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悬浮在土地上的农村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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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姚家怡 编辑|周娜

出品|凤凰网在人间工作室

在任雪萍家里,放了17份同期的《中国妇女报》,报纸叠放整齐,收在一个牛皮纸信封里,外面被严密地裹上两层防水袋。报纸于2017年6月12日出版,A3版右侧的报道标题是《为依法维权的东阳农妇点赞》。

东阳农妇,指的便是浙江东阳的任雪萍。

这17份报纸,见证了她八年多的维权里唯一的成果——促使当地把宅基地分配办法中,男女不平等的规定删除。

如今,整整五年过去了,任雪萍仍然没有申请到宅基地。她站在村边的土路上,远看着同村人盖起的房子,“八年,我还在原地踏步,除了气出一身病,把自己过得越来越破以外,到现在还没有盼头。”

眼前的土路,令任雪萍想起童年时在路上撒野、在竹林里睡觉,现在她的女儿也走在这条路上,她的父亲更是相信,家族会祖祖辈辈继续生活在这里。可是,对任雪萍来说,在自己的家乡,37岁的她,活着活着,早已成了一个“外人”。

现在,任雪萍和丈夫、一对儿女租住在不到50平米的一居室里,没有阳台和厨房,厕所在外面的走廊上。卧室里面,一张双人床和一张单人床几乎占去全部的空间,剩下的缝隙里,挤着放衣物的架子和电脑桌。

租金是5000元一年,在当地算是便宜的。任雪萍为会展商做业务员,丈夫在今年换工作前,一直在会展行业做木工,两人都没有固定工资,多劳多得。疫情以来,全国会展业受影响,有时候一个月都没有工作,他们舍不得在租房上多花钱。

■ 在出租房里工作的任雪萍。

同栋的租户大多在周边工地上班,邻居们都好奇,为什么本地人还要在这里租房住?毕竟,步行两三分钟,就能到她家所在的湶塘村了。

更令人想不明白的是,两年前,任雪萍一家要在工作的巍山县搬回湶塘附近时,连房子都租不到。

那是2020年四、五月的浙江东阳,天气总是炎热和骤雨相间。彼时任雪萍预产期临近,肚子浑圆,骑电动车时,双腿必须尽可能叉开,才不至于压迫肚子,她频繁地开着电动车从巍山县开回湶塘村附近找出租房,两地相距有17公里。

这一年的九月,她6岁的女儿要回户籍所在的村小上学,她们必须搬回来。这一带好些村民会把自建房分租给外来工。顶着大肚子的任雪萍,便穿梭在四五层高的自建房之间,抬头看着房东挂在墙上的出租信息,一个个电话打去询问,“挨家挨户地沟通,比要饭还难看。”

■ 任雪萍提供的当地租房合同,其中第5项明确列出孕妇不能在房屋内分娩。

**没有人愿意把房子租给一个即将生产的孕妇。**这是当地的传统“规矩”,如果女人在出租房里生孩子,房子会“晦气”,甚至在当地的租房合同上,在屋里生孩子被列作违约事项。任雪萍一再强调,生孩子是在医院里,不可能在出租房里生,然而没有房东愿意“冒险”。

再一次,她被传统的“规矩”拦下。最后,儿子出生前也没法在这里租到房子,在那段时间,她每次产检都会路过湶塘村,“有时候会伤心,有时候会气愤,气愤是我家就在这里,我要从这么远的地方挺着个大肚子,一个人去产检,有时候,又在想我爸妈在干什么,吃饭了没有,有没有在吵嘴。”

任雪萍感叹际遇就如同蝴蝶效应,看似毫无关系的事情,最终形成连锁反应。过去八年多的时间里,传统“规矩”一再绊住她,政策、村规、传统、亲情、婚姻、身份,全都像麻绳一样纠缠在她的生活中。

至于连锁反应的第一环,大概是她的婚姻。

2013年前后,任雪萍父亲生了一场“怪病”,每天肚子痛,面色难看,查不出病因。当时任雪萍的弟弟常年在外省工作,并不打算回乡,而28岁的任雪萍也到了要谈婚嫁的年纪,她考虑到照顾父亲的身体,提议招上门女婿,父母也赞成。

