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群内骂社区支书是「草包」,被跨市铐走拘留 3 日,处罚是否合理?辱骂他人在哪些情况下会构成犯罪?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腾讯新闻​ 发表

同样一件事你要是维权,到处踢皮球,找谁谁不管;你但凡表达一些不满,马上就有人管你了。

知乎用户 闹东大师​ 发表

为什么我们要揪住” 草包书记 “案不放?

因为七星关分局的复议决定书依然认为”草包书记 “构成侮辱他人,拘留三日处罚正当,只是程序稍有问题。如此回应,岂非要禁绝我国公民的” 吐槽权“?又将置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监督权利于何地?

事件并没有结束,这一切只是一个开始!本案” 草包书记 “言论,究竟是侮辱他人该当三日拘留,还是公民吐槽,监督官员的一种方式,亟需相关部分给民众一个清晰的交待!

本案为什么在行政处罚被撤销了之后,仍然如此舆论凶凶,皆是因为行政复议的这句话:

七星关分局经复议查明:任某在微信群侮辱他人的行为存在……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一、该局认为事实认定没有问题。

任某的行为的确构成了侮辱他人,原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并没有问题。

请注意,该局是在舆论讨伐严重的背景下作出的这个行政复议决定。也就是说在该局看来,即使全国人民都不能接受 “草包书记” 是侮辱他人,但在该局看来,只要中国公民在以后说社区书记是“草包”,就构成了侮辱他人!

要知道,七星关分局代表的是公安机关,他的这种在舆论汹涌的背景下作出的复议决定,将对我国未来公安执法起到重要的指导性作用,因为我们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视执法标准的统一性。

二、该局认为实体法律适用没有问题。

在该局的行政处罚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条款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在该局的复议书中,并未提到原行政处罚书中该法律的适用是否有问题,从法律文书的阶层逻辑来看,既然复议决定书中并未指出原行政处罚的实体法律适用有问题,那么原行政处罚 的法律实体应用就是没有问题的。

也就是说在该局看来,原行政处罚针对 “草包书记” 的侮辱适用该条款进行顶格处罚的法律适用是没有问题的,据此对任女士行政拘留三日也是没有问题的。

三、该局认为只是部分程序违法。

该局在复议书中称:…… 经审查,该传唤程序违法……

什么意思呢?

即该局在拘留任女士的所有程序中,只有传唤程序违法,其他的全部是合法的!

综上而言,我们可以从该复议决定书中得出如下结论:

任女士称社区书记为 “草包书记” 在实体上构成了“侮辱他人”,在法律上其行为构成了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对其进行拘留三日的治安处罚,没有任何问题,但要注意了,因为传唤程序有点问题,所以才撤销了,以后兄弟机关办案,在纠正了传唤程序问题后,应按此标准进行,对于喊社区书记或者其他关键人物 “草包” 的公民,均可依法拘留三日!

岂有此理!

如此复议决定岂不是给乱法者以镇压民众合理质疑官员的权力?若长此以往,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对国家机关与官员的监督权又要如何实现?

为什么要对 “草包书记” 事件一追再追,究其本质原因,就是复议决定书的任性,如果这样的复议决定 书最终没有权威部门予以纠正,可想而知,在舆论泛滥的今天,这样的复议决定书及其中所透射出的执法标准,给执法机关所带来的负面指导影响,势必会极大的损害我国公民的监督权力,从而造成社会的严重倒退。

笔者想说明的是,即使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在平时的交流与工作者,难免会因为一些人一些事,产生情绪,进而随口说上几句激动的国骂类言论,是很正常的,例如在群聊中对某人的观点叹为观止,说 “脑残、有病、该吃药了……” 之类的,怎么就能上升到是侮辱他人的范围?

相对比国人在激动时所言国骂类,“草包” 之论,显系最低级别的小儿科,若此都能构成侮辱他人,这个七星关分局岂不是要天下人都抓起来,拘留三日?

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的内涵层面之一,就是要在法律适用层面人人平等。据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七星关分局的执法标准得以推广,那么如果哪一天,一个平常老百姓,因为一个官员骂了他一句草包,请问七星关分局,能否就该事件将相关的官员抓将起来,关上三日?

只怕七星关分局的胆子还没有那么肥!

若是不敢的话,七星关分局又怎敢言其做到了在执法面前不分权贵人人平等?又怎敢称此案不是关系案,不是招呼案,仅仅是传唤程序有问题?

笔者认为,新华社根据此事件认为 “草包书记” 仅仅是任女士对为官者不作为的一种吐槽而已!作为一个执法机关,连新闻媒体都能准确判决出的案件实质意义,却一再声称任女士的 “草包书记” 构成了侮辱他人,如此不知进退,不懂法理,岂不是既丢了全天下法律人的脸,又寒了全国人民的心?

十八大以来,我国践行依法治国的方略,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将为官者的那点公权力关进笼子里面,禁绝一切执法者权力任性妄为的可能性,非如此,不足以彰显我们为人民服务,践行公民意志的决心。

这也正是我们为什么非要追着七星关分局,讨要” 草包书记 “一个最终说法的本质原因!

以上。

知乎用户 萌夫律师​ 发表

央视都定性了:就是草包!

所以,人家说得没错。

恭喜这位支书,及其连带关系,获得官方草包认证!

知乎用户 Feng Henry​ 发表

刘支书好大的官威,你又岂止是 “草包”,你还想瞒天过海、暗度陈仓、 声东击西、偷梁换柱、釜底抽薪、浑水摸鱼、趁火打劫……

  • 微信群里的事,刘支书如何得知?莫非…… 有鬼。

  • 这件事没被捅出来之前,你那 “毕节的警察老公” 就可以悄悄的安排;曝光后他就成变得一无所知,莫非…… 你还有别的老公?

  • 网上被诈骗数金,家中失窃…… 一干事宜几百年警察都忙着不给立案,您这被人微信群里赞美了一句 “草包”,就要动用法律武器,莫非…… 你的脸有烙饼那么大?

广大知友隔着屏幕 “赞美” 你,请问你何时出动警力,教我们做人。

广大知友表示:床头吃瓜、枕边看戏、文风不动、以逸待劳。

知乎用户 二炳说​ 发表

为知友们补充更多细节:

贵州的任女士反映,她因在小区业主群质疑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行为时,不满社区支书刘某的 “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 的回应,而骂了刘某是“草包支书”。就因为这句话,刘某向派出所报了警。

刘某报警后,她被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民警用手铐铐到了毕节市,并被行拘 3 日。任女士认为,在此次事件中,警方违反异地传唤规定,并且违法使用手铐等。她还质疑,刘某丈夫是一位毕节警察,在此案中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回避。

对此,涉事支书刘某回应,她只是想让任女士道个歉。刘某说,丈夫虽然在公安局工作,但她回家从不说自己工作上的事情,丈夫也并不清楚自己报警的事情。

毕节市警方回应,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并未受到虐待,用手铐铐住任女士进行强制传唤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行拘 3 日的决定也是依照法规:“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任女士表示,她已经向毕节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

来源:东方今报

相关提问:如何看待贵州一女子在群内骂社区支书是「草包」,对方报警后,她被跨市铐走拘留 3 日?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一个英国人,一个法国人,一个苏联人谈论什么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英国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冬天晚上回家,穿着羊毛裤坐在壁炉前面。

法国人:你们英国人就是古板,最幸福的事情是和一个金发女郎一起去地中海度假,然后我们好和好散。

苏联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半夜有警察敲门,开门后:伊万,你被捕了。

…:你弄错了,伊万在 180 公里以外……

**********************************************************

1、我坚决支持当地警方的处理决定。

2、她侮辱他人。

3、她泄露了国家机密。

4、在没有得到权威解读前,我拒绝就新闻时事发表任何评论……

5、你看这崇山峻岭,哪个地方不能发生点意外……

知乎用户 neo anderson 发表

求求了 别降热度了 做个 ren 吧

物业强卖强卖 书记狐假虎威

一句草包就被抓去隔了 180 公里的派出所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和你家人的身上(只是假设)

受了不公平对待 只能敢怒不敢言

小区物业都仿佛被别人控制 你不是花钱买了服务是花钱请了爹

而且你在物业群合理的吐槽 注意是合理的吐槽也会被强行铐手铐抓起来拘留

且不说邻居朋友 甚至孩子的朋友 孩子的朋友的家人也会知道 必然非常狼狈 很伤自尊

这种 “强行戴手铐”+ 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能会使身体受伤从而身心都受伤

并且还有可能留案底(我不懂具体法规 所以说可能)

物业试用 最后录不录用当然要业主来投 业主才是买房子的主体啊 这种选物业的权利被剥夺 合理吐槽一句就被抓起来拘留 而且这还是打着法律法规的旗号抓捕的

这个没有合理结果以后这位被抓的女士和她的亲朋好友 以及整个小区知道这件事的人会再相信这种 “法律法规” 的公平?

反正是我我肯定再也不会相信 并且也会教育我的孩子 孩子的孩子 朋友的孩子 朋友的孩子的孩子 都不要相信了

况且这件事已经上热搜了,很多人都知道了 bi 节派出所这么牛皮 手这么长 时间那么多 能管那么远 多小的事都 “尽职尽责” 抓捕,还是自认为的合乎“法律法规”

真的就这样抹掉热搜让大家遗忘的话真的是对公信力的一大挫伤

想想对所有看得见这个问题的人影响,事情捅出来了,就是扯下了垃圾的遮羞布,不能因为垃圾臭气熏天就把垃圾再盖上,而是应该打扫干净,让与垃圾一起狼狈为奸的害虫也狗带或者早日从良

所以,期待公正的处理,别降 re 度了,求求了,讲点卫生吧!

(更新)

抱歉太生气了忘记回应具体问题,其实我不是很懂具体的处罚条例所以就不胡言乱语了吧

感谢大家给我拘留和关小黑屋警告,所以特此声明:

我支持

富强民主 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 公正法治爱国敬业 诚信友善 扫黑除恶 除暴安良

我反对

滥用职权 浪费警力 官商勾结 谗上媚下 小人得志 “狗” 丈人势(此狗非彼狗,没有侮辱狗狗的意思)

知乎用户 hmmm 发表

1936 年开始,中共中央便着重在陕北延安一带展开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延安都是我国革命工作的总后方,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为新中国的诞生奠定了物质基础。

1941 年,我党处于极度困难的时期,由于国民党对我军的封锁和包围,让很多群众都到了难以维持生存的地步,毛泽东便动员所有人自己动手,实现丰衣足食,再艰难也不能轻易被打倒。

毛泽东时刻铭记着党争取群众的总路线,所以即使每天都置身于忙碌的工作中,但他还是会抽时间和当地的老百姓交谈,深入到群众当中,了解他们的生活和生产情况,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

正所谓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便是老百姓”,毛泽东清楚地知道,老百姓的感受是党的工作做得好坏的衡量标准,如果百姓没有感受到温暖,那么一切都是零。

毛泽东自小就生于农民家庭,对百姓的疾苦可以说是感同身受,他亲眼见过也经历过许多劳苦大众的悲惨境遇,这也给毛泽东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他参加革命的初衷便是为了惠及民众。

他曾说党群关系就好比鱼和水,共产党是鱼,群众是水,水里可以没有鱼,鱼却不能没有水,要时刻铭记搞好群众和党的关系,而他也在为人民谋利的根本政策中走完了一生……

1942 年前后,陕北大旱,庄稼歉收,党虽然不断地改进工作,减轻农民的负担,但是效果却不尽人意,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起了反作用,引发了一些农民的不满,怨声载道。

一天,中央部门送来一份报告称要枪毙一名妇女,罪名是因为她辱骂毛泽东,毛泽东翻来覆去想不明白她为何要平白无故骂自己,于是他叫来一名警卫员,询问事情经过。

警卫员回忆到:前些天,正逢一个雷电交加的天气,一个炸雷劈在礼堂一根柱子上,正在商议征粮问题的延川县代县长不幸触电身亡,噩耗传开后,人们议论纷纷。

下午村干部再次前去征粮,一女子与其吵了起来,破口大骂:“共产党黑暗”“咋不叫这雷劈死毛泽东呢”“世道不好啊”…… 几个民兵听见其辱骂党,便立刻将其抓了起来,经过初步审判,决定枪毙。

毛泽东听完,显然有些不太高兴,他说:“你们调查清楚了吗?是什么原因?” 警卫员小吴没有说话。

“群众有意见,说明咱们的工作和政策存在问题,如果有一点尖锐的言论,我们就采取打压的方式,不让民众发声,那人家骂的有道理呀!” 毛泽东平复了一下情绪,紧接着说道。

情绪激动的小吴说:“他当街咒骂您,这个事件比较严重,所以应该拘留审问她。” 毛主席笑了笑:“她只是骂了我,又没有犯法。”

“您是人民的领袖,骂你的不是汉奸就是土豪劣绅,怎能坐视不理?” 小吴愤愤不平。“真正的汉奸怎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骂我呢?” 毛主席又问:“你知道人民为什么支持我们吗?”

小吴脱口而出:“因为我们为人民谋幸福啊!” 毛泽东点了点头:“那既然群众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说明我们的工作有缺陷,我们就要听取接受,你说呢?而不是与民众对抗。”

小吴悻悻地点了点头,毛主席拍了拍他的肩膀:“明天你把她带过来,我亲自了解一下情况再做决定。”

毛泽东表扬伍兰花

第二天,毛泽东早早地便接见了这个农村妇女,她叫伍兰花,家境贫寒,丈夫多年痴呆,婆婆又常年病魔缠身,还有三个孩子要养活,她自己一个人要照顾这一大家子人,只有三十几岁的她却苍老的像四十多岁的人。

一家平时日子就过得十分艰难,偏偏今年遇大旱,庄稼收成又不好,又遇上政府上门收公粮,态度不好,伍兰花才情急之下破口大骂:“你们拿走我的救命粮,我一家子怎么活啊!”

