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阳事件”看央地关系
原载《领导者》2009 年 8 月号(总第 29 期) [文章提要]“信阳事件”实际上是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控制的产物。集权体制不仅导致中央与地方信息交流渠道失灵,进而产生了不切实际的中央政策,也产生了好大喜功、瞒上欺下的地方偏好,最后让无数 …
原载《开放时代》2010 年第 9 期
[内容提要]“大跃进” 时期的县级官员在整个国家的行政结构中处于一个夹层位置,一方面其命运取决于上级的好恶,另一方面对下级和民众的权力基本不受到制约,因此他们从理性的角度发出,只能对上惟命是从,但是他们中的一些人,对民众所遭到的痛苦,表现出良知的一面。有一部分县级官员为上级的错误和自己的过失承受了惩处,不过最根本的原因是行政体制所造成的,在一定程度上说,县级官员也是行政体制问题的牺牲品。
[关键词]“大跃进”;县级官员;行政体制
“文化大革命” 前夕的 1966 年 2 月 7 日《人民日报》的长篇报道《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和社论《向毛泽东同志的好学生——焦裕禄学习》,树立了一位模范县委书记。实际上焦裕禄在兰考的工作时间并不长,到去世为止,不足一年半。焦裕禄 1963 年 1 月任兰考县委第二书记(相当于今天的副书记),实际上是主持工作的书记。1964 年 1 月到 1964 年 5 月任书记。如果把焦裕禄到兰考前在河南省尉氏任县委书记处书记的半年时间算上,他从离开工厂到基层当县级干部也只有两年。焦裕禄在其岗位上亲民勤政,不幸于 1964 年 5 月 14 日病逝,时年 42 岁。值得注意的是,焦裕禄去世时并没有引起多少关注,一直到半年后,由于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才引起轰动。1966 年 2 月 1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焦裕禄为革命烈土。毫无疑问,焦裕禄是一位优秀官员,但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出于政治的需要,关于他的宣传多多少少有些人为的色彩,以至于有一些情节,在今天还在争论不休。
焦裕禄生前大概没有想到,在中国,他死后成为一个政治符号,以至于 “文革” 中兰考县势不两立的两派均高举焦裕禄的旗号互相整对手。焦裕禄本人并非本文要研究的范围,本文只是从焦裕禄成为政治符号的现象出发,探讨 “大跃进” 和困难时期的县级官员(正副县委书记和正副县长)的行为。通过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的行为,可以明白为什么需要一个焦裕禄的形象来给他们作榜样。
在中国的官吏体系中,县级官员(以下简称县官)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阶层。因为他们在民众面前威风凛凛,老百姓称其是 “县太爷”;又因为他们自认为为民作主,自称为百姓的 “父母官”。由于这一阶层的官员与民众关系比较密切,因此他们的品质对民众的命运影响极大。毛泽东对这一群体的地位极为看重,他在 1956 年就指出:
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
县委这一级干部,正好是掌握国家命运群体的最基层部分,毛泽东对他们寄予期望,但是至少在 “大跃进” 时期,他们多多少少让毛泽东失望了。
需要说明的是,当年官场的职务称呼与今天不同,今天的 “书记”,当时称为“第一书记”;今天的“副书记”,当年称为“书记处书记”。为了方便起见,本文一律把“第一书记” 称为书记,“书记处书记”称为副书记。
一、研究的视角
基层官员对民生冷漠,有时甚至是对百姓生命都极度冷漠,这种情况在 “大跃进” 时期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大跃进”与接踵而至的大饥荒在人类历史上是极为罕见的闹剧和悲剧,其中,县官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了解当年县官的作为,要明白他们的行为逻辑,了解在整个国家机器中的位置,了解他们受到的制约和他们的权力。
(一)科层化的理性
特别有必要强调一下当年县官们的几个基本特征。根据 1958 年全国县领导班子的统计:47.19% 的班子成员年龄在 35 岁以下,36.60% 的班子成员年龄在 36~45 岁之间,74.22% 的班子成员在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班子成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 3.9%、高中和中专学历占 14.46%、初中及以下学历占 81.64%.
总结而言,“大跃进” 时期的县官们年轻、资历老、教育水平不高。这种结构产生的后果是:老资历,特别是战争年代的经历,让县官们踌躇满志;年轻让他们充满向上流动的欲望,大有干一番事业的冲动;教育水平偏低让他们无知,勇于做一些荒唐的事情。
对于这样一个群体,一个好的科层体制就非常重要,体制好可以把其优势,主要是热心于事业的优势发挥出来,科层体制有问题就会把他们热衷于荒唐的冒险的劣势暴露无遗。不幸的是,当时的科层体制有问题。
匈牙利著名学者科尔奈对社会主义体制有深入研究,他指出在体制下,官员自认为了解被统治阶层的利益要求,自己处于家长的位置,其他社会阶层、团体或个人都是孩子。有意思的是,中国传统社会也把官员当成 “父母官”。这是否意味着在有深厚科层制传统的中国,科层制的缺陷也会发挥到极致?
