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8 小时工作制是否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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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今晚打老虎 发表

去年人社部和最高院发文说超时加班违法,然后网上还高潮了一段时间,现在看来也就是说说而已

知乎用户 sunRise 发表

有点这个意思。

在国外资本家百年的进化以后发现,给劳动者 8 小时工作制,付高点工资和福利,大家都好,是双赢,劳动者不会闹起来,减少了内耗的时间;劳动者有时间休息,效率更高;总体生产率更高更好。不压榨,可持续发展。

而现在国内资本家明显刚起来,没有思想和知识积累,以为把劳动者压榨到极致就是赚了,所以 996 盛行。996 盛行,压榨太过的后果是,劳动效率反而不高,年轻人过得艰难,休闲时间没有,钱又被房价和生活成本榨干,自然新生人口变少。。。以及更多其它问题。。。这其实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这里奉劝任何一个劳动者,身体是你自己的,不要 996.

一个现象是,20 年前流行的游戏魔兽争霸都是很费时间的游戏,如今的游戏 3,4 分钟一局,平均游戏时间大大减少,为啥?年轻人根本没时间打那么长时间的游戏了。。。

年轻人越来越辛苦,一声叹息。衷心希望,年轻人的日子越来越好过,这样社会才会好。

知乎用户 Terminus​ 发表

在美国也名存实亡了,大家每天根本就干不满 8 小时

知乎用户 明月今日照我还 发表

原来在国内一家外企工作,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是八小时工作制,但是经常加班。虽然加班有加班工资,平时是 1.5 倍,周六日是 2 倍,但是加班是不和你商量的,让加班就加班,不考虑你有没有什么事情。

最早在阿里巴巴工作过,是绝对的无偿加班,到点了没有一个人走,我也只能在那呆着。

现在好了,在加拿大上班,居家办公。

上班时间是上午 7:45 - 下午 4:15,中间休息一小时,八小时工作制。

我每天:

早上八点起来,开电脑。

做早饭,吃早饭,看电影,看八卦新闻,上网聊天,中间接两个电话,开一个 15 分钟左右的会议,回三封以内邮件。

休息一小时,睡一觉,下午 3:45 把电脑调到 last 30min,下班。每天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你以为我干的很差?nonono

我现在已经是公司的 permanent emplyee 了,永远不能辞退的那种。原因竟是工作效率高。

——————————————

哇,感觉知友们好善良,取匿了,不带编的,事实如此,我也在适应这边上班的节奏,以后会更加努力一点的,但是确实没有那个氛围。感觉像小时候玩练级的游戏,已经打怪升级快通关了,忽然间带着这个满级的号又回到了第一关。

知乎用户 明哲保申申 发表

八小时工作制?这是西方打的福利牌,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辨明是非!实际上,西方打的福利牌不止八小时工作制,还有他们的带薪休假、福利住房、育儿补贴、高额养老金等等,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政策,养了大量的懒汉!

他们在本国打福利牌就算了,最近竟然把福利牌都打到我国了!特斯拉上海临港复工的消息传的沸沸扬扬,倒不是特斯拉的汽车有多好,而是特斯拉的疫情补贴遭到了国内很多人的反对!

在疫情期间,工厂闭环管理,提供淋浴条件、一天三餐,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加一天 63 美元(400 元)的补助,同时准备建设很多娱乐设施。

大家一定不要被特斯拉的福利蒙蔽了双眼!特斯拉的复工补贴破坏了行规,恶意补贴,让国内其他汽车工厂陷入了不仁不义的地步!上海疫情还在紧张的情况下复工,完全是为了自己利益,而忽略工人们的安全问题!

这样做,极大的扰乱了市场行情,导致局部地区物价上涨,不利于年轻人奋斗,可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相对比来说,上海某高铁公司就做的很好,考虑到很多员工处于隔离状态,不仅不让他们复工,而且为了防止感染还给员工颁发了毕业证!

所以,能在国内的公司上班,你们就偷着乐吧!

西方的高福利政策简直就是对我们劳动者的侮辱,我们作为实现伟大复兴的建设者,怎么能被他们的高福利牌打倒呢?

我对知乎发誓,我绝不做伟大复兴的拖油瓶,绝不做社会主义的懒汉!

知乎用户 jump jump 发表

是,我们的 8 小时工作制已经名存实亡。原本见不得光的非法加班在披上了 “自愿” 的外衣后,光明磊落地行走在正午的大道上。

一、在制度精心设计下的被迫_自愿_

1877 年,由于难以忍受资本家没有底线的长期剥削,美国爆发了五一大罢工,工人们喊出了 “八小时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娱乐。” 的口号。在工人的庞大压力下,美政府迅速推出法案明确了八小时工作制。然而精明的企业主们在八小时工作法案推出出后,迅速推出了 “计件工资” 的制度,即——你能拿到多少工资,是按完成多少工作量来结算的。在这种制度下,你可以每天只干八小时,但代价是能拿到的工资根本不够养家,所以大多数工人到头来还是得被迫 “自愿” 加班,以便填饱肚子。

历史永远是现在的镜子。此前字节跳动开展的调研中,三分之一员工因 “取消大小周自己会损失大量收入” 而反对取消大小周,同样踏入了 “自愿” 加班的陷阱。一些自称字节跳动的员工在脉脉上发帖称:“加班两天,我一个月的房租就有了,为什么不加班?”

这些被压迫的员工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应得的收入已被精明的企业家们巧妙划分为 “根本不能满足基本生活的基础工资 + 企业家可以任意操控用以玩弄你人生的**绩效工资** + 必须出卖自己应有的休息时间才能获得的加班工资 “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的组成看似合理,但各个企业对其占比设置拥有太大的自主性,让这种实际上的压迫和压榨披着市场经济的外衣堂而皇之的在中国各个企业间践行多年。不得不说,我们的经济学家被资本主义的经济原理洗脑太深,我们的企业家把资本主义 18 几几年那一套学得太活灵活现。

二、在道德思想绑架下的被迫_自愿_

由于农耕文化的基底原色,中华民族向来有着 “天道酬勤,力耕不辍” 的道德取向。然而,不少企业家、甚至企业内部的小 “领导” 们,却利用了中国人朴实的价值观,将 “加班” 与“上进、勤奋、努力”等优异品质联系起来,对员工灌输 “不加班就是懒惰、不思进取” 等错误观念。

这种洗脑逻辑在小私企中大行其道,但好在小私企竞争力不强,员工们可以较为轻松地找到替代工作,所以杀伤力还不算大。真正让这种洗脑逻辑威力倍增的是在央国企中:央国企岗位分工细,大量的 “办公室”“党群” 等等业务口的同志们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并不适合支撑让他们能够在社会上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而国企的同志们又往往站位高、觉悟高,特别容易被这种 “加班就是上进” 的思想洗脑,从而陷入无意义自愿加班内卷的怪圈。这样加班工作能出成绩吗?能!能螺蛳壳里做道场,很难、很厉害,但是很没必要,于社会经济也无益。

这种道德绑架式的洗脑法,利用了年轻人的进取心,让年轻人们在日复一日 “自愿加班” 的忙碌中燃烧自己的生命,35 岁过后,被炼成药渣的他们被弃如敝履,而他们的青春,成为了公司新盖的高楼大厦上的一扇窗户上的一个小拉手、成为了企业简介上 xx 亿元后面小数点后面的不知道第多少位。“人生不过七十,除去十年懵懂十年老弱就只剩五十,又要除去一半的黑夜,便只留下二十五年” 药渣们于世无名,却付出了自己人生最美好的年岁,没有在春天的阳光下闻过花香,在夏天的烈日下听过蝉鸣,披星戴月、日复一日地囿于小小的格子间。

写在最后的话

1922 年 5 月 1 日,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召开,宣言中说:

我们做工的时间太长了,我们再也不能为着资本家——我们的敌人——的利益来累死,我们宁可奋斗而死;我们再不能忍住我们的饥饿了;我们再不能让那些外国的或本国的监工们的手掌打到我们脸上;我们再不能看着资本家驱策那些亲爱的小孩子们死在机器旁边。我们决意也不让我们的自由完全被剥夺。所以我们要即刻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阶级的强固的紧密的阵线,向着资产阶级和压迫阶级不断的奋斗。

1994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新规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后又经过不断改进,定为每周工作时间为 40 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超过工作日法定劳动小时的,按照双倍的小时工资支付加班报酬;节假日加班的,按照三倍的小时工资支付加班报酬。

八小时工作制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百年奋斗的成果岂可轻易摧毁?

今年 3 月份以来,已经至少有北京、山东、安徽、河南、广西、青海、湖南、湖北、江西等 9 个省份人社部门宣布,集中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现在整治结果还未见真章。各人社部门是不是只打算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安抚好民情民意即可还不得而知。

不过草民这里有一妙计献予各位大人:

挨个分辨每个员工是 “自愿” 加的班还是 “确有所需” 加的班还是 “被迫” 加的班是一件非常复杂且工程量巨大的工作,直接要求各写字楼的办公室供电时间不可超过 8 小时,超时直接断电,不知各位大人觉得可否?(开玩笑的啦~

知乎用户 两千大于三千 发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很失望。

今年是 2022 年,不是 1922 年。按理说我们的青年享受了国家的素质教育,且不说要更加知恩感恩懂得奋斗乐于奉献,至少也应该理智。

八小时工作制,是帝国主义资本主义打的一张腐朽人心的恶牌,坏牌!

有人说在过去,我们有八小时工作制,有双休日。

朋友们,睁大眼睛看看,那时经济不好,是无班可加啊!

哪像现在百花齐放踏春泥,巨龙腾飞踩祥云。春泥祥云们,我们是一个整体,自古有难同当。现在正欲勃发,我们的中坚力量却忽然不努力,不靠谱了。假如有人不肯做颜料,我们又怎么能齐心协力为世界涂上充满福报的新画卷,去拯救被所谓的 “福利”,所谓的“八小时” 迷得五迷三道的世界人民?

任重道远之际,有的人勇往直前,大力提供产业,更牺牲自己的亲骨肉远赴重洋卧底姨邦,甚至有的能割舍自己深爱的土地,隐姓埋名 tap 乡,只为播撒荣光。

但也有人却打起退堂鼓,忘记了自己天生的使命。

吾心痛矣。

只好再次振臂疾呼: 八小时工作制是别有用心的恶人打的腐朽人心的坏牌! 恶牌!

是给人类发明的腐朽东西! 坏得很!

假如你爱这土地,就该自觉加班。假使你不爱。既然甘做牛马非人哉,何故要求和人一样。

最后,这是我一个朋友写的,我既赞同又不赞同,初看时夸他有想法也给了他一巴掌。他的立场与我无关。我是打蚊子的时候手滑把这篇纯洁的罪恶之书复制过来。

原作者现在已经挂彩了,托梦给我说要结算加班费,老板估摸着赶清明也就捎给他了。

所以这个答案影响如何结果如何意味究竟如何我是一概不知道,原作者死无对证,蚊子害我意外转发,我家没有水表,要喂枪子儿我直接跳楼。

知乎用户 一直住顶楼​ 发表

胡说八道,台湾香港澳门不是还有 8 小时工作制吗?

知乎用户 院尼玛 发表

谁说的,8 小时工作制明明就活在各大外企

知乎用户 共勉 发表

什么叫名存实亡?这叫巨大胜利!!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打败资本主义帝国的第一步!我们推翻了资本主义国家特色的 8 小时工作日,证明了社会主义国家 996 制度的优越性。996 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在世界经济萎靡不振的情况下,我们一路高歌。这才是真正的优越制度!

知乎用户 罗罗 发表

8 小时工作制是靠斗争和妥协换来的,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都是既斗争又妥协,工人阶级放弃了推翻资产阶级政权来换取稳定,资产阶级也发现了 8 小时工作制可以推动消费和社会财富的流转,从而放弃了对国内的工人阶级竭泽而渔,最终双方达成了平衡,而某些国家没有资产阶级,只有封建地主,甚至只有奴隶主,你和谁达成平衡去?

