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琛|郑州多名律师出庭激辩 “公安抢管辖权”,法院带走记录此说法的旁听人员交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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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10 时,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法院门口,来自青岛的公民吴云鹏,在旁听一场公开审理的涉黑案后,被法院人员带走,失联。

他是一个职业旁听人,笔名 “青岛天光云影”。他习惯于用文字记录法庭内外的一切,并在一个叫“旁听士” 的公众号上发表。

这一次,他被带走,也是因为文字。

他发了两篇文章,文章的标题极具预言性:

《郑州市公安局抢来的黑社会》

故事就从这篇被 404、却又点燃了现实引信的文章说起。

文章的主角叫王颖超,一个 60 岁的登封农民企业家。2025 年 8 月 8 日,他和另外 17 名被告一起,站在了管城法院的被告席上。

庭审现场,王颖超朝着国徽和法官的方向,悲愤控诉,

“我们不是黑社会!法院这是把我们放进绞肉机!”

话音未落,18 名被告中,除去病重无法行动的,齐刷刷跪倒一片,哭喊 “冤枉”。旁听席上几十名家属的哭声,瞬间淹没了法庭。

这是一场试图将王颖超等人定为黑社会组织的审判。

根据其辩护律师张锦宏的说法,这是郑州市公安局在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通过指定管辖的方式,强行从河南滑县抢来的案子:

为了完成这个黑社会的 KPI。

郑州警方表现出了惊人的叙事建构能力。

起诉书的故事,要从 41 年前讲起。

1984 年,王颖超还不到二十岁,被村支书派去 “看渠”。他们的村子在灌溉渠的下游,上游的村子总是不交钱还偷水,导致他们交了钱也浇不上地。村里便组织各生产队出人,沿着渠走,防止偷水。

这个维护村集体利益的临时举动,41 年后,被警方追授了一个响亮的名号 “护渠队”。

这支队伍,被认定为王颖超黑社会组织的萌芽。

起诉书里,这个组织的骨干成员还包括王建设和崔现宾。办案人员或许忽略了一个细节,1984 年,这两位骨干成员的年纪是:

十二岁。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青年,带着两个十二岁的孩子成立护渠队,霸占水渠,随意殴打百姓。这个故事的开篇,就奠定了全案荒诞的基调。

此后,王颖超的人生轨迹被裁剪、拼接、重新上色,每一步都走在了通往黑社会老大的康庄大道上。

他离开村子做生意,又回村建砖厂,再去洛阳开煤矿,成了乡亲们眼里的企业家。2002 年,他以 70% 的得票率当选村委会主任。

在检方的叙事里,这一年,正是 “以王颖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正式形成的时间。他的高票当选,被描述为:

贿选、逼迫竞争对手退出。

他当村主任期间,带领村民致富,修路修学校,设立乡情基金会捐资助学,这些事迹被上百名村民写进《请愿书》,称他为 “好党员、好干部”。

但在起诉书里,这些行为被重新定义为:攫取基层政权、欺压百姓、树立恶名。

甚至,他调解村民间的土地纠纷、邻里矛盾,这些村主任的日常工作,也被一一列为黑社会组织的违法事实,逻辑很简单:

凡是他调解的,就是他指使的。

故事的高潮,是 2011 年发生在河南滑县的一场聚众斗殴。这起已被滑县警方以行政处罚处理完毕的旧案,在十多年后被重新挖出,并被郑州警方指定为侦办王颖超涉黑的标志性事件。

事情的起因,是王颖超公司借给商人喻家合的 7000 万元到期未还,对方还玩起了失踪。王颖超组织了几十名作为股东的村民,去郑州喻家合的小区讨债。

检方指控,他们静坐示威。

在喻家合家里,双方发生争执,王颖超的头被对方的儿子用烟灰缸砸破,血流如注。根据公开报道,这位黑社会老大的第一反应是:

报警。

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同意去债务担保方所在的滑县解决问题。然而,在去滑县的路上,他们被喻家合的另一拨债权人截停。对方手持长刀、铁锤,不由分说,先捅伤了一名颍北村村民。

一场混战就此爆发。

最终,这起由欠债不还引发、对方率先动武的事件,在 14 年后,被郑州警方定性为王颖超黑社会组织的标志性犯罪。而那个被烟灰缸砸破头的 “黑老大”,成了主犯。

吴云鹏转发的文章,冷静地记录了上述庭审细节。他或许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记录别人的被抢:

而亲身体验一次被抢。

2025 年 9 月 10 日,他被带走。据后来一位律师透露,派出所一位任姓指导员的说法是:

吴云鹏文章的标题《抢来的案件》,让公安局特别生气。

故事最讽刺的一幕出现了。

郑州市公安局,因为一篇指控他们 “抢” 案子的文章而感到愤怒,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抢,他们决定:

把写这篇文章的人也抢了。

被郑州警方从法庭外抢走的吴云鹏,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在他的公众号旁听士上,他留下了自己行动的轨迹。他不是一个空谈理论的文人,而是一个用双脚和笔杆,一次次冲撞司法程序顽疾的行动者。

他似乎把自己看作是法律共同体的一个哨兵。

2024 年 11 月,海南曾武律师在洛阳中院休庭期间,因关闭了律师休息区多达五六个、辐射巨大的信号屏蔽器,被警方以 “扰乱单位秩序” 传唤超过 12 小时。事后,曾武律师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暨维权申请书》。

吴云鹏在他的公众号上,全文转发了这份申请。他将自己的平台,变成了一个:

律师蒙冤后可以发声的渠道。

他关注的,常常是那些决定案件走向,却又极易被公众忽略的程序问题。

在山东汶上,他旁听王海东等 41 人涉恶案。庭审一开始,他就:

记录下辩护律师提出的异议。

法院补充了三张移动硬盘、几十卷的证据材料,却不提供电子卷宗,只允许律师在开庭前极为有限的时间里拍照。

他敏锐地捕捉到了法庭上的荒诞一幕。当律师指出,这种重大涉黑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时,审判员的回答是:“这个问题二审你们可以提”。

吴云鹏将这句话原封不动地记了下来。几天后,当法院在律师的反复抗争下,终于同意提供电子卷宗时,吴云鹏又专门写了一篇《给汶上法院点赞!》。他写道:

权利是靠斗争得来的。

即便面对的是一块坚冰,律师的每一次申请和抗议,都是敲在冰上的一锤,总有一天坚冰会消融。

他赞美这微小的进步,像珍惜黑暗中的一丝火光。

但他的笔下,更多的是对那些被程序正义遗忘的角落的深度挖掘。山东泰安的高丙芳律师案,便是他投入心血最多的战场之一。

他不仅仅是去旁听,而是几乎成了案件的随军记者。在他的系列文章中,高丙芳不是一个抽象的法律符号。开庭那天,他细致地描绘了她被法警带入法庭的瞬间:

一个身材小巧、面色苍白的女人。

头后的小辫子只扎住了不到十分之一的头发,其余的乱蓬蓬向外张着,像一个刚从草丛里被抓出来的逃荒难民。

他捕捉到她进门时那干燥、急切、又带着一丝胆怯的目光,如何扫向旁听席,寻找着什么。后来他才恍然大悟,她是在寻找她的儿子。

案件本身,是一出法理与天理激烈冲撞的悲剧。包工头自己掏钱垫付了 70 多名农民工的工资,之后在律师高丙芳的帮助下,想以农民工讨薪的名义向耍赖的总包方追索这笔欠款。

当地司法机关的逻辑是:既然农民工已经拿到了钱,那就不存在欠薪事实。因此,这场讨薪官司是:

虚假诉讼。

最终,垫付工资的包工头被判有罪。那位帮助讨薪的律师高丙芳,作为主谋,一审被判四年。

吴云鹏对这个案子进行了庖丁解牛式的记录和分析。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那个违法分包、并且在明知欠薪的情况下,依然将千万工程款支付给二包导致资金去向不明的总包方——不仅逍遥法外,甚至还以受害人的身份出现。

他将此案,称之为:

建设领域的彭宇案。

他警告,这样一个违背常理的判决,会让社会道德倒退,其潜在的危害是:

今后将再没有一个包工头敢为农民工垫付工资。

他的关注点,永远是那些被宏大叙事所掩盖的个体痛苦。在洛阳,他记录了赵永林律师和赵大地法官的故事。

年过六旬、身患多种疾病的赵永林律师,因无法支撑法院强推的 “夜间加班庭审”,在明确告知身体不适并得到法官“可以走” 的答复后离开,第二天却收到了将被取消辩护人资格的通知。

而那位强推庭审的赵大地法官,吴云鹏也记录了他的另一面:为了审案,曾三次推迟自己的婚礼,经常加班到深夜。

他看到了律师的挣扎,也看到了法官的苦衷,但他最终:

将笔尖对准了那个不人性的制度。

他质问,为什么不能实事求是安排庭审,非要过度透支所有人的身体?