科层制的优缺点并非本文所关注的,但是科层制与意识形态相结合,其产生的后果应该引起足够的关注。一位学者指出,早在 1966 年,鲍曼认为被科层制强化的意识形态,使个人道德责任感中性化,后来这一观点成为鲍曼名著《现代性和大屠杀》的中心思想。
鲍曼指出由于工具理性的精神以及将它制度化的现代官僚体系形式,才使得屠杀犹太人不仅有了可能,而且增加了它发生的可能性。因为在官僚体系下,作为管理对象的人已经被非人化。
实际上在 “大跃进” 时期,指标管理制度的严重后果达到空前的程度,在基层官员眼中,完成指标是第一要务,而民众,仅仅是其完成任务的工具而已。在体制内,完成任务就是理性。而由于行政体制的变革,又给县级官员减轻了来自下层的约束,增加了来自上级的压力,因此增加了县官为完成上级的任务而胡作非为的空间。
(二)夹层官
对中国官僚制度做出开创性研究的王亚南曾敏锐地指出:新旧官僚政治的根本不同点,与其从官僚的来源去看,不如从官僚的行动、作法或组织去看。中国民间有句俗话,叫做 “屁股决定脑袋”,意思是官员的价值观和行为是由他们的职务所决定的。和许多民间话语一样,这一简洁的表述比高深的学术话语更加准确地反映现实。有必要比较当年的县官与历史上的县官在国家机器中有何不同。
自从隋唐实行科举后,一直到清末取消科举之间的一千多年间,县官的最主要来源是国家考试中的优胜者,而且是经过中央政府的官员管理部门(吏部)直接任命,直接管理。虽然县官们有省、府等上级官员,但是其最初地位的取得与上级无关,在这个问题上无需对上级感恩戴德。虽然上司对县官的晋升有影响,但是最终任免权在中央政府,这也增加了县官反抗上级的勇气。
在地方上,县官是政权的最底层。费孝通指出,传统中国在县衙门和每家每户之间存在着一个地方自治单位,这个单位的领袖就是乡绅阶层。乡绅往往是退休官员、宗族首领、有钱的大户人家,也就是所谓的 “地头蛇”。由于县官是外来者,而且是有任期的,而乡绅则是世居的,因此县官对基层的管制多多少少要依靠乡绅的协助,因此县官与乡绅之间是互相利用、互相制约的关系。
虽然古代中国已经发展出一个相当完整的科层体系,并且维护了社会的长期运转,但是辛亥革命之后的民国时期,这种科层体系已经有所变化。废除科举后,县官的来源多样化,更多的是各方利益平衡的结果。中央政府已经无法直接任命县官,县官的命运直接取决于上司的好恶,自然这会让县官对上级马首是瞻。乡绅的影响趋于式微,保甲制度的推行,让县官的权力开始渗入乡村。
1949 年后,县官的管理和任命方式没有根本的改变,依然是上一级任命下一级。由于受到前苏联行政体制影响,上下级之间的依附关系,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更加严重。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对社会政治、经济、人民生活各方面的全面渗透,管理的内容迅速膨胀,对官员的需求飞速增加,体现在县官身上就是数量空前之多。一个县有县委书记和县长各 1 名,加上副书记和副县长若干名,名符其实成为一个领导班子。
由于乡绅阶层被彻底消灭,在对下级方面,县官们可以轻易地通过区、乡、镇政府把管理的能力延伸到农村。1958 年人民公社制度建立,公社成为集党、政、军、文教等方面功能于一身的基层政权组织,同时又通过生产大队、生产小队这两个管理层次,把每一农户、每一个人纳入管制范围。这一体制让县官们获得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管制能力。
从架构示意图可知,县官们在组织架构中是一个夹心阶层,他们在掌控民众命运的同时,自己的命运又取决于别人,因此他们的悲欢离合也令人感叹。对于一个县级官员来说,其上有许多层次的领导都可以影响他的命运,幸运的话还可让最高领导垂青。1958 年最风光的县官是河北省徐水县委书记张国忠。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专家学者及 44 个国家驻华使节、大专院校师生等 32 万人到徐水视察、参观。中共农村工作部部长陈正人带来中央的意图:要在徐水搞共产主义试点。当时受到毛泽东青睐的还有山东省寿张县委书记刘传友。1958 年 1 月毛泽东在中央杭州工作会议上点名表扬了刘传友的养猪、积肥、深翻改土,同年 8 月刘传友升官为聊城地委副书记兼寿张县委书记。
可能是受宠若惊的原因,刘传友在 “大跃进” 期间没有少折腾,也因此带来巨大的损失。然而没有人为县官们的失败分担责任。“大跃进”后,张国忠于 1961 年被定为“反党分子”,后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处分,调到外县作一般干部。刘传友于 1960 年被撤职(1980 年山东省委决定撤销这一处分)。
除了顶头上司之外,上面任何一级官员都可以罢免县官。1958 年,中央政治局委员、负责农业的副总理谭震林从南京到安徽参加三干会,他沿途在江苏六合、安徽天长检查。
这两个县的县委书记汇报水稻亩产 700 斤,由于报的产量低于领导意图,谭震林在安徽三干会上讲,这样的人还能当县委书记吗!结果这两个县委书记都被撤了职。
绝大多数县官没有张国忠、刘传友等人的风光史,也不像江苏六合、安徽天长两位书记那样不幸。更多的是县官们直接受制于专署的官员,而专署的官员又主要受制于省级官员。在 “大跃进” 中损失最惨重的几个省份,省级官员难逃其咎,而一省之内损失惨重者,又与专署官员息息相关,很少有县级官员的行为不受上级影响的。这也是为什么到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落实政策时,对于当年受处分的县官基本上平反,或者减轻处分的重要原因。