知乎用户 PlatoJobs 发表

八小时工作制最早由社会主义者罗伯特 · 欧文于 1817 年 8 月提出。他还发明了一个口号, “8 小时劳动, 8 小时休闲, 8 个小时休息”1833 年,在欧文的支持下,具有同情心的工厂主约翰 · 多赫尔蒂等人发动了一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运动。1866 年,第一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提出了 “8 小时工作,8 小时自己支配,8 小时休息” 的口号,要求各国制定法律给予确认。

八小时工作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日长度为 8 小时的工作制度。世界各国普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正常一天工作时间为早上九点至下午五点为 8 小时。

8 小时工作制是工人阶级资产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资本主义早期,工人阶级为争取 8 小时工作制就开始进行罢工、示威活动。1866 年 9 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工人代表大会上,根据马克思倡议,首先提出 “8 小时工作制” 的口号。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于 1917 年 11 月 11 日颁布了《关于 8 小时工作制》的法令。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8 小时工作制被 1919 年 10 月国际劳工会议所承认。以后资本主义各国被迫陆续确认了 8 小时工作制。建国后,我国也实行这一制度。

**历史缘由:**19 世纪 80 年代的美国工人运动。当时,美国和欧洲的许多国家,逐步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为了刺激经济的高速发展,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以维护这个高速运转的资本主义机器,资本家不断采取增加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的办法来残酷地剥削工人。

在美国,工人们每天要劳动 14 至 16 个小时,有的甚至长达 18 个小时,但工资却很低。马萨诸塞州一个鞋厂的监工说:“让一个身强力壮体格健全的 18 岁小伙子,在这里的任何一架机器旁边工作,我能够使他在 22 岁时头发变成灰白。” 沉重的阶级压迫激起了无产者巨大的愤怒。他们知道,要争取生存的条件,就只有团结起来,通过罢工运动与资本家作斗争。工人们提出的罢工口号,就是要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1877 年,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罢工开始了。工人阶级走向街头游行示威,向政府提出改善劳动与生活条件,要求缩短工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罢工不久,队伍日渐扩大,工会会员人数激增,各地工人也纷纷参加罢工运动。

在工人运动的强大压力下,美国国会被迫制定了八小时工作制的法律。但是,狠毒的资本家根本不予理睬,这项法律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工人们仍然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倍受资本家的折磨。忍无可忍的工人们决定将这场争取生存权利的斗争,推向一个新的高潮,准备举行更大规模的罢工运动。

1884 年 10 月,美国和加拿大的八个国际性和全国性工人团体,在美国芝加哥举行一个集会,决定于 1886 年 5 月 1 日举行总罢工,迫使资本家实施八小时工作制。这一天终于来到了。5 月 1 日,美国 2 万多个企业的 35 万工人停工上街,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各种肤色,各个工种的工人一齐进行总罢工。仅芝加哥一个城市,就有 4.5 万名工人涌上街头。这下,美国的主要工业部门处于瘫痪状态,火车变成了僵蛇,商店更是鸦雀无声,所有的仓库也都关门并贴上封条。

1889 年 7 月 14 日,各国马克思主义者召集的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在法国巴黎隆重开幕。这次大会上,法国代表拉文提议:把 1886 年 5 月 1 日美国工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斗争日,定为国际无产阶级的共同节日。与会代表一致同意,通过了这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决议。

在中国的演变:中国的工作时间制度,早在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里规定,公私营企业一般实行 8 小时至 10 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

1952 年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刚刚结束,政务院在《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中规定:“为保证职工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扩大就业面,应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坚持贯彻 8 小时至 10 小时工作制,一切较大的公私合营工矿交通运输企业均应尽可能实行 8 小时工作。一切公私企业的加班加点均应受到严格的限制。”

1956 年 6 月 8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筑业实行 8 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的规定》,指出:由于建筑业工时制度混乱不统一,有 8 小时、8 小时半、9 小时的,甚至有 10 小时的。由于工时过长,影响着职工的身体健康以及文化、技术水平的学习提高,因而决定:从 1956 年的 7 月 1 日起,建筑业一律实行 8 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

七十年代以后,我国对高山、井下、化工、冶金、纺织等行业或工程的工时进行了改革。纺织业已实行 “四班三运转” 制度,煤矿井下实行四班 6 小时,化工行业根据 1981 年化工部和国家劳动总局颁布了《关于化工有毒有害行业工人中改革工时制度的意见》,对有毒有害作业工人依生产的特点和条件分别实行 “三工一休” 制度(即工作三天,休息一天),和 6 小时 7 小时工作制。“定期轮流脱离接触” 一个半月至两个月,再回到原工作单位。

1994 年 1 月 24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发布了国务院令,规定 “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 44 小时的工作制度。” 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还规定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0 小时

1994 年 7 月 5 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不但将新工时制度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同时强调两个 “不超过” 的工时制度。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的工作制度,然而现在大部分公司并没有做到这些甚至演变出来大小周制度,国家也不管,差不多形同虚设,悲哀呀。

知乎用户 躺平男青年 发表

yes 恭喜你发现了盲点。

知乎用户 地狱来的李光头 发表

小时候,我总是受到分数的困扰,老师总会说是我不够努力,然后我发现,只要我再努力一点,分数真的能够提高。因此我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努力肯定有回报。

学习是如此,以后进入社会肯定也是如此。

大一的寒假,为了挣点小钱,去人力公司找了个活,去了顺丰的外包板块搞分拣。签了到就躲起来玩手机睡觉。舒舒服服一天二百。然后看着那些蚂蚁人搁那忙啊忙,心里头偷着乐。但转念一想,这么努力,拿的钱肯定不少。

我认识了一个老哥,一直在这干的,也是分拣员。他告诉我一件事:

他每天得干十二个小时,夜班,一个月休 4 天,一个月到手四千六,不包吃不包住,没有五险一金

“这待遇也太差了,为什么不干点别的?”

“我没文化,初中学历,身边我的朋友基本都是这样的生活,只怪自己没文化”

我记住了,只怪自己没文化

其实中国相当大数量的人都是过的这种日子,难道他们不努力吗?摸着良心讲,十二小时两班倒的人,为了生活难道不够努力吗?难道他们就该过这样的日子吗?

问题到底出在哪呢?

当网上到处在声讨 996 时,我很好奇,为什么没有人讨论工厂小哥他们这样的工作制度,这样的工作制度有人性可言?

我想到了,996 的人,基本也算是中产,他们在这个社会还是可以发声的。而那些人呢?他们没有文化,没有精力(是真的没精力,做完 12 小时分拣人都是麻的)去发出强有力的呼喊。简单点说,你们有文化,可以写出高赞回答抨击 996,他们写的东西猫屁不通。此外减少工作时间,他们只会想到降低工资水平,让自己的生活雪上加霜。(不敢想可以让时间减少,时薪上涨),谁又愿意替穷鬼说话呢?

更重要的一点,他们认了,正如那句

只怪自己当初不努力,现在没文化。

原来一切的不公只怪自己

现在想起来,这个社会是个由分数选拔人的体系

层层竞争,把人分成了不同等级

等级在一定程度上会和你未来的生活水平挂钩

而整个社会都在强迫人们接受这个等级制度,所有人从一出生就在这个竞争等级体系里,大部分家庭都在这个体系里,让自己以及子女去不断往上爬,整个社会不断向所有人灌输一个思想,穷鬼没有尊严!穷鬼不配谈尊严!穷鬼只配做最低下的工作。造成穷鬼悲惨的原因在于他们个人能力不行。上面等级的大部分人不会可怜穷鬼,他们只会让自己不成为低等级内的穷鬼。大部分人默认了穷鬼的悲惨。

低等级没文化,那就用文化这个痛点堵住你绝大多数的上升途径。大多数人经历过多次失败后,就会接受自己的角色。他们只会看到自己是输在文化上,最后心里只剩下那句话

只怪自己当初不努力没文化

大部分的穷鬼们就依照着社会设定的游戏规则,要么向上爬(极度难),要么成为棚改有缘人,要么安心当穷鬼。

如果某个环节存在问题,除了将问题解决,还可以让所有当事人利益相关者闭嘴,不提,就没有问题。

不得不说,这个等级体系,对于低等级人的控制是成功的。现实,加上整个社会的宣传,足以让绝大多数低等级人接受自己的等级。再加上众多的奶头乐,低等级可以说被牢牢的控制住。

这时候你再跟他们说劳动法,他们是不为所动的,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只配那个待遇。而不会想,自己应该得到更好的待遇。

但现在的问题是,经济不景气,穷鬼现往上在移动。某一天许多人惊奇的发现,自己也成了穷鬼了。中高等级的也发现自己维持高水平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了。开始有人被踢出高等级,变成灵活就业了,开始有人英年早逝了……

等级往上走不满于当前工作制的人数量是在逐渐增加的。

其中尤其是中下等级的呼声最高,原因很简单,被割得最狠,一不小心就掉到穷鬼线下了,又恰巧相较于最低等级又有时间胡思乱想

可也仅限于胡思乱想与口嗨。一手硬,一手软,一手暗。房贷房租压你一手,奋斗大饼喂你一口,消费主义捅你一刀,三招下来,你可不是成了奴才。签了卖身契了,有的三十年,有的二十年,给地主拉几十年磨。最后发现驴叫得很大声,但没听说过拉磨的驴上战场冲锋陷阵的。

再往上走,愈发有财资,却也愈发无力,背上身家性命的人,只会愈发保守。他们中当前工作制的受益者也愈发多。团结发声的可能性也愈低。

其实遵守 8 小时工作制的企业曾经是有很多的。那就是国企,但经过一些事情后,大多都被贱卖了。有的人在国企当厂长一塌糊涂,厂子都成了烂账,最后只能贱卖,自己贱买厂子后却又成了能人企业家。不得不说,都是私有的功劳。当你的对手们大规模倒下,你可不就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了。

能人企业家们用自己的经历、话术、宣传,可以说是几十年都让国企抬不起头。**讽刺的就是,明明最把人当人的国企,在许多年的社会宣传中,一直是负面角色。**他们掌握了话语权,所以可以给你灌输任何他们愿意的东西。

看了一圈,8 小时工作制也没啥实际支持者啊。

他们确实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们哪一天把 996 合法化也不是不可能。

转念一想,有的东西名存实亡又如何,起码还有个名让人留个念想。事实上,他们可以让我们接受任何东西。

我们能做什么呢?那就是别当低等级人,仅此而已

睡前疯话,才疏学浅,一派胡言,大伙听个乐,别往心里去

知乎用户 RAINER 发表

我在外企工作,每天工作时间如果是去公司,大概有效时间 4-6 小时。Home Office 的话,2-3 小时。

加班可以换假期,加班费由于是管理层按公司政策不能给。然而我几乎不加班。

对下属非常客气,全凭自觉,大家都是成年人,很多话点到为止,实在摸鱼的那只能考评时稍微低一些。炒人?不存在的,人员流失率也是考核经理的 KPI 之一,只能不断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需不需要推荐到其他职位,需要什么培训,等等。

所以接到猎头电话民企挖人,我说民企直接不考虑。

因为生活真的不只是钱,假设外企给 70 万和民企给 100 万,生活水平没太大差别,可支配时间,心情和身体可差太多了。而且民企号称的百万,第一包括了奖金且比例很高,第二大概率两三年后把你榨干后炒了,然后你再想回外企就难了。

资本不分国界,但背后的管理人是否有底线还是蛮重要的。

Seeing is believing,眼见为实,而不是被洗脑后全凭情绪,动不动嘴上说屁股坐的正不正,实则为了掩盖自己的无能。一个人爱坐哪儿就坐哪儿,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家庭朋友就好,轮不着任何人指点。

知乎用户 真知灼见的鱼 发表

中国还有八小时的工作制吗?

其实在很多单位,平常加班,双休变单休或者全部取消,渐渐成了日常,而且不带加班费的这种。

领导也很拽呀,你爱干不干,不干滚蛋!

有人说,机关事业单位好很多。但现在机关事业单位也不好混,不是督察就是检查,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学习值班下乡锻炼,陪同领导招呼客人,看的是一个高大上的职业,领的是不多的工资,每天装的跟孙子一样。

至于企业单位,一进企业深似海。

大的企业都有工会组织,大多形同虚设,除了发放一点劳动保护用品,没有半点价值,工人对自己愿不愿意加班,没有半点左右的能力,甚至连情绪都不能有,很多工厂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工资也很低,关键是未来渺茫,除了熬老了年纪,熬白了头发,自己一身病痛之外,一辈子都虚度了。

知乎用户 哪里 发表

还有个名份就不错了,说不定过两天名份都没有。

比如某某社会科学家,经过科学的社会实验得出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996 所造成的社会负担远小于其所带来社会贡献,996 引导社会进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以前的加班是实实在在的加班,现在弄个工作群,一天到晚响个不停。什么拉进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都差不多 24 小时全天候在线服务了 。孩子死了才奶一句: 996 违法。

知乎用户 山城老吏海一凡​ 发表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讲,8 小时工作制到底科不科学,从来也没有什么权威的论证来说服我们。

但是,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8 小时工作制成了我们统一制定的规则。

我们在这里讨论 8 小时工作制名存实亡的问题,就估且认为,这个制度是一个相对 于整个社会发展来讲,是一个合理的制度吧。

一个制度的执行,是需要有一个力量来进行维护的。

现在,维护 8 小时工作制的力量是什么呢?

从劳工与资本的关系来看,劳动时间应该劳工组织与资本之间博弈的结果。

我们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屁股自然是坐在劳工这边。

(当然,知乎可能有资本的代言人,或者知友本身有五百强的懂事长,请您无视我的回答。)

从原始力量的来源来看,劳工与资本协商的力量应该来源于劳工的组织,比如” 工 会 “这样的。

资本过于压榨工人,我们就组织起来不干,但也不能把资本搞死,大家都在恰饭的嘛。

这样才是一个平衡。

但是现在,我们没有这样的劳工组织,劳工权益维护的这种职能实际上分配到了政府机关。

比如劳动局之类的。

劳动局是一个裁判机关,而不是一个组织和协会。

裁判机关是只裁判具体的事情的,他们不会考虑某一伙人或者某一个群体的整体诉求。

说白了,谁来告,就管谁的事儿。

你在老板手下每天工作 12 个小时,可以到劳动局告状,而且,劳动局真的可以判你赢。

但是,你告赢了之后,老板陪你几个小钱,下一步呢?

你会发现,每个企业的 HR 都要求工作 12 小时的话,怎么办?

或者说,合同上面签的工作 8 小时,但是要求加班又没有加班费怎么办?

