天天盯着裤裆里的那些事儿和明星的八卦新闻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有错了该罚钱罚钱该抓起来抓起来,

但是你一个媒体的公众号

发酵两天的教材问题

能不能出来吭一声?

知乎用户 加勒比海带 发表

不是说景甜对,但是明星代言有一个算一个一个多多少少都有问题,这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什么陈赫,关晓彤,汪涵,何炅这些人可比景甜严重多了,然而呢?屁话都不放一个。怕是最近教材事件压不住弄出来挡枪的吧,也是景甜后台没了,要不然也轮不到她来。转移矛盾第一名,还好看评论大部分网友都懂了,这招好像不管用了呢

知乎用户 公孙麟麟 发表

笑死,这是去年年底的事了吧。

现在才发?转移大众视线?

知乎用户 美食答主王大厨​​ 发表

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代言有风险啊,以前纲子卖减肥茶,有功能,就是坑,要么有不良添加,要么没作用。

后来拍电影就好多了,乐不乐的,是个主观判断。

比如要是某台酒找我,谈工艺谈口味都行,如果非要让我说改善肝功能,那必须把产品寄过来让我验证,每天二两持续三个月,查基线化验,对照三个月后的结果,如果差异不大,那我是坚决不会代言的。

知乎用户 竹笋冒尖 发表

罚就罚了,有什么好说的

在此借楼,呼吁把把人教版插图那些也好好查一下,不求加大力度,只求依法查处,这种插图存在 10 年之久,普及全体小学生,已经影响了一整代人,不查无法向全国老百姓交代

知乎用户 墨岚岚​ 发表

景甜是谁,别占热度,我们关注教材呢

知乎用户 noname 发表

遇到这种事首先想到的是她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哎,没救了

知乎用户 萧承天 发表

说明我大甜甜是真的没后台了,银行取不出钱没见罚,p2p 爆雷一堆曾代言的明星没被罚,比她问题严重的多的都没被罚。

知乎用户 雷火丰​ 发表

如果把投放广告的电视台和一众媒体平台一并罚了我就认可。

否则只是把一个明星拉出来挡刀,似乎不够看啊。

不能触及灵魂深处。

一个广告能播放,明星只是演员,更重要的是投放的审核机构。

平台有时候比明星代言人对观众的影响更大。

比如之前的 E 租宝,他们之所以诈骗成功,就是因为他们能在 X 视电视台做广告。

人家一说就是,你们还不信我们?我们 E 租宝可是上过 X 视的!

所以,我强烈建议连投放平台一起惩罚。

知乎用户 已消失 发表

p2p 那么多代言人不查,毒教材不去查,去查个减肥药…… 真有你们的,还直接央视新闻曝光,有意思没。

另外给张庭那微商站台那些明星查不查?陶红处理了么?代言老坛酸菜的明星查不查?

知乎用户 数码哥​ 发表

补充一下新发现。

涉事公司最新动态。

知乎用户 返璞归甄可爱 发表

去年底的新闻,还要弄一个「爆」字,谁看了不说是转移视线?

某央视新闻,太假了吧

两个小时前发的微博,百万点赞?

夹总看到这个热度都得流泪吧

关于人教社的微博可是一条都没有

请问人教社的新闻哪一次用了「爆」?

明星虚假代言确实该罚,但也不是迎来降热度的工具吧,再说真要论起明星代言的问题,陶虹徐峥没事?陈赫没事?关晓彤没事?

真的屋里的大象不敢去抓,盯着墙上的苍蝇干嘛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居然能罚七百多万,简直荒缪,罚这家企业未必都能罚这么多,他妈的要是真能对企业重拳出击,他们敢把好东西优先提供境外?

知乎用户 山雨 发表

罚得好,现在的明星只管卖货,不管真假,粉丝买你代言的货是对你充分的信任,你代言之前不查真假是对粉丝的不负责任,一味地捞钱犹如杀鸡取卵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data:image/svg+xml;utf8,)

话说前排的那些回答为啥不是复制新闻内容,就是复制广告法

知乎用户 bbhugteliu 发表

知乎用户 虚虚实实 发表

科普法律条款的够多了,看看上面大佬们的回答就明白了。

个人感觉,这个时间点推出来这个事,就很微妙,

挡抢和转移视线的感觉不要太强。

微博 “爆”?不至于不至于

没有说景甜这件事做的对,错了就错了,该罚罚。

柿子专挑软的捏吧。

点名陈赫,汪涵,光晓彤等等,屁事没有。还有直

播卖假货,电视上那些虚假广告(这个是真恶毒,

老年人是真的会信,这么多年了,屁事没有)

就景甜这事,值得各大官媒争相报道???

而且,官媒下的评论也很有意思哦,关于某教材的

言论一条也没有了呢(愣着干嘛,鼓掌啊)

补一句,就维他奶都能入选某 tv 民族匠心品牌,

啊 tui

知乎用户 璞竹​ 发表

其实明星代言翻车事件真的屡见不鲜。尤其是在无医疗效果却宣传有医疗作用的事上,这也不是第一起。

但景甜违法做出行政处罚,也表示国家开始对明星违法代言容忍度越来越低,对娱乐圈乱象开启了大刀阔斧的整顿,一众明星在代言方面怕是要慎之又慎了。

相声演员郭德纲也早在 2006 年就背着一起违规代言,当时的处置也很耐人寻味。

2006 年 4 月上旬,郭德纲以 “平民偶像” 身份,“倾情代言” 藏秘排油减肥茶。 4 月 27 日,《青年周末》发表《郭德纲代言广告涉嫌违法》,文章在多方调查后首家披露:藏秘排油茶涉嫌违规生产,广告多处涉嫌违法。
7 月 16 日,因涉嫌虚假宣传,郭德纲及藏秘排油茶厂家被崇文区居民王立堂告上法庭。但当时郭德纲一直说自己是受害者。 郭德纲坚信自己没错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认为:“我看了各种批件,查了厂家,亲自喝了,到这一步也就差不多了,我终归不是技术人员。明星不可能是大夫,不知道 (广告是否合格),不是他的罪过啊。”
甚至当时的官司根本打不下去,当年 62 岁的王立堂很气愤:“工商局是惯着郭德纲这个孩子犯罪。” 最后结果只是和解。

郭德纲觉得自己很冤。在他认为,我还亲自喝了,试了有效果我才代言,为什么别人那些什么都没试过的明星都没事,偏偏我有事?你们一定有人整我。

这也的确反应了当时的乱象。

早年其实违法代言的明星很多,比如刘晓庆的番茄胶囊、巩俐的盖中盖口服液事件、甚至当年的三鹿奶粉也曾请过邓婕、倪萍等明星,但虽然这些企业相继被惩处,但明星却基本都能安全抽身。

