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京一男子因地铁摸女生屁股被狂扇耳光?具体情况如何?遇到类似事情该如何妥善处理?

by , at 07 October 2025, tags : 猥亵 女生 男子 耳光 屁股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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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隔壁王律师​ 发表

我能说,我一当事人因为抓小三,扇第三者耳光,就是这一巴掌,导致对方耳膜穿孔,经公安委托鉴定,为轻伤二级。第三者这位女同志拒绝民事赔偿部分和解,拒绝谅解,我这当事人现在在看守所羁押,已经关了三个月了,罪名是故意伤害罪,正是因为谅解拿不到,取保不给搞。

看到有知友讨论该女子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问题。先抛观点,均不构成,妥妥的殴打伤害行为,轻者批评教育、行政拘留,重者可能要看守所过年了。

正当防卫应该是在 “不法侵害” 进行时,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防卫行为。防卫行为必须发生在不法侵害开始后到结束前的这段时间,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时实施的防卫行为,属于防卫不适时,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性质。同时,防卫行为不可超过必要限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则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我们假设该男性存在猥亵行为,当被发现被制止,已经没了继续违法的行为,此时狂扇耳光三分钟的行为不仅仅是防卫不适时,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了,而是明确的殴打伤害。同时也告知各位,维权要掌握方式方法,固定证据立即报警,送色狼进拘留所悔过椅不香吗?

知乎用户 江海 发表

警方已经证实,这男的确实摸了。

也可以像我这样处理。

暑假去图书馆,看书入迷忘了吃饭,等看完了整个人饿的都有些迷糊了。

然后想一想觉得在外面吃挺贵的,回家吃吧,于是坐着地铁回家。

上地铁,人不多,但是没有座位,尤其无力的那站着。

这个时候来了一个 20 左右岁的猥琐男在我后面。

当时的地铁就处于虽然没有座位,但是站着的地方还很富裕的情况。

我心里挺膈应陌生人离我比较近的,所以我我走了几步,换了个地方站着。

他就跟着我,跟到我之后之后伸手摸了一把我的腰。

我瞪了他他一眼,但是鉴于当时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血糖低的有点儿迷糊就没有搭理他,转身走开了。

他可能是觉得我好欺负,又跟我来了,这个时候碰巧下车,刚才我站着的那个位置前面座位的人起来下车了,别人坐上去了。

我瞬间就炸了。

我很累!我低血糖!我想坐着!

要不是因为你个猥琐男,老娘就有地方坐了!

你 xx 的!

我原地转身,盯着猥琐男,开骂。

你 xx 的,你 xx 的,怎么不回家摸你 x 去呢!

真的,我声嘶力竭,手舞足蹈,准备掐住他脖领子,打他。

他被吓懵了,转身就跑。

旁边的老大爷帮我把他抓住了,说:“我以为你们小情侣闹别扭呢!合着耍流氓啊!来,大家伙给他按住了!”

旁边人七手八脚把这个猥琐男按住了,我骂够了,开始眩晕。

别人把我扶到座位上,我气息奄奄的坐那了。

最后这个猥琐男交给了地铁安保人员处理,我没有跟上去,我交给了我男朋友处理。

我见到他就靠他身上了,他问我,怎么被人欺负成这样?

我摇摇头,告诉他,我饿。

我男朋友慌里慌张的带我去吃了自助。

最后钱还是没省下。

知乎用户 大海​​ 发表

公安官方调查结果已出。有监控什么都能看得见。

一码归一码。

抓坏人要讲证据。现在的地铁全程监控,看录像即可,这个男性到底有没有猥亵他人,很大概率是能够调查清楚的。

如果录像看不清,那就要找现场证人。如果只是女性单方面指责男性猥亵却没有任何证据,那肯定应该疑罪从无。

证据,证据,证据,一定要有。

否则公共交通工具里的男性就会人人自危,女性可以随意大叫猥亵,男性却要自证无罪无力反驳。

女性本身不是执法人员,根据打架还手就是互殴的常规操作,她妥妥地违法了。

如果那个男子确实猥亵她,为了制止而扇耳光可以理解为制止犯罪正当防卫,可对方一声不吭她连续打三分钟,这个怎么也算防卫过当。

如果男子无意触碰或者女子冤枉好人 ,他怎么不反击呢?

反击就是互殴 ,男性搞得清。

如果男子没有猥亵 ,挨打不反击等警察调查就是最符合标准流程的操作。男子可以验个伤,同时搞个精神损害赔偿,让那个女的承受一下法律的铁拳。如果男性忍不住反击了,男的打女的,你们看舆论会怎么样。

如果男子确实猥亵了,心虚挨打,也不能减轻女子滥用反击权利的问题,况且她没有行使暴力的权利,男的女的都应该被公安处理。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了。子弹已经落地 ,男子被罚,女子打人情有可原不处罚,尘埃落定。

ps. 哎,答案写得这么小心翼翼,居然还有人说我是南拳,骂我偏袒男性。没错,这类评论我一律不留。

知乎用户 末青 发表

这件事连警方都在核实,那作为网友其实是不知道真相究竟如何的。

鉴于此前出过无数次以女性身份赢得网友愤慨和同情但此后皆有反转的事件,在警方都在核实的情况下实在不敢做出什么表态和站队。

别怪网友为什么变得如此没有 “同情心”,要怪就怪太多罗生门事件,太多利用网友共鸣心理别有所图的人稀释了大家的共鸣心理。

现在,看到此类新闻,真的没法有太多情绪,倾向于谁,也没法看出真相究竟如何。

现在已知只能是女子打了一男子 3 分钟的样子,至于是否有摸屁股行为还是看进一步的核实。

如果男子猥亵在先,女子发现后愤怒下扇了对方耳光,具有防卫性质。

但是,如果对方没有继续进行猥亵行为,连续扇对方耳光可能就不属于自卫了,

继续打下去如果没事还好,如果有事,打重了,耳膜穿孔之类的,也有可能从自卫变成故意伤害的可能。

反而,在自己有理的情况下,也涉嫌违法了。

愤怒,扇耳光解气是非常理解的,但是如果后续自己明明是吃亏的一方,反而涉嫌违法,是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如果对方是流氓,干出下流的事情是谁遇到都可恶,打耳光确实是过瘾又解恨,

但我觉得更好的处理方式是打一耳光,引起周围人的注意,然后报警处理比较稳妥。

否则让猥亵方成为有理的一方,才是更气人。

交给警方处理还有个好处就是,是非更能分辨。更能核实出是否男子却有猥亵行为,还是其他什么事情,

更好的判别真相,更好的处理此事,将过错方受到相应惩罚。


最新通报出来了,男子确实猥亵。

还好,女子因为扇巴掌未造成严重后果,不予处罚,但是这种事情还是要注意方式方法,万一真扇出事呢。

其实这种事情交给警方处理是最好的办法。

我经常看一些官方视频号抖音 @苏州小警 也会直播一些违法小偷小摸之类的行为。其实这种事情不用真打那么多下,扇一巴掌引起周围人的注意比较好。这种人让他们社死也是种处理办法。

苏州小警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视频的方式让大家理解警察,感受到社会的正能量,减少了上当受骗的几率,以及面对坏人应该怎么做。它们有很多视频也是曝光生活中一些人的小偷小摸行为,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视频监控的方式把他们暴露出来。让更多的人看到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其实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惩罚形式。同时对看视频的人来说也是一种震慑作用,让他们不再敢去做这些违法犯罪的事情。

我前两天看苏州小警的一个视频,就是一个。小偷在超市里面晃悠,然后顺手将一些东西藏到自己的身上,然后没有付钱,偷偷的跑了。

被警察发现以后开始追捕。小偷开始恐慌并且横穿马路,最终警察还是将其抓获制服。

这是一段监控录像,拍到的视频被传到了官方的视频号上。

对这个人来说其实是一个社死的行为。让认识他的人看到以后对他有别样的看法,这其实也是对他的一种惩罚。

而让看到视频的人,不敢再去犯这样的事儿。

所以说对于他们这种猥亵呀小偷小摸的行为,其实最好的方法是保留好证据去报警,让警方去处理,并且在当时的情况下可以以引起旁边人注意的方式来曝光他,让对方社死,其实既能保护好自己,也能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知乎用户 Pony ma 发表

作为一个男性,我实在不能理解在地铁上摸女性屁股的行为。到底得到了什么?

还有一些偷拍行为,比如偷拍女生裙底,这有啥好看的?你想看我给你小网站,日本电影啥都有,为啥要去偷拍看,我真不能理解。。。

知乎用户 曹哲​ 发表

我觉得吧,这个臭流氓还是应该感到庆幸的,庆幸妹子旁边没有男性亲友。

不然可就不是挨一顿巴掌的问题了……

屎不给你打出来就算你吃得少。

有人说还手…… 你可以试试…… 反正几年前大连有个这么一事,一臭流氓在公交车上搞咸猪手,女方反抗后他还耍横,一个劲的骂受害者,叫嚣「你还敢报警?你把我手打坏了,赔钱!」此外还试图动手打受害者。

后果嘛…… 反正这小子是被乘客围着打了个爽,跪地上满脸血,拖把杆都给楔断了。

0

我看这个问题下很多叫嚣要「先把女的关进去」的…… 反正看这气焰跟这个鼻血男颇为相似啊。

做人做到跟臭流氓站在一起也是蛮失败的哈。

知乎用户 勃列日涅夫 发表

缅甸一女子疑因地铁摸男性私密部位被该男子狂扇耳光。据目击者称该男子扇了女子至少三分钟,事后该女子被地铁工作人员带走。

真的,没必要对女性行为进行分析,什么 “涉嫌违法”,哪怕涉嫌故意杀人,只要最终不会被处罚,涉嫌和触犯这种话说再多都没用。

拿碎玻璃瓶捅刺男学生脖子的那个女学生,不也是被家长领回家了吗?涉嫌故意伤害都没事,有法不依分析法律做什么?徒增无力感。

知乎用户 手撕狗肉 发表

不行,南方人还是太斯文。

我们这几十年前有个暴露狂,见女人就掀大衣。

直到被纺织厂厂花,一把揪住卵子扭送派出所,差点没给捏化了。

厂花成了榜样,每个家庭都教育女儿向其学习,直到今天,这个故事还在流传。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CbDcTJ 发表

兄弟们,我说真的,如果男方真的骚扰了女方,扇耳光没问题,别在这里纠结扇耳光的时间,对骚扰这种行为的惩罚要坚决。

如果骚扰不成立,被误会,那么也要对误会的惩罚同样坚决明确,不要再活稀泥。

还有就是当一个人在愤怒的时候如何保持理智,我只想说尽可能保持理智吧,假如他摸的是你的朋友,亲人,另一半。那就真的只能看你需要多久才能在愤怒中理智过来了。

知乎用户 宅夜千​ 发表

这,有些回答就很离谱。

都下手猥亵了,这就不是什么好人了,各位可以跟男性共情,但请别罪犯共情好不好?

另外,说扇耳光是私刑,说就算猥亵了,也不该动手……

这个要按法律法规说,确实不该扇。

但我们都是人啊,活生生的人啊,这点儿血性理解不了吗?

那个母亲被侮辱,怒杀三人的忘了吗?

该不该杀?

不该,肯定不该。

但那可是自己的母亲!当面受辱!

忍得了吗?

换成你我,指不定也都按捺不住。

你好好想想,你坐着车玩着手机,开开心心的,屁股上突然被一只巴掌缓缓地贴了上来……

它还不止贴上来,它还要顺时针轻轻柔柔地移动,还要在你丰满的臀部上小小揉那么一揉……

你他妈不反手打它一顿?

知乎用户 岳照眠 发表

核实完了,摸了就是摸了。

有人会质疑这个 “未造成严重后果”。

懂点法吧,打断两根肋骨算轻伤。她扇那男的 100 个嘴巴子也达不到轻伤。

我看高赞说: 打一下得了,打那么多下不行。

那我请问有一个流氓摸你母亲屁股,你也可以控制情绪只扇他一下吗?

我是不能的,我会骑着流氓身上揍。

不要过分要求受害者控制情绪,就好像罗老师讲: 一个女人被强奸,结果她把强奸犯推倒粪坑里朝他扔了三块砖溺死一样。

罗老师问: 这女的过分吗?不过分,不过小心,别溅到自己身上。

那么回到现在这个案子,在地铁上删咸猪手的女人过分吗?

不过分,下次拿鞋底抽。

知乎用户 Esper 发表

首先,按照惯例我也 “让子弹飞一会”。

好了,官方通报结果出来了,子弹落地了,那么依据警方通报可知:

性骚扰 成立✓ 打耳光 成立✓

连打耳光三分钟 待定,体力上来说不现实

打耳光致残疾或威胁生命 不成立 ×

得结论:

一、如何看待:

①对被骚扰方来说,遇到可以确定的被性骚扰情况可以在不伤害对方生命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反抗;

②对骚扰方来说,没做过的事就要大声喊冤要求公正,做了被抓就赶紧捂住脸。当然能做出来这种事应该也没有脸吧,建议这类变态尽早就医矫正心理问题

二、具体情况如何:

如官方通报显示,题目有图,不多赘述。

三、处理方案:

第一反应肯定是求助和报警,如果没人管或对方有逃跑动作再自行采取合理范围内的措施反击以维护自身权益,但要承担被骂 “小仙女” 和“金屁股”的风险,具体方案自行抉择。

知乎用户 九派新闻​ 发表

2022 年 1 月 4 日,江苏南京,网曝一男子地铁上摸女生屁股被狂扇耳光。男子疑因地铁摸女生屁股被狂扇耳光,据目击者介绍,男生全程低着头,护着脸,默不作声,“被打耳光三分钟肯定是有的”。到达下马坊站后,男子被地铁工作人员带走。对此,南京地铁客服表示,暂未收到相关回馈。南京地铁公安一工作人员则表示,正在核实此事。

知乎用户 那啥啥 发表

这件事情最匪夷所思的是,竟然有不少人能和猥亵犯共情。

啧啧

知乎用户 啸里藏刀 发表

真有意思,警方通告还没出来的时候,一堆人一边说让子弹飞一会儿,分析是真猥亵还是假猥亵。但一边说连打三分钟巴掌违法了,还举出什么把人打残被判刑的极端案例。

我倒想沿用他们这种严谨的精神问一句:三分钟的数据有没有实锤?视频只有 55 秒,哪来的三分钟,对猥亵存疑却对三分钟直接采信,屁股站哪边不用我说了吧?

视频 55 秒,我数了下女孩就打了 6 个耳光,最后保安上来把猥琐男带走,猥琐男就正常地走没有表现出不适,最后警方通报更没有说猥琐男有什么轻伤。

从视频女孩挥胳膊的幅度就能看出来,不是三分钟无间断地狂甩,也不是抡圆了胳膊奔着把人打残的大耳刮子,而是 “伤害性不高但侮辱性极大” 的教训。自己被性骚扰了,让对方感受一下屈辱的滋味不好吗?而且边打边训斥,不就是让他牢记教训以后再也不敢了吗?我的评价是干得漂亮。

明明视频就在题干里,分析猥琐男低着头怎样怎样的答主,却对女孩如此明显的肢体语言视而不见,故意带 “三分钟 + 狂甩” 的节奏。你就能感觉到这帮人不仅把女孩臆想成了世外高人,能连续狂甩一百下巴掌不带停的那种,而且还巴不得他们猥亵妇女的男同胞被打残,好让这女孩的举动彻底失去正义性,好让他们的屁股得以歪得更加毫无遮拦。

然而事实上猥琐男脸都没肿,最后通告也没达到轻伤。

现实中性骚扰女生,网上跟猥琐男共情,真不知道是反女权反魔怔了,还是他们本来就是这种人,正好打着反女权的幌子不装了呢?

知乎用户 EASA 发表

和这个新闻同时出来的,13 岁女子在电梯里被男子强吻,出电梯后她父亲冲进去暴打猥琐男。

我一看评论区,都是在叫好的

没有一个理中客站出来说这个父亲防卫过当,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这个父亲应该坐牢。

前段时间南京有杀人的,旁边也有见义勇为的人,也没有见你们说要坐牢。

只不过是女子反击猥琐男,就到你们嘴里变成 “怎么都不能打他”,你们成了一群看不见是非只看得见性别的辩论机器。

我相信,如果一个男的猥亵女子,被旁边的人看到了,旁边的人一定会帮助女子,无论男女。

甚至在很多日常生活中,我也受到过很多男性的帮助,我的父亲也在我小时候说如果收到侵犯收到欺负一定要打回去。

而在知乎,这个热搜下面,全是一群男性共情猥琐男,说怎么都不能打人,还说会打成耳膜穿孔,你但凡看了视频都知道那种力度绝对不可能耳膜穿孔。

不可否认,这位女性做得是有些不妥,但这是建立在这个男性没有任何反抗意识的前提下的,如果面对毫不停止还嚣张的猥琐男摸屁股,我建议直接打。

我小学的时候也被男同学摸过屁股,虽然对你们来说可能就只是摸一下,但是确实是在我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对男性的抗拒时期,但后来这件事情我们班主任知道了(他也是男的),他把我们俩叫到办公室,然后打了那个男孩好几巴掌,让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我道歉了。

你要说这个班主任错了吗?他作为老师他体罚学生当然错了,但是我真的非常感谢他,在我一度被男生群体指指点点地时候他站出来,告诉我不要觉得羞耻。

所以我觉得知乎下面的回答都很离谱,因为我接触到的男性不是这样的,他们都很正直勇敢,他们虽然偶尔会有大男子主义,但他们同样保护女性,在我们搬不动东西的时候帮我们搬东西,再遇到坏人的时候勇敢站出来。

但是知乎男性给我的感觉,就是一群整天盯着极端女性主义吵架的懦夫,整天为了彩礼吵架,为了对抗他们口中所谓的女权,甚至不惜抛弃三观,用一切能利用的法律和说法。

按他们的话术,他们现在变得这样坏都是因为极端女权,可极端女权又是怎么出现的呢?不还是因为两千年封建社会和延续至今的男权社会下女性意识觉醒的结果,他们这样做,常常让我觉得他们不是为了制止极端女权,只是借用极端女权的做法去打压任何女权和女性主义的觉醒。

正常男人才不会整天在知乎里面和猥琐男共情,他们都在努力生活努力养家。

而这些男的,不过是在生活压力下,脱离正常生活,沉醉网络骂战罢了。

我希望女性朋友不要因为这些男的对男性失去信心,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坏人一定存在,但心存赤子之心的人也一样存在,我们认识一个人认识一个群体,要用自己的眼睛耳朵和亲身经历去判断。

而那些用极端女权去概括整个女性群体的男性,你们活该被骂,这个世界上男权可以称之为男权,女权只能称之为平权就非常讽刺,不过是一群在两千年延续至今的男权社会下不愿意让出权利的病夫罢了。

至少正常男人都觉得反抗是对的

正常男人看见猥琐男:“能不能上去一起打”

不正常人男人:“打人的是男是女,是男的就叫见义勇为,是女的就叫防卫过当,建议把女的坐牢。”

我是不理解他们站在什么角度上骂我,可能这种人就是借着打女拳的 zz 正确来宣泄自己的情绪或者仇女倾向。

只是告诉大家,看见这种的时候不要生气,这种东西算人吗?

当然不算哦。

现在觉得逛知乎不仇男恨女和逛微博不恐男恐女对正常人来说确实压力很大。

毕竟谁能知道

出生就定下来的生理性别

竟然能成为一种错误的存在呢?

仅仅是因为几条极端的新闻,

几件不公的评论?

下面的评论不再一一回复了

我放假了,我要好好享受我的假期生活了

祝大家新年快乐

早日摆脱网络骂战。

(手动分隔线)

1.9

本来不想再管这件事,结果回答被举报

对了,回答被建议修改,被举报,评论被举报,删除

挺戏剧性的,躲在键盘后面只知道举报

评论区暂时关闭

有些人也真的挺搞笑的

真的有人天天看手机不务正业就想着打击另一个性别群体吗?

我现在知道了

真的有

不过,这群躲在键盘后面的看似力量很强大,但其实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

虽然你们骂我,但~我就不是女拳,诶~我不仅不是女拳我还和我爸爸、哥哥、弟弟、男朋友处得非常快乐。

气不气人,气不气人?

是不是觉得这和你想象的男女大战不一样?

那没办法,我们就是相亲相爱 (⑉°з°)-♡

你们就酸吧,诶~我就是不仇男,我就是不打性别战,我还不理你们这群躲在键盘后面举报的~~~

你不会真的以为别人的三观和你一样,看了几个新闻看了评论就能改变自己对一个群体的态度吧? 不会吧不会吧~

我突然觉得这些所谓 guo 男和豆瓣女微博女拳真的好配啊,他们生活在一起一定非常戏剧性!

看猴看够了

希望大家各自秉持初心

对于世界和平,国家稳定

只需要我们不迁怒一个群体就行了,别给国家添乱啦,你的玻璃心,和你看到的不公,时间和法律会给予正义,我们需要的是用正确的渠道诉诸诉求,改变现状,而不是用骂人来解决呢。

你看,男权社会的到来,是因为权利和社会分工的变迁,新中国的到来,是战争改革和思想的解放,没有谁是用骂人来解决的呢

撒花撒花

只要我们不仇女或仇男

这世界上就会气死一个 guo 男和女拳

懂?