不过有些时候县官还是有些办法对付上级的。安徽阜阳地区粮食征购未完成任务,地委书记被省领导臭骂一顿,地委书记采取亲自送红旗的办法要各县完成任务,可是也有的县委书记不卖账,拒收红旗。由此可见,在同样的一个行政架构下,很多事情还是因人而异。在一县之内,他们基本上可以呼风唤雨,同样一个省,同样一个专区,“大跃进” 的破坏程度往往差别很大,这就不能说县官们完全没有责任了。
部分县官飞扬跋扈,以下几个例子可见一斑。
广西环江县在 “大跃进” 中放了全国最大的水稻产量卫星,当年环江县委书记洪华到哪里,都要求组织社员夹道欢迎。有一次去巡视,要社员准时到公路边夹道欢迎,离公路远的社员只得晚上打着火把赶到公路边,为不错过迎候时间,有的凌晨两点钟便守候在公路边迎接县委书记。该公社 1.8 万多人,这次出动 1.1 万多人,欢迎的队伍从头到尾共有 5 里路之长。这位书记因严重浮夸,漠视民命,造成群众严重缺粮,全县非正常死亡 1.9 万人。洪华 1961 年被捕,1963 年以违法乱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1981 年 8 月广西自治区党委将其处分改为党内撤销职务处分,恢复其党籍,按一般县级干部待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 1981 年 9 月撤销原判决。
光山县委书记马龙山曾让副书记张福洪到—个生产队搞包产到户试点,反右倾后,马害怕负责,说是张自己搞的。张不服,马为了杀人灭口,就在县委扩大会议上发动批斗,将张福洪打死,然后说张畏罪自杀,立即埋掉。这个县的另一个县委书记刘文彩到一个公社去主持 “反瞒产” 运动,由于农民无粮上交,他便大打出手,一天竟连续拷打四十多个农民,当场打死 5 人。
安徽省无为县委书记姚奎甲在副省长张恺帆在无为县解散食堂后,整理张的 “罪过”
上告,导致张被关押批判。之后,姚奎甲变本加厉推行高征购、公共食堂等一系列措施,结果全县大量人口死于饥饿,其中 1960 年无为县的人口死亡率高达 15.8%. 当时农村基层干部非常害怕见到姚奎甲,能躲则躲。有的公社派人放哨,每个村都树了旗,看见姚奎甲的汽车,各处的旗帜都放倒,干部一看见信号后,只留个别人接待,其他人都躲开。
显然,当年县官的行为是受两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一是体制,二是个人人品。作为一个夹层官,他们几乎不可能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尽管这种命令可能是不合理,甚至是残酷的。不过,他们也有一定的权力空间,可以不把上级命令的损害进一步扩大。执行命令在官场上是理性,减少民间的灾难则是良知。
二、理性
评价官员最可靠的方法就是民众的态度,然而改革开放之前是一个高度人治的社会,上级对下级的评价往往不是依靠民众的评价,而是上级个人的喜好。由于县官是由上级任命,也只要对上级负责,因此保护自己个人利益的最理性行为就是执行上级命令,同时还要注意让自己不要成为上级过错的替罪羊。因此县官们在风光的后面也有自己的苦恼。一位当年的县委书记回忆说,同一地区的 10 个县委书记,先后有 8 个变动,其中被判刑 1 人,累死 1 人,有 6 人分别被撤职或调职。他们对于 “大跃进” 出现的问题是知道的,3 年中,天天是提心吊胆地工作、生活。县官们的理性选择,主要源于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压力与诱惑
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不可避免地陷入指标考核的困境。为了完成指标,当年从中央到地方,一级给一级施加压力。在 1958 年 8 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说对完不成指标的官员要执行纪律,一警告,二记过,三撤职留用,四留党查看,五撤职,六开除党籍。毛泽东甚至于说,完不成生产或调拨计划,要按纪律办事,要铁的纪律不要豆腐纪律,马克思要与秦始皇结合起来。
在上级高度专制下,一些基层官员稍有异议,很可能意味着仕途的终结。在信阳事件中,被判处死刑后改为死缓的光山县委书记马龙山晚年说,如果知道有今天,那还不如被斗死。当年自己患得患失。当时今天斗这个,明天斗那个,攀比浮夸,谁吹的高、吹的大,谁就有本事。马龙山是罪有应得,但是他说的部分是实情,高压之下,县官很难不听从上级指挥。
1957 年 9 月黑龙江省的农村工作会议上,有 3 个县委书记因为说了一些同情农民的话,比如说购粮任务太重、农民留粮标准不够吃;向上假汇报,就会受到表扬,谁要提出困难,遭到批评,结果 1 个被定为党内右派分子、1 个被定为 “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 个被撤职批判。1958 年广东省信宜县亩产只报 400 市斤,是全地区最低的,为此县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在地区作检讨,并于 1959 年被调离。1958 年吉林省双辽县因没有完成高征购,县委书记被地委撤职,副书记留党察看。江苏省准安县委书记要求将外调 1 亿斤粮食的任务减为 3000~4000 万斤,因而被地委领导带到南京向省委负荆请罪,此事导致这位书记患上精神分裂症。1959 年河北省围场县县长因担心无法完成上级压下来的粮食征购任务,因此在地委的任务书上签上 “在不违反政策下,力争完成”,结果被打成 “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职、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 1 级。
相反,如果超额完成指标任务,荣誉与晋升就会接踵而至,这对县官们来说有相当的诱惑。例如,1958 年 9 月,中央通知平均亩产小麦在 250 公斤以上的县的县委书记可以去北京上天安门(包括天安门下面的看台)参加国庆典礼。一些在 “大跃进” 中折腾的县官们立竿见影升了官,如前文提到的广西环江县委书记洪华、山东寿张县委书记刘传友在 “大跃进” 期间均升了官。