毛泽东搬过一把椅子叫她坐下,亲自替她松绑,又倒起一杯热水亲切地递给她,伍兰花不知来人是谁,猜测到这是临死前把她押到某个高官面前认罪来了。

“你为何要让雷劈死毛主席嘞?” 毛泽东搬过一把椅子坐在她对面,半开玩笑地问。

“他培养出来的好干部,只知道逼老百姓交公粮,哪管我们死活。” 伍兰花虽然害怕,但语气仍比较尖锐:“你们就算枪毙我我也要骂,反正活着也要饿死,早死也痛快。”

毛泽东没有在意农妇的指责,又亲切地说:“你别害怕,怎么就饿死呢?家里有几口人呢?” 伍兰花见眼前这个人如此和蔼,没有斥责,反倒还关心起自己,有一些诧异。

见她没有说话,毛泽东又问:“收成怎么样呢?粮食够吃吗?” 听到这,伍兰花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着:“往年半粥半菜也勉强能熬到头,今年半糠半菜也熬不到冬了。”

毛泽东宽慰地拍了拍她的肩,伍兰花接着说到:“我也不是不拥护你们八路军,但是我家六口人都靠这点粮食存活,男人多年瘫痪,婆婆又卧病在床,还有三个不会干活的孩子。”

她哽咽了一下:“我一个人忙死忙活今年收的粮食都不够十天半个月吃的,我和村干部求情,想推到明年一块交公粮,但是他们还把我家里唯一一袋小粮食拿走充公了,这叫我们怎么活?”

伍兰花越说越伤心,毛泽东听她说完,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轻声安慰:“不要难过了,你骂得没错,我们政府确实没做好该做的工作,谢谢你提出的意见。” 民妇愣了愣。

随即毛泽东站了起来,把处长叫了进来,当着伍兰花的面大声呵斥:“你们是怎么办案的?没有调查清楚就把人抓来,我们中央的政策是让农民在不影响生活的条件下自觉交粮,何时规定可以没收老百姓的口粮了?”

他指了指伍兰花:“是我们的同志没有体察民情了解情况,人家说得有什么错?这位妇女敢讲真话,是位好同志,人家不仅没罪,还为我们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值得表扬。”

伍兰花听到这些话,怔怔地盯着毛泽东:“您是毛主席吧?下巴那个黑痣!哎哟!” 毛泽东笑了笑,转头对处长说:“伍兰花同志现在就释放,你亲自送回去,代表我和村政府讲,要把粮食归还,好好照顾,不能饿死一个人,有解决不了的找我。”

伍兰花掩面痛哭,想到自己骂了共产党,骂了毛泽东,让毛主席百忙之中亲自接见,不但不责怪反倒还细心听她倾诉,她既感动又内疚:“毛主席,咱不好哩…… 咱骂了政府您还不计较…… 我有罪您枪毙咱吧……”

说着竟扑通一声跪在毛泽东面前,毛泽东赶忙搀扶起来:“妹子,你讲得没有错,老百姓有困难,我们没有很好地解决,我也骂过干部了,您有意见和我直说,咱们像兄弟姐妹一样谈谈心,这才是一条心,一家人嘛。”

伍兰花抹了抹眼泪,连忙说:“毛主席您真是人民的大救星呀!” 毛泽东随即派人将她送回了村里,临走前他还将桌上的枣和吃得塞了一些给她,并夸赞她指出中央的错误,做得很对。

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毛主席就这样无意间挽救了一家人的性命,老百姓直呼:“毛主席了不起”“宰相肚里能撑船”。伍兰花也开始带领妇女们搞生产,白天种地,晚上纺纱织布。

毛泽东深刻反思,改进工作

毛泽东在农民的咒骂声中深刻反思,转头就开始制定具体的改进工作,他重申了有关征收公粮的规定,禁止采取强行征收等违法行为。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他下令从原定收粮总数中,减少了四万担,这一举动不知又救了多少穷苦百姓。

不仅如此,毛泽东还举一反三,又采取了大量的措施,一方面,实行精兵简政,减少支出,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提倡农业,展开一系列大生产运动,用自己动手来实现丰衣足食。

在工作中他指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我们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1943 年春节,伍兰花被评为陕甘地区一等劳动模范,还把自己生产的粮食送给边区政府。

毛泽东得知,高兴地邀请她一块看秧歌表演。1951 年,伍兰花作为劳模,从小山村来到北京,参加建国两周年观礼,在城楼上,她第三次见到了毛主席,毛泽东握着她的手,她的泪水也不自觉的滴在了胸前的奖章上……


评论区悠着点哈,大家友善发言,如果我觉得不合适的言论我会及时删除的。

知乎用户 一个傻东​ 发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八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2. 治安处罚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 15 日以下拘留、2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如果该女子只是因为一句 “草包”,就被用手铐和拘留三天的话,那妥妥的就是警方选择性执法了,支持行政复议

知乎用户 叶知秋 发表

总结一下事情经过:

业主觉得试用期物业不行,要求通过业主会表决

书记说业主会怎么开开不开,是业委会的权力

业主说你这么干,你书记是草包

书记说报警了

业主被毕节警察跨市拘捕进局子蹲了三天……

———————————分割线————————————

如果这个报道属实的话,这个书记办的就不是人干的事,人家说这个书记是草包都真是给面子了……

知乎用户 王叔叔 发表

官微通告说这两口子 2014 年已经离婚。但是照这为虎作伥的程度,有理由怀疑两人是假离婚,若此事为真的话,那么两人的经济来往和假离婚原因…… 应该有可查的空间

知乎用户 誓言之虎 发表

【最新进展】

女子骂社区书记 “草包” 后被拘留

警方撤销处罚 书记前夫系民警

1 月 26 日北京青年报报道,毕节市公安局 26 日晚通报称,近日,《贵州女子微信群骂社区支书 “草包支书”,被毕节警方跨市铐走行拘》的文章在网上引发关注,毕节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 年 11 月 4 日,七星关分局对任某作出拘留 3 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任某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向毕节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经复议查明:任某在微信群侮辱他人的行为存在,七星关分局洪山派出所受案后多次通知任某到派出所配合处理,任某拒绝配合,七星关分局洪山派出所遂进行异地传唤。经审查,该传唤程序违法,依法撤销七星关分局对任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七星关分局依法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案件涉及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文中提及支书刘某某,其前夫赵某系七星关分局民警,刘某某与赵某已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离婚。对于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若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知乎用户 ZZXXXX 发表

物业,业委真是扯不清的账,就拿我们小区说,过去不到四年,物业使用了三百万的维修基金,全都是走绿色通道的,全都有业委会签名的;然后,今年,我们业主开始想要更换业委会,更换物业。

新的业委会,是经过业主投票选拔出来的,结果,社区里面不签名承认,官方负责这方面管理的人也不签名,这事儿闹了快一年,直到不久之前,官方负责管理这件事的书记要被调走了,来了新的书记之后,我们业主又进行了一轮新的投票,这才获得新的书记签名肯定新的业委会。

然后,骚操作来了,上一届业委会,把这一届业委会告了,说这一届业委会的成立不符合标准,让法院判这一届业委会不能成立。

结果目前还不知道,老的物业也还没有走。

老的物业跟老的业委会,骚操作是真的多。

四年用了三百万维修基金,走的全都是绿色通道;维修基金需要业主签名过半才能用,业主不签名,他们就把业主以前办理其他业务的签名,PS 到了签名单上面;小区到处停满了车子,结果一年的停车费只有不到三万块;小区的监控,花了将近一百万,结果用了一两个月就不用了,随便进出;小区监控,业主车子被划了、东西被偷了,要监控的时候,监控就坏了,业主跟小区物业产生了纠纷的时候,监控就贼清楚;这类破事真的是太多了,还有水管炸裂的问题,一年不炸个十几次,都不正常了。

物业这方面的问题,真的是乱七八糟,但很可惜,对于国家来说,全国物业加起来都是小钱,实在没有人力、物力去整治。

作为升斗小民的我们,只能努力赚钱,争取早点搬走算了。

知乎用户 狸那个狸 发表

苏联笑话——一个苏联人准备移民去美国,领导说:“同志,你为什么要去美国?是因为不满意没有好吃的?”“不是。”“是因为不满意工资水准太低?”“不是。”“那我们不明白了,你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为什么要去美国?”“因为在美国,我可以有不满意。”

知乎用户 胖总 发表

做出这种行为的行政官员不是草包是什么?

还真有公安部门响应这种行为?

这不真成草包了?

简直是事实胜于雄辩!!

原本只是一个圈子里知道你是,这下好了,全国人民都知道这妥妥的草包了。

怎么?继续抓?

来,跨省异地随便凑合,坐等。

一屁大点事,业主不满吐槽两句,合着就异地跨市抓捕拘留了?

照这么个意思,我吐槽小区楼门口的垃圾箱也得被拘留咯?

还专门把社区单位和物业喊过来一块开会,人家只在那吐槽草包,我在这问责甚至指责了,是不是我犯的错比被拘留的女士罪过还要大来着?

有种你把我抓了?

草包!草包!草包!草包!草包!

什么玩意儿,政府和国家的公信力就被这群乌烟瘴气的货色给搞砸了。

不是草包是什么?

十多年前政府背的黑锅不够多,现在还得加几个上去??

真就是个草包!

被骂的也是,抓人的也是。

一个都跑不了,全 TM 草包!

知乎用户 火雨​ 发表

毛泽东同志被骂了,他会问:“你为什么要骂我?让雷打死我呢?有什么你就说出来,让我听听。”

1941 年 6 月 3 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延安杨家岭小礼堂召开边区各县县长联席会议。当天下午,天气骤变,狂风暴雨中一个炸雷击中礼堂一根木柱,坐在附近的延川县代县长不幸触电身亡。

噩耗传开以后,人们议论纷纷。就在同一天,一位农民饲养的驴也被雷电击死了。这位农民逢人就说:“老天爷不开眼,响雷把县长劈死了,为什么不劈死毛泽东?” 保卫部门闻讯,准备把这件事当做反革命事件来追查。

毛泽东从警卫员口中知道了这件事,立即予以阻止。他说:“群众发牢骚,有意见,说明我们的政策和工作有毛病。不要一听到群众有议论,尤其是尖锐一点的议论,就去追查,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软弱的表现,是神经衰弱的表现。我们共产党人无论如何不要造成同群众对立的局面。”

不久,在陕甘宁边区的清涧县农村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事情。农妇伍兰花的丈夫在山上用铁犁耕地时,不幸被雷电击中而亡。伍兰花一边悲痛,一边大骂 “世道不好”、“共产党黑暗”、“毛泽东领导官僚横行” 等。中央社会调查部闻讯后,把伍兰花拘押到延安,并由保卫部门建议判处死刑。

毛泽东从社会调查部送来的内部刊物《情况汇报》中知道了这件事。他说:“你们不能这样做嘛!…… 中央设立社会调查部,不是设几个官位。如果不做调查,就随随便便抓人、杀人,这是国民党的黑暗做法!就这些而论,人家骂得就有道理呀!”

当晚,毛泽东的心情仍难以平静,让工作人员立即把伍兰花带来谈话。在会客室里,毛泽东与她聊天拉家常话,说道:我这个脑壳真值钱喽!国民党它要用枪用炮。你倒好!要用雷打…… 你为什么要骂我?让雷打死我呢?有什么你就说出来,让我听听。

伍兰花见毛泽东当面被骂也不生气,就把自己家困难多、缴不起公粮,一时气愤怒骂的事说了一遍,并把村民负担重、生活苦等情况也说了不少。

毛泽东于是嘱咐工作人员把伍兰花马上放回去,还要派专人护送。他交代道:“记住,去的人要带上公文,向当地政府当面讲清楚,她没有什么罪过,是个敢讲真话的好人。” 随后,当地政府给她免去公粮,还组织互助组帮她种田。伍兰花变了一个人似的,见人就说:“咱们毛主席,雷打他也打不死。”

这些事引起了毛泽东的深思,决心要将农民的负担减下来。随后,精兵简政和大生产运动开始在边区实行。到 1942 年底,陕甘宁边区人民经过艰苦奋斗,渡过了最困难的时期。农民负担减轻了,农民生活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军队与地方的关系也更密切了。毛泽东想起自己挨骂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风趣地说:“这是从‘雷公打死毛泽东’,到天下太平。”

几年过后,毛泽东还一直惦记着此事。仅 1945 年 4 月到 5 月的一个来月时间,他就趁党的 “七大” 召开的机会,从不同的角度四次 “检讨” 了这个问题,用以自省并教育全党干部。他说:“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共产党是鱼,老百姓是水;水里可以没有鱼,鱼可是永远也离不开水。”

当年 7 月,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关于历史周期律的著名提问时说:我们已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知乎用户 宋宋宋​ 发表

明显骂错了。人家不是。

知乎用户 盛京剑客 发表

骂 “草包支书” 被跨市铐走,执法越界实属加戏过多

贵州省贵阳市的任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毕节市兰苑花园小区居住,因在小区业主群骂了社区支书刘某是 “草包支书”。刘某报警后,人在贵阳的任女士被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民警用手铐铐到了毕节市,并被行拘 3 日。在此过程中,警方存在违法传唤、违法使用手铐等问题。对此,涉事支书刘某回应,她只是想让任女士道个歉。毕节市警方在相关回复中回应,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用手铐铐住强制传唤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东方今报)

一句 “草包”,跨市铐走。毕节警方执法,当真是雷霆万钧 “虽远必诛”。谁曾想,微信群里一言不合吐槽开怼,竟也能招致一顿手铐、拘留套餐。

事发闹大之后,毕节警方回应,强调 “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可就算如此,就能够把人铐走行拘吗?根据法律规定,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侮辱罪。比照而言,任女士只是骂了一句“草包支书” 而已,远远算不上是“情节严重”。从本质上说,此事就是一起民事纠纷,而不属于刑事犯罪。警方跨市铐走拘留,这着实属于加戏过多,有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的嫌疑。

毕节警方自己解释,本案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开罚。该条款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那么,需要追问的是,“草包支书”一说到底是 “侮辱”,还是人民群众对于公职人员“情有可原” 的情绪宣泄和监督批评?此外,即便是任女士的过激言语 “违法” 了,为什么不是罚款而是直接用上了拘留的重罚呢?