不过,任雪萍患有慢性乙肝,需要长期服药,家境也并不富足,在本地根本找不到愿意入赘的对象。机缘巧合下,任雪萍和一个QQ网友聊起招婿的事,没想到网友真的从甘肃来到浙江工作,谈了一段时间恋爱后,网友成了她的丈夫。

2013年年中结婚后,任雪萍丈夫自然搬到了她家里,和她父母同住,家庭和睦,夫妻俩赚到些钱便投到家里做装修。可是,这个家却未如想象中安稳,弟弟忽然打电话说,准备回乡工作。

2014年8月,任雪萍女儿出生,坐月子时,亲戚纷纷上门送红包,意想不到的是,亲戚并没有道贺,而是“逼迁”。亲戚们追问她什么时候搬走,否则弟弟会娶不到媳妇,有的还说,女儿出嫁后,和父母只是亲戚关系,不能把娘家当作自己家。

面对亲戚长篇大论的说教,任雪萍既错愕又愤怒,在住了30年的家里,怎么自己忽然成了外人,更何况她是招婿入赘,亲戚和父母都是清楚的。

在农村,结婚的传统模式是男娶女嫁,女性婚后就该“从夫居”、“进入婆家”。但是在土地权益分配的实践上,女性在娘家和婆家两边都可能被认定成“外人”,不能享受村中的权益,一旦离婚或丧偶,更难以保障,陷入“两头空”的困境。

任雪萍是招婿上门,户口也从未迁出,严格来说不属于“外嫁女”,然而家里有一个弟弟,入赘的约定根本比不上传统的性别观念。

实际上,**招婿妇女也属于土地权益容易受损的群体。**全国妇联权益部在2013年出版的《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报告》指出,在招婿妇女群体中,一些女方所在地认为妇女已经出嫁,会收回女方土地承包权,更不可能给她们的丈夫和子女土地权益。当地政府部门对任雪萍反映的土地权问题的回复中,可看到“已出嫁”、“嫁到甘肃”等字眼,尽管任雪萍在婚后不曾到甘肃居住,丈夫户籍所在村也证实他们不曾在甘肃批得宅基地,入赘的事实也得到村干部签字确认。

2014年下旬,任雪萍第一次去找村干部要批宅基地。

任雪萍想到,村里的男性到了结婚成家的年纪,便会申请宅基地盖房,独立于父母生活,那么她既然户口在村里,招了婿,理应也能照办。

父亲觉得她想法太天真了,但也陪着她一起去了。村干部的回复直接了当,办不了。

在她生长的湶塘村,一个有兄弟的女人,要求分宅基地,是一件“有违古训”的事情。湶塘村宗族观念强烈,村民大多姓任,彼此以叔伯兄弟相称,甚至连任雪萍的父亲也认为,女儿要求分宅基地是要“不该要的东西”,对不起村里别的男丁。

笔者从湶塘村村长任忠富处了解到,该村村民立户和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与是否结婚无关。男性村民到18周岁就可以申请,如果家庭中有多个儿子的,每个儿子都可以申请;如果家庭中只有女儿,通常可以一个女儿招婿留在村里,再申请宅基地,而外嫁女都不能申请。至于像任雪萍这种有兄弟的女村民,并不符合申请条件。

宅基地,是农村供村民建住宅等生活设施的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所有。它的分配方式以“户”为单位,规定一户一宅,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中,宅基地分配与性别无关,原则上分配方式应男女平等。

可是实践中,这却成了法律的模糊地带。中央党校教授李慧英在《我国农村妇女地权的百年变迁》中介绍,什么情况认定为一户:儿子结婚可以认定为一户,女儿结婚算不算一户,就没有详细规定。这给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运作,留下了自主空间。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课题组曾基于当地案件分析,“一户一基”制度实际上是以男性为中心,女性权利往往处于被漠视的地位。更为糟糕的是,农村妇女宅基地权益往往还受到村规民约的侵害,这与男女平等的现代法律理念背道而驰。

到了2015年,弟弟搬回了家里。任雪萍的家有三层高,一楼是客厅,二楼分别是她、父母和已经去世的奶奶的房间,三楼则是弟弟的卧室和书房,还有一个小客厅。房子并不缺空间,只是任雪萍已经被认定为弟弟婚姻的障碍物。

亲戚的“预言”变得日渐真实了。弟弟的女友直言,结婚的条件便是任雪萍离开;母亲催促她搬走;父亲则一直沉默。家里的气氛随之变得古怪,甚至连性格温和的丈夫都开始骂她骗婚,彼时女儿还是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婴儿。