(二)内部矛盾
有研究指出,在高度中央集权的局面下,体制内会出现一种相互攀比的竞争现象。
“大跃进” 时期,这种攀比空前。这种竞争不仅体现在政绩的竞争上,更多体现在权力的竞争上。内部矛盾既体现在同级政府之间的攀比,也体现在同级官员之间的权力分配上。
压力不仅来自上级,有时也来自同级的攀比。完成任务并超越其他地区,是官员晋级的筹码,因此不甘落后就成为常态。河南省范县(当时属于山东)的县委书记和县长参加省里在聊城地区寿张县召开的一个虚报产量的会。范县与寿张县是邻近县,范县 1958 年夏季小麦产量亩产 96 斤,寿张县报亩产 260 斤。省领导点名批评范县说,你们范县与寿张县两县相邻,地质相同,寿张的小麦亩产 260 斤,你们范县怎么只有 96 斤呢?你们是挡道右倾。于是范县从此也浮夸起来了,粮食产量一直浮夸到亩产 5067 斤。
今天 GDP 是衡量官员政绩的指标,不过这是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才在中国流行的指标。当年衡量官员的指标比今天还实在一点,就是粮食产量、钢铁产量这些具体指标。
因为政绩的关系,如何报粮食产量往往引起官场内部矛盾,一般地说,是第一把手(书记)要报高,具体负责的副手官员不敢报太高。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成绩是第一把手的,而责任往往由副手承担,也就是通常民间所说的 “领导的不负责、负责的不领导”。在当年,这种事例比比皆是。1957 年秋,安徽桐城县委领导成员之间对全县粮食总产量是 3.7 亿斤还是 4.3 亿斤发生争论,坚持 3.7 亿斤的县长被划为右派,而当年实际产量是 2.92 亿斤。1958 年新疆玉田县委书记对当年的粮食产量估算为 4.1 亿斤,一位副书记认为 3.5 亿斤(基层报为 2.2 亿斤,实际产量 2.1 亿斤),估产同样偏高,但这位副书记以“右倾反党” 的罪名受揭发批判。1959 年初,河南省永城县长和县委两位副书记主张向省和专区要粮食以应急需,县委书记等人表示反对。1959 年 10 月县长被定为 “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连续批斗数场,并遭受毒打,下放劳动改造,直到 1961 年秋平反。1958 年 10 月浙江省龙泉主张从实际出发确定全县粮食产量的县长和一位副书记遭到批判,以“严重右倾”、“非组织活动” 为由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三)工作技巧
宣传鼓动是战争年代的一种动员技巧,宣传在一些基层官员心目中等同于夸大其词,而这种工作技巧在当年依然被相当一些县官所推崇,在他们的价值体系中,这些没有不妥。河南一位县委书记在党代会上发言:“不虚报就不能鼓足群众的干劲,不虚报就不能促进大跃进的形式,不虚报就于群众脸上无光……”河北省安国县是全国 “大跃进” 的典型之一,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曾先后来安国县视察,17 个国家和地区的外交使团、代表团来参观访问,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和上百个县的领导与各类技术人员也来学习、考察。县领导授意摆假粮库,以应付各类参观,把粮食摆在门口或窗口上,用玉米秸围住,实际里面都是空的。县领导宴请这些弄虚作假的干部并在大会上赞扬说:“我陪你们吃饭,是因为你们给县长长了脸,开了个好头。”
当时赫赫有名的河北省除水县的县委书记与副书记之间的一段对话很耐人寻味:
副书记:“你说一亩几万斤,能达到吗?”
正书记:“是达不到。”
副书记:“那你为什么还这么喊?”
正书记:“这么喊能喊出大家干劲来,我们不能泻气,不喊几万斤,连 600 斤也搞不到。”
副书记:“你得实事求是呀。”
正书记:“那不行,那就泄气了,要紧跟形势……”
河北省新河县的花生 “卫星” 上天过程,充分体现了县官的领导技巧。县官们想造一个花生的 “世界最高丰产田”,当然是造不出来的,于是县官们半夜三更把负责丰产田的基层干部找来,一方面要求“不管采取什么措施,反正亩产必须达到 1 万斤”,另一方面用“要解放思想,多想办法” 等言词来诱导、暗示,要求采取“外科手段”,以弥补产量的不足。
当然县官不会直接教基层干部造假。基层干部见 “不说大话下不了台,不编谎言出不了屋”,只好保证完成亩产万斤,才能够脱身。这位基层干部最后只好往试验田里埋花生。事后,在全国青年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大会上,周恩来总理接见一位参加造假的青年干部时说:“给你在海淀区选一块地方,搞花生丰产试验,要什么条件给什么条件,如果亩产能达到万斤,你就进中国科学院,不要再回去了。” 这个青年被留下以后,假经验说不得,整天愁得哭哭啼啼。大约一个多月,中央领导同志看出他的难言之苦,给周总理汇报后,便让他回去了。
三、良知
县官虽然权力很大,但是命运基本上掌握在上级手中,因此从理性的角度出发,他们应该对上级惟命是从。不过并非所有人都如此。任何把一个阶层污名化或者光环化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对于当年的县官来说,由于巨大的人命损失和大量的恶劣行径,整个群体很容易被污名化,其实这一群体中有不少人依然保存了人性的光辉,值得后人怀念。