机械性、选择性套用法条,甚至是 “就重不就轻” 地适用法条,都是违背立法本义和司法精神的,并且往往会造成灾难性后果。警方执法,同样必须参照传统和惯例,而不是将个别法条泛滥化、绝对化、从重化。一般来说,“骂人”只要不是措辞过分极端、不存在多次重复辱骂、恶意滋饶等,未造成恶劣后果,那么通常都不该作为行政违法案件、刑事犯罪案例处理。否则,若在微信群里只言片语吐槽怼人,都会被拘留,那么势必人人自危、噤若寒蝉了。

执法部门避免介入民事纠纷,行政处罚谨慎采用刑事手段,怎么强调都不过分。警方跨市铐人行拘一时爽,后续却注定是贻害无穷。公民主体之间捍卫人格权、名誉权是一回事,私权警惕公权的越线侵犯,或许还是更为优先的价值。

封面新闻 蒋璟璟 2021-01-26 17:57:52

知乎用户 封面新闻​ 发表

[

贵州女子在群里说社区支书一句草包,竟被跨市拷走

凌晨三点半的视频

 · 5202 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337470289761226752)

骂草包不能算是公然侮辱他人,应该是泄露机密了。现在好了,全国都知道是草包了。

草包两个字就能关三天的话,在座各位自己算算,都够关几天啊?我劝你们去自首,好从轻发落。

大家看到没,你说 xx 省长草包没啥事,你说 xx 市长草包没啥事,可是你说社区支书草包可不行,因为他是真的能抓你啊。

社区支书到底是一个什么级别的官员,能够有如此体量调动警察跨市抓人?况且,“草包” 这两个字是对这个支书的客观评价,还是一种不实评价,还是一种辱骂,这是需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的。

啊,仔细一看,是小区业主提出业主委员会不应该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她的反映合情合理,作为社区支书,没有站在人民的立场,业主的立场,没有服务社区市民,这不就是草包吗?

听说她老公是警察,这不得好好查一查了。

知乎用户 凌晨三点半​​ 发表

同为贵州,项目坐标贵阳开阳县,以下为真实事件,各位看官看完后,不妨一起来发表下高见。

项目是开阳县金博广场小区。之所以选择公开小区名称,是督促自己客观公正地描述事实,接受各路意见监督。

金博广场小区的开发商是江苏海门的一个做了多年建筑施工的建筑商,对于房地产开发的流程除了建筑施工,其他环节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贵州或者全国大部分的县城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惯例,对地产项目都是极为支持和重视的,凡工程项目几乎都是一路绿灯,先开工建设再补各类手续证照,而验收时又因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是终身责任制,必须要符合基本的建设要求,很多项目往往建成后为了通过综合验收,进行反复地整改、局部返建等,遇上欠施工方或材料商工程款或材料款的,就是无尽地扯皮,无尽拖延,项目验收不了,产权证也就办不了。

而房子既然业主买了就要交付给业主使用,业主入住后,新的问题诸如业主因拿不到产权证迁怒物业不交物管费、承建商因为开发商欠钱不愿履行保修义务、物业因为收不到物业费降低物业服务质量甚至大量起诉业主等等,诸如此类案例,不胜枚举,几乎是贵州县城房地产项目的普遍现象。

这样的事件中,参与其中的各方都是受害者。

政府为了支持项目,一路绿灯,到头来开发商跑路的跑路倒闭的倒闭,业主群体一闹,还是得政府出钱来收拾烂摊子;承建商材料商满以为偷工减料易手转包,就能不费心多挣钱,到头来只能分些卖不出去的商铺抵工程款;当然最受伤的还是业主,辛苦买房,不能按时交房不说,还要费心费时去吵吵闹闹去争取各种利益,好不容易交了房,还没开始住就各种质量问题,开发商玩消失,物业管不了,因为没有验收,还用不了维修基金,实在苦不堪言;物业满以为新小区挣钱机会多,哪知除了第一年业主为了拿钥匙装修不得不交足一年物业费,一年后的物业费,收起来比登天还难,各种应该开发商背的锅由物业背着,收的少的可怜的物业费连工资都开不出来,哪里还有余力做各种设备修缮,而后业主对物业的怨气更甚,物业也在恶性循环的漩涡中不能自拔。。。。

这一切问题的源头,一是政府监管问题,二是房开自律问题。归根结底,房开是罪魁祸首。

回到金博广场小区,就是这一系列问题一个都没落下的、因未能通过验收造成的各类遗留问题小区。

金博广场交付使用是 2016 年。

话说还算幸运,房子基本算修好,没有烂尾。

草草交房后,房屋的质量问题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小区 500 多户,有 200 多户的房屋严重渗水,请专业工程人员到场查看后,说这是房屋外墙的防水问题,应该是外墙防水质量太差,或者压根就没有做外墙防水。

有一户人家是孩子在外打工好不容易买了房,一个老奶奶带着一岁多的小孙子住在房子里,刚刚入住,就发现房屋靠山墙的一面的墙严重渗水,每逢下稍大的雨,水就不断从外墙渗进房内,墙壁大面积地掉灰、刚刷的乳胶漆大部分脱落,老奶奶没什么文化,一个人带着小孙孙,也不知道该找谁该怎么维权,只有天天找物业,物业也十分头疼,房开无法提供验收手续也不承担质保义务,留下一堆建筑质量问题的烂摊子,小区没有验收,也无法动用维修基金,着实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筹莫展。

因为房屋没有验收便交房,且逾期未办理产权证,多个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均判业主胜诉,业主违约金每户少则一万多,多则三万多,但拿到判决书在手也犯愁,开发商账上没钱,也不知道开发商有什么资产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官一句话:你们只有等开发商什么时候账上有钱了,才什么时候能拿到钱。

另表,开发商开发金博广场小区的时候,因向银行贷款两千万,请同乡的两家企业进行担保,但因未如期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开发商账上没钱, 就将贷款与利息共计 2000 多万从两个担保人账上划走了。

两个担保人也是好心被当作了驴肝肺,无奈起诉该开发商,做财产保全,查封,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变卖等前前后后从 2017 年扯到 2020 年,最后将小区部分未售房屋、没卖出去的商铺,和小区全部的虽然没有产权但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停车场车位做了债务抵偿,裁决给了两个原来为开发商担保的公司。

没卖出去的房子和商铺还好说,但小区的停车场一夜间易主,以前因为开发商逾期未办理产权证、不能承担维保义务等,自知理亏,业主不交停车费停车,开发商也睁只眼闭只眼;部分车位以极低的价格卖或抵给一些业主,又因为开发商之前规划的有机械停车位且承诺每户有 1.5 个车位的配比,但交房时整个小区 500 多户,却只有 300 多个停车位,业主阻挠开发商将车位进行销售,那些或买或抵的车位的业主,自己的车位不敢声张是自己买了的,上了地锁也被其他业主霸占停放,无奈只有哑巴吃黄连,只求自己的车有地方停也就罢了。

现在绝大部分车位直接被抵偿给了其他人,产权证没办到、违约金没拿到,停车还要另外缴费了,一些好事的业主就站了出来,隔三岔五将停车场门口堵上,车进不来就狠狠地骂一通停车场值守的保安,而且常常是半夜三更将停车场的通道堵上,街道办、住建局、居委会、派出所调解了无数次也无济于事,停车场的业主方也数次表明,开发商的所有历史遗留问题与他们无关,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与业主直接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关系,停车缴费,天经地义,况且白花花的流动资产被迫转成了纠纷不断地停车场的固定资产,他们还投入了不少资金对停车场进行了改造,愿租愿买遵从自愿,租金水平也远远低于市场同类小区,也多次向派出所、街道办等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对部分业主的违法堵路行为进行制止,屡教不改者,依法严惩。

重点来了。

辖区派出所对于普通的治安事件,一般是没有权限或直接抓捕、拘留的,只有对定性为重大恶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威胁到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时,才会直接进行执法,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拘留或抓捕,但同样要向公安局提交完整的执法证据材料和执法过程材料。

也就是说,除了紧急情况或刑事案件,或直接由公安局发出抓捕令,或直接由公安局发出的执法命令外,由辖区派出所自行进行的拘留或抓捕行动,需要辖区派出所自行承担责任,且执法所需的证据材料要求非常严格,取证和准备材料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是很大的,而辖区派出所每日的出警任务极重,所以,一般的治安事件,民警都是以说服教育、劝诫为主,实在是屡教不改的违法人员,为了避免出现更多的效仿事件,才会对一般治安事件的累犯人员进行拘留或行政处罚

回到正题,金博广场的部分好事业主,想着停车场被裁定给两个外地企业,且大部分业主入住小区多年都没交过停车费,凭什么要向这些外地企业缴费?要知道贵州是少数名族聚集区,民风彪悍,特别是乡镇县份,裙带关系极为严重,稍微有点地位的人家,一年无论大小事办个五六场酒,每场收数万礼金,都是稀松平常的事。在这样的风气下,往往一呼百诺,一个人纠结着三五个人,把停车场大门一堵,专挑下班后大家都有空的时间,不会堵着多少车进出,就图闹个声势,很快就围上来一大群业主,叽叽喳喳群情激愤,不管有理无理,脸红脖子粗地和物业保安、停车场的业主公司扯上几个小时,派出所来了也只能让堵着的车移开,请各方明早到居委会、街道办调解,如此反复多次,调解会开了好几次,调解书出了好几份,大部分业主也逐渐接受了事实。

但没办到产权证,小区没有通过验收的事实仍然存在,仍有不服者,将仇怨都撒给停车场的业主公司,想着我们的问题都还没解决,凭什么你得了资产还能来收费?这好几年都没交过停车费,你想收费就收费?于是乎,把停车场出入口当作自家车位,停了车锁门就走,对物业的劝阻置之不理,居然说:你们贴了什么收费公告?我不认识字,我不知道! 或者:我没钱,交不起停车费,没地方停车,你们帮我找个。

这还得了!一而再,再而三,物业天天报警,警察夜夜出勤,全然不停劝阻,无法无天了?于是乎,物业调取多次堵门监控视频,准备证据材料,警察立案调查,卷宗写了厚厚一摞,连续取证三天,报案人口供录了三次,证据确凿后,再报请公安分区,申请传唤违法人员,以打击屡教不改的违法典型,昭显法律威严。被传唤的人一到公安局,当然就老实了,如果认错态度不好,那就是直接拘留关押的后果,一辈子的人生污点。

再看毕节女子在微信群内骂一声草包书记,便被派出所以 “辱骂他人” 罪直接被派出所拘留三天,这派出所民警的官威也够大,那么多社会治安、刑事案件,骂人比这骂得厉害百倍千倍的案件,就单单就凭 “草包” 二字,洞若观火,担心 “引起更恶劣的事件”,及时救居委会主任于水火,扼杀口出“草包” 的女子可能引起的“更恶劣事件”,真真是“明察秋毫”。贼抓不着,大案要案破不了,两个字的治安事件倒是毫不手软,迅速立案,雷霆执法。若是如此,兴许满大街的百姓,怕都得轮流进拘留所了,因为一不小心,你就犯了 “辱骂他人” 之罪,而且,一天内怕是不知道要累犯多少次。

同是贵州,同是派出所民警办理治安事件的流程,一个谨小慎微,一个霸道强横,究其原因,是执法立场究竟是秉公还是徇私,也许被 “草包” 的主任没有想到,也许是长期被特权包围恃宠而骄,这样的事件在往常可能就是被拘留者无处伸冤哑巴吃黄连,但网络曝光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一个小小的事件在原来可能只会在毕节某个小区的业主圈里泛起一阵短暂的涟漪,但一旦曝光到网络,便可能翻起滔天巨浪。

无独有偶,最近 “居委会” 有点火,前是被打招呼的“卢书记”,后是被骂草包的某主任,居委会作为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既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而是作为政府部门与片区居民管理的连接纽带,无论拥有什么权力,也当依法依规,遵纪守法,否则,往常享受特权的小事,也极有可能演变为自毁前程的大事。

知乎用户 依颜 发表

合理,我严重怀疑,此人是否收到了拜登 CIA FBI 日本外务省的经费,居然泄露如此重大机密,这不是给外国递刀子嘛

知乎用户 听风君 发表

罪名整错了。

不是辱骂。

是泄密。

泄露了这人真的是个草袋子的机密。

不是的话,这个事这么整纯粹是觉得自己日过的太太平了。

知乎用户 肥叔 发表

现在……

全国网民都知道了这位社区支书被骂草包,而且针对女子的处罚也被撤销了。

知乎用户 疯死沃​ 发表

看到的第一眼,包大人好大的官威啊~

可是仔细一想,不对啊,公务员最基层行政机构为街道办事处啊?社区组织不参加公务员考试,只参加社区考试啊?

这玩意儿它不是官啊!

这个草包的包大人理论上还不如包龙星这个包大人出场时那个九品候补知县根正苗红啊?怎么比八府巡按官威还大呢?

这谁给的权力啊?

这不对啊!

还能跨区执法?用手铐将一个没有刑事犯罪的人铐住?啧啧啧,可了不得了。

好害怕啊,说一句草包就要被铐,那我这种天天怼天怼地的怕不是要枪毙?

有一说一,结合去年 “奶奶个腿” 事件,我觉得看美利坚的热闹很有意思,但我不希望我的生活环境里养成下图这种习惯!

知乎用户 红护​ 发表

在对方前夫是民警的情况下构成犯罪需拘留。

知乎用户 作品 9 号 发表

这不是犯罪不犯罪的问题,

也不是处罚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这是忘没忘初心的问题,

这不是一道法律题

而是政治题

真正的共产党人

是欢迎人民批判的,

和老百姓在一起的,

2012 年那年还记得吗?

人民网出过一篇报道:

云南彝良地震,总理亲切接见一个农妇,

结果,农妇一段时间以后被拘留了

按理来说,应该是妥善处理好,

“既然你们相信我,给我反映那么多的情况,一定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让农妇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才是对得起总理的做法啊,

把人拘留了,

这不是拆台的做法吗?

  新京报:你见到总理了?
  梁永兰:看到车来,心里很激动。我看到别人跪下,我也跪下。没有人阻止我们。车停了,有警卫员下车了,总理也下车了,警卫员把我们从地上拉了起来。
  新京报:总理跟大家说了什么?
  梁永兰:总理说,你们在这里跪着,有什么事情要跟我说?随后,前面一排的农民就说这里征地,价格太低,只有两万多块一亩,而其他地方征用价格比我们这里高。我们这儿的土地都是很好的,老百姓就靠种地赚钱。还有农民说,总理来我们这里救灾,我们非常支持。
  新京报:听了老百姓的反映后,总理怎么说?
  梁永兰:总理说,既然你们相信我,给我反映那么多的情况,一定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说的时候,还上前,跟我们前面的几个农民握手,边握手边说,我要走了。
  新京报:你和总理握手了吗?
  梁永兰:握了,这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总理的手很温暖,我对他的敬佩之情是说不完的。总理跟我们握了手之后就上车了。人群也很快把路让开。我们都回家了。

每每看到这里我都会很感动,

因为总理去跟这些农民一个个握手,

让一个农妇很感动,让老百姓也很配合把路让开,

这才是共产党人嘛!