甚至在出现三鹿事件后,这些明星都声称自己是受害者,坚决认为自己没有错,态度强硬,坚决不道歉。

当时给出的解释是邓婕不是奶粉专家,无法判断产品是否合格。那明星信誓旦旦在给观众保证一个自己无法判断的产品,岂非天大的笑话。

当年的三鹿奶粉毁了多少个孩子,毁了多少个家庭,怕是经历过的人现在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但明星们早已摆脱一身污泥,不染尘埃的站在星光之下。

景甜这事和当年三鹿那事一比,的确小了很多。但这事的确也是国家一个信号。明星代言是要负起责任来的,不是拿了代言费,等到公司出事可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甚至还倒打一耙,说别人整我,我很冤枉。

名声贵,但是性命更贵。

别把生活过程琼瑶阿姨的剧:你只是损失了一条命,但是我丢失的可是名声啊。

事不发生在自己身上,永远不知道多疼,别拿普通人的健康开玩笑。

希望以后的明星在代言前能真的了解产品,再给喜欢、信任你们的粉丝推荐。

引以为戒吧。

知乎用户 还好 发表

大街上有人在杀人行凶,警察跑过去,抓了一个闯红灯的行人。

闯红灯的当然是不对的,但是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知乎用户 Toy1ng​ 发表

又开始打苍蝇了。

不提什么广告之外的教材问题,就说广告,地方电视台屡见不鲜的电视购物,什么时候管管?这种程度的虚假宣传都要拿出来大书特书从严罚款,根本原因怕是广告商没打点好吧?

知乎用户 城堡 发表

不是我就想不明白,TMD 为啥我一年累死累活的干还个房贷都要 30 年,这 722w 她就好像不费劲似的马上交得出手

知乎用户 Nini 发表

人教教材的事情真是太恶心了

知乎用户 马牧之 发表

品牌建设工程的终南捷径应该属于明星代言,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达成市场知名度,但品牌的本质是减少消费者选择成本、营销成本及社会监督成本。

否则,就不要搞品牌建设工程,因为品牌的载体产品一定要过硬,产品要有技术含量,服务要有文化含量,未来的品牌故事传其久远。

品牌故意夸大其词或虚假传播是另一回事,但这属于品牌营销天条,一旦触犯势必构成违法,在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导向下,极有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景小姐为某果蔬类食品代言,作为普通食品根本就无有效证据证实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虚假宣传当场翻车,巨额罚款何尝不是树立负面典型?

明星艺人懂艺术或娱乐,但基本都缺乏商品广告与功效宣传的常识,应知普通食品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往往为利益驱使违反广告法代言。

毋庸置疑,明星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围绕着明星价值发掘构建了完善的法务、经纪、传播、化妆等专业人士,但还踩进坑里,那就是坑人坑己。

品牌广告违法不应该广告主及代言人罚款了事儿,传播的媒体也应负相应责任,关键是应建立起违法品牌广告集体诉讼机制,所得资金用于公益广告。

知乎用户 墨哦 发表

划重点,2021 年年底发现情况

2022 年快六月了才爆出

你可以说兹事体大时间不算太长

但是不管怎么说就一个明星违法代言的事情。半年时间才出结果这个时间不能算短了吧?

景甜违法没有异议,重点是时机太巧了吧

为什么偏偏在毒教材正在发酵的关键时刻爆出来才是问题

到底是在为谁转移视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查关晓彤吧

关 · 微商代言娱乐圈第一人 · 天然呆店长 · 天然呆大股东关少曾之女 · 晓 · 植物肉虚假宣传 · 跑路第一人 · 彤

另外请大家注意言辞,很多评论我这边是看不到的,因为你们的评论被系统删了~ 可能有敏感词吧~

知乎用户 反传销彭柱​ 发表

我国 2021 年最新修订的《广告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第五十六条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一条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第三十八条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三年之内不能够再代言广告。

文 / 北青综合

编辑 / 弓立芳

知乎用户 非是岁月不入酒 发表

微博上景甜的词条刚爆的时候,央视新闻下评论都是一水的小学教材咋回事

还有说景甜这事是 2021 年底啥啥的

然后过了半小时我又点进去

发现

于是我就取关了。

知乎用户 三笠菌​ 发表

建议,明星经纪人团队,在给艺人接广告代言之前,先找一些知识丰富,科学背景扎实的科普作者或者科普团队把握一下相关内容,比如,知乎上各个领域的科普答主。

对于类似「阻断食物中 40% 淀粉糖分吸收」、「包裹式吸油带走每餐 90% 油腻」这样的的宣传,可以找医学、营养学的科普答主,比如

@芝麻酱

@沈夏冰

@阿源老师

@美食答主王大厨

@钱程

他们肯定可以做出甄别,并且也会很乐意做这样的事情。

知乎

@张宁 Neo

可以组织一批科普答主来做这样的事情,可以帮平台和答主提升专业知名度,还可以帮助创作者带来创收。

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帮助明星规避类似「700 万 + 处罚」、「3 年内不能代言广告」这样的高额代价,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彭辇 发表

罚罚甜甜。

炒炒甜心教主。

翻翻德云社的搞笑段子。

聊聊开心麻花的辛酸往事。


插图的事儿就能糊弄过去了?

知乎用户 格子衫牛仔 发表

让我看看用烂了的障眼法还能骗多少弱智。

知乎用户 咱们工人有力量 发表

赶紧给你们爆料大瓜,你们都去吃瓜,就没人关注教科书插图的事了。

知乎用户 缘方的璟玗 发表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说可能,这个事情是为教材事件转移注意力

知乎用户 昕昕心心 发表

正事不做点,这都多久的事了,再说,就广告这方面多少人都得出来,还轮得到景甜出来给你们那些破事转移视线

知乎用户 夜雨​ 发表

央视不关注教材的事,拿一个明星的代言来转移公众的注意力,到底还有多少毕福剑芮成钢之流的没被揪出来?

知乎用户 评论用 发表

起到围甜救教的作用

知乎用户 人类高质量落榜生 发表

知乎用户 池龙 发表

支持代言明星承担虚假广告的责任,并且还可以加大力度。

那么无论是审批广告还是审核教材,“有关部门” 的责任在哪里?

知乎用户 胖子也怕冷 发表

1. 知道了。

2. 每次爆点什么料出来,总有明星塌房。

3. 不好意思,这位无论是段数还是钱数都还差了点意思。才七百多万居然也好意思出来抢流量?

4. 接下来继续说说教材的事吧。

知乎用户 灵湖仙梦 发表

我突然想到无双国士中院士的代言……

知乎用户 刘斌律师​ 发表

天下苦明星代言久矣!