当时的玉门(县级市)市长杨志范曾作了这样的如实记录:“腊月三九天,北风刺骨寒,路遇冻死人,沿途牛驴死,大车七零落,凄凄惨惨寒”,“走了几村庄,没见鸡狗影,没见有猪羊,未闻猫儿声”,“红旗挂在墙上,牛皮吹到房上,胸前戴的章章,肚子喝的汤汤”。这位市长后来被打成 “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由于县官是比较了解实际情况的,因此他们受到良知的折磨。
(一)抗争
以死抗争是最激烈的一种。甘肃通渭县长田步霄,这位 1956 年仅 30 岁出任县长的青年,在 1959 年写下了 “土地荒了,人民饿着,咱们把罪犯下了” 后自杀。死后的第二天,他被开除党籍,机关干部对其进行批尸活动。然而民众自有公论,在 20 世纪 80 年代通渭一些父老乡亲说田步霄是主管某个城的神。1959 年 2 月河南郸城县副县长卢世仁因抵制当时的浮夸、瞎指挥和违法乱纪,受到批判斗争,自缢而死。
上书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抗争。面对问题,一些有良知的官员采取上书的方式向中央反映实际情况。1958 年山东省郓城县实际亩产 300 斤却上报为 “全国亩产双千斤县”,县长鲁成给党中央、毛泽东、周总理写信 6 封,如实反映农民逃荒、领导干部说瞎话的情况。
信件退回菏泽地委后,鲁成开始遭受批斗。11 月地委将鲁成定为 “现行反革命分子”,逮捕其入狱,并先后两次召开万人大会批判。11 月底许多为鲁成鸣冤的学生、干部、群众被开除、撤职或批斗。1959 年 4 月鲁成出狱,改定为右派,1964 年恢复党籍,改为党内警告处分,到 1984 年才彻底平反。其妻原任县妇联主任,因受诛连被开除党籍,劳改 3 年,1962 年甄别,1984 年彻底平反。山东省临朐县副县长刘善良向县委书记反映了缺粮的情况,但是没有引起注意。刘认为如果不及时采取得力措施,会有更多的人饿死,因此冒丢官的风险,直奔济南,见到了省领导,如实汇报灾情。
1958 年甘肃省镇原县县长许国和、副县长张万寿以县委和个人名义,多次向省政府、平凉专区反映全县严重缺粮问题,却被上升为政治问题。省委派工作团进驻镇原县,制造了 “反革命集团案”,逮捕了许、张等县、社干部。此冤案到 1981 年 3 月才彻底平反。
安徽省贵池县县长徐世达因如实向上级反映农村中的严重困难情况,被定为 “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为徐世达代笔给党组织写信的人,也被迫害致死。
公开上书的结局是悲惨的,因此有的人不得不采取写匿名信的方式。当年四川省梁平县委书记明朗在七千人大会上给毛泽东写了封匿名信,揭露了四川省的问题,指出:有的县饿死人将近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不少县都在百分之十以上,四川省到底饿死了多少人,还要饿死多少人,谁也不知道。
被匿名信指责的四川省委书记李井泉事后追查写信的人,但并没有查到。一直到 “文革” 期间,李井泉被打倒后,明朗才承认自己是写信的人。
河北蔚县县委副书记贾振兴 1962 年给中央与毛泽东写信说:
农村经济破产,群众生活极其困难,群众连最低生活都不能维持,百分之八九十的群众破产度荒,离婚早婚,浮肿干瘦病死严重,甚至少数人卖儿卖女,妇女卖淫。因而,群众对集体经济丧失了信心…… 群众要求 “包产到户”。
1959 年河北平泉县委副书记余众仆给中央写信,为彭德怀鸣不平,被定为 “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职下放。
河南省固始县委副书记石华向中央写信反映了群众生活、死人情况。
值得思考的是,敢于向上反映问题的居然多为副职(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下,县长实际上是副职,一般都是兼任县委常委、副书记)。
(二)抗命
公开违抗上级命令的不多,比较迂回抗命的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开仓救人。县级官员是没有动用粮仓的权力的,但是还是有少数县官在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开仓救人。1960 年 4 月新疆裕民县委书记孙文高认识到再不解决缺粮问题,饿死人的情况将很快发生。孙提出先从国库中拿出 40 万公斤粮食渡过难关,并说愿承担全部责任。事后塔城地委对裕民县委未经上级同意擅自放粮给予了严肃的批评,但对其关键时刻敢于承担责任的作法给予充分的肯定。1959 年秋季征购开始,河南平舆县委书记常久通和县长曹铭强调留足种子、饲料,安排好社员生活再抓入库,不许购透底粮。在澄清全县情况后,县委决定停止征购,向地委写报告要求拨给统销粮 1800 万公斤。
不久两人被地委视为右倾,常久通被撤职,曹铭被下放生产队劳动。
二是为了多留粮食,个别县官采取了瞒报粮食产量的对策。当年安徽省涡阳县委书记胡泉瞒报 500 万斤入库粮食,并且尽量少征购粮食,因此,1959 年冬至 1960 年春涡阳饿死人是全区 10 个县中最少的一个。1962 年召开七千人大会,胡泉在刘少奇参加的分组会上,就瞒报问题作了检讨,说 500 万斤粮食全供应群众吃了。刘少奇表态说,这不是错误,是救了群众的命。1961 年 3 月,青海省海晏县委因生活困难瞒报了 20 万斤库存青稞,以补贴农牧民口粮和食堂的亏损,事后由于粮食局统计员的检举,县委书记肖光被停职调离。有时,县官并非瞒报,只是实事求是,结果招致祸害。山西省河曲县委书记刘毅将属于浮夸虚报的 70 多万公斤粮食主动进行了纠正,1960 年反而被定为 “瞒产”,为此被撤职,并且中央通报了全国,此冤案后来得到平反。
三是改变上级命令。有些县官对上级命令并不照搬,因此救了一些民众。“大跃进” 时,玉林地委布置冬季深耕,不布置冬种,不再多收一季粮食。博白县委书记邹林提出 “博白要先冬种,后深耕,争取多收一造粮食”,得到了地委同意,因此收成比其他县好。
