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放大学的鲍鹏山教授曾经严厉地批评《商君书》,说商鞅是最大的恶棍,大家认为这种批评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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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姑苏小民 发表

我比较赞同鲍鹏山教授对《商君书》的批判。因为不管从当代社会的哪个角度来看,这本书所推崇的愚民,弱民等思想都是对底层人民从肉体到精神上的侵犯。

首先需要知道**《商君书》是一本专为统治者统治所编纂的书籍。**

当统治者需要人民生产大量的粮食供应军队和国家时: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贾少,农不能喜酣奭,大臣不为荒饱。商贾少,则上不费粟。民不能喜酣奭,则农不慢。大臣不荒,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上不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垦矣。
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农民无所于食而必农。愚心、躁欲之民壹意,则农民必静。农静、诛愚,则草必垦矣。

统治者需要的不是民富国强,而是强国弱民。每一个底层人民都是为统治者种田的工具。

而怎样才能使所有人都心甘情愿的种田呢,那就是断绝你的所有念想。

喝酒,不行,饮酒作乐会让人种田怠慢。听音乐,不行,靡靡之音,忘乎所以。想搬家,更不行,都安心在家务农。

因为只有在精神和肉体上彻底的压迫,这些丧失人性的底层人民才不会反抗。

但是它的历史价值不能全盘否定。《商君书》是一本具体讨论变法理论和具体措施的书籍。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为当时的社会生产法则、标准和价值观。

《商君书》切切实实描述的理论和措施,是秦国后世强大的根基,这不管在当世还是现世,都是一种进步。

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国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国不守。重刑,明大制;不明者,六虱也。六虱成群,则民不用。是故兴国罚行则民亲,赏行则民利。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一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但是这种一将功成万骨枯的背后折射的是统治者对底层人民的无视和漠视。他们在乎的只有手中的权力、土地和粮食。手中的权力被无限放大,人民只能在其脚底匍匐。

商鞅的立场表明他从不在乎人民,也永远不会在乎人民。他想要的是青史留名,做君王的九锡宠臣。

而仰仗剥削和压迫统治人民的专制封建书籍,在当世被唾弃千千万万遍,都不值得为其辩解一句。

知乎用户 石枫 发表

问题底下还有几个高赞拿马基雅维利替《商君书》说好话的,一看 ID 就知道出于什么动机。

用马基雅维利和法家作比较也算是我国史学界源远流长的传统了,相关研究汗牛充栋。连我校本科世界近代史课程作业都有这道题,稍微看过或者懂点脑子也不至于这么随意类比。

马基雅维利总的来说,还算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幼年接受良好的古典教育,现在大多把他算成意大利文艺复兴的重要人物之一。除了君主论之外,他还写了《论李维的历史》盛赞罗马共和,认为共和制最有利于公共福利、发挥个人才能、培养公民美德。只不过在当时政局纷乱的情况下,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君主建立统一国家维护社会安宁,这只能算是权宜之计。更确切地来说,他所处的历史阶段和历史环境同商鞅差的很远:**包括意大利在内,欧洲的政治近代化走得大致是一条新兴资产阶级联合君主王权,共同打击教权和贵族权力的路径。**君权在这个过程中,起的是帮助资产阶级冲破封建特权的作用。因此马基雅维利讨论的主要只是斗争统治技能,而在政治治理方面,他将民众,主要也就是佛罗伦萨的有势力的资产阶级看的是很重的:

(君主)最好不过的堡垒就是不要被人民憎恨。因为即使你拥有堡垒,如果人民憎恨你,任何堡垒都保护不了你,因为当人民一旦拿起了武器的时候,外人就帮助他们,这是少不了的。在我们这个时代里,我们已经看到城垒不曾使任何一位君主得益。

反过来看商鞅和法家。它完全是前现代的东西,和马基雅维利那个时候的政治近代化趋势一点不沾边。**有些人口口声声说法家代表着推翻奴隶制的先进力量,消灭贵族阶层建立了 “平等制度”。然而商鞅建立起的,只不过是一套更强大的国家奴隶制。秦政下的君主消灭了奴隶主贵族,转而控制了社会的一切资源,成为了事实上唯一垄断的奴隶主,驱使着国民成为自己的奴隶和蝼蚁,随心所欲地让民众为自己做出更大的牺牲。所谓的平等,无非是逼着能站起来的人跪下,然后所有人一起为共同的、最大的奴隶主做奴隶的平等。**这其中有任何进步性可言吗?这样建立起来的一套制度看起来很是 “利出一孔”“令行禁止”,很有现代国家的外表,但在本质上却是以天下奉一己之私,和旨在保护个人权利的近代国家完全背道而驰。谁要是喜欢《商君书》,反正我是理解不了为啥有人非要放着好好的人不当,偏要去做炮管上的螺丝钉,可能是宏大叙事上头了。

知乎用户 精忠报国吴三桂 发表

商鞅的 “驭民五术”,是古代帝王必学学科:

1. 愚民;

2. 弱民;

3. 疲民;

4. 辱民;

5. 贫民。 ​​​

知乎用户 nk 丢丢 发表

补注:答完我就后悔了,看看都是什么人在答… 另外我估计删得应该挺快的

一部被埋没的神剧《东周列国

一群不知死的百姓来向商鞅表达拥护,商鞅赞许道:拿下!

商鞅被秦王抓起来后 :

围观群众:别逗,别逗, 这可是国家法令

商鞅,车裂卒

大笑三声!

知乎用户 司马懿​​ 发表

只有前两句是评论,后面都是直接白话总结「商君书」里面的片段而已。

商鞅长期以来被当做「法家」的代表,广为人知的故事就是「立木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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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是挺谨慎有条理的一个人,还怕民众不理解,先搞一点形象工程让民众吃一点甜头。但如果把「商君书」从头到尾看一遍,除了秦王之外,几乎不会有任何人会认为在这样的制度下生活有乐趣。

对于国和民之间的关系,这方面的讨论古今中外都很多,但是绝大部分人还是认为两者之间是有权衡,也有共同利益的事情。但是商君书里面明确的提出,国和民之间就是对立的关系,里面专门有一章就是「弱民」,开宗明义:

民弱国彊,民彊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第一个明确的提出,只有民弱,才能国强,而民强,就意味着国弱,所以「有道之国」,治政的重点就是「弱民」。这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呢?里面也有解释: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

民众如果地位低下,就会看重国君设定的爵位;民众如果弱小,就会更尊敬国君的官员;民众如果贫穷,就会更看重国君的赏赐。反过来,如果民众自己有自己的道德感,有自己的评价体系——要也就是私荣,那么就不会珍惜国君给的官职;而民众如果富有,就不会珍惜国君给的赏赐。

而爵位、官职和赏赐,都是国君能够给出去的。只有让民众弱了,才能让他们更容易的被国君所利用:

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彊。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民畏死事乱而战,故兵农怠而国弱。

用刑罚治理民众,民众就会乐于被国君所用而免于刑罚;用赏赐就可以让他们轻于生死,既乐于被使用,又勇于战斗,那国家不就强了么?

至于让恶人统治好人,这里面的恶人基本上是酷吏的意思。也是商君书「说民」一章的原话:

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之者,善也;别而规之者,奸也。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彊。故曰: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彊。

如果推崇善,那么民众只会和自己的亲人亲近;而如果推崇奸,民众只能依赖于制度和法规。让民众相合聚集,这就是善,把民众分开疏远,这就是奸。如果用善人来治理国家,那国家就乱了弱了,而以奸人治国,国家就治理了,强大了。

对于国内职业——当时也就是农、商和官,商鞅的观点也很让人震撼: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治民。三官生虱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农有馀食,则薄燕于岁。商有淫利,有美好伤器。官设而不用,志行为卒。六虱成俗,兵必大败。法枉治乱,任善言多;治众国乱,言多兵弱。法明治省,任力言息;治省国治,言息兵彊。故治大国,小;治小国,大。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彊。民弱国彊,民彊国弱。

他承认农民耕地、商人倒腾商品,官员治理民众。但是他认为这会导致六个问题:农时、食物、美、好、思想和行为。法不好好执行,治理就出问题,任用好人当官,说话就多,而话多了兵就弱了;法令严明,治理就好了,任用强力的人当官就不会有人乱说话了,没有人乱说话,兵就强了。所以治政就要做老百姓不喜欢的事情,这样才能「弱民」;如果你做了让百姓高兴的事情,民就强了,但是民强了国就弱,民弱了国才强。这又回到了弱民的核心论点。


应该说商鞅的这些观点,拆开了说,在春秋战国时期也不是他一个人独有的,就像商君书,也不一定是商鞅一个人写的,而可能是后人总结归纳出来,托名商鞅的法家著作。其他学派,比如道家的「老子」里面,也有: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

其实也是暗搓搓的有「弱民」的意思。但是其他的学说,对于这些统治术虽然有所涉及,但是像商鞅这么系统的、全方位的把国家和人民对立起来,并且还真的用一套具体而严苛的制度在一个国家实现了的,实在是独一家。

看了商君书,真的会明白为什么秦国会如此强大;也会明白为什么秦国灭亡之后,为什么关中父老没有一个人会怀念秦国。

知乎用户 王靖海 发表

太长不看版:

可以明确指出这种批评并不合适。

因为公孙鞅、商鞅变法、《商君书》三者原本就不能混为一谈,后两者根本无法支撑前者是 “最大的恶棍” 的结论。

公孙鞅为卫籍士人,曾在魏国任职,后至秦国任职。被秦孝公任命为左庶长后,公孙鞅将魏国及其他诸侯国的变革经验引入秦廷,在秦简公时期、秦献公时期的变革成果上进行更为深入的变革行动,史称 “商鞅变法”——这次变革可谓东周变革浪潮之中的集大成者,但不等于全部由公孙鞅独创,以此为由批判公孙鞅是 “最大的恶棍” 是不合理的。

在公孙鞅死后,法家学士在其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发展,最终在战国后期形成了《商君书》这一著作。客观来讲,公孙鞅的思想对《商君书》确有基础作用,但将《商君书》中的内容完全与公孙鞅划等号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以此为由批判公孙鞅是 “最大的恶棍” 也是不合理的。

至于对公孙鞅的评价,笔者个人认为林剑鸣先生的评价最为客观:

“商鞅就是秦国这一场封建制改革运动的政治代表,由于他善于组织运动和领导运动,使封建制度终于在秦国取得胜利,他不愧为当时处于先进地位的地主阶级的杰出代表人物,其历史功绩是应当肯定的”;

“商鞅虽然对秦国的变法以至后来的富强,有着重要作用,但绝不可把秦国变法成功的原因,完全归结于商鞅个人。秦国之所以在战国时期出现改革的客观形势,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的发展,而变法之所以能够彻底,则是因秦国历史的发展为商鞅准备了变法有利的条件”;

“商鞅在对历史作用重大贡献的同时,当然还有其残酷镇压人民的一面。站在地主阶级立场上的商鞅,将人民群众是为草芥。他露骨地鼓吹愚民政策,并使用最残酷的方法进行统治…… 这充分暴露了地主阶级就是在刚刚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对人民的统治和压榨也是血淋淋的,绝不能以其进步的一面掩盖其反动的一面,也不能据其反动的一面而否认其进步的历史作用。

对比来看,鲍先生的观点确有偏颇的成分,至于原因或与其主要研究方向在文学领域有关——也就是忽视了商鞅变法时期的历史环境及《商君书》成书时期的历史环境。

顺便再讲了段子:

秦廷不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而是维护 “底层民众” 的利益——此说常见于管理学鸡汤、文学影视作品及历史段子文之中,至于原因也是偏颇地看到一部分有利于 “底层民众” 的内容而忽略了整体维护地主利益、压榨底层民众的事实。

当然,无论林先生还是鲍先生的观点都不可能是对公孙鞅的盖棺之论,事实上也不可能存在绝对意义的最终评论。

为此,笔者把之前梳理过有关秦国在战国前期至中前期变革过程的内容复制在后文中,就该如何评论由诸位自行决定。

另需说明,在梳理完秦国变革始末后以后还有关于 “秦法” 及“商鞅变法”的历史形象演化过程,有助于我们排除一些针对于秦法及商鞅变法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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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以下内容参考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林剑鸣《秦史稿》、李孟存《晋国史》,不参考文学作品及影视作品。

其中大量内容可能会引起上述一些书迷、影迷朋友的严重不适,可能会引发抵触、排斥、痛苦及愤怒情绪,因此建议谨慎阅读。

文中相关史料欢迎核对,相关基础分析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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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前夜:公元前 452 年 - 前 415 年

公元前 452 年,秦厉共公 25 年,一支风尘仆仆的队伍渡过了黄河,来到了今天陕西省东部地区,也就是当时的河西之地。

这支队伍来自于晋国,为首的正是晋大夫智开,原晋执政智瑶之子,后面的追随者则是他在晋国采邑的民众。

彼时,韩、魏、赵三卿正在瓜分智氏在晋国的势力。

就在这一年,惜字如金的秦国史官在《秦记》上记下了这样一行字:

二十五年,智开与邑人来奔。

有关智开奔秦的结果,文献中再未提供更多信息。

下图为秦国在晋卿火并期间对晋河西地区攻略的大致形势。

如图所示:

红圈为当时秦都所在的雍;

红箭头为秦厉共公 16 年(公元前 461 年)大荔的攻伐;

下白圈为大荔王城的大致位置,被秦军攻破;

中白圈为庞戏的大致位置,秦军在攻取大荔王城之后又对此地的城防进行了强化;

上白圈为少梁的大致位置,在之后的秦灵公一朝时秦、晋(魏)两国曾围绕少梁一带进行过一系列拉锯战,可见秦国在秦厉共公一朝至秦灵公一朝之间的某个时间节点上占领了这一地区;

下白圈下方的武城原属秦地,于秦厉共公 20 年(公元前 457 年)被晋国攻取,不过由于当时秦、晋两国正与緜诸、中山进行作战,晋廷并未将战事扩大化。

从上图中可以明显看到,智开之所以选择投奔秦国,一方面与就近因素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当时秦国相对较强的国势有关。

公元前 448 年,秦厉共公 29 年,晋大夫智宽也携邑人前来投奔秦国。从智宽的举动来看,秦廷在之前给智开及邑人开出的待遇应该还算可以,否则智宽断不可能在 4 年以后也来奔秦。

是年,距离商鞅变法约有一个世纪左右。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公元前 452 年和公元前 448 年的智氏奔秦事件都算不得什么大事,更与之后秦国在秦简公、秦献公、秦孝公三朝的变革活动没什么太紧要的关联。

不过,在这里我们还是要思考一个问题:

在当时,两位晋大夫是否会得到秦伯本人抑或大庶长这类实权重臣的亲自召见?如果会的话,除了晋国的内部斗争及东方的局势以外,晋大夫还能向秦廷提供什么重要信息?

我们都知道,中国古代社会从 “奴隶社会” 进入 “封建社会” 发生在春秋后期至战国前期。

早在公元前 6 世纪左右,郑、鲁、晋、齐、楚、吴等国就已出现了一系列 “封建社会制度” 的变革,包括有早期的成文法律制度、军功制度、县郡制度,也包括新式的土地所有制及配套的经济制度与军事制度。

随着形势的发展,“封建因素在各先进诸侯国内增长,最终取得统治地位,出现了由封建主掌握政权的几个国家”,“韩、赵、魏三家分晋侯,都先后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推行封建改革”,“东方的齐国… 也在战国初年由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田氏掌握实权”(林剑鸣《秦史稿》)。

如果说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 这两个词汇存有争议的话,那我们也可以换个说法——至少在公元前 6 世纪到前 5 世纪这一阶段,中国已经从 “以劳役为主要剥削方式的贵族分封制度” 转向了“以税租为主要剥削方式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晋六卿、齐田氏为代表的开明 “奴隶主” 或“世卿贵族”率先在领地内进行了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的变革,新的社会制度由此开始向华夏各地扩散。

毫无疑问,智开、智宽等人虽有 “旧奴隶主” 的属性,但对当时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的变革内容还是相当熟悉的。

在这里,我们做一个假设:

假如秦国一直到公元前 5 世纪前业左右仍未接触过东方的集权变革,那至少在智氏奔秦之时也总该有所接触——当然,这种假设可能性实在太低,毕竟秦国从未封锁过和东方的交流。

不过,接触归接触,彼时的秦国还是存在有严重的滞后现象——面对东方集权变革的浪潮,秦廷的表现似乎太过慵懒和也太过沉默。

有关秦国在变革上的滞后现象,大抵由 4 个因素造成:

一为秦国所处的西北地区经济相对落后,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秦国出现制度上的反应过慢也就不足为奇了——注意,这里说的是相对落后,而非绝对落后;

二为 “秦国奴隶制独特的经济结构和政权形式” 原本就具有相对偏高的集权性质,当时秦国不实行分封制,“在政权形式方面又是高度的中央集权的军事专制”,在经济上“所实行的是带有军事屯田性质的爰田制(援田制)”,因此变革也并不像东方列国一样迫切;

三为以庶长为代表的既得利益集团并无变革的动力,由于庶长等重臣并无分封的土地,因此也就不可能模仿晋六卿、齐田氏在封地内进行变革;

四为以国君为代表的公室无力进行彻底的改革,这与当时庶长的权力过大有关。

(按:上文整理自林剑鸣《秦史稿》。)

尽管秦国在变革方面存在有种种阻碍,我们也不应忽略 2 个因素:

其一,人类历史变是常态,不变才是异常,在秦简公一朝之前,秦廷虽无剧烈变革,但并不等于就一定没有修修补补的小幅度调整;

其二,制度是重要因素,但并非唯一因素,无论变与不变,秦国在当时都是相对较强的诸侯国。

秦厉共公 34 年,公元前 443 年,这位并不太知名的秦伯与世长辞,留给了后代秦伯一份丰厚的政治遗产,也留下了不少的政治隐患。

下图为秦国在秦厉共公一朝时的征战情况。

如图所示:

右红圈为征伐河西的大致情况,秦厉共公 16 年,秦军对大荔王城周边地区进行攻略;

左红圈为征伐緜诸的大致情况,秦厉共公 20 年,秦伯亲率大军进行攻打;

下红圈为汉中重镇南郑的大致位置,秦厉共公 26 年,左庶长于此筑城;

上红圈为征伐义渠的大致情况,秦厉共公 33 年,秦军在征伐中俘虏了义渠王

除此之外,当时的秦国在国际上也拥有较高的声望,蜀、晋、楚三国均通过输送财物对其进行过拉拢。尤其在秦厉共公 32 年,楚国在灭杞之时专门与秦国结盟,其目的自然是为了让秦国在西方牵制晋国以助自身在东方的扩张。

单从局势来看,秦国在秦厉共公一朝时的国势和国际地位甚至超过了秦孝公末期——也不可否认,这也和当时晋卿正处于火并阶段有很大关系。

秦厉共公死后,秦躁公即位。

秦躁公 2 年,公元前 441 年,南郑叛乱,此地后为蜀国占据。

秦躁公 13 年,公元前 430 年,义渠攻秦,一直攻到了渭河以南的地区。

秦躁公 14 年,公元前 429 年,秦躁公逝世,秦廷从晋国引进躁公之弟公子封,是为秦怀公

下图为秦躁公时期的形势。

如图所示:

下红圈为南郑,此地在秦躁公初期发生叛乱;

红箭头为义渠在秦躁公末期对秦国的大致攻势,具体攻击到的位置不确;

上红圈为秦都雍城。

从秦躁公一朝的形势来看,当时秦廷内部应当出了相当严重的问题,一者表现为秦国的军事力量开始下滑,二者表现为权力交接出现了异常。秦孝公《求贤令》中提及的 “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应当指的就是此时的情况。

在秦躁公逝世时,秦廷重臣并未拥立秦伯在国内的子嗣,而是从晋国引入了秦躁公之弟。

至于这么做的理由,大抵有 4 种可能性:

一是秦躁公在逝世时可能因为年轻导致无子或者子嗣尚幼——但这种可能性基本为 0,明显与其弟在公元前 425 年已有孙子的事实相违背;

二是秦躁公由于疾病原因导致并无子嗣,其弟即为合法继承人,只是一直在晋国为人质;

三是秦躁公由于某些政治压力并未在国内设置继承人,又因此猝死或非自然死亡导致了临时抓瞎;

四是以庶长为首的群臣并未拥立合法继承人,而是出于某种政治原因从晋国引来了另一位秦公子。

至于具体原因不可能有结论,各位读者可自行判断。不过,从 4 年后庶长晁围攻秦怀公并逼其自杀的风波来看,第 4 种可能性应该相对较高。

秦怀公元年,公元前 428 年,秦怀公之子公子悼子出生,也就是未来的秦简公(一说秦灵公)。

秦怀公 4 年,公元前 425 年,庶长晁率众臣围攻秦伯,秦怀公自杀。由于怀公之太子昭子已死,秦廷遂立太子昭子之子为秦伯,是为秦灵公。

秦灵公元年,公元前 424 年,秦灵公之子太子连出生,也就是未来的秦献公。

从这一点来看,秦灵公在即位时的年龄不大可能低于 20 岁。又考虑到其祖父在 1 年前尚在人世,秦灵公的年龄也不大可能接近 30 岁。综合来看,20 岁出头的可能性较大——也就是说,秦灵公虽非幼主,但在政治领域上也太怎么成熟。

秦灵公 6 年,公元前 419 年,即魏文侯 27 年,晋(魏)国在河东与河西交界处的少梁筑城。对此,秦军对其发起了进攻。

秦灵公 7 年,公元前 418 年,即魏文侯 28 年,秦、魏在少梁一带展开激战,最终的结果应以秦军摧毁晋人修建的工事而告终。

秦灵公 8 年,公元前 417 年,即魏文侯 29 年,魏国重新在少梁一带筑城,想来这一次应在少梁一带投入了更多的兵力,这使得秦国并未直接对魏军进行攻击,而是在黄河沿线修筑工事。

秦灵公 9 年,公元前 416 年,即魏文侯 30 年,晋幽公被 “盗” 所杀,魏文侯率兵平晋乱,当时魏国在少梁一带投入的战争资源应该有所缩减。

秦灵公 10 年,公元前 415 年,即魏文侯 31 年,秦军大抵利用了晋国内乱的时机对少梁完成了包围,当时秦军在籍姑筑城,又加强了繁庞的城防——从当时秦军的部署来看,目的为封锁少梁,把晋人堵死在黄河西岸的桥头堡。

是年,秦灵公逝世,享年约为 30-35 岁。

在秦灵公死后,秦廷放弃了年仅 9 岁的太子连,转从晋国引进了 13 岁的公子悼子,是为秦简公。

下图秦灵公一朝时秦、魏战争的形势。

如图所示:

左红圈为泾阳,秦灵公本人居住于此;

红箭头为秦军对魏反击的大致形势;

白圈为少梁的大致位置,此处为黄河的重要渡口;

右红圈为庞繁、籍姑等城的大致位置,秦军在此修筑工事,对少梁呈包围之势。

从秦、魏两国为期 5 年的战争形势来看,秦国虽整体逊于魏文侯统治下的魏国,但还是具有和魏国在局部地区掰手腕的实力——公平来说,魏国受制于地缘限制不可能在西线投入过多军事资源——但相比于同时期齐、楚对魏的战争结果来看,秦国的战绩绝对算得上体面。

从秦灵公一朝的走势来看,当时秦国的颓势明显得到了的遏制,甚至还有些许反弹的趋势,至于这种现象可能由以下 3 种因素导致:

其一,庶长晁在逼死怀公后,秦廷内部大概率会出现了一派独大的局面,内部斗争暂时得到了平息,国力也因此而有所恢复;

其二,秦怀公自晋国归秦时不可避免地要带回来一批外戚及陪臣,在秦怀公死后,这些人有可能投靠庶长集团,并用东方的变革经验对秦国的当前制度进行了一些修修补补;

其三,秦灵公居住在泾阳,在一定程度上避开了朝堂中旧势力的纠缠,由此在东部地区取得了一些政绩。

以上三者均为可能性,有可能同时出现多个因素,也有可能无一出现。

总体来看,秦国在从秦厉共公到至秦灵公这段时期的国势虽有波动,但西戎霸主的雄风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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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的基石:公元前 414 年 - 前 384 年

在秦灵公死后,秦廷排除了年仅 9 岁的合法继承人太子连,从晋国引进了 13 岁的秦简公。

就当时秦廷的具体运作情况,文献中没有任何记载——单从生理来看,13 岁的青少年与 9 岁的儿童确实有很大差别,但放在老谋深算的政治领域中实在可以忽略不计——至于秦廷为何要折腾这一出,想来与两者的母系亲属有很大关系。比如,某位公子的母亲来自于晋卿族或楚公室,又比如某位公子的母系亲属过于强悍引起了庶长集团的警惕,等等。

秦简公元年,公元前 414 年,即魏文侯 32 年,越国灭滕,东方的局势愈发紧张。

秦简公 2 年,公元前 413 年,即魏文侯 33 年,越国灭郯;齐军攻晋(魏),摧毁了魏国的黄城,又包围了阳狐;楚军则攻击到了魏国的上洛一带;秦国对魏国的郑下展开了进攻,被上地守李悝击败。

下图为秦简公 2 年列国的混战。

如图所示:

红箭头为秦、楚、齐对魏国的攻击;

左下红圈即上洛一带,即商地,位于武关以西;

右上黄圈及黄城一带;

白箭头为魏国对秦国的攻势;

黄箭头为越国灭滕及灭郯的大致攻势。

从图中可以看到,秦、楚、齐三国应组成了对魏的联盟,越国应该也是站在了秦、楚、齐一方,以此换取齐、楚对其扩张的容忍。

秦简公 3 年,公元前 412 年,即魏文侯 34 年,齐国转向攻击鲁、莒及阿都一带的安阳,齐、魏之间的战争似乎得以结束。

同年,魏国腾出手开始处理西线事务,太子击攻取了少梁一带的繁庞,并将当地的民众迁走。

秦简公 4 年,公元前 411 年,即魏文侯 35 年,齐军继续攻鲁,攻取了一座城池。

秦简公 5 年,公元前 410 年,即魏文侯 36 年,齐国的田悼子即位,此事可能引发了各国军事行动的暂停。

秦简公 6 年,公元前 409 年,即魏文侯 37 年,赵献子、韩武子逝世,魏军趁机攻秦,并在临晋、元里、汾阴、郃阳筑城,当时魏军的统帅应当正是吴起。

同年,秦廷对各级官吏授予佩剑的权利,即 “初令吏带剑”、“百姓(官)初带剑”——注意,当时佩剑是贵族(含士人)的特权

秦简公 7 年,公元前 408 年,即魏文侯 38 年,楚简王逝世。韩国趁机攻郑。齐国趁机攻鲁。

魏将吴起则继续攻击秦国,一直攻到了郑邑一带,并在洛阴、重泉一带筑城。再之后,吴起回军配合太子击及乐羊攻击中山国。“魏文侯以(吴起)为将,击秦,拔五城”,“吴起为魏将,攻中山”。

同年,秦国正式执行 “初租禾”,距离鲁国实行该法令已迟了 186 年——所谓 “出租禾”,又称 “出租亩”,简单来说就是在较大程度上承认土地私有制(注),按亩进行征税。

(注:土地国有制到土地私有制的转换并非短时间内完成,而是通过了一段漫长的演化过程,在春秋后期至战国时期正处于过渡阶段。)

下图为秦简公 3 年至 7 年列国的混战情况。

如图所示:

白箭头为韩国攻郑、齐国攻鲁的大致情况;

红箭头为魏国攻秦及攻中山的大致情况;

红圈为魏国在攻秦战争中双方筑城的大致位置。

下图为秦魏河西战争的放大形势。

如图所示:

红圈为魏军先后攻取修筑或攻取的城邑,包括少梁、繁庞、合阳、元里、临晋、洛阴等;

紫圈为秦国所修筑的重泉,并沿洛水修筑了工事。

从图中可以看到,当时魏军的主要目的是收复在晋卿火并时被秦国吞并河西领土,然后就地巩固,并没有进一步攻取秦国咸阳一带城市群的兴趣,更没有再进一步攻取秦都雍城的兴趣——某些读物称此时 “秦国在魏国的打击下趋于亡国” 完全是错误的,不过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忽视当时秦国的窘境。

有关秦简公时期的变革,文献中只记载有 2 条,一为 “初令吏带剑”,二为 “初租禾”。

杨宽先生在《战国史》中并未对秦简公时期的变革单独划分章节,只是在秦献公变革的章节有所提及用以说明秦国变革的滞后性,不过他在《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中指出 “此时秦在战败失地之威胁下,开始进行改革,谋求富强”。

林剑鸣先生在《秦史稿》中则对这一时期的变革有单独章节的论述:

对于 “初租禾” 一事,“它的意义和 186 年以前鲁国的‘出租亩’一样,反应了有人已将属于奴隶制国有的‘公田’据为己有,或者另外开垦‘私田’,出现了封建的生产方式…… 这就是地主制度的正式成立”;

对于 “初令吏带剑” 一事,“乃是奴隶社会等级制开始被封建制所代替的表现之一。因此,这种现象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它的出现与‘初租禾’的时间相近,也决不是偶然的:这两件事反映了封建制终于也在秦国出现了”。

至此,封建制——也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在秦国业已趋于成型。

说到这里,相信很多朋友会提出一个问题:

在变革的时间节点上,秦简公本人只有 20 岁左右,这一年龄在政治领域上明显存在着巨大的劣势,那么此时推动变革的究竟是谁?究竟是庶长集团还是秦伯身边的外戚、陪臣?而他们变革的具体诉求又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回答起来比较简单。我们要看到,“初租禾” 可以增加中央及整个官僚系统的财政收入,“令吏初带剑” 可以抬高中下层官僚系统的政治地位,本身都是有利于朝廷进行中央集权的——至于究竟谁是这次变革的利益者,要看谁在把控朝局——因此,就算是庶长或外戚当政,也是有足够理由推行变革的。

秦简公 8 年,公元前 407 年,即魏文侯 39 年,齐国支持郑国,并借机攻击卫国。郑国对韩国进行反击,在负黍击败了韩军。

秦简公 9 年,公元前 406 年,即魏文侯 40 年,魏军消灭了中山国。

秦简公 10 年,公元前 405 年,即魏文侯 41 年,齐宣公及田悼子均逝世,齐廷内部发生动荡。

同年,魏国的李悝变法正式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尽地力之教”、“平籴法” 及制定《法经》。

秦简公 11 年,公元前 404 年,即魏文侯 42 年,三晋联合伐齐,攻入了内长城。

秦简公 12 年,公元前 403 年,即魏文侯 43 年,三晋挟持齐康公朝拜周室,逼迫周烈王为其授予侯位,“九鼎震”。

同年,赵国正式执行公仲连变法。

秦简公 13 年,公元前 402 年,即魏文侯 44 年,周烈王逝世。

同年,楚声王被 “盗” 所杀,楚悼王即位。

秦简公 14 年,公元前 401 年,即魏文侯 45 年,秦国突然大肆伐魏,攻到了一个叫 “阳狐” 的地方。《魏世家》、《六国表》均记 “秦伐我至阳狐”。

秦简公 15 年,公元前 400 年,即魏文侯 46 年,郑军包围了韩国的阳翟——彼时,韩都可能正在阳翟,也可能在平阳或宜阳。

同年,三晋联军攻楚,一直攻到了乘丘。

仍是在这一年,秦简公逝世,其子秦惠公即位。三晋与秦、楚、郑的混战基本告一段落。

下图为秦简公 14 年 - 15 年列国混战形势。

如图所示:

黄箭头为三晋攻楚乘丘的大致情况;

白箭头为郑军围韩阳翟的大致情况;

红箭头为秦军攻阳狐较为可能的路线;

白圈即阳狐的大致位置,约为今运城市垣曲县一带,距离魏都安邑较近;

黄圈为陕邑,当时可能为秦国所据。

就秦攻阳狐一事,胡三省和杨宽先生均在秦军的进攻路线上提出了疑虑,认为秦军不大可能穿过安邑所在的河东地区攻击阳狐。

尽管胡三省和杨宽先生的疑虑颇有道理,但我们也要注意到,秦国实际还是可以通过绕道一类的方式绕过三门峡抵达陕邑,然后沿黄河挺进到今垣曲县一带——只是我们不能说这种可能性很高,但确实存在。

总之,在秦简公一朝末期,秦国应当积累了相当的变法成果,并且还很有可能对魏国进行了一场犀利的反击。

秦简公逝世时不满 30 岁,其子秦惠公的年龄当在 10 岁以下,至于当时秦廷把持朝政的究竟是庶长集团还是外戚集团不详。

秦惠公元年,公元前 399 年,魏文侯 47 年,楚国把榆关归还给了郑国。魏国的虢山发生地震,导致了黄河的堵塞。

秦惠公 2 年,公元前 398 年,魏文侯 48 年,楚军击败了郑军,并包围了郑都新郑,此举似乎与子阳之乱有关。

秦惠公 3 年,公元前 397 年,魏文侯 49 年,韩廷内部发生动荡,韩相侠累被刺杀。

秦惠公 4 年,公元前 396 年,魏文侯 50 年,魏文侯逝世,太子击即位,是为魏武侯。

秦惠公 5 年,公元前 395 年,魏武侯元年,秦国趁机讨伐緜诸,解决后方的隐患。

秦惠公 6 年,公元前 394 年,魏武侯 2 年,大抵因魏廷的动荡,齐国趁机伐鲁,韩国介入救援鲁,同时又策反了之前被郑国夺走的负黍。

秦惠公 7 年,公元前 393 年,魏武侯 3 年,魏国趁机伐郑,在酸枣筑城。同时期又对秦国发动了战争,在汪邑击败了秦军。

秦惠公 8 年,公元前 392 年,魏武侯 4 年,田氏代齐正加紧进行。

秦惠公 9 年,公元前 391 年,魏武侯 5 年,应是趁齐廷处在动荡期,三晋联合攻楚,攻取了榆关、大梁两座要镇。

同年,秦军对韩国发起了进攻,攻取了韩国西部重镇宜阳周边的六个邑。

之后,楚国向秦廷输送了大量财物,以求其进行调停。

秦惠公 9 年,公元前 390 年,魏武侯 6 年,楚国的退出未能终结战事的发展。这一年,齐国攻取了魏国在东方的重镇襄陵,而鲁军则在平陆击败了齐军。

同年,秦国攻击魏国的武都,并在陕邑置县,大有东西夹攻三门峡之势。

秦惠公 10 年,公元前 389 年,魏武侯 7 年,大抵受到了西线的压力,魏国在卫国的斡旋下与齐国和谈,最终以向周室引荐田太公为代价达成了和约,周安王承认田氏为诸侯。

约在同一时期,秦军向阴晋发起了进攻,据称当时规模多达 500,000 人,最终被魏将吴起率领的 50,000 人及 500 辆战车、2000 名骑兵击败——澄清一点,根据《吴子》所载,当时魏军另有一批已立功者为预备力量,并未统计在内。

之后,吴起因某种原因被召回,再之后由于政治斗争而转投楚国。

秦惠公 11 年,公元前 388 年,魏武侯 8 年,秦国似乎并未因阴晋之败而伤筋动骨,当时秦国攻取了蜀国的南郑。

下图为秦惠公 6 年至 11 年列国混战的形势。

如图所示:

黄箭头为齐国攻鲁的最邑及攻魏的襄陵;

白箭头为三晋的攻势,三晋联军攻取了楚国的大梁和榆关,韩国夺取了郑国的负黍,魏军攻攻击秦国的汪邑,之后在阴晋阻挡秦军的前进;

红箭头为秦国的攻势,先攻取了魏国的武都,之后对阴晋进行攻击,被魏军击败,之后在次年攻取了蜀国的南郑;

左红圈为阴晋,即秦军最终攻至的位置;

右红圈为陕邑,秦国在攻击阴晋之前在此置县——陕邑的东南方向即韩国的重镇宜阳,之前秦军曾在这里攻取了 6 座邑,不过是否持续占领并不好说。

**从秦惠公一朝的形势来看,秦国在实力上虽仍逊于魏国,但在秦魏战争中已经逐渐夺回了主动权。**此时,魏廷高层已经对秦国产生的警惕,“侯之国小,又与强秦壤界”,“秦性强,其地险,其政严,其赏罚信,其人不让,皆有斗心”——至于 “秦国在阴晋之战后险遭灭国” 之说,则是某些好事者编排的历史段子。

同年,秦惠公逝世,秦出子即位。

《秦记》称,秦出子正是出生在秦惠公逝世的当年。

如果此说属实,那么秦出子在即位时尚不足 1 周岁。

秦出子元年,公元前 386 年,魏武侯 10 年,赵国发生公子朝之乱,魏廷介入,三晋联盟出现裂痕。

同年,田氏代齐基本完成。

秦出子 2 年,公元前 385 年,魏武侯 11 年,秦庶长从魏国的河西迎回了秦灵公之子太子连,是为秦献公,并杀死了年仅 2 岁的秦出子及其母。

是年,秦献公 39 岁,灵公、简公、惠公、出子之后终于迎来了一个在政治领域上处于成熟年龄的秦伯(注)。

(注:在实际的政治领域当中 40 岁通常被视为 “青年” 阶段,不过考虑到战国时期君主的寿命相对较短,因此将成熟的年龄适当提前。)

从秦躁公到秦出子半个多世纪的轨迹来看,当时秦廷的主要掌控者应为以大庶长为首的政治集团。

至于为何未出现类似田氏代齐的情况,可能有 3 种因素:

一为当时秦国内部并不进行分封,因此大庶长无法利用像田卿一样以封地为基础进行政治扩张;

二为当时大庶长未必来自于同一家族,可能有多派重臣竞争担任;

三为秦国的庶长专政时间也并不算很长,无法篡政也实属正常。

此外,从出子之母被诛杀一事来看,秦廷内部除庶长集团以外还应有外戚集团,不排除还有随之一并入秦的外籍士人。考虑到秦廷多次从晋(魏)国引进秦公子即位,上述外戚及外戚大概率为晋人——当然,也有相当大的概率为楚人,毕竟秦、楚在这一阶段长期处于同盟状态。

从秦简公一朝到秦惠公一朝,概括秦国的形势大致有 4 个方面:

其一,秦国在当时绝对属于强国之列,与韩、赵、齐、楚属同一梯队,但也不可否认它在西中国的强势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他诸侯国在东方的消耗过大;

其二,秦国正在通过一系列变革追赶东方的脚步,它与魏国的差距逐渐缩小;

其三,秦伯与庶长的矛盾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内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秦国的国力;

其四,秦国在权力交接阶段的动荡已然形成了政治惯性,所谓 “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这一情况实际从秦躁公一朝一直贯穿了秦国及秦朝的始终。

·

商鞅变法:公元前 384 年 - 前 337 年

秦献公元年,公元前 384 年,即魏武侯 12 年,齐军攻击之前被魏国夺取的廪丘,赵军救魏,魏、赵联军击败了齐军。

约在这一年或上一年,秦廷废止了人殉。

秦献公 2 年,公元前 383 年,即魏武侯 13 年,魏、赵两国之间又发生了战争,魏军在兔台击败了赵军,然后在刚平筑城以进行侵卫。

同年,秦廷迁都栎阳,也就是把国都从最西边迁到了最东边,紧邻秦魏边境。

有关这一次迁都,秦孝公一朝时秦廷对此举的公开说法是:

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徒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

也就是说,当时秦国的迁都是为了征讨魏国,恢复秦穆公一朝时河西的领地。

秦献公 3 年,公元前 382 年,即魏武侯 14 年,齐、赵两国联合救卫,攻取了魏国新筑的刚平。

秦献公 4 年,公元前 381 年,即魏武侯 15 年,楚国也加入了齐、赵一方,楚相吴起亲率大军在州门击败魏军,进入大梁一带,并且一直攻击到了黄河沿线。

彼时,魏国在东方被齐、赵牵制,南方被楚国攻打,东西两端的联系还被吴起切断,因此陷入了全面被动的局势。

然而造化弄人。就在这一年,楚悼王憾然离世。为此,吴起只能停止了对魏国的战争,撤军回到郢都,但却在葬礼中被政敌们射杀。再之后,楚肃王先以废除新法稳住群臣,待时机成熟后再以此为由清洗了 70 家重臣,诸如阳城君这类重臣在楚国强大的王权面洽只能抛弃封邑逃亡——特别重申,楚国在东周时期始终为集权程度最高的诸侯国之一,所谓 “楚国分治而亡” 之说为某小说剧情——不过,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楚国也彻底退出了北中国的战争。

是年,太子渠梁出生,即未来的秦孝公。

下图为秦献公元年至 4 年的列国混战形势。

如图所示:

红箭头为秦国迁都的大致方向,红圈即秦都栎阳。

黑箭头为齐军的大致攻势,左黑圈为刚平,右给全为桑丘。

灰箭头为魏军的大致攻势。

白箭头为赵军的大致攻势。

黄箭头为楚军的大致攻势,黄圈即大梁,林中位于大梁城外。

从当时的形势可以看到,当时东中国可以说乱成了一团浆糊,至于当时的魏国只有可能拉拢秦国,绝无可能还有心思想征伐秦国。

此时,需要思考一个问题:

秦、魏两国当时究竟是敌视下的对峙关系,还是利益互惠的同盟关系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一处细节需要注意:

秦献公 4 年,也就是秦献公本人 43 岁的这一年,太子渠梁出生。

单从当时秦献公的年龄来看,太子渠梁应当是秦献公诸子中最年幼的之一,与长兄的年龄差起码也要在 15-20 岁之间。

可是,这样一个幼子为什么能成为太子呢?