再来告状吗?这个成本,不是一个个体能够承受得了的。

而且,会有很多很多的人,发现一天工作 12 小时,一个月就能拿到 5000 块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工作。

这时候,被饿死的人就会是那些不服从资本规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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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要命的问题。

那些当裁判的人,与劳工是不是站在一起战壕里,能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是一个问题。

大家都知道,政府工作人员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保护他们的是《公务员法》。在这个法律里面,对工作时间可以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这就造成一个问题:

当你到劳动局要求对自己工作 12 小时给个说法的时候,桌子里头的那个人可能昨晚已经在通宵加班,甚至上个星期天都没有过。

你能指望他能对你工作 12 小时的辛苦感同身受吗?

他的最大善意,恐怕也是安慰你一通之后,你们两个共同回到 “内卷” 的大军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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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大家身边的人真的对工作时间有很执着的要求吗?

我身边的朋友亲人在找工作时候,大部分人对工作时间反而不太看重,对劳动强度倒是很在意。

在工地上和水泥沙子的 8 小时,和保安站岗的 8 小时,和超市收银员接待客人的 8 小时,简单天差地别。

更别提程序员小伙子们耗费 8 小时的脑细胞,和办公室 里面喝茶看报纸的 8 小时之间的差别了。

离开劳动强度,只说工作时间,就是耍流氓。

可是可是可是,

劳动强度要想量化就太难了一点,只好把能量化的工作时间先写进法规之中。

就象建一个院子,第二堵墙建不起来,保好先建上一堵,别让人说咱没有院子。

至于缺了一堵墙的院子能不能关里面的猪,恐怕没人会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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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出我的答案,8 小时工作制不是名存实亡的问题,

而是从来就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过。

知乎用户 花村妇联主席​ 发表

广州地铁早高峰 8 点左右,晚高峰 6 点左右,

除去通勤时间,差不多应该是 9 点上班、5 点下班,妥妥的 8 小时工作制。

如果你说挤早高峰三号线的人是 “权贵”“外企”“体制内”“幸存者偏差”,那我也无话可说。

你说得对,1+1=5。

知乎用户 香樟连翘​ 发表

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的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国字头单位。

体制外,大厂 996,有人管过吗?

劳动法都颁布多少年了?

你看有人管吗?

知乎用户 wela​ 发表

不能说名存实亡,因为一个从来没存在过的东西,又怎么能说 “亡” 呢。

事实都懂,但大家都不说,这是一种社会上的默契而已。

知乎用户 为谁零落为谁开 发表

如果 8 个人拼命奋斗一天 10 小时工作,那他们可以取代 10 个人每天 8 小时的工作。8 个人取代 10 个人,那么剩下的那,2 个人必须肯定要失业。

如果那两个失业者恰好有家庭孩子、房贷车贷,失业让他们变得极为焦虑,那么他们吸取教训,必须变得更加勤奋,比如开出一天工作 12 小时的条件,变得更卷,更胜一筹,他们才能找到工作,并且不丢掉这份工作。

好了,这些一天工作 12 小时的奋斗者开始讨生活,导致原先 8 小时工作、10 小时工作的一批人失去工作。

一天工作 12 小时,相当于 1 个工人取代了八小时工作的 1.5 个工人。

由于每天 12 小时工作的奋斗者工作时间的增加,长时间工作所代替的人更多了,导致失业者变得更多,这种情况比原先 10 小时取代 8 小时的情况更加糟糕,那么失业者为了争取工作,为了养活家庭、为了吃饭,不得不开出 14 小时工作制来找工作… 而 14 小时工作的员工所取代的招聘人数更进一步增加,招聘需求变得更少,更难找工作了.. 为了能够获得工作机会,只能…

一个人拼命奋斗加班,卷掉更多人,可以争取到更好的工作机会,赚到更多钱。但是一群人拼命奋斗加班,只会大幅度提高招聘门槛,比如 35 岁以上不要、未育不要等等。

一群人努力,只有你更加努力才能脱颖而出,这就是最真实的现实… 社会主义不养懒人,一切要靠自己的奋斗争取,一切靠自己,不能怪…

知乎用户 李梦阳 发表

谁说的,欧美外国资本家在中国一直坚持实行 8 小时工作制。我已经被外国资本家养成生在社会主义的懒汉了,最近一个月居然只主动加过 4 小时班,休了 2 天年假。当然,因为我签的是弹性工作制,外国资本家居然没给我加班费,太可恶了!

最不人道的是因为我在自己的休息时间回复了一名外国人的邮件,被老板劝诫要平衡工作与生活…

另外,疫情期间居家隔离了几天,当做居家办公(我确实居家办了一些工作)。工资照发。公司还发给一个链接,表示如果有需要可以在线找心理医生开解…

知乎用户 小猪快跑​ 发表

民企外企都待过,来述说我得感受吧。

外企:

上班时间:9:00 - 12:00,13:00 - 17:30;不用打卡。我们一般都是 9 点半左右到,中午 11 点半左右去吃饭,1 点多回来,工作了 5 年,加班的次数少的手指头都能数出来。

薪资待遇:没有裁员没有降薪,每年普通员工工资涨幅 10-15%;优秀员工最多 30%;奖金 2-4 个月工资;有绩效工资;业绩干的好的我的领导 19 年换的宝马 X5;

工作量:工作量不大,重复性工作少,每个员工基本可以完成一年的 KPI 指标;

领导及同事态度:领导很少管我,除非重大事件才找我;平时自己干好自己的工作,重要邮件抄送领导即可;同事关系除了几个相处的好的,其他没什么交集,大家自己干自己的,很少有人问你家里和生活上的事情;每月一次部门例会讲讲工作进展和工作难点。

公司组织的活动:基本都是周五下午,没有过周末或者节假日的情况;如果会议在中午饭点,人力资源会协助订餐;公司从来不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干工作上的事情。

关于加班费:加班没有加班费,但是报销餐费和路费(可打车或者自己车的油费)。

差旅费:住宿普通员工 4 星以下酒店(包括 4 星);伙食及路费全额报销;可选择飞机或动车;高管可以选择商务舱和一等座,普通员工普通舱二等座。

民企:

上班时间:8:30 - 12:00,14:00 - 17:30;每天要打卡;三次迟到算一次旷工,旷工三次开除;我一般 8 点多到公司。公司大领导说我们工作不饱和要适当加班,基本每天都是晚 1 个小时左右下班。遇到半年会或者年会会在周末开一天会,有一次十一调休正好赶上年会,直接连续工作 11 天。

薪资待遇:今年开始降薪,每个员工工资每月扣 10%,绩效工资扣 20%,业绩达标发放,业绩不达标不发放;今年业绩是去年的 1.5 倍,我觉得我完不成。每年普通员工工资涨幅 5%,今年不涨。

工作量:工作量大,重复性工作多,同事之间工作成本大;大部分员工不能完成业绩指标;

领导及同事态度:领导管的很多,每周要写工作进度和周报;每周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进展和业绩进展情况;同事之间边界感很弱,时常问我个人生活问题,比如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什么时候换房子,买车多少钱等等!!!心累,根本不想有这么多交流好吗。老板经常发鸡汤在群里,就是那种员工不要想着公司给你多少钱,要想着能为公司创造多少价值的那种!!!

公司组织的活动:基本都是周末。团建去山区,团建中二狼性文化活动,一群人踩同事的手过河哪个游戏我真的终身难忘。智障的一批。

关于加班费:加班没有加班费,也没有餐补,什么都没有。

差旅费:能做公交别打车。去见客户不报销路费。大多数时间我都是开自己的车,领导明确告诉我不报销路费;住酒店,笑死,住宿补贴 150,餐补每天 50 元。

所以是不是名存实亡大家心里应该是清清楚楚的才对啊!!!!

知乎用户 林先生 发表

不是啊。总有人可以八小时了,甚至是少于八小时呢?

只不过不是你而已。你也应该想想,为什么不是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提这问题的人,是何居心?

什么叫名存实亡?8 小时工作制为什么这么不符合人类的生产方式,为什么要去提倡?

一天是 24 小时,仅仅只花 3 分之一的时间在工作生产中,你们如何才能提高收入?

这是非常,非常,不科学的,也是非常,非常,反人类生存规划的。

你去种田,也要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闻鸡起舞,知道吧?鸡几点叫? 早上 5:30 分,什么时候日落?一般是下午 6 点左右。

我这都能算出来 13 个小时左右。

所以,由此得出结论,人类做好的工作时间,是 12 小时,1 小时为吃饭时间,才是合理的。

996 确实是福报,因为你增加了工作时长,你同时增加了收入。

你不 996,别人就会 996,因为别人比你更努力,从而导致的结果,就是你被淘汰。

工作是要奋斗的,哪怕种田,也是要奋斗的。

你们这么年纪轻轻,就像躺平吗??

你们还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吗?

你们是接班人!!!

所以,你们这些提倡 8 小时工作制的行为,是阻碍人类发展的绊脚石,我们要反对!

同志们,现在是 2022 年了,我们的 A 股至今还是一片绿油油。

疫情还在肆虐,你们怎么能休息的了。

你们晚上怎么睡得着觉??你们晚上还睡得着觉??

你们现在不奋斗,还想等什么时候奋斗?

所以我们要加油奋斗,努力工作,回馈社会,回馈人类,因为工作时间,是第一生产力。

我们要坚决捍卫 996,因为 996,可以上班让我更快乐,让我更稳定,让我可以去大城市圆了我们的梦想,你们开的车,你们买的房,那样是土里蹦出来的?

不都是工作赚来的吗?

对于你们现在这种状态,我是痛心疾首。

我认为劳动法规,应该完善 996 工作制的法律法规!

加油。

新时代的新青年,因为我们奋斗了,“我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知乎用户 夏喵爱吃韭菜​ 发表

并不是。

我们有大概 4 亿的工作人口和 2 亿的灵活就业人口,假设 4 亿人口都是 996 的工作,996 一天工时 12 小时,那么:

12×4+0×2=48

48÷6=8

也就是说,跟灵活就业人口一平均,我们贯彻 8 小时工作制贯彻得很彻底……

知乎用户 滏麇 发表

看看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这个劳动行政部门,到底有没有用呢,现实中企业规定劳动时间根本不需要批准,所以客观上,八小时工作制已经亡了。

至于体制内,劳动法管不着,说实话基层在疫情期间已经疲劳的不行了,八小时是个奢望,只有上级的闲部门能实现 8 小时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886 年 5 月 1 日,芝加哥的 20 多万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为纪念这次工人运动,1889 年 7 月 14 日,由各国马克思主义者召集的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在法国巴黎隆重开幕。大会上,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把 5 月 1 日定为国际无产阶级的共同节日。

这一决议得到世界各国工人的积极响应。1890 年 5 月 1 日,欧美各国的工人阶级率先走上街头,举行盛大的示威游行与集会,争取合法权益。从此,每逢这一天世界各国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以示庆祝。

知乎用户 去年挺萌的吧 发表

这么说吧,我是通过校招进国家电网从事检修生产工作的一线员工。

经常加班,一天工作超过 8 小时家常便饭,所以我这里的加班指的是周末、节假日的加班,平时工作日工作个 12 个小时,算都不算。

周末节假日加班就给你记一个未必休得出来的调休,然后它马的调休越攒越多。

国企其实都是代表国家的,国企里确实喝茶看报的也有不少,但那都是坐办公室的围着领导的。而真正的干活的一线工人才是大多数。

就这,国企都是这种氛围,说明了这种加班压榨在这里的可行性。

可想而知民企私企了,如果你在民企私企工作,而不用加班,只是说明了你们老板有点良心没这么做,并不代表他不能这么做。

之前看觉醒年代,李大钊发表 8 小时工作制的演讲,看得我感觉真是又感动,又觉得讽刺。我 D 我辈努力了百年,却连初心都忘了。

每个加班出差的间隙,我就会想到欧美国家的工会,那是真的能为工人撑腰的。我们的工会常常在我工作时让我停下来帮忙摆拍照片。

这种情况,这种风气,是不能指望领导老板的良心的,国企领导为了仕途,私企老板追逐利益,人性是不会管你姓资还是姓社的,只能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款,强制的执行手段来矫正。

希望退休之前能够看到 8 小时工作制的实行。

最后附上觉醒年代的李大钊先生的演讲。


看了几个评论,我发现如果看的不清醒,容易把加班多,转化为对个人水平能力不足的评价。

其实我觉得,这也是之前很多人的容易犯的错误,把:努力=加班。个人能力不足=努力得不够=加班得不够多。

就好比说学习成绩不好,完全不考虑是不是学习方法、努力方向的问题,而是单纯的说学习时间不够长。

其实这不是讨论学校或者个人的问题。按那个错误的思路的话,是否社会的中下层人民就活该得全年每天 24 小时无休吗?

我在一线现场工作,经常有机会跟外包工们一起聊天,他们学历低,不少就是接近社会的中下层。他们工作时间常常会比我长不少。聊起来我常常感觉很难受,少不了感慨。说起工作出差加班来,他们都是一句话:我也不想啊,都是生活所迫。

我加班也多我也能理解这种苦。

这也导致我常常会想,为什么非得是你学历低你就得加班?为什么就不能大家都不加班呢?

知乎用户 杰哥不要啦​ 发表

至少我所在的国企还是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的,甚至还有每年 15 天的陪护假……

知乎用户 联安 发表

除了字面上,真正存在过么?