四是变通政策。一些比较有责任心的官员在饥荒面前采取一些得力措施,救了大量民众的命。山东省昌乐县没有饿死人,因为县委书记发现粮食将减产后就发动群众大种南瓜,南瓜成为饥荒来临时群众的 “保命瓜”。1959 年 2 月县委书记王安广到云南省建水县任职后,给农民发还自留地、自留牲畜,开放集市贸易,将 3 个公社从大队所有制改为小队所有制,提出停止办公共食堂、分口粮到户、自愿参加食堂,结果 1960 年 2 月王被打成 “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四、处分
必须有人对灾难负责,而县官则成为最易代人受过的群体。当年大批县官受到各种各样的处分。表 1 是笔者查阅到的饥荒中损失严重的河南与甘肃两个省的情况,1958~1961 年间县委书记更替次数甚高。在一些灾难深重的地区,县委书记更替次数更加频繁。
表 2 是著名的 “信阳事件” 发生地之信阳地区的地委书记与县委书记变动情况,从中可知,县委书记几乎无一幸免。
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处分标准,县官的命运相差很大,这可能也是一些人后来对处分不服气的原因之一。山东省范县(后来划归河南省)非正常死亡 26785 人,水肿干瘦 56700 人。这么多人非正常死亡,在其他省份可能至少要撤职,而山东省只是把县委书记和县长调离了事。
(一)处理
1. 判刑
最严重的处理是判刑,个别县官被处死。这一期间被处死的县级官员并不多。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 1959 年粮食实际总产只有 6566 万斤,完成征购 4973 万斤,占实产的 75.73%。农业人口人均口粮只有近 60 斤。1959 年冬到 1960 年春,全县范围内发生因饥饿死亡、浮肿和外逃的情况。一个只有 12 万人的县死亡 1801 人(纯属饿死的 793 人),浮肿 2605 人,外出逃荒 8518 人。一位读过私塾的老农民上书毛泽东:
中宁县,有第一书记兼县长齐丕文等,夺权希宠,媚上邀功。只知利己,不顾害人。特吹超产,逼购公粮,乡村农库,洗扫一光。迄今三月,讹不供应。蒙欺舞弊,俄杀黎民。饭糗茹草,嚼曲啖糠。探巢挖穴,遍地饥荒……
不久老农民被捕,接着县委书记齐丕文枪杀其妻,被侦破,关进监狱。老农民获释,案子从此无人过问。县委书记齐丕文被处死,成为这一时期唯一被处死的正职县官。不过这位县太爷之死并非因为饿死了老百姓,而是因为他残忍地谋杀了妻子,并企图嫁祸于人。
当年还有一位被判处死刑但没有被处死的县委书记,就是信阳地区光山县委书记马龙山。光山县是当年饥荒最严重的地区之一,1960 年有民谣:
光山县,两头尖,中间住个马龙山。马龙山,大坏蛋,饿死人民千千万。
马龙山因涉嫌打死张福鸿被判死刑。对马定死刑报中央后,毛泽东说,他还没有杀过一个县委书记,判死缓吧。后来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对比齐丕文与马龙山的命运,让人寻味。
当年作为县委书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有山东高青县委书记马德杰。同时高青县长李森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其罪名是齐东县土地荒芜、群众外出逃荒、非正常死亡严重。此案 1979 年后落实政策。
根据笔者所见资料,当时因为造成饥荒而被处死的唯一副职县官是一位副县长。贵州省湄潭县 1959 年实际粮食总产 1.99 亿斤,县委主要负责人浮夸为 8.46 亿斤,大搞反瞒产、高征购,致使全县农村 1959 年 11 月下旬至 1960 年元月中旬断粮近两个月。1958 年末人口 24.4 万人,1960 年末人口 18.2 万人,减少 6.2 万人。1960 年 6 月原县委第一书记被打为蜕化变质分子并被捕。1960 年 4 月 30 日副县长兼绥阳公社书记被捕,8 月 30 日枪决(1983 年平反)。
除了死刑之外,更多的是有期徒刑。四川省丰都县 1959 年粮食总产 11.51 万吨,上报 42 万吨,下达征购任务 11 万吨。为了从农民手中逼粮,县、区乡纷纷召开反粮食瞒产现场会,县的现场会上当场吊打 7 人,打死 1 人,区乡现场会上当场打死 173 人。由于高征购,引发大饥荒,1959 年和 1960 年丰都县人口死亡率分别为 137.07‰和 82.11‰,当年的丰都县成为名符其实的 “鬼城”,县委书记、副书记、农工部长和公安局长因此被捕判刑。1983 年中共涪陵地委、涪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书记、公安局长免予刑事处分,宣布原副书记、农工部长无罪。1958 年,为了防治与消灭棉花红铃虫,奉贤县委盲目采用拆房、烧房方式灭虫,要求将凡是存放过棉花的仓库、房屋一律烧光、拆光,共毁 1823 间民房和 1345 间仓库。在毁屋过程中,发生乱斗乱罚、捆绑吊打群众、乱烧乱拆民房、强迫群众搬家、逼死人命等一系列严重违法乱纪事件。1961 年原县委书记和 1 名副书记被判处有期徒刑各两年(1984 年平反)。河南省汝南县 1960 年 12 月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开除原县委书记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60 年 12 月河南省永城县原县委书记以渎职罪被判处 3 年徒刑。
2. 逮捕集训
在 “大跃进” 与困难时期有许多县官因为种种原因被捕。在 1958 年被捕的主要原因是得罪了上级,最典型的是甘肃省 1958 年 8 月在镇原县进行的大逮捕,县长和 1 位副县长被定为反革命集团首领,受株连的共 1650 人,其中逮捕判刑 1503 人,其中死在狱中 333 人,依法管制 147 人(一说株连 1504 人,其中逮捕入狱 1357 人,其中死于狱中 272 人)。此冤案到 1981 年才彻底平反。