在过往,代言利益很大,“翻车” 成本不高,明星代言活动中刷脸拿钱 “一锤子买卖” 的现象,却鲜见被罚。

有的明星刚跨过一个代言风波,就又为另一个翻车产品站台。代言问题产品给消费者乃至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代言的明星却往往一句道歉了事!事后他们再次一边踩雷、一边收钱。

特别是在虚假宣传高发的保健品、中老年养生产品等,多少明星虽明知这是 “密集雷区”,但一批批代言人却前赴后继帮无良商家收割一波又一波的 “韭菜”。

为何愈演愈烈?诱惑太高,代价太低,出了代言问题,对于代言人。往往没有实质性的处罚!

但只要愿意执法,我们都是有法律依据去处罚不实广告、胡乱代言行为的:

广告法律法规对广告代言活动有明确规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格依法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努力创作品质优良、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代言作品。

根据《广告法》第 56 条,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其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法》第 62 条还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有违反,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情况,处罚同上。

要问我怎么看这件事:

代言的产品存在缺陷致人损害或虚假宣传的,广告代言人除了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在此情形下,广告代言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不以其存在过错为前提。但为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以外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则需以广告代言人有明知或应知为前提。

**代言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明星在选择代言时首先应对代言广告的品类(不得代言医药广告)和内容进行审核,保证代言活动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应当在代言之前使用或接受过商品、服务,确保所使用、接受的商品或服务与广告内容相一致,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形。

另外一方面需要注意是明星代言还要了解代言商品或服务的市场评价和代言商的信誉。

明星代言岂能变成诈骗 “帮凶”?不应给明星打 “擦边球”、钻法律空子的机会,应该像这次一样,处罚!处罚!还是 *** 处罚!

知乎用户 种纬​​ 发表

我觉得事情已经发生了,挨打站稳就好,怎么粉丝还在避重就轻转移话题呢。

看看评论区,你甚至能气吐血:

“看吧,娱乐圈转移视线这不是又来了么 [裂开]”

“保健品哪个不宣传自己控糖控油能壮阳?都去封了呀 [揣手]”

言外之意就是,景甜没大的问题,景甜背锅了,景甜被人当枪使了,景甜好无辜。

可问题是,她拿了钱,看过文案,结果出了事,粉丝就怪别人,哪有那么好的事?

反正就是看不到景甜的代言问题。老实说,这样坐实的事情,又是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根本不需要讨论对错。就像邓伦、薇娅一样,涉及金钱,事情不是模棱两可的。

要讨论的是吸取教训,以后改正,而不是不承认问题和责任。

知乎用户 游客 发表

去年年底的事现在突然拿出来上热搜

真就把明星当尿壶呗,用娱乐圈转移视线,套路太明显了吧。

教材教材教材教材教材

别转移话题!

知乎用户 KggK 发表

转移目标是吧?那还是看看民族匠心品牌维他奶吧。

知乎用户 真实的马老师 发表

我个人觉得非常不妥,不该罚,尽管我从不追星,也不关注娱乐圈的任何新闻。

明星代言有问题,处罚明星是一种很奇怪的做法。明星是产品质量的监督主体吗?明星有检验资质吗?明星有审查能力吗? 商品和广告违规的关键责任在哪里?在于广告播出机构的审核不严,在于工商部门的审查有问题,在于食药和质检部门根本没有履行好审查义务。明星代言的产品获得了工商部门许可,通过了食药监局的检测,通过了质检部门的检查,通过了安监局的批准,通过了广电部门和广告播出单位的审查,明星有什么错?

不要把推卸责任搞的这么光明正大。

知乎用户 卫某 发表

转移人民群众的主要矛盾罢了

知乎用户 此情可待 发表

转移公众注意力,降低某事件的舆论压力。

知乎用户 狼牙风风拳 发表

好了知道了,毒教材的事什么时候追责?

知乎用户 寂月芽 发表

明星直播,代言自己都没用过随意宣传,这种风气是该整治了

知乎用户 互关互粉 发表

我只关心教材的问题。

我只想知道教育内部汉奸是谁。

我只想知道教育出版问题是不是轻拿轻放。

我们只关心,教育问题,教材问题,汉奸问题。

我只关心教材的问题。

我只想知道教育内部汉奸是谁。

我只想知道教育出版问题是不是轻拿轻放。

我们只关心,教育问题,教材问题,汉奸问题。

我只关心教材的问题。

我只想知道教育内部汉奸是谁。

我只想知道教育出版问题是不是轻拿轻放。

我们只关心,教育问题,教材问题,汉奸问题。

知乎用户 虾仁芝麻卷​​ 发表

广告代言人不是露个脸出个镜就坐等收钱这么简单。为商品站台,如果商品本身或广告出了违法违规的问题,代言人也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持有关部门严格执法顶格处罚,也是时候该好好整顿整顿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 “群魔乱舞” 了。

景甜代言的 “果蔬类” 食品为普通食品,法律明文规定,保健食品之外的普通食品是不能宣传自己具有保健功能的。

宣传的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是对其性能和功能的一种描述,由于没有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功效,属于商品的性能、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也支持让不负责任的代言人狠狠地出一把血。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明星代言不能只 “向钱看”,如果没能做好代言商品的选择的把关,疏于考虑商品代言的风险,不但要被代言人责任连累,也会给自己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吞下得不偿失的苦果。

知乎用户 socici 发表

这一点都不重要,请把热度归还给人教版教材。

知乎用户 小阿诺​ 发表

这个话题是拉出来掩盖人教版插图、吴勇工作室热度的,大家保持警惕,分清主次!

知乎用户 背着书包去买葱 发表

小问题,不关心,别想转移我的注意力

知乎用户 真和煦 发表

娱乐新闻放出来的时候,肯定是用来掩盖别的大事!

知乎用户 感恩咸因戊大戈人 发表

下次吸引火力,还要用男女对立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 广东地方财政不堪防疫经济压力

2. 转移公众关于人教插图意识形态的热点之嫌

知乎用户 李非 发表

围吴打景

一般人学不来

一般来说

明星代言问题,能拉出来几十个人没问题

可偏偏选择了这个时候

而且才 700 来万不痛不痒的

这个时候的热点

教材问题

反而视而不见

奇哉怪哉

难道这个生意不是市场监督局管?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说起来我也不是甜甜粉,但是为什么我一点也不愿意喷她

知乎用户 荼野冬吹 发表

政治上不太平,戏子就要被拿出来顶枪

知乎用户 潜龙勿用 发表

对景甜本人不感兴趣,只是偶尔看到「违法… 处罚」会非常新奇,让鄙人产生一种中国是法治社会的美好幻觉

知乎用户 丶青峰​ 发表

在教材国本问题彻底解决前,这种转移国内舆论的事先放着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知乎也涌入水军?教材热度不是在前面嘛,怎么有些人说转移视线,你们这些水军能不能专业点。水军最低水平都是一块钱一条,不知你们为这件事得到多少,就是你们这些水军能不能专业点,或是等这件事热榜高过教材热度再说转移话题,现在教材热度高过这件事,你们太不专业,你还要不要这个铁饭碗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又是为人教社挡枪,还整出个爆?