任雪萍的回忆里,接下来的日子变成了不堪回首的“那几年”。她近乎疯狂地维权,“戾气特别重,总觉得全世界都负了我。”

任雪萍开始在网络上给自己找依据,搜寻法律文件中和土地、男女平等相关的规定。后来她通过微博,认识到在义乌争取到宅基地的农村女性,又在对方牵线下认识了长期援助弱势妇女的律所。

原本模糊的男女平等的认知,逐渐变成了法律文件上一句句清晰的条文。“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这些都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上的规定,该部法律早在1992年就明确宅基地分配应男女平等。

2016年10月,口头申请宅基地无果后,任雪萍提交了一份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上写着,她和丈夫都是农业户口,丈夫原籍无房,并且是入赘到东阳,她和女儿的户口也一直在村里,现在弟弟急于结婚,父母要把房子留给弟弟,并强烈要求他们搬走。

村干部则在申请书的左下角写着:“以上所陈述事实和理由属实,村委拒收本申请。”

“农村宅基地分男不分女的习俗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且至今仍发挥着强大的作用。”北京科技大学教授王竹青,在《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的体系化构建》中指出。现实中农村妇女宅基地受侵害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有条件地分配,即男性可无偿获得宅基地,而女性则需要额外交钱才能获得宅基地,或者女性比男性分得较少的宅基地;二是不分配,宅基地只分配给男性,女性不能分得宅基地。

任雪萍却认为,既然法律规定保障妇女权益,她就一定能拿到宅基地,哪怕过程曲折。

“像苍蝇一样,到处碰。”任雪萍初中毕业便辍学,完全不了解政府部门的分工和工作模式,她能想到的便是逐个部门去敲门,当地的街道办、原东阳市国土资源局、东阳市妇联、东阳市政府等等都跑过,她摸索着从工作人员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该怎么办”。2016年开始,她向各个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摸清当地宅基地分配的程序和制度。

■ 骑着电动车的任雪萍。

信息公开都有等待期,任雪萍已毫无心思工作,也受不了在家里干等。每天早上,她把女儿交给母亲照顾,自己骑着电动车,到各个政府单位办公室前等待,中午休息时她骑回家吃饭,下午2点办公时间,她又出现在门口,节奏和公务员上班一样。

再后来,母亲只想她早日搬走,也不帮她带女儿了,她便带着两岁多的女儿一起去等。在街道办大楼里,她抱着女儿站在办公室门口,累了便坐在后楼梯。

程序上,现场等待没有实质意义和必要,但她希望让办公人员知道,她还在等待结果,当他们下班时,能看到站在门口的她。

在东阳市政府楼下的角落里,有一片草坪,曾经是母女俩中午歇息的地方,女儿每次进去办公楼就格外紧张,只有在草地上,她才能放松玩一会。有一段时间,任雪萍记下了电视中市长的长相,想象着能在政府大楼前碰见他,甚至像电影情节那样拦下他的车,求他帮帮自己。

当然,她一次都没有遇到过市长。更多时候,她只是蹲在草坪上,抬头看到楼梯的弧线和国徽,左侧远处是法院,它们都象征着她相信的法律和正义。

有一天下午,任雪萍骑着电动车回家,天气酷热,坐在前面儿童座椅上的女儿枕着她的手睡着了,她不想吵醒女儿,便把车速放慢。

从市区政府机关到家里,大约要三四十分钟,路上是形形色色的建筑工地,正要把田地和竹林变成商城和住宅,东阳正在发展,她无心关注。电动车缓缓开过十字路口,她的手被女儿压得发麻了,她想给女儿一个栖息之地,而办法就是一天天跑去等待。

在信息公开的回复文件中,任雪萍找到了拦住她的“对手”,当时《东阳市土地管理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39条规定,年满22虚岁的男性均可立户分宅基地,但条件相同的女性要想立户分宅基地,则需要家中无兄弟,甚至女儿不计算入建房人口。家有弟弟的任雪萍因而“不符合条件”。

■ 东阳市人民政府网于2002年颁布的《东阳市土地管理实施细则》。

2017年的上半年,任雪萍都把精力放在推翻这项文件上,她逐级向政府机关的法制办提出对该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最终,在2017年6月,东阳市管辖所属的金华市政府法制办回复称,该条文“内容违法”。