粗略猜测的话有 5 种可能性:

一是秦献公一直罹患男性不育,直到回国后突然得到了治愈,因此在 43 岁这一年诞下了 “长子” 渠梁;

二是在秦献公逝世之时,继承权靠前的诸子业已全部离世,于是继承权顺位到了年幼的公子渠梁;

三是在秦献公逝世之后,群臣并没有立合法继承人,而是改立了一个年仅 20 岁的幼子;

四是公子渠梁过于贤明,在不到 20 岁的时候就完全超越了兄长们,因此被秦献公破格指定为继承人;

五是秦献公在回国即位前后的这段时期续娶了一位地位十分高贵的夫人,比如魏武侯之女、楚悼王之女或是当时的大庶长之女,其子纵然年幼但由于母系背景过于强大而成为了毋庸置疑的继承人。

就笔者个人认为,最后一种可能性相对较高——当然,具体原因不会有定论,各位朋友可以自行判断。

现在我们就秦魏两国在当时的关系做具体讨论:

假设秦魏两国之间是一种敌视的对峙关系,那么秦廷之所以不和齐、楚联合出兵应当是为了把更多精力投入在未来的变革——不过,如果真是如此的话,此时秦廷或许更应该安抚魏国而非对抗魏国,不太可能表现出明确的敌视——因此,这种假设似乎不大成立;

假设秦魏两国之间是一种紧密的同盟关系,那么秦廷大抵是为了利用魏国在东方的压力而借机拉拢魏国,其目的一者是为了给未来的变革创造条件,二者是为了让秦伯在对抗庶长集团时有足够强大的外援——从这一点上看,秦献公在即位前后着实很有可能续娶了一位魏夫人,另外迁都栎阳的实际诉求可能是为了便于得到魏国的支援——当然,这种假设终归是假设。

以上两种可能性虽然很难有具体结论。不过,有一定是可以明确的,就是秦孝公一朝时有关 “献公… 徒治栎阳,且欲东伐” 的政治语言极有可能并非秦献公前期时的真实诉求,至于为何要将其归咎于 “东伐” 更多是为了给延续秦献公末期战争以一个合理的理由

秦献公 5 年,公元前 380 年,即魏武侯 16 年,赵军攻取了魏国的黄城。

此时,齐国突然转向攻燕,似乎想利用魏、赵火并的时机在北方扩张。

为此,三晋再一次组成了联盟,赵军前去救燕,韩、魏则派兵攻打齐国的桑丘。

秦献公 6 年,公元前 379 年,即魏武侯 17 年,赵军转向攻卫,齐国对此进行了介入,导致赵军未能如愿。

同年,秦廷在蒲、蓝田、善明氏置县。

秦献公 7 年,公元前 378 年,即魏武侯 18 年,三晋再度联合伐齐,一直攻到了灵丘。中山趁机复国。

秦献公 8 年,公元前 377 年,即魏武侯 19 年,蜀与楚两国发生战争,赵与中山两国发生战争。

同年,秦廷 “初行为市”。

秦献公 9 年,公元前 376 年,即魏武侯 20 年,赵国继续攻击中山。

是年,三晋达成了共识,共同瓜分了晋公室仅存的领土。

秦献公 10 年,公元前 375 年,即魏武侯 21 年,韩国灭掉了郑国。

同年,秦廷 “为户籍相伍”。

下图为秦献公变革时期列国的混战形势。

如图所示:

黄箭头为三晋攻齐的大致形势,其目的应是将齐国的势力排挤出卫国一带;

白箭头为蜀与楚、韩与郑、赵与中山之间的兼并,上白圈为赵国攻击的房子一带,中白圈为韩国攻击的新郑一带,下白圈为蜀国攻击的兹方一带;

绿圈即秦都栎阳;

三个红圈为秦廷已经置县的大致位置;

上红圈为蒲地;

左下红圈为蓝田;

右下红圈为陕邑,此地早在秦惠公一朝时就已置县;

另外置县的善明氏具体位置不详。

有关秦廷置县一事,存在一个问题:

当时秦廷是否真的占据着蒲、陕两地?如果确实如此,魏国为什么能容忍秦国在此有城邑?

先说蒲地,秦国是否占有蒲地确实很难判断,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毕竟,先秦时期诸侯国在远方拥有一座孤城的现象并不罕见。

再说陕邑,这一地区位于函谷关外,与魏国所据的焦城近在咫尺,战略位置十分紧要,按理说魏国很难容忍秦国占有此地。不过,考虑到之后秦军曾在魏国的石门一带活动,可见秦国确有能力绕过三门峡以攻击魏国内地,进而可见秦国应该是有维持陕邑统治的可能性。

秦献公变革主要发生在秦献公 6 年至 10 年,主要内容有 3 个方面:

第一方面在于推广县制,主要为蒲、蓝田、善明氏,之后在国都栎阳也置县,“这一方面表明当时的首都栎阳处于军事争夺的要冲,地方行政组织也必须适应战争的需要;同时也为秦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县制(统一以后为郡县)进一步做了准备”;

第二方面在于商业领域,秦廷下令允许在 “东通三晋,亦多大贾” 的栎阳进行商业活动,“这是封建经济初步发展的结果…… 而它的发展无疑会加速旧生产方式的分解”;

第三方面在于编制户籍,也就是把醛全国人口按五家为一 “伍” 的单位编制起来,“取消了‘国’与‘野’的界限…… 实际就等于在法律上承认原来的‘野人’与‘国人’处于同样的地位”,“还在于把秦国控制下的人口统统编制于军事组织之中,以便于征兵作战和加强相互间的监视”。

(引号内容引自林剑鸣《秦史稿》。)

不过,也需要补充一点:

在蓝田置县的 12 年后,秦廷又把蓝田封给了公子向,是为蓝田君,这是秦国有记载的首位封君。再之后,秦国陆续出现了商君、严君等封君,也出现了像甘茂一样虽然无封号但有 “家” 的重臣。

可以说,秦国在当时已经基本具备了 “战国化” 的特点**,政治结构上已经开始逐渐趋近于东方列国郡县制与封君制并行的结构,并模仿东方以 “户” 作为基础农业 / 军事单位,并在基层设立了早期的专制机构。**

相信很多朋友也注意到了,这里又出现了一个看上去有点特别的内容,“初行为市”。

也许你会问:

秦廷的这一变革是否为 “重商” 思想的体现?是否也同样源自于东方的某些变革?

对于这个疑问,我们需要看一下当时秦国的地理环境:

如图所示:

红圈即秦都栎阳,处于为 “东通三晋,亦多大贾” 的贸易枢纽;

上白圈为魏都安邑,周边有盐池,是当时最重要的盐产地之一;

下白圈为中条山,有铜矿,是当时最重要的铜产地之一;

红箭头为河东盐及青铜出口秦国的大致路线。

从图中可以看到,秦国的主要实体货币——也就是青铜和盐巴——其主要来源正是魏国,而栎阳正是货币输入的重要枢纽。

设想一下,当秦廷以朝廷的名义在栎阳设立市场之后,这一市场必然会成为全国性市场的集散地及货币兑换的地点。具体来说,就是各地商人会把大宗木材、粮食、皮毛、牲畜、药材等商品运往栎阳,从魏国商人的手中兑换成成青铜、盐巴一类实体货币,再拿这些实体货币兑换其他物资。**一旦该市场进入正常运转阶段,秦廷就可以通过一系列行政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国内的金融系统。**这一思路大抵源自于西周后期至春秋时期的 “专利” 制度,也应当受到了 “平籴法” 及齐法家的影响,并为之后秦廷 “抑(民)商” 及垄断铸币权提供了基础。

另外,“行为市” 这一政策似乎也印证了之前我们的猜测——在秦献公一朝前期,秦、魏两国极有可能是一种紧密的同盟关系。

有关秦献公时期的变革,林剑鸣先生做了这样的总结:

“一些改革虽然很不彻底,但它却是以后大规模封建改革的先导…… 这些改革对秦国的富强,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很快地就在军事斗争中反应出来”。

不过,也有一些朋友似乎不太能接受秦国在秦孝公一朝之前已有一定变法成果的事实**——他们似乎乐于在主观上坚信商鞅变法是一次完全没有基础的、孤立的变革活动,否则就是 “贬低商鞅变法”**——这种思路估计是受到了英雄史观抑或近现代 “商鞅变法” 文艺形象的影响,在之后的章节中我们会作详细说明。

秦献公 11 年,公元前 374 年,即魏武侯 22 年,秦廷在栎阳置县。

同年,韩、赵两国内部均发生了剧烈动荡。

秦献公 12 年,公元前 373 年,即魏武侯 23 年,魏、燕、鲁三国联合攻齐,攻击到了博陵。

秦献公 13 年,公元前 372 年,即魏武侯 24 年,卫国也趁机攻齐,攻取了薛陵。赵国则趁机大规模攻卫,攻取了 73 座乡邑。对此,魏国转头攻赵,在北蔺击败了赵军。

秦献公 14 年,公元前 371 年,即魏武侯 25 年,魏国转头伐楚,攻取了鲁阳。

同年,秦军与赵军在一个被称为 “高安” 的地方发生了激战,秦军战败。有关高安的位置不详,考虑到当时赵军的主要行动在东方,不大可能另分兵攻击秦国,可见高安大概率为赵国城邑,至于秦国进攻此地的缘由或与配合魏国有关。

秦献公 15 年,公元前 370 年,即魏武侯 26 年,赵国转向攻齐,攻取了鄄。魏军则趁机攻赵,摧毁了怀。

是年,魏武侯逝世。公子莹自立,公子缓在韩、赵两国的支持下与之争位。

下图为秦献公 11 年至 15 年列国混战的形势。

如图所示:

红箭头为魏、鲁、燕、卫攻齐的大致情况;

黄箭头为赵国攻卫的大致情况;

白箭头为魏国攻赵、楚的大致情况;

上白圈为赵国北蔺的大致位置;

中白圈为赵国怀邑的大致位置;

下白圈为楚国鲁阳的大致位置;

紫箭头是秦国在当时可能攻赵的大致情况,也不排除是沿黄河向东攻击赵国的东部地区。

从图中可以看到,当时魏国的主要精力放在了东方,主要有 3 个方面:

其一,排挤齐国,以便于自身对卫国的兼并;

其二,压制赵国,以阻止其与侵吞魏国潜在的扩张地区;

其三,堵截韩国,以阻止其在灭郑后进一步东扩。

正因如此,魏廷始终对秦国施行绥靖政策,给秦国的变法创造了稳定的外部环境。

秦献公 16 年,公元前 369 年,即魏惠王元年,韩、赵联合于浊泽击败了公子莹,并对其进行了包围。

此时,赵侯认为应该勒索魏廷割地,韩侯则认为应该把魏国一分为二,两者因意见无法统一而撤军。

之后,公子莹反攻击败了韩、赵两国,逼迫赵廷杀死公子缓,由此成为了合法魏侯,是为魏惠王。

同年,秦国发生了瘟疫,因此未能有所行动。

秦献公 17 年,公元前 368 年,即魏惠王 2 年,齐军攻魏,包围了观。赵军攻齐,攻到了齐长城。韩、赵联合攻周。

下图为是年东方混战的大致形势。

如图所示:

白圈为观的大致位置;

紫箭头为齐军攻魏的大致形势;

红箭头为赵军攻齐的大致形势。

从图中可见,当时齐、魏、赵三国依旧在为该由谁兼并卫国而大打出手。至于韩、赵联合攻周,其目的应当是逼迫周室配合以切断魏国东西的联系,或许也是为了阻止秦国以陕邑为基地突入东部以介入东方事务。

秦献公 18 年,公元前 367 年,即魏惠王 3 年,韩、赵逼迫周室将仅存的领地分为东周国和西周国。韩国在周国周边的邢丘一带筑城。

是年,秦廷把蓝田封给了公子向,是为蓝田君,此举应与巩固东南防线有关。

秦献公 19 年,公元前 366 年,即魏惠王 4 年,赵军攻齐,与齐军在阿都一带交战。韩、魏联合,在武都一带筑城,后被秦军在洛阴击败。

下图为是年西中国的战争形势。

如图所示:

红箭头为秦军的大致攻势;

红圈即武都及洛阴的位置;

白箭头为韩、魏行动的大致路线;

白圈即韩国于上一年筑城的邢丘;

黄箭头为秦军可能突入东方的路线,即以陕邑为基地,在周室的配合下突入荥阳、大梁一带。

秦献公 20 年,公元前 365 年,即魏惠王 5 年,赵军攻取了卫国的鄄,魏军则趁机攻取了宋国的仪台。

秦献公 21 年,公元前 364 年,即魏惠王 6 年,秦军突然大肆攻魏,在石门大破魏军,声称斩首 60,000 级——从石门所在的位置可以分析出,秦国在当时无疑占据着陕邑。

此战无疑震惊了全天下,赵廷立即宣布救魏,而周室则对秦伯赐予腊肉及伯长之号。

秦献公 22 年,公元前 363 年,即魏惠王 7 年,秦庶长国率兵攻击少梁,此战大抵发生在这一年的秋收之后。赵廷再出宣布救魏。

秦献公 23 年,公元前 362 年,即魏惠王 8 年,秦军在少梁击败魏军,俘虏了魏太子或某位公孙氏重臣。

同年,魏将公孙痤在浍水一带击败了韩、赵联军,随即攻下了皮牢,进而向赵都邯郸方面挺近,一直攻到了列人。

是年,秦献公逝世,太子梁渠即位,是为秦孝公。

下图为秦献公末期的战争形势。

如图所示:

左红箭头为秦军攻石门可能的大致路线,右红圈即石门的大致位置;

右红箭头为秦军攻少梁可能的大致路线,左红圈即少梁的大致位置;

白箭头为魏军攻击韩、赵的大致路线;

左白圈为皮牢,魏军在周边的浍水下游击败了韩、魏联军,顺势攻下了此地;

右 2 白圈为邯郸,魏军之后向邯郸挺近;

右 2 白圈为列人,魏军最终攻取了该地。

从图中可以看到,当时秦廷宣布斩首 60,000 级应当有一定的水分——根据后来苏秦的描述,魏惠王就算在全盛期的全部兵力有 360,000 人,相当于秦军一举歼灭了 1/6 的兵力——如果真的属实的话,魏军在之后不大可能有心思进行如此之跨度的征伐,也不大可能有底气攻击赵都的周边地区。

但从周室的反应来看,当时秦军还是取得了相当辉煌了战绩——只是不像它公开宣称地那么辉煌——可以说,秦国对魏国转向全面反击的转折点至少在秦献公末期,而非要等到秦孝公一朝,这一点是没有任何辩驳空间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注意到:

赵国在石门之战、少梁之战期间的 “救魏” 行动或许并不是为了救援,也许当时赵廷只是找个理由向魏国发兵,至于真实目的究竟是为了救援还是落井下石就很难说了——为此,魏廷把重点精力放在了对抗赵国上,由此也容忍了魏国在西线的行动。

对秦献公一朝进行总结的话,概括来说就是——秦国利用近 20 年的安定期完成了基础变革,进一步缩减了和东方的差距。

反观魏国,在魏武侯即位以来,三晋之间的恶性竞争逐渐暴露,魏廷对顶级人才的垄断也不再存在,魏国大有江河日下之势。“秦胁吾西,楚带吾南,赵冲吾北,齐临吾东,燕绝吾后,韩居吾前,六国兵四守,势甚不便”,是当时魏国处境的真实写照。为此,魏廷选择了优先解决东方事务的方案,对秦国只采取绥靖政策,结果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从此以后,魏国在西线能做的最多是维持现状,再无法像魏文侯一朝时一样夺回失地。

截止到秦献公逝世的这一时间节点,我们还要思考一个问题:

之前一直困扰秦廷的庶长专权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

我们要看到,在秦献公末期率领秦军攻打少梁的是一位名为 “国” 的庶长。至于这位庶长在当时究竟有多大权力,是否还像以前的庶长一样权倾朝野,实在是一件说不准的事情——从之后秦孝公一朝的形势来看,秦伯及引进的外籍重臣始终能够把持朝廷的权柄,似乎可以证明庶长集团已经得到了有效的制约——但这个功绩究竟属于秦献公还是秦孝公也很难说。

秦孝公年,公元前 361 年,即魏惠王 9 年,秦廷颁布求贤令,原文如下:

昔我缪公自歧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徒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在上文中,有两处政治语言十分值得玩味:

一是 “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这里所说的河西地实际是秦厉共公夺取的晋国领土,所谓的“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 实际是魏国单方面夺回了之前的失地,后面所说的 “诸侯卑秦” 具体所指不明,考虑到楚国长期与秦国处于联盟状态按理说不上“卑秦”——至于这么写的原因,应当是为了阐述继续秦献公末期战争的正义性;

二是 “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徒治栎阳,且欲东伐”,这里说秦献公迁都栎阳是为了东伐,不过实际上迁都以后长达 20 年都与魏国相安无事——至于这么写的原因,应当也是为了阐述战争的正义性。

除此之外,《秦本纪》在秦孝公即位时还记有这样一句:

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狄遇之。

这一句的政治语言味道同样明显。实际上,在越王勾践以后,周王朝境内再无伯长,也就没有人组织会盟。所谓的 “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应指秦献公在石门之战后被周室授予伯长,但诸侯却没有像侍奉伯长一样朝秦,因此让秦廷发出了“夷狄遇之” 的控诉——至于这么写的原因,自然还是为了阐述战争的正义性。

特别强调一点:

某些读物声称 “商鞅变法以前的秦国非常弱小”,理由是《秦本纪》中出现的 “夷狄遇之”、“诸侯卑秦”,这种说法可以说是站不住脚的。

在秦孝公颁布求贤令的当年,秦国就在东西两个方向发动了战争。

在东方,秦军包围了陕邑;

在西方,秦军征伐诸戎中的獂国,并斩杀了獂王。

同年,魏廷把国都从安邑迁至大梁。

下图秦孝公元年秦军的攻势。

如图所示:

左红箭头为讨伐獂国的大致形势,獂国位于今天水市以西;

右红箭头为秦军包围陕邑的大致形势;

上白圈为少梁的大致位置;

下白圈为陕邑的大致位置;

黄圈及黄箭头为魏国迁都的大致情况。

有关少梁及陕邑的所属,具体有一定争议。

就少梁而言,秦国于秦献公 23 年曾攻取此地,之后又在秦孝公 8 年再度夺取,可见少梁在某一时间节点被魏国夺回——其中,最合理的时间节点应在秦献公逝世之时,当时魏军应携破韩胜赵之威回师收复;

就陕邑而言,秦国于秦惠公 10 年曾在此置县,又在秦献公 21 年曾在此地附近深入至魏国内地,可见在秦献公末期大概率仍为秦邑——至于在秦孝公元年为何出现围攻陕邑一事,盖与少梁的情况类似,即魏军趁秦献公逝世时一并夺取。

有关这一年秦军围攻陕邑的结果,大抵因韩、赵联合攻秦而作罢——是年,魏廷以榆次、阳邑换取了赵国的旧都中牟,并与韩昭侯相会,三晋由此又有了联合的趋势。

下图为魏国迁都期间赵、魏换地的大致情况。

如图所示:

黄圈及黄箭头为魏国迁都的形势;

上白圈为赵氏最早的都城晋阳;

下白圈为赵国当前的都城邯郸;

上红圈为榆次,紧邻晋阳;

中红圈为阳邑,紧邻邯郸;

下红圈为赵国迁都邯郸之前的旧都中牟,此地距离魏国的安阳、朝歌等重镇较近;

除此之外,这一年魏、宋两国还攻取了韩国的黄池和朱,位于大梁的北侧位置。

从图中的换地情况可以看到,赵、魏两国均对自身的国土安全作出了重要的调整,双方均尝试对国都及重镇周边的防线进行整合。

从这一年魏国迁都大梁的行为来看,当时魏国的主要诉求还应该在于躲避秦国的威胁而非进一步向东扩张的欲望——杨宽《战国史》、林剑鸣《秦史稿》均持这一观点。在当时,秦国给魏国西线带来的巨大的压力,而魏国的主要精力又投入在东方的纠缠,因此魏廷自然要迁移至东方以避免东西两端被切断后的东部崩盘。

结合魏国迁都之举,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秦国在秦孝公元年是一个颇具实力的强国,或许它的国力仍逊于魏国,但在局部地区足以给魏国造成相当的威胁——整体来看,秦国的实力并未因秦献公的逝世而出现大幅波动,朝堂的权力交界处于平稳过度。

在这里就要思考一个问题:

按理说,一个 20 岁左右的君主一般很难完全把控王权——不过,从之后秦孝公引进外籍士人执行变法的行为来看,秦孝公又确实掌握着国家的实权——那么,当时秦孝公是如何平稳地完成权力交接的呢?

简单来说有 3 个因素:

一为个人天才因素,也就是秦孝公具备相当的政治天才,使之能在 20 岁左右就拥有过度早熟的政治水平——从客观上讲,这在历史上算不上特别罕见;

二为政治集团的拱卫,也就是秦孝公所属的政治集团颇具实力,为首者也足够公正无私,由此让秦孝公能够迅速把控朝堂——也从客观上讲,这在先秦时期也不罕见;

三为各个势力的平衡,也就是秦廷当时的政治势力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因此秦孝公在其中能够顺利施展权力——还从客观上讲,这是先秦时期列国进行集权的标准操作。

上述 3 个因素大概率均会存在,其中的各个政治集团大抵包括以庶长国为首的旧庶长集团、以外戚及历代秦君从东方带回的士人组成的外籍集团、以甘龙、杜挚势力所属不详的一班朝臣,等等。秦孝公在此时颁布《求贤令》,应有借机培养自身势力的意思。

约在是年或后一年,魏相公孙痤的家臣——中庶子公孙鞅——至栎阳求仕,有一个名为景监的宠臣为期引荐。之后,秦孝公任用了这位来自于魏国官僚体系中的卫籍士人。

《史记 · 商君列传》记载了当时秦孝公与公孙鞅会面的公开信息:

在景监引荐后,秦孝公先后见了公孙鞅三次。第一次公孙鞅宣扬道家倾向的 “帝道”,第二次改为儒家倾向的 “王道”,第三次改为法家倾向的 “霸道”。在最后一次,秦孝公 “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大悦之耳”。

杨宽先生在《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中对以上内容提出了质疑,他的质疑理由有二,一者是 “王道”、“帝道” 之说在当时尚未出现,二者是“当秦献公时,已进行改革”,“已为秦孝公任用卫鞅变法奠定基础”,所以“说帝道不可能,说创立统一之王业亦不合时宜”。对此,杨老认为此事“疑出于后人增饰”——他的观点确实比较有说服力。

不过,在这里我们也可以做一个假设:

假设说,当时社会上已经存在 “帝道”、“王道”、“霸道” 之说,公孙鞅是否会在面见秦孝公时提及 “帝道” 和“王道”?

从逻辑上看,提及这些东西实在有些莫名其妙。毕竟,自春秋后期以来,列国均使用着 “霸道” 之术在国内进行变革,秦国在之前也在一直进行着这一方向的变革,公孙鞅在此时扯出 “帝道”、“王道” 似乎显得过于标新立异。但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政治环境,或许秦廷内部存在一批重臣反对进一步的变革,为此秦伯要通过这一公开信息表明自身的态度,以谋求观望者的支持。

秦孝公 2 年,公元前 360 年,即魏惠王 10 年,魏国在大梁一带开设了鸿沟工程。此时,魏廷内部的局势业已稳定,国力的涨势开始重新恢复。

秦孝公 3 年,公元前 359 年,即魏惠王 11 年,三晋进一步瓜分晋公室,晋君被封在端氏。

同年,秦廷开始为深层变法进行铺垫。

就在这一年,秦廷内部发生公开辩论。甘龙、杜挚对进一步变法提出了反对意见。甘龙认为,“胜任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杜挚认为,“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对此,公孙鞅进行了驳斥,称三代如何不法古。公孙鞅的主张得到了秦孝公的肯定。

上述公开辩论可能是旧势力抵触的实际表现,也不排除是秦廷为了表现态度而做出的政治表演。

大约就是在这一年,秦廷开始着手新一轮的变法,颁布了垦草令。

有关垦草令的实际内容失载。通常,历史学家认为成书于战国后期的《商君书 · 垦令第二》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法令的内容,并以此推知内容大抵为以下 4 个方面:

一是实行封建制的租税制;

二是统一制度,整顿吏治;

三是压制商人和商业活动,鼓励农业生产;

四是实行愚民政策。

(见林剑鸣《秦史稿》。杨宽《战国史》将垦草令与秦孝公 6 年的变革内容一并进行归纳,因此沿用林先生的归纳。)

可以看到,垦草令的目的在于促使人们耕垦土地,加强农业生产。从表面上看,这一法令似乎是在为了维护底层农业劳动者的利益——这显然是一种太过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景——根本则在于进一步从底层劳动者身上增加剥削收入,当然我们也并不能否认其中有一些内容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底层农业劳动者的部分利益。

秦国的垦草令应是李悝 “尽地力之教” 的本土化产物。众所周知,魏国地处汾河谷地及中原地区,土地多已开垦,因此要鼓励精耕细作,充分开发每一块耕地的潜力;而秦国地处关中平原,位置相对偏僻,地广人稀,因此要鼓励垦荒。所以,秦廷的统治者在引进魏国变革经验的时候自然要结合秦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那么变革中出现有别于魏国的抑商、愚民、加强吏治的政策也就不奇怪了。

说到这里,应该就会有朋友问:

为什么秦国要搞抑商、愚民及加强吏治呢?这难道仅仅是因为秦伯有这样的个人政治倾向,而其他诸侯并无类似的倾向吗?

当然不是。

在这里,我们先拿抑商来举例。

首先我们想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商业活动?

商业活动,说白了就是拿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去交换一些一般等价物,再用一般等价物去交换其他的东西,这本就是社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某些读物称,秦国的抑商政策是要摧毁商业,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类社会的正常运作从来不可能脱离商业活动,再极端的统治者也不可能神经质到要摧毁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是一个统治者,你想让一个村子的人踏踏实实地生产粮食和布匹,那你就必须给他们获取青铜、食盐、铁器等其他生活必备物资的渠道——也就是一个用来把粮食、布匹交换城青铜、食盐、铁器的市场——否则,这个村子里就会有相当一批劳动者放弃农业生产而转向寻找获取这些生活必需品的方式。

那么,既然商业是社会生产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秦廷为什么还要抑商呢?

实际上,此时的抑商更多应是抑制民商,挤压民间商业从事者的生存空间,以此实现由官府控制主要商业活动的专制效果

说到这里,估计大家也就没有陌生感了:

说到底,秦国的抑商政策是西周末期至春秋时期的 “专利” 制度到后代封建王朝 “官商” 制度的过渡产物。

可这时候又会出现一个问题:

既然是过渡产物,为什么只出现在了秦国身上,并没有出现在东方列国身上呢?

这当然是错误的想法。实际上,当时列国均有对商业加以控制的政策,只是控制的方式有所区别。

以齐国为例,齐廷在当时的制度本身是鼓励商业活动的,但它同时设有盐铁官营的政策以控制海盐、铁器这两大生活必须品的销售,以此对国内的商业活动加以控制。

又以魏国为例,魏廷在当时的制度同样也是鼓励商业活动的,但它同样会设有平籴法的政策以控制粮食的销售,其主要目的在于稳定粮价,一者可以避免荒年粮价暴涨,二者可以避免丰年谷贱伤农,但不可否认也控制商业活动的目的。

至于秦国,由于它的地利位置相对闭塞,工商业不甚发达。在这种情况下,秦廷如果想要实现经济上的专制,最为可行的方法就是抑制民商,让官府直接拿征收上来粮食、木材、玉石在之前 “行为市” 的栎阳市场中与外国商人交换青铜、食盐等物资——这一政策表面上看虽与齐、魏的鼓励商业有别但本质上是趋同的。

也许,还有朋友会问:

我们都知道,商业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兵源的质量及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那秦廷进行抑商是否也有保护兵源及农业生产的目的呢?

客观上讲,这种诉求可能是存在的,但不可能是主要诉求。为什么这么说呢?打仗打得不只有兵源和军粮,还需要大量的钱。至于钱从哪来,农业税固然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工商业的收益同样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任何一个诸侯国都不可能单单为了兵源和农业生产的问题就放弃工商业——它要做的是控制商业活动,再通过一些政策手段减小商业对兵源及农业生产的影响,就像齐国命令士、农、工、商分开居住,或像魏国给提供优质兵源的家庭减免税负,等等——至于秦国,由于它的商业本身就不甚发达,那么挤压了民商的空间就成了保护兵源和农业生产最直接了当的方法。

截止到这里,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垦草令中抑制商业的实际诉求:

一是促使民众进行垦荒及农业生产;

二是挤压民商以控制市场。

其中,前者是明面上表达的诉求,后者则是内在的诉求,两个诉求是同时存在的。顺便也说明一个常识——政治行为从来不只有一项诉求。

说完抑商,再来说愚民。

愚民政策明面上是说为了防止民众求学及出国求仕而荒废农业生产,但内在诉求另有 2 点:

一是通过降低民众的知识水平以加强专制效果;

二是通过压制本土士人以保障外籍士人在秦廷的利益空间。

至于为何要保障外籍士人的利益,应与之前本土庶长集团的权势过大有关,也应与本土士人不甚发达因此要笼络东方人才有关。

有关抑商和愚民政策,在秦孝公一朝应当执行得相当不错。到了秦惠文王一朝,秦廷在青铜贸易上已经具备了垄断铸币业的条件,且朝堂上层基本由外籍士人充斥。

此时,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出现了:

抑商及愚民均面向基层,所谓 “皇权不下县”,秦廷在当时又是如何将其执行到位的呢?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必须要指出一个误区:

“皇权不下县”,是指朝廷最多只能在县一级委派官员,并不是说在县以下就没有了统治力。我们要看到,中国在基层设立专制机构由来已久,在战汉时期基层系统就已经比较成熟了——当然,我们也要认识到,这些基层机构的长官由本地的中小地主担任——可以说,基层机构存在有相当的 “自治” 成分,但依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贯彻朝廷的专制意志。

这里顺便要澄清一点:

网上有段子称 “秦国的基层官吏完全由立军功者担任”,此说明显与相关史料严重不符。

具体到秦孝公一朝,对于垦草令的落实工作,秦伯自然不可能亲自下基层贯彻,也自然不可能通过某种手段一杆子捅到基层,但他完全可以通过之前在秦献公一朝 “为户籍相伍” 就地任命的长官以贯彻相关法令——只要符合这些官吏的利益,贯彻到底并非一件难事。

讲到此处,我们也就要说到加强吏治的话题上了。

有关加强吏治的举措,《商君书 · 垦令第二》中给出了这样的方案: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

简单来说,就是要求官吏们今日事今日毕,通过工作饱和度让他们没有多余地精力去谋害民众,让百官没有机会进行串通,这样就能防止他们影响底层农业生产者的垦荒活动了。

公平来说,让官吏的工作量处于饱和状态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他们的腐败行为,但这种 “反腐败” 的效果明摆着也十分有限,有点聊胜于无的意思。

至于为什么通过这样一手段 “加强吏治”,一方面是因为古代对腐败问题原本就没有什么太好到解决办法,另一方面是当时统治者可能在原本就预留了一定的“灰度” 空间以鼓励基层官吏的积极性。就后者而言,在李悝 “尽地力之教” 中也有所体现,具体表现为可以对耕作不够精细的农业劳动者进行惩罚——至于谁来执行又如何裁定,自然是由担任基层官吏的本地地主看着办。

以上大致讲完了垦草令。有关这一变革,一方面我们要认清这是一项基于李悝变法经验的变革产物,并非一个天才君王和天才政治家的凭空创造;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认清它 “并非完全照搬魏国的办法,而是考虑到秦国特殊条件的”。除此之外,它还充分利用了与秦献公一朝时期的变革成果。

秦孝公 4 年,公元前 358 年,即魏惠王 12 年,韩国取得了原属于晋君的屯留、尚子、涅三邑。

同年,魏惠王与赵成侯相会。

也在同一年,黄河流域发生了洪灾,楚军向韩国的长垣地区泄洪。而秦军打通了崤山一带的通道,并对韩国发起了攻击,在韩国的西山地区击败了韩军。

仍在这一年,魏将龙贾修筑卷一带的魏长城。

下图为是年混战的大致形势。

如图所示:

黄圈为韩国侵占晋公室的领土位置,当时韩国似乎有在上党坐大的趋势;

红箭头为楚军可能的动向,红圈为黄河决口及泄洪的大致范围,至于当时楚军为何在这一区域行动不详,或与宋、卫的态度有关;

白箭头为秦军可能的动向及攻韩的大致地区,从 “秦通崤塞” 来看,当时秦军应已经夺回了陕邑;

特别说明,图中魏国西部的少梁被标为秦邑,但在当时应为魏邑。

从这一年的局势来看,秦、楚应为联盟状态。

另外,秦廷自秦献公末期以来应始终均未停止军事行动。至于为何在权力交接时期尚能如此连贯,一者可能与秦孝公的母系力量有关,二者可能与秦献公末期朝堂已十分稳定有关。

秦孝公 5 年,公元前 357 年,即魏惠王 13 年,韩、魏、赵、齐之间进行了一系列军事行动及外交运作,大抵形成了韩、魏联盟与齐、赵联盟。

在夹在正中间的泗上列国当中,宋国偏向于齐、赵一方,卫国则持观望态度。

同在这一年,楚廷的右尹从秦国迎娶了一位夫人,秦、楚两国有进一步巩固联盟的趋势。

秦孝公 6 年,公元前 356 年,即魏惠王 14 年,韩、宋、鲁、卫四国之君朝魏,有联盟倾向,不过会晤期间鲁恭侯似乎表现出不太看好魏侯的态度。

同年,赵、齐联盟对宋、燕两国进行拉拢,赵成侯先后在平陆与宋、齐会晤,在葛(今河北省徐水一带或今山东省东阿一带)与燕君会晤。

大抵受制于韩、魏、齐、宋、赵各方的压力,卫成侯在这一年将尊号从公自贬为侯。

下图为是年列国之间的形势。

如图所示:

紫圈为即将构建完成的赵、齐、宋、燕联盟;

黄圈为韩、魏联盟;

白圈为秦、楚联盟;

其中,左侧少梁一带内部有斜线的蓝圈为图中争议内容,当时少梁应为魏国所据;

左侧陕邑一带内部有斜线的白圈亦为争议内容,当时陕邑及周边崤山峡谷应为秦国所据,不过潼关一带的阴晋等地为魏国所据,秦国仅能通过白箭头所示的方向绕道进入东方;

红圈为当时尚未完全表态的卫国,之后的桂陵之战正是围绕着这个地理位置极其重要的小国展开。

也就在这一年,秦廷任命公孙鞅为左庶长,正式执行变法。

在新法颁布之时,公孙鞅模仿之前吴起治理河西时徙辕为信的行为,在国都立木为信以彰显变革的公信力。

在这一阶段,秦国所颁布的新法内容被记载于《商君列传》当中,具体为: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除此之外,《韩非子》中另记载有这一内容:

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

杨宽先生在《战国史》中作一下总结:

1、颁布法律,制定连坐法,请罪用重刑;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

4、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此处之所以引用杨老的总结,是因为林剑鸣先生在《秦史稿》中将商鞅变法两个阶段的内容混合叙述,因此在这里从杨说。

从上述内容中可以看到,当时秦廷有明显地为新兴地主阶级让利的倾向,这里即包括有秦国的本土士人,也包括历代秦伯引进的外籍士人

以颁布新法及配套的处罚办法为例:

这一变革在最终落实后终归要由各地的中小地主来执行——具体就是秦献公时期 “为户籍相伍” 时在基层地主当中设置的官吏——此时,秦廷一方面以连坐制加大了惩罚范围,另一方面以腰斩等酷刑加大了惩罚力度,又一方面以鼓励告奸、惩罚匿奸破坏了宗族社会的环境,其结果自然是给基层制法的地主提供了巨大的操作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地主阶级也就有足够的理由会协助秦廷压住底层民众的不满,以贯彻这项变革在基层的落实。

再以奖励军功为例:

这一变革应模仿自齐、晋、楚等国奖励军功的政策,商鞅变法的突破之处在于将其制度化、标准化,并开放了民爵系统。

需要说明,早在春秋时期,秦、晋等国就存在奖励立军功的底层民众的政策,只不过尚未制度化——对于秦国二十等爵制度,我们即不能将其拔高为一个天才凭空的创造,也不能将其贬低为原封不动地对东方制度的模仿。

某些读物称奖励军功是 “剥夺贵族的利益” 以“维护底层民众的利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持这种观点的人显然弄错了一个重要的信息:

在先秦时期,以士人为代表的新兴贵族明显比 “底层民众” 更容易获取战功。

下图为战国时期的铁剑:

图中铁剑的材质为渗钢,其性能远超生铁、熟铁及青铜武器,目前出土的战国铁剑最长者甚至能达到 140cm。“陆断牛马,水击鹄雁,当敌即斩”,时人对铁剑的强大不吝溢美之词。当然,渗钢剑造价也必然不菲。

下图为战国末期至秦代的青铜剑:

图中可以看到,战国时期的青铜剑也已经达到了 90cm,由于青铜本身的质地相对偏软且较为笨重,性能上要逊于昂贵的渗钢剑,不过也具有不错的实战性能。

但无论是渗钢剑还是青铜剑,其造价都是底层民众难以负担的。更何况剑也只是进行战斗的一种武器,除此之外还有矛、戟、盾及盔甲等一系列武器装备,想要具备全套优质装备明摆着需要大量的资金。至于所需的钱,对于中层士人而言还算可以接受,对于下层士人而言也可以通过贵人的援助来获得,但对于底层劳动人民而言就只能望而却步了。真到打仗的时候,底层民众只能使用官府配备的标准武器——从兵马俑的装备推测来看,秦廷给精锐部队配备的是优质青铜兵器,至于临时征召的自耕农武装是否也能被分发这个级别的装备不大好说,但即使如此也与渗钢武器有明显差距——可见,士人在军功方面是远比底层民众有优势的。

前面说的武器装备因素只是一方面。除此之外,士人在营养方面、格斗技术方面、担任军官概率方面均远比底层民众更具优势。

综合来看,底层民众在军功领域上与士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以上还仅仅考虑了一线作战的因素。事实上,宗室及上层士人多出现在指挥连的高层,他们的战功得来的既安全又丰厚。

顺便再澄清一点:

“白起从小兵一直升到将军” 亦属网络段子,白起在首次记录是就有左庶长之爵。

对于获取军功者,秦廷会为其赐予爵位及实质性奖励。包括政治地位或封建等级地位的提升,也包括有实质性奖励,比如耕地和住宅。

下图为二十等爵的对应赏赐情况:

从图中可见,赏赐涉及大量的耕地和宅地。

在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

对于一个立了战功的人,秦廷赏赐他的田地和宅地从哪里来?