过年去咯

(以下祝福,骂我的人不要看,和你们没关系,骂我的人我祝你孤独终老,或者变成同性恋,别去霍霍异性)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男子地铁摸女生屁股,被狂扇 3 分钟耳光不冤枉

2022 年 1 月 4 日,南京一男子在地铁上摸女生屁股被狂扇 3 分钟耳光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当时男生全程低着头、护着脸,默不作声。到达下马坊站后,男子被地铁工作人员带走。1 月 5 日晚,@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发出通报称,该男子因为猥亵他人被行拘。

在地铁上公然对女生 “咸猪手”,不仅挨了耳光,还被行拘,这样的结局让人极度舒适。在这一事件中,不管是女生的勇敢反抗,还是当地公安部门及时高效、不活稀泥的处罚,都得到了舆论的肯定和赞扬。

舆论情绪被点燃并不难理解。一方面,公共场合 “咸猪手” 是一个并不新鲜的社会痼疾,但是长期以来,作为受害者,真正敢于站出来反抗的女生并不多见。

就在去年 8 月,北京警方曾公布过一个民警在地铁上抓色狼的典型案例。从视频来看,这名男子故意挤靠坐在身边的女青年,并用手摸其胳膊、腿部,然而受害女子面对男子的不法侵害,不是大声怒斥,而只是紧紧贴在地铁护栏上、尽量躲避。如果没有民警录像、固定证据,几乎可以肯定这名男子会逃脱法律的制裁,而受害女子大概最终只能吃个哑巴亏、又羞又怒。

**“又羞又怕,不敢声张,只能尽量躲避”“不被逼急了不敢发声”,**这是一些受害女子的普遍心声,而即便报警,也因为害怕紧张没有固定证据,造成警方无法破案,这是现实中不少受害女子正在经历的噩梦。

这些受害女生无论是出于羞耻心、担心害怕,还是怕惹麻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人的不法行为。南京这位站出来对色狼甩耳光的女生,面对侵害体现出来的冷静勇敢,一改往日女生弱小无助、忍气吞声的形象,确实让人很提气。

另一方面,当地公安部门的处理结果也说明,受害女生勇敢反抗不法侵害,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实际上,对于女生甩耳光的行为,一些人也有不同的看法,认为打人总是不对的。

在这样的语境下,当地也并未回避女生甩耳光的行为,“殴打行为系由男子的违法行为引起,未造成严重后果” 这样的定性,不仅回应了舆论质疑,也是在用实际行动支持、鼓励女性勇敢反抗,揭露色狼的丑恶面目。

**“敢于制止对方,同时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依法维权、及时报警”,**这也符合不少地方一直以来所倡导和鼓励的法治精神。这些年来,包括北京、成都在内的不少城市都加大了对公共场合 “咸猪手” 不法现象的打击力度。尤其是每到夏季北京公交警方开展的 “猎狼” 行动,也是实实在在给女性撑了腰,提高了女性的安全指数。

而来自公权部门的行动,当然也离不开女性群体的支持。

以南京此次事件为例,正是因为这位女孩敢于站出来发声、反抗,才有利于警方固定证据。只有女性克服心理障碍,及时发现、取证、制止,需求帮助,才能铲除色狼、咸猪手存在的土壤。

从一些民警现身说法来看,除了个别咸猪手惯犯是因为心理疾病外,其他的咸猪手都具备一些共性 “工作中不太跟人打交道,性格上比较内向,不善言辞。朋友不多,没有女朋友”“抱着侥幸心态寻求刺激”。从视频来看,南京这个案例里的男子也符合这个特征。这也是个鲜活的例子,提醒我们,只要女性勇敢起来,等待这些猥琐色狼的终将是法律的公正裁决。

当然需要强调的是,我们也不鼓励以暴制暴,女性面对不法侵害,最重要的还是应该确保自己的安全,然后勇敢冷静地向警方寻求帮助。而无论是哪一种自救的手段,像南京这位女孩子一样 “不害怕”,都应是勇敢迈出的第一步。

搜狐《狐度》出品
作者:和光


为知友们补充更多信息:

南京地铁警方回应 “男子摸女子屁股被狂扇耳光”:正处理,将通报

1 月 5 日,有南京市民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4 日傍晚他乘坐地铁 2 号线时,看到一女子狂扇男子耳光长达 3 分钟,还称被对方摸了其屁股,后两人被地铁工作人员带走。南京地铁警方回复记者,已关注到此事,正在处理中。

南京市民张先生(化姓)告诉记者,1 月 4 日下午 6 点半左右,他从南京地铁 2 号线下马坊站上车,到车厢内时看到,一女子不住扇男子耳光,男子坐在座椅上,女子站在男子身前,男子用手护住脸部,女子反手再抽打,口中说着 “再摸一个我看看,再摸?”

张先生介绍,女子从下马坊站到孝陵卫站一直在扇男子耳光,两站之间大约 3 分钟路程,女子十分愤怒,男子全程未说一句话,当时也未敢有乘客上前劝阻,直到到达孝陵卫站,女子拉扯男子下车找到地铁工作人员。

视频在网络曝光后,不少人表示,如果男子真有骚扰行为,其行为着实可恨;也有网友表示,该女子行为是否过激了,可以将男子交给警方处理。

1 月 5 日,南京地铁官方回复记者,此事已交由南京地铁公安分局处理。南京地铁公安分局民警回复极目新闻记者,此事正在处理中,具体情况待警方通报。

来源:极目新闻

知乎用户 杭州刑事陈律师​​​ 发表

通报已经出来了,和我的判断是一致的,男子拘留,女子行为违法但不予处罚,这一结果合法合情合理。嘲讽我的可以洗洗睡了,有空多学点法律,大家晚安。

@末青 这位知友说得很到位,打耳光是门技术活,时机、部位和力度都要恰到好处,才能既解气又合法。在别人猥亵时打耳光没有造成重伤,这叫正当防卫;在别人猥亵时打耳光造成听力严重衰减甚至失聪的(一般女孩子打不到这个程度,力气小的可以忽略),涉嫌防卫过当;在别人停止猥亵后继续打耳光的,这叫殴打他人,涉嫌违法,打成严重鼓膜穿孔可能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这个视频里面,如果男子有猥亵违法行为,那么要予以行政拘留,但是女子连续殴打他人,实际上也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希望

@知乎小管家

能留意下刻意把这个问题向男女对立上面带节奏的回答。

知乎用户 我的奶茶要全糖​ 发表

什么傻宝,大冬天,这么空的地铁,去猥亵女生,被抓现行挨巴掌,还硬吃几分钟耳光

我作为一个普通人,完全无法理解这个傻宝的行为

说它怂吧,它敢这么少人的地方去猥亵,生怕别人逮不住它

说它勇吧,被抓现行之后挨揍就纯挨揍,愣是一个屁不敢放

太离谱了

我不能理解,且大受震撼

知乎用户 吴如翔​​ 发表

一位女士乘坐地铁的时候,被一位男士摸了屁股。女士大声斥责男士,并多次对男士进行掌嘴。如何评价这种行为?在我看来,从法律上看,并不能仅仅是从所谓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或者事后防卫的角度进行评价,也不能仅仅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某些条款进行评价。

或者说,其实没有必要从什么正当防卫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我想应该不会有太多人认为这位女士的掌嘴行为是一种 “防卫” 吧?我相信连这位女士本人也并不认为她在“防卫”。从视频来看,女士一边掌嘴,一边还在说:“很喜欢摸吗?”“再摸一个我看看”。这其实是一种惩罚,而不是防卫。女士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对性骚扰者进行惩罚。

那么,女士的惩罚权来源于哪里?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在我看来,女士并没有法律上的惩罚权。在现代法治的观念中,对违法者实施惩罚的权力已经被收归国家,只有国家强制力才能够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制裁。而且国家的惩罚权还受到严格的限制,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那么,既然女士没有法律上的惩罚权,她实施的掌嘴行为显然至少就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 “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的行为。

不过,女士的惩罚权虽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但其实拥有非常深厚的社会基础。这种运用自己的(或者说私人的)力量来惩罚不法者的情况,其实非常常见。在我小时候,我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中扒手非常常见。我就记得,我小时候走在闹市街头,手一定要插在裤兜里紧紧握住自己的财物,否则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被偷走。但是这些扒手一旦被当场发现,一定会被周围群众团团围住,被打得头破血流然后才被交给赶来的公安机关。高中的时候,我们学校篮球场就潜入一名校外窃贼,在试图偷盗打球学生的手机时被发现,就被我们学校的这些同学们狂殴。在送到学校保安室等待警察带走的时候,还有很多闻讯赶来的学生拳打脚踢,我也是亲眼所见。

这种用自己的力量惩罚不法者的行为,虽然在现行法律规范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学理论(例如法社会学)中是给它起了名字的,比如叫做 “私力救济” 或者叫做 “私人执法”“法律的私人执行”“私刑” 等等。我们所说的 “正当防卫”,其实就是一种被立法确认了的私力救济形态,被写入了现行法律规范之中。但除了正当防卫之外,私力救济的形态还有很多。有些也不像我所提到的把小偷打得头破血流那么暴力血腥,有些私力救济的方式还是比较温和的。比如为了讨债,天天到人家家里围追堵截,或者在人家家门口喷漆。又或者为了维权,把自己出了故障的汽车开到 4S 店门口拉横幅。又比如为了惩罚和警示,把监控拍到的小偷照片张贴在自家便利店门口。还比如将当场抓奸在床的出轨者和小三录下视频发朋友圈、发抖音等等。

事实上,这种行为是一种不可能完全消除的社会存在。甚至说,在道德上具有一定的正当性。比如前段时间,某明星的前妻通过微博公开揭露该明星私生活混乱等丑闻,其实也是一种通过自己的力量惩罚他人的行为。由于这位明星的前妻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大家也都拍手称快。似乎并没有人站出来指责她:“这是人家的个人隐私,你不能通过披露他人个人隐私的方式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你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的问题。”(如果说要完全按照法律途径去解决,那该明星的前妻应该在媒体上一声不吭,默默到法院打一场官司,还因为涉及个人隐私而可以不公开审理,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解决纠纷。)当然也有朋友会说,这个明星私生活混乱属于道德问题,明星的前妻在微博上发声是在用道德方式解决道德问题。

但其实,摸别人屁股的这个事情,也不仅仅是违反法律的问题,也是一件违背道德的事情。女士对摸屁股者进行掌嘴,虽然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具有一定的违法性,但是在道德上似乎是具有一定正当性的。也许有朋友会说:“他再缺德,你也不能打人。你应该用道德的手段制裁他。” 但是,如果跟自己摸别人屁股的事迹和自己的照片被公布在微博上相比,我相信那位男子更希望自己只是被女子打这几个耳光。至少如果我是那个男子,我就更希望如此。而且,如果那位女子只是打打耳光,男子就可以下车走人,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相信那位男子会更加高兴。不过这回这位男子运气不太好,他不仅遇到了一位大胆勇敢的女性,敢于直接制止并且当场惩罚他,还不依不挠要将其移送法办。

也正是因为这位女子的行为在道德上具有一定正当性,也确实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违法性。也就是说,女子的行为确实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 “殴打” 的行为,但是女子的行为与一般的 “殴打” 相比,又确实有点情有可原,确实社会危害性要小一些。南京警方对这位女子的行为确认了属于殴打他人的行为,但不予行政处罚。这种处理方式,我认为是恰当的。

法律中对于由他人过错引发的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确实有从轻处理的倾向。不只是现在这个例子,之前有大量的例子都是如此。还有很多是因为他人过错引起的故意杀人的案例。例如 2019 年 7 月 4 日安徽商报新闻《男子故意杀人获轻判 15 年 法院:死者破坏他人家庭有过错》。所以这种 “私人执法” 行为在法律上是得到一定容忍和原谅的,但是如果情节过于严重,显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然,“私人执法”确实会存在很多问题和风险。由于私人执法缺乏程序约束,也没有具体标准,私人执法是一种不确定的、任意的、很容易失控的权利救济手段。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让自己从正义的一方变成不正义的一方,从道德的一方变成不道德的一方,从维权者变成侵权者。就比如之前发生过的清华大学一名学姐 “诬陷” 学弟性骚扰的事件。如何去规范“私人执法”,仍然是法律和法学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至于提问中所说的 “遇到类似事情该如何妥善处理?” 我觉得南京警方的通报也提供了指引:“广大市民如遇到此类事件,要敢于制止对方,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依法维权、及时报警”。

知乎用户 喵呜 发表

更新——警方公告出来了,男的确系猥亵,某些人脸疼吗?

这年头打个流氓都成过激行为了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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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回答

这事儿,难道不应该是摸了被打活该,没摸女的被网暴活该,报警了该怎么判怎么判吗?

你要说等子弹飞一会儿,是正常的。

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说不管男的摸没摸,总之女的要进去,男的不反抗绝不是因为理亏而是因为有法律意识怕变成互殴的,我就有点看不懂了。

至于铁口直断男的没摸过,甚至直接吐槽女的长成这样狗都不摸的…… 我寻思着,谁也不是孤雄生殖来的,你妈、你妹妹、你女儿遭受到了这种伤害的时候,希望你也能说出同样的话。至于我为啥没提你老婆,不是我忘了,是我觉得这么可怜的女人,我实在是不忍心假设她遭遇这样的困境。

ps 这男的 被打了三分钟耳光 然后 没报警 这又是啥操作呢?

知乎用户 小王酱​ 发表

说说我的经历吧

我初中的时候和我妹坐公交车,当时人不多也不少,我们刚好站在两个门之间的地方。忽然我妹用手肘拐了我一下,冲我使眼色,向后瞪眼。我就看见一个穿风衣的猥琐男(真的很猥琐)在我妹腰和屁股之间轻轻摸索,他表面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手却不停。

当时我妹才上初一,只有 12 岁,她只有 1 米 4 左右,一看就是很小。

所以这个猥琐男恋 t

我当时就马上夹在他们中间,阻止他的行为。然后让我妹换到门口的位置,我们准备提前下车。但那个猥琐男还是想靠过来。因为小城市里大家多少都认识,人多嘴杂,人言可畏,我妹那么小,不能让这些污言秽语跟她一辈子。而且这种猥亵的事根本不可能有证据,你说他碰了什么时候碰的,碰了哪里,到时候还要去公安局,让我妹复述这个过程,她才上初中。

这种事情在公交车上如果我们大声疾呼,会有人来保护我们嘛,还是一堆类似于

“不就摸了两下嘛,有什么可以叽叽歪歪的”

“真矫情,坐车这么挤,难免身体接触。碰一下就以为被欺负了,那有本事别坐车”

然后一堆人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她,然后传到学校,传到小区,最后变成各种各样的版本。

但错的一定是我妹,小小年纪就如此风骚,甚至可能传出她出去卖。

这个社会对女性的不友好,在初中时我就明白了。

我当时想到的不是如何维护我妹的权益,我深知那种社会环境不允许我在车厢里大声斥责这个猥琐男,不能抗争。只能以吃了苍蝇的恶心劲儿,默默的和我妹在下一站下了车。

然后以后都不提这个事。

我当时很懦弱。

如今看到这个女孩子如此勇敢的回击过去,我给她点赞。(如果她没打错人)

女孩子们要勇敢,如果有那些不公平,恶意和歧视,要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很多人说大冬天的,穿那么厚有什么好摸的。

亲身经历,地铁八号线往人民广场方向。人挤人的程度是不用扶手的。然后几乎每天都会有个猥琐男在车厢里摸女生屁股。

为啥我会知道呢,因为我被摸过。我也奇怪有啥好摸的?车厢里此起彼伏的骂声,但到底是谁,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如果男生对你有不礼貌的行为,请勇敢的回击,保护自己不是说说而已。

知乎用户 西子湖畔​ 发表

这是一个告诉女孩子,被猥亵了要勇敢站出来反抗的故事…… 我只想说扇的好。其他的不管了。

知乎用户 济南大喷子​ 发表

额。。。。

这个问题的题目就起的太有带节奏内味儿了

目前视频里是只看到女生狂扇耳光,

男子的行为具体没看到,即使下定论也应该等到警方核实完了再说。

![](data:image/svg+xml;utf8,)

毕竟,现在开局一张图,一段视频,一段文字而让别人背锅或者社死的事还少吗???

大家应该还记得造谣杭州女子出轨快递员的事情,当时偷拍的视频、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多个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后,引发大量点击、阅读以及低俗评论,引起网络热议。被害人谷某因被诽谤导致无法正常履职被公司劝退,后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

这个事儿经过女子的据理力争,哪怕丢了工作,不要赔偿也要挽回名誉,后续是这样的:

检察机关起诉认定,被告人郎某、何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仅损害被害人的人格权,而且经网络得以广泛、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以公诉程序追究其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这个事情里涉事男子在地铁车厢内摸人家屁股的行为如果是真实的,实际上是民法意义上的性骚扰,对于被摸屁股的女子来说,其有权要求该男子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此外,女子不停地在地铁车厢内扇男子耳光,其行为不仅过激,而且也有可能会涉嫌违法。从网传视频来看,女子扇他人耳光的行为虽然是出于维护自己权益的正常举动,但是,如果涉事男子的猥亵行为已经结束,不法侵害并没有继续。

那么,作为被害人来说,在他人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是不能通过 “以暴制暴” 的方式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否则会涉嫌滥用私刑,损害他人人格尊严不说,还会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者侮辱他人人格尊严等违法行为而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不要被带了节奏,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真正的坏人。

当时看到有个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的博主,也是被带过节奏影响。但是人家一直用行动付出,践行了一个现代人追求竹漂的过程。

(截图图片源于抖音博主杨柳,大家可以去看下 ID:MiaoMiao19960806)她致力于传播非遗文化,志向竹漂走遍全国。

如有引用不当,侵权之处,自己删除。

正如她自己说的:
用国风原创的内容。引领非议文化。
实现自己的志向。计划把独竹漂进行申遗。为中国传统非遗文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以往一谈起中国文化的名人,人们便会立刻想到孔子、孟子,不错,他们在中国文明的创造中确实做出过杰出的贡献。但同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在中华文明的发展长河中,还有相当多的非常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
所谓的文化断流,并不是金字塔、故宫、长城是否还存在,而是指金字塔、故宫、长城的建筑技术还有没有。而我们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当中唯一一个文化没有断流的国家,两千年前的古诗我们还看得懂,一千年前木版年画的制作技术我们还在传承,两三百年前的京剧我们现在还在传唱,我们的文化没有断流。所以,保护文化遗产,实际上是关涉到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否断流的大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让中华文明永不断流。
这位博主可以说就是让非遗文化活起来的典范了。

用行动来维护自己,希望最后问题里这个事情也能在双方用行动维护自己确认证据后,让事情水落石出,不要被人带了节奏,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知乎用户 老年 DLCZMU​​ 发表

在一个夏天,我跟在深圳东门逛商场,那里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结果一名栗色头发、梳着花辫、大眼睛、长睫毛的女孩用刀片把我屁股兜割了。

那女孩割包的手法很差,我连内裤都被割破了(屁股的皮肤没破,但是有划伤感)。

当时我的钱包掉在地上,我立即发现了,然后我生气的抓住她的小手,把刀片抢过来扔到地上。(看到有评论说我抢刀,我可不冒风险,那不是刀,只是一个单面刀片),没任何杀伤力的(如下图)

然后她用水汪汪的大眼睛恶狠狠的盯着我。

那女孩说话口音很重,一听就证明是。。。

最后的结果也就是教育一下,啥事没有。

如果后面我要敢扇她的耳光,被拘留的就是我。

有评论在猜对方的身份,我不方便多说,看起来大家都很聪明,但是大家没留意到年龄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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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严肃点的内容:

正当防卫应该是在 “不法侵害” 进行时,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防卫行为。防卫行为必须发生在不法侵害开始后到结束前的这段时间,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时实施的防卫行为,属于防卫不适时,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性质。

两高一部印发《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刑事司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把握立法精神,严格公正办案。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要切实防止 “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 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的法治精神。

  2. 立足具体案情,依法准确认定。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3. 坚持法理情统一,维护公平正义。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否防卫过当以及对防卫过当裁量刑罚时,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确保案件处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 准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对于以防卫为名行不法侵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避免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

  二、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

  5. 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对于正在进行的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实行防卫。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正在实施的针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应当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以实行防卫。

  6. 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对于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对于防卫人因为恐慌、紧张等心理,对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产生错误认识的,应当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7. 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对于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既可以针对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也可以针对在现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明知侵害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应当尽量使用其他方式避免或者制止侵害;没有其他方式可以避免、制止不法侵害,或者不法侵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可以进行反击。

  8. 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意图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于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9. 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不能仅因行为人事先进行防卫准备,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

10. 防止将滥用防卫权的行为认定为防卫行为。对于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在可以辨识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进行制止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不法侵害系因行为人的重大过错引发,行为人在可以使用其他手段避免侵害的情况下,仍故意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还击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三、防卫过当的具体适用

11. 准确把握防卫过当的认定条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12. 准确认定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是否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在判断不法侵害的危害程度时,不仅要考虑已经造成的损害,还要考虑造成进一步损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通过综合考量,对于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相差悬殊、明显过激的,应当认定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13. 准确认定 “造成重大损害”。“造成重大损害” 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防卫行为虽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14. 准确把握防卫过当的刑罚裁量。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要综合考虑案件情况,特别是不法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以及防卫人面对不法侵害的恐慌、紧张等心理,确保刑罚裁量适当、公正。对于因侵害人实施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严重违反伦理道德的不法侵害,或者多次、长期实施不法侵害所引发的防卫过当行为,在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以确保案件处理既经得起法律检验,又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四、特殊防卫的具体适用

15. 准确理解和把握 “行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 “行凶”:(1)使用致命性凶器,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2)未使用凶器或者未使用致命性凶器,但是根据不法侵害的人数、打击部位和力度等情况,确已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虽然尚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已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可以认定为 “行凶”。

16. 准确理解和把握 “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 “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在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存在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如以暴力手段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以绑架手段拐卖妇女、儿童的,可以实行特殊防卫。有关行为没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适用一般防卫的法律规定。

17. 准确理解和把握 “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 “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应当是与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行为相当,并具有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紧迫危险和现实可能的暴力犯罪。

18. 准确把握一般防卫与特殊防卫的关系。对于不符合特殊防卫起因条件的防卫行为,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如果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19. 做好侦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在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时,要依法及时、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为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奠定事实根基。取证工作要及时,对冲突现场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的,应当第一时间调取;对冲突过程的目击证人,要第一时间询问。取证工作要全面,对证明案件事实有价值的各类证据都应当依法及时收集,特别是涉及判断是否属于防卫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以及有关案件前因后果等的证据。

20. 依法公正处理案件。要全面审查事实证据,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辩解、辩护意见,并及时核查,以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要及时披露办案进展等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对于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作出不予立案、撤销案件、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决定或者被告人无罪的判决。对于防卫过当案件,应当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不法侵害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追诉。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的涉正当防卫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或者案情复杂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21. 强化释法析理工作。要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社会关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细致地阐明案件处理的依据和理由,强化法律文书的释法析理,有效回应当事人和社会关切,使办案成为全民普法的法治公开课,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尽最大可能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2. 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要认真贯彻 “谁执法、谁普法” 的普法责任制,做好以案说法工作,使正当防卫案件的处理成为全民普法和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要加大涉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发布力度,旗帜鲜明保护正当防卫者和见义勇为人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正气,同时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理性、和平解决琐事纠纷,消除社会戾气,增进社会和谐。”

划重点:

“对于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如果断章取义,则不容易理解什么叫现实的可能性。

知乎用户 Kristina 发表

热评大概率都是男性吧……

同样坐标南京女性,大学时期遇到过公交之狼,背对着我,把手弯成一个诡异的回首掏的姿势,紧贴我臀部触碰长达 20 分钟,后知后觉的我悄悄回头观察了一分钟才发现我可能遇到了传说中的猥亵。

当时太小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懵逼了,我很气又很怕,最后我还是怂了,悄悄地走到同学身边,没敢声张,最后不了了之了。这段经历恶心了我很久。

我承认看到新闻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女生真牛逼,做了我不敢做却想做的事情。

之后看到热评里大多数人在不了解事情的情况下,就异口同声的让该女生坐牢我又懵逼了。

我并不是想为该女主说话,我只是想说视频其实啥也判断不出来,短短一分钟,实际只有三十几秒在拍打人部分,但拍视频的人却声称打了有三分钟。是否应该以地铁监控调查时长为判断依据呢?