@共青团中央


还记得毛主席,当年面对骂他的农妇是怎么处理的吗?

要弄清楚为什么骂,

毛泽东从社会调查部送来的内部刊物《情况汇报》中知道了这件事。
他说:“你们不能这样做嘛!…… 中央设立社会调查部,不是设几个官位。如果不做调查,就随随便便抓人、杀人,这是国民党的黑暗做法!就这些而论,人家骂得就有道理呀!”
当晚,毛泽东的心情仍难以平静,让工作人员立即把伍兰花带来谈话。在会客室里,毛泽东与她聊天拉家常话,说道:我这个脑壳真值钱喽!国民党它要用枪用炮。你倒好!要用雷打…… 你为什么要骂我?让雷打死我呢?有什么你就说出来,让我听听。
伍兰花见毛泽东当面被骂也不生气,就把自己家困难多、缴不起公粮,一时气愤怒骂的事说了一遍,并把村民负担重、生活苦等情况也说了不少。 毛泽东于是嘱咐工作人员把伍兰花马上放回去,还要派专人护送。他交代道:“记住,去的人要带上公文,向当地政府当面讲清楚,她没有什么罪过,是个敢讲真话的好人。” 随后,当地政府给她免去公粮,还组织互助组帮她种田。伍兰花变了一个人似的,见人就说:“咱们毛主席,雷打他也打不死。”
——《毛泽东对骂他的农妇说:有什么你就说出来,让我听听》 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3 年 7 月 5 日


还有央视播放的一部电视剧《上将洪学智》,

也显示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应有的形象。

[

上将洪学智,他的身份是共产党员!

红色共济的视频

 · 14.6 万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337083247953018883)

真正的党员,

都是为人民说话的,

毛主席是这么做的,

洪将军也是这样做的。

以后千千万万的党员,

也会这样做,

请相信我党

知乎用户 红色共济​ 发表

热闹非凡

知乎用户 空空 发表

草包 = 无能

称一个官员 “无能”,那只能是因为官员未能履行职责。

这构成侮辱么?

我们先不去管行为人因为何事给官员如此评价,这个评价合不合适、中不中肯,先问公民有没有权利给官员打分、评价其称职程度?呵呵。

如果公民没有这种权利,那么官员还是叫继续 “大人”“老爷” 吧;如果公民有这个权利,那么这根本就不是污不侮辱、是否滥用职权的问题,这么说是避重就轻,和稀泥,把水搅混。

用日本民间的讽刺 “穿着燕尾服打扮成人民谦卑、恭顺的公仆”(指的是日本的内阁穿燕尾服的传统),为什么要穿燕尾服?为了打扮成谦卑、恭顺的管家、仆人。仅仅只是打扮。。。

知乎用户 大石 发表

毛泽东在党的七大倡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会议上曾说:

“共产党人是革命者,但不是神仙。我们也吃五谷杂粮,也会犯错误。我们的高明之处就在于犯了错误就检讨,就立即改正。今天,我就是特意来向大家检讨错误的,向大家赔个不是,向大家赔个礼。” 说到这里,毛泽东恭恭敬敬地把手举在帽沿下,向被整错了的同志赔礼道歉。

这位辣 jie 倒好,人家只是批评两字 — 连两句都谈不上,她直接让假离婚的老公把人给拘了,这官威可真是不小!

这要是不抹了她,下次再有人多批评她几句,还不得把人送去吃几年牢饭?

不仅如此,这事肯定还带有传染性,别的官员一看:“呦呵,咱居然还有这种福利?以后谁特么骂我,我就请他吃牢饭”、“反正也没个球事,区区一个刁民,还不是任我搓圆捏扁任意摆弄嘛?”

所以咯,任女士被行拘的法律依据大概是:

“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罚款;“

首先,这是侮辱么?我看最多是批评,侮辱是谈不上的!

如果抨击别人 “草包” 就应该拉进去关两天,大概街上一个人都看不见了,全特么进号房了!

再看是不是所谓 “捏造事实诽谤”?

任女士 “诽谤” 能不能成立,主要取决于 “草包” 这评价是不是事实!

当年昆斯贝理侯爵公然斥责王尔德是个 “鸡奸者”。王尔德控诉昆斯贝理侯爵诽谤不成反被以有伤风化罪劳教两年,就是个典型案例。

………… 你觉得任女士这是诽谤吗?反正我不觉得!

大约任女士需要成为一名侯爵,才能免受牢狱之灾。

至于这事里面坑人的物业,我不多谈了,前几天刚刚谈过!

石家庄小区志愿者身上写「不是物业」,物业表示:已联系法务,会维权。志愿者是否对物业造成侵权?

知乎用户 缪杰尔 发表

1. 一女子散步,不慎落入河中,高呼救命!两警察视而不见,边走边聊天。

女子急中生智,高呼 “打倒草包书记”!两警察闻之大惊,跳入河中,将女子拖上岸来铐走。

2. 一个兰苑花园业主准备去另一个社区居住,刘支书说:“你为什么要去?是因为不满意维修不及时?”“不是。”“是因为不满意垃圾分类水准太低?”“不是。”“那我们不明白了,你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为什么要去?”“因为在那里,我可以有不满意。”

3. 一位年轻人微信群抱怨道:“这个书记真草包!” 结果被一位 jc 听到而遭逮捕。

年轻人辩解说:“我根本没讲是哪个书记,你不能随便逮捕我!”

“你少骗人!”jc 咆哮道,“我在这里工作二十多年了,哪一个书记草包我不会知道吗?”

4. 一个人在微信群上大骂:“书记是个草包。” 结果被行拘 3 日。首先因为:辱骂他人,其次是因为:泄露机密。

5. 亚历山大、凯撤和拿破仑参观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

亚历山大说:“我要是有派出所的枪支,我将战无不胜!”

凯撤说:“我要是有派出所的 jc,我将征服全世界!”

拿破仑说:“我要是有派出所的书记,谁也不会知道滑铁卢!”

6. 美丽花园业主对兰苑花园业主说: 我们敢在美丽花园面前骂美丽花园物业,你们敢吗?

兰苑花园业主一脸不屑说:这有什么,我们也敢在兰苑花园骂美丽花园物业。

8. 一位兰苑花园业主在公交车上:“您好,请问您是业委会成员吗?”

“不是。”

“那您的家人或直系亲属有在业委会工作吗?”

“没有。”

“那您有朋友在业委会吗?”

“没有。”

“麻烦把脚拿开,您踩到我的脚了!”

知乎用户 四只 momo 发表

讲个笑话。因为骂支书 “草包” 遭跨市拘留的女士被下达拘留通知的时候,要求联系律师,警察对她说,“你港片看多了……”

知乎用户 学无涯​ 发表

骂社区书记 “草包” 被跨市铐走?公权力不容如此滥用

半月谈评论员 秦黛新

近日,贵州一女子因不满社区不召开业主大会就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行为,在社区微信维权群里骂社区支书是 “草包”,被指侮辱他人,被毕节警方从贵阳跨市铐走并行拘 3 日。

事件引起热议后,当地展开了调查。日前,毕节市公安局已依法撤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涉案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当事人被撤销处罚,事件看似有了一个可以让人接受的结果,但依然有几个疑问没有解决。

社区支书是否存在不作为情况?从曝出的群聊截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当事人表达了不满之后,社区支书做出的回应是 “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你认为不合法可以去起诉” 等等。不召开业主大会完全由业委会 “一言堂” 可以说是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利,而作为社区的支书,听取业主意见、回应业主疑问和不满都是分内之事,上述表态是否一种不作为值得追问。

警方跨市行拘是否程序合法?事情发生后,该社区支书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遂报警,报警后任女士被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民警用手铐铐到了毕节市,并被行拘 3 日。任女士的行为是否真的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有待查证,而警方跨市行拘的行为是否合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传唤、违法使用手铐、违法行拘等问题同样让人画了一个问号。另一方面,据相关报道显示,涉事支书的前夫系七星关分局民警,二人已经离婚,但这其中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样值得追问。

公权力的边界应该在哪里?社区干部可以说是我国现有治理体系下的最小单元,更是最直接面对群众、联系群众的基层第一线。这位社区支书在面对群众的关切和质疑时不是去深入了解群众呼声、为群众解决问题,反而是通过报警,妄图运用公权力对其进行处罚,这是不是一种基层公权力的滥用?作为一种威慑更大的公权力,警方的执法权更是不能越权、滥用,试想如果警察可以因为私人请托而出警,胡乱抓人,法律的威信、尊严何在?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信仰何在?其后果令人不寒而栗。

公权力来源于人民,有权绝不可任性。此事虽小,暴露出的问题苗头却不容轻视,我们期待有关调查能够尽快还原事实真相,依法追责到底!

知乎用户 半月谈​ 发表

骂个草包就要被铐,骂个日拉坟怕是可以寻衅滋事判了。

如果都按这个强度抓人,毕节再派 10 万民警也不够执法的。

贵州以前交通不便,外出打工人口多,社会治安比较乱,所以相应的公安机关对于执法量裁权更严厉一些,这一习惯延续至今。

好的方面是,目前贵州搞涉黑的生意,成本是更高的,要维护的关系太多。像黄和赌贵州多数地方是比相邻省份更少的。贵州现在零星的一点黑社会余毒都在向农村宗族转变,只有以宗族为纽带才能把许多关系成本降低。

差的方面就是这次的事情。你要说当事支书老公跟这件事完全没关系,我是不相信的。他不承认这件事,不立正认罚,按现在的舆情,被纪委关照一番是必然的。

这件事毫无疑问是对执法量裁权的滥用,希望毕节尽快出调查结果。

知乎用户 陈源 发表

看了全文,只认为这个任女士是高手啊,对法条非常熟悉,绝对超过我等吃瓜群众

知乎用户 一夜 发表

1. 关于如何看待此事。

目前已经撤销了,因为程序违法,这个之前预料到了,因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并未授权办案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可以跨市将违法人员强制办案地进行处罚,也就是说,跨市带回事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而作出的行政处罚是无效的。

单就案情来说,也存在一些问题。草包这个词语,其的确是带有侮辱属性,但具体的程度则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背景考虑。本案背景是物业、业委会、业主矛盾,当事人任女士因不满,所以在小区实名群(任女士,书记刘某等均在群)发牢骚后,社区支书刘某说,这事是业委会的事情。继而,业主任女士到另外一个群(业主维权群,刘支书不再群),把相关内容截屏,并且加了一句:看这个草包支书如何说的。事后估计是维权群里有人告发从而事发,最后发生跨市强制带回拘留的结果。

其实,也就是背后说了别人那么一嘴,个人观点是不应该处罚,更适宜。

如果这种情况都处罚,那恐怕公安机关也够忙的。

2. 关于侮辱罪

如果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会构成侮辱罪,本案一般属于亲告罪,就是公安机关不介入,而是当事人自己收集证据提起自诉(末尾附案例)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侮辱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刑法第 246 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 “情节严重” 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刑法》同时规定,犯侮辱罪 “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根据《刑法》第 98 条的规定,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刑法》之所以侮辱罪要告诉才处理,是考虑到侮辱行为大都发生在家庭成员、邻居、同事之间或日常生活之中,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且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多数场合下可以通过调解等缓和力式来解决。此外,被害人可能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受到侮辱的事实,如果违反被害人的意志而提起诉讼,采用刑事制裁的方法解决反会产生相反的效果。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是指侮辱行为引起了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等后果,被害人无法告诉或失去告诉能力的情况。“危害国家利益”,是指侮辱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外交使节等特定对象,既损害被害人个体的名誉,又危害到国家利益的情况。

侮辱罪案例

宋 x 华、孙 x 民侮辱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审请求情况

自诉人周某诉称,被告人宋 x 华和孙 x 民系夫妻关系,因孙 x 民的电话内存有我的电话号码,宋 x 华发现后怀疑我与孙 x 民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自 2019 年 7 月 19 日开始,二被告人在我家及我们村公共场所恐吓、辱骂我,并且孙 x 民还在微信村民信息平台上对我辱骂、诽谤、恐吓,给我的生活及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我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因此事割腕自杀,后来到吉林省长岭县、长春吉大一院处置及住院治疗。故提起自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二被告人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并判令二被告人赔偿我医疗费 280 元、误工费 107390.3 元、护理费 323.86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200 元、交通费 30 元、继续治疗费 10 万元、精神抚慰金 10 万元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338914.16 元。

被告人孙 x 民辩称,自诉人生活作风不好,我在微信群里骂过她一次,我妻子宋 x 华精神不好,她拿着农药逼着我骂的,我不骂她就要喝农药,我不知道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自诉人割腕与我无关,我同意赔偿自诉人,但缺乏赔偿能力。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查明,自诉人周某与被告人宋 x 华、孙 x 民均为前郭县浩特芒哈乡莫文德尔村农民,二被告人系夫妻关系,自诉人与二被告人既系亲属关系又系邻居。2019 年 7 月 19 日晚,宋 x 华发现孙 x 民手机内存有周某的手机号,怀疑自诉人与孙 x 民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于同年 7 月 21 日、8 月 3 日去自诉人家或在自家院内当众辱骂自诉人,又于同年 8 月 5 日伙同孙 x 民在该村微信群(成员 77 人)内辱骂自诉人。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 x 华多次当众或在微信群中辱骂他人,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已构成侮辱罪。自诉人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孙 x 民虽然也曾公开辱骂自诉人,但未达到情节严重,尚不够刑事处罚,而应予以行政处罚,自诉人此项指控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人宋 x 华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自诉人虽欲割腕自杀,但未能举证证明其自杀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故其要求二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本院不予保护。综合考虑被告人宋 x 华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社会危害、认罪态度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和第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宋 x 华犯侮辱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二、被告人孙 x 民无罪。

三、驳回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知乎用户 小安律师​ 发表

我们可以联系一下不久之前的,张在济源市政府机关餐厅呵斥在此吃饭的济源市政府秘书长 “翟”,“翟” 试图解释,却被张战伟“狠狠地打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这一事件,然后来看一下结果,张的结果是免职

我得再说一下,免职,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会用到此词;触犯法规的公职人员往往也用到此词,他们因为当时不适任原职所以或是职务调动或是事后再担任原职,就是这样,无论对于待遇还是升迁都没有影响

然后我们再来看一下这次事件中这位女士所面对的处罚

知乎用户 风来运转 发表

国足要报警的话,在座的估计都 关半年以上。

知乎用户 易水寒 发表

想认怂,但是还想嘴硬。说 “侮辱性为确实存在”,暗示自己的行为还是有道理的。现在可好,微博下面几千个帐号一直在刷 “草包书记”、“求跨省”,这事怎么收场?你又不能全给抓来拘留三天,可是如果不抓,最后就是微信群骂人拘留,微博骂人没事,这岂不是更难看?