首先,可以基本排除从垦荒中来,毕竟垦荒在古代的成本颇高,更兼当时铁质农具尚未完全普及,如果是允许立功者自行垦荒的话那么这样的赏赐未免太过吝啬;

其次,也可以基本排除从新占领地上来,战国时期仍处于宗族社会,勒令立功者迁离乡土无异于是一种惩罚;

再其次,还可以排除从秦公室的庄园来,一来是秦公室的庄园终归是有限的,二来是我们也着实没有理由天真地把公元前 4 世纪的统治者想象得太过善良。

至于耕地与宅地的实际来源,想来要么是把乡村原有的公有田地进行私有化,要么是通过严厉的法律把原本授田给自耕农的土地剥夺掉,以此实现土地兼并。

这里也要补充一句,正如前文提到的,土地私有制并非一朝一夕的结果,秦国的土地兼并还需要之后变法的催化。

这里还要特别补充一点:

在秦孝公一朝以来,秦国的爵位不只能用来换取赏赐及政治地位,还可以用来为自己或家庭成员抵罪。结合前一条重法及连坐的变革内容来看,当时秦廷应当是利用严刑峻法制造一定量的带罪人,再利用军爵制抵消其中的一部分罪行,以实现授予与剥夺的动态平衡。

**总结来说,军爵制度是一项典型的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变革措施。**从利益结构上讲,谁能任命秦将谁就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担任秦将者次之,组成中层指挥链者再次之,构建下层指挥链及营养充沛、训练充分、装备精良的士人再再次之,最后才是一些幸运的底层民众。某些读物或许是把中古时期的士绅 “多愁多病身” 的文学形象套在了先秦贵族士人身上,误以为贵族士人不善拼杀,由此闹出了 “军爵制度维护底层民众利益” 的笑话。

说完了军爵制度,再来说一下鼓励耕作及焚烧《诗》、《书》:

我们都知道,无论鼓励耕作还是限制民众学习,最终都必须要涉及到基层的执行者,也就是由当地地主担任的基层官吏。

鼓励耕作的内容,其原型来自于魏国的 “尽地力之教”,更早的渊源应来自于井田制下贵族监督庶人耕作公田的习惯。这一法令能够让基层地主逼迫其他农业劳动者家庭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农业生产之上,自然会影响其男性成员的求学。

至于焚烧《诗》、《书》,则在根本上消除农业劳动者学习的机会。

如果将上述两项政策贯彻到位的话,底层农业劳动者也就很难再有成为士人的机会,进而出现板结的闭合。

由此可见以上政策的诉求有三,一者可以加强农业生产,二者可以加强思想专制,三者可以实现阶级固化。其中,阶级固化的诉求应在于鼓励地主阶级积极贯彻上述政策,从而增强秦国的军事基础及动员力。

以上分析的篇幅较多。之所以要在此处花费如此大的篇幅,是为了说明一点:

所谓变革,说到底就是新利益集团取代旧利益集团,具体到公元前 4 世纪发生在秦国的变革就是新兴地主阶级取代 “旧奴隶主阶级”,并小幅度扩大农民阶级的利益。

上述内容十分浅显,按道理没必要说。至于为什么要强调一遍,是因为多朋友误认为这是一场全面维护劳苦大众的、超越时代的变革,忽视了秦国作为 “封建制王国” 的本质,就为何产生如此怪诞的误解则需要放到后面的 “商鞅变法” 文艺形象演化一节中作具体说明。

新发的颁布给秦国的社会各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在新法刚颁布之后,有一批人对其进行了抨击,随后被公孙鞅处死。

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有一批人开始称赞新法,结果还是被公孙鞅处死。

对于抨击和称赞都要处死的理由,秦廷给出的公开信息是根本不希望民众对国事指手画脚——此举应旨在消除春秋时期国人参与政事的习惯——这一手段在之后成为了历朝历代实施专制的标准操作,不过对赞美者有所放宽。

对于商鞅变法,我们要特别注意三点:

一是我们绝不能因为它存在有加强专制、压榨民众等一类反动内容就否定其在当时社会环境的先进性,更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二是秦廷在当时的变革内容多参考东方列国的经验,但由于存在后发优势因此有许多更为深入之处,我们切不可因为存在参考内容就否认其进步性,当然也不能因为它的进步性而否认其基于东方变革经验的事实;

三是我们也绝不能因为它在当时具备有先进性就盲目将其抬高至 “建立法治国家”、“建立法制社会”、“实现人人平等” 的高度。

也许,有些朋友会对第三条产生费解:为什么会有人能把商鞅变法抬高的这个程度?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样会在后文的 “商鞅变法” 文艺形象演化过程中进行说明。

在秦国进行大幅度变革之后,东方列国似乎因此而受到了一定的刺激,这些变法程度已经相当高的诸侯国也随之跟进开始后续变革

在不久之后,齐廷执行了邹忌变法,韩廷执行了申不害变法,杨宽先生认为魏国的魏武卒制度大抵也是在这一阶段执行(注)。

(注:另有一些历史学家推测魏国的武卒制度源自于吴起时期。特别需要澄清,《吴子》中并没有关于武卒及阴晋之战使用武卒的记录。)

秦孝公 7 年,公元前 355 年,即魏惠王 15 年,齐廷正式执行邹忌变法,旨在进一步增强君权,整治官吏,选拔人才。其中,较有特色的在于鼓励臣民批判君主,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这一条系伪作。

同年,韩国施行申不害变法,权谋的暧昧开始与法律的明文相互融合。

是年,宋国发生政变,子罕夺取了宋廷的政权。

也就在这一年,魏将龙贾在阳池一带筑城,名义上是为了防备秦国。魏惠王也在这一年与秦孝公在杜平相会,其目的可能是为了缓和两国之前的紧张关系。同一时期,魏国还对宋国发动了反攻,夺回了之前被宋军攻取的黄池。

仍在这一年,魏、赵之间发生了一次外交活动。魏国送给赵国一批优良的木材,后者用这些木材建造了一栋建筑。此事被郑重地记录在了《赵世家》当中。

下图为魏军筑城的大致位置:

如图所示,红圈即阳池的大致位置。

表面上看,似乎与 “备秦” 并不关系。

下图为秦国可能存在的进攻路线:

如图所示:

上红箭头为秦国经过陕邑的大致进攻路线,当然如果秦军想要从这一方向进军需要绕过阴晋所在的潼关地区;

下红箭头为秦国利用楚国的同盟关系进入东方的路径;

红框为秦军可能威胁的地区,以此让魏国陷入东西方被切断的窘境。

在上图中也可以看出,此时韩国及周室的态度对秦军行动的影响至关重要——由此可见,魏军在阳池筑城或许也有敲打韩、周的意思。

下图为秦、魏之君相会的大致位置。

如图所示:

红圈即相会的杜平;

左紫圈为当时的秦都栎阳;

右紫圈为原魏都安邑;

之前已经反复说明过,图中标记的秦国在少梁一带的领土有争议,此时应为魏国占据。

从当时的形势来看,魏廷应当意识到了东方即将爆发大规模冲突,因此想要尽可能维持西线的安定。

秦孝公 8 年,公元前 354 年,即魏惠王 16 年,赵国方面率先挑起了战端,赵军大肆攻卫,夺取了漆、富丘。

下图为赵攻卫的大致形势。

如图所示,红箭头为赵军的大致攻势,大抵占领了卫都濮阳东门的大片领土,红圈为之前赵国筑城刚平的大致位置。

同一时期,齐国也趁机对燕国发动了战争,不过被燕军击退。

下图为齐国攻燕的大致形势。

红箭头大致为齐军的攻势。

对此,魏国方面直接向赵都邯郸发起了进攻,包围了邯郸。

而秦国也进入战争,秦将公孙壮攻韩,包围了紧邻陕邑的焦城,不过未能攻克。另一方面,秦军在元里击败了魏军,斩首 7,000 级,并顺势攻取了少梁——从后来的形势来看,这支秦军的统帅大概率正是公孙鞅本人。

下图为秦攻魏的大致形势。

如图所示:

下红箭头为公孙壮的大致攻势,可能从阴晋一带绕过,也可能从南部绕过,最终抵达焦城一带——需要说明,焦城与陕邑可谓近在咫尺,只有不足 2 公里;

上红箭头为秦军主力的攻势,当时秦军在元里一带渡河,然后沿魏长城迂回攻取了少梁。

秦孝公 9 年,公元前 353 年,即魏惠王 17 年,韩昭僖侯朝魏,之后韩国对周室发起了战争,夺取了陵观、廪丘,东周国被迫向韩国割让了高都和利。

从这一形式来看,韩、魏两国在当时应为紧密的盟国关系,韩廷此举旨在巩固对二周的控制。

下图为韩对周的攻势。

图中可以看到,韩军此举的主要针对为东周国,目的应在保证虎牢关西侧的局势安全。

赵国方面大抵在上一年年底继续对卫国进行进攻,已对濮阳呈包围之势。

如图所示:

红箭头为赵军的进一步攻势;

红圈即富丘一带;

黄圈为桂陵的大致位置——这个位置需要特别牢记。

警告:以下有关桂陵之战内容引自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 · 擒庞涓》的内容,与《史记 · 孙子吴起列传》中的内容有出入——由于《小学生成语故事》一类读物多引用后者的内容,因此后者普及度相比于前者较高,请读者注意辨别。

对于赵军的行动,魏廷突然宣布攻卫,魏将庞涓从黄城、卷城调集 80,000 人的军队对卫都濮阳的西北方进行了进攻。

下图为庞涓对卫的攻势。

如图所示,红圈即卷和黄城的位置,庞涓此举应在计划切断赵军的后路。

同一时期,魏军继续对赵都邯郸进行攻击,这一区域部署的兵力为 100,000 人。

如图所示,红圈即邯郸,红箭头为魏军的攻势,黄圈为赵军占领的富丘地区。

根据苏秦在战国中后期的回忆,当时魏军的全部动员兵力在 360,000 人左右,从这一数据来看的话,当时魏国已经在对卫、对赵的战争中投入了一半的兵力——这里也必须指出,以上数据均存在巨大水分——不过显而易见的是,魏廷应当在东北方面的战事中投入了相当比重的战争资源。

对此,齐国方面也介入了战争。

在当时,齐将田忌、孙膑携宋、卫之师攻击魏国的襄陵,此举是为了营造齐将 “不智” 的假象。同时,楚军也对魏发动了战争。

下图为齐国对魏的攻势。

如图所示:

黄箭头为齐军的攻势;

白箭头为楚军的攻势,不过并未展开大肆攻击;

黄圈为魏军在赵、卫两国的部署。

可以看到,齐军隔着宋国进攻襄陵,退路主要在宋国境内。而一旦相对较强的宋国产生了动摇,齐军只能就道于容易控制的卫国——然而,卫国此时正被庞涓攻打——那么,齐军此时贸然越过宋国作战,似乎确实显得统帅不够明智。

秦孝公 10 年,公元前 352 年,即魏惠王 18 年,面对西线的窘境,魏国加固了西长城,并加固了固阳的工事。

秦廷则正式任命公孙鞅为大良造,率军攻击安邑,迫使安邑守将投降。

下图为秦军对魏的攻势。

如图所示:

红箭头为秦军攻势;

红圈为安邑的大致位置。

从图中可以看到,当时魏军在西线部署的军队已经陷入了后方不稳定的窘境。

另一方面,齐廷命令在军事领域并不太擅长的高唐大夫、齐城(临淄)大夫集结军队,以引诱庞涓离开卫地去攻击齐国内地。庞涓果然率兵深入齐境,击破了齐国新集结的军队,高唐大夫、齐城大夫在是役中阵亡。

不过,也就在庞涓主力深入齐境的同时,在襄陵的齐军主力突然派遣一支轻型战车部队直驱大梁——显而易见,这样一支部队绝不可能对大梁的万丈高城造成有效威胁——齐军此举旨在对庞涓 “以怒其意”,再“分卒而从之,视(示)之寡”,引诱庞涓率领机动部队回头歼灭这支看上去“不智” 的敌人。

下图为齐、魏两国的交战局势。

如图所示:

上方两红圈为高唐、临淄(齐城),红箭头为两地集结军队的大致形势;

黄箭头为庞涓攻击高唐、齐城方面军队的大致形势;

下红圈为襄陵,齐军包围此城,红箭头为轻型战车部队攻击大梁的大致形势。

从图中可以看到,当时孙膑的计划在于:

先营造出齐军主力自断退路的假象,使庞涓对襄陵方面的齐军主力产生蔑视心理。之后,又在后方以不善于军事的大夫组织援军,引诱庞涓离开卫地。再之后,通过轻车攻击大梁的方式恶心庞涓——此举纵然不会对大梁造成威胁,也会严重损伤庞涓在魏廷的颜面——于是,庞涓就这样被引诱着长途奔袭以求歼灭南部的齐军主力。

在庞涓退回卫地之后,他引兵南下,途径一个叫桂陵的地方。然而,齐军早已在此设好了埋伏,庞涓于此役被擒。

下图为齐、魏两国的进一步战事。

如图所示:

黄箭头为庞涓回师的大致路线;‘

红箭头为齐军设伏的大致路线;

红圈即襄陵。

之后,齐军继续对襄陵进行围攻,不过一直未能攻克。

再之后,魏国联合了韩军向襄陵的齐、卫、宋联军展开反击,击败了联军。想来,宋、卫两国在战败后发生了动摇,导致齐军陷入了后路被断的窘境。为此,齐军向楚将景舍寻求援助,通过后者从中调停以换取停战协议——不出意外的话,庞涓大抵应在此时被魏廷赎回。

下图为韩、魏对齐军的反攻。

如图所示,红箭头为韩、魏的反攻之势,红圈即襄陵。

大抵在这一年,魏军攻破了邯郸,赵廷迁移至邯郸东北部的外城继续进行抵抗。

秦孝公 11 年,公元前 351 年,即魏惠王 19 年,魏军攻取了赵国在上党一带的领土,之后与赵国签订停战协议,把邯郸归还给了赵国。

在西方,秦军继续对魏国进行攻略,秦将公孙鞅攻取了固阳。

下图为秦军的攻势。

如图所示,红箭头所示即固阳,位于今包头市一带。

秦孝公 12 年,公元前 350 年,即魏惠王 20 年,魏国在修整后对秦国发起反击,当时魏军包围了定阳。最终以双方在彤相会而告终,当时秦国应归还了安邑、固阳的土地。

下图为魏军对秦国的反击之势。

如图所示,红箭头为魏军攻势,红圈即定阳的大致位置。在魏军得手后,秦国在固阳地区的军事行动自然会无以为继。

同年,秦廷从栎阳迁都咸阳,并执行第二轮变法。

以上桂陵之战的信息中可以看到,魏国在当时的实力是存在有明显优势的。在孙膑的计划中,齐军一方面牺牲了齐城、高唐方面的一部分预备力量,一方面又在襄陵方面投入了相当的战争资源,才勉强做到了调动魏军以破坏其战略规划的效果。况且,齐军还利用了魏军主力围攻邯郸的有利时机,但即使如此也一度陷入了被困于襄陵的窘境。可见齐国本身完全不具备单方面与魏国抗衡的能力。

在这里我们要务必认清:

齐国在战国中前期应当算继魏国之后最强的诸侯国之一,大抵与楚国相当或略逊于楚国,但相比于赵、韩、燕、秦而言还是有明显优势的。

那么,既然强大的齐国都不足以直接和魏国进行对抗,秦国自然也很难有和魏国单独单的实力。当魏军经过一段时期的休整过后,秦魏两国在定阳展开了激战,最终应以秦国战败而告终。对此,秦国大概以吐出了之前占领的土地为代价换取了停战——其中,安邑、固阳应归还给了魏国,少梁可能并未包含在内。

说到这里,我们大抵可以对秦、魏之间的实力对比作这样一个粗略的总结:

我们在很多时候感觉秦国的实力很强,很大原因来自于其所处的地缘优势——由于秦国地处西部,地理环境上易守难攻,且与列国的利益纠葛较少,因此在战争中秦国总能出动全力,反之魏国大部分情况下却只能调动部分力量,这样一来就出现了秦国可以和魏国掰一掰手腕的表象——这一点实际在秦厉共公至秦献公时期就存在了,在秦孝公一朝时也是如此,因此我们切不可把秦国在秦孝公时期的攻势单方面理解成变法的结果

同理,我们在很多时候感觉魏国的实力不强,很大原因也来自于它地处天下的最中央,与齐、楚、秦、韩、赵这五个强国全部接壤,这让它很难把优势兵力调集在一个方向——又由于它的主要利益纠缠在东方,因此几乎很少能将主要战争资源投入在和秦国的战争中,因此出现了对秦国弱势或被动的表象——这一点在魏文侯及魏武侯时期就有所体现,因此我们同样不能把魏国在秦孝公时期的失败单方面解释为秦国变法的结果

特别澄清一点:

在之后的马陵之战至河西之战期间,魏国虽然遭受了一系列战败,但并未崩盘,更非一蹶不振。至秦惠文王中期,魏国实际是通过放弃不利于防守的河西、上郡以换取秦国对其东部扩张的支持。直到秦昭襄王中期至后期,魏国才逐渐从西中国地区退出,但同时又通过兼并宋地得到了恢复。

下图为秦惠文王中期秦、魏两国的大致形势。

如图所示:

红箭头为秦军对河西、上郡的攻势,红圈即河西、上郡的大致范围,上述两郡在当时相对较穷,不过战略意义重大;

白箭头为魏军在富庶的泗上地区的扩张,白圈为大致范围,其中魏国曾经一度把卫国削至仅存濮阳。

之所以提及这一点,是想说明——秦魏两国的抗衡绝不会因此一次变革就有了分晓,两国的对抗甚至延续到了战国末期,一直到魏景闵王即位后才算完结。

在这一年的变法当中,秦廷将小邑编制成 31 个县(一说 41 个县),并设置县令。同时,又下令开放阡陌,土地私有制得到进一步深化。另外,又开始着手统一衡量单位。

这一阶段变革,其基础一者来自于秦献公时期的变革地基,二者来自于第一次变法的成果积淀。此时,秦国在此时逐渐追赶上了东方的脚步,甚至在一些方面上可能还存在有反超。

秦孝公 13 年,公元前 349 年,即魏惠王 21 年,秦廷有在县内设置秩史,县制得以进一步完善

同年,赵、魏两国出现摩擦,赵国夺取了魏国的端氏。

秦孝公 14 年,公元前 348 年,即魏惠王 22 年,**秦廷 “初为赋”,也就是按人口征收军赋。**有关对军赋变革的渊源,最早源自鲁国的 “作丘甲”,不过当时是按照田地分摊军赋的。随着土地私有制的逐渐深入,这一法令必然会转向人口。

同年,魏、赵之君在阴晋相会,似乎有联合攻秦的倾向。韩昭僖侯则入秦,似乎有秦、韩联合的倾向。从这一点上看,当时韩、魏联盟已经趋于瓦解,马陵之战的好戏即将上演。

秦孝公 15 年,公元前 347 年,即魏惠王 23 年,赵国发生了公子范袭击邯郸一事,但未能得逞。

秦孝公 16 年,公元前 346 年,即魏惠王 24 年,到了这一年,秦太子驷的老师公子虔又犯了某条法律,被叛割去鼻子,之后公子虔一直闭门不出。

另需要说明,在这一年之前,太子驷本人曾触犯了某条法律,公孙鞅因此而惩罚了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在当时就受了刑,另一位老师公孙贾也被判在脸上刺字。

需要说明:

即使按公元前 346 年来算,太子驷也只有 10 周岁,至于这样一个年龄究竟能犯多大的罪并不好说。首先,我们可以基本排除盗窃、抢劫一类的犯罪,因为太子如果想要什么东西的话实在犯不上用这种行为获取;其次,也可以基本排除奸淫一类的犯罪,除非出现了某种极端情况;再其次,诸如杀人放火这类行为倒是可能会出现,但可能性不会太大。**需要说明,某小说剧情中称太子驷杀人,不过剧情中调整了他的年龄。**综合来看,概率相对较大的罪可能是违反了礼法有关的行为,或是不慎泄露机密,再或者因为个人的一些任性行为引发了类似于火灾之类的恶性事件,等等。

再需要说明:

就公子虔的身份,目前并无准确记载。**某文学作品中创作出其为秦孝公兄长的剧情,这一创作存在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并非唯一的可能性。**作为太子的老师,公子虔的年龄应该不会太年轻。暂以 50 岁以上估算的话,可基本锁定为怀公、灵公、献公、简公之子;不考虑年龄的话,其为秦惠公之子的可能性在理论上存在,即秦出子的孪生兄弟,到这一年年龄为 34 岁——只是这种假设比较极端。就怀公、灵公、献公、简公之子的可能性,笔者个人认为怀公、献公子嗣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因为这意味着公子虔大概率在晋(魏)国成长,后随着父亲回到秦国——考虑到秦惠文王身边以拥有魏籍背景的重臣及外戚为主,公子虔大概率也应有魏籍背景。当然,我们也不能因此而盲目排除灵公、简公之子的可能性。

秦孝公 17 年,公元前 345 年,即魏惠王 25 年,魏国的汾河谷地发生了地震。

秦孝公 18 年,公元前 344 年,即魏惠王 26 年,魏国计划与泗上十二诸侯举行逢泽之会,并朝见周天子,此举似乎有联合攻秦的意思。

同年,公孙鞅出使魏国,建议魏惠王去联合燕、秦,攻击齐、楚,称这样就能制服韩、赵。在这次游说的过程中,公孙鞅特别建议魏侯 “先行王服”。

于是,在逢泽之会期间,魏侯 “乘下车,称夏王”,并与秦伯及泗上十二诸侯朝拜天子。

也就在这一年,齐、赵爆发了战争,赵军攻取了齐国的高唐。为此,齐国则向秦国派出卿大夫进行联姻,以拉拢秦国。

秦孝公 19 年,公元前 343 年,即魏惠王 27 年,魏国对泗上的收服引起了韩、赵、周的不满。

这一年,赵国对魏国的首垣发起了进攻。韩国对魏国表现出了敌意。齐国也与魏国产生了摩擦。周室为秦孝公授予了伯长的殊荣。秦国则趁机加固东境的武城。

秦孝公 20 年,公元前 342 年,即魏惠王 28 年,时为太子的秦惠文王率领 92 个戎狄方国朝拜天子。

同年,魏将穰疵(襄庛)、庞涓率军攻击韩国,当时魏军与韩军展开了五次激战,均以韩军落败而告终。

在得知韩军全力抗魏之后,齐国方面开始行动。约在这一年年底,齐将田忌、田婴、田朌、孙膑攻魏,向大梁发起了进攻——不同于桂陵之战之时的 “轻车” 攻梁,这一次齐军攻梁应当派遣了一支庞大的军队。

对此,魏廷放松了对韩国的攻打,调回庞涓与太子申回师攻击齐军。

秦孝公 21 年,公元前 341 年,即魏惠王 29 年,在得知魏军迎击后,齐军开始撤退,并不断减灶以造成士兵逃亡的假象。庞涓在发现敌人灶数不断减少以后认定齐军出现了大规模逃亡,于是率领机动部队追击——彼时,齐军又已在马陵一带设下了埋伏。是役,庞涓阵亡,太子申被俘自杀。

是年 5 月,齐将田朌攻击魏国的东境。

9 月,秦将公孙鞅攻击魏国的西境。

10 月,赵国攻击魏国的北境。

秦孝公 22 年,公元前 340 年,即魏惠王 30 年,魏将公子卬率军抵挡公孙鞅的进攻,被公孙鞅诈取,失去主将的魏军随后被秦军击败。

同年,楚宣王逝世。

也就在这一年,秦廷因破魏之功将商於十五邑封予公孙鞅,是为商君,另外又对楚国发起了战争。有关这次分封需要说明,商於在当时很有可能为楚地,大致在公元前 413 年楚军攻击魏国的上洛时夺取——也就是说,秦国很有可能是把楚国的领土提前 “封” 给了公孙鞅,再命令公孙鞅率兵攻楚实际占领。

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一点:

这是自战国以来秦、楚的首次战争。此时,秦廷似乎已经开始不大在意秦、楚联盟的重要性。

秦孝公 23 年,公元前 339 年,即魏惠王 31 年,约在这一年年底秦军又攻击了魏国的岸门。

秦孝公 24 年,公元前 338 年,即魏惠王 32 年,秦军在岸门击败了魏军,俘虏了魏将魏错。同年,又与大荔包围了合阳。

也就在这一年,秦伯渠梁逝世,秦人为其谥以 “孝”,大抵在秦惠文王称王以后追谥为 “秦平王”。

在秦孝公逝世以后,公子虔的门客向秦惠文王诬告商鞅想要谋反,秦廷遂派官吏捉拿商鞅。

为此,商鞅准备逃亡魏国。在逃亡的路程中,商鞅曾在投宿客店时受到了一些阻挠,不过最后还是顺利逃到了关口。然而,魏臣襄庛却以欺诈公子卬为由拒绝了商鞅的入关要求。

在叛逃无望之际,商鞅选择铤而走险。他转向回到了自己的封地,发动邑人进行武装叛变,向潼关一带的方向进军——至于为何不逃向楚国,可能与之前攻楚抑或秦楚之间尚存有一些暧昧关系有关。叛军一直攻击到了郑,最终在彤地被官军击败。商鞅本人在此役中阵亡,尸体被施以车裂之刑。之后,秦廷清洗了商鞅的整个家族。

下图为秦孝公末期的战争形势。

如图所示:

上红圈为岸门,秦军于此俘虏魏将魏错;

中红圈为合阳,秦军与大荔联合攻击此地;

下红圈为商於,秦军曾在这一代攻击楚国,并将此地封予公孙鞅;

紫箭头为商鞅叛乱的大致进攻路线,紫圈即商鞅战败的郑及彤一带。

在秦孝公一朝当中暴露有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军爵系统之下,谁能被任命为秦将,谁就有最大的机会晋升——公孙鞅本人正是通过指挥作战从左庶长升到了大良造,又通过指挥作战从左庶长升到了列侯——这一标准虽然看上去” 公平”,但究竟由谁担任秦将则完全由政治因素决定,其中存在有巨大的操作空间。

正因如此,在秦惠文王一朝,魏籍士人及有韩系背景的秦公子垄断了秦将之位。在秦昭襄王一朝,楚系外戚也利用秦将之位提拔政治同盟,秦军的斩首数字也向着魔幻方向疯狂地膨胀——这一乱象直到秦王政扳倒擅权之臣以后才得以遏制。

说到这里,我们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秦惠文王在即位以后为什么没有废除变法:

因为秦惠文王一党原本就是新法的既得利益者,他们与商鞅之间的矛盾是政敌与政敌之间的矛盾,而非旧既得利益者与变革者之间的矛盾。

至此,商鞅变法的变革基本告一段落。

当然,秦国的变革并不会因此而终结。在秦惠文王一朝时,秦廷执行了 “初行钱” 的变革,又模仿东方设置了相,后又在灭蜀以后设置了羁縻制度。在秦昭襄王一朝时,秦廷的封君制度开始得到加强,诸如穰、宛、陶、应等边疆地区的战略要地被封予中央重臣,此举应旨在利用中央重臣以巩固朝廷对边塞要镇的控制——毕竟,郡县长官并不见得一定比封君更忠诚。在秦王政前期,秦廷引入了《魏户律》、《魏奔命律》。在秦帝国时期,秦廷取消了封君制,转向单一郡县制,又制定了 “黔首自实田” 的土地制度,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土地私有制,等等。

截止到这里,我们大抵捋完了有关商鞅变法的全部内容。有关商鞅变法的重要历史意义无须赘述,但在这里我们还是要说明 3 点:

其一,虽然商鞅变法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源自于东方的变革经验,但当时秦廷的统治者将其进行了合理的优化及本土化调整,由此创造了明显的后发优势;

其二,虽然商鞅变法中有一部分内容是基于秦国之前变革之上的进一步深化,但能在前人的成果上更进一步,这在政治领域上绝非易事;

其三,虽然商鞅变法中有相当的内容源自于之前的变革经验,但并不等于这次变革就没有新的创造性内容——比如商鞅变法中存在有一些加强专制的内容,这些内容虽然并非完全地凭空创造,但也表现出了相当的创造性——这些内容也被后来的统治者以各种形式沿用。

不过,归根结底来说,商鞅变法依旧是战国变法大潮中的一部分。它既非变革的开始,也非变革的终结,更非变革中的另类。总之,商鞅变法在整个东周连绵不断的变革大潮当中只有代表性,并无特殊性——然而,由于之后的种种原因让很多人误以为商鞅变法与东周时期的其他变法呈对立关系,甚至与整个中国历史呈对立关系。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 “商鞅变法” 形象上的变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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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 文艺形象的演化:公元前 202 年 - 至今

商鞅变法形象的首次变异发生在西汉时期。

根据《汉书 · 食货志》记载,董仲舒称:

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

简单翻译一下的话,大致说了以下 7 点:

一是秦国国内出现了严重的土地兼并;

二是秦廷管控了山地、林地、河流、湖泊的资源;

三是大部分社会资源被拥有 “君”、“公”、“侯” 这些爵位的重臣掌控;

四是民众的兵役、徭役负担巨大;

五是官府在农业税及专营上面方面对民众的压榨巨大;

六是地主对佃户的盘剥也十分凶狠;

七是官吏贪腐、残暴,又胡乱加一些严厉的刑罚。

以上因素造成了秦国境内的混乱,民众逃亡山林做强盗,最终导致了秦国犯罪率的极大攀升。

在这里,我们可以注意到一个有意思的细节:

所谓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是当时列国土地兼并的普遍现象;所谓 “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是源自于周厉王时期、发扬与齐管仲时期的政策;所谓 “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是自西周至战国以来的一贯情况;所谓徭役、田赋之重,是战国时期列国残暴统治的通病——那么,上述情况为何要单独归罪于 “用商鞅之法” 呢?

如果将上述言论片面归咎于汉代人对前朝的排斥的话,似乎不大成立。因为在《汉书 · 食货志》的另一段落中,就记有这样的内容:

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

可以看到,《食货志》的作者虽引用了董仲舒的批评,但自身对商鞅变法还是持肯定态度。

在肯定之后,作者又这样写到:

然王制遂灭,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

补充说明了商鞅变法客观上引起了巨大的贫富差距及社会矛盾。

再之后,作者重点批判秦帝国时期的政策:

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海内愁怨,遂用溃畔。

连贯来看的话,作者的主旨在于,肯定商鞅变法的积极性,但也不否定它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然后指出秦帝国时期的政策加剧了这一社会问题,并将之后王朝的崩溃归咎于此。

公平来看,这一评价倒也算实事求是。

可是,这里还存在 2 个问题:

一是汉代人是否只认为这是秦国 / 朝的问题,而非列国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是汉代人是否只认为这是秦国在商鞅变法以后才出现的问题,而非之前就存在的问题?

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需要把自身放在汉代人的角度上进行思考:

首先,在汉代人眼中 “秦” 是个什么东西?是“前朝”。正因如此,汉代人自然有必要去归纳她的失政——其目的一方面在于彰显之前推翻秦王朝的正义性,另一方面也在于引以为戒。

其次,在汉代人眼中 “前朝” 的范围到哪里?“秦”作为 “朝” 的 15 年固然要算在内,但之前作为 “国” 的那段时期也不可全都忽略——但是,“秦”作为 “国” 的时间长达 7 个世纪,全算在内不大合适,那就要从中找一个最具代表性事件作为断代的时间节点——那么,变革最为剧烈的商鞅变法当然就是最佳的选择。

再其次,由于汉代人的关注点在于 “前朝”,更兼秦国在同时期列国当中本就具有代表性,因而在论古时也就着实没有必要去节外生枝地提及其他诸侯国。

然而,我们在看汉代人的言论之时常常会脱离他们的语境,这样就很容易把汉代人有关 “秦政” 的描述视作秦国的个别情况,进而错以为其他诸侯国并非如此。

因此,就出现了商鞅变法在 “形象” 上的首次变异——说起来,这种变异还比较轻微。

西汉是中国封建王朝发展的重要阶段,儒家转化为儒教及汉儒也是在这一时间节点,这让汉代的言论对后世造成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其后,历代文人开始在汉代基本客观但存在一定片面因素的描述下添砖加瓦,“秦”也就在这样的进化方向中演化成了暴政的代名词,“暴秦”一词开始和 “夏桀”、“商纣” 划等号。

有关 “秦” 这一文化符号的定向,我们可以参考《孟姜女哭长城》这一故事的演化。该故事原型最早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齐国,本身与 “暴政” 无任何关系。约在唐代,该故事被挪到在秦代的燕地,秦朝的 “暴政” 正是推动戏剧冲突的重要因素。到元明清时期,甚至有些版本还出现了 “孟姜女” 被“秦皇”纳为妃的剧。

图为后世附会的 “孟姜女哭倒长城处”。所谓“孟姜女哭长城” 的故事原型为“杞梁妻哭夫”,发生在齐国,今河北北部地区不可能存在有一个真实的“哭倒长城处”。

当然,这种 “暴政” 的形象倒也不是沾 “秦” 就算,范围还是被严格控制在了汉代学者裁定的时间范围以内——也就是商鞅变法到秦帝国时期——至于之前的秦伯则被 “网开一面” 了。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秦穆公。在历代文人塑造的形象中,秦穆公从不和 “暴” 沾边,甚至还有著名文人对其晚年殉葬重臣的记录提出质疑,认为秦穆公断不可能作出如此残暴之行。

截止到中国古代,“秦”的形象大致演化成了一个古代统治残暴性的极端化产物,而且这种形象被严格限定在了商鞅变法到秦王朝这一个半世纪内,似乎给人一种 “秦国” 在一夜之前“判若两国“的错觉

公平来说,此时 “秦国 / 朝” 及“商鞅变法”的形象还算勉强客观。毕竟,“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在上古时期,又是在战争环境之下,秦国 / 朝作为残酷统治的代表也不冤枉。不过,古代人对 “秦国 / 朝” 之“暴”的突显未免有些用力过猛,这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同时期诸侯国就不 “暴”,变法之前的秦国就不“暴”——就像绝大多数人都会下意识地认为商代只有“商纣” 这一位商帝残暴。

到了近代以来,“秦国 / 朝”及 “商鞅变法” 的形象则开始在上述基础上朝着另一个方向演化。

转变的契机在于清代后期国人的觉醒。在西方的坚船利炮之下,国人 “开眼看世界” 的震惊中首先意识到了自身在科学技术领域上的落后,进而又意识到了自身在制度、文化领域上同样存在落后的情况。于是,一些有识之士开始着手于批判中国的旧制度及旧文化,并思考制度、文化、民族性三者之间的关联。

图为鲁迅先生笔下一个名为 “阿 Q” 的底层国民的形象,“阿 Q 精神”正是当时旧制度、旧文化的产物。

那么,旧制度、旧文化、国民性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联系呢?

简单来说,制度对文化、国民性有塑造作用——当然,文化和国民性也会反向影响制度——至于上述三者究竟哪个是 “鸡”、哪个是“蛋” 很难探讨清楚,不过就当时的社会环境而言,改变 “吃人” 的旧制度最迫切的事情。

在这里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

这种观点究竟对还是不对?

毫无疑问,是对的。

但是接下来又有一个问题:

如果把这种观点极端化,还对吗?

那就不见得了。

大约在清末时期,国内出现了 “唯制度论” 的倾向,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国人对日俄战争的看法——在日本击败沙俄以后,国内有先进人士战争的结果片面解释为“立宪国战胜专制国”——实事求是地讲,单就这场战争而言制度因素绝非影响结果的唯一原因,甚至未必是唯一主要原因。

在 “唯制度论” 倾向的影响下,“秦国 / 朝”的形象出现一个有趣的转化:

“秦国 / 朝”原本的代表性和极端化被转化为了 “制度” 的“特殊性”。

由于有了 “特殊性”,“商鞅变法” 的形象也就出现了一次大幅度的异化:

“商鞅变法”给秦国带来的是一种 “彻底” 的新制度,而东方列国在制度上虽然也有变革但不够 “彻底”,这让“商鞅变法” 后的 “秦国” 有了制度上的优势。

结合史料来看的话,这一变异还不能算特别出格,因为商鞅变法的后发优势确实给秦国的变革带来了一些更深入的内容——不过,当时列国在变革中的相互借鉴和连绵不断的特点被抹去了。

以上异变带来了一个比较严重的后果,就是:

很多人会误以为秦国在战国时期只进行过 “商鞅变法” 这一次变革活动,而且一次性达到了 “彻底” 的效果;至于魏、楚、齐、韩、赵五国,则只进行过 “李悝变法”、“吴起变法”、“邹忌变法”、“申不害变法”、“胡服骑射变法” 这一次 “不彻底” 的变革,且从未互相借鉴过彼此的变革经验;再至于燕国,由于其记录严重稀缺,很多人干脆认为燕国从未进行过任何变革,一种在使用春秋时期制度的 “活化石” 状态。

截止到这里,“秦国”开始已经与 “六国” 出现对立化的趋势,但还未和其他中国王朝对立化。

再之后,出现了 “儒法之争” 的思潮。

在这一思潮的塑造下,“秦国 / 朝”与 “法家” 被强行绑在了一起,“秦国 / 朝”也由此变成了一个以 “独尊法家” 为唯一指导思想或意识形态的 “反儒” 王国。

由于 “秦国 / 朝” 的“特殊性”,同时期列国及其他封建王朝的形象也随之发生了异变:

东方六国成为了 “守旧” 的、“不尊法家”的古代封建王国,其他封建王朝则变成了以 “儒家(教)” 为唯一指导思想或意识形态的王朝。

说到这里,“秦国 / 朝”及 “六国” 的形象已经变得有点可笑了。

因为稍微翻一翻书就能看到,秦国虽然会重用法家学士,但同时也会重用墨家、兵家、纵横家、农家学士,在秦始皇一朝还多次出现了儒家学士多次参与重要朝廷会议的记录,可见把秦国在一些时期的重刑倾向定性 “独尊法家” 乃至 “反儒” 是相当荒唐的。同理,东方六国实际也一直在重用法家学士进行变革,况且郑、晋、齐等国本身就是法家的发源地,可见把六国定性为 “不尊法家” 一样是荒唐的。

“儒法之争”下 “秦国” 形象的异变,直接带来了一个严重的后果:

一系列重要历史事件在 “意识形态化” 下被严重扭曲。

以秦代末期的焚书令为例:

据《秦始皇本纪》原文所载,所谓的焚书令是指只允许博士官收藏诸子百家的书籍,其他人收藏的要全部摧毁,旨在通过知识垄断的方式实现思想专制。

从焚书令本身的内容来看,该法令固然是一种符合法家倾向的政治行为,但这并不等于就只针对法家以外的书籍或放过法家的书籍,更代表要彻底摧毁一些书籍。

不过,受制于 “儒法之争” 思潮的影响,“焚书令”一事的内容被扭曲为——秦廷下令摧毁除 “法家思想” 以外的全部“思想”——这种异变俨然已经严重偏离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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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现代人想象中的 “焚书坑儒” 景象。**受到 “儒法之争” 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很多人会把 “焚书” 和“坑儒”想象成一件事,进而想象成是要彻底消灭 “儒家书籍” 及“儒家学士”的政治迫害。**实际上,“焚书”和 “坑儒” 是两件事,两件事均非专门针对儒家,也没有表现出任何要彻底消灭儒家的意思。

到了现代,随着改革和法制化建设的深入,“秦国 / 朝”及 “商鞅变法” 被赋予了新的历史意义:

中国古代改革精神及 “法制(或法治)精神” 的体现。

到了这个份上,“秦国 / 朝”及 “商鞅变法” 的形象难免会出现一些理想化的倾向。在这种叙述基调之下,“商鞅变法” 这一次战国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变革逐渐被演化成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成功、最彻底、最具变革精神和法制(或法治)精神的变革。

既然如此,六国的变革行动自然要成为反衬的工具。

截止到目前为止,“秦国 / 朝”及 “商鞅变法” 的形象虽然与历史存在有明显的偏离,但还勉强算得上基于事实基础上的偏激发展。

不过,随着 “河 X 派” 思潮的兴起,“秦国 / 朝”及 “商鞅变法” 与历史沾边的内容完全被这一思潮的创作所淹没。

所谓 “河 X 派” 思潮,是一种基于 “唯制度论” 倾向的变种,大抵就是把 “国内” 和“外国”强行对立,并将当时相对落后的情况片面归咎于 “制度” 及“文化”问题。

有关 “河 X 派” 思潮衍生出的段子,相信大家都多少了解一些。

流传比较广的段子有很多,比如 “犹太人很有钱” 是因为 “犹太文化”,比如“德国人很严谨” 是因为 “德国制度”,再比如“日本小学生能够在夏令营期间徒步行走若干公里” 是因为 “文化” 及“教育制度”的作用,等等。

这类段子大致是这么一个创作讨论:

一是先找到一个国内客观存在的问题;

二是挑选或杜撰出一个不存在这一问题的 “国家” 或“地区”‘

三是将两者对比,表现这是国内的 “特色” 问题;

四是将国内的 “特色” 问题单一归咎于 “制度” 及“文化”;

最后总结,“我们”的 “制度” 及“文化”一定有问题。

就上述套路,我们还是要辩证来看:

实事求是的角度地讲,我们不应否认当时国内的制度及文化确实存在着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也不应否认会引发出一些问题,但这并不代表一切问题都是有 “制度” 及“文化”导致的,更不代表这些问题是只在国内才存在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比如,早些年总有游客在西湖风景区乱丢垃圾。那么,有没有制度原因——是有的,当时的惩罚和治理确实有到位的地方;有没有文化原因——也是有的,当时社会观念对爱护公共环境确实有些单薄。但是,这并不等于乱丢垃圾就没有制度及文化之外的原因,更不等于 “外国” 就不存在旅游景点乱丢垃圾的情况——当然,这同样不等于我们当时的文化及制度就没问题。

有关 “河 X 派” 思潮要特别说明 2 点:

其一,该思潮后来逐渐从 “文化” 及“制度”转向了 “唯制度论”,之后的“公知” 言论正一变化的产物;

其二,该思潮的信奉者也不算太多,不过它的一些倾向或套路却广泛渗透到了大众的观念当中。

其中,“秦国 / 朝”及 “商鞅变法” 就成为了这种思潮的重要扭曲对象。

相信很多朋友都看过一个有关 “秦国” 的纪录片,其中经常会出现这么一个套路:

考古人员发现了秦国的很先进,这时编导人员就会在片中说东方列国的同类制度一定很落后,于是得出了秦灭六国是 “制度上的胜利”。

具体来说,就是:

秦国有军爵制度,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六国一定没有军爵制度,所以秦灭六国是 “制度上的胜利”——实际上,列国均有包括民爵在内的军爵系统;

秦国有各级督造武器的制度,且秦国的青铜武器精湛,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六国一定没有各级督造武器的制度,且武器一定会逊于秦国,所以秦灭六国是 “制度上的胜利”——实际上,列国均存在督造制度,且东方的渗钢武器远比青铜武器更为强大;

秦国的法律系统先进,那么六国的法律系统一定落后,所以秦灭六国是 “制度上的胜利”——实际上,秦国的法律系统正是参考自东方。

那么,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

既然 “秦国” 是依靠 “制度” 战胜的 “六国”,那么“秦国” 的“制度”又与 “六国” 有何区别及优势呢?

然而,无论从文献还是考古发现来看,秦国的制度与六国均无甚区别。

这么说来,“河 X 派” 史观能否被推翻呢?