《中国妇女报》报道了任雪萍的维权成果,结尾处写着:“任雪萍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面对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实,不气馁,不放弃,拿起法律的武器合法有序而又有理有节地为自己维权,则尤为令人尊重。希望东阳市有关部门,以此次修改文件中的违法内容为契机,尽快把任雪萍的合法诉求不折不扣地落实下来。”

报道刚出来时,她在邮局汇款买了几十份回来,派给那些质疑她申请宅基地的人,顿觉“扬眉吐气”。

可是,一个月后,东阳市政府把这一条文修改成,“立户的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即政府层面不出台申请宅基地的立户标准,以后标准由村委会决定,但村干部一开始就以“传统”为由拒绝了任雪萍。

虽然金华市政府法制办认定了原《细则》39条违法,但是其认定思路是“第39条内容属于村民自治范畴,属于超越法定职权”,至于其中男女标准不平等的问题,其实并未指出。

**■ **金华市政府法制办回复。

《细则》修改后,问题从法规转移到了村民自治。南京审计大学教授张笑寒曾在论文《村民自治背景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流失问题研究》指出,在村民自治背景下,妇女土地权益的侵权主体更多地表现为村组集体而非个人。她还引用了一组数据——2008年江苏省妇女联合会统计有22件土地权益方面的妇女上访事件,其中18件的侵权主体是村组集体组织。

而且,这类情况大多数是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制度背景下发生,妇女的维权行为难以得到外界的支持。

任雪萍方才意识到,她的“对手”不是《细则》的第39条,而是村里凝聚着男尊女卑思想的“规矩”。

在任雪萍奶奶90岁大寿的时候,一家人拍过一张全家福。摄影师没等他们站好,便按下了快门,反倒留下最自然的神态,每个人都开心地笑着,露出一排算不上整齐的牙齿,但是任雪萍的脸被涂成了一团紫红色。

这是她亲手改的图。一同被处理掉的,还有她和弟弟童年时的合照,照片从中间撕开。“我已经不再是这个家的人,我把它抹掉了。但是,我骨子里……爱死了这4个人。”任雪萍盯着电脑里的旧照片说。

**传统思想和利益的矛盾,都具体化在这个家庭的内部里。**任雪萍弟弟搬回家的那年是27岁,在村里,30岁如同一个大限,30岁未结婚的男人,很可能要做一辈子光棍。和弟弟婚姻绑定的一件事,便是任雪萍搬走。在村里人和亲戚的眼中,这种绑定没有一点疑问,女儿出嫁就该搬走,没有女人愿意跟大姑子在娘家的男人结婚。

任雪萍的讲述里,总是一遍遍地重复,父母和弟弟都是好人,“父母当然想我们都好,但是如果在那时候只能好一个,他们就选择了弟弟。”

对于有慢性病要长期服药、学历不高、且收入不稳定的任雪萍来说,这个选择相当残酷,更何况招婿入赘本是全家同意的决定。

随着任雪萍的宅基地申请变得越来越渺茫,弟弟的30岁临近,家中只剩下沉默和争吵。父亲和弟弟都不再和她说话,有事情也关上房门商量,她就像变成了一个透明人。母亲则变得激烈起来,在她和女儿面前用力摔盆子,“敲敲打打”,嘴上重复着“你什么时候搬走”。

2018年春节,是任雪萍住在家中的最后一个春节,她几乎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小房间。父母和拜年的亲戚都主动“遗忘”了她的存在,从年夜饭到元宵节,家人没有喊她吃过一顿团年饭。

那段时间,家人把全屋的门都锁上,除了她在二楼的房间和对面的厕所,其余房间她都进不去,那些拦着她的门,还是新婚时,她丈夫亲手做的。在任雪萍房间后面,是奶奶的房间,曾是任雪萍心里的避风港,熬不住的时候,她会躲进奶奶的房间哭一场,想象着小时候,奶奶抱住她的感觉,可就连这个房间,也被锁上了。

无法用厨房,任雪萍只能在房间里靠近窗户的角落“搭灶”,把一张板凳翻转,四条凳子腿上铺木板,再放上电磁炉。丈夫受不了家里的氛围,跑到邻县打工,她和女儿两人在房里炖白菜过春节。