国家好好查查教育部门吧,国家快被资本控制了,快被西方的 50 个亿腐蚀了

教育部门真的从上烂到下了

知乎用户 哈哧伯爵​ 发表

我怀疑是为了给人教版降热度,时间点太巧合了,人教版的违法危害行为严重万倍,不得万倍罚款?坐等人教版的处理结果!

知乎用户 疯狂绅士​ 发表

这个处罚可以说是石破天惊的了。

他以后必将成为一个标杆性的处罚。

1、什么叫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 “行政处罚” 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起施行

新的行政处罚法,去年才开始。

2、明星代言遇到的坑

经常碰到明星代言各种医疗保健类用品,而且出现过很多起。

这里略微的举几个例子:

![](data:image/svg+xml;utf8,)

上面是很早时候郭德纲的藏秘排油。

马伊琍代言的奶茶品牌店出事了,然后马伊琍后来就道歉。

类似上面两位明星的情形还有很多。

他们的相同之处就是没有认真,或者没有专业能力了解医疗保健或者食品这个行业的专业知识。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医药,中医药保健相关。

3、处罚的标准是按照广告收入的 3 倍处罚

这点跟偷税漏税大体差不多。

景甜的例子是:

代言违法所得共计 257.9 万元罚款 464.22 万元(罚没金额合计 722.12 万元)。

上面的处罚大致为 1:3.

4、直播中的坑

直播中如果出现虚假宣传,或者卖到了假货。这个处罚起来就厉害多了。

而且目前的主播也不能以不知情来逃脱处罚。


[

行政处罚法条文精释与实例精解

京东

¥71.90

去购买​

](https://union-click.jd.com/jdc?e=jdext-1513866301513015297-0-1&p=JF8BARgJK1olXwcAU11dDE0SB18IGVkdWwIKXW4ZVxNJXF9RXh5UHw0cSgYYXBcIWDoXSQVJQwYAVlZbDEMeHDZNRwYlHnZxFFcBVApyVnVxXT9iGGBQFDoBXkcbM28BG1kdXAcCU11tCEoWA2sNGFgTXDYyVFttWiXPtdnQvuoJiayNgdbKOEonA2gMGV0VXw8GV1pVDXsXC2s4zfWBiI69je743uG51uK4ztK-ibiEZG5tC3tMVjtBXkcVWQYAXVlaCkoXB28KGlsRXg4ESF9BCHsXAm4LE1sXXwAFOltcCUoXCmgPGlt7XwcDV1tUAUseBF8IK1glA2gDB15dXUgVBwFVGRpBBgQHFDBYCkwVB28KGWsXXAcAVm5t)

疯狂绅士

23 次咨询

4.7

1140397 次赞同

去咨询

知乎用户 可哥 发表

电视台该不该罚?主管单位该不该罚?建议合并罚款

知乎用户 孤街酒客​ 发表

我只能感叹明星赚钱真的太容易了

之前的数字大多是几点几个亿,差一点的也有个几千万

现在看到这 722 万似乎没有什么感觉了

也就某爽几天的工资而已

不过这段时间国家对娱乐圈乱象的打击力度确实挺大的

从逃税漏税到劣迹艺人再到违法广告代言

算是对娱乐圈敲了一个又一个的警钟吧

只不过希望真的能起到警示作用

知乎用户 大德君 发表

很快就看不见她的任何信息了。

知乎用户 诗不成​ 发表

国人苦虚假广告久矣。

终于有一个叫得上名字,风头挺盛、粉丝不少的大明星被处罚了。

无论如何是件好事。杀鸡儆猴,杀一儆百,其他人会有所收敛,整个行业也会规范,算是这两年整顿文娱圈的一个成效。

只是没想到会是她,那个曾经背靠金主、风头无两却路人缘缺缺,这两年终于靠自己美貌和演技闯出点名堂,顺利从 “花瓶” 转为“富贵花” 的景甜。

独立行走的日子,该是举步维艰。

往事不可追,来日可期否。明星们短短的十来年的飘摇人生,想必比普通人的感悟来得更加深刻。

评论里说景甜这事是转移教材的视线,额,你怎么不说是景甜团队趁乱放风,以分散注意和骂声呢?

一个小小的演员,怕是担不起重任。

两件事就不能同时发生,网友就不能同时关注两件事吗?

我觉得,单纯赶巧了而已。事情牵扯越大,事态越错综复杂,调查需要的时间就越长。不妨给有关部门一点时间,对法治和正义多一点信任

景甜这事肯定也不是今天才开始的,只是今天出结果而已。啥时候开始调查的,长达多少天的调查、取证、交涉,不归我们管,人也不让我们知道。

就好比教材这事,现在只是开头,中间的调查我们无从得知,只能等一个调查结果。

话说,吴某人到底啥时候出判决?

这儿还有个吃瓜群众翘首以盼,要化作望瓜石了

知乎用户 mtdl1985 发表

这明摆着欺负人嘛。

景甜演技虽然不怎么样,但是人品还算可以,也没什么太大的污点,顶多就是有一个有钱的男朋友,现在分离了。

最重要的景甜比较低调,不像其他流量明星那样天天上热搜,这么好的人,居然被拿出来挡枪,我只能说 TMD 欺负老实人也不能这样啊。

知乎用户 哈哈蜗牛君 发表

可怜的景甜,被用来转移注意力当靶子打

知乎用户 NiceSiaaa 发表

警示啥啊警示 年年呼吁谨慎代言 ,哪一年没有代言翻车的艺人?就是曝没曝光的问题,景甜被爆出来我只能看到是拿出来当教材的热度的。。。 看到没 一有事关于民生或者国事热度很高的事 国家相关部门装死,马上就爆一个知名度稍微高点的艺人来转移注意力。。。

知乎用户 刘维亮 发表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这波是友军,请大家不要误伤友军。

在这个时候做出处罚,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北京快跟牌吧,全国人民都等着呢。

知乎用户 左耳​ 发表

让我对以后广告的宣传有希望了,以后广告说的都是真的。

但,

能把以前的也都罚一遍吗?

比如那些 p2p 代言,微商广告

另外,教材的事情能不能有更正式的回应呢?