并不能。

因为 “河 X 派” 史观并非一种基于客观事实所产生的史观,而是一种预设结论之下强行 “论证” 的史观。

在这套史观中,“秦国”能够统一那一定是 “制度优势”,能够支撑“制度优势” 的论据就是秦国能够完成统一。在这种 “互为因果” 的神奇论证之下,秦国和六国的制度究竟有多大区别自然成了一件完全无所谓的事情。

估计有相当一批朋友看了上述内容以后觉得十分可笑,因为只要背过一遍朝代表就知道,制度有没有优势和能不能统一中国之间从来不存在绝对的必然关系,“河 X 派”史观的信奉者能够创造这样一个 “逻辑” 着实让人贻笑大方。

但正如上文所言,受制于种种因素的影响,这种怪诞的史观荼毒甚广,其所塑造出的 “秦国 / 朝” 及“商鞅变法”的形象也被相当一批人接受,甚至被当成了一种信仰。

在这一特殊的塑造之下,“秦国 / 朝” 被异化成为了一个高度法制(或法治)化、平等化、军国主义化的完美国家——这个国家当然也不存在有贪腐、舞弊、徇私、枉法、虚报、瞒报、克扣、裙带关系、政治斗争、国家机器糜烂等一切问题,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 “商鞅变法” 带来的“先进制度”——可以说,“秦国 / 朝”俨然成为了继 “外国” 之后的另一个 “理想国” 或“灯塔国”。

在上述形象普及之后,自然会有一些娱乐化的项目在这一基础上进行跟进,比如文学及影视作品,再比如管理学 “鸡汤”,等等。由于上述内容的受众面更广,这一形象也就会在大众之间进一步流传了。

在这种环境之下,历史上的秦国及商鞅变法自然成为了 “异端”,成为了 “错误的”——实际是上述受众无法接受的——形象。

截止到这里,本文也就进入了尾声阶段。

也许,有些朋友会在最后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秦国 / 朝”及 “商鞅变法” 的形象是否还能回归历史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认清两方面:

其一,从爱好层面上讲,历史实际是一种小众的爱好,真正大众化的是 “历史故事” 而非历史本身——至于未来有关秦国的 “历史故事” 会演化成什么样子并不好说;

其二,随着我国的强大和民众自信力的提升,“河 X 派”思潮的荼毒正在衰退,这一史观之下的 “秦国 / 朝” 形象自然也会衰退——不过未来会演化成什么形象也不好说。

但无论如何,我们要记住一件事情:

就像商鞅变法是战国历史上的阶段性产物一样,“秦国 / 朝”在汉代、唐代、清代、现代演化出的形象一样也是历史长河中的阶段性产物,而每一阶段的形象与其说是 “变异” 倒不如说是反应那个时代的“镜子”。

至于当代之下 “秦国 / 朝” 及“商鞅变法”为何是这一形象,究竟是当前社会浮躁的气氛所致,还是我们迫切地渴望着快速前行,则要留给历史评判。

(全文完)

知乎用户 学无止境 发表

先说一下,我对法家尤其是商君书本身没有什么好感,毕竟咱既不是秦王,也没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犯不着替驭民五术辩护洗白。我只是对这个话题很多人简单的把法家认定为恶棍,法家那一套就全当做愚民政策的想法难以苟同,在我看来,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是不可取的,特别是某些人借这种反思的旗号否定整个中华文明,搞历史虚无主义的做法令我不能接受,所以我决定站出来替法家说几句公道话。

首先我自然认为鲍鹏山教授的这个评价是不合适的,我们的确没法做到绝对客观,但也不能太带主观好恶色彩,这里鲍鹏山教授显然有些过于臆断了。不过鉴于我只是个普通人,水平有限,讲的话也不能服众,因此这里我就贴出一个北大教授的文章来,供大家参考,考虑到 “太长不看”,所以我会把文章中一些我觉得的重点用黑体字标出来


以下为原文

特别是先澄清一下,“正名” 不等于肯定,但确实有部分(未必全盘)肯定的意思。经过数十年前后左右上下正反的无死角洗脑,这个国家许多事情都需要 “正名”。原来以为经历了四十年半开放,一部分人民智已开,但从近年对国内外事件的反应来看,即便这部分人也只是半开。虽然中国和大部分世界一样进入了网络时代,信息和知识流通都相当发达,但网络也有网络的劣势。各种网络 “快餐”、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几分钟带你读完一本经典…… 确实产生了信息和知识爆炸,但也在洗脑留下的极简思维模式基底上生成了许多偏见甚至基本错误。我们不仅对西方宪政民主停留在一知半解的水准,而且对自己传统文化的认知也没有超越 “文革” 式“贴标签”的境界,全盘否定传统思想的大有人在。

因此,儒、道、墨、法都需要 “正名”。之所以首先为法家正名,一是我自己就在法学院;除了少数没有法律素养的“法学教授” 之外,基本上都是 “法家”——当然,不需要是秦国的法家。看到某些法学同行都在诅咒法家,不啻在“吃法家的饭,砸法家的锅”,真有点“情何以堪” 之感。二是我也想借此消除近四十年对 “法治” 的误解,给这个被炒得过火的貌似 “天然正确” 的概念降降温。

第三当然是为法家去污名化。当然,我自己并不喜欢中国历史上的法家。我的《为了人的尊严》谈了儒家、墨家和道家,唯独没有谈法家。2002 年在英国做讲座的时候,牛津大学中国专家邦宁 (Nick Bunin) 教授建议我也写点法家的尊严思想。我说法家提倡工具理性,没什么可写的。今天我仍然是这个看法,但看到社会对法家的态度似乎走向了另一个极端。1970 年代“批林批孔” 的时候,法家和秦始皇是受追捧的;历史上,法家和 “秦制” 确实是联系在一起,确实应该批判。也正因为此,法家又成为 “秦制”、极权、专政的代名词。这就太简单了,拉低了整个华语知识圈的智商。许多人听一两个讲座,也不看商鞅、韩非究竟写了什么,就贴个标签:法家是坏人!这种极简思维方式就和“特朗普是好人” 一样,都是 “文革” 残留的体现。

更重要的是,把法家拿出来作为中国历史的替罪羊,就和说 “‘文革’是‘四人帮’搞的” 一样,显然把元凶漏掉了。今天声讨法家的种种 “罪恶”,又成了一个伪命题。本文就算是我在“‘恶法非法’还是‘恶法亦法’?一个伪问题” 之后,接着 “问题打假” 吧。“正名”也可算作是康德意义上的“批判”——回归某种思潮的本来面目,既不一概否定,也不回避问题,而是要把问题的源头找出来。

一、战国法家怎么说

先看看下面几段话,有没有毛病:

(1) 人都是理性自私的,号召 “人人学雷锋” 就是意淫;

(2) 统治者立法要依循人性民情,赏罚分明、扬善抑恶;

(3) 治理国家要依法,而不是靠道德、礼仪或统治者的英明决断;

(4)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6) 法律应当公开透明,让老百姓知道,以防他们被官吏愚弄盘剥;

(7) 治国必须 “与时俱进”,不能因循守旧、刻舟求剑。

没毛病吧?这些话可都是商鞅、韩非这些战国法家的意思,只不过他们表达得更精辟——当然,也更极端。

1. 自私人性

如果说中华文明是一种早熟的文明,那么这种 “早熟” 首先反映在古代法家的治国哲学上。和儒、墨乃至道家理论相比,法家学说不仅在形式上简洁优美,而且在内容上也可以说是极为现代的。它和我们当代社会科学的主流——理性选择理论——分享共同的人类行为假定,并已具备今天依然流行的行为主义理论之雏形。事实上,作为荀子的学生,他们是历史上最早的制度设计者。儒家相信人类道德向上的能力,法家则主张凡人都受一己私利的驱使,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好逸恶劳、趋利避害、趋炎附势。如果大众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必然会引起争斗与混乱。不过,人的欲望不只是动乱的根源,同时也为实现统治和秩序提供了必备手段。商鞅一针见血地指出:“民之生: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 故曰: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注 1)

如果统治者充分认识到人民的实际需要和期望,并合理利用其所垄断的满足需要的手段,那么他就可以有效控制整个国家。实现社会秩序的最有效方式是设计一种奖惩机制,进而调整和控制大众的行为动机。如果在计算利弊得失之后,人人都理性选择守法,自觉规避统治者通过法律明确禁止的 “有害” 或“异端”行为,那么社会秩序就自然实现了。只要违法必究且惩罚犯罪足够严厉,那么任何理性的人都不会选择违背统治者的律法或命令,甚至根本不需要动用任何刑罚就可以实现秩序与和谐,从而达到 “重刑去刑” 的理想效果。

这个思想其实就是当代西方法治的基本思维。1897 年,最著名的美国联邦大法官霍姆斯发表了一篇迄今为止引用率最高的名作 “法律的道路”。(注 2)这篇名作开篇就语出惊人:法律是为“坏人” 设计的。事实上,“坏人”才需要法律约束。如果你是 “好人”,你不会成天想着在违法边缘徘徊吧?因此,好人是不需要法律的,因为好人的境界远在法律底线之上。好人就是儒家的“君子”,君子是要做官的,所以“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君子” 和刑罚能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他要受到刑法制裁,那么他已经不是君子,而是堕落为 “庶民”——“小人” 了,而和后者谈论仁义礼智是“对牛弹琴”。问题是,凡人都不是上帝;每个人或许都有君子的一面,但也都有小人的一面,程度不同而已。再说即便你说自己是“活雷锋”,我也没法知道你究竟是真雷锋,还是为了沽名钓誉而伪装成乐于助人的“雷锋”。因此,法律只能把我们都当作是潜在的“坏人”,对所有人平等适用。

“法律的道路”把法律比喻为一份 “菜单”,上面每个“菜” 都有价格——杀人死罪,盗窃 20 年…… 换言之,你其实是有犯罪 “自由” 的,只不过和去饭店点菜一样,每个罪名都有代价;对社会伤害越大,代价肯定越高,就和 “好菜” 更贵一样。从霍姆斯的实用主义角度来看,国家也就只能做到这个份上——它没法禁绝犯罪,因为不可能像孙悟空那样用金箍棒在每个人脚下画个圈圈,把每个人禁闭在法律的框框里,因而只能用刑罚告诫每个潜在的罪犯——我们都是:行为要谨慎,违法有风险!刑法的前提是什么呢?我们都是趋利避害的理性人,害怕法律的惩罚;明知要受到法律惩罚还知法犯法,那是白痴。我们都不是白痴,所以法律对我们有用。当然,中国某些朝代到了 “民不畏死” 的地步,人民都和白痴一样 “飞蛾扑火”,那么法律也就没什么用了。譬如最近那个“灭门案” 的欧金中,明知杀人死罪还照杀不误。社会发展到这么不理性的地步,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2. 依法治国

既然法律和惩罚被认为是实现社会秩序的必要与充分手段,儒家仁义学说就显得多余、无用甚至成了大国治理的障碍。法家只问儒家一句话:治国到底为了谁——为了少数 “君子” 还是多数 “小人”?儒家就得停下来想半天再说,因为儒家同意法家的事实前提,那就是任何社会都是自私自利的“小人” 多、克己奉公的 “君子” 少——至少那个年代是这样,今天其实也差不多。既如此,法家接着来:统治难道不应该考虑如何统治为数众多的 “小人”,而不是寥寥无几、真伪难辨的“君子” 吗?“小人”短视自私,只在乎利益,不在乎道德;你和他讲道德,那是“鸡同鸭讲”,只能被他耻笑。既然大众都是趋利避害的“小人”,治理大众的办法只有用“刑德”——刑是罚,让他们不敢为非;德是赏,劝他们行善。

在法家看来,等到每个人都成为道德高尚的君子再来谈治国,显然是荒诞可笑的;儒家通过 “礼” 的规范体系改善每个人的德性,也是完全不切实际的奢望。毕竟,修身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因而注定只有少数人才能获得成功,对于控制多数人的欲望来说似乎徒劳无益。秦晖老师前阵子也指出了贯穿中国历史的 “儒表法里” 现象,但这并不只是一个 “表面” 和“里子”的问题,而是体现了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这套人性分层的二元世界观。在贵族精英(哪怕只是道德贵族)圈子,儒家至少自认为是有德性的;出了这个圈子,对众庶就无所谓伦理和礼仪了。因此,儒法在这个问题上都很现实主义。瞿同祖先生的《中国社会与中国法律》区分 “官” 和“吏”:县官属于儒生阶层,是通过科举考试的,有一定的决策权和司法权;吏则是被雇来执行决定的差使,像捕头武松那样,这些人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是可以很如狼似虎的。反正,“小人”虽然得被好好养着,但他们的本性和趋利避害的动物差不多,治国实践也就顾不得这么多礼数了。儒家并不否定刑法的必要性,只是不认为它是治国根本而已。

儒法的分歧是在于儒家认为自己还有存在的社会必要,法家则坚持 “道德无用论”。既然道德对小人完全无用,养着这帮“君子” 只是“吃闲饭”,时不时还来“砸锅”、“妄议”,有害无益。韩非指出,国家的惟一要务就是统治大众: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圆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圆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 隐栝之道用也。虽有不恃隐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圆之木,良工弗贵也。何则? 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发也。不恃赏罚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何则? 国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道,而行必然之道。(注 3)

两千多年之前的战国法家就有这等见识,令人拍案!法家的思想高度和深度显然不是一个 “坏人” 的标签就能抹杀的。

3. 法律公开透明、简明易懂

当然,以上假定了老百姓至少知道法律禁止什么以及违禁的后果。如果老百姓连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甚至有些官员把 “红头文件”、“内部规定” 当作“国家机密”,不让老百姓知道,那么法律对百姓就起不到惩戒作用了;等到老百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法,再拿法律来惩治百姓,那就十分不地道了,等于给老百姓设陷阱,用孔子的话说是“罔民”。因此,法家十分重视法令公开。

天子置三法官…… 吏民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如此,天下之吏虽有贤良辩慧,不能开一言以枉法;虽有千金,不能用一铢。(注 4)

另外,法律还必须简明易懂,不能过于复杂深奥;否则,即便公布了法律,没有经过法律训练的老百姓也看不懂,法律还是起不到抑恶扬善的作用。只有当所有老百姓不论智愚、贤不肖都懂法,才会主动规避法律禁止的有害行为,法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知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知;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遍能知之;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故圣人立天下而无刑死者,非不刑杀也,行法令,明白易知,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注 5)

老百姓都知道 “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社会就能自然而然实现大治。说得多好!这就是霍姆斯“菜单” 隐喻的境界,近现代西方法治的基本思想正是让法律能调整理性人的行为选择,惩罚恶行、奖励善行,实现社会良性自治。事实上,法律的主要作用是禁止恶行,而非奖励善行;当代文明国家都接受 “罪刑法定” 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律不禁止的事情国民自己去做即可。韩非从他的角度,也论证了刑胜赏简的必要性:

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夫民之性,喜其乱而不亲其法。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注 6)

法律不仅对老百姓必须简单明了,而且也必须有利于统治者施行。和儒家的 “君子—小人” 人性二元论不同,法家和当代西方法治国家一样设定了人性一元论——所有人都是 “小人”,君主也好不到哪里去。儒家还念念不忘尧舜禹这类“明君”,“君子” 似乎不是人——不是 “小人”,改变了人性,所以不需要受到制度约束。对于法家来说,这一套统统是不知所云的“中国梦”。就和法律是为“小人” 而非 “君子” 设计的一样,制度是为平庸的统治者而非 “明君” 设计的,因为尧舜这样的 “明君” 是可遇不可求的。资质平庸的君主只要守住法律底线,就能实现秩序:“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注 7)

4. 限制公权、官民平等

和儒家相比,战国法家对于官吏滥用公权的可能性更加警惕。之所以设置 “法官”,也是为了公正释法、执法、司法,以防官吏违法欺骗百姓。法律必须官民平等,官员、贵族不能搞特权。什么 “刑不上大夫”?党员经过纪检、开除党籍,照样移交司法治罪。又是商鞅说的:“所以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注 8)

法家尤其介意君主被群臣蒙蔽,因而对治民和治官同样重视。韩非特别注重君主不受大臣之蒙蔽,而排除权力阶层的中间盘剥偶尔会对下民有点好处:“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注 9) 韩非可能是第一个注意到官员有 “政绩工程” 心理的法治思想家。在自上而下的统治体系中,君主受制于信息蔽塞,往往不能了解群臣的真实政绩和能力,这样就会助长臣子的“小人之心”,造成瞒上欺下、阳奉阴违、滥竽充数等各种问题:

故左右知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积功劳而求安,是犹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几矣;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趋富贵,事上而求安,是犹聋而欲审清浊之声也……” 此必不顾人主之义矣。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注 10)

韩非把驾驭人臣视为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人主之所以身危国亡者,大臣太贵、左右太威也。所谓贵者,无法而擅行,操国柄而便私者也。所谓威者,擅权势而轻重者也。此二者,不可不察也。”(注 11)如果官员权势太大,那么不仅会欺压百姓,而且会蒙蔽君主,法治也就无法实现了。

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官擅为,故奉重无前;奉重无前,则征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 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故民畏。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注 12)

然而,如何驾驭群臣是一门大学问,韩非也没有提出什么有效的御臣妙术。分权制衡似乎也不足以让群臣服服帖帖,君主很难明了宫廷斗争的是是非非。说来说去,还是只有劝说君主严格依法办事:

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人主释法而以臣备臣,则相爱者比周而相誉,相憎者朋党而相非。非誉交争,则主惑乱矣…… 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不能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此之谓明法。(注 13)

偶尔,法家也会和道家合流,主张 “无为而治”,让群臣在下面忙乎,自己躲在幕后静观:“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明君主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注 14)不过这个境界要求的 “段位” 较高,似乎不是平庸的君主所能做到。归根结底,法家并没有对依法行政提出令人信服的学说。如下所述,这是法家学说的内在局限造成的必然结果。

5. 执法必严

依法治国的另一个条件是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大家都知道法律可有可无、形同虚设,犯法无需付出代价,这样的“法治” 无异于儿戏。国家必须向人民保证,法律将得到公正和无情的执行。不过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此,法家只有不厌其烦地强调“法必行”:

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为奸邪、盗贼死刑,而奸邪、盗贼不止者,不必得。必得而尚有奸邪、盗贼者,刑轻也。刑轻者,不得诛也;必得者,刑者众也。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 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而民善…… 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 不能治者,使伯夷可疑,而况跖乎? 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

韩非也精辟指出:“故明主峭其法而严其刑也。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掇。不必害,则不释寻常;必害手,则不掇百溢。故明主必其诛也。”(注 15)不过除了统治者自己的决心之外,韩非或其他法家都没有解释如何使得惩罚变得确定可靠。这正是法家的致命短板,儒家抓住后自然也穷追不舍。“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法家理论体系貌似严密,却在 “执法必严” 这个问题上一败涂地。

二、法家毛病在哪里?

今天重读《商君书》、《韩非子》等 9 法家经典,再对照斯密、边沁、霍姆斯的现代学说,任何学过法的人都会感到何其似曾相识。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以上引用的法家经典不仅没毛病,而且很精辟!然而,法家学说当然是有毛病的,而且是大毛病!在中国历史上,法家主义的命运可以被总结为短期成功、长期失败。秦朝的迅速崛起和暴终表明,法家理论貌似严密,其实并不符合社会现实。虽然法家政策可以给国家带来一时的军事强盛,在和平时期维持统治则要困难得多。法家成功的短命是诸多因素造成的,尤其是理性自私的结果计算和得失权衡本身并不足以使各级官吏和平民百姓守法。事实上,正是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智慧的人得以规避法律惩罚,并最终对过度压迫公开诉诸暴力反叛。在汉朝关于官办盐铁政策的争论中,儒家准确揭示了法家逻辑的 “短板”:“昔秦法繁于秋荼,而纲密于凝脂,然而上下相遁,奸伪萌生,有司法之,若救烂扑焦,不能禁非。纲疏而罪漏,礼义废而刑罚任也。”(注 16)

1. 理性主义的内在局限

法家认为人之所以守法,无非是出于自我利益,而这种理性主义思维却难以自圆其说。最高统治者确实可以制定严刑峻法,但是有什么能保证这些法律得到如实执行呢?法家理论其实包含着一系列值得商榷的假定。法家逻辑是建立在王位稳定的基础上,但是没有任何法家论证过如何保证王位稳定继承。在没有任何制度或道德约束的情况下,王朝继位是否可能平稳连续?这个大前提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法家声称要设置一个庸君也能驾御的制度,但是代代相传的世袭君主是否可能达到法家所期许的那种开明程度?

除了这些显然的问题之外,法家所预设的自私人性虽然可以在现代行为学理论中找到依据,却很可能挫败自己的治国学说。如果每个人都纯粹受一己私利所驱使,那么就没有什么能防止所有层次的官员滥用职权,也没有什么能防止平民百姓逃避法律惩罚,尤其在他们对法律熟悉到足以利用文本漏洞的程度之后。为了控制大众,法家不得不诉诸众多极权国家和极端人治所特有的高压专制,结果恰和其所期待的开明法治背道而驰。中国的漫长历史证明,法家提倡的这些措施都是无效或短命的。事实上,在法家当政时期,几乎无一例外都出现了宫廷内部的大规模迫害,有时甚至殃及整个社会。迫害必然引起报复,过度压迫必然导致暴力抵制,结果恰恰走向法治与稳定的反面;法家政策的初衷是给社会带来稳定和秩序,但是结果却诱发了无所不在的斗争和暴动。

因此,法律制度是秩序与和谐的必要条件,但是并非充分条件。无论某项法律对于某个群体的整体利益看起来如何理性,其中特定的人总是会发现违法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好处。 由于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交流如此复杂,任何特定的人类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如此众多,而人类的预见能力如此有限,统治者的强制实施和监督又往往力不从心,以至于人几乎从来都可以对违法发现某种 “理性”。尽管后果看似可怕且代价高昂,法家主张的严厉机制仍然无法得到实施并发挥作用。和法家预期恰好相反,严苛的律法和沉重的处罚并没有对犯罪动机产生威慑作用。在民不聊生、天下大乱、法不责众的环境下,它们显得如此苍白无力,以至法家政策不仅没有挽救秦朝的覆亡,反而鼓励执政者滥用权力并加速了王朝的衰败。历史上的法家主义复兴几乎全部都验证了同样的悲剧,总是伴随着大规模迫害和个人暴政并引发同样剧烈的社会报复。

2. “道德无用论” 的逻辑困境

由此可见,制度与法律固然是为了理性自私的人设计的,但是如果走到战国法家的 “道德无用论” 极端,把人完全视为趋利避害的动物,纯粹靠刑罚威慑才免于犯罪,那么这样的国家注定是维持不下去的。理性制度的有效运转必然依靠一个愿意并能够按规则办事的立法者和执法者群体,而他们一定能依法办事吗?法家固然没有忽视这个问题。事实上,为了防止贪赃枉法,他们设计了极其复杂乃至严酷的机制,使人处于相互牵制的恐惧状态之中。例如他们设置了高度组织化和军事化的地方政府以及臭名昭著的 “连坐” 体制,让老百姓相互揭发,知情不报者按同罪论处:“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注 17)然而,由于内在的逻辑缺陷,如此严酷的法家治国方案却依然不能防止官民对法律规则的背离。在此可以区分两类不同的违规行为——平民违法和官员违法,而法家方案对防止其中任何一种都无能为力。

首先,法家假定人性自私,因而普通人只要发现有利可图就会钻政治和法律体制的空子,而不会自愿守法;如果不严格实施禁止偷盗的法律,那么社会必然是盗贼横行。然而,即使我们同意法家的某些假定——最高统治者是善意(具备促进公共利益的意愿)和明智的(能选择有效的手段实现良好的目的),法治的社会成本也是如此之高,以至在实践中完全不可行。假如每个人确实都是蠢蠢欲动的潜在罪犯,只是出于对法律惩罚的畏惧而不敢出手,社会还能维持下去吗?正如儒家所主张的,法律本身具有内在的局限性。每一部法律的设计者都假定,违法只是例外而非规则;否则,一旦所有人都成了违法者,谁来实施这部法律呢?这样的法律还可能得到实施吗?正如儒家指出,秦朝的法律不可谓不具体、不公开、不严厉,但是面对屡禁不止的犯罪却显得无可奈何。要让惩罚对犯罪产生有效的威慑作用,首先必须调查并确认违法行为的存在,而这假定了执法人员的职业能力和道德素质。然而,即便假定整个执法系统有能力、负责任并严格依法办事,如果人民决定联合起来欺骗政府、违法变得无所不在,它也会无能为力。要纯粹依靠法律来约束一群无孔不入的盗贼,惟一的希望在于建立一个无所不在的全能政府——如此全知全能,以至这种政府在人类历史上从来不存在,或许永远不可能存在。

然而,如果一个社会需要刑法和法家的严格监督,谁才有资格监督法家监督者呢?如果监督者自己腐败,在权衡风险之后发现接受贿赂比严格执法更有利,那又怎么办呢?从一个普遍腐败的人群中,显然没有任何理由期望会出现一个圣人一般的公正无偏的政治精英阶层。事实上,法家自己也假定大大小小的帝国官员都是理性自私的,随时准备占国王和王国的便宜,因而不能被指望会自愿严格执法。在此我们遭遇了企业内部的主从 (principal-agent) 关系问题,其中经理和老板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家设计了许多策略帮助国王更有效地控制各级官员。由于君主在资源、能力和远见等方面捉襟见肘,法家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是很成问题的,但更重要的是,法家其实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而只是将问题推到更高的层次。

如果不能信任所有层次的大小官员自觉维护国家制度,那么最终希望只能寄托在君主一人身上,因为君主应该有理性动机对他自己 “拥有” 的国家采取有利的措施,保证国泰民安。法家在此假定君主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总是一致的,尽管中国历史上存在大量相反的证据;而如果像法家主张的那样完全忽视儒家对统治者的道德教育,情况只会变得糟糕得多。即使君主个人想促进秩序、合作与繁荣,从而巩固自己的统治,他也很可能缺乏足够的个人和制度能力达到目的。不论哪种情况,如果君主自己是平庸、无能、腐败甚至暴虐的,那么法家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任由社会跟着一道衰败。

因此,沿着理性选择的逻辑,战国法家从法治开始,却以极端的人治告终,君主一人的意愿和能力成为决定整个社会兴衰的关键因素。由于否定了儒家主张的通过道德教育生成社会内在的道德资源及自愿合作的潜力,法家被迫将所有的社会责任和控制权全部交给政府;由于自私官员也不能被信任,他们进一步将所有责任推到君主一个人身上,从而为个人专制和暴政铺平了道路。归根结底,法家的理想社会遭遇了理性自私和缺乏互信的个人之间无所不在的背信弃义,从而陷入了没有出路、不可自拔的 “囚徒困境”。要摆脱这个困境,纯粹的法律或政治方案是不够的。一群相互孤立的个人不可能团结起来,互相信任并避免相互侵渔,更不用说自愿相互合作;惟一的办法就是建立一个利维坦 (Leviathan),而它所产生的问题比解决的更多。在高压专制之下,包括统治者自己的生活都和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一样 “贫困、龌蹉、野蛮、短命”。

要维持长期稳定、繁荣与和谐,社会成员不能仅依靠法律规定和国家实施的一套理性设计的奖惩制度,而必须通过某种方式建立互信、荣誉感、责任感以及遵纪守法的内在动机,进而建构 “一法立而天下共守之” 的社会契约。可惜,这一切都不在战国法家的选项之中。

3. 极权国家的雏型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法家的理性主义人性假定成就了法家的法治理论,也注定了法家和儒家一样走 “上层路线” 而不是契约路线。事实上,法家在这方面比儒家还极端得多。儒家尚且认为少数 “君子” 是道德可靠的统治者,法家则认为 “君子” 只是虚伪的小人,“伪君子”比 “真小人” 更有害,因而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最靠不住的那个人——君主——身上,从而反讽地从法治走向人治的极端。和孟、荀等儒家一样,法家把老百姓想象为道德和智力均不成熟的“婴儿”:

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 婴儿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而以上为严;征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贪;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并力疾斗,所以禽虏也,而以上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悦也。(注 18)

“婴儿”当然是无力自治的,他们注定只能被统治。儒家屡屡批评法家法令严苛、横征暴敛,法家则屡屡批评儒家 “妇人之仁”、“慈母败子”,因为“小人” 看不到自己的长远利益,严刑峻法其实是为了他们自己好。法家的批评者常常责难他们充当统治者的酷吏走狗,一心只为君主卖命。这真的是冤枉他们了,法家的终极出发点确实是为了黎民百姓。但是在每个人都是靠不住的 “小人” 的逻辑体系中,他们真的找不到支撑法律大厦的力量,最后只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君主一人身上——毕竟,他拥有这个国家的一切,土地、财产、人身都系在他一人身上;为了他自己和世代相传的家业,他总得有动机把国家治好吧?其实,法家在这里已经犯了一个不起眼的方法论整体主义错误:“国家”不是一个囫囵吞枣的整体,而是一个由亿兆臣民个体组成的集体,君主能代表他的每一个臣民吗?他至多只能代表一部分人——事实上,按照法家的逻辑,他连朝廷都代表不了,君臣之间都有各种勾心斗角的矛盾。在什么意义上,他能代表整个国家呢?

按这个 “逻辑” 发展下去,法家世界中不仅不会有民主——“小人”统治必定天下大乱,而且只能有极端的专制。这首先体现在法家对 “公—私” 截然二分的定义上:“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注 19)法家一下子穿越到卢梭的启蒙时代,把法和 “公” 划等号——当然,“公”的代表不是抽象的 “人民”,而是具体的君主。言下之意,“私” 就是非法,非法就是黑恶;公、私彼此对立,不共戴天。通过法治,法家要以公灭私:“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注 20)本来严刑峻法也就罢了,这下有了点意识形态,法家就直奔极权而去了。

既然法代表 “公”、代表君,法不仅不能违,也是不能批的。“妄议” 法律就是冒犯君主,必然严重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于国家法治秩序危害极大: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犹欲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而西行也…… 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骛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人主为法于上,下民议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上也。夫名分不定,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而况众人乎? 此令奸恶大起、人主夺威势、亡国灭社稷之道也。(注 21)

法家认为,“妄议”就是要离间君臣、分裂国家。本来,在法治的 “公天下” 之下,人人一心为公;“妄议”者就是有私心,“妄议”的目的就是为了谋私利。官员与民争利,民众怨恨朝廷;国家就出现了 “缝隙”,不再团结一心。这样,凡是“妄议” 法律的都是分裂国家的奸臣、蛀虫、“坏蛋”: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私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 “隙” 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 “蠹” 也…… 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 “隙”、“蠹” 矣。(注 22)

韩非断言国有 “五蠹”,“五蠹” 之首就是喜欢 “妄议”、“砸锅” 的儒家: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法、取、上、下,四相反也…… 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

是故乱国之俗: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 言谈、带剑、患御、商工:此五者,邦之蠹也。人主不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注 23)

按照法家逻辑,要富国强兵,就得严禁言论:“国去言,则民朴;民朴,则不淫…… 民不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强。”(注 24)只有人民被彻底洗脑之后,才能简单 “纯朴”,一心为国家效力;否则,人民被各种不同言论、信息包围,就会“开窍”,就会为自己谋私利,也就不会好好为“国家” 服务了。按这个 “逻辑” 继续推,民不仅要 “朴”,而且要“弱”,否则“国家” 就弱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法家的 “国” 和“民”变成了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敌人: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注 25)

本来说好的要 “富国强兵”,但民不能富,富了之后赏罚就不管用了;也不能有尊严感或荣誉感,因为你有尊严,官在你眼里就没有尊严,瞧不起官就不会听话。因此,治国只有让人民过贫穷、卑贱、屈辱的生活,才能实现井然有序。这听上去很过分,实际上和法家理性主义逻辑一脉相承,因为这就是法家的人性论——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趋利避害的动物,也唯有此赏罚才管用。跑来一个自以为是、牛逼哄哄、死心塌地的 “君子”,“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连国君说话他都不听,国法还能对他怎么样呢?这样的人多了,谁都敢对国君和国法说 “不”,国家不就乱了,法治还能维持吗?

对于依法治国,这样的人不仅无用——就和不听使唤的牛马对于主人无用一样,而且影响极坏,应该杀掉!“行极贤而不用于君,此非明主之所臣也,亦骥之不可左右矣,是以诛之。”(注 26)没几年,“千古一帝” 秦始皇就执行法家建议,“焚书坑儒” 了。

三、法家秦制化的原因及其改造

“没毛病”的法家怎么变成了这样?都是法家,都主张 “法治”,韩非与霍姆斯怎么差那么大呢?一个是美国司法史上的丰碑,一个却被指责为儒家师门的“叛徒”;一个告诫最高法院不要干预民主议会制定立法保护民生,一个则鼓吹严刑峻法、穷兵黩武、愚民弱民;一个奠定了“第一修正案” 的言论自由法理基础,一个却要把 “妄议” 朝政的儒生赶尽杀绝……

1. 刀制、水治,恶法、良法

造成 “西橘东枳” 的原因可能有许多,但某些表面化的所谓 “原因” 是不成立的。一个流行的说法是战国法家主张的不是 “法治”,而是“法制”,也就是“刀制” 而非 “水治”;“刀制” 是“厉害了,我的国!”,“水治”则是很人性、很 “温柔” 的。1980 年代初期,中国曾发生过 “刀—水” 之争。至少从 1999 年修宪开始,“依法治国”、“法治国家”成为既定追求目标。相对无法无天的人治,法治无疑是巨大进步。然而,法治的大力推行也造成神化法治的倾向;一旦 “法治” 被神化,不但许多问题说不清,而且也会模糊视线、误导方向。“法治”成了包罗万象的 “聚宝盆”,里面要什么有什么;不敢直说自由、民主,用法治一“代言”,好像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假如法治等同于自由、民主,我们似乎就既不需要追求自由,也不再需要追求民主,只需要“依法治国” 就行了。但我们已经看到,“法治”之法既可以是良法,也可以是恶法。“法治”既可以治官,也可以治民;如果只治民不治官,这样的 “法治” 也值得追求吗?

实际上很简单,法治就是 “法治”,也就是依“法” 治国,而不是 “民主”、“自由”、“尊严” 的代名词。至少理论上,即便一个专制甚至极权国家也可以有法乃至法治。看看高度极权 “大一统” 的秦朝,严刑峻法还尤其之多;如果官吏严格执法,未尝不能使这些 “恶法” 落到实处,而这样的社会也未必不能被称为 “法治国家”。在这个意义上,“刀制”、“水治” 之争非但没有击中问题的要害,反而模糊了法治本身的局限性。

由此可见,“法”和 “法治” 本身是道德中性、作用有限的概念。就和法律可能是 “恶法” 而非 “良法” 一样,法治也未必能保证良治、遏制恶政;法治既可以和大众民主联手压迫少数人,也可以由少数僭主篡权压迫多数人。秦朝之所以走向暴政,不在于其是否有 “法治”,而是因为它欠缺法治本身所不能提供的东西。专制体制下制定的法也是“法”。虽然这样的法可能是侵犯自由的“恶法”,但是“恶法” 至少在形式上仍不失为 “法”,而一部法在实体上究竟是“良法” 还是 “恶法”,往往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不可能在法治框架内得到答案。要保证法是“良法”、保证政府依“良法” 而治,必须解决法治之外的一系列制度问题:“法”由谁制定,由谁执行?为谁服务?这么来看,马克思的法律工具论也没有错:法确实是为 “统治阶级” 服务的,关键在于谁是控制法律公器的“统治阶级”。

在某种意义上,法是政治的 “婢女”;有什么样的政治,就有什么样的法律。当然,对于某些特殊政体,确实可能存在“有良法无法治”、“有宪法无宪政” 的奇特现象,但是这并不改变问题的实质:恶政出恶法,善政出善治,也就良法之治。至于法的善恶,并不是由法本身决定的,也不是由法家决定的。战国法家只不过是为特定时代的特定体制出谋划策的术士,只能算 “帮凶” 而非 “元凶”。事实上,没有理由认为法家、法学甚至“法治” 不会成为专制乃至极权的帮凶。不独战国法家是如此,西方也不例外,纳粹德国宪法学家施密特即为一例。法学本身是一门技术活,法律并不决定一个国家的基本性质;相反,它们都是被决定的对象。取决于政治体制,“法治”完全可以是 “刀制”,“刀制” 也不意味着战国法家提倡的不是“法治”。

“刀制”—“水治” 这样的文字游戏可以休矣。

2. 法家问题的源头

这也意味着法家并非不可救药。不论东西,今天的法律人基本上都是 “法家”,他们完全可以提倡一种建立在自由民主基础上的 “法治”。换一种体制,韩非可能就成了霍姆斯。全盘否定法家,也就否定了法治。毕竟,法家的理性主义人性论是各国普遍接受的法治观念。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为何主张依法治国的法家会走向极权国家?既然法家的推理貌似天衣无缝、无懈可击,问题的源头还是要回到理性主义人性假定本身。法家在这里犯了几个不起眼的错误,但恰恰是这些错误让他们向极权国家一路狂奔。

首先,法家把理性主义人性论推向极端,以至于陷入 “道德无用论”。不错,人主要是理性自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就是彻头彻尾自私自利的动物。孟子也说过,“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注 27)事实上,即便动物界也普遍存在一定的利他行为。人在经过学习、教育、实践之后,完全可以成长为具有道德底线的“君子”。人的道德本能并不否定法治的必要性,但至少说明“道德无用论” 是错误和有害的。人类道德是实现自由、自立、自治的不可或缺的道德资源,舍此就只能走向绝对国家和极权体制。法家的 “道德无用论” 及其天衣无缝的 “逻辑” 推演恰恰证明,极权国家是绝对理性主义的必然归宿。

其次,法家的人性一元论值得称道,却在落入 “道德无用论” 陷阱之后变得过于消极。事实上,儒家起初也是人性一元论,仁义礼智 “四端” 人人都有,只是在后天发展过程中出现了 “君子”—“小人” 的差异,从而实际上变成二元论。儒家二元论尚且有 “君子”、有“小人”,法家一元论则更加极端,每个人都成了自私自利、尔虞我诈、相互伤害的“小人”。遍地“小人” 们不能自治自立,事事都得依靠 “国家”——法家也不问问“国家” 是谁?为什么靠得住?因为这个问题在法家世界里根本就是无解的,所以才不得不 “上层路线” 越走越高,直到不得不自毁法治逻辑,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一个人身上。

最后,法家把自己逼到犯下一个最不该犯的错误——方法论整体主义。理性选择的出发点当然是个体主义的,自私自利当然是指个人;这堆人生活在一起就成了 “国家”,他们每个人的私利之和就成了“公益”。“国家” 怎么会变成和他们不相干甚至对着干的整体呢?怎么能说出 “民弱国强,民强国弱” 这样的昏话呢?国家就是人民,穷民哪来富国?军队也来自人民,弱民怎么可能强兵呢?但因为谁都是不可信、靠不住的 “小人”,法家硬是把自己逼疯了,只能寄全部希望于君,于是“国” 就成了 “君”,法就成了“公”,私就成了“恶”——倒是和“人性恶” 的前提假定高度一致,只是这样一个走投无路、处处是 “恶” 的国家理论只能构筑出一个十恶不赦的人间地狱。

3. 如何改造法家

法家当然是没有必要犯这些错误的。即便从纯粹理性主义视角来看,国家当然是人民的,人民是理性自私的;国家治理得好不好,难道不应该问问人民自己过得好不好?“民强国强,民弱国弱”的基本逻辑先要摆正吧?既然每个人都自私,就不可能指望不经被统治者同意的统治者会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好好统治。“雷锋”是不存在的!这是法家的基本逻辑。如果我没有某种手段控制你,你凭什么为我做好事?统治者凭什么制定并实施对人民有利的 “良法”,而不是为自己谋利的“恶法”?我们如何控制统治者?用枪?用炮?对不起,这些恰恰在统治者手里。我们手里只有选票。实现法家理想的最好方式难道不正是让人民用选票把代表他们利益的立法者选出来,让他们制定的法律统治国家吗?这才是我们想要的“法治”。真正的“理性” 选择意味着人民的国家最终只能由人民自己来统治。

法家一定会问,“人民”行吗?人民未必行,但没有他们肯定不行。在这个问题上,儒法都一再重蹈覆辙;现在还有人大力主张 “贤能制”(meritocracy)、反对民主制,好像民主了就不“贤能” 了似的。他们都必须 “洗心革面”,彻底反思“君子”—“小人” 之分及其对 “小人” 的偏见。“小人”怎么了?自私自利有什么错?当然,自私过头、侵犯了别人的利益是不对的,但是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有什么错?至少自亚当斯密之后的普遍共识是,正当谋利不仅无罪,而且对社会有功。这也是中国市场改革的共识。就和 “君子” 并不是不会犯错的上帝、圣人一样,“小人”也未必是没有底线的纯粹利己动物;凡人都有 “君子”、也都有“小人” 的一面,都有自私自利的冲动、也都有克制守法的能力。换言之,人是可以有自由的,正如他们可以有道德;自由不等于 “恶”,自私不是“原罪”,“小人” 也可以是“君子”。人民完全有能力选举对他们负责的代表,制定代表他们利益的法律,实行尊重他们自由的法治。

战国法家当然看不到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的发展,我们也不能以 “事后诸葛亮” 的方式苛求他们,而法家学说并非不可修正和改善。他们要坚持人性一元论,但没有必要把人性设定得那么幽暗;他们要坚持法治的必要性,但没有必要主张“道德无论用”;他们要坚持方法论个体主义,并把实现法治的希望寄托在普罗大众而非某个孤家寡人身上。换言之,他们只有把理性主义法治理论建立在自由民主政治基础上,才能走出战国法家无法摆脱的自相矛盾的困境。

还是回到一开始说的尊严问题。法家可以没有自己的尊严理论,但是不能否定人的内在尊严。如果还是像战国法家那样把人想象为自私、短视、愚昧的 “两脚动物”,那就永远离不开他们为人类精心设计打造的 “动物庄园”。

注释:

1 《商君书 • 算地》。

2 霍姆斯(Oliver Wendle Holmes):“法律的道路”,张千帆等译,《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0 年秋季号,第 6-19 页。

3 《韩非子 • 显学》。

4 《商君书 • 定分》。

5 同上。

6 《韩非子 • 心度》。

7 同上。

8 《商君书 • 赏刑》。

9 《韩非子 • 备内》。

10 《韩非子 • 奸劫弑臣》。

11 《韩非子 • 人主》。

12 《韩非子 • 八经》。

13 《韩非子 • 南面》。

14 《韩非子 • 主道》。

15 《韩非子 • 五蠹》。

16 《盐铁论 • 刑德》。

17 《商君书 • 垦令》。

18 《韩非子 • 显学》。

19 《韩非子 • 五蠹》。

20 《韩非子 • 诡使》。

21 《商君书 • 定分》。

22 《商君书 • 修权》。

23 《韩非子 • 五蠹》。

24 《商君书 • 农战》。

25 《商君书 • 弱民》。

26 《韩非子 • 外储》。

27 《孟子 • 离娄下》。

知乎用户 落地雄心 发表

合适,再合适不过了。

(当然有一点有待商榷:《商君书》不是商鞅一个人写的。

它总共有二十多篇,其中有几篇可能出自商鞅之手,其他的都来自后代的法家作者。根据现在学者的估计,最晚的几篇可能出现在秦始皇时代。但正因为它不是一个人写的,反而比《韩非子》更能看出法家作为一个流派的整体观念,所以严谨地说,法家都是恶棍。)

商君书》是围绕着秦国写的,提供了具体的建议,也勾画了法家的理想,就是农业社会版的《1984》。

大家都觉得奥威尔很有想象力,但是他想到的很多东西,《商君书》都想到了,而且比他还早了两千多年。

这个农业社会版的《1984》大致是这个样子的:
这个社会只有农民和战士。

农民不停地生产粮食,粮食堆积多了,就通过打仗来消耗掉。

这个乌托邦里没有好看的物品,没有悦耳的音乐,没有复杂的诗歌,没有一切我们称之为 “文明” 的东西。

人们像机器人一样服从法令。他们只有最简单的生物本能,想吃好的,想多活几年,想被人尊敬。这些人不会思考,没有道德,人与人之间也没有情义,因为这些东西都会破坏社会。

人们不应该太穷,但也绝对不应该有财富,一旦积累了太多财富就要通过战争消耗掉。

这个社会没有犯罪,因为最轻微的罪过也会被严厉处罚,周围的人也会被连坐,所以官员不敢贪污,商人不敢投机,农民不敢偷窃。
我们看到儒家的乌托邦,会嘲笑它根本不会实现,可是看到法家的乌托邦,肯定会唯恐它的实现。

法家为什么会设想出这么一个乌托邦来?这个乌托邦对他们的诱惑力在哪里?