元宵过后,她带着女儿和几件衣服,悄悄离开。

走的时候,她也把自己的房门锁上了。手机里父母和弟弟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她想着再也不会回来了。

再次打开房间门,已经是三年后的2021年。“(打开门后)好心痛,那个电磁炉,板凳,还有锅都还是那样放在那里。”任雪萍回忆说。

因为女儿要回村小上学,任雪萍在2020年搬回了湶塘村附近租房,她和父母、弟弟慢慢重新联系起来,大家的关系渐渐恢复。但彼此都主动回避谈论当年的事情。

2018年愤然离家时,任雪萍把离开和拉黑当作反击报复,就是想让父母后悔。不过,报复能成功的前提,正是父母对她有挂念,正如家人的冷暴力、锁门能伤害到她,恰恰因为双方有着三十年的亲情。

“我回来第一次见到父母的时候,虽然一肚子气,但是见到爸爸已经老了很多,后来我妈妈生病,我就特别害怕失去他们。”去年,任雪萍母亲因心血管问题住院两次,任雪萍一直在旁照顾,她不时重复念叨着害怕失去母亲。也是这场病之后,母亲害怕任雪萍再次离开,开始主动问她申请宅基地的进展。

任雪萍无奈地解释,母亲就是一个思维简单的老太太,当年有多想赶她离家,现在就多想把她留下。每次说起当年的细节,任雪萍都会流泪甚至哭喊起来。有时候她像是神游了,穿越回到某个瞬间,泪水不住地涌出,脸都憋红了,追问着父母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

失望、怨恨、感受不到亲人的爱,任雪萍觉得,在“那几年”里,最绝望的感受来自被家人孤立。最近,母亲鲜见地主动说起了“那几年”。在母亲的视角下,任雪萍当年像疯狗一样,“连爸妈都不要了,都拉黑,把房间锁了那么多年。”

其实,在“那几年”,任雪萍也悄悄听到父亲在求村干部分宅基地,父亲说着“我没有能力,有能力的话就给她买一个房子……”

相互撕裂,彼此折磨,这是任雪萍对自己和家人关系的解读。她和父亲都设定过一种如果——如果她是男的,那么家里所有的冲突都会消失了,就像她们邻居那两兄弟,各自立户、拿宅基地,各自盖房,“我们会是兄友弟恭的模范家庭。”

事实却距离这种“如果”越来越远。

今年以来,任雪萍的弟媳忽然把她留在当地解读成“争家产”,不时会打电话来骂她,两人甚至一度有肢体冲突。任雪萍知道,自己户口留在父母家里,就算现在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在弟媳看来也是一种潜在威胁。

**“这种文化和制度对一个个体有很真实的影响,这影响可能是一种伤害。”**任雪萍说的文化和制度,就是男尊女卑、女性要依附男性的文化,还有在如此文化下的土地利益分配制度。她觉得,从当年母亲想要她搬走,到现在弟媳想要她离开,到头来变成了女人对女人的压迫,背后却是女人的不安全感——没法自主立足,必须依附于儿子和丈夫。

长期关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学者、中央党校教授李慧英向笔者分析,在任雪萍的经历中,可以看到乡村里男娶女嫁的文化,对人们意识的影响。原本支持她招婿的父母,观念理应不算父权,但也在亲戚的说教和儿子婚姻的压力中,倒向了父权,继而从村中的社区到家庭内部,都形成一种要把她赶走的合力。

“你看到就这种乡村的父权文化是被普遍认可的,尽管它是出现在一个家庭里,但实际上是受到一种环境的影响。”李慧英补充道。她觉得,任雪萍的弟媳能理直气壮地要求她离开,正是因为父权文化是被普遍认可的,而且她在长期的研究中也发现,村里的媳妇因为利益和丈夫绑定,往往会主动站在父权立场,排斥外嫁女。

任雪萍不时会提起一个名字——“杨改兰”。杨改兰是一则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她是甘肃农村妇女,在2016年,28岁的她杀死了四个孩子,再服毒自杀。

自从开始为宅基地维权后,任雪萍就不时在网络上搜索农村妇女、失地妇女等关键词,她忘记了是怎样看到杨改兰的新闻,但是看过之后,她再也忘不掉——母亲怎么下得了手,把孩子杀死?