知乎用户 涵椽 发表

“至于任女士质疑,她的丈夫身为警察是否在该案中按要求进行了回避,刘某说,丈夫虽然在公安局工作,但她回家从不说自己工作上的事情,丈夫也并不清楚自己报警的事情。只是在任某行拘三天释放出来那天,一个同事问他,他才知道。丈夫回到家中还骂她何不大度一点,但她回应说,自己长期被任女士侮辱,肯定是不高兴。”
“案件涉及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文中提及支书刘某某,其前夫赵某系七星关分局民警,刘某某与赵某已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离婚。”

警方的通报和刘某的自述矛盾,他们是假离婚,现在还同居,并且刘某丈夫跟办案民警通气,也就是说办案民警知道他们什么关系。

假离婚虽然也没什么不对,但刘某一家想要洗清楚内部关系违规办案的嫌疑,也不是容易的。

至此,刘某夫妇的行为可就太恶劣了,女的滥用职权给物业开后门,违规让物业转正,涉嫌通过内部关系违规办案,打压反对她的业主,男的事后一句轻飘飘的 “何不大度一点” 想洗脱?

知乎用户 鲁小夫​​ 发表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大案子呢,竟然异地传唤,跨市拘留,哦,原来是有人被骂草包!

说实话,如果骂个「草包」就能拘留三天,怕是毕节市警方不仅是警力奇缺,就连拘留所的小房间也是紧张啊!

这大过年的,简直不要太夸张了,就这样,毕节市警方的回应依然很强硬——

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并未受到虐待,用手铐铐住任女士进行强制传唤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

你这话说出来自己都不信,就骂了一句「草包」,又是跨市又是手铐的,还能强行洗成防止发生意外?

我觉得跨省办这种「大案子」就让人很意外了。

有人骂了句「草包」,就真把别人也当成「草包」了?

毕节市警方说任女士的确侮辱他人了没错,错的是任女士侮辱的不是普通人,社区支书啊!不对,还得加个修饰词,有个警察老公的社区支书。

牛年还没到,就来一个大写的牛啊!

私下里猜测,按一贯的处理方式,这事儿,后续估计就是互相道个歉,然后再把异地传唤和拘留这事儿甩锅给「抗疫」了。

有点小怕,我会不会被异地传唤?

知乎用户 橙路​ 发表

暴露出了两个问题:

  1. 我国法律即为严苛, 在执行的限度上, 有着极大的弹性.
    司法以及执法方可以对某些行为进行无罪裁定, 也可对这些行为进行严惩.
    使得司法权力极大.
  2. 行政体系没有非常好的纠错体制.
    上访本身难度大不说, 上访本身通过体制解决体制自身的问题就包含大量隐患.
    禁止越级上访则使得隐患更为明显.

过度的权力和过高的纠错难度, 会造成的问题不言而喻.

一个好的制度, 理应让人心服口服.

知乎用户 JWRed 发表

当年毛主席在延安,有个村妇骂了毛主席。那肯定不得了,这个村妇马上就被抓了,下面的人讨论要怎么处理该农妇,有的认为抓去坐牢,有的认为要去劳改。

毛主席很快知道了这件事,他把手下批评了一通,然后将该村妇请上门,耐心询问为什么要骂自己。

通过跟村妇的交流,毛主席意识到苏区的百姓压力过大已经不堪负重。交流完后,毛主席命人将村妇送回家,并将自己省吃俭用省下来的一头奶羊送给村妇,让村妇把奶羊牵回家产奶给婆婆喝。

之后的会议上,毛主席告诉大家苏区百姓已经不堪负重的消息,并号召大家自力更生。就这样,毛主席带领苏区走出了困境。

二十一世纪的这位社区书记,九品芝麻官官威大的都比中央首长还厉害了,被人骂一句草包就让毕节警察跨省抓人,然后毕节公安还觉得自己没做错。

真的厉害。

知乎用户 海军大将 - 黄猿​ 发表

一个美国人和一个苏联人谈话。

美国人说:“我敢在白宫外面大喊:打倒里根总统!你敢吗?”

苏联人:“有什么不敢的?” 说完,苏联人走到克里姆林宫外大声喊:“打倒里根总统!”

知乎用户 感恩 发表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草包书记!

来,看我够多少天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J9xX92 发表

知乎上大概一大半人都骂过并夕夕、jack 之流的黑心厂和资本家,不骂也多少沾点… 现在还有一堆磕盐圈小年轻搁那 “侮辱” 院士造假呢…..

我劝刘看山不要大意,别费劲巴拉一天到晚在这夹人了,赶紧吃顿好细软跑吧,有内鬼!!!!!!!!

知乎用户 您的七天已到账​ 发表

她错就错在泄露了社区机密。

知乎用户 李佳航 发表

谢邀,知行法学团队为您回答下列问题。

贵州任女士与社区支书的纠纷源于不满小区物业及其相关工作,任女士质疑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擅自与业主们普遍不满意的物业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对此,社区支书刘某却说 “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任女士转发其与社区书记刘某的聊天截图至另一群聊,称其为 “草包书记”,因为一句 “草包书记” 任女士被“跨市行拘”,引发了全网热议。事后警方通报七星关分局针对任女士提起的行政复议认为“任某在微信群侮辱他人的行为存在”,因 “传唤程序违法”,依法撤销七星关分局对任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data:image/svg+xml;utf8,)

毕节市公安局其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侮辱他人是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人格和名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侮辱他人的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一是行为人实施了侮辱他人的行为。这里所说的 “侮辱”,是指公然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侮辱的方法可以是暴力,也可以是暴力以外的其他方法。侮辱既可以是暴力的,如强迫他人做有损人格的动作等;也可以是文字的,如以大字报、小字报、漫画等形式攻击被侵害人人格;还可以是口头的,如以言语对被侵害人进行嘲笑、辱骂等;与被害人是否在场没有必然关系。二是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公然,字面意思是公开的而又无所顾忌的。在这里所谓 “公然” 是指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三是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是明确地针对某特定的人实施。如果不是针对特定的人,而是一般的谩骂等,不属于本项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主要是基于公民名誉权保护之必要,因为公然侮辱他人,将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而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所应有的最起码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是公民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与其在社会上享有的最起码尊重的结合,但更偏重其主观自尊感受。

由此推之,本案中任女士在群聊中称刘某为 “草包书记”,所谓草包,用草织的包包的不结实不耐用来形容某个人不经用、没有能力。草包有时也指稻草人,从容引申为形容人的词,指那些徒有其表外强中干却非要装作自己有多大能耐的虚伪人士。也有地方称羊牛的胃为草包,其里面没有价值的东西,对一个人没有才能的总结。草包一词本是一大众化的口语词汇,大家常用这个浅显易懂的词来形容那些徒有其表、外强中干却非要装作自己有多大能耐的虚伪人士。就腾讯新闻的报道来看,该社区确实存在管理上的问题,小区业委会乱作为情况属实,存在公共资金在未经业主大会讨论的情况下被作为补贴私自发放,剩余资金不知去向等问题。

由此看来,任女士的评价 “草包书记” 而是否导致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是否侵害其名誉权的答案不言而喻。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适用,我们可以参考“刘满初与靖江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行政处罚”,案号为 (2020) 苏 12 行终 246 号。

原审法院查明: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 17 日,刘满初使用昵称为 “村霸的克星 “的微信账号在微信 “靖西村(居)民联络群” 中与刘卫初使用的昵称为 “老九 “的微信账号进行对话,发表了 “为你两个儿子着想,你作个孽毕竟他们是无辜的”、“毕竟你坏事做多作了孽坑害无辜小辈受累,但即使成家要太平还是要你早点死掉人家才有日子过 “、“那‘床当棺材屋当坟把你砌里面’的话是断子绝孙的畜生骂个呀?妈妈葬个钱我摊掉一千五这钱是给你买纸盖脸嘎”、“今天你属乌龟啦 “等言论。期间,“靖西村(居)民联络群” 内账户数量 260 余个。

二审法院认为,该案中,刘满初在用户数量达 260 余人的 “靖西村(居)民联络群 " 内,公开发表针对刘卫初的不当言论,城西派出所据此认定其行为构成对刘卫初的侮辱,并无不当。通过对两案认定的“侮辱” 内容的对比,我们明显可以看到,在 “草包书记” 一案中,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强制力、国家公权力的象征,突破了其在公民个人民事关系间应保持的谦抑之态,在 “公然侮辱” 的认定上违反比例原则,造成了行政权力在公民个人民事关系间的肆意扩张。

知乎用户 知行法学​​ 发表

在我小时候还在上小学的时候,我身边的很多长辈,尤其是东北那边的男性长辈,但凡是喝了点酒之后,骂当官的那简直是常事,从村级骂到顶,然后再编排出一堆段子笑话来,整个酒席都是其乐融融的。

看来以后我要警告一下他们,少喝酒,把嘴闭上。

知乎用户 不自由而无用的人​ 发表

坐标武汉,关于社区的。

事件一

去年疫情封城期间,新闻里涌出来了一大批好的社区好干部和优秀支书,但是和我的社区没关系。

看着各个群里发的,哪儿哪儿的社区发活鱼发排骨,我们这里毛都没有。我不止一次暗戳戳的想,那些动不动就发这发那的社区,是不是有不可描述的人住在里面。

哦,封城结束以后,我们小区每户发了一塑料袋青椒,然后没人要,推在小区门口烂了才拉走。

事件二

我有套老破小,自己没住,租出去了,月租忒低。

房子在老社区,都是九十年代左右的老房子,早几年还有传言说要拆,现在也不说这个了,但是政府出钱搞旧改,也算是好事。

怎么旧改呢?我不知道其他城市,或其他社区怎么改的,反正我这个社区,就是把所有的外墙粉刷一遍,然后楼梯间粉刷一遍,然后给所有的窗沿装了一个铁皮的雨棚,刷成白色的,这样外观就统一颜色了,旧改就这样。

九十年代的旧房子嘛,问题很多,包括但不限于顶楼漏水、外墙渗水、污水管堵、污水管漏…… 其实群里大家反应的最多最主要的还是各种漏水。

但是不好意思,不在旧改范围内。能不能把各种漏水纳入旧改呢,社区工作人员说我们来打报告,报告什么时候答复呢,人家也没有说不知道,就说报告有消息了会通知大家。那麻烦您把社区书记拉到我们群里来好不好,听下群众的意见行不行,书记很忙,经常开会研究大家的问题,会给大家解决的。那咱们这么多问题,书记您下现场看一下,了解下具体情况行不行,书记很忙,经常开会研究大家的问题,会给大家解决的。

反正现在旧改正在改造中,估计改完后外形确实是漂亮些了,但是里子嘛,反正不可描述的人又不会住在这些老破小里面。

以上都是本人亲身经历的真实,不是黑,也不是牢骚,就是把事实说出来。咱老百姓就是碰不到新闻里面的情况怎么办呢,凉拌,心里想着,疫情期间自己家也没缺吃的不是,这旧改了总比不改漂亮些不是……

知乎用户 白痴柏拉图 发表

应该调查一下这个支书,是否存在受贿行为!!!这个支书,怎么跟物业公司勾兑的,背后有什么利益关系。。这是重点。。

据任女士讲,她是贵州省毕节市兰苑花园小区的业主。2019 年 7 月份,兰苑花园小区业委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了康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区服务,并签订了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康旭物业公司进驻前缴纳 50 万元保证金到业委会公共账户,3 个月履约良好返还 15 万元保证金给康旭物业公司,服务满 6 个月试用期后,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证实合同履约满 1 个月后,再返还 10 万元保证金给康旭,剩余 25 万元由业委会保管,合同终止才全额返还。但康旭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不久,兰苑花园小区业委会便未按照合同约定,且未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擅自以物业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将 50 万元保证金中的 25 万元返还给物业公司,同时以借支的方式再返还 15 万元保证金给物业公司。同时,合同还约定,小区公共收益 65% 由物业公司代收交由业委会管理,但截至 2021 年 1 月份,该物业公司 50 余万元公共收益资金只给了业委会 3 万元。更过分的是,原来约定的试用期满要通过业主大会讨论才能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但业委会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便直接跟物业公司签订了正式物业服务合同。这让业主们很不满,因他们认为该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很差,要求更换新的物业公司。

知乎用户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发表

程序上没有问题的,这方面有明文规定,只要有证据就可以拘留。至于中间有没有过度执法,不了解,不评论。

但是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如果得罪有权有势的人,对方有办法在程序上让你喝一壶。

如果这个案子是由国家高级人民法院判定,那么恭喜国足,可以将中国大部分人送进去。至少有个案底不是?

也恭喜全国绝大部分儿女可以把父母和教师送进去,接受再教育。

还有全国大部分公司管人的领导,基本都可以送进去了。

毕竟,中国没有法律规定法不责众!