皇帝们为什么要把那么多原本不属于他们的权力握在手中?为什么要如此残酷的对待他人?
是对整齐划一的强烈偏好,是对操控他人的强烈快感?

都不准确。

是对极致权力的极端渴望,是人性中的至邪至恶。

不管我对儒家多么不以为然,如果让我活在那个时代,非让我在法家和儒家中间做选择的话,我一定选择儒家,因为儒家至少觉得人是人。

知乎用户 落榜的美术老师​ 发表

事先声明:本答案仅评价我国先秦时期历史人物商鞅及其著作《商君书》,与当代现实的、仍然存在的人物事没有任何关系。

说实话,我举双手赞成商鞅是个恶棍,或者说,他的的确确起到了一个恶棍的作用——他的主观目的可能很单纯,就是想富国强兵,但是他为后世朝代的执政者树立了一个极其恶劣的榜样:在教会统治者如何压迫民众,让他们不得不牺牲个人爱好和职业自由按部就班地成为社会生产的螺丝钉、工具人方面可谓厥功甚伟。

刚看了《商君书》前面几章就把我恶心得不行,主要内容就是如何通过各种法律手段迫使各行各业的人放弃自己原来的职业去种地。当然了,在商鞅眼里,这世界上只有一个正经的职业,那就是种地。

用现代文明人的角度,一种只把生产粮食当做最重要的事,甚至是唯一的事业,然后极力矮化、打压其他所有的各行各业的价值和发展,这无疑会极大扼杀社会多样性,并使思想和制度变得及其特化,更重要的是,这是对人的尊严的践踏。

《商君书》与《君主论》堪称中西两本政治邪典,如果有一天真的世界末日文明重启,不得不图书馆烧书取暖,那么我一定先烧掉这两本书,保证没有片言只句存留。

知乎用户 wyxygmx 发表

今天回复了

@江心

的回答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6981644/answer/317677848,也将自己的回复放上来,也就正好是一篇回答。

先说明几点。

一,我回答的依据主要是《商君书》和《史记》,并未涉及《睡虎地秦简》等最新考古成果,这是我的能力达不到的地方;如果有人要补充,希望提供可靠的证据,而不要用一句 “你没看过睡虎地秦简吗” 这么空泛的话来说。

二,此回答的现实意义不大,我们读古书的目的,首先是吸取养分,而非寻找黑点。

三,此回答以批评为主,但绝不等于法家和商鞅的贡献可以被无视。但那不是此回答的重点。所以来讨论的欢迎,来吵架就算了,有时间不如做点有价值的事,何况很多来吵架的人,逻辑和专业都不敢恭维。


鲍鹏山老师的讲座我听过,我很佩服他的人品,也赞同他对商鞅的批评。江心的回答说鲍鹏山老师言之无据,我是不认同的。鲍老师是严肃学者,以为他会言之无据,可是太小看他,也太小看学者了。

此外,江心朋友称赞商鞅说,“称其为中华民族的总架构工程师亦不为过”,这句话我不认同。

不可以否认商鞅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贡献,但说他是总工程师,未免太过了,法家(特别是商君书)明确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对立起来,这种思想能在战国那种极端环境、极端条件下使用,也只能在极端条件下使用。说是 “是药三分毒” 恐怕都低估其副作用了。

法家是药,生病了不能不吃,病好了不能再吃。

比如《商君书》中 “弱民” 开头就说 “民弱国强,民强国弱”,结合此篇整体来看,就是把国家与人民的利益直接对立。“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这是说用恶人小人治国,开了后世来俊臣之流酷吏的先河;“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利出十孔则国少物”,这是说国家要专营商品,反对百姓经营,和儒家主张的“不与民争利” 完全相反;“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这是法西斯统治了,为了加强对老百姓的统治力度,就要让百姓“辱、弱、贫”,那到底是国家存在是为了百姓,还是百姓存在是为了国家?“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连后来的韩非子都反对这种做法。当然,这只是《商君书》,是否就是商鞅,或许未必。但仅就这些观点而言,不论是古代还是今天,都不是站在人民立场上,则毫无疑问了。

至于秦国的政治,还有一句李斯的话,也可以作为罪证:“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这个,也是无论古今,都是毫无疑问的专制恶政了。

至于人性是不是本恶,不能展开来谈,我只说自己的观点:人性向善。人性绝非本来就善或本来就恶的。这个话题不深谈了。

先秦法家,特别是商鞅和秦始皇时期,绝对不是用法制来抑制人性的恶;恰恰相反,是用法制来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性的恶,从而释放出最可怕的力量。用军功来赏赐就是如此,这是用人头来换钱(注意,这不只是为了保家卫国,而是为了侵略,说得好听些是开疆拓土,当然客观上实现了统一,统一当然是伟大贡献,但军功制背后的逻辑依然是利用人性的恶)。

商鞅本人使诈俘虏魏国公子昂,固然是兵不厌诈,但也不能改变他是利用了故人之间的交情和信任,这不是法制,但逻辑上和他的法没有区别,就是利益至上,为了利益不惜破坏人性中的美好,比如友谊和信任。

至于商鞅去游说秦孝公以求官时,他从帝道降到王道,再到霸道,可见他是非常实用主义的,只要能得到官位、有所作为,他不在乎做的事情是什么,实现的手段和做事的目的他也不在乎,所以他爱的不是道德和理想。

如果说他是爱秦国的,也是说不通的,因为秦孝公死后,商鞅先是逃到魏国,结果因为自己之前作的孽,魏国不收留他,只好又逃回自己的封邑造反。所以他爱的也不是秦国。这样的人,贡献和才能当然是有的,而且很大;但说他是恶棍,我觉得也差不多没冤枉他。

知乎用户 金先生 发表

我做梦都没想到批评《商君书》能被知乎的田园右们打成自由派。

《商君书》里的观点是奴隶制社会到封建社会过渡的东西,即使放在封建制度相对成熟的汉代也是落后于时代的玩意。

我没想到两千多年后的保守主义者能把这玩意当宝。

求求你们搞点封建社会的东西吧,这么精神奴隶主太 low 了。

还有人说要 “以当时的环境来看”,

就算以当时的环境来看,一个作法自毙,一个二世而亡,莫非还成了值得夸耀的东西?

知乎用户 律博士 发表

现在很多网友喜欢用阶级斗争理论分析问题,也非常喜欢引用的一句话:立场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商鞅就是反动知识分子的典型的例子,从《商君书》的内容看,商鞅绝对是属于智商超群且知识丰富的人才。但他的立场极端错误,居然站在封建大地主阶级的头目——专制君主的立场,而不是站在广大农民阶级的立场。商鞅为专制君主出谋划策,所以商君书的内容越精彩,实用性越强,实际效果越好,就商鞅的反动性就越强。

当然了,按照上述理论,那个先秦时代以士人阶层为代表的知识分子群体没有不反动的,可唯独商鞅最反动。因为他的治国策略被实践证明最有效,秦国确实在他的指导下成就了霸业。

由此可见,在一众反动知识分子中,他是最反动的。

历史也证明了这种人必将搬石砸脚,商鞅最后就是死于作法自毙。。

因此鲍鹏山教授说商鞅是最大的恶棍,完全符合上述理论的结论,并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不认同,为商鞅说好话,那就得思考一下自己的立场了。

知乎用户 八里土人​ 发表

简单一点总结,就是

用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作为治国的基本思想。

知乎用户 神父 发表

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都鄙视奴隶。

回答区的 xx 们要不要把两位古希腊哲学家的学说从大学西哲中开除?

可不要双标哦~

知乎用户 李大哥​ 发表

合适

商鞅变法,方式那么多,最核心的只有一点

一切为战争服务

具体来说:

1. 重农抑商,本质上是为了把人民绑在土地上,同时可以为国家提供大量的粮草以供战争消耗。

2. 二十等爵制,为了让秦军悍不畏死,用敌人的人头换取爵位,一切以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为目的,打造出最凶狠勇猛的杀人机器。

3. 连坐法,为了加强民众之间的互相监视和敌意,便于国家进行控制。

4. 推行小家庭和户口,为了增加赋税和徭役的来源,同时便于国家掌握人口动向,对国家动员能力进行准确的预估。

5. 文化控制,同样为了控制人民的思想,把秦国民众打造成为战争和国家服务的机器。

6. 废井田开阡陌,打破贵族垄断,增加赋税来源,并且国家可以因此掌握土地产出水平,方便进行战争动员。

以上是商鞅变法中比较重要的几个内容,可以看出来,方向全部都是以控制民众、打造强军、以战争为前提的设置,说一句军国主义都不为过。

这样的确将秦国打造成一个军事强国,但是同时也是暴政高压的国家,秦统一后二世而亡的祸根就是在商鞅时期就埋下了。

知乎用户 菜头会飞​ 发表

商鞅创造了一个非常恐怖的世界。

在这个商鞅创造的世界里秦国只是秦王的秦国,秦国老百姓无论贫富贵贱,都只是燃料。

不相信?

听听赵高是怎么劝李斯的:

高固内官之厮役也,幸得以刀笔之文进入秦宫,管事二十余年,未尝见秦免罢丞相功臣有封及二世者也,卒皆以诛亡。

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它统一天下的目的不是为了让秦国老百姓从此可以过上 855 的日子,而是让 “全天下” 的老百姓和 “老秦人” 一样,过上 996 的日子。

《商君书 · 徕民篇》是秦昭襄王时期,疑似相邦蔡泽所写的,此时距离商鞅被杀已经快一百年了,秦国也终于成了天下第一强国,打东方六国,尤其是赵魏韩三国和玩儿一样,可是秦国老百姓日子过得和商鞅活着的时候一样苦:

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襄以来,野战不胜,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亡于秦者,不可胜数也。

可是,作为天下第一强国的秦国老百姓和贵族,日子过的比同时期的东方六国惨多了:

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

而且蔡泽(疑似)也明确说了,东方六国的赋税更轻:

三晋之所以弱者,其民务乐而复爵轻也。(复,税)

有人会说,就是因为东方六国老百姓过得那么轻松,所以才会被秦灭掉。

可如果东方六国老百姓要 “996” 甚至 “007” 才能和秦国对抗,那为什么不干脆被秦国统一?

反正最差不过 996。

另外,在商鞅制度下,永远是新人比旧人更有统战价值。

《商君书 · 徕民篇》就建议秦昭襄王 “惠” 东方六国来投奔的老百姓和贵族,贵族来投奔,三代不让其打仗,老百姓来投奔,免税十年:

今王发明惠:诸侯之士来归义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秦四竟之内,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征。

因此,没有人会喜欢商鞅建立的这个体系。

老秦人不喜欢,因为他们没想到统一天下后他们还要 996;

六国故人不喜欢,因为他们原本 855,结果统一后变成 996 了。

这一点,就连深受秦始皇大恩的秦国高官都心知肚明。

秦朝南海郡尉任嚣是怎么和赵陀说的?

秦为无道,天下苦之。

全由老秦人组成的章邯军士兵是怎么评价项羽进攻秦朝的?

今能入关破秦,大善;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军被日本鬼子俘虏后也说不出 “日军若能一战灭华,就再好不过了” 的话吧。

刘邦这个楚人进入关中,“老秦人” 的表现是啥?

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 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知乎用户 熊的报恩 发表

七年山吹不请自来

商鞅就是个影响力很大,损人不利己的小丑

商君书和先秦其他书都不太一样,就是直白讲怎么损民利家的,都不带掩饰的

换句话说,根本不把人当人看,非常傲慢。

有人把商韩并列,韩非子讲的都是怎么自保,怎么和君主说话,本质还是进言有理想的

而商鞅却是去教统治者怎么搞人民,怎么把生理心理上都是人的民众训练成牲畜

那就是典型的屁股坐错了位置,是损大家肥别人家的典范。

本来大家虽然磨磨蹭蹭慢慢吞吞,没效率,但是至少过的开心幸福,也能搞点仁义

结果他上来就把人分三六九等,升官靠砍人。大搞连坐,让百姓相互仇视。

这也就算了,历朝历代的酷吏多了

可恨就可恨在他连自己都没保住,落了个车裂的下场

老百姓被他坑惨了,统治者不买账,最后还给大家留下一个成语叫作法自毙

人活一世,要么安民要么安己。要么忧国忧民,要么取悦自己,就他损人还不利己

我们可以将它类比于狗特务、投降日本人不得好死的汉奸

给老师打小报告的叛徒,在我们读书的时候这种人是要被大家鄙视的

只能说这个人是一个影响了历史走向的人。

除此以外,小丑行径,无法恭维。

知乎用户 余澄空 发表

岂止是《商君书》,法家的一切都是罪恶。

竹书纪年》记载的黑暗历史不能当真,比如说伊尹篡位被杀,而考古学商代甲骨文中伊尹所受商王祭祀规格颇高,就说明《竹书》至少在伊尹这段存在错误。原由很简单,《竹书纪年》是晋武帝时盗墓者在战国魏王墓里发掘的史书,作为法家渊源地三晋的史书,作者自然倾向于法家观念。法家的其他书籍不也是如此吗?《韩非子 · 说疑》:「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把尧舜描绘成浸淫法家精神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者。这是法家发明的黑暗历史。

而在儒家发明的历史中,尧舜禹互相禅让,所有的一切都被铺上一层崇高的人性面纱。这难道就是事实了吗?其实也不是,尧舜禹是否真实存在我们都仍然不得而知,但我如今终于理解孔子和儒门所作是为何了。孔子作《春秋》,不一定能使每个乱臣贼子皆惧,却一定能将光明的种子撒向无穷的未来。

在孔子和孟子的暗示中,上古的三代之治社会是如此完美。这在考古学上不一定是事实,但从精神上,却具备着社会学的意义。有了这种历史,当后世之人向前望去,他们不会觉得人性尽如黑洞般冰冷,总有一天后世之人能朝着被发明出来的过去前进,尽可能地创造出一个更温情更加美好的人类社会。

反之,后世之人若是认可法家的历史,就意味着认可:自古以来,仅凭残酷狡诈就有资格统治人类。如果你走出这一步,就意味着承认暴力和残酷本身就是一种价值,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信任,每个人必须视所有人为敌才能彻底保住自己,这种博弈机制一旦开始,人类社会就只能循环恶化,每一轮都会比上一轮更加有利于心更狠手更辣的玩家。只有最残忍的人才能活到最后。

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且任何一个读过《商君书》的人都知道商鞅被车裂不冤枉,全家死光是死得好。我在想孔子见到商鞅一定会打起来,不过商鞅是打不过孔子的,孔子体型高大,魁梧健硕,而且《尚书》告诉我们,「士」或「夫子」至少在春秋时代都是武士的泛指。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这涉及到一个关键问题:

人类作为灵长目的生物,群居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其实群居的根本目的我来告诉大家,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说得更加直白点,是为了风险共担。

因为远古时期的大自然,是非常危险的。

而抱团生活的人类活到了最后。

在抱团的过程中,基因认为,个人的荣辱得失都是小 case。

种群最终因为抱团繁衍了下来。

你的基因载体在生病的时候有人帮,

社群里的老弱病残也会得到相对好的福利(并没有那么好)。

这一方面保证了基因载体的存活率,另一方面保证了基因的多样性。

换言之,更直接一点,不绕弯子,人为什么要抱团?

为了更好地面对自然界的挑战,保证基因的延续。

那么,商君书也好,君主论也好,这些东西里面,人为什么要建立国家?

为了解决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

那么为什么要解决这些矛盾而不是消灭这些矛盾的起源?

因为这些矛盾的起源就是封建王朝本身,王朝本身在王朝当代,是不可以被解决的。

那么只能解决矛盾,来让国祚延绵千年,让皇家千秋万代。

说穿了。

人作为群居动物,本质是集体主义的。

但因为人类长知识了,开始有人个人主义。

更有一些人,把自己的个人主义套上了集体主义的面具。

无耻至极。

但凡是有点现代的人,都应该骂一骂这种邪书。

这邪书,其实就是法西斯的那一套啊……

知乎用户 姬行川 发表

为什么要用现代的价值观去评断一本古代的著作?

价值观历来都是随着时代变化而不断变化的,你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现在洋洋洒洒地批判商鞅 “把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对立起来”,也会在未来某个年代被后人无情地嘲笑?

人民、国家,是什么时候才有的概念?2000 多年前是否存在这种概念能实指的阶级、组织?这些问题都没搞清楚就扣大帽子,大谬。

何谓 “家天下”?当时人眼里,不管百姓还是贵族,都认为天下都是诸侯家的,你说人家把国家和人民对立,岂不搞笑?

儒家的确提出了 “民贵君轻”,但在战国乱世讲民贵君轻,真的能够减轻 “民” 的负担吗?用儒家治国的战国诸侯,哪个取得了成功?是百姓负担减轻了还是对外战争胜利了?没做到就别吹牛好么?说漂亮话谁不会?恕我直言,战国时六国变法基本都是靠法家,儒家在乱世中的治国水平就是战五渣。

你们有没有想过,秦国对人才的吸引力,比山东六国强多少?李斯、王翦、蒙骜、范睢,乃至商鞅,都是外国人,秦国客卿势力强盛,广招六国贤才。在 “士” 才是第一生产力的年代,不看 “士” 的流向,反而看 “民” 的流向来证明制度优劣,我不知道逻辑在哪里。更何况也没有证据证明从秦国逃亡出的百姓,就比六国逃亡出的百姓要多。当时的韩、魏、楚,都经历过法家主导的改革,比秦国又好得到哪里去?

秦国统一后迅速衰落也很好解释,法家的优势在乱世,秦制只有依靠不断地对外扩张才能获得足够的新土地奖励军功贵族和底层士兵,一旦扩张达到农耕社会的自然边界,没有新的土地可以封赏了,原有制度如果不及时改革,自然会内爆。换句话就是,法家不擅长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所以在统一后的和平时期,必须尽快退居幕后。(另外还有一个策略问题,就是国改郡县改得太急了,秦末农民战争领头的其实大多数是六国旧贵族,这些都是改秦制中的利益受损者,没处理好这批人导致了大量的社会动荡。汉初用郡国并存制缓解了旧贵族问题。)

而儒家恰恰在统一后的和平时期才能派上用场,汉代经历了一段时间道家黄老的无为而治后最终走到独尊儒术的路上,才奠定了两汉几百年的基业。但汉承秦制,外儒内法,统治者也知道只靠道德说教是无法建立稳定的社会制度的,儒家道德是统治的合法性来源,但整个社会的组织模式一定要兼用法家才能上下统一。

现在这个提问下面一大串批评秦制的,有多少是不看时空背景地意在指桑骂槐的。我看这些回答,和欧美国家对西北某省人权状况的批评可以一拼。

可能秦国人在政府的管理下活得很惨、活得很累,秦国的百姓、士卿也有不少因为法律不公、政治斗争失败逃亡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秦制就落后、野蛮,也不意味着秦国的崛起是以牺牲百姓的利益换来的;山东六国过去很发达、百姓的生活水平(过去)比秦国高,但这也不意味着山东六国的政府就更人性化、六国人活得不惨、不累、制度就更发达、百姓就不存在大规模逃亡他国的问题。


2019 年我在坦桑尼亚桑给巴尔的奴隶制纪念馆看到一张解说图,引用了欧美某 NGO 的数据,说明现代世界依然存在着 “现代奴隶制”(强迫劳动),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印度,排名第二的赫然写着“中国”。我当场失笑,旁边一个黑人小哥问我为何发笑,我答:“你相信一个世界第二经济大国,是在三十年里靠奴隶制发展起来的吗?” 小哥不说话。

同理,你相信一个在十几年里,调用了在古代社会里海量的人力、物力,统一了在古代世界中数一数二的疆域,这样的一个国家,居然老百姓都不支持统治者,制度比那些被他统一的国家更加落后、野蛮。如果你愿意相信这样一个故事,那我也没话说。


附:鲍教授简介

鲍鹏山,男,汉族,1963 年 3 月 1 日生,安徽六安人。民革成员,文学博士,作家,学者。上海开放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上海交通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孔子基金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潜心研究先秦诸子数十年,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出版《寂寞圣哲》、《论语新读》、《天纵圣贤》、《彀中英雄》《绝地生灵》、《先秦诸子十二讲》、《说孔子》、《中国文学史品读》等十余部著作。

这种人,别说统治者了,任何一个手下有团队要带的人如果敢信他提出的建议,那基本可以看到结局了。书斋里好好去做学问吧,政治、军事这类问题就别来掺和了。

知乎用户 unkonw 发表

为什么不允许别人批评呢。合适不合适太政治," 允不允许,能不能 “个人认为重要些。但我引用两个在知乎看的问题及其他,算是呼应吧。

1. 知乎上看到在提”为什么一个人在大街上看到小偷都不敢制止,却叫嚷着跟美国大兵血战到底 “的问题,于是我联想到在商鞅变化之后,对秦人的评价是:” 秦人勇于公战, 怯于私斗 “,制止小偷是私斗,血战美国是公战,商鞅” 造成“的后果之一也许就是大家不敢制止小偷。

同时联想到墨家跟法家的斗争,如果说墨家是体现了侠的精神,那么法家是”灭侠 “的,因为侠的存在会威胁统治,到后来,要成为侠,只能” 为国为民“,以至于侠之大者就是如此。如果说制止小偷是一种侠义精神,商鞅恐怕是不支持的,只能警察抓小偷,侠客不能。商鞅跟今天我们在大街上不敢扶老人是存在联系的。

2. 知乎看到在提”大秦崛起 “之类的问题多不胜数,其中提到商鞅的” 利出一孔 “,从而联想到希特勒的” 一个意志 “,个人看法是他们是相通的。商鞅通过军功制,老百姓只有通过参战获得战功以换取利益,没有其他的途径,在很大程度,老百姓只有进入国家战争机器顺从君王的意志才有糖果吃,希特勒也是如此但更甚之,在希特勒那里,大家下班之后还要加入国家组织的” 社会化生活“,进一步禁锢了人的思想。

商鞅的” 利出一孔 “,直接影响了今天,打造国家机器,商鞅可谓第一人,但国家机器只是机器,而我们都是人,商鞅变法的弊端延续至今。

户口制,也是商鞅发明的,想象今天的户口制度,到底公平不公平;宾馆开房要登记,也是商鞅的首创,想想人口流动是如何被掌控的(多少个朝代即便在大灾年间都不允许人口流动,禁止流民的产生,而唐太宗只是允许饥民流食就成为明君了,想想今天我们为什么没有贫民窟);在道路上乱扔垃圾也要断手断脚的,请联想起今天在大街上摆摊的是如何被城管打砸的——商鞅对后世的影响太大了,而当我们谈历史,如果说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先看如今,再读历史。

知乎用户 深海 发表

这个鲍老师是不是搞错了什么事情?

历代秦王,包括商鞅、李斯等一票贵族,

啥时候说过要为人民服务了?

啥时候说过要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了?

历代封建帝王也没有说过要为人民服务啊。

宋朝的时候就明确的指出 “陛下与士大夫共天下,非与百姓共天下”。

知乎用户 幻想乡的洛克马戏​ 发表

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别则国安不殆。民不贱农,则勉农而不偷。国家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就这一句话就足够了……

弱民什么的,你还可以用削弱贵族,豪门一类的话,但是这算啥?

愚民这种反动理论都如果能被辩解成先进的话……

那么这种先进真的不要也罢。

知乎用户 蒙古上单​ 发表

法家当做一种主体思想: 绝对的恶。

把法家当做一种方法论: 从古至今。

知乎用户 左岸花不开​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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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到的他的几个讲座名称,一目了然。

知乎用户 古之寂寞人 发表

资本主义是万恶的腐朽的落后的

封建主义比资本的万恶更万恶,比资本的腐朽更腐朽

奴隶社会比封建主义的万恶之万恶更万恶,比封建主义的腐朽之腐朽更腐朽

道家在怀念,儒家在歌咏,墨家在凭吊,法家则是构建了一个完美框架来复现。

你告诉我那个危害最大?

一路货色,非要争个高低,

半死不活,几近灭亡的时候靠着什么挺过来的?

诸子现在可用以凭吊,抒发思古之幽情。或可反观内心,以照肺腑。也可埋首其间以自娱。此外除了骗钱还能干啥?

一天天说不喜欢某钉签到,不喜欢彻夜加班。怎么见到个商鞅比见到自己的爹还要亲。

给商鞅招魂的人,记住了,在秦国或秦朝,九某六是真福报。

墨家有侠义之风,道家可清静自保,儒家可穷究经义。喜欢这三家都能理解,不为公也可利己,再不济可损人利己。

但是喜欢法家的,这么个损人不利己的玩意都能认可,也挺不可思议的,这种东西啊,又称贱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变法之后的秦国是这样的:

百姓:需要制定残酷的《亡律》来惩治逃亡问题。什五连坐 + 户籍制度 + 抓到就从砍腿到车裂的配套方案,也拦不住决心逃跑的百姓,各地秦简都有大量逃跑失败的案例。

不是活不下去了为什么要冒那么大风险克服那么多困难要逃跑到异国他乡甚至蛮夷之地?

旧六国贵族:宁肯逃亡也不合作,有机会就要造反。

“汉初三杰” 之一的张良,出身韩国贵族,祖上世代为韩相,忠于韩国的信念已融入他的血液之中。秦灭韩之后,张良拒绝与秦合作,散尽家财,开始逃亡。
张耳、陈余是魏国名士,也是不愿意与秦合作,两人都被秦朝列为通缉犯,不得不亡命天涯。为刺秦的荆轲送行的高渐离,也是改名换姓,宁愿在宋国替人当佣人,也不愿出仕秦朝。项羽的叔父项梁,楚亡后游走于吴中,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子弟”。

始皇子孙:始皇死后数年,自相残杀全部死得干干净净。

商鞅本人:执政二十一年后,作法自毙,逃亡失败,死后车裂示众,灭族。

始皇本人:生前享尽荣华富贵,死后三年,子孙尽戮,国家灭亡。

国策法制这种东西,好不好,看疗效。商君严刑峻法虽然带来秦国国力强大,遇到天才政治家秦始皇可统一六国,但带来的后果是除了始皇一人以至高统治力享受三十七年无上权柄,其余人人自危,人人担心被害,即使贵为始皇嫡子嫡女也不免在始皇死后迅速自相残杀,没有第二个人能享有长久安宁。可见它带来的是一个超高不稳定系统,一旦失去既有合法统治权又极具雄才大略的统治者,会立即分崩离析,没有人希望它继续存在。

有人把商鞅的秦法比作癌症化疗,大错特错。

顶多就是一剂鸦片,哄中枢神经一会不知道痛罢了。实际上烂了的地方还是在烂,因为被麻痹了神经不知道该输送养料给失血部位,死得更快了。

商鞅变法好不好,商鞅作法自毙,秦二世而亡,就是最好的证明。

知乎用户 冬十月​ 发表

题主说的文章应该是《独裁者的驭民宝典《商君书》》,我就看了一下。

《商君书》是有名的天下第一禁书,过去一直是太傅教太子的教材,只有历代君王和准君王才能读到。

韩非子说:“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 司马迁说:“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诸葛亮也曾教刘禅以申商之术。四库馆臣以为其书唐不甚行。到了明清,则有版本多种。商君书什么时候成了天下第一禁书呢?还 “哪怕你目不识丁,只要听一遍,你就可以当皇帝了”,吹得可真是太厉害了。

其实可以看看这篇文章,我就不多谈了。对《商君书》中 “愚民”“弱民” 的解析 – 兼驳鲍鹏山之谬论

知乎用户 刘凯​​ 发表

这个说法没到点子,但是总的方向是对的。古代的法家,和我们今天讨论的依法治国,看起来像,但本质是有巨大区别的。

古代的法家是建立在暴力之上的管理系统,精确,但是缺乏根基,本质上仅仅就是统治工具,所以崇尚法家的古代政权,一般都会在一代强君落幕以后走向灭亡。法家思想本质上是一套有缺陷的政治思想。

而现代法律,本质上是对政权合法性的诠释,虽然也借助暴力工具,但是却社会各界的协商产物,而不是统治意志没有限制的表达。

当然,以古非今或者以今非古都是荒谬的,你说商鞅是恶棍,那墨子岂不是黑恶势力?孔夫子岂不是公知?老子岂不是周口仁波切?

这也太扯了吧。

知乎用户 谢流远​ 发表

我就问一句,你们看过《理想国》吗?

商鞅这种变着花样 “驭民” 的是最大的恶棍,那公然鼓吹奴隶主贵族政治的柏拉图是啥?奴隶主反人类种族灭绝匪帮の先驱?

知乎用户 燕浊流 发表

施特劳斯说历史主义就是把道德虚无了,理性的看待历史的理性本就是和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配套的意识形态,本质冲击着失去了天赋人权的信仰,他们把道德视为社会建构的。

执着于分出正邪,是革命者的意识基础,这也是革命总是年轻人多,被称为盲目的原因。鲍教授这种观点是非常人道主义的,非常复合 19 世纪以来人类追求公义和社会进步的好精神。

然后开放大学是最贴近无产阶级的一种大学形式,如果无产阶级人人反对商鞅和秦政,日子会好过一点,因为无产阶级总是秦政的牺牲品。

第三,不饶舌辩论其本质,简单回归常识,粉丝行为偶像买单,商鞅,孔子,朱熹,都是这样。

知乎用户 CONSTANCIA 发表

《商君书》驭民五术:壹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

壹民:统一思想;重农抑商,限制人口流动,将人民固化在一小块土地上。
弱民:国强民弱,国弱民强,治国之道,务在弱民;
疲民:为民寻事,疲于奔命,使民无暇顾及他事;
辱民:一是无自尊自信;二是唆之相互检举揭发,终天生活于恐惧氛围;
贫民:除却生存必须,剥夺余粮余财,人穷志短;

五者若不灵,杀之

知乎用户 默苍离​ 发表

有个很奇怪的现象。

贬低仇恨《商君书》的人,一般不敢贬低《君主论》,可能洋大人的屁股摸不得吧。

其实二者完全是一类东西,叫做统治术,在中国有时候也被称为帝王术。

贬低这类东西的人,咱不去考虑他的屁股坐的位置,只考虑他的脑子,恐怕就有点浆糊。

《商君书》所阐述的统治术,其有效性是有局限的。

有效性的前提是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以及当时的利益集团(从诸侯到公族、贵族等)博弈的环境。

脱离这个环境,用现在的价值观去衡量 2000 年的东西,进行批评,这是很多文科大师的常见不科学操作。

这里不去列举大师们的奇葩言论了,再说说《商君书》。

《商君书》是古典军国主义的操作巅峰,在当时的状态下,对于缓和社会固化,削弱食利阶层,极大化增加国家动员能力的意义很大,是一个改革的鲜明样本,非常值得研究。

读这本书的时候,不要代入自己是其中的一个人,而要用 P 社玩家的视角去看,这才是唯一正确的阅读方式。

把自己代入商人,代入底层,代入贵族,都是错的,因为你是个现代人,你不是 2000 年前的秦人。

从统治术中,找到社会发展规律,找到现有社会规则运作的 “不可说” 部分,比去义愤填膺扮演人性之光要重要,重要无数倍。

我们的先辈很聪明,所以中古时代和近古时代的常态是外儒内法。

法家和兵家的很多著作,读通了,人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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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林先生 发表

这么说,

首先,《商君书》并不是商鞅所写,而是商鞅后学所著,其中不乏空想性。但是无论是否是空想,如果这个思想只要被皇帝接受,皇帝就会实行,当然具体实践不会如这本书所写那么极端,但是思想本身的极端,会促使行为逐步趋向于极端

其次,商鞅本人,司马迁评价是刻薄寡恩。商鞅的思想也是与现代文明所格格不入的,乃至于与人性也是格格不入的。

法家思想的出发点是人性本恶,问题在于,他的下一层逻辑则是说,君主可以利用人性本恶,这与西方的人性恶可谓是天壤之别。

尽管商鞅是一个改革家,很多人就试图给予一种道德上的光环,这就是愚昧至极了,因为他的改革本质上是国家主义,与民众(无论是贵族、豪强还是普通的民众)都是被压迫的状态。当然在这种被压迫的状态下,在战争的情况下,固然平民或许获得了一部分晋升的通道,但是在和平时期,这个通道不仅不存在,还要承担大量的国家的义务。

并且,商鞅主义始终支配着中国,乃至于现代的中国,他的思想以不同的形态在变化,究其内核却没有丝毫改变。如果奴隶还为这本书所呐喊,那么真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可以说汉代的儒家,就已经被法家化了,比如说无论是当时的桑弘羊还是贤良文学,都与民无关,桑弘羊代表就是皇帝势力,而贤良文学代表的是豪强势力。后来的王安石变法其实也是大致如此。

尤其是商鞅变法带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我们必需要区分清楚,就是现代化的改革是促进社会活力的提升。而商鞅变法则是凝聚全部力量,仅仅是皇帝自己效率的提升(或行政效率),这是本质上不同的。

很多人认为,民主没有效率,其实也就是分不清楚两者的区别,民主带来的是社会的活力,他当然与行政效率无关,他也不需要太高的行政效率。

因为商鞅变法起于战争,战争当然要求行政效率的快速,但是社会发展取决于社会的活力,行政效率其实没有那么重要。

商鞅或秦制以后,最常见就是酷吏制度,酷吏与商鞅一致,行事毒辣,只听从君主,最终都是死的非常惨,当然这样的状态,反而被一些小说家美化,简直不知所云。

要知道,酷吏仅仅是忠于君主,美化商鞅,可以说几乎就是等同于美化强权。无论是在战国时期,还是在秦以后,主流思想都是对于商鞅持有贬义,原因就在于,他的核心就是战争、君主的权力,就其儒家来说,他当然要反对这种思想。乃至于到了现代,现代价值观更是与之格格不入。

我们当然承认他是具体历史的产物,但是同时历史并不能给人脱罪,如果说拿出历史来说事,岂不是就是存在就是合理的说辞吗?

知乎用户 花华 发表

为什么这么多人 替商鞅洗白的?
商君书 民和君【国】 是对立面。 商鞅认为 民强则国弱, 民弱则国强。 实际上这是本教君主如何进行养猪的书。 就连司马迁都看不下去 认为商鞅弱民 愚民的想法 是恶毒的 为啥到现代还有人 认为商鞅伟大?
商君书是几千年前的产物了 商鞅在那个时候有局限性当然看不到事情的本质。你说商鞅说的那些 弱民强国的 法有没有用? 当然有用 不然秦国怎么吞并六国统一的。 但秦朝没过多久自己就蹦了。 如果商鞅活在 21 世纪 以他的智商绝对不会再写 商君书这种玩意了 因为有了 大英帝国 和 美利坚合众国。 民强也可以国强。 苏联事实上也是个民弱国强的典型例子 但是干不过美国 崩溃了。
战国时期秦国那么强大。其他国家的老百姓没有愿意去秦国的。苏联这么强大没有人愿意住在苏联。相反东欧的人都希望脱离苏联。
因为人不是畜生不是猪。在这些强大的国家里 只有君主是强大的 民是毫无权力的。

知乎用户 TomZhang 发表

这其实说的以史为鉴,俄罗斯人民应该原子化还是自结社化的区别。

西方的理论当时迷惑俄罗斯人民时宣称,人民如果原子化,国家从民间汲取资源自然无比便利、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但问题在于,国家从民间汲取了资源,是会为了人民使用、还是会为了国家使用、还是会为了官僚集体私人使用;人民是只能被动接受不能反抗的。也就是劫掠者没有内部统治压力,或者说只有到最后一刻才有反抗压力。

那么如果国家有外部压力时,劫掠者可能会节制或者自我约束,因为不慎之下他们可能会失去权力,这份最有价值的资产。但是没有外部压力时,他们就会汲取资源自己享受,一是整个组织享受、二是掌控组织的人享受。

所以按照西方的理论,人民应该自组织化,反抗劫掠者或者增加他们的统治成本,不能只生产然后被抢劫。由此又衍生出了一套理论。

当然我们知道西方是错误的,俄罗斯人民也后悔了当时他们的选择。所以这种歪理邪说要在知乎等舆论阵地上彻底批倒批臭,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内部不出问题。我旗帜鲜明地支持并要求进一步宣扬人民原子化理论。

知乎用户 1 生快生快 发表

商君书这种东西,就应该全盘否定。

有历史价值的就锁在博物馆里,把他的讨论范围困住历史学院内,而不是把他宣扬出来。拿出来让人看了本来就是默认态度。

人的精力有限,你不全盘否定,就是接受了一部分,你说你认为只是古书,然而却会不自觉的在生活中践行。所以即使商君书有一部分有益的,也要忽略,毕竟它黑暗的地方真是太黑暗了,也许闪光点也是因为两个黑暗起了化学反应?

我真的想活在一个幸福而且不断前进的国家

知乎用户 囗囗囗 发表

  没有完整看过鲍鹏山讲《商君书》,看到过一个视频片段,他把 “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 这两句话解释为用善良的人统治奸恶的人,国家就会动乱削弱,用奸恶的人统治善良的人,国家就会强盛的意思,进而认为《商君书》和法家思想再至整个中国两千多年历史都是奉行奸人统治善人、只有奸恶才可做官。我就呵呵了,瞪着眼瞎解释呀。

  这两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国家把老百姓都当作善良的人来治理国家,国家必乱,把老百姓都当作奸恶的人来治理,国家必强盛。或者是:国家拿治理善良人的方法治理奸恶的人,国家必乱,拿治理奸恶人的方法治理善良人,国家必强。这里的 “以” 字不解释为 “用”,而是“以为” 或“当作”的意思,奸民和善民不是统治和被统治的两种人,而是对整体国民的假设和预判,《商君书》明确主张人性本恶,必须在外力强制约束下才可避免作恶,如果认同人性本善,那么人性恶的一面就会无限膨胀,做损人利己的事。

  可能有人会说,既然 “以” 字可以作这两种解释,那么鲍鹏山的解释也可以成立,为什么就经不起推敲呢?除了抠字眼,还有逻辑分析。《商君书》对 “奸民” 明确持否定态度,对 “奸民” 的定义是:“人之欲贱爵轻禄,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无禄而富,无官而长,此之谓奸民”(《画策》),奸民盛行的后果是 “农弛奸胜,则国必削”(《靳令》)。如何对待 “奸民”,《商君书》明确说要 “去奸”“禁奸”:“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开塞》),“断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伤民也,以禁奸止过也”(《赏刑》)。不仅对奸民要去、禁,对吏和臣,《商君书》同样不允许他们奸:“法平则吏无奸”(《靳令》),“所谓明者,无所不见,则群臣不敢为奸”(《画策》)。这些思想明确和鲍解相悖,《商君书》作为法家学派的代表著作,不可能如此自相矛盾。

  可能还有人说,《商君书》之《说民》有这么两句话:“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 你看两个 “任奸”,和 “任贤”的用人之道大相径庭,这里的 “任” 字总不能解释为 “当作”“以为”,应该是“任用奸人” 的意思吧。这里的 “任” 的确是使用的意思,但 “奸” 和“善”不是奸人和善人的意思,《商君书》自带阅读指南,就在这两句话之间还有两句:“合而复之者,善也;别而规之者,奸也。”对此段的 “善” 和“恶”作了解释,“合而复之”思意是互相包庇,“复”通假 “覆”,庇护的意思。别而规之是各自监视的意思,“规” 通假 “窥”。所以这两句“任奸” 的“奸”不是前面 “奸民”“去奸” 中的奸的意思,而是特指对人民严加管束,并让人民互相监视的统治手段。虽然这种手段也很不地道,但和 “任用奸人统治善人” 毕竟是不同的意思。

  法家因主张严刑竣法,重视威慑、短于教化,强调臣民对君主绝对服从,以 “斩首” 作为军功晋升的条件,等等严酷的主张和施政招致后人的强烈批评,司马迁在《史记 · 商君列传》中直批商鞅“其天资刻薄人也”。班固在《汉书 · 艺文志》中批评法家 “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苏东坡批评韩非 “教化不足而法有余”“然秦韩之治行于一时,而其害见于久远,使韩非不幸获用于世,其害将有不可胜言者矣。” 朱熹批评 “申韩之酷政,文饰儒术,而重毒天下也。” 但是,法家有卑劣之处,不等于可以把任何坏事恶名加到法家头上。打个比方,不能给盗窃犯加上抢劫的罪名。如果认为一个对象卑劣,就用曲解、谬论、不实之词来批评,那么批评者并没高尚到哪里去。

知乎用户 假语 发表

虽然鲍勃山这个人立场有些问题,说这些话的目的也不太明确。但如果真的具体到对商鞅,商君书,乃至整个法家的批判我都看了一遍确实可以说是没问题的。

贯穿整个中国封建时代甚至更长时间的疲民弱民思想与其甩锅给儒家不如说法家才是真正罪魁祸首,儒学大师们那来这么大的影响力,无非只是套了一层儒家的皮用来掩盖法家那些无法或者不应该不可以被大众理解的内核而已。

说实话儒家一直被批判的原罪那个源头不能追溯到法家身上?