知乎用户 缩小帽 发表

没有经历过激烈的工人运动,哪里来的工人权利?权利从来都不是靠施舍得来的。

不过,好像工运的权利也早已名存实亡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讲个有意思的事,和领导去某制药公司做安全评价验收,桌子上讨论各种规范和标准的时候,对面某公司领导面红耳赤,什么东西也没有,我领导就说一定要规范化公司,一些细节东西起码得有书面的文件。对面领导一直点头说后续会安排所有的东西全都完整化。比如公司前台的访客记录,员工职位分配表,各方面的安全条件,随口说了一嘴劳动法,对面领导直呼,这个劳动法肯定做不到,但是其他都没问题。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领导并没有笑也没有停顿一脸严肃,就直言说道那请问你们的员工不休息么?你们这边几个电工?对面领导大言不惭说两个电工,我领导就有点黑脸,两个员工能够吗?那么大厂房,起码得 6 个电工,因为电路作业的时候,一个电工根本不够,最少两个,不然会很危险,你们这一个人连续上十来天班,比机器人都厉害。

说的对面领导有点不服气,我心里一阵反感,劳动法在国内就是个摆设,根本不是在保护大众百姓。而是在保护这些小中产,小资本

我们公司双休,五险,从不加班,搞工艺设计,我领导是个有意思的人,在他们那个年代第一批本科生,今年 60 多,说话幽默涵养,博学,谈笑自若,懂人间疾苦,是个好人

知乎用户 呵呵呵呵呵 发表

日本韩国人口越来越少,也没有扭转工作时长和职场倾轧的问题。相反韩国还越来越离谱。

被倾轧和 996 的人,就是中日韩的被统治阶级。

这些人少生,不生,就是在消灭被统治阶级,就是在反抗。

现在的革命,没有血了,但是依然是在付出生命的代价。

知乎用户 Skyline​ 发表

其实不止中国,大部分国家的 “8 小时工作制” 都是名存实亡的。

很少有国家严格执行了 8 小时工作制,真正干满 8 小时的国家寥寥无几,一天 6 小时左右才是常态,能干到 7 小时就属于比较辛苦的国家了。

知乎用户 西村疯婆子 发表

之前有过,但是后来没有了,才能叫名存实亡。

之前都没有过的东西,又哪儿来的 “亡” 可言?

应该叫有名无实

知乎用户 看娃老爹 发表

中国的 8 小时工作制名存实亡?你是虾吗?体制内的不仅朝九晚五,周末双休,五险两金,福利待遇拉满,该放的假绝对不打折,这不是 8 小时工作制吗?这执行的难道还不够彻底吗?

你说你指的是体制外的 8 小时工作制,体制外的怎么啦?如果你所在的企业违法了,国家没给你申诉的途径吗?劳动仲裁,法院都可以去起诉。

你说你没时间,程序太繁琐,那是你不熟练,多来几次就好了,而且我们正在改进,我们正在提高效率,你看这些两年前提起申诉的,现在都已经给解决了,他们都已都已经拿到了两年前拖欠的工资了。

你说你没钱,等不起,耗不下去了,你都没钱了,还不赶紧去挣钱,去打工,在这儿得不得什么呀,国家不养你这种懒汉的。

知乎用户 农村的野猪 发表

题主这个问题,范围太大了,主要是中国太大了;内地非省会城市的大部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司还是存在 8 小时工作制的;如果题主这个问题的范围缩小到一线城市,那答案是肯定的,确实是名存实亡了;

欧美经过一两百年的工业发展,积累了雄厚的资本,以及先进的技术和产品,这些技术和产品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垄断地位,因此卖价非常高,利润率非常高,有足够的资金让企业活得很滋润,加上欧美国家政策的干预,8 小时甚至比 8 小时还少的工作时间,也能让老百姓拿到不菲的薪水,过上非常不错的生活;

有一次出差,去广东惠州,遇到几个小伙子,是德国某激光设备的员工,他们是去惠州某个工厂维修该公司售出的设备,他们当时是这么说的:客户打电话跟德国公司中国办公室打电话报修,德国公司中国办公室确定派出技术支持工程师后,这些工程师从出公司大门开始计时,直到设备维修完成,计时结束,全程都需要客户出钱,一小时是多少欧,而且还要报销这些工程师的一切路费,还有食宿费。而往往每次维修的工作非常简单,可能就是换一个螺丝钉就解决问题了。但是为什么客户不自己换呢,德国公司说了,你要是自己拆了设备,自己维修了,那好,以后你这设备德国公司就不负责售后了,客户你自己玩吧。设备维修时,还要对现场清场,不允许工厂的人观看。所以,一台设备卖到工厂,工厂的人连里面长啥样都不知道。

什么叫霸道,这就叫霸道。什么时候中国的公司能霸道到这种程度,这个公司也可以搞欧美福利了。

中国人口基数太大了,相对于人口数量来说,公司数量还是太少了。现在跟二三十年前不一样,二三十年前,大部分人是农民,在土地上耕作,非农的人不多,政府、事业单位、公司所有能上班的机构的总数,相对于非农的人而言,比例还相对高一些。那时候不搞 996,那是因为那时候都是工厂,搞 996 容易出事故,还不如换班安全;不是工厂的公司,你搞 996,员工离职了你还招不到人了。

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大部分人都在城市,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太多了,而相应的需要非常高技术难度的工作并不多,你不加班,老板把你干掉,立马就能招个愿意加班的。例如互联网写代码的,别看你薪水很高,实际有多少难度呢,人员的替换性太强了。你不干,立马就有人把你顶替了。你又不会回老家种地,为了生活,你也只能忍者了;

为什么政府不强制取消 996、完全按照 8 小时工作制呢。这就是上面讲到的产品竞争力的问题了,你的产品没啥竞争力,你卖 10 万件产品赚的钱还没有人家欧美卖 100 件赚得多,要是都 8 小时了,钱赚少了,还怎么赶英超美嘛。

总之,中国绝大部分公司赚的都是辛苦钱,政府要是强行推行 8 小时工作制,要么公司倒闭,要么薪水大幅度下降,例如你月薪 2 万的,可能就变成 1 万了。收入下降,消费能力下降,影响整个经济的发展。

所以,为了经济发展,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希望全体国民理解。

知乎用户 鼠鼠乾坤 发表

看了好多答案,最恶心的答案就是医生手术一半到点,强行去洗白。tmd,脑子是个好东西,其实就是人手不够,上班时间可以通过规章制度去调整,前提是人手够了。手术也不是遇到了,就闭着眼推手术室的,知道手术前要干嘛不?只不过因为人手不够,在家休息的医生可能会被召唤回来手术而已,这还不是人手不够造成的,比如大多数医院某些手术只有一个人能主持的了,仅此而已。还有就是手术的难度,造成手术的时间,可以去调休,至于为啥不能调休,自己去寻思吧。

其实国内什么鸟样子,都心知肚明,至于为啥这样子,不能单纯的去骂企业主,他们也无奈,自上到下的,都是这个尿性。只不过体制内和大厂相对而言人性的多,体制内真的愿意给加班费,尤其大厂,比如华为,员工自发的加班,相当一部分人真的是自愿的,这种人占比可真的不少。由于曾经是华为外包,接触了几年,人家愿意付出,老板也舍得给钱,娱乐设施,活动春游,众人说的最多的华为年终奖,给的是真多呀。

想想自己当时挺傻的,跟一群年薪几十万甚至百万的人天天加班到半夜,我 tm 是真的疯了,拿着几千块钱的待遇,是真的有病。现在别说去外包了,你让我去华为,也不会去,年纪大了,身体差,没命花这种钱,当然华为也不会要我这种低学历的仔。

为什么没有企业去带头 8 小时工作制?问题来了,谁敢带头?8 小时工作制的企业,要多招聘一批人去弥补时长的问题,国内的环境,这种企业能被同行卷的骨头渣子都不剩。只有法律去强制执行,让全社会的环境去变好,我觉得啥时候公务员和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长到了 8 小时的水平,那就说明可能会实现全社会的 8 小时工作制。

作为螺丝钉,挺悲观的,根本不可能,你看看国内某某社会学研究院的专家、教授、智库研究员都在给非 8 小时制洗白,你确定 zf 会强制执行 8 小时制?什么产品竞争力,什么高福利陷阱,什么中等收入危机,什么躺平不利于社会发展,什么什么的,我是不相信这种政策,当前失业率这么高都不执行,醒醒吧都。

知乎用户 从来没有救世主​ 发表

确实不到八小时,我老婆学校是四小工作制(含上下班和吃饭时间)。

体制内都差不多。

知乎用户 勇敢的奶酪 发表

个人思考欢迎补充

超时工作的弊端

1、一部分人超时工作,另一部分人没有工作可干,超时工作压缩了工作岗位数量,造成失业率上升。

2、超时工作带来了短时的经济增效,但对劳动者个人的身体却是严重的破坏,这部分破坏在未来会从医保的大池子里补偿回来。

3、超时工作减少属于个人的时间,连带着会影响:1. 没时间消费,降低消费欲望。2. 没时间谈恋爱,降低生育率。3. 没时间照顾老人和家庭。

4、劣币驱逐良币,遵守正常工作时长不对劳动者进行压榨的企业存活不下去,想活下去只剩下超时工作一个选项。

严格禁止超时工作后的好处

1、原本靠吃廉价劳动力红利的资本家,为了还能继续经营,会在管理上提升效率,积极调动起劳动者在 8 小时内工作热情,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生产力。

2、降低失业率,原来 2 个人各干 12 小时的工作,现在需要 3 个人各干 8 小时来满足,释放出更多岗位。

3、降低工作对人身体的破坏,包括心理和肉体上的,可以降低医保压力。

4、释放的个人时间可以用于消费加大经济内循环,去谈恋爱提升一部分生育率,更好的照顾家庭。

严格禁止超时工作可能带来的弊端

1、国内人力成本的上升必然会加速低端制造业产业加速向东南亚转移,可能会造成大量失业。(这个已经在转移了,所以只会是加速)

2、原本可以靠吃廉价劳动力利润的公司工厂会倒闭,造成失业。(这也是优点,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用刀切腐肉)

3、政策实施可能会降低原本在超时工作人的工资,如果还有还贷和养家糊口压力,这个需要考虑。(这部分人是政策实施的阻力,但没有让所有人都满意的政策)

严格禁止超时工作的方法

1、需要对超时工作的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惩罚,可以是劳动监察部门发现有超时工作事实,对劳动者处以三个月工资的罚款,对企业进行年营业额 1% 罚款。(对企业使用百分比惩罚,可以避免固定金额对大小企业惩罚力度不一)

2、对企业采取高昂惩罚,对劳动者不惩罚,举报超时工作的人可以获得惩罚的一部分,让劳动者和企业处于不信任链条中,企业不敢让员工加班。

知乎用户 胡静怡​ 发表

现在就敢想八小时工作制

以后还会做什么根本不敢想

知乎用户 孤竹君 发表

8 小时工作制名存实亡更是历史的倒退。众所周知,劳动者取得 8 小时工作制,是全世界劳动者流血牺牲争取来的权利。但现在,8 小时工作制竟然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名存实亡,这不是历史的倒退,又是什么?

加班在目前已然成为了职场潜规则,早在 05 年的一项调查就显示,近 8 成上班族不能按时下班,只有 2 成职场人士还拥有 8 小时工作制这一合理合法的权利。这能说明什么?

说明法律没有有效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力。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但现在,8 小时工作制在我国名存实亡,只有两成不到的人能按时上下班,法律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说明政府及执法部门不作为。 目前,用工单位对劳动者侵权五花八门,什么 715、855、8116、996、807、247、007 可谓是 “百花齐放”,企业之所敢这么为所欲为,不就是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和放纵吗?要是这么部门认真负责,有几个敢冒着犯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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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高岩 发表

你不干有的是人干。看着这句话生气吗?生气,但同时它也是现实。

软件行业加班多。为什么加班?因为很多人往这个行业挤。你让学生物的老老实实杀耗子,学土木的老老实实下工地不行?不行,因为那些专业照样加班,差别是加班还钱少。

一路往下比,一路有人想上升。差的专业往好的专业挤,收入少的工作往收入多的工作挤,最后收入极少的工作没人干,这才是底线。

发达国家不挤,是因为底线高,而不是公司有良心。最终又回到人均 GDP 上。大家都说发达国家工作时间又短挣得又多,对啊,人家是发达国家,中国的人均 GDP 还排在波兰后面呢,你好意思和排前几的比?

知乎用户 打死的小不强 发表

名存实亡略夸张,毕竟还是有 8 小时双休的。

如多数外企,ZF 闲差,很大一部分教师,部分私企的部分时段……

当然,普遍违法是实情。

在违法成本没有,收益还很高的情况下,资本家是会算账的。

知乎用户 仗剑走天涯 发表

看到国家部委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显然国家也意识到了过度加班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仅靠现在的法令制度,显然很难达到想要的效果。在现在的市场制度之下,在现行的竞争机制下,一些企业,一些领导企业恨不得把员工当机器,通上电就可以全年无休 24 小时运转,当然机器还需要保养,一些无良的企业领导连这种基本的意识都没有,把企业的平台当自己的能力,把对员工的无限压榨作为自己升职的踏脚石!!!

作为企业员工也有不得不加班的理由,上有领导的虎视眈眈,不加班就是工作不饱和,周围又有同事的内卷,被逼无奈之下加班还被说成是自愿加班,加班费啥啥的都别想了,获得一个肯定都极为不易,更遑论其他,哎,总之一句话 “我太难了”!!