内容有可能被和谐,浅显的说一说吧。

我们国家有好的方面,也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高官视察,开个会下面弄得鸡飞狗跳,厕所弄得比脸干净,个个生龙活虎,精神抖擞。 普通百姓有问题找部门解决,相互推诿扯皮,或者资料不全,或者找其他人,或者等通知,或者非上班时间。而且某些领导态度高傲,盛气凌人。 当然,我说的是我的亲身经历,并非道听途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 zhongguogongchandang 把工作只是当成工作了,不再神圣,不再有使命感了。就如同其他工作一样。

提起某某当官的,不再崇敬,而是羡慕嫉妒了。

不匿名了,从不匿名。

知乎用户 在下司徒南​ 发表

值得深究,想起前个多星期经历过的一件事,村里选村长,投票结果旧有村支书连任,我还记得当选后随即几个村名因为去年村里提留地补偿的不满,直接指骂村支书。有个大妈最为激动,别说一个句草包。连村支书祖宗十八代都骂遍了。然后越说越激动两夫妻甚至想动手,然后被人拉开。然后村委会报警,民警到来询问有没有动手,有没有受伤。然后然后… 连案都没立,劝说两人和解,说动口别动手,有其他纠纷可以叫镇府或公安介入解决。然后就劝其他村民散场,然后潇洒的离开了。同样的辱骂,这里骂个祖宗十八代都没上手铐。然而那边说个草包就行拘 3 天。可见背后能量多大,真的要深究!深究背后那股看不见的力量。

知乎用户 卖女孩的小火柴 发表

我建议各位以此案为参照,以后遇到此类被他人辱骂情况,多多报警。

如果哪地的警方不受理,就是渎职!

知乎用户 金小师 发表

四个毕节便衣民警,来回近 4 百公里,其中还与当事人和贵阳警察对峙几个小时。然后回去又处理 1 天。

说明什么?一说毕节治安良好,以至于草包书记一案成为本市第一大案。从重从快处理。

二说,毕节公安书记治下有访,不是草包。

三说,好象毕节警力充足啊。

注意,本人说不是草包,请勿跨省,出省请带核酸报告

知乎用户 左鹰扬卫中郎将 发表

1、看到毕节公安的通报,对于大众关注的一个点并没有回应,

也就是:说社区支书是草包是否属于(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范的 “公然侮辱他人”

通报就事实问题一句话:

经复议查明:任某在微信群侮辱他人的行为存在

这容易给人产生误解,

到底是在陈述案件事实还是在告诉我们一句 “草包支书” 就可以用行政手段进行惩处

亦或者是经过反复推敲,给大家一个模棱两可的回复,来试探公众的反应?

换言之,如果不是毕节公安,如果不是跨市执法,而刚巧就是在辖区内办案

我想影响会减弱,但核心问题仍然存在

大家仍然关心的是,是否需要行政强制手段来处罚这一行为。

2、大家普遍认为 这种情节极为轻微,这是根据生活经验所得,也是从 “任某” 的角度去考量,

而从社区支书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就应该考虑一个因素

就是公民的批评建议权,这是宪法所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从这个角度,公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应比一般人容忍程度应当更高,

你总不能要求公民批评你的时候只能说一句:我对你提出最为严厉的批评

知乎用户 夏叶白 发表

最好是真的爆出这个任女士有什么其他违法乱纪的事,不然警察形象都被毁喽,公安局官博一定很精彩~

知乎用户 木辛九​ 发表

公权私用的典型例子,侧面反映出得不到监管的权利有多可怕。

知乎用户 公孙白 发表

我同事去年,他的父母,跟社区工作人员,在一些事情上发生了口角,社区工作人员的态度非常蛮横,甚至还爆了粗口。

然后那个同事就在朋友圈里吐槽,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只是说这工作人员是什么态度。

我建议他,去民意网举报,同事不以为然。

三天之后,他就被 place 叫去训诫了,不但得删除朋友圈还得当面向人家道歉。

如果他当时第一时间去民意网举报,因为他是占理的一方,到时候来道歉的就是社区的那个工作人员了。

同样的事情,明明是你占理 ,不同的操作,就换来不同的结果。

很多的事情,不是没人管,是你没找到正确的举报的渠道。

比如说有的小区私搭乱建,占了消防通道,你去上物业闹,上城建去告,没有用,直接去找消防部门举报,绝对好使。

再比如说一些学校食堂卫生不达标,你去学校举报,去教委告,一点用没有,去卫生防疫部门举报,很快就能处理。

知乎用户 灵猫无影 发表

“草包书记”

“你涉嫌侮辱他人,我们要依法传唤你”

“我又没说是哪个书记?”

“废话,谁是草包我们会不清楚吗?”

知乎用户 白狼杰鲁特 发表

莫斯科地铁上:
“请问您是在克格勃工作的同志吗??”
“不是。”
“那您有没有亲戚或朋友在克格勃工作呢?”
“没有。”
“那您是否跟克格勃有些交往或联系?”
“没有,你要干嘛啊?”
“干嘛,他妈的,你踩着我的脚了!”

知乎用户 黑衣玛杜克 发表

我每次在知乎被骂,知乎能直接帮我报案吗?

创造罚款献给国家。

知乎用户 五仁火腿冬瓜糖 发表

合理,在美国你敢骂警察你大概率会被打一顿关进去,甚至如果肤色不对直接就清空弹匣,在国内这种行为只关三天,太宽松了,还有那位女士,基层支书是为百姓服务的,有话不能好好说?为什么要侮辱人?该好好调查一下她的背景,看看是谁指使的,有什么目的。

知乎用户 ColdJack 发表

“你敢说支书是草包?”

“胡说! 草包不如支书!”

知乎用户 豹纹头的前天 发表

刚刚把我的回答删了,哎,说个话非要山路十八弯,长久下去,人还会清清楚楚,直截了当的说话吗,可悲可怜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gdFBtY 发表

包大人,好大的官威啊

知乎用户 不走路的路​ 发表

群众对你的工作表现不满,批评你几句都不行了?什么叫群众监督?不是想着怎么做到更好,去解决问题,而是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是共产党员的作风?这叫不忘初心?还是本来你的初心就是有问题的?更做实了这支书就是个草包。

都知道小事公安立案难,这个案倒是神速,这种神速办案的作风应该保持下去,多为当地百姓神速地排难解困。

知乎用户 最新幻想 发表

个人觉得此事在社会上如此发酵的原因并不是警方的处理结果有什么错,也不是说警方的跨市执法有什么错,更不是说在女子在群里公开骂别人就没有错。主要的是,在这件事上,警方的执法之严,与以往在此类事上的执法松垮,警方跨市执法的力度,与以往此类事上的拖沓无为形成鲜明对比,严重冲击了普通民众对此类事情的传统认知,因而大哗!

作为千千万万的普通人,如果说谁没有被人骂过的经历,恐怕打死也不信,不要说那些善意的骂;恶意的骂,公开的侮辱,都多少经历过,被悍妇指桑骂槐地骂,被地痞流氓指着鼻子骂,被狐假虎威者堵在家里骂,最后的结果,大都是不了了之,被骂者基本上求告无门,自认倒霉,即使报警,警方也大都是当场制止,教育两句算事,懒得管这些小事,民间有句话就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平平安安。

以往在新闻中,看到的都是舆论推动办案,上访推动办案,群体事件推动办案,冷不丁出现一件没有上述因素推动而神速高效的案例,当然让大家倍感惊讶,既而好奇探寻背后的原因,果然找到了:“特权推动办案。”

我觉得警方处理没有错,违法必究也没有错,更不能因舆论的作用而使法治的精神走偏。我只是希望警方能让每个普通民众能和书记一样同等享受法治的阳光就好。

知乎用户 比尔太次 发表

处罚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不是比较 “熟悉 " 公安很难取得这样的效果。。。

在实际生活中包括刑事犯罪的界限很多都掌握在警方的手里。比如: 诈骗罪和民事纠纷的标准就很模糊。基本警方给立案的是诈骗,另外的属于民事纠纷。能不能被警方立案比较关键。

有个人和当地的小额担保公司产生纠纷,受害人是担保公司,个人被警方刑事立案,我们接到委托都比较认为这个案子可能是否是刑事犯罪存在争议。

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因为骂社区领导对该女子拘留 3 天本身就很离谱,还仅仅是骂的草包,那如果骂的更难听怕不是要 15 天 “顶格套餐”。

一般现实生活中哪种程度定义为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呢?

1、你造谣他人出轨,并且印着海报跑到他家、单位周围大声宣传并积极分发,且时不时问候对方父母,造成较大影响社会治安。

你报警,警察来了,也大概率不会拘留你,更多的是把你劝走,告诉你不要再来,严重的罚 500 块钱,长长记性。

拘留也是限制人身自由,任何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都是应该被限制,并谨慎使用的!

社会的安全感就是在于权力的约束!(特别是公权力!)

2、网络上造谣,并且广为宣传!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利影响!

一定是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严重到什么程度,上限: 疫情攻坚时刻,公然在网上侮辱钟南山院士的那个键盘侠!(15 天)

下限: 注意当年某男星的粉丝那么骂人,已经是恨不得扒人户口,都不至于进去。(0 天)

所以拘了 3 天合不合理一目了然!

我们可以永远不去触犯公权力,但是我们要时刻意识到,我们是有有挑战公权力的权利!公权力应该是可以被质疑,可以被监督的!

可能这件事情现在影响不到我,但是我要保留我抗争、发言的权利。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我可以不吃狗肉,但是你不能立法规定我不能吃狗肉!

我可以自愿加班 996,但是你不能强迫我 996!

这才是公平,这才是自由,这才是最好的时代。希望可以一起努力创造最好的时代!

知乎用户 会算命的小律师​ 发表

骂社区书记拘留 3 日,比较合理,

要是不拘留,

今天社区书记是草包,

明天上一层也草包,

后天,

再后天,

……

不敢想会发生啥事。

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干部,

不能人为区分高低贵贱啊!

要么统统不能骂,

要么统统可以骂,

或者定个等级,

最底层不处罚,

加一层罪加一等,

起码规矩明确,

住几天心里也有个底。

知乎用户 无愁眼下迟 发表

这么看来,骂国足的都应该关 3 天了…… 监狱够不够啊?微博是骂草包的更多,抓得过来吗?这么明显的执法犯法了,怎么可能只是程序错误?!

知乎用户 小牛​ 发表

既然毕节警方可以因为一句 “草包” 而出手。

那么毕节人以往有被骂过的,只要是保留着证据,这个时候都可以去 bj 派出所报案。

还可以跨市抓捕拘留了,谁在微信群里骂过自己,还不行动起来!

知乎用户 桔公子​ 发表

警方如此简单操作是否过了。


深查即个社区书记有无问题。


建议行政诉讼

知乎用户 宇宙之尘 发表

最基础的科普

我国公安办案是分管辖区域的

这块地方是 A 派出所的

那出了事情就是 A 所来调查取证

其他派出所来处理那就是不合规定

除非是业务大队或者其他部门的保密行动以及其他情况

但这种微信群里的纠纷很明显就是跨区了 ,违规。2021 年了竟然还有人敢这样子。

再说第二个点

手铐这个东西是不能随便给人上的

具体情况百度,总之要求很高,普通违法行为根本不能用手铐。

第三个点,微信群骂人是可以报警的,但是一般只限于业主群工作群等互相都认识的群,如果来自五湖四海的,你报警也没用。派出所查不到,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刑警也不会接,可以上法院。但一句草包,就算非要靠到公然侮辱他人上,那也是情节很轻,批评教育为主,撑死给个警告,一句侮辱性质不算严重的脏话不至于拘留罚款,何况被骂的还是一个要适当接受人民评价的党员干部。

这人也有两把刷子,都是前夫了还能让违反规定来帮她出气。

知乎用户 人要保持理性​ 发表

很多回答都罗列了法律条文,只要智商在线的人,都知道因为 “草包” 二字被跨市抓捕拘留是很荒唐的,虽然从法理法规上好像可以这么做,但从常识来看就不符合情理了。如果就因为骂了他人 “草包” 被抓了拘留,同理,现实生活中打游戏操作不当被骂 “猪队友” 的、走路摩擦碰撞被骂 “瞎子” 的、开车拥堵骂 “傻逼” 的…… 大家都报警,是不是都能以这个书记被骂的尺度标准来抓人?拘留所地方够大吗?

业主和物业的关系,有时候不是那么和谐的。

比如,我所住的小区主要有以下 5 个问题:

1. 开发商偷偷更改规划蓝图。原规划蓝图有地下停车场,小区一千四百多户的业主基本人人都有一个车位。随着入住率越来越高,停车问题成为了业主们的烦恼。规划图里的篮球场差点被开发商建成别墅,是业主们去阻止才得以保留一个运动场所。至于开发商为什么能后期在主管部门更改蓝图,这个就是秘密了。

2. 开发商把小区游泳池以 “出租 70 年” 的形式卖给了个人,以至于业主入住后和游泳池老板矛盾不断,毕竟游泳池属于小区公共设施,这种偷卖行为大家不接受。

3. 开发商安装的水电设施不符合供电局和自来水厂的标准要求,导致我们的水、电表不能独立缴费,只能是物业说多少,我们交多少。物业在水电费方面存在巨大的收费差额,某年业主代表去供电局和自来水厂核查缴费记录,发现半年的水电费,物业多收业主八十多万。

4. 物业管理不到位,人员出入随意。小区入住后的几年电动车和自行车被偷现象严重,还有卫生清洁工作比较差。

5. 物业公司不给业主更换物业公司,强行驱赶新物业公司。

我 2017 年买的二手毛坯,2018 年入住,然后结识了一直为业主维权的热心业主们。根据他们的讲述,我才知道在我进小区前,开发商和物业和业主们有过几次冲突,物业和开发商还叫来两百多的混混恐吓维权的业主们。为了维护权益,业主们多次和开发商与物业谈判、上访、打官司,始终没能解决问题。2018 年末,在大家的努力下,终于成立业委会。成立业委会也是一波三折,开发商和物业背后使坏。我虽然不是业委会成员,但是多次参与业委会的工作,体会到了维权的艰难。两年多的时间,到今天都没能换掉开发商安排进来的物业。2021 年 1 月终于解决了水、电表的独立,不用再担心被物业啃,其中的过程也是苦不堪言。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是否能化解,取决于业主的团结程度和政府人员是否用心为人民服务。我几次和业主代表们在政府人员组织下跟物业公司和谈,得到的结论是业主团结才能解决问题,政府要的是稳定。

此次 “草包书记” 事件的爆红,无非就是众多苦难业主们的一次共鸣。我们以为物业是业主请来的仆人,谁知道这个仆人以为自己是主人。

知乎用户 路平​ 发表

anyway,一觉醒来,网络的意见还是重要的,民意~ 原行政处罚被撤销,原涉事干警已经被停职审查,试问苍天饶过谁?