这么搞,我怕明星也不够用,毕竟有影响力又没背景的明星也不那么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警示作用没有,唯一的作用就是转移群众注意,压教材的热搜罢了

一出事就拉明星就来挡枪,真的服了

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除了被蛀虫啃,原来最先烂的就是根部

也不怪那么多人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估计这两天有瓜吃了,为了遮盖毒教材和一条龙的黑产业链,他们肯定会爆很多黑料出来挡。央视,人民,共青,大 v 几乎集体包庇,你猜这后面事儿大不大。

知乎用户 让子弹飞 发表

小意思了

几年前代言 p2p 这么多的艺人,造成了无数人民群众的严重损失,为啥至今没有处理?

知乎用户 杂想杂说 发表

直播带货的虚假推荐,那简直是张口就来,是不是也该管管了。

知乎用户 Jianghb 发表

我现在只关注人教这摊子浑水!

人教这么大的事,没回应,没说法,没惩罚。

那什么热搜什么烟雾弹,都引不开我的视线!

知乎用户 风起花如雪 发表

支持处罚虚假广告,和没有公德的插画工作室,玩忽职守的出版社

知乎用户 挂机陪菱姐​​ 发表

我就发两张图吧

知乎用户 lawyer 陈​​ 发表

希望景甜的这个案例告诉那些明星:在代言广告时,不要一味地只知道收取天价代言费,更要考虑到肩上的社会责任,不能代言一出问题就简单的解约切割关联推卸责任!

从本次的处罚原因来看:1. 普通食品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 2. 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进行代言推广,法律依据来源于《广告法》的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一条:

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第六十一条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明星作为舆论和传媒的焦点,受众群体极其广泛,广告代言对于品牌具有很好的推广作用。但除了正常的商业行为之外,有不少经营业务游走在边缘地带的商家为了扩大知名度盯上了明星,希望由他们为自己作信用背书,透支群众对于明星的信任和喜爱,因此违规广告代言事件也经常发生,给不少老百姓造成了损害,轻则产品质量不过关,重则倾家荡产甚至健康和生命。

尤其是以金融平台为重灾区,由于受害人数众多,涉及资金量巨大,动辄几十亿甚至上百亿…… 比较著名的事件包括:爱钱进(代言人:汪涵、刘国梁),网利宝(代言人:杜海涛)网信(先锋)理财(代言人:张艺兴、冯小刚、李亚鹏、孙红雷、柳岩、李小鹏、林丹、潘晓婷、邹市明),紫马财行(代言人:范冰冰),e 租宝(代言人: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鑫琦资产(代言人:张铁林)、借贷宝(代言人:羽泉),团贷网(代言人:王宝强)……

我们也看到,由于这类事件频发,监管部门也开始注意并发声(虽然姗姗来迟,但比没有要好),但还是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于明星代言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并考虑实行备案制度等,在代言备案时提供实际使用的资料,以及对于商家的资格审查,在发现企业犯法犯罪线索时一定要及时主动上报,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慎重选择代言产品!

知乎用户 白衣古剑 发表

感觉就是拉出来给人教插画事件挡枪的…

知乎用户 qsxft 发表

被人搞了呗。关晓彤陈赫加盟费事情没人解决。关晓彤工业肉没人说。还有好多好多,以前页网游戏刘德华啊啥的代言的没人骂,教材出事,拉 21 件事情哈哈哈哈,我们很蠢吗

知乎用户 炎炎 发表

后台倒了。

知乎用户 烟雨无痕 发表

每次有大事件必然有娱乐圈事件出来分担火力

知乎用户 如果可以的话 发表

转移视线,咖位不够,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知乎用户 努力奋斗的人 发表

我是 fw 不知道我工作一辈子攒的钱够不够她拍条广告的

我说我是 fw 只是在讽刺 ok

听不懂就算了

知乎用户 王青阳​ 发表

好的很,以后只要有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都要追究代言明星的责任。

知乎用户 王一平 Andy 发表

建议现在全球立刻停工停产,所有人盯着教材的新闻看,发表关于教材的言论,但凡眼睛往别的地方瞟一眼,或者干一点其他的事,而不是在聊教材的事,就是黑幕,就是别有用心,就是转移视线。

你走路上看见环卫大姐在扫大街,立刻上去质问她,为什么在扫大街不关注教材,是不是要转移我的视线。

都是成年人了,一件事情未必要时刻挂在嘴上,贴在脸上才叫关心这件事,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单线程的大脑,关注了这件事就关注不到另外一件事。

教材的事情刚发生两天,立刻就要完成调查,否则就是有黑幕。如果你认为这件事是个大事,是不是得认真负责仔细调查?如果你认为这是个小事,那小事天天没完没了的 bb,你是很闲吗?微博十几个关于教材的热搜挂着,就硬是看不见,硬说挡枪,请问这把霰弹枪景甜挡得住吗?

这就转移视线了?您的视线就这么狭窄吗?前面答案阴谋论的,请问你们已经忘了教材事件了吗?你们都没忘怎么就觉得别人忘了?

你们嘴里说的某媒体,除了教材和景甜,还发了很多新闻资讯,这些也都是挡枪的?

恕我直言,甭管是哪些别有用心之人,还是景甜的粉丝,动动脑子吧,你姐姐的影响力真不够格挡这个枪,怎么也得凡凡被判死刑这种事才能挡住吧

知乎用户 我是 cocoa 发表

说明她的背景没有大家猜得那么神秘

知乎用户 木东 发表

如果景甜真的被罚了 3 年不能接广告,

那么对我的警示作用是,

之前看到那些关于她的强大背景的小道消息,

都是假的。

都是浪费我的时间。

知乎用户 诸葛征 发表

以景甜今日之颜值身段,还没有被收为禁脔。已经是非一般的离奇了。这不,大佬稍微展示了小拇指的力量,区区百万级的底层保健品广告交易处罚。竟然可以上热搜,她配吗?