男子是否真的摸了女生更加难以取证。一般车厢里人不多的情况下,假设男子要进行猥亵,会是坐着挨着旁边的女生进行触碰,这个角度即便有监控也很难看清,也不会有目击证人,最后只会是一本糊涂账。

最后我希望大家在警察叔叔给出官方通报之前冷静一些不要妄下结论误伤无辜者,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走一个坏人。

………………………………………………………….

更新了

官方通报来了

知乎用户 脱了缰的翘臀 发表

我干过类似的事,十六七岁的时候在公交车上被一男的摸屁股,摸了三次,前两次我想着忍忍,就默默往后走,结果他一直跟着我。大概是看我不吭声以为我好欺负吧,第三下贼使劲,很疼!我直接恼了回过头一巴掌扇到他脸上,张口就骂,一边骂一边又扇了好多下,还用我的包砸他头,跳起来跺他的脚,他用手抱着头,我掐着他的脖子让他抬头,皮都给抠烂了。。那男的直接懵了逼了,一到站连滚带爬下车,我还冲他背影喊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哈哈哈爽。现在我有时候看类似新闻,女生公交或者地铁被猥亵,还哭,我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哭啥??抽丫的!就算你不敢打他,记住姐妹,这不是你的错!你也不会因为被咸猪手摸了几下,就脏了!别哭,打回去或者报警,别放过他!

知乎用户 SCV09 序​ 发表

女的诬告不会进去的前提下,这种视频完全没有可信度。

知乎用户 陆仁贾 发表

你知道吗,很有意思的一点,我在知乎谈复仇主义的时候有人评论说刷新三观,我不知道他 / 她的三观有没有被这条新闻所刷新。

我们先不论事实,假设这个男子就是摸了女性的屁股,所以被打,那么这里面的逻辑是什么呢?

复仇主义

A 错了,所以 B 有资格以 B 的方式来惩罚 A,作为对等报复

在这种逻辑里,公权力是被无视的,或者说被刻意忽视。

复仇逻辑在我们的生活里无处不在,在我们的逻辑里根深蒂固。

而舆论做的很有趣的一件事,哪就是强调复仇的合理性、正当性与适用性——这同样在消解公权力的存在。

或许我们现在作为看客,可以很淡定的讨论是非对错,但假设事到临头,你能不被复仇逻辑所限制吗?

说白了,假设你是一个男人,无论你是否有意,你在地铁上上碰到了某个女性的臀部,她要大嘴巴抽你,你还手吗?

我说一个暴论:无论你是否有意,请一定要还手。

说白了,她敢动手,你就大嘴巴抽她。

假设你犯罪了,她可以报警以寻求公权力的支持,可以寻求舆论的支持,这都不过分。

但如果她诉诸复仇主义,并身体力行的使用当面殴打这种类似私刑的手段进行报复,那么你需要对等报复回去。

不要尝试和一个自认为在报复的人讲道理,需要讲的是对等报复。

更现实的是,即使真的犯罪了,法律都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为什么所谓受害者就有了报复的权力?

如果我们认可被摸屁股可以诉诸暴力私刑,那么杀人犯被受害者亲属直接谋杀应该不属于犯罪。

最后,男子是否摸女性屁股还需要后续跟进,这个我支持依法处理,另外,女性当众殴打他人也需要依法处理。


更一波。

一到这类问题吧,就一帮人跟着夏姬八激动。

私信还有个喷我的,让我给举报加拉黑了。

这个问题下的讨论,让我深切的明白一件事:女性就是弱者,社会天然就该是性别不平等,所谓女权不过是一种意淫

在原回答里我就说过:

复仇主义:A 错了,所以 B 有资格以 B 的方式来惩罚 A,作为对等报复

这个说法是去性别化的。

当然,我这个说法有问题,因为公权力只会迟到而不会缺失。

就如问题里的例子:先是掌掴,然后是报警拘留,如果当事女性再来个小作文搞个社死——私刑 + 公刑 + 舆论处刑全来。

让我感兴趣的是,很多人认为理应如此。

女性的身体神圣化,本身就是贞操观的一部分,是对女性的束缚,而女性不想接受这种束缚,却又不断的享受这种束缚带来的收益。

有知友告诉我事件结果,我自己也看到的,很有趣,公共层面的歧视女性,又在公共层面的 “保护女性”——以单方面处理男性为代价。

所以我写回答的时候就提到了复仇主义,就提到了对等报复。

这个事件证明两件事:

  1. 假设认为自己错了可以认打认罚,那么最终的结果一定回非常严重。
  2. 如果没有复仇思维,没有报复的勇气,一定会被欺负死。

你看这件事里有人去说正当防卫,我建议这种法盲去仔细研究一下相关法条。

你看这件事里有人说女性如何?是摸回去?——看看这复仇思维。

我建议这种强复仇思维的人,假设被摸了屁股,千万不要抽对方,直接一刀捅死,多解气啊。

后期我们就能看见因为一点小矛盾然后抽刀互砍了。

复仇主义最大的问题就是它一定会导致仇恨的不断积累。

一系列事件 + 女拳 + 社会实际上的性别不平等(男女皆有)= 什么?

放心吧,一定是性别仇视。

现在每一个在公众舆论里不断挑唆的人,一定会被复仇的阴魂所萦绕。

现在知乎好多问题动辄就 “性别对立”,好家伙,低情商的说法不就是两派互骂么。

骂街没啥大不了,毕竟不是诸葛亮和王朗对喷,顶多就是鸡同鸭讲。

但现实里,各位,想清楚,遇到事怎么办,我建议还是直接粗暴一些。

我并不同情事件中的男性,所以我支持依法处理,我支持性别平等,所以我也支持对女性依法处理。

但双标的现实告诉我:很多事情法也具有双标性。

我是个对公权力很没有信任感的人,现实不断的出现奇葩事件让我确信我的想法是正确的。

所以这个问题的结论不变,我不会以任何形式猥亵女性,但当女性主观认为我猥亵了她,并对我实施攻击,我一定回对等反击。

最后,很多人跟我说女拳打醒了部分男性,这我是不信的。

男性其实已经被精神阉割很久了——从家庭父母教育要让着女性,从社会立法保障 “妇女权益”,从舆论女拳不断的言论攻击,男性还嘴就是性别对立,要是敢还手那必然是大逆不道。

各位,千万别相信这世道有平等,别人骂你,骂回去,别人打你,打回去。

去他么的让着,你让着,就欺负你。

知乎用户 茶人汴梁王​ 发表

摸屁股和扇耳光是两件事,得分开讨论。反正我不赞同扇耳光的行为,太过激了。

首先,如果当事男生确实摸女生屁股了,那就属于猥亵行为,按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看,一般是 5 天以上 10 天以下的行政拘留,这个事情没得跑。

再说女生,这个扇耳光行为最高 3 年。后果小一点,还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看: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200 以上 500 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5 日以下拘留,500 以下罚款。

但是后果大一点,比如造成轻伤了(扇耳光特别容易出现轻伤),那么女子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一般来说就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女性朋友也好,男性朋友也罢,在面对猥亵行为的时候,要量力而行。如果你觉得自己不在乎后果,那就想怎样就怎样。

所以,扇耳光这种行为,不赞同。

知乎用户 八云社 发表

小仙女名言:

再怎么也不能打人呀!

知乎用户 锦衣夜行指挥使 发表

还没有在此之前的视频和画面出现,单看这一段,男生坐着老老实实被女生打!

不管这个男生摸没摸,他的反应都值得学习。因为无论如何,男生反抗都对本人没好处。

假如真摸了而且被证实了,你反抗就是罪加一等,猥亵他人还寻衅滋事

假如没摸或者摸了但没有证据,那可以反过来控告女生造谣污蔑且寻衅滋事。

反正不管咋样,坐着别动就对了。

知乎用户 Xpecya 发表

这个事儿吧本来没啥意思,警方通报也坐实了猥亵行为确实存在,那这男的活该,女的不罚正常。

但是评论区就很有意思了。

分明能看到在警方通报出来以前,高赞以抨击女拳为主。评论前排大多也是反女权的。这在去年(2021 年)1 月份几乎是没法想象的。当时类似事情的高赞还是各路女孩子写小作文讲述自己悲情史,呼吁女孩子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之类的……

这说明啥呢?可以有两种解释:

  1. 知乎女性用户数量下降。这个 app 对女性吸引力降低。
  2. 男性发声欲望变得强烈,同时反女权正逐渐变成新的政治正确。

当然还可以两者兼而有之。可能需要借助其他社交软件(比如微博)来更好的确定哪一种原因是主导因素。但我不玩微博,也懒得为这么个问题下载一个。

我想强调的是:女拳和反女拳其实是一样的毒瘤。不要用这样的有色眼镜看待异性同胞。男女平等才是这个国家应有的政治正确。不管女权还是反女权都不应该有,应该有的是平权运动。男人有的女人也要有,女人有的男人也要有。这才是正常的。

具体针对这件事儿。男的猥亵对不对?当然不对。女的打人对不对?当然也不对,但如果确实被猥亵了的话也算情有可原,不处罚可以接受。当然,为了平等,下次如果有一个女的摸男人屁股,你也得允许男人扇她三分钟,不做处罚。

以及,由衷的希望,两边带节奏搞对立的,都能少一点

知乎用户 此人已弃疗 发表

大家的配评判标准很迷,前天南京那个去玄武湖 cosplay 的男的,大家都说不动手已经很文明了。这边一个男的摸女的屁股后又在 bb 什么 “防卫过当”。

另外,大家可能都是文明人,不知道连抽三分钟会让手变成什么样子。

知乎用户 大灰狼​ 发表

上一个被摸屁股的是清华美院的学姐

而摸她屁股的,是一只包


警方出通报了,那男的的确摸了

那我直言,这男的就是 **,打的好

知乎用户 刘小信 发表

都忘了罗翔老师心心念念的 “粪坑案” 了吗?

上个世纪 80 年代,妇女干部王某冬天的时候骑自行车回家,在半山腰遇到歹徒,歹徒想要强暴她,王某发现自己打不过,此处叫喊也没人听得见,于是假装同意,于是对歹徒说:“大哥,这个地方不够平坦,我们选一处平坦的地方行吗?”
这歹徒一听还挺开心的,王某将歹徒带到一处平坦的地方,然后王某对歹徒说:“大哥,脱衣服”。歹徒一听更开心了,于是赶忙脱衣服,他在脱衣服的时候眼睛被衣服捂住。王某赶紧顺势一推,将歹徒推进了粪坑。
歹徒拼命往外爬,王某跺了他手一脚,他掉了进去;第二次往外爬,又被跺一脚又掉进去了;第三次往外爬又被跺一脚,彻底掉进去了,最终淹死在了粪坑中。

如果按照部分答主的意见,歹徒在听到王某说 “大哥,脱衣服” 后,就已经停止犯罪的行为了,最多只有犯罪的动机。就算这时候歹徒还算有犯罪能力,在掉落粪坑后,也已经失去了。王某的三脚送歹徒归西,肯定是王某防卫过当,甚至涉嫌蓄意杀人了。

呸,就是因为有这种读书把脑子读傻了的人,才搞得现在法律讨论这么乌烟瘴气的。半桶水,叮当响,就这还有脸大放厥词?

歹徒如果真的从粪坑爬出来,你猜会不会威胁到王某的生命安全?王某在那种很可怕的情况下,有没有理性思考的空间?歹徒要挟王某的时候,王某是不是有设身处地为歹徒着想的义务?

回到本问题,男子因地铁摸女生屁股,被女生狂扇耳光。正常讲道理,抓住后控制住歹徒移送执法机关才是。但是有没有考虑,女生有没有能力做到,通过武力控制男子,然后移送?一方面又认可女性在体力值上和男性有天然差距,一方面又要求女性在受到侵犯的时候做到尽善尽美?法律你家制定的?你家制定的,你妈妈同意吗?还是您失去了母亲?

女生要考虑掌掴男子的时候会不会伤害男子,男子就不考虑侵犯女子的时候,女子也会受到心灵伤害?哦,摸屁股而已啦,怎么会有掌掴伤害男子尊严,伤害男子身体重要呢?性侵犯只是说说而已,本来就不是大事。说这种话的人,干脆从事前途光明的白马会所职业,毕竟所谓心灵伤害都是不存在的,DNA 里就刻着的交配本能,这种才是最最重要的!

摸了屁股,就回头要掌掴侵犯者,这比起 “粪坑案” 中歹徒只是说要强奸王某,王某就把歹徒推入粪坑,还要连踩三脚,致歹徒死地,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呸!天天就想着从受害者身上找道德缺陷,却从没想过施暴者已经违法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连底线都守不住的人,遑论道德?如果男子没有认栽,出手反抗打伤了女子,是不是就是女子先挑事,没有活该被摸屁股,然后把女子送进拘留所?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不知廉耻的人?

呸!

补张图吧:

知乎用户 没有汤姆的杰瑞 发表

更新又一例,性别一换:

前方高能案件预警!85 后女子骚扰男子,男子不堪其扰选择报警 - 大橙子观影的视频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zvideo/146330912923797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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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刚才另外一个男打女问题里的,性别一换。

原回答:

如果有人说,这个男的不应该被拘留,那他铁定是与猥亵犯共情。

而不是说质疑那个女的自卫是与猥亵犯共情。

这才是正常逻辑。

这时候有人要和你共情了,说,如果被猥亵的是你家女性呢?

是,在大冬天,穿着这么厚的棉袄,一个人居然也能摸我家女性屁股,我肯定会愤怒。我会把他的样子拍下来,发全网,这是正当手段,但我不敢打他,万一他往地上一趟装死呢?

现在和你共情了,如果被打 3 分钟耳光的,是你家女性,你能接受打人者算自卫吗?

你不会说 “可以报警呀,怎么样也不能打人啊” 吗?

女拳使用的手段,无非就是降维打击,先污蔑你是共情猥亵犯,这样你说的道理都不重要了。

然后单方面换位思考,如果受害人是你家亲人。

受害人是我家亲人,我如果忍不住,把对方杀了,请问能无罪吗?

所以这个反问本身不成立,因为受害人是带情绪的,受害人真去做什么,不代表法律就支持什么。

地铁保安没有执法权,为什么普通人有执法权,有情绪可以打 3 分钟,网友表示支持,所以法律就支持吗?

我们谈的是法律,她们谈的是情绪。

你们这么喜欢搬张三,不是,搬罗翔,那我也说个罗翔说过的例子。

假如一个死刑犯,他已经确定死刑了,然后在执行之前,你提前把他杀了,你算杀人吗?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有人共情死刑犯吧。

没错,罗翔说的是,算。

再说明白点,猥亵犯判死刑,我也支持。这是和猥亵犯共情吗?

问题是,我是个男的,我要是走在路上,被个男人打了一下,我可以还手打他 3 分钟吗?

所以被摸屁股>被打吗?

再换一下,我要是走在路上,被个女人打了一下,我可以还手打他 3 分钟吗?

法治社会,如果她有罪,请用法律制裁她,是吧???

所有质疑的人,没有人同情过猥亵犯,但女拳们就要把节奏往共情上带,这还不够明显吗?

再说那些理中客。

你们看看就知道了,各种魔幻事件他们有出来为理说话吗?有中立的说话吗?有客观的说话吗?

没有。

这时候跳出来了,说,为什么什么事都要扯上性别。

那这个问题应该是,一人摸另一人屁股被狂扇耳光啊。

为什么是一男子摸女生屁股被狂扇耳光啊?

理中客们,为什么要加性别啊???

知乎用户 景西州 发表

打色狼有什么好讨论的 抓住色狼一公交车的人打完扭送公安局也不是没有 别说色狼了 偷狗的打不打?拐卖妇女儿童的打不打?

一个人打色狼不行 一群人打色狼行

女人打色狼不行 男人打色狼行

真是雅典式民主了

知乎用户 香辛格​ 发表

支持,看一堆吐槽,棉衣厚能吃什么亏,这么厚的衣服都感觉到了,说明这男的动静很多,估计都猥亵了好一会儿,敢摸这么久,胆子大也不是第一回了,背后不定还有多少个姑娘被猥亵。姑娘姑娘打人,一堆写了 20 多下,后续警局有评估,未产生多大伤害,估计一没有打 20 多下,二姑娘手轻,巴掌力道还是比不上男人的。

不提倡暴力,文明社会,但是这姑娘不怎么强势,猥亵的又是个强势的男人,周围又没个人帮该怎么办呢?以后坐地铁都有心理障碍。

不是支持暴力,而是支持女性勇敢的反抗的勇气,我对女性有很大的同情,毕竟家里小妹妹长的白幼瘦,人又腼腆,遇见这样的事,估计就是啥不敢讲。她真打人巴掌,我愿意出这个医药费,但是一般她打我几下,也没多少→_→感觉,平时瓶盖都拧不开的。

知乎用户 上海武汉离婚律师​ 发表

仅仅视频中称被打了三分钟肯定是有的,然后就是男子被扇耳光,没有看到该男子的行为,我记得类似事件上次发生还是在 “清华学姐”,在真相不明,学姐和网络对该学弟进行了网络暴力,之后的反转引起哗然,低级、丑陋更是在那场 “狂欢” 中暴露无遗。

这次同样是前因后果、真相不明,不如先让子弹飞一会。

假若该男子摸了女生屁股情况属实,该女子因愤怒扇男子耳光也是可以理解的,有人说女生的行为过激,过激该怎么定义呢?在当时,该是一个什么反应才是正常呢?恐怕不管是什么反应,总有人能见缝插针评析一番,口嗨一把吧。

面对此类事件时,女生应当及时寻求帮助,控制行为人,之后扭送派出所,经过查证属实后,行为人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知乎用户 狗头军师 发表

唉,人最怕就是双标。做个双标测试:

西安地铁,女的影响地铁运行。

南京地铁,男的疑似摸女的。

西安地铁,男保安劝说下车无效强拽女的出地铁,撕掉女方衣物。

南京地铁,女乘客怒骂不解恨,狂扇男的巴掌。

西安地铁评价,男保安没有执法权,坏人

南京地铁评价,女乘客扇的漂亮,好人

如果这个还不够贴切,那么把两件事的性别换一下,大家给出评价看看。

是不是应该是女保安坏人,男乘客好人。

知乎用户 陆木森森 发表

警方都通报了,猥亵属实了。都猥亵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摸人家做什么?是要追求刺激吗?那就贯彻到底咯。不就是赏几个耳光嘛,多刺激。

知乎用户 安定精神科卜大夫 发表

小仙女作文不信。

摸了也不能这么打,一码归一码,警察该拘留拘留,打人是私刑也是犯法。

评论区有说看警察没罚仙女,仙女没错。

国情在此,罚不罚仙女跟犯错没联系,仙女伤人还奖励 1500 呢,仙女偷东西只用教育不开除,这就涉及到执法公正性问题了,再往下就不能说多。

我再说一遍,犯法的该抓就抓,但是对方侵害已经停止,继续打人就是违法。

知乎用户 尤聿​​ 发表

从视频来看,地铁相对还是比较空旷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男子还实施了摸屁股这种猥亵行为,胆子不可谓不大,当然也不排除就有色胆包天的人就敢这么做

这事警方已经介入,相信会水落石出

我想提的是,不管什么原因,不要对他人进行扇耳光

因为扇耳光很容易造成鼓膜穿孔,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的属于轻伤二级,而轻伤二级就涉嫌故意伤害罪

5.3.4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而扇耳光通常也不能算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自然也无法使用正当防卫来免除处罚

建议可以看看下面这个被司法部公众号点赞的教科书式维权方式

【热点】“他在偷拍你裙底!” 这才是教科书式的见义勇为

很多人问我怎么看后来公安的通报,警方这么迅速查明真相做出处理肯定是点赞

还有一点啊,我在提醒君子不立危墙,你上来问我为什么不去质问危墙……

还有问墙是不是我造的

我突然觉得墙下也不是不能待,你看这次不就没倒嘛

知乎用户 D 柒行 发表

如果调查结果是女的误判,男的根本没摸,那男的能不能扇回去?

知乎用户 伟大的人民 发表

别人打我一耳光,我打他一耳光,这算互殴,都拘留。那别人摸一下我的屁股,我打他 30 耳光,这算什么?算正当防卫?如果算正当防卫,那为什么第一个算互殴?难道屁股比脸重要?所以,我认为摸别人屁股的应该拘留,打别人脸的也应该拘留。这才公平!

知乎用户 朱若愚​ 发表

我发现现在大家被网络上男女对立的氛围弄的戾气太大了,我认为此案站在司法角度来说并不算坏事。

首先该男子猥亵坐实,该女子为受害者毋庸置疑吧,矛盾在于该女子为阻止其违法行为产生的掌掴是否涉嫌殴打、故意伤害。

法律角度上,个人认为有殴打的嫌疑,但是警方公示因该男子违法行为而起不予追究,其实对于以后的法治有着一定进步。难道面对违法行为不能正当防卫了吗?难道受害人的防卫行为很容易就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了吗?执法机关应该是从良法善治的角度出发,更重视发挥法的道德标准。

所以此案例我认为站在司法角度来说并不算坏事,就是现在男女对立太厉害,如果此案是该男子猥亵一女子,旁边一大哥见义勇为掌掴该男子,我想那大家就都能接受此判罚了。

希望以后男女对调,还是如此判罚标准,那就是法治的进步。

问题来了,别人打我算不算违法行为,我还手算不算因为对方违法行为引起的,能不能不算互殴。

知乎用户 阿好​ 发表

好吧,这次算有 “真相”,勉强算 “皆大欢喜”。

但是,忍不住考虑一个可能性——

平行宇宙中,男子为老手,在摄像头拍不到的位置摸了,女生一动手,男子高声叫屈积极反抗并且回家网上发帖:“坐个地铁都能遇上腚姐,这世界简直不给男人活路,忍无可忍扇了那贱人俩耳光……”

舆论会咋样?

别急着扣男拳女拳的帽子,性骚扰这事儿啊,男女都郁闷、都受害。

唯一乐的,只有臭流氓。

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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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M3 小蘑菇 发表

无论男方是不是猥亵在先,这顿耳光都是白挨了

不知有没有检察官来这个问题下科普正当防卫

知乎用户 忘忧草​​ 发表

按照现有「正当防卫」的理论,分析事件过程应该是这样的:

1. 就男子摸屁股的行为,当男子的手离开女生屁股时,危害行为已经结束,此时女生的防卫时机不恰当。

2. 男子只是小摸了一下屁股,对女生身体上造成的损害微乎其乎,至于心理上的伤害则难以衡量。而女生直接上手扇了 3 分钟耳光(据新闻报道),且不知道这个女生是不是属于春野樱型(待考证),这明显属于「防卫过当」。

精彩,真精彩,但明显是学傻了。

在国内,如果报警,这个事情最可能的结果是:

1. 男子按照猥亵行为处以罚款 + 行政拘留,甚至在一些严格的地方可能被判刑。例如上海法院认为在地铁非常拥挤的情况下,女性被猥亵因客观情况无法反抗,故猥亵行为存在一定「强制属性」。

2. 女生无事,除非像刚才说的,这个女生是春野樱的类型,直接给这个男生扇成了轻伤。

这合理吗?