知乎用户 左利手浪人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国务院备案。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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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山豆几 发表

一般公务员机构、国企和外企都会严格遵守。

知乎用户 艾拉 发表

这些天看了这么多关于 996 的讨论,我认为其实本质不在于 996,更不止于 996。背后是人民对生活的不满,是快节奏生活点燃的焦虑,996 只是一个大的发泄口,更是劳资之间的冲突,阶级对立所引发矛盾的具象体现。

如果严肃立法且严厉执行劳动法,那么必然还会有更多的问题浮出水面,我随便举个可能,压榨减少导致产出骤减,明面上不压榨你的时间,可以,那就卷效率,精英化,谁的项目实战经验丰富,谁的工作效率高,谁留下,至于其他的普通人?不好意思先生,无能者与狗禁止入内。

如何在效率与时间之间做出取舍自古至今都是个大难题,这其间更是要不断的试错,直至开辟出一条新的路来,试错的成本高到无法想象,不知会倒掉多少批企业,其后的变数之大,没人能担得起这个责任

无论是劳动者一方还是生产资料持有者一方,都在被生存所裹挟,现情况是中小微企业如果不压榨员工就很难在激烈的内卷竞争中活下去,大企业则在于如何抵抗风险找准新赛道而不崩盘,维持自己的龙头地位,劳动者一方我也不必赘述,大家心里都有自己的答案。

再追根溯源下去便是老生常谈的阶级矛盾,只不过换了一批人,地主还是地主,工贼也从未离我们而去,可长工依旧是长工,我对此持悲观态度。

封建专制统治革掉了又出现了地主,地主打掉了又长出了资本家,资本家之后,又是谁呢?

也许十年后的知乎上,也会有人问:“中国 xx 就业保障 / xx 国民福利修正法案是否名存实亡?”

仅代表个人观点,无绝对,只是给大伙提个新思路罢了,您所持观点不同,那就是您对,如果可以劳烦指出不足,大为感谢。

知乎用户 毛毛 发表

只有一小部分人能享受这个待遇。

知乎用户 木竹岛主 发表

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国企肯定是 8 小时工作日。

但是其它就不知道了,也许其它只是人口红利,不算工人。

知乎用户 夜小喵 发表

从来都没有存在过的东西

何来的亡?

…….

说说而已

不要看他们说了什么

要看他们做了什么

他们什么都说了

他们又什么都没做

知乎用户 ChristXu 发表

先说个人观点,是名存实亡。

以自己和身边认识的人来说,大部分公司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 8 小时工作制。

部分职业群体:设计师、程序员、某些运营岗、策划岗。加班情况取决于你的甲方或产品经理,而并不是你的领导。

以前在广告公司的时候,遇到傻逼甲方,一个方案一个设计就是改来改去并且就要在你下班时间要修改,经常半夜十一二点在微信群里发一大段语音说自己的需求,遇到这种甲方,加班是逃不掉的。还有一种活动策划这种类型的职业,越到各种节日,假期,重要时间节点,工作就会越忙,这点也是工作性质决定的,没有办法。

另外就是企业真的有加班文化。说白了,**劳动者讨厌的是强迫加没有任何加班费的班。**如果真的是让你自愿加班,并且加班费给到位,谁会抗拒?

只是有的资本家企业没有做好,就开始学着别人的狼性文化,白嫖社畜 8 小时以外的时间,跟你讲奋斗,与你谈理想,遇上这种的公司,趁早离开是最好的。

然而,就算是 8 小时工作制,8 小时以外真的可以不回任何微信,不接任何电话吗?

知乎用户 闲人 发表

随时随地进入工作状态,是现代人的基本修养。城市白领们的工作现状:不稳定、高收入、工作累。

在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过程中,作为立法的 8 小时工作制所遭遇的尴尬在于,要么加班忍受单位的剥夺,要么投奔自由跟单位说 “bye-bye!”

对于很多人来说,8 小时工作已经名存实亡了。

8 小时工作制曾经带给人们的那些新鲜感受:8 小时之外,关于工作的一切事情都可以不考虑,老板的电话可以不接,客户的饭局可以不去,秘书的报告可以不听,在办公室里坐满 8 小时,然后下班走人,向人生的另外三分之二胜利大逃亡——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这世道悄悄地,变了。

当工业社会对人在特定时间和空间办公的严格限定被后现代的工作方式所逐渐取代,作为一种立法的 8 小时工作制正在遭遇尴尬。

今年 2 月 14 日,日本政府提出了针对超长时间劳动的改革方案,将加班的上限定为每年 720 小时(平均每月 60 小时)。

8 小时的彻底沦亡

在当前的情景下,工作对人们空间、时间的控制逐渐变得松散,但更加无处不在。

一位公关公司项目助理说,8 小时工作制仅仅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她的作息既不 “朝九”,也不 “晚五”。早上有个小懒觉睡,十点左右到办公室,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七八点,遇到项目的前两天和后两天,深夜工作就是家常便饭。唯一让她感到和 8 小时工作制有点交集的地方仅在于:公司按照 8 小时工时支付工资。

另一位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客户服务部部门经理小波说,每到中午 11 点多和下午下班时间都会迎来工作的 “小高潮”——派出去的通讯员回到单位,他们会带回来一些单子需要及时处理,于是又开始一阵忙碌。如果遇到出货的旺季、高峰,天天加班都是常态。

而即使下班之后,手机也必须保持 24 小时开机,因为公司、客户、合作方都会有事情找到你。全公司人的手机、应急电话都列在一个大表里,每个人都要随身携带,这样无论需要找谁,都可以随时保持联系。万一谁没有开机,找不到人,就会遭到投诉,投诉多了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在一个工业形态的社会里,以生产为主,8 小时工作对很多人来说还是常态。但在车间之外,整个社会呈现的是商业形态的活力,以服务为主,这对工作时间来说,就多了弹性和紧张度。

想拿到职业通行证,麻烦先对加班表决心。

而一些特殊行业,比如医生和警察,则很难严格按照 8 小时工作制来工作。C 是某大医院的外科大夫,他在一个月之内统共 12 次半夜被叫醒,然后到手术室做手术。假如他在 8 小时之外完全脱离自己的工作的话,那是不可想象的。警察亦如此。假如我们晚上逛街被飞车党抢包,正好遇见路过的警察,假如他告诉你,“现在是我的下班时间”,任谁听了都会抓狂的。

IT 业的一些老板已经习惯于在招聘的时候直接询问应聘者是否介意加班,甚至有的公司老总会告诉应聘者 “想要正点下班是不可能”。IT 业的一位职业人坚持认为这是劳动力资源丰富下对员工的剥削。公司里人手不够忙不过来却不肯多雇些员工,老板只有看到大家忙得不可开交才心满意足。反正那么多新人要找工作,反正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还有一些人的工作强度不是根据 8 小时,而是根据销售季节来区分的。某跨国公司服务工程师说他们忙的时候——比如年前正值财政季度的末尾,大部分企业的资金都需要用于支出和购买——常常加班,而闲的时候,也会在办公室里无所事事,等待下班。

只要有网络、有手机,哪里都是办公室。

创意者随时处在工作状态

电话以及网络的迅速发达,使得不少人工作的形态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时间、空间的限制被打破。对于一个周刊记者来说,他只需要每周五下午前往单位开一次选题会,假如下周有稿件,那么不论是在家电话采访还是登门采访,时间都可以自己安排。如果没有稿件任务,则这一周他都是自由的,想做什么都可以。

这样的自由职业还有很多,如律师、作家、广告设计人员等等。基本上不受 8 小时工作制的约束。什么时候安排什么工作,都是自己说了算。此类职业多数是以计件工资获得报酬。但是,这样的 “自由” 日子劳动强度并不低,非外人想象的那么清闲。

对于以创意为主的行业来说,思考、策划、设计、撰稿的时候也许人在家里,但仍如置身于工作现场,休息是工作的一部分,此时,已经完全分不清楚工作与休息的区别。

现在看来,这样的自由职业越来越多,SOHO 一族使得人们对工作时长的认识完全失效。假如把自由职业者每周用在工作上的时间加在一起,绝对要大于常人的 40 个小时。对一些自由职业者比如画家来说,即使他在阳台上晒 8 个小时太阳,那也毋宁说是在工作。一个创意带给他的收入甚至大于常人一个月的薪酬,不管这个创意是灵光一现所得还是冥思苦想数月而来。

这类情况与强制性加班颇有不同。强制加班型的工作属于计时付酬的劳资支付关系。这种工作的缺陷之一就是今天的事情可以拿到明天去办,只要天天在岗,倘无重大失误,工资是少不了一个铜钿的。而自由职业者假如长时间不干活,会饿死的。一位作家在退出作家协会的时候说:“作家是靠稿费活的,不是靠工资活的。” 这句话,可以形象地表明二者的不同。

你能控制上班时间,但没办法控制灵感诞生的时间。

加班之惑

在一些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一件事情今天明天都是你来做,况且如果你今天不做,会影响下一个环节的操作,所以不得不加班加点,把今天的事情在今天处理完。而这是分内的事情,算不得是加班。

还有一些公司采取了这样的 “加班” 制度:如果下午 5 点半是正常下班时间,公司便认为 5 点半到 6 点半的工作不算加班,但 6 点半之后如果你还在工作就算作加班。这就可能被一些人钻了空子,他们会把工作拖到这段时间进行。6 点半以后,加班的工资每小时都会比正常上班多出一些,于是果真有人把事情拖到这么晚,虽然未必真的需要。

这样,全公司的工作节奏就越来越慢,效率越来越低。为了防止这种现象,一些公司对于员工加班,要层层审核,批准了才允许你加班。但这样的审核程序过于繁琐,而且人为因素较大,不很科学合理,也不能真正杜绝钻空子现象。

当一位职员所在的公司实行月薪制加年终奖的制度时,他每个月不管工作有多忙,都只拿固定的薪水,这是和公司在签协议时都谈好的。老板可能会在年终时把加班加点的时间考虑进去,多发点钱作为加班费。正常的情况下,公司不会让你一个人忙死,更不会让某些人闲死,所以一旦出现你连续加班 2 个星期甚至 1 个月,领导就会考虑调整你的工作量,累死累活却拿不到奖励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出现。

你如果觉得这些制度不合理,大可以选择离职,这中间有一个自我选择的过程。如果觉得公司的承诺没兑现或是我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也可以选择离开。这是城市白领们的工作现状:不稳定、高收入、工作累。

反而是有一些外资企业,规定 5 点半下班,超过这个时间反过来扣员工的钱,公司认为你没有合理地提高效率,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分内事,认为由于你的加班增加了公司电力、物力等方面的付出。

“吃得比猪少,干得比牛多,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 是大多数上班族的写照。

向着人身自由狂奔而去

作为一种新 “自由” 的形式,这些职业已经从社会对人的控制中逃逸出来。如果细心的话,我们会发现,在这些现象中,出现一个比较清晰的分析结果:即 8 小时工作制的濒临破产,与社会对人的控制越来越少有关。

一直以来,社会对个体的控制是通过家族来实现的。在建立了严密的计划经济体制之后,家族对个体的控制则是通过 “单位” 来实现。单位负责你的生老病死,直到现在,工会发安全套的也并不鲜见。单就这一事例,就可以看到 “单位” 对于私生活的侵入其实已经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在 8 小时之外,人还是不能摆脱单位的控制。

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对于人身自由的控制还在于,你不能随便撂担子不干,作为 “单位人”,除非自己被组织抛弃,否则永远无权抛弃组织。由此带来的问题很多,比如迁徙、婚姻、住房、医疗等等,多少会受到“单位人” 身份的限制。

《纽约时报》专栏作家麦瑞克 · 阿尔伯撰写的书籍《双重职业》描述了新的职业潮流:年轻人不再愿意朝九晚五,而是依靠多种技能获得收入,成为 “斜杠青年”。

经济形态发生重大变化之后,越来越多的 “单位人” 变为“社会人”,外力对个体的约束越来越少,个体对人身自由的自主把握的成分越来越多。这是对 8 小时工作制带来巨大冲击的一个深层原因。8 小时工作制是在《劳动法》里规定下来的,但是就这个法条而言,没有人认为自由职业者违法。

事实上,8 小时工作制在约束人的同时,并不能达到单位利益的最大化。在许多单位,电话费的支出有多大比例是因为私事?如果有这个统计数字,那么一定是惊人的。

很大程度,很多人宁愿放弃每天 8 小时的常规工作,选择做自由职业者,就是为了摆脱单位对自己的控制。8 小时和 24 小时在这里似乎已经成为判断单位人和社会人的一项标准。最大限度地

追求人身自由,也许是人的天性。

知乎用户 Patrick Star 发表

是的,各种加班常态化,且不付加班费。主要因为监管部门不作为,懒政,谁也不想担责任,不做事轻松,不用担责任,不用犯错,也不会被开除。你去举报,人家会说加班的人都是自愿加班的。

知乎用户 水之道 发表

本人从事 10 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经济师》专业技术职称【同时也有过多年的互联网行业经验】。个人认为 996 是一种无知无耻的管理方式。“便宜宝”创始人 “畜生云” 只不过是 “风口上的猪” 而已,没有最基本的管理常识。作为资本的代理人,在资本包装之下变成了一个人模狗样的 “企业家”。~~~ 用通俗易懂的方法说就是“懂么不懂,像个马桶,站在路中损坏市容。”。“天狂有雨,人狂有灾。” 所以一个人无知无耻到极端,自然就被国家和社会给收拾了。

企业经营的本质是创造利润,创造利润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之一是提升 “员工效能”【按照经济理论,简单的增加劳动时间、效能反而会下降。】。每个人的精力其实都是有限的,在 996 的管理模式之下,不少人在单位只是在耗时间、装样子,根本就没有产出【没有效能的增加,反而还浪费资源。】。而且装模作样的内耗还消耗了员工的健康,甚至造成员工内部之间的恶性内卷。

顺便补充说明一下: 真正的效能管理考核体系应该是 MBO【经营目标】基础之上的 BSC【财务 & 客户 & 规章制度 & 员工学习成长~ 四个维度】,然后再分解成 KPI【关键考核指标】。

国外企业没有 996 的先进工作管理经验【都是国内一些黑心资本家杜撰的】。可惜国内素质低下,“屁股指挥脑袋”模式瞎指挥的所谓 “企业家” 太多了。

真心奉劝年轻人不要拿身体健康去换钱!没有了身体健康,钱就是废纸。另外也不要被黑心资本包装起来的高大上成功人士所迷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之一是: 透过现象看本质!】。真正的成功一定是建立在身体健康、效能很好基础之上的,没有结果的 “磨洋工” 只会无效的消耗。~~

知乎用户 掬水月在手 发表

上午 九点到十二点 共计三小时

中午 十二点到十四点 共计两小时

下午 十四点到十七点 共计三小时

晚上 十七点到十九点 共计两小时

晚上 十九点到二十一点 共计两小时

我们都是守法企业,每天就上八小时班,不要造谣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老一辈吃苦的行为是为了让下一辈不再吃苦。但现在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变成了上位者剥削别人的理由。

知乎用户 kaka 发表

我发现看了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对这个问题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首先来讲,你到底工作几小时,不取决于政府规定你工作几小时,而取决于你的生产率在同样的工作人群中的排位。

比如说你的岗位全国一共有一百万个,而全国有二百万人想要做这个岗位。

那么你的生产率一定要排在前 50% 才可以保证不会失业。

那么排在后 50% 的人怎么办呢?