知乎用户 加菲猫 发表

我希望把这样罚款的力度,安排在企业上,别十几万,几十万的,丢人

知乎用户 否极泰来 发表

起到转移民众注意力的作用。

知乎用户 风中的云 发表

冷知识:微博第一个说这事的是央视新闻,但央视新闻没有说教材的任何新闻;人民日报 b 站账号也发了这个事,但是同样没说教材的任何新闻。

知乎用户 隐雾客 发表

明星要不要为自己代言的产品担责?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此前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代言人不需要承担对当事人投资损失的赔偿责任,“需要担责的话,也是从广告法角度进行担责。”
“假如,在不了解情况下贸然进行代言,需承担连带责任。其责任承担并不会因现在不代言了就消失。” 黄震说。
对于明星代言的风险问题,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祥成律师告诉齐鲁晚报 · 齐鲁壹点记者,明星代言 P2P 产品,需根据具体事实认定。《广告法》第 62 条规定: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或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韩祥成律师说,建议明星代言相关有风险的产品或投资时,应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广告主在使用明星肖像进行广告发布时,明星也应要求广告主在显著位置载明明星的相关风险提示。

这是刘国梁汪涵为 “爱钱进” 代言暴雷后的一些专家评论

我并没有找到刘国梁的罚款记录。

有没有找到的发出来看一下

知乎用户 终日前线​ 发表

我觉得对于普通人来说 “并在第一时间缴纳了全部罚款” 这句话品品味后继续奋斗做好自己事就够了,有什么警示作用?爱警示谁警示谁~

知乎用户 陌心 发表

每当有大事发生就有个明星祭天,其实和亡国怪美人戏子一样。还不如写作者追景甜被拒,开启了自爆模式。

知乎用户 Wayne 发表

两百多万的代言费,七百多万的罚款,人民日报和新华社都下场了,想转移注意力,拉人祭天也找个金额高的呀

知乎用户 谭老师地理工作室​ 发表

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 722.12 万元。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加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廓清行业风气。广告法律法规对广告代言活动有明确规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格依法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努力创作品质优良、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代言作品。

知乎用户 洲舟 发表

被拉出来挡热搜了吧

知乎用户 波比波比 发表

不错不错,对景甜都能罚款 722 万,对吴勇至少 罚个 7.22 亿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人心不是一天凉的

队伍不是一天散的

我是猪 至少他们这么认为的

知乎用户 天下帝师 发表

建议下次景甜代言鸿茅药酒,如果广州市场监管总局敢说相关 “酒类” 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保健功效,就跨省把广州市场监管总局领导依法跨省逮捕拘留审查。

知乎用户 什么什么斯基 IV 发表

西游记诚不欺我

知乎用户 散仙 发表

转移人教社的舆论

知乎用户 怀疑世界韭菜园 发表

大猫和大老鼠在斗法,各自小生态要站队……

知乎用户 继续者张付的粉丝 发表

《郑爽日薪 208 万,为什么娱乐明星财富再分配如此之高?(上)》

各大媒体平台,微博、抖音、快手、知乎…… 什么人卝民日报、新华社,他们无非就是平台的一个账号;你看看娱乐明星多少粉丝,关注流量多大。关键是,人卝民日报、新华社这种号屈指可数;看看娱乐明星多少号,多少个娱乐明星的粉丝群号、推卝广号…… 娱乐明星的粉丝数量完全碾压人卝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号的粉丝数量。

在信息总量上,娱乐明星的信息流量是政卝治经济社卝会类新闻的几个数量级的倍数,现在是信息时代,很多人对力量一无所知。娱乐明星信息能够覆盖任何你想深挖的真卝相,能够让娱乐八卦信息的潮水冲淡一切政经哲学。

**大家以为中卝国收回了香卝港?而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是香卝港收回了中卝国,中卝国的娱乐八卦洗卝脑,和香卝港 90 年代 21 世纪头十年一个样,洗卝脑出来的无非是目光短浅的废青。**如果不改变,我们只需等不到 20 卝年,中卝国的一二线城市就会和香卝港一样,充满被房产金融化与娱乐至死绑卝架的废青。

《郑爽日薪 208 万,为什么娱乐明星财富再分配如此之高?(下)》——里世界规则

娱乐业超高收益,这种畸形的财富分配完全是金融垄断资本主卝义的财阀分配有卝意为之。

需要公卝众把思考的时间转移到情绪的重复上,需要公卝众把信卝仰寄托在财阀可以随意把控的戏卝子身上。

财阀需要把公卝众对神与社卝会理想的信卝仰,跪拜在他们可以肆意驾驭的戏卝子身上。用情绪替换掉人类的思考。才能推进金融资本主卝义的高利贷债务经济并把全体劳动人卝民沦为金融奴卝隶制的奴卝隶。

戏卝子在财富分配中,被推的越高,说明社卝会的资本规则比重越高,社卝会之中私人金融财阀的权力越大,而非政卝府。

关注娱乐八卦多的人,新脑的逻辑思维、信卝仰、公平、团结、长远思考与科技相关的高级思维能力,都会下降。

戏卝子在社卝会之中的财富及权力分配越高,说明是国际金融财阀对这个国卝家与社卝会的控卝制越深。

知乎用户 DIsillusionmenT 发表

市场监管总局的表态有意思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姐妹有一堆惊天大瓜。可说和不可说。可说的对娱乐圈都是核爆。能爆出来,那爽子,轮子,甚至还珠格格都得靠边站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真好随便一罚就是一个家庭几辈子都赚不来的

知乎用户 明天之后 发表

转移教材注意力????

知乎用户 吴斌律师​ 发表

景甜违反《广告法》,被罚 722 万元!

演员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果蔬类” 食品作广告代理,相关 “果蔬类” 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该公司将普通食品宣传为保健食品,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那么景甜违法了《广告法》哪些条文呢?

第一、《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将普通食品的 “果蔬类” 宣传为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二、《广告法》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也就是说,即使“果蔬类” 属于保健食品,景甜也不应该作为代言人,更不能以代言人的身份作推荐、证明。

第三、《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这一条,实际上是要求作为代言人的明星需要对代言的产品尽到谨慎审查的义务,否则,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根据《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景甜的广告代言违法所得是 257.9 万元,罚款 464.22 万元,罚款是违法所得的 1.8 倍,符合法律规定。

景甜被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处罚后,景甜第一时间全部缴纳了罚款 722.12 万元,并向公众作出了道歉。

知乎用户 旅行者 发表

我有个大胆的猜测,景甜属于顶锅的

只是希望大众把视线从 “人教社”“数学教材” 等等关键词上转移。

这件事吧,景甜做的是不对。

但是吧,一款商品在市面上售卖,是不是需要工商,质检等部门审核?

在电视或是网络上播放的广告,是不是需要广告部,广电总局的审核?

这件事,景甜做的不对,但是不是将以上部门应该做的事情,应该承担的责任,全部转移到 “个人” 身上就可以了?

如果这样的话,这些部门存在的意义是?