合理,又不合理。

不合理在于,此事按照法律逻辑,应该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女生擅自扇耳光应该向男生赔礼道歉。

合理在于,屁股都摸了,扇两个耳光怎么了?就算赔礼道歉,至少解气了。

所以这事的精髓就在于,必须拿捏好扇耳光的力度,扇轻了起不到效果,扇重了可能自己还得蹲两天,故以让色狼面红出汗为宜。

不靠力量大小,以时间长短取胜。

知乎用户 无月白熊​​ 发表

穿这么厚… 手感还不如伸自己衣服里捏自己胸呢。外加,带个口罩,也不知道好不好看,图啥呢。

个人感觉摸腚这件事存疑。

另外,打人是实锤了,要不关个 15 天?

知乎用户 锅男 发表

评论区有人提到了杨某狂扇猥亵犯是合理的,体现了法律不外乎人情,我们就应该提倡这种行为,难道说被猥亵的人就能合理合法地殴打他人,被殴打的人殴打他人却成了不合法的?

有意思的是,按理说,支持狂扇猥亵犯的人应该也支持狂殴暴力犯,因为同样是对不法行为作出的合理抗争,但目前看来好像并不是这样哦?

————————————————————

警方通报中提到 “但其殴打行为系由陈某某的违法行为引起的,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对其不予处罚”

那么问题就来了

类似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双方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呢?后动手的殴打行为为什么不是由对方的违法行为引起的呢?

知乎用户 林游優 发表

如果这位男子确实摸了女生的屁股,那么女生在防卫过程中及时制止对方并报警属于正常操作。

如果在男子停止动作后并持续打耳光三分钟及以上,就有点防卫过当,女生由受害人转变为施暴者。

另外从人性方面来说,大家都只看到一个女生狂扇男子的耳光,而男子始终没有还手,对 “弱者” 的同情心肯定会导致理性偏移,舆论的走向就会发生微妙的改变。

凡事得有个度吧,男子摸女生屁股明显违法,可打人耳光就不违法了吗?

这是在文明程度比较高的地方,如果换个环境,女生这种不依不饶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

知乎用户 不吃海鲜的喵​ 发表

男女互换一下,男性觉得自己在地铁上被女的摸了屁股,回头就是一拳,哪怕后来查监控发现她确实摸了

猜猜 14 天还是三年以下

盲猜该女士连 1 天都提不到

知乎用户 汪三水​ 发表

酒瓶框框爆头都是家长带回,扇你几个耳光还想判刑,唉,郭楠什么时候才能意识到 牛马是不具有自由,健康,生命权的

知乎用户 哲也 发表

先说感受: 打得好!

至于有没有猥亵,这个几乎不用怀疑,坐那挨 3 分钟打一声不吭,这是咸猪手的典型特征: 怂!

猥亵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目前就看到这一个暴打的,这是替其他忍气吞声的女人一起打了,打压了咸猪手的嚣张气焰,大快人心!

那些代入咸猪手,替他们说话的人,我就告诉你们一件事,数据表明几乎每个女性在成长过程中都遭遇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绝大部分都没有反抗。每个女性,自然也包括了你们的女性亲属。想清楚了再说,当然如果你就是惯犯,那我无话可说。

建议: 耳光还可以再响亮一些,听不清。

知乎用户 无知者 发表

经典小作文,懂得都懂

知乎用户 然然的震动麦克风 发表

除非是自己女朋友什么的,各种公共场合不要坐陌生女的旁边,包括站着。

舆论双标并不是说说而已,性别互换舆论爆炸也是真的。

说得简单点就是吵起架来拉偏架的(舆论)总会来绑架你,你都不占理,那你最好就避免吵起来。

知乎用户 灾厄 发表

杨某涉嫌殴打他人,但殴打行为由陈某违法行为引起,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对其不予处罚。

我很好奇这个依法不予处罚具体是哪个法。我查了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3 条关于殴打他人里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并且查到该条文释义中描述 殴打他人属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那么请问是哪一条法律写了若别人有违法行为,对其殴打只要不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不用处罚呢?

如果允许这样的话,以后大家只要抓到有违法行为的人就可以动用私刑了,只要把握好分寸就不会被处罚。

顺便一提,上次的西安地铁事件,当事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那群众是不是也可以对其进行扇耳光等殴打行为,只要不打伤就可以免于处罚?

最后再说两句立场省的有人来我这打拳。男的确实违法被抓是他活该,站在女方立场考虑我感情上能理解她的打人行为,但殴打违法行为证据确凿也不能说视而不见。警方考虑到女方是受害者予以宽大处理可以,但是公告中直接写未造成严重后果不予处罚这个弹性就太大了,好歹象征性的处罚个一两百,就算连钱都不愿意罚,写一下打人者已道歉并获得谅解也好一点

知乎用户 舍支说法 发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这一规定,猥亵他人,一旦查实,就应当处 5 日以上、10 日以下的拘留。

而如果有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进行猥亵的,还会构成强制猥亵罪,是一种犯罪行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当场被发现的,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扭送。

所以,在这个事件中,女子在发现男子实施猥亵后,当场将他抓住,并及时报警处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在抓住这名猥亵男子后,直接进行殴打,虽然过瘾,但却不值得鼓励。

第一,是因为女性与男性在体力上是有差距的,这种行为容易招致报复,万一遭遇暴力,就得不偿失了。

第二,男子虽然没有反抗,但在这个事件里,女子在男子停止侵害后,出于泄愤心理,对其进行殴打,无法构成正当防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也是可能要处罚的。即便认为情节较轻,也要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

那么,女性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

第一,要敢于发声,不能默不作声,以免对方做出更加猖狂的行为。

第二,要通过录像、录音等手段,及时固定证据,避免对方倒打一耙。

第三,要及时报警,同时向周围人员求助。

知乎用户 浮生追忆 发表

这事情其实就是郭楠一个两难的悲剧

从情感上

我认为应该要立刻回击

从现实中

我也不得不承认 以当今的利女执法环境

这位男性很有可能被诬告成功 然后拘留。 女的立刻无事发生。

知乎用户 莫道盈虚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有点晚,不过看完前方评论感觉蛮有意思的。

知乎上的男女对立是很严重的,前排几乎都是一窝蜂的力挺男方,但是我想说的是地铁中的咸猪手真的很多。

如果在百度或者其他搜索引擎上输入 “顶 族”,你们会发现大量的内容。以至于 2021 年下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有史以来第一次打击该类犯罪的专项行动。

2009 年,中央民族大学学生白睿写了一篇题为《空间、身体与被忽略的女性——1000 名女性的公交车性骚扰调查》的硕士论文。文中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对北京地区 1000 名女性的调查中,有 26.6% 的人遇到过公交车性骚扰,在公共场合遭遇性骚扰的比例则是 39.1%。遇到性骚扰的女性多数反应是 “瞪他”(28.9%)、“默默离开”(17%); 女性最不倾向“报警”,选择“报警” 的女性只占 2.1%。

看到这个数字你们是不是觉得挺可怕的?

我想说的是任何事情我们都要不要被我们的情绪所引导,必须要透过表面现象看本质。

出了一个清华 “腚姐” 事件,那么所有敢于做出类似做法的女性就都是如 “腚姐” 一样了吗?那所有被打的男性又都是无辜的吗?

关于法理上,前面高赞有解答,如果男方真存在咸猪手行为大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高峰时段的地铁车厢里,肢体触碰很难被认定为猥亵,一些嫌疑人用车厢拥挤的说辞否认猥亵,因没有证据证实依然无法处理。但是如果有录像证实,或者经调查男方如果有多次该行为,再或者通过 QQ 群或者微信群有相关的内容传播(顶 族大部分人会进行图片交流传播),是会构成猥亵罪的,也就是说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关于女性的违法行为,有人直接上升到犯罪的角度,我认为是不合适的,如果真有 “咸猪手” 事件发生,女生的行为一般会认为是过度防卫,2020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如果男方构成了违法,女方的反击行为不构成重伤以上,是很难定罪量刑的。

另外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我个人反而比较倾向这个男性有可能存在该行为。顶族这个人群的普遍存在比较严重的心理疾病,关于这一块内容美国有专门的心理学研究,这类隐蔽性犯罪就像下水道里的蛆虫,一旦被曝光在阳光下,立刻会无地自容,主要表现为示弱,逃匿,甚至有可能自伤自残来达到逃避打击的效果,只有极少数人会强烈反抗。他们的表现很明显和正常人遇到袭击后反抗,质疑,怒斥不一样。

我们不能对法律条款去机械的理解,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文字,从立法的角度,法律首先考虑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考虑的是公序良俗,考虑的是保护弱者或弱势群体受到不对等的伤害。在公共场合对女生实施猥亵行为,被女生反击了,这个结果是我们要提倡的,纵使女生的反击有过度的问题,但是从立法的角度而言,没有比人的生命和尊严更值得保护的,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对人格尊严的保护,都是放在特别重要的角度。所以纵使女生的行为从客观上存在违法的行为,但只要没超过必要限度,执法机关是不会对她的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失去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最后我想说面对咸猪手,女性打出来实际上是一种文明的进步,只不过这种打要讲究方式方法和技巧。当女性敢于说不,敢于反击,那些伸出咸猪手的人的气焰才会消失,这是此消彼长的问题。

只不过这一巴掌一巴掌的打掉了很多人男尊女卑的幻想罢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SGdP0i 发表

最后更一次吧!这个事件是 1 月 4 日出现,这个问题是 1 月 5 日出现,当时问题是没有这个图片以及当时是有不确定性存在。你们集体告诉我们真相是 1 月 6 日。

其他怎么回答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的是如果仅仅是怀疑不应该动手动脚,除非你们认为去年给男司机抹脖子的小仙女是对的,仅仅怀疑司机要做坏事,给男司机脖子来一刀,还能得到 1500 的奖励!

我一直想表达的观点是不确定的事,不要伤害他人,有什么问题吗?

确定这男的的确有问题,请问我有说这男的干的对吗?没有吧!我回答里面也说了,这男的我鄙视他(仅仅鄙视就是我能做到的,我还能干什么)!

在真相没出现前,你们就急着动手动脚,急着站队,这是对的吗?万一发现有错了,你们会说对不起吗?霍尊,清华学弟,阿里高管,朱军,你们说过吗?你们把所有问题都推给那些诬陷犯,殊不知你们才是真正的凶手!

最后,这男的干了混蛋事,我鄙视他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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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蛮佩服评论区中的 nvquan,我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看到是疑因(这个题目改过了),我也不像你们整天有空关注这些。在警方没结果出来前,我个人很讨厌站队,小作文看多了!

结果出来了,这男的有问题!那就证明我之前说的都不对?我说过的一直是如果仅仅一个怀疑不应该动手动脚,这有错!你们整天急着站队,导致了阿里领导清华学弟霍尊朱军等人被冤枉,你们和三代路人差别何在!

最后说一句,哪怕女性真的遇到这种情况,等警方过来处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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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评论区的 nv quan 真有意思,我看到这个题目是疑因,仅仅只是当事人的怀疑,所以就可以动手!这叫对?先不说别的,清华学弟和被割喉的出租车司机不都是一个怀疑!结果呢?

这种事情出来后最应该的做法就是报警,而不是动手动脚甚至上传小作文让对方社死!更不是你们这些 nv quan 上纲上线说什么又是恐男的一天!

仅仅只是因为怀疑就可以动手动脚甚至给对方脖子来一刀发个小作文让对方社死,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人该有的思想!

这男的干了混蛋事,我们应该去鄙视他,但绝对不是你们这些 nv quan 说什么又是恐男一天,引起男女对立的借口!

这女的至少还得到公平的正义,很多男的被诬陷的受害者很多至今都还没得到公平的正义,也没见你们去替他们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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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子疑因地铁摸女生屁股被狂扇耳光,警方称正在核实,具体情况如何?遇到类似事情该如何妥善处理?(这个是之前的题目,有个疑字,希望给我发什么警方给的通告的人不要屁股绝对脑子,我当时说的观点没毛病!)

真棒,一个怀疑就可以动手动脚!

这不就和那个个被女性割喉的司机一个样吗?

因为怀疑司机饮料下药,所以给司机脖子来一刀,因此得奖 1500 元。

这种事情只会越来越多,如果我们中国男性还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情况下,不要认为自己贫穷丑陋愚蠢,清华学弟朱军王力宏霍尊北师范煽男的命运就不会降临到我们身上!

知乎用户 数羊睡午觉 发表

男子偷摸屁股,从情节上构不成刑法里的强制猥亵罪,刑事责任是没有的。
一般地铁上偷摸女生屁股,适用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往案例也基本都是行政拘留 5 天,对应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
因此,如果地铁上有被别人猥亵的情形发生,第一时间报警,而且地铁上的监控基本上是 360 度全方位覆盖的,取证也不会太难。
接着说说女生打三分钟耳光的行为。
公共场合打别人耳光,是否涉及刑事责任,要看被打的人的受伤程度。
如果把别人打到了轻伤以上,是构成刑事案件,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没有达到轻伤,那么同样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并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

客观上虽是这么说,但主观上我是支持女生的,难道就活该被摸了吗。女方做出过激行为是由猥亵男行为所引发的! 这个责任应有猥亵男来承担! 如果没有摸屁股这个因,不会有上面分析的那个果。作为受害者,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从道德上这男的更该打!

知乎用户 My DEARest 发表

警方的通报结果是:男方行政拘留;女方虽然涉嫌殴打,但事出有因且无恶劣后果,不予追究。

猥亵行为的处罚没什么好说的,但对于女方的处理结果很明显带着固有的偏向性,或者说优待。在以往的案例中,如果是一个男性这种殴打的话,即使事出有因也是会被拘留的。这也是打输住院,打赢坐牢的说法的来源。但现在来看,需要改改了。

我不认为这是好事,一方面是因为不公平的处罚,另一方面是这有可能使得以后的犯罪者手段更加残忍。

不过也有好的方面,之前的这种处理方式就饱受诟病,以至于大家不敢反击。既然在猥亵罪这里开了头,希望以后的其他案件能同等对待,特别是有男性参与的 “互殴” 案件。如果做不到那只能说是偏向性。

知乎用户 左华军律师​​ 发表

过程大快人心,结果却可能让大家接受不了。

如果这个色狼不谅解的话,这个女孩子大概率要被行政处罚。

这个事件的核心在于,这个色狼全程没有逃脱也没有反抗,也就是说这个女孩子完全不构成正当防卫。

在这种情况下,扇耳光三分钟,性质上其实是有些严重的。

面部软组织挫伤、鼻出血、牙齿松动两枚以上、口腔黏膜破损、听力减退、鼓膜穿孔。这些里面只要具有一项,就可以认定为轻微伤,那么对这个女孩进行行政拘留就没问题。

如果导致轻伤的话,就更麻烦了。

有人说打人不打脸,现在这个社会就更是了。

一旦有两颗牙齿脱落或者面部创口在 4.5 厘米以上,那就是轻伤啦。要坐牢的!

知乎用户 从容面对 发表

如果真的摸了,甩两耳光出气是正常情况。

然后报警,让警察处理。

但是这个扇人耳光三分钟……

可以说是过分了。

底下还有很多女人狂嗨叫好的。

那是没吃过亏。

泥人也有三分脾气……

这男的估计也不是什么正常人。

一般人做错了事,你惩罚一下,也就忍了。

但是这么不依不饶扇三分钟,

相信大多数人都忍不了

话说不定就突然爆发了

中国有句话叫 得饶人处且饶人

知乎用户 的的大将军 发表

我觉得挺奇怪的。

警方通报我也看了。

如果这事儿换一换。

有一个男的,无缘无故打了我。

我一脸懵逼后,随即对他进行了呵斥,并且狂扇他耳光。

这事儿想都不用想,就是互殴,各自关几天。

但上述行为中的 “打了我” 换成了“猥亵”,性质就变了????

警方竟然还振振有词说,因为是男子违法在先,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依法不予处罚??

这什么逻辑鬼才?

怎么打架的时候,没见警方这么明察秋毫?

知乎用户 不必等待炬火 发表

男子摸没摸不知道,女子打人肯定违法了,先关进去吧。

知乎用户 良民用户 发表

抛开事实不谈

就算这个男人没摸,难道他心里没有这个想法吗?

就算没有这个想法,他眼镜也看到女生屁股了吧

就算没有看到,他的脸总摸到人家女生的手了吧。

所以啊,我劝那些给这个男生洗地的郭楠们,耗子尾汁,好好反思。

知乎用户 棋牌室登子 发表

这女的有执法权?别人做错了就可以动用私刑?打死小偷

知乎用户 假面骑士胜利三号​​ 发表

那么多洗的现在脸疼不疼?就算没有警方通报,光看视频,被打三分钟,全程低着头不作声,这不是做贼心虚难道还能是别的?没干错事你被一个陌生人这么打你还不还手?要是一个女的莫名其妙一巴掌我转身就是一脚,再懦弱的人也不会莫名其妙的让人打三分钟,除非自己真的做错了事儿

打人的确犯法,不过法律是考虑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有些人贩子被群众抓住了进行殴打,警察到现场来躲在旁边抽烟看着打得差不多了才出去你见过没有?前些天广西百色把组织偷渡的几个鸭头挂着照片压到街上游街听说过没有?他们也已经停止犯罪了呀,殴打游街犯不犯法?但不得不说一句大快人心**,你自己都不要脸,你还指望别人给脸吗?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执行法律的人是有情的**

在公共场合猥亵女生,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道德都无法接受的,哦,可能阿三除外,不知道有些国男的道德水平是不是已经沦落到和阿三一样了,这都敢洗

这一段时间以来,某些社会渣子借着反女拳的名义大肆宣扬流氓行径的正当化,应当引起社会高度警惕,中华民族 5000 年文明,绝对不是教你们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


太多了,统一回复,首先,这篇回答是在警方已经查明事实真相之后才写的,属于从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看整个事件

其次,从视频就可以看出事发时地铁非常空旷,不存在拥挤现象,甚至座位都没坐满,而地铁上都是全程有监控录像的,而且就当时人流量来判断监控录像不会存在被其他人体遮挡的可能性,到底摸没摸屁股从监控录像上就可以看到,诬陷这种观点是很显然站不住脚的

以上

知乎用户 腾讯新闻 发表

南京市民张先生(化姓)告诉记者,1 月 4 日下午 6 点半左右,他从南京地铁 2 号线下马坊站上车,到车厢内时看到,一女子不住扇男子耳光,男子坐在座椅上,女子站在男子身前,男子用手护住脸部,女子反手再抽打,口中说着 “再摸一个我看看,再摸?”

张先生介绍,女子从下马坊站到孝陵卫站一直在扇男子耳光,两站之间大约 3 分钟路程,女子十分愤怒,男子全程未说一句话,当时也未敢有乘客上前劝阻,直到到达孝陵卫站,女子拉扯男子下车找到地铁工作人员。

视频在网络曝光后,不少人表示,如果男子真有骚扰行为,其行为着实可恨;也有网友表示,该女子行为是否过激了,可以将男子交给警方处理。

1 月 5 日,南京地铁官方回复记者,此事已交由南京地铁公安分局处理。

南京地铁公安分局民警回复记者,此事正在处理中,具体情况待警方通报。

南京地铁里女子狂扇男子耳光,长达 3 分钟!网传因性骚扰!当地警方回应

信息来源:九派观察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4nmAuP 发表

大冬天,穿这么厚摸屁股?

讲句难听点能摸出啥。

而且看车厢上这么空,真的好动手吗?

反正经过清华腚姐,还有华师,耳机姐,地铁姐和阿里姐那些事。

还是等警方的报告吧。

知乎用户 喵弥撒 发表

很明显这是地铁司机的错。

应该判一缓一。

他应该有预见性的知道女乘客在地铁里有可能会被猥亵。

他应该急刹车来阻止。

知乎用户 问君归期未有期 发表

刚刚时以为是人比较多比较挤的时候下手的,看了视频,座位都没坐满,一节车厢站着的就几个人,这他喵的确实不是演的?还是这男的石乐志?

我感觉是演的为了吸引眼球制造话题

知乎用户 明镜磨心 发表

我极为向往可控的生活,在交通方面地铁简直是最可控的了。故此我估算在途时间的话,用到地铁的时候是可以直接数有几站来算的。

因为南京地铁基本上,两站之间的路程,就是三分钟。

换句话这姐们一站路上没干别的。

知乎用户 土豆泥 发表

知乎:摸了你也不能打人啊,女拳巴拉巴拉省略一万字

现实:敢摸我妈我老婆我女儿屁股,劳资巴拉巴拉省略一万字。

知乎用户 Choco 发表

最后一段中的 “依法维权” 就挺可笑的,被人猥亵了,就用以暴制暴的方式处理,打了该男子三分钟?然后警方还不对这种人进行处罚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警方是鼓励大家用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方式,去以暴制暴呢?如果是的话,以后别人摸走我一台手机,我是不是就能直接把小偷 sha 了?这合理吗?这肯定不合理

如果警方不给出一个交代,麻烦警方就事论事,而不是看到受害者是女生,就允许她践踏法律,侵犯别人的权利,还不对她进行任何处罚

知乎用户 季俊峰​ 发表

打得好!

他猥亵,就该被抽。

不过,不抛开猥亵的事实,这样打人要不要接受处理?

抛开事实不谈,就算这男的猥亵有错,这女的这样打人难道就没有一点的错吗?

男人猥亵请扭送公安机关,保安都没有执法权,你凭什么打人三分钟的耳光?

你知不知道三分钟的耳光会对这个可怜的男人造成多大的心理伤害?

他猥亵只是一时的,但这三分钟的耳光对他的伤害却是一辈子的啊!


调侃归调侃。

放两三年前,这种一目了然的事情绝对不会有这样的争议,现在为什么变成这样了啊!