他们会选择加班,通过延长工作时间的方式来提升自己的生产率。

现在的问题是,经济全球化了,以前你只需要保证自己只和中国的一百万人竞争,现在你可能还要和美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的人竞争。你依然要确保自己在前 50% 才不会被淘汰。

所以你不加班怎么办呢?

所以怎么才能不加班呢?

答案很简单,物理消灭一些人。

你现在还觉得美国是个很邪恶的国家吗?

(当然我只是举个简单好理解的例子,实际情况可比这个复杂多了)

知乎用户 雪夜守护者 发表

没有,之前在北京工作过的公司是每天 8 小时工作制的,加班要审批(出差除外)

知乎用户 天真有邪小王子 发表

你应该问问劳动法是不是名存实亡

知乎用户 山中瓜果落 发表

在私企打工,一直是 8 小时工作,当然也是中位数工资

知乎用户 成民 发表

扯淡!8 小时工作制就是资本主义用来蛊惑人心的糖衣炮弹!我们是勤劳的中国人,我们要为社会主义奋斗终生!

在我们国家,如果你给工人过高的劳动报酬,那你就是在绝对的侮辱我们,因为在我们国家,我们只讲奉献精神,不图回报。

我们国家的农民为了体谅社会,自愿要求压低国内粮价,即使一亩地可能只赚几百块,甚至可能赔本,也要为社会做奉献。甚至主动请愿上涨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

我们国家的工人都是自愿无偿加班,都十分享受超长的工作时长,而且懂得感恩社会,甚至主动要求降薪,只为社会做奉献,不给国家添麻烦。

但是有些不讲奉献精神的工人,为了自己的仨瓜俩枣逼迫社会,造成了影响非常恶劣的恶意讨薪事件。

我们社会中有非常多的人民企业家,早期为了解决下岗潮的社会矛盾,甚至主动掏腰包低价接手大量的社会资产,这是非常伟大的奉献精神。

如今他们依然给工人们提供着优越的工作岗位,超长时长的工作时间,极具讲究奉献精神的劳动报酬。我们的工人不仅幸福感满满,而且时刻懂得感恩。

麻蛋,写不下去了,太幸福了。

知乎用户 BanC0mmentsEra 发表

fake news ! 下一个!

知乎用户 BioMedAdv​ 发表

当烧杯溶液中进行布朗运动的都是原子,而不是有功能的分子,基本上就只能保持分散和温度不变。

没有外界高能输入的触发,这些原子永远不会自发聚合成有功能的分子,更遑论将烧杯中的液体染成红色?

知乎用户 ChrisJK 发表

是的,我们国家喜欢把事情做绝,不从道,不讲究平衡

知乎用户 火石 发表

拉出来走走

知乎用户 自卫反击 发表

如果你真的愿意找 8 小时的班的话,就问不出这个问题。我嫂子一直带娃,都 n 年没工作过了,也能找到 8 小时的班上啊。

知乎用户 塔尔萨拉 发表

8 小时工作制就像一块遮羞布,你可以心里不把它当回事,但是它不能没有

以华为为例,华为确实普遍工作时间超过 8 小时,但是超出的部分他必定要给高额加班费,这就是遮羞布带来的好处

类似的厂有很多,包括本人单位,虽然都说不上严格遵守,但是你只要记录了工作时间,加班费是不会不给你的,对于很多行业内部的单位来说,只要给了加班费,那么这块遮羞布就多少还能起作用,可以对外宣传一句 “我们单位基本遵守劳动法

另外就是很多人还是太过理想和天真了,8 小时工作制这个东西,在当下社会是很难做到严格执行的。

举个例子:下班点一过医院工作人员直接集体回家,你有病还看不看了?有急症的是不是直接等死?周末交通运维人员全体休息,你还出不出门了?坐不坐公交地铁了?服务器和网络维护者都回家休息,那你下了班之后还上不上网?公安局全体准时下班,非工作时间你碰上犯罪咋办?

这还是最表面浅显的例子,事实就是全社会都是建立在大量人员不遵守 8 小时工作制才能运转起来,这种理想条约想要落实根本就是天方夜谭的事情,拿着 8 小时工作制当令箭是很可笑的行为

今天全体互联网从业人员呼吁 8 小时工作制,行,上面要是批了,那明天消防员呼吁 8 小时,你批不批?你要批了以后下班时间到了就没人管火灾咋办?你要不批那不是职业歧视?不公正对待?后天医院工作者呼吁 8 小时,你批不批?

不切实际的东西就不用再说了

知乎用户 雾里看花 de 码农​ 发表

题主说的已经差不多吧。因为国企、民企都已经不管这些了。外企还不会这样。

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估计就会有所好转吧。

知乎用户 王哥 发表

八小时工作制是否名存实亡不好说,关键是看你在哪里上班,跟谁干。工作时间制度在不同的国企、事业单位、民企、外企、政府单位等等都是不一样的。通常来说政府单位和事业单位相对好点,私人企业和民企就差一些,执行八小时工作制相对来说最好的单位是外企。

知乎用户 飞翔的尘埃 发表

这个世界只有两种工作制。

小于 8 小时的。你懂。

和大于 8 小时的。

不存在正好 8 小时的。

所以结论,就是名存实亡。

知乎用户 hyn 发表

我一天是七小时工作制。有正式文件确认的时间享受双休和一切法定假期以及年假。什么我为什么晚上经常在办公室?那是我自愿的!才不是为了我的六险二金和一个月几万块的破钱!

知乎用户 匿名人士 发表

8 小时只存在于劳动法上

知乎用户 旭日又东升​ 发表

我承认,中国能发展这么快离不开我的加班。更重要的是我还便宜。

知乎用户 心中自有星系海 发表

千万

千万不要

掉入福利陷阱

知乎用户 詹姆斯铁柱 发表

没有,我们 6 个半小时

知乎用户 WXPZDM​ 发表

是什么让你把美帝的八小时工作制带到中国来的?

这是赤裸裸的的 “颜色革命”。

知乎用户 不清 发表

你确定不是名亡实亡????

知乎用户 龙猫 发表

还是要靠洋大人来救我们

漂亮国用这点做做人权报告会怎么样

知乎用户 hinson 发表

说实话:没有。

超时加班的并不多,至少我从来没有过。甚至加班都极少,标准的双休。

政府 GWY 也占一大批,他们也享受着八小时工作制和双休。

知乎用户 KING 发表

人家巴黎公社的人牺牲了,人家沙皇的农奴起义了,人家欧美的打工人今天罢工明天游行后天示威抗议大后天工会对抗执法。

我想问,你做什么了,你凭什么享受他们的成果。

知乎用户 wwc 发表

有些人是八小时,有些人一天十几个小时一个月下来工资还不到三千没有五险一金

这个图真是绝了

知乎用户 陈熙​ 发表

不是说企业是我家吗,就不应该有下班这个词。

知乎用户 白木 发表

很多公司单位都是八小时,你自己贪图那些公司的高薪有什么好抱怨呢?

知乎用户 破道之白雷​ 发表

并没有,恰恰相反,扣除带薪某乎对线,带薪某扣聊天,带薪茶话会带薪拉屎后。

中国普遍执行的是六小时不到的工作制啊。

知乎用户 有趣的灵魂 发表

监狱里的劳改不就是正常 8 小时工作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古代历史,从共田、井田、名田、王田、屯田、均田、私田…… 一路过来,封建选择的依据是能发展农业生产力,而不是让佃户开心。

知乎用户 与你一起 发表

8 小时工作制的由来

忘了书本有没教过,**8 小时工作制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资本主义早期,**为了刺激经济的高速发展,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以维护这个高速运转的资本主义机器,资本家不断采取增加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的办法来残酷地剥削工人。

后来,**工人阶级为争取 8 小时工作制就开始进行罢工、示威活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8 小时工作制被 1919 年 10 月国际劳工会议所承认。以后资本主义各国被迫陆续确认了 8 小时工作制。建国后,我国也实行这一制度。正常一天工作时间为早上九点至下午五点为 8 小时。

什么是按劳分配?

建国以来,国家还提出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按劳分配的 “劳” 是指劳动者提供给社会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劳动数量按时间计算,而劳动质量即复杂程度却无法计算。

什么是有效劳动?

**社会需要并认可的劳动,才是有效劳动。**可是劳动的优劣是无法通过劳动本身来判定、来计算的,只有通过劳动成果来判定和计算。劳动成果体现为产品或服务,既有数量属性,又有质量属性,而且可以直接接受社会的检验,其对分配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按劳动成果分配,才能将按劳分配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我寻思着,8 小时工作制名存实亡,随着工作时间变长,不谈劳动质量,这劳动数量应该多点才是。但是这经济也没上行,甚至有在摸不透的下沉感。不谈 8 小时工作制是否名存实亡,我们的每天工作,看起来是那么的努力,但是是否真的有产出以及获得相应的回报?

国际劳动节又称 “五一国际劳动节”“国际示威游行日”(International Workers’ Day 或者 May Day),是世界上 80 多个国家的全国性节日。定在每年的五月一日。它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拥有的节日。提前祝大家五一快乐,劳动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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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尊重一下版权,本文图片 / 素材来源于 “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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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Luka 发表

别尬黑,哪有名存?

996 都是福报了,哪来的什么八小时工作制?

如果早知道 996 也会是福报》(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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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梦离旧时光 发表

可怜万千英雄血,换得今日旧乾坤

知乎用户 天暗下来你就是光 发表

我唱个反调,不是。大部分人都是八小时工作制。

因为课题组之前的课题需要,我研究了一下杭州这个互联网非常发达的城市的交通流量,可以从侧面反映出人们的通勤上下班时间。

选取的是 19 年的数据,地铁的早高峰出现在 7-9 点,晚高峰出现在 4-7 点,基本上符合八小时工作制。并且 7 点后地铁人流量一直在下降,9 点钟之后并没有出现回升。地面交通的车流量数据也基本符合地铁的数据。

当然我自己也知道这个数据非常的粗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估计罢了,有很多因素都没考虑进去。可能互联网和金融这些年轻人多的行业可能 8 小时工作制不多。但是大部分人,别忘了 30-60 岁的中年人他们的工作还是很正常的。如果真的全民 996 那会很直接地反映在交通数据上。

知乎用户 Mixiusi 发表

我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中国不严格控制工作时间,不加班,让更多的人有工作。中国的岗位是严重不够的,摊薄工作时间无疑可以增加就业岗位,一个人的事由两个人做。

很多人说是因为成本问题,多一个人多缴一份社保,殊不知很多工人是没有社保的。

直到最近才找到了答案,造成加班文化的直接原因是劳动力价格过低。2022 年一线城市的标准工资是 2300 元左右,也就是说如果不加班,大部分人一个月只能领 2300 元,23456 线城市甚至低于这个数。一个厂,如果没有加班,是很难招到人的,2000 元连自己都养不活。企业要想招人,按现在的生活成本,至少工资达到 4,5000 左右,而这 4,5000 怎么来的?就是要加班,让本来 3 个人的活变成 2 个人干,3 班倒变成 2 班倒,这样才会有人干,容易招到工人。

而为什么国家制订的标准最低工资那么低?欢迎大家讨论。

8 小时工作制目前来说是真的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知乎用户 Bayern 勇夺六冠​ 发表

我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没有那么多的理论知识,我只想谈谈我所看到的以及从我的角度去分析这个问题。