杨改兰杀害孩子和自杀的直接原因已经难以证实,但是同为母亲、年纪相仿的任雪萍可以理解一点,那必定是相当绝望的结果。她认为,这种悲剧,或多或少都和农村妇女,尤其是偏远地区妇女的困境相关。

在申请宅基地无望、与家人交恶的那几年,任雪萍也动过自杀的念头。她已经记不清具体是哪年哪月,只记得那是一个晚上,她抱着女儿站在家里的天台,“我觉得跳下去是美好的,一切都结束了,就跟像白砂糖一样甜”,任雪萍小时候最爱吃白砂糖。

这个晚上,拉住她的是一个远在北京的学者,对方看到任雪萍在微信留言说想要自杀,便不停地打来电话。开始的几个电话,任雪萍都没有接,但电话还在响个不停。一念之间,她想到还有人在关心自己,或许还有希望,自杀的念头压了下去。

这次经历之后,她生出了一个想要帮助其他农村女性的愿望。在任雪萍的词典里,杨改兰三个字代表着偏远地区的农村女性,代表着一个缺乏发声渠道、不被看见的群体。

■ 任雪萍有个50人左右的微信群,里面大都是土地权益受损的农村女性。

在网络上,任雪萍也认识到一些正在为土地问题维权的女性,她们会在群聊中相互关心打气,但这些女性大部分生活在相对发达的地区。任雪萍很想知道,偏远地区的农村女性,她们的生活状况是怎样的。

“我们这个群体,是有血有肉的人,不是统计上的一个数字,或者报道上的一个例子,我们每天都有活生生的生活。”她甚至想过,日后有机会的话,要亲自去到山区的农村里,记录下她们的人生故事。

其实,农村妇女的故事也一直存在于她的生活里——

小时候,任雪萍村里有一个离婚女人,没有自己的家,只能租住在以前养猪的地方,大家提起时,只会说离婚很惨;父亲跟她说,过去在村里,杀死女婴就跟捏死小猫一样,有村民家里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婴,一出生就溺死在家里,她中学旁边有一口井,大家都喊作“万婴洞”。

以前,她只是听故事,甚至不会有情绪上的触动。经过这些年的维权,她才明白到故事背后是男女不平等的文化,还有集体利益分配方式的问题,而文化和分配方式相互滋长,形成恶性循环。例如在分配制度上,生男孩能多分宅基地,村民便有了生男偏好,把生女儿看作“亏本”,进而加剧了男尊女卑的观念。

中央党校博士生陈林在其博士论文《性别视角下的农村集体资源分配研究》归纳出,目前学界认为造成农村妇女集体资源分配权益受损的原因中,常见的四类归因分别是传统思想观念、法律政策缺陷、村规民约侵权和经济利益冲突。

村规民约,正是任雪萍面临的问题。今年4月,任雪萍再次向金华市信访局提交无法申请宅基地的情况说明,得到的回复是:“按东阳农村村规民约,家有兄弟的,女儿是要出嫁的是不享受农村宅基地的。”另外,回复还指出,村里同样情况的妇女还有很多,因此根本无法安置。

湶塘村村长任忠富表示,现行的分配规定是村里的传统,自他记事以来,村里的宅基地就一直以这种方式分配,作为村规民约通报后,村民也大多认可,因为“一般人都懂这个道理”。

论文《村民自治背景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流失问题研究》中也指出了这点,一些村庄的村民决议带有明显的歧视妇女条款,却因为是得到大多数村民所认可而具有了实际效力。因此,在一个个村庄共同体中,正式制度与村规民约发生碰撞、冲突难以避免,村规民约大于国家法律的现象常常发生,使得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更容易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关注妇女土地权的学者李慧英直言,湶塘村男女有别的宅基地分配的村规民约本身就是违法的。针对违法的村规民约,纠错责任在地方政府,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会采取放任的态度,以村民自治的名义默认它存在。

李慧英介绍,村规民约或者分配规则的制定,一般先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拿出分配方案,例如列出哪些人可以享受分配,哪些不能,现实情况里,这一阶段的方案就大多把出嫁女的权利排除在外了。这个方案定下后,给到村民代表来一起讨论,再进行表决,如果村里人普遍认可男女不平等的文化,那么方案也大多会通过,它就成为了一个处理同类情况的规则。其中,村干部的话语权是很大的,村干部的观念往往会影响到最终的分配方案。