权力不可私有,财产不可公有。草包书记证明了自己确实是草包,连同草包的还要参与跨市拷人的 JC。

知乎用户 城南阿迪克斯 发表

被抓走是因为泄露社区机密

知乎用户 就叫我狗蛋吧​ 发表

我同事,去年的时候,他父母跟社区支书之间发生了一些言语冲突,然后他就拍了两张照片发到了微信朋友圈,说看看社区的人员工作是什么态度。

结果第二天就被叫到派出所,要求他删掉朋友圈里的内容并且道歉。

我同事这个事儿,确实是由于社区方面工作态度粗暴引起的,当时我建议他给民意网打电话投诉,他说算了,不想跟他们一般见识,结果第二天派出所就打电话传唤他。

其实这件事情他是占理的,如果当时他第一时间向民意网投诉,恐怕就轮到社区支书给他道歉了。

社区原本是为人民服务化解人民矛盾的机构,可为什么总是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还滥用警力呢?我觉得这事儿不是个个案了,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本身就是你社区工作有一些问题和瑕疵,不想方设法去改进却让让警方介入,一方面是浪费警力,激化了干群矛盾,另一方面损害的是 zf 的形象

知乎用户 美颜盛世半夜敲窗 发表

不用分析这么多!

你就想想,平常人说一句 “草包”,会不会被刑拘?

所以这里面肯定是有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事儿!

另外听说那个社区支书和她在公安局的丈夫已经离婚了。

那怎么又有这个支书说她回家一般不提工作上的事儿这回事儿呢?难道离婚了他们还住一起吗?就算没房暂时住一起,他们还经常一起交流吗?

如果以上情况都属实,可见这个离婚也是有问题的。

有没有可能是为了某些利益的假离婚呢?

知乎用户 周天 发表

民事侵权还是行政处罚法管辖违法行为,这取决于辱骂侮辱行为是否在公众场合和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后果与公共场合两者缺一不可。

按照新闻报道内容,辱骂行为是社区社群属于公众场合,女子骂社区书记是草包属于骂人行为,那么对于社区书记有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呢?这是警方接到报案后应该研判的法律标准,动用行政拘留也有一定法律程序,毕节市公安局认为七星庄派出所行政拘留程序违法,具体违法事实是什么尚未公布,我们可以从法律中找依据。

那么程序违法的行政处罚显然是违法行为,于是相关执法处理结果被行政复议推翻,而按照公安内部纪律和法律程序会对执法者进行审查确立责任。而受辱的社区书记在公安办案过程中充当角色有没有越界也是需要调查清楚的,毕竟公务人员承担高于公众的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

那么骂人够不够成违法犯罪行为呢?

新闻中女子在社群辱骂社区书记,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和损害性后果属于道德范畴问题,这没有达到行政处罚法管辖范围,毕节警方介入进行跨城拘留和三日行政拘留是程序违法了。骂人为表现形式的侮辱行为上升到行政处罚法和刑法规范范畴需要达到一定标准才能构成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说如果不是在公共场合公然用言语侮辱他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只是简单民事侵权。

如果惊动了警察,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如果对方如果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则是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侮辱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提醒大家,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需要当事人自行去法院起诉。

综合而言,这起骂人事件惊动央视新闻源于我国法治社会体系进化和民众法治观念的提升,希望执法者也要对工作精益求精保持学习力不掉队才不会说出法盲言语举止,什么港片看多了,民众权力受保护请律师是法律赋予权力而不是形式主义。

知乎用户 唐果​​ 发表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你们天天说警力不足了, 这要是够用才有问题。

知乎用户 阿比盖尔 发表

所以说要加快知乎警察分散基层岗位的进程,毕竟这是但凡所里有一个如知乎上的正义警察那就发生不了这事……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TuytKg 发表

“骂我前妻者,虽远必抓!”

话说国内不是警力不足么,难道毕市的治安已经好到派出所民警要去外地揽活的程度了?还是说你们就这么看不起信不过你们的贵阳同行,还要亲自跑过来抓人?而且不光前夫,连所长都搅和进来了,这所长跟这前夫前妻关系够铁的啊。

嗯?我是不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

知乎用户 智子 发表

之前有人不满交警罚款在朋友圈说 “奶奶个腿” 然后被抓了,所以这种辱骂公务员的行为被抓不是很正常吗?看众多回答都还在嘴欠呢,看来必须加大力度惩治。

在这里警告那些不文明说话的人,最好你自己把自己嘴巴缝起来。我们可爱的民警交警书记主任等等都是为了人民服务,请文明用语文明交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知乎用户 养牛达人 发表

前几天看了一本小说,克劳斯曼写的,叫做《梅菲斯特升官记》。

书皮是淡紫色的。

这本书出版于 1936 年,作者在书里直接把当时的德意志第三帝国的宣传部长为 “矮子”。

然后,小说出版以后,纳粹就把作者的父母关进集中营了。

在此声明,我就是偶然想起了这件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脑袋里突然蹦出来了这件事。

两者为什么要有联系呢?我也不知道。可能压根没有联系。

知乎用户 夜夜夜不归 发表

这是去年的一个新闻了吧,最后的结果是 “人民日报:撤销处罚,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身为执法部门,更需带头守法。知错就改才能重塑形象,秉公执法才能更好地弘扬法治精神。“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任重道远,坚定前行。”

只是不知道这件事如果放到现在的话,会不会还是这样的一个结果?还会不会被拘留 3 天,会不会再成为女权攻击的目标。

其实我个人在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反而有另外的一种想法:不论是女权主义还是女拳,当他们遇到更加强大的力量,或者是更加强势的阶层的时候,一切都是浮云。

现在的女权主义,或者说今年发生的几起明显选偏向于女性的一些案例判罚,无一例外针对的都是底层弱势的男性,像保安、司机、学生,面对这些底层弱势群体的时候,很多女性可以肆意的发挥她们的特长优势,撒泼打滚,蛮不讲理,可以肆意的去诬陷这些男性。因为她们知道这些男性无权无势无钱,又不敢惹是生非,只会忍气吞声,所以她们才能够屡屡得逞。

知乎用户 看娃老爹​ 发表

瘪犊子

龟孙儿

王八盖子滴

锤子

食屎啦

知乎用户 斜月三星​ 发表

我怎么记得我答过这个问题?这件事不就反应基层有以下几个问题:

1. 公权私用。

2. 随意认定情节

3. 程序不正义。

不知道又要被封几天。

知乎用户 商君书 发表

中国人民有没有人权,中国人民说了算!

知乎用户 一生俯首拜阳明 发表

评论区对知乎好警察冷嘲热讽。我是做软件的,和公检法信息部门对接比较多一些。苏州的公安信息化走在全国前列,和一批喜欢在这方面动脑筋的员工密不可分,我反正实话实说,但是评论区逻辑要正确:

不是我说几句警察好,就代表警察群体完美无缺。

以下是原回答:

昨天和几个苏州公安系统和检察系统的朋友聊起这个骂草包拘留的事情,他们是大摇其头:

我们哪里有空搞这种事情?没空。

人大政协要求我们的交通更智慧,红绿灯可以自适应,潮汐车道可以有,可是警力不够,人工智能辅助怎么用好?

犯罪现场难以复现,刑侦条线怎么采用 vr 和 ar 技术辅助破案,节省人力提高效率?

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怎么用好无人机,在交通拥堵快速反应和高速公路应急处理方面提高效率?无人机多头管理,公安怎么做才合理?

交通指挥中心如何整合各个信息系统的数据,深度挖掘后辅助快速决策?

苏州的刑警交警貌似都在考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智慧化治理问题,没空去想草包处理这种小事。

回答完毕。

知乎用户 大海​​ 发表

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草包书记

知乎用户 五月之夏 发表

如果这都算公然侮辱

那在街道上拉屎,算不算破坏公共秩序?

在公交车上玩摔炮,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

拍了朋友肩膀一下,算不算有伤害目的?

弹了颗鼻屎,算不算违反公序良俗?

在知乎发牢骚,算不算分裂国家?

知乎用户 青鸾峰小野猪 发表

个人看法。虽然法律有公然侮辱他人罪。但是你如果作为公务员。本身这个职业就容易处于各种矛盾和争端中。如果公然侮辱发生在所工作的事情矛盾激化中,是不应该使用这个罪名的。除非无故辱骂你家人及子女。或者动手打人。因为你从事公务员这个饭碗,就应该学会耐心处理争端和自行引导舆论,就所处理事情被辱骂那是很正常的,甚至可以说就是你职业的一部分。如果连这点辱骂都引导不了,说服不了,动辄滥用公权力去解决你个人脸面的事。那我可以认为,你这公务员基本工作资格考核,都是不及格的,因为你连基本解决群众工作的耐心和能力都没有,0 分。那你可能会说,我怎么那么倒霉当个公务员都得挨骂,抱歉,你的职业就是有这个代价的。

知乎用户 jackzhou 发表

警徽会这么不值钱么?!少来点这种新闻吧,要不我会觉得中国没有法律似的

知乎用户 黄有道有道 发表

一年前的提问,以后就不要邀请我了。最近有几个人,抵倒我邀请,想干嘛呢?!

要问我骂过市长之类的没有?!我肯定骂过。是否在第三方平台去骂,我倒没有。对于政府单位都有相应的官方平台。

但是有一些前提条件,比如你说 “草包”,总得有一个理由的吧。比如哪一个政策不好,哪一个政策不作为之类的。比如我在 2010 年的时候,我说某某派出所不作为,说他们吃干饭不干事,是因为我看到一群人正准备打群架,我报案后 30 分钟才到现场。比如我说某某区的负责人不作为,脑子没用是因为有一条路,在短短一年内居然重铺石板 3 次(前前后后 7 个月那条路都没有办法走人)。后来我又说市里面都是脑子有病,天桥平均一年换三次地毯,是不是这个城市钱多没有地方用了?!后来换成石地面砖。(当然我都提出了一定的建议,如果你认为不合理你也可以提出)

针对行政单位,口 high 的确应该被负一定的责任。我们再扩大一点儿,就如在疫情期间,那些传谣言的,比如我们说某某防疫员是一个不作为之类的。

对于行政单位,与我们普通人是不同的。行政单位的人是法律允许的,他们才能做。而我们普通大众是除了法律不允许的,都可以做。这个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普通人当然有监督行政单位的人的权利,但是我们也需要有相应的义务。而在知乎回复的风格把公民义务给放弃了,所以这个话题,我看到几个人邀请,都没有回复。

最后关于毕节这次事件,很明显的违法行为。因为 “违法传唤、违法使用手铐”,行政单位是法律没有允许的。

知乎用户 無情的風 发表

如果书记确实是个草包,那么这女子是实话实说,说真话不算骂人啊。

如果书记不是草包,那么骂的不是书记,骂的是草包书记,这也没有问题。

但事实上,就这破事弄得人尽皆知,被人评头论足。我们不得不承认,一般的草包做不到这点。

既然论证结果确实是草包。

那么说真话不算诋毁污蔑。。。。。。。

知乎用户 老鬼 发表

草包这种骂法还挺古老的,其实是一种很温和的骂法.

并且它不是单纯的人身攻击,它里面还包含了一点点事实判断.

一个不干事的人不就是草包嘛,其实要我觉得,骂他饭桶更合适,不干事, 还拿钱.

知乎用户 因为鞋带松了 发表

现在我们知道三天太轻了,怎么也得十五天吧

知乎用户 tiger19981019 发表

罪名是不是泄露国家机密?

知乎用户 夕阳染红的坡道 发表

正道的光。

集美们,打拳真的有用。

知乎用户 又胖了 4 斤 发表

如果骂人会被跨市带走,

可能我们都得好好审视一下自己过去的一些言论。

<—->

当地执剑人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知乎用户 骑蚩尤的熊猫 发表

今年书记官威都挺大。

闯宫叫人不登记,食堂冲突打耳光,报警抓人搞拘留!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宋小非 发表

业委可能会确实有权,但要看章程如何规定。草包也确实是公然侮辱,但未必要拘留,警告,罚款也可以啊,处罚决定过了吧。刘女士还是得想办法凑其他业主去起诉啊。这是自治,自由的代价,就好比碰到借钱不还的,得去民事诉讼

知乎用户 李新名 发表

一位年轻人在工作时抱怨道:“这种政府真差劲。” 结果被一位秘密警察听到而遭逮捕。

年轻人辩解说:“我根本没讲是哪个政府,你怎么可以随便逮捕我呢?”

“你少骗人”,秘密警察咆哮道,“我在这里工作二十多年了,哪一个政府差劲我不会知道吗?”

——来自前苏联

知乎用户 张根硕古巨基颜良 发表

公安界的同行表示,若不是长官意志,没空理这样的事,就算要理,也完全达不到治安拘留的程度,基本调解了事。并且,这样的长官意志为大多数同行所厌恶,做多了,早晚也出事。

最新消息,毕节市公安局已经撤销处罚,并且就本案中是否存在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展开调查。

贵州女子辱骂社区书记被拘 警方:撤销处罚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o0oJ9T 发表

坚决拥护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

知乎用户 贤平 发表

说一个答案里比较少提出的点,它不是不懂这有多离谱,只是肆无忌惮,

真是太气人了,这事仅仅撤销和撤职就行了吗,明明是滥用职权,践踏法律法规,相关人员应该有刑罚,已经做过多少起了统统翻出来,一起一起地判刑,比如这个三年,那个一年半啥的,全部清算,这样才能逐渐杜绝此类问题

知乎用户 慕觉 发表

严格立法说到底是过严立法,为了保证普遍违法,目标是选择执法。

即立法之初就从原则上保留了 “人治空间”,法律是为了减少人治成本才出现的,并不是为了取代人治。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I79T1Z 发表

泄露组织机密

处罚相当合理……

知乎用户 大王猫​​ 发表

告诉你们一个法律小知识,但是很重要偶

你在酒吧公然说:bush is foolish. 这是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但如果同样环境下你说: Burn bush. 这是涉恐言行,警方与安全机构把你抓起来可以不告知家属,没有超期羁押这说。

你服不服?

知乎用户 Eric Qiang 发表

草包.

知乎用户 邓加宇宙​ 发表

是真的 不能匿名

还需要审核

知乎用户 绅士菌 发表

戴手铐真的只是戴手铐那么简单吗?它的深层含义是暴力执法,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行为。管中窥豹,略见一斑。

知乎用户 一炮入魂孙尚香 发表

我第一反应就是:在现在这种风口浪尖的时刻,居然还有人脑抽玩这手?自己这条线工作的人日常啥情况心里没点数?