这样一个记录者,一个旁听人,一个始终关注程序、关注个体、关注那些 “不值钱” 的冤屈的人,带着他对法治的全部理解和经验,走进了郑州的法庭:

他旁听,他记录,他转发。

如同过去无数次一样。

他看到了熟悉的配方:一个漏洞百出的涉黑故事,一个被强行抢来的管辖权,以及一个在法庭上哭喊冤枉的被告。

于是他做了他一贯会做的事。

然后,那只无形的手伸了过来,将记录者本人,变成了被记录的故事。旁听席与被告席的距离,原来只隔着一篇文章。

他被那台他一直观察的绞肉机,稳稳地叼了进去。

就这样,一个习惯于在别人故事里寻找法治刻度的人,自己成了刻度。

2025 年 9 月 10 日,庭审休庭:

吴云鹏走出法庭,随即被几名法院人员围住,带走。

整个过程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有现场目击者称,他被强行带离:

随后,失联。

近 24 小时后,消息才逐渐清晰。家属接到他的电话,说自己被带到了郑州市的一个派出所,但没能说出具体是哪个所。

律师的介入,让事件的荒诞性达到了顶峰。据一位律师后来在视频中透露,派出所一位任姓指导员给出的抓人理由,极其坦诚:

吴云鹏因为所写的文章标题是《抢来的案件》,可能说公安局特别生气。

因为法院第一天已经就管辖权问题作出了裁定,说案件 “不是抢来的”。而吴云鹏在第二天的文章标题里,还在说抢的案件。

这位律师在视频里发出了法律人的天问:

“如果这样能抓一个人的话,全国几乎所有的刑事辩护律师都会被抓的。因为‘抢来’的话,据我所知,辩护人不光是第一天说,第二天说,第三天还要说,甚至到了二审还要说。”

事件发酵,我今天便写了一篇题为《正告郑州警方立即释放 “旁听士” 吴云鹏》的文章。

我在文中写道,这让我想起旧闻里,当年的日军进了城,第一件事,便是查封照相馆,毁掉一切可能记录他们罪行的底片。

为什么?

因为他们自己也知道:

那罪行是不应被记录,更不应被看见的。

如此一来,错的不是问题,而是提出问题的人。抓走吴云鹏,删掉他的文章,便似乎带上了一点为民除害的和谐。

我接着写道,这哪里是抓捕,分明是保护!

是怕他那脆弱的心灵,被法庭上的景象所玷污,所以要请他:

到更安全、更公开、更不像黑社会的派出所里去好生款待。

在吴云鹏暂时失联的那段时间,另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

画面里,好几个人站在一个派出所的铁栅栏门内,门外,是一位光头、身穿浅色衬衫的男士,正在与他们交涉。他似乎在解释自己与王颖超案的关系,说自己 90% 的材料都来自法庭,并且有证据。

那是吴云鹏。他在铁栏另一边,成了他往常记录的一部分。

而在另一段视频的结尾,是关心他的律师在派出所内的一个场景。他们站在一面挂满了锦旗的墙壁前,背景是一面蓝色的旗帜,上面有警徽和管城公安的字样。

那面墙上的锦旗,鲜红夺目,上面用金色的丝线绣着各种赞誉之词:

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排忧解难 一心为民。

这些锦旗静静地挂在那里,像一个个沉默的、烫金的注脚,为这场关于抢与被抢的故事,提供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背景。

它们见证了这一切。它们什么都看见了,却什么也没有说。

有时候,最颠覆的行动,不是去违法,而是去记录。最让一个系统恐惧的,不是钻法律空子的罪犯,而是那个坐在后排,带着笔和眼睛的普通人。

当公开二字,成了一个只许观看、不许记录的陷阱时,那支笔、那个键盘、那双眼睛,便成了比凶器更危险的存在。因为它们讲述的,是一个他们不愿被听到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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