我是温州人,在温州生活和工作。从城市分类来说,温州可以说是很典型的工业城市,但绝大多数都是轻工业,温州的制鞋业应该就是最典型和出名的例子了(应该全国都知道),还有各个区县和乡镇的特色产业,比如永嘉桥头的纽扣(占全球 60%)、瓯海的眼镜(占全国三分之一的产量)、永嘉桥下的教玩具(占全国的 60%)、乐清柳市的低压电器元件,这些都是全国乃至世界闻名的。同样的例子在浙江其他市县也比比皆是,绍兴柯桥的印染、湖州织里的童装等等。

虽然产业规模很可观,但是从这些商品的名称和工艺我想大家也不难看出,这些商品利润并不高,更多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线。自古以来赚钱的路子只有两条,要么扩大销售,要么压缩成本。那么作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只能靠加长工时了。

有的人可能会问:为什么不能搞机械化生产呢?诚然这是一个可行的方案,但实际实施的时候,困难是想象不到的。

首先,浙江的企业普遍以小微企业为主,本身经营风险就很大,这时候贸然改变工艺,很有可能会起到反作用。我认识一家企业,是做阀门铸造的,因为改变工艺,一时之间细节摸不准,那个月生产的产品全部不合格,都得回炉重造。

其次,机械化生产需要的场地、设备资金,很多企业不一定能吃得消。比如有些厂房的高度可能不支持更换设备,这时候想改工艺就得搬迁。

最后是社会层面的问题,机械化生产虽然提高了产能,但是中国人口太多了,贸然推进机械化生产,可能会导致大量产业工人失业,那同样是一个恐怖的结果。

以上这些是我在浙江的所见所闻,放眼全国,类似的情况比比皆是,这是不可避免的。我说的这些话并不是想为企业开脱,而是我们在现在和将来实实在在会面临的困局。我认为 8 小时工作制应该推进,这是每一个文明社会都应该做的事情。至于如何去解决,这不是我这个老百姓所能考虑和设想的问题,这超出了我的能力,也超出了我的职责。过去我们为了发展,牺牲了太多工人和农民本应该拥有的权利,企业规避了太多他们本应负起的责任,现在我们应该去纠正我们过去的错误。

虽然这很艰难,但是不把脚步迈出去,我们永远解决不了困难。

知乎用户 DIBAL​ 发表

没有名存实亡。

奋斗的青春不 “躺平”

拒绝躺平,努力奋斗!当代年轻人选择自愿加班,合理加班。这都是青年人不断奋斗,都是为了美好的未来不断工作,都是用实际行动表达对未来的憧憬。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加班是为了把握更多的时间,让美好的生活更快到来!

知乎用户 章鱼哥探长 发表

八小时工作制,竟然成了美好的回忆!

“国企变成私企,国退民进,主人公的地位没有了,被一纸合同变成了被雇佣,老板可以随意辞退员工,下岗失业。甚至还有一首歌叫从头再来,你凭什么让工人从头再来,谁把他剥夺出来了,你怎么不从头再来呢。”

“资本主义的特点就是随时保持大量的失业人口,因为这样可以保持对在岗员工最大程度的压榨。什么自由平等,普世价值,爱与和平,法律人权,都是有阶级属性的,从来就没有超阶级的东西。”

“戈尔巴乔夫热衷于推行伯恩斯坦的民主社会主义,也就是修正主义,最后什么结果?共产党的修正主义就是资本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戈尔巴乔夫就是这样的代理人,他关注全人类的安全,结果亡党亡国。我们中国绝对不能走这样的老路。”

“现在,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四座大山,生老病死,令人堪忧。八小时工作制成了美好的回忆,想让你加班就加班,连续十几个小时。你不愿意?滚蛋,你不想干有的是人想干。工人的工资稍有过失就被罚款,没有人的尊严。工商,有人管吗?维权,去维权说理?要不怎么会有富士康十三跳呢。”

“还有多少下岗女工和农村民工,为了活着去做妓女,失去尊严。还有多少大学生毕业即失业,和农民工去抢工作,扬州瘦西湖新闻报道,最后十个挑山工被大学生获得。连殡仪馆这样的活,博士都去抢。”

上面这段话,是艾跃进教授在作题为《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思想的精华》的演讲时,针砭时弊的一段发言。振聋发聩,令人深受鼓舞。

知乎用户 三言两语 发表

中国不死一批人是不可能落实 8 小时工作制的,就是不知道是他们死还是你们死。

知乎用户 倪醒醒 发表

嗯,还记得我选择这份工作时的初衷,面试时候说好了早九晚五点半大小周休息,上午办公室下午出外勤不用坐办公室。

嗯,幻想的下午外勤看看风景走一走不容易发胖,没想到是走在路上手机办公已经颈椎前倾经常肩膀酸痛了,嗯天天 996 的作息也让我身体变得没以前壮实了更别说水肿发胖了。自从疫情居家办公变成 007 了随叫随到…

嗯,现在头油了还没去洗,处于一个手机震动和人有点懒的纠结中……

嗯,自从工资绩效被涮了一次以后坚定了一个想法,以后要努力给自己挤点时间发展个副业…

希望所有打工人都健康快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知乎用户 Mr.L 发表

这问题问的。我觉得你可以更自信一点,就是答案。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今天老板要你加班,但你不想加。你认为有哪些有效的途径既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能继续在这里安心工作?

知乎用户 你家大宝贝 发表

自愿留下加班,就不用给加班费了,下班后和周末节假日自愿加班,也不用给加班费了,都是奉献嘛。

领导给你安排临时的活,你说不做?安排给你十次,你能拒绝几次?最后还不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完成。

在深夜的电脑桌前加着班,吃着领导画的大饼,手指在键盘上不停地敲击,眼睛紧紧地盯着屏幕,仿佛是眼前有一只永远吃不到的胡萝卜在吊着。

诚然,真正做到 8 小时工作制的工作也有,只不过可能更为稳定和平凡,不会有太大的上升空间,或者是工作挑战。

人和人想要的东西不同,有的人安于眼前,觉得安安分分正常上班下班,下班后有自己的时间,做点自己想做的事,就很幸福。

也有一些人渴望通过努力工作去快去取得职业晋升,特别是年轻的时候,初入职场,感觉身上有使不完的精力,就卷啊卷啊卷,卷上几年,卷到年龄大了,干不动了,就感觉越干越累,一旦职业上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内心就会变得很沮丧很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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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罗勇​ 发表

据统计,中国每年有 60 万人因过劳猝死,意味着时间每过 1 分钟,就有至少 1 个人由于工作过度劳累而告别人世。

根本原因在于,996 的公司越来越多了,换句话说,一周只休一天的人太多了。而根据《劳动法》第 38 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日”,也就是说休一天是合法的,所以,大量的用工单位为了生存(或赚更多的钱)实行的是 6 天工作日​。

80 年代初,世界上就已经有 100 多个国家实行五天每天 8 小时工作制,世界上最贫穷的 44 个国家中也有近 28 个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西班牙去年成为第一个试行四天工作制的国家,实行四天工作制后,参与企业不得降低员工工资,但可获得政府补贴。

要避开 996,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1、天赋异禀,求,年薪百万;

2、家里有矿,等,房租拿来;

3、考公考编,稳,旱涝保收;

4、移民外星,润,全球要饭;

5、无欲无求,躺,三餐就行。

很多年轻人不是不努力,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孝顺父母,但只是活着,就已经拼尽全力了。

希望中国的经济早日恢复,让更多的年轻人,看到 955 和 954 的朝阳!!!

知乎用户 偶尔迷失的我 发表

我甚至不想打码,确实需要有爱心

知乎用户 演的更理想 发表

对人民有利的事情我们坚决不干

知乎用户 咖啡明灯​ 发表

现在没有那个企业敢于在明文上规定超过 8 个小时的工作时间,那不是打当地劳动稽查大队的脸莫。

最常见的是,到规定的下班点了,欸,同事们都稳如泰山的还在那坐着,不知道是真的有活没干完,还是搁那又开了一盘王者荣耀。反正就一个原则: 领导没走呢,我也不走。恶不恶心?

有同学可能说,下班了你走就是啦,管他们干啥!啧啧,我只能说,兄弟,图样图森破!之前我这么干了一段时间,结果季度测评给我打的部门最低分,我尼玛。我自己的活,绝对是圆满的都完成了,而且个人获得了四项外部的表彰,最后给我来了个这!

反观另外一哥们,那操作简直封神!!来看看哈,白天只要领导不在,那王者荣耀打的,搁者挡板我都能感受到他走的那一路。只要领导一回来,那就开始拿出手里本来就没多少的活开始干,显得自己忙的要死的样子。人家的核心要诀是领导不下班,我就不走!就跟你靠,一给我里 GIAOGIAO!

伤不起啊!老弟们,这玩意我真是黔驴技穷了,有会的同志们吗?教教我!在线等,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寻思着外企进来也有几十年了,能学的该学的要学的早就摸了遍了,所以 996 到底是在为什么问题所奋斗呢???同样经营,外企虽然节节败退,但是依然恪守劳动法,是因为他们不想赚钱吗?是因为外国领导真的良心更好吗?还是说是什么东西教会了他们要谨慎,要恪守,是谁教会他们的规矩,反正应该不是说企业可以延期一个月支付工资的地方。

知乎用户 无花无酒锄作田 发表

某些人并不在乎真相,也不需要真相。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国近乎全部的企业本质上仍然处在以压榨劳动力本身作为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的阶段。

并无动力也无人逼迫他们做出改变。

就目前这个情况出现变化的可能性不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答非所问一下,实际上工作 8 小时也太久了,所谓的 “8 小时休闲” 还包括三餐、家务、通勤、洗漱洗澡等各种杂事,尤其是已经结婚生子的,剩下又有多少时间培养兴趣爱好呢?身边有一些朝九晚五的人,他们大多也是熬夜才能换取一点娱乐时间,我觉得 4~6 小时工作制要更加合理一些,很多工作根本不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做成,上班也只是在变着法摸鱼,只不过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有更多人 996 甚至更累,还拿不到多少收入。

知乎用户 我们一起去开房 发表

作为牛,应该懂得你越勤快,老财主越高兴,牛是不需要休息了,干不动了拖去屠宰场。

知乎用户 杨煜坤 发表

德国人年均工作 1300 个小时,中国人多一倍不止,我见过一年工作四千小时的。少读两年书,每年多干别人一年的活,还没人产出高,没人挣得多。论教育规划的滞后性对现代化的制约影响。

知乎用户 lightmaker​ 发表

没办法,大环境就这样,如果每个公司都遵守 955,不采用增加绝对剩余价值的方法提高产能,那 955 就会成为主流。

由于加班特色的流行,资本家尝到了延长劳动时间来换取剩余价值这种直接粗暴方法的甜头,就更不需要投入资本到提高相对剩余价值的核心技术研发里了。

相关部门大多也只考虑一个企业的税收,毕竟长期的结果导向以 GDP 说话,也不太想对这一块干涉,最终形成了社会潜规则,即不加班就是拖后腿。

知乎用户 可可西里的小雪豹 发表

8 小时工作制从没消亡,事实上 8 小时工作制的工作,在这个社会太多太多。只是他们家的收入,你未必看得上。当然,如果你只有初中文化,只能去流水线上班,就当我没说

知乎用户 盒子 发表

国企,政府,银行可是很严格八小时工作制,什么?你不是这些部门的人?那对不起了,不清楚

知乎用户 木子 Li 发表

是,我现在的工作目前每天 14 小时 +

连着干 10 天左右才有假期。

平日里加班跟喝水一样简单,难受,但是毫无办法,只能沉默,憋着。

知乎用户 世界尽头 发表

倒也没那么严重,如果是五天八小时这种确实不算多,但是总时长每周四十小时这种还是挺多的,我找了几分工作都是每周四十小时的,就是虽然是做六休一或者大小周,但是总工作时长在四十个小时,很少加班。我也不是啥高学历,进的也不是啥国企,写单片机程序的。

这个世界是割裂的,996 的人会聚集在一起声讨,以至于觉得全中国都是一个样子,都 996。想到游戏程序员肯定是 996 吧,结果我的一位同学他待得那个公司就不是,双休(本来单休后来改了),十点上班,十点钟下班,乍一看工作时间很长,结果中午午休两小时,晚上吃饭一小时,要是没啥任务晚上九点就下班了,实际工作时间一天八小时。

我毕业的时候实习去过那种电子厂修东西,那真的是 996,三个月就溜溜球了,后面找的工作都还行。我感觉国家这两年在施加影响,有些本来单休大小周的公司开始变双休了,我身边一些朋友的例子结合之前看到的一些新闻的猜测,我希望是这样吧

劳动者还是应该积极争取,比如之前那个腾讯的聊天记录,当时那个小伙在群里说话,也没人帮他,小伙离职了,领导层不痛不痒的,说白了就是势单力薄。打工人有些不敢出头不敢抗议也就算了,甚至于连会哭的孩子有奶喝这个道理都不知道,我同事想要加个工资都犹豫再三不敢去和领导讲 “懒得说”“算了算了”

知乎用户 可惜秋黄不等春芳 发表

我等不努力献身建设祖国赶英超美,我们的子孙后代就要承受这一切

草,老子又没后代,躺平了

知乎用户 超级无敌大坏坏 发表

不是的,体制内 8 小时工作制一直很常见,尤其是机关。

知乎用户 满天星 发表

是的,本人从事互联网电商、运营类的工作。我毕业后的每一个单位,都是号称:8 小时工作制,周末双休的正规企业。但是隐形工作时长。。嗯。。那是职场人必须接受的现实。

总结一下,就是想要完整的 8 小时工作制度,下班后不看手机,不回消息,不开电脑的。基本和升职加薪绝缘了。

最近的一份工作是在上海一家 B 端主营业务的互联网公司,从事一个从 0-1 的初创项目。早上 9 点准时园区打卡。规定的下班时间是 7 点打卡。中午午休时 1 个小时,12 点 - 1 点。在没开车上班之前,每天地铁上下班,地铁上刷抖音的时间是没有的,必须全程关注钉钉群,企业微信群。

由于初创项目,人力有限,对接的分公司 BD 的下班时间更加晚,很多事儿需要你的配合下才完成。钉钉群的消息如果 @你,能不回复么?如果有 BD 电话你解决问题,能关机么?如果企业微信群有用户撕逼,有学生各种退单售后问题,能不回复么?