知乎用户 东风十三幺 发表

想想这自由的味道,真好。

知乎用户 心理咨询师​ 发表

这删帖速度杠杠的!

知乎用户 松涛听风 发表

我来答一波行政复议的问题。

像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今天早上看到新闻,对她作出的拘留处罚被撤销了,所以,现在行政纠错机制很完善,不用质疑,如果遇到执法不公,执法错误的情况大胆的申请,会有一个上级机关主持正义的!

这里说一下行政复议的纠错率,其实我们不了解的复议制度每年都有很可观的纠错率,高达近 15%!

下面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复议纠错率

2018 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结案件 22.4 万件,包括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19.7 万件。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中,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的约 3 万件,纠错率达 15.1%。3 月 26 日,国新办举行 2018 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披露了这一数据。
司法部官网 3 月 23 日发布《司法部 2019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披露,2019 年全年各级行政复议纠错率达 16.04%,其中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纠错率达 26%。

看到了吗?这还分省市,有的省市能达到近 30% 的纠错率。

而且还有一件事,如果你看多年前的复议纠错率就会发现,早先可能是多种原因导致的执法并不完善,所以越早的复议纠错率越高。

如遇到行政争议,就大胆的申请行政复议吧!

欢迎关注我,十年复议经验为你解答复议那点事。

知乎用户 小博律师 发表

伟大领袖说过:骂人也是一种提意见的方式嘛

知乎用户 暴躁的巨锤 发表

罪名是泄露机密!

知乎用户 鱼我所欲也 发表

我只想知道后续怎样。涉事事民警处罚居然只停职,这哪是处理,明明是保护。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054c5u 发表

携天子剑而斩庶民

知乎用户 叫什么好呢 发表

好家伙,微博女权辱骂钟南山院士的时候都不见得有所动作,到这里都跨市执法了,这波属实 NB

知乎用户 人畜无害的哑巴 发表

任女士对小区业委会工作存在质疑,多次向社区书记反映,但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于是把两个人的聊天截图转发至几个微信群里,后附上一句 “看这个草包支书怎么说”。

警方认为,这句话属于典型的侮辱他人,而且转发了好几个群,人数都比较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因此,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任女士进行处理。

后续一系列事情,都是围绕着 “草包” 到底是不是骂人的话展开来的。“草包”这个词,大概意思是没有本事,啥也不懂。虽然听起来确实不怎么顺耳,但说这个词有侮辱的意思,我觉得有点儿牵强。

社区书记属于基层工作人员,直接之间面对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也是他的一项重要工作,出现不同的声音,在所难免。如果工作确实有不到位之处,群众站出来提出批评,也是情有可原的。

仅是一句 “草包”,就大发雷霆,非要争个是非对错,你死我活,不如干脆别做这个基层书记了。

这里面还涉及到公安执法的问题,既然他们认定了任女士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要对她进行处理,作为任女士来说,对也好、错也罢,都应当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工作。

在接受处罚后,如果对执法行为或者执法依据存在异议,均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最终认定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违法,不仅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还能主张国家赔偿。但无论如何,当时反抗都是不明智的。

你认为 “草包” 是侮辱他人的话吗?

知乎用户 舍支说法 发表

知乎用户 17 号 发表

看来报纸要多一篇声明叫:

毕节该刘姓支书不是草包支书。

知乎用户 王晓彤 发表

我怕我一回答了就跨省了。

知乎用户 萝卜 发表

这个毕节市奇葩新闻很多的,各位有心人搜搜这个市上过新闻的事件就知道了。也不知道啥原因,最近迷上了古生物进化知识,难道是环境导致的基因突变?哈哈,开个玩笑,这类热点新闻我是不敢评论的,留给各位大神吧。

知乎用户 莫莫的鸡鸡 发表

我这条随时可能被删,被禁言。

这东西就那么回事,不存在应该如何。

领导说你错了你就是错了,想扣你钱就扣你钱。

同样,想抓你就能抓你,说你有罪你就有罪,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鸿茅药酒跨省抓捕的事你们都忘了?

知乎用户 鱼香肉丝 发表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

好大的官威啊。

基层里面出奇葩,前面有大连的卢书记 ····· 这贵阳市又出一个 “社区支书”。

一句草包就换的三日拘留,手铐加身,按照这个标准,我看知乎的网友每天都能进去好几百人 ·····

这个社区支书实力展示了什么叫 “上纲上线”

透过这件事,看出有些基层有些工作人员满满的恶意 ······

记得东北沈阳说车牌污损,就是为了罚款。

看看这 “污损严重” 的车牌。

基层治理是个很复杂的事情,需要长久的努力,现在互联网环境就是有这么个好处,这种事多爆出来一些,让阳光晒进基层。

我们的时代发展,社会进步到现在,基层老百姓还容易被欺负,可想而知在过去几千年是个什么情况。

我记得我以前的一个经历,现在想起来我都感觉很好笑。

当时啊我们公司有个客户群,我还是群主,不过是以前群主离职后转让给我的,里面有好几个群管理。晚上啊我基本不怎么看群消息,设置了消息免打扰。

结果第二天一上班,九点上班,七八个大妈大爷在公司门口找我 ·····

然后我也一时半刻搞不清发生了什么情况,只知道肯定是昨晚上群里发生什么事。

我是赶紧翻看了,总结如下:

两波人吵了起来,吵架的原因特别无厘头 ······· 与公司没一毛钱关系。

关键是两拨人对骂了起来,越来越不堪入目,群管理试图平息气氛,但是毕竟都是客户 ····

但是两拨人骂的越来越凶,牵扯到了 ZF,国家 ·······

然后另外一波人说,群主,他们辱骂国家,辱骂党,你管不管 ······

这一切我没有看见。

现在他们跑到我办公室要求我报警 ···· 抓另外一波人

罪名是,他们反党反社会 ····

我拒绝了,试图平息他们的怒火,但是他们态度之坚决超出我想象,如果我不报警就是包庇罪 ······

结果他们报警了 ······ 让警察来抓 “现行反革命”,我这群主 ·············

没想到警察真的出警了 ··········· 其实,当时临近国庆,警察怕出聚众事件 ·····

然后上门看看,一看是一群老大爷大妈,警察松了一口气,了解完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后。

也试图缓和气氛,不过那个警察说话还是很有水平的,也挺搞笑的。

“大妈,其实我当上这片警才一年,当警察嘛,一只梦想有一天能办上大案要案,可是这现行反革命啊,这个案子太大了,我就是一个管治安的,这么大的案子,太吓人了 ····”

可是大妈大爷不算啊,非要上纲上线,说警察也包庇我,要向上级反应。

最后警察说,要不去派出所做个笔录吧 ····· 最后把大妈大爷带走了 ·····

谢谢警察蜀黍,不然我真的成现行反革命了 ·····

回头我查了一下这些客户的资料以及询问了对应的业务员。

嗯,这一群大爷大妈清一色的退休公职人员 ····

欢迎关注知乎十五万粉丝的第一流氓,职场专家 / 期货作手,原号:寰宇视野

欢迎关注公众号:交易哲学家

知乎用户 寰宇视野​ 发表

女子群内骂社区支书是(草包),被跨市铐走拘留 3 日,处罚…… 等等!快,准,狠,执行速度快如闪电?真是 “执法如山” 捍卫法律的尊严!为什么会这样快速出手跨市铐走!主要是女子群内骂支书 “草包” 这还得了?先抓起来!一一一一老百姓骂当官的下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最近西安手握 11 套房源的房多多大叔,与女大三学生房租纠纷骂到女大三学生喝毒而死,执法者都无动于衷?

这一边是平民骂官马上拘留罚款。还是跨市铐走跨市审讯!另一边是房多多骂到女大学生喝毒而死而什么事也没有!为什么?女大学生不是官,无权无钱无势底层次穷人!执法者先晾在一边看着!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对象不平等可以吗?

退一万步说:女大三学生是某高层次干部领导女儿,哼哼,房大叔有现在这么神气吗?早已进拘留所先说!

所以:房大叔早巳经看到中国的庄严尊重的法律。我在有权有钱有势的人面前低头哈腰自己是条狗!在底层百姓无权无钱势的穷人面前就是狼!做人做到这种程度和地步也是棋胜一筹……。

穷人辱骂当官一句就可以拘留罚款!当官有权势骂穷人祖宗十八代也不会犯罪,只会问责处理,移一下屁股而且!

知乎用户 刘云良 发表

首先,处罚显然是不合理的,异地传唤并不符合流程,派出所只对辖区内发生的案件有管辖权。

而从毕节市公安局的通报来看,该社区支书与七星关分局民警曾是夫妻关系,这似乎解释了为何是由洪山派出所异地传唤该女子,当然是否确实存在办关系案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等待纪委的调查结果。

辱骂他人可能会构成侮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即使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同样有可能构成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关于名誉权的规定: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名誉权的限制】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 影响他人名誉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捏造、歪曲事实;
(二) 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 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所以,莫要逞一时口舌之快,违法而不自知。

知乎用户 糖份不足待充值 发表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知乎用户 别古斋 发表

舆论是我等普通人仅有的斗争手段。

现在看来很可能是有用的。


这么个小事,就构成侮辱情节也真是呵呵了。所以选择性执法,实际上会偏向部分人群对吗?

换个角度,这权势可真大啊。谁惹了他,立马就手铐拷上抓起来关三天,还能找到法律依据,岂不妙哉。

法律不够,还有舆论引导做后盾。这事热度一上来,详细法律条文就到了。就想看看 “未通过业主大会直接私自让物业通过试用期” 算是什么行为,能不能像这次拘留一样“明察秋毫”。就怕直到所有人把这事都忘了,也不会有人去查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现象。

这个问题下的每一个回答都是在点燃舆论导火索,这是普通人仅有的斗争手段。只希望每一桩同类事件后的舆论发酵,都会让某些人收敛一点。

或者其实什么也改变不了,谁知道呢?

加个虚构创作保命,万一就顺着知乎来抓人了呢

知乎用户 AceSix 发表

新时代一大矛盾:

人们日益增长的主人公意识、中央一再强调的依法治国精神,与一小撮耍官威的基层草包的矛盾。

知乎用户 exiledkingcc 发表

任女士不慎落水,这时,刘支书和她的秘密警察经过

任女士大声呼救,刘支书无动于衷

任女士灵机一动,大喊 “草包支书”

刘支书立刻派她的秘密警察把任女士救起拷走拘留三天

知乎用户 qwer9876 发表

我就心疼基层民警。

年前全部基层公安忙的要死,还抽调人手去跨市,你说药酒我理解,一句草包也调人过去,我想办案民警都要吐了,上级叫我去,网民骂我,回来还加班,加完班被调查。

所以大家都说不要报基层公务员。

知乎用户 双塔尼亚 发表

逮捕理由是什么?

泄露国家机密吗?

知乎用户 Nemo China Gao 发表

滥用职权,拉去打靶,给国家和人民谢罪吧!

知乎用户 Melody Shelia​ 发表

草包治理当地,当地是否全是草包,需要全国人民继续鉴定。

不过经此一事,全国人民要抵制当地所有产业,不去当地投资和旅游。如果去了,轻则自己是草包,重则自己会被抓。

知乎用户 望月 发表

我要举报我的队友,他说我打游戏像菜狗

我也要举报我自己,说他杀的多是老阴逼

我要举报我的发小,他说我喝酒太慢老太太裹脚

我也要举报我自己,我说他沫子太多养他妈鲨鱼

不要忘了举报我的领导,他说我写报告慢逼当心被炒

抓了领导我带同事陪他,我们背后议论领导像个傻叉

知乎用户 黎明不是张国荣 发表

学废了学废了,下次有人微信喷我就报警,坐等喷子被拘留,爽到啊

知乎用户 和平伞​ 发表

水平不够,不是侮辱,是造谣就行了。

重点是水平不够,不要纠结到底是侮辱还是造谣。

是她先骂的人。

知乎用户 一步一缘法 发表

我说一句最真实的话

如果你质疑警方选择性执法你应该是呼吁警方更大范围更大面积惩戒骂人的人,而不是要求警方不得惩戒本次案件中的骂人的人。一边对自己被人骂警方不执法不满一边要求警方不要管,呵呵呵。

知乎用户 newbraveworld 发表

不合理。

那些学法的不用在这反复摆条文了,你们摆出来的条文对网络环境没有什么益处,反而助长了公器私用的气焰。

我说的是不合理。

如果你说必须惩戒,我无比支持:

请把网上那些开地图炮的、地域黑的、搞性别对立的、一言不合就人身攻击的通通处理了,而且支持异地处理。

搞选择性,就别讨论公平问题。

知乎用户 糖飘人间 发表

人家宁波工程学院不让被杀害的女生家长入校,给大众的说法就和放Р一样。

现在骂两句,就拘留,不也一样么

知乎用户 呼和巴特尔​ 发表

希望我打游戏的时候不要遇到他,要不然我估计要被执行死刑

知乎用户 www 发表

考公吧,这个社区书记大概率连个行政编都没有,就有如此能量。

知乎用户 土豆 发表

没抓之前,只有该女子认为你是草包,一报警倒好,全天下都知道你是草包了。

网上的喷子多的是,有种全抓起来,草包支书

知乎用户 村雨 发表

每每提到诈骗偷盗,一句警力不足统统打发了。

怎么骂个人,警力就足了呢?

骂得还不是啥人物,愣是被 jc 整个三顾茅庐,跨省执法。

牛啊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0SYyq1 发表

好好学习早日出国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有一百种方法刑事你,王丽书记,好大的官威啊!

几年前,曾经有个县委书记特别火,他的名字叫陈行甲,从2011年10月起担任中共湖北省巴东县委书记,在2015年他还获得了“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称号,然而在2016年,他却辞职了。 很多人喜欢陈行甲,除了他在工作上取得的一些成绩之外,还因为他 …

拒绝人脸识别后,“蹭”脸回家的男人

**文 ****| **周航 **编辑 ****| **王一然 37岁的陈东原本过着按部就班的生活:五年前结了婚,第二年买了房子,又过一年,生了孩子。陈东一家住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的星城国际东苑,这片算很不错的住宅,由十几栋超高层建筑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