拳,打得太多,也会伤到自己的。

知乎用户 liar 厄齐尔​ 发表

还记得清华还是北大女子说食堂某男子摸屁股。

最后监控反转。但是网暴已经完成,伤害收不回来。

且等等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挨一个两个巴掌我很支持。

但是连续三分钟,就算是真摸了我也不支持的。

已经超出正当防卫了。打个一分钟其实都很漫长了,三分钟属实离谱了,单方面殴打。

这不是值不值得的问题,是可不可以的问题了。

知乎用户 大立波 发表

还有人记得女子用狗链拴男友脖子让其爬行的新闻吗?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其实是在大街上玩 s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549617063

我感觉。。。

知乎用户 130blair 发表

2020 年 8 月 13 日在杭州下沙这边地铁上面遇到的猥亵男 (图一正中那个),当时因为手上大包小包急着回家,没送他去警察局。全程一直贴着一个女生背后做前后动作 (图二),我看了几分钟,见那个女的一直躲,就走上去问那个女生这男的认不认识,她说不认识,于是我就发飙了。那个男的也是理亏,开始小声犟了句嘴,我说要不要去警察局,就没敢出声了。女孩子最后下车小声说了句谢谢,明显吓坏了。这里真心希望所有女生被毛手毛脚时候大声说出来,别给这种人任何机会。

后来回家想想其实应该报警的,如果这个男的当时有任何激怒我的行为,相信我早一老拳过去了 (本人好歹是跆拳道黑带四段,国外也打过不少比赛),哎,看来真是年纪大了脾气好了。这里给曝光一下,认识的人远离吧。

知乎用户 像条小蛇 发表

没错,就是打,打死拉到,性别就该对立,碰一下都不行的那种,碰就往死里打~~

所以,如果角色互换,男生被陌生女生碰了,男生也该往死里打女生,没毛病吧?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SdDlQ8 发表

看到有的知友说,实际上女生违法了,会受到处罚。

其实,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是明显倾向于保护女性的,因此在这个事件上,女生很可能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的。

讲个真实的案例,发生时间地点不便透露:

某中老年女性租客在租约到期后想延长房间的租期,但被男性房东拒绝(很可能想租给出价更高的其他租客),于是几次上门交涉要求其搬离房间。最后一次,因女性租客在家赤身裸体未锁门,恰被赶来的房东看到其身体,女租客旋即报警。房东被民警带离并被处行政拘留 5 天。

再假设另一个场景,某男性租客在租约到期后想延长房间的租期,但被女性房东拒绝(很可能想租给出价更高的其他租客),于是几次上门交涉要求其搬离房间。最后一次,因男性租客在家赤身裸体未锁门,恰被赶来的女房东看到其身体,女房东旋即报警。试问,谁会被处罚呢?男性租客还是女性房东呢?

回到本案,如果能够查清男子确属故意,他被扇巴掌也是活该,女生不会承担任何处罚;如不是,则又是一桩腚姐事件,除了舆论谴责外女性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的。

知乎用户 银多多 发表

不管摸没摸,乘客没有执法权

知乎用户 生如夏花​ 发表

官方结果出来了,前排那些几千高赞的回答打脸吗。

虽然你们可能身为男士无法共情,但是你们肯定有母亲吧,可能未来也有妻子女儿吧,如果她们遇到类似事情呢,遭遇到就是你们这种冷嘲热讽吗。

你要求她们被骚扰了怎么做才够完美呢,监控总不是同步就出现手上的,调监控总是需要时间的,所以这之前抓人都是清华学姐?被骚扰了必须心平气和,但凡情绪激动就是清华学姐?按你们的要求是,没有监控说人家骚扰就是诬陷,所以啥话不能说啥举动不能做,只能放走骚扰者,那事后查到监控还有用吗?

男人对女人体力悬殊那么大,一个女生和男人对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要冒着很大的风险的。如果不是基本确定被摸,她为什么要做这么有风险的事情。而且中国的社会环境,女性被摸了喊出来自己都三分尴尬。看着前排那些 “穿那么多有什么好摸的” 的冷言冷语,真的对现在社会环境绝

评论区笑死,男人可以 xsr,女的还不能还手了。第一次发现男性对打人如此深恶痛绝哦,外面打架闹事的不多是男性嘛,怎么不见你们自律哦。祝你家女性经常被摸,你们还能上去笑脸教育说亲不要这样哦~~ 话说通告写的明明白白,女的打人但事出有因又打的不重喽,没关系的不罚呢~~嫌丢脸是不是哦,嫌丢脸就不要摸人家屁股喽,干的出还怕丢脸吗

知乎用户 好好说话 发表

有人说,性别一换,结果就大不一样。

是的,不一样。

为什么?

你以为是男性受到了不平等对待吗?

不,是因为现实生活里,实施性侵(这里的性侵是指各种程度的侵犯性利益的行为)的男性要远远多于女性,女性受害者要远远多于男性。这一事实导致大多数人在潜意识里会认为,男性不可能是性利益的受害者,即使男性被性侵,也难以引起共鸣,更有一部分人,他们会认为男性反而因此受益了,这不仅是一些女性的观念,还是很大一部分男性的观念,因为在他们的社会潜意识里,男性是性的主导者,男性是性的追逐者,男性比女性更热衷各类性行为。就像提到强奸(这里说的不是强奸罪,而是强奸),大家第一反应大概率会认为是男性,提到出轨,是男性,提到嫖娼,是男性,提到流氓,是男性,提到色鬼,是男性,提到揩油,是男性,提到偷拍,是男性,提到尾随,是男性,总之,很多不当追逐性体验的行为,大多会被认为是男性的行为。而提到性工作者这种提供性服务的,大概率会被认为是女性(不是说没有女性实施这些行为,但从概率上讲,很显然,实施性侵的男性更多,自古以来就是,所以形成了这种社会意识)。

如果哪天,实施性侵的大多都是女性,受害者大多都是男性,并且这种现象持续的发生,造成一种社会意识,那么,男性作为受害者,就会引发共情。到那个时候,相同的事情,就会出现大不一样的看法。

很多东西,不是你看着好像男性受委屈了,男性就受到了不平等对待。

从这个层面上,我们可以说,除了被性侵的女性,一定数量的男性(被性侵的男性以及被诬告的男性),同样是那些实施性侵行为的男性(而不是女性)的间接受害者。

而诬告者伤害的不仅仅是无辜的男性,同样包括了女性。

具体到个案,如果是一个女流氓伸手摸男受害者的屁股,那男的扇女流氓耳光也可以。但扇耳光的力度必须适度,男性的力量和女性根本不是一回事,本案中,也可以看到,这个女生扇的力度也并不大,如果很大,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知乎用户 玲珑 发表

摸了活该挨打。

没摸的话,去敲她家门打回去,当着警察的面不好下手,等调解完了晚上去扇她一顿。

暴力是最基本的解决方式,做错事就要挨打,哪来那么多讲道理。

知乎用户 通俗解释​ 发表

1

女孩地铁被摸不是新闻,站出来 “反杀” 才是。

大多数讨论重点放在 “女子扇威胁者耳光是否违法,是否该受处罚” 上。但人们似乎忽略了一个问题:这件事之所以成为新闻,正因为是小概率事件。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公交地铁猥亵不是新闻,曝光出来才是,旁人没帮忙,当事人独自硬刚且完成 “反杀”,更是新闻中的新闻。

2

我问老婆,假如你遇到这种情况,会如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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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我对她的了解,就是嘴上逞能,真遇到,尤其遇到面相比较凶的,很可能都不敢斥责,默默离开。

十几年前就有学者做过调研,数据表明:26.8% 的女性遭遇过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性骚扰。

她们都是怎么应对的呢?

“瞪他” 是最常用的,其次是 “默默离开”。

有一项数据很有意思:

问从没遇到过骚扰的女性,很多都说要大声呵斥、用脚踢、瞪他和报警(13.1%),只有 6.4% 会默默离开。

再问真正经历过性骚扰的人,有多少次报警?只有 2.1%,有 17% 的选择默默离开。

想象中:老娘咽不下这口气,要朝着流氓裤裆狠狠踢一脚,厉声呵斥然后报警!

实际上:吓得都不敢动,大气不敢喘,默默离开,事后越想越生气,憋气郁闷。

依照调研数据,真正敢扇耳光的,是百里挑一。

像南京地铁这位狂扇三分钟的,单论勇气,那真算是万中无一的女中豪杰了。

3

如果单看这一个案子,会觉得对猥亵者的惩罚太重(确实扇得狠)。

但如果俯瞰全局,会发现对猥亵者的惩罚和威慑,不是太重,而是太轻。

大部分猥亵者被发现之后,拍拍屁股就跑了,被瞪一眼,骂几句,换个车厢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南京地铁这件事,人们都在讨论扇耳光违法没,却把猥亵者扔到一边。

猥亵者心想:唉?不应该我才是主角嘛?

这就好比,某个校园里霸凌盛行,被欺负的老实孩子不敢吱声,忽然有一天来了个头铁的,一刀反杀霸凌者。这时,人们就开始斥责这孩子下手太重,不管怎样,不能杀人啊。

确实,站在第三方理性的角度,无论如何都不能杀人犯罪,不能以暴治暴,但问题是,你只看到 “反杀”,却不知道那个被霸凌者经历过什么。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讨论反杀者是否过激,固然重要,但得靠法院和警方调查细节才能判定,对公众来说,更需要讨论的是:

1. 其他缩在角落里啜泣,不敢吭声的被霸凌者,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

2. 如何用机制来避免校园霸凌

这才能避免下一个悲剧。

与其问 “女子扇猥亵者耳光是否违法”,不如问:下一次遇到公交地铁猥亵,更合适且实际的做法是什么。

既然狂扇猥亵者耳光不对,那请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是平静地和猥亵者面对面,尴尬地等待 3 到 5 分钟车辆到站,还是应该拽住猥亵者,防止他逃走?是大喊大叫还是掏出手机默默拍照录像,如果对方不承认,我应如何取证?

……

……

……

这些都是问题 。

4

“男的色心会那么重吗?” 我老婆问。

她无法理解为什么地铁里人挤人,充满汗臭,人们还有那种心思,而且冬天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有什么好摸的?

我说:不能一概而论,男的和男的,那还是不一样的,大部分男的是色而不淫,能自我约束在道德之内,但有些人的恶趣味,哪怕是同为男性,也难以理解。

比如传说中的 “顶族”。

拥挤的公共场所,他们像幽灵,悄悄挪到目标身后,紧贴着,前后送胯。

顶族的 “顶” 字,分成 “内顶” 和“外顶”,区别在于,是否拉开裤拉链,露出生殖器,一阵抽搐,把 DNA 喷洒到目标身上。

“顶族” 喜欢聚在群里交流心得和顶人知识。

一个姑娘可能只是在街上走着,就成了一群人在暗地里讨论对象和下手目标。

他们会分享顶的知识,比如把女性分类:一碰就跑型、干顶不动型、主动配合型……

越是温顺、不易反抗的女性就越容易成为目标。

典型的欺软怕硬,先试探,你反应不大,他们就得寸进尺。

大多数时候,他们不用付出实质性代价,只是被骂一骂,所以即使失败,也只是再换个目标。有时成功,有时失败,这种随机性刺激就像抽奖一样,让他们上瘾,停不下来。

5

在日本,有一个词叫 “电车痴汉”,专门用来形容这类人。

为了迎合 “电车痴汉” 的幻想,日本的成人影片里有许多类似主题,比如下面这张图,是一个影片的宣传封面。别问我怎么知道的,问就是从书上学的。

还有公司专门开发出类似主题的游戏。

大致情节都差不多,就是在地铁公交车上,美女被玩家扮演的男子猥亵,从害怕躲闪,到慌张屈服,到被迫接受,再到主动迎合。

中国的性教育比较落后,所以很多人都靠岛国影片和游戏 “启蒙” 并自学成才。

大部分人都知道黄片里是假的,可有些脑残就信以为真,以为现实世界的女生也都和影片里一样懦弱屈服,甚至会主动迎合。

还有许多人即便知道是假的,也多多少少受到影响,诱发出一些幻想,但绝大多数只停留在幻想,少数人则恶向胆边生,成了真正的 “电车痴汉”。

“顶族” 也会相互交流片子,把自己成功 “涂鸦” 的视频卖给新人。“涂鸦” 的意思就是在公共场所用 DNA 涂鸦。

于是形成一个循环:新人看了 “前辈” 的涂鸦视频,钩起欲望,自己也去尝试,成功拍下视频,又传播给更新的人。

曾经有一个 “顶友” 网名叫 “达叔”,四处分享战绩,“门徒” 甚众。

后来据说 “达叔” 被抓了。

可是没过多久,另一个 “达叔”以及更多 “达叔” 出现了。

“我们都是达叔,怎么抓得完?” 一位顶友说完,潜伏在群里的记者感觉毛骨悚然。

2017 年,媒体集中曝光过一些顶族群之后,各地警方都开始重点打击,抓了一些人,群也封了一波。

但是 “顶族” 依然存在。

一个群封了就转移到另一个 ,QQ 群封了(2017 年 QQ 批量封过这类群)就转移到新的聊天工具。

6

但是他们似乎很少出现这次南京地铁的情况:女生独自反杀,狂扇猥亵者三分钟耳光。

她的出现,对顶族就像一种警示和威慑:原来还有这么彪悍的姑娘。

就像一个复仇者的化身,告诉他们:顶来顶去顶得多了,总会顶到石头、顶到刺猬。

7

我告诉老婆,下次假如遇到猥亵,就拽着拼命大喊大叫就行了,总之引起大家注意。

别的城市我不清楚,但北京的地铁里有专门猎狼的便衣。

警察叔叔还会帮你请假,少上半天班。

全文完,若你有收获或启发,有空去关注我的公众号 “通俗解释一下”,再次谢谢你的阅读。

知乎用户 中二 发表

知乎用户 缘浅 发表

最新通报是男的摸了,构成猥亵被拘留了,女的由于先受害,然后动手,然后没有然后了,女的啥事没有,好家伙,至少批判教育一下,罚款吧,这不就是鼓励女性以后可以暴力行为,不愧是你啊南京,男的打女的,不论什么原因,下面都有人说,不管怎么样,打人是不对的,好家伙,性别一换,怎么就没人说了吗,真双标啊,这个男的违法拘留很好,但是请不要区别对待好吧,那些诬告的怎么一点处罚没有,生活在南京的我毛骨悚然,虽然我不会违法,但是万一哪天碰到了,我要是没碰她,要是打我,我一巴掌打回去估计得判互殴,真难

知乎用户 呜莎花园 发表

警方核实前能不能不报道?

警方核实前能不能不提问?

警方核实前能不能不上热搜?

警方核实前能不能不回答?

好像我唯一确定的事儿,就是无论摸不摸屁股,都不带替代警察执法的。

涉事女生肯定违法无疑。男生是否违法,等警方通告吧。

知乎用户 云间人 发表

这种事情只能等官方消息,不能因为女性的一面之词就正义感爆棚,希望正义人士可以等官方消息之后在发泄

知乎用户 爱分融的金析男 发表

这男的也太饥渴了吧,要是我,至少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小黄妹都入不了我的眼,就是要我吃鲱鱼罐头都没兴趣的那种。

知乎用户 波斯湾舰长 发表

男的性骚扰在前,被拘留没得说。

下面说说女的的事,这男的如果说对她生命构成威胁,她把他反杀了不处罚到没什么。关键这男的只是猥亵,女的对他这种打法都可以免于处罚,那么请问以后公共场所是不是女的只要说国男性骚扰她,就可以对他肆意攻击而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最后被攻击致伤的国男还要因为女的指认他性骚扰而入狱?

我现在脑子里浮现出这样一个场景。比如以后,某黑势力老大打算做掉你,他不用派杀手暗杀你,也不用搞什么交通事故。只需要让一帮女的在光天化日之下围住你,一人一拳一脚的把你踢死、打死,然后事后跟条子说,是他先性骚扰的。然后她们没事,你就这么死了。

知乎用户 maze 发表

冬天隔着厚衣服摸屁股?属实没品。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A7GPwn 发表

【南京一男子地铁上猥亵身边女生被狂扇耳光 警方:男子已被行拘】2022 年 1 月 4 日,有网友爆料称,在南京地铁上一男子摸女生屁股被狂扇耳光。1 月 5 日晚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发布通报,已依法对视频中男子陈某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女子涉嫌殴打他人,但其殴打行为系由陈某某的违法行为引起,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对其不予处罚。

知乎用户 何必东风效西风 发表

穿这么厚,摸你屁股,还摸到你有感觉有人摸你屁股。

这人是诺克萨斯大将军给你来了一记无情铁手是吧。

知乎用户 张丑丑​ 发表

打的好!

顺便问一下:什么时候叫互殴?什么时候叫其殴打行为由他人违法行为引起?

所以别人打我的时候,我可不可以还手?别人打我,我去殴打他,到底可不可以,我真的很好奇。

知乎用户 一拳超人 发表

知乎用户 菜菜 发表

@央视新闻

问题来了,女生有执法权吗?女生是不是只能选择报警,等待警察处理。(列车员和保安可以劝阻嫌疑男子离开,但是因为没有执法权,无权制止嫌疑男子离开

@央视新闻

知乎用户 瓦尔特 发表

3 没三分钟吧……


知乎用户 hibiki 发表

目前已核实了猥亵事实,并对该男子予以行政拘留,女方殴打行为虽不妥,但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该男子继续实施猥亵行为。

推荐以后遇到猥亵行为时,女生可以采用更为有效的一次性进攻手段,如打一巴掌后直接用高跟鞋踹腹部,避免被录像上传。同时,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某些人不应直接将自身代入其中,该共情行为不仅不会为女性创造更好的舆论环境,还会加重 “狼来了” 的严重程度。

知乎用户 黑泽震 发表

就凭这个回答下的诸多回答,那些女拳的支持者,还不醒一醒吗?你们不会真的以为以弦子为首的这帮女拳份子是在帮助女性吧?前几年朱军被诬陷案刚刚发生的时候是什么舆论环境?一边倒吧,现在是什么?让子弹飞一会,女方打人违法,可能是女方的问题,这样的环境不会利于你们的,反而会更加利于男性,因为吃瓜群众已经明白了,已经不会让另一方社死了,这种事情真的不好固定证据的,除非有目击者,动动脑子吧,弦子诬陷,z 大被诬陷等等所有的事情,女性到底得到了什么?得到只是一个,你是女拳我要远离你,而这帮人赚的盆满钵满,你们什么都没有得到,反而把同情你们的正常人越推越远。

醒醒吧,你们真的想变成韩国那样,海报上男女不同数量就要被骂?女运动员留个中性的头发就要被骂?你们真的想让男教授不敢负责女研究生?动动脑子吧,一个东西极端化肯定是可怕的,肯定是要让人唾弃的,历史和现在发生的事,已经说明了,中东的信仰极端化是什么后果?西方的政治正确极端化是什么后果?我们的封建礼教极端化是什么后果?

我只能说,你们是一帮子让人买了还给人数钱的人,醒醒吧。

知乎用户 肥叔 发表

我就想,猥亵已经终止,这打人是不是没有阻止对方猥亵的作用,应该被定为寻衅滋事?

知乎用户 就是不爽 发表

一律默认为腚姐。

知乎用户 至尊玉 发表

打得好,打得漂亮。

希望所有女孩子在事实上被猥琐时都可以这么硬气。

2011 年,我曾参加过一次新东方的面试,当时是秋天,在去的路上,坐一个扶梯上行,到顶时,一个女孩子回头揪住一个男子,说他偷拍了自己。我当时挺疑惑的,你穿一厚裤袜,也不是肉色的,外面是个裙,偷拍能拍到啥?太自以为是了吧。然后那个男子,屁都没敢放,就躲躲闪闪。女孩子直接抢过男子手机,那时手机上密码的不多,打开相册一看,真偷拍了好几张。女孩子扇了男子两个大嘴巴,手机狠狠往地上摔碎了,然后她就走了。

后来我俩一直同路,发现她是跟我一起去面试的。不过气场过于强大,我只简单点头微笑了一下,没敢多交流。

女孩子太硬气,的确会让很多人敬而远之。不过我敬佩这样勇敢的女孩子。一不恃强凌弱二不胡搅蛮缠,你摸我屁股骚扰我,我抽你怎么的?

知乎上反女拳不是一天两天了,正常地反没问题。但有些老哥老弟都已经魔怔了,似乎只要是女人就带着原罪,现实中没准这些人还是资深舔狗。

事实上,如果事件里,抽人的是男的。可能很多人评论的画风就变成了 “虽过激但打得好”“暴躁老哥解气”。

哦不对,也许知乎的极端反拳份子会说这男的划不清敌我矛盾和内部矛盾呢。

我这么一回答,没准也得被喷。

来吧,在我的评论区,看谁撒野

知乎用户 落落 发表

假如该男子最后证明没有摸该女子的屁股,那么该女子狂扇耳光的行为应该已经构成犯罪。至少从视频看起来该男子没有还手,看起来还挺怂的。

假如该男子最后证明确实摸了该女子的屁股,这以后他也该知道有些屁股是摸不得的。当然他要是个受虐狂,也没啥,下次继续摸。

知乎用户 Corleone 发表

想起我曾回答过一个男性被猥亵的问题。

看到这个问题就产生一个疑问,如果当时我扇那女生几个耳光,能不处罚吗?

知乎用户 韩东燃​ 发表

有种猜测,这位男子是一个心理有障碍的 “性骚扰者”(当然很多性骚扰者都或多或少有心理问题),他甘愿自己被打三分钟,说明他是有自知的,也是感到内疚的,但他当时可能无法自控自己的行为。

对这样的心理疾病患者,打骂用处不大,伤害可能会很大,被警察带走效果也不一定更好,因为他本来就知错而不是不知错。他们需要的可能是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我个人建议把这类需要帮助的另类的 “弱者” 与其他那些出于 “恶意” 的邪恶的犯罪分子区分开来。

因为后者,不可能坐在那里让你打三分钟。

而前者,本身已经够可怜的了。

知乎用户 警长不太冷 发表

活该,打得好!

建议多看看那些,女性受到侵犯 隐忍默不作声的案例 ,你才明白

这巴掌扇的有多好!

给那些想着占便宜 耍流氓的人 一个深刻的教训!