任雪萍提供了一份湶塘村在2015年10月的村委会议纪要,会议内容是关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的规定,其中一条方案便是“已出嫁的女儿,户口未迁出人员,原则一律不参加股权分配”,而且会议上无人反对。

■ 任雪萍取得的东阳湶塘村村委的会议记录。

不过,李慧英也强调,乡村中的父权文化绝非铁板一块、不可改变。她提到在河南登封的周山村和安徽的长丰县,都成功修订出体现性别平等的村规民约,而这需要政府和社会性别平等力量的引导。此外,当性别平等的村规民约能减少村内矛盾时,村干部会意识到这是有利的,也更有动力去改变。

今年5月,东阳市政府印发了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其中一个规范方向便是引导村级组织制订宅基地审批管理村规民约和每年建房实施方案,确保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公平、公开、公正。

任雪萍对女儿有一个期盼——让她成为那股改变的力量,她希望女儿长大后,能从事援助农村妇女的工作。任雪萍甚至有一个计划,拿到宅基地、盖好房子后,她们一家四口住一层,其余的空间做成女性庇护所,提供给那些官方渠道救济不到的妇女,给她们缓冲过渡。她想象着,如果有一天,来了一个带着孩子、无处可住的妇女,她必定会像照顾当年绝望的自己一样照顾对方。

“我们这里(的房子)不能生孩子坐月子,我就专门给人家生孩子坐月子,就不信能把我晦气死!”任雪萍说。

宅基地对一个农村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腰杆子强,不需要男的也可以生活。”这是任雪萍脱口而出的答案。

她作了一个比喻,农村女人的一生都在玩“抢板凳”的游戏。那是一张两头的板凳,一头坐着男人,另一个头坐着女人。年轻时,女人坐在家里的板凳上,等兄弟结婚,她必须离家,把板凳的位置让给兄弟的妻子,因此她们必须找到下一张板凳,那便是丈夫的板凳。万一女人离婚,娘家没有位置,回不去,便只能再找下一个有板凳位置的丈夫。

**板凳,就是立足之地,放在农村里,那就是宅基地和房子。**北京科技大学教授王竹青曾在论文中总结道:“没有宅基地,农村妇女就没有在地上建房的可能,也就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可能,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无疑受到阻碍。”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施国庆也在《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农村妇女土地保障状况》中指出:“在中国的传统村落文化下,女性的权益更多的被依附在了家庭中,先前是父母家。嫁人之后是夫家。而土地作为一种社区内资源,它的分配权益更容易将女性排斥在外。因而土地保障对于女性虽然很重要,可是她们的土地权益却更容易遭到损害。”

在村里,任雪萍时常听到的闲话便是有女人离婚了,过了一阵,听到的是那个离婚女人再嫁了。如果不再嫁,女人没有“板凳”,能坐在哪里?

■ 任雪萍和孩子在东阳泉塘村村口。

**“为什么在浮动着的都是女性,为什么男的生下来,一屁股坐在那里,就始终能坐在那里?”**任雪萍说。

如果不想一直“抢板凳”,农村女性就只能跑,跑去城市、跑去更发达更多机会的地方,这是任雪萍现在的想法,“说女孩都往外走,没有乡土情怀,但不想想乡土给她们的太少了。”

可是,跑也不容易。任雪萍考虑过到其他城市去,但是孩子上学怎样解决、她的慢性病医保怎么办,一个学历不高的农村妇女,在城市能扎下根吗? 

不过,任雪萍还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东阳本身经济发达,有很多工作机会,能靠自己赚钱。最近几年,她一路从成人高中读到成人大专,自学了PS修图,早上起来会背英语单词,她试图把往日维权的劲头放到自我提升上。而地区发达的代价,则是高昂的房价,现在东阳的二手房均价已超过每平米一万元。

任雪萍的电脑里面,有一个名叫“家”的文件夹,里面又分出数个文件夹,共有几千张从网络保存下来的家装图片,从室内布置到硬装,从阳台到厕所,从33平米的公寓到100多平的房子,各式各样都有。她时常幻想着要参考哪张图片,来布置自己的家。

有一次,村里人把任雪萍女儿当作外地人,她便抱起女儿一边看照片,一边说:“我们的家就在这里,只是少了一个房子来安放家。”

女儿房间的布置都想好了,要有一站投射灯,把天花板投射成满天星空。

“我真的好想有一个家。”她把鼠标向下滑,光是这个文件夹,就有946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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