壹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壹民:即愚民,统一思想;弱民:国强民弱,治国之道,务在弱民;疲民:为民寻事,疲于奔命,使民无暇顾及他事;辱民:一是无自尊自信;二是唆之相互检举揭发,终天生活于恐惧氛围;贫民:除却生存必须,剥夺余粮余财,人穷志短;五者若不灵,杀之。

这些反人类的极端权术不就是明明白白的写在商君书的吗? 连让人换个角度去理解它的机会都没有。

至于法家另一个代表作的韩非子传递的东西也没比商君书先进到什么地方去吧

太上禁心,其次禁言,其下禁事。

诸子百家的消亡是因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怎么可能? 明明是因为所谓的法家统治艺术啊。

也就差把走狗两个字刻在自己脸上了,法家毫不掩盖的极端权利欲望和对阶级的背叛本就配得上这些批判

当然他最后也获得了与自己德性相匹配的下场

(好像有些人不懂我说的背叛阶级是什么意思,强化君权这个行为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背叛所有不处在金字塔塔顶的阶层,让自己从人变成皇帝的狗,从他悲惨的死法就可以看出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成为统治阶级,只是一条任人生杀夺予的狗罢了。商鞅是这样,韩非子是这样,李斯一样也是这样。)

狗就是狗,当不了人

看了一下评论,全是一群没看过商君书的精神法家人在骂我。何必呢,几十块钱的书又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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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一提我没有批判西方的古代书籍是因为我根本不看那些东西,我是个中国人,为什么要看其他国家落后时代几百几千的书? 就为了把他们批判一番?

莫名其妙来了几个和问题毫无关系的高赞真是让人无语

知乎用户 老实人 发表

鲍鱼讲解水浒还是有点水平的,讲制度,就瞎吹了。

说到底,还是知识分子鼓吹道德万能论,还是孔老二的那一套。

中国两千多年来,实行的是外儒内法,外表是儒家的道德伦理,内在的却是法家的依法办事。

法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儒家吗,道德万岁。饿死是小,失节是大。

这样一讲解,你就知道谁对谁错了。

汉承秦制,也就是说,汉朝的制度几乎都是继承了秦朝的制度,也就是改了秦法太残酷的特性。

而汉后面的历代,都继承了汉的制度。

从汉到唐,可以看到历代王朝对外的强势,这就是法家的功劳。

然后,宋以后,儒家开始占据统治主导,四书五经成为唯一。

宋,明,清的懦弱,是肉眼可见的。

这都是孔老二的功劳。饿死是小,失节事大。女人一定要裹小脚,成为男人的玩物。

这就是儒家话语权下的终生百态。

到最后连建奴几百万人也能打下上亿人口的大明。

是要生存还是要道德,这就是法家与儒家的区别……

知乎用户 林中貓 发表

昨晚翻了一下商君书第二章 垦令,姜夫子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彼时彼刻,【】,一 “毛” 一样的。

我能理解那种困兽犹斗、那种逼急了的年代,但是凭良心说,我不愿意活在那种年代,我感觉要窒息了,不知道别的人怎么说,可能饿的要死的时候,这些都不重要。

圣人还是供在庙里好。

—————————————————————元回答———————————————————————

商鞅在国朝的历史教育定位是一个改革家,其他的根本不教你,你想知道自己花钱买书看。

我国古代历史上(小编,看仔细,是古代,1840 年之前),不管是谁,只要沾边改革,那就是无限拔高,同时把他的对立面无限贬低(典型的武则天、王莽可能圆不回去),枉顾历史环境、其主管动机、其 “改革” 的效果等,这可能是因为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人民普遍缺乏逻辑训练的认知能力以及较为贫乏的知识储备惯得他们不爱花心思。

这是为了烘托【】的正确性,不多说了。

但是还原到商鞅的个人及其思想,那就是基本符合我们说的 “封建社会毒瘤”。今天很多儒黑黑的地方,很多其实就是商君书的观点。

知乎用户 invalid s​ 发表

现实版 1984 计划书。

奥威尔写 1984 是为了批判这种反人性、不合理的制度;而商鞅这王八蛋(以及它的继任者)写商君书是为了建立起 1984。

正是为了建立好 1984、让皇帝为所欲为,这才推崇固民限民弱民以愚民、这才推崇利出一孔、确保天下每一个人仰皇帝之鼻息——如果你看过《1984》,这一套一套的是不是很熟悉?注意 1984 是小说,是为了反对 1984 本身,因此用了很多夸张的手法,比如愚民愚到 2+2=4 都不能说:这在现实中当然是不可能更没必要的,奥威尔为了唤起你的恶感而有意夸张而已;现实中嘛…… 只要把所有人都套进儒家经典的套套里、敢出圈就让他科举不中就足够了。

这一套东西,在上古乌合之众时代第一次把人民严密的组织起来、搞出了一个法西斯主义大国,使得秦得以灭六国完成统一。

但强秦暴亡之后,其严重缺陷就暴露出来了。然后才不得不戴上儒家这层 “温情脉脉的面纱”,以“外儒内法” 的姿势继续 1984。

这一套到了唐代才真正打下基础——否则人人以精明为上,没有科举勾引着,怎么舍得自愚——宋代发扬光大;而后自废其智的我们从此一蹶不振,这才有嘉定三屠、鸦片战争以及南京大屠杀。

一个精明强大而骄傲的民族,不从内部侵蚀它、熄灭其灵智、抹杀其武功、折损其筋骨、萎靡其精神,外人是灭绝不了的。

这种天字第一号大汉奸,不骂还能当爹供着吗?

知乎用户 湖海散人​ 发表

一个时代的人说一个时代的话

莫经他人苦,别劝他人善。

2000 多年后的鲍鹏山批评商君书这属于当了王思聪嘲笑别人为什么不去多找几个女朋友,找女朋友很容易的事情。鲍鹏山拿着飞机大炮东风导弹嘲笑秦始皇用大刀弓弩红缨枪。

这是秦始皇傻还是鲍鹏山傻?肯定是鲍鹏山傻。

时代什么的完全不一样。你没法体会那个时代的苦。

那本书能被写出来,并且被帝王们使用,最终促成了中国第一次大统一

那些人哪个不比鲍鹏山聪明 100 倍。见过的世面比他多 1000 倍

他也配评价商君书?他算个勾八

知乎用户 Nemo 发表

当然不合适。我就觉得很奇怪,为啥我们非要用现代的眼光去看古代的政治家?战国时代政治家的任务是什么?是让国家强盛,是争霸。商鞅的方法有没有让国家强盛?当然有。商鞅有没有提出一套系统的可行的争霸模式?有。那商鞅就是一个成功的战国时期的政治家。至于你说商鞅是恶棍,是坏人,这有意义吗?跟政治家谈道德,而且谈的还是 2000 年后的人认为的道德,这难道不可笑吗?

举个例子,帕特莱利对球员以严苛著称,尤因、韦德都被他吃干抹净,但是人家就是拿到总冠军了啊。竞技体育就是成王败寇,总冠军就是一切。一个聪明的人应该想的是:如果我的对手是帕特莱利,我该怎么办?他的战术的弱点是什么?而不是说莱利无情残酷冷漠,这有意义吗?就算你把他骂成人渣,总冠军戒指也不会收回啊。

现代人看书应该想的是如何吸收书里的精华,尤其是商君书这种对当时有极大影响力的著作,而不是去搞什么道德批判。看完商君书,我们应该学到的是:1. 商鞅提出的争霸方案是什么;2. 这套方案适合什么情况,不适合什么情况;3. 如果我在战国时代,我作为商鞅的对手,他使用了这套方案,我该怎么反制他。如果看完书你就能看出人家是恶棍,那这本书你白读了。


这个问题下面的回答真的是矫情文青和古墓派大集合。我就纳了闷了,这下面批判商鞅是恶棍的理由主要有两点:1. 压迫百姓;2. 君主集权

我们先看第一点:美国建国的时候黑人还是奴隶呢,还压迫印第安人呢。那美国的国父们是不是都要被称为恶棍?按这个逻辑,所有的古人都是恶棍,因为古人的价值观和今天的人本来就不相同。商鞅是恶棍,那搞奴隶主贵族政治的柏拉图是啥?反人类分子?

我们再看第二点:君主集权在封建时代有什么不好?君主集权效率高,可以调动的资源多,在封建时期你想统治一个大帝国,你不搞君主集权还能搞什么?即使在近代,路易十四强化了君主专制,打得整个欧陆屁滚尿流,这恰恰说明封建社会君主集权的合理性。

有人可能会说,商鞅这样让底层的百姓过的不好,我要反对他。这个观点是如此的幼稚,以至于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是 1948 年才有的文件,即我们认为的那些 “应得” 的权利,直到 1948 年,才被世界上广泛的认可,这时候距离商鞅去世都 2000 多年了。在 1948 年之前,全世界根本没有几个国家的底层百姓能够达到我们认为的好。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 1909 年才去世,你去查查他在刚果都做了什么丧心病狂的暴行。

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个可以用于审判古人的最终价值,而这个问题下几乎所有批判商鞅的人都犯了这个错误。当你用现代的价值观批判古人的时候,你必须得证明这个价值观是终极的、是至高无上的,你要想证明这个,我觉得你可以去和福山聊聊;如果这个价值观不是终极的,那可能几百年几千年后的人类的价值观又变得接近商鞅了呢,比如说刘慈欣小说里的 “终产者”,他肯定不会有照顾底层百姓的想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说白了,绰起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开始审判公孙鞅嘛。

那一代学人的日常,脱离社会史去观察思想史:你们也别对鲍先生咋舌,这种真空思想史话术的影响于今犹在,于知乎为烈。

比如你乎左壬右壬们今儿个这主义明儿个那理论的,从来不试图去理解一种理论方法的提出是所为何事,也不去在调查研究中把理论方法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而是从书本到书本的形式逻辑空转。


商君书所提出的霸道,历史背景就是战国兼并战争、诸侯谋求富国强兵,商鞅的政策目的极为明确,它不要求解决人的觉醒和解放的问题,而是单纯的服务于政权机器去应对战国环境。

与之相对应的,鲍用来评价商君书的那一套准则,则是后世欧洲民族国家觉醒和市民社会兴起的背景下,为了解决其时欧洲的问题而提出的。比如个人自由的问题,实际上是对基督教禁锢的反动——和商君书的农战思想不是矛盾,而是不搭界。

再跳一步比较欧洲和中国的历史逻辑,因为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和政治现实,“政权” 在两种文明是迥异的存在:封建贵族互相通婚关系乱七八糟的欧洲,政权是社会的 “他者”,是直接从事阶级压迫的工具;而传统中国,政权是社会基层结构的映射与缩放,在它运转良好时往往是对阶级剥削进行调和的实体。


也就是说,主义之箭要去射问题之的,而不是把一种思想绝对化成为 “唯一标准” 去评价一切“其他思想”。

这么搞,老子还不如信教拉倒。

知乎用户 Alex 发表

有些东西可以做,但不能说。

商君书的好坏,自个去翻翻就知道了。

知乎用户 弹吉他的胖达​ 发表

我们很多学者的批判都喜欢空对空,再夸大其词。

动不动就是最大独裁,最大恶棍。

言外之意,不就是想通过批判古人,宣扬一下自己对时政那点看法,这国怎,定体问之类的。

踩一捧一,借题发挥,先自我感动化为救世主再强迫别人相信。

这不都是灯塔那几招?

真独裁真恶棍的灯塔不见得公知批判,

反而拿个古人说事。

教员写过一首诗,转给这位教授吧。

劝君少骂秦始皇,

焚坑事业要商量。

祖龙魂死秦犹在,

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

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

莫从子厚返文王。

天天拿着古人说事,秦政用了几千年难道一点可取之处都没有?

商鞅就真的比拜登更惹人嫌?

不见得吧。

说到底,还不是欺负商鞅不能跳出来打人,拿着棺材压国人。

申遗作品里,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的?

因为你是好人, 所以拿枪指着你。

真遇到黄四郎这教授就不敢这么说了,反而要吹吹拍拍。

是吧,教授?

知乎用户 寻道图强 发表

支持世卿世禄的贵族往死里赞,靠军功得封赏的地主往死里踩;

支持分封制的王侯往死里赞,支持郡县制的官僚往死里踩。

支持秦的站左边,支持六国的站右边——然后,就没有六国了。

历代皇帝一边尊孔,一边含泪推行保甲制、连坐制、重农抑商、官僚政治。

古代世界不只有好人、坏人,还有自耕农、地主、士兵、军官、贵族、官僚等等划分方式——欢迎来到现实世界。

封建社会里本来国家和人民本来也不是统一的——不要因为今天你能进故宫溜达,就觉得紫禁城当年建的时候是为 “天下人”。封建时期,国家和人民对立,你怪法家有啥用,用儒家就不对立了吗?况且我要是个自耕农、军工地主、吏员、官僚,我还要感谢法家帮我挤掉了那些个奴隶主、贵族、大族呢。

相比起同时代的那些思想,我还是最喜欢法家。

知乎用户 不想说 发表

我说知乎是反智者的狂欢圣地吧

怎么样,但凡能读书、说出点东西、搞学问的人,就得被你们拉出来,安上罪名,各种批判

怎么样,觉得自己是警察,可以随便出警,随便批驳,随便扣帽子,最好让所有搞学问的人都跪下,向你叩头说对不起,我们老人都错了,未来是年轻人的天下,未来是你当家,我们应该去牛棚???

知乎用户 人类致富研究员老白 发表

魏国有个小官,他发布了一个习射令:

任何人打官司,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区别胜负的办法很简单:比射箭。谁射得准,谁就赢。

合理不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扯淡!

但这就是法家祖师级人物李悝搞出来的——因为他当时管理的地方与秦国接壤,经常打仗,为了提升战斗力,就搞出了这样的法规,结果很快就打败了秦军。

《韩非子 · 内储说》上:「李悝为上地守,欲人之善射也,乃下令云云。令下,而人皆疾习射,与秦人战,大败之。

法家最宝贵的思想,说白了就是 “求实效”。他们不相信什么传统,不循前人窠臼,所作所为,全为 “解决障碍,直达目标”,你要富国,我就富国,你要强兵,我就强兵,领导的 KPI 是什么,我就去做什么,面前的困难搞清楚了,我就想尽一切办法,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去解决实际问题。

虽然归根结底,都是为了 “君主”,但对于君主而言,好处就是 “见效快,成本低”。

但你要是说这个事是把君主和人民对立起来,也不能这么说。商鞅新令,富国强兵,赳赳老秦,天下横行。你说这是对立?恐怕新得爵级的人,想要立功得爵级的人都得跟你拼命。

但如果你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张三,遇到隔壁天天欺负你的李四,你把他告了又拿不出证据,射箭又比不过他,你就活该被欺负!张三难道不无辜吗?难道生在边境是他的错?

这就涉及到封建社会的本质——帝王不为老百姓服务,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他们爱护百姓的根本原因,是出于政治需要,而不是为人民服务。

在疫情面前,古代君王可以选择赈灾 + 防疫,也可以选择封城甚至屠城,美帝可以选择为了利益继续开工,但我们必须选择放弃利益维护百姓,不放弃任何一个人民。

因此,鲍鹏山甩出来这个锅,扣在商鞅头上,指责他为什么不搞社会主义,商鞅能说啥?——他只能说,那你鲍鹏山不该来骂我,按这个标准,诸子百家没几个不该骂的,儒家头一个挨骂。

至于让恶人统治好人,这个话还真说错了——恶人统治恶人,才是商鞅的目的。

就独立团那伙子人,你让李云龙管,这就叫以恶制恶,服服帖帖,你让赵刚管,那还不反了天了。

老罗斯福想要管理股票市场,不知道如何下手,听说玩股票的这群人都是恶棍,他就了然了:这个我熟啊,从这伙恶棍里选一个最恶的当龙头,让他管理这帮恶棍。

你说商鞅让恶人管理好人,翻遍整本书,也没看出他有这个意思,毕竟按照这个标准,层层递进,君主就是最大的恶人。这可不符合封建社会基础价值观哦。

再说回鲍鹏山此人,我不多说,就看他这六个标题,就该知道他为什么讨厌商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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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掉脑袋切切 发表

商君从当时来说反而是进步的。

商君本人是姬姓,啥概念?

当年周分天下,姬姓成了真正的婆罗门高级种姓。

普通老百姓连姓都没有,打仗必须跟着领主走,还得自带干粮兵甲,死了也没有补偿。

然而因为打破了世袭军功,建立军爵,平民也能通过战争得到财富地位。

平民出身的军官也越来越多。历史记录也出现了底层人的名字,比如:黑夫,惊。。。


有人说的好像黑暗手段都是商鞅开发的。

商君的 “驭民之法” 也不是他个人独创,

而是古中国政治斗争的 “集大成者”,

是把那些流行在纸面之外的黑暗权谋摆在了纸面上。

早些时候,商君本人就差点成了这种黑暗权力游戏的受害者:

王若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

得不到,就毁掉。

商鞅出仕追随公叔痤,而公叔痤身为国家重臣,手握人事大权,却排挤贤良,打压潜在对手,哪怕是自己手下的 “良才”,也到自己快死了才向国君举荐,举荐就举荐吧,还不忘要杀了人家。。。而他在史书背后干了多少龌龊,谁知道呢?

改革之君秦孝公呢?给他引荐商鞅的人,也传说是个近侍宠臣,收受了商鞅的财物才做了这种好事。。。


孔子所谓礼坏乐崩。

然而战乱年代还要讲究这个那个。

注定他哪怕名声再大,也成不了君主们的治国权臣。

可以说商鞅不是好人,商鞅纯粹就是个真小人,但是最高统治者就喜欢这种人。

不做这种人,要么死的很惨,要么空有一身本身没处施展。


裆燃,放今天来说,商君的思想是反动的,是邪恶的。

但是搁在那个时代,它反而是打破旧贵族体制的唯一成功思路。

列国最终无不变法。而从秦之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姬姓寡人们的天下,最终坍塌。换来了起身更草根却又更专制的皇帝时代。。。

知乎用户 风铃 发表

法家尚圣王权势,主张把阶层、职业简单化,王用权术统治官僚,官僚用律法辖制百姓。法家与儒家最大的区别,在于法家眼里的圣王天然正确权威,不需要任何道德约束,王的一切就是天赐予的,王治下的百姓就是牲口;儒家眼里的王要受到道德的限制,王不应玩弄权术,不能损害仁、义、礼等道德规范,王治下的百姓虽然等级地位低下,但百姓仍然是人。

商君书》是古代恶毒政治的一部总纲,执行这些权术的代表性人物秦皇、汉武,被钉在 “害民” 这根历史耻辱柱上两千多年。严厉批判都算轻的。

知乎用户 杨景云 发表

商君书这一套用的最好的,就当属秦朝,清朝和天朝了。

你觉得合适不合适。

知乎用户 胡静怡​ 发表

【鲍鹏山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c6QVExJ

哪句话说错了?

知乎用户 云飞烟灭 发表

那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呢?

那时候比资本主义社会还落后的封建社会还没有完全建立

整个中原大地无数的人还在过着奴隶一样的生活

商君书》就是在这种环境下诞生的产物

它进一步压榨了人民所剩不多的自由,把他们捆绑在田地里,驱逐在战场上,填埋在长城下

你要说这种理论是在剥削人民吗?那倒是没有,因为剥削是直到两千年后资本主义取代了封建主义,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得到大规模提升之后才出现的概念

那么,这种理论想做什么呢?答: 它想让人死,它想让人连做牛做马的资格都没有

中国的老百姓向来是隐忍的,有一口饭不至于饿死,有一栋屋不至于冻死,就知足了,即使为了一口饱饭,给地主老爷们当牛做马也是可以的,他们不会造反。

可是啊,究竟是怎样的政府,实行了怎样的政策,竟逼迫他们在短短十五年之内就推翻了一个前无来者的帝国呢

知乎用户 垚哥屁话多 发表

让我们翻开政治课本。

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谁是统治阶级?

秦王和他身边的贵族们。

和你们这些平头老百姓、烫头老百姓、分头老百姓、光头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马老先生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尼安德特人因为不能使用投掷武器被智人灭绝。

你跑去问尼安德特人,你为什么不用阿姆斯特朗回旋式阿姆斯特朗炮?

这现实吗?

商鞅变法就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出现的。

你去骂历代古今中外的统治者,你骂他一个工具人有什么用?

知乎用户 红色少女编辑部​ 发表

我看了很多回答,其实和商鞅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这是一种很隐晦的向上传递意见的方式:

以前有一个智库写过一篇文章《别让李嘉诚跑了》,然而,真实目的是不让李嘉诚跑吗?其真实目的是告诉老百姓,你们赶紧跑啊**,李嘉诚已经逃走了,你们也快些走啊!**

但是他不能直接说出来,所以他只能用骂李嘉诚的方式让大家跑路。用骂李嘉诚的方式提醒大家,他都跑了,你们也要跑!


同样的,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公知骂郭沫若品德败坏,真的是对郭沫若有意见吗?不是啊,是因为毛主席不敢直接骂(反对声音太大,只好迂回攻击他关系密切的文人),所以就只能攻击郭老,达到抹黑教员的目的。

还有前段时间很火的,要求删除《出师表》,因为诸葛亮愚忠又有野心,哪有可能又愚忠又有野心呢?所以,他们话中有话,意有所指!

愚忠就是无条件忠于领导人,不分对错。又说诸葛亮非要当皇帝。实际上也是指桑骂槐啊!

所以,出现这种方向,实际上针对的和课文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今天,他又开始骂商鞅了,商鞅不是提供了下层往上走的通道吗?这不是那些旧贵族、人上人最仇恨的吗?那我们该怎么办?我们难道就该死吗?让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才符合他的利益,而不是多数人的利益

有些人本身又坏又蠹,对我党有意见,又不敢直接提出来,就搞这种小伎俩,实在是无话可说。

知乎用户 过程 发表

不合适,商鞅并不是商君书的作者,他一开始说的是帝王之道,秦孝公不愿意听,后来说霸道秦孝公听进去了,最后他就讲了商君书里面那些强国之术,他生前没有写书,后来的人总结他的做法再加上其他一些东西弄出来的商君书。

那么到底商鞅啥想法,或者说哪个是真的商鞅呢?是拿自己宝贵的面试机会讲五帝三王之道的人,还是那个以贫弱残辱壹民为己任的人?这不是商鞅自己的选择,这是秦孝公的选择,让商鞅负全责是不合适的。商鞅讲五帝三王的时候秦孝公不愿意听,觉得生效太久了,周国搞仁政到周武王才见效,我当国君就这几十年,不能等,要早点见效的,所以商鞅就跟他讲强国之术,后面还跟人说秦国注定没法比德与殷、周,其实他早就知道秦国最后暴亡的结局。

为啥呢?商君书也好,韩非子也好,君主论也好都是利用人的恶的那一面,不好的那一面,阴暗的那一面,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恐惧,所以严刑峻法,杀人立威,这种做法见效快,但后患无穷,因为利用人的恶也就会放大人的恶,只能把恐惧,也就是刑罚加重,法网更严,最后 “等死,死国可乎?” 就完蛋了。走这条路最后就这结局。

那么商鞅一开始说的五帝三王是怎么搞呢?就是我们传统的仁政、德政。原理也很简单,就是发扬人善的、光明的、好的那一面。提升社会道德,让社会安定,人心团结,外人归附。

这么搞看起来很好为啥秦孝公不愿意呢?因为做起来很难!仁德哪是这么容易的?要搞仁德之政秦孝公必须以身作则,自己要好才能带着臣民变好,一个好国君、好人以身作则,别人才能仁义道德,一个不咋地的家伙在你耳边叨叨什么仁义道德那比吃苍蝇还难受。

这就是为啥秦孝公不会选择帝王之道,帝王之道要自己先付出,收益不知道要等什么时候,也许这辈子都看不到,在他看来是为人作嫁。

那么有没有君主既可以享受为所欲为的快感,又能强国的办法呢?商君书、韩非子、君主论。学会恐惧的艺术,能让下人们战战兢兢,而人上人们肆意妄为,这也是这些书在现在被推崇的原因所在。

知乎用户 嬴离 发表

吾讀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嘆吾國國民之愚也,而嘆執政者之煞費苦心也,而嘆數千年來民智之不開、國幾蹈於淪亡之慘也。謂予不信,請罄其說。

  法令者,代謀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維持之,務使達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國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則不惟無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懼,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雖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與秦民,適成此比例之反對,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試一披吾國四千余年之紀載,而求其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當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戰事正殷。舉國疲勞,不堪言狀。於是而欲戰勝諸國,統一中原,不綦難哉?於是而變法之令出,其法懲奸宄以保人民之權利,務耕織以增進國民之富力,尚軍功以樹國威,孥貧怠以絕消耗。此誠我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憚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於是知執政者之具費苦心也,吾於是知吾國國民之愚也,吾於是知數千年來民智黑暗、國幾蹈於淪亡之慘境有由來也。

  雖然,非常之原,黎民懼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東西各國文明國民聞之,當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譏矣。烏乎!吾欲無言。

——《商鞅徙木立信论》毛泽东

反对商鞅,厚颜无耻,卑鄙下流,吃我一拳

知乎用户 苦昼短 发表

《商君书》里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观点是: 治国之道,务在弱民。

当时读完就觉得这思想恐怕不是为贫民百姓准备的,这是标准的牧民之术,帝王书。

知乎用户 王止修 发表

“好人”“恶人”“人民”,这都是充满价值判断的概念

这个哪有对错,只有立场的不同。

譬如左派右派,没有对错之分

知乎用户 IMBA 丶小路 发表

不合适。

区区 “最大的恶棍” 五个字怎么够呢。

知乎用户 沐光巡礼者 发表

我一直以为全天下只有皇帝的后人会给商鞅唱赞歌,现在看来,精神皇室比精资还多?

知乎用户 威龙卫 3 发表

为什么战国时期变法的人都不得好死?不是因为他们侵犯了底层的利益,而是侵犯了贵族的利益,真要老百姓的钱三七分成还没有这么多事呢。后面的王安石张居正变法他们的名声就一直没好过,清朝戊戌变法六君子更是血溅菜市口,变法变得家破人亡图个啥呢。

知乎用户 henry 发表

秦大饥,应侯请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枣栗,足以活民,清发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今发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也。夫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者,此乱之道也。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 一曰:“令发五苑之蓏、蔬、枣、栗,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与无功争取也。夫生乱,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释之。”——《韩非子》

秦国出现大饥荒,应侯请昭襄王把五苑之中大量没人吃的蔬果发给民众吃以满足饥民生存所需。昭襄王回应:我们秦法规定有功才赏有罪受罚,如果都发粮草,就是让有功和无功者都受赏,国家就乱了(法家思想)。还不如把粮食扔了,任他们自生自灭。

自古以来都在骂晋惠帝何不食肉糜,骂欧美资本家倒牛奶,却没人骂昭襄王弃枣治大饥,真是怪了。⊙__⊙

知乎用户 吃瓜掌门​ 发表

被商鞅踩尾巴了呗!

在《商君书》的社会里,鲍君山属于以言说取食的寄生虫!

农活不干,战争就躲,全靠一张嘴吧啦吧啦混饭吃!


这是儒家大师见到的,经过法家治理的秦国

《荀子 · 强国》:

应侯问孙卿子曰:入秦何见?

孙卿子曰:其固塞险,形埶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 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 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是所见也。故曰: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

知乎用户 tom 发表

法家万恶之源,夫复何言。

!!!!!!!!!!!

法家的法,与现代法治,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法家的法,是朕即是法、言出法随的法。

法家要杀尽五蠹,以学者 (儒家)、言谈者(纵横家)、带剑者(士)、患御者(食利族)、工商者(商务人士) 为“五蠹”,认为必须将其清除,国家才能免于衰落、灭亡。侮辱性与攻击性均极强!

把知识分子、商人等置于国家的对立面,看看这是人话么?与现代的某种思想倒是蛮接近的。。。所以某些回答对批评商君是如丧考妣啊。。。

知乎用户 重命名 发表

这个教授说的对。

但凡看过商君书的普通人,没有一个不反感商鞅,商鞅压根就是个邪恶的人

知乎用户 王不知 发表

当然合适了……

因为,鲍教授的观点是说给大众听的。

商君书,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接触到的教材。是专供!这里感谢一下互联网…… 感谢时代…… 感谢……

古时候,政治上的宣传和定调是双轨制。

士大夫们,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效忠的时候,说的是国富民弱。一国之效率,决于,将令出一人之口,消灭大脑!民弱,则国强。翘翘板一样。这样,对外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儿。

驭民时,又论,民强则可国富。国富的过程,又是民弱至民强的过程,则必须奉献牺牲!

所以……

鲍教授,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般的效忠行事,就是水平真不怎么样……

知乎用户 关东卧龙 发表

这就有点矫情了,和大洋彼岸的民众批斗华盛顿蓄奴一样。关键谁家特么不是不是从奴隶制发展过来的。有意思吗?

知乎用户 dihao1983 发表

如下图:

反之,

要想当官发财领兵成事,

就得不仁不义,无情冷血,

这些成功品质不就是恶棍品质吗?

有问题没有?

但就如曲婉婷她妈在曲姑娘眼里是英雄,

在你心中却是恶棍一样。

品质就是品质,

品质是特性和能级的表征,

那就是个物,如刀,如枪,如炮,

而好坏指的是利害,品质之好坏则完全取决于你的利益立场,取决于用。

能被你所用,为你服务的就是好品质,

故,为你服务的恶棍就是好恶棍。

所以,

商鞅是个恶棍,

但是个好恶棍还是个坏恶棍呢?

这取决于,你有没有买房,哈哈!

知乎用户 我们不吃人 发表

我感觉鲍鹏山并不是站在现代社会的角度去评价《商君书》的。

事实恰恰相反,现代人更能理解并赞同商鞅的思想或部分思想。

鲍鹏山是一个比较纯粹的儒家价值观的推崇者,至少比易中天、于丹这些人纯粹的多。他的很多看法我也有不同意见,但确定比较纯粹。

知乎用户 haoranqikuaizaifeng 发表

其实这是一种鲍教授那一类人的默契,表面骂商鞅,心里是骂另一群人。借题发挥而已。

知乎用户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

“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马克思

一个人的思想本身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春秋到战国,是生产力发展后,等级分封制解体和中央集权官僚制兴起的时候,魏国有李悝、楚国有吴起、韩国有申不害、赵国有赵鞅铸刑鼎…… 无论各国变法者是谁,春秋时期还有几百个国家,而到战国活下来的诸侯,无一例外是中央集权和官僚制,到商鞅只不过是最为完善而秦国的变法最为彻底而已,所以秦国最终吞并了六国,而最终这种形态以秦制命名。但无论战国七雄谁活下来了,也只不过是另一个秦制而已,只不过把名称赵制、楚制… 命名而已,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楚人亡了秦,然后汉承秦制,没有区别,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无关乎善恶。

顺便反驳一下

@林先生

,怎么我看什么答案都能看到这种不学无术的人胡答。

法家思想的出发点是人性本恶——林先生

首先法家思想压根不是认为人性本恶,拿教员推荐的《韩非子 • 五蠹》来说

“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藿之羹;冬日麑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余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余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古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絜驾,故人重之。是以人之余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夫山居而谷汲者,□腊而相遗以水;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故饥岁之春,幼弟不饷;穰岁之秋,疏客必食。非疏骨肉爱过客也,多少之实异也。是以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争土橐,非下也,权重也。故圣人议多少、论薄厚为之政。故罚薄不为慈,诛严不为戾,称俗而行也。故事因余世,而备适于事。” 也就是法家思想的出发点压根不是人性本恶,而更认为社会生产关系形成的恶,出发点是现存的社会关系。

尽管商鞅是一个改革家,很多人就试图给予一种道德上的光环,这就是愚昧至极了,因为他的改革本质上是国家主义,与民众(无论是贵族、豪强还是普通的民众)都是被压迫的状态。

真是神奇逻辑,道德是当时社会关系的产物,因此今天的道德必然是异于古人的,于是今天如果推崇古人的道德,必然会对古人进行解构。推崇文天祥的气节,但文天祥自己都说自己不降蒙元是不仕二姓,这也推崇吗?推崇屈原的理想主义,也要推崇屈原对楚怀王的爱吗?还是要搞楚地独立?推崇商鞅的变法精神和他的改革内容往往没有关系,因为商鞅在这时候已经被解构了。

批判商鞅因为商鞅是国家主义,不说国家主义得现代民族主义出现后,要这么说查理大帝加强集权也是国家主义?

而且说一种历史上的主义反动,应该说的是这种主义在历史中的地位。用某种历史上的思想代入今天说进步反动是时代倒错的表现,你干脆从非洲南方古猿开始骂得了!那马主义还认为共产主义之前都是压迫状态呢,难不成从氏族社会开始骂反动?

当然在这种被压迫的状态下,在战争的情况下,固然平民或许获得了一部分晋升的通道,但是在和平时期,这个通道不仅不存在,还要承担大量的国家的义务。

历史错误,在法家思想推行中央集权官僚制之前是贵族分封制。丞相嫡长子还是丞相,大夫嫡长子还是大夫。所以西周国人暴动执政的还是周公。恰恰是中央集权的官僚制改变了一切,而且恰恰是中央集权官僚制最终发展出了科举制这种和平时期最稳固的晋升通道,你学的哪本中国历史?说义务,贵族分封制下人没有义务?《诗经》是假的?

可以说汉代的儒家,就已经被法家化了,比如说无论是当时的桑弘羊还是贤良文学,都与民无关,桑弘羊代表就是皇帝势力,而贤良文学代表的是豪强势力。后来的王安石变法其实也是大致如此。

儒家什么时候代表 “民”?儒家强调“为政以德”,但这是爱民,不是“现代民主” 穿越了吗?

并且,商鞅主义始终支配着中国,乃至于现代的中国,他的思想以不同的形态在变化,究其内核却没有丝毫改变。如果奴隶还为这本书所呐喊,那么真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奴隶”是特指是虚指?如果说的春秋战国,难道至少相当大部分奴隶本身必然拥护了中央集权官僚制。不说赵鞅铸刑鼎开始官僚制下,奴隶可能有晋升空间,就说分封制下底层野人氓隶是非常悲惨的,甚至会被随意殉葬,而秦制尤其是战时状态下,人都是宝贵资源,是不可能随意浪费的,这当然是比烂,但在那个时代就是如此。你说 “国人” 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但奴隶肯定不可以,作者难道不知道春秋战国,“国人”并不是今天的意思,而是贵族的远支,下面还有更多的野人和氓隶吗?

尤其是商鞅变法带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我们必需要区分清楚,就是现代化的改革是促进社会活力的提升。而商鞅变法则是凝聚全部力量,仅仅是皇帝自己效率的提升(或行政效率),这是本质上不同的。

任何古今改革必然是阶级博弈的结果,没有必然不同,而且变法仅提升皇帝一个人的效率?卫懿公好鹤是什么时候,高度中央集权化的明,明武宗搞点个性有多难?万历更不用说了,你连《万历十五年》都没看过。提升行政效率和君主效率压根是两回事,春秋到战国,不变法的全亡国了,哪里那么悠闲?更何况无论是战国的 “士” 阶层,还是后来的科举制下的地主阶级,才是官僚制最大的拥护者。

商鞅或秦制以后,最常见就是酷吏制度,酷吏与商鞅一致,行事毒辣,只听从君主,最终都是死的非常惨,当然这样的状态,反而被一些小说家美化,简直不知所云。要知道,酷吏仅仅是忠于君主,美化商鞅,可以说几乎就是等同于美化强权。

作者知道 “酷吏” 在先秦和帝制前期是什么含义吗?不知道不会查查《史记》吗?先秦和帝制前期,酷吏只是执行法律严酷的官吏,中性词,和忠不忠于君主没毛线关系。《史记》里,酷吏都是什么样的人?如郅都、周纭,包括后来《三国志》里的满宠,甚至都是以直谏、清廉、忠于执事著称的而不是忠于君主本身。包括商鞅、吴起这些法家也不是忠臣,但他们忠于执事。这是因为春秋到战国,亡国兼并是很快的,往往 “士” 阶层自己主君都不自觉地换了很多个,所以产生不了 “忠君” 而是 “朝秦暮楚” 但毕竟是要有道德,所以忠于执事。所以才有吴起商鞅这类人,在任的时候不畏权贵,不徇私情,但又不忠这样后人很难理解的品格。这种性格在春秋后期到战国很常见,如 “士” 阶层另一个群体,游侠群体,专诸、聂政、荆轲这类人 “重诺轻死” 但根基也是 “重诺” 这样忠于事的品质。

无论是在战国时期,还是在秦以后,主流思想都是对于商鞅持有贬义,原因就在于,他的核心就是战争、君主的权力,就其儒家来说,他当然要反对这种思想。乃至于到了现代,现代价值观更是与之格格不入。

@林先生

你压根弄反了,儒家反对商鞅、酷吏、游侠这类人是因为他们核心是君主权力?恰恰相反,就算从儒家本身来说,认为他们的问题是 “不仁”,因为他们只知道忠于事,不知道德,所以他们的结果才有好有坏、褒贬不一。这才有对应孔子说的:“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所以司马迁对商鞅的评价才是 “刻薄寡恩”。相反,儒家的“仁” 才是包含等级秩序的。你自己多翻一翻《史记》不好吗?

我们当然承认他是具体历史的产物,但是同时历史并不能给人脱罪,如果说拿出历史来说事,岂不是就是存在就是合理的说辞吗

我们当然认为人的思想是具体历史的产物,但以自己的主观倾向而肆意解释历史史料,不才是存在就是合理的说辞吗?

@林先生

知乎用户 非凡 发表

俗话说:一辈不管二辈事。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任务,后面的事情让后代人去完成。

在解放战争中,有一些城市几乎被夷为平地,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

任何人都可以去揪住这一条,往死里批判。

认为发动解放战争置 “民” 的利益于不顾,炸毁平民房舍,将工厂只剩残垣断壁。

为了得到政权,犯下滔天罪行。

如果当时同意蒋介石的建议,放下刀枪,解散部队,最好是自缚以降,这样国家得到了统一,“民” 的财产也得到了保全,“民” 安居乐业,这才是值得尊敬的。

文人的笔杆子,当然可以这样写。

“国强民弱,民弱国强”

就是捞到这句话,狠斗死批。

这句话里,国就是指政权,指统治者。这个好理解。

那么,“民” 呢?

“民” 是什么?

民就是人民,就是公民,这还用说吗?

用 2000 多年后的概念去解释 2000 年前的概念,这就是私货。

中国可以将大部分人概括到 “民” 这个概念里,要到宋朝了。

而到了小说《红楼梦》描写的时代,小厮丫鬟仍然可以随便买卖,哪怕是新中国建国之前,人口买卖也几乎是半合法的。

为什么有的人可以被合法买卖?

因为他们不是自由民,没有任何权利,是财产的一部分。

先秦时代,主要阶级区分:王、贵族、庶民、无自由民。

你也可以将无自由民理解为奴隶,这些人实际上一直以来从来不是 “民”。

那么先秦时期的 “民” 主要是什么?

“民” 又叫庶民。

五庙之孙 , 祖庙未毁 , 虽为庶人 , 冠取妻必告 , 死必赴 , 练祥则 告 。
礼记 · 文王世子

庶民是贵族五服以内的子孙 , 他们的身分虽低 , 但仍是自由人。

先秦时期,嫡长子继承制,封地、奴仆、官爵、财产主要由一人继承,以保持家族的势力不衰落,而庶出的,只有出去当庶民。

庶民是有资格的。

庶民以下,就没有算成人了。

现在我们再来理解什么是 “国强民弱,民弱国强”

这个民就是指的 “庶民”

国是政权,但是谁组成了 “国”?

答案是:王和贵族联盟。

而不是王 + 贵族 + 庶民

儒家思想就是希望促成三者联盟,这就是后来的科举制度,开科举士,庶民开始登上政治舞台。

这就是儒家和法家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的由来是什么?

孔子母亲为颜征, 十八岁时嫁给了六十六岁的叔梁纥。叔梁纥的正妻没有出一个儿子, 所以才娶了颜征为妾, 后来生了孔子。所以孔子属于庶出。
叔梁纥(公元前 622—公元前 549 年),子姓,孔氏,名纥,字叔梁,宋国栗邑(今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刘店集乡王公楼村)人。春秋时期鲁国大臣,宋国君主的后代,孔子的父亲。
人品出众,博学多才,能文善武,担任陬邑大夫,与鲁国名将狄虒弥、孟氏家臣秦堇父合称 “鲁国三虎将”。

以孔子的才智,如果不是庶出会怎样呢?

庶民的人数远远比王和贵族多,因而儒家思想就有了更多的拥护者。这是人之常情。

法家为什么要限制庶民的权利甚至要让他们不能太富有?

主要的想法就是希望他们不要只想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经商赚钱,要为国做贡献,多立 “军功爵” 为国家开疆辟土,以毫无争议的军功,晋升贵族行列。

先秦时期是不信任 “奴隶” 的,“奴隶”只能去服劳役,种地,供人驱使,庶民才有资格成为战士,为国效力。

到了后期,一些 “奴隶” 中的佼佼者,也被免除 “奴隶” 身份,赐了姓,可以加入到庶民行列。

秦奋六世之余烈是为了什么目标?