女生是怎么好欺负的么?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tRWT8f 发表

好多人认为男子无动于衷是因为心虚,我觉得这种认知很可笑。下面的链接,反应激烈,不心虚吧?但是偏偏他就是做了。

男子公交上猥亵行凶获刑 14 年 承认触摸被害人臀部 (图)

年纪轻轻的就遇到贵人了,这样的调侃和段子为数不少,还有不少法律界人士手把手的教。当事男子如果把某个视频记得很牢固,不动声色也没啥奇怪的。

另外,按照常理,胆小如鼠和色胆包天切换得这么快,让人很难相信。

当然,猜测推理都是不作数的,一切都交由监控盖棺论定。

知乎用户 小顾朝朝 发表

认识一个女孩子,对于男性特别的恐惧,青春期时候,被男生欺负过,即便已经是成年长大了,也不敢谈恋爱。

这就是所谓的:恐男。

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女性大多是处于被支配弱势群体的地位,所以,女性的防范心理更强。

你看见某些女孩子很强势,张牙舞爪的,其实内心脆弱的很,做这些动作和表面的强势,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已。

被这个男的摸屁股,你以为下了车之后,这个妹子就会忘记这种不快?不,很多人都会记一辈子。

这就是男女的心性不一样的地方。

对于这个女生的做法,我是强烈支持的,只有让这个男性的违法成本,大于他所谓的违法收益,下次伸出他那双肮脏的咸猪手之前,仔细掂量一下。

我不是说提倡以暴制暴,而是心理上的阴影是难以估计的,阴影是双方的,一个是这个女生,另外一个女生扇这个男的耳光,让这个男的遭受到的阴影。

知乎用户 小安律师​​ 发表

遇到这种情况,勇敢站出来。

如果害羞甚至害怕而一味躲避,就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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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史达迪尼尔莱翁 发表

目前的大多数人类(主要是女性)为什么会因为他人(主要是异性)触碰自己的(包括而不限于)腰与腿的结合部而大发雷霆这件事值得写一整篇论文(严格来说腰与腿的结合部即臀部甚至不是性器官)。

究竟单纯是因为 “失去身体自主权” 的本能的愤怒,还是源于农业社会的性禁忌的后天建构与文化规训(默认对自己的身体有欲望的人触碰自己的身体是他“占了便宜”,自己“吃亏了”)?抑或二者皆有?

如果一个完全没有受到过性道德和性禁忌教育但收到过其他正常教育的人(不仅是女性)被触摸臀部,也会愤怒或羞愧吗?可惜当今的社会无法允许做这样的实验,我希望有朝一日有人会做。

知乎用户 空调外机之神 发表

小作文都没写直接上手的?能不能尊重流程?

没有规律不成方圆啊集美们!

知乎用户 XXXYY 发表

之前记得在知乎上哪个问题看过一个答案

去吃大排档,一个流氓对自己女朋友吹口哨然后还说了脏话

男朋友直接杠上去了把那个打了一顿

匿名的不知道真假

那个评论区很多人说真爷们 祝 99

这次被猥亵了打回去咋就不行

不管男女

一方威胁另一方都打回去

唯一要小心的是注意轻重

打伤人了自己还要负责 得不偿失

知乎用户 霓裳丶舞轻愁 发表

一句话,等官方通报。

另外奉劝女生们,无论是出于遵纪守法还是保护自己,如果遇到咸猪手可以报警,可以求助站台乘务,控制不住情绪可以尖叫,失去理智也撑死一耳光(如果冤枉了人家记得道歉),不是所有男生都像视频里样会默默挨打 3 分钟的。

女生打男生几拳造成不了什么实质伤害,只会给人叠怒气,男生如果反手打女生那绝对是刀刀烈火。

别信什么女子防身术。

知乎用户 唐大师 发表

我就一个问题,倘若下次某女性摸了一下男性(你们不要跟我说没有这种女的),男性可不可以这样打女的三分钟耳光。然后无罪释放?

知乎用户 舞剑人 发表

1 打人违法,为什么不处罚?

2 性别互换版:85 后女子多次报警,称 00 后男子监控并殴打她,结果男子再次报警,反称被女子多次骚扰。骚扰短信,堵门跟踪,造谣生子,经过民警仔细盘问调查,才发现是女子感情受挫导致心理偏执。一番调解劝导之后,希望女子可以找到正确对待感情的方式。

知乎用户 碳酸不酸 发表

有些人算是身体力行地让我见识到了什么是双标。(不能匿名我有点怂)

西安地铁

女方大声喧哗影响地铁秩序,保安暴力拖拽使其衣不蔽体。

——女方咎由自取,保安执行公务没有问题。

南京地铁

男方咸猪手摸女方屁股,女方怒骂并狂扇男方耳光。

——虽然男方有侵犯女方的行为,但你动手了就是不对。

搞不懂,明明西安地铁事件的时候那么为保安忿忿不平,怎么到南京地铁的时候就这么明事理了呢?我以为画风应该是这样的

我站女生。虽然扇巴掌行为略有写过激,但是不过激怎么能达到警告男方的目的呢!难道还要默默忍受这种猥亵行为吗?网络这些人太过分了。

但好像跟我想的不一样啊,西安地铁的时候明明是这样的啊,为什么主要受害方变成了男性就开始讲道理了呢?总不可能是知乎男拳和微博女拳一样恶臭吧。(弱声)

2021/1/7 更新

评论有人说我恶意截图以偏概全,心累。

南京地铁

西安地铁

如上所示,我是真的随手一截,知乎这种言论比比皆是,有些人张口闭口断章取义的时候能不能先睁开眼看看?

更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

居然有人以为这是微博截图??

你连亲爱的阿乎都认不出来了吗?

以及,**我没站队,**我只是说知乎男拳微博女拳一丘之貉,都始终贯彻着双标的极致理念。

也不用举例跟我说女拳多么多么可恶,因为你举得的那些例子我可能并没有深入了解过。

最后,发表言论随意,但遇到那种连回答都没看完就开始口吐芬芳的煞笔我会善用举报删除拉黑。

知乎用户 九九蠡​ 发表

官方通知了呀

知乎用户 大猿帅 发表

看高赞答主,我甚至有些恍惚

不是什么群体犯法都会被严格按照司法解释走的

只要这些犯罪对象有个伟光正的理由

比如,高速路上拦截狗贩的爱狗人士,拦下,不问缘由,痛打司机,什么事儿都没有

比如,利用网络煽动对身边男性的恶意攻击,就是纯属污蔑,但,什么事儿都没有

比如,农村纠结大量的老弱妇女去别人承包的地里,肆意的掠夺,什么事儿都没有

比如,没有证据污蔑男性性骚扰,导致对方身败名裂,但犯罪者什么事儿都没有,即便澄清是误会

我说的都是有现实的案例,比比皆是

他们只需要一个闪耀的理由,就可以对无辜的人展开审判

知乎用户 cincout 发表

男子真的摸了,那算互殴?

男子没摸的话,那这个女的就严重了。

所以女方可以控制起来了,哈哈

知乎用户 朱栗敏 发表

都一天过去了还在核实,这说明监控都没拍到

知乎用户 苏 sir​ 发表

作为一名中年油腻大叔,我实在不能理解那些喜欢在地铁上摸别人女生屁股的男同胞,你顶多看一眼就行了,但是动手去摸就真的很恶劣了。

这位女生狂扇男子耳光三分钟的行为虽然有些过,但我觉得还是属于私力救济,虽然现在很少人提这个法律术语,但是我们不能遗忘。

什么是私力救济?

私力救济” 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实力,通过实施自卫行为或者自助行为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行走于公力救济边缘的私力救济,是人类社会最初的权利救济方式。

在现代社会中,私力救济依然保持了它自己的领地,与公力救济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维护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我国《民法典》对私力救济也有具体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既然有法理的基础,也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为什么现在很少听说有私力救济这个东西了,我们一遇到被侵犯,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报警求助,当然依靠报警这种公力救济当然没错,但是在情况紧急的当下,不能立即得到国家的公力救济时,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的话,侵害人可能逃跑或者采取进一步其他侵害的,往往难以使受害人的权利得到及时维护,所以这时候要敢于使用私力救济了。

如何使用好私力救济?

说回这起案件,男子猥亵在先,女生发现后愤怒下扇了对方耳光,具有防卫性质,属于私力救济。但是当被发现被制止,已经没了继续违法的行为,此时狂扇耳光三分钟的行为不仅仅是防卫不适时,而是明确的殴打伤害。

如果继续打下去如果没事还好,如果打重了,有事,耳膜穿孔之类的,也有可能从自卫变成故意伤害的可能。

这个女生最后虽然没有被处罚,但是她的法律风险依旧是存在的,如果不打人,直接固定猥亵男,加上地铁取证非常方便,保证送他进去拘留,而自身的法律风险为零。

女孩子如何选择正确的私力救济的方法?

首先,遇见骚扰后一定要有足够的反应,给他一耳光也好,威胁报警也好,张扬出去也好,你必须得有个态度,大声呵斥,不能躲开,不要逃避,更不能忍气吞声,这样只会给人好欺负的印象然后再被继续骚扰。

**其次,**一定要留好证据,就是你在私力救济做任何可能导致对方受伤或者纠纷的时候,请跑到有监控范围内,否则取证一旦缺失,那么吃亏的肯定是你。

况且,你要揭发他这种隐匿的猥亵行为肯定需要证据,所以这个一定要留好,书面的证据、聊天记录、录音、照片或视频等等。

**第三,**作为单独在外的女生,适当的准备一个防狼喷雾,以备不时之需。另外,在公众场合被人性骚扰,一定要及时向周围的人求助,毕竟现在好人还是多的。

知乎用户 eternal 发表

首先鉴于我一贯的土帽价值观,

打得漂亮,唯一的问题是为什么不踢两脚。

在其他事情和这个事情上我持一样的价值观。

但是一直有人在教育我。

“不管怎么样打人就是不对”

“不是警察没有执法权懂不懂啊你”

“一码归一码,虽然他不对但是你打人就该坐牢”

“看见了吧,这个社会怎么了,警方在干什么,光天化日打人无罪,xxx 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

OK,这都是某些人自己的观点,当初说这些话的时候人家可是言之凿凿,信心十足的哦。

所以我现在只是想某些人坚持自己的观点。

不要,男打女就是上面这样的 “先进,正确” 价值观。

女打男就用我们这些人使用的质朴价值观。

不然就显得拳味实在太明显了。

谢谢。

知乎用户 觉遐 发表

所以我一直说知乎不重要,即使再有人搞些小心思,这男的也被逮了。

知乎用户 江铁家的吉娃娃 发表

考虑到以前女乘客拿刀抹男司机脖子被奖励 1500 元。

前不久女大学生拿啤酒瓶打男生头部并用玻璃刺击男生颈部要害只做由家长带回家处理。

如果该男士确确实实被证实摸过该女士屁股,反正女士已经扇回去了,差不多得了吧。

反正我表态就是,大男人的别那么猥琐,希望警察叔叔们能秉公执法就行,至于女士,反正你已经扇回去了,差不多得了。

差不多得了

知乎用户 哈哈​ 发表

说真的,下面一群男的各种说不应该打的,说打罪犯是违法该判刑的。

按照我这么多年的生活经历来说,我见过被抓个现行的小偷和人贩子是没有一个不挨打的,而且揍的最厉害的也是男的啊,那时候咋不说这话呢?

知乎用户 重构 发表

先调监控和人证看看是否属实再说吧,清华腚姐学生会扛把子姐等诸位的事情历历在目,可别又来个地铁腚姐~

知乎用户 皈依凡尘​ 发表

如果真摸了,我觉得该打。

这男的这次摸了个不好惹的屁股,被打一顿。会避免下一次老实人被摸。

关键穿这么厚,摸啥呢?去衣服店随便摸不行么?

知乎用户 Ethan Tsoi 发表

讓我們重回知乎洪荒末年,女權天條初受挑戰之時~

知乎用户 quakefather 发表

对这个事件及警方的通报做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由对方的违法行为引起,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不予处罚”。

这个逻辑就很迷,以此逻辑可以推论:只要对方有违法行为在先,我就可以扇他,别扇过分了就行。

那么对方先动手打我了,监控视频在上作证,他是不是有违法行为在先?我可不可以扇他?我扇他需不需要承担后果?

那么以此逻辑,下次南京地铁上再出现两人 “互殴”,请不要各打五十大板了,请先分清“谁有违法行为在先” 好不好?

不然为什么女人被摸了屁股就可以打回去,男人挨打了就只能忍着,还手就算互殴,这是什么鬼逻辑?

二、这个所谓的 “猥亵行为” 站在女性当事人角度来看是疑似还是确实?谁来下定义这个 “确实”?是否女性在地铁里只要自我感知被“猥亵” 了,就有可以有怒扇对方男性的权力?

清华 “丁姐” 的故事不在赘述。讲另一条新闻: 美国酒吧里一个小姐姐和她闺蜜在喝酒,男士路过她背后的时候,她闺蜜捉弄她, 摸了她屁股,然后小姐姐一回头发现了 “肇事逃逸” 的男生,二话不说上去做了一个标准的柔道锁喉动作,数秒内就把男士给勒晕了。要是力气再大点直接勒死了,这飞来横祸男人找谁说理去?

所以这个口子一开,各位男士千万要小心了,在地铁这么拥挤的环境下,只要 “疑似猥亵”,经由女士心证即可确认,无需报警即可进行私刑处罚且不用承担任何后果,你们害怕了没有?反正我是瑟瑟发抖。

三、如果当时男士果断反击了结果会怎么样呢?会演变成互殴然后两个人都进局子么?我猜不出来。反正这个 “未造成严重后果” 的评价也很迷。公共交通工具上但凡打架一般都是 5-10 天行拘起步,”寻隙滋事”了解下?还要什么严重后果?

上海两女士地铁互殴各行拘 10 天,有没有必要讨论一下谁违法在先,有没有必要讨论一下造没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就不是行拘能了结的事情了。

——————————————————

脑洞再开一下(或者说从法律角度较真一下),地铁上 “当众辱骂他人” 也是违法行为,下次有人先口出不逊地骂我,我扇他一下耳光,只轻轻扇一下,因为“对方违法在先且我未造成严重后果”,警察叔叔会不会来抓我?

就此事言,抛开男女性别在法律上的不对等,我只想知道两件事:

1、对方先违了哪些法,我可以扇他不用受处分;对方先违了哪些法,我不可以扇他否则要受处分,请警方明确告知公众。

2、在交通工具上打人,是 “结果犯” 还是“行为犯”?“行拘”针对的是 “没有严重后果” 的违法行为,“刑拘”针对的是有 “严重后果” 的犯罪行为,那么这次该女士何以因为 “未造成严重后果” 这一条而逃避行政处罚,请警方给我一个法律小白一个解释好不好?

知乎用户 ZXuan 发表

知乎男拳相比微博女拳也不逞多让了

知乎用户 居然能改名哈哈 发表

给我在二号线上班的堂哥留言了一段话,提醒他二号线上有色狼,平时工作中要留意乘客安全,同时二号线上有仙女,平时工作时候记得保护好自己。

知乎用户 钢铁直男 发表

各位朋友请回答我

为什么被偷耳机时,你不敢删她?

为什么看完监控被证明是诬告时,你不敢删她?

为什么被刀捅得浑身是血,你不敢删她?

为什么被打的开了瓢,你也不敢删她?

为什么她摔死你的宝宝,你不敢删她?

为什么她殴打你的孩子,你不敢删她?

为什么她们霸占你的厕所,你不敢删她?

为什么她公然挨个辱骂地铁无辜男性,你不敢删她?

为什么对方敲诈你 900 万,还一脸轻蔑嘲讽,你还是不敢删她?

但是她们就敢,而且理直气壮、理所应当、还一呼百应

这是为什么?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

为什么她们就敢?

为什么她们敢?

知乎用户 呆呆和如如 发表

由他人的违法行为引起,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不予处罚。

根据这句话,被人打是不是可以直接把对方暴打三分钟,而且不予处罚???

还是说女的可以,男的不行???

怎么没听说男的被猥亵,

呼吁男同胞站起来,

只要坐地铁坐公交,隐私部位被女的碰到,直接打她耳光三分钟。

不然这样下去,男的真的被踩脚下了。

深圳一女子在「女士优先车厢」因男乘客不让座大肆辱骂,如何评价这一行为?设置「女士优先车厢」是否合理?

知乎用户 书海一贝 发表

用刀切脖子不仅不进去,还有 1500

然后摸屁股被打,摸的人进去了。

我认可第二个的正当性,那第一个呢?

正当性在哪里?

我看了一整年的新闻,最后我只看见了两个词。

偏爱

还有不公。

知乎用户 范二真人 发表

女拳长期的打拳终于制造出了大量虽然不喜欢猥琐男但更憎恨女拳乃至女性的男拳,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而管理职能部门至今对这种情况不闻不问,成天揪着基本上不存在危害的动漫游戏一个劲儿怼。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虽然还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男子真的摸了女生屁股。但是女生狂扇耳光,男子毫不反抗,就成了心虚的证明,却没有人考虑是不是男生大度,根本懒得或是不敢反抗。这个社会,无形中就把女性包装成了受害者形象。哪怕人人都清楚女生如此狂扇耳光的行为不对。可是到了最后,女生恐怕也不会因为狂扇耳光,而负刑事责任

本来事件的流程应该是女生发现被人摸屁股,应该立马报警,并将嫌疑人扭送相关机构。可是现在的女生就是如此彪悍,报警是需要的。在此之前,先要过个手瘾。没错,从这可以看出女生的爱好之一就是扇耳光。至于这摸屁股事件,到底有没有证据,反而无关紧要了。

想到了以前的清华腚姐,明明是学弟书包不小心触碰了一下。结果非把学弟整到社死,最后也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道歉了事。现在是不是有着同样的可能。毕竟地铁拥挤,人来人往,只要不是恶意的触摸,大概率还是不小心的触碰。

如果,换个角度。一帅哥怀疑女生摸他屁股,狂扇女生耳光。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知乎用户 Janine 发表

作为一个被地铁性骚扰过的女性,我只想说打的漂亮,我一直后悔被骚扰时选择了隐忍,一直后悔怎么没铲他几巴掌。

这男的既不反抗也不躲,多半就是默认了,欺软怕硬,就该这么打。

年轻男孩不要低估中年猥琐男的恶心程度,我从小到大遇到几次类似事件(不是夏天,穿的很严实),搞性骚扰的都是中年男人甚至是老大爷(我没遇到年轻男人,可能年轻男人要脸,也有合理获得性资源的途径没那么饥渴),穿的人模狗样,就喜欢用手或者腿蹭,或者眼神肆无忌惮的打量,也根本不挑对象,连我妈一个中年妇女都经历过。

现在结果已经出来了 评论区有些人真是超乎想象,你们把自己带入那个变态咸猪手男的角色了吗?如果他摸的是你的老婆女儿你不止打他那几下吧?

以为懂几条法律就没人性了?

/////

大家不要随便搞男女对立,随意站台同性,男人和男人 / 女人和女人的区别是很大的,如果要对立那应该是好人和坏人的对立

………………

没有经历过这种事的人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指责加害者,反而指责受害者反抗过激。那些被性骚扰不敢反抗的人就是因为有这种言论存在。那些活得太干净的男生大可问一问身边女性,大多数女生都经历过或轻或重的性骚扰,我们也分的清无意的触碰和故意猥亵的区别,无意触碰根本不会生气,故意猥亵却是巨大的侮辱。

。。。。。。。

该谴责的是罪犯而不是因为和罪犯同性别就无辜被骂的人,有些评论有没有脑子,上来就借别的案件把这个案件受害人先有罪化,居然还有这么多人点赞,知乎怎么这么多打性别拳的?上来先把异性喷一遍。

性骚扰的受害者可不只是女性,现在男人性骚扰男人的也不少,希望有些男人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也不要殴打猥亵犯。

知乎用户 颜良文丑 发表

上班摸鱼逛知乎,我就刷到了这个发言。

这个发言让我想起来罗翔老师讲的那个著名的 qj 犯案例

我不知道贵乎这些高贵的男士带入的是哪个角色,那个男的还是被摸屁股的女生(暂且认为摸屁股这件事属实),我是带入的这个被侵犯的女生的角色。我认为摸女生屁股这件事是构成猥亵罪的,我如果是那个女生我不仅要扇猥亵男的耳光,我还要往他那小玩意儿上猛踹,踹完了就躺地上撒泼哭闹,我还要声泪俱下的问问猥亵男:你有没有母亲?有没有妻子?有没有女儿?有没有姐妹?如果你的母亲、妻子、女儿、姐妹在公共场所被袭胸,摸屁股,猥亵,你是什么感受?

中国有句古话叫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算高贵的知乎男士们没有被摸过屁股,但是你人生中难道就没有对你们重要的女人吗?你们愿意她们活在一个被侵害还不能还手的世界中吗?

最后,是非问题下搞男女对立的非蠢即坏。

下班坐地铁上翻评论给我看笑了,我出息了都成女权头子了!这一顶大帽子扣的我是受宠若惊啊!没想到我也有为祖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做贡献的一天,我可真棒!以后再看到出生率下降的爽文记得这里边有我一份功劳!

言归正传,我不知道评论区的男士们怎么看出来我是女权的,实际上我对你们南拳女拳之间的厮杀一点儿都没兴趣,也就是偶尔看个热闹。但是我觉得不管你们怎么打拳,是非观总是要摆正的。不说这是个女人被摸屁股,哪天男人被摸屁股我也是要骂那个摸人家屁股的人的。因为无论是男人或者女人,在公共场所摸人家隐私部位都是不对的。无论男女你先手贱摸人家屁股就活该被扇。

事实上我是个平权运动者,我从来不觉得这个世界女人要压男人一头,或者男人要压女人一头。我更希望无论男女大家都是平等的,平等的参政权,平等的选择权,平等的晋升权。举个例子,我在公司工作的成绩和我的男同事一样好,甚至比我的男同事工作能力还要强,这时候我希望我能和我的男同事一样得到晋升,而不是因为我是个女人失去了晋升的资格。也正是因为过去女性的权利被挤压太久了,所以才会有女权运动,但是女权的本质是平权,所以女权运动才被称为世界文明进步的标志。

还有被男拳们诟病的彩礼问题,我不知道你们生活在哪个地区哪个圈子,至少我周围的小姐姐们都不在乎这个的。你们所谓的几十万彩礼也不过就是姐姐一年的薪资而已。所以,捂好你那仨瓜俩枣,别露出来磕碜。至于生孩子警告嘛那没办法,谁让子宫长在女人身上呢,不过也可以选择不繁衍嘛对不对,不生孩子又不是啥大不了的事,万一生个女儿遇到个男拳丈夫你们不也啪啪打脸吗。所以说不婚不育保平安,或者也可以内部消化一下,左右为男,男上加男。

以后大数据就不要给我推这些打拳的帖子了,看着闹心。

比力扣做不出来还闹心

知乎用户 感受流逝的自己 发表

查监控

男的猥亵或者性骚扰,按治安管理条例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办理。

女的动手,殴打他人,男的医院检查,女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女权给惯的?这波就是不站女的。

知乎用户 贩卖香梨的兔子 发表

为什么不还手,还手就是互殴,没有自卫一说,要被处罚,处罚后就丢工作……

知乎用户 有句港句 发表

公共场合猥亵她人肯定要受处罚,不过我还是建议,这位男士尝试着打一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能任由官方听凭女士的陈述,以及 (很有可能) 无法分清是故意猥亵还是误触的监控录像,就给自己带上一个一生无法抹除的污点。我想了一晚上也没想明白,大冬天的,摸摸女士的冬装大衣,和去商场摸摸女装样品有啥区别,他为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去办这么愚蠢的事。在办案过程中有没有诱供,诈供,是否贯彻了无罪推定原则,还是先女为主地认为 “女的不会用自己的清白诬告”,或者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帮他认罪,我们不得而知。未来也不会知道。谁会在乎男的呢,做出符合女士口味的案子才是最重要的,刀笔又如何呢。这位男士的遭遇给各位提了个醒,“男士优先车厢” 有多必要,如果不想因为自己也记不得的 “接触”(在人多拥挤时非常可能发生误判),就导致自己背上一生的污点,这对男性有多么不公平。日本电影《即使是这样也不是我做的》,推荐各位去看一看,有所戚戚焉?