饥荒发生后,大批县官因此被捕。河南信阳逮捕的 8 位县委书记,除光山县委书记马龙山由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外,其余判 2~3 年徒刑,有 2 人坐监年余,后免于刑事处分,无罪释放。已知被捕的还有河南省沈丘县副县长马某。
“大跃进” 后原甘肃省山丹县委书记、常委等 5 人被集训、逮捕,1981 年平反。1959 年 12 月甘肃省秦安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等多人被定为 “反革命集团”,被捕入狱,1960 年 12 月平反。甘肃省通渭县很多地区的群众几个月未见一粒粮食,全县各地出现人相食的悲惨情景。1960 年 3 月逮捕了以原县委书记席道隆及 17 名干部,其中县级 3 人,1962 年 2 月全部释放。虽然被逮捕者被释放并安排了工作,但是仕途受到影响,原县委书记离休前的职位只是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集训是当年处罚官员的主要方式,其中以河南信阳地区最严厉。当年信阳地区集训的大大小小干部,每县少则数千,多则上万。问题大的编入特训班,驻地周围有流动岗哨,门前架着机枪,限制了行动自由,也不准家属探视;问题轻些的编入集训班,也有武装看管,也限制行动自由,但管理相对松了些。估计这一期间正式被捕的县官超过百人,被集训的数以千计。
3. 撤职
当年到底有多少县官被撤职,不得而知。那些被逮捕、集训的一般是要撤职查办了,另外还有一些县官只是被撤职。例如甘肃泾川县委书记被撤。輬輳訛河北省宁晋县非正常死亡 1506 人,死在本县无人认领的有 13 人,自流后死在外县村头路边的有 10 人。该县县长受撤职处分,其他人在适当会议上做检查。1961 年河北省委点名批评蔚县县委书记对人口非正常死亡负有责任,将其撤职,此人 1981 年才得到彻底平反。贵州册亨县 1958 年 1 月至 7 月中旬因断粮饿死 149 人,饿病交加而死 91 人,合计 240 人;因病及其他原因死亡 548 人,其中,除少数系正常死亡和意外死亡(如自杀、蛇咬)外,大部分与粮食不足、营养不良有密切的关系。同年 9 月县委书记被撤职。1960 年 5 月贵州遵义将县委正副书记 5 人、副县长 1 人撤职,后来先后撤销处分。1960 年 3 月四川省眉山县委书记和 1 位县委副书记被撤职,后均平反。1960 年上半年广西合浦县因水肿病死共 8600 余人,占总人数的 1.7%。县委书记被撤职,主管农业的副书记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平反
耐人寻味的是,当年绝大部分被处罚的县级官员后来都得到平反,至少是通过 “落实政策” 减轻了处罚。县官们固然有罪过,但是主要责任应该由他们的上级来承担,而实际上没有一个省级官员因为大饥荒而被捕、集训,就是专署一级的官员也几乎没有人被捕、集训。个别专署级官员被捕并非由于他们在专署的官位上的过失,而是由于他们当县官时的罪过。例如广西柳州专区的副书记洪华后来被捕判刑,是因为他在环江县当县委书记时的问题。由此看来,当时对县官的处理多少有些不公平。平反后,在征求安徽省副省长张恺帆对曾经构陷他并且在无为县造成重大人命损失的无为县委书记姚奎甲的处理意见时,张恺帆大度地把开除其党籍改为留党察看。张恺帆的理由是:“错误的东西是从上面来的,中央应负主要责任。至于其他同志,批评一下,检讨一下,就行了。”
也有一些县官,因为自己的过失终身愧疚。新疆拜城县 1959 年粮食产量不足 2500 万公斤,如果据实上报,肯定不过关,最后上报的粮食变成了 5650 万公斤,据此确定的征购任务为 1200 万公斤。结果拜城县在 1960 年 1~3 月间先后死亡 5000 多人,6000 余人程度不同地浮肿,10000 多人外出逃荒。事后县委书记何锐被撤职,开除党籍,判刑 3 年。
何锐承认他是 “罪有应得,没有怨言”。“文革” 期间,造反派要他揭发拜城事件的“罪魁祸首”,他仍一口咬定,事件的第一罪犯是自己,与别人无关。
但是更多被处分的县官则是要求平反,落实政策。由于人数不少,因此有些地方为此专门下发文件。1985 年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发文:
凡执行上级布置的工作,在 “左” 的影响下犯有错误的,只要实事求是地作了检讨,总结了经验教训,复查时不再追究个人的责任,原则上不要再给处分;有标新立异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可酌情给予适当的处分;对抉嫌报复或造成致死、致伤有直接责任者,仍应依照事实和当时的政策严肃处理;对因以权谋私或其他性质错误的,应按复查案件的有关政策处理。
不过在平反过程中,存在着不同意见。有人认为,这些人是执行上级布置的任务,犯了错误上级也有责任,不能光处分这些人;也有人认为,同样接受上级的任务,有的县为什么没有发生此类问题?搞浮夸、强迫命令,饿死这么多人,给党纪、政纪的重处分是应该的。不过还是前一种意见占上风,江西省在 “大跃进” 与困难时期被处分的上犹县正副书记、赣县正副书记、南康县书记都被撤消了当时的纪律处分。
有些县官对当时的处分耿耿于怀,不断申诉,最终如愿以偿。1959 年 10 月底江西乐安县为完成 5860 万斤的 “瞒产任务”,非法斗争干部和群众 1115 人,造成 471 人非正常死亡、611 人浮肿、3450 人外逃他县的 “乐安事件”。1961 年乐安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等人因违法乱纪、逼死人命等罪名受了处分。1962 年甄别和 1981 年复查,改变了一些人的处分,但是他们不服,继续申诉,结果原县委书记的处分改为撤销党内职务,工资恢复到原级;原县长与副书记的处分改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恢复原工资级别。