在人力有限,业务还没活下来的初创阶段。别说 8 小时工作制度,就是半夜 12 点起来写周报,回复群消息。那也是常事。业务不稳定的阶段,如果不努力干,一旦有任何变化,裁的就是坚守 8 小时工作制度的人。

站在领导角度也是,领导要保证业务能盈利,能够正常运行下去,不能黄掉。只能希望收下的员工,能够积极工作,为自己分忧解难。碰到一线出了问题,手下人坚守 8 小时工作制,坚决不处理,不回复。作为忙碌的领导,心里应该一万匹操你妈了吧。。。。

知乎用户 去掉冲动的魔鬼 发表

没有吧,朋友在小县城,机关,闲的很,到点下班,有时甚至下午 3 点就下班了。偶尔有紧急情况加班,之后也会补。加班费也有。闲的时候,打完卡,出去打麻将。。。。

知乎用户 超级 vip​ 发表

知乎用户 良辰美景奈何天 发表

加班违法,那大家伙的为什么不联合起来罢工,逼那些黑心企业家改变压榨呢?

知乎用户 辰枫 masaya 发表

有人问,众卿日哭夜哭,能哭死董卓否?

但实际上,虽然众卿日哭夜哭哭不死董卓,但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日哭夜哭时,董卓也就离死期不远了。

知乎用户 聋猿 发表

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就已经有了答案。

知乎用户 布总胡说​ 发表

这个问题很多人看,浏览量很高,但是回答的人很少,为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 8 小时工作制就是一个扯淡的规定,但是我们都不敢说实话,因为怕被封

客观来回答这个问题,很多人会说在目前这样的大环境下,你真的敢每天就只上 8 个小时班么?就算是摸鱼都要摸到八个半小时才打卡走人。

8 个小时工作制是一个泛指的概念,因为我们将一天 24 小时分成了 3 个等分,那么每天至少要满足 6-8 小时的睡眠时间,然后三餐时间加上洗漱时间,加上厕所时间,花个 3 个小时搞定,剩下的 5 个小时我们要用来社交,用来陪孩子,照顾家庭等等,剩下的时间就是工作时间了

回过头我们又可以发现,上班时间很多时候是很社交时间重叠的,那么社交也会变成上班,上班也有可能变成社交,那么 8 个小时工作制又从何谈起,资本家们会说,你上班天天跟人家聊天,工作内容在哪里,有些人上班就是跟人家聊天的,比如心理医生,比如销售人员,通过话术来赚钱的。

也有 8 小时工作制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比如医生,医生的工作时间是很长,8 小时不可能的,明面上是 8 小时,可能一台手术下来就是 8 小时了,手术完成后还要写手术纪要吧,可能还要去查房,还要看病例等等,有些医生还要担负教学工作,8 个小时那是不可能的,有时候可能要佣 20 个小时。

比如说业务员,快递小哥哥,送餐小哥哥们,他们的工作是 8 个小时么,不可能的,我们可能会说他们是弹性工作时间,因为没有业务跑时候他们可以休息,快递没有到的时候可以休息,送餐间隙可以休息,那么我想问一下大家,你们见过他们真的能够 8 小时工作制么?

8 小时工作制是有特制的,那就是体制内的基本上可以遵循这个规律,但是现在疫情期间,基层是非常辛苦的,也没有了这个 8 小时的规则了,这个就不多说了,可能会违规。哈哈哈

在现在这个 8 小是真的是名存实亡,无论我们那个人,什么岗位,可能真的没办法遵循这个工作制度但是我们是一个国家,必须要有他的工作制度。

只不过说句老实话,就是我们超过了 8 小时工作了,资本家们给予的加班费很少甚至没有,有些公司还用补休来弥补这个加班费,实际上我们有时候需要的是钱,而不是假期,超过 8 小时工作的这个程度大家肯定都有,但是我们也不敢抱怨没有加班费,也不敢抱怨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时候只有补休而没有三倍补贴啊。

抱怨归抱怨,生活日子还是要继续下去,明知道不可能会出现真的只上 8 小时就可以打卡下班,但是我们还是在努力的道路上继续前进啊

共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说呢?

知乎用户 李长雷 发表

市场经济自然而然推翻八小时工作制。

即使是与众不同的市场经济也仍然是自然而然推翻八小时工作制。

这时候怎么没有人敢说实话了呢?

那些无限吹捧市场经济的所谓经济学家和无限否定、无限憎恨社会主义的公知们怎么不敢正视问题了呢?

知乎用户 我真的不懂啊啊 发表

诺,你猜猜是不是呢

知乎用户 信宇 de 野望 发表

知乎用户 柏拉图式​ 发表

今年二战数学拉跨了,老妈喊我在家接着考,考编也可以,我不愿意在家呆着啃老,便回成都找工作了。

毕业两年内在择业期内的,还算是应届生。

回来成都在线上参加学校的招聘会,企业挺多,回我的也多,去年撒到上海的网也回我了,喊我收拾收拾去上班,嫌远没去,现在看来还好没去。

找了差不多两周的工作,给的面试挺多,去了三四个,最终在郫都区一个制造企业来了,是个私企,入职研究院,美名为产品研发设计师。

实习工资 5500,入职第二个月交社保,转正在 6800-7000。早上八点到八点四十五之间签到,我一般八点半到;下午五点四十五准点下班,中午休息一小时。当然工作能摸鱼就摸,比如现在我在摸鱼写这玩意。

周六周日双休,节假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可能是我才实习,没加班,不过每天下班也没看见我们所里有人加班。

个人情况,只是说说这种工作制还是在行的。

知乎用户 白鱼歧古村 发表

前三十年,

中国八小时工作制名符其实;

后四十年,

名都不存,更不用说实亡!

知乎用户 996 福报马 发表

你说的法制我都觉得好笑. jpg

知乎用户 今天好大的风 发表

日本政府继续在错误的道路上一意孤行的话,迟早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乌克兰这是咎由自取,美国这种行为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据约翰霍布金斯大学统计美国昨日新增疫情患者破百万,谷爱凌表示一天要睡够十个小时,而冰墩墩仍供不应求。​

知乎用户 逸木白 发表

分地区,一二线基本上名存实亡,十八线小城市情况好很多。

知乎用户 初一拾舞 发表

我从另一个角度去回答这个问题,希望你看过之后能有所启发。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有哪些公司会提倡高强度加班。**本人坐标杭州,从事了 4 家互联网公司,其中包括阿里系公司,和一些其他的千人公司。其实真的没有那么夸张的加班,所以如果真的有公司是高强度加班,我也不会去选择。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早上 9 点上班,晚上 5:30 下班,双休,加班会按照时薪补贴。**下班回家从不带电脑。

我们可以把找工作的人群分为几个类型:

第一种经济压力不大,并且没有副业的人。

第一种:没有太大的经济压力注意,是太大!(不是说家里有矿的,而是说,车贷房车不是很高的情况下,或者家庭的养育成本不高的那种)如果你是有 3、4 年工作经验的,生活压力也不是很大的。已经脱离了社会小白,那么你现在选择的机会有很多,只要自己有一定的能力(不用很高)就可以找到一个相对比较轻松的工作。

这种是最好的状态,因为被企业的接受度高。不会像年纪大的人那么难换工作。

那如果你已经工作十多年,还在职场,并没有创业,到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那么你要求稳。不求有多高的上升空间,不求多高的薪资。只要保证你的工资能够支付基本的家庭开支外,有一些存款就可以。重点可以放在研究一些社会福利,如社保、医保、养老金、教育基金等。然后还要就是要研究一下副业。因为有一些公司会对 40 + 以上的人裁员。如果没有自己的副业,是很难去过度的。这个时候就要有危机意识了。

第二种:经济压力大,需要每月大量支出,或者家庭负担比较重的人。

如果你是这一种,就很危险了。

因为经济压力大,想要有上升空间,或者是想挣更多的钱,就会选择行业压力大的公司。

然后就会有强加班,甚至是透支自己的身体。

我个人是不太看好这种情况,因为你给公司打工,再怎么努力,再怎么辛苦付出,总会有一天被辞退。用自己的时间去挣钱真的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所以如果你是年轻人,真的不要去选择加班很多的公司。

你要做的是提升自己的能力,提升自己的赚钱能力、职场能力。而不是用时间来赚钱。

知乎用户 少年阿川丶​ 发表

8 小时工作制是工人阶级资产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资本主义早期,工人阶级为争取 8 小时工作制就开始进行罢工、示威活动。1866 年 9 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工人代表大会上,根据马克思倡议,首先提出 “8 小时工作制” 的口号。

知乎用户 联通号 130 发表

公家单位可能还好一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是 8 小时啊——不低于 8 小时。

知乎用户 折耳​ 发表

怎么,想不劳而获?你又没有跟资本家作斗争,凭什么享有斗争得来的权利?!

知乎用户 呼啦圈楠 发表

反正我身边大部分人都是 8 小时工作制,超出时间的叫加班

知乎用户 半岛铁盒 i​ 发表

知乎用户 元气少女郭德纲 发表

这个东西存在的意义和蒙古海军总司令存在的关系差不多

知乎用户 安身立命​ 发表

不比别人更努力工作如何实现伟大复兴?加班没什么,总比落后挨打得好。

之一在于公平,大家一起干,老子辛苦半辈子赶不上买一套房赚的多。。

之二在于羞辱,老子努力工作是为了国家大义,不想养肥一帮不做人事的 WBD。

知乎用户 贰佰 发表

名存实亡:名义上或形式上存在, 但实际上已不存在

注意,是’‘但实际上*已*不存在’'

由于 8 小时工作制从未普遍存在过

所以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中国 8 小时工作制不存在名存实亡的现象

知乎用户 秤砣 发表

对大部分企业是这样吧。加班是常态,正常下班才不正常。

8 小时工作有一点好处,那就是资本家不用为了人繁衍的本能操心。其实从长远来看,这替资本家省了很大的一笔钱。

知乎用户 沫若逸泽 发表

日本人都打进来了. 你还在 1942 年想那日本人失踪在哪儿

知乎用户 斯瓦迪亚骑士 发表

根本就没有过,何谓名存实亡?官老爷除外,港澳台暂不列入

知乎用户 颜控超怕老​ 发表

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没听说过…

知乎用户 于汪汪​ 发表

我也不匿名了,揭露当下的骗局,坐标山东东部城市某个县城。(我说的是我们县城,市区城市不敢妄下断语)

有过刻骨铭心的两段工作经历,都是在我们县城里。

1、先说国有企业,我曾经在某国有企业综合管理部工作过,8 个小时在那简直天方夜谭,白天上班,中午甚至没空休息,一天 10 个小时工作时间,多次超过 10 个小时,一个月加班接近 50 个小时,没有加班费,周天休息 1 天,沦为工作的机器。

2、在私企做行政,说好的 8 个小时,讲好每天标准八个小时。工作了一段时间,强制性加班,各种理由任务来安排你。无视劳动法,节假日不休息。五一、十一这样的假期休一天。薪资待遇不提升。工资还拖欠。

你听到这,你心里想我为什么找这样工作,既然工作了为什么抱怨呢。

因为摩擦性失业,岗位不匹配,为了离家近,而被迫选择。(后来我还是离开了)

这是我的两段工作经历,情况属实,后了解调查过,包括我在招聘软件上全部了解过岗位,不能说百分之百吧,百分之 99 的单位单休。接近百分之 70 的单位工作时间会超过 8 个小时,至于百分之 30 是承诺的 8 个小时,具体按不按八个小时执行,这就不知道了。

所以在我们这,按照这个数据 8 个小时是名存实亡。天方夜谭。

知乎用户 撸起袖子加油干 发表

知乎用户 小楼听月 发表

你说啥,我没戴假牙听不见!

知乎用户 谭光辉 发表

关于这个有什么争议吗?

知乎用户 鲤伴 发表

我们不需要八小时工作制度,我只想每天 24 小时全身心的投入到祖国伟大的建设中。

知乎用户 微眠浅醉 发表

你还在坚持 8 小时?

这么说吧,这次疫情结束后你会发现当初马某人说得真没错:

996 是福报!

知乎用户 弱水流殇 发表

所有的制度变化都是自上而下,查查工农阶级历年的代表数量就知道了。。

知乎用户 zero 发表

一级压一级,上级单位下发的任务根本就不是一天 8 小时才能完成的,最少需要 12 小时才能解决

知乎用户 回归本源 发表

我以前在 17,18 年的时候还可以随便找到 8 小时的工作,但不一定双休。

今年出来找工作,随便都是 12 个小时单休,有的更过分,一个月给你休两天

知乎用户 落忆冰封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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