知乎用户 小伺机 发表

不管摸没摸,小仙女防卫过当是证据确凿,用私刑,肯定要判罚的。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79qxUH 发表

如果真有猥亵行为当场制止并报警,这个女的已经不是在制止犯罪属于报复。属于私刑范畴。应该收到处罚。别人打了你一巴掌。你回人家两巴掌这个都得拘留的。

知乎用户 老秦人​​ 发表

双簧吧?故意抹黑、打压国男。那个东西有什么好摸的,摸了能有什么用?被打三分钟,一声不吭。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鬼才信。简直是侮辱国男品位。

更新:

现途径有限稀缺的信息,使事实尚未清楚,各位女同胞及女同胞共情者,先坐下!最终由警方公布监控,做定论、处理!

另,个人浅学,斗胆代表国男有三问!

第一,这位男的如果因地铁行驶制动原因不经意触碰到这个女性敏感区域,这个女的就直接公共场合暴力相加,掌扇三分钟,该负有什么法律责任?现有地铁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制动技术层面、二是地铁车厢资源方面!

第二,这位男的,经调查,警方结论,确实存在性骚扰。那这个女的有权利私设家法吗?性骚扰不是致命性攻击,地铁有安全员、有其他乘客,完全可以躲避、拍照、报警,或请求他人制止报警,由司法机关处理!我相信后者操作更加安全,不容易产生错假冤案。这位女性私自对他人攻击持续三分钟,该负有什么法律责任!法律没有赋予她这个权利!

第三,如果地铁上,有女性不小心触碰到男性敏感区域,男性敢掌扇女性三分钟吗?不敢!一是一定会被拘留,二是会有很多国男会见义勇为。这个事情发生,很多可爱的男孩好共情啊!有没有考虑到,如果你被她人恶意诬告,被攻击,你该怎么维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侵害权、名誉权?

这种事情还少吗?西安地铁事件、货拉拉事件、滴滴司机被女恶意刀割事件、阿里高管被女强制性猥亵反被拘留事件。。。不甚列举!

国男继续这样麻木、无脑共情下去,被棒杀的下一个就可能是你!失去工作、失去自由、失去名誉!

知乎用户 复汉兴义​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的第一反应:这男的是不是遇到女拳了,是不是故意陷害他,故意找事……

知乎用户 碧海无心 发表

抛开事实不谈

这女的被摸难道一点错都没有么?

大家都有屁股为什么人家就摸她呢?

摸就摸了你摸回来就是了怎么能打人呢?

知乎用户 哟哟 发表

有证据吗,清华腚姐的事忘了?

知乎用户 蜻蜓​ 发表

根据警方通报来看,男的肯定骚扰女孩了。

我设想了一下,如果这个女孩是我女儿会怎么样?

我肯定希望她打一巴掌出出气就赶紧跑了,能报警报警,不能报警算了,安全第一。男女之间的体力存在差异这是事实。至于这个男的会不会被抓起来,以后还会不会骚扰其她女孩,抱歉那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我只希望自己的女儿安全。

如果我刚好在那,岂止是打耳光,我还得冲他命根子上踢几脚,脸给他抓花了。我捧在手心里长大的闺女,让你这么欺负!

我还得埋怨地铁乘务员,埋怨警察为什么不早把这变态抓起来?埋怨以前被骚扰过的女孩们为什么不反抗,就是因为她们的不反抗才让这些变态们毫无顾忌地去骚扰别人。

推己及人,女孩们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安全第一。在安全的情况下,怎么出气怎么来,害人的都不要脸了,凭什么要求受害者去想这么做会不会侮辱人!

知乎用户 维森 发表

不知道真假不做评论。

但我奉劝女性别学这位,不是每个男性都三脚踹不出个屁来,万一你遇见一个敢反抗的。

你的伤害 = 刮痧。

他的伤害 90% 是暴击。

去找乘务员,或者报警,别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

网上那些教给女性要强硬的,看看得了,那是娱乐节目。

知乎用户 waiinu 发表

为什么老给我推这种问题……?要是有人这么摸我妹妹我女朋友,老子把他牙都打掉没人反对吧,换成女的就不行?怎么的,有些男的觉得女的就活该乖乖被摸?不能愤怒?可笑,有些人是忘记自己还有妈了。审核员老知乎了,一发就迫不及待给我删了,我倒要看看你能删除几次。

更新: 打三分钟……?嗯,建议自己对着自己试试,狂打三分钟手非得打折了不可。

知乎用户 Linweat 发表

热知识:在一个文明国家,即使是罪犯,也享有基本的人身权利,因此,警察打罪犯是犯法的,何况没有执法权的小仙女,视频中,该男子没有反抗,小仙女打人不属于正当防卫,涉嫌故意对他人实施人身伤害,该男子交由警察后,会承担应有的后果,这点我是赞同的,作为一个罪犯不是一个完美受害者,但这不应成为小仙女动用私刑的理由,小仙女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视频中却没有小仙女被捕的消息,说明 ZC 执法中女性犯罪容易被纵容,这种性别差异对待可能由来已久,根据社科院胡昌明博士的 <被告人身份差异对量刑的影响>,女性被告的刑罚程度,比男性低 29.9 个百分点,说明女性犯罪是被纵容的,男性权益被损害是被忽视的,司法过程中对不同性别的差别对待,影响司法公正,是这件事中更值得关注的地方。

知乎用户 飞天小猪佩和奇 发表

为什么这个事件让我想起来前一阵纽约地铁一个女的拉着一男的说他猥亵,那男的一脚把那女的踹下楼梯然后跑了,到现在也没抓到人。我们来分析一下那男的可能的心理活动:

  1. 真的猥亵了,撒谎辩解。大概率被报警抓走。
  2. 真的猥亵了,踹了人赶紧跑。大概率抓不着,不亏。
  3. 没猥亵,辩解。大概率被报警抓走调查。
  4. 没猥亵,不辩解,估计就是被扇耳光这下场。
  5. 没猥亵,直接跑。大概率女的大喊抓流氓。最后被热心市民按在地上报警抓走。
  6. 没猥亵,不辩解,直接一脚然后跑。女的没时间反应。路人一看,这男的尼玛真虎,赶紧离远点。大概率就跑掉了。

不猜测他到底有没有猥亵,但踹人下楼梯肯定不对。我也不知道那男的是不是权衡利弊之后决定踹那个女的,可能在他看来被告猥亵比被告伤人要更严重。男被女告猥亵,强奸,耍流氓这种事儿基本就是黄泥巴掉进裤裆,不是屎别人也说是屎。除非现场有监控,基本上以被猥亵人说法为准。因为这背后有一套强大的逻辑支撑:你啥也没干人家为啥说你猥亵啊?为啥不说别人呢?

所以我总结的最优解就是:首先管好自己的手,拥挤公共交通尽量远离异性。被诬告不要试图辩解,趁周围人拿出手机开始录像之前赶紧跑。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tcLezo 发表

警方通报了,果然是个恶心人的玩意。被骚扰过的人都能体会这种羞愤和恶心。

反过来要是有女的猥亵,男的扇,一样,打的好。

一个个挺懂的,还判三年。地铁里猥亵的代价太小了,贵物们才这么猖獗。警方都让大家勇敢的反抗了,还装糊涂装理中客吗?

知乎用户 流星暴雨 发表

不说话,就笑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灰原哀不在东京 发表

我妈扇我一两下手就疼,狂扇三分钟,铁砂掌也顶不住吧。

知乎用户 不会弹 fight 发表

这事发生在以前,我肯定是第一个拍手叫好,鼓励女孩子们勇敢地对咸猪手说不。哪怕是后来网上开始大规模打女拳了,我还是认为那个女生干得漂亮

但是货拉拉的判决结果下来之后,我只关心这名女生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该男子的权利是否也收到了侵害,如果这名女生同样有违法行为,那她是不是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现在坚决不在违法事件中讲共情,毕竟我不知道执法者的共情对象到底是谁。如果未来我又发现了不合理的判决,我也只会呼吁大家一起促进对法律的完善,而不是用舆论去影响判决:你看那姑娘那么可怜,能不能把那个郭楠判一缓一

有人说自己坚决不会做出这么龌龊的事,说我在和猥亵者共情。对自己的人品有信心是好事,但你能确定你的书包、你的导航、你的耳机和你在地铁上坐几号车厢会让她们做出怎样的判断吗?

知乎用户 真名用户 发表

魔怔人对轰吧!毁灭吧,累了,今时今日全靠我们主流媒体宣扬的男女对立,抛开事实不谈,紧急制动。这没什么好维护的,男的如果是咸猪手被打了活该,如果女的诬告女的错。没什么过分不过分,咸猪手不该打吗?

知乎用户 七月初八 发表

简直惊呆了,大部分男性回复者洋洋洒洒的用法律各种条例和分析包裹着他们的潜台词:“不就摸下屁股吗,凭什么挨打”,是什么样的思想和内在的价值观让他们为一个实施猥亵的罪犯觉得不值,替他委屈呢?

我不知道这些人有没有母亲和妻子,我想如果她们的屁股被人随便摸的话,他们一定会笑嘻嘻的问一下猥亵者:“要不要摸另一边?”

知乎用户 秋天吹来的风 发表

……

我对事件、纠纷。没有任何看法

我不能理解的是被弱势的、非亲非故的人欺负,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行为

你说被一个壮汉狂殴,你觉得自己打不过从而不敢还手,我都能理解

这到底啥意思么

泥人还有三分火气呢

这人竟然没有

笑掉大牙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YJ3WX3 发表

小学五年级去郊区农村玩,下午和妈妈坐车回家。车上人很多,旁边一个恶心的中年男的一边装作提着袋子,一边用手指头在我下身的位置摸来摸去。当时还小,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只觉得不好。躲开了。

初中,冬天的时候穿着羽绒服坐公交车,从奶奶家回来。车上人多,妈妈在车前部,我在后面,很明显能感觉到后面有人在捏我的臀部,是一下一下的那种。我躲开了以后,他又跟上来继续捏。当时真的很害怕,很生气。直接回头踹了他一脚,踹在肚子上,骂他 “你他吗摸够了吗”,妈妈听见以后直接过来冲他脸上来了七八个嘴巴子。

暑假的时候,穿了条牛仔裤去上辅导班,回家之后妈妈问我 “哎呀,你裤子上这是怎么弄的” 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想用手去摸,妈妈赶紧把我的手拿开,让我把裤子脱下来,我这才看见,臀部位置有不明白色胶状液体。学校学过生理课,隐隐约约知道了那是什么东西。

还有一次,忘记是什么季节了,可能是春秋吧,衣服穿的不算太多,刚上初中。早上和另一个女生一起去上学,在路口上迎面过来一个男的,一手扶着自行车,另一只手扶着自己裸露在外的某器官,冲我们笑。

高中的时候,早上自己坐公交车去学校,还是冬天,裹的里三层外三层,我站在后门的扶手旁边,感觉到有一只手故意放在我的臀部,而不是无意的。通过玻璃上的反光,能看到身后是一个男的。当时车上并没有很多人,他完全可以换一个地方站,为什么非要紧贴着我。下车之后给爸爸打电话,爸爸问 “他没跟着你下车吧”,我看了看,没有,爸爸在外地工作,从他的声音可以听出来,他想手撕了这个男的。从那以后我的书包永远都是拉长背带,遮住自己的臀部。

这件事过去不久之后又发生了另一件事。也是早上坐车上学,手抓在了后门低矮的横着的扶手那里。我至今还记得那人穿着灰色的裤子,他把自己的某器官放在我的手的位置故意蹭,能明显的感觉到是硬的,吓得我赶紧换了地方,抬头还看见这人对我笑,笑的很瘆人。

高三以后就很少遇到这些事了,爸爸辞掉了上海的工作,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每天接送我上学,后来大学就住宿舍了,有一次晚上六七点钟和我高中最好的同学去大明湖散步。在一个拐角的地方,遇到一个男的裸露着下半身,用手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吓得我们俩撒腿就跑。

以上就是我能记得的自己遇到的 xsr 事件。我不知道某些为这个男的争辩的人是怎么想的,还是说你们就是这种人?你们也有母亲,说不定也会有妻子,女儿,如果是她们有一天也受到了这种骚扰,也希望你们可以继续替那个做出骚扰行为的人站台。

知乎用户 我瞎说的 发表

笑死,网络上一堆男权女权打拳打魔怔了,这件事让菜市场大爷大妈围观都会说打得好好吧

知乎用户 媛圈圈 发表

这男的应该报警,维护自身权益。

既然他没报警,肯定就是怕自己猥亵女乘客被拘留。

结论: 被打活该。

知乎用户 卢振奇 发表

人分三六九等,木分松柏杨柳。

从法律定义上就不一样。

有些人啊,老实眯着吧。

知乎用户 法律人涂涂​ 发表

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是分性别、立场不同从而会得出不同的答案。

如果是男性大多人会认为女生错误。他们的关注点在于只是摸了一下女生屁股,女生怎么可以狂扇男子的耳光,且还是三分钟,太恶毒了,要以故意伤害罪拘留女生。更甚至有人说女生穿着长长的厚外套怎么摸得到女生的屁股,还有人说女生长的不怎么样,男子会摸她的屁股吗?甚至说是不是女生污蔑男子,男子是个小可怜。

如果是女生的朋友、亲人,他们一定会认为,这个女生扇得好,非常勇敢。

如果是女生看到这个话题时,第一反应是佩服这个女生。要知道大多数女生碰到这个事情,是害怕,下意识就会远离这个男的。可心里又是非常气愤,心里恨不得给那男子几脚。后面又会替这个女生担心,怕这个男子暴起打女生。

还好警察通报男子的确存在猥亵,女子打人没造成严重后果,不处罚。

说明女子碰到这类情况应该勇敢面对,强势起来,开头阻止男子猥亵时可以正当防卫。后面就不需继续暴力了,不然防卫过当,如果可以让旁边的人帮忙防止对方逃脱。

知乎用户 饕餮爨耄耋 发表

女的有问题,为什么要用手打,不能脱鞋用鞋底扇吗!!!!!中午没吃饭吗!!!

警方通告出台了确实是性骚扰。而且冬天那么厚的衣服,如果是不小心碰到根本不会说什么,根本没什么感觉!!!

只有两种情况,要不觉得女生好欺负用手把屁股揉来揉去!!!要不就是手从大腿根直接伸到会阴处直接摸一把!!!!

那么多说女的有错的,还有装模作样让报警等警方的!!合着遇着流氓不能打不能骂,万一警察来晚了,流氓跑了这委屈就自己受着呗。

真想问问那些不让打的,以后你妈被强奸了,你女儿或者姐妹被性骚扰抹胸摸屁股的时候希望你也这么冷静。反正对流氓惯犯来说都关了好几次了不差这么几天还包吃住。还用说女的要处刑三年???我真是醉了,行了以后碰着有流氓性骚扰你全家,你怒火中烧给他打一顿,照你那么说你们打他一顿最低三年起步呗!!!如果你还是觉得受骚扰了也不能打,那感谢你的大公无私,把你全家打包送过来给流氓们爽爽呗。怎么这么多人共情流氓我也是服了。

尤其被性骚扰这件事根本不分性别,总有男的以为男性就不会被骚扰了,根本就没有男女之分!!!之前也是新闻一个六十多岁老太太在街上亲吻初中男生,然后让他爸打一顿的,评论里也是一片叫好。还有女精神病猥琐小学生的,让他父母打的满脸是血。

另外我也不双标,要是女的公共场合摸男的生殖器或者捅男的菊花,我也支持打一顿。性骚扰就是性骚扰。

知乎用户 修道喵 发表

请问国女有没有执法权

知乎用户 苏苏 发表

我发现,在发生明确男性伤害女性的事件时,男人就开始给罪犯找理由,而发生女性因故反击男性的事件时,男人就开始跟女性讲道理等反转,很多杀妻案那么明确恶劣,都有大把男人跟犯罪分子共情,污蔑受害人。比如这件事,很多人就又开始提清华事件,可能因为也举不出别的例子了吧。

知乎用户 阡陌​ 发表

打得好

我小时候遇到过这种猥琐男,偌大的车厢,使劲往女乘客身上蹭。

看过露阴癖没?在略偏僻的巷子里,拿着他那个东西,往小女生面前凑,一脸奇怪的笑容。

我同学遇到过,还不止一次。

看到有楼主发了南京地铁警方新的通告,说因为该男子的违法行为在前,打耳光不算违法,真是痛快。

知乎用户 师横遍野 发表

去年我们村来了两个女偷狗贼,毒死了我们村四条狗,我们很愤怒,把她们堵住了,还没来得及打她们。动手抓人的七个人就被警察带走了,说我们没有执法权,非法监禁别人的人身自由,被关了好几天,诶。。。

知乎用户 杜小白 发表

真的是发生变化了

以前出现这种事情,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打的好

现在先想一下这事是不是真的

知乎用户 某知乎用户 发表

我有一个提议,来开设男女专用车厢吧,我好害怕自己遇到这种事啊,之前乘地铁,人挤人,我伸胳膊掏手机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女士的胸部,她瞪了我一眼,然后我连忙说了三四句对不起,也幸好她比较大度,没追究,不然我就社死了,所以能不能搞男女专属的车厢啊,有时早晚高峰难免有些肢体接触,以后进男士车厢的女人是不守妇道,进女士车厢的男人就是流氓

知乎用户 Nonk 发表

“就算这个男的有 99% 的错,这女的难道就不是明显的暴力狂吗?太可怕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cieeTW 发表

补充后续:

2022 年 1 月 4 日 18 时 30 分许,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孝陵卫站派出所接报警,称一男子在列车内对他人实施猥亵。

  经查,1 月 4 日 18 时 20 分许,陈某某(男,32 岁)在地铁二号线列车车厢内,以手摸对方臀部的方式对坐在其右侧的杨某(化姓,女,27 岁)实施猥亵。杨某随即对陈某某进行呵斥并打其耳光,并将其扭送报警。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依法对陈某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杨某涉嫌殴打他人,但其殴打行为系由陈某某的违法行为引起,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对其不予处罚。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如遇到此类事件,要敢于制止对方,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依法维权、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请答主们不要删自己答案,一直留作纪念~

知乎用户 hao hao 发表

不是南京,就是长沙,不是长沙,就是南京。

知乎用户 莱卡想回家 发表

如果找到了女朋友,而自己的女朋友被摸,很多回答里那种代入性别战争,身份政治的 “人” 又会是另一幅嘴脸了。同样在以男性为主体的论坛,虎扑对这个事情都是打得好,要有多得多的人情味,人性,而知乎真就和微博女拳一样的恶臭男拳大本营,贴吧分吧了,其他很多领域都是如此,戾气最重。

知乎用户 一般般的活 发表

我拜托回答问题的人看一眼问题描述行不行,警方都实锤男的猥亵了,一群人还在那 “摸没摸存疑,但是女的打人一定不对”

知乎用户 好大的 sword 发表

这回怎么不说女生有没有执法权的问题了。?标准流程呢?

知乎用户 卿橙 发表

看了前面很多专家的回答,总结一下就是被摸了屁股,也不能扇耳光,就算扇也只能扇一下,不能多扇。

还有些更专业的说,应该当面取证然后原地报警,等着警察处理。

这里边有两个问题值得考虑:

1. 被摸屁股怎么取证?指望车厢监控能看清屁股底下的事儿是不太可能,不然怎么办?来一次摆拍吗?

2. 再说说等待警察到达现场这段时间,当事人应该如何操作?女的不能动手,男的还不逃跑,怎么实现?靠隔空点穴吗?

哎,不得不说,虽然在讲究证据的法律面前,女的行为确有不妥之处。但是,记得上中学时坐公交,我一女同学在下车时,被坐在车门口座位的一个男人摸了大腿,她回手一个耳光,啪的一声,特解气。

知乎用户 林越 发表

积极给猥亵犯出主意的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猥亵了被打了还要再打回去,算互殴。

您说得对,合理合法。

您太棒了!

原来猥亵犯都理亏,现在可不一样了,都横着走,谁打我我打谁,反正同罪。

知乎果然不一样,能让人获得知识!

ps:扇得好!应该有闺女的家庭都教教孩子和这姑娘学。

很多猥琐男专找女中学生下手,人渣活该被打,敢还手就罪加一等!

随手一翻,看看知乎儿的三观,厉害了 !

知乎用户 心灵 发表

虽然不能给猥亵者辩护。

但我还是还好奇,如果性别互换一下会发生什么? 纯好奇

——————

刚看了一下视频,打的不算重,这种程度三分钟也无所谓。

知乎用户 姑且不谈 发表

警方通报出来了,看看知乎里的各种评论,百花齐放,有点想笑。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2HUkTO 发表

打人肯定不對,這個必須要起訴

先不管他有沒有偷摸你,都應該要交給司法,而非打人三分鐘

我們做人不能因為性別就改變法律吧?

假設性別對調一下,你們能認同這樣的行為嗎?

女性不常說 “先打人就是不對” ?

所以我認為應該要起訴這位婦女在公眾場合打人

如果他真的有偷摸這位婦女,那也應該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這才是法治社會應該有的樣子。

知乎用户 小七​ 发表

好奇怪,我怎么记得西安地铁扒女生衣服的时候很多人说人家执法没问题呢。

知乎用户 勃列日涅夫 发表

抛开事实不谈,女的打人就没有一点错吗?

知乎用户 彻悟真人 发表

所以说,男子要么不要猥亵,因为他不猥亵,所有的事情都不会发生。

要么猥亵之后赶快趁着到站离开,最起码可以少挨打,直接刑拘。

要么就想办法让自己构成轻伤标准,这样自己虽然进去了,对方也可以进去。

但是男子只是坐着不动被打,结果变成了最不理想的结果。

知乎用户 心要静下来 发表

好奇怪,我第一反应是这男的该打,但一翻回答,都说这女的太过分,还说某团故意演

这光天化日监控之下他们也能演?

我表示不理解

男人耍流氓挨打不是很正常吗?

你要是摸到我身边人身上,我敢找个没监控的地方把你手给 duo 了!

打几个耳光都是轻的

(我说的情况是这男的确实耍流氓了)

现在男的已经被拘留了哦!