五、讨论
虽然历史没有假设,但是提出一些假设能够发人深思。试想一下,如果焦裕禄不是 1962 年中才离开工厂到尉氏县任职,而是 1958 年就是一名县官,那么在 “大跃进” 时期他的行为如何?焦裕禄是名好官,他的表现无非三种可能:
第一,努力超额完成上级的任务,身先士卒大炼钢铁,亲自督促完成粮食征购指标,这势必导致民众劳累过度和严重饥荒。对他而言,最轻的处罚是撤职调离。
第二,认为上级的指示是错误的,消极怠工,尽量减轻民众负担。对他而言,最轻的处罚是 1959 年反右倾时被打成 “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下放农村劳动,以后平反。
第三是介于两者之间,一方面勉强完成上级任务,另一方面不给民众造成太大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可以保住官位,但是也没有晋级的希望。
如果上述假设成立的话,几乎没有什么县官在那一个时期能够独善其身。实际上一些有过失的县官的命运也是非常悲惨的。河南省唐河县委书记毕可旦对唐河县的饥荒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过在饥荒严重时,他连续 5 次向上级要粮,每次 5000 万斤,但是都没有要到。1960 年底工作组进驻唐河县。因传说邻近的淅川县委书记和县长要被枪决,自己也要被捕,毕全家 6 人(长子在外)于 1960 年 11 月 22 日跳井自杀。当时死 4 人(毕与 3 个女儿),妻子与次子获救,不久妻子自杀。长子在 “文革” 中,给江青写信要求为父亲平反,“四人帮”下台后被审查,1977 年 10 月坠楼身亡。全家仅存次子。自杀后毕可旦被定为叛党分子,开除党籍。1980 年 1 月平反。毕可旦的自杀是当年自杀县官中最惨烈的。除他之外,笔者还见到以下几位因过失而自杀的县官的资料。
1961 年初,因一名农民杀妻烹食,饥荒问题突显,陕西省委工作组进驻山阳县,进行整风整社补课。调查发现,1959~1961 年上半年,全县死亡 15468 人,年均死亡人数比 1955~1957 年高出 1 倍,有 417 人饿死,有 76 户死绝;全县发生浮肿、干瘦、妇女子宫脱垂和小儿营养不良 “四种病” 患者达 16449 人,外流万人之多。同年 7 月县委书记巩全照拒绝检讨,执手枪自杀。贵州省印江县从 1958 年 12 月到 1959 年 12 月,全县非正常死亡人数达 26349 人。1960 年 12 月,原县委书记因工作严重失误,负咎较深自杀。
当时处理县官时,存在着诛连。1960 年宁夏在处理中宁事件时,县委领导班子解散重组。原县委书记因杀妻被判处死刑,其他 9 人中有 2 人在处理时死去(均定为坏分子,开除党籍),4 人被逮捕,3 人受其他处分。河南光山县委书记被捕后,一度将其妻、岳母及 9 岁、5 岁和 4 岁的 3 个孩子也关进监狱。
当年的行政体制是导致县官行为的根本因素,县官的一些错误和过失与其个人品质有关,更加与体制相关。由于对民众不需要负责,民众无法监督县官,因此县官的问题在 “大跃进” 之前已经存在。1956 年春,广西局部地区大批人饿死,与一些县官的恶劣行径有关。当时广西平乐县民政科写了 1 个灾情报告,被县委副书记批评。有人反映下面有饿死人的现象,该县县委书记当着大家的面说:你们说饿死人,我问你破开肚子看了没有?里面有没有大米?1957 年曲靖地委为了向省委、省政府上报粮食产量,对各县委书记施加政治压力,软硬兼施地要各县把粮食减产说成增产。在重压之下,有 11 位县委书记怕挨整,怕丢乌纱帽,就虚报粮食增产以混过关,只有曲靖、陆良县委书记表态仍然坚持是减产,结果两位讲真话的县委书记被调离。
有时县官只是高层的一粒棋子,高官不便自己出面的事情由县官代为出头。1961 年 6 月,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到河南商丘县视察,提出将一部分盐碱地借给社员耕种,并指示县委书记以个人名义向省、地委写请示报告。不久河南省委对借地作了部署。虽然借地是一件利民的好事,不过在当年的意识形态上是有风险的,陶铸的行为充分体现了高官的政治技巧。如果借地这件事引起争议,恐怕倒霉的是县官。
回顾 “大跃进” 与困难时期的县官行为及命运,让人感慨。也许不需要用高深的学术语言,只要用通俗的民间话语就可以触及症结。只要民众对县官的行为没有制约,只要县官的命运由上级决定,灾难早晚都会发生,只是灾难大小的问题。如果不解决民众制约县官行为的机制,把希望寄托在清官、好官身上,从 “大跃进” 时期的情况看,这种希望等于是无望。
* 本课题得到中山大学三期 “211” 专项基金资助。
李若建: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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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领导者》2009 年 8 月号(总第 29 期) [文章提要]“信阳事件”实际上是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控制的产物。集权体制不仅导致中央与地方信息交流渠道失灵,进而产生了不切实际的中央政策,也产生了好大喜功、瞒上欺下的地方偏好,最后让无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