就是要一统天下,要发动战争,需要大量的战士。而当时搞重商主义的国家,军力就不行,庶民有了钱,就不愿意当兵,而将 “奴隶” 扩充进军队,往往是一触即溃,这是不行的。

所谓 “重农抑商” 的本质是什么?

其实就是粮本位,粮食是金融锚底,货币是以粮食存量估价和发行。粮食越多,货币越坚挺,汇率越稳定。

重商主义搞的是什么?

丝织品、贵金属、工艺品、盐、冶金制品、茶叶、酒等等,这在和平时期,当然可以快速提高国内产值,如果是战时经济呢?大量的人都不去种粮食,改稻为桑,种茶树酿酒。本来古代农业的产量就低,粮食不够吃,民以食为天。一旦进入到战争状态,马上就会货币贬值,再组织大量的人去作战,国家经济就垮了。

所谓《商君书》就是在说这个道理。

我们讲解放战争,国民党政府的 “民” 和中共讲的 “民” 并不完全是一个概念。国民党拉壮丁,为什么要去 “拉”,因为这些人从上到下都不认为他们是“民”,这些“壮丁” 是被利用对象。

中共的 “民” 就是所有人,要人民当家作主。

1949 年以后,中国的 “民” 才真正包括所有人。

西藏的农奴要到建国十周年后,才最后成为 “民”

大家可以看看这个时间跨度,只要将 “民” 这个概念混淆一下,所有的意思都变了。将 49 年以后的 “民” 概念装入到 2000 年以前,会产生什么样的结论?有些人不是不懂,而是喜欢这样说,因为更多的人更加不懂。这就可以达到 “愚民” 的目的。


关于 “重商主义” 引起的争论。

重商主义并不是英国人发明的,这是由亚当 · 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国富论》)一书中提出来的。

重商主义的出现,实际上是土地贵族逐步向资本贵族过渡中采取的发展方式。

其基础是工业资本替代了土地资本,工业化成为了新的生产力发展方向。

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个五年计划就是迅速开始工业化道路建设,将农业产出尽可能地为工业化服务。农业为此付出了极大代价。

文中使用 “重商主义” 一词,并不算妥当,也是近代经济名词替代古典主义名词,主要是受大量相关书籍的影响。

与《商君书》几乎同时代的中国古典主义经济名词是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提出的 “官山海” 政策:

《管子 · 海王》:“唯官山海为可耳”。
当时 “官” 的含义有两点: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权由国家或政府所有,而生产经营权对市场开放,从而打击了垄断促进了竞争,进而提高了生产水平。二,“官” 意味着公平的制度环境却有保障——“官山海” 政策能够成功与一个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分不开的。
管仲认为发展工商业可以富民,而轻取盐铁之利不但不会妨碍经济的发展还能充实国库。

毕竟 “官山海” 没有 “重商主义” 这么容易理解。现在研究 “官山海” 的人很多,对于 “官山海” 大多持肯定意见。但是中国为什么最后发展出来的却是“盐铁论”?

西汉的理财家桑弘羊,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从富商豪强手中夺回盐铁等重要经济事业,扭转国家的财政困难局面,也曾推行了盐铁官营和酒类专卖。所谓 “食湖池,管山海”

其根本还是土地资本的发展瓶颈所限,资本找不到新的发展方向,生产力发展受到限制。而国家财政却十分困难,强行搞国有化加强中央财政。

要进一步促进商业发展的基础只能是工业化。当然,这一过程非常漫长。

中国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论水平实际上非常高,关键在于进入工业化时代落后了。

从西方殖民时期开始,最初崭露头角的并不是英国,而是西班牙和葡萄牙。英国后来居上,是因为工业革命获得成果,英国土地贵族看清了发展方向,将土地资本变现为工业资本,带着工业化成果,高科技武装的军队,开始征战世界, 打败了西班牙,开辟了大量殖民地,同时战胜了清王朝。

英国成功的基础是工业化,建立的 “日不落帝国” 使得英镑成为世界货币。但是英国的全球金融化道路被打断,二战后崛起的是美国,从布雷登森林货币体系到石油美元,美国借助军事霸权完成了控制全球金融的布局,使得美国站上了金融资本的巅峰。

讲述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三个巅峰:

土地资本 — 中国;

工业资本 — 英国;

金融资本 — 美国。

下一场资本巅峰,可能是可控核聚变 + 星系资本。

无人化工厂和地球高科技的发展可以继续推进生产力发展,但是地球本身的资源供给可能难以再出现一个巅峰,毕竟资源本身是有天花板的。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就要走向外太空。

这一段内容和问题并无直接关联,是有限补充。其中的部分内容有待商榷,特别是关于下一场资本巅峰,带有个人主观主义色彩,提出来供大家讨论。

知乎用户 是撒 发表

马基雅维利是不是恶棍呢?事实上他饱受非议。以他的名字衍生出的名词甚至有反社会性质。

可是,马克思给了他正面地评价。原因是共产主义者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马基雅维利的学说思想是独立于道德之外的,是统治技巧,法家也是。

法家是诚实的,并不隐瞒政权建立在暴力之上的实质,他明白的就是御民,不是教化。不说什么有德者居之的鬼话。

以道德论商君书,不是不合适,是莫名其妙。石头的质地有软硬,有脆韧,没有可口难吃,高尚卑鄙。商君书现在还在用,只是不说而已,只是藏在大义的壳里而已。真像法家那么诚实了,法家反而走不通,道德横行,法家手段才无往不利。

站在道德上批判商君书,还能更蠢吗

知乎用户 醉优解 发表

以现代人的思想来看写《商君书》的人(无论是否为商鞅本人),他当然是恶。

但是你想想自己在公司里受的待遇,就知道,各位领导那可是把咱们中国的传统文化学习得非常棒呢。

知乎用户 Bobo alcazar 发表

鲍鹏山老师,我一向是支持的。。。

从初中开始,他就是我们语文卷子阅读材料中的一股清流。

做学问的态度,值得学习!

知乎用户 淳朴的艾 2 号 发表

行为和动机并不是一一映射的。

举个例子,我尊重你夸奖你追捧你,也许是因为我崇拜你,也有可能是因为我想捧杀你。

再比如,我愿意和你交流股市的一些知识,有可能是因为我是圣人,但其实是因为我想让你留下来然后挣你的钱。

除此之外还有连环计苦肉计等等等等。

一个人的行为,背后的目的可能是很复杂的。

当然有些事是不能做的,比如说,你骂一骂体制的一部分,我觉得 OK。

但你彻底否定整个国家,那我就不会再考虑你是不是还有什么其他目的了。你就是我的敌人。

商君书这种写给统治者的玩意,可以骂,但不要轻易的因此而对某个人下定论。

让子弹再飞一会。

分清敌我,首先要认识自己和自己的核心利益。

只要不碰触自己的原则底线,也没有触犯自己的核心利益。

不妨宽容一些。

知乎用户 硅基生物 发表

没毛病,人家自我带入的是婆罗门,不是牲口。

你说你商鞅把人当牲口对待,人和牲口遵守同样的法律,这不是恶棍是什么?

知乎用户 硕鼠 发表

这帖一直在我面前晃荡。搞不太懂,上海电视大学,需要教授吗?还不远万里从青海师范学院引进?法家被历朝卫道士骂了两千年,资料随便抄抄就几箩筐,能不能有点新意啊?

知乎用户 垂笑​ 发表

有件事很奇怪。

大家是不是忘了,我们和欧洲、印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这整个历史上,我们一直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对于统一有一种近乎于偏执的执着,在四百毫米降水线以东以南,这是绝对不容挑战的民族底线。

今天我们来看这一切,来看我们这个文明,我们感谢秦始皇在两千多年前第一次统一了中华,统一度量衡和文字。

但是不要忘了,秦始皇是奋自秦孝公以来六世之威方有大秦帝国。

这时候我们对诞生这个帝国的根基《商君书》就是这么个态度?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各有所长,也都有缺陷,但是它们都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甚至其中是造就现状的原因之一。

用现代的眼光去否定历史,一个个都觉得自己比商鞅强?比嬴渠梁强?我看绝大部分比赢虔都不如呢!

知乎用户 zhangliang3127 发表

商鞅怎么样我不知道

都什么年代了,还搞这种一个人影响了一个国家几千年走向这种扯淡命题,就没意思了。商鞅是他当时时代的人,什么年代了,还搞法儒之辩,恍惚回到了 66 年,只不过那时法家上风罢了。

有话直说,才是一个国家进步的源泉。拿死了三千年的老古人,搞什么辩论绕着圈子说私货,就无聊的很了。

知乎用户 ajaxyz 发表

不要忘了战国策曾经说,商鞅曾经用圣王之道说秦王,秦王听了不感兴趣,最后说到了快速富国强兵的方法,秦王才很感兴趣。最后,商鞅也给别人说,这种方法虽然能短期富国强兵,但是后患也很大。

这个故事改变了我对商鞅的看法,法家啥的都是后人给他的划分,其实实际上她有很多主张,只是秦王喜欢法家这个路子。

知乎用户 Victor 发表

这个问题不该在知乎上问,应该拿去问问陈胜、吴广

知乎用户 其实我并没有猫 发表

商鞅在当时搞的政策是什么样的有人想过吗?

司马迁的史记记载: 秦民大悦,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山无盗贼,家给人足,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你看如上司马迁说的话再对比下文革你就会发现不对劲了。

我来给你解释一下司马迁这些话的意思

秦民大悦: 秦国老百姓被洗脑了以为自己好幸福。

路不拾遗: 老百姓被商鞅限制死移动根本没法走太远,参考清朝什么样大部分老百姓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不过是附近的城镇。

夜不闭户: 古代灯火那叫一个贵,他们夜不闭户的唯一可能那就是上夜班,大晚上还要被当官的拿着火把逼他们种地回去禀报就说是夜不闭户。

山无盗贼: 因为正常点的人都被批斗怕了全往山上跑了肯定山上没盗贼了因为山上的人全都是还没被洗脑批斗弄疯的正常老百姓那里来的贼?所以村城里到处都是批斗只能跑去山上当野人。

家给自足: 这些老百姓都要上夜班种地了民脂民膏肯定一收一大波,当官的收了之后回去就说家给自足。

勇于公战: 说白了就是批斗。

怯于私战: 都被批斗怕了一句当官的坏话都不敢讲。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是不太理解很多人什么心理

好像批评中国错误的,就等于赞美西方。其实这本质上还是国民内心深处的西方中心论在作祟。诸位,我们自我反省的时候,为啥要考虑我家楼下邻居的三大爷的侄儿的孙子?

另外一部分的心理也差不多

好像批评法家,就是赞成其他家,尤其是儒家。颇有一点粉圈扣粉籍的意思。法家有问题吗?这不废话吗,中国封建统治思想影响最大的就是儒家和法家,即便是现在,这些思想,包括里面的糟粕,依旧广泛存在普罗大众的内心深处。

批评法家不等于否定中华文明,也不等于完全否定法家。诸位看法家的书,难道真的一股脑全接受?都 21 世纪了,你还把《商君书》的每句话奉为圭臬,那九年的义务教育应该都逃课了。


在拥护商君书上也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压根儿没读过,这部分维护商君书其实是站在维护中华文化的角度,中国的就是好,甚至简单地理解为 “法制”,依法治国当然好了。另一部分是读过,但是在将一些有争议的内容往符合我们现在价值观的方向解释。

知乎用户 章鱼大战蟑螂 发表

现代人批判古人,想怎样就怎样咯?反正古人也不在乎你的批判!

那请不要止于商鞅,原始人群交吃人,都得批吧?!

知乎用户 重庆裴珠泫 发表

当代 996 程序员:只要我努力工作,资本家就能过上奢侈的生活

秦国士兵:只要我多砍人,我家就能过上舒服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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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彭先生 发表

《商君书》是一本后人杜撰的书,没有一个字是商鞅自己写的。你要严厉批评《商君书》,那就不要批评商鞅啦!

言归正传

商鞅变法对秦的统一和强大是不可或缺的,没有他就没有强大的秦。

但社会的制度适应的只是一个时期,秦尝到了商鞅法的甜头,不愿意做出别的改变,这已经不是商鞅的问题,法家的思想从来就是改革变法。

商鞅主要的政策就是愚民疲民弱民政策,表面上的制度是战功换田(升爵),让秦人各个骁勇好战,实际上是让秦人除了打仗没有任何别的出路。

当时韩国和赵国这些国家,尽管野人会更加贫穷一些,也不被纳入体制的排序,但,他们其实是可以拥有自己的 “私产” 的。 也就是说,他们的土地,是他们自己的私有财产。

而秦国则不然,不到列侯、封君的地步,秦王之外的任何人,其实都是没有固定性私产的。 秦国的一切不动产,名义上,都是秦王的,而二十等爵制也好、开荒垦地也好,得到的所有土地,秦人都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这也就是说,无论贫富贵贱,他们大家,都只是无恒产者。 最大的区别是,可使用土地的多寡、以及政治地位的高下。

因此而产生的种种区别,不是简单的一两句话可以概括的。 而具体处境的不同,也就决定了,秦国的老百姓的需求,与赵国、韩国是不同的。

若是秦国以商鞅的制度去完成大一统,因土地所有权而产生的社会矛盾,激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历史上的 “秦朝”,能够在那种情况下,维持十好几年,简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一种社会制度,必须是适应相应的历史时期。所以我们才有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代在进步,制度也要有新的完善。但因为现代的制度有太多优点就去不加分析抨击过去的制度,是很狭隘的。

没有人能跳出历史的局限性。能创造出划时代的思想,已经可以为之崇拜了,批评都是显示自己的无知。

知乎用户 陌上愚翁 发表

商君是秦国宰相,他只是大学教授。

知乎用户 郑庄公​ 发表

鲍鹏山,某个阶级的文人说客,公知,专门为某个阶级说话的。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个语言习惯,把人分为官和民两部分,除去官吏,剩下的都叫民,富商巨贾地主资本家叫民,要饭花子也叫民。

只有社会主义里,才把人分为穷人和富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其它社会都不分穷富,而是一律叫民,好像很平等的样子。

于是有人就经常拿民来说话。但是他们又不好意思挑明他们专门为某个阶级说话,只好打着为民说话的幌子,句句离不开民字,什么 “为民请命”“为民做主”。一打这个幌子,就能迷惑住广大人民,获得众多点赞。

切记,他们这些人嘴里说的民,都不是真正的底层大众普通民,而是有钱人,地主资本家。

汉朝初立的时候,前朝的皇家园林上林苑荒废多年,一些有钱人就找到丞相萧何,想开发上林苑。自古搞开发都能赚大钱。送没送礼咱不知道,反正萧何答应了他们。后来刘邦知道了这事,就把萧何抓了起来,问他为什么要开放上林苑。萧何就说是老百姓要求的。萧何这里就拿老百姓来说事了,老百姓就是最好的挡箭牌,一提到为老百姓服务,正义就油然而生;一提到是老百姓的要求,理由就充分正当。可是底层老百姓一无所有,谁能开发起上林苑,谁又能和萧何说上话?刘邦当然知道萧何嘴里说的老百姓就是大商人,就问他,你收了多少礼就直接说吧。

还有,他们经常吹嘘的一个政策 “藏富于民”,指的就是把社会财富都聚拢到富人家。你不要以为藏富于民就是财富弄到你家,你激动万分,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打土豪,没收和赎买私人资本归于公有,他们就指责这是损害民利,藏富于国。

他们所吹的民主,这里的民,也是指有钱人,不是指底层大众普通民。

他们所说的奸人、坏蛋倒是指底层大众普通民,因为他们认为穷生奸计,富长良心,所以他们眼里富人都是善人,穷人都是奸人。在他们眼里,分田分地的农民都是坏蛋,被分田分地的地主都是良民。他们说的商鞅变法让大众穷人监督检举有钱人违法行为,就是让坏人统治好人,就是指让穷人统治有钱人。

商鞅变法,抑制豪强兼并,打击恶霸地头蛇,没收他们的兵器盔甲,解散他们的私人武装,禁私斗,尚公战,使有钱人不能凭强势劫掠兼并,欺压弱小,这就是商鞅所谓的 “弱民”。我看这样的弱民政策倒是很好的。美国家家都有枪,民很强,不一定是好事。民强不一定国强。

商鞅的愚民,就是禁止老百姓钻营投机,一心一意搞生产,增加国家财富。这个也很好。财富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投机钻营来的。老百姓钻营投机,互相赚钱,就等于一个人把钱从左口袋掏到右口袋,不能增加国家财富,没有意义,反而让许多人没有心思搞生产,使国家贫困。

商鞅变法,让底层大众普通民和奴隶与有钱人平等了,脱离有钱人控制,可以开垦荒地为己有,打仗的时候凭斩获的敌头公平记功,有钱人和当官的不再有特权。过去士兵的功劳都记在当官的功劳簿上,商鞅给改了。我看改得也不错。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商君书驭民五术

“壹民” 就是统一思想,消灭人的个性,强调共性。让人们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会随着集体的脚步前进,而不分对错,这其实就是 “乌合之众”。

“疲民” 就是给百姓安排事情做,当一个人没有事情做,他就会想很多,想法多了就不利于稳定。

“辱民” 就是打散民间宗社,编为国家规定的组织。让人们相互监督检举,连亲人之间也要 “大义灭亲”。让人民之间不再信任,连家人都不可信,国家机器就成为唯一的权威。

“贫民” 让人们集体贫困,重农抑商,没收人民的产业,不让人民经济独立。人民经济不独立,就不得不依赖国家,国家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弱民”限制人口流动,将人民固化在一小块土地上。外出住店,必须持有官方开具的凭证,否则客人与店家要 “连坐” 治罪。

知乎用户 Arthur 发表

我挺希望表演一个烧《商君书》的。

知乎用户 星际轩轩 发表

《商君书》是否是商鞅写的现在都还有争议呢,有观点认为《商君书》是后世法家借商鞅之名而写的

知乎用户 平平 发表

年轻人 前些年 劝君多读商君书是谁说的

知乎用户 韩破冰 发表

我倒想看看这位教授的论据啊~ 为何不拿上来~

知乎用户 南柯打盹 发表

用一种非常时期(指秦)的状态去判断哪种(思想)好哪种不好,这种思维的武断本身就是一个挺危险的事情”。

评判古代制度、思想的好坏不能从民有民治民享来看,要看其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法家思想确实是种灾难,它所强调的公平和维护私有财产的最终目是树立统治阶级的权威与信誉。有官的地方就有法律,有法律的地方民众也比较淳朴 (或者说懦弱),法律威慑懦弱之民使其不敢乱法,惩治好勇斗狠之民令民惧怕。这套体系下的人,有愚民有奸民有泽~就是没有人民。但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确实有效果。以至于虽然后来的民国法律虽然其中没有体现法家,但在人民看来跟秦律、大清律一样,太可怕了。部分牧羊人也受到了这种思想的影响,不相信羊群自己可以解放自己,所以我们才会提倡要相信羊群可以自己解放自己,反对有法家思想残留的牧羊人。

知乎用户 林黛玉倒拔垂杨柳 发表

商君书》一直在被使用,诞生于秦朝,古人确实厉害,看问题看得很透彻。

几千年,都是在按照这本书来操作,小到公司大到国家

知乎用户 不言之教 发表

法家,就是中国文化的军国主义方向,奖励耕战,将整个国家搞成了一部战争机器。种地、打仗成为国家的目标,万般皆下品,唯有打仗好。

秦始皇统一国家,法家的贡献是主要的。打仗立功,砍下敌人的脑袋就可以当官发财。如果不能打仗,那么就去种地,为国家做贡献。其它人,商人、戏子,文人、术士,不能生产粮食,不能打仗,那就对不起了,焚书坑儒,术士、儒生,就倒霉了。

秦朝以武功统一天下,北逐匈奴,南占百越,极大地扩展了中国文明的版图。就是法家的功劳。

不过,战争最为明显的问题是,如果没有敌人,战争如何维持?

秦朝因为严刑酷法而灭亡,最为根本的原因是尚武。世界是辩证的,一文一武之谓治。依靠强大的武力,是不符合辩证法的,是不能长久的。所以,秦朝二世而亡。

汉承秦制,但是,汉初已经是黄老之学,与民休息了,随后独尊儒术,开始了中国儒家以文治国的 2000 年历史。儒家以仁爱治理天下,以民为本,符合和平大国的治理需要。

儒家,是中国文化 “文明” 的部分,以文治国,贬低军人,读书就可以成为官员,掌握权利。儒家成为中国“显学”,因为儒家可以当官、掌握权利、治理社会,以道治国,成为权贵。以文治国,是中国文化最为明显的特点。

道家,也没有随历史的发展而湮没,因为道家是中国文化的 “修身” 的部分,当不成官、或者不愿意当官,就 “以道修身” 了。

而法家则隐身了,因为后世中国,大多数时间都是统一的、和平的,不需要法家的 “奖励耕战” 了。当然,有人说,后世中国依然有人提倡法治,也是有法家的,但是法家治国成为历史了。

法家的使命,就是统一国家。严刑峻法的目的是什么?是统一国家,枪林弹雨,流血牺牲,任务极为艰巨。当国家统一以后,内忧外患告一段落,严刑峻法,还是违背人的好逸恶劳的本性的,就需要仁爱治国的儒家了。

法家对中国历史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

儒家中国,是和平的需要。秦始皇、隋炀帝,虽然对中国做出极大的贡献,只好当暴君了。法家,也没有了用武之地。

很多中国的学者欣赏西方文明,就是没有认识到西方文化的法家精神,没有严刑峻法谁愿意趴在冰冷潮湿的战壕,面对狂轰滥炸、死亡?

知乎用户 好困大师 发表

挺无聊

商鞅有什么好批判的,就是个不懂微积分,相对论,不懂共产主义的大傻瓜

手动狗头

知乎用户 无头的于天 发表

评价古人不能以现代的道德观去评价

不然法国大革命之前就没好人了

知乎用户 Gaarmat 发表

这种学者是典型的读历史不看地图的人。

人类根本无法超越地理上的局限。举个例子,两个欧洲国家,普鲁士和英国,一个自由一个保守;一个繁荣一个闭塞;一个君主立宪一个封建专制。好了,这种天壤之别是因为两个国家的 “人” 有什么不同吗?是因为英国人天生爱自由普鲁士人天生爱专制?这事儿早就有学者说过了:英国孤悬海外,以海为墙,内部安全;普鲁士处四战之地,必须枕戈待旦随时应对外部冲突。普鲁士为什么要变成一支军队拥有一个国家?答案是不这么变普鲁士早就没了,不变的话别说后来扩张和统一德国了,能维持勃兰登堡和普鲁士两块领土都不可能。

那么问题来了,大一统对中国来说有多重要?我认为这是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中头等大事!其他所有问题都可以往后排,大一统绝对是第一位的。秦国横扫六合统一中国,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和货币,奠定了现代中华民族的基础,是中国和中华文明能够屹立于世界的基础。没有秦始皇统一中国,哪来的后世儒家思想?如果中国还是贵族社会,那孟子老庄之类的思想统统发展不起来,能发展起来的就是一些将相有种之类的西方糟粕,甚至更惨一点,六国每个国家到最后都发展成近代普鲁士那样的军国主义,对普通中国老百姓来说是否好事?

商君书的作用是统一中国,批判商君书就是批判我国的立国之本,民族之根。

知乎用户 乱贼 发表

完全合适,商君书和韩非子是我读过的最邪恶的书。

知乎用户 杨才崯​ 发表

商鞅的时代,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各种形式的奴隶制,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是法律上的奴隶和现实上的非人阶层,商鞅的观点在当时已经是最先进和最人性的了,所以那时候其他地区的人会往秦地跑。

知乎用户 爱兰 发表

商鞅这个人,明明就是屠宰场里的猪,还去教屠宰场的屠夫怎么杀猪。

知乎用户 钟国仁 发表

鲍鹏山教授的愤怒在于,这本书居然把真相实话讲出来了,要是看得人多了,那以后上层还怎么随心所欲地骗傻子?

法家的书说的是社会的真相,这种书在古代是只给帝王看得,就怕老百姓知道了就成了明白人不老实被统治被剥削了。

古代给老百姓看得是大酱缸儒家的书,这些书看了之后头脑只会越来越浆糊,愚昧不堪,儒家就是典型的愚民教育。

仔细推敲,儒家思想到处都是前后矛盾,愚昧程度和中世纪基督教思想有一拼。

法家是实用主义管理学,属于经世学问。中国真正的哲学思想是道家,只可惜,竟然需要借助依附宗教才能流传下去,可悲。

知乎用户 波美拉尼亚公爵 发表

我觉得拿《商君书》和洛克的《政府论》对比很有意思~商君书要弱民,强国。政府论开头就说人们让度一部分主权给国家,建立政府,是为了生活的更好,政府存在的意义是保障私有产权,从而达到让人们生活的更好这个目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当年有人批评 mzd,说他根本不会打仗,只是凭着《孙子兵法》做事而已,然后 mzd 反问他,《孙子兵法》第一篇叫什么、讲什么,《孙子兵法》最后一篇叫什么、讲什么,他答不上来,其实 mzd 说其实他自己也没读过,这件事倒促使了他去读这本书。

鲍先生的书我读过,他肯定是研究过的,他这么说有他的道理,借此表达他的个人观点而已,但据我所知的是,鲍先生之外,许多批评《商君书》的人,他们研究这本书的渠道是各种营销号,这就显得有点可笑了,鲍先生这么说是为了表达个人观点,但其他不少以偏概全的人批评商君书只是借此表现自己的深邃思考来掩盖自己的知识匮乏罢了。

知乎用户 Hana 发表

商君书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 抑豪强.

“弱民” 中的 “民” 指的是门阀士族, 宗族土霸.

泥腿子在那个时代连印度贱民都不如, 根本入不了商鞅的眼.

后代帝王学这个也是为了对付勋贵乡绅及其代理人, 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内战教材.

普通人就别在那里瞎代入共情了.

知乎用户 张时民​ 发表

商鞅代表的是法律改革派,商鞅的敌人是一群把旧朝礼法吹上天的老古董。为什么周文王那么聪明的圣人建立的国家居然会崩溃? 就是因为旧秩序满足不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时候把社会动乱的原因解释为:“你们这群乱臣贼子不听老祖宗的话,所以才会天下大乱” 就是某些老古董内心的写照。而商君书第一篇就明说了:“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至于现代人批判的商君书的方法不合理也好,不人性也好,都是有道理的,任何新秩序的产生和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从云梦睡虎地秦简可以看出秦朝律法到秦始皇时的精细程度远远不是商君书可以比拟的,在当时绝对是超越时代的杰作。

知乎用户 微观世界 发表

你用本世纪的思维批判公元前的制度,鲍大人,你好的官威啊!

知乎用户 qiong dzhi 发表

商君书里出现了白起,我们都知道商鞅是比白起早一百年的人物,所以这书是后人伪作。

靠伪作来判定人显然是不合适。

知乎用户 王云 发表

商鞅变法其实就是把秦国拉入战时体制。启动了秦国这部战争机器。核心内容就是古典的军国主义。虽然统一开天下,兼并了六国。但是,这个体制并不适用于天下一统的和平时代。秦国就是因为从战时体制向和平体制转型失败了,才崩盘的。所以说,成也商鞅,败也商鞅。

知乎用户 葉河華 发表

不合适。因为西方学界都没有把商鞅跟马基雅维利比,最起码我看到的西方学者著作及引述西方学者观点的论文里没有这么比的。

换而言之,在西方学界的眼里,商鞅都算不上马基雅维利主义者。

东方被称为马基雅维利主义的是古印度孔雀王朝的开国宰相、婆罗门贵族考底利耶的《利论》(又译《政事论》)。

《政事论》的译文尚没有完整中文版本,刚刚进入国内学术界。

讲白了,说法家怎样怎样,跟印度一比,时间还晚了点。法家没有你想的那么差,法家的思想在世界上也绝不孤单。

知乎用户 到此一游 发表

凡是说《商君书》邪恶却不提及春秋及战国前期的奴隶社会性质的,我一律划定为扯淡。

你们这些批评商鞅的,跟幻想着穿越到民国做风花雪月的公子小姐的货有啥区别?2300 多年前,您穿越过去大概率就是一奴隶,主动把自己代入统治阶级的这种行为习惯是病!得治!

只有结合当时的奴隶社会的转型特征,才能理解自魏国李悝变法起至吴起、商鞅、慎子及申不害变法最终于韩非子集大成的系统论述中揭示的主线:解放奴隶以调动劳动积极性。

在我看着这是一条基本线:说商鞅变法而不讨论奴隶问题者,非蠢即坏。

知乎用户 唐梅客 发表

大家可以读一读《商君书》,简直是古代内卷圣经。且不说《定分》、《弱民》这些宣扬严刑峻法控制平民、固化官僚等级制的章节,甚至连鼓励发展劳动生产的《垦令》之类的章节,也是极端内卷化的,其主旨希望剥夺所有人的自由,统统送去种地。

看完你就会发现,所谓商君的 “理想社会”,就是君王 + 严酷官吏 + 愚民农奴组成的封闭社会,压榨出来的农业生产力,全部拿来军国扩张。《商君书》希望把多元的、有机的社会,自发形成的各色职业,各种各样的人民群众爱好和需求,全部取缔掉。把“草必垦” 之类的字眼换成“九九六”“做题刷试卷”,那就是当下社会的打工人和衡中学生的写照。

1,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敝。农不敝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
【不允许贪官因私利而妨碍农民种地】
2,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官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不能因为赋税不平等而妨碍农民种地】
3,无以外权任爵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勉农而不偷。民不贱农,则国安不殆。国安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不能让平民搞学问、人际交流,让平民见识短浅只能去种地】
4,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给人口多的大户,加以重重的赋税和劳役,从而逼闲散人口去种地】
5,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无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
【禁止商人买粮食,禁止农民卖粮食,从而使商人无利可图而改行种地】
6,声服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淫;行作不顾,则意必壹。意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
【禁止平民对音乐和服装的爱好,使平民专心致志的种地】
7,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爱子不惰食,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大夫家长不建缮,则农事不伤。爱子不惰食,惰民不窳,则故田不荒。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
【一切人家不得雇佣工人,则迫使每家每户每个人都去劳动去种地】
8,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禁止旅馆经营,一方面防止百姓因旅行而耽误种地,另一方面迫使旅社经营人员也必须改行种地】
9,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控制山林湖泊的经营权,妨止平民借此养活自己,如果不能借此养活自己,则也只好去种地】
10,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酤少,民不能喜酣奭,大臣不为荒饱。商酤少,则上不费粟;民不能喜酣奭,则农不慢;大臣不荒饱,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上不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垦矣。
【提升酒的价格到十倍,有钱的不能轻易喝醉,没钱的买不起酒,则必有利于种地】
11,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于境内,则草必垦矣。
【重刑打击争斗、诉讼、游荡、挥霍、浮薄的几类人,没有这几类人,一定有利于种地】
12,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之民无所于食而必农。愚心躁欲之民壹意,则农民必静。农静,诛愚乱农之民欲农,则草必垦矣。
【愚民好,愚民才能安安静静的种地;有乱七八糟想法的平民,也会因为愚民听不懂他的想法,而不得不入行种地】
13,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概。不可以辟役。而大官未可必得也,则余子不游事人。余子不游事人,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控制贵族子弟,堵塞其它出路,使他们去种地】
14,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
【禁止讨论辩论游学,不要使愚民增长见识、喜好学问,有利于种地】
15,令军市无有女子,而命其商;令人自给甲兵,使视军兴。又使军市无得私输粮者,则奸谋无所于伏。盗输粮者不私稽。轻惰之民不游军市,盗粮者无所售。送粮者不私,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国粟不劳,则草必垦矣。
【禁止私人插手军粮市场,军粮管理国有化,防止农民向军队卖粮获利,则利于种地】
16,百县之治一形,则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过举不匿,则官无邪人。迂者不饰,代者不更,则官属少而民不劳。官无邪则民不敖,民不敖,则业不败。官属少则征不烦,民不劳则农多日。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
【统一地方政令,禁止官员擅自征发】
17,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农恶商,商疑惰,则草必垦矣。
【重征关税,打击商人,让他们去种地】
18,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则农逸而商劳。农逸则良田不荒,商劳则去来赍送之礼无通于百县,则农民不饥,行不饰。农民不饥,行不饰,则公作必疾,而私作不荒,则农事必胜。农事必胜,则草必垦矣。
【商人家庭,以人口摊派徭役,以强加罪名迫害商人,打击商人私产】
19,令送粮无得取僦,无得反庸;车牛舆重设,必当名。然则往速徕疾,则业不败农。业不败农,则草必垦矣。
【控制粮食运输】
20,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则奸民无主。奸民无主,则为奸不勉。为奸不勉,则奸民无朴。奸民无朴,则农民不败。农民不败,则草必垦矣。
【禁止把粮食浪费在罪犯和刁民身上】

之前还有人有疑问,为啥中国人没殖民美洲啊?为啥连这么近的菲律宾都没殖民啊?原因就在于中国古人的人身自由被这种 “重农抑商” 的政策控制了。重农并不意味着发展生产力,而是意味着除了农业以外,限制其它所有的职业,连读书认字都不被鼓励,“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

当希腊自由民拖家带口向西殖民北非、西班牙和意大利的时候,向东殖民阿富汗、北印度、黑海和波斯区域的时候,华夏地区的大秦正在依靠内卷的体量碾压其它不内卷的诸侯,把善于经商的周人、宋人,善于战斗的魏人、楚人,善于手工业的齐人、赵人,统统转化为农奴。

知乎用户 咸者 发表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产物,长久的来看一切都是落后。

春秋战国有法家,现代社会有法律。

为何现在不用法家?或者说为何批判的使用法家的部分理论?

答案很简单:过时了,不合适。

得承认,古代的帝王们曾经引领过人类的历史,也创造了许多即便现在还津津乐道的文化。

但是,历史的车轮无情的滚滚向前,一切的辉煌和正确都会变得落后,变得面目可憎。

就像曾经高歌 “金钱使我们扬帆远航!” 的资本主义如今也成了人类的对立面一样。

我们如今所坚定的正确和道德,在遥远的未来也会变得面目可憎吧。

我们现在处于社会主义的初期阶段,而在建成社会主义后我们要迈向共产主义,而在共产主义之后,我们也会朝着如今的我们所无法想象的新的历史阶段,前进

知乎用户 且先森 发表

牛逼牛逼。

你把 1911 年之前的文献拿到 2011 年批判,哪个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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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这个上海开放大学,是什么鬼?

开放过头了吧。

知乎用户 yw mei 发表

嗯,那又如何!人家秦可是统一六国了,就他,那时恐怕不是上表就是呆坑,让他自选吧。

知乎用户 菜鸟战斗机 9 号​ 发表

对《商君书》的评价就应该放在战国末期那个场景里去,在那样的政治制度、生产关系、生产力和诸国形势中去评价,就算评价这本书的局限性,也没必要攻击商鞅是最大的恶棍,因为你并不知道人家这么干的出发点 — 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人家的策略可能是最合适,事实上不久之后秦国就结束了战国混战的局面,去看二十四史,结束那个几乎年年都在混战的时代,难道不是一件大功德么?秦始皇千古一帝的名声白叫的?为此做出突出贡献的商鞅就成了最大的恶棍?

鲍鹏山教授批判的有点过了,任何一个推动历史前进的人都不应该被主观恶意揣摩 — 鲍教授也不会因为自己婴儿时期尿过床,就评价自己没教养吧?

知乎用户 胖胖 发表

我本人非常反感商君书和商鞅的一系列政策和思想。

但我依然觉得,用单纯的 “善” 与“恶”去评价它,还是太浅了。

或者换句话说,如果商君书和商鞅思想是有害的,你并不能通过批判商鞅本人来避害。

知乎用户 马丁. 路德 发表

这底下一批人干啥呢…… 用今天的价值观评价两千年前?好家伙,你咋不让商鞅搞工业革命呢?

法家确实有很多问题,太赤裸裸了,人类社会需要一层面纱。但是法家有一个极大的闪光点:

“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这说明什么?说明法家的时间观是向未来敞开的,是相信未来越来越好而不是越来越糟。这是什么意义?这么说吧,古代不管是儒家,基督教还是啥的,全都是 “崇古”,甭管是三代还是伊甸园。进化的时间观是近现代才有的,法家不客气的说是世界上第一个有 “现代性” 眼光的学说!这是巨大的贡献!我相信这也是教员与法家相通的原因。法家甭管言辞上多露骨,但在时间观这个非常根本的问题上和现代人是相通的,儒家甭管言辞上多么 “含情脉脉”,在这个根本点上和现代人是违背的。

“现在比过去好”

这是现代人和法家的答案。

“过去比现在好”

这是儒家及一切前现代意识形态的答案。

知乎用户 郭向东 发表

以你的论点的基石完全相悖的另一个基石为依据,来否定你的论点,这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

此外,就对鲍先生个人经历的了解,包括他家庭出身、毕业分配、青海工作时的惆怅,坦白讲,他是一个所思所想所作所为摆脱不了经历和情绪的人。所以,对他学术的基础,我也是怀疑的。

当然,对于商君,我只认为,他是一个不把自己当人也不把别人当人的人,也因此他造就了历史。除此以外,我不否定他的政治学说。

知乎用户 西伯利亚 发表

这是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话题。

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场,看待任何一件事都会有不同的看法。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去评价商鞅以及《商君书》,那么商君卫公孙鞅,就是非常成功的改革家、政治家、军事家,《商君书》就是利国利民的指导思想,是生产力发展迅速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历史车轮滚滚向前进步的动力。

在商鞅变法之前,春秋战国时期的主要利益矛盾是旧贵族奴隶主与新兴军功地主之间的矛盾,主要阶级矛盾是 “士民” 与“氓隶”之间的矛盾。

评价商鞅是善是恶,取决于站在哪一个立场。

站在 “旧贵族奴隶主” 和“士民”的立场,那么商鞅就是十恶不赦的恶棍,《商君书》就是罪大恶极。

站在 “新兴军功地主” 和“氓隶”的立场,那么商君就是经世济民的良臣,《商君书》就是治世福音。

因为商君的耕战国策、军功爵授田制度,保障新兴军功地主的合法权益,并给予氓隶野人合法国民的待遇,并为他们编户齐民,分配土地。

这一政策,是建立在损害 “旧贵族奴隶主”“士民” 等人的根本利益基础之上的,并且通过编户齐民,登记户口,破坏他们赖以支撑的宗法制度,瓦解地方宗族势力,以达到 “弱民” 的目的。

同时,这些被编户齐民的 “奴隶主贵族”“士民”,还要和以前他们瞧不起的氓隶野人,什伍相保,并一同劳作,垦草开荒。

当战争来临,这些人再也不能通过 “潜规则” 逃避兵役,亦或是成为军中干部,以此来夺取那些氓隶野人的功绩,达到无功劳而厚爵禄的目的,而是只能和氓隶野人一起,通过军功爵制度斩首立功升迁。

站在这些人的立场,那么商君当然是恶棍,也必须是恶棍。

知乎用户 混沌人​ 发表

秦风 | 秦制是否阻止了中国的现代化?(1)

原创 Funps’ Family Funplorer 今天

撰稿 | 杜宇涵

编辑 | 王嘉玺

正本清源,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秦制。对于秦制,我认为要分两部分来看,一部分是从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到秦朝灭亡时实施的秦制,我称之为原教旨秦制。另外是秦以后实施的秦制,我可以称之为 “改良秦制”。

先说一下第一部分 “原教旨秦制”,其实两种秦制,核心都只有两条,第一个是 “大政府”,即加强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第二是 “法治”,这个法治即为 “使用法律条文治国”,虽然是维护国君的利益,但是比周礼要平等多了,起码贵族犯法也要惩罚。而原教旨秦制与后世的秦制最大的不同就是原教旨秦制对于社会管理是更加严苛的,禁止商人,禁止诸子百家的人来秦国讲学,同时禁止私藏兵器。这主要是因为秦国面对的是一个大争之世战国时代。基本上打仗是常态。可以看出,当时秦法的部分条款与后世战时的管理条例是异曲同工的。当然,秦朝灭亡的原因就在于在已经统一的秦朝继续实施与时代不合的战时法律,而没有适时的做出调整,最终导致灭亡。

再说一下后世继承下来的秦制,其实后世继承下来的主要是 “大政府” 和“法治”,并没有继承秦代的“战时法典”,而最关键的关于 “秦法遏制中国现代化” 的论断就在于此,不少学者(比如秦晖)秦制打破了周代的 “小共同体本位”,而实行以国家为核心的 “大共同体本位”,从而扼杀了个人自由以及现代化的产生。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私以为,世界列国的政治现代化都分两步,第一步是打破小共同体,建立大共同体,第二步是完成内部的权力制衡,并进而实现科学的决策。如果两步搞反,国家绝对不可能实现现代化。从这个角度来讲,法国的现代化并非始于法国大革命,而是始于路易十四将法国变成一个中央集权的王国。

另外,被众多人忽略的是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期对于皇权都有相当的制衡,比如说在唐朝,中书省有权驳回皇帝的诏令。更重要的一点是,中国古代大部分时期一直都是实行 “一体多元” 的政策。

在唐朝时期,无论是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都在中国广为传播。这比同时期仍然保留着对异端进行迫害的欧洲要好得多。这些都是在秦制之下实现的。某种意义上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仍然是秦制的延伸和改良,延伸是党的控制力已经可以从中央直达村或者街道一级的行政单位,比皇权至多延伸到县一级的秦制要更加深入基层。改良是共和国形成了以人大与政协为核心的科学决策机制。使政府的决策更加稳健。其实,明朝废丞相,用八股文进行科举考试的方式对于现代化的遏制更大。因为废丞相彻底撤掉了对皇权的限制,而八股取士彻底放弃了多元化的选择。

古往今来,许多批评或者表扬秦制的都借秦制议论当今政事,比如柳宗元在其《封建论》中借对于秦一统六国的赞扬表达对于藩镇割据的担忧。而在当今社会,不少人借着批判秦制大肆宣扬自由主义的思想。在政治上,他们认同 “政府不应该思考管理什么,而是应该思考不管什么” 的小政府主义。在经济管理上,他们认为经济的管理应该完全交给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这里,我先来分析一下经济政策,大萧条的悲剧已经证明这种经济模式对于经济的繁荣从长久来看毫无建树。另外,如果将政府的影响力排除出市场,那需要长期投资的高成本但是十分重要的项目,例如基建,半导体等都会因为缺少利润而被废止。

再来看一下小政府,小政府是指对于社会事务,政府能不管就不管,那么社会交给谁来管呢?自由主义者又发明了一套名为 “小政府大社会” 的说辞,即为通过各种民间组织来实行管理。这样做有三大后果:

第一民间组织的管理会使社会进一步分化成许多小群体,使社会共识丧失。

第二, 与政府相比,民间组织无力负担巨大的管理成本,因此社会管理会做得较为马虎。

第三, 如果采用民间组织来管,质量有时难以保证,可能大批的黑帮,邪教,极端组织等无公心的组织会进入社会管理,参见巴西特色的 “黑帮治国”。

因此,小政府和完全自由市场经济,若在正常时期下,一定要慎用。

知乎用户 大脸狗子爱吃狼 发表

观其言,察其行。

驭民五术:一民,愚民,弱民,贫民,贱民。

时至今日,各国政府都奉行不悖。

2000 多年治国手段无出其右。

你说商君是恶棍?