知乎用户 天蓝蓝 发表

1. 说明我大甜甜背后真的没人了。人间富贵花的人设保不住了呀。

2. 这个该罚,但能不能一视同仁,对 p2p 的那批人罚一下。

3. 这种不罚平台只罚明星,有点欺软怕硬了。

4. 这爆出来的时间太巧了。

知乎用户 暖被窝的猫 发表

难道不是为了转移话题?罚就罚吧,反正他们明星不是普通人,几百万都是零用钱,只要不带个 “亿” 字,我都不会惊讶。

就问人教版配图问题什么时候解决,别过几天屁都没有一个,把我们大傻子就糊弄过去了。现在什么话题我都不关心,就等着这事给个结果

知乎用户 尼某 ko 发表

警不警示我一个普通人也回答不上,就我自己感觉,如果这件事是查各种代言的开端,那就对老百姓没啥影响,但这件事要只是拿出来夺人眼球引出一个热搜榜上的爆的话,那对咱老百姓影响大了哦。完全会让普通人对明星代言东西的信任度大大提升,问为什么?因为他 / 她代言的。代言的你就信?因为国家没查出来有问题啊。

希望以后的广告都是查过没问题了再放出来给观众看的,而不是要观众察觉到有问题再去查的(没有说教材)

知乎用户 洛晓 发表

相关 “果蔬类” 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功效。

某类广告为什么还在地方电视台,乃至某些卫视不停播放。

知乎用户 胸藏利剑李林甫 发表

景甜话题度早就不如以前了,现在把她拉出来起不到效果的。差评。

当然了,虚假广告该罚还得罚。想造个更大的热点,不如就以景甜为起点,先在娱乐圈搞个大风暴如何?效果比拉景甜一个人出来有用多了。

比如陈思成前妻就不错。

知乎用户 吓到宝宝了​ 发表

几千万热度关于教材的直接一降再降,厉害了我的国

知乎用户 儒爷说 发表

5 月 28 日,女星景甜登顶热搜第一,遭到诸多官媒点名批评,因违法广告代言被处罚金额高达 700 多万,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

随后,景甜就此事发布声明致歉,声明中景甜表示完全接受处罚,还表示今后绝不代言此类任何产品。

事实上,明星代言翻车早已不是新鲜事,但像景甜这种遭到严厉处罚的倒是头一回见,可以说是 “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没有挣到代言费,反倒要搭进去近 2 倍的罚款,最关键是对她的声誉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而这些都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

说真的看到这则消息,儒爷还是蛮惊讶的,要知道景甜可是圈内出了名的「资源咖」,这些年为了捧她,背后的资本可是没少花钱呀。曾让她去和成龙、周润发、刘德华、甄子丹、谢霆锋等大腕合作,但无一例外的是,都没能将其捧红起来。

所以按道理说,不缺钱和资源的她,并没有理由去碰这些风险大的东西呀!而且从上边的报道来看,她还是在明知那产品没有效果的情况下,依旧去为其代言。因此,儒爷怀疑是不是她背后的资本出了问题,所以她才铤而走险,如今看来,她是得不偿失了。

的确在景甜翻车的消息传出后,顶级奢侈品牌迪奥就第一时间清空了所有和景甜相关的信息,要知道之前作为该品牌的代言人,景甜可没少帮他们安利呀,现一出事就立马和其抛清关系。虽然,目前网友们仅发现了这一家品牌做出了反应,但相信随着事情的发酵,和景甜合作过的品牌全部都会解除合作,并且进行商业追偿。毕竟经过此事后,景甜的商业价值可以说是已经跌到谷底,没有任何商业价值可言了。

而随着事情的发酵,越来越多和其相关的信息被扒了出来。有网友扒出让景甜翻车的这款产品,原来还曾被多位明星安利过,而且安利该产品的明星知名度都不低,很多都是一线艺人。其中不仅有女明星,还有男艺人。当然这类推广和推荐,大多数都是软广形式,并不像景甜这样硬广推荐。女明星大多是服用该产品,然后给出一些镜头,让商家进行宣传。

从那张海报中可以看出,除了被罚的代言人景甜之外,女明星还有亚洲影后张柏芝、TVB 双料视后佘诗曼、国民女神秦岚以及亚洲小天后薛凯琪。而男星则有功夫明星向佐和不老男神保剑锋。对了,还有昨晚媒体报道确诊的歌手金莎也自称在吃这产品,并向大家安利。

其中还有现正在参加热综《浪姐 3》的嘉宾 Twins 中的阿娇钟欣潼,不过,她并没有像景甜那样被官宣是代言人,而是拿着产品拍照,让厂商进一步宣传,这期间,没有发声,也没有说产品的功效。看上去只是个人推荐,但其实这就是软广,这类广告形式大多来自小 H 书等平台,当然,参与的明星也是收费的,不过价格远远低于代言人。

看到阿娇曾为该产品安利时,网友们纷纷感叹《浪姐 3》危险了。众所周知,阿娇是给大家带来青春回忆的女团 Twins 中的成员,在《浪姐 3》中的 30 位姐姐当中,处于话题度高的那批人次。而且,节目组给到的镜头也不算少,从网友的评论,以及节目组的处理安排来看,阿娇很可能就是成团的那几位中的其中一位。

但现在阿娇却牵扯进了景甜违法代言广告一事中来,那么节目组肯定会要重新考虑,毕竟阿娇可能分分钟因为此事而被定为「劣迹艺人」,那么所有有她的镜头都不能再播出了,节目组后续的计划全都打乱,可能需要重新剪辑和安排。不然一不小心,《浪姐 3》很可能就要终结该系列。

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官方消息发布除了景甜之外的其他和该产品有关的艺人信息,不知道是正在调查当中,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呢?不过,我觉得肯定不会是前者,因为景甜这事并不是最近所发生的,而是去年的「旧闻」,只不过是现在才报道出来而已。现在的娱乐圈好像很流行这样做,之前某女团违法被判了一年,也是在坐完牢之后才报道的。

所以,既然是一年前的事情了,那么该调查的应该早就调查出来了,现在没有和景甜一起报道出来,那很可能就是那些人的性质不一样,并没有景甜那么严重,所以就没有曝光出来了。

知乎用户 顾若青丝 发表

差不多得了,转移视线的玩意儿

你说巧不巧,一觉睡起来

教材问题呼吁全社会共同反思的话题出现了

半年前景甜的事儿刷热搜了嘿

忽悠傻子呢?

知乎用户 黑猫 发表

还有以前那么多的明星代言问题呢,只罚他一个没啥用

知乎用户 境中人 发表

之前看过一本书,哪一本却是忘却了,但是有句话到现在依旧记得很清楚:一个人,当你无权无势的时候不要以为自己是个好人,那是你没有机会作恶;当你有权有势的时候,还能做好人,才是真的好人。

世俗名利的诱惑,是我们一生躲不开的考验。但是当我们能力小,影响力小的时候,即使你想做坏事,因为影响范围小,所以不会对社会造成大的困扰。

这也解释了有人说:人都会犯错误,明星啊,企业家啊这些有名望的人犯错误,为什么就不能原谅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作为公众人物,名人,你们的身份不普通,犯一个错误容易,但是这个行为带来的影响可能牵连甚广,也就注定了不会轻易被原谅。

所以,当你有钱有势的时候,不奢求你为社会做多少贡献。但是请尽量低调些,不要今天出来树立一个世界观,明天出来总结一个成功学。因为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当大家都没肉吃而你有的时候,这种情况下你吃的时候背着点人,尽量别吧唧嘴,这也是一种善举。

知乎用户 小猪 发表

转移视线作用,让人民更失望作用

知乎用户 Virtus Yang​ 发表

起到了 ··· 毛毛雨的作用。

知乎用户 酱油七号​ 发表

围景(甜)救吴(勇)?