知乎用户 MrZ 发表

写过一个回答,情绪很重,被删除了,再来一瓶

看到这个事件,很难受,很失望

2021 年和 2022 年分别发生了摸屁股事件,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两个伟大的屁股。

这两个屁股映射出我国男性在这种事情上,完全没有反思能力反制能力和毫无作为等特点。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这两个事件有很多相似之处共通之处

都是女方认为自己被摸
都在开始时没有给出证据
都靠互联网发酵
都是一边倒的认定男子猥亵
都是女方没有任何处罚

2021 年的屁股,当事人亲口陈述我要你社死。摆明了要别人社死,结果男方没摸是碰到了,这就是公然败坏他人名誉

2022 年的屁股,当事人在公众场合殴打他人三分钟之久,至少也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我这里的屁股,不是指某个人,而是摸屁股这个事件,请不要误会。

当然也有差异的地方

2021 年给出证据了,结果是男子被冤枉
2022 年没给出证据,结果是男子被处罚

记住,女方在施暴的过程中,摸屁股的行为没有继续实施,也就是说这里制止是不存在的顶多算是预防。

此次摸屁股事件,女方虽然够不上刑法,但也不该依法不予处罚,我不明白是依的哪个法。

这里涉及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用暴力去预防犯罪到底对不对?

上一次摸屁股,能够公开证据,这一次就应该也能公开证据;这次处罚如此之快,想必证据确凿,我们要看到这个男人摸屁股的铁证。

在外被人殴打三分钟,施暴者不予处罚,这句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简直就是讽刺,我不禁想问问保护自身安全该如何解读?

最后一句:隔着厚厚的外衣摸屁股和公众场合殴打他人三分钟,究竟该认为哪一个后果更严重呢?

知乎用户 白色的电灯泡 发表

摸屁股当然是错的,违法行为要惩罚。

被摸屁股反击也是对的,人性如此,人之常情。

但是打了三分钟,法律上也要对其训诫。法律是为了大众服务的,要严肃严格执行,我们不能纵容这种私自的报复行为;不能因为他人违法自己也违法。

与怪物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怪物。——尼采

知乎用户 土土土土土豆 发表

以前的我:这种流氓就该往死里打

现在的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awH0ce 发表

太复杂了,别扯那些什么拳来拳去的。就事论事,就是该打。

以前流氓罪是要游街羞辱、坐牢的(最高死刑)。97 年取消了只是行政拘留而已了。

某些人的逻辑就是:凭什么打人?那对女方来说还凭什么摸人家呢?你敢摸女方就要做好承担 “及时后果” 的准备。你一边耍流氓?违反法律,一边跟女生讲你可要遵纪守法啊。你可不能打我啊,我最多进去关一会,打我就是你的不对了。笑死人。

被我逮到打不死 Y 的。

[大笑] 知道你们不能感同身受,

举个例子:小偷进某村偷狗被抓到,群众一顿毒打,你们不去打拳?凭什么打偷狗之人呢?你们怎么不为这种事吵来吵去呢?

某人贩子企图拐走小孩,给家长发现了,抓到又被打了,不仅打了,还要扭送派出所,你们是不是还要为人贩子挨的打辩解啊?

我感觉有些人就是小时候挨打挨的少了,才会导致做一件事情不考虑后果。为了这种猥琐男吵来吵去,不值得 [大笑]

你的家庭从小不教你哪些事能做,哪是事不能做,社会教你啊。

———————————

仅仅我本人就经历过两次咸猪手。

一次是公交车,年纪太小,不敢反抗。

一次是走路,穿的及膝连衣裙,一个骑电瓶车的很死劲的掐了我屁股一下,飞快的就开走了,等我感觉到痛的时候,反应过来他已经开出去两三米了,你猜他如果是一个走路的路人我会不会抓住他?我当时心理状态就是:如果他开的慢一点,我能够得着,我就是拼了我也要把这个人渣拖下来锤一顿,就算我打不赢,我也要拖到有人报警为止,哪怕我会因此受伤。

猥琐男缺的是惩罚和教育,拘留是惩罚,打脸是教育,让你 Y 心里有点 b 数,别想干啥就干啥。

我不鼓励以暴制暴,但是,猥琐男必然会受到反抗,反抗必然是会有后果的,这跟拳没有任何关系。

不想挨打,你不摸人家啥事没有。唯一该庆幸的是女生一个人坐地铁,如果跟朋友一起,你再想一下后果?无非就是看人好欺负呗,jing 虫占据大脑了?

女生做的没问题。用一句话说就是不惹事,不怕事。

一点小事就上升到法律这条线,就上升到各种拳,看的都累。

知乎用户 南山尽 发表

之前看到一个视频,欧美的,也是关于性骚扰电梯上男的将女的踹下去。

现在已经往这方向加速了。

如果被人诬陷性骚扰,男性直接开摆,你诬陷性骚扰,我直接动手,比起社死还有小作文不如变成互殴。

垃圾不分男女,性骚扰的男性是垃圾,性诬陷的女性也是垃圾。

每一个性诬陷的女性,就会让原本正常的女性所处环境变得更加恶劣。

就像老人跌倒没人扶,是那些碰瓷的老人将信用透支了。

只能说碰瓷和诬陷的成本太低了。

妥善处理呀。买个摄像头带身上吧。

知乎用户 MCS 源君 发表

我一看还以为是什么疑难纠纷

列车上人那么少,监控肯定能拍到这个男的有没有摸。

说真的,这么空旷的情况下做这种事情,也是够嚣张的了。

但是,凡是讲证据,如果单凭男的不还击就是默认,我想以后那些跳出来说事情的,男性应该以牙还牙。

不管怎么说,现在不是没有法律保护女性,出手打人就是打了,法律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就让我想起了前几天的女性优先车厢

现在讲法律讲平等,什么女性优先?

难道守护祖国的先烈都是女性?

本质上所谓的女性优先是在女性讲究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男性在社会上忍让一些,但是现在已经是进步时代了,女性需要我们男性让吗?

人家要的是专用座位!

这个是不符合我们现在法律要求的平等的,强烈建议平等对待。

此外,最好开放国门,现在不是生育率低吗?

我们可以欢迎东亚女性欧美优秀女性来中国找对象,一方面可以增加人口,一方面可以缓解国内女性不愿意结婚的问题,一举多得。

知乎用户 呵了个呵 发表

怎么不提执法权了?保安没有执法权,难道女乘客有?

知乎用户 Vane - 大连约拍 发表

我看了这个视频后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我甚至怀疑这个男的莫非是个 M,就喜欢被女的这么对待,但是这是公共场合啊。

关键是大冬天的穿得那么多,就算摸能摸到什么,还是就是图个心理层面的刺激,有没有手感无所谓,这也太没必要了吧。

另外,被打你不还手就算了,被打了那么长时间,你不还手还不会挡吗,挡也不挡,那么离开事发现场也行啊,就是稳如狗坐在那任由姑娘随便扇,我估计那个姑娘也是扇上瘾了,这家伙一顿猛扇啊。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真是见了世面了。

其实,这种男的大概率就是跟那些喜欢夏天偷拍女士裙底的变态差不多,就是心理层面的满足,如果真的让他们实操,估计紧张得都不知道该做点啥了。

知乎用户 一汉字两字符 发表

无论真假,依法处理即可。

我说的依法处理是处理双方。

另外,殴打三分钟明显处于泄愤性质,不属于正当防卫,虽然现实生活中只要不造成比较严重的轻微伤一般来说打了就是打了,而且如果是真的我觉得打的好。但还是提醒大家要遵纪守法,毕竟,刑事案底是不可承受之重。

知乎用户 Ms.Darcy 发表

你说下马坊我就精神了,几年前我还在银行工作的时候差不多就是在苜蓿园、下马坊那块被人性骚扰的,也是摸人屁股,不过那次是早高峰人多,吼了他之后他下车跑了就没再追究了,可惜视频隔得太远没看清这人的脸,说不定就是那惯犯呢。

知乎用户 蓝臻羽 发表

验证网络传说

[被打的时候不要还手,想一下买房还是买车]

的时候到了

看看是哪个魔法更强。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7KZPcR 发表

理性理性,当事人确实挺勇敢的,但不太赞成她这样的做法

说简单点也就两种情况吧

人家没摸,整错了

现在是冬天,女孩身上穿着厚厚的衣服,外面还有羽绒服

这男的即使想摸能摸什么,秋裤??会不会是不小心碰到之类的,打不还手也只是因为被干懵了,

然后白挨打三分钟,警察一来缓过神了,没摸,那这女的不就遭了

之前清华那回不会都忘了吧,也是说有个男的摸了她,要让那个男的 “社死” 事件,可最后根据录像来看,是背包不小心碰到了女生,最后是误会

如果这男的故意摸了,心虚导致这个男人不敢还手,那警察来了验个伤出事还是遭阿

要是这男的再穷凶极恶点,这样打很可能会对自己带来更大伤害的。那个男生当场疯狂报复女生,哪怕周围有再多的乘客,女生当时也会吃亏的
但这个男生在那也不躲闪,只是用手护着脸,这么长时间让女孩子去打,会不会有其他的什么原因?比如男孩子如果精神或者身体上有问题,那这么打,给双方带来后果可都不小

遇到这种事情,女生需要及时的反抗,甚至可以动手打男孩子的耳光,但千万别像这回打个两三分钟吧,舆论也不好站队阿。最好是引起周围的注意,让他社死先,直接报警最好

既可以使自己免受伤害,也可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还可以让对方受到法律的惩罚

具体是什么情况还需要警方通报,如果真是这个男子摸了女生,那他就是罪有应得,女生打的没毛病,但这也幸亏遇到了个比较怂的

期望最后不要是个乌龙事件,如果两个人认识,整得个什么剧情,那乐子就大了

知乎用户 罗呦​ 发表

对警方通告处罚有疑问的知友们,如果这个男子摸了您的女朋友、老婆、女性亲人的屁股,你能忍住不打对方耳光吗?

知乎用户 花千树 发表

emmmm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骂打的好,但是现在前车之鉴太多了,等一个调查结果,万一又是个清华疑心病呢

知乎用户 在河之东​ 发表

借个热度,来看看这个比摸屁股恶劣不?

广东一 26 岁女子殴打 5 岁男童被拘,具体原因是什么?她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知乎用户 幻象 发表

都 2022 年了,怎么还有男的喜欢说 “要是我妈 / 我老婆 / 我女儿”?就连女的也很喜欢说 “想想看要是你们妈妈 / 老婆 / 女儿”?能随便拿一个陌生女性类比最亲密的女性家人类的行为真是当代最迷惑的行为,男的真想把社会所有女的当妈一样供养还是女的想要社会所有男的像儿子一样孝敬?最讽刺的是这只针对男性,要是性别互换男性作为受害者的事件(比如广医和货拉拉事件)里有女网友多说几句 “要是我爸 / 我老公 / 我儿子” 或者是男网友多要求几句 “想想看要是你们爸爸 / 老公 / 儿子” 我就不会这种论调如此奇怪了,可事实却不是这样,你们有没有仔细想过这个问题

知乎用户 jiojio 发表

都通报了男子猥亵,子弹不用飞了吧

知乎用户 nonodesu 发表

按照这男的反应来看,多数是摸了,多软蛋的男的被冤枉了还能一声不吭的被抽三分钟之久?除非他是抖 m 吧?就算是不还手,至少站起来拍视频 / 争辩自己没有 / 主动在停车时下车寻求工作人员帮助吧?特别是最后这点,如果你真的没有,为什么不第一时间下车寻求工作人员帮助,而是没有丝毫站起来的意思,等到工作人员询问该女什么情况才跟随下车?

还有说什么穿这么厚有什么可摸的也是很搞笑了,照你这么说不漂亮的有什么可被 qj 的,穿的保守的有什么可被 qj 拐卖的?事实上呢?bt 才不会挑你穿什么长什么样,他们享受的是犯罪过程,而不是犯罪对象长得怎么样,长得好看赚了,丑了也不亏

就像这个可能摸了人 pg 的人,穿的少摸一把赚了,穿的多摸了也不亏

哪位的家母(or 老婆 / 女儿)某天要是穿着长款黑色羽绒服系着丝巾出门烫头结果被大爷摸了哪里…… 你不会觉得也没问题吧?

“穿这么多有什么好摸的”

“这老太太怎么能打人呢”

“这么大岁数的老太太有什么可摸的”

“老仙女啊”

希望你们到时候也这么想哈

顺便再提一嘴,从前老思想认为男的不能打女的,是因为男的力气大,一巴掌下去女的基本上要么蒙圈要么直接摔倒在地,意识恍惚,打死人轻而易举,看看那种 qj 前被拍到犯罪过程的监控视频,基本上都是男的打女的头一下子,然后女的倒地,人被拖走,你看有几个女的能这么 qj 男的的?那能打得过?

女的打男的为什么说的人少,因为一般没经过系统训练的普女根本没几个力气,全力打了男的也是纹丝不动皮外伤。我记得还有一个饭店的监控,5 女打一男,还搬椅子砸,貌似还是被那个并不壮的普男给反杀了,一打 5carry 了属于是

不过如果是女的家暴 / 出轨等严重情节出现,我觉得没啥不能反击 / 打的,从小我就问我爹妈,凭什么女的出轨男的还不能打她,该打的就得打,所以说如果这男的真的 wx 人家了,那他就是该打,换一个女的 wx 男的,她也一样该打。

知乎用户 Konigwagen 发表

有没有可靠证据?

有没有可靠证据.

有没有可靠证据!

去年你们的诬告还少吗?是不是打算把裹楠当猴耍啊你们?不好使了!

知乎用户 沪上小爷叔 发表

前几天上海地铁刚被普法被人殴打防御属于互殴,承担法律责任,一起拘留。

这个事简单:

是否摸屁股警方应该予以调查,寻找相关线索证据,探头,证人等。

狂扇耳光看来是肯定的了,打人者应该予以拘留。

疑似摸屁股被狂扇耳光的是否还手? 还手或者防御的话算互殴,一起拘留。没有还手的话应该得到伤害以及精神赔偿。

如果事实确定是摸了屁股,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知乎用户 东风不待荷花开​ 发表

警方称正在核实,核实什么?

打人是有录像的。应该不用核实了。

那核实啥,应该是核实打人原因。

不知道地铁有监控没,如果没有。

男子不承认摸了,这将如何处理?

或者,男的承认摸了,但是说自己认错人了,这将如何处理。

以前看过一个新闻,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地铁发生过一个事,一个男的强行拖一个女的走,并称认识这女的。女的呼救,旁人以为是认识的人有纠纷,未太在意,女子拉住保安,才没被拖走,等警察来后,男子声称认错人了,愿意道歉,警察把这事儿当普通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最后女子接受调解。就屁事没有了。

知乎用户 子明 发表

感觉有些奇怪

第一,现场地铁里并不挤,相反空间很宽裕。这个时候敢伸出咸猪手的,要么是惯犯,要么就是那种不要脸皮的人。怎么都不像能挨了几分钟耳光还一声不吭的人。

第二, 女的行为也很奇怪。一般像那种比较泼辣的女的,不仅喜欢得理不饶人,而且还喜欢把这个事情宣传的到处都是。而现场那名女的只是打男的耳光,虽然很过分,但是总感觉很奇怪。

看看最后官方通告吧

1.6 更新,我看到通告了,男的被拘留,女的一点事没有。说实话,我更奇怪了,我怎么感觉是故意在掀起男女对立啊?太敏感的我就不说了,我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小偷偷东西时被发现,虽然法律不允许,但是很多人都会打小偷一顿,比如踹几脚,扇几个耳光,这些大家都能理解。最多警察来了口头批评一下。

可是这可是三分钟啊,警察竟然没有一点表示?

知乎用户 尽兮 发表

乐了 这事搁几年前男女对立之前,实锤之后肯定都是说男的活该,给男的丢脸了,女的打的好,根据网络定罪 s 刑起步,打这些巴掌都算轻的了

只能说现在打拳打魔怔了,只有立场,都失去公允的态度了,也没有初心了

知乎用户 泷西 发表

高赞回答一个个代入这男子的角色是怎么回事?

人渣不分男女,要是有人摸我屁股,女的我也扇。

值得讨论的点:

1. 有没有摸?

看原文里描述男子的反应,应该是摸了的。

原文【据目击者介绍,男生全程低着头,护着脸,默不作声,“被打耳光三分钟肯定是有的”。

2. 打耳光行为合不合适?

明显不合适,打架斗殴如果是轻微伤,不会面临刑事处罚,但会面临治安处罚

若男子执意要个公平,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就需要做伤情鉴定。就看这男子能不能开这个口了。

附:换做是我在受害者位置,我还是会动手。你情愿为满足猥琐心理承担咸猪手的罪责,我也愿意为维护自己人格尊严动手扇你,哪怕要接受治安处罚。

再贴一条我认为的扇人女子心理路程:

男性天生在体质上处在优势地位,不存在打人后害怕被还手的情形。一般情况下男性不论是体重还是力量都完爆女性,要说这女的打完第一巴掌后不害怕被一脚踹出去,我是不信的。地铁是封闭环境,周围人都躲在一边,乘警无法及时赶到。女子扇三分钟的做法在我看来就是持续维护住自己 “暴怒” 的形象和状态,维持直到地铁到站,才有工作人员保护撑腰。如果真是拿人泄愤,我认为女子扇的力度和强度根本达不到 “狂” 的标准。

知乎用户 LexLiao 发表

狼来了 知道吧

按以前我肯定要说这男的有问题

现在我只会觉得这女的是腚姐

凭什么打人

知乎用户 和平 发表

这是正确的判罚。

过去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太苛刻了,希望以后的认定都像这样。

知乎用户 崇霁 发表

今天跟老婆一起去医院检查,因为医院没地方停好车就直接坐地铁去了,我老婆站我前面,我提个包,侧边站了一个女的,地铁很挤,貌似我的包碰到她大腿了,她横了我一眼,但我从她眼神里读出她怀疑我猥亵她…… 我没理她。

晚上回家我看到这个新闻,就问我老婆:万一我被那女的扇一耳光,你会不会也跟着扇我耳光?

她说:首先她绝对不相信我会去地铁上摸别人屁股的。其次要是那女的扇你耳光,你一定要扇回去,否则就是我太怂或者心虚了。瞬间感觉被信任的感觉真好。

我决定了:要是真遇到被 “腚姐” 冤枉扇耳光,我一定大力的扇回去。打不了因为打架斗殴事件拘留,我老婆说她能理解。

知乎用户 美丽远方 发表

该女生狂扇耳光三分钟为什么不处罚不追究责任?你打一个耳光倒也罢了,打三分钟就应该给予处罚,没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为什么还不给予行政处罚?再者,如果男方还手,把女方一顿暴打,是不是正当防卫?

知乎用户 越大镬越快乐 发表

如果是非礼,警方公告消息会非常快,不会超过 24 小时。

如果不是非礼,就不会有任何下文公告。

知乎用户 山海关向我冲过来​ 发表

以前基本知乎的导向这种事是一边倒,没有热度的。

现在为什么这样,那要多多感谢女拳团体每日虚空打靶。

女拳团体多厉害,不要男人,不要已婚女,甚至开始不要老妈,不要恋爱女。

继续分裂吧,还是那句老话,你们要公平,那得到的就是公平。

以前没有,以后更多

知乎用户 乐天知命故不忧 发表

理解不了现在的人,警方都通报是这男的猥亵了,还都在叫嚣女的扇耳光必须判刑,这是多怕自己以后被抓到现行啊

知乎用户 硬核影评 发表

还过激?交给 处理有怎样?顶多就说两句,道个歉罢了,换我我也打回去,太恶心了,这种人,有些错误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完事了

知乎用户 爱吃炸酱面的图图 发表

看了视频,男的挨打不还手,估计这事儿稳了,男的的确摸了。

我觉得吧,这个女孩子做法有些欠妥

1,打三分钟也太少了,怎么能起到警示旁人的效果呢?起码十分钟起步啊

2,打人耳光自己手不疼吗,也不知道心疼自己。应该向诸如我这种热心观众,借只皮鞋之类的,用鞋底子抽他耳光才对嘛。

知乎用户 吴茗 发表

锻炼社牛能力。

摊上事当场抓包闹大动静,先手开团把热度艹起来。

等 npc 到达现场下车慢慢安排。

我觉得这事挺好的,不管诬告还是性骚扰都是老社会问题了,总得有个解决方法才行吧。

知乎用户 职业法师刘海柱 发表

一巴掌五天

摸没摸你是另外一件事情

知乎用户 Samuel Solomon 发表

类似案件其实已经不在少数,就怕你仍然摸不到窍门儿,净顾着关注那个女生有没有被摸到屁股了。

譬如大概半年前,有一起虐猫的案子,猫主人找上门去把虐猫者胖揍了一顿。

结果呢,网上带了那么久的 “这是妥妥的黑恶势力行为” 的节奏,照样没卵用。(猫主摇了一群人且持械)

最后基本上就是赔钱私了,印象中大概也就猫主判一缓一吧,反正那个虐猫者被揍得挺惨。

按理说,倘若不存在虐猫行为,猫主大概率要入实刑。

还有就是最近的 “货拉拉司机案”,二审结果都出炉了,网上还有人在追讨 “程序正义” 呢。

想想吧,车某莎倘若不是自己跳的车,周某春还能判一缓一么?(大概率也会入实刑)

就这,太多人都嫌判的重了,要知道这已经是司法机构最尽力而为的在轻判啦!

然后再对比本案——“袭臀男”若非存在着猥亵的实锤,那百余个耳光岂是 “不予处罚” 就完事儿?

所以,都机灵着点儿呗,有了违法实锤再喊冤叫屈的这一套已经不好使啦。

至少,我国的官方目前还是可以在基本层面上做到 “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蛋”。

勿以恶小而为之!

知乎用户 毁灭吧赶紧的 发表

如果摸了 第一下算是正当防卫 之后全是故意伤害

没摸就更简单了 故意伤害

知乎用户 精神病院 - 王院长 发表

挨打了都不敢还手,好一条被驯化的奴才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99042 发表

知乎真是叹为观止。

我觉得所有情侣都该看看她(他)们男(女)朋友的知乎回答和被点赞情况,看看对方是不是什么类型的拳手,毕竟你南拳啊,肯定看不惯女拳,女拳肯定看不惯南拳啊。坦坦荡荡让对方看。早日明确三观是否一致,该分手立马分手。

知乎冲浪的多的是什么了色。明明已经屏蔽了关键词。

知乎用户 错身巷 发表

等具体通知,腚姐还想让学弟社死呢。

知乎用户 知不知道 发表

用打耳光惩罚性骚扰者,是私刑。

反对私刑。

私刑别人而没受法律处罚,是纵容私刑。

反对纵容私刑。

知乎用户 光追不上我​ 发表

她可能觉得是在打自己男友吧。

或者说,众多等待她赏饭吃的奴隶中,那个没赏到竟然就敢自己动手拿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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