法律本身就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能用个人善恶标准去评判?

历史背景,社会矛盾变化才是评判历史的尺度。

知乎用户 我爱吾德​ 发表

蹭古人热度,不知道说什么好。

知乎用户 光追不上我​ 发表

鲍鹏山,生于 1963 年。

这些人,你啥都别说,先百度一下,看到出生年代,呵呵就行了。

类似的:

avoidant:怎么看清华教授吴国盛说 “三体受追捧让他大跌眼镜,金庸小说才是中国科幻”?

知乎用户 Turquoise 发表

曾经听过他的一次讲座,差点半途就要离场. 整个讲座满满是诸如西方人有宗教信仰所以是文明人,社会可以飞速发展.。然后就是对中国历代先贤的批判嘲讽,彰显自己的卓尔不凡。当时就在想,这样的所谓教授,是否受过系统的教育,他知道什么是西方宗教黑暗时代么?大航海时代又是造成了欧亚美洲原住民多少的生灵涂炭?有些大学就是多了这样随意历史创作的 “教授专家”

知乎用户 复合型 LSP 发表

站在百姓立场上,商鞅就是一个王八蛋。

千年以来的头号恶人。

知乎用户 橄榄树在海旁 发表

我觉得大多站在现代社会立场,用一些纯现代价值观去指责古人的人都是为了一种所谓的 “证明”。证明自己的价值观是多么平凡而伟大,鞭辟入里又不致偏激。(古今合璧是做到这一点的最佳方式)

轻则利用人民社会国家这类 “不疼不痒” 的概念,重则淘出自由民主法治。无非是想得到同道中人的拥护,在传统的,历史的标签之外又给自己贴上现代的,“理性”的标签。

营销,都是营销,即使不为名不为利也图个痛快,不图痛快也图自己陶醉。

什么⊙∀⊙?您真这么想的?

不好意思,那您这个好像和骂岳飞没啥区别。

如今文史还真就能分家,下次绕着您走。高考前不得罪您这作文素材大佬。

多说一点。

生了病回头对着父母破口大骂?

历史遗毒不是讳疾忌医的借口。

知乎用户 阪泉君 发表

纵观先秦诸子百家,只有法家是搞制度设计的,其余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嘴炮。法家这一套起源于晋国,诱因是曲沃代翼之后晋国公族衰落,卿族崛起,经历赵盾改革、三次铸刑鼎后,确立了正卿主掌晋国大权的地位,晋国国君不光没权获得封地,连带兵打仗都要给诸卿付钱,基本被架空了。法家这一套改革措施起源于春秋时期晋国卿族在各自封地内的改革,包括废除井田、强制分家、田亩制度等等。法家代表人物包括荀子、李悝、申不害、商鞅、韩非、李斯要么是三晋的,要么是在三晋培养出来的。

法家是正道,光依法治国的思想就已经很先进了,现代国家哪个不是依法治国,只不过有的国家法律严苛,有的国家法律宽松,有的国家有死刑,有的国家没死刑。将规则写成成文法,让大家有据可查,无疑是非常带有人性光辉的。

知乎用户 小先生 发表

鲍鹏山批的没有任何问题,从当下来看在明知驭民五术的前提下,还吹捧《商君书》的那多半是斯重度斯德哥尔摩症。

他搞了半辈子法家最后作法自毙的也是他。

知乎用户 ite fin 发表

要加上年代限制:

商鞅的法律,到了现在,是害国害民之法,是欺负好人,纵容恶人,让恶人统治好人,是损害人民,把国家和人民对立起来。

商鞅的所作所为,到了现在,是最大的恶棍。

在君主出口成宪,领主随心所欲,豪强称霸一方的时候,商鞅的法律反而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百姓,是进步的。对于平民,成文的定法,比随时变换的乱法多少好一些。

至于所谓 “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那个民虽然包含所有百姓,但针对的是地方豪强。贫民还用的着愚弱吗?直接鱼肉就可以了。

当然,商鞅所为也并不是为了平民,只是为了获得君主的封赏。但客观上起到了提高生产力和战争能力的作用,在当时是进步的。

秦灭六国,商君首功。

到了两千年后,再用现在的认识否定当年的观点,也不能说错了。

但如果不加上年代的限制,不太好。

知乎用户 蒙头读书​​ 发表

一定的社会形态是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一定的上层建筑的统一,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变更。上层建筑又服务和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知乎用户 谦恭仁厚 发表

脱离历史谈历史人物是最大的耍流氓。

知乎用户 人不口嗨枉少年 发表

以前读书少,没见过世面。现在见过世面了,就没啥了。公知嘛,不这么说都对不起自己的身份。

知乎用户 梁吉汤 发表

百代皆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我认为看《商君书》一定是结合当时的生产力和社会条件来看的。本质上说,商鞅的改革是超齐赶鲁的先军主义,是在诸侯争霸、生产力低下、游士众多、人民教育程度低下的国情下提出的政策理论体系。他要令秦国成为一个高效的机器,令出一门的赏罚分明的超级公司。从减少民众的犯罪率的论述来看,法家基本原则是以刑去刑,其本质与儒家德治是殊途同归的。

但无可否认,商鞅把民众放在政府的对立面,牧民主义是其最根本的底层逻辑,这与现代社会的普世价值极相左。随便一提,商鞅的改革思想在 2400 年后的今天,依然在社会主义国家屡次重现。

知乎用户 来生回首望今世​ 发表

法家的所有学说基本都是这个核心。。。

法家的核心就是巩固君权。。

不择手段的巩固君权,延长统治。。

知乎用户 田锋 发表

治世不一道, 便国不法古 ——商君书

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韩非子 五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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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他们反对的是法家的帝王术吗 错了,他们实际上反的是这两句。

要的就是治世必一道,更国必法古,这样他们才能永远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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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先生

别说完就屏蔽啊

知乎用户 张程初号机 发表

战国时期主要流行于晋秦的法家思想,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富 “实用主义” 色彩的学说体系。它处处围绕实践的需要而殊少 “形而上” 的空谈,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法家在当时提出的诸如 “严而少恩”,“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专任刑法”、“信赏必罚” 等观点,都是为适应当时 “大争之世” 的实际需要而产生的。其中影响最大的法家代表人物是商鞅和韩非,商鞅是法家 “法治” 派理论的奠基者,韩非是法家法、术、势三派理论的集大成者和总结者。由于我们主要考察法家的立法思想,而在这方面毫无疑问应当以商鞅为主。

春秋战国之际,首先受到法家思想显著影响的是三晋地区。三晋地区受北方游牧民族的影响较重,因而相对而言受宗法制和礼治思想的影响较轻,更容易接受法家的思想学说。比如晋人素来 “重利轻仁”,而这恰是法家所强调的重要观点之一。《国语 · 晋语》中说:“为仁与为国不同,为仁者,爱亲之谓仁;为国者,利国之谓仁。” 正如前文所述,相较于功利主义以 “最大幸福” 为追求,法家是以富国强兵作为言行去取的标准的。于是法家思想和三晋的伦理传统很快就结合在了一起。重利,则轻“义礼”,那么走上法治的道路就是必然的了。与西方罗马法的传统不同,中国法律向来是以刑法为主体的。而刑法在早期最集中的体现,则是军队中施行的“军法”。在这方面,晋人素来军法严明,违反者不论何人均要受到制裁。这样的传统也同样为法治改革的推行奠定了基础。

在三晋之后,秦国后来居上,是奉行法家治国思想最为彻底的。这同样是和秦国本身的历史传统与社会现实分不开的。秦人受游牧民族的影响更深,甚至本身就被中原大国当作夷狄。“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会盟,夷狄遇之。”“秦变于戎者也。” 秦人在这样大异于中原的民族历史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传统。

比如,秦无嫡长子继承制。在王位继承上 “择勇猛者立之。” 宗法道德观念薄弱,素无父慈、子孝、夫义、妇顺、兄良、孝悌之类的宗法道德观念。在法律传统上同儒家提倡 “亲亲相隐” 的观念相反,秦人 “子告父”、“父告子”“妻告夫” 的现象非常普遍,这就为无差别地推行法治提供了社会基础。除此之外,秦人勇猛好利,尚武之风,比之晋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这造成儒家思想在秦国全然没有生长的土壤,也就为商鞅全面推行法家的法治学说提供了条件。

公元前 361 年,秦孝公下求贤令,商鞅携《法经》入秦,任职左庶长,开始主持变法。他奖励耕织、军功、告奸、禁私斗、改法为律,行连坐,废井田,确立新的土地所有制,行郡县,取消世卿世禄制、按户征税、移风易俗…… 使秦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那个急剧变革的大时代中占得了先机,为统一战争打下了基础。

武树臣《中国法律思想史》认为,法家的法治理论有四个支柱。

1、“不法古,不循今” 的进化史观。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人类社会的演进,认为世道会愈来愈进步。这一观念对中国文化思想传统产生了很深远的影响。法家从这一观点出发,认为要生存、稳定和发展,实行法治是历史的必然。

2、“好利恶害” 的人性论。这可以说是法家思想与近代英国功利主义思想最可相通的思想内核。也是他们在逻辑和方法论上的相同之处。在法家看来,趋利避害乃人之本性。尧舜禅让不是因为品德高尚,而是因为做天子没有太多实惠,反而付出更多辛劳。做棺材的盼人多死,做车子的盼人发财。不是前者恶劣而后者善良,而是利之所在也。雇工干活,雇主好饭相待,不是出于相互友爱,而是各有所图。君出爵禄,臣出智力,君臣相市,何谈仁爱!但法家也同时指出,“好利恶害” 并非坏事,“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治理国家不能靠道德说教,而只能用赏罚和 “法治”。

3、“废私立公” 的公法观。法家认为法律代表社会的共同利益,因此要 “兴公利”,实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法治。

4、民富国强的功利主义。法家学说实际上可说是中国本土的一种功利主义。它把 “趋利避害” 的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用赏赐和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产粮多、杀敌众以及告奸有功的人就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无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法令去做,就能荣华富贵,国家也就随之强盛起来了。

法家不但是成功的 “实用主义者”,而且在法学理论的研究上,同样也是成就斐然。法家把法律比作度量衡工具,突出强调它的客观普遍性、不可更改性,以及平等适用性。法家还提出法和刑既密切相关,又互相区别,法是定罪量刑的依据,刑赏是保证法律实施的手段。这样的罪行理论可以说到今天也尚未过时。而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之所以以刑法为主体,乃至民刑不分,在思想上也是从法家开端的。

法家认为法律是为整个国家利益服务的,它高于个人私利。要求包括国君在内所有人都要严格保证法律执行,反对 “君臣释法任私”。并且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利益的工具,是“利民萌,便众庶” 之道。“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乃能大治”。这是法家的最高理想。

法家认为,要推行法治,必须首先以法为本,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立法者必须 “因时而立法”,还要“因人之情,令顺民心。” 立法权要统一收归君主,但君主的法令要长期稳定,不能朝令夕改。“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商鞅甚至认为,国君应当带头遵守法律,并提出 “壹刑” 的主张。

其次,要善于运用赏罚。这是法家从 “好利恶害” 的人性论出发,将赏罚作为贯彻法律唯一有效的手段。提出信赏必罚,才能取信于民。商鞅变法之初 “徙木立信”,正是这一思想的体现。商鞅还进而提出“厚赏重罚” 的原则,并认为赏罚要符合社会舆论趋势才会有效果。“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才能禁止犯罪的发生。商鞅还提倡刑多赏少和轻罪重刑。这就是他 “以刑去刑” 的理论。

蒋礼鸿在为《商君书锥指》所作的序言中说,“商君之说存于今者,有书二十四篇,然非出自撰,又颇有伪脱。《四库提要》摘其不当开卷第一篇即称孝公之谥,谓是法家流掇拾鞅余论以成是编,允矣。今观其书,徕民一篇,时势多非商君时势。与算地篇同,斯乃习闻商君遗说者为秦画策,本其农战之说而变通之,至于余篇,纵多脱伪,犹复属辞质而一律。宗旨贯通而不杂,出诸一手,断可云然。然则其书即非商君自撰,要为近古,不失商君之意与其时事者也。” 这个说法是比较中肯的。《商君书》虽不是商鞅自撰,且内容真伪并存,但其总体内容和思想是符合商鞅原意的。同时也是最为接近商鞅言行的原始材料。因此以此书为本来考察商鞅的立法思想,是符合实际的。

《商君书》第一篇即名为 “更法”。更法,就是变法,如果站在立法的角度看,也可以叫变革法律制度。把这一篇放在全书的开头,说明了“改革” 提纲挈领的重要意义。商鞅将自己的目的讲得很明确,“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在商鞅看来,随着时代的变化,制度和法律随之变革具有天然的合理性。并且认为法律是用来爱护百姓的,“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本书第二篇为《垦令》。讲的是通过立法,用各种强行性的规定来保障农业生产和使尽可能多的人口务农。这一篇还记载了二十条保障农垦的法令,以及对法令的论证和解释。第三篇为《农战》,农战这两个字是商鞅立法所要保障的核心和灵魂所在。商鞅认为,凡有作为的立法者(也即君主),一定要抛开空谈,依靠农耕和作战,才能够变贫为富,变弱为强。这一篇从正反两方面论述农战政策,并从九个角度来说明农战的重要性。商鞅提出要根据民众在农战中的功绩授官加爵,而那些儒生、说客、商人不参加农战,就不能授官加爵。并说 “君修赏罚以辅壹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 不修赏罚则教不可常,这是法家的一个重要思想。接下来第四篇名曰“去强”。强指的是百姓不从法令。本篇所谈就是如何消除百姓不听法令的弊病。商鞅认为去强就需要运用刑罚,也就是重刑以齐民。并认为如果国家施行“善政”,奸诈的坏人就一定会多。所以治国的要害之一就在去民之强。然去之以使民得强之道,则不足以去其强;惟以弱之之道,则强可去。故以强去强则国弱,以弱去强则国强。文中还提出,用法律而非专靠政令来治国,国家就强。商鞅认为立法要重罚轻赏,利用人性的功利来治民。如对于作战胆小的人用刑罚,一定会使人勇敢,对勇敢的人使用奖赏,他们就不怕牺牲、舍生忘死。

书中提出了商鞅重要的 “以刑去刑” 思想。认为刑罚的目的在于使人不犯罪,从而最终消除刑罚。这其实就是“大仁不仁”的思想。清代胡应麟说 “烈士肝肠名士胆,杀人手段救人心。” 也是这个含义。商鞅认为用刑罚消除刑罚,国家就能大治。用刑罚招致刑罚,这样的刑罚不但没有意义,而且国家也会混乱。在说民篇中,商鞅还提出了 “轻罪重刑” 的思想。认为只有轻罪重刑,那么轻罪不会发生,重罪就更不会出现了。如果轻罪不能制止,那严重犯罪就更不能制止了。文中还论述了奖赏和惩罚的相互关系。认为刑罚或法治能产生实力,实力使国家强大,国家强大就有威力,有威力就可以有恩惠。所以刑罚多,奖赏就厚,奖赏少,刑罚就过于严厉了。商鞅还特别强调普及法治的重要性。认为要将用法律判断是非的标准普及到每一户民众家中,这样的法治国家,官吏处理政务不必听从君主,民众处理事务不必听从官吏。官民咸以法律为准绳,而不能以私虑乱法。

在第六篇算地篇中,商鞅详细论述了人的功利性,认为人天生的本性就是追名逐利。“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因此如果立法工作遵循这种规律,那么 “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也。” 文中说,羞耻、侮辱、疲劳、痛苦是人憎恶的对象。显贵、光荣、安逸、快乐是人追求的对象。如果该受刑罚的人隐藏漏网,百姓就邪僻游荡,不以刑罚为苦,存在侥幸心理而追求私利。谋求私利,就会心存邪恶。“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在商鞅看来,民众最大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安全,而君主最大的原则就是厉行法治。

第九篇为错法,错法就是实行法治。也就是论述实行法治的具体方法。商鞅认为存在三种治理国家的手段,而法治为三者之首。立法的原则,是要审查并遵循人情的好恶。即 “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治志,而立所欲焉。” 本书第十一篇为《立本》,所谓立本就是确立根基。文中认为战胜敌人的方法有三:一是用兵之前推行法治,二是用法治形成民众积极从事农战的风气,三是让这种风气成为统一战争的有力工具。商鞅在第十三篇靳令篇中阐述了严格执行法律的必要性及其方法。在第十四篇修权中,提出国家安定要靠法律、信用和权力。权力由君主独撑,而法律和信用必须君臣上下共同建立和遵守。同时要 “任法去私”,因为世上大多数统治者都抛弃法律而任由私人意见统治国家,这是国家为什么混乱的原因。

本书第十七篇为《赏刑》,也就是对实施法律的两大手段的具体论述。奖赏和刑罚的有效运用,需要统一奖赏、统一刑罚、统一教化,并要求刑无等级。商鞅认为法律的特点之一就是对事不对人。提出 “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著名观点。文中提出,公正严明刑罚使用到一定程度,就等于没有刑罚。本书第十九篇《境内》,记载了秦国的一些具体法律制度。包括户籍制度、仆役分配制度、军事建制、对有爵位的人犯罪的处置办法,不同爵位的人死后的待遇等等。第二十三篇为《君臣》,商鞅在这篇中对立法者(即君主)提出了一些要求。要求君主不合法律的言论不听,不合法律的行为不推崇,言论行为合乎法律才听从。认为这是政治清明的最高境界。不过遗憾的是商鞅并没有对君主提出任何制度性的监督。

在本书最后一章《定分》中,商鞅对自己的立法思想作了比较集中的阐释和升华。前论行法之方,在这里论立法之意。商鞅提出法律条文一定要严明而清楚,一字也不能损益。同时他提出使用各种制度向民众普及法律。商鞅还述及了司法体制的建立、法官的建制和职责,特别要求法官必须随时向民众解释法律。他同时要求法律条文一定要简单易懂。“法明白易知而必行。”商鞅认为法律就是人民的生命,也是治国的根本,法律最大的作用,就是 “定分止争”。他以百人逐兔为例加以说明。这实际上已经涉及民法上物权的内容。他说,“名分定,则大作贞信,巨盗愿悫,而各自治也。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治道也。” 这种 “自治” 和以刑去刑的理念要想能够实现,就需要法律严格明晰,使人知所避就,根据功利而“避祸就福”。在人民自治的基础上来从事国家治理,那就天下大治了。

中国本土的 “功利主义者”,即法家学派,他们在战国时期各国改革浪潮中奠基的各项制度,所推行的“以法治国”、郡县制、成文法体系、中央集权制等等,都被后来中国历代王朝在一定程度上继承,正如毛泽东所说,“百代多行秦政法”。当然,法家所推行的“法治思想”,本身也是有很大局限的。比如法家虽然提出维护君权的目的是为了推行法治,即“君尊则令行。” 但对于君权的限制,却没有提出任何有效的主张。君主不受法律限制,成为中国社会数千年的弊病。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反对儒家最为激烈的一个学派,从表面上看,这是 “功利主义” 与“非功利主义”的斗争,但实际上,法家认为儒家并非真正的非功利主义,而是一种虚伪的清高。且又不能实现富国强兵这一乱世最高目标。然而不管二者如何矛盾,“儒法合流”,才是中国两千年的制度文化基础。由于儒家在政治上主张尊君抑臣,故为专制皇帝所喜。但从 “治术” 手段方法的完善性来说,法家是远远强于儒家的。能够方便皇权实际操作的,是法家而非儒家。所以,中国历代实际上是 “阳儒阴法” 或“外儒内法”的。此外,法家的功利思想与儒家的正统思想始终在中国的土地上并存和相互吸收、相互影响,尤其是对儒家思想本身不同派别的演化起到了重要作用。比如南宋时以陈亮、叶适为代表的浙东事功学派,在当时民族危机的刺激下,积极提倡研究学问要经世致用,持实用主义立场,反对虚幻的道学和心学,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影响。在比如明末以张溥、张采为首的复社,也同样以切实尚用,关注社会人生为号召,而明清之际的顾炎武等人,成为经世致用之说的力倡者。及至魏源编纂《皇朝经世文编》,都可以看出这种思想的经久不衰。如此再到近代之后的《海国图志》、《天演论》,儒法合流的功利主义成为晚晴中国社会迈向近代化的内在思想动力。

知乎用户 知识就是力量 发表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出了商鞅那样的人也不奇怪。老百姓在商鞅眼里就是螺丝,就是砖头。秦国迷信商鞅变法虽然灭了六国,但仅仅过了十一年就灭亡了。十一年很长吗?改革开放转眼就四十多年了,快不快?秦国公元前 221 年统一六国,然后继续出兵六十万对南方百越用兵,公元前 209 年陈胜起义,随后刘邦项羽加入起兵,仅仅过了六年多公元前 202 年大汉就建立了。哪里有什么秦朝,嬴政只不过为刘邦做了一道菜而已。

几千年来,人们一直在探讨为什么秦朝短短十几年就灭亡了,那还用说吗?老百姓是人吗?耗材,真正的耗材,连牛羊都不如,为给秦始皇修陵墓就动用了七十二万人,修长城每年四五十万,前后五年共 130 万,出征南越征发军民共六十万,等陈胜吴广起义了帝国才发现没有人没有军队了,只好把修陵墓的几十万奴隶临时武装起来。可见统治者压根就没有把老百姓放在眼里,怎么也不会想到老百姓还会造反?竟然连维持统治的军队都不要了。这就是迷信商鞅愚民五术的结果。这心得多大呀,以为老百姓真是羊群,连牧羊狗都不要了。

知乎用户 贤狼赫萝 发表

恶不恶不是商鞅决定的,他只是出谋划策而已,为统治阶级服务,说他恶就像说法庭上给恶棍辩护的律师恶是一样不可理喻的。

统治者恶吗?的确恶,但他们又能怎么做呢?只要有一个统治者愿意施行这套国策,他就能灭了全场,不用,就等着被灭,这是权力的恶。

权力恶吗?恶,但是证明它恶有意义吗?它的存在又不由善不善决定,而是能不能维持自身决定。

我们总喜欢争辩善恶,是因为心底还是相信有人主持公道,善的那方能好人有好报,但事实上呢?

如果你只是想一吐为快,那你说啥都行,骂遍他十八辈祖宗都没问题。如果你想改变,那就得拿出更善更可行的政策,能比商君书更能推动耕战,并且打败信商君书的统治者,否则你就是批他一万遍,还是会有人学他这套的。

知乎用户 虚实百出连环火神 发表

商君书》如果站在我们今天 “一切为人民” 的高度看,毫无疑问是一部 “恶” 书,秦国之法毫无疑问就是“恶政”。

但是还是那句话,抛开历史背景谈历史是耍流氓。

商鞅变法,或者说《商君书》创作的背景是什么呢?(《商君书》或许并非商鞅一个人完成的)是在列强纷争,弱肉强食的春秋战国,那是一个动不动就是亡国灭种的时代,那是一个礼崩乐坏失去了秩序和道德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下,秦国想活下去并最终赢得胜利靠什么呢?靠儒家那套说教?靠教育?靠思想?行不通啊!孔夫子奔走一生,你看有人信他吗?就算信他,他那一套也起不到活命的作用啊。

为了让自己的拳头硬,为了活下去,为了胜利,当时就必须用法家那一套,乱世用重典。

你说集权不好,你看看美帝的国家体制,人家的总统在战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没有这套制度的保证你觉得美帝怎么打赢二战横扫欧亚的?你说军功爵制太残酷,你看看美帝对于杀敌多的军人是什么待遇?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有很多东西是可以模式化直接套用的,《商君书》就是一套经典的法家治国理论,后世几乎所有的封建集权国家身上都能看到这部书的影子。继承秦朝的汉朝吸取了秦亡教训,建国初期与民修养生息,后来又说是以孝治天下,其实呢,还是阳儒阴法,面子好看了,里子一点没变。

《商君书》的那一套东西,类似于近代的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这套东西现在来看固然不能算好,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你不搞这一套你还能怎么办?靠共产主义建立政党联合贫苦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吗?要知道打响中国古代农民起义第一枪的陈胜要在商鞅之后一百多呢。

这件事你反过来想想,中国的老祖宗能在两千多年前想起来这么牛逼的治国之术,恐怕这不是一般的民族能做到的吧?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魂死业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批判《商君书》,如果是站在为人民的立场,为人民谋利益批判法家愚民弱民辱民贫民,可以。如果是站在逆向民族主义,“丑陋的中国人”,或者指桑骂槐的立场,不可以。

知乎用户 神凝于虚 发表

我倒觉得最罪恶的倒不是商君书,本质上是存在一套有效利用人性的奴役人的手段,商君书只是毫不避讳的阐述了出来。那么怎么解决,烧书么? 不!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把商君书编入必修课,让每个人都能够深刻的意识到这里面的邪恶。邪恶放在阳光下也就邪恶不起来了

知乎用户 洛鹰 发表

可笑,很多肯定商鞅的人连商君书都没读过。司马迁说商鞅是极其刻薄的人,看完下一段引文,你就会知道司马迁为什么这么说,你就会知道中国为何会出现水浒传所描述的那种病态社会。如果您看了如下引文,还欣赏商君,您真的是比奴隶主还奴隶主,您是生在红旗下,心向旧社会啊。

上干货

原文如下:

知乎用户 丘言 发表

秦国监狱新来了犯人甲乙丙共三人,狱卒问到:你们都是怎么进来的?

某甲:我是因为拥护商君才进来的!

某乙:我是因为反对商君才进来的!

某丙:我就是商君本人!

知乎用户 张华宇 发表

没啥

德川家康的 “家” 都能是苗字,这些搞文科的教授干出啥我都不惊讶

知乎用户 鲁小夫​​ 发表

外儒内法是传统文化的瑰宝,王朝无数更迭,内核永恒不变。

大清国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这一套。

某种程度上说,先秦思想家们确实是伟大的,思想的智慧可横贯三千年,甚至五千年,都不会有所褪色。

商鞅在他那个时代就是引领时代潮流的,席卷一切,不可用现今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古人,不可用简单的 “恶棍” 来形容。

但我也能理解为什么今人对古人有如此激烈的看法,那是一种如芒在背、切肤之痛。。。

知乎用户 Erika 发表

魔都,现代文明的先驱。

知乎用户 张海祥 发表

中国最终放弃商鞅选择了孔子,然后就有了 “仁义治国”的大宋大明,开启了 “金有狼牙棒宋有天灵盖” 的时代,汉人里不可能有白起了,倒是对面的少民,白起一个接着一个,最夸张的是后金,区区几十万人的小部落居然征服了上亿人口的大明。

直到把孔子扔进垃圾堆,中国才重新站立起来,才真正有了尊严,不再被别人牵去北狞。

知乎用户 君子风 发表

无稽之谈 如果把人民跟国家对立起来 秦国怎么做到一统的? 商鞅已经用事实证明 这一套恰恰能够在那个时代背景发挥人民的力量 愚民是方法 是行动 但是结果跟那个谁说的完全不一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商君书》只是一种观点,商鞅把它提了出来,你若说它害民,问题不大,因为这本来就是为强国而非强民。而这貌似也是当时最好的选择,因为他真正说到秦孝公的心坎里去了。

商鞅三说秦孝公,前二说不听,後一说用者:前二,帝王之论;後一,霸者之议也。夫持帝王之论,说霸者之主,虽精见距;更调霸说,虽粗见受。何则?精遇孝公所不欲得,粗遇孝公所欲行也。故说者不在善,在所说者善之;才不待贤,在所事者贤之。

你没理由只抓小鸡不管老鹰,要批就批这一对君臣,现在只说商鞅是个恶棍,这是很不讲道理的,就类似于后世大家经常说秦桧是个坏人,却撇开宋高宗不谈,多少有点耍流氓的味道了。

2. 部分网友有一种论调:没有国家你什么都不是。

支持者还蛮多的。

我也觉得这句话也挺对的。

而且如果有人反驳这句话的话,一定会被扣上一些不太美观的帽子。

我们现在拿这句话套在商鞅身上,抛开他本身的诉求,他所做的一切好像也是在为国家争取利益。

这一过程中无疑他也触怒了贵族利益。

以及作法自毙这个结局,挺有趣的。

3. 商鞅变法的结果大家也都知道了,后世一提起秦国横扫六合,免不了都要说一句奋六世之余烈,这六世之初就是指实行商鞅变法的秦孝公,可见商鞅变法对秦朝统一是起到正面作用的,且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初步怀疑这位鲍鹏山教授拥护的是《仁学》中谭嗣同的观点,即 “二千年来之政, 秦政也, 皆大盗也; 二千年来之学, 荀学也, 皆乡愿也;

4. 也不是所有帝王都推崇《商君书》,起码汉武帝就选择了董仲舒,也不管到底是不是外儒内法,从结果来看效果也不错。

5. 诸葛亮在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建议抓起来,也别管什么时代背景,毕竟我们现在人民的人均耕地才一亩多,有十五顷地的一看就是腐坏分子。

6. 柏杨老师自注《资治通鉴》,就经常用恶棍、蠢货、白痴之类的称谓形容古人,也习惯用如今的道德法律标准去批判古人,同样喜欢把人单纯分成好人和坏人两个群体,把脱离人民群众的古人全部批臭,打倒。这一套其实挺难学的,尤其是要一个特殊的成长环境才能养成,我本以为自柏杨老师死后这种能力已经断绝了,没想到还有,真是可喜可贺。

知乎用户 蒲公英 发表

到底是上海电大的教授阿。

知乎用户 蔡龙 发表

不知所谓的 “教授”,不考虑当时的环境,纯粹拿现代标准评论古人,然后展示自己的优越感?现在的教授都这种水准了?

而且最搞笑的是,这教授评价历史人物的时候居然频频用 “好人”、“恶人” 这种幼儿园话术,大灰狼是大坏蛋,因为它吃小红帽。。。问一下,这堂堂大学教授幼儿园毕业了没?

要我说,按照这位教授的 “逻辑”,我认为人类史上最大的恶棍是摩西,创立一神教,首开人类史上通过暴力方式垄断知识与真理之先河,却毫无廉耻地声称自己是 “善” 的,这种伪善与恶更恶。


商鞅真的那么 “邪恶”,对秦国实力的增长毫无用处,为何那些掌权者杀了商鞅后不修正他的政策,还要继承下去?不正好说明他的政策在当年有一定的生命力,能够提高国家的实力么?

读历史最忌拿现代的标准,脱离当时的历史环境与历史条件进行批判,然后觉得自己获得了道德和智商的优越感。

难怪教员告戒我们: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评判历史,有时候要跳出当时一代两代人的得失与成败,要基于上百代数千年的人类历史影响来讨论是非善恶。

商鞅当然有他的历史局限性,但他对耕战立国的极力推崇,一直到始皇帝 “奋六世之余烈” 最终统一华夏,并经秦汉诸朝的强化,奠定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大一统的农耕文明的根基。

“实业生产”与 “强大统一” 的意识深深地渗入了中华民族的思想基因和文化血脉,成为我们的底层意识,中华民族能够在工业化与科技的道路上后发先至,在西方重重封锁之下实现逆风翻盘,离不开这种下意识。

看那位教授的评论,满嘴在贴着 “好人”、“坏人”、“恶人” 诸标签,象极了还在看喜羊羊灰太狼动画的幼儿园小朋友。所以我在想,说不定他的思想层次也就是处于这种幼儿园的级别。小朋友因为不乖被教师批评,这位小朋友觉得老师约束了他的“自由天性”,所以是个“大坏蛋”、“大灰狼”。嗯,我觉得太像这位教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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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露贝尼亚 , @会飞的马, @空心玉米人 踩一下这种连对线都没种的。 你们不配我回答。

知乎用户 yang​ 发表

翻阅了所有的回答,有一个切入点没人提到,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初中就要学习的政治课,都还给老师了?

商鞅是啥时候的人?秦国的,公元前 300 多年,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商君书》又称《商子》,是由商鞅的言行和思想及法家后学著作汇编而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品之一。

《商君书》又称《商子》,是由商鞅的言行和思想及法家后学著作汇编而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品之一。书中主张依法治国、重农抑商、重战尚武、重刑轻赏,贬斥儒家纵横家等其他学派。

商鞅大概是公元前 300 多年,战国时期的生产力水平有多高,大家可以想象下,战国所有的国家都是以农业为主,一二十个农业人口能供养一个非农业人口,比如官僚、士兵、商人,生产力就是这个水平,商鞅提出的基本国策就是顺应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大家多种粮多织布,才能供养一支庞大的军队,一支庞大的军队是战国这种乱世让整个国家免于战火最有效的工具,商人一堆钱,儒家一堆文人,纵横家这种一堆门客,都不如一支强大的军队有用。

而秦国对军功的赏赐很丰厚,不管你是啥出身,有了军功,奴隶也能当将领,就有钱有官有地有封赏。兵强马壮的秦国之所以最后能一统全国,商鞅算是始作俑者。

现在回到问题上来,道德标准,善恶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没有普世的,没有的绝对标准的。机械地批判,贻笑大方。

知乎用户 唯尼哥哥 发表

他们不去喷网络小说真的很遗憾,毕竟商君书和君主论其实就是古代网络小说,当然读者可能还没人家流量多

知乎用户 春衫犹是 发表

脱离时代看问题能看出个啥?

商鞅法确实是严格划定了各类行为规范,并处以重罚。

但他运用法律非常巧妙的把秦改造成了最适合战斗的国家,使民 “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社会组织方式稳定,极大避免了内耗,为后世统一打下基础。

在那个时代看来,是非常先进的。

商鞅的功劳嚷秦和其他国家有了根本不同。其余六国皆有名将,也不是没打过胜仗。但那只是某一个个体的能动作用。

而商鞅的秦国是把整个国家组织打造成了最适合战争的状态。

你用现在的标准来看,当然落后了。

知乎用户 Mr Liao 发表

上海哪个大学开放了?

不用预约么,现在疫情期间也开放么?

如果让白左来治学和治国的话,历史上的人物就没有谁是冤枉的,都该死!

当然了,除了白左以及 yy 教授他们自己。

知乎用户 瓜子村长 发表

这就是法家的一个特点,他没有自己的新年和核心价值观。他只是能想办法解决眼前的问题。商君的改革从现代的角度来看,的确非常不合适。但人家偏偏成功了,帮助秦国一统天下,你说气不气人。

有些办法,后患无穷,但的确能短时间内快速提升国力。

比如以现代的眼光看,大锅饭,大包干,放卫星,大炼钢铁什么的简直搞笑。但偏偏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他就是能短时间内祈祷效果。而领导者夜懒得管有没有什么后遗症。

知乎用户 悉遥闻​ 发表

很多法棍和法吹们,听了当然身心崩裂。

为什么会身心崩裂呢?

因为他们的宗主国美利坚,就是一群法棍治国,讼棍当家。

基本逻辑就是,资本精英们想要奇货可居,所以用一群法棍维护政府(一群商鞅),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小老百姓做成资本主义市场里的一个个商品,那这些商品的基本权利如何保障呢?立法,用法律即能保障商品的基本生存,又能让精英们稳定的吸血。

所以,商鞅们发挥了他们极大的主观能动性,你当王来我封侯。

好听一点叫,契约精神,人权报应,自由市场和哈利路亚。

精神上用哈利路亚,物质上用汉堡可乐,人与人之间有矛盾时法庭上见(我们叫对簿公堂),但是总有人要说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怎么办?对外用兵把不安分的人,送到战场上,对内搞种族矛盾和性别歧视。

1. 愚民,快乐教育,要的就是西海岸。

2. 弱民;可乐汉堡,一刀的炸鸡,

3. 疲民;种族,性别划分,

4. 辱民;儿童版半自动步枪,黄赌毒合法化,校园枪击案孩子死后,奥巴马和死亡孩子的父母,在教堂合唱了一首:哈利路亚,然后在电视媒体感动了成千上万人,觉得奥观海太亲民了,太高尚了,诺贝尔和平奖实至名归。

5. 贫民。 ​​​地税,保险,我和马斯特一均 GDP,服不服排行榜我也可以上去。

高端人士呢?

请一群常青藤专家,好莱坞名人,ppc 媒体,互联网大厂,出来聊天,开派对。

商君书》的美版现实。

知乎用户 hwasion 发表

公元前 389 年,秦惠公出兵几十万对战魏国吴起的五万新兵(纯职业军人)失败,收复河西之地失败。灭国危机,举国震惊,开始寻找救国强国之路。

商鞅两次变法,最重要的历史贡献是:建立 强力的 统一动员体系(中央集权、大政府、法治);

老秦人是所以是老秦人,来源于极端外部压力之下的 “知耻而后勇”+“耕战” 养成的血性

(诸位,此情此景,像不像极了 近现代中国 的历史?)


鲍教授,是水平不足,没有看到这点?

但是,既然是教授,那么一定是看到了,却故意无视!

言辞激烈,表述直白、简单,轻松就定义了 “好人” 和 “坏人”,这简直非常适合 大众传播 啊…

(**众所周知,商鞅变法中,损失最惨重的是:旧贵族和老士族… 嗯,这很好人!**☃☃☃)


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这样!

他的意图是?

知乎用户 一个爱思考的老年 发表

民可不一定指底层穷人,也有可能是地主豪强。大商人大资产家。

知乎用户 无涯子 发表

我希望鲍鹏山教授用看待商君之于战国的角度来评论一下建国九年至建国二十八年

知乎用户 大威天龙 bot​ 发表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知乎用户 包藏祸心 发表

为一切敢于仗义直言的人点赞!

知乎用户 Prosaveronum 发表

个人觉得看从什么角度讲。如果从现代人对于中国古典中学说去粗取精的角度来讲,这无可厚非,因为商鞅的法家思想确有许多与当今价值观脱节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当然不能全盘吸收,而是要批判地看待。从这点上鲍鹏山的论述确实没有什么问题。

而个人认为鲍鹏山的一个主要的瑕疵在于没有从当初的政治形势看待问题。虽然他略有提及了商鞅变法的必然性,但总体还是认为商鞅的变法和《商君书》是造成之后中国中央集权的罪魁祸首,这点是有失公正的。

首先,《商君书》首篇与守旧大臣的辩论中所揭示的变法的重要理论依据就是不法古而致今,也就是反古典、反教条主义的论调。但相对的,如果夏商是西周的古,西周是春秋战国的古,那战国时的商鞅变法是不是也应该是后朝的古呢?如果秦始皇在取天下之后、治天下之时仍然教条主义地照搬商鞅的做法,那岂不是也成了商鞅口中反对的法古之人么?

其次,商鞅变法所代表的不是单独的一个变法,而是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变法的法家化倾向的一个部分。战国自李悝变法以来,各国纷纷变法,是因为法家的那一套制度在当时的乱世中确实可以组织其一个具有高度动员力和士气的战争机器,你要么跟着变,要么被别人占领,被别人逼着你变,这就是当时优胜劣汰环境下的一种博弈,而商鞅变法的理论最尖锐、变革最激进,实则不过是各国生存博弈中找到的一个最优解。没有商鞅,秦国要么被灭,要么有甲鞅、乙鞅、丙鞅出来变法,只要战国的纷争持续下去,总有一人一国能够找到这个所谓的最优解,建立起这样的战争机器,进而进取天下,而法家化的进程也不会因商鞅的有无发生扭转。

知乎用户 工程转中文研究僧 发表

我好奇的是,讲完之后鲍鹏山老师的身影从各大电视台瞬间消失了,这是为什么呢?是鲍鹏山老师不想出镜还没有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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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范曾是如何陷害沈从文的? 作者:北京的腔调 沈从文和范曾,都是当代中国文化界的大佬。前者,以文学创作、文物研究名世;后一位,则昂然以书画巨匠、学问宗师、当世大儒自居不疑。表面上所事行业、所攻领域都不同,实际上曾是师徒关系。 他们两人 …

总有那么多人,觉得“刁民”就该由酷吏来治

收录于话题 #侠客行 43个 这是种什么病。 昨天写了《查寝学姐,小小年纪,你们好大的官威啊》一文,谈黑龙江某职业学院“学姐查寝”的事儿。 文章发出去后,我发现很多留言是这个口风的:哎呀呀,号主,一看你就没在职业学院这种地方待过,这种遍地坏 …

赞美暴君是一种精神病

最近一部引发网友无数吐槽的电视剧《大秦赋》终于结束了。为什么网友要吐槽这部电视剧呢,让我们先来看一组数字。 公元前331年,秦败魏,斩首八万; 前312年,秦破楚师于丹阳,斩首八万; 前307年,破宜阳,斩首六万; 前301年,败楚于重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