知乎用户 王田通 发表

“他” 不在了,柿子软了呗。

知乎用户 冷血豆腐 发表

避重就轻,央视网等官媒说人教版小学数学教材是风格问题。

围魏救赵,媒体又把明星违法代言推上热门。按景甜的处罚力度估算,对吴勇教材部的罚款应该能拯救一个恒大吧。

知乎用户 小马 发表

倒霉孩子,还能怎么样? 说自身过审方面,好好看这个代言才犯了多大程度错误? 要搞轮不到专门搞她啊,一大堆比她严重典型百倍万北。 这还能不是有人专门搞她? 说起自审这事,连 ccav 也上过不少垃圾广告,绝对违法。 我当年买增高药就是看 ccav 广告的

知乎用户 我喜欢窗外那棵树 发表

这姐姐好不容易借《司藤》火一把,一转眼又把自己作死了,哎。

现在对娱乐行业的监管把控日益严格了,希望从业人员尽快意识到,以后要合理合法合情地安排艺人工作,别丢了西瓜捡芝麻!

知乎用户 泡弹甜品 发表

转移话题罢了 昨天教材今天明星 真的…… 诶

知乎用户 佐罗 发表

转移话题罢了

知乎用户 cocai 发表

什么事都甩锅给女拳和追星族

这伎俩偶尔用用,管使

不过可不要次次都用哦

容易遭到反噬的哦

这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关闭评论就能掩盖掉的哦

知乎用户 奔驰搅拌车 发表

一叶知秋。分手啦 ,也能转移注意力。一举两得

知乎用户 有花盛开 发表

知乎用户 敲锤子的司法民工​​ 发表

明星以自身知名度和商业价值为商品、服务提供推荐、证明无可厚非,但其获利与责任应相当。明星在代言前应充分调查拟代言的商品或服务、严格把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代言期间应持续关注代言对象的质量、舆论状况,出问题后应积极解决、主动担责,这既是明星维持良好的公众形象的需求,也是对粉丝或消费者负责任的表现。市场行为中,明星代言出问题屡见不鲜,尤其在直播带货风口下,此类行为只会层出不穷。特科普一下法律相关的规定。

一 明星不能触碰的几种代言,即商业广告的禁止事项

禁止事项包括某些产品禁止作广告和某些产品禁止使用代言人、受益者、用户等作推荐、证明,禁止事项是明星代言绝对不能触碰的底线。

《广告法》第十五条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前述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以及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不得利用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二 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代言人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虚假广告将会对代言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破坏其公众形象。《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强调,演艺人员不得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法规,或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虚假广告是指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包括:(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一定情况下,广告代言人需对虚假广告承担连带责任。《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合规指引》第十四条对此也有相同的规定。实践中,因为很难证明代言人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是 “明知或应知” 状态,所以法院判令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很少。此外,《合规指引》还鼓励牵连到虚假广告的明星代言人积极配合消除影响、化解纠纷、弥补损失、维护稳定,并强调明星应积极主动退还在非法集资广告中获取的代言费。

代言人还需注意到,除了消费者可以对虚假广告造成的损害提起诉讼,消费者协会也有权就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于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消费者通常是基于对明星的信任而购买其代言的商品,如果该代言人并未使用过该代言商品或未接受过该服务,那么这种代言是没有说服力的,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合规指引》第七条对 “使用”“接受” 做了进一步约束,规定了明星代言商业广告应秉承先体验、深了解、后代言原则,了解拟代言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亲自体验使用所代言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确保宣称的功效等内容与实际体验相一致,并保存体验过程相关证据;不得违背实际体验感受或者违背公众基本常识作推荐、证明;应避免象征性使用或者以亲友等其他人的使用感受代替明星本人实际体验。

四 其他需要留意的内容

明星在代言广告时应留意的事项其实远不止上述内容,还需注意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提供的广告用语是否合法合规。《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 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规定,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第十二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第十三条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针对一些受到重点关注产品的广告内容,代言人更应谨慎安排广告用语、动作等。《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第二十三条规定,酒类广告不得:(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二)出现饮酒的动作;(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五 针对代言人违法代言的行政处罚

《广告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代言人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或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或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如前段时间某男艺人因代言女性用品,构成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证明,被罚没共计 80 余万元,该案已成为违法广告的典型案例。

六 明星直播带货相关问题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指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据此,明星的直播带货行为不一定是广告,明星作为直播营销人员时不一定是广告代言人。然而,在明星直播带货已经越来越日常化,明星和直播的结合大大提高了商品被“带” 成功率的当下,带货明星其实应尽量以本文提到的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广告代言人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直播带货行为,从而更多地对粉丝、对公众负责。

当然,明星直播带货时应当遵守《管理办法》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要求,例如不得:(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二)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三)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四)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五)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推广、引流;(六)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七)传销、诈骗、赌博、贩卖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等;(八)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还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做好语音和视频连线、评论、弹幕等互动内容的实时管理,不得以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

知乎用户 盖李烙模的约翰铭 发表

“你们怎么不管管教材的审查呢?” 被管理人员指责管理者道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聊几句“教材毒插图”的心里话,不爱听的就当我放屁好了

01 我得首先说一句,我是学历史教育的,我接受过的美学教育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课,以及高中和大学关于“艺术”门类的、非常浅显而普通的课堂教学。 我甚至都没有专门在课外去补充一些关于“艺术史”的知识。 我对绘画作品的鉴赏,仅限于我最直观的 …

乌合麒麟老师,听说你也“辱华”了?

收录于合集 #侠客行 114个 说说人教版数学教材插画“辱华”的事儿。 1 在日本近代史上,石原莞尔是一个挺奇怪的角色。 作为918事变的发动者,在咱印象,这小子中当然是个24K纯军国主义野心家、阴谋家一枚,妄图肢解中华,日本极端右翼分子 …

教材的最大问题不是境外势力渗透,而是封闭的小圈子

人教社的教材又被骂惨了。对,这回不是历史课本有什么导向不对,也不是语文课本又撤了哪位大家,而是数学课本的插图太过粗制滥造。 人教版小学数学课本插图 就这些图,**稍有审美追求的人都能看出来,根本没有用心画,或者说完全不符合一本出版量几百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